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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控点相关的论坛

  • 职业卫生-质控样

    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中看到有个规定:(七)在样品测定前,应进行质控样品测定,测定结果满足质控要求后,方可进行样品测定。样品测定过程中,应根据仪器设备的稳定性,同一检测项目每分析10~30个样品应进行质控样品分析,检查分析条件的变动。质控样品测定结果应在质控标准值范围内,或在质控图控制线范围内。质控样品可直接外购或单独配制。如无质控样品,可采用加标回收率进行质量控制,加标回收率应保证在75%~105%。想请教一下大家在分析样品的时候是如何操作的?样品检测前,用质控样还是用样品加标回收做质控?或者是用中间校核点?谢谢!

  • 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含地下水污染场地)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2022年7月7日更新)

    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含地下水污染场地)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已于2022年7月7日更新,详见附件。[hr/][b]相关附件:[/b][url=http://sthjt.zj.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89dbc604e9c24bea9a987f4d5ba28f94.pdf]附件1-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含地下水污染场地)20220707更新.pdf[/url][url=http://sthjt.zj.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9555ac3db5fc4c3481c3dc1970c64ca5.pdf]附件2-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20220707更新.pdf[/url][url=http://sthjt.zj.gov.cn/art/2022/7/7/art_1229263559_4948749.html]点此下载附件[/url]

  • 75万!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病毒所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质量提升相关质控品及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font=inherit]一、项目基本情况[/font]项目编号:BY-HWZB-20240205项目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病毒所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质量提升相关质控品及检测试剂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5.592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75.592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病毒所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质量提升相关质控品及检测试剂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4天内供货完毕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font=inheri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font]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3.2近三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3.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后续评审;3.6本项目核心产品为:22重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试剂盒、多病原核酸质控品(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根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font=inherit]三、获取招标文件[/font]时间:2024年02月29日 至 2024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font=inherit]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font]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font=inherit]五、公告期限[/font]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font=inherit]六、其他补充事宜[/font]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监督部门信息: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font=inherit]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font]1.采购人信息名 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145号联系方式:张添一0431-979773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1308室联系方式:刘美男15004319373(办公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美男电 话:  15004319373(办公电话)

  • 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含地下水污染场地)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2022年8月2日更新)

    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含地下水污染场地)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已于2022年8月2日更新,详见附件。[hr/][b]相关附件:[/b][url=http://sthjt.zj.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76f5f8758d0e4da39473b525073b6e98.pdf]附件1-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含地下水污染场地)20220802更新.pdf[/url][url=http://sthjt.zj.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5896f7d1f8ad4e438d46b2a8a67705fe.pdf]附件2-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20220802更新.pdf[/url][url=http://sthjt.zj.gov.cn/art/2022/8/2/art_1229263559_4960558.html]点此下载附件[/url]

  • 风险点分析评估与管控

    引起风险发生的主要因素 实验室存在风险点,大部分都属于人为因素引起,物品和环境引起的风险,也可以通过管理上的手段达到防控的效果,因此对人员的培训、能力确认、行为的规范、工作的要求、过程的监督,以及对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尤为重要。(1)人:人员的不规范行为、判断失误、疏忽大意或健康异常等原因导致(2)物:仪器设备发生故障,试剂耗材变质等导致(3)环境:场所环境的温度、湿度、通风情况、粉尘及自然灾害导致风险评价方法LEC评价法(美国安全专家K.J.格雷厄姆和K.F.金尼提出)是对具有潜在危险性作业环境中的危险源进行 半定量的安全评价方法。用于评价操作人员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性、危害性。该方法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三种因素分别是:L(likelihood,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E(exposur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criticality,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D(danger,危险性)风险D=LEC,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甲烷排放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甲烷排放控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align=right]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align][align=right]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align][align=right]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align][align=right]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能源局[/align][align=right]2024年8月22日[/align][align=center][b]广东省甲烷排放控制工作方案[/b][/align] 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甲烷排放控制,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印发的《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环气候〔2023〕6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处理好减排和发展、安全的关系,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夯实基础能力为关键,以高效利用、技术创新、协同控制为手段,加快形成甲烷排放监管体系,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有力有序有效控制甲烷排放。 到2025年,甲烷排放控制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逐步建立,甲烷排放统计核算、监测监管等基础能力有效提升,甲烷资源化利用和排放控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和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持续提升,污水处理甲烷回收利用水平持续提升。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甲烷排放强度稳中有降。 到2030年,甲烷排放控制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甲烷排放统计核算、监测监管等基础能力明显提升,甲烷排放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提高,甲烷排放持续稳步下降。全省废弃物处理往资源化、减量化方向持续推进。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甲烷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能源领域甲烷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点任务 (一)固废填埋甲烷减排行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填埋场设置导气收集设施,对填埋气体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采取库容腾退、生态修复等措施有序推动填埋场封场整治。到2025年,珠三角地区实现垃圾“零填埋”,粤东西北地区垃圾焚烧占比达65%以上,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0%。(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废水处理甲烷减排行动。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开展高甲烷排放行业企业甲烷回收利用试点示范,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鼓励有条件的污水处理项目采用污泥厌氧消化等方式,并加强沼气回收利用。到2025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其他城市达到90%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种植业甲烷减排行动。强化稻田水分管理,推广稻田节水灌溉技术。鼓励试点改进稻田施肥管理,推广缓控释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炭化还田、秸秆基质还田、秸秆腐熟还田等技术。选育推广高产、优质、低碳水稻品种,示范好氧耕作等关键技术,创建示范项目和工程。推广绿色高效种养模式,开展水旱轮作试验示范,集成示范全过程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畜禽养殖减排行动。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广工业化生产的集约化养殖模式,推广低蛋白日粮、全株青贮等技术和高产低排放畜禽品种,降低单位畜禽产品肠道甲烷排放强度。改进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推广粪污密闭处理、气体收集利用或处理等技术,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实施畜禽粪污养分平衡管理,提高畜禽粪污处理水平,减少畜禽粪污排放甲烷等温室气体。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2030年达到85%以上。(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碳汇提升行动。推广有机肥施用、秸秆科学还田、绿肥种植、粮豆轮作、有机无机肥配施等技术,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将农田整治提升作为重点事项,推进退化耕地治理,提高土壤肥力,提升固碳潜力。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发挥好秸秆直接还田耕地保育固碳和种养结合功能。推广秸秆还田后的水分、氮肥优化管理等科学技术措施,提高土壤固碳能力。到2025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发展农村沼气,鼓励有条件地区建设规模化沼气工程,推进沼气集中供气供热、发电上网,开展生物天然气车用或并入燃气管网等替代化石能源的试点示范。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热解炭气联产等技术,配套清洁炉具和生物质锅炉,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灯、太阳房,利用农业设施棚顶、鱼塘等发展光伏农业,助力农村地区清洁用能。(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油气系统甲烷减排行动。促进油气田放空甲烷排放管控,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开展伴生气与放空气回收利用,不能回收或难以回收的,应经燃烧后放空。完善油气领域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规范体系,推动全产业链泄漏检测与修复常态化应用。加强管线先进维检修技术、设备的研究与应用,有效提升甲烷泄漏控制能力。全面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减少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甲烷逸散排放。科学规划设计新建油气作业项目,在确保生产安全的基础上,努力逐步减少常规火炬燃放。到2025年,油气行业单位油气当量甲烷排放强度下降40%以上,油气放空气回收利用率达到50%以上。(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污染物与甲烷协同控制行动。制定重点领域污染物与甲烷协同控制技术指南,构建污染物减排与甲烷排放控制一体推进的治理体系。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与甲烷协同控制,妥善处置工业生产产生的含甲烷可燃性气体。推进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与甲烷协同控制。鼓励对废水有机物含量高、可生化性较好的行业依法依规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协商水污染物纳管浓度。推动机动车船动力系统技术提升,实现污染物与甲烷协同控制。到2025年,污染治理与甲烷排放协同控制能力明显提升。(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监测体系建设行动。探索开展甲烷排放监测试点,在重点领域推广甲烷排放源监测,建设农田甲烷排放试验监测站。在现有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下,逐步建立地面监测、无人机和卫星遥感等天空地一体化的甲烷监测体系。结合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推动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甲烷排放核算和报告制度,推进甲烷排放因子本地化,逐步实现甲烷排放常态化核算,促进跨部门数据共享。探索开展大气甲烷浓度反演排放量模式等研究,加强反演数据对核算数据的校核。(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科技创新支撑行动。加大科技研发支持力度,持续开展资源化利用、高产低排放育种、监测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发布各领域甲烷减排技术目录,形成一批综合性技术解决方案。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甲烷排放控制装备和技术集成化和产业化,部署建设一批国家重点研发创新项目和重大工程。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等标准,鼓励大型企业开展甲烷减排,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标准体系建设行动。开展甲烷排放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适时提升油气甲烷泄漏排放标准,制订水稻、畜禽养殖及废物资源化利用甲烷排放控制技术规范,制修订甲烷排放监测、核算、报告、核查等技术规范,完善甲烷利用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核算方法,及时更新缺省排放因子。开发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减少甲烷排放的方法学。(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经济激励政策创新行动。推进具有甲烷减排效益的项目纳入EOD项目库。探索研究水稻种植和畜禽养殖甲烷减排奖补政策。探索将甲烷纳入广东碳市场或碳普惠等市场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甲烷利用和减排项目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鼓励甲烷排放控制工程项目开展气候投融资。(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导,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健全甲烷减排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省与市县政策的纵向协同和财政政策与相关体系的横向协同,形成政策与资金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重点举措落地见效。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分析,定期调度落实甲烷排放控制目标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国际合作。通过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平台,在甲烷控制政策、技术、标准体系、甲烷监测、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以及减排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对甲烷排放监测、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建立以及污染物与甲烷控制的相关培训。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对甲烷排放控制的气候、经济、环境和安全效益的宣传,开展甲烷减排优秀做法和典型经验做法宣传。(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广东省甲烷重大项目专栏 附件 广东省甲烷重点项目专栏 [table][tr][td] 专栏1固废填埋甲烷减排行动实施要点[/td][/tr][tr][td] 1.珠三角地区的江门市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阳江、河源、清远、云浮市等焚烧能力占比较低的地市,要加快谋划和推进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提升焚烧处理能力。 2.对于有富余焚烧能力的地区,鼓励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筛分治理工作,腾退填埋场库容。 3.鼓励通过联合重整方式实现垃圾填埋气柔性制备绿色氢气/甲醇,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减少甲烷排放。支持广州市垃圾填埋气联合重整柔性制备绿色氢气/甲醇关键技术示范项目。[/td][/tr][/table][table][tr][td] 专栏2 废水处理甲烷减排行动实施要点[/td][/tr][tr][td] 1.推进污泥源头减量和末端无害化处置,推行“深度脱水+焚烧掺烧”技术路线,按“集中+分散”模式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鼓励引导污泥干化减量,鼓励与燃煤电厂协同处理、与城市固废协同资源化利用。支持推进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掺烧)项目、东莞市污泥焚烧处置设施等项目建设。 2.鼓励食品饮料、造纸等行业和园区开展工业废水厌氧处理甲烷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项目。[/td][/tr][/table][table][tr][td] 专栏3 种植业甲烷减排行动实施要点[/td][/tr][tr][td] 1.开展华南双季稻节水减排与绿色高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根据粤、东、西、北和珠三角稻作区的气候生态环境和耕作模式(直播、抛秧、机插秧等)特点以及各地稻米产业的品种需求,筛选适用于直播和机插秧等耕作模式的低甲烷排放、节水耐旱和优质高产品种4-6个。通过节水灌溉、水肥耦合高效运筹技术和秸秆好氧还田耕作等关键技术的创新集成低碳高产综合技术模式2-3套,建立低碳高产综合技术示范基地2000亩,技术示范推广50000亩次,培训农技人员600人次以上。 2.开展农业水旱轮作碳减排及耕地固碳增汇试验示范项目。从土壤灌溉优化管理、低碳减排栽培技术模式构建、耕地固碳增汇等技术研究形成不同水旱轮作模式下的协同控制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的肥料运筹和栽培管理技术,开展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 3.推广集成示范全过程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采用无人拖拉机耕田,无人平地机整地,无人插秧机和无人直播机播种,无人收割机收获,机械烘干的现代化种田模式,进行耕、种、管、收及加工,实现了全程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td][/tr][/table][table][tr][td] 专栏4 畜禽养殖减排行动实施要点[/td][/tr][tr][td] 1.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推动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和装备研发,支持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积极推广全量收集利用畜禽粪污、全量机械化施用等经济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支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气体收集利用工程及协同控制示范项目建设。 2.开展畜禽养殖甲烷排放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开发微量高效的甲烷减排高效饲料添加剂,研究制定畜禽生产过程中甲烷排放核算标准,开展畜禽甲烷减排评估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畜禽养殖全过程甲烷排放控制方案,开展试点示范工作,进行新技术示范推广。[/td][/tr][tr][/tr][/table] 专栏5 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实施要点 [table][tr][td] 1.开展基于秸秆低碳高值利用的稻田固碳减排产业链技术集成与示范,创建基于植物成型的生物炭碳足迹计量方法,制定秸秆低碳利用技术标准/规程1-2个,建立相应的试验示范区1-2个,合计面积500亩-1000亩。 2.开展水稻秸秆低碳利用技术示范项目,基于还田方式、水分管理和养分管理集成并构建水稻秸秆低碳利用综合技术。建设典型示范区3个,示范面积500亩以上,评估示范技术对甲烷排放、有机碳、产量等的影响,形成可推广的技术模式。 3.开展零甲烷排放的固碳型秸秆基快递包装材料及应用示范,建成可消纳1万亩农田秸秆的示范基地,建成千吨级秸秆基复合材料及易回收循环利用快递箱加工生产示范线。[/td][/tr][/table][table][tr][td] 专栏6 监测体系建设行动实施要点[/td][/tr][tr][td] 1.开展甲烷监测技术试点项目,以深圳市为试点,构建环境条件的垃圾填埋场甲烷浓度监测和排放反演方法,建立全面、高准确度的城市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清单,全面了解城市的垃圾填埋场排放规模和分布,并进一步推广至其他重点行业和区域(如工业园区、港口码头等)的甲烷浓度监测及排放反演,以提升对不同行业和区域的甲烷排放源的认知水平。通过这种“自上而下”的方法系统梳理整个城市的甲烷排放情况,为甲烷控排行动提供数据支撑。 2.开展省稻田甲烷监测技术试点示范项目,围绕我省主要稻田种植区域,采用原位监测耦合大尺度气象数据,建设1个广东省稻田甲烷原位监测体系,全面系统监测稻田生态系统甲烷碳排放,结合实地监测数据和模型预测,评估广东省典型稻田甲烷减排固碳潜力。[/td][/tr][/table]

  • 【求助】关于质控点

    请问亲们在化妆品生产方面,都有哪些质控点?除了ph值的控制和产品净含量的控制还有什么?

  • 无组织排放参照点和监控点的布设和计算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写到1997年1月1日前设立的污染源执行本标准表1所列标准值,1997年1月1日起设计的污染源执行表2所列标准值。表1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控点要求上风向设参照点,下风向设监控点,限制浓度为监控点与参照点差值。表2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控点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限制处没有其他说明。表1和表2都写到监控点设置参照附录C,附录C中要求布设上风向参照点,下风向监控点。问题1:1997年后设计的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布点还是要上、下风向同时布点吗?问题2:最终结果监控点还要减去参照点吗?

  • 介绍自控恒温尿碘消解仪的性能特点

    [b][b]JRY自控恒温尿碘消解仪[/b][/b],JRY自控恒温石墨消解仪,采用创新技术,具有升温快速、程序控制、消解完全、高效方便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卫生系统、疾控中心的尿碘含量检测。[b]性能特点:[/b] ◇等静压高纯石墨,耐强酸强碱、耐高温、易清洁◇ 环绕加热:均匀性好、热效能高◇ 加热面大:处理样品多、消解效率高◇ 程控数显:控温精确、溶样时间自由设置(选配时间控制器)◇ 控温精确:PID参数自检,可调节加热速率,控温精度±0.1℃,单孔温度波动度±1.0℃。[b][/b]

  • 2011年二季度福建省糕点产品监督抽查结果通报--部份细菌总数超标

    近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我省企业生产的糕点产品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全省企业生产的350批次产品,合格337批次,不合格13批次,产品抽样批次不合格率为3.7%。  本次监督抽查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甜蜜素、山梨酸、苯甲酸、合成着色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计数等涉及人体健康的安全卫生指标。经检验,5批次糕点产品的菌落总数未达到标准规定或企业明示要求,4批次糕点产品的酸价未达到标准规定或企业明示要求,1批次糕点产品的霉菌计数未达到标准规定要求,3批次糕点产品检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甜蜜素、山梨酸),不合格的原因一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二是个别企业存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问题。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本次抽查的质量合格及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引导消费者选购。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继续进行跟踪抽查,为广大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 新方法可生产形状尺寸可控的石墨烯量子点

    科技日报 2012年05月19日 星期六 本报讯 (记者张巍巍)据物理学家组织网5月18日(北京时间)报道,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的研究人员开发出一种新方法,可生产出大量形状和尺寸可控的石墨烯量子点,这或将为电子学、光电学和电磁学领域带来革命性的变化。相关研究报告发表在近日出版的《自然·通讯》杂志上。 由于边缘状态和量子局限,石墨烯纳米结构(GN)的形状和大小将决定它们的电学、光学、磁性和化学特性。目前自上而下的GN合成方式有平板印刷术、超声化学法、富勒烯开笼和碳纳米管释放等。但这些方法都具有生产率低、形状尺寸不可控、边缘不光滑、无法轻易转移至其他基底或溶解于其他溶剂等问题。 该校化学工程系的维卡斯·贝里教授等科研人员利用钻石刀刃对石墨进行纳米切割,使其变成石墨纳米块,这是形成石墨烯量子点的前提。这些纳米块随后将呈片状脱落形成超小的碳原子片,生成的ID/IG比值介于0.22和0.28之间,粗糙度低于1纳米的石墨烯结构。科研团队通过高分辨率的透射电子显微镜和模拟证明,生成的GN边缘笔直、光滑,而通过控制GN的形状(正方形、长方形、三角形和带状)和尺寸(不超过100纳米),研究人员能够大范围控制石墨烯的特性,使其应用于太阳能电池、电子设备、光学染料、生物标记和复合微粒系统等方面。 贝里表示,新型石墨烯量子点材料在纳米技术领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他们期望能通过此次研究进一步促进石墨烯量子点的发展。 总编辑圈点 石墨烯出现短短几年,产业界已有很多人预言它将成为未来电子业的中坚材料。制造纳米级的石墨烯点以代替硅晶单元,是石墨烯在电子业应用的关键一步,也是现在各国科学家竞相探索的目标。今年年初,美国莱斯大学成功利用碳纤维制造了纳米级的石墨烯圆片,效率比以往大为提高。这次堪萨斯大学实验成功的“石墨纳米切割”方式,进而能够控制石墨烯纳米点的形状,无疑开辟了一条新的技术思路。

  • 海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告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委托,对海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或制造商来参加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 HNZC12-075-002 2. 招标项目及范围:海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采购项目(2个包)。 包号:A包 1、名称:海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采购 (1)A包:海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备) (2)本招标项目为资格招标,A包、B包分别招标,投票单位可以单独投A包或B包标,也可同时投2个标包的标。 2、用途:业务需求 3、技术要求: 详见需求书。 包号:B包 1、名称:海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采购 (1)B包:海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 (2)本招标项目为资格招标,A包、B包分别招标,投票单位可以单独投A包或B包标,也可同时投2个标包的标。 2、用途:业务需求 3、技术要求: 详见需求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所投货物属于其经营范围;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两年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提供近两年任意1个月份的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或华南区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制造厂商投标无需提供)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7、投标人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交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标书时间:2013-03-07 08:30:00 —— 2013-03-13 17:30:00。 4.2、发售标书地点:http://218.77.183.48/htms 。 4.3、标书售价 A包: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 B包: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 4.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3-03-15 17:30:00(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03-28 08:30: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http://218.77.183.48/htms 。 5.3、开标时间: 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5.4、开标地点: 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5.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3-03-28 08:30: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6、公告发布媒介:http//www.hizw.gov.cn、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 6. 其他 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使用WinRAR加密压缩); 7. 联系方式 代 理 机 构: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6楼D座 邮 政 编 码: 571205 项目联系人: 张嘉铃 联 系 电 话: 0898-68501528[align=center]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align][align=center] 2013-03-06 08:00:00[/align]

  • 什么是光电液位控制器

    什么是光电液位控制器

    [font=宋体][back=white]光电液位控制器是一种利用光电传感技术来实现液位控制的设备。它通过光电传感器对液体的光反射或透射进行检测,从而实现对液位的监测和控制。[/back][/font][back=white] [/back][font=宋体][back=white]光电液位控制器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光电传感器发射出的光束与液体的接触面发生反射或透射,通过接收器接收到的光信号来判断液位的高低。当液位达到设定的阈值时,光电液位控制器会触发相应的控制动作,如开关电路、报警或自动控制等。[/back][/font][align=center] [img=光电液位传感器,601,37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9/202309071404373511_9614_4008598_3.jpg!w601x371.jpg[/img][/align][font=宋体][back=white]相比传统的浮球液位开关,光电液位控制器具有许多优势。首先,光电液位控制器的体积小巧,安装方便,适用于各种容器和管道的液位控制。其次,光电液位控制器不需要直接接触液体,因此不受液体的颜色、腐蚀性和杂质的影响,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此外,光电液位控制器还可以实现非接触式的液位检测,避免了浮球易卡死和水垢加重等问题,提高了液位检测的精度和准确性。[/back][/font][back=white] [/back][font=宋体][back=white][url=https://www.eptsz.com]光电液位控制器[/url]通过光电传感技术实现了对液位的准确监测和控制,具有体积小、可靠性高和安装方便等优势。在液位控制领域,光电液位控制器是一种更好的选择。[/back][/font]

  • 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

    《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3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align=right]省长 赵龙[/align][align=right]2023年3月23日[/align][align=center]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align]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污染源的监管,规范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安装、联网和运行管理,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推动固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特殊行业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和监控平台组成。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在排污单位固定污染源现场,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器设备。监控平台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通过通信传输网络获取排污单位现场端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对排污单位实施自动监控的信息管理平台。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是指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产生、采集、上传的现场数据、累计数据和统计数据,以及数据标记内容。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管理。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六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统一平台、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管理等工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单位开展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建设、安装、联网、运行维护等日常监管。第七条 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以及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和监测站房,负责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验收备案、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规范处置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中产生的污染物;负责自动监测数据标识、异常报备、监控因子限值变更申请和信息公开等;负责对受其委托的运行维护单位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进行监督管理。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现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第八条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安装、联网、运行维护等经费由排污单位自筹。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以及有关执法监管工作经费应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二章 安装联网第九条 本省实行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制度。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名单每年更新。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纳入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一)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二)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自动监控管理的。第十条 纳入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的排污单位(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建设、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鼓励未纳入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的排污单位建设、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具体鼓励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一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下列点位建设、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一)已发布的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规定需要实施自动监测的进出口、排放口;(二)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等明确要求应当实施自动监测的排放口;(三)其他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放口。第十二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建设、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一)选用符合国家相关环境监测标准、计量器具管理要求的监测设备;(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当符合设备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要求;(三)自动监测数据的采集和传输应当符合相关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四)设备具备运行状态和工作参数上传功能;(五)国家和本省技术规范的其他要求。第十三条 国家和本省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定需要纳入自动监控的污染物,相关污染物指标应当纳入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管理。排污单位可以根据生产过程的原辅用料、生产工艺、中间及最终产品等情况,将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指标纳入自动监控管理,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实后,可以暂缓将相关污染物纳入自动监控管理:(一)污染物项目无可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污染物项目无可执行总量控制指标的;(三)国家规定可以暂缓纳入自动监控管理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视频监控措施或者用电、用能、用水等过程监控措施。视频监控范围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覆盖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序、排放口、采样点、监控站房内等,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用电、用能、用水等过程监控范围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覆盖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治理污染物的环节。第十六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完成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之日起60日内联网至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传输数据连续、真实、完整、准确,并确保设备产生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每季度有效传输率不低于国家或者本省有关规定。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安装完成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后应当进行调试检测,在联网之日起90日内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完成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设备的自主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主要装置或者核心部件更换、采样位置或者安装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其变化之日起90日内重新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信息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备案。第三章 运行维护第十八条 排污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排污单位或者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人员,以及备品备件、备用仪器等设备。委托第三方开展运行维护的,双方合同正式签署或者变更时,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将合同正式文本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九条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设备工作量程的设定以及调整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要求;(二)设备运行维护所需的试剂、标准物质和质控样,应当注明制备单位、日期、物质名称和浓度、有效期限等信息;(三)受委托开展比对监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通过相应检验检测资质能力的认定;(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要求。第二十条 排污单位不得擅自停运、拆除、更换、闲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安装位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或者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在发生故障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期间,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手工监测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送监测数据,原始监测报告留存备查。第二十一条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维修、维护保养、校准、校验等异常状态下产生的自动监测数据,排污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运行维护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在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上如实标记设备、数据等异常情况。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分类推送的异常情况警告信息,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核实、处理,并在核实处理后24小时内向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反馈。第二十二条 排污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将验收备案、比对监测、校准维护、设施故障以及处理记录等自动监控管理台账资料上传至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并确保记录信息的完整、真实。自动监控管理台账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排污单位达标排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将监管行为数据汇聚至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排污单位及其委托的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第二十四条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进行计量检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不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排污单位应当定期检定、校准自动监测设备,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第二十五条 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经计量校准确认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要求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其收集上传至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的自动监测数据以及数据标记情况,经审核认定真实有效的,可以作为环境行政执法监管的证据。第二十六条 一个自然日内,排污单位任一污染物排放口废气自动监控有效时均值或者废水自动监控有效日均值数据,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超过相关污染物(pH除外)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应污染物排放限值,可以认定其污染物排放超标;相关法律法规、排污许可证、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国家和本省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超标排放认定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时均值、日均值的计算,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排污单位、运行维护单位在开展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安装、联网、运行维护等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一)稀释排放或者旁路排放,或者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未经规范的排污口排放,逃避污染源自动监控的;(二)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的;(三)通过仪器数据模拟功能或者植入模拟软件等方式删除、修改、增加自动监测数据的;(四)故意更换、隐匿、遗弃监测样品或者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改变样品保存条件等方式改变监测样品性质的;(五)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修改仪器参数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其他情形。排污单位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应当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取消其享受的环保电价、税收减免等有关优惠待遇。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一)采取视频监控措施未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覆盖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序、排放口、采样点、监控站房内的;(二)采取用电、用能、用水等过程监控措施未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覆盖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治理污染物环节的。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一)设备产生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每季度有效传输率低于国家或者本省有关规定的;(二)设备超期未验收、验收后未备案或者未重新验收、未重新备案的;(三)设备发生故障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的;(四)设备发生故障后未按照规定采取手工监测的。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一)排污单位或者运行维护单位不如实标记设备、数据等异常情况的;(二)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分类推送的异常情况警告信息予以核实、处理或者反馈的。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排污单位未将验收备案、比对监测、校准维护、设施故障以及处理记录等自动监控管理台账资料上传至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第三十三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 【资料】我国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适宜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回应“补碘过量”质疑

    我国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适宜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回应“补碘过量”质疑来源: 卫生部网站2009-08-13 最近,部分媒体对“全民食盐加碘”提出质疑,认为部分地区“补碘过量”导致包括甲状腺癌在内的甲状腺疾病增加。究竟该如何认识“全民食盐加碘”?食盐加碘策略应否调整?记者采访了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有关负责人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主任李素梅。

  • 25羟维生素D的质控

    各位大佬们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做25羟维生素D的质控,做出25羟维生素D2的质控偏低,但25羟维生素D3的质控又在控?有哪位大佬知道怎么回事吗?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我厅制定了《浙江省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align=right]浙江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2年6月17日[/align](此件公开发布)[font=宋体][size=24px]附件:[url=http://zjjcmspublic.oss-cn-hangzhou-zwynet-d01-a.internet.cloud.zj.gov.cn/jcms_files/jcms1/web1756/site/attach/-1/2206231524565065641.pdf]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url][/size][/font]

  • 49万!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CD4细胞计数质控品等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align=center][/align]项目概况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CD4细胞计数质控品等检测试剂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TC2023040355-04项目名称: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CD4细胞计数质控品等检测试剂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491404.00 元最高限价:491404.00采购需求:[table=100%][tr][td]采购条目编号[/td][td]采购条目名称[/td][td]数量[/td][td]单位[/td][td]采购预算(人民币)[/td][td]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td][/tr][tr][td][font=inherit]赣购2023B000937010[/font][/td][td][font=inherit]能力验证及实验室检测试剂(一)[/font][/td][td][font=inherit]1[/font][/td][td][font=inherit]批[/font][/td][td][font=inherit]132000.00元[/font][/td][td][font=inherit]详见公告附件[/font][/td][/tr][tr][td][font=inherit]赣购2023B000937008[/font][/td][td][font=inherit]实验室检测试剂(一)[/font][/td][td][font=inherit]1[/font][/td][td][font=inherit]批[/font][/td][td][font=inherit]359404.00元[/font][/td][td][font=inherit]详见公告附件[/font][/td][/tr][/table]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分期分批交货,2023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所有交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提供产品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8月14日 至 2023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谈判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2023年08月2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西二路1号发改委综合楼6楼604号(4号竞谈/磋商室)五、开启:2023年08月2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西二路1号发改委综合楼6楼604号(4号竞谈/磋商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潜在供应商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潜在供应商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谈判文件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活动。”3、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有符合条件的国内产品也可以参与采购活动。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谈判模式,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CA数字证书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谈判地点;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谈判模式,谈判现场不提供网络环境,请供应商自行搭建网络环境进入系统操作,并提前在笔记本电脑下载安装驱动。因谈判过程中二次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主锁到谈判现场报价,二次报价时间为20分钟,20分钟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555号联系方式:0791-883198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联系方式:0791-8625934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一玏、刘震云电话:0791-86259341

  • 87万!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病毒所新冠病毒变异监测核酸测序相关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font=inherit]一、项目基本情况[/font]项目编号:ZZY-2024-CZHW-09-2项目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病毒所新冠病毒变异监测核酸测序相关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二包: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关于快速酶切文库制备试剂套装等16项新冠病毒变异监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7.42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87.42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第二包: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关于快速酶切文库制备试剂套装等16项新冠病毒变异监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完毕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font=inheri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font]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2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3.3供应商2023年0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快速酶切文库制备试剂套装、高通量测序试剂套装1(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font=inherit]三、获取招标文件[/font]时间:2024年02月22日 至 2024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 登录区方式: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 (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 CA 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 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font=inherit]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font]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开标三室[font=inherit]五、公告期限[/font]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font=inherit]六、其他补充事宜[/font]1.供应商取得 CA 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 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2.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 16 点 00 分(北京时间)。3.凡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当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7.监督部门信息: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8.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font=inherit]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font]1.采购人信息名 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145号联系方式:刘磊、0431-879716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吉林省中泽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11#1206室联系方式:李思诺、17743027089(办公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思诺电 话:  17743027089(办公电话)

  • 190万!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病毒所新冠病毒变异监测核酸测序相关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font=inherit]一、项目基本情况[/font]项目编号:ZZY-2024-CZHW-09-1项目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病毒所新冠病毒变异监测核酸测序相关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一包: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关于超敏感新冠全基因组捕获试剂盒等30项新冠试剂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90.82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90.82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第一包: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关于超敏感新冠全基因组捕获试剂盒等30项新冠试剂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完毕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font=inheri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font]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2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3.3供应商2023年0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建库试剂盒2、超敏感新型冠状病毒全基因组捕获试剂盒(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font=inherit]三、获取招标文件[/font]时间:2024年02月22日 至 2024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 登录区”方式: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 (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 CA 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 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font=inherit]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font]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开标三室[font=inherit]五、公告期限[/font]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font=inherit]六、其他补充事宜[/font]1.供应商取得 CA 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 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2.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 16 点 00 分(北京时间)。3.凡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当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7.监督部门信息: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8.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font=inherit]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font]1.采购人信息名 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145号联系方式:刘磊、0431-879716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吉林省中泽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11#1206室联系方式:李思诺、17743027089(办公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思诺电 话:  17743027089(办公电话)

  • 浅谈尿碘质控的几点体会

    [align=center][font=宋体]浅谈尿碘质控的几点体会[/font][/align][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在做尿碘分析测试过程中有几点体会[/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font][font='Times New Roman']1[font=宋体]尿样容易长菌,冷冻也会长菌,应严格按要求进行保存[/font][/font][font=宋体],注意保存温度和时间。[/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对于质控样,应储存于[/font]-20℃[font=宋体]冰箱内[/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使用时拧开塑料瓶盖[/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小心启开铝箔[/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加入[/font]5[font=宋体]毫升去离子水[/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font=宋体]电导率符合[/font][font=Times New Roman]GB/T6682[/font][font=宋体]二级水规格[/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盖好瓶盖[/font][/font][font=宋体]混匀,[/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静置片刻后即可使用[/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一次用不完的复原考核样[/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重新密封后储存于[/font]4℃[font=宋体]冰箱中[/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可稳定[/font]7[font=宋体]天。[/font][/font][font='Times New Roman']2[font=宋体]尿样尤其是[/font][/font][font=宋体]质控[/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考核混匀时用混匀器,可以避免尿样产生泡沫,如果用手上下颠倒振摇时容易产生泡沫,影响结果精密度和准确度。[/font][/font][font='Times New Roman']3[font=宋体]消化用烤箱和恒温水浴锅温度要准[/font][/font][font=宋体]确,[/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加热均衡,[/font][/font][font=宋体]与测量[/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结果准确度和精密度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尿碘有[/font]10%[font=宋体]是有机的,消化不完全结果会准吗[/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font=宋体]如果你的尿碘结果(如标准物质)总是偏低时,可考虑升高烤箱[/font][font=Times New Roman]2℃-3℃[/font][font=宋体],时间延长小于[/font][font=Times New Roman]5min[/font][font=宋体],必要时可拿水银温度计较准一下,烤箱温度波动范围在[/font][font=Times New Roman]± 3 ℃[/font][font=宋体],水浴锅波动[/font][font=Times New Roman]± 0.3℃[/font][font=宋体],用数显的仪器比机械的准确些。[/font][/font][font='Times New Roman']4[font=宋体]尿样超过[/font][font=Times New Roman]300 μg/L[/font][font=宋体]可稀释,取[/font][font=Times New Roman]0.125 ml [/font][font=宋体]尿样[/font][font=Times New Roman]+ 0.125 ml[/font][font=宋体]水,结果[/font][font=Times New Roman]×2[/font][font=宋体]即可。[/font][/font][font='Times New Roman']5[font=宋体]计算结果,做标准点平均样曲线,如做曲线浓度:[/font][font=Times New Roman]300,300[/font][font=宋体],[/font][font=Times New Roman]250,250, 200,200, 150,150,100,100, 50,50, 0,0[/font][font=宋体],[/font][font=Times New Roman]6[/font][font=宋体]个考核样,[/font][font=Times New Roman]6[/font][font=宋体]个标准物质,这样排[/font][/font][font=宋体]比色管[/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font][/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做质控时,如标准物质有[/font]1-2[font=宋体]个不在误差范围也没关系,如不在范围的值多,可视实验为失败,不可依比例增减。样品也一样,可多做几个平行样,对于离群值可剔除,再求平均值。 [/font][/font][font='Times New Roman']6[font=宋体]平常尤其做质控样,尿碘管子最好选择[/font][/font][font=宋体]同[/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一批[/font][/font][font=宋体]次[/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长短薄厚均匀一致的,这样做出的精密度会好,有了精密度,准确度不一定好,但是,精密度不好,导致你处理结果会很为难,难于取舍,准确度会好吗?[/font][/font][font=宋体][font=Times New Roman]7[/font][/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一般接到质控样,先做个预实验,看看你的实验环境污染了没有,烤箱污染了没有,因为此实验为褪色反应,周围环境若有碘[/font] [font=宋体]如配[/font]KI[/font][font=宋体]、[/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碘酒或烤箱烤[/font][/font][font=宋体]含[/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碘的物品了,会[/font][/font][font=宋体]发生[/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碘污染,导致[/font][/font][font=宋体]样品[/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不显色,所以做尿碘和水碘等微量碘要有单独实验室,我做质控前烤箱要先用硫代硫酸钠擦拭一下,随后带标物做曲线,标物(务必带标物,包括平常做也是如此)做准了,曲线[/font]3[font=宋体]个[/font][font=Times New Roman]9[/font][/font][font=宋体]以上[/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font]0[font=宋体]管吸光度在[/font][font=Times New Roman]1.7[/font][font=宋体]左右,就开始打开质控样[/font][/font][font=宋体]测量,最后[/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找曲线[/font][/font][font=宋体]线性[/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好、标物在[/font][/font][font=宋体]测量[/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范围的[/font][/font][font=宋体]测量值上报[/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font][/font][font=宋体]质控结果[/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想不合格都难。[/font][/font][font='Times New Roman']8[font=宋体]最后说一句,做质控,重在细节[/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

  • 家电水箱的高低水位怎么控制?

    家电水箱的高低水位怎么控制?

    [align=center][/align][align=left]家用电器的水箱水位控制应该采用什么控制?下面以咖啡机举例介绍[/align]咖啡机需要的控制水位通常情况下是检测低液位报警,提醒用户加水,防止机器干烧,且避免煮咖啡时候突然没水影响用户体验。或者检测高液位提醒,主要是防止水溢出水箱发生意外。[img]https://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81228/7a7ce7fb09f94f09b0845a0f01e425f7.gif[/img]那么[color=black]咖啡机水箱水位控制[/color]应该采用什么元件控制呢?采用光电式液位传感器可以快速、精确的检测液位,且有个体积小、卫生、可靠性的特点。把光电式液位传感器安装于咖啡机水箱的底部,当水位降落至低位时,光电式液位传感器会给出信号提示缺水状态,设备接收到信号后停止工作,会自动进入加水的状态;安装在侧面,当加水到一定的位置,光电式液位传感器也会给出信号,设备接收到信号后停止加水工作,防止水满溢出。光电式液位传感器是采用光学原理来检测液位,由内部的发光二极管发射出光束通过顶部的透镜折射回接收器中。无水状态时候光束直接反射回接收器,有水状态时部分光线折射在水中,接收器只能接收到少量或者接收不到光线。[img=,566,314]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2/201812291719577293_7739_3397320_3.jpg!w566x314.jpg[/img]分离式的光电式液位传感器可实现非接触式检测,更卫生,且水箱可移动更方便。[img=,639,27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2/201812291720198827_1744_3397320_3.jpg!w639x275.jpg[/img]不同类型的咖啡机水箱是不一样的,对比于浮球式液位传感器在安装方面有所限制,而光电[url=http://www.eptsz.com/Products.aspx][color=black]水[/color][color=black]位传感器[/color][/url]可以上置、下置、侧置、斜置安装。在咖啡机水箱水位控制方面光电式液位传感器可以代替人工检测,实现更快速、精准的检测水位的变化,实现咖啡机的[url=http://www.eptsz.com/Products.aspx][color=black]缺水保护[/color][/url]、防水满溢出功能。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更新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通知

    [font=宋体, SimSun]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font]  [font=宋体, SimSun]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关于委托广州、深圳市组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委托佛山市组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近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相关报告评审情况(截至2023年8月8日),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修复施工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精神,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联合更新了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font]  [font=宋体, SimSun]一、纳入名录地块[/font]  [font=宋体, SimSun]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情况,将珠海高新区裕华聚酯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地块、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A地块、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二、广东川南减震器有限公司第10040689号地块共4个地块纳入名录。[/font]  [font=宋体, SimSun]二、移出名录地块[/font]  [font=宋体, SimSun]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情况,将惠州仲恺平南项目ZKB-046-04地块、广州锌片厂(不含保障性住房地块)、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大道南侧STJ15-02地块(原番禺水泥厂)、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共4个地块移出名录。[/font]  [font=宋体, SimSun]三、有关要求[/font]  [font=宋体, SimSun](一)土地使用权人、土壤污染责任人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font]  [font=宋体, SimSun]1.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font]  [font=宋体, SimSun]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要求,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并定期向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font]  [font=宋体, SimSun]3.移出名录后需要实施后期管理的地块,按照相关要求实施后期管理(后期管理要求详见广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font]  [font=宋体, SimSun](二)有关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监督土地使用权人、土壤污染责任人依法落实有关要求,对名录内的地块做好风险管控工作,严防违法违规开发利用,对已移出名录的地块实施后期管理工作进行监管。[/font]  [font=宋体, SimSun]附件: [/font]  [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529/529216/4238525.pdf]1.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3年8月更新).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529/529215/4238525.pdf]2.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2023年8月更新).pdf[/url][font=宋体, SimSun]  [/font][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529/529214/4238525.pdf]3.广东省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2023年8月更新).pdf[/url][font=宋体, SimSun][/font][align=right]  [font=宋体, SimSun]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font][/align][align=right]  [font=宋体, SimSun]2023年8月17日[/font][/align]

  • 【分享】食品加工过程中微生物危害及关键控制点分析

    在熟肉制品、糕点、冰淇淋、桶装饮用水等市场抽查中,微生物超标是产品被判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些食品(如桶装水)超标可能达几百倍、甚至是上千倍。菌落总数超标,存在于生产、储运、销售环节等诸多环节,随着包装技术的进步,在储运及销售环节的二次污染防控能力逐步加强。但在生产过程中的冷却工序、内包工序及灌装工序的细菌二次污染存在许多不可控因素,绊倒了不少品牌企业,成为企业与行业健康发展的一大威胁。 食物被细菌污染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禽畜在宰杀前就是病禽、病畜; 2、刀具、砧板及用具不洁,生熟交叉感染; 3、卫生状况差,蚊蝇滋生; 4、食品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物;其中后三个因素均存在于食品加工过程中。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在食品加工各个环节的微生物检测与控制:    1.设施设备的卫生。分析每种产品、每个生产工段的设施设备在保持卫生方面应采取的措施,包括防蝇、防鼠、防蜂螂,空气净化(防止细菌和尘埃飘落),防止铁锈油漆剥脱、落屑及其他防止异物的措施等。    2.机械器具的卫生。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用具、容器、机械类、管道、灶台等均不能有细菌生存繁殖的死角。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实行机械化、管道化、密闭化的同时,必须重点把握住管道内彻底的洗涤消毒。否则,这种管道化、密闭化就增加了细菌生长繁殖的死角和条件,提高了产品的污染程度。    3.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及格和体格检查及格,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工作服清洁、合体,生产前和便后洗手消毒,销售时不用手抓直接入口的食品等。    4.控制微生物的繁殖。微生物得以繁殖需具备3个基本要素,即水分、温度、养分。在处理水分多的食品原材料的企业,能控制的就是温度,与此有密切关系的是时间。在规定工艺总体温度控制(包括加热烹调与灭菌工艺)的同时还需要规定各工段温度控制的基本时间。    5.日常的微生物监测监控。食品企业必须建立日常的微生物监测监控体制,并确实地实行。这一工作不仅限于对成品、原材料采样检验,还要求按工段采工段样品,检验容器、工具机械等。还应该制定企业内控标准(指标应该与国标),按企业标准(不仅是成品)检查每个工段每批产品过程是否都能达标。    去年6月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后,国内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日益增强。对于产品质量,消费者会通过他们的购买进行判断,那些提供高品质产品以及在食品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质量标准的企业将最终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无论手工生产还是自动化生产,HACCP都是一个非常好的工具,建议食品企业严格遵循HACCP要求,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湖北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align=right]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4月28日[/align][align=center]湖北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工作实施方案[/align]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流域综合治理行动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和生态环境部《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落地落实,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工作,建立健全全域覆盖、分类管理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底线,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二)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工作全部完成,数据共享与应用系统服务功能基本完善,在重大战略决策制定、规划编制、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生态环境管理等领域的实施应用机制基本建立。(三)基本原则。坚守底线,保障安全。更新调整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为底线。原则上优先保护单元的空间格局保持基本稳定,重点管控单元的空间格局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保持一定的延续性。省市协同,共建共享。按照省级统筹、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原则,高效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工作。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依责提供更新工作所需的数据资料。更新成果发布后,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统一、信息共享。分级分类,提升效能。充分衔接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规划,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的最新要求,分区分类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成果,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二、重点任务重点围绕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衔接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划,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技术要点(试行)》,更新调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内容如下。(一)生态空间更新调整。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更新生态保护红线。依据生态保护红线外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法定保护地变化情况,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等,科学论证、合理更新一般生态空间。(二)环境质量底线更新调整。以流域综合治理管理分区为基础,衔接国土空间开发强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环境要素管控分区进行划定调整。依据省、市“十四五”环境质量目标,更新分区域分阶段的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明确管控要求。(三)资源利用上线更新调整。依据省、市“十四五”能源资源管理目标和要求,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涉及的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及管控要求进行联动更新。(四)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更新调整。基于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分区、资源管控分区等更新结果,对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进行相应更新。(五)生态准入清单更新调整。依据产业准入及生态环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文件等新增、修订、废止情况,依法依规联动更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工作计划(一)印发工作方案。按照《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调整工作方案,开展更新调整技术培训。(二)共享共用基础数据资料。系统收集重大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保护目标、自然保护地、行政区划及产业园区边界等成果报告及矢量数据。(三)前期应用评估与衔接分析。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评估,系统梳理落地应用中发现的问题、制约因素。衔接流域综合治理、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成果,明确更新调整的重点方向和区域,编制形成更新评估报告。(四)更新调整生态环境管控分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更新生态保护红线。衔接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划,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各类法定保护地最新成果,更新调整一般生态空间及环境要素管控分区。依据区域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效率水平和空间布局等最新规划成果,更新调整资源利用管控分区。衔接各要素分区更新调整成果,更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五)更新调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衔接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管控要求,系统梳理法律法规、规划政策等颁布、修订、废止情况,依法依规联动更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六)意见征求与修改反馈。集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成果,征求意见,深入开展与国家对接、邻近省份对接、部门对接等工作,形成《湖北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成果》(送审稿)。(七)数据审核与成果审议。开展成果数据自检与专家论证,报送生态环境部进行数据规范性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相关程序送审。审议通过后,报送成果至生态环境部备案及赋码。(八)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完善湖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化平台,利用返回数据,更新平台数据,探索与湖北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湖北省投资和重大项目智慧应用平台等信息化平台互联互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具体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详见附件。四、更新程序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联合省直部门做好落地应用评估、提出调整需求、收集基础资料、反馈修改意见等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编制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调整情况说明,开展成果数据自检,报生态环境部进行数据规范性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程序报请省人民政府审议、报生态环境部备案,完成数据入库与更新。市(州)负责统筹协调本地相关部门组织制定本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编制落地应用评估报告、提出调整需求清单,同时更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查,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报生态环境部进行数据规范性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程序由市(州)政府审议,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工作协调机制,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协调小组组长,省政府相关副秘书长、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发改、经信、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能源、林业等省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更新调整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审议更新调整成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联络员)由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二)落实各级责任。省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数据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在应用评估、调整需求、资料提供、意见反馈等方面加强衔接和指导。各市(州)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比照省级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加强技术及经费保障,鼓励先行试点,狠抓任务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扎实高效完成更新调整工作。(三)加强技术支撑。组建省级更新调整专家技术组,各相关部门确定技术支撑单位及技术负责人,负责更新调整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指导,规范更新调整成果的科学论证和审查工作,切实保障更新调整成果质量,为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供科学依据。附件:湖北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align=center][img=,800,559]http://yun2.foodvip.net/file/upload/202305/09/10052019302.png[/img][img=,550,389]http://yun2.foodvip.net/file/upload/202305/09/10053082302.png[/img][img=,550,386]http://yun2.foodvip.net/file/upload/202305/09/10053778302.png[/img][img=,550,247]http://yun2.foodvip.net/file/upload/202305/09/10054458302.png[/img][/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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