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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咨询会议在京召开
    11月24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专家咨询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评估土壤三普开展以来的相关技术要求落实情况,审议县级成果清单及验收标准,对有关重大技术问题进行咨询研讨,为高质量推进土壤三普提供技术支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张兴旺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技术总师张桃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刘旭院士,中国工程院康绍忠院士、张佳宝院士、周卫院士,江苏省政协原副主席周健民等出席会议提出了咨询意见建议。全国土壤普查办副主任、各工作组组长汇报了目前普查进展情况。会议充分肯定了土壤三普试点工作成效,与会专家就县级成果清单及验收标准等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土壤三普的决策部署,提高站位、务实行动,把土壤三普作为摸清本地耕地资源状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切实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要在组织上加力,压实各级土壤普查办责任,深度参与全链条各环节工作;要在质量上加力,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全程质量控制的理念与工作安排;要在安全上加力,加强普查数据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数据安全;要在责任上加力,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普查招投标、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成果编制等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严守技术标准和纪律规矩,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在抓好各项普查工作的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地方要进行点对点督促,并加强与专家咨询组沟通,努力拓宽专家咨询的方式方法,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面临的情况,充分发挥专家咨询的智库作用,为土壤三普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 广东省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咨询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名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印发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粤府〔2022〕26号)要求,强化广东省土壤普查工作技术支撑,经省有关单位推荐和省土壤普查办遴选,确定了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咨询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专家咨询组由5位资深专家组成。专家技术指导组下设3个专业技术组,分别为外业技术组、内业技术组、平台技术组,总人数125人左右。 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组名单专家咨询组专家名单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咨询组负责土壤普查相关基础理论、技术原理,以及重大技术疑难问题的咨询,土壤普查重大法律、政策等问题的咨询等。名单如下:戴永久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院士/教授戴 军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林建平 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研究员郑煜基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王富华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研究员专家技术指导组专家名单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在土壤普查中对实施方案编制、成果清单制定、平台建设、土壤图和预布点省级校核、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流转、土壤类型校核、剖面性状调查、生物性状调查、数据分析与成果汇编、样品库构建、技术培训等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名单如下:名誉组长:戴永久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院士/教授组 长:李芳柏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副组长:戴文举 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李永涛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教授卢 瑛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谭金芳 中山大学农学院院长/教授杜建军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院长/教授钟远军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一)外业技术组组 长:卢 瑛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副组长:顾文杰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程 炯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邓南荣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杨杰文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授成 员:陈俊坚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杨国义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孙蔚旻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刘芳华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林兰稳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余炜敏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蔡燕飞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姚丽贤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研究员甘海华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彭桂香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郭彦彪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冯 宏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张 池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研究员李 博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张玉龙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徐会娟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王进进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唐拴虎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张 木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彭智平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黄继川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解开治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卢钰升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李义纯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国 彬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方 华 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研究员蒋 冲 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副研究员姜晓谦 中山大学农学院副教授柳淑蓉 中山大学农学院副教授陈 昊 中山大学农学院副教授袁超磊 中山大学农学院副教授陈景光 中山大学农学院副教授张俊鑫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袁锡豪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窦 磊 省地质调查院教授级高工朱 鑫 省地质调查院高级工程师陈 恩 省地质调查院高级工程师朱红惠 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梅承芳 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正高级工程师柳燕贞 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高级工程师钟来元 广东海洋大学教授郑 超 广东海洋大学副教授蔺 中 广东海洋大学副教授周 飞 广东海洋大学副教授陶雪琴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授陈海斌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特聘副教授李永胜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副教授 肖相政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副教授谢 勇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如芹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副研究员林亲铁 广东工业大学教授尹光彩 广东工业大学副教授丁晓纲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工朱航勇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张中瑞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林碧珊 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科长/研究员王斯帆 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科长/高级农艺师(二)内业技术组组 长:李永涛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教授副组长:陶 亮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孙孝林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副教授王 旭 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文薪荐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站长/高级工程师成 员:刘承帅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刘传平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黄德银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贺 斌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 朝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潘苏红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高级工程师任宗玲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杨行健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林学明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赵兰凤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高级实验师刘忠珍 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宫清华 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研究员杨 龙 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研究员温美丽 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副研究员王 娟 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副研究员上官微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副教授郑少兰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朱 恒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武旭芳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蒋 丹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王 娟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林惠珊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黄素琴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许玫英 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曾国驱 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研究员潘晓莹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特聘副教授 黎丽莉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副教授邹梦遥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副教授肖荣波 广东工业大学教授刘千钧 广东工业大学副教授万 凯 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杜瑞英 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文 典 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满红 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科长/研究员张 桥 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科长/研究员曾招兵 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副科长/高级农艺师(三)平台技术组组 长:钟远军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副组长:焦庆东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院长/高级工程师吴惠粦 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科长/工程师郭治兴 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成 员:王冬至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副站长/正高级工程师汤贤哲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张 瑞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教授杨志刚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副站长/高级工程师李土旺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副站长/高级工程师张国峰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叶 娇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黄利燕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任 慧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余龙君 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高级工程师
  • 2012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公示
    2012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已结束,通过项目68项,其中一等奖12项,二等奖56项。根据《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20天,公示时间:2012年10月30日至11月18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名称、候选单位、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或推荐单位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和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不予受理。   附件:2012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 2012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 序号 项目名称 候选单位 候选人 等级 推荐单位 1 青藏高原生长的深部过程与地表隆升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王成善,朱弟成,莫宣学,赵志丹,魏文博,万晓樵,王根厚,李亚林,周 肃,喻学惠,金 胜,戴紧根,李国彪,董国臣,叶高峰 一等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2 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师范大学 胡存智,郧文聚,程 锋,张凤荣,邱维理,廖永林,吴海洋,吴克宁,赵 烨,孔祥斌,苗利梅,王洪波,关文荣,杨丽平,刘 彦 一等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 3 全国多级网络化地价监测技术系统研建与规模化应用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周建春,赵 松,吴海洋,田彦军,刘 彦,毕继业,朱珍珍,周光源,王光磊,关文荣,邹晓云,姜 栋,马素华,董为红,伍育鹏 一等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4 全国主要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资源潜力调查与评价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煤炭资源信息中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地质研究所,中化地质矿山总局 吕志成,叶天竺,严光生,韦昌山,舒 斌,周圣华,周尚国,陈美英,李文良,姚超美,赵财胜,李玉龙,颜廷杰,薛建玲,张 志 一等 中国地质调查局 5 布谷马西矿区钾盐矿勘查 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 宫述林,栾元滇,彭玉明,全中文,赵光贞,侯新文,曲延波,赵书泉,武羽晓,常和平,丁冠涛,杨 伟,秦品瑞,岳伟佳,关 琴 一等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 6 汶川地震灾区次生地质灾害航天遥感应急调查与综合研究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四川省地质调查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大学,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地质调查院,河北省地矿局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航测遥感局 秦绪文,徐素宁,杨金中,庄育勋,黄 洁,张 志,张 过,余德清,陈有明,邢丽霞,李 媛,郝跃生,王亚红,孙 瑜,王志一 一等 中国地质调查局 7 世界找矿模型与矿产勘查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施俊法,唐金荣,周 平,金庆花,戴自希,项仁杰,杨宗喜,朱丽丽,金 玺,徐华升,江永宏,马振东,潘家永,刘吉成,纪忠元 一等 中国地质调查局 8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航测遥感局,吉林大学 谭永杰,杨建锋,付晶泽,李景朝,康高峰,胡斌华,林 燕,王永志,易继宁,郭 佳,王飞跃,葛送来,屈红刚,赵 琳,宋 越 一等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 9 山东省莱州市朱郭李家矿区金矿详查报告 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 高书剑,崔书学,孙瑞刚,魏绪峰,王永国,宋国政,林永成,迟义宾,李 山,王 敬,柳贡海,霍 光,温建贵,荆永渠,姜洪利 一等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10 长江中下游成矿背景与深部作用 中国地质科学院,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合肥工业大学 董树文,高 锐,周涛发,项怀顺,吕庆田,张荣华,李建设,刘晓春,薛怀民,李秋生,陆三明,马立成,袁 峰,范 裕 一等 中国地质调查局 11 河北省滦南县马城铁矿详查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一地质勘查院 胥燕辉,陈军峰,马文荣,赵明川,胡兴优,蒙永雷,梁 敏,江 飞,张卫民,刘 航,李晓军,孙文国,任志良,许 涛,徐娇艳 一等 中国地质学会 12 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左旗诺门罕煤炭普查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一〇八队 徐 发,李建国,唐永章,王永军,孙家枢,付占荣,沈存利,雷大力,陈东杰,陈 旺,贾 文,张百胜,陈为毅,王 明,赵秋来 一等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13 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方法研究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国家气象中心 刘传正,刘艳辉,温铭生,唐 灿,薛群威,连建发,徐 晶,毕宝贵,李宇梅 二等 中国地质调查局 14 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宣传片、手册及挂图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侯金武,李铁锋,何蔓,范宏喜,邢丽霞,李文鹏,程国明,孟 晖 二等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 15 湖南诸广山-万洋山地区锡铅锌多金属矿评价 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六队,湖南省地质调查院 徐辉煌 伍式崇, 张国华,符巩固,曾桂华,陈 庆,余阳春,姜中笑,龙伟平,梁铁刚 二等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16 全球能源战略研究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王安建,王高尚,陈其慎,于汶加,闫 强,张照志,李建武,韩淑琴,牛建英,汪莉丽 二等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 17 新疆西天山地区新源县—和静县一带1∶5万航磁勘查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王 平,郑广如,庄道泽,周坚鑫,宋燕兵,兰 险,范子梁,张玄杰,董继国,梁秀娟 二等 中国地质调查局 18 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花敖包特矿区银铅锌矿勘探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李振祥,谢振玉,王文龙,丁海军,周富华,刘 昭,张志昌,张凤林,杨发锐,韩国才 二等 中国地质学会 19 土地利用规划和空间管制的生态学途径与案例 北京大学,北京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中心 俞孔坚,张 维,李迪华,陶志红,汪少群,袁 弘,乔 青,王思思,洪 敏,王 茹 二等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 资源枯竭井工煤矿区土地损伤诊断与生态修复技术研究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委,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风景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研究中心 胡振琪,李 晶,王霖琳,张 永,程功林,肖 武,田 军,刘春武,郑文杰,宋 辉 二等 中国土地学会 21 自主CORS系统开发及在土地调查监测中的应用 东南大学,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天津市国土资源测绘和房屋测量中心 王 庆,潘树国,高成发,喻国荣,韩俊梅,文 宁,张春生,宋玉兵,马泽忠,王胜利 二等 中国土地学会 22 平原地区(苏锡常)地下水开采引发地裂缝灾害预测技术研究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朱锦旗,刘 聪,肖荣基,王晓梅,武健强,于 军,周清锋,杜建国,黄晓燕,伍洲云 二等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3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 黎韶光,吴洪涛,黄鹤图,卢 静,孟凡荣,王 薇,杨 帆,刘 洋,范延平,宫玉泉 二等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24 南海北部海域天然气水合物首钻目标优选关键技术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张 明,张光学,伍忠良,雷新华,梁金强,黄永样,彭朝旭,沙志彬,胡家赋,张志刚 二等 中国地质调查局 25 中马合作阿巴通德拉扎卡地区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研究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 邵俭波,乔树岩,卢民杰,连长云,王洪波,赵 君,赵院冬,王奎良,辛青山,邢建胜 二等 中国地质调查局 26 山东省兖州市颜店矿区洪福寺铁矿详查 山东省物化探勘查院 李培远,万国普,宋印胜,黄太岭,边荣春,刘建奎,韩玉珍,陈长峰,陈言贵,姜守亮 二等 中国地质学会 27 地面沉降InSAR监测关键技术及工程化应用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郭小方,葛大庆,范景辉,王 艳,张 玲,张登荣,涂鹏飞,王 毅,刘圣伟,李 曼 二等 中国地质调查局 28 长寿命高效地质钻探系列液动潜孔锤研究与开发 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 谢文卫,苏长寿,杨泽英,孟义泉,王年友,齐力强,王建华,张金昌,冉恒谦,刘三意 二等 中国地质调查局 29 龙门山深部地质结构与动力学特征及汶川大地震机理 成都理工大学 王绪本,王 志,梁春涛,朱介寿,余嘉顺,程先琼,易桂喜,邓继新,李 军,蔡学林 二等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30 地球化学填图新增30余种元素堆中子活化分析方法研究 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 洪 飞,张英明,刘耀华,白雪冰,姜怀坤,吕振生,徐卫东,王 卿,钱惠芬,周长祥 二等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31 基于北斗一号卫星系统的地质灾害监测示范工程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清华大学 周平根,李 昂,过静珺,白征东,侯圣山,程温鸣,王立朝,肖 健,李冬航,王 威 二等 中国地质学会 32 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系统建设与信息服务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宋 元,王 芳,陈 成,张丹凤,杨 玲,谢秀珍 二等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33 西藏1∶25万日新幅、札达县幅、姜叶马幅区域地质调查 河北省区域地质矿产调查研究所 张双增,李金和,张宏宝,张计东,李广栋,高 雄,吴连亨,吴庚林,梁国庆,白君武 二等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34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杨 强,邓善德,袁 琦,唐正国,邵厥年,雍卫华,万 会,白 冶,余中平,熊 军 二等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35 钒钛磁铁矿矿山空间数据建模及其综合利用研究 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石油大学 郭 科,罗阳勇,李忠权,吴亚梅,张 雷,罗德江,黄光鑫,王茂芝,王权锋,龚 灏 二等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36 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艾来五库沟勘查区煤炭普查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 吕候赖,王炳焱,贾 文,雷 鸣,李建国,韩明祥,朱晶晶,孙志文 二等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37 海南省琼州海峡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 海南省地质调查院傅杨荣,杨 奕,何玉生,刘华峰,马荣林,张固成,郭跃品,夏 南,傅小丽,王 丰 二等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38 陆地永久冻土天然气水合物钻探技术研究 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吉林大学 张永勤,孙建华,王汉宝,刘秀美,孙友宏,郭 威,梁 健,高 科,李鑫淼,吴纪修 二等 中国地质调查局 39 新疆伊南煤田1、2号井田与伊北煤田4、7号井田勘探 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 高明波,裴重举,张锡明,武新岭,付东叶,秦守萍,陈志强,朱国庆,耿锐军,赵海滨 二等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40 面向“精准化”的农用地分等更新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福建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李相一,张治良,林翔程,刘章琳,林恒萍,吴 昊,毛玉龙,李 蔓,曹铁军,高小英 二等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41 减量增长目标下的土地利用规划支撑技术研究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罗 平,郭仁忠,罗罡辉,姜仁荣,罗婷文,钱 竞,王伟玺,彭云飞,徐雅莉,岳 隽 二等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42 基于高分辨率遥感的土地整理工程监测研究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北京东方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 军,鞠正山,张 超,罗 明,陈英义,谭 靖,李道亮,倪金生,李 俐,孟宪素 二等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 43 杭州城市地质调查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分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杭州师范大学,北京大学,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陈忠大,龚日祥,罗以达,汪庆华,顾明光,胡根兴,彭振宇,凌其聪,傅俊鹤,梁 河 二等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44 鄂尔多斯盆地油气成藏规律和主控因素研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王 毅,杨伟利,刘全有,王传刚,孙宜朴,张刘平,周 波,贾会冲,王付斌,刘树平 二等 中国地质学会 45 国土资源规划理论与方法体系研究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孟旭光,吕 宾,张照志,杜 舰,曹清华,吴尚昆,刘天科,侯华丽,安翠娟,王 丹 二等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46 三峡引水工程秦巴段地壳稳定性及重大工程地质问题研究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吴树仁,张永双,韩金良,谭成轩,郑达兴,石 玲,陈显尧,杨为民,张春山,孙炜锋 二等 中国地质调查局 47 江苏省沿海滩涂土地资源历史演变、生态保护与合理利用研究 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南京大学,河海大学 吴震强,陆效平,严长清,黄贤金,张晓祥,金平华,朱晨曦,金志丰,沈春竹,高建华 二等 中国土地学会 48 上海市经营性土地储备规划:理论、方法与实践探索 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南京大学 管韬萍,施玉麒,范 宇,赵小风,郭忠诚,张 玮,涂继美,陈志刚,许 伟,崔浩然 二等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49 煤矿底板突水的突变理论研究及应用 石家庄经济学院 邵爱军,彭建平,李治广,袁 颖,刘唐生,曹洪洋,杨小荟,于开宁,李 铎,曹静杰 二等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50 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综合研究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姚华军,贺冰清,薛亚洲,邓 锋,李 慧,杨德栋,谭文兵,郑娟尔,王海军,冯 聪 二等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51 江西省鄱阳湖及周边经济区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 江西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余忠珍,衷存堤,尹国胜,邓国辉,马逸麟,毛大发,冯昌和,谢振东,钟达洪,邓必荣 二等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52 贵州省岩溶区地下水及地质环境 贵州省地质调查院,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1地质大队,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4地质大队 王明章,陈革平,张 林,王 伟,陈 萍,陈登齐,洪运胜,何邵麟 二等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53 长江河口区第四纪地质环境演化研究与应用实践 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华东师范大学 谢建磊,徐俊杰,严学新,方 正,赵宝成,黎 兵,杨丽君,李 晓,王张华,何中发 二等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54 危岩崩塌减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重庆交通大学 陈洪凯,廖云平,唐红梅,李德万,何晓英,陈仕欢,王林峰,姚光华,杨建国,杨 乐 二等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55 深层及超深层生物礁滩油气地震检测及流体识别研究 成都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南方分公司 贺振华,文晓涛,蒲 勇,黄德济,盛秋红,熊晓军,唐湘蓉,陈学华,贺锡雷,曹 均 二等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56 河南土地资源利用重大问题分析研究 河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 王西同,吴荣涛,李保莲,陈守民,李中伟,臧 玲,王 兵,朱嘉伟,郭 艳,李丽娟 二等 中国土地学会 57 东准噶尔南缘中新生代造山过程及盆山耦合研究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 王宗秀,李 涛,柳永清,周高誌,李 寅,郝美英,卢苗安,鄢犀利 二等 中国地质调查局 58 基于土地非农化机制的我国差别化土地计划管理方法研究 南京农业大学,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 曲福田,姜 海,郧文聚,吴淑章,陈江龙,李效顺,薛永森,杨晓艳,夏燕榕,徐 勉 二等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59 中国南方地区页岩气地质评价与有利区优选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土资源部油气战略研究中心 张金川,张大伟,唐 玄,李玉喜,徐 波,乔德武,唐 颖,姜文利,聂海宽,龙鹏宇 二等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60 直升机航空物探系统集成与测量方法技术研究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王卫平,王乃东,周锡华,范正国,王守坦,陈 斌,王金龙,程怀德,金龙哲,郭志宏 二等 中国地质调查局 61 深圳市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综合研究 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 李惠玲,耿继进,赵 亮,饶杨安,田 原,王勇强,朱江皇,付 强,刘 胜,高 勇 二等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62 12336国土资源违法形势预警防控统一监测平台建设工程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 孙英辉,叶明权,岳晓武,王 玲,魏铁军,尚晓萍,胡梦龄,秦险峰,耿子曦,雷 笑 二等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 63 忻州市幅1∶25万区域地质调查(修测) 山西省地质调查院 孙占亮,刘成如,张玉生,李建荣,杨耀华,闫文胜,白海军,续世朝,宋春玲,杨月生 二等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64 准噶尔盆地车排子地区油气成藏特征与聚集规律 成都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新疆勘探开发中心 徐国盛,宋明水,向 奎,董臣强,杜永灯,马立群,庄文山,王 军,赵永福,袁海锋 二等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65 生态环境变化地质指标体系研究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北京师范大学 李瑞敏,鞠建华,王 轶,王祎萍,覃小群,申建梅,孙自永,王红旗,曹 峰,段 琦 二等 中国地质调查局 66 基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整治研究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贵州省土地整理中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罗 明,刘喜韬,李 超,王业侨,李文学,尧德明,刘忠斌,邱 杰,李 佳,谢苗苗 二等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 67 中国农业生态地球化学调查评价有机分析技术研究及应用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吴淑琪,佟 玲,张玲金,黄园英,杨佳佳,许俊玉,陶文靖,汪 雨,肖 伟 二等 中国地质调查局 68 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研究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姚华军,余振国,白雪华,董建军,张云霞,郑娟尔,张 博,林 黎,张超宇,张 鹏 二等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 国土资源部2010年标准制、修订计划
    国土资源部关于落实国土资源“十二五”标准化发展规划和编制2010年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部有关直属单位,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各分技术委员会,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部机关有关司局,其他有关单位:   按照部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和第5次部长办公会议精神,为落实《国土资源“十二五”标准化发展规划》(国土资发〔2010〕63号,以下简称《标准规划》),制定实施2010年标准制、修订计划(以下简称《标准计划》),请各司局、直属单位加强沟通,提出《标准规划》任务分解和《标准计划》建议。   一、主要内容   《标准规划》部署了“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任务,其中重点修订标准108项,重点制定标准220项。为切实增强《标准规划》的可操作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明确时限,我司起草了《国土资源标准重点制、修订任务分解表》,请各司局、直属单位根据国土资源工作实际以及具备的条件,提出标准起草单位、经费安排、时间安排建议。   制定实施《年度计划》是推进规划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请各司局、单位提出《标准计划》建议,并通知标准起草牵头单位填报《标准计划》申请材料。   根据《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下标准应纳入《标准计划》:(1)已列入《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标准发展规划》等国家标准专项规划,需要申请2010年度国家、行业标准计划的标准 (2)已列入《标准规划》,拟于2010年启动研制工作的标准 (3)为保障部专项工作,已由国土资源各类专项工作安排开展研制工作,拟于2010年进入标准审查程序的标准 (4)围绕满足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需要,或经国土资源标准清理评价,急需制、修订的标准。已列入部2008、2009年标准制、修订计划的行业标准不重复申请。   二、几点意见   1.关于标准起草单位,建议加强部直属单位、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企业、院校的合作,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   2.关于标准经费安排,建议多渠道、多形式落实标准制、修订经费,积极争取国土资源大调查、土地整治、地质矿产保障工程、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金土工程等国土资源专项经费支持。   3.对于申请《标准计划》的标准,建议各司局、直属单位加强必要性、可行性论证评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加强协调,严格把关。   三、材料要求   1.请各司局、直属单位从部内网或与我司联系下载并填写《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分解表》(见附件),于7月12日前反馈部科技合作司。   2.请各司局、直属单位通知申请《标准计划》的标准牵头起草单位,从部外网下载并填写以下材料:(1)申请国家标准计划的单位,填写《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编写标准草案(或标准大纲) (2)申请行业标准计划的单位,填写《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书》。以上材料经单位审核后,于7月12日前一式3份报部科技合作司,同时报电子版。   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格式).doc 《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书》(格式).doc   《标准计划》是标准审查报批的重要依据。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标准,将不予安排履行审查报批程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祺彬 马梅   电话: 010-66558424 66558426   邮箱:kejisi@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邮编:100812   附录: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分解表   第一部分 国家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制修订备注   1岩溶地质术语GB/T12329-1990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2铀矿石中铀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GB/T13070-1991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3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GB12950-1991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4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18341-2001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5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GB/T9649-1988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6固体矿产地质勘探规范总则GB/T13908-2002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7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7-2001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8地质图用色标准(1:50万~100万)GB/T6390-1986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9钻探工程术语GB/T9151-1988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10地球化学勘查术语GB/T14496-1993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11工程地质术语GB/T14498-1993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12地球物理勘查技术符号GB/T14499-1993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13地球化学勘查技术符号GB/T14839-1993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14工程地质图图例代码及色标GB/T12328-1990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15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16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1995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17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12719-1991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18矿床综合评价分类分级 制定    已列入国家标准专项规划,需申请国家标准计划立项   19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制定    已列入2009年部标准计划,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20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 制定    需申请2010年部标准计划,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第二部分 行业标准(略)
  • 国土资源部公开地下水监测数据
    2月25日,北京律师黄乐平等三人致函国土资源部,申请公开全国地下水监测详情。3月25日,三名律师收到书面回复,一并寄达的还有厚达400页的水质报表。专家分析时指出,报表呈现的总体水质状况可能与现实不符,我国目前使用的地下水质量标准仍是20年前的,早已过时,建议重新制定相关标准。   公开 规定期限作出答复   申请信息公开的黄乐平、韩世春和叶明欣,为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律师。   2月25日,三位律师通过电子邮件和EMS快递,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公开2011年全国200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监测的各城市的具体结果。申请缘由是:早在2012年5月,国土资源部发布《2011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公布了2011年地下水监测概况,但没有详细数据。   3月22日,黄乐平等三人尚未收到回复。三人“以为国土资源部不予回复”,遂委托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发出律师函,恳请予以答复。律师函发出3天,三人收到信息公开告知书。   《告知书》落款时间为3月18日,落款为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代章))。   其内容称,2月27日收到申请,该部依法受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出答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以此推算,国土资源部的回复是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的。   对此,该申请项目的执行人叶明欣认为,国土资源部的回应很及时。   涉及八百个监测点   与回函同时寄达的,还有厚达400多页的资料,全称为《2011年度国家级监测点地下水水质监测数据报表》(以下简称《报表》)。该报表由国家级地下水监测数据采集项目组制作,完成于2012年5月。   《报表》前言介绍,该表是依据我国31个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院、中心)上报的2011年度国家级监测点地下水水质监测数据汇编而成,监测点主要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51市,其中,包含地级以上市139个,区、县级市12个,共计800个监测点,2万余条检测数据。   《公告书》解释,2011年《国土资源公报》关于200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的表述,是该部根据800个国家级监测点数据,通过与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主管部门进行地下水监测成果会商得出的。   检测标准未予说明   《报表》统计表显示,全国800个监测点中,北京为26个,上海为14个。监测点数量较多的,依次为安徽省66个,吉林省63个,山东省60个。监测点数量最少的是山西省、江苏省和新疆,均为5个。   昨天,记者查看各监测点的地下水水质报表,每张报表中的检测指标共计36项,每个分析项目,对应相应的检测结果,但每个数据是否超标,表格上未明确体现,需要查询相关标准对照。   此外,每份报表并无水质情况的综合结果,因此,简单翻看表格,并不能得出某个监测点水质的直观结论。   对于这份报表,黄乐平等人同样不能直接解读。黄乐平说,专业数据显得枯燥,普通人不易消化。因此,他们将邀请环保专家及研究人员参与解读,分析这些数据可能呈现的地下水水质污染问题。   “2011年《国土资源公报》关于200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的表述,只有一张纸。从400页到一页纸的结论,应该有份说明。”黄乐平说,在分析完《报表》后,下一步,可能会申请公开相关数据的计算标准和详细的分析报告。   同时,黄乐平也建议,希望国土资源部进一步在网站上公开《报表》资料,方便全国公众查阅,以了解身边地下水水质的情况。   分析 部分重要指标未呈现   昨天,知名环保专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查阅了这份《报表》。赵章元表示,这份资料很难得,国土资源部也从未公开过,“我本人也没有查到过”。由于《报表》数据庞杂,赵章元表示,需要仔细研究后,才能得出结果。   赵章元初步分析,《报表》检测的项目,使用的是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制定的《地下水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中,地下水质量的分类指标共有39项,而国土资源部此次公开的《报表》中,监测数据为36项指标,包括《标准》中的23项。已监测的另外13项,则不在标准中。   资料显示,《标准》中的39项指标,有16项不在公布的范围内,包括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滴滴涕(DDT)等。而总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却是水污染常规分析指标,反映水体受到生物性污染的程度。   赵章元指出《报表》的不足:“像钾离子、钠离子等一些物质,属于无关紧要的,不测也可以,但大肠杆菌和细菌总数,是必须要测的,但《报表》中却没呈现。”   部分地方水质检测缺项多   《报表》显示,各城市的监测点,很多指标的检测结果为空白。而据《报表》前言介绍,空白“表示缺失该项信息。”   其中,北京一共有8个区县、26个监测点。但36项指标中,只有25项有对应的数据,有11项为空白,“重金属如铅、镉等物质,都没有检测。”   资料还显示,在其他城市中,宁夏银川市的监测点可能是最完整的报表。表格中包括34项指标,仅空缺两项。而丹东市的部分监测点则仅有14项检测结果,空缺22项。   “有的地方水质检测缺项太多,这样的检测是起不到作用的,有一项没有数据,都没有办法计算出水质的总体情况。”赵章元说,缺失的信息,很可能是没检测,而官方公布的水质概况却建立在这些数据的基础上,由此,其可信度大打折扣。   建议 更新水质检测标准   赵章元介绍,之前,国家公布的地下水重污染占64%,轻污染的占33%。而根据2011年《国土资源公报》的数据显示,污染较差和极差的水质一共占到了55%,从数据上来说水质是变好了很多。   但赵章元认为,水质好转与实际情况可能不符。“近年来,各地水污染事件频发。企业污水排放的总量在增加,环保部门的有效措施却很少看到。”他分析,结论和现实的误差,可能出现在实测项目和计算上。   赵章元指出,1993年制定《标准》时,主要的污染物是无机物,而如今最大的污染来自有机物,“但《标准》中,没有有机物的监测项,比如石油烃。20年没有改变,根本跟不上水质变化的速度。这说明标准本身已经过时了,应该重新制定。”   相关新闻:律师申请公开地下水监测详情
  • 国土资源部启动重点实验室评估
    6月20日,由中国地质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及国土资源部等科研机构和单位资深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来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重点实验室,对实验室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   据介绍,自2003年国土资源部开展重点实验室建设以来,已先后分三批对60家重点实验室进行了建设。为系统总结重点实验室建设成果,研究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分类指导的措施,近期,部科技司启动了对第一、二批13家重点实验室进行5年以上动态评估。按规定,评估工作包括现场评估和综合评议两部分。各实验室要经过现场评估及复评环节,最终形成评估结果。评估结果为&ldquo 较差&rdquo 的实验室,将不再列入&ldquo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rdquo 序列。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重点实验室是我部土地科学领域第一家重点实验室。专家组认为,该实验室五年来以第一单位主持承担了2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12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2项&ldquo 863&rdquo 计划课题、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组织承担了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土地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土地利用宏观监测、国产资源卫星应用等国家土地资源调查监测重大工程,取得了很多重要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实验室在全国不同类型区建设了6个野外观测研究基地,重点开展土地利用变化、土地利用评价与预警、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土地利用规划与资源保障等研究。   该实验室负责人表示,今后实验室要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树立国际理念,立足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目标,搭建全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系统土地科技创新大平台。
  • 45家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公布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1〕911号)的要求,经专家严格评估,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2年2月7日至2月14日。对拟建设和培育的重点实验室名称、建设单位等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或主管部门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及电话:马梅 何凯涛 010-66558426/8425   传真:010-66558429 第三批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 序号 申请建设重点实验室名称 申请单位 1 海底矿产资源重点实验室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2 航空地球物理与遥感地质重点实验室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3 生态地球化学重点实验室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4 复杂条件钻采技术重点实验室 吉林大学 5 天然气水合物重点实验室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6 古地磁与古构造重建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 7 地质超深钻探技术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8 地层与古生物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9 地面沉降重点实验室 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10 海岸带国土开发与生态重点实验室 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南京大学 11 应用地球化学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12 农用地质量与监控重点实验室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中国农业大学 13 地质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14 沉积盆地动力学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 15 应用地球物理重点实验室 吉林大学 16 小岩体成矿与找矿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17 深部探测与地球动力学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18 土地实地调查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 东南大学 19 岩溶生态系统与石漠化治理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20 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21 金银多金属矿评价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22 页岩气资源战略评价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23 东北亚地区金属及油气资源预测评价重点实验室 吉林大学 24 粘土矿物重点实验室 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 25 城市土地空间资源监测与仿真重点实验室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26 构造与成矿成藏重点实验室 成都理工大学 27 页岩气资源勘查重点实验室 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28 地质环境监测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 29 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 贵州大学 30 东北亚古生物演化与环境重点实验室 沈阳师范大学 31 缓变型地质灾害(地裂缝)重点实验室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32 金矿成矿过程与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 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 33 黄土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34 煤炭资源勘查与评价重点实验室 陕西省煤田地质局、西安科技大学 35 国土资源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 成都理工大学 36 国土资源战略研究重点实验室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37 国土空间规划与开发重点实验室 北京大学、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38 贵金属分析与勘查技术重点实验室 河南省岩石矿物测试中心、河南省地质调查院 39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规划重点实验室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40 稀土和稀有稀散金属矿产实验测试及勘查重点实验室 湖北省地质实验研究所、湖北省地质调查院 41 建设用地再开发重点实验室 华南农业大学、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 42 三江成矿作用及资源勘查利用重点实验室 昆明矿产资源监督监测中心、云南省地质调查局 43 放射性与稀有稀散矿产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 广东省矿产应用研究所 44 西北退化及未利用土地整治工程重点实验室 陕西省地产开发服务总公司 45 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二O一二年二月六日
  • 国土资源部“深地探测”计划稳步推进
    p   作为国土资源部“三深一土”战略之一,深地探测计划正在稳步向前推进。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副司长高平5月3日向记者表示,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地球深部进军”的重要指示,国土资源部会同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省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完善战略布局,凝练任务目标、实施研究项目,共同推进深地探测科技创新战略落实。 /p p   高平称,深地探测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已基本形成。一是将深地探测纳入《“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面向2030年重大科技项目。即将发布的国家《“十三五”资源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又进一步明确深地探测的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二是发布实施《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突出了科技创新与“十三五”国土资源行业发展规划、改革布局的紧密衔接。 /p p   据介绍,目前,深地探测科技创新目标也已基本形成共识。为积极推动地球深部探测研究重大科技项目立项论证,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亲自挂帅,会同教育部、中科院、中国地震局建立了深地探测研究协调机制,成立了首席专家组和专家顾问委员会。 /p p   高平称,在协调机制的领导下,国土资源部组织了来自全国53家单位、300余位各领域的专家,在专题调研基础上,经过30多次不同规模的研讨、咨询和论证,编制完成了《地球深部探测重大科技项目建议》,确立了“透视地球、深掘资源、拓展空间”的总体目标,提出了地下空间探测与安全利用、深部含水层结构探测、深部矿产资源探测与开采、深部油气探测开采、地热资源探测与地热能利用、深部地下观测与地壳活动性监测、深部探测前沿技术与装备、深部探测与深部过程等8个方面的重大任务。 /p p   高平介绍,目前,以孙枢院士和李廷栋院士为组长的专家顾问委员会一致认可了该建议书,提出应尽快启动实施。至此,科技界对启动实施地球深部探测重大科技项目基本达成共识。 /p p   高平表示,深地探测创新研究任务已经起步。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启动实施了“深地资源勘查开采”重点专项,将构建1500米采矿新空间,进军2000~3000米勘查新深度,开辟覆盖区找矿“新大陆”,拓展油气万米深层新领域,支撑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目前第一批11个项目已经启动实施,第二批项目正在立项评审过程中。 /p p   高平称,为进一步强化“三深一土”科技创新战略的顶层设计和部署,国土资源部与科技部签订了《科资协同机制合作协议书》,在此框架下,国土资源部正在与科技部共同研究,探索建立深地探测科技创新与国家地质调查工程等协同推进机制。如向科研项目团队开放地质调查工程部署、最新地质调查成果数据资料等,促进创新研发选区、试点示范区共研共议、协调部署,使有限资源充分共享共用,促进研发成果及时验证完善,实现科研成果直接转化,加快国家地质调查工程快速实现深部资源探测的重大突破。 /p p br/ /p
  • 全国土壤普查办组织举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培训班
    2月26—27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组织举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培训班,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的决策部署,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中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总体要求。 在培训班上,全国土壤普查办部署了2023年土壤三普相关重点工作,河北、内蒙古、广西、四川、陕西等省(区)和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典型交流了土壤三普试点工作经验与做法。与会专家讲解了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同时梳理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培训要求,各地土壤普查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主动入位,积极作为,高质量完成今年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约55亿亩普查任务。一是要做好前期准备。持续完善组织体系,抓紧抓好调查样点布设、校核与下发,切实加强人员培训,严格遴选任务承担单位。二是加强全程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全程质量控制“五靠”(靠技术规范、人员资质、专家指导、工作平台、外部监督)“四控”(全程控制、源头控制、前端控制、同步控制)要求,将质量控制贯彻到土壤三普全链条、全过程,确保土壤三普最终结果准确、可靠、可信。三是加快试点成果形成与应用。抓紧组织形成试点成果,强化普查成果设计,因地制宜开展土壤农用适宜类评价和区域特色等专题调查与研究,使土壤普查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农业、资源、环境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四是要落实资金保障与人才保障。要足额落实经费支持,做好人才服务,选好技术支撑单位,加强宣传引导。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一级巡视员、全国土壤普查办专职副主任陈章全,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主任、全国土壤普查办副主任谢建华,全国土壤普查办各工作组组长,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土壤普查办、农田建设处、耕地质量处、耕地质量站、土壤肥料站等负责同志,以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代表、专家约200人参会。
  • 遇见200T,北裕助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遇见200T,北裕助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利用四年时间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通知》明确了普查总体要求、对象与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经费保障和工作要求。自2022年开始,将全面调查我国土壤资源情况普查,到2025年实现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包括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孔隙度、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北裕仪器助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近期,各省农村农业厅陆续公布了此次土壤普查中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及主要仪器设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包括pH值,可交换酸度,水解性酸度,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等43项。 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的分析化验作为土壤普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此次全国土壤普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北裕仪器”结合以往的技术积累及成功经验,自主研发的全自动土壤pH值测定仪 (ECA200T)为土壤普查带来实验室常规测试方案和批量化测试方案,以及其他土壤分析解决方案。全自动土壤pH值测定仪ECA2 0 0 T型遵循《N Y / T 1 3 7 7 - 2 0 0 7土壤pH的测定》等相关标准,本仪器适合用于各类土壤及水中pH的测定。全自动土壤pH值测定仪 (ECA200T)ECA200T仪器特点:1、智能机械臂:实现了连续、自动测试;2、精准定位,无缝操作;3、信号快速准确;4、数据可溯源;5、自动校准:代替了人工测试需要的手动校准的繁琐步骤;6、自动处理样品:自动加浸提剂、自动搅拌,自动测定pH;7、自动清洗并风干电极,避免交叉污染;8、54位样品盘。应用案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国内知名第三方检测公司某省地矿系统
  • 全国土地日 | 国土三调、土壤污染详查和土壤三普有什么区别
    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经讨论决定,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定不移地实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确定每年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纪念日为全国土地日。2022年6月25日是第32个全国土地日,今年的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全国土地日是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引导社会关注土地资源保护利用、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的重要宣传平台。什么是耕地?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蔬菜)为主。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什么是耕地红线?耕地红线,指经常进行耕种的土地面积最低值。它是一个具有低限含义数字,分为国家耕地红线和地方耕地红线两种。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18亿亩耕地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是不可逾越的一道红线。耕地是我国最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是根据我国一定时期内耕地保有量、人口数量、城乡建设用地数量、耕地后备资源数量、粮食需求等因素,经科学研究,综合算出来的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耕地保有量底线,必须坚守。什么是节约集约用地?含义有哪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指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实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主要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想方设法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为全面摸清我国土地资源和土壤状况,国家相继开展土地和土壤调查工作: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其目的是为了掌握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土壤污染状况、土壤质量和土壤健康情况,对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国土三调、土壤污染详查和土壤三普有何区别?一是范围不同。土壤三普对象是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中突出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潜力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调查面积约为陆地国土的76%。国土三调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土壤详查对象是除台湾省和港澳地区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全部陆地国土,调查点位覆盖全部耕地,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二是目的不同。土壤三普目的是查明全国土壤类型及分布,全面查清土壤资源现状和变化趋势,掌握土壤质量、土壤健康等基础数据,实现对土壤的“全面体检”。国土三调目的是全面查清某一时间节点全国土地资源数量及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状况基础数据。土壤污染详查目的是全面准确掌握土壤污染状况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真正摸清土壤污染底数,获得地块尺度的土壤污染数据。三是内容不同。土壤三普是对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土壤类型、土壤立地条件、土壤利用情况等的普查。国土三调是对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等的调查。土壤污染详查侧重于土壤污染项目,包括土壤、农产品和地下水的污染物调查和检测。四是方法不同。土壤三普是调查采集表层土壤样品,挖掘土壤剖面、采集分层土样,分析化验土壤理化性状等,是三维立体式调查。国土三调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利用类型图基础上,通过遥感影像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判读,实地调查核实变化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是二维平面式调查。土壤污染详查是调查采集土壤、农产品和地下水样品,分析检测土壤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土壤理化性质、农产品(水稻/小麦)污染物和地下水有机和无机污染物,是三维立体式调查。聚焦土壤检测,哪些科学仪器需求量大?土壤污染详查仪器配备情况如下:实验室类别设备类别设备名称无机污染物(包括土壤理化性质)检测实验室制样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研磨设备筛分设备前处理设备可控温电热消解仪控温/控时烘箱水浴锅分析仪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有机污染物检测实验室前处理设备索氏提取器加速溶剂萃取仪旋转蒸发仪氮吹仪(10位以上)分析仪器自动顶空进样器自动吹扫捕集装置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二噁英类检测实验室前处理设备索氏提取器加速溶剂萃取仪旋转蒸发仪氮吹仪(10位以上)分析仪器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磁质谱质量控制实验室制样设备研磨设备筛分设备前处理设备可控温电热消解仪控温/控时烘箱水浴锅微波消解仪索氏提取器加速溶剂萃取仪旋转蒸发仪氮吹仪(10位以上)分析仪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自动顶空进样器自动吹扫捕集装置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据了解,土壤三普需要的设备比较普遍,例如原子吸收、石墨炉、ICP、ICP-MS、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酸度计等基本设备。需求最大的主要是土壤制备和加工设备(研磨仪、球磨机、分装设备)、前处理设备(微波消解仪、萃取仪和浓缩仪等)以及全自动定氮仪。此外,多样品抽滤装置,以及晾晒盘和试样瓶等基础耗材用量较多。土壤三普仪器配备情况如下:省级/区域级土壤中心实验室设备设施装备清单类别名称功能描述实验室设施类实验室除尘收尘与通风系统用于清除并收集制样过程产生的尘土,保证实验室洁净,防止交叉污染,保证工作人员健康实验操作台用于样品制备、分装等环节的操作使用样品风干台架用于土壤样品风干样品存放架用于放置新接收样品和待流转样品成品贮存柜用于储存已完成制备的样品天平用于土壤样品的各环节称量万分之一精密天平用于土壤样品的精确称量电子台秤用于打包样品的称量空气压缩机用来清理制备平台以及研磨设备等封口机用于样品袋和样品瓶等包装封口打包机用于样品外包装的打包推车用于样品运输和转移铲车用于样品运输和转移扫码器用于样品二维码的扫码录入。采样设备类自动土壤采样器用于深层土的自动采集综合采样套装集成手套、打印机、工作服、牛皮纸、安全帽等18件采样实用工具于一个背包中,方便现场采样使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用于元素分析项目土壤样品的全自动化、标准化制备风干设备烘箱用于烘干清洗后的球磨罐等部件。除湿机用于对室内除湿,保持风干室内空气干燥。样品冷藏(冻)箱用于对有机测试项目样品冷藏(冻)保存。样品干燥箱用于样品快速干燥,快速去除水分。冷冻干燥机对有机测试样品以冷冻方式进行干燥,不破坏样品性质,去除样品水分。手工样品制备设备球磨机用于土壤样品的细磨,制备小粒径样品,但不是适用于Hg、As等易挥发的元素分析。磨土机用于特殊样品破碎研磨等。研磨仪(交叉敲击式)用于土壤样品粗磨。筛分仪用于土壤样品不同粒径的筛分。混匀/分样仪用于对样品进行搅拌、混匀和分装,保证样品均一性。研磨仪对土壤样品进行粗磨,制备大粒径土壤样品。药匙、铲、锤、刷、板、袋等用于取样、制样、分装等工具。玛瑙研钵用于手工研磨土壤样品。筛子用于手工筛分不同粒径的土壤样品(10目-200目)前处理设备微波消解仪用于土壤样品无机元素分析前的自动消解前处理快速溶剂萃取仪用于土壤中的有机物的快速提取固相萃取仪用于土壤中的多环芳烃及有机氯等污染物的前处理全自动平行浓缩仪用于有机物的快速浓缩无机元素分析设备便携式土壤重金属X射线荧光仪用于土壤样品重金属测试项目的定性和初步定量测定。原子吸收光谱仪用于Cd、Cu、Pb、Gr、Zn等重金属的测定测汞仪用于Hg元素的测定ICP-OES用于Cd、Cu、Pb、Gr、Zn等重金属的测定ICP-MS用于重金属元素的痕量测定原子荧光光度计用于As、Cd、Hg等元素的测定有机物分析设备分光光度计用于稀土总量等测定气相色谱仪用于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气质联用仪用于VOC、SVOC、除草剂等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用于POPs等测定液相色谱仪用于六种多环芳烃的测定其他设备pH计用于土壤pH的测定智能粒度测量仪用于样品制备粒度质量检查阳离子交换量检测仪用于土壤样品中阳离子交换量检测仪自动土壤采样器用于深层土的自动采集软件类土壤环境的智能化监测及 信息化管理系统解决方案基于土壤分级分类管理的区域土壤环境信息化软件系统,包括土壤样品信息库,智能化土壤样品保存库、智能化土壤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系统
  •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附全文)
    p & nbsp 日前,& nbsp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通知中指出,2017年第四季度即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准备工作,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订以及试点、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p p  我国曾在1984年启动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因受各种条件限制,土地一调历时十三年直到1997年才结束。2007年7月,土地二调正式启动,并于2009年底结束。不过,直至2013年底,国土部门才正式对外发布土地二调的成果。 /p p & nbsp 据了解,土地调查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①土地普查。在全国或较大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查明在某一时点或一瞬间的土地数量、质量及其利用状况。②土地重点调查。一种非全面性调查,即在拟调查单位中选择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重点单位进行调查。③土地抽样调查。按随机原则在用地单位总体中选取一部分单位为样本进行调查。④土地典型调查。在拟调查单位中选择若干典型单位进行深入的、系统的调查。通过土地调查可以从整体上认识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发展趋势。 br/ /p p & nbsp 通知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国发〔2017〕48号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 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 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 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调查内容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 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 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三、调查时间安排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17年第四季度开展准备工作,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订以及试点、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19年下半年,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20年,汇总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验收、成果发布等。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四、调查组织实施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为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其中,涉及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国土资源部牵头负责 涉及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负责协调 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统计局负责处理。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五、调查经费保障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次土地调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各地要多方筹措,统筹安排,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六、调查工作要求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各地要加强对承担调查任务的调查队伍的监管和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报送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调查成果要按程序逐级汇总上报。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附件: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国务院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17年10月8日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此件公开发布)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附件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组 长: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副组长:姜大明  国土资源部部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丁向阳  国务院副秘书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成 员:林念修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宫蒲光  民政部副部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刘 伟  财政部副部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王广华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赵英民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黄 艳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周学文  水利部副部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屈冬玉  农业部副部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李晓超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李树铭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石青峰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李维森  国家测绘地信局副局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兼任。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span /p p   作为一项耗时耗力的土地调查,经费保障必不可少。此前,为保障土地二调顺利进行,中央财政批复经费21.16亿元,地方各级财政也批复了130.9亿元。两者相加超过了150亿元。 /p p   据相关人士介绍,至于土地三调最终耗资多少,目前尚无预估数据。 /p
  • 全国土壤污染调查完成两年未公布结果
    千呼万唤不公开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被质疑不科学。   “不能说,不能说,不能说”。为何六年前启动,两年前已结束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千呼万唤不公开?如今它面临更严重的质疑:布点不密,难堪重任。   中东部地区、矿山开采冶炼区的土壤负荷已达极限,约70%的土地受到污染。保守估计,各类风险较大的污染场地,在全国城市及其郊区约有1万-2万个。   六年前,一场官方宣称耗资十亿元的土壤污染摸底战役在全国悄然拉开。   三年前,环境保护部一名副部长公开承诺:一旦结果出来,“将第一时间向新闻媒体公布”。   两年前,这场被称为我国有史以来最大、最全面的土壤污染调查终于完成,各界翘首期盼。   2012年的今天,纵然媒体和公众不断呼吁和追寻,官方调查结果仍未公布,甚至连调查过程也“犹抱琵琶半遮面”了。   更意外的情况发生了,学界及业界不少学者开始认为这项全国普查缺乏科学性和严谨性,难堪摸清土壤家底的重任。   这六年究竟发生了什么?这究竟是一次怎样的土壤污染调查?结果秘而不宣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苦衷?而中国真实的土壤污染状况,又究竟怎样了?   秘而不宣   三千多个采样点,一千多个日夜,150名科研人员像经过严格培训过的“特种部队”,将所辖土地分成网格化的点,采集土壤样本,拍摄照片,再进行样本分析统计,最终建立数据库和样品库。   这是6年前全国土壤污染调查中广东一地的情形。浙江省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陈江也经历了这一幕,他记忆犹新:“以前没有,我们很少做土壤调查。”   正是2006年夏天,《全国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总体方案》层层传达到各地环境监测站,要求监测人员利用GPS指引,严格按照4×4平方公里的网格化方式采样。   这场历时三年半的土壤污染调查,范围覆盖了除港澳台以外的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全部陆地。   依照预期,各地的调查结果将绘成一张巨幅的中国土壤污染图谱。其意义不言而喻:土壤污染调查数据是所有后续治理工作的基础。   业已取得的成果,从数字上说,也可称丰富,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采集土壤、农产品等各类样品二十一万多个,获得有效调查数据495万个,点位环境信息数据218万个,建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库和样品库,组织完成全国总报告和专题报告,完成12项试点工程、18份研究报告和7部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指南草案。   但接下来的事让人意外。这份调查的最终结论却秘而不宣,图谱含糊不清。南方周末记者翻阅了六年间各省市组织调查工作的公文、汇报、阶段性总结,毫无所获。环保局、土壤所、高校、监测站……几乎所有和土壤污染调查有关的人员都避而不谈。   某些场合,探询调查结论甚至成为禁忌。2012年11月21日,南方周末记者参加北京召开的一次有关土壤调查结论的研讨会,会议却因为临时获悉有记者在场,而不得不草草结束,会场上关于结论片言难寻。   “不能说,不能说,不能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专家、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万洪富自1994年开始关注土壤污染问题,他曾不止一次呼吁开展全国性的土壤污染调查和信息公开。因签署了保密协议,这位专家婉拒了对于调查结果的提问,仅仅透露,“结果其实没有那么恐怖,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公开”。   “这场调查原本仅仅是作为一个科研项目,根本没有想到后来会引起社会那么大的关注。”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回忆道。   受访专家对是否公开和原因都莫衷一是。   “不公布的主要原因还是环境数据的敏感性。最终结果肯定是要公布的,但不知道是全部公开还是只是在系统内公开。”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宋静分析道。   多名受访专家表示理解保密的苦衷,在没有切实的处理办法和法规出台前,全国污染土壤状况一旦公布,将可能引起不必要的担忧和经济损失。   “土壤的问题不仅是土壤,涉及中国出口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在这些问题都没想好之前,怎么公布?”高胜达也不赞成将这次调查结果公布。   而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研究员潘响亮则担心,这是一种数据壁垒。“全国性土壤调查工作量极大,得到的数据也非常可贵。不同部门在数据共享上是存在壁垒的,环保系统和科研系统并不是一条线的。”   采样不足,难堪重任   另一个更意外的情况是,公众翘首以待的调查报告,业内专家却普遍认为它的科学性存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方案中规定,采样密度为耕地8×8(单位km,同下),林地(原始林除外)、草地16×16,未利用地40×40。其中东部沿海省区耕地密度是4×4。   “采样的密度远远不够,国家规定是4×4,即16平方公里采一个样。这么大面积,能说明什么问题?”万洪富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调研密度和取样数量直接影响到最终结论。因担心采样代表性不够,广东省在执行时曾把范围缩小为2×2,而四川省也对灾后重建区进行了加密采样。   资金不足也导致采样密度“做减法”。据一名专家透露,整项调查的资金并未到达公布的10亿元。该专家表示,10亿元设计由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各出资5亿元,但国土部门并未给足资金,“拖拖拉拉好多年(资金)都没下来”。这直接导致了原计划完成时间一再被拖延,一些省份迟迟不能开展调查。   一个佐证是,参与调查的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自动室主任郭庆荣回忆,广东省土壤调查预算原先是四千多万元,后因经费不足,减少为两千多万元,预计的4800个采样点也变为了3000个。   不仅如此,还有专家透露,一些省份因为地处偏远地带,地形复杂,采样难度大,基层监测站会更改采样地点,甚至报送往年的旧数据。这些都会严重影响数据准确性。   四川省环保局一名负责协调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的官员接到南方周末记者电话后,更是直言“调查没有真实地反映情况”。   “单个样品根本说明不了问题。”中国农业科学院一位专家解释道,像这种大规模、粗比例尺的土壤调查是不能反映农产品产地污染状况的。严谨的土壤调查对样品取样和检查都有一套详细的技术规定,这次土壤调查出于生态环境标准的考量,而并不能代表土壤里蔬菜、粮食的污染情况。对农田而言,土壤重金属超标并不一定导致蔬菜、稻米的重金属超标,不同种类的植物对不同种类的重金属吸收量并不相同。“我们应该考虑重金属在土壤里起作用的部分。而不是只看数据。”上述农科院专家强调。   “摆上桌”的土壤污染   质疑声甚至延宕到既有数据上。早在6年前,一个被官方公布的污染数据——全国受污染耕地约1.5亿亩,也屡遭拷问。不断有专家提醒,真实数字可能远超于此。这位农科院专家不愿置评:“我们连污染评估的标准都没有,数字是怎么得出来的呢?”   无论最终调查数据如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已是不容忽视。2012年10月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曾透露这次历时六年的普查的整体结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   “这些问题都是摆在桌上的。”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总工宋云说。   没有最终数据,部门专家们只能用碎片拼接大致图谱,他们一致认可的是,南方比北方严重,重金属污染是土壤的头号杀手,工业化程度越高的地区重金属污染越严重。从我国西部(成都平原)向中部(江汉平原),至南部(珠江三角洲)地区,重金属污染呈逐渐加强的趋势,表现为分布面积增大,含量强度增高、元素种类增多。   “中东部地区、矿山开采冶炼区的土壤负荷已经到达极限了,约70%的土地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云南、贵州、广西局部地区很严重,化工、电镀厂里被污染面积有30%-40%,农药厂更是高达80%-90%。”宋云表示担忧。   潘响亮在西北地区做过大量的土壤修复工作。他回忆起调查过的某个废弃铜矿,土壤中的铜含量达1万多个PPM(浓度单位),而正常应该是几十个PPM,“我国的矿山重金属污染并没有真正治理”。   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我国从1980年代初已陆续开展了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但仅局限于区域性,且调查污染元素又是单一的,主要以重金属为主。随着工业的发展,污染物已不仅是有害重金属,更增加了有机污染物、农药、塑料增塑剂等,呈加重趋势。   不惟偏远矿区,城市亦非净地。在搬迁的污染企业中,100个地块就有二三十个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保守估计,各类风险较大的污染场地,在全国城市及其郊区约有1万-2万个。”宋云说, “我们正朝着麻烦前进。”半个世纪之前,美国环境学家总结的化学污染物给人类带来的困境,如今依然适用。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的陈玉成教授等人收集了1995年-2011年间,国内43个大中城市3688个城区土壤重金属数据,初步确定了我国城市土壤重金属的污染格局。结果表明,“太原、南京、开封等城市已达到强度并接近极度污染水平。长江以南城市土壤重金属污染比长江以北城市严重,中小城市土壤重金属污染低于特大城市。而我国城市土壤重金属单个潜在生态危害指数由大到小依次为:镉、汞、铅。”这与官方相关资料显示一致。   再度调查,如何公开   面对这些指摘,南方周末记者多方求证获悉,国家即将进行新一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者可以称为2006版调查的补充,新调查将针对密度不足的问题,加密调查区域。   新调查将集中在全国重点区域(包括耕地、蔬菜基地以及矿山周边地区)开展,最终各地的污染情况,粮食和蔬菜是否污染,污染物、污染程度都会用充分的数据表示。“现在还没有最终批复。但是等加密调查的结果出来,家底就基本上摸清了。”万洪富说。   据专家透露,广东、四川、浙江等地将率先启动新的加密调查。“环保部现在委托了全国几个比较大的大学研究单位做加密调查,以前是委托各地监测站。”郭庆荣说,“布点将会达到0.5×0.5,这就非常密了。   学者们更赞同将2006年的调查比作土壤的“人口普查”,而并非“摸清家底”。普查只能了解概况,它更大意义可能在于,“给国家制定决策提供依据”。   2011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土壤污染问题被列入四项“突出环境问题”之中。宋云在“规划”不到五百字的表述中,找到了国家重点关注的对象:“‘深化土壤环境调查,对粮食、蔬菜基地等敏感区和矿产资源开发影响区进行重点调查’,这应该是国家根据土壤调查结果的总结。”   “环保部的数据也给农业部的普查做了基础。”前述农科院专家说。2012年6月,财政部与农业部两部委联合印发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财政部向农业部拨款8.27亿,由农业部在未来五年内对全国农产品产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   但无论新旧调查,信息公开始终是不可回避的公众话题。   据宋云介绍,美国的污染场地的大致数量和修复治理清单都进行了公布,甚至“一块污染场地修复的环境保护规划中,包括了这地块的风险评价结果、修复目标、修复进度和环境监控信息等公众感兴趣的信息”。   据统计,美国大大小小的污染地块有29万-40万处,通过实行《超级基金法》和《国家优先控制名录》,对污染场地进行风险等级评估以及等级划分,确定优先解决顺序。美国列入“超级基金清单”的污染场地有1664块。   “我国连法律都没有。就只有环评,其他都没有要公示。”宋云说。我国尚无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而作为污染土壤唯一标准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颁布于1995年,制定者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所前所长夏家淇早在6年前已着手修订标准,但却因基础研究不够,数据不足而步履蹒跚。(原标题:“不能说”的土壤普查秘密 是结论太恐怖,还是过程不科学?)
  • 2265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招标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HXY2023-108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项目名称: 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预算金额: 总预算金额为2265.16万元,其中1包预算金额为:131.76万元;2包预算金额为:175.68万元 ;3包预算金额为:131.76万元;4包预算金额为:175.68万元;5包预算金额为:261.8万元;6包预算金额为:121.69万元;7包预算金额为:125.4万元;8包预算金额为:499.5万元;9包预算金额为:343.5万元;10包预算金额为:298.39万元;最高限价:【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1包 最高限价:1317600.00】 【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2包 最高限价:1756800.00】 【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3包 最高限价:1317600.00】 【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4包 最高限价:1756800.00】 【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5包 最高限价:2618000.00】 【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6包 最高限价:1216900.00】 【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7包 最高限价:1254000.00】 【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8包 最高限价:4995000.00】 【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9包 最高限价:3435000.00】 【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10包 最高限价:2983900.00】采购需求:购买一项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合同履行期限: 包1、包2、包3、包4: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验收通过;包5: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包6、包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月内完成样品制备;包8、包9: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底前完成;包1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成果验收通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1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2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3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4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5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6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7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8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9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10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05日18时30分 至 2023年09月12日23时59分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方式: 网上获取售价: 0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4号联系方式: 0898-658196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1102室联系方式: 0898-6532822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电 话: 0898-65328224
  • 海光助力首届全国土壤分析技术研讨会
    为推动现代分析技术在土壤学研究中应用与理论研究,促进土壤分析检测行业发展与技术创新,由中国土壤学会土壤分析技术工作委员会主办的首届全国土壤分析技术研讨会于2019年11月27~29日在江苏南京成功举办。本次会议主题为“现代分析技术在土壤学研究与实践中的应用”,邀请了相关领域学者作大会特邀报告。 海光公司在本次交流会上展示了HGF-V9原子荧光光度计和直接进样测汞仪两款产品,两项创新技术引起了诸多代表的关注,纷纷到海光展台前咨询交流。HGF-V9原子荧光光度计基于全新的四通道九灯位光学系统,引入了高度集成三维集成流路、百万次免维护点火、双区温控原子化器、水冷式自排废气液分离器、自动对光等核心技术;开发了汞灯自激发及漂移自动校准技术、三通道高精度数字化气路、原子化区域可视化系统等关键技术,实现了原子荧光分析的高度自动化与智能化,显著提升仪器可靠性和长期稳定性。原子荧光4.0时代的新技术备受参会代表关注。 相比较汞常规分析手段,HGA-100直接进样测汞仪免化学前处理、固/液/气体样品直接进样检测的独特优势备受参会代表关注。HGA-100直接进样测汞仪,采用全程温控系统、催化体系、自动进样系统、长短吸收池、绿色环保尾气净化体系等一系列设计,确保仪器性能稳定可靠,满足土壤等环境样品检测要求。分论坛上,还为大家带来HGA-100直接进样测汞技术特点及在土壤环境监测中的应用方案,可帮助分析工作者更加便捷的检测汞元素。 随着国家对于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的需求日益突出,相关检测行业蓬勃发展,土壤分析检测越来越受到了土壤与环境科技界、政府、行业、企业等各界的关注和投入。海光公司始终秉承“保障食品,让人类更健康;保护生态环境,让生活更美好”的使命,一如既往根据客户需求不断推出新技术、新产品,满足用户更广泛的需求。
  • 国土资源部生态地球化学重点实验室挂牌
    p   “国土资源部生态地球化学重点实验室” (以下简称“实验室”)建设验收工作7月11日在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举行。经过专家组的评定,实验室顺利通过了验收。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中国地质科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严光生,国土资源部科合司副司长高平出席会议。 /p p   据了解,该实验室定位于在医学地质、农业地质、生态地质领域,丰富、发展生态地球化学理论和技术方法,解决国土生态环境质量问题,支撑服务于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自2012年获批建设以来,实验室依托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利用单位技术优势,开展地球化学、分析测试技术及其他交叉学科的研究,在项目承担、论文发表、人才培养、开放交流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成果,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 /p p   通过承担国家、省部级等科研项目开展了相关研究,实验室在矿山生态环境地球化学、环境污染的控制与修复、有机生态地球化学、元素形态分析与应用、环境有机分析技术、生态地球化学标准化研究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和示范效应。建设期间,实验室先后承担各类科研项目77项 4项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 发表论文129篇,其中SCI/EI收录论文49篇 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授权16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 研制生态地球化学国家一级标准物质17个,制(修)订生态地球化学标准分析方法5项,其中行业标准4项。实验室研究成果得到广泛应用,已成为生态地球化学领域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基地。 /p p   实验室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并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人才培养,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培训,聘请知名专家作为实验室建设学科带头人,加强研究队伍的学术权威力量。建设期间,实验室获国际埃尼奖提名1人,入选国土资源部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1人、国土资源部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1人、获中国地质调查局“优秀地质人才”称号1人、获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年地质英才”2人 培养研究生6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1名。 /p p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作为实验室的依托单位,高度重视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先后为实验室购置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高分辨双聚焦磁质谱等国内外先进的专业设备,,创造了实验室开放合作研究的良好条件。 /p p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主任齐亚彬表示,实验室正式运行后,测试中心会尽最大努力予以人力、财力及物力支持,尽最大可能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标准加强建设。 /p p   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调局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出席了验收会。 /p
  • 国土科技去年取得6项重大创新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会议上介绍,2011年,国土资源领域取得6项重大科技创新。   这六大创新是:青藏高原地质理论创新与找矿项目取得重大突破,社会经济效益明显 海洋二号卫星、资源一号02C卫星成功发射,强化了监管服务能力 大陆构造与动力学实验室升格为国土资源部首个国家重点实验室 北京离子探针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和大型科学仪器中心,为地质科研和找矿突破搭建了重要平台 我国自主研发和生产的首台万米科学钻探钻机正式下线,水平跻身世界前列 软土层快速成井装置专利技术被《南南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使用技术手册》收录。   徐绍史在会上提出,今后国土部门要着力完善和打造双保工程、城乡统筹、资源保障、社会管理、制度创新、基础建设六大平台,努力做到在用地保障上有新力度,在耕地保护上有新举措,在地质找矿上有新进展,在资源利用水平上有新提高,在制度创新上有新突破,在服务民生上有新成效,推动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的工作格局。
  •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附名单)
    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组建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加强与全国土壤普查办沟通衔接,抓紧组建地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确定人员,落实经费,尽快运行。请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省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报全国土壤普查办。   联系人:张青璞,电话:59191216,18511663581,传真:59191270         附件: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   办公室组建方案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明确成立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出办公室组建方案,明确了办公室职责、组织机构、人员组成等,经农业农村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请参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单位及社会成员,加强与办公室沟通交流,加强对办公室工作的监督,确保土壤普查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一、办公室职责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调度、督导等,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普查进展。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制定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地方编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土壤普查中央财政预算,开展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组织全国普查技术指导,制定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研究处理政策性、技术性问题。   (三)组织构建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制作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底图、统一开展规划样点布设等。开发建立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指导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   (四)统筹协调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科研教育及技术推广等单位、社会第三方机构等共同推进土壤普查工作,协调地方同步推进土壤普查工作。   (五)调度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调度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组织解决。   (六)督导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质量控制情况,督促指导地方落实任务、把控质量等。   (七)组织全国土壤普查数据汇总、分析,开展土壤普查成果检查验收,形成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相关报告。推动阶段性成果应用。   (八)负责国家级土壤普查基础资料归档、保存。   (九)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和工作。   二、办公室组织架构   全国土壤普查办内设4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组、平台工作组、外业工作组、内业工作组。各工作组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综合组。组织协调专家咨询组、技术指导组等相关工作。有关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文件流转处理等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及计划,统筹经费预算编制与安排,协调普查任务落实和政府采购等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宣传、政策解读、技术答问、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协调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部内相关单位等工作。调度普查工作进度并定期起草报告。组织督导技术支撑单位、地方开展普查相关工作。组织土壤普查成果检查验收,形成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相关报告。推动阶段性成果应用。负责资料归档、保存。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平台工作组。组织协调平台技术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工作平台开发运行、工作底图制作、样点布设,以及开发建立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指导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督促工作平台实现土壤普查全过程调度、监督、管理功能。组织开展平台调度及数据分析与汇总,定期报送普查进展情况。组织协调解决平台运行中发现的普查工作问题。负责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外业工作组。组织协调外业技术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外业调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开展外业调查相关业务培训。组织指导外业调查采样,落实质控措施。组织协调落实外业调查成果的形成,定期报送进展报告。组织督导各地土壤普查实施。组织协调解决外业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业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内业技术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内业化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开展内业化验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协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的筛选与管理。组织指导内业化验工作,落实质控措施。组织协调落实内业化验成果的形成,定期报送进展报告。组织督导各地土壤普查实施。组织协调解决内业化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组成单位及人员   (一)办公室组成单位   全国土壤普查办组成单位包括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成员单位相关司局,以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具体如下: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办公厅、人事司、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机关服务局、全国农业展览馆、农民日报社、信息中心、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二)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由主任1人,副主任6人,成员20人等组成。具体如下:   主 任:    张桃林 农业农村部 副部长   副主任:    郭永田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司长    陈章全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一级巡视员    谢建华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主任    刘现武 中国农业科学院 副院长    杨祝晖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 副司长    许 航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副局长   成 员:    邱天朝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副司长    姜大峪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副司长    钟 斌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副司长    张敦强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副司长    魏锋华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副司长    袁少青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副司长(正司级)    丁 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副主任    王 晖 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副司长    刘明国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一级巡视员    宋 昱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一级巡视员    张振华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副司长    李增裕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副司长    谈嘉一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局 副局长    陈 军 全国农业展览馆 副馆长    李 炜 农民日报社 副总编辑    王小兵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主任    闫 成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副站长    张 晔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党委书记、副主任    吴文斌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副所长(主持工作)    沈仁芳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所长   工作组组长:    综合组组长:陈章全(兼) 副组长:董 燕    平台工作组组长:吴文斌 副组长:裴久渤    外业工作组组长:沈仁芳 副组长:赵玉国    内业工作组组长:谢建华(兼) 副组长:习 斌   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    张宇翔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副处长    郞鹏飞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副处长    顾笑筱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 三级调研员    任 静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处长    刘国军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副处长    常 鹏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处长    王竑晟 中国科学院农业科技办公室 常务副主任    红 玉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三级调研员    张海涛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处长    刘庆宇 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处长    欧阳儒彬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副处长    罗 杨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二级调研员    李想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处长    薛彦东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二级调研员    董 燕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处长    杨羽佳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局 处长    刘忠岫 全国农业展览馆 处长    房 宁 农民日报社 种植业部主任    丛小蔓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处长    郑顺安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处长    吴 勇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处长    任 意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办公室主任    张建峰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副处长    滕 应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处长   四、相关保障   (一)人员保障。办公室抽调22人集中办公,其人员由办公室商成员单位落实。抽调人员在全国土壤普查办工作期间,对应原单位同类同级人员享受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原单位依据全国土壤普查办每年度为抽调人员出具工作鉴定书面意见,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以及表彰奖励时予以倾斜,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运行保障。抽调人员在农业农村部集中办公,相关办公条件及经费由农业农村部负责统筹落实。为保障办公室规范科学运转,制定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议事决策程序、内部运转管理、纪律和作风要求等。抽调集中办公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确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全国土壤普查办提出,按程序报全国土壤普查办主任批准。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开展实验室筛选通知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 号)确定的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技术路线,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职责任务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分为检测实验室、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 3 类。其中,检测实验室通过筛选确定,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通过确认确定,分别承担不同职责任务。  (一)检测实验室  1.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等要求和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壤普查样品检测任务安排,做好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工作。  2.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编制质量评价报告等,确保工作质量。  3.自觉接受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管理,接受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技术指导等。  (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  1.参与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对承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查任务检测实验室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留样抽检工作,协助开展能力验证和飞行检查工作,并编制检测能力和检测质量评估报告。  2.协助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做好能力验证、留样抽检和飞行检查工作。  3.有盐碱地普查任务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承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样等检测任务。  4.参与组织开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控制数据审核,编制省级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等。  5.自觉接受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管理,接受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技术指导。  (三)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  1.参与制定全国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和工作方案,参与组织开展能力验证、留样抽检和飞行检查等工作。  2.参与对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检测实验室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等。  3.参与开展省级质量控制数据复核工作,编制全国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等。  4.自觉接受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管理。  二、实验室条件要求  (一)总体要求  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验室需经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授权。实验室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无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实验室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检测结果准确、客观、真实和可追溯。实验室应独立承担普查任务,不得分包和转包。实验室及其人员应严格执行普查工作有关规定,并落实相关责任。  (二) 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应具有保证其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 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及所需仪器设备(见附件 2、附件 3) 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 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经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不少于 7 名)确认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实验室,可视为具有上述同等资质条件。  2. 能力证明。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经验,近3年内应开展过土壤相关检测活动,年检土壤样品能力不少于3000个。提交近 3 年参加的与所申请承担土壤普查检测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与考核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3. 人员。 队伍。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普查检测任务需要。应对所有从事样品制备、检测、签发检测报告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确认相应资格并颁发上岗证。上岗证应标明准许操作的仪器设备、检测指标等。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人员,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质量控制等工作。通过所申请检测指标能力确认且在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检测人员应熟悉相关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 样品制备人员应熟练掌握一般样品和土壤剖面样品等样品制备流程 质量控制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具备判断实验室检测数据准确性、方法有效性以及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的能力。在承担土壤普查任务期间,实验室应保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稳定。  4.场所环境。应具有固定的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场所,并符合温度、湿度等场所环境有关要求。承担样品制备任务的,样品制备室面积不少于 80m 2 ,样品保存室面积不少于 50m 2 ,制样室内应具备互联网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可以接受远程实时检查。检测室设施条件和环境应满足分析仪器、检测方法等有关要求。样品制备和检测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对相互有影响的活动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环境条件,应进行识别、监控和记录,保证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5. 设备设施。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申请普查样品制备或检测任务要求的仪器设备设施,仪器设备设施完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应进行功能核查。所用质控样品和化学试剂等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要求。质控样品应能溯源到标准物质(或参比物质)。化学试剂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  6. 检测方法 。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包括样品制备和前处理方法),完成所承担的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所用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  7. 质量保证。 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对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不受任何部门和经济利益的影响,保证样品制备、检测等工作客观、公正。应建立检测数据和报告质量审核制度,指定数据审核人员和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及签发人员。  (三)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条件要求  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除应满足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之外,还应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具有丰富实验室质量管理经验和良好信誉,法律责任承担单位为事业单位。  2.具备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查样品制备与检测等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管理等能力。  3.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检测结果争议时,应具备复检评判的能力。  4.有盐碱地普查任务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具备地下水样等检测能力。  (四)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条件要求  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除应满足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之外,还应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具有丰富实验室质量管理经验和良好信誉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法律责任承担单位为事业单位。  2.具备为全国普查样品制备与检测等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管理等能力。  3.具备对有争议的省级质量控制结果复检评判的能力。  三、实验室筛选步骤  (一) 实验室申请  凡符合本通知中检测实验室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条件要求的单位,可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向所在地的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符合本通知中的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条件要求的单位,可经专家推荐,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二)检测实验室筛选  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本通知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内的检测实验室初步筛选工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家。初步筛选采用文件资料审查与实验室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单位进行符合性审查,从组织管理、检测能力、能力验证考核、检测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初步筛选推荐的检测实验室有关材料(报送文件、申请材料和评审材料等)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级初步筛选推荐的检测实验室组织专家复核和评审,确定并发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供各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选用。  (三)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确认  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由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申请单位中确认,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 2-3 家,相关确认材料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确认  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由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专家推荐的申请单位中确认,原则上从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教学、推广等技术力量较强的单位产生,限定 10 家左右。  四、时间安排  (一)2022 年 3 月中旬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完  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测实验室初步筛选工作,报送初步筛选推荐的检测实验室有关材料以及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申请和确认材料的电子版(含单位公章的 PDF 扫描件)。  (二)2022 年 4 月上旬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开展初步筛选推荐检测实验室的专家复核和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公示 1 周。  (三)2022 年 4 月中旬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  五、有关要求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实验室动态管理和进入退出机制,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未能履行职责任务、检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伪造数据、弄虚作假、未遵循相关规定泄露普查数据等情况的实验室,将取消其相应资格,且不再接受其申请。  请各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同时,请确定 1 名省级工作联系人,于 2 月 28 日前报送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 4)。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郑磊 李寒  联系电话:010–59196326 010–59196343  电子邮箱:trjcbz@126.com  附件1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docx   附件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   附件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主要仪器设备
  • 中国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 修复技术仍在追寻中
    全国城市重金属污染地块估计有七八百块,绝大部分尚未动工修复 蜈蚣草 广东土壤研究所陈能场博士等用水稻作修复实验,图为研究人员正在对不同作物比较称重。资料图片 目前国内科学家还没有找到一种经济、有效、适合大规模农田治理的科学修复模式,大多土壤重金属治理模式还处于实验室摸索阶段。——华南农业大学博导陈日远 中国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污染状况如何,至今尚未有清晰的全国地图。 受重金属污染的各种土地,还能重新修复使用吗?目前,尽管国内乃至全球的修复技术五花八门,但真正经济、有效、能成规模运用的土壤重金属修复技术仍在追寻之中。 幸运的是,一种专门针对砷污染的生物修复技术,眼下已在国内进入规模实验阶段。 重点防控西南 从污染面积上看,镉为首,从健康风险上看,砷最毒 大地也会生病。 2009年,陕西凤翔铅污染、湖南浏阳镉中毒、山东临沂砷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强烈刺痛人们的神经。 全国究竟有多少土地已被重金属污染,或身临污染的悬崖? 事实上,在全国各地重金属污染事件集中爆发之前的2005年,由国家环保部、国土资源部等国家部委牵头,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一次超大规模的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这也是中国历史上针对土壤健康调查的第一次。 “参与调查的科研人员,都经过专门培训,通常按照平均8公里×8公里的调查范围取样,成网格状在全国调查各种土地现状”,一位参与这次全国土壤重金属调查的科研人员称,包括青海、新疆等地在内,除各地明显的山地、荒地、人类干扰活动少的地区外,所有调查都是标准取样。 然而,截至目前,这项历时5年多的全国土壤重金属调查结果还未正式公开。相关人士透露,不算地方配套资金,整个项目目前耗资已远超过10亿元。 “从调查方法上看,还不够科学,或者科学的严谨性不够,比如人口稀少处、污染密集区,都以同样标准密度来取样调查,其出来的结果是不足信的”;“再说在64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取哪一个调查样点为数据采集对象,随意性很大”,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陈同斌举例,以300平方公里的北京市中心城区面积而言,全国调查就只取5个样点,这些点是取在学院旁边,还是工厂旁边,所取得的调查数据差别很大。 陈推测,可能正是因为调查方法上存在争议或不足,以及土壤重金属污染后果严重,一旦形成即具有不可逆性,很难恢复,“比水污染、空气污染更难治理”,所以导致国家相关部委对最后形成的调查结论慎之又慎。 “如果真要准确摸清楚全国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还需要进行加密调查”,“毕竟土壤调查涉及许多专业问题,不是那么简单,比如空间尺度效应,小范围(调查)没问题,大范围(调查)就出问题,还有土壤中重金属含量的准确测定,都相当不容易”,陈称。 1999年,为掌握北京市土地重金属污染现状,中科院与北京市自然基金合作,对北京市进行高密度取样调查。“平均每100亩地就分布一个样点,整个北京市共取了1000多个调查样点,要是放在全国土壤调查里边,按调查标准,就只有200多个样点”,陈同斌介绍,他的一个40多人的科研团队,几年后,拿出一份《北京市土壤和蔬菜(农产品)重金属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 虽然这份调查结果至今也未公开披露,但陈表示:“调查结果证明土壤重金属污染比较严重”。从事土壤修复研究多年的他分析,不规范的采矿业及其下游冶炼产业,是造成土地重金属污染的元凶,同时西南山地多雨,极易扩散,健康风险度高,全国重点防治地区应在我国矿业发展密集的西南地区,同时长三角等地也污染严重。“从污染面积上看,国内专家认为镉污染最严重,但如果从健康风险评估角度,我认为是类金属砷污染,因为砷的致命剂量非常小”。 华南地区一位也参与了全国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的专家,证实“全国状况不容乐观”,“重金属土壤污染面积肯定不小于国土面积的5%”。 城市“毒地” 全国城市重金属污染地块估计有七八百块,绝大部分尚未动工修复 人们通常将密度大于4.5克/立方厘米、原子量大于55的金属,称为重金属,而从环境污染方面所讲的重金属,又通常是指汞(H g)、镉(C d)、铅(Pb)、铬(Cr)、砷(A s)等有毒有害物质。 受到污染的沉默土地,也能直接危及人类的健康。上世纪60年代,土壤重金属污染危害,第一次在美国出现,向人们敲响了警钟。 在美国西部一个名叫幸福谷的地方,随着城市扩张,人们在新城区住上了新盖的楼房不久,居民便发现相继生病。经专业调查,发现盖房子的地方,原来是一家农药厂,该厂厂址处的土地已被重金属污染,正是天天生活于受污染的土壤之上,让人们相继病倒。 通过这次幸福谷事件,土壤重金属污染危害防治,进入了科学家视野。科学家发现,受到重金属污染的土地,大多分为两种,一为农田或耕地,一为城市用地。在城市,那些受到重金属污染的土地,往往同时也伴随有挥发性或半挥发性多氯联苯、多环芳烃、卤代烃等有机污染。 其后,英国科学家阿仑贝克通过实验,将1平方米的重金属污染土地成功修复,使得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从实验室进入实际运用阶段。“虽然只有1平方米,但它无疑是一个伟大的进步”,陈同斌介绍,此后世界各国都开始了各种各样的土壤重金属修复技术研究,涉及物理、化学、微生物、生物修复等各个领域,但截至目前,真正具有可推广前景、可能成规模利用的修复技术不超过10种。 2006年,北京地铁5号线在宋家庄站一带开挖时,尽管工人们是在地底27米的深处施工,可还是有两名施工工人莫名其妙被熏倒。中科院地化所专家赶到现场,发现施工地面原来是一家农药厂厂址,后农药厂搬离市区,但土地却已被重金属污染。消息不胫而走,宋家庄房价当年顿跌了1000多元/平方米。 据现场调查估算,宋家庄地铁站下受污染土地总共约10万吨。当时有专家建议将这些受污染土地挖出来拉去焚烧,然后添加水泥,最后可烧制产生约1000吨的水泥。“且不要说受污染土地焚烧会产生更要命的污染物质二恶英,就是最后产出的水泥,其质量也是劣质水泥,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生产制造用低等水泥,经济上也不划算”,陈同斌透露,这个焚烧方案最终未能通过。 由于正处于奥运会前夕,北京相关方面非常着急,希望能不惜代价修复这些受污染土地。“从理论上讲,只要不计较成本,怎样的污染土地都能修复,但要求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完全修复,就无法做到”,中科院地化所表示。最后,这10万吨受污染土层,全部被密封送走,当作危废物品储存至今。 “由于城市扩张,导致一些原先分布在城市外围郊区的农药厂、化肥厂、化工厂等变作城市中心区,在改变土地用途时,出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中科院地化所估算,目前全国城市受重金属污染地块共有七八百块,绝大部分还未动工修复。 蜈蚣草之功 面积达1000-2000亩,成为世界最大面积的砷污染农田修复项目 除城市重金属污染地块外,在未规范开采、冶炼的矿山附近,露天堆放的矿渣或者溶于废水后无色无味的重金属,也极易不知不觉地潜入附近农田,使农田深受其害。 2009年,由于大量村民被体检查出尿镉超标,湖南浏阳镇头镇一带爆出镉中毒事件。原来在靠近村子边上的一家化工厂,由于环保措施不到位,冶炼矿渣露天堆放,工厂废水偷排,一遇上下雨天,厂区含镉废水流出,不仅污染了附近大片农田,而且流入了村民水井中,导致多人慢性中毒。“人病了还可以上医院,农田怎么办?”依靠土地为生的当地农民忧心如焚。 去年夏天,在修复之前,记者看到大片受污染的水田里依然种满青青水稻。然而,水稻是一种特别容易富集镉的植物,这些产出的镉米最终还是将流向市场。 如何大面积修复重金属污染农田,一直是个世界难题。当年在日本“痛痛病”的发源地——富士县神通川流域,在修复被镉污染农田时,就是采取去表土15厘米、并压实心土,结果在连续淹水的条件下,稻米中的镉含量小于0.4m g/kg。但对于污染面积总计1万多亩的湖南镉污染农田,运用去土治理显然也将工程巨大,更大的问题是:换出来的污染土层,又将放哪安全保存,从而避免二次污染呢? 经测算,跟物理修复技术相比,生物修复技术的成本往往只占前者1/10-1/100,而且安全性高,对动辄大面积亟需治理的受污染农田比较适用。 为寻找一种安全、经济的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方式,1998-1999年间,陈同斌和他的科研团队在前期大量研究的基础上,决定遵循进化论思维,到南方去刻意寻找根治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植物克星。“南方温暖潮湿,生物多样性高,从概率上讲,在南方寻找到重金属超富积植物的可能性要大”,陈形容,这种植物既要对土壤重金壤具有超强吸收能力,同时还要易养活、生物量大,而通常植物身上,这两者特性不能兼具。 中国砷储量占到世界70%,但却多为伴生矿,开采利用价值不大。研究方向一直盯紧砷污染防治的陈同斌及其研究团队,将寻找超富集植物的目光,首先锁住了国内砷最为集中分布地带之一的广西环江地区。经过长达2-3年研究找寻,一座有着1500多年历史的石门矿被科研人员发现,并将该矿附近100多种植物纳入搜索圈。经层层筛选以及遗传性能鉴定,当地大量存在的一种优势植物——蜈蚣草胜出。 “一般植物土壤中砷含量达到50个ppm还能活,在植物体内,由于植物通常不吸收这种有毒物质,更不愿向其地上部分转移,但蜈蚣草中的砷含量竟可以达到1-2%,而且多集中于地上部分,一年可以收割三次之多”,陈同斌做了一个对比,蜈蚣草对土壤重金属砷的吸收能力相当于普通植物的20万倍,而且蕨类植物蜈蚣草生物量超大,在收割焚烧其地面部分后,残存的重金属含量已非常低。“两三个月内可以将土壤重金属含量降到安全阈值,三至五年内则可以完全修复”。 五六年前,广东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大学、广东省土壤研究所等一批科研机构针对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相继展开物化、生物、微生物技术等方面研究。2005年,刚从日本留学回国的广东省土壤研究所陈能场博士,则选择了粤北进行镉污染农田修复实验。在一块约6亩大小的田地里,陈先后尝试了硅肥和水分管理、叶片调理剂等多种方式尝试,最终陈将一种高富集镉的水稻引种过来,通过轮作和间作(高富集水稻与玉米等经济作物)的方式,来修复镉中毒农田。“从治理效果看,边生产边修复这种方式相对成熟”,目前仍在实验之中,陈能场表示。此外,专门针对镉污染的另一种筛选植物——东南景天,在国内已有上百亩实验基地。 据统计,针对国内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植物优选品种,一度多达40多个。“真正适用的生物修复技术不多”,陈同斌透露,今年10月,由国家总投入2450多万元的蜈蚣草修复项目,已经在广西环江地区、云南个旧、湖南、江西等地成规模展开,总修复农田面积达到1000-2000亩。“这将是世界范围内最大的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面积”,陈同时承认,该技术进一步推广应用还需要国家从政策上补贴农民,“每亩修复成本需要2000-5000元不等,至少买种苗还得靠政府补贴、引导”。 然而,也有科学家对包括换土、淋洗、生物技术等看似热闹的土壤重金属修复技术前景感到沮丧。广东省政协委员、华南农业大学博导陈日远教授认为,目前国内寻找治理重金属污染的生物修复途径,主要是从对土壤重金属超富集和非富集作物两个方向着手找寻,“但从目前来看,国内科学家还没有找到一种经济、有效、适合大规模农田治理的科学修复模式,大多土壤重金属治理模式还处于实验室摸索阶段”。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雷磁来帮忙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明确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时隔43年,开启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开始,将全面调查我国土壤资源情况普查,到2025年实现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此次土壤性状普查包括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孔隙度、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近期,各省农村农业厅陆续公布了此次土壤普查中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及主要仪器设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包括pH值,可交换酸度,水解性酸度,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等43项。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的分析化验作为土壤普查的一个重要环节,“雷磁”的pH计、电导率仪、滴定仪在土壤检测实验室均有广泛应用。“雷磁”为您带来土壤普查实验室常规测试方案和批量化测试方案,以及其他土壤分析解决方案。 二、测试方案(1)实验室常规测试方案检测指标方法推荐仪器pH值电极法PHSJ-4F型pH计+962121低电导pH复合电极电导率(水溶性盐总量)电极法DDSJ-308F型电导率仪+ DJS-1VTC 型电导电极+ DJS-0.1VTG 型电导电极氟离子离子选择电极法PXSJ-216F型离子计(含氟离子电极+搅拌器)有机质、可交换酸度、水解性酸度、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碳酸钙、钙离子、镁离子、全氮滴定法ZDJ-5B-G自动滴定仪(电位+光度)(2)批量化测试方案检测指标方法推荐批量化仪器pH值电极法PHSJ-5T型实验室pH计+962121低电导pH复合电极SCH-02型自动样品进样器电导率(水溶性盐总量)电极法DDSJ-318T型电导率仪+ DJS-1VTC 型电导电极+ DJS-0.1VTG 型电导电极SCH-02型自动样品进样器有机质、可交换酸度、水解性酸度、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碳酸钙、钙离子、镁离子、全氮滴定法ZDJ-5B-G自动滴定仪(电位+光度)+ SCH-02型自动样品进样器(3)其他土壤分析解决方案测试参数测试方法推荐仪器ORP氧化还原电位电极法TR-901型土壤ORP计氟离子离子选择电极法PXSJ-216F型离子计(含氟离子电极+搅拌器) 为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助力土壤环境安全,雷磁值得信任。
  • 国土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成立
    10月28日,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在京成立。中国工程院院士、长安大学教授李佩成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参事、国土资源部原总工程师张洪涛,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副校长雷涯邻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17位资源环境学科和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受聘担任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钟自然出席会议。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由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共同建设。会议提出,实验室要发挥两个依托单位的优势,强化整体运转功能,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建设有特色、权威性的实验室 要加强研究顶层设计,开放研究课题设置要关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具有全局性和关键性影响的重大宏观问题。实验室重点研究区域及国家层面土地、矿产、水等资源承载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耦合关系,环境恢复与补偿等社会经济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创建相应的理论和技术方法体系 开展国土资源战略与规划研究,建立指标体系与评估方法,研究制定国土资源标准。   实验室主任、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付英介绍说,自今年6月获批准以来,实验室开展了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及资源环境承载力方面的重大项目和对策研究等工作,基本形成了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今后,实验室将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国土资源战略与规划相关学科领域取得集成和创新性成果,集聚和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团队,为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理论、技术和政策法规支撑,力争把实验室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软科学类实验室和思想库、国土资源部优秀重点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成为我国创造高水平科技成果和培育优秀创新人才的孵化器。
  • 聚焦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仪电分析精准助力
    聚焦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仪电分析精准助力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利用四年时间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北京、安徽、贵州、广西等地农业农村厅均已发布相关通知,陆续公布了此次土壤普查中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及主要仪器设备,并开展实验室筛查工作。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仪电分析作为分析仪器的供应商和解决方案的提供商,针对此次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提供完善的土壤检测解决方案,覆盖火焰光度计、火焰原子吸收、石墨炉原子吸收、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产品,满足各类土壤实验室的检测需求。仪电分析土壤理化性状检测解决方案FP64系列火焰光度计45系列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L系列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L9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L6S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仪电分析将持续关注第三次土壤普查进展,实时更新方案动态。助力“土壤三普”,上分品质,值得信赖。
  • 第一次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召开
    1月8日,国家环保总局在京召开第一次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加大投入力度,夯实工作基础,提升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土壤环境问题,努力开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新局面。  周生贤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重点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把土壤污染防治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部分,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呈现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局面,土壤污染途径多,原因复杂,控制难度大,由土壤污染引发的农产品安全和人体健康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农业生产、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必须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大的气力,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务求取得实际成效。  周生贤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建设良好人居环境的总体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梯次推进、重点突破的基本原则,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土壤环境问题。  一是搞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全国污染源普查都是重大的基础国情调查。要克服畏难情绪,加强沟通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强化质量管理,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调查进度和质量。要紧紧抓住调查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内容,保证实现“摸清家底、查明原因、提出对策”的总体目标。要积极探索跨区域协作,支持有困难的地区搞好调查。  二是强化农用土壤环境监管与综合防治。开展基本农田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种植适宜性评估,对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提出调整用途的意见。开展重点城市和重点地区“菜篮子”基地土壤环境安全性划分与重点污染源监控。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农用化学品的环境管理。规范有机食品发展,制定专门管理办法,开展基地建设试点示范,列入中央和地方环保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三是加强城市建设用地和遗弃污染场地环境监管。建立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制度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制度。通过系统调查,建立城市遗弃污染场地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搬迁企业原厂址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及修复工作,降低土地再利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  四是拓宽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渠道。建立国家、地方和企业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土壤污染治理项目。中央和地方都要加大投入,保证资金每年有所增长。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进企业对污染场地进行综合治理。  五是 增强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高质量完成土壤保护战略研究任务,建成一批土壤污染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土壤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大力研究开发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开发污染土壤修复设备,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提升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水平。  六是建立健全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快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研究和法律起草工作。研究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措施,出台专门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七是加强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全国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并组织好实施。把土壤监测作为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预案。加强土壤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  八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土壤污染防治作为学校环境教育和干部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相关科学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他说,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综合管理和监督执法职责,积极协调国土、规划、农业和财政等部门,争取支持,因地制宜地落实国家的总体部署和有关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吴晓青对今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要切实搞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要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政策标准建设;三是要切实提高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四是要切实抓好与土壤污染防治有关的几项工作。  辽宁、江苏、湖南、四川和云南五省环保局有关负责同志在会上介绍了开展土壤调查的经验和做法。  全国人大环资委、审计署有关负责同志,环保总局各司办、环科院、监测总站、中日环保中心、南京所、华南所、环境规划院负责人,全国土壤调查顾问组成员,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厅)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 46个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名单公布
    国土资源部关于同意建设天然气水合物等46个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单位:   按照《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部署,部组织开展了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工作,经组织专家认真评估、论证和公示,现同意建设天然气水合物等46个部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各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重点实验室主任招聘和遴选工作,编制《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书》(格式见附件2),明确建设目标,制定建设方案,落实建设经费。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有关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给予大力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后于2012年7月30日前报送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部将组织专家对建设计划进行论证和现场评估。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于达到建设目标的重点实验室将分批正式挂牌运行。   各重点实验室要根据学科特点和技术优势,积极引进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大力开展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活动,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领域高水平基础性和创新性研究,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支撑引领国土资源事业的改革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   1.同意建设的46个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名单.doc 序号 重点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 上级主管单位 1 天然气水合物重点实验室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中国地质调查局 2 航空地球物理与遥感地质重点实验室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 3 生态地球化学重点实验室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 4 古地磁与古构造重建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 中国地质调查局 5 地层与古生物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中国地质调查局 6 深部探测与地球动力学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中国地质调查局 7 海底矿产资源重点实验室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中国地质调查局 8 地球化学探测技术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中国地质调查局 9 地质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 10 沉积盆地与油气资源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 11 岩浆作用成矿与找矿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 12 黄土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 13 岩溶生态系统与石漠化治理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中国地质调查局 14 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中国地质调查局 15 多金属矿评价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中国地质调查局 16 地质环境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 17 农用地质量与监控重点实验室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中国农业大学 18 国土资源战略研究重点实验室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19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 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1 国土规划与开发重点实验室 北京大学、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22 东北亚古生物演化重点实验室 沈阳师范大学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23 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重点实验室 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4 海岸带开发与保护重点实验室 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南京大学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5 土地实地调查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 东南大学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6 地裂缝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7 粘土矿物重点实验室 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8 丘陵山地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 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29 金矿成矿过程与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 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30 贵金属分析与勘查技术重点实验室 河南省岩石矿物测试中心、河南省地质调查院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31 稀土稀有稀散矿产勘查及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 湖北省地质实验研究所、湖北省地质调查院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32 建设用地再开发重点实验室 华南农业大学、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33 放射性与稀有稀散矿产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 广东省矿产应用研究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34 城市土地资源监测与仿真重点实验室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35 页岩气资源勘查重点实验室 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36 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 贵州大学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37 三江成矿作用及资源勘查利用重点实验室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心实验室、云南省地质调查局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38 退化及未利用土地整治工程重点实验室 陕西省地产开发服务总公司、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39 煤炭资源勘查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 陕西省煤田地质局、西安科技大学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40 深部地质钻探技术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41 页岩气资源战略评价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42 复杂条件钻采技术重点实验室 吉林大学 43 应用地球物理重点实验室 吉林大学 44 东北亚矿产资源评价重点实验室 吉林大学 45 构造成矿成藏重点实验室 成都理工大学 46 地学空间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 成都理工大学   2.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书(格式).doc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 全面体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铺开
    农为政首,地为粮基。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自2022年年初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启动至今,经过一年的试点工作,全国各地已经自上而下构建了比较完善的组织体系、技术体系、保障体系和质控体系。一年的实践证明,“六结合”“六统一”技术路线(即实现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性状普查与利用调查、外业观测与内业化验、表层采样与剖面采集、摸清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政府保障与专业支撑等六方面结合;统一技术规程、工作平台、工作底图、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筛选测试分析专业机构标准、全过程质量控制等六方面工作)是正确、可行的;编制的技术规程规范是科学、适用的;建立的组织、技术等工作体系是务实、有效的。摸清家底意义重大,全面体检任重道远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土壤是农业基础的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依托。时隔40余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了土壤三普,重点对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约110亿亩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土壤开展一次“全面体检”。新中国成立以来,已完成了两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次普查于1958-1960年开展,毛泽东同志亲自批转原农业部党组《关于土壤普查鉴定工作现场会议的报告》,重点围绕摸清耕地数量和农民改土用土的经验而开展。第二次普查于1979-1984年开展,《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会议报告和关于开展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国发〔1979〕111号)部署了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重点普查了我国土壤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肥力等基本性状,普查成果成为我国各种资源调查、评价和规划的基础数据。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农业快速发展,粮食总产量从1979年的6642亿斤增长到2022年的13731亿斤。棉、糖、油等重要农产品产量也都有大幅增加,而且种类日趋丰富,品质日益提升。我国耕地资源相对不足,耕地质量总体不高,人多地少,耕地的开发利用强度高、局部耕地退化严重。经过40年发展,第二次普查的数据已经不能反映全面当前土壤质量的情况。土情连着农情、国情、民情。土壤三普是对农用地土壤的一次全面体检,是新阶段开展的一项重要国情国力调查。“这次土壤普查具有多功能集成、多目标协同、多领域协作的特点,技术难度大,复杂程度高,综合性系统性强。”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司长、全国土壤普查办常务副主任郭永田介绍,“做好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性状和耕作造林种草用地土壤适宜性,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做好土壤普查工作,更好地满足守牢耕地红线、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及食物多样性目标;做好土壤普查工作,需要统筹土壤、地质、地理、植物、生态、环境及遥感、信息技术等多学科协同,还要统筹行政管理、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多领域协作。”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各地普查有序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启动以来,全国88个试点县已经完成了8.8万个样点的调查采样、样品制备和内业化验检测等工作,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技术、保障、质控四大体系。“试点县初步形成了由土壤类型图、土壤酸化分布图、‘土特产’品生产区域分布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耕地质量等级图组成的数字化图件成果等,并开始着手数据及数据库成果的形成与汇交,以及土壤志的编撰工作。”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副研究员、全国土壤普查办综合组干部阮志勇告诉记者。强有力的工作组织体系是完成普查任务的根本保障。在2022年的试点工作中,陕西省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统揽、下属联包、三方实施、镇村配合的5级管控机制,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内蒙古自治区的12个盟(市)和55个旗(县),均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实施自治区、盟(市)、旗(县)的三级联动。不同层级、不同主体间协作畅通了,土壤三普工作才能实现高效运转。经费是做好土壤普查的重要保障。国务院《通知》明确,本次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各地积极落实土壤普查经费,据全国土壤普查办调度,内蒙古、河北、江苏、山东、湖南、广西、青海等省(区)每个地方落实省级财政经费超1亿元;黑龙江、浙江、福建、广东(含广东农垦)、贵州、西藏6省(区)每个地方落实省级财政经费超5000万元。全面铺开土壤普查工作,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土壤三普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全链条系统谋划、综合施策,需要抓实抓细各环节,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落地落实落好各项工作。要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今年,全国土壤普查办已经相继在西南区、华北区、华东区及华南区、西北区、华中区、东北区举办2023年土壤三普培训班6期,培训了各省份土壤普查办相关负责人、各试点县土壤普查办相关负责人,各省份土壤普查办外业工作和技术负责人、剖面土壤调查技术领队,各试点县成果形成技术负责人1500余人。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全国土壤普查办外业工作组副组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外业技术组组长赵玉国介绍:“培训班旨在提高各地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复杂性、专业性的认识,有效推动各地行政与技术体系的融合,进一步强化试点成果编制进度与质量要求,增强外业队伍专业导向和作业能力。经考核发证的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全国剖面调查采样工作需求。”3月3日上午,在重庆北碚的西南区剖面土壤调查与采样培训考核现场,109位参训学员刚刚结束完野外实操考核,正仔细聆听着关于剖面调查采样技术要点的讲解。“在进行完剖面观察时,也要记得抬头观察附近的地形,这样才能更好地判断周边的成土环境。”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顶层设计组副组长、重庆市土壤三普专家咨询组组长谢德体对剖面考核点介绍道。土壤普查队伍是保障土壤普查保质保量完成的核心。“各地要统筹省内的技术力量,在对采样和检测队伍进行筛选时,一定要严格把握人员的能力、技术和设备等条件,严格遴选任务承担单位,确保工作质量。”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总农艺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副组长兼内业技术组组长马常宝介绍,“不能只依靠省级或国家级的培训,各地的外业采样队和内业检测化验室要提前进行多次的内部培训。”因此,人员培训要久久为功,把功夫用在平时。无论是外业采样调查还是内业检测化验,土壤普查队伍人员短缺,是很多省推进试点工作时遇到的难处。在2023年土壤三普工作全面铺开之际,在高度重视人员培训的同时,还需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让更多具有土壤或者相关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参与到土壤三普工作中。信息化工作平台是衔接土壤三普内外业等多个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平台技术组以普查全环节工作流程为核心,开发了由1个桌面端系统和5个移动端App组成的工作平台,实现了普查全流程的信息化记录、数字化管理和可视化调度。“按照‘试点期基本定型、铺开期持续改进’的思路,2023年平台技术组将深入迭代工作平台功能模块,进一步提升平台的界面友好性和功能稳定性。”中国农科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所长、全国土壤普查办平台工作组组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副组长兼平台技术组组长吴文斌介绍。土壤普查参与主体多、涉及链条长、专业性强,因此全程质量控制就显得十分必要。“土壤三普的全程质量控制要以技术规程规范、作业人员资质、专家技术指导、工作平台管控、同步监督抽查等‘五靠’为抓手,在全流程各环节做到全程控制、源头控制、前端控制、同步控制等‘四控’。”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一级巡视员、全国土壤普查办专职副主任陈章全告诉记者,“今年,我们会基于试点经验,提前谋划思考,做好各个环节之间的有效衔接,统筹安排外业采样、样品制备、实验室招标、样品检测、数据审核等,严把土壤普查质量关。”他同时强调,土壤三普已全面铺开,在成果产出上要守土壤普查传统成果之正,创为农业生产乡村振兴现代需求服务之新;在普查方法上守传统外业采样内业化验之正,创“六结合”“六统一”技术路线之新;在普查组织方式上守专业人员干专业事之正,创调动全社会力量之新。了解更多土壤三普相关检测信息,点击报名参加“第四届土壤检测技术与应用”网络会议: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soil230509/
  • 北京吉天喜获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
    2008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隆重揭晓,经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定,由我公司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科学仪器支撑装置和系统的研制与开发”获得本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二等奖。董事长刘明钟先生、常务副总经理王安邦先生同时获得此项目的个人奖励。   在本项目中,吉天公司承担“带模块的自动进样装置”课题,并以此为基础,一举研发了FIA-6000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系列。同时,进行“功率连续可调的微波消解”课题的科研攻关,结合公司的专利技术,将其成功产业化,推出了TMW-100介质辅助微波消解仪,填补了国内同种仪器的空白,为国家科技创新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是国土资源部对国土资源科技工作者的最高奖励,它代表了国土资源科技领域的最高荣誉。吉天公司将以此殊荣作为新的动力,发扬团结协作,努力创新的精神,积极研发,多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的薪火效应,为国家科技创新和社会效益作出更大贡献。
  • 热点聚焦|东西分析助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近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发布,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为期四年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这是自1979-1985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后,时隔近四十年后的一次大摸底行动。消息来源于http://www.gov.cn中国政府网该通知明确普查的时间为2022-2025年,2022年完成普查技术、规范、物资等准备,开展全国性试点;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形成阶段性成果;2025年开展普查数据审核、成果汇总、验收与总结。普查对象为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的土壤。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 东西分析作为国内较早成立的科学分析仪器生产厂商之一,拥有质谱、光谱、色谱等多条产品线,检测项目覆盖无机元素、有机化合物。面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东西分析凭借专业的服务能力,为相关土壤检测人员提供包括售前咨询、检测设备、应用方法、售后服务等在内的整体解决方案,助力土壤相关项目检测。应对方案按以往土壤普查及土壤监测的要求,土壤污染物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土壤无机污染物(总镉、总汞、总砷、总铅、总铬、总铜、总镍、总锌、氟化物、氰化物等)、土壤有机污染物(PAHs、有机氯农药、硝基苯、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邻苯二甲酸酯类、多氯联苯、二噁英等)。涉及的分析仪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四极)质谱联用仪等等。用于土壤中镍、锌、铜、铬、镉、铅等金属元素的分析AA-7090型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705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SavantAA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用于分析砷、汞、硒、锡、铅、铋、锑、碲、锗、镉、锌等元素AF-7550型双道氢化物-原子荧光光度计用于分析土壤中铬、铜、镍、锌、钴、钒、锑、铊、锰、铍等元素ICP-7700型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GBC Quantima型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用于分析土壤中铬、铜、镍、锌、钴、钒、锑、铊、锰、铍等元素GBC OptiMass 9600电感耦合等离子体直角加速式飞行时间质谱仪用于分析土壤中六价铬等元素Cintra 4040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用于分析土壤中农药残留、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酚类等GC-4100型气相色谱仪GC-MS 3200型气相(四极)色谱质谱联用仪用于分析土壤中多环芳烃LC-5520型高效液相色谱仪相关解决方案解决方案|GC-MS在土壤有机物检测中的应用解决方案|原子荧光法检测土壤中的砷、锑、硒、铋GB36600-2018解读及东西分析应对方案解决方案|碱溶液提取-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土壤中六价铬解决方案|土壤中的铟含量检测解决方案|AA-7050和SavantAA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测定土壤中的铬解决方案|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测定土壤中半挥发性有机物东西分析第三方环境监测解决方案 2019.3.22解决方案|东西分析GBC cintra4040检测土壤中六价铬解决方案|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解决方案|“爱护环境,保护好我们的大地母亲”-东西分析土壤污染监测方案
  • 重庆市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专家名单
    为扎实推进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推荐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专家的通知》要求,经公开征集、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比选、领导审核,现将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咨询组专家、技术指导组专家和市级入库专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1日至5月16日。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咨询组专家名单序号姓名单位1谢德体西南大学2刘剑飞重庆市农业科学院3慈恩西南大学4陈新平西南大学5石孝均西南大学6王正银西南大学7魏朝富西南大学8杨剑虹西南大学9曾卓华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0李伟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1李杰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2孙彭寿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3王正奎重庆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14周远龙重庆市地质矿产开发局15彭正涛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 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指导组专家名单序号姓名单位1慈恩西南大学2刘洪斌西南大学3屈明西南大学4李振轮西南大学5倪九派西南大学6高明西南大学7李睿西南大学8杨朝现西南大学9秦建成重庆理工大学10李航重庆三峡学院11曾绍华重庆师范大学12单德鑫重庆文理学院13黄平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14黄永东重庆市农业科学院15杨俊英重庆市农业科学院16李燕重庆市农业科学院17罗友进重庆市农业科学院18张健重庆市农业科学院19熊伟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0郭凤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1詹林庆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2周佳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3赵敬坤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4李红梅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5夏波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6冯洋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7孔露曦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8贺红周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9唐光泽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30唐晓华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31杨宝佳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32孙秀萍重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33王青海重庆市地质矿产开发局34周川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35郑杰炳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36刘华强重庆市渝东南农业科学院37杨丽军重庆市风景园林科学研究院38冉成重庆市林业规划设计院39王洋江津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40付登伟南川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入库专家名单序号姓名单位1郭涛西南大学2李忠意西南大学3柴勇重庆市农业科学院4王妍重庆市农业科学院5王帅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6夏仁斌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7孔文斌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8吴向海彭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9彭先容丰都县农业生态环保检验监测站10朱昌锋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11赵祥伦重庆市綦江区农业服务中心12唐晓东重庆市长寿区农业技术科研服务中心13向华辉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14陈仕高秀山县农业农村委中药材产业中心15曾映月巫山县农委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16刘帮银重庆市合川区粮油发展指导站17黄秀芬重庆市永川区粮油作物技术推广站18李满意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19胡峰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20李惠敏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21汪雄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22田和明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23车平平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国土资源部重庆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24程士宝重庆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25高银香重庆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26来宏重庆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27陶华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607地质队28黄盛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7地质队29徐福银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7地质队30唐将重庆市地矿局107地质队31梁恩正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7地质队32谢桃园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5地质队33齐小兵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5地质队34刘启承重庆一三六地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35周中成重庆一三六地质队36明飞雄自然资源部重庆测绘院质量检验中心37邵景安重庆师范大学38肖作林重庆师范大学39吴胜军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40林义华重庆川东南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41雷家立重庆川东南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42胡云喜西部(重庆)地质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43姚永贵重庆市纬图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44游世文中科检测技术服务(重庆)有限公司45罗乔中院生科(重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王丽莎中院生科(重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7秦茂钊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河北国土资源厅采购1659万元进口仪器设备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找矿装备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0823-134001YGF051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6677138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063928   采购数量:   01包 监测站:1台   02包 全站仪:3套 免棱镜全站仪:4台 免棱镜全站仪:2套 全站仪式陀螺仪:2套 GPS:7台 瞬变电磁仪:1套   03包 全谱直读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1台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套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套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套 综合差热分析仪:1台 微波消解仪:1套   04包 电子探针显微分析仪:1台 智能偏反光显微镜:1套 偏反两用显微镜:1套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   供货时间:按合同要求   合同履行期:01包:合同签订后半年 02包: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03包:签订合同后6个月 04包:合同签订后6个月   招标公告日期:2013年8月16日   定标日期: 2013年9月6日   开标、评标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楼会议室   中标供应商名称:   01包:青岛国科海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02包:河北省地矿物资总公司   03包:河北省地矿物资总公司   04包:石家庄托普极星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01包: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23号30号楼   02包:石家庄市中山西路891号   03包:石家庄市中山西路891号   04包: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8号   中标金额:   01包: 149.8万元人民币   02包: 470万元人民币   03包:535万元人民币   04包:504.3万元人民币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邓平、王俊霞、田凤琴、范玉龙、郑德志   项目联系人:郑德志   联系方式:0311-86219117   传真电话:0311-86219087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606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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