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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申报相关的资讯

  • 科技部组织申报2014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
    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国科发计〔2013〕5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科技特派员管理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ldquo 十二五&rdquo 国家科技计划工作总体部署,为切实组织好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2014年度星火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ldquo 申报中心&rdquo ,域名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   (一)申请单位操作流程。   1. 注册。申请单位需要在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 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在网上认真填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推荐部门。   (二)申报部门操作流程。   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和有关单位登录申报中心网站,受理申请单位电子文档,对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有关文件和数据认真核对、审查。在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的同时,将拟推荐的项目通过申报中心进行网上推荐。   (三)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申报书可从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   申报中心随时公布最新的申报注意事项及工作动态,请及时查询。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010-51292636   传真:010-88654001、88654002、88654003、88654004、88654005   邮箱:program@most.cn   三、国家星火计划项目书面申报材料寄送和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5日17:00。申报单位填报项目截止时间由各项目推荐单位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自行决定。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工作,避免网络拥堵。   四、各单位计划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和协调,严格把关,杜绝项目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科 技 部   2013年8月20日
  • 广东省组织申报“精密仪器设备”重点专项项目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密仪器设备”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部署,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现启动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密仪器设备”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指南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包括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 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8家(含)。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对企业牵头或国家、省实验室(含分中心)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 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  (四)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但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同一专题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1项或参与1项,同一法人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3项,否则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  (五) 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六)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八) 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二、申报方式  (一) 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确有不宜通过网络形式提交的,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科技厅审核把关后可走线下申报。  (二) 项目评审评估过程中需要提供书面材料的,由专业机构另行通知提交。  (三) 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评审及立项说明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对申报项目的背景、依据、技术路线、科研能力、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进行评审论证,并进行技术就绪度和知识产权等专业化评估:  (一) 技术就绪度与先进性评估。本专项主要支持技术就绪度3~6级的项目,项目完成时技术就绪度一般应达到7~9级,原则上项目完成后技术就绪度应有3级以上提高(技术就绪度标准见附件2),各申报单位应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可行性报告提纲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  (二) 查重及技术先进性分析。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照科技部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与广东省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查重和先进性等分析。  (三) 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研究成果一般应有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见附件3)的有关要求,加强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提出项目的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并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可行性报告提纲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勿简单以专利数量、论文数量作为项目目标。  拟立项项目按程序审核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视年度财政预算及项目落地情况分批出库支持,结合项目进展分阶段拨付财政资金。  同一指南中的同一项目方向(或课题),原则上只支持1项(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在申报项目(或课题)评审结果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予以并行支持。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2021年8月20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17:00。  五、联系人及电话  1.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专题业务咨询):张子良,路智林 020-83163450、83163889  2.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930、83163338  3.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020-83163838  附 件:1.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密仪器设备”重点专项申报指南.pdf  2.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pdf  3.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pdf  省科技厅  2021年7月21日
  • 工信部组织申报工业产品质控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的通知   工厅科[2013]2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部属各单位:   根据《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10]93号)及《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核定细则(暂行)》(工信厅科[2010]143号),拟启动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核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申报机构需在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网站(www.miit-lab.org.cn)进行注册   (二)注册审核通过后,申报机构按照要求在实验室申报管理网上填写并提交《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申报表》,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并与有关其他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装订后一式两份提交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所属中央企业集团   (三)地方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集团等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专家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申请单位为我部直属单位的,可直接提交),并同时进行网上审批推荐   (四)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6日,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专家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将于2013年10月上旬组织技术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   二、申报名称   为指导申报机构科学准确地确定拟申报名称,我们结合行业实际,对相关专业领域进行了分类细化(分类表可从实验室申报管理网自行下载)。申报机构需依据分类表,有针对性的进行申报。   三、其他事项   之前已通过网站注册审核,但未列入前二批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名单的机构如再次申报,需更换用户名重新注册。   四、联系方式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联 系 人:安平   联系电话:010-68205252   电子信箱:anping@miit.gov.cn   (二)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专家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5号博望园(100038)   联 系 人:唐仕武   (010-63951881-8130/18911801867)   传 真:010-63973485   电子邮箱:miit-lab@csip.org.cn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3年8月16日
  • 教育部科技司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p   为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布局,引导高校围绕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加强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攻关,发挥高校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支撑作用。经研究,拟围绕关键领域,组织建设布局一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strong 一、基本要求 /strong /p p   1.新建工程中心项目重点围绕核心关键领域、新兴空白和薄弱领域,主要包括:国家安全、人工智能、先进材料、数字技术、高端芯片与软件、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生命科技。 /p p   2.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提建设项目应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本校学科优势特色,新建工程中心不得与本单位已有国家和教育部平台重复、雷同。 /p p   strong  二、组织申报 /strong /p p   1.采取限项申报。各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分别推荐申报建设项目1项,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建设项目1项(原则上不再推荐部省合建高校),工信部推荐申报建设项目不多于4项,中央统战部和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分别推荐申报建设项目1项。超报项目不予受理。 /p p   2.请申报单位认真组织编写申报材料(格式附后),并以公文形式于2019年6月28日前报送我司(一式7份,同时通过光盘或邮件方式报送电子版)。教育部直属高校可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我司 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负责本单位所属高校的推荐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司 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市)属高校的推荐工作,并将省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我司。我司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p p   联系人:张洪010-66092082,刘法磊010-66096733 /p p   电子邮件:gxc7937@moe.edu.cn /p p   邮政编码:100816 /p p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科技司 /p p   附件: span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03f5d9a9-4693-4146-8b72-cf3749b81b22.docx" title="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格式).docx"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格式).docx /a /span /p
  •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 “中国颗粒学会颗粒测试奖”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中国颗粒学会颗粒测试奖”的通知全体会员及相关单位:为了奖励在我国颗粒测试科学技术工作中取得优秀成果的科技工作者和组织,以调动广大颗粒测试科技人员开展创新性研究与应用的积极性,促进颗粒测试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根据《中国颗粒学会颗粒测试奖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2年度“中国颗粒学会颗粒测试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颗粒测试领域的理论、技术、方法、应用、标准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或在颗粒测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技术支撑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科技工作者及团队。二、奖项设置中国颗粒学会颗粒测试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申报程序本奖励面向中国颗粒学会全体会员,需具有推荐资格的团体或个人推荐方可申报。1、有关评奖条例详情及申请填报,请登陆中国颗粒学会网站:https://www.csp.org.cn/a2260.html。2、申报者通过登录中国颗粒学会网站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将申请表和其它相关申报材料装订成册,(1份盖有申请单位公章的原件),以及其它含代表性成果及有关证明的附件材料各一份,并邮寄至以下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北二街1号中科院过程所,韩秀芝,13269656065同时,需提交申请表电子版(内容须与纸质版一致)至电子邮箱klxh863@163.com。联系人:魏永杰,电话13012262260,周骛,电话18721306098四、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10月9日(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附件:颗粒测试奖申报书.doc附件:颗粒测试奖推荐书模板.docx附件:颗粒测试奖管理办法.pdf2022年8月29日
  • 两部门组织申报水污染防治领域PPP推介项目
    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申报水污染防治领域PPP推介项目的通知。  根据通知,申报范围包括以下几领域的优质项目: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湖泊水体保育、湖滨河滨缓冲带建设、湿地建设等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 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河口海岸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水环境保护监测体系 其他水污染防治项目。  根据通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水污染防治领域专项规划以及地方相关规划中的项目优先推介。  通知要求,省级财政、环保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领域PPP推介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区域内相关项目执行主体申报项目,遴选出优质项目。  通知要求,各省级财政、环保部门要把好项目质量关,确保项目设计符合财政部关于PPP相关规定。各省级单位申报的推介项目数量不应超过10个。申报项目需已纳入PPP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管理。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将联合对本批项目进行推介。各地应于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报送至财政部、环境保护部。
  • 北京科委组织申报2014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3〕528号)的要求,北京市科委启动2014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北京市申报工作,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13年9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请参照&ldquo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说明&rdquo (附件1)、&ldquo 2014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rdquo (附件2)完成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七份)。申报单位需认真填报&ldquo 项目申报信息采集表&rdquo (附件3),明确项目级别中的申报类别,并将采集表电子版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受理单位。   三、申报渠道:   1.国家级火炬计划面上项目申报材料受理:   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6487456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A座1层   邮编:100101   2.国家级火炬计划面上项目中的科技兴贸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受理:   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甲49号   邮编:100080   联系电话:62631510   3.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 下午1:00-4:00   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1:00-3:00。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说明.doc    2.2014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doc   3.2014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信息采集表.mdb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3年8月7日
  • 四川省组织申报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等16个重点专项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16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其中中包括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专项。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2024年8月26日8:00至9月27日16:00。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16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部高新函〔2024〕224号,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省相关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共有16个重点专项,分别是“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智能传感器”“工业软件”“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新能源汽车”“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区块链”“信息光子技术”“多模态网络与通信”“微纳电子技术”“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稀土新材料”“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二、申报流程(一)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各专项申报指南材料,并根据指南要求按时在系统中进行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2024年8月26日8:00至9月27日16:00。(二)组织推荐。经济和信息化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推荐。三、工作要求1.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根据要求积极组织单位申报。2.各申报单位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务必做到材料数据真实准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3.16个重点专项对应的工作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16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部高新函〔2024〕224号)&ensp &ensp &ensp &ensp &ensp &ensp 2.重点专项工作联系方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9月2日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16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部高新函〔2024〕224号).doc附件2:重点专项工作联系方式.doc
  • 中国化学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通知化会字〔2016〕30号  各位会员: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6〕57号)要求,我会开始组织2016年度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工作。本年度我会可向科技部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候选人6名,推荐人选拟在符合条件的中国化学会个人会员中产生,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中国化学会学术奖励获奖人。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条件要求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4年10月15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二、申请及遴选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国化学会个人会员,尤其是中国化学会学术奖励获奖人,如有意愿通过中国化学会渠道申报,请填写《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人信息简表》,并提供一份最新版个人简历,于2016年9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中国化学会秘书处(yuehe@iccas.ac.cn),逾期不再受理。  ——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请勿申请。  ——根据“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的要求,拟从本单位或其他相关渠道申报者,请勿申请。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和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请勿申请。  学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推荐对象后,将另行通知有关单位和申报人报送正式申报材料。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 鹤 邓春梅  电话:010-82449177-885/882,  电子信箱:yuehe@iccas.ac.cn, cmdeng@iccas.ac.cn  附件:1.科技部关于开展2016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2.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人信息简表.doc  中国化学会  2016年9月20日
  • 教育部组织申报2011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   教技司[2011]16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的部署,为加快建设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跨学科合作,形成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用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教育部决定继续实施“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现将2011年度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推荐的教育部创新团队须符合《“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按照如下11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信息、生命、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三、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推荐制度,你单位可以推荐 个创新团队。超报恕不受理。   四、申报材料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2)的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   2.申报材料一式8份,加盖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公章。各高校以公函的形式统一申报,不受理其他组织或个人申报。   3.申请书应于2011年7月20日(以收到时间为准)前报我司综合处,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4.本通知同时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上公布,附件1、2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联 系 人:李 楠 高润生   联系电话:010-66096358、66097382   邮寄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   邮 编:100816   电子信箱:linan@moe.edu.cn   教育部科技司   2011年6月20日
  • 北京科委组织申报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专项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384号),为做好“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按照科技部相关要求,现将我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http://www.most.gov.cn)要求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内容应紧密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署,紧密结合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紧密结合北京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首都蓝天行动。  三、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优势和条件,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五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至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5号融创动力文化创意产业园B119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下午5:00。  四、申报材料受理后,市科委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项目予以推荐。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11月27日  联系人: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姜晓、孟祥文  联系电话:58952682  附件:“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doc
  • 湖北省科技厅组织申报2022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3月23日,湖北省科技厅发布通知组织申报2022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原文如下: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经信)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科技强省的决策部署,紧密对接湖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科技厅现启动2022年度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应为湖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企业注册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前。2.项目申报负责人原则上应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可放宽至1957年1月1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2019年以来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和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包括人才类项目)不得申报。3.发挥企业作为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含)的企业,可同时申报或承担2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含)的企业,可同时申报或承担3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019年以来项目验收未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新项目。4.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参与单位(含牵头单位)总数不超过3个,申报书中应提供合作协议书,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研发任务,项目经费分配要与研发任务合理匹配。湖北省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分配省级财政资金。5.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牵头承担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任务。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的年龄要求:男性应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6.鼓励项目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按规定从项目“劳务费”科目据实列支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项目团队应开展与研究内容相关的科普活动,相关经费可在项目预算中列支。7.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须涵盖所申报指南方向所列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为50至200万元/项。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合理可行。财政资金应专款专用,符合相关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企业牵头申报的,申报单位自筹配套经费应高于财政资助额度。8.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参与2022年度重点研发计划指南论证的专家不得参与所论证领域的项目。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和内容不得涉密。9.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项目实施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之前。10.其他要求按各领域具体指南要求执行。二、申报流程1.项目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申报书封面(盖章)、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新单位注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附件材料清单见平台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17:00。2.项目推荐。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市(州、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经信)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高校院所及部分中央在汉单位、省直部门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认真遴选审查后,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推荐并导出推荐项目汇总清单后,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扫描上传。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17:00。三、联系方式(一)受理处室1.高新技术领域:高新处刘嘉楠,027-871358132.农业农村领域:农村处苏历华,027-871358053.社会发展领域:社发处刘洋,027-87135835(二)注册、申报技术咨询省信息院评估中心,027-87265789、87265608附件:1.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2.湖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      3.2022年湖北省重点研发计划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      4.2022年湖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湖北省科技厅2022年3月23日附件:相关附件下载
  • 农业部办公厅组织企业申报农业部重点实验室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企业申报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strong /span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p p   依托企业建设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企业重点实验室”)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对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十二五”期间,农业部批复建设了35个企业重点实验室,有力提升了企业技术水平,支撑带动了行业转型升级。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培育创新型农业企业,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我部决定再遴选建设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strong 一、申报领域 /strong /p p   根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促进绿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遴选建设的企业重点实验室,重点突出强化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技术创新。 /p p    strong 二、申报条件 /strong /p p   (一)申报单位为企业。鼓励企业联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共同申报。 /p p   (二)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p p   1.技术创新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带动能力。 /p p   2.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p p   3.拥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人。 /p p   4.具有独立建立或与科研教学单位联合建立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或其他科研平台。 /p p   5.具备先进的科研条件和设施,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包括在建),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strong 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元(不包括生产线上的检测、监控等仪器设备及系统) /strong 。 /p p   6.已有的科研平台运行2年以上,能够保证运行经费。 /p p   7.无违法违规问题。 /p p    strong 三、申报方式与注意事项 /strong /p p   (一)各申报企业如实填报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书(详见附件1),于2017年8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式10份,报送至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p p   (二)各省、自治区的推荐指标为5个,各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推荐指标为3个,各计划单列市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的推荐指标为2个。 /p p   (三)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和推荐指标,组织遴选优势企业,于2017年8月2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名单(详见附件2)和申报书一式9份(以邮寄时间为准),报送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同时将推荐名单电子版(以发出时间为准)发送至nybzdsys@ 126.com。逾期或超指标推荐,均视为无效。 /p p   (四)申报书等有关文件可登录农业部网站(www.moa.gov.cn)下载。 /p p    strong 四、联系方式 /strong /p p   (一)业务咨询 /p p   联系单位: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技术引进与条件建设处 /p p   联系人:张萌  郝先荣 /p p   联系电话:010—59193016  59193039 /p p   (二)材料受理 /p p   联系单位: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科技服务处 /p p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三环东路96号农丰大厦603室(100122) /p p   联系人:孟洪  李仕宝 /p p   联系电话:010—59199365 /p p   附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7/ueattachment/9089982d-a13e-49a8-9a18-d0c2b020a11d.doc"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1 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格式).doc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7/ueattachment/402d2884-8a58-4f26-90f9-cb66f9bee69b.xls"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2 企业重点实验室推荐名单.xls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农业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7月20日 /p
  • 重点支持11个领域!广东省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的通知粤科函基字〔2022〕1324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决策部署,围绕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以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源头供给为目标,根据我省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有关要求,启动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组织实施遵循多元导向原则,即坚持需求导向,强化应用牵引,鼓励由科技界和产业界共同围绕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凝练科学问题,催生重大技术创新;又坚持原创导向,紧扣国际前沿,加强前沿探索和“从0到1”的基础研究。项目旨在提升我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能力,凝聚和培养有国际影响力的基础学科人才,实现重大原创成果“点”的突破。二、支持方向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原创导向,坚持需求牵引,重点支持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前沿基础新材料、新一代通信网络、未来计算、先进制造、合成生物学、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绿色低碳能源、资源与环境、现代种业、数理与前沿交叉11个领域。申报人可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预申报书填报页面查看各领域具体的资助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内容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三、项目类别项目分为“旗舰”、“基石”两类,“旗舰”项目拟支持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1000~2000万元,按实际需求申请预算;“基石”项目拟支持2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为5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均为5年,资金分批次拨付。1.“旗舰”项目:支持领军科学家集中和整合优势科研资源,有组织的开展原创研究,力争产出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重大原创成果。2.“基石”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在已有较好基础的前沿方向进一步开展系统性研究,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推动若干重要领域取得突破。四、申报方式项目采用预申报制,通过预申报评审的项目,再组织正式填写申报书。预申报环节主要报送项目选题,包括科学问题陈述、主要研究内容、创新点、研究基础等内容,材料要求如下:(一)科学问题陈述。围绕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立足11个重点领域及主要研究方向,进一步凝练亟待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中的重大科学问题,提出明确的预期目标,内容不超过1000字。(二)主要研究内容。围绕重大科学问题的内涵和难点,阐述项目研究的思路、方法和重点,内容不超过1000字。(三)创新点。分析与国内外先进研究水平的对标情况,重点阐述项目前沿创新点,内容不超过1000字。(四)研究基础。围绕预期目标,重点阐述牵头申报单位的科研基础、团队基础、科研设施基础等,内容不超过1000字。五、申报条件要求(一)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1.“旗舰”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是本领域内有较深学术造诣和影响力,且仍活跃在科研一线的领军科学家;具有较强的宏观把握能力和大兵团作战组织能力;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应有主持国家基础研究重大、重点项目或国外、港澳地区同级别以上基础研究项目经验,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应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60周岁[196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65周岁[195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基石”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是本领域内具有持续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优秀学术带头人,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已形成较稳定的研究团队,在相关基础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3.项目负责人应是广东省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的全职聘用人员,能实质性承担项目的组织实施,可保证项目研究的主要时间和精力。4.核心成员不超过15人,以中青年科学家为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数不低于80%,牵头申报单位的全职核心成员比例应不低于1/3,杜绝出现不实质参与科研活动的知名科学家挂名的情况。5.“旗舰”、“基石”的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不能重复。(二)申报单位。1.牵头申报单位应为项目负责人的受聘单位,是广东省内注册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申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开展重大基础研究的条件,在项目实施中承担核心科研任务。2.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为科技领军企业,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有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意愿和保障能力,拥有省级及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2019~2021年年度R&D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且费用不低于1500万元。企业集团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母公司或子公司,满足申报条件的均可牵头申报项目,但不得借用集团内非本公司资源,如核心技术所有权、科研人员、资产、业绩等进行申报。3.牵头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应有良好合作基础,在预申报时附上合作研究协议,明确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并将协议上传至“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预申报阶段可不提供签章,待进入正式申报时需签章完整并与预申报文稿一致),数量合计不超过3家。鼓励联合港澳、国外一流团队共同申报(国外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的电子扫描件,模板在“附件清单”中下载)。鼓励已处于行业技术前沿的科技领军企业为解决发展的技术瓶颈提出需求、投入资金,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项目。4.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企业牵头申报,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的财政总经费比例不低于1:1;企业参与申报,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三)申报限制要求。申报单位应加强组织引导,充分考虑基地—团队—人才一体化布局,对项目负责人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推荐高水平的项目选题和科研团队,“旗舰”项目每个领域推荐不超过1项,合计推荐不超过5项;“基石”项目每个领域推荐不超过2项,合计推荐不超过10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进行申报(以下所列“在研”项目指本次申报开始日前,项目验收申请书未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或验收申请书已提交但未经项目承担单位审核通过的项目):1.项目负责人有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2.项目负责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合计达3项(含)以上(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3.项目负责人有以下任意1项(含)以上在研主持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项目获省财政支持总额度500万元及以上)、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团队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省市联合基金粤港澳团队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集成项目;4.项目负责人已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卓越青年团队项目;5.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6.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如在以往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在“预申报书—研究基础”中简明阐述二者的异同及发展关系);7.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8.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有违背科研伦理道德及科研诚信的行为。六、其他事项申报单位按要求组织团队编写预申报材料,于2022年10月25日24:00前(系统将于2022年9月29日8:00开放申报填写),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成项目推荐后,需在系统上传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的“推荐函”(推荐函模板可在“附件清单”中下载)。预申报阶段无需报送纸质材料,通过预申报的项目,再提交正式申报书、详细实施方案等材料,相关要求另行通知。预申报操作指引: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预申报;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申报管理—项目管理—审核申请书—进入审核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预申报。七、联系方式(一)申报业务咨询。龙吟、王依莉,020-83163452、83163881(二) 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83163338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9月24日
  • 深圳发改委紧急组织新冠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申报
    3月19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申报的紧急通知。该专项按照“先立项、后补贴”的方式予以资助,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要求申报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具体通知内容如下: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研发及产业化进程,服务疫情防控需要,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研发及产业化,用于自测,进一步满足整体疫情防控的多样化检测场景。二、专项类别及资助标准事后资助。按照“先立项、后补贴”的方式予以资助,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三、资助对象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生物医药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四、申报要求(一)申报项目应根据专项申报条件要求(详见申报指南),认真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二)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申报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442001031000,无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非关键的申报材料可以容缺受理,但须在资金下达前补齐。(三)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四)项目单位提交的各项经营管理及财务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经核实与报送市统计局部门数据不一致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五)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有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发生失信行为的,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列入本部门专项资金失信行为名单,并按照《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等相关规定进行惩戒。(六)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七)请申报单位提前在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项目备案或核准工作。在线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选择申报单位相应的区,进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八)项目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详见http://fgw.sz.gov.cn/zwgk/zcfgjzcjd/gfxwjcx/content/post_4533832.html。五、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一)在线申报时间:2022年3月21日9:00--4月6日18:00。(二)咨询电话:88120546特此通知。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申报指南.docx注:申报单位需提前在市、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项目备案或核准工作,可前往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选择所在区,进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咨询电话:88125842,88125843)。
  •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组织申报2021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任务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行业(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部署,2021年兽药残留、耐药性标准制修订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一)申报单位须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资质,一类事业单位不能单独申报项目。 (二)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单位)应具备承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专业背景、能力和科研基础,对拟申报的项目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确保并督促项目承担人按经费预算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标准起草并提交研究结果。 (三)如联合申报,应符合优势互补的原则,并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首席专家、主要起草人员等,各申报单位均需在申报书中盖章。 (四)实行黑名单制度,对于近年来承担项目较多但未按期完成或完成质量差的单位将予以限制。 二、项目首席专家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熟悉GB/T1.1-2020等标准制修订相关要求和标准制修订工作经验,并对项目的完成、进度、质量等负责。 三、各申报单位要围绕本通知标准制修订任务(见附件1)及其主要技术要点认真编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四、请务必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申报书扫描件发送至我办,以便组织集中审查、上报,过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玉洁 电话:010—62103930 邮箱:syclyny@163.com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3月2日(来源: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事业发展的技术引领作用,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制定要求和《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国认科〔2018〕15号)的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标准升级优化完善认证认可标准体系,加大双碳、数字化、智能化、国产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验证评价等相关标准研制,鼓励与国际接轨、助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相关标准研制。(二)围绕增强改革创新加大新兴领域标准研制加大新兴领域标准研制,鼓励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的标准研制,鼓励提升新质生产力相关标准研制。(三)围绕增强行业管理能力加强标准协调推动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配套兼容,加快行业标准修订进程。二、申报范围(一)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基础通用标准;(二)数字化、智能化相关认证认可活动(不含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活动标准;(三)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相关认证认可活动(不含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活动标准;(四)检验检测高端仪器设备国产化验证评价相关标准;(五)其他新兴领域以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所急需的相关标准。三、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标准项目所需的技术力量、资源保障、研发能力以及工作制度和环境,能够保证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二)申报单位承担3项及以上在研或超期未完成2项及以上标准制修订项目的不得申请新的标准项目。(三)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4年及以上与所申报标准项目相关的业务工作经历,熟悉业务流程及《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熟悉标准制修订的基本规则和要求。(四)申报项目负责人承担两个及以上在研或有超期未完成标准制修订项目的不得申请新的标准项目。四、申报材料(一)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范围提交《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及标准草案稿。(二)《建议书》中应说明本单位针对申报项目已开展的相关研究工作,包括已完成或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及本单位标准制修订优势,并合理确定项目完成时限,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三)标准草案内容一般应包括标准的范围、结构、技术路线及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等。(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输出标准项目应在《建议书》中明确列出项目编号。五、申报时间和方式(一)申报时间:本次标准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0日。(二)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注册并登陆认证认可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rbtest.cnca.cn),网上填报《建议书》并提交标准草案。六、其他事项申报联系人:傅斌友联系电话:010-82261995;13810438407E-mail:fuby@ccaa.org.cn申报平台联系人:梁春健联系电话:010-65009141转153认监委秘书处2024年4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下载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1年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揭榜挂帅机制,面向全社会张榜招贤,激发产业创新活力,遴选培育优势企业和成果,加速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揭榜工作重点面向3个方向:一是核心基础,包括高性能云端人工智能芯片、高性能边缘端/终端计算人工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终端人工智能推断框架、人工智能开发服务平台及工具等5大项任务。二是智能产品,包括机器翻译系统、三维图像身份识别系统、智能语音交互系统、自动驾驶虚拟仿真测试平台、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机、智能导盲产品、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与系统、高精度工业视觉检测系统等9类产品。三是公共支撑,包括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大规模预训练模型、人工智能安全检测平台等3类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与有关部门、地方及金融机构等加强协同,加大对揭榜优势单位的支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试点示范等多种手段加速揭榜成果应用落地。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21〕231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揭榜挂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现组织开展2021年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任务内容  揭榜挂帅工作聚焦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核心基础、重点产品、公共支撑等3类创新任务,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单位,突破一批人工智能标志性技术产品,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任务详见附件)  二 推荐条件  (一)揭榜申报主体包括从事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应用服务的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人工智能相关行业组织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优先推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化前景好、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  (三)每个主体申报不超过3个项目。已列入前期揭榜优胜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 工作要求  (一)申报主体可通过申报系统(https://aibest.miit.gov.cn)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  (二)推荐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前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并确认推荐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工智能相关行业组织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个 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 中央企业集团和部属单位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遴选并公布入围揭榜单位名单(每个揭榜方向原则上不超过5家)。入围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名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择优发布揭榜优胜单位名单(每个揭榜方向原则上不超过3家)。  (四)请推荐单位高度重视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好推荐工作,并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附件:  2021年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指南  一、核心基础  (一)高性能云端人工智能芯片  揭榜任务:研制高性能云端人工智能芯片,突破适用于人工智能计算范式的矩阵乘加内核架构、实现高速互联总线等核心技术,满足云计算环境中的低能耗训练和推断。在智慧城市、自动驾驶、云计算、智能家居等重点领域实现规模化商用。  预期目标:到2023年,支持多种国内外主流深度学习框架,支持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智能语音等技术领域中不少于三种主流神经网络模型的训练与推断。云端训练芯片可支持FP32、TF32、BF16、FP16、INT8等计算精度,算力可达到32TFLOPS@FP32、64TFLOPS@TF32、128TFLOPS@BF16、128TFLOPS@FP16、512TOPS@INT8,芯片典型功耗不高于400W。云端推断芯片支持FP32、TF32、FP16、INT8等计算精度,算力可达到32TFLOPS@FP32、128TFLOPS@TF32、128TFLOPS@FP16、256TOPS@INT8,芯片典型功耗不超过75W。  (二)高性能边缘端/终端计算人工智能芯片   揭榜任务:面向机器学习边缘端及终端,研发高性能、低功耗、低延时、高算力性价比的人工智能芯片 研发配套的编译器、驱动软件、开发环境等产业化支持工具,形成加速卡、智能计算盒子、边缘服务器等完整的配套产品。  预期目标:到2023年,支持多种国内外主流深度学习框架,支持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智能语音等技术领域中不少于三种主流神经网络模型。边缘端芯片峰值性能不低于20TOPS@INT8,支持FP16、INT8、INT4等量化精度,芯片典型功耗不高于16W,能效比超过2TOPS/W @INT8。终端芯片能效比超过5TOPS/W@INT8,典型功耗不超过2W,支持INT8、INT4等量化精度。  (三)智能传感器   揭榜任务:研发基于新需求、新材料、新工艺、新原理的智能传感器,提升图像、声学、健康监测、车规级雷达、车规级摄像头等智能传感器自主研发水平,推动智能传感器的产业化应用。  预期目标:到2023年,相关类型传感器达到以下性能:声学传感器信噪比达到70dB、声学过载点达到135dB。柔性干式脑电电极、肌电电极、心电电极的导电性能显著提高,导电阻抗可以达到小于5KΩ。车规级固态激光雷达在自动驾驶场景下实现探测距离≥250m,水平视场角120°/垂直视场角20°,水平角度分辨率≤0.075°/垂直角度分辨率≤0.075°。车规级摄像头在自动驾驶场景下,前视、后视摄像头实现可探测距离250m (FOV 30°),环视、侧视实现可探测距离100m (FOV 180°)。其他类型传感器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终端人工智能推断框架   揭榜任务:开发高性能终端人工智能推断框架,突破多模式训练、多精度推断、多平台覆盖、模型量化等关键技术,运行效率、量化能力、压缩率满足应用场景需求,实现自学习、自定义算子、分布式算力调度等能力。  预期目标:到2023年,框架支持C、C++、Java和Python等主流开发语言中3种以上,适配5款以上人工智能推断芯片,支持FP32、FP16、INT8、INT4等多种推断精度,在自动驾驶、智能医疗装备、智能家居、智能终端等重点领域实现规模化商用。  (五)人工智能开发服务平台及工具   揭榜任务:研制低门槛、高性能、可扩展的人工智能开发平台,突破智能数据标注、自动机器学习(AutoML)、大规模异构资源管理、云边端协同管理等核心技术,提供面向机器视觉、自然语言处理等特定应用和金融、制造、能源等典型行业的平台服务能力。  预期目标:到2023年,平台支持主流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框架,支持3种以上人工智能芯片的适配,支持多种典型算法和工具,多机多卡分布式环境下线性加速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工具支持典型场景的智能化标注,标注工作量显著降低,实现典型行业的实际应用。在多个标准数据集上AutoML算法的性能与人类专家差距在10%以内。  二、智能产品  (六)机器翻译系统   揭榜任务:突破低资源机器翻译模型架构、跨语言跨领域知识迁移、鲁棒性训练与解码、多语言通用翻译引擎等核心技术,开发高性能的小语种自动翻译模型与算法。在实时、非实时、常见噪声等多种应用场景下,支持语音转文本、语音转语音、文本转语音、文本转文本等能力。  预期目标:到2023年,实现超大规模多语言通用机器翻译引擎,支持中文普通话、常见方言、外语类型的翻译,支持多个国产软硬件平台的小语种机器翻译训练与推断,小语种机器翻译抗噪音与领域迁移鲁棒性满足实际应用需求。系统的译文忠实度大于90%,译文流利度大于90%。  (七)三维图像身份识别系统   揭榜任务:研发三维图像身份识别系统,包括3D成像硬件模组,千万大库3D人脸识别算法,云-边协同3D人脸识别引擎等关键技术,实现在人脸支付、智慧安检、视频监控、图像检索等典型场景的应用。  预期目标:到2023年,高精度3D成像硬件模组1米距离成像精度达到1毫米,误识率小于0.001‱,拒识率小于5%。3D人脸识别引擎支持大库实时检索,QPS大于150,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典型应用场景下,系统对二维静态纸质/非纸质图像、电子/动态图像、面具、头模拒绝率≥99.9%,人脸活体接受率≥99%。系统应用的安全合规性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八)智能语音交互系统   揭榜任务:研究基于人机对话的智能语音交互系统,突破环境因素和用户口语发音差异等导致的语音识别技术瓶颈。研究多语种及多风格情感语音合成技术,实现自然、情感丰富的语音合成效果。研究以多模态识别技术为前端,基于多种机器学习方法的语义对话系统,提升开放场景下的语义泛化能力。研究智能语音分布式管理,实现多个智能交互设备的协同工作。在智能制造、智能客服、智能车载、智能家居等场景下实现大规模应用。  预期目标:到2023年,实现多场景下中文语音识别平均准确率达到98%,远场识别率超过95%,语音合成MOS分不低于4.2分,误唤醒每24小时不超过1次,用户意图准确率达到95%以上,多设备协同唤醒准确率达到98%以上,支持的外语类型、少数民族语言、方言种类达到5种以上,支持个性化语音合成种类3种以上,平均响应时间小于2秒。  (九)自动驾驶虚拟仿真测试平台   揭榜任务:研制高置信度、高覆盖度、高精度的自动驾驶仿真测试验证平台,突破场景构建、车辆动力学建模、驾驶员建模、传感器建模等关键技术,提升自动驾驶系统功能测试和性能评价能力,验证自动驾驶系统是否符合应用功能要求和安全要求。  预期目标:到2023年,基于高精度地图和三维重建技术构建场景库,建立自动驾驶仿真场景1000个以上,包括典型场景、连续场景、车路协同场景和城市道路场景。感知系统仿真实现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和摄像头仿真,能够接入自动驾驶感知和决策控制系统,实现道路环境场景仿真测试及量化评价,为行业企业提供有效的研发、产业化测试服务。  (十)智能机器人   揭榜任务:重点围绕家庭服务、医疗健康、公共服务、养老服务、金融服务、巡检安监、智能物流等领域,突破包括多模态智能交互、多机协同及云平台、智能精准安全操控、感知信息融合、影像定位与导航等关键技术,推进智能机器人规模商用。  预期目标:到2023年,面向不同应用场景,智能机器人具备以下一种或多种能力:在多模态交互能力方面,识别准确率在95%以上,在巡检等特定应用场景可实现对缺陷和隐患的全天候、全方位、全自主监测。在多机协同方面,具备高安全、高精度、超大作业范围协同能力,以及面向场景的智能化运维能力。在自主动作能力方面,具备自由移动与避障能力,在特定应用场景可实现安全可靠、智能决策的高自动化水平和高智能化水平的无人搬运能力。在智能知识库方面,拥有面向应用场景的规模化知识库,具备智能问答等功能。在健康护理服务方面,实现智能辅助诊断、身体指标检测、高清远程医疗等功能。  (十一)智能无人机   揭榜任务:突破智能跟随、自主作业、群体协同作业等关键技术,推动5G通信、北斗导航、边缘计算等新技术在数据传输、链路控制、智能操作、监控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促进智能无人机在应急救援、通信保障、电力巡检、森林防控、采矿安监等危特场景的应用。  预期目标:到2023年,智能无人机实现360°全向感知避障,避障模式下最大飞行速度不低于14m/s。新一代通信网络环境下,无人机远程高清图传屏到屏延时小于200ms,远程控制延时小于60ms。面向森林草原巡检、火灾预警和消防救援等应急场景应用无人机抗风七级,连续飞行时间不小于60分钟。人工智能飞行处理系统实现自动智能强制避让航空管制区域,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十二)智能导盲产品   揭榜任务:围绕视障人群的无障碍独立出行需求,研制具有高性能、高精度、高度无障碍的导盲系统及产品,突破室内精准无障碍导航、室外复杂环境精准导盲、复杂场景下智能感知、自主决策、协同引导以及智能信息共享等关键技术,支持立体空间安全避障,提升路径学习、物品识别的自学习能力,进一步解决视障人群的出行问题。  预期目标:到2023年,导盲产品利用5G、短距离通信和高精度卫星定位等技术,实现主动识别、主动判断、主动避障、主动引领、低时延快速响应,具备处理室内外各类复杂出行环境的能力,实现立体空间安全避障。通过语音、音效、震动等多种交互方式实现主动引领导盲功能,支持远程人工导盲服务。产品的续航时间、适用性、可靠性、安全性满足视障人群的出行需求。  (十三)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与系统   揭榜任务:突破智能装备自主识别、自主优化、自主学习、群体协同等关键技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智能制造装备融合。研发智能新型工业控制系统等创新产品,推进人工智能算法与工业自动化系统融合。研发智能工业软件,推进人工智能与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等工业软件系统的融合与应用。  预期目标:到2023年,智能装备具备环境感知、控制指令优化、自主学习、人机交互、协同组织功能,重复定位精度达到特定场景生产制造要求,具备5台以上单台装备的协同能力。智能工业控制系统涵盖10种以上人工智能算法模型。智能工业软件设计仿真领域形成不少于5类智能化功能模块,在生产管控、经营管理软件领域分别形成不少于20类智能化功能模块。在仓储物流、石油化工、服装纺织、轨道交通等主要工业领域实现集成应用。  (十四)高精度工业视觉检测系统   揭榜任务:研制基于机器视觉、高精度传感等技术的工业视觉检测系统,推动视觉和人工智能技术结合的检测系统在精度、稳定性与检测速度等领域关键技术突破,实现视觉技术在测量、定位、检测、引导及识别等生产管理重点领域的场景创新与推广应用。  预期目标:到2023年,3D视觉检测、小样本训练、多类型混合缺陷识别等关键技术实现重大突破,视觉检测系统的工业现场漏检率、误报率、测量精度、识别速度、系统一致性满足实际生产需求,实现产业规模化应用。  三、公共支撑  (十五)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  揭榜任务:建设通用基础训练资源库和行业训练资源库,可提供合规的、高质量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和服务能力,具备多类型、多场景数据采集与处理服务能力。通用基础训练资源库支持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自然语言处理等典型人工智能应用训练数据,行业训练资源库可提供定制化行业领域训练数据服务。  预期目标:到2023年,通用基础训练资源库具备以下一种或多种数据类型:语音识别数据时长超过9万小时,标注准确率超过97%。图片数据量超过1500万张,标注准确率超过97%。视频数据时长超过800小时,标注准确率超过97%。自然语言处理数据量超过600万条,标注准确率超过97%。行业训练数据满足相关领域如工业、交通、金融等行业的应用需求。  (十六)大规模预训练模型   揭榜任务:研发面向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智能语音等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的大规模预训练模型。突破预训练模型的训练算力、时间等限制,结合微调等技术,提升常见视觉、语言任务的分析和处理效果,搭建人工智能通用算法底座,提升大规模预训练模型的公共支撑能力。  预期目标:到2023年,构建至少覆盖多语种文本、语音、图像、视频的多模态预训练大模型,模型参数至少达到千亿级。构建人工智能预训练大型模型的工程化开发能力,建设通用的人工智能开发工作流,减少专家干预及人为调参。平台具备提供数据、代码、模型、API等服务的能力,在工业、医疗、城市、金融、物流、科学研究等行业领域实现规模应用。  (十七)人工智能安全检测平台   揭榜任务:研发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测试平台,支持对模型数据泄露行为检测。研发人工智能算法安全性测评平台,支持针对以人脸识别身份认证、自动驾驶智能识别等为代表的人工智能系统进行抗对抗样本攻击能力等安全风险的测评。研发面向金融、政务、电商等行业领域的风险监测预警平台。  预期目标:到2023年,人工智能安全检测平台具备以下一种或多种能力:不少于3种人工智能模型数据泄露行为检测方法。不少于10种数字世界黑盒对抗攻击、不少于2种物理世界黑盒对抗攻击算法。平台支持对TensorFlow、PyTorch等典型深度学习框架训练出的算法模型的安全性进行高效的、自动化的测评,支持测评多种任务模型的安全性,如包括人脸识别身份认证、自动驾驶智能感知等任务。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具备至少10种行业监测预警模型,大幅提高行业风险监测有效率与运行安全性,行业风险监测覆盖率显著提升。  四、其他  其他人工智能领域的特色化技术、产品、服务和平台等,应具有技术先进性,技术成熟度较高,产业化前景较好。
  • 组织申报2010年江苏省第三批高新技术产品
    2010年江苏省第三批高新技术产品自7月1号起开始申报,起止时间为7月1号&mdash 7月30日 17:30,具体的申报要求,申报程序和方法与第一批次相同
  • 合肥研究院组织共享仪器设备关键技术提升项目申报及验收评审会
    12月7日,合肥研究院共享仪器设备关键技术提升项目申报及验收评审会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合肥研究院副院长程艳,中科大和合工大相关评审专家、各科研单元业务分管负责人等出席会议。本次评审会主要包含2022年度5个立项项目的验收评审和2023年度20个新申报项目的立项评审。程艳指出,合肥研究院布局类似项目,旨在给年轻的科研人员更多的仪器设备升级改造与研制机会,拓展仪器设备的使用功能,提升仪器设备的共享效能。与会专家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口头报告、查看项目验收资料和申报实施方案等方式,从项目意义、技术方案、验收指标、条件保障、经费预算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打分。合肥研究院自2021年开始设立共享仪器设备关键技术提升项目,目标是进一步推动合肥研究院共享仪器设备有效运行,推进仪器设备社会化共享使用工作,促进各科研单元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民经济发展持续做好技术服务与支撑工作。
  • 认监委秘书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认监委秘书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的函
    国铁集团、航天科技、航天科工、航空工业、中国船舶、中国航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商飞(办公室、综合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的指导意见》,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计量数据归集、挖掘和应用,充分发挥计量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建立一批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定位   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研究探索计量管理由“器具管理”向“量值管理”转变和强化计量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载体,其主要任务是计量数据的资源整合、归集整理、挖掘利用和规范管理,积极探索计量数据赋能产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形成计量数据规范化管理、有效应用的路径和成果,不断拓展计量数据应用场景,提供更多计量数据应用解决方案。   二、申报重点领域   本次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申报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关系民生的公平贸易、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生命健康、医疗卫生、减灾救灾等。   三、基地依托单位基本条件   (一)基地依托单位应为具有计量数据资源积累以及在计量数据建设应用中取得实效的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基地依托单位高度重视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工作,功能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在本领域具备较好的计量数据应用与产业融合发展基础或行业特色,具有良好的牵引带动作用。   (三)基地依托单位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在计量数据建设应用方面具有创新成果和应用实例。   (四)基地依托单位具有稳定的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及服务团队,拥有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保密安全的技术条件和工作设施。   (五)基地依托单位能为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支撑条件。   (六)基地依托单位3年内没有违法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并没有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管理程序   (一)推荐申报。符合条件的基地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经属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初审合格后,由属地省级人民政府向市场监管总局正式提出筹建申请。中央企业以及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可直接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筹建申请。各省级人民政府、中央企业以及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以下称基地筹建申请单位)提出筹建申请基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批准筹建。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申请筹建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充分性进行技术论证和实地调研,对通过专家技术论证的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场监管总局函复筹建申请单位,正式批准筹建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   (三)组织验收。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筹建工作一般在3年内完成。筹建期结束后,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筹建申请单位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正式验收申请。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进行技术评审和现场检查,对筹建计划方案和筹建任务完成情况、技术能力、后续建设规划进行综合评估验收。通过验收的,由市场监管总局回函省级人民政府、中央企业等基地筹建申请单位,正式建立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未通过验收的,由获得筹建资格的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的,撤销其筹建资格。   (四)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对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基地依托单位应当定期向市场监管总局书面报告基地运行情况、计量数据资源建设情况、计量数据应用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情况、基地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后续建设规划等内容。市场监管总局定期组织专家对基地进行实地调研或阶段性评价,对建设成效不显著、专家评估不合格,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基地依托单位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领域的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的建设任务。   (二)基地依托单位应如实填报申报书(见附件),提交其他相关配套材料。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科学准确、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注重经验总结和凝练。基地筹建申请单位将申请函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同时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寄送至中国计量协会(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麦子店街22号楼5层,张亮),可编辑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jlslzc@samr.gov.cn。相关材料及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计量司 刘国传、张亮   联系电话:010—82262865、010—59196592   传 真:010—82260132   附件: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申报书。wps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7月27日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
    各相关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部署,为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迭代升级,支撑质量强国建设,根据《关于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质发〔2022〕 21号,附件2)、《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3〕 92号,附件3)要求,现围绕产业链发展方向,聚焦我市重大产业需求,广泛动员我市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技术辐射能力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建设的科研实体积极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  请相关单位梳理汇总基本情况,阐明项目优势和目标任务,参照《通知》中《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申报材料(模板)》认真填报相关材料,并于1月24日前将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刘冰辉、55526468,邮箱:lbh@scjgj.beijing.gov.cn。  附件:  1.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的通知  2. 关于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3. 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的通知附件:2.关于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附件:3.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申报】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各有关单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209号)的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一、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10/t20181019_142296.htm)要求进行申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二、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预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注意加盖公章的地方有:预申报书、联合申报协议、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等),并于2018年12月5日17:00前将项目预申报书(一式四份)报送至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生产力大楼B座8层808室)。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联系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赵波静 电话:82004299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戴 星 电话:82004297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陈永平 电话:66158339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特此通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right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0月30日 /p
  • 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的通知
    p class=" ft_24 ft_w_n txt_c mg_t_35 mg_b_35" style=" margin: 35px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list-style: none font-size: 24px text-align: center white-space: normal text-size-adjust: auto font-weight: normal !important"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的通知 /p p 各有关部属单位,有关高校、科研单位: /p p   为切实做好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管理的通知》(农医发〔2016〕13号,以下简称《通知》),我部决定组织开展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p p   一、申报范围 /p p   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申报范围为受我部委托承担非洲猪瘟最终诊断、标准品制备、防治技术研究、防控技术指导等工作的实验室。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符合《办法》和《通知》规定条件并有意愿成为国家参考实验室的,均可申报。 /p p   二、申报条件 /p p (一)符合《办法》《通知》及本通知要求; /p p (二)申请实验室所在单位是科研教育技术支撑等事业单位; /p p (三)具有长期稳定的经费保障; /p p (四)具备开展与非洲猪瘟检测、诊断相适应的实验室设施设备; /p p (五)日常管理规范,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通过计量认证、ISO17025等质量认定,且具备相应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 /p p (六)拥有业界认可的较为权威学术带头人以及满足参考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研究团队; /p p (七)对非洲猪瘟诊断、检测和科学研究能力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合作基础。 /p p   三、申报要求 /p p (一)申请者按照《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候选实验室申请表》(见附件)要求认真填写,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性材料; /p p (二)申报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 /p p (三)请于2019年1月11日之前将经所在法人单位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报我部畜牧兽医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p p   四、联系方式 /p p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nbsp & nbsp 崔进& nbsp & nbsp 刘栋 /p p   电话:010-59191852/3268 /p p   邮箱:xmjwjch@agri.gov.cn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1/attachment/61424dfa-802c-4ba7-a0db-f7ac9b4fff25.doc" title=" 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候选实验室申请表.doc"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候选实验室申请表.doc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9年1月2日 /p
  • 2014“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开始申报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际科技合作&ldquo 十二五&rdquo 专项规划》部署,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加强科技开放合作,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国际化,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1]316号)相关规定,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于2014年4月30日开始2014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   其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申报。   请认真对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2),并提交相关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3)。   二、组织推荐和认定程序   (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部委局负责国际科技合作的主管司局,以及央企作为组织(推荐)部门,组织申报单位填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并按照要求编写实施方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推荐本地的四类基地申请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 其他组织(推荐)部门推荐的四类基地申请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个。   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要求与多个国别开展合作且与外方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包括签署合作协议),开展合作研发、联合培养人才、交流互访、技术转移等多种形式的合作。   国际创新园的申请由申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向科技部提出并不超过1个。   (三) 由组织(推荐)部门对申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后,统一向我司来函推荐。申请书和实施方案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光盘同时报送我司。   (四) 由科学技术部相关部门对提交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初审,通过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议,形成专家咨询意见。   (五)科学技术部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审核并认定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三、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申报,至2014年6月13日截止。   四、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调研协调处 王同涛   电话:010-68598016 邮箱:wangtt@cstec.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甲54号 邮编:100045   附件: 1、《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2、《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 3.1.1、国际创新园认定流程 3.1.2、《国际创新园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3.2.1、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认定流程 3.2.2、《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3.3.1、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认定流程 3.3.2、《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3.4.1、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流程 3.4.2、《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 2012年“长江学者”人选开始申报
    根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申报条件   (一)特聘教授人选条件   1.截至2012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6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二)讲座教授人选条件   1.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4.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到岗工作。   (三)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要成果,为国防建设做出重大贡献。   (四)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的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除外。   二、申报工作要求   1.合理设置招聘岗位。高校应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从学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长江学者招聘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任务。岗位设置要适应国家发展战略的要求,配合“2011计划”的实施,加强协同创新,与实施国家教育、科技和人才规划结合,与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重点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避免同一岗位多人同时申报。   2.严格审核把关。本次申报不限名额。高校要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明确招聘遴选程序,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高校应组织相关专家或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高校应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学校党委应对所有推荐人选研究提出意见,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高校应将候选人申报材料在校内公示一周,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异议,学校要认真组织调查,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3.鼓励人才合理流动。高校要着眼于优秀人才总量的增长,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等多种渠道,从校外(海外)招聘长江学者。各高校推荐的特聘教授人选中,直接从校外(海外)招聘或近三年回国的人选应不少于20%。为支持中西部地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东部地区高校不得到中西部地区高校招聘特聘教授,支持东部地区高校优秀人才到中西部地区高校应聘特聘教授 支持高校招聘特聘教授与援疆、援藏以及对口支援西部高校等工作相结合。   4.关于保密要求。高校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学校报送公文中说明。   三、申报程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按照隶属关系,组织指导本地区、本系统所属高校人选推荐工作,归口向教育部科技司申报。   2.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科技司申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正式公文、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具体内容见附件2)   2.各有关部门、部直属高校于2013年1月18日前,将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至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 于2013年1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刻盘)报送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803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邮编:100080)   3.长江学者申报软件及相关信息请通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changjiang.edu.cn)下载、查询。   详情请见:关于做好2012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   1.2012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科分组.doc   2.2012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申报材料要求.doc
  • “2019关键技术人才”多院所申报中,仪器研发可申报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3月份以来,根据《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5〕72 号)、《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人才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中国科学院各院所单位陆续展开“2019年度关键技术人才”项目申报工作。 /p p   申报通知中,三项可选的申报条件两项与“仪器”相关,一是“具有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的能力,能对仪器和设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改造及升级” 一是“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作出突出贡献”。 /p p   以下为部分院所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摘要及链接,供相关人员参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关键技术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i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3月19日) /i /span /p p   所属各部门: /p p   根据中科院人事局《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人才项目申报指南》和《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5]72号,附件1)要求,现将2019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项目基本情况 /p p   (一)项目定位与目标 /p p   旨在加强技术支撑人才队伍的建设,保障我院科技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促进重大成果的产出。 /p p   (二)支持标准 /p p   院支持人才专项经费30万元,执行期3年。 /p p   二、申报人选资格 /p p   1. 应为我院聘用的工程技术系列骨干人员,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的能力,能对仪器和设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改造及升级 在解决科研领域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果 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作出突出贡献。 /p p   2. 符合“深空”“深海”“深地”“深蓝”“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布局、重大工程、重大专项方向,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特别是“卡脖子”问题方向开展技术攻关的科研人员优先支持。 /p p   三、推荐名额 /p p   所属各部门限推荐1-2人参加所内遴选,所人事教育处组织专家进行所内遴选,公示3个工作日后,我所限择优推荐1名人选参加院内的择优支持评审。 /p p   经院批准正式筹建或运行的四类机构,经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公示3个工作日后,通过依托单位单独推荐1名人选。 /p p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关键技术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strong a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yic.ac.cn/tzgg/201903/t20190320_5259083.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通知链接】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i ——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3月20日) /i /span /p p   根据院人事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关键技术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所2019年度关键技术人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p p   一、推荐名额 /p p   “十三五”期间,我院每年支持50人,我单位限推荐1名人选参加院内的择优支持评审。 /p p   二、申报条件 /p p   1.被推荐者应为我院聘用的工程技术系列骨干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相关同行专家、行业用户或市场的认可,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p p   (1)具有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的能力,能对仪器和设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改造及升级 /p p   (2)在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果 /p p   (3)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作出突出的贡献。 /p p   2. 符合“深空”“深海”“深地”“深蓝”“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布局、重大工程、重大专项方向,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特别是“卡脖子”问题方向开展技术攻关的科研人员优先支持。 /p p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上海天文台关于中国科学院2019年度关键技术人才项目申报的通知 /strong a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shao.ac.cn/xwzx/tzzn/201903/t20190320_5258697.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通知链接】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i ——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3月20日 ) /i /span /p p   各研究室、各位职工: /p p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5〕72 号)、《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人才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院正开展2019年度关键技术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推荐名额 /p p   我台推荐名额数1个。 /p p   二、申报条件 /p p   1.申报者应为我台聘用的工程技术系列中青年骨干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相关同行专家、行业用户或市场的认可,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p p   (1)具有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的能力,能对仪器和设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改造及升级 /p p   (2)在解决科研领域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果 /p p   (3)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作出突出贡献。 /p p   2.符合“深空”“深海”“深地”“深蓝”“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布局、重大工程、重大专项方向,围绕国家关键核心领域特别是“卡脖子”问题方向开展技术攻关的科研人员优先支持。 /p p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中国科学院2019年度关键技术人才申报的通知 a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cib.cas.cn/xwdt/tzgg/tzgg/201903/t20190326_5261805.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通知链接】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65, 165, 165) " i ——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3月25日) /i /span /p p   根据《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人才项目申报指南》,现开展2019年度关键技术人才申报工作,我所有1个推荐名额。 /p p   一、人员申报条件 /p p   1.根据《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管理办法》(http://www.pe.cas.cn/zcgz/rcc_zcgz/rcjh/rcpy/201506/t20150603_4368186.html)(科发人字〔2015〕72号),关键技术人才被推荐者应为我院聘用的工程技术系列中青年骨干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相关同行专家、行业用户或市场的认可,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p p   (1)具有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的能力,能对仪器和设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改造及升级 /p p   (2)在解决科研领域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果 /p p   (3)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作出突出贡献。 /p p   2.重点优先推荐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尤其是在关键核心领域、“卡脖子”方向开展技术攻关的人选。 /p p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申报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的通知 /strong a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iap.cas.cn/jgsz/glbm/zzrsc/zztz/201903/t20190329_5263548.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通知链接】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i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3月29日 ) /i /span /p p   所属各部门: /p p   根据《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人才项目申报指南》开展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p p   一、大气所限遴选推荐1人参加院择优支持评审。 /p p   二、申报人条件 /p p   1.根据《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5〕72号)(附件1),申报人应为我所聘用的工程技术系列中青年骨干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相关同行专家、行业用户或市场的认可,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p p   (1)具有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的能力,能对仪器和设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改造及升级 /p p   (2)在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果 /p p   (3)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作出突出贡献。 /p p   2.符合“深空”“深海”“深地”“深蓝”“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布局、重大工程、重大专项方向,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特别是“卡脖子”问题方向开展技术攻关的科研人员优先支持。 /p p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9年度中科院关键技术人才推荐申报通知 /strong a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kiz.cas.cn/qt/tzgg/sygg/201904/t20190403_5269822.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通知链接】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i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4月3日 ) /i /span /p p   各学科组、各支撑部门: /p p   根据《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人才项目申报指南》关于关键技术人才的组织申报通知,现将我所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p p   一、推荐名额 /p p   1、我所有1个推荐名额 /p p   2、 经院批准正式筹建或运行的四类机构,经成员单位协商一致,通过依托单位单独推荐1名人选。 /p p   二、遴选条件 /p p   “关键技术人才”应为我院聘用的工程技术系列中青年骨干人,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相关同行专家、行业用户或市场的认可,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p p   1、具有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的能力,能对仪器和设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改造及升级 /p p   2、在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果 /p p   3、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作出突出的贡献。 /p p   重点优先推荐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尤其是在关键核心领域、“卡脖子”方向开展技术攻关的人选。 /p p   …… /p
  • 环保部:09年环保奖项目申报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9〕133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部相关直属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及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奖励在环保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选拔优秀环保科技项目,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根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09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我部对其中优秀的获奖项目将予推荐申报201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科技标准/科技奖励栏目下查询《奖励办法》),组织开展2009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   二、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首页“科技标准”栏(http://www.mep.gov.cn/科技标准/),按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中“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相关附件,要求真实完整。   三、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将自动生成的推荐书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和相关附件一式三套装订成活页册,研究报告无需活页可单独成册 申报材料电子光盘1份 加盖组织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2份。   相关附件:请提交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的技术评价证明(指项目验收证书、评审证书、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检测报告或法定审批文件等) 成果应用证明 项目研究报告。   申报截止日期: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30日,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15日(以邮寄日期为准)。   四、其他事项   材料寄到: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交流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王泽林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姜艳萍   电话:(010)62210730 86988336 13121957606   传真:(010)62259894   电子邮件:kejijiang@126.com   邮编:100082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 环保部:2010年环保科学技术奖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10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部相关直属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及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奖励在环保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选拔优秀环保科技项目,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根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10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我部对其中优秀的获奖项目将予推荐申报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部机关/科技标准司/科技奖励/管理情况”栏目下查询《奖励办法》(http://kjs.mep.gov.cn/kjghzc/200704/t20070402_102352.htm),按照《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10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   二、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部机关/科技标准司/科技奖励/管理情况/关于开展2010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http://kjs.mep.gov.cn/kjjl/glqk/),按照项目申报通知中“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 的“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申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相关附件,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三、申报的书面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将生成的推荐书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和相关附件一式三套装订成活页册(研究报告无需活页可单独成册) 申报材料电子光盘1份 加盖组织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2份。   相关附件:请提交2008年2月28日前完成的技术评价证明材料(指项目验收证书、评审证书、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或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等) 成果应用证明 项目研究报告。   申报截止日期: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30日,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15日(以邮寄日期为准)。   四、其他事项   材料寄到: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交流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王泽林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姜艳萍   电 话:(010)62210730 86988336 13121957606   传 真:(010)62259894   电子邮件:kejijiang@126.com   邮 编:1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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