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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会相关的论坛

  • 山西省计量院两项省级地方标准顺利通过审查

    [color=#3f3f3f]日前,山西省计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山西省地方标准送审稿审查会。山西省计量院和企业合作制定的《智能温湿度传感器通用技术规范》《矿用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基于R485和CAN的有限传输协议》两项地方标准顺利通过审查。[/color][color=#3f3f3f]此次审查会聘请了来自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研究所等多位业内资深专家进行评审。参会的专家对两个地方标准的送审稿内容进行逐条审定,认为报送资料齐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地方标准送审稿,建议尽快完善形成报批稿。[/color][color=#3f3f3f]《智能温湿度传感器通用技术规范》《矿用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基于R485和CAN的有限传输协议》两项地方标准的编制,提升了该院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将大力助推生产企业和相关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和计量服务产业能力。[/color]

  • 山西计量院参与制定的两项山西省地方标准顺利通过审查

    近日,山西省计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山西计量院府西街院区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山西省地方标准送审稿审查会。山西计量院和企业合作制定的《智能温湿度传感器通用技术规范》、《矿用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基于R485和CAN的有限传输协议》两项地方标准顺利通过审查。  智能温湿度传感器,是通过对温湿度进行检测,自动感知空气中的温度和湿度,在主控机和智能终端上显示的一种传感器类型。它可以与其它设备联动,实现智能控制。   随着国家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断提高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我国各大、中、小煤矿的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矿井陆续在装备矿井监测监控系统。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微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目前的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由监测监控终端、地面中心站、通信接口装置、井下分站、各种传感器等组成。   此次审查会聘请了来自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研究所等多位业内资深专家进行评审。参会的专家对两个地方标准的送审稿内容进行逐条审定,认为报送资料齐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地方标准送审稿,建议尽快完善形成报批稿。   《智能温湿度传感器通用技术规范》、《矿用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基于R485和CAN的有限传输协议》两项地方标准的编制,提升了山西计量院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将有力助推生产企业和相关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和计量服务产业能力。

  • 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活性焦吸附法污水深度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发布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有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依据《上海市标准化条例》的规定,我会于2023年6月16日组织开展了《活性焦吸附法污水深度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的技术审查会,经专家评审、表决、标准符合审查要求,通过技术审查,特此公告。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6月19日[/size][/font][/align]

  • 【分享】欧洲委员会呼吁EFSA对阿巴斯甜开展安全审查

    欧洲委员会近日要求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在2012年7月之前对阿巴斯甜(aspartame)的安全性开展充分的审查。原因是欧洲议会议员以及EFSA想进一步对阿巴斯甜的致癌性和对怀孕的影响展开研究。 EFSA发言人Lucia de Luca称,机构已收到了该要求并着手准备开始调查。此前,EFSA已制定了2020计划,即对所有在欧盟范围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进行审查,包括食品色素、食用香精和甜味剂。 欧盟表示,在这13个月的期限内开展阿巴斯甜审查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欧洲议会议员对该物质表示质疑。在上个月的拟议食品信息法规二读程序投票中MEPs提出对含有阿巴斯甜的产品贴上警示标签的提议,因为该成分可能会对孕妇造成一定的危害。 此外,EFSA在今年早些时候开展了两项关于阿巴斯甜研究:老鼠流行病学研究和甜味剂致癌性和难产研究。研究决定对阿巴斯甜的安全性开展进一步审查,但未就原因做出解释。 据悉,MEPs与EFSA此前已经因为阿巴斯甜的使用产生过冲突。而此次EFSA表示,欧盟将会根据科学研究做出最后的决定。

  • 高级实验室的审查流程

    对于一般的实验室来说的话在建成完工之后我们也是需要进行一定的审查的, 但是如果针对高等级实验室设计以及装修的话就更需要我们去审查了,那么在审查的时候主要是注意哪些方面的知识呢?我们就来为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吧。 申请单位主管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补正;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科学技术部。 第三章 审查 第六条 科学技术部设立高等级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由从事管理及相关领域科研工作的专家组成,任期5年。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科学技术部委托对有关建设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建议;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建设审查方式建议;对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发展提供咨询意见。 从审查的手续中我们可以看出的就是这个手续是非常的繁琐的,这也就意味着这个工作是非常的重要的,所以说我们在这个方面的话也是要重视起来的。更多内容

  • 申请认可资料规范性审查意见回复

    [font=宋体]请问,CNAS申请认可资料规范性审查意见通知单中有下面这一条审查意见,请问如何处理,谢谢。[/font][font=宋体]《分包程序》同上,实验室如何约束他人,对结果负责?[/font]

  • 【原创大赛】细述文件审查

    【原创大赛】细述文件审查

    前言文件审查是实验室的一项必备程序,主要是为了保证现行体系的稳定性而进行的。我们实验室的文件审查是在一次外审的不符合中开始的,通过这几年的文件审查总结了一些,希望能对兄弟们有所帮助...1. 为什么要进行文件审查? 体系的文件牵扯到各方面,随着实验室的变化文件的符合性也会有所改变。为了保证体系文件的现行有效我们可以每年或半年进行一次文件审查,以保证体系的现行有效。2.文件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一般实验室的体系文件包括四层从质量手册到原始记录,这一些都是为了保证准则、标准的使用,我们文件审查要全面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规章制度、技术记录和原始记录等。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2/201412281158_529617_1954597_3.jpg图1-需要审查的文件包括体系的四个层次3. 文件审查的依据是什么?既然审查就要有依据,怎样才能算是有效,那么我们就要有标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自然要符合认可准则的需要包括应用说明。而作业指导书以及原始记录要符合检测标准的要求,操作规程则要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要求。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2/201412281153_529614_1954597_3.jpg图2-质量手册审查时所依据的标准3. 如何审查是好?做审查时,我们如何审查好哪,这一点我们主要是看体系文件是否符合准则、法律法规、相关制度以及实验室的发展需要,对于适应的可以有效执行,不需要的则修订或废止。最后为了保证能够组员还要有审查人员的签字。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2/201412281156_529615_1954597_3.jpg图3- 审查记录表标出了审查的所有内容4. 审查疑点解释既然是文件审查,中心只要审查体系文件就行那么为什么还要对原始记录和操作规程进行审核,这些基本上没有什么改变吧?这一点大家了理解可能存在一定偏差,原始记录和操作规程在设备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是不用审查但是大家想想设备使用过程中会不会出现一定的问题,经过维修后在维护方面我们自然要改进这就是要更改操作规程的缘由。另外原始记录在使用过程中也会随着标准和设备的变更起条件而改变,这就需要更改设备型号和测试条件所以原始记录也是需要审查的原因。5. 外来标准文件需要审查吗?外来标准文件一般是客户提供的,因为他们产品的更改可能会增加项目或修改条件,那么我们就应该进行审查对标准未及时更改的进行沟通更改对项目不全的增加 项目同时还可以提出一些意见对标准记性更改。总结总之文件审查是一次对体系文件的全面审查,既保证了现行有效又为客户满意打下基础。是体系改进的目标也是发现问题的源泉。只有通过文件的审查才能保证体系的健康有效执行。

  • 【1014】问:资格审查的信息需要保密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资格审查的信息需要保密吗?[/font][font=微软雅黑]答: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有可能会涉及到投标供应商的机密或权益,应当保密,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即可。[/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font][font=微软雅黑]87号)第六十九条第五款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font][/font][/color][/b]

  • 1【336】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信息可以公开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信息可以公开吗?[/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答:因为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有可能会涉及到投标供应商的机密或权益,财政部[/font][font=微软雅黑]87号令规定,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没有要求公开。所以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建议保密。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font][/font][/color][/b]

  • 【1195】问:87号令中的资格审查信息是否要保密?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87号令中的资格审查信息是否要保密?[/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有可能会涉及到投标供应商的机密或权益,另外[/font][font=微软雅黑]87号令明确,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所以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除本供应商外应当保密。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font][/font][/color][/b]

  • 【1085】问: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需要保密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需要保密吗?[/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答: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有可能会涉及到投标供应商的机密或权益,另外[/font][font=微软雅黑]87号令明确,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所以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除本供应商外应当保密。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font][/font][/color][/b]

  • 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主要差异

    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主要差异  (1)依据不同:实验室认可是国际通行的做法。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依据是《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2)适用对象不同:实验室认可适用于社会各界实验室,计量认证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审查认可适用于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和授权的质检机构;  (3)实施主体不同:实验室认可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施。国家质检中心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由国家认监委组织实施,省以下由各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  (4)法律效力不同:通过实验室认可的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国际互认。通过计量认证/ 审查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 【线上讲座23期】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概述(已结束)

    [b][size=4][color=red][marquee]欢迎大家前来与tanghuizhi01一起关于“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一起交流~!活动时间:2010年04月07日-04月21日[/marquee][/color][/size] [/b][color=#fff8dc]00[/color][size=5][b][center]【线上讲座23期】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概述[/center][/b][/size][b][center]主讲人:独行的智慧(tanghuizhi01)[/center][/b][color=#00008b][center]活动时间:2010年04月07日-04月21日[/center][/color][center][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1/201701191652_628421_1604352_3.gif[/img][/center]1、术语和定义;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起源与发展;3、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趋势;4、相关管理机构沿革及发展;5、实施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程序;6、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7、总结;8、参考资料;[center][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1/201701191652_628421_1604352_3.gif[/img][/center][color=#dc143c][b]交流切磋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4月21日[/b][/color][b]特邀佳宾:[/b]实验室认可版全体版主:[color=#dc143c]wly99502557、cat115115、tianyouyingying[/color];实验室认可版全体专家:[color=red]200828、geniusiam、icetrob、kv2000、pdl1011、xchxt、zhao1025[/color][b]参与人员:[/b]仪器论坛全体注册用户[b]活动细则:[/b]1、请大家就[b]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时[/b]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提问,直接回复本帖子即可,自即日起提问截至日期2010年4月20日2、凡积极参与且有自己的观点或言论的都有积分奖励(1-50分不等),提问的也有奖励[u][b]3、提问格式:[/b][/u]为了规范大家的提问格式,请按下面的规则来提问 :[color=#dc143c]tanghuizhi01老师您好!我有以下问题想请教,请问:……[/color][center][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1/201701191652_628421_1604352_3.gif[/img][/center]

  • 【分享】实验室计量认证审查顺利通过,发帖庆贺,同时分享心得和体会

    今天实验室顺利通过了计量认证,获得CMA资格。发帖庆祝一下,并分享一点体会。1.审查没有想像中的难,毕竟专家数量有限,时间有限,而且领导关系搞好了的话,应该没什么大问题。2.当然前提是你准备充分,因为专家来了一看就知道你是不是为审查准备了很长时间,人员的精神面貌是不是良好(最好是紧张兮兮的 ,充分反应出专家的威慑力)。3.实验室环境很重要,东西是不是摆放得当,恒温实验室是否有效控制。 当然我所侧重的是实验室方面,其它像作业文件,数据原始记录,实验室记录,样品委托/接收登记等等也非常重要,只是不作为实验室方面考核的重点 。4.盲样测试。这个是我要重点说的,因为在考核之前种种传闻非常多,也让我们的准备非常匆忙和紧张。其实,真正试验的时候没那么严格,大体把握几个方面就可以了:4.1标签得当,不要有过期的试剂摆在桌面上,专家检查这个可是非常仔细的,一点来不得马虎。4.2分类有序,自己配制的试剂,标准物质,未测样品,测毕样品等等都要分类按照规定保存好,同时样品按照形态、来源不同也要注意分类保存。4.3检定有效,实验室类不允许出现未经过计量认证的量具,如移液管,加液枪,容量瓶等等,要是真万一有,赶紧找个柜子藏起来,专家是不会挨个翻你的抽屉的,但是贴有作业文件,使用说明,实验记录,实验室记录的抽屉会查的非常严,为了避免答错问题,最好把你的仪器使用说明提前看熟,我被问了仪器的温湿度要求,就记得不清楚,好在说得差不多,要不就麻烦了。4.4盲样测定,给你样品让你测定的时间非常有限,一般开完首次会议后发, 第二天下午就要交,做好通宵的准备,尽量赶在晚上做样,这样现场抽到的可能性低,不管你做得怎么好,专家总会找出毛病来的。前处理方法不一定要按照规范上的来, 以我做原子荧光为例,因为规范上消解生物体的方法我做起来平行性很差,而且测定有很多问题,所以改用微波消解了,原来紧张的要死,但是专家反而鼓励用新的适合本实验室的方法,当然在此之前你最好做好实验室比对并且提交申请交实验室质量责任人签字。一般来说生物体沉积物样品都是标准,也有可能用到外控样,所以最好准备几个标准同时做,这样用标准来修正准确性比较高,你也比较有信心。4.5提交报告,好不容易结果都出来了,在报告问题上面出现问题就因小失大了。报告是要求按照单个项目单种元素来提交的,就是考你几个项目提交几分报告,注意样品编号的命名必须按照你们实验室质量手册的命名原则来,项目名称写什么可以问专家,你不问他他最后也会告诉你让你修改的。4.6态度谦虚,不管专家说什么,都要虚心接受,哪怕你觉得专家说的不对,也不要当场反驳,据说福建有家监测站就因为这事搞得很惨,消息未证实,但是希望引以为戒。为了准备认证,我两个月加了7、8天班,今天才算送了口气。总之,考核不难,但是一定要准备充分,专家没有传说中的难说话,但是过程还是很严格的。最后,祝即将面临认证考核的兄弟们实验顺利,别出问题。

  • 中国将加强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

    来源:《新华网》记者15日从中国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日前正式公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新食品原料许可职责、程序和要求等事项。《办法》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新食品原料是指在中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新食品原料应当具有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且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者其他潜在性危害。  《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应当及时组织对已公布的新食品原料进行重新审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新食品原料的安全性产生质疑的;有证据表明新食品原料的安全性可能存在问题的;其他需要重新审查的情形。对重新审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新食品原料,国家卫生计生委可以撤销许可。  《办法》指出,相关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新食品原料许可的,国家卫生计生委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且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新食品原料许可。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取得许可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予以撤销许可。  《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卫生部2007年12月1日公布的《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记者孙铁翔)

  • 谈质检机构审查认可、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

    谈质检机构审查认可、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霍胜华  为了在实验室合格评定工作上与国际通行作法相一致,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1994年成立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等同采用ISO/IEC指南25、58作为基本条件和运作方式,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开始了实验室认可工作。截止目前,已有近160家实验室通过评审,取得了认可证书。  鉴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从80年代开始组织实施对质检机构的审查认可(含质检所验收)和计量认证,三者的范围、性质、实施机构以及评审后评审对象的地位、作用,如何处理三者关系等引起了大家的思考。作者愿以此文就上述问题和大家共同探讨。  一、范围问题  1质检机构的审查认可(包括质检所的验收)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11条及《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第11条的规定,质检机构审查认可的对象是国家质检中心、质检站和各级质检所(验收)。在实际运作中,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比照上述要求和作法对其部门质检机构进行审查认可。  2质检机构的计量认证  《计量法》第22条及《计量法实施细则》第32条也对计量认证的调整范围做出规定,即首先必须是质检机构,其次,在质检机构中只调整对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那部分质检机构。即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一样,不针对所有质检机构,更不是非质检机构也进行计量认证。  3实验室认可  等同采用ISO/IEC指南25的GB/T15481引言中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校准实验室和检验实验室”。在1997年关于ISO/IEC指南25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更明确为“本指南适用于进行检测和/或校准的所有组织,包括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的实验室,以及其检验和/或校准作为检查和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不管其人员数量和工作范围”。也就是说实验室认可除包括质检机构审查认可、计量认证的调整范围外,还含盖校准实验室和第一方、第二方的实验室等。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到国外考察了解的情况,开展实验室认可最早的澳大利亚认可的近3000个实验室中,有一半是企业的实验室,只是在公布认可实验室目录时采用标记“对外”、“对内”的形式标明服务对象而已。最近我国也开始试点性地对一些大型企业的实验室进行认可。如青岛海尔集团的实验室已通过中国实验室认可委认可。  二、性质  质检机构的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属政府行政行为。列入调整对象的必须进行,是一种强制性要求,否则将不能开展相应的检验工作。而实验室认可是自愿性的,是实验室采取的由权威部门对其认可,对其能力给予证明的方法,以达到提高实验室在检验用户中的可信度并提高其在检验市场的竞争能力。这三种评审的共性是通过评审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三、组织实施机构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11条和《计量法》第22条规定,质检机构的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目前的作法是国家质检中心审查认可、计量认证和省级质检所的验收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其他质检机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组织实施。  根据《实验室认可管理办法》43款规定“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依据《实验室认可准则》的要求,组织对申请认可的实验室的评审和认可。”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质检机构的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组织实施的机构是国务院和省两级政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而实验室认可是一级管理,实施机构是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  四、实验室评审后的地位、作用  对于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质检机构和经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认可后给予授权的质检机构,包括国家质检中心和地方的质检站及各级质检所,属于法定的质检机构,主要承担各级政府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而且根据《标准化法》第19条和《质量法》第11条、36条的规定,上述质检机构经审查认可后方承担产品检验工作,而且处理产品质量争议,以上述质检机构的检验数据为准。即这些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数据具有法律效力。当然按照《计量法》的规定,它们也应是计量认证合格的质检机构。  除此之外,其他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质检机构根据《计量法》的规定,也必须进行计量认证,否则,按照《计量法实施细则》第34条的规定,将“不得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由前可以看出,上述质检机构的地位是由相应的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只是其出具特定检验数据或承担特定检验工作的必备条件。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实验室的地位、作用、权力问题,大家在认识上很不一致。一些人错误地认为通过认可的实验室即是国家实验室,甚至认为即为国家质检中心。“校准和检验实验室认可体系运作和承认的通用要求”(GB/T15486等同于ISO/IEC指南58)有关定义32款规定认可是“法定(权威)机构正式承认某一机构或个人有能力执行特定任务的程序”,也就是说认可本身只表明认可机构通过特定程序对实验室能力的承认。因此,当一些被认可实验室要求国家技术监督局明确其地位、作用、权力时,曾得到明确答复“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是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按照国际通行作法,遵循开放性、自愿性的工作方针开展实验室的资格认可工作。通过其认可的实验室只表明在认可范围内具有相应的校准或检验能力,可以以认可实验室的名义开展相应工作,而不对其地位、作用作出规定,更不意味着要挂监督检验机构的牌子,因此,国家局不能行文明确认可实验室的地位、作用和权力”。也就是说实验室的地位不因其被认可发生变化,但其作用可能有所不同,即由于认可本身表明其相应能力得到了权威机构承认。提高了在用户中的可信度,增强了在检测市场的竞争力,实验室作用会得到更好地发挥。而且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工作是遵循国际通行作法运作,待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通过国际同行评审,签署互认协议后,其认可实验室会得到签约方的互认。  五、三者的关系  就其实质而言,三者都属于对质检机构、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的评审,且都是以ISO/IEC指南25(GB/T15481)作为基本条件,不管其是等同采用还是参照执行,不同的是前者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行为,后者是采用国际通行作法。之所以存在三种评审,一是因为历史的原因,质检机构的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都始于80年代,通常情况下,我国应在此基础上将其转化为实验室认可,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实现;二是现行法律法规对质检机构的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有明确的规定,必须依法执行。  为了减少质检机构的重复评审,国家技术监督局早在1991年即采取国家质检中心审查认可、计量认证一次评审,合格后颁发两个证书的作法。一些省级技术监督部门也采取和国家局同样的方法,减少省级以下质检机构的负担。1997年对国家质检中心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质检所的实验室认可实行强制性管理后,又对国家质检中心实行三合一评审,合格者发给授权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和实验室认可证书。上述省级质检所评审合格者发给质检所验收证书和实验室认可证书。有些省计量认证一并进行的,同时发给计量认证证书。  为了和国际通行作法一致,正在拟定的质检机构管理办法将GB/T15481作为质检机构的基本条件,三种评审将更趋一致,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修订,三种评审变为一种必将到来。中国计量CHINAMETROLOGY1999年 第1期No.1 1999

  • 【分享】谈质检机构审查认可、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

    谈质检机构审查认可、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霍胜华  为了在实验室合格评定工作上与国际通行作法相一致,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1994年成立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等同采用ISO/IEC指南25、58作为基本条件和运作方式,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开始了实验室认可工作。截止目前,已有近160家实验室通过评审,取得了认可证书。  鉴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从80年代开始组织实施对质检机构的审查认可(含质检所验收)和计量认证,三者的范围、性质、实施机构以及评审后评审对象的地位、作用,如何处理三者关系等引起了大家的思考。作者愿以此文就上述问题和大家共同探讨。  一、范围问题  1质检机构的审查认可(包括质检所的验收)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11条及《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第11条的规定,质检机构审查认可的对象是国家质检中心、质检站和各级质检所(验收)。在实际运作中,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比照上述要求和作法对其部门质检机构进行审查认可。  2质检机构的计量认证  《计量法》第22条及《计量法实施细则》第32条也对计量认证的调整范围做出规定,即首先必须是质检机构,其次,在质检机构中只调整对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那部分质检机构。即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一样,不针对所有质检机构,更不是非质检机构也进行计量认证。  3实验室认可  等同采用ISO/IEC指南25的GB/T15481引言中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校准实验室和检验实验室”。在1997年关于ISO/IEC指南25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更明确为“本指南适用于进行检测和/或校准的所有组织,包括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的实验室,以及其检验和/或校准作为检查和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不管其人员数量和工作范围”。也就是说实验室认可除包括质检机构审查认可、计量认证的调整范围外,还含盖校准实验室和第一方、第二方的实验室等。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到国外考察了解的情况,开展实验室认可最早的澳大利亚认可的近3000个实验室中,有一半是企业的实验室,只是在公布认可实验室目录时采用标记“对外”、“对内”的形式标明服务对象而已。最近我国也开始试点性地对一些大型企业的实验室进行认可。如青岛海尔集团的实验室已通过中国实验室认可委认可。  二、性质  质检机构的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属政府行政行为。列入调整对象的必须进行,是一种强制性要求,否则将不能开展相应的检验工作。而实验室认可是自愿性的,是实验室采取的由权威部门对其认可,对其能力给予证明的方法,以达到提高实验室在检验用户中的可信度并提高其在检验市场的竞争能力。这三种评审的共性是通过评审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 美国请求欧盟审查维生素D与钙的安全性

    据国外食品类网站报道,近日美国向欧盟委员会发出了审查维生素D与钙安全性的请求,这将促使欧盟食品安全局对此开展相应的研究。美国医学研究所在对一系列学术研究进行审查的基础上认为,维生素D与钙有益于骨骼健康,然而对于身体的其它方面无益,大多数美国人与加拿大人所摄取维生素D与钙的量相当充足,然而如果摄入过量可能会对身体产生不利影响。欧盟一位发言人表示,美国医学研究所已对此开展了一系列研究,2010年11月该医学研究所设定了钙在成人中的摄入上限介于2000与2500IU之间,维生素D的上限为4000IU.鉴于此欧盟委员会要求食品安全局展开相应的审查,重新评估两种物质的安全性,在必要的情况下,设定两种营养素在所有相关群体中的可接受最高摄入量。据了解,作为申请新型食品程序的一部分,欧盟委员会还要求食品安全局对乳铁蛋白与虾青素的安全性进行审查,目前欧盟仅批准两种物质用于食品补充剂,而不能用于食品。原文链接:http://www.nutraingredients.com/Regulation/US-prompts-EFSA-to-review-safety-of-vitamin-D-and-calcium

  • 文件定期审查报告

    每年一次的实验室文件审查怎么进行,需要审查什么内容明文件审查报告需要什么内容。大神请不吝赐教!!

  • 【实战宝典】如何建立行标?

    问题描述:如何建立行标?解答:[font='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black]1)[/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不得与有关的国家标准相抵触。[/color][/font][font='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black]2)[/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负责提出本行业标准计划的建议,组织本行业标准的起草及审查工作。组织本行业标准的起草和审查等工作。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提出的行业标准计划建议,经行业标准归口部门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分工后,由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下达实施。[/color][/font][font='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black]3)[/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按行业标准计划的安排,行业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提出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后修改为送审稿,送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行业标准送审稿,由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委托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组织审查。由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审查时,按《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进行。由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组织审查时,参加审查的人员,应有生产、使用、经销、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其中,使用方面的人员不应少于四分之一。[/color][/font][font='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black]4)[/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行业标准审查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会议审查时应进行充分讨论,昼取得一致意见。需要表决时,必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代表人数的四分之三同意为通过。函审时,必须有四分之三的回函同意为通过。会议审查结果应写出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如实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函审时应写出“函审结论”并附有“函审单”。会议代表的出席率和函审单的回函率应不低于三分之二。行业标准送审时,应附有“标准送审稿”、“标准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及其他有关附件。[/color][/font][font='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black]5)[/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审批、编号、发布。行业标准报批时,应有“标准报批稿”、“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及其“函审单”、“意见汇总处理表”和其他有关附件。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时,应附有该标准的原文或译文。行业标准的审批必须尊重“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对报批稿进行修改应有充分科学论据,并征求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的意见。对报批稿有重大修改时,应进行重新审查。[/color][/font][font='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black]6)[/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确定行业标准的强制性或推荐性,应由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提出意见,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审定。[/color][/font][font='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black]7)[/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行业标准的立项流程:申请立项—立项评估—拟立项项目征求意见([/color][/font][font='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black]30[/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日)—正式立项下达国家标准计划——标准起草——征求意见(不少于[/color][/font][font='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black]60[/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日)—技术审查—报批稿形成并上报审批—批准发布——宣贯实施。[/color][/font]以上内容来自仪器信息网《[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color=#3333ff]ICP-MS[/color][/url]实战宝典》

  • 【资料】关于印发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436号 2010年11月02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和受试者的保护,规范和指导伦理委员会的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提高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国家局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现予印发。请你局指导本辖区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学习,参照执行。  附件: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 《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关于调整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依据的通知 文章发布时间: 2006-02-05 文章出处: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单位:浙江省质量合格评定协会 ------------------------------------------------------------------------------ 为适应形势发展,进一步加强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服务的检验机构的管理,促使其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依据,逐步执行以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为基础的《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以下简称新的《评审准则》,见附件)。为确保新的《评审准则》顺利实施,及时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的《评审准则》在等同采用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基础上,增加了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的特殊要求。新的《评审准则》可以在浙江省局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页上查看、下载。网址:www.zjbts.gov.cn二、自2006年9月1日开始,全省向社会提供公共检测数据服务的各类检验机构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包括首次申请、复查申请、扩项申请、监督评审等技术评审活动,均按照新的《评审准则》要求进行。三、鼓励检验机构在2006年9月1日之前按新的《评审准则》,建立和完善符合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四、已经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合格证书的检验机构,必须在2007年7月1日前按照新的《评审准则》要求完成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转换工作。五、为配合新的《评审准则》有效实施,省局委托浙江省质量合格评定协会开展相关宣贯和培训工作。六、请各市局及时将本通知及新的《评审准则》转发到辖区内各检验机构,督促各检验机构按新的《评审准则》要求,抓紧组织修订有关质量管理文件,确保新的《评审准则》有效实施。

  •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align=center]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align]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1.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书面审查、现场核查和许可检验等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工作。  1.3职责划分  1.3.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标准和程序,指导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1.3.2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流程,组织实施本辖区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1.3.3技术审查部门负责组织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书面审查、现场核查、许可检验等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审查员的遴选、培训、选派以及管理等工作,负责具体开展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书面审查。  1.3.4审查组具体负责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现场核查和许可检验工作。  1.4审查原则  1.4.1规范统一原则。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统一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确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标准,规范了审查工作流程,保障审查工作的规范有序。  1.4.2科学高效原则。按照保健食品剂型形态进行产品分类,对同剂型产品增项以及注册试制与生产许可现场一致的,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提高了审查工作效率。  1.4.3公平公正原则。理清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的关系,由技术审查部门组织审查组负责技术审查工作,辖区监管部门选派观察员参与现场核查,确保审查工作的公平公正。  2---受理  2.1材料申报  2.1.1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应当是取得《营业执照》的合法主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的相应条件。  2.1.2申请人填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并按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的要求,向其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1.3保健食品生产实行品种许可,申请人应参照《保健食品剂型形态分类目录》(附件2)的要求,填报申请生产的保健食品品种明细。  2.1.4申请人应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2受理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分别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2.3移送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受理后,受理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材料移送至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审查部门。  3---审查  3.1书面审查  3.1.1审查程序  3.1.1.1技术审查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书面审查。  3.1.1.2技术审查部门按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书面审查记录表》(附件3)的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如实填写审查记录。  3.1.1.3技术审查部门应当核对申报材料原件,需要申请人补充技术性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  3.1.1.4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需要对许可事项开展现场核查的,可结合现场核查核对申报材料原件。  3.1.2审查内容  3.1.2.1主体资质审查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或备案证明合法有效,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等技术材料真实完整,标签说明书样稿与注册或备案的技术要求一致。备案保健食品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及技术要求。  3.1.2.2生产条件审查  保健食品生产场所的应当合理布局,洁净车间设计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体系文件健全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清晰完整,生产设施设备与生产工艺相适应。  3.1.2.3委托生产  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是保健食品注册批准证书持有人,受托方应具有相同剂型保健食品生产资质及相应生产条件。委托生产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应当同时标注委托双方的企业名称、地址以及受托方许可证编号等内容。保健食品的原注册人可以对转备案保健食品进行委托生产。  3.1.3做出审查结论  3.1.3.1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技术审查部门应做出书面审查合格的结论。  3.1.3.2书面审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技术审查部门应做出书面审查不合格的结论:  (一)申报材料书面审查不符合要求的   (二)申请人未按时补正申请材料的   (三)申报材料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  3.1.3.3书面审查不合格的,技术审查部门应按照本通则的要求提出未通过生产许可的审查意见。  3.1.3.4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技术审查部门可以不再组织现场核查:  (一)申请同剂型产品增项,生产工艺相同的保健食品   (二)保健食品注册核查试制现场与生产许可同一现场,且未发生变化的   (三)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或延续,申请人声明保健食品关键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且不影响产品质量的。  3.2组织审查组  3.2.1人员组成  3.2.1.1经书面审查合格,应当开展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技术审查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组。  3.2.1.2审查组一般由2名以上(含2名)熟悉保健食品管理、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检验检测等方面的人员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审查员参与该申报材料的书面审查。  3.2.1.3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与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审查员应当回避。审查人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动。  3.2.1.4申请人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选派观察员,参加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负责现场核查的全程监督,但不参与审查意见。  3.2.2工作职责  3.2.2.1审查组负责生产许可的现场核查和许可检验的技术审查工作,其他部门不得随意干涉审查组的审查工作。  3.2.2.2审查组应当制定审查工作方案,确定审查时间安排,明确审查人员分工、审查内容、审查纪律以及相应注意事项。  3.2.2.3审查组应当按照审查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查任务,做出审查结论,向技术审查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3.2.2.4审查人员应当对审查材料和审查结论保密。  3.3现场核查  3.3.1审查程序  3.3.1.1审查组应及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现场核查前两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审查时间、审查内容以及需要配合事项。  3.3.1.2审查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生产许可的现场核查 对因生产工艺复杂、生产周期较长等原因确需延长现场核查时限的,审查组应进行书面说明。  3.3.1.3审查组按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附件4)的要求组织现场核查,应如实填写核查记录,并当场做出审查结论。  3.3.1.4《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包括82项审查条款,其中关键项7项,重点项28项,一般项47项,审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3.3.2审查内容  3.3.2.1生产条件审查  保健食品生产厂区整洁卫生,洁净车间布局合理,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空气净化系统、水处理系统运转正常,生产设施设备安置有序,与生产工艺相适应,便于保健食品的生产加工操作。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定期检定校验,生产厂房和设施设备定期保养维修。  3.3.2.2品质管理审查  企业根据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制定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加强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验以及贮存管理。检验室的设置应与生产品种和规模相适应,每批保健食品按照企业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并进行产品留样。  3.3.2.3生产过程审查  企业制定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建立生产批次管理制度,留存批生产记录。企业按照批准或备案的生产工艺要求,组织保健食品生产试制,审查组跟踪关键生产流程,动态审查主要生产工序,复核生产工艺的完整连续以及生产设备的合理布局。  3.3.3做出审查结论  3.3.3.1现场核查项目全部符合要求的,审查组应做出现场核查合格的结论。  3.3.3.2现场核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审查组应做出现场核查不合格的结论,其中不适用的审查条款除外:  (一)现场核查有一项(含)以上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   (二)现场核查有三项(含)以上重点项不符合要求的   (三)现场核查有五项(含)以上一般项不符合要求的   (四)现场核查有一项重点项不符合要求,三项(含)以上一般项不符合要求的   (五)现场核查有两项重点项不符合要求,两项(含)以上一般项不符合要求的。  3.3.3.3现场核查存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但未达到做出不合格结论要求的,审查组应责令申请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3.3.3.4申请人完成整改后,审查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查。  3.3.3.5限期整改项目经复查符合要求的,审查组应做出现场核查合格的结论 经复查仍不符合要求的,审查组应做出现场核查不合格的结论。  3.3.3.6现场核查不合格的,审查组应按照本通则的要求提出未通过生产许可的审查意见。  3.4许可检验  3.4.1经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审查组应当组织试制产品抽样:  (一)经书面审查合格,按照本通则的要求不再组织现场核查的   (二)现场核查合格的   (三)现场核查被责令限期整改的。  3.4.2审查组按照3倍全检量的要求,组织试制保健食品抽样,并将样品送至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4.3检验机构按照企业标准进行全项目检验,原则上应在60日内完成检验。  3.4.4审查组按照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的技术要求和产品企业标准,对检验结果进行全项目复核。  3.4.5试制产品检验项目全部合格的,审查组应做出许可检验合格的结论 检验项目有一项(含)以上不合格,审查组应做出许可检验不合格的结论。  3.4.6许可检验不合格的,审查组应按照本通则的要求提出未通过生产许可的审查意见。  3.4.7申请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检。  3.4.8试制产品检验和复检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5审查意见  3.5.1申请人经书面审查、现场核查、许可检验,各技术环节全部审查合格的,审查组应提出通过生产许可的审查意见。  3.5.2对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的,申请人经书面审查和许可检验合格,审查组应提出通过生产许可的审查意见。  3.5.3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审查组应提出未通过生产许可的审查意见:  (一)书面审查不合格的   (二)现场核查不合格的   (三)试制保健食品检验不合格的   (四)现场核查责令限期整改的项目,经复查仍不合格的。  3.5.4技术审查部门应根据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意见,编写《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审查报告》(附件5),并在完成审查的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材料和审查报告报送许可审查部门。  4---决定  4.1复查  4.1.1许可审查部门收到技术审查部门报送的审查材料和审查报告后,应对审查程序和审查意见的合法性、规范性以及完整性进行复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意见。  4.1.2技术审查环节经复查符合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要求的,许可审查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查意见报送许可机关。  4.1.3许可审查部门认为技术审查环节在审查程序和审查意见方面存在问题的,应责令技术审查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确认。  4.2决定  4.2.1许可机关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复查合格的申报材料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4.2.2对通过生产许可审查的申请人,应当做出准予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决定,制作准予许可决定书 对未通过生产许可审查的申请人,应当做出不予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决定,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4.3制证  4.3.1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一企一证”的原则,对通过生产许可审查的企业,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标注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事项。  4.3.2《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应载明保健食品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品种明细以及其他备注事项。  4.3.3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应在备注中载明,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的,在备注中载明委托企业名称与住所等信息。  4.3.4原取得生产许可的保健食品,应在备注中标注原生产许可证编号。  5---变更、延续与注销  5.1变更  5.1.1申请人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生产许可证载明事项的以及变更工艺设备布局、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影响保健食品产品质量的,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的要求,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5.1.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本通则的要求,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许可变更事项,组织审查组、开展技术审查、复查审查结论,并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5.1.3申请增加或减少保健食品生产品种的,应当申报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参照《保健食品剂型形态分类目录》(附件2)。  5.1.4保健食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办理注册或者备案变更手续后,申请变更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5.1.5保健食品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新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5.1.6保健食品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1.7申请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需要变更以下许可事项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查合格,可以直接变更许可证件:  (一)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的   (二)变更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实际地址未发生变化的   (三)变更保健食品名称,产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未发生变化的。  5.2延续  5.2.1申请延续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在该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按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的要求,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5.2.2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组织试制产品检验。  5.2.3申请人声明保健食品关键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且不影响产品质量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组织现场核查。  5.2.4申请人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保健食品安全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审查组,进行现场核查。  5.3注销  申请注销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人按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的要求,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注销申请。  6---附则  6.1本通则3.3.3.3和3.4.3条款中的30日、60日,是指自然日,其他日期均指工作日。  6.2审查组开展的书面审查、现场核查、许可检验以及责令限期整改等环节,属于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审查,不计入行政审批时限范围。  6.3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件遗失、损坏的,申请人应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 【原创大赛】实验室认可文件审查及整改简介

    【原创大赛】实验室认可文件审查及整改简介

    七月初到某地实验室交流学习,该实验室的负责人说:只要文件审查通过了就可以等同于通过了实验室认可。我当时相当惊讶,但细想之下也是挺有道理的,文件审查通过了就意味着安排现场评审,现场评审通过了也就意味着通过认可了,不得不佩服负责人的“先见”。1、文件审查简介  文件审查工作在实验室提交申请书之后,CNAS安排现场评审之前。CNAS通过文件审查来确保申请实验室基本上满足要求,避免因为盲目安排现场评审导致评审组处于“两难”境地,以及让申请实验室承担多余的评审费用。由此可见文件审查的重要性了。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2/201412072203_526160_2266557_3.jpg2、文件审查的结果反馈  通过文件审查都是由CNAS指定的主任评审员来承担,该主任评审员通常也是现场评审的组长了。文件审查的详细程度因人而异,不同老师的审查风格不一样,反馈的文件结果也不尽相同。  本文要举的例子是一份审查的详细程度几乎令人发指的反馈表,反馈表的部分内容如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2/201412072207_526161_2266557_3.png  那么问题来了,问题这么多肿么办?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12.gif3、文件审查的整改  对于文件审查结果,通常都是逆来顺受、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文审老师要求改什么就改,要求补充什么就补,按照审查意见一条条分析,一条条改,把改好的材料整理漂亮后发给CNAS再看过。如果不行就接着改了。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8.gif  当然了,对于本文这位查得比较详细的老师,建议写份正式点的整改报告,或做几份正式的纠正措施,以示重视和虚心改正。示例如下:-------------------------------------------分割线-----------------------------------文件审查整改情况说明尊敬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我XXX检测中心于201X年XX月XX日提交的实验室认可申请材料,经过CNAS专家老师专业、细致的文件审查,专家老师指出了我中心体系文件和认可申请材料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我中心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提供了宝贵的意见。经过总结分析,我中心体系文件和认可申请材料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体系文件存在一些文件性不符合,如缺少能力验证程序,设备期间核查的文件规定不完整;  2、第一次内审中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不符合鉴定工作的控制、纠正措施等要素无法审核到位,内审的有效性不足;  3、认可申请书及相应附表填写不规范,授权签字人的资质证明文件等应随申请书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充分。  根据专家老师的审查意见,我中心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体系文件进行逐一审查,对错误文件进行修改;组织开展2014年度第二次内部审核;补充修改认可申请书、相应附表及附件材料。  经过近两个月的整改,现将实验室认可申请材料重新提交,请认可委审查。  认可申请材料变更说明如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2/201412072208_526162_2266557_3.pn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2/201412072208_526163_2266557_3.pn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2/201412072209_526164_2266557_3.png-------------------------------------------分割线-----------------------------------4、总结  先说点正能量的,文件审查并不可怕,按要求分析整改不但可以完善体系文件,改进质量管理活动,还可以增进与CNAS项目负责人之间的感情。  再感叹一下,没想到文件审查的重要性已经可以等同于通过实验室认可了。虽然实验室认可的培训班常有老师说只要把CNAS的评审员骗下来就基本上通过了,但骗也是需要技术的。  踏踏实实走过场,认认真真搞形式!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1.gif

  • 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关系?

    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都是政府行政行为。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具有法律效力;经审查认可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才有资格承担国家行政机构下达的检验任务和监督检验任务。申请审查认可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计量认证的资格,审查认可一般与计量认证一起考核,申请计量认证和申请审查认可的项目相同,可以合并实施。所以可以申请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如:国家级质检中心、监督检验机构、环境保护检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可以申请计量认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如:企业法人性质的检测公司等 生产企业的实验室因为不具备第三方公正地位,所以不能申请计量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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