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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检中心落户许昌
    8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作出决定,正式批准在许昌市筹建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截至目前,这将是继许继集团设立的国家继电器质检中心之后,又一个落户许昌的国家级质检中心。   据了解,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预计总投资约4800万元,建成后集发制品及护发用品检验分析与检测、性能测试及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是一座综合性的国家级试验室,按工作流程实现四个功能,包括样品检测。其检测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检测数据也将得到国内外权威部门的认可。   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负责人表示, 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建成,一方面将为纺织产业提供更加可靠的检验检测服务,帮助企业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尤其是帮助出口创汇企业改善面临国际贸易壁垒的尴尬境地,扩大许昌市出口创汇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促进发制品产业升级 另一方面可以实现中部地区发制品及护发产品检验资源的优势整合,减轻企业负担,实现资源共享。
  • 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检中心(许昌)筹建方案通过论证
    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检中心筹建方案论证会在河南省许昌市召开,经过与会专家的现场考察和论证,该方案获得一致通过。   专家们认真听取了许昌市筹建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检中心的情况,审阅了筹建任务书,对各项筹建工作进行了评审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检中心筹建工作,选定了项目地址,建设资金列入预算,形成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 实验室设计布局合理,实验室面积基本满足检测工作需要,实验室环境条件设计基本符合要求 主要设备选型科学先进,基本满足国际标准及国家标准对检测能力的要求,并可开展相应的科研工作 人才配置计划合理,基本满足检测工作和科研工作需要 筹建方案比较完善,资料齐全。
  • 总局发布《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p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修订后的《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9号,以下简称《办法》),强化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工作。 br/ /p p   《办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进口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人是境外制药企业,并规定境外制药企业应当授权其驻我国境内办事机构或者我国境内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批签发。明确申请人对批签发产品质量及申报资料、记录、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资料须经企业质量受权人审核并签发,质量受权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时申请人应当主动报告,涉及批签发产品质量、工艺、监管等方面的变更申请人应当主动说明 批签发工作中现场抽取的样品由申请人在规定条件下送至批签发机构。同时,明确申请人对批签发问题产品应当主动查找原因并按规定召回、销毁。 /p p   《办法》优化批签发流程。完善批签发登记建档、抽样、受理、签发等重要环节,并增加了主动沟通、问题处理、风险管理等内容,明确批签发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现场核实。 /p p   《办法》明确批签发方式,对采取资料审核方式进行批签发的工作内容予以细化。规定了批签发检验项目确定原则,并增加信息公开等内容,工作更加透明。 /p p   《办法》明确批签发工作时限要求。对批签发时限的起算、中止、恢复、完成或者终止等主要节点进行了界定,增加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批签发工作的处理要求。 /p p   《办法》强化了批签发机构和人员管理。对批签发机构申报程序、考核评估要求、批签发职权及人员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p p   《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p p    strong 附件: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39号 /p p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2月20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局长:毕井泉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12月29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一章 总 则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加强生物制品监督管理,规范生物制品批签发行为,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生物制品批签发,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获得上市许可的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在每批产品上市销售前或者进口时,指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资料审核、现场核实、样品检验的监督管理行为。 /p p   未通过批签发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或者进口。 /p p   第三条 批签发申请人应当是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境内外制药企业。境外制药企业应当授权其驻我国境内办事机构或者我国境内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批签发。 /p p   批签发产品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核准的工艺生产。企业对批签发产品生产、检验等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记录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批签发资料应当经企业质量受权人审核并签发。 /p p   每批产品上市销售前或者进口时,批签发申请人应当主动提出批签发申请,依法履行批签发活动中的法定义务,保证申请批签发的产品质量可靠以及批签发申请资料、过程记录、试验数据和样品的真实性。 /p p   第四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主管全国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负责规定批签发品种范围,指定批签发机构,指导批签发工作的实施。 /p p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批签发申请人的日常监管,协助批签发机构开展现场核实,组织批签发产品的现场抽样及批签发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对批签发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p p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定的批签发机构负责批签发的受理、资料审核、现场核实、样品检验等工作,并依法作出批签发决定。 /p p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委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组织制定批签发技术要求和技术考核细则,对拟承担批签发工作或者扩大批签发品种范围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能力评估和考核,对其他批签发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考核评估。 /p p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核查中心)负责批签发过程中的现场检查工作。 /p p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批签发产品建立基于风险的监督管理体系。必要时,可以通过现场核实验证批签发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p p   第六条 生物制品批签发审核、检验应当依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核准的药品注册标准,并应当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二章 批签发机构确定 /strong /p p   第七条 批签发机构及其所负责的批签发品种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确定。 /p p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批签发工作需要,适时公布新增批签发机构及批签发机构扩增批签发品种的遴选标准和条件。 /p p   第八条 自评符合遴选标准和条件要求的药品检验机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后,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中检院对提出申请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能力评估和考核。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由该药品检验机构承担相应品种的批签发工作,或者对批签发机构扩大批签发品种范围。 /p p   第九条 中检院应当根据批签发工作需要,对批签发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第十条 批签发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取消该机构批签发资格: /p p   (一)因主观原因发生重大差错,造成严重后果的 /p p   (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 /p p   (三)经评估不再具备批签发机构标准和条件要求的。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三章 批签发申请 /strong /p p   第十一条 新批准上市的生物制品首次申请批签发前,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在批签发信息管理系统内登记建档。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p p   (一)生物制品批签发品种登记表 /p p   (二)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p p   (三)合法生产的证明性文件。 /p p   相关资料符合要求的,中检院应当在10日内完成所申请品种在批签发信息管理系统内的登记确认。 /p p   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及时在批签发信息管理系统内变更。 /p p   第十二条 对拟申请批签发的每个品种,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建立独立的批签发生产及检定记录摘要模板,报中检院核定后,由中检院分发给批签发机构和申请人。批签发申请人需要修订已核定的批签发生产及检定记录摘要模板的,应当向中检院提出申请,经中检院核定后方可变更。 /p p   第十三条 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在生产、检验完成后,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在批签发信息管理系统内填写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表,并根据申请批签发产品的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或者拟进口口岸所在地,向相应属地的批签发机构申请批签发。 /p p   第十四条 批签发申请人凭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抽样机构提出抽样申请,抽样人员在5日内组织现场抽样,并将所抽样品封存。批签发申请人将封存样品在规定条件下送至批签发机构办理批签发登记,同时提交批签发申请资料。 /p p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生产或者进口的批签发产品的抽样工作,确定相对固定的抽样机构和人员并在批签发机构备案,定期对抽样机构和人员进行培训,对抽样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p p   第十五条 批签发申请人申请批签发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性文件、资料及样品: /p p   (一)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表 /p p   (二)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p p   (三)合法生产的证明性文件 /p p   (四)上市后变更的批准证明性文件 /p p   (五)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批生产及检定记录摘要 /p p   (六)数量满足相应品种批签发检验要求的同批号产品,必要时提供与检验相关的中间产品、标准物质、试剂等材料 /p p   (七)质量受权人等关键人员变动情况的说明 /p p   (八)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其他资料。 /p p   进口疫苗类制品和血液制品应当同时提交生产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原产地证明以及药品管理当局出具的批签发证明文件,并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进口产品在本国免予批签发的,应当提供免予批签发的证明性文件。 /p p   相关证明性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p p   生物制品批生产及检定记录摘要,是指概述某一批生物制品全部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关键环节检验结果的文件。该文件应当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受权人审核确定。 /p p   第十六条 批签发机构收到申请资料及样品后,应当立即核对,交接双方登记签字确认后,妥善保存。批签发申请人无法现场签字确认的,应当提前递交书面承诺。 /p p   批签发机构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同意受理的,出具生物制品批签发登记表 不予受理的,予以退回,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p p   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批签发机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批签发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资料补正时限。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p p   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批签发申请人当场更正。 /p p   未获批签发机构受理的,不得更换其他批签发机构再次申请。 /p p   第十七条 对于国家疾病防控应急需要的生物制品,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企业在完成生产后即可向批签发机构申请批签发。 /p p   在批签发机构作出批签发合格结论前,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将批签发申请资料补充完整并提交批签发机构。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四章 审核、检验、检查与签发 /strong /p p   第十八条 批签发可以采取资料审核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资料审核和样品检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实。对不同品种所采用的批签发方式及检验项目和检验比例,由中检院负责组织论证,各批签发机构按照确定的批签发方式和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p p   批签发机构在对具体品种的批签发过程中,可以根据该品种的工艺及质量控制成熟度和既往批签发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动态调整该品种注册标准中的检验项目和检验频次。批签发产品出现不合格项目的,批签发机构应当对后续批次产品的相应项目增加检验频次。 /p p   第十九条 资料审核的内容包括: /p p   (一)申请资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p p   (二)生产用原辅材料、菌种、毒种、细胞等是否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的一致 /p p   (三)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是否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的一致并符合药典要求 /p p   (四)产品原液、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结果是否符合药典和药品注册标准的要求 /p p   (五)产品关键质量指标趋势分析是否存在异常 /p p   (六)产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是否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核准的内容一致 /p p   (七)其他需要审核的项目。 /p p   第二十条 批签发机构应当根据批签发申请人既往质量管理情况、相应品种工艺成熟度和产品质量稳定情况等,对申请批签发的产品开展不同比例的现场核实,并可按需要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p p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品应当按照注册标准进行全部项目检验,至少连续生产的三批产品批签发合格后,方可进行部分项目检验: /p p   (一)批签发申请人新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上市的产品 /p p   (二)生产场地发生变更并经批准的 /p p   (三)生产工艺发生变更并经批准的 /p p   (四)产品连续两年未申请批签发的 /p p   (五)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产后经批准恢复生产的 /p p   (六)有信息提示相应产品的质量或者质量控制可能存在潜在风险的 /p p   (七)其他需要进行连续三批全部项目检验的情形。 /p p   第二十二条 批签发机构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完成批签发工作。批签发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时间、现场核实、现场检查和技术评估时间不计入批签发工作时限。 /p p   疫苗类产品应当在60日内完成批签发,血液制品和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应当在35日内完成批签发。需要复试的,批签发工作时限可延长该检验项目的两个检验周期,并告知批签发申请人。 /p p   因品种特性及检验项目原因确需延长批签发时限的,经中检院审核确定后公开。 /p p   第二十三条 批签发机构因不可抗力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原因,在规定的时限内不能完成批签发工作的,应当将批签发延期的时限、理由及预期恢复的时间书面通知批签发申请人。确实难以完成的,由中检院协调其他批签发机构承担。 /p p   第二十四条 批签发机构认为申请资料中的有关数据需要核对或者补充的,应当书面通知批签发申请人补正资料,并明确回复时限。 /p p   批签发机构在保证资料审核和样品检验等技术审查工作独立性的前提下,可就批签发过程中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与批签发申请人进行沟通。 /p p   批签发机构对批签发申请资料及样品真实性存疑或者需要进一步核对的,应当及时派员到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实,并可视情况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派监管执法人员予以配合。确认企业存在真实性问题的,不予批签发。 /p p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签发机构应当通知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责令企业分析查找原因,向核查中心提出现场检查建议,同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一)无菌等重要安全性指标检验不合格的 /p p   (二)效力等有效性指标连续两批检验不合格的 /p p   (三)资料审核提示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可能存在严重问题的 /p p   (四)批签发申请资料或者样品可能存在真实性问题的 /p p   (五)其他提示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风险的情形。 /p p   在上述问题调查处理期间,暂停受理该企业相应品种的批签发申请。 /p p   第二十六条 核查中心接到现场检查建议后,应当在20日内进行现场检查。 /p p   检查结束后10日内,核查中心应当组织对批签发机构提出的相关批次产品的质量风险进行技术评估,作出明确结论,形成现场检查报告送批签发机构并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境外现场检查时限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p p   企业在查清问题原因并整改完成后,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批签发机构报告,经核查中心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批签发申请。 /p p   第二十七条 批签发申请人因非质量问题申请撤回批签发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批签发机构同意后方可撤回,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批签发申请撤回情况。 /p p   批签发机构已经确认资料审核提示缺陷、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批签发申请人不得撤回。 /p p   第二十八条 批签发机构根据资料审核、样品检验或者现场检查等结果作出批签发结论。符合要求的,签发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加盖批签发专用章,发给批签发申请人。 /p p   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在销售时,应当出具该批产品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p p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签发,向批签发申请人出具生物制品不予批签发通知书,并抄送批签发申请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p p   (一)资料审核不符合要求的 /p p   (二)样品检验不合格的 /p p   (三)现场检查发现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存在严重缺陷的 /p p   (四)现场检查发现产品存在系统性质量风险的 /p p   (五)批签发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补正资料的 /p p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p p   第三十条 不予批签发的生物制品,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批签发申请人销毁。进口生物制品由口岸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退回境外厂商。 /p p   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将销毁记录同时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应的批签发机构。 /p p   第三十一条 在批签发工作中发现企业产品存在严重缺陷,涉及已上市流通批次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应当立即通知批签发申请人,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使用、召回缺陷产品等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销毁。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将销毁记录同时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应的批签发机构。 /p p   批签发申请人召回产品的,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p p   第三十二条 批签发机构应当对批签发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总结,由中检院汇总分析后,于每年3月底前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报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五章 复 审 /strong /p p   第三十三条 批签发申请人对生物制品批签发通知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生物制品批签发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原批签发机构或者直接向中检院提出复审申请。 /p p   第三十四条 原批签发机构或者中检院应当在收到批签发申请人的复审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复审的决定,复审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原报送资料。按规定需要复验的,其样品为原批签发机构保留的样品,其时限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p p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审: /p p   (一)不合格项目为无菌、热原(细菌内毒素)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不得复验的项目 /p p   (二)样品明显不均匀的 /p p   (三)样品有效期不能满足检验需求的 /p p   (四)批签发申请人书面承诺放弃复验的。 /p p   第三十五条 复审维持原决定的,发给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审结果通知书,不再受理批签发申请人再次提出的复审申请 复审改变原结论的,收回原生物制品不予批签发通知书,发给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六章 信息公开 /strong /p p   第三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立统一的批签发信息管理系统,公布批签发机构确定及调整情况,向批签发申请人提供可查询的批签发进度、批签发结论,汇总公开已完成批签发的产品批签发结论以及重大问题处理决定等信息。 /p p   中检院负责批签发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p p   第三十七条 批签发机构应当在本机构网站或者申请受理场所公开批签发申请程序、需要提交的批签发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收费标准和依据、时限要求等信息。 /p p   第三十八条 批签发机构应当在本机构每一批产品批签发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开批签发结论等信息。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七章 法律责任 /strong /p p   第三十九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签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p p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批签发申请不予受理的 /p p   (二)不在本机构网站或者申请受理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p p   (三)在批签发过程中,未按规定向行政相对人履行告知义务的 /p p   (四)批签发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样品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批签发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p p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或者不予批签发理由的。 /p p   第四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签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批签发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批签发结论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批签发结论的 /p p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批签发结论的 /p p   (三)批签发过程中违反程序要求,私自向批签发申请人或者第三方透露相关工作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p p   (四)批签发过程中收受、索取批签发申请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p p   第四十一条 批签发机构在承担批签发相关工作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p p   第四十二条 批签发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样品,或者故意瞒报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变更情况,骗取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p p   伪造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p p   第四十三条 经现场检查,药品生产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p p   第四十四条 销售、使用未获得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的生物制品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八章 附 则 /strong /p p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批签发工作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p p   第四十六条 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进口时,还应当符合药品进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p p   第四十七条 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表、生物制品批签发登记表、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生物制品不予批签发通知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审申请表、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审结果通知书的格式由中检院统一制定并公布。 /p p   第四十八条 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生物制品不予批签发通知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审结果通知书由批签发机构按照顺序编号,其格式为“批签X(进)检XXXXXXXX”,其中,前X符号代表批签发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或者机构的简称,进口生物制品使用“进”字 后8个X符号的前4位为公元年号,后4位为年内顺序号。 /p p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13日公布的《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1号)同时废止。 /p p br/ /p
  • 《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发布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加强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促进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细则》主要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调整许可范围。将可食用动物肠衣纳入肉制品生产许可发证范围,修订后许可范围包括热加工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腌腊肉制品和可食用动物肠衣。  二是加强生产场所管理。明确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合理设置相应的生产场所。提出生产车间整体布局要求,强调了与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易产生粉尘场所等生产辅助区域的位置关系,避免交叉污染。明确肉制品生产作业区划分要求以及人员通道、物料运输通道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三是加强设备设施管理。要求企业合理配备性能和精度能够满足生产要求的设备设施。明确供(排)水设施、排风设施、仓储设施以及生产车间或冷库的温/湿度监测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细化生产作业区内更衣室、卫生间、淋浴室以及手部清洗、消毒、干手设备的设置要求。  四是加强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管理。要求企业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防止交叉污染。企业应通过危害分析方法明确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制定产品配方、工艺规程等工艺文件,并设立相应的控制措施。采用分切方式生产肉制品的,要求企业在制度中明确待分切肉制品管理、标签标识、工艺控制和卫生控制等要求。明确生产过程中解冻、腌制、热加工、发酵、冷却、盐渍肠衣上盐以及内包装材料脱包后消毒等工序的控制要求。  五是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企业应明确产品在GB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的最小分类号。  六是加强人员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符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七是加强食品安全防护。企业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防护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因故意污染、蓄意破坏等人为因素造成食品受到生物、化学、物理方面的风险。  八是优化检验检测要求。明确企业可以使用快速检测方法开展原料、半成品、成品检验,定期与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开展比对或验证,保证检测结果准确。企业可以综合考虑产品特性、工艺特点、生产过程控制等因素确定检验项目、检验频次、检验方法等,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设施。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doc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的公告.pdf
  • 韩国发布蛋制品微生物标准
    近日,韩国发布G/SPS/N/KOR/351号通报,将蛋加工品中未杀菌产品的共同标准及规格与Codex等国际标准进行接轨,以此强化相关产品的卫生管理。此次通报对输韩蛋制品的微生物指标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生产企业需留意具体更新事项。   韩国发布的此份通报中,主要修订内容为蛋制品微生物的标准,涉及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及沙门氏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对蛋加工品的细菌总数标准进行了修改,将杀菌产品的菌落总数限定在10000cfu/g(每克菌落形成单位)以下,而未杀菌产品定为500000cfu/g以下,而原先的标准并未规定未杀菌产品的限量 第二,将杀菌产品的大肠菌群的标准规定为10MPN/g(每克最可能菌落数)以下,而未杀菌产品则必须为100MPN/g以下 第三,沙门氏菌的标准由现行的阴性(限于杀菌产品或皮蛋)修改为全部产品必须为阴性 第四,在蛋加工品的标准及规格中,将未杀菌液卵破卵后保存48小时以上时必须为0℃以下保管的条款修改为未杀菌液卵破卵超过48小时后不可保存。   目前,在中韩双边贸易稳定快速发展的驱动下,中国输往韩国的出口量也逐年递增。特别是对于宁波地区来说,韩国是食品出口的主要国家之一。据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2009年度内,宁波地区输往韩国的食品总计1771批次,货值1.07亿美元。此外,据统计,2009年度内,共计有3批输韩食品因为微生物指标超标而导致未能出口,这3批未出口食品均被检出大肠菌群超标,而本次韩国方面的通报正是针对输韩食品的微生物检测方面。因此,如果相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注意对微生物指标的控制,那么今后出口产品一旦被韩国方面检出超标后通报,就会造成出口退货的不良影响,这将会极大损害中国制造在国际贸易中的形象及地位。   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首先,相关输韩食品生产企业要积极关注此次微生物标准更新的最新动态,提前按输韩的蛋制品标准进行生产自查,进而避免为输韩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乃至经济损失 第二,面对各进口国不断修订完善各类标准规定的环境,企业可与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密切合作,由检验检疫部门的专家对企业进行相关的国内外最新标准培训,以增强应对各种新规定的能力。
  • 四项生活用纸制品国标发布 这些有变化
    p   生活用纸制品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消费品。纸尿裤、卫生巾、卫生纸等产品,主要起清洁卫生作用,在使用过程中与人体直接接触,其安全性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p p   本次新发布的生活用纸制品相关国家标准共有4项,其中《纸尿裤和卫生巾用高吸收性树脂》、《卫生巾(护垫)》、《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为修订标准,《生活用纸和纸制品 化学品及原料安全评价管理体系》为制定标准。 /p p   新修订的GB/T 22875-2018《纸尿裤和卫生巾用高吸收性树脂》,主要提高了残留单体(丙烯酸)安全指标要求,调整了吸收速度指标要求和挥发物含量的测定方法,增加了返黄值、可萃取物含量及相应测定方法。 /p p   新修订的GB/T 8939-2018《卫生巾(护垫)》,主要增加了甲醛含量、可迁移性荧光物质两项安全指标,采用吸收速度代替渗入量指标,增加了吸收速度测定方法,调整了背胶剥离强度测定方法。 /p p   新修订的GB/T 20810-2018《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主要增加了可迁移性荧光物质、重金属含量、灰分等安全性能指标及球形耐破度、可分散性、掉粉率等物理性能指标,调整了产品分类、亮度、抗张指数、柔软度、尘埃度、偏差要求。 /p p   新制定的GB/T 36420-2018《生活用纸和纸制品 化学品及原料安全评价管理体系》,针对生活用纸和纸制品生产过程,规定了化学品及原料安全评价管理体系的原则及相关要求。该标准有助于指导生产企业从源头入手,对产品安全进行更全面的管控。 /p p   近年来,国家标准委加快落实《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持续开展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着力强化妇幼老年用品标准制修订工作。这次发布的4项生活用纸制品国家标准,安全指标更全,物理性能要求更高,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引导和规范产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消费群体的健康安全。 /p p /p
  • 质检总局将对乳制品生产企业重新审查发证
    2011年,质检总局将对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开展重新审查发证工作,对规模小、生产条件差、质量保障能力弱的企业,坚决依法淘汰、依法关停。   这是记者从6日上午召开的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今年要在始终保持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的同时,突出乳制品行业这个重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支树平说。   为切实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工作,质检总局组织修订了《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和《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要求现行所有获得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的企业重新提出生产许可申请,凡未重新获得生产许可的依法停止生产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产品。   支树平表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重新审查发证,旨在推动我国乳制品行业规模化发展,促进提高乳制品行业的质量安全水平。
  • 原创研发体系助力打造乳制品企业的品质链条
    随着技术进步、品质追求和创新概念的兴起,乳制品市场迎来新的发展阶段,其中,必如(BeFood)品牌脱颖而出。必如是一家由来自捷克和中国的专家团队于2014年成立的乳制品公司,专注于乳制品的生产和开发。作为一家技术型乳制品公司,必如通过自有原创研发体系和自有奶源,正为中国和全球消费者提供营养、健康、美味的乳制品,在对奶源、品控、研发、供应链和产品的严苛要求下,必如形成了包括必如鲜牛奶、必如超级奶、必优格酸奶和必如冰博克等品类在内的专业产品矩阵。必如正在以技术研发为导向,从消费者的真实需求出发,把高标准贯穿到整个生产线,持续推进奶源管理、采供管理、生产管理、流通管理等环节的建设,奶源自有,非外来奶源,更容易从源头控制产品质量。同时,生产环节全程严控,自有生产线和自有驻厂品控团队,也做到了工厂和品牌方双品控… … 从牧场开始,到生产,到终端的消费等,必如已经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区别于传统乳制品公司,必如是一家技术型乳制品公司,正在应用科学技术实现产品创新,满足消费者的多种需求,实现用科技为乳制品行业赋能的目标。比如,必如正在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伙伴等开展创新合作,越来越多的行业专家加入必如团队,研究涵盖生命科学、营养健康、食品安全和技术研发等,以实现在健康食品领域对科技的全方位探索。在对品质和创新的坚守中,必如也获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一致好评。比如,荣获【2021安心奖】年度低温奶品牌大奖。“安心奖”自2018年开设以来已成功举办四届大赛,这一奖项在业界具有深远的影响力。此外,必如还获得资本机构的关注,已经进行了两轮融资。截至去年11月,必如食品的产品已覆盖全国25个地区,200多个城市,有近4000家门店使用必如产品,并以北京和上海为中心迅速辐射全国。
  • 巴西发布烟草制品有害物质含量通报
    巴西卫生监督局2010年12月15日发布了G/TBT/N/BRA/407号通报。标题:在烟草制品中允许的焦油、尼古丁和一氧化碳最高含量和禁止的添加剂。   该决议草案规定了在香烟的主流烟雾中允许的焦油、尼古丁和一氧化碳最高含量,以及在巴西生产和商品化的所有烟草制品的生产中禁止使用的添加剂。其中:   第4条规定了,在所有烟草制品的包装或广告材料中禁止使用任何一种可能引起消费者误解的关于这些产品中所含含量解释的名称,例如种类、超低含量、低含量、温和的、轻的、淡味的、适度的、高含量,以及其他。   第5条禁止所有在本国生产和商品化的吸烟烟草制品的合成物中含有本决议附件1中所列的添加剂。   决议将在批准的日期生效。然而第8和9条规定了适合的期限。   第8条为烟草制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规定了自本决议公布日期起最长4个月的期限投放市场遵照决议第4条规定的包装。   第9条为烟草制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规定了自本决议公布日期起最长12个月的期限投放市场遵照本决议第5条规定的产品。   决议草案撤销2001年3月28日的决议RDC No. 46。   决议拟批准日期待定。拟生效日期为批准的日期。提意见截止日期:2011年3月31日。
  • ISO 发布纳米制品的毒理学测试报告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最近发布了一份技术报告,它可以帮助专业人士对纳米制品进行毒理学测试。纳米技术被认为是在21 世纪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驱动力。它在多个领域的应用前景都很广阔,包括医学上的诊断和治疗,高效能源的开发,更轻便、更强有力又便宜的材料的制造,速度更快、功能更强大电子产品的生产以及更清洁、廉价的水的获取。该报告同时还特别提到了特殊纳米材料的作用,尤其是纳米粒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以及ISO 在这些领域标准制定的进展情况。   ISO 发布技术报告ISO/TR 13014:2012,纳米技术—工程纳米材料理化特性毒理学评估指南,目的是在对纳米制品进行毒理学检测前,为健康专家及其他专业人士理解、计划、确定和处理纳米制品的相关理化特性提供协助。   制定ISO/TC 13014 标准的ISO 工作小组负责人Richard Pleus 博士认为,通过对纳米制品化学和物理特性的不断了解,有利于减少纳米材料的毒性和开发更为安全的替代产品。这份报告中涉及的已经完成的工作中在毒理学方面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它会告诉科学家正在被检测的物质该是什么样子,成分是什么,它与周围环境又是怎样相互影响的。
  • 欧盟发布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法规草案
    欧盟发布了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法规草案,该拟定法规是一项第(EC)1935/2004号法规框架内的专项措施,它规定了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主要原则和程序。该专项法规将欧盟塑料制品协调框架合并为一个法规。当前这些法规分列在6条指令和8个修改案内,包括塑料基本法规、批准物质名单及塑料迁移测试法规。   此外,它将明确源自(EC)1935/2004号法规有关纳米材料只有经事先批准后才可使用的解释。本法规还批准使用21中新物质。   附件:欧盟“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法规草案”详细内容
  • 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正式发布
    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火材料分技委归口管理,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已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2013年10月1日实施。 该标准代替了原标准GB 8624&mdash 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主要修改了燃烧性能等级的划分和分级判据 增加了特定用途制品的燃烧性能分级 修改了附加信息和燃烧性能等级标识等内容。该标准的颁布实施对提高建筑材料及制品在实际工程应用的防火安全、减少火灾隐患,规范企业生产和便于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发布的还有推荐性国家标准GB/T29416-201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 为确保GB8624-2012的有效贯彻实施和加强对GB/T29416-2012的理解,切实保障实际工程应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其防火性能符合标准规定要求,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火材料分委会将会同国家防火建材质检中心于近期组织召开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宣贯会暨GB/T29416-201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研讨会。 www.motis-tech.com www.firetester.cn
  • 国内首家生物诊疗制品研发中心落户洛阳
    p   该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期总投资约5.2亿元,以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和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石磊团队为技术依托,拟建设包括实验动物中心、免疫诊断试剂生产车间、分子诊断试剂生产车间等在内的“一中心六车间”,建设周期为两年。 /p p & nbsp /p p   二月二,龙抬头。当日上午,洛阳沃普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物诊疗制品及设备产业化项目”正式奠基。 /p p   奠基碑的背后,一幢幢整齐的厂房已初具规模。“从今天起,我们进入全面建设时期,将用3到5年时间,在这里打造中国首家生物诊疗制品研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其产品将填补多项国内空白。”洛阳莱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闫玉良信心满满地说。 /p p   这份信心,来源于该项目背后的3家重量级单位。作为专业从事生物检测诊断试剂和治疗性生物制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全产业链项目,该项目依托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洛阳现代生物技术研究院及洛阳莱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由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白仲虎博士和石磊博士为学术带头人,组建高层次研发团队。 /p p   在生物检测方面的手持终端设备和全自动设备是该项目的主打产品。按照规划,该项目将建设面积约4000平方米的手持终端设备生产车间,其生产的便携式核酸检测箱,不但可以避免污染,而且能够全面地检测产品,灵活高效地提取核酸,将为购买能力有限的县级疫控中心、小型养殖场等提供便利。同时,该产品还具有可随身携带进行户外操作的优势。 /p p   研发制造兽用诊断试剂也是该项目的主导工作之一。作为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武器,诊断试剂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疫病防控成效高低。当前,我国有关技术成果很多,但规模化生产工艺落后,商品化运作程度低下,成果转化率很低,且以小作坊式生产为主,导致市场成熟产品不多、质量不高、防控急需的高端产品供应不足。 /p p   “未来,我们将建设面积4500平方米的分子诊断试剂生产车间,该车间将配备25到30名硕士、博士,制造的产品可使养殖人员准确判断疫病存在情况。”闫玉良说。 /p p   此外,借由近年国内各地兴起的宠物热,该项目还将构建较完整的抗体研发技术体系,开展犬瘟等动物疾病的基因工程抗体及干扰素的产业化工作,建成国内领先的基因工程抗体及干扰素研发平台及生产线。仅此一项,预计未来3到5年便可突破年销售额1.5亿元。 /p p   按照规划,该项目建成后预期团队成员总人数可达300人,其中硕士学历人才占比达70%。在未来3到5年时间,该项目有望实现年销售额总计8.9亿元,实现利税1.5亿元,并在生物诊断试剂检测领域成功占据业内领先地位。 /p p   闫玉良表示,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成为中国最大的生物检测诊断产品生产基地,打造国内同行业技术最领先、产品线最齐全的高科技产业基地。 /p
  • 美国环保局发布两项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限制法规提案
    5月29日,美国环保局(EPA)提出两项拟议法规,以降低公民对甲醛的暴露风险。两法规将确保其国内生产和进口的复合木制品符合国会确定的甲醛释放标准。   201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制定了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标准,并指示 EPA提出执行该法案条款的法规。   一、第一项法规主要内容   EPA 的第一项拟议法规限制了在美国生产、进口、销售和供应的硬木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及制成品的甲醛释放量。该提案还包括了测试要求、层压产品规定、产品标签要求、记录保存、储存禁止规定以及执行规定 而对于使用无甲醛添加树脂生产的产品则给予了某些测试和记录保存要求的豁免。   根据环保局的建议,在《联邦纪事》公布最终规则之后1年,如在美国销售、供应、要约出售或制造(包括进口)含甲醛的硬木胶合板、碎料板、中密度纤维板及其制成品,必须遵守以下的释放标准:   • 硬木胶合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0.05(ppm)   • 中密度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11ppm   • 中密度薄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13ppm   • 碎料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9ppm   无论复合木制品是以板或部件的形式存在,或者是嵌入于制成品内,都必须遵守上述的释放标准。不过,以下产品不受释放标准规管:   1.曾售予或供应予个人或团体的任何制成品,但这些个人或团体并非为转售目的(如古董或二手家具商)而购买这些制成品   2.硬质纤维板,用作硬木胶合板核心者除外   3.自愿性产品标准PS-1-07注明的结构胶合板   4.自愿性产品标准PS-2-04注明的结构单板   5.标准ASTM D5456-06注明的结构复合木材   6.定向板   7.标准ANSI A190.1-2002注明的胶合叠层木等   8.标准ASTM D5055-05注明的预制工字型木搁栅   9.指接材   10.托盘、板条箱、卷轴及垫木等木质包装   11.用于以下项目内的复合木制品:(i)以全新零件制成的新车 (休闲车除外)、(ii)新铁路车、(iii)新船、(iv)新航天器及(v)新飞机   12.硬木胶合板、碎料板或中密度纤维板含量少于总体积5%的窗户。   13.含有复合木制品的住宅大门或车库门,但 (i) 所含的复合木制品没有添加含甲醛的树脂或超低挥发性甲醛的树脂,或(ii) 硬木胶合板、碎料板或中密度纤维板含量少于总体积3%。   (一)如复合木板没有使用添加甲醛的树脂,可以向有关认可第三方认证机构申请两年测试及认证豁免期。这些复合木板须受以下释放标准规管:   • 硬木胶合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5ppm,碎料板、中密度纤维板及中密度薄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6ppm。   • 在3个月常规测试数据中,90%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4ppm。   (二)同样地,如复合木板使用含有超低挥发性甲醛的树脂制造,可以向有关认可第三方认证机构申请减少测试次数或两年测试及认证豁免期。减少测试次数的甲醛释放标准如下:   • 硬木胶合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5ppm、碎料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8ppm、中密度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9ppm,以及中密度薄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11ppm。   • 碎料板在6个月常规测试数据中,90%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5ppm,中密度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6ppm,以及中密度薄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8ppm。   豁免测试及认证规定的释放标准如下:   • 硬木胶合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5ppm,碎料板、中密度纤维板和中密度薄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6ppm。   • 在6个月常规品质控制测试数据中,90%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4ppm。   上述议案亦包括测试规定、胶合叠层木产品条款、产品标签规定、一连串扣押文件、记录存档、禁止囤积及执法条款。   二、第二项法规主要内容   第二项法规则制订了一个第三方认证框架,使木材制造商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对其复合木制品进行认证来确保其产品符合相应甲醛释放标准要求。该法规3还明确了第三方认证机构以及对其进行认可的 EPA 承认的认可机构的资格要求和责任。   新规例实施后,只有获认证的复合木制品才可以进口、销售、供应、要约销售或生产。木板生产商必须向有毒物质管I所列的认可第三方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认证。申请者必须呈交以下资料:(i)木板生产商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及其他联络资料 (ii)生产商的品质控制手册副本、(iii)生产商品质控制经理的名称和联络资料 (iv)申请认证的产品识别及树脂的化学配方 (v)按规例进行至少一项测试 以及(vi)按规例在3个月内进行的常规品质控制测试。有关认可第三方认证机构须于收到申请后90日内进行相关行动。
  • 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发布,涉及这些仪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有关行业协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2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11号),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制的《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建标199-2024,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在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5月11日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pdf附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如下:
  • 仪器仪表劣质仿制品成行业发展隐忧
    仪器仪表在工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这也使得仪器仪表得到快读发展。各行各业对仪器仪表的市场需求也在不断提升,仪器仪表正在发展中寻求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仪器仪表的质量、性能关系到工业安全,必须重视。   在我国仪器仪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尤其是劣质仿制品问题。尽管我国仪器仪表取得诸多发展,但是国内一些仪器仪表企业技术水平落后,还停留在参考和仿制国外产品的阶段,甚至进行同行业内互相仿制。更有一些恶性模仿滋长,扰乱了仪器仪表行业市场秩序,破坏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非法仿制往往对国内众多著名仪器仪表品牌造成巨大影响。一些著名仪器仪表品牌,凭借自身品牌影响力、产品优异性能和质量,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受到消费者青睐。而仿制品则仅仅能够在外形上相似,在性能、规格、质量、安全等方面则不能符合要求,成为了劣质仿制品。   仪器仪表劣质仿制品不仅伤害了这些原厂商的利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这些不合格的产品在应用中问题层出不穷,性能不稳定,影响生产设备的运行,或不能满足应用需求,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可能引发工业安全事故,为消费者应用带来了伤害。而这些仿制品也损坏了原厂商的利益,对其品牌建设造成了巨大影响,让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对其产品和品牌失去了信心。   因此仪器仪表行业在发展的同时,也要关注并解决这些问题。只有解决了劣质仿制品问题,才能够保障企业对仪器仪表创新的热情,才能保障消费者的应用安全,才能让用户对国产仪器仪表产品更具有信息,从而推动行业的发展。
  • 六部门发出紧急通知 要求立即全面清理检查市场乳制品
    新华网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 徐博)记者14日从有关方面获悉,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全面清理检查市场乳制品。 通知要求,乳制品生产企业对在9月14日以前生产的,或未经批批检验三聚氰胺的乳制品,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普通奶粉和其他配方奶粉、液态奶,必须全部按照卫生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依据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的适用方法,进行清理检查和批批检验。上述产品已进入市场销售的,乳制品生产企业要全部进行清理检查和批批检验。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要立即对厂内库存和进入流通环节销售和待销的上述范围内的乳制品开展清理检查,进行三聚氰胺批批检验。各超市、商店、城镇和农村零售摊点等销售者,对清理检查范围内的各种乳制品,必须立即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就地封存,由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和批批检验。 乳制品经检验三聚氰胺含量符合限量值规定的,由生产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标识,可以出厂、销售。9月14日以后生产的已经过批批检验三聚氰胺含量符合限量值的乳制品,不加贴以上标识。对检出不符合限量值的产品,要立即召回、封存,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出厂、销售。 通知要求,各级工业主管、商务、卫生、工商、质检、食药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监督企业认真落实清理检查的措施。各级商务、卫生、工商、质检、食药等部门要对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识的乳制品,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查,发现企业弄虚作假或产品三聚氰胺含量不符合限量值的,应立即依法责令企业停止该类产品的生产、销售,予以曝光,并依法从重进行处理。
  • 邵阳市质监局“省检中心”获筹建 前期投资逾千万
    p   从湖南省质监局官网获悉,8月9日,邵阳市质监局申报的“湖南省发制品及皮纺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下简称省检中心)获湖南省质监局批准筹建。该中心是湖南首家发制品及皮制品质检中心,是目前邵阳市唯一的省级质检中心。该中心筹建期为24个月,筹建期满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后,由湖南省质监局批准成立。 /p p   今年,邵阳市委市政府按照“两中心一枢纽”和“产业兴邵”战略规划,在“打造千亿园区、建设工业新城”的同时,积极建设公共检测服务平台,为产业集群、产业转型、产业优化和产业延伸提供立体式技术支撑体系。 /p p   为支持省检中心建设,邵阳市政府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决定在邵阳经开区湘商产业园区划拨了一层实验楼,由邵阳经开区和市质监局共建,力争年内建成省检中心,明年申报国检中心。省检中心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建设工作目前已启动,实验室设计布局和装修、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人员招聘培训等相关工作正抓紧进行,将为该中心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和验收打下良好基础。 /p p   该省检中心依托邵阳市发制品和皮制品两大特色产业,建立检验检测平台、中试基础平台、标准制修平台、技术研发平台、人才汇聚平台、技术培训服务平台等六大平台。中心建成后,具备产品检验检测、质量标准服务、技术研发创新、产品品牌建设等多种技术支撑服务能力。 /p p   由于邵阳市发制品95%以上、皮制品50%以上都是出口,无论是满足本国销售,还是对外贸易的需要,建设省检中心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发挥公共检测服务平台作用,既满足了监督检验的需要,以科学准确、客观公正的检测数据,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又全方位服务于产业链,加强对不同产品生命周期阶段企业检测需求的分析研究,为全市发制品、皮具箱包、鞋业、纺织服饰企业产品研发、原材料进厂、质量在线监控、成品出厂提供全过程检测技术服务,出具符合国内外标准的检测报告和检验技术分析,成为国产商品打入国际市场的“敲门砖”,还能在国际贸易市场遇到技术贸易壁垒和知识产权问题时,充分发挥质检中心公共检测检验平台作用,构筑起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技术支撑体系,赢得国际、国内市场的话语权。 /p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公开征集对《食品中胶原蛋白肽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等124项轻工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食品中胶原蛋白肽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等124项轻工行业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4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我部,电子邮件发送至qgbz445@163.com(邮件注明:轻工行业标准立项公示反馈)。联系电话:010-64286281附件:1. 2024年9月轻工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doc2. 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doc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质量标准部2024年9月12日 附件1:中国轻工业联合会2024年9月轻工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质量标准部2024年9月2024年9月轻工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汇总表序号标委会行业合计制修订标准类别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数重点项目制定修订产品基础方法管理节能与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样品合计12491338362114851中国轻工业联合会1616313162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2223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皮鞋分技术委员会11114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23545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324126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117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具五金分技术委员会55528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厨卫五金分技术委员会22229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85371610全国食品加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123311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4413261172612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罐头分技术委员会9279913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32112114全国日用杂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燃香分技术委员会11115全国日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1111116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1221217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酒饮料制糖机械分技术委员会444418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11119全国口腔护理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牙膏分技术委员会11120全国金属餐饮及烹饪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11121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112222全国工艺美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1123全国缝制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3324全国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112024年9月轻工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序号体系编号标准项目名称标准类别制、修订代替标准采用程度及采标号项目周期(月)标准化技术组织1CL-002生物发酵行业智能制造第3部分: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制定2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2CL-003生物发酵行业智能制造第4部分:智能分析与服务技术管理制定2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3CL-004白酒行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技术规范管理制定2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4CL-005智能制造 白酒行业应用 生产过程智能监控平台技术要求管理制定2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5CL-006智能制造 白酒行业应用 智能投配料系统技术要求管理制定2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6CL-007智能制造 白酒行业应用 智能摘酒系统技术要求管理制定2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7CL-008智能制造 白酒行业应用 智能分级入库系统技术要求管理制定2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8CL-009智能制造 食品行业应用 液态奶数字化车间建设 第1部分: 总体要求管理制定18中国轻工业联合会9CL-010智能制造 食品行业应用 液态奶数字化车间建设 第2部分: 互联互通要求管理制定18中国轻工业联合会10CL-011智能制造 食品行业应用 液态奶数字化车间建设 第3部分: 质量管控要求管理制定18中国轻工业联合会11CL-012智能制造 食品行业应用 液态奶数字化车间建设 第4部分: 物流管控要求管理制定18中国轻工业联合会12210000003000000007CP宠物用品 猫砂产品制定2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13010460606040300072CP电动牙刷 电气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产品制定2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14210000001000000015GL轻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估 第1部分:总则管理制定2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跑鞋产品制定24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操作指南》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操作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 委):为进一步加强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规范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总局组织制定了《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指南》为业务指导文件,不作为执法依据。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地方性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要求,进一步补充、细化《指南》内容,并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专题培训、现场交流、实地教学等方式,帮助基层监管人员熟练掌握肉制品生产企业检查要点和检查方法,切实提升监督检查水平。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4年7月8日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操作指南.pdf
  • 中国粮油学会发布《生湿面制品》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近几年随着餐饮行业的蓬勃发展及生湿面成套生产线的批量生产,作为传统产品的生湿面逐渐开拓出新兴市场,生湿面规模化、商业化生产已在许多面制品企业和厂家得以实现。但我国现有的生湿面制品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还未建立。而制定生湿面制品团体标准,对生产、检验、监管时有标准可依,对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近日,中国粮油学会发布了关于《生湿面制品》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指出,目前由中国粮油学会立项的《生湿面制品》团体标准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开始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及专家可在2019年9月14日之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邮件形式反馈至团体标准工作秘书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联系人:李芳& nbsp 单友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电& nbsp 话:18612251590, 13264424896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邮& nbsp 箱:lee@ccoaonline.com& nbsp & nbsp nina@ccoaonline.com&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中国粮油学会的生湿面制品团体标准制订发布将填补生湿面制品标准的国内空白,如实施效果良好,可望升级为生湿面制品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本标准的编制工作由江南大学联合河北今旭面业有限公司、江苏和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东莞益海嘉里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伊都食品有限公司、兰州润民粮油有限公司、安徽青松食品有限公司共同完成。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本标准规定了生湿面制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原辅料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保质期。标准内容还涉及生湿面制品包装后储存、运输和贮存的环境温度条件要求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附件 /strong :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8/attachment/60aa1587-e7e4-4b5e-aab2-f2c86af2356e.pdf" title=" 《生熟面制品》编制说明.pdf" 《生熟面制品》编制说明.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8/attachment/1e215260-b33c-480c-8d44-e8de6e09f904.pdf" title=" 《生熟面制品》征求意见稿.pdf" 《生熟面制品》征求意见稿.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8/attachment/3f6144fb-2698-4790-ba41-b708ae010a19.docx" title=" 《生熟面制品》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生熟面制品》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br/ /p
  • 布鲁克收购Lactotronic 加速乳制品分析解决方案开发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布鲁克7月3日宣布,已经收购荷兰乳制品行业分析仪器制造商Lactotronic B.V.的业务。交易的财务细节尚未披露。 /p p   Lactotronic是一家拥有25年牛奶及乳制品分析经验的仪器公司。Lactotronic为实验室提供MIRA& #8482 牛奶分析仪在内的高精度分析设备,使常规的牛奶分析过程趋于标准化。其分析仪器可改善牛奶质量控制,对乳制品产品进行验证,提高生产效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5b9d9536-2243-452a-8e6d-31796060eabc.jpg" title=" 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MIRA牛奶分析仪,用于脂肪、蛋白质和乳糖的测定 /strong /p p   布鲁克和Lactotronic在合作开发一种高端FT-NIR乳品分析仪,能分析从液态奶产品,到固体和半固体乳制品的各类样品,此次收购将进一步推动乳品和牛奶质量控制分析仪的产品开发。 /p p   布鲁克光谱部门总裁Urban Faeh表示:“此次收购加速了布鲁克对牛奶和乳制品分析解决方案的开发,扩展食品分析产品组合之余,也扩大了我们在乳制品市场的规模。我们欢迎富有专业知识和长期经验的Lactotronic团队加入布鲁克。” /p p   Lactotronic创始人Sietze Sietzema评论到:“Lactotronic团队很自豪能够成为布鲁克的一员。布鲁克为乳制品分析解决方案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优质环境,我们很高兴能进一步提升布鲁克的食品分析能力。” /p p br/ /p
  • 辽宁公布一批次肉制品挥发性盐基氮不合格
    12月4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752批次,涉及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餐饮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8大类,发现不合格样品16批次,其中一批次肉制品涉及品质安全问题。阜新市海州区森宇市场马国玲牛羊肉摊床销售的牛腿肉检出挥发性盐基氮不合格。挥发性盐基氮( Total Volatile Basic Nitrogen,TVB-N),是指动物性食品由于酶和细菌的作用,在*败过程中,使蛋白质分解而产生氨以及胺类等碱性含氮物质。据挥发性盐基总氮是肉食品新鲜度最重要的理化指标,也是肉品检验的须测项目。挥发性盐基氮与动物性食品腐*变质之间有明确的对应关系, 它是食品卫生检验标准的一项重要指标,特别是对于鲜肉和肉制品。挥发性盐基氮是动物性食品由于酶和细菌的作用,在腐*过程中,使蛋白质分解而产生的氨以及胺类等碱性含氮物质。《食品安全*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中规定,挥发性盐基氮在鲜(冻)畜、禽产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15mg/100g。深圳市芬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挥发性盐基总氮快速检测仪能够快速检测肉类、肉制品、鱼类等中的挥发性盐基总氮含量,符合GB/T5009.44-2003《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 蒙牛集团被认定为国家级乳制品技术研发分中心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2月24日电 从农业部官网获悉,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2011年农业部认定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该名单显示,在乳制品领域,蒙牛集团是今年自治区唯一获批认定的企业。   据该官网介绍,这次农业部发文共认定了全国60家单位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   农业部发出的通知称,为不断完善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农业部在全国选择一些研发基础好、技术优势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教学、科研单位和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建设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通过单位自主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查推荐、专家评审及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等60家单位,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   通知同时要求,各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研发能力建设,注重农产品加工技术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参与重大共性技术的研发、试验和示范推广工作。
  • 攀钢开发出钒制品仪器检测新方法填补国内空白
    近日,攀钢成功开发出三氧化二钒、尾钒渣、红钒等8项钒制品仪器检测新方法,其中,三氧化二钒和红钒荧光仪器检测法属国内首创,填补了我国用仪器法检测三氧化二钒和红钒质量的空白。   该方法运用X荧光光谱仪、ICP等离子分析仪等设备,实现了对钒制品化学成分含量的快速测定。与传统的化学测定法相比,仪器检测法具有速度快,准确度高等优点,并能对分析数据及操作进行智能化处理,进一步提高了钒制品检测速度和检验保障能力,对攀钢稳定钒制品质量、提高产量、推进钒制品精品战略将起到重要作用。
  • 奶制品、禽蛋及饲料中三聚氰胺化学快检方法研发成功
    三聚氰胺一般禁止在食品和农产品中添加,人体特别是婴幼儿在摄入一定量的三聚氰胺后会产生严重的危害。由于三聚氰胺的检测主要是采用仪器分析方法,且所用的仪器设备价格昂贵,运行费用高、样品预处理复杂、测试时间长等不利因素而难以普及。因此,建立化学快速检测法检测常见食品、农产品中低浓度三聚氰胺,具有重大社会意义和广阔应用前景。   甘肃省科技厅组织科研力量对三聚氰胺的检测方法进行研究,成功研制出液态奶中三聚氰胺化学快速检测方法并开发出检测试剂盒。为进一步完善对奶制品、禽蛋及饲料中三聚氰胺的快速检测方法,对检测试剂盒进行产业化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了省科技重大专项“奶制品、禽蛋及饲料中三聚氰胺化学快速检测方法的研发及产业化”,由兰州大学等单位承担完成,近日通过了成果鉴定。该成果研究建立并完善了用化学测试法快速检测奶制品、禽蛋及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方法,填补了用化学方法快速检测三聚氰胺的技术空白,已建立了甘肃省地方标准,取得了创新性的科技成果。   该方法筛选了可与三聚氰胺进行配位反应的特异性沉淀剂,通过观察溶液的浑浊度,作为检验三聚氰胺的依据,并将两大类性能良好的吸附剂分别作用于含不同浓度的三聚氰胺溶液,再用不同解吸剂处理,通过仪器分析测定了洗脱液中的三聚氰胺,筛选出了综合性能最佳的吸附剂和解吸剂,再通过单因素和正交等多种试验,筛选出了针对奶制品、禽蛋和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检测方法。该方法经过多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测验证,结果稳定,灵敏度较高,且检测成本低、操作方便,用该方法检测出的结果符合国家检测标准,能为奶制品、禽蛋和饲料中三聚氰胺的安全快速检测提供技术支撑。
  • 赛默飞发布乳制品中氯酸盐、高氯酸盐的检测方案
    2015年3月27日,上海——近日,赛默飞发布乳制品中氯酸盐、高氯酸盐的检测方案,旨在为检测机构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优质奶粉,进而维护广大婴幼儿的身体健康。近年来我国很多消费者对国产婴儿奶粉质量问题存在担心,而德国、新西兰等国生产的婴幼儿奶粉则成为了家长们的首选,尤其是一些知名品牌奶粉最受欢迎。今年 2月,多家国外媒体报道出德国质量检测机构的乳粉检测报告,其中关于乳品中氯酸盐、高氯酸盐超标的信息让不少消费者感到不安。测评结果指出,某品牌的奶粉 中氯酸盐、高氯酸盐超标,并且已经超过世界卫生组织在2007年制定的每日容许摄入量。牛奶在加工包装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各种器皿的清洗和消毒,而最常见的有害人体健康的消毒副产物氯酸盐和亚氯酸盐,存在于各种牛奶产品中。国际癌症 研究中心(IARC)已将亚氯酸盐列为致癌物,氯酸盐为中等毒性化合物。而高氯酸盐则是一种新型的持久性污染物质,其作为一种强力甲状腺毒素,会导致成人 新陈代谢功能紊乱。目前大量研究结果表明,饮用水、牛奶、鱼肉等都有可能受到这几种物质的污染。因此精确检测牛奶中的氯酸盐、高氯酸盐显得尤为重要。针对这一问题,赛默飞发布了乳制品中氯酸盐、亚氯酸盐的检测方案,采用离子色谱ICS-2100,配备串联质谱系统,建立了同时测定乳制品中氯酸盐和亚氯 酸盐的方法。样品经过前处理后进行分析,该方法极大地降低了基体干扰,提高了分析方法的信噪比和灵敏度。该方法应用于牛奶样品中亚氯酸盐和氯酸盐的同时测 定,取得了良好的测定效果。对于乳制品中高氯酸盐的检测,赛默飞同样采用离子色谱与质谱联用技术,检测限可达1 μg/kg,完全可以满足鲜牛奶、酸牛奶等其它乳制品中高氯酸盐的测定要求。ICS-2100 RFIC 离子色谱系统产品详情:www.thermo.com.cn/Product6474.html下载应用纪要:AN_C_IC-42_离子色谱-串联质谱法同时测定牛奶中氯酸盐和亚氯酸盐:http://www.thermo.com.cn/Resources/201503/191598140.pdfAB_C_IC-5_离子色谱-质谱法测定乳制品中的高氯酸盐:http://www.thermo.com.cn/Resources/201503/20161442921.pdf乳制品食品安全检测解决方案:http://www.thermo.com.cn/Resources/201503/20161313328.pdf有关ICS-2100 RFIC 离子色谱系统的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thermo.com.cn/Product6474.html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赛默飞世尔科技(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公司年销售额170亿美元,在50个国家拥有约50,000名员工。我 们的使命是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加速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解决在分析领域所遇到的复杂问题与挑战,促进医疗诊 断发展、提高实验室生产力。借助于首要品牌Thermo Scientific、Applied Biosystems、Invitrogen、Fisher Scientific和Unity Lab Services,我们将创新技术、便捷采购方案和实验室运营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相结合,为客户、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www.thermofisher.com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有30多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台湾、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等地设立了分公 司,员工人数超过38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 国市场的需求,现有8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和苏州运营。我们在全国共设立了6个应用开发中心,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国内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 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结合国内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 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0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站 www.thermofisher.cn
  • 财政部:提高出口退税率 仪器仪表至15%
    6月8日,财政部网站刊登通知称,将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将部分农业深加工产品及部分机电药品等商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5%。以下是通知全文: 财税[2009]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二、罐头、果汁、桑丝等农业深加工产品,电动齿轮泵、半挂车等机电产品,光学元件等仪器仪表,胰岛素制剂等药品,箱包,鞋帽,伞,毛发制品,玩具,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三、部分塑料、陶瓷、玻璃制品,部分水产品,车削工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四、合金钢异性材等钢材、钢铁结构体等钢铁制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五、玉米淀粉、酒精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具体商品清单见附件。   六、本通知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 絮用纤维制品抗菌整理剂残留量国家标准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近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15号),批准发布了中国纤维检验局归口管理的GB/T 28023-2011《絮用纤维制品抗菌整理剂残留量的测定》、GB/T 28024-2011《絮用纤维制品异味的测定》、GB/T 28025-2011《絮用纤维制品余氯测试方法水萃取法》3项,并于2012年2月1日实施。
  • 家乐福沈阳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启动
    5月22日,家乐福大型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在沈阳家乐福塔湾店正式启动,这是家乐福继北京、上海和重庆之后,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的第四个食品安全检测中心。该实验室为家乐福食品安全一级实验室,累计耗资近500万元。投入使用后,该实验室每日可对近65个类别的食品进行兽药残留、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近50个指标的检测,充分保障家乐福所售食品的健康与安全。   这一项目的启动,不仅表现出家乐福对沈城消费者“餐桌大事”的重视和关心,更体现出全球巨头连锁零售商为百姓把关的责任和义务。启动仪式现场,沈阳市相关领导出席了本次揭牌仪式,表达了对家乐福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的肯定和赞许。家乐福集团副总裁、中国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唐嘉年亲自到场,并在仪式结束后率先进入实验室参观视察。   自筹资金 只为消费者放心   家乐福自进入中国以来,始终对食品安全的管控极其重视。面对市场上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作为全球连锁的零售商巨头,家乐福自认为有责任和义务,为老百姓把好零售渠道中食品安全这一关,以预防由于生产领域的疏漏或运输途径中的污染所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   本次家乐福为食品安全一级实验室投资5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先进的监测设备,对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严格的技能培训,旨在给百姓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据家乐福集团副总裁、中国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唐嘉年介绍,目前,家乐福每天要对28个样品的46种检测项目进行快速检测,样品覆盖生鲜所有部门和杂货部分部门,包括馒头、面条、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实验室的食品抽检合格率可达到99%以上。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家乐福会立刻要求撤架、拒收或销毁,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整改报告,实验室也会加强对该供应商的检测。如果供应商有异议,双方可提请第三方实验室再次检验,复检合格,家乐福则恢复上架 确有问题,则停止合作,以保障在家乐福所售的每一样食品都是放心合格的。   亲自体验 感受食品安全   在启动仪式当天,家乐福中国区总裁唐嘉年先生还带领现场来宾,亲自深入家乐福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共同感受高标准的检测现场。   在进入实验室之前,所有人员都必须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的整洁和卫生。步入实验室,可以看到技术人员们正在忙碌而有序地对食品进行取样和检验。据了解,目前家乐福食品安全一级实验室的检测项目包括农药残留、腌制品的亚硝酸盐 、兽药残留、肉的含水量、瘦肉精、蘑菇漂白剂、甲醛、吊白块、二氧化硫、双氧水、硼砂、油品质等11项,涉及蔬菜、水果、肉蛋禽、熟食制品、奶制品、蜜饯果脯、面点 、米面油、干制水产品、水发制品、腌制制品等生活中常见的食品。   另外,该实验室还将通过塔湾店卖场内的大屏幕,实时向消费者直播检测全过程。消费者在准备排队结账的时候,就能够通过屏幕看到实验员在实验室内对食品的质量安全进行检验的情景,实况直播,保证检测透明化。   创新举措 引领行业风标   参观结束后,家乐福中国区总裁唐嘉年接受了媒体采访。在访问中,唐嘉年表示,食品安全始终是家乐福重要的出发点,家乐福一直在努力开创新举措,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舒心的购物平台。“在全中国,除了这种大型的实验室之外,家乐福还设立了42个小型的快速检测室。我们真诚地投入巨大的精力和资金,去专门做好食品安全,这是在除中国外的任何一个国家,我们都做不到的。此次建立的家乐福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它的检测和控制范围完全可以覆盖到全市,在得到检测结果后,我们将积极与政府沟通,提供检测信息,服务于全社会,继而保证全市的食品安全。”   在采访中,唐嘉年先生还不断提到二维码在家乐福的应用,这也是家乐福对食品安全的另一项重大创新。消费者通过扫描家乐福所售食品包装上的二维码,便可直接得到相关的产品信息,追溯产品的来源、生产日期、检测结果等具体信息,为购物选择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此外,唐嘉年先生还特别感谢沈阳市政府、沈阳市农委、沈阳农业大学等相关单位,一直以来为家乐福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所提供的帮助和支持,并表示日后家乐福将会继续开创更多的新“点子”,服务于沈城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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