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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讯】强化面粉营养成分标准说了算

    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营养强化小麦粉》新标准,突出了营养强化小麦粉的营养性、安全性、适用性及与国际的接轨性,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检测的方便性和企业检测的可行性,是小麦粉标准体系中一个非常有分量的标准。  据国家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狄友清介绍,营养强化小麦粉是采用符合GB 1355《小麦粉》标准要求的小麦粉为原料,按照GB 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营养强化剂品种和使用量,添加一种或多种营养素加工而成的小麦粉。新标准规定了有关定义、营养强化剂和添加剂的使用要求、产品分类和等级划分、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并参照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  狄友清说,新标准对营养强化剂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规定。增白剂的学名是过氧化苯甲酰。采用营养强化的小麦粉是不允许添加过氧化苯甲酰的,因为它对营养成分具有破坏作用。过氧化钙可以在面粉中用,以改善面团的一些筋力。但新标准明确提出不得添加以上两种产品。其他的一些添加剂是按照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来执行的。对一些技术指标也作了要求,如加了矿物质、钙,变成营养强化面粉,灰分会增加,如果按照原有标准,等级从一级就降到二级,因此,在原有小麦粉基础上,灰分指标相应增加了0.27个百分点。此外,在强化面粉里有一个非常关键的技术参数,即营养成分添加的时候,它的成分是非常微量的,很多成分是百万分之几,这么微量的东西添加在面粉里,在生产过程中要让这种营养成分充分地混匀,规定均匀度小于或等于10%。还有一个规定,很多营养素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如叶酸见光分解、B族维生素在光照和保持高温等情况下会减少,新标准要求营养强化剂在保质期内,其标称值的,损失率不应在于20%,而且实测含量应该在GB 14880规定的范围。在标注方面,新标准规定按照相应的标准来标注产品的类别、质量等级,同时在标签上要注明“营养强化小麦粉”的字样,同时约定产品的保质期不得低于3个月。  为什么要对小麦粉进行强化?狄友清认为,从目前来说,对小麦粉进行强化非常经济、有效、安全。强化的目的是补充小麦粉在加工过程中的一些营养成分的损失。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讲究营养,甚至也有一部分回归自然,因此,在小麦粉中添加人体缺乏的营养成分和微量营养素就很有必要。国际上一些成功的案例为我国强化面粉的大面积推广、标准的出台及整体运行提供了非常好的经验。  国家发改委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主任于小冬表示,营养强化小麦粉国家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对食品基本原料的微量营养素强化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这项标准的正式实施是我国推行食物强化工作的新起点,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和对广大群众营养健康的关怀,也标志着我国以大宗食品原料为载体的食物强化将会得到进一步普及和推广。为了更好地贯彻这项新标准,应大力宣传小麦粉营养强化对人体健康和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使广大群众乐于接受和食用营养强化食物。通过宣传,改变很多人“米面越精白越好”的错误观念,引导广大群众不单纯注重食品的“色香味”,更强调“膳食平衡、合理营养”的健康生活方式,使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营养强化食物。  对于新标准的发布实施,一些龙头食品企业持积极态度。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建新表示,作为全国首家生产营养强化面粉的大型企业,将积极努力地执行新标准。古船也将一如既往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营养健康的食品,体现企业对社会的责任。同时古船也倡导全国范围内的规模面粉企业积极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为强健国民体质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小麦生产国和消费国,小麦产量占全世界总产量的16%~18%。小麦粉和稻米一样,是我国居民的主要食物来源,也是一种基本的食用原料。据统计,全国入统的小麦粉加工企业是3159个,全年生产加工能力是9473.2万吨,100吨以上的企业2014个,占63.8%,100到200吨的企业是603个,占19.1%,200到400吨的企业有371个,占11.7%,400到1000吨的企业是136个,占4.3%,1000吨以上企业有35个,占1.1%。2006年总产量是4345.8万吨,其中特一粉等级是1871.7万吨,占43.1%;特二粉是1250.6万吨,占28.8%;标准粉是456.8万吨,占10.5%;专用小麦粉是512万吨,占11.8%;还有一部分是营养强化面粉。入统小麦粉企业现价工业总产值918.2亿元,产品销售收入925.2亿元,出口交货值6.3亿元。  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在全国逐步推广营养强化小麦粉的基本条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重视营养,关注健康,生产厂家开始重视营养强化食品。

  • 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明年实施

    我国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标准韩军花博士2月4日在第四届中日营养健康交流大会上表示,发达国家早已要求对食品营养标签进行强制性标识,中国则刚刚起步。标准要求的项目都与群众健康息息相关,新标准的建立,可以更好地帮助消费者认识食品;引导消费者选择食品时朝着健康饮食的方向靠近;同时也能实现鼓励厂家生产创新的、真正的健康产品的目的。  食品营养标签是食品标签的重要内容,它显示了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组分和特征的主要途径。韩军花介绍,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其中,营养成分表是指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强制标示内容包括能量以及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通则规定,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在营养成分表中应当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对能量和营养成分的高低、有无、增减等描述,通则都规定了具体的含量要求和限制条件。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杨月欣教授认为,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都与膳食密切相关。该国家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食品企业正确标注营养信息,有利于实现消费者对食品营养信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有利于提高公众对食品营养的关注,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营养相关疾病的目的。

  • 对《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理解

    对《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理解一、食品营养强化的主要目的和意义  食品营养强化、平衡膳食/膳食多样化、应用营养素补充剂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改善人群微量营养素缺乏的三种主要措施。食品营养强化是在现代营养科学的指导下,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营养缺乏状况和营养需要,以及为弥补食品在正常加工、储存时造成的营养素损失,在食品中选择性地加入一种或者多种微量营养素或其他营养物质。食品营养强化不需要改变人们的饮食习惯就可以增加人群对某些营养素的摄入量,从而达到纠正或预防人群微量营养素缺乏的目的。  食品营养强化的优点在于,既能覆盖较大范围的人群,又能在短时间内收效,而且花费不多,是经济、便捷的营养改善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  二、国际上食品营养强化的管理情况  国际社会十分重视食品营养强化工作。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1987年制定了《食品中必需营养素添加通则》,为各国的营养强化政策提供指导。在CAC原则的指导下,各国通过相关法规来规范本国的食品强化。美国制定了一系列食品营养强化标准,实施联邦法规第21卷104部分(21 CFR Part 104)中“营养强化政策”,对食品生产单位进行指导。欧盟2006年12月发布了1925/2006《食品中维生素、矿物质及其它特定物质的添加法令》,旨在避免由于各成员国对于食品中营养素强化量不一致而造成的贸易影响。其他国家也通过标准或管理规范等途径对食品营养强化进行管理。  三、《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修订的背景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1994)自1994年发布以来,对规范我国的食品营养强化、指导生产单位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卫生部继续以公告的形式增补和扩大新批准的营养素品种和使用范围,实现对该标准的动态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卫生部标准清理计划,为做好本标准与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有效衔接、方便生产单位使用和消费者理解,亟需借鉴国际和发达国家食品营养强化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居民的最新营养状况和食品营养强化的实际情况对本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四、修订的基本原则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是对《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中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规定和历年卫生部批准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情况进行汇总、梳理以及科学分类。主要修订原则如下:  1.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确保标准的科学性。  2.充分借鉴国际和发达国家的法规标准和管理模式。  3.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4.重点解决基础标准与产品标准间的矛盾、重复、不协调等问题。  5.兼顾行业现状和发展需要,确保标准实施的可行性。  五、修订的主要过程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本标准起草过程充分体现了公开、透明的原则。标准起草组多次组织来自行业、相关政府部门等多方面的专家进行研究,召开研讨会和专家咨询会10余次,并充分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生产单位以及个人意见。本标准通过卫生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000余条反馈意见和修改建议。标准起草组逐一分析,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处理,并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  本标准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六次主任会议审查通过,于2012年3月15日公布,自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六、标准的属性  本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的基础标准,旨在规范我国食品生产单位的营养强化行为。本标准属于强制执行的标准,其强制性体现在一旦生产单位在食品中进行营养强化,则必须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要求(包括营养强化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可使用的营养素化合物来源等),但是生产单位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在产品中强化相应的营养素。  七、标准的基本框架  本标准包括正文和四个附录。正文包括了范围、术语和定义、营养强化的主要目的、使用营养强化剂的要求、可强化食品类别的选择要求、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规定、食品类别(名称)说明和营养强化剂质量标准八个部分。四个附录则对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品种、使用范围及使用量,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允许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强化剂及化合物来源,以及食品类别(名称)四个不同方面进行了规定。

  •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问答

    一、食品营养强化的主要目的和意义   食品营养强化、平衡膳食/膳食多样化、应用营养素补充剂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改善人群微量营养素缺乏的三种主要措施。食品营养强化是在现代营养科学的指导下,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营养缺乏状况和营养需要,以及为弥补食品在正常加工、储存时造成的营养素损失,在食品中选择性地加入一种或者多种微量营养素或其他营养物质。食品营养强化不需要改变人们的饮食习惯就可以增加人群对某些营养素的摄入量,从而达到纠正或预防人群微量营养素缺乏的目的。  食品营养强化的优点在于,既能覆盖较大范围的人群,又能在短时间内收效,而且花费不多,是经济、便捷的营养改善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  二、国际上食品营养强化的管理情况  国际社会十分重视食品营养强化工作。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1987年制定了《食品中必需营养素添加通则》,为各国的营养强化政策提供指导。在CAC原则的指导下,各国通过相关法规来规范本国的食品强化。美国制定了一系列食品营养强化标准,实施联邦法规第21卷104部分(21 CFR Part 104)中“营养强化政策”,对食品生产单位进行指导。欧盟2006年12月发布了1925/2006《食品中维生素、矿物质及其它特定物质的添加法令》,旨在避免由于各成员国对于食品中营养素强化量不一致而造成的贸易影响。其他国家也通过标准或管理规范等途径对食品营养强化进行管理。  三、《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修订的背景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1994)自1994年发布以来,对规范我国的食品营养强化、指导生产单位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卫生部继续以公告的形式增补和扩大新批准的营养素品种和使用范围,实现对该标准的动态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卫生部标准清理计划,为做好本标准与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有效衔接、方便生产单位使用和消费者理解,亟需借鉴国际和发达国家食品营养强化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居民的最新营养状况和食品营养强化的实际情况对本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 【讨论】营养补充剂质量标准中功效成分含量范围如何确定

    产品质量标准中维生素含量范围值为:0.8×标示值~1.8×标示值,矿物质含量范围值为:0.75×标示值~1.25×标示值;产品中每种营养素含量的实测值必须在该产品质量标准范围值之内。营养素补充剂标示值等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二○○七年十月十日三、产品质量标准中营养素含量范围 (一)质量标准中维生素、矿物质含量范围依据标示值计算,并控制在标示值的80%~150%范围内。在SFDA网站上查不到《营养素补充剂审评规定》,应该是2004年SFDA的征求意见稿;《营养素补充剂标示值等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只是征求意见稿,应该是无效的;只有《营养素补充剂申报和审评规定(试行)》为有效的现行法规,是否就是应该按照《营养素补充剂申报和审评规定(试行)》1/3-2/3RNIS或AIS的原则进行确定?

  • 【分享】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有了国家标准

    适用于6个月龄至36个月龄婴幼儿辅食中添加的辅食营养补充品国家标准,已由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颁布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也是世界上首个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38613]GB/T22570-2008 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 [/url]

  • 【原创】新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

    新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引爆蒙牛和伊利“儿童奶”营销战争论的食品营养强化剂DHA(或称“二十二碳六烯酸”) ,其使用规定有望得到进一步加强。记者从卫生部获悉,新版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正在征求意见,首度明确将调制乳粉中DHA的食用量定为“≤0.5%(占总脂肪酸的百分比)”。DHA近年被不少食品企业宣传为“脑黄金”,给人印象好像加得越多越好,如果上述标准最终获得通过,则意味着DHA不能随意加了。原征求意见见6楼附件!

  • 我国将修订居民膳食营养素摄入量标准

    中国营养学会14日在北京宣布,出版超过10年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已启动修订工作,新标准预计将于明年年底修订完成,计划在2013年正式出版。   中国营养学会理事长程义勇表示,《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是中国营养学会在2000年制定的一部营养学领域的权威专著。经历10年的研究发展,目前国内在各种营养素的生理功能、需要量、营养状况评价等方面研究有了不少新进展,修订和完善原先营养素摄入量标准的条件已经成熟。   他介绍,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实际上是一套文件的统称,这套文件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身体状况的中国居民营养需求而产生的一套文件。这四个部分包括各种营养素的平均需要量、推荐摄入量、适宜摄入量和可耐受最高摄入量。   “通俗讲这四个摄入量分别是负责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摄入的两个水平,一是防止缺乏的水平,不要因为某些营养素摄入太少而产生缺乏,影响健康。二是防止过量,某些营养素过量摄入可能也会对身体产生不好作用。”程义勇说。   据介绍,本次《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修订有三大创新性成果,一是应用风险评估和循证营养学的方法,科学性更强;二是将慢性病预防与膳食营养素摄入的关系进行研究;三是把植物食物成分的研究成果纳入膳食营养素摄入量研究。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第1号修改单。

  • 定牛奶标准引争议 云南专家:应先谈安全再谈营养

    定牛奶标准引争议 云南专家:应先谈安全再谈营养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2/201112221731_340413_1617423_3.jpg“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中国某奶业巨头提出的口号已经深入人心。且不论这种观点的正确与否,但牛奶的确成为国民不可或缺的消费品。近来,“多细菌”、“低蛋白质”、“生乳标准全世界最差”、“低标准牛奶不如白开水”等关于对新版《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193012010)(以下简称“新国标”)评价的浓缩词汇屡见报端,也让普通消费者揪起了心,又纷纷开始担忧乳制品安全和营养问题。什么是“新国标”?此标准下的乳制品还能既安全又营养吗?是否进口产品就一定更好呢?带着消费者关注的问题,记者向专业人士一探究竟。

  • 【分享】解读澳优:用数字铺就营养安全更高标准

    从《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新版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到最近的《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多部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表明政府对婴幼儿食品的监管力度在逐渐加强,而对于从事婴幼儿食品生产的乳品企业,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更具有责无旁贷的义务。 “率先推出模拟母乳成分配方奶粉、首款“营养免疫”配方奶粉到有机婴幼儿配方奶粉;是全系产品不添加香精香料麦芽糊精的品牌之一、08年中国政府公布的首批不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品牌……”,澳优,就是以这样的努力,为营养、安全的母婴营养品事业谱写着自己的篇章。走近澳优,通过一个个神奇的数字及背后深刻的涵义,为我们揭开“营养、安全更高标准”品牌主张的层层面纱,探究其品牌多年一直坚守的“品质战略”的基石。 “五大要诀”筑起安全的更高标准接连不断的乳品安全事件,让公众对“安全”有了更深刻的认知,而安全的食品与企业的努力密不可分,澳优凭借安全“五大要诀”,不仅确保为公众提供高品质的产品,更将乳品安全进行全新演绎并推向极致。要诀之一:一体系(“从牧场到餐桌”的质量可追溯体系)  澳优产品遵循“从牧场到餐桌”的质量可追溯体系,该体系包括奶牛场管理、乳品工厂对加工链卫生安全的全程控制管理和对零售终端的质量安全承诺三大板块,实行全产业链封闭式的监管,确保产品安全、可信赖。(1)奶牛场管理体系澳优的奶源全部在国外优质产区,拥有清晰的原产地,国外乳业经营模式为“合作社+公司+农户”,这与我国的“公司+农户”存在本质区别。公司与农户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从而在源头上保证安全;此外,奶牛场全部采用全自动设备挤奶,全程冷链输送至工厂;生奶控制更加严格,原奶的细菌总数≤3万cfu/ml,而中国的标准为≤200万cfu/ml;体细胞数控制更加严格,而中国标准对此没有规定;每头奶牛均有唯一的编号(奶牛身份证),以便追踪牛奶流向,确保奶粉品质的安全。(2)乳品工厂对加工链卫生安全的全程控制乳品工厂必须获得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00认证、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HACCP等第三方认证,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上述规定确保产品品质。(3)对零售终端的质量安全承诺澳优每一个单位产品都有一个唯一的产品质量追溯码,消费者对每一罐奶粉品质都是可追溯的。澳优的每一罐奶粉,都符合从奶牛场到乳品工厂到零售终端的质量控制,并经过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进、出口国政府开展的监控检查。严苛的监控管理,保证了产品从牧场到宝宝餐桌整条生产链的安全,完全达到婴儿奶粉行业品质标准的先进水平,更符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关于婴幼儿食品卫生法规的严格要求。要诀之二:双重认证(中澳(中法)双重有机认证)在2009年,澳优率先推出纯天然的有机婴幼儿配方奶粉和有机婴幼儿麦粉,天然有机原料含量高达98%,营养物质更天然,为中国宝宝带来全新感官体验,其所有有机产品都获得中外两国权威有机认证机构的双重认证。其中, 澳优有机奶粉系列获得澳大利亚NASAA和中国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的双重有机认证;而澳优有机麦粉系列获得法国国际生态认证中心Ecocert和中国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的双重有机认证。

  • 【讨论】急需加强食品营养成分检测方法和相关计量标准研究

    三聚氰胺、苏丹红……当这些威胁食品安全的有毒有害物质成为“过街老鼠”时,你是否知道还有另一种食品安全正悄悄地影响着我们的健康。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食品营养的需求和要求越来越高,市场上声称含有各种营养成分的食品也越来越多。但是,当你通过食品标签中的营养成分信息,来判断自己摄入的营养成分种类及数量时,你是否知道这些信息到底从何而来?支撑这些信息的检测技术是否可靠?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又如何? 膳食营养平衡也是一种食品安全 谈到食品安全,很多人都会想到三聚氰胺或者苏丹红,想到那些被不法分子添加进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不过,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生物、能源与环境计量科学和测量技术研究所的副所长王晶博士却认为,这种认识并不全面。 “营养不平衡作为食品安全性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真正安全的食品是需要质量保证的食品,能保证人体健康的食品,这里面包含了两层含义。”王晶解释说,安全的食品首先必须是有质量保证的食品,是能提供人体所需营养的食品。任何营养素都有一个量的平衡与限度,营养素过少,可能会患营养缺乏症;营养素过多,则可能会患心血管病、糖尿病、肥胖病等慢性病。因此,“膳食的营养不平衡也是非常重要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的另一层含义就是人们平常理解的食品的相对安全性。“我们说食品安全指的是相对的安全,是将对人体的危害降到最低,而不是零。”王晶说。 检测方法和计量标准都需加强 据介绍,我国以目前国家标准方法为基础,已经形成了适合食品营养成分检测的国家标准方法检测体系,完整的检测体系包括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计量标准三部分内容。 但是,实际上对食品营养成分进行测定时,在检测方法上却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王晶举例说,由于膳食纤维概念的模糊,导致目前企业或检测部门出具报告时,常常将“不溶性膳食纤维”与“总膳食纤维”笼统报告为“膳食纤维”。但实际上,“不溶性膳食纤维”与“总膳食纤维”的检测结果差异较大,而且,数据与真实意义的膳食纤维不符。这样导致同类产品的膳食纤维数据结果无法对比,给同类产品的质量评判也带来不便。 专家认为,要解决这些检测问题,首先应选择正确的测定方法和与方法严格对应的标准操作程序;同时保证方法的准确性和实验室间数据的重复性、可比性,并进行溯源。 食品营养成分检测的准确可靠不仅需要可行的配套检测技术,同时迫切需要计量标准的保障。 标准物质就是实现测量准确一致、保证量值有效传递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国食品营养成分的检测需要相关的标准物质来支撑。可以说,标准物质就如同一把尺子,在提供可靠标准的同时,也保证了各实验室测量数值的可比性。 鉴于标准物质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世界各国都结合自己的国情,选取了具有普遍性和应用性较广的食品为基体开发食品标准物质来支撑本国的食品分析检验溯源体系。据悉,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研制食品营养成分标准物质,但品种不全。 2006年,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主要负责完成的《食品、中药与天然药物有效成分检测技术研究》课题系统提出了针对食品营养素标示的检测技术,把标准物质量值溯源性的特点真正应用在食品标签营养成分标示的分析检测中。经过课题组的努力,已建立了食品总能量、脂肪能量、膳食纤维(可溶、不溶、总的)、脂肪酸(总脂肪、饱和、不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糖类(单糖、双糖)、糖醇类(木糖醇、山梨糖醇、甘露糖醇)等营养成分检测方法。其中,“食品中胆固醇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22220-2008)”等5项国家标准2008年已颁布实施,同时所研制的配套标准物质部分已成为国家有证标准物质,为我国食品营养标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但王晶认为,我国用于检测食品营养成分的标准物质体系还不健全,如糖、脂肪(酸)、维生素等,有的还需要溯源到国外的标准物质。“当务之急是加强检测体系建设的同时,加强计量对食品营养成分检测用有证标准物质的研究。”

  • 标准不完善和科普缺失成运动营养食品产业发展两大短板

    “相关标准不完善和科普欠缺,成为制约我国运动营养食品产业发展的两大短板。”8月23日在北京举办的海峡两岸运动营养食品技术与应用专家论坛上不少专家如是说。此次会议由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运动营养食品分会、台北市立大学等单位主办,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来自国家卫计委、国家体育总局、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台北体育大学、北医三院等政府、科研院所及企业的近百人参会。  全球运动营养产业快速发展。据统计,2013年,全球运动营养品的销售额达到918亿元,比5年前增长了3倍。从产业的角度,我国和发达国家也有着较大差距。2011年,运动营养食品全球销售额约214亿美元,运动营养食品最大销售国美国约30亿美元,而我国不足美国的1/30,仅为0.9亿美元。2012年,美国能量饮料销售额是125亿美元,最好的品牌24个,知名品牌10个,仅Gatorade一款能量饮料每年销售额就达2亿美元。而与国外相比,2012年我国运动饮料仅有8个,且产值很低。  法规完善  直接推动产业发展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运动营养食品分会理事长杨则宜教授指出,我国运动营养食品发展滞后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相对滞后的法规,这是一个影响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事实证明,法规标准的完善与否对运动营养产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全球较早设立运动营养食品相关标准的是美国。1994年美国国会发布的《膳食补充剂健康教育活动》公众法规,对其运动营养食品产业发展有着突破性的推动作用。在此法规下,运动营养食品实施的是备案制。在这种规定下,美国的一个相关产品,如果两三年不能上市,就会被淘汰。此外,澳大利亚、新西兰的运动食品法规做得十分完善。在其2000年发布的相关法规中,将运动营养食品归属到“特殊目的食品”中,随着2008年和2011年的两次修改,日臻完善。我国运动营养食品标准制定虽起步于1994年,但快速发展始于2004年运动营养食品分会的成立。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共制定完成包括能量、蛋白在内的5个行业标准,由此形成比较完整的我国运动营养食品行业标准。但杨则宜表示,这些行标仅为推荐标准,而非强制标准。标准将纳入到国家安全标准范畴,目前处于清理整合的进程,以期对运动营养食品发展起到更大推进作用。  第二个制约因素是公众对运动营养食品的认知不足。2011年,我们国家健身人口是28.2%,将近4亿,但我国的运动营养食品销售仅有0.4亿美元。美国有60%的人健身,人口1.8亿,但运动营养食品的销售达30亿美元,反差太大。“为什么美国运动产业这样发达?在美国超市可以找到原因:一个可口可乐冰柜旁就有一个佳得乐运动饮料的冰柜,消费者买一箱可乐的同时也买一箱佳得乐。相反,作为老牌的美国运动饮料佳得乐在我国上市两次,但还是没人要。” 杨则宜感慨道,“国内健身的人群不少,但是吃运动营养食品的人太少了,原因就在于不认知。” “我国有4亿健身人群,但是不知道怎么吃,怎么运动,希望加快公众对运动营养相关知识的普及。”杨则宜呼吁。

  • 【简讯】5项食品营养成分检测标准即将出台

    近日,《食品中胆固醇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等五项国家标准审定会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举行。该5项标准将有望解决我国食品中胆固醇、糖、糖醇、脂肪和膳食纤维含量检测缺乏标准的问题。 这5项标准分别是《食品中胆固醇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食品中总脂肪、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的测定水解提取-[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法》、《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食品中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和《含抗性麦芽糊精食品中总膳食纤维的测定酶重量法- 液相色谱法》。这5项标准是在大量的研究工作基础上制定的,有力解决了我国食品中胆固醇、糖、糖醇、脂肪和膳食纤维含量检测缺乏标准的问题,填补了国内空白,经检测机构证实切实可行,为这些食品营养成分和标签标示成分的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对于构建我国食品营养成分的检测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标准的制定立足我国实际,充分考虑与国际接轨,对食品进出口贸易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力支持我国食品标签工作的实施。

  • 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酵母》 等10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食品营养强化剂富硒酵母等10项标准分别被列入2010-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项目名称及编号见附表1),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和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作为此批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该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标程序,该标准起草工作组在研究了相关标准技术资料、行业调研、样品检测、数据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适用,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发送给各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广泛听取意见。请贵单位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并填写“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表2),并请于2014年10月10日前将对标准的意见及建议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发至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标准起草工作组将根据所收集的合理建议对标准进行修改。  联系方式: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4号院621室 邮编:100015  电子信箱:crucifix228@aliyun.com;foodstan@sohu.com  电话:010-53218288转6652,010-53218330  传真:010-53218325  联系人:刘捷(13811300593)、李惠宜 标准项目名称及编号编号标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酵母spaq-2013-322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铁蛋白spaq-2013-373食品营养强化剂 生物素spaq-2013-174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食用菌粉spaq-2013-295食品营养强化剂 DHA(金枪鱼油) spaq-2013-336食品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C磷酸酯镁spaq-2013-167食品添加剂 蔗糖聚丙烯醚spaq-2013-378食品添加剂 氧化铁黑201001039食品添加剂 氧化铁红2010010310食品添加剂 溶菌酶指定标准转化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2014年9月9日 附件1 标准项目名称及编号   附件2 (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附件3 10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附件4 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酵母》等10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

  • 首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公布 让消费者买得清楚 其中的细节你能理解多少?

    “高钙”“低糖”“脱脂”……不少食品包装上宣传字眼醒目但营养含量模糊。卫生部2日公布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指导和规范营养标签标示,让消费者买得清楚吃得健康。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成分表强制标示内容包括能量以及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对能量和营养成分的高低、有无、增减等描述,都规定了具体的含量要求和限制条件。  针对当前一些食品企业存在的营养标签夸大宣传、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等问题,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物营养评价室主任杨月欣说,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都与膳食密切相关。这个国家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食品企业正确标注营养信息,有利于实现消费者对食品营养信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据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HPLC测定血清中营养素含量,如何确认待测血清营养素浓度在所绘制的标准曲线内呢?

    各位老师好!最近我刚开始学习HPLC,沿用的其他课题组的方法测定血清中的营养素含量,但是标准曲线绘制完老师让我确认一下血清中的营养素浓度是否在我绘制的标准曲线范围内,请问如何确认呀?是使用单点法测定嘛?需要用多少血清样本呢?我没有实验基础,也没有师兄师姐带,指导老师也是其他课题组的,现在真的一头雾水,烦请各位老师指导指导,答疑解惑,真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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