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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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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控相关的资讯

  • 中国国控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备
    中国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30日在山东济南表示,年底前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必须全面安装自动监控设备。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在正在济南召开的全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能力建设与应用工作会议上说,“十一五”以来,中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主要项目进展良好,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截至2008年底,累计下达投资116.69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78.01%。   周建表示,随着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全国环境监测能力有所提高,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自动化、信息化的环境监管体系迈出了重要一步,“废水靠看、废气靠闻、噪声靠听”的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改观。   周建指出,当前是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的关键期。污染源自动监测在治污减排工作中的广泛应用既是污染源监测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环境保护的迫切需要。今年年底前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必须100%完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并与本地监控中心联网,争取早日实现污染源信息的传输。   据环保部最新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中国已建成324个省级、地市级监控中心,占全部应建设监控中心总数的89%。在10279个重点监控企业的7225个污水排放口、5472个废气排放口安装了自动监控设备,实现对85.5%的国控重点污染企业的自动监控。
  • 深圳240家重点污染源年内全部视频监控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了解到,继去年深圳实现所有重点污染企业排放污水的24小时在线监控之后,今年还计划对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重点监控的240家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系统。   据了解,深圳目前有306家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占深圳废气、废水排放量的八成以上,为实时掌握污染源的排污工作,环保部门对滨河污水处理厂、妈湾电厂等30家重点废水、废气企业已经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联网监控和数据实时传输。“我们主要关注的两大方面,一个是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看它的运行正常不正常,是否处在合理的负荷运行状态,另外观察在线监测仪器运行情况,分析仪器运行正常不正常,看有没有人为的调整或者去设定一些相应的参数”相关专家介绍。   据介绍,一旦遇到污染指标超标情况发生,在线视频监测系统将采取报警的方式直接反馈到环保部门的终端监控系统上,环保部门将及时跟进、查处环境污染行为。根据最新修改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下一步,深圳将采取政府出资的方式,对240家由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重点控制的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系统。
  • 环保部开展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数据直报工作
    为强化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提升环境统计服务支撑能力,根据环境统计工作和环境统计能力建设的总体安排,环境保护部决定在前一阶段部分省、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以下简称&ldquo 国控源直报&rdquo )试运行工作,要求重点监控企业定期、限时将企业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数据(其中,废水方面主要包括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废气方面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 污水处理厂主要包括处理水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通过互联网直报系统向环保部门上报。   继之前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之后,国控源直报工作规定了企业的报送内容和直报时限,工作的展开将使受监控企业为降低成本而采购低劣环保设备、关停环保设备和监测仪器、数据作假等行为受限,对污染治理设施及环境监测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运行,污染排放的控制起到正面影响。   附:环保部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强化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提升环境统计服务支撑能力,根据环境统计工作和环境统计能力建设的总体安排,环境保护部决定在前一阶段部分省、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以下简称&ldquo 国控源直报&rdquo )试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报送范围   在国控源直报系统试运行期间,报送对象主要包括列入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年度&ldquo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rdquo 中的废水、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   除上述报送对象外,各地环保部门可根据环境管理需要,适当扩展报送对象和范围。   (二)报送内容   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其中,废水方面主要包括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废气方面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 污水处理厂主要包括处理水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二、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3年9月至10月)   1.核准落实直报单位名单,完成上报系统的软件维护和信息更新。   2.分级组织开展直报业务培训,包括对环保部门环境统计工作人员和辖区内直报企业有关统计人员的培训,培训重点为国控源直报工作要求和数据填报方法。   3.建立各级环保部门国控源直报工作联络人和辖区内直报企业联系人名录。   4.做好技术支持服务,保障环保专网畅通运行。   (二)试运行阶段(2013年11月1日起)   1.数据填报:直报对象按季度在规定上报时限内通过互联网登陆国控源直报系统上报数据,并按照当地环保部门审核意见及时核准,11月5日前完成第三季度数据填报。   2.数据审核:国控源直报数据采用数据直报方式,各级环保部门同步进行审核,并督促上报单位及时核准。市级环保部门应在11月1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并上报至省级环保部门 省级环保部门应在 11月1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并报送至环境保护部。   11月20日前,各省级环保部门要完成国控源直报工作总结报送工作。工作总结包括直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分区域分行业数据分析结果、相关问题和建议等。   3.2014年国控源直报:从2014年1月起,每季度第1个月的7日前,直报对象完成上季度数据填报 12日前市级环保部门完成本市直报数据审核和报送 17日前省级环保部门完成本省直报数据审核和工作总结报送。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上报、审核期限顺延。   为保持工作连续性,每年1月,各地仍按上一年&ldquo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rdquo 报送上一年第四季度数据 从每年4月起,各地按照当年&ldquo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rdquo 报送当年第一季度数据。   三 、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确保人员经费   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2013年环境统计工作部署和国控源直报工作的整体要求,及时布置开展国控源直报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门人员和经费,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 要建立总量部门牵头组织,污防、监测、监察、环评、信息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数据质量   各省级环保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国控源直报数据质量负总责,督促指导所辖地市直报工作开展,并对辖区内直报单位数据质量现场抽查核查,每年现场抽查率不得低于10% 市级环保部门要做好数据录入质量把关和数据审核等工作,指导企业做好数据填报工作,开展数据质量现场抽查核查,每年现场抽查率不得低于30% 区县级环保部门要协助市级环保部门落实对当地直报单位数据质量监督等相关工作 直报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工作台账,如实按时填报数据 各督查中心要结合日常督查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国控源直报工作的抽查核查力度 中石油、中石化、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神华集团公司要督促所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及时做好数据报送等工作,直报对象报送环境保护部的数据应与提供给集团公司的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三)做好技术保障,确保按时上报   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直报工作技术保障体系,确定直报工作的技术支持部门(单位),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响应解决直报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加强对直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跟踪服务,确保国控源直报工作顺利开展。省级环保部门于2013年10月31日前将本级及辖区内地(市)级环保部门负责直报工作人员联络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jtj@mep.gov.cn。   环境保护部将加强对各地国控源直报工作的动态指导,及时为各地国控源直报工作答疑解惑,定期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对各地直报工作加强督查巡查,并对国控源直报工作以及数据质量情况予以通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直报数据汇总审核、业务技术指导等工作 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负责环保专网运行保障和安全认证等工作。国控源直报报表制度以及技术规定可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页上下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   联系人: 范志国 谢光轩   电话:(010)66556870 (010)66556878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联系人: 王鑫   联系电话:(010)84943162   电子邮箱:cnemcln@vip.163.com   附件:直报工作联络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9月22日
  • 环保部印发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国家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国家重点污染源的动态监控,我部依据2008年环境统计数据,参考往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结合2009年排污收费和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并在充分征求各地意见基础上,筛选出各地区废气、废水排放重点监控企业,同时,对全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全口径统计,完成了《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1.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说明   2.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抄送: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附件一:   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说明   一、目的及依据   为进一步明确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切实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控等环境监管工作,根据《环境统计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7号)、《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等有关要求,筛选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二、筛选原则   (一)以2008年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参考往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动态调整,控制重点监控企业总数量,并保证历史连续性。   (二)筛选因子。废水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主,废气以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主,同时考虑重金属。   (三)注意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上一年度数据和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有关数据相衔接。   (四)参考环境监察部门提供的排污收费相关数据。   (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行全口径统计,纳入国家重点监管范围。   三、筛选方法   (一)以2008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分别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从大到小排序,筛选出累计占工业排放量65%的废气企业 废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分别按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从大到小排序,筛选出累计占工业排放量65%的废水企业。   (二)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按排放量从大到小排序,筛选出占重金属总排放量85%的企业(重金属暂未单独作为一类列出)。   (三)将前两项产生的名单与往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合并,形成初步征求意见名单,发至各地方环保部门征求意见。   (四)将各地反馈意见汇总整理,并根据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对原名单中已经关闭、永久停产及不符合实际排污情况等企业和企业群不列入名单中。   (五)按照排污量65%比例要求对调整后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核定。最后确认废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4547家,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3472家,其中同一家企业同时列为废水和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共863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814家。
  • 环保部印发《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了切实加强对国家重点污染源的动态监控和管理,我部依据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筛选原则和方法,并充分征求各地及相关部门意见,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调整更新,现将《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的重点调查范围,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1.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筛选原则和方法   2.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筛选原则和方法   一、目的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根据《环境统计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7号)、《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等有关要求,筛选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二、筛选原则   (一)以2009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补充增加规模以上的重点行业企业,以及《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涉及的工业企业。   (二)筛选因子:废水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砷、六价铬、铅、镉、汞 废气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三)一定规模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厂纳入国家重点监管范围。   三、筛选方法   (一)按照筛选原则,依据2009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和《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确定初筛名单。   筛选废气企业。以2009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工业企业分别按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大小排序,筛选出占工业排放量65%的企业,取并集形成废气企业初筛名单。   筛选废水企业。以2009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工业企业分别按照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年排放量大小排序,筛选出占工业排放量65%的企业 由于重金属排放企业较为集中,为有效监督管理重金属企业,按照排污量规模进行筛选,具体筛选规模(年排放量)为:砷100公斤、铅200公斤、汞10公斤、镉20公斤、六价铬100公斤。按照化学需氧量、氨氮以及5种重金属的筛选方法分别进行筛选,取并集形成废水企业初筛名单。   补充重点行业企业。为加强重点行业的监管,将规模以上的几个特定重污染行业企业补充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管理。   将大型的造纸及纸制品业、纺织印染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以及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中的氮肥行业、农药行业和燃料行业补充纳入废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管理,同时删除废水名单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电力行业企业。   将电力行业以及大型的石油加工和炼焦行业、钢铁行业、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水泥行业、玻璃制品业以及砖瓦生产企业补充纳入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管理。   结合上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查漏补缺,确保上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的大型企业列入新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   污水处理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筛选。将设计日处理量5千吨及以上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厂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管理。   (二)初筛名单征求我部相关司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地方各级环保部门意见。   (三)补充重金属防控重点企业、直排海重点企业等排污量大、潜在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并将全部6000千瓦以上火电企业、有烧结工艺的钢铁企业、石油炼制企业纳入。   最终确认废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4853家,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4425家,其中同一家企业同时列为废水和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共729家,污水处理厂2872家。
  • 环保部印发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国家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国家重点污染源的动态监控,我部依据2007年环境统计数据,参考往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结合2008年排污收费和总量减排核算工作,并在充分征求各地意见基础上,筛选出各地区废气、废水排放重点监控企业,同时,对全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全口径统计,完成了《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1. 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说明   2. 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附件一: 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说明   一、目的及依据   为进一步明确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切实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控等环境监管工作,根据《环境统计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7号)、《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等有关要求,筛选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二、筛选原则   (一)以2007年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参考往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动态调整,控制重点监控企业总数量,并保证历史连续性。   (二)筛选因子。废水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主,废气以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主。   (三)注意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上一年度数据和污染减排核算有关数据相衔接。   (四)参考环境监察部门提供的排污收费相关数据。   (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行全口径统计,纳入国家重点监管范围。   三、筛选方法   (一)以2007年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将工业企业分别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大小排序,筛选占工业排放量65%的废气企业 分别按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大小排序,筛选占工业排放量65%的废水企业。   (二)将(一)产生的名单和往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合并,形成初步征求意见名单,发至各地方环保部门征求意见。   (三)将各地反馈意见汇总整理,对原名单中已经关闭、永久停产及不符合实际排污情况等企业和企业群不列入名单中。   (四)对(三)中关停企业再交环境监察部门核对确认。   (五)按照排污量65%比例要求对调整后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核定。最后确认废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3945家,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3715家,去掉废水和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重合的,废水和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合计6969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296家。
  • 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有关问题不清楚?官方回应来了
    关于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有关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你厅《关于总磷总氮重点行业企业自动监控安装联网有关问题的请示》(粤环报〔2021〕5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大气、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其中氮磷排放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还应按我部《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8〕16号)要求,安装使用含总氮和(或)总磷指标的自动监测设备。相关自动监测要求应当依法载入排污许可证。 二、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按照国家自行监测规范,编制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的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应当载入排污许可证。 三、未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及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函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9月4日
  • 14410家企业纳入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名单
    环保部公布了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确定国家重点监控企业14410家,其中废水企业4001家,废气企业3865家,污水处理厂3606家,重金属企业277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167家。根据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3年度环境统计重点调查范围。   附件: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 我国投入百亿元对重点污染源进行自动监控
    “十一五”期间,我国投入百亿元用于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目前,全国已建成343个省级、地市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对15559家重点污染源实施了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完成率和联网率均达到百分之百。这是记者近日在太原召开的全国工业污染源监控暨环保物联网技术研讨会上获悉的。   “监控技术和装备发展的水平,直接关系到环境监督管理的有效性。能否对污染源进行实时、准确的监控,关系到‘十二五’减排目标的实现。应用物联网海量集成技术、细化污染源监控系统全方位架构、强化数字环境管理,将带来环境管理模式的重大转变,已经成为现阶段发展和推动环境管理的有效手段。”环境保护部科技司司长赵英民说。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在原有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约束性指标基础上,增加氮氧化物、氨氮含量考核指标。赵英民说,下一步应围绕物联网技术整合集成、市场开拓和推广开展相关工作。在开发出适宜我国国情应用的技术、设备和加快相关政策、法规修订工作的同时,政府、企业和科研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环保物联网技术,将各类污染源信息和环境信息实时采集,建立统一的智能海量数据资源中心,进行数据挖掘、模型建立。为环保部门总量控制、生态保护、环境执法服务 为企业排污设施优化调节和为不同行业的污染控制技术的提升提供服务,达到生产和环保的和谐统一。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邬贺铨在会议上说,在现阶段的物联网应用中,环保物联网是规模最大、技术最复杂的。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环保监控,这条路任重道远。
  • 聚光通过“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系统”试点验收
    8月18日,聚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系统”试点工作验收。   当日,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处长杨子江等一行专家在聚光科技,对公司“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系统”试点工作进行检查,并现场召开验收会议。与会专家听取了聚光科技关于试点管理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汇报,对整个系统的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评估。   扬子江处长及与会专家对该公司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与会专家认为,聚光科技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系统”建设中已经形成了一个规范的管理模式,系统总体建设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验收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并希望聚光科技在环保监控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努力为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次验收组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环境保护部科技司、监测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保厅监测与信息处、杭州市环保局信息中心、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以及相关省、市环保厅(局)等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专家30余人组成。随后,各位领导及专家就"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系统"试点工作展开了广泛的研讨。
  •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办法征求意见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规范对污染源监测的监督管理,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我部组织编写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5月24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们。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监测司 吴敏    联系电话:(010)66556830    传  真:(010)66556825   邮  箱:wuranyuan@mep.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联 系 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李莉娜    联系电话:(010)84943200   传  真:(010)84943136   邮  箱:wry@cnemc.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邮  编:100012 附件:1.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4.《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5月7日
  •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印发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   请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监督,督促企业履行责任与义务,开展自行监测 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我部将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环境保护部   2013年7月30日   抄送: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中国环境报社,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有关企业。
  • 暗含仪器采购大户 201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公布
    近日,环保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2012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该文件公布了2012年国家重点监控的污染源企业15379家,其中国家重点监控废水企业5159家,国家重点监控废气企业3605家,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2883家,国家重点监控重金属企业3732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这些将被重点监控的企业都要在企业的排污口安装废水或者废气监控仪器,极有可能是未来环境监测仪器的采购大户。   环保部的具体公告及201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具体名单请参见附件(由于环保部未公开披露正式名单,故附件为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印发《2012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pdf     2012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zip
  • 总投入100亿元 我国应用物联网对1.5万个重点环境污染源实施监控
    12月6~8日,环境保护部“工业污染源监控暨环保物联网技术研讨会”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会议重点研讨了工业污染源监控的新形势和环保物联网发展的趋势,以及工业污染源监控工程技术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思路。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国家将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力度,环保考核在原有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约束性指标基础上,将增加NOx、NH3-N考核指标,这需要强大的科学技术做支撑和保障。监控技术和装备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环境监督管理的有效性,能否对污染源进行实时、准确地监控,关系到“十二五”减排目标的实现。他强调,物联网应用于环境监管已成为现阶段推动环境管理的有效手段。应用物联网海量集成技术、细化污染源监控系统全方位架构、强化数字环境管理,将带来环境管理模式的重大转变。   据介绍,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符合物联网的基本特征,“十一五”期间,全国31个省市区300多个地市近万家排污企业共同实施了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项目,总投入超100亿元人民币,实现了数万个信息点位的联通,实现了对排污口、环保治理设施以及部分生产工艺的全方位监控,构建了一个庞大的环保监控体系,使得“十一五”环保呈现向好态势。这位负责人说,根据最新统计,中国已经建成343个省、市两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对1.5万多家重点污染源实施了自动监控。应用物联网理念创新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已成为中国现阶段巩固污染减排成果的有效手段。   据了解,环境保护部工业污染源监控工程技术中心将由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承担建设,中心以开展相关领域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基于物联网技术,建立完整的工业污染源监控技术创新体系及构建工业污染源监控的系统集成和工程化验证平台为目标,提供各行业工业污染源监控技术的环保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   ■新闻链接   “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之后的世界信息产业第三次浪潮。环保物联网技术将各类污染源信息和环境信息实时采集,建立统一的智能海量数据资源中心,进行数据挖掘、模型建立,为环保部门污染源监控、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生态保护和环境执法服务 为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评价等提供数据服务 为不同行业的污染控制技术的提升提供服务。
  • 北京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一期)项目顺利验收
    2014年3月21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姚辉、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仲崇磊主持召开了“北京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一期)项目-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监测数据和污染物治理设施中控系统运行参数数据采集和传输网络(数采系统)建设工程”终验专家评审会,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依据专家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项目终验意见:   一、承建单位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达到了项目建设要求,所开发的系统经试运行,各项功能满足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目前的业务要求。   二、项目建设文档齐全,工程管理规范,监理工作到位。   三、三方一致同意项目通过最终验收。   本项目对北京市“十二五”期间需要重点监控的226家企业的污染物治理设施中控系统运行参数、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建设传输网络。通过对污染源前端多种数据的采集,集成后统一传输至市环保局数据中心,以满足环境保护部和北京市对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的需要。
  • 125万!上饶市重点禁捕水域双光谱高空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上饶市重点禁捕水域双光谱高空视频监控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XCY-SR2022-CG0311)不见面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采购预算125万元。采购人:上饶市农业农村局主管项目编号:JXCY-SR2022-CG0311项目名称:上饶市重点禁捕水域双光谱高空视频监控项目采购开标时间:2022年05月06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采购需求:电话:18870301119
  • 生态环境部公布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
    今年4月以来,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全国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信息线索共享、联合检查机制,强化部门间和部门内部的合作联动,查处了多起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021年5月8日,生态环境部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布《生态环境部公布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有效震慑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部组织整理了第二批6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这些案件中,有自动监测设备运维人员向排污单位传授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方法,有排污单位负责人纵容、指使单位人员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上述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相关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密切配合,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严惩。生态环境部对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江苏省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浙江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办理案件中的突出表现提出表扬。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包括:一、天津中天海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2020年8月14日,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天津中天海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海盛公司)运营的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黄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黄台污水厂)自动监测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设备设置为厂家模式,在该模式下可通过人为修改计算参数,将实际超标的自动监测数据修改为达标。8月20日,津南区执法支队联合天津市总队对黄台污水厂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自2019年11月8日至2020年8月14日上午,该厂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设备持续存在显示值与实际值不一致的情况。经调查证实,黄台污水厂自动监测设备运维人员周某,违规私自将自动监测设备厂家模式下调整参数的方法透露给该厂厂长赵某。赵某依该方法多次修改设备参数,致使该厂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数据严重失真。中天海盛公司总经理于某在得知上述情况后不仅未加以制止,还在赵某离职后指使王某继续按上述操作方法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8日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赵某、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江苏镇江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2018年6月,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苏省开展“回头看”工作期间,发现江苏镇江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公司)烧结厂废气自动监测数据涉嫌造假。经查,为降低生产成本,逃避环保监管,龙江公司负责生产的副总经理卓某多次授意烧结厂厂长李某、副厂长曹某,要求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公司南京月半口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吴某透露系统管理员账户密码、传授篡改方法,指使工人修改烟气自动监控设备斜率和截距值,篡改自动监测数据,导致二氧化硫排放自动监测数据严重失实。原丹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处罚款100万元。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8日以污染环境罪,判处龙江公司罚金人民币800万元;判处卓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判处李某、龙江公司环保部门负责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曹某、吴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三、安徽马鞍山安徽盘景水泥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2021年4月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安徽盘景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景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3号水泥生产线窑尾烟气自动监测设备工控机显示的二氧化硫和一氧化氮浓度实测值,均低于分析仪显示测量值,而数采仪数据与工控机一致。经查,盘景公司为使上传至生态环境部门自动监控系统平台的污染物浓度达标,违规修改自动监测设备工控机软件量程参数,导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动监测数据分别减小了75%、50%,与实际排放的污染物浓度严重不符。生态环境部门监测结果显示,3号生产线窑尾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过其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许可排放浓度限值1.36倍。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四、福建南平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2020年10月,福建省污染源监控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连续收到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康公司)废水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的预警信息。鉴于短时间内触发预警的频次超出合理范围,省平台遂通知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开展突击检查。经查,绿康公司污水处理负责人为隐瞒向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超标排放氨氮和化学需氧量的事实,多次擅自断开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路,将设备进样管插入装有达标水样的量杯内,未按要求采集、分析实际外排废水,并将所谓“达标”数据上传,导致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接收的自动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负责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的福光水务(南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公司)知情但未制止绿康公司故意干扰环境监测活动正常开展的行为,也未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责令绿康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绿康公司和福光公司的4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已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五、吉林延边畜牧延北屠宰加工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2020年7月24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在对延边畜牧延北屠宰加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自动监测站房地下采水口本应放在取水槽内的采样头,被放在一个装有未知液体的塑料桶内,正常采样过程被干扰,涉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经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负责人金某为避免自动监测设备采样头堵塞,使用其他水管将污水总排口取水槽内污水抽到塑料桶内,再将采样头放置其中。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站房地下排水口污水和塑料桶内液体分别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两处水样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浓度均未超标,但塑料桶内污染物浓度远低于实际排放浓度。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限制生产,处罚款10万元;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金某行政拘留5日。六、浙江杭州临安三信粘扣带有限公司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案2021年4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杭州市企业环保码智能服务与监管平台,发现临安三信粘扣带有限公司多次出现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后迅速回落且排放量加大的现象,存在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重大嫌疑。该局立即启动行刑衔接机制,实行环保、公安互动驻点办公模式,锁定数据和视频证据,共享情报、联合研判。经过两个部门10天的联合侦查,基本掌握了该公司环境犯罪的有关证据。5月10日,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经调查,该公司因产能提升导致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浓度升高,超过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此污水处理站班长杨某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胡某伙同操作工王某,多次采用清水稀释排放和将采样管拔出插入清水瓶的方式干扰自动监测设施采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3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刑事拘留。
  • 22种食品添加剂将被重点监控 罂粟壳列入非添黑名单
    卫生部20日通报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截至目前,罂粟壳、敌敌畏等64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已进入“黑名单”重点监控。   卫生部通报的情况显示,2009年,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成立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目前,共公布了6批64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黑名单”。其中,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包括罂粟壳、敌敌畏等。   按照《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安排,卫生部组织对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共计67类12.4万件样品进行了风险监测。目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正组织专家对有关监测数据进行评估。   卫生部表示,今年将组织制订并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2011年-2015年)》,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同时,将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加紧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 聚光科技成功中标福建省三明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服务二期项目
    2018年2月8日,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中标福建省三明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服务二期项目,本次项目包含52家重点污染企业、67个站房、146套设备。3年运维合同额2139万。  本次项目重点建设内容分为七大块,分别是:混合采样,视频监测,门禁系统改造,规范化站房、取样口、排污口建设,安装规范化,新增参数和信息化管理。其中混合采样模块针对原有水质在线2小时取瞬时样分析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升级,将2小时取样更改为10分钟取样,将测量瞬时样改为测2小时混合样,由原来的超标留样改为等比例采样+超标留样。保证运维质量、运维动作规范化,本项目建设实现短信报警、远程反控、动态管控等信息化功能。  福建省针对在线监测市场鱼龙混杂、企业自身运维能力薄弱、仪器备件缺乏系统管理等问题导致在线数据有效率低,质量管理和数据分析统计工作难以进行的难题,于 2013年组织全省开展第三方运营维护管理模式。在重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3年聚光科技顺利拿下福建省首个污染源运营维护项目——“泉州市重点国控污染源运维项目”。经过一年的辛勤耕耘,聚光科技在技术实力和系统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度得到省厅及各级环保部门的一致认可。2014年10月聚光科技在三明市重点国控污染源项目中再次中标,合同期3年,在这3年里,聚光科技在三明项目的运维工作成绩斐然:1、3年运维质量考核优秀,全额支付运维款。2、协助环保局处理多起在线数据造假事件。3、对原先杂乱的在线设备品牌进行统一优化。4、大大提高三明数据传输率、传输有效率。经过3年的工作配合,聚光科技在三明一期项目的各项工作得到环保局的高度认可,为此次二期中标奠定了基础。  为应对服务项目更换,聚光科技在三明成立分公司,由项目经理曾繁辉,实施经理陈传华,商务经理张新州,技术经理鲁安及2名运维小组、1名化验员、2名驻环保局协管员、11名运维技术员组成一个18人的项目服务团队。  本次顺利中标,是对聚光科技的综合实力、技术水平的肯定,也离不开聚光科技团队的正确决策和各部门人员的全力配合。此项目中标对聚光科技以后的业务拓展,提升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展示了聚光科技的实力,同时也展示了聚光科技的核心竞争力。
  • 网格化监控还需更精准
    ●国内许多地方对大气网格化监控做了有益尝试,但是还存在覆盖范围和监测要素不全、信息化水平不高、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难以满足大气污染治理需求。●传感器方法微型站设备成本较低、用电方便(可利用太阳能供电)、易于安装,能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可实现广泛布点。但是,微型化设备采用传感器监测方法,其数据易发生漂移,造成数据不准确。因此,推动采用国标监测方法的小型化设备与微型站设备进行组合布点,数据统一联动校准,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报记者张杰 通讯员马江红当前,我国多地区面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巨大压力。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只有精确找到本地污染物排放来源,结合地理、气象、环境衍生等众多原因综合分析,才能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精准决策和快速应对。“国内许多地方对大气网格化监控做了有益尝试,但是还存在覆盖范围和监测要素不全、信息化水平不高、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难以满足大气污染治理需求。”在近日召开的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管理支持系统技术交流会上,不少行业专家这样表示。参会代表普遍认为,应建设区域网格全覆盖,在线实时提供精准数据,具有完善的数据校正和质控体系,能够客观真实反映污染现状,以及综合分析污染原因的网格化监控体系。当前网格化监控仍存在局限性人工监管方式和视频网格化监控,很难提供精准监测数据;传统空气自动监测站占地面积比较大,成本及后期运营费用较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高健表示,目前各地网格监控取得了很大进步,下一步需在精细化方面做出突破。据了解,很多区域采用人工监管方式,即每个区域都设一个“网格长”进行管理。比如兰州、天津等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原则,构建责任到位、监管到位、落实到位、督导到位的常态化管理体系。以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为单位,分级划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网格,构建全民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这种办法使相关人员的责任更加明确,聚集更多的人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有良好效果。但人力成本高,缺少精准的分析数据,并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很难做出快速响应和提前预判。”高健认为。另外,有的地方采用视频网格化监控,以了解、掌握本区域大气污染现状、污染物来源等信息,具有直观、清晰特点。但也缺乏精准监测数据作为支撑,并且由于受光照、雨雾、摄像头低分辨率等因素的影响,只能对污染浓度较大的可见性污染源进行监控。此外,还有地方采取常规空气自动监测站加密的方式进行监控,对大气污染防治起到了一定的支撑作用。“但传统的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站房用地面积比较大,加上其成本及后期运营费用较高,因此很难进行大面积、精密化布点, 并且‘说不清污染来源’的问题仍然存在。”与会的监测人员表示。记者了解到,还有国内部分区域布设上千个单一的颗粒物监测网格,可以对PM2.5进行实时监测,掌握大气中颗粒物的实时变化趋势。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方法对SO2、NOx等某些特征污染物排放监控不到位,无法提供全面的污染数据。市场需要怎样的网格化监控系统?能够在线、实时提供精准监测数据,实现区域网格全覆盖,监测设备需严格质控,并需要充分的运营保障与会代表普遍认为,目前大气监控需要寻找新的出路和解决方案,突破技术瓶颈,实现精准监控,以满足大气污染治防治需求。“由于大气污染具有涉及区域范围较大、区域之间污染物传输量大、污染源种类多、污染因子相对复杂等特点,环境监管难度非常大。地方政府需要一套实时、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克服人工、视频等网格监管存在的数据支撑不足等问题。”提供在线监测数据,需要监测仪器,而传统的空气监测站存在成本较高、占地面积大等不足。据某监测站人员介绍,传感器方法微型站设备成本较低、用电方便(可利用太阳能供电)、易于安装,能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可实现广泛布点。但是,微型化设备采用传感器监测方法,其数据易发生漂移,造成数据不准确。“因此,推动采用国标监测方法的小型化设备与微型站设备进行组合布点,数据统一联动校准,就显得尤为重要。”“以上两种监测设备组合布点,可以提供准确数据,但必须对不同监测区域(比如重点工业企业、道路交通、建筑工地和区域边界等)进行不同搭配布点,并对区域环境进行细密网格布点,实现区域网格全覆盖,才能保证数据完整、科学。”相关监测人员表示。与会代表普遍强调,网格化监控系统不但要能提供精准数据,并且需要能够长期稳定提供。“由于有的监测设备可能受到干扰气体影响或因为环境差异造成数据偏差,因此建立健全完善、严谨、规范的环境质量校准体系是非常关键的。”“由于网格化监控区域大、点位相对较多,后期的质控运营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需要进行仪器运营,另一方面还需要进行数据综合分析。没有足够的人员、技术支撑,很难能满足运营的需要。”业内人士认为。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有哪些优势?空气质量微型站和小型站搭配,体积小巧、便于安装,可以实现大面积应用;将城市全部区域细分为无数网格监控区域,实现实时预警和靶向治理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范朝在技术交流会上进行了技术分享。 他介绍说,结合传感器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的综合应用,公司推出了空气质量微型站和空气质量小型站,可以露天使用,体积小巧、便于安装,可以实现大面积应用。在提供PM10、PM2.5、SO2、NO2、CO、O3等6项参数数据的基础上,可扩展对VOCs、氯气、硫化氢、氨气等多种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这一系统目前在多地得到推广应用。如何实现监控网格全覆盖?范朝解释说,基于其科研团队分析,根据城市面积,公司将需要监控城市的全部区域细分为无数网格监控区域,布设覆盖整个区域的监测仪器设备,实时评估空气质量动态变化。并结合常规监测、立体监测、移动监测,达到真正意义的“区域网格全覆盖”。先河环保的技术人员介绍说,公司的网格化监控系统除了布设大面积常规网格,还针对特殊污染区域设有专门的加密网格。比如针对未纳入总量减排体系的烟粉尘、VOCs、氨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以及重点污染源,城市环境管理中料场、料堆无棚化,露天烧烤、秸秆焚烧,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城中村、棚户区、城乡接合部原煤散烧,工业园区无组织排放污染等进行整体的监控布点。据介绍,由于传感器方法的微型站成本较低,在先河环保的网格化监控系统得到大面积使用。为了保证微型站数据准确,在一定范围内安装采用国标法小型化监测设备进行配套,对数据比对、校准,并利用大数据平台进行分析解析,判断整体数据的准确性。“由于国标法监测设备使用的监测方法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其校准的数据可作为政府相关部门的执法依据。”技术人员表示。“把污染源纳入监测网络中,系统一旦发现污染源异常排放行为,会将异常报警信息自动通过电脑web端、手机APP端或微信平台,传送到相关责任单位,并且清晰标注污染源所在地理位置及污染物排放时间,监管部门可快速锁定污染源采取处理措施,并对处理效果进行实时监控” 范朝说。与会的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基于大数据应用系统的网格化精准监控,打通了在线监控与政府监管之间的通道。通过网格化监控系统,不仅能实时监控区域内主要污染物动态变化,快速捕捉污染源的异常排放行为并实时预警,而且通过数据分析,可甄别区域污染的主要来源,对其实现靶向治理。如何保证长期稳定提供精准数据?推出 “全生命周期质控管理”、“三级修正”和“四级校准”系统,解决气体干扰或环境差异造成微型站数据不准等问题;并提供充分的运营管理保障对这套网格化监控系统,与会人员普遍关心的是稳定性问题,能否长期稳定提供精准数据?对此,公司技术人员表示,由于微型站产品数据容易受到环境干扰,他们推出了“全生命周期质控管理”、“三级修正”和“四级校准”系统。通过三级数据修正,解决气体干扰或环境差异造成数据不准问题;通过全生命周期质控管理、四级校准质控,解决零点漂移、温度漂移、时间漂移等问题。通过采用组合布点方式,运用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质控,甄别设备异常,并与传递校准结合,实现系统智能校准。通过严格、科学的质控体系,保证系统数据准确性。范朝介绍说,一套严格的运营管理制度规范也非常关键。尤其针对微型站设备,在安装后需定期进行传递校准。为此,公司投入专项资金成立网格化监控数据中心,及时查看和管理每一个数据质量、每一个设备状态,为数据准确性及运营管理的及时、有效性提供有力支撑。另外,公司还设立产品比对、质控实验室,人员、车辆等保证充分,备品备件充足;专业的科学家团队,用于定期对数据进行深入解析、挖掘、分析,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支撑。高健认为,这种创新的网格化监控系统,结合传统方法、标准方法等多种方法,对目前的监测体系是很好的补充。有些参会人员则表示,希望相关企业能够控制设备投资和运行成本,让用户能够支付得起相应费用,以便系统发挥应有作用。
  • 泰州构建水陆空立体环境监测监控网
    p   “报告市长,我市已完成‘排查、监测、溯源’的排口有1222个,现场有执法人员正在进行排口日常巡查工作。”10月12日下午2时许,“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大数据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现场,担任指挥长的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玉琴向泰州市市长史立军报告。 /p p   连线现场,调取长江水源地的最新体检情况、调取化工园区的最新体检情况,现场的执法工作人员分别按照指令完成各项操作。 /p p   今年2月15日,生态环境部在重庆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启动会。泰州成为全国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首批试点城市。此后,“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全面启动,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排查、无人船巡航、水下机器人探查,彻底摸清五类排口情况,实现“一企一表、一口一档”。经技术排查、现场排查和重点核查三级排查,长江泰州段共查出各类排污口1222个,污染源分布点多、线长、面广。 /p p   为保护一江清水,今年4月,“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大数据平台完成立项,7月启动建设。据悉,作为江苏全省首创的长江保护数据平台,建设有长江体检表、专项行动、决策分析、应急管理及社会监督五大重点功能板块,通过视频监控、监测传感、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科学手段,对长江沿线排口、工业、农业、航运、码头、岸线、生态、水质等八大核心生态要素实行24小时智能监控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讯等先进技术,整合利用相关部门数据,对97.8公里长的长江泰州段构建一张水、陆、空立体式监测监控网,实现沿江生态环境数据、监控、分析和管理的全覆盖。 /p p   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主任高吉喜、中国环科院长江修复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录三在论证该平台建设方案时认为,这一平台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在长江全流域具有推广价值,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具有示范意义。 /p p   据陈玉琴介绍,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是该平台的一大特色,追根溯源、污染推演、变化复盘、预警预测等功能,可辅助各级政府加强对长江生态保护的日常管理。同时建立了动态的重点风险源信息数据库、监测数据库,形成一键式触发预警体系,可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p p & nbsp “这一平台打破传统的水生态监管模式,进一步强化河岸共治,实现线上线下良性互动。”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钱忠介绍,平台实现了园区管理、企业管理闭环,通过接入化工园区内生态环境和应急部门监控数据,建立常态化预警机制,实时监控园区“三废”处理、环境质量 通过接入企业排放实时数据、监控数据、治理设施用电数据等,系统自动提示风险企业,实现精准执法。在此基础上,平台还融合了发改、工信、生态环境、水利、海事等18个部门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创新研究“健康长江指数”。 /p p   “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大数据平台正式上线当天,泰州市长江大保护现场推进会同时召开。会上,史立军强调,长江大保护,必须全面系统深入抓好落实,并坚持重点突破,善于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保持耐心,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持续性好转。 /p p   据悉,目前平台已利用生态环境部门79类863项数据,发改、工信等部门102类849项数据,化工园区91类907项数据,数据总量超过3500万条,初步实现部门间的数据互通。实现了长江岸线监控的全覆盖、排口排查整治的全展现、企业生态监管的全周期、长江水质的全公开,专项整治监督的全过程、应急响应的全联动、生态环境问题投诉的全扎口,基本实现长江环境保护数据和管理的全覆盖。 /p
  • 河南投资6.7亿建环境自动监控系统
    坐在屋子里,几百公里外的河流水质、空气质量、污水处理情况,都了然于胸。   日前,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河南省副省长张大卫视察了我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情况。这套投资6.7亿的环保电子眼,预计今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运,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的80%以上。   神奇   环保“电子眼”全方位监控   昨日上午8点,河南省环保厅的环境监控中心,液晶大屏幕几乎占满一面墙,3名技术人员在屏幕下方的电脑上操作。   张大卫直接点题,看一下洛阳伊川污水处理厂的情况。技术人员对着大屏幕上左半部的河南地图,轻点鼠标,右半部分立刻出现了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出水口的视频。同时,进出水口的污染物指标、处理量数据也详细显现出来。   随后,张力军现场随机点名查看了许昌禹州市污水处理厂、贾鲁河陈桥断面等几处水质情况。   “8时13分,许昌禹州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口COD浓度每升20毫克,氨氮每升0.42毫克,达标。”   “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COD浓度每升50.9毫克,氨氮每升15.43毫克,超过每升12毫克的责任目标值。”   随后,技术人员还展示了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的监测情况。   揭秘 光纤铺就千里眼   技术人员演示的,就是河南省准备花6.7亿打造的环境自动监控系统,预计今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运,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的80%以上。   以前,河南省地表水的监测也实行过全省联网,为什么现在还下这么大力气重新打造?   河南省环保厅副巡视员易旭升说,以前的联网,就好比马车,数据通过电话线单点传输,比如一个污水处理厂的数据,必须先传到县里,然后再到市里,最后才到省里,慢不说,而且可靠性大打折扣。   现在的自动监控系统,就好比高铁,各个监控点实时的运行情况、污染指标,自动通过直接铺设的光纤或者宽带,同步传输到省、市、县,来不得一点假。   功能 空气质量、饮用水源都能监控   据了解,整个系统包括环境自动监控平台、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环境质量自动监控、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城市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辐射环境质量及放射性污染源自动监控、突发环境事件监测与指挥9大部分。目标就是覆盖全省、功能完备。   目前,监控中心显示系统、城市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放射性污染源自动监控已投入试运行。   易旭升介绍,不久以后,18个省辖市及县城都能覆盖空气质量自动检测,今后,天气预报不仅能了解气温、还能知道自己呼吸的空气中一氧化碳、臭氧含量。而饮用水源地监控,在国家要求的指标之外,我省又加入一项生物毒性检测,主要为了更好地保证饮用水安全,发现水中有毒性物质可以及时预警。   要求 加快和国家各省联网   张力军说,河南是启动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最早的省份,而污水处理系统更是处于全国前列,下一步要注意数据的有效性,还要尽快注意和国家联网。   张大卫也强调,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要真正实现“覆盖全省、功能完备、技术先进、全国一流”的目标。同时注意加强和国家以及其他省份的交流和学习。   他举个例子,日前,经过各方通力合作,及时采取工程处置、污染防控、水质监测等科学有效的综合措施,中石油渭南柴油泄漏水污染事件处置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如果我们的水质监测能和陕西联网,就可以及早知道上游水质情况,工作会更主动。
  •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解读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和使用是实现污染减排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全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削减10%的约束性指标,2007年,由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专门安排20亿元用于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其中相当部分用于“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07年底至今,中央财政又安排了大量资金用于国控重点污染源的运行与管理。   □为何要编制《办法》?   截至目前,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期工作已基本完成。主要建设成果有:一是初步建成了部、省、市三级上下联通、纵向延伸、横向共享的环保物联网体系。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超额完成任务。二是形成一套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三是培养和锻炼了一批管理和技术的专业型、复合型人才。四是带动了环保产业大发展和科技创新。五是促进了环境管理手段的创新。六是推动了全国环境保护信息化能力的提高。   但是,建成后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应用和管理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制约了自动监控手段发挥更大的作用。尤其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设备的运行管理中问题较多。例如,设备运行维护不到位、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导致自动监控系统不但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成为违法排污企业的挡箭牌。   因此,当前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重点之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的监督检查,建立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和工作管理制度,着力提高自动监控数据的应用程度。   为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加强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正常、稳定,数据真实准确,有必要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办法》有何特点?   《办法》有总则、监督管理、现场监督检查、罚则等多章。《办法》起草编制时,西北环保督查中心同步编制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指南》将以《办法》配套文件形式下发。   污染源自动监控是新生事物,技术性、系统性强,并涉及环境监察、监测、信息等多个部门工作职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出资有排污单位全资、政府全资、排污单位出资加政府补助、BOT等多种方式。   上述几方面原因造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产权、属性的复杂化。监管对象既有排污单位,还有设备供应商、集成商、运营商。《办法》力图在现有法律、法规、规定框架下,考虑地方工作的现状,主要规范现场监督检查的有关工作。   此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种类繁多且系统性强,为了使环保部门全面掌握分散安装在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基本情况,参照排污申报制度,《办法》规定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登记备案制度。   □现场监督检查由谁实施?   《办法》规范的是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的现场执法检查,应由具有环境执法权的部门组织实施。   考虑到现场监督检查大部分地方是由环境监察机构具体负责,但同时山西、河南、内蒙古等设立独立监控中心专门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具体的监督检查主体表述为“由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行使现场监督检查职责的机构”。   □《办法》怎样定位?   《办法》定位是基于现场环境监督检查人员对已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企业进行的现场执法监督检查。   随《办法》同步编制《指南》,进一步细化了现场检查的内容和方法步骤,作为各级环保部门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检查时的技术支撑。   《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共同构成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的工作管理体系。   其中,《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作为环保部门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的总纲,《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规定了解决数据产生源有效性问题的程序,是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有效性审核工作的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约束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中各方责任,是运营管理的依据。而《办法》则是环境监督检查机构开展自动监控现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依据。   □《办法》如何操作?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工作,涉及大量的仪器仪表、化学分析、计算机网络等专业知识。   从2005年起,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污染源自动监控的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包括设备安装、校验、验收等各个方面。《办法》定位于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检查,突出的是可操作性。在检查内容和方法的设置上,力求深入浅出。   例如,关于检查频次问题,《办法》一是对检查频次的规定与现行检查频次保持一致,二是未强调污染源监控设施必须单独检查,而是提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应与其他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检查相结合。   同时,鉴于快速监测仪在现场执法中发挥快速、便捷和初步定量分析的作用,可为判断企业排污行为提供第一手资料。考虑到现场环境执法的实际需要,现场快速监测是必要的,在《办法》中规定了“必要时,由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督性监测或者比对监测并出具监测结果”。   此外,在与《办法》配套的《指南》中,设计了现场检查表,涵盖了例行检查和重点检查的所有内容,且均只需填写是或否,力争在一定程度上用选择题的方式克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专业性强、难于操作的问题。   当然,由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具有多学科的集成性,《办法》配套的《指南》相对较专业,也对现场环境监督检查人员提出了考验。   □责任怎么追究?   由于各地污染源监控现场端仪器设备的出资、采购、产权归属、运维模式的多样化,把建设、运行管理的责任全部都推给排污单位是不合理的,但排污企业是污染产生的责任方,也是环境执法的对象,作为污染防治设施组成部分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其运行状况与排污企业的管理、工作配合等有很大关系。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精神,规定了排污单位的相关责任。   同时,《办法》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中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的规定,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视为污染防治设施,引申出《办法》中对于拒绝申报和谎报、拒绝检查、不正常使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对于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除一般性规定外,应该体现从严从重的原则。因此,《办法》试图建立市场退出机制,从各个方面进行递进式的约束,以达到杜绝弄虚作假的目的。   一是对于排污单位,强调其弄虚作假行为的责任主体,除罚款和通报批评并向社会公布外,如以弄虚作假行为掩盖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的,还要限期治理和追缴排污费,并对其法人处以罚款,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是对于设施生产厂商,如协同或参与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公开通报批评,对同类产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同时重新启动该生产厂商已有各类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国家适用性检测和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审查程序。在未通过重新检测、审查前,暂停其环保产品认证标志使用,使其退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生产、经销市场。   三是对于社会化运行单位,如协同或参与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公开通报批评,对其负责运行管理的设施一律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同时重新启动对其有关资质的国家认证审查程序,在重新审查通过前,暂停其有关资质,使其退出运行市场。   四是对于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经查实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弄虚作假获取总量减排核定削减量或有关环保考评优秀等次的,一律取消,使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管。
  • 谁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的主体?
    p   监管企事业单位违法排污就如同交管部门查处汽车行驶超速。每辆汽车都安装了测速仪表,驾驶员根据速度显示控制油门,保证不超速,这就是自行监测。但有的驾驶员规则意识不强,习惯性超速,于是在合适的地方安装摄像头,抓拍超速汽车,这就是监督性监测。交管部门不能为了防止汽车超速,就在每台车上装测速仪,尽管在技术上并没有难度。交管部门抓超速,主要依靠驾驶员依据自测自觉控制车速,花少量成本监督性抓拍。对污染源的排污监管要遵循相同的原理,以企事业单位自我管理为主,环保部门不定期随机抽查。如果由财政出资为排污企事业单位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就如同交管部门为每台车装测速仪防超速,管理成本高昂且效果有限并不具有可行性。 /p p   在环保系统内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主体责任的划分一直存在争议。有人认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首先是强化现场环境监管的手段和工具,应当由环保部门运行管理。而另外有人则持相反意见,认为企业自行监测并公开排污信息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是企业的义务。 /p p   因此,当前必须形成共识,笔者认为,无论从法理上还是实际工作中,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主体都应是企业,而不是环保部门。 /p p   从法理上分析。根据新环保法第55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因此,环保部门可责成重点排污单位通过手工或自动监测公布其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和总量。鉴于国控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点多、量大,甚至毒性大,依据第42条规定,要求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环保部门完全可依法要求特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满足环保部门管理需要。 /p p   从实践上分析。各级环保部门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者,裁判员的身份不能承担运动员的工作任务。污染源自动监控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环保部门的人员现状都不足以胜任这项繁重的工作。按照国家体制改革精神,污染源自动监测属于市场行为。如果由政府大包大揽,则与改革方向相悖。 /p p   新环保法第42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一旦采用自动监测,就要规范运行,并且保留原始监测记录。而第55条要求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污染物排放特征选择手工或自动监测方式,只要能说清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总量即可。笔者认为,应把这两个条款结合起来理解,环境管理部门的首要职责是确定需要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企事业单位清单,然后提出建设和运行要求,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当务之急,是回头审视哪些企事业属于国家要监管的重点排污单位,把清单做实,再依法严管。 /p p   如今第一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已进入设备老化、需要更新阶段。准确定位这些系统非常迫切。要么财政继续投入,要么就回归企事业单位污染治理设施本性。只有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明确了,并且履职到位了,才能提高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p
  • 中山投资3600万在线监控尾气水质空气
    摘要:国家环保部专家考察团的成员包括国家环保总局原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祝光耀、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副巡视员侯代军、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等10人。李启红在汇报中表示,中山正计划投入3600万元建设机动车尾气、河流水质、空气质量在线监控系统,将于2010年底完成。   ■热闻快读    本报讯 国家环保部专家考察团的成员包括国家环保总局原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祝光耀、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副巡视员侯代军、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等10人。李启红在汇报中表示,中山正计划投入3600万元建设机动车尾气、河流水质、空气质量在线监控系统,将于2010年底完成。   2008年底,中山已经通过省环保厅的考核以及国家环保局的技术核查,此次国家环保总局考察团将对各项生态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据了解,该考察组此次来到广东,除了对中山生态建设示范区进行考核外,还将奔赴深圳对福田区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进行考核。   整改责任分解明确到各单位   在去年的国家技术核查中,专家组提出中山应该在加强林相改造、提高森林质量、加强外来入境五种防治、发展循环经济、提高服务业比重等方面继续改进。现在一年过去了,各项这几方面的改进工作进展如何呢?   昨天下午,李启红在汇报中表示,去年通过省环保局的验收和国家环保总局的技术验收后,中山市针对专家组提出的改进意见,制订了落实整改方案,并将整改责任分解明确到各个相关单位。经过一年的努力,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进展并获得多项殊荣。据了解,去年中山的环保责任考核连续五年排名全省前列、2008年度节能减排全省第一、珠江综合整治考核全省第一。   8成污水可接受在线监控   针对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要求,早在2004年中山便制定了生态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随后又纳入到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去。据了解,近些年来中山先后组织投入100亿元推进内河整治、污水处理、立即处理、废物处置、绿化美化、生态保护、湿地恢复、矿山复绿、生态农业、食品检测、污染监控、优美乡镇等12项生态环保工程。经自查,中山已经达到国家要求的5项基本条件和19项建设指标。   以内河综合整治为例,目前中山投入了8.7亿元整治1227公里主要内河,清拆违章建筑25万平方米,堤岸绿化30万平方米,治理直排式厕所3952个,治理率达到100%。此外,污染源在线监控方面,中山投资了4800万元建成全省第一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对300多家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实行在线实时监控,占全市污水污染负荷的80%。   成绩公布   岐江河部分河段可游泳了   针对去年技术考核组提出的意见,李启红介绍一年来的整改成效   在昨日的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工作考核验收时间,针对去年技术考核组提出意见,中山市长李启红在昨日汇报时表示,中山认真落实制定整改方案,经过一年多努力,整改成效突出。   1 污水处理率已达88%   去年意见:   中山部分镇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还没到位,生活污水收集还存在困难,中山应继续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李启红回复:   中山仍在继续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投资4800万元建成全省第一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对300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实行在线实时监测,占全市污水负荷80%。中山正计划投入3600万元建设机动车尾气、河流水质、空气质量在线监控系统,将于2010年底完成。   而对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投入了38亿元建设了20个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配套管网,全市污水处理能力现在已达到每日75.5万吨。   (中山市环保局局长罗焯添:现在污水处理率现在已经达到88%,全市每个镇都建设一个污水处理厂,这在全国是唯一的。)   2 三产占GDP比重上升明显   去年意见:   唯一一个暂时未达到要求的参考性指标是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考核指标要求大于等于40%,2007年中山为36.1%,预计2008年达到36.5%。   李启红回复:   中山现在正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中山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加快中山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发展金融、物流、会展、旅游、信息等现代服务业。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服务业投资增长15.9%,服务业增加值增长 11.9%,占生产总值比重已达到37.3%。   3 岐江河水质已达国家四类   去年意见:   中山应进一步加大河涌水环境保护力度,体现水乡特色。   李启红回复:   中山按照“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理念,以节水减污为重点,明确了内河岸堤保护范围,投入8.7亿元整治主要内河1227公里,清拆违章建筑25万平方米,堤岸绿化30万平方米,治理直排式厕所3952个,治理率达100%。中山母亲河岐江河水质已经恢复到国家地表水四类水质标准,部分河段已经达到三类水质标准(可以下河游泳)。   4 生活污水处理后或再用   去年意见:   去年技术考核时,省环保局副局长陈敏建议中山应创新发展模式,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以水为切入点在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从源头控制污染,减排工作方面争取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李启红回复:   中山目前已出台了《中山市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目前正在编制《中山市清洁生产中期规划》,计划用5年时间完善技术法规体系、技术创新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中山近几年拒绝了近1000亿元规模的污染项目投资。目前,中山也正在探索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水回用系统,用作绿化、道路洒水和工业用水等。   而对于清洁生产,中山安排了25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补助8万元,目前,中山全市自愿性清洁生产企业达11家,31家企业自愿报名纳入清洁生产达标规划。   考察现场   岐江河:“水变清了,周边的楼盘贵吧?”   昨天下午,李启红市长汇报完毕后,考察团一行驱车来到岐江公园考察岐江河的综合整治成效。   祝光耀组长对岐江河的整治方法颇感兴趣,并向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岐江河的径流、长度、沿岸人口数量等信息。据了解,90年代初的岐江河水质很差,曾一度被认定为劣五类黑臭水。经过修剪东西水闸、清淤、截污等综合治理方法,目前水质已经达到四类城市景观用水。   曾经的粤中船厂被改建为风光美丽的岐江公园,引起了考察团的浓厚兴趣。听完工作人员的介绍后,祝光耀看了看旁边正在建的一个楼盘,然后饶有兴致地问邓小兵常务副市长说,“这岐江河水变清,还建了岐江公园,这周边的楼盘是不是也挺贵的啊?”   “那当然,这边的楼盘被带旺了。”邓小兵笑呵呵地回答。“但中山现在的总体的楼价是四千多,大部分老百姓还是买得起房子的。”李启红市长在旁边插了一句。   污染源在线监控:每5分钟向省厅传送一条数据   考察团又来到中山市环境监察分局。在检测分局的在线室内,工作人员向考察团现场演示如何利用监控系统监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祝光耀提出察看小榄镇的污水排放情况。工作人员即可在系统中找到小榄镇的监控点,然后用鼠标点击即可查看,大屏幕上即显示小榄某企业的排污画面。   工作人员点击小榄镇,然后再点击实时监控数据,画面上即刻显示最近一个小时内小榄镇的排污总量和CO D等各项数据。当听说,该系统可以联网广东省的在线监控系统,并且每5分钟就向省厅系统传送一条数据时,祝光耀组长笑着对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说,“这样广东省的污染源都可以一目了然了。”   离开前监察分局前,监察分局蔡局长还向考察组介绍了企业排污费的征收公示情况。祝光耀组长问,监察分局共有多少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当蔡局长回答有60名工作人员时,旁边的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开玩笑说,“你比我们还要‘威水’啊,我们负责监测的工作人员才50个。”   数字说话   对300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和终点污染源实行在线实时监测,占全市污水负荷80%。   全市每个镇都建设一个污水处理厂,这在全国是唯一的   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服务业投资增长15.9%,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1.9%,占生产总值比重已达到37.3%
  •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委会成立
    10月12日,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委员会在京正式成立。水利部副部长、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胡四一出席会议,为专家颁发聘书并发表讲话。   胡四一在讲话中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作了深入阐述,他指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需要健全一系列配套制度和建立相应的技术支撑体系。没有完善的监测系统和全面的监测信息,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将无所依据。这就要求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指标体系,完善数据获取和监控手段,切实做到能操作、能检查、能考核。   胡四一强调,组建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委员会,是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重要保障。水利部对成立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委员会工作非常重视,在充分考虑专业全面性、技术权威性的基础上,通过重点邀请、征求意见和组织推荐,正式确定由相关行业和领域的 35位资深专家共同组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委员会。   胡四一对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为了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必须以科学民主的方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集中专家的智慧。就此他提出三点意见。   第一,充分认识咨询工作的重要性,树立责任感和使命感。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撑,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水资源管理的重中之重,是水利信息化的龙头工程。陈雷部长就项目建设提出了“统筹规划、总体设计、资源整合、提高效能、突出重点、分期实施、同步推进、统一实施、周密组织和加强管理”的管理要求。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级项目办要按照部领导要求,准确把握项目特点,精心组织专家咨询工作。各位专家要高度重视咨询工作,帮我们准确把握项目实施的技术方向,为解决实施难题建言献策,科学总结实施经验,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为项目实施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撑和决策支持。   第二,深入研究项目的关键环节,建立多学科的强大智库。作为水利部的重大信息化项目,该项目不仅具有参与部门多、投入资金多、涉及专业多、技术要求高的特点,又要遵循财政项目的预算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和序时进度等要求。希望各位专家尽快研究熟悉《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4年)》,针对项目建设的重大技术问题,从各自的专业领域积极建言献策。专家组的技术咨询要把握项目的关键技术环节,在配套制度建设、优化技术路线、整合信息资源、发挥决策支持效果等方面深入研究,不断提出真知灼见,高屋建瓴地指导项目实施。   第三,积极参与项目全过程,对重要成果质量进行把关。希望各位专家按照《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密切配合项目进展开展咨询和专家审查,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大纲评审、项目中期评估、项目最终验收等各个环节对项目成果质量进行把关。专家委员会要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在今后对项目给予长期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全体专家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 投资1.42亿 宁波北仑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动工
    6日上午,总投资1.42亿元的北仑环境监测监控中心破土动工,建成后将全面提升我区水、气、噪声、辐射和污染源等自动监测系统和实验室能力。   环保部生态司副司长朱广庆,省环保厅厅长徐震,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陈利幸,市环保局局长徐畅成,区委副书记、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华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银泽,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国平,区政协副主席胡国光等为项目培土奠基。张国平主持开工仪式。   图为北仑环境检测中心项目奠基现场。(记者 孙红军摄)   徐震宣布北仑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开工。朱广庆、徐震、陈利幸共同启动发光球。   图为朱广庆、徐震、陈利幸启动发光球。(记者 孙红军摄)   徐畅成在致辞中说,北仑环境监测监控中心的建设,是北仑和宁波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提高全市环境保护开拓创新和持续发展水平,是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市全面实施“六个加快”战略,推进生态市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北仑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主要区域,也是全省乃至华东地区重要的临港工业基地,区域内能源、石化、钢铁等项目较多,产业结构特色明显,环境保护压力较大。近年来,北仑区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绿色发展理念,在“十一五”期间深入实施污染减排、临港工业废气整治等重大治理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此次建设北仑区环境监测监控中心,标志着北仑在全面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环境监管能力整合方面走出了一条新型发展之路,必将为推动北仑和宁波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希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能继续得到国家和省环保部门的悉心指导,确保中心实现“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目标。中心建成后要更好地深入研究和解决北仑和我市在环境保护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富有时代特征、区域特色的环境监测监控新路子,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发展战略的宏伟蓝图。   图为徐畅成致辞。(记者 孙红军摄)   华伟在致辞中说,近年来,我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铁腕推进污染整治和生态建设,区域生态环境得到积极改善。北仑环境监测监控中心是我区创建全国生态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保障项目。中心建成后将成为全区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的监控枢纽、指挥中心,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物排放数据将实行实时自动监测,对整个区域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各负其责,合力保障北仑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项目顺利建设,为共建共享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新北仑做出应有的贡献。   图为华伟致辞。(记者 孙红军摄)   据了解,北仑环境监测监控中心位于长江路与庐山路交叉口西南角,用地面积12616平方米,建筑面积1214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大楼、环境监测监控体系、“智慧环保”系统、生态文明教育馆及相关附属设施。
  • 用物联网技术提升环境监控能力
    无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通过论证,周建出席论证会并讲话 “感知环境、智慧环保”环境监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日前在江苏省无锡市通过了专家论证,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出席了论证会并讲话。   周建指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把握感知为先,要有具体的量化指标,完善项目具备的各项功能,突出对项目的自主研发 坚持传输为基,注重项目的实用性和示范性,便于在更广范围内推广。在实用性上,加强对基础技术的研究,充分考虑是否会对人体健康、水生植物生长产生影响 坚持计算为要,做到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编码。在技术性上,要有自主知识产权 在实效性上,要确保研发成果尽快应用于实际 在针对性上,要研究太湖的历史、时代变迁和环境质量的演变,建立模型加以推理。作为实施治理太湖的重要城市,无锡对于物联网技术要先行先试,发挥项目的应用示范作用。   近年来,无锡以治理太湖为重点,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环境监测监控能力不断提升。此次建设的“感知环境、智慧环保”环境监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是无锡在环保领域应用物联网技术的创新举措。这项工程重点针对水体水源、大气、土壤、噪声、放射源、危险品废弃物等几类典型环境监测对象,构建环境与社会全向互联的多元化、智慧型环保感知网络,达到“测得准、传得快、搞得清、管得好”的总体目标。   来自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山东等省(市)环境保护厅(局)负责同志也出席了论证会。
  • “地空一体化”扬尘在线监控系统
    扬尘是由于地面上的尘土在风力、人为带动及其他带动条件下而进入大气的开放性污染源,是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雾霾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城市扬尘源具有开放性、空间多源性、广泛性、排放随机性等特征。当前城市区域扬尘来源分为一次扬尘和二次扬尘。一次扬尘是在处理散状物料时,由于诱导空气的流动,将粉尘从处理物料中带出而污染局部地带。二次扬尘是由于流动空气及设备部件转动生成的气流,把沉落的粉尘再次扬起而导致的。城市扬尘种类  工地扬尘主要成分粒径分布排放特点影响程度矽尘、水泥厂、木屑粉尘、石膏粉尘、岩棉泡沫尘等粒径10um的颗粒物约占65%;粒径1um的颗粒物约占95%面源排放25%~40%市区施工工地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交通扬尘主要成分粒径分布排放特点影响程度块、沙土、垃圾、废物、生物碎屑、路面老化破损、尾气排放、机动车刹车片、轮胎磨损等粒径10um的颗粒物约占47%;粒径1um的颗粒物约占95%线源排放25%~35%;主干交通车流、人流量大,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工业粉尘、烟尘主要成分粒径分布排放特点影响程度金属粉尘、木材粉尘,水泥粉尘、生物粉尘、金属融粒,木油煤不完全燃烧产生的烟尘等粒径分布范围广,机械加工和粉碎产生的粉尘粒径较大,不完全燃烧产生的烟尘和冶金产生的金属融粒粒径较小。室内排放为主,封闭性较好,烟尘主要通过点源对外排放15%~30%一般离市区比较远,封闭性较好,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城市扬尘监控现状  当前城市扬尘在线监测手段可进行颗粒物浓度、噪声、视频、温湿压、风等多重参数综合监测,但由于城市扬尘排放具有无组织排放、排放源类型复杂、易扩散及存在偷排、漏排现象等特点,导致城市扬尘监控仍面临以下问题:  监控难:工地多、无组织,扬尘布点监控难,监测人力少;  分析难:局地以及外源传输的一次、二次粗、细颗粒物混杂,扬尘监控网络未建立,数据积累不足,监测数据简单堆积,需要逐一甄别,效率低;近地面点式监测,难以说清楚区域内扬尘的来源、分布和变化趋势;  追责难:收集证据难,且未建立明确的评价指标、体系以及依法追责制度,难以实现追责和有效管理。 “地空一体化”扬尘在线监控系统   中科光电“地空一体化”扬尘在线监控系统由扬尘噪声在线监控系统和颗粒物扫描激光雷达两大部分组成。  扬尘噪声在线监控系统  扬尘噪声在线监控系统智能化地集成了颗粒物、噪声、云台摄像机、风速风向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等监测设备,可全面布设在区域内各主要建筑工地、道路、码头、混凝土搅拌站、重点工业工矿企业等颗粒物污染排放源附近,实时获得tsp、pm10、pm2.5、噪声、视频、温度、湿度、风速风向等近地面数据;  颗粒物扫描激光雷达  颗粒物扫描激光雷达不断扫描,通过监测区域内的消光系数,退偏振度、边界层高度、能见度等信息,获得区域立体空间内扬尘分布,沉降情况,还可以识别粗细粒子,判断是二次源还是一次源,了解区域间扬尘的输送,从而实现对整个城市区域内扬尘来源、现状、发展变化趋势的掌握。  应用“地空一体化”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微观上可进行浓度数据和视频实时查看、报警抓拍;宏观上可实现对城市区域空间内的扬尘污染作全天候监控,为巡查人员监控取证、行政干预、应急响应、纠纷处置,为管理部门确定扬尘来源、了解扬尘减排治理措施的效果,为政府制定政策规划、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为各部门信息联网共享、协同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依据。 “地空一体化”扬尘在线监控系统 “地空一体化”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平台  “地空一体化”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平台包括实时监测、工地管理、设备管理、历史查询、统计分析、视频观看、报警处理、评价方法等多项功能,同时,系统平台将颗粒物扫描激光雷达的垂直监测、垂直扫描、水平扫描、一定仰角(如45°)探测、走航观测等探测模式进行高度集成,实现了区域内扬尘分布、来源、变化趋势的全方位立体化监测。高效、精细的实时监控,为政府监察部门的多维取证、依法追责提供有效数据支撑。登录页面实时监测——近地面数据实时监测——水平遥感污染源监测实时监测——走航道路交通监测历史查询设备管理“地空一体化”扬尘在线监控系统系统优势  基于物联网思维的智能联动技术,云台摄像机除了预置位抓拍之外,还可以根据颗粒物和噪声报警信息,风速风向信息、智能判断方向进行抓拍,更加准确获取污染源头的位置信息,满足实时性与精细化监管的需求。  近地面监测和立体监测的集成创新。多要素多手段综合监测,不仅有量化数据,视频图像取证,还有区域立体空间的颗粒物分布现状、发展变化趋势分析,微观和宏观结合,证据丰富有力,结论一目了然,突破无组织排放监控的技术难题。  基于大数据挖掘、分析的环保云应用平台。可以实现海量扬尘监测数据、环境空气监测站数据的多角度统计分析和比较,满足大数据的价值挖掘和应用,实现监测系统的云端运营、大数据的云端分析,为政府、企业提供环境治理的技术咨询,同时手机app的应用能让公众随时掌握所在地的颗粒物、噪声等环境指标。  核心设备采用行业标杆公司顶级产品,成熟稳定可靠,使用寿命长。该产品内置了加热器控制湿度水平,不仅保护电子和光学系统,还可以排除湿度对测量结果的影响,测量更加准确;  海量数据的高速存储,本地数据存储容量大于等于1t,通讯接口具备可扩展。  停电后可长期保存系统设置参数,电源恢复后可自动启动,进入工作状态。  “地空一体化”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实现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管理一体化,提升了科学管理的效率和能力。该系统对掌握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现状的真实状况,以及采取控尘措施的效果具有权威性。该系统可用定量化、可视化的数据反映扬尘污染治理的水平,是建设智慧环保的有效手段。
  • 葫芦岛32家企业安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备
    12月15日,记者在葫芦岛市环保部门获悉,葫芦岛市已完成所有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自动在线监控安装,这也是葫芦岛市“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方面实施的重点项目。   据了解,葫芦岛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涉及32家企业、68套监控设备。14家水污染源企业安装19台自动检测设备,主要监测流量、PH、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指标 21家大气污染源企业安装49台自动检测设备,主要监测二氧化硫、烟、氮氧化物、流速、压力、氧、温度指标。   从2004年开始,葫芦岛市逐步在国控重点污染源上安装自动在线监控仪器,今年4月成立自动监控室,自动监控室能力建设日前通过省环保厅验收。至此,葫芦岛市已按计划完成所有国控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和联网,坐在监控中心就可以全面掌握详细的污染数据,可实时监控全市32家重点企业排污情况,全程监控企业污染排放。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标准,集成地理信息系统、12369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及综合业务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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