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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源相关的资讯

  • 《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明确:在重点领域推广甲烷排放源监测
    生态环境部、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等11部门在7日公布《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甲烷排放控制目标,这是我国开展甲烷排放管理控制的顶层设计文件。甲烷是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具有增温潜势高、寿命短的特点。积极稳妥有序控制甲烷排放,兼具减缓全球温升的气候效益、能源资源化利用的经济效益、协同控制污染物的环境效益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安全效益。近年来,我国在甲烷资源化利用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甲烷排放控制仍然面临统计监测基础较为薄弱、法规标准体系尚不完备等问题,技术和管理能力亟待提高,需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提升甲烷排放统计核算、监测监管等基础能力,全面有序推进甲烷排放控制工作,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方案》指出:加强甲烷排放监测。探索开展甲烷排放监测试点,在重点领域推广甲烷排放源监测。根据我国甲烷排放特征,在现有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下开展甲烷环境浓度监测,逐步建立地面监测、无人机和卫星遥感等天空地一体化的甲烷监测体系。加强关键技术创新。加强不同领域甲烷排放特征规律研究,持续开展资源化利用、高产低排放育种、监测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强化甲烷排放控制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将甲烷排放控制相关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甲烷排放控制装备和技术的集成化和产业化,部署建设一批国家重点研发创新项目和重大工程。按照《方案》,“十四五”期间,甲烷排放控制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逐步建立,甲烷排放统计核算、监测监管等基础能力有效提升,甲烷资源化利用和排放控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甲烷排放强度稳中有降,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和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持续提升。“十五五”期间,甲烷排放控制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甲烷排放统计核算、监测监管等基础能力明显提升,甲烷排放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提高。煤矿瓦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甲烷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此后,石油— 7 —天然气开采行业力争逐步实现陆上油气开采零常规火炬。附: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pdf
  • 我国最大汞排放源仍处监管真空
    11月6日,美国向联合国交存了《水俣公约》的&ldquo 接受文书&rdquo ,成为全球首个签署并批准该公约的国家。据悉,该公约在经过50个国家的政府批准后,有望于2016年生效。有专家对记者表示,截止到目前,我国汞排放与污染还处于底数不清的阶段,一些政策、法规、标准、体系缺失,我国最大的汞排放源仍处于监管失控的状况。作为公约缔约国,中国将面临空前压力。   面临巨大限汞压力   汞污染已成为全球性议题。汞是有毒重金属,它具有持久性、长距离迁移性和生物富集性,可以通过空气、水和食品进入人体。汞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对于孕妇和婴幼儿尤甚。   2013年中期,国际NGO组织联盟&mdash &mdash &mdash 零汞工作组(ZMWG)对9个国家的220名育龄妇女(17岁至53岁之间)的头发样本进行了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很多妇女的人体汞暴露水平显示出了一系列健康隐患。   一项旨在消除汞污染的国际条约已签订。从2009年开始,147个国家经过4年5轮的谈判,今年10月11日,包括中国在内的92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最终签署《水俣公约》,更多的国家将陆续签约。   据悉,《水俣公约》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环境条约,它针对使用、释放或排放汞的一系列产品、工艺和行业订立了各种控制和减排措施,还对汞的直接开采、汞金属的进出口以及汞废物的安全储存等作出相应规定。   根据规定,公约将在第50个国家提交批准书之后第90天正式生效。国际环保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 R D C )化学品政策顾问王英预计,《水俣公约》将在2016年左右生效。   专家表示,中国作为首批签署国之一,也是汞使用量和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今后将面临空前巨大的限汞压力。   目前一般认为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汞生产国、使用国和排放国。2007年全国汞产量为798吨,占世界汞产量的53.1%,居全球首位。我国汞产量增长迅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汞产量达到1347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 N EP)发布的《汞排放定量定性估算工具包》中的所有11大类59小类排放源在我国基本都存在。现有估算数据表明,我国每年向大气排放的汞量在500-700吨之间,约占全球大气汞排放量的30%。   中科院院士、中科院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江桂斌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我国目前的汞污染防治还处于底数不清的阶段,问题较多。首先,基础研究薄弱,对我国汞污染迁移转化过程与风险的认识有限,减排主要技术还依赖于国外,难以为汞的污染控制和减排提供有力的科学支持 其次,汞监测与评价体系不够健全,对汞的生产、使用、排放等还没有系统的、动态的统计数据,难以对我国汞污染现状进行全面的科学评估,势必影响减排目标的制定及减排效果的评估 最后,我国现行的大部分汞污染和管理的标准及规范都滞后于实际需要。   江桂斌认为,目前一些欧美国家对汞的排放控制已经生效,因此在履约过程中必将特别关注中国的减排情况。一方面,可能会设置国际贸易壁垒,对我国含汞产品(如荧光灯、含汞医疗器械等)的生产和出口进行限制 另一方面也可能对我国汞的生产和使用施加压力,对某些行业的工艺和发展造成影响。   最大汞排放源仍是监管真空   针对《水俣公约》的具体条款,有专家向《经济参考报》详细分析了我国面临的挑战。   王英告诉记者,根据公约规定,各国将禁止建立新汞矿,现有汞矿15年内关闭,且不得用于小金矿采金,所有汞贸易应在公约许可的范围内且要有书面协议。   但目前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是全球仅有的两个仍在进行工业化汞矿开采的国家,数据显示,中国目前通过原生汞矿生产的汞超过1300吨/年。根据我国工业清洁生产&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到2015年,我国汞使用将少于650吨/年,但到时中国多余出来的汞如何处置也将是问题。事实上,近年来在加纳等非洲国家时有截获来自中国的走私汞 在印度尼西亚的网站上有兜售来自中国的汞。   在含汞产品方面,公约规定到2020年将禁止生产、进口和出口加汞产品,包括电池、荧光灯、含汞医疗用品如温度计和血压计等,还有部分含汞化妆品、杀虫剂、电子开关。我国尤其在含汞医疗产品方面不容乐观,2010年中国生产含汞体温计1.5亿支,据悉约有一半出口到国外。   此外,公约对于工业生产中汞排放还做了限制:2018年淘汰使用汞的乙醛生产,2025年淘汰使用汞的氯碱生产,逐步减少如VCM (氯乙烯单体)及PVC (聚氯乙烯,即我们经常见的塑料)等的生产。   与此同时,还列出了大气排放点源清单,包括燃煤发电厂、燃煤工业锅炉、有色金属生产当中使用的冶炼和焙烧工艺、废物焚烧设施和水泥熟料生产设施。对于新建排放源,规定公约生效一年后建造的设备,五年内实现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保实践。对于现有排放源,提出明确的量化达标任务、时间表和行动方案,包括排放标准和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保实践,并且有合理的进度,需要定期向公约组织汇报履约情况。   在江桂斌与王英看来,这是我国面临的最大挑战。   聚氯乙烯(PVC)生产是我国最大的用汞行业,与其他欧美国家使用石油生产PVC不同,我国则只能用煤来生产PVC,这一过程需要添加含汞催化剂,而迄今为止无汞催化剂正在研制中。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ldquo 国合会&rdquo )报告显示,2007年我国聚氯乙烯催化剂的用汞量已经超过50%。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电石法PVC用汞量达1050吨。   在大气汞排放方面情况更严重。国合会报告显示,2007年,中国约55万个燃煤工业锅炉排放了213吨汞,约占中国大气汞排放的33%,燃煤电厂占19%,有色金属冶炼占18%,水泥生产占14%,其他则是固体垃圾燃烧、钢铁制造等。北极理事会的报告估计,2010年中国水泥行业的汞排放量在85吨以上,几乎占全球一半。   但值得注意的是,迄今为止,在燃煤工业锅炉、水泥生产和固体垃圾焚烧方面,我国并未制定汞排放标准。有色金属行业虽然有汞控制标准,但标准执行情况并不好。   &ldquo 中国最大的汞排放源仍处于监管真空的状况。&rdquo 一位专家说道。   另一方面,江桂斌表示,目前大多数燃煤电厂还没有配置针对汞排放的控制设备,如果大范围推广,将是很大的投入,而且国内缺乏这方面成熟的技术。   应尽快采取汞减排措施   专家表示,对于中国来说,汞减排任务尤其艰巨,不能等《水俣公约》正式生效之后才开始采取措施,在签约之后至《水俣公约》正式生效之间的过渡期,我国政府就需要尽快采取汞减排措施。   环保部一位专家表示,我国汞污染防治管理总体趋势,应该以履约促国内汞污染防治,逐步实现汞公约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汞及其化合物人为排放的影响的目标,对汞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控制。   王英则建议,在2015年底以前我国应采取汞减排重点措施:一是限制汞的供应和贸易,发布汞出口禁令(除用于环境无害化处置的汞)。二是尽快制定一系列标准,包括燃煤锅炉的汞排放标准和垃圾焚烧和水泥生产等其他汞来源的汞排放标准,严格执行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标准,加强执法,确保每个冶炼厂都符合汞排放标准。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 R D C )高级律师D avidL ennett表示,由于汞公约对汞的大气排放有明确的要求,中国要达到公约的相应要求,现在开始把汞排放控制计划纳入空气污染治理计划将是最高效和最经济的,因为监管机构和公司正在开始选择安装污染控制设备。   &ldquo 中国汞污染防治体系涉及很多方面的内容。&rdquo 江桂斌认为,当务之急,首先应该有明确可行的防治目标 其次要有具体科学的技术路线,建立用汞行业的闭路循环,并大力推广无汞绿色技术 同时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等保障措施及监督机制 最后要提高公众、政府和从业人员的意识,提高行动能力,全面减少汞的使用和排放。
  • 环保部印发《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关于印发《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的要求,为了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数据在排污收费和总量核定等环境管理方面的应用,进一步规范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我部制定了《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 环保部开展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
    关于开展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汞污染防治工作的批示精神,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初步摸清我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开展管理对策研究,应对关于汞污染问题的国际公约谈判,加强我国汞污染防治管理,我部决定从2011年4月起,组织开展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开展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是我国应对国内日益频繁的重金属污染事件和今后国际履约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应高度重视,成立调查领导小组和调查工作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实施本辖区内的调查评估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地应按照《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将汞污染排放源调查评估纳入2011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目标责任制和工作经费,做到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调查评估任务。   三、加强培训。为保证调查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各地应认真学习有关调查评估技术文件,积极参加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培训,组织开展好本辖区的逐级调查培训工作,切实做好调查的前期准备和动员工作。   四、坚持事实求是。目前,我国汞污染防治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基础信息、污染防治技术与对策都滞后于形势需求,各地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工作,对本辖区汞污染排放源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切实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使最终调查评估成果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汞污染排放源状况,为我国全面开展汞污染排放源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五、为保障调查工作部署、指导和反馈畅通,请各省级环保部门将调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负责人、联络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11年4月15日前报送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臧文超 马春燕   电话:(010)66556259   传真:(010)66556287   附件: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实施方案   附件附表: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 青岛众瑞-固定污染源超低排放解决方案
    政策背景为了控制燃煤火电污染,国内针对火电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东部地区现役的机组通过改造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要求,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与此同时,多个省份陆续发布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地方标准,无一例外的将“超低排放”写入了排放限值。据统计,目前公布大气污染地方标准的省份有5个,分别是河南、河北、上海、山东、浙江。这些地方标准除了规定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外,也将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 30μg/m3写入到了标准中。监测难点解决方案烟尘采样→采样头组装《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测定重量法》征求意见稿中要求颗粒物采样前后对一体化采样头整体称量,采样头组装要求整体密封效果良好。众瑞ZR-L03型自动滤膜压紧器,操作简便,装配过程一键完成。烟尘采样装置ZR-3260D型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配备高负载、低噪声大流量抽气泵,可有效克服颗粒物滤膜法采样相对于滤筒采样存在阻力大的问题,配合ZR-D09ET型高湿低浓度烟尘采样管(钛合金材质),可实现超低浓度颗粒物的采样功能。烟气分析ZR-3211型便携式紫外烟气综合分析仪,采用紫外光谱差分吸收技术(DOAS)测量固定污染源排放中的SO2、NO、NO2等气体浓度,测量精度高,不受烟气中水蒸气影响,特别适合高湿低硫工况,配合ZR-D05BT型烟气预处理器使用,可实现超低工况烟气的采样和分析功能。烟气汞采样部分省份将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也写入到了地方标准中,众瑞研发生产的ZR-3700A型烟气汞综合采样器和ZR-3701型烟气总汞采样器,配合相应的采样管可实现分价态汞、气态总汞及颗粒态汞的监测。颗粒态汞和气态汞:ZR-3701烟气总汞采样系统从烟气中等速取样,取样管线的温度维持在120℃以上,以防止烟气中的汞(尤其是气态二价汞)在取样管线上凝结。烟气样品依次经过采样管、过滤器和冰浴吸收瓶箱(三个氯化钾吸收瓶、一个双氧水/硝酸吸收瓶、三个高锰酸钾/硫酸吸收瓶)。烟气样品中的颗粒态汞被过滤器(玻璃纤维滤筒)捕集,气态二价汞被前三个吸收瓶捕集,气态零价汞被后四个吸收瓶捕集。颗粒物上的汞在热解或消解之后采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吸收液中的汞被还原后使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气态汞:ZR-3700A烟气汞综合采样器兼配湿法HJ543-2009和干法EPA 30B两种采样要求1. 废气中的汞被酸性高锰酸钾溶液吸收并氧化形成汞离子,汞离子被氯化亚锡还原为原子态汞,用载气将汞蒸气从溶液中吹出带入测汞仪,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2. 通过ZR-3700A烟气汞综合采样器,从固定污染源以低流量、恒速抽取定量体积废气,使废气中气态汞有效富集在吸附管中经过碘或其它卤素及其化合物处理的活性炭材料上。采用直接热裂解原子吸收法或者其它分析方法测定吸附管中二段分隔活性炭材料中汞的含量和采样体积,计算出气态汞浓度。质控方案ZR-5410A便携式气体、粉尘、烟尘采样仪综合校准装置,内置罗茨流量计,流量直读,一套设备即可满足对空气采样器、颗粒物采样器、烟尘测试仪的流量、压力标定。
  • 2017年将建大气动态污染源排放清单
    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已成为北京市新的城市战略定位之一,《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mdash 2017年)》6日发布。该计划致力于率先形成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更好地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其中,聚焦大气治理的&ldquo 首都蓝天行动&rdquo ,成为计划确定的一号重大专项。   &ldquo 行动计划&rdquo 确定了两类共12个重大专项先期启动实施。第一类紧密围绕大气污染治理、交通管理等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攻关 第二类则是紧密围绕产业发展的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着力以技术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高端发展,构建&ldquo 高、精、尖&rdquo 的产业格局。   按照计划,到2015年,大气污染成因与传输规律研究将取得阶段性成果,推广应用7万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到2017年,将建立动态高分辨率的污染源排放清单,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准确率,推广应用20万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大气污染成因与预警预报研究,一是要开展细颗粒物(PM2.5)的污染成因、源解析、源排放清单研究,大气中氨排放现状及来源分析,以及细颗粒物对人群健康影响的研究 二是开展大气重污染监控及预警技术体系研究,开发监测仪器设备,提高重污染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 三是协助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体系。
  • 多技术车载移动实验室调查工业污染点源排放
    大规模工业排放的痕量气体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影响周边城市和居住区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密歇根州东南部的底特律、迪尔伯恩及周边地区等工业密集区,确定不同点源排放特征并将其鉴别开尤其具有挑战性。本文中,研究人员根据一组结合痕量气体和VOCs的浓度比例作为描述排放地点的化学特征,报告了7种排放源的组分比例,包括汽车制造、钢铁制造、化工厂、工业化学品使用(清洁、涂料等)、化学废料场、压缩机站等。本文源数据集共包括85个不同点源,它们之间不仅存在不同类型设施的差异,个别设施也存在每天差异,某些规模较大的地点被视为多个单点源的集合。本文结果表明,在密集的工业区,车载移动实验室(或称走航监测)比固定采样/检测更有优势(小编注:走航检测至少可以作为国内现有固定监测站的有效且充分补充)。01简介 密歇根-安大略臭氧源实验(简称MOOSE)是加拿大和美国多机构联合开展的一项联合行动,旨在研究密歇根州和安大略省及其周边地区的臭氧、气象和空气污染。研究区域主要集中在密歇根州东南部和安大略省西部,包括底特律(美国)及周边工业区、温莎(加拿大)、休伦港(美国)和萨尼亚(加拿大)。这项活动包括每日预报、固定地面测量、多个地面移动实验室和飞机航测等。在城市和工业环境中,车载移动实验室(或称走航监测)是一种有用的工具,可以更好地覆盖多点位和更多感兴趣的污染物种。监测网络可提供长期趋势,但受到监测点数量和位置的限制(小编注:也会受气象条件的限制)。相比之下,车载移动实验室可以提供空间尺度上更详尽的信息,比如它们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供逐条街道的污染物分布图。移动实验室在点源测量方面也很出色,因为它们很容易适应不断变化的风向,并能结合上风处测量测算浓度增加比例。设备齐全、反应迅速的移动实验室还能为每个源提供不同组分比例。最后,移动实验室还还可部署在对有害空气污染物敏感或人口稠密的城市地区开展测量。 移动实验室点源采样和测量包括从设施的下风向,且大致与风向垂直的方向行驶,以高密度覆盖 "羽流"(plume)某段剖面(小编注:也可阅读公共号文章‘北京VOCs走航监测和评价技术规范分享之二’)。羽流是一种或多种化学物质相对于背景的浓度增强的气团。沿着污染点源周边既有道路,以及不同风向的测量有助于区分相关设施与其他潜在的潜在来源的相互影响。在污染源密集的地区,点源下风向测量也颇具挑战性。针对此类区域的测量策略包括在设施周围反复转圈,以分隔邻近区域,并在不同风向下对密集区进行不同时间段,不同工况重复测量(小编注:也可阅读公共号文章‘网格化’VOC走航策略漫谈’)。烟囱烟气测试是排放指纹识别的一种常见替代方法,即将探头置于场地的排气烟囱或设施的子组件(如罐顶排放口)的废气口处。烟囱测试不存在来源归属不明确的问题。但此类研究耗时较长,需要进入现场,并且可能需要在线采样(收集空气样本进行后续分析)。这些研究依赖于人工操作来确定采样点,因此可能会漏掉无法进入或不寻常位置的泄漏。这种方法与工厂等大型工业场所实施的 "泄漏检测和修复"(LDAR)计划有关。 在这项研究中,Aerodyne 车载移动实验室在进行了为期六周的移动和定点测量。2021 年 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 MOOSE 活动期间的六周时间内,研究人员在上述地区进行了痕量气体和VOC的移动和定点测量。测量的重点是化学源特征实验,该实验包括在主要监测站测量臭氧前体物,以及确定单个点源的下风排放羽流的特征。在这里,研究人员根据每个羽流中比背景值更高的物种的相对摩尔比例来描述排放特征。这被称为 "化学特征 "或 "化学指纹"。接下来,通过在不同的气象条件下进行循环移动监测,详尽检查密集工业区的排放情况。最后,研究人员利用两个移动实验室的测量数据,对跨境排放的烟羽进行了研究,并讨论了密集工业区排放特征描述所面临的挑战。02仪器 本研究使用高质量分辨率Vocus 质子转移反应-飞行时间质谱仪(Vocus PTR TOF-MS)快速测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和含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oVOC)。数据分析使用 Tofware 软件,后期数据处理软件为 Igor Pro 。其它气体监测使用可调红外激光直接吸收光谱 (TILDAS),并使用气相色谱质谱(GC-EI-TOF)分辨同分异构体,对Vocus PTR-TOF结果进行补充。(小编注:其他仪器介绍详见原文)图 1. 用于 MOOSE-2021 的 Aerodyne 移动实验室仪器清单03结果3.1 点源化学指纹 在MOOSE行动期间,研究人员共考察了87个不同点源,包括汽车制造厂、钢铁厂、使用溶剂的工厂、化学品制造商等。图2. 显示密歇根州和安大略省边界的研究区域概览图。城市(蓝色)和密歇根州县(灰色)。已访问/测量的污染源显示为粉色圆点,其中污染源特征显示为深粉色,并标有其站点 ID。这里的测量包括大量痕量气体、VOCs和燃烧产物的浓度和空间分布图3.1 MA130:工业涂料 MA130点位研发和制造各种用途(包括汽车、管道和电气绝缘产品)的涂料。2021 年 5 月 23 日和 2021 年 6 月 4 日对该设施进行了两次考察。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同一天内,该地点的化学组分特征也会发生显著变化,尤其是丙酮与芳烃总和的比例。一种可能的解释是,丙酮来自该场址的不同子源(如不同房间的烟囱排放),与芳烃的来源不同。图3. 设施 MA130 的化学指纹示例。VOC与芳烃之和以及 关联性R2数值(顶部);中图显示了选定示踪剂的时间轨迹(中);地图(下)显示了走航路径上的丙酮浓度3.1.2 MA237:工业清洗 MA237 是一个工业清洗设施,可以用溶剂清洗散装容器或周转箱。研究人员对其进行了三次访问,分别在 2021 年 6 月 15 日和 2021 年 6 月 25 日成功进行了测量。有趣的是,在这一地点,化学特征在两次探访中差异显著:在 6 月 15 日,C6H7+ 的增强可以忽略不计,但在 6 月 25 日却出现了该信号。6 月 15 日存在丙酮,但 6 月 25 日却没有。在这些羽流中,研究人员观察到了少量但相互关联的天然气排放,但由于其空间位置,并没有将其明确归因于该场所。3.1.3. SA96:粘合剂制造商 SA96 是一家粘合剂生产厂家,主要排放甲苯,并有少量相关的苯酚 (C6H7O9)。SA96 生产粘合剂、包装和建筑材料等,原材料包括聚乙烯树脂、纸张和粘合剂等。2021 年 5 月 29 日和 2021 年 6 月 10 日对 SA96 进行了考察,并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前往其他地点的途中进行了补充考察。2020 年,美国环保局报告该设置甲苯空气释放量为982,858磅。3.1.4. WA236:化学废品 WA236 号场址是一家化学废品公司,现场设有仓库。该设施靠近其他几个污染源,包括 WA248(一个处理废油和废水的设施)和两个汽车制造厂。化工废料场 WA236 是该区域芳烃和其它 VOC 排放的主要来源。汽车装配厂 WA137 和化学废料设施 WA236 最明显的分界线在 2021 年 5 月 26 日,风向为东南风(图4)。在该图中,可以观察到混合VOC羽流(@ 符号),以及分布更广的丙酮羽流(* 符号)。芳烃和一氧化碳的尖锐而短暂的峰值显示了对当地交通的影响。研究人员将最南端的羽流(@ 符号)归因于 WA236 化学废品设施。最北面的羽流(* 符号,这一天主要是丙酮)来自汽车装配厂 WA137 或附近。图4. 化学废物设施 WA236 和汽车制造商装配厂 WA137 的下风向代表性横断面。地图(左)显示了按丙酮浓度着色的走航路径。时间时间迹线(右图)显示了测量到的物种子集,迹线颜色与坐标轴标签一致。图中显示了一个主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羽流(@ 符号),以及一个强度较低、范围较广的羽流(* 符号) Vocus PTR-TOF报告的几乎所有物种在来自该地点的羽流中都会增加,包括 C4H9O+(甲乙酮 + 丁醛)、C3H5O+(丙烯醛)和 C6H7O+(酚)。WA236化学废品场的 GC-TOF 测量结果表明,卤烃的含量显著增加,主要是二氯甲烷 (CH2Cl2)、芳烃和乙腈 (CH3CN),油漆溶剂 PCBTF 也有所升高。正矩阵因子分析(PMF)用于解析 Vocus PTR-TOF全部质谱数据集,以分离化学废品特征(WA263)。 综合几方面的测量结果,研究人员得出了以下几个结论。汽车制造商南面的WA236化学废品处理设施是该区域芳烃和其他VOC(包括有气味的含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主要来源。移动实验室曾多次追踪到远至居民区的烟羽。该汽车制造商 WA137 装配厂也可能排放丙酮和/或芳烃的混合物。由于在 WA27(发动机厂)周围只进行了少量测量,这限制了辨别该厂排放物的能力。该区域的其他几个来源,包括 WA248(废油设施)在内的其他几个排放源造成了复杂的排放源环境。3.1.5 MA141:天然气压缩站 MA141是一个天然气压缩站,研究人员于2021年5月23日和2021年6月15日进行了两次考察。与本文中描述的许多其他工业污染源不同,MA141 位于农村地区,与附近的其他污染源隔绝,这简化了测量和归因。不出所料,观测到的主要排放物是甲烷和乙烷,它们是天然气的组成部分,两者具有完美的相关性(R2 = 1.00)。乙烷/甲烷比率在各次观测之间略有变化,5 月 23 日的比率为 0.081,6 月 15 日的比率为 0.073,这可能反映了压缩气体本身的构成。根据密歇根州各月消耗天然气的平均加热值,这些比率略高于预期。各月消耗的天然气平均热值为1058 BTU(2021年5月)和1057 BTU(2021年6月)。这些加热值对应的乙烷/甲烷比率约为0.064 和 0.062。但是,通过MA141压缩站的天然气可能并不面向密歇根州的消费者,也可能并不反映该州的平均水平。其他与天然气羽流大致相关的其他物种是 HCHO 和 NOx,CO2 的增强在仪器噪声之上并不明显,而一氧化碳则没有相关性,因为它主要是由其他来源(如交通)产生的尖锐羽流造成的。因此,只报告 HCHO 和 NOx 与 CH4 的比率,而且只针对 R2 0.75。由于压缩机发动机本身使用天然气,因此预计压缩机站会有燃烧示踪剂,压缩机排气中会有一定量的 "滑移"(未燃烧的天然气)逸出。3.1.6 WA238 和 WA240:天然气输送网络泄漏 天然气羽流含有相关的乙烷和甲烷,但没有其他相关的示踪剂。特别是两个点(WA238 和 WA240),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反复观察到甲烷浓度在百万分率以下,研究人员将这一区域称为迪尔伯恩环路,它们的乙烷/甲烷比率为 0.06-0.09,与之前讨论过的 MA141 压缩机站所测得的数据相似,并且与预期的乙烷/甲烷比率一致,也符合配送级天然气中乙烷/甲烷比率的预期值。3.1.7 WA0 和 WA87:钢铁制造商和汽车制造商 迪尔伯恩环路沿线的主要污染源区域:由汽车制造商(WA87)和钢铁设施(WA0)组成的综合体。该区域由5 个独特的芳香族羽流指纹组成,一条300米的道路上有多达4个具有不同特征的重叠羽流。该设施的排放特征和分布非常复杂,值得对其进行专门研究。3.1.8 WA22:回收站 最后,在炼油厂(WA22)进行了实地考察。与上述 WA87/WA0 制造商的情况类似,这些结果表明,没有一种单一的化学指纹适用于此类大型复杂设施。在下一节中,研究人员将介绍在炼油厂和汽车制造商/钢铁制造商周围的密集工业区中使用的另一种采样策略。3.2. 工业区的VOC浓度 迪尔伯恩和里弗鲁日是密歇根州韦恩县的两个城市,与底特律接壤。该地区(包括底特律最西南的部分)拥有众多工业设施,包括汽车制造商、钢铁制造商、炼油厂、化工厂、制药厂和食品加工厂等。这些城市也有住宅区和购物区。该地区被底特律河的支流胭脂河一分为二。 作为移动实验室大本营的迪尔伯恩监测站也位于该地区。因此,在迪尔伯恩监测站及其周边地区收集了大量测量数据。 迪尔伯恩及周边地区的污染源密度促使研究人员采用了与 MOOSE 期间针对的其他点污染源不同的采样方法。他们制定了一条标准路线,在密集污染源区域内循环穿行。这条"迪尔伯恩环路 "在整个活动中多次重复,在一天中的不同时间以及在不同的主导风向下采样测量。这种取样策略可以在不同风向条件下对观测到的排放进行三角测量,以确定点源。在迪尔伯恩站点测量到的主要风向为西南风、东南风、西北风和东风、在这些环路中测得的移动风也显示出类似的特征,但主要风向之间的区别并不明显。这可能是在驾驶过程中测量风向所面临的挑战,以及街道‘峡谷’内的实际风向变化。 鉴于该地区污染源在空间和化学方面的复杂性,重点将放在几个关键指标:(1) C6-C9 芳烃的总和,预计来自燃料储存、炼油厂作业和储存、油漆、涂料和溶剂的使用以及燃烧;(2) 乙烷,预计来自天然气泄漏、燃烧源、油漆、涂料和溶剂的使用以及燃烧。(3) 一氧化碳,预计来自交通、发电机和其他工业燃烧源。图4显示了迪尔伯恩河套地区在西南风条件下芳烃总和的平均浓度。在南风下,可以看到汽车制造商(WA87)和钢铁厂(WA0)下风向(东风)的芳烃热点。石油码头(炼油厂轮廓线的最东段)和胭脂河段的下风向、横穿环路的高架公路上也观察到了芳烃增强现象。图5. 迪尔伯恩环流期间西南风下的 C6-C9 芳烃总和。(A) 显示了平均浓度。EGLE 监测站(紫色三角形)、清单来源(白色正方形),3个主要设施(WA87-汽车制造厂;WA0-钢铁厂;WA22-炼油厂)的轮廓。(B) 显示了每个地图像素点的测量浓度直方图(对数刻度)。(C) 显示了每个地图像素的测量次数,以及在整个摄影过程中行驶的道路 所有风向的乙烷热点显示,路线上有几个点持续存在天然气泄漏。其中一个泄漏点(WA238) 在一座立交桥下,天然气可能在该处积聚。Olaguer对这一泄漏点进行了模型估算,Batterman等人对该泄漏点和其他天然气分布泄漏点进行了采样。在偏南气流条件下,天然气发电厂下风向存在持续的乙烷(和甲烷)特征。天然气发电厂(WA13)的下风向存在持续的乙烷(和甲烷)特征,而且横断面离源很近,这表明是未燃烧的天然气发生了地面泄漏。最后,一氧化碳排放显示,在汽车制造商和钢铁联合企业的西南风和东北风方向,一氧化碳排放持续增加。3.3. 跨境排放 这里展示了国际边界加拿大一侧的设施对密歇根空气流域的影响。AML 在密歇根州休伦港及其周边地区进行了采样,萨尼亚拥有密集的炼油厂和石化设施密集的地方,这些测量的目的之一是调查排放物的跨境传输。虽然加拿大一侧有许多单独的设施,但该地区主要由三座反应堆组成。研究人员将其编号从南到北,依次为 1、2 和 3 组。在第 2 组的北面还有两个橡胶生产厂家和苯乙烯生产厂家。在第 1 组群的南面和内陆有另一个石化厂,生产乙烯。图5中的地图清楚地显示了在产业集群 2 和产业集群 3 周围的边界两侧芳烃排放的增加情况。美国一侧观察到三个不同的甲醛羽流,其增强值在 4-5 ppb 范围内高于背景值。碳氢化合物和芳香族示踪剂也得到了增强,尽管与最北边的两个与 2 号和 3 号星团相关的两个最北部羽流的相关性并不完美。在最南端的第 1 组团下风处仅观察到少量碳氢化合物和芳烃。 这里还观测到三组分布范围广泛的 HCHO 羽流,这可能源于燃烧过程,而炼油厂的作业包括许多此类过程。通过观察燃烧示踪剂 CO 和 CO2,发现了与 甲醛下风方向适度相关的广泛增长,与甲醛呈中度相关,但与群组 1 无关。HCHO 增加的第二个可能解释是大气中活性烯烃的快速光化学氧化。例如,在德克萨斯州休斯顿的炼油厂下风向观测到了甲醛羽流,是源于炼油厂排放的活性碳氢化合物。图6. 休伦港/萨尼亚的 Aerodyne走航车和 MECP TAGA 协调横断面,从南到北显示了三个不同的 HCHO 羽流和两个广泛的 C8 芳烃羽流。浓度与向北公里数(上图)和地图(下图)的函数关系。C8 芳香烃轴以 3 ppb 为界限,以强调与其它芳香烃相比的广泛增强。石油化工和炼油厂来源标为 1 至 3 组。白色指向风向04讨论 本研究观察了不同类型工业的排放特征,研究区域内汽车制造主要排放涂装产生的VOC。化工厂特点是各自工艺相关的溶剂排放。压缩机站的特点是排放天然气和燃烧废气。陆地主要是甲烷和生物VOC。根据现场的燃烧设备,可能会有一些燃烧示踪剂。垃圾填埋场主要是甲烷和植物排放VOCs为主(但与乙烷没有明显相关性)。其他无处不在的排放源包括加油站和道路废气。 本文移动测量到的化学指纹可与 EPA 的 SPECIATE数据库相对照。该数据库按重量报告排放参数,即 VOCs 的总重量。工业溶剂排放的 SPECIATE 类别包括涂料 (MA130)、工业清洗 (MA237) 和溶剂使用 (SA96) 场址列出了许多源特征或 "全貌"。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来源类别是汽车涂料(例如,SECIATE 中的原样 2546)。通过与芳烃总和的摩尔比使用报告的排放浓度来确定排放源,单位为VOC总量的重量百分比,以及单个物种的摩尔质量。SPECIATE 参考的特征主要是甲苯(C7 与 C7-C9 芳烃的摩尔比为 0.6),然后是 C8 芳烃(摩尔比为 0.3),C9 摩尔比为 0.1。丙酮与芳烃总和的摩尔比为 0.21。这一参考比例与WA87/WA0 汽车制造商/钢铁制造商所测得的 C8 和 C9 芳烃摩尔比,但超过了丙酮和甲苯的测量比率。我们注意到SPECIATE 方案完成时间(1989 年)早于该点位中PCBTF低挥发性溶剂使用和其他点源的开始时间。 工业点源的测量面临着一些挑战,主要是与点源密度、源复杂性、源排放高度以及风向和道路的结合有关。孤立区域内的组分可预计的点源,且有周边道路覆盖,最容易确定其特征。这类污染源的例子包括垃圾填埋或压缩机站,它们往往位于较偏远的农村地区,并以甲烷排放为主。位于工业密集区以外的某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点源也符合这些标准,包括工业清洁设施 MA237、工业涂料设施 MA130 和溶剂使用设施 SA96。上述来源的化学和空间排放特征也往往比较简单(只有一个中心排放点和少数几种化学物质)。 其他测量到的污染源要复杂得多,最好将其视为多个点污染源的集合,其中包括位于迪尔伯恩的炼油厂 WA22,以及汽车制造商/钢铁联合工厂 WA87/WA0。来自加拿大的跨境炼油厂和石化排放也属于这一更为复杂的类别。对于迪尔伯恩这样的复杂排放源和密集工业区,相邻的点源往往会在空间上出现排放重叠。一种采样策略是在不同的风向条件下,在这些密集区域内重复循环行驶(小编注:也可阅读公共号文章‘‘网格化’VOC走航策略漫谈’)。这条路线上的许多设施大型而复杂,其围栏内没有公共道路,例如WA22 工厂和位于环线中心的双重复杂的汽车制造商/钢铁制造商(WA87/WA0)。像这样的设施需要进行专门的后续研究才能完全确定其特征。虽然对如此密集区域的测量可能无法完全确定单个污染源的特征,但是在 MOOSE 期间 Aerodyne走航车收集的数据有助于通过比较实际测量浓度和网格模型来评估模型。作为分析对象的一些设施预计会从高空烟囱排放废气,这些设施包括发电厂、炼油厂和大型化工厂。要探测高空烟囱的燃烧排放物,需要在下风向的情况下进行远距离横断面探测,通常很难或不可能将烟囱的燃烧排放物与附近的其他来源明显区分开来(小编注:除非是烟气排放组分特征非常之特别)。迪尔伯恩环路沿线的一段高架公路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但事实证明,难以将炼油厂的排放与道路交通区分开来。本文讨论的大多数物种(例如,甲苯、乙烷)的光化学寿命为数天或数月,因此在本文大部分测量点位上都没有充分的大气氧化事件,也基本上等同于‘新鲜’烟羽数据。一个森例外是加拿大炼油厂的排放,是在下风向 1-3 公里处测量。研究人员看到了丙烯,丙烯是一种活性烯烃。他们还观察到明显的 HCHO 烟羽,这种物质既可以直接排放,也可以在大气氧化过程中作为中间产物产生。 有意思的是,即使在风力和道路通行条件良好的情况下,某些目标设施也没有明显的排放。但要做出某处设施无排放的结论,尤其是在工业设施密集处,要比抓污染排放相对要难。 最后,移动实验室提供的灵活性使科学家们能够找到意想不到的VOC等排放源,并追溯其来源。其中一个例子是WA236化学废品场的排放物占据了一个区域,而这个区域包括了更大更显眼的汽车制造商,并影响到横跨多个住宅和商业街区的区域。这个例子和其他例子表明在密集工业区,移动车载实验室比固定采样/测量更有优势。参考文献:https://doi.org/10.3390/atmos14111632备注:翻译仅供学习和参考,内容以英文原文为准。文中图片版权均归Atmosphere杂志社所有。
  • 碳排放管理员——行业不可缺少的新绿色职业
    4月29日上午十点整,碳排放管理员新职业宣介会正式召开,会议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产业发展部主任戚志强主持,采用线上直播的方式。碳排放管理员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的指导和支持下,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牵头,联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共同申请设立的。目前,联合申报主体其所在行业在国家碳排放总量中占比74%,加上计划进入协调机制的轻工、纺织、机械、煤炭、商业、建筑、交通,国有产权交易组织所在的行业,在国家碳排放总量中占比超过92%,只要是会产生CO2排放的企业,都将需要碳排放管理员的人才培养。碳排放管理员新职业的发布标志着其正式列入国家职业序列,这是推进重点行业进一步节能减排,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向国际社会郑重宣誓,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具体体现,实现我国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离不开一支职业化的碳排放管理员队伍,为宣传推荐碳排放管理员新职业,在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和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石化联合会会同六大行业协会以及冶金规划院共同召开碳排放管理员新职业宣介会,介绍碳排放管理员新职业的相关内容,发出加强行业碳排放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倡议,介绍碳排放管理员培育和评价的工作计划,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与嘉宾有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李高司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王小兵处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党委常委、副会长孙伟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委委员、专职副理事长王志轩,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副书记姜维,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党委常委、副会长刘建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党委常委、副会长兼秘书长贾明星,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党委书记、常务副理事长潘亿新。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产业发展部副主任李永亮为我们介绍了碳排放管理员的定义和主要工作任务。碳排放管理员是从事企事业单位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核查、交易和咨询等工作的人员。职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种:民航碳排放管理员、碳排放监测员、碳排放核算员、碳排放核查员、碳排放交易员、碳排放咨询员。碳排放管理员主要工作任务:1.监测企事业单位碳排放现状;2.统计核算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数据; 3.核查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情况;4.购买、出售、抵押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权;5.提供企事业单位碳排放咨询服务。六大行业代表都表达了对《加强行业碳排放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国家碳达峰与碳中和战略》倡议书的强烈支持并发表讲话,表明将全力支持对碳排放管理员的培养与重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小企业工作委员会王静敏秘书长在会议的最后为我们介绍了关于行业碳排放管理人才培育和评价工作的计划。新职业发布后,如何快速规范有序地建设一支碳排放管理人才队伍,需要联合申报的各个行业协会和单位形成合力,共同组建碳排放管理员职业协作组,建立统一有序的工作机制,协调下一步工作,组织好标准制定、教材编写和教学资源的开发,尽快开展碳排放管理员人才培育和评价,改善市场供需平衡,支撑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立行业间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建设协调机制,在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联合申报主体,包括石化、电力、钢铁、建材、有色金属、航空、冶金规划院等行业组织和单位,在碳排放管理员能力建设方面统一规则,规范行为,协调立场,形成合力。新职业发布后,建立一套统一的碳排放管理职业培育评价体系是当务之急,具体工作如下:1.制定标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已获委托,作为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术技能标准的起草牵头单位,将联合各行业协会在人社部、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的指导下,尽快召开职业标准制定启动会。2.编写教材在起草制定标准的基础上,编写教材,制作课件,通过行业间协调机制,组织权威人士,编纂出一定具有共性又有行业特色的高质量的教材和课件,成为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职业培训的基础教材和推荐教材。3.组织培训发布会后,各行业协会将开始组织相关培训,开展培训即是对新职业的一种宣传,使行业内外更了解新职业,扩大新职业的影响力;又是对教材和课件的一种演示和打磨,加速教材课件的提升及完善。4.评价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统一的评价体系,是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在职业技术技能标准编制完成后,依据标准,进行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这个标准体系通过行业间协调机制的实施,相对做到标准、教材、题库、评价的一致性,为国家对于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建设和监管提供参照的基础,又为行业间同岗位间评价结果的互认提供重要的保证。为了提升证书的可靠性、权威性、影响力,要根据国家碳达峰与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开展政策研究工作,包括碳排放管理员等级的设置,需求供给的现状,职业队伍形成与发展,职业能力的再教育、再提升,职业资质与要求以及职业人员的使用与监管等,提出积极的政策建议,争取要将碳排放管理员的登记证书纳入国家相关的标准和法规中,为其长远健康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依托。进度安排如下:2021年4月1.召开碳排放管理员新职业宣介会2.建立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建设协调机制3.筹备启动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的起草工作,开展职业调查与职业分析2021年5-6月 1.开展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的启动会,编写职业标准的初稿,完成标准开发工作组的组建,确定标准起草的主要参与单位和参与人;召开标准编制的启动会,完成职业调查与职业分析,编写职业标准初稿,争取6月底进入标准的审定程序2.开展前期的碳排放管理员的培训工作3.制定职业技能评价程序,开发考试题库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发布平台2021年7-12月1.配合人事部鉴定中心完成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审定和报批工作2.开展碳排放管理员培训基地、能力的评价遴选,培训师资3.开展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对碳排放管理员考试合格者发放证书,建立碳排放管理员人才库4.在标准和大纲的基础上,完成碳排放管理员各工种的培训教材和课件,作为推荐教材正式出版发行会后,对碳排放管理员后续工作希望进一步了解、接洽的相关单位,可以联系相关人员。写在最后,国家越来越重视碳排放的管理,碳排放管理员也因此应运而生,未来CO2检测仪器的发展不可限量,尤其是监测设备和便携式的检测仪器,相信碳排放管理员的课程中也会涉及到仪器的学习,未来还会有相关的标准不断地出现,仪器信息网会持续发布相关信息!
  • 谱尼测试受邀参编《碳排放核算员》教材
    近期,谱尼测试受邀参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生态环境部设立的碳排放管理员新职业体系《碳排放核算员》教材,为助力落实国家碳达峰与碳中和战略决策和行动部署,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规范从业人员的技术工作贡献谱尼力量。2022年7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界定了碳排放管理员职业体系,包括:碳排放核算员、碳排放监测员、碳排放核查员、碳排放交易员、民航碳排放管理员以及碳排放咨询员6个工种的工作内容、技能和知识要求,自此碳排放核算员成为我国一类新晋的绿色职业。谱尼测试在碳排放核算和碳资产管理领域持续深耕,并在CCER项目开发及减排量核证、温室气体减排核算方法学开发、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企业碳核算、产品碳足迹核算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受邀参与此次教材的编制。谱尼测试集团是中国节能协会碳交易产业联盟的理事单位和“碳达峰与碳中和”服务工作组成员、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成员、碳标签授权评价机构,北京绿色金融协会理事单位,上海产业双碳服务联盟会员单位。2017年至今,谱尼测试已完成山东、广东、天津、深圳、辽宁、黑龙江、山西、新疆、宁夏、青海等多个省、市、自治区政府组织的重点企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和复查工作,涉及企业超过 600 家。谱尼测试绿色低碳部拥有一支国际化的管理与技术团队,由数十名中、高级工程师组成,团队多人拥有联合国 CDM 项目主任审核员的资质,在碳资产管理、碳达峰模型测算、碳中和技术路径设计、产品碳足迹、企业碳排放核查、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低碳课题等国内、国际低碳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随着国家政策和指导方案的细化和国内碳市场的全面运行,国内碳市场和相关碳业务逐渐活跃,谱尼测试集团绿色低碳部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循序渐进、先立后破的原则,不急切、不冒进,不断夯实基础、提高业务能力、注重业务质量,科学、务实、中肯地为客户提供评估和解决方案,指导、协助客户切实实现低碳发展,科学、严谨的业务流程也赢得到了客户好评。
  • 合肥研究院“车载开放光路面源排放VOCs监测系统”成功交付
    p   10月中旬,由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开发并与国信聚远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共同合作推广的“车载开放光路面源排放VOCs监测系统”成功交付台资企业,标志着国产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监测技术体系开启“车载新时代”。 /p p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监测技术具备可测量谱带宽、光谱分辨率高、信噪比高、扫描速度快等特点,具备对多组分气体进行实时、在线、连续和无人值守的监测能力。当前,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监测技术大多通过地面固定站点,监测工业园区上风口、下风口的固定污染源VOCs(挥发性有机物)气体监测,反演算出工业园区的排放通量情况。 /p p   随着工业园区规模扩大、爆炸火灾泄露等突发大气污染事故频发,固定地面站点监测在定位排放源方面有所局限。为应对化工园区突发事故应急中,对复杂、动态变化环境条件下的污染物快速、精准识别的迫切需求,适应事故现场高温、高湿等恶劣环境条件下的使用要求,安光所FTIR课题组着手开发车载开放光路面源排放监测系统,以快速获取事故区域的污染物扩散趋势等情况。 /p p   车载开放光路面源排放监测系统具备快速灵活的优势,可以对多种污染气体排放进行非接触式、快速自动测量。将载有主机的监测车与阵列角反射镜在较短时间内置于事故现场的两侧,可以快速获取事故现场的污染气体排放情况。另外,该监测设备在化工园区局部高密度污染面源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巡检、厂区有毒有害气体泄露性监测、突发事故中厂区周界有毒有害气体预警性监测等方面有着广泛应用。 /p p   车载开放光路监测系统对仪器稳定性和光学系统的精准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研发人员要确保仪器能适应长途运输颠簸,并能在车辆启动状态仍保持光谱的稳定性。面对挑战,安光所FTIR课题组对光谱仪结构进行了巧妙设计:由于经典Michelson干涉仪结构对光学系统的精密性、镜子的对准以及扫描驱动系统的要求非常苛刻,为了减小经典Michelson干涉仪结构中动镜倾斜的影响,降低对镜子的对准性和动镜驱动性能的要求,本监测系统选用自主研发的双臂扫摆式干涉仪结构。该干涉仪结构利用平面镜实现光束的原路返回,对倾斜不敏感,便于设备的校准 另外它将动镜的直线运动转变为平台的扫摆运动,相对于经典Michelson干涉仪的直线运动而言,扫摆运动可以降低动镜驱动的复杂性,易于实现,可以避免经典Michelson干涉仪动镜运动过程中的形位变化所导致的光谱畸变。2018年3月份,该车载系统完成了方案论证,6月份完成车辆改装,9月份完成车载相关设备的联调联试,10月份交付给用户,用于有毒有害气体泄露巡检预警。 /p p   如今,第一台车载开放光路监测系统已经在企业正式运行。这款仪器的推出,为我国园区监测能力建设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撑,也将提高我国在高档监测仪器领域的国际竞争地位。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1/uepic/a51be76e-5241-4e5f-88e8-4bc7e5319bd9.jpg" style=" " title=" 图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车载开放光路面源排放VOCs监测系统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1/uepic/eeb5e001-c520-4ad7-a5a1-2d40b58cdde1.jpg" title=" 图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系统原理图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1/uepic/354cbc06-ce0e-46a8-8284-4475be165a66.jpg" style=" " title=" 图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系统内部及部分结构 /p
  • 关于发布《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4项技术指南的公告
    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和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是开展大气污染来源解析的主要方法之一,也是制定大气污染物优化减排方案、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和科学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各地开展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我部发布《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4项技术指南。   《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大气氨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包括大气一次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的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所涉及的污染源分类分级、排放系数与活动水平数据获取、不确定性分析以及清单的应用与评估等内容。《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技术指南(试行)》从常规污染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与颗粒物对环境质量影响的大小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对臭氧生成潜势的大小两个方面分别提供污染源分级技术方法,包括污染源清单建立、空气质量模型选取、目标区域VOCs成份谱测试与收集、污染物排放对空气质量影响评估、污染源分级指数计算等内容。   各地应根据空气污染现状、工作基础和污染防治目标,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技术可行性,按照因地制宜与循序渐进的原则,科学选择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技术方法,鼓励优先使用本地实测与调查数据。在试行过程中,请将发现的问题及修正的参数数据等及时反馈我部。同时,各地应加强针对性监测检测、调查统计工作,注重数据积累 增强科学研究、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和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提高清单编制的精准度,满足大气环境质量管理需求。   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pdf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pdf   大气氨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pdf   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技术指南(试行).pdf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氨法脱硫、氨法脱硝是废气企业去除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主要方式之一,但采用该方法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氨逃逸,而空气中的氨是二次颗粒物的前体物,因此废气中氨排放也是影响 PM2.5的重要原因。基于此,河南、山东、河北三省率先出台了地方性氨逃逸排放限制要求。2019年3月,河南省发布的《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规定,2019年年底前,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氨逃逸不得高于8mg/m3。这是自超低排放概念在水泥行业推出后,地方首次将氨逃逸问题列入监测要求 同样在2019年3月,山东省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664-2019》,增加了氨逃逸和氨厂界浓度控制指标要求;2020年3月,河北印发《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地方标准,均在严格了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制的基础上,增加了氨逃逸控制指标。但目前尚未出台废气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如果仅仅列出了排放限制,并未规定具体的、经过验证的检测方法,相关标准的颁布恐会流于形式,而无法对氨逃逸控制起到有效帮助。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征集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类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中征集“固定污染源和环境空气氨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说明行业性的非为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已受到重视。日前,河南省发布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的氨排放和有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据了解,河南省目前已安装联网489套氨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涉及289家企业489个排放口,行业分布和设备型号分布如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CEMS是大气质量控制中关键的设备之一,为了解CEMS的使用情况,仪器信息网发起了CEMS有奖调研。点击链接参与调研:https://www.wjx.top/vj/wCA4U4O.aspx调研时间:即日起至5月24日 活动对象:CEMS相关用户及厂商 活动主办方:仪器信息网奖励方式:第一重奖励:活动期间,认真、如实填写完成调研问卷的相关用户,均将获得20元话费奖励,总共300份,先到先得。 第二重奖励:活动期间参与完成问卷,初步确定为有效问卷并获得电话调研资格的用户,将在电话调研后确定为有效问卷的情况下,继续获得10元话费奖励。 注:活动期间参与完成问卷,未被确认为有效问卷,但获得电话调研资格的用户,将在电话调研后确定为有效问卷的情况下,获得20元话费奖励。(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
  • 移动源排放执法设备获多省市认可,湖北锐意助力蓝天保卫战
    一、背景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大气污染正在向工业燃煤污染与机动车排气污染复合型发展,机动车排气污染对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的贡献率较大。特别是柴油货车和非道路机械的排放,对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日益凸显,成为我国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图1 2018年污染物排放对比图数据来源:《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19)》为了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国家出台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对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统一的部署和规划。对于柴油货车,明确要求:(1)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2)城市在重点路段对柴油车开展常态化的路检路查,重点区域城市在秋冬季加大检查力度;(3)强化入户监督抽测。对于非道路机械,除了积极推进四阶段排放标准的实施之外,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监管提出了如下措施:(1)推进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探索建立工程机械使用中监督抽测、超标后处罚撤场的管理制度;(2)进入重点区域城市划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施工单位必须依法使用排放合格的机械设备,使用超标排放设备问题突出的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等。在此背景下,各地区大力加强柴油货车的路检路查和非道路机械排放水平的检测工作,移动排放执法设备的需求得到了极大的释放。湖北锐意作为一家高端仪器仪表专业制造商,推出了非道路机械/柴油车专用的移动源排放执法设备,得到了市场的高度认可,赢得多省市政府采购订单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订单。二、移动源排放执法设备的主要诉求柴油车路检路查和非道路机械排放检测具有“三不”的特点和“三高”的要求。“三不”特点指的是检测地点不固定、检测时间不固定、操作人员不固定。“三高”要求是指检测过程合规性要求高(执法要求),检测效率要求高(快速检测,快速通过,不影响交通),可靠性要求高(一旦出现故障,野外维修不便,影响检测任务达成)。上述几个特点对移动源排放执法设备提出如下诉求:(1)检测严格按照环保法规进行,全程录像和拍照。检测结果能够以无线方式上传到监管平台。(2)仪器操作界面友好,易于上手,满足不同人员的使用需求。检测过程快速高效。(3)高可靠性。应对路检路查和非道路设备检测的恶劣现场环境,例如高尘、高湿、震动等。自带电源,应对现场取电不便的问题。三、湖北锐意移动源排放执法设备解决方案(1)测试方法符合法规要求,设备可溯源,测量结果可直接作为执法依据无论是柴油车路检路查还是非道路机械检测,检测设备和检测过程都需要符合法规要求。其中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规定了柴油车的检测方案和检测要求;GB36886-2018《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明确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检测方法和排放限值要求。湖北锐意移动源排放执法根据法规要求,内置自由加速烟度检测程序,利用平板电脑作为可视化操作控制终端,具备转速、环境参数等参数的测量功能,测量过程全程可录像及拍摄视频。测试结果可以现场打印,并且实时上传至政府指定的监管平台。图2 湖北锐意移动源排放执法设备(2)产品设计友好,适应复杂现场 整体构造坚固耐用。采用优质工程塑料外包装箱,便于携带,适应路检路查和非道路机械现场恶劣使用环境。可视化操作界面,易于操作。(3)检测快速高效从开机到投入使用不超过5分钟。完成一个测试循环,不超过3分钟。确保快速检测,快速通行,降低交通拥堵风险。(4)自带电源,克服取电不便问题路检路查,特别是非道路机械野外工作,取电极其不便。湖北锐意移动源排放执法设备,按照两种模式进行电源配置:一是将电池模块集成在检测设备上,无需外接电源,并确保一次充电使用10小时;二是可根据客户需要,另加便携式移动电源作为补充,满足用户更长作业时间的要求。四、湖北锐意移动排放执法设备成功案例湖北锐意移动排放执法设备,凭借高精度、高可靠性、人性化设计以及7*24小时快速服务响应等优势,近期中标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综合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贵州黔西南州生态环保局采购项目。在此之前,该产品已经批量应用于武汉市各区的路检路查工作。图3 武汉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项目验收会图4 贵州黔西南州生态环保局项目交付设备图5 路检路查和非道路检测现场五、结语加强在用车及非道路机械尾气执法监测,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对每一个城市都是一个任重道远的工作。湖北锐意将会长期关注这一领域,跟进法规的发展和用户的需求,推出满足法规、易于操作、性价比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备,为蓝天保卫战贡献自己的力量!
  • Picarro | 中国城市潜在NH3排放源-化粪池
    在城市污水处理与农村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化粪池作为一种常见的粪便处理设施,承担着重要角色。然而,化粪池在分解过程中会产生包括氨气在内的恶臭气体,这些气体不仅对周围环境造成异味污染,还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以下论文中,来自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团进行了化粪池的相关研究,以降低化粪池氨气排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为相关领域的政策制定和技术改进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中国城市潜在NH3排放源-化粪池背景介绍在中国高度污染的城市大气中,大气新粒子形成可能是由于硫酸和胺的成核机制,而目前尚不清楚为什么中国的城市大气中富含胺。在城市中,尽管抽水马桶的普及率接近100%,但人类排泄物大多储存在建筑物下面的化粪池中,而不是直接运往污水处理厂。化粪池中大量NH3是微生物分解的产物,可以通过连接屋顶的塑料管释放到大气中。鉴于胺与氨是共同排放的,有理由认为人类排泄物也可能是中国城市中胺的重要来源。除了解氨排放特性外,基于氨和胺同时测量来制定准确的氨排放清单是必要的。研究方法来自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团队于2020年7月6日至30日在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化粪池及室外环境中利用Picarro G2103氨气分析仪以1HZ高时间分辨率进行了NH3在线测量,同时测量了各种胺组分。结 论在人类活动的驱动下,持续观测到强烈的C2-和C3-胺排放脉冲,其中(C3H7N)以前很少测量到,但排放量很大。直接来源确定了胺与氨的排放比随着胺种类的不同而显著变化。这些观察结果将要求对城市胺排放和模型进行实质性的改变。基于全市氨排放测量数据,编制化粪池系统胺排放清单,对未来的建模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澄清对城市胺预算的理解,并更好地限制其对气候和空气质量的影响。
  • 中国标准院组织3项温室气体排放国标研制工作
    当碳关税、碳排放等概念还没有在公众层面受到关注的时候,我国温室气体排放的标准研制就在跟踪国际标准和发达国家标准的同时启动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制定的3项温室气体排放国家标准已于今年1月完成报批稿,ISO正在制定的国际标准的转化正在进行中。   温室气体的主要成份是二氧化碳,碳排放首先是对二氧化碳,进而是对温室气体排放的简称。据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温室气体管理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刘玫介绍,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尤其是在温室气体排放的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方面,标准化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已经报批的3项国家标准《温室气体 第1部分 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温室气体 第2部分:项目层次上对温室气体减排或清除增加的量化、监测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和《温室气体 第3部分 温室气体声明审定与核查的规范及指南》正是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方面的基础标准。这3项标准都是由ISO标准转化的国家标准。   据介绍,正在制定的碳足迹国际标准,酝酿中的碳标志国际标准以及发达国家正在制定的一系列标准,极有可能成为新的绿色贸易壁垒。2002年,ISO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ISO/TC207)成立工作组,已发布了4项标准。2007年,ISO/TC207成立温室气体管理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正在制定的温室气体审定员和核查员能力要求的标准成为委员会草案,将于2011年5月发布 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包括产品碳足迹的量化和产品碳足迹的信息交流,将于2011年底发布。2008年10月,英国颁布《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针对产品和服务的碳足迹进行评价,包括在产品设计、生产和供应等过程中降低温室气体排放。2008年7月,日本出台的《建设低碳社会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产品的碳足迹系统项目,项目任务包括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标识、评估工作,其中碳排放的量化是以生命周期评价为基础而正在制定相关标准。   据了解,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已居世界第二。《京都议定书》规定发展中国家现阶段不承担减排义务,但到2012年以后即后京都时代,我国就面临着温室气体排放的压力。同时,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和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我国相关方面都已行动起来。截至今年上半年的统计,完成“十一五”单位GDP能耗目标,我国将节约6.2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亿吨,一系列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刘玫介绍,温室气体管理标准是温室气体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国家标准委的高度重视。已完成报批稿的ISO温室气体管理的3项标准的转化是2007年列入国家标准委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2008年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了温室气体管理分技术委员会,24名委员由来自生产、使用、经销等方面的企业和科研机构、检测机构、教育机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学会)、消费者代表和认证机构等方面组成。委员会的工作范围为是制修订通用性温室气体基础和管理标准,并对ISO颁布的相关通用性温室气体管理标准进行转化,形成国家标准 研究已实施ISO环境标志、生态标志等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 参考国际经验,开展具体产品、服务等领域温室气体量化方法学、温室气体报告规范和指南等。   前期研究自2006年展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机构在政府项目、国际基金项目、企业委托项目的支持下,主要围绕温室气体管理标准体系构建、国际相关标准、温室气体量化方法学、缓解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标准和政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及排放源调查监测规范等多方面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为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奠定了基础,可以保证ISO正在制定的一系列国际标准发布后即转化为我国的国家标准。
  • “移动源超低排放实时监测监管与质控技术”项目启动
    1月7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移动源超低排放实时监测监管与质控技术”项目启动暨实施方案论证会在合肥科学岛召开。   该项目由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牵头,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成都理工大学、清华大学等单位共同承担。项目面向新标准下移动源污碳排放在线监测监管及质控需求,针对移动源排放多污染物共存、现场测量条件多变等特点,重点突破耐高温秒级传感、低损耗采样、多组分协同监测、多光谱增强遥测等关键技术,研发重型柴油车排放高温原位传感、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便携式监测、船舶飞机排放高灵敏成像跟踪遥测等设备与质控技术,构建溯源至国际单位制的颗粒物监测与气体遥测设备校准平台,完成设备比对测试以及四类典型移动源排放监测应用示范,以期为我国移动源污染防控提供自主化的监测技术设备支撑。会上,项目负责人从项目研究背景与挑战、目标内容与考核指标、技术路线与创新之处、任务分解与进度安排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项目各课题负责人就各自承担课题的阶段目标、研究增量、实施方案、进度管理等进行了汇报。与会专家听取汇报后,对项目和各课题的总体框架和实施路线给予充分肯定,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点展开研讨和交流,并给出具体建议。中国工程院院士张远航、刘文清、贺泓等环境领域专家学者,以及合肥研究院有关负责人等参加了上述活动。
  • 崂应2017年固定污染源超低排放监测技术培训班(河北站)成功举办
    由崂应主办, 2017年固定污染源超低排放监测技术培训班(河北站),于2017年5月20日在河北石家庄成功举办,来自河北市的100余名环境监测机构及环境监测公司技术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崂应团队培训现场合影河北培训班签到现场 此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测定操作流程”,“固定污染源废气测定光学法”,“固定污染源废气硫酸雾的测定”,“超低排放监测技术模拟实训”和“硫酸雾排放监测技术模拟实训”。此次培训由崂应技术人员授课。培训班授课现场 河北省2017年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2017年全省环境信息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要点通知》明确指出狠抓污染源排放及大气污染治理,特别是围绕实现‘京60目标’落实‘2+4’‘1+2’核心区域市工业污染治理,优化能源结构,严格监控各类污染源,大力推进依法治污措施,建议明确贯彻《河北省‘十三五’大气污染计划》,把大气污染治理,改善计划当中大气污染节能减排的重要部分,借此机会为崂应仪器在检测领域更好的服务,针对污染源治理,崂应3023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3012H-D以及新品崂应1083A硫酸雾多功能取样管皆可助之一臂之力,除此之外,此次培训在以往培训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环境空气类仪器的相关内容,这也正体现出崂应以“为国家服务”的理念。崂应讲师与学员积极互动培训班实操现场 期待通过此次培训班为河北省客户提供有力高效的技术支持!
  • 佳明测控产品成功入选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技术方案及产品推荐目录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提出的&ldquo 推进自动监控工况试点&rdquo 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水平,实现由&ldquo 点末端监控&rdquo 向&ldquo 全过程监控&rdquo 的转变,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开展了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技术方案及产品的申报评审推荐工作。通过严格的评审工作,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ldquo JMCG100型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仪&rdquo 成功入选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技术方案及产品推荐目录。 JMCG100型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仪,是针对污水处理厂工艺过程监控和废水在线监测的专用数据采集装置,适用于污水厂污染物排放过程工况监控,适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包括:传统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生物接触氧化法、SBR法、A/O与A2/O法等。通过连续工况过程数据对设施运行和结果数据进行有效性验证判断,实现在线监视及预警,为环境执法、总量核定等工作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基础,促进环保监测的数据化、精细化,推动&ldquo 末端监控&rdquo 向&ldquo 全过程监控&rdquo 转化。
  • 崂应2017年固定污染源超低排放监测技术培训班(湖北站)成功举办
    由崂应主办, 2017年固定污染源超低排放监测技术培训班(湖北站),于2017年5月26日在湖北武汉成功举办,来自武汉市的100余名环境监测机构及环境监测公司技术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崂应团队培训现场合影武汉培训班签到现场 与此前河北培训班相同,此次培训内容包括“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测定操作流程”,“固定污染源废气测定光学法”,“固定污染源废气硫酸雾的测定”,“超低排放监测技术模拟实训”和“硫酸雾排放监测技术模拟实训”。此次培训由崂应技术人员授课,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授课模式,使得学员们学有所思且学有所获。培训班授课现场 湖北省2017年颁布了《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指南》《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6号),明确指出,要狠抓污染源排放及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大气十条”与“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全面深化对接,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针对湖北省环境现状,此次崂应超低排放培训班的举办必将进一步的解决和完善一些国家政策的应对,崂应最近推出的许多新型仪器,相信可以为客户提供有力的帮助,此次培训班的课程得到在场环保技术人员们的充分肯定,使得崂应仪器在今后的环保道路上更加出众,必将为该省工作计划的顺利完成提供助力。崂应讲师与学员积极互动培训班实操现场 下午三时许,在湖北省客户的积极配合下,此次崂应培训班顺利收官。6月8日,崂应与您相约山西.太原!
  •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发布
    p   非甲烷总烃是目前固定汚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主要指标之一。为规范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多项标准:《HJ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 /p p   为落实《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并与近日印发。 /p p   《技术指南》主要规范的是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的系统,值得注意的是,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 试 行 ) /strong /p p   为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规范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span 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定本指南。 /p p    strong 一、安装建设要求 /strong /p p   (一)系统组成 /p p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NMHC-CEMS)由非甲烷总烃监测单元和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NMHC-CEMS应当实现测量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同时计算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 /span ,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 /p p   进入NMHC-CEM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废气,还应实现同时测量含氧量的要求。含氧量参与污染物折算浓度计算的,应按排放标准要求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体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p p   (二)技术性能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中技术要求。 /p p   (三)监测站房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站房的要求。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span 站房外张贴显著的防火标识,同时应按照《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中相关规定配备防爆等安全设施。 /p p   (四)安装位置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位置的要求。 /p p   设置采样或监测平台时,应易于人员和监测仪器到达,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斜梯,宽度应≥0.9m,有条件的可采用旋梯、Z字梯或升降梯等。 /p p   (五)安装施工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施工要求。 /p p   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含强腐蚀性气体时,样品经过的器件或管路需选用耐腐蚀性材料。室外部件的外壳或外罩还应至少达到《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中IP55防护等级要求。样品传输管线应具备稳定、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其加热温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加热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p p    strong 二、运行管理 /strong /p p   (一)运维人员 /p p   NMHC-CEMS运维单位应根据NMHC-CEMS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要求编制仪器运行管理规程,确定系统运行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运维人员应当熟练掌握NMHC-CEMS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 /p p   (二)巡检和维护 /p p   NMHC-CEMS日常运行管理应包括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应满足HJ 75中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NMHC-CEMS开展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p p   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做定期维护记录。定期维护应做到: /p p   1.对于使用氢气钢瓶的,每周巡检钢瓶气的压力并记录,有条件的应做到一用一备 /p p   2.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氢气发生器变色硅胶的变色情况,超过2/3变色更换变色硅胶 /p p   3.对于使用氢气发生器的,应按其说明书规定,定期检查氢气压力、氢气发生器电解液等,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定期添加纯净水 /p p   4.至少每周检查一次除烃装置温度是否保持在350℃以上 /p p   5.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出峰时间与标准谱图一致性情况是否符合仪器使用手册要求 /p p   6.至少每月检查一次燃烧气连接管路的气密性,NMHC-CEMS 的过滤器、采样管路的结灰情况,若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维护 /p p   7.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零气发生器中的活性炭和一氧化氮氧化剂,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更换 /p p   8.使用催化氧化装置的NMHC-CEMS 每年用丙烷标气检验一次转化效率,保证丙烷转化效率在90%以上,否则需更换催化氧化装置 /p p   9.更换主要部件如色谱柱、定量环时,应对分析仪进行多点校准,并记录校准数据和过程,校准数据符合技术要求并且稳定后才可投入运行。 /p p   (三)定期校准 /p p   定期校准应满足HJ 75中定期校准的相关要求。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填写定期校准记录。 /p p   (四)质量保证 /p p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是保障NMHC-CEMS正常稳定运行、持续提供有质量保证监测数据的必要手段。当NMHC-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而失控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应缩短下一次校准、维护和校验的间隔时间。 /p p   (五)其他 /p p   考虑到涉及非甲烷总烃排放现场易燃易爆情况较多,日常运行管理中应遵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p p   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应满足HJ 75中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的相关要求。 /p p    strong 三、数据审核和处理 /strong /p p   (一)数据审核 /p p   参照HJ 75中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即CEMS)数据审核相关要求开展数据审核,并按照CEMS数据无效时间段相关要求进行无效时间段的数据处理。 /p p   (二)数据记录与报表 /p p   参照HJ 75附录D、HJ 1013附录A等表格形式记录监测结果,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定期将NMHC-CEMS监测数据,上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报表中应给出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累计排放量、参与统计的样本数等相关信息。 /p p    strong 四、其他 /strong /p p   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测量的系统可参照本技术指南执行。有关技术性能、监测站房、系统安装和校准维护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要求,将在相关标准规范中予以详细规定。 /p
  • 崂应2017年固定污染源超低排放监测技术培训班(山西站)成功举办
    由崂应主办的2017年固定污染源超低排放监测技术培训班(山西站),于2017年6月8日在山西太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成功举办。此次培训得到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大力支持,来自山西省的100余名环境监测机构及环境监测公司技术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崂应团队培训现场合影培训班签到现场 此次培训由崂应专业技术人员授课,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测定操作流程”,“ 固定污染源监测常见问题及故障”,“ 环境空气类故障排查”“超低排放监测技术模拟实训”和“硫酸雾排放监测技术模拟实训”等。培训班授课现场 山西省于2017年总体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尤其是要强化看齐意识和核心意识,站到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理念、新要求。坚持“经济生态两手硬,青山金山长相依”,构造。相继颁布了《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出台》《山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山西省火电厂超低排放标准》《山西省控制SO2污染攻坚行动方案》等。为此,崂应此次培训班带来了对大气污染、超低浓度排放、污染源相关的仪器展示,通过实操培训、原理分析以及专业的授课,充分的让客户了解崂应仪器。培训会现场客户与讲师积极互动,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现场气氛活跃。培训班实操现场 通过崂应此次培训班,体现出崂应以人为本,为国家服务的理念。相信今后崂应在环保之路上会继续秉承这一理念,必将为山西省客户提供更加有力高效的技术支持!
  • Picarro | 北京城区NH3排放源-机动车尾气
    北京,这座拥有千年历史的城市,见证了无数历史的变迁和现代文明的飞跃。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空气质量问题,尤其是由机动车尾气排放引发的大气污染。据相关研究显示,机动车尾气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包括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以及细颗粒物等,这些污染物不仅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还会导致城市雾霾的形成,影响城市的视觉美感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在众多污染物中,氨气作为一种典型的碱性气体,其来源多样,包括农业活动、工业生产、生活垃圾处理等。在北京市城区车辆排放是否是氨气的主要来源?据此,来自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的研究团队进行了相关研究。北京城区NH3排放源-机动车尾气背景介绍氨气是大气中重要的碱性气体,在中和酸性气体,形成二次气溶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NH3在大气中滞留时间短,因此NH3浓度日变化显著。一般特征为在早上大约07:00~10:00,NH3浓度到达峰值。然而以前的研究局限于单一季节,无法阐明该现象对于所有季节是否是普遍特征。且尚不清楚车辆排放是否是城市NH3主要源。研究方法来自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的研究团队利用Picarro G2103氨气分析仪在中科院大气物理所一栋建筑物屋顶进行了NH3浓度年在线观测并通过离线方式在冬天以小时尺度测量了NH4+及δ15N。旨在表征NH3日动态变化并识别NH3的城市源。结 论北京市城区早晨NH3峰值的发生是一种普遍特征,平均发生频率为73.0%,冬季增长较快(20%)。同位素结果表明北京市区冬季早晨NH3浓度确实因车辆排放而增加,应在空气污染法规中予以考虑。
  • 【MH3300】固定污染源超净排放综合解决方案从未如此简单
    导读:“MH3300型 烟气烟尘颗粒物浓度测试仪”集烟尘直读、烟尘采样、烟气直读、烟气采样四大功能于一体。一台主机,多重功能,助您高效完成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任务! 攀爬烟囱的过程中,您还在为携带笨重的设备而烦恼吗?执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您还在为繁杂的管路连接而烦恼吗?站在采样断面上,您有没有想过用一台主机完成多项监测任务?您的烦恼,我们来解决!“MH3300型 烟气烟尘颗粒物浓度测试仪”集烟尘直读、烟尘采样、烟气直读、烟气采样四大功能于一体。一台主机即可完成多项监测任务! 作为新一代固定污染源超净排放综合解决方案,明华MH3300采用高度集成化设计思想,烟尘烟气可同步采样或测量,可选配多种采样管,实现一机多用的目的。针对污染源烟尘颗粒物,本设备可实现重量法采样及β射线吸收法颗粒物浓度直读两种功能。针对污染源烟气污染物,本设备可完成基于电化学测量法、溶液吸收法的多种污染物的浓度测量。一、烟尘直读(β射线法):1、选配: MH3091型 烟尘采样测试探头2、执行标准: 山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的测定 β射线法》征求意见稿3、产品特点: 1)采用β射线吸收法质量测量原理,测量结果不受颗粒物形状、颜色、燃料性质等特性影响; 2)适用于颗粒物浓度低于5mg/m3超低排放检测标准;满足颗粒物浓度低于1mg/m3的超净排放检测要求; 3)钛合金采样管全程加热,重量轻,耐腐蚀,可拆卸设计,携带方便;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滤带传动检测技术,一卷滤膜可满足几十次测量; 5)采用安全、稳定的C14放射源,满足*豁免标准。二、烟尘采样(重量法):1、选配: MH3090T型 低浓度烟尘采样管2、执行标准: HJ 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3、产品特点: 1)采用高负载、大流量烟尘采样泵,流量范围(10~100)L/min; 2)可以满足颗粒物浓度低于5mg/m3的超低排放检测要求; 3)钛合金智能采样管,重量轻、耐腐蚀、自损耗低、性能稳定,加热温度可自动调节。三、烟气直读(电化学法)1、执行标准: HJ 57-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973-2018《固定污染源废气 CO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2、产品特点: 1)气体交叉干扰修正算法,具有CO对SO2的自动修正功能; 2)配置抗H2干扰的CO传感器,数据更精确。四、烟气采样(溶液吸收法)1、选配: 3011型 烟气采样管2、执行标准: 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3、产品特点: 1)皮托管平行法,可自动测量、跟踪烟气流速,流量范围(0.1~2.0)L/min; 2)采样管具有加热、除尘、过滤等功能。 目前,“MH3300型 烟气烟尘颗粒物浓度测试仪”已在国内多个典型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现场完成现场验证,因其携带方便,一机多用,性能稳定,测量结果准确等特点得到客户一致好评。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请点击查看明华“MH3300型 烟气烟尘颗粒物浓度测试仪”产品详情。
  • 中科院研制出实验室废液处理系统可无害排放
    经过一套处理系统的过滤,实验室和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废液,能实现无毒无害的排放,甚至还能用于绿地浇灌。   4月14日,中科院新疆分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研制出的实验室废液综合处理系统进入调试阶段。这是新疆首套针对实验室废水排放的处理系统,并可应用于医疗机构。   该系统可以将各类型废液安全、高效的实现净化,处理后的水可以直接与生活污水一起排放,也可以用于绿地浇灌。   记者看到,处理系统占地约10平方米,由多个废液收集稀释箱、沉淀箱、絮凝剂药箱等构成,通过物理和化学处理,能达到每小时1吨的处理能力。一套处理系统的价格在20万左右。   项目负责人贾汉忠说,这一技术目前已经完全成熟,下一步将向疆内乃至西北地区、中亚国家推广。   贾汉忠介绍,实验室综合废水以及医疗废液属于国家严格控制的一类污染物,过去,由于实验室废液排放总量不大,污染常被忽视。但近年来,乌鲁木齐各类实验室建设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医疗机构也会排放出大量废液,因此在排入城市管网前需要先行处理。
  • 福建师范大学黄锦学、刘源豪等研究人员揭示外源碳输入对常绿阔叶林土壤碳排放的影响
    2018年,由北京普瑞亿科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PRI-8800全自动变温培养土壤温室气体在线测量系统,一经推出便得到了广泛关注。该系统在土壤有机质分解速率、Q10及其调控机制方面提供了一整套高效的解决方案,为科研人员提供室内变温培养模拟野外环境的条件,让科研可以更广、更深层次地开展。目前以PRI-8800为关键设备发表的相关文章已达25篇。 今天与大家分享的是福建师范大学黄锦学、刘源豪等研究人员在研究外源碳输入对常绿阔叶林土壤碳排放影响方面取得的进展,在该项研究中,研究团队利用PRI-8800测定土壤CO2排放速率,为研究结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土壤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其碳储量约占陆地生态系统碳储量的60%,其微小变化对大气中的CO2浓度影响较大。土壤微生物呼吸是陆地生态系统向大气释放CO2的主要途径,对维持土壤碳库平衡起着重要作用。气候变暖将提高植物净初级生产力,从而提高凋落物和根系分泌物的输入量,导致外源葡萄糖输入增加,进而改变土壤碳循环过程。土壤微生物呼吸是土壤微生物为获取化学能量和营养物质,分解土壤有机碳并释放CO2的过程,其速率不仅受土壤pH值和碳、氮含量等因素的影响,而且受葡萄糖输入的显著影响。 目前对葡萄糖输入后土壤CO2排放动态特征的研究多集中在长期(60d以上)观察,对于短期内的变化研究较为缺乏。多数研究对于土壤CO2排放的动态观测时间间隔较大。因此,探究短期内不同葡萄糖输入量对土壤CO2排放的影响及其动态变化特征,对预测外源碳输入对土壤碳动态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图1 不同浓度葡萄糖输入对土壤CO2排放速率和土壤CO2累积排放量的影响注:图中不同小写字母表示不同处理间差异显著(P3处理)进行室内培养试验,测定不同浓度葡萄糖输入下不同时间的土壤CO2排放。 在室内培养试验过程中,研究团队采用由普瑞亿科研发的PRI-8800全自动变温土壤培养温室气体分析系统测定土壤CO2排放速率,采样时间间隔为1h,室内培养试验结束共计获得1232条土壤CO2排放速率数据,为该项研究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图2 预培养期间土壤CO2排放速率和土壤CO2累积排放量图3 葡萄糖输入后土壤CO2排放速率和土壤CO2累积排放量的动态特征注:*表示培养28h前后的土壤CO2排放速率、土壤CO2累积排放量差异显著(P3处理的土壤C/N、DOC变化量较CK显著增大(P 截至目前,以PRI-8800为关键设备发表的相关文章已达25篇,分别发表在10余种影响因子较高的国际期刊上——数据来源:https://sci.justscience.cn/ 很荣幸PRI-8800可以为这些高质量学术研究贡献一份力量,感谢各位老师对普瑞亿科产品的支持和信任。如果您成功发表文章,并且在研究过程中使用了普瑞亿科的国产仪器设备,请与我们公司联络,我们为您准备了一份小礼物,以感谢您对国产设备以及普瑞亿科的信任和支持! 为响应国家“双碳”目标,针对国内“双碳”行动有效性评估,普瑞亿科全新升级了PRI-8800 全自动变温培养土壤温室气体在线测量系统,结合了连续变温培养和高频土壤呼吸在线测量的优势,模式的培养与测试过程非常简单高效,这极大方便了大量样品的测试或大尺度联网的研究,可以有效服务科学研究和生态观测。PRI-8800的成功推出,为“双碳”目标研究和评价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 土壤有机质分解速率(R)对温度变化的响应非常敏感。温度敏感性参数(Q10)可以刻画土壤有机质分解对温度变化的响应程度。Q10是指温度每升高10℃,R所增加的倍数;Q10值越大,表明土壤有机质分解对温度变化就越敏感。Q10不仅取决于有机质分子的固有动力学属性,也受到环境条件的限制。Q10能抽象地描述土壤有机质分解对温度变化的响应,在不同生态类型系统、不同研究间架起了一个规范的和可比较的参数,因此其研究意义重大。 以往Q10研究通过选取较少的温度梯度(3-5个点)进行测量,从而导致不同土壤的呼吸对温度变化拟合相似度高的问题无法被克服。Robinson最近的研究(2017)指出,最低20个温度梯度拟合土壤呼吸对温度的响应曲线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PRI-8800全自动变温土壤温室气体在线测量系统为Q10的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不仅能用于测量Q10对环境变量主控温度因子的响应,也能用于测量其对土壤含水量、酶促反应、有机底物、土壤生物及时空变异等的响应。PRI-8800为Q10对关联影响因子的研究,提供了一套快捷、高效、准确的整体解决方案。可设定恒温或变温培养模式;温度控制波动优于±0.05℃;平均升降温速率不小于1°C/min;150ml样品瓶,25位样品盘;大气本底缓冲气或钢瓶气清洗气路;一体化设计,内置CO2 H2O模块;可外接高精度浓度或同位素分析仪。 为了更好地助力科学研究,拓展设备应用场景,普瑞亿科重磅推出「加强版」PRI-8800——PRI-8800 Plus全自动变温培养土壤温室气体在线测量系统。 1)原状土冻融过程模拟:气候变化改变了土壤干湿循环和冻融循环的频率和强度。这些波动影响了土壤微生物活动的关键驱动力,即土壤水分利用率。虽然这些波动使土壤微生物结构有少许改变,但一种气候波动的影响(例如干湿交替)是否影响了对另一种气候(例如冻融交替)的反应,其温室气体排放是如何响应的?通过PRI-8800 Plus 的冻融模拟,我们可以找出清晰答案。 2)湿地淹水深度模拟:在全球尺度上湿地甲烷(CH4)排放的温度敏感性大小主要取决于水位变化,而二氧化碳(CO2)排放的温度敏感性不受水位影响。复杂多样的湿地生态系统不同水位的变化及不同温度的变化如何影响和调控着湿地温室气体的排放?我们该如何量化不同水位的变化及不同温度的变化下湿地的温室气体排放?借助PRI-8800 Plus,通过淹水深度和温度变化的组合测试,可以查出真相。 3)温度依赖性的研究:既然温度的变化会极大影响土壤呼吸,基于温度变化的Q10研究成为科学家研究中重中之重。2017年Robinson提出的最低20个温度梯度拟合土壤呼吸对温度响应曲线的建议,将纠正以往研究人员只设置3-5个温度点(大约相隔5-10℃)进行呼吸测量的做法,该建议能解决传统方法因温度梯度少而导致的不同土壤的呼吸对温度变化拟合相似度高的问题,更能提升不同的理论模型或随后模型推算结果的准确性。而上述至少20个温度点的设置和对应的土壤呼吸测量,仅仅需要在PRI-8800 Plus程序中预设几个温度梯度即可完成多个样品在不同温度下的自动测量,这将极大提高科学家的工作效率。 除了上述变温应用案例外,科学家还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验设计进行诸如日变化、月变化、季节变化、甚至年度温度变化的模拟培养,通过PRI-8800 Plus的“傻瓜式”操作测量,将极大减少科学家实验实施的周期和工作量,并提高了工作效率。 PRI-8800 Plus除了具有上述变温培养的特色,还可以进行恒温培养,抑或是恒温/变温交替培养,这些组合无疑拓展了系统在不同温度组合条件下的应用场景。 4)水分依赖性的研究:多数研究表明,在温度恒定的情况下,Q10很容易受土壤含水量的影响,表现出一定的水分依赖特性。PRI-8800 Plus可以通过手动调整土壤含水量的做法,并在PRI-8800 Plus快速连续测量模式下,实现不同水分梯度条件下土壤呼吸的精准测量,而PRI-8800 Plus的逻辑设计,为短期、中期和长期湿度控制条件下的土壤呼吸的连续、高品质测量提供了可能。 5)底物依赖性的研究:底物物质量与Q10密切相关,这里的底物包含不限于自然态的土壤,如含碳量,含氮量,易分解/难分解的碳比例、土壤粘粒含量、酸碱盐度等;也可能包含了某些外源底物,如外源的生物质碳、微生物种群、各种肥料、呼吸促进/抑制剂、同位素试剂等。通过PRI-8800快速在线变温培养测量,能加速某些研究进程并获得可靠结果,如生物质炭在土壤改良过程中的土壤呼吸研究、缓释肥缓释不同阶段对土壤呼吸的持续影响、盐碱土壤不同改良措施下的土壤呼吸的变化响应等等。 6)生物依赖性的研究:土壤呼吸包含土壤微生物呼吸(90%)和土壤动物呼吸(1-10%),土壤微生物群落对Q10影响重大。通过温度响应了解培养前后的微生物种群和数量的变化以及对应的土壤呼吸速率的变化有重要意义。外源微生物种群的添加,或许帮助科学家找出更好的Q10对土壤生物依赖性的响应解析。1.Li C, Xiao C, Li M, et al.The quality and quantity of SOM determines the mineralization of recently added labile C and priming of native SOM in grazed grasslands[J]. Geoderma, 2023, 432: 116385.2.Ma X, Jiang S, Zhang Z, et al. Long‐term collar deployment leads to bias in soil respiration measurements[J]. Methods in Ecology and Evolution, 2023, 14(3): 981-990.3.He Y, Zhou X, Jia Z, et al. Apparent thermal acclimation of soil heterotrophic respiration mainly mediated by substrate availability[J]. Global Change Biology, 2023, 29(4): 1178-1187.4.Mao X, Zheng J, Yu W, et al. Climate-induced shifts in composition and protection regulate temperature sensitivity of carbon decomposition through soil profile[J]. Soil Biology and Biochemistry, 2022, 172: 108743.5.Pan J, He N, Liu Y, et al. Growing season average temperature range is the optimal choice for Q10 incubation experimentsof SOM decomposition[J]. Ecological Indicators, 2022, 145: 109749.6.Li C, Xiao C, Guenet B, et al. Short-term effects of labile organic C addition on soil microbial response to temperature in a temperate steppe[J]. Soil Biology and Biochemistry, 2022, 167: 108589.7.Jiang ZX, Bian HF, Xu L, He NP. 2021. Pulse effect of precipitation: spatial patterns and mechanisms of soil carbon emissions. Frontiers in Ecology and Evolution, 9: 673310.8.Liu Y, Xu L, Zheng S, Chen Z, Cao YQ, Wen XF, He NP. 2021. Temperature sensitivity of soil microbial respiration in soils with lower substrate availability is enhanced more by labile carbon input. Soil Biology and Biochemistry, 154: 108148.9.Bian HF, Zheng S, Liu Y, Xu L, Chen Z, He NP. 2020. Changes in soil organic matter decomposition rate and its temperature sensitivity along water table gradients in cold-temperate forest swamps. Catena, 194: 104684.10.Xu M, Wu SS,Jiang ZX, Xu L, Li MX, Bian HF, He NP. 2020. Effect of pulse precipitation on soil CO2 release in different grassland types on the Tibetan Plateau. European Journal of Soil Biology, 101: 103250.11.Liu Y, He NP, Xu L, Tian J, GaoY, Zheng S, Wang Q, Wen XF, Xu XL, Yakov K.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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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上线交易以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整体平稳,年均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占全国总排放量的比例超过40%。截至2023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纳入2257家发电企业,累计成交量约4.4亿吨,成交额约249亿元,碳排放权交易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此前我国还没有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依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文件执行,立法位阶较低,权威性不足,难以满足规范交易活动、保障数据质量、惩处违法行为等实际需要。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保障和促进其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33条,其中,要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制定并严格执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使用依法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的计量器具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同时,防范和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主要从强化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条例》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5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经2024年1月5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强      2024年1月25日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第三条 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管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加强碳排放权交易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第四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碳排放权交易产品登记,提供交易结算等服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开展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登记和交易的收费应当合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应当向社会公开。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相关业务规则,建立风险防控和信息披露制度。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并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配合。碳排放权交易应当逐步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第六条 碳排放权交易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和行业范围,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包括碳排放配额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现货交易产品。第七条 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主体,可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其他对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以及本条例规定的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第八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制定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条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条件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条件和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应当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行业发展阶段、历史排放情况、市场调节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碳排放配额实行免费分配,并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逐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向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发放碳排放配额,不得违反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发放或者调剂碳排放配额。第十条 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研究提出碳排放权交易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和行业范围、制定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条件以及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应当征求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第十一条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制定并严格执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使用依法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的计量器具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如实准确统计核算本单位温室气体排放量,编制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排放报告),并按照规定将排放统计核算数据、年度排放报告报送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对其排放统计核算数据、年度排放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年度排放报告中的排放量、排放设施、统计核算方法等信息。年度排放报告所涉数据的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应当至少保存5年。重点排放单位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编制年度排放报告。第十二条 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重点排放单位报送的年度排放报告进行核查,确认其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核查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并自核查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重点排放单位反馈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依法设立的技术服务机构对年度排放报告进行技术审核。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配合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技术审核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第十三条 接受委托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要求,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出具不实或者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作和送检样品,对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年度排放报告、对年度排放报告进行技术审核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能力和技术人员,建立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相关业务,对其出具的年度排放报告和技术审核意见承担相应责任,不得篡改、伪造数据资料,不得使用虚假的数据资料或者实施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年度排放报告编制和技术审核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技术服务机构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不得同时从事年度排放报告编制业务和技术审核业务。第十四条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年度排放报告的核查结果,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足额清缴其碳排放配额。重点排放单位可以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或者出售碳排放配额,其购买的碳排放配额可以用于清缴。重点排放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经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清缴其碳排放配额。第十五条 碳排放权交易可以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现货交易方式。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欺诈、恶意串通、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操纵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或者扰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秩序。第十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平台,加强对碳排放配额分配、清缴以及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等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第十七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重点排放单位等交易主体、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可以采取查阅、复制相关资料,查询、检查相关信息系统等措施,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就相关事项作出说明。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不得拒绝、阻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对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依法负有保密义务。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第十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第二十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以及本条例规定的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依法处理持有的碳排放配额等交易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所交易碳排放配额等产品的价款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第二十一条 重点排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一)未按照规定制定并执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二)未按照规定报送排放统计核算数据、年度排放报告;(三)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年度排放报告中的排放量、排放设施、统计核算方法等信息;(四)未按照规定保存年度排放报告所涉数据的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第二十二条 重点排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按照50%以上100%以下的比例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可以责令停产整治:(一)未按照规定统计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二)编制的年度排放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遗漏,在年度排放报告编制过程中篡改、伪造数据资料,使用虚假的数据资料或者实施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三)未按照规定制作和送检样品。第二十三条 技术服务机构出具不实或者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检测资质。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年度排放报告或者技术审核意见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遗漏,在年度排放报告编制或者对年度排放报告进行技术审核过程中篡改、伪造数据资料,使用虚假的数据资料或者实施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从事年度排放报告编制和技术审核业务。技术服务机构因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5年内禁止从事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年度排放报告编制和技术审核业务;情节严重的,终身禁止从事前述业务。第二十四条 重点排放单位未按照规定清缴其碳排放配额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未清缴的碳排放配额清缴时限前1个月市场交易平均成交价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按照未清缴的碳排放配额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可以责令停产整治。第二十五条 操纵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因前述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扰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秩序的,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因前述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六条 拒绝、阻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重点排放单位等交易主体、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记录制度,将重点排放单位等交易主体、技术服务机构因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 对本条例施行前建立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当参照本条例的规定健全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本条例施行后,不再新建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相同温室气体种类和相同行业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第三十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温室气体,是指大气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和三氟化氮。(二)碳排放配额,是指分配给重点排放单位规定时期内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额度。1个单位碳排放配额相当于向大气排放1吨的二氧化碳当量。(三)清缴,是指重点排放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缴纳等同于其经核查确认的上一年度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的碳排放配额的行为。第三十一条 重点排放单位消费非化石能源电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碳排放配额和温室气体排放量予以相应调整。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用航空等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结合民用航空等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特点,对民用航空等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制定、碳排放配额发放与清缴、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和年度排放报告报送与核查等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9月30日)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23年9月30日)序号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名称委托单位名称报告编号1CEMS13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No.2022-3742SCS-900 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53AG-YII22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64ARX-G32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荣信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安荣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75JM-SG-CEMS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96CEMS-500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267RJ-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278SCS-900C 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409LV-EM-12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4610ACX-C15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5311SGEP-300T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00512CEI-3000-CO2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中电兴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中电兴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12213PGCM-2001M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12314TK-10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13415MCS 100FT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0216BX-CEM200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4917NEPRICD-20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5118TH-87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5719FT-91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1520FT-94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1621SPEP-201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1822M11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青岛明德环保仪器有限公司青岛明德环保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3023SMC 9021GHG-S7CO2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6624ATP-5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天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天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6725HH-53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汇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汇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9326LX-400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泷宣凌盛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泷宣凌盛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9427TR-III-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46628NHEM-3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467
  • 哈药因废气排放超标等环保违规被罚123万元
    8月10日,哈尔滨市环保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被合计罚款123万元。   根据公告,黑龙江省环保厅对于哈药总厂7-ACA节能改造等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情况,要求公司立即整改,并对违规事项处以共计105万元的罚款。哈尔滨市环保局针对哈药总厂废气排放超标、制剂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标识及擅自焚烧垃圾的情况,给予18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款123万元。
  • 科学岛团队牵头发表中国大气污染源排放在线监测技术进展综述文章
    近期,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王焕钦研究员在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知名期刊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发表了题为“Review on recent progress in on-line monitoring technology for atmospheric pollution source emissions in China”的综述文章。文章系统介绍了“十三五”间我国大气污染源排放在线监测技术的最新进展,并指出移动源和固定源排放污染物在线监测技术正朝着多组分、小型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   近几十年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一直是全球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由于移动源和固定源的排放对大气环境和全球气候都有不利影响,其成分包括超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和其他活性气体,如氨(NH3)和氮氧化物(NOx)等,对人类健康的损害也十分严重,因此它们是国家空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法规的重点。此外,污染源排放已成为中国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经济问题,在线监测技术和仪器亟待研究开发。   文章系统介绍了在“十三五”期间,以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牵头的桂华侨团队和以清华大学牵头的丁艳军团队,自2016年起分别针对我国移动和固定污染源排放特点和最新的超低排放标准,以快速、自动、在线监测技术研发为核心,创新性地提出了差分荷电式移动源超细颗粒物数浓度测量、微型平板式差分电迁移颗粒物粒径分级、垂直式多车道机动车尾气排放快速遥感识别,以及三波长光散射式固定源颗粒物质量浓度和粒径分布同时测量、利用物理定向吸附技术和涡流加热技术实现烟气汞形态分离与原子汞高效富集等一系列污染源超低排放关键污染物在线测量方法,实现了污染源超低排放超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烟气汞等典型污染物的高灵敏在线监测。   团队自主研发了高稳定喷射稀释器、飞安级(千万亿分之一)微电流检测模块、数字线型离子阱、专用磁性捕汞管、基于特异性催化的高性能半导体传感器等卡脖子核心模块,研制完成一批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机动车排放超细颗粒物监测仪、便携式车载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垂直式多车道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以及固定源排放细/超细颗粒物、VOCs、恶臭、工业氨、汞等在线监测技术设备,关键技术和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源和固定源排放快速在线监测技术体系,并将自研仪器应用于机动车、船舶、机场、化学工业和发电厂的排放监测,有效满足了国家行业最新标准和超低排放监测的要求。   文章指出,随着中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加强,对污染精准控制的需求日益迫切。此外,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也将在污染监测技术中发挥重要作用。总体而言,移动源和固定源排放污染物在线监测技术正朝着多组分、小型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   论文第一作者为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王焕钦研究员,通信作者为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桂华侨研究员和清华大学丁艳军教授。该研究得到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和安徽省杰青项目的支持。图1. 研制的移动源与固定源排放多组分污染物在线监测仪器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9月1日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省级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以下简称《标准》)(点击下载原文),《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企业厂区内及边界污染的控制要求、监测和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现有工业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在国家和我省现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凡是无行业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 准控制的污染源,应当执行本《标准》。国家或我省发布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未做规定的,应执行本《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标准》重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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