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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度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启动

    [b]扩散 | 检测机构注意!2018年度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启动[/b]2018-02-13 17:00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通知,要求各检验检测机构上报2017年年度报告并开展2018年资质认定监督自查,请有关单位注意。[align=center]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检验检测机构上报2017年年度报告并开展2018年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的通知[/align][align=center]认办实函〔2018〕16号[/align]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及检验检测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有关管理要求,根据国家认监委2018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工作安排,请检验检测机构上报2017年年度报告并开展2018年度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检验检测机构所属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还需上报2017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检验检测机构上报2017年年度报告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要求,按时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年度报告。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18年4月底前,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的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点选“上报年度报告”栏目,提交本机构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1)。二、国家产品质检中心上报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根据《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管理办法》及《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取得认监委授权的各个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应当于2018年4月底前,以所属检验检测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的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点选“上报社会责任报告”栏目,提交本中心2017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17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参考格式及填报要求见附件2)。一个法人单位承建有多个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每个国家产品质检中心需单独填写一份社会责任报告。三、检验检测机构开展2018年度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相关要求,并自觉接受资质认定部门的监督检查。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国家认监委《2018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自查表”)的要求,于2018年4月底前登录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点选“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栏目进行资质认定自查,查找自身运行管理的问题和不足,并持续改进。四、工作要求各检验检测机构应高度重视年度报告上报及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相关工作,认真按要求完成。未按照要求按时上报年度报告、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国家产品质检中心适用)以及开展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将依情况,采取警告、责令改正、不再受理其资质认定申请或进行通报等处理措施,并在后续监管中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表

    CMA资质认定要求填写监督检查自查表,其中表分为A和B ,在《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检验检测机构上报2017年年度报告并开展2018年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的通知》中只有一个自查表,没有分A或B,那么这个区分表的异同点在哪里?为什么要弄两个表呢?现在也是两个表提交?

  • 2014年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自查表相关问题请教

    2014年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自查表相关问题请教

    不知有没有填写好“2014年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自查表”的,关于里面的条款有几项不知如何填写,想请教大家:如下表1.4对外出具的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真实可靠,这个自查描述可不可以是质量手册中的公正性声明?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152046_502155_2785618_3.jpg2.如下图:2.1建立和实施诚信服务的监督制度,我们没有这个专门的诚信服务制度只有公正性声明,那是不是只需要这个声明还是要补充这个制度?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152051_502156_2785618_3.jpg3.如下图 :2.10为客户提供的检验检测结果能进行有效的监控,这个监控的话是不是得做一个专门的质量监督计划?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152057_502157_2785618_3.jpg望不吝赐教,在此谢过~

  • 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表的填写方法

    此表为河南的实验室自查申请填报方式~打开在线申请后第一步:在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表栏下点“编辑”(见图1)[img=,690,24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071516593198_4423_1502196_3.png!w690x243.jpg[/img] 图1第二步:填写机构信息后点保存,如图2[img=,690,170]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071520099623_250_1502196_3.png!w690x170.jpg[/img] 图2第三步:点击证书信息后,录入证书信息,如图3[img=,690,372]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071533524543_1044_1502196_3.png!w690x372.jpg[/img] 图3第四步:填写自查信息,这里看内容直接在对话框中选定就可以了,见图4[img=,690,181]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071538595348_6567_1502196_3.png!w690x181.jpg[/img] 图4第五步:填写结论后保存,点击打印自查表。见图5,打开自查表后注意点击(见图6)左上角的保存,不然无法提交[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1.gif[/img][img=,690,232]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071540378183_7325_1502196_3.png!w690x232.jpg[/img][img=,690,70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071542301663_5194_1502196_3.jpg!w690x707.jpg[/img] 图5[img=,690,404]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071548336268_2880_1502196_3.jpg!w690x404.jpg[/img] 图6第六步:这时就可以回到首页点击提交了,见图7[img=,690,39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071552236333_2457_1502196_3.png!w690x393.jpg[/img] 图7

  • 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监督检查表(实验室自查表)

    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监督检查表(实验室自查表)实验室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综合评价检查情况简要描述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一)提高认识、完善组织、履行职能1.1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检测工作整顿的活动方案〉的通知》(国质检通 184 号)文件精神,组织学习和传达,明确整顿的重要意义。 1.2实验室法律地位明确,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持有依法设置或依法授权文件。 1.3资质认定资格公开(证书、证书副表),检测收费标准公开,检测办事程序公开,对客户承诺公开。 1.4有接待用户的场所及为客户服务的设施。有征求用户意见、及处理投诉申诉的记录。 1.5实验室在注册地点检测,如检测地点变更已报资质认定发证机关备案; 未经许可不在异地设立分支、代理机构。 1.6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1.7检验分包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及国家认监委的规定。

  • 垦区质监局绥化分局组织辖区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查工作

    [color=#333333]垦区质监局绥化分局根据垦区质监局文件要求,组织辖区3家获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开展自查。通过自查查找自身不足,切实提高检验检测质量,保障检验检测数据真实、有效。该局将对这3家检验检测机构展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color]

  • 通关攻略——食品生产许可SC企业自查报告

    通关攻略——食品生产许可SC企业自查报告随着食品生产许可市场准入制度从“QS”转变为“SC”,生产企业如何能快速获取生产许可自查报告?SMQ食品检测所为您提供通关攻略。第一步:了解背景、清楚目标  新法要求: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法按照确保食品安全、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的要求制订,规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申请人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材料;申请人可选择将样品送往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生产许可企业自查报告。第二步:选择强大的搭档  关于我们:新法施行前,SMQ食品检测所一直是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承担 “QS”食品生产许可检验工作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具有食品检验类别覆盖面广、标准资质全、熟知法规要求、发证经验丰富等技术优势,对您简单获取生产许可自查报告可助一臂之力。第三步:坐等生产许可自查报告  选择我们,您获得的不仅仅是一份报告!还包括:  超级大礼包=提供一对一优质服务+指派检验专员协助修改样品标签+高效高质地完成自查报告的检验工作。  VIP服务:欢迎委托企业升级为我们的协议客户,我们将根据企业的具体生产情况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检测与技术服务方案。为避免您无功而返,小编特奉上送检须知:  1.送检前请企业先致电:0755-27528907,联系我所客服专员(协议客户可直接联系技术顾问)确认检测资质。若样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非企业标准,请将标准号告知客服专员确认资质。若样品执行标准为企标,请将企标原件扫描件、产品标签照片发送至邮箱:a27528905@163.com,检验专员将核实我所是否具有该份企标全项目的资质检测。  2.送检前请先致电客服专员,确认送检所需样品数量。检测净含量需10个独立包装的样品。  3.送检前请企业确认样品包装是否完好;样品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在保质期内。如发现异常情况,请换样送检。  4.如果样品内含有多种不同口味,建议企业送检单一口味。如有特殊情况请来电咨询。  5.部分样品的检测项目还需要企业提供相关原料的资料并盖公章,例如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肉制品等,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  6.若企业送检样品的标签未设计好营养成分表,可同时送一份同批次样品检测营养成分表项目,我们之后将指派检验专员协助设计营养成分表。  7.非深圳企业请先与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自查报告的需求,例如:报告需要打CNAS还是CMAF标志、检测报告涉及的项目等,具体情况可来电来邮咨询。

  • 2020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及操作流程供大家参考。

    2020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及操作流程供大家参考。

    [img=,690,30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5/202005161322482885_9231_2405030_3.png!w690x308.jpg[/img][img=,690,30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5/202005161323251447_6756_2405030_3.png!w690x305.jpg[/img][img=,690,30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5/202005161323419182_6354_2405030_3.png!w690x307.jpg[/img]注意:首次进入系统上报的单位,需要用手机号码验证登陆,请在自查系统关闭之前完成自查及上报工作。同时也希望本人做的这些工作,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后续的探讨与交流也可联系我:马林13161963393(微信同号)

  •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学习-分享版:从“2013年度认监委资质督查报告“看我们的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说明:通过此报告我们能够看到很多实验室的普遍问题,通过督查的角度,看看大家实验室内是否有同样问题需要改进、完善和引以为戒的!?提早在2014年赶紧下功夫,不要亡羊补牢。重点核心内容我已经标注,请大家借鉴和学习!正文:(备:实验室名单已经删除,侧重看的不是名单哦)认监委公布2013年度通过资质督查实验室名单来源:认监委 发布时间:2014-01-14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40113/120978.shtml为了贯彻质检工作“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工作方针,落实《质量发展纲要》中关于加强对检验检测行业的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我国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保障资质认定获证机构持续满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国家认监委于2013年4月印发了《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13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认实〔2013〕22号,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了2013年度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有关技术专家的大力支持下,2013年度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按既定目标顺利实施完成。现将本年度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总体情况  2013年度资质认定监督检查延续了“机构自查与专家监督抽查  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认监委要求31个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5个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6个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以及中国计量院、检科院、特检院、标准院和纤检局首先组织开展获证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累计自查实验室28576家,现场检查实验室5561家。国家认监委在自查工作基础上,对山东、山西、辽宁、江西、江苏、河南、湖北、四川、贵州、陕西10个省的资质认定工作和部分检验检测领域的获证机构组织了现场监督检查。  (一)地方质检两局和行业组织自查情况  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为省级质监部门)高度重视国家认监委对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的检查,按照国家认监委的文件要求对本省(区、市)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同时,各省级质监部门根据《通知》的要求,按照认监委提出的检查重点和自查工作要求,组织辖区内的获证机构从“遵守法律法规诚实规范检测服务、完善管理体系建设保障检测质量安全”2个方面42个条款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累计自查获证实验室26407家。在组织获证机构实施自查的基础上,各省级质监部门还组织评审员和技术专家对辖区内建工建材、机动车、消防电气、食品、农资、妇女儿童用品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的获证实验室开展了现场检查,累计检查获证机构5211家,检查发现问题并暂停资质认定资格的实验室139家。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浙江、海南、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等省(区、市)质监部门在食品、矿产、环境、建材、卫生等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能力验证计划共计114项。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认监委要求组织检验检疫系统实验室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累计自查实验室536家,并认真分析了实验室管理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厦门、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深圳、珠海、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贵州、青海、新疆、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结合本省检验检疫工作需求,对重点检验检测领域的实验室开展了现场检查,累计检查检验检疫实验室214家。  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行业内获证的国家级资质认定实验室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累计自查实验室1633家。铁道、石油、建材、国土资源、有色金属、电力、信息产业、高校、分析测试与冶金、轻工、供销、卫生、环保、军用油料等行业评审组还组织评审员和技术专家对部分获证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累积检查实验室136家。铁道、国防、水利、卫生、环保、海洋、分析测试与冶金、高校、国土资源、交通、供排水、信息产业、化工、石油、电力、中科院、机械汽车、轻工、商贸、建材、军用油料、安全生产、有色、供销、节能监测行业评审组及时按要求上报了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实验中心、中国纤维检验局检验中心根据认监委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并提交了自查工作总结报告。  (二)国家认监委对省级质监部门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的督查情况  2013年,认监委组织专家对山东、山西、辽宁、江西、江苏、河南、湖北、四川、贵州、陕西10个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资质认定工作,从“组织机构和资源配备,许可制度和程序运转,证后监管有效性和信息沟通,食品检验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开展”4个方面30个细化条款进行了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省质监局能够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资质认定制度要求严格依法审批。被检查的各省局均设立了资质认定职能管理部门;在制度建设方面,湖北、辽宁、河南等省质监局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制定了资质认定法规和工作细则;江苏、山东等省质监局实现了资质认定网上申报和审批,及时对社会提供检测机构信息查询;山东、山西、四川、江西、贵州等省质监局组织辖区内获证机构开展了能力验证计划,及时验证和提高了实验室能力水平;根据认监委的统一部署,各省级质监部门严格实施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并积极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三)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现场监督检查情况2013年度监督检查工作重点选择了涉及消费者利益的“食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和机动车及零部件”5个重点检验检测领域的获证实验室作为检查对象。认监委从10个省份有关检验领域抽取145家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作为检查对象,组织专家从“遵守法律法规诚实规范检测服务、完善管理体系建设保障检测质量安全”2个方面30个条款对获证实验室进行了现场检查。最终,专家实际检查实验室142家,其中,食品检验机构48家,占抽查总数的33.8%;建材检验机构35家,占24.65%;妇女儿童用品检验机构15家,占10.56%;农资检验机构23家,占16.19%;机动车及零部件检验机构21家,占14.79%。l142家被检查的获证实验室中,有11家总体表现良好,检查结果为“满意”,占被查实验室总数的8%;l有96家实验室管理基本规范,能够持续满足资质认定的要求,检查结果为“通过检查”,占68%;[

  • 【分享】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

    关于2007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 国认实函[2008]7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实验室与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加强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确保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有效性, 2007年8月,国家认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国认实2007(53)号](以下简称“53号文”)。9月,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国家认监委又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专项检查的通知》[国认实2007(63)]号] (下简称“63号文”) ,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实验室资质专项检查工作。 在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7年计量认证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总体情况  按照53号文的部署,2007年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获证实验室的监督检查,以提高资质认定有效性为目标,以涉及人身安全的食品等领域的实验室为重点。检查的内容涉及到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仪器设备和环境、人员、检测报告、计量认证标志的使用、公正性地位和行为、反商业贿赂、日常管理等方面。国家认监委组织了28个检查小组对随机抽取的180家获证实验室进行跨省飞行检查;这180家实验室中,属于国家认监委发证的91家,属于地方发证的89家(其中县级机构35家); 180家实验室中属于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的38家,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20家,农业26家,卫生16家,水利6家,环保系统4家;180家实验室中涉及食品农产品的127家。  根据各检查小组上报的检查结果,有11家实验室表现优异;有12家实验室存在各种问题。  二、开展食品等产品质检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63号文件的部署,国家认监委制定了6个100%的工作目标,即:获资质认定的食品等产品实验室100%进行自查;获认可的食品等产品实验室100%进行自查;100%监督检查食品和玩具类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中的食品实验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的食品实验室和玩具实验室、认可的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   为落实63号文件,国家认监委组织了8个专家小组100%现场监督检查了涉及食品和玩具的国家质检中心(60家),委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对获认可的涉及食品、玩具类实验室(1020家)组织进行了100%的自查;现场100%监督检查了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35家)、省级药品检验所(27家)、 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15家)、涉及食品、玩具类检查机构(12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及有关行业评审组按照国家认监委的统一部署组织所有相关实验室开展自查,共回收 5895家实验室上报的自查表格,其中涉及到食品、农产品、药品和玩具检测的实验室4123家(获认可的1020家)。实验室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仪器设备、人员、检测管理、报告和记录、证书、质量管理体系、反商业贿赂等10个方面。涉及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药品、玩具的实验室自查项目总计41230个,其中,符合项总计 39519 项,占95.9%,不符合项总计只有 1711 项,占4.1%。在不符合项中,有876家没有及时更换新资质认定证书,占不符合项的51%,有137家的报告和记录存在不符合项,占8%。有89家仪器设备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环节存在不符合项,占5.2%,有34家的人员存在不符合项,占2%,有354家的反商业贿赂措施不具体不到位,占20.7%,有108家的检测工作管理存在不符合项,占6.3%,有113家的管理体系存在不符合项,占6.8%。  三、2007年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评价   2004年以来,国家认监委每年组织开展获证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提高了获证实验室管理水平,监督检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2007年的监督检查工作,有力地配合了国务院组织实施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扩大了监督检查的范围,对食品类实验室100%组织开展自查,对我国实验室的资质监管和规范实验室的检测行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跨省专项监督检查,促进了各省资质认定工作经验的交流,进一步统一资质认定评审标准和程序,提高了全国资质认定的水平。被检查到的实验室也通过监督检查看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特别是全国性的专项检查,引起了实验室所在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解决了实验室的一些实际问题。

  • 谁有17020:2012版的自查情况表

    CNAS,申请书17020:2012版本的自查表和2006版本比对人员、公正性、保密性等进行了细化。我想看看大家是怎么填的,是和什么条款相对应上。

  • 急问!环境监测年度自查报告

    今年第一次做自查报告,不知道如何下手,请教一下大家~1.自查报告的模板在哪里下载?2.自查报告该写什么?在哪个部门能看到指导文件?材料来源有哪些?3.应该由谁去写?谁去签名?4.去哪注册?上传?5.上传后还有没有什么工作要做吗?

  • CMA年度自查

    我司是深圳地区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我想问问关于CMA年度自查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在哪里填报?(填报内容不是问题,主要是不知道哪里填报)能附上网址链接就最好了!!!

  • 关于CL10-2012自查表及文件换版

    最近很着急,管理评审、自查表、文件换版,很多事情堆在一起,我想请教各位:1.自查表在哪里可以下载到标准的格式,应该有格式要求的吧?2.是不是必须等到所有文件换版后才可以编写自查表。3.新版CL10与旧版区别最大的在质量保证,不知大家怎么做的?谢谢!

  • 实验室资质自查以下几项,基本符合,要求出证据怎么给证据啊,求帮忙

    1 机构应为依法成立,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机构依法设立的的异地分支机构,应通过资质认定。3 资质认定证书中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等内容与机构实际情况一致;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告资质认定部门并办理变更手续。4 机构的业务或经营范围中应包括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或相关内容。如机构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5机构应在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中规定有确保检验检测公正性、独立性、数据和结果真实客观的文件、程序或相关规定。6机构应在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中心规定保密措施,保证检验检测活动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不外泄7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8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检验检测档案,留存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保证原始记录具有可追溯性,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9机构应制定有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专用章的使用规定,并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正确使用资质认定标志(CMA)以及检验检测专用章。10按要求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年度工作报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对社会公布社会责任报告11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违法行为。12检验报告应由具有相应检验项目授权签字的授权签字人签发,不存在非授权签字人擅自签发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13在环境、设施、设备及人员情况发生变化,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时,不存在擅自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的行为。14不存在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结果;擅自篡改数据、结果,出具虚假数据和结果;伪造、变造检验报告结果等违法行为。15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和标志;不伪造、变造、冒用、租赁资质证书和标志;不使用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证书和标志。16不存在向社会推荐产品,开展产品监制、监销等违法行为;食品检验机构不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自查写什么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自查写什么1机构应为依法成立,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检查方法及证明材料要求:(1)企业制的,应取得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2)事业、机关应取得编办批准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社团法人应取得民政部门批准的社团法人证书;(4)其他组织应当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5)获证机构为非独立法人的,应提供所属法人的授权文件及不干预检验检测活动的声明(或文件)。2机构依法设立的的异地分支机构,应通过资质认定检查方法及证明材料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异地(跨省、跨地市)设立机构,且该机构自行收样、自行检验检验、自行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应按照分支机构对待,在当地取得资质认定;若异地设立的机构不独立开展检验检测业务,但承担部分检验检测项目的,应作为分场所纳入资质认定范围。 3机构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检查方法及证明材料要求:资质认定证书中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等内容与机构实际情况一致;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告资质认定部门并办理变更手续。4机构应具备独立性、公正性地位,合法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检查方法及证明材料要求:(1)机构的业务或经营范围中应包括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或相关内容。(2)如机构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采取措施确保这些活动不影响其检验检测的独立性、公正性;(3)机构的业务或经营范围不应包含所检验检测对象的生产、销售、研发、维修等影响公正性的内容。(4)机构应在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中规定有确保检验检测公正性、独立性、数据和结果真实客观的文件、程序或相关规定。5机构应遵守相关保密规定检查方法及证明材料要求:机构应在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中心规定保密措施,保证检验检测活动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不外泄(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6机构的人员管理规范检查方法及证明材料要求:(1)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员工签署仅在本机构从业的自我承诺声明;有关员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证据表明员工仅在本机构执业。(2)检验检测各岗位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知识和培训经历,满足岗位要求;授权签字人具有满足规定的技术能力要求;(3)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报告;授权签字人在其授权范围内签发报告。7机构的档案管理符合要求检查方法及证明材料要求: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检验检测档案,留存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保证原始记录具有可追溯性,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8正确使用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专用章检查方法及证明材料要求:(1)机构应制定有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专用章的使用规定,应有检验检测专用章与机构公章意义的法律地位的授权文件;(2)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正确使用资质认定标志(CMA)以及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未加盖资质认定标志出报告时,应注明“内部参考,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或者类似字样;9规范实施分包检查方法及证明材料要求:(1)若存在分包需求,应制定有关分包规范实施的管理文件;(2)实施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事先取得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分包给具有取得相关项目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在检验检测报告中依据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明确标注分包的相关情况。(3)与分包方签署的分包合同、分包方提供的完整报告应当归档,妥善保存;10按要求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年度工作报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对社会公布履行社会责任的自我声明。检查方法及证明材料要求:(1)制定按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的制度,并监督自己按时落实;(2)归档保存历年上报的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核查资质认定部门网上系统本机构提交数据的情况;(3)编制履行社会责任的自我声明并对社会公布; 11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检查方法及证明材料要求:(1)制定制度,审核检验检测报告所依据的标准规范取得资质认定;(2)随机抽取检验检测报告,审核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能力范围、地址范围、时间范围以及授权签字人签字范围出具报告的情况。 12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方法及证明材料要求:(1)在环境、设施、设备及人员情况发生变化,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时,不存在擅自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的行为;(2)不存在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结果;擅自篡改数据、结果,出具虚假数据和结果;伪造、变造检验报告结果等违法行为。(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和标志;不伪造、变造、冒用、租赁资质证书和标志;不使用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证书和标志。(4)被资质认定部门责令整改且要求整改期间不得不擅自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认真按照资质认定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且不擅自对社会出具数据和结果(适用时)。(5)不存在向社会推荐产品,开展产品监制、监销等违法行为;食品检验机构不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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