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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9中央部门单位存审计问题 审计署“自曝家丑”
    内容提要:审计署27日公布的49个中央部门单位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显示,上述部门单位存在着预算执行未完全到位、预算和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预算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够明确完善等问题。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201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国务院关于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1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等。其中,2011年中央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3.64亿元,49个中央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发现三方面问题,审计查出重大违规问题中涉及司局级及以上人员22人。   中央部门将公开公车量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7日介绍说,2011年中央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3.64亿元。其中,出国(境)经费19.77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59.15亿元,公务接待费14.72亿元。记者对比发现,与2010年相比,中央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亿多元。   此外,经汇总,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899.7亿元,比上年增长1.42%。   谢旭人表示,中央部门要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并公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省级政府也要在两年内公开“三公经费”。   49个中央单位存在问题   审计署27日公布的49个中央部门单位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显示,上述部门单位存在着预算执行未完全到位、预算和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预算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够明确完善等问题。   这49个中央部门单位是: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铁道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知识产权局、宗教局、中科院、社科院、地震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社保基金会、自然科学基金会、信访局、能源局、国防科工局、外专局、民航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对外联络部、求是杂志社、经济日报社、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一把手职务腐败问题43起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作2011年度审计报告时指出,审计署共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112起,涉及300多人,其中“一把手”的职务腐败问题比较突出,有43起。   刘家义介绍说,上述案件中大多为利用公权牟取私利、侵蚀公共资源、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有向民生领域渗透的趋势。他说,这些案件涉及司局级及以上人员22人,占涉案总人数的7%。   审计署自曝家丑   审计署27日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11年度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检查结果。   检查发现,审计署去年本级“行政复议预备费”等10个项目预算,未能按计划进度执行,年底形成结转财政资金840.9万元 至去年底,审计署本级以前年度基建工程款400万元在“往来款”科目中挂账,未及时清理。   此外,检查还发现审计署所属单位存在一些问题。   数说审计   29.55亿元   重点审计的66个市县有29.55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被截留或挪用。   12倍   在抽查的62家县级医院中,有23家超过规定比例加价售药,多收取药费6732万元,相当于其应收药费的23%,加价最高的达12倍。   13小时   在京沪高铁全线的土建招标中,铁道部违规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时间由至少5个工作日缩短至13小时,从获取到递交时间由规定的一般不少于7天缩短至不到24小时,这反映了在重大投资项目中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  93%   8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有93%只见投钱不见验收。2401项(篇)成果中,有582项是用其他成果充抵的。   新闻分析   今年审计报告揭示五大新问题   预算未能覆盖全部收支   今年审计报告首次提出“中央预算管理完整性”问题,明确指出,当前我国政府预算还未能覆盖全部收支。如:财政部在向全国人大报告2011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时,还少报了19.22亿元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中央公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上年累计结余628.92亿元,编入部门预算的不到一半。   政府采购缺乏有效制约   今年审计报告揭示,由于政府采购标准的制定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审批、授予、考核、处罚全部都由财政部一家负责,审批监管不够严格,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并由此引发了一些问题。   审计发现,在财政部授予甲级资格的633户采购代理机构中,有129户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与实际缴纳情况不符 未按规定向国务院报告6家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也未依法处理涉嫌违规单位和个人。此外,还以财政部国库司便函形式,审批(核)1319项采购方式变更和采购进口产品事项。   “三公经费”概念不清   据审计署办公厅负责人介绍,今年审计报告更加注重反映财政管理绩效情况,用较大篇幅反映了财政管理中制度不健全、管理不科学、政策目标未实现等“软问题”。上述问题突出表现在“三公经费”概念不清、口径和标准不够规范上。审计发现,个别部门还存在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现象。   惠民政策目标完成率低   今年审计报告高度关注惠民政策目标的实现,并揭示出民生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工程进度滞后、目标未如期实现这一新的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发现,重建城镇居民住房截至去年10月底仅有68%开工、44%完工,难以实现预定目标。   通过第三方权钱交易   通过深入分析112起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经济犯罪案件,揭示出借道“中介服务”等第三方进行权钱交易正成为一些领域腐败犯罪新形式。
  • 审计署:科技部亿元课题经费管理不规范
    审计署6月27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科学技术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通报指出,部分在研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使用不够严格和规范。审计2010年的99个支撑计划在研项目普遍存在不符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涉及金额10254.77万元。   支撑计划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包括:部分在研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使用不够严格和规范。审计2010年的99个支撑计划在研项目普遍存在不符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涉及金额10254.77万元,其中2010年4555.01万元。   此外,部分在研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率低,有的虚假配套。截至2010年底,支撑计划的15个在研项目部分课题应配套资金1.39亿元,实际到位0.34亿元,到位率仅为24.46% 20个在研项目部分课题使用其他项目财政资金等配套1.42亿元,占应配套资金2.87亿元的49.48%。   通报还指出,部分项目成果存在使用其他科研成果充抵的问题。在所提供的8011篇论文中,有3284篇(其中已经结题验收项目论文成果2632篇)是用其他科研成果充抵的,占40.99%。   对以上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支撑计划部分在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配套资金到位率低及虚假配套问题,要求责成有关项目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对支撑计划部分在研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使用不够严格和规范问题,要求加强对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责成有关项目组织单位加强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课题承担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整改 对支撑计划项目经费未及时拨付到位问题,要求今后应进一步提高支撑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水平,认真核实相关信息,确保拨款及时无误,避免财政资金滞留。   据悉,科技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 审计署:食药监总局预算与执行结果差异超6亿元
    人民网北京6月25日电 审计署网站今日全文公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显示,财政部批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41254.19万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78 584.5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2669.63万元。   以下为审计报告摘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41 254.19万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78 584.5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2 669.63万元。   本次审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3 209.6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7.6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4 317.68万元,均为当年问题金额 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8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其他财会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药审中心和药品评价中心预算编报不完整,未将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等1859.14万元编入当年预算。   2.2013年,所属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在上年建设项目结转13 885.23万元的情况下,又申请预算46 000万元,实际支出20 208.72万元,年底累计结转39 676.51万元。   3.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药审中心等3家单位未经批准,自行扩大项目支出范围列支2239.88万元,用于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费、新办公地址租赁费和人员经费等支出。   4.2013年,局本级未执行公开招标,直接委托1家单位开展&ldquo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rdquo 活动,涉及金额86.37万元。   5.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218.71万元 局本级的12个团组超标准列支住宿费13.19万元 局本级安排8人次出国培训,接受企业资助62.27万元。   6.2013年,局本级向外交部报备的因公出国(境)计划中,部分出国(境)计划未列明邀请方和经费来源 未建立团组活动评估核查机制 组织的41个团组中,仅10个团组的出访报告上传到内部网接受公开监督,9个出国团组出国天数超过国家规定。   7.截至2013年底,局本级未经批准,将103.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于公车运行费及司勤人员支出 局本级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3辆。   8.2013年,局本级未按规定报国管局备案三类会议年度计划 局本级的4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涉及金额16.39万元 2个会议的与会人数超过规定标准,多列支会议费14.84万元 22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15.1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3年底,局本级应收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款项共计1332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2.截至2013年底,局本级未按规定将开发的价值48万元的系统软件计入固定资产。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报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完整编报预算 对申请建设项目预算未充分考虑分年度实施计划的问题,要求申报项目预算时充分考虑项目进度 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项目资金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预算使用资金 对扩大项目支出开支范围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对因公出国(境)存在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停止接受企业资助出国培训 对扩大公务用车购置费使用范围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 对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问题,要求对超编车辆进行处理 对三类会议未按规定备案问题,要求将三类会议计划报国管局备案 对未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对未及时清理应收款项问题,要求对往来款进行清理 对开发软件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要求将上述软件纳入单位资产管理,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应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切实按项目预算用途使用项目经费,严格&ldquo 三公&rdquo 经费和会议费的使用和管理,并强化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已清理了长期挂账的暂付款。具体整改结果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告。
  • 审计署:科技部预算执行不合规问题金额超10亿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公布了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其中,发现科技部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02084.04万元,其中2012年38255.03万元 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731.3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本次审计的科技部本级和所属单位的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审计发现了如下主要问题:   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有项目资金结余30 693.58万元自2005年以来在往来科目挂账,未纳入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   2. 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预算3088.36万元。   (1)2007年至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自行从专项资金中安排所属遥感中心工作经费1896.20万元,其中2012年206.78万元。   (2)2012年,所属火炬中心未经批准在创新基金管理费项目中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192.16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未经财政部批准,将承担的专项预算共计20 708万元下达给相关所属单位。   4.2012年11月、12月,部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ldquo 科技改革与发展专项经费&rdquo 等2635.35万元拨付至所属单位等,至2012年底,实际仅支出25.21万元,造成决算多计支出2610.14万元。   5. 2012年,部本级向财政部申报并获批复的21个项目没有项目申报文本,也未包含在科技部项目库中,涉及预算金额4204万元。   6. 2012年12月,部本级在年初未编制相关预算的情况下,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安排支出2321万元。   7. 2012年,部本级及6家所属单位部分政府采购事项管理不规范,其中:部本级9个会议未在政府集中采购定点单位召开,会议费支出共计146.87万元 所属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战略院、中国21世纪管理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直接指定物业服务单位,支付费用763.25万元 所属火炬中心未经公开招标,将&ldquo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20年成就展&rdquo 直接委托机关服务中心及其控股企业承办,支付费用2120万元 所属遥感中心自2005年至2012年自行确定13个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合同总金额3.51亿元,其中2012年的3个项目合同总金额3686.22万元。   8. 2012年,部本级将7个司局承担的项目调研经费等260万元,拨付到所属8家事业单位核算。   9. 2012年,部本级有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8.38万元 有5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83万元。   10. 2009年至2012年10月,所属知识产权中心在课题经费中列支职工食堂餐卡充值费13.48万元、报销与课题无关的职工个人交通费用30.15万元,其中2012年10.8万元。   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未经批准对外投资,涉及金额1205万元。   (1)2011年12月,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及其专家公寓未经批准,共同出资790万元成立公司。   (2)1997年至2001年,所属专家公寓未经批准,向3家企业投资共计415万元。截至2012年底,已确认损失330万元。   2. 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产。   (1)2012年,所属专家公寓未经批准,将其使用的部本级房产对外出租,租金收入308.30万元未上缴中央财政。   (2)2012年,所属中信所未经审核或审批,将房屋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794.55万元。   3. 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2004年以前形成的应收账款5918.04万元未及时清理。   4. 审计抽查科技部7家所属单位的214台计算机中,有72台使用非正版操作系统 131台使用非正版办公软件。   5. 2011年2月,所属风险中心违规购买风险理财产品200万元,并于2012年到期收回资金。   6. 2012年,所属火炬中心在举办&ldquo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20周年工作会及成就展&rdquo 期间,购买并赠送礼品及纪念品合计55.65万元。   7. 2012年,所属交流中心组织的台湾考察团自行游览了报批行程以外的2个景区。截至2013年3月1日,该考察团尚未形成考察报告。   8. 2012年9月,部本级将在乌鲁木齐召开的两个会议日程由4天合并压缩为1天,安排与会人员参观有关风景区,并在会议费中承担食宿费用18.24万元。   9. 2012年,部本级向所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24.62万元。   10. 2012年12月,所属火炬中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自行将本中心零余额账户中的创新基金管理费1206.98万元转至本中心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归垫资金。   此外,2011年以来,科技部将2009年已撤销并清算的青岛培训中心拆迁补偿款6411.32万元,在其所属单位往来款科目挂账 2012年,部本级有2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5个团组存在超过规定人数问题。
  • 审计署:170多亿元水污染防治资金未能有效使用
    审计署29日发布的审计公告显示,用于水污染防治的财政资金中,有176.21亿元财政资金未能有效使用。  审计署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对北京、天津、山西等18个省、直辖市的88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各地加大资金投入,水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  审计也发现了一系列问题,其中之一是176.21亿元财政资金未能有效使用。至2015年底,中央财政下达18个省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中,有 143.59亿元结存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 12个省的地方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闲置资金29.28亿元 5个省因决策不当等造成相关资金损失浪费2.69亿元 6个省的9个项目单位违规套取资金6531.57万元。  其次,区域性水环境保护压力较大。审计抽查长江经济带沿江区域的23个市县,城市生活污水有12%(年均4亿吨)未经处理直排长江 沿江373 个港口中,有359个(占96%)未配备船舶垃圾接收点,260个(占70%)未配备污染应急处理设施。抽检89个市县的231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有124个(占53%)水质监测指标不达标 72个地下饮用水水源中有27个(占37%)存在超采现象。  公告显示,有397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至2015年底,有276个(占31%)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配套设施不完善、资金支持不到位等未按期开(完)工 有121个(占13%)已完工项目因市场变化、论证不充分等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审计还发现,存在预算分配与专项规划衔接不够以及一些地区环保相关执法不严格等问题。18个省中,9个省纳入“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项目中有1684个(占44%)未得到中央相关补助,而7个省获得补助的2135个项目(相当于其规划项目的63%)不属于规划范围。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地方积极整改。至2016年4月底,18个省各级财政部门已将未及时拨付的财政资金23.45亿元拨付到位,盘活使用以前年度滞留财政资金1.45亿元,促进13个已完工未发挥效益的项目正常达标运行等。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 审计署将关注落实简化科研仪器采购管理等情况
    审计署关于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现就做好相关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科技创新的极端重要性。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分析了我国科技创新所处的时代方位、时代定位和国际地位,明确了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到203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成为世界科技强国的科技事业发展目标和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兴则国家兴,科技强则国家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大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认识推进科技创新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做好相关审计工作,促进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推进科技资金和科研项目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有利于调动和保护科研人员积极性、有利于多出科技创新成果和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为我国如期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着力把握科技创新的新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深刻理解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总体部署和具体政策措施,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政策意图。要坚持客观求实,充分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上级尚无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创新工作中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客观审慎地做出审计处理和提出审计建议。  三、着力推动科技创新相关政策落实。审计中要持续关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政策情况,以及深化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等措施的进展和效果,关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服务、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科研项目信息公开、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国家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等情况,着力反映有关部门和地方贯彻中央政策措施不到位,有关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不断完善和发挥实效。  四、着力推动建立完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审计中要关注各地区、各部门科技经费管理以及国家重点科技项目立项遴选情况,重点揭示立项遴选机制不公开不透明,项目安排分散重复等问题。关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健全情况,重点揭示兼职和离岗创业、收益分配、科技成果转让流程等配套制度不完善,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处置难,项目验收或结题不及时、走形式等,以及由此造成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不足、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率低等问题。关注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制度化和改革科技评价制度等情况,推动完善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资源配置方式,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  五、着力推动科技项目预算和财务管理改革。审计中要关注财政科研项目主管部门落实简化项目预算编制、下放直接费用预算调剂权、大幅提高人员费用比例、增加用于人员激励的绩效支出等情况,关注各级政府财政、发展改革、教育、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落实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扩大中央高校和科研院所基建项目自主权、简化用地和环评等手续情况,关注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差旅会议管理规定、优化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审批程序、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完善内控机制情况,重点揭示改革不到位或进展迟缓,简单套用行政预算和财务管理方法管理科技资源等问题,推动建立健全体现科研人员智力价值的科技经费分配制度,完善经费报销制度,促进科技经费更好地服务于人的创造性活动。  六、着力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审计中要关注科技管理部门落实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要求,构建科技创新平台、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情况,重点揭示服务机制不健全、评价机制不科学、检查评审过多、管理信息系统滞后、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不到位和转化平台不完善等问题,促进相关部门转变职能、推进科技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减少科技项目行政审批,真正赋予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等开展科研更大的自主权,赋予领衔科技专家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动权。  七、着力推动科技经费加大投入和有效使用。审计中要关注各级政府科技经费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重点揭示财政科技投入不足、资金分配“小、散”、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大量沉淀,以及科技资金“管得过死”等影响科研项目实施进度和效果的问题,促进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关注国家财政、税收、金融等各项科技创新相关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是否真正起到引导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增加科技研发投入的作用。关注科技资金的安全,重点揭示相关部门和单位借科技项目之名,以权谋私、截留侵占、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科技资金,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和人员在科技资金分配管理中利用职权违法违纪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等问题。  八、着力推动鼓励创新和保护创新。审计中要贯彻中央关于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要求,注重保护科技创新中的新生事物,注重保护科技人员的创新性和积极性,注重维护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完善保障和激励创新的分配制度。对突破原有制度或规定,但符合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有利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有利于科技创新目标实现,有利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保障国家安全的创新举措,要坚决支持,鼓励探索。要积极发现破解科技创新难题的好做法好经验,促进总结和推广。  九、着力推动完善体制制度机制。审计中要贯彻科技体制及其相关体制改革要求,对制约和阻碍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制约和阻碍“双创”环境优化,制约和阻碍提高科技资金绩效,制约和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等体制机制性问题,要及时反映,推动破除制约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要关注影响科技创新的深层次问题,关注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完善科技制度和深化改革,促进形成新的制度或规定。  十、着力推动审计工作创新。各级审计机关要解放思想、锐意创新,推动审计理念思路的与时俱进、审计制度机制的与时俱进、审计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要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广泛运用数字化审计方式,归集数据、分析数据、查找疑点、综合提炼,大幅提高审计的精准度和时效性。要注重从宏观层面进行大数据关联分析,提高研判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感知经济社会运行风险、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要加强对国家战略、公共政策、宏观经济形势的研究,加强审计实践的理论总结和提炼,提升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审计署2016年6月3日
  • 审计署:中科院预算执行不合规问题金额约1.8亿
    审计署6月24日公布中科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053.72万元,其中2012年7102.6万元。   审计结果指出,中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中科院本级和13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科院2012年度拨款预算支出为3098088.80万元,中科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298701.6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99387.11 万元。   本次审计了中科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54157.3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9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053.72万元,其中2012年7102.6万元 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3066.5万元。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2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存款账户划拨资金6152.58万元(2012年1951.71万元)、从零余额账户列支非预算安排的科研项目支出4050.15万元(2012年1959.4万元),不符合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   2.2012年,所属遥感所从零余额账户列支非预算安排的科研项目支出804.36万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416.91万元。   3.2008年至2012年,所属软件所在课题资金中以支付会费、物业费等名义虚列支出367万元 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办公用房使用费714.88万元(2012年210.23万元)。   4.2010年至2012年,所属软件所和遥感所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费中向外单位拨付应在本单位账簿核算的经费435.2万元(2012年136.2万元)。   5.2008年至2012年,所属遥感所未执行政府采购,购买数据及处理服务等4331.27万元(2012年921.91万元) 2012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未执行政府采购,购买物业管理服务169.48万元。   6.2010年至2011年,所属软件所在3个会议相关费用中,超标准列支会议费19.15万元、虚列会议费用于办理宾馆消费卡3.3万元、无预算支出纪念品购置费7万元。   7.2008年,所属地理所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受托代理招标业务的北京中科国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参与投标并最终中标,中标金额50.04万元 2012年,所属电工所在合同金额349.35万元的项目施工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而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8.2012年,院本级2个会议超定额标准支出会议费96.19万元。   9.2012年,院本级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支出86.86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电工所和遥感所2个基建项目投资超概算共计1650.99万元。   2.截至2012年底,所属软件所和遥感所未及时将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3个基建项目结转固定资产,涉及投资额21303.19万元。   3.2010年和2011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未经院本级批准,两次自行用科研成果分别评估作价150万元、250万元对外投资入股。   4.2010年5月,所属软件所未报经批准,将6700平方米办公用房对所属公司出租。截至2012年底,尚未收取房屋租金。   5.2010至2012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购买的170.98万元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其中2012年43.98万元。   6.截至2012年底,所属电工所于2008年租用的208.40亩项目建设用地尚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所属地理所于2010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基建项目尚未办理竣工决算。   7.截至2012年底,院本级公派留学生生活费及所属软件所、遥感所、地理所的科研课题经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共计7316.69万元。   8.2010年至2012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在设备采购和委托加工业务中,未按照有关合同执行进度核算成本费用,而是在支付部分合同款后,将余款1018.8万元一次性全部列支,其中2012年524.55万元。   9.2012年,所属软件所、遥感所、地理所为通过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在课题间相互调整预算支出,涉及1202.42万元。   10.至2012年底,所属遗传发育研究所、自动化所对2011年度科技经费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仍未进行整改。   11.2012年,院本级将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费用3.43万元转嫁给所属单位。   此外,对于8个基建项目,院本级先在2006年以自筹基建项目自行批复,又于2008年上报发展改革委申请立项,获发展改革委批复投资额42 511万元 2012年,院本级25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 审计署:中科院以项目名义发近亿元福利
    相关新闻:审计报告:8个国家科技项目只见投钱不见验收   45部门违规转移套取资金1.57亿,中科院以项目名义发近亿元福利。   商务部等3个部门本级、工信部中国软件评测中心等42个部门所属单位,违规转移套取资金1.57亿元,其中2884.1万元用于发放补贴。昨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介绍了50个中央部门及其270个所属单位的审计结果。   自设项目违规收费2亿   “总体上,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逐步提高,违法违规问题不断减少。”刘家义介绍,50个中央部门及其270个所属单位,挤占挪用、多申领预算资金等违规问题金额分别比上年减少13%、61%。但仍存在违规转移套取资金用于发放补贴、自行设立项目违规收费等问题。   “预算和财务管理不够严格。”刘家义说,国土资源部等2个部门本级和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等5个部门所属单位,多申领财政资金2191.91万元 商务部等3个部门本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软件评测中心等42个部门所属单位,违规转移套取资金1.57亿元,其中2884.1万元用于发放补贴 人口计生委等5个部门本级、民航局清算中心等10个部门所属单位,自行设立项目违规收费2.07亿元。   此外,还发现7.7亿元非税收入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上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账务处理等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43.94亿元。   整改问题金额9.58亿   刘家义说,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106项整改措施,已通过收回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整改问题金额9.58亿元。   “从部门决算草案审计情况看,2011年各部门决算编报比较规范。”刘家义说,发现的问题主要是账务处理或报表填列错误,使决算草案部分内容不够准确,涉及部门36个、金额14.19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量的0.09%。对其中1.39亿元的问题,相关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已调整账目和报表 对其他问题,审计长已签署意见,要求予以纠正。   中科院:以项目名义发近亿元福利   【问题】 中科院所属9个单位扩大科研经费等预算资金支出范围。   其中,2011年,地理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等2568.02万元。   2011年,动物研究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等2006.08万元。   2011年,空间中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1706.77万元。   2009年至2011年,生物物理所在科研经费中列支工资福利费等1278.11万元。   2011年,数学院从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等840万元。   2011年,电子学研究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729.75万元。   2011年,心理研究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等181.58万元。   【整改】 对扩大零余额账户资金和科研经费支出范围问题,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了会计账目。   教育部:10高校5亿收入未上缴   【问题】 2011年,所属科技发展中心6月收到部拨博士点基金预算资金3亿元,但至12月30日才向承担有关课题的高校拨付2.91亿元。   2011年,所属北京邮电大学等3所高校扩大支出范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设备购置和教学费用等基本支出2406.74万元。   2011年,所属部分高校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不严格。其中:所属10所高校未按规定上缴各项收入共58677.74万元 北师大未将5个网络教育学习中心所收学费246.63万元纳入法定账册核算和按规定上缴。   【整改】 10所高校已将学费收入等58677.74万元按规定上缴。其他问题正在整改。   科技部:10项目未入库涉及15亿   【问题】 2011年,部本级申报和承担的45个项目中,有10个未纳入项目库,涉及金额153400万元。其中,年中追加的3个项目无申报文本,涉及9650万元。   2010年和2011年,主管的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以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虚列支出,分别购买购物卡14.77万元和11.34万元。   2009年,主管的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将正式成立前企业捐赠价值22.31万元的1辆汽车登记在管理人员个人名下,至2011年底仍未办理车辆变更手续。   【整改】 已纠正使用不规范票据问题,其他问题正在整改。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挪85万发餐补   【问题】 2009年至2010年,所属单位在有关建设方案尚未批复情况下申报项目预算2亿元。由于该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采购的设备无处安装等,至2011年底,已到账的1.07亿元中有6200万元闲置两年未用。   2010年至2011年,所属环境规划院挪用“环境保护规划”等项目资金85.87万元,用于发放职工餐费补贴等。   【整改】 问题正在整改中。   农业部:6干部违规持下属公司股票   【问题】 所属规划院6名中层干部违规持有下属北京华农农业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股权191.98万元,2009年至2011年从这3家公司获取分红、报酬、奖励等共计231.82万元。北京华农农业咨询有限公司一直依托规划院的信誉、人力等资源,从事与该院相同的农业工程咨询业务,2009年至2011年获取咨询业务收入2089.67万元。 2009年,所属规划院支付在编职工科技成果转化奖263.2万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整改】 关于违规持股的问题,相关人员已做了书面检查,并将全额清退所持股份。   铁道部:9处房产未评估按1元价值核算   【问题】 2011年,铁道部通过所属工程管理中心申请的中国铁路“走出去”专项预算500万元,实际未执行。   2011年,铁道部为实行经费自理的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申领基本支出预算310.13万元。   2009年至2010年,铁道部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投资1850万元制作中国铁路宣传片,未达到预期效果。   铁道部部分资产管理不规范,具体是:已处置行政房产账面价值89116.09万元,未按规定核销 建筑面积共22471平方米的5处行政房产未按规定纳入法定账册核算 建筑面积共7006平方米的另9处行政房产未进行资产评估,均按1元价值核算。   2009年至2011年,铁道部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所属机关服务局出租214处行政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共7014.03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   2009年至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局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将部分房产及配套设施对外出租,取得出租收入共11370.38万元 另将22套房产无偿出借给铁路施工企业及物业保安使用。   【整改】 目前正在组织整改。   人社部:会议每人每天最高1000元   【问题】 2011年,部本级31个三类会议每人每天支出平均为554元,最高的超过1000元,超标准支出金额共133.24万元。   2011年12月,部本级在未按合同约定验收项目成果的情况下,就将两个专项的合同尾款32万元先行支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2011年,所属高培中心和人事科学研究院人员经费实际支出2349.39万元,超出预算680.53万元。   2011年,所属社保中心部分劳务费支出所附的领取单不规范,涉及金额19.28万元。   【整改】 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   工信部:未报预算发放津贴433万   【问题】 2011年,部本级在未编报预算,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433.93万元发放津贴补贴。   2011年,部本级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项目单位重复申报并分别获得两个项目专项资金166万元和120万元。   2011年,所属软促中心通过签订虚假设备租赁合同,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416.2万元转移至两家民营企业,在扣除37.27万元手续费后将余额以服务费名义转回部属其他单位。   【整改】 问题正在整改。   国家民委:3套商品房登记职工名字   【问题】 2011年,委本级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和职工独生子女医药费支出共71.47万。   2011年,委本级报销使用的凭证中,有不规范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72.40万元,其中多付票款13.69万元。   2011年,委本级委托不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承办部分团组出国,并用其开具的不规范票据报销支出162.38万元。   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下属的中国民族经济开发总公司将原值164.03万元的3套商品房登记在职工个人名下,2011年8月出售其中1套得款205万元在往来科目中挂账,未按规定计作收入。   【整改】 问题正在整改中。   财政部:多缴存住房公积金22万   【问题】 2011年,所属投资评审中心未经批准在“科技重大专项”和“项目评审专项”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232.21万元。   2011年,所属投资评审中心在“科技重大专项”中超标准支付专家咨询费29.61万元。   2011年,所属投资评审中心多缴存住房公积金22.94万元,多发放防暑降温费15.23万元。   由于实际拆迁费用大大超出概算,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三里河二区一号办公业务用房危旧房改造”项目立项后未能动工已近6年,至2011年底结存资金4998.32万元。   【整改】 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土资源部:挪用资金1116万发津贴   【问题】 2010年至2011年,部本级及所属部分单位挪用项目资金1116.25万元,用于发放人员补贴等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其中,2011年发生333.52万元。   所属3家单位2009年以来会议费、劳务费等报销凭证中有不规范票据,涉及金额142.97万,其中2011年发生86.52万。   2010年至2011年,部本级向所属法律中心等6个单位摊派会议费319.91万元,向所属地质博物馆等3家单位摊派出国(境)费14.19万元,其中2011年分别摊派200.90万元和5.8万元。   【整改】 挪用的部分资金已归还原渠道。其他问题正在整改。   商务部:六千万元项目未公开招标   【问题】 2011年,商务部未按规定编报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部分项目支出共5941.38万元未按规定公开招标。   所属培训中心未经批准,以合作办学方式出租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等国有资产,至2011年6月已收租金2284万元。   至2011年6月,所属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和培训中心负责实施的广州琶洲展馆二期工程等7个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总计30.31亿元)已竣工使用3年,一直未办理竣工决算。   所属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将部分出国办展业务交给民营企业承担,并为其提供银行账户。   【整改】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务部逐项提出了整改措施,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文化部:超编制多配备44辆车   【问题】 2011年,部本级所有项目均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实际执行中发生办公设备、印刷、会议等政府采购支出共2331.59万元。   2011年至2012年1月,部机关工会使用迎春联欢会赞助费等资金购买购物卡55万元,其中38.64万元已发放给部机关职工。   2011年,文化部实有车辆94辆,其中超过核定编制配备使用44辆,目前仍有30辆未清退或处置。   【整改】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对公务用车超编问题,已清退或处置超编车辆12辆。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0元给领导购车两辆   【问题】 2011年,委本级在项目支出中列支超过预算范围的办公费、交通费和招待费等共1202.73万元。   2011年,委本级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实际支出超出预算31.24万元。   2009年至2010年,所属宣教中心由下属北京仁宣信息有限公司以36.50万元购买1辆轿车,以0.2万元从下属中国人口音像出版社购买账面价值34.89万元的2辆轿车,归中心领导使用。   【整改】 已收回部分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责成所属单位将下属单位的车辆退还。   中国人民银行:违规列支人员经费逾2亿   【问题】2011年,所属重庆营业管理部等17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和专项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20912.24万元。   所属太原中心支行等14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预算科目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算资金5672.23万元。   所属南京分行等3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本级列支下属单位支出资金361.29万元。   所属太原中心支行等10家分支机构将地方政府以经费补助或奖励等名义拨付的资金3967.08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用于发放奖金津贴和支付办公经费等。   所属昆明中心支行等9家分支机构将固定资产处置和出租收入等890.76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或直接冲减当期费用。   【整改】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进行纠正和整改,部分分支机构已将账外资产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   体育总局:奥体中心违规出租亿元房产   【问题】 2011年11月,局本级向首都体育学院拨付学校体育场馆开放调研工作经费49.05万元,至年底有关调研工作并未实施。   所属部分单位扩大支出范围160.06万元。其中:所属北体大在购置国家队服务用车等项目中列支其他车辆购置支出38万元 北体大附属竞技体校在竞技后备力量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教师培训支出91.62万元、篮球场地修缮支出30.44万元。   2011年,所属北体大将总投资200万元的学生公寓维修工程项目分拆为2个项目申报,以规避公开招标。   2009年以来,所属奥体中心未经批准对外出租价值9676.80万元的房产。   2011年3月和7月,所属北体大先后将在基本存款户定期存放的5000万元和3000万元转存至其他银行,未按规定在原开户银行办理。   【整改】 对违规扩大支出范围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归还资金原渠道,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国家宗教事务局:所属单位装70套盗版   【问题】 201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227.28万元。其中,局本级实际发生政府采购支出235.50万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140.5万元 所属单位实际发生政府采购支出86.78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所属机关服务局的项目预算中编入局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当年实际发生57.99万元,超出预算5.99万元。   所属单位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安装使用的软件中有70套为非正版。   【整改】 对扩大支出范围问题,已归还资金原渠道,并调整会计账目 对报销凭证不规范问题,已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清理。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民政部:77万元客车处置2.2万   【问题】所属爱之桥服务社2010年11月处置账面原值77.18万元的小型普通客车1辆,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和报财政部备案,2011年收到处置收入2.2万元。   2011年,部本级及所属单位会议经费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0.01万元。其中,部本级将会议费结余3.71万元存放在会议承办单位 北京绿洁物业管理中心以会议费名义为机关服务局办理消费卡6.3万元,已消费1.2万元。   【整改】 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家信访局:账面实有公车超编20辆   【问题】 2011年,局本级在项目经费中列支预算安排内容以外的支出463.98万元。   2011年6月,局本级取得房产拆迁补偿款1062.49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   2009年至2011年,局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保安及餐饮等服务事项连续3年均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合计1160.56万。   至2011年底,账面实有车辆48辆,超编20辆。局机关分别于2006年11月和2010年8月起将两辆车辆借给所属北京国信宾馆使用,并承担借出车辆发生的相关费用。   【整改】 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已予以纠正 对违规出借车辆问题,已将借出车辆收回。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违规申报17亿预算资金   【问题】 2011年,会本级未经批准扩大项目预算支出范围列支574.97万元,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车辆使用费等基本支出。   2011年,会本级将应自筹的工程建设资金16.6亿元列为费用性支出预算申报,造成多申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2009年至2010年,所属中国国际商会未经批准组织境外职业资格考试,从中收取考试费1125.5万元。   【整改】 对所属单位少计支出、决算报表与会计账册不符问题,已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 审计报告:8个国家科技项目只见投钱不见验收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6月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时,指出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刘家义介绍,截至2011年底,审计调查的8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央财政累计投入347.61亿元,共立项课题3294个,攻克了多项核心技术难题,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但至2011年底,8个重大专项有93%的应验收课题未完成验收;有2个专项的134个“十一五”课题尚未验收,又被批准或推荐为“十二五”滚动支持课题,不符合滚动课题在已验收课题中择优确定的要求;抽查84个课题的2401项(篇)成果中,有582项是用其他科研课题的成果充抵的。   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刘家义说,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改进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相关新闻:审计署:中科院以项目名义发近亿元福利
  • 审计曝科研经费管理漏洞:中科院4亿黑洞
    科研经费&ldquo 病灶&rdquo 调查:异化的制度   一份来自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把中国科学院这一国内最高等级的学术机构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审计列出2013年中科院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所涉问题金额共计4亿元之巨。   去年以来,震动科技界的广东科技系统窝案,已有近50名官员先后落马,其中多涉及部门&ldquo 一把手&rdquo ,发案集中在科技资金使用、分配及信息工程发包环节。   审计报告和腐败大案共同揭示出中国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存在着严重漏洞,中科院审计报告、广东窝案都仅仅是冰山一角。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现行制度下,各个研究机构往往重项目立项、轻研究,一旦课题到手,尚未研究,就已经成为申报人员的科研成就。   另一方面,现行课题制度对诸多费用尤其是劳务费的严苛限制,使得科研人员只能靠虚列支出或增加无关票据来获取本应合理的收入。根据项目的不同,劳务费一般限制在15%、10%,且只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不得列支有工资性收入的项目组成员,也就是说,项目中,在高校有薪酬的教师等成员并不能获取额外劳务报酬。   财政部财科所综合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刘军民建议,科研投入应从传统的&ldquo 以物为本&rdquo 转到&ldquo 以人为本&rdquo ,通过科研经费绩效支出增加人力资本补偿。   项目大战:重立项轻研究   数据显示,中国科研经费近年来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长,2013年,中央财政科技支出达到2530亿元,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这些支出中,很大一部分是以科研经费的形式划拨到具体项目。记者了解到,这些科研项目按级别一般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国家科研项目主要包括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部委也有一些项目,比如教育部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同时,各省一般也会提供一些省级项目,学校的项目主要有自主创新项目等。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3年对各类自科项目支出共计162亿元。   在高校,科研项目不仅关系到教师的职称评定和实际收入,与学校的收入和排名也密切相关。   一般而言,经费盘子分配会更多向985高校倾斜。2013年科研经费最多的五所学校依次是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大、北京大学和复旦大学,经费总额分别为39.31亿、36.07亿、31.09亿、27.73亿和25.52亿。   据一位未具名的985高校教师介绍,每年的11月份,各大高校都为申请国家自科基金和社科基金点燃战火。学校或者学院会召开专门的&ldquo 申请基金启动会议&rdquo ,邀请往年成功申请到基金的同事给还在申请中的同事介绍经验。但这一经费的获取并不容易,不少研究项目持续申请多年也仍未获批。   每年在春节前后,是申请基金的高峰时段,各个院系内部甚至会爆发&ldquo 抢人大战&rdquo 。&ldquo 每个申请课题的主申请人都希望把那些有资历,有名气和科研成果多的同事或朋友拉入自己的阵营,这样课题组的人员配备更优质,能增加中标的概率。&rdquo 华中科技大学的一名青年教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课题的选定甚为关键。   &ldquo 确定主题是最难的,一方面主题最好要与时俱进,关心国家政策关心的问题。另一方面,主题得具有科研价值和创新性。为了确定一个主题,我们既要阅读大量的学术文献,还得追踪国家热点政策。课题组成员要开很多次会才能最终确定一个主题。&rdquo 上述青年教师说。   主题确定后,申请人要描述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论述该课题的研究背景和研究价值。除此以外,申请人还要拟出研究框架、研究方法和研究计划。为了增加中标概率,申请人对每一个板块都要一再打磨,改稿数十次。   这些工作,青年教师必须亲力亲为,而有带硕士生或者博士生资格的教授,一般都有研究生、博士生来协助完成。   &ldquo 为了导师的自科项目,我已经四年都没过个好年了。每年基本都是大年三十当天才回去,年初三就要回学校。&rdquo 某985高校的一名博四学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每年的二、三月份,申请人先把申请书交到学院初审,然后由学院把所有的申请书统一交到学校,再由学校交给国家自科委或者社科委。基金委会把申请书发给专家组进行评阅,要求专家给出是否予以立项的意见。立项的结果一般会在当年的8月份公布。   基金委对课题申报书采取的是&ldquo 盲审&rdquo 的方式,在送给评阅人的材料中,申请人的姓名和单位是被隐去的。   &ldquo 基金委这样做确实做到相对公平,但是申报书后面有参考文献列表。一般专家查参考文献列表大致能猜出来是谁申报的。这样的话,那些导师特别厉害的青年教师或者特别有名气的教授获批立项的几率肯定是大一些。&rdquo 中南民族大学的一位教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这种由行政主导的科研经费配置,普遍存在&ldquo 重立项,轻研究&rdquo 的问题,一旦课题到手,尚未进行研究,就已成为科研人员的&ldquo 科研成就&rdquo 。   立项不跑不行。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直言:&ldquo 现在变成这样一种状况,老师和下面的学生成天&lsquo 写本子&rsquo 、跑关系、申请钱,结果跑上了就休息了。&rdquo   &ldquo 86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这些都是大项目,争的很厉害,最后该给的拿不到,不该给的拿到了。&rdquo 王梦恕说。   经费之惑:过低的劳务费   此次审计署对中科院的审计报告显示:中科院所属国家纳米科学中心2012年用已完工项目申报预算,套取财政资金912万元 物理所2009年重复申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606万元。2008年以来,部分院属机构在基本支出、课题和项目经费中列支无关支出等15826.84万元。2013年,物理所、大气所、生态中心超预算列支出国费884.47万元。诸如此类预算执行中的问题还有很多。   审计署2014年第8号公告称,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原执行院长在负责科研课题期间,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劳务费 厦门大学两位知名教授因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遭处分。   部分受访业内人士认为,列支无关经费或用无关票据报销有时也是无奈之举。近年,国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日趋严格,这种管理办法的出发点本是减少钻营的空间,但由于管得过死,在使用中反而出现了反效果。   财政部财科所综合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刘军民认为,当前科研经费支出中存在普遍的合法不合理的浪费、低效使用和滥用行为,以及违规、违纪乃至违法挪用和侵占国家资金。这一方面与监管制度不健全有关,另一方面也存在着由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僵化导致的科研人员逆向选择的因素。   记者调查了解,以高校为例,一个项目获批,拨下来的经费一般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课题主持人需持发票到财务处报账。根据各个学校的具体情况,学校一般会收取5%左右的管理费。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只有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交流经费、劳务费和管理费可列入支出预算科目,其中研究经费包括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实验室改装费和协作费。   国家对国际合作交流费和劳务费、管理费都有严格的比例限制,根据面上项目、重大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不同,劳务费各限制在15%和10%。但劳务费只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不得列支有工资性收入的项目组成员,也就是说,项目中,在高校有薪酬的教师等成员并不能获取额外劳务报酬。   尴尬的是,一些科研机构、高校,对科研人员采取的薪酬制度,就是基本工资加津贴、奖励,而津贴、奖励部分大多是自己去挣的,这就是&ldquo 科研提成&rdquo 。这部分合理不合法的收入,有时候只能靠虚列支出或增加无关票据来获取。   另据统计,中国科研经费投入中,劳务使用情况占23.6%,而发达国家的比例则达45%。中国科研人员人均每年劳务成本仅有日本的1/12,韩国的1/6。   此外,根据项目不同,研究经费基本能占到65%-75%,为了更具象,这些费用往往需要以实物的形式来体现,而且可报销的范围越来越窄。   &ldquo 最近五年大家都在吐槽,科研经费,现在已经不是用一个严字可以说明的了。一些教授或者科研人员申请下来的经费,钱进了大学财务处的大门就很难拿出来,每一分钱都要拿发票去报销&rdquo ,湖北统计局副局长、财税专家叶青说。   这也导致了一些学生到处帮老师找发票,甚至去买假发票的乱象。中国社科界辞去&ldquo 院士待遇&rdquo 第一人的章开沅教授就曾公开呼吁,拼命买发票报销,&ldquo 不用白不用&rdquo ,这种体制本身就存在问题。   &ldquo 以前我们能报油票,因为我们一般要开车到做实验的地方去。现在管得严了,油票报不了。要做实验,只能去租车,然后把租车发票拿去报。&rdquo 中国科学院武汉水生研究所的一名研究员说。   &ldquo 在我看来,现在科研经费只能起到减少个人支出的作用,也就是说我们不用从自己的工资里掏钱出来花费在科研上,但确实起不了什么创收的作用。&rdquo 厦门大学的一名青年教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刘军民认为,科研投入应从传统的&ldquo 以物为本&rdquo 转到&ldquo 以人为本&rdquo ,通过科研经费绩效支出增加人力资本补偿。   11号文的变革方向   &ldquo 这样的经费管理制度本身就不甚合理。&rdquo 叶青说,应该尽快改变当前的经费制度。   2014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也就是科技和学术界众所周知的&ldquo 11号文&rdquo ,提出了下一步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方向。   11号文确立了以统筹协调、激励导向、问题导向、监管与服务并重、简政放权为核心的改革思路,并在科研项目与资金配置的统筹协调、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改进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加强科研资金监管、建立项目和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政策等7个方面安排了具体改革措施。   争议颇多的劳务费开支上,11号文提出调整劳务费开支范围,将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放心保)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中列支,同时,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体现科研人员价值,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   新规较早前规则已经灵活很多,如:进一步下放预算调整审批权限,同时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项目实施中发生的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   6月10日,科技部还联合财政部专门召开对于11号文的培训会议,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要求各单位尽快制定学习贯彻落实11号文件的措施和办法。科技部、财政部将把各部门、各单位、各地区贯彻落实11号文件的执行情况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科技管理、巡视检查的一项重点内容,督促有关单位切实采取措施,将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落到实处。   刘军民建议,应借鉴国际经验,建立面向结果的科研经费使用绩效评价机制,通过构建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并通过后补助、奖励等方式与项目预算安排动态&ldquo 挂钩&rdquo 。
  • 聚焦中央审计结果:百亿科研资金为啥闲置
    一方面有人说钱不够用,但有些钱又花不出去,科技经费是多了还是少了,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   中央本级科技支出至2014年底在财政部累计结转426亿元,超过一半结转5年以上 至2014年底,抽查的22个中央部门有存量资金1495.08亿元,这当中近一半是教育和科技资金。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他在报告中提及的这组数据注定又掀波澜。   同样在28日的会议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作国务院关于2014年中央决算报告时表示,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科学技术支出2541.81亿元,完成预算的95.1%,部分科技专项资金根据科研进度据实安排,由于研制难度大,2014年项目实施进度低于年初计划。   &ldquo 在国家大力强调科技兴国、科技创新,国家财政又比较紧张的形势下,这么多资金、这么多年用不出去的原因,应该很好地分析研究。&rdquo 在28日下午的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振来的发言很有代表性。他认为,应从政策制度机制方面深入思考,从加大改革上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   经费结余有进度问题也有支出结构问题   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邓秀新分享了自己了解的一个实际案例:12月5日才把钱给某单位,12月25日就要报完,钱多,量大,必须招标,而招标至少要2个月。   邓秀新说,这种并非个案的情况必然导致资金结转。   他认为,这一案例说明,资金用不出去有很多原因,科教经费与其他经费也有差别,要有区别对待的政策。   他分析,有些科教单位用不完钱是有原因的:如有些项目预算是3年,拨款时资金额是按40%、30%、30%,甚至有时第一年拨60%,第二年拨40%,第三年不拨款,&ldquo 这个钱不可能一下子花完,项目第一年花得慢,后面的钱可能越花越多&rdquo 。   &ldquo 我们不能用行政或者工程的眼光来看科技工作和科技经费使用。&rdquo 他同时提到,一些制度想得挺好,但和实际脱节。比如招标,过去规定200万元都要在省里招标,现在一台设备很多都超过200万元,都得拿到外面去招标,程序一走就是好几个月,过去经费少,200万元是很大的资金数目,现在按照以前的标准,影响了资金使用进度。   &ldquo 参加这种审议8年,有很多问题8年前就有,现在甚至一年比一年严重。&rdquo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辜胜阻也认为,科研项目沉淀至今,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规定不合理,拨付时间、使用时间特别短,科研是需要积累的,时间特别短造成大量的资金沉淀。他建议,在制度建设上一定要对现行规定重新审视,要有合理科学的标准,否则就造成大面积违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认为,科技经费支出结余,有进度问题,也有支出结构问题。科研主要是智力成果的体现,但我国科研经费中硬件比例高,软件和人的投入比较少。   要更加尊重用钱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说,这些年我国科研经费增长很快,但财政科学管理没有跟上。真正的科学研究,无法按照要求在五年前就精细测算,要买什么类型天秤,多少只老鼠等,&ldquo 这是不切实际的&rdquo 。发达国家的经验是,财政给各个部门的拨款原则通过后,怎么用钱由部门去做,财政主要是监督。他认为,要更加尊重用钱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郭雷在发言中也提到,科技研发与科技交流等有它的特点和自身规律。有些问题大家已经反映若干年,但目前依然存在,这需要认真反思并改进财政科技资金的分配与管理方式,使其与科技发展和研究的规律相匹配,不能简单搞&ldquo 一刀切&rdquo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少琴说,科研人员反映,有些地方科研经费管理细到让科研人员无所适从,有些管理条款约束了科研人员在科研活动中的创造空间和积极性,违背了科研活动的基本原理和规律。   &ldquo 科学研究有自身规律,不能完全用管理公务员经费支出的方式来管理科研经费支出。&rdquo 他建议进行重点调研,提出适合科学研究内在规律的管理办法,以促进我国科技事业的进步与发展。   让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在此次审计报告中,还有一些信息值得关注。   刘家义介绍,至2014年底,14个省2009年以来筹集的创业投资基金中有397.56亿元(占84%)结存未用,其中4个省从未支用 17个省82个未完工的&ldquo 十二五&rdquo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中,有21个已停建或未开工,19个进度远滞后于计划,中央财政安排11个省的专项资金有3.38亿元(占11%)结存两年以上。   审计还发现,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周期长、开工不及时、建设推进慢。抽查600个项目(申报或计划投资9100多亿元)发现,至2015年3月底,有43个项目向中央主管部门申报超过半年未获批复,最长4年7个月,涉及能源、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领域。   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投资计划中个别事项不规范。采取直接将投资补助分配到企业的方式,安排&ldquo 产业转型升级&rdquo &ldquo 战略性新兴产业&rdquo 等5个专项83.78亿元 在未公开标准或无规划的情况下分配&ldquo 动物防疫体系建设&rdquo 等专项1.3亿元,还向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安排&ldquo 煤矿安全改造&rdquo 等专项2010万元。   部分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审核不够严格。如财政部2014年自行分配应由农业部提出分配意见的&ldquo 农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rdquo 专项41.04亿元 未经评审下达9个项目&ldquo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rdquo 专项5714万元。有的项目审核中掌握具体情况不及时,如财政部向一家公司下达&ldquo 中小企业发展&rdquo 专项190万元时,该公司已因非法集资被调查。   审计发现,一些企业和个人骗(套)取&ldquo 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rdquo 等中央投资专项2.13亿元(占抽查企业数的81%、金额的63%)。   &ldquo 审计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使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不造成浪费。&rdquo 邓秀新说。
  • 从39份审计报告看科研腐败 侵占手段五花八门
    10月11日,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10月1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对科研经费&ldquo 恶性问题&rdquo 连说两个&ldquo 愤怒&rdquo ,并表示&ldquo 痛心&rdquo 和&ldquo 错愕&rdquo 。   近年来,科研腐败已成热点话题,违法违纪案件时有曝光。   &ldquo 新华视点&rdquo 记者梳理了近三年审计机关对国家各部委、各省份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发布的数百份年度审计报告,发现涉及&ldquo 问题科研经费&rdquo 的至少有39份,问题均发生于2007年至2012年这五年之内。   吃喝拉撒睡,都能挤占科研经费   梳理这些报告,看看纳税人的钱都去了哪里,人们或许能理解科技部长的怒气从何而来。   39份审计报告显示,科研经费&ldquo 扩大用途&rdquo &ldquo 挤占挪用&rdquo 已成普遍现象:   &mdash &mdash 工资福利。   一些单位用科研经费给职工发工资奖金,或是用作人员、办公经费。   2012年,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旅游研究院在课题研究经费中违规提取院基金83.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等支出。   发钱过千万元的并不少见。2009年至2011年,中科院生物物理所在科研经费中列支工资福利费等1278.11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532.3万元。   有的单位甚至发了上亿元。2010年至2012年,交通运输部在没有细化人员经费范围和标准的情况下,从其管理的543项科研项目的15.56亿元预算总额中安排人员经费1.86亿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补贴支出。   &mdash &mdash 吃。   2009年至2012年10月,科技部所属知识产权中心在课题经费中列支职工食堂餐卡充值费13.48万元。   &mdash &mdash 会议、考察、出国。   2011年,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在碳专项项目中列支无关人员会议费、考察费等69.18万元。   2012年9月,中国电力工程顾问公司承担能源应用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专项相关课题时,在课题任务合同书中没有出国费预算的情况下,列支出国费32.96万元。   &mdash &mdash 买车、交通、零花钱。   2007年至2009年,陕西两所高校分别用项目经费41.9万元和29.36万元购买小轿车和旅行车各1辆。   2009年至2012年10月,科技部所属知识产权中心在课题经费中报销与课题无关的职工个人交通费用30.15万元,其中2012年10.8万元。   2009年至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部分科研人员在其承担的专项课题经费中,报销火车票费用20.7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审计报告特别注明,这些火车票是&ldquo 自行搜集的&rdquo ,与课题无关。   陕西15所省属高校2007年至2009年29个&ldquo 科技创新&rdquo 项目中,列支家庭和个人电话费、私家车保险费和汽车油料费等38.38万元。   &mdash &mdash 盖房、装修、买家具。   2008年至2010年,贵州两所高校挤占挪用教学科研等办学经费等1745.4万元,主要用于高校经济适用房建设及投资经营性资产等支出。   2011年,中科院城科会从&ldquo 绿色低碳生态规划指南&rdquo 等课题经费中列支与课题研究无直接关系的购买办公家具等款项26.47万元。   2009年至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在专项课题经费中列支99.57万元,用于与课题内容无关的办公用房装修改造、杂志印刷和网络服务费等支出。   甚至有的经费说不清花到哪里去了。   山东省今年发布的审计报告显示,该省教育厅所属13所大学编报科研经费项目支出预算9.43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全部填列为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   这是记者看到的金额最大的一组数据。紧随其后的是,据审计署2012年发布的审计报告,卫生部及课题承担单位实施的209个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会计核算及资产采购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29540.49万元。   科研经费成&ldquo 唐僧肉&rdquo ,侵占手段五花八门   &ldquo 花钱&rdquo 的前提是&ldquo 要钱&rdquo 。在令人啼笑皆非的另类用途背后,巨额科研经费的诱惑,让一些人不惜绞尽脑汁,采取各种手段,甚至铤而走险。   &mdash &mdash 套。   山东省对省内青岛大学等4所大学2011年科研经费管理等情况审计发现,有22个项目报销无具体品名和数量的发票438张,金额51.54万元 9个项目报销虚假业务内容发票1824张,金额103.05万元 4个项目报销虚假签字单据,套取资金114.78万元。   其中一所高校的两个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单程火车票1505张,金额28.36万元,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的49.75%。   而2012年11月至12月,中国华能集团清洁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温室气体减排技术部在列支能源应用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专项相关课题劳务费时,利用虚假发票套取实际未发生的劳务费33.07万元。   &mdash &mdash 骗。   广东省针对2008年至2009年重大科技资金审计发现,有1个县级市的项目单位弄虚作假,骗取资金108万元 部分项目单位将不属于项目范围的支出941万元和项目立项之前的支出1392万元列入项目成本 有1个市的项目单位违反合同规定自行调减建设规模多获资金191万元。   2008年至2010年,在广东省级结构调整重点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执行中,有4个项目单位以不实材料申报获取省级资金250万元。   &mdash &mdash 贪。   在广东省2008年至2010年产学研省部合作资金执行运用中,除存在扩大使用范围、挪用专项资金外,还有2家企业4名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资金47.8万元。   &mdash &mdash 吞。   2008年8月,民航局机场司自行同意将委托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代管的课题经费结余37.03万元,转作公司收入。   &mdash &mdash 假。   山东省2012年发布的审计报告显示,青岛大学有10个课题预算为322万元,实际支出168.1万元,决算支出为319.75万元,虚报151.65万元,占预算的47.1%。   2008年至2012年,中科院所属软件所在课题资金中以支付会费、物业费等名义虚列支出367万元。   2009年至2010年,中科院4家所属单位以技术服务费、采购礼品和食品等名义在科研项目经费和管理费用中虚列支出195.25万元,用于职工福利等支出。   为了吃到&ldquo 唐僧肉&rdquo ,一些人总能想出各种歪招,巧立名目之多,令人眼花缭乱。   比如,陕西审计厅发现,2007年至2009年,6所省属高校自行规定,项目经费到账后,项目负责人可按5%到20%的比例提取现金,名目包括开题费、劳务费、特支费、立题奖、奖酬金、项目津贴&hellip &hellip   三年间,共提取发放特支费等1887.79万元。   乱象之下,好钢怎能用到刀刃上?   近年来,我国科技研发经费支出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2012年,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达10240亿元,占GDP的1.97%。   建设&ldquo 创新型国家&rdquo 的力度不可谓不大。然而,科研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科研效率偏低的现状令人担忧。   39份审计报告中披露了一些匪夷所思的案例:   &mdash &mdash 造假也能过审批。   广东省2008年至2009年安排的节能减排与再生能源重大科技项目中,有2个缺乏实施能力和条件的项目、1个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通过了审批。   &mdash &mdash 不论证也可立项。   2012年,湖南省科技厅在未进行可行性论证、未经专家评审、立项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就安排了11个科技项目资金815万元。   &mdash &mdash 没条件也得资金。   2008年至2010年,在广东省级结构调整重点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执行中,有1个企业经营处于半停产状态,不符合申报条件,仍获取省级资金60万元。   &mdash &mdash 未完成也过验收。   还是广东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审计发现,有1个县2个项目共获得资金56万元,至审计时,项目建设尚未完成,却于2010年底通过了验收。   而这个省2008年至2009年安排的节能减排与再生能源重大科技项目中,有个别项目验收材料不真实,却仍然结题验收。   在麻木不仁的心态下,一些地方只管拨钱,对于实际效果不闻不问。   广东省审计厅对2008年至2010年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了一个荒唐案例&mdash &mdash   有一个市的两个项目承担单位共获取专项资金45万元,其中一个单位已结束营业近两年,另一个单位多次联系不上。项目实施情况如何?主管部门竟然一无所知。   纳税人的&ldquo 好钢&rdquo 怎样才能用在刀刃上?&ldquo 部长之怒&rdquo 发人深思。
  • 中华环保联合会被曝曾违规获取千万财政资金
    一边将排污大户纳入会员收取会费,一边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对其他排污企业&ldquo 兴师问罪&rdquo ,中华环保联合会的身份界定颇为尴尬,其公益性受到业界普遍质疑。   同时,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05年正式成立的自称NGO(非政府组织)的中华环保联合会,其资金来源情况却与其他NGO大为不同&mdash &mdash 2006年至2008年,环保部为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的项目申请财政资金1145万元。   审计署曾查出财政问题   2009年9月,审计署公布的环保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显示,2006至2008年,环境保护部为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的项目申请财政资金1145万元 (其中2008年545万元)。截至2008年底,该项目已累计支出1137.71万元,结余7.29万元。   &ldquo 前几年对于中华环保联合会的直接财政划拨已经停止。&rdquo 一知情人士称,一般来说,环保部会给这些机构安排一些项目,包括一些研究、调研课题项目,中华环保联合会也会通过这些途径承担项目获取资金。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2010年之后,审计署中央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中,并没有出现中华环保联合会的身影。对此,一些业内人士猜测,可能是审计署没有对中华环保联合会进行审计。   审计署新闻处处长张莹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ldquo 一切都以公告为准,如果公告了就查了,没公告就没查。&rdquo   但是,审计署对于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审计工作或许并没有停止。一位接近中华环保联合会的人士告诉记者,去年审计署就曾对中华环保联合会的财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有关部门对中华环保联合会的资金支持只是由直接的财政划拨变成了上述以承担项目的方式为主。   协会身份引争议   2005年,原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以商会协会为主体,开展行业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全面推动行业信用建设。目前,已有148家全国性商会协会参与此项工作。   中华环保联合会也于2012年7月30日获准开展节能环保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对此,一位多年从事环境公益诉讼的律师认为,&ldquo 中华环保联合会实际上已经成为了行业内的一个商会&rdquo 。   据了解,一种典型的商会是行业协会,是由同一行业的企业法人、相关的事业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其宗旨是加强同行业企业间的联系,沟通本行业企业与政府间的关系,协调同行业利益,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   但是,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刚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中华环保联合会肯定不属于商会,只是一种行业协会。并不能依据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开展等级评价等行为就认定其为商会。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副巡视员王凤春认为,很多环保组织都存在企业赞助、收入会费、进行等级评价等行为,关键是其能否保持独立性,有关企业的赞助活动不能影响公益组织的公益性。   可能取消独家公益诉讼权   按照议程,6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二审工作已经结束。此次人大常委会对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中&ldquo 公益诉讼主体&rdquo 的讨论结果外界较为关心。   6月29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指出,&ldquo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了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修改环境保护法十分必要、非常迫切。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下功夫把环保法修改好完善好,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rdquo 。   一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内部人士透露,关于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规定,社会上的意见比较大,一些参与讨论的委员已经提出了修改意见,下一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还将继续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ldquo 媒体进行了广泛的报道,一些民间环保组织向人大常委会写了公开信,参与此次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讨论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已经注意到了这些意见。&rdquo   据了解,对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中&ldquo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环保联合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dquo 与会委员讨论较为激烈,一些委员表示,应该对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设定限制条件,比如说,具备什么资格和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而不是限定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一家。   《环境保护法》最终出台还需要一段时间,此次二审结束之后,对相关内容还将进一步征求意见和调研,可能还需要经过几轮的人大常委会审议讨论,才能最终颁布实施。   &ldquo 公益诉讼主体限定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条款未来被通过的可能性不大。&rdquo 李刚告诉记者。
  • 科技部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科技经费专项审计
    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科技经费过程管理,保障科技经费合理合规使用,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字[2007]393号)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科技部统一部署,我中心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部分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详见附件1、2)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截至2011年8月31日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具体审计日期由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协商确定。   请各相关单位财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及课题组协调配合,并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审计所需资料(详见附件3)。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将视情况提出需要补充的资料。   本次审计费用由我中心统一支付。为严肃审计工作纪律,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请协助填写《审计工作意见反馈书》(见附件4),并于10月底前邮寄至我中心。   联系人:刘 旭 李宝智   电 话:010-68588735 68588743 传 真:010-685887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C座705室   收件人: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邮 编:100038   附件1:   2011 年科技经费专项审计被审计国家重点实验室明细表   序号 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所在城市   1 核物理与核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北京大学 教育部 北京   2 生物膜与膜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清华大学 教育部 北京   3 摩擦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清华大学 教育部 北京   4 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浙江大学 教育部 杭州   5 作物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 华中农业大学 教育部 武汉   6 计算机软件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南京大学 教育部 南京   7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武汉大学 教育部 武汉   8 医学分子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医科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卫生部 北京   9 植物病虫害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农业部 北京   10 机器人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业 信息部 哈尔滨   11冻土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兰州   12空间天气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 北京   13 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大连   14 遗传资源与进化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昆明   15固体润滑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兰州   16 现代古生物地质与地层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南京   17 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 北京   18高分子物理与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长春   19植物基因组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北京   20黄土与第四纪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北京   2. 2011年科技经费专项审计被审计项目明细表  3. 专项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4.审计人员工作纪律“八不准”、审计工作意见反馈书   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 关于开展2012年度科技经费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
    国科监字[2012]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经费的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科技计划顺利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字[2007]39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计[2012]8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科技部的统一部署,我中心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部分单位(详见附件1)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承担的部分国家科技计划课题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支出情况进行审计。现场审计工作将于2012年9月20日前结束,具体审计日期由会计师事务所与你单位协商确定。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项审计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并建议由财务部门牵头负责,科研管理部门及课题组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审计所需资料(详见附件2)。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将视情况提出需要补充的资料。   本次审计费用由我中心统一支付。为严肃审计工作纪律,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请协助填写《审计工作意见反馈书》(见附件3),并于9月底前邮寄至我中心。   联系人:徐林川 李宝智   电 话:010-68588721 68588743   传 真:010-6858872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C座705室   收件人: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邮 编:100038 2012年度科技经费专项审计单位清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2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3 北京林业大学 4 北京天智航技术有限公司 5 东北林业大学 6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7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8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9 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 10 国家海洋局南海工程勘察中心 11 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12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13 杭州南方特种泵业有限公司 14 杭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5 合肥工业大学 16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17 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 18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 19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20 湖南化工研究院 21 华东理工大学 22 华东师范大学 23 华唯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4 华中农业大学 25 华中师范大学 26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27 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28 空气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9 南京林业大学 30 山东农业大学 31 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 32 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 33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34 四川空分设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 四川农业大学 36 天津中医药大学 37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38 微生物研究所(天津中心) 39 武汉科技大学 40 武汉理工大学 4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42 西北工业大学 4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44 西南大学 45 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6 杨凌精华农业科技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47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研究所 49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5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 51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52 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 53 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 54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55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56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57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 58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59 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 60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61 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 62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63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6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65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66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67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运输及经济研究所 68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69 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0 重庆医科大学 71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7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3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74 华中科技大学 75 武汉大学 76 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77 中南大学 78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79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80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81 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82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83 北京宇视蓝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4 中海石油研究中心 85 民航数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86 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87 四川省安县银河建化(集团)有限公司 88西南交通大学 89 四川大学 90 重庆大学 91 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92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93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94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95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96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97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98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99 西安交通大学 100 南开大学 101 天津大学 102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103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104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 105 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106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107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108 清华大学 109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0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111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112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13 浙江网新技术有限公司 114 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115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6 浙江蓝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 118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19 北京师范大学 120 北京化工大学 121 北京科技大学 122 华北电力大学 123 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124 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12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2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127 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28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129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130 中国海洋大学 131 山东大学 132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133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4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135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 136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137 哈尔滨工业大学 138 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139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140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141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142 复旦大学 143 上海交通大学 144 同济大学 145 北京大学 146 北京交通大学 147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148 江苏捷士达高校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9 南京浦镇海泰制动设备有限公司 150 南京大学 151 南京工业大学 152 东南大学 153 南京农业大学 154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 155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156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157 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 158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159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160 大连海事大学 161 广州中医药大学 162 上海一纺机械有限公司 163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164 中科院无锡高新微纳传感网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16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66 中国农业科学院甘蔗研究中心 167 武汉风帆表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68 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 169 石家庄铁道学院 170 福州大学 171 郑州新益华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172 甘肃省治沙研究所 173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   附件:   1. 2012年度科技经费专项审计单位清单   2. 专项审计准备资料清单   3. 审计工作意见反馈书   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2012年7月5日
  • 十条“干货”带你了解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近日,国新办就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举办发布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成员、联络员杨伟民介绍,中央已审议通过有关生态文明改革的“1+6”组合方案,总体方案全文将很快发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会有哪些重要部署,一起来看看。生态文明体制的“四梁八柱”是什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分10个部分,共56条,其中47条是改革任务和举措,提出了建立健全八项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的“四梁八柱”。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建立健全哪八项制度?八项制度包括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环境保护的督查工作如何开展?方案中规定,督查工作将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的组织形式,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政府部门。督查组长由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省部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环保部现职副部级干部担任。督查结束后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督查结果要向中央组织部移交移送,这些结果作为被督查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环保部会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的6种需追责的情形是什么?环保部会按程序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的主要包括以下6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形: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国家下达的任务没有完成,以及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于失职、渎职的,滥用权力的。环境保护督查的内容主要涉及哪些方面?根据方案,督查的内容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大环境问题的解决情况、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情况等三个方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重点关注什么?审计署副审计长陈尘肇介绍,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后区域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变动的情况进行审计,重要环境保护领域需要重点审计。他指出,审计要以负债表为参考,客观分析变动的原因是什么,哪些是客观原因,哪些是主观原因。对人为因素造成自然资源资产数量减少的、质量下降的、环境恶化的、污染比较严重的这些问题,要实事求是地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审计结果将对落实责任、问责追责,对干部的使用、任免和奖惩,提供重要依据或者基础,会将报告送给干部管理部门,如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将会给中组部、中纪委等,如果涉嫌犯罪的,还要移交司法机关。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具体如何部署?此项试点大致分为3个阶段。今年是启动年,明年扩大试点范围,审计署将统一组织指导部分地方审计机关开展审计试点。2017年全面开展试点审计,制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从2018年开始,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组织部门委托开展离任审计,形成经常性审计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方案明确,仅适用于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导致的生态环境要素及功能的损害,即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害。涉及人身伤害、个人和集体财产损失以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不适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什么是中财办牵头?杨伟民解释,这次制订方案是由中财办牵头,会同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等12个部门组成一个起草组,各个部门通过激烈讨论、辩论最终达成共识。之所以由中财办牵头,是因为此次改革涉及10个方面整合统一的改革,“可能要触及某些部门的利益和‘奶酪’,让这个部门自己给自己动手术,刀很难下去,下去以后恐怕也不一定能切到位。”另外,也有如污水防治等由多个部门管,“让谁牵头都不好办。”“按照总书记的要求,为了提高改革质量,我们组成了跨部门小组共同做,有利于提高改革方案的质量。”他说,中财办作为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可以协调各个部门之间不同的意见,“该切就要切,该整就要整”。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成员都有谁?据杨伟民介绍,专项小组组长是中财办主任刘鹤,副组长是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和环保部部长,由于周生贤今年年初卸任环保部长,陈吉宁接任,现在正在办手续由陈吉宁担任副组长职务。 来源:新华网
  • 贝因美“伪高新门”续:丢了认证资格又补税
    自2011年9月补缴近6000万税款后,贝因美“伪高新”事件余波又袭:补税金额再增2785万元,并遭监管部门撤销高新资格。然而,由于公告的只言片语,贝因美此次补税疑惑颇多。   5月23日,贝因美公告称,收到浙科发文件《关于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鉴于公司认定前三年研发费用归集不合理,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司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根据该通知,公司将于5月30日前补缴税款2785万元。   贝因美因“伪高新”被查而补税已非首次。公司2011年9月29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滨江区国家税务局的通知,由于不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条件,需补缴2008年、2009年税款5892.7万元。   当时的公告称,根据《审计署关于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09年至2010年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决定》,审计署认定,贝因美在2008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前三年实际投入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仅为0.65% 且申报的发明专利与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不直接相关。   2011年9月贝因美高新资格已遭核查并补税,为何直到2012年5月相关高新资质监管部门才做出裁撤决定,并再次要求补税?从监管部门来看,2011年9月,系审计署核查浙江国税局2009年至2010年税收征管情况,随后由杭州滨江区国税局下发通知,要求贝因美补税 2012年5月,则是由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裁撤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进而通过浙科发文件的下发,催缴公司补税。   前一次,是补缴2008年、2009年公司因高新资格而减免的所得税共计5892.7万元 而这一次,并未明确。   需要提及的是,由于一期高新资格期限为三年,故贝因美实际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时间为2008年、2009年、2010年。此后,公司并未延续获得高新资格,故2011年所得税率已从15%恢复到25%。   由此,这一次补缴的2785万,是否是上一次未涉及的2010年公司被减免的税收款项?公告对此未有明确。   但从会计处理上看,似不能支撑这种推论。前一次,贝因美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之相关规定,确认为会计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更正相应年度财务报表,即:减少公司的净资产及公司资金5892万元,影响2008年、2009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082万元、4810万元,对2011年业绩无影响 这一次,贝因美却将补缴税收款直接计入当期,影响公司2012年费用2785万元。   再从金额上推算,2785万似也少于贝因美2010年应被减免的所得税税额。   由于招股书、财报均未直接披露贝因美2010年因高新资格而减免的所得税额,故从利润总额来推算(因高新资格所得税率从25%降为15%),2010年合并报表项下为5.48亿、母公司报表项下为3.04亿,10%的减免税额理论上也高于2785万。
  • 中科院假借科研经费花1.58亿 102人持因私护照出国
    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院本级和所属物理研究所、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大气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物理所、生态中心、大气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1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科院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 303 697.40万元,中科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466 472.0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37 225.3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中科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56 832.3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7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5 969.87万元,其中2013年24 255.88万元 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056.94万元。上述问题对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中科院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以下简称纳米中心)2012年用已完工项目申报预算,套取财政资金912万元 物理所2009年重复申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606万元。   2.2008年以来,所属纳米中心、半导体研究所(以下简称半导体所)、大气所、物理所、生态中心扩大经费开支范围,在基本支出、课题和项目经费中列支无关支出等15 826.84亿元,其中2013年5757.59万元。(注:审计署官网称违规花15826.84亿,后更正为15826.84万)   3.2013年,所属物理所未严格履行协议,提前从零余额账户向其控股公司支付设备款935.15万元。   4.截至2013年底,所属大气所和物理所有667个项目应结题未结题,涉及金额3190.05万元 纳米中心和大气所有209个已结题项目未及时结账,涉及金额6668.99万元。   5.2013年,所属物理所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自行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和办公家具,涉及金额1115.92万元。   6.2013年底,所属生态中心决算报表中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支出不实,涉及金额5618.98万元。   因公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所属物理所和大气所有102人在无出国任务批件的情况下持因私护照执行出国任务 物理所、大气所、生态中心超预算列支出国费884.47万元 院本级和所属生态中心7个出国(境)团组在非定点购票点购买机票   (2)2012年和2013年,所属生态中心的3个出国(境)团组中,2人擅自增加出访国家,9人擅自增加出访城市,21人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共计79天 未经批准组织双跨团组,邀请自然科学基金会1名工作人员持因私护照分别出访美国、加拿大,承担其出国费用4.12万元,其中2013年2.46万元 2个团组超标准列支出国费8.68万元,其中2013年2.46万元 将2013年出国费6.10万元转嫁给挂靠单位中国生态学学会承担。   8.截至2013年底,院本级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17辆 所属半导体所2011年以来违规占用参股公司公务用车2辆,其中1辆超标准 物理所2012年无预算购置价值76.20万元的3辆公务用车,且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   9.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院本级未经批准召开4个二类会议 所属物理所在非定点饭店召开4个会议、支出26.35万元,其中2个会议在五星级酒店召开   (2)2013年,所属大气所将1个研讨会的后半程议程安排在游船上召开,26.02万元费用由收取的会议费和企业赞助费承担   (3)2013年,所属生态中心委托旅行社组织28名职工赴江苏宜兴考察4天、北京游览1天,支出14.92万元,其中10万元以会议费名义列支   (4)2013年,所属物理所收取的会议注册费6.42万元未纳入其法定账簿核算   (5)截至2013年底,所属半导体所将在往来款挂账的2010年举办国际会议收取的注册费及广告费42.66万元,全部用于所内职工劳务费、办公用品等支出。   此外,中科院2013年年初预算中有22.43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物理所、半导体所、生态中心等9家单位部分领导办公用房面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50%,其中物理所和生态中心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共计242平方米,但向中科院上报为49平方米。   2.2012年,未经财政部批准,院本级自行批复所属大气所拆除价值1095.51万元建筑物 所属物理所未经批准将该所一栋应拆除的平房加层扩建,支出297万元 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为变更科研办公楼用地性质,在项目概算外支付给民营企业&ldquo 规划立项程序审批服务费&rdquo 466万元。   3.2011年至2013年,所属物理所和大气所购置的294.04万元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其中2013年18.04万元。   4.截至2013年底,所属物理所2012年已投入使用基建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实际支出超概算2131.24万元,在该项目中编造虚假接待业务,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15.40万元。   5.2011年以来,所属物理所未经公开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等,涉及金额1222.81万元 2013年在没有工程计量结果的情况下报销工程款300万元。   6.2012年,所属半导体所收取的房屋租金128.04万元未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   7.2009年至2013年,未经院党组批准,院本级、北京分院、沈阳分院个别领导干部在中科院所属企业兼职,领取津贴共计106.90万元,其中2013年25.2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要求追回资金,纳入以后年度预算 对提前支付设备款问题,要求按照协议支付款项 对违规扩大开支范围问题,要求有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规范费用管理,及时处理经费结余 对科研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及时办理结题结账 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对决算报表不实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存在的问题,要求纠正处理,加强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 对会议费存在的问题,要求纠正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领导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要求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 对越权批准拆除建筑物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 对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要求按规定处理,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对基建项目存在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尽快履行或补办审批手续,严格基建报销程序和招标管理,据实支付工程款,追回违规报销资金 对房租收入未纳税问题,要求补缴税金 对部分领导兼职取酬问题,要求停止此类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科院应加强预算执行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范科研课题支出,严格基本建设项目、&ldquo 三公&rdquo 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科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已经进行整改,其中半导体所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生态中心已将多计提的科研用房费用归还课题组 半导体所等6家单位已完成超标办公用房的整改工作。具体整改结果由中科院向社会公告。   附表:1.中科院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中科院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 地方环保投入在井喷中跑冒滴漏
    2014年地方两会纷纷把环保治理列为关注焦点,不少省份和地区拟投入巨资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但记者梳理审计署近三年发布的环保相关领域资金审计公告发现,环保资金&ldquo 跑冒滴漏&rdquo 现象严重。专家指出,审计报告给未来环保领域的巨资投入提出预警,需警惕相关部门和企业&ldquo 雁过拔毛&rdquo ,蚕食相关环保资金。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ldquo 很多省份的环保资金投入计划都比往年要高很多,围绕着雾霾和生态治理,预计2014年各地的资金投入将出现新的高潮。&rdquo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环保局了解到,北京市4年内将投入7600亿元用于源头控制减排工程、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工程等。上海市市长杨雄日前指出,2014年,上海市环保投入将保持在全市GDP的3%。记者了解到,上海201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602.12亿元,如果照此初步估算,上海环保投入将超648亿元。   &ldquo 如此庞大的环保治理资金投入,也让我们必须要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真正确保资金投入的有效性。&rdquo 柴发合对记者说。他坦言,各地环保治理资金可能会包括治理环境问题的资金投入以及一些环保科研、技术研发等相关专项资金,一直以来因为缺乏有效监管,成为极易孳生腐败的&ldquo 温床&rdquo 。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环保部原总工程师杨朝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总体而言,环保投入增加是件好事,但是地方环保投入很大,却没有达到预想的治理效果,资金使用效率并不高,一些急需环保投入的领域资金难到位,&ldquo 层层上报、到处找门路&rdquo 让很多需要申请环保资金的企业最终无奈放弃,一些专项经费甚至成为某些政府或者利益集团寻租的工具。   经过梳理近三年的审计报告,记者发现&ldquo 问题环保资金&rdquo 大致有以下几类:一是在&ldquo 要钱&rdquo 的时候采取各种不合规手段,套取、骗取资金 二是在&ldquo 花钱&rdquo 的时候挤占、挪用、违规使用资金 三是花了钱办了事,但是很多项目未达预期目标,出现大量损失浪费。   国家财政近年来加大环保领域投入,面对巨额资金的诱惑,一些单位和个人不择手段套取、骗取环保资金。《5044个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审计结果》显示,有102个项目单位编造虚假申报材料,套取、骗取资金5.56亿元。《10个省1139个节能减排项目审计结果》显示,少数企业和单位违规申请并获得1.41亿元专项资金。《关于环保领域34个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绩效情况的审计结果》则发现,项目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套取、挪用项目资金,金额共计1.28亿元。   除了骗取、套取资金以外,环保资金的问题更多体现在挤占、挪用资金。今年1月公布的《关于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显示,2.7亿元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被违规使用。对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少征、挤占、挪用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24 .89亿元。从《5044个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审计结果》可看出,29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资金2.26亿元,有单位将专项资金挪用作为经营支出,有单位挪用支付单位人员工资和差旅费等支出,比如:中国电力工程顾问公司将申请获得的课题经费32.96万元挪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出国费支出。在审计署对9个省市2010年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13个单位将污水垃圾处理资金用于出借、股权投资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涉及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财政资金3308万元、污水垃圾处理费4 .95亿元、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贷款10.03亿元,占9个省市专项投入的6.14%。   此外,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是,有些项目未达预期目标,造成严重的资产闲置、损失浪费现象。《10个省1139个节能减排项目审计结果》显示,部分已完工节能减排项目达不到预期的节能减排效果,涉及专项资金15.87亿元。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燃料乙醇生产项目自2008年投产以来两度停产,涉及中央财政资金逾4.9亿元。《关于环保领域34个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绩效情况的审计结果》显示,13个项目存在资产闲置或损失浪费现象,金额共计4.3亿元。   很多部门、企业对环保资金都想&ldquo 雁过拔毛&rdquo ,专家认为有关部门把关不严、审批环节出纰漏,是环保资金被蚕食的重要原因之一。在《5044个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审计结果》中审计署指出,由于主管部门审核不严、第三方评审机构未尽责等,造成217个项目单位违规获得资金8.35亿元。   对此,杨朝飞说:&ldquo 环保要从源头抓起,一方面,要改变以往计划经济色彩的环保资金使用方式,用更加市场化的方法指导资金的投入,保证钱花好、花对 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提高检查处罚力度,杜绝权力寻租、腐败等问题发生,不要让环保经费最终打了&lsquo 水漂&rsquo 。&rdquo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研究室主任汪德华告诉记者,一些环保项目申请时可能会多报资金需求,由于存在技术壁垒,非业内人士不容易判断项目所需资金的合理性。&ldquo 我认为在制度建设上,可以加强对当地领导的问责,以当地环境的改善情况来评价、判断资金使用是否发挥效益。&rdquo 汪德华告诉记者:&ldquo 审计等相关部门可以进一步加强事后审计的力度,这将有力地减少资金滥用。&rdquo
  • 北邮一院长冒领科研经费 因贪污罪获刑10年半
    利用科研项目资金发放的漏洞,原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执行院长宋茂强,伙同其妻借用亲戚、老乡身份证,以&ldquo 校外劳务人员&rdquo 的身份冒领68万元科研经费,为防审计出问题,还补签虚假的劳务合同。受审翻供,称领出68万元只是完成预算,用于系统维护、保养和团队建设等事项。   记者上午获悉,宋茂强因犯贪污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贪污   软件专家 获拨科研经费200万元   2010年7月15日,宋茂强任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执行院长。   根据宋茂强供述,2008年8月7日,工信部牵头启动&ldquo 核高基&rdquo 项目。&ldquo 核高基&rdquo 是&ldquo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rdquo 的简称,是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与载人航天、探月工程并列的16个重大科技专项之一。   &ldquo 核高基&rdquo 项目启动后,成立了专家组,宋茂强是15名软件专家之一,主要负责&ldquo 面向新型网络应用模式的网络化操作系统&rdquo 课题指南编写。   据他交代,2009年1月,北京邮电大学拿到了这个项目,作为牵头单位,2008年九十月份,该课题进行了申报,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教授袁玉宇任课题负责人,宋茂强负责下属的一个团队。   这个课题预算,财政部最终批了1.9亿余元,财政部要求北京邮电大学为课题设立银行特设账户,款项专用。   宋茂强团队的经费是200万元,其中设备费50万元,剩下的150万元全是劳务费。宋茂强承认,由于其团队没有具体任务,通过正常途径花不了这200万元。   借亲戚老乡身份证 冒领68万劳务费   课题经费到了2010年9月才到账。本来课题执行期是从2009年1月到2010年12月,当时只剩下4个月的时间,按照要求,经费应该在2010年12月之前执行完,后来课题延期了半年。   宋茂强称,袁玉宇把课题经费分给不同团队,在特设账户中设了几个子账户,袁玉宇将200万元分两次拨入了他负责的子账户中。   他说,如果课题到了执行期,财务就封账,经费就不能再用了。&ldquo 50万元设备,是由学校进行政府采购的。而劳务费的发放,首先由其确定发放标准,然后安排工作人员把单子送到财务处,之后将钱打到指定账户,不需要袁玉宇和学校其他任何人签字。&rdquo   根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劳务费只能发给在校学生和校外劳务人员。   他承认,劳务费一共支付给了7名校外人员,5人没在课题中从事过任何劳务,只是&ldquo 以他们的名义把钱取了出来&rdquo 。5个人的身份证,是宋茂强找自己的亲戚、老乡以及通过手下的讲师借来的。   宋茂强事后交代,将68万元冒领出来,最初是想完成预算,先把钱取出来再说。他感觉团队的老师很辛苦,想给老师们一些奖励。但钱到手后,产生了错误的想法。&ldquo 我认为为项目做了一些工作,这些钱可以作为给自己的贴补。现在回想起来这些想法和做法是错误的。&rdquo   案发   审计发现问题 院长涉嫌贪污被逮捕   后来,国家审计署工业审计局对北京邮电大学参与的国家&ldquo 核高基&rdquo 重大科技专项课题的资金进行审计时发现了问题。审计署领导问宋茂强劳务费的发放情况,宋茂强如实进行了汇报。一周后,校领导要求其把钱退回账户,宋茂强把冒领的钱包括利息都还了。   2012年6月8日,教育部监察局将该线索移送至最高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同年6月11日,线索交至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污贿赂局查办。   反贪侦查员要求宋茂强于2012年7月4日下午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宋茂强不但爽约,还关了手机。   宋茂强表示,他经过一天考虑,次日下午主动与北京邮电大学联系,并于当天晚上在学校人员陪同下到达谈话地点。   因涉嫌犯贪污罪,宋茂强于2012年7月5日被羁押,同年7月20日被逮捕。   相关人员证实 劳务费发放没标准   案件侦查期间,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教授袁玉宇证实,北京邮电大学为课题开设了专门账户,财政拨款就打入这个账户,各个团队需要支出项目经费,不需要其审核签字,而是由各团队负责人签字,到学校财务处报销。袁玉宇称不知道宋茂强冒用他人身份领取劳务费的问题。   北京邮电大学科技处处长刘杰证实,项目预算2亿元,包括中央拨款、地方拨款和自筹资金三部分,其中中央财政拨款4800多万元。   劳务费的分配没有具体标准,就是按照预算来执行,由项目负责人掌握分配权。   2012年审计署审计发现问题后,其学校加强了对劳务费的使用管理规定,从制度上进行了修补,要求参加劳务的人员到科技处进行备案。   北京邮电大学校长助理兼财务处处长宿继军也证实,校外劳务人员劳务费的发放没有具体标准,具体由项目负责人决定。   人物简介   宋茂强   原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执行院长、教育部高等学校软件工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   1996年5月晋升教授职称。   2003年3月被北京市总工会评为2002年度教育创新标兵。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研人参加了10多项项目的研制开发工作。曾获邮电部科技进步一等奖(集体奖)(1987年)和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集体奖)(1988年)。   作案流程图   &ldquo 核高基&rdquo 项目专家组   15名软件专家之一   宋茂强:主要负责&ldquo 面向新型网络应用模式的网络化操作系统&rdquo 课题指南编写   掌管200万元科研经费   150万元劳务费不经审核自行发放(设备费50万元,由学校进行政府采购)   支付7人劳务费,2人真实支付,其余5人冒领(向亲戚、老乡及讲师借身份证)   宋茂强及其妻代&ldquo 冒领人&rdquo 补签劳务合同后,冒领68万科研经费   宋茂强的妻子取了30多万元,部分转存定期,部分用作理财   庭审   庭上翻供   称冒领68万是维护经费   法院审理认定,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间,宋茂强在担任北京邮电大学&ldquo 面向新型网络应用模式的网络化操作系统&rdquo 子课题的团队负责人期间,利用审批和分配科研资金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虚列劳务人员名单的方式,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央财政资金人民币68万元(税后实际金额57万余元)据为己有。   法庭上,宋茂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及罪名提出异议。宋茂强辩称,他自己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冒领68万元是用于系统维护、保养和团队建设等事项,为项目维护经费,故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宋茂强还辩称,他被审计机关调查前,其妻将部分款项转存或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他并不知情。   法院认定构成贪污 因退赃对其轻判   对此,法院认为,除宋茂强的供述之外,虽无其他证据证明其直接授意妻子处分涉案款项,但劳务合同书、劳务费申请单、审计署工业审计局关于宋茂强有关存折取证过程的说明等均证明,其在套取劳务费的过程中,已明知该5人的劳务费脱离了公共特设账户。   涉案存折已处于其与妻子的实际控制之下,宋茂强亦供认存折由其妻负责保管。   因此,其妻的处分行为系贪污行为既遂状态下的赃款处分行为,不影响对宋茂强套取劳务费行为的定性。   而且,宋茂强在套取劳务费后补签劳务合同并伪造签名的行为,印证了其套取劳务费行为的非法性。   法院查明,从2010年9月资金到账至2012年1月11日涉案存折被审计人员查获,宋茂强既无系统维护、保养的经费分配方案和实施行为,也未将上述款项用于团队支出或激励机制,反而在虚报申领劳务费并实际控制后,由妻子取出存于个人账户,并部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同时,证人证言均证明宋茂强不仅未将款项在子课题团队内公示或用于科研奖励资金,反而在其行为被审计机关发觉后,采用单独约谈的方式向证人宣称该笔款项拟用于团队建设,具有干扰证人作证的心理态度。   法院认为,宋茂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鉴于宋茂强在案发前退还了全部赃款,且系主动到案,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但结合其认罪态度,法院在量刑时酌予体现。
  • 高校实验室资质认定09年第二批评审计划
    高校实验室资质认定2009年第二批评审计划的通知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下达2009年第二批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计划的通知》(认实办函[2009]200号文件)精神,高校实验室资质认定(国家计量认证)2009年度第二批评审计划开始实施。   请列入评审计划的高校实验室于证书到期前2个月报送复查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申请书模板及相关评审表格请登陆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下载。   联系人:北京中关村大街35号 100080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曾艳 收   电话及传真:010-62514686   Email:zy@cutech.edu.cn, educma@yahoo.com   附件:2009年实验室资质认定(国家计量认证)第二批评审计划 序号 实验室名称 所在地 评审类型 评审组 备注 133 北京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北京 复查评审 高校评审组   134 北京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北京 复查评审 高校评审组   135 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北京 复查评审 高校评审组   136 南京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南京 复查评审 高校评审组   137 南开大学中心实验室 南京 复查评审 高校评审组   138 清华大学分析中心 北京 复查评审 高校评审组   139 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测中心 北京 复查评审 高校评审组   140 清华大学结构工程检测中心 北京 复查评审 高校评审组   141 武汉大学测试中心 武汉 复查评审 高校评审组   142 扬州大学测试中心 扬州 复查评审 高校评审组  143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理化科学实验中心 合肥 复查评审 高校评审组   144 中南大学现代分析测试中心 长沙 复查评审 高校评审组   145 安徽大学现代实验技术中心 合肥 复查评审 高校评审组   146 苏州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苏州 复查评审 高校评审组   详情请见: 2009年实验室资质认定(国家计量认证)第二批评审计划
  • 天瑞收购宇星尚需完成审计等重组工作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dquo 公司&rdquo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性推进尚需对标的公司完成一系列包括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在内的重组工作。   2、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之&ldquo 本次重组相关的风险&rdquo 中,对本次重组的有关风险因素作了特别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重组预案中相关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公司董事会尚未发现可能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或者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4、本公司将根据重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网站、报刊为准。   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公告了《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本次发行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及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事项。待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前,公司董事会将每隔30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最新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 2014海洋行业实验室资质评审计划21家入选
    近日,国家认监委下发文件《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计划的通知》(认办实函【2014】34号),下达了2014年第一批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计划,批准351家机构列入该计划,其中海洋行业实验室21家(详见下表)。该计划要求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由挂靠在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的国家计量认证海洋评审组具体实施。列入计划的海洋行业实验室应抓紧时间做好计量认证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期接受并顺利通过现场评审。   2014年第一批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计划(海洋行业实验室) 序号 实验室名称 评审类型 地 点 证书有效截止日 1 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中国海监北海区检验鉴定中心) 复查评审 青岛 2014年5月11日 2 国家海洋局南海环境监测中心(中国海监南海区检验鉴定中心) 复查评审 广州 2014年5月16日3 国家海洋局南海工程勘察中心 复查评审 广州 2014年5月16日 4 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复查评审 天津 2014年5月22日 5 国家海洋局闽东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闽东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复查评审 宁德 2014年6月9日 6 国家海洋局秦皇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北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复查评审 秦皇岛 2014年6月16日 7 国家海洋局大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复查评审 大连 2014年6月19日 8 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复查评审 宁波 2014年6月25日 9 宁波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复查评审 宁波 2014年6月25日 10 国家海洋局寿光海洋环境监测站(寿光市海洋环境监测站) 复查评审 寿光 2014年6月25日 11 国家海洋局东海环境监测中心 复查评审 上海 2014年7月6日 12 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复查评审 厦门 2014年7月6日 13 国家海洋局汕尾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复查评审 汕尾 2014年7月14日 14 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复查评审 海口 2014年7月19日 15 深圳市海洋环境与资源监测中心(深圳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深圳市海洋信息中心) 复查评审 深圳 2014年7月31日 16 国家海洋局烟台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复查评审 烟台 2014年8月3日 17 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温州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复查评审 温州 2014年8月15日 18 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复查评审 北海 2014年8月17日 19 国家海洋局青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 复查评审 青岛 2014年8月21日 20 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复查评审 珠海 2014年8月21日 21 国家海洋局上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东海预报中心) 复查评审 上海 2014年8月24日
  • 科研经费乱象:课题怎成“有钱可提”?
    (新华视点)科研课题怎成&ldquo 有钱可提&rdquo ? &mdash &mdash 一些知名教授频陷&ldquo 问题科研经费&rdquo 透视   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记者姜刚、李放)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ldquo 劳务费&rdquo &hellip &hellip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很难与知名教授、研究员等联系上。然而,审计署日前发布的公告却显示,两所大学部分知名教授、课题负责人违规使用课题经费,引发广泛关注。   新华社&ldquo 新华视点&rdquo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科研腐败案件时有曝出,一些学术权威也因&ldquo 问题科研经费&rdquo 不断牵涉其中。那么,科研课题如何变成了&ldquo 有钱可提&rdquo ?经费监管存在哪些漏洞?   课题&ldquo 寻租&rdquo 煞费苦心   日前,审计署发布2014年第8号公告称,厦门大学两位知名教授因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遭处分,其中一人退回违规报销资金12万元。   该公告一经发出引发广泛关注。按道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不断出台规定,给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戴上&ldquo 紧箍咒&rdquo 。严规之下,这些学术权威如何从课题中&ldquo 寻租&rdquo ?   &ldquo 拿到一个科研课题基本就等于拿到了一笔&lsquo 零花钱&rsquo 。&rdquo 来自不同高校的多位教师表示,申报课题时,知名教授往往更具&ldquo 资质&rdquo 优势,然而拿下课题后,有的项目根本用不完那么多经费,到结题时为了凑够金额,只能东拼西凑&ldquo 过关&rdquo 。   由于对课题经费有严格的开支范围,只有相关规定内的发票才能报账,一些知名教授、课题负责人为了&ldquo 合法&rdquo 报账煞费苦心,有时甚至&ldquo 迂&rdquo 气十足。   山东某高校的两个课题组为套取课题经费,竟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单程火车票1505张,涉及金额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的一半左右。不少网友质疑道:这个课题组是在做科研还是坐火车?   虚报、冒领课题经费,也是一些学术权威&ldquo 寻租&rdquo 的手段。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原执行院长在负责科研课题期间,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ldquo 劳务费&rdquo 。   记者调查了解到,与一些官员成百上千万元的贪腐相比,部分学术权威违规使用的科研经费数额大都略显&ldquo 清水&rdquo ,甚至一些教授还认为,&ldquo 科研经费拨下来,自己分配用一点无伤大雅,这些小钱值得计较吗?&rdquo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指出,近年来查处的科研经费腐败案中,不少涉及某一领域的学术权威或带头人。正是这种&ldquo 蚂蚁搬家&rdquo 式的小贪心态铸成了当今科研乱象,一些教授、专家觉得挪用一点、挤占一点问题不大,然而积少成多最终犯下大错。   粗放管理 报销流程存漏洞   近年来,我国科技研发经费支出年均增速20%以上,然而科技创新力仍显不足。随着一系列科研腐败案件的曝光,引发了公众对经费管理的担忧。   &ldquo 课题管理不够规范,在课题研究、经费分配、报销等方面,往往是课题负责人&lsquo 一言堂&rsquo 。&rdquo 北京某市属高校一位教授告诉记者,目前课题管理存在&ldquo 重立项、轻监管&rdquo 问题,课题申请下来后,很多事情都是课题负责人说了算,容易导致私用、挪用经费情况的发生。   经费粗放式管理使一些学术权威违规操作成为&ldquo 潜规则&rdquo 。记者调查了解到,教授等科研人员申报课题时,大都希望含金量高的课题能带来更多经费,然而一旦批下来,就必须把钱花完,否则就会影响下一年课题申报。   财务报销流程存在&ldquo 漏洞&rdquo 。一位教授坦承,到财务部门报账时,若遇到麻烦,一般通过技术处理有票大多可以&ldquo 通融&rdquo 。   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助长问题经费的发生。记者咨询多家高校教师获悉,这些高校虽然对经费管理制定了操作办法,但不少在执行中容易大而化之。对违反经费管理规定的惩处,有的是进行&ldquo 内部通报&rdquo ,有的要求课题负责人把违规资金退回了事。   &ldquo 好钢&rdquo 用在刀刃上更需全程监管   去年10月1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对科研经费&ldquo 恶性问题&rdquo 连说两个&ldquo 愤怒&rdquo ,并表示&ldquo 痛心&rdquo 和&ldquo 错愕&rdquo 。这表明惩治科研领域腐败任重道远。   记者梳理多起案例发现,对当事人处理轻重不一,有的因贪污、挤占课题经费被判刑,而有的仅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将违规资金一退了事。   &ldquo 惩处力度不足、弹性空间大使得违法成本低,是问题科研经费屡有发生的原因之一。&rdquo 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昌新认为,课题经费乱象备受社会诟病,不仅造成财政资金的巨额浪费,也使得科研成果质量缩水。   针对课题管理&ldquo 重立项、轻监管&rdquo 问题,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吴亦明表示,要遏制&ldquo 只管拨钱,而对效果不闻不问&rdquo 的做法,整合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确保经费公开、透明、高效使用。对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建立全程监管机制。   曾参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研究的周华认为,为避免变相逼学术权威&ldquo 造假&rdquo ,可根据贡献程度,对科研人员实行公开奖励,让科研资金释放出更大效应,激发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力。   专家还认为,应建立科学有效的经费评价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全程对科研过程和成果进行考评,并根据结果对课题经费适当调整。
  • 高校为何频现“问题科研经费”
    "课题管理不够规范,在课题研究、经费分配、报销等方面,往往是课题负责人' 一言堂' 。"   专家还认为,应建立科学有效的经费评价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全程对科研过程和成果进行考评,并根据结果对课题经费适当调整   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ldquo 劳务费&rdquo &hellip &hellip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很难与知名教授、研究员等联系上。   然而,审计署日前发布的公告却显示,两所大学部分知名教授、课题负责人违规使用课题经费,引发广泛关注。   据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科研腐败案件时有曝出,一些学术权威也因&ldquo 问题科研经费&rdquo 不断牵涉其中。   那么,科研课题如何变成了&ldquo 有钱可提&rdquo ?经费监管存在哪些漏洞?   课题&ldquo 寻租&rdquo 煞费苦心   日前,审计署发布2014年第8号公告称,厦门大学两位知名教授因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遭处分,其中一人退回违规报销资金12万元。   该公告一经发出引发广泛关注。按道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不断出台规定,给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戴上&ldquo 紧箍咒&rdquo 。   严规之下,这些学术权威如何从课题中&ldquo 寻租&rdquo ?   &ldquo 拿到一个科研课题基本就等于拿到了一笔&lsquo 零花钱&rsquo 。&rdquo 来自不同高校的多位教师表示,申报课题时,知名教授往往更具&ldquo 资质&rdquo 优势,然而拿下课题后,有的项目根本用不完那么多经费,到结题时为了凑够金额,只能东拼西凑&ldquo 过关&rdquo 。   由于对课题经费有严格的开支范围,只有相关规定内的发票才能报账,一些知名教授、课题负责人为了&ldquo 合法&rdquo 报账煞费苦心,有时甚至&ldquo 迂&rdquo 气十足。   山东某高校的两个课题组为套取课题经费,竟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单程火车票1505张,涉及金额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的一半左右。不少网友质疑道:这个课题组是在做科研还是坐火车?   虚报、冒领课题经费,也是一些学术权威&ldquo 寻租&rdquo 的手段。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原执行院长在负责科研课题期间,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ldquo 劳务费&rdquo 。   据调查了解到,与一些官员成百上千万元的贪腐相比,部分学术权威违规使用的科研经费数额大都略显&ldquo 清水&rdquo ,甚至一些教授还认为,&ldquo 科研经费拨下来,自己分配用一点无伤大雅,这些小钱值得计较吗?&rdquo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指出,近年来查处的科研经费腐败案中,不少涉及某一领域的学术权威或带头人。正是这种&ldquo 蚂蚁搬家&rdquo 式的小贪心态铸成了当今科研乱象,一些教授、专家觉得挪用一点、挤占一点问题不大,然而积少成多最终犯下大错。   粗放管理报销流程存漏洞   近年来,我国科技研发经费支出年均增速20%以上,然而科技创新力仍显不足。随着一系列科研腐败案件的曝光,引发了公众对经费管理的担忧。   &ldquo 课题管理不够规范,在课题研究、经费分配、报销等方面,往往是课题负责人&lsquo 一言堂&rsquo 。&rdquo   北京某市属高校一位教授告诉记者,目前课题管理存在&ldquo 重立项、轻监管&rdquo 问题,课题申请下来后,很多事情都是课题负责人说了算,容易导致私用、挪用经费情况的发生。   经费粗放式管理使一些学术权威违规操作成为&ldquo 潜规则&rdquo 。记者调查了解到,教授等科研人员申报课题时,大都希望含金量高的课题能带来更多经费,然而一旦批下来,就必须把钱花完,否则就会影响下一年课题申报。   财务报销流程存在&ldquo 漏洞&rdquo 。一位教授坦承,到财务部门报账时,若遇到麻烦,一般通过技术处理有票大多可以&ldquo 通融&rdquo 。  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助长问题经费的发生。记者咨询多家高校教师获悉,这些高校虽然对经费管理制定了操作办法,但不少在执行中容易大而化之。对违反经费管理规定的惩处,有的是进行&ldquo 内部通报&rdquo ,有的要求课题负责人把违规资金退回了事。   &ldquo 好钢&rdquo 用在刀刃上更需全程监管   去年10月1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对科研经费&ldquo 恶性问题&rdquo 连说两个&ldquo 愤怒&rdquo ,并表示&ldquo 痛心&rdquo 和&ldquo 错愕&rdquo 。这表明惩治科研领域腐败任重道远。多起类似案例,对当事人处理轻重不一,有的因贪污、挤占课题经费被判刑,而有的仅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将违规资金一退了事。   &ldquo 惩处力度不足、弹性空间大使得违法成本低,是问题科研经费屡有发生的原因之一。&rdquo 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昌新认为,课题经费乱象备受社会诟病,不仅造成财政资金的巨额浪费,也使得科研成果质量缩水。   针对课题管理&ldquo 重立项、轻监管&rdquo 问题,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吴亦明表示,要遏制&ldquo 只管拨钱,而对效果不闻不问&rdquo 的做法,整合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确保经费公开、透明、高效使用。对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建立全程监管机制。   曾参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研究的周华认为,为避免变相逼学术权威&ldquo 造假&rdquo ,可根据贡献程度,对科研人员实行公开奖励,让科研资金释放出更大效应,激发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力。   专家还认为,应建立科学有效的经费评价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全程对科研过程和成果进行考评,并根据结果对课题经费适当调整。
  • 否认骗国家3亿经费 落选院士做人耳鼠证清白
    上海交大教授曹谊林被指学术造假,“一只假耳朵骗了3亿科研经费” 国家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继北大生命科学院院长饶毅落选后,201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名单中,也没有出现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曹谊林的名字。曹谊林因“人耳鼠”而被外人所知,这只长着“人耳朵”的老鼠与克隆羊一样,曾经震惊了国际学术界。它1996年问世,是由在哈佛大学医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曹谊林于Vacanti实验室内主要完成的。归国后,曹谊林供职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后并入上海交通大学),被推为中国组织工程学科带头人。   今年6月23日,《瞭望东方周刊》刊发两篇文章称,曹谊林昔日与现今科研搭档联袂现身,直陈其学术不端、骗取国家3亿科研经费。曹谊林昨日接受本报专访时,否认“一只假耳朵,骗取了国家3个亿”。曹谊林称,为了证明清白,近期做了八个“人耳鼠”,他还称“我是搞科学的,科学对我来说才是更重要。什么院士的,一点都不重要。”记者8月24日从上海交通大学获悉,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近期将召开关于“人耳鼠”的发布会。   “人耳鼠”   曹谊林   2002年12月23日,曹谊林教授(右一)和科研人员正在做实验。来源:新华社   ■ 链接   “人耳鼠”   “人耳鼠”是先用一种高分子化学材料聚羟基乙酸做成人耳的模型支架,然后让细胞在支架上繁殖生长。“耳朵”长好后,在无毛鼠背上割开一个口子,植入“人耳”。随后,“人耳”的支架会自己降解消失,“长”在老鼠的背上。   ■ 对话   “院士对我来说根本不重要”   曹谊林称“骗国家3亿是胡说八道”   “科研环境很恶劣”   新京报:今年5月,你当选为201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进入公示期后,你的熟人开始在媒体上揭发你。8月17日公布的201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名单中,你落选了。是不是和“人耳鼠造假”、“骗取三个亿”有关系?   曹谊林:这个院士(候选),对于我来说,根本不重要。我是搞科学的,科学对我来说才是更重要。什么院士的,一点都不重要。   新京报:候选中科院增选院士时,出现了这样的事情,你得罪了谁?   曹谊林:这里面的矛盾恩怨很深。至于学术问题,上星期,我们请了院士和有关专家,把我们做的老鼠都打开,做过鉴定。   新京报:饶毅和你一样落选了,是不是从国外回来的人容易受到排挤?   曹谊林:科研环境现在很恶劣。只要热爱科学,事实总是事实。老鼠背上那个耳朵是几年前我在美国做的,而且在国外引用的文章,在我们这个领域排第八位,还获了奖。如果说是造假,那是美国人在造假了?   新京报:声誉受损了,你想过要出来解释吗?   曹谊林:无所谓的,是黑是白,不是我一个人在做,全国、全世界都在做组织工程。不去调查,就听信个别人来讲述,真的把中国的科学环境搞得很糟糕。   新京报:给你带来的困扰也很大?   曹谊林:中国科研到底要不要搞下去,怎么赶超先进水平,我个人渺小的很,但是科研时间都是有限的。   “若骗钱早被抓了”   新京报:2001年展出的“人耳鼠”是模型吗?有人说你学术不端?   曹谊林:不是模型。   新京报:你的同学商庆新说,他一直心存怀疑。那次老鼠体内的肯定不是软骨,就算是模型。   曹谊林:从支架材料、细胞集中到老鼠身上,需要6周才能长成一个耳朵。那次因为时间紧,只有2周时间,大家看到的只是一个过程,是尚未培育成熟的软骨。怎么能说是假的呢?   新京报:商庆新说,当时他每晚用注射器抽出渗液,才能让裸鼠皮肤与支架贴合,显现人耳形状。   曹谊林:细胞集中在上面,抽液也是过程,细胞最后变成软骨。老鼠是裸鼠,本身没有免疫功能,而且在大庭广众之下,能够存活一段时间已经很不容易了。   新京报:你回国后,一直没做“人耳鼠”实验。   曹谊林:没必要,浪费国家人力、财力。   新京报:那还是不能说服那些有疑问的人?   曹谊林:前两个星期,我们刚刚做了八个,就是为了证明这点。做过的东西干吗再做呢?比“人耳鼠”好的东西多了。科学是前进的,回来后再做国外的东西有意义吗?   新京报:因为“人耳鼠”,你获得了各种荣誉和资金。有报道说你“一只假耳朵,骗取了国家3个亿”?   曹谊林:简直是胡说八道。我骗国家的钱?国家不来找我啊?法律不来找我啊?(科研项目)是审计署全部审计过的,3个亿是胡说八道。如果是骗的话,我老早就被抓进去了。   曹谊林   男,1954年出生,上海奉贤人,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首席科学家(连续两轮),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他在国际上首次应用组织工程技术在裸鼠体内再生了人耳廓形态软骨,从而第一次展示了应用组织工程技术修复组织。在国际医学界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获得了国际整形外科学界最高荣誉奖JamesBarrettBrown奖,这是迄今为止获得这一荣誉的第一位亚裔人。   ■ 讲述   前搭档:一直怀疑未形成细胞   最早报道“人耳鼠”涉嫌造假的文章中,曹谊林的硕士研究生同学商庆新实名接受采访,其他人是化名。昨日他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是有记者找到他才说的,并不知道曹谊林是候选院士。   2001年2月,“863计划15周年成就展”在京召开,商庆新把“人耳鼠”从上海带到北京参展。“轰动到什么程度呢?我坐出租车,司机说,这就是那个小老鼠吧,我不收你钱了。”商庆新说。   商庆新说,他认为“人耳鼠”对外宣传是软骨,是有点误导。“我觉得是没按照常规做,完全说是假的也不对,可能只有一个支架材料,没有形成细胞。”他说,此后多年,他一直心存怀疑。“人耳鼠引起了全国轰动,有了大量资金。人耳鼠技术,我相信没有问题。”商庆新说,2002年后,上海九院整形外科医师崔磊接替商庆新,成为曹谊林的新搭档。   昨晚,崔磊在电话中拒绝了记者的采访。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崔磊曾在一份建议书中写道:“政府将各类资源过度集中于曹谊林教授一身,他由于种种原因五六年不在工作岗位,研究停滞不前,产品也没有出来。”《瞭望东方周刊》则报道称,10余年来,仅国家 “973”、“863”投入到曹谊林研究团队的科研费用就达6000万。加上其他投入,累计科研费用达3亿,但并未获取预想中的产业回报。   学生:曹谊林老师遭“陷害”   曹谊林的学生、“人耳鼠”项目参与者、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国贸门诊部主任丁小邦昨晚表示,曹谊林遭人“陷害”。   丁小邦怀疑有人在背后进行操纵,“现在很多实验室都可以复制‘人耳鼠’,怎么会是假耳朵?”   他说,今年是院士候选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有两个人参选,一个是院长张志愿,另一个是副院长曹谊林。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张志愿入围了“201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候选人名单”。   8月17日,201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曹谊林落选。他对此没有公开发表评议。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丁小邦曾向媒体表示,在当下的科研体制内,科学家想要做一番事业,“一定要有权力,有权力后,还要善于斗争。”   丁小邦说,有一些人给多家报社写了匿名信,提供的联系人都是曹老师得罪过的人。
  • 科技部专项督查会计师事务所科技经费审计
    为进一步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科技经费审计质量,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的指导、监督、评价,2013年6月起科技部将对具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208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工作计划在3年内分阶段完成。今年,科技部组织安排5个检查小组,将分赴北京、上海、江苏等11个省市对抽取的71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小组将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座谈、现场检查、核实审计工作底稿和发放调查表等手段,了解和掌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科技经费审计的实际情况,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有无违反职业规范和双方审计约定的问题。同时,检查小组还要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在开展科技经费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科技经费审计监督水平。
  • 高校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计划公布(2011年第一批)
    关于下达高校实验室资质认定(国家计量认证)2011年第一批评审计划的通知   教技发中心函[2011]30号   有关高校实验室: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做好2011年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通知》(认办实函【2011】25号)精神,为了进一步提升实验室资质认定(国家计量认证)评审活动的质量和效率,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现就做好高校评审组2011年实验室资质认定(国家计量认证)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评审,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一)现场评审应考虑评审员的专业,评审员的专业应覆盖实验室所申请的能力 加强对授权签字人的考核,考核内容应当全面翔实   (二)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上报材料。认真完成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尽量缩短申请材料的报送时间   (三)认真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避免出现实验室检测能力不准确、材料装订不规范、整改报告未分析原因的现象   (四)对于到期需要复评的实验室,请实验室提前六个月上报申请材料,并至少于实验室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安排现场评审。   二、首次申请资质认定(国家计量认证)的实验室不列入评审计划。   三、涉及食品检验的实验室,自2011年5月1日起,需按照《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进行评审,请相关实验室修订完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四、对于同时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实验室,应同时向高校评审组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递交申请材料,由两家单位共同安排评审时间和评审员派出事宜。   地址邮编 : 北京中关村大街35号 100080   联 系 人: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曾艳   电 话: 010-62514686, 传 真:010-62514678   电子邮箱: zy@cutech.edu.cn, educma@yahoo.com   附件:1、2011年实验室资质认定(国家计量认证)评审计划 468 同济大学宝玉石检测中心 复查评审 上海 469 同济大学营养与保健食品研究所 复查评审 上海 470 东北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复查评审 长春 471 华南理工建筑节能研究中心 复查评审 广州 472 清华大学环境质量检测中心 复查评审 北京 473 北京大学环境工程实验室 复查评审 北京 474 厦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监督评审 厦门 475 北京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监督评审 北京 476 天津大学土木工程检测中心 监督评审 天津 477 中国科技大学工程与材料科学实验中心 监督评审 合肥 478 苏州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监督评审 苏州 479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学实验中心 监督评审 北京 480 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测中心 监督评审 北京 481 北京科大分析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监督评审 北京   2、实验室资质认定(国家计量认证)评审时间计划表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 【安捷伦】网络研讨会录音下载 | 从容应对 FDA 审计
    对于制药企业来说,FDA 审计总是绕不开的一个环节。不过,当 FDA 审计真的到来的时候往往又会因为准备不足而担忧和恐慌。哪些因素会触发监管审计?FDA 的审计策略发生了哪些变化,他们关注的重点是什么?本次网络研讨会将为您一一解答,同时还将重点介绍如何确保分析实验室的数据可靠性。研讨会内容通过本次网络研讨会您将了解到:FDA 的审计策略发生了哪些变化FDA 审计的目的是什么哪些系统可能面临审计确保分析实验室数据完整性的建议需要哪些书面材料来证明软件系统是经过验证的主讲人安捷伦科技软件合规项目经理Humera Khaja(注:如果二维码信息已失效或变更,请访问安捷伦网站 www.agilent.com/en/training-events/eseminars/address-the-paradigm-shift-in-regulatory-inspections 获取。)关注“安捷伦视界”公众号,获取更多资讯。
  • 卓光发布带审计追踪全自动视频熔点仪GM90D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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