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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治相关的资讯

  • 海省编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
    编制污染综合防治规划,严把项目准入关,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海南省本着“源头控制、防范风险”的原则,秉持环保为民的服务理念,着力构建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预防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   重金属污染是指由重金属或其化合物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由采矿、废气排放、污水灌溉和使用重金属制品等人为因素所致。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污染控制处有关负责人称,虽然海南省涉重企业少、重金属污染排放量不大,但重金属污染防治也不容忽视。为此,海南省目前正着手编制《海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省环保、发改、工信、卫生、农业、安监等部门开展规划编制前期调查研究,摸清重金属污染现状,提出污染防治目标。   海南省还严把项目准入关,对新建、改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涉重金属项目不予审批。同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海南省还加快建设电子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场和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促进和规范含重金属危险废物的回收与综合利用。   环保部门还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及污染源普查结果,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全面开展涉及铅、汞、镉、铬及类金属砷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检查。严禁重金属超标的工业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严禁含有重金属的危险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同时,组织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对涉重金属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未按要求贮存危险废物、未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责令限期整改。
  • 2013年全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生态修复技术研讨会
    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与生态修复技术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目标和任务,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与生态环境修复,保护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进一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推进重金属产业结构升级,提高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水平和应对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处置能力,有效防治重金属污染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我会联合中国环境报等有关单位,定于2013年1月10日-11日在哈尔滨举办“2013年全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与生态修复技术研讨会”。会议将邀请重金属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及相关领域的知名院士、专家学者、政府官员以及企业高层的代表将结合国家重大工程和研究重点,围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领域的政策标准、技术支撑、典型案例、解决方案、行业发展趋势、监测体系和管理体系等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我国在工业化进程中所面临的重金属污染问题提供技术支撑。为松辽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做出贡献。   欢迎重金属污染防治与修复相关领域的各界朋友积极参与。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环境保护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中国环境科技协会   中国环境报社   支持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清洁生产中心   黑龙江省环保厅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   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重金属冶金学术委员会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重金属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支持媒体:中国环境报社   中国环境网   中国生态修复网   三、出席领导及专家(拟定)   段 宁 环境保护部清洁生产中心 院士   刘兴土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院士   赵其国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院士   刘志全 环境保护部科技司副司长   许振成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研究员   张山岭 环境保护部生态司 处长   杨 凯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检室主任 研究员   马铭峰 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博士   李发生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土壤室主任 研究员   林玉锁 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研究员   陈同斌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研究员   仇荣亮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授   柴立元 中南大学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授   党 志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院长   徐应明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研究员   邵春岩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教授   骆永明 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副所长 研究员   李广贺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教授   赵勇胜 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院长 教授   四、会议征文及研讨的主要议题   (一)重金属污染防治政策法规与标准   1.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政策标准   2.重金属污染风险管理措施和污染源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3.流域水体重金属污染健康风险评价   4.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责任机制   5.重金属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6.重金属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管理与措施   7.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8.重污染企业及周边地区土壤污染风险管理。   (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及修复   1.大气重金属污染控制技术   2.水体重金属治理及修复技术   3.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及修复技术   4.污染场地环境治理及修复技术   5.重金属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   6.农产品产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复   7. 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   8.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技术   9.重金属高排放行业污染控制及清洁生产技术   10.含重金属废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   11.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推广与应用   12.重金属污染治理成功案例和运行管理经验介绍   13.有色金属冶炼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控制和管理支撑技术。   (三) 重金属污染监测技术与装备   1.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中重金属检测技术   2.重金属污染水体监测技术   3.大气重金属在线监测技术与设备   4.食品中重金属污染检测技术   5.重金属自动监测仪器及设备   6.遥感技术在重金属污染区的应用   7.重金属污染检测设备推广应用。   五、会议特邀报告   1.部委相关领导介绍我国“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政策与措施   2.国内外著名专家重点介绍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成功案例和运行管理经验。   六、参会对象   相关政府部门、环境监测站、矿采、治炼、石化、化工、电镀、印染、造纸、化纤、铅蓄电池、皮革制品、监测企业、治理企业、修复企业等主管部门、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及相关技术人员。   七、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月10日-11日(1月9日全天报到)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八、会议费用   会务费:1600元/人,学生1200元/人(含会务、餐饮、会后考察、资料、茶歇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学生需出示学生证件。   九、论文征集及评选   (一)本次研讨会将面向全国征集与主题相关的学术报告、论文、调研成果,将择优选用并安排会议发言,会议的优秀论文可以推荐至公开出版的刊物   (二)本次会议会前将印刷会议论文集作为会议资料,请拟提交论文的人员在2012年12月30日前提交电子版论文全文至:zhongjinshuhuiyi@163.com信箱。   (三)要求论文字数不超过6000字,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具   体内容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   十、企业展览   为促进业内的科技交流,大会特别设置了环境修复领域相关企业的推介展览环节,将邀请海内外知名企业参与,借助会议的高端学术、技术平台,展示企业文化、技术成果和成功经验,参展具体形式及参展费用,详情请来电咨询。展览范围包括:企业文化、技术成果、成功经验等。同时欢迎参展企业提交会议论文,充分利用大会的交流平台,促进行业间科研与实践的沟通交流,推动产业界科技发展。   十一、参观考察   为促进与会代表之间交流学习,会后免费生态考察。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组委会 张 新 李宏伟 刘欣萍   电 话:010-88683195 88685245   传 真:010-88683195   邮 箱:zhongjinshuhuiyi@163.com   联系人:中国环境报 王玉龙 江 杉   电 话:010-68685185   传 真:010-68681525   邮 箱: huanjingbaoshe@126.com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日   2013年全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与生态修复技术研讨会参会回执表   时间:2013年1月10日-11日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 单位名称 邮 编 通讯地址 手 机 姓 名 部 门 职 称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是否提 交论文 是否出 席会议 是否确定 大会发言 参会代表登记 姓 名 职 称 手 机 电子邮箱 提交论文 题 目 大会发言 题 目 发言人 职务或职称 发票抬头 考察线路 参会单位签字: 日期:2012 年 月 日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 100062 电 话:010-88682745 88683195 传 真:010-88683195 邮 箱:zhongjinshuhuiyi@163.com
  • 助力水质改善 | 禾信仪器水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
    “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中提到,要围绕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需求,深化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提升水环境预警和水污染溯源能力,构建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围绕持续改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出排污口“查、测、溯、治、管”的改革举措,对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赋能精准科学治污 助力建设美丽中国禾信以自主研发的质谱产品为核心,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最终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为水质改善提供精准方向。禾信仪器水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目前禾信仪器已有多个水服务项目落地,为当地水污染精准防治提供技术支撑。案例一:排污口分布、数量、来源不清楚 开展排污口全面排查利用无人机遥感航测及无人船声呐扫描技术,摸清主要河道排污口底数,查清污水来源,为后续河道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不断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无人机巡航(左)可见光正射影像图 (右)热红外视频影像图无人船监测(左)声呐成像图 (右)排污口实况影像图案例二:区域异常排水情况不掌握 开展常态化巡查监测围绕目标断面周边的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工业源、生活源等面源清单及入河排污口,利用水质移动监测车,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及水质加密监测,及时发现日常水污染防治中的问题,为环境管理工作夯实基础、提供方向。同时针对超标应急事件快速响应,及时排查污染来源,降低事件影响。案例三:异常点位污染来源不清晰 水污染精准溯源找准问题才能对症下药。对异常点位采用全二维质谱监测技术获取水中有机污染物组分数据、特征指纹谱库和污染风险分布,开展水污染溯源,明确水体的点、面源污染物来源。识别出污染源的特征组分,做到源头清晰,问题见底。案例四:不同排放源对受体水体的贡献率不明确 构建水陆响应关系水质断面为基点勾划汇水区,同时结合行政区划进一步细化控制单元,建立“关键控制断面-控制河段-对应陆域”的水陆响应关系,确定不同区域、不同行业污染负荷对断面水质的贡献比例。案例五:整治措施科学性、落地性不足 搭建水环境综合决策支持平台,提出综合整治措施禾信仪器围绕水环境目标任务,加强科技支撑,切实把精准治污落到实处,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627万!高碑店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项目招标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高碑店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碑店市分局计划采购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预算金额6276949元,潜在投标人需于2022年06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编号:HB2022054670010027项目名称:高碑店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项目预算金额:6276949最高限价(如有):A包:4362949元;B包:1914000元采购需求:A包: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第三方服务、重点区域精细化降尘服务、网格化设备运维服务;B包:机动车尾气监测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我国第一部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发布
    近日,我国第一部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在京发布。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说,《规划》要求,“十二五”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10%、7%、5% 污染排放负荷大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6%。   《规划》还提出,到2015年,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将分别下降12%、13%、10%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开展,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酸雨污染有所减轻 建立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机制,区域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我国有70%的城市达不到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臭氧、细颗粒物和酸雨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达不到新二级标准的城市占82%。”赵华林说,《规划》要求,在重点区域内严格限制火电、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高污染项目,特别提出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倍量削减替代”,即先削减2吨污染物,才允许上排污1吨的新项目 加强能源清洁利用、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和山东城市群试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在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基础上,加强烟粉尘与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实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多污染源综合管理等。   赵华林说,根据规划,还将积极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和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油气回收、黄标车淘汰、扬尘综合整治、能力建设等共8类、13000多个重点工程项目,投资需求约3500亿元。   据悉,《规划》范围包括“三区十群”,“三区”即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十群”是辽宁中部、山东、长株潭、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等。涉及19个省(区、市),11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面积、人口、经济总量和煤炭消费分别占全国的14%、48%、71%和52%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占全国的48%、51%、42%和50%。   赵华林说,空气是流动的,因此,规划要求采取“联防联控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统一”,对二氧化硫、颗粒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对工业源、面源、移动源综合控制,推进区域各城市间的联防联控。《规划》还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污染总量控制为目标导向逐步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主要防治一次污染向既防治一次污染又重视二次污染的转变。
  • 3500万!北京市朝阳区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计划采购PM2.5源解析服务、VOCs组分监测分析服务、小尺度高分辨气象流场溯源分析服务、汽修集群VOCs管控评价服务等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500万元,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2-06-21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机关项目编号:11010522210200003683-XM001项目名称: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5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35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采购项目35001采购标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服务1项。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方案拟定、条件准备以及服务实施。服务内容包括:PM2.5源解析服务;VOCs组分监测分析服务;小尺度高分辨气象流场溯源分析服务;汽修集群VOCs管控评价服务;重点楼宇楼顶废气治理服务;辅助监察服务;道路扬尘治理工作评价服务;科技降尘工作服务;降尘量影响分析服务;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深度保洁服务;楼顶积尘管控服务;裸地卫星遥感监测及人工核查服务;典型污染源影响评估服务;技术团队驻场服务。
  • 《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通过,建立全市统一的土壤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
    近年来,上海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需求。为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法治保障,2023年6月,经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自6月21日至7月4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7月25日下午,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加强联动监管。一是依托“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建立全市统一的土壤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二是明确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信息归集至综合监管平台并予以动态更新,确保实现能用、管用;三是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国土空间管理和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数据等相关信息的共享和利用,实现全过程、全覆盖监管。条例针对工业面源污染预防明确提出——◆ 对加油站、储油库等的地下油罐及附属埋地管道,明确提出防渗漏措施要求;◆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进行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提出了具体要求;◆ 明确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产业园区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督促园区内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的治理。针对农业面源污染预防,条例也形成了具体规范——◆ 通过实施农业投入品调查核算,加强农药、化肥等使用总量控制;◆ 加强农业固体废物回收网络建设,对回收站点的合理布设、维护管理、回收台账的记录以及规范贮存农业固废和送交无害化处理或者资源化利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强化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求;◆ 明确农村土地发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监督承包方合理利用和保护农用地。条例(草案)如下: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上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及相关活动。本条例所称土壤污染,是指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进入陆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第三条(工作原则)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本市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与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的统筹协同,实现源头预防。本市根据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实行土壤污染与地下水污染一体防治,对相关工作实施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第四条(义务和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土壤、防止土壤污染的义务。土地使用权人从事土地开发利用活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对所造成的土壤污染依法承担责任。第五条(目标考核)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本市实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内容。第六条(政府职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第七条(管理职责)生态环境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绿化市容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规划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对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土壤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水务、经济信息化、交通、财政、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科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根据授权或者委托,承担管辖区域的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第八条(综合监管平台)本市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土壤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土壤环境监管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利用,实现土壤污染防治全过程、全覆盖监管。第九条(长三角协作和国际交流)本市建立健全与长江三角洲区域相关省、市土壤污染防治协作工作机制,开展土壤污染预防、风险管控和修复、执法、应急处置等领域的合作。本市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国际交流与合作。第十条(科技赋能)本市支持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研究,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土壤污染防治科学技术进步。本市支持土壤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动土壤污染防治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第十一条(宣传教育)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拓展公众参与途径,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第二章 规划、标准、详查和监测第十二条(规划)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农业农村、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绿化市容、水务、经济信息化、财政等部门,编制本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农业农村、绿化市容等部门编制的有关行业规划,应当包括土壤污染防治内容。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土壤环境质量因素,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第十三条(标准制定)市人民政府对国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对国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地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地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应当依法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制定地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地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修订。第十四条(详查)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土壤环境监测情况以及耕地保护等需要,组织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规划资源、绿化市容等部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应当查明土壤污染区域、地块分布、面积、主要污染物和污染程度等。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应当作为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等的重要依据。第十五条(监测网络)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规划资源、绿化市容、水务等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设置土壤环境监测站(点),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规划资源、绿化市容、水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土壤环境监测规范开展监测,并加强监测质量控制。对土壤环境监测站(点)的设置以及监测活动,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第十六条(重点监测)区农业农村、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规划资源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情形,制定农用地重点监测地块清单,并进行重点监测。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资源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情形,制定建设用地重点监测地块清单,并进行重点监测。第三章 预防和保护第十七条(环境影响评价)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对土壤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应当采取的相应预防措施等内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划不得组织实施,相关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第十八条(布局选址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和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规划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第十九条(污染预防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多种污染物协同治理,避免土壤受到污染。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密闭、阻隔等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加油站、储油库等的地下油罐及附属埋地管道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渗漏措施,并进行防渗漏监测,避免土壤受到污染。第二十条(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拟订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报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第二十一条(重点监管单位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控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义务,并按照规定向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充分结合本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生产实际,科学、合理确定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的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设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活动中发现存在污染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隐患;发现污染迹象的,应当立即排查污染源,查明污染原因,采取移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等措施。处置情况应当及时报区生态环境部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区生态环境、经济信息化部门备案并实施。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及地下水进行监测。第二十二条(产业园区污染预防)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园区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定期开展园区内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督促园区内企业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并对园区内企业搬迁或者关闭时的拆除活动、残留污染物安全清理处置活动加强监督。第二十三条(新污染物预防)本市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的治理。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国家和本市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实施相应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开展新污染物对土壤生态环境危害的跟踪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开展相关监测、风险评估与管控关键技术的研究。第二十四条(农用地土壤保护)农业农村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因地制宜采取有利于防止土壤污染的种养结合、轮作休耕等农业耕作措施;支持采取土壤改良、土壤肥力提升等有利于土壤养护和培育的措施。发包农村土地的,发包方应当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农用地,制止承包方污染农用地的行为。禁止向农用地排放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第二十五条(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业农村、绿化市容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农用地农药、化肥使用总量控制,组织开展农药、化肥、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调查核算,对农业投入品的安全合理使用进行指导和管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使用微生物肥料、易回收地膜等农业投入品,采用科学施肥技术,采取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措施,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措施。第二十六条(农业废弃物回收)市农业农村部门应当指导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用薄膜等农业固体废物回收网络的建设。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建立农业固体废物回收网络,充分利用供销社和农资销售点等,合理布设回收站点。回收站点应当加强相关设施、设备、场所的管理和维护,规范贮存收集的农业固体废物,依法及时交由有关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履行回收处理义务。第二十七条(畜禽养殖污染预防)畜禽养殖场(户)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畜禽粪污、沼渣、沼液等废弃物,防止污染土壤。采取粪肥还田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规范,并与土地消纳能力相适应。农业农村部门应当支持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加强对畜禽粪肥还田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开展粪肥还田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第二十八条(土壤资源保护)本市加强对土壤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建设单位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第二十九条(未利用地保护)禁止污染和破坏未利用地。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未利用地的保护。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未利用地定期开展巡查,发现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等污染土壤情形的,应当依法调查处理。第四章 风险管控和修复第三十条(全过程监管)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土壤污染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地下水的,应当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内容。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等部门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的全过程监管。农业农村、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规划资源等部门加强对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的全过程监管。第三十一条(风险管控和修复责任)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鼓励和支持有关当事人自愿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第三十二条(第三方单位)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与其承担业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等专业能力,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展活动。受委托从事前款活动的单位应当对其出具的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照约定对风险管控、修复、后期管理等活动结果负责。第三十三条(转运要求)风险管控、修复活动中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修复施工单位制定转运计划,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报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态环境部门;(二)修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和接收单位填写、运行污染土壤转运联单;(三)转运的污染土壤属于危险废物的,修复施工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置。第三十四条(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本市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以及相关评审后,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资源部门将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的建设用地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定期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根据风险管控、修复情况适时更新。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区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的巡查。第三十五条(建设用地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建设用地地块有土壤污染风险的;(二)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的;(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曾经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者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接到区生态环境部门书面通知后六个月内完成;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土地用途变更或者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完成。其他工业用地用途变更或者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鼓励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三十六条(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修复)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地块,应当根据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结果,并结合相关开发利用计划,实施风险管控;确需修复的,应当开展治理与修复。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编制风险管控或者修复方案,报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后实施。实施风险管控的,应当定期向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土壤污染修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修复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对涉及深基坑的土壤污染修复施工安全加强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优化再开发利用流程)土壤污染修复地块达到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生态环境、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等部门可以优化地块再开发利用相关审批流程,提高地块再开发利用效率。具体管理规定由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第三十八条(农用地分类管理)本市实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市农业农村、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规划资源部门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实施分类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第三十九条(农用地保护利用和管控)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由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关闭拆除。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地块,农业农村、绿化市容部门应当结合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等情况,制定并实施安全利用方案。农业农村、绿化市容部门应当按照安全利用方案要求定期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跟踪评价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质量变化状况,并根据协同监测与评价情况适时调整安全利用方案。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农业农村、绿化市容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要求采取风险管控措施。需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和其他风险管控措施的,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第四十条(农用地开垦)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园地和其他种植食用农产品农用地的,区农业农村、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规划资源部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并按照规定定期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第四十一条(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本市设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的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主要用于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无法认定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设立、运行、管理应当按照政府投资基金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信息共享)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土壤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加强与规划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绿化市容、水务等部门共享和利用国土空间管理和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数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提高土壤污染防治综合监管水平。生态环境、规划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绿化市容、水务等部门应当及时将前款规定的信息上传土壤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并进行动态更新。第四十三条(联动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绿化市容等部门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机制,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监测、跨部门联合评审、农用地复垦、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准入和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的管理等方面加强协作,提高土壤污染防治效率。第四十四条(街镇巡查和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加强所辖区域内巡查以及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等日常工作。发现存在土壤污染隐患或者污染迹象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绿化市容等部门应当加强指导,提供支持和服务。第四十五条(人大监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壤污染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第四十六条(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有污染土壤行为的,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途径进行举报,或者直接向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应当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第四十七条(信用管理)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将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执业情况,纳入信用系统建立信用记录,将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情况,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指引性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九条(对违反污染预防要求的处理)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未采取有效的防渗漏措施或者未进行防渗漏监测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符合代履行强制执行情形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理。第五十条(对第三方单位违反技术规范的处理)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受委托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的单位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展调查、评估活动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一条(对违反转运联单要求的处理)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修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或者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填写、运行污染土壤转运联单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对违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的处理)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符合代履行强制执行情形的,依法委托他人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土地使用权人承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三条(对违反备案要求的处理)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将风险管控或者修复方案报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四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污染土壤,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机构按照规定组织与土壤污染责任人进行磋商,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磋商未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施行日期)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 睿科仪器助力“首届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与监测技术交流会”
    2016年8月6日-7日,由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主办的首届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与监测技术交流会在山东威海市威海电子宾馆多功能厅顺利召开,共有一百余位来自环境领域的管理部门、科研机构、企业、检测机构的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睿科仪器一直以来持续关注土壤污染物检测,本次会议为参会代表带来了土壤检测的解决方案。不久前,《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土十条”)已经正式发布,“土十条”的提出,将强化地方政府土壤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排污工业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多方参与的土壤环境治理体系,通过建立终身责任追究机制,落实政府、企业责任。同时,“土十条”也将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本次会议的召开旨在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土十条”相关规定要求,帮助工业企业提高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水平,了解申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及补助资金方法,搭建工业企业、环境土壤综合治理、修复、检测等服务机构之间的对接平台。睿科仪器作为专业的前处理自动化设备生产厂家,针对土壤中半挥发性有机物,做出一系列的解决方案。在会上,睿科应用工程师李雪做了题为“睿科全自动前处理仪器在土壤有机污染检测中的应用”的报告,与参会代表分享有机物残留测定的方法与相应解决方案,同时,现场也带来了三款自动化前处理设备:Fotector-02HT高通量全自动固相萃取仪、AutoEVA-20Plus全自动平行浓缩仪、AutoEVA-08IR全自动定量浓缩仪。睿科工程师为参会代表做演示并进行技术探讨。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全自动浓缩仪等设备均能极大程度的减轻土壤分析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分析测试的平行性及再现性。据了解,实施“土十条”,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2.7万亿元,可新增就业人口200万人以上。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土十条”的实施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培育环保产业新的增长点。睿科仪器也将继续开发解决方案,为环保产业提供有力的支持。解决方案:土壤中15种多环芳烃解决方案土壤与沉积物中多氯联苯解决方案土壤与沉积物中酚类化合物残留的解决方案土壤中乙草胺/丁草胺残留量测定的解决方案相关产品:Reeko Fotector Plus高通量全自动固相萃取仪Reeko Fotector-02HT高通量全自动固相萃取仪Reeko AutoEVA-60全自动平行浓缩仪Reeko AutoEVA-20Plus全自动平行浓缩仪Reeko AutoEVA-08IR全自动定量浓缩仪
  • 珠三角编制空气监测网 筹建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
    一张覆盖整个珠三角的天网已经形成——本报记者获悉,亚运空气质量保障监测预警支撑体系已经建立。   该体系主要由亚运场馆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珠三角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以及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这几大体系共同组成。   此前,由于监测指标的不完善,官方公布的监测数据往往与公众的直观感受不相符而屡受诟病。这次一个明显的突破是,这个体系在原来的监测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如臭氧、PM2.5(细颗粒物或可入肺颗粒物)等指标。而此前的监测指标一直是PM10(可吸入颗粒物)和PM100(总悬浮颗粒物)。实际上,PM2.5的毒性更大。   “目前这方面国家也没有标准,但是广东已经在做了,应该说广东是走得比较前面的。”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一位受聘于亚组委的21名亚运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专家组成员告诉本报。   这只是珠三角构筑完整的空气监测体系所走的第一步。   全方位空气监测体系保亚运   空气质量保障体系共设置了55个监测点,其中包括设在亚运场馆和运动员村的21个专题监测点位。而依托于这张天网,广东环境监管部门可以即时获知当前和未来3天内的空气质量数据。   其中,亚运场馆监测网要求最高——除国家现行空气质量评价体系规定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气象5参数外,还包括一氧化碳、臭氧、PM2.5 设有亚运场馆的城市在重要场馆、运动员村等重要位置还设立了灰霾测点。   根据2008年底广东省政府跟科技部签署的863重大项目——复合污染防治项目。该项目意在"十一五"末,初步形成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监测预警技术体系、区域污染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和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综合调控技术体系。   上述专家告诉本报,目前这几个体系已经建立。“863项目”中的预测预警和决策支持等项目,已经在11月1日开始运行。同时,珠三角空气治理的区域联动机制也正式启动。“利用这个项目的最新研究成果,可对珠三角未来72小时空气质量预报,为应急管理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而建立于2006年的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是国内跨区域联动防治空气污染的一个重大突破。该监测网共有16个监测子站,其中3个在香港 10个城市监测子站分布在珠三角的每个城市中 另外3个是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负责的区域子站。   为了亚运,该监测网络的13个空气质量检测子站在11月份之前进行了升级,如增加PM2.5质量浓度分析仪、臭氧校准仪、氮氧化二五分析仪等等多个系统设备。   这几大监测网络系统的数据,将以每小时一次的频率上报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这些数据,是环保部门决定采取措施的关键依据。”该中心办公室主任向云荣对本报透露,如是否启动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应急预案,决定部分企业关停、限产甚至车辆限行。   作为亚运赛事的主战场,广州是亚运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的核心。   10年部署:   筹建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   亚运空气保障体系的建设,只是珠三角空气复合污染防治的一个步骤。   日前出台的《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出,是到2012年底,地方大气环境标准体系基本建立 到2020年底,建立起先进的大气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善的大气污染执法监督体系,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基本完善。   “计划的第一项任务,就是保亚运。实际上珠三角的空气治理工作一直都很紧迫,那么这个计划到底管不管用,亚运就是第一检验。亚运过后,其它的机制会一件件落实。”上述专家说。   向云荣说,亚运会承诺的是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三项指标。而增加PM2.5、臭氧等指标,则将有助于以后灰霾的治理。其实这些污染物之间的内在变化都有关联性,接下来要开展的系列研究,指标也将远远多于这几个。   记者获悉,广东正在建设一个大气超级观测站,以加强对光化学烟雾、酸雨、灰霾现象的监测和研究。在区域站的基础上,增加对过氧化氢等超过10个新增区域大气污染关键因子的测量。   接下来,广东将结合国家863项目,在大气监测网络布局中增加区域子站布点。“以后有条件的镇,都要设立环境监测站。”上述监测中心专家说。同时,将珠三角所有城市站全部纳入区域空气监控网,逐步实现珠三角所有城市站点的数据联网与共享。   在广东省的计划中,大气敏感区也将设立一套检测预警系统,比如在大亚湾、茂湛、广州、崖门口和汕潮揭等石化基地中,设立空气污染自动监控站点,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进行监测。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重点城市交通主干道边建立共50个空气质量检测子站,纳入全省空气监控网。   “关键要控制车辆,这已经是一个共识。”上述监测中心专家解释,在广东,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污染气体排放总量的32.0%,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为此,珠三角大气污染治理选择机动车污染控制为突破口。   该专家告诉本报,上述部分城市的交通干道已经设立了监测站,不过尚未完工 至于石化基地的监控也正在开展当中。本报统计,这些项目总投资为1.6亿元。而在2012年之前,广东在珠三角区域大气复合污染联防联控工程中,将投资164.0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正在于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和相关的配套政策方面寻求突破。   今年11月1日起,广东已经在全国率先实施制鞋行业、印刷行业、家具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四个行业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明年将增加石化、水泥、陶瓷和玻璃等行业的排放标准。   广东明年还将着手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珠三角大气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届时,一氧化碳、PM2.5、臭氧等评价指标,或将作为法定监测项目。   “大气污染不受行政边界的限制,它不是一个地方能够完成的。从长远来看,地区之间的协调机制也还要继续完善。”上述监测中心专家表示,未来两年内,广东还将就珠三角区域协调管理模式、多污染物总量协同减排等机制展开专门的研究。
  • 首届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与监测技术交流会成功召开
    p strong & nbsp & nbsp & nbsp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8月6日,由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主办的首届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与监测技术交流会在威海市威海电子宾馆多功能厅顺利召开,共有一百余位来自环境领域的管理部门、科研机构、企业、检测机构的代表出席本次会议,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绿色事业发展部副主任马佳兴先生主持会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311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8/insimg/a8ce0ad4-6c18-4c28-83b7-3934412c1f18.jpg" title=" 无标题.png" border=" 0" height=" 311" hspace=" 0" vspace=" 0" width=" 500" / /p p & nbsp & nbsp & nbsp 据主办方有关人士介绍,不久前,《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土十条”)已经正式发布,“土十条”的提出,将强化地方政府土壤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排污工业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多方参与的土壤环境治理体系,通过建立终身责任追究机制,落实政府、企业责任。同时,“土十条”也将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 /p p & nbsp & nbsp & nbsp 本次会议的召开旨在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土十条”相关规定要求,帮助工业企业提高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水平,了解申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及补助资金方法,搭建工业企业、环境土壤综合治理、修复、检测等服务机构之间的对接平台。 /p p & nbsp & nbsp & nbsp 出席本次会议首日的嘉宾及报告专家包括:山东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副秘书长潘克利女士、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有关领导、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李晓亮博士、北京化工大学林爱军副教授、中国农科院资源与区划所陈世宝研究员、中科院生态环境中心张莘副研究员、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彭应登研究员、北京城市学院张旭红教授等。 /p p & nbsp & nbsp & nbsp 从本次会议上专家对“土十条”的解读可以看出,“土十条”的要点集中体现在“五化”,即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 /p p & nbsp & nbsp & nbsp 在科学化方面,全面准确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从总体上看,我国已完成的土壤环境调查,初步掌握了全国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和格局,了解了土壤主要污染物。但是,由于调查时间跨度大,调查方法不统一,调查精度难以满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需要,迫切需要在现有调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调查精度,真正摸清土壤污染底数,获得地块尺度的土壤污染数据。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一步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准确掌握污染耕地的地块分布,评估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和人群健康的影响,探明土壤污染成因,了解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获取权威、统一、高精度的土壤环境调查数据,建立基于大数据应用的分类、分级、分区的国家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满足环保、国土、农业和卫生等领域需求,为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供科学依据。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编制详查总体方案,积极筹备各项工作。 /p p & nbsp & nbsp & nbsp 在系统化、精细化方面,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建设,截至2015年12月,已在全国设置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31367个,其中包括一般点位22816个,风险点位8551个,已覆盖90%县(市、区)。2016年拟再增加7000个风险点位。农业部门针对耕地地力的监测,在全国建立了107个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针对农产品产地及周围环境污染,重点在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大中城市郊区等布点监测,计划设立15.2万个产地安全监测国控点。 /p p & nbsp & nbsp & nbsp 在法制化方面,要系统构建标准体系。下一步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制修订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替代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是制修订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三是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制订可降解农用地膜标准,修订农用地膜、农药包装标准;四是完善土壤中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五是分类研制一批土壤环境标准样品。 /p p & nbsp & nbsp & nbsp 在信息化方面,由政府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名单内企业每年自行对其用地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环保部门定期监测重点监管企业、工业园区周边数据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作为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 /p p & nbsp & nbsp & nbsp 据了解,实施“土十条”,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2.7万亿元,可新增就业人口200万人以上。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土十条”的实施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培育环保产业新的增长点。 /p
  • 广东首部水污染防治综合性法规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2月11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该条例已由省人大常委会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9章68条,填补了广东水污染防治综合立法的空白。  将单项法规特色条款纳入条例  据悉,条例实施后,《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西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等5个条例将同时废止。  对此,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伟忠表示,省人大法制委将这五个条例中行之有效的制度、特别是特色条款,全部纳入了《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五个单项法规废止之后,广东省的水污染治理工作不但不会削弱,还会加强,会有更高更严格的要求。”  强化水污染防治四个重点领域  记者梳理发现,条例“体量”最大的章节为“水污染防治措施”一章。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诚宽介绍,条例对水污染防治四个重点领域(即工业水污染、城镇水污染、农业和农村水污染、船舶水污染)进行了全面的强化,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特色。  据悉,条例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业、城镇、农业农村、船舶等重点领域的污染防治措施,如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工业企业按规定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强化城镇污水厂网科学规划、同步建设要求及处理厂进出水监管措施,明确农村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规范,加强农村地区生产加工、旅游、餐饮等经营活动的排污监管,对船舶、港口、码头等的排污设施建设和防治措施作出严格规定等,形成突出重点与全面治理的污染防治机制。  推进生态补偿制度强化区域协作  近几年,通过生态补偿以及重点流域联合治污协调机制的有效运行,省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步提升,省内重点流域水质明显改善。对此,条例也增设专章,规定了强化区域协作、推动区域共治的有关内容,明确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和共有河段水质达标责任,通过加强地市间协作,形成联动协作机制和水质保护工作合力,保证跨界断面水质达标。  此外,条例对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区域限批、排污许可、排污口监管、监测等制度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如规定在地表水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游泳区禁止新建排污口,强化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治理、委托环境监测机构监测的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明确黑臭水体整治措施等,从多方面提高政府及其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监管能力,并进一步突出排污主体的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对违法设置排污口、违反污染物监测制度、破坏水源保护区设施、违反水源保护区保护规定、违反异地引水工程保护规定等行为,严格设置了法律责任。如:违反规定在游泳区等地方新建排污口的限期拆除,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治。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放、倾倒、处置、堆放剧毒物品、油类、酸碱类、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排放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责令其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关闭。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法律实施后,生态环境部门将强化依法行政、强化水源保护、强化执法监管,落实《条例》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要求,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首个专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出台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9部门《关于推进大气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切实改善区域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这是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标志着我国大气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东部地区大气能见度下降   近年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每年出现灰霾污染的天数达100天以上,广州、南京、杭州、深圳、东莞等城市灰霾污染更为严重。东部地区大气能见度与20世纪60年代初期相比,下降了约7―15公里。区域性大气污染不仅发生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在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等区域也时有发生,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   区域性大气污染,与我国一些地方长期以来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不合理密切相关。同时,因大气环流造成城市间污染物相互影响,仅仅依靠各个城市“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区域性治污合力,也是目前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严重的重要原因。   打出联防联控措施“组合拳”   与传统的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比,《意见》最明显的特色就是打破了地方行政区划界限,将区域大气环境作为整体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着力构建“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一是统一规划。针对区域空气质量状况和污染特征,组织编制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统筹考虑区域环境承载力、排污总量、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城市间相互影响等因素,科学地确定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污染防治措施和重点治污项目。   二是统一监测。推动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区域空气质量监测能力,重点加强酸雨、细颗粒物、臭氧等空气质量监测,并实现区域监测信息共享。   三是统一监管。加强区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大区域环境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区域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活动。   四是统一评估。建立联防联控工作评估考核体系,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于未按时完成规划任务且空气质量状况严重恶化的城市,将出台严格的空气质量管理奖惩措施。   五是统一协调。建立跨行政区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形成区域治污整体合力。   2015年重点区域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   考虑到不同地区空气质量状况差异以及开展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紧迫性的不同,《意见》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区域设定为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 同时,要求积极推进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台湾海峡西岸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意见》在工作机制、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工作机制方面,要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 污染减排方面,要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 环境质量改善方面,要在“十二五”期间实现重点区域内所有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明显减少,区域空气质量大幅改善。此外,《意见》还提出,要确保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良好。   《意见》强调,地方人民政府是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对于未按时完成规划任务且空气质量状况严重恶化的城市,将严格控制其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0年新增部分)》征求意见 首涉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设备7项
    2018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之后,生态环境部组织筛选了拟新增纳入《综合名录》的产品和设备,组织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对产品和设备逐一开展研究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形成了《综合名录(2020年新增部分)》(征求意见稿),相关文件于今日发布。《综合名录(2020年新增部分)》(征求意见稿)包括49项“双高”产品、43项“双高”产品除外工艺和7项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设备。(一)新增“双高”产品49种。49项新增“双高”产品中,石油和化学加工行业产品33项,轻工行业产品8项,黑色金属加工行业产品3项,有色金属行业产品5项。主要产地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等地区。49种“双高”产品包含《斯德哥尔摩公约》受控POPs物质、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物质、使用中存在重金属污染风险物质、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物质、产生大量难处理废水物质,以及其他生产或使用过程中存在高污染和高环境风险的物质。(二)对“双高”产品进行工艺区分。一是对49种新增“双高”产品中的38种产品提出除外工艺。未提出除外工艺的11种“双高”产品中,三氯蔗糖和磺化对位酯两种产品生产工艺唯一且污染较重 生产氟虫腈的两种工艺污染都较重 含游离双酚A的食品包装内壁涂料、含铅铬的铁路车辆涂料等8种产品,生产或使用中对环境造成较严重污染。二是结合近年生产技术、污染治理等情况,对焦炭、间苯二酚、纯苯、二甲苯、聚乙烯醇等5种已纳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的“双高”产品提出除外工艺。(三)新增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设备7项。《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中“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已包含环境监测、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置和噪声污染与振动控制等五类设备,但是未涉及土壤污染防治设备。此次提出了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设备7项,有助于引导企业购买3和使用治理效果更好的土壤污染防治专用设备。更多名录详见附件:《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0年新增部分)》征求意见稿.pdf
  • 南方科技大学将建设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关注地表水-地下水综合防治
    p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公告称,同意南方科技大学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实验室,详情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实验室的函 /p p   南方科技大学: /p p   你单位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收悉。根据我部组织专家论证结果,经研究,现同意以你单位为依托,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实验室。 /p p   重点实验室建设应面向我国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的重大科技需求,以改善流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为目标,通过开展地表水—地下水交互作用研究,揭示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水量界面过程、耦合机制及其生态环境效应,研发经济适用的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监测、调查、修复技术及设备,建立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健康评价与优化管控技术,为国家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提供科技支撑。同时,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培养一批优秀的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建设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研究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 /p p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请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围绕《计划任务书》中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内容,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模式,按期完成重点实验室的各项建设任务。建设期间,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年度报告。若遇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我部报告。 /p p   特此函复。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生态环境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4月29日 /p p   抄送:科技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p
  •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
    p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 lt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gt 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和“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的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p p   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2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p p    strong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 /strong /p p   联系人:金剑雪、林友华 /p p   联系电话:59199368 /p p   传真:59199369 /p p   电子邮件:kjzxxmch@126.com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6/insimg/7c7e7a53-01d5-4702-a965-c1c7703fe7b6.jpg" title=" 2018-06-10_141201.jpg" / /p p   附件: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6/ueattachment/3f3885a2-fd3e-496a-91c5-414c64a07496.pdf"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pdf /span /a /p p br/ /p
  •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
    p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时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等重点专项的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br/ /p p   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29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p p    strong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 /strong /p p   联系人:林友华,金剑雪 /p p   联系电话:010-59199368 /p p   传真:010-59199369 /p p   电子邮件:kjzxxmch@126.com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992228ee-72b6-4ee7-99c9-0670bda45eb4.jpg" style=" " title=" 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bd037d2e-71fa-48c7-828f-8b4e87c0eb6d.jpg" style=" " title=" 2.jpg" / /p p   附件: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6/ueattachment/6dc8fbba-8f1d-41f4-a555-cd99490e0cd7.xlsx" style=" line-height: 16px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xlsx /span /a /p
  • 广东中山2016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VOCs综合整治奖励项目
    p   日前,中山环保局关于2016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VOCs综合整治奖励项目已经公示。详情如下: p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strong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VOCs综合整治奖励项目的公示 /strong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strong & nbsp /strong /span strong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环[2016]69号)和《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及分配方案》相关要求,为切实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经我局集体审议后,拟按因素法,将专项奖励资金750万元分配到各相关镇区(详见附件),再由相关镇区分配到项目单位。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本次VOCs综合整治项目奖励资金,将重点奖励低挥发性原料替代、先进高效VOCs末端治理等有效削减VOCs排放量项目。属《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粤环〔2014〕130号)中“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重点企业名单”和《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中环[2016]40号)中“附表4涉VOCs重点监管企业治理项目任务表”内的企业,并于2017年度内实施的VOCs综合整治项目的可纳入本次奖励范围(包括通过验收、已建成未验收和建设中的项目)。同时,优先奖励2017年度通过验收的VOCs综合整治项目。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本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可向我局反映。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受理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地址:中山市石岐中山三路政府第二办公区26楼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邮编:528403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联系人:陈文钦(0760)88381111陈子林(0760)88229158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017年4月18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中山市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安排计划表 center img alt=" " src=" http://img01.bjx.com.cn/news/UploadFile/201704/2017042510170568.jpg" width=" 416" height=" 632" / /center center img alt=" " src=" http://img01.bjx.com.cn/news/UploadFile/201704/2017042510171163.jpg" width=" 417" height=" 249" / /center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 我国将成立综合型产业用纺织品测试中心
    在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的基础上,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广东无纺布协会和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拟联合建立综合型产业用纺织品测试中心——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测试中心(广东)。这是记者刚从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得到的消息。   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是国内成熟的第三方纤维纺织品服装服饰专业检测机构,拥有40多年的检验经验,通过CNAS、CMA、CAL“三合一”评审认可资格,是全国唯一达A级水平的纺织类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该院主要从事纤维、纺织品、服装、皮革、箱包、鞋类等产品的质量检测,涉及GB、FZ、QB、HG等国内标准和ISO、EN、BS、DIN、ASTM、AATCC、JIS、IWS等国际标准。该院技术力量雄厚,检验设备先进,质量体系完善,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检测水平。   建立的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测试中心(广东),将依据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的雄厚检测技术力量,专业从事非织造布、过滤用纺织品、医卫用纺织品、车用纺织品、土工合成材料等产品的检测服务,可涉及JT、SL、TB、YY、AAMI、EDANA、INDA等国内外标准。   针对目前产业用纺织品行业标准严重缺失和修订滞后的现状,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积极引导和推进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促进国内外同行及上下游应用的交流。6月初,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中国纺织工程学会产业用纺织品专业委员会将在广州举办“2010年产业用纺织品标准及检测研讨会”,活动由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参与承办。据悉,研讨会将包括医疗用、土工合成材料、过滤用等多个领域的标准适用,为企业提供深入了解产业用纺织品标准及检测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现状、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的有效沟通平台。
  • 8137万!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自治区海洋应急实验室与平陆运河基地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E4500002802004559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自治区海洋应急实验室与平陆运河基地建设项目预算金额:8137.081812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8137.081812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项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自治区海洋应急实验室与平陆运河基地建设项目,包括专用设备1批、无人机1批、温室气体观测站1套等(包括设备采购、安装及其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日内到货,并在到货后15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检定/校准直至验收合格。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74号        联系方式:黄川、0771-5780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D栋商铺三楼312室            联系方式:冼凌晨、符开业、许盛谊、0771-211584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冼凌晨、符开业、许盛谊电 话:  0771-2115840
  • 5189万!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自治区海岸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E4500002802004573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自治区海岸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算金额:5189.5984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5189.5984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项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自治区海岸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包括采购省级实验室建设专用设备1批、海气通量监测平台设备1批、海平面变化影响监测和风险预警系统设备1批(包括设备采购、安装及其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日内到货,并在到货后15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检定/校准直至验收合格。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实验室环境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74号        联系方式:黄川,0771-5780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D栋商铺三楼312室            联系方式:冼凌晨、符开业、江泰彦,0771-211584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冼凌晨、符开业、江泰彦电 话:  0771-2115840
  • 华唯计量: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协同联盟在湘潭市成立
    日前,由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联合浙江大学、湖南省农科院、中科院南京土壤所、广东省农业生态技术研究所等单位发起的国家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协同创新联盟在湖南省湘潭市宣布成立。 国家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协同创新联盟面向产地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的重大需求,集聚优势科研力量和科技资源,构建政府支持、任务牵引、资源共享、激励评价等协同创新机制;围绕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等重大问题,加强防治技术攻关、熟化配套和转化应用,形成技术措施、工作措施、工程措施和政策措施“四位一体”的综合性科研模式;开展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科研协同创新及示范工作,着力解决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在研究和应用中的重大战略和关键技术问题。 据悉,联盟成立大会同步召开了联盟第一届理事会,第一届理事会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65家成员单位组成。会议要求,联盟紧紧围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要求,切实服务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主战场,做好技术、标准、产品、评估、政策建议等方面的科技支撑,加快相关成果的产出、转化转移,使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技术、产品正真落地,形成系统性、整体性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的解决方案,不断提升我国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的创新能力,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插上科技的翅膀。 华唯计量专注XRF行业30年,致力于为用户解决重金属检测全面应用问题,除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外,更可针对用户行业特点及技术疑难开发专项产品。主营产品有RoHS检测仪、镀层测厚仪、合金成分分析仪、粮油重金属检测仪、大气重金属在线分析仪等。
  • 2477万!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8892、项目名称: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4,770,000.00元最高限价:2452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豫政采(2)20221427-1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包1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等2种设备310000031000002豫政采(2)20221427-10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包10全自动分枝杆菌培养检测仪等2种放置8900008900003豫政采(2)20221427-2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包2全自动流式细胞仪等3种设备355000033000004豫政采(2)20221427-3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包3液相质谱联用仪等2种设备420000042000005豫政采(2)20221427-4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包4全自动细胞分析仪等3种设备180000018000006豫政采(2)20221427-5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包5DNA微阵列基因芯片检测平台等3种设备290000029000007豫政采(2)20221427-6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包6全自动核酸分析仪等3种设备155000015500008豫政采(2)20221427-7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包7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4种设备310000031000009豫政采(2)20221427-8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包8多重病原检测系统等5种设备2380000238000010豫政采(2)20221427-9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包9立式高压灭菌器等7种设备130000013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采购内容:见后附件表格。(2)质量保证期:按各包各设备要求,未要求的按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6、合同履行期限:见七、其他补充事宜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脂联素:代谢综合征治疗新方法
    代谢综合征及其治疗瓶颈   代谢综合征包括高胰岛素血症、糖耐量异常、肥胖、高血压,以高甘油三酯和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为特点的血脂异常,以及低密度脂蛋白相关的小颗粒导致动脉粥样硬化等病症,是当前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主要死因之一。   近来的科学研究表明,在代谢综合征中,胰岛素抵抗和高脂血症是2个关键指标,两者密切相关并贯穿于代谢综合征过程中。因此,当诊断代谢综合征时,应对2型糖尿病的危险因素和加速动脉粥样硬化性血管疾病的因素有充分认知。   动脉粥样硬化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炎症性的脂类代谢疾病,其复杂的病理生理过程始于在动脉壁上含有大量胆固醇的脂蛋白吸引血流中的单核细胞黏附并侵入血管内皮细胞层,这些细胞吸收脂蛋白后分化为巨噬细胞,后者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巨噬细胞继续积聚大量脂类,最终形成泡沫细胞,并在动脉壁上形成胆固醇性病变斑块。由于巨噬细胞转化为泡沫细胞是形成动脉粥样硬化病变的关键环节,所以防止或逆转胆固醇积聚,以及巨噬细胞和泡沫细胞的形成,进而防止或减少动脉粥样硬化病变,成为近年来科研的重要课题之一。   由于代谢综合征由一组紧密相关的病症组成,目前除改变生活方式和单纯治疗单一症状外(即使治疗单一症状也并非易事),至今尚无全面治疗代谢综合征的首选方法。因此,寻找一种有效的治疗方法去应对代谢综合征及多种危险因素并存的情况,无疑是一种巨大挑战。   脂联素的发现及其功能   脂联素最初由克隆脂肪细胞特异表达基因而来,因此该物质是脂肪细胞特异性表达的细胞因子。   近年来的流行病学证据表明,在2型糖尿病胰岛素抵抗、肥胖和心血管疾病等患者中,血液循环中的脂联素水平有所下降,这种低血浆脂联素水平与上述疾病状态下脂联素基因在脂肪组织中的表达减少有关。另有证据表明,与低脂联素血症和胰岛素抵抗一样,脂联素基因多态性也可能是2型糖尿病的病因之一。然而,脂联素基因变异程度与低脂联素血症、肥胖和胰岛素抵抗的产生,其代谢作用及机制尚未明确。   此外,脂联素已被证实能促进骨骼肌和心肌细胞的脂质氧化,并能减少肝细胞的肝葡萄糖生成。因此,脂联素与改善糖耐量、降低血浆甘油三酯等体内代谢活动有关。   巨噬细胞:脂肪组织胰岛素抵抗的根源   巨噬细胞在体内是一种来源于单核细胞系统的多核吞噬细胞,具有高度可塑性及迁移性,能从骨髓随血液循环进入各种组织,并影响这些组织细胞的表型与功能(图)。最近的研究表明,巨噬细胞可能在代谢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研究证实,巨噬细胞在肥胖者的脂肪组织中大量增加,在极端的例子中,巨噬细胞可占脂肪组织的40%。脂肪组织是胰岛素作用的靶组织之一,而巨噬细胞能分泌胰岛素抵抗性炎症细胞因子,这一特点使其成为了脂肪组织对胰岛素抵抗的潜在根源。有关概念指出,巨噬细胞能对胰岛素的靶组织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导致靶组织出现胰岛素抵抗。   此外,动物模型研究也显示了巨噬细胞导致胰岛素抵抗的因果作用。当动物被喂食高脂食物时,特异性敲除巨噬细胞中的某些炎症基因能对这些动物产生保护作用,有利于增强葡萄糖耐量并减轻高胰岛素血症。上述结果显示,巨噬细胞在炎症细胞引起的胰岛素抵抗过程中至关重要,阻止巨噬细胞浸润对胰岛素靶组织的不利炎症反应及异常代谢影响,有望成为改善体内胰岛素敏感性的重要手段之一。   脂联素:通过抑制巨噬细胞来发挥功能   脂联素虽然不在巨噬细胞中表达,但其已被证实能通过下调清道夫受体A和胆固醇酰基转移酶1(ACAT1)的基因表达,从而抑制巨噬细胞转化为泡沫细胞。研究证明,脂联素也可能通过抑制单核细胞向巨噬细胞迁移并转化成泡沫细胞以及减轻细胞的炎症过程,来抑制体内血管壁的动脉粥样硬化。在脂类代谢中,低脂联素水平或能增加富含甘油三酯的血浆脂蛋白及产生泡沫细胞的脂肪氧化物,同时减少高密度脂蛋白,从而促进泡沫细胞形成。   另有体外细胞培养试验证明,脂联素对内皮细胞的细胞间黏附分子1(ICAM-1)、血管细胞黏附分子1(VCAM-1)和E-选择素等基因表达也有抑制作用。   此外,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心血管死亡率与低血浆脂联素水平紧密相关,进一步证实了脂联素具有抗炎和抗动脉粥样硬化的重要作用。   脂联素:治疗代谢综合征的新方法   我们最近的研究结果表明,在人THP-1巨噬细胞中直接表达脂联素可以调节脂类代谢,减少巨噬细胞转化为泡沫细胞,从而证实了脂联素的抗炎、抗动脉粥样硬化作用, 以及脂联素在抑制巨噬细胞转化成泡沫细胞过程中的作用。   由于巨噬细胞是一种高塑性循环细胞,它们能通过血液循环进入各种靶组织,进而影响这些组织或细胞的功能。因此,为了研究脂联素和巨噬细胞在体内的功能作用,我们建立了巨噬细胞特异性脂联素转基因小鼠模型,并证明了脂联素在小鼠巨噬细胞中的特异表达能显著减少巨噬细胞中胆固醇和甘油三酯的积聚,并能减少巨噬细胞转化为泡沫细胞,进而改善动脉粥样硬化病变程度。此外,脂联素在小鼠巨噬细胞中的表达还能使全身代谢活跃组织的炎症细胞因子水平有所降低,如单核细胞化学趋化蛋白质1(MCP-1)和肿瘤坏死因子等,从而提高生理性葡萄糖耐量及胰岛素敏感性的整体水平。   综上所述,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通过脂联素来抑制巨噬细胞浸润或升高血液循环中的脂联素水平,能影响其他组织和细胞的重要代谢活动,进而改变生理性代谢功能的整体水平,或能成为一种治疗代谢综合征的新方法。
  • 助力“三水”统筹共治|先河环保推出碧水云-水环境综合解决方案
    助力“三水”统筹共治|先河环保推出碧水云-水环境综合解决方案“十四五”是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助力建设2035年美丽水生态环境、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伟大目标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将对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实现路径、管理体系等进行科学规划。先河环保以助力十四五规划落地为己任,推动以“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为重点的“三水”统筹共治,构建“碧水云-水环境综合解决方案”,协助各级实现有河有水、有雨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坚持系统观念,明确“三水”统筹治理路径,促进水生态系统整体恢复。先河环保提出的“碧水云”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系统推进水质断面、河流水系、入河排污口、污染源、生物多样性、生境状况、水资源多维关联分析,诊断识别各单元的污染特征及成因,优化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精细化的环境监管,辅助管理部门构建科学有效的水域综合监管体系,达到“人水和谐”的环境目标。 碧水云智慧决策平台 三水共治、系统分析系统掌握区域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概况,各市县区断面水质排名,数据同期对比分析,识别不同时期主要污染物,便于资源调配、精细管理。、 源头监控、视频智能识别对污水处理厂、排污企业、尾矿、船舶等全过程精细化管控,实现污染源总量控制与减排。入河排污口、河流汇入口、面源污染监测监控,结合智能监控识别,精准锁源。 多模块预警 、助力决策以监测数据为基础,水环境数值模型为手段,进行临界值预警、数值变差预警、沿程预警、水质波动预警、水流量预警等,及早判断水污染事件影响,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多源数据融合、精准锁源集成水质、水文、污染源、人口分布、工业分布、用地类型等数据,采用大数据算法及模型,污染源解析,挖掘污染排放与水体水质规律,识别污染区域,锁定重点对象,打通“岸上—水里”影响关系。碧水云技术服务驻场服务团队与政府部门联合办公,实时监控系统数据,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后进行指挥调度,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河道巡查,推进政府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供污染源巡查服务,向政府及时交办污染事件,辅助政府执法管理。无人机高光谱水质解析服务对重点断面、河流汇入口、排污口进行无人机高光谱反演解析。驻场服务团队集成水文、水质、地形、土地利用等数据,采用大数据、SWMM、EFDC等模型,分析污染来源,提出断面达标方案。应用实例自贡市水网格化监测系统及大数据平台服务该项目涉及饮用水源地预警监测网络,县区间主要跨界、生态补偿断面监测网络,主要支流入河口断面监测网络组成的三级水环境污染监测网络,自贡境内的30余条河流,流域面积总共约4300平方公里,河道总长约730公里,实现了覆盖自贡市全境主要河流水系断面的网格化精准监测、监管和预警预报。咨询服务平台服务中山水环境大数据分析平台创新“一张网、一中心、一张图、N应用”的顶层设计,打造一个集数据存储、管理、交换、预警、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水环境综合管理平台,从监测预警、综合监管、决策分析、考核评估、信息发布五个方面强化河涌水质全过程闭环式监管,有效持续改善河涌水质,为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信息化支撑。生态兴则文明兴。人民依水而居,文化依水而生,环境依水而美。长江、黄河、大运河等大江大河流淌着中华文明的深远与辉煌。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将在美丽中国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中发挥重大作用。先河环保将继续全力以赴,推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确保为城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展现新的作为、贡献更大力量。
  • 最新!《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印发
    近日,生态环境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几个部门印送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根据国务院部署,自2007年以来,环境部持续开展综合名录编制工作。《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包括932项“双高”产品;二是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包括79项设备。其中,包含15项环境监测设备,16项大气污染防治设备,10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备,28项废水处理设备,3项噪声与振动污染控制(材料)设备,7项土壤污染防治设备。综合名录一方面清晰地为企业指明国家限制的“双高”产品、污染工艺,另一方面又为企业指明能够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综合名录的发布可为相关企业制定和调整有关产业、税收、贸易、信贷等政策时提供一定参考。其中的环境监测设备名录如下所示:更多名录详见附件:《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pdf
  • 广东潮阳启动练江流域综合整治 投三千万元治906条河涌
    从现在起至今年底,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将开展练江流域综合整治“百日集中专项行动”。昨天下午,记者从潮阳区相关会议获悉,行为期间,该区将对练江流域“脏、乱、臭”进行对症下药,加快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等10大工程建设,并专门安排3000万元整治906条河涌,实现全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5%等目标。记者了解到,环保环卫设施建设方面,该区加快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的前期工作,确保项目于9月底前动工,12月底前启动项目集中供热设施和集中治污设施建设。今年底前,铜盂镇、和平镇及关埠镇完成一期主体工程,推进潮阳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和新建65公里管网建设。加快日处理1200吨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并于12月底前动工。水利工程方面,该区将实施练江干流、北港水、谷饶溪、护城河等流域治理工程,以及海门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前后溪水闸重建工程、北港水闸重建工程和谷饶镇鲤鱼陂等7座新出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同时,全面推行治污“河长制”,从现在起至明年12月底开展河涌治理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断面流量为0.5立方米/秒以上河涌的906条河涌和新增上报的所有河涌进行全面整治,于今年底前完成40%的河涌整治工作任务。加强河岸两边绿化景观等配套建设,将河沟建成集防洪排涝、文化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长廊。行动期间,该区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监管,切实截断练江污染源。该区还专门制订出台了《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工作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来源:汕头特区晚报
  • 访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为了解中国科学仪器的市场情况和应用情况,同时将好的检测机构及其优势检测项目推荐给广大用户,“仪器信息网”与“我要测”自2011年9月1日开始,对不同领域具有代表性的“百家实验室”进行联合走访参观。近日,“我要测”工作人员参观访问了本次活动的第八十七站: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该中心袁雁庭主任、李国勇副主任、杜鹃工程师热情地接待了我要测到访人员。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中编办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也是目前广州地区唯一获得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珠宝劳动技能授权培训资格的机构。承担着为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检测、商品检验鉴定、检验检疫认证服务、技术研究开发、标准拟制定、技术与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口岸卫生除害处理、传染病监测与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技术保障和机关后勤事务服务,并对下辖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管理指导等职责。 中心获得的资质   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32名,其中博士2名,硕士11名,本科32名,大专21人,专业涵盖化学检测、动物检疫、植物检疫、卫生检疫、机械电子专业等多个领域。   中心下设新沙检验检疫实验室、珠宝鉴定实验室、综合检测中心、国家卫生处理安全及适用性检测重点实验室、新风实验室5个专业实验室,管理广州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研究所、广东正贸有害生物防控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2个企事业单位。其中新沙检验检疫实验室、珠宝鉴定实验室、新风实验室均获得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CNAS)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计量认可(CMA),综合检测中心也正在申请两个认证认可。   目前中心下辖实验室拥有价值约2100多万的专业检测设备400多台套,包括原子吸收光谱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罗氏荧光定量PCR检测仪、全自动核酸提纯仪、FOSS全自动定氮仪、脂肪萃取仪、量热仪、全自动工业分析仪等大型仪器。   参观珠宝鉴定实验室   据悉,我国是世界第三大钻石加工国,目前广东毛坯钻石年进出口量超过11亿美元,占全国70%以上,其中大部分在广州地区。广州局珠宝鉴定业务始于1996年,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检验检疫系统知名的珠宝鉴定实验室,并在国内外业界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依托技术和业务优势,珠宝实验室承担对全国兄弟单位的毛坯钻石检验技术支持工作。   据李国勇副主任介绍,2003年,我国实施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中心开始着手进一步完善珠宝鉴定室;2004年起进行升级改造,同年,国家质检总局钻石检验技术小组成立,广州局任组长;2005年8月,实验室通过了国家级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 实验室资质   目前,该实验室有5名工作人员,其中3名正式干部、2名聘用人员。主要技术人员均具国内外专业技术资格。实验室配置了红外光谱仪、钻石扫描仪、宝石显微镜等先进仪器及丰富标本。   珠宝鉴定实验室现主要承担广州局及全国毛坯钻石检验及技术支持任务。完成辖区内仿真饰品的检测技术支持工作,同时接受珠宝首饰及其原材料的司法鉴定和委托鉴定服务,是系统内目前唯一独立通过认可认证的专业珠宝鉴定实验室。 珠宝鉴定实验室 TENSOR 27型红外光谱仪 光纤光谱仪 宝石阴极发光仪 合式分光仪 台式分光镜 钻石比例分析仪 实验室的显微镜及天平 钻石检测流程图   此外,珠宝鉴定实验室还开展人员培训、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在培训方面,珠宝实验室获国家劳动部门珠宝职业技能培训及英国宝石学会钻石学文凭培训的权威授权,承担系统内各级钻石检验人员培训任务。2009年,获政府资助承担对农民工的珠宝专业培训任务,目前已培养系统内外各级专业人才过千人。   在科研方面,珠宝实验室具较强的科研能力,牵头完成了我国首个毛坯钻石技术文件《毛坯钻石检验和分级》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编写工作,并完成了多个相关科研项目。目前在研项目包括《中国钻石原产地特征研究》等总局课题。   参观综合检测中心   综合检测中心隶属于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广州口岸出入境产品的法定检测工作,同时可接受海关、司法、进出口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委托的相关专业业务的检测。   综合检测中心共有9层楼,建筑面积约3400m2。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有化学实验室,以后将逐步拓展到其他检测领域,如食品、轻工、纺织品检测、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等。中心现有工作人员20名,学士以上学位占75%,专业涵盖化学检测、动物检疫、植物检疫、卫生检疫专业等多个领域。目前实验室拥有专业检测设备 50 多台,包括原子吸收光谱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闪点仪等大型化学精密仪器和马弗炉、微波消解/萃取仪、石油产品密度计、旋转蒸发仪等各种小型仪器。 样品前处理室 嘉鸿顺.比沃实验室通风柜 仪器室 岛津LC-30A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PerkinElmer AS800 原子吸收光谱仪 岛津GC-2010 气相色谱仪 Roche MagNa pure LC核酸纯化系统 HFP 370自动克利夫兰开口闪点仪   目前,综合检测中心可检测项目达到40项以上,覆盖了纺织品服装及辅料、木制品、陶瓷制食品容器、纸浆、食品接触材料不锈钢制品、鞋类、皮革及其制品、仿真饰品、化工品、油脂类等各个领域。今后拟开展的检测业务还包括玩具、小家电、塑料食用器具等机电、轻工类产品检测;金属矿、塑料、铁合金产品等化矿类产品检测;酒、食用油、调味料、糖果、添加剂、微生物等食品和化妆品类检测;动物产品的微生物、农残、兽残项目检测;植物及植物产品的转基因成分检测、有害生物鉴定等。 样品室 待测样品   除检测任务外,综合检测中心还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突出重点、分层培训、分级实施”的培训要求,加强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参加大型仪器的培训和省局技术中心举办的各类检测业务培训班;按照ISO/IEC17025的要求加强技术人员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操作规程等的学习,确保全体人员熟知管理体系文件,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各项活动,并保证持续改进和完善管理体系,认真贯彻“公正、客观、准确、服务”的质量方针,坚持质量和服务并重的承诺,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   除珠宝鉴定实验室和综合检测中心外,李国勇副主任还向我要测到访人员简要介绍了新沙实验室、国家卫生处理安全及适用性检测重点实验室、广州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研究所及广东正贸有害生物防控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新沙实验室承担新沙口岸年进口约300万吨粮谷类(主要是大豆、小麦)的检验检疫任务和500多万吨煤炭的检测任务;同时,实验室面向全系统开放,接受系统内无该类实验室的其他检验检疫机构的检测业务;并且面向全社会开放,接受社会委托及商检公司委托检验业务。国家卫生处理安全及适用性检测重点实验室是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建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广州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研究所主要从事进出口商品委托检测、鉴定;检验检疫技术的研发及方法、标准的制修订;技术交流、合作、培训和咨询等业务。广东正贸有害生物防控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主要经营检验检疫技术服务、卫生除害处理服务等业务,并取得卫生除害机构资格和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除此外,中心在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风、河南、新沙、萝岗办事处还设立4个卫生除害处理服务部,具体从事卫生除害处理经营服务工作。
  • 2018春节归来,您的仪器有“长假综合症”吗?
    春节假期已经结束,归来的工作者们或真或假的呐喊着患上了“长假综合症”,在节后的几天内不仅工作效率低,不能进入工作状态,更是心情烦躁、精力难以集中,出现了疲劳、胃口不佳、失眠、瞌睡等状况。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工作者要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注意饮食和睡眠,以良好的心态和生活习惯适应快节奏的上班生活,而仪器作为我们从业人员精心呵护的宝贝,偶尔也是会出现“长假综合症”的哦。    长假归来,不仅人员忙碌起来,仪器也要进入高强度的工作状态,在长假开始之时您是否做好了关机前的维护保养呢?如果没有按照规范做好长假前的关机维护,就可能会导致仪器在节后伊始出现“长假综合症”。    那么首先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在节前对仪器做的维护保养:    1、对仪器进行除尘及内外清洁,防止出现灰尘的堆积和化学物的残留,导致仪器精度的下降;还要将仪器放置于适宜的温度、湿度之中,避免低温和潮湿带来的仪器损害。关好门窗,将贵重仪器放置在安全不受环境干扰的专用仪器室,注意防潮、防阳光直射、防腐蚀和防止高温。    2、如有实验室留守人员,应定期对仪器进行通电检测,同时查看仪器性能,定期写维护、检查记录,保障仪器以一个良好的工作状态迎接节后的工作。    3、实验室内该断电的断电,该断水的断水,该关闭气源必须关闭,对于平日使用的剧毒腐蚀性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要做好安全存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当做好了这些节前的维护工作,我们在节后将会省去许多烦心事。但是对于仪器的“长假综合症”仍然不可掉以轻心,要按照以下要求来进行节后的仪器开机。    1、调整好室内温度,并针对室内湿度决定是否进行抽湿,在室内温度、湿度稳定之后再打开机器。    2、针对不同的仪器有不同的开机注意事项,在这里笔者简单罗列两种仪器的节后开机注意事项:    傅立叶红外光谱仪:一、注意要符合规定的环境条件来使用,值得相信的红外光谱仪厂家提醒要注意实验室的温度以及相对湿度都应该在标准范围以内,所用电源应配备有稳压装置和接地线。为了更好的把关这些条件,红外实验室的面积不要太大,能放得下必须的仪器设备即可,但室内一定要有除湿装置。还有实验室里的CO2含量不能太高,因此实验室里的人数应尽量少,无关人员最好不要进入,还要注意适当通风换气。二、为防止仪器受潮而影响使用寿命,ican9傅立叶红外光谱仪-能谱科技强调红外实验室应经常保持干燥,即使仪器不用,也应每周开机至少两次,每次半天,同时开除湿机除湿。特别是霉雨季节,最好是能每天开除湿机。还有使用红外光谱仪测定用样品应干燥,否则应在研细后置红外灯下烘几分钟使干燥。试样研好并具在模具中装好后,应与真空泵相连后抽真空至少2分钟,以使试样中的水分进一步被抽走,然后再加压到一定的标准后维持几分钟。    红外测油仪:红外测油仪初次运用时应预热30分钟后再停止测量。电源开启后要先通过自检再打开工作站。操作红外测油仪的时分应带实验用手套,打开通风设备,坚持空气流通,避免四氯化碳挥发对人体形成损伤。红外测油仪中照明的光学器件应防止人手触摸,尽量防止灰尘的沾污。若光学镜面沾有手印或灰尘,能够在技术人员指导下用无水酒精或丙酮冲洗镜面,关于光栅不能这 样清洗,需专业人员才干维护。      不同的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不同,为了保障仪器工作效率并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仪器在节前节后的维护保养是很有必要的。当然,如果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维护工作,在节后仪器仍然是出现了运行问题,还是需要去联系专业的售后人员来进行处理,保障实验室年后的工作效率。    编辑点评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在长假过后都要开机检查,避免影响后面的正常工作。小编在此提示相关人员仔细检查仪器设备,有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影响后续工作。
  • 2973万!浙江省海洋科学院浙江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浙江省海洋科学院)项目海洋生态灾害预警及应对气候变化检测能力提升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ZB-2024060078项目名称:浙江省海洋科学院浙江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浙江省海洋科学院)项目海洋生态灾害预警及应对气候变化检测能力提升预算金额(元):29730000最高限价(元):10439000,2021000,8740000,4700000,3830000采购需求: 标项一标项名称:海洋生态灾害监测预警检测设备能力提升检测分析设备数量:1预算金额(元):10439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同位素比质谱仪联用元素分析仪、叶绿素荧光测定仪、原子荧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ECD+FID)、气相色谱仪(ECD+FPD)、气相色谱-单四极杆质谱联用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备注:采购依据:[2024]38291号、[2024]37548号、[2024]37545号;最高限价:10439000元;项目属性:货物项目;产地:部分接受进口产品。标项二标项名称:海洋生态灾害监测预警检测设备能力提升检测前处理及辅助设备数量:1预算金额(元):2021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微波消解仪、全自动快速溶剂萃取仪、快速溶剂萃取仪(手动)、全自动洗瓶机(大瓶)、全自动洗瓶机(精密玻器)、全自动定量浓缩仪、氮吹仪、高速离心机、旋转蒸发仪、超纯水仪、电子天平、分析天平(0.1mg/0.01mg)、分析天平(0.1mg)、除湿机、氢气发生器、沉积物打磨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备注:采购依据:[2024]37546号;最高限价:2021000元;项目属性:货物项目;产地:国产产品。标项三标项名称:海洋生态灾害监测预警检测设备能力提升调查设备数量:1预算金额(元):874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闭合浮游生物网、绞车、自容式海流计、机载高精度激光测绘雷达系统、执照审定无人机电子设备、浮游生物泵、走航声学多普勒流速流向仪、温盐深测量仪、便携式多波束测深仪、多波束测深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备注:采购依据:[2024]37543号、[2024]37544号、[2024]38291号;最高限价:8740000元;项目属性:货物项目;产地:部分接受进口产品。标项四标项名称: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系统监测能力提升仪器设备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47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基于水汽平衡和海气分压差法的海水和大气二氧化碳测量仪、基于涡动法的海气二氧化碳通量测量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备注:采购依据:[2024]37989号;最高限价:4700000元;项目属性:货物项目;产地:接受进口产品。标项五标项名称: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能力提升实验室环境设施升级改造数量:1预算金额(元):383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实验室家具及空调设备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配套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备注:采购依据:[2024]37547号、[2024]37542号;最高限价:3830000元;项目属性:货物项目;产地:国产产品。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07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投标人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三、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浙江省海洋科学院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益乐路20号传 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晓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000865质疑联系人:谢芳质疑联系方式:0571-880008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传 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191质疑联系人:冯东东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 珀金埃尔默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综合解决方案
    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是我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根本遵循。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我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维护国家安全、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力量。珀金埃尔默作为一家拥有近90年历史的全球知名的科学技术服务供应商,可以为疾控系统的理化分析,微生物检测,毒理分析以及传染类疾病的预防控制等方面提供广阔的仪器平台,分析方法与相关配套服务。为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完善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做出贡献。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珀金埃尔默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综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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