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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标识相关的资讯

  • 澳大利亚瓶装水禁用“有机”标识
    据澳大利亚雅虎新闻网7月16日报道,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要求瓶装水制造商将“有机”标志从商品标签和营销宣传材料中删除。   ACCC表示,瓶装水不能视为“有机产品”,任何声称具有“有机性质”的瓶装水都存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嫌疑。瓶装水制造商辩解称,“有机”一词并不是代表瓶装水为有机产品,只是商标的一部分。该委员会驳回了这一观点,称如消费者看到瓶装水带有“有机”标志,应立即与委员会取得联系。如零售商存货中还有这类瓶装水,他们应与分销商联系,解决退货事宜。   目前,已有7家瓶装水制造商将“有机”二字从商品标签删除。另有一家瓶装水供应商已将其产品下架。
  • 选择室内环境检测公司需认准CMA标识
    现代人80%的时间在室内度过,室内污染愈来愈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新房装修后,房主往往寻求环境检测公司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查看室内空气是否达标,但鱼龙混杂的室内检测着实让消费者无从下手。   日前,记者走访了多家室内环境检测公司,其均声称有质检部门颁发的认证。据工作人员介绍,环境检测按点位收费,一个房间设置一个点位,现场采集空气样本,随后将空气样本带回实验室,检测甲醛、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五项污染物质。   当记者询问检测报告是否具有CMA标志即取得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合格证书,工作人员均称,有没有CMA标志区别不大,只是CMA报告有法律效力,打官司可以使用,但是从检测流程到结果上来看都是一样,且CMA报告较普通报告价格上要贵出一倍,一般都是政府部门、学校等公共机构购买CMA检测。   但没有法律效力的保证,如何才能判定环保公司的检测合乎标准?从事建材行业多年的黄先生告诉记者,很多室内环境检测公司在没有“行医执照”的情况下,既当医生,又当药剂师,在检测结束后,虚高检测指标,向消费者推销所谓的“环保产品”。更有甚者会在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后免费赠送二次检验,将检测数值报低,以此来为其赢得口碑。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正规的检测报告应该具有CMA标识,一些更为权威的机构甚至还会有CMA、CNAS两项标识。   CMA计量认证是国家强制对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的考核手段。CNAS表示该检测机构达到了国家级实验室的水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工程师王国华告诉记者,每三年委员会会到全国各地检查,对不合格实验室进行查封整顿。   质检所工作人员说,目前环境检测市场混乱,消费者对于标识认证的意识不强,许多无资质的环境检测公司会电脑合成一份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行业尚未有专门的法律规范不法行为。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环境检测时应认准具有CMA标识的机构,且检测机构都有自己的检测系统,消费者在拿到检测报告后,也可根据报告上的编码,登录机构的网站,鉴定报告真伪。
  • 选择室内环境检测公司需认准CM A标识
    现代人80%的时间在室内度过,室内污染愈来愈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新房装修后,房主往往寻求环境检测公司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查看室内空气是否达标,但鱼龙混杂的室内检测着实让消费者无从下手。   日前,记者走访了多家室内环境检测公司,其均声称有质检部门颁发的认证。据工作人员介绍,环境检测按点位收费,一个房间设置一个点位,现场采集空气样本,随后将空气样本带回实验室,检测甲醛、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五项污染物质。   当记者询问检测报告是否具有C M A标志即取得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合格证书,工作人员均称,有没有C M A标志区别不大,只是C M A报告有法律效力,打官司可以使用,但是从检测流程到结果上来看都是一样,且C M A报告较普通报告价格上要贵出一倍,一般都是政府部门、学校等公共机构购买CM A检测。   但没有法律效力的保证,如何才能判定环保公司的检测合乎标准?从事建材行业多年的黄先生告诉记者,很多室内环境检测公司在没有&ldquo 行医执照&rdquo 的情况下,既当医生,又当药剂师,在检测结束后,虚高检测指标,向消费者推销所谓的&ldquo 环保产品&rdquo 。更有甚者会在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后免费赠送二次检验,将检测数值报低,以此来为其赢得口碑。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正规的检测报告应该具有C M A标识,一些更为权威的机构甚至还会有CM A、CN A S两项标识。   C M A计量认证是国家强制对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的考核手段。C N A S表示该检测机构达到了国家级实验室的水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工程师王国华告诉记者,每三年委员会会到全国各地检查,对不合格实验室进行查封整顿。   质检所工作人员说,目前环境检测市场混乱,消费者对于标识认证的意识不强,许多无资质的环境检测公司会电脑合成一份带有C M A标识的检测报告,行业尚未有专门的法律规范不法行为。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环境检测时应认准具有C M A标识的机构,且检测机构都有自己的检测系统,消费者在拿到检测报告后,也可根据报告上的编码,登录机构的网站,鉴定报告真伪。
  • 实验室应该张贴哪些安全标识?
    一、用于业务接洽和业务接待的区域在用于业务接洽和业务接待的区域,应根据需要,设置禁止进入标志。必要时还应设置请勿喧哗、请勿吸烟等提示标志。二、样品管理及样品存放区域在样品管理和样品存放区域至少应设置下列标志:a)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等禁止标志;b) 用于存放样品的货架区域应设置禁止倚靠、禁止攀爬等禁止标志;c) 在整个样品存放区域应设置灭火装置标志;d) 在工作区设置必须戴口罩、必须戴手套等指令标志,并设置注意通风警告标志;e) 有冷冻保存的样品存放区域应设置当心低温警告标志;f) 存放有危险化学品的区域应设置当心中毒警告标志,同时设置按要求移取货物指令标志。三、文件及档案存放区域在文件及档案存放区域至少应设置下列标志:a) 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禁止标志;b) 灭火装置标志:c) 注意通风、注意防潮、防止啮齿动物入侵等警告标志。四、样品前处理及常规分析区域在样品前处理及常规分析区域至少应设置下列标志:a) 灭火装置消防标志,必要时还应设置禁止用水灭火标志;b) 按要求移取试剂及用品指令标志;c) 当心中毒、当心滑到、当心腐蚀、当心物品滑落、当心试剂溢撒、当心尖锐物品等警告标志;d) 注意通风、紧急喷淋、医疗急救、必须穿工作服、必须戴口罩、必须戴护目镜、必须戴手套等指令标志。五、仪器分析区域1、仪器分析区域的标志设置与第4条相同;2、对空气洁净度有要求的仪器分析区域应设置注意防尘提示标志;3、对温度和湿度有要求的仪器分析区域应设置注意观察温度、注意观察湿度提示标志。六、称量区域称量区域应设置注意震动、注意温度、注意湿度、注意天平调零等提示标志。七、加热区域加热区域至少应设置下列标志:a) 注意高温提示标志、当心烫伤、当心着火警告标志;b) 灭火装置消防标志,禁止用水灭火禁止标志。八、气瓶存放区域气瓶存放区域至少应设置下列标志:a) 易燃易爆气体存放的区域,设置易燃易爆气体提示标志,灭火装置消防标志,禁止用水灭火禁止标志。b) 固定气瓶、小心气瓶泄露提示标志。九、通风橱使用区域通风橱使用区域至少应有下列标志:a) 用于加热消解的通风橱应设置加热消解专用指令标志,用于浓缩干燥的通风橱应设置浓缩干燥专用指令标志;b) 使用要求及注意事项标志牌;c) 必须穿工作服、必须戴口罩、必须戴护目镜、必须戴手套等指令标志。d) 放置微波消解炉的通风橱设置当心微波警告标志;e) 用于加热消解的通风橱设置当心腐蚀、当心烫伤警告标志;f) 用于浓缩干燥的通风橱设置当心中毒警告标志;g) 在通风橱内进行其他操作时,应将该操作适当的归到上述两类操作中的一类。十、试剂药品存放区域1、实验室的试剂药品应区分为,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区域、易制毒试剂药品存放区域和无毒无害药品存放区域。有毒有害访钟药品应并按GB12268的规定进行分类存放。2、实验室试剂药品存放区域至少应设置下列标志:a) 有毒有害、易制毒、无毒无害试剂药品存放区域指令标志;b) 必须穿工作服、必须戴口罩、必须戴护目镜、必须戴手套、必须按要求移取运输试剂药品等指令标志;c) 当心腐蚀、当心中毒、注意通风、当心物品滑落警告标志;d) 非本实验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禁止烟火、禁止吸禁止倚靠、禁止攀爬、禁止用水灭火等禁止标志;e) 灭火装置标志。十一、生物化学检测区域微生物及生物化学检测区域至少应设置下列标志:a) 生物安全、当心感染、当心尖锐物品以及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相适应的生物危圣等警告标志 b) 必须穿工作服、必须戴口罩、必须戴护目镜、必须戴手套、必须洗手、必须按要求移取运输试剂药品等指令标志;c) 高压锅使用区域设置当心烫伤警告标志、必须按要求操作高压锅指令标志;d) 救援电话提示标志;e) 正确使用生物安全柜标志牌;f) 微生物实验的不同功能区域的区域标识。十二、洗涤及玻璃器皿存放区域洗涤及玻璃器皿存放区域至少应设置下列标志:a) 必须戴塑胶手套指令标志;b) 轻拿轻放、小心操作、小心烫伤提示标志;十三、人流物流及紧急撤离消防设施安放区域及消防通道人流物流及紧急撤离消防设施安放区域及消防通道至少应设置下列标志:a) 设置火灾报警及手动控制装置标志,并符合GB13459中3.1的要求;b) 设置疏散途径标志并符合GB13459中3.2的要求,必要时还应设置夜间发光指示疏散标志 c) 设置灭火设备标志,并符合GB13459中3.3的要求;d) 方向辅助标志、文字辅助标志,以及标志联用应符合GB13459中3.5、3.6的要求;e) 实验区域入口处应设置“实验区域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禁止标志十四、实验室其他功能指示标志1、实验室其他功能指示标志不属于安全标志,但与安全有关。包括门牌等功能划分指示标志、工作区域划分指示标志、工作类型指示标志等。2、实验室其他功能指示标志应参照本标准的相关条款进行设置。3、废物收集及处理应设置相应的指示标志,如废酸、废碱、盐类、有机溶剂、损坏玻璃器皿、废弃培养物、待处置、已处置等指示标志。4、涉及安全的工作区域还应设置警示线及警示语句。
  • 生态环境部广泛征集生态保护红线标识 才华横溢的你还等什么
    p   生态保护红线(英文全称Ecological conservation redline,简写为Eco-redline,缩写为ECR)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为进一步宣传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意义,扩大生态保护红线宣传和认知面,增强全社会红线意识,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生态保护红线标识。具体要求如下: /p p   一、作品要求 /p p   主题要求:应征作品要体现生态保护红线是最重要的绿水青山,是美丽中国靓丽名片的内涵。 /p p   具体要求: /p p   1、形象生动、结构简洁 寓意深刻、主题鲜明、内涵丰富 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吸引力 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充足的美感和亲和力。 /p p   2、尽可能体现生态保护红线的中英文名称。标识的文字释义表达清晰,简明扼要,字数在500字以内。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 /p p   3、应征作品电子版以TIF或JPG格式提交,源文件为AI、PSD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适合在多种载体上使用。设计图稿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者单位或个人资料相关的信息。 /p p   二、征集范围 /p p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均可参加。 /p p   三、时间 /p p   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5月31日(以邮寄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p p   四、投稿方式 /p p   所有应征者须填写生态保护红线标识征集活动登记表,若表中信息不完整,则视为无效作品。 /p p   应征作品同时通过书面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含作品和活动登记表)。一律采用A4纸构图,邮寄信封左下角请标明“生态保护红线标识征集”,电子邮件主题请标明“生态保护红线标识征集”。 /p p   收稿单位:环境保护部生态保护红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p p   投稿邮箱:redlinesoffice@126.com /p p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82268595 /p p   仇先生 电话:010-82268598 /p p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p p   邮 编:100035 /p p   五、评选和发布 /p p   1、初评。主办单位通过初评,选取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在有关媒体上展示、投票。 /p p   2、终审。根据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确定最终获奖方案和推荐录用方案。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优秀奖10名,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以及资金奖励(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奖励人民币4000元 优秀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均为税前奖金额度)。应征作品数量不足时,相应减少奖项数量。 /p p   3、发布。2018年7月15日前,举办生态保护红线标识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生态保护红线标识(Logo)。 /p p   六、其他事项 /p p   1、本次征集活动由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和生态保护红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负责标识的征集、评选和发布。 /p p   2、应征者需保证应征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p p   3、本次征集活动中的获奖作品,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之作品,其相关知识产权一次性永久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应征者领取的奖金即为委托设计费,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p p   4、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方案的所有约定。所有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单位保管,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完整原始文件。因邮寄或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的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p p   5、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p p   环境保护部生态保护红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noimg/1d8df062-3fe2-4844-b129-262868b3b615.jpg" title=" 生态环境.webp.jpg" / strong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rong /p
  • 首批13家产品认证机构获得许可使用IAF-MLA/CNAS联合标识
    首批13家产品认证机构获得许可使用IAF-MLA/CNAS联合标识   自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公开文件CNAS-R01:2010《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修订发布实施后,依据CNAS-CC21:2006《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获得CNAS认可的产品认证机构在自愿与CNAS签署使用国际认可论坛(IAF)多边互认协议(MLA)标识的许可协议后,即可使用IAF-MLA/CNAS联合标识。截至2011年2月10日,已有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等13家获得CNAS认可的产品认证机构与CNAS签署了使用IAF-MLA标识的许可协议。这13家认证机构通过CNAS网站授权下载相关标识图形后,在产品或有机产品领域使用IAF-MLA/CNAS联合标识。   IAF所建立的多边承认协议(MLA)制度,其目标是:遵循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的原则,通过各国认可机构在相关认可制度等方面的广泛交流,促进和实现认证活动和结果的国际互认,减少或消除因认证而导致的国际贸易技术壁垒,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只有签约MLA的认可机构,其认可的认证证书具有国际等效性和互认性。   目前CNAS是IAF MLA的正式签约方,覆盖了国际范围和亚太区域现有的全部认可多边互认协议范围。CNAS在国际认可互认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CNAS和其他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的认可机构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领域签署了IAF MLA。签约认可机构所在国家或经济体占有全球经济总量的绝大部分。CNAS认可结果在国内外得到广泛采信,这为我国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了便利条件。截至2010年12月底,中国认可机构累计认可认证机构124个,获得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在认可范围内颁发的现行有效认证证书近55万张,居世界首位。
  • 谱尼测试获批成为净水机水效标识检测第三方实验室
    近日,谱尼测试(300887)集团青岛公司凭借综合技术优势,顺利完成净水机水效标识实验室备案工作,成为净水机水效标识检测第三方实验室。此次获得认可,标志着谱尼测试集团在净水机水效测试领域可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4914-2021《净水机水效限定值与水效等级》确定产品的水效等级,可为国内外净水机企业提供水效测试及备案服务。   自2022年7月1日起,《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实施,根据规定,上市销售的净水机(国产以及进口净水机)要粘贴水效标识,水效标识将明示产品的水效等级,以及相应的水效指标。三级代表水效最低,一级代表水效最高,是最节水的。对于2022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3年7月1日前加施水效标识。   谱尼测试涉水实验室致力于促进净水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已具备完善的净水产品检测能力。还可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1〕161号)、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等多个规范性文件,提供饮用水、纯净水、矿泉水及涉水产品饮用水接触的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材料和化学物质等产品的检测评价服务。   谱尼测试集团水质实验室具有CMA、CNAS资质,在水质检测领域有多年技术积累,拥有专业检测团队,配备有高精尖设备设施,严格按照标准建立体系。谱尼集团将持续发挥国内检验检测领军机构作用,夯实技术实力,以此次通过水效标识检测授权实验室备案为动力,精准服务国内外净水机企业质量提升,为提高用水效率,推动节水技术进步,促进我国节水产品产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 公告:细口大瓶部件标识调整通知
    尊敬的客户: 特别通知您,我们将对Thermo Scientific Nalgene细口大瓶(carboys)系列产品的部分组件进行微调整。我们将删除以下产品的Nalgene® 标志: 产品描述 当前标示 改为 速动放水口 "Nalgene" 标示模塑到瓶壁 无品牌标示模塑 HDPE 管适配器 "Nalgene" 标示模塑到产品壁 无品牌标示模塑金属柄(矩形大玻璃瓶) "Nalgene" 标示刻入手柄 手柄上无标示刻入 作为Thermo Scientific的子品牌,此次调整将不会影响产品的形式、适配性、功能及制作材料,而且将帮助我们优化生产,更好地反映该系列产品的定位。 受此次调整影响的产品货号如下(&ldquo X&rdquo 代表针对部件的调整): 货号 描述 放水口 管适配器 金属柄 2211-0020 矩形细口大瓶,HDPE,SS手柄,9 L     X 2211-0050 矩形细口大瓶,HDPE,SS手柄,20 L     X 2212-0020 可高温高压灭菌的矩形细口大瓶,PP,SS手柄,9 L     X 2212-0050 可高温高压灭菌的矩形细口大瓶,PP,SS 手柄,20 L     X 2303-0020 带排水小管的矩形细口大瓶,HDPE,9 L     X 2303-0050 带排水小管的矩形细口大瓶,HDPE,20 L     X 2317-0020 带放水口的透明细口大瓶,PC,10 L X X   2317-0050 带放水口的透明细口大瓶,PC,20 L X X   2318-0010 带放水口的透明细口大瓶,LDPE,4 L X X   2318-0020 带放水口的透明细口大瓶,LDPE,10 L X X   2318-0050 带放水口的透明细口大瓶,LDPE,20 L X X   2318-0065 带放水口的透明细口大瓶,LDPE,25 L X X   2318-0130 带放水口的透明细口大瓶,LDPE,50 L X X   2319-0020 带放水口的可高温高压灭菌的细口大瓶,PP,10 L X X   2319-0050 带放水口的可高温高压灭菌的细口大瓶,PP,20 L X X   2319-0130 带放水口的可高温高压灭菌的细口大瓶,PP,50 L X X   2320-0020带放水口的矩形细口大瓶,HDPE,9 L X X   2320-0020 带放水口的矩形细口大瓶,HDPE,9 L     X 2320-0050 带放水口的矩形细口大瓶,HDPE,20 L X X   2320-0050 带放水口的矩形细口大瓶,HDPE,20 L     X 2321-0020 带放水口的可高温高压灭菌的矩形细口大瓶,PP,9 L X X   2321-0050 带放水口的可高温高压灭菌的矩形细口大瓶,PP,20 L X X   2322-0020 带放水口的矩形细口大瓶,PC,9 L X X X 2322-0050 带放水口的矩形细口大瓶,PC,20 L X X X 2323-0008 带放水口的 Lowboy,HDPE,8 L X X X 2323-0015 带放水口的 Lowboy,HDPE,15 L X X X 2324-0008 带放水口的可高温高压灭菌的Lowboy,PP,8 L X X   2324-0015 带放水口的可高温高压灭菌的Lowboy,PP,15 L X X   6150-0010 快速分开连接器,HDPE,A   X   642000-0090 特殊预定产品     X 6422-0010 速动放水口,PP fits 1-1/8" spigot boss for carboys 1-1/8 inch X X   6432-0010 速动放水口,Tefzel&trade   X   649900-1380 特殊预定产品    X 649900-1382 特殊预定产品    X DS2213-0020 Clearboy 透明矩形细口大瓶,SS 手柄,PC,9L     X DS2213-0050 Clearboy 透明矩形细口大瓶,SS 手柄,PC,20L     X DS2327-0020 带放水口的氟化矩形细口瓶,FLPE,9 L X X X DS2327-0050 带放水口的氟化矩形细口瓶,FLPE,20 L X X X 请注意,过渡阶段可能会存在原标识产品。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的销售代表,或者致电客户服务热线 800-810-5118。 感谢您对Thermo Scientific Nalgene解决方案一直以来的支持。 赛默飞世尔科技产品和服务团队
  • 各种仪器分析的基本原理及谱图表示方法
    紫外吸收光谱UV   分析原理:吸收紫外光能量,引起分子中电子能级的跃迁   谱图的表示方法:相对吸收光能量随吸收光波长的变化   提供的信息:吸收峰的位置、强度和形状,提供分子中不同电子结构的信息   荧光光谱法FS   分析原理:被电磁辐射激发后,从最低单线激发态回到单线基态,发射荧光   谱图的表示方法:发射的荧光能量随光波长的变化   提供的信息:荧光效率和寿命,提供分子中不同电子结构的信息   红外吸收光谱法IR   分析原理:吸收红外光能量,引起具有偶极矩变化的分子的振动、转动能级跃迁   谱图的表示方法:相对透射光能量随透射光频率变化   提供的信息:峰的位置、强度和形状,提供功能团或化学键的特征振动频率   拉曼光谱法Ram   分析原理:吸收光能后,引起具有极化率变化的分子振动,产生拉曼散射   谱图的表示方法:散射光能量随拉曼位移的变化   提供的信息:峰的位置、强度和形状,提供功能团或化学键的特征振动频率   核磁共振波谱法NMR   分析原理:在外磁场中,具有核磁矩的原子核,吸收射频能量,产生核自旋能级的跃迁   谱图的表示方法:吸收光能量随化学位移的变化   提供的信息:峰的化学位移、强度、裂分数和偶合常数,提供核的数目、所处化学环境和几何构型的信息   电子顺磁共振波谱法ESR   分析原理:在外磁场中,分子中未成对电子吸收射频能量,产生电子自旋能级跃迁   谱图的表示方法:吸收光能量或微分能量随磁场强度变化   提供的信息:谱线位置、强度、裂分数目和超精细分裂常数,提供未成对电子密度、分子键特性及几何构型信息   质谱分析法MS   分析原理:分子在真空中被电子轰击,形成离子,通过电磁场按不同m/e分离   谱图的表示方法:以棒图形式表示离子的相对峰度随m/e的变化   提供的信息:分子离子及碎片离子的质量数及其相对峰度,提供分子量,元素组成及结构的信息   气相色谱法GC   分析原理:样品中各组分在流动相和固定相之间,由于分配系数不同而分离   谱图的表示方法:柱后流出物浓度随保留值的变化   提供的信息:峰的保留值与组分热力学参数有关,是定性依据 峰面积与组分含量有关   反气相色谱法IGC   分析原理:探针分子保留值的变化取决于它和作为固定相的聚合物样品之间的相互作用力   谱图的表示方法:探针分子比保留体积的对数值随柱温倒数的变化曲线   提供的信息:探针分子保留值与温度的关系提供聚合物的热力学参数   裂解气相色谱法PGC   分析原理:高分子材料在一定条件下瞬间裂解,可获得具有一定特征的碎片   谱图的表示方法:柱后流出物浓度随保留值的变化   提供的信息:谱图的指纹性或特征碎片峰,表征聚合物的化学结构和几何构型   凝胶色谱法GPC   分析原理:样品通过凝胶柱时,按分子的流体力学体积不同进行分离,大分子先流出   谱图的表示方法:柱后流出物浓度随保留值的变化   提供的信息:高聚物的平均分子量及其分布   热重法TG   分析原理:在控温环境中,样品重量随温度或时间变化   谱图的表示方法:样品的重量分数随温度或时间的变化曲线   提供的信息:曲线陡降处为样品失重区,平台区为样品的热稳定区   热差分析DTA   分析原理:样品与参比物处于同一控温环境中,由于二者导热系数不同产生温差,记录温度随环境温度或时间的变化   谱图的表示方法:温差随环境温度或时间的变化曲线   提供的信息:提供聚合物热转变温度及各种热效应的信息   TG-DTA图   示差扫描量热分析DSC   分析原理:样品与参比物处于同一控温环境中,记录维持温差为零时,所需能量随环境温度或时间的变化   谱图的表示方法:热量或其变化率随环境温度或时间的变化曲线   提供的信息:提供聚合物热转变温度及各种热效应的信息   静态热―力分析TMA   分析原理:样品在恒力作用下产生的形变随温度或时间变化   谱图的表示方法:样品形变值随温度或时间变化曲线   提供的信息:热转变温度和力学状态   动态热―力分析DMA   分析原理:样品在周期性变化的外力作用下产生的形变随温度的变化   谱图的表示方法:模量或tg&delta 随温度变化曲线   提供的信息:热转变温度模量和tg&delta   透射电子显微术TEM   分析原理:高能电子束穿透试样时发生散射、吸收、干涉和衍射,使得在相平面形成衬度,显示出图象   谱图的表示方法:质厚衬度象、明场衍衬象、暗场衍衬象、晶格条纹象、和分子象   提供的信息:晶体形貌、分子量分布、微孔尺寸分布、多相结构和晶格与缺陷等   扫描电子显微术SEM   分析原理:用电子技术检测高能电子束与样品作用时产生二次电子、背散射电子、吸收电子、X射线等并放大成象   谱图的表示方法:背散射象、二次电子象、吸收电流象、元素的线分布和面分布等   提供的信息:断口形貌、表面显微结构、薄膜内部的显微结构、微区元素分析与定量元素分析等   原子吸收AAS   原理:通过原子化器将待测试样原子化,待测原子吸收待测元素空心阴极灯的光,从而使用检测器检测到的能量变低,从而得到吸光度。吸光度与待测元素的浓度成正比。   (Inductivecouplinghighfrequencyplasma)电感耦合高频等离子体ICP   原理:利用氩等离子体产生的高温使用试样完全分解形成激发态的原子和离子,由于激发态的原子和离子不稳定,外层电子会从激发态向低的能级跃迁,因此发射出特征的谱线。通过光栅等分光后,利用检测器检测特定波长的强度,光的强度与待测元素浓度成正比。   X-raydiffraction,x射线衍射即XRD   X射线是原子内层电子在高速运动电子的轰击下跃迁而产生的光辐射,主要有连续X射线和特征X射线两种。晶体可被用作X光的光栅,这些很大数目的原子或离子/分子所产生的相干散射将会发生光的干涉作用,从而影响散射的X射线的强度增强或减弱。由于大量原子散射波的叠加,互相干涉而产生最大强度的光束称为X射线的衍射线。   满足衍射条件,可应用布拉格公式:2dsin&theta =&lambda   应用已知波长的X射线来测量&theta 角,从而计算出晶面间距d,这是用于X射线结构分析 另一个是应用已知d的晶体来测量&theta 角,从而计算出特征X射线的波长,进而可在已有资料查出试样中所含的元素。   高效毛细管电泳(highperformancecapillaryelectrophoresis,HPCE)   CZE的基本原理   HPLC选用的毛细管一般内径约为50&mu m(20~200&mu m),外径为375&mu m,有效长度为50cm(7~100cm)。毛细管两端分别浸入两分开的缓冲液中,同时两缓冲液中分别插入连有高压电源的电极,该电压使得分析样品沿毛细管迁移,当分离样品通过检测器时,可对样品进行分析处理。HPLC进样一般采用电动力学进样(低电压)或流体力学进样(压力或抽吸)两种方式。在毛细管电泳系统中,带电溶质在电场作用下发生定向迁移,其表观迁移速度是溶质迁移速度与溶液电渗流速度的矢量和。所谓电渗是指在高电压作用下,双电层中的水合阴离子引起流体整体地朝负极方向移动的现象 电泳是指在电解质溶液中,带电粒子在电场作用下,以不同的速度向其所带电荷相反方向迁移的现象。溶质的迁移速度由其所带电荷数和分子量大小决定,另外还受缓冲液的组成、性质、pH值等多种因素影响。带正电荷的组份沿毛细管壁形成有机双层向负极移动,带负电荷的组分被分配至毛细管近中区域,在电场作用下向正极移动。与此同时,缓冲液的电渗流向负极移动,其作用超过电泳,最终导致带正电荷、中性电荷、负电荷的组份依次通过检测器。   MECC的基本原理   MECC是在CZE基础上使用表面活性剂来充当胶束相,以胶束增溶作为分配原理,溶质在水相、胶束相中的分配系数不同,在电场作用下,毛细管中溶液的电渗流和胶束的电泳,使胶束和水相有不同的迁移速度,同时待分离物质在水相和胶束相中被多次分配,在电渗流和这种分配过程的双重作用下得以分离。MECC是电泳技术与色谱法的结合,适合同时分离分析中性和带电的样品分子。   扫描隧道显微镜(STM)   扫描隧道显微镜(STM)的基本原理是利用量子理论中的隧道效应。将原子线度的极细探针和被研究物质的表面作为两个电极,当样品与针尖的距离非常接近时(通常小于1nm),在外加电场的作用下,电子会穿过两个电极之间的势垒流向另一电极。这种现象即是隧道效应。   原子力显微镜(AtomicForceMicroscopy,简称AFM)   原子力显微镜的工作原理就是将探针装在一弹性微悬臂的一端,微悬臂的另一端固定,当探针在样品表面扫描时,探针与样品表面原子间的排斥力会使得微悬臂轻微变形,这样,微悬臂的轻微变形就可以作为探针和样品间排斥力的直接量度。一束激光经微悬臂的背面反射到光电检测器,可以精确测量微悬臂的微小变形,这样就实现了通过检测样品与探针之间的原子排斥力来反映样品表面形貌和其他表面结构。   俄歇电子能谱学(Augerelectronspectroscopy),简称AES   俄歇电子能谱基本原理:入射电子束和物质作用,可以激发出原子的内层电子。外层电子向内层跃迁过程中所释放的能量,可能以X光的形式放出,即产生特征X射线,也可能又使核外另一电子激发成为自由电子,这种自由电子就是俄歇电子。对于一个原子来说,激发态原子在释放能量时只能进行一种发射:特征X射线或俄歇电子。原子序数大的元素,特征X射线的发射几率较大,原子序数小的元素,俄歇电子发射几率较大,当原子序数为33时,两种发射几率大致相等。因此,俄歇电子能谱适用于轻元素的分析。
  • 7月1日起有机产品认证实行新规
    经过4个月的过渡期,从7月1日起,我国《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将全面实施,消费者购买有机产品时要认准认证标志、编号等,还可凭编号在网上查询产品的真伪。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7月1日之后出厂销售的有机产品将统一加施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含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唯一编号(有机码)和认证机构名称(标识)。有机码是国家认监委根据获证企业的产品数量和类别定额控制发放的,相当于该产品的“电子身份证”,消费者可以根据编号在“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管理系统” (http://food.cnca.cn)上查询产品的真伪及对应的每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获证产品和生产企业。截止到6月27日,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累计上传有机产品标志数约1.4亿枚。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与信息系统查询的内容不一致的,可联系认证机构核实或拨打12365、12315向质检、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目前在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有机产品,必须通过我国的有机产品认证,并按照上述要求规范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识、有机码等标识。只有欧盟或某个国家的有机产品认证标识而没获得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标识的产品,不得在我国内地市场以有机产品的身份进行销售。
  • “标识顽疾”成服装出口“拦路虎”
    近年来,标识已逐渐成为欧美等市场对我国服装出口设置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焦点,不规范的标识正成为服装出口障碍。据统计,2012年宁波出口服装企业总数约为1472家,检出标识有问题的企业有412家,标识不合格的企业占到出口服装企业的近三成——   “王总,你们这批婴儿服装的实际组成纤维含量与标识上的含量偏差太大,不符合美国《羊毛制品标签法案》要求,判定为标识不合格,必须返工。”宁波鄞州检验检疫局轻纺科的蒋小周与宁波市凯业纺织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针对1批出口婴儿服装进行着沟通。蒋小周表示,类似的事情,在他管辖的区域内每周都会发生。   标识违规遭退货   诗南制衣出口至意大利1批针织服装,最终出货时被第三方验货机构以产品缺少原产地标识而要求退货直至整改合格。“我们真不了解意大利关于标识的相关要求,遭遇退货不但有经济上的损失,我们的声誉也会受影响啊。”该公司报检员小张跟蒋小周诉苦。“根据《意大利制造》原产地标识法规规定,在意大利销售的纺织品需强制施加原产地标识。”蒋小周跟小张解释道。   欧美等发达市场历来重视纺织服装的标识问题,蒋小周接着说,美国通过《纺织纤维制品鉴别法案》等法案,对产品“原产国、纤维含量、保养说明与消费者安全有关的必要信息”等内容作出清晰严格的规定,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12年5月8日起实施法规(EU)No1007/2011,主要涉及纺织纤维的名称和纺织品纤维成分相关的标签和标识规定,且包含原产地标签计划。不仅欧美等发达市场,新兴市场的产品要求正逐渐向发达市场看齐。如埃及于去年6月15日开始实施新的进口纺织品和服装测试检验程序法令,规定标识应该包括国家产地、制造商名称、进口商、注册商标、纤维含量以及保养护理等内容。   标识内容应真实   “我们公司出口1批女式T恤衫到以色列,标识为90%粘纤/5%氨纶/5%金属纤维,而通过宁波检验检疫局纺织品检验中心测试,实际为59.3%粘纤、33.4%涤、7.3%氨纶,结果相差悬殊。我回去调查才发现,面料是由外贸公司组织生产,客户确认了面料的手感和颜色而未对面料成分进行检测,公司的业务员认为只要客户确认,就可放心生产,导致生产出来的产品与洗水唛所标识的不符。我们立刻返工,避免货到国外遭遇退货,挽回了经济损失。那次之后我们公司开始特别重视标识这块工作。”谈起那次险些被退货的经历,宁波雅仕杰制衣有限公司张总至今还心有余悸。   据纺检中心副主任傅科杰介绍,服装标识是用来说明服装的性质、用途、来源及使用方法等的一系列指导性文字或图案,一般需包括主唛、成分唛、水洗唛、产地唛等内容。但由于服装生产企业自检自控能力普遍不足,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缺乏原辅材料的验收把关能力,往往忽略标识与实际一致性的验证检验,而且部分企业对标准法规要求缺乏了解,甚至存在为迎合客户要求而刻意欺瞒的情况,客观上导致产品标识质量问题较多。   标识假冒不可取   2012年下半年,由世界著名品牌“KAPPA”授权宁波天衡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针织服装准备出口到美国,蒋小周发现其中含有“BAMBOO”即竹纤维制造标识。近几年,由于竹纤维等新型纤维具有天然环保等特性,部分企业出于卖点、利润等考虑将普通纤维“以次充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已明令打击含欺骗性宣传的竹纤维产品等。该批货物被取样送到了宁波检验检疫局纺织品检测中心,经过鉴别分析,最终确定产品实际由再生纤维素即粘胶纤维构成。宁波检验检疫局责令企业进行标识返工,按照检测结果整改,从而有效地帮助企业规避贸易风险。   据宁波检验检疫局检管处应慧峰介绍,现阶段出口服装的纤维组成即成分标识问题较为突出,首先是混纺及交织产品的各组成纤维实际含量与标识偏差,超出限定允差,或是纤维种类名称标示错误 其次是产品缺少成分标识,法规(EU)No1007/2011规定市场上销售的纺织品须包含耐用、易读的说明纤维组成的标识。同时“假冒”标识问题较多,由于客户或贸易商为谋取不当利益等原因,部分产品存在标识伪冒产地等情况,或是未经授权许可,产品标识侵犯他国或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权益。   宁波检验检疫局专家建议服装出口企业:首先,应树立诚信意识,杜绝恶意欺诈行为,保证产品标识信息的真实性 其次,应加强学习,熟悉产品标识控制要求,利用建立关键原辅材料管理制度、委托检测等方式,增强自身的合同设计评审及产品开发等过程控制能力 第三,新产品投入生产前应经过必要的产品验证,认真核查出口合同、商标授权书、产品标识等内容,有效规避贸易风险 第四,注重对内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培训,避免因内部单证资料交接错误、信息传递失真等原因造成产品标识错误。
  • 关于实施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总局第102号令)于2007年8月27日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实施以来对规范食品标识标注,加强食品标识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于2009年10月22日公布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根据该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广大食品生产者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认真学习和掌握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规范食品标识标注,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鉴于部分食品生产者尚有一定数量的符合原规定要求的食品包装库存,为节约资源、避免和减少浪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食品生产者在2010年6月1日前生产加工的食品可以继续使用符合原规定要求的原有标识包装,也可以在销售单元中通过加贴标签、另附补充说明等形式完善原有标识中有关内容,保证全部标识内容符合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生产加工的食品标识内容和形式不符合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附: 修订后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 Life Tech控告AB Sciex不当使用“AB”标识
    据外媒报道,Life Tech正对AB Sciex公司及其母公司丹纳赫提起诉讼,Life Tech声称曾经是公司一部分的质谱公司AB Sciex正在不当使用&ldquo AB&rdquo 品牌,而这违反了去年Life Tech与丹纳赫达成的交易协议。   当Life Tech将质谱业务出售给丹纳赫交易完成后,创建了AB Sciex公司,其被授予许可在与质谱业务相关领域使用&ldquo AB&rdquo 标识,但Life Tech在本周二提出的诉讼中称AB Sciex公司在不被协议许可使用的范围内使用&ldquo AB&rdquo 标识。因此,Life Tech向丹纳赫及AB Sciex提出索赔。   Life Tech正在寻求禁令,以阻止AB Sciex及丹纳赫在协议未允许的其他地方使用&ldquo AB&rdquo 及AB Sciex标识,并依据他们实际损失及AB Sciex的利润寻求货币赔偿。   AB Sciex和丹纳赫官员尚未对此事发表评论。   据Life Tech介绍,&ldquo AB&rdquo 标识有1亿美元的价值,包括AB文字标识、AB品牌标识、AB Applied Biosystems文字标识,以及&ldquo AB&rdquo 标识的所有衍生物等。   &ldquo 根据协议条款,丹纳赫及AB Sciex不可以将&lsquo AB&rsquo 标识用于试剂、应用软件或耗材,&rdquo Life Tech补充说。   Life Tech声称,而事实上AB Sciex一直在不当领域使用此标识,包括在其网站上指出,&ldquo AB Sciex公司可以为您提供了包括质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软件、化学品、方法、服务和支持在内的整体解决方案。&rdquo AB Sciex公司也正在液相色谱业务中使用&ldquo AB&rdquo 商标。   Life Tech就&ldquo AB&rdquo 标识的使用已联系AB Sciex, AB Sciex 承认,其在未经授权的领域使用该标识。   Life Tech表示,&ldquo AB Sciex继续非法使用AB Sciex及&lsquo AB&rsquo 标识已经对Life Tech和Applied Biosystem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害。&rdquo Life Tech要求法院下令AB Sciex公司在质谱试剂、其他消耗品、应用软件及液相色谱相关产品上彻底停止使用&ldquo AB&rdquo 标识。
  • 出口电器使用UL认证标识需慎重
    2013年3月26日,加拿大卫生部与Jessar Industries Inc.联合宣布对中国产接地插头实施自愿性召回。原因为,该接地插头未经过UL测试,无法确保其安全性。据了解,该接地插头自2010年1月~2013年3月在加拿大销售,此次被召回的商品数量约为1220个。对此,加拿大卫生部建议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被召回的接地插头,并可联系退货及全额退款。   UL标识是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公认的安全认证标识。贴有这种标识的产品,等于获得了安全质量信誉卡,容易被消费者接受。UL标识分为3类,分别是列名、分级和认可标识,分别应用在不同的服务产品上,如IT设备、冰箱适用列名标识,继电器、开关等元器件适用认可标识,而消防和航海等设备则适用分级标识,三者不能混用。未经授权而违规使用UL标识的产品将被判定为不合格并可能面临经济处罚。需要注意的是,某个公司通过UL认可,并不表示该企业的所有产品都符合UL认证要求,只有佩带UL标识的产品才能被认为是UL跟踪检验服务下生产的产品。   获取UL等安全认证是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重要“通行证”,但获得UL认证需要的认证时间和成本较高,需要申请认证的企业应早作准备,在开始生产设计之初或准备进军国际市场时,就应向认证机构申请产品安全测试,使其产品设计和生产符合产品安全标准。不少企业往往是在产品已经生产并取得国外订单的时候才开始递交申请资料,很容易造成由于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而重新设计和生产,就很难在有限的时间内取得认证资格 甚至有部分企业则是盲目迎合外商的不合理要求,明知自身条件或产品质量无法达到认证要求但出于商业竞争需要而违规使用和超范围使用各类认证标识。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注意订单交货时间,保证充足的时间进行产品认证,在产品出口前完成检验、审查、认证等一系列必要手续,避免因手续不齐全或UL标识使用不当而导致产品滞留甚至退运 二是时刻关注出口国的产品认证要求,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联系,加强对安全认证标识的审核,对不符合要求或不需标注UL等标识的产品切莫乱标 三是仔细核查出口产品型号是否在安全认证涵盖范围内,同时,对已有的各类认证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更新,避免认证失效给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 行业提示:纺织面料成分标识要严谨
    近段时间以来,部分地区出口埃及纺织面料连续查验出面料布面、内外包装上的标识标签内容与货物实际信息不符现象。其中因纤维成分标识以及布面上布头与布边的烫金信息与实际不符而被判定不合格已成为出口埃及面料中存在的两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出口纺织面料企业出现标识不合格集中体现在以下两种情况:第一,标识上标注的纤维含量与实际含量偏差超标,例如:标签上成分80%涤纶20%粘胶,而实际成分检测粘胶只有10%左右甚至不到。第二,标签上标注的数量与布面烫金上显示的数量不一致,标识与标签所反映的货物信息错位严重,例如:标签上标注的是“32Meters”,而烫金上却是“50Meters”字样,但标签上的数量与实际货物是一致的。据了解,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该批面料大部分数量以50米定长成卷,小部分为50米以下乱码打卷,但企业为了方便起见,布面烫金上一律印上“50METERS”。不曾想,此种做法造成了严重的数重量短缺和标识标签不符,客观上是一种欺诈行为。   标识标签是货物内在信息的反映。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纺织面料企业,无论是标识标签上或者布面烫金内容上,所有有关面料的信息都必须与实际一致。对于某些客户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出口企业应做好解释工作 同时出口企业应加强对出口埃及产品相关法规要求的学习与理解,合法经营。
  • 《化妆品全成分标识解读指南》在京发布
    《化妆品全成分标识解读指南》在京发布   化妆品成分面纱被掀起   6月13日,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联合发布了《化妆品全成分标识解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是针对公众的普及型读本,旨在帮助人们正确理解化妆品标签上采用的全成分标识,包括化妆品成分标识常识、化妆品成分详解和权威专家答疑解惑等。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2008)的有关规定,自今年6月17日起,所有在国内生产或进口报检并销售的国产和进口化妆品,均须在产品包装上真实地标注配方中所添加的所有成分的中文标准名称。但在今年6月17日前(不含17日)生产的国产和进口报检的化妆品,不必进行全成分标注,可以销售到产品保质期结束。   据悉,实施全成分标识的化妆品,包括属于化妆品定义的护肤、彩妆、洗护发、头发定型、染发、烫发、香氛类、沐浴及洗手液等产品。其中,含量在1/100以上的成分,须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成分名称则按照相关国家规定标注。另外,今后化妆品企业在进行宣传时,也须对产品使用的原材料进行全成分标注。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秘书长陈少军介绍说,化妆品实施全成分标识,是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国际惯例。如美国自1976年11月30日、日本自2004年4月、韩国自2008年10月起,先后根据本国具体情况,开始实施化妆品全成分标识。我国也于2000年起针对我国需求不断上升的化妆品市场以及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消费群体,着手化妆品全成分标识通用标签制修订工作,并于2008年颁布了《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2008)新的国家标准,决定自今年6月17日起,对市场上销售的国产及进口报检的化妆品实施全成分标识。   近年来,我国化妆品销售年均增速达10%,至2009年已形成了销售额达1400亿元左右、品种多达25000余种的庞大市场。为了规范这一快速发展的产业,确保消费者安全使用化妆品,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规范产业良性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在促进企业加强自律和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有关化妆品安全事件也不时见诸媒体,这一方面与少数不法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有关,另一方面则在于消费者化妆品消费知识欠缺。而此次发布的《化妆品全成分标识解读指南》,则有助于消费者对化妆品成分中大多相对专业并晦涩难懂的物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便消费者选择到最适合自己的化妆品,真正做到理性消费。   为了促进化妆品全成分标识的顺利实施,避免可能产生的误解,加强消费教育,目前,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已在其官方网站上开辟了专栏,帮助公众获取相关资讯。
  • 新法规施行:食品化妆品标识更规范
    北京9月1日消息 一批新法规和部门规章从今天起正式施行,将对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其中,质检总局颁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在食品出现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容易造成危害的;经过电离辐射或者电离能量处理过的;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应当标注其他中文说明的,都必须在标识上进行中文说明。同时,食品名称或说明中标注了“营养”、“强化”字样的,就应该在标识中标注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   此外,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等内容,不得出现在食品标识中。 从今天起施行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化妆品必须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产品的净含量;明令禁止标识利用字体大小、色差或暗示性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明确要求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不得标注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 从今天起,汽车消费税新政策正式实施。根据新政策,排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与此同时,排量在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 出口服装纤维成分标识问题突出
    今年上半年,江苏盐城检验检疫局在实施出口服装检验监管过程中,先后多次遇到纤维成分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为此该局及时对出口产品开具了不合格通知单和整改通知单,加强与出口企业及其客户现场沟通解决。纤维成分标识不规范俨然已成为当前出口服装检验中不容忽视的一个突出问题。   目前纤维成分标识不符合要求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纤维含量不符,含量偏差超标 二是纤维标注名称与产品实际不符 三是唛标纤维成分与合同标示成分不符。   据调查分析,纤维成分标识不符合要求的原因主要是工厂管理缺乏规范,缺少必要的审核环节,致使唛标印制错误。其次,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国际市场服装价格压得非常低,服装出口企业不得不被迫采购低价原料和辅料,使服装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企业为了节约成本,顾此失彼,往往会导致纤维含量偏差超过规定允许范围。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出口企业:由于纤维成分标识在美国、欧盟等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是有技术法规作为强制性要求的,即使客户同意降低要求以次充好、或者张冠李戴、混淆纤维名称标识,都是违法的。一经查实,不仅会使工厂自身受到重创,也会严重影响“中国制造”的形象。同时出口企业必须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产品输入国技术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制意识,合法经营。不能“饥不择食”,无原则地满足客户要求会造成因小失大。企业要树立正确的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警惕少数投机客商,同时谨防陷入涉嫌欺诈陷阱,杜绝涉嫌欺诈的质量事故的发生。
  • 出口服装纤维成份标识问题突出
    上半年,江苏省盐城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实施出口服装检验监管过程中,先后多次遇到纤维成分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纤维成分标识不符合要求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1)纤维含量不符,含量偏差超标;(2)纤维标注名称与产品实际不符;(3)唛标纤维成分与合同标示成分不符。   对此,盐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析认为,纤维成分标识不符合要求的原因主要是工厂管理缺乏规范,缺少必要的审核环节,致使唛标印制错误。其次,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国际市场服装价格压得非常低,服装出口企业不得不被迫采购低价原料和辅料,使服装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企业为了节约成本,顾此失彼,往往会导致纤维含量偏差超过规定允许范围。   由于纤维成分标识在美国、欧盟等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是有技术法规作为强制性要求的,即使客户同意降低要求以次充好、或者张冠李戴、混淆纤维名称标识,都是违法的。一经查实,不仅会使工厂自身受到重创,也会严重影响“中国制造”的形象。   另外,出口企业必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产品输入国的技术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制意识,合法经营。不能“饥不择食”,无原则地满足客户要求会造成因小失大。企业要树立正确的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警惕少数投机客商,同时谨防陷入涉嫌欺诈陷阱,杜绝涉嫌欺诈的质量事故的发生。
  • 3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有机产品认证新规
    记者今天从国家认监委获悉,为严格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确保有机产品认证的有效性,自3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有机产品认证新规——新修订的“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将确保所有认证产品都经过检测 即将实施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对蔬菜、牛奶等37大类产品展开有机认证 开通“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管理系统”,保证有机产品可溯源。   所有认证产品都要经过认证机构检测   据介绍,截至2011年底,我国已颁发有机产品认证9337张,获得认证的有机生产面积达到200万公顷。然而,随着我国有机产业的发展,由于商业竞争激烈、少数企业缺乏诚信等原因,一些问题也开始凸现,主要表现为存在夸大与虚假宣传行为、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使用不规范、有机消费理念存在误区等。   国家认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些问题,新规对有机产品的生产、认证要求都更加严格。比如,要求认证机构对所有认证产品都要进行产品检测 认证证书由国家认监委信息系统统一赋号 认证现场检查需覆盖所有生产活动范围 销售场所不能进行二次分装、加贴标识等。   同时,新规还建立了不良企业退出机制。对因不诚信、违规使用有机生产禁用物质、超范围使有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等问题而被撤销认证证书的企业,任何认证机构在1—5年内不得再次受理其有机产品认证申请。   对蔬菜、牛奶、肉类等37类产品开展有机认证   国家认监委在各认证机构已认证产品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并予以公布。《目录》包括了蔬菜、牛奶、肉类等37大类127种产品。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风险评估的原则,将不适宜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排除在目录之外。之前已获得认证,但不在《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的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满将自动失效。同时,国家认监委将基于风险分析原则,对《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以信息技术手段确保有机产品可溯源   针对消费者普遍反映“有机产品认证标志难以辨别和查询”问题,“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管理系统”将同步开通使用。据介绍,这一管理系统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确保认证机构发放的每枚有机产品认证标志都能够从市场溯源到所对应的每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获证产品和生产企业。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后市场上销售的有机产品,将加施带有唯一编号(有机码)、认证机构名称或其标识的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便于消费者辨识。在3月1日前,已从认证机构领取旧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或印制相关产品包装的,仍然可以使用,但应在今年7月1日前使用完毕。届时,公众可登录“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进行查询验证。
  • 认监委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专项整治
    为严厉打击假冒有机产品行为,增强有机产品消费信心,国家认监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针对认证机构、获证企业、销售场所(包括有机产品销售、配送的相关网络平台)的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的发放、使用情况。   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教育整改阶段(7月-9月)。国家认监委要求各级质检部门应本着“寓监管于服务”的原则,深入生产、销售场所,加强对生产企业、销售单位和消费者有机产品认证法规、标准和有机产品及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追溯系统的宣传 组织辖区内获证企业、销售单位和认证机构对照有机产品法规、标准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帮助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建立和完善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制度,督促销售者严格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采购、储运和销售有机产品,增强消费者辨假识假能力。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继续做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获证企业有机产品认证法规、标准的全覆盖宣贯,督促获证企业严格按照法规、标准要求规范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有机码等标识,对不规范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等标识获证企业的认证证书应当及时依规予以处置。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10月-11月),国家认监委要求各级质检部门应当主动争取工商等部门的支持,积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生产企业、销售场所和认证机构专项整治活动,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查处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超量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等违法违规行为。第三阶段为总结汇总阶段(12月),国家认监委要求各级质检部门应当及时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总结,及时分析、解决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整治活动中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典型案例。   认监委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社会各界发现相关方面在有机产品生产、认证、销售过程中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可拨打12365、12315进行投拆、举报。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明年4月1日实施
    新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已于11月16日发布。《办法》发布后,有读者询问实施时间及取消两项标志、规定等问题,记者就此采访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回答读者提问。据悉,除在统一管理、完善认证、加强管理方面进行了增加、修改外,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取消了有机转换认证及其标志、含有机配料加工产品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标志规定。   质检总局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有机转换认证及其标志的目的,在于打击非法利用有机转换认证冒充有机认证的行为。   根据国家认监委的解释,有机产品标志分为两种,一般来说一个农场在申请有机产品认证后,要有1~3年的转换期才能正式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在这1~3年内,农场要完全按照有机认证标准要求进行生产,但其产品不能叫有机产品,只能叫“有机转换产品”,只能使用相应的有机转换标志。因此,取消有机转换认证及其标志,能够从根本上杜绝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利用有机转换认证冒充有机认证的行为。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有机产品市场秩序,防止含有机配料加工产品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但利用其产品标注“有机配料生产”、“有机”等文字冒充有机产品的行为,《办法》取消了质检总局67号令中关于含有机配料加工产品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可在其产品标注“有机配料生产”或配料为“有机”字样的规定。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该规定可以从根本上杜绝上述行为。总体来说,被取消的标志和规定有利于消费者对有机产品概念进行统一识别和正确理解。   该负责人表示,新《办法》将于明年4月1日实施, 2014年4月1日前生产的有机产品仍按旧《办法》的规定、要求进行生产、售卖 2014年4月1日以后,旧《办法》废止,企业所生产的有机产品按新《办法》规定执行。鉴于可能存在企业在“临界点”(例如企业2014年3月份生产产品)生产有机产品的情况,质检总局法规司相关人员表示,依产品性质、特点的差别,售卖周期可有所延长,延长期依产品性质也有所不同。
  • 美国环保署修改烟碱类农药标识规定
    据美国环保署(EPA)消息,2013年8月15日美国环护署发布最新农药标识规定,对农药添加蜜蜂保护标识,禁止在蜜蜂栖息地使用某些烟碱类农药(吡虫啉,呋虫胺,噻虫胺,噻虫嗪)。   蜂群衰竭失调(CCD)导致的蜜蜂传粉能力下降已经成为美国的重要环境问题,对美国自然生态环境及作物生产产生影响。2013年5月,美国农业部与EPA共同发布关于蜜蜂健康的科学报告,表示蜜蜂健康受栖息地减少、寄生虫、致病菌、遗传多样性缺失、蜂群养殖管理不足、营养不良、农药暴露多方面影响。EPA蜜蜂保护战略计划包括1)推进机构科学研究,开展农药对蜜蜂健康风险评估 2)开发风险管理工具,减少蜜蜂潜在风险 3)加强与公众、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交流三方面的目标。   2013年8月16日,美国环境保护组织食品安全中心(CFS)表示,EPA承认蜜蜂保护过程中需要严格的烟碱类农药标签规定的行为"令人鼓舞",但新标签规定仍未能有效保护蜜蜂健康。CFS认为,在缺乏烟碱类农药对蜜蜂等传粉动物影响的研究数据的前提下,EPA无法完成关于烟碱类农药对蜜蜂的风险评估,在烟碱类农药完整风险评估完成前应禁止烟碱类农药的使用。   原文链接:http://www.centerforfoodsafety.org/press-releases/2455/epa-admits-safety-labels-fail-to-protect-pollinators-vital-to-food-supply
  • RoHS起草人表示不会禁止卤化物质
    近日,欧洲议会对RoHS的改写发表意见,表示不会同意议员Jill Evans的建议,即禁止所有的溴化和氯化阻燃剂、聚氯乙烯(PVC)、氯化增塑剂和三种邻苯二甲酸盐: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EHP),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议会环境委员会将于下周对欧盟委员会关于修改电器和电子设备有害物质限制的指令(RoHS)进行投票表决。   虽然看起来卤化物质和邻苯二甲酸盐能够不被列入禁止名单中,但是委员会可能会在禁止名单中增加纳米银(nanosilver)和多壁式奈米碳管(multi-walled carbon nanotubes)。   在现有指令下,汞、铅、镉、六价铬、溴化阻燃剂家族中的邻苯二甲酸丁苄酯和多溴二苯醚仍然是被禁止的。   第二组物质中的砷化合物、铍及其化合物、三氧化二锑、三氧化二砷、双酚A、有机氯、阻燃剂等则可能不被列入优先名单中,而是列入新的附件三中。   欧洲化学工业理事会(CEFIC)同时还持续关注新的立法中出现的纳米材料,并表示REACH中已包含该内容。欧盟委员会还要求经营者在电子和电气设备中使用纳米材料的声明,基于环境和人体健康,需要提供所有相关材料。欧盟委员会也将发出在这些设备中的纳米材料的安全评估和调查结果并提交议会和理事会。经营者需在设备上标注“可能对消费者有暴露风险”(that could lead to exposure of consumers)的标签。   委员会将于6月2号进行投票是否对RoHS指令进行改写。
  • 美国加州转基因食品标识提案未获得通过
    据外媒报道,日前美国加州就转基因食品标识提案"第37号提案"进行了全民公投,该提案最终以53.1%反对票对46.9%赞成票的结果未获得通过。   加州“第37号提案”提议对所有的转基因食品进行标识,如果该提案获得通过,那么加州将成为美国第一个要求食品标签注明转基因成分的州,并将禁止含转基因成分的产品标榜为"纯天然"。居民还声明了此次法规的潜在成本以及缺乏一系列科学依据等原因。   据报道,在公投之初,有近三分之二的民众支持这项提案,然而近期情况出现了大逆转,最终导致“第37号提案”未获得通过。
  • “未标识”= 有害?解密化妆品防腐剂的真相
    近期,有关化妆品检出未标识防腐剂的报道甚嚣尘上,为包括薇诺娜、如薇、瑷尔博士等在内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困扰,引发公众关注与热议。防腐剂是确保原料稳定,保护产品免受微生物污染,确保使用期限内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原料,对保护消费者健康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对化妆品防腐剂的使用有着十分明确的监管要求,必须遵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使用。防腐剂存在于化妆品中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化妆品生产过程中有目的的添加到产品配方中,用于确保产品稳定性的防腐剂。另一种则是为保证化妆品原料质量在原料中添加且在最终产品中含量极微的防腐剂。因后者在使用目的、带入形式、含量等方面有别于前者,所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3年发布的《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中明确此类成分不属于化妆品配方成分。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在《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五)》中明确,为了保证化妆品原料质量而在原料中添加的极其微量的抗氧化剂、防腐剂、稳定剂等成分可以在标签中标注,也可以不标注。截自《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2024年8月7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就韩束相关化妆品外包装未标示检出防腐剂一事的答复告知书也再次重申了上述技术指南和监管问答精神。上海药监局答复告知书↑因此,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也呼吁广大消费者由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并理性看待“化妆品检出未标识微量防腐剂”的有关报道,切勿因不实报道而产生“舆情焦虑”。
  • 日本取消对中国产食品关于检验检疫标识的规定
    2007年8月2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食安输发第0823002号通知,为了应对在美国发生的有关中国产食品的安全性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强化出口食品的检查,并且粘贴检验检验标签等措施。在检疫所的监视指导中,目前请如下述进行处理:   1 为了验证中国政府措施的有效性,对于违反事例,请进口者报告出口企业有无登记、出口检查的结果,是否贴有检验检疫标签等。   2 对于停止出口的企业,请继续保留该企业所有食品的进口手续。   3 不管所贴检验检疫的标签,请如以往实行命令检查、监控检查等。   此外,对于中国产食品的进口者,请继续确认该食品在中国不是违法生产加工出口的,并确认其原材料、生产(加工)方法、检查数据是否适合我国的食品卫生法。   2010年1月2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食安输发0120第4号通知:由于中国政府在2010年1月1日废除了检验检疫标识的使用,因此厚生省将从上述通知的记1中去掉“有无粘贴检验检疫标识”一项,同时也将去掉记3。
  • 中国RoHS《标识要求》修订稿报批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单位已完成《电子工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立指南》等2项电子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以上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3年11月20日。 公示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主要内容 报批稿 1 SJ/T 11364-2013 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环保使用期限、可否回收利用的标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电子电气产品,亦可供电子电气产品的物流过程参照使用。 20131106095316882201.pdf.pdf 2 SJ/T 11464-2013 电子工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立指南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的工作程序,结合“预防、准备、响应、恢复”等应急管理四项原则提出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事故响应和生产恢复的方法和要求。 20131023094812926410.pdf.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3年11月4日 原标题:2项电子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 认证机构各自为政 蔬菜"有机"2万就能办
    央视《经济信息联播》日前报道,超市里销售的高价有机蔬菜存在黑幕,不少“有机蔬菜”在种植的过程中和普通蔬菜一样使用化肥和农药。记者随后调查发现,目前全国有26家认证机构从事有机蔬菜认证,市场竞争激烈,由此导致花钱就能买到有机蔬菜认证等诸多问题。相关法律专家建议,国家主管部门应精简有机蔬菜认证机构,严查有机蔬菜认证机构的不规范行为,这样才能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有机蔬菜行业的发展。   记者在天津市南开区某大型超市蔬菜专柜了解到,蔬菜价格并不一致,普通蔬菜价格最低、无公害蔬菜、绿色蔬菜、有机蔬菜价格依次提高。一颗有机大白菜标价35元,一颗有机萝卜标价18元,四个有机青椒26元。该超市蔬菜部管理人员表示,目前有机蔬菜主要由北京大兴留民营和山东寿光的蔬菜种植基地供应,都具备有机蔬菜认证证书。   北辰区蔬菜种植户王先生表示,此前通过中介机构曾找过北京一家有机蔬菜认证机构,结果中介却介绍了另一家收费更低的认证机构,5万元就能办到有机蔬菜证书,而且不需要3年过渡期,交完费第二年就可直接贴上有机蔬菜的标志。而按照农业部门的规定,申请有机认证的农产品种植者在提交申请之后,认证机构将派检查员到种植基地进行检验,再经过3年左右的转换期,期间生产出的产品贴上“有机转换食品”销售。转换期过后,经过认证机构的复核,符合条件者才能贴上“有机食品”标志出售。   记者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查询发现,目前全国有26家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分布在全国各地,且都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机认证,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南开区一家商务咨询机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收费不一,根据种植面积和证书年限,最低2万元即可办到有机认证。   击水律师事务所相关专家表示,按照农业部门的规定,有机蔬菜在种植过程中应完全不使用化肥和农药,普通蔬菜花钱买来有机证书,属于欺诈消费者。国家主管部门应精简有机蔬菜认证机构,严查有机蔬菜认证机构的不规范行为,这样才能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有机蔬菜行业的发展。
  • 媒体曝有机产品认证市场已被做烂
    如今,有机产品认证市场十分混乱,许多小型有机认证咨询公司违规操作,申请者花钱就能买到有机认证证书。这部分违规认证花费增加了有机产品的生产成本,也抬高了有机产品的市场价格。   混乱的有机认证   记者从山东省威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目前全国有20多家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主要分布在北京、广州等大城市。由于有机认证机构较多,个别认证机构在认证程序上可能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为了了解市场上是否存在违规认证机构,记者在网站的搜索栏中输入&ldquo 有机蔬菜认证机构&rdquo 几个字,网页上出现一些有机认证机构和有机认证咨询服务公司的信息。随便打开其中一家认证公司的网页,记者发现该公司在业务介绍称:该机构可以认证有机蔬菜、有机水果等业务,认证后颁发全国通用的有机认证证书。随后,记者联系了这家有机认证公司,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该公司可以认证多种蔬菜,要想认证某种蔬菜,需要先交纳几万元钱,所要交纳的几万元费用包括检测费、证书费以及其他费用。   此外,该公司负责人介绍,申请人在提出有机认证申请后,只要备齐资料,机构会派专员上门进行检测,保证通过认证。为缩短认证时间,该机构在认证程序方面会减少一些环节,以方便申请者拿到证件。至于验收不合格的有机产品,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和认证机构以及检测机构有固定业务往来关系,只要客户想认证的产品不是特别残次,他们就可以想办法通过认证,但费用相对高一些。   认证公司成立门槛低   据媒体报道,大多数有机认证机构和有机服务咨询公司都是正规的,认证程序非常复杂,时间也很长。但是,也有个别有机认证机构和有机认证服务咨询企业为了赚钱,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有机认证咨询服务公司很多,这类公司成立的门槛较低,不需要过多的注册资金,也不需要什么设备,只要有相关服务人员即可。有机认证咨询服务公司一般都会挂靠在有机认证机构下面,主要是承担认证业务。这些有机认证公司会在检测前准备好干净水或经过处理的达标水进行检测,这样就能保证申请者只要交钱就可以通过有机认证检测。   违规成本抬高有机产品价格   为了规范混乱的有机产品市场,国家于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新规定的实施是否能够推高有机产品的价格呢?深圳艾维塔CSA菜园园长何铮认为,从技术层面上来说,有机产品认证成本原本一直就是生产商所要承担的,只是一些人为因素造成了市场的不规范。此外,有机产品超过一半的成本都来自于劳动力成本,认证费用仅仅是一小部分,这对企业来说不会增加太多成本。&ldquo 有机产品市场价格高并不是有机认证新规实施造成的,有许多质量不合格的有机产品生产厂家为了获得有机认证,花大钱向违规有机认证咨询公司购买假认证,成本高了有机产品的市场价格也就跟着高了,而这部分的花销就需要由消费者来买单。&rdquo 一位从事有机认证检测的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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