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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相关的资讯

  •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如何应对?这场会议带你了解
    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天津港发生危险品爆炸案,多个水质检测点显示氰化物超标;201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大量苯类物质流入松花江中,造成严重污染,市民饮水安全出现危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仅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也给人们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天津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图片来源:人民网)  为了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部于2014年12月29日颁布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出如下要求:“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卫生计生、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同于一般的环境污染,它具有事发突然、难以预测、危害严重等特点。减少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当前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领域中一项十分重要且迫切的工作。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需要构建好环境安全预警系统,而先进的应急监测设备则是完善当前应急预警体系的必要条件。  为了更好地交流环境应急预警及应急监测中的技术方案、体系建设、政策法规等行业热点,仪器信息网将于2021年3月17日-18日举办“环境预警及应急监测”网络主题研讨会,邀请相关领域内的专家和厂商共同探讨相关问题。▋ 会议日程 ▋3月17日 环境预警及应急监测(上)09:30-10:00水质生物毒性在线监测技术及设备的评价张国城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10:00-10:30沃特世APGC技术在环境污染物筛查领域的应用甄云鹏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0:30-11:00岛津异味分析系统在应急监测中的应用姜啸龙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11:00-11:30总微囊藻毒素快速检测技术周小红清华大学11:30-12:00默克水环境应急检测解决方案杨柳默克化工技术(上海)有限公司12:00-14:00午休14:00-14:30环境预警及应急监测方法和标准解读张颖中国环境监测总站14:30-15:00快速,简单,可靠 —— 现代水务的应急水质监测解决方案王焕成莫尔顿水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15:00-15:30轻巧灵活、化繁为简 ——Endress+Hauser水质分析多参数新品应对环境监测挑战曹禛祺Endress+Hauser 15:30-16:00YSI水质仪在水环境监测和水环境预警中的应用郭英田赛莱默分析仪器(北京)有限公司 16:00-16:30水环境生物预警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刘勇中科水质生态环境物联网研究中心3月18日 环境预警及应急监测(下)09:30-10:00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分类及其应对魏恩棋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0:00-10:30环境空气应急监测技术应用及典型案例分析徐军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10:30-11:00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介绍荆立明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0-11:30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回顾性探讨史绵红安徽省环境监测站11:30-12:00便携式重金属快速分析仪在应急监测中的应用温旭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 12:00-14:00午休14:00-14:30便携式GC-MS在应急监测中的应用裴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14:30-15:00新形势下环境应急监测技术和产品应用杨超青岛众瑞智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15:00-15:30走到哪,测到哪——珀金埃尔默环境监测走航系统陈燕杰珀金埃尔默 15:30-16:00填补空白的水质SVOC、抗生素及异味有机物风险应急预警检测解决方案吉建国安捷伦 16:00-16:30简析2019-2020年国家环境应急监测规范、指南范晓周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欢迎您点击报名链接或扫描下列二维码报名参加会议限时报名,免费听会。报名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0317YJ/
  • 中国构建突发性水环境风险评估预警技术体系
    记者14日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水专项第一阶段主题评估会上了解到,中国正在构建流域突发性水环境风险评估预警技术体系,该体系预计将于2015年全部建成并向全国推广。这意味着中国水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能力将获得有效提升。   2010年大连新港溢油事故、2012年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2014年兰州水厂苯污染事件&hellip &hellip 近年来,中国水环境事件频繁发生。水专项技术总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孟伟院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表明中国已经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高风险阶段,过去工业布局不合理,工厂过分靠近取水口造成的历史欠账正在逐步凸现。   据悉,中国现有流域水环境监测体系不完善,流域风险评估预警能力薄弱,可满足现场、快速和应急的监测技术不足。为此,水专项从&ldquo 十一五&rdquo 期间开始构建流域突发性水环境风险评估预警技术体系,着力加强&ldquo 从水源地到水龙头&rdquo 的全过程管理、预警、监控。   孟伟介绍,经过5年实施,相关技术已在部分流域开始应用。从三峡库区的水环境风险预警平台的运行情况看,水环境监察应急管理效率提升显著,平均出警时间由原来30分钟以上缩短至10分钟以内,水环境应急处置时间从1-2天缩短至1-2小时,累积避免和减少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   &ldquo 水专项已进入中期爬坡的关键阶段。&rdquo 孟伟表示,项目形成的《突发性污染事故保护水生态系统的特征污染物风险控制阈值确定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已被纳入2011年国家环境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成果还有望在近期出台的国务院&ldquo 水十条&rdquo 中得以体现。
  • 如何防范应对突发性地下水污染
    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集装箱堆场起火爆炸事件发生后,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立即作出安排部署,并委托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率领环境应急人员和专家组已于13日凌晨赶赴事故现场,与天津市环境监测部门会合查勘现场,了解事故发生后环境污染影响情况,并召开会议提出下一步环境应急要求。突发环境事故不仅影响大气和地表水,也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那么,对突发性地下水污染应如何防范呢? 近年来,我国地下水污染事件频发,给社会供水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威胁了人体健康,也给我国环境管理带来了严峻挑战。由于地下水污染事故预警机制不健全,以致地下水污染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不及时,从而产生了一些不良社会影响。为了预防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应尽快建立完善的地下水污染事故预警系统,健全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 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类型划分突发性污染通常是指因设备失灵、生产操作失误、人为破坏或雷电、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而发生的意外事故排放或渗漏,对环境造成突发性污染的现象。根据污染物进入含水层的时间长短和在含水层中的迁移快慢,结合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性、污染物迁移的迟滞性等特点,可将地下水污染突发性事件分为事故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和迟滞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 事故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 长期以来,人们关注最多的是地表水污染事件,在应急处置时也往往以地表水为保护目标,通常忽视地下水。例如,在福建紫金矿业渗漏事故中,对污染做出快速响应的是下游养殖水域 在青岛石化爆炸事故中,直接见到的污染是河流、海洋等地表水体污染,至于事故中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污染程度如何,并未受到应有的关注。 事故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一般是指由于爆炸、车祸(翻车)、溃坝等事故使得大量污染物迅速进入地下水含水层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事件。 由于地下水污染具备迟滞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地下含水层之上通常具有包气带作为天然屏障,所以事故发生后污染物直接进入地下含水层而造成事故型地下水突发性污染事件的概率较小。 然而在一些特殊水文地质条件下,该类事故型突发事件仍存在较大可能性。例如,在南方管道型岩溶发育地区,地面或地下装置设备的污染物一旦发生事故,污染物会迅速进入含水层,并快速迁移,影响下游居民工农业用水安全,这种事故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将大幅增加。 迟滞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 有些看似突发性的地下水污染事件,其实并非由当时突发意外事故造成,而是由于早期污染事故处理不当或重视不够,当污染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在某一特定条件下发生并被发现,而被定性为突发性污染事件,这类污染事件的“突发性”一般只是表象,可称为“迟滞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 例如2013年河北沧州“红豆水”事故和吉林松原石油污染事故,2014年4月甘肃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故和河北无极皮革厂污染事故等,均属于该类型地下水污染事件。迟滞型地下水污染事件是污染物在含水层或地下水中长期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发生的质变,也是在对地下水环境长期不够重视、地下水环境监测和防治措施不到位、地表污染处理过程中对地下部分忽视等原因的作用下,地下水中污染物积累至某一特定条件或迁移至特定区域时发生的必然现象。 另外,国家地下水质监测资料表明,我国地下水环境总体趋于恶化。对比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海南、宁夏、广东等9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年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地下水Ⅳ~Ⅴ类水从2007年的62.5%上升至2011年的76.8%。全国近20%的城市集中式地下水水源水质劣于Ⅲ类,部分城市饮用水水源不但常规化学指标超标,甚至出现了致癌、致畸、致突变污染指标超标现象。 尽管该类区域地下水水质恶化不会引起地下水污染突发性事故,但全国区域性地下水水质恶化削减了地下水环境容量,降低了地下水污染的阈值,提高了“迟滞型突发性污染事件”发生的概率。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原因分析引发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点: 地下水污染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地下水专业仅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的二级学科地质工程专业下的一个研究方向,在地球科学领域属于小学科,在水利学科中属于边缘学科,在环境科学领域也没有足够地位,使得地下水环境保护相关的研究发展和人才培养相对滞后。此外,我国涉水管理通常偏重于受到外界刺激后具有“立竿见影”效应的地表水污染问题,对具有长期性、隐蔽性、迟滞性的地下水污染不够重视。这也导致地下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够,公众对地下水的认知严重不足,对肆意污染地下水的行为缺乏应有的警惕,甚至熟视无睹,这无疑在客观上加速了地下水污染。地下水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仅有少数几条条款涉及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缺乏系统完整的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难以明确具体法律责任。即使现有的法律条文有涉及地下水的条款,其对污染地下水的管理措施也不够严格,惩罚缺乏力度,对排污者缺乏威慑力,从而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作用。另外,法律上对很多能够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污废排放,没有形成明确的定义或范围界定,这也导致管理部门监管依据不足,难以“依法办事”。地下水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我国对地下水的管理存在职能交叉,涉及地下水管理的有国土、水利、环保等多个部门,尽管职能各有偏重,但对于地下水而言,将其按照含水介质、水位水量、水质等实行分开管理的方式,本身就容易引发地下水管理出现较多“灰色”或“夹心”地带,造成管理不完善,甚至混乱。地下水污染预警机制不成熟近年来,地下水污染的突发性事件表明,我国尚未健全地下水污染预警机制,对于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的应变和处理能力较为薄弱。这类地下水污染事件大多为迟滞型突发污染事件,多是地下水污染长期积累和影响的结果,因此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预警机制对于地下水污染防控、提前发现迟滞性突发污染事件而言十分重要。另外,目前科学领域针对地下水污染预警的研究仍停留在区域尺度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的预警,对于场地型地下水污染事件预警的研究仍鲜有涉及。地下水污染预警机制完善建议由于制度和管理上的不完善,致使地下水污染事故预警机制不健全,无法及时预报地下水污染事件的发生风险,故国家有关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从制度和管理体系上完善地下水污染事故预警机制,降低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故发生的风险。健全地下水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我国地下水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应从两方面入手 :一是对现有法律体系中已涉地下水部分的进一步修订 二是对现有法律体系中缺失部分的补充。在明确地下水环境管理界限的基础上,修订现行的《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进一步落实地下水污染责任界定、地下水偷排处罚,并从严管理 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部分,提高地下水作为一个重要环境要素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内容丰度。对于与地下水含水介质相关的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也应当明确其造成地下水污染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法律条款的同时,应制定更详细的实施细则,为执法提供更详实的依据。应该从法律上对地下水环境容量赋予明确定义,明确界定地下水污染的边界。另外,目前法律体系中尚缺失很多地下水相关的法律标准,如地下排污部分等,应当加快地下水立法的进程。明确地下水管理职责权限梳理我国各部委主要职责,不难看出,目前地下水管理的权限分配不尽合理,其中水利部职责为“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重点放在地下水作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上。国土资源部职责中,“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涉及对地下水污染的监测和监督,但所有污染问题均由环保部管理,即防止地下水污染又是环保部职责,与国土资源部职责有重叠。建议改革相关部委对于地下水管理的职能,合并地下水相关的管理权限,打破现在按照含水介质、水量水位、水质管理与污染穿插管理的职能交叉局面,将水位水量继续交由水利部管理,水质和污染(含水介质)相关交由环保部管理,实现水源、污染源的双重控制与管理。加大地下水环境监测力度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就已经开始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主要针对区域性地下水质恶化的监测 21世纪初,进而将水质监测扩展至地下水环境监测,把地下水污染纳入了地下水环境监测的范畴。2008年,北京耗资8 476万元,实施了平原区污染源监测工程,重点对工业园区下游的地下水水质进行了监控,率先迈开了地下水环境管理的步伐。然而,该项工作的全国性推广工作相对滞后,多项全国性地下水污染调查与防治工程在实施方案中一再强调地下水环境监测,但见效甚微,全国新的地下水环境监测或地下水污染源监测工程鲜有报道。应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特别是对石化、重金属、轻纺、制革、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进行重点监测。建议通过建立分级管理的地下水污染源监测网络,构建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分级监测网络构成建议为 :一级监测由国家总体布局,针对国家级工业园区 二级监测由省市级人民政府主导,针对省级及以下工业园区和潜在的污染大户 三级监测由企业自主监测,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监测数据,并对监测数据真实性负责。完善地下水污染预警机制我国学者在地下水污染预警研究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大多均是对区域性水质恶化的预警。应加快对场地型污染预警的研究,制订预警方案,建立预警机制,特别是对于老企业、废弃场址、重污染行业的大企业应重点关注。依据污染源类型、污染强度、污染影响程度,结合地下水污染发生的滞后性特点等,对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进行分类分级,预判污染发生的风险与级别,建立针对性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地下水突发污染事故的处理效率,降低事故的危害性。 来源:中国环境修复网
  • 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预警机制全攻略
    【网络会议】:赛莱默分析仪器浮标和剖面式水质自动监测站 【讲座时间】:2015年03月26日 14:00 【主讲人】:陈占仓 (赛莱默分析仪器中国应用技术专家、产品经理。) 【会议介绍】 Xylem分析仪器旗下的YSI公司以其传感器技术为核心、以开发、生产和应用经验为基础,在这种监测需求下,研发出一套以YSI久经考验的水质多参数仪为核心,以经实践检验的高分子材料作为搭载仪器的平台、用可编程自动控制和采集器按需要定时启动水质测量工作,运用通信网络完成数据传输的具有高集成度的、独立的、可整体移动的、配套了供电、安全警示等配套的直接抛放在需要监测的水体里的浮标式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它具有投资较小、建设快、充分考虑到水质的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均匀不一致等特点,数据完好率好、数据准确可靠、核心监测仪器防玷污、方法成熟、系统稳定、具有完整的管理经验等特点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它具有监测温度,电导,溶解氧,pH值,浊度,叶绿素、蓝绿藻、荧光溶解有机物等十多个水质参数的功能。除对这些参数的监测能力外,浮标监测系统还具有搭载其他传感器和仪器的能力,诸如气象传感器、测流仪、营养盐监测仪器、辐射监测仪、光谱式COD仪等等。 浮标式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可对水质进行自动、连续监测,数据远程自动传输,随时查询所设站点数据等特点。利用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水质的基本状况、了解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为水体水质的分类服务、为可能的污染提供预警服务,为有关部门的决策服务。 ------------------------------------------------------------------------------- 1、报名条件:只要您是仪器网注册用户均可报名参加。 2、报名并参会用户有机会获得100元手机充值卡一张哦~ 3、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03月26日 13:30 4、报名参会: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meetingInsidePage/1380 5、报名及参会咨询:QQ群&mdash 379196738
  • 盛瀚助力湖北襄阳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应急演练
    2021年7月27-29日,盛瀚参加了在湖北东津新区开展的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应急专项培训,就新冠疫情防控、新冠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等知识进行学习。7月30日,湖北省疾控中心与襄阳市卫健委、襄阳市疾控中心联合举办卫生应急演练在东津新区拉开帷幕。此次演练,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湖北)派出了消杀防疫车、水质检测车等8辆卫生应急专用车辆。这些车辆可在严重洪涝灾害发生后,快速布局到受灾安置点,水质检测车可在两分钟检测出饮用水是否安全。盛瀚CIC-P60便携式离子色谱仪有幸参与此次应急演练,用于检测水中溴酸盐、氯酸盐、氯化物、硫酸盐等阴阳离子的含量,助力水质快速检测,为水质安全和群众健康保驾护航。CIC-P60便携式离子色谱仪被应用于本次应急演练,皆因其具有诸多技术优势。它重量轻、方便携带,能够适应实验室、检测车、现场检测;一体机设计,仪器集成超大操控界面,方便操作;采用wifi通讯方式,操控界面与主机和合体工作,也可分离操作;细管径色谱柱、信号响应值高,淋洗液使用量少;检测手段灵活,可选配电导和安培,满足痕量样品检测;多种供电方式,可用锂电池供电,可实现现场8h检测等。 CIC-P60便携式离子色谱仪现场水质取样现场水质取样工作人员观看仪器运作CIC-P60便携式离子色谱仪是为适应不同情况,满足突发性、广域型和机动性检测而生,它不仅保持了实验室型离子色谱的准确性优势,更以便携、现场、快速检测的特点弥补实验室型离子色谱仪的应用缺陷。CIC-P60便携式离子色谱仪在应急演练中的应用和表现,受到本次应急演练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一致认可。7月河南发生的洪涝灾害让群众深受其害,当前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也异常严峻,做好应急救灾、疫情防控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应急预案要求越来越高,快速定性成为必然要求。盛瀚将不断加强科技创新,用硬核科技推动效率,用硬核科技助力现代化国家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自己的贡献。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该如何加强监测预警?
    “22日下午,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全省进入紧急状态。” 传染病疫情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突发性、紧急性和不确定性。针对这种突发事件的应对,中国早在2007年就通过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该法案涉及从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全流程应对。法规中要求国家要建立建全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制度,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 未雨绸缪,需不断完善预警机制中国有个成语,叫做“防患于未然”“未雨绸缪”。这是人类长期在生存和发展中经验的总结。对于突发事件情报的收集、预测、分析、判断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构建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同时根据各类突发事件性质、特征的不同建立专项监测预警体系。根据专业性要求,配备监测仪器、专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设备及其技术手段等,对可能将要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评估预测分析。 从环境出发,加强疫情防控监测能力建设 世界卫生组织和中国卫健委早在2020年就公布,新冠病毒一般通过三种途径传播:呼吸道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和封闭环境长时间暴露高浓度气溶胶传播。同时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和普林斯顿大学科学家2020年3月17日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发表的一项新研究表明:冠状病毒(COVID-19)在气溶胶中可存活3小时。因此,加强生物气溶胶监测与消杀迫在眉睫! 目前针对新冠疫情的防控工作,我们在对人员的监测方法做到了国际领先,但在对环境的监测还需加强,若能利用科技力量降低环境风险,将大大降低传染发生的概率,从而避免因此产生的严重社会危害。应用不同场景的生物气溶胶智能监测设备 环境空气大数据平台 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及领先的光学技术,蛙鸣自主研发了生物气溶胶监测系统,可实现环境数据的实时监测与预警,同时做到“监测-通风-取样-消杀”全流程管理,系统包括软件平台、硬件设备以及移动客户端,对环境空气中的生物粒子总数和荧光粒子数进行实时监测和粒径分级,并实时评估,对超标情况进行秒级响应及报警。 科学防疫,监测先行,多措并举、众志成城,面对不确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同时采用科技手段,加大监测力度,完善预警机制,为未来随时可能出现的危机筑起有力的防御堡垒。
  • 突发环境事件频发 生态环境部印发《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
    p   近日,突发环境事件频发,就在昨天,江苏盐城市一化工园区内发生爆炸。截至今天上午7时,盐城化工厂爆炸事故已造成死亡44人,危重32人,重伤58人。事故发生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立即组织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共60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fd66bba6-5644-4802-9f08-5ce0b66cfd6a.jpg" title=" 图片...jpeg" alt=" 图片...jpeg" width=" 497" height=" 331" style=" width: 497px height: 331px " / /p p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p p   环境应急资源,是指采取紧急措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时所需要的物资和装备。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可以将应急管理、技术支持、处置救援等环境应急队伍和应急指挥、应急拦截与储存、应急疏散与临时安置、物资存放等环境应急场所同步纳入调查范围。 /p p   为指导生态环境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本指南重点规范了环境应急资源的调查内容和调查程序,适用于生态环境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工作。详见附件。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3/attachment/04f7233b-4a04-4f2d-af4e-38b1a0a7b95f.doc" title="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doc"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doc /a /span /p
  • 如何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悲剧不再上演?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02年7月,某化肥生产公司液氨泄露,造成人员中毒及死亡,及严重经济损失;2004年6月,某县境内因交通事故造成大量苯胺泄漏,千余立方水受到严重污染;2004年10月,某县焚烧化工废料,恶臭气体造成严重空气污染;2005年,吉林某双苯厂车间发生爆炸,致人受伤及死亡,污染松花江水域,沿岸数百万居民生活受影响;2012年,广西某地法生镉污染,严重污染当地水域,威胁当地饮用水安全& #8230 & #8230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类似如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每每发生,都会造成了严重的生命及财产损失,令人唏嘘& #8230 & #8230 那么如何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悲剧不再上演?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规模较大且对社会产生广泛负面影响、对生命和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事件和灾难。2020年突发 strong 新冠疫情 /strong ,生态环境部及时印发 strong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 /strong ,研究部署疫情应急监测工作;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 strong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strong 征求意见稿,对HJ589-2010进行了修订与完善。环境应急监测是在事件发生后至应急响应终止前,对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污染范围进行监测并对其变化趋势和可能的危害做出判断的过程, strong 是正确处理事故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 /stro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为增强公众对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认知,提高应急监测水平,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仪器信息网将于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11月25日 /strong /span ,举办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监测与控制” /span /strong 主题网络研讨会,邀请环境应急监测专家解读应急监测技术、监管手段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案例,同时邀请仪器厂商产品专家带来最新环境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自动监测系统、解决方案等。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会议免费参加,名额有限,报名从速~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center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yingji2020/" target=" _blank"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yingji2020/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报名参会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211px height: 211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65041f26-1f92-492a-9f11-553357a69733.jpg" title=" 突发.png" alt=" 突发.png" width=" 211" height=" 211" /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indent: 0em " 会议日程 /span /strong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4294325f-cb51-46b0-afea-8713d17cea55.jpg" title=" 日程.png" alt=" 日程.png"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indent: 0em " &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演讲嘉宾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a7087ffb-eaaf-4368-93cc-05c98ce6e7cd.jpg" title=" 嘉宾1.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854f1b4b-325e-40c0-bfb6-92c28f9db0d7.jpg" title=" 嘉宾2.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396123b9-28aa-41e0-b485-e7468205aa03.jpg" title=" 嘉宾3.p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为加强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交流,特创建“环境应急监测”交流群,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群聊,与同行交流学习,获取更多知识技能~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291px height: 53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d20a93a5-2e90-4001-a524-bf7d7e9b8f31.jpg" title=" 应急群.png" alt=" 应急群.png" width=" 291" height=" 530" / /p p br/ /p
  • 赛默飞为水污染突发事件提供全面分析解决方案
    继兰州自来水危机后,江苏靖江也遭遇自来水异味事件。2014年5月9日中午11时许,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告全市广大市民:因长江水源出现水质异常,全市暂停供水。市有关部门己启动应急预案,也在积极处置。靖江“水异味”的真正原因仍在调查当中。其实长江水质遭污染由来已久,媒体报道数据显示,全国2万家化工企业中,位于长江沿岸的有近万家。来自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数据显示,2010年长江排污量达到339亿吨,其中众多中小城市的不规范排污系主因。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在该事件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要加强水源的保护,确保饮用水水源不受污染,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治理,加强江河湖泊水质的监测。作为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赛默飞一直履行着“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的使命;在水质监测领域,亦向全国客户提供全球领先的科技服务和分析、测试设备。在挥发/半挥发有机污染物分析中,赛默飞提供全自动的固相萃取仪简化样品前处理步骤以及操作简单、实用性强的气相色谱仪和拥有不泄真空更换离子源的质谱仪;在很多类型痕量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分析中,其高效液相色谱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而其中的双梯度泵系列(DGLC)高效液相色谱更是提高了色谱的灵敏度、精度与可靠性;在阴阳离子分析方面,赛默飞的离子色谱是全球科技与市场的领导者,广泛应用于痕量离子型污染物和元素形态价态分析中,这些设备为一些突发性污染事件的监测提供了参考依据及有效治理手段。 赛默飞Trace1300气相色谱仪双三元液相色谱赛默飞ICS-5000+高压离子色谱仪赛默飞iCAP-Q ICP-MS赛默飞支持水质监测成功案例之一:2010年广东北江中上游河段铊超标的事件,原因是韶关冶炼厂的非法排放,污染直逼广州番禺段,这将直接影响即将举行令人瞩目的2010年的广州亚运会,这引起省府乃至中央的重视。由于当地环境监测站缺少快速应急监测仪器,赛默飞作为在华世界上最大的仪器公司在得知环保局需求后,立即协同环保局与其他地区等离子体质谱实验室进行协商,帮助紧急调用广东地区用户的等离子体质谱仪器,该仪器属于快速多元素痕量分析的首选仪器,可应对痕量级铊元素的检测。同时赛默飞迅速派出技术专家,在极短时间内协助完成仪器的搬运安装调试,分析方法开发和操作人员紧急培训,并同时参与实验室三班倒24小时轮流转的实际监测工作,顺利地完成了此应急任务。赛默飞支持水质监测成功案例之二:2014年4月10日兰州发生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据报道,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显示,4月10日17时出厂水苯含量、10日22时自流沟苯含量、11日2时自流沟苯含量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后查明苯超标原因系兰州石化管道泄漏所致。在此次污染事件中,甘肃省相关部门的两台Thermo ISQ GC/MS连续十天24小时运行,出色的完成了兰州自来水中苯含量的监测任务。赛默飞气相及气质,液相色谱等产品还可提供对水中有机物分析的众多优异方法,如需了解具体水质分析应用,请点击下载《色谱及痕量元素分析水质分析应用专辑》:www.thermo.com.cn/Resources/201404/17144946156.pdf 兰州水质污染相关新闻:赛默飞发布水质全面解决方案,为水质安全保驾护航 http://www.thermo.com.cn/News1088.html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赛默飞世尔科技(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公司年销售额170亿美元,在50个国家拥有员工约50,000人。我们的使命是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加速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解决在分析领域所遇到的复杂问题与挑战,促进医疗诊断发展、提高实验室生产力。借助于Thermo Scientific、Life Technologies、Fisher Scientific和Unity? Lab Services四个首要品牌,我们将创新技术、便捷采购方案和实验室运营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相结合,为客户、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有30多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台湾、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员工人数超过38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8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和苏州运营。我们在全国共设立了6个应用开发中心,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国内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结合国内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0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站www.thermofisher.cn
  • 珀金埃尔默Torion助力新国标《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近期,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该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现场快速定性和56种目标化合物的定量分析。珀金埃尔默Torion T-9仅需80秒即可完成标准中56种VOCs的定性定量分析,可从容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需求。减少了样品运输和保存过程中待测物质的变化,具有实验室分析方法不可替代的优势。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工业发展迅猛,在化工品生产、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导致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当地的人民生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VOCs并非单一的化合物种类众多,具有迁移性、持久性和毒性是一类重要的环境污染物。VOCs会对空气、水、土壤等造成严重伤害和污染,其中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目前,国内外针对水中VOCs的检测标准主要是顶空气相色谱法、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等均为实验室检测标准。珀金埃尔默Torion T-9便携式气质配合SPS-3顶空工作站可以在突发应急现场分析水中VOCs,样品分析速度快,检测56种VOCs仅需80秒,同时峰形尖锐分离效果好。在满足新标准的同时可在突发性环境应急事件中快速提供检测结果,指导应急策略。Torion T-9便携式气质技术优势:SPME/CME/顶空/热脱附等多种样品前处理方式创新的环状离子阱比常规离子阱离子容量高400倍开机5分钟做样3分钟升温速率高达2.5℃/s无基础用户一天培训可独立操作隔膜泵/涡轮分子泵的真空系统非耗材省心省成本图1 56种VOCs与2种内标总离子流图1-氯乙烯;2-1,1-二氯乙烯;3-二氯甲烷;4-反-1,2-二氯乙烯;5-1,1-二氯乙烷;6-氯丁二烯;7-顺-1,2-二氯乙烯;8-2,2-二氯丙烷;9-溴氯甲烷;10-氯仿;11-1,1,1-三氯乙烷;12-1,2-二氯乙烷;13-1,1-二氯丙烯;14-苯;15-四氯化碳;16-1,2-二氯丙烷;IS1-氟苯(内标);17-三氯乙烯;18-二溴甲烷;19-一溴二氯甲烷;20-顺-1,3-二氯丙烯;21-反-1,3-二氯丙烯;22-1,1,2-三氯乙烷;23-甲苯;24-1,3-二氯丙烷;25-二溴氯甲烷;26-1,2-二溴乙烷;27-四氯乙烯;28-氯苯;29-1,1,1,2-四氯乙烷;30-乙苯;31/32-对/间-二甲苯;33-溴仿;34-苯乙烯;35-邻-二甲苯;36-1,1,2,2-四氯乙烷;37-1,2,3-三氯丙烷;38-异丙苯;39-溴苯;40-正丙苯;41-2-氯甲苯;42-4-氯甲苯;43-1,3,5-三甲基苯;44-叔丁基苯;45-1,2,4-三甲基苯;46-1,4-二氯苯;IS2-1,4-二氯苯-d4(内标);47-仲丁基苯;48-1,3-二氯苯;49-4-异丙基甲苯;50-1,2-二氯苯;51-正丁基苯;52-1,2-二溴-3-氯丙烷;53-1,2,4-三氯苯;54-萘;55-六氯丁二烯;56-1,2,3-三氯苯;图2 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二溴甲烷和一溴二氯甲烷共流出解卷积谱图在突发应急事件中,由于便携质谱检测结果是制定应急决策的重要依据,不但要快而且要准。Torion T-9内置强大的谱库的同时还具备独特的解卷积功能,可以轻松鉴定极为复杂的化合物,即使有化合物共流出也可以实现准确定性和定量。如图2所示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二溴甲烷和一溴二氯甲烷共流出通过Torion T-9的内置谱库和解卷积功能可以准确识别出这4种物质。Torion T-9便携式气质为突发应急保障而设计,总重量仅14.5公斤,仪器从启动到样品分析仅需5分钟,样品分析时间3分钟以内,在福建泉港C9泄露、江苏海安工业园泄露、青岛上合峰会、武汉军运会等突发事件和重大会议保障上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 莱伯泰科在放射性污染检测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研发成果荣获国家发明专利
    近日,莱伯泰科与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在合作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进出口贸易突发性事件检测及应对技术研究”中取得重大突破,在放射性污染检测技术领域中的研发成果《放射性锶固相萃取、样品制备及活度测量集成装置》荣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发明专利《放射性锶固相萃取、样品制备及活度测量集成装置》分析或者研究某一个放射性核素时,通常需要进行分离或富集。从钋和镭的发现,到铀的裂变产物的分离,再到超锕系元素的合成和新核素的发现,直到污染物中放射性元素的检测,放射性核素分离已成为放射化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莱伯泰科Isotope N1放射性锶全自动快速分析装置的出现,为放射性核素检测提供了一套快速高效的全自动分离与分析装置,助力海关建立先进的放射性污染检测技术体系,并大大提高海关在口岸核生化突发性事件中的应对能力和工作效率。Isotope N1 放射性锶全自动快速分析装置基于顺序注射、固相萃取和流气计数技术的集成化放射性锶全自动快速分析装置Isotope N1,将高效锶特异性固相萃取技术与程控顺序注射技术相结合,同时集成红外线蒸发制样系统、低本底流气式β探测系统等,结合自主开发的在线设置控制软件,可实现放射性锶快速分离、制样、检测、结果报告的集成化和自动化,能够将放射性锶分析时间从传统方法的1个月缩短至数个小时,可将分析人员从传统的全手工、高度依赖操作熟练性、耗时长的化学分析过程中解放出来。Isotope N1 放射性锶全自动快速分析装置典型样品测量参数分析时间对鱼类、土壤类样品,锶全自动快速分析装置分析时间平均值为1小时48分钟。最低探测限根据每个样品实际测量灰鲜比、回收率、测量时间,结合本底测量结果,计算锶全自动快速分析装置最低探测限为0.093Bq/kg(鱼类)、2.94Bq/kg(土壤)。锶化学回收率对鱼类、土壤类样品,梯度加标,锶全自动快速分析装置锶化学回收率平均值为83.6%。测量不确定根据《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不确定度来源主要为锶全自动快速分析装置、回收率不确定度、效率不确定度,对各不确定度分量进行评估后进行总不确定度合成,锶全自动快速分析装置测量不确定度为7.8%(k=2,鱼类)、9.6%(k=2,土壤)。未来,莱伯泰科将继续加大产品研发和创新力度,发挥知识产权对企业创新、生产和市场拓展的推动作用,打造出更先进并能切实解决行业痛点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为国产替代加速提供强劲动力
  • 现代水务:加强水质综合毒性监控 防范突发环境风险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近年来,突发性污染事件导致水质突变的现象时有发生,水质恶化对水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直接影响的就是用水安全。常规的水质监测给出的结果一般是各项检测指标的浓度,比如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列出的106项检测指标,但是水体中可能存在的有毒物质远不止这106种。 /p p   所以为了直观地反映水污染状况,可以直接利用水中的活体生物来判定有毒物质的质量浓度。在单项毒性指标明确之前,用一种综合的毒性效应指标快速报告毒性的存在及大小,为下一步准确确定毒性物质提供指导,这就是 strong 水质综合毒性检测 /strong 。 /p p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生态环境部于1月31日印发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其中将生物毒性明确列为饮用水水源地疫情防控特征指标之一。之后生态环境部回应新增的生物毒性监测参照《水质急性毒性的测定 发光细菌法》(GB/T 15441-1996)执行。为了帮助相关用户学习、了解水质毒性分析方法与检测技术的最新进展等内容,仪器信息网特别策划了 strong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t/watertoxicity" target=" _blank" 水质检测之综合毒性 /a ” /strong 专题,并邀请到莫尔顿水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李丽年就相关问题发表她的看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9/uepic/0c0b6b7d-a119-4014-b860-78c4f253cf7f.jpg" title=" 李丽年 中国区总经理.jpg" alt=" 李丽年 中国区总经理.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李丽年:莫尔顿水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仪器信息网:首先想请您介绍一下我国现行的水质检测中综合毒性检测主要应用在哪些领域?相关的标准和方法有哪些?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李丽年: /strong /span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排放总量和所含各种污染物的成分也在迅速增加,有些排放废水虽然常规理化指标达标,但实际上仍可能含有对人体健康具有危害的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在水环境中的长期积累,使得水体综合污染和复合毒性的现象越来越突出。 /p p   因此,加强水质综合毒性监控和生态健康风险评价很有必要,这将对保证水体的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中新增了综合毒性指标,以防范环境风险。 /p p   在综合毒性的测定上,我国现行的主要标准有:1.《水质 急性毒性的测定 发光细菌法》(GB/T 15441-1995) 2.《水质 物质对蚤类(大型蚤)急性毒性测定方法》(GB/T 13266-91) 3.《工业废水的试验方法 鱼类急性毒性试验》(GB/T 21814-2008) 4.《水质 物质对淡水鱼(斑马鱼)急性毒性测定方法》(GB/T 13267-91) 5.《水质 急性毒性的测定 斑马鱼卵法》(HJ 1069-2019)。 /p p   在以上众多的生物综合毒性监测方法中,发光细菌法以其快速、简便、灵敏的特点,目前已经成为最为广泛的污水和沉积物综合毒性监测方法之一,在水质、环境评价以及生态规划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仪器信息网:在我国现行的水质综合毒性相关检测方法中,您认为技术难点主要在哪?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李丽年 /strong /span :以发光细菌法为例,国内现行的标准方法《水质急性毒性的测定 发光细菌法》(GB/T 15441-1995)是于1995年8月实施的,该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过程繁杂、菌种单一、数据处理简单、重现性准确度不高、作为参照物的氯化汞为剧毒物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等不足,已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需要。为此,国家环境保护部也于2009年下达了关于修订该方法的项目计划。 /p p   在技术改进方面,国内学者已经有研究结果显示,在借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11348-3-2007 方法的基础上,通过对实验条件和操作步骤的优化改良,并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引入原始发光光强,可以进一步减少菌种发光稳定性差异和手工加样带来的误差。另外,相对于剧毒的氯化汞,使用锌离子作为参照毒物具有毒性中等、结果稳定、价格便宜等诸多优点,可以方便地表征不同化学物质的毒性,而且可以直观地表征复杂环境样品的毒性,从而为污水排放控制和处理工艺优化提供理论依据。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仪器信息网:2020年6月30日施行的《HJ 1069-2019 水质 急性毒性的测定 斑马鱼卵法》,替代了《GB/T 13267-1991水质物质对淡水鱼(斑马鱼)急性毒性测定方法》。作为一项时隔多年推出的新标准,您认为它的施行将会给仪器和市场带来哪些变化?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李丽 /strong /span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年 /strong /span :《HJ 1069-2019 水质 急性毒性的测定 斑马鱼卵法》标准的制订以 ISO 15088-2007“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the acute toxicity of waste water to zebrafish eggs (Danio rerio)”方法为基础,参照借鉴OECD 236“Fish Embryo Acute Toxicity (FET) Test”指南,这一新标准的实施表明了我国环境管理对毒理学指标需求的提升,同时反映了对高通量测试和高敏感性的需求。 /p p   随着我国对综合毒性测定方法的不断开发和修订,毒性分析仪器的市场将日趋规范,终端用户对产品的技术要求势必会不断提升。我认为对仪器厂商来说,只有在技术上不断创新,并拥有高灵敏度、精确度、重现性和可靠性的仪器产品,才能在市场上保持高竞争力。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仪器信息网:贵公司在水质综合毒性检测方面有哪些仪器产品或产品组合?可以提供哪些解决方案?相比于同类产品,贵公司的产品主要有哪些优势?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李丽年 /strong /span :现代水务(Modern Water)公司起源于1960年代初,在发光细菌毒性测试行业具有丰富的经验,自从1978年推出功能完备的 Microtox 生物发光光度计以后,使用发光细菌作为指示生物检测毒性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经济、快速的急性毒性测试体系,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人们也将发光细菌毒性测试称为 Microtox 测试,并誉为毒性测试的“黄金标准”。 /p p   随着技术的发展,公司将发光细菌法和电子、光电技术相结合,逐步发展为实验室台式仪器、便携式现场应急和在线监测系统的综合毒性测试方案提供者。 /p p   Microtox& reg 生物毒性检测技术的特性包括: /p p   l 使用发光细菌 - 费氏弧菌(Vibrio Fischeri),符合 ISO 11348-3 标准 /p p   l 对超过2700种化学污染物质敏感 /p p   l 测定水中未知污染物质的综合毒性(多种成分的协同效应) /p p   l 样品准备完毕后最短5分钟内获得结果 /p p   Microtox& reg LX 是一款适用于实验室用户的台式分析仪,仪器自带温控装置和自检校准功能,内置多种急性毒性分析方法,如ISO,DIN,ASTM等标准。仪器还创新性地加入了样品自动色度校正功能,在测试有色度的样品(如高毒性的印染、制药废水等)时通过专用算法自动在结果中对样品色度进行补偿校正,用户无需在分析前对样品进行额外预处理,大幅缩短了分析时间并提升了检测效率。除此之外,仪器在设计上对样品存放区和检测区做了更彻底的分隔,即使发生意外漏液也可以保护仪器的电气部分免受损害。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3577/C312900.htm" target=" _blank"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9/uepic/d6099885-0570-4e68-9ae4-9e4b62e1b389.jpg" title=" Microtox LX.png" alt=" Microtox LX.png" /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3577/C312900.htm" target=" _blank" style=" font-size: 14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i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 Microtox& reg LX /span /strong /i /a /p p   Microtox& reg FX是一款应用 Microtox 测试技术的便携式急性毒性分析仪,具有操作简便,检测速度快,灵敏度高等特点。作为一款便携式仪器,Microtox& reg FX主机重量仅为1kg,电池续航长达8-10小时,非常适合现场应急和中小型化验室使用。另外,仪器还内置了ATP(三磷酸腺苷)测试模式,配合专用试剂可以在测试样品急性毒性之外对微生物含量进行快速检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3577/C230440.htm" target=" _blank"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9/uepic/59ebc3b0-571f-4ce8-abfe-18022d182ddc.jpg" title=" Microtox FX.png" alt=" Microtox FX.png" /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3577/C230440.htm" target=" _self" style=" font-size: 14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i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 Microtox& reg FX /span /strong /i /a /p p   Microtox& reg CTM是一款在线生物毒性监测仪,具有实时连续监测功能,系统每两秒读取一次数据并即时指示水体的污染程度,连续运行时间长达四周,期间无需任何人工干预,操作方法简单易学,维护费用低且简便易携,适用于饮用水水源地和水厂进、出水的在线监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3577/C230475.htm" target=" _blank"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9/uepic/f48515cc-51f8-492b-b36b-2083a350a240.jpg" title=" Microtox CTM.jpg" alt=" Microtox CTM.jpg" /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3577/C230475.htm" target=" _blank" style=" font-size: 14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i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 Microtox& reg CTM /span /strong /i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仪器信息网:您认为水质综合毒性检测在未来会有什么样的发展趋势?将会成为哪些行业重点关注的指标?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李丽年 /strong /span :目前,我国污水排放的监督和管理主要采用物理化学监测方法,然而这些理化指标并不能反映废水排放后对生物的综合毒性。考虑到在排放标准中应体现防范环境风险的理念,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综合毒性指标的应用近些年来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像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已经开始实施废水综合毒性控制,排水综合毒性评价技术在这些国家的环境管理、改善环境水质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p p   我国是在2008年制药工业系列排放标准(GB 21903~GB 21908)中首次引入综合毒性指标,旨在与理化检测手段进行优势互补,为环境管理以及相关决策提供全面、快捷、可靠的依据。目前,有望通过完善一系列生物毒性测定方法,配套相关排放标准(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进一步加强我国水生态系统保护的目的,所以我认为中国的环境管理对毒理学指标需求的提升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p p   综合毒性指标适用于水质比较复杂、难以提出特定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场合。许多发达国家,比如德国已经在废水性质比较复杂的有机化工、钢铁、印染等行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引入了综合毒性指标,对于水质最为复杂的化学工业等则采用多种综合毒性指标同时控制的方式,确保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在我看来,随着国内相关标准的进一步完善,未来在上述行业以及农药、电镀等特定行业中,综合毒性指标必将受到更多关注,在消减污染物排放、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小结:随着近代工业的发展,有毒化学物质的使用日益增多,水污染事故发生的频率也随之上升。生物综合毒性检测在应急检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年新冠疫情的爆发也再一次地验证了综合毒性检测的必要性。目前国内的相关标准正在进一步完善中,仪器厂商们也在积极的改进产品的功能以满足将来现场的需求,相信在不远的未来,这项检测将会在各行业受到更多的关注。 /span /p
  • 生态环境部印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程》
    为有效应对火灾、爆炸、泄漏等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以下简称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污染,准确掌握事发地周边及附近敏感点空气污染状况,确保应急监测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点击下载原文)。本规程适用于因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引发的重特大火灾、爆炸、泄漏等突发环境事件的空气应急监测。不适用于涉及军事设施、核设施等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应急监测方案制定中,对点位布设原则、监测频次的确定、监测人员配置要求、监测人员和设备的防护及保障四部分内容进行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应急监测技术要求中,对应急监测方法的选用、应急监测仪器的选用、污染物筛查的要求、应急监测报告的编制要点四部分内容进行了明确,重点内容如下:(一) 应急监测方法的选用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应以现场监测为主。特别是应急监测初始阶段为确保快速、及时、准确掌握污染情况和污染团移动情况,应优先选择便携式、直读式等现场快速监测方法,以及空气走航监测和无人机巡航监测。当现场监测方法不能准确测定污染物浓度或无法准确定性或定量分析时,为精准掌握污染物浓度,研判污染物扩散态势,应选择实验室手工监测或其他高精度监测方法,样品采集要求及采样量根据分析项目及分析方法确定。建议参照《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方法选用指南》选用合适的监测方法。 注意事项:采用便携式仪器现场快速监测、空气走航监测、无人机巡航监测、实验室手工监测等多种监测方法时,需开展方法比对,确保监测数据的可比性,测定结果变化趋势应保持一致。当测定结果偏差过大或变化趋势不一致时,确因便携式、直读式等现场快速监测方法导致数据偏差过大的,以标准方法或实验室手工监测方法为准。(二) 应急监测仪器的选用现场监测仪器装备的选用应以便携式、直读式、多参数的现场监测仪器为主,要求能够通过定性半定量的监测结果对污染物进行快速鉴别、筛查及监测。有条件的可使用空气应急监测车、空气走航监测车和无人机等设备。便携式仪器适用于厂界或事故周边及敏感点现场快速监测;空气走航监测车适用于具备交通条件的厂界或事故周边及敏感点的走航监测;无人机适用于事故现场大范围的立体监测。可参照《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指南》选择合适的应急监测设备。 注意事项:各类应急监测仪器要加强检定和校准工作,做好日常维护。可参考《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仪器核查检查规程编制指南(试行)》进行检定、校准、核查、检查,保证应急监测仪器性能正常。各类应急监测仪器需提前做好适用性评估,做好防爆处理,避免出现因监测仪器导致的二次危险危害发生。(三) 污染物筛查的要求发生火灾、爆炸、未知气体泄漏时,可对气态污染物中无机和有机污染物分别进行筛查以确定特征污染物。无机污染物筛查,可结合现场刺激性气味、颜色等特点综合研判,利用电化学传感器、检测管等筛查;有机污染物筛查,可监测非甲烷总烃或总挥发性有机物,再利用便携式气质联用仪等筛查挥发性有机物成分。其中,化工企业等火灾、爆炸时,可结合行业、工艺特点和主要产品、中间产品、原辅材料、环评报告等研判可能出现的特征污染物。(四)应急监测报告的编制要点应急监测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主要污染物、厂界或事故周边及敏感点污染物浓度、污染程度、污染范围、污染扩散情况等,分析研判污染扩散趋势和对敏感点的影响。报告中的数据表征应包括污染物浓度的空间变化趋势图和时间变化趋势图。监测结果的评价,敏感点优先执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无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可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前述标准未涵盖的项目,可参考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等。其他项目评价可参考上风向或背景点浓度。厂界或事故点周边优先执行污染物排放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无相关前述标准的,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前述标准未涵盖的污染物,评价可参考上风向或背景点。涉及人员疏散等应急决策时,可参考《化工企业定量 — 8 — 风险评价导则》(AQ/T 3046)。
  • 比利时研发瘟疫检测轻便实验室(图)
    5月9日,在比利时里耶讷的一顶帐篷下的瘟疫检测轻便实验室里,一名女操作员向试管里滴注试剂。据了解,瘟疫检测轻便实验室由比利时国防部下属的医药分子应用技术中心(CTMA)与鲁汶大学研发,采用基因技术,具有运输轻便、部署迅捷的优点,特别适合在边远或基础设施缺乏地区应对突发性灾难。其中,模块化基因分析仪是瘟疫检测轻便实验室的核心技术设备。 瘟疫检测轻便实验室里拍摄的模块化基因分析仪
  • 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发布 对企业提出环境监测要求
    p   为落实新修订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本市突发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环境 /strong /span /a 事件应对体制、机制,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实操性,市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修订了《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经市政府批准,正式向社会发布。 /p p   本预案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市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进一步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的概念和预案的适用范围 完善了指挥体系和组织机构 强化了环保部门监测职责,对企事业单位提出了环境监测的要求 细化了应急响应措施的各项内容 增加了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损害评估”的要求。 /p p   本预案的发布实施,进一步加强了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为本市全面提高环境安全防范、环境风险控制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 /p p   目 录 /p p   1  总则 /p p   1.1 现状及风险分析 /p p   1.2 编制目的和依据 /p p   1.3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p p   1.4 适用范围 /p p   1.5 事件分级 /p p   1.6 应急预案体系 /p p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p p   2.1 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p p   2.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p p   2.3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p p   3  监测与预警 /p p   3.1 监测 /p p   3.2 预警 /p p   4  应急响应与处置 /p p   4.1 信息报送 /p p   4.2 先期处置 /p p   4.3 分级响应 /p p   4.4 现场指挥部 /p p   4.5 响应措施 /p p   4.6 响应升级 /p p   4.7 应急终止 /p p   5  后期工作 /p p   5.1 善后处置 /p p   5.2 损害评估 /p p   5.3 事件调查 /p p   5.4 总结评估 /p p   6  应急保障 /p p   6.1 应急准备 /p p   6.2 队伍保障 /p p   6.3 科技保障 /p p   6.4 物资保障 /p p   6.5 资金保障 /p p   6.6 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p p   7  附则 /p p   7.1 名词术语 /p p   7.2 预案管理 /p p   1 总则 /p p   1.1现状及风险分析 /p p   突发环境事件具有暴发突然、起因复杂、次生衍生性突出、判断困难、蔓延迅速、危害严重、影响广泛的特点,易产生连锁反应。 /p p   随着本市城市功能的调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也呈现新的特点:一是北京的环境容量有限,环境承受能力脆弱,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处于攻坚阶段,水资源短缺与水体污染并存,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以及城市噪声、辐射与放射性环境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二是北京的核能开发和核技术利用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数量及各种辐射活动在一定时期内仍呈增长趋势,辐射安全面临新的挑战 三是涉及危险化学品单位较多,且多为中小型企业,相应设备陈旧、老化,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 环境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水平差,防范措施不到位,事故状态下很难有效控制污染扩散 四是随着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改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废弃、遗弃的危险化学品及其生产装置,对环境安全造成一定程度的威胁。 /p p   北京是首都,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不仅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而且将产生严重的国际影响。 /p p   1.2编制目的和依据 /p p   为健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体制、机制,理清指挥体系和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应急响应和工作程序,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p p   1.3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p p   1.3.1指导思想 /p p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标,以强化应急准备为抓手,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和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全面提升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应对水平,进一步提高本市的环境安全防范、环境风险控制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服务。 /p p   1.3.2工作原则 /p p   (1)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实施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保障首都的环境安全。 /p p   (2)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落实“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非常态相结合”的要求,强化、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环境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开展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与整改等工作,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增强应急能力,力争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 /p p   (3)坚持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在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市、区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同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和人民政府。 /p p   (4)坚持资源整合,综合协作。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整合现有环境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环境监测网络,充分利用本市应急资源,建立专兼结合的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和专家队伍,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和保障工作。 /p p   1.4适用范围 /p p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p p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其它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且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上升为主要处置目标、应由环保部门牵头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p p   当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且环境污染应急处置为次要处置目标、应由其他主责部门牵头处置时,启动其他相应的应急预案,环保部门全力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p p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故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p p   1.5事件分级 /p p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执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规定。 /p p   1.6应急预案体系 /p p   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市、区、企业三级管理。市级预案包括作为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本预案及配套制定的三个市级部门应急预案,即《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实施办法》、《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处置辐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各区有关部门按规定制定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企业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p p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p p   2.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p p   由市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组成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必要时,在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框架基础上,组建市突发环境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临时应急指挥部”)。 /p p   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的职责为: /p p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p p   (2)研究制定应对本市突发环境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p p   (3)分析总结本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制定年度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p p   (4)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p p   (5)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区做好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发生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6个区(以下简称“城六区”)以外各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p p   (6)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p p   临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局长担任。临时应急指挥部的职责为:具体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发生在城六区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必要时负责协调中央在京单位和驻京部队参与本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p p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p p   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作为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临时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其主要职责为: /p p   (1)组织落实市应急委和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临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调和调动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临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 /p p   (2)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p p   (3)负责组织开展本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监管环境安全风险源 /p p   (4)负责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应急办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p p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市突发环境事件新闻发布工作 /p p   (6)组织修订与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临时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应急预案,指导各区制定、修订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 /p p   (7)负责组织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p p   (8)负责本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p p   (9)负责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p p   (10)负责专家咨询组的联系工作 /p p   (11)承担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p p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p p   成员单位包括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政府,职责分工如下: /p p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做好媒体和互联网舆论的引导工作。 /p p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参与制定具有突发环境事件高或较高风险的企业退出制度、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及突发环境事件灾后生态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p p   (3)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救援防护装备、监测设备和应急处置物资的生产供应保障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对生产或使用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开展调查和处置工作 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政务网络通信保障工作。 /p p   (4)市公安局: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等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 参加因剧毒化学品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对突发环境事件中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对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区域实施治安警戒,维护现场秩序。 /p p   (5)市民政局:配合各区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处理遇难人员善后事宜 负责救助款物的调拨、发放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p p   (6)市财政局:负责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应由市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管理工作。 /p p   (7)市国土局:负责组织对地质灾害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监测和评价 参与地下水的监测、评价工作。 /p p   (8)市环保局:负责处置因违反环境保护法规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协助处置因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分析并及时提供监测数据,跟踪环境污染动态情况 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建议 提出对现场泄漏污染物的处置和环境修复建议 负责辐射事件(事故)的应急响应、应急监测、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 配合公安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中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负责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与机制建设 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进行污染损害评估 收集、汇总、分析突发环境事件资料。 /p p   (9)市市政市容委:负责协调组织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及时处置管道突发事故,防止环境污染次生灾害进一步扩大 负责城市燃气、供热及环卫设施突发事故的指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由此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 /p p   (10)市交通委:参与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和调查 协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期间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调查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级以上一般公路及桥梁路段的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防止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p p   (11)市水务局:负责突发水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工程防护措施实施、污染物清理、调水稀释、污染处置工程建设等工作 参与突发水环境事件的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 负责组织制定所管辖水库、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突发水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 组织城市污水处理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组织为事发地区及受影响地区群众提供生活水源保障 提供水利、水文、排水管网等有关信息资料。 /p p   (12)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现场受伤、超剂量照射、中毒人员的身体检查、紧急救治和转移,统计事件医疗救治的伤亡人数 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内医疗污水、医疗废物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饮用水、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检验和卫生学评价。 /p p   (13)市国资委:督促所属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并配合环保部门监督检查。 /p p   (1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过程中所需的应急医药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p p   (15)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涉及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负责调度所属专业处置队伍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 提供可能产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信息。 /p p   (16)市园林绿化局:负责突发的影响森林资源安全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件的应急处置 组织对涉及森林资源、林木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参与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林业资源损害的评估和生态恢复重建工作。 /p p   (17)市农业局:负责农业环境治理技术的宣传推广工作和对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及周边进行监测、分析并提供监测数据 提出控制、消除污染等应急事故处置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负责国家一、二级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物种资源保护的行政许可事宜 负责防治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的相关普查、监测和技术推广工作。 /p p   (18)市气象局:负责密切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及周边的天气情况,及时提供有关气象数据及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影响的区域等信息,参与后期处置,协助完成突发环境事件调查评估工作。 /p p   (19)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调动各种通信资源,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p p   (20)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外围道路交通的疏导维护,必要时采取交通管控措施分流疏导社会交通,并通过广播电台、室外信息显示屏等发布交通诱导信息 负责为相关处置车辆及时开辟绿色通道 根据水务部门需求,配合水务部门研究制定主要水库、河流沿岸市政道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措施。 /p p   (21)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火灾扑救 参加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抢险和应急救援,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参与制定实施抢险救援过程中防范次生污染的工作方案。 /p p   (22)北京卫戍区:参加辐射事件(事故)的侦察、监测、处置和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危险化学品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 /p p   (23)各区政府:负责建立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制定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组织有关部门加强调查和监管,做好本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防范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区域人员撤离和临时安置 负责指挥、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一般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 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协助、配合做好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的善后处置和生态修复工程。 /p p   3 监测与预警 /p p   3.1监测 /p p   3.1.1建立完善的对本市例行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的工作机制。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水务、农业、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p p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监测工作,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p p   3.1.2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体系和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风险源和风险区域的管理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p p   3.2预警 /p p   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及时发布预警或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组织实施相应的预警响应。 /p p   3.2.1预警分级 /p p   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加以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p p   蓝色(四级)预警: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p p   黄色(三级)预警: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p p   橙色(二级)预警: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p p   红色(一级)预警: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p p   3.2.2预警发布和解除 /p p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橙色、红色预警由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由市应急办分别报请主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p p   各区政府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本区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发布预警信息,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和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p p   3.2.3预警响应 /p p   3.2.3.1发布蓝色、黄色预警后,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后果,采取以下措施: /p p   (1)分析研判: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及专家,随时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p p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及时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健康防护措施,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影响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p p   (3)应急准备: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p p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p p   3.2.3.2发布橙色、红色预警后,在采取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p p   (1)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p p   (2)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p p   (3)责令各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环境监测人员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p p   发布橙色预警后,分管副秘书长视情况赶赴现场,参与会商和协调。 /p p   发布红色预警后,主管副市长视情况赶赴现场,参与会商、指挥调度。 /p p   4 应急响应与处置 /p p   4.1信息报送 /p p   4.1.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别是责任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向所在地区政府环保部门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同时,责任单位要通报可能受到污染的单位和居民。 /p p   4.1.2市、区相关部门发现突发事件有可能产生次生、衍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及时将信息通报给同级环保部门。 /p p   4.1.3市、区环保局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查明引发事件的污染源,确定污染的基本情况。区环保局调查核实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必要时,市环保局给予帮助。区环保局应组织先期调查核实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辐射事件(事故),市环保局负责最终调查核实。 /p p   4.1.4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市环保局、相关部门和区政府应当立即向市应急办报告,最迟不晚于接报后10分钟,详细信息最迟不晚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2小时报告,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市环保局按照有关规定向环境保护部报告。 /p p   4.1.5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立即向市应急办报告。 /p p   4.1.6事件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发展趋势、已采取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及时续报情况。 /p p   4.2先期处置 /p p   4.2.1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挥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公共秩序维护 控制危险源,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和危害的扩大,控制污染物进入环境的途径,尽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p p   4.2.2现场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地区政府必须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避免污染物向环境扩散,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同时,指挥协调区属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安全防护工作。先期处置过程中的情况应随时报告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p p   4.3分级响应 /p p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程序,启动预案的相应级别响应措施进行处置。当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应急管理机构提出请求,由上一级应急管理机构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响应措施进行处置。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p p   4.3.1Ⅳ级应急响应 /p p   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事发地区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负责具体处置工作。必要时,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参与处置。 /p p   4.3.2Ⅲ级应急响应 /p p   (1)初判发生辐射事件(事故)或在城六区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启动Ⅲ级响应,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p p   (2)初判发生在城六区以外地区的其他类型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事发地区政府负责启动Ⅲ级响应,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参与、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p p   4.3.3Ⅱ级应急响应 /p p   初判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临时应急指挥部,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由主管副市长或分管副秘书长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事发地区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执行总指挥和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其中,主管副市长或分管副秘书长任总指挥,负责应急处置的决策和协调工作 市环保局局长任执行总指挥,负责组织落实市应急委和临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制定现场应急行动原则及具体方案,协调和调动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p p   4.3.4Ⅰ级应急响应 /p p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临时应急指挥部,并启动I级应急响应,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由市委书记、市长或主管副市长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事发区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其中,市委书记、市长或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负责应急处置的决策和协调工作 主管副市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及环保局局长担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p p   当环境保护部启动或成立国家层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并根据有关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时,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临时应急指挥部)要在国家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p p   4.4现场指挥部 /p p   4.4.1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相关区政府牵头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p p   4.4.2现场指挥划分为专业处置责任和行政协调责任,现场执行总指挥行使专业处置权,现场总指挥行使重要事项决策和行政协调权。现场执行总指挥由专业处置主责单位相应级别领导担任,并在现场确认,或者必要时由市政府相关领导直接担任现场执行总指挥。现场执行总指挥按照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协调各相关单位,组建由相关工作组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并明确负责人。 /p p   4.4.3现场指挥部设相关工作组,包括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专家咨询组、信息宣传组、应急救援组和应急保障组: /p p   (1)污染处置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及区政府参加。主要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处置与调查,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物扩散 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 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 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和人员疏散方式及途径。 /p p   (2)应急监测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组织市环保监测中心、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市水文总站、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环保监测站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监测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明确相应的监测方案、点位和频次,分析并提供监测数据,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p p   (3)专家咨询组:由市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环境监测、辐射防护、化学工程、危险化学品、污染控制、环境评估、生态保护、水利水文、给水排水、地质、气象、大气环境、环境医学、防化等专业专家组成。主要负责提出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参与污染源、污染物性质、污染范围、危害程度的快速确定工作,研究、评估污染处置、人员撤离等工作方案。 /p p   (4)信息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市信访办、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国土局、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及区政府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事件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起草突发环境事件的新闻发布稿和情况公告 组织新闻媒体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及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情况的信息 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 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p p   (5)应急救援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公安局消防局等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现场人员紧急救援,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 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 提出公众健康保护措施建议 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p p   (6)应急保障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别按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分工落实。其中,区政府主要负责污染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为应急处置提供各项保障 市民政局负责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市公安局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p p   4.4.4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救治与疏散、群众安置、应急监测等各项工作,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应急办报告 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p p   4.4.5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应立即调动专业处置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和事件处置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p p   4.4.6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和种类,组织召集相关领域具有丰富应急处置经验人员和相关科研人员组成的专家咨询组,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工作。 /p p   4.4.7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时,应报请市应急委协调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同时,应及时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 /p p   4.4.8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有跨省界、跨流域影响的,应及时报告市应急办,并按有关规定向毗邻和可能受到影响的省(直辖市)政府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 /p p   4.4.9事件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相关部门或现场指挥部提供有关的基础资料和信息,供现场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p p   4.4.10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如包括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应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协调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市台办、市政府新闻办等相关部门参与现场指挥部相关工作。 /p p   4.5响应措施 /p p   4.5.1现场污染处置 /p p   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或处置力量不足时,由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并迅速组织相关专业队伍,调集相关应急物资,采取阻断、覆盖、隔离、过滤、清洗、封闭、中和、稀释、转移等措施处置污染物、清理事件现场,防止环境污染扩大,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p p   4.5.2转移安置 /p p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条件。 /p p   4.5.3医学救援 /p p   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伤病员转移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公众健康的防护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p p   4.5.4应急监测 /p p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发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及地域特点、周边敏感区域情况,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确定污染物扩散的范围和浓度。事发初期,根据事发地的监测能力和事件的严重程度,应按照尽量多的原则进行监测,随着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p p   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动态分析、评估,及时预测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浓度数据变化情况,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现场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 /p p   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做出科学预测 判定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指导应急队伍进行应急处置 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p p   4.5.5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p p   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在市委宣传部的管理与协调下,由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或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 /p p   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事件信息,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新闻发布保障工作。 /p p   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应向市委宣传部通报相关情况。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应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污染情况公告,及时、准确报道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p p   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迅速收集、整理网络舆情信息,及时核实并解决反映的问题,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布,对于不实信息,及时在网站及政务微博上发布正确消息,对于负面信息,予以积极回应和正面引导。 /p p   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外办和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 /p p   4.6响应升级 /p p   当全市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且危害程度严重、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处置难度大等情况下,临时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委建议启动市应急委决策机制,由市应急委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决策工作,组织协调市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共同开展应对工作。 /p p   当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已十分严重,超出本市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国家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依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市应急委按规定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报请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协调各方应急资源共同参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p p   当国家启动《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时,本市全力配合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p p   4.7应急终止 /p p   4.7.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终止: /p p   (1)事件现场危险状态得到控制,事件发生条件已经消除 /p p   (2)确认事发地人群、环境的各项主要健康、环境、生物及生态指标已经降低到常态水平 /p p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p p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p p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p p   4.7.2一般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启动预案的区政府或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宣布应急终止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经临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由临时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终止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经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临时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应急终止后,必要时应继续进行一定频次的环境监测。 /p p   5 后期工作 /p p   5.1善后处置 /p p   宣布应急终止后,在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区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和善后处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由主责部门会同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应由政府补偿的补偿标准和办法 事发地区政府做好征用补偿工作。 /p p   5.2损害评估 /p p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p p   5.3事件调查 /p p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牵头,可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 /p p   5.4总结评估 /p p   当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内容应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发生的原因、过程,对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等,并形成突发事件应对总结评估报告。总结评估报告原则上应在处置工作结束后1周内完成,并报市应急委。 /p p   6 应急保障 /p p   6.1应急准备 /p p   6.1.1预案准备 /p p   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相关文件中有关框架和内容的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完善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做到“责任落实、组织落实、方案落实、装备落实”。 /p p   6.1.2值守准备 /p p   完善日常值班与值守应急相结合的接报、出警机制,并严格组织实施 充分做好值守状态时的人员、设备、车辆、通讯及资料准备工作,确保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所需各项科技手段顺畅,做到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的全面、有效衔接。 /p p   6.1.3联动机制 /p p   根据辖区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的需要,加强与相邻省市环保部门的互动,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联动机制建设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类型的不同,加强与其他市级部门的沟通,密切合作,建立及时、有效的联动机制,稳妥处置各类事件。 /p p   6.2队伍保障 /p p   结合本市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依托社会专业力量,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规范调动程序和常规管理内容,加强对专业队伍人员培训,要求队伍参加各种形式的演练,确保应急人员意识和能力。 /p p   6.3科技保障 /p p   6.3.1建立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库,提供决策分析支持和信息保障。建立完善本市环境风险源专业数据库,结合政务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加强常态区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防控工作。 /p p   6.3.2加强、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科研和应急响应系统建设 加强监测能力规划与评估等工作,保证监测能力达到需求与效益的平衡。探索、建立实用危险化学品和辐射事件(事故)分析、评估模型,提供预测保障。 /p p   6.3.3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信息库,提供人才保障。研究制定专家组联络制度,充分发挥专家的指导、建议等决策咨询作用。 /p p   6.4物资保障 /p p   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制定环境应急领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组织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存、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等工作。市相关部门、有关单位也可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采取生产力储备等方式,与有关企业签订合同,保障应急物资的生产和供给。 /p p   市、区环保局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应根据职责要求和工作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能力规划、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通信设备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能力。建立健全各项监测仪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设备的日常管理制度。 /p p   6.5资金保障 /p p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属地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资金保障。 /p p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经费、应急培训经费和应急演练经费。当部门预算经费不能满足需要时,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动用应急储备资金。 /p p   6.6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p p   6.6.1宣传教育与培训 /p p   (1)市、区环保局应加强环境应急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基本常识,增强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防护能力,鼓励公众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 /p p   (2)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增加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知识,增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p p   6.6.2演练 /p p   (1)市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各区和相关委办局应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做好跨部门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各区有关部门组织本区域单位和群众开展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演练。 /p p   (2)通过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检验应急队伍快速反应能力,落实岗位责任,增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熟悉应急工作指挥机制以及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并根据演练的经验成果和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p p   7 附则 /p p   7.1名词术语 /p p   (1)辐射事件(事故):指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因事故导致人员受到超剂量照射或造成环境污染的事件。 /p p   (2)环境应急:是指为避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后果,所进行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行动。 /p p   (3)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p p   (4)射线装置: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p p   (5)放射源的分类: /p p   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p p   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 /p p   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p p   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p p   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p p   7.2预案管理 /p p   7.2.1预案的制定和解释 /p p   本预案由市政府制定,市应急办会同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p p   本预案配套的相关市级部门应急预案,由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p p   7.2.2预案修订 /p p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由市环保局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 /p p   7.2.3预案实施 /p p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京应急委发〔2013〕3号)同时废止。 /p
  • 我国生物毒性监测技术及市场分析
    一、生物毒性与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常规的水质监测给出的结果一般是各项检测指标的浓度,比如《生活饮用水检测方法》中列出的109项检测指标及其限值。但是水体中可能存在的有毒物质远不止这109种,尤其是许多有毒有害的微污染物,如有机氯农药(OCPs)、多环芳烃(PAHs)、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铵(PFOA)以及消毒副产物等新型污染物,对人体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等严重危害。常规的理化监测虽然可以对污染物做定性定量的检测,但对水环境质量整体评价和生态影响评估来说,理化监测存在着局限性。此外,当突发性污染事件发生时,在找到污染物前需要快速地评判污染危害性,以尽量减少可能造成的人员危害和经济损失。  所以,为了快速直观地反映水污染状况、可以直接利用水中的活体生物来判定有毒物质的质量浓度。在污染物指标明确之前,用一种综合的毒性效应指标快速报告毒性的存在及大小,这就是水质生物毒性监测。它也是一种能够及时快速对水体毒性进行预警的方法。  2020年,新冠疫情突然爆发,生态环境部在1月30日印发《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通知》,明确了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作为重点进行监控,在原来常规监测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疫情特征指标。  生物毒性的检测原理为利用有毒物质污染应激下生物体的死亡、行为响应和生理生化改变,通过人工观察存活生物数量,或使用仪器自动测量指示生物的发光强度、呼吸作用、氧含量、酶活性、微生物产电量等指标,来判断水中毒性大小。这种方法使用“毒性”代替“毒物”来反映水质情况,确认对生态和健康的影响,也称为综合毒性。  总之,采用常规的化学监测,难以对多种化学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预警迟滞,从发生水环境污染事故,到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生物毒性监测和常规化学指标监测相比,优势在于能够对复合污染和未知污染物快速响应,常用于突发性污染事故监测,饮用水安全监测或者在线预警装置中。 二、技术路线及代表仪器  生物毒性监测使用的指示生物有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目前我国用于水质毒性监测的指示生物主要有四种:菌类、藻类、蚤类和鱼类。  路线一:菌指发光菌,是一类在正常生理条件下能发出荧光的微生物。在实际应用中常选用费氏弧菌、鳆发光杆菌和明亮发光杆菌。我国于1995年8月1日实施的《水质急性毒性的测定发光细菌法》(GB/T 15441-1995)中,使用的是明亮发光杆菌T3小种,以氯化汞作为参比毒物,通过生物发光光度计来测量水体的相对发光度,从而表示其急性毒性水平。这种方法简单、快速,可用于多种水环境的监测,是目前生物毒性分析仪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方法。但同时,发光细菌法也存在测试稳定性和重复性稍差,进口仪器使用的发光细菌冻干粉价格昂贵等缺点。使用发光细菌法测量生物毒性的监测仪器有聚光科技生产的TOX-2000、美国赛默飞生产的AQ4700水质毒性分析仪、清华大学研制的JQ TOX-online、杭州绿洁生产的GR-8800、英国现代水务生产的Microtox LX、哈希生产的Eclox、山东东润生产的DR-2090 、深圳朗石生产的LumiFOX系列等。  路线二:藻类是水生生态系统的主要初级生产者,生存状态与水环境的质量密切相关,因此藻类用于水质监测评价也得到广泛的应用。但是藻类作为受试生物存在不少缺陷,例如由于藻类本身有较强的适应性及变异性,对外部环境有较强的忍耐力,因此灵敏性较其他方法偏低。使用藻类作为受试生物测量生物毒性的监测仪器有德国BBE生产的Algae Toximeter 11等。  路线三:蚤类监测中使用大型蚤(Daphnia magna straus)作为受试生物。大型蚤(也有称 “大型溞”)是一种常见的浮游动物,隶属甲壳纲,枝角亚目。在《水质 物质对蚤类(大型蚤)急性毒性测定方法》(GB/T 13266-1991)中,通过测定物质或废水对蚤的半数抑制浓度或半数致死浓度,来判断物质或废水的毒性程度。以这种原理研发生产的仪器有德国BBE的Daphnia Toximeter 11等。  路线四:国内用于水质毒性监测的鱼类较多,常见的有鲢鱼、鳙鱼、草鱼、斑马鱼等。我国于1992年8月1日实施的《水质 物质对淡水鱼(斑马鱼)急性毒性测定方法》(GB/T 13267-91)中规定,推荐采用斑马鱼并不排除使用其他鱼种,比如还可以选用青鳉鱼等,但对试验条件需做相应的改变,例如稀释水性质及温度。此标准适用于单一化学物质的毒性测定,或者工业废水的毒性测试。在2019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水质 急性毒性的测定 斑马鱼卵法》(HJ 1069-2019)中,使用斑马鱼卵代替了活鱼,灵敏度更高,可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急性毒性测定。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以鱼为指示生物研制出BEWs生物毒性监测仪器已在北京密云水库和山东某市水源地安装使用。此外,选用鱼作为受试生物的还有德国BBE生产的Fish Toximeter、新加坡叡克公司研发的鱼类毒性仪等。  由于各个方法的灵敏度、响应时间、预警范围、适用水体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根据污染情况来选用合适的单一方法,或者多种方法结合以实现及时、全面、有效的毒性预警监测系统。 三、生物毒性分析仪市场简述  目前国内市场上的生物毒性监测仪有十几家品牌,同总磷、COD、氨氮检测仪等常规污染物检测仪器相比,生物毒性分析仪属于相对小众的水质监测仪。从市场量占比角度看,其中70%为进口品牌,如赛默飞、BBE、哈希、现代水务等。国产品牌仅占30%,如聚光科技、朗石、绿洁等。  根据应用场景,水质毒性分析仪可以分为在线式、便携式和实验室型。其中在线式和便携式约各占40%的市场份额,实验室仪器使用的相对较少,约为20%。在污水厂进水监测和饮用水水源地的监测点位多使用在线式水质毒性分析仪,而便携式仪器多用于突发性污染事件时的应急监测,或者定期的水质监测。进口品牌在线式仪器单台价格在50-60万左右,国产价格约为30-50万左右。进口品牌便携式仪器单台价格约30万元,国产约10万元。  从仪器原理来看,以发光细菌为指示生物研制的生物毒性仪市场占有量最大,约占70%以上。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水的监测中常选用发光细菌法,而湖泊、河流等水域常使用鱼类作为指示生物。  由于目前水质毒性数据不属于环境监测考核指标,因此存在认可度不高的问题,这也是该类仪器推广过程中的一大难点。因此,使用该类仪器的单位多用于辅助性、预警性的判断水质质量状况,比如在连云港、重庆、汕头、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等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已投入使用。当涉及环境污染定性定量结论时,仍需出具理化检测结果来判定污染程度和污染类型。 四、未来展望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同于一般的环境污染,它具有事发突然、难以预测、危害严重等特点,常规的理化指标监测已经难以满足当前污染物的监控预警要求。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需要构建好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生物毒性预警就是其中关键而有效的一种。  我国正处于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转型的阶段,从传统环境监测向现代生态环境监测转变,目标是建成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国家近期发布的有关计划中对环境预警系统建设、突发性污染事故防范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生物毒性监测以及环境预警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已在多个文件中提及。  比如2020年6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中指出, 2020-2035年,生态环境监测将在全面深化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的基础上,逐步向生态状况监测和环境风险预警拓展,构建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估体系。监测指标也从常规理化指标向有毒有害物质和生物、生态指标拓展,从浓度监测、通量监测向成因机理解析拓展。  在2020年7月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发布的9项团体标准立项中,《水质生物毒性监测仪(电化学分析法)》即为其中之一。生物毒性监测仪的优势在于能够实现已知有毒污染物的低成本快速监测,和在位、在线和实时监测与预警。随着相关政策和标准的推出,可以预见,在接下来的环境监测工作中,生物毒性监测或许会成为重点手段之一。利用生物毒性预警与化学参数监测的优势互补,联合生物-化学监测,可提升扩展在线监测预警功能,形成更为完善的生态环境整体质量监测体系。  参考文献  [1]王英才,王树磊,胡文,等.生物综合毒性监测技术与多源生物预警体系[J].人民长江,2017,48(11):21-26.  [2]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Z].2020-06-21.  [3]郑洪领,邹丽.生物监测及其在水环境污染防治中的应用进展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7,42(4):116-118. 扫二维码加绿仪社为好友 及时了解科学仪器市场深度分析!
  • 河北省某县一化工厂突发火灾,环保黑科技再次大显身手!
    3月10日上午,河北省某县一化工厂突发火灾。现场浓烟滚滚数公里之外都能看得到,还伴有极其刺鼻的气味。为尽快判明污染物质,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在险情发生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信仪器”)应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邀请,立即调动“大气VOCs秒级多组份走航监测系统”赶往现场,对现场进行走航监测。此次事故中,禾信仪器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利用“大气VOCs走航监测系统”对事故现场进行走航监测,迅速出具监测报告,为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享誉业界的“黑科技”上述的“大气VOCs秒级多组份走航监测系统”,是由禾信仪器针对环境监测需求推出的一款产品,集成了在线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SPIMS 2000、气象五参数仪和无机八参数。可秒级响应、实时在线监测300多种VOCs,实时获取不同物种浓度分布和变化规律,快速建立区域大气VOCs污染时空“画像”;能够快速、深入了解区域污染物分布情况,锁定关键物种,实时追溯污染物来源,精确判定污染区域、行业,甚至是污染企业。既可进行应急监测,也可形成业务常态巡查,为实施空气VOCs污染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是业界内赫赫有名的“黑科技”。截至目前,禾信VOCs走航监测已覆盖全国29个省、230多个地市,累计走航超20万公里。系统特点快速响应,高时空分辨最快可达至到秒级响应,100谱/秒监测物质丰富多成分同时高灵敏检测300多种系统功耗低,续航能力强系统运行功率小于300WUPS电池续航时间10小时以上系统稳定不会因温度变化而导致峰窗飘移在车载震动环境下可以稳定工作数据运程实时展示软件功能全面,可按需定制软件人机界面友好,自动输出报表功能可按需定制耗材少,运维简便系统高度集成,运维简单基本免维护,使用成本低典型应用[ 应急监测 ]实时获取VOCs污染时空分布特征▲ 现场近距离观测,实时反映污染物浓度变化▲ 周边快速走航,划分污染等级,评估扩散范围,实现挂图作战▲ 敏感点监测,反映污染变化及消散情况,保障居民环境安全 [ 日常巡查 ]排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业务化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避免污染发生▲ 评估管控效果,为决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污染溯源,解决纠纷及管理痛点 [ 污染画像 ]VOCs精准管控方案▲ 建立污染画像,全面、快速、精准诊断区域污染状况▲ 实现区域分级、企业分级,明确管控重点,精准把脉治疗▲ 排查问题企业、问题工段,寻找污染源头
  • 从肝癌突发事件浅谈HCC早期预防与实验室标志物检测
    突发事件2月3日,内地音乐人赵英俊家人发布讣告,赵英俊于下午因病离世,享年43岁,消息来得太突然,不少人都表示不愿意相信。据其好友透露,赵英俊于一年前患上肝癌,又因为常年熬夜,最终导致病情恶化。近日,最佳喜剧配角,陪伴70、80年代一群人长大的“达叔”也因为肝癌扩散而不幸离世,享年68岁。这让众多网友陷入悲痛之中。悲痛之余,也让大家再次重视起肝癌这一疾病。原发性肝癌(HCC)HCC是指由肝细胞或肝内胆管细胞发生的癌肿,是我国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病因尚未确定,目前认为原发性肝癌与肝硬化、病毒性肝炎、黄曲霉素等化学致癌物质和水土因素有关。而人们的不良生活习惯,如长期熬夜、吸烟、酗酒等,都有可能增加患肝癌的几率。除此之外,长期接触氯乙烯、吃发霉的食物、长期服用合成类固醇药物等也会诱发肝癌。早期肝癌一般无明显症状,中晚期患者常表现为腹胀、乏力、腹部疼痛、消瘦、肝脏进行性肿大等,症状严重者可出现消化道出血、肝脏破裂出血等。所以肝癌患者经常出现这些症状时,却已属晚期,这给家庭及社会带来不少负担。因此,肝癌的早期预防及检测对控制肝癌的病死率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肝癌的早期预防据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全球肝癌新发病例约90万例。其中,中国占了45.3%。而在全球肝癌83万例的死亡病例中,中国占47.1%。导致如此高死亡率的最重要原因在于,我国肝癌患者中,71%患者为中晚期。那么,如何在早期预防肝癌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建议。(1)远离脂肪肝,合理控制饮食,每天保证适当运动(2)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戒烟戒酒、不熬夜、不滥用药物(一些药物能够导致肝损伤)、不吃霉变食物,切菜板和木筷子应定期更换和消毒(3)接种乙肝疫苗,如果属于乙肝高风险人群,注意监测乙肝抗体,必要时补充接种疫苗(4)肝癌与肝硬化关系密切,而肝硬化又和病毒性肝炎相关,所以有乙肝或丙肝肝炎的患者,应定期到医院检查,及时抗病毒治疗,别因为“没感觉”就忽略它(5)做好预防的同时,还应警惕健康信号。当出现肝区疼痛(上腹部)、腹部肿块、消瘦、黄疸等症状时也应及时到医院就诊(6)定期体检,尤其是肝癌的高危人群要定期做针对性体检。肝癌标志物检测目前,临床上常用于检测和辅助诊断HCC 的血清学标志物有甲胎蛋白(AFP)、甲胎蛋白异质体(AFP-L3)、异常凝血酶原(DCP)等,其中AFP 是HCC辅助诊断和疗效监测中最常用的标志物。1.AFPAFP是最早用来辅助诊断HCC的血清学指标,也是主要由胚胎肝脏、卵巢产生和分泌的一种胚胎特异性糖类蛋白,参与分子转运过程。妊娠期妇女血清AFP水平明显升高,但健康成人血清AFP水平极低。血清AFP≥400 ng/mL超过1个月,排除妊娠、慢性或活动性肝病、生殖腺胚胎源性肿瘤及其他消化道肿瘤后,高度提示HCC,联合影像学检查,对HCC有较好的诊断价值。AFP水平轻度升高患者,应进行动态观察 AFP阴性患者,需借助其他血清学标志物、影像学检查或穿刺活检等手段明确诊断。目前检测AFP的常用方法包括电化学发光法、化学发光法等。2. AFP-L3AFP-L3主要是由肝癌细胞产生,其与肿瘤组织的大小、分化、恶性程度密切相关,特异度高于AFP。血清高水平AFP-L3%与肿瘤增殖快、侵袭性高和预后不良明显相关。在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及肝硬化高危人群中,AFP-L3%检测与影像学检查相比,可提前预警患者是否存在HCC。在HCC根治术后,若AFP-L3%降低不明显,提示存在转移灶或残余癌。因此,AFPL3%检测可作为HCC 复发及预后判断指标。目前,AFP-L3的检测方法包括亲和吸附离心法、磁微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微流控免疫荧光法等。亲和吸附离心法的优点是不需要特殊设备,可依托实验室定量检测AFP的设备完成检测,缺点是需要手工操作、步骤多、耗时长,结果重复性欠佳。磁微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及微流控免疫荧光法可实现自动化检测,结果更稳定。随着方法学的不断进步,建议有条件的实验室在采用不同方法学时可依据临床自建临界值。3.DCP DCP是维生素K 缺乏或拮抗剂-Ⅱ诱导的蛋白质,又称PIVKA-Ⅱ,是凝血酶原的一种异常形式。在肝细胞癌变过程中,由于维生素K缺乏引起凝血酶原前体羧化不全,从而产生大量异常凝血酶原(DCP)。在HCC患者中,血清DCP水平与HCC肿瘤大小、分化程度、微血管侵犯和肿瘤复发高度相关,可单独作为早期筛查和预后评估的标志物。在鉴别肝硬化、慢性肝炎和HCC能力方面,DCP 诊断灵敏度和特异度均优于AFP。DCP和AFP作为两个独立的生物标志物,二者对HCC 诊断具有互补作用,AFP+AFPL3%和AFP+AFP-L3%+DCP联合检测诊断HCC的灵敏度更高。目前国内DCP检测方法主要包括酶联免疫化学发光法、微粒子化学发光法、微流控免疫荧光法。
  • 甘肃陇星锑业尾矿库泄漏 构成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日前,甘肃陇星锑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发生尾矿库溢流井破裂致尾砂泄漏事件,并已造成跨省界污染,构成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针对此次事件,环保部按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启动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程序,组织有关**成立调查组,赴地方有关市县开展全面调查。 11月23日晚,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甘肃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尾矿库溢流井水面下约6米处的拱圈盖板破裂,导致溢流井周围尾矿浆流入太石河。太石河经西汉水已进入陕西略阳县境内。经监测,超标特征污染物为锑。 据汉中市环保局28日20时监测数据显示,西汉水甘肃入略阳境2公里处锑超标23.1倍,葫芦头水库坝下1公里处超标0.7倍,目前污染物被拦截在略阳县葫芦头水电站库区内。西汉水入嘉陵江口及下游1公里、嘉陵江出略阳界水质均达标。 据相关报道,当地相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保证当地安全,同时阻止污染向下游蔓延。一是迅速关闭了葫芦头电站闸门,停止下泄,控制污染水体向下游转移,同时,在葫芦头水库上下游修建5道拦截坝,为下一步处置被污染水体争取时间。二是调集环保监测力量,沿河现场布设监测点位,对水质每2小时监测一次,并向社会公布水质监测结果;目前已污染水体浓度基本稳定,下游水体尚未监测出污染物。三是汉中市政府紧急下拨500万元资金购置消减污染物资。四是略阳县、镇、村三级联动,落实了卫生部门应急处置责任和防范应急预案,确保沿线群众及企业安全。五是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落实人员和责任,切实做好抢险施工现场和沿江沿河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防止各类次生灾害发生。 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部督查中心、甘肃省环保厅及省环境应急中心相关**,也先后到达陇星锑业公司尾矿库,指导当地采取了引流尾矿库上游山泉水,在尾矿库排污口、五个围堰和太石河及下游西汉水另外三个点位,大量投放絮凝剂和石灰,在太石河及下游西汉水河道修筑35个简易拦截坝,以及加密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和对沿岸群众取水进行预警等多种措施。当地称,污染源头已得到初步控制。 对于本次泄漏事件,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环境保护部指导配合地方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处理,防止河水污染影响危害沿线群众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部工作组按照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会同甘肃、陕西、四川三省政府及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多次召开现场工作会,建立三省协调联动机制,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 部门解读:《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健全完善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2021年9月18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现就《总体预案》解读如下:一、起草背景和过程2012年2月,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发〔2012〕5号),在风险防范和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但是,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原预案逐渐暴露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风险防控管理责任模糊、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机制权威性不够等问题。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国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再造重塑,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面临着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原预案已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应急厅组织起草了《总体预案》,按程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邀请权威专家进行论证把关,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实施。二、修订思路和修订内容(一)修订思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和“综合+行业”的工作要求,着力理顺应急管理责任,主要把握了以下四点:一是坚持综合协调应对,结合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职责分工,优化各级突发事件指挥协调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压实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的行业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现行预案中暴露出来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难以区分等问题。三是坚持突出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在风险巡查、预警信息传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等方面作用。四是坚持实效导向,认真梳理当前我省面临的各类灾害风险,对风险防控、预警响应措施、应急处置、资源保障等重点内容与关键环节作出研究细化,提出针对性措施。(二)修订内容。较2012年印发的《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稿主要作了以下修改:1. 调整组织指挥体系。原预案的组织体系包括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和地方机构。机构改革后,省应急委、省政府应急办不再设立。修订稿中,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分别负责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工作;极端情况下,由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组织指挥体系参照省级层面进行设置。2. 调整突发事件分级。修订稿中不再附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要求省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对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进行明确。3. 调整响应分级机制。针对原预案中事件分级与响应分级难以区分的情况,对响应分级机制进行了调整优化。对省级层面一、二、三、四级应急响应启动主体进行了明确。4. 增加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要求。明确了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的分类和主要内容,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5. 突出风险防控。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风险防控的工作机制、职责和主要内容。6. 完善监测预警。重点是细化了预警措施,明确了增加观测频次、转移疏散人员等9项预警措施。7. 完善信息报告机制。对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快速获取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8. 增加指挥协调工作要求。对各级政府应急处置工作中指挥权限和现场指挥工作要点进行了明确。9. 细化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增加了四大类突发事件共20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提升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和全面性。10. 完善信息发布工作。对信息发布时限、发布流程、主要内容、发布平台进行了细化;增加了舆情引导工作要求。11. 增加紧急状态的启动程序、发布机制。12. 优化应急准备和支持工作。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对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职责进行了明确。提出建立完善巨灾保险制度,要求为救援人员购买相应保险。突出科技支撑,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增强监测预警、辅助决策、救援实战能力。13. 完善预案管理。细化预案编制、审批、衔接、演练、评估和修订工作职责、主要内容等要求,完善应急宣传和培训、责任与奖惩机制。三、《总体预案》主要内容《总体预案》共分八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规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四类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应对以及响应分级等内容,明确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第二部分是应急预案体系,明确我省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应急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第三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对省级层面的领导机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工作机构以及设区的市、县(市、区)组织指挥机构(机制)、现场指挥机构和专家组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第四部分是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重建等内容,着力细化工作步骤和措施。第五部分是资源保障,强化人力、财力、物资装备和科技支撑。第六部分是责任与奖惩,规定了给予表彰或奖励、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情形。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等内容进行规范。第八部分是附则,强化各级各部门的预案制修订工作,规定生效时间等内容。
  • 哈希:环境预警技术与设备处于发展阶段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同于一般的环境污染,它具有事发突然、难以预测、危害严重等特点。减少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当前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领域中一项十分重要且迫切的工作。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需要构建好环境安全预警系统,而先进的应急监测设备则是完善当前应急预警体系的必要条件。针对环境预警及应急监测技术发展情况,仪器信息网采访了哈希水质分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应用专家郝祺和胡璇。环境预警Instrument:环境预警技术发展情况如何?哈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所面临的环境风险压力逐渐增大。在环境实时监测的基础上,环境预警也逐渐引起各个相关部门的重视,环境预警是科学判定环境风险变化、提升环境应急响应水平和规避环境风险的有力手段。现阶段环境预警还处于发展阶段,各个环境监测点的数据联动以及相关的预警指标、预警模型和平台的建设多数还处于理论和试验阶段,环保相关部门正在关注环境预警的效果和各种相关研究领域的进展,部分发达地区开始尝试通过试点的模式探索环境预警的具体方式,但是尚未达到大规模应用的阶段。环境预警需要实时在线监测设备的支撑,而环境预警多以预警模型的形式呈现,各种不同的模型需要的检测参数不一致。因此现在的检测技术可以部分满足环境预警的要求,对于某些地区的特质性参数可能存在无法满足要求的情况。对于水质环境中经常测量的氨氮、COD、总氮、总磷等参数一般可以满足环境预警要求。但是对于例如,BOD、微生物等参数指标,现阶段仍然只能使用实验室方法,尚无在线监测手段能满足。Instrument:环境预警的仪器设备能否满足环境预警需求?未来发展方向如何?哈希:由于环境预警目前尚用于发展阶段,环境预警设备也处于发展中,部分重要参数监测仪器可以满足应用需求。因为环境预警设备要求在短时间、高浓度、不确定性条件下采集信息及发出警报,其硬件设备包括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监测仪器、模型算法模块等,需要具有灵敏、快速、准确等特点。因此未来仪器开发中,针对现今主流的化学法传感器,实现测量时间缩短、试剂无害化、维护更加便捷等功能会有助于环境预警的监测。而能够快速、准确测量水质环境的传感器成为另一发展方向,例如光谱法传感器,生物行为学传感器等针对生态监测的在线设备需要进一步完善功能。Instrument:哈希在环境预警方面有哪些产品及解决方案?这些产品有哪些优势?哈希:随着环保监测要求的日益加强,环境预警领域也成为关注点之一。针对环境预警领域,哈希公司推出了水质监测及预警数字化解决方案,哈希(中国)水质监测 & 预警整体解决方案的组成包括以下产品:方案基石 - 哈希仪表:稳定、可靠的哈希在线仪表及传感器带来了数据的精准性和完整性。我们始终相信:“有效的、有代表性的数据才是有意义的数据,才能带来更准确的预警系统。” 这些仪表包括常规五参数传感器(PH/温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杨酸法氨氮测量仪NA8000,高锰酸盐指数测量仪CDO203A,总氮总磷测量仪NPW160H和各种特征性参数蓝绿藻、叶绿素、水中油、重金属等。核心能力 - 自主研发预警模型:基于哈希70余年水质分析行业经验和业内成熟人工智能算法,结合外部环境(天气、风速)、重大环境事件以及WQI水质指数等因素,并依靠大量脱敏数据不断训练并优化。该模型计算得出水质或特定参数的预测值(P值),实现对河道断面水质情况和特定参数的预警、预测,并可与监测获得的实际值(A值)进行比较。模型同时内嵌自我学习、自我完善、自我补充的“机器自学习”功能,无需人为修改即可通过不断学习已有数据,自动使预警预报日趋完善、准确。串联全局 - 规模化集成配套:哈希旗下公司拥有可靠的在仪表、系统的集成能力,可以满足并高质量完成主要工况下一系列集成配套工作。集成系统可形成完整的闭环测量系统,包括固定式监测站、微型监测站、浮标监测站、原位监测站、岸边式监测站等各种形式。形成闭环 - 数字展示平台:通过与内外部伙伴的合作与开发,哈希的解决方案可以满足数据展示大屏,手机APP,以及(数据)上云等需求。同时包括哈希公司自主研发的的Prognosys预诊断系统,可以直观的提供给用户相关仪表的状态信息功能,显示仪表的状态和维护需求:哈希(中国)水质监测 & 预警整体解决方案能够提供实时水质数据与仪表状态、提前(≥72小时)预警水质情况,给予决策部门充足时间准备解决方案,形成“实时监控 – 提前预警 – 及时决策”的良性闭环,符合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和要求。除以上的水质监测及预警数字化解决方案,哈希公司还可提供与环境预警相关的水质综合监测解决方案。包括地表水环境应用解决方案、污染源监测解决方案、排水管网监测应用解决方案、流域治理水质监测应用解决方案、黑臭水体与海绵城市应用解决方案、智慧水务综合解决方案、近海水质监测解决方案等。从全方位、多角度为客户提供与水环境预警相关的水质监测方法和方式,为中国水环境监测贡献自己的力量。环境应急Instrument:鉴于环境污染事故的突发性和复杂性,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也在不断发展进步中。您认为目前环境应急监测技术的发展情况如何?哈希:正是鉴于环境污染事故的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对应急监测技术提出了快速、高效的需求。现在应急监测技术已经具有时间短,出数快,时效强等特点,对迅速查明污染物的种类、污染程度甚至发展趋势尽可能多地提供参考数据。但在污染物的排查筛选,微生物的快速监测方面还是有待改进和完善。Instrument:目前用于环境应急的仪器设备能否满足环境预警与应急需求?未来仪器设备开发中,还需要进行哪些改进和完善?哈希:目前用于应急监测的仪器主要是便携仪器,小巧,出数快,易操作是便携仪器的特点,满足应急检测需求。未来的开发方向主要是操作简便,可区别出不同的污染物的广谱性检测。Instrument:哈希在环境应急方面有哪些仪器产品或产品组合?相比于同类产品,贵公司产品有哪些优势?哈希:应急监测方面哈希有多款仪器可供选择:TX1315型便携式水质毒性分析仪、Hydrolab多参数水质监测仪、DREL1900系列便携式水质分析实验室、SL1000便携式多参数分析仪、HQ便携式电化学分析仪,以及便携式浊度计等。哈希产品灵活方便,可测多种不同的参数,适用于多种测量场合,高的防护等级,适用于较恶劣的环境,仪器坚固耐用,便于操作,结果准确。哈希有针对饮用水的预警类应用方案,主要包括便携的毒性仪,实时监督类应急方案,主要包括多参数水质分析仪(Hydrolab),针对污水的应急解决方案等(DREL1900)。(供稿:哈希高级应用专家郝祺、胡璇)
  • 国家海洋局:我国近岸海域海洋环境问题突出
    新华网北京3月20日电,记者20日从国家海洋局获悉,2012年我国海洋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但近岸海域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国家海洋局20日发布的《2012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2年,我国管辖海域海水环境状况总体较好,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4%。   “我国近岸海域环境问题仍然突出。”国家海洋局新闻发言人石青峰说,“主要表现在陆源排污压力巨大,近岸海域污染严重,赤潮灾害多发,局部区域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海岸侵蚀等灾害严重,海洋溢油、危化品泄漏等突发性事件的环境风险加剧等。”   公报表示,2012年我国未达到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达17万平方公里,海水水质为劣四类的近岸海域面积约为6.8万平方公里,较上年增加了2.4万平方公里,近岸约1.9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呈重度富营养化状态。   同时,在实施监测的近岸河口、海湾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中,有81%处于亚健康和不健康状态。72条主要江河携带入海的污染物总量约1705万吨。辽河口、黄河口、长江口和珠江口等主要河口区环境状况受到明显影响。   公报显示,目前我国管辖海域海水、海洋生物的放射性水平和海洋大气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未见异常,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尚未对我国管辖海域造成影响,但日本福岛以东及东南方向的西太平洋海域仍受到福岛核泄漏事故显著影响。   “国家海洋局正在组织沿海省份围绕海上核污染问题打造安全体系,加强防范风险能力建设。”国家海洋局环保司司长李晓明说。
  • 关于做好2019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p p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确保守住环境安全底线意义重大。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p p   一、认清形势,突出做好环境风险管控工作 /p p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环境风险问题呈多发高发态势,环境风险源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形势依然严峻,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仍面临巨大挑战。各地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工作,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要认真分析并准确把握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规律特点,盯紧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等重大环境风险源,督促指导企业切实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根据饮用水水源地、化工企业周边集中人群等重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物资准备。 /p p   二、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p p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值守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同志“AB”角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利用信息报告或调度、新闻舆情监测、“12369”环保举报、部门间信息共享等信息源,多渠道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调度、早处置,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事件信息。对于可能造成跨界污染的,要及时向下游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p p   三、完善会商机制,及时分析研判态势 /p p   各地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研判处置会商机制,在获取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判,分析事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和事件发展趋势。要加强与科研单位的沟通交流,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开展会商研判等工作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对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及时组织会商提出科学处置措施方案。 /p p   四、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做好事件处置工作 /p p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坚持“有事没事当有事准备、大事小事当大事对待”,当遇到重特大或者敏感事件,或者发展趋势不明、上报情况不清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研判结果,及时向政府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确保将事件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应急处置期间,第一时间开展监测和数据分析,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支撑。 /p p   五、主动公开事件信息,做好舆情应对 /p p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舆情应对工作,主动协助政府及时高效、客观发布事件信息,既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的权威性,也要充分利用新型媒体的时效性。必要时,邀请专家进行点对点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生重特大或者敏感事件时,5小时内要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要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持续做好舆情监测,及时掌握舆论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p p   六、严格突发环境事件调查评估,健全分析总结机制 /p p   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及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工作,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对典型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总结剖析事件应对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政策建议。通过案例回放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p p   各地要狠抓责任措施的层层落实,务求取得实效。我部将加强跟踪督办,对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有关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情形适时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将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9年1月30日 /p p   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p p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月31日印发 /p
  • 挥发性有机物拟入总量控制范围
    p   记者从环保部获悉:与2015年相比,今年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将下降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将达75% 全国地表水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将达66%、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9% 化学需氧量、氨氮将分别下降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3%,VOCs(挥发性有机物)零增长。 /p p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据介绍,今年不仅要统筹谋划好“十三五”环保工作,还要深化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推进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strong 环境监测 /strong /a 机制体制改革,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完善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市场化机制。 /p p   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已进驻河北,今年要完成15个左右省份的督察工作,2017年实现全覆盖。 /p p   据环保部部长陈吉宁介绍,“十三五”环境质量指标需要考虑三方面因素,一是综合考虑公众环境质量诉求、环境指标可行可达、经济社会可承受等因素,既要积极作为,又不能操之过急。二是重视后发优势和制度优势,注重运用解决阶段性环境问题的规律。三是以民生改善为导向,增加与公众感受息息相关的环境指标。 /p p   为此,环保部门设定了“十三五”环保工作的总体目标,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等等。 /p p   在环境质量指标方面,将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比例、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重点地区重污染天数减少、全国地表水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全国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等作为主要指标 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方面,将VOCs纳入总量控制范围 在环境风险方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突发环境事件数量都要下降 生态保护方面,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域生态状况持续提升。 /p
  • 2135万!黑河市中心实验室突发急性传染病病原体快速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31101]HHSC[GK]20230008项目名称:黑河市中心实验室突发急性传染病病原体快速检测能力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1,353,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黑河市中心实验室突发急性传染病病原体快速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21,353,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医疗设备病毒载量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3,400,000.00-1-2其他医疗设备微生物飞行质谱鉴定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00-1-3其他医疗设备流式细胞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500,000.00-1-4其他医疗设备全自动HIV病毒载量检测系统2(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0-1-5其他医疗设备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1(台)详见采购文件500,000.00-1-6其他医疗设备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700,000.00-1-7其他医疗设备三重四级杆质谱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3,200,000.00-1-8其他医疗设备全自动氮吹浓缩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0-1-9其他医疗设备色度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1-10其他医疗设备浊度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1-11其他医疗设备测汞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500,000.00-1-12其他医疗设备超纯水制备系统1(台)详见采购文件450,000.00-1-13其他医疗设备气相色谱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468,000.00-1-14其他医疗设备自动洗板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35,000.00-1-15其他医疗设备均质器1(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1-16其他医疗设备荧光定量PCR(分析纯)2(台)详见采购文件3,600,000.00-1-17其他医疗设备全自动免疫印迹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50,000.00-1-18其他医疗设备数字PCR1(台)详见采购文件2,40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14日 至 2023年12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方式:在线获取售价: 免费获取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黑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黑河市电业街132号联系方式:0456-61037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黑河市通江路10号联系方式:0456-266618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睿电话:0456-2666184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程序一、工作程序图 二、工作程序说明1.接受任务接受上级下达应急监测任务时应详细记录通知时间、通知人姓名、污染事故发生地、污染事故基本情况、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向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报告。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向当班应急监测组组长下达任务,后勤保障组作好出发准备。2.信息来源、分析与上报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要尽快确定应急事故有毒物质的种类和排放量,通过如下两个过程来进行:(1)根据事故发生地收集的各种信息来判断和预测,并通过“南京市应急监测计算机地理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以此做好监测的准备工作。(2)事故现场的实际调查、现场的快速测定和后备实验室的分析。最重要的是要做好污染事故信息的收集和调研分析工作,包括事故发生地风险源情况,肇事主体单位提供的污染信息及事故报告人对现场污染特征的描述。 并立即报告应急监测领导小组,由应急监测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何种级别的应急监测预案。 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启动四级应急监测响应,区、县环境监测站应迅速组织应急监测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并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及时向市应急监测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市应急监测办公室及时指导开展应急监测。 三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 启动三级应急监测响应,市应急监测办公室应迅速组织应急监测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并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及时向市应急监测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时指导应急监测工作,并根据应急监测工作需要调集全市应急监测物资和设备。二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启动二级应急监测响应,在省应急监测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应急监测工作。一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启动一级应急监测响应,市环境监测站在总站、省站应急监测指挥部统一部署下开展应急监测工作。3.制定监测预案现场调查监测组在接到应急监测指挥部指令后立即与事发地环境监测站电话联系,了解污染事故大致情况,编制初步监测方案。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实施现场调查与监测工作。初步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为:(1)应急监测参加单位(2)初步确定监测项目;(3)选定监测分析方法;(4)确定相应的监测仪器和采样设备;(5)根据污染情况初步确定监测点位的布设(具体的点位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作适当的调整)、采样方式和频次;(6)根据污染事件发生信息提出隔离警戒区域范围和应急处置建议;(7)联系及数据报送方式。初步应急监测工作方案经监测中心应急监测指挥部审定并报市环保局应急指挥部批准后,通知相关监测单位开展工作。如有必要,进入现场后根据实际情况对初步应急监测方案作适当修改并报市环保局应急指挥部批准实施。同时,实验室根据调查讨论结果预先作好实验仪器和实验条件的准备工作。小组成员之间以及小组成员和应急事故总指挥之间应进行最大程度的信息互通,对重大污染事故必须借助专家支持系统,经专家的决策会商后调整监测预案。4、应急监测准备工作组准备好现场监测器材及防护器材;负责准备好有关历史资料及污染物的毒性毒理资料;实验室分析组做好分析准备工作,确保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勤保障组做好应急监测物资器材、应急车辆调配及应急监测人员的生活保障。5、应急污染事故现场的调查进入现场后,一查、二看、三问,作好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对主体上报的污染事故,应通过查看事故现场污染物泄漏、破坏情况和污染物理化特征,访问群众。根据现场的水文、气象、地理条件和现场的污染状况来实施监测并调整监测预案。对受体举报的污染事故,调查有如下几种方式:从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和生物学毒性来判断;从危险源查明可能的有毒泄漏物;用快速监测仪器和试剂来测定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现场调查时,应详细填写现场调查记录表。记录内容包括受害群众、目击者反映的情况,事故肇事方提供的情况。特别是当事故现场肇事污染物不明待查或难以查清时,现场监测人员应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现场总指挥更须凭自己丰富的经验来综合判断并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方案。 6.事故现场监测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方案》。7.污染事故的报告环境污染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速报是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将有关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为了保证上报的时限,应尽量采用电话、电报、传真等现代化通信手段,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等初步情况。确报是指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相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监测快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是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应急监测指挥部根据市环保局应急指挥部的指令通知各应急监测工作小组停止应急监测工作。1
  • 重庆印发新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10月9日,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简称《预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33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bc59a1ea-498c-4400-867d-729263f5cfb9.jpg" title=" 预案.png" alt=" 预案.png" width=" 600" vspace=" 0" height=" 337" border=" 0" /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渝办发〔2007〕288号)同时废止。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预案》明确,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而应急响应的终止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四级预警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预案》要求设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在市卫生健康委设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在组织指挥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状态时,市指挥部可根据需要成立若干专项工作组。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全市统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制度,整合信息资源,完善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日常监测信息集成和共享,部署开展应急监测,加强对日常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市指挥部建立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制度,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害源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监控,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管控和化解风险。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预案》明确了预警分级及发布的具体要求。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专家分析研判意见,预估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应发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一级(红色)、二级(橙色)预警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发布 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一级(红色)预警信息,需同时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准后再发布。三级(黄色)、四级(蓝色)预警由区县负责发布 涉及跨区县行政区域的三级(黄色)预警信息,区县需报经市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发布。特殊情况下,市政府可发布各类级别预警信息。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font-size: 18px " strong 应急响应终止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在应急响应方面,《预案》明确,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区县政府成立组织指挥机构负责应急处置;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区县政府成立组织指挥机构负责应急处置,市卫生健康委视情况给予业务指导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国家统一指挥下,由市指挥部落实属地处置责任,接受国家卫生健康委业务指导。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原则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一级响应,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二级响应,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三级响应,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四级响应。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初期级别尚不明确或发展趋势不明时,可结合专家研判意见和防控工作需要确定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进展,应急响应级别可适时调整。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应同时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 最后1例相关病例经过最长潜伏期后再无新病例出现 多数病人治愈出院,危重病人病情基本稳定。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font-size: 18px " strong 传染病救治设一个市级中心和三个区域分中心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预案》提出建设专业防控体系。一方面,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市和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风险评估与预警、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实验室检测等能力,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另一方面,建设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范的感染性疾病诊断室,强化传染性疾病警惕意识,早发现早报告可疑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病例。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区县级医疗机构。建设规范的感染性疾病门诊,提升感染性疾病专科诊断、检测和救治能力,落实应急医疗扩展准备。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区域性和市级医疗机构。除做好区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救治准备措施外,还应承担根据统一部署做好分类病人集中救治、根据指令派出专业人员到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救治病人、做好就现有医疗救治场所应急改造等市级赋予的职责。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另外,《预案》对传染病救治机构进行了明确。其中,市级传染病救治中心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负责全市重大传染病病例救治。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区域传染病救治分中心为重医附属永川医院(渝西公共卫生应急医院)、重庆三峡中心医院(三峡公共卫生应急医院)、重庆黔江中心医院(武陵山公共卫生应急医院),负责区域内重大传染病病例的医疗救治。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在中毒控制机构方面,《预案》提出市中毒控制中心负责全市重大中毒事件病例救治,负责指导各中毒控制分中心和医疗机构开展中毒救治工作。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同时,设立万州、长寿中毒控制分中心,重点负责区域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做好重点中毒控制药品、防护设备、装备等物资储备。重庆三峡中心医院、黔江中心医院、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分别负责区域内相关中毒病例(伤员)救治和本片区各区县医疗机构中毒救治指导工作。 /p
  • 哈希产品成功应用于南通自来水突发污染事件
    2012年2月7日上午开始,出于对自来水水质安全的担忧,南通市区各大中小超市出现抢购纯净水现象,恐慌情绪在广大南通市民中迅速蔓延;此次南通抢水事件是受到2月3日镇江市长江水域受到污染导致市区自来水出现异味的影响(南通与镇江同样是以长江为饮用水源,且南通处在镇江下游),镇江水污染的原因被认定为一辆曾经停靠在镇江的韩国籍船排口管道阀无法关严,造成镇江水源苯酚污染。 据南通市纪委、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南通市自来水公司水质中心处长徐永进介绍:“按照南通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从2月6日上午开始,南通市环保、卫生及市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分别对长江水源地每小时至少取样一次,每日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检测挥发酚浓度,同时南通市自来水公司又启用世界先进的美国哈希ECLOX便携式毒性快速检测仪等应急检测仪器,辅助快速判定饮用水水质安全性。” 徐永进处长介绍:“镇江距南通约177公里,从镇江流向南通的长江水每秒流量达到16000立方米左右,这个流量相当于一天有13亿立方米的长江水向东流;如此大的长江流量,再加上南通有约10公里宽阔的江面,水量充沛,即使对面上游苯酚污染团来到下游长江南通段附近,巨大的水流量使苯酚污染团能够得到有效稀释和自净。南通市环保、卫生及市自来水公司三家单位连续多日不间断的检测结果表明,水中挥发酚浓度是末检出(低于最低检测限),毒性快速检测发光抑制率也在安全范围内。南通市区水源地没有受到苯酚污染影响,南通市民饮用水质量有保证” 。 南通市作为江苏省唯一拥有220公里长江水道和210公里海岸线的沿江、沿海经济大市。2004年,南通市人民政府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等“五城同创”活动,率先在江苏省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对水源地实施拆除、搬迁和关停污染源。2006年,南通市自来水公司编写了《南通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0年南通市自来水公司与南通大学产学研合作,选择涵盖苯酚在内的近百种具有突发效应的典型有机、无机污染物为目标化合物,进行深入研究,编制《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导则》(简称《导则》)。2011年9月9日,《导则》通过了由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专家组成的鉴定委员会的鉴定,对南通地区供水行业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技术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南通区域供水安全保障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在这次应对镇江水污染事件中,南通市自来水公司严格按照《导则》要求,做好了应对苯酚污染投加粉末活性炭吸附等一切准备工作;若发现上游一定距离断面苯酚浓度上升并接近控制标准时,则立即停止水厂取水。南通市自来水公司有责任也有实力保证不让市民喝上一口带污染的自来水。 南通市自来水公司构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南通市区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在水厂原水进水总管上取样建立包括浊度、温度、PH、溶解氧、电导率、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有机碳、酚等多参数的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在水厂原水水质仪表附近增设数据采集终端,通过GPRS无线传输至总公司等,在水公司局域网上可以查看水质数据,从而完善水质监测联网、预警联动机制。在水厂建立了以特种鱼为基础的原水生物毒性在线监测系统及利用化学(细菌)发光技术进行毒性物质快速检测,实行水源水预警防范“多保险”。南通市自来水公司建立了由“三级化验、生物预警、在线监测”组成的立体化水质监测构架,对水源保护区原水、吸水口水源水、工艺流程中制水、出厂水、用户终端管网水、管网末梢水进行全过程的监测和质量控制。南通市城市供水已经形成了水源保护、净水优化、深度处理、水质监控、管网清洁、社会监督、备用水源等多层屏障共同保障的新模式,对生活饮用水水质实行立体管理全程监控,确保南通市自来水公司供水水质安全更可靠。 南通市城市供水水质106项指标优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市区饮用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南通市城市供水水质可概括为确保居民“终身饮用安全”。南通市人民政府坚持区域供水工程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同步建设,以区域供水促进和保障了南通百万城乡居民喝上了优质的自来水。截至2011年底,全市形成区域供水能力155万m3/日,供水累计覆盖乡镇90多个,惠及城乡居民约600万人。让百万居民“终身饮用安全”,体现了南通供水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进程中的光荣和辉煌。
  • 全军首个新突发传染病防治重点实验室成立
    据报道,全军首个新突发传染病防治重点实验室日前在解放军第302医院成立,标志着我军防治新突发传染病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件有了新平台。   新突发传染病是指最新出现或突然间流行、对人类有高度危害的传染性疾病。近年来,随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增加,我军卫勤保障工作面临新的挑战。302医院作为全军唯一的传染病专科医院,积极整合传染病诊治、防控先进技术,着力对新突发传染病进行集中攻关和系统研究。   据了解,该实验室集新突发传染病监测预警、快速检测、预防控制、诊断治疗、康复评估、应急处置等功能于一体,针对部队战时新突发传染病,优化检测手段,储备检测试剂,研发快速检测箱 针对部队平时新突发传染病,构建现场处置模式、临床救治体系,降低重症发生率 针对部队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复杂性,研究新突发传染病在军队发生的特殊规律 针对部队群体生活特点,建立临床检测预警平台,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努力实现部队新突发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p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保护环境,防范环境风险,指导企业自主评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确定环境风险等级,我部组织制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现予发布。 /p p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45978.shtml" target=" _blank"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 /a 。 /p p   本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不再执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的附录A和附录B。 /p p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e.gov.cn/hjbhbz/)查询。 /p p   特此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环境保护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2月5日 /p p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p p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8年2月6日印发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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