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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量相关的资讯

  • 力合科技带病闯关被否 广发证券被指失责
    p   涉嫌单位行贿被司法立案,力合科技却再次冲关IPO。被媒体曝光“行贿门”后,历时半年之久的力合科技IPO二次冲关,终于尘埃落定。7月11日,力合科技被发审委拒绝门外。 /p p   继去年年底补充披露前高管左颂明涉行贿案后,力合科技于今年1月又被媒体曝出第二起员工行贿丑闻。2017年1月20日,“鉴于力合科技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发审委取消了对力合科技的审核。 /p p   然而,力合科技及保荐商广发证券并未就其他诉讼做进一步披露。今年4月初,证监会更新IPO申请企业情况,力合科技状态显示预披露更新。7月11日,力合科技IPO被否。发审委对力合科技提出诸多询问,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便是涉嫌单位行贿及多起商业贿赂以及相关事项未尽披露等问题。同时,发审委也质疑力合科技上述相关情况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p p    strong 带病闯关 /strong /p p   根据力合科技的招股书显示,力合科技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募集资金2.06亿元。 /p p   根据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叶某某于 2012 年末收受力合科技原副董事长、第二大股东左颂明给予的人民币 10 万元。左颂明涉嫌行贿于 2014 年 3 月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2015 年 3 月 2 日,左颂明辞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职务,仍为力合科技第二大股东。 /p p   然而,力合科技在2015年4月报送的第一份招股说明书中,却对此讳莫如深。2016年10月,力合科技更新招股书,末尾以简要的文字交待了此事。2017年1月初,媒体曝出“行贿门”第二弹,除左颂明外,力合科技员工饶某某也因向四川省德阳市环境监测站原站长行贿而于2014年10月被四川省中江县公安局刑拘。 /p p   此外,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一份名为《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左颂明)(公开版)》(“雁检公诉刑不诉〔2016〕33号”)的法律文书显示,2011年5月,左颂明还曾从公司账上支取30万元送给湖南省发改委原总经济师杨某某。本案中,力合科技不仅以公司账上资金行贿,还涉嫌伪造单位存款证明以骗取发改委项目资格,获取国家资金。文书中所提的“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项目’”“智能化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及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多次出现在力合科技的招股书中,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项目仍有140万元补助作为递延收益,尚未计入公司营业外收入。 /p p   然而,这些事项在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中却只字未提。 /p p    strong 保荐券商是否尽责 /strong /p p   尽管牺牲了1997年即已加入公司的创始人之一左颂明,但力合科技此次IPO并未顺利通关。 /p p   2015 年 4 月 3 日,左颂明因“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不被起诉。但力合科技却因涉嫌单位行贿被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立案。然而,力合科技在其历次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材料中均未对存在因涉嫌单位行贿被立案等事项进行披露。 /p p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四) 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根据上述规定,力合科技如果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是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 /p p   作为保荐商的广发证券,在尽调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现上述问题,显然失职 如果发现问题,依然没有敦促力合科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问题则更为严重。对此,广发证券对《中国经营报》记者回复称,“广发证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履行了尽职调查程序,并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就有关问题及时进行了汇报。该项目的保荐工作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p p   一位券商人士告诉记者,保荐人对“带病冲关”通常是非常谨慎的,IPO被否无论是对公司未来承接新业务,还是对保荐人自己都是有一些影响的。如遇到明显不符合《首发办法》的情形,会劝企业主动撤回申请。安信证券并购投融部一位人士也告诉记者,“不管是公司,还是保荐代表人都不会这么做(带着问题往上冲),这也是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开玩笑。” /p p   对于广发证券未建议企业主动撤回IPO申请而“带病发行”的原因以及是否对上述事件进行核查等相关问题,广发证券工作人员称,“具体项目的情况不太了解 ,而且这个内容也不会对外披露,我们会根据监管要求办理。” /p p   另外,力合科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应该还会继续IPO。”但如果涉嫌单位行贿被认定为事实,根据上述《首发办法》的相关规定,恐怕短期内力合科技无法再次冲关。 /p
  • 质检总局新增部分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机构
    关于增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机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有关产品审查部:   为满足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需求,完善省级发证工作体系,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管理规定》规定,经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现决定增加部分检验机构承担有关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工作。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各发证检验机构依法从严检验,确保发证检验科学有效。   附件:增加的检验机构及检验范围汇总表   2013年8月16日   附件 建议增加的检验机构及检验范围汇总表.xls   关于增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机构的通知 全许办【2013】17号.pdf
  • 皖西南质检中心又获电线电缆产品发证检验资质
    日前,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发出通知(全许办[2009]35号),增加皖西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电线电缆产品(产品单元: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额定电压1kv和3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工作。至此,该中心已具有蚊香、人造板、水泥、建筑外窗、眼镜、输水管、溶解乙炔、电热毯、化肥、硫酸、电线电缆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资质。
  • 权利下放,9月起8类产品由省质监部门负责审批发证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8/insimg/03f75f75-2d6e-45b1-9e44-4965ae72393a.jpg" title=" 1.jpg" / /p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7年8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了精简和规范“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申请材料论证会,据悉:自今年9月1日起,8类产品将改由省级质监部门负责审批发证;之前受理的这8类产品生产许可申请,由总局完成审批发证程序。8类产品包括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砂轮、钢丝绳、救生设备。 /p p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巡视员郑卫华介绍,除了指导做好下放8类产品承接工作,质检总局取消了19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要求各省级质监部门立即停止受理19类产品的生产许可申请,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许可或变相许可。取消的19类产品共有获证企业9000家,其中有近800家企业的许可证将于今年年底到期并予注销。 /p p   与此同时,重点在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优化审批全流程等方面开展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工作。“大幅删减企业申报中的‘繁文缛节’,实行申报材料‘一单一书一照’制和‘2个工作日’受理决定制、在线预先服务指导制。”郑卫华表示,自去年10月30日起,质检总局在精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共取消原需企业提交的34项申请材料中的19项,精简比例达55%。下一步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取消许可证既给企业松绑,也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记者 丁怡婷) /p
  • 质检总局将对乳制品生产企业重新审查发证
    2011年,质检总局将对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开展重新审查发证工作,对规模小、生产条件差、质量保障能力弱的企业,坚决依法淘汰、依法关停。   这是记者从6日上午召开的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今年要在始终保持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的同时,突出乳制品行业这个重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支树平说。   为切实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工作,质检总局组织修订了《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和《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要求现行所有获得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的企业重新提出生产许可申请,凡未重新获得生产许可的依法停止生产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产品。   支树平表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重新审查发证,旨在推动我国乳制品行业规模化发展,促进提高乳制品行业的质量安全水平。
  • 云南质检院成为食品包装生产许可发证检验机构
    经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监管司审核批准(质检食监函〔2010〕12号),云南省质检院于今年一月正式成为经授权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机构,承担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发证检验工作。至此,省内相关申报企业再不需要把样品送到外省有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从而给企业在经济上和人力上节约了成本。   从2006年起,为配合推动我省食品包装生产许可工作,满足质量监管和企业检测需要,云南省质检院投入专项资金,相继建成了省内唯一具备食品用塑料和纸包装发证产品型式检验能力的专业实验室。   几年来,云南省质检院已累计完成我省百余家包装企业一千多批次的各类包装产品检验,同时还承担了2009、2010年度食品包装产品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为我省的广大包装企业及生产许可市场准入工作,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检测技术支持与服务。   目前,云南省质检院立足于现有的实验室检测能力条件,进一步延伸拓展了纸/塑装潢印刷品及包装、瓦楞纸箱、生活用纸等检验项目。
  • 云南质检院获准为食品包装生产许可发证检验机构
    经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监管司审核批准(质检食监函〔2010〕12号),云南省质检院于今年一月正式成为经授权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机构,承担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发证检验工作。至此,省内相关申报企业再不需要把样品送到外省有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从而给企业在经济上和人力上节约了成本。   从2006年起,为配合推动我省食品包装生产许可工作,满足质量监管和企业检测需要,云南省质检院投入专项资金,相继建成了省内唯一具备食品用塑料和纸包装发证产品型式检验能力的专业实验室。   几年来,云南省质检院已累计完成我省百余家包装企业一千多批次的各类包装产品检验,同时还承担了2009、2010年度食品包装产品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为我省的广大包装企业及生产许可市场准入工作,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检测技术支持与服务。   目前,云南省质检院立足于现有的实验室检测能力条件,进一步延伸拓展了纸/塑装潢印刷品及包装、瓦楞纸箱、生活用纸等检验项目。
  • 通告!这4家机构非法从事认证活动 颁发证书无效
    认监委近日发布2021年第13号公告,UKAS赛宝体系认证(中国)有限公司、艾瑟标准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中元兴国际认证(中国)有限公司、长江国际标准检测认证中心等4家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非法开展认证活动,并向部分企业颁发认证证书。认监委关于4家机构非法从事认证活动的  公告  经查证,UKAS赛宝体系认证(中国)有限公司、艾瑟标准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中元兴国际认证(中国)有限公司、长江国际标准检测认证中心等4家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在未经认监委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开展认证活动,并向部分企业颁发认证证书。上述4家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无效。  认监委提醒社会各界,应选择经认监委批准的合法认证机构提供认证服务。合法认证机构名录可从认监委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欢迎认证委托人及社会各方对认证机构的资质及其认证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非法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可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认证市场环境。  特此公告。   认监委   2021年8月4日
  • 我国已颁发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证书1219张
    11月4日,中国良好农业规范工作组和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秘书处在京共同主办了“2010良好农业规范国际论坛”。记者从本次会议上了解到,作为我国建立并积极推行的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认证制度,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虽然起步较晚,但累计颁发证书已达1219张。   在与国际交往方面,目前,国家认监委正在推进良好农业规范的国际互认工作。国家认监委、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全球良好农业规范秘书处、环保部、商务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同时,来自日本良好农业规范、泰国良好农业规范等相关国际组织、国内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部门、认证机构、认可机构、科研机构、零售商和GAP获证企业等相关方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本次论坛主旨是为了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在全球的应用与有效实施、加强良好农业规范相关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搭建良好农业规范了解、沟通的平台,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在中国的发展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这对于保障食品链源头食品安全具有积极作用。本次论坛围绕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推动可持续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主题展开研讨,与会代表就良好农业规范应用与有效实施的宏观管理、技术应用、经验交流与总结等方面展开了讨论。
  • 阿特斯光伏组件测试中心荣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 颁发证书
    日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 正式向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组件测试中心颁发了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阿特斯光伏组件测试中心符合 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成为国内第一家通过 CNAS 认可的企业光伏实验室。   阿特斯太阳能集团公司的总裁瞿晓铧博士指出,“作为国内首家光伏企业实验室通过 CNAS 认可, 我深感欣慰和自豪。自2001年阿特斯成立之日起,我们始终把产品的质量放在第一位。为了全方位,系统的贯彻执行产品的质量方针,我们从2007年就开始筹备以ISO/IEC17025为标准的光伏组件测试中心。通过两年的努力,我们的测试中心得到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 的认可。这标志着阿特斯光伏组件测试中心不但具备世界一流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和承担申报范围内检测服务的能力,同时也从根本上确认了阿特斯光伏组件测试中心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公正性”。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是我国最高的实验室认可机构。得到CNAS认可的实验室,可参与国际间实验室双边、多边的认可合作。
  • 李克强总理颁发证书: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葛剑平教授获聘国务院参事!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8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新聘任的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颁发聘书。 strong 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葛剑平 /strong strong 获聘国务院参事 /stro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8/uepic/9442b100-3f1c-4bdd-92e4-05092b7106e7.jpg" title=" 1.jpg" alt=" 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color: rgb(127, 127, 127) " 李克强总理向葛剑平教授颁发聘书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李克强向新聘国务院参事、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颁发聘书并强调服务发展大局反映群众期盼弘扬优秀文化发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8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新聘任的国务院参事朱光耀、王兆星、 strong 葛剑平 /strong 、王丽方、戴琼海、李玮、焦洪昌、刘怡、刘远立、朱彤、杜莹芬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陈力、陈晓明、苏士澍、董正贺、杨静茂、徐世虹、何家英颁发聘书。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8/uepic/ff41e4be-d32e-43f1-8cd3-bcda9215524b.jpg" title=" 2.jpg" alt=" 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颁发聘书后,李克强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建立政府参事制度和设立文史馆,是我们党统一战线在国家政权建设中的一大创举。在至今的70年历程中,历任参事、馆员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华优秀文化传承、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作出了积极贡献。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8/uepic/132168a5-6a0d-4be0-b6bd-644cfd929bcc.jpg" title=" 3.jpg" alt=" 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李克强祝贺新任参事、馆员,并提出希望。一是围绕发展大局积极建言献策。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面对前所未有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希望大家发挥实践经验丰富、理论素养深厚的优势,汇众智、聚众力,为稳住经济基本盘、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打好未来发展基础提出更多针对性、前瞻性建议。二是关注民生、及时反映群众期盼。发展的目的是要不断改善民生。我国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参事、馆员们接触面广、听到各方面的反映多,希望大家关注发展中的民生问题,聚焦群众关心的就业、医疗、教育、养老、托幼等领域,摸清摸透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的建议,使政府决策更好适应人民群众持续改善生活的愿望。三是更好担起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参事、馆员学术造诣深厚,功底扎实。希望大家秉持专业精神、工匠精神,潜心向学,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向全社会特别是年轻一代广泛传承。国务院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吸纳他们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更好改进工作,提高决策水平。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8/uepic/620e495f-cdd1-4ee3-b5c1-d9d12c97cc81.jpg" title=" 4.jpg" alt=" 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李克强强调,参事室和文史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履行职能职责,一如既往做好为参事、馆员的服务,帮助解决调研考察、参政议政、创作创新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更大发挥参事、馆员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的积极性创造性,作出新的贡献。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strong 【人物简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8/uepic/fa59c596-9998-49ab-824d-5a1def79383d.jpg" title=" 5.png" alt=" 5.png" / /p p span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葛剑平,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会长,东北虎豹生物多样性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站长,国家林草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保护生态学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林草局东北虎豹监测与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副主席、民盟北京市委主委。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葛剑平教授领导的虎豹研究团队经过多年努力建立了“中国东北虎豹生物多样性野外综合监测平台”,首次科学证实中国境内还残存野生虎豹种群,长期追踪东北虎和东北豹在中国境内的种群状状和活动。研究团队完成的《关于实施中国野生东北虎、豹恢复与保护重大生态工程的建议》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批示,相关建议列入了十三五规划,直接推动了中国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研究团队完成的基于“广电有线无线融合网”的自然资源监测标准,被国家林草局采纳,基于该标准建立的“东北虎豹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监测系统”,实现了“看得见虎豹、管得住人”的全新“互联网+生态”的国家公园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模式,是全球首个真正实现国家公园全覆盖的智能化自然资源监测、评估和管理系统,标志着我国国家公园科学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时代。 /p
  • 国际认证原是“野鸡”机构发
    众所周知,有张ISO9001或者ISO14001的认证证书,就意味着企业已经拿到具有国际水平、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不过,相城区质监局最近对辖区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家公司所获得的ISO9001或者ISO14001认证证书,竟由一家“野鸡”认证机构出具的。   日前,相城质监局配合国家认监委在辖区内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执法检查,发现一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证书的发证单位为狄赛埃斯国际认证有限公司。   进一步调查显示,这家企业并没有直接与狄赛埃斯国际认证有限公司签订认证合同,而是通过吴中区一家企业找到狄赛埃斯,由其进行ISO9001或者ISO14001的认证。据称,相城这家企业支付给狄赛埃斯公司2万元后,便顺利拿到了认证证书。记者查寻后看到,这家公司所拥有的ISO9001证书上,发证日期时2013年4月18日,证书周期为3年,自2013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17日。   那么,狄赛埃斯究竟是家什么公司呢?质监部门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证后发现,狄赛埃斯国际认证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在境外的公司,并不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名录之中。也就是,这是一家“野鸡”认证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均不得在我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对需要认证的企业来说,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提供认证服务,不仅白花了钱,还可能要承担使用无效证书带来的风险后果。另外,据记者了解,根据一般流程,需要认证的企业与有资质的认证公司签订认证合同,必须要有2人到企业进行现场认证,且其中一人必须有认证资质。   苏州质监提醒:企业应选择经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开展其相关业务范围内的认证活动(http://www.cnca.gov.cn/cnca/cxzq/rkcx/4424.shtml),发现非法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可向地方质监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国家认监委投诉举报。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新闻链接   ISO9001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根据世界上170个国家大约100万个通过ISO9001认证的组织的8年实践,更清晰、明确地表达ISO9001:2000的要求,并增强与ISO14001:2004的兼容性,贯彻ISO9001标准并进而获得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已经成为企业赢得客户和消费者信赖的基本条件。   ISO14001认证全称是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指依据ISO14001标准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   ISO14001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一份标准,是ISO14000族标准中的一份标准,该标准于1996年进行首次发布,2004年分别由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目前最新版本为ISO14001-2004。ISO14001认证适用于任何组织,包括企业,事业及相关政府单位,通过认证后可证明该组织在环境管理方面达到了国际水平,能够确保对企业各过程、产品及活动中的各类污染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 助力上海企业复工复产,市政府发布《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通知
    各道路货运企业:  为统筹做好货运物流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关于全力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2〕81号)和《关于本市启用全国统一式样相关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2〕404号),现就道路货运行业《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行证办理范围  作为重点的政府储备物资、能源与大宗商品、生活物资、农用物资、重要生产物资、防疫物资、复工复产、医用及药品物资、应急救援物资、通讯物资的生产或销售企业的承运企业申请《通行证》的道路货运企业,由上述生产或销售企业作为申请主体向对口市级主管部门申请。邮政快递企业向市邮政局申请《通行证》。作为应急保障运力的道路货运企业可以按其他重点保障类别为自有车辆和驾驶员向我委申请《通行证》。  二、通行证办理条件  (一)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办理条件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一年以内未发生下列情况:车辆等级评定逾期、卫星定位系统异常离线、不按规定及时报送统计报表、被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被违法超限运输电子抓拍、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违法未处理、因违规行为被行业通报、列入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办理条件  1、2021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营运考评AAA级或担任“网格化管理员”的运输企业且安全营运考评为AA级以上。  2、运输企业现有车辆(无动力挂车除外)规模为30辆(含)以上的。担任“网格化管理员”的运输企业且安全营运考评为AAA级的,不受车辆规模限制。  符合上述条件的道路货运企业可申请作为长期应急保障运力。其他确有应急保障任务的道路货运企业可申请作为临时应急保障运力,申请时还需提供应急保障任务相关证明。  三、通行证办理材料与程序  (一)道路货运企业以企业为单位,登陆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门户网站(jtw.sh.gov.cn)“疫情期间办事指引”栏目自行下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并附驾驶员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后,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申请。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申请电子邮件地址:shshensu@163.com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咨询电话:53015050,15900461859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申请电子邮件地址:shshensu@163.com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咨询电话: 17811886486,15221929303  (二)企业申请通过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信息汇总至市大数据中心生成企业、车辆和驾驶员白名单库。该企业驾驶员可以通过随申办终端APP或微信和支付宝的随申办小程序针对每一次运输任务进行申请《通行证》。符合条件的,生成本市电子《通行证》,同时生成全国统一式样《通行证》PDF版本,供打印后使用,电子证和纸质证具有同等效力。  四、通行证后续管理与时效  (一)《通行证》必须人车证相符,一证只可用于一条运输线路,如从事线路不变的重复业务,证件可在有效期内反复使用,如线路发生变化,驾驶员必须注销当前电子证照后方可为新的运输任务申请新证。  (二)电子通行证可以显示:一是人员和车辆基本信息;二是起运地、途径地、目的地;三是司乘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供当地防疫部门查验;四是驾驶员健康动态码以及随车人员的健康码码色。当驾驶员健康动态码或随车人员健康码码色异常或司乘人员任何一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有效期时,则《通行证》立即失效,需重新申请。  (三)《通行证》以谁申请谁负责,谁发证谁管理为原则,对司乘人员违反防疫要求的,我委接本市卫生防疫部门通报后该车辆和驾驶人员列入黑名单,黑名单库全市后台共享,被列入黑名单的车辆或人员不再予以生成通行证。  五、通行证通行效力  (一)《通行证》可用于本市内和跨省通行。市内通行证制度维持现状,但不可用于跨省通行。外省市车辆持有全国统一式样的《通行证》也可在本市市内通行。  (二)《上港集团防疫通行证》制度根据《关于切实做好上海港集疏运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41号)贯彻执行,维持不变。  六、通行证防疫管理要求  (一)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货车司机,需在车辆到达目的地24小时以前,向目的地收发货单位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对于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还需同时报备《通行证》)。  (二)货车行驶至目的地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测点时,司乘人员要配合接受检查,体温检测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两码一证”)符合要求的(对于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还需查验《通行证》,“两码两证”),方可通行;还要接受当地防疫管理,如防疫检测点至目的地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或由收发货单位或所在社区(乡镇)派人批量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短时间内不离开的,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申请表 上海市交通委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xlsx
  • 两岸质检中心联手搭建检测认证平台
    7月7日,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与财团法人台湾电子检验中心于新落成的国家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举行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此次签署合作备忘录,将进一步拓展双方合作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合作方式,进一步提升服务海西经济建设的能力,为海西经济建设的发展搭建起便捷快速的检测认证平台。   据了解,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与财团法人台湾电子检验中心合作始于2010年,目前双方在专业交流、业务合作、高层互动等方面日益密切。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是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承担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检测的检测机构,台湾电子检验中心为台湾强制性认证的指定发证机构,双方合作优势明显。一方面能够帮助台湾电子电器、玩具等生产企业获得大陆CCC认证,另一方面也能够帮助大陆电子电器企业获取进入台湾市场的BSMI认证。   据悉,目前双方合作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果,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已经帮助台湾的低压电器、电机企业获取了CCC认证证书,顺利实现了闽台两岸产业的对接。
  • 两部委发文:这些检测项目不再征收行政事业性费用!
    日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4月1日,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涉及仪器检测、计量检验、环境监测等项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中央党校、中直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法院、高检院,共青团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二、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缴销手续。以前年度欠缴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足额征收,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三、取消、停征或减免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其中,行政单位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纳入相关单位预算予以保障 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的方式予以解决。中央财政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妥善解决财政困难地区的经费保障问题。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清理规范情况报送财政部。对确需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实施目录清单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征收范围、征收标准或另行加收任何费用。  五、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六、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对须取消、停征或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应当按照《预算法》、《价格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3月15日附件: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41项)  一、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  (一)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2项)  发展改革部门  1.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  公安部门  2.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  3.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环境保护部门  4.核安全技术审评费  5.环境监测服务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6.白蚁防治费  7.房屋转让手续费  农业部门  8.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  质检部门  9.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  测绘地信部门  10.测绘仪器检测收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测费)  11.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  宗教部门  12.清真食品认证费  (二)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3项)  国土资源部门  1.地质成果资料费  环境保护部门  2.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  3.登记费。包括:进口废物环境保护审查登记费,化学品进口登记费  交通运输部门  4.船舶登记费  5.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中国籍非入级船舶法定检验费)  卫生计生部门  6.卫生检测费  7.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水利部门  8.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9.河道采砂管理费(含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  农业部门  10.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11.农药、兽药注册登记费。包括:农药登记费,进口兽药注册登记审批、发证收费  12.检验检测费。包括:新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验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委托检验费,新兽药、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复核检验费,进出口兽药检验费,兽药委托检验费,农作物委托检验费,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费,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  质检部门  13.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14.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  15.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收费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6.认证费。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  17.检验费。包括:药品检验费,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  18.麻醉、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费  19.药品保护费。包括:药品行政保护费,中药品种保护费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2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民航部门  21.民用航空器国籍、权利登记费  林业部门  22.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测绘地信部门  23.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  二、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  (一)取消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4项)  卫生计生部门  1.预防性体检费  体育部门  2.兴奋剂检测费  中直管理局  3.机要交通文件(物件)传递费  相关部门和单位  4.培训费。包括: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培训费,国家法官学院培训费,中央团校培训费,中央党校培训费  (二)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项)  民政部门  1.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  相关部门和单位  2.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 2011年我国认证认可工作亮点回眸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10周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成立10周年。一年来,国家认监委找准定位、创新发展,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发展“十二五”规划》,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稳步推进   国家认监委积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半来,已经有36家企业获得认证,认证的节能量共计62.4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66万吨)。   近年来,随着节能技术的成熟,技术节能和结构节能的难度、成本不断加大。国内、国际都开始重视管理节能。有资料显示,管理节能对全部节能的贡献率能够达到15%,是投入最少、见效最快的节能方式和途径。2009年,我国率先颁布了能源管理体系国家标准(GB/T23331),为企业提供了管理节能的科学方法和通用要求。2010年5月,我国在钢铁、有色、化工等10个工业领域开展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   据国家认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开展认证试点的10个工业领域中,有102个企业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并提出认证需求。认证结果显示,包括宝钢在内的一些大型企业通过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实现了较好的节能增效。   可再生能源取得丰硕成果   国家认监委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相关认证工作,推动可再生能源及节能、节水产品认证。目前社会影响力较大、产品范围较广、发放证书量较多的5家认证机构开展节能认证产品共计78种,累计发放证书20472张,目前有效证书12060张 开展节水认证产品共计41种,累计发放证书2995张,目前有效证书2432张 开展可再生能源认证产品共计20种,累计发放证书1481张,目前有效证书1371张。9类节能认证产品、共涉及419家企业、32299个产品型号/系列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通过对发证量较大、计算方法成熟的产品纳入资源节约产品指标量化体系中进行测算,其中节能产品29种,节水产品11种,可再生能源产品3种,这些产品共计节约/替代电力89462.55百万度(约折合为3034.98万吨标准煤),节约水资源161.81亿吨。   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初步建立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发展低碳经济正在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认证认可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基础设施之一,助力低碳经济发展,积极推动《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尽快出台。据悉,当前,国家认监委已会同相关部门顺利完成《国家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草案)》及相关6个技术标准草案,并正式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法程序和国家标准的立项程序,为2012年《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出台和低碳产品的试点工作奠定技术基础。   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方兴未艾   有机农业在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悉,为充分利用认证认可手段,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中关于“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国家认监委在各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正大力推动以区县为单位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2011年四川省西充县、福建省安溪县等11个县市被授予“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市”荣誉称号,进一步提升有机产业品牌价值,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的规定,国家认监委在2010年底颁布实施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31号令),正式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截至2011年10月底,全国共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195家。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的实施和全面推行,对于保障我国食品安全,加强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食品检验机构的技术水平有重要意义。   保障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安全   家电下乡作为我国现阶段扩大内需的一项实质性举措,对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家电下乡政策所覆盖的绝大多数产品均列入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近年来,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不断强化,家用电器产品质量显著提升,但是仍存在部分生产企业擅自变更关键零部件、出厂产品货证不符等现象。我国农村家庭供电系统基础薄弱、漏电保护装置缺乏规范安装,用电环境的安全隐患较多,农村消费者用电安全意识不强,不合格家电产品进入农村家庭后,极有可能会导致大量的用电事故并带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11年,国家认监委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产品市场核查工作,核查共涉及16个省、48个市县、130个经销网点,核查中标产品1215个型号,约占全部中标产品型号的10%。针对现场核查所发现涉嫌问题的产品,通过进一步对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共对14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进行了暂停的处理。同时,国家认监委还要求认证机构对中标企业实施了“飞行检查”、“特殊检查”、“企业巡查”等一系列证后监管措施。   通过地方质监部门与认证机构的联动监管,从结果来看,家电下乡产品中标企业更关注于产品质量的持续符合,多种证后监管措施的实施有效提高了获证产品质量,提升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 年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江南大学,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切实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根据《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国粮发规〔2021〕13 号)、《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粮标规〔2022〕73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申报 2023 年首批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设立一批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进一步提高粮油标准质量和可操作性,提升标准制修订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推动标准有效实施,更好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申报要求   申报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中心和国家粮油标准验证测试工作站,应符合国粮标规〔2022〕73 号文件明确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三、工作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社会涉粮检验机构等单位,自愿填写申报材料(附件1),并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相应电子版报送所在地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审核。中储粮集团、中粮集团所属企业,分别报送集团公司审核。粮食行业中央级科研院所、涉粮高校等直接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申报。申报材料应真实、客观、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二)审核推荐。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和中储粮集团、中粮集团分别最多推荐1 家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中心和 1 家国家粮油标准验证测试工作站;推荐已挂牌粮油国际标准研究中心的,不占用推荐名额。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审核把关,并提出推荐意见,于2023年10月22 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相应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报送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三)受理评审。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必要时,组织专家等人员进行实地核查。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或作出说明的,有关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   (四)结果公示。将遴选出的单位面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已处理的,按程序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后,形成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挂牌命名。按照规定,对遴选出的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统一命名挂牌,并制发证书和专用印章。   四、工作要求   参与申报、推荐、评审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公平原则,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严守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严禁借评选之机牟取不当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申报对象收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玉婷   电 话:010-68979610   邮 箱:gljbzc@126.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 号院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邮 编:100834   附件: 1.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申报书.docx    2.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申报汇总表.docx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的通知.pdf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发布
    为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认证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查认证行为,推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日前印发。该《办法》共7章,40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437号)同时废止。 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认证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查认证行为,推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9月7日《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437号)同时废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MP)认证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药品GMP认证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是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GMP情况的检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认证证书的监督管理过程。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GMP认证管理工作。负责注射剂、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等药品GMP认证和跟踪检查工作 负责进口药品GMP境外检查和国家或地区间药品GMP检查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除注射剂、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以外其他药品GMP认证和跟踪检查工作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的药品GMP检查工作。   第五条 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承担药品GMP认证申请的技术审查、现场检查、结果评定等工作。   第六条 负责药品GMP认证工作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GMP认证工作质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认证检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第二章 申请、受理与审查   第七条 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新增生产范围、新建车间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药品GMP认证。   第八条 已取得《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   药品生产企业改建、扩建车间或生产线的,应按本办法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   第九条 申请药品GMP认证的生产企业,应按规定填写《药品GMP认证申请书》(见附件1),并报送相关资料。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企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的审核意见后,将申请资料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企业将申请资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 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GMP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未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的,以及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十一条 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需要补充资料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企业。申请企业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补充资料,逾期未报的,其认证申请予以终止。   技术审查工作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需补充资料的,工作时限按实际顺延。   第三章 现场检查   第十二条 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完成申报资料技术审查后,应当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及实施现场检查工作时限为40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现场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一般由不少于3名药品GMP检查员组成,从药品GMP检查员库中随机选取,并应遵循回避原则。检查员应熟悉和了解相应专业知识,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参加现场检查。   第十四条 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应在现场检查前通知申请企业。现场检查时间一般为3~5天,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申请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选派一名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作为观察员参与现场检查,并负责协调和联络与药品GMP现场检查有关的工作。   第十六条 现场检查开始时,检查组应向申请企业出示药品GMP检查员证或其他证明文件,确认检查范围,告知检查纪律、注意事项以及企业权利,确定企业陪同人员。   申请企业在检查过程中应及时提供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 检查组应严格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实施检查,检查员应如实做好检查记录。检查方案如需变更的,应报经派出检查组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批准。   第十八条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客观、公平、公正地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进行风险评定。   分析汇总期间,企业陪同人员应回避。   第十九条 检查缺陷的风险评定应综合考虑产品类别、缺陷的性质和出现的次数。缺陷分为严重缺陷、主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其风险等级依次降低。具体如下:   (一)严重缺陷指与药品GMP要求有严重偏离,产品可能对使用者造成危害的   (二)主要缺陷指与药品GMP要求有较大偏离的   (三)一般缺陷指偏离药品GMP要求,但尚未达到严重缺陷和主要缺陷程度的。   第二十条 检查组向申请企业通报现场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内容,经检查组成员和申请企业负责人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申请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无异议的,应对缺陷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派出检查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如有异议,可做适当说明。如不能形成共识,检查组应做好记录并经检查组成员和申请企业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 现场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组应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风险评估原则提出评定建议。现场检查报告应附检查员记录及相关资料,并由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组应在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检查报告、检查员记录及相关资料报送药品认证检查机构。   第二十二条 现场检查如发现申请企业涉嫌违反《药品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检查组应及时将证据通过观察员移交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派出检查组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派出机构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中止现场检查活动。检查组应将情况在检查报告中详细记录。   中止现场检查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应根据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结果,决定是否恢复认证检查。   第四章 审批与发证   第二十三条 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可结合企业整改情况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综合评定。必要时,可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综合评定应在收到整改报告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进行现场核查,评定时限顺延。   第二十四条 综合评定应采用风险评估的原则,综合考虑缺陷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所评估产品的类别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   现场检查综合评定时,低一级缺陷累计可以上升一级或二级缺陷,已经整改完成的缺陷可以降级,严重缺陷整改的完成情况应进行现场核查。   (一)只有一般缺陷,或者所有主要和一般缺陷的整改情况证明企业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的,评定结果为“符合”   (二)有严重缺陷或有多项主要缺陷,表明企业未能对产品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的,或者主要和一般缺陷的整改情况或计划不能证明企业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的,评定结果为“不符合”。   第二十五条 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完成综合评定后,应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或报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调查期间,认证工作暂停。   对公示内容无异议或对异议已有调查结果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应将检查结果报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二十六条 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符合药品GMP要求的,向申请企业发放《药品GMP证书》 不符合药品GMP要求的,认证检查不予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药品GMP认证审批意见》方式通知申请企业。行政审批工作时限为2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告。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公告上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第五章 跟踪检查   第二十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持有《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组织进行跟踪检查。《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跟踪检查。   第二十九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药品GMP跟踪检查工作 药品认证检查机构负责制订检查计划和方案,确定跟踪检查的内容及方式,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检查组的选派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检查机构负责组织或委托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对注射剂、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等进行跟踪检查。   第三十条 跟踪检查的结果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 《药品GMP证书》管理   第三十一条 《药品GMP证书》载明的内容应与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所载明相关内容相一致。   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名称变更但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可以药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为凭证,企业无需申请《药品GMP证书》的变更。   第三十二条 《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内,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组织结构、关键人员等如发生变化的,企业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原发证机关进行备案。其变更后的组织结构和关键人员等应能够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符合要求。   原发证机关应对企业备案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应进行现场核查。如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原发证机关应要求企业限期改正。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回《药品GMP证书》。   (一) 企业(车间)不符合药品GMP要求的   (二) 企业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被责令停产整顿的   (三) 其他需要收回的。   第三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回企业《药品GMP证书》时,应要求企业改正。企业完成改正后,应将改正情况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对符合药品GMP要求的,发回原《药品GMP证书》。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药品GMP证书》:   (一)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依法被吊销的   (二)企业被依法撤销、注销生产许可范围的   (三)企业《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四)其他应注销《药品GMP证书》的。   第三十六条 应注销的《药品GMP证书》上同时注有其他药品认证范围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企业的申请,重新核发未被注销认证范围的《药品GMP证书》。核发的《药品GMP证书》重新编号,其有效期截止日与原《药品GMP证书》相同。   第三十七条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证书》遗失或损毁的,应在相关媒体上登载声明,并可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受理补发《药品GMP证书》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原核准事项补发,补发的《药品GMP证书》编号、有效期截止日与原《药品GMP证书》相同。   第三十八条 《药品GMP证书》的收(发)回、补发、注销等管理情况,由原发证机关在其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信息上传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药品GMP证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药品GMP认证申请书      2.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要求
  • 2000版标准认证证书2009年11月停发
    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认证机构自2009年11月15日起,不得再颁发2000版标准认证证书。2010年11月15日起,任何2000版标准认证证书均属无效。   通知还要求,认证机构在颁发2008版认证证书时,应确保审核员参加了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机构提供的GB/T19001-2008转换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GB/T 19001-2008/ISO9001:2008版认证审核工作。该培训课程应符合中国认证认可协会《GB/T19001-2008转换培训与考试大纲》要求。认证机构颁发认证证书标注的认证依据标准为:GB/T19001-2008/ISO9001:2008。   各认证机构要切实做到在认证实施过程中,关注质量管理体系实效与产品质量,以最终产品质量和顾客满意为焦点,确认获证组织已符合2008版标准要求后,换发2008版标准证书。对存在问题或达不到2008版标准要求的获证组织,提出整改要求,并确保验证合格,避免认证工作中重文件程序审核,轻过程结果的做法。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将制定2008版标准培训及认证人员注册转换要求,重点做好审核员转换培训、考试和换发证书工作,确保转换工作满足获证组织和认证机构证书换版的需求。认证人员转换2008版注册证书时,应参加统一转换考试,对不能按要求完成转换的人员,应依据相关注册要求做出暂停、降级或撤销资格的处理决定。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要结合国际认可组织的统一要求,根据我国认证机构工作实际,制定标准换版工作要求,开展认可证书换证工作。要把认证机构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能力作为重点,依此确定人员能力和认可业务范围,对不具备能力的业务范围要依据认可规范要求做出缩小认可范围或撤销认可资格的处理决定。同时,结合GB/T27021:2007《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标准实施,对存在问题或达不到认可规则要求的认证机构,提出整改要求并验证合格,严把认可证书换证工作质量关。   各认证培训机构要尽快依照中国认证认可协会《GB/T19001-2008转换培训与考试大纲》要求,编制转换培训教案,加强对本机构培训教师GB/T19001-2008版标准的学习与研讨,正确理解标准核心与要求,规范培训活动行为,向学员正确讲授标准换版的信息,帮助认证人员加深标准理解,以利于审核能力的提高。 各认证咨询机构要加强对GB/T19001-2008版标准的学习,加深标准理解,提高自身能力。在咨询过程中,要向企业正确传达标准换版的信息,树立企业正确的质量管理观念,为企业提供应用标准解决组织实际问题方案,切实做到使企业管理与GB/T19001-2008标准有机结合。   去年11月15日,2008版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国际标准正式发布,中国国家标准GB/T 19001-2008已经发布并将于今年3月1日实施。修订后的国家标准不仅对原文变化部分做出了修改,同时结合我国采用GB/T 19000族标准的实践,对很多地方做了修正,更清晰、明确地表达标准的要求。
  • 无证鸡鸭遭两部门推诿 市民打官司讨说法
    一包无证生产的炖鸡鸭,两个政府部门都管不了?消费者刘育能买到没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预包装食品后,发现自己投诉无门。   他向质监局投诉时,质监局回复说,天麻炖鸡鸭并非食品,而是农产品,不归质监局管。但是,他去找农业局时,农业局又说,这是加工食品,不归农业局管。   无奈之下,近日刘育能只好将质监局告上法庭,并将农业局列为案件"第三人",同时被列为"第三人"的还有生产厂家。   记者获悉,这一起特殊的维权案将于今天在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   事件 买到了无证产品   2013年7月27日,刘育能在莲坂附近一家商场购买了一批预包装食品,总价1332.7元。这些食品全是"福老太"牌,包括天麻炖鸡鸭、排蹄汤、鸡鸽汤和养血汤等。"我买完后,一看这些食品的包装,发现都没有生产许可,就是无证生产。"刘育能说,他认为,既然是无证生产,就不应该允许上市流通,更不能卖给消费者。"食品关系到每一个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而无证生产隐患是很大的。"因此,刘育能开始向有关部门投诉厂家。   经过多次咨询,刘育能先是向质监局投诉称,"福老太"炖鸡鸭等食品的生产商、福建永泰几何工贸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伪劣的不安全食品。   投诉 找不到主管部门   但刘育能没有想到,质监局答复说:"你反映的炖鸡鸭、排蹄汤等都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的范围。"也就是说,这些预包装食品是农产品,并非食品,所以,也就不归质监局管。   既然是农产品,那就找市农业局投诉吧。可是,刘育能的投诉在市农业局也同样得不到受理。市农业局答复他说,此类经过加工的农产品成分,已经不属于农产品,属于食品,应归质监局管。"不就是一包炖鸡鸭的事吗?怎么这么多个政府部门都管不了?"对此,刘育能既不满又无奈,为此,他投诉到了市纠风办。   去年年底,市效能办还召集了几个相关部门专门召开一个协调会,会上各方仍然争执不下,意见不能统一。   令人意外的是,针对炖鸡鸭归谁管的问题,市质监局和市农业局都特意专门向省质监局和省农业厅请示,得到的批复也都是"不归本部门管".   官司 一定要讨个说法   无奈之下,刘育能只好打行政官司,将市质监局告上法庭,并将市农业局和生产厂家都列为"第三人".   "农业局说不是农产品,质监局又说不属于食品,但是,这些东西那么多消费者在吃,总要有个部门管,否则怎么能让人吃得安心呢?"刘育能起诉说,"福老太"牌食品调味料属于《实施QS生产许可证管理的28类食品目录》调味料QS认证许可的范围,依照相关规定,可以纳入到食品发证范围。   由于厦门市质监局针对刘育能投诉作出的回复中明确答复说,"福老太"牌炖鸡鸭、排蹄汤等汤料不属于食品生产范围,所以,刘育能起诉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市质监局作出的这一回复违法无效。   刘育能认为,市质监局的复函违反《立法法》第79条规定,而福建省质监局的回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违背,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回应 非食品也非农产品?   天麻炖鸡鸭产品究竟归谁管?近日,导报记者也分别咨询了市农业局和市质监局。   对此,市农业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进一步解释说,此类产品属于加工产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它不属于农产品。   他还举例说,比如中药,药草是属于农产品,但制成中药就不是农产品了 再比如,水果是农产品,但水果罐头就不是农产品。同理,天麻炖鸡鸭的成分当中,有一部分是农产品,但混合后就不是农产品了,也不归农业局管。   该工作人员也说,像这样的混合食品确实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这么多东西加在一起,哪些可以混合,哪些不能混合,哪些东西混合在一起,吃了可能会有不良反应,这确实需要有政府部门介入管理,负责审查".   当导报记者问到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审查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农业部门没有这样的专业人才储备和技术力量,质监局是有这样的技术力量的".   市质监局的相关人员则说,"归谁管"现在不好说,他们认为不归质监局管,但既然已经进入法院了,就应该尊重司法,等法院判决认定。   省质监局:这是农产品   在省质监局给市质监局的答复中说,上文所述的天麻炖鸡鸭等产品虽然经过分拣、包装,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和化学性质,仍然符合农产品性质,符合农产品的界定,且包装内的赠品配料还包含了可用于保健食品,但不得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的天麻、当归、党参等物品,因此,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范围。   省农业厅:那是加工品   省农业厅给市农业局的批复则有不同看法,批复中明确说,"福老太"牌天麻炖鸡鸭产品不属于农产品,也不在农业部门的监管范畴内。   天麻炖鸡鸭等产品主要成分包括枸杞、山药、天麻、当归、党参等等,成分大部分为食药同源物品或药用保健食品,都不属于农产品。而且,该产品将多种物质进行配比混合,是一个加工的过程,已经属于加工产品,不属于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定义,食药同源的物品属于食品。   专家说法   食品安全谁监管?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连泰:我认为,天麻炖鸡鸭属于质监局通过许可管理的食品。因为,《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农产品"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食品安全法》重点要区分的是"食品"和"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点要区分的是"初级产品"和"加工品".   而天麻炖鸡鸭预包装食品显然不是"药品",而是"食品",问题的焦点在于:作为食品的天麻炖鸡鸭是"初级品"还是"加工品"?其实,多种农产品按照一定的配比放在一起,加上其它成分,显然已经不再是"初级品",配比的过程是加工的过程,而天麻炖鸡鸭这类加工后的农产品应该属于食品。   本案中,农业局和质量监督局对各自是否有处罚权发生争议,应向共同的上级机关报告,由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主体。当然,各自向自己的上级机关寻求指导,也有法律上的依据。但各自的上级机关无法解决处罚权的冲突问题。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3年全省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要点》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风场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省质量审核中心:现将《2023年全省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实施。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3年3月6日2023年全省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要点2023年,全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要求,将“三抓三促”行动要求全面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依法履职,着力“强监管、转作风、提效能、保安全、促发展”,创新治理,创优服务,勇于攻坚克难,先行先试、争优进位,推进全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实现新发展。一、坚持政治建设引领,切实把牢正确政治方向1.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市场监管的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全过程,做到从政治上思考分析问题,从大局上谋划推动工作,以政治建设引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事业发展。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全省开展的“三抓三促”行动和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业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 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当前和今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各项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上,不断增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成效。二、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环境促发展3.持续推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加强产品认证一致性监管,对安全风险较低的数据终端等9种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认证管理;推进在电子电器、汽车生产企业开展自检自证试点;推进3C免办实施自我承诺;将锂离子电池和充电器2类高风险产品纳入强制性认证管理,保障消费安全。4.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依法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和自我声明,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对申请符合条件的机构采取免现场技术评审直接发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证书电子化。强化系统监管,加强审批发证与证后监管各环节高效协同,推进将审批发证基础信息第一时间推送至市、县监管部门共享共用,杜绝监管出现空档和盲区。5.落实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要求。抓好《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意见》和《机动车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实施,组织政策宣贯、人员培训、体系文件转版,持续改进和完善技术条件。巩固“两站合一”成果,制定出台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服务规范。各市州要在国家和省级要求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切实提升机动车检验服务能力水平。三、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深化认证认可服务供给6.大力推动各领域认证制度实施。推动质量认证在航空、汽车、轨道交通、北斗导航、工程建设等产业的应用,重点做好特色质量管理体系、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无障碍环境、“陇字号”等高端品质认证。围绕网络强国建设,积极推行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移动应用程序(APP)、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认证。各市州要有明确目标任务,辖区内认证证书数量和领域范围在2022年基础上有新突破。7.扎实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认证提升行动。围绕全省“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和实施“四强行动”要求,充分运用国际质量管理工具,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赋能全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认真学习借鉴山东、浙江等地做法经验,总结、推广和运用天水市小微企业提升“优良案例”成果。聚焦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和所需所求,实施普遍提升与精准提升相结合,锚定目标、真抓实提,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8.持续开展促进检验检测行业优化升级行动。强化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水平建设,突出做强做优,加强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完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检验检测知名品牌和集聚区,推动检验检测行业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各市州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推动建设检验检测产业服务园区,打造辖区内知名检验检测品牌。9.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认证。加快推行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引导开展能源、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节能、绿色、低碳产品等绿色认证。加强与发改、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同,构建绿色认证协同推进机制。围绕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三农”发展,推进新产业新业态认证,各地要因地制宜在乡村民宿、养老、文旅、验光配镜等领域开展服务认证,鼓励市州、县区和企业建设示范点、示范区。10.积极推动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产品,扩大“三同”适用范围,鼓励引导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评价等方式满足“三同”要求。综合运用认证、检测技术服务等,为内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便利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加强“三同”产品宣传推广,扩大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11.持续推进甘青两省认证检测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围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认证检验检测技术资源共享,实现合理配置、优势互补、高效利用。推进与青海及周边省份在检验检测资质认定、重点领域监督检查、检验检测能力验证、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和评审员共用等方面构建区域监管新格局。四、坚持多措并举强监管,切实守牢行业监管安全12.着力规范提升认证市场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强对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儿童用品、电动汽车、家用燃气器具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伪造、冒用、买卖和转让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加强3C免办和自我声明监管,依法查处申请资质过程中的虚假承诺行为。各市州、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不少于辖区内获证证书总数3%的比例,组织对认证从业机构、从业人员、认证获证组织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虚假认证、减少遗漏程序、不合规远程审核、审核员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13.切实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监管。紧盯高风险领域,继续加大行业整治力度。开展检验检测行业“铁拳”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机动车、环境监测、碳核查、食品药品等涉及民生领域出具虚假、不实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针对重点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基层监管职责,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市州层面抽取检查比例不少于辖区内获证检验检测机构总数10%(兰州市不少于5%),推进获证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分类监管、部门联合监管,建立辖区内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档案资料,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问题整改跟踪。14.加强检验检测资质准入管理。坚持依法界定依法准入,加强审批源头质量管理,采用现场观察、抽取案卷审查,证后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活动质量监管,互通监管信息,建立责任追究和核查机制,对证后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15.持续提升全省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开展能力验证工作促进行业能力水平提升,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持续提升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整体实力,增强送检客户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信任度,促进检验检测结果的采信运用。各市州局年内至少选取1-2个领域组织开展本辖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16.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宣传。通过“世界认可日”、“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和“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展示行业形象,提高行业社会知晓度。以实施“监管干部进企业、一户一策促发展”为抓手,深入企业送信息、送政策、送服务,有针对性地指导、帮助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解决实际问题,督促获证企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行业行为。五、坚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夯实行业监管基础支撑17.不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水平。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教育引导基层监管队伍树立“监管严而又严、服务优而又优”的理念,大力提升服务发展、执法办案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守安全底线,提质量高线作用。18.加强评审员队伍管理。举办省级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严格评审员日常管理和考核,打造一支政治意识强、业务素质精、作风纪律严的新时代评审技术队伍。补充完善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点发展产业领域、新兴领域及部分紧缺领域评审员队伍,对评审员库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
  • 法证先锋高科技仪器检测神奇揭秘
    法证先锋3大结局 高科技仪器检测神奇揭秘 关键词:仪器 分析 检测 最近,《法证先锋Ⅲ》一直以来为大家所追捧的TVB电视剧,最具影响力的就是那些高智商对决、深层次人性角斗的刑侦剧。诡谲曲折的案情,现代化尖端精密的仪器,令人拍案叫绝的侦破手法&hellip &hellip 走近法政先锋3,我们不难发现,高科技及推理元素所占的比重会非常高,对科技仪器、证据采集、分析等的过程描绘更是令人惊叹不己。   一般来说,仪器的分析检测通常出现在科研机构、实验室里。而法政人员就像实验室的研究员一样,他们使用当今全球最先进的检测仪器,检验在案发现场留下的证物,进行排查、比较、对比、分析、化验等方法。通过高科技仪器高超的物证检验,层层剖析,得出各种检验分析报告,成功帮助破案。其中,运用最为广泛的就属神秘的DNA检验和指纹对比检验,不知道现实当中的科学分析仪器能否达到如此高的精确度。   神奇的仪器分析检测案例   鞋衣证据:警员发现一嫌疑人鞋底黏有些物体,于是把鞋交到法证部作进一步检验,鉴证主任化验出鞋底黏上的黑色物,原来是柏油沥青。鉴证主任把再枪战案其中一名死者的衣服污渍进行化验,结果证实污渍是蓝鳍吞拿鱼的鱼油渍,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案件联系了在一起。   切片检验:一个人生前和死后不久所造成的刀伤有所不同,做组织切片检验可知,人死后所造成的刀伤深层细包出血程度比较轻微。   DNA提取:在没有牙髓的情况下拿DNA,首先要用液体氮把牙齿冷冻,使牙齿变得脆弱,再把牙的碎片放入溶液中溶解,这样DNA就会一起溶在液体中。   变色花之谜:绣球花是一种很有趣的花种,它有颜色色素会因为和泥土里面的铝素结合而变色。而铝元素又会因为泥土里的酸碱度差异而有不同的溶解度,即花的颜色会因应不同酸碱度的泥土而变色。红色的药PH值是7~7.2,泥土偏碱性。紫色的花PH值是5~6,泥土偏酸性。放几根生锈铁针,花会由白色变成紫蓝色。滴几滴肥皂水,泥土会变碱性,花就会变成红色。   揭秘高科技仪器背后原理   有网友表示:不得不说,法证里面的仪器也太强了!什么元素、成分、物质肯定不用说了,连什么化妆品里的绿茶海洋精华、以四川的某某辣椒做配料的沙爹酱、含有特殊物质的油漆(连产地都知道)、还有某地的火山特有的某种成分的火山灰&hellip &hellip 全都能检测出来!真是神了?   仔细看看那些仪器的近镜头,也就是普通烘箱、旋蒸仪、元素分析仪之类的,还有一些标记&ldquo match&rdquo 、&ldquo notmatch&rdquo 的应用软件设备。其实凭空分析一个物质是件很麻烦的事,一种检测手段,不管是核磁、红外、元素分析、电子透镜等等,都无法确定的,最多就是你有个目标物的结构,然后用来比对,看是否符合。   总归而言,很多神奇的分析实验都是为了顺应剧情的需求,但究其原理还是非常符合科学研究的方法。我们可以由此为启发,通过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不久的将来,也憧憬着在食品、医药、生物等领域能够运用到分析效率和精度更高的科技仪器产品。
  • 这些仪器设备必须配备!《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今日,农村农业部发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活禽交易市场的仪器设备配置情况提出如下要求。动物饲养场应满足以下条件:设置配备疫苗冷藏冷冻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清洁道、污染道分设;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设施设备;动物隔离场所应满足以下条件:饲养区内设置配备疫苗冷藏冷冻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场区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饲养区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饲养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设施设备;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满足以下条件: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并配备车辆清洗消毒设备;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屠宰间配备检疫操作台;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设施设备;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满足以下条件:无害化处理间入口处设置人员更衣室,出口处设置消毒室;有专门的车辆消毒区域,并配有清洗消毒设施设备;配备与其处理规模相适应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配备相关病原检测设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检测;建立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入场登记、无害化处理记录、病原检测、处理产物流向登记、人员防护等动物防疫制度。活禽交易市场应满足以下条件:配备通风、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设置排污通道;建立日常监测、从业人员卫生防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动物防疫制度。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第三条 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第二章 动物防疫条件第五条 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各场所之间,各场所与动物诊疗场所、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道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之间保持必要的距离;(二)场区周围建有围墙等隔离设施;(三)场区出入口处设置消毒通道或者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场区出入口处单独设置人员消毒通道;(四)生产经营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五)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六)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设备;(七)建立隔离消毒、购销台账、日常巡查等动物防疫制度。第六条 动物饲养场除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设置配备疫苗冷藏冷冻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二)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三)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清洁道、污染道分设;(四)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五)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六)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方便清洗消毒的适宜材料;(七)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设施设备;(八)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及养殖档案管理等动物防疫制度。禽类饲养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种畜禽场除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有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生产需要的,应当设置独立的区域。第七条 动物隔离场所除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饲养区内设置配备疫苗冷藏冷冻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二)场区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饲养区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三)饲养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四)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设施设备; (五)建立动物进出登记、免疫、用药、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制度。第八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除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并配备车辆清洗消毒设备;(二)动物入场口和动物产品出场口分别设置;(三)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四)有与其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工作室和休息室;(五)有待宰圈、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急宰间,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还应当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六)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设备;(七)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设备,地面、操作台、墙壁、顶棚应当耐腐蚀、不吸潮、易清洗;(八)屠宰间配备检疫操作台;(九)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设施设备; (十)建立动物进场查验登记、动物产品出场登记、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制度。第九条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除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无害化处理区内设置无害化处理间、冷库;(二)无害化处理间入口处设置人员更衣室,出口处设置消毒室;有专门的车辆消毒区域,并配有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三)配备与其处理规模相适应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四)配备相关病原检测设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检测;(五)配备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条件的专用运输车辆;(六)建立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入场登记、无害化处理记录、病原检测、处理产物流向登记、人员防护等动物防疫制度。第十条 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场内设管理区、交易区和废弃物处理区,且各区相对独立;(二)动物交易区与动物产品交易区相对隔离,动物交易区内不同种类动物交易场所相对独立;(三)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用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四)建立定期休市、清洗消毒等动物防疫制度。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除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周围应当有围墙等隔离设施,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或者设置消毒通道。第十一条 活禽交易市场除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活禽销售应单独分区,有独立出入口;市场内水禽与其他家禽应相对隔离;活禽宰杀间应相对封闭,宰杀间、销售区域、消费者之间应实施物理隔离;(二)配备通风、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设置排污通道;(三)建立日常监测、从业人员卫生防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动物防疫制度。第三章 审查发证第十二条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周边的天然屏障、人工屏障、行政区划、饲养环境、动物分布等情况,以及动物疫病发生、流行和控制等因素制定场所选址的评估办法。第十三条 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交选址需求。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评估办法实施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认选址。场所开办者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选址、工程设计和施工。前款规定的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三)设施设备清单;(四)管理制度文本;(五)人员情况。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第十四条 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结合选址综合评估结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五条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场(厂)址、动物(动物产品)种类等事项,具体格式由农业农村部规定。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十六条 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在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场所直接从事动物疫病检测、检验、协助检疫、诊疗以及易感染动物的饲养、屠宰、经营、隔离等活动。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本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以及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第十八条 根据动物饲养场规模、布局、设施设备状况、管理水平等因素,推行分级管理制度,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第十九条 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在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变更场址或者经营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时交回原《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可能引起动物防疫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发证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变更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在变更后十五日内持有效证明申请变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第二十条 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以及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在每年一月底前将上一年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第二十一条 禁止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第二十二条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一)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变更场所地址或者经营范围,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二)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动物防疫条件的。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经审查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不再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变更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以及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未按规定报告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收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动物饲养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的畜禽养殖场。本办法所称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是指经营畜禽或者专门经营畜禽产品,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集贸市场。饲养场内自用的隔离舍和屠宰加工场所内自用的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饲养场、屠宰加工场所和隔离场所内设置的自用无害化处理场所,分别参照本办法第七条、第九条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22年 月 日起施行。农业部2010年1月21日发布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各类场所,应当于 年 月 日前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 TUV颁发国内首张安全继电模组功能安全证书
    民族品牌在功能安全领域再创佳绩   北京2011年10月28日电 /美通社亚洲/ -- 近日,TUV 南德意志集团(以下简称“TUV SUD”)向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北京航天微机电技术研究所自行研发的“航安”SRM 2S4M0D24A 型安全继电模组颁发了国内首张安全继电模组功能安全证书。标志着该型号产品已经达到 SIL3,PLe,Category 4的安全等级,完全可以满足国外苛刻的安全要求,证明国内自主品牌已经具有与传统外资强势品牌同台竞技的技术实力。   “航安”安全继电模组产品发布会现场   北京航天微机电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航天所”)日前在北京成功举办了其自主研发的“航安”安全继电模组产品发布会,TUV SUD 作为特约嘉宾出席。“航安”安全继电模组是国内率先通过 TUV SUD 功能安全认证和欧盟 CE 双项认证的安全继电模组产品,主要用于紧急停止控制和安全门的监控,能够广泛应用于注塑机、数控机床、轧钢机、卷板机、包装机械、玻璃成型机、电梯等多个领域。   与会嘉宾表示:“航安”安全继电模组此次获得 TUV SUD 功能安全认证和 CE 认证,标志其已具备了出口欧洲的技术条件,在今后的机床电气设计中将很有可能替代国外品牌,得到广泛的使用。来自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工程师代表对“航安”安全继电模组获得 TUV SUD 认证表示赞赏,“TUV SUD 作为工控行业知名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颁发的相关认证不仅可以提升公司形象,更代表着产品背后的技术和质量保障”希望可以借此机会与航天所加强交流,深入合作。   由于安全继电模组产品对于整体开发流程,产品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较高,目前在国内只有少数几家拥有较强研发能力的机构在进行相应的开发工作,能够对此类产品进行检测认证的公司也十分有限。此次国内首张安全继电模组产品功能安全认证证书的颁发,从事前沟通、讨论,到项目正式开展、产品检测、测试结束颁发证书的整个流程,无一不体现了双方机构的专业性和领先的技术经验,为国内相关行业企业树立了标杆。TUV SUD 秉承多年来在功能安全领域内的技术经验,以及世界领先的第三方测试与认证机构的检验能力,圆满地完成了“航安”安全继电模组的认证服务任务,为航天所安全产品的市场推广活动铺平了道路。双方代表表示:愿意在首张证书颁发的基础上,开展更深入的战略合作。
  • 仪课通与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联合发布《QMS、EMS、OHSMS三体系内审员》系列课程
    2022年11月8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与仪课通(信立方旗下在线学习平台)联合推出的《QMS、EMS、OHSMS三体系内审员》系列课程正式上线。点击图片跳转至课程页面  QMS、EMS、OHSMS是当前适用范围面最广的三项ISO质量管理体系。QMS即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用于证实组织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规要求的产品能力,在增进顾客满意度的同时,减少重复检验,维护生产者、经销者、用户和消费者各方权益 EMS即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可证明该组织能够确保各过程、产品及活动中的各类污染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OHSMS即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国际认可的职业健康及安全标准,用于帮助全世界的组织确保其工作者健康和安全。按ISO认证规范要求,认证企业内部必须设立内审员岗位,其培训市场需求极大。  本次由仪课通联合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CCAA)共同打造的《QMS、EMS、OHSMS三体系内审员培训》系列课程有如下特点:首先,本套课程是仪课通首次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机构CCAA合作,并由双方联合签发证书;其次,该课程讲师阵容强大,包括CCAA注册主任审核员、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技术委员会专家成员等;第三,本套课程采用线上授课形式,依托仪课通平台便捷灵活的学习考试系统,参训人员可以灵活安排学习时间,自行线上考试。  在此次合作的基础上,仪课通将继续与CCAA联合推出《食品检验员》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可内审员》等系列课程。  “学仪器,上仪课通”——仪课通作为信立方旗下的在线学习平台,专注于为科学仪器和检验检测行业提供高质量的课程资源。平台与200余位行业知名专家、100余家仪器厂商和检验检测机构深度合作,研发课程超过1000门,是颇具规模的线上学习平台。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由认证认可行业的认可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实验室、检测机构等组成的非营利性、全国性的行业组织,是国际人员认证协会的全权成员。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提升行业素质为己任,着力于行业、企业与政府间的沟通协调,并加快国际合作步伐,努力为中国认证认可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 绿色食品新规:提高准入“门槛”加强“证后监管”
    由农业部新修订《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7月全面施行后,又一项事关百姓食品安全的法规。这一新规不仅对绿色食品标志的审核和发证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还将“证后监管”放在了一个突出的位置。   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对绿色食品标志审核和发证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除了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和产品受理条件提出明确要求外,这一办法还特别规定: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单位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在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期间,因检查监管不合格被取消标志使用权的,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情节严重的,永久不再受理其申请。   “不良企业退出机制”在此前全面推行的有机产品新规上也同样有所体现。根据《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对因不诚信、违规使用有机生产禁用物质、超范围使有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等问题而被撤销认证证书的企业,任何认证机构在1-5年内不得再次受理其有机产品认证申请。   和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一样,绿色食品新规也同样强化了“证后监管”,建立绿色食品企业年检、产品抽检、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和退出公告等证后监督检查制度。   上海市商业经济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齐晓斋认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一个全流程的监管体系,涉及到农业、质监、工商等多个部门,要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据了解,目前全国绿色食品企业总数超过6000家,产品总数超过17000个,覆盖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大类产品及加工产品。2011年,绿色食品国内销售额达到3135亿元,出口额24亿美元。
  • 突破 | 全国首张“告知承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颁发
    节省三个月助力产品快速上市型式批准是企业计量器具新产品进入市场的“准入证”,新产品须符合型式评价大纲要求方能投入生产。改革前,一般情况下获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最少要3个月时间。较长的评价实验时间影响到新产品上市和老产品技术更新的进度。改革后,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只需自我承诺新产品符合型式评价相关要求,就能免去型式试验时间,最快当场获证后,就能投入生产:1.计量器具制造单位的注册地和实际生产地应均在浦东新区或松江区;2.计量器具制造单位近2年内没有因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申请告知承诺审批的计量器具属于以下5种情形之一:市场主体提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前已经获得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项目覆盖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项目要求)或者已经获得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简称OIML)证书的计量器具;市场主体提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的新产品比原已获证产品测量范围窄或准确度低或功能简单,且产品结构、原理均和原已获证产品一致的计量器具;与母公司已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产品相同且制造工艺也相同的计量器具;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计量器具;近5年原已获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抽查合格后,本市场主体新提出申请的其它同类型计量器具。“告知承诺”后的新产品可以第一时间进入市场,在减少企业等待试验时间、降低经营时间成本的同时,也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率全国之先打出简政放权“组合拳”近期,市市场监管局聚焦企业需求,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多项计量许可改革,还实施了其他四项改革举措,打出了简政放权系列“组合拳”。一是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承接总局下放的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审批权,进一步方便上海企业就近申请、降低经营成本,推动更多、更好、更能满足国内需求的进口新产品更早进入中国市场。二是深化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所在行政区划的浦东新区、奉贤区取消“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以上区域内注册并经营的企业通过自我承诺就可以承担原仅能由法定授权机构开展的检定任务,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告知承诺制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计量技术服务市场,有效扩大本市计量技术能力供给。三是承接总局下放的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审批权。改革后,可即时申请、即时办理,从而实现“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四是将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改为由注册计量师执业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并发证。注册计量师领域的改革举措将进一步推动本市计量人才队伍的建设,吸引高端计量人才的聚集。下一步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全面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研究解决相关领域遇到的共性、政策性难题,推动改革成果全面复制推广到全市。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及时向总局报告试点情况和上海经验,为全国相关领域改革创新贡献力量,促进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 关注!7张认证证书被撤销
    2022年第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第1期认证风险预警的通告为监测认证活动相关方的工作质量和认证风险,推动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的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对有机产品认证领域实施了认证有效性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对有机产品认证领域(有机粮谷、食用菌、食用植物油、茶叶、蔬菜、水果6类产品)的25家认证机构涉及的141批次产品实施了认证有效性抽查,认证机构覆盖率为25.5%。抽查发现2批次抽样产品不符合认证要求,总体不符合率为1.42%。二、相关信息已通报有关认证机构,认证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获证企业已作出撤销7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处理。对抽查发现严重不符合(违规使用禁用物质等情况)被撤销认证证书的相关产品(详见附件),认证机构5年内不得受理其生产企业及其生产基地、加工场所的有机产品认证委托。三、要求有关认证机构立即对抽查发现不符合有机产品认证要求的产品和企业开展风险排查,加强和完善认证风险防控措施,严把发证质量关,并报告有关排查结果和防控措施。四、对于因抽查发现严重不符合被撤销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相关产品,请有关单位和消费者予以关注并防范风险。附件:被撤销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相关信息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1月11日附件被撤销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相关信息
  • 资质 | 一检测公司资质认定证书被撤销
    川市监认检撤字〔2022〕001号机构名称:四川铁环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许可项目: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证书编号:172312050526,类型:告知承诺扩项,发证日期:2022年01月27日)法定代表人:张敬惠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东一路2号明阳大厦412号                                                      你机构于2022年01月27日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证书编号:172312050526,类型:告知承诺扩项,发证日期:2022年01月27日)。我局在证后现场核查中发现你机构不满足承诺参数和申请标准的要求,已构成承诺内容严重不实。上述行为已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决定:1.撤销四川铁环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相应资质认定事项。撤销的资质认定事项为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证书编号:172312050526,类型:告知承诺扩项,发证日期:2022年01月27日)所载明内容。2.四川铁环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记入信用档案,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资质认定方式。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2022年01月27日通过告知承诺取得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原件交回本局行政审批处,逾期未收到,本局将予以公告。当事人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7日
  • 北分瑞利SP-5220气相色谱仪荣获广东省科学院颁发的首批产品评价证书
    6月28日,由广东省科学院指导,广东省科学院工业分析检测中心主办,广东省科学院认证有限公司承办的广东省科学院认证有限公司颁发首批产品认证证书暨与广东省环境权益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活动成功举办。活动由广东省科学院指导、广东省科学院工业分析检测中心主办、广东省科学院认证有限公司承办。央视网、广东电视台、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在广州会场报道了本次活动。活动现场,广东省科学院党委书记廖兵为获得首批产品认证、鉴定评价证书的9家企业颁发证书,为企业完善产品和提升市场竞争力赋能。这是认证公司于今年3月获批认证机构以来,践行数字化、智能化、绿色低碳化发展思路,围绕产业实际需求,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案例。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SP-5220气相色谱仪产品获得此项殊荣,公司副总经理周加才参加本次活动并上台领奖。北分瑞利SP-5220型气相色谱仪产品具有稳定可靠、精准卓越、智能互联等特点。该产品创新性强,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在化工、疾控和环境等行业得到验证和应用。2024年1月,通过了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组织的新产品鉴定会,产品整体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其中直接搭载在实验室气相色谱的小型冷原子荧光检测器技术,解决了气相色谱和冷原子荧光光谱一体化方面若干技术难题,属国际首创。该产品通过可靠性与稳定性提升试验与改进,提高了产品耐环境能力和固有可靠性,在实验室气相色谱仪产品中提出整机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5000小时的可靠性要求并通过试验验证。关于北分瑞利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京仪智能科技所属科技科学仪器业务核心企业之一。作为中国分析仪器行业的先驱,北分瑞利由1959年建厂的北京分析仪器厂和1968年建厂的北京第二光学仪器厂,于1997年合并组建而成,是一家从事成份分析仪器研发、生产、销售的综合性科学仪器厂商。公司拥有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双自主企业,公司主持或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超过60项。 北分瑞利秉承团结、严谨、责任、创新的企业精神,聚焦实验室分析仪器领域,坚持以“工匠精神”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致力于打造高端分析仪器产品,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系统的分析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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