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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昔洛韦系统适用性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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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昔洛韦系统适用性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制药行业系统适用性测试—苯醌与蔗糖的TOC测定
    美国药典USP ,中国药典ChP 2020年版四部通则0682要求对制药用水中的总有机碳TOC进行测定,并要求测定蔗糖与1,4-对苯醌,以考察所采用技术的氧化能力和仪器的系统适用性。Sievers® TOC分析仪超过了USP与ChP对TOC测定系统适用性的要求。美国药典USP与中国药典ChP都包含对制药用水TOC含量的要求。为符合此规定,选择TOC分析仪时,有几项内容必须考虑。最基础的考虑是TOC分析仪是否符合药典要求,能够有效测定TOC。规定的要求之一是保证难以氧化的有机化合物与易氧化物能够同等程度被氧化,使用保证二者均能精确定量的TOC分析仪。USP与ChP选择1,4-对苯醌作为系统适用性化合物,蔗糖作为标准,或易于氧化的物质。当TOC成功测定蔗糖与苯醌时,这表明TOC测定能有效地监测广泛范围的有机化合物。本文阐述了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紫外与氧化剂氧化+膜电导检测技术)测定苯醌与蔗糖的结果。数据清晰地表明Sievers TOC分析仪能够如测定标准溶液蔗糖一样,同样有效准确地测定系统适用性化合物苯醌。图1. 测定苯醌与蔗糖(5次测定的平均值)通过对比苯醌溶液与蔗糖溶液的TOC回收率,进行测定。USP与ChP规定了可以接受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为85%至115%。系统适用性化合物——苯醌,被认为是难以氧化的化合物,因此苯醌的测定对TOC分析仪采用的氧化方法提出了挑战。首先,使用被广泛接受的校准参考物质邻苯二甲酸氢钾(KHP)校准Sievers TOC分析仪。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操作手册》中阐述的标准协议,完成此校准。此次校准可以在约一年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定量准确度使用USP推荐的标准溶液确认。蔗糖溶液配制为500 ppb C,在进一步测定前,在不连续的三天内测定。图1表明了所有三天的蔗糖的平均响应值。对这些测定,蔗糖的响应为100.0%,说明仪器被准确校准。蔗糖测定后,每天测定三个不同浓度的苯醌溶液(USP与ChP要求分析500 ppb C的苯醌溶液)。这些测定的结果也表示于图1中。这些三种不同浓度的数据表明在应用范围内仪器对苯醌有线性响应。表1 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测定1,4-对苯醌与蔗糖的TOC数据苯醌测定的准确度与精确度非常优异。苯醌溶液的平均回收率为101%。三天里9个独立配制的溶液的全部结果给出苯醌的回收率为99-102%。五次重复测定同一个500 ppb C苯醌溶液,给出标准偏差范围为0.43-1.23 ppb(见表1)。这些数据表明Sievers TOC分析仪使用的氧化反应器的氧化效力——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可提供的最温和的氧化条件(紫外氧化)获得苯醌的回收率。仅使用紫外灯就可以完全氧化,要获得蔗糖或苯醌的完全回收率,均不需要过硫酸盐氧化剂。这与Sievers分析仪所建议的,对于TOC浓度低于1 ppm的情况,均不需要过硫酸盐氧化剂,是一致的。Sievers TOC分析仪针对USP与ChP规定的TOC测定有着优异的表现。蔗糖与苯醌的回收率均超出了USP与ChP的要求。使用正确配制的参考物质,响应效率(500 ppb C的苯醌对蔗糖的回收率比)为100%。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能够以优异的重现性,准确定量苯醌与蔗糖。分析仪的优异表现可以使用户持续满足USP与ChP的要求。实验结果给出了十分理想的响应效率,表明了仪器对易于氧化的物质与难于氧化的物质可以达到相同的回收率,并且很好地落在USP与ChP指明的85-115%范围。参考文献1.USP Total Organic Carbon, Pharmacopeial Forum, Jan-Feb. 1996, Volume 22, Number 1, page 1842.2.Draft of In-Process Revision scheduled to appear in Jan./Feb. edition of Pharmacopeial Forum.3.Also Quinone, 2.5-Cyclohexadiene-1,4-dione, and 1,4-benzoquinone. This compounds has a molecular weight of 108.09. The theoretical carbon content of this compound is 66.67% (Merck Index Eleventh Ed., 8108)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 ◆联系我们,了解更多!
  • 重磅!总站将对适用性检测仪器进行事后抽检
    为确保进入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仪器质量,从设备质量的源头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的相关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依据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了相应监测设备的适用性检测。质检中心会定期对适用性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仪器进行公示,目前,适用性检测覆盖的仪器共有30类,分别是便携式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酸雨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烟尘采样器、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经过多年的发展,质检中心的适用性检测已经成为招标单位重要参考之一。但在实际应用中,送检产品与实际生产销售产品的一致性也是需要关注的一个点。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质量,确保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生产销售产品与送检产品的一致性,质检中心拟对已通过适用性检测且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及其生产企业,开展适用性检测事后监督抽检工作。对于没有通过抽检的产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可能取消该产品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并从《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中剔除。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事后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各仪器送检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质量,确保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生产销售产品与送检产品的一致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拟对已通过适用性检测且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及其生产企业,开展适用性检测事后监督抽检工作,请各送检企业积极配合,现将有关内容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抽检对象 通过适用性检测,且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及其生产企业。 二. 方式地点 采用不定期现场抽检的方式,赴被抽检产品的生产地点、生产车间、生产线及成品库开展抽检。 三. 内容与结果判定 1. 监督抽检内容包括: (1)仪器/系统的外观、品牌、型号、原理以及主要核心部件的配置等与适用性检测报告的一致情况; (2)仪器/系统的部分重点功能与技术规范标准等相关要求的符合情况; (3)仪器/系统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2. 监督抽检内容全部符合要求的,判定本次抽检结果合格。 3. 抽检发现具有以下三条中任意一条情况的,判定本次抽检结果不合格: (1)仪器/系统的品牌、型号、原理,主要核心部件的配置与适用性检测报告不一致; (2)检查的仪器/系统的重点功能不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3)仪器/系统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质量控制存在严重缺陷。 详细抽检内容及具体评判标准见实施方案。 四. 变更备案 抽检发现仪器的外观、结构、非核心部件发生改动或软件升级等变更,不涉及主要核心部件的,可现场提交变更申请,经质检中心研究确认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实质性影响时,可允许变更。 具体变更备案办法见实施方案。 五. 结果应用 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质检中心将该企业及产品列入重点关注的质量缺陷产品,并要求委托送检企业及生产企业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完成后,可申请重新进行监督抽检,若未按时限完成整改,将取消该产品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并从《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中剔除。仪器适用性检测监督抽检结果将定期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外网网站(WWW.CNEMC.CN)和微信公众号定期(一般每半年)对外公开发布。 六. 注意事项 1. 开展监督抽检前,质检中心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被抽检企业。 2. 监督抽检不收取任何费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担监督抽检工作的全部费用。 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左航 联系电话:010-84943049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1年6月28日
  • 中国环境总站启动四种环境监测新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
    为加快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数智化转型,有效提升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技防造假能力,保障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支撑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监管水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围绕生态环境管理需求,深入调研国内外标准规范要求、相关仪器技术水平和市场应用情况,在组织开展大量验证测试及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以下四项作业指导书:① 《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智能数据采集传输仪检测作业指导书》(CNEMC-03-ZJZX-031-2024);② 《小型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检测作业指导书》(CNEMC-03-ZJZX-032-2024);③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苯系物)气相色谱法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CNEMC-03-ZJZX-033-2024);④ 《水质总有机碳在线监测仪检测作业指导书》(CNEMC-03-ZJZX-034-2024)。2024年7月,质检中心以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了上述四项作业指导书的专家评审会,来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省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等单位的资深专家以及近30家国内外相关仪器生产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专家组经过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四项作业指导书的发布实施能够有效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智能数据采集传输仪、小型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苯系物)气相色谱法连续监测系统、水质总有机碳在线监测仪的性能质量,有力支撑生态环境管理需求,四项作业指导书可以作为开展相关仪器适用性检测的技术依据。目前,作业指导书已正式发布实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检中心拟于2024年8月8日启动该四种仪器的适用性检测工作,具体检测要求、检测内容、检测方式、申报通道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在仪器检测申报系统(http://shenbao.cnemc.cn:9002/)“通知公告栏”查询。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正式启动
    为积极服务“双碳战略”,支撑碳监测试点管理需求,有效规范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的性能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仪器质检室按照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在调研国内外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在线、便携监测仪器技术发展现状和市场应用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现场验证测试结果,编制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HJC-ZY101-2022)和《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便携式测量仪检测作业指导书》(HJC-ZY102-2022)(以下简称作业指导书)。   其中,《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同时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立项,以团体标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EPI 47-2022)发布实施。   2022年5月17日,仪器质检室以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了上述两项作业指导书的专家评审会。来自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等单位的国内污染源监测领域的资深专家和近30家国内外相关仪器生产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专家组经过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两项作业指导书可以作为开展相关仪器适用性检测的技术依据。 总站定于2022年5月26日正式启动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拟申请检测的企业可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报系统”,在“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栏目下选择相应仪器类别进行申报。   具体检测要求、详细内容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报系统”通知公告栏查看。
  • 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产品合格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发布了30类环境监测仪器的适用性检测产品合格目录,合计仪器1111台。  便携式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适用性检测产品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水质自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数据采集传输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酸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 76-2017标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76-2007标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烟尘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监测总站:规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 从源头严把数据质量关
    p   质检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了规范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在检测工作中严格遵循检测流程,每年检测各类环境在线监测仪器设备近600台套,以实际行动把好市场准入关、把好数据质量关。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cd5c3e89-5234-4a83-a5c3-9e50fda75f0f.jpg" / /p p   为进一步落实深改组文件精神,加强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柏仇勇调研了质检中心昌平兴寿仪器检测基地。 /p p   柏仇勇强调,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是环境监测质控体系的重要环节,一定要为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在线设备把住准入关和质量关 要加快筹建风洞实验室等检测设备,增强质检能力、提升质检水平 要进一步“树权威、创品牌”,严格遵循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要求,建立独立、公正、规范的检测体系。 /p p /p
  • 环监总站PM2.5自动监测方法适用性比对测试展开
    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颁布在即,环保部明确了我国“十二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三步走”的指导方针,即在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5等新指标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2016年在全国各地都要按照该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为确保“十二五”PM2.5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2011年12月份就开始着手准备PM2.5自动监测方法适用性比对测试工作,并制定了《PM2.5自动监测方法适用性比对测试实验方案》。参考美国EPA对PM2.5自动监测仪器的认证方法,以我国手工监测标准方法为标准,对不同厂家、不同原理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进行单机比对测试,以全面了解PM2.5监测中的β射线方法、β射线方法联用湿度补偿和光散射法、振荡天平(TEOM)方法、震荡天平联用膜补偿测量方法(TEOM-FDMS)等国内外主流监测方法与手工标准监测方法之间的差异,为我国“十二五”空气监测工作中PM2.5监测技术路线确定、监测技术规范编制提供技术支持。2012年1月总站又专门组织北京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相关专家对比对实验方案进行了技术论证,对实验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   总站领导对测试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比对测试事项,按排相关处室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按照总站的统一部署,总站大气室、质检室、质管室、分析室迅速行动,联合开展了比对测试工作,分别负责自动和手工方法的比对测试、PM2.5监测质控研究、颗粒物组分分析等工作。   2012年1月8日起,总站大气室先后调集了美国 Thermo Fisher Scientific公司的TEOM1405F、TEOM1405、FH62C14、5030-SHARP等型号的PM2.5监测仪,美国Met One公司的BAM-1020PM2.5监测仪等国外品牌的监测仪,以及河北先河公司的XHPM-2000E监测仪、北京中晟泰科公司的7201型监测仪、武汉天虹公司的TH2000TM监测仪、安徽蓝盾光电子公司TEOM监测仪等国产监测仪器共9种PM2.5自动监测仪器,以及美国 Thermo Fisher Scientific公司、德国Derenda公司、武汉天虹公司等国内外厂家的4种手工采样监测仪器,开始进行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至1月18日完成了所有自动监测仪器、手工监测仪器的安装、调试、校准工作,以及天平室准备和实验室样品前处理准备工作,1月18日至20日进行了手工监测方法的平行性测试等前期准备工作,为全面开展比对测试实验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2012年1月29日,春节假期过后的第一天,大气室、质检室、质管室、分析室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对比对测试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工作人员按照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对参与实验的所有仪器设备再次进行了全面维护检查和校准,目前全部仪器设备工作状况良好,实验室样品前处理准备工作和分析方法准备工作进展顺利,测试工作按照实验方案已全面展开。
  •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9月30日)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23年9月30日)序号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名称委托单位名称报告编号1CEMS13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No.2022-3742SCS-900 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53AG-YII22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64ARX-G32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荣信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安荣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75JM-SG-CEMS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96CEMS-500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267RJ-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278SCS-900C 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409LV-EM-12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4610ACX-C15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5311SGEP-300T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00512CEI-3000-CO2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中电兴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中电兴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12213PGCM-2001M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12314TK-10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13415MCS 100FT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0216BX-CEM200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4917NEPRICD-20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5118TH-87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5719FT-91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1520FT-94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1621SPEP-201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1822M11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青岛明德环保仪器有限公司青岛明德环保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3023SMC 9021GHG-S7CO2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6624ATP-5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天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天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6725HH-53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汇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汇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9326LX-400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泷宣凌盛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泷宣凌盛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9427TR-III-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46628NHEM-3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467
  • 最新!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共涉及1151款仪器(截止2021年6月30日)
    最新!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共涉及1151款仪器(截止2021年6月30日)7月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最新的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1年6月30日),名录涉及水质、采样采集、空气3大类37细分类别1151款仪器。详细目录如下:1. 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 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 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4. 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5. 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6. 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7. 水质自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8. 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9. 溶解氧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0.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377-2007 标准及HJC-ZY32-2013 检测作业指导书) (截至2021 年6 月30日) 3011.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 377-2019 标准)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2. 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3.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101-2003 标准及HJC-ZY33-2013 检测作业指导书)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4.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 101-2019 标准)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5. pH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6. 酸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7. 数据采集传输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8.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76-2007 标准)(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9.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 76-2017 标准)(截至2021 年06 月30 日)20. 烟尘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1. 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2. 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4. 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5. 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6.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7.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8.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9.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0.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1.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2.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3.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4. 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5. 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6. 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7. 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文末有详细名录下载方式↓部分内容截图:欲需详细目录请免费扫码下载
  • 粮科院开启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
    为高质量筛选粮食收储快速检测方法标准应用的测定产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油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验证测试评价的项目为粮食中的水分、粗蛋白质和粗脂肪含量。验证评价项目表评价项目验证标准方法基质样品形态编号名称名称标准代号1水分含量粮油检验稻谷水分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6-2010稻谷颗粒2粉末3粮油检验小麦水分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8-2010小麦颗粒4粉末5粮油检验玉米水分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900-2010玉米颗粒6粉末7粗蛋白质含量粮油检验稻谷粗蛋白质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7-2010稻谷颗粒8粉末9粮油检验小麦粗蛋白质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9-2010小麦颗粒10粉末11粮油检验玉米粗蛋白质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901-2010玉米颗粒12粉末13粮油检验大豆粗蛋白质、粗脂肪含量的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70-2010大豆颗粒14粉末15粗脂肪含量粮油检验玉米粗脂肪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902-2010玉米颗粒16粉末17粮油检验大豆粗蛋白质、粗脂肪含量的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70-2010大豆颗粒18粉末按照通知要求,生产企业和单位需于2023年12月14日前提交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参与现场验证评价仪器设备的保障工作,提供至少3台(套)仪器参与验证,指派专人做好仪器设备操作、故障排除的培训工作,并协助国粮局科研院检测中心完成现场验证其他工作。详细通知如下:关于组织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的公告为高质量筛选粮食收储快速检测方法标准应用的测定产品,受中储粮质检中心有限公司委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油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现面向社会邀约粮食近红外快检产品生产企业和单位参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31日。二、验证评价工作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1号粮科大厦。三、验证评价内容本次验证测试评价的项目为粮食中的水分、粗蛋白质和粗脂肪含量,具体项目详情见附件1,工作方案见附件3。四、生产企业和单位需提交的材料1.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申请表(附件2);2.企业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3.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证明材料;4.用户使用意见或相关材料;5.有关部门提供的与申请内容密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检验报告、环保许可证、环境评价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际或国家标准证明等);生产企业和单位需提供包括上述内容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用于验证评价的仪器设备至少三台(套);生产企业和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五、材料提交流程生产企业和单位需于2023年12月14日前提交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待验证评价工作人员确认后,各申请参与本次验证的生产企业和单位指定1名负责人(技术人员)与验证评价工作组联系,沟通验证评价工作的具体事项,签署技术服务合同,并将相关纸质版材料邮寄到指定地址。六、费用本次验证评价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工作的成本费用由各参加验证评价的企业和单位承担,用于支付验证所需的标准物质、试剂耗材采购等费用,以及承担验证评价工作的技术人员和专家的劳务费、专家费等,按照“一项一申请”原则计算相关费用,每个项目收费标准6000元人民币。请各参与企业和单位签署技术服务合同后,按要求及时将款项汇至指定账户,本次验证评价工作只接受对公银行账户转账汇款。汇款账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收款账号:110060774012015000329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七、工作组联系人韩老师:010-58523432 hyt@ags.ac.cn郭老师:010-58523432 gyy@ags.ac.cn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北京西城百万庄大街11号1102室 100037附件:附件1 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意向表.doc附件2 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申请表.doc附件3 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方案.doc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油质量检验测试中心2023年12月1日
  • ASD | 应用PROSPECT模型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的适用性研究
    PROSDM:PROSPECT模型与光谱导数和相似性度量相结合从双向反射率中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的适用性叶片生化性状为理解植物光合功能、动态生长、养分循环和初级生产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叶片叶绿素含量(Cab)、类胡萝卜素含量(Cxc)、含水量(Cw)和干物质含量(Cm)是四个重要的叶片生化性状,与植物光合作用、氮素、胁迫和衰老等健康和生长状态密切相关。能够对这些叶片生化性状进行高通量测量的方法对于表征植物生理状态和关键功能过程至关重要。PROSPECT模型是目前更常用的叶片辐射传输模型之一,可从叶片定向半球反射因子(DHRF)光谱来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然而,在应用于叶片双向反射因子(BRF)光谱提取叶片生化性状方面尚待探索。叶片表面反射率和各向异性性状的存在可能是限制PROSPECT从叶片BRF光谱评估叶片生化性状的主要问题。基于此,在本研究中,研究者们提出了一个方法,整合了PROSPECT模型、光谱导数和相似性度量(SDM),称为PROSDM,去除了叶片BRF和DHRF光谱的差异,并从叶片BRF光谱提取了叶片生化性状。具体目标是:(1)通过PROSPECT反演调查叶片BRF和DHRF光谱差异随波长的变化以及对Cab、Cxc、Cw和Cm提取的影响,(2)开发PROSDM消除BRF和DHRF光谱差异,从叶片BRF光谱与PROSPECT和PROCOSINE以及PROCWT的比较来提取Cab、Cxc、Cw和Cm以及(3)评估PROSPECT、光谱子域、光谱噪音和模型参数范围对PROSDM性能的影响。为了获得各种叶片生化性状和反射率,作者收集了具有不同生长阶段、营养状况和种植区域的植物物种的10个数据集,包括1个测量数据集和9个公开获取数据集。从油菜(Brassica napus L.)、水稻(Oryza sativa L.)和柑橘(Citrus aurantium L.)随机采集2279个植物叶片,利用ASD FieldSpec 4测量叶片反射率,获得数据集#1。从EcoSIS光谱库中获得具有各种叶片光谱和生化性状的9个公开的数据集。其中,7个数据集的BRF光谱由ASD地物光谱仪(Analytical Spectral Devices, Inc., Boulder, CO, USA)搭配ASD叶片夹测量。 表1 数据集描述。Dataset#1是本研究中测得的,Dataset#2-#10是在线https://ecosis.org获取的。BRF和DHRF光谱的光谱区域是400-2500 nm。【结果】 平均BRF和DHRF光谱差异(a)以及这些差异对平均BRF光谱的贡献(b)。油菜(红线)在Dataset#1中获得,其他植物物种在Dataset#5中获得。 通过考虑非波长依赖性f(a,d)和波长依赖性f(b,c,e,f)两种情况,利用一阶(a-c)和二阶(d-f)导数的叶片BRF(绿线)和DHRF(橙线)光谱之间的差异。 利用PROSPECT反演(a–d),PROCOSINE反演(e–h),PROCWT-S4( i–l)和基于全光谱域PROSPECT-PRO 的PROSDM(m–p)的所有数据集(Dataset#1-#10)中Cab (a,e,i,m) ,Cxc (b,f,j,n), Cw (c,g,k,o) 和Cm (d,h,l,p)测量值和估算值比较。 【结论】 本研究中,作者提出了PROSDM这种新方法用来从叶片BRF光谱来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结果发现光谱导数可以消除BRF和DHRF光谱的非波长依赖性差异。当BRF和DHRF光谱的差异随波长变化时,光谱导数仅能去除部分差异,而曼哈顿距离(MD)补偿了光谱导数的限制,进一步减少了差异。结果,PROSDM从叶片BRF光谱准确提取了不同植物物种的Cab、Cxc、Cw和Cm。与标准的PROSPECT反演需要利用带有积分球的光谱仪测量叶片DHRF光谱不同,PROSDM扩展了PROSPECT到叶片BRF光谱的应用,以提取叶片生化性状。它可利用不同手持式光谱仪和叶片夹原位提取叶片生化性状。 在全光谱域,PROSDM-SED实现了Cab和Cxc的更优提取,RMSE分别为7.64 μg/cm2 and 2.77 μg/cm2,PROSDM-FMD产生了Cw(RMSE = 0.0041 g/cm2)和Cm(RMSE = 0.0024 g/cm2)的更好估计。与PROSPECT相比,PROSDM提取的Cab、Cxc、Cw和Cm RMSE分别降低了20.33%,29.34%,25.45%和44.19%。结果表明,PROSPECT和PROCOSINE以及PROCWT的Cab、Cxc、Cw和Cm提取精度受到光谱饱和度、PROSPECT反演、光谱子域以及模型参数范围的影响很大。适当的光谱子域和模型参数范围可以改善不同反演方法的提取结果。这需要从实地测量和报告的研究中了解叶片生化和结构性状的先验信息。与这些反演方法相比,所提出的PROSDM在减轻Cab、Cxc、Cw和Cm提取的负面影响上具有很大潜力。对于不同的PROSPECT版本,建议利用PROSPECT-PRO从叶片BRF光谱提取叶片生化性状。 未来研究需要基于叶片BRDF模型测量叶片BRF光谱的光谱和方向变化,将BRDF模型与所提出的PROSDM耦合可以改善对BRF和DHRF光谱变化的表征。此外,由于植物物种BRF和DHRF光谱的差异变化,在不同的数据集中PROSDM不能获得一致性提取结果。预计更多的工作将集中在理解不同视角和照明角度下植物叶片光学特性的变化。期望PROSDM可以应用在不同的尺度上,提高其在遥感、生态和环境研究中的适用性。点击如下链接,下载原文:PROSDM:PROSPECT模型与光谱导数和相似性度量相结合从双向反射率中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的适用性
  • 环境监测总站镉、铅、砷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开始申报
    p   近日,环境监测总站发布通知《水质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需知(2015年10月起)》,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水质重金属镉(I、II型)、铅(I、II型)、砷(I、II型)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报名。在今年六月份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50630/165644.shtml" target=" _self" 环境监测总站首次发布了水质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合格目录 /a ,公布的全部仪器测定的均为镉,此次增加了铅和砷两个指标。 /p p    strong 通知全文如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水质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需知(2015年10月起) /p p   一、适用性检测安排 /p p   根据工作安排,质检中心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水质重金属镉(I、II型)、铅(I、II型)、砷(I、II型)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报名。 /p p   二、报名及材料提交 /p p   1、 请需申请检测的企业企业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及其它相关材料(见材料清单),所有需提交的材料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qaas@cnemc.cn,除此之外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p p   2、 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待检测序列,并由质检中心安排抽样,如抽样不通过视为申请未通过,不予安排检测。 /p p   三、申请检测所需提交材料清单(进口、国产) /p p   1、 水质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请书(加盖公章) /p p   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p p   3、 经备案的企业标准(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p p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如无,需企业提供说明并加盖公章) /p p   5、 仪器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p p   6、 仪器说明书(中文版) /p p   7、 仪器照片(包括外观、内部结构、主要零部件、铭牌照片,所有照片请保证清晰) /p p   备注1:以上材料电子版的请调整成PDF格式后提交,邮件名称示例:XX公司-重金属铅II型仪器。 /p p   备注2:电子版材料审核合格后,请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装订后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室王晓慧收。 /p p   备注3:联系电话 王晓慧010-84943048 /p p   附件1:《水质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请书-2015版》 /p p   附件2:“水质重金属砷、镉、铅在线仪器” 作业指导书 /p p   附件3: a style=" COLOR: #0070c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zc/1650.html" target=" _self" span style=" COLOR: #0070c0" strong 水质重金属仪器 /strong /span /a 适用性检测平台通信协议 /p
  • 环境监测设备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环境空气及污染源废气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为确保进入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仪器质量,从设备质量的源头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的相关要求,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了相应监测设备的适用性检测。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兹将近期适用性检测合格且报告在有效期内(截止至2017年3月23日)的相关监测设备名录公布如下(上半部分:环境空气及污染源废气)。 /p p strong 一环境空气 /strong /p p strong 1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 、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17.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2e18d6d-63a8-4c7b-9512-950e6cd99b00.jpg" / /p p strong 2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1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5a72ddc0-387a-4b4f-a63a-a65d6812ab06.jpg" / & nbsp /p p strong 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img title=" 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d172a2c9-c20b-4add-91f1-49f8a82d908e.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strong 4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 nbsp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7585313a-8ac3-46e0-82f3-a5d22c4182c9.jpg" / /p p strong 5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img title=" 5.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211e1592-34db-4459-b2af-4993fccd6568.jpg" / /p p strong 6降雨自动采样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img title=" 6.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44f26b8-9bd1-40b4-acb3-04791760806c.jpg" / /p p strong 二污染源废气 /strong /p p strong 1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img title=" 二.1.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65288e7d-a9ce-45ac-b80d-1d590ee5cfd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1-2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488e3d14-d298-4937-b734-1cc15b90fb3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1-30.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f115930-c9c0-451c-91c8-17ad7742df6f.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er.1-41.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40f888d-a7f0-4eb3-ae38-90846f00dfa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er.1-5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f03d7245-bf48-46a1-9f2f-320ab3093a9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6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cc068ed0-5715-4ded-bf0b-61350ef348e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63-73.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71e9ec78-5a9f-4c5b-b24a-562773c5483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74-84.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b7b32b51-3226-492d-8b74-c4280e528d9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85-94.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d9e3996-2506-41f7-95ae-13f6a5dd8ce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95-99.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494f3c7-f70c-475a-adf8-91f7ba5da2af.jpg" / /p p strong 2定电位电解法二氧化硫测定仪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2.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8ef798e8-7525-49db-be1e-19de67a924e1.jpg" / /p p strong 3烟尘采样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二.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15f761f0-0162-4836-bdb4-b27693305f59.jpg" / /p
  • GE分析仪器推出经济型TOC标准品解决方案,应对GMP新规定
    GMP 2010 &mdash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自11年3月起正式推行,其中对制药企业的设备及检验仪器都有了新的规定。第五章第九十条&ldquo 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hellip &hellip 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rdquo 第七章第一百三十九条&ldquo 企业的&hellip &hellip 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rdquo 。 作为制药企业生产所需的重要检测仪器 &mdash &mdash 总有机碳(TOC)分析仪,按照GMP 2010新规必须定期地进行校准、校验及确认。同时根据2010版中国药典附录VIII R《制药用水中总有机碳测定法》中的相关要求,TOC分析仪还需要定期采用蔗糖和1,4-对苯醌的标准溶液进行系统适用性的测试。为了让中国制药客户符合2010中国药典并顺利通过GMP 2010认证,GE分析仪器除了提供全系列在线、实验室及便携式TOC分析仪,同时也致力于提供多种TOC标准品,帮助客户更便捷地完成TOC分析仪校准、校验、确认及系统适用性验证等测试。 GE Sievers系列标准品具备以下几大特点: 即开即用 &mdash 液体标准品,打开即可使用,无需任何准备工作,多种容量及套装可选,也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订单。 质量可靠且经过认证 &mdash 所有标准品都需要进行稳定性的研究测试。经过这些研究结果,GE分析仪器会为每个标准品确定相应的保质期。 原料可追溯 &mdash Sievers采用的原料可追溯至USP, JP及NIST每个标准品都具备一份分析证书(COA),来证明标准品的可追溯性和精度。分析证书的设计完全符合ISO指导。 2012年6月底,GE 分析仪器在中国也完成了标准品实验室的建设,生产TOC分析仪常用的标准品;生产工艺及质量保证系统与美国生产基地一致。在确保标准品质量的同时,因省去了繁杂的进出口及报关手续,标准品的运输时间较之前至少加快了30%。大大缩短了客户从订货到收货的周期,方便客户的日常检测。 本地化的生产也降低了成本,为客户节约了日常维护、校准校验等成本,提高了TOC分析仪使用的经济性。 查看标准品价格并订购,请访问cn.geinstruments.com/std-price
  • 2013第1批水质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开始
    日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2013年第一批水质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通知,通知中称,2013年第一批水质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于2013年3月开始,岛津公司、深圳朗石等16家仪器公司的20款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将被送进检测室开始检测。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2013年第一批水质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通知   2013年第一批水质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将于2013年3月开始,计划检测时间为2013年3月-2013年6月。送检企业的名单见下表,请各送检企业于2013年3月18日-22日将被检仪器送进检测室并开始调试,2013年3月25日开始正式检测;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检测资格。   207室、208室、209室通讯协议见附件。   各公司送检时,请先将附件3的委托检测表和检测通知表有关企业部分的内容填好,一起带来。   联系人:王晓慧 左航 王利燕   联系电话:010-84943048 010-84943049 010-84943252   附件:   1. 207、208水质仪器检测通讯协议及验证工具   2. 209水质仪器检测通讯协议及验证工具   3. 氨氮委托检测表、氨氮检测通知单   4. COD委托检测表、COD检测通知单 氨氮水质在线监测仪   207检测室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型号 产品名称 1 爱华仪器有限公司 CL1000 氨氮在线监测仪 2 河北碧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SND-9000型 氨氮在线监测仪 3 杭州慕迪科技有限公司 NH3N-8000 氨氮在线分析仪 4 青岛崂山电子仪器总厂有限公司 LN1000型 氨氮在线监测仪 5 广东伟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NH3N-2009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6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YX-NH3-N-Ⅲ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7 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 Wdet-5000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8 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 RK-NH3-N-I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9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NHN-4210 氨氮在线监测仪 COD水质在线监测仪   208检测室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型号 产品名称 1 上海恩德斯豪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CA71CODCr COD自动在线监测仪 2 拉尔分析仪器(杭州)有限公司 Elox 在线COD分析仪 3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YX-COD-C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4 深圳朗石生物仪器有限公司 PhotoTek6000 CODcr水质自动监测仪   209检测室 序号 申请企业 产品型号 产品名称 1 南京华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HD02-1型 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分析仪 2 江西怡杉环保有限公司 YSM-C型 CODcr在线监测仪 3 广东伟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WCOD-2009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4 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 CODet-5000 COD在线分析仪 5 杭州富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WD2100 CODCr在线检测分析仪 6 兰州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B-5型 COD在线快速测定仪 7 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 RK-COD-I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公布(截至9月30日 )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符合HJ 76-2017标准)(截至2023年9月30日)序号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名称委托单位名称报告编号检测项目1MD6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波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波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19-111颗粒物、烟气参数2SCS-900PM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19-133颗粒物、烟气参数3MD6000-B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波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波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19-134颗粒物、烟气参数4ARX-C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荣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安荣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19-155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5SYS-CE-3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19-199SO2、NOX、烟气参数6SCS-900FT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05SO2、NOX、烟气参数7MIR-FT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ENVIRONNEMENT S.AENVIRONNEMENT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21SO2、NOX、烟气参数8EST-CEMS-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37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9SCS-900NU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38SO2、NOX、烟气参数10MDK116-A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苏州曼德克光电有限公司北京曼德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43SO2、NOX、烟气参数11LV-EM-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45SO2、NOX、烟气参数12FAS-1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黑龙江富奥电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富奥电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69SO2、NOX、烟气参数13HLT-C1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78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14M6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上海华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107SO2、NOX、烟气参数15CEMS125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134SO2、NOX、烟气参数16SCS-900CPM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137颗粒物、烟气参数17CEMS13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183SO2、NOX、烟气参数18DY-MD6000-S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安鼎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鼎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184颗粒物、烟气参数19SC-3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苏州汉策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苏州汉策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194SO2、NOX、烟气参数20FB-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天津市蓝宇科工贸有限公司天津市蓝宇科工贸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200SO2、NOX、烟气参数21ACX-UV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ABB(中国)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210SO2、NOX、烟气参数22JMSL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01颗粒物、烟气参数23SLCEMS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02SO2、NOX、烟气参数24MDK116-B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苏州曼德克光电有限公司北京曼德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03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24KPS-7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柯普士仪器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柯普士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05SO2、NOX、烟气参数25TK-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19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26CEMS-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30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27LDM-100(D) 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32颗粒物、烟气参数28DQHJ-CE01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安聚能仪器有限公司陕西大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34SO2、NOX、烟气参数29BTB-YQ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辽宁毕托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毕托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35烟气参数30SGEP-3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54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31SGEP-300PM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57颗粒物、烟气参数32GA-CEMS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深圳市云顶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云顶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65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33EM—5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66SO2、NOX、烟气参数34LD1200A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68颗粒物、烟气参数35SCS-9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69SO2、NOX、烟气参数36JN-CEMS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86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37RJ-PM-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87颗粒物、烟气参数38CEMS-8000L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康测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南京康测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88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39RJ-CEMS-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90SO2、NOX、烟气参数40AG-CEMS07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91SO2、NOX、烟气参数41CEMS1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93SO2、NOX、烟气参数42SCS-900C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99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43LD1000A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02颗粒物、烟气参数44FGC-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48SO2、NOX、烟气参数45TR-II-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61SO2、NOX、烟气参数46DMS-3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62颗粒物、烟气参数47YX-CEMS-L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72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48MBGAS-3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80SO2、NOX、烟气参数49ACX-100UV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羣科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羣科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84SO2、NOX、烟气参数50HF-CEMS-11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禾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禾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88SO2、NOX、烟气参数51TR-X-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303颗粒物、烟气参数52TR-III-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304SO2、NOX、烟气参数53CEMS-38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卓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卓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10SO2、NOX、烟气参数54YC_PT_N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益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益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11烟气参数55CM-CEMS-8002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绰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绰美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17SO2、NOX、烟气参数56GA-5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32SO2、NOX、烟气参数57JTYH-CT1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安景泰银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景泰银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质(认)字 No. 2022-033SO2、NOX、烟气参数58FCY-37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卓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卓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34颗粒物、烟气参数59XHX-CEMS-1000C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山西鑫华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西鑫华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42SO2、NOX、烟气参数60CEMS-5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43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61PS7400-F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45SO2、NOX、烟气参数62AG-DUST07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68颗粒物、烟气参数63TR-9300E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安聚能仪器有限公司西安聚能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69SO2、NOX、烟气参数64ACX-C15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73SO2、NOX、烟气参数65TLG-311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71YC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益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益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91烟气参数72CEMS379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恒天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恒天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阿尔塔氟虫腈标准品现货供应,为鸡蛋检测保驾护航
    2017年7月20日,比利时通过RASFF系统通报鸡蛋中检出氟虫腈。问题鸡蛋已被销往12个国家或地区。据报道,问题鸡蛋产自荷兰,氟虫腈被不恰当的用于养鸡场的清洁物品中,造成鸡蛋被检出残留物。针对此事,国家质检总局第一时间在官网做出回应表示,“我国对进口禽蛋及其产品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准入管理。目前包括荷兰在内的欧盟各成员国的新鲜禽蛋和禽蛋产品均尚未获得检验检疫准入资格,不能向我国出口,请中国境内消费者不必为此担心。”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广谱杀虫剂,对蚜虫、叶蝉、飞虱、鳞翅目幼虫、蝇类和鞘翅目等重要害虫有很高的杀虫活性,对作物无药害。然而氟虫腈会对农作物周围的蝴蝶、蜻蜓等造成影响,并且现有动物实验研究表明,短期摄取大量氟虫腈会对神经系统造成不良影响,长期摄取氟虫腈可能会损害肝脏、甲状腺和肾脏,但不会引起基因突变、致癌或对生殖能力、胎儿造成影响。德国禁止在用于食品加工的动物养殖过程中使用氟虫腈。目前德国实行欧盟的相关规定,要求食品中的氟虫腈残留不能超过0.005毫克/千克。我国国标GB 2763-2016中明确了氟虫腈在谷物、油料和油脂、蔬菜、水果、糖类和食用菌中的限量(玉米及鲜食玉米0.1mg/kg,其他为0.02mg/kg),但未明确在蛋类中的规定。“毒鸡蛋“事件发生后,虽然我国国内市场暂无进口禽蛋,但是仍然引起相关各科研机构、第三方检测公司的及仪器公司的注意,其中阿尔塔的合作伙伴SCIEX及博纳艾杰尔在最快的时间内发布了鸡蛋中氟虫腈的检测方法。SCIEX:如何应对欧洲“毒鸡蛋”来袭?博纳艾杰尔:这个八月有点忙,“毒鸡蛋”怎么防?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氟虫腈纯品及溶液均为现货供应,除了单标,更提供包含氟虫腈的混标溶液,欢迎咨询订购!货号中文名称CAS#货期1ST20305-10mg氟虫腈纯品,10mg120068-37-3现货1ST20305-100M氟虫腈溶液,100ppm,甲醇120068-37-3现货
  • 最新!水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920台(截至2022年6月30日)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水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水质监测仪器共计920台,涉及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超声波明渠流量计、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户外小型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系统、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数据采集传输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18类水质监测仪器。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22年6月30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青岛科仪精密设备有限公司LpH5001型pH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9-1892昆山三泽仪器有限公司PC-1000型酸碱度/氧化还原电位变送器质(认)字No.2019-1933山东东润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HS-8000型工业PH计质(认)字No.2019-1944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AquaPro型PH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20-0115福州普贝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UNI-20型pH水质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20-0956大连力得现代科技有限公司LDPH6000W型工业PH计质(认)字No.2020-0967河北科瑞达仪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H/ORP-6900型工业pH计质(认)字No.2020-1098恩德斯豪斯(中国)自动化有限公司CPS型pH分析仪质(认)字No.2020-1189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K-328W型pH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21-07210杭州美仪自动化有限公司SUP-PH型PH/ORP控制器质(认)字No.2021-07311重庆尚捷仪器仪表有限公司P535型pH计质(认)字No.2021-22312上海阔思电子有限公司A10PR型pH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21-29613苏州雷博亚仪器有限公司WM-D100型pH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22-004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101-2003标准及HJC-ZY33-2013检测作业指导书) (截至2022年6月30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NH3N-2000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12江苏锐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RenQ-IV型氨氮在线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23武汉正元自动化仪表工程有限公司ZXcm-500-nr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34深圳市正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WQ1000型氨氮水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445恩德斯豪斯(中国)自动化有限公司CA80AM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56江苏汇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DEK-NH3-N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07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LFS-2002型水质分析仪(氨氮)质(认)字No.2017-1918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LFEC-2006型水质分析仪(氨氮)质(认)字No.2017-1929厦门市吉龙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HTC-C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310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WAOL2000-NH3-N型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9411南京鸿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HK-NH3-N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9512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YX-NH3-N-Ⅲ型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813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YX-NH3-N-Ⅲ型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914河北华厚天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NH3N-C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7315武汉境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JH-9/W型氨氮在线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7416南京捷发科技有限公司Johnsir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7517安徽英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EC-NH3型氨氮自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7618厦门蓝海环科仪器有限公司BO-E09型氨氮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7719广东伟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NH3N-2009型在线氨氮监测仪器质(认)字No.2018-07820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GH-SNS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521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GH-SN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622浙江微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VL-AN-201-X型氨氮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723武汉华瑞勤程科技有限公司HQ-NH3N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8824深圳世绘林科技有限公司SVL-NH3-N型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925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TR2336型氨氮全自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9026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TEM-NH3N9000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3727江苏海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CHHD-02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3828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T-2004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3929河北德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TYDM-NH3N-Ⅰ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4030南京华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HD03-3型氨氮(NH3)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4131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AG-N07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4432凯铭科技(杭州)有限公司KMW-820型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8633北京环科环保技术公司HB2000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8734贵阳学通仪器仪表有限公司XT-IV型氨氮(NH3-N)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8835上海煊仁环保仪器有限公司Powermon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8936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TY-NH3-N 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9037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T-SZJC33103-A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9238石家庄瑞澳科技有限公司RO-21型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439桂林云璟科技有限公司YJ-NH3N-II型氨氮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540桂林云璟科技有限公司YJ-NH3N-I型氨氮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641江苏德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DL2003型NH3-N 自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742苏州聚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H3N-1040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843吉林市光大分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GD1511NH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944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LT-200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1045山东东润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ND-2000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7346上海博取仪器有限公司NHNG-3010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7447捷意贸易(上海)有限公司Micromac C型水质在线分析仪(氨氮)质(认)字No.2019-07548重庆耐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NIPm-3000-NH3N型氨氮测定仪质(认)字No.2019-07649河北伟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W1021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7750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LGS-202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7851伊创仪器科技(广州)有限公司2100series-Ι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7952哈希水质分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Amtax NA8000.01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8153郑州富铭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ZFM-8200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865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WQMS2000-NHN型水质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8755江苏卓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ZZ-1002型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8956苏州源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SY-1091型氨氮水质在线检测仪质(认)字No.2019-09057厦门斯坦道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ESTD-XP型一体化水质监测仪(氨氮)质(认)字No.2019-09158恒天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HTY-NH3-N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21659青岛恒大时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HTE-NH3-1型水质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21760杭州英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NH3N-1800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21861江苏国技仪器有限公司AM-4020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22062杭州绿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R-3411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9-22163江苏尚维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SWS-NH3-N-1001型水质氨氮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9-22264南京威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WS-NH3-N181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22365南京鸿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HG NH3-N 2015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22466厦门隆力德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AVVOR 9000 NH4-N型氨氮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22567福州普贝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PCM300-NH3N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22668杭州启绿科技有限公司WQA-3100型水质(氨氮)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22769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WAOL2000-NH3-N型水质在线分析仪-氨氮质(认)字No.2019-22870PhotoTek 6000型氨氮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21-0343上海科泽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K301S型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21-0354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426台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426台(截至2022年12月31日)1月16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有1426台环境监测仪器。水质监测仪器 共计772台,主要涉及仪器有: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户外小型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系统、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溶解氧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共13类水质监测仪器。气体检测仪器 共计447台,主要涉及仪器有:便携式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监测仪、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废气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傅里叶红外监测仪、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元素成分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共20类气体检测仪器。采样及采集类仪器设备共计194台,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称重一体化监测仪、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降雨自动采样器、水质自动采样器、烟尘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共8类仪器。除此之外还有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和超声波明渠流量计。附录(部分截图):全文下载:《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扫码下载:往期回顾: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 1413台 (截至2022年9月30日) 《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共计1260台(截止2022年6月30) 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 -共涉及1295款仪器(截止 2 022 年 3月31日) 《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 -共涉及1151款仪器
  • 国家标准委开展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食品相关标准51项!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国家疾控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药监局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有序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推动标准复审常态化和制度化,依据《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审标准范围截至2023年底,实施满5年或距上次复审满5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本次复审范围,已提出修订项目或已列入修订计划的除外,拟开展复审的标准清单见附件1。未列入附件1中的标准也可根据需要纳入复审范围。二、标准复审内容根据《标准化法》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等方面进行复审,复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标准的适用性。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已被淘汰,已被淘汰的,应给出“废止”的结论。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详细具体,能够覆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服务,适用范围不够具体或不能覆盖新情况的,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规定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属于超范围制定的,应给出“修订”(修订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或“废止”的结论。(二)标准的规范性。标准技术内容是否可验证、可操作,若技术内容存在不可验证、不可操作的情况,或者标准中未规定证实方法,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是否为全文强制,若标准为条文强制,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的时效性。与产业发展实际水平和健康、安全、环保最新需求相比,标准技术指标及要求是否需要提升,若因标准的指标缺失或要求过低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与国际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或标准相比,是否与国际标准或法规主要技术指标一致,若不一致,原则上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若引用的标准已废止或注日期引用的标准已更新,应给出“修订”的结论。(四)标准的协调性。如出现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况,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复审工作安排标准复审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一)第一阶段:工作组复审阶段。组织起草部门可成立复审工作组或委托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复审工作组,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复审工作组针对附件1中的具体标准,依据标准复审内容,通过问卷调查、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企业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标准复审,形成每一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附件2)。(二)第二阶段:专家论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复审工作组形成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进行论证,给出最终的复审结论。(三)第三阶段:材料报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附件3)和各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报送国家标准委。同时,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子系统中填报各标准的复审信息和报告。四、复审结论的处理国家标准委对组织起草部门报送的复审结论审核后,按照复审结论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1. 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征求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我委将以公告形式废止该强制性国家标准。2.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组织起草部门应在报送复审结论时同步提出修订项目。国家标准委将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程序进行办理。3. 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告知标准的复审时间。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付允 陈如意联系方式:010-82262614,010-82262616邮箱:chenruyi@samr.gov.cn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叶子青联系方式:010-65007855邮箱:yezq@ncse.ac.cn附件:1. 2023年复审标准清单2.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3.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附件下载:国标委发〔2023〕40号-2023年强标复审通知.doc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此次复审标准清单中一共包含170项国家标准,其中包含仪器设备、工业制剂、车辆、环境、食品、医疗器械等;主管部门涵盖: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药监局。食品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管部门1GB 21909-2008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2GB 4407.1-2008经济作物种子 第1部分:纤维类农业农村部3GB 6141-2008豆科草种子质量分级农业农村部4GB 11767-2003茶树种苗农业农村部5GB 9847-2003苹果苗木农业农村部6GB 19169-2003黑木耳菌种农业农村部7GB 19170-2003香菇菌种农业农村部8GB 19172-2003平菇菌种农业农村部9GB 19179-2003桑蚕原种农业农村部10GB 19171-2003双孢蘑菇菌种农业农村部11GB 29384-2012乙酰甲胺磷原药农业农村部12GB 29382-2012硝磺草酮原药农业农村部13GB 18133-2012马铃薯种薯农业农村部14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农业农村部15GB 34463-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钙农业农村部16GB 34460-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钠农业农村部17GB 34468-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锰农业农村部18GB 34461-2017饲料添加剂 L-肉碱农业农村部19GB 34457-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三钙农业农村部20GB 34462-2017饲料添加剂 氯化胆碱农业农村部21GB 9454-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农业农村部22GB 20802-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铜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23GB 2103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钙盐农业农村部24GB 2254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农业农村部25GB 22549-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钙农业农村部26GB 23386-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粉)农业农村部27GB 34469-2017饲料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化学合成)农业农村部28GB 34470-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农业农村部29GB 22489-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锰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0GB 7300-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酸农业农村部31GB 3445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农业农村部32GB 34465-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亚铁农业农村部33GB 34466-2017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农业农村部34GB 9840-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农业农村部35GB 34467-2017饲料添加剂 柠檬酸钙农业农村部36GB 7298-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农业农村部37GB 7301-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酰胺农业农村部38GB 34459-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铜农业农村部39GB 34456-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农业农村部40GB 7293-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粉)农业农村部41GB 7294-2017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农业农村部42GB 2169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锌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43GB 34464-2017饲料添加剂 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农业农村部44GB 14891.1-1997辐照熟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5GB 14891.5-1997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6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国家卫生健康委47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国家卫生健康委48GB 14891.3-1997辐照干果果脯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9GB 14891.4-1997辐照香辛料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50GB 14891.7-1997辐照冷冻包装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51GB 14891.8-1997辐照豆类、谷类及其制品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国家疾控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药监局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有序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推动标准复审常态化和制度化,依据《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审标准范围截至2023年底,实施满5年或距上次复审满5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本次复审范围,已提出修订项目或已列入修订计划的除外,拟开展复审的标准清单见附件1。未列入附件1中的标准也可根据需要纳入复审范围。二、标准复审内容根据《标准化法》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等方面进行复审,复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标准的适用性。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已被淘汰,已被淘汰的,应给出“废止”的结论。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详细具体,能够覆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服务,适用范围不够具体或不能覆盖新情况的,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规定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属于超范围制定的,应给出“修订”(修订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或“废止”的结论。(二)标准的规范性。标准技术内容是否可验证、可操作,若技术内容存在不可验证、不可操作的情况,或者标准中未规定证实方法,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是否为全文强制,若标准为条文强制,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的时效性。与产业发展实际水平和健康、安全、环保最新需求相比,标准技术指标及要求是否需要提升,若因标准的指标缺失或要求过低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与国际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或标准相比,是否与国际标准或法规主要技术指标一致,若不一致,原则上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若引用的标准已废止或注日期引用的标准已更新,应给出“修订”的结论。(四)标准的协调性。如出现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况,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复审工作安排标准复审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一)第一阶段:工作组复审阶段。组织起草部门可成立复审工作组或委托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复审工作组,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复审工作组针对附件1中的具体标准,依据标准复审内容,通过问卷调查、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企业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标准复审,形成每一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附件2)。(二)第二阶段:专家论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复审工作组形成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进行论证,给出最终的复审结论。(三)第三阶段:材料报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附件3)和各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报送国家标准委。同时,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子系统中填报各标准的复审信息和报告。四、复审结论的处理国家标准委对组织起草部门报送的复审结论审核后,按照复审结论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1. 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征求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我委将以公告形式废止该强制性国家标准。2.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组织起草部门应在报送复审结论时同步提出修订项目。国家标准委将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程序进行办理。3. 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告知标准的复审时间。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付允 陈如意联系方式:010-82262614,010-82262616邮箱:chenruyi@samr.gov.cn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叶子青联系方式:010-65007855邮箱:yezq@ncse.ac.cn附件:1. 2023年复审标准清单2.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3.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下载国标委发〔2023〕40号-2023年强标复审通知-附件.doc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管部门1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国家卫生健康委2GB 14891.1-1997辐照熟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3GB 14891.3-1997辐照干果果脯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GB 14891.4-1997辐照香辛料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5GB 14891.5-1997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6GB 14891.7-1997辐照冷冻包装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7GB 14891.8-1997辐照豆类、谷类及其制品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8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国家卫生健康委9GB 1253-2007工作基准试剂 氯化钠工业和信息化部10GB 1254-2007工作基准试剂 草酸钠工业和信息化部11GB 1257-2007工作基准试剂 邻苯二甲酸氢钾工业和信息化部12GB 12593-2007工作基准试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工业和信息化部13GB 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工业和信息化部14GB 15346-2012化学试剂 包装及标志工业和信息化部15GB 19105-2003过氧乙酸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6GB 19107-2003次氯酸钠溶液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7GB 19109-2003次氯酸钙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8GB 21178-2007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分类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19GB 28670-2012制药机械(设备)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则工业和信息化部20GB 21175-2007危险货物分类定级基本程序国家标准委21GB 28932-2012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国家疾控局22GB 15213-2016医用电子加速器 性能和试验方法国家药监局23GB 2024-2016针灸针国家药监局24GB 9706.14-1997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X射线设备附属设备安全专用要求国家药监局25GB 9706.21-2003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用于放射治疗与患者接触且具有电气连接辐射探测器的剂量计的安全专用要求国家药监局26GB 11767-2003茶树种苗农业农村部27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农业农村部28GB 18133-2012马铃薯种薯农业农村部29GB 19169-2003黑木耳菌种农业农村部30GB 19170-2003香菇菌种农业农村部31GB 19171-2003双孢蘑菇菌种农业农村部32GB 19172-2003平菇菌种农业农村部33GB 20802-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铜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4GB 2103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钙盐农业农村部35GB 2169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锌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6GB 22489-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锰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7GB 2254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农业农村部38GB 22549-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钙农业农村部39GB 23386-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粉)农业农村部40GB 29382-2012硝磺草酮原药农业农村部41GB 29384-2012乙酰甲胺磷原药农业农村部42GB 34456-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农业农村部43GB 34457-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三钙农业农村部44GB 3445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农业农村部45GB 34459-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铜农业农村部46GB 34460-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钠农业农村部47GB 34461-2017饲料添加剂 L-肉碱农业农村部48GB 34462-2017饲料添加剂 氯化胆碱农业农村部49GB 34463-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钙农业农村部50GB 34464-2017饲料添加剂 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农业农村部51GB 34465-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亚铁农业农村部52GB 34466-2017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农业农村部53GB 34467-2017饲料添加剂 柠檬酸钙农业农村部54GB 34468-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锰农业农村部55GB 34469-2017饲料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化学合成)农业农村部56GB 34470-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农业农村部57GB 6141-2008豆科草种子质量分级农业农村部58GB 7293-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粉)农业农村部59GB 7294-2017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农业农村部60GB 7298-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农业农村部61GB 7300-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酸农业农村部62GB 7301-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酰胺农业农村部63GB 9454-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农业农村部64GB 9840-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农业农村部65GB 9847-2003苹果苗木农业农村部66GB 13458-2013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67GB 19430-2013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68GB 21523-2008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69GB 21903-2008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0GB 21904-2008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1GB 21905-2008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2GB 21906-2008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3GB 21907-2008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4GB 21908-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5GB 21909-2008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6GB 3544-2008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
  •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260台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260台(截至2022年6月30日)7月11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有1260台环境监测仪器。水质监测仪器共计741台,主要涉及仪器有: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户外小型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系统、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溶解氧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自动采样器、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共12类水质监测仪器。气体检测仪器共计412台,主要涉及仪器有: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元素成分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烟尘采样器、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共20类气体检测仪器。除此之外还有2类噪声仪器:超声波明渠流量计、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还有1类数据采集传输仪。详情如下:直接下载: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共计1260台(截止2022年6月30 )或扫码下载:往期回顾: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共涉及1295款仪器(截止2022年3月31日)《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共涉及1151款仪器
  • 环境监测总站发布20余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2018年1月)
    p & nbsp 继环保部集中发布28项环境监测标准之后,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20多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2018年1月)。产品涉及烟尘采样器、酸雨采样器系统、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便携式烟气分析仪、小型化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等多种仪器类型。涉及百家厂商、400多款仪器设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strong 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2018年1月)汇总 /strong /span br/ /p p a href=" http://www.cnemc.cn/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213&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烟尘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止2018年1月10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www.cnemc.cn/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212&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酸雨采样器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www.cnemc.cn/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211&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www.cnemc.cn/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210&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便携式烟气分析仪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止2018年1月10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206&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小型化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93&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86&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85&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84&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83&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82&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81&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80&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79&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认证检测合格厂家名录(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78&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数据采集传输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77&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水质自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76&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75&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 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74&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73&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止2018年1月5日) /span /a /p p a href=" http://103.42.78.200/showReport.do?cateId=2092931& contentId=210003172& siteId=2002"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截止2018年1月5日) /span /a /p
  • 助力纺织行业高质量发展,阿尔塔纺织品检测标准品研发获硕果
    2022年10月31日,天津首家北交所上市公司——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敲响上市宝钟,正式登陆北京证券交易所。次日,由天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2022第四届全国纺织标准质量技术峰会”在天津空港白云酒店顺利召开。作为纺织品行业龙头企业天纺标的标准品合作伙伴,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受邀见证了天纺标上市的盛况并参加了本届技术峰会。阿尔塔科技标物中心总监徐银女士做了主题为《标准物质质量控制及关键技术》的报告,全面解析了标准物质质量控制及关键技术、纯品标准物质和溶液标准物质研制的方法和流程,对阿尔塔科技在纺织品检测相关标准品研究中取得的成果进行了详细介绍。徐银总监以谱图和数据向与会同行展示了纺织品检测国家标准《GB/T 17592-2011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和《GB/T 20388-2016 纺织品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四氢呋喃法》中邻苯二甲酸酯和偶氮染料混合标准溶液的研制成果,在均匀性、量值准确度等指标达到甚至超过进口产品。尤其是解决了偶氮染料混标溶液在长期储存中不稳定的难题,使进口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分解变质的问题迎刃而解。阿尔塔科技作为CNAS认可的标准物质生产者,始终致力于标准品自主研发和国产化,与众多技术领先的行业龙头机构和企业形成了长期密切合作,共同开发行业内所需标准品,为客户提供完美的标准品解决方案。此次纺织品检测混标的研制是阿尔塔与天纺标技术合作的结晶,产品质量通过天纺标与多家国内外相同产品的比较得到认可。双方将继续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为纺织品检测行业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标准品,实现纺织品检测标准品的国产化。阿尔塔提供的部分纺织品检测混标溶液: 更多参数及产品详情致电阿尔塔客服电话!
  • GE CheckPoint TOC分析仪标准品无锡投产
    GE分析仪器三种适用于CheckPoint总有机碳TOC分析仪的标准品已正式于GE水处理无锡工厂投产,这三种标准品将采用TOC与电导率两用样品瓶进行封装,配备标准样品瓶盖。(TOC与电导率两用样品瓶:玻璃瓶内壁经去离子处理,实现电导率检测无离子干扰,同时玻璃瓶最大程度降低TOC污染)◆ ◆ ◆三种标准品编号如下- STD 97010-02,CheckPoint TOC校准套装,装于TOC与电导率两用样品瓶中- STD 31003-04,CheckPoint系统适用性套装,装于TOC与电导率两用样品瓶中- STD 97006-02,CheckPoint线性套装,装于TOC与电导率两用样品瓶中同时,适用于CheckPoint TOC分析仪的电导率标准品也可从GE水处理无锡工厂直接订购。◆ ◆ ◆电导率标准品编号如下- LCSTD 77035-01,浓度为25 μS/cm的电导率标准品 (HCl)在此之前,CheckPoint TOC分析仪的标准品需要从美国订购,用户普遍反应 “运输不便,保质期短”,给仪器的校准验证带来不便。为提升用户使用的方便性,在美国工厂的支持下,GE水处理无锡工厂已开始正式生产CheckPoint TOC分析仪的标准品,生产工艺及质量保证系统与美国生产基地一致。在确保标准品质量的同时,因省去了繁杂的进出口及清关手续,标准品的运输时间较之前至少加快了30%,保证及时供货,大大缩短了客户从订货到收货的周期,从而留给客户的保质期更长,全面保证仪器校准验证的通过率。现在,用户可以从GE水处理无锡工厂订购 Sievers全系列TOC分析仪的配套常用标准品:- 包括M9、M5310 C、500 RL、860、CheckPoint、InnovOx;- 标准品的原物料主要向三大机构采购(NIM, NIST, USP*);- 每份标准品都具备相应的分析证书;- 生产质控严格,符合2015版中国药典、美国药典、欧洲药典和日本药典,满足TOC的校准、验证、确效及药典系统适用性需求。* NIM—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NIST—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USP—美国国家药典委员会◆ ◆ ◆您的仪器需要定期校准校验对于不同型号的TOC分析仪,我们建议根据不同的周期校准校验,以确保仪器稳定及精准的运行。Sievers M9/M5310C/860/500RL系列的TOC分析仪,建议至少每年校准校验一次;CheckPoint及InnovOx系列TOC分析仪,建议每6个月校准校验一次。另外,系统适用性试验的频率,各国药典均没有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要保证仪器的正常工作状态,建议至少每3-6个月确认一次。根据产品的质量控制风险,可以适当提高确认频率,如每个月或每周。立刻联系我们,进行订购!▼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2481/
  • 上海市食品学会立项《肉及肉制品中菌落总数快速测定 测试片法》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食品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山东美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牵头申报的《肉及肉制品中菌落总数快速测定 测试片法》团体标准,经审核,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同意立项。请起草单位按照《上海市食品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联系人:上海市食品学会 郭燕茹 021-54891268 18018674491邮箱:ssfs_office@163.com
  • 具备可追溯性的制药行业总有机碳TOC标准品
    总有机碳TOC检测,自2010年以来,已经成为中国制药企业对注射用水的常规检测项目,要求严格的数据可靠性。高合规性并可追溯的TOC标准品,是为TOC分析数据保驾护航的重要依据。美国Sievers分析仪,隶属于法国苏伊士(SUEZ)集团,为您提供业内严格质量保证的TOC标准品与专用样品瓶。对于TOC分析仪,检测可追溯性,是指对某个已知的标准品用此仪器检测,检测结果的不间断的对比数据链。对于依赖TOC检测的行业,校准和确认是将仪器与可追溯标准品保持一致的最常用方法,用于确定仪器的精确度和准确度。Sievers分析仪的标准品有全面的可追溯性认证为什么标准品生产工厂的认证很重要?ISO 17034(原ISO Guide 34)和ISO/IEC 17025认证确保了用于生产设备校准的标准品一贯按照稳健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控制和审计。ISO 17034提供了最高质量保证水平,并证明制造商的流程符合严格准则规定,并囊括了所有的不确定性因素。ISO/IEC 17025证明标准品生产相关试验的可靠性,并确认制造商有能力使用仪器为每个生产批次提供精确的、准确的测试和数据标定。如果没有上述认证(无论从供应商购买,还是自己配制),药品制造商无法保证标准品的一致性,因而无法保证标准品的可追溯性。苏伊士Sievers分析仪位于美国科罗拉多州博尔德(Boulder)的工厂于2017年通过了ISO 17034(原ISO Guide 34)和ISO/IEC 17025认证。- ISO 17034(原ISO Guide 34)认证确认了:Sievers分析仪生产质量和一致性最佳的标准品;分析证书符合严格的准则,并包含所有的不确定因素。- ISO/IEC 17025认证确认了:Sievers分析仪用于检验各生产批次标准品的仪器,其检测和校准数据的准确性和精确性。ISO 17034(原ISO Guide 34)和ISO/IEC 17025认证的目的,在于确保按照严格的质量标准,以始终如一的方式,生产、控制和审计标准品,获得这两个认证意味着我们达到了业界最高的综合认证标准。Sievers分析仪在科罗拉多州博尔德厂房内进行样品瓶的清洗Sievers分析仪:全面的可追溯性制药企业面临供应链内部提高可追溯性的压力越来越高,包括需要快速关闭不符项和不合规项。为此,工艺中使用的每一种材料和仪器的可追溯性变得非常重要。苏伊士Sievers分析仪拥有行业内最高联合认证标准——ISO 17034(原ISO Guide 34)和ISO/IEC 17025,可以为我们生产的标准品和样品瓶提供全面的可追溯性。Sievers标准品与工厂内部自制的标准品相比,其优势体现在全面的可追溯性上。低TOC背景的标准品需要非常复杂的污染控制策略以满足医药行业要求的性能水平,Sievers分析仪的化学家和质量控制团队深刻了解最具挑战性的技术要求,开发出重复性极佳的方法,能够确保批量生产准确、稳定、高质量的标准品。Sievers标准品的污染控制策略玻璃量具污染- 在经验证的清洁装置中清洗容量瓶。- 在使用容量瓶之前,用超纯水漂洗容量瓶三次。- 所有玻璃量具均专用于标准品溶液。- 总的来说,上述措施确保将标准品溶液的TOC或电导率背景降至最低。在制备过程中的人为误差- 自动化系统最大程度地减少在关键的灌装过程中的人员接触。- ISO注册的质量体系中的一系列标准操作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SOP)严格控制生产工艺,以制备经认证的参考物质。、- 在标准品放行之前,复查和批准每批标准品的批次记录。试剂水的纯度- 采用专利技术的3步水系统来提供大量的生产用试剂用水。- 所有的试剂用水在投入使用之前,都必须严格达到TOC和电阻率规格。原材料的纯度- 只使用NIST和USP可追踪的原材料。样品瓶污染- Sievers分析仪自己清洁用于标准品生产的玻璃小瓶,采用专利的、经验证的、备有证明文件的清洁工艺来严格清除样品瓶中的有机残留物。- 在样品瓶投入使用之前,对每批样品瓶进行取样、测试、记录,以达到Sievers分析仪标定的规格。控制良好的存储- 标准品瓶被真空密封在聚酯薄膜袋中,以防止背景污染和紫外线。- 在装运之前,所有标准品都保存在冷藏室内,温度控制在5±4℃。- 标准品由高资质的快递运输,美国境内可通宵快递。Sievers标准品生产实验室注重细节是Sievers TOC标准品享誉全球的原因所在当预算有限时,我们建议内部制备的标准品用于日常的质量控制,同时,周期性使用Sievers认证的参考材料用于确效。例如,某些客户选择制备自己的溶液作为日常检查标样,但依靠Sievers提供认证的标准品进行每周的系统适用性测试。类似这种双级方法是很好的平衡。Sievers样品瓶的污染控制策略降低污染和操作误差- Sievers经认证的TOC样品瓶带有特氟龙表面的硅树脂材料垫片,可以保护样品的完整性。- 每个样品瓶的瓶盖都是防尘设计,避免了可能由实验室或工厂内的误操作所导致的潜在污染。超洁净- Sievers经认证的TOC样品瓶是在ISO 9001质控环境中,用经验证的自动设备进行清洗的。样品瓶在最后清洗步骤时,用低TOC试剂水进行冲洗,因此有机物残留很低,洁净度高。- 每批次都经过检测,确保TOC低于10ppb,适用于符合药典的水质检测。Sievers样品瓶还兼容于其他品牌TOC分析仪,并提供预酸化的样品瓶,用于清洁验证,以确保所有有机物都能被分析,样品酸度pH值能接近2.5。这个预处理过程中加入的是试剂级别的磷酸,能避免蛋白质粘附在样品瓶上。Sievers使用特殊的精准注射技术,保证每个样品瓶都经过酸化处理,能避免客户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差异、不合规结果(OOS)调查、人工过失造成的损失以及缩短冗长的样品准备时间。Sievers认证的预酸化样品瓶标准品、样品瓶和仪器的可追溯性有助于制药企业高效解决TOC不合规的问题̷̷降低风险、提高数据质量,并确保可靠且准确的TOC检测解决方案。立刻联系我们,订购方便好用的TOC标准品与样品瓶!背景介绍什么是ISO 17034(原ISO Guide 34)?ISO 17034(原ISO Guide 34)全称是ISO 17034:2016《标准物质生产者能力的通用要求》,是生产者具备生产合格质量标准物质/标准样品能力的证明。只有符合这些要求,才能被承认有能力从事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生产。什么是ISO/IEC 17025?ISO/IEC 17025是实验室认可服务的国际标准,目前最新版本是2005年5月发布的,全称是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 17025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CASCO(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制定的实验室管理标准。一旦获得此项认可,就标志着实验室已经依据国际标准建立了一套质量管理体系,只要严格依据该体系开展工作,其技术能力就有保障,可以确保实验室“产品”及其服务的质量。凡是通过ISO 17025认证的实验室提供的数据均具备法律效应,得到国际认可。对于客户而言,选择技术能力得到认可的实验室可以减少提供不合格“产品”的风险。
  • 青岛众瑞ZR-3260纳入烟尘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18年12月31日)。涉及便携式烟气分析仪、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烟尘采样器、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共计120台。青岛众瑞智能仪器有限公司,ZR-3260型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烟尘采样器)。荣登此合格名录!ZR-3260型 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
  • 我国将建立唯一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7月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和部分专家回答了媒体提出的食品安全等目前社会一系列热议话题。   ●关于"三定"方案的进展情况   国家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陈锐:国家卫计委"三定"方案,专门设立了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新的司局成立以后,一共有四项主要的职责:一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二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三是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四是负责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一、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卫计委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主要进展有:一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公布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食品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10个专业分委员会,共350多位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权威专家组成,负责标准审查工作。二是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和《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科学规划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和现行食品标准清理任务,指导"十二五"期间的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三是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制定完善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截止到目前,卫计委制定公布了乳品安全标准、真菌毒素、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通则等303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了6000余项食品安全指标。五是开展标准宣传解读和跟踪评价。在卫计委网站主动公开标准文本,便于各方下载和查询。通过印发文件、制订标准问答、召开座谈会和新闻发布会、举办培训班、在线问答等方式,向公众科学介绍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公布情况。结合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标准跟踪评价,了解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六是积极开展食品标准的国际交流。我国卫计委连续7年担任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的主持国,2011年当选并在今年连任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地区执委。通过这些有利条件,加强对国际食品标准的跟踪研究,促进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发展。   二、开展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以来,卫计委已完成乳品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对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食品标签等标准进行了清理,公布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基础标准。2012年,卫计委制定公布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主要任务是:对现行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全面清理,提出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清理意见,形成食品标准体系框架。在标准清理基础上,2015年底将完成标准整合工作,解决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   为做好标准清理工作,卫计委组建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陈啸宏同志担任。专家技术组由140余位来自农业、质检、卫生、商务等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的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组成,分为食品产品组、理化检验方法组、微生物检验方法组、毒理学评价程序组、特殊膳食类食品组、食品添加剂组、食品相关产品组和生产经营规范组8个组开展工作。专家技术组组长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王竹天研究员担任。   本次清理工作的特点:一是体现依法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标准体系涵盖与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要求 二是坚持保护公众健康的原则,食品安全标准要以保护公众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风险评估为依据 三是坚持以我国国情、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要为基础,分析比对现行各项标准,科学合理设置食品安全标准框架体系 四是注重食品安全标准整体建设,确保产品标准与基础标准相协调,检测方法标准与限量标准相协调,着力提高产品标准的覆盖面和通用性 五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注重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拓宽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方式,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目前,专家技术组已经召开43次标准清理工作会议,完成了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特殊膳食食品标准的清理任务,将于近期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其他食品标准已基本完成清理任务,将分批征求意见。卫计委欢迎社会各界对食品标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开设了食品标准清理专栏,并在新浪网站开设"食品安全标准"官方微博,及时公布食品标准工作信息和进展。   ●关于反式脂肪酸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王竹天:关于反式脂肪酸的标准。香港检出内地的奶粉有反式脂肪酸,这很正常。反式脂肪酸的来源是什么?对于一些反刍类动物,尤其对于牛,会天然产生反式脂肪酸,就是说,在奶粉中检出反式脂肪酸是非常正常的。但是,是不是我国就没有标准呢?新的国家标准,婴儿配方粉GB10765已经对反式脂肪酸做出了规定,每100克总脂肪不得超过于3%.另一方面,在配方粉中还专门提到,我国不得使用氢化植物油,外源性带进来的是不允许的。   奶粉里或者婴儿配方奶粉里的反式脂肪酸,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在加工过程使用的氢化植物油 二是天然食物中存在的。在标准里禁止加工过程中使用含有反式脂肪酸的氢化植物油。对于天然的反式脂肪酸,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任何科学文献能够证明其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这是从科学层面来说的。但是从预防层面来讲,在反式脂肪酸产生的过程中,除了天然,在加工过程中还会有,所以为了保护婴幼儿的健康,在标准里特别设置了不能大于3%的规定。全世界基本上都是这样规定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也是把这个值作为反式脂肪酸的限量标准。所以,我国标准和国际标准是一致的。   ●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和监测评估机构主要任务和主要计划   陈锐:卫计委有几项主要的重点工作。第一,加强能力建设。因为这个司局是新成立的,能力建设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加强素质提高,同时最重要的是加强全国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的网络建设。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正在开展风险监测评估的体系建设。   第二,标准工作。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可以说是卫计委在食品安全当中的核心职能之一。首先,要按期完成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今年年底要完成清理工作,2015年底完成整合工作,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这项工作正在进展中。二是在标准工作中督促指导各个地方完成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国家层面上是卫计委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同时完成对于企业标准的备案。卫计委将督促指导地方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完成地方标准的清理任务。以前,各个部门、各个系统在地方制定了很多食品安全的地方标准,这些地方标准存在着相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清理,解决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标准制定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原则。四是逐步调整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加强秘书处的工作。审评委员会以前有一个秘书处,秘书处承担了很多日常工作,要加强秘书处的能力建设。   第三,关于风险监测工作。卫计委首先将建立健全风险监测的网络,构建起覆盖全国城乡的风险监测技术网络,使他们能够具备不断提高风险监测技术的能力。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同时加强对食源性疾病的管理,规范食源性疾病的报告、监测、调查以及救治等方面的工作,做好食源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第四,关于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制定标准和制定食品安全政策的基础。卫计委这方面一是要加强制定每年的食品风险的评估优先计划、组织落实,对一些食品安全监管或社会关注的社会安全问题,及时开展优先评估,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另一方面,卫计委将加强对于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性的审查以及评审工作。关于食品新原料、食品添加剂,卫计委将严把安全关,保证用到食品当中的安全性。最后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包括食品安全相关的科普知识宣传以及标准的解读宣传培训,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关于建立唯一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王竹天: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和唯一性,在食品安全法的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就说得非常清楚了,其中第20条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的范围有8条。这8条是这次在清理整合过程中所依据的最重要的法律规定。按照构建标准体系的要求,在食品安全标准中,除了有风险评估标准制定的指导原则之外,标准体系基本上分为四大部分:一是基础标准。如食品污染物、添加剂标准,覆盖面最广、影响面最宽、执行程度最广阔的基础标准 二是产品标准。如饼干、饮料的标准等属于产品标准 三是卫生规范。这部分标准是在整个食品生产过程中确保产品合格的最基本的保障 四是检验方法。包括所有的和产品标准、基础标准、限量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   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我们一直在对国际上的标准进行对比研究,对于发达国家标准的制定过程,我们也在研究,最重要的是,在比较风险评估的方法。在参考发达国家的标准的时候,或是在比较发达国家标准的时候,卫计委一直考虑如何来和我国现行的国情相结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只要是有一些所谓的食品安全事件出来以后,最终大家会把焦点聚焦到标准上,而且还特别愿意和发达国家来比较。但是回过头从基本情况来看,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还要按照自己的国情来制定自己的标准,按照我国风险评估的方法来科学设立自己的标准,不仅是要保护自己的健康,同时还要促进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就是说,两头都需要考虑。标准清理结合完了之后,还会履行WTO的通报程序,和世界各国在标准层面上进行一个沟通,把我国的风险评估理念以及风险评估方法与之相互交流。   整个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将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到现在为止,500多个食品生产规范的清理基本上已经进入尾声了。这个月底,我们会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把我们对每一个规范的处理意见,是不是纳入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里了、是不是强制性的公之于众。
  •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立项《植物源性食品中番茄源性成分的检测 实时荧光PCR法》团体标准
    各相关单位:根据《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申请的《植物源性食品中番茄源性成分的检测 实时荧光PCR法》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起草单位按照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联系人:张小飞电话: 13995098931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田商务中心413室邮箱:1904691657@qq.com 2024团标立项公示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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