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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相关的论坛

  • 《每日一题》20130330有积分奖励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 )、( )————————分割线——————————————————————最近正在忙上岗证考试,正好把一些题目拿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 [求助]土壤氡点位布设问题

    土壤氡监测点位在GB50325-2020-C1.4里面提到监测布点应覆盖单体建筑基础工程范围,其他版本也有提到,那假设一个新建学校,是不是只需要监测主体工程,比如教学楼,办公楼覆盖的土壤,操场和空地这些不需要布点,有的操场也有翻土修建,算不算基础工程?是否需要布点?

  • 投资3亿的疫苗项目,是多大的规模?

    投资3亿的疫苗项目,是多大的规模?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0/201310312039_474635_2368943_3.jpg10月26日,位于长治的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正在雪莲车间进行培育作业。该公司努力打造中国一流生物制药基地,今年投资3亿元建设的基因工程疫苗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工,该项目投产达效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30亿元,税收2亿元。你知道这个3亿投资额的项目,是多大的规模吗?

  • 关于第三方检测公司自主环保验收能否给自己检测的问题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六条 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b][color=#007aaa]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color][/b]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b][color=#007aaa]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color][/b]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对工况和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b][color=#007aaa]建设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color][/b];也可以[b][color=#ff4c41]委托其他有能力的监测机构[/color][/b]开展监测。 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4.1.4条款明确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性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作为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自己进行环保验收,检测部分可以自己做吗?是不是矛盾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阶段

    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咱们知道如果是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只需要做土壤污染调查一阶段,但是业主不知道情况就先开始建设了,现在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了,相关部门要求他们[font=&][size=16px]需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那么现在如果要做一阶段调查的话,是不是最好布设几个土壤点位?求相关老师指教[/size][/font]

  • 【“仪”起享奥运】关于畜禽养殖环保竣工验收流程疑问的回复

    [color=#ab1906][b]问:[/b][/color][b][color=#000000]2017年11月20日[/color][/b][color=#ab1906][b]生态环境部[/b][/color][b][color=#000000]颁布实施了[/color][/b][color=#ab1906][b]《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b][/color][color=#000000](以下简称《办法》)。[/color][b][color=#000000][/color][/b][color=#ab1906][b]《办法》[/b][/color][b][color=#000000]第6条规定:[/color][/b][color=#000000]“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这里明确指出[/color][b][color=#1d41d5]验收工作的开展是建立在工程调试的基础上,[/color][/b][color=#000000]对于畜禽养殖项目来说,[/color][b][color=#1d41d5]环保工程调试、设施的正常运行必须要先投产才能产生污染物,否则无法进行监测,[/color][/b][color=#000000]无法反映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color][color=#ab1906][b]《办法》[/b][/color][color=#000000][b]第7条又规定:[/b]“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也[/color][b][color=#1d41d5]明确了环保验收与项目投产的先后顺序,即必须要先进行验收并通过才能投产。[/color][/b][color=#000000]以上两项条款存在上下矛盾的嫌疑,尤其在地方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上述条款理解不一样,项目投产后再验收是否属于“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一直没有明确的依据,给企业在手续办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带来了诸多不便。 [/color][color=#ab1906][b]答:[/b][/color][color=#0052ff][b]《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b][/color][b][color=#000000]第7条规定[/color][/b][color=#000000]“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color][color=#ab1906][b]明确要求先验收、后投产。[/b][/color][color=#0052ff][b]《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b][/color][color=#000000][b]第5条规定[/b]“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即建设单位[/color][color=#ab1906][b]可以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b][/color][color=#000000],相应[/color][color=#000000]的,其主体工程(生产工艺)应同步调试,[/color][color=#ab1906][b]“调试”不同于“投产”,[/b][/color][color=#000000]两者之间并不矛盾。[/color]

  • 【分享】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工程建设,其中需要配套建设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主体工程就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是总结我国环境管理的实践经验,由我国首创,并为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项重要的控制新污染的法律制度。它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结合起来,成为贯彻环境保护“预防为主”方针的完整的环境管理法律制度。

  • 【第二届原创参赛】110KV变电站的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主要关注点和污染防治措施

    [img]http://bbs.instrument.com.cn//images/affix.gif[/img][url=http://bbs.instrument.com.cn/download.asp?ID=193531]110KV变电站的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主要关注点和污染防治措施.doc[/url]一、工程规模分析㈠变电站总体布局一般为输电构架—变压器区、控制房—生活区,运行流程为110KV→变压设备→35KV输出。工程构成:1、主体工程:生产控制厂房、配套构架等组成。2、辅助工程:进站道路,生产库房等组成。3、配套工程:生活住宿楼、分洪渠、护坡挡墙、绿化工程等组成。㈡环评目的通过了解项目区域环境特点与功能,在工程分析、现场调查、现状监测及评价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分析,该项目施工期存在的主要环境污染要素是废渣、废水、噪声、粉尘及对自然生态环境影响。运营期主要环境污染要素是地表水环境影响、噪声环境影响、固体废弃物处置、电磁辐射防护等。因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确定为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噪声环境影响、固体废弃物处置、电磁辐射防护等,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二、说明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该建设项目工程区及周围有无无环境污染问题,环境本底是否清洁。该项目建成区及周边地区是否有无文物保护单位、自然风景名胜古迹和特别需要保护的地区。是否该项目符合乡镇规划要求。是否有无搬迁问题和敏感点。

  • 【我们不一YOUNG】关于验收执行标准和验收工况问题的回复

    目前新的验收技术指南规定了验收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并无具体工况规定;可是有许多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验收执行标准仍然为环评批复标准,并按新标准考核,同时对工况符合也有规定。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时该怎么办?回复:一、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标准。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且对建设项目执行该标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要在指定时间执行新标准。二、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若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对工况和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 【讨论】收集极主体生锈了

    我把单位的6820的收集极拆下来发现,收集极主体上布满了锈点似的东西,不知道会对仪器有什么影响?请各位多多指教,谢谢[em0707]

  • 写作SCI论文时主体应如何组织?

    一篇文章写来写去无非就是文章的主体,每个人都是自己的风格,思路不一样,做法都可能不同。就像你让不同菜系的厨师用不同的原材料,做出来的菜,味道、卖相都千差万别。所以写SCI论文也没办法用一样标准来框住大家的思维。http://images02.cdn86.net/kps01/M00/7A/B6/wKiAiVXMMmyoQjB2AAEFI84-hYE298.png  这里要说的是,不管标题、摘要也好,或者图表、参考文献都好它们都只是绿叶,引言部分已经成功地把读者带到了文章这棵树前。主体部分要成为有力的枝干,才能把整篇文章撑得真的像一棵树一样,否则文章就成了一棵小草了。虽然科研结果很好,但是如果文章主体部分写得颠三倒四,审稿人看了都不知道你在表达什么,那样就会产生很多疑问。或者文章主次不分,把重要的结果放在一个小旮旯里面,而在主体里面大写特写模型是怎么一步一步建起来的,或者实验里怎么拧螺丝等相对次要的过程,读者就很可能觉得你夸大了结果,成了文不对题。这样的文章就会显得头重脚轻,给人的印象当然是很差的。  好文章的主体框架必然是清晰的,对整个问题的描述是完整的、合理的。文章的主题部分不管怎么写,一定要抓住一个主线。围绕着这个主线组织材料,整个文章才显得有逻辑性。怎么选择这个主线呢?具体来说,这个是跟文章的侧重点不一样的,就跟文章的题材不同一样。记叙文有正叙,倒叙,插叙,但是不管怎么写都是要把这个事情说清楚。议论文是提出一个论点,后面摆事实、讲道理是要论证这个论点。 如果你写的文章侧重论据,那么你可以在写主体部分一开始就假定条件,然后用一连串的公式或者其他的演绎凡是来导出结果,最后用实验数据来验证理论或者举例子说明该理论的实际应用前景。  如果你写的文章侧重实验,那么除了写几小段理论的背景外,其他的部分可以按照你的实验先后顺序来写,如实验设计,实验装置,实验结果及结尾讨论来进行。  而如果你写的是论据实验数据兼顾的文章,那么写理部分可以写由通用的模型导出,针对某个具体的要求对某些参数或者条件做进一步的简化,而导出一个针对性很强的理论。而其他部分则是用实验来验证该理论并且得到新的应用前景。  这些就是一部分SCI论文的写法,正如中国的八大菜系,虽然都好吃,但是具体到每个人身上,可能因为口味和地域性的差别,而每个人都不一样罢了。 本文源自:莱博医学

  • 【求助】主体贴问题

    比较奇怪,我今天还没有发帖子怎么出现了我的主体贴还是焦点话题?跟程斑竹前面发的帖子内容接近 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90306/1771496/ 请官人看看是哪里出的问题还是我的密码被人破解

  • 企业标准发布主体

    [list][*]请问一下,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可以发布企业标准吗?[/list][list][*][*]您好,根据《标准化法》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因此,企业标准的制定主体是企业。[/list][list][*]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时间:2022-11-03[/list]

  • 【“仪”起享奥运】建设主体变更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环评备案

    问题:项目环评已获批,只是建设主体发生变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均不变化,仅建设单位变更,其他不变,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环评备案?回复:您好!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均保持不变,仅项目实施的主体发生变化,无需重新办理环评。

  • 【我们不一YOUNG】竣工验收

    问题:一个建设项目在完成验收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之后,在20个工作日的验收公示期间,被周边居民投诉,有恶臭等环境污染问题,那么该验收项目是否需要暂停验收程序,并重新评估该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的污染治理设施能力,进行整改?如果需要,请问依据哪个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回复: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逐一检查是否存在本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提出验收意见。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提出验收意见。问题描述的居民投诉情况属于存在问题情形,建设单位应当落实验收主体责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排查存在问题并落实整改,方可提出验收意见。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当如实记载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本办法由原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发布并解释,如仍有疑问请向生态环境部咨询。

  • 【1125】问:被投诉的主体可以是其他供应商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被投诉的主体可以是其他供应商吗?[/font][font=微软雅黑]答:因为投诉是针对质疑答复而言,质疑又是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的,所以被投诉的主体均指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是相关人。[/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font] [font=微软雅黑]投诉人投诉时[/font][font=微软雅黑],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font][/font][/color][/b]

  • 如何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

    《环保法》明确了排污单位的环境监测职责,以及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法律责任。《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排污单位的监测内容和监测方式。 《环境保护税法》《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明确了自行监测数据在环境保护税、排污许可制度等管理制度中的应用。保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是落实《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保障环境保护税、排污许可制度实施效果的要求。排污单位作为自行监测数据的责任主体,如何应对数据质量负主体责任?

  • 团体标准授权使用主体,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团体标准供社会采用时,授权使用主体是团体标准发布单位吗?还是团体标准的知识产权权属单位?[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4-06-04[/back][/color]团体标准的版权归发布团体标准的组织所有。

  • 化验室装修主体板材、电器、配件选哪家好啊

    各位专家大家好,我们新筹建的化验室装修招标在即,想请教一下论坛里的大侠们,哪家装修公司好啊?还有就是主体材料、台面、电器配件及一些小的配件,哪家的好啊?台面、门板、抽屉、层板、C型钢架、铰链、导轨、拉手、地脚、插座、水槽、水龙头、插座、PVC封边等的品牌,考虑的不周,欢迎大家根据自己的经验推荐及补充。

  • 【转帖】猪蹄的19种做法

    [align=left][color=#f10b00][size=4]猪蹄的19种做法[/size][/color]1.卤猪蹄 2.葱炖猪蹄 3.红烧猪蹄 4.猪蹄瓜菇汤 5.大蹄扒海参 6.卤水猪蹄 7.红扒猪蹄 8.冰糖元蹄 9.白云猪手 10.香辣蹄花 11.猪蹄冻 12.猪蹄醋 13.冰糖猪蹄花生 14.花生炖猪爪 15.猪蹄煲黑豆 16.酝扎猪蹄 17.猪蹄黄豆汤 18.香辣美容蹄 19.醋姜猪蹄 [/align]

  • CMA非独立法人实验室的名称是否必须有主体单位名称

    1、我所在实验室一直是非独立法人实验室,明年马上要面临CMA评审。但是现在实验室的名称无法直观的看出主体实验室的名称。请问我们是否必须将实验室名称更改为主体单位名称实验室。关于这点是否有专门的依据。我好像没太写清楚,比如说我们主体单位名称为XX大学,实验室名称是否应更名为XX大学实验室?2、CMA对能力验证是否有要求?我们实验室有二百多项指标,是否需要所有的指标都进行能力验证?实验室的能力验证每项费用需要多少?谢谢各位大神,实在太困扰我了。

  • 不同填料,柱体积的计算

    粗分离过程中经常要计算柱体积,好分段收集,不知道柱体积是怎么计算的?好像柱子容积乘以一个系数,不同填料的系数是多少啊?比如硅胶、SG64树脂等等填料

  • 主体回弹的检测方案到底应该怎么制定?

    主体回弹要求有检测方案,但是我不清楚,比如一个小区有1#、2#、3#、4#很多号楼,当然每号楼都需要回弹,那么每一号楼都需要编制检测方案吗?但其实我们的检测方案区别并不是很大,只有检测构件部位祥表不太一样,所以在想,这个小区的所有楼我们都只按一个检测方案,但是只要分别把检测部位祥表填好不就可以了吗?

  • 具有主体资格的单位采购进口科研设备可申请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一、免税设备范围 实验室用减免税设备通常包括多种类别,如分析、测量、检查、计量、观测等仪器、仪表及其附件,实验、教学用的设备(不包括用于中试和生产的设备),以及计算机工作站、中型和大型计算机等。具体来说,这些设备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高精尖科研设备,如超高分辨扫描电子显微镜、眼镜式眼动仪等。样品制备设备和装置,如特种泵类、培养设备、分离纯化设备等。实验室专用设备,如特种照相和摄影设备、科研飞机和船舶用关键设备和部件等。 这些设备的免税范围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来确定。 二、申请条件 实验室申请减免税设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 主体资格:申请单位需为具有免税资格的主体,如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外资研发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设备用途:设备必须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目的,且为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品种。 三、申请流程 实验室申请减免税设备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减免税备案:申请人需向所在地海关提交《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以确认其免税主体资格。减免税审批:在备案通过后,申请人需提交《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及与设备相关的进出口合同、发票、产品资料等,以确认设备是否符合免税条件。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主管海关将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通关:申请人凭《征免税证明》在进口通关时享受免税待遇。四、政策支持 为支持科技创新和实验室建设,我国政府不断出台和完善进口科研设备减免税政策。各级海关也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政策宣传等措施,确保科研机构和企业能够及时、充分地享受政策红利。例如,镇海海关为甬江实验室等科研机构提供了全方位的减免税政策支持和服务,助力其引进先进科研设备,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五、注意事项 在申请和使用减免税设备时,实验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设备符合免税清单的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申请流程和时间节点办理相关手续。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和要求,及时报告设备使用情况和变更情况。综上所述,实验室用减免税设备是支持科研活动、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措施。实验室在申请和使用这些设备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确保合规操作并充分发挥设备的作用。 参考文件:《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 色谱柱柱体积

    分析完成后用甲醇冲洗色谱柱20个柱体积以上,我想问下柱体积是怎么算了。。能不能以4.6*250mm 5um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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