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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帖】CNAS正式启动对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2008年4月15日,CNAS召开了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CNAS副秘书长、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樊恩健、专项整治办公室副主任乔东及专项办公室成员和CNAS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樊恩健副秘书长介绍了此次专项工作办公会的目的。他讲到,2008年专项工作一是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落实深入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质检认可(2008)37号】的有关要求统一部署,有重点、有针对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产品是: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十类产品。重点单位是:有过质量违法记录、国内外消费者投诉、国内外媒体曝光、国外通报和召回、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或运行无效及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和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重点区域是:上述产品的集中产区和进出口量大的口岸、货物集散地。二是要借鉴2007年专项工作取得的经验,巩固2007年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会议还就如何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一是要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严重、风险大、以及投诉反馈等问题,结合日常监督加大对获准认可机构的监督;二是要关注内部认可流程的管理,结合内审对内部工作质量进行自查;三是要通过应用确认审核、能力验证和评定反馈等途径建立责任追溯机制。 与会的各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就认证机构认可领域、实验室认可领域、检查机构认可领域、3C等专项监督、专项宣传、专项工作组织督办和信息通报等工作,结合CNAS专项方案,进行了研究,纷纷表示要按照质检认可(2008)37号文要求,找出与认可工作的结合点,在5月初完成专项整治具体实施目标和工作任务。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CNAS对获准认可机构及相关领域所涉及的企业等专项整治工作正式启动,为年底前完成CNAS专项目标创造了有利条件。

  • 【转帖】全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态第39期

    全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 工 作 动 态 (第39 期) 卫生部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 2008年1月4日 陈啸宏督察吉林辽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时指出对薄弱环节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劲 2007年12月24日~29日,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率领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二检查组冒着严寒先后赴吉林和辽宁,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抽查。在吉林省,检查组随机抽查了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镇的20个生产经营单位和1个执法部门,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小作坊,县城以上市场、超市、食堂、餐饮单位,小食杂店,食品小摊点,定点屠宰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加工企业以及执法监管部门。在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小村外酒业有限公司抽查时,酒厂老板告诉检查组的同志,现在省市各级部门经常下来检查,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就像拧螺丝一样,越拧越紧,他们帮着厂里完善了生产台帐,建立健全原材料进厂检验记录等,还反复叮嘱我一定要把住原材料关,现在我就盼着他们多下来挑毛病,我好改进,产品质量提升了,销路也越来越好。在辽宁,检查组先后赴铁岭市、开原市和沈阳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陈啸宏高度评价了吉林省和辽宁省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上所做的努力。两省在今年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将专项整治作为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两省12个100%整治目标已经全面完成。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破解了无证经营管理的历史难题,探索实践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社会各界反映热烈。陈啸宏指出,下一步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提高日常监管的效率和水平;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针对“五小”等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劲,严防违法违规现象反弹,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此外,还要着眼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在加强引导、强化教育、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的同时,完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质量安全承诺等相关制度,加大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强企业守法经营的自觉性。陈啸宏要求各级执法人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要重视采用先进管理措施,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 报: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部部领导送: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商务部猪肉质量安全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卫生部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小组成员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 水专项第90期工作简报

    “十一五”期间,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湖泊富营养化控制与治理技术及工程示范主题下属的太湖富营养化控制与治理技术及工程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太湖项目”),针对太湖及其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了两周年大规模、多学科、全系统的现场调查(水质、底质、水生态、污染源、入湖河流、水源涵养林、湖荡、湖滨缓冲带等),获取了湖泊及流域50万个数据,以此为基础对太湖开展了系统的分析与诊断,把握了太湖及其流域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水污染的成因;针对太湖治理中关键技术支撑的需求,研发集成六大整装成套技术(含24项关键技术),基本形成大型浅水湖泊水污染治理的技术体系;提出太湖“绿色流域治理、五大技术体系”的湖泊富营养化治理理念与思路,并编制完成太湖水污染及富营养化综合控制中长期方案。  针对《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修编工作的需要,水专项管理办公室组织湖泊主题专家组系统总结凝炼了太湖项目研究成果,结合“十二五”治太的现实需求,提出以下建议以供参考。 一、关于修编控源重点区域和方向的建议  1.建议控源的重点区域为“两片一线”,即湖西重污染控制区、北部重污染控制区和笤溪小流域。根据太湖流域污染源解析表明,主要污染物入湖总量为总氮3.9万t/a,总磷0.2万t/a,化学需氧量20.4万t/a;入湖污染负荷主要来源为流域西北部上游区域与控制单元,南部的笤溪由于入湖水量占到整个太湖入湖总水量的比例较高,也是控源的重点区域。  2.建议控源的重点方向为城镇生活和农村农田污染,工业点源治理重点是纺织等重点行业。城镇生活、农村生活、农田径流污染负荷量(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约占总入湖量的为2/3,对太湖水质影响的贡献率最大,是流域控源的重点;工业废水排放量贡献率最大的行业为纺织、化工、黑色金属加工、通信设备制造业,这四大行业工业废水贡献率合计达73.6%,是工业控源的重点;另外,太湖流域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对氮磷去除率较低,氮磷污染物排放量大,因此,加强污水处理设施中脱氮除磷能力建设也是“十二五”期间需要着重加强的工作。

  • 2006年科学仪器设备升级改造专项评审工作结束

    (发布日期:2006-11-23 14:19:38) 来源:科技部  2006年度科学仪器设备升级改造专项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审核、批准,共有61项项目获得科学仪器设备升级改造专项资金资助,资助情况将于近日在科技部门户网站上公布。请相关单位留意,并按《科学仪器设备升级改造专项管理办法》(国科发财[2005]93号)要求做好后续工作。 具体评审情况请登陆www.owlsoft.com.cn“2006年度科学仪器设备升级改造专项项目查询系统”查询。

  • 【转帖】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这是要严打了吗???呵呵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09]570号 2009年09月03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要求,国家局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合实际,细化方案。要按照本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药品(含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努力形成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要切实加强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努力做到领导到位、任务明确、机制健全。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要明确督查事项,提出督查要求,加大督查力度,狠抓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制定的整治工作方案于9月底前报国家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九月三日             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一)国家局建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和联合督查,研究解决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同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二)国家局成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有关司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三)加强宏观政策研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医药产业政策研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鼓励技术创新,改变多、小、散、低的局面,实现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总结以往开展专项整治的经验,研究提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的宏观政策;组织各省局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分析和研判药品监管形势,明确监管思路,完善监管措施。  二、整治重点  (四)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在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下,国家局协调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行动,组织查处生产销售假药的大案要案。  (五)大力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工作意见的报告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对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进行整治。  (六)强化药品生产监管。在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扩大核查品种范围,推进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高风险类药品生产企业为起点,全面推进药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提高企业质量管理及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对药品生产环节,特别是高风险类药品生产过程中影响药品质量的环节,以及药品生产用原料、辅料、化学中间体、中药饮片等来源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监管,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七)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工作。提高审评审批门槛,加强现场核查,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真实、规范。加强对药物临床前研究开发机构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医疗器械申报资料受理的审查。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力量,提高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  (八)加快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提高工作。国家局明确专项整治期间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提高的重点品种和具体目标,加快基本药物品种、中药注射剂、有源医疗器械、生物材料、组织工程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出台《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完善标准制定、修订、发布、实施以及淘汰机制,全面规范标准管理工作。  (九)进一步强化药品购销渠道的管理。以规范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为突破口,大力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制度建设  (十)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颁布实施新版药品GMP,有计划、分阶段组织开展药品GMP检查员、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培训,部署符合新版药品GMP标准要求的认证和检查工作,全面提升制药企业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修订药品GSP,提高药品经营企业准入标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十一)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制度。加快《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上市后药品监测、预警和再评价的长效机制。监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切实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的建立,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科学控制药品风险。以中药注射剂为重点,分期分批开展安全性再评价,提高药品安全性,对风险大于效益的品种,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十二)完善药品技术审评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快“三制一化”建设,提高药品审评审批规范化水平和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药品审评标准和技术指导文件,严格审评标准,提高审评门槛,树立药品监管部门高标准、严要求的新形象。鼓励医药企业科技创新和强强联合,推动药品研发从“以仿为主”向“创仿结合”的战略转变。  (十三)完善药品电子监管制度。加快基本药物等重点品种安全监控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药品电子监管的品种范围,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将已批准注册的药品纳入电子监管,实现对药品生产出厂、流通、运输、储存、配送至医疗机构全过程的动态监控,提高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舆论宣传和监督检查  (十四)深入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普及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执业药师的作用,通过药品安全大讲堂、药品安全进社区、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常用药品使用知识、合理用药和健康保健知识,增强公众合理用药意识。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以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积极主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十五)研究建设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研究建立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相关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研究推进药品安全形势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和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标准,启动药品安全示范区域创建活动,加强对新体制下各级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分工的研究。  (十六)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国家局制定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评价体系,对各地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适时进行督查。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及时组织辖区内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专项检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抓专抓实、取得实效。

  • 【分享】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根据国家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原料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23号)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188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2011年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及《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原料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23号)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2011年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原料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23号)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 【分享】山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全面推广溯源公示系统

    [em0709] 2007年10月26日,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二次现场会议在山东省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吴仪出席会议并讲话。吴仪充分肯定了山东的专项整治工作,认为山东省委、省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发动广泛,专项整治工作措施非常扎实、得力,成效非常明显,创造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在全国推广。青岛市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了加强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建设,青岛市政府、食安委、经贸委、工商局等各部委联合将北京世纪三农科技发展中心研发的食品安全溯源公示系统引进岛城,并在家乐福、沃尔玛、易初莲花、麦德龙、北方国贸、利群、大润发等各类商场超市全面铺设食品安全溯源查询多功能一体机,使岛城消费者在终端可以非常便捷的查询食品安全信息。据青岛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青岛市的生猪产品明年都将挂注“电子身份证”,消费者通过溯源查询多功能一体机、网络、电话、短信等多种平台都可便捷的查询到猪肉的详细信息。同时,将通过世纪三农的溯源管理系统建立起猪肉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以青岛为起点,济南、淄博、威海、烟台、潍坊、临沂、菏泽、泰安、日照等城市也将在短期内相继引入食品安全溯源公示系统,该系统将在山东全省范围内得到普及推广。

  • 【转帖】上海世博会医学实验室认可专项工作正式启动

    [color=#00008B]2009年3月17日,上海市卫生局发出《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认可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质量、能力和安全水平,圆满完成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医疗保障任务,逐步实现医学实验室检验结果互认,上海市卫生局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合作,组织开展上海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认可工作。这意味着上海世博会医学实验室认可专项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强调,上海世博会医学实验室认可专项工作按照“重点先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实验室认可的培训、申报和评审工作,培养和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市级实验室管理队伍和国家级评审员队伍,全面提升上海医学生物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据了解,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认可工作将分期分批进行:2009年11月1日前,拟申请世博会定点医院及疾控中心应按照CNAS认可要求建立并完成运作质量管理体系,提出认可申请。在2010年1月1日前接受现场评审,2010年4月30日前通过认可。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实施,适时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认可工作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培训、机构筹备、申请与评审、评定与批准。 上海市卫生局要求,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实验室认可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提高到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维护我国国家形象的高度,抓紧、抓实、抓好。 拟定的世博定点医院和计划参加认可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单位实验室认可领导小组,由单位法人代表任组长,医务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临床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护理部、设备和试剂管理部门等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员组成。要明确职能主管部门,并按照认可工作进度安排,认真做好筹备、动员、培训及申请等各项组织管理工作,并给予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保证认可工作顺利进行。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需按照实验室认可工作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不断改善实验室软、硬件条件,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实验室综合实力,待条件成熟时,申请并通过认可。 通知还明确了拟申请世博会定点的医院及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认可工作实施进度:2009年1-3月为摸底调查阶段; 3-4月为人员培训阶段和机构准备阶段;5 -10月31日为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阶段;11 -12月31日为医学实验室认可申请和评审阶段;2010年1-4月30日为医学实验室整改与认可评定、批准阶段。申请机构根据现场评审意见,制定整改计划,编写整改报告提交评审组长审核验证;CNAS安排评定工作,对评审资料及所有相关信息的符合性进行评价,做出认可决定;举行颁证仪式,进行工作总结等。 [/color]

  • 国家卫健委对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list]【新闻联播】国务院总理听取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聚焦尘肺病,粉尘专项整治,新上项目防护设施配备实施率95%以上,加大职业病专项经费投入。国家卫生健康委: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以防范遏制职业性尘肺病和化学中毒高发为核心目标,当前,矿山、冶金和化工领域职业病多发高发,其职业健康状况能否得到明显好转,直接关系到《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能否顺利完成。▶ 通过专项治理,使这3个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相关指标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对具有尘毒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防毒设施或达不到防尘防毒要求、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罚。对于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好的大型企业以自主改进提高为主。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法,公开曝光。谱尼测试全面响应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可为矿山、冶金和化工相关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url=http://www.ponytest.com/zhiye.html]职业卫生[/url]技术服务,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现场整改指导等相关服务,助力企业提升质量,改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职业健康。[/list]

  • 关于开展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及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及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办安109号 2011年07月11日 发布 北京、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北、广东、四川、云南、甘肃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的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及其安全,决定开展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及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管理,对于保持其生物学特征,保证疫苗产品质量及生物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及管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切实做好辖区内疫苗生产企业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及管理的专项检查工作。  二、检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分阶段开展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疫苗生产企业应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按附件1的要求填写疫苗生产用菌毒种信息表。疫苗生产企业应在2011年7月底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以及疫苗生产用菌毒种信息表及时上报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与管理现场检查工作由疫苗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各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根据疫苗生产企业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及管理自查情况,选派参加过世界卫生组织疫苗质量风险管理培训班的药品GMP检查员等相关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应包括:菌毒种的三级库管理、菌毒种的检测、领用记录与生产工艺、生产指令相对应、储存方式及实质性管理等。检查要点详见附件2。  现场检查工作应在2011年8月底以前完成。  (三)监管部门监督抽查。国家局将根据各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的情况,结合2011年度疫苗生产企业药品GMP跟踪检查工作计划,对疫苗生产企业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家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三、相关要求  (一)疫苗生产企业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全力参与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及管理的整顿,接受现场检查时应认真配合,提供真实情况。如故意逃避、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记录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各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认真组织开展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与管理现场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成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必要时可采取责成企业停产整顿、收回药品GMP证书等措施,确保疫苗产品质量安全。  请各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1年9月15日前将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连同企业填报的疫苗生产用菌毒种信息表一并上报国家局。专项检查工作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国家局药品安全监管司联系。  联系人:崔野宋、刘景起  电 话:010-88330850、88330864  传 真:010-88330854  附件:1.疫苗生产用菌毒种信息表     2.检查要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 省级节能减碳专项资金2000万,安徽财政积极助力推进双碳工作

    近日,国家发布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共包括25个城市及10个园区,[b]安徽省亳州市、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入围国家首批试点。[/b]试点工作重点聚焦破解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持续将双碳工作向纵深推进。今年以来,安徽省财政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b]支持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安徽财政积极争取并及时下达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33.6亿元[/b],其中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32.2亿元;[b]下达省以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4亿元[/b],持续强化对工业炉窑综合整治、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等重点工作的资金投入;支持能源污染防治,及时下达中央清洁发展专项资金5037万元,用于非常规天然气(煤层气)开采利用;[b]安排省级节能减碳专项资金2000万元[/b],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碳降碳“一企一策”诊断。[b]支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b]同时,聚焦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拨付中央资金3.5亿元支持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国家试点项目建设,省财政安排1.1亿元,支持开展省级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试点。[b]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b]我省财政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反对铺张浪费和不合理采购,全力促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通过“徽采云”电子卖场框架协议,创建车辆协议供采购人采购,要求采购人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除特殊因素外,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抓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落实,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使用。[来源:安徽省财政厅][align=right][/align]

  • 【转帖】辽宁省假劣兽药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在锦州市召开

    [size=4] [/size][size=4][b]近日,辽宁省假劣兽药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在锦州市笔架山庄召开。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翟国海,省局兽药饲料处处长周晨阳、省局畜产品安全处处长张建勋、省畜产品安全监察所所长朱国兴、省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副主任杜柏林、各市局主管局长、科(处)长、药监所所长以及部分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代表等60余人参加此次座谈会。[/b][/size][size=4][b]锦州市畜牧兽医局董树君局长、周占山副局长及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周占山副局长从健全兽药饲料监管体系,夯实监管基础;加强检测能力建设,为畜产品质量安全及兽药饲料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强化监督执法,从严打击兽药生产经营领域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兽药GSP认证工作,确保兽药经营规范,兽药使用安全四个方面介绍了锦州市的工作情况,受到省局领导和与会人员的好评。与会人员还观看了锦州市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案卷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b][/size][size=4][b]各市就当前兽药行业监管工作形势与任务进行了分析,对兽药打假工作经验与成效进行了总结,并交流了各地兽药GSP验收推进工作的主要思路和先进做法。[/b][/size][size=4][b]翟国海副局长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全省假劣兽药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好以下几点要求,一要解决好认识问题,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克服畏难情绪。二要明确工作重点,力求在主要环节上有所突破,突出“打”字,狠抓“规”字,落实“管”字,通过市场机制和GSP认证进行规范,加强兽药生产、经营及使用三个重要环节的管理。三要建设监管队伍,加强监管手段。四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翟局长最后强调,要做好瘦肉精监管、无公害认证和畜牧小区挂钩、奶站的监督管理及饲料生产企业化验室的开展检测等。(锦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b][/size]

  • 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深入推进

    据新华社电 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今年4月以来,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7月31日,各级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4万余人次,共检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等592万余户(次),取缔、关闭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单位4900多家。公安机关捣毁了一批非法食品生产、仓储、加工“黑窝点”,破获食品非法添加等刑事案件1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审判机关对一些重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新举措、新办法,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卫生部制定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修订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公布了6批64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黑名单”。北京市在辖区内9个公安分局增设食品药品案件侦查中队,专门负责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上海、浙江、云南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领导责任;宁夏实现了对全区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企业的全部登记备案,使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在实处;陕西、四川等地大力推行群众有奖举报制度,积极鼓励社会监督;吉林在全省聘请万名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全方位监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使用等行为;厦门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有力促进了政府监管部门职责的落实。 按照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工作,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惩处,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 【分享】2010年农资计量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维护农资市场计量秩序,保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自今年3月1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农资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基本摸清了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的基本情况。全国共检查化肥41932批次,合格38636批次,净含量抽样合格率92.1%。山东、青海等省将种子、农药、农膜等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也列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同时也基本摸清了农资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基本情况。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全国共检查农资销售企业39422家,农资市场在用计量器具67617件,受检率从专项整治前的79.8%提高至专项整治后的95.5%,农资市场计量秩序明显好转。

  • 【简讯】我国食品安全专项标准进展迅速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在1月22日阶段性会议上说,食品安全专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食品安全专项标准是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专项攻关工作。国家认监委副主任刘卓慧告诉记者,经过一年多的技术攻关,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标准专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完成两批共计89项行业标准的修订,适用范围覆盖了我国18大类进出口食品中的620种农兽药;食品添加剂标准专项完成了第一批68项国家标准的制定,解决68种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检测问题。这些标准具有技术含量高、覆盖范围广、采标率高的突出特点,并已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6年5月29日起,日本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等)残留“肯定列表制度”,执行新的残留限量标准。新标准对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的要求更加全面、系统和严格,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尤其是向日本出口的企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 【分享】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食药监餐〔2011〕91号)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安排,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药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与任务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预防为主、科学监管、明确责任、依法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严厉打击与规范监管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落实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工作措施,明确监管工作责任,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全面落实食品添加剂管理“五专两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购进、储存、使用与管理,杜绝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药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专项工作重点 节服务物一是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品种、进货、储存、使用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制度。三是全面推行“五专两公开”制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公开承诺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做到专店购买、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计量、专人负责。四是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严格规范委托生产,加大对易违法添加产品的监督抽验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建立完善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五是督促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加印或加贴“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警示标识,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生产行为,建立健全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销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进一步强化特殊药品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 【转帖】农资计量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维护农资市场计量秩序,保护广大农民合法利益,国家质检总局自今年3月1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农资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基本摸清了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的基本情况。全国共检查化肥41932批次,合格38636批次,净含量抽样合格率92.1%。山东、青海等省将种子、农药、农膜等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也列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同时也基本摸清了农资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基本情况。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全国共检查农资销售企业39422家,农资市场在用计量器具67617件,受检率从专项整治前的79.8%提高至专项整治后的95.5%,农资市场计量秩序明显好转。

  • 专项整治,能否扭转儿童食品安全现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机器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9月至10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集中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如果仅仅是在9月和10为重点时段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能治理好儿童食品的安全现状吗?9月和10月整治完,11月是不是又会不安全的儿童食品满天飞?专项整治,到底能治的住吗?

  • 中国水专项成果将与水质改善目标挂钩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启动3年来,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初步构建了我国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管理两大技术体系。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简称水专项)实施推进大会上获悉的。 “十二五”期间,水专项将更加注重流域统筹,更直接地和流域水质改善目标挂钩。同时,更加注重成果集成,从单项技术突破向整装成套技术集成转变。水专项还将重点突破“减负修复”关键技术、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和流域水环境监控预警“业务化”运行技术。 作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之一,水专项涵盖6个主题、33个项目、总计238个课题,实施周期长达13年。 “十一五”期间总投资112.6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45.43亿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环境领域最大的科研项目。据介绍,在全国上千家单位、上万名科技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之下,水专项不仅突破了一批“控源减排”关键技术,支撑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同时,综合集成示范多项关键技术,增强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的信心。不仅如此,还研发出一批关键设备和成套装备,带动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记者 孙秀艳)

  • 仪器专项申报中对第三方测试与可靠性工作常见问题建议与解读

    仪器专项申报中对第三方测试与可靠性工作常见问题建议与解读

    [align=left][b]作者:高军总经理 来源:科鉴可靠性微信公众号[/b][/align][align=left][b][img=,430,430]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160948119504_8563_3163882_3.jpg!w430x430.jpg[/img][/b][/align][align=center][b]简介[/b][/align][align=left]为帮助项目申报单位在立项预申报和正式申报中更合理地处理仪器专项指南中工程化、就绪度、第三方测试与可靠性要求,本文面向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两个重要里程碑,阐述了可靠性工作总体规划、第三方测试工作内容、测试经费预算的建议。[/align][b][color=black] [/color][/b][align=center][b][color=black]第一部分:常见问题解释及建议[/color][/b][/align][b][color=#1f497d]问题[/color][color=#1f497d]1[/color][color=#1f497d]:中期应该达到什么目标?[/color][/b][align=left][b]科鉴可靠性理解的中期(仅供参考):[/b][/align][align=left][b]⑴ 关键技术攻关突破;[/b][/align][align=left][b]⑵ 核心部件完成研发、通过功能性能测试、环境适应性得到验证;[/b][/align][align=left][b]⑶ 仪器整机初步集成,通过功能性能测试。[/b][/align][align=left][b]为什么说中期要达到这个目标呢?这是由仪器开发周期决定的,一般仪器专项项目周期不超过5年,要实现任务书中规定的指标,必须认真做好进度计划安排,可以说如果到了中期关键技术都还没有突破、核心部件还不成熟、仪器整机还没出来,那么项目周期内就十分难以完成任务了。因为中期后还有仪器整机工程化、应用开发、用户试用,还有产业化和销售任务,那几乎不可能完成后续工作了。[/b][/align][b][color=#1f497d]问题[/color][color=#1f497d]2[/color][color=#1f497d]:中期检查前应完成那些测试?[/color][/b][align=left][b]科鉴可靠性理解(仅供参考):[/b][/align][align=left][b]⑴ 核心部件完成功能性能测试(满足中期指标要求);[/b][/align][align=left][b]⑵ 核心部件开展了环境适应性试验;[/b][/align][align=left][b]⑶ 仪器整机通过功能性能测试(满足中期指标要求)。[/b][/align][align=left][b]通常地,中期我们可以输出的成果材料有:[/b][/align][align=left][b]⑴ 核心部件功能性能测试大纲(每个核心部件1份);[/b][/align][align=left][b]⑵ 仪器整机功能性能测试大纲;[/b][/align][align=left][b]⑶ 核心部件功能性能测试报告(每个核心部件1份);[/b][/align][align=left][b]⑷ 仪器整机功能性能测试报告。[/b][/align][b]中期有了这些成果文件,检查时摆出关键技术突破的证据,摆出核心部件实物样机的照片、提供核心部件功能性能和环境适应性第三方测试报告以及整机功能性能第三方测试报告,我想还是可以让专家们信服的。退一步来说,如果确实出现了中期某个对象指标还达不到要求,我们的建议是在中期检查前,仍然完成部分功能性能测试,有对应的功能性能测试报告,没有达到的个别指标作为遗留问题处理。当然,如果中期核心部件还摆不出实物照片来,心里当然得做好挨批的准备啰。[color=red]【请注意千万不要写中期时完成可靠性指标测试,是没法完成的,除非你给的中期[/color][color=red]MTBF[/color][color=red]指标很低,始终记住可靠性指标验证需要[/color][color=red]1.2[/color][color=red]倍[/color][color=red]MTBF[/color][color=red]指标要求时间,指标高了中期完不成甚至项目周期内也完不成,除非有大量样机或能采取加速测试,所谓能采取是指样机受得了加大应力而且具有明显的加速效应。】[/color][color=#1f497d]问题[/color][color=#1f497d]3[/color][color=#1f497d]:结题验收前应完成那些测试?[/color][/b][align=left][b]科鉴可靠性理解(仅供参考):[/b][/align][align=left][b]⑴ 核心部件完成功能性能测试(满足解题验收指标要求);[/b][/align][align=left][b]⑵ 仪器整机通过功能性能测试(满足解题验收指标要求);[/b][/align][align=left][b]⑶ 仪器整机的可靠性指标(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验证报告;[/b][/align][align=left][b]⑷ 您自己提的一些其他测试指标(可能涉及安全、电磁兼容、维修性MTTR、软件功能性能等)。[/b][/align][align=left][b]通常地,中期我们可以输出的成果材料有:[/b][/align][align=left][b]⑴ 核心部件功能性能测试大纲(每个核心部件1份);[/b][/align][align=left][b]⑵ 仪器整机功能性能测试大纲;[/b][/align][align=left][b]⑶ 核心部件功能性能测试报告(每个核心部件1份);[/b][/align][align=left][b]⑷ 仪器整机功能性能测试报告。[/b][/align][align=left][b]⑸ 仪器整机可靠性指标考核大纲;[/b][/align][align=left][b]⑹ 仪器整机可靠性指标考核报告。[/b][/align][align=left][b]如果核心部件和仪器整机的功能性能中期直接达到了提出的结题验收的技术指标,而且样机技术状态无差异,可以沿用中期检查前功能性能测试报告;当然,实际上,按照产品研发管理流程,结题验收前核心部件和仪器整机的技术状态应有改进,严格来说,每次的改进都应有功能性能测试,所以最好还是结题验收前针对最新技术状态的核心部件和仪器整机进行功能性能测试。[/b][/align][align=center][img=,690,485]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141126087666_6386_3368670_3.png!w690x485.jpg[/img][img]http://bbs.instrument.com.cn/xheditor/xheditor_skin/blank.gif[/img][/align][align=center][b][color=#1f497d]图[/color][color=#1f497d]1 [/color][color=#1f497d]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第三方测试总部部署建议[/color][/b][/align][b][color=#1f497d]问题[/color][color=#1f497d]4[/color][color=#1f497d]:可靠性指标一定要提得合理现实。[/color]在我们接触的一些项目中发现一些项目可靠性指标提的不合理,主要是对可靠性指标考核验证认识不清楚,到了最后要交差的时候才意识到没法做了。所谓不合理不现实最常见的是可靠性指标提得过高,如某仪器提出可靠性指标MTBF≥3万小时甚至还有提10万小时的。怎么样算合理?我们要根据仪器的使用场景去考虑,如某个环保在线监测仪器,一天工作24小时、一年365小时工作,则一年的工作时间为8760小时,如果提出可靠性指标MTBF≥2000小时,则意味着大概1年出4次故障;如果剔除可靠性指标MTBF≥8000小时,则意味着大概1年出1次故障;如果提出可靠性指标MTBF≥40000小时,则意味着大概5年出1次故障。又如某个分析仪器在实验室工作,一天工作8小时、一年大概工作300天,则一年的工作时间为2400小时,如果提出可靠性指标MTBF≥2400小时,则意味着大概1年出1次故障。我们可以掂量一下我们最终研发成果物可能达到的水平,给出一个合理的指标要求。当然,有的行业有标准对对应产品提出了可靠性指标要求,可以依据行业标准来取,但我们也见过一些行业标准也提得不合理的,如我们见过某个标准提出产品MTBF≥72小时要求的。什么算现实?所谓现实主要是要考虑,可靠性指标能否在项目周期内完成考核。[color=red]总而言之,我们再三强调,无论你以何种方式进行可靠性验证,可靠性验证是有固定的数理统计公式的,您的总的有效验证时间一定要达到可靠性指标([/color][color=red]MTBF[/color][color=red]最低可接受值)的[/color][color=red]1.2[/color][color=red]倍以上,才可以给出满足指标的结论。[/color]这个总的有效验证时间,我们可以拿多台样机来累积,也可以考虑采用加速试验来等效,但最终您必须达到1.2倍可靠性指标时间。所以,如果您提的可靠性指标很高您就得担心点或者心理有多样样机的准备了。项目周期内完不成考核就是不现实的指标,如有些行业标准对安全性要求特别高,因此对产品可靠性指标提出的要求特别高,有的提出MTBF≥30000小时,您得累积36000小时才能回答这个指标,即便每台样机一年365天昼夜不停运行,您拿1台仪器需要49个月才能完成验证!您如果能拿4台仪器还需要12个多月才能完成验证!您如果能拿10台仪器也需要差不多5个月才能完成验证!即便您的产品做得结实,可以采用提高盈利的加速试验,假定可以得到5倍加速系数,您如果能拿4台仪器做加速试验也还需要2个半月才能完成验证![color=#1f497d]问题[/color][color=#1f497d]5[/color][color=#1f497d]:关于什么是第三方测试?[/color]根据12.5仪器专项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工作方案,第三方测试有两种:⑴ 第三方专家组织测试,所谓专家是指非项目组内单位;⑵ 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具备国家CNAS等国家认可资质。13.5的仪器专项,责任专家组可能更多强调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然而,由于仪器项目都是新产品,缺乏检测依据标准,因此,这些检测项目通常也不在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可范围内。对于检测机构也没有资质认可范围的项目,我们推荐的做法是:第三方机构——组织编写大纲+组织专家评审+组织专家测试+出具检测报告的模式。承担单位组织专家测试并自行出具报告,往往对于检测的要求和报告细节不了解,导致出具的报告通常遭受质疑。在出具测试报告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⑴ 若项目组自行测试,相关文件可作为研制过程材料,但往往不能作为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环节证据。⑵ 若组成专家组进行测试,请注意避免测试形式化、测试方法要科学严谨、测试报告要规范,其实没有依据标准的测试报告通过评审质疑和把关其中的测试方法,能够替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起到很好的预先把关作用。⑶ 特别要注意测试报告真实性。比如可靠性指标验证,根据统计方案即便是0故障接收的方案试验时间都至少是指标的1.2倍以上,在此期间,应该有详细的时间记录和大量的测试数据记录。[color=#1f497d]问题[/color][color=#1f497d]6[/color][color=#1f497d]:关于专家关注的可靠性设计分析如何应对?[/color]在仪器专项指南中,主要涉及可靠性指标和第三方测试。然而大多数专家都清楚,仪器可靠性首先是设计出来,希望项目解释在仪器研发过程中做哪些可靠性设计?科鉴可靠性认为:总体来说,当前仪器行业可靠性意识和重视程度显著提升,但可靠性工作因其专业性基础仍然薄弱,我们建议企业可以考虑以下可靠性设计分析工作:⑴ 制定仪器研发全过程质量与可靠性保障与验证方案;⑵ 完成仪器整机的可靠性指标论证与分配;⑶ 选取关键电子部件完成可靠性预计分析;⑷ 制定可靠性设计准则并核查;⑸ 针对物料进行可靠性管控和故障进行归零管理;⑹ 开展热设计、测试分析与改进;⑺ 开展核心部件故障模式影响危害分析(FMECA);⑻ ……前面4项相对来说比较好开展,有条件也可以往后面做,这个看大家单位的工作基础状况和项目相关人的意愿。[color=#1f497d]问题[/color][color=#1f497d]7[/color][color=#1f497d]:关于第三方测试费用的预算?[/color]通常地,不少单位对于第三方测试预算了解甚少,特别是对于可靠性考核验证的预算往往考虑不足。通过前面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完成哪些测试我们可以看到,一个项目最终与测试有关的成果文件(包括大纲和报告,有的也包括大纲评审)如果仔细数数还是蛮多的。通常地,第三方测试预算可以按照对象和项目来预算,列出要测试的对象,对每个对象要测试的项目逐一报价,通常包括功能性能测试、环境适应性试验、可靠性指标考核,也可能还包括安全测试、电磁兼容试验、软件评测。一个对象的功能性能测试,标准化的大家都清楚,关键是非标的,可能需要花到1-2万元1个对象。环境适应性试验报价通常看对象的体积决定需要使用的环境试验设备大小,同时看有多少个项目(通常包括高温贮存和工作、低温贮存和工作、湿热试验、振动试验等)进行测试和每个项目测试的时长,按照该对象、该项目、进行多少小时试验、每个小时多少费用进行预算,一个小中型仪器的典型的环境试验通常可能花费2-3万元,一个大型的典型的环境试验通常可能花费4-5万元,当然这里面可以包含大纲编写和完整数据报告提供产生的增值服务费用。可靠性指标验证报价通常看MTBF指标要求和验证方式,因为可靠性指标验证时间至少是1.2倍以上MTBF指标要求,比如MTBF≥1000h,则验证试验时间至少得1200h以上。这期间可能每天要测试1-2次,通常地,可靠性测试要每天记录时间,一个试验下来应产生几十上百次测试数据记录,可靠性试验及跟进周期长。如果采用现场验证(有的仪器体积大只能产生现场验证,无法进入实验室),通常可考虑预算在10-15万费用之间,当然验证指标多集合费用往往会降低。如果采取实验室可靠性试验方式,就看提供的仪器样机尺寸和数量决定了需要采用的可靠性试验设备(的单价),可以按照单价多少元/小时进行可靠性试验费用的预算,根据仪器样机体积大小通常可能在50-300元/小时(实验室用仪器往往用高低温湿热箱进行可靠性测试,车载移动设备往往要用温湿度-振动综合盈利箱进行可靠性测试,可以根据检测机构的市场价格进行预算)。一个对象的典型安全测试通常在2-3万元之间,一个对象的典型电磁兼容测试通常也在2-3元之间,当然,体积大到一定程度,费用通常可能增加。[color=red]特别说明:[/color][color=red]实际上有标准可依的送样测试,很多检测机构都可以做,通常有标准报价且较为便宜,但大多只负责接收样机进行测试和出具报告,没有其他服务,相对科研需求支撑力度不够。另外,大多数检测机构往往不乐意接受无标准依据的测试任务。[/color][color=red]我们更推荐把仪器专项的第三方测试和可靠性工作做成一站式、全过程保障服务模式。为牵头单位提供第三方测试与可靠性总体解决方案,指导牵头单位分解相关测试任务到合适机构(包括我们承担擅长的可靠性工作),协助牵头单位进行整个第三方测试与可靠性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可以大幅降低项目负责人的统筹负担和降低对项目组在这一块的专业知识需求。同时,针对可靠性设计分析需要提供相关的指导、实施,并协助出具相关的设计分析报告,如质量与可靠性保障与验证方案、可靠性指标论证分配、可靠性建模预计分析、可靠性设计准则制定、技术就绪度自评估指导、故障报告分析与纠正措施系统及归零管理等。针对没有标准依据的测试工作建议采取组织大纲编制[/color][color=red]-[/color][color=red]组织专家评审[/color][color=red]-[/color][color=red]组织专家现场监督测试[/color][color=red]-[/color][color=red]出具专业全数据第三方报告的模式,从程序上保障了测试大纲、方法和报告的合理性,可有效降低未来评审专家的质疑和顾虑。当然这样工作量大很多、输出成果很多、对项目组提升可靠性认识和技术也有帮助,发生的测试费用往往也要多很多。[/color][color=#1f497d]问题[/color][color=#1f497d]8[/color][color=#1f497d]:仪器行业常用的标准?[/color]功能性能——新的往往没有标准,标准都有的往往不用来报项目了,但是,有些测试方法可能包含在对应仪器总规范和计量规范中。环境适应性——分析仪器参照GBT11606;光学仪器参照GBT 12085;电子测量仪器参照GBT 6587;GBT2423是国家通用环境试验标准。可靠性——尽管有GB11463和 GB 6214等仪器可靠性试验标准,但不针对最低可接受值考核,标准可读性也有限,建议还是参照GJB 899。安全性——通常有GB4943信息技术设备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GB4793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当然还有医疗器械领域的YY 0505和GB9607标准。电磁兼容——GBT18268 是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的EMC标准, GB 17799通常是工业环境中的EMC标准,GBT17626是通用的电磁兼容标准。当然,仪器的每个细分领域可能还有其他标准可供参考。特别提醒:另外,建议大家尽可能写参照标准开展什么测试,不要写成依据标准开展什么测试,大家做的都是新东西,完全依据标准做,有时候恐怕过不去,这样写没给自己留后路。当然了,严格依据标准都能达到是最好的,只是,当前仪器行业整个都还没有一定要过什么标准的要求产品才能销售,行业内充分严格测试的基础相对还是薄弱,大家自己掂量着办吧。 下面给出一个项目中我们帮助牵头单位制定的一个可靠性课题任务指标实例,大家注意体会中期完成任务和结题完成任务,中期检查时主要扣住部件/整机功能性能测试和部件环境试验并提交报告。其他测试可能无法完成,非要写点成果多以测试大纲交差,最终结题时才是开展测试和提交第三方测试报告。[/b][align=center][b][color=#1f497d]表1 仪器专项可靠性研究任务指标示例[/color][/b][/align][align=center][b][color=#1f497d][img=,632,886]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141124243766_1799_3368670_3.png!w632x886.jpg[/img][/color][/b][/align][b] [/b][align=center][img]http://bbs.instrument.com.cn/xheditor/xheditor_skin/blank.gif[/img][/align][align=center][b] [/b][/align][align=center][b][color=black]第二部分:指南中项目工程化策划方案解读[/color][/b][/align][align=left][b]针对仪器专项指南-附件2《项目工程化策划方案》,我们提供以下解读信息,仅供参考。[/b][/align][b]1.论证环节(包括对项目总体设计,以及各关键技术和部件具体实施前的论证工作程序、规范及论证过程质量及档案管理)[/b]【原文】:在对目标仪器提出具有先进性功能与性能指标的同时,明确提出目标仪器的质量与可靠性指标,包括安全通用指标、环境条件指标、可靠性指标(例如以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表示),针对具有定期更换特性要求的核心部件,明确提出使用寿命指标(工作小时/使用年限),对于软系统及数据库质量,明确符合国家软件质量相关标准的要求和指标。[align=left][b][color=#1f497d]【解读】:近年来,在科技部仪器专项的引导和支持下,国产仪器行业发展有了长足进步,可靠性工作也逐渐在行业内系统展开。但我们要看到,与国外产品相比,我们还是存在较大差距。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国仪器研发、生产单位对可靠性工作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对可靠性和工程化开发工作的必要性、系统性认识仍有待提高。“十二五”仪器专项设立之初,原科技部王伟中副部长明确要求,国产仪器要想打败国外仪器厂商,必须补上可靠性这个短板,要做到“皮实耐用”。因此,“十二五”“十三五”期间,仪器专项一直倡导和狠抓可靠性工作和技术就绪度评价。将可靠性作为仪器专项指南重要的约束性指标提出,并在项目任务书中明确中期检查和项目结束时的可靠性、技术就绪度指标要求。[/color][/b][/align]【原文】:在项目验收前,明确在具有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功能与性能指标、质量与可靠性指标的考核验证,对于有生产和销售许可证要求的目标仪器应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取证工作。相关指标内容与考核方式首先依据行业/专用标准,并参照国家标准,如GB/T 5080、GB/T 2423、GB/T 16260、GB/T 17626、GB/T 25000。[align=left][b][color=#1f497d]【解读】:这一段指南,明确了可靠性指标要求,也对第三方考核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目的就是促进研发过程的可靠性工作,提高研发成果物的可靠性水平,确保研发成果皮实耐用。根据我们的了解,不少项目单位对指南中的这一段不够重视,并没有按指南要求真正开展工作,可靠性工作计划、经费预算等考虑不足,也导致可靠性要求根本没法落地。我们认为,要想把项目作好,把产品作好,根据其他众多行业推广可靠性的经验,首要是按照指南要求,提出明确的可靠性指标和考核方法,并认真落实。[/color][/b][/align][align=left] [/align][b]2.仪器开发和应用环节(包括仪器开发和应用各环节与仪器整机开发的有效衔接机制,并提出保障各项仪器开发和应用任务可靠性、安全性等的工程技术方法)[/b]【原文】:在仪器开发环节,结合质量与可靠性要求,制定质量与可靠性工作方案,明确各个对象的质量与可靠性工作项目和输出成果形式,明确质量与可靠性检测所需的样机数量,并体现质量与可靠性工作项目内容,在经费预算中明确考虑质量与可靠性有关经费需求,保障具备资源和资金开展质量与可靠性有关工作。在各个研发阶段的评审过程中,将质量与可靠性工作纳入评审要素,确保质量与可靠性工作的进度与质量得到检查和纠正。建立有效的故障报告、分析与纠正措施系统(FRACAS),对研发过程中的所有质量问题进行全面的记录和严格进行故障归零管理。在仪器应用环节,明确用户单位收集仪器应用过程的可能质量问题,反馈给研发单位供研发单位改进参考,明确用户为研发单位提供使用评估报告。在进行项目验收前,对研发与应用过程中的所有质量问题进行故障归零和清理,明确对质量问题及其整改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align=left][b][color=#1f497d]【解读】:有了要求,并要考核,不能等考核不通过再去做可靠性,那么研发过程中,究竟该如何才能把可靠性工作做起来,要做哪些可靠性工作?这一段给出了大概的要求,可靠性工作具体要做哪些没有硬性规定,但提出了要做可靠性工作方案并制定相关计划去落实具体可靠性工作,要抓住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故障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实施故障归零管理,才能真正提高仪器可靠性。具体如何做,还是需要参考仪器专项可靠性工作指南([/color][color=#1f497d]12.5[/color][color=#1f497d]期间发布了和宣贯了)。研发阶段的可靠性工作十分重要,应该做充分和做扎实,特别是可靠性测试应该做充分和严酷以充分快速暴露问题,将问题拦截在研发阶段和实验室内部,如果让问题流出去到了产品里那么对维保成本和品牌信誉的负面影响就会加剧,因此,研发阶段的可靠性工作可保证研发出来的样机具有更好的可靠性水平。[/color][/b][/align][b]3.产业化环节(提出从工艺规划、生产准备到小批量开发的质量控制方案)[/b]【原文】:在生产准备完成阶段,明确生产所需具备的生产设施、仪器设备、保障工具、物料管控措施、质量检测与试验平台、工艺文件、人员技能等要素到位,确认生产线具备运行能力。在进入批量生产阶段,明确质量管控和质量检测相关文件规范,并按照规范开展质量管控和质量检测工作,形成相关记录与报告文件。[align=left][b][color=#1f497d]【解读】:研发出来的样机可靠,生产出来的产品不一定都可靠。一方面要保证研发过程中采取的设计、工艺、加工甚至测试等措施在生产中贯彻,才可能保证生产出来的产品可靠,要避免研制阶段是精品工程而批产却又粗制滥造的搞法;另一方面批产后往往由于生产控制波动、物料质量波动、物料参数范围更宽等原因,通常也造成出现一些新的质量问题需要去解决。生产阶段我们不主张做过多的检验,比如,我们不少企业的问题是外协方产品质量和供应商物料质量问题导致,如果我们一味加强来料检验,肯定有一定效果,但不是最佳的。道理很简单,外协方和供应商给你提供大量外协件和物料,你要把缺陷检出来不容易,甚至为了检出来,加强检验反而埋进去了缺陷。更好的手段是什么呢?我们在对他们的产品提要求时,就明确检验的要求、可靠性的要求、甚至考核的要求,将可靠性要素细化到合同和任务书中去,促使他们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水平提高,让检验和质量保障工作前移到他出厂前的环节中去。生产阶段应该靠生产管控保障(保持)生产出来的产品的可靠性,因此,产业化环节,要注重的质量保障能力。[/color][/b][/align][align=center][b][color=black] [/color][/b][/align][align=center][b][color=black]第三部分:指南中技术就绪度补充说明解读[/color][/b][/align][align=left][b]针对仪器专项指南-附表5《技术就绪度补充说明》,我们提供以下解读信息,仅供参考。[/b][/align][b]1.项目立项 [/b]【原文】:TRL应基本满足3级要求:1)原理/理论方法应已清晰并可实现;2)关键功能和特性已通过验证并具备相关证明材料;3)核心部件和成套仪器应[b][color=red]提出明确的可靠性指标[/color][/b](平均故障间隔时间最低可接收值);4)项目具有明确的[b][color=red]质量可靠性要求与考核验证计划[/color][/b](包括安规、电磁兼容、环境适应性、可靠性、软系统质量);5)[b][color=red]产业化方案[/color][/b]考虑了[b][color=red]质量与可靠性控制措施与手段[/color][/b];6)项目中技术就绪度有关工作(特别是质量与可靠性有关工作)具有明确[b][color=red]的资源规划与资金预算。[/color][color=#1f497d]【解读】:[/color][color=#1f497d]首先要理解,这是项目申报时应该在申报书和任务书中落实这些工作。[/color][color=#1f497d]对[/color][color=#1f497d]3[/color][color=#1f497d])解读:当前,每个项目的可靠性指标要求均已在指南中提出,不需要企业自己再提了(当然项目单位可以更多地提,甚至分解到下级层次的产品中)。不过大家要注意可靠性指标内涵的理解与转化,如结合产品实际工作状况进行指标转换,以便更合理地开展指标考核工作。[/color][color=#1f497d]对[/color][color=#1f497d]4[/color][color=#1f497d])解读:根据经验,不少项目按照指南要求提出了可靠性指标,却在年度计划中根本没有可靠性和测试有关的工作安排,没有针对可靠性指标如何实现,去考虑做哪些可靠性工作保障指标试验,可靠性要求与工作踏空。因此,我们要按照指南要求,明确质量可靠性工作要求,明确质量可靠性考核验证计划。[/color][color=#1f497d]对[/color][color=#1f497d]6[/color][color=#1f497d])解读:[/color][color=#1f497d]12.5[/color][color=#1f497d]期间,有单位反映可靠性工作没有经费,有的单位能够支出经费,却没有样机做可靠性考核。因此,[/color][color=#1f497d]13.5[/color][color=#1f497d]指南中专门提出要有明确的资源(包括人、样机、工装夹具、测试仪器、技术文件)规范和资金预算(可靠性考核时间至少是可靠性指标的[/color][color=#1f497d]1.2[/color][color=#1f497d]倍以上才能得出考核是否满足要求,如以可靠性指标[/color][color=#1f497d]MTBF[/color][color=#1f497d]≥[/color][color=#1f497d]1000[/color][color=#1f497d]小时进行考核为例,至少得积累[/color][color=#1f497d]1200[/color][color=#1f497d]小时才能完成考核,相当于一台样机要昼夜不停开机运行[/color][color=#1f497d]2[/color][color=#1f497d]个月,测试几十上百次,相比其他测试是烧钱的)。[/color]2.中期检查[/b]【原文】:[b][color=red]TRL[/color][color=red]应不低于[/color][color=red]6[/color][color=red]级[/color][/b]1)完成了部件特别是[b][color=red]核心部件[/color][/b]研发并经过[b][color=red]功能性能验证[/color][/b];2)完成了[b][color=red]成套仪器[/color][/b]设备集成通过[b][color=red]功能性能测试[/color][/b]并现场可运行;3)项目开发过程文档归档齐全输出了任务书规定的文件成果;4)项目形成了明确的质量与可靠性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完成了[b][color=red]规定的可靠性工作项目并输出了相关文件成果[/color][/b];5)项目基本完成了规定的质量与可靠性设计分析工作,开展了部分质量与可靠性测试与试验工作,文件资料齐全;6)产品研发过程中的[b][color=red]质量问题严格按照[/color][color=red]FRACAS[/color][color=red]系统进行了故障归零管理[/color][/b]并且文件记录详细可查。[b][color=#1f497d]【解读】:[/color][color=#1f497d]首先要理解,这是中期检查时应达到的状态和要求。[/color][color=#1f497d]对[/color][color=#1f497d]1[/color][color=#1f497d])和[/color][color=#1f497d]2[/color][color=#1f497d])解读:根据中期评估状态的要求,结合技术就绪度[/color][color=#1f497d]6[/color][color=#1f497d]级定义,项目中期,应该完成关键技术突破,核心部件研发成熟——完成第三方功能性能测试和环境适应性试验,成套仪器完成初步集成——完成第三方功能性能测试。这样项目才可能按照进度最终完成工程化和产业化。[/color][color=#1f497d]对[/color][color=#1f497d]4[/color][color=#1f497d])解读:仪器专项没有硬性规定,大家在研发、工程化、产业化过程中具体要做哪些可靠性工作项目,大家可以自由定义,毕竟不同的产品需要选择开展的可靠性工作不一样。但是,[/color][color=#1f497d]13.5[/color][color=#1f497d]指南明确要求,大家要在项目前期有工作计划——在计划中自然要明确可靠性工作对象及其对应要开展的可靠性工作项目,还包括什么时候、谁负责开展,产出什么成果。过程做了工作,才能保证最终考核能够顺利通过。[/color][color=#1f497d]对[/color][color=#1f497d]6[/color][color=#1f497d])解读:可靠性就是与故障作斗争的一门学科,发现再多的问题,不去改进产品可靠性是没有得到提高的,只有改进才能提高,因此,[/color][color=#1f497d]13.5[/color][color=#1f497d]指南专门提出要注重抓住研发过程问题,按照故障归零管理要求去落实问题的改进,才能确保研发仪器可靠性得到提升。[/color]3.项目验收[/b]【原文】:TRL应不低于8级1)产品技术状态基本固化,工程化后样机台数达到任务书规定要求;2)产品完成应用开发并按照任务书计划在现场进行了使用,由[b][color=red]用户出具了使用评估报告[/color][/b];3)成套仪器及其研发部件通过[b][color=red]第三方具有资质的独立实验室的功能性能测试和质量可靠性测试[/color][/b](涵盖安规、电磁兼容、环境适应性、可靠性以及异地测试、软系统质量测试等),达到任务书规定的要求,[b][color=red]能够提供通过专家组评审的测试[/color][color=red]/[/color][color=red]试验大纲和第三方具有资质的独立实验室出具的测试[/color][color=red]/[/color][color=red]试验报告[/color][/b];4)[b][color=red]核心部件及成套仪器的可靠性指标[/color][/b](平均故障间隔时间最低可接收值)[b][color=red]通过实验室试验验证和现场使用评估,均达到了要求[/color][/b];5)产业化准备充分到位,生产设施、仪器设备、保障工具、生产和工艺文件、质量与可靠性控制和检测手段、技术人员数量及技能已经达到生产要求且达到可生产状态;6)完全具备了生产和销售许可所需的资质和能力,建立了质量体系并获得独立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7)项目所有成果部件和仪器、成果文件、设备购置、检测试验、经费开支等方面均已符合任务书和相关管理规定要求;8)项目实现了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期内的销售合同额,具有相关合同证据材料和财务账目证据材料。[b][color=#1f497d]【解读】:[/color][color=#1f497d]首先,要理解这是验收时应达到的状态和要求。[/color][color=#1f497d]对[/color][color=#1f497d]2[/color][color=#1f497d])解读:实验室(箱内)试验不可取代现场试验,现场使用的优势是场景真实,是面对用户要求,因此提出了用户使用报告的要求。[/color][color=#1f497d]对[/color][color=#1f497d]3[/color][color=#1f497d])解读:第三方测试,不只是出个报告,考虑到仪器项目都是新东西,测试要求与方法都无标准可依,因此,提出要编写测试大纲,最好经过专家评审(特别是功能性能,对于第三方检测机构有资质能力的大纲可不进行评审,由第三方出具大纲即可,当然评审更好),由第三方出具测试报告(个别特殊测试,如功能性能可能进一步有测试组参与测试并签字)。这样有大纲、大纲评审或把关、第三方测试报告,工作更到位和规范,提交的验收材料更有信服力。[/color][color=#1f497d]对[/color][color=#1f497d]4[/color][color=#1f497d])解读:可靠性指标考核,实验室试验和现场试验都是可选择的试验手段,实验室试验更为严酷和规范,现场试验不集中规范难度大,因此[/color][color=#1f497d]13.5[/color][color=#1f497d]指南在[/color][color=#1f497d]12.5[/color][color=#1f497d]仪器可靠性工作推进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实验室和现场都要验证。不过[/color][color=#1f497d]13.5[/color][color=#1f497d]指南中提出的很多可靠性指标远远高于[/color][color=#1f497d]12.5[/color][color=#1f497d]的要求,要在实验室和现场都完成验证确实难度不小。可综合两个手段共同完成一次验证。[/color][color=#1f497d]对[/color][color=#1f497d]5[/color][color=#1f497d])解读:项目完成时要达到可生产状态,完全具备了生产条件,其实对很多项目单位还是挺困难的,……,这条就是对这个现状提出的。[/color][color=#1f497d] [/color][color=#1f497d]……条目中还有不少期望,行业在不断发展中,有很大的进步,确实还存在不少问题,一天长不成苍天大树,不说了……,做完上面的就是很大的进步。[/color][/b][align=center][b][img=,690,661]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141125137386_3595_3368670_3.png!w690x661.jpg[/img][img]http://bbs.instrument.com.cn/xheditor/xheditor_skin/blank.gif[/img][/b][/align][align=center][b][u]科鉴可靠性简介[/u][/b][/align][align=left]科鉴可靠性实验室是一家具有国家认可委CNAS、中国计量CMA和国防科技工业DILAC认可资质第三方检测实验室,专门从事可靠性专业服务,有可靠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检测试验和培训教育等4大业务模块,是可靠性领域一家典型的专业智力服务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突出的为企业提供可靠性整体解决方案和打包服务的能力。[/align][align=left]科鉴可靠性核心团队拥有丰富的可靠性工程经验,可提供一站式第三方测试与可靠性技术服务,围绕可靠性专业服务内容包括:科研项目合作、项目验收测试、产品功能性能测试、安规与电磁兼容测试、环境与可靠性试验、产品可靠性快速提升、现场质量管理提升服务等。[/align][align=left]欢迎致电咨询020-28185822-98或微信沟通18620036390,邮箱ramsorg@163.com,我们将帮助您对可靠性达到一个更加全面和深刻的认知和掌握![/align][align=center] [/align]

  • 【转帖】关于填报水专项项目和课题申报软件的通知

    关于填报水专项项目和课题申报软件的通知 2008-12-31 水专项办函〔2008〕117号  各项目牵头单位,各课题牵头单位:  为提高水专项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规范项目和课题管理流程,实现水专项信息查询、统计及成果共享,根据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及水专项牵头组织部门环境保护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制订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开发了水专项项目管理平台系统。该系统包含水专项项目申报软件和水专项课题申报软件,现请各单位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软件下载与填写  1、软件下载地址:http://nwpcp.mep.gov.cn/wjxz/   2、“水专项项目申报软件”由各项目牵头单位下载填写,“水专项课题申报软件”由各课题牵头单位下载填写。  3、请严格按照本通知附件“水专项项目和课题申报软件使用须知”进行操作。软件填写完毕后,将会生成一个后缀为“.sqb”的文件。  二、报送材料  1、项目牵头单位报送的材料  (1)“水专项项目申报软件”生成的文件  (2)项目实施方案论证修改稿电子版  (3)项目经费预算书论证修改稿电子版  (4)所属课题报送材料的汇总  2、课题牵头单位报送的材料  (1)“水专项课题申报软件”生成的文件  (2)课题实施方案论证修改稿电子版  (3)课题经费预算书论证修改稿电子版  (4)共性项目所属的课题,还需报送所属子课题实施方案论证修改稿和子课题经费预算书论证修改稿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课题牵头单位将课题报送材料送至所属的项目牵头单位,由项目牵头单位汇总后连同项目报送材料一并刻录成光盘,于2009年1月9日中午12时前,送至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联系人:解宇峰 徐成  联系电话:010-66556638 010-66556641

  • 【分享】全国电热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越来越“热”

    时值8月,余热未消,距离电热毯的使用季节还有好几个月,国家质检总局的全国电热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却提前预热起来———上半年,共吊销12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已注销60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占全国获证企业的近1/5。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集中整治期。 为什么选择在8月份开展电热毯质量安全的集中整治呢?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热毯产品生产季节性强,正常情况下,每年企业在冬季来临之前,也就是每年的第三季度,企业就逐渐进入电热毯的生产旺季了。7月份开始准备原材料,8、9月份进入生产旺季,10月份进入销售旺季。为了让消费者在今年冬天用上安全舒适的电热毯产品,同时也不影响正规企业的生产,质检总局决定在8月份开展全国电热毯质量安全的集中整治,以保障和提高冬季来临之际上市的电热毯产品质量。 今年上半年,质检总局将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63类产品中的14类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列为今年“质量和安全年”的重点整治产品,严格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严格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严把生产许可准入关,加大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这其中就包括电热毯。 专项整治工作之所以越来越“热”,源自于质检总局半年来的持续“升温”:在广泛征求行业和企业的意见之后,质检总局修订了《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对企业生产场所、出厂检验设备、生产技术人员、零配件进厂把关等方面都做出硬性要求,使得生产许可证审查条件更为严格;针对电热毯行业的特点和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质检总局将电热毯产品作为12类实行省级发证产品中的一类,生产许可证由总局审批改为省局审批发证;上半年通过监督抽查的执法检查,对电热毯存在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进行了严格处理,吊销了12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注销了60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此外,他们以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为试点,开展电热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据了解,电热毯是河北传统的地域特色产品,企业数量众多,在专项整治前,共有获证企业127家,获证企业占全国同类获证企业总量的近1/3,产量占全国近一半,在全国电热毯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我们正在认真总结河北整治工作的做法和措施,形成全国电热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并于近期下发。”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相关负责人最后告诉记者,在上半年的工作基础上,下半年他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国电热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据介绍,质检总局将对全国所有电热毯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发热线、开关等关键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否到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检查企业的生产场所、必备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规定要求。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偷工减料违法行为,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对不再从事电热毯生产的企业,要注销其生产许可证。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对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严处。 同时,质检总局计划开展电热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今年第四季度将开展电热毯产品专项监督抽查,对企业生产的各类电热毯产品以及发热线、开关等关键零部件进行产品质量检验。重点检验温升、泄漏电流、机械强度等安全指标,凡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逾期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收回已售出产品,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质检总局还将对无证生产电热毯非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他们将集中开展一次电热毯无证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对无证生产电热毯违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必要时报请当地政府取缔违法企业,彻底根除非法生产的源头。对制售叫冒伪劣电热毯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捣毁生产窝点,不留死角,对查处中发现的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对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中国质量报》

  • 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发展战略论坛在京召开

    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第78期双清论坛在北京召开,本次论坛主题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发展战略”。  本次论坛吸引了来自全国34个大学、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参加。论坛由中科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杨国桢、中科院物理研究所研究员金铎共同担任主席。  基金委副主任沈文庆为论坛致开幕词时,阐述了实施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的重大意义,强调专项战略研究一定要体现以重大科学目标为导向,突出定位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中科院副院长詹文龙在论坛上强调了科学仪器研制自主创新以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重要性,并代表中国科学院表态对该专项战略研究的鼎力支持。财政部教科文司宋秋玲、科技部条财司吴学梯分别作了发言。基金委计划局副局长郑永和就重大仪器专项总体工作进展情况向会议作了报告,物理所杨国桢和金铎分别介绍了重大仪器专项战略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发展思路和相关政策措施等研究成果。  中科院院士杨国桢、杨学明、叶朝辉等分别代表各调研工作组就各学科调研组工作作了进展报告。会议邀请中科院物理所研究员周兴江、沈阳工业大学教授杨理践、国家仪器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李跃光、美国科学院院士叶军等作了特邀报告。  本次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对进一步完善重大科研仪器设备专项管理、推动科研仪器设备研制工作和对于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的发展战略提出了诸多中肯的建议和意见,对专项资助工作的开展有重要指导意义。

  •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肃查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于2022年4月至7月底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  一、充分提高认识,强化市场监管[/b]  强化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市场监管部门有效履职的重要基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对于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重要意义,把严厉整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作为监管的首要任务,发挥系统监管合力,推动检验检测行业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坚决破除检验检测市场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b]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整治重点[/b]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检验检测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关键、精准定位,深入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开展六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等六个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整顿、公开通报、严肃处理,坚决防止和查处检验检测造假问题。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其他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风险问题较为突出的专业领域机构,也应当纳入专项整治范围。  (二)严查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情形,加大现场检查中对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的抽查比例,严格追溯数据质量和真实性,严格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严格查处违反国家有关强制规定的检验检测程序、方法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且处罚到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许可的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要在依职责完成处罚后及时移送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处理,跟踪进展情况。涉嫌犯罪的,要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违法案件的失信惩戒。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检验检测案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及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推动失信联合惩戒。  (五)实现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计划开展的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继续实施,实施时间可与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叠、同步,监管的重点领域可交叉、重合,持续保持对检验检测市场乱象的高压监管态势。[b]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b]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谋划,做好沟通协调,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要综合考虑辖区内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监管工作方案,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查处目标和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严格落实。  (三)加强联动,宣传引导。要结合本地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特点,研究建立互补共治、信息传递、部门联动的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做好检验检测市场监管职责的承接与协调工作。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违法案件信息,集中公布一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切实形成宣传声势。  (四)健全机制,长效推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一支稳定、专业的监管专家队伍,完善畅通申投诉举报途径,研究建立信用监管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五)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工作总结和交流,及时汇总分析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或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应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及检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上报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将适时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如实反映监管工作的进展成效、已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措施,确保监管工作质量。本次专项行动工作要结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开展,请各地有关部门做好支持配合。  联系人:认可检测司 郑懿龙  联系电话:010-82262722  电子邮箱:  [email]zhengyilong@samr.gov.cn[/email][align=right]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2年4月1日[/align][align=right]  (此件公开发布)[/align]

  • 【转帖】2010年农资计量专项整治结束 共查处违法案件3896起

    2010年农资计量专项整治使农资市场计量秩序明显好转。全国共检查化肥41932批次,合格38636批次,净含量抽样合格率92.1%。专项整治一方面为建立健全农资计量长效监管机制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还依法查处了一批计量违法案件。全国共查处计量违法案件3896起。 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自今年3月1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农资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全国共检查农资销售企业39422家,农资市场在用计量器具67617件,受检率从专项整治前的79.8%提高至专项整治后的95.5%,农资市场计量秩序明显好转。

  • 全国多地开展资质认定检验检测市场专项监督检查

    期,全国多地开展开展资质认定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具体内容如下:[b]  1、山东济南市将开展资质认定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b]  16日,从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今年5月起至7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资质认定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这次专项整治将针对六大领域进行重点整治。市场监管部门将集中力量对全市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等六大领域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整顿,坚决防止和查处检验检测造假问题。  整治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现场检查中对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的抽查比例,严格追溯数据质量和真实性,[b]严格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检验检测项目,违反国家有关强制规定的检验检测程序、方法等违法行为。[/b]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并且处罚到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将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国家“互联网+监管”网站依法公示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b]  2、安徽省安庆市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监督检查[/b]  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到位于怀宁县的安徽省水泥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一行听取检验中心负责人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查看相关文件,现场检查实验室环境、设备仪器等。[b]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是否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检验检测结果是否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是否漏检关键项目、干扰检测过程或者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是否替换、调换应当被检验检测的对象;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篡改编造伪造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伪造其他机构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b]  检查组负责人表示,要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关键环节,认真分析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助推全省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b]  3、黑龙江省、市联合开展新冠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b]  近段时间,省药监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新冠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按照“五查五看”要求,以新冠检测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正在使用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质量管理为重点。  “五查五看”要求包括:查产品合法性,看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查购进渠道,看是否从具备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生产经营企业购进;查产品说明书,看是否载明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说明;查储运条件,看是否符合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查网络销售行为,看在网站主页面显著位置是否展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产品页面是否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信息。  专项监督检查期间,省药监局、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各使用单位严格履责。严把医疗器械质量关,健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从严审核供应商资质和产品信息,认真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特别是要严格按照标签及说明书的要求运输储存试剂,实施全程冷链管理并保留冷链数据。同时,全面落实新冠核酸检查提取试剂、扩增试剂及其配套医用耗材的储备工作。另外,确保采购与设备维保渠道畅通。各使用单位加强医用耗材与检测设备维保管理,与医用耗材供应商和医疗设备供应商建立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以便及时采购调配物资和开展设备维保。[b]4、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管局约谈18家检验检测机构同步开启专项整治行动[/b]  日前,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集体约谈会议,对2022年1月至4月以告知承诺方式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18家机构进行集体约谈。  会议介绍了告知承诺制度实施的背景和意义,组织各检验检测机构认真学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以近期发生的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中,出具虚假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检测机构法人代表及技术人员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刑事拘留的事件为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各机构享受告知承诺便利的同时,守住法律法规底线,杜绝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为期3个月的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以及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其他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风险问题较为突出的机构进行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将[b]重点整治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等违法行为。[/b]这些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b]  5、青海省海西州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b]  日前,青海省海西州市场监管局在全州范围内深入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虚假检测、伪造数据、冒用资质认定证书(标志)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全面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  为推动全州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海西州市场监管局以[b]“检查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b]为工作方针,对全州范围内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整治假冒机构资质编造检验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的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重点针对建工建材、食品、疾病预防控制检验检测领域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整顿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篡改、编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替换、调换应当被检验检测的对象等一系列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行为,严厉查处检验检测违法案件。  据介绍,为形成监管合力,海西州市场监管局将加强与住建、卫生、环保、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络沟通,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对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组织全州32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查并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list][/list][b]6、山西省晋中市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严打不实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b]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印发《晋中市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2022年4月至7月底开展全市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中,各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摸排辖区内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等六个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充分发挥系统监管合力,综合运用信用监管、信息化监管等手段,提升检验检测监管效能。重点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程序、方法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严格依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处罚到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许可的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要在依职责完成处罚后及时移送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处理,跟踪进展情况。本次专项整治检查结果及行政处罚后处理工作将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推动失信惩戒。  此次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市场监管部门细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推动检验检测机构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进一步压紧压实检验检测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执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维护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秩序,推动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b]  7、新疆市场监管局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行政审批远程评审[/b]  新疆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处联合审核评价中心为解决疫情防控下检验检测机构行政审批难题,针对无法赴现场开展评审工作的实际,今年以来,新疆市场监管局创新工作方法,紧扣检验检测机构办事需求,通过“远程指导+线上同步”的方式开展远程评审工作,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行业稳步发展。  巴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多场所的检验检测机构。2021年12月以来,受疫情影响,现场评审工作未能如期开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机构申请参数涉及竞标创收的迫切需求后,立即决定启动远程评审机制,着力提升服务效能。  审核评价中心组建6人评审组,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讲解评审工作方法和工作纪律,安排评审日程,明确各位专家的职责分工。机构负责人在视频会议中介绍评审前的准备情况,并对此次评审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申请参数涉及的人员、设备、环境、体系运行等方面符合法定必备条件作了自我承诺。[b]  8、山东省潍坊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生产岗位培训督导工作[/b]  为提高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生产意识,维护行业安全形势稳定,潍坊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省政府安委办《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省市场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八抓20项系列创新举措》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督促各检验检测机构做好安全生产岗位培训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排查问题。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排查分析当前检验检测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做好涉及安全生产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二是严格岗位培训,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八抓20项”创新举措的学习培训覆盖全行业、全领域、全岗位,并跟进检查和考核,确保落实落细、到底到边。  三是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工作实效。把各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生产情况纳入企业监督检查必查内容,把企业学习贯彻“八抓20项”创新举措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安排专门力量集中组织开展专项督导、专项检查。9、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022年5月1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行四人对内蒙古特检院鄂尔多斯分院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鄂尔多斯分院领导班子全程陪同检查。  检查期间,检查组一行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检查了鄂尔多斯分院现场环境设施、仪器设备配置、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检测能力及出具报告时效性等方面的情况,并先后深入到鄂尔多斯分院检验中心气瓶检验站、安全阀检验车间、仪器设备室、实验室、检验报告档案室等场所,对鄂尔多斯分院的各项资质、人员条件进行细致审查。并就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鄂尔多斯分院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切实保证检验检测工作质量。[list][/list]

  • 【分享】专项整治如火如荼,溯源系统入驻山东

    正当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如火如荼之际,专项整治第二次现场会议在山东省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吴仪出席会议并讲话。农业部部长孙政才、卫生部部长陈竺、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等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吴仪充分肯定了山东的专项整治工作,认为山东省委、省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发动广泛,专项整治工作措施非常扎实、得力,成效非常明显,创造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在全国推广。青岛市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规范、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在近期的整治行动中,为了加强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建设,在青岛市政府、食安委、经贸委、工商局等各部委联合支持下,青岛金奥开元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世纪三农科技发展中心达成战略合作,将世纪三农食品安全溯源公示系统引进岛城,并在家乐福、沃尔玛、易初莲花、麦德龙、北方国贸、利群、大润发等各类商场超市全面铺设食品安全溯源查询多功能一体机,使岛城消费者在终端可以非常便捷的查询食品安全信息,不仅极大的满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从主观上预防了食品安全危机的发生。山东电视台、青岛电视台、青岛晚报、半岛都市报等各类新闻媒体都对这一重要事件进行了跟踪采访报道。据青岛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青岛市的生猪产品明年都将挂注“电子身份证”,消费者通过溯源查询多功能一体机、网络、电话、短信等多种平台都可便捷的查询到猪肉的详细信息。同时,将通过世纪三农的溯源管理系统建立起猪肉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以青岛为起点,济南、淄博、威海、烟台、潍坊、临沂、菏泽、泰安、日照等城市也将在短期内相继引入食品安全溯源公示系统,该系统将在山东全省范围内的普及推广,将积极促进当地食品溯源追溯体系的建设,有力配合山东省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 【分享】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

    关于2007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 国认实函[2008]7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实验室与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加强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确保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有效性, 2007年8月,国家认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国认实2007(53)号](以下简称“53号文”)。9月,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国家认监委又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专项检查的通知》[国认实2007(63)]号] (下简称“63号文”) ,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实验室资质专项检查工作。 在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7年计量认证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总体情况  按照53号文的部署,2007年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获证实验室的监督检查,以提高资质认定有效性为目标,以涉及人身安全的食品等领域的实验室为重点。检查的内容涉及到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仪器设备和环境、人员、检测报告、计量认证标志的使用、公正性地位和行为、反商业贿赂、日常管理等方面。国家认监委组织了28个检查小组对随机抽取的180家获证实验室进行跨省飞行检查;这180家实验室中,属于国家认监委发证的91家,属于地方发证的89家(其中县级机构35家); 180家实验室中属于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的38家,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20家,农业26家,卫生16家,水利6家,环保系统4家;180家实验室中涉及食品农产品的127家。  根据各检查小组上报的检查结果,有11家实验室表现优异;有12家实验室存在各种问题。  二、开展食品等产品质检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63号文件的部署,国家认监委制定了6个100%的工作目标,即:获资质认定的食品等产品实验室100%进行自查;获认可的食品等产品实验室100%进行自查;100%监督检查食品和玩具类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中的食品实验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的食品实验室和玩具实验室、认可的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   为落实63号文件,国家认监委组织了8个专家小组100%现场监督检查了涉及食品和玩具的国家质检中心(60家),委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对获认可的涉及食品、玩具类实验室(1020家)组织进行了100%的自查;现场100%监督检查了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35家)、省级药品检验所(27家)、 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15家)、涉及食品、玩具类检查机构(12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及有关行业评审组按照国家认监委的统一部署组织所有相关实验室开展自查,共回收 5895家实验室上报的自查表格,其中涉及到食品、农产品、药品和玩具检测的实验室4123家(获认可的1020家)。实验室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仪器设备、人员、检测管理、报告和记录、证书、质量管理体系、反商业贿赂等10个方面。涉及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药品、玩具的实验室自查项目总计41230个,其中,符合项总计 39519 项,占95.9%,不符合项总计只有 1711 项,占4.1%。在不符合项中,有876家没有及时更换新资质认定证书,占不符合项的51%,有137家的报告和记录存在不符合项,占8%。有89家仪器设备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环节存在不符合项,占5.2%,有34家的人员存在不符合项,占2%,有354家的反商业贿赂措施不具体不到位,占20.7%,有108家的检测工作管理存在不符合项,占6.3%,有113家的管理体系存在不符合项,占6.8%。  三、2007年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评价   2004年以来,国家认监委每年组织开展获证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提高了获证实验室管理水平,监督检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2007年的监督检查工作,有力地配合了国务院组织实施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扩大了监督检查的范围,对食品类实验室100%组织开展自查,对我国实验室的资质监管和规范实验室的检测行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跨省专项监督检查,促进了各省资质认定工作经验的交流,进一步统一资质认定评审标准和程序,提高了全国资质认定的水平。被检查到的实验室也通过监督检查看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特别是全国性的专项检查,引起了实验室所在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解决了实验室的一些实际问题。

  • 【新闻】李长江称将围绕五重点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font=黑体]9月10日,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3次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主持会议指出,下一步围绕5个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会上,农产品整治组、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药品整治组、新闻信息组和各部门联络员分别介绍了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李长江听取汇报后表示,按照领导小组的全面部署,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正在扎实推进: [/font]  一是专项整治开局良好,全国各地都已经动了起来,绝大多数省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把国务院的要求和各地实际结合起来,落到实处。   二是8个专项稳步推进。在农产品整治方面,农业部下派了22个调查组,全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2万人次,开展拉网式大检查,重点检查疫苗及畜产品质量、农兽药生产和水产养殖等。在生产加工食品整治方面,国家质检总局及时颁布实施了《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完善加强食品工作的政策法规。国家质检总局领导带队已对8个省市开展了督促检查。截至目前,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0万多人次,立案查处案件5773个,捣毁无证生产加工窝点95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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