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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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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排污费改税对环境监测行业的影响

    前提:《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论及税制改革和税收管理时提出,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动向: 2014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9日在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房地产税法草案和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正在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积极起草当中。”趋势:税务部门主导排污税的征收和管理,环保部门取消排污证年审,企业经营成本增加(税收成本增加)等。影响:1、“排污费改税”意味着排污征收主体将由环保部门转向税务部门,毫无疑问,征收力度和范围都会加强。2、以前是环保专款专用,现在由财政统一支配,地方政府能否保证环保这块的支出很难说。3、减少环保部门与排污企业的联系,削弱环保部门的威慑力。放弃现有的排污收费体系,对环保部门现有相关资源也将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费。4、取消排污证年审,能否保证企业自觉进行排污申报?监测市场是不是也将流失部分业务?

  • 环保税实施是否能解环保困局

    “温和版”环保税方案,各主管部门已经达成共识,相对于过去排污收费,“费改税”有助于遏制地方保护,避免个别地方为了招商引资而施压于环保部门,实施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排污收费缓缴或退还等政策。鉴于此,集权在中央政府,有无可能脱离地方阻力呢?税,能否让污染企业望而却步呢?请版友各抒己见!

  • 环保税开征已经进入倒计时

    环保税开征进入倒计时 实施条例将上报国务院 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我国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与此同时,在税收征管方面,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将开启“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 【新规早知道】环保税即将开征 税率水平高于排污费

    密集释放的政策信号显示,环境保护税渐行渐近。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年会上表示,2012年财税体制改革将着重从健全税收制度等三方面推进,其中包括深化环境保护税费改革。  一位多次参与财税、环保部门组织的座谈会的研究人员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财税、环保部门正就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税费改革进行研究,主导方向是对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进行“费改税”。专家表示,环境保护税宜择机尽快在全国“一步到位”地开征,税率水平应高于现行排污费。火电等多行业或受波及。  思路  先易后难的“费改税”  自被列入“十二五”规划后,有关主管部门对开征环境保护税的表态明显增加,仅过去半年的时间里,财政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便多次表示研究要深化环境税费改革,开征环境保护税,并在一定程度上透露了改革路径。  2010年10月底,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正式提出,开征环境保护税。时隔一年,2011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就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提出16条意见。《意见》指出,将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随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指出,要研究推进环境保护税改革。  2011年12月底,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开征环境保护税对于“清费立税”、促进企业强化环保具有重要作用,要抓紧研究立法和开展试点。今年两会上,谢旭人再次明确,要深化环境保护税费改革。受访专家普遍认为,这表明国家进行环境税费改革的决心和态度已非常坚决和明确。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征环境保护税非常必要也非常紧迫。开征环境保护税是调整经济结构、加强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手段。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吴健还提出,近些年政府在节能减排、环境治理方面也出台了不少措施,传统的措施是强制性的,随着治理的深入,治理成本会逐渐走高。“十二五”我国提出了更高的环境保护目标,这意味将来可能面临着更高的成本。环境问题的突出加上环境治理逐渐进入高成本阶段,要求我们不仅要治理而且要采取低成本的治理方式。而环境保护税从原理上来说具有这种可能性,即以比较低的成本更好地实现环境保护目标。  苏明介绍说,在环境保护方面,我国过去也有相应的制度安排,其中一个主要的制度安排就是对主要污染排放物征收排污费。在他看来,近期环境保护税费改革的一个主导方向是把排污费“改”成税收。  多次释放的政策信号也似乎印证了这一改革思路,即先易后难的“费改税”。根据两会期间披露的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环境保护税费改革指为进一步理顺环境税费关系,按照先易后难和分步推进的原则,选择防治任务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标准  税率水平高于现行排污费  记者了解到,从直接排放的污染物来看,主要有各种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这些污染排放物,目前基本都实行了排污收费制度。  不过,“把排污费一下全部都改成税收应该说也是有难度的”,苏明说,应该“先易后难”,同时抓重点。在他看来,这个“重点”就是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污费改成税收。按照谁排放谁交税的原则,以污染物排放量为计税依据,采取从量计征。主要的制度框架建立起来之后,再逐步积累经验继而扩宽覆盖面。  依照财政部“防治任务重”的标准,一位环保专家指出,2011年,在四项进行总量减排的主要污染物的约束性指标中,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2.2%和2%,均超额完成计划目标0 .7个和0 .5个百分点,氨氮排放量下降1.52%,完成计划目标;但氮氧化物排放量上升5.73%,“不降反升”,没有完成计划目标,而今年的目标是排放量零增长,防治任务仍然很重。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包景岭就向列席讨论的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建议,P M2 .5表面上看是细颗粒污染物,其实很大一部分是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发生化学反应后生成的,“必须从控制这些气态污染物着手”。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全国两会闭幕后,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就多次提到,氮氧化物减排要抓紧分解目标任务,切实落实到每个减排项目中,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逆转氮氧化物排放上升趋势。  至于财政部“技术标准成熟”的标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环保系统官员表示,相对于早已纳入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的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从“十二五”时期起才纳入约束性指标,技术不如前者成熟。但上述环保部规划院专家则认为,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已规定,氮氧化物2004年7月1日起按每一污染当量0.6元收费,“技术应该是成熟了”。  就税率而言,专家预测,环境保护税开征初期,税率水平设计得不会过高,但应该会高于现行排污费标准。  “‘费改税’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标准怎么确定,这恐怕是开征环境保护税最大的一个难点。”苏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这个标准需要深入研究和论证,如果税率水平与现行排污费标准持平,就偏低了,起不到对污染排放惩罚的作用。如果把标准定得过高,又会在一定阶段内大大增加相关行业企业的成本。在他看来,开征初期主要污染物的税率水平应高于现行排污收费标准,低于治理成本。长远来讲,随着经济发展和经验的逐步累积,税率也会有一个提高过程,至少要通过征税覆盖治理成本。

  • 环境税推出在望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重污染,市场对环保治理的关注度飙升。昨日,权威人士向《投资快报》记者透露,国务院正加紧对环境税方案进行审核,有望在月底或明年初推出。业内人士指出,根据目前的排污费水平,环境税一旦开征,其规模很可能会超过千亿,环保类公司将受益不浅。 提高税率是环境税制定的重点之一,和目前的费相比,税应该收得更多,以实现对企业的制约。环境税的征收应以税务部门为主,环保部门进行配合。环境税以费改税为主,征收范围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音等在内的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业内士指出。  财政部财科所的报告指出,未来环境税的征收应该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先选择实施条件成熟,易于推行的污染物征收,“十二五”期间可选择开征税目的为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氨氮化物、二氧化碳等,因为上述几类的征收对象稳定,而在“十二五”之后可对废气、废水、噪音及固体废弃物等其他项目研究开征。 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划定生态红线,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最终还是要用价格杠杆来调节,通过资源税和环境保护费改税,这将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征收范围。其中,要在过去强调的“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基础上,加上“谁破坏生态谁付费”、“谁使用资源谁付费”两个原则,让破坏者担责,让受益者补偿,才能彻底强化生态保护。  “三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显示随着我国对于生态文明的日益重视,环境保护税开征己经非常迫切和重要。事实上,早在2008年初,相关部委即开始联手研究环境税开征工作。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时任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称,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已经将环境税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同年5月底,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表示,将研究开征环境税方案。而近两年来,雾霾天持续大范围扩散,尤其今年是国庆黄金周期间,华北地区的北京、河北大部分时间均处于雾霾笼罩之中,这令环境税开征的呼声比以往任都高涨。  财政部财科所的报告认为,未来环境税应该作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由地税征收,在中央与地方分成方面,地方拿大头,中央拿小头,比例为8:2。环境税以地方为主,具有一定的政策延续性,排污费90%归属地方,10%交中央,而且就未来治理污染的责任主体来说,地方的责任更大一些。  据悉,在计税依据上,研究者们提出了标准,即污染排放税以生产所产生的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依据,对实际排放量难以确定的,根据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相关指标测算其排放量;而碳税则以对产生CO2的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按照含碳量测算排放量为依据。

  • 环保税法2018年1月1日实施

    环境保护税法全国人大正式通过,税目税额都定了!2018年1月1日实施。 环境保护税法全文5章、28条,分别为总则、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税收减免、征收管理、附则。 环境保护税法的总体思路是由“费”改“税”,即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法案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写入立法宗旨,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确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为应税污染物。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说,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有利于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 环保税法实施 绿色发展提速

    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实施好这部税法,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征环保税,是不是为了地方筹集财政收入?相关准备工作进展如何?哪些企业需要缴纳环保税?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b]为啥收?构建绿色税制体系,让高污染企业加速绿色转型[/b]“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开征环保税意义重大。”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党的十九大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开征环保税有利于构建绿色税制体系,促使环境外部成本内生化,倒逼高污染、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开征环保税,将进一步强化税收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落实排污者责任。”王建凡说。环保税,是“费改税”的一大成果,它的“前身”是排污费制度。原来的排污费收入,是实行中央与地方1∶9分成;实施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国务院决定环保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很多人关心,开征环保税,是不是就为了增加地方收入?“从近几年来看,全国排污费收入大约在200亿元左右,‘费改税’后基本上平移过渡,收入上不会有太大变化。200多亿元的收入规模,在税收总收入中占比很小。因此,环保税的生态保护意义远大于收入意义。”王建凡表示。“实际上,环境保护税法已经明确,开征环保税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只有恢复绿水青山,才能使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中国政法大学财税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设立这个新税种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是要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让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加速绿色转型,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b]怎么征?国家定底线、地方可上浮,北京市高限征收“双顶格”[/b]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环保税法规定,大气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11200元。各省(区、市)可依照税法授权,来确定环保税适用税额。“环保税的征收,主要是建立两个机制:一是正向减排激励机制,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二是动态税额调整机制,由国家定底线,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上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表示。以大气污染物为例,排放等量但具有较高危害性的“甲醛”所要缴纳的环保税是普通“烟尘”的24倍。这种政策处理,有利于引导企业改进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特别是减少高危污染物的排放。目前,除西藏自治区正在走法定程序外,各省均已出台了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总的看,各地出台的税额统筹考虑了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有利于发挥税收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调控作用。其中,黑龙江、辽宁、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份,税额“就低不就高”,按税法给出的低限征收;山西、内蒙古、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2个省份,税额处于中间水平;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河南等6个省份,税额处于较高水平。特别是北京市堪称“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大气、水污染物税额都是按高限确定的,相当于“双顶格”!环境保护税法还规定,下列5项情形可以免税:一是对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但规模化养殖未列入免税范围;二是对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三是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城乡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免税;四是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税;五是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b]如何缴?按季申报缴纳,4月1日至15日是首个征期[/b]环境保护费改税后,缴纳方式由环保部门核定缴纳,改为纳税人自主申报缴纳。依照环保税法的规定,环保税按季申报缴纳,2018年4月1日至15日是环保税首个征期。环境保护税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计算缴纳,与其他税种的“查账征收”方式截然不同,专业技术要求高、计算过程比较复杂,必须依靠环保部门的专业技术力量协助税收征管。“财税和环保部门已经制定了多项配套政策措施,确保税法平稳顺利实施。”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夏祖义表示,环保部发布公告,明确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造纸、钢铁等17个行业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以及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采矿业、制造业等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同时,环保部门将与税务部门开展联合辅导和重点辅导,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计算、会申报”。目前,各地环保部门已完成全部历史涉税数据向地税部门移交工作。各级地税机关已据此初步识别和确认环保税纳税人33万户,并初步建立了环保税税源数据库。“距首个申报期还有将近3个月,但各项征管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蔡自力介绍,税务机关遵循“实用、管用、好用”的设计原则,优化纳税申报表设计,大幅度减轻了纳税人填报量。同时,依托金税三期工程系统提升网上办税服务水平,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在环境保护税开征初期,将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增设申报专窗,建立纳税服务热线和环保服务热线协作机制,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咨询服务,确保我国第一部绿色税法顺利实施,税制平稳转换。以上内容来源于[color=#666666]人民网-人民日报 [/color]

  • 【转帖】专家称环境税年内开征 税费双轨制不变

    随着今年12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第15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日期的临近,运筹酝酿十多年的环境税,也提上议事日程。权威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保部等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环境税开征方案。“预计环境税近几年内会出台。但是,宏观调控的形势、基础工作能否赶得上,不确定因素太大。但几年内出台应该没有问题。”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专家预测环境税年内或开征近期,官方的一系列表态,让环境税开征的脚步越来越近了。先是2009年5月25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共提出十三点意见,其中第四条提出“大力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节能环保体制改革,努力转变发展方式”,第九条提出“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紧接着,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6月5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征收企业环境税已被列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环保部的重要议事日程,条件成熟时会推出。此后半个月,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6月24日在有关报告中建议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官方反复表态要出台环境税,但到目前为止,依然没有透露出具体的时间表。记者致电财政部税政司,相关人士以“部里有要求”婉拒回答这个问题。尽管如此,业内人士都已经感觉到了环境税开征日期的临近。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预测,“按说去年环境税就应该出台,因为金融危机推迟了。今年年内如果经济形势向好,应该会出台。”毫无疑问,环境税开征已经是一个大方向,但是目前仅与环境税相关的税种就有不少,比如资源税、能源税、燃油税等,甚至在消费税中对汽车分排量征收的税也被视作是环境税收。与环境税相关的税种已经名目繁多,为什么还要单独再开征环境税?“现在提出来开征环境税,这跟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密切相关。我国要切切实实地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必须重视这个问题。可以说,环境税这个经济杠杆是非使用不可的。”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其实,我国对环境的重视由来已久。早在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就提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将其作为一项重大国策又提了出来。可以说,开征环境税已是大势所趋,但是由于目前跟环境相关的税种已有不少,业界对环境税的概念和界定范围,依然没有统一的看法。“环境税作为一种全新的税种,主要是针对目前日趋恶化的生态环境而提出的。”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向《中国经济周刊》解释说,环境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使用的角度不同,内涵也不太一样。狭义的环境税是指国家为了限制环境污染的范围、程度,而对导致环境污染的经济主体征收的特别税种,比如针对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染物征收的环境污染税,也包括目前排污收费的费改税等。而广义的环境税,是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环境政策目标,筹集环境保护资金,调节纳税人环境保护行为而征收的一系列税收政策的总称,比如国家在所得税、消费税、资源税中更多地体现环境保护的要求等等。“在方案具体设计中,对那些具有可操作的排放,就可以先开征。因为广义的排放太多了,人类天天都在排放,人吐口唾沫也是排放。所以,要考虑可操作性。”贾康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一开始开征环境税不可能面面俱到,一定是有重点地开征。如果开征环境税,目前向企业征收的排污费就面临着改革。是费改为税,还是税费并存,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税费双轨制短期内难改变公开资料显示,我国开始向企业征收排污费源自1982年。1982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规定只有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才需交纳一定数额的排污费。这条规定在沿用了20年之后,也开始发生改变。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废气排污费”;《条例》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条例》,规定所有排污企业都需缴纳一定数额的排污费。但这一费用,仅仅是用于抵消污水处理的实际成本,外部环境成本仍然没有被计入。因此,出台环境税在所难免。”马中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道。但是,在开征环境税之前,首当其冲面临的是费改税问题。山西某煤炭企业的一位副总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为帮助焦化企业尽快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山西省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对省内135户重点焦化企业,暂时调低焦炭生产排污费标准,执行期为一年。据了解,这135户都是山西省确定的第一、二类重点焦化企业。对第一类省重点焦化企业,将现行18元/吨焦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标准降为3元/吨焦;对第二类省重点焦化企业将现行18元/吨焦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标准降为5元/吨焦。对其他焦化企业仍按山西省环保厅规定的原吨焦征收额收取。“现在各个省、甚至各个地市对排污费制定的征收标准都不一样,基本上是当地制定的。如果费改为税之后,对企业来说,该交的税还要交;而地方政府该收的费还得收。全国各地那么多省市,包括地税一级都算是立法机构,都可以制定一些收费方面的政策。我们得听政府的。”上述人士无奈地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据业内人士介绍,污染费征收20多年来,征收随意、管理使用混乱的情况一直存在。可以说,排污费的征收,对治理环境污染、降低企业的排污量等方面的效果并不理想,费改税不可避免。公开数据显示,全国每年排污费征收额近200亿元左右。“在环境税开征的时候,选择的污染物指标肯定不会完全覆盖。比如,作为一种税收,首先要征收一些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宗污染物排放的税;二是目前向企业征收的排污费,除了包括大宗的常规污染物,还包括很多小宗的、非常规污染物,比如汞、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有机污染物等。如果对这些污染物也征税,成本就很高,而且对这些污染物的征收所要求的技术性也很强,税务部门不可能再搞一套环境检测机构。因此,把这部分也改成征税,肯定不太可能。”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实行的是双轨制,税费共存的局面,短期内不会有大的改变。从长远来看,大宗的常规污染物可能改为环境税,而小宗的非常规污染物可能改为罚款。”

  • 我国将加快环境保护税立法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组织人员到北京海淀区进行环境保护税相关工作调研,听取了北京市地税局、环保局、财政局、发改委关于环境保护费改税情况的汇报,并就推动环境保护税改革和相关征管工作进行了探讨,为下一步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提供了有益参考。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推动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税收在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方面的重要作用。  污染治理、节能减排,是一项综合的系统性工程,离不开多种政策措施的协调配合。税收作为国家调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调节功能和引导作用。那么,我国当前税收政策在环保领域的作用发挥得如何?未来又该如何强化呢?  层层加码对污染者课重税  北京的张师傅最近幸运地摇到了小客车购车指标,已经等了一年多的他本想买辆大排量的汽车,但去汽车专卖店了解完车船税政策后,他放弃了最初的念头,选择了一辆1.6升排量的普通轿车。  “买了大排量汽车,多耗油不说,以后每年还要多交2000多元的车船税,不划算。”张师傅说,像北京市区的道路,平时上下班很拥挤,大排量车发挥不了作用,还是小排量车好,经济又环保。  为鼓励使用小排量汽车,减少废气排放,我国先后在2009年、2010年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  2012年实施的车船税法,又对占汽车总量72%左右的乘用车,确定了按排气量大小分7档税额征收车船税,最大排量乘用车的税额是最小排量的9倍。同时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把不同排量的汽车间车船税差距拉得如此之大,反映出国家通过税收政策引导人们购买小排量、低能耗车辆的努力。”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说。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动消费税、资源税改革。白景明表示,消费税的改革方向是逐步向高档消费品和资源消耗大的产品征收,资源税将逐步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推动这两项税制改革,将有利于调节资源消耗,促进节能减排各项目标的实现。  “对某种产品征收消费税,必然会降低这种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而迫使相关产业作出积极调整。”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通过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征收消费税,就会抬高相关产品价格,从而限制相关产业的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就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三处处长梁伟介绍说,为了节约资源,减少大气污染,我国在2011年9月修改了《资源税暂行条例》,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今后,税务部门将加大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改革力度,实现税收与资源价格升降挂钩。  湖北省保康县磷矿资源十分丰富,作为湖北省资源税改革试点单位,保康县地税局在2013年全国磷矿石行情低迷、全县磷矿石销售总量下降的情况下,累计征收磷矿资源税5735万元。2014年磷矿石行情升温后,1至3月已征收资源税1715万元,同比增长37.36%。局长刘文玉表示,磷矿资源税由从量定额征收到从价定率征收,使贫矿富矿间的税收负担趋于公平,使更多中低品位磷矿石得到开采和利用,实现了经济与税收的可持续增长。  让治污者享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真金白银,对企业进行环保改造是最好的支持。”谈起国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方面的税收优惠,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夏社骏深有感触地说,今年企业投入到污水处理和烟气排放设备改造方面的资金将超过6000万元,但因为享受了资源综合利用减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2年至2013年减免增值税720多万元,大大减轻了经营压力。  同样,在2013年,山东沂州水泥集团总公司享受到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1873.76万元,公司立即决定用退税并追加部分资金上马了生料辊压机节能、回转窑烟气脱硝、除尘系统改造等节能减排工程,使粉尘、氮氧化物等污染排放大大降低。  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增值税处副处长吴晓强介绍说,目前,国家对企业销售自产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原料生产的胶粉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等,予以免征增值税或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大型水电企业销售自产电力产品,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对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地处浙江省宁波市的国电宁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自2013年11月投产,4个月累计发电12043.34万千瓦时,相当于少燃烧14801.27吨标准煤。公司财务负责人崔宇琦表示,国税部门已按规定给公司办理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4261.03万元。  与此同时,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从事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的生产经营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国税局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得很到位,去年企业获得减免税近500万元,其中减免企业所得税109万元,为公司后续改造升级提供了资金支持。”从事除硫除尘控烟雾排放的湖南博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明清说。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至2012年5年间,全国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约100亿元,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设备购置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约70亿元,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税优惠约50亿元。  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加快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尽快开征符合我国国情的环保税,对推动‘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的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介绍说,环境保护税是主要针对污水、废气、噪音和废弃物等环境污染征收的税种,目前欧美发达国家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税征收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美国多年来坚持环保税收政策,虽然汽车数量不断增加,但目前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却比上世纪70年代减少了80%,空气质量得到很大改善。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推动环境保护税的立法工作。“十二五”规划提出,选择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做好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记者了解到,目前税务部门正在为环境保护税立法做积极准备。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财税、环保部门一直在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2013年,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向国务院报送了环境保护税立法的请示,国务院法制办根据征求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下一步将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送审稿再次征求意见,修改后提请国务院审议,审议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靳东升表示,环境保护税的立法需要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受能力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可以根据不同的领域分类试点推进,更好地发挥税收在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过程中的应有作用。

  • 【分享】环境税能否解决排污费诸多难题

    几个月前曾有消息说,一些城市拟对机动车征收排污费,即车主们要为自己的汽车尾气埋单。尽管消息并未得到权威部门的认可,但一项在环保领域已经执行了30年的特殊收费制度将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焦点:一些专家建议,排污付费的群体应该从过去单纯的污染企业扩大到消费群体。 过去30年间,我国对污染企业征收的排污费累计接近1480亿元,其中相当一部分返还到污染企业,作为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治理污染的资金。一些专家认为,在我国经济发展初期,排污费的“征收、返还”机制弥补了政府、企业在环保方面的投入不足,有重要价值。 也有专家认为,排污收费制度是一种“自杀式”的收费制度,因为只有企业排污越多,环保部门才能收到更多的钱,这项制度似乎让环保部门陷入了“为收费而存在”的尴尬境地。 近期,还有专家频繁提议,应该用征收环境税的方式取代现有的排污收费制度。这些专家认为,环境税的开征有可能解决目前排放收费制度存在的问题。但反对的专家认为,要实现费改税面临费率如何转化为税率等诸多难题,并且会失去排污费作为政府调控手段的能力。 在今天举行的排污收费工作会议上,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说,在目前费改税还未最终清晰的状况下,环保系统要慎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明确排污收费的目的不在于收多少钱,而在于能通过收费刺激企业治理、减排污染的积极性。排污收费不仅仅是一种经济手段,更应该是环境监督执法的手段和载体。 悬在环保部门头上的双刃剑 30年,1480亿元的排污费。在很多专家看来,这笔巨资对环保部门来说就是悬在头上的一把双刃剑。特别是2003年以前,排污费可以切出一部分作为环保部门监测等能力建设经费时,对排污收费一直非议不断。 据介绍,从1979年到2003年,排污收费制度历经几次改革,其中最不被理解的是有一段时间,为了弥补环保部门作为新部门存在的经费不足等问题,国家允许基层环保部门从收取的排污费中切出一些用于能力建设。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有极个别基层环保部门出现了用排污费盖超标大楼、买豪华轿车的现象。 当时有一种看法,认为环保部门收排污费是为了给自己用,并且为了多收,不是引导企业治理污染,而是纵容企业排污。实际工作中也确实有一些基层环保部门把征收了多少排污费作为政绩标榜。 环保部的有关负责人并不赞成专家的质疑,指出在当时国家财力有限,中央和地方财政难以给环保部门更多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有限度地使用排污费支持环保机构的能力建设,有其特定的历史意义。另外,从排污费的使用来看,大部分钱还是用于污染治理,2003年之前,各地通过排污费安排的治理项目有36万余个。 同时,排污收费制度确实也能让企业不断树立这样的观念:排污就必须付费。据介绍,近年来,有的地区大幅提高排污收费,最后的结果是,如果不治污,企业缴纳的排污费要高于治理的费用。 2003年国家又对排污费进行重大调整,环保部门不再直接从企业收取排污费。排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的管理模式,企业将排污费通过商业银行交到国库作为污染治理的专项资金,环保部门通过预算的形式向财政部门申请本地污染治理和企业技术改造的经费,而环保部门的人头费等其他费用则由财政统筹。 业界人士认为,2003年的这次排污费改革从制度上堵住了挤占、挪用排污费的可能。对于基层环保部门的能力建设,中央则另作安排。数据显示,2003年,排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后,中央财政直接支持基层环保部门的能力建设,投入19.3亿元

  • 环保税法的实施能迎来监测设备市场的新机遇吗?

    本月29日,《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  据了解,环保税的征税对象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对《草案》的说明中称,本次立法是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将现行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转移。数据显示,去年我国征收排污费173亿元,缴费户数28万户。  《草案》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保税的税额下限,规定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为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由于各地情况差异较大,《草案》中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在《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标准基础上,上浮应税污染物的适用税额,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制定环境保护税法、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现行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行政干预较多、强制性和规范性较为缺乏等问题,有利于促进形成治污减排的内在约束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另外,《草案》明确提出,鼓励企业通过采用先进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  税法的到来将使环保成为真正的刚需。经济手段替代行政手段,标志着我国环保监管与国际接轨,通过经济激励促使地方政府严格执法。环保税法提升了排污企业的违法成本,迫使其保证排污达标。另外,企业通过形成规模化经营,降低环保成本,也间接促进了资源优化配置。  另外,目前我国大力推进PPP项目建设,也使得环保治理步入加速期。截至6月底,全国PPP 的入库项目达9285 个,对应总投资额10.6万亿元,较年初增长30.7%,项目落地率从年初的20%增长到近24%。其中,环保及公用事业类项目数量占全部项目的34.4%,对应总投资额达到1.81 万亿元,占全部投资额的17.05%。在PPP项目的快速推动下,环保上市公司订单将显著提升。截至8月初,今年已新签PPP 订单53 个,总金额为583.9亿元,PPP订单数量大幅增长将给公司带来业绩支撑。 环境监测类设备作为税法执行的基础,会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吗?

  • 【讨论&投票】“开征环保税缓解环境压力”:对企业的采购会产生影响吗?

    刚看到一则消息《十二五规划建议发布: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其中提到:开征环保税缓解环境压力,原文如下:开征环保税缓解环境压力 【建议】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提高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完善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 【解读】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早在去年3月份就向媒体表示,环保部已与财政部等部委就开征环境税的具体相关细节进行磋商。张力军表示,目前我国只有排污费,但由于排污费征收标准过低,还不到治污投入的20%,导致环境资源的廉价使用,环境持续恶化,开征环境税无疑能极大地缓解我国面临的严峻环境压力。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也认为,环境税除了能改善生态环境,有利于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外,完善环境税对中国的税制建设还是非常有好处的。同时,他还表示,开征环境税也能改善财政状况,增加财政收入。环境税制路线图用3-5年时间,完善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等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尽快开征独立环境税,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碳和废水排放都将是环境税税目的可能选择。用2-4年时间,进一步完善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和税收政策。扩大环境税的征收范围。如果环境税没有在第一阶段开征,需要在此阶段开征。用3-4年时间,继续扩大环境税征收范围。结合税制改革情况,进行整体优化,构建起成熟和完善的环境税制。1.中国的又一种新的税收形式出现了!这一新税收的出现,对企业或者其它产业的采购会不会有影响?(请投票.....)2.能否说说你个人对“环保税”的看法(另有积分奖励)

  • 【讨论】环境税开始了,废水1元/吨

    一切迹象表明,环境税征收似乎箭在弦上。然而,政策细节却仍未形成共识。据消息,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三部委拟定的环境税方案已成型。从该方案的文本看,环境税被定位为“独立的环境税”,即新增税种。而锁定的范围是,包括SO2、废水和固体废物在内的三种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同时,方案也给出了一个建议税率:SO2和固体废弃物的税率为2元/公斤,废水(污水)的税率为1元/吨,CO2的税率为10元/吨。在税款的归属明确提出归属地方收入。据本报记者获悉,该方案的诸多操作内容上,还存在争议。尤其还未获得其他部委的认同。实际上,由于环境税体系复杂,牵涉的国家部委众多,仅仅是污染物排放税和碳税这两个税种,涉及到的部委就至少有6个,即除了财政部、国税局和环保部,还有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和住建部。如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关部委就提出意见:“方案只明确了财政部门、环保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职责,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并未体现。”“各个部门的职责并不明确,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也不清楚,这些问题都是环境税制定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环保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此外,环境税制度设计的最终意义考评也在争议中。即是否是某些部门基于自身利益而产生的征税冲动?征税是否能量化出对环境保护的作用?在整体税负不调整(不减少)的状况下,征税是否仅仅体现对企业的增量加税,而无法体现环境经济政策对企业所应有的激励作用。四个税种初定:每年开征1000亿元在整体设计上,该环境税方案采取了变费为税的思路,主要是将之前由环保部门收取的排污费变为由税务部门征收的排污税。该方案对环境税给了一个明确的定义,“拟开征的环境税是对污染物和CO2排放行为征收的一个独立税种”。而方案里的污染物范畴,与2003年颁布施行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的污染物范围略有不同,仅包括SO2为代表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而不包括噪声在内。就四个税种,方案也给出了一个建议税率,其中SO2和固体废弃物的税率为2元/公斤,废水(污水)的税率为1元/吨,CO2的税率为10元/吨。起草者在方案中指出,税率确定的依据主要是污染物的治理成本,比如SO2的实际平均治理成本为1.95元/公斤,废水的治理成本为1元/公斤左右。据悉,在计税依据上,研究者们也提出了标准。即污染排放税以生产所产生的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依据,对实际排放量难以确定的,根据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相关指标测算其排放量;而碳税则以对产生CO2的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按照含碳量测算排放量为依据。由于是变费为税,那么对于已纳入环境税征税范围的污染物,方案明确表示,不再征收相应的排污费,以避免重复收费。在税款使用上,与之前诸多专家提议的中央与地方共享不同,方案建议环境税作为地方税,主要用于地方环境能力建设和环境保护。“费改税后,环境税的总收入要高于排污收费的总量。”环保部有关专家表示,上述税率方案是研究者提出的高、中、低三个方案中的低方案。据此测算,一年排污税收入大约600亿元(目前我国排污收费年征收总额不足200亿元),碳税收入大约为400亿元。也就是说,即便是最保守的估计,开征环境税每年可达1000亿元。税率引发争议:煤炭价格弹性将高达0.92据本报记者获悉,三部委初拟的方案,在税率以及整体思路方面还存在争议。“税率的确定主要取决于污染物和CO2对其他主体带来的损害程度,而不仅仅是其治理成本。”国家发改委有关专家表示,因此“税率需要进一步测算,相应计税依据也需要调整。”此外,就方案提出的税率对经济的影响的结论(“影响不大”)也引发了质疑。“这样的税率将大大影响煤炭的价格弹性。”上述专家表示,资料显示,我国每吨煤燃烧会释放2.6吨二氧化碳和8.5公斤二氧化硫。这意味着,国家将对每吨煤额外征收43元的环境税(8.5×2+2.6×10=43元)。以2010年4月底为例,全国市场交易煤炭平均报价675.19吨,征税之后煤炭价格将平均上升6.36%,方案估算同时S02的下降程度为5.87%。“为了达到这个目标,煤炭的价格弹性将高达0.92,而这一水平将大大高于国际上能源价格弹性0.24的平均水平。”该专家称。还有,该方案提出的环境税思路即“独立型环境税”也存在不同意见。“独立型环境税方案好,还是整合现有税收结构,将环境税融入资源税和消费税当中的融入型方案好呢?需要进一步研究。”国家发改委专家表示,独立型的好操作,但从税制结构优化、减轻企业负担角度,融入型方案可能更具持久性。事实上,由于“环境”涉及多部门职能,环境税的设置自然不能脱离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目前,该方案只是明确了财政部门、环保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职责,其他部门的角色,未能体现出来。如方案显示,环保部门以监测为主,履行监测、核定等职责,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而财政部门把收取的环境税纳入财政收入体系。“发改委气候主管部门是与CO2排放密切相关的部门,它在碳税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同样,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之前负责核定和监管污水处理费,确定环境税税率时是否仍然需要价格部门的参与?”一位财税专家表示。该专家分析,在废水环境税上,作为供水行业管理部门的水利部和污水处理的监管部门的住建部,是否需要参与?具体怎么参与,都没有体现出来。这就蕴含着部门协调的难题。例如,根据现有方案,对居民生活污水免收环境税,那么是不是还要收污水处理费呢?“如果说继续收取污水处理费,就会出现居民生活污水主要由水务部门收取,而工商业污水由税务部门收取。不同来源的污水有两套管理机制,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同来源的污水,费用机制不一样无疑会增加协调成本与管理成本。”业内人士指出。

  • 开征环保税有哪些好处?

    【环保税2018年开征】走过6年立法之路、历经两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通过的环境保护税法,将从税收杠杆入手,令企业多排污就多交税,少排污则能享受税收减免。分析认为,环保税开征后税收收入将大幅提高,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环境监测、水务及固废板块将率先受益。 “费”改“税” 实现税负平移 环境保护税法的总体思路是由“费”改“税”,即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法案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写入立法宗旨,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确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为应税污染物。 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煤矸石污染物税额为每吨5元;危险废物税额为每吨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如果工业噪声超标1—3分贝,将对企业每月征收350元;若噪声超标4—6分贝,则每月征收700元;若噪声超标16分贝以上,则每月征收11200元。 此前草案审议过程中,部分不同意见聚焦在法律名称上,认为仅对排污行为征税,与“环境保护税”这一名称尚有距离。对此,专家指出,使用环境保护税法的名称符合税制改革的方向,为未来扩大征税范围和整体税制改革留出空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开征步骤应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但今后可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进行调整和细化,不排除未来把二氧化碳排放和光污染征税植入环境保护税,充分体现其‘绿色税制’功能。”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现行的财政体制,排污费是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考虑到地方政府承担主要污染治理责任,以后拟将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中央不再参与分成。 此次通过的环境保护税法,将从税收杠杆入手,令企业多排污就多交税,少排污则能享受税收减免,通过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倒逼企业减排。 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 我国自1979年确立排污费制度,2003年至2015年,全国累计征收排污费2115.99亿元,缴纳排污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累计500多万户。其中,2015年征收额为173亿元。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估计,环保税开征后,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因为已征收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为避免重复征税,环保税法明确对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还增加了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税的政策。 此外,为防止排污企业认为交税后就可肆意排放,环保税法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在“史上最严环保法”之下,刘剑文建议,环保税的税率设置应在现行排污收费基础上适当提高,以促进重污染企业转型,税率应该实行差别化,让环保税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明确写入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确定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刘剑文表示,“在两部门协同合作的征管模式下,关键要明确各部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纳税人、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的各项权利、义务,以便出现纳税争议时有依据解决。”  目前,我国对排污费明确专款专用,绝大部分给地方用于污染治理。未来环境保护税法如何更好发挥作用,也备受关注。 “治理环境不能靠某一部法来解决,而要靠多法综合发力。”刘剑文说,实现绿色发展,需要综合运用环保法、环境保护税法、预算法等多部法律,从多方面引导全社会转变发展理念。 大家说说看从排污收费到开征环保税,能带来哪些好处?

  • 环境税前前后后

    [b]“十二五”有望开征环境税[/b]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有望启动环境税,而企业所得税也会相应调整。 据新华社消息,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将研究推进环境保护税改革。从 “从研究的角度看,‘十二五’期间我国应该会启动环境税。开征这个税后,整个税收会多出一块,为企业所得税的调整提供空间。”贾康说。 据了解,环境税已锁定石油化工行业为重点征收对象,而且国家还会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方式,来舒缓环境税征收对企业带来的负担,这不仅能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也有利于环境税顺利开征。 [b] ——— 点击关键词 ———[/b] [b] 环境税的概念兴起于20世纪末国际税收界[/b] 环境税,也被称之为生态税或绿色税,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才兴起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统一定义。它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亦可以解释为对开发、保护、使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染、破坏和保护的程度进行征收或减免。 上世纪90年代开始,英美德等发达国家按照“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开始征收环境税。目前这些国家征收的环境税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5种,所得收入专项用于环境保护。 [b] ——— 专家建议 ———[/b][b] 申报数据需确保真实可靠[/b] 中国环境学会环境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表示,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造成的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经济结构调整任务日益繁重,节能减排、低碳经济面临的国际压力日益沉重,上述因素突出了环境税征收的迫切性。 苏明指出,从现在到“十二五”末还有四年时间,可用来明确税基税率、征管模式、产业测算等政策框架。他表示,环境税的征税依据是企业的生产和排放数据,有些数据需要通过企业申报来获得。因此要增加相关部门的能力,配备相应设备,建立准确、可靠的排污申报和核实制度。 [b] 征收水平应逐步提高[/b] 苏明认为,环境税开征必须建立在四大框架之上:将过去的排污收费改为税收,抓住环境治理的重点污染排放物先行开征,逐步提高排污费和环境税的征收水平,费改税之后应以税务征收为主、环保部门协助。 苏明表示,无论是现有的排污费还是未来的环境税,逐步提高费率和税率直到能够填平治理成本,“都意味着征收力度需要大幅度提高,但这可能会让地方经济承受不了,吓跑当地企业,不利于招商引资”。 有关专家表示,环境税对企业的影响包括正反两面。一方面,环境税的实施会迫使企业负担外部性成本,从而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加,影响该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环境税的实施可以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削减污染的排放量,从而降低污染的社会成本,提高全社会的经济福利。 [b]将污染排放物首先确定为征收对象[/b] 苏明提出,环境税的征收对象可先确定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排放物,待时机成熟后,再拓展到污染产品,“但后者要考虑与现有针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消费税制度进行融合”。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建议,“建立覆盖污染排放、污染产品、生态保护、碳排放等税目的环境税,积极推进独立型环境税政策出台”。作为第一步,王金南认为,环境税可以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开征排放税。王金南说,征收环境税对燃煤发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的税负可能相对较重,其产业的竞争力受到一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将使工业制成品、能源、原材料价格上升,也会影响到消费品价格。 [b] ——— 不同声音 ———[/b][b] 谨防羊毛出在“牛”身上[/b] 针对环境税的征收也有很多不同意见,时事评论员王石川撰文指出:开征环境税,如果真能达到“减少环境污染、改善自然生态、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社会和谐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美好预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是,需弄清两点基本事实: 其一,羊毛是出在羊身上还是牛身上?一般来说羊毛出在羊身上,但不少时候,羊毛出在牛身上。如果对石油石化征收环境税,会不会导致油价攀升?油价飙涨,老百姓遭殃。不仅增加私家车主的开车负担,还会抬高公共领域的物流成本,最终承担环境税的自然还是老百姓。 其二,羊毛能否用在公共利益上?开征环境税,目的是减少环境污染,减少环境污染需要左右开弓,一方面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减少人们对石油等能源的消耗和依赖等,另一方面则需要把征收上来的环境税用在治理环境污染上。由于我国税款使用不够透明,公众无 法更好地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如果税收用到该用的地方,确实让人乐见,而环境税一旦开征,势必不是小数目,用到治理环境污染上才能缓释人们的质疑。 [b]——— 他山之石 ———[/b][b] 美国:环境税重点突出、制度配套[/b] 1971年,美国国会引入一个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对向环境排放硫化物征税的议案,并在1987年建议对一氧化硫和一氧化氮的排放征税。自此以后,美国政府逐步把税收手段引进环保领域,至今已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环境税收制度,主要有对损害臭氧的化学品征收的消费税、汽油税、与汽车使用相关的税收和费用(如卡车、拖车消费税,轮胎税等)、开采税、固体废弃物处理税(费)、二氧化硫税、环境收入税等,还有较多的环境税收优惠政策。 从征收管理看,美国对环境税的征收管理非常严格。它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缴入财政部,财政部将其分别纳入普通基金预算和信托基金,后者再转入下设的超级基金。由于征管部门集中,征管手段现代化水平高,因此,在美国,拖欠、逃漏环境税的现象很少,环境税征收额呈逐年上升趋势。该国环境税以重点突出、制度配套的特点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b]荷兰:环境税以小税种为主[/b] 荷兰环境税大都属于特定目的的税收,特点是以小税种为主,各种环境税的税率规定得十分明确和详细,税种繁多并且深入到国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其税收收入大都作为专用基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开支。另外,荷兰在制定环境税时充分考虑到对同一种产品的不同消费行为征税将对环境产生不同的影响,因而大都对影响环境不大的行为作出一些减免税的规定,较好地发挥了保护环境的功能。荷兰特别为环境保护目的而设计的税种主要包括:燃料税、能源调节税、铀税、水污染税、地下水税、废物税、垃圾税、噪音税、超额粪便税、狗税等。 [b]波兰:税收返还专款专用[/b] 作为同我国一样处于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从1970年开始设立环境税与资源税。目前主要依靠一套环境标准与环境税、(自然)资源税相结合的混合系统来处理环境问题。一大特点在于其污染税与(自然)资源税征收的广泛性。目前,该国对几百种污染物征收污染税,最主要的是针对三类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含盐的采煤用水。税率根据污染物有害性的大小制定,并按一定比例适时调增,同时参照已有污染物税率水平确定新的污染物税率。波兰环境税的主要污染税税率一直较高,另一大特点是通过特别环境基金将税收收入返还企业和市政当局的专款专用制度,且该制度的落实被认为是环境投资开支有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

  • 为什么要修订《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源在线监测是污染源排放实时动态监控的有效技术手段,为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提供依据,对提高环境监测的效率,提升环保监控的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现行的HJ/T 75-2007标准无法完全支持现阶段的环境管理,亟需修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对在线监测设备的验收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随着排污许可制和排污费改税的推进,排污单位需要说明自身的排污情况,并对自动监测数据质量负责; 三是由于环境管理要求的逐步加严和废气污染治理技术的迅速发展,现行的HJ/T 75-2007标准对自动监测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已经难以满足需要; 四是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要求,取消环保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改由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测数据质量负责,因此需要对现行标准中与之不相适应的条款进行修订。

  • 【讨论】按排量征车船税 为环保还是加税?

    作为一种财产税,车船税理应从财产关系角度进行立法。以排量为标准的征收草案,不仅让不少专业人士产生疑惑,更会让公众有税制调整即加税的不良观感。车船税也要调整了。按全国人大最新公布的车船税调整草案,新的车船税将划为七个梯度,除了第一档之外,其他六个梯度的车船税都有大幅提高。从各界反映来看,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吴晓灵委员所言,车船税改革的目的是“调整财产关系”还是“解决节能减排问题”?二是车船税作为财产税,能否使用汽车排量这种指标来进行划分?应该说,这两个问题都触及了当前税制调整的核心,即税制调整的目的何在?合理性何在?公众的普遍感受,仿佛近年来诸多税制调整或征收办法调整,都是为了增加税收收入。这并不令人奇怪,从消费税到燃油税,从进口代购商品征税到最近的IPAD关税风波,还有即将到来的房产税,无一例外都是以增加税收为目的的。假如车船税调整草案得以通过,除了1.0升以下排量的汽车会得到税收优惠之外,其他车主的负担或有不同程度增加。虽然按排量征收使其看上去有了节能减排的环保标签,但谁都清楚,排量并不是汽车节能减排的关键性技术标准,天天用的低排量汽车并不比偶尔使用的高排量汽车环保。更重要的是,正如吴委员所担忧的那样,车船税这种财产税,有没有能力承担财产调整和节能减排双重职能?答案是颇具争议的。在财产关系调整方面,拥有大排量汽车的人,每年为此付出的折旧及维修费用本身就相当可观,对几千元税负增加不会敏感。相反,使用中小排量汽车的人往往对此敏感度很高,几百元的税费或许意味着若干天的油费了。如果要说节能减排,燃油税的调整能力足矣,车船税在环保方面的作用几可忽略。财政部有关人士称,排量与价值之间正相关性高达97%,所以此次按排量征收体现了财产税的性质,并无其他意图。采用这种方式主要是从征税成本角度出发,避免产生过高的征收成本。车船税与汽车购置税按排量征收的划分标准几乎一致,这很难说是一种巧合。可让人疑惑的是,汽车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却不是从“征收成本”而是从“节能减排”角度解释的。也难怪作为资深财经工作人士的吴晓灵委员也质疑车船税调整的立法角度。不能否认排量与汽车价值之间有高度相关性,但大量低排量、同排量汽车价值区别很大,也是事实。尽管有些国家也是按汽车排量征收车船税,但这并不能成为中国也可据此办理的天然理由,毕竟很多国家也不是按此征税的。作为一种财产税,车船税理应从财产关系角度进行立法。此次草案以排量为标准进行征收很容易让人误解,不同排量、不同价值、不同用途的车辆在所有人财产关系方面的体现也截然不同,一刀切式的排量征收法无法体现对不同纳税人在财产关系方面的调整作用。当前以排量为标准的征收草案存在着误导倾向,不仅让不少专业人士产生疑惑,更会让公众有税制调整即加税的不良观感。

  • 增值税扣税率口诀:运七、废十、农十三 ?

    增值税扣税率口诀:运七 —— 运费 7%,废十 —— 废旧物质 10%, 农十三 —— 农产品13%7%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结算进项税额并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结算扣除进项税额。10%从事生产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首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的扣除率结算抵扣进项税额。13%增值税的低税率为13%,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 【分享】开征汽车环境税引争议 各种环境税或陆续开征

    【分享】开征汽车环境税引争议 各种环境税或陆续开征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1/201001290919_199435_1611705_3.jp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1/201001290919_199436_1611705_3.jpg[/img]据媒体报道,环境税的收取已获得环保部等相关部委同意,机动车的污染排放将被列入环境税征收范围,一旦实施,车主将要为尾气排放买单。机动车的环境税在征收时,车主将按机动车不同的污染排放量,缴不同的税费。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刘俊)日前,有媒体报道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张燕友透露,国家已开始着手研究机动车环境税费改革的问题。消息一出,引发各界关注,部分车主和车企对此持保留态度。  专家:  已有汽车税种服务环保  对此,昨天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对本报直言,专门新增机动车环境税“不看好”。目前针对汽车,已有三个税种体现了环境保护的作用,一个是消费税,按排量高低征收税3%~40%的税率;第二个是燃油税;第三个是车购税,同样是大排量的多征税,小排量少征税。  “三个税种已经体现购车环境保护的作用,如果再开征新的税种,不太经济,也不合法规”,刘桓说,如果想要加大环保的作用,可以在原有的税率上调整,比如调整燃油税税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也倾向于在原有税种的基础上作调整。  车主:  用车习惯不会因此改变  “觉得环境税和燃油税重复了,再交肯定不好啦。”家住祈福新村的车主李冰每日都要往返市区和番禺,他表示油费已经要1500元/月,负担不轻。他说,就算针对尾气征税他的用车习惯不会改变,也不会换车。“家住得比较远,该用的还是用。”  广州一家汽车企业联系人对本报说,担心开征这个税种后,会打击买车意向。“从初衷看是以税收手段来节能减排是对的,但更加应该鼓励新车提高排放标准。”  不过,也有部分不是车主的市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汽车已经太多,无论是什么排量的车都有尾气,污染越多征税越多很正常。  专家分析  各种环境税  或陆续开征  据记者了解,受访专家本身不反对“环境税”。这个税种到底是什么呢?刘尚希指出,环境税应该是一个大类,而不是一个新税种,“凡是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都可以叫环境税。燃油税也可以叫环境税、碳税也可以叫环境税,说法五花八门。”  去年10月,财政部财科所曾发布《中国开征碳税问题研究》报告:建议2009年进行燃油税费改革后,可择机进行资源税改革,在资源税改革后的1~3年期间择机开征碳税,预计为2012~2013年。报告预期在2014年及之后的期间内开征环境税。  刘恒赞成机动车环境保护税费改革,让大排量的汽车负担更高的税费。“我认为最早会开征碳税,已研究四五年。硫税、排污税也将陆续提上议程。”  对于开征“环境税”时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推出碳税的时机,应该是在经济企稳向好却又并未进入显著通货膨胀状态的区间内,是较好的开征时机。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定了,来算算明年少交多少税

    国务院日前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共有9章32条,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发生的支出,其中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每月400元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办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由纳税人负担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可扣除的医药费用支出包括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按每月1500元扣除;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纳税人属于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扣除;属于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其中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办法》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协助核实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同时明确,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哇哈哈,这下大家又少交了不少税!大家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 【转帖】个税计征新政策知多少? 看看工资条这些要交税

    [IMG]http://news.xinhuanet.com/employment/2009-09/25/xinsrc_5020906251522390325015.jpg[/IMG]现在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也要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税。 [B]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函明确新的个税计征政策[/B]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六大税种的征缴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中针对个税,文件指出,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全额的30%和20%要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税。此外,企业年金也要计征个税。这份函一出,引起网上一片哗然,“为什么以前不用缴个税,现在又要缴呢?”“具体该如何缴呢?”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对此做出回应,该份函只是对旧的税收规定作重申,而且范围只是针对个别对象。 对于职场人士最关心的是否会多缴税,多缴了多少税,记者特别找到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为大家进行了详细解读,让拿到工资条的你能对自己的收入和缴税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记者 李琼 [B] 交通补贴、通讯补贴 1000元交通补贴按300元来扣税 [/B] 相关规定:关于个人所得税中的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的问题,这份文件显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缴纳方式: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举例来说,如果企业每月给员工发1000元的交通补贴,那么其中的300元是要计入个人收入扣税的;如果企业每月给员工发放1000元的通讯补贴,那么其中的200元是要计入个人收入扣税的。

  • 社保税负全球第2,企业税率全球第12!降税,已是当务之急吗?

    目前我国在税收上面临着很多的问题,社会各界都有着呼吁“降税”的声音。 明确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将改变当前“双重征缴”体制的矛盾,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缴成本,扩大社保覆盖面,长期看有助于缩小各地社保费率和缴费基数的差异,促进全国统筹的实现。 高社保缴存比例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不利于企业经营和投资,降低了个人的可支配收入,不利于消费,在当前的宏观背景下负面影响更加突出,降低缴存比例已是当务之急。 作为纳税人的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 【讨论】“环境税”由谁来买单?

    ■ 应在使用环节征收,而非购买环节  网友:环境税征收是针对排放的行为,而不是针对排放的产品。车辆本无罪,用车造成污染,应在使用环节征收,而非购买环节。  ■ 汽车“环境税”应该计入油价征收  网友:要想做到合理合法地征税,环境税最大可能应该反映在燃油价格上。汽车污染主要问题是来源于燃烧汽柴油,燃油的消耗能够反映机动车的油耗状况和行驶里程,也反映了排放量,所以把环境税计到油价头上是最终的办法。  ■ 环境税征收有必要,应该由车企承担  网友:既然环境税存在征收的必要性,那么它应该征收在企业身上,至少应该汽车制造企业占大部分,用户占小部分。以税收来促进汽车企业技术的更新,降低污染。同时,国家也可以考虑用这部分税收奖励那些在节能降耗方面具有杰出贡献的汽车企业。  对改善环境有多大作用?  ■ 征收汽车“环境税”不看好效果  网友:中国的车辆税费即使不是全球最高的,至少应该是最高的之一。如果说税收杠杆真的可以抑制高能耗、豪华车消费的话,全球最高的车辆购置税费早就应该发挥政策的威力了。然而,事实是,现在全球的豪华车,最抢眼的市场仍然是中国。  ■ 我国在短期内难以开征,征收环境税也难以达到根治汽车污染问题  网友:对机动车征收环境税是未来的一种趋势,但我国在短期内难以开征。并且征收环境税也难以达到根治汽车污染问题,只能引导消费者的用车习惯。  对车企产生什么影响?  ■ 环境税成了扼杀自主品牌的屠刀?  网友:目前在我国进行环境税的征收还没有到成熟的阶段,不能急功近利。即使计划征收,我们也应该像欧洲一样,留出税收执行的改进时间,不能一下子就把负担增加到汽车企业身上,否则,环境税就成了扼杀自主品牌的屠刀。  ■ 主要看征收额度有多大  网友:环境税的征收无论对消费者还是汽车制造厂家,都应该有影响,主要看征收额度有多大,如果额度小,一辆车只征收几百元,对市场几乎没什么影响,如果超标车型征收1000元以上的税费,那么对车市就会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排放不达标车型的生产企业。 宗禾  部分开征“环境税”国家  国家 环境税丹麦 水污染税、氮税、硫税等德国 水污染税、矿物油税等美国 硫税、碳税等日本 硫税、碳税等  辣评  一道“加减综合题”  机动车环境税改革并不只是增加一个新税种,而应当全面考量机动车税费负担轻重,把机动车环境税改革当成一道加减综合运算题去做。  开征机动车环境税的目的在于节能减排。而能否实现预想目标,在很大程度上与税负合理与否密切相关。如果机动车环境税负设置不痛不痒,除另外增加一点财政收入外,节能减排的目标难免落空。因此,必须全面分析机动车税制结构,使机动车税负逐步由 “购买”向“使用”转变。  机动车环境税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做好约束污染的“加法”,更要做好刺激内需的“减法”,在提高百姓生活品质的同时,实现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

  • 【分享】什么样的水为纯水?超纯水?蒸馏水?去离子水?

    超纯水又称高纯水,是指将水中的导电介质几乎全部去除,又将水中不离解的胶体物质、气体和有机物均去除至很低程度的水。超纯水的含盐量在0. 1mg/L以下,电导率小于0. 1μs/cm。纯水和超纯水除了对含盐量或电导率有严格要求外,对水中各种金属离子含量,有机物含量、微粒粒径及数量和微生物数量也有严格指标限制。将原水加热汽化,再将蒸汽冷凝成的水称为蒸馏水。一般蒸馏水电导率为10μs/cm左右,将一次蒸馏水再次蒸馏得到二次蒸馏水,多次蒸馏得到多次蒸馏水,电导率可降至很低达1.0μs/cm左右。 去离子水是指除去了呈离子形式杂质后的纯水,一般采用离子交换法制取。富勒姆专业生产纯水机,超纯水机,实验室纯水机,工业纯水机,家用纯水机,edi设备等纯水设备的制造商.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庭,科研,高校,疾控,环保,化工,食品,畜牧,酿造,医院等行业.全国诚信招商0532-848646061.纯净水含微量杂质 它是采用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精微过滤及其他适当的物理加工方法进行深度处理后产生的水。一般情况下纯净水在生产过程中,源水只有50%-75%被利用,也就是说,1公斤自来水或地下水大约只能生产出0.4公斤左右的纯净水,而剩下的0.6公斤左右的水不能当作饮用水,只能另作它用。2.矿泉水中有很多可溶性矿物质3.蒸馏水%无杂质4.去离子水:将水通过阴阳离子交换树脂床,通过交换,去除水中阴、阳离子,所出水为去离子水,一般用于化学实验室用水需要。5.超纯水是美国科技界为了研制超纯材料(半导体原件材料、纳米精细陶瓷材料等)应用蒸馏、去离子化、反渗透技术或其它适当的超临界精细技术生产出来的水,这种水中除了水分子(H20)外,几乎没有什么杂质,更没有细菌、病毒、含氯二恶英等有机物,当然也没有人体所需的矿物质微量元素,超纯水无硬度,口感较甜,又常称为软水,可直接饮用,也可煮沸饮用。化学上的定义(纯或混):纯净物:蒸馏水 超纯水BR混合物:纯净水 矿泉水去离子水

  • 【原创】纯水机的水好还是净水机的水好

    纯水机的水好还是净水机的水好?目前,市场上各种水处理设备层出不穷,它们采取的技术方式也不相同。那么,究竟是纯水机的水质好,还是净水机的水质好呢?  纯水机的工作原理:  纯水机的技术核心是反渗透膜,它的工作原理是对水施加一定的压力,使水分子和离子态的矿物质元素通过一层反渗透膜,而溶解在水中的绝大部分无机盐(包括重金属)有机物以及细菌、病毒等无法透过反渗透膜,从而把透过纯水和无法透过的浓缩水严格的分开,反渗透膜上的孔径只有0.0001--0.001微米,相当于一根头发丝的百万分之一.而尺寸最小的病毒也要在0.2微米以上,所以它们是无法透过反渗透膜的.。  纯水机的类别:  根据使用情况分为手动型(也可经济型)、自动型,不同点只是在于纯水机的反冲洗方面,经济型的纯水机使用的是手动反冲洗阀门。  纯水机的特点:  有增压泵,需要电源,有储水罐,一般为五级过滤,第一级为滤芯,第二和第三级为活性炭,第四级为用于宇航技术的RO逆渗透膜(此为核心),第五级为精致活性炭,主要用于改善口感.也可把第五级放置麦饭石滤芯,成为矿物质饮用纯水机.  纯水机的缺点:  纯水机在制水过程中会主生废水,纯水机的RO反渗透膜的孔径特别小,过滤精度为0.0001微米,小的必须要靠压力把水打过去,对于经不过RO膜的杂质就戳留出来了,也就产生了废水,不过这水废水可以再利用,比如冲厕洗拖把.  净水机的分类:  净水机的种类也是很多的,根据使用滤芯的多少分为粗滤净水器:一般使用PP纤维棉、活性炭,有一级滤芯净水器、二级滤芯净水器、三级滤芯净水器、四级滤芯净水器和五级滤芯净水器.同时根据使用的中心技术的不同也分为粗级过滤、中空纤维精密过滤、陶瓷滤芯精密过滤.主要看使用的是什么样的滤芯. 市场上其它水质处理产品只是对自来水进行单纯的净化,而净水器量活化水机是仿长寿村的长寿水原理,采用九级独立过滤系统,产出的是活性健康水,在净化基础上增加活化、矿化、磁化等多重健康功能,是当前水处理行业的再一次技术升级。  净水机的特点:  没有电机,不需要电源,靠水压驱动过滤。没有储水罐,能去除原水中的泥沙、铁锈、悬浮物、重金属、余氯、异味及细菌病毒。均衡溶解出人体健康所需的锌、镁、钙、钾、锶、硒等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将大分子团水转变为小分子团水,调节水的酸碱度,使过滤出来的水呈弱碱性,增加水中的溶氧量。有助于改善酸性体质,清除人体内酸性毒素。让每一滴水都纯净、甘甜、蕴含自然界能量。而且能量活化健康水美容最佳,清洗脸部,可激活皮肤毛细胞,令皮肤更靓更健康,起到美容美肤之功效。  所以根据净水机和纯水机对比分析,净水机出的水害是要比纯水机出的水要好!健康人年轻,好水五毒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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