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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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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盘点2011上半年食品安全事件 政府整治重拳频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11上半年我国食品安全乱象频出,从“瘦肉精”到“染色馒头”,从“毒血旺”到最近的“黑心烤鸭”,此起彼伏的食品安全事件刺痛我们的神经,更拷问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为保障食品安全,中国政府积极应对重拳频出,出台了一系列整治措施,打响了史上最为严厉的“餐桌保卫战”。

  • 总局重拳整治检验检测市场乱象!

    总局重拳整治检验检测市场乱象!

    [b][font=等线][color=#222222][font=等线]总局重拳整治检验检测市场乱象![/font][/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市说新语[/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 [/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576b95][font=Microsoft YaHei UI]计量论坛[/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 [/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2022-04-01 09:13[/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收录于话题[/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576b95][font=Microsoft YaHei UI]#虚假报告[/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5个[/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3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以“整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为主题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font][/color][/font][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新闻宣传处处长唐冀平:[/font][/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市场监管总局专题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整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质量安全是产品的生命,检验检测是质量安全的有力保障,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意义重大。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一级巡视员乔东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同时,我们还邀请到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南军先生,请他和乔东先生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首先请乔东先生介绍相关情况。[/font][/color][/font][img=,690,46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4/202204041332237964_3214_1626275_3.png!w690x465.jpg[/img][align=center][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align][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一级巡视员乔东:[/font][/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今天邀请大家来,是通报市场监管总局[/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整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的工作情况,本次通报分三个部分。第一,通报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第二,公布典型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违法案例;第三,发布我局针对检验检测机构违规问题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font][/color][/font][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一、通报[/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font][/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以勇于担当的精神,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强化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下面从制度建设、联动监管、平台查处、联合惩戒、创新监管等五方面通报相关信息。[/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首先在强化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方面。近期,我局集中制定出台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5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行业准入、事中事后监管及行业退出机制等多方位的监管制度基础。[/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第二在加大监管力度方面。我局强化多部门联动监管,连续四年与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对检验检测机构的[/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2021年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在食品、医疗器械、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全国共检查检验检测机构1.93万家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620起,撤销、注销167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总局成立四年来,全国累计检查检验检测机构6.4万家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万起,撤销、注销1043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第三在加强线上监管方面。[/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2021年,针对部分网络商户未经资质许可、以“不送样出报告”“检验检测包过”名义实施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的乱象问题,我局部署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利用网络交易平台违法售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共督促1886家网络交易平台核验48万家平台内经营者资质,核查商品信息1000余万条,处置违规平台的经营者5023家,立案调查相关违法违规案件31起,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公布7起严打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加大了以案释法力度。[/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第四在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方面。我局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公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和行政处罚结果,将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机构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药监局连续四年通报共[/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1030家次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会同公安部交管部门通报2019年以来全国各地依法查处的2100多家违规机动车安检机构、曝光典型违法案件7起,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四年来共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37起相关刑事案件线索。[/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第五在监管方式创新方面。我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明察暗访,对[/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3000余家检验检测机构、网络商户等开展查访,主动出击查找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的违法案源线索,摸清行业风险问题。优化完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平台,汇集2016年以来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对社会出具的18亿份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信息,平台累计访问量已突破150万人次。组织万家检验检测机构公开诚信守法承诺行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font][/color][/font][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二、公布典型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违法案例[/font][/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经过持续整治,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取得好转,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提升。截至[/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2021年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已突破5万家,营业收入超过4000亿元,年均机构数量增长超过10%,营业收入增长超过12%,我国成为全球增长速度最快、最具潜力的检验检测市场。但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不尽规范的问题也依然存在。根据目前监管中掌握的情况,检验检测报告造假问题主要表现为两大类别,分别由两类不同的市场主体造成:一类是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检验检测许可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违法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检验检测报告,进行低价恶意竞争。另一类是不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企业和人员假冒资质证书、伪造检验检测报告,甚至在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兜售,侵害合法从业机构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对此,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检验检测监管力度,持续保持对检验检测市场乱象的高压监管态势,对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保持[/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零容忍”态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格惩处,该整改的整改,该撤证的撤证,该通报的通报。本次新闻发布会从2021年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经查处的检验检测违法违规案件中,选取了17个涉及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其中既有有许可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违法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案例,也有无检验检测资质的生产企业、网络商户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的案例。具体的案例我们会前已发至现场媒体记者朋友手中,会后我们将统一向社会进行公布。[/font][/color][/font][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三、发布我局针对检验检测机构违规问题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font][/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根据近期舆情信息、投诉举报及有关省份查处通报的案件,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肃查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不法行为,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于[/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2022年4月至7月底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等六个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全数检查、严格整顿,坚决防止和查处检验检测造假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我局还将继续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海关、药监等部门部署开展年度[/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双随机、一公开”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加大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进出口商品检验、化妆品检验等重点领域的抽查比例,实现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的无缝衔接。加强跨部门联动监管,发挥系统监管合力,推动检验检测行业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坚决破除检验检测市场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font][/color][/font]

  • CCAA继续出重拳治理认证乱象

    [color=#222222] 10月30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三届三次理事会扩大会议暨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在京召开,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生飞作工作报告。报告公布了协会响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重拳治理认证乱象”行动的部分成果,并对协会下一步人员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color][color=#222222] 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出重拳治理认证乱象”,协会积极响应,通过以往积累的数据信息,发现了一批涉嫌虚假认证、编造认证记录、个人诚信缺失的违规行为线索,锁定了一批违规的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color][color=#222222] 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协会以问题多发、频发、行业内反映强烈的认证机构、领域和地区为重点,清查认证机构147家,占比31%(147/470),清查认证人员7235人,占比12.8%(7235/ 57804),形成问题线索共涉及72家认证机构,423名认证人员。清查出问题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涉嫌虚假认证、审核记录造假、未到现场;另一类是个人诚信缺失,注册过程造假,编造学历、工作经历和审核经历。[/color][color=#222222] 10月中旬,协会派出5组人员,赴5个省的6个市、2个直辖市,对23家认证机构的194个案卷进行了封档调查。经过最终核验比对,核实违规人员189人,涉及21家认证机构。其中,学历、工作经历造假25人;虚假认证、审核记录造假、未到现场164人。协会将在得到上级批复后,适时向全行业公布。[/color][color=#222222] 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同时,协会发出通知《开展认证人员诚信规范执业专项治理行动》,以认证机构自查和协会重点检查的方式在全行业开展普查工作。接到通知后,各认证机构纷纷开展自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协会将按照《通知》要求继续开展后续工作。[/color][color=#222222]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协会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唐军副局长的要求,持续开展认证人员治理工作。对虚假认证、编造认证记录、个人诚信缺失等行为毫不手软,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协会将继续运用大数据监管方式,不断清查违规线索,形成常压和高压的态势。对在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问题,认真分析,提出建议,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color][color=#222222] 报告公布了此次专项清查行动中的部分典型案例:[/color][color=#222222]1、青岛某机构,涉嫌虚假认证、审核记录造假、审核不到现场64人,约占该机构认证人员总数的32%,涉及企业数量1000家左右,认证证书数量2000张左右。[/color][color=#222222]2、北京某机构发现涉嫌虚假认证、审核记录造假、审核不到现场85人,约占该机构认证人员总数的20%。涉及企业数量1400家左右,认证证书数量3000张左右。[/color][color=#222222]3、北京某机构,审核中技术专家未到现场46人次,涉及认证企业19家,认证证书34张。[/color]

  • 【原创】阿根廷政府重拳出击邻苯二甲酸酯

    阿根廷政府重拳出击邻苯二甲酸酯世界各国限制邻苯越来越严格今年年初(2011年1月13日),阿根廷当局发布一项决议(卫生部2/2011号决议)全面管控邻苯二甲酸酯。其实,在2008年6月11日,阿根廷政府发布决议:禁止销售、生产、进口、出口用塑料材料制作的且邻苯二甲酸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含量超过0.1%的玩具和儿童用品。同时,禁止销售、生产、进口、出口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含量超过0.1%的可放入口中的儿童玩具、儿童用品。该禁令原订于2008年9月9日生效,但后来实施日期延至2009年3月11日。2011年,阿根廷政府再一次对邻苯二甲酸酯重拳出击,可见其对邻苯二甲酸酯管控的决心。目前世界上越多越多的国家都已经着手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限制邻苯二甲酸盐。大量信息显示,我国的儿童玩具、儿童产品每年都会因为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超标而被召回,从而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那么,邻苯二甲酸酯对人体而言具有哪些重大危害,面对日益严格的邻苯二甲酸酯管控法规,企业又应当如何来应对呢?为了获得更多的相关信息,揭开邻苯二甲酸酯的“神秘面纱”,笔者连线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www.ponytest.com),PONY谱尼测试的专家告诉笔者,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类能起到软化作用的化学品,它普遍地应用于塑料产品中。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软塑料玩具及儿童用品若被小孩放置在口中的时间足够长,就会导致邻苯二甲酸酯的溶出量超过安全水平,危害儿童的肝脏和肾脏,并可引起儿童性早熟,因而国际上对玩具及儿童用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使用情况越来越重视,并纷纷出台管控法规,以限制邻苯二甲酸酯在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的含量。阿根廷日臻完善的管控法规措施就是有力的明证。知名的国际法规有REACH法规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欧盟2005/84/EC号指令、美国消费品安全促进法案等都对邻苯二甲酸酯做了严格的规定。因此,PONY谱尼测试专家也建议相关企业,一定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到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产品送检,以做到及时跟踪所出口国家的最新儿童玩具标准,使产品检测与国际标准接轨,按照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从而有效规避风险。

  • 【分享】2009至今质检总局出重拳曝光不合格产品

    [size=2]三鹿奶粉事件后的2009年至今天的2010年315,是国家质检总局出重拳监督检查多个消费行业产品的一年,在此一年,总局对数十个与百姓密切相关的行业数万种产品做了监督抽查,直接曝光了很多品牌产品,其中对全国范围销售的数十个”知名品牌”甚至“免检产品品牌”的公正曝光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广大消费者们对此一片叫好。行业协会和企业界都认为,曝光对于规范市场、帮扶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有着重要意义,很多行业企业都开始了行业自律的实际行动,信息公开透明使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感反而大大增加。 [/size][size=2]  质检总局监督抽查:成都掌上明珠家具上“黑榜”。2010年01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公布了2009年第3批木制家具(木制柜)等31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在被抽查的375家家具企业的400种产品中,有近1/3的产品不合格,成都市明珠家具(集团)公司、深圳大富豪公司等知名企业均在“黑榜”之列。[/size][size=2]  国家质检总局此次公布的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是一次范围广、规模大的质量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四川等17个省、直辖市375家企业生产的400种木制家具产品,包括床头柜、文件柜、活动柜、三格柜、电视柜、茶水柜等。对木制家具的底脚平稳性、下垂度、用料要求、木工要求、涂饰要求、漆膜涂层软硬覆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有害物质限量以及使用说明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显示,有286种产品合格,占抽检总数的71.4%,有114种产品不合格,涉及近百家企业,其中18种产品的甲醛释放量、可溶性铅含量不合格。[/size]

  • 京津冀将重拳整治大气污染

    6部委近日发布京津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在提出一系列防治硬措施外,明确表示,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重污染企业限产停产、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中小学校停课。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这一区域是我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    实施细则明确的治理目标是,力争用十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实施细则将治理目标进行了分解,其中,到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5%左右,山西省、山东省下降20%,内蒙古自治区下降10%。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实施细则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到2015年底,全部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同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到2015年底,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2017年底,北京市、天津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北京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天津、石家庄、太原、济南等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实施细则说,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可直接上牌照或给予财政补贴。  实施细则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炼化企业制定合格油品保障方案,确保按期供应合格油品。“到2015年底,北京市黄标车全部淘汰。”实施细则要求,到2017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黄标车全部淘汰;到明年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山东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北京市不再审批劳动密集型一般制造业新增产能项目,现有的逐步向外转移;北京市,到2017年底,调整退出高污染企业1200家。“到2017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压减煤炭消费总量8300万吨。”实施细则要求,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国务院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

  • 【转帖】山东临淄重拳整治中药材市场 中药材及中药饮片靶向抽验率达98%

    “半夏、通草等中药材由原来的大多不合格到现在100%合格,我们用着放心了。”齐鲁石化医院集团药品采购中心主任李华珍深切感受到了中药材市场整治后发生的变化。今年以来,针对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市场存在的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现象,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临淄分局加大监督检查和抽验力度,中药材及中药饮片靶向抽验率达98%。  今年以来,临淄分局对全区71家经营使用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单位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对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经营企业一律查验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查看药品营销人员是否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登记备案,进货票据是否完整齐全,从源头保证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购进渠道合法、有效。临淄分局同时着力提升抽验水平,强化执法人员的真伪中药饮片鉴别技能,尤其针对市场上如皂角刺、柴胡、青果、防己、穿山甲等十几个常出现不合格现象的品种,结合标本和图谱,有重点地加强真伪识别技能的培训,使执法人员的抽验技能明显提升。该分局还经常组织执法人员外出学习,听取专家对假劣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解析,学习鉴别的新技巧,不断拓宽识别假劣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知识面,使执法人员的打假知识得到及时更新和提高。  与此同时,临淄分局还着力提升行政相对人的识假辨伪能力,筑牢购进验收关口。他们结合一年一度的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班,请专家和执法人员向全区1200名药品从业人员零距离传授假劣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常识,与行政相对人一起分析解决在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购进、养护、储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日常监督抽验中,执法人员也经常为行政相对人讲解常见中药材及中药饮片鉴别知识,使行政相对人对购进的每一批中药材及中药饮片都能做到心中有数,自觉地将假劣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拒之门外”。  此外,该分局还借助网络平台,将各级药品质量公告以及报纸杂志等公布的假劣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信息收集下载,结合实际,分析其新动向、新形式、新特点,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易出现假劣药品环节、区域的抽验力度,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靶向抽验率达到了98%。

  • 环保部将整治工业园区污染 严打违规排放等现象

    “我们正在部署2014年对工业园区进行环保专项整治。”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陈善荣在3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这意味着,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金属污染专项检查和医药制造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后,环保部将“重拳”治理工业园区的环境污染。 “这次主要是要针对工业园区的违法违规排放等现象进行严打。”陈善荣对记者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因为内部监管失效,在无序竞争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工业园区盲目进行招商引资,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很多的工业园区滋生了大量的污染排放企业,环保工业区反而成为环保“盲区”。 以水污染为例,一位业内人士坦言,一些工业园区在招商伊始就承诺企业进入园区后,不需考虑污水处理问题,一些工业园区对于入园企业有水处理要求,但是实际上执行的却寥寥无几,造成污水处理厂严重超设计负荷运行。 在30日的会上,环保部公布了11月份大气污染专项检查情况,并通报了此次督察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33家企业和单位,另外对医药制造企业专项督察中发现的18家有环境违法问题的医药类企业也予以曝光,并挂牌督办。 “2014年除了要对2013年核查的环保违法违规企业和地区进行重查和督办外,也会以类似的方式对工业园区的环保问题进行大规模深入的检查。”环保部环监局局长邹首民表示。

  • 【网络会议】:2015年07月03日 14:00 重拳出击:水十条行业解析与应对方案分享(哈希)

    【网络会议】:2015年07月03日 14:00 重拳出击:水十条行业解析与应对方案分享(哈希)

    【网络会议】:重拳出击:水十条行业解析与应对方案分享【讲座时间】:2015年07月03日 14:00【主讲人】:黄海波黄海波是哈希HACH高级TSS工程师,拥有多行业技术服务经验、为超过100家客户提供有效技术服务,对行业应用,应用难点,应用趋势有着独到的见解,深受客户信。【会议介绍】 水十条来了,你准备好了么?水十条不仅成为网络热搜词汇,更让众多水质分析工作者感受到它带来的变化!哈希公司凭借七十多年的水质分析经验,结合强大的研发与技术实力,为大家带来了市政自来水、市政污水、工业废水、环保政府、卫生疾控、水文水利等多个行业的应对水十条挑战的解决方案和案例分享。还在为水十条带来的检测任务加大、提标改造复杂、全过程监测、水源水地下水监测能力建设等问题困扰吗?赶快参加哈希网络讲堂,让行业专家为你解读水十条重点、解答应用困惑、分享应对方案。参与还有精美礼品相送,数量有限送完即止!赶快报名吧! -------------------------------------------------------------------------------1、报名条件:只要您是仪器网注册用户均可报名参加。2、报名并参会用户有机会获得100元手机充值卡一张哦~3、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3日 13:304、报名参会: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meetingInsidePage/15115、报名及参会咨询:QQ群—379196738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5042911235201_01_2507958_3.jpg

  • 【原创】阿根廷政府重拳出击邻苯二甲酸酯

    今年年初(2011年1月13日),阿根廷当局发布一项决议(卫生部2/2011号决议)全面管控邻苯二甲酸酯。其实,在2008年6月11日,阿根廷政府发布决议:禁止销售、生产、进口、出口用塑料材料制作的且邻苯二甲酸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含量超过0.1%的玩具和儿童用品。同时,禁止销售、生产、进口、出口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含量超过0.1%的可放入口中的儿童玩具、儿童用品。该禁令原订于2008年9月9日生效,但后来实施日期延至2009年3月11日。2011年,阿根廷政府再一次对邻苯二甲酸酯重拳出击,可见其对邻苯二甲酸酯管控的决心。目前世界上越多越多的国家都已经着手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限制邻苯二甲酸盐。大量信息显示,我国的儿童玩具、儿童产品每年都会因为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超标而被召回,从而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那么,邻苯二甲酸酯对人体而言具有哪些重大危害,面对日益严格的邻苯二甲酸酯管控法规,企业又应当如何来应对呢?为了获得更多的相关信息,揭开邻苯二甲酸酯的“神秘面纱”,笔者连线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www.ponytest.com),PONY谱尼测试的专家告诉笔者,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类能起到软化作用的化学品,它普遍地应用于塑料产品中。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软塑料玩具及儿童用品若被小孩放置在口中的时间足够长,就会导致邻苯二甲酸酯的溶出量超过安全水平,危害儿童的肝脏和肾脏,并可引起儿童性早熟,因而国际上对玩具及儿童用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使用情况越来越重视,并纷纷出台管控法规,以限制邻苯二甲酸酯在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的含量。阿根廷日臻完善的管控法规措施就是有力的明证。知名的国际法规有REACH法规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欧盟2005/84/EC号指令、美国消费品安全促进法案等都对邻苯二甲酸酯做了严格的规定。因此,PONY谱尼测试专家也建议相关企业,一定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到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产品送检,以做到及时跟踪所出口国家的最新儿童玩具标准,使产品检测与国际标准接轨,按照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从而有效规避风险。

  • 【讨论】“悬赏”一万元 揪出“臭气虫”

    [color=#fe2419][size=4][b]是作秀还是重拳整治....[/b][color=#000000] 南海区副区长冯永康指出,本次废气整治目的是在解决污染的同时,实现产业和城市面貌的双提升,实现河两岸的产业与城市面貌的双对接。为此,南海区政府悬红1万元,对每宗排放废气废水的成功举报,奖励1万元。群众可以通过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12369和15918000666举报污染源。[/color][color=#0162f4]我认为是重拳整治[/color][/size][/color]

  • 【分享】药监局重拳打假 首次尝试第三方验证检测新药

    [center]药监局重拳打假 首次尝试第三方验证检测新药[/center]为了加强药品打假力度,药监局日前开始尝试使用新药审批的第三方验证方式。一位药监局官员向记者透露,这是他们首次尝试结合现场核查及委托第三方验证对新药进行审评。 记者从药监局内部获悉了这次验证结果,第三方检验机构在送审的中药样本中发现了西药成分,认定此新药属疗效造假。 目前,药监局在考虑今后新药审批方面全面实行第三方验证。 委托第三方验证是药监局一直在努力推出的新药检验方式。由于近几年注射类药品安全事故频发,目前药监局在新药申报中对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治疗类大容量化药注射剂和生物制品等几类高风险产品实行从严审批。 以前,药监局新药审评工作都以案头审查为主,即主要以申报材料为依据,中心重点检验药品的成分、工艺流程、药品的安全性等,疗效一般依照临床试验数据审核。 这种审批流程造成了医药界大量造假事件的发生,尤其在新药申报方面。由于自主研发的新药可以享受单独定价,一些企业在临床数据上造假,或者只是将药品稍微调整一下分子链,甚至只是改换剂型或者剂量,就作为新药申报。 “充分调动外部审评资源,不仅有助于发现新药申报中的弄虚作假,清除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也可以加快对积压注册品种的清理工作,控制低水平重复申报的注册品种。”上述药监局官员表示。 记者了解到,药监局除了修订《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并颁布新的实施日期以外,还对这些已受理但尚未完成审评的过渡期注册申请品种,开始了集中审评工作。上述药监局官员透露,这些将要审评的药品达2.5万多件。 海正药业(600267.SH)副总经理朱康勤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新药审评超时严重,制药企业对此意见都比较大。引入第三方验证,能加快新药注册速度,对于企业新药及时通过审评、早日上市起到积极作用。 朱康勤还认为,第三方验证对于造假会有一定遏制的效果,但也有可能会导致药品申报方贿赂第三方机构,引发腐败。 “我们还要考虑到确保新药技术不会被泄露,要在这个前提下谨慎地选择申报注册品种中的一部分内容,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验。”上述药监局官员表示。 记者了解到,药监局正考虑今后在新药检验中全面推行第三方验证。这既能弥补药监中心技术及设备上的不足,又能保证药品审评的公正和严谨。

  • “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严查12个突出问题!

    [b][size=14px] 为重拳整治“检验检测乱象”,强化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检验检测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检查一批、严处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四个一批”要求,将机动车检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生态环境监测3个直接涉及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检验检测领域纳入专项整治范围,从今年6月至12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当前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12个突出问题。[/size][/b][hr/][align=center][size=13px][b][size=16px][b][color=#ff0000]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color][/b][/size][/b][/size][/align][align=center][b][size=13px][color=#595959]渝市监发〔2020〕42号[/color][/size][/b][/align][size=14px][size=14px][color=#595959]各区县局,市局有关处室,执法总队:[/color][/size][size=14px][color=#59595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会议精神和市局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结合《市场监管总局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药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2020〕75号)和《2020年全市认证认可监管工作要点暨全市认证“双提升”活动行动计划》(渝市监办发〔2020〕40号)的工作安排,整治“检验检测乱象”,规范全市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市局决定组织开展“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全市“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color][/size][/size][align=right][size=14px][color=#595959]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color][/size][/align][align=right][size=14px][color=#595959]2020年6月1日[/color][/size][/align][size=14px][color=#595959](信息公开属性:公开发布)[/color][/size][color=#007aaa][size=15px]全市“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size][/color][size=15px][color=#59595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会议精神和市局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结合《市场监管总局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药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2020〕75号)和《2020年全市认证认可监管工作要点暨全市认证“双提升”活动行动计划》(渝市监办发〔2020〕40号)的工作安排,市局决定组织开展“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本方案:[/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一、工作目标[/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 坚持“检查一批、严处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方针,在全市集中开展“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坚定去疴除弊,重拳整治“检验检测乱象”,重点查处一批检验检测违法案件,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着力遏止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破除检验检测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提高检验检测公信力和贡献率,维护检验检测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全市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二、时间安排[/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 专项整治时间为2020年5月至12月。[/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6月中旬)。[/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制定下发通知,启动“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查。[/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11月上旬)。[/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按既定方案实施检验检测机构现场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报告质量抽查、能力验证、盲样送检等工作。[/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三)评估总结阶段(11中旬-12月)。[/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汇总分析“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三、重点领域[/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 重点整治机动车检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生态环境监测3个直接涉及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检验检测领域,统筹兼顾其他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具体安排如下:[/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一)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市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和报告抽查共55家机构;各区县局对本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二)机动车检验机构。市局联合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共抽查40家;各区县局对本辖区内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市局组建4个工作组分别负责对区县局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进行督促和指导。[/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市局抽取35家风险性较高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盲样送检;各区县局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四)其他领域机构。除上述三个领域外的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市局抽取21家机构开展监督抽查;各区县局按照50%的比例对本辖区机构组织抽查。[/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市局组织的监督检查结果由市局发布,各区县局组织的监督检查结果由各区县局发布。[/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四、重点问题[/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着力整治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以下问题:[/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一)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二)篡改、编造原始数据,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三)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四)检验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五)套改原有检验检测报告信息,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六)未按照规定办理检验检测标准、方法变更,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七)未执行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八)未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检验检测,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九)法律地位、检测场所、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体系运行等未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十)检测设备数量与出具检测报告数量不匹配;[/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十一)授权签字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职称或工作经历不真实;[/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十二)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五、整治措施[/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一)机构自查自纠。各区县局组织本辖区内所有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查,督促机构落实守法诚信主体责任。机动车检验机构对照《重庆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抽查现场检查表(2020版)》开展自查自纠并填写表格,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对照《重庆市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现场检查表》开展自查自纠并填写表格(上述表格另行印发),于6月15前交各区县局备案。6月20日前,各区县局将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自查情况及其自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梳理汇总,并上报市局认监处。[/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二)现场监督检查。结合市局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市局和各区县局分别组织对全市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根据风险分级,突出问题导向,合理确定现场监督检查范围和对象,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性、质量管理运行有效性、检验检测行为合规性和检验检测报告合法性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并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线索。[/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三)能力验证和盲样送检。市局组织在重点行业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能力验证,对考核中数据出现可疑或不满意结果的机构依法处理。在建设工程检测机构领域开展盲样送检,市局随机抽取20家机构,组织所在地区县局会同技术专家组成考核组成员共同见证检验检测机构从样品接收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全过程,并按照能力验证的有关规定对检测数据存在偏差的机构予以依法处理。[/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四)检验检测报告质量抽查。针对检验检测报告的质量问题,从被检查机构样品登记表或报告发放登记表中随机抽取报告不少于10份,重点抽查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心检测领域、检测难度较大的项目、检测数量较少的项目以及非常规项目,组织专家统一评查,发现违法线索。[/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六、工作要求[/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到检验检测公信力直接关系产品、工程和环境质量,充分认识到全面开展“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实抓细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二)加强领导,迅速落实。成立市局“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强化工作领导和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迅速制定整治方案,高质量开展专项整治,做到强化监管部门职责与落实机构主体责任相结合、全领域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管整治与引导服务相结合,确保组织自查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依法处理到位、宣传引导到位。根据新冠疫情发展变化情况,科学谋划工作方案,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同时,做好执法监管人员个人防疫保护。[/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三)创新手段,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创新监管思路和监管手段,健全完善现场监督检查、能力验证、盲样送检、检验检测报告质量抽查等监管工作措施,探索引用大数据、智慧监管的理念和手段,发挥川渝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作用,加强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在评审专家库共建、联合交叉执法检查等方面的合作,增强检验检测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四)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单位要与生态环境、公安、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络沟通机制,强化对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联合整治。市局建立发布技术专家库,各区县局可结合本地实际,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现场检查,提高检查实效。畅通社会监督和举报投诉渠道,把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纳入全市12315平台受理范围。[/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五)依法行政,从严查处。专项整治期间,对自查自纠不到位、顶风违法违规的机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强化监督检查结果公示运用,依法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罚信息,严格失信惩戒措施。加强联合惩治和信用惩戒,落实行政处罚与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衔接,发现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的,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相关部门。[/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六)加强报送,及时总结。各区县局、综合执法总队要明确专人作为整治工作联络人员,保障信息通畅,加强对相关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6月底、9月底和11月15日前分别报送一次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突出疑难问题、重大违法线索、典型案件办理、重要宣传信息随时上报市局认监处。市局认监处和各区县局要综合评估专项整治成效,展显专项整治成果。[/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七)强化指导,严格考核。市局有关处室要通过现场督查指导、通报工作进度、召开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加强对区县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跟踪督查,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及时掌握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情况,把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工作实绩作为区县局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未能发现违法问题的区县局一律予以扣分。[/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八)着眼长远,夯实基础。各单位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和监管技能培训,强化执法办案督导,提升监管执法工作绩效。加强建章立制,以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作业指导书、教科书等方式建章立制,逐步形成科学完备且操作性强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监督管理工作制度体系。[/color][/size]

  • 辽宁辽阳供电公司启动计量负控终端隐患整治

    8月27日,辽宁辽阳供电公司启动计量负控装端改造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消除计量负控终端缺陷,全面提升电网运行水平。  本次整治工作中,辽阳供电公司将把容量为315千伏安及以上的1021家客户原有的2009版无线公网专变采集终端更换为2013版,确保电能计量信息实现全采集、全覆盖、全费控。  按照计划,辽阳供电公司将详细普查相关客户计量负控终端运行情况,复核计量负控终端接线正确性,确保现场普查的信息与SG186系统和采集系统得到的信息一致。该公司将重点排查计量负控终端接线混乱、终端不固定、终端无封及负控箱损坏、无锁等安全隐患,通过改造及消缺,杜绝计量负控终端“带病”运行,确保电能计量准确无误。  为了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辽阳供电公司成立了负控终端改造领导小组、施工质量管控小组及施工作业小组,制订了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改造施工方案及协同管理办法。该公司还把客户按不同区域划分板块,并严格规定了整改时限。目前,辽阳供电公司已完成560家客户计量负控终端改造及隐患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工作预计在9月初完成。改造后,客户计量负控终端覆盖率将达到100%。

  • 【转帖】2010年农资计量专项整治结束 共查处违法案件3896起

    2010年农资计量专项整治使农资市场计量秩序明显好转。全国共检查化肥41932批次,合格38636批次,净含量抽样合格率92.1%。专项整治一方面为建立健全农资计量长效监管机制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还依法查处了一批计量违法案件。全国共查处计量违法案件3896起。 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自今年3月1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农资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全国共检查农资销售企业39422家,农资市场在用计量器具67617件,受检率从专项整治前的79.8%提高至专项整治后的95.5%,农资市场计量秩序明显好转。

  • 食品安全大有希望

    过去,工商、质监、药监等职能部门管理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是:查到了违法使用添加剂或其它的安全问题一般只能罚款,严厉点的查封厂房,但生产者还可以更换地点继续生产,甚至利用关系网少罚款、不罚款。正是没有有效的惩罚手段,某些生产者才会越来越丧失道德,食品安全因此越来越严重。 现在公检法系统的介入情况完全不一样了:只要查实是故意添加了违禁成分,抓了再说,生产者送钱都无门。关监,对非法生产者来说是一中很有效的惩罚手段。 当然,食品安全不能一天建成:尤其进过去年的重拳整治后大部分生产者不敢使用违禁化合物,但还有部分的侥幸、过去使用成习惯的、知识水平低下以及偏远地区的仍需持续严厉整治。 另外,食品安全不仅仅是没有添加违禁化合物这么简单:今年3.15曝光的麦当劳、家乐福很能说明问题,改善生产者的诚信已经被高层重视。而诚信,是除法律监管外保证食品安全的另一种有效手段。 所以,我们的食品安全还是大有希望的。

  • 【重要】仪器社区配合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的通知

    [size=3][B]目前工信部正在在全国开展的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的专项行动,论坛、博客等栏目是重点监管对象,前段时间网监处也在我们论坛和博客发现了一些违规的内容,要求我们自查。为保证仪器社区各栏目的健康发展,杜绝低俗内容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仪器信息网将按要求对论坛、博客、圈子等栏目进行自查,期间将会删除一些违规的帖子。同时为保障自查的顺利进行,我们将对仪器社区各栏目特做以下调整,请各位网友理解和支持:[/B][/size] [size=5][color=#DC143C][B][center]仪器论坛栏目调整通知[/center][/B][/color][/size] 由于现在为网络整改时期,为了保障我们的BBS正常运行,特做以下公告:[B]禁止内容[/B]:1、所有版面决不允许讨论政-治、时-事、宗-教、危-险-品、毒-品、色-情等敏感内容,违者一律删帖封ID!2、所有版面禁止贴美女图片,违者一律删帖封ID! [B]版主要求[/B]版主一旦发现用户发以上相关内容,立刻彻底删除! [B]版面调整[/B]快乐老家、贴贴图图、上海分坛等休闲灌水版面将调整为只有登陆才能阅读帖子。 转自(madprodigy): 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91224/2290430/ [size=5][color=#DC143C][B][center]iLog博客和圈子栏目调整通知[/center][/B][/color][/size] [B]调整内容一:[/B]暂时关闭iLog博客栏目,整改内容后重新开放;[B]调整内容二:[/B]圈子栏目中的所有圈子暂时调整为封闭圈,用户须登录切为该圈成员方可进入浏览; 其实我们论坛是一个技术论坛,也正是由于其技术特色,才吸引了众多业内用户,所以我们呼吁所有的用户,将讨论局限在我们熟悉的技术范畴,不要去涉及 政-治、时-事、宗-教、危-险-品、毒-品、色-情 等敏感内容,这些话题有其他网站的专门论坛可以讨论。为了我们共同的技术家园,希望广大用户积极配合,并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 [B]相关文件:[/B]2009年12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color=#DC143C][B][center]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center][/B][/color][center]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cente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接入服务商、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手机搜索引擎服务企业:     为全面整治手机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扎实有效开展依法打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全电信行业开展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center]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center]

  • 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光明在何方?

    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完成。今天下午,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二司司长张靖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其中,行动开展监督抽查25.36万批次,依法取缔无照经营2.28万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142户,吊销营业执照642户。农村食品市场,最严重的问题是市场巨大,而监管力量有限、监管力度有限。奸商法律意识淡漠,民众维权觉悟匮乏。靠不定时的专项整治行动,难以彻底扭转农村食品市场的不良局面。你觉得,应该怎么做,才会有效果呢?

  • 【转帖】CNAS正式启动对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2008年4月15日,CNAS召开了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CNAS副秘书长、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樊恩健、专项整治办公室副主任乔东及专项办公室成员和CNAS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樊恩健副秘书长介绍了此次专项工作办公会的目的。他讲到,2008年专项工作一是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落实深入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质检认可(2008)37号】的有关要求统一部署,有重点、有针对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产品是: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十类产品。重点单位是:有过质量违法记录、国内外消费者投诉、国内外媒体曝光、国外通报和召回、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或运行无效及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和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重点区域是:上述产品的集中产区和进出口量大的口岸、货物集散地。二是要借鉴2007年专项工作取得的经验,巩固2007年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会议还就如何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一是要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严重、风险大、以及投诉反馈等问题,结合日常监督加大对获准认可机构的监督;二是要关注内部认可流程的管理,结合内审对内部工作质量进行自查;三是要通过应用确认审核、能力验证和评定反馈等途径建立责任追溯机制。 与会的各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就认证机构认可领域、实验室认可领域、检查机构认可领域、3C等专项监督、专项宣传、专项工作组织督办和信息通报等工作,结合CNAS专项方案,进行了研究,纷纷表示要按照质检认可(2008)37号文要求,找出与认可工作的结合点,在5月初完成专项整治具体实施目标和工作任务。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CNAS对获准认可机构及相关领域所涉及的企业等专项整治工作正式启动,为年底前完成CNAS专项目标创造了有利条件。

  • 环保部将建立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公开制度

    在铅蓄电池企业整治中,有近1600家铅蓄电池企业被取缔停产及停产整顿,这个数字占到了排查企业的近八成。环境保护部今天表示,该部将建立环保专项行动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公开制度。环境保护部同时要求各省级环保部门在门户网站上设置“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公开”专栏,并将铅蓄电池企业名单和环保整治基本情况纳入其中。  按照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省首次将行业所有企业名单及其环保整治基本信息向全社会公开。环境保护部今天通报了各省铅蓄电池企业信息公开情况。  环境保护部称,截至7月底,各地排查的1930家铅蓄电池生产、组装及回收企业中,有583家被取缔关闭、405家被停产整治、610家停产,整治力度空前。在整治中,对铅蓄电池企业开展了一次全面监测,共监测2011年第二季度在生产的462家企业的2693个废水和废气排放口,对监测中发现的超标排污企业进一步采取了停产整治的措施。  至于整治成果,环境保护部说,大部分省级环保部门上收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河南等省所有涉重金属新、改、扩建项目均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保护部认为,目前,铅蓄电池企业监管形势依然严峻,仍有个别地方对铅蓄电池企业整治未按照“六个一律”要求对部分企业开展整治。大部分停产整治企业防护距离问题突出,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个别地方被停产整治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  此外,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完整,一些省份“污染物排放情况”一栏中存在大量空白,导致部分媒体质疑公开信息不完整,达标与否打“哑谜”。天津、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省(市)此类问题较多;福建省未公开企业生产状态等信息;山东省环保厅7月30日自行公开的铅蓄电池企业名单中只涉及了124家企业,经纠正后,才全部公布133家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省对不完整信息进行补充说明,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属于因停产、关闭未监测等信息,应一并公布。同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就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公开制度,环境保护部要求,2011年11月30日前更新一次信息公开情况,并在今后每年的6月份和11月份定期进行更新。

  • 【转帖】全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态第39期

    全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 工 作 动 态 (第39 期) 卫生部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 2008年1月4日 陈啸宏督察吉林辽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时指出对薄弱环节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劲 2007年12月24日~29日,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率领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二检查组冒着严寒先后赴吉林和辽宁,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抽查。在吉林省,检查组随机抽查了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镇的20个生产经营单位和1个执法部门,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小作坊,县城以上市场、超市、食堂、餐饮单位,小食杂店,食品小摊点,定点屠宰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加工企业以及执法监管部门。在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小村外酒业有限公司抽查时,酒厂老板告诉检查组的同志,现在省市各级部门经常下来检查,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就像拧螺丝一样,越拧越紧,他们帮着厂里完善了生产台帐,建立健全原材料进厂检验记录等,还反复叮嘱我一定要把住原材料关,现在我就盼着他们多下来挑毛病,我好改进,产品质量提升了,销路也越来越好。在辽宁,检查组先后赴铁岭市、开原市和沈阳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陈啸宏高度评价了吉林省和辽宁省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上所做的努力。两省在今年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将专项整治作为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两省12个100%整治目标已经全面完成。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破解了无证经营管理的历史难题,探索实践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社会各界反映热烈。陈啸宏指出,下一步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提高日常监管的效率和水平;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针对“五小”等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劲,严防违法违规现象反弹,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此外,还要着眼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在加强引导、强化教育、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的同时,完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质量安全承诺等相关制度,加大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强企业守法经营的自觉性。陈啸宏要求各级执法人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要重视采用先进管理措施,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 报: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部部领导送: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商务部猪肉质量安全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卫生部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小组成员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 瘦肉精产销网消灭?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12日开幕的第九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上指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呈现稳中有升、逐步向好的态势。今年前三季度,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7.4%、99.5%和96.5%。  陈晓华说,今年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以来,农业部、公安部等9个部门紧密配合,重拳出击,取得了重大的进展。现已侦破瘦肉精案件1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80余人,查获瘦肉精非法生产线12条,捣毁非法加工仓储窝点19个,查处涉案企业30余家,缴获瘦肉精成品2.5吨,瘦肉精地下非法生产销售的网络已基本全部摧毁。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在食品安全年会上说,工商部门将通过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十项自律制度,督促其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  工商部门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的十项自律制度主要内容是: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食品运输、储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 熔喷布检测

    点击链接查看更多:[url]https://www.woyaoce.cn/service/info-18844.html[/url]服务介绍为整治熔喷布市场乱象,国家多地区出重拳整顿熔喷布厂家。4月17日,公安部网站发布《公安部部署开展严厉打击倒卖生产口罩核心原材料熔喷布违法犯罪专案行动》,因此产品质量和生产标准已列为国家重点监察对象。[b]产品范围:[/b]熔喷布[b]测试周期:[/b]7个工作日[b]测试项目:[/b][table][tr=rgb(90, 140, 183)][td]标准编号机名称[/td][td]测试项目[/td][td]周期[/td][/tr][tr][td=1,6]GB/T 30923-2014塑料聚丙烯熔喷专用料[/td][td]外观[/td][td=1,6]7天[/td][/tr][tr][td]熔体质量流动速率[/td][/tr][tr][td]灰分含量[/td][/tr][tr][td]挥发分含量[/td][/tr][tr][td]二叔丁基过氧化物残留量[/td][/tr][tr][td]分子量分布[/td][/tr][/table]

  •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肃查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于2022年4月至7月底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  一、充分提高认识,强化市场监管[/b]  强化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市场监管部门有效履职的重要基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对于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重要意义,把严厉整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作为监管的首要任务,发挥系统监管合力,推动检验检测行业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坚决破除检验检测市场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b]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整治重点[/b]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检验检测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关键、精准定位,深入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开展六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等六个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整顿、公开通报、严肃处理,坚决防止和查处检验检测造假问题。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其他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风险问题较为突出的专业领域机构,也应当纳入专项整治范围。  (二)严查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情形,加大现场检查中对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的抽查比例,严格追溯数据质量和真实性,严格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严格查处违反国家有关强制规定的检验检测程序、方法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且处罚到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许可的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要在依职责完成处罚后及时移送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处理,跟踪进展情况。涉嫌犯罪的,要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违法案件的失信惩戒。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检验检测案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及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推动失信联合惩戒。  (五)实现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计划开展的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继续实施,实施时间可与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叠、同步,监管的重点领域可交叉、重合,持续保持对检验检测市场乱象的高压监管态势。[b]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b]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谋划,做好沟通协调,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要综合考虑辖区内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监管工作方案,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查处目标和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严格落实。  (三)加强联动,宣传引导。要结合本地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特点,研究建立互补共治、信息传递、部门联动的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做好检验检测市场监管职责的承接与协调工作。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违法案件信息,集中公布一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切实形成宣传声势。  (四)健全机制,长效推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一支稳定、专业的监管专家队伍,完善畅通申投诉举报途径,研究建立信用监管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五)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工作总结和交流,及时汇总分析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或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应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及检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上报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将适时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如实反映监管工作的进展成效、已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措施,确保监管工作质量。本次专项行动工作要结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开展,请各地有关部门做好支持配合。  联系人:认可检测司 郑懿龙  联系电话:010-82262722  电子邮箱:  [email]zhengyilong@samr.gov.cn[/email][align=right]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2年4月1日[/align][align=right]  (此件公开发布)[/align]

  • 【转帖】全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即将展开

    新华网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赵超)为切实解决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广大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3部门将从10下旬到12月底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29日从教育部召开的全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上了解到,近些年来,我国学校食品卫生状况有了很大的改观,学校食物中毒事件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是,食物中毒隐患依然存在,学校食物中毒事件仍时有发生,暴露出有些地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还存在不少漏洞。 据介绍,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包括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并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和措施情况,学校对承包食堂的监管情况,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和安全防范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学校厕所和垃圾对周边环境特别是学校生活饮用水源的污染情况等。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组织展开排查整治工作,对每一所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拉网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处理,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对排查整治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和学校,上级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指出,要通过这次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学校食堂、厕所、饮用水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投入力度,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宣传普及卫生防病和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强化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工作。个人认为 学校是人流比较集中就餐的地方,而且对象多为未成年人,抵抗力比较差,早就应该加大对那里的食品安全投入了。

  • 【分享】专项整治如火如荼,溯源系统入驻山东

    正当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如火如荼之际,专项整治第二次现场会议在山东省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吴仪出席会议并讲话。农业部部长孙政才、卫生部部长陈竺、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等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吴仪充分肯定了山东的专项整治工作,认为山东省委、省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发动广泛,专项整治工作措施非常扎实、得力,成效非常明显,创造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在全国推广。青岛市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规范、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在近期的整治行动中,为了加强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建设,在青岛市政府、食安委、经贸委、工商局等各部委联合支持下,青岛金奥开元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世纪三农科技发展中心达成战略合作,将世纪三农食品安全溯源公示系统引进岛城,并在家乐福、沃尔玛、易初莲花、麦德龙、北方国贸、利群、大润发等各类商场超市全面铺设食品安全溯源查询多功能一体机,使岛城消费者在终端可以非常便捷的查询食品安全信息,不仅极大的满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从主观上预防了食品安全危机的发生。山东电视台、青岛电视台、青岛晚报、半岛都市报等各类新闻媒体都对这一重要事件进行了跟踪采访报道。据青岛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青岛市的生猪产品明年都将挂注“电子身份证”,消费者通过溯源查询多功能一体机、网络、电话、短信等多种平台都可便捷的查询到猪肉的详细信息。同时,将通过世纪三农的溯源管理系统建立起猪肉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以青岛为起点,济南、淄博、威海、烟台、潍坊、临沂、菏泽、泰安、日照等城市也将在短期内相继引入食品安全溯源公示系统,该系统将在山东全省范围内的普及推广,将积极促进当地食品溯源追溯体系的建设,有力配合山东省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 【分享】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 总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 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全国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农业部门牵头)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卫生部门牵头)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

  • 鼓励发帖再出重拳--光荣榜

    近日通过加分发帖的版友们更加踊跃。希望再接再励。为使大家发更有讨论意义,贴近生活的帖子,如新帖当日回复量超过10条则被认为精华并加分按实际回帖数加分。开动你的脑筋让自己的帖子火起来吧!此活动截止2011.10.8,放假的时候也不要忘记仪器信息网哦,更要记得“检测服务”

  • 国家重拳出击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table=55%][tr][td=2,1][b][color=#ff0000]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color][/b][/td][td=1,1,29%][b][color=#ff0000] 文件 [/color][/b][/td][/tr][/table] 环监测45号[align=center][b]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b][/alig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精神,创新管理方式,规范监测行为,促进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  (一)完善资质认定制度。凡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均应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家认监委和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依法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数据库,加强评审员队伍建设,发挥生态环境行业评审组作用,规范资质认定评审行为。  (二)加快完善监管制度。资质认定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对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分类监管。生态环境部修订《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体系建设,强化对人员、仪器设备、监测方法、手工和自动监测等重要环节的质量管理。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三)建立责任追溯制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覆盖方案制定、布点与采样、现场测试、样品流转、分析测试、数据审核与传输、综合评价、报告编制与审核签发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采样人员、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对监测原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对监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生态环境部门和资质认定部门重点对管理体系不健全、监测活动不规范、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管。健全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联合或根据各自职责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统计调查、监督检查、能力验证、比对核查、投诉处理、审核年度报告、核查资质认定信息、评价管理体系运行、审核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等方式加强监管。  (五)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和资质认定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监测行为存在不规范或违法违规情况的,视情形给予告诫、责令改正、责令整改、罚款或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等处理,并公开通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处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有关情况的,资质认定部门依法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六)建立联合惩戒和信息共享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和资质认定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信息沟通,及时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和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结果等监管信息在各自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对信用优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严重失信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将违规违法等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七)加强社会监督。创新社会监督方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积极鼓励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话“12365”受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举报。行业协会应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团体标准等自律规范,组织开展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建立健全信用档案,推动行业自律结果的采信,努力形成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三、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八)加强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手段。生态环境部门和资质认定部门应加强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强化监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相关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大数据、信息化等技术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九)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生态环境部门和资质认定部门应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的实施方案,建立畅通、高效、科学的联合监管机制,有效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市场监管总局[/align][align=right]  2018年5月28日[/align]  抄送: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部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31日印发

  • 【转帖】工商总局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列入重点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工商市字〔2010〕58号文——《[color=#0000ff]关于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color]》,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从2010年4月到10月,用半年多的时间,在全国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在此次专项整治中,突出三个重点:重点整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比较严重的重点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商品交易市场;重点检查各类食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产品、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重点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不合格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假使假以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和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 其中,强化食品安全是本次整治的重点,工商总局要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审核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监督农村食品、商品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记录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加强对农村市场中各类食品经营场所、食杂店的监管和整治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以查处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为重点,严防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通过在农村商品交易市场设立商品质量警示牌、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公布商品质量信息,认真实施质量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制度,坚决把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清除出市场。 各地工商部门将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赋予的执法手段,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市场集中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查处与农村消费者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伪劣商品。同时,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提高农村市场监管效能。 最后,工商总局的通知对本次农村市场专项整治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主要包括: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 (三)创新工作机制,务求实效。 (四)加强协调配合,促进齐抓共管。 (五)强化督查指导,狠抓检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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