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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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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盟获批签署减免税协议 仪器仪表关税即将减让

    欧洲议会全体会议8日通过决议,支持欧盟签署世界贸易组织(WTO)关于减免201项高新技术产品关税的协议,为欧盟正式签署该协议亮了绿灯。  去年底,包括中国在内的世贸组织扩大《信息技术协定》产品范围谈判25个参加方就扩围谈判达成全面协议。尽管欧盟作为一方参加了谈判并与其他各方达成了协议,但根据欧盟内部相关规定,欧盟必须得到欧洲议会批准才能正式签署和实施该协议。  这项协议涉及的201项产品是在1996年《信息技术协定》产品范围基础上新增加的,主要包括信息通信技术产品、半导体及其生产设备、视听产品、医疗器械以及仪器仪表等。根据协议,这些产品将于2016年7月1日起逐步减税,其中绝大多数产品将在2019年7月取消关税。  欧洲议会与欧盟委员会等欧盟其他机构在很多问题上经常意见不一致。然而,此次欧洲议会却高票批准欧盟签署减免税协议。有分析说,这与欧洲议员认为欧盟将从中获益密不可分。  欧洲议会的数据显示,目前《信息技术协定》涉及的欧盟出口产品金额为1890亿欧元(约合2155亿美元),而减免201项高新技术产品关税协议生效后,欧盟将增加收益50亿至83亿欧元(约合57亿至94亿美元)。  另据了解,中国于2003年正式加入《信息技术协定》,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全球信息技术产品第一大生产和出口国、第二大进口国,是信息技术产品全球价值链的重要参与方。中国在扩围产品全球贸易额中占比约为四分之一,位居全球第一。  商务部网站消息指出,扩围谈判达成协议后,将有助于中国相关产品扩大出口,也有利于降低有关元器件和设备的进口成本,为企业用户和消费者带来福利。同时,协议的达成有利于巩固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推动中国信息技术产品向全球价值链高端延伸,助力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进“中国制造2025”。此外,中国积极参与扩围谈判,是继续推动改革开放的具体体现,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外资对华投资信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 2016年1月1日起我国调整进出口关税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为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加强先进技术、产品和服务进口,增加有效供给,推进国内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16年关税调整将继续鼓励国内亟需的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高速电力机车的牵引变流器、电视摄像机取像模块、纯电动或混合动力汽车用电机控制器总成、无铬鞣剂、牛羊油脂等商品的进口关税。为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适应国内消费升级需求,2016年将适度扩大日用消费品降税范围,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进口关税税率相对较高、进口需求弹性较大的箱包、服装、围巾、毯子、真空保温杯、太阳镜等商品的进口关税。为充分发挥关税对国内产业的保护作用,根据国内生产满足需求情况,2016年将对自动络筒机等部分商品关税进行相应调整。同时,2016年还将取消磷酸、氨和氨水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生铁、钢坯等商品的出口关税。  为扩大双边、多边经贸合作,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根据我国与其他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2016年将对中国与冰岛、瑞士、哥斯达黎加、秘鲁、新西兰自贸协定以及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等7个协定实施进一步降税。同时,根据我国2012年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框架下对部分环境产品降税的承诺,2016年将实施税率高于5%的27项环境产品税率降至5%,主要有污泥干燥机、垃圾焚烧炉、太阳能热水器、风力发电机组等。  为适应科学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贸易结构优化,加强进出口管理的需要,2016年对进出口税则中部分税目进行调整。调整后,2016年税则税目总数将由8285个增加到8294个。附件: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  一、进口关税税率  (一)最惠国暂定税率:  在2015年实施的暂定税率基础上,增加对毛制上衣等商品实施暂定税率;降低太阳镜等商品暂定税率水平;调整电控柴油喷射装置及其零件等商品名称和范围;取消止回阀等商品暂定税率,恢复实施最惠国税率;提高喷气织机等商品暂定税率水平。调整后实施暂定税率的商品见附表1。  (二)协定税率及特惠税率: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对原产于冰岛的27个税目商品、原产于瑞士的5923个税目商品、原产于哥斯达黎加的247个税目商品、原产于秘鲁的1802个税目商品、原产于新西兰的92个税目商品实施进一步降税;增加对原产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且已制定优惠原产地标准的各2个税目商品实施零关税。调整后有关协定的协定税率见附表2(一)。对原产于东盟成员国、亚太贸易协定其他成员国(孟加拉、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巴基斯坦、新加坡、智利和台湾地区的商品继续实施协定税率,协定税率的商品范围和税率水平维持不变;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贝宁、布隆迪等国家的商品继续实施特惠税率,特惠税率的商品范围和税率水平维持不变。见附表2(二)。  二、出口关税税率  降低高纯生铁等商品出口关税,对磷酸等商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调整后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见附表3。  三、税则税目  对部分税则税目进行调整,见附表4。调整后,2016年税目数共计8294个。  四、实施时间  以上方案,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安徽恒诚检测转载自网络

  • 【分享】外贸常见税务术语

    保护关税(Protective Tariff) 保税制度(Bonded System) 布鲁塞尔估价定义(Brussels Definition of Value BDV)  差别关税(Differential Duties)  差价关税(Variable Import Levies)  产品对产品减税方式(Product by Product Reduction of Tariff)  超保护贸易政策(Policy of Super-protection)  成本(Cost)  出厂价格(Cost Price)  初级产品(Primary Commodity)  初级产品的价格(The Price of Primang Products)  出口补贴(Export Subsidies)  出口动物产品检疫(Quarantine of Export Animal products)  出口管制(Export Contral)  出口税(Export Duty)  出口退税(Export Rebates)  出口信贷(Export Finance)  出口限制(Export Restriction)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Export credit Guarantee)  出口许可证(Export Licence)  储备货币(Reserve Carreacy)  处于发展初级阶段(In the Early Etages of Development)  处理剩余产品的指导原则(The Guiding Principle of Clealing With the Surplus Agricultural Products)  船舶(Vessel)  从量税(Specific Duty)  从价(Ad Valorem)  从价关税(Ad Valorem Duties)  单方面转移收支(Balance of Unilateral Transfers)  动物产品(Animal Product)  多种汇率(Multiple Rates of Exchange)  反补贴税(Counter Vailing Duties)  反倾销(Anti-Dumping)  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ies)  关税(Customs Duty)  关税和贸易总协定(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关税合作理事会(Customs Co-operation Council)  关税减让(Tariff Concession)  关税配额(Tariff Quota)  关税升级(Tariff Escalation)  关税水平(Tariff Level)  关税税则(Tariff)  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  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秘书处(Secretariat of GATT)  规费(Fees)  国际价格(International Price)  约束税率(Bound Rate)  自主关税(Autonomous Tariff)  最惠国税率(The Most-favoured-nation Rate of Duty)  优惠差额(Margin of Preference)  优惠税率(Preferential Rate)  有效保护率(Effective Vate of Protection)

  • 【转帖】2009年深圳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分析报告(概要)

    前言 技术性贸易措施又称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及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主要涉及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 协定)中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TBT 措施)和《关于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 协定)中的动物卫生、植物卫生与食品安全措施(SPS 措施),这些名义上合理的措施,客观上可能成为限制进口、进行贸易保护的工具。技术性贸易壁垒现已成为贸易壁垒的一种主要形式。 一、 遭遇和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总体状况 1.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产品出口的影响评估 本报告进行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深圳市产品出口影响的评估,主要是基于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3月发布的《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2008)》,基本方法是沿用和套用国家调查的指标和结果。本报告依据HS编码将深圳市出口企业划分为以下七个行业: 第一、农食产品行业,包括HS编码为01~24的产品,主要涉及农产品、动植物产品、食品、饮料等; 第二、电子信息行业,包括HS编码为84、85中的部分产品,主要涉及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通信设备及其零部件、消费类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半导体电子元器件等; 第三、机械行业,包括HS编码为84、85中的部分产品,主要涉及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小家电、仪器仪表、医疗器械、锅炉及辅助设备、食品加工机械及零件等; 第四、纺织服装皮革行业,包括HS编码为41~43,50~67的产品,主要涉及纺织服装、鞋帽、以及皮革、毛皮及其制品等; 第五、玩具行业,包括HS编码为95的产品,主要涉及玩具、游戏或运动用品; 第六、家具行业,包括HS编码为9401~9404的产品,主要涉及各类普通家具和医用家具及其零件,弹簧床垫、寝具等; 第七、灯具行业,包括HS编码为9405的产品,主要涉及各类灯具和照明装置及其零件。 另外,把未列入以上七个行业的其它产品,归入其它行业,主要指深圳市其它单个出口量比较大的产品,比如娱乐或运动用快艇和其他船舶。 1.1 总体情况 据深圳海关数据,2009年1~10月,深圳市产品进出口总额为2101.2亿美元,其中出口1267.1亿美元,同比下降14.96%,深圳市的出口总额约占广东省的45%左右。 ——2009年1~10月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直接损失额约76.28亿美元,新增成本约28.16亿美元 本报告所指直接损失包括出口产品被进口国海关扣留、销毁、拒绝进口(退货)、产品被降级降等所造成的损失,因出口国技术性贸易措施而取消订单造成的损失,进口国新法律出台导致企业市场丧失的损失以及出口企业额外的费用损失(因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使出口企业额外发生的检验、建议、滞港及各种手续费等)。新增成本包括出口企业为适应新要求而进行技术改造、包装及标签要求、新增检验检疫、认证、处理及各种手续而发生的费用。 ——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出口企业占出口企业比例参考值,总体为54.9%,其中,农食产品、电子信息、玩具行业分别为81.25%、62.96%、70.83% ——在全市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总数中,电子信息行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次数最多,约为26%,其它依次为纺织服装皮革行业24%,农食产品行业16%、机械行业11%、玩具行业7% ——不同国家(地区)在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出口企业中的比例参考值,欧盟、美国、日本、东盟别为32%、25%、12%、6% ——在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造成损失的主要形式中,取消订单约占48%、退回货物约占13%、降级处理约占10%、扣留货物约占9% ——2009年1~10月深圳市纺织服装皮革行业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直接损失额约为15.42亿美元,电子信息行业12.37亿美元,机械行业5.33亿美元,玩具行业4.2亿美元 ——产品出口到不同国家或地区所遭受直接损失额,美国28.06亿美元、欧盟26.35亿美元、日本7.96亿美元、东盟3.36亿美元 ——2009年1~10月深圳市出口企业为满足国外技术性要求发生的新增成本达到28.16亿美元,其中,电子信息行业、纺织服装皮革行业、机械行业、玩具行业的新增成本分别为7.93亿美元、7.39亿美元、3.42亿美元、2.45亿美元,分别占新增成本的28.16%、26.24%、12.14%、8.7% ——深圳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表现在认证要求、技术标准要求、环保要求、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和人身安全要求 ——企业在出口中可能遇到的障碍,依次为汇率、关税、技术性贸易措施、许可证、反倾销、配额等 1.2 行业情况 (1) 电子信息行业 2009年1~10月,深圳市电子信息行业出口总额为640.38亿美元,占深圳市总出口额的50.5%,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直接损失额12.37亿美元,新增成本7.93亿美元。 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出口企业约占其出口企业的63%,行业遭受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次数占深圳市遭受的全部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次数的25.4%。 (2) 机械行业 2009年1~10月,深圳市机械行业出口总额为276.23亿美元,占深圳市总出口额的21.6%,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直接损失额5.33亿美元,新增成本3.42亿美元。 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出口企业约占其出口企业的62.96%,行业遭受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次数占深圳市遭受的全部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次数的10.95%。 (3) 纺织服装皮革行业 2009年1~10月,深圳市纺织服装皮革行业出口总额为129.62亿美元,占深圳市总出口额10.2%,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直接损失额15.42亿美元,新增成本7.39亿美元。 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出口企业约占其出口企业的48.4%,行业遭受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次数占深圳市遭受的全部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次数的23.1%。 (4) 玩具行业 2009年1~10月,深圳市玩具行业出口总额为42.05亿美元,占深圳市总出口额的3.3%,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直接损失额4.2亿美元,新增成本2.45亿美元。 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出口企业约占其出口企业的70.8%,行业遭受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次数占深圳市遭受的全部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次数的7.3%。 (5) 灯具行业 2009年1~10月,深圳市灯具行业出口总额为7.6亿美元,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直接损失额0.76亿美元,新增成本0.45亿美元。 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出口企业约占其出口企业的70.8%,行业遭受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次数占深圳市遭受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全部次数的1.3%。 (6) 家具行业 2009年1~10月,深圳市家具行业出口总额为25.2亿美元,占深圳市总出口额的2.0%,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直接损失额2.52亿美元,新增成本1.47亿美元。 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出口企业约占出口企业的70.8%,行业遭受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次数占深圳市遭受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全部次数的7.3%。 (7) 农食产品行业 2009年1~10月,深圳市农食产品行业出口总额为10.33亿美元,占深圳市总出口额的0.8%,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直接损失额3.08亿美元,新增成本1.66亿美元。 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出口企业约占其出口企业的81.25%,行业遭受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次数占深圳市遭受的全部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次数的16%。

  • 【资料】-毛细管色谱柱固定液的涂渍方法

    [b]毛细管色谱柱固定液的涂渍方法[/b](1)壁开管柱(wall coated open tubular, WOCT)将固定液直接涂在毛细管内壁上,这是戈雷最早提出的毛细管柱。由于管壁的表面光滑,润湿性差,对表面接触角大的固定液,直接涂渍制柱,重现性差,柱寿命短,现在的WCOT柱,其内壁通常都先经过表面处理,以增加表面的润湿性,减小表面接触角,在涂固定液。(2)多孔层开口柱(porous layer open tubular, PLOT)在管壁上涂一层多孔性吸附剂固体微利,不再涂固定液,实际上是使用开管柱的气固色谱。(3)载体涂渍开管柱(support coated open tubular, SCOT)为了增大开管柱内固定液的涂渍量,现在毛细管内壁涂上一层很细的(<2μm)多孔颗粒,然后在多孔层上涂渍固定液,这种毛细管柱,液膜较厚,因此柱容量较WCOT柱高。(4)化学键合相毛细管柱 将固定相用化学键合的方法键合到硅胶涂敷的柱表面和径表面处理的毛细管内壁上。经过化学键合,大大提高了柱的热稳定性。(5)交联毛细管柱 由交联引发剂将固定相交联到毛细管管壁上。这类柱子具有耐高温、抗溶剂抽提、液膜稳定、柱效高、柱寿命长等特点,因此得到迅速发展。

  • 【资料】“危险性评估”在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工作的应用

    “危险性评估”在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工作的应用 WTO/SPS协定要求各成员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时,必须以“危险性评估”的结果作为科学依据,否则,将视为贸易技术壁垒。 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卫生部门制定第一项酱油中砷限量规定至今,在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便一直贯穿着“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并且重点开展了“危险性评估”相关的以下工作。

  • 【分享】欧盟RoHS修订版即将公布

    欧盟RoHS修订版即将公布欧盟议会于2010年11月底,以压倒性的投票结果,通过 2002/95/EC-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特定有害物质禁用指令 (即欧盟 RoHS 指令) 的修订版。作为在电子行业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指令,RoHS修订版对企业会有哪些重要的影响呢。为此,笔者咨询了国内知名的第三方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PONY谱尼测试的专家告诉笔者:新修订的RoHS指令包含扩大管制范围 (包括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将来增加新的限用物质的程序规定、更严格的执法和产品召回机制,以及将采用CE标示等规定。为了进一步了解本次修订的情况,PONY谱尼测试的专家还向笔者介绍了本次指令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取代先前的 RoHS 指令;管控的范围将扩大至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医疗器材以及监控设备;新增第11类,为原来10大类未定义其中的电子电气设备,但有8年的缓冲期;将与欧盟REACH法规 (EC - No 1907/2006) 取得共识和协调;对于生产商、进口商和分销商有更明确的定义及规范其职责;符合要求的产品采用CE 标示;符合性声明;新增执法、文件保存、产品召回以及授权通报等相关要求。此外,生产商可任命授权代表,以履行CE 标示指令和RoHS 指令的相关要求。PONY谱尼测试的专家还提醒笔者:欧洲委员会已于2011年3月21日正式通报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定(WTO/TBT)。RoHS修订版将于今年6 或7月份在欧盟公报上正式公布,并于公布后20天生效。这项举措的意义在于:一旦公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18个月内转成国内法。为此,PONY谱尼测试专家认为,我国的企业应尽快寻求应对措施,避免由此产生的贸易壁垒影响产品在欧盟市场的销售。如有疑问,请致电PONY谱尼测试零七五五二六零五零九零九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刚刚发布了国际经贸专家职位,坐标深圳市,速来围观!

    [b]职位名称:[/b]国际经贸专家[b]职位描述/要求:[/b]岗位需求:1.曾参与或主持TBT相关课题 2.熟悉单、双或多边贸易协定的制定规则以及国际标准法规 3.对区域贸易的经济学原理或法理有一定的见解 招收条件:1.博士后申请者一般应为年龄35周岁以下、在国(境)内外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人员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提供科研条件及在站期间待遇:1.配备科研助手; 2.实验室仪器设备优先使用; 3.除市区两级补贴每年24万外,公司另有优厚补贴; 4.年终奖及双薪,五险一金,各种优厚福利; 5.免费办理入户,配偶及子女随迁; 6.协助申请政策性住房(公租房、人才房等)。[b]公司介绍:[/b]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Centre Testing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简称"CTI")作为中国第三方检测与认证服务的开拓者和领先者,是一家集检测、校准、检验、认证及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第三方机构,在全球范围内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CTI成立于2003年,总部位于深圳,现有员工9000余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51%,硕士以及博士学历占...[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user/job/position/60655]查看全部[/url]

  • 【转帖】欧盟RoHS修订版即将公布

    欧盟议会于2010年11月底,以压倒性的投票结果,通过 2002/95/EC - 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特定有害物质禁用指令 (即欧盟 RoHS 指令) 的修订版。新修订的RoHS指令包含扩大管制范围 (包括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将来增加新的限用物质的程序规定、更严格的执法和产品召回机制,以及将采用CE标示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取代先前的 RoHS 指令 ——将扩大至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医疗器材以及监控设备 ——新增第11类,为先前10大类未定义其中的电子电气设备,但有8年的缓冲期 ——将与欧盟REACH法规 (EC - No 1907/2006) 取得共识和协调 ——对于生产商、进口商和分销商有更明确的定义及规范其职责 ——符合要求的产品采用CE 标示 ——符合性声明 ——新增执法、文件保存、产品召回以及授权通报等相关要求生产商可任命授权代表,以履行CE 标示指令和RoHS 指令的相关要求。欧洲委员会已于2011年3月21日正式通报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定(WTO/TBT)。RoHS修订版将于今年6 或7月份在欧盟公报上正式公布,并于公布后20天生效。一旦公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18个月内转成国内法。

  • 【分享】欧盟RoHS修订版即将公布

    挑战欧盟议会于2010年11月底,以压倒性的投票结果,通过2002/95/EC - 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特定有害物质禁用指令(即欧盟 RoHS指令)的修订版。新修订的RoHS指令包含扩大管制范围(包括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将来增加新的限用物质的程序规定、更严格的执法和产品召回机制,以及将采用CE标示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将取代先前的RoHS 指令;☆ 将扩大至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医疗器材以及监控设备;☆ 新增第11类,为先前10大类未定义其中的电子电气设备,但有8年的缓冲期;☆ 将与欧盟REACH法规(EC - No 1907/2006) 取得共识和协调;☆ 对于生产商、进口商和分销商有更明确的定义及规范其职责;☆ 符合要求的产品采用CE 标示;☆ 符合性声明;☆ 新增执法、文件保存、产品召回以及授权通报等相关要求;☆ 生产商可任命授权代表,以履行CE 标示指令和RoHS 指令的相关要求。欧洲委员会已于2011年3月21日正式通报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定(WTO/TBT)。RoHS修订版将于今年6或7月份在欧盟公报上正式公布,并于公布后20天生效。一旦公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18个月内转成国内法。

  • 【分享】欧盟RoHS修订版即将公布

    欧盟RoHS修订版即将公布欧盟议会于2010年11月底,以压倒性的投票结果,通过 2002/95/EC-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特定有害物质禁用指令 (即欧盟 RoHS 指令) 的修订版。作为在电子行业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指令,RoHS修订版对企业会有哪些重要的影响呢。为此,笔者咨询了国内知名的第三方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PONY谱尼测试的专家告诉笔者:新修订的RoHS指令包含扩大管制范围 (包括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将来增加新的限用物质的程序规定、更严格的执法和产品召回机制,以及将采用CE标示等规定。为了进一步了解本次修订的情况,PONY谱尼测试的专家还向笔者介绍了本次指令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取代先前的 RoHS 指令;管控的范围将扩大至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医疗器材以及监控设备;新增第11类,为原来10大类未定义其中的电子电气设备,但有8年的缓冲期;将与欧盟REACH法规 (EC - No 1907/2006) 取得共识和协调;对于生产商、进口商和分销商有更明确的定义及规范其职责;符合要求的产品采用CE 标示;符合性声明;新增执法、文件保存、产品召回以及授权通报等相关要求。此外,生产商可任命授权代表,以履行CE 标示指令和RoHS 指令的相关要求。PONY谱尼测试的专家还提醒笔者:欧洲委员会已于2011年3月21日正式通报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定(WTO/TBT)。RoHS修订版将于今年6 或7月份在欧盟公报上正式公布,并于公布后20天生效。这项举措的意义在于:一旦公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18个月内转成国内法。为此,PONY谱尼测试专家认为,我国的企业应尽快寻求应对措施,避免由此产生的贸易壁垒影响产品在欧盟市场的销售。如有疑问,请致电PONY谱尼测试零七五五二六零五零九零九

  • 【分享】欧盟RoHS修订版即将公布

    欧盟RoHS修订版即将公布   欧盟议会于2010年11月底,以压倒性的投票结果,通过 2002/95/EC - 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特定有害物质禁用指令 (即欧盟 RoHS 指令) 的修订版。  新修订的RoHS指令包含扩大管制范围 (包括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将来增加新的限用物质的程序规定、更严格的执法和产品召回机制,以及将采用CE标示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取代先前的 RoHS 指令 ——将扩大至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医疗器材以及监控设备 ——新增第11类,为先前10大类未定义其中的电子电气设备,但有8年的缓冲期 ——将与欧盟REACH法规 (EC - No 1907/2006) 取得共识和协调 ——对于生产商、进口商和分销商有更明确的定义及规范其职责 ——符合要求的产品采用CE 标示 ——符合性声明 ——新增执法、文件保存、产品召回以及授权通报等相关要求  生产商可任命授权代表,以履行CE 标示指令和RoHS 指令的相关要求。  欧洲委员会已于2011年3月21日正式通报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定(WTO/TBT)。RoHS修订版将于今年6 或7月份在欧盟公报上正式公布,并于公布后20天生效。一旦公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18个月内转成国内法。

  • 【讨论】欧盟RoHS修订版即将公布

    欧盟议会于2010年11月底,以压倒性的投票结果,通过 2002/95/EC-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特定有害物质禁用指令 (即欧盟 RoHS 指令) 的修订版。作为在电子行业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指令,RoHS修订版对企业会有哪些重要的影响呢。为此,笔者咨询了国内知名专家告诉笔者:新修订的RoHS指令包含扩大管制范围 (包括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将来增加新的限用物质的程序规定、更严格的执法和产品召回机制,以及将采用CE标示等规定。为了进一步了解本次修订的情况,专家还向笔者介绍了本次指令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取代先前的 RoHS 指令;管控的范围将扩大至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医疗器材以及监控设备;新增第11类,为原来10大类未定义其中的电子电气设备,但有8年的缓冲期;将与欧盟REACH法规 (EC - No 1907/2006) 取得共识和协调;对于生产商、进口商和分销商有更明确的定义及规范其职责;符合要求的产品采用CE 标示;符合性声明;新增执法、文件保存、产品召回以及授权通报等相关要求。此外,生产商可任命授权代表,以履行CE 标示指令和RoHS 指令的相关要求。专家还提醒笔者:欧洲委员会已于2011年3月21日正式通报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定(WTO/TBT)。RoHS修订版将于今年6 或7月份在欧盟公报上正式公布,并于公布后20天生效。这项举措的意义在于:一旦公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18个月内转成国内法。为此,专家认为,我国的企业应尽快寻求应对措施,避免由此产生的贸易壁垒影响产品在欧盟市场的销售。

  • [分享]如何获得国际或国外标准?

    如何获得国际或国外标准?——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O)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实验室应对国际标准的来源渠道有所了解,以便需要时能及时获得。若实验室所在国是某个国际组织的成员,实验室可以向国际标准的发布机构或其委托机构索取。例如,国际法制计量局(BIML)负责发行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CIML)的国际建议(R)和国际文件(D),并发布季度公报。BIML文件中心收藏大量的技术文件、制造商的信息小册子和数据以及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库存的出版物。虽然文件中心不对公众开放,但成员国可去信要求索取信息。 此外,国际组织在其成员国都设有秘书处,秘书处会向本国用户提供国际标准化文件及其他相关信息。如果检测/校准活动中用到国际标准,可以向该组织在本国的秘书处索取。我国是ISO、IEO、BIPM、OIMA等国际组织的成员国,和国际组织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加紧了国际标准的采集工作,各国际组织中国秘书处的活动更为活跃,和秘书处取得联系能为实验室便捷和迅速地获取国际标准提供更多的帮助。 根据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10.4款的要求“各成员应采取其所能采取的合理措施,保证如其他成员或其他成员中的利害关系方依照本协定的规定索取文件副本,除递送费用外,应按向有关成员本国或任何其他成员国民提供的相同价格(如有定价)提供。”根据这一规定,如实验室所在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检测/校准活动中需要用到对方国家标准时,对方国家应能提供有关标准化文件并设立咨询点回答提出的合理询问。

  • 【转帖】吉内兹:把地球变暖控制在2度内是很大挑战

    TAG: 地球变暖 气候变化 吉内兹 http://img.antpedia.com/attachments/2010/11/33393_201011291740161.jpg  11月29日,由商务部国际商报社主办的“第一届《国际商报》国际经贸合作项目洽谈会暨中德低碳环保高端论坛”活动在北京举行。德国驻华大使馆环境与气候变化参赞考杜拉?吉内兹在会上发表讲话时表示,目前要把地球变暖的温度控制在2度之内的目标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考杜拉?吉内兹在谈到中德环境合作框架时表示,中德对今天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的国际气候变化谈判都有很高的期望,希望把哥本哈根会议遗留的问题在这里解决,并达成协定。她表示,坎昆会议可能对国际金融合作,发达国家采取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对发展中国家提供财政资助,气候保护活动的一些标准、报告体制和评估体制,以及2050年之前全球气候变化工作的基本安排等问题达成一致,这对今后国际机构的合作会起到很大的影响。  她说,目前要把地球变暖的温度控制在2度之内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只有所有的国家在紧密合作的前提下才能实现,而且这个目标只有进一步加大对绿色工业的投入才能实现。她表示,提升能源效益、节能,包括能源结构的改变是未来达到低碳社会的基本要求。德国和中国有不同的出发点,但是两国做了同样的决定,对能源结构做出了改变。  考杜拉?吉内兹表示,两国需要企业和一系列创新的工作来充分发挥潜力,从煤炭领域、钢铁生产领域、垃圾处理领域、污水处理领域,包括物流和房屋节能领域,还有到风能和太阳能的使用都是涉及到节能环保的领域。她表示,中国是德国在亚洲最重要的贸易合作伙伴,包括开放市场、开放环保和能源方面的工作都是贸易合作的重点。德国和中国在能源和环境方面的合作具有重大意义,这些意义将在今后的具体合作当中得到体现。

  • 【分享】国际贸易英语词汇集锦

    贸易价格术语   trade term / price term 价格术语  world / international market price 国际市场价格  FOB (free on board) 离岸价  C&F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价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到岸价  freight 运费  wharfage 码头费  landing charges 卸货费  customs duty 关税  port dues 港口税  import surcharge 进口附加税  import variable duties 进口差价税  commission 佣金  return commission 回佣,回扣  price including commission 含佣价  net price 净价  wholesale price 批发价  discount / allowance 折扣  retail price 零售价  spot price 现货价格  current price 现行价格 / 时价  indicative price 参考价格  customs valuation 海关估价  price list 价目表  total value 总值  贸易保险术语  All Risks 一切险  F.P.A.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平安险  W.A. / W.P.A (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 水渍险  War Risk 战争险  F.W.R.D. (Fresh Water Rain Damage) 淡水雨淋险  Risk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 混杂、玷污险  Risk of Leakage 渗漏险  Risk of Odor 串味险  Risk of Rust 锈蚀险  Shortage Risk 短缺险  T.P.N.D. ( Theft, Pilferage & Non-delivery) 偷窃提货不着险  Strikes Risk 罢工险  贸易机构词汇  WTO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世界贸易组织  IMF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CTG (Council for Trade in Goods) 货币贸易理事会  EFTA (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AFTA (ASEAN Free Trade Area) 东盟自由贸易区  JCCT (China-US Joint Commission on Commerce and Trade) 中美商贸联委会  NAFTA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 北美自由贸易区  UNCTAD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  GATT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关贸总协定

  • 【转帖】东盟自贸 泰葡萄酒市场竞争火爆

    据泰国《世界日报》2月11日报道,暹罗葡萄酒公司市场开发部主任乃定表示,开放东盟自由贸易市场,葡萄酒关税降低至零,市场竞争加剧,国外葡萄酒厂商有意到泰国设立灌装工厂。  乃定说,今年市场开发注重建立泰国葡萄酒品牌,让更多客户认识及了解公司产品,扩大消费者群体,因为开放东盟自由贸易,关税降至零,导致市场竞争激烈。  国外葡萄酒厂家将灌装基地转移到泰国,以向东盟其它国家出口,并在泰国销售。之前,进口葡萄酒成本约300-400铢,售价600铢,关税20%。此外,泰国与澳大利自贸协议未来5年有望实施,外资也看好该市场。目前公司代工灌装葡萄酒业务已经3年,估计开放自贸后客户增加。  公司计划通过泰国餐厅推动泰国葡萄酒,目前已经在18个国家销售,预计今年将增加2-3个国家。此外,计划扩大葡萄酒产量,增加葡萄种植面积,从目前260莱增至290莱,预计2年内产量将从10万瓶增至13-18万瓶,同时还会推出其它口味的葡萄酒。  乃定预测,公司国内收入比例将从20%提到30%,出口则从80%减到70%,今年收入目标锁定8,000万铢,年比增加25%,葡萄园接待游客从6.5万人次增到8.5万人次。

  • 【转帖】关于新的化学品政策 REACH的问与答-4

    19.关于化学品,还有哪些国际性的制度?既然化学品在全球广泛流通,其安全性受到国际关注就是当然的,国际上出台了大量的有关化学品国际性制度或法规。欧盟在其中起到了领导者的作用,也和第三方国家进行了密切的合作。国际化学品管理制度战略(SAICM)2006年,委员会在SAICM的开创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SAICM得到了发展并和来自140多个国家的利益攸关者进行了谈判磋商。2006年4月在迪拜,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管理理事会最后接受了SAICM。SAICM的目标是确保全球化学品按照同样一个模式管理,这样有助于达到可持续性发展2002年世界峰会上提出的口号“到2020年,化学品使用和生产的方式对于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EU已经是SAICM的积极支持者,也将会是SAICM全球计划执行的活跃者,这一SAICM全球计划设置了近300种不同的活动,有助于所有国家能达到口号提出的目标。尤其值得一提的是,REACH法规将帮助EU完成SAICM的目标。高吨位水平物质的OECD战略计划OECD就以一个系统的方式测试和评估高吨位水平物质(HPV),建立了一个合作性的计划。当物质缺乏重要的数据,或关注程度增加时,建议采取进一步的调查、进行深入评估或风险评价。EU积极参与了这项计划,OECD计划和REACH法规将会相互加强和促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协定POPs斯德哥尔摩协定是对12种POPs的生产、使用、进出口、处置和排放等进行的规定。该协定禁止POPs的故意生产和使用,禁止新的POPs开发,目标在于最大限度降低无意识生产的POPs的排放。迄今为止,该协定已经得到欧盟委员会的18个成员国以及2个加盟国的认可。最近,欧盟委员会建议另外的5种物质应该纳入该协定中。全球协调系统(GHS)委员会积极参与了联合国关于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系统(GHS)的谈判。于2006年秋天,在与利益攸关者的咨询磋商成功完成后,目前正着手准备一个贯彻执行GHS的法律草案。几年的过渡期后,这项新的立法将会取代现有的关于化学品分类及标记的规定,即理事委员会指南67/548/EEC和1999/45/EC。危险化学品的鹿特丹(荷兰西南部港市)协定关于优先告知允诺(PIC)的鹿特丹协定,目标是当化学品在全球流通时,要尽可能降低与化学品相关联的风险。这个协定建立了一个关于某些危险化学品的贸易管理体系,该协定已在2004年初实施。欧盟的23个成员国以及其他2个加盟国是该协定的成员。欧盟国会和理事会的EC304/2003决议贯彻执行了这个协定,并远远超出了该协定所要求的范围。20.REACH法规对纳米粒子将如何处理?纳米粒子同样纳入了REACH法规的管理中,因而它们的健康和环境性质同样要在REACH法规的要求下进行评估。然而,对纳米粒子的危害进行识别并进行风险评价的方法学,在未来几年内需要做进一步深入研究。在第7届研究框架计划会议时,欧盟委员会针对如何评估纳米粒子的健康和环境影响,设立了该研究项目基金。未来几年内,REACH法规规定1吨的注册起点和信息要求用于纳米粒子的潜在风险评价是否是足够的,非常有必要进行仔细研究。21. 哪些化学物质不在REACH法规管理范围之内?低危险性的物质,如水、氧气、惰性气体和纤维素纸浆不需要进行注册。一些别的天然物质,比如矿物、矿石、矿石浓缩物和水泥溶渣也不需要注册,除非这些物质进行了化学修饰。REACH法规有大量的篇幅对食品和医药产品进行了豁免,因为这些产品有专门的法规管理。REACH法规对废弃物进行了豁免,成员国对于一些用于防卫设备的物质也进行了豁免。一些化学物质被用于制造别的化学物质,如果在一个封闭的系统中,这些化学物质不能与制造出的别的化学物质分离开来,REACH法规则对其进行了豁免(即不可分离的中间体)。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一些中间体能够被分离出来(即可分离的中间体),REACH法规将要求其进行注册,但由于其较低的危害性,相应的信息要求就比较简单。聚合物暂时不需要注册和评估。(然而,用于生产聚合物的基本成分和单体必需要求注册;委员会还介绍了聚合物注册的信息要求,即一旦在基于合理的技术和有效的科学标准上建立了可行和划算的能鉴别有害聚合物的方法,则聚合物需要注册和评估。)22. REACH法规和其他法规的重叠之处是如何避免的?早在2003年,委员会起草这项法规时,仔细地考虑到了现有所有与化学品相关的立法,例如,在关于医疗设备、食品、医药、电池和化妆品,REACH法规和其他法规是否有重叠之处。在REACH法规要求注册的所用物质中,如果某个立法对其中某一个物质已经有了同样要求,则REACH法规将对其豁免。例如,REACH法规对医药用物质豁免于注册和授权,因为现有的医药法规已经要求这些被使用的物质提交数据并给予授权。另一方面,关于医疗设备的有关法规仅仅考虑了对病人健康的危害,而没有考虑生产这些设备时对工人健康的危害以及对环境的危害。因此,在REACH法规要求下,用于生产医疗设备的物质仍旧部分地需要注册,以确保公司发布物质对工人和环境的危害影响。最后的协定还会包括一个复议条款,这一条款要求委员会5年后应重新检查可能与别的法规相重叠的情况,在适当的时候并提出建议。23.“复议”是什么含义?哪些主题将会要复议,何时进行复议?REACH法规预知到,该法规从实施到生效的12年内,委员会将会在一定的时间和适合的地点,结合新的实践经验,对法规的部分条款进行复议总结,提出立法的或类似立法的提案,对法规进行修订,以保证法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起到更大的保护作用。在法律条文中词“Review”不应该与“Reviews”相混淆,委员会将会有序地修订或撤消有时间限制的备受关注的物质的授权,下面的信息仅仅与在法律条文中的词“Reviews”相关:从REACH法规实施到生效的12个月后,委员会将会复议附件I(化学品安全报告规则)、附件IV(因信息充足和危害较低而被豁免注册的物质),以及附件V的内容(在现有法规条件下被豁免注册的物质)。18月后,委员会将会复议附件XIII(关于持久性的、生物富集的、有毒的,以及很持久性的、很生物富集的物质(即PBTs和vPvBs)的鉴别标准)。5年后,委员会将会复议法规的范围,以避免和别的相关规定相重叠,以及复议关于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章程。6年后,委员会将会复议,当一个更加安全的替代物存在时,具有内分泌干扰性质的物质是否应该仍旧被授权。7年后,委员会将会复议,是否应该有义务对10吨以下的CMR物质提交一份化学品安全报告,12年后,对10吨以下的所有物质进行同样的复议。此外,委员会还将复议,是否应该增加责任,告知消费者物品中的物质和其他物质,这些物质尽管不是受高度关注的对象但仍旧是危险的或令人不愉快的(例如:过敏原)。12年后,吨位在10吨/年和100吨/年之间的物质,对其生殖毒性试验的要求也要进行复议。24.在哪儿可以找到新达成的协议?委员会的共同立场可在下面网站上找到。http://register.consilium.europa.eu/pdf/en/06/st07/st07524.en06.pdf议会和理事会的协议可在下面的网站上找到。http://www.europarl.europa.eu/sce/server/internet/amend_motions_texts/sce_amend_motions_texts_main_02.jsp?ref=A6-0352/2006这个协议包含在修正案191中,修正案191出现在上面网站的左边栏目,由五部分组成(从191a到191e)。但是关键的部分和主要的附件在191a和191b,191c、191d和191e部分包含了很长的有关限制的附件XVII,自2003年委员会的提案被采纳后,这一附件XVII已经被现有的法规所利用,时时更新以适应现有法规的变化。25.进一步的背景信息进一步的背景信息可在下面网站了解到:http://ecb.jrc.it/REACH/(有关指南的信息);http://ec.europa.eu/enterprise/reach/index_en.htm(关于REACH法规的信息);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chemicals/reach/reach_intro.htm(关于REACH法规的信息)。

  • 【讨论】采用国际标准的作用

    采用国际标准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和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也是为了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 因此,国家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作为一项既定的技术经济政策。自1988年至2002年,国家分别召开了5次关于采用国际标准的座谈会和工作会议,对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给以经验总结和具体布置,并提出了有关具体要求。根据2000年的统计数据,我国重点行业采用国际标准的比率已达60%以上,在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率也在40%以上。 近些年,各国制定和采用的技术法规和标准的数量急剧增加。由于各国在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健康以及保护环境等方面,受工业化程度、科学技术水平的差异,以及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等限制的影响,导致各国的法规、标准不尽相同。生产厂和出口商为了使产品符合不同的国外技术法规和标准,花费巨大,使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对国外市场望而却步。由于这种人为制造的技术壁垒是隐含在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中,可以起到关税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因此这种技术壁垒是目前货物贸易中最主要、最隐蔽,也是最难对付的贸易壁垒。贸易技术壁垒是由于各国或地区对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以及标签标志制度等技术要求的制定或实施不当,而给国际贸易造成的不必要障碍。 为使国际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在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以及标签、标志制度等技术要求方面开展国际协调,遏制以带有歧视性的技术要求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为世界经济全球化服务,贸易技术壁垒协定(WTO/TBT协定)以协调技术要求为目的,突出论述了实现技术协调的两项基本措施:采用国际标准和实施通报制度。采用国际标准是指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要以国际标准为基础,为在尽可能广泛的基础上对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进行协调。实施通报制度是指当各成员国制定与国际标准不一致的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时,要向WTO秘书处通报。 因此,采用国际标准是打破和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基本的措施。

  • 计量检定与计量校准的性质

    [b][size=16px]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size][/b][size=16px]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size][size=16px]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size][size=16px]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size][size=16px]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size][size=16px]和记录等。[/size][size=16px][/size][b][size=16px]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size][/b][size=16px]其中的检定规程协定周[/size][size=16px]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size]

  • 【转帖】实验室认可知识介绍

    实验室认可制度起源于1947年澳大利亚的检测实验室认可(NATA)和1966年英国校准实验室(BCS)的认可制度,同年国际经合组织(OECD)建立了化学实验室评审制度(GLP).由于美国和欧洲不断出现的贸易摩擦和纠纷,1973年关贸总协定的《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中采用了此制度.1977年和1992年在美国的倡议下先后成立国际实验室认可论坛(ILAC)(1996年转为国际实验室合作组织)和亚太实验室合作组织(APLAC),其目的是协调贸易中的检验不一致,打破欧共体国家建立的技术壁垒.进入八十年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贸易中不断加剧的技术标准与检验纠纷,1985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理事会决定成立了合格评定委员会(CASCO),制定专门用于合格评定的国际标准和指南,将各国合格评定的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进而推动合格评定的国际化,促进各国质量认证活动结果的相互承认,从而推动全球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进入九十年代以来, 合格评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企业产品和服务进入市场的资信评定制度.为正确有效地开展质量评价活动,消除双边和多边贸易中各国和地区不断出现的"技术壁垒", "绿色壁垒" 等非关税壁垒,世界贸易组织(WTO)在原来制定的《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协定--TBT》基础上又补充制定了《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将其作为衡量各国工农业产品,服务质量和评价食品安全等级,协调检验不一致,消除国际和地区贸易中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的一项重要举措.合格评定包括了供方(第一方)自我声明,第二验收和第三方认证在内的所有符合性评价活动.由于实验室出具的检验结果是产生各国贸易和法律纠纷的关键焦点,所以对实验室能力的认可也就成为了各国质量评价活动中最核心的部分.2000年11月02日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体系成功地与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中的34个国家和地区的44个机构签署了实验室认可的多边互认协议(MRA)迈出了中国实验室检验/校准结果国际互认的关键一步.为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质量出证以及建立合格的市场经济秩序奠定了统一,平等,公正和标准化的基础.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ISO/CASCO)工作的三大宗旨:一.研究针对相应的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对产品,工艺服务和质量体系进行合格评定的方法 二.就有关产品,工艺和服务的检验,检查和认证,质量体系,检测实验室,检查机构,认证机构的评审以及他们的动作和验收制定国际指南和标准 三.促进国家级和区域级合格评定体系的相互承认和接受,并促进就检测,检查,认证,质量体系和有关目的恰当利用的国际标准.合格评定的国际组织/ 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协定(TBT)/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国际认可论坛(IAF)/ 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经合组织 北美自由贸易区/南美自由贸易区 欧共体/欧洲自由贸易区APEC NAFTA and MERCOSUR EU / EFTAPAC / APLAC IAAC / PAC EA国家认可机构 国家认可机构 国家认可机构世界贸易组织(WTO)WTO的基本原则● 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非歧视性原则● 市场开放的原则● 公平交易的原则● 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TBT的原则● 正当目标原则(国家安全,防欺诈,保护人身和动植物的健康安全,环保,出口产品)● 非歧视性原则(最惠国,国民待遇)● 采用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原则● 透明度原则● 整齐化一原则TBT为各国的合格评定制定的原则● 非歧视性原则● 遵守国际准则的原则● 一致性原则● 透明的原则● 国际化原则● 有限干预原则 目前有关合格评定的活动主要涉及认证和能力认可两大领域: 一.认证的对象 ● 产品领域: (1)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涉及安全和健康的132类产品)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 CCC)(2)自愿性产品质量认证(3)中国有机食品认证 China Organic Food(4)中国环境标志认证 Environmental Labeling (5)食品质量与安全认证(SQF 2000)(6)绿色食品标准(ISO 14020)(7)绿色环保产品(ISO 14025)(8)全球食品安全行动计划(GFSI)(●)供方(第一方)自我声明(ISO/IEC导则22)● 管理体系领域: (1)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 9000) (2)汽车生产行业 (QS 9000 / ISO/TS 16949) (3)电气通讯服务企业 (ISO/TL 9000) (4)药品原料生产供应企业(GAP) 药品生产企业 (GMP) 药品销售企业(GSP) (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ISO 13485) (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 14001) (7)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体系认证(OHSAS 18000)(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ssessment Series) (8)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认证(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9)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 17799) (10)社会责任标准(SA 8000)二. 认可的对象和依据 (1)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 校准和检测实验室的认可(ISO/IEC 17025) 检查机构的认可(ISO/IEC 17020)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具体要求(ISO/IEC 15189)医学临床实验室--医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ISO/IEC 15190) (2)标准物质生产者(ILAC G12)(3)产品认证机构的认可(ISO/IEC导则65) (4)体系审核机构的认可(ISO/IEC导则62) (5)实验室认可机构的认可(ISO/IEC导则58) (6)检查机构认可机构的认可(ISO/IEC 17010) (7)人员注册机构的认可(ISO/EIC 17024)(8)审核员/评审员培训机构的认可 (9)审核员/评审员资格的认可认证与认可的区别合格评定(Conformity Assessment)是对产品,工艺或服务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检查和确认活动.认证(Certification)是证明产品质量或管理体系与标准的符合程度.产品质量认证是由第三方认证机构通过颁发书面证明来证明产品质量符合某一产品标准的程序.管理体系认证则是由第三方审核机构通过颁发书面证明来保证该体系符合某一管理标准的程序.认证与认可的区别认可(Accreditation)是由权威机构(特指法律或政府部门依法授权的机构)对有能力执行特定任务的机构或个人给予正式承认的程序.实验室认可意味着认可机构批准实验室从事特定的校准或检验活动,经认可的实验室或认证,审核机构表明其具有从事特定任务的能力,经认可的评审员和审核员则表明具有从事相关评审和审核活动的能力.实验室认可的益处(一)实验室认可的目的是提高实验室的质量管理水平,减少可能出现的质量风险和实验室的责任,平衡实验室与客户之间的利益,提高社会对认可实验室的认知度和信任度,最终达到法律,政府和市场的共同承认,实现检测数据的国际双边和多边的互认.(二)企业是市场的主体,要对自己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承担全部责任,就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信誉和增强市场与消费者的信任度,并为此建立一套严格完整的质量体系.ISO-9000是企业质量管理的平台,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这仅证明企业具备了一个以质量为目标的生产管理体系,而并不能证明最终产品的合格.如何向客户,向社会承诺自己的行为和每一件产品的质量呢 企业应当建立起自我评价,控制和承诺产品质量的体系,这就是合格评定制度中的"供方(第一方)自我声明"."供方自我声明制度"是企业向更高质量境界发展的必然,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这一制度被普遍采纳,其核心是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客户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生产过程质量的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自我评价和自我监督的体系,实现对生产和销售产品质量的真实承诺.这是合格评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即所谓 "质量无止境".(三)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互认检测结果,迎接"入世"的挑战.继1999年12月03日我国实验室认可制度已与亚太实验室合作组织(APLAC)的主要成员中的12个认可机构签署了互认协议之后,2000年11月我国实验室认可体系又与欧洲认可合作组织(EA)和南非,巴西的实验室认可机构签署了互认协议,至此我国已与34个国家和经济地区的44个国家和经济贸易地区的实验室认可机构达成了互认协议.我国认可的实验室以及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校准数据开始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这意味着我国质量认证和评价制度又向国际化的要求迈出了一大步,实现了检验/校准质量体系的国际接轨,即所谓"质量无国界".

  • 【原创】实验室认可起源

    什么是实验室认可 20世纪40年代,澳大利亚由于缺乏一致的检测标准和手段,无法为二次世界大战中的英军提供军火,为此着手组建全国统一的检测体系。1947年,澳大利亚首先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检测实验室认可体系——国家检测权威机构协会(NATA)。1966年,英国建立了校准实验室认可体系——大不列颠校准服务局(BCS)。此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实验室认可机构。1973年,在当时关贸总协定(GATT)R 《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中采用了实验室认可制度。1977年,在美国倡议下成立了论坛性质的国际实验室认可会议(ILAC),并于1996年转变为实体,即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 “认可”一词“accreditation”的传统释义为:甄别合格、鉴定合格、公认合格(例如承认学校、医院、社会工作机构等达到标准)的行动,或被甄别、鉴定、公认合格的状态。与此类似,ISO/IEC指南2:1996年将认可定义为:权威机构对某一机构或个人有能力完成特定任务做出正式承认的程序。 引伸到实验室认可,其定义为:由权威机构对检测/校准实验室及其人员有能力进行特定类型的检测/校准做出正式承认的程序。所谓的权威机构,是指具有法律或行政授权的职责和权力的政府或民间机构。这种承认,意味着承认检测/校准实验室有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从事特定领域的工作。由此可知,实验室认可的实质是对实验室开展的特定的检测/校准项目的认可,并非实验室的所有业务活动。 在最近的ISO/IEC17011:2004《合格评定——对认可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机构的通用要求》中对认可给出了最新的定义: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机构是指提供下列合格评定服务的组织:校准、检测、检查、管理体系认证、人员注册和产品认证)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延伸到实验室认可,即是正式表明检测/校准实验室具备实施特定检测/校准能力的第三方证明。 有事联系:yf17025@163.com

  • 【资料】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原则

    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原则 制定我国食品卫生标准,无论是国家的还是地方的卫生标准,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与《食品卫生法》立法目的相一致的原则,即制定食品卫生标准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食品污染、预防食物中毒与其他食源性疾病,这也可称之为健康保护原则。 (2)以“危险性评估”结果为依据的科学原则。 (3)与WTO/SPS协定有关条款相符合并与CAC标准协调一致的原则。 (4)结合我国实际的原则,即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我国在以下方面的实际:①政府的监管能力;②我国食品企业的卫生管理水平;③与我国消费者有关的民旅、文化等方面的特殊问题。

  • 【分享】实验室认可基础知识综述和编制体系文件应注意的问题

    什么是实验室认可20世纪40年代,澳大利亚由于缺乏一致的检测标准和手段,无法为二次世界大战中的英军提供军火,为此着手组建全国统一的检测体系。1947年,澳大利亚首先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检测实验室认可体系——国家检测权威机构协会(NATA)。1966年,英国建立了校准实验室认可体系——大不列颠校准服务局(BCS)。此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实验室认可机构。1973年,在当时关贸总协定(GATT)R 《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中采用了实验室认可制度。1977年,在美国倡议下成立了论坛性质的国际实验室认可会议(ILAC),并于1996年转变为实体,即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认可”一词“accreditation”的传统释义为:甄别合格、鉴定合格、公认合格(例如承认学校、医院、社会工作机构等达到标准)的行动,或被甄别、鉴定、公认合格的状态。与此类似,ISO/IEC指南2:1996年将认可定义为:权威机构对某一机构或个人有能力完成特定任务做出正式承认的程序。引伸到实验室认可,其定义为:由权威机构对检测/校准实验室及其人员有能力进行特定类型的检测/校准做出正式承认的程序。所谓的权威机构,是指具有法律或行政授权的职责和权力的政府或民间机构。这种承认,意味着承认检测/校准实验室有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从事特定领域的工作。由此可知,实验室认可的实质是对实验室开展的特定的检测/校准项目的认可,并非实验室的所有业务活动。在最近的ISO/IEC17011:2004《合格评定——对认可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机构的通用要求》中对认可给出了最新的定义: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机构是指提供下列合格评定服务的组织:校准、检测、检查、管理体系认证、人员注册和产品认证)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延伸到实验室认可,即是正式表明检测/校准实验室具备实施特定检测/校准能力的第三方证明。

  • 【转帖】美正合法掠夺中国财富 导致中国房价还将涨20年

    刘军洛 美元、黄金与中国的通胀 中国经济开始陷入通胀的漩涡,粮价之后,猪肉的价格正在成为新的问题,通胀似乎变得不可避免甚至有加快的趋势,而这与长期以来的美国美元政策有剪不断的关系。 2000年以来,我多次强烈呼吁中国建立“次级金本位”,即以黄金、石油、铜、煤炭、土地等资源构建的人民币货币支付体系。 当时有一篇文章的题目就是《要么选择黄金、要么选择崩溃》,意在让国家避免可能发生的“美元陷阱”。 自从1997年全球首个太空葬礼举行以来,选择太空葬礼的…… 黄金至少3000美金/盎司 在此前的1944年-1971年,全球货币体系是布雷顿森林体系(金汇兑本位制),即美元与黄金挂钩。1971年,美国总统尼克松宣布解除美元与黄金挂钩的机制,并提议建立“美元本位制”的全球货币体系,遭德、法、日等国极力反对,于是,“二十国集团”在1972年至1974年,开始协商以一种“特别提款权”来建立新的国际货币支付体系。 巧合的是,1973年以色列发动了赎罪日战争,导致当年石油价格至秋天上涨了四倍,第二年,尼克松解除了对进出口美国资金流动的管制。这时的华尔街则迅速把巨量石油美元分销到拉美及中东、欧洲等广大地区。德、法、日等国面对既成事实,只能是默认“美元本位制”的诞生。与此同时,弗里德曼的“浮动汇率”成了最前沿的市场学说, 而另一个重要的事情是尼克松与基辛格于1972年来到了中国,36年以后的今天,中国成了全球最大的美元持有者。 到了上世纪80年代,里根与前美联储主席迈克尔的一场“美元秀”,让拉美地区成了美元债务的重灾国。1985年冷战的继续以及“广场协议”的签定,分别使前苏联解体与日本陷入大通缩,而这时的华尔街同样又是迅速地把“休克疗法”与巨量美元债务送到了前苏联地区各国手里。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克林顿凭借着新自由主义胜利的浪潮,在全球大力推行金融与经济全球化,各国管制的争相解除、金融市场的美元标准、全球关税的整体大幅下降以及发展中国家资源的大量廉价私有化等等的推进,再随着《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日本框架协议、全球电信、金融服务、信息技术产品以及免税电子空间的高技术协定、还有大量的主要贸易立法与次要贸易立法的通过,以及与越南、中国等的协定,为美元开创了最繁忙与最繁荣的一个年代。 二十一世纪,美元进入了收获的年代。过去10年,美元货币印刷总量超过过去四十年印刷总量,全球官方储备增长更是达到了惊人的2倍之多,中国的官方储备由2000年1656亿美元上升到目前的1.3万亿美元。 美元化的金融与经济的全球化,本来就是一场为食利者合法掠夺财富的运动。未来二十年,全球官方储备将达到30万亿美元规模,这笔巨量官方储备的增加并不是美国贸易盈余积累的财富,而是通过新兴市场的打开以及非洲石油美元的创造为美国财政部提供的货币权的收益。同时,未来全球结构性通胀的出现,也将大幅削减各国官方储备的价格。请注意,黄金价格至少3000美元/盎司的“至少”两个字;还有,请记住,黄金的价格就是美元利润的体现。 美国赤字与中国房价 让我们先弄清美国与亚洲贸易、储备的循环:美国政府赤字必定造成美国国内储蓄下降,这必定要通过国外以贸易的方式,以国外储蓄填补美国储蓄。这本来是一种很正常的循环模式,可问题实质是:亚洲储蓄在填补美国储蓄时,亚洲储蓄的计价标准是美元。 2001年小布什与美国国会达成美国最大一笔1.35万亿美元减税计划。如果考虑进美元减税造成的少收利息及通胀成本,那么,十年后美国财政部的税收损失将至少达到4万亿美元。 按照中国现在金融教科书的理论解释:美国要破产了。但问题的本质是:亚洲储蓄以美元计价的标准来购买了美元赤字,所以,中国官方储备由2000年1656亿美元上升到今天的1.3万亿美元的同时,中国储蓄对应的中国房价与粮食等价格都在上涨。这意味着你今天比以前更有钱却越来越买不起房子,粮食价格也越来越贵。 未来二十年,小布什的减税计划将为美国带来近二十万亿美元赤字,以最繁荣的中国上海楼市推算,如果以中国GDP成长速度、美国赤字、全球通胀因素、中国低劳动生产率的人民币贬值等因素为基础,那么,目前任何再夸张地推算,二十年后都将被证明是太保守,房价将无法抑制的节节上涨。 如果黄金价格是体现美元利润,那么,中国房价则是美元巨大利润的源泉。因为未来越来越高的房价,必定给中国带来越来越巨量的储蓄。为了维持贸易增长,美国今后20万亿美元的赤字,大部分可能仍然被中国巨量的储蓄以美元计价的方式购买,未来中国的房价可能继续上涨,而美国也会继续享有因货币主导权而带来的更多财富。 美元全球化是美联储、美国财政部与华尔街制定的游戏规则,我举一个几年来常讲的故事:很久以前,有一位皇帝命令大臣们都必须穿丝制衣服,但国内只准种粮食而不准种桑树。这个国家丝价就猛涨,其它小国就纷纷不种粮食种桑树,卖丝赚银子,不亦乐乎。过了几年,这个皇帝又命令大臣们只准穿布衣,而不准卖粮食给其它小国。这导致了小国的人纷纷饿死,而这位皇帝就轻易获取了这些小国。现实中,2005年,小布什推出了《生物能源计划》,到2008年,美国这个全球最大的玉米出口国将可能不会再有一粒玉米流到中国。 美元全球化的游戏,本来就是食利者的天堂。未来财富的贫富分化必定是越来越加速,华尔街与美国跨国公司的膨胀必定是全球无处不在,美元的货币权必定是集权垄断。国与国的较量,无非是比教育、比福利、比环境与资源,在今天我们拥有全球头号美元储备时,我们的环境、资源、教育、医疗与房价如何?今后美国还会印刷出更巨量的美元送到我们手中,那么我们的未来将是什么?

  • 【转帖】碳排放问题发达发展国家措施难统一 美参议员要求在气候法案中增加贸易保护

    2009年11月10日,美国资深参议员、参议院财政委员会主席马克斯• 鲍卡斯表示,美国“参院版”气候法案必须包含强有力的“边界措施”,以确保美国制造业不能因为承担过多的温室气体减排责任而受到削弱。美国众议院6月底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也称气候法案)也包括一些贸易条款,其中规定,从2020年起,美国有权对来自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对于现阶段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中共和党人及民主党人对气候立法问题持反对立场,笔者采访了曾率先在国内举办有关“碳足迹”主题研讨会的著名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集团环境领域专家,谱尼专家表示,目前,在国际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就“碳排放”问题仍难达成统一,目前,阻碍协议达成的因素主要有两个,即发达国家的中期减排目标和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的资金问题。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2020年应当在1990年的水平上至少减排40%。12月,即将在哥本哈根举行气候变化大会,旨在为《京都议定书》2012年第一承诺期到期后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达成一份新协议。两年前在巴厘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国(UNFCCC,而正是这些国家召开了这次峰会)同意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更加尽力,并起草一份防止气候变化的长期计划,而这个问题的解决程度将取决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能在何种程度上达成交易。发展中国家需要资金和技术来使工业更加环保,而发达国家将为它们早已排放并使地球变暖的温室气体负责,并有义务履行这份账单。专家称,当时游离于京都议定书框架之外的美国,将在此次哥本哈根峰会上成为积极参与者,虽然目前,美国参议院可能无法在12月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之前通过气候法案,但国际社会对大会最终达成“有意义的协定”仍抱有希望。

  • [分享]为什么要进行文件的定期评审?

    为什么要进行文件的定期评审?——法律、法规的制定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不仅需要制定新的国家法律、法规,还需要对一些原来已经制定并在实践中实施了,但还不够完善,或不能适应新形势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修订。 与检测/校准实验室相关的法律目前正在考虑修订的有《计量法》。《计量法》自1985年出台以来已历时近二十载,为适应市场经济和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取得一致,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一直在组织对该法进行修订的讨论,征求各方意见,力图尽快提出《计量法》修改草案。 和法律、法规一样,国家技术法规也都要进行定期清理,例如我国国家标准大致是5年清理一次。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标函(1998)216号《关于废止专业标准和清理整顿后应转化的国家标准的通知》的要求,专业标准或者被废除,或者转化为国家标准。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第二条对中央政府机构制定、采用和实施的技术法规做出了规定,该协议2.7款规定“只要适当,各成员即应按照产品的性能而不是按照其设计或描述特征来制定技术法规”。为符合这一要求,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我国需要对国家标准进行相应修订。 国际标准或一些外国标准更新比较快,如美国UL标准用增订页的方式修改标准,修改是随时随地的。 实验室的体系文件是指导实验室员工开展各项质量工作的文件,同样存在制定、维护、修订、废除等问题。国家法律法规的更新、不断发展变化的相关方(如所有者、顾客或合作伙伴)的要求、管理科学的进步、人员的调整、资源的改善等,都可能导致实验室组织和管理结构的变化;而外来文件的更新,新技术、新方法、新装备的应用等又可能导致技术性程序的更新。这些都要求实验室对体系文件进行定期评审,对文件中不适合、不恰当、不全面之处进行修订,以确保文件持续适用、有效和充分。

  • 校准与检定的区别你真的分得清吗?看深圳专家如何为你介绍

    校准与检定都是为了实现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本质上就是确保计量器具和国际质量原器和国际米原器等国际标准一致,实现国际贸易的简单便利,但是校准与检定的概念,极易混淆,甚至一些评审专家都存在搞混的现象,以下资料华品计量小编相信能让大家对此两个概念有个透彻的了解[align=center][img]https://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826/a07d9f0f705b4eb198f40ca5261af3cd.png[/img][/align]目的不同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对象不同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align=center][img]https://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826/c241d9f208e44e8d8fded5ae8cec84bc.png[/img][/align]性质不同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其中的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周期不同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也可以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校准周期的确定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的同时,维持最小的校准费用。可以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确定校准的周期。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方式不同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自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从而节省较大费用。组织进行自行校准应注意必要的条件,而不是对计量器具的管理放松要求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根据我国现状,多数生产和服务组织都不具备检定资格,只有少数大型组织或专业计量检定部门才具备这种资格。依据不同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在《校准规范》中,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内容不同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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