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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兽药相关的资讯

  • 农业农村部批准新兽药、兽药变更注册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洛阳普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18家单位申报的猪塞内卡病毒胶体金检测试纸条等3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并发布卡洛芬的每日允许摄入量和最高残留限量(试行)及卡洛芬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批准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OJMS株)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批准内蒙古联邦动保药品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申报的注射用阿莫西林钠等7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此公告。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2.兽药变更注册目录3.工艺规程4.质量标准5.说明书和标签6.卡洛芬的每日允许摄入量和最高残留限量(试行)7.卡洛芬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农业农村部2023年4月29日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新兽药名称研制单位类别新兽药注册证书号监测期备注猪塞内卡病毒胶体金检测试纸条洛阳普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国家兽用药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类(2023)新兽药证字20号5年注册卡洛芬注射液北京宇和金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河南官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合肥中龙神力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江西省保灵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五类(2023)新兽药证字21号3年注册蒲虎颗粒河南新正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洛阳惠中兽药有限公司、河北农业大学、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铸基药业有限公司、广西大学、北京中农华正兽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成必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众科博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三类(2023)新兽药证字22号3年注册附件2兽药变更注册目录兽药名称研制单位变更事项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OJMS株)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效力检验方法增加总146S抗原含量检测法。犬瘟热、犬副流感、犬腺病毒与犬细小病毒病四联活疫苗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军事兽医研究所生产工艺由转瓶培养变更为悬浮培养。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内蒙古联邦动保药品有限公司在0.5g、1.0g、2.0g、4.0g规格的基础上增加8.0g规格。注射用氨苄西林钠内蒙古联邦动保药品有限公司在1.0g、2.0g规格的基础上增加8.0g、16.0g规格。单硫酸卡那霉素山东齐发药业有限公司有效期由24个月变更为36个月。伊维菌素山东齐发药业有限公司有效期由24个月变更为36个月。复方非泼罗尼滴剂(犬用)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有效期由24个月变更为36个月。复方非泼罗尼滴剂(猫用)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有效期由24个月变更为36个月。注射用氯前列醇钠广州威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0.1mg、0.2mg、0.5mg规格的基础上增加5mg规格。 附件: 说明书和标签.doc
  • 农业部将加大违禁农兽药整治力度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程金根近日指出,目前禁限用农兽药的现象仍然存在,农业部已经打击了很多年,而且我们已经发布了41种禁限用农药,发布了47种禁限用兽药的禁令,应该说近年来实施的力度还是很大的,成效还是显著的,但是在少数地区还有使用的现象。   程金根说,从农业部监测情况来看,目前违禁药物还有检出的情况,主要原因:一是我国农业生产方式落后,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服务不到位,替代药物又跟不上,生产者不得不使用一些效果好的禁用药物;二是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小散乱,自律性差,难于监管;三是一些禁限用农兽药有其它用途,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生产者比较容易获得;四,有一些现实的困难,目前有些农兽药是禁用的,但是在别的地方又是允许使用的。从监测结果来看,禁限用农兽药是逐渐减少的。   针对突出问题,农业部将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一是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蔬菜上使用禁用高毒农药问题、生猪“瘦肉精”问题、水产养殖使用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二是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进一步提高基地标准化示范效果,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实施载体,有效促进农业标准化发展,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从而带动标准化发展。
  • 有关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的解读
    产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社会所关注的重点话题,那么大家对动植物化学药物残留的知识是否清楚呢?是否存在误区呢?为探明我国农兽药标准制修订进展情况和农兽药残留标准制定的原则与科学性,我们来听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成员顾宝根研究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简秋研究员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张存帅研究员三位专家的回应和解读。    1、什么是农药和兽药残留?有残留就会影响人体健康吗?    农药残留是指农作物使用农药后残存于农产品中的农药母体、代谢物、反应产物及杂质等;而兽药残留是指食用动物在使用兽药后,蓄积或残存在动物组织器官中或进入泌乳动物乳汁或产蛋禽蛋中的药物原形、代谢物和杂质等。跟我们人类生病了就要打针吃药一样,动物生病了需要用兽药治疗,农作物发生病虫害了,需要使用农药防治。无论哪个国家,农业生产中都需要使用农药和兽药,一般来说,农业现代化程度高的国家,农兽药使用的数量大。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00年的统计,发达国家农药使用量是发展中国家的1.5-2.5倍。因此,各国生产的农产品都会有农药或兽药残留。    含有农药兽药残留的农产品并不意味不安全,是否会影响人体健康,取决于残留量是否超标,只有残留量超过了标准,才会对食用者的健康产生影响,没有超标的农产品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    2、农药和兽药残留安全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国际上制定了统一的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即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制定的方法和程序,我国也采用国际的标准和方法,在标准制定技术、规则和程序上与国际食品法典(CAC)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一样。    农兽药残留标准是根据药物的毒性、农产品中药物的残留量、我们的食物消费结构,利用风险评估技术计算得出的。一般至少要经过四个步骤。一是通过哺乳动物试验来测定农药、兽药的毒性,并确定每日允许摄入量,即人一生中每日从食物或饮水中摄取某种农药和兽药而对健康没有明显危害的量。二是通过规范的残留试验研究确定农药在植物中、兽药在动物体内的代谢和降解过程,以明确农药、兽药在作物或动物体内的主要代谢产物与分布,进而确定其残留量。三是根据中国人膳食消费的量和结构,确定每一个人一天要摄入各类农产品的量及其在全部食物中所占的比值。四是通过风险评估计算确定最大残留限量值。    需要指出的是,在制定残留标准时,以最大可能的安全风险为基础,也就是以一个人一生天天吃某种农产品和可能吃的最大量来计算;在此基础上,考虑到物种间的差异以及孕妇和儿童的安全,在计算时增加了100倍的安全系数,也就是说,标准值通常为风险评估安全值的百分之一,因此标准是十分严格的,而且有很大的保险系数。所以,食品含有农药、兽药残留不可怕,只要残留量低于标准就是安全的。    按照国际惯例,残留标准制定都须遵循技术科学、规则公平和过程透明的原则。在规则上,以贸易公平为原则。须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透明原则的要求,向WTO成员或组织通报本国拟实施的农兽药残留标准,接受各成员对标准科学性和公平性的评议。我国制定的农药和兽药的残留标准都是经过各国政府官方评议的。在程序上,以公开透明为原则。按照《食品安全法》公开透明要求,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全程向社会公开,起草阶段,需在官网上广泛征求国内社会公众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接受WTO各成员国的评议,评议通过后由卫计委和农业部联合颁布实施的    3、我国有多少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    农兽药残留标准是农产品的安全阀,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存在标准数量少、标准制定滞后、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我国加快了农兽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步伐。通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国已制定了覆盖所有重要农产品的农药和兽药参考标准体系,为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    2014年,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该标准规定的残留限量,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包含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限量指标。我国已对135种兽药做出了禁限规定,其中有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的兽药94种,涉及限量值1548个,允许使用不得检出的兽药9种,禁止使用的兽药32种;建立了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519项。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数量还比欧美发达国家少,但欧美许多残留标准并不是仅仅为食品安全而制定,对于本地区和本国不生产的农产品制定的大量标准主要是为贸易壁垒服务。目前我国是制定标准最快的国家,而且主要根据食品安全需要而制定,现有的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了百姓经常消费的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种类,为我国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    4、不同国家农兽药残留标准有什么区别?跟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比,我国残留标准低吗?    人们往往喜欢拿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作比较。应该说各国农兽药残留标准确实存在差异,这是由残留标准制定时各国不同的农业生产情况、不同的食物消费结构、以及不同的目的等所决定的。从技术层面讲,各国的农业生产、农兽药使用情况和食物结构不同,因此,同一农药、兽药在同一作物或动物上的残留标准会存在一定差异。从管理层面讲,尽管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但现在各国越来越将农兽药残留标准作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    以农药残留标准为例,各国农药残留标准有时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于本国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最严格的标准。如欧盟和日本对本国没有登记使用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标准(即0.01-0.1mg/kg)执行;但是在本国登记使用的农药,即使农药毒性高,其标准却松。如美国、日本允许使用高毒农药甲胺磷,因此规定甲胺磷在甘蓝、花椰菜上的标准均为1mg/kg,而我国由于已禁止生产和使用,残留标准全部是0.01mg/kg。二是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作物,标准就严。如氯虫苯甲酰胺是个新型杀虫剂,欧盟在葡萄上的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4mg/kg,茶叶上为0.02mg/kg。葡萄可以鲜食,而且吃得量也大,而大米不能直接食用,需要经过蒸煮,煮饭的高温有利于农药降解,按理允许的残留标准比葡萄松;但葡萄和葡萄酒是欧洲的优势作物和农产品,所以制定的标准松;而水稻和茶叶主要进口,标准就严。三是同一作物,各国标准也不同,如克菌丹在稻谷中的残留标准,日本是5mg/kg,欧盟为0.02mg/kg,相差250倍。    我国制定残留标准主要为食品安全服务,很少涉及贸易保护问题,是科学的,适合我国食品安全要求的,具体标准有的比发达国家低,有的比发达国家高。如新农药甲氧虫酰肼在我国甘蓝上的标准为2mg/kg,而美国和日本为7mg/kg;马拉硫磷在柑橘、苹果、菜豆中的标准为2mg/kg,在糙米中为1mg/kg,均严于美国8mg/kg的标准;嗪草酮在大豆中标准为0.05mg/kg,而美国为0.3mg/kg,欧盟和日本为0.1mg/kg。由此可知,在标准的水平方面,很难比较各国残留标准的高低,拿别国的标准来衡量我国食品的安全性是错误的。不管各国残留标准水平是否存在差异,残留标准都是根据安全风险评价而制定的,因此符合残留标准的农产品是安全的。    为了协调和统一残留标准,减少贸易壁垒,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农药残留国际标准,但实际情况是,即使有国际残留标准,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执行自己的本国标准,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因为制定残留标准能力弱,往往执行国际标准。我国现在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的主席国,为起表率作用,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尽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而不是欧美日标准)接轨。在我国3650个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也制定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我国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    5、农业部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怎么实现这个目标?    尽管我国已基本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但还不能全面满足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更不能满足食品进出口和贸易纠纷处置的需要;同时由于种植业农产品品种多数量大,农药残留标准还存在较大缺口,因此,农业部正在加快制定完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计划通过五年努力,使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0000项以上,实现农药残留标准“三覆盖、二衔接、一保障”,即限量标准覆盖所有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相应农产品,检测方法覆盖所有限量标准,实现与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和国际标准相衔接,有效保障我国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了实现这个五年工作目标,农业部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首先,优先评估转化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实现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其次,采取多种方式,分批组织制定新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优先制定我国已批准使用农药、但尚未制定残留限量标准,以及完善蔬菜和水果等鲜食农产品残留限量标准等。第三,对《食品安全法》颁布前制定的检测方法标准进行集中清理修订,解决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标准的问题。第四,制修订《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等基础技术规范,规范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技术,保障标准制定的科学合理性。
  • 关于农兽药残留标准的解读
    1 什么是农药和兽药残留?农药残留是指农作物使用农药后残存于农产品中的农药母体、代谢物、反应产物及杂质等 而兽药残留是指食用动物在使用兽药后,蓄积或残存在动物组织器官中或进入泌乳动物乳汁或产蛋禽蛋中的药物原形、代谢物和杂质等。2 农药和兽药残留安全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国际上制定了统一的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即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制定的方法和程序,我国也采用国际的标准和方法,在标准制定技术、规则和程序上与国际食品法典(CAC)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一样。农兽药残留标准是根据药物的毒性、农产品中药物的残留量、我们的食物消费结构,利用风险评估技术计算得出的。一般至少要经过四个步骤。一是通过哺乳动物试验来测定农药、兽药的毒性,并确定每日允许摄入量,即人一生中每日从食物或饮水中摄取某种农药和兽药而对健康没有明显危害的量。二是通过规范的残留试验研究确定农药在植物中、兽药在动物体内的代谢和降解过程,以明确农药、兽药在作物或动物体内的主要代谢产物与分布,进而确定其残留量。三是根据中国人膳食消费的量和结构,确定每一个人一天要摄入各类农产品的量及其在全部食物中所占的比值。四是通过风险评估计算确定最大残留限量值。需要指出的是,在制定残留标准时,以最大可能的安全风险为基础,也就是以一个人一生天天吃某种农产品和可能吃的最大量来计算;在此基础上,考虑到物种间的差异以及孕妇和儿童的安全,在计算时增加了100倍的安全系数,也就是说,标准值通常为风险评估安全值的百分之一,因此标准是十分严格的,而且有很大的保险系数。所以,食品含有农药、兽药残留不可怕,只要残留量低于标准就是安全的。按照国际惯例,残留标准制定都须遵循技术科学、规则公平和过程透明的原则。在规则上,以贸易公平为原则。须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透明原则的要求,向WTO成员或组织通报本国拟实施的农兽药残留标准,接受各成员对标准科学性和公平性的评议。我国制定的农药和兽药的残留标准都是经过各国政府官方评议的。在程序上,以公开透明为原则。按照《食品安全法》公开透明要求,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全程向社会公开,起草阶段,需在官网上广泛征求国内社会公众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接受WTO各成员国的评议,评议通过后由卫计委和农业部联合颁布实施的3 我国有多少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农兽药残留标准是农产品的安全阀,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前,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存在标准数量少、标准制定滞后、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我国加快了农兽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步伐。通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国已制定了覆盖所有重要农产品的农药和兽药参考标准体系,为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2014年,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该标准规定的残留限量,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包含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限量指标。我国已对135种兽药做出了禁限规定,其中有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的兽药94种,涉及限量值1548个,允许使用不得检出的兽药9种,禁止使用的兽药32种;建立了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519项。4 不同国家农兽药残留标准有什么区别?跟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比,我国残留标准低吗?以农药残留标准为例,各国农药残留标准有时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于本国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最严格的标准。如欧盟和日本对本国没有登记使用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标准(即0.01-0.1mg/kg)执行;但是在本国登记使用的农药,即使农药毒性高,其标准却松。如美国、日本允许使用高毒农药甲胺磷,因此规定甲胺磷在甘蓝、花椰菜上的标准均为1mg/kg,而我国由于已禁止生产和使用,残留标准全部是0.01mg/kg。二是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作物,标准就严。如氯虫苯甲酰胺是个新型杀虫剂,欧盟在葡萄上的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4mg/kg,茶叶上为0.02mg/kg。葡萄可以鲜食,而且吃得量也大,而大米不能直接食用,需要经过蒸煮,煮饭的高温有利于农药降解,按理允许的残留标准比葡萄松;但葡萄和葡萄酒是欧洲的优势作物和农产品,所以制定的标准松;而水稻和茶叶主要进口,标准就严。三是同一作物,各国标准也不同,如克菌丹在稻谷中的残留标准,日本是5mg/kg,欧盟为0.02 mg/kg,相差250倍。我国制定残留标准主要为食品安全服务,很少涉及贸易保护问题,是科学的,适合我国食品安全要求的,具体标准有的比发达国家低,有的比发达国家高。如新农药甲氧虫酰肼在我国甘蓝上的标准为2mg/kg,而美国和日本为7mg/kg;马拉硫磷在柑橘、苹果、菜豆中的标准为2mg/kg,在糙米中为1mg/kg,均严于美国8mg/kg的标准;嗪草酮在大豆中标准为0.05mg/kg,而美国为0.3mg/kg,欧盟和日本为0.1mg/kg。由此可知,在标准的水平方面,很难比较各国残留标准的高低,拿别国的标准来衡量我国食品的安全性是错误的。不管各国残留标准水平是否存在差异,残留标准都是根据安全风险评价而制定的,因此符合残留标准的农产品是安全的。为了协调和统一残留标准,减少贸易壁垒,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农药残留国际标准,但实际情况是,即使有国际残留标准,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执行自己的本国标准,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因为制定残留标准能力弱,往往执行国际标准。我国现在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的主席国,为起表率作用,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尽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而不是欧美日标准)接轨。在我国3650个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也制定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我国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
  • 农业农村部发布修订后的《兽药比对试验要求》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兽药生产企业开展兽药比对试验,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我部组织修订了《兽药比对试验要求》,现予发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本公告生效前,已受理但被退回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请,如退审意见不包括补充或重做比对试验,申请人重新提交申请的,可按原比对试验要求进行技术资料审查。本公告生效后,《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兽药比对试验要求〉和〈兽药比对试验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农办医〔2016〕32号)中《兽药比对试验要求》同时废止。此前相关文件要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附件:兽药比对试验要求农业农村部2024年5月13日附件: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87号
  • 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大宗农产品
    23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提出,有关部门正在加快农兽药残留标准的制修订,目前农兽药残留标准已基本覆盖我国大宗农产品和常规农兽药品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毕井泉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表示,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两个标准审评委员会,目前已制定5724项农兽药残留限量和932项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毕井泉说,计划每年新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100项,5年内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总数达到10000项以上,将与国际食品法典基本一致。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根据报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计划到2020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  在种植养殖环节源头治理方面,报告指出,农业部按照成熟一个淘汰一个的原则,分期分批对高毒农药采取禁限用措施。禁用高毒农药39种,高毒农药使用量占农药使用总量的比例下降到2%以下,淘汰小、乱、差饲料企业近4000家。
  • 日本修订部分农药和兽药的残留限量
    2010年11月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发1109第1号通知,修订部分农药和兽药的残留限量:   1 、根据食品卫生法(昭和22年法律第233号。以下简称“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设定农药四唑嘧磺隆、氯甲酰草胺、环氟菌胺、螺甲螨酯、蚊蝇醚、ピリミスルファン、プロチオコナゾール、霜霉威、环戊恶草酮、1-甲基环丙烯、氟丙氧脲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   此外,关于根据上述规定设定了食品中残留标准的农药苯哒嗪钾,此次删除其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   2、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规定,删除兽药雷复尼特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   附件:日本厚生劳动省关于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的部分修改件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依法界定管理兽药和农药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市场上有销售“天然植物除虱喷雾”等保护畜禽、宠物等动物健康的产品,对相关产品应当按照兽药管理还是农药管理存在不同认识。经组织有关专家专题研究,现统一界定如下。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根据上述行政法规规定,兽药和农药均是按照产品的功能用途、使用场所、保护对象来区分界定的。如果产品标签、说明书、宣传材料等注明用于畜禽、宠物等动物,预防控制虱、蚤等寄生虫,目的是保护畜禽、宠物等动物健康,则属于兽药范畴,按照兽药管理。如果产品注明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以及蚊、蝇、蜚蠊、蚁等害虫,则属于农药范畴,按照农药管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6月8日
  • 我国农兽药残留检测有了新手段
    “小分子有害物质的微流控芯片免疫传感检测技术研究”课题日前在京通过专家委员会鉴定,标志着我国农药、兽药和添加剂等小分子有害物质的残留检测有了新手段。 专家鉴定委员会一致认为,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北京航天医学工程研究所和深圳检验检疫局联合承担的该项课题研究,分别以兽药盐酸克伦特罗和农药甲基对硫磷为小分子有害物质代表,根据表面等离子体谐振分析原理,在微流控芯片上成功实现了免疫传感技术检测。检测方法不需标记物,试剂消耗少,检测周期短,具有特异性强、稳定性好和灵敏度高等优点,是色谱-质谱分析方法的重要补充。此外,课题组研制成功的便携式微流控芯片免疫传感检测仪,非常适用于对农药、兽药和添加剂等各类小分子有害物质的现场快速筛查,填补了我国检验检疫等相关领域此类检测设备的空白。研究成果总体为国际先进水平,部分成果更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据课题负责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博士董益阳介绍,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持续增加农药、兽药和添加剂等各类小分子有害物质检测对象,不断降低此类物质的检出限量,并广泛扩大对我国出口农畜产品的检测种类,已成为国际发达国家/地区对我国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每年给我国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已逾百亿美元。另外,我国是农畜产品消费大国,农药、兽药和添加剂等小分子有害物质的正确检出,也是我国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事业的迫切需要。因此,在我国及时开展农药、兽药和添加剂等小分子有害物质高端检测方法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 国务院:开展饲料农药兽药专项整治
    2013年4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中提到6个要深化治理整顿的方面,其中饲料农药兽药成为专项整治的重点。   原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强化日常监管,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消除了一大批食品安全隐患,保持了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制约我国食品安全的突出矛盾尚未根本解决,问题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有关精神,现就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全面排查隐患,深化治理整顿   (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种植、养殖、屠宰、生产、流通、餐饮以及进出口等各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重点排查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的物质。强化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坚决依法处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在此基础上,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施整治督办制度,坚决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切实净化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开展饲料农药兽药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对饲料、农药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许可准入制度。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禁用药品、在农药兽药中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生产销售行为。以蔬菜、水果、茶叶种植基地和畜禽、水产品养殖场(小区)为重点,严厉查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或其他违禁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兽药、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格屠宰行业准入,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落实“两章两证”(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生猪检疫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制度,严惩重处只收费不检疫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严惩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向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和超市等生鲜肉经营场所、肉制品加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等生鲜肉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四)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完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制度,整顿、关闭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为重点开展整治,对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依法吊销相关批准证明文件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厉查处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违法发布广告等行为。   (五)开展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细化完善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强化食品出厂检验、流通环节食品标签标识检查,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违法涂改标签、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等违法行为。   (六)切实巩固治理整顿成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一步深化乳制品、酒类、调味品、食品包装材料、“地沟油”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督促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切实巩固各项治理整顿成果。及时总结治理整顿经验,细化完善监管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二、严惩违法犯罪,加强应急处置   (一)进一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重典治乱,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巩固“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成果,严厉打击在饲料、农药兽药、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和为谋财有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和监管部门之间案件移交、立案等衔接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公安机关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协调有关方面加快完善技术鉴定相关制度,明确技术鉴定机构,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并协调解决鉴定费用。   (二)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完善各级各类食品安全预案,建立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平台,明确部门应急处置职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流程,提高事故查处效率。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三)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发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密切监测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强化信息通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口发布。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注。   三、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一)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快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确保职能、机构、队伍、装备及时划转到位,保障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全面梳理查找监管漏洞和盲区,结合实际逐项明确细化监管分工和要求,特别是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监管职责不清问题,尽快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及时彻底查处不合格产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到位,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位。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机构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快构建覆盖社区(村)的协管员队伍。加强乡镇、街道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协管员队伍与监管执法队伍的衔接配合,全面推行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加快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餐厨废弃物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完善监管执法依据,加大惩处力度。明确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侦办中的行为定性、案件管辖、证据规格等法律适用问题,特别是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问题。推动地方加快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四)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健全标准审评程序和制度,增强标准制定的透明度。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食品相关标准的清理,完善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农药兽药残留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蜂蜜、食用植物油等产品标准和配套检验方法标准。各地要结合实际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培训及跟踪评价,及时做好标准的解读工作。   (五)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按照“统一计划实施、统一经费渠道、统一数据库、统一结果分析”的要求,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逐步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在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初步建成统一的风险监测数据库。加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设,加强评估基础数据采集和相关研究,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   (六)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按照“提高现有能力水平、按责按需、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各级食品安全检验能力,特别是最急需、最薄弱环节以及中西部地区和基层的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县级食品检验资源整合试点,推动县域内食品安全检验人员和设备的统筹使用,检验经费的统一归口管理,检验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安排,检验任务的统一部署实施,提高基层整体检验水平。支持农贸市场检验检测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经费。严格检验机构管理,规范委托检验行为。规范食品快速检测试剂及设备的技术认定,明确生产资质要求。继续推动提升食品企业检测水平。   (七)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按照统一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建设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2013年底前,完成主系统和子系统的总体规划和设计。统筹规划建设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统一追溯编码,确保追溯链条的完整性和兼容性,重点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类、蔬菜、酒类、保健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   四、加强诚信建设,落实主体责任   (一)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障食品安全投入,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强化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2013年底前,督促所有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   (二)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制定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食品企业名单,促进行业自律。加快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和酒类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打造一批精品科普栏目、节目、宣传片,利用报刊、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抓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部署和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能力。组织好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宣传活动。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先进人物和诚信经营典型的宣传,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四)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各级监管部门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对协管员队伍的基础知识培训。强化对食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五、加强组织保障,严格责任追究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及行政管理、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标准制修订、应急处置、科普宣教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强化对经费的统筹分配和使用,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科技研发投入,集中力量开展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市)等各类示范创建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全程监管合力。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执行力,确保监管到位,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三)强化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级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将信息通报、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处理等列入对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考核的内容。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格责任追究。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细化责任追究对象、方式、程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要督促各监管部门建立具体到单位、人员、岗位的责任制。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失职渎职责任。
  • 农兽药残留成食品安全最大风险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关于“儿童时期抗生素暴露可能是儿童肥胖的危险因素之一”的研究引起社会关注。在国新办昨日举行的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回应称,农兽药是否导致儿童肥胖有待论证,但目前食品安全最大的风险就是农兽药残留。  “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叫化学性风险,确实不是消费者能够看得见、能够用感官来识别的,消费过程中也很难清除得掉,所以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一直是我们食药监管部门监管的重点问题。”毕井泉表示。  2015年,食药监总局共抽检农兽药残留相关食品4万多批次,在所有的食品抽检中占了1/4,发布农兽药残留不合格产品有225批次。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任何生产者在采购食品原料的过程中要进行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的检验。动物源性的食品,包括猪牛羊肉、禽肉、鸡蛋、水产品,生产者、加工企业进货时要检验,出厂时也要检验。商品的经营者在进货时要进行检验,在销售时也要对里面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日前,食药监总局通告了陕西金牛乳业、红星美羚乳业、红旗乳业等17家问题乳企“黑名单”,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在昨天的发布会上,食药监总局表示,总体上看,婴幼儿配方乳品的质量是可靠的,使用也是安全的,现在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有103家,检出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一些小企业,特别是羊奶粉的生产企业。  据悉,今年食药监总局将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品的监管、抽样检验,从去年每个季度抽样检验公布一次改成“月月抽检、月月公开”,还要继续加大生产体系的检查力度,严格控制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的数量和品牌,禁止利用配方进行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儿童用药短缺一直受到社会和家长的普遍关注。对此,毕井泉表示,目前我们国家批准的药品,基本上可以满足治疗儿科常见疾病的需要。当前突出的问题是适合儿童使用的剂型和规格比较少。针对国内缺乏且临床急需的儿童用药,食药监总局设立了申报审评的专门通道,加快审评审批。  2015年食药监总局共抽检了17万批次的食品,比2014年增加了21%,比2013年增加了2倍多,2015年的抽检食品合格率是96.8%,比上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
  • 农业部投资500万元修订兽药行业标准
    农业部关于下达2011年兽药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1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1]168号),现将2011年兽药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主要用于编纂《中国兽药典》、组织制修订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和高风险兽药产品安全试验及风险分析、评估工作。请列入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款专用。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要设置“兽药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资金”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有关财务制度列支费用。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兽医局。   附件:2011年兽药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主管部门(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 分配金额 项目任务名称(内容) 1 农业部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160 1.启动2015年版《中国兽药典》编纂活动43万元;2.开展2010年版《中国兽药典》新检测技术培训活动9万元;3.组织制定兽药分类管理办法及处方药清单23万元;4.开展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和兽药标准制修订工作25万元;5.开展激素类等高风险兽药产品的安全性试验及风险评估工作60万元 2 河北省畜牧兽医局 河北省兽药监察所 15 编制起草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范本 3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15 编制起草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范本 4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15 编制起草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范本 5 河南省畜牧兽医局 河南省兽药监察所 15 编制起草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范本 6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兽药质量检验所 15 编制起草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范本 7 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15 编制起草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范本 8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兽药与饲料监察总所 15 编制起草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范本 9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四川省兽药监察所 15 编制起草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范本 10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湖北省兽药监察所 15 编制起草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范本 11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90 激素、抗生素类等高风险兽药安全试验及兽药残留消除规律试验与风险评估等活动 12 华南农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80 激素、抗生素类等高风险兽药安全试验及兽药残留消除规律试验与风险评估等活动 13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35 兽药残留消除规律试验与风险评估等活动 合 计 500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 36项农兽药残留检测国家标准近期实施
    从3月1日开始,36项检测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以及131种兽药和7种生物毒素残留量的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这36项国家标准均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这36项标准包括8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和28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8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每项均可同时检测400多种农药及衍生物,总计能够检测的农药及衍生物达500种,可广泛应用于水果、蔬菜、粮谷、蜂蜜、果汁、果酒及动物肌肉等产品。28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涵盖了目前国际上最为关注的18类131种兽药和7种生物毒素,包括兽药原药及代谢物。同时,牵头完成36项国家标准的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还根据这些标准方法建立了629种农药和131种兽药及其代谢物的质谱图数据库。 业内专家认为,这些标准在检测技术上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居国际领先水平。36项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一方面是对我国现有农、兽药残留检测标准体系的完善和补充,为我国农、兽药残留的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另一方面,这些标准在研制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实验室比对和广泛验证,取得了可靠的实验数据,其灵敏度满足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日本、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的限量要求,对于提升我国农产品检测技术的国际地位,破解技术壁垒,规范农、兽药的使用,扩大农产品出口,具有深远的影响。 据国家标准委有关人士介绍,“十一五”期间,国家标准委将进一步加快农产品中违禁和限用药物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的研制,特别要加快研制多残留检测方法、快速检测方法和精密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为扩大我国的农产品出口,确保消费安全提供先进、有效的技术支撑。 将786种农兽药残留置于监控之下——解读36项检测农药兽药残留国家标准 从3月1日开始,检测65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124种兽药残留和7种生物毒素残留的36项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这36项国家标准均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已于2006年12月31日由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   36项标准包括8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和28项兽药残留及生物毒素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可广泛应用于水果、蔬菜、粮谷、蜂蜜、果汁、果酒及动物组织等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的检测。牵头完成36项国家标准的河北省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还根据这些标准方法建立了629种农药和124种兽药及代谢物的质谱图数据库。   这36项标准是对我国现有农、兽药残留检测标准体系的完善和补充,其灵敏度满足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发达国家的限量要求,对于提升我国农产品(18.88,-0.20,-1.05%)检测技术的国际地位,破解技术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规范农、兽药的使用,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具有深远的影响。   技术先进增强破解壁垒能力   据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副主任张进杰介绍,8项农药多残留国家标准检测方法分别应用于水果、蔬菜、粮谷、蜂蜜、果汁、果酒和动物组织,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农药多残留分析方法标准体系。并且,只要进行一次样品的前处理,用气相色谱-质谱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同时检测,8项多残留方法可检测的农药品种达到了655种,与单残留分析方法相比,提高工作效率数百倍,对世界先进国家的技术壁垒有较强的综合破解能力。   28项兽药残留及生物毒素检测方法国家标准,解决了当今国际上最关切的18类131种兽药,在牛羊猪鸡等不同动物组织和多种水产品中残留检测的一系列关键技术难题,建立的分析方法符合目前国际上残留分析的发展趋势,灵敏度满足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日本、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的限量要求,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据介绍,这些标准采用的技术,都是当今国际残留分析领域普遍关注的新技术,解决了高灵敏度、高选择性、高分辨率等一系列检测技术难题,可检测的农药和兽药品种分别达到了655种和131种,所应用的多残留检测技术是国家标准在农药、兽药残留检测技术的一次跨越式发展。多残留检测技术是用尽量少的样品前处理,尽量少的设备,完成尽量多的检测品种。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通过国际联机检索对国内外39个有关数据库检索结果显示,20多年前,美国、德国、加拿大等欧美国家就实施了农药残留监控计划,建立了一些多残留分析方法。但当时只能检测有限的几十种农药,并且需要多次进样。荷兰曾经使用13个多残留分析方法和170个单残留分析方法监控食品中400多种农药残留。到20世纪90年代,随着气相色谱质谱技术的不断完善和提高,应用气相色谱质谱技术建立的多残留检测方法越来越多,其检测的农药品种已达到数百种。同常规残留检测分析技术一样,多残留检测技术也分为样品前处理和仪器检测两部分,不同的是检测过程要在选择性和灵敏度之间寻求一种最完美的平衡,这就要求在样品前处理以及检测手段的通用性做足功夫。  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在当今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记者从36项标准的报批材料中看到,支撑这些标准的,是堪称海量的对比研究数据。审定委员会意见中的“在大量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经8~10家实验室协同验证,数据可靠,经过了严格的验证实验”说明这些标准研制工程之浩大。用专业人士的话说,这些标准对农药、兽药材料检测的灵敏度、重现性和再现性均达到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理论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鄄PAC)、国际公职分析化学家联合会(AOAC)所规定的技术指标,提高了我国在国际农药、兽药残留分析方面的学术地位。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其中大部分标准在国际贸易中已被广泛应用,收到了良好效果。   要检测出某种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首先需要所检测化合物的标准物质,然后再进行定性检测,检测样品中有没有目标物;如果有,就进行定量检测,即确定量的多少。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在研究制定这些标准的时候,还建立了质谱图数据库。质谱图数据库,是人为建立的若干种化合物质谱图及相关信息的集合。质谱图数据库就是预先把大批标准物质的特征参数储存于仪器中,需要对未知样品定性时,将其谱图与谱库中标准物质谱图相比较,用谱图匹配度来衡量谱图相似性,进行定性参考。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的气相色谱-质谱标准质谱图,是在方法设定的条件下,对大约1000种化合物进行了全扫描,得到质谱图和保留时间数据,并以此确定所选择的监测离子。该实验室首先动员了国内外众多的供应商采购标准物质,历时数年,购得千余种农药标准品和100多种兽药标准品,再对每一种农药兽药标准品进行分析,逐一优化其质谱参数,于2006年底建成了质谱图数据库。这个数据库可对未知样品中约800农药百余种兽药进行快速筛查,极大提高工作效率。   国际技术壁垒 要求检测标准提高   资料表明,自从1939年第一种合成农药滴滴涕问世以来,常用农药的品种已超过1000种,兽药也有几百种。然而,农药、兽药的广泛使用,也给人类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带来危害,虽然绝大部分农药残留在生物体内及自然环境中发生代谢、降解及迁移等,但也有极少量残留在植物和动物体内,人长期摄入含有残留农药、兽药的食品会影响健康。   据介绍,20多年前,发达国家就开始实施农药残留监控计划,在国际贸易中也往往以食品安全的正当名义设置种种技术壁垒,对进口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量提出了愈来愈严格的要求。日本不断调整进口农产品的农残限量标准,我国出口到日本的大米,1995年检测的农药残留指标为49项,目前已增加到123项;肯定列表制度更是将以往的130种作物、229种农药、9000个农残标准,扩展到135种作物、724种农药和19000个农残标准,几乎覆盖了我国现在种植的所有农作物。欧美对农产品进口设置的技术标准也是越来越严,如欧盟已宣布的茶叶禁止使用的农药,就从29种增加到了62种,部分农残标准严格程度甚至比原来高了100倍以上。   据介绍,目前仅在农药残留限量指标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有2572项、欧盟有22289项、美国有8669项、日本有9052项。本系列标准发布前,我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只有484项,仅占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18.8%、欧盟的2.2%、美国的5.6%和日本的5.3%。   作为农业大国,我国农药年总产量居世界第一位,使用量也居世界前列。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遇到一些先进国家所设置的种种技术壁垒,都与食品安全性相关,与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量相关。目前,我国食品、土特产和畜牧产品出口行业中有近90%的企业受到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有82%的企业称减少了市场份额,而35%的企业则被挤出了市场。因此,用先进技术,研究高水平的检验方法来破解国外技术壁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外贸战线的一项艰巨和紧迫的任务。   国内企业出口 亟须检测方法创新   2005年下半年,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从某蜂产品出口企业得到一则信息,某出口目标国可能要检测蜂蜜中喹诺酮类兽药。该中心经过几个月的刻苦攻关,抢在2006年3月新蜂蜜下来之前,完成了14种喹诺酮检测方法的开发,并向全国蜂产品企业宣布接受蜂蜜中该类兽药的检验申请。   2006年5月,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日方对进口蜂蜜提出了硝基咪唑类和青霉素类兽药的检测要求,并且硝基咪唑类药物残留的最大残留限量要求为0.1ug/kg。该中心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技术,开发出3种硝基咪唑类和9种青霉素的检测方法,检出限量达到了日本可谓苛刻的限量要求,及时满足了出口企业的通关要求。   此时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已相继接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研制的任务。上面的事例,是36项标准研制过程中,企业提出的最为急迫的两个检测技术服务,这些检测方法已纳入已经实施的36项标准中。    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主任庞国芳——检测农兽药残留 品种多 成本少 效率高   36项国家标准由8项农药多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和28项兽药残留及生物毒素检测方法标准组成,所采用的气相色谱-质谱法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是当前国际先进的检测手段。样品采用固相萃取、离子交换、加速溶剂萃取、凝胶渗透色谱等样品制备新技术。   这些标准在农药多残留检测技术方面,开发建立了4项气相色谱-质谱农药多残留检测方法和4项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农药多残留检测方法。8项检测方法标准累计可检测的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达到655种;在兽药残留检测技术方面,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联合上海、广东、天津、辽宁、山东、河北、福建、深圳8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和山东农业大学共计60多位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攻关。在消化吸收国外检测方法的基础上,建立了28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涉及18类兽药及生物毒素131个品种。这些方法采用的样品制备技术和检测技术,构成了系列兽药残留检测国家标准,填补了我国这一领域的空白。   36项标准研制以前,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主要采用气相色谱法检测农药残留,采用液相色谱法检测兽药残留。使用气相色谱法和液相色谱法,一次只能检测单残留或同时检测数量较少的多残留,检测不同的农药或兽药需要更换不同的色谱柱或检测器,需要的时间较长。检测不同的农药或兽药需要多次制备样品,成本较高。新的农药多残留检测方法一次制备样品可检测几百种农药残留,大大缩短了检测时间,降低了样品的制备成本。   36项国家标准可检测的农药兽药总计达到786种。解决了水果、蔬菜、粮谷、蜂蜜、果汁、果酒和动物组织等各种不同种植和养殖业产品中多种农兽药残留的提取、分离、富集和检测四大分析过程所遇到的一系列复杂技术难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涉及的农药兽药品种之多,方法的应用范围之广,在我国同类研究中尚属首次。   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副主任张进杰——检测标准 符合国际趋势   8项农药多残留国家标准检测方法分别应用于水果、蔬菜、粮谷、蜂蜜、果汁、果酒和动物组织,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农药多残留分析方法标准体系。并且,只要进行一次样品的前处理,用气相色谱-质谱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同时检测,8项多残留方法可检测的农药品种达到了655种,与单残留分析方法相比,提高工作效率数百倍,对世界先进国家的技术壁垒有较强的综合破解能力。   28项兽药残留及生物毒素检测方法国家标准,解决了当今国际上最关切的18类131种兽药,在牛羊猪鸡等不同动物组织和多种水产品中残留检测的一系列关键技术难题,建立的分析方法符合目前国际上残留分析的发展趋势,灵敏度满足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日本、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的限量要求,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 常用农、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选编出版
    由中国检科院首席科学家庞国芳院士主编的《常用农药残留量检测方法标准选编》和《常用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标准选编》,日前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这两部《选编》共收录了139项农药兽药残留检测技术国家标准,检测的农药兽药品种涵盖了世界常用农药兽药品种1036种。这是庞国芳科研团队25年坚持研究农药兽药残留检测技术科研成果的结晶。其中,《常用农药残留量检测方法标准选编》含农药多残留检测技术国家标准20项,可检测水果和蔬菜、粮谷、食用菌、茶叶、中草药、果汁和果酒、动物组织、牛奶和奶粉、河豚鱼和鳗鱼、蜂蜜10类农产品(11.25,0.00,0.00%)和饮用水中803种农药等化学品残留 《常用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标准选编》含兽药残留检测技术国家标准119项,可检测蜂蜜、蜂王浆、动物组织、牛奶、河豚鱼和鳗鱼中20多类233种兽药等化学品残留。   两部《选编》可供质检机构、农业系统、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和工商管理从事农药兽药残留分析人员使用,也可作为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研究人员的重要参考资料。
  • “农兽药残留检测方法与技术”研讨会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 2011年4月21日,2011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在北京九华国际会展中心开幕。本次高峰论坛持续两天,主题为“产业链的全过程控制”,旨在打造一次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的学术盛会。参展本次高峰论坛吸引了800余名业内人士参加、60余家企业参展,仪器信息网作为特邀媒体亦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专门设立了“食品安全的检测方法和技术”系列专题研讨会,共包括食品中非法添加物检测技术、食品中致病菌及毒素检测技术、农兽药残留检测方法与技术、食品重金属检测方法与技术、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与技术、食品安全检测新产品与新技术六个系列专题。 “农兽药残留检测方法与技术”专题研讨会现场   4月21日下午,“农兽药残留检测方法与技术”专题研讨会召开,共有70余名专家学者及分析技术人员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农兽药残留检测方法与技术”专题研讨会 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江海洋博士 动物源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技术研究进展   江海洋博士向与会者主要介绍了畜牧水产养殖业及动物源食品简况、动物源食品安全现状、农业部兽药残留监控相关规定、生物样品前处理技术、兽药残留检测技术等内容。动物源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具有待测物质浓度低,样品基质复杂,干扰物质多、兽药残留代谢产物多样或不明、动物种类多样,对药物代谢存在差异等问题。江海洋博士表示适用于动物源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的理想仪器需要满足以下要求:对样品经简单处理即可上机测定、不需萃取和净化、快速准确的定量分析、自动的资料处理。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标准与检测技术首席科学家 王静教授 分子印迹技术及研究进展   王静教授在报告中介绍了分子印迹技术的概念及发展、应用领域、最新研究进展以及前景与展望。分子印迹技术为获得在空间结构和结合位点上与某一分子(印迹分子,模板分子)完全匹配的聚合物的实验制备技术,也叫分子模板技术。被描述为创造与识别“分子钥匙”的人工“锁”技术。近年来,该技术应用于色谱分离、抗体或受体模拟、生物传感器以及药物载体系统等诸多领域。王静教授表示分子印迹技术的发展前景在于提高特异性、实现多残留检测、拓宽应用领域和实现在线灵敏检测。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业仪器应用技术学会常务副理事长 蒋士强研究员 加强以食品毒理学为核心的风险性评估 建立完善的食品标准体系和安全链   蒋士强研究员的报告包括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重要性、亟待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构建食品安全链等三个部分。风险评估是风险分析体系的基础,是对食品生产、加工、储运、营销等过程中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生物和物理因素等进行的科学评估。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是一个庞大、复杂、众多层面的系统工程。近十多年来在CAC和粮农组织的倡导下,发达国家开始实施从源头到最终产品的完整的食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我国也已开始试行。最后蒋士强研究员介绍了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操作规范(GMP)、卫生标准操作规范(SSO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的基本情况,以及HACCP、SSOP、GMP和GAP的相关性。   同期召开的“食品安全的形势、管理和应对措施”主论坛
  • 农业部:力争2020年农兽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标准超万项
    p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广德福8月17日表示,农业部已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5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20年使我国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 农业部将加快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进度,初步打算每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争取早日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的目标。 br/ /p p   农业部于17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广德福向媒体介绍农业部推进质量兴农,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p p   有记者问:国内农药残留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据了解,我国正在修订农兽药残留标准,这对管好农兽药残留问题将起到什么作用? /p p   广德福表示,农兽药残留标准是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科学基础,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依法监管的重要依据。 /p p   对农兽药残留问题,需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农作物和动物只要使用农药兽药治病治虫,就可能形成残留,但有残留并不意味着不安全,关键要看残留的量值是否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我国的农兽药残留限量值都是经过科学实验和风险评估得出的,并且设定了100倍的安全阈值,只要在标准限量范围内,就是安全的。 /p p   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的制定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规范,而且与国际食品法典是一致的。例如在制定残留标准时,是以最大可能的安全风险作为基础,同时考虑到物种间的差异以及孕妇和儿童的安全,计算残留时增加了100倍的安全系数。也就是说,标准限量值通常为风险评估安全值的1%,是非常严格的。 /p p   广德福表示,目前,我国共制定了6000多项农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我国常用农药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农产品种类。为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农业部已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5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20年使我国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 /p p   下一步,农业部将突出一个“快”字,加快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进度,初步打算每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争取早日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争取达到这个目标。 /p p br/ /p
  • 农业部公告禁用兽药目录汇总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1、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11类)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4)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氨苯砜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6)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和呋喃妥因及其盐、酯及制剂;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钠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7)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8)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9)硝基咪唑类:替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0)喹噁啉类:卡巴氧及其盐、酯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1)抗生素类:万古霉素及其盐、酯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2、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清塘剂、抗菌或杀螺剂的兽药(9类)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林丹(丙体六六六);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毒杀芬(氯化烯);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呋喃丹(克百威);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4)杀虫脒(克死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酒石酸锑钾;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6)锥虫胂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7)孔雀石绿;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8)五氯酚酸钠;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9)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3、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促生长的兽药(3类)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及其盐、酯及其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4、禁用于水生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的兽药(1类)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双甲脒。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其它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5类40种)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盐酴多巴胺、西巴特罗、硫酸特布他林。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性激素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己烯雌酚、雌二醇、戊酸雌二醇、苯甲酸雌二醇、氯烯雌醚(Chlorotriansene)、炔诺醇、炔诺醚(Quinestml)、醋酸氯地孕酮、左炔诺孕酮、炔诺酮、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绒促性素)、促卵泡生长激素(尿促性素主要含卵泡刺激FSHT和黄体生成素LH)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蛋白同化激素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碘化酷蛋白、苯丙酸诺龙及苯丙酸诺龙注射液。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4、精神药品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盐酸)氯丙嗪、盐酸异丙嗪、安定(地西泮)、苯巴比妥、苯巴比妥钠、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异戊巴比妥钠、利血平、艾司唑仑、甲丙氨脂、咪达唑仑、硝西泮、奥沙西泮、匹莫林、三唑仑、唑吡旦、其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各种抗生素滤渣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该类物质是抗生素类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三废,因含有微量抗生素成分,在饲料和饲养过程中使用后对动物有一定的促生长作用。但对养殖业的危害很大,一是容易引起耐药性,二是由于未做安全性试验,存在各种安全隐患。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最新增添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禁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脂及其各种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公告如下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已有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届满申请换发外,停止受理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脂及其各种制剂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首次申请;已受理尚未核发的,不予核发。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二、自2015年9月1日起,停止生产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脂及其各种制剂,涉及的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注销。之前生产的产品,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可以流通使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相关公告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176号。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193号。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农业部公告1519号。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4. 农业部关于决定禁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洛美沙星等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脂及其各种制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p p br/ /p
  • 农兽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及应用实例研讨会
    伟业计量线上研讨会定于每周五上午09:30(节假日除外)如期举办,老时间,新地方!2021年7月30日(周五)上午9:30分,由北京北方伟业计量技术研究院主办的“农兽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及应用实例研讨会”即将开启,欢迎大家锁定伟业计量直播间!1月22日起,伟业计量线上研讨会更换全新直播间,带您走进伟业计量实验室,让您在学习检验检测类课程时,能更深层次融入其中。直播当天,研讨会讲师、助教将进行在线答疑,您有任何关于课程、研讨会以及伟业计量的问题,都可以在留言区进行提问。另外,我们还为当天参会的观众准备了惊喜活动,让您在兼具趣味性与创意性的视频教学中吸收知识。“农兽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及应用实例研讨会”课程表09:30-10:30 梁振纲  《QuEChERS法在农兽药多残留检测中的应用概述》讲师简介:梁振纲,男,1987年9月生,2009年至今就职于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原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主要从事食品化妆品检测等工作,2019年经海关总署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工作期间,作为主要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其中SCI三篇,核心期刊十五篇;获得专利授权十余项,其中发明专利两项;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五项,主持一项。10:30-11:30 刘颖沙 《酶联免疫法快速检测肉制品中的克伦特罗》讲师简介: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专家,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专员,全国CAC质量检测认证,食品高级检验员。参与国家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教学资源库《食品快速检测技术》和《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建设;参与“中华酿酒传承”、“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理化分析技术”3个资源库建设;主持院级项目2项,发表SCI论文1篇,核心论文5篇。参编校内教材4本,并荣获国家和省级多个奖项。会议议程:09:30-10:30议题一: 《QuEChERS法在农兽药多残留检测中的应用概述》近年来,农兽药残留问题严重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现有的兽药多残留检测方法存在前处理复杂、耗时,检测种类单一,灵敏度较低等弊端。QuEChERS 是基于分散固相萃取(DSPE) 建立起来的一种农药多残留快速( quick) 、简单( easy) 、便宜( cheap) 、高效( effective) 、耐用( rugged) 和安全( safe) 的分析方法,并结合高灵敏度和高选择性的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 (HPLC-MS/MS) ,已经广泛应用于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10:30-11:30议题二: 《酶联免疫法快速检测肉制品中的克伦特罗》 瘦肉精是一类药物的统称,任何能够抑制动物脂肪生成,促进瘦肉生长的物质都可以称为“瘦肉精”。其中较常见的有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 等。目前对于瘦肉精定量的快速检测方法主要是酶联免疫吸附法。本次课程包括酶联免疫法检测克伦特罗的原理、检测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关注伟业计量公众号,免费观看线上研讨会)温馨提示:伟业计量线上研讨会将于每周五上午09:30(节假日除外)定期开办。同时,我们还提供申请直播功能,欢迎各检测机构、仪器厂商、业内同行与我们联系洽谈,伟业计量免费提供直播平台!
  • 农业部再禁3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
    p   ——农业部兽医局负责人就禁止喹乙醇等3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等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br/ /p p   1月11日,农业部再出重拳,发布公告第2638号,停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以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记者就相关情况采访了农业部兽医局负责人。 /p p   记者:从公开的信息,我注意到农业部多次发布公告禁止一些兽药用于食品动物。您能介绍下具体情况吗? /p p   答:是的,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农业部近几年不断加大兽药风险评估和安全再评价工作力度,近3年共禁止了8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即2015年禁止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4种人兽共用抗菌药物用于食品动物,2017年禁止非泼罗尼用于食品动物,这次禁止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此外,2016年还禁止硫酸黏菌素预混剂用于动物促生长。 /p p   记者:近年来,兽用抗菌药问题屡见报道,请问到底应该怎样评价抗菌药? /p p   答:两句话。一是功不可没。抗菌药的出现和使用堪称人类医学史上的奇迹,为人类健康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抗菌药对动物疾病的预防与控制作用同样功不可没,尤其是对人畜共患病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类感染细菌性疾病的几率。许多致病性细菌,如大肠杆菌O157、副伤寒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不仅会感染动物,而且会通过食物链感染人。如果不用抗菌药治疗,不但动物会死亡,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病原会在环境中大量释放,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因此,养殖业使用抗菌药,从“传染源”上切断了这些人畜共患病原菌的传播,极大地减少了人类感染这些人畜共患病的几率,在更深层面上保证了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第二句话,就是要规范使用。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药物都具有双重作用。同样,兽药也是一把“双刃剑”,合理使用可以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不会出现抗生素残留超标情况 但不规范用药则会引发畜禽的群体性危害,造成兽药残留超标、产生细菌耐药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所谓规范使用,就是指使用的兽用抗菌药经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并严格按照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使用,包括使用动物对象、适应症、用法和用量、休药期等。 /p p   记者:我国养殖业可以使用的兽用抗菌药品种有多少?这些兽用抗菌药是否安全? /p p   答:目前我国批准动物养殖业使用的兽用抗菌药分为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两大类,用于防治动物疾病和促生长。其中抗生素主要品种有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等8类,共56个品种 合成抗菌药主要品种有磺胺类、喹诺酮类及其他合成抗菌药共3类,共45个品种。其中允许添加到商品饲料中长期使用的促生长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有14个产品,这次禁止后就减少为11个产品。 /p p   我国批准作为兽药使用的抗菌药,在上市前均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必须完成相关的药学、安全性和药效试验,并经过严格评价和严格审查后,方予批准生产、使用。对批准上市的兽用抗生素均明确规定了使用范围、使用剂量和休药期等注意事项。若养殖过程中按照载明的作用用途、用法用量和休药期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动物产品就不会出现抗生素残留超标问题。 /p p   记者:动物源性食品中含有抗菌药残留是否一定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p p   答:兽药残留量只有达到一定程度,即超过规定的安全限量,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为此,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欧美发达国家根据抗生素的种类、使用目的等制定了肉蛋奶等畜禽产品中抗生素残留的安全限量标准,即最高残留限量(MRL)。这个安全限量是假设人一生中每天都摄入这个量也不引起任何危害。农业部参照国际标准和欧美标准,也制定发布了我国《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 /p p   根据MRL标准,人们食用含兽药残留低于MRL标准的动物源性食品是安全的,这是严格按科学程序进行风险评估得出的结论。在实际生产中,只要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量低于规定的安全限量标准,该产品就视为安全,可以放心食用。现在有些人认为只要动物源性食品中检出兽药残留,就认为其不安全,这是一种误解。 /p p   记者:目前我国养殖业抗菌药使用情况是怎样的? /p p   答:据行业调查初步统计,2016年度,全国兽用抗菌药(含抗生素)原料药产量为5.47万吨,销量为5.04万吨。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畜牧饲养大国,2016年我国畜禽饲养量牛约1.58亿头、羊6.08亿头、猪11.2亿头、家禽182.72亿只和兔7.39亿只。这么大的饲养量,但我国畜禽养殖抗菌药的使用量却没有因此而递增。随着养殖业方式转变,绿色养殖的推进,我国养殖用抗菌药的使用已呈现逐步规范、趋好的态势。 /p p   记者:我也注意到,农业部正在对兽用抗菌药实施综合治理,重点将做哪些工作? /p p   答:当前,细菌耐药、兽药残留可以说全球关注、人民关切,为维护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农业部一直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工作。2017年,制定实施《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这个计划是继2015年“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之后,又一项措施更具体、目标更明确、更有针对性的兽用抗菌药物治理顶层设计。该计划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行动目标、主要任务、技术路线和关键措施,着力推动实施促生长兽用抗菌药物逐步退出等6大行动:一是实施“退出行动”,推动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逐步退出 二是实施“监管行动”,强化兽用抗菌药物监管 三是实施“监测行动”,组织实施“全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 四是实施“监控行动”,强化兽用抗菌药物残留监控 五是实施“示范行动”,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 六是实施“宣教行动”,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公众宣传教育。 /p p   2018年,我们将多措并举,强化监管,重点打好“产好药”“少用药”“用好药”三张牌,努力实现“用药减量、产品安全”的目标。 /p p   记者:您能具体介绍下“退出行动”和“示范行动”? /p p   答: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逐步退出行动,就是对目前批准使用的人兽共用抗菌药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分门别类实施风险评估,实施“三步走”策略,到2020年完成风险评估工作,淘汰存在安全隐患品种。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行动,就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在养殖大县、全国绿色养殖示范县、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和具有规模养殖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选择生猪、奶牛等优势畜种,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探索使用安全、高效、低残留的中兽药等产品替代抗菌药物。 /p p   通过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退出、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以及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教育,推动在畜禽养殖过程中减少抗菌药物的使用,特别是促生长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 /p p   记者:执业兽医在抗菌药物使用环节扮演着重要角色,请问农业部在执业兽医队伍建设、作用发挥方面有哪些举措? /p p   答:我国执业兽医制度确立以来,农业部和各级兽医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建立健全执业兽医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目前全国共有7.3万人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也就是说有7.3万人具备了开具兽医处方的条件,这对于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制度的实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为满足畜牧业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对执业兽医的需求,下一步,农业部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不断扩大和充实执业兽医队伍 二是按照防疫法和农业部有关规章的规定,大力推动畜禽养殖、诊疗等场所配备执业兽医 三是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鼓励建立以执业兽医为主体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签约养殖场户提供“一条龙式”或“菜单式”兽医服务。 /p p   需要指出的是,乡村兽医作为国家认可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依法可在《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使用兽用处方药。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30万余人的乡村兽医队伍,在基层动物诊疗、用药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执业兽医队伍的有益补充。 /p p br/ /p
  • 农业部公告 第2472号——发布了12种新兽药产品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核,批准都法玛制药等3家公司生产的伊维菌素预混剂等3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和变更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同品种兽药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批准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等6家公司生产的猪伪狂犬病毒gE糖蛋白阻断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等9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变更注册。附件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部分)兽药名称生产厂名称国 别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号有效期限备注猪伪狂犬病毒gE糖蛋白阻断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西班牙(2015)外兽药证字24号2015.05-2020.04变更注册:1.试剂盒各组分规格变更为:(1)抗原包被板:2块/盒;(2)阳性对照血清:装量1ml/管;(3)阴性对照血清:装量1ml/管;(4)结合物溶液:装量30ml/瓶;(5)底物溶液:装量30ml/瓶;(6)样品稀释液:装量25ml/瓶;(7)10倍浓缩洗涤液:装量60ml/瓶,1瓶/盒;(8)终止液:装量30ml/瓶。2.规格变更为192孔/盒附件:农业部公告2472().ceb说明书和标签20161116.doc原文网址: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612/t20161206_5399311.htm来源:农业部
  • 农业部2011年兽药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资金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1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1]168号),现将2011年兽药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主要用于编纂《中国兽药典》、组织制修订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和高风险兽药产品安全试验及风险分析、评估工作。请列入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款专用。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要设置“兽药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资金”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有关财务制度列支费用。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兽医局。   附件:2011年兽药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资金分配表.xls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 CFAS 2016之食品与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检测专题分论坛
    仪器信息网讯 3月30日,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分析仪器分会、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与质量控制国际论坛(CFAS 2016)之“食品与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检测专题”分论坛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行。 该专题分论坛共计10个学术报告,是7个专题分论坛中报告最多,内容最全面的,涵盖了国内外食品及农兽药残留检测的标准体系建设、检测分析方法及各种仪器设备技术在农兽药残留检测中的应用。 报告题目:国内外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与市场监督监管经验报告人:中国农业大学 潘灿平教授 潘灿平教授主要从国内外农药管理的主要手段、FAO的几种风险评估方法、欧盟农药残留风险评估的做法以及农残富集和累积的研究等方面展开介绍,并提出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标准的制定应当更多地依据指导文件和准则,如农药在植物中的代谢准则、作物田间残留实验模板和家畜饲料、MRL计算器等,并需要更精细地进行膳食摄入评估和强调风险评估以及考虑对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另外,潘灿平教授还提出当前农药残留管理面临的挑战主要是各类作物登记残留试验的完善,更快捷、灵敏、简便在线检测方法的开发以及更精确风险评估方法的建立等。 报告题目:农药残留生物条形码免疫分析方法研究报告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金茂俊副研究员 由于果蔬等样品中的基质对免疫反应及酶显色的干扰导致ELISA方法的检测灵敏度对于满足所有农药的MRL值的检测要求仍有一定的距离,同时复杂基质对于荧光和化学发光强度的测定存在较大干扰,农药快速检测方法的发展趋势之一是除需进一步开展荧光免疫分析(FIA)方法和化学发光免疫分析(CLIA)方法体系研究以更好解决基质影响外,开展基于其他标记体系的高灵敏度免疫分析方法,如生物条形码免疫分析方法。金茂俊研究员在本次报告中对生物条形码免疫分析方法的研究进展及其在农药残留检测中的应用,如荧光淬灭免疫层析检测法、量子点免疫层析方法等进行了介绍。 报告题目:基于生物质的量子点等材料在农药残留分析方面的研究报告人:中国农业大学 马永强教授 马永强教授首先对生物质和量子点进行了简单介绍,令参会嘉宾们对生物质的含义和量子点的发光原理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再通过以动物羽毛为原料制备碳量子点,以铜离子为焠灭剂,对农药敌敌畏进行检测的应用对以生物质为材料的量子点在农残上的应用进行了详细介绍。量子点在农药残留检测中的应用具有简单、快速、灵敏度高、特异性强、样品所需量少等优势,适用于现场初筛,且正在向半定量、定量和多元检测方向发展。 报告题目:碳纳米材料及快速检测技术在农残检测中的作用报告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 黄宝勇研究员 黄宝勇研究员主要通过以碳纳米材料作为净化吸附剂的试验介绍了碳纳米材料前处理技术在农药残留检测中的应用,并在报告中介绍了多种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如注射萃取法净化-质谱测定蔬菜农药残留,大气压固体分析探头电离串联质谱法(ASAP-MS/MS)用于检测农药残留的定量能力及基质效应分析以及ASAP/MS用于农药制剂稳性成分筛查实例等。 此外,安捷伦、赛默飞、布鲁克、上海安谱和霍尼韦尔等各大仪器设备、相关耗材配件厂商也纷纷分享了其在农兽药残留检测应用上的技术、方法和解决方案。 报告题目:Agilent LCMS技术及其在兽药残留检测中的应用报告人:安捷伦(中国)有限公司 郭启雷 报告题目:CNW新型专用SPE小柱在食品检测领域中的应用报告人: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彭倩 报告题目:赛默飞样品前处理和色谱柱技术及其在农兽药残留分析当中的应用报告人:赛默飞世尔色谱耗材产品专员 金凤 报告题目:布鲁克质谱技术在食品安全检测中的应用报告专家:布鲁克应用工程师 刘东静 报告题目:高纯溶剂在HPLC和LC-MS用于农残检测分析中的应用报告人:霍尼韦尔BurdickJackson亚太区技术支持工程师 张玲
  • 农业部公告《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开始施行
    为做好《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实施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一部、二部、三部收载兽药制剂品种的说明书范本,现予发布,自2016年11月15日起施行,农业部公告第2002号同时废止。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兽药产品说明书范本(以下简称“范本”)是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编制、审批和监督执法的依据。  二、自2016年11月15日起,兽药生产企业申报《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收载品种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应当按照范本内容编制相应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标签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规定内容范围。  三、已获得批准的《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收载品种的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其内容不符合范本要求的,兽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范本内容自行修改,印制新的标签和说明书。原标签和说明书,兽药生产企业可继续使用至2017年6月30日,此前使用原标签和说明书生产的兽药产品,在产品有效期内可继续销售使用。  四、范本具体内容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中“兽药标签说明书数据”查询。
  • 农业农村部发布2020国产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99.1%
    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2020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情况,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为99.1%,连续8年保持在99%以上,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在较高水平。据了解,农业农村部实施《2020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组织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3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检查了水产养殖单位2437家,抽检草鱼、鲤鱼等26种养殖水产品4000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37批次,无害化处理不合格水产品1.9吨,依法查处违法企业和个人20余家,共处罚金13.8万元,有力打击了水产养殖违法用药行为。抽检结果显示,从地方看,北京、山西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3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为100%,另外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出氧氟沙星、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诺氟沙星和孔雀石绿5种禁(停)用药残留超标。从品种看,大黄鱼、大菱鲆等15种水产品监测合格率为100%。农业农村部已将2020年监控情况通报各地,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以及2021年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加强执法巡查和案件查处,严厉打击违法用药行为,开展规范用药普法培训,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的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的大幅度提升和相应质检部门的频繁有律食品安全抽检也是分不开的,食品抽检主要是依据国家强制性的标准来判断食品是否合格,标签问题、含量不足、产品等级标准不合格、限量成分超标以及含有违禁成分等都可能成为判定食品不合格的原因。一方面可以确保市场流行食物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可以维持社会上的稳定。同样的,只有严格把握食品卫生质量,才能更好为国家社会经济提供物质上的保证,可以进一步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水平奠定基础。深圳市芬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CSY-JASY水产品兽药残留检测仪可定量快速检测动物疫病、药物残留、抗生素残留、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或非法添加物质残留含量。深芬仪器本着秉承“重合同、守信用、优质服务、互利双赢”的经营理念为核心,以产品技术创新为依托、保障食品、药品、环境、水质安全为己任 ,同时为食药监系统、农业系统、畜牧系统、渔业系统、食品企业等提供专业的检测仪器、先进的技术支持和高效的整体解决方案。
  • 利用岛津方法包高效分析残留农药/兽药
    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的关注日益高涨,为了保障我们的生活,法规限制物质不断增加。为此,检测方法简便性以及多成分同时分析的必要性越来越高。与GC/MS相比,往往可以缩短前处理时间的LC/MS/MS分析,近年来得到了更多的应用。 为了能够在进行LC/MS/MS分析时,不必对各目标化合物进行质谱参数最优化等操作,只需简单地确认分离条件后就立刻可以开始定量分析,岛津公司为用户提供了包含167种农药、42种兽药的「LC/MS/MS方法包」。满足在食品检测中,分析目的成分多,测定结果迅速准确的要求,本方法包将极大地提高食品检测的效率。 LCMS-8030是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出HPLC以及具备超快速・ 高分离的UHPLC的性能而开发的超快速三重四极杆L C / M S / M S。采用超快速正负离子切换技术和岛津独自开发的UFsweeper® 碰撞室,实现了超高速MRM测定,大大提高了分析通量。LCMS-8030具备超高速性能以及长期稳定性,在食品中残留农药、添加物的测定、环境中污染物质的测定,并在化学品、医药品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药毒物筛查等复杂基质中的微量分析方面充分发挥着实力。   在此介绍使用LCMS-8030并利用岛津方法包分析农药以及兽药的实例。欲知详情请点击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77/down_196462.htm#。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2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
  • 我国2010年新制修订农兽药残留标准220多项
    农产品监测扩范围增频次 半年监测259个大中城市,获有效数据58万多个。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持续上升,并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今年上半年,全国259个大中城市蔬菜水果、畜产品和水产品的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6.2%、99.6%和96.0%,生鲜乳三聚氰胺抽检继续保持100%的合格率。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日前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总体上看,我国农产品的质量是安全的。   源头保障   上半年新制定修订农兽药残留标准220多项   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工作目标,农业部一手抓执法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和消除安全隐患 一手抓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从生产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上半年,农业部新组织制定和修订农兽药残留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20多项,依法指导各省级农业部门新制定了一批与农兽药残留国家标准相配套的区域性、地方性生产质量控制规范和操作规程。   今年初,海南出现了豇豆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对此,各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跟进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检打联动措施,从产地和销地两方面入手,狠抓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严查市场和准入检测。   农业部今年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是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可靠、保证生产行为遵规守法、保证上市农产品安全可靠。   今年上半年,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共出动执法监管人员74万人次,查处问题农业投入品案件1.2万起,立案查处2300多起。一些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此外,农业部进一步扩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测的覆盖面,增加了监测的品种,扩大了监测的地域范围,加大了监督抽检的频次。   上半年已对全国259个大中城市、6大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了两次例行监测,监测样品1.9万多个,获得有效监测数据58万多个。   品牌创建   “三品一标”约占食用农产品商品量30%   “三品一标”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三品一标”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简称,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   目前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总数已达到7万多个,用生产量或者商品量来衡量,认定产地约占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的30%,通过认证“三品一标”的产品约占食用农产品商品量的30%。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普及、标准化技术的培训、生产服务的指导和农产品品牌的创建,辐射带动更多的农产品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总量规模,实现认定一个产地,带动一片标准化基地建设,通过认证一个产品,保障一方产品的平安 同时,要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快捷入市、顺畅销售、品牌信誉、优质优价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全面加快“三品一标”的发展进程,扩大“三品一标”认证总量规模,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 “农药与兽药残留确证检测技术研究”课题通过验收
    近日,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承担的“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重大项目“农药与兽药残留确证检测技术研究”课题已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该课题在“十五”食品安全专项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根本上和整体上提高了我国的农兽药残留检测技术水平。验收专家组在听取课题组织实施情况汇报,审阅验收资料,进行质询后,一致认为:   该课题在大量农兽药及其代谢物残留分析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应用先进设备处理样品和精准的检测手段,达到痕量级和超痕量级农兽药残留确证检测水准 该课题还在样品净化处理、检测质量控制、残留设备研发及应用方面取得进展,首次成功研制了一台集食品样品均质、过滤、氮吹浓缩、定容、凝胶渗透和固相萃取、浓缩等功能于一体的自动化、高通量样品前处理设备,该系统能够一次性连续处理样品16个,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该课题将农兽药及其代谢物残留分析方法中各步程序标准化为各功能模块,建立模块化的农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并对每个方法进行验证,在此基础上探索组成智能方法库,提高了检测灵敏度,提高了我国的农兽药残留检测技术水平。(本文为 2009年11月05日发布)
  • 日本拟修订农兽药残留限量
    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G/SPS/N/JPN/319号通报,拟修订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标准,涉及农药百克敏和兽药泰乐菌素。该通报的评议截止期为9月21日,随后将尽快批准发布,并在一定宽限期后生效。   百克敏为浅米色无味结晶体,对眼睛和皮肤均有刺激性,是最新型甲氧基丙烯酸酯类的杀菌剂。泰乐菌素为白色至浅黄色粉末,对水体稍微有危害,是美国于1959年从弗氏链霉菌的培养液中获得的一种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是世界公认治疗和预防畜禽支原体感染的首选药物。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深入了解日本厚生劳动省通报详细内容,尽快核实出口产品中是否使用百克敏、泰乐菌素是否有超标风险 二是联系检验检疫部门,加大对百克敏、泰乐菌素残留量的检测力度,确保产品符合标准 三是推进生产工序升级和优化,同时做好产品用药监控工作,减少产品中百克敏、泰乐菌素的残留量,保证产品顺利出口日本。
  • 食品安全农药兽药残留检测技术高级研讨通知
    尊敬的各位专家: 由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药品学分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业仪器应用技术分会和安捷伦公司共同组织承办的“食品安全农药兽药残留检测技术高级研讨会”定于2007年8月28日在北京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举办。届时会议特邀德国化学品及兽药控制实验室主任Peter Fuerst教授/博士介绍欧盟食品安全法规及最新动态、欧盟食品法规制定流程以及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技术最新进展;同时邀请国内著名的专家何艺兵研究员/博士介绍国际农药残留管理动态与新进展和安捷伦应用专家介绍安捷伦产品技术最新进展。 邀请参会人员为动物药品学分会会员、农业仪器应用技术分会会员、从事农药、兽药残留分析和监控以及科研教学的工作人员。 会议时间:2007年8月28日(星期二)上午:8:30 至 下午:16:00 会议地点: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旧办公楼四层会议室(农科院北门正对200米) 会议具体内容及参会报名联系方式,敬请访问中国兽药信息网http://www.ivdc.gov.cn/hypx/t20070725_26832.htm,请从速报名。
  • 农业部开展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农办质[2010]7号 农业系统各国家级、部级质检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国家级、部级质检机构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根据《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2010年我部将对农业系统国家级、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内容   2010年我部将在以下5个方面开展能力验证工作(具体项目及检测方法见附件1):   (一)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检测   (二)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   (三)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   (四)牛奶中复原乳和三聚氰胺检测   (五)土壤中重金属和肥料养分含量检测。   二、能力验证参加单位   (一)承担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包括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查)的质检机构,必须参加与承担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报送书面材料,说明其理由。同时,此类质检机构也可自愿参加其他项目的能力验证。   (二)上述质检机构以外的其他国家级、部级和省级相关质检机构,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愿参加相关项目的能力验证。   三、能力验证技术支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委托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负责能力验证具体组织工作。农业部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等5家单位为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见附件2),负责能力验证报名、样品制备、发放和结果收集汇总等工作,并形成能力验证结果报告。   四、能力验证专家组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部成立了能力验证专家组(名单见附件3)。专家组由熟悉能力验证制度、检测和统计方法的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能力验证方案和结果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并起草总体评价报告。   五、时间安排   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原则上进行一次,对于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质检机构,经过书面申请允许补验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参加单位须及时填写能力验证报名表(见附件4),并报相关技术支持单位。参加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请于4月12日前报名,参加其他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请于4月26日前报名。   (二)农产品中重金属、土壤中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分别于2010年5月25日前、2010年5月28日前完成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能力验证项目须在现场加标后72小时内完成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其他类别能力验证项目须在领样后96小时内完成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   (三)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质检机构,应在接到能力验证结果通报15个工作日内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补验申请。各类别项目能力验证补验工作应在2010年8月底前完成。   (四)各技术支持单位应在能力验证工作和补验工作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分别将能力验证结果和补验结果汇总报告报送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在收到能力验证结果和补验结果汇总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能力验证专家组完成对各类别项目能力验证结果的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起草总体评价报告等材料,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六、能力验证结果使用   (一)参加能力验证补验的质检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以补验结果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检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以“不合格”计:   1、能力验证补验结果不合格的   2、无故不参加能力验证的   3、能力验证样品未在本单位检测,而进行分包的   4、相互询问检测数据,伪造检测结果的机构。   对于3、4两种情况以及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质检机构,我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严肃处理。   (三)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质检机构,在下一年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和国家计量认证复查、监督和扩项评审中,可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   (四)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质检机构,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暂停相关项目的检测工作,并给予6个月整改期,在整改期内,停止安排指令性任务。   七、有关要求   (一)农业系统各国家级、部级质检机构应积极参加我部组织的能力验证,认真配合有关技术支持单位的工作安排,应提前与相关技术支持单位取得联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样品(见附件5)。   (二)参加能力验证的单位,按照附件6的格式填写检测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传真至相关技术支持单位。随后将检测结果原件及原始记录、图谱等一并寄送相关技术支持单位。   (三)技术支持单位应严格按照我部的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能力验证开始前,应让参加单位明确能力验证有关具体要求。能力验证工作未结束前,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能力验证有关信息。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将对技术支持单位进行监督和抽查。   八、联系方式   在能力验证工作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组织单位或具体牵头组织单位联系。   (一)组织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人:杨扬,电话:(010)59192342,传真:(010)59191500。   (二)具体牵头组织单位: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联系人:刘鹏程,电话:(010)59191736,传真:(010)59194550。 附件1 2010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及检测方法表 项目 序号 验证项目 名称 检测方法 备注 1 猪肉中磺胺类药物(SMM,SM2,SMZ,SDM和SQ) NY 5029-2001 无公害食品 猪肉 附录E“磺胺类药物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残留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法” 2 猪肝中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公告—18—2008); 附件2: 2010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 参加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联系人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传真 E-Mail 参加能力验证项目序号 附件3: 2010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上报表 单位名称 验证项目序号 领样时间 上报结果时间 检测仪器型号 检 测 结 果 样品名称 与编号 平行样品 (μg/kg) 平均值 (μg/kg) 备注: 批准: 审核: 制表: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 农办医〔2010〕26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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