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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相关的资讯

  • 基金委解读基金申请:完成2016资助计划的77.77%
    8月24日上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基金委副主任高瑞平在会上表示,截至2016年8月16日,基金委共接收依托单位提交的各类项目申请177551项,批准资助38160项,直接费用1832034.16万元,已完成全年资助计划的77.77%,各项资助工作按计划进展顺利。  申请量稳步提高人才类项目竞争激烈  据高瑞平介绍,在2016年3月1日-20日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基金委共接收依托单位提交的各类项目申请172843项,超过此前2012年同期申请量最高的170792项,创历史同期新高 比2015年同期165598项,增加7245项,增幅4.38%。  2016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呈现出人才类项目申请数增幅较大、竞争更趋激烈的特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量大幅增长,增幅25.37%,较2015 年增加近1000项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量增加13.27%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量增加7.49%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量增加7.19%。 “人才类项目申请数量的持续增加,显示出我国基础研究队伍不断壮大的可喜局面。”高瑞平表示。  统筹实施资助计划支持高质量创新研究  高瑞平表示,今年的资助计划实施主要具备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择优支持创新研究,着力培育源头创新能力。资助面上项目16934项,直接费用1017527 万元。平均资助强度60.09万元/项,平均资助率22.87%。资助重点项目612项,直接费用171535万元 平均资助强度280.29万元/项。资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85项,直接费用55381.73万元,平均资助强度651.55万元/项。  二是发现、培育和吸引各类人才,推进基础研究队伍建设。资助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6112项,直接费用311670万元 平均资助强度19.34万元/项,平均资助率22.89%。2016年起,将陕西延安和榆林纳入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范围,共资助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872项,直接费用109050万元,平均资助强度37.97万元/项,平均资助率20.29% 资助创新研究群体项目38项,直接费用38955万元 资助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00项,直接费用52000万元 资助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两年期资助项目资助115项,直接费用2070万元 四年期延续资助项目资助20项,直接费用 3600万元。  三是引导社会多元投入,持续推进协同创新。为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与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目前已资助5个联合基金的项目127项,直接费用16100万元。其中包括与地方政府共同设立的基金委-山东海洋科学中心项目,与科研或行业部门共同设立的基金委-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以及与企业共同设立的钢铁联合研究基金和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动我国基础研究工作创新发展,今年8月基金委与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签署了关于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协议,加强基础研究领域的军民融合。  四是稳步深化开放合作,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资助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77项,直接费用21296.43万元。通过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资助108位外国青年学者来华开展研究,直接费用2767.89万元。  持续完善评审制度提高评审质量和公信力  据高瑞平介绍,科学基金长期致力于建设具有持久公信力的评审制度平台,在今年的评审工作中,基金委认真贯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28部部门规章,保障项目评审的科学性、公正性、创新性。  “今年参加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的专家53590人,与去年52095人相比增加2.87%。同时进一步试点推进评审国际化,如生命科学部每个重点项目的7位通讯评审专家中,有3位是海外专家。此外,我们还继续实行评审会派驻监督组制度,全面推行评审专家会前承诺制、评审专家公正性调查等,保障评审公正。”  高瑞平还表示,今年集中评审资助批准工作的主体部分完成后,基金委将继续开展审核项目计划书,项目资金拨款、组织学术交流,项目后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部分联合基金、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等其他项目类型,将按照各自进程安排有序进行,年底前完成资助工作。”
  • 基金委与中石油投9000万设石油化工联合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今天在京举行签字仪式,共同设立石油化工联合基金。根据协议,石油化工联合基金3年共投入经费9000万元,其中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每年投入2000万元,基金委每年投入1000万元。   据了解,石油化工联合基金旨在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引导全国优秀科学家,针对我国石油石化工业中重油炼制与加工、新材料研究、化工过程节能减排、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超低渗透油气藏提高采收率等五大领域中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和超前储备技术问题,开展前瞻性、创新性基础研究,以带动石油石化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结合,为我国石油石化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基金委副主任姚建年介绍说,从2000年8月第一个联合基金设立至今,基金委已与10多个地方政府、部门及企业建立了联合资助的合作关系,总资助经费超过10亿元。作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基金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战略定位的一项重要举措,联合基金引导全国科学家围绕特定领域的科学前沿和国家、区域以及行业发展战略需求,凝练科学问题,遴选和支持优秀的学术思想和项目,资助科学家进行自由探索和创新研究,促进科研、教育和产业的结合,促进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在基础研究领域的合作,促进了我国基础研究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中国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周吉平表示,中国石油集团作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肩负着推进我国石油石化科技进步的重要使命。作为公司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具体体现之一,中国石油集团希望以石油化工联合基金为纽带,以科学规范的科学基金制为保障,有效利用全国科技资源,为石油石化工业搭建包括人才和优势学科的高层次、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解决行业关键技术领域中的重大理论和基础研究问题,从而推动石油石化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姚建年说,基金委与相关部门和企业共同设立的每一项联合基金,都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接受全国科学家的申请。联合基金的各项管理环节以及对项目研究水平的要求与科学基金其他项目完全相同。
  • 3年投4亿 基金委首次设立优秀青年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日前编制完成。根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格局自2012年起有新调整。   《指南》在前言中明确提出:2012年,基金委将根据 “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坚持更加侧重基础、更加侧重前沿、更加侧重人才的战略导向,进一步优化资助模式,完善资助格局。形成更具活力、更富效率、更加开放的中国特色基金制,推动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若干主流学科进入世界前列,推动高水平基础研究队伍建设,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优秀科学家和创新团队,推动我国基础研究整体水平不断提升,显著增强基础研究的国际影响力和若干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为科技引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坚实的科学基础。   以面上项目为代表的自由申请项目仍将是科学基金资助重点。2012年,面上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预计将提高到80万元/项,期限仍为4年。   为了加强和完善各类人才项目资助的有机协调,打造一条更加完整的人才资助培养链,基金委2012年在加强人才培养方面将推出两项新举措:   一是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这个基金旨在为优秀青年科学家提供资助,进一步鼓励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自由探索,勇攀科研高峰。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用于支持具备5~10年科研经历并取得一定科研成就的青年科学技术人员,要求具备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为了体现向女性科学家倾斜的政策,年龄限制在男性38岁、女性40岁以内,一年400个名额,资助强度为100万元/3年。基金委计划局人才处处长陈钟介绍说:“优秀青年基金资助定位介于青年基金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之间、有潜力的青年科学家,帮助他们助跑和加速,在科研第一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并快速成长起来。它对于衔接青年基金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启动青年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该项目旨在让研究工作突出的青年科技人才能通过快车道直接获得面上基金资助,从而实现在起步阶段的连续稳定支持,以加强对青年人才的资助,力争经过三到四年的延续资助,帮助这批年轻人明确自己的研究方向,稳定开展研究工作。自2012年起,在当年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择优遴选取得突出进展、具有创新潜力的项目负责人,予以面上项目连续资助。   据悉,青年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的资助规模将控制在青年基金资助规模的5%以内。特别要指出的是,青年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申请只进行会议评审,基金委将在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接收期后接收该项目的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在集中接收期间申请了面上项目,将不能再申请青年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 基金委发布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通告
    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12年度项目申请通告,提醒申请者2012年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有部分调整,申请人须认真阅读《指南》中具体规定和要求。   2012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2年3月5日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项目材料集中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依托单位统一报送或邮寄的项目申请和结题材料。集中接收组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行政楼101房间办公,2012年3月16日~20日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厅办公。   对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同时,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柯旺)
  • 基金委2011年拟资助项目31458 项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2011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共接收各类项目申请147703项,经初步审查受理143820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决定资助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合计31458 项,不予资助108767项,其余项目正在评审过程中。   有关评审结果将通知相关依托单位,其科研管理人员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查询本单位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不服,可在9月9日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受理及审查工作程序和要求见本网站“特别关注”栏目。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 基金委印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金发计〔2014〕38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业经2014年2月18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4年5月26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014年2月18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第三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发布年度项目指南   (二)受理项目申请   (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批准资助项目   (五)管理和监督资助项目实施。   第四条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经费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申请   第五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基金发展规划和基金资助工作评估报告制定项目指南。年度项目指南应当在接收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六条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8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三)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六)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七)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青年学者,符合前款(二)至(七)条件的,可以申请。   第七条 以下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一)《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   (二)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   (三)当年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   (四)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   第八条 申请人申请和承担基金项目的数量应当符合年度项目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   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是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   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年度项目指南要求,通过依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项目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   第十一条 申请人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时注明:   (一)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二)与正在承担的各类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第十二条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统一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十三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自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研究领域及依托单位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项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请人在不得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处罚期内的   (四)依托单位在不得作为依托单位的处罚期内的。   第三章 评审与批准   第十四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组织同行专家对受理的项目申请进行评审。项目评审程序包括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   第十五条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应当重点考虑申请人以下几个方面:   (一)近5年取得的科研成就   (二)提出创新思路和开展创新研究的潜力   (三)拟开展的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和创新性   (四)研究方案的可行性。   第十六条 对于已受理的项目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根据申请书内容和有关评审要求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5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   对于申请人提供的不适宜评审其项目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自然科学基金委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每份项目申请的有效评审意见不得少于5份。   第十七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根据通讯评审情况对项目申请进行排序和分类,确定参加会议评审的项目申请。   会议评审专家应当来自专家评审组,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其他专家参加会议评审。到会评审专家应当为15人以上。   被确定参加会议评审的项目,其申请人应当到会答辩 不到会答辩的,视为放弃申请。   会议评审专家在充分考虑申请人答辩情况、通讯评审意见和资助计划的基础上,对到会答辩的申请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建议予以资助的应当以出席会议评审专家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和专家会议表决结果,决定予以资助的项目。   第十九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予以资助的,应当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以及资助额度等及时制作资助通知书,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依托单位名称、研究领域、资助额度等 决定不予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说明理由。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提供。   第二十条 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申请的理由。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和处理。   第四章 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公告予以资助项目负责人名单以及依托单位名称,公告期为5日。公告期满视为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收到资助通知。   依托单位应当组织项目负责人按照资助通知书的要求填写项目计划书(一式两份),并在收到资助通知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自收到项目计划书之日起30日内审核项目计划书,并在核准后将其中1份返还依托单位。核准后的项目计划书作为项目实施、经费拨付、检查和结题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除根据资助通知书要求对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逾期未提交项目计划书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接受资助。   第二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开展研究工作,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填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审核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并于次年1月15日前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二十三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审查提交的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对未按时提交的,责令其在10日内提交,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自然科学基金委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   (二)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连续一年以上出国的   (四)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的,经所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协商不一致的,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终止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项目实施的决定。   发生第一、二款情形,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批准、不予批准和终止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第二十五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第二十六条 自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撰写结题报告、编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 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项目负责人应当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责令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10日内提交或者改正 逾期不提交或者改正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未按时提交结题报告的   (二)未按时提交资助经费决算的   (三)提交的结题报告材料不齐全或者手续不完备的   (四)提交的资助经费决算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填报要求的   (五)其他不符合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同行专家以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方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查。   第二十九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结题材料提交情况和审查情况,作出予以结题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公布准予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报告和项目申请摘要。   第三十一条 发表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成果管理的有关规定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三十二条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和结题审查,执行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评审回避与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 投入超23亿 基金委与地方政府、企业设立联合基金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12月16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北京举行“加强基础研究多元投入座谈会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协议签署仪式”。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仪式上,自然科学基金委分别与四川省、湖南省、安徽省、吉林省等四个省签署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签署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其中,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合计17亿元,四个省共投入经费12.75亿元,自然科学基金委匹配4.25亿元 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合计6.875亿元 三家企业共投入经费5.5亿元,自然科学基金委匹配1.37亿元。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李静海在致辞中指出,此次活动是科学基金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投入结构,构建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鼓励地方、企业和社会力量增加基础研究投入”的具体举措。“希望以这次活动为起点,建立基础研究的多元投入机制,使之成为新时期国家支持基础研究的渠道之一。”他说。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据了解,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将聚焦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地区的特色和需求。例如,四川省聚焦军民融合、防灾减灾与生态保护、现代能源与交通等领域。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将聚焦关键技术领域中的核心科学问题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供支撑。例如,中国电科重点围绕人工智能以及支持人工智能的核心元器件、关键系统、核心算法和关键应用中基础性科学技术问题。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出席活动并在讲话中提出,希望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地方、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发挥联合基金的平台作用,强化基础研究多元投入。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区域/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设立体现了源头和需求的结合,国家财政投入、地方财政投入和企业投入资金的结合,国家、地方和企业管理模式创新的结合,加强了各个方面的协同创新,促进了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深度融合。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据悉,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自然科学基金委就开始尝试与地方政府、科研与行业部门以及企业开展不同方式的联合资助工作。20多年的实践证明,联合基金是引导基础研究多元投入的一种积极有效的方式,也形成了极具中国特色的一种基础研究资助模式。 /p p br/ /p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领导班子换届
    2013年2月22日上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尔乘同志受中央委派,在会上宣布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金委领导班子换届调整的决定:杨卫同志任基金委第七届主任,沈岩、姚建年、何鸣鸿、刘丛强、高文、高瑞平同志任基金委副主任 同时,杨卫同志任基金委党组书记,沈岩、何鸣鸿、刘丛强、高文、高瑞平同志任党组成员。   王尔乘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基金委主要领导同志的调整,是中央根据工作需要和基金委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经过通盘考虑、反复调研、充分征求科技界各方意见后决定的。他对基金委第六届领导班子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高度评价了陈宜瑜同志担任基金委党组书记、主任9年时间里的工作。他指出,陈宜瑜同志团结带领基金委一班人,勤奋敬业,扎实工作,为完善基金资助格局、加强基金立法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为推进我国基础研究事业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同时对第七届领导班子中的新成员作了简要介绍,指出新班子成员来自大学、中科院、工程院等科技界,专业结构和性别比例更加合理,而且更加年轻化。   第七届党组书记、主任杨卫同志在讲话中表示怀着一颗谦卑的心来到基金委工作,他简要回顾了基金委的发展历程,对陈宜瑜同志所带领的第六届领导班子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指出基金委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工作机制和程序使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科学界保持了良好的声誉,并提出了基金委未来工作的七个发展方向。   第六届党组书记、主任陈宜瑜同志主持会议。他在讲话中表示,完全拥护中央的决定,完全拥护王尔乘同志代表中央所作的重要讲话。相信杨卫同志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带着他以往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智慧,在大家的支持下,一定能够把基金委的事情办得更好,为支持和发展中国科学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四局局长夏崇源同志、干部四局二处汤晔、林丽君同志出席了会议,基金委新老领导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 基金委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基金委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六个项目管理办法   12月14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六个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业经2009年9月2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详情请见:   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基金委今年五项改革直指科研项目申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基金委在2014年将对资助格局进行较大调整。对此,科研人员纷纷表示,基金委的此次调整有着多项创新,能够起到进一步引导科研的作用。   项目调整步伐较大   根据《通告》,基金委取消了部分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另外,还有部分项目类型被合并与调整。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基金委同期还发布了《2014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针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4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受理的各类型项目申请进行介绍。《指南》还集中介绍各类型项目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   基金委还对限项进行了细化。从今年起,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此外,为了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基金委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从2014年起,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创新措施获肯定   多名科研人员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构建公开透明的国家科研资源管理和项目评价机制的要求,改革科技资源配置和科研经费管理。基金委此次的项目调整,无疑充分体现了这一精神,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引导作用。   中科院理化所研究员刘静向《中国科学报》记者强调指出,此次基金委有关&ldquo 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rdquo 的规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ldquo 不能把所有的项目都给一个人。而且现在我们感到遗憾的是,国家在科研方面并没有少投钱,但以往有些最优秀的科学家不一定能拿到,可能非常好的项目也评不上,这个规定的改变会让更多的人有机会。自然基金还是应该更多地面向未来的科学家。&rdquo   刘静也对&ldquo 申请人可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rdquo 的规定大加赞许。他认为,中国有着非常庞大的科研群体,有着非常优秀的科学家,但是由于这个限制那个限制,好多科学家没有机会申请。这样的改变,可以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去竞争,&ldquo 而且会减少评审的负担&rdquo 。   对于&ldquo 两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自主,当年不得申请&rdquo 的规定,中科院高能所基金项目申请的主管人严贺文向《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此举有望遏制低水平的重复申请,&ldquo 可能申请量会下降很多,帮助基金委节省资源,提高评审效率,因为他们的工作人员较少,一年十几万份的申请书,压力非常大。&rdquo   严贺文认为,对管理人员来说,此举意味着严格审核 对申请者来讲,更需要考虑提高申请书的质量,要进行更高水平的申请,不能站在自己小学科的角度看待问题,要站在国家、国际的角度来看待问题,力争有高水平的申请书。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也对此次基金委的调整表示赞许。他向《中国科学报》记者强调:&ldquo 重复研究、水平不高,连续申报,没有成果的科研人员不用再报。现在我们更要强调基金申请的质量,而不仅仅要数量&rdquo 。   期待基金委发挥更大作用   对于基金委未来的工作,刘静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自然基金未来的申请应该更加关注想法的新颖性,而不是过分参考国外的做法,&ldquo 关键要看想法是不是自己的。如果我们国家把创新这块弄好了,作用将会非常大&rdquo 。   刘静进一步表示,从这次的调整来看,国家和基金委在科研经费改革方面的诚意无可置疑,有些政策的实施确实是行之有效的。&ldquo 我觉得这次做法是基金委是在尝试作出改变,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自然科学基金就应该突破各种限制,改善或者微调不合适的体制。&rdquo   严贺文建议,现在国家科研经费紧张,基金委应该对青年科研人员有政策的扶持,&ldquo 朝青年基金倾斜。我们所的人一旦拿到青年基金就特别受鼓舞,感觉信心大增&rdquo 。此外,他认为基金委有责任培养后续的科研基础科研人才。&ldquo 现在人才有点断档,青年人还没有能形成比较稳定的能够拿到面上项目的梯队。&rdquo   王梦恕则认为,自然科学不能脱离实际,一定要结合我们现实的各种工程和需求点来进行研究。&ldquo 一定要结合国家的实际需要和难点来定题目,对年轻人的影响就是要去解决国家的实际难题,而不是光写论文。不然钱花了就很不合算。&rdquo   王梦恕指出,基金题目设计的高度要高于国外的水平,应强调创新性,而不是拿别人的研究再进行研究,&ldquo 关键是要培养既有研究能力,又有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人才&rdquo 。   &ldquo 包括我在内,很多科研人员都是基金委支持成长起来的,对她是非常有感情的。作为个人,我非常支持基金委不断地尝试去改革,期望它朝着更好、更高效的方向进行。&rdquo 刘静最后给出了这样的寄语。
  • 基金委发布2012项目申请结题通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为做好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1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组设立   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项目材料集中接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集中接收组),负责接收依托单位统一报送或邮寄的项目申请和结题材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项目材料。   集中接收组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行政楼101房间办公,2012年3月16-20日期间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厅办公。   二、项目申请   (一)关于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1年12月发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2012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 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3. 将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以及四川省凉山、甘孜和阿坝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列入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区域。   4. 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 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申请接收   1. 自然科学基金委2012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2年3月5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3月17日和18日除外)。   2. 201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3.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 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3. 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2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四)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 应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1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鉴于2012年有较多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依托单位注意掌握本单位项目申请书的收取截止时间。   2. 报送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 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对离线撰写的申请书可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打包上传或通过ISIS系统逐项提交 对在线撰写的申请书通过ISIS系统逐项确认。   4. 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报送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速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五)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2年5月4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三、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1. 2011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 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 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材料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材料一并提交。   (二)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12年2月21日至3月1日(16时以前)期间将结题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 应在规定的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材料(一式1份)。   2. 报送结题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结题项目清单及经单位审核签章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 可将纸质结题材料直接报送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截止日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速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结题材料”字样。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结题。   四、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一)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进展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项目负责人完成进展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依托单位应按照《条例》要求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于2012年1月15日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将经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一式1份)报送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相关科学部。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截止日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速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进展材料”字样。   (二)项目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依托单位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管理报告),于2012年4月15日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依托单位管理报告提交情况等记入其信誉管理档案。   五、其他   (一)《指南》于2011年12月上旬发行,需要预订的依托单位或申请人请与自然科学基金委机关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10-62327218),《指南》电子版于2011年12月底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三)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依托单位或申请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或各地区联络网组长单位咨询。   (四)为保证2012年项目集中接收工作正常进行,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于2012年3月10日停止服务。   (五)若依托单位名称等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信息变更申请。   六、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集中接收组咨询电话   1. 接收申请与结题材料电话:010-62328591   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3. 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等项目:010-62327230   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等项目:010-62327013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地区科学基金、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数学天元青年基金等项目:010-62325932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交流等项目: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0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2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919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929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62328941 办公室 62326883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纪检监察审计局 62327092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科学基金杂志社 62327204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邮政编码:100085   邮政信箱:北京市8610信箱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基金委通报三年来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8月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在京召开科学道德建设通报会,通报了基金委在科学道德建设的举措,以及2010年以来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受理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会上还特别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基金委党组书记、主任杨卫院士与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出席会议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杨卫介绍,我国科技界科研诚信的主流是好的,但科研快速发展期科研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伪造、篡改、剽窃等不端行为时有发生,乃至《自然》时有报道 学风浮躁、学术失范也有所滋长。科研诚信问题特别是不端行为,正在侵蚀学术的肌体,对科技事业健康发展产生消极影响,迫切需要认真研究解决。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从1998年成立以来,遵循最佳实践原则,不断加强科研诚信建设,逐步形成了教育、监督和惩治并重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特别是一直把查处科学基金资助过程中科研不端行为作为维护科学道德的重要手段。基金委处理科研不端行为的方式过去主要是接受来自科技界的投诉举报,今后要主动出击。201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启动开发了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并在每年的《项目指南》中专门做了特殊说明,提醒广大基金申请者撰写申请书时注意行为规范。该系统的启用是基金委查处科研不端行为&ldquo 主动出击&rdquo 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使用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已成功发现了数起科研不端案例。   陈宜瑜告诉科学网,鉴于信息不完整、难查证等原因,目前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对网络举报的关注并不多,希望举报者能够通过正规程序反映问题,促进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监督委员会会继续对科研不端行为&ldquo 零容忍&rdquo ,对影响恶劣的案例予以通报。   通报指出,自2010年至2013年6月30日,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共受理投诉举报及建议468件,其中实名举报152件,占举报总数的32.5%,匿名举报316件,占举报总数的67.5%。经监督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案例127件。据悉,被受理的468件投诉举报及建议占同期申请总数(60.7万)的0.077%,其中2010年共收到投诉举报及建议144件,占当年申请总数(11.9万)的0.12% 2011年共收到投诉举报及建议142件,占当年申请总数(15.4万)的0.09% 2012年共收到投诉举报及建议131件,占当年申请总数(17.7万)的0.07% 2013年截至6月30日共收到投诉举报及建议51件,占申请总数(15.7万)的0.032%。监督委员会审议的案例数(127)仅占同期申请总数(60.7万)的0.021%。   2010年至今已对5个依托单位提出了内部通报批评,责成2个依托单位加强管理 对105位当事人分别做出了通报批评、内部通报批评、书面警告等相应处理(其中10人受到通报批评,59人受到内部通报批评) 对43个已批准的科学基金项目做出撤销项目的决定 3位被举报&ldquo 杰青&rdquo 建议资助项目申请人未获得资助 不端行为案例类型有弄虚作假38人次,论文重复发表15人次,抄袭剽窃17人次,造假、篡改数据6人次,其他7人次。   通报显示,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受理的科研不端行为主要分为:信息弄虚作假、重复发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违反评审规定等几种情况。科研不端行为发生的阶段性较为明显,主要集中在项目申请阶段。从统计数据来看,申请者在申请书工作基础和申请过程中发生的不端行为占科研不端行为的比例约为80%。项目执行和结题过程中发生的不端行为占科研不端行为的比例约为20%。   据介绍,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在做好科研不端行为查处工作的同时,不断探索监督工作&ldquo 关口前移&rdquo 举措,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如:从国外数十本有关科研诚信教材中精心挑选了《科研诚信: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教程与案例》一书组织力量进行了翻译并联合教育部中科院等部门进行推荐 在科技界启动科研诚信巡讲活动 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功能等。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在未来工作中,将继续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 加强信息化手段支撑,研发科研诚信教育软件,建立不端行为案件库,加强监督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稳步推进申请书相似度检查工作,研究完善相关政策 推动科研伦理建设 继续开展会议评审的驻会监督工作。
  • 基金委通告2019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strong 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center "   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及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全面落实新时代对基础研究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了新时代科学基金总体目标和深化改革思路,即:确立基于“ strong 鼓励探索、突出原创 聚焦前沿、独辟蹊径 需求牵引、突破瓶颈 共性导向、交叉融通 /strong ”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资助导向,建立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的智能辅助分类评审机制,构建源于知识体系内在逻辑结构、促进知识与应用融通的学科布局,力争未来5至10年,建成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为完成科学基金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做好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现将2019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18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 20px "  一、项目申请 /span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项目申请接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1. 2019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 strong 2019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strong (3月16日、17日照常办公,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2. 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4.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申请人事项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1. 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 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 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广大申请人和依托单位予以关注。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center " img alt=" " src=" http://news.sciencenet.cn/upload/news/images/2018/12/201812121358503360.jpg" width=" 557" height=" 564" /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2.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3.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4.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5.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四)依托单位事项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依托单位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1. 依托单位应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的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依托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无纸化申请试点的项目除外)。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2. 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时,需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3. 依托单位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并附申请项目清单,项目清单按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与非无纸化申请项目分别生成,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4. 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以下简称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材料”。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五)受理信息公布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 strong 2019年5月6日前 /strong 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br/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font-size: 20px " strong 二、项目结题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二)依托单位事项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依托单位应按照《条例》等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于 strong 2019年2月25日-3月1日(16时以前) /strong 期间将结题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1. 依托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逐项确认,在规定的结题材料报送时间内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以及单位公函与结题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2. 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结题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结题,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结题材料”。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3. 从2019年起取消依托单位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汇总表》。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三、项目进展报告、管理工作年度报告及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一)项目进展报告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 依托单位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 strong 2019年1月15日前 /strong 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二)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依托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管理报告》(以下简称年度管理报告),于 strong 2019年4月1日-15日(16时以前) /strong 期间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管理报告的,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三)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依托单位按照《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91号)的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5年度结题项目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以下简称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于 strong 2019年1月15日-4月5日(16时以前) /strong 期间提交电子材料,并打印纸质材料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应保证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于4月5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材料接收组。采取邮寄方式的,请在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四)从2019年起取消依托单位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四、材料接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一)材料接收组负责统一接收依托单位送达或邮寄的申请材料、结题材料和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各局(室)及科学部不接收上述材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二) 材料接收组办公地点设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行政楼101房间,2019年3月18日-20日期间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厅集中办公。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五、其他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一)2019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二)为保证依托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内如果有依托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变化的,应于2019年3月1日前完成变更手续。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三)《指南》于2018年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四)申请书、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六、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一)咨询电话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center " img alt=" " src=" http://news.sciencenet.cn/upload/news/images/2018/12/201812121356552111.jpg" width=" 488" height=" 521" / /p p br/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center " img alt=" " src=" http://news.sciencenet.cn/upload/news/images/2018/12/201812121356552272.jpg" width=" 498" height=" 347" /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三)网址: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nbsp span style=" line-height: 1.5em " http://www.nsfc.gov.cn/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nbsp span style=" line-height: 1.5em " a href=" https://isisn.nsfc.gov.cn" _src=" https://isisn.nsfc.gov.cn" https://isisn.nsfc.gov.cn /a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br/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四)材料接收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邮政编码:100085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2月5日 /p p br/ /p
  • 基金委回应论文撤稿事件:涉基金项目将追回
    p   科技日报北京11月14日电 (记者操秀英 刘莉)近一段时期,百余篇中国论文被国际学术出版集团轮番撤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杨卫院士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时透露,虽困难重重,但基金委还是对标注基金支持的22篇被撤论文全部进行了细致调查,结果显示论文涉嫌造假基本属实,相关基金将陆续追回。 /p p   被撤论文中,BMC撤稿中标注基金资助的有6篇,一共得到8项基金资助 Springer撤稿中14篇标注基金支持 爱思维尔撤稿中2篇标注基金支持。 /p p   基金委监审局局长陈越透露,当事人在调查之初往往极力逃避责任,否认一些事实。此次被撤论文涉及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情形各不相同,有当事人自己完成由第三方机构润色的,有当事人提供部分数据第三方机构加工的,还有完全代写的,要分别核实这些情况十分困难。 /p p   “比如有个人一开始坚称是自己写的,我们就问他去过几个数据库,他只说得出一个,可他的文章里说到七八个,然后他就说自己只写了一部分。”陈越说。有些合作从合同里无法看到真相,只能从补充合同里看到是否是代写的。 /p p   基金追回的大致原则是,如果申请基金时依据的前期工作与被撤论文有关,那么基金项目要撤销,经费要追回。如果是在基金执行过程中发表的被撤论文,那么要看发表时间,什么时候出现问题就从什么时候停止执行基金,追回论文。对于已经结题的项目,如果是200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实行之后的,涉及到被撤销论文,经费也必须追回。陈越说,撤稿事件发生后,基金委的第一反应是立即取消了2015年以被撤论文为依据的基金申请,共13项。 /p p   杨卫认为这是社会转型期容易出现的问题,并不是中国特有的。BMC查出的虚假评审信息通过出版物道德准则委员会共享给其他出版社,因此有了后续的施普林格和爱思维尔的撤稿。“因为BMC发现的这批虚假评审主要是中国人,所以后面引发的两个全球大出版集团的撤稿大部分是中国的,但还不能因此判断中国的这类现象更为严重。BMC是隶属于施普林格的一个医学类杂志,因此后续被撤论文大部分是生物医学类的,也不能因此判断其他领域就没有发生此类现象。”杨卫说。 br/ /p
  • 基金委招聘23位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的启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23名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其中,生命科学四处、六处 管理科学三处 医学科学一处、二处、四处、八处目前有空缺固定编制。本次招聘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经过一个聘期工作,综合考察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管理能力等,由科学部和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双向选择,部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在聘期满后可转为固定编制项目主任)。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1.计划局综合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国际合作局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3.数学物理科学部数学科学处应用数学与计算数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4.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二处化学生物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5.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四处神经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6.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六处食品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7.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七处植物保护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8.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八处畜牧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9.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二处古生物学、地层学与沉积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0.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五处气象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1.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五处水利科学与水管理/水利工程与海洋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2.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一处通信系统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3.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二处计算机软硬件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4.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三处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5.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四处光学与光电子器件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6.管理科学部管理科学二处战略管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7.管理科学部管理科学三处公共管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8.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一处消化科学/血液科学/老年医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19.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二处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0.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二处泌尿/生殖/围生医学(Ⅱ)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1.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四处检验医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2.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四处烧伤/整形/康复医学/急重症医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23.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八处中医学(Ⅱ)流动编制项目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所负责领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初步审查、组织评审、监督实施、成果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拟订所负责领域的优先资助领域、学科发展战略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等   (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作风正派,廉洁公正,能够热心为科学家服务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副高级一般任职3年以上   (三)具有较好的科研工作背景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能够保证聘用期间全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其中可转为固定编制岗位的应聘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具有招聘岗位相关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与科研、教学工作背景并做出了突出成绩,熟悉相关领域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敏感性和学术判断力。   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与自然科学基金委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二)曾担任过流动编制项目主任但离任不满2年的。   四、聘用期限和待遇:   (一)聘期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流动编制项目主任一经聘用,由我委人事局与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协商,三方签订聘用协议。   (二)有关待遇:   1.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的工资福利仍由原单位发给,聘用期间在我委享受流动项目主任岗位津贴(2000元/月,含税)   2.享受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因公出差(出国)、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有关培训、国家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办公条件保障以及有关福利待遇。   五、重要说明:   (一)要详细了解我委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有关情况,请访问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询。   (二)由于我委条件有限,京外聘用者请自行解决住房、交通等问题。   (三)本岗位不招收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   六、报名方式:   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报名应聘。有关单位也可以组织名义向我委推荐人选。报名时请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审核推荐并加盖公章后,以信件方式寄至: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人事局干部处   截止日期:2011年9月26日。   咨询电话:010-62326934,010-62326928   报名截止后,相关部门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答辩人选,我委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答辩。如在1个月内未收到答辩通知,则表明未能进入答辩人选范围。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申请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人事局   2011年8月26日
  • 基金委生命科学部改进重点项目管理措施
    在近日进行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中期进展学术交流会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常务副主任杜生明透露,经过两年的实践,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在重点项目管理方面将进行改进。   在立项方式上,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申请方式根据学科的特点进行了调整。一些学科(如植物、微生物、生化、免疫、神经、生理、遗传、细胞和发育学)申请方式以立项领域宏观指导申请为主,有条件的“非领域申请”为辅。另外一些学科(如林学、生态、组织工程、食品、农学、园艺、植保、畜牧、兽医、水产和动物学科)不受理非领域申请重点项目,只按立项领域申请。   在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方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中期检查会议改为中期进展学术交流会,旨在加强交流,在交流中达到检查的目的 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继续试行同行专家通讯评议方式,网上公布项目完成情况,以达到减少专家出行,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项目完成透明度的目的。   本次学术交流会邀请了52位专家对执行到中期的86个项目进行交流,专家组最终通过投票方式评出中期成果。为提高工作效率,会议采用了电子投票系统。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的支持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将进行检查的项目申请书、研究计划任务书、中期进展情况简介等全部制作成电子会议文件,减少了大量纸张耗费。   此外,本次学术交流会采用电子投票系统,评审专家可根据学部需求自动设计投票方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杜生明说,这一方式也将在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评审会中推广使用。
  • 基金委6学部公布6批项目评审专家名单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理科学部、化学科学部、地球科学部、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管理科学部以及交叉科学部公布6批项目评审专家名单。详细名单如下。关于公布“2022年度数理科学部重大项目评审会议”专家的公告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规定,现公布2022年度数理科学部重大项目及专项项目评审会议专家名单:王文彦、王兆军、王建立、王建民、王彦飞、王娜、王彪、方陶陶、石磊、叶向东、申胜平、包景东、冯波、司宗国、朱少平、朱永田、朱利平、朱宗宏、刘子强、刘宇陆 刘晓为、刘铁钢、孙保华、李玉同、李定、吴臻、何子山、辛圣洪、汪越胜、张莹 张海燕、张靖、陆卫、陆培祥、陈树琪、陈险峰、范更华、林华珍、林建忠、林承键 金石、周济林、郑阳恒、孟光、赵宁、赵建林、赵振堂、赵跃宇、袁小聪、徐力 徐志平、徐明、郭田德、黄永箴、黄忠亿、常超、彭济根、程亚、傅立斌、蔡荣根、廖益、熊启华。公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0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理科学部2022年11月14日2022年度化学科学部项目评审会专家组名单2022年11月3日-15日,化学科学部组织评审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规定,现发布评审会专家名单。蒋澄宇,刘鸣华,杨运桂,李隽,曲晓刚,夏帆,李海涛,刘磊,席真,孙世刚,翁羽翔,刘杰,邓力,赵斌,苏红梅,苏宝连,马紫峰,赵宇亮,何圣贵,吴家睿,孙平川,戴庆,谭蔚泓,方维海,陈玲,张建平,付红兵,陶军,陈骏,唐颐,高越,张国林,王野,邓德会,庄林,陆文,张学记,孙立成,杨金龙,吴骊珠,周其林,王博,丁建东,洪茂椿,徐昕,张前,李丹,安太成,周鸣飞,刘买利,陈鹏,房喻,夏安东,丁大军,傅尧,曲景平,李玉同,何盛宝,蒋华良,李芳柏,易俗,邢献然,张跃钢,汪夏燕,张增辉,熊仁根,杨全红,杨勇,朱为宏,陈红,金万勤,陆安慧,郭子建,闵丽艳,汪海林,周翔,路建美,马於光,谢在库,朱本占,陈立桅,迟力峰,张久俊,岳建民,曹则贤,臧双全,李思殿,邓伟侨,李明丰,蔡宗苇,李泓,姚雪彪,马旭村,崔光磊,崔勇,盖锋,孙晓明,周欣,吴凯,俞飚,巢晖,郑兰荪。关于公布地球科学部2022年度重大项目评审组名单的公告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规定,现将地球科学部重大项目评审组名单公布如下:冯起、张为俊、曾刚、曾永平、张偲、黄建平、李晓明、彭建兵、孙和平、赵国春、周忠和、孙有斌、吴忠良、冯学尚、孙红文。公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2022年11月14日2022年重大项目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会议评审专家组名单(汇总)(按姓氏拼音排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规定,现公布2022年重大项目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会议评审专家组名单(汇总)(按姓氏拼音排序)如下:白海洋、成会明、崔杰、丁立健、董绍明、杜修力、宫声凯、胡文彬、胡文兵、黄朝晖、黄庆学、黄小卫、江莞、姜涛、蒋青、李红霞、李家彪、刘合、刘胜、刘世勇、罗安、罗宏杰、罗胜联、聂超群、潘复生、任洪强、孙宝德、汤涌、田永君、宛新华、王国庆、王浩、王金淑、王云鹏、王中林、王文红、徐龙河、杨勇平、杨志峰、宇波、易慧霞、张先正、张晓宏、张义民、张静、赵丁选、朱美芳。公示期: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2022年11月16日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2年度重大项目评审专家名单的公告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现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2年度重大项目评审专家名单。陈收、柯玮玲、马寿峰、马铁驹、王惠文、王凯、王先甲、吴建军、闫相斌、杨晓光、袁瑞君、张玉利、周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2年11月15日2022年度交叉科学部重大项目会议评审专家组名单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规定,现公布2022年度重大项目会议评审专家组成员名单。王红卫、王伯根、王晓力、王震、孔德领、厉力华、龙勉、卢革宇、朱樟明、刘华平、刘连庆、刘宗华、孙立宁、李明、李秦川、李智军、杨庆生、杨海钢、杨银堂、武晓君、郑海荣、孟胜、赵元富、赵远锦、高绍荣、曹进德、寇纲、曾璇、詹乃军、樊瑜波、潘曹峰、鞠熀先。公布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3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交叉科学部2022年11月16日
  • 基金委项目申请“新政”引热议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下称基金委)发布了《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下称《通告》),对于2015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通告》中规定,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这一做法有何积极意义,和以往的项目申请有何区别?围绕这些问题,《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了相关学者。   间接费用直接生成   据介绍,基金委2015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5年3月2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通告》明确指出,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 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记者留意到,这应是基金委首次就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的问题在年度《通告》中作出明确说明。在2014年1月10日基金委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就没有提及各类项目申请经费的构成问题。同样,2012年12月10日发布的《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也没有涉及到这一问题。   &ldquo 这肯定是一个进步。2015年度的项目申请,基金委这边应该是把程序编到电脑里,再通过软件自动生成项目的间接经费。&rdquo 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研究员张健对记者表示。   可增加缓冲空间   目前,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还未开始在线填写,间接经费的额度是多少、是否增加,仍然存在悬念。但多名学者表示,期盼基金委在间接经费方面更加灵活。   中科院微生物所助理研究员李赛飞说,此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原来的基金是没有绩效的,包括这个项目负责人的工资都是不可能从国家基金出的。现在基金委等部门在间接经费方面已经作出不少调整。   她表示,间接经费对科研人员来说是一件大好事,&ldquo 因为很多时候受使用规定的限制,有时在花经费的时候,因为有变化,不一定能够按照原来的规划来用。做科研的时候会遇到一些问题,出现和预期不一样的事情,这样有间接费用对于我们来说有缓冲的空间,是一件好事&rdquo 。   &ldquo 现在经费使用都太严格了,我们希望更灵活、更人性化一点,这是我们的诉求。&rdquo 李赛飞说。   张健坦言,间接费用使用起来更灵活一点,包括绩效的部分。绩效支出,可以作为这个项目承担人员的奖励。以往国家基金项目的劳务费是支付给研究生或者临时工作人员的,但不能支付在编的工作人员,&ldquo 但实际上这些国家基金项目,都是在编的人在承担、在负责,拿到基金又不能支付在编人员的工资,这明显是不合理的一块。这几年在间接费用里面有这个绩效支出后,相当于是对承担这些项目的在职工作人员的认可&rdquo 。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单智伟也认为,间接经费的额度可以更加灵活,&ldquo 毕竟就做科研而言,不同的人所需经费也是不一样的。比如做实验科学的,他的花费要大很多,做理论计算的,相对来讲需要的硬件资源就比较少。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更合理&rdquo 。   他认为,近年来,相关部门在间接费用使用方面的进步,相当于给了科研人员更多的自由度,这值得肯定。   盼加大劳务费支出   根据此前的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规定,课题经费的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对于这一规定,学者们也给出了一些建议。   单智伟表示,实际上,对于自然科学的探索来讲,间接费用的分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ldquo 因为自然科学基金的精髓所在就是帮助科学家在自然科学领域实现自由探索。既然是自由探索,就相当于我们在荒野里面找猎物,不可能事先设定我们要走哪条预定路线然后就一定能够发现猎物,我们只能是估算最佳路线,但往往需要在执行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因此,对一个猎人优秀程度的判据应该是他能打到多少猎物,而不是他是否严格按预定的路线进行了打猎。也就是说,我们更应该注重的是自然探索的结果,而不是过程。&rdquo   张健表示,科研人员对于项目经费的期盼,实际上,还是希望&ldquo 以人为本&rdquo ,中国目前的制度体系还是&ldquo 以物为本&rdquo ,申请的基金都只能去买设备、药品等,而真正承担项目的人以前都从项目里拿不到绩效或者工资,现在总算有一些进步,因为间接费用可以支付单位的水电房租费,但建议还是希望加大劳务费的支出。   单智伟认为,实际上,任何的基金制度,世界各国都一样要有一定的规矩,这是无可厚非的。长期以来,基金委也在不断作出调整,非常值得肯定。&ldquo 改的时候,我们总希望更便利于科研人员作研究。&rdquo
  • 自然基金委将对资助与管理绩效展开国际评估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基金委)将于近期启动对科学基金资助与管理绩效的国际评估。这是基金委主任陈宜瑜院士在基金委六届三次全体会议上透露的消息。   据悉,国际评估将从战略定位、资助绩效、管理绩效、社会影响等四个方面展开。目前,基金委与财政部共同协商组建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已经正式成立,预计于5月份正式召开科学基金资助与管理绩效国际评估启动会——这是我国参照国际经验,首次对公共财政支出科研经费资助与管理活动进行的大规模整体绩效国际评估,也是我国自然科学基金制实施25年来首次进行总体绩效评估。   陈宜瑜指出,开展国际绩效评估,是加强财政科研经费绩效管理的需要,也是完善和发展科学基金制的内在要求。他同时指出,做好评估工作,一要确保科学性。要遵循基础研究发展特点和规律,从战略定位、资助绩效、管理绩效、社会影响等方面,科学评估整体绩效。聘请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战略科学家和科技政策专家,组成国际评估专家委员会,提供科学可信的评估意见。   二是突出战略性。要着眼我国基础研究发展战略全局,全面总结资助与管理的经验与成效,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明确完善科学基金制的着力点,为科学基金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加强协调性。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实施评估方案,加强与财政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好评估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预计国际评估工作将于明年年底前完成。
  • 国家基金委新增203个依托单位
    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受理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10〕2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经2010年11月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批,批准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等203个单位注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是科学基金制运行的重要枢纽,是组织实施科学基金项目的重要依托。截至2010年1月,有2257家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注册为依托单位。从2011年开始,新增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即可独立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107人!基金委2学部公布3批评审专家名单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生命科学部分别公布了3批评审专家名单,合计107人。详细名单如下。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2年度专项项目评审专家名单的通告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现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2年度专项项目评审专家名单。(合计16人):邓世名、何斯迈、洪流、林平、雒兴刚、马铁驹、曲申、舒嘉、孙宁、王帆、王先甲、王子卓、杨翼、曾赛星、周鹏、朱道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2年12月8日关于发布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管理专项项目评审专家名单的通告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现发布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管理专项项目评审专家名单。(合计17人):程学旗、杜少甫、韩军伟、李肯立、李一军、李真真、刘明、王国仁、王坚成、王新兵、严景华、闫寿科、姚祝军、余乐安、张维、周鹏、周园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2年12月9日关于公布生命科学部2022年度专项项目专家评审组名单的通告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规定,现公布生命科学部2022年度专项项目专家评审组名单(合计74人):毕彦超、曹晓风、陈春英、陈佺、程晓莉、储成才、崔丽娟、崔庆华、邓兴旺、丁建平、董志诚、樊春海、冯越、高彩霞、葛剑平、郭茂祖、韩敬东、贺永、黄荣峰、黄学辉、黄勋、蒋澄宇、孔令让、李林、林金星、刘陈立、刘光慧、刘红荣、刘俊杰、刘巧泉、刘文治、刘玉乐、龙勉、马力耕、聂广军、欧光朔、任海、石松海、宋保亮、宋尔卫、宋新章、苏海佳、田丰、田捷、王宪、王秀杰、魏于全、吴海臣、吴海涛、吴嘉炜、吴劲松、吴庆龙、肖文发、谢震、熊思东、徐彦辉、闫玉春、阎锡蕴、杨戈、杨万勤、杨晓、杨运桂、于洪涛、喻德跃、张大兵、张法、张磊、张明杰、张鹏、张欣、张宜辉、赵方庆、赵建国、赵允。
  • 基金委2012年预算公布 科技支出151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按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自然科学基金制运作方式,运用国家财政投入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发挥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和协调作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制定和发布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指南,受理课题申请,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研究环境。   (三)协同科学技术部拟定国家基础研究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接受委托,对国家高科技、应用研究方面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并承担相关任务。   (四)支持国内其他自然科学基金的工作。   (五)同外国的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科学基金会及有关学术组织建立联系并开展国际合作。   (六)负责对直属事业单位进行管理、监督和业务指导。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部门预算仅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2年部门预算表 表1 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表2 公共预算收入表    表3 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4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2年我委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收入和支出总额均为1,537,771万元,比2011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44,650.16万元,增长18.92%。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加大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投入。      二、关于公共预算收入情况的说明      我委2012年公共预算收入1,537,771万元,其中:   1.上年结转18,515万元,占公共预算收入1.21%。全部为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   2.财政拨款收入1,500,300万元,占公共预算收入97.57%。科学技术(类)1,500,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9.98% 住房保障支出(类)3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02%。   3.其他收入18,943万元,占公共预算收入1.23%。科学技术(类)18,903万元,占其他收入的99.79% 住房保障支出(类)40万元,占其他收入的0.21%。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3万元。全部为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   三、关于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委2012年公共预算支出1,512,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0万元,占0.39% 项目支出1,506,321万元,占99.61%。   四、关于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我委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500,300万元,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95,957.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1,500,000万元,占99.98%。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95,923.24万元,增长6.83%。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增加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投入。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300万元,占0.02%。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34万元,增长12.78%。其中:   1.住房公积金(项)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0万元,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0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随着新进人员到岗、正常晋升晋级,工资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比上年有所增加。   2. 提租补贴(项)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0万元,与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持平。   3.购房补贴(项)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0万元,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24万元,增长92.31%。主要原因是:随着新进人员调入,购房补贴预算中,无房职工的按月补贴和差额补贴比上年有所增加。   第四部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2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联合基金委外投入方资金,约占其他收入的97%,这些资金将由我委在2012年统一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 科技部拨入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经费 人社部拨入的政府特殊津贴 公费医疗办公室转入的公费医疗补贴 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指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我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提租补贴:指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国管房改字〔1999〕267号)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3.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 基金委发布2017年度项目资助进展情况
    p   2017年8月24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7年度项目受理、评审及资助等方面情况。 br/ /p p   在2017年3月1日-20日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接收依托单位提交的各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项目申请190840项,比2016年同期(172843项)增加17997项,增幅10.41%,申请量再创历史新高。 /p p   自然科学基金委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安排中央财政经费资助计划248亿元,比2016年的229亿元增加8.30%。围绕夯实科技基础的战略目标,统筹实施年度资助计划,全面培育源头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科技源头供给质量和效益,更好发挥科学基金在科技强国建设进程中的战略引擎作用。截至2017年8月15日,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评审,批准资助科学基金各类型项目40860项,直接费用1997346.66万元,已完成全年资助计划的78.29%。 /p p   2017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具体情况及主要特点如下: /p p   一、聚焦基础前沿,夯实创新基础 /p p   坚持稳定支持基础研究自由探索,在总资助体量提高的背景下,保持自由探索项目的经费占比,保障科研人员自主选题大胆探索,推动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资助面上项目18136项,直接费用1068590万元,资助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7523项,直接费用400270万元 资助地区科学基金项目3017项,直接费用109520万元。上述三类自由探索项目资助经费比2016年合计增加140133万元,增幅9.74%。 /p p   加强前瞻部署,力争形成重点突破。稳步提高重点项目的资助规模与强度,体现优先发展领域,激励科学家着眼长远、系统解决重要科学问题。资助重点项目667项,比2016年增加55项 直接费用198700万元,平均资助强度297.90万元/项,比2016年提高6.28%。 /p p   鼓励和培育具有原创性思想的科研仪器研制,为科学研究提供更新颖的手段和工具。资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类)83项,直接费用58977.91万元。 /p p   稳步深化开放合作,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继续实施开放合作战略,鼓励中外科学家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资助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87项,直接费用40283.88万元。 /p p   二、突出人才为先,培育创新队伍 /p p   今年人才类项目申请量继续大幅提高,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量增幅均超过10%。 /p p   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的支持力度,稳定和培育科研后备力量。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平均资助强度22.84万元/项, 与2016年的19.34万元/项相比提高了18.10%。 /p p   确保资助拔尖人才质量。对于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继续保持高遴选水准。资助创新研究群体项目38项,直接费用38955万元 资助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99项,直接费用51870万元。 /p p   吸引海外及港澳优秀华人为国(内地)服务,资助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两年期资助项目资助120项,直接费用2160万元 四年期延续资助项目资助资助22项,直接费用3960万元。 /p p   三、面向战略需求,促进交叉融合 /p p   支持重大需求导向的源头研究,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重点战略领域,加强源头部署,培育重大成果。为解决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2017年自然科学基金委提高了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计划的资助规模,共安排39个重大项目发布了指南,如“高速轨道交通系统动力学性能演化及控制”“帕金森综合症的神经分析化学基础研究”“黄土高原重大工程灾变机理与防控”“大飞机子午线轮胎先进复合材料及结构的设计与制造基础研究”“航空轴流压气机新气动布局基础研究”“异常脑功能活动位点与连接的多模态影像学研究”等,计划资助直接费用69450万元 目前已完成2项资助,直接费用3187.6万元。启动了“湍流结构的生成演化及作用机理”“生物大分子动态修饰与化学干预研究”“细胞器互作网络及其功能研究”及“特提斯地球动力系统”等4个重大研究计划。 /p p   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其他资源投入基础研究,资助5个联合基金的项目227项,直接费用20496万元。其中包括与科研和行业部门共同设立的大科学装置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NSAF联合基金、民航联合研究基金,以及与企业共同设立的钢铁联合研究基金。在原有25个联合基金的基础上,继续拓展联合资助工作,加强协同创新。与中国科学院共同设立空间科学卫星联合基金, 充分利用空间科学卫星平台,资助科研人员开展暗物质粒子探测、黑洞和中子星等致密天体观测、星地量子通信实验、微重力科学和空间生命科学实验等前沿和交叉科学研究 与国家电网公司共同设立智能电网联合基金,共同资助智能电网、特高压、新能源、电工新材料、储能等相关领域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研究。 /p p   四、严格执行制度,维护评审公正 /p p   自然科学基金委始终把维护评审工作的公正性放在评审工作的首位,持续完善评审制度。 /p p   一是强化依法依规评审。在今年的评审工作中,自然科学基金委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继续严格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28部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障项目评审全流程的规范性。 /p p   二是加强评审过程监督。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回避与保密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工作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等三部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强调专家依规自律,规范约束专家评审行为。继续实行评审会派驻监督组制度,对于各类项目的223个会议评审专家组,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监督委员会共派出62人次开展驻会监督工作 推行评审会专家会前承诺制,今年共组织3125人次评审专家完成会前承诺 开展评审专家公正性调查,评审专家互相监督,并将调查结果反馈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供其遴选评审专家时参考。 /p p   三是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技术支撑。今年通讯评审专家计算机辅助指派系统在各科学部得到了普遍使用,实现了学科全覆盖,使用辅助指派系统的项目占比达到86.06%,比2016年提高了9.57个百分点。在信息系统中建立了包括痕迹管理、漏洞示踪、数据防火墙等信息监管机制,厘清工作秘密的知悉范畴及时间期限,进一步强化权限管理。 /p p   8月17日,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布了集中审批的11大类共40265项资助项目。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将填写和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对资助项目计划书进行集中接收与审核。 /p p   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建议资助项目申请人已完成异议期公示,将提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定。2017年度其他类型项目,如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延续资助)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等,按照各自的工作进程安排,继续下一步工作程序。 /p p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吹响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对我国基础研究发展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科学基金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聚力前瞻部署、聚力科学突破、聚力精准管理,不断完善“探索、人才、工具、融合”资助格局,努力践行“总量并行、贡献并行、源头并行”的基础研究发展目标,不忘初心,坚持科学基金战略定位,不断提高科学基金资助管理效能,增强源头供给,夯实科技基础,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贡献! /p p br/ /p
  • 高福院士,卸任基金委副主任
    据人社部官网11月30日消息,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免去高福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网“领导介绍”一栏最新显示,李静海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窦贤康为党组书记,谢心澄为副主任,侯增谦为副主任、党组成员,高瑞平为副主任、党组成员,陆建华为副主任、党组成员,韩宇为秘书长、党组成员。公开信息显示,此前,高福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他还担任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4年前,2018年2月27日,人社部官网发布消息称,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李静海为第八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张希、高福、谢心澄、侯增谦、高瑞平(女)、王承文为第八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4个月前,2022年7月26日下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干部大会。国家疾控局党组决定:沈洪兵同志任中国疾控中心主任、党委常委(兼),高福同志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中国疾控中心主任、党委常委。高福,1961年11月出生,山西应县人,中共党员。他1986年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院士。高福系病原微生物与免疫学家,主要从事病原微生物跨宿主传播、感染机制与宿主细胞免疫研究以及公共卫生政策与全球健康策略研究;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美国微生物科学院院士,欧洲分子生物学组织外籍院士,美国科学促进会会士,爱丁堡皇家学会外籍院士,非洲科学院院士。公开资料显示,高福1983年毕业于山西农业大学,1986年北京农业大学获硕士学位,1995年英国牛津大学获博士学位。先后在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英国牛津大学,美国哈佛大学/哈佛医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1年至2004年任英国牛津大学讲师、实验室主任、博士生导师。2004年至2008年任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所长。2004年3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0年至今任牛津大学客座教授。2008年至今担任中国科学院病原微生物与免疫学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科学院北京生命科学研究院副院长。2011年5月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2013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2015年担任中国科学院大学医学院院长,2017年7月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2018年2月,被任命为第八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2019年4月,当选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美国国家医学科学院院士;11月,当选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2020年7月,当选2020年德国国家科学院院士。2022年5月,入选英国皇家科学院外籍院士;6月,当选俄罗斯科学院外籍院士。
  • 基金委撤销19项已资助项目 取消24人资格
    p    strong 基金委严惩学术不端 /strong /p p   日前,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第四届七次全体会议上获悉,2015年,监督委员会共收到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建议资助项目申请人异议期投诉举报43份,涉及数理科学部、化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信息科学部、医学科学部的22位建议资助项目申请人,被举报人数较往年有较大幅度上升,举报内容大多涉及造假和一稿多投等科研不端行为。 /p p   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调查报告后决定,对2015年度1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建议资助项目申请人资格提出异议,对其余21人不提出异议。全体委员还审议了2015年近期日常举报和高相似度申请项目调查报告22件,决定对其中涉及数据造假、论文买卖、论文重复发表、抄袭剽窃和信息虚假等20件科研不端行为案件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另外1件要求进一步开展调查,1件认定不存在科研不端行为。 /p p   在上述处理的案件中,撤销19项已资助项目,取消24人申请资格1~7年,给予6人通报批评,20人内部通报批评,2人书面警告,3个依托单位内部通报批评,1个依托单位谈话提醒。此外,对以往不端行为处理决定提出异议的3件复议案件,维持原处理决定。 /p p   在此前举办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5年度项目资助进展新闻发布会上,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宜瑜曾指出,基金委对科研不端行为一直保持“零容忍”态度,对收到的每一起投诉举报,都会认真分析并及时处理。近年来,基金委还加大了“主动出击”的力度,通过“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有效查处一批科研不端行为。 /p p   “目前社会诚信存在问题,也是滋生学术不端的土壤。此外,现行的科研管理制度与科学研究规律之间存在着不相符合之处,存在一些急功近利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人们去弄虚作假。”中国工程院院士魏复盛向记者表示,科研的基本要求是实事求是,来不得半点虚假。基金委此次处理结果值得称赞,未来还应继续加强对学术不端的惩治力度,让更多的人不敢去触碰这个底线。 /p p   中科院政策所副研究员冷民指出,欧洲很多学术机构特别重视“负责任的研发与创新”的概念,每个大学或科研机构都有专门的办公室来处理这些事情,科研人员在申请项目和发表论文的时候,都要经过该办公室的审核。国内目前在这方面还没有形成体系,或许这种做法值得国内借鉴。 /p
  • 基金委管理科学部主任基金今年3期应急项目申请
    为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管理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为党和政府高层科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特别设立了管理科学部主任基金应急科学研究专款项目(以下简称“应急研究项目”),主要资助在已有相关科学理论基础上、运用扎实的科学方法开展关于国家宏观管理及发展战略中急需解决的重要和关键性问题的研究,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研究。   根据专家提出的项目建议书和实际宏观管理部门有关专家咨询意见,管理科学部决定设立2012年第3期应急研究项目《我国稀土战略开发及出口产业规制政策研究》,从即日起向全国公开进行课题招标。   详情请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主任基金2012年第3期应急研究项目申请说明
  • 基金委2009年度生命科学部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结束
    2009年度生命科学部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会于近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主要评审了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地区基金、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和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并讨论了2010年重点项目立项领域和2010年生命科学部申请项目指南。   其中,重点项目评审会共邀请了133位专家出席会议,其中海外专家46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沈岩院士出席会议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评审工作发表意见。   生命科学部向全体专家介绍了2009年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的受理和同行评议情况,就评审会的注意事项做了说明。重点项目的答辩和评审分5个评审组进行,经申请人答辩和专家组讨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遴选出资助项目114项,资助经费20000万元。   会议期间,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邀请,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科学评审中心主任安东尼奥斯卡帕(Antonio Scarpa)博士、项目主审官员倪维加(Weijia Ni)博士参加了生命科学部部分重点项目评审会,并举行报告会,介绍了“NIH的评审过程,评审指标以及未来优先资助领域”。这是生命科学部继2005年邀请英国医学研究理事会(MRC)的项目主任参加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的评审会之后又一次与国外基金管理人员在基金项目评审现场深入交流。   在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和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会上,22个重大国际合作研究申请项目经申请人答辩和专家评审组讨论、投票, 有16个项目被选出获得资助,资助金额1700万元。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经专家评审组讨论, 33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660万元。   生命科学部专业评审组会议共邀请了295位评审专家,其中海外特邀专家38人。评审会按照19个学科评审组分26个评审小组分别对申请项目进行了审阅和讨论,由各组专家分别投票选出优秀的项目予以资助。2009年度共资助面上项目3981项,资助金额118128万元,资助青年基金2020项,资助金额40395万元,资助地区基金533项,资助金额12956万元。
  • 基金委生命科学部立项评审管理有较大调整
    日前,在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中期进展学术交流会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常务副主任杜生明研究员特别强调了生命科学部在重点项目立项、评审、资助与管理的几项改进措施。   1.立项方式。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将实行以立项领域宏观指导申请为主和有条件的“非领域申请”为辅的两种申请模式,“非领域申请”仅占20%,并且要求具备以下条件:①申请人在以往的研究中取得重要进展,急需重点项目资助,但研究内容又不在当年度本科学部重点项目立项领域范围之内的 ②属于新的科学前沿或新的学科生长点,而当年度本科学部重点项目立项领域未覆盖到,且申请人在此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急需进一步高强度资助开展深入研究的。   2. 资助期限与资助强度。为保证科学家能够开展持续性的研究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资助期限由原来的4年延长至5年,资助强度提高至平均300万元/项,具体项目的资助强度也将拉开档次,由专家的评审结果决定(每项资助200万~400万元不等)。所以要求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研究需要实事求是地提出合理的经费预算,除了填写申请书上的经费预算表之外,还要附更为详细的经费预算说明供专家评审和确定资助经费时使用。   3.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中期检查会议改为中期进展学术交流会,旨在加强交流,淡化检查 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由主持人汇报、专家会议评审的方式改为同行专家通讯评议,网上公布项目完成情况,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项目完成透明度的目的。
  • 基金委考察厦大重大科研仪器研制专项
    8月14日上午,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副主任姚建年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来到厦门大学,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mdash &mdash &ldquo 基于可调谐红外激光的能源化学研究大型实验装置&rdquo 进行现场考察。专家组成员有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杨学明院士、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夏安东研究员、北京大学吴凯教授、中科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张冰研究员、清华大学莫宇翔教授、中科院物理研究所翁羽翔研究员、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郭国聪研究员。   基金委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我校校长朱崇实、复旦大学副校长金力、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副校长朱长飞、我校副校长金能明、中科院院士田中群等专项项目依托单位领导和负责人,我校万惠霖院士、孙世刚教授等专项项目组专家与会。基金委化学科学部副主任陈拥军主持。   朱崇实代表学校对专家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长期以来对我校科技事业发展的支持表示由衷感谢。   朱崇实说,当前厦大正在积极响应以&ldquo 积极推动协同创新,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rdquo 为目标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力推进&ldquo 2011计划&rdquo 的实施。依托能源材料化学协同创新中心的高端平台,由我校孙世刚教授牵头,联合厦门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协创中心成员机构部分相关专家,申报了&ldquo 红外自由电子激光科学研究平台及应用&rdquo 重大科研仪器专项,中心成员机构在科学仪器研制开发领域都有着较为深厚的基础和鲜明的特色,具备良好的仪器研制开发的经验。   朱崇实表示,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有关专家的多方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该专项已顺利通过了前期的评审和答辩环节,迎来了今天的现场考察环节,这既是检查,更是一次难得的查找不足,学习提高的机会。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专家组的意见,举全校之力,从人力物力和政策等各方面对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给予保障和支持,也为协创中心的建设和厦门大学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厦大相关院系能借此机会,积极地向各位专家求教,不断完善科研基础条件和环境,努力提高学科的整体水平,欢迎各位专家常来厦大帮助指导学校相关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金力和朱长飞先后发言,向专项顺利通过前期评审和答辩表示祝贺,他们表示,作为项目的依托单位,将继续发挥优势,从各方面尽力支持项目顺利完成。   基金委计划局局长郑永和介绍了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的立项背景与筛选过程,希望与会专家对本项目进行严格考察评定,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他还从国家科技发展需求和项目考察重点关注的问题等方面给项目的考察与研究提出了明确要求。   姚建年强调,这次考察的重点在于项目的可行性。希望通过现场考察,对该项目仪器设备的前沿创新性、可行性、技术指标及研制思路等进行充分讨论,明确该项目存在的问题。   项目负责人孙世刚教授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现场考察要求,汇报了该项目的研制内容、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工作基础及条件,以及经费预算等方面的内容,并回答了专家们提出的问题。   随后,专家考察团实地考察了我校相关实验室,全面审议了项目申请书的各项内容,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具体建议。
  • 基金委《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立法工作小组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理,我们起草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survey@nsf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审局 邮政编码:100085 (请在信封上注明&ldquo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征求意见&rdquo 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草案)》.doc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立法工作小组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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