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未达标

仪器信息网未达标专题为您整合未达标相关的最新文章,在未达标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未达标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未达标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未达标话题讨论。

未达标相关的资讯

  • 环保部:超九成实施新标准城市空气质量未达标
    记者5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环保部公布了2014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已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161个城市中,仅舟山、深圳、珠海、湛江、云浮、北海、海口、三亚、拉萨9个城市达标,其余15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标。   未实施新标准的166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10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达标城市比例为63.3%,同比降低7.1个百分点。
  • 江西注销218家未申报复查和未达标实验室资格
    新华网江西频道1月24号电 从江西省质监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0江西省质监系统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眼于解决监测工作突出问题,全年检查477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立案查办了155起违法案件,对218家未申报复查和未达标实验室资格进行了注销。   据悉,2010全年江西全省1000多加检测机构的能力现状进行了调研,对检测人员状况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制定了《实验室变更备案规范》《实验室资质认定申报要求》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规范资质认定工作。注销了218家资格到期未申报复查或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的实验室。对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杂二甲醚的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充装等行为。在检查的477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中,立案查办了155起违法案件。此外,开展了农资、建材、"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等产品质量监督与执法打假活动。
  • 华测检测存软肋 IPO募投项目效益未达标
    6月18日,华测检测继续受到追捧飘红,收报22.96元,6月8日以来的7个交易日,涨幅超过18%。一位持有该股的基金经理告诉记者,其抢眼表现主要是因为华测检测一再延期的募投项目有了新的进展。“据说已经快竣工了。”   然而,这只能算是不幸中的幸事。记者发现,距离华测检测上市已逾两年半,公司当初IPO承诺的募投项目不仅进展缓慢,且是首批28家创业板公司中,唯一一家募投项目全部未能达到预计效益的公司。   截至2012年一季度末,华测检测IPO承诺投资项目除去“桃花源检测基地建设项目”(下称桃花源项目)在一季度实现35.14万元收益以外,“华东检测基地建设项目”(下称华东项目)和“华测临床前CRO研究基地”(下称CRO研究基地)均没有实现效益。   全军覆没   华测检测IPO募资总额达到50937.7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30499万元。但是,截至2012年3月末,华测检测的募资投入总额仅为19401.94万元,逾3亿元资金在银行账户上一躺就是两年半的时间。   根据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其当初的IPO募投项目有两个,分别是拟募资18075.82万元的华东项目和拟募资9408.85万元的桃花源项目。其中,华东项目的建设周期为12个月,桃花源项目建设周期为6个月。   然而,华测检测在2010年3月23日突然宣布,将该项目中涉及到的校准实验室的投资主体由“深圳市华测检测有限公司”改为“深圳市华测计量技术有限公司”。随后,在2010年11月底,华测检测宣布当初拟投资9408.85万元的桃花源项目在当年4月即完成,有约7000万元结余。   对于出现结余的原因,华测检测表示主要是由于此项目的计划编制时间与实施时间相差较大,公司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对华南地区实验室的布局,停止了一些设备的购买。   2010年11月30日,公司宣布将桃花源项目结余中的5000万元,用于投入一个新的项目,即CRO研究基地。然而,这三个项目的完成情况均不理想。   按照华测检测的招股说明书的承诺,桃花源项目的建设期为2009年11月至2010年4月。包括建设期0.5年在内,预计项目第一年亏损823.19万元,第二年至第五年形成税后利润为305.75万元、1880.83万元、2970.16万元、4222.00万元。   7天涨逾18%华测检测存软肋 超募闲置募投效益均未达标   而实际上,桃花源项目2010年实现收入1236.22万元,虽然没有披露具体的税后利润,但是其年报显示并没有达到预期效益;2011年则仅实现收入536.06万元,没有达到预计效益;2012年一季度,该项目实现35.14万元收入,同样没有达到预计效益。   被投资者更为重视的华东项目表现更糟。这个原本在2010年10月1日就应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项目,截至2012年3月末进度为61.72%,建设期已经延期至2012年9月30日,较当初承诺整整延期了2年。   CRO研究基地项目此前承诺将会在2年内完成,但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的进度仅有32.7%,建设期亦被延期至2013年12月31日。同样,截至2012年三月末,CRO研究基地实现收益为0,亦没有达到预计效益。   焦点是土地批文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华测检测的IPO募投项目均不能实现预计效益,甚至屡屡延期呢?   6月18日,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曾静告诉记者,华东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完成的主要原因,是施工报批报建手续延迟。“这个项目的选址是在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由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测负责实施,但是因为土地批文一直没有拿到,因此导致项目延期。”   但是这个理由似乎站不住脚,记者注意到,根据华测检测2009年IPO招股说明书显示,苏州华测已取得“相国用(2008)第0008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缘何施工报批报建手续会拖了那么久呢?曾静表示公司也不清楚为何进度会那么慢。“他们不批,我们就没有办法建设。”   上述基金经理也觉得奇怪,“一般流程来说,你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下一步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再下一步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个都是申报后20个工作日就受理的,为何会拖那么久呢?”   不过,曾静称这个项目在今年二季度的进展较快,基本上进入竣工阶段。“加上装修和搬家,应该在今年9月底可以达到预定的使用状态。”   实际上,华测检测被土地批文困扰的项目,还有其超募资金拟投入13500万元的“设立中国总部及华南检测基地”(下称华南基地)。截至2012年三月底,该项目因土地尚未落实,预计完成时间目前无法确定。   “是的,目前还没有拿到土地批文,这个项目和华东项目几乎是一样的原因。”曾静坦言,土地批文是导致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上述基金经理直言,既然土地批文存在不获批的可能性,华测检测就应该把“拿不到土地批文”作为风险提示给投资者,“但它并没有进行风险提示”。   他担心的是CRO研究基地能否达到预期效益,“虽然目前华测检测的增长较为稳定,但是如果CRO研究基地不能达到预期,华南基地的土地批文又遥遥无期,那么,华测检测未来的盈利增长就缺乏支撑了”。   那么,这些募投项目延期是否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呢?对此,江苏涂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涂勇告诉记者,目前证监会和《证券法》对上市公司IPO募投项目的延期均没有明文规定的惩罚措施。“这也是有些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屡屡延期、长期占用募资资金的一个原因,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就会有漏洞被利用。”
  • 第三方检测室温 多数未达18℃
    近期开始的寒流不仅催热了北京市供暖热线的供热投诉,而且北京市2010年首次引进的第三方室温检测机构咨询电话也被打爆。据了解,拥有室温是否达标裁判权的第三方室温检测机构最近也陆续接受委托,入室首测,受测房间多数室温未达18℃。   2010年北京市提出了在室外日平均气温-7℃以上时,居民室温应达到18℃ -9℃以上时,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居民建筑用户室温应达到18℃ 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老旧小区,室温应不低于16℃。   北京市规定,如经检修,居民室温超过24小时仍未达标,供热单位需按比例退还供暖费。发生室温争议,居民可委托经北京市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5家第三方室温检测机构测温“判决”。   北京市煤炭节约办公室节能监测站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检测机构目前已对一户居民进行了室温检测。这户居民住房面积近180平方米,属风机盘管供热,“类似中央空调出热风的那种。”检测人员解释。该居民家南侧房间室温达标,而北面一间房间未达18℃。目前,该检测机构还有两户委托居民在排队预约测温。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四检测所目前也完成了位于新街口、三元桥、石佛营的三户居民测温,室温也均未达到标准。   北京市供热办表示,造成居民室温不达标的原因包括室外温度过冷 居民拆除、移动、封装、改变散热器 供暖单位供暖能力不足 居民周边邻居未用热等。按照北京市规定,确因供热单位责任,居民室温不达标,可在采暖季结束后一个月内持供热单位室温检测不合格证明或第三方机构的测温报告原件以及采暖费发票原件,到供热单位办理退费或抵扣下个采暖期采暖费。   为应对寒流,北京市供热办已要求各供热单位提高供暖温度,及时解决用户投诉 对投诉供热质量的地区抓紧检修、调节。
  • 有效物含量不达标,三品牌洗衣粉上黑榜
    在“三八”节之际,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公布了女性消费者们很关注的洗化用品比较试验结果。其中有三家品牌的洗衣粉在去污力相关检测中未达到国家标准,而洗发水、沐浴液倒是在各类检测中全部达标。   三个品种的洗衣粉去污能力未达标   这次比较试验由江苏省消协、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开展,选购的样品都是在南京、苏州洗化用品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的品牌商品,从两地超市和商场购获,委托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样品进行检测,其中洗发水25个品牌,沐浴液25个品牌,洗衣粉10个品牌。   试验结果显示,广州宝洁有限公司生产的碧浪专业去渍洗衣粉清雅茉莉型、汰渍全效炫白360度洁净洗衣粉,上海和黄白猫有限公司白猫冷水速洁洗衣粉,这三种洗衣粉样品,在去污力-JB-03检测中未达到国家标准。   洗发水沐浴液中活性物、有效物含量参差不齐   洗发水、沐浴液,则分别依据轻工行业标准QB/T1974-2004和QB/T1994-2004进行了检测。对照国家行业标准,被检测的25个洗发水样品、25个沐浴液样品均未检出铅、砷、汞、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均符合要求 细菌、霉菌和酵母菌均10 CFU/g,远优于国家行业标准≤1000CFU/g的要求。   有效物含量,是反映洗发水产品的去污能力及护理头发的综合效果。所有25个洗发水品种均达到国家行业标准≥10.0的要求,含量最高的是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莱雅深层修复清爽洗发露 含量最低的是汉高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可蒙3合1顺滑洗发露。   总活性物含量是体现沐浴露去污能力的重要指标。检测品种的总活性物含量也均达到国家行业标准或企业执行的标准要求,含量最高的是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加净绿茶清爽美白沐浴露。
  • 乌鲁木齐公布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 仅两家达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环保局近日公布了今年第二季度市国控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在监测的8家污水处理厂中,有6家存在个别指标超标现象,一污水处理厂粪大肠菌群甚至超标48万倍。   据了解,环保部门对污水处理厂监测指标主要有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数、氨氮等18项。8家污水处理厂中,仅有八钢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发区(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   未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中,河东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河西水务有限公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公司、新疆中德丰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个别指标超标。雅玛里克山污水处理厂和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均有5项指标超标,其中粪大肠菌群数分别超标489999倍和16倍。这8家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近70万吨。   乌鲁木齐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乌鲁木齐市多数污水处理厂建设年代较早,当时均按国家二级标准设计,处理工艺落后,甚至没有脱氮功能,导致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
  • 优衣库儿童睡衣阻燃性在美不达标被召回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了解到,优衣库一款儿童睡衣因未能达到儿童睡衣易燃性美国联邦标准,容易对儿童构成烧伤危险,在美召回。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警示消费者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款睡衣,并到优衣库门店全额退款。   优衣库中国相关人士在给记者发来的说明中表示,在美召回商品的理由不是面料品质问题,而是商品线条设计略微超过美国婴幼儿睡衣的特殊线条要求,不过,相同设计的商品没有在中国销售。   有分析人士指出,阻燃是指面料物理本身,同衣服的版型不存在直接关系。但优衣库此次产品召回并非一定代表存在质量问题,或因不同国家执行的质检标准有差异所致。   在美国被召回/   据了解,3月14日,CPSC与迅销集团旗下优衣库美国分公司(FastRetailingUSA,Inc.UNIQLOUSALLC),联合宣布对中国生产的儿童睡衣实施自愿性召回。   此次被召回的儿童睡衣为2012年9月~11月在美国销售的连脚睡衣,数量约700件。具体召回原因为该睡衣不符合美国联邦儿童睡衣阻燃性标准,有引发火灾的危险。   为此,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建议消费者立即将睡衣远离儿童,并与任意一家优衣库门店联系退货及全额退款。截至目前,FastRetailingUSA,Inc.尚未收到任何事故报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第一时间同优衣库方面取得联系。其在给予的名为关于“优衣库在美召回婴幼儿睡衣裤事件”的说明中指出,美国的该商品召回理由不是面料品质问题,而是商品线条设计略微超过美国婴幼儿睡衣的特殊线条要求。   优衣库中国相关工作人员强调:“不是衣服的材料容易燃烧,是由于衣服的款式比较宽松。”她指出,关于召回是“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我们会比较主动地去承担一些责任。”   对于此次涉及的产品是否在中国有销售,上述说明指出,中国销售的婴幼儿睡衣商品的线条设计为亚洲版,与美国所售产品不同,故相同设计的商品没有在中国销售。“优衣库的服装全部符合中国的安全技术标准等相关国家标准,婴幼儿服装还全部通过Oeko-TexStandard100标准的检验 (通过该标准中要求最严格的‘CLASS1’基准),并获得‘信心纺织品’标志。”   对于召回的产品做何处理,优衣库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由美国方面在进行,暂时还无法给出回应。   业内质疑阻燃性和版型关系/   迅销集团总裁柳井正评价丰田质量门事件时曾表示,迅销集团更加依靠的是内在实力增长,而不单单是有市场就扩张。   有熟知优衣库的分析人士称,上述事件主要还是标准问题。“每个国家的标准不一样,优衣库的产品可能符合亚洲标准,但不一定符合美国标准。此次召回并非一定代表优衣库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因不同国家执行的质检标准存在差异所致。”   九派咨询管理总经理邵立刚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每个国家的阻燃性标准不一样。阻燃是指面料物理本身,衣服的宽松及线条如何仅是版型问题,两者并不存在直接联系,优衣库的解释并不明确。不过,他亦指出,阻燃性不够并不是质量问题,可能仅是未达到美国的标准。优衣库出口到美国的产品,不达标的可能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们不了解美国当地的质检标准 二是标准确有了解,在生产的过程中认为已经达标但实际并未达标。“不过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一位有相关经验的业内人士表示,优衣库应是按照日本服装操作模式进行质量监控。像优衣库这样的大型服装品牌商都会设有专门的质检团队。但由于生产量大,团队对生产的所有产品进行质量监控是不太可能的。这中间又会出现一个由日本人在产地设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优衣库会找到这个中心,双方签订合作,当地的质检问题即由第三方帮助检查。”   据悉,在生产工厂进行抽检后,成批的货物会运至品检中心,由品牌商提供相应标准,品检中心按照标准进行检测。   “问题有可能出在第三方品检不细致。”上述业内人士指出,在抽检成品时,第三方机构很难再进行面辅料的物理指标检测,因这一检查须在生产之前进行。但有些工厂明知材料有问题,在送检时或会做一定处理,而这些送检的材料并不能代表大批量生产的面辅料。
  • 广州加强水质监管 不达标水厂将关停
    从今年9月1日起,广州市水务局按照国家新的水质公示方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水质公示。目前已公示的30间水厂的水质公示方式,从原本每月2次公布6项常规指标,调整为每月1次公布42项常规指标,每半年1次公布全部106项指标。市水务部门表示,这是至今为止全国各大中城市中水质公布范围最广、指标最具体的方案。 不达标水厂后年全部关停   广州市水务部门介绍,早在2004年,广州就与佛山市协商,从顺德水道引水,建成了南洲水厂,解决了南部地区用水问题 2010年,又建成西江引水工程,日引水350万吨,解决了广州西部地区用水问题,现在已形成了东、西、北三江水源并存的战略格局。2011年,广州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8.94%,中心城区(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区域)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9.97%,超过国家95%合格率的要求,市民实现了从喝“放心水”到“优质水”的飞跃。   广州市水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总体上看,广州供水水质是安全的,尤其是中心城区已用上优质水。但国家实施了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广州也存在少量未完全达标的水厂。未来将对未达标水厂加大改造力度,并加快北江引水及北部水厂建设,所有水厂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全部达到新国标,不能达标的,将依法实施关停并转。   该负责人介绍,这部分水厂不达标主要原因是水源性问题和处理工艺问题。未来将从三个方面予以改造:一是督促水厂改进处理工艺,二是水源不合格的,加快推进其水源置换,三是更换部分残旧的自来水分析处理设备。 公示结果:七家水厂氨氮超标 记者昨日登陆广州市水务局官方网站,点击首页的“水质公告”栏目可以查看最新公示的水质监测情况,共有7家水厂“不约而同”地栽在了“氨氮”这项指标上。这7家“氨氮”不达标的供水企业分别是:广州市穗北供水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自来水公司、花都区自来水公司巴江水厂、花都区自来水公司东部水厂、花都区自来水公司石角水厂、花都区自来水公司秀全水厂、增城市新和自来水有限公司。根据新国标的要求,自来水氨氮的检出量不得超过0.5mg/L,但这家水厂的氨氮检出量分别达到1.11mg/L、0.77mg/L、4.26mg/L、1.75mg/L、1.64mg/L、0.63mg/L、0.65mg/L。其中花都区自来水公司属下四家水厂全部超标,巴江水厂更是超标8倍。   暨南大学水处理专家李明玉教授指出,在受污染的地表水中普遍存在氨氮超标,主要原因是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污染。在处理环节,水厂通过臭氧或氯气消毒可以消除氨氮。臭氧和氯气的投放量不足,会造成自来水中氨氮残留,而有的老水厂甚至没有安装氨氮消除装置。饮用氨氮残留的自来水短期内对人体没有明显影响,但时间长了肯定会对健康有害。   据了解,氨氮超标的7家供水企业都是区域供水企业,不属于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的供水范围。市水务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几家厂的生产规模都很小,已经列入设备改造和水源置换的范围。短期内出于健康考虑,建议上述企业供水范围内的居民在饮用自来水前要烧开。 花都投资3亿引水西江年内实现中心城区水质达标   昨日,花都区通报称将投资3.7亿,年内实现中心城区水质达标。   据介绍,市自来水公司与花都区自来水公司已达成供水协议,将向花都区调配20万立方米/日的西江净水。近期通过在花都区建设12万立方米/日规模的石塘供水加压站和3万立方米/日规模的雅瑶供水加压站,承接市自来水公司15万立方米/日的西江净水,提高花都区供水能力与促进水质达标。该项目投资3亿元,工程已在进行中。西江引水工程完工后,将关停水质差的巴江水厂。花都区同时进行水质提标改造工程。两项水厂改造工程投资7032万元,目前东部水厂与石角水厂生物预处理工程正在有序推进,现已完成征地、立项、设计、评审等前期工作,正在办理工程投招标,计划在今年底建成,工程完工后,出厂水水质可以达到《新国标》中的106项水质指标要求。
  • 腐竹蛋白质含量不达标?这款快速检测仪可帮大忙,但是很多企业不知道!
    在腐竹相关的新闻中,常常可以看到某“腐竹蛋白质含量不达标”。原来,腐竹等豆制品中的蛋白质来源于豆制品中含大豆蛋白质的原料,蛋白质属于质量指标。《非发酵豆制品》(GB/T 22106-2008)中规定,腐竹中蛋白质最低限量为45.0 g/100g;其他豆制品中蛋白质最低限量为43.0 g/100g。造成蛋白质含量不达标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企业为节约成本没有严格按照配方投料,降低了含蛋白质原料的比例(这个原因往往会让企业得不偿失);另外,很有可能是因为大豆原料蛋白质含量不确定,不均匀,而企业把关不严(或者说缺乏有效工具),使用了蛋白质含量未达标的原料造成。然而,很多豆制品生产企业并不知道有一款仪器可以帮忙,它是一款便携式无损检测仪器,坚固、手提即可,只需要一分钟就能检测出大豆蛋白质含量,满足大豆采购商的要求。有了对原料蛋白质含量的控制,控制腐竹的蛋白质含量超过国标最低限就不是靠经验了,而是靠数据监控。另外,收购商也可以很好地根据检测结果给原料大豆定价,令原料供应者心服口服。而大豆供应商也可以根据这款仪器测定自家产品的品质,从容应对想压低收购价的收购商。一分钟可显示检测结果(水分含量,含油量,蛋白质和水溶蛋白含量)仪器已经有了众多用户(包括海外用户)这款仪器不仅仅可以用于豆制品企业采购大豆,也可用于大豆质量分级。大豆 GB 1352-2023中规定,大豆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对其水分含量有要求,高油大豆质量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对脂肪含量有要求,高蛋白大豆质量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不同等级的蛋白质含量要求不同。延伸阅读:九旬院士的近红外创业路——访陈星旦院士初衷不改 实现近红外技术产业化——“创新100”走访广东星创众谱仪器有限公司
  • 总局责令31家企业召回缺陷玩具产品
    8月6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根据《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经调查认定,于8月2日发出《质检总局关于责令对缺陷玩具产品实施召回的公告》,责令31家企业立即召回存在缺陷的玩具产品。   记者了解到,此次涉及召回的玩具产品主要存在小零件易脱落、手把强度未达标、机械强度未达标、存在危险夹缝、产生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制动装置不合格等缺陷。其中,6款产品存在小零件易脱落的问题,6款产品存在产生可触及的锐利尖端缺陷,4款童车产品制动装置不合格。据悉,在31家玩具产品存在缺陷的企业中,平湖市贝乐宝玩具有限公司6个批号的产品涉及制动装置不合格,滕州市南沙河鑫玉儿童用品厂生产的8058型多功能儿童推车存在燃烧性能不合格、手把强度未达标、制动装置不合格、折叠锁定装置不合格、未标注适用年龄和体重、安全警示内容不全6个不合格项。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在官方网站详细公布了此次召回信息,消费者可登录网站进行查阅。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缺陷描述 1 河北益盟车业有限公司 河北省 儿童自行车 YIMENG 12-01 2013-02-06 闸把尺寸、平衡轮尺寸不合格 2 广宗县宝乐星童车厂 河北省 儿童自行车 宝乐星 16-01 2013-02-25 产生可触及的锐利边缘 3 宁波爱乐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 小兔摇铃玩具 / WJ007 2012-11-26 未标注年龄适用范围 4 慈溪市金洲电器有限公司 浙江省 音乐转转乐床头铃玩具 超贝 CB8712 2012-12-01 18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绳索和弹性绳不合格、小零件易脱落、产生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含有可拆卸的小球 5 平湖市新仑童车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省 儿童三轮车 小叮咚 A-7-1 2013-01-16 机械强度未达标 6 慈溪市福贝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 婴幼儿推车 福贝贝 C211 2013-02 座兜的座垫与靠背的角度和靠背的高度不合格、手把强度未达标 7 平湖市飞龙童车有限公司 浙江省 电动童车 福儿宝 HL-218-1 2013-03-03 制动装置不合格 8 宁波家中宝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 儿童三轮车 家中宝 T302 2013-01-27 机械强度未达标9 平湖市贝乐宝玩具有限公司 浙江省 电动童车:四轮电动车 喜乐玛 BLB-118 2012-10-16 2012-11-20 2012-12-23 2013-01-15 2013-03-08 2013-04-10 制动装置不合格 10 金健峰集团平湖童车有限公司 浙江省 儿童电动车 瑞迪高 TR0903 2013-02-27 制动装置不合格 11 安徽小小神童童车有限公司 安徽省 儿童推车 大六福(图案) DLF6201 2012-10-12 动态耐久性试验不合格 12 泉州新恒辉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 儿童推车 (图案) MA1109W 2012-10-11 未在产品上标注警示说明“警告:此车不适合于6个月以下的儿童” 13 山东好儿郎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 儿童推车(伞车) 瑞曼 S-204 2012-10-17 折叠锁定装置不合格 14 滕州市万宝童车有限公司 山东省 便携式婴儿车 福康 FK103/S218C 2013-03 手把强度未达标 15 滕州市南沙河鑫玉儿童用品厂 山东省 多功能儿童推车 翔龙宝贝 8058型 2013-03-02 燃烧性能不合格、手把强度未达标、制动装置不合格、折叠锁定装置不合格、未标注适用年龄和体重、安全警示内容不全 16 山东小阿龙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 小阿龙儿童便携伞车 小阿龙 LT300 2013-03 动态耐久性试验不合格 17 新乡市乖乖牛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河南省 乖乖牛儿童三轮车 乖乖牛 GGN型 2013-03-07 机械强度未达标 18 新乡市长城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河南省 儿童三轮车 康娃娃 831(F-3) 2013-03-05 机械强度未达标 19 郑州市中原龙凤童车有限公司 河南省 儿童推车 龙祥 LX-2008-A 2013-03-05 小零件易脱落、手把强度未达标 20 郑州西湖童车有限公司 河南省 儿童推车 小燕子 88型 2012-12-17 小零件易脱落、手把强度未达标 21 汉川市雅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湖北省 儿童推车 ADIL Jx862 2013-03-09 存在危险夹缝 22 汕头市澄海区乐吉儿玩具有限公司 广东省 娃娃(公仔)家庭组合装玩具 偶像乐吉儿 H24A 2013-01 含有小球,未设小球警示说明 23 广东飞轮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 电动玩具/遥控车 / FC095 2012-12 产生可触及的锐利尖端 24 汕头市澄海区得发塑胶玩具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 电动卡通车玩具 XIONG XING TOYS NO.6013 2013-02 小零件易脱落、产生可触及的锐利尖端 25 汕头市澄海区华美工艺玩具厂有限公司 广东省 变脸小章鱼玩具 第一教室 HM1801C 2012-10-27至2012-10-30 小零件易脱落 26 汕头市澄海区乐禹玩具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 遥控动物玩具 (图案) 9901 2013-02-18至2013-02-21 塑料袋或塑料薄膜不合格 27 惠州顺泰玩具有限公司 广东省 球拍套装玩具(羽毛球拍 玩具乐巢 87000 2013-02-26 含有小球,未设小球警示说明 28 汕头市澄海区卡力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 益智玩具 (图案) PHJ003-A 2013-01-25 金属边缘为可触及的锐利边缘 29 汕头市双鹰玩具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 遥控模型车玩具 (图案)E608-002 2013-01-20 产生可触及的锐利尖端 30 中山市南头镇小神童日用制品厂 广东省 豪华伞车(童车) 龙儿 808# 2013-02-18至2013-02-20 小零件易脱落、折叠锁定装置不合格、动态耐久性试验不合格 31 佛山市南海区畅旺玩具厂 广东省 太空狗儿童三轮车 精灵皇 C601 2013-02-28至2013-03-10 机械强度未达标、冲击强度未达标
  • 生态环境部:“十三五”总体目标和量化指标超额完成!
    2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召开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本次会议的主题为大气污染防治。会议由生态环境部发言人刘友宾主持,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做工作汇报并答记者问。  刘司长表示,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会同各地各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狠抓责任落实,全面完成各项治理任务,超额实现“十三五”提出的总体目标和量化指标,《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  按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2020年,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8%,全国优良天数比率比2015年提高3.3个百分点。“现在可以告诉大家这两个约束性目标全面超额完成,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8.8%,全国优良天数比率比2015年上升5.8个百分点,完成率分别超出“十三五”目标的60%、76%。”刘司长回答记者道。此外,2020年作为蓝天保卫战收官之年,新冠疫情的持续导致复工复产有一定程度的延迟,这对大气污染治理也造成了不可忽略的影响。针对这一问题,刘司长介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气污染排放强度有所降低,对完成目标起到了一定的“助推”作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通过国际通用的空气质量模型,科学评估了疫情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结果显示,疫情对PM2.5浓度影响为2微克/立方米,对优良天数比率影响为2.2个百分点。扣除疫情影响后,全国未达标城市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5.0%;优良天数比率为84.8%,比2015年上升3.6个百分点,仍然超额完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
  • 专家建议所有汽车配备尾气监测仪器
    “要减少车辆超标排放尾气,一定要把好机动车的定期检测关。执法部门必须配备相应的尾气监测仪器 。”蔡天从建议,不管是营运车还是私家车,只要是机动车,检测单位都要严把检测关,对于尾气排放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可以通过不发放行驶证的方法,让未达标车辆无法上路,一旦这些未达标的车辆随意上路,就属于无证驾驶,那么执法部门就可以按无证驾驶对其进行处理。   “达到报废年限的营运车辆,如经过检测尾气排放不符合标准的,要进行强制报废 非营运车辆未能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该建议其报废,如有必要,也可进行强制报废。”他指出,机动车尾气检测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应该责令其停业整顿,严重者可取消其营运资格。
  • 亨氏奶粉因维生素B2超标被销毁
    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公布最新一期进口不合格食品、化妆品黑名单,亨氏公司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亨氏婴儿配方奶粉,因维生素B2超标等问题在入境时被销毁。   此次共有126批次不合格食品、化妆品被拦截在国门外。质检总局强调,这些食品、化妆品都是入境口岸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都已依法做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未在国内市场销售。   黑名单上显示,重量为0.072吨的亨氏婴儿配方奶粉因维生素B2超标、泛酸未达标准而被进境口岸予以销毁处理。制造商为亨氏公司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据悉,维生素B2摄取过多,可能引起瘙痒、麻痹、流鼻血、灼热感、刺痛等 泛酸未达标准时,可导致儿童出现烦躁不安,食欲减退,消化不良,胃液分泌减少,抗体产生明显减少等症状。   另外,韩国乐天株式会社生产的2.428吨乐天蛋黄派,查出菌落总数超标 来自韩国的两吨多农心浣熊乌龙面,产品成分未获检疫准入 北京市品利食品有限公司从西班牙帕斯卡乳业集团公司进口的3.56吨草莓、香蕉酸乳(儿童酸奶全脂)未提供所需证书 棒点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从美国进口的甘菊茶、草本薄荷茶、英式早餐茶等发现大肠菌群、霉菌超标,上述食品均被销毁。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各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承担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实施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不断提升标准的适用性,更好地发挥强制性标准的筑底线保安全作用,现就开展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分析对象(一)纳入清单的标准。对截至2023年底新实施满三年左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日期为2020年),纳入年度统计分析的标准清单,见附件1。标准清单中涉及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对清单中的标准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各统计分析点对所负责的统计分析领域及标准开展年度统计分析工作。(二)重点关注的标准。除清单中的标准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依据工作需要,选取安全风险大、社会关注度高领域的强制性标准纳入年度统计分析范围。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选取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统计分析工作。二、统计分析内容根据产品、过程和服务等不同类别标准的特点,提出差异化、有针对性的统计分析内容和指标。统计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标准执行情况分析。重点分析企业对标准的总体执行和达标情况,应统计计算标准执行率以及产品、过程或服务的达标率;政府在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引用、司法方面对标准的应用情况,检验、检测、认证或鉴定等机构应用标准的情况,公众对标准的认知情况。(二)标准适用性分析。重点分析标准适用范围与当前产业发展水平是否匹配,比如是否存在未被覆盖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比如引用的检测方法标准是否已经更新;具体技术要求和指标规定的明确、清晰程度;与当前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以及国际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或标准相比,标准技术指标是否全面覆盖,标准技术要求是否先进合理、是否与国际标准主要技术指标一致,是否有利于保持和提升我国相关产业在国际上的发展水平。(三)标准协调性分析。重点分析该强制性国家标准与其他强制性标准主要技术指标的协调情况,与支撑该标准实施的配套标准的协调情况,与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核心的标准体系的协调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产业政策的协调情况。(四)标准实施制约因素分析。重点分析未达标企业实施标准过程中存在的达标难点和问题,着重从设计、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检测、人员能力、标准理解、投入等方面,识别分析未达标的原因,给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建议。(五)标准实施成效分析。重点分析标准对保障民生和安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贸易便利化、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贡献和影响,提出具体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指标。经济效益可以从产品或服务质量提升、行业总产值或利润变化、拉动投资效应、行业生产效率、产业集中度、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产业技术进步、产业国际竞争力、产品出口情况等方面选取定量指标。社会效益可以从公众满意度、拉动就业、消费者投诉变化、事故发生及死伤情况变化等方面选取定量指标。生态效益可以从污染物减排、碳减排、能源节约、水资源节约、材料节约、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选取定量指标。在分析实施成效时,应针对具体指标,将标准实施前和2023年底的数据作对比分析。三、统计分析方法(一)标准资料及实施信息收集1. 标准资料收集(1)标准正式文本及编制说明;(2)该标准配套标准的最新情况;(3)所属领域的标准体系;(4)国际或发达国家(区域)的最新技术法规、标准;(5)推动标准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文件,如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6)与标准实施相关的检测实验室、认证机构清单;(7)与标准实施相关的技术工艺材料清单。2. 标准实施信息收集(1)市场准入数据,如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许可、备案;(2)监督执法数据,如国家或地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3)检测机构的检测数据;(4)认证机构的现场检查数据;(5)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实施标准的数据;(6)标准组织起草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统计分析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组织的标准宣贯数据,形成标准实施宣贯情况清单;(7)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数据;(8)国际或国外政府、机构或企业反馈的标准实施数据。(二)问卷调查面向企业等标准实施主体和消费者开展问卷调查,获取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的第一手数据。1. 企业等标准实施主体问卷调查在问卷设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实施成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方面的指标。研究确定有代表性的企业、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社会团体、实施监督部门等实施主体,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面向企业问卷调查时,调查对象应覆盖不同区域、不同类别、不同规模,调查企业的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不少于行业企业总数的10%或不少于50家企业,行业企业总量少于50家的全部纳入问卷调查范围。2. 消费者问卷调查对于产品或服务类强制性国家标准,可同步开展消费者问卷调查,收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产品过程中对标准的了解情况。一般情况下,调查消费者的数量应不少于1000人,调查方式可采用网络调查、电话调查等。对于用户为非消费者的产品,比如个体防护装备、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调查用户的数量应不少于100个。(三)座谈调研针对标准适用性、协调性及实施制约因素等,与实施监督部门、组织起草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检测认证机构、企业代表开展座谈,重点调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标准所处领域、行业、产业链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当前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标准适用范围的全面性和匹配度;(2)标准总体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3)标准实施前后行业发展的变化,取得的主要成效;(4)未达标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以及制约因素;(5)标准体系建设及改进情况;(6)标准技术指标覆盖的全面性,技术要求的先进性、合理性;(7)与标准实施相关的配套标准情况;(8)与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产业政策的新制定或修订情况;(9)对强化标准实施或更新升级标准的措施建议。(四)数据分析针对标准实施信息收集、座谈调研和问卷调查获得的数据,充分考虑行业特点、领域特色和产业集群等情况,重点针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达标情况、实施成效以及标准的适用性、协调性、标准实施制约因素等开展分析。1. 定量分析重点围绕执行情况、达标情况以及实施成效等方面开展定量分析。(1)执行情况。主要通过座谈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取执行该标准的企业数量情况,可采用执行该标准的企业数量占受调查企业数量的比例反映标准执行情况。(2)达标情况。主要通过座谈调研、问卷调查、监督抽查等方式获取满足该标准的企业(或产品)数量情况,可采用满足该标准的企业(或产品)数量占调查企业(或产品)数量的比例反映达标情况,也可直接采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监督抽查数据反映达标情况。(3)实施成效。结合标准实施信息收集、座谈调研、问卷调查获取的数据,针对具体指标,重点评估标准实施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将标准实施前数据和实施后的最新数据作对比分析。2. 定性分析定性分析重点围绕标准的适用性、协调性、标准实施制约因素等不易量化指标开展,识别标准在实施和技术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强化标准实施、更新升级标准、完善配套标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1)标准适用性方面。结合收集到的标准资料、标准实施信息以及座谈调研、问卷调查获取的有关信息,重点识别标准适用范围、技术内容、配套标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标准协调性方面。结合座谈调研、现场调研获取的有关信息,重点分析该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产业政策、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配套性情况,识别不协调不一致方面的问题。(3)标准实施制约因素方面。梳理市场准入、监督执法、缺陷产品召回、检测认证等方面数据,获取不达标的企业名单。通过座谈调研、现场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识别导致企业或产品未达标的主要原因和因素。(五)数据质量控制为保证统计分析结果的质量,在数据收集和统计分析时,应确保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1. 数据的代表性。样本数据应覆盖东部、中部、西部、东北等不同区域或者本地区内的主要产业集聚区。原则上应包括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不同规模企业的数据,以及国企、民企、外资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的数据;2. 数据的准确性。在数据收集、数据录入、数据分析全过程中,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做到采集过程规范、数据来源可追溯、录入已核对、报告已审核。3. 数据的时效性。原则上标准实施成效数据应为标准实施以来的数据,包括上一自然年度的最新数据;来自不同企业的数据应为同一年度的数据。4. 数据的安全性。应建立保障数据安全的制度机制,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专门存储、安全通道传递,提高数据流动的安全性。四、统计分析报告在获取标准执行情况、适用性、协调性、制约因素、实施成效等方面信息及数据的基础上,经过统计分析,形成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并确保报告内容全面、数据充实、重点突出、问题精准、建议可操作。统计分析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总体评估以及具体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等,内容框架见附件2。五、组织实施(一)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统计分析机构,具体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统计分析工作,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通过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业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zxd.sacinfo.org.cn/qbstat)报送统计分析报告(盖章版及word版)、统计分析数据等材料。(二)国家标准委将汇总分析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年度总体情况,形成年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汇编,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加强成果交流。请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统计分析结果作为标准制修订、政策制定、强化标准实施等的重要依据,对需要完善的标准及时修订更新,对需要强化实施的标准出台政策措施或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结合统计分析结果,加强标准宣贯和实施监督,提升强制性标准实施效能。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韩 煦 010—88301766庞 晖 010—82262843叶子青 010—65007855附件: 1. 2024年开展统计分析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清单.docx 2. 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docx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4年7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
  • 天津发布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这些污染物要开展自行监测
    为加强本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合理高效配置环境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天津市近日印发《天津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指出,天津市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重点污染物,包括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大气污染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水污染物。要坚持完善以区为单元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机制,逐步强化以企事业单位为单元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保国家下达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有效落实。《管理办法》要求,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自行监测,如实记录重点污染物排放情况,按要求向所在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废气(水)排放量、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方式等,并对上报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资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监督管理工作。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优化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量核定技术和流程,建立监测统计监管系统,及时准确监测核算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原文参见:天津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合理高效配置环境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市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重点污染物,包括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大气污染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水污染物。第四条 按照平稳过渡、有序衔接的原则,坚持完善以区为单元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机制,逐步强化以企事业单位为单元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保国家下达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有效落实。第五条 各区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各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等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以重点污染物减排量的形式下达。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是指在执行国家和本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前提下,经核定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排放的重点污染物种类和数量。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本市现有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以后原则上每五年核定一次。第六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自行监测,如实记录重点污染物排放情况,按要求向所在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废气(水)排放量、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方式等,并对上报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七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筹负责本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落实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分区域、分领域细化分解重点污染物减排量,组织确定污染减排措施,研究完善污染减排政策,制定实施本市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组织建立各区和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本区污染减排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各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建立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资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配第八条 各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区级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储备库(以下简称储备库)。2021年以来各区通过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形成、经生态环境部认定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算的重点污染物减排量,纳入各区储备库。各区储备库执行情况应定期报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九条 按照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原则,根据重点污染物排放的行业占比,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确定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重点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照国家已有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技术指南核定;国家尚未出台核算方法或经论证不适用本市行业污染物排放特征的,在生态环境部指导下,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补充研究制定本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技术指南。非重点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依照国家和本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烟气量等予以核定,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单位正常生产条件下的实际排放量。第十条 各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行业分类,逐个核算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征求相关企事业单位意见后,报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确定。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发生变化,需要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的,审批部门可以依法对排污许可证相应事项进行变更。第十一条 企事业单位要采取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措施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达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核定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一)区域、流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发生变化的;(二)国家或本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的;(三)国家或本市产业政策发生调整的;(四)其他需要重新核定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情形。第三章 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管理第十三条 严格建设项目〔不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管理。第十四条 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原则上不得超过行业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技术指南确定的绩效水平。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应来源于所在区的储备库。各区储备库不能满足建设项目需要的,在确保完成本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先用后补”或“跨区调剂”的方式解决,优先保障国家和本市重大项目建设。拟补入储备库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所来源的减排项目,原则上应于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建设项目投产前完成;拟调入(出)储备库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需具体说明该指标对应的减排项目和用于的建设项目,具体调剂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种类、数量、价格,由相关区进行协商,报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火电行业建设项目(含其他行业自备电厂)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应来源于本行业,落实国家能源局《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新增顶峰发电能力的或涉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的火电行业建设项目,如本行业“十四五”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不足,可来源于非电工业行业清洁能源替代、落后产能淘汰等形成的减排量。造纸、印染等行业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应来源于工业企业。第十六条 按照以新带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结合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差异化替代。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1倍量替代。上一年度本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全市建设项目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1倍量替代。上一年度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全市建设项目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分类倍量替代。其中,上一年度细颗粒物(PM2.5)达标的区,建设项目新增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1.5倍量替代;上一年度PM2.5未达标的区,建设项目新增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2倍量替代。上一年度臭氧达标的区,建设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1.5倍量替代;上一年度臭氧未达标的区,建设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2倍量替代。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且PM2.5浓度同比上升20%及以上的区,建设项目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2.5倍量替代。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达到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目标要求的区,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分类倍量替代。其中,达到或优于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的河流汇水区域,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1倍量替代;达到地表水IV类和V类水质标准的河流汇水区域,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1.5倍量替代。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达到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目标要求的区,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2倍量替代;水质下降2个类别或超过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的河流汇水区域,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2.5倍量替代。第四章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第十七条 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情况,本市适时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分行业(流域)有序推进实施。第十八条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正式实施时,企事业单位原则上要通过缴纳使用费或市场交易等方式获得排污权,在规定期限内对排污权拥有使用、转让和抵押等权利。有偿取得排污权的企事业单位,不免除其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等相关税费的义务。第十九条 建立全市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涉及重点大气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在本市范围内进行,涉及重点水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仅限于在同一流域内进行。第二十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排污权使用费收取使用、交易价格管理等配套政策。第五章 监督和考核第二十一条 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优化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量核定技术和流程,建立监测统计监管系统,及时准确监测核算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量。第二十二条 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技术核查。第二十三条 各区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工作,纳入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对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四年。
  • 铅超标或因原料污染 亨氏屡现检测漏洞
    近日,政府相关部门在一次食品抽检中,发现亨氏公司生产的一个批次的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铅超标严重。   亨氏米粉相关负责人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已启动相关产品召回,目前召回约1470盒。调查结果显示,造成此次铅超标的原因很可能是供应商提供的该批次原料发生了偶发性带入,脱脂豆粉供应商更换零部件导致一个批次的脱脂豆粉被污染。   行业人士认为,食品行业特别是外企在原料进入工厂以及成品出厂都会有严格检测过程,很可能是原料污染,然而即便供应商提供了问题原料,亨氏在原料进入工厂以及成品出厂把关不严、检测不到位是导致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不应该一味将责任推卸给供应商。   虽然目前检测出来一个批次的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铅超标,但由于问题脱脂豆粉原料共涉及四个批次的亨氏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因此亨氏决定将四个批次都召回。至于一共有多少盒问题米粉,亨氏相关负责人表示暂不清楚。   亨氏米粉铅超标事件发生后,广州食药监局就地封存涉事4批次产品9.4吨。在检验结果出来前,禁止同类产品出厂和销售,并要求企业停产该类产品。   婴幼儿米粉主要是给1~3岁婴幼儿食用。不同于婴幼儿奶粉,婴幼儿米粉涉及的生产原料繁多,对原料监控要求更高。由于婴幼儿抵抗力差,排毒能力不强,重金属超标很容易会对婴幼儿产生不可逆的影响。   亨氏不仅让问题原料堂而皇之进入生产体系,并且生产出问题产品后依旧可以流出工厂进入市场销售渠道。虽然亨氏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一再强调这是供应商出了问题,但业内人士并不认可。   食品营销专家陈小龙表示:&ldquo 如此重大的重金属超标质量问题在外企很少见,更何况是食品安全要求更高的婴幼儿食品企业,可以推断,亨氏在供应链管理上存在极大漏洞,不能简单将问题归结于供应商责任。&rdquo   亨氏中国相关负责人则称,此次问题原料进入亨氏米粉生产工厂时已经有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   然而食品专家王丁棉认为,一般而言,婴幼儿食品企业对原料管控比较严格,原料进入企业生产车间会再次检测,生产成成品后检测合格才会出厂,两道把关程序亨氏均未能发现问题,可以推断亨氏自己漏检了该批次原料,或者说检测把关不严。   这并非亨氏首次爆出食品安全问题。此前亨氏婴幼儿辅食还被检测出汞超标,亨氏一款进口婴儿配方奶粉被检测出维生素B2超标以及泛酸未达标准。对此,亨氏相关负责人表示,汞超标主要是产品原料标准与最终成品标准不一致造成的。当地食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涉事企业召回问题产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认为,涉事产品汞超标量不会对婴幼儿造成健康影响。而对于亨氏婴幼儿奶粉维生素B2超标以及泛酸未达标准事件,亨氏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由于中外产品标准不一致造成。   王丁棉表示,无论如何,亨氏在铅超标、汞超标两次事件上均存在对原料把关不严的问题,婴幼儿食品消费者主要是身体发育还不健全的小孩子,生产企业尤其应该对各个生产环节严格把关 对于亨氏而言,应当加大对原料监管力度,保证食品安全。   或许意识到供应链存在问题,亨氏方面向记者表示,亨氏将制定更严苛的原料供应商监控和管理制度,继续完善&ldquo 从农田到工厂&rdquo 的可追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发布:环境首次列为约束性指标
    《规划》中提到的主要指标  十三五”期间,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累计下降18% 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0%以上。12月5日,《“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规划》中提出12项约束性指标。其中涉及环境质量的8项指标,是第一次进入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  据介绍,《规划》提出12项约束性指标,包括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等。  “这里涉及的环境质量指标,也是第一次进入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在这些约束性指标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是“土十条”里的要求,其余10项是“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为何环境质量指标能被写入“十三五”规划?赵英民说,“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追求就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规划》中提出,深化质量管理,大力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计划,并制定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施工图。  此外,《规划》中还明确,将对实施情况定期监测评估。2018年底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底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向社会公布,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 亮点  1 提高预报准确性 信息全国共享  《规划》摘录:强化各级空气质量预报中心运行管理,提高预报准确性,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实现预报信息全国共享、联网发布。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加强东北、西北、成渝和华中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评估技术规程,加强对预案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解读】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空气质量预报属世界性难题,要提高其准确性,首先要提高污染气象条件的预报精度和准确性,例如不同尺度天气过程演变情况 其次是要精准掌握地面污染源变化状况,如秸秆焚烧情况和燃煤排放的动态变化等。  目前较为准确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时段不超过3天,而且1天内精准的临近预报也往往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短期内要大幅提高预报的准确性是不现实的。  2 公布黑臭水体清单 接受公众评议  《规划》摘录: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建立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等污染严重水体清单,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分阶段目标和任务安排,向社会公布年度治理进展和水质改善情况。建立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公布全国黑臭水体清单,接受公众评议。  【解读】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黑臭水体的整治是“水十条”确立的重要目标。一方面,黑臭水体都是城市内的河流,影响区域人群密集,影响也比较直接,另一方面,存在黑臭水体的河流通常相对较小,和大江大河比,治理相对容易,见效快,有可能在5年内完成,可以说是水污染治理的“先导式”项目。  但是,黑臭水体涉及的城市河流众多,需要公众参与,也适合公众参与。水污染治理的技术性较强,但黑臭水平的判断依据,却是从感官上就可以判断,并对治理效果进行监督。也正是因为如此,黑臭水体整治引入了公众参与机制,规定在水体排查认定、方案评估、进度监督和验收阶段都要公开信息和参考公众意见。  据介绍,今年2月18日,住建部和环保部联合推出了“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发布”平台,首次公示全国黑臭水体名单,共1861个,覆盖218个地级以上城市。此外,两部委还同步开通“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公示全国黑臭水体名单和每周监督举报统计,公众可随手拍身边的黑臭水体进行举报,并将在7个工作日内收到确认通知。  3 京津冀等5省市煤炭消费总量降10%  《规划》摘录:重点区域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京津冀及山东、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以及空气质量排名较差的前10位城市中受燃煤影响较大的城市要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  要大幅减少冬季散煤使用量,“十三五”期间,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左右。  【背景】据了解,早在今年10月,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七次会议上,曾提出将在北京、天津、保定、廊坊建设国家“禁煤区”。据了解,该“国家级禁煤区”面积达8600平方公里,范围涵盖了京昆高速以东、荣乌高速以北,天津、保定、廊坊市与北京接壤的区县之间区域。  就北京而言,其实,近年,针对采暖季污染突出问题,北京一直在压减燃煤上下工夫。自2013年国务院“大气十条”发布以来,北京三年压减燃煤1100万吨,燃煤总量几乎下降了一半。  截至2015年底,北京东西城实现了“无煤化”,城六区已基本实现无燃煤锅炉。而2016年的改造工作更是历年来规模最大,力度最强。  据了解,今年,北京以房山、通州、大兴等南部城区为重点,大力开展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通州区在远郊区率先实现基本无燃煤锅炉。  据北京市环保局通报,2016年全市又削减燃煤约250余万吨,煤炭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将进一步下降至14%以下。预计到2020年北京燃煤用量将压减在900万吨以内。  ■ 追问  生态环保工作现状如何?  大气污染防治初见成效,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3.6%  “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规划》中如此评述。  据介绍,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首批开展监测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3.6%,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分别下降27.4%、20.9%、27.7%,酸雨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由历史高峰值的30%左右降至7.6%,大气污染防治初见成效。  “污染物排放量大面广,环境污染重。”《规划》透露,全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处于2000万吨左右的高位,环境承载能力超过或接近上限。  78.4%的城市空气质量未达标,公众反映强烈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占3.2%,部分地区冬季空气重污染频发高发。  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亟须提升,排污布局与水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大量存在,湖库富营养化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流域水体污染依然较重。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差距大,治理和改善任务艰巨。
  • 加拿大公布更严格消费品含铅标准
    加拿大卫生部11月29日公布新规定,进一步限制消费品的含铅量,尤其是婴幼儿用品。新规定授权加拿大政府阻止含铅量超标商品的进口和销售。   新规定适用的重点对象是儿童玩具和3岁以下婴幼儿用品,包括奶嘴、围嘴等。这部分产品的可允许含铅量为最高每千克90毫克。在加拿大出售的大多数儿童消费品本就符合新的含铅标准,但加拿大政府表示要在这一问题上采取严厉措施,因为担心会有相当数量未达标商品从境外进入加拿大。   近年来,加拿大多次发生消费品因含铅量过高而被撤下货架的案例。最新公布的消费品可允许含铅量标准比原来标准平均减少了85%。   铅属于有毒重金属,微量也会危害人体,尤其对婴幼儿的身体和智力发育、听力等方面造成的损害最大。孕妇摄入铅过多可能影响体内胎儿发育,导致流产、死胎。铅一直被广泛用于各类化妆品,近年来一些针对儿童设计出售的人造珠宝饰物也被发现含铅。
  • 婴儿T恤甲醛超标200% 儿童商品多不达标
    广州市消委会联合广州市工商局近日最新公布了儿童商品抽检结果,其中童装和童鞋质量最令担忧,质量达标率分别只有66.7%和63.6%。   其中,“皇后婴儿BABY CREATIONS”牌夹里T恤(婴幼儿用品)检出甲醛70 mg/kg,超标200%以上。同时,本次比较试验pH值不达标的儿童服装全部偏碱性。其中,“婴适康”牌韩版小外套,面料pH值检测结果高达9.0。   本次比较试验的童鞋样品实物质量达标率为63.6%。出现的问题主要是部分物理机械性能指标未达到产品标准要求。包括勾心抗弯刚度、外底耐磨性能、鞋帮带拉出强度、外底硬度、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黏附强度和磨耗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如广东吉之岛天贸百货有限公司广州东方宝泰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浙江风行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壮子”牌童皮鞋存在勾心抗弯刚度不达标(标准要求:≥340kNmm2,实测结果为:左175 kNmm2,右174 kNmm2)。钢勾心安装在皮鞋外底与外中底之间的腰窝部位,起着“大梁”的作用,支撑并保持着鞋的整体形状,而勾心的抗弯刚度则是非常重要的性能指标,不达标的勾心会造成皮鞋整体变形,穿着不稳定,严重时甚至崴脚、摔倒。   不合格产品   “皇后婴儿BABY CREATIONS”牌夹里T恤(婴幼儿用品)检出甲醛70 mg/kg,超标200%以上。   “婴适康”牌韩版小外套,面料pH值检测结果高达9.0。   浙江风行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壮子”牌童皮鞋存在勾心抗弯刚度不达标。
  • 河北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结构调整和管理挖潜,加强源头防控和面源治理,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到2025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2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所有设区的市空气质量排名稳定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之外;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二、深化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一)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被置换产能项目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二)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和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矿热炉。加快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加快推动邢台钢铁、邯郸热电、秦皇岛北方玻璃等污染企业退城搬迁。(三)推进钢铁行业升级。严禁新增钢铁产能,稳步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加快推进100吨以下转炉、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整合升级。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到5%以上。(四)推进涉气产业集群绿色发展。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优化提升方案,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和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等“绿岛”项目。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深化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五)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大力推动电能替代工作。持续增加天然气供应。稳步推进抽水蓄能、海上风电、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开发利用。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到1.14亿千瓦以上、占比达到60%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21%左右。(六)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到2025年,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10%左右。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七)开展燃煤(燃气)锅炉关停整合。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积极推进远距离输热,石家庄市加快上安电厂余热入市项目等建设,推进燃气锅炉替代;廊坊市积极推动主城区燃煤锅炉替代。到2025年,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十四五”期间累计淘汰关停燃煤机组29台、装机278.8万千瓦。(八)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气代煤。原则上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九)巩固拓展清洁取暖成果。加强天然气、电等能源保供,做好清洁取暖设备运行、维护,完善资金补贴长效机制。推进农业种植、养殖农户产品加工等散煤替代。逐步推动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方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散煤管控,防止散煤复烧。四、深化交通结构优化调整(十)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大宗货物中长距离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运输。探索将清洁运输作为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核和监管重点。到2025年,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增长12%左右;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到80%。重点城市铁路场站开展适货化改造。新建或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及粮食储备库等,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十一)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重点城市公共领域年度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比例不低于80%;加快淘汰稀薄燃烧技术燃气货车。在重点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到2025年,重点城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力争不低于80%,其他地方不低于60%。加强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强化对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企业监管执法。(十二)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推动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大力推动老旧铁路机车淘汰。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重点城市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机械;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十三)保障成品油质量。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提升货车、机械、船舶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对发现的线索进行溯源并追究责任。五、持续整治扬尘面源污染(十四)狠抓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聚焦施工工地、线性工程、裸露地块、闲置场院、露天矿山、城乡道路、平交路口、露天停车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区域开展扬尘治理攻坚,狠抓全域控尘。持续推广城区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方式。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城市和县城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保持100%,平均降尘量不高于5吨/平方公里月。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十五)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采、运输和加工过程防尘、除尘措施。新建矿山原则上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到2025年,原则上不再新建露天矿山(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确定或经安全论证不宜采用地下开采的重点开采区除外)。依法关闭限期整改仍不达标露天矿山。(十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高产业化能力和离田效能,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7%以上。健全基层露天禁烧网格化监管体系,确保火点及时消除。开展城乡垃圾清理和人居环境整治。城市和县城严禁露天烧烤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限制烟花爆竹燃放。六、持续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十七)强化VOCs、恶臭异味治理。大力实施涉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污水处理场所加大有机废气收集处理力度。重点区域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城市和区域,2024年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十八)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垃圾发电企业SCR脱硝设施改造,扎实推进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2024年前完成钢铁行业全面创A;到2025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A级企业数量稳定增加,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水平显著提升。加强钢铁、焦化等行业CO深度治理,减少CO排放。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分类整治。(十九)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开展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到2025年,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推广氮肥深施技术、水肥一体化等施肥新方式,降低氮肥氨排放水平。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七、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二十)实施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空气质量未达标设区的市要编制实施限期达标规划,并向社会公布。2020年PM2.5浓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的未达标城市“十四五”期间实现达标;其他未达标城市明确“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阶段目标。(二十一)深化联防联控机制。支持市际交界县(市、区)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协同防控,适时提请生态环境部启动跨省市联防联控。对省界两侧20公里内的涉气重点行业新建项目,与相邻省份开展环评一致性会商。(二十二)健全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按照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标准,“一市一策”制定污染过程应对方案,细化应急管控清单,并覆盖所有涉气企业。位于同一区域的城市要按照区域预警提示信息,依法依规同步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火电、钢铁、焦化等燃煤企业运行负荷精准调控机制。八、持续加强支撑能力建设(二十三)提升监测监控能力。优化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建立运维管理体系,严厉打击人为干扰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加密钢铁、焦化企业CO传输监测,建立监测数据全覆盖、污染传输可视化和污染溯源精准化的监测体系。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优化升级大气污染综合监管平台。(二十四)严格执法监管。深入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重点市县配备红外热成像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装备。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聚焦重点区域、领域和时段,统筹全省执法力量开展执法帮扶。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严防死灰复燃,实现动态“清零”。(二十五)加强科技支撑。开展PM2.5和O3协同控制科研攻关,深化NOx和VOCs减排路径。研究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末端治理路径,研发应用多污染物系统治理、氨逃逸精准调控等技术和装备。到2025年,设区的市完成排放清单编制,并逐年更新。(二十六)完善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展绿色金融业务。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协同。2025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九、保障措施坚持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市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空气质量负总责。严格落实“退后十”防火墙机制,对空气质量排名进入“后25”城市每日预警提醒。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大工程的政策、价格、金融、市场等支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全面稳定“退后十”成果,积极推进全民共治,强化公众参与,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 我国将出台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p   今年我国将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出台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p p   2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受国务院委托作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时介绍了这一情况。 /p p   据李干杰介绍,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99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 全年优良天数比例78%。全国PM2.5、PM10、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 /p p   2017年,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同时,局部时段有所反弹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继续改善,但个别地区污染仍然较重,河北、山西、天津、河南、山东5省市优良天数比例仍不到60%,汾渭平原优良天数比例逐年下降 臭氧超标问题日益显现,全国臭氧浓度同比上升8%,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汾渭平原等升幅较大。 /p p   李干杰介绍,201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计划提高到79%,全国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要下降2%。 /p p   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他表示,将制定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出台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继续实施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着力提高重点区域铁路货运比例。 /p p   同时,今年全国人大将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压实各地方、各部门、各主体环保责任,我国将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开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制定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 /p
  • 餐饮食品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和现场快检设备评价开展
    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评价的通知 食药监办食函[2012]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充分发挥食品检验机构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基本标准达标情况的评价工作。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1〕122号),认真对照《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130号)中的具体要求,对本区域内省、市、县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进行评估。请于2012年4月15日前将评价报告、自评表和调查表(见附件1、2、3)的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联系人:食品安全监管司监测评价处 李 波   电  话:010—88330730   传  真:010—88370947   电子邮箱:sfdafood@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100053   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评价报告框架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达标自评表   3.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基本情况和人员构成调查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评价报告框架   摘要(简要描述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基本情况、能力建设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全省(区、市)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基本情况   简要介绍2012年2月29日前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的分布和数量、获取食品检验资质情况、从事餐饮食品专业检测人员数量和构成等基本情况,近3年开展食品检验情况等。   二、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见附件2),评估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技术装备达标情况、日常检验工作与技术装备匹配情况等,未达标的原因及其对监管工作的影响。   三、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重点描述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是否需要进行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 黑龙江1号文件显示未来两年仪器需求
    仪器信息网讯 日前,黑龙江政府正式印发2014年1号文件《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ldquo 计划&rdquo )。从计划中的举措来看,2014-2015年黑龙江地区脱硫监测、大气采样、VOC分析等仪器的需求将有明显提升,而油气回收检测仪器的需求将在2014年内释放。   按照计划,到2017年,黑龙江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基本消除黑龙江省重污染天气,全省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哈尔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10%,齐齐哈尔市、七台河市、鹤岗市下降8%,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绥化市下降5%,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不高于2012年浓度值。   根据计划,黑龙江将加强电力、冶金、石油石化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治理。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到2015年底,完成对燃煤电厂等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的安装运行,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各地要制定辖区内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农药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到2015年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50%以上,到2017年年底,整治方案所列项目全部完成。   根据计划到,2015年底,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0%以上,哈尔滨、大庆市达到90%以上。逐步开展垃圾填埋场废气治理。加强垃圾焚烧设施产生的废气治理,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提高小区、街道、公共场所垃圾收集和转运效率。   根据计划,黑龙江省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禁止没有油气回收功能或经检测未达标的油罐车进行汽油成品油运输。新建加油站、储油库要同步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设施。到2014年底,基本完成我省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有条件的市地可建设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平台试点。
  • 头条丨万众一心 抗击疫情——优普助力医疗废水处理!
    2020年伊始,由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所引发的肺炎疫情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随着各个医疗及隔离场所疫情防治工作的逐步开展,在此次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及废弃物对环境生态所产生的影响也逐渐受到关注。    为了避免污染物对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等产生的污染和破坏,2月1日生态环境部发文《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规范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杀菌消毒要求,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粪便和污水扩散传播。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将其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切实做好医疗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设备运行、污染物排放等监督管理。    (1)已发生疫情的地方,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知道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2)对没有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能力达不到要求的,应督促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性污水处罐(箱);    (3)加强对医疗污水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水排放。    疫情当前,随着医院及医疗机构门诊、病房、各类检验室、放射室、洗衣室等处排出的医疗废水,其中主要污染物包括:病毒性微生物、放射性污染物、有毒有害的理化污染物、BOD5氨氮等常规污染物等,具有空间污染、急性污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如果不经有效处理会成为一条疫病扩散的重要途径和严重污染环境。    因此,有效控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医疗污水排放完全达标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    优浦达十多年来一直专注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研发,经过一系列技术革新和升级优化,研发出的优普系列医疗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完全可以满足各类实验废水再处理回用要求,使废水不“废”,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降低成本,保护环境。    优普医疗废水处理设备    针对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废水处理,优普实验室废水处理通过“实验废水收集箱→臭氧→均质→微电解→电催化→初级过滤→PH预调8-9→絮凝→重金属捕捉→沉淀→过滤→氧化消毒→PH中和6-9→达标排放”工艺进行处理,其中我们采取了“臭氧+化学强氧化消毒灭菌”,使得废水处理更加有保障。同时,在处理后废水排放前增加一个PH或余氯监测,保证处理后废水合格排放,不合格的回流进行二次处理,保证处理后的水完全满足排放标准后进行排放。    适用范围:疾控中心及相关行业。    处理量:100L/D、200L/D、500L/D、1T/D、2T/D、3T/D    排放标准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优浦达作为水处理仪器行业的一员,肩负企业社会责任,助力医疗,一直致力于在环保科技技术创新,争取为环保多做一些贡献。未来,我们将继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升级优化废水处理设备,助力国家环保事业发展。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垂询、洽谈合作!
  • 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重点市县加快配备这些环境监测仪器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国务院近日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这是继2013年“大气十条”之后的第三个国家层面的保卫蓝天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开展区域协同治理,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文件中提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为本次行动计划的重点区域。预计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还强调要强化能力建设。其中包括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和加强决策科技支撑三方面内容。其中,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县城全覆盖,加强数据联网共享。完善沙尘调查监测体系,强化沙源区及沙尘路径区气象、空气质量等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区域城市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重点区域、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其他VOCs排放量较高的城市开展光化学监测。重点区域和其他PM2.5未达标城市继续开展颗粒物组分监测。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系列卫星、航空、地基等遥感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分级预报体系,加强区域预报中心建设。开展亚洲地区沙尘暴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及技术研发。在沙尘路径区开展沙尘源谱监测分析,聚焦北京市进行沙尘源解析,评估各地沙尘量及固沙滞沙成效。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和稳定传输。提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能力,重点区域市县加快配备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装备。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文件具体内容如下: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        2023年11月30日     (本文有删减)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开展区域协同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提升污染防治能力;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源头防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二)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和辛集、定州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市以及济源市。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市,安徽省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淮北、滁州、阜阳、宿州、六安、亳州市。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韩城市。(三)目标指标。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四)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继续实施“以钢定焦”,炼焦产能与长流程炼钢产能比控制在0.4左右。(五)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研究将污染物或温室气体排放明显高出行业平均水平、能效和清洁生产水平低的工艺和装备纳入淘汰类和限制类名单。重点区域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引导重点区域钢铁、焦化、电解铝等产业有序调整优化。(六)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城市要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各地要结合产业集群特点,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七)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八)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三、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九)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左右。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十)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0%和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完善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十一)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各地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依托电厂、大型工业企业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到2025年,PM2.5未达标城市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重点区域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对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十二)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方式;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十三)持续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成片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加大民用、农用散煤替代力度,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逐步推进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范围的城市,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其中“煤改气”要落实气源、以供定改。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各地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防止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管。四、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十四)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探索将清洁运输作为煤矿、钢铁、火电、有色、焦化、煤化工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核和监管重点。重点区域内直辖市、省会城市采取公铁联运等“外集内配”物流方式。到2025年,铁路、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左右;晋陕蒙新煤炭主产区中长距离运输(运距500公里以上)的煤炭和焦炭中,铁路运输比例力争达到90%;重点区域和粤港澳大湾区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到80%。加强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设施建设,最大程度发挥既有线路效能,重要港区在新建集装箱、大宗干散货作业区时,原则上同步规划建设进港铁路;扩大现有作业区铁路运输能力。对重点区域城市铁路场站进行适货化改造。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强化用地用海、验收投运、运力调配、铁路运价等措施保障。(十五)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推动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打造清洁运输先行引领区,培育一批清洁运输企业。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力争到2025年,重点区域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实现系族全覆盖。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和机动车排放召回制度,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管执法。鼓励重点区域城市开展燃油蒸发排放控制检测。(十六)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推动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提高岸电使用率。大力推动老旧铁路机车淘汰,鼓励中心城市铁路站场及煤炭、钢铁、冶金等行业推广新能源铁路装备。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重点区域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十七)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提升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对发现的线索进行溯源,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五、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十八)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鼓励经济发达地区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左右,县城达70%左右。对城市公共裸地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防尘措施。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十九)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露天矿山(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重点开采区或经安全论证不宜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的除外)。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二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提高秸秆还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化能力,提高离田效能。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各地要结合实际对秸秆禁烧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进行精准划分。重点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秸秆焚烧重点时段专项巡查。六、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二十一)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重点区域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城市和重点工业园区,2024年年底前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企业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二十二)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国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重点区域全部实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基本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全面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升级改造、整合退出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推进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积极引导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重点涉气企业逐步取消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需要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及备用处置设施。(二十三)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在线监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加强排查整治,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要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各地要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二十四)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推广氮肥机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粮技术。研究畜禽养殖场氨气等臭气治理措施,鼓励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支持粪污输送、存储及处理设施封闭,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七、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二十五)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空气质量未达标的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编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并向社会公开。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2020年PM2.5浓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的未达标城市“十四五”期间实现达标;其他未达标城市明确“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已达标城市巩固改善空气质量。(二十六)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国家统筹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继续发挥长三角地区协作机制、汾渭平原协作机制作用。国家加强对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等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的指导,将粤港澳大湾区作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各省级政府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联防联控。鼓励省际交界地区市县积极开展联防联控,推动联合交叉执法。对省界两侧20公里内的涉气重点行业新建项目,以及对下风向空气质量影响大的新建高架源项目,有关省份要开展环评一致性会商。(二十七)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责任分工,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规范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流程,鼓励开展绩效等级提升行动。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应急减排清单覆盖所有涉气企业。位于同一区域的城市要按照区域预警提示信息,依法依规同步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八、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二十八)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县城全覆盖,加强数据联网共享。完善沙尘调查监测体系,强化沙源区及沙尘路径区气象、空气质量等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区域城市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重点区域、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其他VOCs排放量较高的城市开展光化学监测。重点区域和其他PM2.5未达标城市继续开展颗粒物组分监测。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系列卫星、航空、地基等遥感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分级预报体系,加强区域预报中心建设。开展亚洲地区沙尘暴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及技术研发。在沙尘路径区开展沙尘源谱监测分析,聚焦北京市进行沙尘源解析,评估各地沙尘量及固沙滞沙成效。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加强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国家和重点区域省份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二十九)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和稳定传输。提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能力,重点区域市县加快配备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装备。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三十)加强决策科技支撑。研究低浓度、大风量、中小型VOCs排放污染治理技术,提升VOCs关键功能性吸附催化材料的效果和稳定性。研究分类型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末端治理路径,研发多污染物系统治理、低温脱硝、氨逃逸精准调控等技术和装备。推进致臭物质识别、恶臭污染评估和溯源技术方法研究。开展沙尘天气过程发生发展机理研究。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排放清单编制,重点区域城市实现逐年更新。九、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三十一)推动法律法规制修订。研究启动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研究修订清洁生产促进法,明确企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法律责任。研究制定移动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三十二)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启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修订研究工作。研究制定涂层剂、聚氨酯树脂、家用洗涤剂、杀虫气雾剂等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立低(无)VOC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制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技术要求;加快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能耗标准。研究制定下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开展新阶段油品质量标准研究。研究制定生物质成型燃料产品质量、铁路内燃机车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各地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三十三)完善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港口岸基供电实施支持性电价政策,推动降低岸电使用服务费。鼓励各地对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充电给予积极支持。研究完善清洁取暖“煤改电”及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电价制度;减少城镇燃气输配气层级,合理制定并严格监管输配气价格,建立健全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联动机制,落实好清洁取暖气价政策。完善铁路运价灵活调整机制,规范铁路货运杂费,研究推行“一口价”收费政策,广泛采用“量价互保”协议运输模式。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加快把VOCs纳入征收范围。(三十四)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有序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范围,对减污降碳协同项目予以倾斜。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大传统产业及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按要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吸引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提高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水平。十、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三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组织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调度评估。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落实任务分工,出台政策时统筹考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需求。(三十六)严格监督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超额完成目标的地区给予激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从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荣誉表彰、责任追究等方面实施惩戒;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察。组织对重点区域开展监督帮扶。(三十七)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将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运维、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定期依法向社会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依法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三十八)加强宣传引导和国际合作。广泛宣传解读相关政策举措,大力普及大气环境与健康基本理念和知识,提升公民大气环境保护意识与健康素养。加强大气环境管理和防沙治沙国际合作。推广中国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和经验、防沙治沙实用技术和模式,讲好中国生态环保故事。(三十九)实施全民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气环境保护。政府带头开展绿色采购,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中央企业带头引导绿色生产,推进治污减排。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 《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手册》发布
    p   8月16日,清洁空气联盟在北京发布《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手册》。该手册结合国际和国内的先进经验,拟为中国各城市提供一个第三方的参考文件,助力各地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编制和空气质量达标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br/ /p p   2017年是大气十条实施的收官之年,许多地方都把环保工作重点放在了大气十条的考核上。随着政策的落实,公众对清洁空气的期待也在提升,“何时能实现空气质量达标,让蓝天能保持下去”已成为了社会各界的关注重点,而这需要建立一个长效的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的机制。 /p p   此次发布的手册由清洁空气创新中心组织编制,并得到了来自美国环保署、加州空气资源管理局、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环科院、深圳环科院等机构的多位国内外专家的支持。能源基金会(中国)资助了该手册的编制。 /p p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意味着我国环境管理将发生从粗放式过度到精细化、科学化的重要转变,而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是关于管理机制的变革,也是其中最关键的一环。”清洁空气创新中心主任解洪兴表示。 /p p   他说,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是以空气质量达标为管理目标,应用科学手段开展城市空气质量管理,设计并评估空气质量改善措施以实现持续达标的一个规划管理模式。通过达标规划,可以使空气质量达标作为一个明确的长期限制指标,对城市的能源发展、交通发展、产业布局做出前置约束,使城市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p p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首席科学家柴发合在发布会上说,“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手册是推行达标规划管理很好的工具,这个手册有一个突破,把政府在编制规划的作用、各个部门的角色讲的很清晰。” /p p   事实上,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管理在欧美已经成功实施多年。在经过洛杉矶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之后,美国和英国分别从1970年的《清洁空气法》和1995年英国《环境法》开始,建立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机制,实现了空气质量改善与经济发展的“双赢”。国际经验表明,达标规划对空气质量的改善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p p   与单纯的末端污染治理不同,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是通过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全面统筹提高效率等根本措施来实现空气质量达标的,因此还能带来很好的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应。根据2016年清洁空气联盟与清华大学、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发布的报告表明,如果京津冀地区的空气质量在2030年实现总体达标,将会带来巨大的温室气体减排效应。据初步测算,二氧化碳减排可达210万吨左右,同比2013年下降19%,大约相当于778万棵成年树一年吸收的二氧化碳量。 /p p   能源基金会中国环境项目主任赵立建认为:“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要求城市以空气质量达标为目标进行规划,会使城市更加认识到源头治理、结构调整的重要性,而这些长效措施一般也能带来更好的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果。” /p p   2016年,中国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其中明确要求,“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新大气法的实施在中国开启了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管理的新篇章。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厦门、宜昌、荆州等城市已经开展了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工作。然而,达标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合作,现已开展的达标规划大都是科研课题的模式,而把达标规划作为一项环保管理工作系统开展,目前尚没有相关的工具和指南。 /p p   “我们的环境管理现在非常需要一个自下而上的模式,开展精细化管理”,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姜克隽研究员指出,“中国在环境改善方面做出更多的承诺和努力可能不但不会影响经济,而是会拉动产业、推动经济更加健康、持续的发展”。 /p p   据悉,《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手册》是首个由第三方发布的,支持各城市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工具。该手册是对达标规划编制的框架性和系统性的支撑文件,不仅包括了达标规划编制的具体方法和步骤,还包括了一系列相关工具的介绍及使用,如基于PDCA管理体系的空气质量管理十项原则、汇集国内外清洁空气治理百余项措施的清洁空气措施库等。 /p p   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大气所所长罗锦洪表示:“山西对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工作非常重视,也很希望能够有个系统的指导工具,来帮助达标规划的编制”。 /p p   “编制这个手册,就是想帮助有需求的城市,将达标规划工作更加全面的、系统的、科学的开展起来。”解洪兴表示。 /p p br/ /p
  • 部分蚕丝被“体检”未见一根蚕丝
    近日,在此次实施检测的中国商业联合会针棉织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检测人员为记者展示并操作4个实验,揭开真假蚕丝被的秘密。   新京报讯 轻薄的蚕丝被是消费者初夏时节的首选,昨日北京市消协公布蚕丝被比较试验结果,商场、超市、网上商店销售的40种蚕丝被质量差强人意,有近半数未达标。检测人员介绍,一些标称100%蚕丝被大打折扣、弄虚作假,有的只在被子开口处留有少量蚕丝,甚至没有一根蚕丝。   3种蚕丝被涉嫌假冒   此次由市消协人员从北京物美、沃尔玛、城乡仓储、庄胜崇光、长安商场、复兴商业城、翠微大厦、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百荣世贸商城、京东商城、1号店网上超市购买了40种蚕丝被样品,价格从两三百元到数千元不等。   经中国商业联合会针棉织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测试,40种蚕丝被在甲醛、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安全指标上全部达标,但有19种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占到47.5%。市消协消费指导部主任罗刚指出,问题蚕丝被的信息标注不准确,纤维含量与实测不符,以次充好,“有的填充物表层为长丝绵或中长丝绵,中间夹层为短丝绵”。   其中,8种蚕丝被的填充物严重缺失,如“胜伟”样品标注蚕丝含量51%,实测20.8%。“棉朵”标注蚕丝含量50%,实测24.6%。   更有甚者,个别企业假冒蚕丝。在百荣世贸商城销售的“喜日来”压花蚕丝薄被、“丝莱得”纯蚕丝被,标称填充100%蚕丝,结果仅仅在被子开口处有少量蚕丝,其它地方均是聚酯纤维或粘纤。而从城乡超市苏州桥店购买的标称法国皮尔卡丹公司授权、上海宝莱家用纺织品公司制造的“FASHION HOME”贵族蚕丝被,填充物全部是粘纤、聚酯纤维,根本没有一根蚕丝。   问题蚕丝被多已下架   除了以次充好,还有11种蚕丝被的分量也不够,缺斤少两。检测中,有的蚕丝被少了1/3多,“红富士”、“华纳妮诗”、“天意tianyi”、“喜日来”等重量偏差都很大。   市消协昨天表示,上述比较试验发现的问题蚕丝被已通报了工商,目前全市工商部门已据此展开了执法行动,存在问题的产品暂时进行下架处理,进一步调查情况。记者致电了解到,“棉朵”、“艾维家纺”、“皮尔卡丹”、“华纳妮诗”等蚕丝被已经下架,不再销售。   市消协消费指导部主任罗刚告诉记者,造成蚕丝被质量差的原因主要有企业对蚕丝被所用的原材料按下限生产,质量监控不到位 为了获取检验报告以应对商场、超市及网店的进店需要,企业往往把加工质量较好的样品送第三方检验,对后续的批量产品却人为降低成本等。   实验1   蚕丝离开火焰即熄灭   实验目的:蚕丝被里填充的蚕丝是否纯正。   实验过程:选取蚕丝被里面的部分填充物,放到酒精灯上烧,只见左边的填充物能燃烧,只是烟很小,有一股烧毛发的味道,而一离开火焰,马上就自动熄灭了 右边的填充物燃烧时冒出一股黑烟,散发出一股甜味,离开火焰后仍然继续燃烧,火焰很大。   解读:中商联针棉织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高级工程师李浩岚告诉记者,从这个实验可以看出,左边离开火焰就熄灭的,是真的蚕丝 右边冒出浓浓黑烟的,则是掺杂了聚酯纤维成分。消费者平时在购买蚕丝被时,可以用这个简单的方法一试真假。   实验2   真蚕丝可溶入碱性溶液   实验目的:查验蚕丝被里的纤维成分   实验过程:检测人员同时用试剂溶解法来进一步鉴别。取1克左右的蚕丝被填充物,放到1mol/l的碱性次氯酸钠溶液中,搅拌大约1分钟。很快左边的烧杯里,液体已经变得浑浊,填充物完全被溶解。右边杯子里则没有太大变化,依然能看到填充物本身。   解读:针棉织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检测室副主任王杨介绍,蚕丝属于动物纤维,可以用碱性溶液来溶解,左边能溶解的可以判定是蚕丝。消费者平时在家中,可以用八四消毒液(相当于碱性溶液)来代替这种碱性溶液,自己进行小测试。   实验3   蚕丝显微镜下粗细不均   实验目的:查看蚕丝被在显微镜下呈现的形状   实验过程:检测人员从蚕丝被中取出部分样品,经过处理后,放到显微镜下观察其形状。   解读:针棉织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副主任王革指出,真的蚕丝在显微镜下看表面有光泽,形状不规则,粗细不均。而如果填充有聚酯纤维,能显示出带有孔,很光亮,表面有斑点,粗细非常均匀。   实验4   11种蚕丝被偏差率大   实验目的:检测蚕丝被的填充物质量偏差率,看是否符合标称的实际重量。   实验过程:检测人员把蚕丝被胎套拆开,取所有的填充物放到天平上称重,然后放到烘箱里烘3个小时,再称量干重,计算公定回潮率质量。   解读:针棉织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检测室赵颖称,填充物质量偏差率决定蚕丝重量,而重量多少又影响价格。国家标准GB/T24252-2009《蚕丝被》规定,填充物质量偏差率优等品、一等品规定值为(-2.0~+10.0)%、合格品为(-2.5~+10.0)%。但此次实验发现有11种蚕丝被的质量偏差率未达标,有的超标严重。   其中像标称上海红富士家纺有限公司的“红富士”蚕丝被偏差率最大,达到-36.4%,北京玛丽安娜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华纳妮诗”蚕丝被,偏差率也有-35.5%。   选购   打开拉链细看蚕丝被“深处”   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蚕丝被是指填充物含桑蚕丝和(或)柞蚕丝50%及以上的产品,只有100%蚕丝的才能叫纯蚕丝被,含50%以上蚕丝的是混合蚕丝被。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蚕丝分为桑蚕丝和柞蚕丝两种,桑蚕丝色泽更洁白,柔软度与舒适度更好一些。而柞蚕多为野生,蚕茧颜色接近青灰色,通过漂白制成蚕丝后颜色有些发黄,手感不如桑蚕丝柔软。因此选购蚕丝被,要仔细查看标注的是桑蚕丝还是柞蚕丝,填充物的纤维含量以及填充物质量、丝绵长度等,这些跟价格高低有直接关系。   另外,如有条件,尽量打开拉链、扣子等,查看填充物的品质,尤其是被子深处蚕丝被的品质,优先选择桑蚕丝、长丝绵或中长丝绵的蚕丝被,注意查看填充物是否外观色泽均匀、厚薄均匀、没有明显的硬、软绵块和硬丝筋、无污损、无异味。   蚕丝丝绵长度分为长丝绵、中长丝绵和短丝绵,长丝绵以整只蚕茧为原料制成,天然蚕丝切断很少 中长蚕丝在25厘米及以上,短蚕丝大多在25厘米以下,要留神有企业把短蚕丝混入。
  • 一批进口奶制品查出质量问题 永和豆浆检出转基因成分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公布新一批不合格进口食品化妆品黑榜,共有183批进口食品、6批化妆品上榜。其中,台湾永和国际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永和豆浆,检出转基因成分 中粮我买网从波兰进口的一批伍吉棒棒糖,因违规使用化学物质维生素A被销毁。 此次检出的不合格食品涉及18类产品,主要是糕点饼干类、粮谷及制品类和水产及制品类,证书不合格、微生物污染和品质不合格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   洋奶粉质量一直最受关注。质检总局此次公布的信息显示,来自澳大利亚的3批星允幼儿配方奶粉1、2、3段,铜和硒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OZ Milko婴儿配方奶粉一阶段营养素含量未达标,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奶粉二阶段、幼儿配方奶粉三阶段未提供所需证书。来自澳大利亚的金太阳全脂鲜牛奶,货证不符。上海辰冠进出口有限公司从奥地利进口的优质草莓味牛奶饮料、优质可可味牛奶饮料,未提供所需证书。   此外,来自台湾的永和豆浆检出转基因成分。中粮我买网有限公司从波兰进口的伍吉棒棒糖,违规使用化学物质维生素A。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荷兰进口的万乐珠珍宝装果汁糖,超范围使用、违规使用化学物质花青素 从德国进口的过八点薄荷巧克力,超范围使用、违规使用化学物质转化酶。来自韩国的乐天制果株式会社苏格兰三种味糖,大肠菌群超标。玛氏食品(嘉兴)有限公司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的印尼优选可可浆,菌落总数超标。   不合格化妆品主要是禁限用物质不合格、货证不符和微生物污染。其中,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从美国进口的面部精华素(研发试用样品),菌落总数超标。玫琳凯中国公司昨天声明称,该产品是玫琳凯总部提供给玫琳凯中国的测试用样品,是试验过程中用于配方研发的,未在中国市场销售,&ldquo 可能是在长途转运过程中因为包装破损受到污染&rdquo ,目前这些测试样品均已销毁。
  • 目标锁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即将实施
    p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2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将于近期印发实施,总体目标是,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p p   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为重点,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整优化四个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p p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具体指标是: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 尚未完成的省份,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 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p p   赵英民同时介绍,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6项具体任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排放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p p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3项保障措施: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 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p
  • 环保部:“十三五”时期我国增加两项涉及土壤的约束性指标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18日介绍,《“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10项约束性指标基础上,又增加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两项约束性指标。“十三五”阶段生态环境保护的约束性指标达到12项。  在当天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赵英民介绍,这12项约束性指标分别是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  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当前我国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环境问题突出,部分地区污染地块类型复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严重,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安全隐患,急需加强污染地块的环境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风险,实现安全利用。  同时,我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对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构成安全隐患,急需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的监督管理,防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止造成污染危害,实现安全利用。  目前,环保部正在就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征求意见。  国务院常务会议11月15日通过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明确了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主要目标。“这里涉及到的环境质量指标,是第一次进入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赵英民说。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