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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74】问: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后,应该由谁来作出中标结果无效,重新采购的决定?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后,应该由谁来作出中标结果无效,重新采购的决定?[/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由采购人决定。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font] [font=微软雅黑]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font][/font][/color][/b]

  • 【780】问:中标、成交结果的公告都包含哪些内容?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中标、成交结果的公告都包含哪些内容?[/font][font=微软雅黑]答:《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明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font][/color][/b]

  • 【886】问: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有效期应该如何计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问: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有效期应该如何计算?[/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答:《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中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这里明确的不是公告发布日期,而是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font][font=微软雅黑]87号)第六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四十二条中规定,本办法规定的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综上所述,如果采购代理机构于[/font][font=微软雅黑]2021年4月1日(星期四)公告了中标结果,那么1日公告当天不计算,2日为工作日,为中标公告的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2日因为是起始日不计算在内,3日、4日、5日(星期一)为清明节假日,也不计算在内,开始计算时间应该从6日(星期二)开始,6日、7日、8日、9日合4个工作日,10日、11日为周末不计算,12日、13日、14日为3个工作日,到14日结束合计为7个工作日,都是供应商可以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期间。[/font][/font][/color][/b]

  • 【927】问:中标结果公告中必须公布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中标结果公告中必须公布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吗?[/font][font=微软雅黑]答:法律中没有对此要求,不需要公布所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中标结果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font][font=微软雅黑]87号)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font][/font][/color][/b]

  • 【385】问:公布中标结果后,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存在虚假业绩怎么办?

    [b][color=#cc0000]问:公布中标结果后,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存在虚假业绩怎么办?答:中标结果无效。供应商将承担如下法律责任: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color][/b]

  • 【1054】问:公布中标结果后,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存在虚假业绩怎么办?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公布中标结果后,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存在虚假业绩怎么办?[/font][font=微软雅黑]答:中标结果无效。供应商将承担如下法律责任: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font][font=微软雅黑] [/font][/color][/b]

  • 【1183】问:公布中标结果后,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存在虚假业绩怎么办?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公布中标结果后,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存在虚假业绩怎么办?[/font][font=微软雅黑]答:中标结果无效。供应商将承担如下法律责任: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font][/color][/b]

  • 【637】问:公布中标结果后,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存在虚假业绩怎么办?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公布中标结果后,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存在虚假业绩怎么办?[/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中标结果无效。供应商将承担如下法律责任: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font][/color][/b]

  • 河北9000万农饮水仪器大单中标结果全公布

    12月11日,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项目(南区)设备采购(二次)中标结果公布,本次采购内容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等8包仪器,总中标额近2500万元。  此前,河北省水利厅就河北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项目进行过多次招标采购工作。10月16日,河北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项目(北区)中标结果公布,仪器中标总额超过4000万元;11月12日,河北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项目(南区)首次采购结果公布,6包仪器中标额为2475万元,其余7包流标。算上本次中标结果,目前河北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项目采购仪器金额已超过9000万元。  2015年4月,发展改革委与水利部联合下达28个省2049个水质检测中心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6.19亿元,河北省则获批中央投资1.22亿元,用于建设153个水质检测中心。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显示,截至10月底,河北省完成了77个水质检测中心的招投标工作,完成比例为50%。  伴随着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北区)、(南区)项目中标结果的全公开,相信河北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附: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项目(南区)设备采购(二次)中标结果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项目(南区) HBZJ-2015N594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水利厅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1月13日 定标日期:2015年12月4日  采购数量:  01包: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中标商及金额:石家庄茂如商贸有限公司 2568600元人民币  02包:气相色谱仪;  中标商及金额:河北尚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428820元人民币  03包:离子色谱仪;  中标商及金额:北京神州恒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899730元人民币  04包:便携式水质检测箱及其他检测设备;  中标商及金额:石家庄澜江仪器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3638000元人民币  05包:水质检测设备 1批(沧州、黄骅);  中标商及金额:石家庄宏双商贸有限公司 1626000元人民币  06包:水质检测设备 1批(吴桥、河间、献县);  中标商及金额:石家庄新岛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1746000元人民币  07包:水质检测设备 1批(魏县);  中标商及金额:河北中检之星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599500元人民币  08包:水质检测设备 1批(赵县、鹿泉);  中标商及金额: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39237元人民币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兴琴、何炳新、张进献、刘峰、韩永锋、穆聚彦、刘毅刚

  • 【917】问:中标结果被质疑,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需要延迟退还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问:中标结果被质疑,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需要延迟退还吗?[/font][/font][/color][/b][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答:质疑事项与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时间无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定期限进行退还。[/b][/color][/font][/font][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font=微软雅黑]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font] [font=微软雅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font][font=微软雅黑]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font][/b][/color][/font]

  • 【887】问:供应商购买了招标文件,但没有参加开、评标,能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问:供应商购买了招标文件,但没有参加开、评标,能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吗?[/font][/font][font=微软雅黑]答: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该供应商购买了招标文件,同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投标文件,那么是可以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如果该供应商只是购买了招标文件,没有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也没有参加开、评标事项,那么中标结果没有使其权益受到损害,不能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font] [font=微软雅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font][/font][/color][/b]

  • 【1217】问:中标结果公布后,潜在供应商还可以质疑招标文件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中标结果公布后,潜在供应商还可以质疑招标文件吗[/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如果在质疑期限内,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font] [font=微软雅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font][font=微软雅黑]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font][/font][/color][/b]

  • 【1258】问:某家具项目经考察,发现中标单位有些工艺不附合标书要求,能推翻中标结果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某家具项目经考察,发现中标单位有些工艺不附合标书要求,能推翻中标结果吗?[/font][font=微软雅黑]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能通过考察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如果中标单位的有关工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求该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约。如果供应商不能按要求履约,可以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相关赔偿。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font][/color][/b]

  • 【638】问:家具项目经过评标后,设备处考察中标单位,发现有些工艺不附合标书要求,能推翻中标结果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家具项目经过评标后,设备处考察中标单位,发现有些工艺不附合标书要求,能推翻中标结果吗?[/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能通过考察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如果中标单位的有关工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求该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约。如果供应商不能按要求履约,可以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相关赔偿。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font][/color][/b]

  • 【1132】问:中标结果公布后,潜在供应商还可以质疑招标文件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中标结果公布后,潜在供应商还可以质疑招标文件吗[/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答:如果在质疑期限内,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font] [font=微软雅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font][font=微软雅黑]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font][/font][/color][/b]

  • 【1199】问:家具项目经过评标后,设备处考察中标单位,发现有些工艺不附合标书要求,能推翻中标结果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家具项目经过评标后,设备处考察中标单位,发现有些工艺不附合标书要求,能推翻中标结果吗?[/font][font=微软雅黑]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能通过考察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如果中标单位的有关工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求该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约。如果供应商不能按要求履约,可以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相关赔偿。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font][/color][/b]

  • 【584】问:没报名参加项目的供应商可以质疑中标结果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没报名参加项目的供应商可以质疑中标结果吗?[/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未报名下载文件或未参加项目不可以对采购结果进行质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font][font=微软雅黑]7个工作日内提出。[/font][/font][/color][/b]

  • 【977】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能否公布评审专家性别及单位?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能否公布评审专家性别及单位?[/font][/color][/b][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font=微软雅黑]答:对评审专家个人信息的公开是需要适度的,目前政府采购制度仅要求公布评审专家的姓名、并没有要求公布其性别及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font][font=微软雅黑]2016〕198号)中规定: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审专家的个人情况。这一条款的规定是没有设置条件、时间阶段,说明评审专家的个人情况除了姓名外,在评审后也不能披露的。[/font][/b][/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过分的公开个人信息会带来一些负面问题:一方面为个别供应商与评审专家的勾结非法牟利提供了方便;另一方面,对评审专家个人信息的过度曝光,也会对专家独立评审造成心理压力,从而导致评审质量下降。[/b][/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font=微软雅黑]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font][font=微软雅黑]2016〕198号)第二十条 评审专家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活动完成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告评审专家名单,并对自行选定的评审专家做出标注。[/font][/b][/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审专家的个人情况。[/b][/color][/font]

  • 【1264】问:评审结果出来后,采购人可以对中标供应商提出质疑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评审结果出来后,采购人可以对中标供应商提出质疑吗?[/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答:质疑是政府采购法赋予权利受到损害的供应商的救济权利。采购人不可以质疑。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font][font=微软雅黑]7个工作日[/font][/font][font=微软雅黑]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font][/color][/b]

  • 【954】问: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结束已经一周了还没有公布中标结果,合法吗?

    [b][b][color=#cc0000][b][font=微软雅黑]问: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结束已经一周了还没有公布中标结果,合法吗?[/font][/b][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答:是合法的。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font][font=微软雅黑]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也就是说,自评审结束之日算起,中标结果在9个工作日内公布都是合法的。[/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font] [font=微软雅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font][font=微软雅黑]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font][font=微软雅黑]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font][/font][font=微软雅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font][/color][/b][/b]

  • 【分享】质检总局又一批检测仪器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2011年3月1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了国家质检总局又一批检测仪器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仪器涉及全自动微生物基因指纹鉴定系统、高通量微聚焦X射线发生器及数据自动化采集系统、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系统等。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0722-1161-FE167WZP  招标人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包号设备名称评标情况评委名单4高通量微聚焦X射线发生器及数据自动化采集系统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予以废标胡达平、于恩华、章小麟、张相岐、赵贵明7全自动样品储存管理系统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予以废标刘淑洁、赵飞、刘陇昌、顾利民、赵贵明包号设备名称中标人中标金额评委名单6全自动微生物基因指纹鉴定系统恒信业(香港)有限公司US$308,400.00刘淑洁、赵飞、刘陇昌、顾利民、赵贵明12超高灵敏度四极杆离子阱分析仪北京(香港)德美中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US$639,000.00刘淑洁、赵飞、刘陇昌、顾利民、孙利

  • 【652】问:中标通知书是在中标公示期内发放还是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发放呢?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中标通知书是在中标公示期内发放还是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发放呢?[/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答:中标通知书应该与中标公告同时发出。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font][font=微软雅黑]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font][/font][/color][/b]

  • 【476】问:中标公告发布后,什么时间把中标通知书发给中标供应商?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中标公告发布后,什么时间把中标通知书发给中标供应商?[/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应该同时发出。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font][font=微软雅黑]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font][/font][/color][/b]

  • 【857】问:第一中标候选人被质疑取消中标资格后,采购人可以顺延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供应商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问:第一中标候选人被质疑取消中标资格后,采购人可以顺延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供应商吗?[/font][/font][font=微软雅黑]答:要看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后,本采购项目或标包的剩余合格供应商是否仍有三家以上,如果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有三家以上的,则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剩余合格供应商不到三家的,则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而不能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font][font=微软雅黑]94号令)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font][/font][/color][/b][font=微软雅黑][color=#3f3f3f][font=微软雅黑][/font][/color][/font]

  • 【819】问:中标公告发出几日后,才能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 ?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问:中标公告发出几日后,才能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font] [font=微软雅黑]?[/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答:应当同时发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font][font=微软雅黑]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font][/font][/color][/b][font=微软雅黑][color=#3f3f3f][font=微软雅黑][/font][/color][/font]

  • 【1368】问:中标公告发出几日后,才能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 ?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问:中标公告发出几日后,才能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font] [font=微软雅黑]?[/font][/font][/color][/b][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font=微软雅黑]答:应当同时发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font][font=微软雅黑]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font][/b][/color][/font]

  • 连环发问: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1150万中标结果

    下面这个项目的中标结果,看得我真是醉了,晕了[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12.gif[/img][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12.gif[/img]或许我不才,请求专家答疑解惑啊!![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yc1010.gif[/img][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yc1010.gif[/img]第一包: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被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上润科仪联合中标,360万哪,[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7.gif[/img][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7.gif[/img]这是要编制全国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嘛?还是被中国地质大学中标?这是不是史上最昂贵的清单?[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1.gif[/img][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1.gif[/img]第二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优化布点研究,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茂成达联合中标,“良心价”?[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4.gif[/img][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4.gif[/img]一个布点研究咋就耗费380万啊?石家庄才多大?又不是河北省?这是包括买仪器的钱吗?[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9.gif[/img][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9.gif[/img]中标结果就这么牛气哄哄的发布出来了,见下文!![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3.gif[/img][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3.gif[/img]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b][color=#ff0000]颗粒物源解析及大气复合达标控制研究项目[/color][/b]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 HBHY-(2014)-01-162  采购人名称:[b][color=#ff0000]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color][/b]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16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洪刚 联系电话:0311- 8525998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静芳 1517616256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一包:[color=#ff0000][b]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b][/color]  二包:[color=#ff0000][b]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优化布点研究 [/b][/color]  三包: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及配套检测器1套、火焰光度检测器及配套GC谱柱1套、拍击式筛分仪2套、程控样品封口仪1台、全自动样品溶液梯度配比系统1套、恒温恒湿系统及仪器载气系统1套、便携式智能交直流电源25台   四包:智能空气微尘/大气采样器40台、大气采样器40台、恒温恒流空气微尘/大气采样器50台、便携式智能交直流电源25台 (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  项目工期(交货期):一包、二包:6个月 三包、四包:4个月   招标公告日期: 2014年11月2日  中标结果:  一包  [b][color=#ff0000]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上润科仪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color][/b]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3号楼  [b][color=#ff0000]3600000.00[/color][/b]  二包  [b][color=#ff0000]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茂成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color][/b]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东路58号  [b][color=#ff0000]3810000.00[/color][/b]  三包  河北厚信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98号  2059000  四包  河北纵达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桥东区建设北大街132号  1999800.00

  • 【559】问: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已经超过了法定的釆购文件质疑期限。未中标的投标人对釆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该如何处理?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已经超过了法定的釆购文件质疑期限。未中标的投标人对釆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该如何处理?[/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可以拒收。《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font][font=微软雅黑]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font][font=微软雅黑]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font][/font][/colo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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