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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服装相关的资讯

  • H&M涉嫌诈骗而被禁止出售有机棉服装
    瑞典快速时尚品牌H&M以及其他的一些著名欧洲品牌C&A、Tchibo销售的有机棉服装中存在印度产的有害转基因棉。这种行为涉嫌诈骗而被禁止,不符合转基因生物的相关标准。   在Bremerhaven的独立实验室中,总监Lothar Kruse称,这些被送来做检查的转基因棉面料中有30%是存在问题的。这些已被污染的棉花将被送回印度。而根据有机产品交易所的报告,现在全球有超过50%的有机棉来自印度,该国仅2009年有机棉的销售就有107000吨。   但是印度农业部主管Sanjay Dave在接受报纸采访时说,这件事牵涉的货品数量大,现在罚款由第三方检验方,如EcoCert以及Control union来承担。   谁该为此负责?   随着转基因作物在世界各地的发展,许多原来没有的跨界合作运用转基因产品的事情也越来越多。对于此次的事件,H&M等时装公司也应负有一定的责任,他们对于海外供应链监管不足,警惕性不够强。H&M和C&A需要采取行动来减少损失。   H&M的发言人称他们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此事也使的公司的有机产品线销售下滑。与此同时,C&A也表示将对此问题进行更深入的调查。   但是,H&M的一位代表在发给Ecouterre的电子邮件中坚持:公司没有理由相信自己服装中用到的有机棉花是转基因种子生长而来的,而且批评Control union监督松散。   这位发言人引用了APEDA的声明,在Control union对印度有机农场进行突击检查后发现,没有一家农场是用转基因种子的,而且所有的农场都采用了适当的步骤来保证转基因种子不被使用。
  • 纺织品新国标锁定绿色环保 有机服装成趋势
    原定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已推迟至2012年8月1日实施。新标准更加关注纺织产品的安全性,从而对纺织企业的生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健康环保的“有机服装”成未来趋势。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协议)制定的首个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从2005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有效保护我国纺织消费者的健康、规范纺织产品市场以及提高我国纺织行业的整体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2003版标准相比,2010版新标准主要有以下修改:适用范围,除保留原有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外,新增了家用纺织产品 婴幼儿的定义从24个月以内改为36个月及以下 不属于本标准范围的纺织产品目录从10类增加至13类,新增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鞋、伞和地毯 禁用偶氮染料新增了“4-氨基偶氮苯”,达到24种 增加了染色牢度、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验的取样要求 将直接接触皮肤纺织产品PH值的范围从4.0~7.5修改为4.0~8.5 关于染色牢度检测,规定了耐唾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本色及漂白产品和扎染、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考核染色牢度。   由于当下时机还不够成熟,新标准的实施往后推迟了一年。时间虽推迟,但整个纺织行业发展的大方向并未改变,纺织企业都已纷纷开始为适应新标准做准备。印染过程中使用的染料和助剂必须选好的,企业的自检能力也要提高。企业增配检测仪器、购买染料的费用必然会带来纺织品生产成本的增加,再加上近年来人工、原料等各种成本的不断提高,未来服装的价格很有可能会继续上涨。   以下为笔者访问SGS全球纺织品服务亚太区技术总监蒋红博士   新标准着眼环保   Q: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A:近年来,各级质监、工商部门逐步加强了对生产、流通领域纺织品服装的质量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消费者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婴幼儿服装、内衣、羽绒服装等进行了重点抽查,查处和曝光了一大批包括知名品牌的服装质量问题,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服装产品质量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我国纺织品质量监管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纺织技术的发展而逐步提高、完善的。20世纪90年代,为反欺诈,维护消费者知情权适时出台了关于纺织品服装使用说明的强制性标准,有效解决了纤维成分无序、随意标识的问题。   进入新世纪,随着国际上绿色环保理念的兴起,消除国内消费者对所谓“有毒”服装的恐惧,国家在2001年就发布了关于甲醛含量限定的强制标准。随后结合国际上对环保安全的要求及我国纺织服装生产实际状况,出台了迄今为止对行业影响最为深远的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Q:新安全标准要传达给市场及企业最核心的灵魂点是什么?品牌公司如何才能更深刻地领会这个灵魂点,并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哪些企业将从中受益,哪些企业受到的影响最大,为什么?   A:新版(2010)安全标准是旧版(2003)的加强版,覆盖范围更广,对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更严。它要传达给市场和企业的核心精神是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于企业需要有长远的发展眼光,必须将自身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以产品质量为根本,加快转型,才能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对于只注重眼前利益,不重视产品质量、没有社会责任感及可持续发展观的企业,必将会失去竞争力,并最终遭到淘汰。   Q:国家如何引导市场适应,并服从新安全标准。   A:要充分了解市场和企业的现状,给予适当宽松的调整期。同时,鼓励第三方、媒体、渠道等对新安全标准进行宣传。   Q:纺织企业、染整企业、染料生产企业等纺织产业如何从技术上、经济上、管理上适应新的安全标准。   A:企业只有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环保意识,并将环保和产品安全意识融入到企业文化中,这样才能让员工的质量意识深入骨髓,同时倡导清洁生产,对各个加工流程进行严格监督,层层把关,这样才能从容应对新安全标准对市场的影响。另外,企业应不断学习新的标准和法规,加强与第三方质检机构的合作与交流。   详解新标准   Q:新标准将“4-氨基偶氮苯”列入了禁用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清单,使得禁用的致癌芳香胺种类达24种,这一规定对企业有何影响。   A:这一点对企业的影响不会很大。因为对于4-氨基偶氮苯,欧美市场一直就有相关的法规限制,已经执行了相当长的时间了。中国生产企业作为全球制造商,在染料选用上大多已经将其考虑在内。   Q:“将直接接触皮肤纺织产品PH值的范围从4.0~7.5修改为4.0~8.5”,是出于什么原因考虑。   A:纺织品是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的产品,其水萃取液的pH值过大或过小,会破坏皮肤的酸碱平衡,导致皮肤容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将pH作为考核指标已达成共识。考虑到我国的水质和节能环保等问题,将B类的pH值从4.0-7.5修改为4.0-8.5。   Q:新标准“增加了染色牢度、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验的取样要求”,请问这一规定将对企业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有怎样影响,对哪些企业影响最大,企业如何应对。   A:原标准中的检测方法是直接引用相关试验方法标准,而试验方法标准中一般表述为“取有代表性的试样”,这也是与国际接轨的。在ISO的大部分纺织品化学分析方法标准(例如甲醛和pH值)中均没有具体的取样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一些项目,特别是色牢度、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检测,由于取样方法不同,有可能导致试验结果不同,造成漏检和误判,因此有必要给出取样方法的说明。   新标准实施延迟   Q:新安全标准的实施已推迟到明年,为什么要推迟?您认为是遇到什么执行难度,还是时机不到?在过渡期内,到底是按新标准还是旧标准执行?   A: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必须要给市场一个缓冲期,在这个缓冲期之内,企业需调整自身生产工艺流程以及质量控制体系,使产品符合新标准的要求。国家推迟新标准的实施,是考虑纺织品服装的生产周期较长,库存量较大,以及进入流通领域直至售完的时间较长,为了减少新标准对制造商的不利影响,国家将过渡期延长一年至2012年8月1日。在过渡期内,执行新标准或旧标准都是被允许的,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标签上所明示版本的标准要求。   Q:SGS能为企业应对新标准提供哪些帮助。   A:SGS作为纺织品服装检测领域的领导者,聚集了一批熟练掌握国内外纺织服装标准的技术专家,可以为企业提高全面的培训,帮助企业全方位理解新版标准的产生背景、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及结果评定。
  • “100家实验室”专题:访北京服装学院服装材料研究开发与评价实验室
    为广泛征求用户的意见和需求,了解中国科学仪器市场的实际情况和仪器应用情况,仪器信息网自2008年6月1日开始,对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100家实验室”进行走访参观。日前,仪器信息网工作人员参观访问了本次活动的第六十九站:北京服装学院服装材料研究开发与评价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北京服装学院龚(yan)副教授热情接待了仪器信息网到访人员。 北京服装学院龚副教授   龚副教授介绍说:“服装材料研究开发与评价实验室隶属于北京服装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是北京市教委与市科委于2001年认定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该实验室由纤维材料研究室、织物设计织造室、染色整理研究室、织物风格研究室、纺织助剂研究室和纤维艺术工作室等组成,拥有从化纤纺丝到织物设计织造、纺织助剂合成分析、染色后整理加工、织物风格性能评价等一系列先进的仪器设备,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从纺织品原料到服装成品、最后进入市场的研究开发手段与体系。”   目前,实验室固定资产高达6000余万元,拥有70余件大型仪器设备(10万元以上)。其中,实验室常用的分析仪器包括500MHz核磁共振波谱仪、高效液相色谱、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显微红外拉曼光谱仪、等离子发射光谱、紫外光谱仪(带积分球)、X-荧光能谱仪、X射线衍射仪、高温凝胶色谱、扫描电镜、动态机械分析仪、材料万能试验机等。这些仪器对于纺织服装新材料研发及应用性能测试等的研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另外,很多仪器也已被国际上列为检测服装中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的国际标准。例如:凝胶渗透色谱仪、气质联用仪用来检测服装中对人体有害的一些偶氮染料、X-荧光光谱仪和ICP等离子发射光谱用来检测服装中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核磁共振仪可以用来分析高分子纤维材料的性能差异。 安捷伦6890N-5973N气质联用仪 赛默飞世尔ARL QUANT'X型X-荧光光谱仪 (用来检测服装中对人体有害的一些偶氮染料) (用来检测服装中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 Polymer Labs常温凝胶渗透色谱仪GPC-50 日本岛津LC-10ATVP高效液相色谱 (分析水溶性PVA或胶原蛋白等分子量大小) (检测服装中偶氮染料、有机氯化物等有害化合物) 德国Spectro公司CIROS等离子发射光谱 尼高力Nexus 670 FT-IR显微拉曼光谱 (用于服装材料、染料中重金属元素检测) (用于服装材料、染料成分检测及鉴定) 布鲁克500MHz核磁共振波谱仪 Instron 公司万能材料实验机 (可以用来分析高分子纤维材料的性能差异 (测定纤维、织物及塑料标准试样的应力-应变曲线) 清研电子TYLAB-100A全自动液体加样仪   为了提升实验室的科研开发水平,实验室还与一些国产仪器厂家建立良好合作。例如:与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纺织纤维材料重金属检测的前处理技术,与北京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微量样品定量检测及自动化进样,并将清研电子的6D液体加样仪率先应用在生态纺织品重金属含量的定量检测中。6D液体加样系统是一款集稀释、滴定、分液和移液4大功能于一体的自动化液体处理系统,它能够快速完成液体处理工作,简化操作的同时可确保实验的高精准度,可广泛应用于实验室的各项液体处理工作中。生态纺织品检测中多样性、重复性、连续性的特点,6D液体加样系统还具备连续分配差量体积试剂和自动滴定的功能,满足了生态纺织品检测的特殊需要。   此外,实验室还配备了KES织物风格仪、溶液旋转流变仪、快速纺纱机系统、复合及常规纺丝机、熔喷无纺布设备、锥形量热仪、数码印花喷绘机、热转移数码印花机、电脑测色配色、真空及常压织物等离子体改性设备、数字式撕破强力仪、数字涨破测试仪、在线染色机、红外线小样染色装置、 气蒸收缩测试仪、透湿率测试仪、超临界二氧化碳染色装置、超细染料制备及染料溶解度测定装置等行业专用设备。 大荣科学精器制作所H0110/V2型静电衰减测试仪 美国SDL Atlas公司液态水份管理测试仪 (以上仪器做为纺织服装材料的功能性检测) 德国STOLL公司CMS320TC针织横机 台湾硕奇SL8900全自动梭织打样机 (以上仪器都是实际纺织品生产的仪器设备) Brabender(布拉本达)挤出流变仪 (用于测量聚合物挤出性能和加工过程中熔体的流变行为)   据了解,该实验室从学院现代服装特色的角度出发,以新型化学纤维、纺织面料、染整技术及纺织助剂为研究目标,致力于设计、加工、环保、评价多层面统合服装、纺织、纤维及染整技术,强调各学科的渗透与结合,探索从纤维材料到服装产品的综合开发模式,促进研究成果向产业的转化。目前已与中国纤维检验局、国家毛纺织产品质检所、北京市纺织纤维检验所、中石化、北京铜牛集团、光华纺织、雪莲羊绒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广泛而密切的合作,为地方经济建设和企业的技术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此外,龚副教授还重点提到,北京服装学院现正重力打造服装材料领域的一个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生态纺织品检测与评价中心”(北京市教委重点项目)。   北京服装学院服装生态纺织品检测与评价中心可以为贸易各方提供良好的纺织品检测技术咨询服务,根据国际和国家标准,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类纺织产品、服装进行测试服务,如尺寸变化、颜色坚牢度、成分及纱线测试、布料的组织、强度及品质测试、羽绒测试、环保测试、甲醛、AZO(禁用偶氮染料)、重金属等。   最后,龚副教授表示:“目前该中心已成为国家毛纺检测中心、欧洲天祥集团、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合作伙伴,非常欢迎有检测需求的企业或个人前来洽谈业务。同时,我们也正在寻求有实力的相关企业或有能力的专业人士进行合作。 参观实验室   附录:北京服装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http://cly.bift.edu.cn/
  • 三聚氰胺事件促使服装生产标准受关注
    近日,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引起全国人民特别是妈妈们的高度关注。据记者了解到,三聚氰胺也同样广泛应用于纺织皮革等行业中,而服装的生产标准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据记者从佛山纺织行业协会了解到,我国首部婴幼儿(年龄在24个月以内)服装标准下个月起开始实施。   据市纺织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透露,三聚氰胺是一种用途广泛的基本有机化工中间产品,可用作阻燃剂、减水剂、甲醛清洁剂等,广泛运用于木材、塑料、涂料、造纸、纺织、皮革、电气、医药等行业。据透露,三聚氰胺甲醛树酯与其他原料混配,还可以生产出织物整理剂、皮革鞣润剂、上光剂和抗水剂等物质。而在皮革制品中,三聚氰胺甲醛树酯应用得较多,所以其负责人提醒家长,尽量不要买皮革的服装或者衣服上有皮革拼块的服装给孩子,也不要让孩子玩耍皮革的物品,如皮夹、皮的钥匙扣等,以免孩子啃咬而影响健康。   据市纺织行业协会秘书长吴浩亮介绍,目前的童装市场很混乱,而国家首部专门针对婴幼儿服装安全而制定的国家标准将于下个月开始实施,除了面料的严格要求外,对于婴幼儿服装的套头衫最大领围尺寸及洗涤标准都有细则要求。   标准明确规定,婴幼儿服装甲醛含量不得超过20毫克每千克,砷含量不得超过0.2毫克每千克。标准特别规定,婴幼儿服装必须在产品标志上注明“不可干洗”。因为干洗剂中可能含有对婴幼儿皮肤产生刺激的物质。标准同时明确要求,婴幼儿服装中禁止添加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并不得存在异味。
  • 凡客等20家服装品牌被曝检出有害物残留
    继运动品牌、户外服饰品牌之后,来自国际环保机构绿色和平国际(以下简称绿色和平)最新的一项调查发现,全球20家时尚品牌的服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有毒有害物质。此20家品牌中既包含Armani(阿玛尼)、Victoria’sSecret(维多利亚的秘密)、CalvinKlein等国际大牌,也包含内地的Vancl(凡客诚品)等品牌。所检测出的有毒物质涉及壬基酚聚氧乙烯醚、邻苯二甲酸酯以及偶氮染料释放出的致癌芳香胺。   该项调查表明,有毒有害物质可以在生命周期的任何一个阶段被释放,并最终进入江河湖海,“随着‘快时尚’的兴起,大量的服装被生产和销售,对于环境的影响又被放大了,尤其是源于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   绿色和平在该项《全球时尚品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调查》中呼吁,大品牌服装公司应该做出可信的 “去毒”承诺,承诺的内容包括在2020年1月1日前,在其全球的供应链及所有产品上,淘汰所有的有毒有害物质。   20家品牌“含毒”   相比2011年揭露的adidas、Nike等品牌的服装供应商使用并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调查,绿色和平表示,这次调查“令人遗憾”,因为“此次调查中发现了更多的有毒有害物质。”   2012年4月期间,绿色和平在全球29个国家(地区)采购了141件服装样品 (这141件样品分别在18个不同的国家生产,包含男装、女装、童装的各个款式)。   在141件样品中,其中有4件样品中被检测出高浓度的有毒有害物质——邻苯二甲酸酯,2件样品中被检测出来源于使用偶氮染料而释放的致癌芳香胺。89件,将近三分之二的样品中被检测出环境激素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另外大多数样品上都被检测出了多种不同种类的、具有潜在危害的工业化学品。   绿色和平称,“作为有毒有害物质,任何使用壬基酚聚氧乙烯醚、邻苯二甲酸酯,或是使用会释放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都应该是不被允许的。”   据悉,被检测的20个品牌包括:Armani,Benetton,Blazek,C&A,CalvinKlein,Diesel,Esprit,Gap,H&M,Jack&Jones(杰克琼斯),Levi’s,Mango,Marks&Spencer,Only,TommyHil-figer,Vancl(凡客诚品),Veromoda,Victoria’sSecret,Zara等。   上述调查结果表明,“此研究中的所有品牌均有一件或多件产品被检测出壬基酚聚氧乙烯醚。”   在此次调查中,壬基酚聚氧乙烯醚残留量在1000ppm以上的样品有12件,涉及品牌包括C&A、Mango、Levi’s(李维斯)、CalvinKlein、Zara、Jack&Jones(杰克琼斯)以及Marks&Spencer(马莎百货)。   绿色和平资料显示,作为一种有毒有害物质,壬基酚聚氧乙烯醚会在环境中降解为毒性更强,并具有持久性和生物蓄积性的壬基酚,壬基酚不仅具有毒性、持久性和生物蓄积性,同时壬基酚还是一种环境激素,并且可以通过食物链进行累积,并逐级放大。   绿色和平称,“任何使用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据悉,对于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在工业中的限制已经有近20年,尽管目前没有任何法规限制残留有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的产品销售,但欧盟正在制定相关的法规。绿色和平同时称,目前没有科学研究证明,此次所有服装样品中检测出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的含量,会对穿着者的健康构成直接的风险。   绿色和平对于31件带有塑料溶胶(分别印刷有图案、标志或者文字)的服装样品进行了邻苯二甲酸酯的检测。发现所有31件带有塑料溶胶印刷的样品上都检测到了邻苯二甲酸酯。其中4件样品中被检测出高浓度的邻苯二甲酸酯,最高达到37.6%(质量分数)。   检测结果表明,这4件样品被检测出的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含量较高的有DEHP、DINP和BBP。DEHP和BBP是公认的具有生殖毒性的有毒有害物质,被欧盟的REACH法规列为高度关注物质并已设置淘汰日期。DINP在高剂量时同样有毒,并且具有一定的内分泌干扰作用。   Zara的两件样品中检测到了偶氮染料释放出的致癌芳香胺。绿色和平称,“尽管浓度是在销售国的法规限定值之下,但是依旧让人难以接受衣物上检测出致癌物。”   据悉,芳香胺被用作生产偶氮染料,但随后当染料分解时,芳香胺又会被释放出来。此次检测出的芳香胺-邻联茴香胺是一种致癌物,并且可能对人类也有致癌作用。在欧盟和中国,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限制可以挥发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在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中的残留。   绿色和平同时在调查报告中称,“并非所有从偶氮染料里释放出的芳香胺都具有致癌性。”   快时尚:越潮越污染?   快时尚品牌为了迎合顾客的需求,一方面不断地缩短生产及销售周期以推出紧随时代潮流的服饰,另一方面不断地向供应商施压以缩短工期。绿色和平认为,这无疑在某种程度上“迫使”供应商做出对于环境和劳工方面不负责任的行为。   绿色和平称,Zara,H&M,GAP和Benetton纷纷致力于缩短其产品的生产周期,力争将当下最时尚的服饰以最快的速度带给消费者。时下,许多时尚品牌一年通常推出6到8个时装季,而非以前传统的2到4个时装季。为了做到这点,服装品牌需要不断地缩短从设计到服装上架的周转时间,把涉及更多时尚设计元素的部件放在离销售地不远的地方生产,与此同时,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进行基本衣服式样的生产、印染和湿法处理工艺。   “服装巨大的营业额中一个重要的部分是源于服装的一次性消费。一些消费者模仿某些明星,对于衣服只穿一遍,之后便丢在一边。”绿色和平资料显示,大量被丢弃的衣服进入了垃圾填埋厂或者被焚烧。在德国,每年有100万吨的服装被丢弃 在美国,2010年城市垃圾的5.3%都是来自于1310万吨被丢弃的服装 在英国,同样每年大约有100万吨的服装变成垃圾。   巨大并不断增长的服装生产量放大了服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从棉花生产到纺织品印染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消耗大量的水、农药,并用到大量的化学品。   绿色和平表示,随着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的有毒有害物质被使用并释放,快时尚对于环境的影响已持续多年。这些污染物可以在环境中存在很长时间,或富集在沉积物中,或富集在有机体上,还有一些则能进行长距离的迁移。此外,还有一些物质即使在很低的浓度下,也可以对环境造成重大的损害。   “即使在服装上的残留量在法律的允许范围之内,像壬基酚聚氧乙烯醚这样的物质依旧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并且会逐渐散播到世界各地。”绿色和平称,污染的源头不仅仅是工厂排出的污水,每年全球有数十亿的服装贸易,而这些服装上都有可能含有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的残留,当这些服装被洗涤时,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就会被冲掉,并进入水环境,或者当衣服被丢弃后,残留的有毒有害物质也可能进入到环境当中。   部分品牌未作出“零排放”承诺   绿色和平表示,有毒有害物质会在服装生产过程和服装洗涤过程中进入到水环境,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唯一的方法就是尽快在源头淘汰这些有毒有害物质。   绿色和平呼吁全球知名的时尚品牌通过其全球的生产线推动世界做出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改变。“作为行业的领导者,至关重要的一步是做出承诺——在2020年1月1日前实现有毒有害物质零排放。”   “这些品牌将我们的江河湖泊当作其排放污水的私人下水道,威胁着人们的生活和健康,所以我们有权利知道他们究竟在排放什么化学物质。”绿色和平表示,这一承诺必须包括一系列积极的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计划,同时还必须包括公开品牌目前正在使用和排放的所有化学物质的信息。   据悉,目前Puma、Nike、adidas和李宁等已经作出了上述承诺,而H&M、C&A以及Marks&Spencer(马莎百货)已经更细化地承诺在今后的三个月里在线公开其部分供应商的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信息。   另悉,Esprit、Victoria’sSecret(维多利亚的秘密)等品牌被绿色和平列入了“消极的品牌”,“几乎没有化学品管理的相关政策或项目,也没有做出零排放承诺的品牌。”
  • 北京出入境与TüV签订进口服装检测合作协议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与TüV 南德意志大中华集团签订进口服装检测合作协议   2012年9月7日,北京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与TüV南德意志大中华集团(以下简称TüV SüD)在北京举行了进口服装检测合作签约仪式。北京检验检疫局副局长王大路、TüV 南德意志大中华集团首席执行官兼总裁范华德(Dirk von Wahl)共同出席了签约仪式,北京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主任周琦与TüV 南德意志大中华集团高级副总裁兼北区董事总经理朱文才代表合作双方签署了合作文件。 签约仪式现场(由左至右):   北京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副主任汪万春、北京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主任周琦、北京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处副处长唐树田、北京检验检疫局副局长王大路、德国商会总经理凯福安博士(Dr. Florian Ke?ler)、TüV 南德意志大中华集团首席执行官兼总裁范华德、TüV 南德意志大中华集团纺织品部总监吕燕梅、TüV 南德意志大中华集团高级副总裁兼北区董事总经理朱文才   中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进口国。2011年全国服装类产品进口额已达40亿美元,同比增长近60%。特别是中高端服装进口增长迅猛,自欧洲进口的服装已达11.6亿美元,同比增长近70%。但进口服装的质量问题也层出不穷,去年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共受理报检进口服装36951批、5232万件,货值69536万美元 实施抽检14959批,共检出不合格1521批、73万件,货值1220万美元。全年批次不合格检出率达10.2%,其中有861批因涉及安全项目不合格而被退运或销毁。   北京作为中国进口服装的主要口岸之一,如何从国情出发,在加强进口纺织品监管、维护国内消费者利益的同时,帮助进口服装企业提高质量,符合中国市场规范,扩大市场开放,促进贸易的便利化,已经成为一个迫切课题。TüV SüD是全球知名的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在中国开展业务已超过20年,一直致力于为进口服装企业提供符合中国国情和市场需求的动态检测服务解决方案,并通过与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广泛合作,建立互信机制,谋求共同发展。为此,北京检验检疫局坚持将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指示要求细化落实,明确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为落脚点,带头创新业务监管模式,通过深化与TüV SüD的合作,强强联手,力争打造一个全新的进口服装检验监管服务平台,为优质诚信进口服装企业顺利进入国内市场保驾护航。   关于TüV南德意志集团   TüV 南德意志集团于140多年前在德国成立,是全球领先的技术服务公司之一,服务范围覆盖测试、认证、检验、资讯及专家指导等多个领域。TüV 南德意志集团凭借其世界级的服务以及领先的德国技术,树立了良好的全球声誉。公司在全世界设有机构800多处,员工约17,000人,着力为客户提供技术、体系、专业技能与实际运作中的一站式优化服务。   TüV 南德意志集团在中国的业务拓展迅速。至今,已为20,000多家客户提供了相应服务。此外,TüV南德意志集团在国标检测领域也受到国际众多知名品牌的广泛认可和信赖。
  • 看冬奥开幕羽绒服大赏,聊聊羽绒服装新国标
    2月4日,北京冬奥会开幕式在万众瞩目下精彩呈现了,既体现了“简约、安全、精彩”的原则,也彰显了更深层的文化自信。开幕式上的冰墩墩、鸽子灯、虎头鞋、羽绒服… … 顿时火成“顶流”。各国运动员入场时身上的羽绒服瞬间美上热搜,观众们都沸腾了:怎么会有这么多好看的羽绒服?由于冬奥会的开幕式在夜间户外举行,因此各国奥运代表团的开幕式服装要风度,更要温度。观众们一是没想到羽绒服还可以争奇斗艳、令人目不暇接,二是没想到运动员们能把羽绒服穿得这么好看,自带肌肉线条buff。观众们简直挑花了眼,一边欣赏冬奥开幕式,一边被疯狂种草羽绒服 。春寒料峭,乍暖还寒,我们买羽绒服当然希望又好看又保暖。海科专家特此为朋友们解读一下,好质量的羽绒服“宝典”——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标准。2021年3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了 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的发布,而正式实施的日期为2022年4月1日。本着“技术先进,符合国情”的原则,此次 GB/T 14272《羽绒服装》进行了几项重大修订,其中以“含绒量”修改为“绒子含量”最为引人注目。“含绒量”“绒子含量”看起来很相似,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为什么要这么修改呢?修改之后有什么差异呢?对此,我们对新版《羽绒服装》标准中羽毛绒品质的要求变化做个简单介绍。海科专家解读Part 01“羽毛”“羽绒”“羽毛绒”有什么区别?解读:羽毛绒是生长在水禽类动物身上的羽绒和羽毛的统称,主要由“绒子”、“毛片”、“羽丝”和“绒丝”这四种组分组成。其中,标称值为“绒子含量”大于或等于50%的称为“羽绒”,标称值为“绒子含量”小于50%的称为“羽毛”。Part 02“含绒量”“绒子含量”有什么区别?解读:“绒子”是朵绒、未成熟绒、类似绒和损伤绒的总称,绒子在羽毛羽绒中的含量百分比就是“绒子含量”,而“含绒量”则是指绒子和绒丝在羽毛羽绒中的含量百分比。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包含了“绒丝”;对于同样一批羽毛绒而言,“含绒量”的数值肯定要高于“绒子含量”的数值。Part 03为什么将“含绒量”修改为“绒子含量”?解读:根据“含绒量”的定义可知,我们平时所谓“羽绒”既包括绒子、又包括绒丝,而绒丝是从绒子或毛片根部脱落下来的单根丝,细小的绒丝与大颗的绒朵相比,不仅会降低羽毛绒的蓬松度、令其保暖性能下降,同时也很容易钻绒,影响羽绒服装使用性能;在GB/T 14272-2011中,允许填充的羽毛绒中存在一定量绒丝(不超过“标称含绒量”×10%),绒丝的存在对含绒量有一定的贡献,这就有可能使得部分不法商贩钻标准空子,通过在填充物中加入大量绒丝、来提升羽毛绒含绒量的数值,达到以次充好;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也为了顺应国际市场趋势以及提高羽绒品质,新版《羽绒服装》标准更为科学、规范地将“含绒量”修改为了“绒子含量”。Part 04含绒量用新旧版标准检测有什么区别?解读:新旧版《羽绒服装》标准对羽毛绒含绒量、绒子含量的规定及限量参见下表。以标称“含绒量为 90%”的羽绒服为例,按照 GB/T 14272-2011 标准检测时,只要其填充物中绒子+绒丝总和的含量达到 87%及以上、绒子的含量达到 81%及以上时,就是合格合规的产品,而按照 GB/T 14272-2021 标准检测,若绒子含量仅为 81%时,就无法将之标称为“含绒量为 90%”,仅能标称为“绒子含量为 85%”或“绒子含量为 80%”。换言之,同样一批羽毛绒,其绒子含量达到 81%时,再填加一定量绒丝,按照 GB/T 14272-2011 检测,就可以得出“含绒量为 90%”的结果,按照 GB/T 14272-2021 检测,仅能得出为“绒子含量 85%”或“绒子含量 80%”的结果。Part 05标准对羽绒品质的指标还有哪些修改?新版《羽绒服装》增加了“绒丝+羽丝”的限量要求;修改了耗氧量、残值率、浊度的限量值,具体见下表:注:依据GB/T 14272-2021,标称绒子含量为95%的羽毛绒,其绒丝+羽丝≤5%;其余情况下,绒丝+羽丝≤10%。浊度表示羽绒羽毛清洁的程度,该数值高,说明羽毛绒中残留的杂质、微尘及游离有机物的含量低,羽毛绒的清洁度好。残脂率过高易使羽绒羽毛制品滋生细菌,产生难闻的异味,残值率过低又破坏其外表结构,降低羽绒羽毛韧性容易破碎影响保暖性能。因此,对于羽毛绒来说,在不破坏朵绒的前提下残脂率越低越好。耗氧量反映的是羽毛绒上所含油脂、蛋白质、腐殖酸、尿粪等对水体污染的程度,越低越好。不论产品标准、监管要求如何变换,海科中心将始终秉承海关使命,持之以恒为广大消费者把关服务!
  • 美国可持续服装联盟发布生态服装新评定标准
    近日,美国可持续服装联盟(SAC)发布了生态服装的新评定标准(Higg Index)。 Higg Index标准是由SAC根据现有的行业环保评定标准,经讨各成员论研究后制定的。SAC期望该标准能更好地评估服装制作销售过程中对社会及环境造成的影响。   Higg Index不仅用于衡量服装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是否符合“持久发展”原则,同时,也给期望长远发展的相关企业一个更准确的参考,促进技术革新。目前,HiggIndex标准主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生产过程中的用水量及对水质的影响、能源损耗及二氧化碳排放量、化学制剂的使用及是否产生有毒物质。   可持续服装联盟成员包括服装品牌商、零售商、制作商、行业专家及社会机构,如阿迪达斯、Gap、H&M、玛莎百货和沃尔玛等。其致力于设定共同目标,降低全球成衣制造和销售对生态环境及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
  • 十四家知名服装品牌深陷污染门暴露我国排污标准缺失
    记者近日在由搜狐绿色举办的研讨会上了解到,包括阿迪达斯、耐克、美特斯邦威、李宁等14家中外服装名品,被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的一份《时尚之毒:全球服装品牌的中国水污染调查》,推至涉嫌污染的漩涡百口难辩。专家认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对服装生产过程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标准缺乏明确规定。标准的缺失,使我国企业在自己认为无责的情况下,被绿色和平组织认定已构成严重污染。   绿色和平称14家服装品牌涉污   绿色和平在经过实地调查取样,并将样本分别送至英国埃克塞特大学的绿色和平研究实验室、荷兰一家独立环境分析实验室进行检测后,于7月13日发布了一份名为《时尚之毒:全球服装品牌的中国水污染调查》,称14家全球服装品牌目前都未能有效解决其供应商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两家供应商分别是位于长江三角洲的雅戈尔纺织工业城和位于珠江三角洲的中山国泰染整有限公司。报告称,这两家供应商分别向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水体排放了多种有毒有害物质,他们在两家工厂废水样本中均发现有烷基酚,包括壬基酚(NP),从雅戈尔纺织工业城废水样本中还发现全氟化合物,尤其是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胺(PFOA)。   成立于1979年的雅戈尔集团是中国最大的垂直产业链综合纺织公司,具有世界级的纺织品生产、服装制造和零售能力。该公司地处中国东部的浙江省宁波市,与上海毗邻。而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的国泰染整公司,也是一家业内知名的公司。两家公司为包括14家知名服装品牌在内的服装企业提供原材料,也是目前最大的两大供应商。   因此,绿色和平的报告,对于整个中国服装行业带来的影响和挑战是前所未有的。   据了解,在全球生产的化合物中,约有25%是用于纺织行业。纺织品生产过程中的"湿法处理"工艺,包括染色、清洗、印花和织物整理,会产生大量包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只要废水中含有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即使含量较小,也不可能通过污水处理厂完全清除。这些有毒有害物质,会影响人体内荷尔蒙的含量 或直接刺激、抑制内分泌系统,使内分泌系统失调,进而阻碍生殖、发育等机能,甚至有引发恶性肿瘤与生物绝种的危害。   标准不一致使各有道理   据记者调查,报告出来后,两家肇事供应商均否认排污。国泰染整称绿色和平样本选取有漏洞。中山市环保局三角镇分局有关负责人称,今年6月底,广东省环保厅联合中山市环保局对国泰染整的环保处理设施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出现异常情况。他们称,经过处理后,该公司排出的废水水质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够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李宁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小岩表示,国泰染整只是李宁针织面料供应商之一,它们由当地环保检测站出具了检测报告,排放合格。   雅戈尔称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雅戈尔聘请国际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污做过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正常"。根据雅戈尔纺织城的官方声明,他们对上游染化料的标准参照欧洲Oeko-Tex 100,同时还用到美国的AAFA RSL限制物质清单以及欧洲REACH法规。阿迪达斯则辩解称:其在雅戈尔纺织工业城做的只是服装的剪裁和缝纫环节。耐克公司也回应称:它在雅戈尔纺织城的供应商工厂只做剪裁、缝制工序,并不包括化学品使用。Bauer Hockey,Converse,Cortefiel,H&M和Puma等品牌也表示其服装没有在雅戈尔纺织工业城进行湿法处理。   对这些说法,绿色和平李一方却说,雅戈尔虽聘请另一家检测机构即通标公司(SGS)做检测。但SGS检测报告显示,其测出的污染物PFOA值每升0.36毫克,这一数字还要大于绿色和平报告中的每升0.13至0.14毫克,雅戈尔对此没有明确说明。重要的是,该检测机构没有检测出PFOS和NP。未检出的原因,以NP值为例,SGS检测的最低极限值为每升0.5毫克,即在此数量之上才会检测出水中NP浓度 而绿色和平的最低极限值是每升14微克。   有专家分析说,“国泰染整排污合格”用的是广东省的标准。而雅戈尔虽聘请SGS做检测,其检测NP、PFOS的标准,比绿色和平的标准低很多。雅戈尔虽参照欧洲Oeko-Tex 100标准。但是,Oeko-Tex 100是针对产品的认证,而并非针对生产过程和排放标准。纺织品生产的过程中会使用到洗水工序,它会将有毒有害物质从纺织品上清洗掉,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则有可能会进入企业排放出的工业废水。并且,Oeko-Tex 100并非会对纺织品做全部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此次绿色和平发现的PFOS和PFOA是在去年刚刚被列入Oeko-Tex 100的检测项目,目前Oeko-Tex 100仅会针对有防水和防油图层的纺织品进行检测。   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认为,正是因为标准的不一,使得双方都觉得自己有道理。之所以符合广东省标准,被称为合格,污染因素最严重的PFOS和NP未被检测出,说明我们的标准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事实上,我国至今对于服装生产过程的排污没有制定比较严格的统一的标准。   专家认为应尽快制订我国排污标准   在搜狐绿色研讨会上,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的丁琼介绍说,我国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绿色和平报告中提到的PFOS,是2010年被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的9种新增污染物之一。他们的检测标准已符合公约的要求,我国现在正加紧研究制订法规措施,逐步限制、减少、淘汰对PFOS的使用。   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采购项目专员蔺梓馨则对于绿色和平的监测给予高度评价。她说,纵观整个纺织染整业,普遍存在着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等问题,这两家供应商只是冰山一角。绿色和平的朋友,下了很多功夫做了很多调查。他们更多的是想呼吁大家关注这个行业存在的问题。从这个方面来说,这对于这个产业的整体绿化是有贡献的。   中国印染工业协会高级工程师张镁分析称,绿色和平报告中提到的三种化学品,都是纺织印染工业中所使用的助剂中的成分,目前都没有进入我国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03),因此没有受到严格限制,其中PFOS在进出口时有限制,需要检测含量。对于印染工业协会而言,一旦国家将NP、PFOS、PFOA列入行业强制标准,将监督引导企业改进技术流程,选择不含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的助剂。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大多数染整工厂环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如果要求优化染化料助剂的管理,就牵扯很多实际问题:首先是技术团队必须配合很多部门来循序渐进地做工业上的改进,其次,既然国家没有更严格的要求,工厂也很难单方面立刻做出改进。作为工厂来说,也没有能力能够检测每种染化料里含有哪些化学物质。   有专家建议称,我国只是从今年起刚刚将NP列入《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名录,尚无其他监管措施,而欧盟等发达国家则已经对这些物质进行了管制,从源头淘汰。因此,我们亟需出台一个切实可行的、符合公约要求、与国际标准比较按近的行业标准,需要一份明确的化学品物质限制清单和相关的法律监管 染化料生产厂家必须规范声明和标明相关物质 对采购商也应提出相应要求。这虽然对于服装生产企业来说,增加了一定的负担,但从长远角度讲,从对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角度出发,付出一定的代价是值得的。
  • 《针织棉服装》和《针织拼接服装》两项针织产品标准正式出台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5月12日正式批准发布的GB/T 26384-2011《针织棉服装》和GB/T 26385-2011《针织拼接服装》两项针织产品标准将于2011年9月15日正式实施,在各大标准信息中心可以购买获取。这两项新标准的出台弥补了针织服装产品标准体系中针对棉服装和拼接服装两类产品的标准空缺问题,也解决了生产企业对于相关产品长久以来标准选用的难题。   GB/T 26384-2011《针织棉服装》适用于鉴定以针织物为主要原料,以各种纺织纤维为填充物制成的棉服装产品 GB/T 26385-2011《针织拼接服装》适用于以针织物为主要面料拼接而成的服装。若您的产品涉及到以上相关标准,应准确掌握新标准的内容,合理调整生产过程中相关的各种参数,以保证您的产品质量符合最新要求。
  • 针织棉服装和针织拼接服装等8项国家标准发布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1年第6号标准发布公告,批准了192项国家标准,其中,纺织服装相关标准8项, 包括《针织棉服装》、《针织拼接服装》、《抗电磁辐射精梳毛织品》等,均为首次制定,若您的产品涉及到以上相关标准,应准确掌握新标准的内容,合理调整生产过程中相关的各种参数,以保证您的产品质量符合最新要求。   相关纺织标准目录见下表: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 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GB/T 26378-2011 粗梳毛织品 / 2011-5-12 2011-9-15 GB/T 26379-2011 纺织品 木浆复合水刺非织造布 / 2011-5-12 2011-9-15 GB/T 26380-2011 纺织品 丝绸术语 / 2011-5-12 2011-9-15 GB/T 26381-2011 合成纤维丝织坯绸 /2011-5-12 2011-9-15 GB/T 26382-2011 精梳毛织品 / 2011-5-12 2011-9-15 GB/T 26383-2011 抗电磁辐射精梳毛织品 / 2011-5-12 2011-9-15 GB/T 26384-2011 针织棉服装 / 2011-5-12 2011-9-15 GB/T 26385-2011 针织拼接服装 / 2011-5-12 2011-9-15
  • 纺织服装新国标8月出台 婴幼儿服装执行A类标准
    8月起我国将实行纺织服装新国标,新国标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强制性,旨在控制纺织品中主要的有毒有害物质,其中规定婴幼儿服装的范围从24个月扩至36个月,而且这些服装都得执行A类标准,目的是保护婴幼儿健康。   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的相关负责人说,此前,婴幼儿服装的规定范围是24个月以内,只有24个月以内的婴幼儿服装要求执行A类标准,而24-36个月孩子的服装就没有这个要求,不少企业生产这个阶段孩子的衬衣、内衣等执行的是B类标准,外套等执行的是C类标准。   相比B类和C类,A类标准在甲醛、pH值、色牢度等方面均更加严格,这意味着厂家在选用面料和工艺上的要求也更为严格,生产成本也要相应提高。以甲醛为例,A类标准要求甲醛含量≤20毫克/千克,B类标准就放宽到≤75毫克/千克,C类更是放宽到≤300毫克/千克。“A类基本上就等于甲醛不能检出,厂家有些生产工艺就不能用了,比如衬衣的免熨技术,这种技术用到的材料可能产生更多的甲醛。”上述消息人士说。   考虑到婴幼儿经常会无意识地将衣服等物咬在嘴里,若织物的耐唾液色牢度未达标,会导致孩子直接吞噬染色残留物而受到伤害,所以A类标准在耐唾液色牢度上的要求也大大提高。   以生产婴幼儿服装为主的万事利集团的负责人说,婴幼儿的服装不是大人服装的缩小版,其与童装的最大区别是安全,所以36个月内孩子的服装,他们一直执行A类标准。   除对婴幼儿服装的规定外,新国标中,还原条件下染料中不允许分解出的芳香胺由23种增加到24种,增加了4-氨基偶氮苯 同时明确规定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量值为20毫克/千克,实现了与国际的接轨。   据悉,可分解芳香胺主要由衣服的染料带来,在穿着过程中容易分解,存在致癌、致畸的可能性,新增加的4-氨基偶氮苯是芳香胺的一种,以前因为仪器所限检不出来。   今年4月浙江工商曾公布一批韩国进口服装的抽检情况,其中一款标称黛玛仕(郑州)服饰有限公司总经销、商标为“D‘modes黛玛诗”的针织外套中检出的联苯胺,即是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一种,当时这件针织外套被检出的联苯胺含量达到了608毫克/千克。
  • 服装产品质量亟须提高
    日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09年对儿童服装、休闲服装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深圳产服装合格率不足七成。据了解,去年全年,我市共抽查了224家纺织服装类企业生产的446批次样品,检验合格307批次,抽样合格率为68.83%。其中,儿童服装抽样合格率为82.24%,休闲服装抽样合格率仅为64.60%。   服装是深圳的重点产业,2009年深圳市服装行业实现产值1000多亿元,出口近百亿美元。尤其重要的是,纺织服装产品是市民的必需消费品,服装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权益。   如何提高深圳服装质量,保证市民安全,促进产业发展?日前,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服装协会联手举行了产品质量分析会,针对深圳服装业存在的问题,开出“药方”。 病症 1关键环节质量管理薄弱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深圳市历年的抽查数据进行了比对分析,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多集中于小型生产企业。市场监管局对一些质量问题突出的企业跟踪调研发现,导致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较低、质量基础薄弱。这些企业在产品质量上存在“想提高,提不了”的经营瓶颈,落入了监督抽查中“不合格再整改,整改后再不合格”的恶性循环。   药方:实施全过程管理   如何破解上述难题,市场监管局给出了“药方”,那就是按《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通用要求》进行生产。据了解,该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对工业企业产品设计开发、原辅材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标识、出厂检验等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的8个关键部分作出了系统的规定,涵盖了国家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内外相关标准要求,为企业提供了质量诊断和管理工具。去年,我市在119家企业进行了试点,通过前后对比,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提升明显。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通用要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分局索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病症 2 企业标准化建设能力不足   抽查中,鞋类和皮具的标识项不合格非常突出,这集中反映了企业对相关标准的掌握和认识不够的问题。据了解,我市部分服装企业标准化基础薄弱,标准体系不健全,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的意识淡薄。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所有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纺织服装产品,一律要在标牌上标注纺织品安全信息,否则将受到处罚。但目前为止,深圳3000多家服装纺织企业中,完全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申请检测的企业比率很低。此外,纺织服装产品的相关标准更新快,内容复杂,不少企业缺乏相关专业人员,难以准确掌握标准的技术要求。   药方:积极跟踪标准 如何提高企业标准化能力?市场监管局表示负责人强调,企业负责人提高认识是前提。   另外,我市各部门也为企业跟踪标准提供了方便和服务,一是企业可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注相关标准宣贯会的情况。此外,企业在生产过程当中遇到的标准技术问题,可向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轻纺部或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咨询。   病症 3 企业缺乏自身检测能力   目前,由于服装行业进入门槛低,部分中小企业的检测能力不足,只能进行简单的常规性能和功能的检测,缺乏产品质量的核心检测能力,部分企业没有对产品的核心技术指标进行检测,这也是导致产品重要指标不合格的重要因素。   药方:委托检验 如何提高检测能力,监管部门支招,检测条件不足的企业,可以与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机构采取合作的方式,开展委托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除了市政府设立的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已成为国家重点检测实验室、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外,还有一些商业性的检测实验室也可接受委托检验,企业可与技术机构开展合作,进行委托检验。另外,为了减少检测费用,企业应掌握一些面料服装的标准和纺织材料的技术知识,如涤纶面料就没有必要做缩水检测,还有一些面料没必要做强度的检测等。   服装协会负责人也表示,各服装企业在加强产品质量的同时,应加大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力度。一方面要加大研究与发展经费的投入,提高整体设计能力,从而提高产业、企业和产品的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加强自主品牌建设,走自主品牌的发展道路,实现从单纯的代工到品牌营销,实现从使用劣质原料以压缩成本到向品牌要附加值的转变。在提高深圳服装质量的同时,打造深圳服装的品牌。
  • 质检总局通报2013年关于羽绒服装等11种产品质量抽查结果
    12月27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陈熙同发布了2013年关于羽绒服装等1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013年11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2013年11月份特种设备事故情况、质检总局“质检利剑”行动总体情况、关于2013年1-11月份全国口岸传染病检出情况、2013年度缺陷产品召回情况、质检总局发布公告防止巴基斯坦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传入我国、质检总局积极推进建立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发布实施等9个方面的情况。以下为具体发布内容:   一、2013年关于羽绒服装等1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近期,质检总局组织对羽绒服装、电热毯、室内加热器、儿童家具、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冷水水表、钾肥、快热式电热水器、轮胎式装载机和液压挖掘机等11种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1种575家企业生产的601批次产品,结果显示,有95家企业生产的9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有2家企业违反《产品质量法》,拒绝接受冷水水表的监督抽查,分别是沈阳华美仪表有限公司和开封市鑫泰阀业有限公司。   羽绒服装共抽查了13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色牢度、羽绒含绒量、羽绒绒子含量、羽绒微生物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依据2012年2月开始实施的新标准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较以往抽查增加了羽绒绒子含量项目。经检验,羽绒服装面料的重要安全性指标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和pH值等3个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羽绒服装填充物的重要卫生指标羽绒微生物、羽绒清洁度和羽绒气味等3个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4批次产品的羽绒含绒量和绒子含量低于明示值、1批次产品的面料纤维成分实测与明示名称不相符、1批次产品的面料耐水色牢度低于标准规定要求。   电热毯共抽查了11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抽查的6家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均合格,抽查的74家小型企业的产品中,8家企业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机械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室内加热器共抽查了5个省(市)70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产品,包括了辐射式加热器、充油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板式加热器、浴霸等常见的室内加热器产品。重点检查了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等电气安全项目。经检验,有1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接地措施和结构。   儿童家具方面,依据2012年8月开始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首次组织对儿童家具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国家标准定义儿童家具为设计或预定供3~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本次抽查了7个省(市)61家企业生产的61批次产品,包括了柜类、椅凳类、桌台类、床类等4种产品,对结构安全、有害物质和警示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结构安全项目中,有23批次产品边缘和尖端不合格、2批次产品孔及间隙不合格、3批次产品力学性能不合格、1批次产品其他结构安全项目不合格 有害物质项目中,除甲醛释放量有1批次产品出现不合格外,被抽查产品的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警示标识有17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未提供使用说明和未标明产品使用年龄段。不合格项目中,产品边缘和尖端、警示标识是主要不合格项,分别占到不合格项目总数的48.9%和36.2%。   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共抽查了5个省(市)61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产品,对产品的放电性能、低温性能、过充电保护性能、短路保护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6家企业的6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问题是放电性能和低温性能不合格,表现为放电时间不够即容量不足,实测值不符合产品明示技术指标或标准要求。   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共抽查了3个省29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产品,重点检查了电气(常温)性能、安全性能、电磁兼容性和环境适应性等项目。与上一次抽查相比,本次抽查依据的2012年12月实施的GB 4943.1-2011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比旧标准提高了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等安全性能方面的要求。经检验,被抽查产品的环境适应性项目全部合格,抽查发现的12批次不合格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电气性能、安全性能和电磁兼容性等3个方面。   冷水水表共抽查了17个省(区、市)89家企业生产的89批次产品,重点检查了示值误差、压力损失、连续流量、静压力等4个项目。经检验,有6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4个检验项目均有不合格项。   钾肥共抽查了12个省(区、市)36家企业生产的55批次产品,涉及了氯化钾、农业用硫酸钾和农业用硝酸钾等3种产品。重点检验了产品的养分含量、水分指标、标识等项目。其中,抽查的11批次农业用硫酸钾全部合格,有4批次氯化钾不合格,有1批次农业用硝酸钾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的质量问题是氧化钾含量不达标、水分含量超标、包装标识不合格。   快热式电热水器共抽查了48家企业生产的48批次产品,抽查发现,有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非正常工作、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方面。   轮胎式装载机共抽查了29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产品,抽查发现,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发射噪声、报警装置、司机操作位置、保护措施及装置。   液压挖掘机共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有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为电气和电子系统(防护等级)。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在下一步工作中,质检部门将继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和用户的健康安全。   以上抽查结果中涉及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主要不合格项目等具体情况,公众可以登录质检总局网站查询。   二、2013年11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   出入境卫生检疫情况。2013年11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查验出入境人员2944.28万人次,同比下降20.27%。其中,发现传染病例462人次。出入境人员监测体检8.56万人次,同比下降5.91%。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8.63万人次,同比下降1.57%。对于以上检出病例,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进境农产品有害生物截获情况。2013年11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境农产品检疫过程中共截获有害生物1934种47076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33种4046次,一般有害生物1801种43030次。   按检疫业务类别统计,截获的有害生物主要来自货物检疫,占截获疫情总次数的70.55% 。其次是运输工具检疫占12.13%,旅客携带物检疫占5.88%,木质包装检疫占 5.55% ,集装箱检疫、邮寄物检疫等占5.89% 。   按有害生物类别统计,截获的有害生物主要是昆虫,占总截获疫情次数的49.02% 。其次是杂草占31.29% ,真菌占 11.12% ,其他检疫物占4.32% ,细菌、病毒、螨类、线虫占4.25% 。   按有害生物来源统计,截获的有害生物主要来自美国、巴西、澳大利亚、越南、加拿大、泰国、俄罗斯、阿根廷、韩国、日本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   针对发现的疫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作退运、销毁、除害处理等检疫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并向国外通报,要求采取改进措施。   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禁止进境物截获情况。2013年11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入境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共截获禁止进境物3.3万多批次,其中从入境旅客携带物中截获植物种苗、种子、肉干、新鲜水果、野生活鳖等 从邮寄物中截获濒危物种红豆杉、植物种子、多肉植物等 从禁止进境物中检出有害生物3000多批次,包括果实蝇、香蕉穿孔线虫、扶桑绵粉蚧、美澳型核果褐腐病等。这些非法携带、邮寄的未经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极易携带疫病疫情,一旦传播将给我国畜牧业、农林业、生态环境甚至人民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如香蕉穿孔线虫侵染香蕉后,使其根部组织变黑腐烂,地上部分生长缓慢,叶片小,枯黄,坐果少,果实小。除严重危害香蕉、胡椒和椰子外,还危害大豆、玉米、高梁、甘蔗、茄子、咖啡、番茄和马铃薯等经济作物及红掌、竹芋、棕榈等观赏植物。   进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情况。2013年11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63批、化妆品3批。不合格食品涉及14类产品,主要不合格产品是糖类、酒类和糕点饼干类,来自19个国家或地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和证书不合格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不合格化妆品涉及2类化妆品,分别是口腔类化妆品和香水类化妆品,来自2个国家,微生物污染和证书不合格为主要不合格原因。对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采取了退运或销毁等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有关详细信息,将在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进口工业品检验监管情况。2013年11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监管进口工业品30.32万批次,同比下降5.79%,发现进口不合格0.69万批次,批次不合格率2.28%。其中检验监管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3.16万批,计456.18万吨、30.99亿美元,检出不合格18批,计16281.85吨、763.44万美元 检验监管进口危险化学品0.91万批,计3256.20万吨、253.58亿美元,检出不合格348批,计96.11万吨、7.89亿美元。2013年11月,处置进口汽车缺陷10例、其中召回44598辆,口岸整改2252辆。   针对发现的进口工业品不合格情况,检验检疫机构均依法采取了退运、销毁、要求整改等措施。   三、2013年11月份特种设备事故情况   2013年11月,全国共发生各类特种设备事故16起,死亡24人,受伤26人,与2012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上升33.33% 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7.69% 受伤人数减少29人,下降52.73%。以上事故正在按照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16起事故中,锅炉事故2起,压力容器事故2起,气瓶事故1起,压力管道事故1起,电梯事故7起,起重机械事故2起,大型游乐设施事故1起。   四、质检总局“质检利剑”行动总体情况   2013年,质检总局按照突出重点、重拳打击的思路,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区域整治、联合执法、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围绕百姓关心、社会关注、涉及安全的重点产品,以打好白酒、化肥、儿童用品、建材、汽配等五个战役为重点,全面推进“质检利剑”行动深入开展。到目前为止,全国质检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73万人次,查处各类质量违法案件11.1万起,涉案货值金额达45.8亿元,查办大案要案2877起。   五、关于2013年1-11月份全国口岸传染病检出情况   2014年1至11月份,全国口岸检疫查验发现有传染病症状者2.5万人,传染病25种共计3164例,以呼吸道传染病为主,包括季节性流感1166例,甲型H1N1流感829例,其他呼吸道病毒感染549例,其他数量较多的传染病有细菌性痢疾、伤寒及由诺如病毒、轮状病毒等造成的感染性腹泻242例,登革热、疟疾、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211例,病毒性肝炎50例,水痘32例,梅毒性病等29例,手足口病21例,开放性肺结核17例。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有症状者和传染病病例均按照规定程序妥善进行医学处置,保障出入境人员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公共卫生安全。2013年7至8月,新疆检验检疫局妥善处置了新疆地区可引发人间鼠疫流行的鼠间鼠疫疫情,有力保护了欧亚大通道卫生安全,维护了我国特别是新疆地区的对欧贸易及社会稳定。   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入境和出境人员较为集中,为保护出入境人员健康出行,质检总局提醒广大出入境人员在旅行期间一旦出现发热、畏寒、头及四肢疼痛、恶心、喉痛、淋巴结肿大、持续性腹泻、水样便、呕吐等症状,应停止旅行,及时就医。   入境时有上述传染病症状或其他传染病症状的,应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和咨询 入境后出现上述传染病症状或其他传染病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动物接触史和蚊虫叮咬史等,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元旦和春节期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加强体温检测、医学巡查等工作,对主动申报或现场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出入境人员,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排查措施。   出境人员可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咨询有关国际旅行健康知识,或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国际旅行健康与疫情信息专栏查询相关信息。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发布实施   为防止境外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渔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质检总局和农业部近日发布第2013号联合公告,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名录根据动物疫病危害程度分为三类,共计206种疫病。其中一类传染病、寄生虫病15种,具有危害严重、传播迅速、难以扑灭、根除,可造成严重的经济社会或公共卫生后果的特点。二类和三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分别是147种和44种。206种疫病按照易感动物种类细分为:人畜共患病、牛病、马病、猪病、禽病、羊病、水生动物病、蜂病以及其他动物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简称原名录)于1992年予以公布。原名录实施二十多年来,在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的传入,维护国门生物安全,保护我国农业生产与动物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全球动物疫情流行形势与控制情况的不断变化,原名录已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当前动物检疫工作的需要。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启动了名录修订相关工作,历时四年多时间修订完成。   修订的名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遵循科学性、安全性、前瞻性的原则制定的,既立足于原名录,又顾及行政执法的现实需求,体现了连续性和实效性。既充分考虑了面向国内动物防疫的《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又跟踪分析了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动物疫病名录的变化及发展趋势,符合我国国情,遵循国际惯例,有利于疫情防控,也有利于促进进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贸易。另外,名录既关注国际国内动物疫情形势变化及新发动物传染病,积极参考新的技术依据,又将会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名录实施动态调整,体现了前瞻性和灵活性。   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将按照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严格做好进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职责,保护国门生物安全。   七、质检总局发布公告防止巴基斯坦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传入我国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近日报告,2013年1月1日至9月29日,巴基斯坦爆发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共确诊病例77例,包括15例死亡病例(病死率为19.5%)。为防止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传入我国,保护前往巴基斯坦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57号),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要求:  来自巴基斯坦的人员,如有发热、寒战、头痛、肌肉痛等症状,入境时应当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入境后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来自巴基斯坦的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邮包等应当无蜱、鼠类等啮齿动物传播媒介。承运人员应当配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展现场查验和卫生监督工作,发现有蜱类、鼠类等媒介嫌疑的,需按有关规定实施卫生处理等控制措施。   来自巴基斯坦的入境人员和交通工具负责人应当配合入出境口岸检验检疫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等工作 当发现有上述症状者,须做好防护,并按规定采取必要医学措施。   前往巴基斯坦的人员,可以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咨询或登陆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卫生检疫与旅行健康专栏,了解该地区的疫情和有关预防方法。检验检疫机构要在口岸利用显示屏、广播和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告知出入境人员有关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疫情信息和防病知识,增强出入境人员防病意识。   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又称为克里米亚—新疆出血热,是一种由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病毒引起、经蜱媒传播的病死率很高的急性病毒传染病,人群普遍易感。主要临床表现包括突然发热、四肢乏力、食欲不振、头痛、肌肉痛、呕吐、腹泻、皮疹和出血(如鼻、口腔等黏膜出血)。前往流行区的人员,应尽量避免与鼠类等啮齿动物接触 注意个人防护,防止被蜱叮咬 接触病畜或患者的血液、排泄物时应带手套 不要喝生奶等。旅行中或旅行后,如果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当立即就医,并在出入境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八、质检总局积极推进建立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简称“C-RAPEX”)   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今年以来,质检总局积极推进建立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简称“C-RAPEX”)。该工作体系已经覆盖了全国所有口岸,在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运行。通过全面系统监测,开展科学的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我国进出口产品中的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风险,科学分析与评价我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状况,针对性采取有效检验监管措施,有效保护国家安全和消费者权益。2013年11月,各级检验检疫部门累计截获进口质量安全不合格商品2918起。进口的不合格商品主要涉及矿产品、与食品接触制品、服装、机械设备及成套设备等,目前,检验检疫部门已经依法对129起不合格商品采取退运或销毁措施,其余不合格商品经整改或采取其他措施合格后予以放行。   九、2013年度缺陷产品召回情况   1、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情况。   截至12月26日,2013年度全国共实施汽车召回活动130次,召回缺陷汽车产品375.97万辆,同比增加17.37%。其中,受质检总局调查影响召回的数量为196.13万辆,占全年召回数量的52.17%。共实施轮胎召回1次,涉及产品47.18万件。其中,国产汽车召回58次,涉及车辆327.75万辆 进口汽车召回72次,涉及车辆48.22万辆。   2、儿童玩具召回情况   今年以来,质检总局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稳步推进儿童玩具召回管理工作。   根据2013年5类儿童用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经缺陷调查,认定31家企业生产的31批次儿童玩具产品存在绳索、小零件、锐利尖端等方面的安全隐患。2013年8月,质检总局发布第113号公告,责令上述31家企业立即召回存在缺陷的31批次儿童玩具,及时消除了产品安全隐患,保护了儿童健康安全。同时,我们根据玩具市场购样检测结果,发现86种玩具产品涉嫌存在小零件、突出物、锐利尖端、危险夹缝、制动装置等不符合玩具产品安全标准的情况,立即部署天津、河北、福建、广东等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玩具产品开展了缺陷调查。涉及的38家玩具生产企业对41批次玩具产品实施了召回。   下一步,质检部门将按照《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儿童玩具召回管理,通过将监督抽查、执法打假等工作与召回管理有效衔接,加大市场购样检测力度等,扩大缺陷玩具线索来源,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   当消费者发现玩具可能存在缺陷或其他质量问题,可向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12365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也可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www.dpac.gov.cn,010-59799616, tousu@dpac.gov.cn)提供相关缺陷线索。
  • 服装三包纠纷难解 呼唤行业标准
    买衣服没有“三包卡”,这对于服装企业和消费者来说已经是多年的“老规矩”,但是,一旦出现质量纠纷,对于卖家和买家来说,又是困扰多年的“老难题”。这篇文章来源于纺织资源,请各位网友直接在浏览器中直接输入纺织资源查看。   [纠纷难解]   一向节俭的张女士上个月在山东济南一家商场花了2000多元买了一件短大衣,但才穿了四五次,面料上的肘部、腋下等地方就明显起球,拿到商场去,对方说已经超过15天退换期,不能换了。张女士感到很委屈:“几千元的衣服一般也不会天天穿,15天退换期也太短了吧。”   而另一位消费者陈先生的经历则让他对某名牌失去了信心。今年夏天,他在北京海淀区一家国际知名运动品牌的专卖店,买了一件价值500多元的T恤衫,但是洗了一次晾干后,“感觉T恤像大了两号”,没法穿了。陈先生找到专卖店要求退货,但是对方说T恤已经洗过了,不能退换。经过反复交涉,对方给陈先生换了一件同款的T恤,陈先生虽然很不满意——因为再换一件还会出现同样的问题,但是,想到“投诉怕也解决不了问题”,就拿着衣服回家了。   有的消费者选择投诉,北京的杨女士曾经拨打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对方建议她咨询服装质检部门,但当杨女士了解到质检的程序后决定放弃“较真”,因为服装质检时可能毁坏衣服。比如,需要剪下一部分面料进行缩水率、色牢度等项目鉴定。如果鉴定结果表明服装质量有问题,就由卖家负担鉴定费用,顾客则可以要求退款或者其他补偿措施,但是,如果服装质量没有问题,鉴定费就要由买家支付。质检人员提醒杨女士,要考虑鉴定费用、时间以及鉴定风险,因为有的外力损伤不好判断是怎样造成的。   北京北辰购物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顾客对服装质量问题的投诉,她的处理方式一般是进行调解,并不建议去做鉴定,因为“又耗时又耗钱,何况,现在国家也没有专门的服装三包规定。”而北辰一家服装品牌的销售人员也表示:“服装的质量问题很复杂,经常说不清,国家和北京都没有针对服装的三包规定,我们一般根据自己企业的规定决定是否退换货。”   [无法可依]   对于服装售后质量纠纷,国家有什么管理法规吗?   记者了解到,早在1995年2月,在全国人大七届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产品质量法》,进一步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经销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即“三包”。当年8月25日起,三包规定实施,自此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被列入商品目录的商品,统一实行“7天包退、15天包换”的最低指标。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3种产品被纳入“三包”范畴,但是,包括服装鞋帽、珠宝首饰、家用汽车在内的数百种商品并未被纳入三包目录,因此一旦出现纠纷就陷入无法可依的困境。   目前服装销售者和购买者出现售后纠纷,一般都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来解决。1994年1月生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2000年9月开始实施的《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不过,由于以上法规的规定都过于笼统,很难应对服装质量方面可能出现的复杂问题。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未列入三包目录的商品,可以按照企业规定或者商业惯例要求退换。比如,消费者因所购服装的规格、花色、尺寸不合适要求退换的,只要不脏、不残,不影响销售,经营者应当予以退换。据记者了解,目前服装质量售后一般都由商场或专卖店自行规定,没有统一标准。很多服装品牌专卖店都规定,7天以内衣服出现问题可以换货,修补,但是不能退货,这也是很多服装商家的底线。   协会自律更有优势   尽管国家没有将服装列入“三包目录”,但是有些地方已经先行一步。   今年2月,陕西省西安市出台纺织品、服装类商品质量“三包”规定。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 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 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 凡购买100元以上的针纺织品、服装类商品实行“三包卡”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更换或退货,不收折旧费。比如,左右衣袖、裤腿宽窄、长短不一致、裤缝歪斜、疵点、色差超过标准者 缩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应等级者 正常使用后,面料严重起球、披裂(拔丝)超出标准要求者 正确洗涤后,粘合衬出现严重起皱、起泡超出标准要求者。   根据不同类别规定不同的三包期非常符合服装的特点,而在上海的服装三包规定中,价格因素成为三包期的重要考量标准。上海的服装、鞋类“三包”规定,针对不同价格的商品规定了不同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为120天。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曹中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近年来,纺织品服装鞋帽投诉虽然很多,但是呈逐年下降趋势,说明服装质量在不断提升。现在服务类投诉逐渐上升,服装类投诉比例不算高。   曹中生建议,市场经济条件下,服装三包规定不宜由政府制定,最好由相关行业协会来引导服装企业和消费者,更容易把握和操作。服装行业的相关协会可以在全行业推出“修、换、退”的三包规定,征求意见进行公示后实施,这也是服装行业自律的一个具体体现。
  • 服装新国标实施多数未标注pH值
    直接接触皮肤的服装pH值须在4.0~7.5之间"、"西服甲醛含量每千克不得大于300毫克……今年初,国家相关部门实施了10项服装类国家标准。很多标准都是首次对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及甲醛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生活中,许多人关心食品安全,但却很少有人注意"穿着"的安全。今年有关西服、大衣、西裤、领带等10种服装的新国标实施,不少标准首次对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及甲醛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但近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新国标实施3个月以来,市场上很多服装仍未标甲醛含量、PH值,商家和市民对此也不甚了了。   新国标安全性能要求更高   "直接接触皮肤的服装pH值须在4.0~7.5之间"、"西服甲醛含量每千克不得大于300毫克"……今年初,国家相关部门实施了10项服装类国家标准。很多标准都是首次对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及甲醛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比以前更加符合安全性能的要求。比如新规中规定,直接接触皮肤服装的PH值须在4.0-7.5之间,非直接接触皮肤服装的PH值须在4.0-9.0之间。同时,这些参数都必须在服装的成品标签上加以标注。   据了解,正常人皮肤表面的PH值为酸性,大约在4.5至6.5之间,对皮肤有很好的保护作用,如果服装的PH值过高,就会刺激皮肤,甚至引发皮肤感染。服装中的甲醛含量过高,会使皮肤干燥,可能引发皮炎、皮肤瘙痒等症状。   多数服装仍未标注   新国标执行已近3月,有关须标注pH值、甲醛等物质含量的规定是否得到了良好执行?   记者日前对万州多家商场和服装店进行了走访,发现很多在售的服装吊牌上都没有标注pH值。一些大型专卖店的服装吊牌上虽然有"安全技术要求规范"这一项,但大多标注的是"B类"或者是"可直接接触皮肤",很少有标明pH值或者甲醛等物质含量的。而在一些小店内,记者发现很多服装上甚至没有吊牌,更别说是标注pH值了。只有少数婴幼儿服装有"B类""甲醛含量”、PH值等标识。   "从没听说过服装还有pH值的。"很多服装店老板表示,从来不知道衣服还有这个标准。   消费者不甚了了   服装商家不知道新国标,消费者就更加不了解了。正在购买春装的陆女士告诉记者,她就不知道新的国标。她和她的朋友们买衣服,通常就是关注价格、款式和质量,有时候细心点,也不过看看料子的质地和洗涤方法。其他的就不留心了。   不过,陆女士认为,既然新国标出来,不管消费者关心不关心,厂家就得按照标准生产,同时还应该在卖出的时候标注清楚,让消费者清楚放心。尤其是那些品牌服装,更要带头执行。
  • 韩国多个品牌服装被检出质量不合格
    编者按:韩国服装款式很受中国美眉的欢迎,但是好看的东西就一定好吗?从浙江省工商局发布的流通领域韩国进口服装质量监测报告上我们可以看到,多数产品质量不合格,甚至有一款针织外套致癌染料超标30倍。   近年来,随着韩剧在国内的热播,剧中人的穿着打扮也成为国内流行的风向标,从而带动了韩装品牌在国内的热销。但这些进口韩国品牌服装的质量是否令消费者放心?6月7日,浙江省工商局发布了流通领域韩国进口服装质量监测报告。   报告显示,近期对杭州、宁波、温州三地市场上销售的韩国进口服装进行的抽样检验显示,经专业监测机构检验,34批次受检韩国进口服装中,合格的占17批次,合格率仅为50%。不合格商品涉及SHE’SMISS、ZIOZIA、O’2nd、MOGGPINK、SIEGFAHRENHEIT、collncos、D’modes黛玛诗、HAZZYS等品牌,品种包括连衣裙、女裤、男西装、羊毛衫、上衣等,整体质量状况较差。   不合格产品中,有一半纤维含量出问题   从监测报告来看,此次抽检出的17个批次不合格产品中,纤维含量不合格的现象比较普遍,主要表现在标注的含量与实际检测的含量不符,共有8个批次。业内人士分析,这是因为一些企业为利于销售,明知是一般或低档纤维,故意标成高档纤维,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其次,存在因生产工艺等问题导致的色牢度不合格问题,这使得服装在穿着过程中容易掉色,影响美观。此次不合格商品中共有5个批次,由于色牢度不达标被判定不合格。据悉,色牢度不达标容易引起一些致敏致癌的染料、重金属离子等被人体吸收,从而对人体健康安全构成危害。业内人士解释,面料在染色时,由于染料或印染工艺选择不当,以及染色后对浮色清洗不净,成衣生产企业没有做到面料在投产前送检是导致色牢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再次,存在标志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问题,即服装所标注的内容不符合国家要求。标识标志项目在国家标准中为强制性指标,此次共有7个批次商品由于该问题被判不合格。   一款针织外套致癌染料超标30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监测的一款标称黛玛仕(郑州)服饰有限公司总经销,商标为“D’modes黛玛诗”的针织外套中检出了《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明令禁止使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联苯胺,而且含量很高,达到了608毫克/公斤,但国家相关标准仅允许含量范围在20毫克/公斤以下,超标达30.4倍。该染料属于国家纺织服装中禁用、不得检出的4种可对人体直接致癌的染料之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对不合格进口服装的监管,省工商局已组织力量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了市场清查,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并要求经销单位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商品。同时,工商相关人士表示,如果消费者购买了与所列名单一致的服装可以要求经销单位退货,也可以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   买衣服时可闻一闻,用纸巾擦一擦   省工商局昨日还发布了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进口服装时应注意,看一看标识是否齐全。流通领域销售的进口服装必须有中文标识,内容包括: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服装型号、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产品的合格证、产品的执行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安全技术类别等内容。   选购衣物时,闻一闻是否有异味。服装上有刺激性气味的不建议购买。在购买时可用餐巾纸在服装面料上摩擦一下,看看褪色是否明显,褪色明显的产品也不建议购买。   消费者在新购服装穿着前应先下水洗涤,特别是直接接触皮肤类服装。因为经过洗涤以后,部分游离甲醛因溶于水而减少 而且经下水洗涤后可中和面料的酸碱度,又可以洗去浮在服装表面的部分染料,安全又卫生。   工商相关人士还表示,在购买进口服装时,消费者要树立一个正确的消费观念,要注重产品的质量,不要迷信进口产品和品牌,购买前要仔细检查商品质量,购买后要注意保管好购物发票、小票等购物凭证,为日后出现质量问题维护权益时使用。
  • 国家纺织服装检验中心联盟正式成立
    7月11日上午,国家纺织服装检验中心联盟成立大会暨授牌仪式在广州琶洲香格里拉酒店隆重举行。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武津生司长、王继伟处长、广东省质监局林璨总工程师、罗阳明副处长,广州市质监局梁建清局长、蔡依军总工程师、吴岳德处长等领导,以及北京、上海、广州、福建、浙江、江苏等8家专业纤检机构的负责人出席了此次会议。   国家纺织服装检验中心联盟是在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倡议下,由质监系统内从事纺织及相关产品检测、科研的国家纺织服装类检验中心,以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相关检测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组织。英文名为National Testing Center Union of Textile and Apparel。其宗旨是推动国家监督检验中心体系的科学化建设,形成联合发展、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创新机制,构建跨区域的纺织服装产品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资源、信息、业务、人才、科研等方面实现共享和协同创新,提高纺织检测技术机构知名度和能力建设,为国家质监事业和纺织产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促进纺织产业经济健康发展。   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院长、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以下简称广州检验中心)主任吴淑焕在所作的《联盟筹备工作情况汇报》中指出:“质量发展是兴国之道、强国之策,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务院于今年2月6日印发了《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为贯彻落实《纲要》精神,2012年3月,广州广州检验中心作为牵头单位,在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的指导下,启动了组建国家质检中心为主体的纺织服装检测联盟。”   据悉,在国家纺织服装检验中心联盟组建过程中,得到了广东省质监局、广州市质监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广州检验中心开展了大量相关调研工作,先后考察学习了国家陶瓷检测重点实验室联盟和国家纺织检测重点实验室联盟,并积极联系全国主要的一些国家质检中心,最后共同商定由广州、北京、上海、杭州、宁波、福建、江苏等地共八家纤维纺织服装类的主要国家质检中心组成联盟组建小组。联盟组建小组分别于3月和5月在广州、宁波两地召开了联盟第一次和第二次的研讨工作会议。经过三个多月的共同努力,联盟组建小组初步制订了联盟章程、议事规则及发展规划,设计了联盟标志,确定了联盟组织架构,明确联盟各部门职责及分工承担人员,并制订了较为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联盟成立后的各项工作能够运行顺畅、切实有效,使得联盟终于成功建立。   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武津生司长在联盟成立仪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国家纺织服装检验中心联盟立足长远规划,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注重实效,反应迅速。它的成功组建,对进一步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步伐,逐步形成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参加此次仪式的各纺织服装检测中心负责人也不约而同地表达了对未来的同样期望:国家纺织服装检验中心联盟联盟成立后,将进一步加强整体规划,积极完善联盟组织架构建设,加强成员间的信息沟通,推进技术机构资源整合,齐心协力,勇于创新,努力提高成员的检测质量、能力建设和服务水平,大力推动联盟的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提升联盟的公共技术服务能力 争取用3-5年时间,将联盟打造成国内著名的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开创中国纺织服装检测行业发展的新局面 同时,还将积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进国际互认,提升联盟国际影响力,使国家纺织服装检验中心联盟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测品牌。   国家纺织服装检验中心联盟初始成员   国家纤维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纤维检验局直属)   国家纺织及皮革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纺织纤维检验所)   上海市纤维检验所   国家丝绸及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   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省纤维检验局)   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   国家纺织服装检验中心联盟组织机构
  • 十项服装标准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从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获悉,10项服装国家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对包括西服、工作服、机织学生服在内的服装的pH值和甲醛含量做出了具体规定。   笔者查阅了10项服装国标中的《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西裤》、《领带》标准发现,这些标准都对pH值提出了具体要求,直接接触皮肤服装的pH值须在4.0~7.5之间,非直接接触皮肤服装的pH值须在4.0~9.0之间。西服、西裤国家标准中则明确提出了甲醛含量要求,每千克不得大于300毫克。   笔者在大胡同服装批发市场看到,各种款式的服装陈列在货架上,但有些大衣、西裤却散发出异味,笔者上前询问这些衣物的pH值和甲醛含量,浙江宁波一品牌西服经销商表示,各种技术指标在标签上都能看到。可笔者仔细观察后并没有在标签上看到这些指标。   渤海市质检部门相关专家指出,合格的服装标签应包括商标、号型(规格)、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按目前的服装标签国家标准,pH值和甲醛含量指标尚未位列其中。   天津大学化学博士王彬也指出,人体皮肤的正常pH值应在5.5~7.0之间,略呈酸性,可以保护人体免遭病菌感染。如果服装的pH值过高,会刺激皮肤,甚至引发皮肤感染;皮肤若长期接触甲醛,会使皮肤干燥,其溶液可能引发皮炎、皮肤瘙痒等症状。   笔者经过调查后发现,因为当前市场上的服装标签上都看不到详细的pH值和甲醛含量,消费者想买衣服就只能凭感官和经验来判断这两项指标是否合格。   对此,红桥区消费者何先生表示,仅凭主观感觉很不科学,期待相关部门对服装标签的国家标准进行修订,将pH值和甲醛含量也纳入标出指标,以维护消费者的安全。
  • 美国方面出台进口纺织服装产品新规定
    获悉,近日美国方面出台进口纺织服装产品新规定,服装若不符安全规定不仅要销毁还要被严惩。   从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获悉,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局(CPSC)宣布的新规定,对于我国的服装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美国是我国服装出口大国,这对原本就不景气的服装出口行业来说,是重重一击,因此,企业要及早做好应对。   据了解,所有出口到美国市场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必须从2009年2月开始遵守新规定。与以前违反安全条例的出口产品处理方法不同,现在CPSC将直接彻底销毁不符合安全条例的产品。此外,一旦企业被发现违规,将被罚1500万美元,大大高于以前的处罚。新法还特别加强了婴儿服装的安全管理,包括监督面料、绳带质量以及其他装饰品的质量。同时,规定明确了对美国出口的商品必须经美国国际实验室鉴定合作组织(ILAC)公认的一家组织或者实验室认为是安全的。   对于我国一些以服装出口作为支柱产业的城市来说,现在的压力会更大。我国的纺织服装企业存在规模小、基础差,规避市场风险能力弱的问题,特别是今年以来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以及人民币升值、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多重压力已经使部分企业困难重重。比如宁波,据宁波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列入法检的出口美国纺织服装报检金额达到1.39亿美元,占总报检金额13.7%。如今,CPSC发布的最新规定,对于宁波纺织服装出口企业来说无疑又筑起了一道 “技术壁垒”门槛。   为化解新的技术壁垒可能给纺织服装出口企业带来的出口瓶颈,首先要尽快了解国际市场的最新规定,特别是输美纺织品涉及到安全性能强制性标准要求更需要密切关注 其次是严格对生产的主要原辅材料备案登记,严格对生产关键原辅材料安全项目检测,严格按照输入国或技术法规、标准组织生产,做到不合格原辅材料不投产,不合格产品不出门,最大程度避免出口风险。
  • 欧盟通报我国儿童服装产品81例
    今年1月至6月,欧盟非食品类商品快速报警系统(RAPEX)共通报涉及800例产品,其中涉及我国产品486例。通报纺织服装产品122例,占总通报数的15.25%,其中来自我国的纺织服装产品为109例,占所有被通报纺织服装产品的89.34%。   在所有被通报的纺织服装产品中,儿童服装纺织产品被通报81例,占我国被通报纺织服装产品总数的74.31%,其中儿童服装产品71例,儿童鞋类产品10例。共有70例儿童服装纺织制品因存在人身伤害被通报,头部、颈部及腰部绳带设计违反EN 14682标准易造成人身伤害为通报的主因。在被通报的儿童鞋类产品中,有8例因小部件容易脱落易被儿童误食被通报。   建议加强对儿童服装纺织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将传统的产品品质保证的监管模式向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前移,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建议针对欧盟EN14682等技术标准,通过召开区域性技术交流会、送服务上门等形式,加强对中小微生产企业的技术宣传力度,帮助企业掌握包括绳带及小部件在内的相关技术要求,避免企业因绳带及小部件不合格而失去欧盟大市场。
  • 河南穰东以自主品牌提升本地服装产业
    穰东服装产业自发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初,上世纪90年代曾被誉为内地“小香港”。经历过发展高潮和低谷回落之后,2005年开始缓慢回升,2012年以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渐赢得了新的主动,进一步上档升级,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品牌效应逐渐形成。  “我镇的服装市场直接和间接创造了3万多个就业岗位,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务工创业,年人均收入达3.5万元以上 吸纳200多家企业、6000余家商户集群发展,带动镇区面积扩展到7.12平方公里 直接拉动镇区发展饮食、宾馆378家,各类学校23所 注册的自主品牌提升了我镇形象,知名度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该镇党委书记刘连波说。  在金利达制衣公司的车间里,只见工人们娴熟地操纵着电机,一片片单布经过裁剪、缝合,进入流水线,成为款式新颖的服装,销往全国各地。“我们生产的女裤供不应求,年销售总量达50万条。”该公司总经理郑绪慧说。  金利达制衣公司作为该镇大型服装龙头企业发挥着强大的支撑带动作用,除此之外,该镇积极扶持玉玺服饰、诚达制衣、梦诗雅服饰等几个投资大、产值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实行乡科级领导分包制度,包指导企业发展规划,包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包协调招商引资和发展产业协作等,通过争取扶持资金、招商引资、政策帮扶等方式,在全镇、全市乃至全省统筹布局,积极扶持企业实施高端化、优质化、国际化的发展举措。  走在新扩建的东大街、北京路、香港路上,两边的店铺规范整齐,客流井然有序。该镇不断加大对服装市场进行规范化建设的力度,2012年至今,实施义乌路改扩建,打通大连路,贯穿义乌北路,修筑会友路,真正改变市场面貌。特别是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在镇区东部建设面积94.1公顷,与北京路、香港路服装市场相通相连的涅阳服装商贸城,使入住的群众“住有房、商有店、租有铺”,进一步拉大了市场框架。目前,服装市场面积82万平方米,容纳商户2386户,个体加工户6690户,加工企业128家,基本形成了集辅料经营、加工、销售、物流于一体的产业链。  “我镇以自主品牌来提升服装形象,先后获得全国重点镇、河南省生态乡镇等荣誉称号,我们以服装产业为主体,重现了穰东服装市场商家云集、人潮如流的繁荣景象,进一步提升了穰东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刘连波说。  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材料测试仪器的综合供应商,经营产品包括纺织、服装检测仪器,皮革、鞋材性能测试仪器等等领域,欢迎各纺织服装企业支持关注,关于纺织品功能性测试仪器供应,请访问:http://www.gnxcs.com,更多其他仪器供求请直接搜索访问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洋服装“色”不牢 饰品铅镍超标
    洋服装“色”不牢 饰品铅镍超标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销毁110批次不合格进口商品。   昨天,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集中销毁了近期查获的不合格进口服装和仿真饰品,共计销毁110批次、16710件商品,货值30.2万美元。元旦、春节将至,进口服装和仿真饰品进入销售旺季。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盲目迷信名牌,消费同时需关注产品质量安全。   上海是进口服装和仿真饰品的重要入境口岸,2012年1月至11月,上海局共计受理进口服装报检43454批,货值79414.37万美元 进口仿真饰品报检5268批,货值9963.14万美元。上海地区进口服装和仿真饰品的主要入境口岸为浦东机场、外高桥和洋山,以空运入境主要口岸浦东机场为例,2012年1月至11月,机场局共计受理进口服装和仿真饰品报检19087批次,货值35916.7万美元,抽检9690批,不合格1165批,金额595.1万美元,其中涉及安全卫生环保不合格756批次,金额448.8万美元。   据介绍,进口服装主要不合格原因为色牢度、甲醛、pH值不合格,进口仿真饰品主要不合格原因为铅镍等元素含量超标等,不合格产品产地包括意大利、西班牙、法国等国家和地区,其中不乏价格高昂的国际一线品牌。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服装色牢度不达标易导致染料从纺织品转移到人体皮肤上,甲醛、pH值超标说明服装易对人体皮肤产生强刺激 仿真饰品中铅镍等有毒有害元素含量超标,有可能对皮肤产生刺激,长期佩戴可能致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上海局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项目不合格的进口产品实施了退运或销毁处理。
  • 服装新标准正式实施 安全性更高
    从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获悉,自2010年1月1日起,《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西裤》、《领带》等10项服装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很多标准都是首次对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及甲醛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不仅比以前更加符合安全性能的要求,对我国服装贸易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保护作用。   据了解,10项国标中有6项标准为新制定的标准,4项标准为修订标准。其中《服装防雨性能要求》、《涂层服装抗湿技术要求》、《工作服防静电性能的要求及试验方法》、《机织热熔粘合衬》、《机织学生服》为首次发布,将在各自产品的生产实践中起规范和指导作用。《领带》技术内容经过修订后,从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国领带市场。另外,《服装号型-儿童》、《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西裤》为我国服装行业重要的基础标准和产品标准,是规范和指导我国服装生产和销售的重要依据,经修订后,将对我国服装贸易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保护作用。   记者注意到,《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西裤》、《领带》等新国标,都对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及甲醛等指标作出了明确要求。作为修订标准,《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西裤》等都新增了对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或者甲醛、异味等方面的要求。“服装标准安全性技术内容主要依据国标《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内容,但婴幼儿服装、睡衣套等标准还有一些特别的要求,为保护人体安全而考虑。”多项标准的起草者之一、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许鉴说。   按照国标《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服装被分成A、B、C三类,A类为婴幼儿用品,B类为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为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三类产品的甲醛含量分别不高于20mg/Kg、75mg/Kg和300mg/Kg,pH值分别为4.0~7.5、4.0~7.5和4.0~9.0,不能有异味。   青年学者、化学博士周新文告诉记者,正常人皮肤表面的pH值为酸性,大约在4.5至6.5之间。通俗一点讲,皮肤的pH值就是皮肤分泌的汗腺和皮脂形成的一层皮膜附在皮肤上,对皮肤有很好的保护作用,可防止细菌侵入,又能防止皮肤干燥,并赋予皮肤弹性。如果服装的pH值过高,会刺激皮肤,甚至引发皮肤感染。皮肤若长期接触甲醛,会使皮肤干燥,其溶液可能引发皮炎、皮肤瘙痒等症状。   据悉,与原标准相比,《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都按照国标《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增加了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等考核、水洗后尺寸变化率、面料撕破强力等要求。此外,新国标还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补充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和产品使用说明的内容,修改了外观疵点的内容、纰裂的考核要求、成品质量缺陷和单件外观判定内容,增加了耐皂洗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光色牢度的考核要求等。   《西裤》新国标不仅修改了标准名称,增加了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等规定,还修改了色差、外观疵点、缝制等技术要求,增加了耐皂洗、耐水、耐汗渍、耐湿摩、耐光等色牢度规定和水洗尺寸变化率、洗涤后扭斜率、撕破强力等考核要求,补充和完善了成品的质量缺陷判定依据和规范性引用文件、成品使用说明的内容。   从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以后,《领带》国标更关注产品健康,增加了对领带成品中甲醛含量、pH值、异味以及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指标的强制性考核要求。国标同时强调,领带成品的规格必须以厘米为单位进行标注,便于购买者清楚了解所购领带的尺寸。   周新文指出,可分解芳香胺是一种染料,一些生产者为降低成本,增加纺织物的色彩艳丽程度,而将其添加到纺织产品中,而这种染料不但易被人体吸收,且易诱发病变。
  • 纺织服装成不合格产品“重灾区”
    日前,北京市质监局公布了2013年北京市生产领域工业生产资料产品、建筑材料产品、公共安全防护产品、纺织服装等日用消费品以及家用电器及电气、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状况公告,结果显示,纺织服装等日用消费品质量相对不容乐观,235批次产品中有43批次产品整改复查后质量仍不合格,合格率仅为81.7%,而其他几大类产品质量状况则总体良好。   据介绍,该局近期依法对首都生产领域纺织服装、床上用品、羽绒服装、皮革服装、毛皮服装等日用消费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230家企业生产的235批次产品,其中纺织服装96批次、床上用品12批次、羽绒服装34批次、皮革服装63批次、毛皮服装30批次。结果显示,北京万鑫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衣、金汉子(北京)国际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茄克等43个批次产品整改复查后仍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纺织服装产品的使用说明、色牢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纤维含量实测值与明示值不一致 床上用品的pH值、使用说明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纤维成分含量实测值与明示值不一致 羽绒服装的羽绒含绒量、纤维成分含量实测值与明示值不一致 皮革服装的皮革撕裂力、摩擦色牢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此次共抽查了生产领域工业生产资料184家企业生产的199批次产品。结果显示,北京金世纪润滑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超增压柴机油等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车用润滑油的运动黏度、低温动力黏度、低温泵送黏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发动机冷却液的冰点、pH值、耐腐蚀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橡胶密封制品的耐液体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在公共安全防护类产品抽查方面,共对灭火器、防火门、特种劳动防护产品、防盗安全门和消防应急灯具5种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查,结果表明,灭火器、特种劳动防护产品质量良好,抽查产品均检验合格。抽查发现个别批次防火门因装配原因,耐火性能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个别批次防盗安全门产品因锁具周围无防护钢板的原因,锁具防盗要求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因企业暂时停产、抽样基数不满足抽查方案要求等原因,未能抽查到消防应急灯具产品。   此次共抽查家用电器及电气、电子信息67家企业生产的78批次产品,抽查检验发现个别防爆电气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结构检查、冲击试验、电缆和导管引入装置试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北京市质监局近期还对塑料管材、电线电缆、建筑安全玻璃等7类建材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331家企业生产的356批次产品。结果显示,北京京运盛达电缆桥架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缆桥架、北京安宏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的钢化玻璃、北京忠鑫丰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钢制散热器、北京天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PVC-U推拉塑料窗等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电线电缆产品的导体电阻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电缆桥架的表面防护层厚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建筑安全玻璃的碎片状态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建筑外窗的抗风压性能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建筑用聚苯板的表观密度、压缩强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采暖散热器的散热量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 知名品牌连陷“质量门” 服装也有添加剂
    4月以来,包括ZARA、万宝路、暇步士、H&M在内的众多知名服装品牌接连陷入“质量门”。经过检测,这些品牌某些服装的安全性指标如pH值、色牢度等不合格,对穿着者构成了潜在的健康威胁。服装是我们的第二层皮肤,每天与我们亲密接触,其安全性和食品几乎同等重要。然而,绝大部分人购买服装的时候只关注衣服的面料、款式、做工等,而最关键的安全性却往往成了最容易被忽略的。pH值、甲醛含量、有毒芳香胺是目前被曝光的可能隐藏在服装中的三个“杀手”。   ■甲醛   甲醛是制衣商相当偏爱的一种染色助剂,因为它能起到防皱、防缩、阻燃的作用,还能保持印花、染色的耐久性。纯棉纺织品、颜色鲜亮、有大面积印花图案和号称“免熨烫”的衣服通常也都含甲醛。甲醛会在人们穿着的过程中逐渐释出游离,当游离到皮肤的甲醛量超过一定限度时,可能会引发呼吸道及皮肤炎症。甲醛还是一种过敏原,会引发皮肤过敏、支气管炎,令免疫力下降,使肝、肺功能受损,甚至诱发癌症。   TIPS   虽然国家有相关规定,西服等服装要在衣服上标示甲醛含量,但目前多数服装厂商都做不到。这种情况下,我们最好在买衣服的时候留个心眼儿,经过抗皱处理的服装、图案印花摸起来很硬,闻起来有刺激性气味的服装最好不要买。买回家的衣服先别急着穿,最好用清水漂洗,也可晾上一两天,待甲醛游离后再穿着。   ■pH值   服装和我们的皮肤一样,也有pH值。人体皮肤的pH值在5.5至7.0之间,呈弱酸性,这种酸性物质能在皮肤表面形成一层天然屏障,可以抑制某些致病菌的生长繁殖,使人体得到保护,免遭感染。理想的衣物pH值应该与人体皮肤酸碱度接近,pH值过低或过高都不好,长期接触pH值超标的衣物,会令皮肤表面弱酸性环境失去平衡,滋生细菌,甚至引发皮肤感染。   TIPS   如不放心或是买来的衣服上没有吊牌,最好在首次穿着前用中性皂液清洗衣物,这样可有效纠正衣服的酸碱度。   ■偶氮染料   偶氮染料本身对人没有任何直接的致癌作用,但在与皮肤的长期接触中, 会从纺织品转移到人的皮肤上,并在人体分泌物的作用下,发生还原分解反应,释放出致癌性的芳香胺化合物,被人体吸收后,会使人体DNA发生变化,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发因素。   TIPS   芳香胺化合物无色无味,只有专业技术才能检测到,一般消费者很难发现。除了应尽量选择吊牌上标有国家纺织品强制性标准GB18401-2003的服装,还有一个小窍门,那就是尽量选择接近天然纤维色的衣服,不要购买色彩斑斓的服装,尤其是大红、绛紫色的衣服。
  • “标识顽疾”成服装出口“拦路虎”
    近年来,标识已逐渐成为欧美等市场对我国服装出口设置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焦点,不规范的标识正成为服装出口障碍。据统计,2012年宁波出口服装企业总数约为1472家,检出标识有问题的企业有412家,标识不合格的企业占到出口服装企业的近三成——   “王总,你们这批婴儿服装的实际组成纤维含量与标识上的含量偏差太大,不符合美国《羊毛制品标签法案》要求,判定为标识不合格,必须返工。”宁波鄞州检验检疫局轻纺科的蒋小周与宁波市凯业纺织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针对1批出口婴儿服装进行着沟通。蒋小周表示,类似的事情,在他管辖的区域内每周都会发生。   标识违规遭退货   诗南制衣出口至意大利1批针织服装,最终出货时被第三方验货机构以产品缺少原产地标识而要求退货直至整改合格。“我们真不了解意大利关于标识的相关要求,遭遇退货不但有经济上的损失,我们的声誉也会受影响啊。”该公司报检员小张跟蒋小周诉苦。“根据《意大利制造》原产地标识法规规定,在意大利销售的纺织品需强制施加原产地标识。”蒋小周跟小张解释道。   欧美等发达市场历来重视纺织服装的标识问题,蒋小周接着说,美国通过《纺织纤维制品鉴别法案》等法案,对产品“原产国、纤维含量、保养说明与消费者安全有关的必要信息”等内容作出清晰严格的规定,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12年5月8日起实施法规(EU)No1007/2011,主要涉及纺织纤维的名称和纺织品纤维成分相关的标签和标识规定,且包含原产地标签计划。不仅欧美等发达市场,新兴市场的产品要求正逐渐向发达市场看齐。如埃及于去年6月15日开始实施新的进口纺织品和服装测试检验程序法令,规定标识应该包括国家产地、制造商名称、进口商、注册商标、纤维含量以及保养护理等内容。   标识内容应真实   “我们公司出口1批女式T恤衫到以色列,标识为90%粘纤/5%氨纶/5%金属纤维,而通过宁波检验检疫局纺织品检验中心测试,实际为59.3%粘纤、33.4%涤、7.3%氨纶,结果相差悬殊。我回去调查才发现,面料是由外贸公司组织生产,客户确认了面料的手感和颜色而未对面料成分进行检测,公司的业务员认为只要客户确认,就可放心生产,导致生产出来的产品与洗水唛所标识的不符。我们立刻返工,避免货到国外遭遇退货,挽回了经济损失。那次之后我们公司开始特别重视标识这块工作。”谈起那次险些被退货的经历,宁波雅仕杰制衣有限公司张总至今还心有余悸。   据纺检中心副主任傅科杰介绍,服装标识是用来说明服装的性质、用途、来源及使用方法等的一系列指导性文字或图案,一般需包括主唛、成分唛、水洗唛、产地唛等内容。但由于服装生产企业自检自控能力普遍不足,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缺乏原辅材料的验收把关能力,往往忽略标识与实际一致性的验证检验,而且部分企业对标准法规要求缺乏了解,甚至存在为迎合客户要求而刻意欺瞒的情况,客观上导致产品标识质量问题较多。   标识假冒不可取   2012年下半年,由世界著名品牌“KAPPA”授权宁波天衡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针织服装准备出口到美国,蒋小周发现其中含有“BAMBOO”即竹纤维制造标识。近几年,由于竹纤维等新型纤维具有天然环保等特性,部分企业出于卖点、利润等考虑将普通纤维“以次充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已明令打击含欺骗性宣传的竹纤维产品等。该批货物被取样送到了宁波检验检疫局纺织品检测中心,经过鉴别分析,最终确定产品实际由再生纤维素即粘胶纤维构成。宁波检验检疫局责令企业进行标识返工,按照检测结果整改,从而有效地帮助企业规避贸易风险。   据宁波检验检疫局检管处应慧峰介绍,现阶段出口服装的纤维组成即成分标识问题较为突出,首先是混纺及交织产品的各组成纤维实际含量与标识偏差,超出限定允差,或是纤维种类名称标示错误 其次是产品缺少成分标识,法规(EU)No1007/2011规定市场上销售的纺织品须包含耐用、易读的说明纤维组成的标识。同时“假冒”标识问题较多,由于客户或贸易商为谋取不当利益等原因,部分产品存在标识伪冒产地等情况,或是未经授权许可,产品标识侵犯他国或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权益。   宁波检验检疫局专家建议服装出口企业:首先,应树立诚信意识,杜绝恶意欺诈行为,保证产品标识信息的真实性 其次,应加强学习,熟悉产品标识控制要求,利用建立关键原辅材料管理制度、委托检测等方式,增强自身的合同设计评审及产品开发等过程控制能力 第三,新产品投入生产前应经过必要的产品验证,认真核查出口合同、商标授权书、产品标识等内容,有效规避贸易风险 第四,注重对内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培训,避免因内部单证资料交接错误、信息传递失真等原因造成产品标识错误。
  • 输美纺织服装标签又出新规定
    近日,美国《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及《羊毛产品标签法》又出新规定,要求进口纺织品及服装必须加施标志或标签,标签必须采用英文标识,另外还强调了以下几项规则:   对纤维成分的标注必须采用非商标纤维名称,且应按重量的百分比由大至小顺序排列 纤维名称可使用联邦贸易委员会或国际标准化组织批准的纤维名称,商标名称可与非商标纤维名称一并使用 纤维成分可于标签背面标明,但有关资料必须容易找到 占纤维总重量不足5%的纤维不应以名称识别,而应列为其他纤维,但具特定功能的纤维除外 所有服装必须以布标签标示原产地 服装必须附有提供护理指示的永久性标签以及进口商、分销商、零售商或外国生产商的名称。   纺织服装标签标识是消费者了解服装质量的基本信息,标识错误或不符合进口国规定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诚信度,还会给出口产品带来风险。许多国家对此做了明确和严格要求,如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等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对纺织品服装标签标识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纤维名称、组分含量、语言标示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此举一方面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提高企业产品质量 另一方面也是发达国家设置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一种重要手段。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服装出口企业:要从细节上抓好产品质量,重视产品质量的源头管理,不要轻信客户提供的唛头标识,主动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验证 要加强对国内外技术法规的了解和掌握,企业在加贴成分标识时应认真审核,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标注。此外,出口企业必须意识到,出口服装既要符合贸易双方所签订的合同要求,还必须符合输入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 汕头打造粤东纺织服装检验检测“航母”
    9月26日上午,中国检科院(汕头)纺织品研究室和广东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粤东分中心揭牌暨粤东检验检疫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汕头迎宾馆举行这标志着汕头的纺织服装检测技术将跃上一个新台阶,更标志着汕头在打造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取得了良好开端。   中国检科院院长李怀林、副院长王宝麟,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黎庆翔、林苗,汕头市领导蔡宗泽、罗仰鹏、王芸、周镇松,汕头海关副关长蔡少琼,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孙世和等出席了仪式。   据了解,粤东纺织服装产业基础雄厚,实力强劲,目前拥有超过2万家纺织服装生产销售企业,已形成特色鲜明的毛衫、内衣、衬衣、婚纱礼服为主的产业集群。而汕头更是拥有一大批大型纺织服装企业、名牌企业及名牌产品,针织产品自主创建的品牌数在行业中名列第一,其中汕头澄海区及外砂镇、谷饶镇、两英镇、峡山镇和陈店镇先后荣获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中国针织工业协会授予“中国工艺毛衫名城”、“中国毛衫专业名城”、“中国针织内衣名城”、“中国针织名城”、“中国家居服装名城”和“中国内衣名城”等称号。2009年,汕头纺织服装总产值212亿元,约占全省纺织服装总产值的17.8%,占全国6.8%。   中国检科院(汕头)纺织品研究室的设立,将进一步加强和密切院局在纺织品检测技术领域的科研合作和交流,共同解决纺织品检测领域的技术难题。汕头检验检疫局纺织品实验室也将依托中国检科院强大的技术后盾以及广东检验检疫局的技术优势,进一步提高纺织品检验技术水平,增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能力,为粤东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又讯 记者王开颖报道:9月25日晚,市长蔡宗泽在汕头迎宾馆会见了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院长李怀林、副院长王宝麟和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黎庆翔、林苗等一行,宾主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人豪,副市长周镇松会见时在座。
  • 出口针织服装偶氮超标不容忽视
    自2011年1月1日新增针织类服装正式开检后,义乌检验检疫局根据出口国家与地区的不同要求进行了针对性抽样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偶氮、甲醛、阻燃等,抽样结果显示:义乌地区相关产品质量较好,但抽检偶氮635批中有11批不合格。   造成出口针织产品偶氮检测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出口针织服装企业未能对供应商进行严格选择与管理,时常因出货时间较紧,匆忙选择供应商订货生产,不能对原料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因竞争激烈订单价格降低、工人工资增长等因素使企业利润空间减小,部分工厂为获取利润采购廉价原料,导致不合格情况的出现 出口针织服装企业只重视规格等服装外观因素,不重视产品理化性能,缺少相关观念,导致不合格情况时有出现。   偶氮超标产品在与人体皮肤接触后,可引发多种恶性疾病、吸收致癌等。欧盟规定:可释出禁用芳香胺浓度超过30ppm的偶氮染料不得用于直接接触皮肤纺织品。针对以上情况,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出口针织服装企业对供应商要进行严格筛选,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筛选、管理、考核制度,从源头加强对产品质量控制 出口针织服装企业应提高法制观念及质量意识,避免因小失大 出口针织服装企业应加强对欧美等发达国家检测标准的了解,根据出口国家要求加大对原材料检查力度,避免成品出口不合格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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