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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制品相关的资讯

  • 韩国发布蛋制品微生物标准
    近日,韩国发布G/SPS/N/KOR/351号通报,将蛋加工品中未杀菌产品的共同标准及规格与Codex等国际标准进行接轨,以此强化相关产品的卫生管理。此次通报对输韩蛋制品的微生物指标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生产企业需留意具体更新事项。   韩国发布的此份通报中,主要修订内容为蛋制品微生物的标准,涉及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及沙门氏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对蛋加工品的细菌总数标准进行了修改,将杀菌产品的菌落总数限定在10000cfu/g(每克菌落形成单位)以下,而未杀菌产品定为500000cfu/g以下,而原先的标准并未规定未杀菌产品的限量 第二,将杀菌产品的大肠菌群的标准规定为10MPN/g(每克最可能菌落数)以下,而未杀菌产品则必须为100MPN/g以下 第三,沙门氏菌的标准由现行的阴性(限于杀菌产品或皮蛋)修改为全部产品必须为阴性 第四,在蛋加工品的标准及规格中,将未杀菌液卵破卵后保存48小时以上时必须为0℃以下保管的条款修改为未杀菌液卵破卵超过48小时后不可保存。   目前,在中韩双边贸易稳定快速发展的驱动下,中国输往韩国的出口量也逐年递增。特别是对于宁波地区来说,韩国是食品出口的主要国家之一。据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2009年度内,宁波地区输往韩国的食品总计1771批次,货值1.07亿美元。此外,据统计,2009年度内,共计有3批输韩食品因为微生物指标超标而导致未能出口,这3批未出口食品均被检出大肠菌群超标,而本次韩国方面的通报正是针对输韩食品的微生物检测方面。因此,如果相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注意对微生物指标的控制,那么今后出口产品一旦被韩国方面检出超标后通报,就会造成出口退货的不良影响,这将会极大损害中国制造在国际贸易中的形象及地位。   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首先,相关输韩食品生产企业要积极关注此次微生物标准更新的最新动态,提前按输韩的蛋制品标准进行生产自查,进而避免为输韩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乃至经济损失 第二,面对各进口国不断修订完善各类标准规定的环境,企业可与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密切合作,由检验检疫部门的专家对企业进行相关的国内外最新标准培训,以增强应对各种新规定的能力。
  • 中国商业联合会公开征集《畜禽肉制品中5种核苷酸的测定》等两项行业标准起草单位
    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23〕42号),由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9)负责《畜禽肉制品中5种核苷酸的测定》《畜禽肉制品中非肉类蛋白的测定》两项行业标准(计划编号分别为:2023-0950T-QB、2023-0951T-QB)的制定工作。为广泛吸收各利益相关方参与肉制品行业标准制定工作,达成广泛共识,充分保障标准质量和实用性,提高标准编制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推动标准后续应用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畜禽肉制品中5种核苷酸的测定》等两项行业标准起草单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起草单位资格1.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业绩突出的肉制品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 2.起草单位应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具有一定的制造或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3.起草单位能够为标准制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能够全程参加标准起草、讨论和审定工作会议 4.起草单位应具有肉制品行业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 5.起草单位应对肉制品标准体系有较全面的认识,并积极参与标准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规范性、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二、起草单位权利和义务1.起草单位应提供专家支持,原则上每个起草单位推荐一名专家担任标准起草人参与起草工作 2.起草人应全程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会议、活动,积极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安排的各项任务 3.当标准修订时,有权进一步提出修改意见,有权及时获得与标准相关的行业信息。4.起草人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中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在综合平衡和广泛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标准“送审稿”提交专家组审定。5.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起草单位应共享相关技术资料、研究成果等,为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参考。6.起草人对标准制定过程中涉及的未公开信息和数据负有保密责任。三、报名要求请报名参加行业标准起草的单位填写《行业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将盖章版表格发至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邮箱。秘书处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申报单位和起草人的专长和经验,遴选合适的单位和人员组建标准起草组,积极推进标准起草工作。四、联系人联系人:刘振宇、鲁振电 话:010-65133322转1428邮 箱:lu.zhen@cgcc.org.cn附件:行业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docx2024年7月31日
  • 多种蛋粉三聚氰胺超标 医药化妆品鸡精蛋挞等受波及
    经多方消息证实,日前在香港被查出鸡蛋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的大连韩伟集团,十余天内已相继被日本和韩国查出其出口的蛋粉制品超标,总计约40吨产品被召回或销毁,另一家因三聚氰胺含量超标被查的大连蛋制品企业也浮出水面。   问题鸡蛋曾于日韩被查出   日本厚生劳动省10月16日在其网站上发表公告说,接获东京都千代田区保健所的报告,进口商在对来自中国的一批全蛋粉的检验中发现了三聚氰胺成分,同时给产蛋鸡喂养的饲料中也检验出三聚氰胺。   公告披露,这批由三井物产公司从中国进口的全蛋粉,总共20吨,其中400公斤已经被使用,其余的封存在仓库中。   三井物产公司委托日本环境公司对这批全蛋粉进行了抽样检验,结果检出的三聚氰胺含量分别为2.8ppm、4.1ppm、4.6ppm,超过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即普通食品三聚氰胺含量不得高于2.5mg/kg(约合2.5ppm)。   日本厚生劳动省的公告说问题全蛋粉来自于中国的DALIAN HANOVO FOODS CO. LTD.,这正是大连韩伟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大连韩伟食品有限公司的英文名称。   韩伟集团网站资料显示,大连韩伟食品有限公司(HANOVO)隶属于大连韩伟集团。该公司以蛋制品的加工为主,年生产蛋粉5000吨,日处理鲜蛋能力150万枚,是亚洲最大的蛋制品生产企业。   对于以上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的蛋粉,日本厚生劳动省要求相关业者对相关产品采取自主召回等措施。   在日本宣布检出韩伟集团蛋粉三聚氰胺含量超标后,韩国17日也启动了对该种产品的检查。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农林水产食品部22日表示,在对全蛋粉等九种蛋类加工食品进行精密检查中,从两家中国公司5批次食品中检测出0.1ppm到0.4ppm的三聚氰胺。   韩国农林水产食品部在检测出三聚氰胺的47.1吨蛋类加工食品中,勒令进口企业销毁库存的23.2吨,并向生产厂家大连韩伟食品有限公司和大连绿雪蛋品发展有限公司(DALIAN GREENSNOW EGG PRODUCTS DEVELOPMENT)两家企业要求停止向韩国出口。   24日,韩国农林水产食品部和国立兽医科学检疫院又宣布,在中国大连绿雪蛋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3种进口产品中检测出了1.3ppm~2.5ppm三聚氰胺。据韩联社报道,被检测出三聚氰胺的产品包括蛋白粉和蛋黄粉,分别在今年1月30日、7月25日和9月8日出口韩国,进口量达27吨。韩国农林水产食品部已经下令召回所有相关产品并销毁。   在其公司网站上,绿雪自称是目前亚洲规模最大的现代化蛋制品加工企业之一,总投资1.2亿元人民币。公司年产“绿雪”牌全蛋粉、蛋黄粉、蛋白粉4400多吨。   向绿雪公司办公室求证外电消息是否准确,接电话的一位女士称自己是来找人的,不是绿雪公司工作人员。韩伟集团鸡蛋在香港被查出三聚氰胺含量超标后,连续两天拨打该集团总机,或占线或无人接听。我们委托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联系韩伟集团负责人,希望其澄清有关消息,迄今未有任何回音。   此次在日韩发现问题蛋制品,仍系个别事件。路透社早前的报道指出,韩国今年一共从中国的11家企业进口了622吨蛋粉,在对中国蛋粉产品检查后,仅发现韩伟集团和大连绿雪蛋品发展有限公司的产品受到了三聚氰胺的污染。问题蛋制品与企业的数量有限。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副秘书长宫桂芬一再强调,这次事件不意味着全行业都存在这样的问题。   据了解,鸡蛋粉是新鲜鸡蛋经过打蛋、巴氏杀菌、喷雾干燥等一系列工艺制作成的粉末状物质。鸡蛋粉包括蛋黄粉、蛋白粉、全蛋粉三种。鸡蛋粉主要用于食品加工中,其中全蛋粉基本上可以替代鸡蛋,凡是应用新鲜鸡蛋的食品加工均可使用全蛋粉,蛋白粉用于肉制品加工、医药行业、化妆品等产品加工中。蛋黄粉目前国内主要用于鸡精、蛋挞、医药等行业。   相关阅读:   香港检出含三聚氰胺鸡蛋 将扩大检测范围   农业部:我国对饲料三聚氰胺含量尚未强制检测   饲料加三聚氰胺是公开秘密 水产业可能是重灾区
  • 北京首次将乳、蛋列入食品安全重点监测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制定实施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统一监测抽检计划,将覆盖65大类食品、15万个样本以上。对于不同来源及销量的产品,将按照风险度进行分级分类,增加&ldquo 高风险&rdquo 食品种类及地区的抽检频次和检测项目。   据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风平介绍,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统一监测抽检将主要针对消费量大、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多类食品开展全面监测。2014年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快速检测的食品类别为65大类,计划监测15万个样本以上,覆盖社区及乡村等偏远地区,较去年增加了近2万个样本。抽取样品时,被监测企业名称、生产企业或样品产地、生产日期或批次、抽样时间等信息都将被详细记录,一旦出现问题,可快速、有效追溯源头,及时防控风险。   张风平表示,结合首都各类不同大宗食品进货来源及销量,今后将按照食品风险度进行分级分类,增加婴幼儿、老人、病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小餐馆、大排档等&ldquo 高风险&rdquo 食品种类及地区的抽检频次和检测项目。同时,网购等新型食品销售业态也将作为抽检重点。   据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介绍,涉及面较广、消费量较大、风险程度较高的蔬菜、猪肉、大米、小麦粉、食用油、豆制品、灭菌/巴氏乳、蛋及蛋制品八类食品的监测抽检结果今年将作为重中之重,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评价体系和对各区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往年相比,灭菌/巴氏乳、蛋及蛋制品两大类首次被列入重点监测,同时纳入绩效评价体系。   餐饮消费环节今年也将列入重点监测项目,抽检中,将对餐饮环节51大类食品以及馒头和油条、食(餐)具、盒饭、一次性餐盒、一次性筷子、冷荤凉菜等近万个样品进行统一抽检。   据介绍,如遇监测异常,但国家尚未出台相关限量或检测方法标准时,北京市食药监管部门将根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的规定请北京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届时监管部门可依据专家评估结果对存在风险隐患的食品采取市场临时控制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轻、防止、控制食品安全危害与风险。
  • 《乳与乳制品中蛋白质的快速测定方法》进行审查
    12月17日,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衡水市承担的省地方标准《乳与乳制品中蛋白质(非氮元素)的快速测定方法》进行了审查。   与会专家对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进行了逐字逐句的审定。专家们一致认为:该标准的编写规则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与国家有关标准协调一致;该标准创新设置了适合现场和实验室快速定量的甲醛值法和紫外分光光度法相结合测定蛋白质快速新方法,具有很高的实用性,简便、快速,在防止乳与乳制品掺假实际工作中有很大的作用。现场和实验室原料乳及液态奶(非氮元素)的快速定量,可有效防止原料乳及液态奶蛋白质掺假,对促进乳品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很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同时,专家认为该标准应在适用范围上做进一步调整,建议调整为原料乳及液态奶;标准内容应增加甘氨酸、水解动植物蛋白液的掺假定性试验;提供其他实验室对检验方法的验证试验数据。
  • 奶制品、禽蛋及饲料中三聚氰胺化学快检方法研发成功
    三聚氰胺一般禁止在食品和农产品中添加,人体特别是婴幼儿在摄入一定量的三聚氰胺后会产生严重的危害。由于三聚氰胺的检测主要是采用仪器分析方法,且所用的仪器设备价格昂贵,运行费用高、样品预处理复杂、测试时间长等不利因素而难以普及。因此,建立化学快速检测法检测常见食品、农产品中低浓度三聚氰胺,具有重大社会意义和广阔应用前景。   甘肃省科技厅组织科研力量对三聚氰胺的检测方法进行研究,成功研制出液态奶中三聚氰胺化学快速检测方法并开发出检测试剂盒。为进一步完善对奶制品、禽蛋及饲料中三聚氰胺的快速检测方法,对检测试剂盒进行产业化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了省科技重大专项“奶制品、禽蛋及饲料中三聚氰胺化学快速检测方法的研发及产业化”,由兰州大学等单位承担完成,近日通过了成果鉴定。该成果研究建立并完善了用化学测试法快速检测奶制品、禽蛋及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方法,填补了用化学方法快速检测三聚氰胺的技术空白,已建立了甘肃省地方标准,取得了创新性的科技成果。   该方法筛选了可与三聚氰胺进行配位反应的特异性沉淀剂,通过观察溶液的浑浊度,作为检验三聚氰胺的依据,并将两大类性能良好的吸附剂分别作用于含不同浓度的三聚氰胺溶液,再用不同解吸剂处理,通过仪器分析测定了洗脱液中的三聚氰胺,筛选出了综合性能最佳的吸附剂和解吸剂,再通过单因素和正交等多种试验,筛选出了针对奶制品、禽蛋和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检测方法。该方法经过多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测验证,结果稳定,灵敏度较高,且检测成本低、操作方便,用该方法检测出的结果符合国家检测标准,能为奶制品、禽蛋和饲料中三聚氰胺的安全快速检测提供技术支撑。
  • 我国首次制定食品致病菌限量标准
    各种肉类、巧克力、饮料等内含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值,首次有了明确的标准。昨日,卫生部发布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征求意见稿,该标准拟自正式发布后6个月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制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   标准制定考虑潜在危害   据介绍,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致病菌或其代谢产物对健康造成实际或潜在危害的证据,原料中致病菌状况,加工过程对致病菌状况的影响,贮藏、销售和食用过程中致病菌状况的变化,食品的消费人群,致病菌指标应用的成本/效益分析等因素。   本次标准制定中梳理分析的标准共计562项。   标准提出了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等几种主要致病菌,在对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谷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加工果蔬、饮料及冷冻饮品类、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制品共9类食品进行了限量要求。   其中,公众比较熟悉的沙门氏菌在各类食品中的限量值均为0,也就是说,样品中不得检出这类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在各类食品中的限量则均为100CFU/g.   乳制品不含在该标准   此外卫生部表示,非即食生鲜类食品中的致病菌污染主要通过生产加工过程标准进行控制,不在本标准中进行规定 乳与乳制品已清理完毕,也不包含在该标准之中。   卫生部表示,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组参考分析了欧盟、澳新、日本、美国、香港、台湾等地区食品中的致病菌限量标准及其规定制定了这一标准。
  • 美公布新食品安全条例 生产商将承担更多责任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4日就两项食品安全条例发布草案,把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起点放到源头和生产厂商,堪称几十年来最为全面,分别防范正在种植或已经收获、包装和储存的农产品受到污染和食品诱发传染疾病。   两项条例草案分别为《食品通用制作规程、危险性分析与风险防范控制》和《人食用农产品种植、收获、包装和储存标准》,旨在落实先期由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继而由总统贝拉克奥巴马2011年1月4日签署的《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   受药管局监管范围内80%的食品供应适用这一法案,包括农产品、乳制品和海产品。牛肉、家禽和一些蛋制品受农业部监管。法案主旨是赋予药管局防范疾病暴发的必要手段,而不仅仅在消费者食用受污染食品后作出反应。   法案增加对药管局的授权,包括可以强制企业召回产品、有权检查农场和食品工厂内部记录。法案要求药管局增加2000名检查人员,尤其针对易受污染的“高危”设施。   根据规定,无论是美国本土还是国外食品公司,只要在美国销售食品,都必须向监管部门提交正式报告,保证销售到美国市场的食品不会有损健康或导致食源性疾病,同时报告还需要包括一份出现问题后的应对计划。   4日发布的两项条例一旦生效,美国将首次施行一套强制标准,用以防范农场正在种植或已经收获的农产品受到污染 另外,美国食品制造商须制定规划,用以防范产品诱发传染疾病。“这两项条例是《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的核心和灵魂,”皮尤慈善基金会食品安全活动主管桑德拉叶斯金说,“这些是优先事项。其他一切事情由这两项条例延伸而来。”
  • 庆中国生物百年华诞 生物制品盛会回顾
    p style=" text-indent: 2em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11月29日-30日,第十九届中国生物制品年会暨庆祝中国生物百年华诞大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圆满召开。本次大会由中国疫苗行业协会、中国药学会生物药品与质量研究专业委员会、中华预防医学会生物制品分会、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疫苗专业委员会、中国微生物学会生物制品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会议规模空前盛大,共吸引3000余位来自国内外生物医药领域的企业家、科研人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及行业协代表参加。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0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d5d7f96c-1254-492e-a0b2-f0c43ebc65d8.jpg" title=" 图片1.png" alt=" 图片1.png" width=" 600" height=" 40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大会现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大会首日,在中国工程院王军志院士及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吴永林研究员的主持下,中国工程院樊代明院士、中国科学院高福院士、中国工程院赵铠院士三位顶级学术专家作了精彩报告。报告期间,全场与会人员反响热烈,为老一辈医药工作者对于中国生物制品事业的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多次鼓掌致敬。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50px height: 36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34004a81-5636-45f6-a252-a157d2343460.jpg" title=" 图片2.png" alt=" 图片2.png" width=" 550" height=" 369"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nbsp 中国工程院王志军院士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50px height: 364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eb0c9baa-3870-42b0-aa1b-041d2ec6eac0.jpg" title=" 图片3.png" alt=" 图片3.png" width=" 550" height=" 364"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nbsp 吴永林研究员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50px height: 37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58989f16-3f01-4253-b61a-61083ebf591d.jpg" title=" 图片4.png" alt=" 图片4.png" width=" 550" height=" 373"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中国工程院樊代明院士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报告题目:《反向医学研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50px height: 37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b8b222e0-7c07-41bc-b34e-95eb6d2cf5a4.jpg" title=" 图片5.png" alt=" 图片5.png" width=" 550" height=" 372"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中国科学院高福院士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报告题目:《健康中国与科技创新》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50px height: 41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0379b4a9-ee80-42d2-b3db-c86bb76194c3.jpg" title=" 图片6.png" alt=" 图片6.png" width=" 550" height=" 419"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 nbsp 中国工程院赵铠院士&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报告题目:《中国疫苗百年发展史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大会共设“疫苗”、“疫苗临床应用”、“重组治疗性生物制品”、“细胞治疗与基因治疗”、“血液制品”、“肉毒毒素技术”、“生物制药工程技术”、“生物制药设备与材料创新”、“生物医药投融资”等10个分会场,每个分会场座无虚席,与会人员仔细聆听百余位生物医药领域专家带来不同主题的精彩报告并与专家积极互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 nbsp 部分分会场照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50px height: 36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bfb9f3e6-f232-4c9b-b6d9-6a638585c8d7.jpg" title=" 图片7.png" alt=" 图片7.png" width=" 550" height=" 36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重组治疗性生物制品分会场现场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50px height: 358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f40e39f8-9263-4d18-8e9c-322164292c0d.jpg" title=" 图片8.png" alt=" 图片8.png" width=" 550" height=" 358"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疫苗分会场现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会议首日下午,“重组治疗性生物制品”分会现场异常火爆,来自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赛默飞世尔公司等9位报告嘉宾从生物技术药物质量控制与新版药典标准提高研究、重组激素类药物质量控制研究动态、重组细胞因子制品相关蛋白含量分析、生物制品用辅料风险与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向与会人员分享了生物药质量控制技术方法、新版药典标准及生物药用辅料质控技术等内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0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99f8a22c-e408-4793-9d2e-edad99e244cf.jpg" title=" 图片9.png" alt=" 图片9.png" width=" 600" height=" 405"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重组治疗性生物制品分会场部分报告嘉宾风采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本次大会还吸引了上百家企业参加,参展企业包括包括医药企业、仪器生产企业、耗材生产企业等,会议间歇,与会人员纷纷到各企业展位前交流洽谈。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仪器企业中,国际领先企业赛默飞、丹纳赫旗下徕卡、颇尔等,国内如海尔生物、汉邦科技等生命科学领域知名品牌悉数亮相。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60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89fa5364-b30c-47ba-8cd9-df1a57e942c8.jpg" title=" 图片10.png" alt=" 图片10.png" width=" 600" height=" 60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83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2b65e657-7f73-4c51-aa4b-201b3c135321.jpg" title=" 图片11.png" alt=" 图片11.png" width=" 600" height=" 833"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部分企业展位掠影 /p
  • 辽宁公布一批次肉制品挥发性盐基氮不合格
    12月4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752批次,涉及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餐饮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8大类,发现不合格样品16批次,其中一批次肉制品涉及品质安全问题。阜新市海州区森宇市场马国玲牛羊肉摊床销售的牛腿肉检出挥发性盐基氮不合格。挥发性盐基氮( Total Volatile Basic Nitrogen,TVB-N),是指动物性食品由于酶和细菌的作用,在*败过程中,使蛋白质分解而产生氨以及胺类等碱性含氮物质。据挥发性盐基总氮是肉食品新鲜度最重要的理化指标,也是肉品检验的须测项目。挥发性盐基氮与动物性食品腐*变质之间有明确的对应关系, 它是食品卫生检验标准的一项重要指标,特别是对于鲜肉和肉制品。挥发性盐基氮是动物性食品由于酶和细菌的作用,在腐*过程中,使蛋白质分解而产生的氨以及胺类等碱性含氮物质。《食品安全*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中规定,挥发性盐基氮在鲜(冻)畜、禽产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15mg/100g。深圳市芬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挥发性盐基总氮快速检测仪能够快速检测肉类、肉制品、鱼类等中的挥发性盐基总氮含量,符合GB/T5009.44-2003《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 卫生部将对食品中致病菌含量设底线
    卫生部近日发布通知,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新标准对食品中可能出现的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8种致命菌的含量作了明确规定。   新标准规定了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蛋制品、粮食制品、豆类制品、焙烤及油炸类食品、糖果、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调味品、即食食品等17类食品的致病菌含量。其中,对所有采用罐头工艺加工生产的食品,统一规定“罐头工艺生产的食品符合商业无菌”。据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该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国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和致病菌的风险,分析了致病菌对我国各类食品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还参考了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
  • CFDA发布辣椒制品中苏丹红Ⅰ快速检测方法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2/insimg/e77b4557-0131-4f53-abc6-dd54c03b641b.jpg" title=" 001.png" / /p p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为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使用,我局组织制定了《辣椒制品中苏丹红Ⅰ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征求意见稿)》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3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 /p p   联 系 人:金绍明、成长玉 /p p   联系电话:010-67095928、010-88331033 /p p   电子邮箱:kbsbzglc@cfda.gov.cn /p p   附件:辣椒制品中苏丹红Ⅰ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征求意见稿)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2月8日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038d8c4f-6431-48b3-a908-0ee639c80619.doc"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辣椒制品中苏丹红Ⅰ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征求意见稿).doc /span /a /p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公开征集对《乳制品中A2型β-酪蛋白的测定》等108项轻工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猫砂》等108项轻工行业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2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我部,电子邮件发送至qgbz445@163.com(邮件注明:轻工行业标准立项公示反馈)。联系电话:010-68396445附件: 1. 2023年6月轻工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2.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质量标准部2023年6月6日 相关标准如下:序号体系编号标准项目名称代替标准项目周期(月)标准化技术组织1210000003000000005CP聚合级γ-氨基丁酸2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2210000003000000006CP生物基聚丁内酰胺2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3041010001000000007JC轻工机械 智能化通用技术要求24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045510003050000001CP降膜式蒸发器QB/T 1163-200018全国食品加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045510003050000002CP外循环列管式真空蒸发器QB/T 1829-199318全国食品加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6045510001000000011JC乳品机械名词术语QB/T 3921-199918全国食品加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7045510001000000010JC乳品机械型号编制方法QB/T 1823-199318全国食品加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8084100006020399002CP金属保温饭盒24全国金属餐饮及烹饪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9081740101040100055CP旅行剪刀QB/T 1234-199118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用五金分技术委员会10201190720010105001CP冷库保温门24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藏柜分技术委员会11093770003010000011CP玻璃容器 化妆品瓶罐24全国日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2152950001000000024GL食盐安全信息追溯体系规范QB/T 5279-201818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3061410403040500177CP滤嘴棒纸QB/T 2689-201518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4041010201010200020CP连续式软管吹瓶机24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酒饮料机械分技术委员会15041010201010100059CP白酒灌装旋盖一体机24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酒饮料机械分技术委员会16041010201010200002CP饮料灌装旋盖机QB/T 2371-199818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酒饮料机械分技术委员会17041010201019900021CP果蔬汁(含颗粒)饮料热灌装生产线QB/T 4441-201218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酒饮料机械分技术委员会18140640014030800025CP植物提取物 螺旋藻多糖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9140640000040200011FF食品中L-阿拉伯糖的测定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40640001040000105FF乳制品中A2型β-酪蛋白的测定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1140640016050000025GL芒果粉加工技术规程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2140640016040000026FF大蒜制品中蒜氨酸的测定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3140640014030400026CP抗性淀粉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4140640011050000001GL灵芝孢子油加工技术规范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5140640001050000100GL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规范QB/T 4971-201818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6140640001040000101FF生乳及纯奶中钙的快速测定方法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7140640001040000102FF乳及乳制品中低聚果糖的检测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8140640001040000103FF乳及乳制品中蛋白酶活力的检测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9140640001040000104FF生乳及液态乳中脂肪酶活力的检测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0140640019040101029GL预制菜加工技术规范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1140640000040200017FF食品中叶酸的测定 预包被微孔板式微生物法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2140640000040200018FF食品中泛酸的测定 预包被微孔板式微生物法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3140640000040200012FF食品及食品生产过程中致敏原的测定 第1部分:麸质致敏原的免疫分析检测方法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4140640000040200013FF食品及食品生产过程中致敏原的测定 第2部分:乳致敏原的免疫分析检测方法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5140640000040200014FF食品及食品生产过程中致敏原的测定 第3部分: 花生致敏原的免疫分析检测方法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6140640000040200015FF食品及食品生产过程中致敏原的测定 第4部分:蛋致敏原的免疫分析检测方法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7140640000040200016FF食品及食品生产过程中致敏原的测定 第5部分:芝麻致敏原的免疫分析检测方法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8140640017030600005CP素肉 第4部分:熏煮素肉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9140640017030700006CP素肉 第5部分:素肉干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0140640019020100005CP方便菜肴QB/T 5471-202018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1140640019030100026FF预制菜肴消费者喜好测试规范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2140640019030100027FF预制菜肴感官货架期确定规程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3140640019030100028FF预制菜肴感官品质评价规范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4140640014030500027CP食用食叶草粉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5140640014050000028GL食用食叶草粉生产技术规范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6140640007040218033CP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第18部分:L-组氨酸及其盐酸盐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7140640007040123034CP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第23部分:羟脯氨酸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8140640007040124035CP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第24部分:四氢甲基嘧啶羧酸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9140640007040126036CP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第26部分:麦角硫因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0140640007040127037CP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第27部分:N-乙酰基-L-半胱氨酸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1140640007040128038CP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第28部分:L-丙氨酰-L-谷氨酰胺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2140640007050102005CP核苷(酸)及其衍生物 第2部分:胞嘧啶核苷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3140640007070100084CP乳酸菌类后生元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4140640007089900006CP酵素制品通则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5140640007069900062FF食源性多糖的分子量及其分布测定-高效凝胶渗透色谱法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6140640007020300029CP海藻糖酶制剂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7140640007060200025CP伊代欣糖(浆)QB/T 4916-201618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8140640007010100018CP谷胱甘肽酵母粉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9140640007010100019CP富营养素酵母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60140640007079900082JC工业用菌种基因组追溯管理通则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61140640007060300056CP阿拉伯木聚糖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62140640007079900083JC食品生产用微生物工程菌鉴定和检测技术规程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63140640000050000007GL食品中微量营养素混合均匀度技术评价规范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64140640000040200019FF茶叶及制品中茶多糖总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65140640004030400025CP葛根全粉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66140640115000000001GL冷熏海水鱼加工技术规程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67140640115000000002GL冻熟小龙虾加工技术规程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68140640115000000003CP预挂浆鱼片(冻预调制淡水鱼片)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69140640115000000003GL冻预调制淡水鱼片加工技术规程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70140640019040300037GL预制菜肴产品追溯体系规范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71 140640001010100106JC乳制品工业术语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72140640000030000019GL短保食品检验规则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73140640006080300084CP盐渍青梅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74140640004010000025JC 冻干食品术语和分类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75140640205010300006CP海参罐头和海胆罐头2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罐头分技术委员会76140640205000000005CP肉酱类和蔬菜酱类罐头QB/T 4630-201418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罐头分技术委员会77140640205000000005JC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QB/T 4631-201418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罐头分技术委员会78144710008040000121CP特种葡萄酒 第2部分:加香葡萄酒24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79203830020020601001JC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基本技术要求SB/T 222-201318全国饮食加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80203830020020601002JC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机械加工技术要求SB/T 223-201318全国饮食加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81203830020020601003JC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装配技术要求SB/T 224-201318全国饮食加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82203830020020601004JC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铸件技术要求SB/T 225-201718全国饮食加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83203830020020601005JC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焊接、铆接技术要求SB/T 226-201718全国饮食加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84203830020020601006JC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电气装置技术要求SB/T 227-201718全国饮食加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85203830020020601007JC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表面涂漆SB/T 228-201718全国饮食加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86203830020020601008JC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产品包装技术要求SB/T 229-201318全国饮食加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87203830020020601009JC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产品检验规则SB/T 230-201318全国饮食加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88203830020020601010JC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产品的标志、运输与贮存SB/T 231-201318全国饮食加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89203830020020202001CP绞肉机技术条件SB/T 10130-200818全国饮食加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90213970405030102003CP玻璃器皿 醒酒器24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91213970505040200003FF食品金属容器内壁腐蚀的测定 第2部分:电化学法24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美国要求含蛋食品出口需由相关部门出具卫生证书
    4月5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下属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食品安全及应用营养中心(CFSAN)通知食品企业:为满足进口国要求,确保含蛋食品的安全健康,今后美国出口含蛋食品需要由美国农业部对相关出口货物提供卫生证书。   卫生证书措施由FDA与USDA农业市场服务局(AMS)联合推出,AMS具体负责实施。由AMS检查员现场对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及卫生条件进行确认后,企业可以向AMS注册其特定产品,并要求AMS为特定出口货物提供出口证书。AMS所提供出口证书包括:产品生产批号,用来确保该产品生产过程是在美国政府机构监督下、卫生生产程序下完成的。证书也同时声明相关产品适合人类食用。   新措施旨在促进美国含蛋食品出口贸易。由于美国市场对鸡蛋及其制品安全管理有分工,液体(鸡蛋去壳后产品)、蛋粉(干燥鸡蛋制品)、以及冷冻鸡蛋产品安全由USDA负责管理 而未经加工鸡蛋以及鸡蛋制品安全,例如鸡蛋饼、含鸡蛋馅饼、熟鸡蛋等产品则由FDA负责管理。因此,该措施由USDA与FDA联合推出。
  • 1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等1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1〕78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等1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11月1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foodsafetystandards@gmail.com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等10项标准文本.rar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 我国保洁蛋地方标准有望升为国标
    据美国媒体报道,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官员8月18日称,一家大型鸡蛋供应商因所销售鸡蛋遭沙门氏杆菌污染,造成数百人患病。   美国蛋品市场损失严重 国内市场未受影响   调查显示,美国的这批“问题”鸡蛋出自爱荷华州一家公司。该公司发表声明说,其在接到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检疫报告后,已立即决定主动召回这批“问题”鸡蛋。目前,公司正在与联邦卫生官员合作,以确定鸡蛋污染的原因。   据悉,沙门氏菌属肠杆菌科,由它引起的沙门氏菌病是一种常见的通过食物传播的疾病,感染后的典型症状包括发热、腹泻、呕吐等。禽肉、禽蛋是这种病菌的主要传播媒介。   1970年12月29日,美国国会审议批准《蛋制品检查法》,将表面污浊的鸡蛋列为“脏蛋”,并对市场上经查确认的“脏蛋”进行销毁处理。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销售的也大多是“保洁蛋”。   据国内专家分析,国内的蛋品行业并未有太大波动,其原因在于业内企业对自身做出了调整,尤其是这一行业的领军企业更是做出了表率。其中,在蛋制品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的湖北神丹公司的做法尤为突出。   我国首个《保洁蛋地方标准》正式实施 重塑行业规范   据了解,湖北神丹公司曾联合华中农业大学起草了《保洁蛋地方标准》,为行业树立起了“健康蛋、保洁蛋”的“新标杆”。   据神丹蛋品专家分析,我国首个《保洁蛋地方标准》正式实施,意味着我国鸡蛋消费将步入“保洁蛋”时代,“脏鸡蛋”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我国蛋品消费从此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很多市民对《保洁蛋地方标准》的实施表示赞赏。前来购物的张女士表示,“有了行业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不仅有章可循,而且消费者在购买的过程中也能找到依据,这本身就是一项很好的措施。”   这不仅是蛋品行业规范自身、树立行业标准的契机,更是神丹企业长期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千湖之省’的资源优势为依托,以科技开发为后盾,以产业化经营为纽带,以创全国蛋品第一品牌为目标”理念最有力的彰显,进一步确立了其在全国蛋品行业的领先地位。   只为大众健康保驾护航 地方标准有望升为国标   据业内专家分析,《保洁蛋地方标准》的实施,给整个行业的发展树立起了“新标杆”。 根据此标准生产的保洁蛋,改变了鲜蛋以“脏蛋”的形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这一不卫生的蛋品消费现状,为消费者建立起了一道坚实的“防护墙”,同时也更加符合现代人们健康消费的理念。与此同时,《保洁蛋地方标准》得到多方认可,有望升为国标。   《保洁蛋地方标准》明确规定:流入市场的鸡蛋必须要经过清洗、烘干、涂油保鲜,同时规定了鸡蛋里的重金属、农药以及产品保质期等标准。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我部组织制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2月16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邮箱foodsafetystandards@gmail.com.   附件: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稿).doc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标准表1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 食品 致病菌指标 采样方案及限量 (若非指定,均以/25 g或/25 mL表示) 检验方法 备注 n c m M 肉及肉制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5 0 0 - GB 4789.30 适用于熟肉制品和即食生肉制品。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100 CFU/g - GB 4789.10 空肠弯曲菌 5 0 0 - GB/T 4789.9 适用于预制肉制品。 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 5 0 0 - GB/T 4789.36 适用于预制牛肉制品。 水产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5 0 0 - GB 4789.30 适用于生食水产品和熟制水产品。 副溶血性弧菌 5 0 0 - GB/T 4789.7 适用于熟制水产品。 副溶血性弧菌 5 0 100 MPN/g - 适用于生食水产品和预制水产品。 蛋制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粮食制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5 0 0 - GB 4789.30 适用于熟制粮食制品。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CFU/g 1000 CFU/g GB 4789.10 适用于熟制粮食制品。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0 CFU/g 10000 CFU/g 适用于生制粮食制品。 豆类制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 GB 4789.10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5 0 0 - GB 4789.30 焙烤及油炸类食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 GB 4789.10 糖果、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蜂蜜及其制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5 0 0 - GB 4789.30 加工水果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 GB 4789.10 藻类制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副溶血性弧菌 5 0 0 - GB/T 4789.7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5 0 0 - GB 4789.30 饮料类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 GB 4789.10 冷冻饮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 GB 4789.10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 GB 4789.10 调味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 GB 4789.10 适用于除香辛料外的其它调味品。 副溶血性弧菌 5 0 0 - GB/T 4789.7 适用于水产调味品。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适用于含水乳化油脂(大于1%为限值)。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 GB 4789.10 果冻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 GB 4789.10 即食食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适用于表中未列出的其他即食食品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5 0 0 - GB 4789.30
  • 18种食品添加剂拟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卫生部8月12日发布通知,拟批准姜黄素等18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其中包括腌渍蔬菜中使用的防腐剂脱氢乙酸钠、山梨酸钾 热凝固蛋制品中使用的水分保持剂焦磷酸钠、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 去皮、切块或切丝的蔬菜水果中使用的抗氧化剂抗坏血酸 糖果中使用的着色剂姜黄素、叶黄素以及焙烤食品中使用的着色剂葡萄皮红、栀子蓝等。   卫生部表示,公众可以于2010年9月10日前通过传真电话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反馈意见。   18种拟批准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 序号 名称 类别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分类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1. 葡萄皮红 着色剂 07.0 焙烤食品 2.0 2. 姜黄素 着色剂 05.02 糖果 0.7 3. 叶黄素 着色剂 05.02 糖果 0.15 4. 栀子蓝 着色剂 07.0 焙烤食品 1.0 5. 山梨酸钾 防腐剂 04.02.02.03 腌渍的蔬菜 1.0 6. 脱氢乙酸钠 防腐剂 04.02.02.03 腌渍的蔬菜 1.0 7. 微晶纤维素 稳定剂 01.05.01 稀奶油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8. 羧甲基纤维素钠 稳定剂 01.05.01 稀奶油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9. 焦磷酸钠 水分保持剂 10.03.02 热凝固蛋制品 5.0 单独使用或与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复配使用。 10. 三聚磷酸钠 水分保持剂 10.03.02 热凝固蛋制品 5.0 单独使用或与六偏磷酸钠、焦磷酸钠复配使用。 11. 六偏磷酸钠 水分保持剂 10.03.02 热凝固蛋制品 5.0 单独使用或与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复配使用。 12. 麦芽糖醇 甜味剂01.02.02 调味和果料发酵乳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1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 11.04 餐桌甜味料 13. 山梨糖醇(液) 甜味剂 16.06 膨化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4. 柠檬酸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02.01.01.01 植物油 2.0 15. L(+)-酒石酸 酸度调节剂 15.03.01 葡萄酒 4.0g/L 16. 普鲁兰多糖 增稠剂 03.0 冷冻饮品(除外03.04食用冰) 10.0 17. 乳铁蛋白 其他 01.02 发酵乳 1.0 01.01.02 调制乳 14.03.01 含乳饮料 18. 抗坏血酸 抗氧化剂 04.01.01.03 去皮或预切的鲜水果 5.0 04.02.01.03 去皮、切块或切丝的蔬菜
  • 食品农残仍然严峻!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38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38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抽检信息涉及9大类食品,包括:保健食品、饼干、蛋制品、方便食品、罐头、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水产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657批次,其中合格654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辛硫磷、腐霉利、乙螨唑),样品信息详见附件。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附件: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饼干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蛋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罐头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
  • 【新旧对照】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致病菌是常见的致病性微生物,能够引起人或动物疾病。食品中的致病菌主要有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据统计,我国每年由食品中致病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报告病例数约占全部报告的40%至50%。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目前,我国涉及食品致病菌限量的现行食品标准共计500多项,标准中致病菌指标的设置存在重复、交叉、矛盾或缺失等问题。 为控制食品中致病菌污染,预防微生物性食源性疾病发生,同时整合分散在不同食品标准中的致病菌限量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牵头起草《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以下简称GB29921)。标准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于2013年12月26日发布,自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GB29921属于通用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他食品标准中如有致病菌限量要求,应当引用本标准规定或者与本标准保持一致。该标准实施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在历年食品安全抽检实施过程中得到反馈的问题较多,因此相关部门于2017年1月正式启动修订,2019年12月公开征求意见,现GB 29921-2021于2021年9月7日发布,2021年11月21日实施。同期公布的《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也如约而至,这两个新标准 的正式实施将为食品人提供强有力的法规支持,话不所说,我们还是先重点看一下GB 29921-2021较GB 29921-2013有哪些变化吧。新版变化1.修改标准名称2021版标准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修改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2.修改适用范围3.应用原则4.指标要求(1)食品类别增加增加了乳及乳制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致病菌限量要求,食品类别由11类增加到13类。(2)肉制品删除2013版肉制品类别下的熟肉制品和即食生肉制品删除 大肠埃希氏菌 O157:H7 要求增加致泻大肠埃希氏菌要求,并在备注中限定仅用于牛肉制品,即食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由GB4789.10第二法改为GB4789.10,不再限定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为第二法。(3)水产制品01删除2013版水产制品类别下熟制水产品、即食生制水产品、即食藻类制品02增加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要求03删除金黄色葡萄球菌要求(4)即食蛋制品无变化(5)粮食制品01删除粮食制品类别下熟制粮食制品(含焙烤类)、熟制带馅(料)面米制品、方便面米制品02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由GB4789.10第二法改为GB4789.10,不再限定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为第二法。(6)即食豆制品01删除即食豆制品类别下发酵豆制品、非发酵豆制品02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由GB4789.10第二法改为GB4789.10,不再限定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为第二法。同时m和M单位由CFU/g改为CFU/g(ml)(7)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无变化(8)即食果蔬制品01删除 大肠埃希氏菌 O157:H7 要求02增加致泻大肠埃希氏菌要求,并在备注中限定仅用于牛肉制品,即食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详细的标准全文如下图:
  • 卫生部公布18种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食品添加剂名单
    近日,卫生部网站公布了葡萄皮红等18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名单如下:   18种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 序号 食品添加剂名称 类别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食品名称/分类 食品分类号 1 葡萄皮红 着色剂 焙烤食品 07.0 2.0 2 姜黄素 着色剂 糖果 05.02 0.7 3 叶黄素 着色剂 糖果 05.02 0.15 4 栀子蓝 着色剂 焙烤食品 07.0 1.0 5 山梨酸钾 防腐剂 腌渍的蔬菜 04.02.02.03 1.0 6 脱氢乙酸钠 防腐剂 腌渍的蔬菜 04.02.02.03 1.0 7 微晶纤维素 稳定剂 稀奶油 01.05.01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8 羧甲基纤维素钠 稳定剂 稀奶油 01.05.01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9 焦磷酸钠 水分保持剂 热凝固蛋制品 10.03.02 5.0 单独使用或与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复配使用。 10 三聚磷酸钠 水分保持剂 热凝固蛋制品 10.03.02 5.0 单独使用或与六偏磷酸钠、焦磷酸钠复配使用。 11 六偏磷酸钠 水分保持剂 热凝固蛋制品 10.03.02 5.0 单独使用或与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复配使用。 12 麦芽糖醇 甜味剂 调味和果料发酵乳 01.02.02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 05.01 餐桌甜味料 11.04 13 山梨糖醇(液) 甜味剂 膨化食品 16.06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4 柠檬酸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植物油 02.01.01.01 2.0 15 L(+)-酒石酸 酸度调节剂 葡萄酒 15.03.01 4.0g/L 16 普鲁兰多糖 增稠剂 冷冻饮品(除外03.04食用冰) 03.0 10.0 17 乳铁蛋白 其他 发酵乳 01.02 1.0 调制乳 01.01.02 含乳饮料 14.03.01 18 抗坏血酸 抗氧化剂 去皮或预切的鲜水果 04.01.01.03 5.0 去皮、切块或切丝的蔬菜 04.02.01.03
  • ​全球视角下的食品致病菌
    近几年,国内外频发的食源性疾病给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社会、经济带来严重危害,食源性疾病已成为不断扩大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而食品中致病菌污染是导致食源性疾病的重要原因,预防和控制食品中致病菌污染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重点内容。国际食品卫生法典委员会(CCFH)是CAC的通用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食品卫生的一般原则、操作规范、指南以及食品微生物标准,在国际层面提出微生物风险评估的优先领域和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并审议食品微生物风险管理措施等。CAC于2013年修订了《制定和应用食品微生物标准的原则和指南》(CAC/GL 21-1997),其中规定了微生物标准的适用范围、定义和要素,以及制定标准的目的、需要考虑的因素、采样方案和检验方法等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实施原则等内容,用于指导各国微生物限量标准管理工作。根据CCFH提出的要求,FAO和WHO联合成立的微生物风险评估专家组(JEMRA)对多种重要的“食品-病原”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其中,关于“即食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风险评估报告”(2004),“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沙门氏菌和阪崎肠杆菌的风险评估报告”(2004、2006)的科学结论均被CCFH采纳,CAC于2009年修订了《应用食品卫生一般原则控制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指南》(CAC/GL61-2007)。该文件为控制即食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提供了框架和建议,同时提出了即食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限量标准。2009年修订的《婴幼儿粉状配方食品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66-2008)中提出了粉状婴儿配方食品、粉状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等产品中的沙门氏菌和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限量标准。2002年,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ICMSF)出版的《食品微生物检验与食品安全控制-食品中的微生物(第七卷)》,对微生物标准的选择、制定和应用,以及分级采样方案原理、类型和应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ICMSF提出的分级采样方案是食品微生物标准的重要组成元素,已被CAC和国际社会广泛认可采纳。2011年,ICMSF出版了《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控制原理与实践-食品中的微生物(第八卷)》,对18大类不同食品中的微生物危害及其潜在风险进行了系统分析,并按食品类别及加工工艺特点提出了应该加以控制的主要致病菌种类、限量要求及相应的关键控制点等。欧盟、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均参照CAC的标准制定和实施原则,以及ICMSF的分级采样方案,制定和/或修订了食品中微生物限量标准。我国于2013年制定和发布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该标准的发布对保障食品安全、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适应行业的发展以及监管部门的使用需求,根据最新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国际上近年来食源性致病菌标准的修订动态及GB 29921-2013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启动了该标准的修订。本次修订将标准名称由《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修改为《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整合了乳制品和特殊膳食用食品中的致病菌限量要求,增加了食品类别(名称)说明的附录,对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食调味品、坚果与籽类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等13类食品中的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克洛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等6种致病菌指标和限量进行了调整。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屡见报端,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是重要因素之一。由食品中致病菌污染引起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潜在危害。为了促进食品中致病菌行业分析检测技术交流,研讨国内外最新研究应用进展,仪器信息网在6月19-21日举办的第四届“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检测新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中设立食源性微生物检测技术专场。特别邀请到行业专家及相关厂商技术人员参与本次网络研讨会,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检测技术呈现给大家。点击图片 免费报名点击链接,报名会议: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agrfood2024/扫描二维码报名
  • 吹响我们的集结号——丹纳赫生命科学平台首秀中国生物制品年会-Molecular Devices
    吹响我们的集结号——丹纳赫生命科学平台首秀中国生物制品年会第十九届中国生物制品年会(CBioPC2019)暨庆祝中国生物百年华诞大会于2019 年11 月28-30 日在北京隆重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三千多名专家和行业精英出席了此次大会。 期间,丹纳赫生命科学平台率领旗下贝克曼库尔特生命科学、美谷分子仪器、SCIEX和颇尔四家重要的运营公司联合参与此次行业盛会。这是丹纳赫生命科学平台自今年6月成立以来,首次亮相中国生物制品年会,正式吹响了丹纳赫生命科学的集结号,是我们面向生物制品行业用户的一次精彩首秀。 这次参展,丹纳赫生命科学平台以整体崭新的面貌向大家展示我们在生物医药领域从研发到生产的全流程解决方案。 贝克曼库尔特生命科学(Beckman Coulter Life Sciences)的离心机、流式细胞、颗粒计数分析和自动化移液四大产品线全体出击,从多种疫苗的纯化制备到重组蛋白药物的生产质控,从单抗药物的研发放大再到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的质控标准,为您提供全方位保障,以精准的心,推动健康产业的稳定发展。 美谷分子仪器(Molecular Devices)带来了细胞/微生物克隆筛选系统、分子互作分析系统、酶标仪、高内涵系统等多条产品线,从细胞/微生物的克隆筛选到后期蛋白分子等相互作用分析,从细胞前期成像分析检测到后期质量监控,提供完整的产品线助力生物制品研发、生产与质控。 SCIEX 作为质谱领域的全球知名企业,在50年辉煌的技术创新历史中,一直致力于帮助科学家和实验室分析人员解决复杂的科学问题。展览期间,SCIEX 技术专家为大家介绍了如何使用LC-MS技术、CE技术和CE-MS技术来长期帮助科研人员从事制药发现、开发和生产,实现流程的转变和能力的提升。 颇尔生物技术(Pall Biotech)展示了基因治疗整体解决方案,其方案已经在全球取得诸多成功应用,固定床贴壁培养和悬浮培养技术能帮助用户简化从实验室到工业规模,从工艺开发到GMP规范生产的过程;这些上游工艺与澄清、层析纯化、超滤和除菌过滤相结合,提供一个完整的工艺解决方案; 工艺与一次性流体处理技术相结合,可建立全密闭的生产制造系统,在生产过程中保护产品和操作人员。整体解决方案推动了产业发展,加速药品上市,帮助维护我们的生命健康。展台瞬间精彩回顾展台人头攒动,火爆异常。平台总裁亲临现场,实力站台。 工作人员热情讲解,客人认真了解。触摸屏展示丹纳赫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参观客人兴趣盎然。 展台活动丰富多彩,客人踊跃参与。关于丹纳赫生命科学平台丹纳赫是全球科学和技术的创新者,致力于帮助我们的客户在全球各地应对复杂的挑战和改善生活品质。我们在最前沿和富有吸引力的领域拥有众多世界一流的品牌。我们是一支超过59000名员工的多样化团队,遵循同一个文化---丹纳赫商业系统(DBS),该体系引领我们始终在日益激烈的商业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2019年6月1日,丹纳赫生命科学平台应运而生。新的“中国模式”将更有力的支持丹纳赫旗下各运营公司在中国的发展。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结构化调整,中国正在加速产业升级换代,从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到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从精准医疗研究到临床转化,诸多领域都被列为国家发展规划的重点方向之一。同时,政府新的医疗保健法规和政策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革,从而要求跨国公司加速本地化发展。在这样高速发展的时代之下,丹纳赫生命科学平台的成立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团队竞争力和凝聚力,为中国的产业升级添砖加瓦,同时也为丹纳赫在中国长久的发展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目前,丹纳赫生命科学平台包括Beckman Coulter Life Sciences、Leica Microsystems、MolecularDevices、Pall、SCIEX、Phenomenex-Agela、IDT等七家公司,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法医检测、临床检查等应用市场客户提供先进的产品、技术和解决方案;为蛋白质、生物药和化学药物等分析提供创新的技术和分析诊断工具;为生命科学研究的客户提供包括仪器、试剂、软件和技术服务在内的一体化科学解决方案。
  • 湖北领衔修订皮蛋新国家标准
    我国上千年来含铅加工皮蛋的工艺将宣告结束。1月6日从湖北神丹健康食品有限公司获悉,由该公司牵头修订的《皮蛋国家标准》近日通过了专家审定,上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执行。   据了解,修订的皮蛋新国标的最大特点是,删除了原皮蛋标准中传统的含铅加工工艺,新增了无铅加工工艺。拟定的新标准规定,皮蛋的含铅量不大于0.5毫克/千克,比原标准下降了5倍。   这就意味着,新标准一旦批准实施,传统有铅加工皮蛋的工艺将终结,消费者对皮蛋含铅量也将更加放心。此外,新标准还增加了汞、镉、铬及部分抗生素指标限量及皮蛋流通中的产品召回、储运技术要求。   此前,神丹牵头制定的《蛋制品生产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已于上月1日起施行。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最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糕点、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肉制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豆制品、蛋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共19类食品391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03批次,不合格2;糕点41批次,不合格1;蔬菜制品8批次,不合格1;粮食加工品92批次、饮料39批次、酒类29批次、肉制品16批次、餐饮食品9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9批次、方便食品8批次、水产制品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次、乳制品6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5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豆制品3批次、蛋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饼干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天门市红丽商贸销售的标称湖北娇相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蛋黄酥(紫薯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陵百货店销售的Q香蕉( SC ) ,噻虫嗪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三)掇刀区惠民菜场邓德芳(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黄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仙桃市粤客隆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豆邦休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金球(孜然味),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1.风险解析.pdf   2.食品抽检合格-20230412.pdf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412.pdf
  • 最新!47项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即将实施(附下载连接)!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主要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1项通用标准、《乳粉和调制乳粉》1项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1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等7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松 香季戊四醇酯》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和6项修改单。上述标准制定修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充分考虑群众健康权益,兼顾食品产业发展需求,参考国际相关法规和通行做法,标准制定修订过程充分征求了社会各方意见并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本次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纳入了该标准2014版实施以来,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基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修订了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避免食品用香料滥用,修订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等。《乳粉及调制乳粉》根据乳品行业发展和消费者需求,进一步规范调制乳粉产品要求,纳入骆驼乳等多种特色乳畜的乳粉要求,维护促进消费者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可点连接直接下载)GB 1886.9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pdfGB 1886.4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第1号修改单.pdfGB 1886.9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又名4-β-D吡喃半乳糖-D-山梨醇).pdfGB 1886.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第1号修改单.pdfGB 1886.10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喹啉黄.pdfGB 1886.17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pdfGB 1886.19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醛》第1号修改单.pdfGB 1886.22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pdfGB 1886.25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基纤维素.pdfGB 1886.37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pdfGB 1886.37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戊基-3H-呋喃-2-酮.pdfGB 1886.37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pdfGB 1886.37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爱德万甜.pdfGB 1886.37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茶黄素.pdfGB 1886.37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皂树皮提取物.pdfGB 1886.38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酸钠.pdfGB 1886.38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铁.pdfGB 1903.6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pdfGB 1903.6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pdfGB 1903.6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钼酸铵.pdfGB 1903.6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单磷酸尿苷.pdfGB 1903.7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电解铁.pdfGB 1903.7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全反式视黄醇.pdfGB 4789.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pdfGB 4789.1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1903.6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植物甲萘醌(维生素K1).pdfGB 4789.1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1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蛋与蛋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pdfGB 4789.2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水产品及其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22-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2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可可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23-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豆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2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酒类、饮料、冷冻饮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33-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粮食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4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克罗诺杆菌检验.pdfGB 4789.4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生鲜果蔬及其制品、食用菌制品、坚果与籽类食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4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用油脂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4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蜂产品采样和检样处理.pdfGB 4789.4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产志贺毒素大肠埃希氏菌检验.pdfGB 4806.1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pdfGB 5009.2-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pdfGB 5009.13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镍的测定.pdfGB 5009.1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pdfGB 5009.19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酯、缩水甘油酯的测定.pdfGB 5009.29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乳铁蛋白的测定.pdfGB 1964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pdfGB 4789.2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pdfGB 5009.20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噁英及其类似物毒性当量的测定.pdfGB 2553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第1号修改单.pdfGB 2840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普鲁兰多糖》第2号修改单.pdfGB 29209-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钠》第1号修改单.pdfGB 31604.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溶剂残留量的测定.pdf
  • 《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都有哪些调整?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加强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促进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细则》主要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调整许可范围。将可食用动物肠衣纳入肉制品生产许可发证范围,修订后许可范围包括热加工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腌腊肉制品和可食用动物肠衣。在《细则》表述为:本《细则》所称肉制品,是指以畜、禽产品为主要原料,经腌、腊、卤、酱、蒸、煮、熏、烤、烘焙、干燥、油炸、发酵、调制等工艺加工制作的产品。包括热加工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腌腊肉制品和可食用动物肠衣。并将食用动物肠衣生产许可类别编号定为0405,包括:天然肠衣和胶原蛋白肠衣。天然肠衣,是指以健康牲畜的小肠、大肠和膀胱等器官为原料,经过刮制、去油等特殊加工,对保留的部分进行盐渍或干制的动物组织,用于肉制品的衣膜。主要包括:盐渍肠衣和干制肠衣。胶原蛋白肠衣,是指以猪、牛真皮层的胶原蛋白纤维为原料,经化学和机械处理,制成胶原“团状物”,再经挤压、充气成型、干燥、加热定型等工艺制成的可食用人造肠衣。主要包括:卷绕肠衣、套缩肠衣和分段肠衣等。在附件中将可食用动物肠衣生产设备设施和工艺流程、生产涉及的主要标准和所涉及的检验项目与方法都进行详细表述。附件1-5可食用动物肠衣生产设备设施和工艺流程天然肠衣胶原蛋白肠衣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原肠浸泡冲洗台案清洗台案刮制台案、刮制工具切割切皮机量码卡尺、台案、量码机酸碱处理酸碱处理池上盐台案胶原纤维提取高压挤压机缠把、装桶密封的桶、台案挤压成型螺旋式挤压机半成品原料验收台案一次干燥电热箱分路定级卡尺、台案二次干燥热风炉或电热箱量码卡尺、台案包装台案上盐台案、上盐机入库贮存成品仓库缠把、装桶密封用桶、台案/入库贮存成品仓库/注:以上为示例,仅供参考。附件2-5可食用动物肠衣生产涉及的主要标准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1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2GB 207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3GB 149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肠衣4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5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6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7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8GB 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9GB/T 22637天然肠衣加工良好操作规范10GB/T 20572天然肠衣生产HACCP应用规范11GB/T 273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肉及肉制品生产企业要求12GB/T 20940肉类制品企业良好操作规范13GB/T 29342肉制品生产管理规范14GB/T 19480肉与肉制品术语15GB/T 7740天然肠衣16SN/T 2905.3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第3部分:肠衣17SB/T 10373胶原蛋白肠衣18QB/T 2606肠衣盐注:本表为可食用动物肠衣生产涉及的主要标准,仅供参考。附件3-5可食用动物肠衣涉及的检验项目与方法检验项目标准号标准名称检验方法感官GB 149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胶原蛋白肠衣按照对应标准SB/T 10373胶原蛋白肠衣按照对应标准水分GB 149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胶原蛋白肠衣GB 5009.3灰分GB 5009.4蛋白质GB 5009.5铅GB 5009.12砷GB 5009.11大肠菌群GB 4789.3金黄色葡萄球菌GB 4789.10沙门氏菌GB 4789.4霉菌GB 4789.15脂肪SB/T 10373胶原蛋白肠衣GB 5009.6食品添加剂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按照对应标准注:本表按照可食用动物肠衣相关标准汇总,仅供参考。二是加强生产场所管理。明确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合理设置相应的生产场所。提出生产车间整体布局要求,强调了与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易产生粉尘场所等生产辅助区域的位置关系,避免交叉污染。明确肉制品生产作业区划分要求以及人员通道、物料运输通道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所有的厂区、厂房和车间、库房要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中生产场所相关规定。生产车间应与厂区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分开并间隔适当距离。生产车间内应设置专门区域存放加工废弃物。生产车间应与易产生粉尘的场所(如锅炉房)间隔一定距离,并设在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位置,难以避开时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生产车间应按生产工艺、卫生控制要求有序合理布局,根据生产流程、操作需要和清洁度要求进行分离或分隔,避免交叉污染。生产车间划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不同生产作业区之间应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各生产作业区应有显著的标识加以区分。肉制品生产作业区划分要求见表2。准清洁作业区、清洁作业区应分别设置工器具清洁消毒区域,防止交叉污染。不同清洁作业区之间的人员通道应分隔。如设有特殊情况时使用的通道,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污染。应设置物料运输通道,不同清洁作业区之间的物料通道应分隔。热加工区、发酵间是生熟加工的分界,应设置生料入口和熟料出口,分别通往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畜、禽产品冷库与分割、处理车间应有相连的封闭通道,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三是加强设备设施管理。要求企业合理配备性能和精度能够满足生产要求的设备设施。明确供(排)水设施、排风设施、仓储设施以及生产车间或冷库的温/湿度监测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细化生产作业区内更衣室、卫生间、淋浴室以及手部清洗、消毒、干手设备的设置要求。细化生产作业区内更衣室、卫生间、淋浴室以及手部清洗、消毒、干手设备的设置要求。要求检验设备设施的数量应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肉制品常规检验项目及常用检验设备设施产品类别名称检验项目检验设备设施热加工熟肉制品菌落总数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天平(0.1 g)、恒温培养箱等。大肠菌群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天平(0.1 g)、恒温培养箱等。水分分析天平(0.1 mg)、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干燥器等。净含量电子秤或天平。发酵肉制品大肠菌群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天平(0.1 g)、恒温培养箱等。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灭菌锅、天平(0.1 g)、恒温培养箱、生物显微镜等。水分活度天平(0.0001 g、0.1 g)、恒温培养箱、康卫氏皿、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等。或者:天平(0.1 g)、水分活度测定仪。预制调理肉制品过氧化值分析天平(1 mg)、旋转蒸发仪、滴定管、通风设施等。净含量电子秤或天平。腌腊肉制品过氧化值分析天平(1 mg)、旋转蒸发仪、滴定管、通风设施等。可食用动物肠衣盐渍肠衣口径检验刻有米尺的硬质塑料检验台、口径卡尺等。长度检验量尺台等。干制肠衣规格检验米尺、平面板等。大肠菌群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天平(0.1 g)、恒温培养箱等。霉菌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天平(0.1 g)、霉菌培养箱等。水分分析天平(0.1 mg)、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干燥器等。注:本表所列检验设备设施为常规检验项目所对应的设备设施,企业可根据产品类别及生产过程风险控制情况确定检验项目,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设施。所涉及的仪器可以点击进入详情页查看。  四是加强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管理。要求企业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防止交叉污染。企业应通过危害分析方法明确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制定产品配方、工艺规程等工艺文件,并设立相应的控制措施。采用分切方式生产肉制品的,要求企业在制度中明确待分切肉制品管理、标签标识、工艺控制和卫生控制等要求。明确生产过程中解冻、腌制、热加工、发酵、冷却、盐渍肠衣上盐以及内包装材料脱包后消毒等工序的控制要求。  五是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企业应明确产品在GB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的最小分类号。生产过程中应按照GB 2760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公告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是加强人员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符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应与岗位要求相适应,掌握肉制品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熟练操作生产设备设施,人员数量应满足企业生产需求。其中检验人员应具有食品检验相关专业知识,经培训合格。  七是加强食品安全防护。企业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防护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因故意污染、蓄意破坏等人为因素造成食品受到生物、化学、物理方面的风险。  八是优化检验检测要求。明确企业可以使用快速检测方法开展原料、半成品、成品检验,定期与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开展比对或验证,保证检测结果准确。企业可以综合考虑产品特性、工艺特点、生产过程控制等因素确定检验项目、检验频次、检验方法等,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设施。检验项目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企业明示的产品执行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公告的要求。下载《细则》点击:《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发布
  • 食品致病菌限量国标7月1日实施
    近年,本市食物中毒起数、人数和发生率同比不断下降。/晨报记者 何雯亚   春天的脚步日益临近,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食物污染和变质导致的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开始发生。全方位阻截食品致病菌,将从国标开始。今年7月1日,卫生部首次制定的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mdash &mdash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将开始实施。近日,卫生部门在官网上公布了相关问答。   上海市食药监局副局长顾振华昨天透露,由致病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食品安全最大威胁。去年,本市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发生率为0.77例/10万人口,在已查明致病因素的6起食物中毒中,4起为细菌性。   去年二季度集体食物中毒多   2013年上海共报告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8起,中毒人数184人(无死亡),中毒发生率为0.77例/10万人口,继续保持低位,食物中毒起数、人数和发生率同比2010年,分别下降 20%、38.3%和50.3%。上海的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率2006年后控制在6例/10万人口以下,到2011年后已经控制在1例/10万人口以下。   从中毒发生时间分析,去年上海集体性食物中毒高峰发生在第二季度,达5起,三、四季度各发生1起和2起。从中毒肇事单位分析,食物中毒中涉及公共餐饮单位3起、集体食堂2起、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起、农村家庭自办酒席1起、无证餐饮单位1起。从中毒致病因素分析,已查明致病因素的6起食物中毒中,4起为细菌性,其中沙门氏菌2起,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1起,副溶血性弧菌1起 另外2起食物中毒的致病因素分别为亚硝酸盐和皂素。这些中毒事件均由食品从业人员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其中生熟交叉污染3起,从业人员带菌操作、熟食储存不当、食品未烧熟煮透、食品污染和亚硝酸盐误用分别各有1起。&ldquo 在去年的集体食物中毒中,三分之二是由食品致病菌引起的,与全国情况相当。&rdquo 顾振华指出,由致病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当前最主要的食品安全问题。   据悉,食源性疾病亦称食物中毒,即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引起的中毒性或感染性疾病,比如呕吐、腹泻等,严重的甚至导致肝、脑、肾等脏器损伤以及死亡。   食品中可能造成食源性疾病的生物性危害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致病菌及其毒素,如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菌、金葡菌等,它们主要导致胃肠道疾病,严重的会造成肝、脑、肾等脏器的损害,甚至死亡 第二类是产毒真菌和真菌毒素,包括黄曲霉毒素等,它们或造成人的急性中毒,或因长期摄入造成消化道癌症等疾病 第三类是病毒和寄生虫。   即食生肉制品等列入标准   如何预防细菌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食品安全?专家坦言,以往涉及食品致病菌限量的现行食品标准共计500多项,标准中致病菌指标的设置存在重复、交叉、矛盾或缺失等问题。而今年7月1日将实施的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弥补了这些缺陷,对肉制品、水产制品、粮食制品等共11大类预包装食品分别制定了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5种致病菌的限量规定。   记者发现,此次纳入规定的11大类食物绝大多数为细菌性食物中毒风险高的预包装即食食品,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制品等都被列入在内。   其中,肉制品包括熟肉制品和即食生肉制品 水产制品包括熟制水产品、即食生制水产品和即食藻类制品,包括活、鲜、冷冻鱼(鱼片)、虾、头足类及活蟹、活贝等,也包括以活泥螺、活蟹、活贝、鱼籽等为原料,采用盐渍或糟、醉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腌制水产品。即食藻类制品指以藻类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藻类制品,包括经水煮、油炸或其他加工的藻类。粮食制品,包括方便面、米制品、糕点、蛋糕、片糕、饼干、面包等食品。冷冻饮品则包括冰淇淋类、雪糕(泥)类和食用冰、冰棍类。即食调味品包括酱油、沙拉酱、鱼露、蚝油、虾酱。   果冻等暂不设致病菌限量   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是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主要致病菌,涉及食品较多。新规中,全部11类食品都有沙门氏菌限量规定。   感染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后会引发败血症、脑膜炎等,此次仅在肉制品中有限量要求。大肠埃希氏菌O157:H7容易引发出血性腹泻和肠炎,副溶血性弧菌则主要感染水产制品,或交叉污染肉制品。   根据新规定,在肉制品中沙门氏菌的限量要求为,在同一批次采集的五份样品中,不允许任一件样品检出,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的限量要求与此相同。   乳与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中的致病菌限量,按照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由于蜂蜜、脂肪和油及乳化脂肪制品、果冻、糖果、食用菌等食品或原料的微生物污染风险很低,不设置致病菌限量。标准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结果,适时修订增加相关食品类别。   另外,志贺氏菌污染通常是由于手被污染、食物被飞蝇污染、饮用水处理不当或者下水道污水渗漏所致。根据我国志贺氏菌食品安全事件情况,以及我国多年风险监测极少在加工食品中检出志贺氏菌,此次标准未设置志贺氏菌限量规定。   7月1日前,监管部门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标准执行。在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按照本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顾振华表示,7月1日以后,上海食品监管部门也将严格按照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这个标准,对食品中致病菌进行检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或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严格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微生物控制。
  • 我国在肉禽蛋鱼国际标准领域工作实现重大飞跃
    日前,由中国商业联合会组织湖南省质检院等国内有关单位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主导制定的ISO 5553:2024 Meat and meat products- Detection of condensed phosphates (《ISO 5553:2024 肉与肉制品 聚磷酸盐的测定》)国际标准由ISO正式批准发布。该标准是我国在肉禽蛋鱼领域主导制定并发布的第13项国际标准。该标准替代了《ISO 5553:1980 肉与肉制品 聚磷酸盐的测定》,修改并完善了薄层色谱法测定肉与肉制品中的聚磷酸盐的测定程序,提高了方法的灵敏度和准确度。由中国商业联合会组织湖南省质检院等国内有关单位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主导制定的ISO 7158:2024 Meat and meat products-Determination of nitrite and nitrate content-Ion chromatography method(肉与肉制品 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含量测定)国际标准已由ISO正式批准发布。该标准是我国在肉禽蛋鱼领域主导制定并发布的第12项国际标准。  ISO 7158《肉与肉制品 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含量测定》于2021年6月正式立项,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制定要求,中国商业联合会组织国内外技术专家,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标准起草、研讨、验证等程序。该标准建立了一种同时测定肉与肉制品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含量的离子色谱方法,通过实验室间方法验证和实验室间方法比对,确认了回收率、精密度、检出限及定量限等技术学参数。相比原有的分光光度法,采用了更为先进的离子色谱技术,实现了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在肉制品的同时制定,定性定量均更为精准。  近年来,中国商业联合会推动我国在肉禽蛋鱼国际标准领域取得了巨大成绩:我国首次主导制定了ISO第一项肉与肉制品基础通用标准、第一项ISO水产标准、第一项ISO畜禽屠宰国际标准、第一项蛋与蛋制品国际标准。这是我国在肉禽蛋鱼及其制品标准化工作取得重大科研突破,标志我国在该领域标准化工作实现了由采用国际标准到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重大飞越。
  • 2023上半年25大类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率降低
    2023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921763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70174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40%,较2022年同期下降0.11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餐饮食品、酒类等25大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降低,但特殊膳食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等8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上升。  消费量大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等5大类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0.43%、0.53%、0.76%、0.15%、0.16%,均低于总体抽检不合格率。  从检出的不合格项目类别看,一些不合格项目占抽检不合格样品总量为:农药残留超标42.98%,微生物污染14.67%,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3.06%,有机物污染问题9.21%,兽药残留超标7.83%,重金属等污染6.46%,质量指标不达标4.92%。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风险。2023年上半年及第二季度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序号食品种类样品抽检数量/批次不合格样品数量/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上半年其中:第二季度1餐饮食品309708161365.21%5.15%其中:餐饮具901081345714.93%15.31%2食用农产品1175127410873.50%3.55%3蔬菜制品6717721643.22%3.46%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44619922.23%2.71%5淀粉及淀粉制品543018471.56%1.66%6水果制品417886171.48%1.58%7水产制品193552511.30%1.23%8糕点11723314731.26%1.30%9茶叶及相关制品254963111.22%1.10%10酒类10140411361.12%1.12%11冷冻饮品9272860.93%0.88%12特殊膳食食品2371210.89%1.05%13蜂产品8905770.86%0.91%14食糖214501740.81%0.93%15肉制品798476090.76%0.79%16方便食品437513330.76%0.71%17豆制品490173630.74%0.78%18调味品16142211030.68%0.79%19饼干310411960.63%0.65%20饮料929425390.58%0.66%2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69184110.53%0.55%22薯类和膨化食品233131190.51%0.56%23粮食加工品1884448180.43%0.48%24速冻食品39406890.23%0.26%25罐头20839400.19%0.18%26乳制品45474750.16%0.21%27糖果制品38458600.16%0.14%28蛋制品14878220.15%0.13%29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36320.15%0.09%30保健食品9929120.12%0.14%31食品添加剂278230.11%0.05%32婴幼儿配方食品323910.03%0.05%3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1200.00%0.00%34其他食品44071.59%1.99%合计2921763701742.40%2.49%食品安全抽查根据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定》分为总则、抽样计划和实施方案、抽样、检验、检验报告送达、复检及复核、抽检后续处理、抽检信息化、法律责任、附则等10部分,共六十四条。  第一章为总则。总则明确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抽检对象、承检机构等内容。  第二章为抽样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年度抽检计划的相关规定,并明确抽样计划和实施方案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为抽样。明确抽样时的工作要求,规定抽样时应履行哪些程序。  第四章为检验。明确承检机构检验时的相关工作规定,对检验过程中发现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要立即报告市稽查局及组织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  第五章为检验报告送达。明确承检机构报告检验结论的时限,明确市稽查局及各辖区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告送到相应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六章为复检及复核。本章内容包括:复检组织者、复检机构的选择、不得复检的情况、复检手续、复检结果送达、异议及复核办理的相关内容。  第七章为抽检后续处理。本章对食品经营主体接收到不合格信息的风险防控措施,市场监管部门或市稽查局核查处置的组织、核查处置内容、情况通报等做出规定。  第八章为抽检信息化。本章对抽检工作信息化提出相关的规定。  第九章为法律责任。明确承检机构承接食品抽检任务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章为附则。对于本规定有关行为进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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