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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课题相关的资讯

  • 水专项2014年度设17个课题 经费8.27亿
    2013年06月13日,科技部网站发布水专项&ldquo 城市水污染控制&rdquo 和&ldquo 饮用水安全保障&rdquo 两个主题2014年度拟立项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有关单位:   根据水专项&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针对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安全保障急需解决的问题,水专项2014年度拟设置&ldquo 江苏省域城乡统筹供水技术集成与综合示范&rdquo 等17个课题研究任务。现发布上述课题申报指南(相关材料及申报要求见附件1-5)。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课题申报指南开展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书、课题实施方案和课题预算书(下载地址http://www.jsbszx.org.cn/downnews.asp?id=23)。除特别说明外,申报单位应对课题整体研究内容进行申报,不能只申请课题部分研究内容。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请于2013年6月14日17:00时前将申报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送达住房城乡建设部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于2013年6月21日17:00时前将申报书、实施方案和预算书等申报材料送达住房城乡建设部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我司将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和《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视频答辩、评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刘超、卢珊、李果、薛重华、陈新   电 话:010-57811041、5893402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材南新楼219室   邮 编:100831   附 件:1.申报指南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课题名称 经费(万元) 城市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研究与示范主题 1 巢湖流域城市水污染控制及水环境治理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 巢湖市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研究与综合示范 6500 2 宜兴市水环境改善技术集成与综合应用示范 1.产业集中区排水系统优化与减排控污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 7000 2.城市核心区水环境改善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 6500 3.城镇化新区水环境质量保障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 6500 3 滇池流域城市水污染控制及水环境治理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 内草海水系水质改善及低环境影响技术开发与工程示范 6000 4 城市水环境系统规划和管理技术研究与示范 城市水污染治理监管体系及支撑技术研究与示范 2000 5 城市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集成 城市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集成 2200 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研究与示范主题 6 饮用水安全保障管理技术集成与能力建设 1.饮用水全流程水质监测技术及标准化研究 2000 2.城市供水系统监管技术与业务化平台建设示范 4500 7 重点流域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技术集成与综合示范 1.应急供水技术研究与重点区域应急能力建设示范 4000 2.重点流域水源污染特征及饮用水安全保障策略研究 4500 3.江苏省域城乡统筹供水技术集成与综合示范 6000 4.巢湖市水源优化与水质保障技术研究与示范 5000 5.村镇安全供水技术体系构建及重点流域规模应用 3500 8 饮用水安全保障共性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 1.建筑水系统微循环重构技术研究与示范 4000 2.城市供水管网智能管理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4500 3.饮用水特殊污染物去除原创性技术研究与应用 8000   2.申报要求 3.申报指南 4.课题申报书提纲 5.课题实施方案提纲 6.申报承诺书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13年6月6日
  • 中科院深部探测专项启动课题结题验收
    深部探测技术与实验研究专项(以下简称&ldquo 专项&rdquo )课题结题验收工作近日正式拉开序幕。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承担的&ldquo 地面电磁探测(SEP)系统研制&rdquo 成为第一个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   验收组专家一致认为,课题组经过3年多的艰苦攻关,自主研制了整套地面电磁探测系统,包括大功率发射机、多通道采集站、系列磁传感器和三维电磁数据处理软件,并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性成果。室内及野外测试结果表明,整套仪器性能稳定,硬件、软件系统均达到了研制目标和考核指标,接近国外同类仪器的水平。MT感应式传感器优于国外同类产品,技术研究整体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地面电磁探测系统完成了5个实验场地的对比测试。   此外,课题组还发表论文52篇,申请专利33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软件著作权9项,培养研究生49名。   会后,深部探测专项负责人、首席科学家董树文研究员总结道:此次验收课题的准备工作充分,资料记录细致完整、验收程序规范,尽管不同类型的课题验收还会有不同的附加要求,但其基本程序相似。此次结题验收是其他48个即将陆续启动的深部专项课题的良好示范。   据悉,本次课题结题验收的流程包括网上预审、收集检测数据、课题负责人做成果报告以及专家组集中审阅。鉴于仪器研制课题的特点,专家组在验收会议召开之前,还特意对地面电磁探测系统进行了野外仪器检测。
  • 2013高校博士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开始申报
    近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发出了《关于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 教技发中心函[2013]10号   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请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年度申报工作:   一、2013年博士点基金分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四类,各类课题的申报条件见附件一。   二、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4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   三、申请者应按照申报课题的类型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申请书(2013年版)》。申请者填写《申请书》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并使用学校基金申报管理员给予的项目编号和校验码以“申请人”身份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并进行数据上传。2013年度博士点基金各类课题申请书已重新修改,请务必下载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各高校教师于2013年2月1日开始从《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模板下载”栏目中下载。   四、2013年度“博士点基金”继续施行网上申报,请你校负责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的管理员以“申报单位”身份于2013年2月1日开始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用户名及密码与2012年博士点基金申报系统的相同,如忘记密码可在登录页面找回密码),具体操作请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认真阅读《使用说明》。   五、学校统一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清单》(在《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同时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申报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的内地高校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还需报上香港地区高校合作申报人向香港研资局提交的申请书复印件一份及申请书电子版一份(申请书电子版可由申报系统提交)。   六、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必须进行国内外科技查新,并将《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纸质版)一起上报。请各校就近在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本地区没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可在其他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在2012年7月31日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   七、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学术交流的效益,规避学术不端行为,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在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网址为http://journal.paper.edu.cn)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八、2013年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以邮戳为准)。   九、你校2013年度博士点基金各类课题的申报限额见附件二。   十、省属高校必须将《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清单》抄送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育委员会)一式一份备案。   十一、申请者所在学校须按申报的博士点基金课题数(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交纳课题评审成本支出费,即申报费,每项500元。申报费汇寄至我“中心”,并在附言中注明“博士点基金评审费”。   开户单位: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帐 号:137011516010007132   如有问题,请与我“中心”基金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刘昕民 吴翊   联系电话:010-62514684   传 真:010-82502753   电子邮件:jijin@cutech.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803室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   邮 编:100080   附件一:2013年博士点基金申报条件   2013年博士点基金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内地申报高校清单   2013年博士点基金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香港地区申报高校清单   附件二: 学校名称   博导类课题限额  新教师类课题限额  优先发展领域课题限额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二0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 首个“十二五”水专项课题落户济南
    近日,经国家科技部等三部委审批,住建部水专项办与济南市供排水监测中心正式签订“十二五”水专项“南水北调山东受水区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课题合同。这是继“十一五”水专项顺利通过验收后,首个落户济南市的“十二五”水专项课题,课题的启动实施为全方位保障济南市水质安全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十二五”期间,课题组要将现状工艺及成熟水处理技术有机组合,提升课题整体技术研发水平;三是技术支撑,工程保障。要将技术成果和工程建设结合起来,靠技术在工程中的应用考量技术问题解决的成功与否;四是集中力量,确保水质。“十二五”期间要以示范城市供水水质满足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目标,将所有的资源向工程示范区集结,突出重点。    根据供水规划,济南市即将形成引黄水、长江水、南部山区水库水、地下水多水源供水格局。“十二五”水专项将重点解决济南市多水源供水及地表水向地下水转换带来的水质问题,深入开展水源污染控制、水厂工艺提升、管网水质稳定性研究。同时,课题将立足济南,面向全省,为南水北调山东受水区13个主要受水城市水质达标提供技术支持,初步建成覆盖全省主要水源地、水厂、管网的省级水质预警监测平台,促进城市供水行业科技实力的整体提升。    据了解,课题完成后,预计济南市所有现状水厂出厂水全部稳定达标,东部新城和西客站片区100万人口“龙头水”达标,济南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文章链接:中国仪表网 http://www.ybzhan.cn/news/detail/34953.html
  • 博纳艾杰尔科技承担国家水专项课题
    2009年11月4日,天津博纳艾杰尔科技有限公司参加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国建宾馆举行的“饮用水水质监控预警及应急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第二次协调会议,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国家水专项饮水主题的“饮用水水质监控预警及应急技术研究与示范”之课题8:“水质监测材料设备研发与国产化探索”的正式启动。博纳艾杰尔科技作为牵头单位,承担了课题8的子课题1“固相萃取吸附剂及固相萃取装置研制(子课题编号:2008ZX07420-008-001)”的研究任务   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水专项)旨在解决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水污染科技瓶颈问题,重点突破工业污染源控制与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与治理、城市污水处理与资源化、水体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饮用水安全保障以及水环境监控预警与管理等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等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将通过湖泊富营养化控制与治理技术综合示范、河流水污染控制综合整治技术示范、城市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示范、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综合示范、流域水环境监控预警技术与综合管理示范、水环境管理与政策研究及示范,实现示范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和饮用水安全的目标,有效提高我国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技术水平。   水专项共设立六个主题,分别是:湖泊主题、河流主题、城市水环境主题、饮用水主题、流域监控主题、战略与政策主题。“固相萃取吸附剂及固相萃取装置研制”是水专项的基础课题,将为饮用水水质监测、三级水质监控、水质安全评价及预警、供水应急处理技术、饮用水水质督察提供检测材料和检测方法。   该课题启动,表明了国家对自主创新核心材料和设备国产化的决心,博纳艾杰尔科技有幸参与其中,我们一定会坚持不懈做好研发、生产和应用,为我国分析检测技术和产品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 2012年高校博士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申报
    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请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年度申报工作:   一、2012年博士点基金分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三种:   (一)博导类课题申报条件:   1.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为使博士点基金与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必须有在读博士生参加。   2.为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各校在申报课题时应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研究基地的课题申报。   3.为了有助于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连续性,允许上述部门指导博士生的教授同时承担两项博士点基金课题研究工作(包括参加研究的课题),但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同时申请两项课题,已承担两项课题的受资助者,需等其中一项课题完成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4.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12万元。   5.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二)新教师类课题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点基金申报资格的学校在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   2.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1972年1月1日以后)。   3.在本博士点上工作不超过三年(2009年1月1日以后)。   4.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5.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6.凡获得过新教师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再次申请。   7.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三)优先发展领域课题:   优先发展领域课题资助范围包括 “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地球科学”八个领域。   1.节能环保包括高效节能技术、资源循环利用、煤炭清洁利用、海水综合利用等。   2.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数字虚拟等。   3.生物包括创新药物、生物医学工程、生物育种、生物农业、生物制造、海洋生物等。   4.高端装备制造包括航空装备、空间基础设施、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等。   5.新能源包括核能、太阳能光伏、风电、适应新能源发展的智能电网、生物质能等。   6.新材料包括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基础材料研究等。   7.新能源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高能效、低排放节能汽车相关核心技术研究。   8.地球科学包括地理学、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地球化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空间物理学等。   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申报条件:   1.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为使博士点基金与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必须有博士生参加。   2.申请人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资助并均已结题。   3.为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各校在申报课题时应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研究基地的课题申报。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指导博士生的教授若有已结题的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并且目前只有一项博导类在研课题,仍可申报本课题。   4.本年度申请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者(包括作为课题参加人)不可申报本课题(包括作为课题参加人)。   5.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40万元。   6.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二、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3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   三、申请者应按申请要求,分别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博导类课题申请书(2012年版)》、《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新教师类课题申请书(2012年版)》、《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申请书(2012年版)》。申请者填写《申请书》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并使用学校基金申报管理员给予的项目编号和校验码以“申请人”身份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并进行数据上传。2012年度博导类课题申请书和新教师类课题申请书已重新修改,请务必下载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各高校教师于2012年2月9日开始从《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模板下载”栏目中下载。   四、2012年度“博士点基金”继续施行网上申报,请你校负责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的管理员以“申报单位”身份于2012年2月9日开始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用户名及密码与2011年博士点基金申报系统的相同,如忘记密码可在登录页面找回密码),具体操作请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认真阅读《使用说明》。   五、学校统一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清单》(在《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同时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六、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必须进行国内外科技查新,并将《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纸质版)一起上报。请各校就近在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本地区没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可在其他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在2011年7月31日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   七、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学术交流的效益,规避学术不端行为,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在结题前,应至少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上发表论文2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它刊物上发表),并认定与其它刊物发表等同。   八、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者所在学校须按申报的博士点基金课题数(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交纳课题评审成本支出费,即申报费,每项500元。申报费汇寄至我“中心”,并在附言中注明“博士点基金评审费”。   开户单位: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帐 号:137011516010007132   九、你校2012年度博士点基金各类课题的申报限额见附件。   十、2012年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6日,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以邮戳为准)。   十一、省属高校同时将申报名单抄送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育委员会)一式一份备案。   如有问题,请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刘昕民 张剑飞   联系电话:010-62514684   电子邮件:jijin@cutech.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   邮 编:100080
  • 投资300亿元的水专项课题在世界水日启动
    3月22日,在世界水日之际,“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北京市课题正式启动。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旨在为我国“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的实现提供科技支撑。水专项是建国以来投资最大的水污染治理科技项目,设有河流、湖泊、饮用水、城市环境、监控预警和管理政策等六大主题,总经费概算超过300亿元。   目前,共有10个水专项课题在北京市落地,课题内容涵盖了北运河上、中游的污染治理与控制、水质改善、生态修复 城市再生水水质提高与利用 城市水环境系统设施监控和预警 城市节水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南水北调受水区饮用水安全保障 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等方面。
  • 水体污染控制重大专项拟立项课题申报指南公布
    2013年5月20日,科技部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发布水专项2014年度拟立项课题(第二批)择优指南的通知,通知中公布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4年度拟立项课题申报指南(第二批)”,详情如下: 关于发布水专项2014年度拟立项课题(第二批)择优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2013年工作计划安排》(国科发专[2013]396号)、《关于做好民口科技重大专项2014年预算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教[2013]15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水专项2014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专项办函[2013]26号)的要求,拟组织开展2014年度立项的第二批“辽河等流域水污染减排技术验证评估(ETV)与应用示范”等17个课题择优指南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立项课题申报须统一使用水专项在线管理系统(水专项网站http://nwpcp.mep.gov.cn右下角“在线管理系统”),请各申报单位注册信息成功后与水专项办联系获取单位管理员账号,并在后台管理的人员管理中添加员工账号进行网上申报,严格按照课题申报要求和申报指南编写课题申报书、课题实施方案和课题预算书(格式模板及申报功能使用指南从水专项在线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下载)。请将课题申报书、实施方案、预算书一式20份(1正19副),电子版光盘2份,于2013年6月8日17时前报送至环境保护部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我办将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和《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孙家君 魏东洋 徐 成 赵晓毅(网络管理员)   电 话:010-84665909,84665907,84665908,84665918   传 真:010-84665717   电子信箱:shuizhuanxiang@mep.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国家水专项管理办公室421室   附 件: 1.水专项2014年拟立项课题(第二批)择优指南清单 2.水专项2014年拟立项课题申报要求 3.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4年度拟立项课题申报指南(第二批)   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
  • 2015年度水专项第二批设6个课题 经费4亿
    关于发布水专项2015年度拟立项课题(第二批)择优指南的通知 水专项办函〔2014〕37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部门和水专项领导小组的部署及《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4年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安排》(环办函〔2014〕459号)的要求,按照水专项&ldquo 十二五&rdquo 实施计划和重点任务的需求,拟组织开展2015年度拟立项的第二批6个课题(附件1)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申报工作说明会   为切实做好2015年拟立项课题的申报工作,水专项管理办公室拟定于6月24日(周二)上午9:00,在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1117会议室召开&ldquo 水专项2015年度拟立项课题第二批择优指南申报工作说明会&rdquo ,由水专项管理办公室、相关主题组专家解释说明申报有关事项。请有申报意愿的单位于6月23日前报名参会(附件5)。   二、指南申报系统注册   2015年立项课题申报须统一使用水专项在线管理系统(网址http://szx.mep.gov.cn或水专项网站平台&ldquo 在线管理系统&rdquo 点击链接进入),请各申报单位与水专项办网络管理员联系获取单位管理员账号进行网上申报,于2014年7月30日17:00前完成网上账户注册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编制   请申报单位根据课题择优指南(附件2)、申报要求(附件3)及相关填报说明,认真编写课题申报书、课题实施方案和课题预算书(格式模板及申报软件从水专项在线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下载,下载地址:http://szx.mep.gov.cn)。其中,课题申报书和预算书必须通过软件填报。申报单位应对课题指南整体研究内容进行申报,不得申报课题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同时,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申报材料在线填报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在线管理系统&ldquo 课题申报功能&rdquo 使用指南(在线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下载)的要求,于2014年8月5日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材料填报工作,且在线填报材料应与正式提交纸质材料内容相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的递交   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将课题申报书、实施方案、预算书用A4纸双面打印,白色铜版纸装订成册。其中,申报书、实施方案一式20份(1正19副),预算书一式3份(1正2副)电子版光盘1份(KAS格式,同时转化成PDF格式一同提交,文件名称为:课题编号-课题名称-文件名-申报单位),全套申报材料须包装完好,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8月5日17:00前,由专人携申报承诺书(附件4)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水专项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的择优评审   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和《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按照&ldquo 公开、公平、公正&rdquo 的原则组织视频答辩、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孙家君 山丹 赵晓毅(网络管理员)   电 话:010-84665909,84665906,13466584958   传 真:010-84665717   电子信箱:shuizhuanxiang@mep.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水专项办421室   附件:   1. 水专项2015年度拟立项课题(第二批)择优指南清单   2. 水专项2015年度拟立项课题(第二批)择优指南汇编   3. 水专项2015年度拟立项课题申报要求   4. 承诺书   5. 水专项2015年度拟立项课题第二批择优指南申报工作说明会会议回执。   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
  • 水专项2018项目(课题)指南及编制专家组名单公布
    p   8月7日,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发布通知,公布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简称:水专项)2018年度项目(课题)指南,以及水专项2018年项目指南编制专家组名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项目(课题)安排目录 /strong /p p   (一)京津冀区域综合调控重点示范. /p p   课题1、永定河(北京段)河流廊道生态修复技术与示范2018ZX07101005 /p p   项目1、京津冀南部功能拓展区廊坊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与综合示范2018ZX07105 /p p   项目2、京津冀地下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2018ZX07109 /p p   项目3、白洋淀与大清河流域(雄安新区)水生态环境整治与水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018ZX07110 /p p   项目4、京津冀区域水环境质量综合管理与制度创新研究2018ZX07111 /p p   (二)太湖流域综合调控重点示范. /p p   项目1、太湖流域水环境管理技术集成与业务化运行2018ZX07208 /p p   (三)流域水环境管理技术体系集成与应用. /p p   课题1、流域水环境管理经济政策创新与系统集成2018ZX07301007 /p p   (四)流域水污染治理技术体系集成与应用. /p p   课题1、精细化工行业高盐、高浓有机废水无害化处理与废盐资源化集成技术工程示范及产业化推广2018ZX07402005 /p p   (五)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体系集成与应用. /p p   课题1、城市供水全过程监管技术系统评估及标准化2018ZX07502001 /p p   (六)典型流域技术完善、验证、应用推广示范. /p p   项目1、辽河流域水环境管理与水污染治理技术推广应用2018ZX07601 /p p   项目2、滇池流域水环境改善技术集成及应用示范2018ZX07604 /p p   (七)专项集成. /p p   课题1、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体系与发展战略2018ZX07701001 /p p   具体项目(课题)指南请见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1bb133fc-998b-4352-a09b-0ec233fa6cae.doc" strong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项目(课题)指南.doc /strong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水专项2018年项目指南编制专家组名单 /strong /p p   王广才、王 伟、田仁生、冯战洪、毕 军、任灵芝、刘洪禄、孙长虹、李洪波、杨 敏、汪小泉、张永春、张 远、张金松、张鸿涛、陈异晖、邵晓龙、邵益生、杭世珺、周树勋、郑丙辉、郑兴灿、孟 伟、赵 勇、胡春胜、钱朝阳、郭海军、崔福义、戴晓虎。 /p p br/ /p p   此外,通知中明确了水专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p p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p p   1.水专项任务的承担实行法人负责制,法人单位是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申报和实施的责任主体。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注册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p p   2.牵头申报单位是项目(独立申报课题)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和组织实施的管理者,应对联合单位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经费。若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且实行双负责人制,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第一行政责任人,同时须明确一名专职技术负责人。对于集团公司,如具体工作由子公司承担,为便于经费使用和管理,应由子公司直接申报。 /p p   3.申报单位在申报同一项目(独立申报课题)时,只能牵头或参与一个申报团队。同一单位不得有多个团队申报同一项目(独立申报课题)。 /p p   4.严格控制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数量,避免任务分散。项目下设课题或独立申报课题,每个课题的承担单位(含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8家。原则上,中央财政经费低于2亿元(含2亿元)的项目,承担单位(含牵头单位)的数量不超过20家 高于2亿元的项目,不超过30家。 /p p   (二)负责人基本条件和要求 /p p   1.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相关研究经验,对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有较全面的了解,主持或参加过国家级重大科研或重大工程项目。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投入项目(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年度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p p   2.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或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参加人员同时参加多个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合计投入项目(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得超过其工作时间的100%。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按照任务合同书和延期批复,执行期到2017年12月底前的“十二五”在研项目(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申报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如出现超项情况,将取消其团队申报项目(独立申报课题)的资格。 /p p   3.按照科技部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水专项总体专家组成员、指南编制专家(名单见附件2)不得参与本次申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p p   4.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p
  •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6年度课题开始申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组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p p   各有关单位: /p p   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的有关精神及重大专项管理改革试点方案要求,“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新药专项”)已被列为重大专项管理改革试点之一,2016年度课题组织立项工作将依托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并委托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发展中心)具体实施。有关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主要内容和课题遴选方式 /p p   (一)主要内容。针对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恶性肿瘤等10类(种)重大疾病,以临床试验阶段创新品种研发为主,同时带动与产业化密切相关的共性关键技术的突破。在已基本建成国家新药创新体系的基础上,强化各类平台的资源共享和开放服务,显著提高原始创新转化和重大产品产出的效率。已在本专项“十二五”计划中立项支持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p p   (二)遴选方式。2016年课题组织以滚动支持方式为主,以项目备选库中遴选重大创新药物临床研究课题为补充,同时进一步加强后补助的支持力度。此次不受理自由申报课题。 /p p   二、承担课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p p   (一)承担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p p   1.重大专项课题实行法人负责制,法人单位是课题申报和实施的责任主体。课题必须由法人单位提出申请,法人单位是课题的责任单位,且必须指定一名自然人担任课题负责人。每个课题申报只能有一个责任单位和一个课题负责人。课题可由一个单位单独申报,亦可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产学研联盟的方式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经费。牵头申报单位应是课题任务的主要承担者,该课题内部组织实施的管理者。 /p p   2.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过去两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p p   3.国内课题申报单位可以与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研究机构联合申请。但境外研究机构所需研究经费须自行解决,并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合同约定。 /p p   4.申报单位能够按照课题要求投入相应资金,并出具投入资金证明和投入资金承诺书。 /p p   (二)课题负责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p p   1.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p p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p p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p p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并有固定工作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 /p p   (4)在承担任务期间,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用于所申请课题的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50% 如申报人同时负责或参加多个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课题,合计投入课题研究的时间不超过其工作时间的100% /p p   (5)现任总体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得承担专项课题 /p p   (6)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p p   2.具备以下条件的港澳台和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可作为课题负责人。 /p p   港澳台科技人员:满足上述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中2-6项条件 有正式的合作协议或受聘于课题责任单位,合作期或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责任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必须由课题责任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p p   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包括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的):满足上述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中2-6项条件 正式受聘于课题责任单位,且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责任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必须由课题责任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p p   3.为确保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任务的完成,对课题负责人所承担的课题数量有所限制。在每一个五年计划中,每人最多可参与两项本专项课题,且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一项本专项课题。 /p p   4.申请者要遵守科学道德,实事求是地填写课题申报书,保证课题申报书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课题进行重复申请。科技重大专项对申请者在申报过程中进行信用记录,对于故意在课题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记入信用档案,并在三年内取消个人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资格,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p p   (三)其他事项。 /p p   1.申报单位需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地在线填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软件中的各项内容,在纸质材料中提供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新药注册申请批准材料、其他证明性材料等相关附件,并按相应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 /p p   2.申报单位应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依据课题实施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课题经费预算,综合考虑前期中央财政经费支持情况、执行情况和专家评审情况,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p p   3.申报专项课题应紧密围绕专项总体目标,同时兼顾地方发展需求,注重发挥地方和部门组织管理作用,鼓励地方财政积极投入。 /p p   三、工作流程 /p p   (一)课题材料填报方式。新药专项2016年度非涉密课题申报将统一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以下简称“申报中心网站”)通过在线方式进行。本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定密级,确属保密课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仍按照离线方式进行报送,并派专人送达。 /p p   (二)立项组织流程。 /p p   1.通知课题单位。由科技发展中心通知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单位和课题组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课题申报材料。 /p p   2.课题单位网络申报。 /p p   (1)单位注册。申报单位通过申报中心网站进行在线注册,具体注册流程及要求请认真阅读申报中心网站说明。已经注册的申报单位不需要重新注册,未注册单位建议尽早提前完成注册。 /p p   (2)账号创建。单位注册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使用所注册的账号(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申报中心网站,创建申报用户账号,并将申报课题在线授权给申报用户。 /p p   (3)在线填报。申报用户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完成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审核确认后,将申报材料在线提交至科技发展中心。 /p p   (4)填报时间。网络受理时间为2015年10月15-24日,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课题填报时间,认真审核,按时提交课题申报材料。 /p p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010-51292636。 /p p   传真号码:010-68523108、68520906、88654001、88654002、88654003、88654004、88654005。 /p p   技术支持邮箱:program@most.cn。 /p p   3.递交纸质材料。 /p p   在完成网上在线提交后,各申报单位在线打印或导出申报书电子版,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与相关附件一起简易装订成册,将申报材料按时间要求邮寄或派专人送至科技发展中心指定地点。 /p p   邮寄地址、项目联系人、截止时间及其他具体要求,以科技发展中心申报通知为准。 /p p   4.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 /p p   收到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后,科技发展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申报材料,将组织专家评审,并通知有关单位参加课题评审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p p   (三)咨询电话。 /p p   联系人:辛宏,赵健 /p p   电 话:010-68792850, 68791854(工作时间08:30-17:00) /p p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解放军总后卫生部科训局 /p p   2015年9月30日 /p p br/ /p
  • 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十二五”2014新增课题申报指南
    日前,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发布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2014年新增课题申报指南。该指南是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实施方案和“十二五”实施计划,专项牵头组织部门组织专家所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2014年新增课题申报指南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出重大标志性成果,根据“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的总体部署,现发布专项“十二五”计划2014年新增课题申报指南。   2014年课题按照“顶层设计、广泛征集、组织论证、系统集成”的原则,采取“公开征集、择优支持”和“结题验收、滚动支持”的方式组织实施。本指南为采取“公开征集、择优支持”方式新增的研究内容,实施期限为2014-2016年。   2014年课题重点支持具有重大目标导向和良好运行机制的集成性课题,不支持已在本专项立项的课题内容。   一、申报原则   (一)“三重”原则。按照“培育重大产品,满足重要需求,解决重点问题”(以下简称“三重”)的原则进行组织。   “重大产品”课题针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预期将在产业发展和民生保障中发挥重大作用的产品,包括正在进行临床研究和已批准上市的创新品种。   “重要需求”课题主要针对疾病防治工作的迫切需要,开展相关重大和急需药物品种研究。   “重点问题”课题主要解决药物研发过程中的瓶颈性、基础性和关键性问题,重点是在新药研发、大品种药物技术改造及产业化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等。   (二)集成原则。通过相关部门、地方、园区组织优势资源进行联合申报。组织课题应突出集成创新,优势互补,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考核指标。   (三)企业主体原则。鼓励企业牵头申报,整合优势资源。优先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与科研机构的以实现产业化为目标的实质性联合申请。优先遴选行业优势骨干企业,促进其完成重大品种的研发和产业化。   (四)利益机制原则。各联合申报单位应签署经济或商业合同以明确任务分工和利益机制。企业牵头课题应有明确的自筹经费投入,并将一定比例的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参研高校和科研机构。在保证国家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鼓励知识产权明晰的国际合作研究。   二、重点内容方向   申报课题应围绕明确目标集成资源,研究内容清晰,内在联系紧密。研究内容可包含以下单项或多项(技术研发课题应与明确的产品研发和平台建设紧密结合,不得单独成题申报)。本指南为指导性,如具有重要意义、符合“三重”原则、服务重要需求的课题,可适当突破以下重点内容范围。   (一)重大品种。针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多发病和常见病(如儿科疾病、老年病等),自主创制或技术改造符合“三重”要求的药物品种。支持开展具有重要临床价值新适应证药物研究、以结局研究(Outcomes research)为主的注册研究和个体化治疗药物研究。   化学药:抗多重耐药菌、广谱抗病毒、精神疾患、心脑血管及免疫、抗肿瘤、代谢疾病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靶点、新技术药物,满足临床和产业需求的专利到期药的仿制再创新,候选药物再定位。中药:多学科创新中药,中药复方新药,经方验方开发,组分中药,中药国际化注册研究,中药注射剂安全性系统评价和大品种药物上市后再评价。生物药:新型抗体(抗体偶联药物、多功能抗体、复合抗体等),新型疫苗,联合疫苗及疫苗佐剂,多肽,凝血因子等基因工程药物,基因治疗与核酸药物,干细胞药物(Out off shelf),生物类似药(SBP)等。   (二)平台建设。企业主导的研发中心、技术创新平台或产学研联盟建设 依托高新园区(扶持中小创新型企业,特别是生物技术企业)开展的创新品种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针对民生和疑难病症防治需求,突出技术的先进性、产业化能力和广泛提供技术服务的特征。符合新药研发需求和国际规范的临床试验技术平台。   (三)核心技术。瞄准国际技术前沿,开展有助于解决瓶颈性问题的关键技术和具有战略作用的培育性技术研究。包括合成生物学技术研究,制药工艺创新,大分子药物摄药、释药工艺技术研究等。核心技术研发必须与产品开发和平台建设相结合。   三、推荐主体及推荐要求   (一)推荐主体。专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和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局和卫生局。国家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   (二)推荐要求。   1.结合本部门、行业和地区的重点需求,组织重点企业、具备较强研究基础和较好资质的研发单位、高等学校等机构,围绕“三重”要求,梳理凝炼重大目标,明确运行机制,联合组织重大课题。已获得本专项支持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2.所推荐项目应已获得推荐主体所在区域(或部门)重点支持,并有相应的地方经费投入和自筹资金支持。项目内容知识产权清晰,无纠纷。   3.各推荐主体应对组织推荐的项目进行专家论证,并对所推荐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和伦理等内容负责。   4.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的科技与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联合组织、论证和推荐课题。其中,北京市、上海市各8项,江苏省、广东省、山东省、浙江省各6项,其余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4项,计划单列市各3项。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5项。国家高新技术园区各2项。   5.实施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推荐课题进行初审。对初审后拟纳入立项论证程序的课题,将书面通知申报单位填报完整版申报书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四、课题单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课题必须由法人(单位)提出申请。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联合申报。   (二)牵头单位应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过去5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五、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为课题实际承担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并有固定的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   4.在课题执行期间,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用于所申请课题的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50%。   5.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6.具备以下条件的港澳台和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可作为课题负责人。   港澳台科技人员:满足上述2-5项条件 有正式合作协议或受聘于课题责任单位,合作期或聘任期覆盖课题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责任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包括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的):满足上述2-5项条件 正式受聘于课题责任单位,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责任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相关要求。   1.专项课题负责人不得与国家主要科技计划(包括“863”、“973”、“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等)在研课题的承担人重复。在每一个五年计划中,每人最多可参与2项本专项课题,且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1项本专项课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   2.遵守科学诚信原则,实事求是填写课题申报书(简版),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课题进行重复申请。   3.未通过专项“十一五”计划结题验收的课题责任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业务骨干(包括课题副组长和子课题组长或分任务负责人)不得申请。   六、课题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课题申报材料。   1.课题推荐主体的推荐函(包括项目清单)及各课题的专家论证意见。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简版)(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区中下载)。   (二)相关要求。   1.课题申报书(简版)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课题申报书(简版)及有关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课题申报书(简版)中的课题预算,应当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结合研究任务的实际需要编制。   3.课题申报书(简版)使用A4纸打印并于左侧平装成册,同时以光盘形式提交电子版。   4.如邮寄课题申报资料,请将全部申报材料完好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推荐主体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5.课题申报材料由推荐主体连同推荐函和专家论证意见统一送达,不受理课题单位的单独申报。   6.自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推荐项目,请将申报材料一式8份(含2份原件,1张光盘)寄/送至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4号楼,100039),电子版请以附件方式发送至电子信箱zdzxoffice@cncbd.org.cn(文件名中请注明课题名称和申报单位)。   申报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7日,以材料送达或到北京市的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对申报材料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郑玉果010-88225196,柴慧婷010-68792241,   卢姗010-88225198。
  • 高校博士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3万余项
    记者从教育部10月1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被誉为科学研究&ldquo 种子基金&rdquo 的&ldquo 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rdquo 设立至今,已有229所高校申报,共资助科研课题31947项。   据了解,该项基金起源于国务院1982年对中央所属88所重点高校增拨的2000万元科研经费,1985年定名为&ldquo 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rdquo 。2004年,该项基金资助范围从中央部委高校扩大到全国具有自然科学博士学科的高校。   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基金总经费为3亿元,近5年经费年均增长率达19%。基金资助的许多项目直接催生了大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促进了高校博士学科点和学术团队的建设与发展,成为高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推动力。据该负责人介绍,为挖掘青年教师科研潜力,2007年该基金设立了新教师类课题,资助在博士点工作3年以内、45岁以内的青年教师开展科研 2011年又增设了&ldquo 优先发展领域课题&rdquo ,资助国家8个领域的前沿性、创新性基础研究 2012年,设立了与香港研资局合作项目,加强两地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
  • 新药专项“十二五”计划2012年课题开始申报
    卫生部、总后卫生部关于发布《“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计划2012年新增课题申报指南》的公告 2011年 第17号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新药专项)实施方案,以及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议通过的新药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新药专项“十二五”计划任务将分批启动实施。其中,新药专项“十二五”计划2012年新增课题申报指南经专项总体组专家研究并编制完成,现予发布。课题申报指南的详细内容请登录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或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网站(www.cncbd.org.cn)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   1.“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计划2012年新增课题申报指南.pdf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doc   3.课题申报书基本情况简表(1-3).xls
  • 2018年度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课题开始申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关于组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卫科药专项管办〔2017〕32号 /p p 各有关单位: /p p   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于2008年启动,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军委后勤保障部牵头组织实施。按照专项2017年度工作计划,牵头组织部门在广泛征集相关部门、地方和各领域专家意见基础上编制完成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并经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定,现组织开展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p p   现将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7月28日 /p p   附件: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6203875b-bda2-4937-ae9b-1b2bd933f0f4.doc"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doc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993fd26a-6b2b-4cf3-a109-e6bb845d2488.docx"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1-填写说明.docx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277471c7-ad98-40cd-9ee7-5f98f604cb0b.doc"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2-形式审查标准.doc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d91d84e1-802b-4337-8042-f3edb09ef81e.doc"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3-编写专家组名单.doc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8223589c-95fa-43b0-9826-1d5d286de61b.docx"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4-预申报书.docx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cf1e78c7-3ae0-4ceb-8a79-33d384f14053.docx"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5-正式申报书.docx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strong /span /p p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以实际应用和产业发展为导向,其主要目标为针对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10类(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精神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耐药性病原菌感染、肺结核、病毒感染性疾病以及其他常见病和多发病),研制一批重大药物,完善国家药物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我国由仿制向创制、由医药大国向强国的转变。 /p p   “十三五”期间专项将继续坚持创新定位和“培育重大产品、满足重要需求、解决重点问题”的“三重”原则,以产品和技术为主线,以完成自主创新药物与急需品种研发取得重大突破、建成国家药物创新技术体系、中药现代化取得突破性成果、引领医药行业发展与推动行业转型和实现国产药品的国际化等五大预期重大标志性成果为目标,在战略需求和现实需求两个维度上,聚焦重点领域,实施重大项目,实现“突”的跨越。同时依据《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聚焦调整意见的通知》(国科发专〔2015〕78号)要求,将重点任务由原五大任务板块调整为品种与关键技术、核心创新平台能力建设两部分,不再单独支持候选药物、一般性大品种技术改造、单纯性技术研发和孵化基地建设等项目。 /p p   2018年是专项“十三五”期间的重要阶段,将紧紧围绕专项总体目标,遴选优秀项目,查缺补漏、完善布局,同时立足长远,进行前瞻性部署,提升原始创新能力。2018年课题立项主要以定向委托、定向择优、公开择优方式组织,适度进行后补助的支持,实施期限为2018-2020年。 /p p   定向委托和定向择优课题以国家重大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强化课题的顶层设计。定向委托课题明确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按照本指南规定的研究内容,组织集成优势单位,编制课题实施方案,并填写正式申报书,经专家多轮论证不断完善后形成立项建议。定向择优课题采取公开申报,由符合条件的优势单位自主申报,经专家评审确定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并提出整合建议,由牵头单位组织各参与单位再次编制课题实施方案并填写正式申报书,通过专家多轮论证不断完善后形成立项建议。公开择优课题由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经评审专家两轮评审后,择优遴选并分类整合(采取二级合同单独管理)后提出立项建议,如符合定向择优课题支持方向的则纳入相应课题。 /p p   鼓励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项目产生的成果申报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鼓励国家高层次人才、青年科学家和在国内创新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课题 鼓励国内课题申报单位与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研发机构联合申请。新药品种临床研究课题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 新药品种类课题原则上单一品种单独申报,不得多个打包。 /p p   2018年新立项课题组织立项工作将继续依托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并由专业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发展中心)具体实施。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一、研究方向 /strong /span /p p    strong 1. 定向委托课题 /strong /p p strong   1.1. 创新生物技术药评价及标准化关键技术研究 /strong /p p   研究内容:针对新型疫苗、抗体、重组蛋白、免疫细胞治疗产品等创新生物技术药研发及国际化发展需求,开展关键质量属性的创新性评价方法研究及关键技术标准化研究:建立系列转基因细胞等体外生物活性替代测定新方法、CD19及CD20-CART等治疗性细胞产品成药性及安全性评价关键技术及药效学模型以及人源创新抗体药物评价新模型 建立HPV等新型多价疫苗、新表达系统疫苗及新发突发传染病疫苗的创新性评价技术及符合国内外新药审评规范的质控标准 建立传统疫苗创新性再评价技术体系 支持疫苗WHO预认证相关研究。 /p p   考核指标:建立2-3种转基因细胞等细胞活性测定替代新方法并应用于细胞因子、免疫检查点人源化单抗和双特异性抗体的评价 建立2-3个用于人源抗体成药评价的人源化嵌合小鼠模型 建立2-3个治疗性细胞产品药学及安全性评价方法以及药效学评价模型,并形成规范的产品质量评价标准 建立新型疫苗质量标准3-5种 建立2-3种已上市疫苗对变异株效力的再评价体系 主持1-2项生物技术药评价用国际标准品的研制。 /p p   拟支持课题数:1项。 /p p   有关说明:委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共同牵头,联合国家级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和其他优势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企业等实施。 /p p    strong 2. 定向择优课题 /strong /p p strong   2.1. 器官纤维化防治药物研发 /strong /p p   研究内容:针对脂肪肝的发病机制,开展防治非酒精性脂肪肝及肝纤维化等创新药物研发 结合特发性肺纤维化等疾病治疗药物新靶点研究成果,开展相关创新品种研发。鼓励开展固定剂量复方以及新型给药技术和新制剂研发。 /p p   考核指标:获得2-3个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至少8个品种获得临床批件,突破关键技术10项以上。 /p p   拟支持课题数:2-3项。 /p p   有关说明:遴选优势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实施。 /p p    strong 2.2. 个性化药物及其伴随分子诊断试剂研发 /strong /p p   研究内容:重点开展针对恶性肿瘤等的个性化抗体药物、小分子靶向药物及相应的伴随分子表型诊断试剂盒研究 对已上市的抗体药物及小分子靶向药物开展适合中国人群适应症的临床研究,确定其个性化分子表型,建立该药物的伴随诊断方法,申报新适应症批件。 /p p   考核指标:完成一批抗体及小分子药物个性化评价,获得新适应症注册批件10-15项及伴随分子表型诊断试剂盒注册证10-15项。 /p p   拟支持课题数:2-3项。 /p p   有关说明:遴选优势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实施。 /p p   strong  2.3. 埃博拉等新疫苗及基于新佐剂疫苗研发 /strong /p p   研究内容:开展埃博拉疫苗的临床和产业化研究 针对我国流行毒株,开展布尼亚病毒、诺如病毒、登革热等临床急需疫苗研制 开展采用新型重组载体等新技术以及基于新佐剂疫苗研发。 /p p   考核指标:埃博拉疫苗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 1-2个临床急需品种获得新药证书或完成临床研究,建成质量评价标准 1-2个基于新技术及1-2个基于新佐剂的疫苗完成临床前研究并获得临床批件。 /p p   拟支持课题数:3-4项。 /p p   有关说明:遴选优势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实施。 /p p    strong 2.4. 基于大数据的中药新药研发 /strong /p p   研究内容:围绕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变态反应性疾病等中药治疗具有特色的疾病,系统整理和挖掘文献记载、临床用药经验等数据,选择临床确有良好疗效或特色的传统方、名方验方、协定方及医院制剂等,借鉴系统生物学、网络药理学和组学等新技术,按照现代新药研发要求和规范,研发中药新药。 /p p   考核指标:获得2-3项中药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至少5个品种获得临床批件 突破关键技术10项以上。 /p p   拟支持课题数:1-2项。 /p p   有关说明:遴选优势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实施。 /p p    strong 2.5. 中药先进制药与信息化技术融合示范研究 /strong /p p   研究内容:为提升中药产品质量,推动中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结合重大品种,开展先进中药制药技术研究。参照国际先进制药理念,将先进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和智能制造技术与中药制药技术融合,搭建数字化中药制造技术平台,构建符合国际规范的中药生产质量标准和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引领国际发展。 /p p   考核指标:建立中药先进制药技术平台,建立2条示范性生产线 形成5-8项中药智能制造关键技术 在不少于5家企业10个中药品种中应用。 /p p   拟支持课题数:1-2项。 /p p   有关说明:遴选优势单位与集成电路、无线宽带移动通信等专项技术平台联合,组织相关企业联合实施。 /p p   strong  2.6. 示范性新药临床评价技术平台建设 /strong /p p   研究内容:围绕10类(种)重大疾病,建设符合国际规范的I-Ⅳ期临床研究中心,开展国际前沿的新药临床评价关键技术和大规模随机多中心临床和结局研究。 /p p   考核指标:每年新开展若干项新药专项支持和国内企业发起的Ⅰ-Ⅳ期临床试验。 /p p   拟支持课题数:不超过5项。 /p p   有关说明:支持承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任务的医疗机构。 /p p    strong 2.7. 创新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关键技术 /strong /p p   研究内容:开展人体芯片、生物标志物、3D细胞模型、计算机毒性预测、活体成像技术、干细胞诱导分化细胞模型等体外替代方法和前瞻性新技术、新方法研究,进一步完善药物依赖性评价、大动物生殖毒性评价、致癌性评价以及眼科毒理学评价等技术和方法 开展新型细胞治疗产品、新抗体、新疫苗、重组蛋白、核酸药物和基因治疗产品等生物技术新品种,中药新药以及特殊制剂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 开展临床检验等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研究 开展国际互认及国际毒理学家资质认证 完善电子数据的信息化管理 开展重大创新药物品种的全套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 /p p   考核指标:建立10-15项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新技术 相关技术体系通过国际认证 完成不少于50个创新药物的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 /p p   拟支持课题数:1项。 /p p   有关说明:由GLP机构牵头,组织相关科研院所或企业申报。优先支持既往承担过专项课题的GLP机构。 /p p    strong 2.8. 新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项目 /strong /p p   研究内容:围绕促进新药研发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的需求,带动和促进新药研发及产业化发展,构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开放性新药创制共性技术平台和共享服务平台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突破制约从研发链到产业链的核心关键瓶颈技术,重点研究并提升靶点研究与确认、化合物优化、工艺研发、临床前评价、临床评价和上市后临床价值评价等技术水平 构建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产业服务和金融服务等平台,研究并完善加快创新药物和临床亟需药物上市的政策保障体系,形成区域化示范效应。 /p p   考核指标:建成技术、人才、资金、政策整合集成、优势突出的全链条开放性新药成果转移转化公共关键技术和系统服务平台,达到新药研发全链条规模化、标准化、国际化的高质量一站式服务能力,每年承接新药成果转移转化服务100个以上(其中一类新药不低于30个),5个以上关键技术平台(包括GLP、GCP)获得国际认证或国际行业认可 突破10项以上核心关键技术并在品种研发或产业化中应用 至少支持50个新药品种国内申报,其中30个新药品种国际国内申报 至少支持10个品种获得新药证书 推进10个以上已上市新药的临床价值再评价研究 培育/孵化30家具有显著创新能力的新药研发/生产企业,培育3家年产值超过100亿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骨干企业。 /p p   拟支持课题数:不超过3项。 /p p   有关说明: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牵头联合有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申报,要求具有较高的生物医药创新和产业基础,具备从药物发现、临床前评价到临床评价的一站式新药研发服务能力,所在区域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省级政府将医药产业列为支柱产业并出台或承诺出台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市场准入与产业激励政策,具有良好改革示范效应,要求中央财政资金、地方政府投入资金和其他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1:2:3。 /p p    strong 3. 公开择优课题 /strong /p p strong   3.1. 重大新药研发 /strong /p p   研究内容: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耐药性病原菌感染、病毒感染等重大疾病,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临床价值大、市场前景好,处于临床前和临床研究阶段的原创性化学药、中药、生物药新药研发及其相关关键技术研究,鼓励开展具有优势、特色的固定剂量复方以及新型给药技术和新制剂研发 立足长远发展需求,积极转化和应用国内外新药研发相关基础研究的最新成果,开展药物新靶标以及基于新靶标、新作用机制等创新药物发现研究。 /p p   考核指标: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相关品种完成临床前或临床研究,并获得临床研究批件、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 /p p   拟支持课题数:临床研究阶段药物不限,临床前药物不超过50项。 /p p    strong 3.2. 临床亟需药品研发 /strong /p p   研究内容:针对当前我国防治疾病的用药需求,解决临床亟需药品的可及性,重点支持以下领域的新药、首仿药及其制剂研发:艾滋病、乙肝、丙肝、耐药性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药物及耐药菌防治药物 儿童用药物,鼓励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开展研究 罕见病治疗急需药物 眼科疾病治疗药物及制剂 针对阿片类和甲基苯丙胺等新型毒品的戒毒药物 防治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其它临床亟需药品。结合制剂改良等需求,针对提高疗效、降低毒副作用或克服现有重大品种的不足,开展化学药、中药及生物药新制剂研发。 /p p   考核指标: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相关品种获得临床研究批件、新药证书、注册批件或生产批件。 /p p   拟支持课题数:不限。 /p p   有关说明: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 /p p    strong 3.3. 国产药品国际化相关研究 /strong /p p   研究内容:支持国产化学药、中药和生物药及其制剂开展国际临床研究,进行临床研究数据的评价,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突破相关关键技术及技术壁垒,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注册上市,或通过WHO预认证。 /p p   考核指标:完成国际临床试验并获得上市或出口许可。 /p p   拟支持课题数:不限。 /p p   有关说明: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均可申报,鼓励国际国内同时申报并开展相关临床研究。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 /p p    strong 3.4. 事后立项事后补助课题 /strong /p p   申报范围:2015年6月以来获得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核发的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且在相应研发阶段未获得本专项支持的药物品种。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及临床需求大、市场前景好的首仿药,以及通过欧美等发达国家注册、获得上市许可的国产药物。 /p p   拟支持课题数:不限。 /p p   有关说明: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均可申报。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二、申报评审方式 /strong /span /p p   根据不同的立项方式,具体申报及评审流程如下: /p p   (一)定向委托课题。采用一轮申报方式。委托的牵头单位严格按照指南规定要求,组织集成优势单位,编制课题实施方案,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正式申报书,经推荐单位提交科技发展中心。科技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多轮论证,牵头单位组织不断修改完善,形成立项建议。 /p p   (二)定向择优课题。采用两轮申报方式。 /p p   ——预申报和推荐。针对指南定向择优课题内容(或部分内容)组织申报(可单独亦可联合优势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预申报书,经推荐单位提交科技发展中心。 /p p   ——形式审查和第一轮评审。科技发展中心在受理课题预申报后,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第一轮评审工作。第一轮评审重点对申报内容的先进性和创新性、承担团队能力和基础等进行评价。提出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及课题集成的建议。第一轮评审原则上不进行会议答辩或召开论证会,必要时可根据需求临时组织答辩或论证。 /p p   ——正式申报和第二轮评审。牵头单位收到科技发展中心正式申报通知后,组织参与单位编写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直接提交。科技发展中心对正式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重点对课题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团队、研究目标、考核指标等进行多轮论证,提出立项建议。 /p p   (三)公开择优课题。采用两轮申报方式。 /p p   ——预申报和推荐。申报单位针对指南公开择优课题内容组织申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预申报书,经推荐单位提交科技发展中心。 /p p   ——形式审查和第一轮评审。科技发展中心在受理课题预申报后,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第一轮评审工作。第一轮评审重点对申报内容的先进性和创新性、承担团队的能力和基础进行评价,遴选优势单位形成进入第二轮评审的课题。 /p p   ——正式申报和第二轮评审。申报单位收到科技发展中心正式申报通知后,编写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直接提交。科技发展中心对正式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研究内容和研究阶段进行分类集成,提出立项建议。课题采取任务归类、子课题二级合同单独管理的方式进行立项和过程管理。 /p p   事后立项事后补助课题采用一轮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直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正式申报书,经推荐单位上报科技发展中心后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提出立项建议。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三、经费支持 /strong /span /p p   申报单位所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或主管部门原则上应承诺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配套经费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企业申报课题应有明确的自筹经费投入,并先行投入研发经费,自筹经费与申报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各申报单位应按照研发需求,实事求是编制经费预算。若中央财政经费预算被评审核减后,原承诺的其他来源资金的总额不得等比例减少。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strong /span /p p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有关说明、实施期限、申报方式等要求进行申报。 /p p   (二)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注册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前)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过去5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同一课题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单一途径推荐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p p   (三)课题负责人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并有固定工作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课题负责人应为该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课题。 /p p   (四)为确保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任务的完成,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课题(含子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专项课题。课题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课题(含子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 改革前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课题(含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本专项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任务。任务合同书执行期到2017年12月31日前的在研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p p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课题申报书前可利用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参与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p p   (五)专项总体专家组成员不得牵头或参与本专项课题申报。 /p p   (六)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申请作为本专项的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课题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p p   (七)课题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p p   (八)课题负责人须遵守科学道德,实事求是地填写课题申报书,保证课题申报书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课题进行重复申报。对于故意在课题申报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课题,纳入诚信记录,并在3年内取消个人申报本专项的资格,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单位给予通报和处理。 /p p   (九)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责任和经费。其他单位以协作方式参与课题实施。 /p p   (十)国内课题申报单位可以与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研发机构联合申请。但境外研发机构所需研究经费须自行解决,并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合同约定。 /p p   (十一)因药物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和不规范等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处罚期间的申请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合同研究组织不得申报相关研究课题。 /p p   (十二)既往承担专项课题(含子课题),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单位和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 /p p   (十三)课题申请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p p   (十四)其他曾严重违反专项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五、申报流程 /strong /span /p p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申报书。推荐单位对课题申报单位及联合单位的资质、科研能力等进行审核,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统一报送。推荐单位主要有: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机构,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卫生计生主管部门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国家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推荐单位应依据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推荐,并对所推荐课题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军委后勤保障部限推荐有隶属关系的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国家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限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行业协会推荐其会员单位。科技发展中心在受理课题申报后,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p p   根据课题不同立项方式,课题申报分为一轮申报和两轮申报两种,立项方式详见专项申报指南。 /p p   (一)网上填报。课题申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申报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单位注册、账号创建、在线填报、在线提交等工作,报送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完成在线审查并上报。填报信息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评审答辩的依据。请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p p   1.单位注册。申报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注册,具体注册流程及要求请认真阅读公共服务平台说明。已经注册的申报单位不需要重新注册,未注册单位建议尽早完成注册。 /p p   2.账号创建。单位注册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使用所注册的账号(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公共服务平台,创建申报用户账号,并将申报课题在线授权给申报用户。 /p p   3.在线填报。申报用户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完成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审核确认后,将申报材料在线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后提交到科技发展中心。 /p p   4.填报时间。一轮申报课题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时间为:2017年8月1日以后-2017年9月11日17:00,两轮申报课题第一轮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时间为:2017年8月1日以后-2017年8月15日17:00。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课题填报时间,按时提交课题申报材料。 /p p   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ervice.most.cn/ /p p   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p p   传真:010-88654001/4002/4003/4004/4005。 /p p   技术支持邮箱:program@most.cn /p p   (二)组织推荐。请推荐单位于网上填报截止后5个自然日内(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科技发展中心。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p p   (三)材料报送。课题申报书在线提交后,申报单位下载打印申报书电子版,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简易胶装),一式2份(均为盖章原件,封面标注正本,自行存档份数自定) 电子版光盘一份。 /p p   申报单位于网上填报截止后7个自然日内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送达科技发展中心。 /p p   (四)集中形式审查。收到申报材料后,科技发展中心组织开展集中形式审查。 /p p   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将进入后续评审环节。答辩的具体要求由科技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p p   (五)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提交和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p p   (六)材料报送地址与咨询电话: /p p   受理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p p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6层603 /p p   邮政编码:100044 /p p   咨询电话:010-88312265 /p p   传真号码:010-88312271 /p
  • 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2015课题申报指南发布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ldquo 重大新药创制&rdquo 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实施方案和&ldquo 十二五&rdquo 实施计划,专项牵头组织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专家研究提出了专项2015年度新增课题重点内容方向。2015年度立项工作按照&ldquo 完善布局、突出重点&rdquo 的原则,采取&ldquo 定向择优&rdquo 为主、&ldquo 滚动支持&rdquo 为辅、&ldquo 公开择优&rdquo 为补充的方式组织。其中,&ldquo 公开择优&rdquo 的课题以拾遗补缺为主,是在符合&ldquo 三重&rdquo 原则的前提下,重点支持少量创新性强的品种研发和技术研究,体现对发展趋势和竞争态势的把握。现将采取&ldquo 公开择优&rdquo 方式新增课题的重点内容方向和申报要求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的组织和申报工作。专项牵头组织部门将根据专项有关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遵循&ldquo 公开、公平、公正&rdquo 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两轮评审,对通过初审的课题,将要求其进一步完善有关内容,细化任务目标,落实配套条件,在填报完整版《申报书》的基础上进入复审,择优对少数优秀课题提出立项支持的建议。其他申报课题将统一纳入专项候选项目库,动态跟踪其后续研究进展,按照相关工作程序择优给予后补助支持。   附件:1.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课题申报原则.pdf   2.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课题重点内容方向.pdf   3.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课题申报条件与要求.pdf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总后卫生部科训局   2014年3月18日
  •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发布
    关于组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于2008年启动,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军委后勤保障部牵头组织实施。按照《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编制重大专项2017年度计划有关要求的通知》(国科发专〔2016〕103号)及专项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牵头组织部门在广泛征集相关部门、地方和各领域专家意见基础上编制完成专项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并经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定,现组织开展专项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现将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附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doc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以实际应用和产业发展为导向,其主要目标为针对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10类(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精神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耐药性病原菌感染、肺结核、病毒感染性疾病以及其他常见病和多发病),研制一批重大药物,完善国家药物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我国由仿制向创制、由医药大国向强国的转变。专项实施期为2008年至2020年,按照三个五年计划分阶段落实。  目前,专项实施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按照三个五年计划“铺、梳、突”的总体发展策略,结合科学院、工程院、社科院对专项标志性成果的咨询评估意见,在“十一五”和“十二五”已部署课题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将继续坚持创新定位和“培育重大产品、满足重要需求、解决重点问题”的“三重”原则,以产品和技术为主线,在战略需求和现实需求两个维度上,聚焦重点领域,实施重大项目,实现“突”的跨越。同时依据《科技部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聚焦调整意见的通知》(国科发专〔2015〕78号)要求,将重点任务由原五大任务板块调整为品种与关键技术、核心创新平台能力建设两部分,不再单独支持候选药物、一般性大品种技术改造、单纯性技术研发和孵化基地建设等项目。  2017年度课题是“十三五”实施计划的主体,主要支持有望取得重大突破、对实现专项“十三五”总体目标有重要作用的研究内容,实施期限为2017-2020年。主要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部署任务,以进一步提高课题的目标性和集成度。立项主要以定向委托、定向择优、公开择优方式组织,加强后补助的支持力度。  定向委托和定向择优课题以国家重大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强化课题的顶层设计。定向委托课题明确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按照本指南规定的研究内容,组织集成优势单位,编制课题实施方案,并填写正式申报书,经专家多轮论证不断完善后形成立项建议。定向择优课题采取公开申报,由符合条件的优势单位自主申报,经专家评审确定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并提出整合建议,由牵头单位组织各参与单位再次编制课题实施方案并填写正式申报书,通过专家多轮论证不断完善后形成立项建议。  公开择优课题由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经评审专家两轮评审后,择优遴选并分类整合(采取二级合同单独管理)后提出立项建议,如符合定向委托或定向择优课题支持方向的则纳入相应课题。  鼓励国内课题申报单位与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研发机构联合申请。鼓励在国内创新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课题。  2017年新立项课题组织立项工作将继续依托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并由专业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发展中心)具体实施,科技发展中心受理课题申请后,将根据专家评审和论证情况,提出年度计划建议。  立项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充分整合优势力量,严格遴选,系统集成,论证完善,实现协同创新。  一、 研究方向  1. 定向委托课题  1.1. 药物一致性评价关键技术与标准研究  研究内容:开展药物一致性评价相关新技术、新方法及关键技术研究 开展原料药及制剂处方工艺、质量标准提高、人体生物等效性等研究 开展仿制药的国家参比制剂及其目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研究,探索建立我国仿制药品技术标准与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开展药品专利信息检索系统、功能性辅料数据库和化学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数据库研究。  考核指标:建立我国化学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目录 制定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检测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和操作规范 建立部分药物的标准制剂和标准品库 建立3-5项一致性评价相关新技术和新方法 突破5-7种药物生物等效性评价关键技术 指导解决不少于50个品种一致性评价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拟支持课题数:1项。  有关说明:委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牵头,联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优势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实施。  1.2. 青蒿素及其衍生物创新药物研究  研究内容:基于青蒿素的化学结构和作用机理,针对疟疾耐药性等问题,研发新型抗疟药物,包括化学单体药物、复方药物或新型制剂 研究青蒿素类药物对红斑狼疮等其它疾病的治疗作用,开发新的适应症 开展青蒿素原料高效制备技术研究。  考核指标:研发新型抗疟药物,其中2-3个申请临床研究 完成1-3个青蒿素的新适应症临床前和临床研究,其中1-2个申请新药证书 青蒿素原料成本降低20-30%。  拟支持课题数:1项。  有关说明:委托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牵头组织,联合有良好青蒿素研究基础的单位共同开展。  1.3. 天然产物来源创新药物新品种研发及其关键创新技术体系  研究内容:在品种研究方面,开展我国天然产物来源的创新药物研究及原创药物临床新适应症研究,并开展相关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的深入研究,研制一批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原创天然药物。在药物复杂体系方面,以我国天然药物复方为基础,建立能够解析药物作用靶标及机理、质量可控的现代复方药物技术体系。在技术方面,重点研究天然复杂化学小分子的高效鉴定、(类)天然活性分子组合物的发现、离子通道等分子靶标、机理及信号通路、符合天然药物的药动/药效/毒性关联研究技术、微量活性单体的全合成和半合成技术、合成生物学、生物酶工程等新技术。  考核指标:获得1-2个天然产物来源药物品种新药证书,获得至少8个品种的临床批件,开展至少15个品种临床前研究 突破关键技术10项以上 承担相关技术服务,实施成果转让。  拟支持课题数:1项。  有关说明:委托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牵头,组织药物研发相关优势单位(单位包括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等,以下同)实施,鼓励持有已进入临床研究或已获得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创新品种、或该方向国际前沿自主专利技术的单位与牵头单位联合申报。  1.4. 新靶点小分子药物新品种研发及其关键创新技术体系  研究内容:以个性化药物研发革新药物研发模式,针对中国人高发的重大复杂性疾病,研制极具市场前景的创新小分子药物 突破GPCR等新靶标研究技术瓶颈,开展GLP-1分泌相关GPCR 、SGLT2等膜蛋白关键靶标在糖尿病等治疗中的作用,加速推动抗2型糖尿病个性化药物研究 发现一批具有研发前景的潜在靶标,确认作用机制与假设,并对新靶标进行确证性研究 发展新药设计与发现研究的核心技术,设计、合成和筛选一批具有全新化学结构的先导化合物 构建集药物代谢动力学、药效学及安全性评价三位一体的成药性评价技术体系 创建基于临床生物标记物群的转化药动/药效/毒性评价技术体系 建立和优化临床前系列评价模型与技术。  考核指标:获得1-2个小分子药物品种新药证书,获得至少8个品种临床批件,开展至少15个品种的临床前研究 突破关键技术10项以上 承担相关技术服务,实施成果转让。  拟支持课题数:1项。  有关说明:委托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牵头,组织药物研发相关优势单位实施,鼓励持有已进入临床研究或已获得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创新品种、或该方向国际前沿自主专利技术的单位与牵头单位联合申报。  1.5. 应急医学药物新品种研发及其关键创新技术体系  研究内容:重点建立应急医学药物的快速研发、制备、规模生产、储备转运等一系列的关键技术和生产工艺研发链。建立以快速侦检、诊断技术及生物医学防护为目标的支撑体系 建立应急防护医学新结构、新功能药物的靶点筛选、确认以及成药性评价技术体系 建立应急防护药物制备新工艺,如药物重组表达技术和中试工艺研究 建立应急防护药物的产业化工艺及储备系统 建立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药物防控的预判体系,提前部署针对性药物研究,加快应急防护药物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国际维和行动中的应用和转化。  考核指标:获得1-2个应急药物品种新药证书,获得至少8个品种临床批件,开展至少15个品种临床前研究,突破关键技术10项以上并在实际研发或生产中应用,承担相关技术服务。  拟支持课题数:1项。  有关说明:委托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牵头,组织药物研发相关优势单位实施,鼓励持有已进入临床研究或已获得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创新品种或拥有该方向国际前沿自主专利技术的单位与牵头单位联合申报。  2. 定向择优课题  2.1. 耐药菌防治药物品种及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研究内容:开展新结构和/或新作用机制的抗菌药物及其增效剂研究 开展基于病原机制的抗耐药菌药物发现关键技术及创新品种研究 开展以宿主识别、防御、免疫机制为代表的基于宿主机制的抗耐药菌药物发现关键技术及创新品种研究 建立整合现代筛选与药效评价技术、多水平、全新机制的体内外评价体系。  考核指标:突破3-5项抗耐药菌药物发现及临床前评价关键技术,并基于关键技术的应用,2-3个创新品种获得临床批件。  拟支持课题数:1项。  有关说明:遴选优势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实施。  2.2. 高端制剂、新型辅料品种及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研究内容:开展新型高端制剂研发及规模化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开展新型注射液、缓控释、长效靶向释药关键技术,新型吸入给药制剂及其规模化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药物制剂三维(3D)打印关键技术研究 研发新型药用辅料、新型包材及给药装置并获准生产,突破共性关键技术 完善新型辅料等质量评价和工业化生产技术体系的构建 开展我国具有优势的新药及制剂的国际化研究。  考核指标:突破4-6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 研制不少于15个高端制剂品种并通过国际市场(美国、欧盟或日本)注册 至少3个应用新型药用辅料的药物品种进入临床研究或获得生产批件。  拟支持课题数:按照剂型类别设置5项。  有关说明:遴选优势企业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实施,优先支持创新品种的国际化相关研究。  2.3. 治疗艾滋病和丙型肝炎药物研发  研究内容:针对艾滋病和丙型肝炎防治需求,开展单方及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研发。  考核指标:4-7个品种获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  拟支持课题数:2-3项。  有关说明:遴选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实施。  2.4. 儿童用药品种及关键技术研发  研究内容:开展适宜于儿童的速释、缓控释、肺部给药及直肠给药等关键技术研究 开展适合儿童用药的矫、掩味技术和口感评价体系研究 开展临床亟需的儿童用药系列品种的制备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开展针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等亟需药物品种和口服液体制剂、吸入制剂、栓剂等儿童适宜的剂型研究。  考核指标:突破2-3项关键技术,10-15个儿童用药物品种获得临床批件 2-3个儿童用亟需药物品种获得生产批件。  拟支持课题数:1-2项。  有关说明:遴选优势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实施。优先支持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首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中的品种。  2.5. 基于中医典籍的经典名方研发  研究内容:以《伤寒论》、《金匮要略》等中医古籍(清代以前)记载、且组方未开发成现有注册中成药的经典名方为基础,依托已具备的前期临床预试及工艺、质量标准、药效研究,可采用大数据挖掘及现代新药开发技术,按照国家药品注册相关要求,完成相应中药复方制剂的药学或临床研究。  考核指标:开展30-35个中药经典名方开发研究,明确中医证候或适应症,突出临床优势,10个以上品种获得临床批件或生产批件。  拟支持课题数:1-2项。  有关说明:由具有中药开发生产能力和经验的企业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实施。  3. 公开择优课题  3.1. 中药新品种研发及其关键创新技术  研究内容:开展组分中药和现代复方中药等创新中药及民族药的研发,突破中药新药发现、评价等关键技术瓶颈 支持已有研究基础或具有显著临床疗效优势的中药活性成分新药研发,如大黄酸、益母草碱、小檗碱、仙茅苷、淫羊藿苷等 建立临床中医药疗效大数据与中药新药开发的技术和分析方法。  考核指标:获得一批新品种的临床批件和新药证书 突破一批关键技术。  3.2. 创新抗体药物新品种研发及其关键创新技术  研究内容:研发针对10类(种)重大疾病的创新抗体药物。筛选确认新抗体的新靶点,突破抗体修饰前沿关键技术 支持已有研发基础的创新抗体药物和新型修饰型抗体药物,如ADCC增强抗体药物、智能交联药物(ADC、前体靶向药物等) 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抗体药物研发及产业化技术体系建设。  考核指标:获得一批创新抗体药物的临床批件和新药证书,突破一批关键技术。  3.3. 重组新型蛋白药物及基因治疗、核酸药物新品种研发及其关键创新技术  研究内容:研发针对10类(种)重大疾病的重组新型蛋白药物及基因治疗、核酸药物。加强自主创新重组药物研发,突破重组技术、基因导入技术等前沿关键技术 支持已有研发基础的重组新型蛋白药物及基因治疗、核酸药物 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该领域研发及产业化技术体系建设。  考核指标:获得一批创新重组新型蛋白药物及基因治疗、核酸药物的临床批件和新药证书,突破一批关键技术。  3.4. 示范性新药临床评价技术平台建设  研究内容:围绕10类(种)重大疾病,建设符合国际规范的I-Ⅳ期临床研究中心 完善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评价体系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开展国际前沿的新药临床评价关键技术和大规模随机多中心临床和结局研究。  考核指标:每年新开展若干项新药专项支持和国内企业发起的Ⅰ-Ⅳ期临床试验。  有关说明:优先支持承担过专项GCP平台类课题、管理规范、无临床试验数据弄虚作假记录的医疗机构。  3.5. 重要资源性平台及关键技术体系  研究内容:  化合物资源库:采用“互联网+”模式,以实时和互动为特征,面向全国提供样品资源和筛选技术服务,同步建设实体化合物库和虚拟化合物库,促进成药性评价。  中药组分资源库:建立单味中药组分库和中药方剂公益性组分库,建立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为新药筛选和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提供样品和技术服务。  考核指标:  化合物资源库:为药物研发机构提供样品和技术服务,建成自有、完备的实体库和虚拟库。  中药组分库:建立并完善中药组分库公共信息平台,提供对全行业的技术服务。  有关说明: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  3.6. 临床亟需药物研发  研究内容: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等10类(种)重大疾病(包括罕见病)防治需求,重点支持临床亟需、短缺的通用名化学药和生物类似药的临床试验及关键技术研究。  考核指标: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相关品种完成临床研究、获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  有关说明: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支持。  3.7. 中药和生物药品种国际化相关研究  研究内容:支持中药新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开展临床试验及相关技术研究,突破中药品种国际化相关技术,推动名优产品国际注册进程。支持疫苗、抗体、重组蛋白和多肽药等生物药开展生产工艺优化、国际临床研究、国际认证等相关研究。  考核指标:若干中药品种完成Ⅱ、Ⅲ期国际临床研究或国际新药注册。若干生物药品种完成国际临床研究、获得WHO预认证或获得出口注册许可。  有关说明: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支持。  3.8. 联合疫苗及免疫规划疫苗的研发  研究内容:开展十三价肺炎等多联多价疫苗的临床研究及规模化制备工艺研究 开展相关疫苗的质量控制标准研究 按照WHO预认证标准开展无细胞百白破等免疫规划疫苗及黄热疫苗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的升级换代研究。  考核指标: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相关疫苗完成临床研究、获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建立相应疫苗的质量标准。  有关说明: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支持。  3.9. 其它  在10类(种)重大疾病范围内,依据“三重”原则,重点支持少量具有原创性的品种研发和关键技术研究。  考核指标: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相关品种完成临床研究、获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  3.10. 事后立项事后补助课题  申报范围:2015年6月以来获得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核发的新药临床研究批件、新药证书、生产批件,且在相应研发阶段未获得本专项支持的药物品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先。  二、申报评审方式  根据不同的立项方式,具体申报及评审流程如下:  (一)定向委托课题。采用一轮申报方式。委托的牵头单位严格按照指南规定要求,组织集成优势单位,编制课题实施方案,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正式申报书,经推荐单位提交科技发展中心。科技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多轮论证,牵头单位组织不断修改完善,形成立项建议。  (二)定向择优课题。采用两轮申报方式。  ——预申报和推荐。针对指南定向择优课题内容(或部分内容)组织申报(可单独亦可联合优势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预申报书,经推荐单位提交科技发展中心。  ——形式审查和第一轮评审。科技发展中心在受理课题预申报后,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第一轮评审工作。第一轮评审重点对申报内容的先进性和创新性、承担团队能力和基础等进行评价。提出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及课题集成的建议。第一轮评审原则上不进行会议答辩或召开论证会,必要时可根据需求临时组织答辩或论证。  ——正式申报和第二轮评审。牵头单位收到科技发展中心正式申报通知后,组织参与单位编写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直接提交。科技发展中心对正式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重点对课题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团队、研究目标、考核指标等进行多轮论证,提出立项建议。  (三)公开择优课题。采用两轮申报方式。  ——预申报和推荐。申报单位针对指南公开择优课题内容组织申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预申报书,经推荐单位提交科技发展中心。  ——形式审查和第一轮评审。科技发展中心在受理课题预申报后,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第一轮评审工作。第一轮评审重点对申报内容的先进性和创新性、承担团队的能力和基础进行评价,遴选优势单位形成进入第二轮评审的课题。  ——正式申报和第二轮评审。申报单位收到科技发展中心正式申报通知后,编写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直接提交。科技发展中心对正式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研究内容和研究阶段进行分类集成,提出立项建议。课题采取任务归类、子课题二级合同单独管理的方式进行立项和过程管理。  事后立项事后补助课题采用一轮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直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正式申报书,经推荐单位上报科技发展中心后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提出立项建议。  三、经费支持  申报单位所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或主管部门原则上应承诺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配套经费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企业申报课题应有明确的自筹经费投入,并先行投入研发经费,自筹经费与申报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各申报单位应按照研发需求,实事求是编制经费预算。若中央财政经费预算被评审核减后,原承诺的其他来源资金的总额不得等比例减少。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审答辩的依据。请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1.单位注册。申报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注册,具体注册流程及要求请认真阅读公共服务平台说明。已经注册的申报单位不需要重新注册,未注册单位建议尽早完成注册。  2.账号创建。单位注册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使用所注册的账号(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公共服务平台,创建申报用户账号,并将申报课题在线授权给申报用户。  3.在线填报。申报用户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完成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审核确认后,将申报材料在线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后提交到科技发展中心。  4.填报时间。一轮申报课题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以后-2017年3月28日17:00,两轮申报课题第一轮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以后-2017年2月27日17:00。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课题填报时间,按时提交课题申报材料。  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ervice.most.cn/  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传真:010-88654001/4002/4003/4004/4005。  技术支持邮箱:program@most.cn  (二)组织推荐。请推荐单位于网上填报截止后5个自然日内(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科技发展中心。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三)材料报送。课题申报书在线提交后,申报单位下载打印申报书电子版,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简易胶装),一式2份(均为盖章原件,封面标注正本,自行存档份数自定) 电子版光盘一份。  申报单位于网上填报截止后7个自然日内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送达科技发展中心。  (四)集中形式审查。收到申报材料后,科技发展中心组织开展集中形式审查。  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将进入后续评审环节。答辩的具体要求由科技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五)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提交和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地址与咨询电话:  受理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6层603  邮政编码:100044  咨询电话:010-88312265  传真号码:010-88312271
  • 上海检验检疫局两项科技部世博科技专项课题通过验收
    上海检验检疫局两项科技部世博科技专项课题通过验收   世博监管难题迎刃而解   《上海世博会进出境物资、动物与人员检验检疫综合保障体系的研究》及《2010年世博期间快速筛检输入性传染病及危害因子的研究和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的建立》,专项研究建立的三大体系建设,有效解决了世博物资情况特殊、种类繁多、处置复杂所带来的监管难题。  上海检验检疫局所承担世博科技专项成果参加上海工博会展览   科技攻关   3月16日至17日,上海检验检疫局承担的两项科技部世博科技专项课题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组织的专项验收,分别是《上海世博会进出境物资、动物与人员检验检疫综合保障体系的研究》及《2010年世博期间快速筛检输入性传染病及危害因子的研究和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的建立》,专项研究建立的检验检疫通关保障、进出境物资和展品检验检疫监管三大体系建设,有效解决了世博物资情况特殊、种类繁多、处置复杂所带来的监管难题,确保了3576批次,共计78亿元人民币的世博进口物资安全,检验不合格货品16批次,确保了世博场馆建设的质量安全及进口展品的及时布展。   实现重点跨越   在为期两天的验收会期间,以中国疾控中心首席科学家曾光教授、湖南检验检疫局王利兵副局长为组长的验收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课题组的汇报、审阅了验收材料、观看了部分专项成果的实物,经质询和充分评议后,一致认为课题组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原定的任务目标,多项成果填补了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内外空白,总体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并高度肯定了专项成果在世博检验检疫保障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就专项成果在后世博时期继续发挥有效作用提出了深层次要求。   新时期,通过专项研究为检验检疫科技的科学发展储备了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自主创新成果,积累了丰富的重大展会保障工作经验,将实实在在地为实现科技创新能力、检测技术能力、科技情报能力的重点跨越,提升执法把关和科学监管水平,为促进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四个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研究成果丰硕   这次参加验收的两项世博科技专项课题,是上海检验检疫局为了解决在世博会期间检验检疫安全关键技术难题,切实履行世博会期间的检验检疫执法把关职责,在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的组织和协调下于2009年在国家科技部得到立项。   两年来,上海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世博保障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由局领导牵头成立世博科技专项项目组,在创新科技管理机制,强化对世博科技专项的服务和管理作用,充分利用前期研究打下的坚实基础和已有技术条件同时,加大“检学研”相结合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质检系统和上海地区丰富的科技资源,对世博会进出境物资检验检疫综合保障体系、世博园区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的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国境口岸卫生检疫监管体系以及国境口岸输入性传染病和危害因子的快速筛检等领域开展了综合研究。   2010年5月世博开幕前夕,项目组基本完成课题各项研究任务,共申请国家专利27项,其中发明专利24项 研制了18项技术标准,其中国家标准2项 研发形成了试剂盒18种,新设备4种,新产品2种 发表学术论文28篇,专著5部 申请软件著作权5项 培养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16名、对全局数百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   多项成果在世博检验检疫保障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持作用。   社会成效显著   世博科技专项研究工作的有序开展、科技成果的及时应用和保障工作的切实发挥,极大地促进了上海检验检疫科技工作的水平,提高了社会知名度。   2010年5月14日,专项研发的大田软海绵酸OA化学发光免疫试剂盒在一批挪威馆进口冰鲜蓝口贝筛选阳性,及时追回并避免了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专项课题组研制的“新型灭蟑烟剂”和“灭蚊蝇”微乳剂在世博期间得到了良好的应用,其安全、环保、高效的灭蚊蝇效果受到上海浦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高度评价 结核分枝杆菌、人季节性流感H1N1病毒、霍乱弧菌O1及炭疽杆菌等呼吸道和消化道病原体快速检测等得到用户一致肯定,已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研发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辅助系统在浦东机场、虹桥机场和上海火车站得到全面应用,为世博会期间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有效处理提供了充分的技术保障。   2009和2010年,部分世博科技成果两度受邀在国际工业博览会参展,“十通道检测UPT免疫层析系统”、“新型低能耗环保型检疫物及不合格食品无害化处理装置”等多项世博科技成果在《国门时报》得到广泛宣传。在2011年初世博科级领导小组召开的世博科技总结表彰大会上,“上海世博会进出境物资、动物与人员检验检疫综合保障体系的研究”课题组获得世博科技先进集体、2位同志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大大增强了检验检疫科技的公众影响力。   科技大事记   1.“十一五”期间,上海检验检疫局科技处紧紧抓住上海世博会举办的契机,获得世博国家级科技支撑项目,使上海局“十一五”期间牵头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达6项,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世博科技专项研究共研制了仪器设备5套、制订国标及行标(含报批稿)超过40项、申请专利27项、完成软件系统9套、出版著作4部 并在中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36篇,其中SCI论文7篇。   2.“十一五”期间,该局拥有23个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其中“一次规划”20个,“二次规划”3个,专业门类齐全,分布于该局四个技术中心。2008年8月,首批7个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一次性通过总局核查验收。2010年10月,该局“一次规划”还未验收的13个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又一次性通过总局专家组核查验收。   3.应对重大突发事件。2007年,针对“大白兔”甲醛事件,上海局及时开展食品中甲醛快速测定与确证技术的研究工作,并派出技术人员参加总局组成的相关调查组,参与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得到国家领导人和总局领导的高度肯定。   2008年,上海五丰公司徐行猪场普遍发病,该局对送检的疫苗和组织样品利用PCR、细胞分离培养等综合技术手段进行了检测,确定为疫苗污染,为企业解决了实际难题。   2008年11月外籍豪华邮轮“钻石公主”号和2009年2月“精钻探索”号,停靠上海港的2艘国际邮轮上发生不明原因的腹泻疫情事件,该局利用历年承担的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在最短时间内作出了明确的实验室诊断。该事件的成功处置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的高度肯定,并得到香港卫生署的认可。   4.2010年上海局在开展“实验室开放”集中展示月活动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共促质量提升和产品安全,共接待参观人员五百余人。组织实验室大比武与知识竞赛,掀起知识学习和技术练兵的热潮,在精心组织下,该局获得了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优秀组织奖及个人优胜奖。  世博科技成果展示-有机废物无害化处理装置
  •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新药筛选技术平台课题在京汇报工作进展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于近期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新药筛选技术平台课题工作汇报会。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副主任贾丰、平台领域责任专家王广基副校长、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王广基副校长就平台“十一五”期间的建设与未来的发展阐述了观点并代表总体专家组提出了要求,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领导指出4家筛选平台课题承担单位要明确发展方向,突出各自的特色特点,加强平台的基础建设,强化平台的对外服务功能,建立互惠互利的共享机制,在硬件、软件建设方面要统一标准,注重人才梯队建设,确保顺利完成“十一五”阶段的建设任务。   会上4位平台课题负责人与团队内主要研究骨干围绕“十一五”期间平台的建设目标,分别汇报了平台的阶段性进展及工作的重点,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学术交流,就平台基础条件、体系建设、项目成果、特色特点以及结题考核指标展开了热烈讨论,重点讨论了筛选平台课题考核指标体系。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此次会议的召开促进了各平台间的互动交流,对于加强平台课题的过程管理、确保平台各项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圆满结题具有重要意义。
  • 教育部“重大新药创制”等两重大专项2017年度课题开始申报
    关于组织“重大新药创制”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两个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教技司[2017]49号  各直属高校:  “重大新药创制”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两个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就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认真阅读科技部网站上发布的课题申报通知(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课题前期组织和申报工作。  2.请高校科技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对课题负责人及成员限项要求、课题申请书真实性及规范性等内容认真做好形式审查。  3. 课题申报可通过省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等多种渠道进行推荐。拟通过我司推荐的课题,请于2月23日前先将申报课题一览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司基础处,以便做好下一步组织遴选及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4. 请在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小时前提交(预)申报书,以便我司进行审核、提交。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司基础处 王芳展  联系电话:010-66096301  电子邮箱:kjsjcc@126.com  地 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南楼413房间  附件:申报课题一览表.xls  教育部科技司  2017年2月20日
  • 二维电泳-质谱联动技术检测转基因水稻产品课题获重大专项资助
    日前,江苏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高通量二维电泳—质谱联动技术检测转基因水稻产品”课题获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资助。这个项目是国家近期重点发展的6个重大项目之一,也是农业领域唯一的项目。   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未来15年力争取得突破的16个重大科技专项之一,它对于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国生物育种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项目(课题)指南发布(含专家组名单)
    关于发布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项目(课题)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的有关精神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十三五”实施计划,现发布《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一)根据水专项“十三五”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水专项“十三五”按项目实施管理。原则上以项目为单元进行申报和评审。在项目评审的同时,对课题逐一进行评审。对于个别示范研究内容跨区域、跨行业和跨专业,内容相对独立的项目,下设课题(以下简称“独立申报课题”)单独申报、单独评审。具体见指南相关要求。  (二)申报单位应加强任务顶层设计,认真研究项目下设课题之间的衔接关系,制定具体的技术发展路线图,合理分解研究任务,明确研发进度、重要考核节点和成果产出。考核指标应量化可考核,污染物削减、节能减排、水质提升、能力建设和制度创新等考核指标应明确考核基准年。  (三)申报单位应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见科技部网站),加强知识产权和标准研究,提出专利申请和标准文稿的相关指标,做好本领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状况分析,提出知识产权、成果共享以及转化机制。  (四)申报单位在编制申报书和实施方案时,应加强与流域相关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深入调研,加强研发任务与地方治污需求紧密结合,确保任务落地。京津冀区域、太湖流域以及辽河、淮河和巢湖示范类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需取得地方政府的认可,并提供相应的资金配套证明。  (五)申报单位要统筹利用水专项“十一五”、“十二五”及其他已有资源和成果,详细阐述与项目(课题)相关的优势和基础,包括已承担相关国家项目以及与本专项的衔接方案,国家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注重产学研用结合,中央和地方研究团队结合,联合攻关。  (六)加强中德合作,鼓励具有良好中德合作基础的申报单位与德方研究团队针对项目指南中河湖治理与修复、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重点行业水污染全过程控制、饮用水安全保障、水环境管理及政策创新(水环境基准与标准、有毒有害污染物控制、生物监测与预警、水环境管理模型)五方面内容开展联合研究,相关任务将作为中德水专项合作的重要内容。德方研究团队的经费由德方自行解决。  (七)申报单位应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的要求,据实编报预算。中央财政资金与其它渠道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其它资金等)的比例应不低于项目指南规定,并应提供足额配套证明。评审通过的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若中央财政资金被财政部评审核减后,承诺的其他渠道资金总额不得减少。  二、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1.水专项任务的承担实行法人负责制,法人单位是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申报和实施的责任主体。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注册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2.牵头申报单位是项目(独立申报课题)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和组织实施的管理者,应对联合单位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经费。若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且实行双负责人制,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第一行政责任人,同时须明确一名专职技术负责人。对于集团公司,如具体工作由子公司承担,为便于经费使用和管理,应由子公司直接申报。  3.申报单位在申报同一项目(独立申报课题)时,只能牵头或参与一个申报团队。同一单位不得有多个团队申报同一项目(独立申报课题)。  4.严格控制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数量,避免任务分散。项目下设课题或独立申报课题,每个课题的承担单位(含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8家。原则上,中央财政经费低于2亿元(含2亿元)的项目,承担单位(含牵头单位)的数量不超过20家 高于2亿元的项目,不超过30家。  (二)负责人基本条件和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相关研究经验,对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有较全面的了解,主持或参加过国家级重大科研或重大工程项目。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投入项目(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年度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或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参加人员同时参加多个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合计投入项目(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得超过其工作时间的100%。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按照任务合同书和延期批复,执行期到2016年12月底前的“十二五”在研项目(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申报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如出现超项情况,将取消其团队申报项目(独立申报课题)的资格。  3.按照科技部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水专项总体专家组成员、指南编制专家(名单见附件2)不得参与本次申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材料的编制与提交  (一)在线填报申报书  申报单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线上填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申报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单位注册、账号创建、在线填报、在线提交等工作(申报流程见附件4)。涉密项目(课题)按照离线方式进行报送。  (二)线下编制实施方案和预算书  申报单位须线下编制项目及下设课题或独立申报课题的实施方案(附件5)和预算书(科技经费与资源信息网http://www.nstf.org.cn,“下载中心”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编报系统”)。  (三)申报材料的报送  申报单位须提交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申报书、项目及下设课题或独立申报课题的实施方案和预算书(A4纸双面打印,白色铜版纸装订成册),并在文本相应处加盖公章和签字。其中,申报书、实施方案一式20份(1正19副),预算书一式5份(1正4副),电子版光盘1份(含PDF和Word格式申报书、OWL和PDF格式预算书、Word格式实施方案,文件名称格式为: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编号-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名称-文件类型-申报单位),以上材料所有信息应保持一致。申报材料须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需单独包装。  纸质申报材料和承诺书(附件6)由申报单位行文并派专人按照时间要求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附件7)报送至规定地点。申报材料一旦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四)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  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求见附件8),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进入择优评审。京津冀区域和太湖流域项目(独立申报课题)由地方政府牵头组织专家评审,水专项管理办公室配合。其它项目(独立申报课题)由水专项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评审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时间要求  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提交和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各阶段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在线填报时间:2017年1月25日-3月6日17:00   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3月7 -8日17:00   形式审查时间:2017年3月9-10日。  五、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421室  联系人: 孙家君 山 丹 韩 巍  电 话:010-84665909,84665906,84665926  邮 编:100029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材南新楼219房间  联系人:颜合想 任海静 石春力  电 话:010-57811042,57811040,58934022  邮 编:100831  附件:  1.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项目(课题)指南.doc  2.水专项2017年项目指南编制专家组名单.doc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doc  4.在线申报工作流程.doc  5.实施方案(提纲).doc  6.承诺书.docx  7.项目(课题)申报方式和归口管理部门清单.docx  8.形式审查内容.doc
  • 总经费超62亿!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立项项目/课题公布
    p   近日,环保部发布“关于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立项项目(课题)的批复”通知。通知显示,2017年立项的17个项目和17个独立课题列入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除一个项目经费未批复外,已公布的项目及课题投入经费总额为62.99763亿元,其中项目总经费为51.55269亿元、课题总经费为11.44494亿元。 br/ /p p   通知显示,立项项目示范省市包括河北、北京、天津、江苏、浙江、上海、安徽、河南,承担单位包括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南京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项目实施年限均为2017-2020年。 /p p   公开信息显示,立项项目投入资金共分“十三五”中央财政经费投入和“十三五”配套资金投入两部分,其中中央财政资金经费总额为22.22804亿元,配套资金为40.76959亿元,并且中央财政资金将分年度投入。具体项目和独立课题信息如下: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60feff47-3d79-4cf2-b31b-6910d5fa281a.jpg" title=" 11.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15e58553-67a9-4377-bea0-799e2b4720c5.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12.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761eedd9-e917-415c-9880-778cb987fa90.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13.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6efb79c4-f1e2-4fda-86ea-50af3a030531.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14.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9363b13c-c2c7-48f4-a7ee-0813cedb6e29.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15.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2990c427-62b1-47de-9749-27e74c661be2.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16.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422b2c44-0b8d-43d2-bb7c-9ce08e634e0f.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17.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060f690c-74a0-489f-b07c-b9d40e83d72b.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18.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28f7701f-fd42-4467-8d45-5c8e55359c4c.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19.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6772e692-2a50-4ce1-bc27-7730ce77cf9e.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20.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63e484d4-404e-4de2-b975-989669b0e6c3.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2.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e7110277-f7ed-4cd5-8a42-47fe9c333dda.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3.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befb5721-fd50-4a0e-b058-c2e152b0067d.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4.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37cf9189-6172-4a0a-8a07-7d7bbef09919.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5.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91fbcd5f-1c05-47d0-824c-4f39666153f3.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6.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6839130e-8c24-4571-bcbd-bf10fa1d1b7f.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7.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f7d1ee4d-4172-4e77-84e0-bf3ea2a44962.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8.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46926bfb-d000-4dcf-b278-defb3657e51e.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9.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63a1d967-cecb-492b-8e90-92c347907a25.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10.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f45c0d17-eb01-4297-be59-741b0a7f283a.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21.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b11d9fe0-fe21-41ca-a46f-344bdd15a7c4.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22.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05c585aa-5004-40ac-b502-550413ced2f2.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23.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adad1a40-6a8c-4678-8f4c-9a96d771d518.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24.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bdcb3f47-9e49-4181-8b18-91d728edea97.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25.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4e23c842-184d-4cb8-b60b-961912c097c2.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26.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c2372cf1-a1ee-4288-9ef2-658f20b0a0e4.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27.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1162926c-0f8d-4efa-aa20-27a4f0626f8a.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28.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59d55f96-5134-431c-bc39-bdc5cc717482.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29.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dd18b1ad-06e1-479e-9d55-28e79f98393e.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30.jpg" / /p p br/ /p
  • 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土壤专项课题2023年度第一季度项目推进 会议顺利召开
    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土壤专项课题2023年度第一季度项目推进会议顺利召开 PART ONE项目背景1会议概况 3月7日,兰友科技参与承担的“场地污染物现场快速筛查和检测技术与设备研发”项目”2023年第一季度项目推进会在杭州隆重召开;项目组负责人/首席科学家中科院大连化物所陈吉平研究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总工程师付强研究员,兰友科技总经理马放均以及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所、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北京兰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十余个单位30多位课题组成员代表参加了此次线下会议。项目组全体成员合影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场地污染物现场快速筛查和检测技术与设备项目周期:2020.1.1~2023.12.31指南方向:场地污染物现场快速筛查和检测技术与设备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场地污染物现场快速筛查和检测技术与设备”项目由中科院大连化物所陈吉平研究员担任项目总负责人,参与单位除北京兰友科技有限公司之外,还包括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所、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十余个单位,通过产学研的紧密集合,可加快推动场地土壤污染物现场便携式检测设备、信息移动终端,集成车载式快速监测平台,发展非目标筛查技术,完善监测方法体系等,推动我国“土壤保卫战”工作的顺利开展。3兰友科技的项目任务及进展 兰友科技在本课题中承担“土壤重金属现场快速检测样品制备设备研制”、“重点行业污染场地土壤基础信息管理系统设计与开发”任务。 在本项目的支持下,兰友科技将于2023年交付全球首套车载式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该设备可装备于应急监测车或场地土壤调查监测车,用于现场土壤样品的快速制备,以满足现场高精度元素分析的需求。目前该设备已完成样机装配与测试,已受理发明专利2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4项,已登记软件著作权1项,已受权外观专利1项。所有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甚至超过科研项目预期。预计2023年4年正式向项目组交付样机并进行现场示范应用。PART TWO智能土壤移动监测车解决方案1智能土壤移动监测车解决方案 序号类别设备/工具名称用途描述1采样土壤采样工具包集成土壤样品现场采集常用工具,方便携带。2无机元素分析车载式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用于土壤样品现场快速低温干燥、研磨、混匀、装样等制备流程,为现场快速检测土壤样品提供制备技术支持和质控手段。3便携式高精度XRF分析仪用于土壤中重金属,特别是镉的现场高精度检测。4车载式ICP-MS分析仪用于土壤中无机元素及As等金属元素形态的快速精准定量分析。5有机物分析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用于土壤中的VOCs及SVOCs的现场准确定性定量分析。6便携式气相色谱用于土壤中石油烃的快速精准定量分析。7信息化管理平台重点行业污染场地基础信息管理与综合分析系统用于场地土壤基础信息快速一体化采集、实时传输,数据融合与综合分析。2解决方案适用场景 场地污染调查智能土壤移动监测车解决方案主要适用于重点行业场地土壤样品现场快速制备及有机污染物、石油烃、重金属(镉)快速检测,通过场地土壤基础信息快速采集、传输与综合分析移动终端的控制,实现土壤场地调查数据实时传输。 也可应用于其他土壤现场/应急环境监测场景。项目意义 “场地污染物现场快速筛查和检测技术与设备研发”项目集结了国内头部研发企业和应用示范单位,在现场有机分析、无机分析、样品制备、数据传输等各个方面均有突破性的创新技术,解决了土壤污染防治起步晚、与实验室标准方法可比的现场快速检测技术缺乏等“卡脖子”的问题;项目的顺利完成,将大大推进我国土壤污染监测预警技术替代进程,落实好土壤污染防治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自动车载式土壤样品制备及技术在总体技术中实现了100%全面创新,在国内全自动制样技术领域中是名副其实的引领者,在科学仪器仪表中创建了一个全新的品类——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设备,属于颠覆性正向创新开发,是完全自主发明创造的结果,拥有该领域的成套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本项目推动了国家土壤环境监测进入智能化时代,机器替代人工,让人从事更有创造力的工作,让人员免受化学伤害,特别是土壤污染场地样品,具有高毒性,甚至强致癌物质。在制样周期、场地面积、实验环境、人员需求、样品质量、样品处理能力、综合成本等多方面均优于目前普遍采用的人工方法。将有效提升目前国内土壤样品制备水平,改善现有的土壤样品制备环境。END
  • 2013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开始签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科技特派员管理办公室(协调小组),有关部门相关司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科技部2013年政策引导类计划专项相关项目(课题)预算的通知》(财教〔2013〕282号),为做好项目(课题)的组织实施,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的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课题)预算要求,认真组织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做好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业联盟类重大项目需签订项目任务书与课题任务书 专项工作类项目只签订课题任务书,不签订项目任务书 面上项目无需签订任务书。星火计划项目任务书是项目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项目任务书由甲方(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乙方(项目承担单位)、丙方(推荐单位)三方签订,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正式生效。产业联盟类重大项目各分解课题均需签订课题任务书,课题任务书由甲方(项目承担单位)、乙方(课题承担单位)、丙方(推荐单位)三方签订,由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并报送科技部审核备案。专项工作类课题任务书由甲方(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乙方(课题承担单位)、丙方(推荐单位)三方签订。   二、任务书在线填写。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使用申报帐号,通过&ldquo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rdquo (program.most.gov.cn)在线填写任务书。任务书正本须经各推荐单位审核通过之后在线打印。推荐单位负责通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填写任务书,并对任务书内容进行审核、确认,确保提交的任务书正本与在线填报内容相一致。有关账号等网络技术性问题请咨询科技部申报中心。   三、任务书所涉及项目的主要技术路线、经济技术指标、资金筹措计划和项目完成期限等内容,在任务书签订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修改。不得增加、替换项目参与单位及项目实施内容,不得随意减少项目(课题)任务、降低指标。国拨经费为引导补贴性质,若申请金额大于支持金额,减少部分应增加地方补贴资金或承担单位自筹资金补足,保证项目总经费不变。   四、各推荐单位应及时组织并指导星火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书签订,并协助做好重大项目课题任务书签订与课题经费拨付工作。   五、任务书签订过程中,承担单位名称、开户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必须严格以核实后的拨款信息为准。推荐单位应汇总相关信息,正式行文将更正后的拨款信息、说明及有关证明文件函报科技部农村中心,完成相关手续后签订任务书。   六、请推荐单位于2014年2月20日前,将纸质项目(课题)任务书(一式六份)邮寄至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星火与信息处。重大项目需附相应的课题任务书(加盖三方单位公章)各一份备案。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星火与信息处583室   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电话:010-68510207 68588414 68511850,68529737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10-51292636,88659000   附件:   1-国家星火计划项目任务书(产业联盟类).doc   2-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产业联盟类).doc   3-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专项工作类).doc
  • 2013年博士点基金立项课题公布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立项项目。   附件:   2013年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名单-博导类   2013年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名单-新教师类   2013年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名单-优先发展领域
  • 编报2009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算书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预算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56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中“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课题)预算书。预算书是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科技部1月19日就2009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算书编报工作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编报范围:2009年度科技部已经批复预算的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   通知要求:各单位应认真填报课题预算书,确保填报内容详实、准确。项目组织单位应结合项目总体任务安排,做好课题预算书的审核工作和课题启动后的管理与监督 课题承担单位严格按照核批的预算内容进行填报,其中课题专项经费按预算核批数填报,课题自筹经费原则上按照课题预算申报时的资金承诺填报,课题经费支出分经费科目填报,专项经费支出参照预算评估核定数填报 课题承担单位需对课题预算安排中的支出内容及支出用途进行详细说明 课题预算书中列示的合作研究单位应与课题预算申报保持一致,并对合作研究单位的任务分工及经费分解情况做出详细说明。若有调整变化,课题承担单位需按程序报项目组织单位同意,并在预算书填报阶段将相关材料报送科技部。   时间节点安排:2010年2月10日前,项目组织(牵头)单位完成课题预算书网上审核,并提请科技部预审 2010年3月25日前,科技部通过填报系统反馈预算结果 2010年4月25日前,项目组织单位将课题预算书报送科技部相关专业司局。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 动物源性产品中有害物全链条高适应性检测技术体系研发及应用示范课题 启动
    2023年4月14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适应性现场监测有害物实时原位确证检技术研发” 课题5 -“动物源性产品中有害物全链条高适应性检测技术体系研发及应用示范”启动会暨实施方案论证会,以线上线下联合的形式在谱育科技高端科学仪器产业化创新基地正式召开。 专家组及课题组成员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张峰副院长、华南农业大学 雷红涛教授、宁波大学 燕飞副所长、浙江大学 吴坚教授、中国农业大学 林建涵教授组成了专家组;中国计量大学、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课题、任务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参加本次会议。 课题开发意义课题旨在针对动物源性产品在生产、仓储、物流、交易、消费等场景下有害物检测速度慢、稳定性差、准确性不足的问题,基于研发的针对不同场景下的检测装置和技术,考察、评价并优化检测技术,构建全链条动物源性产品有害物高适应性原位、实时、无损检测技术体系并示范推广。谱育科技主要承担课题中方法开发和创新应用任务。课题方案通过评审华南农业大学 雷红涛教授主持作为评审专家组长并主持本次会议;中国计量大学 俞晓平副校长对与会专家领导表达了欢迎致辞;中国计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 申屠旭萍教授对课题研究内容、技术路线、任务分解等作了总体汇报;各任务负责人分别对研究任务和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汇报。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张峰副院长对课题组汇报内容给予了肯定,并从课题定位、目标定位、行业应用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专家组通过讨论形成评估意见,一致认为课题论证材料完备,目标明确,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可行,任务清晰合理,符合课题任务书要求,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基本明确,同意通过此课题的实施方案评审。 参观谱育科技 高端科学仪器创新基地与会专家参观考察了谱育科技高端科学仪器产业化创新基地,详细了解了谱育科技以ICP-MS、ICP-MS/MS、LC-MS/MS、GC-MS 、GC-MS/MS等质谱仪器为核心的高端科学仪器国产化进程与产业化创新应用,以及以客户为基准的定制与创新开发能力,肯定了谱育科技研发及产业化创新实力。 打好科技仪器设备国产化攻坚战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谱育科技专注于重大科学仪器研发和产业化创新应用,承担了国家发改委技术攻关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等国家重大项目十余项,积累了二十余项新型技术平台,率先实现了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离子阱质谱联用仪等系列产品的产业化。
  • 973计划项目课题经费概预算开始申报
    2013年4月18日,科技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关于申报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课题经费概预算的通知”。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2013年7个新立项目课题经费概预算申报工作及2011年立项的1个A类项目后三年预算申报工作即将开展,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算编报要求   1.项目概算编制准备。在编制项目概算书之前,各单位应认真阅读有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项目概算编制原则。概算编报应当结合项目研究任务的实际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目标相关性是指项目概算应与项目研究任务密切相关,概算的提出应该围绕项目目标、任务及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测算 政策相符性是指项目概算应符合有关财政预算管理、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概算中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进行测算。经济合理性是指项目概算需求应当结合项目研究的现有基础、前期投入和支撑条件,本着实事求是、经济合理、提高效益的原则测算提出。   3.支出概算和来源概算必须同时编制。项目概算编制应满足平衡公式:项目经费支出概算合计=项目经费来源概算合计。   4.项目概算说明书。概算说明书作为项目概算申报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核定项目概算的依据,申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内容等要求进行编写。   二、认真组织课题预算编报工作   1.高度重视预算编报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和首席科学家负责组织项目经费预算的申报工作,应在预算申报过程中加强组织协调,精心指导部署,做好项目下设各课题预算编报的指导培训工作,认真审核、汇总各课题经费预算,确保预算编制质量。   2.做好预算编报的准备工作。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是编制预算的责任主体,对课题经费预算的真实性负责。课题负责人应该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进行课题经费预算的编报。在编制经费预算前,应完成以下两方面工作: 首先课题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研究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及任务分解等内容已明确 其次认真阅读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3.确保预算编报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客观性。课题经费预算申报书是科技部审批课题经费的重要依据,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认真编制课题经费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预算编制过程中应注意:各项支出预算应紧密围绕课题目标、任务及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测算 各项支出标准应严格执行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预算说明中应该详细说明每一项支出预算的依据,尤其是由于研究任务的特殊需要而预算强度较大的支出,一定要进行重点说明。   三、概预算申报范围、程序及要求   1.申报范围: 已确定新立项的2013年项目编报五年概算及前两年预算。2011年立项的项目编报后三年预算。   2.概预算申报程序。进入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http://finance.most.gov.cn),选择973计划进行填报。课题登录密码由课题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分配。课题单位科研部门以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为本单位课题分配密码,未在我部信息中心注册备案的单位请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   3.申报要求:概预算申报书必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生成,保证与网上正式提交的数据一致。申报书按照规定要求签章和装订后,报送一式8份,同时报送项目计划任务书和课题任务书各8份。概预算申报书和任务书各需原件一份,其他可以是复印件(预算申报书和任务书均按项目在前,课题在后的顺序各自装订,原则上应双面复印,概算申报书单独装订)。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1.报送时间:概预算申报系统开通时间2013年4月16日至4月24日,各项目务必在4月21日之前于网上提交到科技部进行初步形式审查,通过后完成打印装订及签字盖章工作。应于4月24日(上午9点~12点)报送纸质材料。   2.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乙7号,973计划预算管理办公室。   3.联系人:张倩、宋金珂   咨询电话:010-88231317   4.申报系统技术咨询:010-88659000-5   电子邮箱:finance@most.cn   科学技术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2013年4月16日
  • 浙大教授亿元课题经费被控贪污千万受审
    浙江大学陈英旭教授案发后,他的办公室大门紧闭。 中国青年报记者 叶铁桥摄 水环境研究院的大门紧锁。 中国青年报记者 刘星摄   2012年,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搬到了紫金港校区的农生环组合大楼,结束了学院分散在三个校区办学的局面。中国青年报记者 刘星摄   很长一段时间,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大楼335房间的大门紧闭着,那个熟悉的身影师生们已很久没有见到。   门牌上标示着办公室的主人为&ldquo 陈英旭教授&rdquo ,门上留下的手机号码记者始终无法拨通。   &ldquo 陈英旭出事了!&rdquo 这一消息早就在网络上传播,却一度未获权威部门证实。2012年11月12日,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撤销了陈英旭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这是2012年第二位被撤销资格的全国政协委员,但对于他因何种原因被撤,会议未作说明。   记者当时从一名全国政协常委处获知,当时会议上只介绍了陈英旭是经济犯罪,&ldquo 在一个有关水处理的项目上涉嫌贪污了,因说明已法办,所以一致同意撤销委员资格,亦无人提问&rdquo 。   中国青年报记者获得的独家消息显示,2012年6月28日,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已被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7月12日被依法逮捕。陈英旭的代理律师戴梦华称,此次事发,是例行审计到浙江大学时,陈英旭自觉经费使用存在问题,将违规的款项退回,之后被立案侦查。   2013年3月1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英旭涉嫌贪污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英旭授意其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知情人士称,如果这一指控被法院认定,此案可能创造了贪污科研经费的新记录。   检方指控通过设立公司非法占有千万科研经费   资料显示,陈英旭教授是中国水环境治理领域的知名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案发前,他担任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常务副院长、水环境研究院院长。   陈英旭还是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浙江省副主任委员,担任过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检方的起诉书显示,陈英旭的出事,源于他2008年正式接手的&ldquo 太湖流域苕溪面源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rdquo (以下简称&ldquo 苕溪课题&rdquo )。   &ldquo 苕溪课题&rdquo 隶属于迄今为止我国资金投入总量最大的环境科研项目&ldquo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rdquo (以下简称&ldquo 水专项&rdquo ),作为国内水污染领域专家的陈英旭拿下的&ldquo 苕溪课题&rdquo 是水专项&ldquo 十一五&rdquo 课题中的&ldquo 太湖富营养化控制与治理技术及示范工程&rdquo 。   2008年8月30日,国家水专项办公室组织水专项专家组对陈英旭教授主持的&ldquo 太湖流域苕溪农业面源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rdquo 项目课题进行了论证。由原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孙鸿烈院士为组长,中国工程院刘鸿亮院士、蔡道基院士、水专项总体专家组技术总师孟伟研究员、河流主题组长王子健研究员等二十多位技术、管理、财务方面专家组成的论证委员会,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论证,并要求尽快实施。   &ldquo 苕溪课题&rdquo 总经费高达3.135亿元,其中国家拨付经费1.0544亿元。   该项目针对苕溪突出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开展河流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与管理技术及集成示范研究,设置了现代效益农业清洁生产关键技术及集成示范等研究任务,拟在苕溪上中下游和苕溪入湖河段,开展畜禽水产养殖业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区域污染控制示范、苕溪上游健康水生态系统构建等技术集成及工程示范。通过项目的实施将建立以河流目标负荷量动态控制为核心、农业面源污染削减为重点的河流污染控制技术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技术平台,为完成我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ldquo 清水入湖工程&rdquo 提供科学支撑。   陈英旭所在的浙江大学在这一轮的水专项课题申报中斩获颇丰。其中,他本人以及浙大张土乔教授分别是河流主题和饮用水主题的专家组成员。此外,根据浙大新闻办2009年的信息,浙江大学总共拿下了9个课题,是全国高校获得&ldquo 水专项&rdquo 国拨经费最多的牵头单位之一。   起诉书显示,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陈英旭用自己课题总负责人的身份,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两家关联公司是杭州高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dquo 高博公司&rdquo )、杭州波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dquo 波易公司&rdquo ),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陈英旭的博士生杨尚源、王云龙。   苕溪课题共分10个子课题,其中高博公司参与了第3子课题,高博公司、波易公司参与第4子课题,波易公司参与第10子课题。而检察院最终认定出问题的,是第4子课题与第10子课题。   起诉书显示,陈英旭将苕溪课题第10子课题的部分科研任务交由浙江工业大学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金赞芳负责,共拨付金赞芳课题组专项科研经费共计320万元。金赞芳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320万元中,双方合同约定其中的200万元由波易公司支配使用。   检察机关认为,2010年11月至2011年5月,被告人陈英旭授意其学生杨尚源、梁志伟多次采用编造虚假技术服务合同、开具虚假发票等手段,将金赞芳课题组专项科研经费共计178.2077万元套现,非法占为己有。   第4子课题是直接由陈英旭本人负责。起诉书显示,陈英旭将高博公司、波易公司列入课题外协单位,并通过浙江大学水专项账户分别将600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划入其实际控制的高博公司,将270.73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划入其实际控制的波易公司。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陈英旭在没有完成相关科研活动的前提下,授意杨尚源、王云龙等人以开具虚假发票、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划入高博、波易公司共计844.4569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冲账套取,非法占为己有。   记者在杭州调查采访期间,未能找到高博公司和波易公司的信息。关于高博公司,有限的网站资料介绍称,该公司创建于2002年,其前身为浙江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设计研究所和浙江农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设计研究所,&ldquo 目前已发展壮大成为一家集环保科技研发与技术转让、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工程总包以及各类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与生态设计等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rdquo ,&ldquo 为一家浙江大学国家科技园的控股公司&rdquo 。   陈英旭是在浙江农业大学(1999年浙江农业大学并入浙江大学)获得的学位,1995年,陈英旭任浙江农业大学环保系主任。   另有网站注明,高博公司的经理为&ldquo 陈英旭&rdquo ,并留有办公电话号码,但记者拨打后提示电话已停机。   记者看到,2008年9月,有人在网络上公开询问&ldquo 杭州浙大高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dquo 的信息:&ldquo 有没有这个公司的存在啊?为什么网上关于他的信息好少?是不是个骗子公司啊?&rdquo   有网友回复称:&ldquo 没听说过,至少在做环保这块是没有名气的。&rdquo   波易公司的资料更为罕见,记者只在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官方网站上搜索到了该公司的简单信息。信息显示,该公司从事&ldquo 水环境&rdquo 业务,但公司的简介为浙江大学的简介,除注明业务范围外,无其他内容。联系人一栏注明为&ldquo 吴小东&rdquo ,并留有手机和办公电话号码,记者拨打后,都提示&ldquo 没有这个号码&rdquo 。   今年1月,中国青年报记者也实地探访了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然而,在该校紫金港校区的蒙伟民楼,连续几天,挂着&ldquo 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rdquo 牌子的办公室也房门紧闭,无人进出。   &ldquo 不规范&rdquo 的使用   陈英旭被司法机关带走时,坊间有传言称,陈是因研究团队内部人士举报才出事的,&ldquo 陈动的是重大专项,审计很严格,再者据说陈在切分蛋糕时太过贪婪,导致其他合作者极为不满,并告到上面,最终东窗事发&rdquo 。   陈英旭的委托代理人戴梦华律师否认是内部举报,他说,多次会见陈英旭时,陈英旭也没有谈到这一点,&ldquo 是国家审计署对浙江大学进行例行检查审计时,出现的情况&rdquo 。   据介绍,当时国家审计署并未审计到陈英旭的项目,只是开始审计浙江大学。但陈英旭自己发现财务方面有些不妥,就把所有的钱都退了回去。   &ldquo 陈英旭教授当时对经费的使用没有什么精力去管,由其他人负责,他主要是抓科研方面的工作。审计署对浙江大学进行例行审计后,他才关注这个事情,发现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财务预算和财务编制的要求去做,就把所有的钱都退了回去。&rdquo 戴梦华说。   他强调,陈英旭是在审计署介入、审计结论作出前,主动要求两家公司将款项退还给浙江大学,&ldquo 按照陈英旭的观点,这事早就结束了,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刑事犯罪&rdquo 。   戴梦华律师认为,陈英旭案的具体情况够不上贪污。他表示,高博公司及波易公司参与该项目,是经过国家水专项领导小组同意的,陈英旭并未隐瞒两家公司的任何信息。   此外,戴梦华还认为高博公司、波易公司参与的课题是通过与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的,是属于法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根据《国家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重大专项任务的承担实行法人负责制,法人单位是项目(课题)实施的责任主体,即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问题,也不应由被告人陈英旭作为直接的责任主体。   戴律师认为,即使该案被认定为贪污,但从陈英旭的具体情况来看,挪用科研经费具有社会因素、科研体制等特殊性,且陈英旭已经退回相关的款项,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态度良好,应该从轻处理。   科研经费管理值得反思   从学术光环上看,担任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的常务副院长的陈英旭是浙大的&ldquo 明星&rdquo ,他是&ldquo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rdquo 、&ldquo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rdquo 第一层次人才、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国土壤学会土壤环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并主持过相关领域的国家&ldquo 973&rdquo 、&ldquo 863&rdquo 计划项目。   一位环境与资源学院的教师表示,陈英旭是为环境与资源学院这几年的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的。   出事前,陈英旭曾谈及学院的建设情况,他介绍,环资学院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省扶植学科1个 涵盖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4大门类,是目前国内环境与资源领域学科门类最为齐全的学院之一。&ldquo 现在无论在学科建设、科研实力、实验室建设还是人才培养质量上,在国内高校中都名列前茅,综合实力处在公认的第一梯队。&rdquo   另一位教师则称,自己与陈英旭只是同事关系,从平时的工作来看,陈英旭很有责任心。   今年1月,浙江大学纪委书记周谷平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陈英旭案还没有最终宣判,他的具体行为还没有在法律上定性,校方也不好作出评判。   目前,我国对于科研经费的监管主要包括承接单位的内部财务监管和各相关部门的抽查审计,陈英旭就是在2012年重大专项的例行审计时,将钱退回了浙江大学,而后事发。   2012年12月28日,教育部曾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强调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会上,中纪委、监察部驻教育部纪检组长王立英通报了6起科研经费贪污案件,陈英旭案是这6起案件之一。   周谷平表示,此前,由于考虑到保护教师的积极性,方便科研创新,相对来说科研经费的管理是比较宽松的,但陈英旭事发后,浙大方面已经开始收紧相关的科研经费管理,在具体的处理情况上肯定会有一些加强。   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金赞芳也感觉,现在学校内部的审查频率高多了,&ldquo 以前没那么勤快,现在经常审查&rdquo 。   在一些人士看来,更值得反思的是科研经费管理上的问题。   戴梦华就认为,虽然陈英旭在科研经费上的操作确有不规范之处,但更多的是源于科研经费管理的诸多主客观因素。   陈英旭是2008年正式接手苕溪课题,课题的实施期为2008年8月至2010年12月。但其中国拨经费2009年4月才到位,地方财政的配套资金更是迟迟未能完全落实。   &ldquo 苕溪课题实施时间短,经费拨付又存在滞后性。因此,很多研究工作很难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或达到良好的效果。&rdquo 戴梦华说,据了解,苕溪项目的实际操作周期又比预想的时间长,至少需要5年的时间。但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课题实施期限到期做结题验收后,未用完的科研经费要退回国家。   他在辩护词中写道,考虑到课题后期工作主要有示范工程重整修复、运行维护以及产业化推广等重要工作,仍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从而保证科研成果得到有效的保护,为将来产业化经营以及&ldquo 十二五&rdquo 课题的申报和运行打下良好的基础,因而,&ldquo 课题组只能通过变通的方式,将部分将来需要用的资金转移出来,目的仍然是为将来课题的深入开展维护做更好的服务&rdquo 。   戴梦华表示,科研经费与行政费用不同,很多花费按照现行规定无法做预算。例如,高博公司在课题申报开始,组织力量协助陈英旭开展水专项的前期调研和协调工作,至国拨经费到账前,高博公司实际发生包括业务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和津贴、办公费用等各项费用共计85万多元。&ldquo 这些费用都是为苕溪课题服务的,但是无法体现到预算中,国拨经费中也没有对这些费用进行补偿&rdquo 。   同时,按照规定,项目的示范工程应该由地方财政配套或者企业投入,但实际操作的时候,地方财政始终无法落实相关费用,企业也不愿出钱,&ldquo 课题组只能通过高博公司和波易公司从国拨资金中寻求支持&rdquo 。   记者在走访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时,也听到了类似的看法。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教师表示,陈英旭的出事更多的是因为科研经费的体制问题,&ldquo 你想想,2009年把钱拨出来,2010年让你结题把钱花光,这肯定不科学。我们做课题也碰到过这样的问题,也是要自己掏钱。有些项目还好,资金到位之前,先垫付,账挂着,资金到位之后,我们可以把这个钱还掉,但是像他这个大项目,很容易出事。&rdquo   有关重大专项科研经费管理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是2009年9月才出台。而有关垫付和归垫的规定《关于加强和规范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垫付与归垫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是2010年11月出台,有关验收的文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验收暂行管理细则》则是在2011年7月出台征求意见稿。   戴梦华认为,法律的滞后和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种种问题,才导致了苕溪课题组最终出现科研经费的问题,&ldquo 从中央到地方,从科研院所到各类学术机构,在项目科研经费使用上不合规的并非个别现象,这与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缺乏和滞后有关&rdquo 。   据了解,陈英旭因科研经费使用移交司法机关后,太湖流域治污课题目前由浙大移交给他的同事徐向阳教授接手,徐向阳拒绝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陈英旭苕溪课题的研究团队中,首席科学家为浙江大学副校长张土乔,他也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中国青年报记者还走访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并电话联系了杭州市人民法院,它们都拒绝对此案置评。   目前该案一审仍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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