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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标签,中文标签?

    英文标签,中文标签?

    找到一个默克产品的标签说明,但是英文的,不知中文的标签什么时候能出啊?现在实验室都有中文标签的要求。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5/201205071332_365330_1612271_3.jpg

  • 【讨论】洋食品咋识别?看看是否有中文标签

    如今,超市里越来越多的进口零食、进口水果甚至进口化妆品是否可靠?它们在标签上有何特点?如何识别进口水果?随着国庆节和中秋节的临近,昨日上午,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成都市商务局,在成都双楠伊藤店展开进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引来了不少市民咨询。   [b]识别进口食品看是否有中文标签 [/b]  “我想知道,进口的食品到底从哪能断定?”经常购买进口零食的陈先生询问道。   对此,省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说,国家工商总局明文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没有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食品,而国家规定合格的进口食品都必须具有由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也就是说,消费者可以通过核对中文标签和查看卫生证书来确定进口食品。食品检验监督处刘良说,中文标签内容必须包含食品成分、食用方法、生产日期等必须的基本信息。他提醒,市面上销售的进口食品,若只有纯外文打印的标签,则说明没有经过检验检疫,市民不要随意购买。

  • 【原创大赛】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浅析

    文/马涢阳 华测检测随着贸易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进口产品的接受度与兴趣逐日升高。除了热门的进口电器、电子设备与日渐扩张的外国餐馆,新奇优质的进口食品也悄然进入大众的视野,以其原汁原味的异域特色获得人们的青睐。在海关发布的2018年上海市进出口数据中,本市主要进口食品、农副产品等相关进口额达到2538亿人民币,同比去年增长8.4%。进口最多的国家或地区分别为欧盟、日本、东盟、美国、德国、中国台湾、韩国等。由于食品标签问题已经成为国际食品安全主要问题之一, 标签管理是食品安全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所以随着进口量的增大,政府对中文标签的审查也逐步变严格。早在2012年,原质检总局发布的2012年第27号公告——关于实施《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就规定了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标签进行格式版面检验,并对标签标注内容进行符合性检测。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其中文标签经检验合格的,由施检机构发给备案凭证。除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以外不合格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但在2019年2月,海关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指出将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作为食品检验项目之一,进口商应当负责审核其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由海关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这无疑增加了进口商制作或审核标签的责任,也对其专业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进口预包装食品上所贴外文标签是符合外国当地法律法规的,目的是让当地人民清晰准确地了解食品信息,所以势必与中文标签的要求有很大的不同。如果进口商或第三方机构在制作或审核中文标签时,不刨根究底地搞清楚产品特性,不仔细、专业地检查标签的每个细节,就很容易导致中文标签信息的错误,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很大的困扰和损失。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的内容丰富,所涉及的标准、规定等十分广泛,稍有不慎便很容易出错。本文将简明扼要地分析进口企业在制作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时的易出错点,可供企业参考。[b]1、 基本要求[/b]《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以下简称《GB 7718-2011》)中规定的基本要求是每个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都要符合的,进口食品要在中国境内流通销售也不能例外。在所有基本要求规定里,最易出错的便是字符高度和宣传问题。1.1 字符高度在《GB 7718-2011》中规定: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sup]2[/sup] 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在GB 7718的征求意见稿当中也是如此规定,而且要求的字符高度有所增大(预包装食品的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40cm[sup]2[/sup] 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2.0 mm)。有些进口商觉得中文标签没有原文包装美观,为了尽量减小中文标签尺寸,便压缩中文字符高度,就很容易达不到1.8mm的要求。其次,中文字符没有高于对应外文字符的情况也时有发生。《GB 7718-2011》对此的规定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中外文内容需对应,二是中文字符高度要更高。其中,英文字符高度应按大写字母或“k、f、l”等小写字母判断。《GB 7718-2011》对于净含量的字高有单独的要求,“净含量“三个汉字、数值与单位都需满足要求,所以此处也易被企业忽略。具体规定如下。[align=left]表1 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align][table=553][tr][td] [align=center][color=windowtext]净含量([/color][color=windowtext]Q[/color][color=windowtext])的范围[/color][/align] [/td][td] [align=center][color=windowtext]字符的最小高度[/color][color=windowtext] mm[/color][/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color=windowtext]Q≤50mL Q≤50g[/color][/align] [/td][td] [align=center][color=windowtext]2[/color][/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color=windowtext]50mL[/color][color=windowtext]<[/color][color=windowtext]Q≤200mL[/color][color=windowtext];[/color][color=windowtext]50g[/color][color=windowtext]<[/color][color=windowtext]Q≤200g[/color][/align] [/td][td] [align=center][color=windowtext]3[/color][/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color=windowtext]200mL[/color][color=windowtext]<[/color][color=windowtext]Q≤1L[/color][color=windowtext];[/color][color=windowtext]200g[/color][color=windowtext]<[/color][color=windowtext]Q≤1kg[/color][/align] [/td][td] [align=center][color=windowtext]4[/color][/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color=windowtext]Q[/color][color=windowtext]>[/color][color=windowtext]1kg[/color][color=windowtext];[/color][color=windowtext]Q[/color][color=windowtext]>[/color][color=windowtext]1L[/color][/align] [/td][td] [align=center][color=windowtext]6[/color][/align] [/td][/tr][/table]1.2 广告宣传中国人说“药补不如食补”,外国人也说“食物是最好的药物”。人们越来越追求健康,而许多商家也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点商机。比如近几年风靡的酵素,就受到了众多爱美人士的追捧。但仔细研究其配料表与加工工艺,对照国标《GB/T 31121-2014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便会发现,它的本质是发酵果蔬汁饮料,并不会起到广告中宣传的瘦身或美容效果。虚假宣传的中文标签同时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b]2、 食品品名与归类[/b]比较严重的是食品类别名称与实际不符。由于各国或地区对各项食品的定义不同,在确定食品的中文品名时,一定要仔细研究配料表,必要时还要了解其加工工艺,势必要将其归为符合中国定义的食品类别。例如,某款进口产品,配料为黑橄榄、水、食盐、葡萄糖酸亚铁。根据《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葡萄糖酸亚铁只能添加在类别为“04.02.02.03腌渍的蔬菜(仅限橄榄)”的食品中。由于产品包装为马口铁罐,所以产品应归类为“04.02.02.04 蔬菜罐头”,不可以添加葡萄糖酸亚铁。可进口商认为这款产品属于腌渍的蔬菜,只是包装形式为罐头。在《GB 2760-2014 实施指南》中,规定了“04.02.02.04蔬菜罐头”的定义为:以新鲜蔬菜为原料,经预处理、装罐(包括马口铁罐、玻璃罐、复合薄膜袋或其他包装材料容器)、密封、杀菌等工艺制成的产品只能属于罐头,此即典型的对产品属性定义混淆。[b]3、 配料表[/b]配料表可堪称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中最重要的部分,它体现了食品最本质的信息。所以可能出现的错误也比较多。3.1 配料名称标注不规范此项与食品名称的归类同理,配料的名称也应符合国标或其他标准的要求,不能因为作为配料就可以放低要求。要注意不可使用无法体现产品真实属性的名称,属于复合配料的需将其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展开标示。3.2 单一配料的产品没有标注配料表由于很多国家和地区规定单一配料不需要标注配料表,但我国标准规定需要标注,因此此类产品中文标签容易出现漏标注配料表的问题,如茶叶、咖啡粉以及饮用水等。3.3 配料未按照递减顺序排列有些国家规定,配料顺序是按照其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排列的。所以在制作中文标签时,不能简单的按外文标签中顺序写,一定要和出口国确认清楚配料的添加量,以此作为依据来排序。3.4 所使用的配料违反我国的有关规定由于各国的法规标准不同,一些在生产国家和地区允许使用的原料,在我国未被批准使用。对于有异议的配料,要特别注意查询其食用依据。如果不是新食品原料,也不属于药食同源,或无法提供其他可在中国食用的依据,那么即使市面上有其他同类产品在售,也要谨慎起见,不得进口。[b]4、 原产国与进口商等[/b]原产国与进口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是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中最具特色的部分,它标示了食品的来源地与国内负责人。其中,对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需标示“原产地区”。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需标注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缺一不可。可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对原产国的定义,《GB 7718-2011》的问答中做了如下解释: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是指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国家或地区名称,包括包装(或灌装)国家或地区名称。WT0《原产地规则协定》第9条第1款b项将货物原产地正式界定为,“完全获得该货物的国家;或如果该货物的生产涉及一个以上的国家,则为进行最后实质性改变的国家”。由此可见,进口产品的原产地具有唯一性,无论产品在国际贸易流通中经历了几个国家或地区的生产、制造或加工,其原产地通常只能确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而不能有两个或多个原产地。一般与原产地证上国别对应即可。[b]5、 日期标示[/b]《GB 7718-2011》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且应按年、月、日的顺序标示日期,如果不按此顺序标示,应注明日期标示顺序。由于一些国家或地区不要求食品标签标注生产日期,只要求标注保质期;或者标注的方式跟我国的要求不一致,比如有些规定保质期只需标注到月,标准的顺序是月/日/年,或者日/月/年。因此需要我们在制作标签时注意日期标注的规范性。如果原包装没有印刷具体日期,就一定要在中文标签上标注规范的具体日期,而不能以见包装某部位这种形式。[b]6、 净含量[/b]净含量的法定计量单位分为体积单位(升、L、l、毫升、mL、ml)和质量单位(克、g、千克、kg)。固态食品只能标示质量单位,液态、半固态、粘性食品可以选择标示体积单位或质量单位。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大包装在标示净含量的同时还应标示规格。除了前面提到的字符高度问题,还易出现的问题是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标示:如没有与食品名称在同一展示版面标示;对于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没有按规定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数值超过1000的,需要换单位,如应标示1.5kg,而非1500g等等。很多进口酒类的计量单位为盎司(oz),要注意换算,1美制液体盎司(oz)=29.57毫升(ml),1英制液体盎司(oz)=28.41毫升(ml)。有些欧盟出口的酒类单位为“ml e”,此处的“e”为“estimate”的首字母,表示估量,是会有一定的误差的意思。在中文标签中,不可出现oz或ml e这些不规范的标示方式。[b]7、 营养标签[/b]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除了豁免的情况以外,营养成分表是强制标示的内容,而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是在符合标准规定的条件下选择性标示的内容。在《GB 28050-2011》中,详细地规定了营养成分表中营养成分的名称和顺序、标示单位、修约间隔、“0”界限值以及能量的计算方法等,还有一些需特别标示的特殊情况。我国目前规定的必须标示项目为“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下称“能量+4个核心营养素”),相比其他国家或地区规定的项目算很少的,所以一般外文营养标签的信息是足够的。中文营养成分表中项目可以与原文标签中的项目保持一致,也可以只保留“能量+4个核心营养素”的形式。要特别注意,如果生产过程中使用了营养强化剂或氢化油脂,则一定要在营养成分表中未标示出强化后营养强化剂或反式脂肪酸的含量。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常见的问题是进行了声称但产品并不符合标准规定可以进行声称的条件,或者有些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没有使用标准规定的用语。就销售途径来说,除了正规的线下进口,近些年来海淘发展迅猛,进口预包装食品正是其中热门的一员。但政府部门对于线上网络的监管,显然没有对线下交易的监管那么成熟。许多网店经常以不贴中文标签来标榜其是进口正品,或者其中文标签制作得很随意,只考虑广告效益,没有完全符合国家对中文标签的要求。目前,对网络销售规范性的监管也在逐步完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海淘终将以其便利性,成为我国进口食品的重要销售环节。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问题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进口环节各企业应负起主体责任,以更规范、更专业的态度对待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同时,配合政府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社会团体和消费者等正确发挥监督作用,各方有序参与治理,才能切实发挥标签法规标准应有的作用,实现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科学管理。

  • 进口产品中文标签名称与单据不一致

    [font=SimSun, STSong, &]我是搞进口贸易的,今天收到海关标签整改通知:中文标签产品名称与单据名称不一致![/font][font=SimSun, STSong, &]COA及其他单据上写的产品名称:Instant Coffee powder Caf 08 10kg/bag[/font][font=SimSun, STSong, &]货物外包装上写的产品名称:Caf 08[/font][font=SimSun, STSong, &]中文标签上写的产品名称:速溶咖啡粉 Caf 08[/font][font=SimSun, STSong, &]海关要求整改成:速溶咖啡粉 Instant Coffee powder Caf 08[/font][font=SimSun, STSong, &]中文标签还要带着英文产品名称吗?特别不能理解,我都想跟海关battle。难道是有什么规定我不知道吗(疑惑脸)??特想问声凭啥。[/font]

  • 【转帖】进口食品添加剂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质检总局:进口食品添加剂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来源: 质检总局网站 2009-08-19---------------------------------------------------------------------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规定进口食品添加剂应当有详细的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但自2009年7月20日该条例实施以来,仍有部分企业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符合该规定。 根据《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进口食品添加剂应当有详细的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添加剂的原产地和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对不符合该条规定的进口食品添加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依据《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予以没收,对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食品添加剂进口商应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对于进口食品添加剂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加贴合格的中文标签并提供中文说明书,提前做好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的申报工作,切实规范进口行为,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 进口婴儿食品没有中文标签 买家告了京东

    进口婴儿食品没有中文标签 买家告了京东2014年07月03日 06:40:53   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方力 通讯员 滨法) 44瓶Symbiotics纯牛奶乳粉,102盒Earth’sbest世界最好婴儿米粉,6瓶挪威小鱼肝油,7瓶童年时光钙镁锌补充液,6瓶Martek Life’s DHA婴幼儿马泰克海藻油DHA软胶囊。67岁的男人家,今年3月在京东商城“加州阳光孕婴馆”,一气买了这么多进口婴儿食品。花了3万多元。  快递送到后,他发现食品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及任何中文说明。他问客服什么情况,客服说,这些食品都是原装进口的,哪里会有中文标签。  男人觉得,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签,就是违反食品安全法。昨天,他把这家网店杭州某电子商务公司告上法庭,作为交易平台的京东商城也连带成了被告。男人提出,退一赔十,也就是索赔30多万元。  昨天原告只来了代理人。原告代理人说,网店销售的是进口食品,那么必须要有中文标签,这是国家一个强制性的规定。  网店马上回击,男人一次性购买3万多元婴儿食品,不符合常理,他的真正目的是巨额索赔。比如他在东莞法院就诉过当当网无中文标识问题,也是以一赔十,“当时他就是一次性购买3万多元进口巧克力,这显然是恶意消费,滥用诉权。”  原告代理人直言:“食品安全法有最新司法解释,消费者发现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还是可以购买并提出索赔要求的。”  网店继续说,他们之间并不是买卖关系,而是代购,提供的是一种服务。“这一点,在商品的页面上也清楚地标注,这是海外直邮,买家下单,我们到海外采购再发回,所以代购商品并不同于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口食品。”网店还坚称,代购的产品并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顾客也没造成任何影响,不必赔偿。  “你们口口声称海外直邮,那么物流信息,为什么都显示在国内呢?”原告代理人反复质疑。  京东商城说,买家第一次下订单收到货,此后又连续下了六七次订单,说明他应该是明知,这些海外代购商品是没有中文标签的,“如果海外代购的食品有中文标签,顾客反而会怀疑这东西是不是真的。”所以这个事情上,他们认为自己没有责任。  此案,法庭将择期宣判。  网店代购悠着点  海外代购,稀松平常啊,代购国外的奶粉或是包包,很多人都干过这事。但里面有一些法律问题值得一说。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王永皓律师说,海外代购很容易混淆,物品和货品两个概念。  普通消费者,比如你,或是亲戚朋友,从境外购回的物品,是自用物品。按照规定,携带自用物品入境5000元以下的可免税。但网上大多数的海外代购,具有牟利性质,不算自用物品,而是货物。对于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要报关交税。如果以自用物品名义偷逃关税,偷逃税款达到5万元即可入罪。  因为税差的诱惑,一些网店铤而走险,会像蚂蚁搬家一样,请旅行团的导游或是其他人帮忙,以自用物品名义,大量从海外购进商品,在网店上销售。  比较典型的案子:离职空姐因多次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而未申报,且在网店上销售牟利,被认定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刑11年。  至于海外代购的食品,是否适用我国的食品安全法。王永皓认为,凡是入境的食品,就应当适用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上印有中文标签也是强制性规定。国家质检总局有规定,今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 进口产品中文标签?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您好,请问如果进口产品必须贴中文标签写明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吗?如果没有国外标准,也没有对应的国内标准,应该怎么办?可以不标注吗?[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11-21[/back][/colo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提供。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否则,不得在国内销售或提供。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消费者不要购买无中文标识标签进口“肯迪醒”饮料

    近期,我国主流电商平台上多家店铺销售一种标称为韩国cj公司生产的“肯迪醒”饮料,多数产品没有中文标识标签和说明书,或自行加贴未经审批的中文标签,同时夸大宣称具有解酒提神、缓解头痛等功效。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这些产品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审批,来源不清,可能属于假冒产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在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或使用此类食品,以免上当受骗,给身体健康和财产造成损失。如发现销售类似产品的行为,请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执法机关将及时开展调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 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标签问题你关注了吗

    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标签问题不容忽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接触材料实验室,受理了陶瓷杯、塑料水杯、不粘锅、儿童餐具等5批次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的检测,发现5批次产品的标签均不符合我国《进出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试行)》中的标签规定,存在没有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未标注进口代理商的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地址,或缺少适用条件、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等问题。

  • 【转帖】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 可能是“正宗”山寨货

    国产食品安全问题频出,五花八门的“洋食品”大热,不但超市开辟了独立的进口食品专区,各式进口食品专卖连锁店也纷纷涌现,且以高品质的姿态逐渐受到不少国内消费者的青睐。然而,你所购买的进口食品一定是“正宗”的洋货吗?信息时报记者走访进口食品市场发现,尽管食品安全法已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一定要有中文标签,仍有不少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甚至无卫生证书等。 现象 进口食品 同比销售增十倍 记者比较发现,一般而言,进口食品价格较同类国产品牌均要高出一大截。在公园前的百佳,进口品牌亨氏504毫升的烧烤汁卖19.8元,另一个国际性品牌卡夫510毫升装的烧烤汁更卖到27.3元,而国产调味品货架上的致美斋410毫升的烧烤汁仅销售4.9元,海天230毫升装的烧烤汁也只卖3.6元。 尽管如此,目前进口食品在广州的销售却十分火热。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以前进口食品一天销售额不到100元,今年我们特意辟出专柜,品种增加到200多个,现在每天销售额达到一两千元。销售额相比去年增了几十倍”。记者在广州的百佳、卜蜂莲花、华润万家等超市走访时发现,这些大型的连锁超市都设有专门的进口食品专区。其销售的进口食品包括饮料、糖果、调味品、饼干、果冻、啤酒、罐头等等。 而在公园前、海珠广场、天河城等人流旺地,进口食品更是随处可见。记者在公园前地铁站的东漫星城见到,在短短两百米的距离内,便有春之花、糖糍豆、自然派三家销售进口食品的零售店,其中还有不少是做特价促销的产品。人流最旺的是春之花,虽然店面只有20来平方米,但是消费者就络绎不绝。记者见到,同样一个125克的丹麦蓝罐曲奇,在春之花只要9.9元,而在不远之处的7-11却要卖到16.5元,因为价格比大型超市以及便利店连锁实惠,因此这种近年来涌现在人流旺地的进口食品连锁加盟店更受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一族的欢迎。 记者发现,进口食品的大热同现在消费者对国产食品消费信心受挫不无关心。“牛奶有三聚氰胺、有苏丹红、猪肉有瘦肉精,国内的食品市场真是让人十分担心,进口食品的质量应该要比国内的好吧?虽然价高一点,但是也吃得放心,”在采访中,不少被访市民都如张先生一样对进口食品市场有相似的看法。

  • 【转帖】食品贴着洋标签其实是国产

    9月14日,山西省工商局经检总队、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行动,对省城4家大型超市、商场的进口食品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超市、商场内出售的进口食品标识混乱,部分进口食品无法提供检验检疫证明,“出身”可疑。 “水果上贴着的英文标签上的字母和数字代表什么,连超市的销售人员都说不上来。执法人员询问为什么从马来西亚进口的商品,标签上的产地是深圳,超市工作人员解释说“打标签时,太粗心了……”1 商品标识十分混乱在省城长风街一家超市内,执法人员首先来到进口休闲食品货架,这里摆放着大量来自世界各地的食品,但商品标识十分混乱。一种五角罐包装的“芭比果汁橡皮糖”,货架上的价格标签显示“每罐27.5元,产地为马来西亚”,橡皮糖盒上印着制造商为“深圳市润谷食品有限公司”。“马来西亚的进口货怎么产自深圳?”面对询问,超市工作人员解释:“打标签时太粗心了……”与橡皮糖相邻的另一货架上,“丹麦皇冠牛油曲奇饼干”在货架上的价格标签显示“每盒60元,产地为泰国”,饼干盒上印着的原产地是“印尼”。而在省城亲贤北街一家超市,进口食品区摆放的“丹麦皇冠牛油曲奇饼干”,货架上的标签显示“产地为法国”。这些问题进口食品,执法人员责令商家先撤柜,接受处理。2 国货披着洋外衣蒙人在省城亲贤北街一家超市的果蔬区,鲜艳亮丽的洋水果摆满货架。与旁边蔬菜不同的是,每个水果上都贴着英文标签和货号,大部分还是英文缩写,且一律无中文介绍。执法人员拿起蛇果,看到英文标签上显示其产自美国华盛顿。“既然是华盛顿进口的,请出具一下进口检验检疫证明好吗?”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超市工作人员说:“这水果的产地是广西。”他边说边指向售货标签,记者看到,售货标签上打着“广西”二字,因字体较小,消费者很难注意到,自然也想象不到这些水果竟是冒牌货。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标签贴着智利进口的青苹果产自“山东”;法国进口的柠檬产自“广西”。在省城府东街一家超市,广西蛇果也打着“美国”旗号在销售。经仔细检查,此类水果没有明确的中文标注、无相关手续及相关证件,涉嫌国产冒充进口。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这些问题水果下架,并通知超市负责人接受进一步调查。3 进口商品拿不出入境检验证明在检查的超市中,进口货品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省城长风街上的一家超市,进口酒区摆放着十多种洋酒,然而超市方却无法出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在亲贤北街上的一家超市,货架上摆放着一种名为“香味调味海苔”,标注生产地为“韩国”,经销商为“烟台万田商贸有限公司”。然而,超市方拿出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证明日期为“2009年1月”。“海苔是2009年4月生产的,1月的证明能证明什么?”面对询问,超市方赶紧说“拿错了”。另外,这家超市其他几种产品也无法出示检验检疫证书。超市方称,这些手续在北京总部。在漪汾街的一家超市,货架上销售的进口食用橄榄油,当场未能提供入境检验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签必须真实,并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由于提供不出入境检验证明,执法人员当即就地封存了这些进口商品。  相关提示进口食品不代表质量就一定好,消费者购买时要细细鉴别。中秋、国庆两节临近,执法人员近期还将对省内进口食品进行检查,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中如发现中文标签,商家也提供不出入相关检验证明,可通过12315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有的进口预包装销售食品,入关以前必须加贴中文食品标签。商场超市经营时,要有进货台账,随时备查。入境检验证明在总部的,经营方要留存复印件并加盖总部印章。

  • 【转帖】食品标签“六不准”

    食品标签“六不准” www.nfqs.com.cn 发表人:sc 9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新《规定》规定,食品标签将有“六不准”——   -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准伪造 新《规定》规定,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另外,食品标签应当标注食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等内容都禁止伪造或虚假标注。  - 食品标签不准吹嘘药用功能 有7类内容将不得出现在食品标识中,如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非保健食品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的;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也不能使用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等。这意味着,以后食品标签上出现“化痰止咳”“清热去火”“提高记忆力”等字样均属违规行为。   - “营养”“强化”不准随便标 强化食品有强化A、B、C等维生素,添加铁、钙等矿物质和添加蛋氨酸等蛋白质等各类型,涉及牛奶、饼干、面包、食盐等多种食品。食品在其名称或说明中标注“营养”“强化”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   - 食品中有防腐剂不准不标注 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可以标注具体名称、种类或者代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 标签上不准缺少“食品产地” 新《规定》增加了一条新要求: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产地,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 特殊食品中文警示说明不准少 新《规定》要求,在食品出现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易造成危害的;经过电离辐射或者电离能量处理过的;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应当标注其他中文说明的,都必须在其标识上进行中文警示说明。   新《规定》的执法查处期从今年12月1日开始,因此从9月1日起至12月1日之间生产加工的食品,将不依据新规进行查处。

  • 融合标签分类:表位标签、亲和标签和荧光标签的区别

    [font=宋体]在生物学研究中,融合标签作为一种强大的工具,广泛应用于蛋白质纯化、定位和功能分析等方面。而在众多的融合标签中,表位标签、亲和标签和荧光标签是三种常见的分类。它们各自具有独特的特性和应用,为生物学研究提供了便利。表位标签主要用于蛋白质的检测和识别,通过特定的抗体与表位结合,实现对目标蛋白质的精准定位。亲和标签则依赖于其与特定配体的亲和力,用于蛋白质的纯化和分离。荧光标签则以其独特的发光性质,为蛋白质在细胞内的定位和动态变化提供了直观的观察手段。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三种标签的区别及其在各自领域的应用。[/font][font=宋体] [/font][b][font=宋体]为什么要考虑融合标签?融合标签的优缺点:[/font][/b][font=宋体]优点:[/font][font=宋体]①无需特异性蛋白即可分离目标蛋白[/font][font=宋体]②有时可在纯化后裂解标签[/font][font=宋体]③可将多个标签连接到同一蛋白上,增加其功能[/font][font=宋体]④避免免疫沉淀中出现抗体干扰[/font][font=宋体]⑤荧光标签可用于显示活细胞中的蛋白[/font][font=宋体]⑥多种标签供选择,适合不同的应用[/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缺点:[/font][font=宋体]①某些标签可能会影响蛋白功能[/font][font=宋体]②可能需要多次尝试才能找到最佳标签位置,导致实验成本增加[/font][font=宋体] [/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标签揭秘:表位标签、亲和标签和荧光标签[/font][font=宋体][/font][/font][/b][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融合标签主要分为三类,适用于不同的应用:表位标签、[url=https://cn.sinobiological.com/resource/protein-review/affinity-tag][b]亲和标签[/b][/url]和荧光标签。[/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表位标签往往是短肽序列,可用于免疫学应用,如[/font] [font=Calibri]Western Blot [/font][font=宋体]和免疫共沉淀。[/font][/font][align=center][font=宋体] [/font][img=表位标签抗体+序列,534,48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3/202403051443476642_6751_5907840_3.png!w534x481.jpg[/img][/align][font=宋体]亲和标签一般较长,可用于蛋白纯化或增加蛋白溶解度。[/font][align=center][font=宋体] [/font][img=亲和标签抗体+序列,500,284]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3/202403051444164170_2397_5907840_3.png!w500x284.jpg[/img][/align][font=宋体]荧光标签可用于活细胞和死细胞,并广泛用于影像学研究,如细胞定位和共表达实验。[/font][align=center][img=荧光标签抗体+序列,537,19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3/202403051444342533_295_5907840_3.png!w537x191.jpg[/img][/align][font=宋体] [/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标签揭秘选择[/font] [font=Calibri]C [/font][font=宋体]端还是 [/font][font=Calibri]N [/font][font=宋体]端?[/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选择将标签融合到目标蛋白的[/font] [font=Calibri]C [/font][font=宋体]端还是 [/font][font=Calibri]N [/font][font=宋体]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蛋白本身:蛋白的折叠方式,以及您选择的末端是否有功能要求。例如,如果 [/font][font=Calibri]C [/font][font=宋体]端在蛋白内部折叠,那么您收到融合蛋白信号的可能性非常小;或者,如果蛋白在标签融合末端进行翻译后剪切,那么标签将从目标蛋白中移除。[/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如果您有资源或准备开展新型实验,最好同时克隆[/font] [font=Calibri]C [/font][font=宋体]端和 [/font][font=Calibri]N [/font][font=宋体]端标签的构造,从而确定最佳选择。一研究小组发现,与 [/font][font=Calibri]N [/font][font=宋体]端的标签融合蛋白相比, 更多的[/font][font=Calibri]C[/font][font=宋体]端融合蛋白定位于目标亚细胞腔隙。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虽然 [/font][font=Calibri]C [/font][font=宋体]端标签蛋白的定位和表现往往符合预期,但并不是始终可以预测。[url=https://cn.sinobiological.com/resource/protein-review/fusion-protein][b]融合蛋白[/b][/url]定位是否正确,可通过免疫荧光进行检测;免疫印迹有助于确认融合蛋白的大小是否正确并以预期的水平表达,[url=https://cn.sinobiological.com/services/ip-co-ip-service][b]免疫共沉淀[/b][/url]有助于评估融合蛋白与已知底物的相互作用方式。[/font][/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更多[url=https://cn.sinobiological.com/resource/protein-review/protein-tag][b]蛋白标签[/b][/url]详情可以查看:[/font][font=Calibri]https://cn.sinobiological.com/resource/protein-review/protein-tag[/font][/font][font=宋体] [/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义翘神州:蛋白与抗体的专业引领者,欢迎通过百度搜索[/font][font=宋体]“义翘神州”与我们取得联系。[/font][/font][/b]

  • 卫生部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

    标准见: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0202/3842397/  一、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目的和依据  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做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的需求。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卫生部组织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充分考虑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实施情况,细化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标签的具体要求,增强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与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关系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和特殊规定。  三、标准修订的主要过程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单位成立标准起草组,承担标准修订任务。标准起草组多次组织专家研究,召开研讨会和专家咨询会,充分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意见。本标准通过卫生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700余条反馈意见和修改建议。标准起草组逐一分析反馈意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处理,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本标准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审查通过,于2011年4月20日公布,自2012年4月20日正式施行。  四、标准修订完善的主要内容  (一)修改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两类预包装食品:一是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不适用于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和食品储运包装的标识。  (二)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标准修改了“预包装食品”和“生产日期”的定义,增加了“规格”定义和“规格”标示方式。  (三)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标准增加了“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内容。  (四)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标准细化了食品添加剂标示要求,明确食品添加剂应标示其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  (五)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标准增加了食品致敏物质推荐性标示要求,以便于消费者根据自身情况科学选择食品。  五、关于预包装食品的定义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参照以往食品标签管理经验,本标准将“预包装食品”定义为: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预包装食品首先应当预先包装,此外包装上要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的标示。  六、关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的区别  答: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所有事项均在标签上标示。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  七、关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情形  一是生产者直接或通过食品经营者(包括餐饮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既提供给消费者,也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进口商经营的此类进口预包装食品也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八、关于“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情形  一是生产者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生产者提供给餐饮业作为原料、辅料使用的预包装食品。进口商经营的此类进口预包装食品也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九、关于不属于本标准管理的标示标签情形  一是散装食品标签;二是在储藏运输过程中以提供保护和方便搬运为目的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三是现制现售食品标签。以上情形也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十、本标准对生产日期的定义  本标准规定的“生产日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原《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中“包装日期”、“灌装日期”等术语在本标准中统一为“生产日期”。  十一、如果产品中没有添加某种食品配料,仅添加了相关风味的香精香料,是否允许在标签上标示该种食品实物图案?  标签标示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使用易使消费者误解或具有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当使用的图形或文字可能使消费者误解时,应用清晰醒目的文字加以说明。  十二、关于标签中使用繁体字  本标准规定食品标签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商标。“规范的汉字”指《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不包括繁体字。食品标签可以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用相对应的繁体字。  十三、关于标签中使用“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  “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包括篆书、隶书、草书、手书体字、美术字、变体字、古文字等。使用这些艺术字时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不易混淆。  十四、关于标签的中文、外文对应关系  预包装食品标签可同时使用外文,但所用外文字号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字号。  对于本标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强制标识内容,中文、外文应有对应的关系。  十五、关于最大表面面积大于10cm2但小于等于35cm2时的标示要求  食品标签应当按照本标准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性内容。根据标签面积具体情况,标签内容中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可以小于1.8mm,应当清晰,易于辨认。  十六、强制标示内容既有中文又有字母字符时,如何判断字体高度是否满足大于等于1.8mm字高要求?  中文字高应大于等于1.8mm,kg、mL等单位或其他强制标示字符应按其中的大写字母或“k、f、l”等小写字母判断是否大于等于1.8mm。  十七、销售单元包含若干可独立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时,直接向消费者交付的外包装(或大包装)标签标示要求  该销售单元内的独立包装食品应分别标示强制标示内容。外包装(或大包装)的标签标示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外包装(或大包装)上同时按照本标准要求标示。如果该销售单元内的多件食品为不同品种时,应在外包装上标示每个品种食品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可将共有信息统一标示。  二是若外包装(或大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或大包装)能清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  十八、销售单元包含若干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独立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何标示  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标示:一是生产日期标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二是生产日期标示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三是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十九、关于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通常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规定的食品名称或食品分类名称,若上述名称有多个时,可选择其中的任意一个,或不引起歧义的等效的名称;在没有标准规定的情况下,应使用能够帮助消费者理解食品真实属性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二十、如何避免商品名称产生的误解  当使用的商品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如果因字号或字体颜色不同而易使人误解时,应使用同一字号及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二十一、关于单一配料的预包装食品是否标示配料表  单一配料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标示配料表。  二十二、关于配料名称的分隔方式  配料表中配料的标示应清晰,易于辨认和识读,配料间可以用逗号、分号、空格等易于分辨的方式分隔。  二十三、关于可食用包装物的含义及标示要求  可食用包装物是指由食品制成的,既可以食用又承担一定包装功能的物质。这些包装物容易和被包装的食品一起被食用,因

  • 【放弃求助】求QB/T 4003-2010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自己搞定,放弃求助!

    急用一行标,相关信息如下:标准编号: QB/T 4003-2010 标准中文名称: 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技术归口单位: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0-04-22 实施日期: 2010-10-01     代替标准编号: 中标分类号: Y41 采用标准: 标准英文名称: General requirement for the labeling of flavoring 国际分类号: 71.100.60 标准定价: 标准页数: 页 标准水平: 2 起草单位: 上海香料研究所 上海市食品生产监督所 上海爱普香料有限公司 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 电子文件: (无)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食用香精的标签要求及应标示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销售的食用香精标签的标示。其标签分为两种,第一种为最小单件包装的标签,第二种为最小单件包装外有包装的外包装标签。 本标准已于4月22日发布,网上只能找到报批稿([url]http://www.sac.gov.cn/upload/090403/0904030845108860.pdf[/url]),现求正式版本,100积分作为酬谢,请各位大侠多多帮忙!

  • 【转帖】化学试剂标签!

    化学试剂标签 化学试剂的质量指标决定了化学试剂的可适用范围,因此笔者建议,应该公布批准一个“化学试剂标签”的国家标准,在标准中给出一个化学试剂规范的质量指标描述系统将对化学试剂的规范生产、合理使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化学试剂标签》承载信息: 注册商标:明确标示生产厂商注册的商标。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同时用颜色和汉语拼音代码两种方式显示。颜色显示区域为标签下部厂商信息区域;汉语拼音代码(如BZ、SH、DZ、SY)在显著位置标示。 中文名称及型态:产品名称以中国化学会1982年公布的“无机化学物质系统命名原则”、“有机化学物质系统命名原则”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使用的俗名、商品名。并且尽可能准确地给出能够描述该化学试剂的型态或剂型,例如:水溶液、醇溶液、粉、块、棒、膏,甚至粒度如200目等。 英文名称:产品名称以IUPAC 1982年公布的“无机化学物质系统命名原则”、“有机化学物质系统命名原则”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使用的俗名、商品名。 CAS登录号:由方括号内的9位数构成,以连字符分成三个部分,例如,[58-08-2]是咖啡因的CAS登记号。 分子式=分子量:正确书写分子简式,即分子示量式,按照1968年公布国际原子量准确计算分子量。如NaOH=40.10。 主成份含量:按照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所规定的分子方法,测定的该化学试剂的质量百分比含量。如99.9%。 包装量:固体物质给出该化学试剂的质量包装量,如1g、5g、10g、25g、100g、250g、500g、1000g等。液体或气体给出该化学试剂的体积包装量,如1ml、5ml、10ml、25ml、100ml、250ml、500ml、1000ml等。 外观:用简洁、准确的字词来描述该化学试剂的颜色、嗅味、物态等物理状态。 物理常数:依次顺序给出“熔点、沸点、密度、粘度、旋光度、折光系数、溶解度”等物理常数测定值。 特征光谱:给出“紫外、红外、核磁光谱”等特征吸收峰。 干扰杂质含量:给出主要杂质质量百分含量,尤其是主要干扰杂质的质量百分含量的准确测定值。 危险品规则号:属于危险品的必须标示危险品规则号。 生产批号:给出生产批号以利于溯源。

  • 【分享】如何正确识别标签与理解食品标签内容?

    掌握食品标签与标识的正确识别方法,不仅能使我们了解所购食品的质量特性、安全特性、食用、饮用方法等,还能使我们通过查看标签来鉴别伪劣食品,如果发现并证实其标签的标识与实际品质不符,可以依法投诉并可获得赔偿。 识别食品标签的基本方法: ①查看标签的内容是否齐全。食品标签必须标示的内容有: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 ②查看是否有QS标志。米、面、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5类食品必须获QS食品安全认证方可生产,所以选购食品时应认准QS标志。 ③查看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应清晰、醒目,易于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辨认和识读,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更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 ④查看标签内容是否科学规范。食品标签上的语言、文字、图形、符号必须准确、科学,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标签上必须标示的文字和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食品标签的汉字必须是合格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和淘汰的异体字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也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有严密的对应关系,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净含量与食品名称必须标注在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同一视野,便于消费者识别和阅读。 ⑤查看标签的内容是否真实。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容易引起误解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食品卫生法》及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食品不得加入药品,食品不得宣传疗效,而一些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对某些疾病有预防或治疗作用,如返老还童、延年益寿、抗癌、治癌等虚假内容。还有的地下食品加工厂,食品标签上厂址标识不详,厂址只有“××省××地”或干脆只标注“××(国家)出品”。电话号码标手机号码或根本打不通的号码。

  • 【原创大赛】《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GB/T 32950-2016)解读

    【原创大赛】《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GB/T 32950-2016)解读

    文/王华东(华测检测团队)为切实改善鲜活农产品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GB/T 32950-2016)应运而生。该标准于2016年8月29日发布,2017年3月1日开始实施,适用于鲜活农产品的标签标识,包括预包装、散装、裸装、储运包装以及现制现售的可食用鲜活农产品和非食用鲜活农产品的标签标识。这是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之后统一和规范农产品标识的又一重磅标准。本文将对其作相关解读。[b](一) 基本框架[/b]《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GB/T 32950-2016)基本框架如下图所示。[img=,676,34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7/201707031331_01_3051334_3.jpg[/img][b](二)术语和定义[/b]《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GB/T 32950-2016)规定了5项术语和定义,本文重点介绍鲜活农产品的定义。鲜活农产品:通过种植、养殖、捕捞、野生采集等方式获得,且未经深加工、未改变其物理化学形态和形状、保留其自然特性的农产品。由此看来,鲜活农产品是指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新鲜蔬菜、水果、水产品、禽畜及其肉类产品等。[b](三)基本要求[/b]基本要求具体分为4.1~4.8条款,内容围绕如何保障消费者健康和安全与合法权益、满足消费者识别鲜活农产品的需要展开,明确标签标识的内容应真实、规范、准确、科学、通俗易懂,不应标识“比较好的”、“最好的”、“卫生的”、“健康的”、“有益健康的”等容易引起消费者误导的表述,同时,当标签标识内容中使用“天然的”、“纯的”、“新鲜的”、“自制的”、“有机生长的”、“生态的”等描述词汇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或标准的规定,并应有相关的质量保证文件,不应含有不真实的信息或无法证实的内容。[b](四)标签标识的内容[/b]标签标识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手段,又满足了实现农产品安全科学管理的需求。《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GB/T 32950-2016)规定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质量状况、产地、日期、贮存条件与保质期、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净含量和规格、安全标识、营养标识、其他要求等,其中鲜活农产品的营养标识可参照GB 28050的规定执行,安全标识部分规定了鲜活农产品应标示的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并对标示方式进行了统一,是该标准的一大亮点。如下表所示。 [table=568][tr][td][b]条款[/b][/td][td][b]标示要点[/b][/td][/tr][tr][td=1,7] [b]5.8 安全标识[/b][/td][td][color=#333333]5.8.1 [/color][color=#333333]植物性鲜活农产品、食用菌产品经检验合格可标示[/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本产品农药残留[/color][color=#333333]、重金属含量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动物性鲜活农产品经检验合格可标示[/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本产品兽药残留及其他安全指标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color][/td][/tr][tr][td][color=#333333]5.8.2 [/color][color=#333333]鲜活畜禽产品应有检疫合格标识。[/color][/td][/tr][tr][td][color=#333333]5.8.3 [/color][color=#333333]养殖动物防疫标识应遵照[/color][color=#333333]NY/T938[/color][color=#333333]的规定。[/color][/td][/tr][tr][td][color=#333333]5.8.4 [/color][color=#333333]若在鲜活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配送、销售过程中使用了防腐剂、保鲜剂及违禁物质时,应注明所使用物质的名称。[/color][/td][/tr][tr][td][color=#333333]5.8.5 [/color][color=#333333]若鲜活农产品中含有致敏成分、毒性物质或其他由于使用或食用不当可能危及健康和安全的物质,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color][/td][/tr][tr][td][color=#333333]5.8.6 [/color][color=#333333]一些含天然毒物的水产品,如[/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河豚[/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应在醒目位置标明[/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有毒[/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并在销售时附带书面的正确处理和烹饪方式。[/color][/td][/tr][tr][td][color=#333333]5.8.7 [/color][color=#333333]经过辐照的鲜活食用农产品[/color][color=#333333],其包装上应贴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辐照食品标签标识,并标注中文说明。[/color] [/td][/tr][/table]另外,《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GB/T 32950-2016)其他要求部分对农作物种子、活体畜禽耳标、脚环、特殊用途的鲜活农产品、产品条码、储运注意事项等信息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补充了鲜活农产品特殊条件下的标示信息和标示方式。[b](五)标签标识的方式[/b]《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GB/T 32950-2016)对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的方式作了具体规定,即标签标识应印刷或标示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鲜活农产品包装上,也可以标签的形式粘贴在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其中“标签标识的内容表述应准确、清晰、真实、简要”、“标签标识应牢固,易于识别”、“标签标识的字迹应清晰、持久、易于辨认和识读”等要求和基本要求部分的内容前后呼应,“直接接触食用鲜活农产品的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包装所用的印刷油墨、标签粘合剂应无毒无害,且不可直接接触产品”等要求也充分体现了该标准的以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知情权出发点,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b] [/b]《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GB/T 32950-2016)实施在即,CTI建议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包装销售的鲜活农产品都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标示,同时,还应结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法规标准的要求重新完善自己的产品标签、说明书等信息。

  • 【求助】加拿大维护标签及标签格式咨询。

    各位专业从事纺织品检测或标准的同仁们,大家好: 我们是一家专门从事玩具出口的公司,因有一些纺织品标准类的信息咨询,现特向各位同仁请教,烦请能帮手解答。 因之前同ITS SZ咨询后,得知加拿大纺织护理标签要求不是强制性的,但现有一款走加拿大的纺织品儿童服装,其中有关于标签的两个问题需要向各位咨询,烦请参阅如下: 1.走加拿大30度水洗维护标识是否可以用一点或30来表示(因加拿大不是强制性要求)?即温度我们没有用一个点来表示,但是用了数字30来表示; 即:中间的点用数字30来代替, 这样是否可行? 2.另外依照加拿大的《纺织品标签法令》,是否标签都会按下述特定格式来表达? 每个标签都包含有消费纺织品中纤维成分的描述,并且用规定的方式注明: — 纤维含量在 5%以上的纤维名称及百分比; — 消费纺织品的制造商; — 关于纤维成分描述的其他一些信息。 即: 说明性标签应符合展示性标签的要求,说明性标签上应写明: (a)制品的纺织纤维成分; (b)经销商的名称和邮政地址; (c)原产国的名称(在同一货物的另外标签上已标明原产国的除外)。是否走加拿大纺织标签需按上述(a), (b), ( c)一行一行顺序地排列下来表达? Made In China原产国名称是否需跟上述abc放于标签的同一面;原产国名称或者其它信息是否可以不按上述格式,而放到标签的另外一面呢? 非常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 【分享】如何正确识别标签与理解食品标签内容?

    掌握食品标签与标识的正确识别方法,不仅能使我们了解所购食品的质量特性、安全特性、食用、饮用方法等,还能使我们通过查看标签来鉴别伪劣食品,如果发现并证实其标签的标识与实际品质不符,可以依法投诉并可获得赔偿。 识别食品标签的基本方法: ①查看标签的内容是否齐全。食品标签必须标示的内容有: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 ②查看是否有QS标志。米、面、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5类食品必须获QS食品安全认证方可生产,所以选购食品时应认准QS标志。 ③查看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应清晰、醒目,易于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辨认和识读,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更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 ④查看标签内容是否科学规范。食品标签上的语言、文字、图形、符号必须准确、科学,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标签上必须标示的文字和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食品标签的汉字必须是合格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和淘汰的异体字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也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有严密的对应关系,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净含量与食品名称必须标注在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同一视野,便于消费者识别和阅读。 ⑤查看标签的内容是否真实。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容易引起误解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食品卫生法》及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食品不得加入药品,食品不得宣传疗效,而一些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对某些疾病有预防或治疗作用,如返老还童、延年益寿、抗癌、治癌等虚假内容。还有的地下食品加工厂,食品标签上厂址标识不详,厂址只有“××省××地”或干脆只标注“××(国家)出品”。电话号码标手机号码或根本打不通的号码。

  • 标签的追溯问题

    配置好的溶液,一般上面加有标签,标签名称,配置日期,有效日期,配置人,介质,其中标签名称就是单纯的按照配置溶液指引命名,而没有写出具体溶液名称,浓度等,不过可以追溯,对于配置人来说比较清楚,但对于旁人就必须要查记录追溯下,加贴标签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使用,如果标签只是命名但不直观表达也不方便,大家的标签信息都有哪些,如何看待标签的追溯问题?

  • 前处理标签改进

    在我们日常实验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需要多思考多创新,优化我们的流程,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在我们邮寄快递的时候经常会看到标签打印机。其实这个打印机也可以很好的运用到我们的实验室。在我们测试ZDHC项目前处理时,在处理样品过程中需要员工自己书写大量标签。主要时在转移至不同容器上样品编号的标签。每单样品每个测试项目需要书写五遍以上的标签,极大的增加了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同时还会遇到员工手写标签纸,容易出现书写笔误,字迹不清无法辨认。手写的标签沾上有机溶剂时,字迹易被冲刷掉等问题。目前使用这种类型的小标签纸(如下图),当一页标签纸所剩无几时,容易出现被随手丢弃的情况,造成了浪费。[align=left][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6/202006151146057245_6975_3191395_3.jpeg[/img][/align]于是购买了标签打印机,并根据项目制作成标签打印模板[align=left][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6/202006151146060298_4089_3191395_3.jpeg[/img][/align]经过实验验证该方法切实有效,具有以下优点:1 减少小标签纸上标签所剩无几时被随手弃置的浪费,节约了成本;2 减少员工书写标签的时间,提高了效率;3 采用打印标签,内容清晰且不易磨损,减少了被试剂浸润而字迹模糊的情况4 打印标签,降低了由于人为书写造成笔误的概率效率评估:1 按照一个项目10个样品点,每个样品点单人书写五遍标签计算,需耗时10分钟;2 按照一个项目10个样品点,每个样品点通过打印模板打印五遍标签计算,需耗时3分钟;3 综上所述,使用第二种方式可以提高70%的工作效率。成本评估:1 所需要的标签纸数量相同,需要采购一台标签打印机。

  • 请教,现在计量标签可以使用电子标签吗?

    现在生产和检验现场的计算机比较普及了,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想,计量标签能不能电子化。 先说明,我们公司的电脑基本普及到每条产线及检验室。 设想中的电子标签方案如下,1. 器具本体上贴上带器具编号和名称和二维码的标签(可带启用日期,但不带有效期),员工可通过扫码获得该器具的各类信息(校准状态,校准周期,下次校准周期,甚至于历次校准内容和结果)。2. 器具交接也通过扫描进行记录,基于此的位置管理,系统中可知各产线及班组的器具清单。3.产线及班组电脑屏幕可随时调出本区域计量器具的电子校准标签(可按习惯设计成绿标签,或者图省事直接设计为清单),且文件或程序要求使用方必须每天确认标签状态。4.基于以上的设计,计量员只要对校准报告(等校准结果)进行确认后,系统中的下次校准周期就自动修改了,省去了各类贴标签和撕标签。 以上操作不知道会不会有管理隐患或者审核不符合项目?

  • 设备标签的分类

    各位大神,我对设备标签的理解是这样的,①有一个固定的标签,上面是设备名称、型号、编号、放置地点、责任人等,②还有一个计量的标签,需要计量的设备有次标签,上面是计量的日期和有效期,③还有一个是设备的总体状态的标牌,三个颜色分别代表正常、待机、检修,目前我们实验室就是这样的,请问对不对啊,有没有啰嗦或者是不完善的地方?

  • 市场食品营养标签混乱 看懂标签更重要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市民在饮食上也注意起来了,喝牛奶要喝"低脂"的,买饮料也要挑"低糖"的……有不少市民在购买食品时会仔细查看外包装上的营养标签,不难发现有不少的食品外包装上找不到营养标签。 营养标签杂乱不一 近日,笔者走访了商场和一些零售点时发现,有相当一部分食品包装上只有简单的配料表,未对内含的各种营养成分进行标注,特别是一些小超市的饼干,产品的外包装上除了产品配料表、生产商、经销商地址外,没有任何的标签。 而不同的生产商强调的营养不同,表述也有很大差异。拿方便面来说,一品牌包装上写的是"热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铁、钙、膳食纤维",另一品牌标的却是"热量、总脂肪、钙、氨基酸".此外,从随机抽查的情况看,火腿肠、饼干等小零食的包装上,都只标有品名、配料、净重、生产日期等内容,没有标示营养成分表。 七成购买者不看标签 购物时看清食品养标签。笔者在采访中获悉,购买食品时查看营养标签的人并不多。据了解,每10名消费者,只有两三名顾客会注意营养标签,其他的不是偶尔看就是从来不看。

  • 【转帖】《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配套文件意见的函 食药监许函457号 2010年11月15日 发布 有关单位:  为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我司组织起草了《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文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1月22日前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联 系 人:郭海峰  联系电话:010-88331118  传  真:010-88374394  电子邮件:guohf@sda.gov.cn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保健食品,其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保健食品标签是指保健食品包装上印有或者贴有的内容。说明书是指对产品名称、保健功能、保存条件与保质期、适宜人群与食用方法、生产者等相关信息的介绍。第四条 保健食品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应当附有说明书。第五条 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第六条 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持有者对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七条 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产品名称、主要原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规格、保质期、贮藏方法、注意事项、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联系方式。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标明生产国(地区)和经营企业的名称、地址。保健食品标签还应当标注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批号、净含量等。第八条 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或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第九条 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文字应当清晰、醒目、持久、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字体和背景、底色应采用对比色。(二)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标注涉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内容的,应当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内容和顺序一致。(三)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进口保健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四)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五)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六)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容器)分离。不得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第十条 保健食品标签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co

  • 样品瓶的标签

    这是一个一直让我很纠结的问题,不知道该不该说,我们的检测样品分为常规和委托两种,因为常规样品是每月一测的,按以前我们手册的要求,样品标签是用站号来区分的,比如:CG-01-01(02 03 04),CG是常规的拼音缩写,中间的01是站号,第二个01是瓶号,括号里的也是瓶号。现在又要求用月份来区分,比如:201112-CG-01-01,前面多了一个年份和月份,意思是一个月一换标签。可是平时的检测任务也很重,这是一个很不现实的东西,而且这也是变相的浪费办公用品吧。每个月打印这些标签就得好几张纸,当然了,这是题外话了,到底有没有一种比较实用的方法来使这个样品标签更好一些呢。请大家给点指教吧,要不然,严格按这个要求做的话,我就啥也不干了,粘标签玩吧。我们分中心站还比较少呢,十多个,还有将近三十个站的中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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