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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臭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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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臭盐相关的资讯

  • 美国科学家最新发明紫外线杀菌电子装置
    据国外媒体报道,目前,科学家最新发明一种电子装置,可99.9%消除鞋子的臭味,数十分钟之内让你的鞋子有清新的气味。该电子装置叫做“杀菌鞋(SteriShoe)”,是通过紫外光线杀死导致足部脚臭的细菌,杀菌鞋从外观上非常像鞋楦(鞋的成型模具),人们只需将它插入脚中,然后启动便开始杀菌处理。      杀菌鞋发明者声称,人们平均每天可产生236.5毫升(0.5品脱)脚汗,但该装置能够在短短45分钟内杀死99.9%的细菌。它适用于患有脚癣、脚趾甲或者仅是脚臭的人群。   这种最新装置是由美国发明家研制生产,目前英国网站售价80英镑,并提供各种尺寸。生产厂商鞋类护理发明公司发言人雷恩-库赫琳(Rainer Kuehling)说:“杀菌鞋是通过紫外线杀死鞋子中的微生细菌,医学专家推荐使用该装置来消除困扰许多人们的脚臭问题,它是一种杀死细菌的非化学方法,可有产地减少鞋子的臭味,降低脚癣感染概率。同时,杀菌鞋使用非常便捷,人们仅需将它插入鞋子之中,按下按钮便开始杀菌处理。45分钟之后99.9%的有害细菌都被杀死。这是清洁足部的实用性工具,也为患有脚癣的人群带来福音。”   通常鞋楦都是由杉木制成,有助于限制一些臭味被水分吸收,然而杀菌鞋是首例使用紫外线脚臭杀菌的装置,紫外线是一种较好的杀菌剂,曾适用于医院、牙科手术、公共游泳池和其它水治疗系统,有助于杀死细菌。   人类肉眼看不到紫外光线,但这种光线可将有害细菌杀死。为了避免使用者与紫外线的直接接触,杀菌鞋还具有几个安全特性。该装置带有一个压力传感器,当插入鞋子之中产生轻微压力,便启动该传感器。同时,杀菌鞋仅在密封、光线较暗的环境下使用,杀菌鞋上的传感器扫描周围环境的光线足够暗时,才能启动紫外线照射。据悉,该装置还可适用于露趾鞋和凉鞋。
  • 臭氧再成长三角珠三角首要空气污染物
    (见习记者 张嫣)环保部发布4月份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报告。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空气中,臭氧污染相比去年同期继续恶化,并再次取代PM2.5,成为区域首要空气污染物。  5月25日发布的报告称,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超标天数中,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2.5。长三角臭氧8小时值与上年同比上升10.1个百分点,珠三角亦见3.7个百分点的增长。而三大区域PM2.5月均浓度均有较大幅度的同比下降,珠三角地区降幅达22%。  总体来看,虽然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24.1%-76.7%)仍在长三角(51.7%-96.7%)和珠三角区域(80%-100%)之下,但与本区域上年同比和上月环比均有所改善,而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则出现同比、环比均下降的趋势。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财新记者,臭氧污染持续加重会成为未来的一个长期趋势,提高光化学烟雾的风险,并对人体造成更大危害。虽然平流层上的臭氧层阻挡了来自太阳的大部分紫外线,保护了地球上的生命,但是近地面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臭氧,却是看不见的健康危害。臭氧的强氧化作用,不仅会危害人体的呼吸系统,而且会危害神经甚至生殖系统。  马军表示,臭氧污染作为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VOC光照后形成的二次污染,一次污染物的排放量以及当年的天气日照情况都会影响该年臭氧污染量的波动。因此,某种程度来讲,臭氧污染与PM2.5的污染会呈现跷跷板的关系。当PM2.5得到控制时,大气透明度好,光照便加强,就会有利于氮氧化物与VOC进行反应。  据悉,上海、北京等地方政府正在讨论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其中包括VOC控制指标。环保专家呼吁,中国“十三五”规划中,应当进一步对污染物进行综合治理控制,以防止二次污染物的爆发。
  • 运动鞋抽检不合格率高 开胶断底问题严重
    近期,上海市质监局对该市生产和销售的纺织面料鞋产品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查50批次产品中,不合格15批次。耐克、“ME&CITY”等知名品牌均“黑榜”有名。   此次抽查产品覆盖上海市主要生产企业。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的女子运动文化鞋,存在外底厚度不合格情况。   此外,上海米安斯迪服饰有限公司的“ME&CITY”男式硫化鞋,以及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725”男帆布鞋、“简适”SB女帆布鞋,也存在甲醛(内垫)不合格情况,属质量问题严重。游离甲醛项目标准要求应150mg/kg。   昨日记者走访市场,并未发现此前曝光的问题产品。随后,记者与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并不清楚曝光的有关情况。通常情况不合格产品将会被企业收回,一般都是由当地总经销商负责,而不会进行跨区域经营。   沈阳市沈河区工商局丰乐工商所副所长齐言涛提醒消费者,一般情况下,运动鞋的很多部位都是用胶粘贴的。生产时间在三年以上的运动鞋容易出现开胶的问题,如果购买库存产品,开胶问题可能会更严重。   如果出现开胶断底,消费者在购买之日起7天之内向商家提出退换。关于运动鞋的生产参数,必须送检相关部门,消费者无法用肉眼识别。商家出现大批量问题运动鞋,才会被送检抽样,并依据《中国产品质量法》根据案值进行处理。   昨日记者走访市场,并未发现此前曝光的问题产品,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挑选旅游鞋重在细节。
  • 回顾2023​,展望2024|希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脚步不停歇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按照生态环境部出台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被列为“十四五”的重点任务予以推进,计划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笔者希望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脚步不停歇,按时完成年度既定治理任务。黑臭水体是群众反映强烈、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消除农村的黑臭水体,会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当前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资金缺乏。在三年疫情之后,国家经济进入恢复期。建议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国家发行专项国债,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地方要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议地方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计划要与国家计划做好对接,制订并实施好年度治理计划。在《安徽省农村净水攻坚行动方案》中,要求辖区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数量累计消除比例不低于70%。到2025年,全面消除360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黑臭水体要因地制宜。山区与平原,以及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建议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改厕等治理工作,强化治理措施衔接整合,从源头控制水体黑臭,精准、依法、科学治理农村黑臭水体。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等综合性、系统性治理措施,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地方要做好资金配套,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地方即使经济再困难,也要挤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安徽省财政2023年统筹5亿元资金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建立长效机制。建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由当地政府牵头,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配合。对已完成治理的,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建立镇负责、村实施的管理及清理维护制度。鼓励村民参与,调动村民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积极性。推进农村黑臭水体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推动河长制向农村延伸。明确农村黑臭水体的河长,实行河长常态化管理。建立运维管理机制,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治理和运行管护。
  •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长三角臭氧污染成治理新难题
    p   “近两年,浙江省以及长三角的其他省市大气中PM2.5浓度已经明显下降。但去年O3 (臭氧)浓度偏高,O3 超高天数比前年增多。” 浙江省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环境 /strong /span /a 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金均在近日亚洲清洁空气中心等单位主办的长三角区域臭氧污染控制研讨会上表示,希望国内外专家学者从原理和技术层面分享和交流O3 控制方面的先进经验,以助于分析长三角O3 浓度升高的具体原因,并借鉴治理经验。 /p p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伏晴艳介绍说,据统计,去年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2.1%,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PM2.5 、PM10 、SO2 和NO2 浓度同比下降,CO同比持平,O3 同比上升。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此期间O3 平均超标率分别为13.2%、20.2%和20.1%,呈逐年上升趋势。 /p p   “在长三角中部最为突出,O3 超标高值区出现由中部向南部和北部扩大的趋势,其中北部O3 超标范围扩大较南部更为显著。”她说,江苏的苏州、无锡、常州和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为长三角O3 超标的高发区。长三角O3 污染较重时段主要集中在5月~8月。 /p p   她具体分析说,上海、杭州、无锡、南通等重点城市区域,O3 对VOCs排放较为敏感,即VOCs排放对这些城市的O3 生成贡献更大。湖州、绍兴等地区的高浓度O3 主要受控于NOx。 /p p   另外,石化等工艺过程以及移动源是长三角区域O3 污染的主要来源。天气条件也是引起O3 超标的重要原因,夏季气温较高、湿度较低的天气,都是易引发长三角区域O3 高污染的原因。 /p p   对此,伏晴艳建议,要深入研究区域PM2.5 与O3 非线性协同控制、VOCs与NOx协同控制、跨省市协同控制、城郊协同控制,提出PM2.5 达标和O3 污染防控双控的最优路线。 /p p   她分析认为,长三角污染源排放清单家底不清,特别是VOCs排放清单工作基础薄弱,是目前区域O3 污染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和污染防控政策制定所面临的重要难题。急需进一步推动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技术协作机制,推进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共享。 /p p   她建议,应统一部署,尽快建立区域光化学污染监控网(PAMS),制定光化学污染前体物VOCs及相关指征指标等的监测方法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统一的区域O3 监测网络QA/QC平台。 /p
  • 环保部:臭氧没有严重污染 更没出现爆表
    p   刚刚过去的这个夏天留给京津冀的记忆是,蓝天多了。但每每天空通透、阳光灿烂的时刻,空气质量指数中的臭氧指标就会悄悄攀升。 /p p   这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污染不动声色地拉低了空气质量,刺激着人类的呼吸道黏膜。与臭氧指数起起伏伏相伴的是学者们的担忧与发声。 /p p   近地面臭氧是引发光化学烟雾的元凶之一,上世纪50年代发生在美国洛杉矶的光化学烟雾事件是人类历史上的八大公害事件,也正是这一事件让学者们对臭氧问题时刻警醒。 /p p   在PM2.5之后又闯入公众视线的臭氧,究竟会不会成为光化学事件的隐忧?近日,中国青年报· 中青在线记者采访了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及专家。 /p p   臭氧没有严重污染,更没出现爆表 /p p   研究者已经确认,近地面高浓度的臭氧会刺激和损害眼睛、呼吸系统等黏膜组织,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作用。空气中每立方米臭氧含量每增加100微克,人的呼吸功能就会减弱3%。因其看不见摸不着的特性,也被成为空气中的隐形杀手。 /p p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贺克斌介绍说,目前影响我国空气质量的两大污染因子,一个是以PM2.5为代表的细颗粒物,一个就是臭氧。环保部门早已意识到臭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所以在2012年修订空气质量标准时,就已经将臭氧纳入监测范围,并作为评估空气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p p   也正是有了监测数据的变化,才使得臭氧的问题闯入公众视线。 /p p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柴发合说,我国现行标准规定的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为160微克/立方米,接近美国等发达国家标准,远比接轨世界卫生组织第一阶段过渡值的PM2.5标准严格。 /p p   柴发合说,从2016年全年的监测数据来看,有臭氧监测数据的338个城市中,有59个城市臭氧超标,主要分布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区域、辽宁南部、武汉城市群、成渝地区、陕西关中等地区。按日评价,338个城市臭氧的轻度、中度、重度污染天次比例分别为4.7%、0.4%、0.024%,没有严重污染,更没有出现“爆表”。 /p p   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司司长刘炳江说,当前,我国重点区域臭氧污染水平与美国加州南海岸地区大致相当,全国平均污染水平大致相当于美国十多年前的全国平均水平,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光化学烟雾事件频发时期的历史水平。 /p p   刘炳江进一步解释说,相关研究显示,1950~1970年代发达国家重点地区夏秋季臭氧日最高浓度常超过600微克/立方米。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的时段,臭氧浓度可达1200微克/立方米以上,最高值甚至超过2000微克/立方米。从数值上看,我国可能出现臭氧浓度波动,但是在正常气象条件下,现在不会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将来发生的可能性也极小。 /p p   污染来源清晰,臭氧污染已有控制方案 /p p   近地面的臭氧来源在研究者那里已经有清晰的脉络。通常认为,化石燃料的燃烧和工业企业排放到空气中的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挥发性有机物等一次污染物,在阳光的作用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等二次污染物。从时段上看,阳光强烈的夏秋午后,温度较高、相对湿度较低时,比较容易发生臭氧超标。 /p p   柴发合说,简单来说,形成臭氧的前体物就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要控制臭氧浓度就得从控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入手。而我国从“十二五”规划开始,就已经把氮氧化物作为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十二五”期间,我国的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了近20%。“十三五”又进一步提出了挥发性有机物要减排10%的目标。 /p p   刘炳江介绍说,针对近年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走高的趋势,环保部专门制订了“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控制任务。 /p p   事实上,北京等地区在“十三五”期间采取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措施已经见效,2015年、2016年大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较2014年分别下降7%、9%。 /p p   但刘炳江也提醒说,受经济回暖和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今年我国不少地区臭氧浓度有所上升,尽管超标天次仍然以轻度污染为主,属于正常的年际波动,但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与减排不能掉以轻心。 /p p   烈日下不在户外就能对抗臭氧伤害 /p p   在专家看来,对臭氧轻度超标不必惊慌。与净化器、口罩对抗细颗粒物污染不同,要防臭氧污染很简单,烈日下躲在室内就可以。 /p p   柴发合说,有研究表明,即使室外臭氧浓度达到400微克/立方米左右,室内浓度也只有几十微克/立方米,只要我们夏季不在烈日下进行户外活动,就能有效避免防护臭氧可能带来的健康损害。 /p p   学者认为,臭氧分“好的臭氧”和“坏的臭氧”,近地面环境空气中的臭氧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害,是“坏的臭氧” 高空平流层中的臭氧保护地表生物不受强紫外线辐射伤害,是“好的臭氧”,此外人们利用臭氧具有较强强氧化性的特点,将其用于食品和饮用水消毒、净化室内空气、洗浴保健等,也是对人类有益的臭氧。 /p p   柴发合说,臭氧的危害取决于三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臭氧的化学性质、环境空气中的臭氧浓度、人体或生物在一定浓度臭氧中的暴露时间,人们可以从控制暴露时间等方面来减少伤害。 /p p   刘炳江说,对臭氧污染,公众不仅可以被动应对、进行健康防护,而且可以积极主动地参加到防治工作中来。当前,我国大气中的氮氧化物浓度呈下降趋势,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仍然在不断增加。 /p p   “挥发性有机物来源广泛、分散,控制难度大”,刘炳江进一步解释说,日常生活中的装饰、粉刷、出行等活动都可能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如果公众都优先选择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产品或服务,例如家用油漆选购水性漆,给家用车加油时选择油气回收设施正常、没有汽油味道的加油站,那么挥发性有机物上升的势头就有望得到扭转,为臭氧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支持。 /p
  • 聚焦恶臭环境管理与测试技术
    第四届全国恶臭污染测试与控制技术研讨会圆满落幕   仪器信息网讯 2012年10月10-12日,第四届全国恶臭污染测试与控制技术研讨会在山东淄博成功举行。本次会议由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主办,山东派力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办。来自各省市环境监测系统、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单位从事恶臭研究或检测的专业人士共13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仪器信息网作为独家合作媒体亦参加了该研讨会。 会议现场   会上,多位专家学者及业内资深人士围绕“恶臭环境管理”、“恶臭污染测试技术”等做了相关报告。仪器信息网对部分报告的内容进行摘录,以飨读者。   恶臭环境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邹克华 报告题目:恶臭环境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邹克华在报告中介绍到:恶臭是世界七大环境公害之一,与其他环境污染问题相比,恶臭一直是困扰环保管理部门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在科学理念和技术方法上有更多的创新和突破   恶臭污染研究在我国开展得较晚,对环保的科技支撑作用明显滞后。我国在恶臭污染测定、恶臭污染评估技术、恶臭环境基准与标准、恶臭污染的环境与健康影响等方面开展的研究甚少,而这些研究是进行恶臭污染宏观控制的基础。很多实用性研究由于没有科学、标准的恶臭分析测试和影响评价方法作为保证而缺乏说服力。   恶臭污染控制已经被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未来几年,国家将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重视推进恶臭相关科研工作,将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进行修订,并颁布实施行业排放标准,并鼓励举办恶臭测试与控制技术研讨会与培训班。   我国恶臭环境管理的重点任务包括加强恶臭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恶臭污染监测技术水平、推动恶臭污染控制技术产业发展、提升恶臭环境影响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开发和推广恶臭污染预警与应急管理技术。   在恶臭监测技术方面,未来将重点推动以下工作:完善现有恶臭测试方法,提高恶臭测试的灵敏度和准确性 开发能快速定性、定量的便携式分析测试仪器,提高恶臭污染应急监测能力 开展恶臭连续自动在线监测技术方法研究,开发恶臭在线监测成套设备 建立基于有线和无线通讯网络的恶臭在线监控系统。   此外,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将牵头组建“恶臭控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相关企事业单位,推动我国恶臭监测、恶臭及VOCs治理、恶臭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联盟组建期间,由其成员单位共同申报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恶臭自动在线监测预警开发及应用示范》(项目总投资约4200万元),已成功获得国家科技部批准。 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王元刚 报告题目:恶臭污染源识别与预警管理系统   王元刚认为,开展恶臭污染源识别技术研究,开发建立恶臭污染源识别与预警管理系统,成为我国恶臭环境管理工作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王元刚所在的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已在尝试相关研究,正建立恶臭污染源标准谱图库。   恶臭污染源谱图由恶臭污染物组分以及相对含量构建而成,从宏观上反映出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的内特征,从理论上来说,不同污染源的谱图具有唯一性,从而为利用谱图识别污染提供依据。   根据企业恶臭污染排放源的恶臭谱图,能够辨别排放源排放的恶臭特征污染物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也可以对恶臭污染事故排放源进行定性分析。此外,将谱图信息转化为计算机能够识别的数量化矩阵,借助计算机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快速准确地求出相似系数,以此来判断污染物来源。   静态稀释法须严抓质量控制,动态稀释法尚无国标可依 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王亘 报告题目:嗅觉测试法的质量控制   王亘在报告中指出,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存在诸多问题,比如需人工配气和人工判定,实验结果受认为主观因素影响大 测试过程中使用的器材、设备多,引入误差的地方多 同样的样品不同的实验室给出的测定结果可能存在较大偏差等。因此,有必要制定嗅觉测试准则,以便进行质量控制,提高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恶臭测试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应从组织结构、日常人员/器材设备/文件管理、样品采集与测试的质量控制、使用标准样品进行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李昌建 报告题目:动态稀释法和智能恶臭测定仪研究   李昌建表示,动态稀释法是通过利用文丘里管负压混合机理,混合已知流量的恶臭样品和中性气体进行稀释,实现快速动态配气的恶臭测定方法。这种方法与国家标准规定的静态稀释法相比,精度与重复性较好,易于质量控制 臭气浓度由淡至浓,避免了嗅辨员嗅觉疲劳 自动化过程更为便捷,节省大量人力。   他所在的单位采用动态稀释法,结合国家标准三点比较式臭袋法,研发出了新一代智能恶臭测定仪,操作简便,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但我国至今没有动态稀释方法标准,限制了这类技术的广泛应用。   恶臭传感器监测技术 北京盈盛恒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耿利华 报告题目:关于德国PEN3系列电子鼻恶臭分析仪   耿利华在报告中介绍到,传统三点比较式嗅袋法在检测及时性、成本、人员安排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难度,测量的准确度有待提升,而PEN3便携式电子鼻恶臭气味分析仪能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   该产品采用气体传感器阵列,其内含十种金属氧化物传感器,每种传感器可检测特定的恶臭气体族类,这些传感器覆盖了主要恶臭气体族类,通过独特的内置流量调节器确保在恶劣的条件下使用稳定。   当进行监测时,恶臭气体与传感器阵列响应,由多个传感器对特殊地点挥发的复杂气味的响应便构成了传感器阵列对该气味的响应谱,利用模式识别数据处理程序对该响应谱进行处理,可以初步的分辨出气味的类别,通过建立 PLS量化分析曲线可分析出恶臭强度(OU值)。   PEN3抗干扰能力强,体积小,操作快捷,可用于野外现场检测,也可自动实时监测,还可直接接浓缩富集装置和气质联用仪,方便开发仪器联用检测技术。 韩国科学技术分析中心株式会社 李翊载 报告题目:复合恶臭及大气污染物质检测技术及其应用概况   李翊载在报告中指出,利用气体中的特定成分与传感器表面产生的化学反应,将传感器表面发生的物理、化学变化转化为电信号值,由此来测量气体的浓度与成分。   基于气体传感器的恶臭检测设备,通过对复合恶臭灵敏反应的半导体式气体传感器(MOS)、选择性反应突出的电化学式传感器(EC)以及光离子化检测传感器(PID)等,可评价复合恶臭和个别恶臭的程度和浓度,具有准确度高、分析时间短、性价比高等特点。   该类产品还可以用于水质气味成分检测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为了最大限度的提取水质中的气味成分,可添加前处理装置。
  • 东营筹建国家级橡胶轮胎质检中心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批文,同意山东东营市筹建国家橡胶轮胎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饶橡胶轮胎分中心。根据批文要求,该中心将在18个月内完成全部筹建工作,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评审后,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批准成立。该中心的前身是山东省橡胶轮胎及原材料产品质检中心,该省级中心于2008年11月获批筹建,2011年4月通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和评估验收,正式投入使用,具有年检验各类轮胎2600批次、轮胎原材料5000批次的检验能力。
  • 守护食品安全的质谱人——访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峰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百味盐为首!食盐既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调味品,也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自古以来,食盐一直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 2017年爆发的“臭脚盐”事件却引发了公众对食盐安全的担忧。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臭脚盐”,一种用手搓热后会散发出浓烈的“脚臭味”的食用盐,在食盐专营制度改革正式实施之年突然进入公众视野。它从何而来,臭味如何产生,食用后对人体是否有危害?此类问题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央视《新闻1+1》甚至进行了专题报道。为此,工信部收到国家领导人批示,要求严查此事,加强食盐安全管理。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为应对该事件,工信部邀请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张峰团队为该突发事件的应对提供技术支持。张峰带领团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了科学的采样工作,研发了食品中异味物质的精准质谱检测技术(同时开发了DART质谱检测技术并发表在SCI期刊上),准确鉴定出“臭脚盐”中的主要异味成分,分析了其安全风险,确定了异味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控制措施,有效阻止了社会对食盐质量安全的担忧和恐慌,保障了食盐专营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除了“臭脚盐”事件外,张峰还牵头组织应对了其他多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包括 “云南牛肝菌检出尼古丁”、“台湾潲水油”、“瘦肉精”等,收到了工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的感谢函,为保障国家食品安全及促进我国外贸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近日,仪器信息网编辑采访到这位资深的食品安全专家,就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及其应用、未来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张峰11_副本.jpg" style=" max-height: 100% max-width: 100% " alt=" 张峰11_副本.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0a9546dc-ddf7-4804-a100-7bf469654e1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峰 /span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钻研食品安全质谱检测技术& nbsp 荣获多项荣誉奖励 /span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他是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首席专家,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创新领军人才。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他也是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编制组专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副秘书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理化检验方法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澳大利亚默多克大学兼职教授。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他还是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茅以升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全国质检系统先进工作者。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他就是张峰,是守护食品安全的质谱人!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谈及其如何走上守护食品安全之路,张峰介绍,他也是机缘巧合之下进入了这个领域。在大学时,分析化学课的指导老师是当时刚毕业的唐波教授(唐老师后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唐教授上课形式生动活泼,像“侦探案情”一样引人入胜。比如,他的实验课是给学生一瓶未知溶液,让学生根据提供的已知标准溶液自行设计反应,从而判断未知溶液的化学组成,并记录考试成绩。这类考试张峰每次都第一个完成,都是满分。唐教授评价张峰是“学分析化学的好苗子”。这既激发了张峰在分析化学领域继续深耕的热情,也为他以后从事食品安全分析工作奠定了基础。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为了继续攀登分析化学的高峰,张峰报考了著名的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并师从梁鑫淼研究员从事中药分析新技术相关研究。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得到了梁老师的悉心培养,且从1999年开始学习刚诞生不久的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技术,从此踏入了质谱的大门。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05年,张峰获得博士学位并如愿申请到德国马普基金,赴德国Max Planck Institute of Biochemistry (马普生物化学研究所),在Nigg教授指导下开展博士后研究,研究方向是人类磷酸化蛋白质组学,并应用了最新的质谱技术——MALDI-TOF-MS、Nano LC-Q/TOF和Orbitrap MS。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06年,张峰结束学业后回到中国,并任职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食品安全研究所,从此投身于食品安全事业。当时恰逢科技部“十一五”项目开局之年,在领导的支持下,他完成了多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率先将代谢组学和质谱运用到食品安全残留标示物的筛选当中。并于2008年主持了北京市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食品中未知添加物质的筛查确证技术研究》,尝试开拓食品中未知有害物的质谱筛查领域。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14年张峰任食品安全研究所所长后,科研项目和成果更是取得了飞跃,并与所率领的团队主持了多项重大专项和国家级课题,如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4项、主持国家级课题及子课题14项、主持“欧盟地平线2020”课题1项。他取得了大量科研成果:在国内外学术杂志上发表文章200余篇,主编著作6部,授权专利12件,制定国家标准9项。同时他还主持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兴检奖一等奖等科技奖励十余项。。。。。。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取得如此多的成果也为张峰带来了更多荣誉。2012年”五四”青年节,张峰作为“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参加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大会;2019年十月一日,张峰受中共中央组织部的邀请,在天安门广场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及联欢活动。2020年1月10日,备受瞩目的科学届盛会——201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张峰作为第一完成人的《食品中化学性有害物检测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会前张峰得到了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这些亮眼成绩反映出的是张峰及其团队扎实的科研功底和踏实的钻研精神。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张峰1_副本.jpg" style=" max-height: 100% max-width: 100% " alt=" 张峰1_副本.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d49d7d9e-b3de-4a62-a3ed-fb3ece94b44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张峰在201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领奖现场 /span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推动食品安全科技进步& nbsp 承担多项重大专项 /span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自从学成归国,张峰就一直深耕食品安全科学研究工作。近年来,更是带领团队承担了多项国家重大专项,打破多个技术壁垒,不但提高了我国食品安全技术水平,还促进了我国的进出口贸易。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17年,张峰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应对国际贸易食品安全法规精准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共12家科研机构参加了项目。据介绍,由于我国与国外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进口食品风险难以发现、出口食品易遭受技术贸易壁垒”,随着我国进出口食品贸易种类和总量与日俱增,迫切需要技术上进行提升。因此,项目组将构建我国与主要贸易国食品安全法规差异性动态数据库,并建立基于色谱质谱和化学计量学的多维、多模式全息识别方法,开发建立基于超高效超临界流体色谱技术和实时直接质谱技术的食品安全绿色检测技术体系;通过研究开发新型MOF、COF、MIP和免疫材料,提高富集净化能力,开发出超痕量物质的检测方法,从而可以打破发达国家设立的技术贸易壁垒甚至树立我国的绿色壁垒。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同年,针对我国药食同源产品功效成分基础研究相对薄弱,且缺乏可靠的品级、真伪和安全评价手段,不符合欧美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等一系列制约进出口贸易的问题,张峰团队主持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进出口药食同源产品质量检测技术研究》,共20家科研机构参加了项目。通过构建进出口药食同源产品“品级、安全、真伪”三元综合评价技术体系,形成质量评价的整体解决技术方案,可实现进出口药食同源产品质量安全的可检测、可判定、可控制、可溯源,从而促进我国该类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18年,张峰团队骨干杨敏莉研究员,主持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口岸食品安全控制与智能监控技术研究》,共12家科研机构参加了项目。该项目针对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贸易量大且高风险的口岸食品,研发并应用色谱技术、质谱技术、成像技术、大数据技术、智能分离材料、化学计量学等技术,开展其中潜在风险因子的捕捉和智能识别监测技术研究,并研制开发风险食品的实时分选设备,实现口岸食品智能监控。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2019年,张峰团队骨干国伟研究员主持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食品安全监测与控制技术的全链条区域综合示范》,共10家科研机构参加了项目。主要构建食品安全风险数据采集标准化体系,建设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风险控制”全链条云服务平台,通过应用示范,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信息融通共享,实现食品安全政产学研综合安全服务监测和控制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全面提升我国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的风险监测与控制能力。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而2019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项目《食品中化学性有害物检测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则是以食品中化学性有害物为研究对象,针对质谱检测理论创新不足的问题,阐明了食品中主要化学性有害物的质谱软电离裂解机理,为同类结构未知有害物发掘提供了理论依据;此外,还开创了标志性中性丢失(或碎片)质谱扫描发掘技术,实现了未知有害物发掘技术从无到有的突破;研制了高选择性富集材料和检测设备关键元件,实现了灵敏度、准确度、精密度和检测效率的显著提升。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谈及团队未来研究方向,张峰介绍,目前食品安全检测新技术有很多,他们团队将重点关注食品安全质谱成像技术、食品安全“绿色”检测技术、过度加工食品的判别技术及内外源物质的同位素质谱检测技术。同时,他们还将开展食品安全智能分析材料的研发并尝试集成到质谱离子源中。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合照2_副本.jpg" style=" max-height: 100% max-width: 100% " alt=" 合照2_副本.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cb5738e3-ac73-4cac-8fe0-8d3a2943487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张峰及其团队部分成员在其主办的会议上 /span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展望食品安全科技发展& nbsp & nbsp 智能、绿色是方向 /span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研究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多年,张峰对该领域技术的发展有着深刻的认识。谈及现今我国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发展状况,他认为,近年来由于国内外食品安全事故频发,食品安全检测与监管受到高度重视,人们对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张峰说,传统的检测技术都属于被动式检测,如美国三聚氰胺宠物事件发生后,美国动用全国FDA实验室历时半年才发现当时未知的有害物是三聚氰胺。而目前的检测技术已经开始从靶向检测向非靶向检测发展,从低通量向高通量发展,从“逐一扫描”向“逐类扫描”质谱检测发展。同时,国际上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也促使食品现场快检技术快速发展。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张峰说,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有很多种,包括质谱、色谱、光谱、生物技术、电化学、免疫学等技术。这些技术各有特点,比如光谱技术,优点在于几乎不需要前处理,但获得的结构信息少,定性困难;色谱技术可以做分离,但定性定量受限于检测器,如果采用的是通用型检测器,检测灵敏度有时差强人意;免疫技术选择性强、灵敏度高,不过由于选择性太强,反而导致通量太低。目前,应用最广的是色谱质谱联用技术,该技术通量高、灵敏度强、分辨率及稳定性也非常不错,是研究食品中化学性有害物的强有力武器。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质谱分析具有灵敏度高、样品用量少、分析速度快、可同时进行分离和鉴定等优点,目前已经应用于食品中农兽药残留、生物毒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质的检测。近些年,质谱分析还涌现出一系列新技术,如:四极杆-轨道阱杂交质谱技术、DESI等各种新型离子源技术、质谱成像技术等。张峰提到,随着食品科技的发展,这些新型质谱技术在食品安全领域得到了新的应用,如基于标志碎片的质谱筛查技术,通过研究各类结构的食品中有害物质的质谱软电离裂解规律,应用化学计量学技术筛选出可标识该类结构的特征性标志碎片,开发标志碎片多通道同时扫描技术,可解决同类结构未知化学性有害物的发掘难题,可以发现为逃避监管而对监管目录内有害物进行结构修饰的行为;质谱成像技术,可获得化合物的空间分布信息,有助于探索食品中化合物的生物合成和代谢途径,以控制食品的生产、贮藏与加工过程中的安全。这些新技术为我国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发展起到了明显的推进作用。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SimSun " 食品基质极其复杂,而污染物又具有种类多、含量低等特点,因此检测方法存在样品前处理过程繁琐,周期长,对操作人员能力要求高等问题。谈到未来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发展,张峰说,随着科技的进步,检测技术将朝着智能、绿色、可视化的方向发展,并将体现不同学科的交叉融合。今后人们将结合计算机技术、生物技术、新型材料等各学科技术,构建智能化、可视化、实时在线、绿色的检测体系。比如:针对智能化检测的需求,构建不同种类、不同来源食品基质信息海量数据库,开发可以自动推荐前处理及仪器分析方法的智能化检测技术;针对食品样品基质复杂的特点,研发高蛋白、高脂肪、高色素食品基质的高特异性样品净化、富集材料,研发几乎不存在有机试剂污染的绿色检测技术;针对有害物组织分布和代谢机理的研究需求,开发可视化监测技术。最终,实现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智能化和现代化。 /span /p p & nbsp /p
  • 麦乐鸡“橡胶门”令食品安全监管再示丑
    又是“专项调查”,又是“卫生安全监测”,有关部门的这一连串“马后炮”行动,似乎是想要证明自己在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有所作为,并安抚公众在这方面早已弱不禁风的信心。   但是很不幸,从现已披露的信息来看,我们感受的并不是一个足以产生信心、维持信任的美妙情势,相反倒是一场似曾相识、有关食品安全公共监管的再度“示丑”。   丑陋之一:“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作为两种国家标准允许使用并明确了限量的添加剂,竟然不在日常监测项目之列,非得等到舆论汹汹了,才忙不迭地进行专项调查。   人们不禁要问:既然是有限量标准的添加剂,何以不进行日常监测——食品安全如何能得到 “日常化”的保证?而既然不打算进行日常监测,又何必允许其在食品中添加——攸关生命健康的安全标准岂能如此不严肃?这正如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实此前曾指出的,“制定食品标准的一个原则是,只要允许添加到食品中,就必须要有一个标准,要进行检测”。   丑陋之二:或许也是更大的丑陋,对于“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虽然有关部门已强调要专项调查、安全监测,但一个尴尬而滑稽的事实却是:“其中一种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检测方法”,“卫生部门正在组织专家研究,希望尽快拿出各部门都认可的标准检测法”。安全标准早就制定了,统一且都被认可的监测方法却仍在“难产”和“临时抱佛脚”的等待之中,如此情形,大约类同于“汽车已经上路了,司机却不懂驾驶方法、没有驾照”——食品安全监管儿戏到这种程度,岂不既丑陋更可怕?!   其实,这样的丑陋一幕,我们并不陌生。当年沸沸扬扬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之所以造成那么大的恶劣影响,监测方法的落后以及被钻空子利用,事实上正是一个重要背景——因粗陋的 “凯氏定氮法”以简单的含氮量来测定牛奶中的蛋白质含量,于是,高含氮量的化工原料三聚氰胺被不法厂商当作“蛋白精”大量加入牛奶,而长期未被监管察觉。   殷鉴不远。然而,三聚氰胺之后的“橡胶门”中,在食品安全公共监管中,我们看到的依然是一个监测方法残缺和滞后的丑陋局面,“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让人夫复何言?
  • 安徽这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有剁椒味凤爪、香蕉、梭子蟹等
    4月12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4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合肥品尚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巢湖万达广场分公司(合肥)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庆桐城市文昌街道列洪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佳源广场店(合肥)销售的长豆角(豇豆),甲基异柳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飞虱等害虫的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动物源性食品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药物残留超标。   甲氧苄啶是合成的抗菌药和磺胺增效药。具有抗菌谱广、性质稳定、体内分布广泛等优点。目前,我国已批准使用的甲氧苄啶,是作为增效剂与磺胺类药物联合使用。动物产品的甲氧苄啶残留,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但长期大量摄入甲氧苄啶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导致胃肠道反应、皮肤过敏症状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规定,甲氧苄啶在鱼等动物产品中残留限量为50μg/kg。黄鳝中检出甲氧苄啶残留超标可能为养殖者未严格遵守用药休药期等相关规定而导致。   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合肥市新站区润发超市销售的、标称四川阆中好口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剁椒味凤爪(辐照食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山梨酸钾是食品防腐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造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超量使用而导致。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常见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过1。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安徽翔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合肥)销售的鲜活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镉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在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 珠三角编制空气监测网 筹建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
    一张覆盖整个珠三角的天网已经形成——本报记者获悉,亚运空气质量保障监测预警支撑体系已经建立。   该体系主要由亚运场馆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珠三角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以及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这几大体系共同组成。   此前,由于监测指标的不完善,官方公布的监测数据往往与公众的直观感受不相符而屡受诟病。这次一个明显的突破是,这个体系在原来的监测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如臭氧、PM2.5(细颗粒物或可入肺颗粒物)等指标。而此前的监测指标一直是PM10(可吸入颗粒物)和PM100(总悬浮颗粒物)。实际上,PM2.5的毒性更大。   “目前这方面国家也没有标准,但是广东已经在做了,应该说广东是走得比较前面的。”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一位受聘于亚组委的21名亚运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专家组成员告诉本报。   这只是珠三角构筑完整的空气监测体系所走的第一步。   全方位空气监测体系保亚运   空气质量保障体系共设置了55个监测点,其中包括设在亚运场馆和运动员村的21个专题监测点位。而依托于这张天网,广东环境监管部门可以即时获知当前和未来3天内的空气质量数据。   其中,亚运场馆监测网要求最高——除国家现行空气质量评价体系规定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气象5参数外,还包括一氧化碳、臭氧、PM2.5 设有亚运场馆的城市在重要场馆、运动员村等重要位置还设立了灰霾测点。   根据2008年底广东省政府跟科技部签署的863重大项目——复合污染防治项目。该项目意在"十一五"末,初步形成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监测预警技术体系、区域污染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和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综合调控技术体系。   上述专家告诉本报,目前这几个体系已经建立。“863项目”中的预测预警和决策支持等项目,已经在11月1日开始运行。同时,珠三角空气治理的区域联动机制也正式启动。“利用这个项目的最新研究成果,可对珠三角未来72小时空气质量预报,为应急管理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而建立于2006年的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是国内跨区域联动防治空气污染的一个重大突破。该监测网共有16个监测子站,其中3个在香港 10个城市监测子站分布在珠三角的每个城市中 另外3个是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负责的区域子站。   为了亚运,该监测网络的13个空气质量检测子站在11月份之前进行了升级,如增加PM2.5质量浓度分析仪、臭氧校准仪、氮氧化二五分析仪等等多个系统设备。   这几大监测网络系统的数据,将以每小时一次的频率上报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这些数据,是环保部门决定采取措施的关键依据。”该中心办公室主任向云荣对本报透露,如是否启动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应急预案,决定部分企业关停、限产甚至车辆限行。   作为亚运赛事的主战场,广州是亚运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的核心。   10年部署:   筹建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   亚运空气保障体系的建设,只是珠三角空气复合污染防治的一个步骤。   日前出台的《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出,是到2012年底,地方大气环境标准体系基本建立 到2020年底,建立起先进的大气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善的大气污染执法监督体系,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基本完善。   “计划的第一项任务,就是保亚运。实际上珠三角的空气治理工作一直都很紧迫,那么这个计划到底管不管用,亚运就是第一检验。亚运过后,其它的机制会一件件落实。”上述专家说。   向云荣说,亚运会承诺的是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三项指标。而增加PM2.5、臭氧等指标,则将有助于以后灰霾的治理。其实这些污染物之间的内在变化都有关联性,接下来要开展的系列研究,指标也将远远多于这几个。   记者获悉,广东正在建设一个大气超级观测站,以加强对光化学烟雾、酸雨、灰霾现象的监测和研究。在区域站的基础上,增加对过氧化氢等超过10个新增区域大气污染关键因子的测量。   接下来,广东将结合国家863项目,在大气监测网络布局中增加区域子站布点。“以后有条件的镇,都要设立环境监测站。”上述监测中心专家说。同时,将珠三角所有城市站全部纳入区域空气监控网,逐步实现珠三角所有城市站点的数据联网与共享。   在广东省的计划中,大气敏感区也将设立一套检测预警系统,比如在大亚湾、茂湛、广州、崖门口和汕潮揭等石化基地中,设立空气污染自动监控站点,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进行监测。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重点城市交通主干道边建立共50个空气质量检测子站,纳入全省空气监控网。   “关键要控制车辆,这已经是一个共识。”上述监测中心专家解释,在广东,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污染气体排放总量的32.0%,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为此,珠三角大气污染治理选择机动车污染控制为突破口。   该专家告诉本报,上述部分城市的交通干道已经设立了监测站,不过尚未完工 至于石化基地的监控也正在开展当中。本报统计,这些项目总投资为1.6亿元。而在2012年之前,广东在珠三角区域大气复合污染联防联控工程中,将投资164.0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正在于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和相关的配套政策方面寻求突破。   今年11月1日起,广东已经在全国率先实施制鞋行业、印刷行业、家具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四个行业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明年将增加石化、水泥、陶瓷和玻璃等行业的排放标准。   广东明年还将着手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珠三角大气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届时,一氧化碳、PM2.5、臭氧等评价指标,或将作为法定监测项目。   “大气污染不受行政边界的限制,它不是一个地方能够完成的。从长远来看,地区之间的协调机制也还要继续完善。”上述监测中心专家表示,未来两年内,广东还将就珠三角区域协调管理模式、多污染物总量协同减排等机制展开专门的研究。
  • 募资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新芝生物筹划赴北交所上市
    4月21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新芝生物(430685.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219.00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2,551.85万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  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上市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底价为22.0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用于生物样品处理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投资总额,则由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全部或部分募投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报告,最近2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1,943,387.32元、32,055,735.3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7.47%、25.55%,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 蓝天白云为啥仍然污染严重?都是臭氧惹的祸
    5月份,济南天气晴好为主,蓝天白云让不少市民以为终于告别空气污染。但监测数据显示,虽然雾霾已经远去,济南的空气污染仍然严重,造成空气污染的元凶,正是臭氧。  臭氧惹祸,空气污染居高不下   5月22日至24日,济南连续三个晴天,天空通透,最高温度为30℃。但空气质量预报显示,22日轻度污染,23日、24日则为中度污染。造成空气污染的首要污染物,正是臭氧。监测数据显示,23日济南的臭氧浓度为182微克/立方米,24日的臭氧浓度为175微克/立方米。截止到5月27日,5月份的首要污染物所占的天数,PM2.5占10天,而臭氧达到6天,占到近四分之一。  每年从春末开始到秋初,都是臭氧污染的高发季节,而因为低浓度臭氧无色无味的特性,臭氧污染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大众网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大多数人都很关心空气质量,但是仅限于关注PM2.5、PM10这类指数,对于臭氧污染则没有听说过。  实际上,臭氧作为环境质量标准在1979制定的标准中已经纳入,用小时最大浓度值来表示。 2012年3月环保部公布了空气新国标,增设了PM2.5浓度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制。  臭氧来源广泛,危害不亚于PM2.5   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空气监控室工程师王桂霞介绍说,近地面大气中的臭氧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平流层臭氧向下输送,二是近地面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在高温、强光照条件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工业生产、餐饮油烟、汽车尾气、喷漆行业等都是臭氧产生的主要来源。     臭氧形成原理示意图简图  王桂霞说,臭氧污染一般是5、6月份开始,持续到8、9月份。今年济南气温比较高,在4月份就开始出现。  王桂霞向记者详细解释了臭氧的危害,她说:“臭氧氧化性较强,对人体呼吸系统和神经系统的刺激比较大。大气环境中臭氧浓度过高的话,会造成造成咽喉肿痛,胸闷咳嗽、强烈时还会引发支气管炎、肺气肿;臭氧刺激人的神经系统,强烈时造成头晕头疼、视力下降、记忆力衰退;臭氧会对人体皮肤中的维生素E起到破坏作用,强烈时,会使人皮肤起皱,出现黑斑。”环境科学专家,北京大学环境科学系教授唐孝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臭氧污染带来的危害不亚于PM2.5。  除了能对人类造成不良影响外,臭氧污染还会影响到植物生长,高浓度的臭氧可能会使农作物减产。  预防臭氧污染,提高燃油标准少开汽车   唐孝炎建议,根据发达国家的治理经验,要解决臭氧污染问题需要从方方面面要采取措施,比如外墙涂料要强调用水溶性涂料,而不是有机涂料,餐饮业的油烟要处理,汽油的质量要提高,对加油站、油库、油罐车、加油枪的油气回收,停车场要防止汽车的漏油和蒸发,柴油尽量用轻柴油,改进轮船、飞机的燃料等等。  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程师孙凤娟介绍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是臭氧的前体物,均已被列入山东省的排放源清单中。这两种污染物大量产生于机动车尾气排放,因此通过提高燃油标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等方式,也有利于防治臭氧污染。”她建议,市民可以登录山东环境网站查询实时的臭氧监测信息,在臭氧浓度较高的中午、下午时段,易感人群、老人、儿童应该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 连云港市纤维检验中心185.00万元采购紫外老化箱,盐雾试验箱,臭氧老化试验
    详细信息 [市本级][采购公告]关于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7-27 [市本级][采购公告]关于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2-07-27】 项目概况 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17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01-F-LZFCGSD202207200048-1 标段名称: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8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为满足省市场局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要求,着力提升省高性能纤检中心综合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服务我市乃至全省的高性能纤维产业,中心根据省财政厅、省市场局(苏财行[2021]64号)文件要求,采购1套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含氙灯老化测试设备、紫外老化试验箱、循环腐蚀盐雾箱等)。具体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8日至2022年08月03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8月17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7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大厅网址: 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纤维检验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黄海大道连云港检验检测产业园 联系方式:18061393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龙河南路46-A-304 联系方式:李工 18795569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8061393120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九、不见面交易,供应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采购)当日,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开标(采购)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须分别完成),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4.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投标(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 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7日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紫外老化箱,盐雾试验箱,臭氧老化试验 开标时间:2022-08-17 15:00 预算金额:185.00万元 采购单位:连云港市纤维检验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市本级][采购公告]关于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7-27 [市本级][采购公告]关于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2-07-27】 项目概况 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17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01-F-LZFCGSD202207200048-1 标段名称: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8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为满足省市场局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要求,着力提升省高性能纤检中心综合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服务我市乃至全省的高性能纤维产业,中心根据省财政厅、省市场局(苏财行[2021]64号)文件要求,采购1套高性能纤维老化性能测试设备(含氙灯老化测试设备、紫外老化试验箱、循环腐蚀盐雾箱等)。具体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8日至2022年08月03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8月17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7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大厅网址: 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纤维检验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黄海大道连云港检验检测产业园 联系方式:18061393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龙河南路46-A-304 联系方式:李工 18795569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8061393120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九、不见面交易,供应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采购)当日,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开标(采购)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须分别完成),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4.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投标(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 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7日
  • 112家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通报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 市人防办关于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津市场监管认〔2022〕19号各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人防办,市公安交管局,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审查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认〔2022〕12号)的安排,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在全市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监督抽查共计随机抽取检验检测机构112家,其中,机动车检验机构30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3家和8个项目现场,建筑材料检测机构25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39家,司法鉴定机构5家,其他领域的机构10家。监督抽查采取部门联合检查和单独组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机动车检验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实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委、市人防办联合组织实施,其他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实施。从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机构能够履行主体责任,管理体系、人员、环境设施、仪器设备等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能够依法依规开展检测活动。本次监督抽查中,注销检验检测机构5家,暂停使用资质认定标志的检验检测机构1家(均已在市市场监管委外网公布)。23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嫌存在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已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其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的17家,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处理的3家,涉及公安交管部门调查处理的3家。对监督抽查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依据各部门职责分别移交相关区局处理。(涉嫌存在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详见附件1)本次监督抽查中,12家建筑材料领域机构进行了现场盲样考核。其中,钢筋物理性能检测项目为3个参数,5家考核结果有部分参数不合格;钢筋化学检测项目为5个参数,6家考核结果有部分参数不合格。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取消其相应项目的检测能力,自即日起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测数据、结果(考核结果见附件2)。对被抽查机动车检验机构的42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闭卷考试,合格人员35名,不合格人员7名,不合格人员不再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规定的授权签字人能力要求,已将相关名单移交相关区局处理。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10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1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嫌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3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立案查处2家,罚款共计20万元,其中,对机构相关责任人罚款9万元;对4家机构立案调查,对11家机构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二是14家检验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9家检验检测机构违规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或者应当注明而未注明。上述23家检验检测机构的违规行为已转各相关区市场监管局采用责令改正、说服教育等方式督促其完成整改。(二)生态环境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1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嫌不按国家确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上述3家机构的行为已立案处理,正在开展进一步调查取证工作;二是4家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存在数据异常,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上述机构下达了责改决定书,要求相关机构立整立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书;三是在本次检查中还发现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落实检验程序不严谨、经营管理存在疏漏的问题40余项,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已要求相关机构对发现的问题逐项纠正,吸取教训,加强管理,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标准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三)公安交管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8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存在车辆外检把关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仓栅式货车未安装顶棚杆或安装的顶棚杆间距不符合规定,车辆尾部标志板、反光标识未按要求粘贴或破损缺失,外观严重破损仍通过检验等;二是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车辆存在违规改装情形,主要表现在货车加装后射灯或大灯防护罩,平板挂车加装插槽等;三是4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秩序较乱,占用预约通道,未严格落实“12123预约车辆随到随检”、“交钥匙工程”等车检改革新政,服务质量有待提升。针对以上问题,约谈了相关机动车检验机构负责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相关问题及车辆,对为改装车辆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3家检验机构,暂停采信其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责令召回车辆,恢复原状,重新检验。(四)人防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门框垂直度报告数据与监督抽查实测数据不符并且偏差值过大;二是门扇厚度报告数据与监督抽查实测数据不符并且偏差值过大;三是人防门的规格型号报告与监督抽查不符;四是门框孔宽度报告数据与监督抽查实测数据不符并且偏差值过大。三、工作要求(一)各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案示警,以案为戒,对照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测活动。(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开展调查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严格依法查处,对不涉及行政处罚的机构,督促整改落实,并将处理情况上报各自市级主管部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到由其他行业管理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通报。(三)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采取监督检查、投诉处理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查实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职责坚决依法处理,更好的规范我市检验检测市场。附件:1.涉嫌存在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机构名单2.建筑材料及工程领域现场盲样考核结果市市场监管委  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    市人防办2022年11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涉嫌存在较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名单序号机构名称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后续调查处理部门处理情况1天津滨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建材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罚款17万元2天津市津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北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3万元3天津华恒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建材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立案调查中4天津皑迩慷室内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其他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立案调查中5天津市和瑞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立案调查中6中建(天津)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建材涉嫌超出资质认定范围出具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立案调查中7天津华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环保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调查处理中8蓝茵检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环保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调查处理中9天津市宝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调查处理中10天津金角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调查处理中11天津市蓝海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调查处理中12天津诚顺达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建材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调查处理中13调查处理中14天津众诚弘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环保生态环境执法总队立案调查中20碳硅锰磷
  • 美环保署公布新标准 严控空气臭氧浓度
    美国环境保护署7日公布新空气质量标准提案,收紧布什政府时期关于空气质量的标准。   根据这一提案,空气中的臭氧浓度不高于0.060至0.070ppm(百万分之一)才算达标。按照2008年3月实施的原有标准,空气中的臭氧含量不高于0.075ppm就算达标。   据美国媒体报道,联邦政府的空气质量标准将对州一级和地方一级政府制定相关排放标准产生深远影响。发电厂和机动车等排放的氧化氮等污染物是地表臭氧形成的源头,新的联邦标准不但意味着对这些排放“大户”的限制将更严格,剪草机等排放“小户”也可能受到更严格的限制。地方政府将有最多20年时间来达到联邦政府的标准,否则将面临联邦拨款扣减等惩罚。   臭氧是空气中光化学烟雾的主要成分,会对人的肺部造成危害,使人易患呼吸系统疾病。环保署预计,要想达到提案中的新标准,全美将投入大约190亿至900亿美元改善空气质量,能减少130亿至1000亿美元的医疗开支。   根据美国《洁净空气法》,联邦政府需每5年评估一次空气臭氧标准。美国媒体报道,石油、电力行业等以损害经济为由反对更新这一标准。
  • 关于公开征集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的通知
    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以下简称“FID”)是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常用的重要检测器,被广泛应用于各类臭氧前体物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器。有效碳数(ECN)是影响FID准确定量各类挥发性有机物和非甲烷总烃的关键计量参数,但受分子结构的影响,不同挥发性有机物在FID上的有效碳数存在明显差异。为进一步提升FID原理臭氧前体物和非甲烷总烃监测系统的准确度,保障应用于校准、质控等工作的ECN准确、可靠,总站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57种臭氧前体物(附件1)标气制备与高精度FID定值能力的计量技术机构开展ECN测试。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二、项目内容详见《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项目需求书》三、经费预算本项目预算经费为人民币20万元。四、申报单位条件(一)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保密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不接受联合申报或个人申报。(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较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担任实质性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精度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计量工作经验,并为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研制/定值的高级技术人员,并对环境空气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与量值溯源技术具有深刻的认识,主持或参与过气体领域多个国家参与的国际计量比对或亚洲计量比对的研发人员优先;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三)申报单位应具有高精度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标准气体研发/定值经验,并具有研究所需的高精度标准气体与测试装置;主持或参与过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标准气体研制、比对的机构优先。五、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一)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二)申请文件由申请函和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应包含拟开展的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的主要内容、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机构已有的能力和前期数据、相关证明文件)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以光盘形式附上电子版(word格式)。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三)项目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及注明“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四)申报书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每份文件均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五)纸质版申请文件及光盘需于2021年11月23日中午12点(以送达时间为准)前寄送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管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quality@cnemc.cn,邮件主题请标明“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项目+公开征集”。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遗失或损坏,征集单位不予负责。六、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七、其他说明申报单位若在填写申报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邮件向联系人咨询。八、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瑜、师耀龙联系电话:010-84943156、84943292
  • 定了 | 这一地方将抽查150家检验检测机构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机动车、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管委会生态环境局,省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各获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机动车、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机动车、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检查时间自2022年4月26日起至9月30日结束。每家机构检查时间为1天,如需要延长时间可由检查组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二、检查安排(一)检查对象和数量。此次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数量100家、生态环境检测机构数量50家。其中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生态环境厅检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50家,会同公安厅、生态环境厅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100家。检查名单由相关联合检查部门共同随机抽取确定。(二)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分为两类检查组,其中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组成10个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组成5个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检查组,每个检查组由3人组成,检查组长由各部门行政监管人员担任,每组2名技术专家。每组检查任务数量10家。(三)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进驻检查地现场检查前,由检查组长所在单位对应的主管部门通知辖区机构做好迎检准备,检查组于每天检查前2小时通知待查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中,可采取盲样考核的方式(含授权签字人考试)核验机构资质能力原发证条件能否持续保持,每家机构随机抽取两年内出具的报告不少于20份,且覆盖每大类项目,按照检查条款逐项检查。同时,现场可通过公安、环保部门对应的信息系统核查检测报告内容。(四)问题研判及结果公开。每阶段现场检查结束后,省市场监管局会同联合检查部门组织技术支撑机构和相关技术专家对现场检查的初步结果进行分析,研判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出行政处理、处罚建议,移交市级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一)省市场监管局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检查检测机构检测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地、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条件要求;是否超出资质认定范围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负责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超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二)省公安厅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省公安厅主要检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情况,重点查看检验检测过程是否为未经检验的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是否用其他车辆替代检验;是否利用计算机软件等手段篡改或者伪造检验数据和结果;是否为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是否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是否明知是盗抢、报废、拼装、套牌等车辆予以通过检验。检验机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规定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同时函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省生态环境厅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省生态环境厅主要检查检验(监测)机构是否未经检验(监测),直接出具检验(监测)数据、结果的;是否篡改、伪造、编造原始数据,出具检验(监测)数据、结果的;检验(监测)结果是否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的;是否违反《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实施监测,并出具虚假数据、结果或报告的。负责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对情节严重,拟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固定证据后移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资质认定证书。四、工作要求(一)抽调人员要求。检查组人员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安排。抽调人员应保守检查工作秘密,对所知晓的被检查机构名单、检查过程、检查结果保守秘密。(二)检查用表填写要求(具体检查表另行发放)。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组要现场完成《2022年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检查表》(单独发检查组)所列条款的检查任务,汇总形成《2022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检查事实确认单》(附件2)一式七份,由检查组全体成员签字、被检查方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机构留存1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属地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和生态环境局各留存1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检查组要现场完成《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检查表》(单独发检查组)所列条款的检查任务,汇总形成《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检查事实确认单》(附件2)一式五份,由检查组全体成员签字、被检查方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机构留存1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厅、属地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生态环境局各留存1份。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组长即刻将事实确认单分别发送有关联合检查部门指定联系人。(三)检查总结要求。总体检查任务应于9月10日之前完成。各组完成检查任务后,于2日内填写《检验检测机构问题汇总表》(附件3)及现场检查相关问题证明材料报送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三部门将抽选参与检查的技术专家研讨问题,最终确定检查结果。(四)经费保障报销要求。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负责指定专人与各检查组组长对接,做好专项检查的全程跟踪保障工作。检查中各部门派遣的检查组成员相关费用由派遣单位自行承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遣的技术专家食宿费用、劳务费由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承担。同时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协助做好相关保障工作,不得由被检查机构安排食宿、用车或承担有关费用。(五)检查人员纪律要求。检查人员坚持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禁止弄虚作假或者对检查结论作出不适当的承诺,严格保守在检查中获取的一切技术、商业、管理和其他秘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工作纪律规定,廉洁自律,端正作风,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严禁收取检验检测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严禁以检查为名谋取私利,严禁检查人员要求被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安排车辆接送或安排食宿以及其他与检查无关的活动。检查组成员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附件:1.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通知书   2.2022年度(机动车\生态环境)检验(监测)机构专项检查事实确认单   3.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   4.关于监督检查有关情况的告知函   5.关于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移交函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4月26日
  • 120家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市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关于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民防办,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 机场分局,市环境监测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沪市监认检〔2021〕236号),本市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民防、药品监管、道路运输管理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了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监督抽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本市120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及机动车检验、司法鉴定、生态环境监测、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化妆品检验、防疫物资检验检测及其他检验检测等8个领域。其中,针对社会关注度高、反映问题集中的机动车检验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各相关监管部门建立“双随机+信用”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监督抽查期间,各监管部门随机匹配100余名监管人员,同时选派近90名技术专家,共同组成34个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相关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保持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是否按照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情况。本次监督抽查对随机抽取的3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4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6家司法鉴定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25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25家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3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民防办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5家化妆品检验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7家防疫物资检验检测机构和19家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从监督抽查情况来看,12家机构监督抽查结果为“通过”;54家机构存在一般性的管理和技术问题,监督抽查结果为“自行整改后通过”;23家机构存在未及时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分包管理不规范、样品保管处置不当等违规行为,监督抽查结果为“责令限期改正”;29家机构存在未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者约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检测,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等较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抽查结果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后续调查处理”;2家机构主动办理注销手续。二、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内部管理机制不到位。一是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部分机构存在质量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体系没有有效运行等情况。二是场地设备管理不规范。个别机构未按检验检测方法标准要求对环境设施条件进行有效监控。部分机构强制检定仪器设备超出检定有效期仍在使用,个别仪器设备配置不能满足机构正常运转。三是分包管控措施不严格。部分机构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存在分包项目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标注分包情况或者事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行为。 (二)检验检测行为不规范。部分机构未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个别机构的检验报告结果判断依据错误或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及报告。(三)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部分机构在检验检测标准或方法、法人、最高管理者、授权签字人等发生变更后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在聘用检验检测人员前,没有查询人员信用记录。个别机构存在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无法溯源,未依据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样品进行保管和处置等情况。三、工作要求(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各检验检测机构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的培训学习,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升人员素质和检测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二)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于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监管部门应依据各自工作职责予以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按相关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上海”等渠道将查处结果予以公开。同时,要进一步落实跨部门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强化监督抽查结果运用、共享、互认,不断扩大信用约束的社会应用,有效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区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属地化监管责任,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做好后续整改跟踪,形成工作闭环。要持续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落实分类监管,加强风险监测,有效防控苗头性的风险和问题。要督促指导各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公信力和技术水平。附件: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后续调查处理检验检测机构名单附件 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后续调查处理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机构名称机构类型1上海大浩汽车检测中心机动车检验2上海南郊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3上海虹翱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4上海图帮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5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6上海志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7上海伟幸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8上海奕茂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9上海淼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0上海康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1上海新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2源科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3上海科立特农产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4上海七宝商场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5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6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9上海诚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农业部抽检发现问题豆芽 亚硝酸盐大幅超标
    4月末至今,农业部对于部分省市销售的豆芽开始抽样检测。   在瘦肉精、染色馒头等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尘埃未定之时,沈阳、济南等多地曝出可以使人致癌的"问题豆芽".   对于这种主要经过尿素、恩诺沙星等违法添加剂泡制的"问题豆芽",有专家指出,食用后会在人体内生成亚硝酸盐,长期将会致癌。   "问题豆芽"多地出现   数天前,有媒体指出"问题豆芽"现身新疆乌鲁木齐,经过当地相关科研机构检测之后,发现豆芽中亚硝酸盐超标一倍,尿素含量超标两倍。   资料显示,亚硝酸盐具体的含量标准,国标的豆芽是4毫克,而乌鲁木齐检测出来的"问题豆芽"为9.2毫克,超标了一倍多。   业内人士指出,亚硝酸盐多存在于熟食、腌制咸菜中。用它泡豆芽,可以使豆芽色泽鲜亮,并且延长保鲜时间,成本低、效果明显。除了直接加入亚硝酸盐外,发豆芽时大量使用化肥,会导致豆芽内硝酸盐含量大幅度升高,硝酸盐进入人体,经细菌分解后也会成为亚硝酸盐。   4月23日,沈阳市食品安全办公室通报,截至目前沈阳累计打掉有害豆芽黑加工点2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缴获有害豆芽超过55吨,并查获了一起非法销售泡发豆芽药剂的跨省销售案。   出了问题谁来监管?   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副主任黄新武表示,这些"问题豆芽"事件已经暴露出了一些法律监管问题,从生产地、流通场所到餐桌,整个链条涉及卫生、质监、工商、农牧等多个部门。   事实上,在"民以何食为天"的叩问之下,相关单位监管力量的薄弱与缺位,由来已久。   沈阳"问题豆芽"事件之后,工商部门表示,对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应由质监局而非工商部门负责。而质监部门表示豆芽菜属于初级农产品,归农业主管部门监管合适。农业部门则表示,豆芽菜不是初级农产品,是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品,不应由农业行政部门负责监管。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乌鲁木齐)副主任王成介绍,此次抽样检查制定了详细的抽样方案,将依据相关国家标准、食品通用准则相关项目,认真对豆芽样品开展相关检测。
  • 国家橡胶及橡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桂林落成
    国家橡胶及橡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落成仪式   2月21日上午,国家橡胶及橡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落成仪式在桂林高新区举行。   国家橡胶及橡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的项目,建设用地为27.5亩,总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总投资为4750万元。国家橡胶及橡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落成,将承担国家对全国的橡胶及橡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开展产品技术标准研究,产品深加工技术开发研究和检测方法的研究,在产品检测设备,实验室环境条件、人才、产品研发、标准研究制定、名牌培育、国际互认、经营管理等方面将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为企业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为做强做大广西乃至全国橡胶产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对全国橡胶产业跨越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目前,广西已建成食糖及食品、量具产品、茧丝绸产品、铝金属产品、橡胶及橡胶机械产品、石化产品、珍珠产品、松脂林化产品等国家质检中心9个。    自治区质检局局长邓于仁在落成仪式上致辞
  • 通告|2021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
    2022年第9号 关于2021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药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1〕33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药监局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方式,组织完成了2021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联合监督抽查将自然资源检验检测、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水利水质监测、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和食品检验作为重点领域,以打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为主要目标,共计抽查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300家(含94家国家质检中心)。其中,抽查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机构1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3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5家,水利水质监测机构10家,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10家,食品检验机构60家,其他领域机构175家。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机构能够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责任,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本次监督抽查有5家机构在现场检查前已主动申请注销资质认定证书(见附件1)。监督抽查共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89家,占全部抽查机构数量的29.7%。其中,涉嫌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机构9家,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机构9家(见附件2),其他为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等一般性违规问题的机构。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国市监检测发〔2021〕16号)要求,本次监督抽查对94家国家质检中心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国家质检中心29家。其中,涉嫌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机构4家,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机构2家。二、主要问题(一)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一是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情形有未经检验检测出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二是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主要情形有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方法要求导致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无法复核。三是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二)一般性违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二是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或者应当注明而未注明分包情况。三是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进行检验检测。四是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五是未经授权签字人签发或授权签字人超出其技术能力范围签发报告。(三)普遍性问题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机构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虽不构成违法违规,但需要通过说服教育、提醒纠正等手段督促机构自行改正。一是原始记录不规范。部分机构存在原始记录信息不充分、不完整现象。二是法律法规不熟悉。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掌握不全面,理解不准确。三是内部管理不科学。主要表现为设备标识管理不规范,设备状态标识不统一,内部标识使用不严谨,样品流转、存储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等。三、处理结果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对相关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处理结果如下:(一)对涉嫌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9家机构,已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移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对存在虚假检验检测行为等违法失信机构,严格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二)责令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等问题的9家机构限期改正,并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行政罚款。(三)责令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方法进行检验检测、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等问题的机构1个月内改正。四、相关要求(一)加强属地监管,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抓好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后续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对9家涉嫌不实、虚假检验检测的机构,待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执法调查及处罚后另行公示。(二)认真做好整改,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强化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合规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培训学习,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可靠、准确。(三)密切沟通协调,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协调,推动失信联合惩戒,不断强化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附件:1. 申请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2. 责令改正/整改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附件1申请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附件2责令改正/整改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 刚刚,300家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公布
    市 场 监 管 总 局 自 然 资 源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水 利 部 国 家 药 监 局 通 告2022 年第 9 号关于2021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药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1〕33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药监局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方式,组织完成了2021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联合监督抽查将自然资源检验检测、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水利水质监测、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和食品检验作为重点领域,以打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为主要目标,共计抽查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300家(含94家国家质检中心)。其中,抽查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机构1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3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5家,水利水质监测机构10家,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10家,食品检验机构60家,其他领域机构175家。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机构能够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责任,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本次监督抽查有5家机构在现场检查前已主动申请注销资质认定证书(见附件1)。监督抽查共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89家,占全部抽查机构数量的29.7%。其中,涉嫌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机构9家,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机构9家(见附件2),其他为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等一般性违规问题的机构。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国市监检测发〔2021〕16号)要求,本次监督抽查对94家国家质检中心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国家质检中心29家。其中,涉嫌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机构4家,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机构2家。二、主要问题(一)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一是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情形有未经检验检测出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二是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主要情形有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方法要求导致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无法复核。三是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二)一般性违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二是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或者应当注明而未注明分包情况。三是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进行检验检测。四是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五是未经授权签字人签发或授权签字人超出其技术能力范围签发报告。(三)普遍性问题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机构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虽不构成违法违规,但需要通过说服教育、提醒纠正等手段督促机构自行改正。一是原始记录不规范。部分机构存在原始记录信息不充分、不完整现象。二是法律法规不熟悉。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掌握不全面,理解不准确。三是内部管理不科学。主要表现为设备标识管理不规范,设备状态标识不统一,内部标识使用不严谨,样品流转、存储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等。三、处理结果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对相关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处理结果如下:(一)对涉嫌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9家机构,已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移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对存在虚假检验检测行为等违法失信机构,严格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二)责令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等问题的9家机构限期改正,并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行政罚款。(三)责令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方法进行检验检测、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等问题的机构1个月内改正。四、相关要求(一)加强属地监管,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抓好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后续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对9家涉嫌不实、虚假检验检测的机构,待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执法调查及处罚后另行公示。(二)认真做好整改,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强化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合规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培训学习,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可靠、准确。2022年4月6日附件2责令改正/整改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 谱育便携 | 致敬骄阳下的工作者 -- 夏季臭氧督查帮扶 第三弹
    ↓↓↓↓第三站配合安徽省某生态环境局进行夏季空气质量监督帮扶工作在安徽某市,为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空气质量改善,谱育便携帮扶团队工程师应邀参加了当地环保部门组织的夏季空气质量监督帮扶工作,督察帮扶采取“明暗执法相结合、‘白+黑’差时执法、机动式点穴式执法、先进装备赋能执法”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的涉VOCs重点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涉及五类典型的VOCs无组织排放源,其中包括VOCs储存、转移与运输、设备与管线VOCs泄漏、敞开液面VOCs逸散以及工艺过程中的VOCs无组织排放,利用EXPEC 1880 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和EXPEC 3050 手持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进行联机,在拍摄VOCs泄漏影像的同时显示泄漏浓度的具体数值,便于找准问题症结,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环境管理,实施精准治理和修复。 反馈 督察组表示:“非常感谢谱育便携帮扶团队,在这么炎热的夏天夜以继日的工作,帮助我们进行空气质量督查。同时也要感谢谱育科技的便携产品在督查中起到的关键作用,通过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成像,能够使肉眼看不到的VOCs气体无所遁形,通过便携式FID仪器进行实测,检测出实际泄漏浓度大小。通过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更加直观地反映排污情况,不仅提高了执法效率,也使现场执法更具有说服力。”谱育便携臭氧帮扶一直在行动在其它一些区域,谱育便携帮扶团队工程师配合当地环保部门,围绕石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领域,进行了多次帮扶检测。检查发现,目前VOCs管理基础依然薄弱,尤其是在落实层面,普遍存在重视认识不足、源头控制不力、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治污设施简易低效、运行管理粗放、监测监控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与环保监管部门以及企业共同努力。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仪器介绍EXPEC 1880 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 准确泄漏定位,非接触,远距离操作,更安全► 图像增强模式,能检测到微小泄漏► 通过 WIFI 连接便携式挥发性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FID+PID),红外热像仪屏幕可以同时显示FID和PID的检测数据► 通过 WIFI 连接防爆手抄器,红外热像仪图像可远程传输和控制► 具有视频录制和拍照功能,GPS定位,便于监督执法现场取证EXPEC 3050 手持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 本安防爆+隔爆设计► PID+FID双检测器,满足不同监察场景需求► 主机重量不足2kg,体积小巧,便于携带► 内置防爆电池、储氢合金可现场更换,延长续航时间► 储氢合金使用氢气发生器电解纯水充氢,安全方便
  • 农业部下令严查“皮革奶粉”只抽检30%样品
    日前,农业部下发“2011年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计划)和“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两个文件。此次安全监测计划提出,除所有抽检样品都必须检测三聚氰胺外,其中30%的样品还要检测皮革水解蛋白和碱类物质。而且,据有关人士透露,“这次监管计划更具体,要求更严格”。   并非首次检测“皮革奶”   所谓“皮革水解蛋白”,即利用皮革下脚料或是动物的皮毛、脏器等,经水解技术而生成的一种蛋白粉,将其掺入牛奶或奶粉中可提高蛋白质的含量。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检测员李长皓告诉记者,现在的皮革水解技术在不断提高,“如果是用皮革‘鞣革’工艺,包括鞣制、染色等中产生的下脚料,就可能含有一些重金属。”根据资料显示,这类“皮革水解蛋白”中含有重金属铬,如果被人体吸收、蓄积,可导致关节疏松、关节肿大,造成人体重金属中毒。   事实上,这并非农业部首次对生鲜乳制品中是否含有“皮革水解蛋白质”进行检测。“三聚氰胺奶”事件后,农业部于2009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但在三聚氰胺成为严打的对象后,一些不法企业和奶站便将目光锁定在“皮革水解蛋白”。   2009年2月初,我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所印发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二批)》公布后仅一个月左右,浙江金华市晨园乳业被查出仍顶风作案,生产“皮革奶”,因此而被查封。“那之后,皮革水解蛋白也被列入了生鲜乳制品的检测项目中。”李长皓说,今年农业部的该安全监测计划中,关于对皮革水解蛋白的检测规定,和2010年计划中的一样,“只不过写法不太一样,去年要求抽检样品的三分之一进行皮革水解蛋白检测,今年的是30%。”   只抽检30%样品   对于乳与乳制品中皮革水解蛋白的鉴定,主要是通过对L-羟脯氨酸含量的测定。L-羟脯氨酸是胶原蛋白(皮革水解蛋白)特有的氨基酸,而牛奶中并不含此氨基酸。   与此同时,对于只对30%的抽检样品进行皮革水解蛋白检测,李长皓坦言,他们全年要进行6450批次的抽检,而检测一批样品的费用就要几百到近千元不等。而全国各地像他们这样的检测中心有40多家,全部都检测的话费用特别大。 (广东卫视
  • 广州餐饮食品抽验:44.4%大米及米制品镉超标
    南方日报讯 16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公布了第一季度餐饮食品抽验结果,其中一项结果为44.4%的大米及米制品抽检产品发现镉超标。市食药监局共抽检18个批次,有8个不合格批次。市食药监局昨天表示,不便透露被检出镉超标大米的品牌。   市场   镉大米流入粤餐桌   今年2月27日,南方日报曾刊发题为《湖南问题大米流向广东餐桌?》的报道,称广州市场随机抽取多批次湖南大米,结果均显示镉超标,属于不合格产品。   湖南省多家国家粮库相关人士投诉称,2009年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在湖南购买了上万吨食用大米,经深圳质监部门质量标准检验,该批大米质量不合格,重金属含量超标,质检部门的意见是不能储备,只能用于工业用途。但随着大米市场价格的上升,深粮集团又将这批问题大米向外销售,流入口粮市场,上了市民餐桌。   南方日报记者经过多月调查发现,该批次问题大米为早籼米,来自中央储备粮长沙直属库、湘潭直属库、常德直属库、益阳直属库以及湖南省粮食局直属的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等中央直属库和地方粮库。该批次问题大米被发现后,深粮集团只返退了100余吨湘潭大米,其它的都被降价处理,并没有用于工业用途。   湖南省政协的一份议案显示,近年来,湖南省出口(外销)农产品因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被拒的次数逐渐增多。   今年4月份,南方日报记者曾赴广东省最大的粮油集散市场——佛山三眼桥市场,抽取了部分品牌大米并送权威部分检验,结果显示重金属镉超标的有11个品牌,产地涉及湖南等多个省份。   今年2月28日,广州市长陈建华在听取广州市针对湖南问题大米事件的应对处置方案汇报后指出,食品安全问题既是市政府今年向社会郑重承诺的十件民生实事,同时也是关乎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广州市政府要求,一是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大米从田头到餐桌的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大大米生产、加工、销售等领域的检查执法力度。二是组织对广州行政区域内所有使用大米为原料的加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对来自镉超标产区的大米先封存,经检测安全后才可流通或使用,检测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危害   镉大米危害在于累积   目前的环境学和流行病学研究成果显示,镉是一种重金属,毒性较大,被镉污染的空气和食物对人体危害严重,并会严重影响肝和肾的生理功能,严重时甚至会导致肝肾衰竭。此外,镉会对呼吸道产生刺激,长期暴露会造成嗅觉丧失症、牙龈黄斑或渐成黄圈,镉化合物不易被肠道吸收,但可经呼吸被体内吸收,还可导致骨质疏松和软化。   镉污染对人类造成危害,最早在日本被发现,日本因镉中毒曾出现“痛痛病”,中毒者全身骨质酥松严重,极易骨折,情况最严重者,身上曾同时出现100多处骨折。   相关专家同时认为,虽然稻米产品的镉含量超标,但是对人体的伤害,并没有到恐慌性的地步。原因是镉需要在人体内累计到一定程度,才会造成伤害,而且人体各有差异,有的代谢能力强,能排出一定的镉元素,就算代谢差的,也需要累计十几年的量,才有可能致病。   探源   米中镉来自受镉污染土壤   专家表示,稻米产品的镉元素,主要来自农田土壤中富集的镉。而农田土壤中的镉元素,则主要来自于两个渠道。   其一,我国当代农业种植大量使用含磷肥的复合肥料,而我国磷矿中又大量存在伴生镉成分的现象,磷矿石制成磷肥后,其中镉元素未能剔除,于是磷肥中的镉,通过施肥,进入土壤。   另一方面,湖南、江西、湖北等稻米主产区的灌溉水系,如湘江、赣江、汉江等河流,沿岸城市的有色金属开采和冶炼业都比较发达,导致整个水系的重金属污染情况异常严重,其中的镉成分,通过灌溉的方式,进入土壤并富集。   专家表示,富集在土壤中的镉,目前尚没有找到办法进行消除,最好是将磷肥中的镉元素提前剔除,但成本很高,同时保持灌溉水源的清洁。   此外,我国现在大量推广杂交水稻甚至超级杂交稻,而这两种杂交稻的吸镉能力,是普通水稻的数倍,华南农业大学资源和环境学院教授吴启堂曾发表论文称,相对吸收镉的能力——“杂交稻较常规稻产量高47%,糙米镉含量高133%,如杂交稻镉含量达1.12毫克/公斤,常规稻则只有0.48毫克/公斤。”   建议   多食用杂粮避免镉污染   这是否意味着杂交稻特别是超级稻存在着镉超标的风险?大多数市民食用的大米,是不是都是这种水稻?应该如何避免通过食物链吸收过多的镉元素?   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所教授潘根兴称,杂交稻特别是超级稻存在着镉超标的风险。但是,城市居民由于购买市场稻米的随机性和食物结构的多样性,一般不会产生镉中毒问题。“我们讲的超级稻健康风险主要是针对就地消费的农民,也就是常年食用自己生产的稻米的农民。”既然杂交稻特别是超级稻存在着这种风险,那么,目前大多数市民都在食用这种水稻加工的米,应该如何避免通过食物链吸收过多的镉元素呢?   潘根兴建议,为降低食品中某些元素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主动而广泛摄入各种食品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人们应当更加“杂”地取食,“在无法立即消除大米中镉含量较高倾向的情况下,比如多吃些海产品、豆类产品、瓜子等含锌量较高的食品,以‘颉颃’食品中含量过多的镉,降低患病的危险。同时,南方人应该搭配多吃北方食品”。
  • 药监局:药用明胶胶囊须批批检验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公告,要求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对购进的原辅料和销售的产品严格实施批批检验。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凡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自2012年5月1日起必须对购进的原辅料和销售的产品逐品种、逐批次严格检验,否则不得生产和销售。同时,药品生产企业对本企业2012年4月30日前生产或已上市销售的胶囊剂药品逐品种、逐批次进行铬限量检查,并向社会公告检验结果 经检验发现铬超标药品,企业要立即主动召回 该项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监督企业落实上述要求,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和检验频次,经检验发现市场仍有铬超标药品的,对生产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再次公布胶囊剂药品抽检结果,发现一批胶囊的铬含量严重超出国家药典标准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责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南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从重从快处理,立即责令相关企业召回相应批次的产品 对生产企业立即立案调查,对查证属实的,查封胶囊剂生产场所,查封、扣押其违法药用胶囊和铬超标胶囊剂药品,暂停所有胶囊剂药品的销售和使用,对召回的产品监督销毁,按照《药品管理法》对违法企业依法严厉查处 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化盛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已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卫生部网站已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暂停使用药监部门公布的这批铬超标胶囊剂药品,配合实施召回,并及时报告有关数据。通知还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密切关注药监部门今后发布的有关信息,按照药监部门的要求,配合做好相应批次药品召回和暂停使用等工作。
  • 恶臭专题报道 | 恶臭事件频发,恶臭污染防治刻不容缓
    说起环境污染物,想必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雾霾、扬尘、噪声等,这些隶属于大气污染物类别的危害时刻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除了这三种之外,还有一种常见的污染物,也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并且很容易让人感到不愉悦,但由于种种原因,它的监测和防控并不为普通民众所了解,这就是恶臭污染。近日,生态环境部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恶臭气体超标处罚适用法律的请示》(云环函〔2019〕731号)予以如下回复,让恶臭污染这一严重危害公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再升级。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你厅《转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恶臭气体超标处罚适用法律的请示》(云环函〔2019〕73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相关法律规定  (一)关于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  (二)关于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 (八)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  (三)关于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超标排放油烟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二、 法律适用意见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环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条款,应当适用效力等级较高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效力等级相同的,可以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  我部认为,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导致恶臭气体超标排放的,同时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属于当事人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法律条款的情形。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应当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即适用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需注意的是,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违法行为,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已作出特别规定。  因此,按照特别条款优于一般条款的原则,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应当适用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20日(此件社会公开)恶臭污染除了存在于餐饮服务业,还广泛存在于化工、垃圾、污水、制药、酿酒、印染、印刷、能源、电力、纺织、养殖等一切有废气排放的企业以及一些居民区。恶臭污染的危害想必不用多说大家也清楚,时常散发出令人难闻的恶臭气味,对公众的感官影响较大,长期暴露于恶臭环境中(不论恶臭强度高低)也会严重危害人的身体健康,产生一系列致癌效应等。根据数据统计,2019年恶臭投诉占所有环境投诉的23%,成为仅次于噪声的第二大投诉源。那么,恶臭污染对民众到底产生了怎样实质性的影响,一起来看下他们的反映。 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人类活动导致恶臭气体产生的环境问题频发,恶臭异味污染成为环境投诉的焦点,加强恶臭污染防治刻不容缓。对于恶臭污染的防治,首先应该做好恶臭污染的监测问题,恶臭气体一旦排放扩散到大气环境中,再想进行治理和消散,必定是难上加难,尤其是现在很多的化工企业往往会偷排漏排,对周围的居民生活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从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19年7月全国“12369”环保举报来看,位居首位的大气污染中,反映恶臭的举报最多,占涉气举报的45%之多。城市化进程加快带来的规划布局不合理,部分恶臭污染排放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技术工艺落后,这些都是投诉持续走高的原因。由于恶臭具有来源广泛、组分复杂等特点,存在溯源难、监管难、治理难等困境,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那么,如何有效地控制、解决这一大气污染的“疑难杂症”?恶臭在线监测系统是在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牵头承担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基础上研制出的系列化恶臭在线监测解决方案,系统采用传感器矩阵框架结构,使用金属氧化物传感器,电化学传感器,光离子化传感器等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为原始数据,以动态空间向量决策算法为归类策略,辅助高斯滤波和残差分析算法,交叉干扰补偿,环境因子差值补偿,再根据行业恶臭污染特征评价数据库进行数据模型匹配,得到数据监测结果;其中臭气浓度(OU)监测部分额外增加人工嗅辨建模,数据比对驯化,重新建立传感器原始数据和人体嗅辨(恶臭污染感官)的数据关联模型,最终得到我们需要测量的臭气浓度。 系统配置远程信号传输单元、气象监测单元、报警单元、标定单元、气体预处理单元等,通过无线网络将监测数据和所获取的气象参数、环境参数等传输至恶臭在线监测平台。系统同时支持本地数据库存储,可自动保存700天数据,断网的情况下,数据不丢失。该系统获得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3项,中国产学研结合创新成果一等奖,为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恶臭自动在线监测预警仪器开发及应用示范”转化产品。
  • 恶臭专题报道 | 政策向前,恶臭污染防治势在必行!
    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治理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恶臭异味扰民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自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国各地恶臭/异味扰民案件屡见不鲜,一些地方政府、企业因此被追责,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已成为环保督察的重点内容之一。环保整治、尤其是恶臭整治已经成为了一项涉及到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工程。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加强恶臭污染防治研究,积极推动行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完善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体系,提高我国恶臭污染防治水平,国家环保部门以及各地方环保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恶臭污染防治政策。1993年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4554—93),规定了恶臭污染源的排放限值。同年发布了《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93),规定了恶臭样品中臭气浓度的测定方法。2017年12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905—2017)。2018年11月第七届全国恶臭污染测试与控制技术研讨会中,侯立安院士及与会专家明确标识,我国《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修订时间较早,标准亟待修订。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2018年12月杭州市等多地方人民政府,印发各地市级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中明确:要加强大气恶臭监测与预警能力建设;2019年7月上海环监中心,组织全国环境监测设备制造企业进行工业园区网格化TVOC和恶臭监测设备测试。2019年11月《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中均提出要加大恶臭异味管控力度。2020年1月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发布《2019年环保产业发展评述和2020年展望》,文中《2020行业展望》部分明确提出:恶臭气体的在线监测将成为行业热点。2020年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2019年度12369环保举报情况中恶臭/异味污染举报问题严重。1、十三五的环保科技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恶臭监测技术、便携式分析仪的开发。2、浙江省多个地级市都做了恶臭监测的相关规划1、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严于国标,环保厅挂牌督办恶臭污染整改。4、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19中国环保产业分析报告》中明确指出:恶臭污染防治将会成为2020年环境监测行业热点。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恶臭监测会成为未来环境监测领域的热点。顺应政策及市场需求,恶臭监测市场会优先在经济发达的省市优先爆发,大气综合监测项目、应急能力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会成为主要形式。恶臭监测作为环境监测中的重要一环,是急需解决的一大难题。有关部门表示,恶臭并不是人们传统认知上的臭味,对人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只是一个方面,它的定义类似于噪声。恶臭实际上是一种异味,它能影响人们主观感觉,让人在主观意识上产生厌恶感。比如高浓度的香水,也会给人不愉快的感觉。因此,在评价恶臭时,是以感受到的浓度强弱为准,而不是以“香”和“臭”来划分。恶臭会在一定程度上危害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等,对精神状态也有影响。目前,企业普遍缺乏不同来源废气排放特征的认识,在技术选择上存在很大的盲目性,致使很大一部分的治理项目效果不佳,反复治理情况严重。另外,相当一部分生产企业或是重末端治理、轻过程控制,或是对于治理设施摆样子、走过场,或是缺乏对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导致企业恶臭气体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从企业层面来看,不同的恶臭控制技术适用范围不同,去除效果受恶臭排放源排放物质种类、排放浓度大小、排放参数等因素影响。从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管层面来看,由于恶臭染来源广泛,涉及的行业既有石油炼制、化工、制药、胶、造纸、食品加工等点源,又有排污河、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场、畜禽养殖、餐饮油烟等线、面源、散发源且恶臭物质种类很多,其中常见的物质就有几十种。恶臭排放的时效性、不确定性,导致了环保部门的取证难、执法难,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实时的、高效的、快速的恶臭自动监测系统,对恶臭情况进行24小时连续监控。针对恶臭监测难度大、风速风向的影响等因素,同阳科技在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的基础上利用自身技术优势研发了系列化恶臭在线监测解决方案。系统采用传感器矩阵框架结构,使用金属氧化物传感器,电化学传感器,光离子化传感器等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为原始数据,以动态空间向量决策算法为归类策略,辅助高斯滤波和残差分析算法,交叉干扰补偿,环境因子差值补偿,再根据行业恶臭污染特征评价数据库进行数据模型匹配,得到数据监测结果;其中臭气浓度(OU)监测部分额外增加人工嗅辨建模,数据比对驯化,重新建立传感器原始数据和人体嗅辨(恶臭污染感官)的数据关联模型,最终得到我们需要测量的臭气浓度。系统配置远程信号传输单元、气象监测单元、报警单元、标定单元、气体预处理单元等,通过无线网络将监测数据和所获取的气象参数、环境参数等传输至恶臭在线监测平台。系统同时支持本地数据库存储,可自动保存700天数据,断网的情况下,数据不丢失。该系统获得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3项,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一等奖,为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恶臭自动在线监测预警仪器开发及应用示范”转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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