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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说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

    说说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明确“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4年底,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简称“国家网”)建设,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简称“总站”)负责实施。国家网为国家事权,由总站按照统一监测方法、统一技术要求和质量管理规则的管理模式组织实施。国家网的监测点位由背景点、基础点和监控点(暂定名称)3类点位组成,按照科学性与可行性、代表性和经济性、继承性和发展性、稳定性和动态性的原则进行布设,以客观准确反映全国土壤环境质量整体状况、变化趋势和潜在风险。拟定4万个点,2017年底前完成;2020年底前,依据每年例行监测结果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简称“土壤详查”)结果完成调整和更新。

  • 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体系文件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手册》等质量体系文件的通知总站质管字229号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承担国家环境监测网监测任务的地级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更好地落实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和国家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国家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环境质量监测活动,保证监测数据质量。结合当前环境监测管理需求,在研讨国内外质量管理模式、环境监测技术和质量管理内容的基础上,我站组织编写了国家网监测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受我站直接委托承担国家网监测任务的机构均应执行,其他机构予以参考,现印发给你们。本次下发的质量体系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我站将根据监测任务和管理需求的变化而不断更新。附件:《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2015年12月25日附件1:http://www.cnemc.cn/images/attach.gif《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

  • 国家将发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质控“九不准”规定

    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质量控制的“九不准”规定 为保障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数据真实和准确,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要求,承担或从事国家环境监测网空气自动站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的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及管理规定,选用经认证合格的仪器设备,开展相关监测活动,不准有以下行为:一、擅自停运、变更、移动、增减监测点位或改变点位属性;二、故意堵塞、蒙罩采样口或对采样口周围局部环境进行人工干扰;三、随意修改监测设备的温湿度、斜率、截距和流量等参数设置;四、随意更改仪器相关校准校验参数(标准物质浓度、颗粒物标准膜等)的设置;五、擅自设置数据采集、传输上下限值及波动范围或随意更改数据信号传输参数;六、擅自删除监测数据;七、擅自有选择性地挑选部分监测数据进行评价;八、故意发布虚假数据;九、篡改、伪造、销毁原始记录。 出现以上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 2012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方案合理吗?

    2012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方案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站,总站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各(中心)分站: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继续开展针对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活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定了《2012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配合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2012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方案  为强化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加快推动面向环境监测各要素的质量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针对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活动。  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一)质量体系例行检查  2012年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例行检查重点为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相关制度、标准方法和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具体核查内容包括各监测站的监测方法标准执行情况、质量体系覆盖情况、人员持证情况、样品流转程序、标准样品管理情况和全程序的质控措施等。  (二)质量体系飞行检查  在不预先通知情况下,组织赴现场检查监测技术规范执行情况、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制度落实情况,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的仪器设备运行情况、校准情况和数据审核报送情况。随机抽取城市,全年拟开展不少于12次飞行检查。  (三)监测能力考核  为进一步提高全国环境监测的能力和质量,考察各单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组织开展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的能力考核。以地表水(氨氮、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和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和主要气态污染物)等为考核目标,对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进行环境质量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的考核比对。  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核查  (一)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规范性检查  参照《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办法(试行)》,针对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保证计划的制订和落实情况、仪器设备校准/校验、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保证、现场采样与测定的规范性、污染源基本信息核准及监测数据审核和报告情况等,开展10~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辖区内2~4个地市级环境监测站的检查。  (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全面核查与比对抽测  根据2011年及2012年1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针对“十二五”总量减排主要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集中度较高的地区、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较高的地区、重金属重污染和高排放地区和其它环境监管重点关注地区,随机抽取承担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省级站、地市级站,以及承担地市级站委托任务的区县级站开展全面核查及比对抽测。  三、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核查  (一)现场抽测  针对渤海南部及黄海北部近岸海域33个国控点,开展海水水质中水温、盐度、透明度、COD、DO、pH、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和活性磷酸盐、硅酸盐、石油类、汞、砷、铜、镉、铅、锌;表层沉积物中粒度、石油类、汞、砷、铜、镉、铅、锌、铬、有机碳、总氮、总磷、硫化物、六六六、DDT、粪大肠菌群、PAHs、PCBs;海洋生物中叶绿素a、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生物的抽测。  (二)质控检查  由总站和中心站负责,近岸海域各分站、江苏省站和海南省站参加。中心站负责对海峡分站和南海东站开展监测质控检查,总站参加一个分站的检查。渤海东站、渤海西站、黄海分站、江苏省站、南海西站和海南省站分别对本区域内的一个市站进行检查,总站、舟山站和部分分站至少参加2个分(省)站对城市站的检查工作。根据《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水质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检查技术规定(暂行)》要求开展检查。  四、全国城市环境噪声核查监测  抽取邯郸、鞍山、锦州、连云港、淮安、武汉、黄石、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都、攀枝花、西宁、渭南、甘南藏族自治州、乌兰察布、周口15个城市,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抽测。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针对城市的10个区域网格开展测量;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针对城市的10个道路点开展测量;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针对城市的1~2个点位(某类功能区)开展24小时噪声监测,或查看点位位置和监测数据。  采用总站抽取监测点位,总站、省站、市站同时对同一点位各自监测的方法。具体抽测时间由总站与相关省市站协商确定,原则上与地方监测站的例行监测同时开展,不另行组织专门监测。  五、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国界河流(湖泊)监督性监测  (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选取5个城市,针对分析测试方法难度较大或实际监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项目进行监督性监测。样品采集与保存参照《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495-2009)、《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水质 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GB/T 14581-93)、《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等技术规定、规范及各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中对样品采集、保存的要求。由总站负责,相关地方环境监测站配合实施。  (二)国界河流(湖泊)  选取3个断面,针对实际监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项目,主要为无机阴离子、营养盐、金属及生物类进行监督性监测。样品采集、保存、分析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及监测结果评价均参照《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等国家或行业技术规定、规范及方法标准执行。由总站组织并具体实施,相关地方环境监测站配合。

  • 2014年第一轮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为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水平,持续监督成员单位质量体系的有效性,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总站质管字42号)的要求,总站将开展2014年第一轮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项目2014年第一轮能力考核的项目为水质CODCr。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已报名的县(区)级环境监测站。具体名单见附件1。三、考核形式本次能力考核采用盲样测试的方式,不提供校准用标准样品,不指定检测方法。本次能力考核由省级站协助总站进行各辖区内县(区)级站的考核样品发放工作,并由各省级站收集辖区内县(区)级站的考核结果并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四、样品发放总站将于5月中旬统一将考核样品和考核材料发放至各省级站,请省级站按照附件1中的名单将样品转发至辖区内的各县(区)级站。五、结果上报请各参加考核单位在收到考核样品后,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完成样品检测,并将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结果报告单》报送至省级站。由省级站通过网上的能力考核系统平台填报各县(区)级站考核结果,本次考核结果填报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能力考核系统平台的操作说明见附件2。六、结果发布本次能力考核由总站组织结果统计与能力评价,并发布考核结果。七、其他请各省级站认真核对附件1中的信息,按照附件1中的名单,组织辖区内各参加考核单位的样品发放与结果的网上填报工作。并在网上填报完成后,将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转发至各县(区)级站,以便各县(区)级站登录系统查看能力考核结果。八、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量管理室吴晓凤、滕曼电话:010-84943038、3186传真:010-84943194邮箱:quality@cnemc.cn注:总站已于2014年5月20日通过邮政EMS发放考核样品,请各省级站关注样品快递进度(运单号见附件3),并在收到样品后填写《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发送至总站联系人处。附件1:2014年第一轮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单位名单(略,详见纸质版文件)附件2: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系统平台操作说明附件3:各省级站样品快递运单号列表附件4: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2014年5月21日

  • 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监测函290号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有关部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运维机构:  为适应监测事权上收后环境监测管理新要求,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和维护,保障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根据《“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环办监测〔2016〕104号)的有关要求,我部制定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据本细则,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细则。试行期间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韩静磊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815  传真:(010)66556824  邮箱:zhiguanchu@mep.gov.cn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2.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日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3/201703132349_01_1634717_3.jpg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厦门隆力德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  5.河南鑫属实业有限公司  6.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史上最大单!先河环保独揽7388万国家空气监测网项目

    [size=6][b][color=#f10b00][size=4]与先河之前在北京、山东的中标金额相比,这个单子的金额真是大得无可匹敌了!这么大的单子居然只有先河这一家公司中标!这正常吗?[/size][/color]先河环保中标7388万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项目[/b][/size][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color=#1f3a87]仪器信息网[/color][/url] 2012-11-1 14:10:33 点击0次[align=center]  [b]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预中标提示性公告[/b][/align]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11 月 1 日,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预中标公告》,公告显示我公司为预中标供应商,[b]预中标金额:人民币73,886,000元。[/b]  一、预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BOAOZB12211002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  1、臭氧分析仪61台/套   2、一氧化碳分析仪62台/套   3、PM2.5分析仪70台/套   4、城市环境摄影系统53台/套   5、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等辅助设备35台/套   6、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65台/套   7、二氧化硫分析仪39台/套   8、氮氧化物分析仪40台/套   9、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41台/套   10、气象仪(五参数)34台/套   11、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标气、阀门等)31台/套   12、站房建设及改造39个   13、能见度监测仪9台/套   14、一级温度计1台/套   15、一级气压计1台/套。  16、PM2.5手动手工比对检测仪33台/套。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定地点。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人民币73886000元。  预中标公示期: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5日(三个工作日)。  二、预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中标金额占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50.41% 若本次预中标项目最终签订合同并如期履行,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止公告日,项目尚在中标公示期,因此最终中标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中标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待合同正式签订后公司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 我国已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

    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司长邱启文21日介绍,我国正在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截至目前,已完成2万个左右基础点位布设,覆盖99%的县、98%的土壤类型、88%的粮食主产区,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后,将向社会公开详查结果。  去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土十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在环保部当天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邱启文说,全面准确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环保部已全面启动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本次详查将在已有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在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他表示,按照“土十条”的要求,到2020年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后,将按照程序,所有的结果会向社会公开。公开程度将根据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总的来说要尽可能信息公开,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  目前,这一工作总体进展情况相对比较顺利:编制完成了详查工作总体方案,已印发各地组织实施;组织制定一系列详查技术规范;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开展有关技术规定的试点验证工作等。  据介绍,中央财政整合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6年专项资金安排预算90.89亿元,支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各省份落实“土十条”。转载于中国政府网

  • PM2.5监测方法比对与“十二五”监测网建设方案研讨会在京召开

    [size=4] 2012年1月5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召开了PM[sub]2.5[/sub]自动监测方法比对测试技术与“十二五”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方案研讨会,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保部规财司、监测司、北京大学、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大气监测方面的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 总站大气室副主任李建军介绍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定的《PM[sub]2.5[/sub]自动监测方法比对测试技术方案》和《 “十二五”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方案》,与会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认真研讨,大家一致认为,在新的《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颁布之际,在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有关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工作精神的开局之年,开展“十二五”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是落实周生贤部长关于环境空气监测工作“三步走”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在开展能力建设之前,进行PM2.5自动监测方法比对测试十分必要,针对目前国内外PM2.5监测工作开展情况,需要尽快掌握各种自动监测方法与手工标准重量法之间的差异以及各种监测方法之间的差异,为环保部制定“十二五”环境空气监测技术路线提供技术依据和支持,同时要尽快形成我国PM2.5监测设备的认证规程和PM2.5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相关规范,为我国“十二五”环境空气监测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font=宋体] 与会专家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比对测试方案和“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网建设方案设计合理,内容完整,技术可行。同时各位专家还结合各自的研究实践对此次比对测试工作的技术路线和质量控制要求以及“十二五”能力建设工作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font][/size]

  • 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网的建设能带来多少商机?

    目前,京津冀区域正在组建区域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网,旨在通过对大气污染成因的实时解析,探究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因地制宜选择污染控制策略。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环境空气颗粒物有机碳/元素碳(OC/EC),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等有重要的影响,是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网的重要监测参数。 为了全面掌握大气污染现状、正确认识污染物来源,我国许多地区开展了环境空气污染物各成分的监测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能为仪器行业带来多少商机?

  • 《国家地表水 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问题

    《国家地表水 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问题

    请问下《国家地表水 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里面氨氮的检出限为0.03mg/L,但是HJ 535-2009里面是氨氮的检出限为0.025mg/L,应该用哪一个呢?[img=,681,37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11/202111171754430597_6140_4113717_3.png!w681x373.jpg[/img]以下为《HJ 535-2009》里面的截图[img=,690,16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11/202111171757199645_5183_4113717_3.png!w690x167.jpg[/img]

  • 2014年国家环境监测网水中磷监测能力考核结果通报

    2014年国家环境监测网水中磷监测能力考核结果通报

    关于2014年第三轮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能力考核结果的通报(总站质管字252号)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1/201501101526_531900_1634717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1/201501101527_531901_1634717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1/201501101527_531902_1634717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1/201501101527_531903_1634717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1/201501101527_531904_1634717_3.jpg

  • 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结果的通报

    关于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结果的通报总站质管字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水平,持续监督成员单位质量体系的有效性,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总站质管字68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了2013年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此次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基本概况此次考核对象为国家环境监测网各监测站,第一批考核样发放范围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站和地级以上城市的市级站,共计365个单位。考核项目为水质CODCr和水质有机氯农药,其中水质CODCr为必考项目,各单位必须报名参加,水质有机氯农药为选考项目,各单位视自身能力自愿报名参加。共发放水质CODCr考核样331份,收回有效结果306份;共发放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样101份(每份含两支成对样品,每支样品含4个检测项目),收回有效结果数为:α-六六六 99份、γ-六六六 98份、p, p′-DDT 97份、o, p′-DDT 97份。有效数字位数保留不当的检测结果视为无效结果,未纳入统计范围。二、考核结果1、结果统计与能力评价本次考核参照《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GL02),采用四分位数稳健统计方法,对盲样测定结果进行统计。考核所用的水质CODCr盲样为单样品,每个单位收到1支样品。样品分为四种浓度水平,其中浓度水平一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001-288;浓度水平二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289-576;浓度水平三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577-864;浓度水平四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865-1152。各浓度水平样品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见附件1、Z比分数图见附件2,各实验室的判定结果见附件3。考核结果分布情况见图1,其中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268家。考核所用的水质有机氯农药盲样为成对样品,每个单位收到2支样品。考核项目为α-六六六、γ-六六六、p, p′-DDT和o, p′-DDT,各项目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见附件4、Z比分数图见附件5,各实验室的判定结果见附件6。考核结果分布情况见图2,其中α-六六六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73家,γ-六六六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76家,p, p′-DDT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71家,o, p′-DDT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67家。http://www.cnemc.cn/resource/cms/rich/2014/2/17/image/1392677645111.jpg图1 水质CODCr考核结果分布图http://www.cnemc.cn/resource/cms/rich/2014/2/17/image/1392677690190.jpghttp://www.cnemc.cn/resource/cms/rich/2014/2/17/image/1392677709560.jpghttp://www.cnemc.cn/resource/cms/rich/2014/2/17/image/1392677737860.jpghttp://www.cnemc.cn/resource/cms/rich/2014/2/17/image/1392677756140.jpg图2 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结果分布图2、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考查对各单位《结果报告单》、《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盲样未能检测说明》、《能力考核联系信息表》等材料和结果报送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总结,考查被考核单位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考核发现最突出的质量体系运行问题仍为报告的三级审核问题,体现为报告单上的样品编号漏填或填错、检测项目漏填、单位代码漏填或填错、测定结果有效数字位数保留不当、测定结果单位填错、三级审核的签名为打印、涂改和标识不规范等。其中报告单中空白处没有“以下空白”标识是普遍存在的问题。部分单位还存在检测所用方法与依据标准不一致的现象。见附件8。3、综合评价此次考核中水质CODCr项目判定结果均为“满意”,且从考核材料中未发现质量体系运行问题的单位有19家,具体为(排名不分先后):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贵阳市环境监测站、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铜仁市环境监测站、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牡丹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咸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鄂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石嘴山市环境监测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和新疆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此次考核中水质有机氯农药4个项目判定结果均为“满意”的单位有53家,占参加考核单位的52.5%,具体见附件7(排名不分先后)。考核同时对各省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总结,见附件8。附件:1、水质CODCr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2、水质CODCr的Z比分数图[size=16pt

  • 看:江苏2.4亿元环境空气监测网项目开始招标!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30326/095139.shtml?ref=1.hp.7.4&tab=1[b][size=16px]这个项目去年就在运作了吧,有坛友了解这个项目具体情况吗?[/size][/b][size=16px][color=#ff0000][b]1、江苏单独又要建省级空气监测网和城市质控监测网?这个和国家总站投资10几个亿的全国城市空气能力建设项目岂不是冲突?这得浪费多少钱呐?[/b][/color][/size][font=宋体,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color=#ff0000][b][size=16px]2、省级和城市群的大气复合污染多参数站这个类超级站的复合污染物包含哪些监测仪器?[/size][/b][/color][/font][font=宋体,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color=#ff0000][font=宋体,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color=#ff0000][b]3、建成省级大气监测质量保证与控制中心。现在针对全国所有空气监测类仪器的质控溯源标准都有了吗?[/b][/color][/font][/color][/font][back=#ffffff][color=#3333ff]日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据悉,这一项目投资总额达2.4亿元人民币,将建成省级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网络,建设省级直管城市质控监测站网、省级和城市群的大气复合污染多参数站,建成省级大气监测质量保证与控制中心……[/color][/back][color=#0000ff]  话说这一投资2.4亿元的大项目早在2013年2月便开始招标,只是不知何原因以废标结束了首轮招标。现在这一项目又重新开始招标,估计国内外环境空气监测仪器公司肯定又要展开一番较量了,不知最后胜者将花落何家,敬请关注仪器信息网之后的中标公告新闻。[/color][align=center]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招标公告[/align][align=center]标书编号:JSZC-G2013-035[/align]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标书编号:JSZC-G2013-03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总投资约2.4亿元人民币,将在我省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设备完善、技术先进、功能齐全、质量管理高效的省级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网络,完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建设省级直管城市质控监测站网、省级和城市群的大气复合污染多参数站,建成省级大气监测质量保证与控制中心,全面监控我省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对新型大气污染物的监测提供质控源头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须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格或通信建设监理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甲级专业资质   4、拟任总监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监理。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338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8:3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楼22A层  投标文件接收人:唐文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楼22A层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4楼  邮编:210009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8081/  采购中心联系人:唐文 联系电话:025-83633819  采购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人:唐梦涵 咨询电话:025-86575221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 号:07797251081455910001  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采购中心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2013年3月

  • 防治水旱灾害,现代化装备织就立体监测网

    汛情[sub]?[sup]?[/sup][/sub]一般指的是汛期水位涨落的情况,而如果情况严重,可能出现河流倒灌、水库遇险等灾害,因此汛情预警一直以来都受到了有关机构的关注。    [b]淮河流域即将进入汛期[/b]    5月10日,在淮河防总召开的2021年工作视频会议上,淮河防总总指挥、安徽省省长王清宪介绍,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流域涡河、浍河、淮干中下游及沂沭泗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偏多,流域北部和干流中下游暴雨天数较常年偏多,降水阶段性变化明显,部分地区有洪涝或内涝。    5月中下旬,淮河流域即将全面进入汛期,因此[url=https://www.lab216.com][color=#000000]实验室设备网[/color][/url]认为,立足防大汛、抗大旱,将坚决守住淮河流域水旱灾害风险防控底线,仪器仪表也在助防控。    [b]监测仪表成防汛“眼睛”  [/b]  雨情就是命令。要打好这场仗,汛情数据和实时图像就成了指挥调度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设置实时汛情的监控点,分布在水库等重要防汛隐患点位。其有了实时图像,汛情、险情就不再只是干巴巴的数据了,提高了防汛调度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较为重要。    紧盯汛情的“眼睛”,不但要“看得见”,也要“看得清”。因此,监控点要使用高清数字摄像机,还可以利用红外灯、白炽灯等多种方式补光,解决夜间图像不清晰的问题。    另外,不同的路段,情况也是复杂多变,比如范围的大小,位置的高低走势,PH值等。根据判断,选择合适的在线智能监测仪表,才能更有效地实时测量水位,流量等。根据实时传输的数据,时间采用进行有效的排水控水,智慧排水,让水更安全,仪器仪表成防汛“眼睛”。    而对于面积广阔、水利设施众多的淮河流域来说,应按照防汛的实际需求,安装监控系统,而与去年相比,相关工作人员讲到,今年防汛措施主要有两个方面改进,一是在淮河开展了防洪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试点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淮河正阳关以上流域洪水预报调度一体化系统。    [b]现代化装备织就立体监测网[/b]    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通过监测仪表、传感器、环境物联网、云计算等,城市各个水库、河道、湖泊水质水体情况、水环境质量信息都能实时监控预警。防汛部门借助信息传感器、监测设备等,将自动采集的雨量、水位、流速等有关防汛信息,通过移动网络,传输给智慧水利综合信息系统进行智慧化支出,实现防汛抗旱的监测、预警、决策、调度指挥等功能,确保“水安全”。    据悉,在灾害监测中,海洋卫星也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可以对汛情情况进行连续跟踪监测,海洋卫星对于地面汛情的监测设计到了许多科学技术,如遥感技术、光学微博技术等等。    另外,借助直升机加载激光雷达、三维激光扫描、ADCP测船等先进测绘技术,今年淮河防汛获得了淮河王家坝至正阳关河段高精度地形数据,为淮河流域数字孪生建设奠定了高精度的数据基础。汛期到来前后,气象检测也会针对地区降水量及分布状况进行更为细致的检测,方便后期对汛情作出预警,还可采用无人机结合微型传感器的模式,对地区河流状况进行监测和划分,起到提前预警的作用,不难看出,现代化装备织就立体监测网,科学助力防控。

  • 【我们不一YOUNG】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机制建设的研究

    [font=&][color=#666666]针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机制建设进行了深入研究,突出了生态环境监测的重要性,并指出了当前国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机制存在的问题。在探讨构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机制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以后,提出了一系列建设路径和实施策略,包括建立独立的国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加强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体系、培养专业人才支撑机制建设,以及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和手段,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的精准性和效率,从而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color][/font]

  • 【转帖】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规定(试行)

    一、目的及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包括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入海河流监测和直排海污染源监测等)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按照《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总站海字[2007]49号)编制本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规定。 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近海网)各成员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具备全程序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运行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监测(调查)规范和技术规程开展监测。 二、职责及分工 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以下简称总站)负责近海网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进行技术指导、检查与评估,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和相关技术培训。 2.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协助总站开展海网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报告,编制全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入海河流监测和直排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年度报告, 组织开展全国近海网环境监测技术培训。 3.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省级站)组织开展入海河流和直排污染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编制并上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入海河流和直排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开展相关监测技术培训,协助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分站组织开展本辖区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和相关监测技术培训。 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各分站(以下简称分站)组织开展负责区域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汇总质控数据、编制并上报本分站负责范围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报告、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协助省级站组织开展入海河流和直排污染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和监测技术培训。 5.承担近岸海域监测任务的监测站(以下简称承担站)负责本站质量保证与控制工作,编制和上报本站承担的近岸海域监测、入海河流监测和直排污染源监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 三、工作内容 1.人员及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控制 所有参与监测工作的人员均需根据岗位经过海上作业专业培训和相关监测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监测工作中使用的计量仪器和器具需按要求经过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船用仪器设备必须在出航前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调试,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应特别注意监测用船和采样设备的防玷污处理。 2.样品采集质量控制 现场样品采集、登记、预处理、运输、交接和记录等按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 海洋环境质量监测要注意采样器材、预处理装置和样品容器等对监测结果的影响。易玷污测项样品容器要检查本底空白,一般抽取5-10%(不少于2个)进行空白测试,测试不合格应重新清洗。采用现场平行样进行样品采集质量控制,一般不少于样品总量的10%,每批样品不少于2个。水质监测需另增加现场空白样,一般一天不少于一个。样品采集质控合格判定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1998)质量控制参考标准执行。 入海河流和直排污染源的质控要求及质控样品进行合格判定参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执行。 质量控制汇总结果填入质控表1(后附)。 3、实验室内质量控制 采用平行样分析、加标回收样分析、标准样品或质控样品分析等进行实验室内质量控制。每批样品的平行样测定率应达到10%以上,加标回收样、标准样品或质控样品测定率应达到10%,当样品数量较少时,每批样品的每个项目应至少测定1个平行样和加标回收样(或标准样品或质控样品)。海水质控样品合格性判定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1998)质量控制参考标准执行,入海河流和直排污染源的质控要求及质控样品进行合格判定参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相应结果填入质控表2-5(后附)。 微生物和叶绿素a采用平行样分析进行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平行样分析比例不少于待测样品10%,样品数量较少时,不应少于1个。海洋生物种类分析鉴定采用实验室内或实验室间互校的办法进行质量控制。海洋生物种类分类系统按《海洋生物分类代码》(GB/T17826)执行。原则上,生物的分类鉴定,尤其是优势种,应鉴定到种的水平上并计数,确实鉴定不到种的,可上升至上一级分类单位;室验室内或室验室间不同鉴定人员所鉴定的种(属)误差应小于20%。 4.实验室间质量控制 各近海网成员单位应根据所开展的监测任务类型和所承担的具体监测项目有针对性地参加近海网的实验室能力验证等实验室间质量控制活动,确保监测质量的提高。 5.数据资料的质量保证与管理 监测数据处理按《海洋监测规范》和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执行,数据记录按统一格式上报,数据资料报表要齐全、完整。 四、质控数据及质控报告传输格式和上报要求 1.上报格式及要求 按规定表式上报质控数据及各分析方法,详见质控报表; 质控报表及报告传输一律采用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 报送的纸质报告及质控报表需经校核、签发后加盖公章。 2.上报程序与期限 承担全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任务的网络成员单位于当年12月15日前将质控数据及质控报告上报至各自所在分站和省级站;各分站和省级站于次年1月15 日前将质控数据及质控报告上报至总站和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站。 五、质控报告主要内容及编写格式  1.基本要求 监测工作任务(包括年度工作)完成后,应对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进行总结,以体现监测工作的规范、获得的数据科学与准确。 2.质控报告编写内容 质控报告应依据监测类型、目的、内容和具体要求编写,应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 a) 前言 项目任务来源、监测目的、监测任务实施单位、实施时间与时段、监测船只与航次、合作单位等的简要说明。 b) 综述 概括阐述监测过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情况及总体质控结论。 c) 质控概况 简要说明监测区域、范围,监测站位(断面)布设、监测时间与频率,质控措施 (包括采样准备、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各环节)是否符合规范或技术导则、国家标准等要求。实施监测单位资质、人员上岗、仪器设备检定等情况。 d) 质控结果与评价 应对不同监测类型进行具体分析,说明质量控制的方式和方法,并对样品的受控情况进行统计,对精密度和准确度进行评价,列出各项目的相对偏差、相对标准偏差、相对误差及合格率等结果。 e) 质控结果分析 针对质控的评价结果,进行同一区域不同单位、不同监测时段质量控制结果比较分析,不同区域同一监测时段质量控制结果比较分析,对共性问题进行原因分析。 f) 对策措施与建议 依据质量控制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对策、措施与建议。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手工监测断面监测技术服务(包1至包13)公开招标公告

    [table][tr][td=4,1]公告信息:[/td][/tr][tr][td]采购项目名称[/td][td=3,1]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手工监测断面监测技术服务[/td][/tr][tr][td]品目[/td][td=3,1]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td][/tr][tr][td]采购单位[/td][td=3,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td][/tr][tr][td]行政区域[/td][td]北京市[/td][td]公告时间[/td][td]2017年08月15日 20:15[/td][/tr][tr][td]获取招标文件时间[/td][td=3,1]2017年08月15日 08:30至2017年08月23日 16:30[/td][/tr][tr][td]招标文件售价[/td][td=3,1]¥500[/td][/tr][tr][td]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td][td=3,1]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大堂西侧售标书处[/td][/tr][tr][td]开标时间[/td][td=3,1]2017年09月06日 09:30[/td][/tr][tr][td]开标地点[/td][td=3,1]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第七会议室[/td][/tr][tr][td]预算金额[/td][td=3,1]¥26625.6万元(人民币)[/td][/tr][tr][td=4,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td][/tr][tr][td]项目联系人[/td][td=3,1]黄凡[/td][/tr][tr][td]项目联系电话[/td][td=3,1]010-59368935[/td][/tr][tr][td]采购单位[/td][td=3,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td][/tr][tr][td]采购单位地址[/td][td=3,1]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td][/tr][tr][td]采购单位联系方式[/td][td=3,1]010-84943062[/td][/tr][tr][td]代理机构名称[/td][td=3,1]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td][/tr][tr][td]代理机构地址[/td][td=3,1]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45)[/td][/tr][tr][td]代理机构联系方式[/td][td=3,1]黄凡,010-59368935[/td][/tr][tr][td=4,1]附件:[/td][/tr][tr][td]附件1[/td][td=3,1]A154 1-13包 招标公告 170815.docx[/td][/tr][/table]超级大标,看哪几个第三方的实力了。静等结果

  • 中央审议通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在7月1日下午习近平主席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通过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   会议强调,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关键是要通过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新格局,为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要围绕影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突出问题,强化监测质量监管,落实政府、企业、社会的责任和权利。要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分析,实现生态环境监测和监管有效联动。  会议指出,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对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具有重要意义。要明确督察的重点对象、重点内容、进度安排、组织形式和实施办法。要把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作为先期督察对象,近期要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重点督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要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会议指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主要目标是探索并逐步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的审计规范,明确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标准、审计责任界定、审计结果运用等,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责任,积极探索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要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围绕落实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针对决策、执行、监管中的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情形。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重视、加强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要各尽其责、形成合力。  会议指出,国有文化企业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必须发挥示范引领和表率带动作用,在推动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中走在前列。要着力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树立社会效益第一、社会价值优先的经营理念,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绩效考核,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要建立健全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评价考核机制,形成对社会效益的可量化、可核查要求。要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不断优化国有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环境条件。  会议强调,改革越是向纵深发展,越是要重视思想认识问题。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看大局、明大势,深化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自觉站在改革全局的高度,正确看待局部利益关系调整,坚定改革决心和信心,形成推动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把方案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问题,开实药方,提实举措,每一条改革举措都要内涵清楚、指向明确、解决问题,便于基层理解和落实。要把好改革方案的主旨和要点,把准相关改革的内在联系,结合实际实化细化,使各项改革要求落地生根。要集中力量做好督察工作,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逐步覆盖全国

    新华网北京2月10日电(记者 吕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三聚氰胺、塑化剂、“地沟油”……这些食品中的有害因素,带来健康风险,令人焦虑不安。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重任的卫生部,如何为百姓饮食放哨站岗?在打击违法违规食品商家时,怎样提供技术支持?新华社记者近日专访了卫生部部长陈竺。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实施  问:我国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规定,要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这项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对促进食品安全管理有什么作用?  答:风险监测评估制度是食品安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内外实践证明,食品安全不存在“零风险”。为应对不断暴露的食品安全问题,国际社会普遍采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评估食品中有害因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的风险,并被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作为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控制措施和标准的科学手段。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卫生部于2009年组建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建立了专家委员会相关规章制度。先后出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等系列管理制度。牵头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各地根据国家计划组织制定实施本区域的风险监测方案。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等对食源性疾病隐患的监测布点,完善网络体系,及时组织开展隐患评估工作。  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可以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同时,通过将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通报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监督执法的针对性。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逐步覆盖全国  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进展如何?  答:我们逐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以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初步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已连续实施两年,对全面掌握全国食品安全状况和开展针对性监管执法提供了重要依据。目前,全国共设置化学污染物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物以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监测点1196个,覆盖了100%的省份、73%的市和25%的县,在416个医疗机构主动监测食源性异常病例或健康事件。此外,我们还开展了一系列应急和常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完成了三聚氰胺、丙烯酰胺、苏丹红、氯丙醇、溴酸盐、二恶英污染等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  在构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的同时,我们努力提高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规范,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和程序;建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放射性物质检测等实验室;建立监测数据共享平台,研究设立风险评估模型,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特别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于去年10月正式挂牌组建,我相信评估中心的成立将对完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提高风险监测评估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列入“黑名单”  问:在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物和打击“地沟油”专项行动中,卫生部提供了哪些技术支持?  答:卫生部认真组织研究并提出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及其检测方法。现已累计公布了六批“黑名单”涉及非法食品添加物64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22种。去年台湾“塑化剂”污染事件发生后,卫生部及时将17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塑化剂)纳入“黑名单”,并明确临时限量值。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我们组织开展了“地沟油”检验方法研究论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由油脂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检验、化学分析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地沟油”检验方法论证专家组,组织对“地沟油”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了应急检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问:当前卫生部正组织实施的《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要求,《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包括四项重点:一是开展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以及禁用农药与兽药、食品非法添加物等方面食品安全监测;二是针对日本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继续加强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三是加大学校周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测;四是通过哨点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并建立食源性疾病病因溯源平台,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食品与病原因子。

  • 499万!北京市地下水监测网运行—地下水水质测试指标耗材采购项目

    [font=inherit]一、项目基本情况[/font]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75472-XM001项目名称:北京市地下水监测网运行—地下水水质测试指标耗材预算金额:499.5557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499.5557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该项目需按照季度对区域重点井、区域一般井枯水期与丰水期的水质,以及污染源井的水质监测指标进行测试工作。此外还需对水质异常的点位进行复核测试,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了顺利推进并完成所有水质测试任务,需采购一批高质量的耗材,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font=inheri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font]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font=inherit]三、获取招标文件[/font]时间:2024-02-08 至 2024-02-2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font=inherit]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font]2024-02-29 09:3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font=inherit]五、公告期限[/font]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font=inherit]六、其他补充事宜[/font]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方式招标,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其投标无效。3.项目编号:2441STC40377[font=inherit]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font]1.采购人信息名 称: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23号地质大厦联系方式:刘颖超,010-515602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联系方式:高宇健,010-6268651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宇健电 话:  010-62686515

  • 【转帖】中国生态与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建设

    《中国21世纪议程》优先项目计划 5-7 中国生态与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建设0 项目与《中国21世纪议程》文本的关系该项目依据《中国21世 纪议程》14A 与该项目有关的《中国21 世纪议程》方案领域为:2A、2B、6D、6E 、11A、11C、14D、14E、14H、15A、16A、16B 、16C、18D和20E。1 背景  1.1 意义  中国是人均资源量严重 不足的国家,而且资源减少与生态、 环境恶化的趋势仍在加剧。由于中国 幅员辽阔,目前尚没有一个能复盖全 国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缺少 关于人类--资源--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 长序列系统基础资料,所以对我国生 态、环境的变化历史、现状和发展趋 势缺乏科学的认识。  自本世纪八十年代以来 ,一些国家、国际组织和国际合作项 目都纷纷建立国家、区域,甚至全球 尺度的生态、环境观测和研究网络。 比如,美国的“长期生态学研究网络 ”(LTERN)、英国的“环境变化研究网络 ”(ECN)、国际地圈--生物圈计划(IGBP)在 北半球的中国和美国,及南半球的澳 大利亚和阿根廷建立的4条观测带、联 合国环境署(UNEP)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的 “全球环境监测系统”(GEMS),以及联 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国际科联(ICSU) 正在筹建的“全球陆地生态系统观测 系统”(GTOS)等。  “中国生态与环境动态 监测、研究网络”的建成,将通过长 期、系统、全面地在宏观尺度上对我 国生态、环境状况的监测,为国家和 地方决策者提供决策的科学依据,促 进我国资源的持续利用及生存环境的 不断改善,进而保证社会经济持续发 展,并为解决全球性生态和环境问题 做出积极的贡献。  1.2 基础与条件  中国科学院自50年代以 来,便陆续在全国的一些主要生态类 型区域建立了100多个生态研究站。从 1988年开始,中国科学院从中选出条件 较好的29个农业、森林、草原、水体 (含湖泊和海洋)方面的生态研究站 ,同时新建了生物、土壤、水和大气4 个学科分中心和1个综合研究中心,组 成了“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英文 名称为ChineseEcosystemResearchNetowrk,缩写为 CERN)。在1993--1998年间,通过国家投资 和世界银行贷款,将使该网络所属各 个单位的设施得到很大改善,还将培 训一大批生态学优先发展领域的人才 。目前,该网络已经与有关国家和国 际组织的生态学研究网络进行了广泛 的交流与合作。这将为建立我国的生 态与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奠定坚实的基 础。   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 较为完整的航天、航空遥感数据接收 、处理和分析系统及相应的数据库, 中国科学院是“六五”、“七五”和 “八五”国家遥感科技攻关项目的主 持单位,在“八五”期间动员全院力 量利用1990和1991年的遥感资料对全国的 资源、环境进行了宏观调查,1995年将 建成东部地区1∶25万,西部地区1∶50 万的资源环境GIS。这为我国生态与环 境动态监测和研究提供了大量可靠的 宏观资料,并为以后定期获得资源、 环境的动态信息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1.3 存在问题  野外站的数量尚不足, 分布也不合理,特别是在一些重要的 生态类型区尚没有设站。  已有的站多数尚只是专 业站,即只对某一生态学现象或生态 系统的某一个(或某几个)组分一生 态因子进行观测和研究,所以不能满 足对整个生态系统的各重要生态过程 和区域性及全国性的资源和环境开展 综合研究的需要。  设备简陋,绝大多数站 尚没有较为先进的仪器和设备。   经费极为紧张,以致于 许多站很难开展正常的观测和研究工 作,整个网络的综合研究更难以进行 。  没有在各部门间进行协 调的机构。2 目标与产出  2.1 总目标  建立全国性的以地面观测网点为主,辅以多种遥感信息的生态与环境动态观测网络,以观测我国不同生态类型区的主要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及生物多样性的变化,以及区域性和全国性生态、环境的状况,长期积累科学资料,为地方和国家制定生态保护、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入区域性和全球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解决全球性的生态、环境问题,尤其是为解决发展中国家的持续发展问题做出积极的贡献。  2.2 产出• 向全社会提供系统的、科学的关于我国生态系统和环境变化状况的数据和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交生态系统和环境状态的报告(以文字、数据、图件等不同形式); • 对生态系统的能流、物流及分布格局的变化进行观测和研究,深入了解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影响,以及生态系统对上述变化的响应,结合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提出全国和区域性的生态、环境变化的预测、预警,对生态脆弱地带、重点经济开发区和重大工程建设区进行持续发展的综合评估,提出对策; • 在典型地区,建立生态系统优化管理、改善生存环境的示范样板。

  • 【资料】我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质量管理现状及发展对策

    摘要“十五”期间,环境保护部组建了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在网络运行过程中,加强监测数据的量管理至关重要,从而要求各网络成员单位从监测方法、仪器设备、分析试剂、人员素质、数据处理及信息管理等方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使监测结果具有较好的科学性、代表性和准确性。本文简单介绍了我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过程[img]http://bbs.instrument.com.cn/images/affix.gif[/img][url=http://bbs.instrument.com.cn/download.asp?ID=199209]我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质量管理现状及发展对策.rar[/url]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存在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建设规划、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不统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难以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影响了监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政府公信力,必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明晰事权、落实责任。依法明确各方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推进部门分工合作,强化监测质量监管,落实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和权利。  健全制度、统筹规划。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统一规划布局监测网络。  科学监测、创新驱动。依靠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加强监测科研和综合分析,强化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先进装备与系统的应用,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综合集成、测管协同。推进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和共享,开展监测大数据分析,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二、全面设点,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四)建立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国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客观、准确反映环境质量状况。  (五)健全重点污染源监测制度。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必须落实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监测要求。国家重点监控排污单位要建设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依法开展监督性监测,组织开展面源、移动源等监测与统计工作。  (六)加强生态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研制、发射系列化的大气环境监测卫星和环境卫星后续星并组网运行;加强无人机遥感监测和地面生态监测,实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等大范围、全天候监测。三、全国联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  (七)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林业、气象、海洋等部门和单位获取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要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国家和地方建立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共享与发布机制,重点排污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将自行监测结果及时上传。  (八)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加快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  (九)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依法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渠道等,及时准确发布全国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及生态状况监测信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四、自动预警,科学引导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  (十)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提高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强化污染源追踪与解析。加强重要水体、水源地、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等水质监测与预报预警。加强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提高辐射自动监测预警能力。  (十一)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和重要核设施流出物异常等信息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以及企业排污状况智能化监控水平。增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  (十二)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定期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开展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五、依法追责,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  (十三)为考核问责提供技术支撑。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利用监测与评价结果,为考核问责地方政府落实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职责任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十四)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同步。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履行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职责,依托污染源监测开展监管执法,建立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根据污染物排放和自动报警信息,实施现场同步监测与执法。  (十五)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各级相关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健全并落实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环境保护部依法建立健全对不同类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的监管制度,制定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六、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与保障体系  (十六)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制定环境监测条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统一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海洋、生态、污染源、噪声、振动、辐射等监测布点、监测和评价技术标准规范,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增强各部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可比性,确保排污单位、各类监测机构的监测活动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  (十七)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主要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监测与预报预警等职能。环境保护部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对地方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管理。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相应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逐级承担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环境应急监测等职能。  (十八)积极培育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在基础公益性监测领域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等。环境保护部要制定相关政策和办法,有序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九)强化监测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环境监测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促进和鼓励高科技产品与技术手段在环境监测领域的推广应用。鼓励国内科研部门和相关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推进监测仪器设备国产化;在满足需求的条件下优先使用国产设备,促进国产监测仪器产业发展。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借鉴监测科技先进经验,提升我国技术创新能力。  (二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研究制定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加强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加快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相关规划,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完善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重点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卫星和无人机遥感监测、环境应急监测、核与辐射监测等能力建设,提高样品采集、实验室测试分析及现场快速分析测试能力。完善环境保护监测岗位津贴政策。根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重点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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