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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乳企为何会遭遇“抽死人”的抽查

    在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第18次年会上光明乳业总裁郭本恒语出惊人:“现在国家对乳制品的抽查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这么抽(查)会抽死人啊!”乳制品企业几乎没有主动发现与阻止过三聚氰胺;即便是在越来越让企业深恶痛绝的职能部门的监管下,乳制品不是也经常被查出问题?具体到光明乳业,尽管去年国家抽查光明乳业4553次,但实际情况是如何呢?6月15日,安徽颍上县两所小学部分学生在食用光明乳业配送的牛奶后出现呕吐等不适症状。紧接着在6月27日,有消费者爆料称其购买的光明乳业产品“优倍”出现质量问题。7月底,广州市工商局公布了2012年第二季度第二次流通环节乳制品及含乳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光明减脂芝士片、奶油两批次产品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职能部门不严查,靠企业自觉,行吗?门加强乳制品质量监管的不满之情暴露无遗。因为没有企业的自觉把关或把关不严,导致问题食品药品流向市场造成安全事故,消费者被致残与丧命的事都发生过很多。但职能部门严格监管而导致“死人”的事件,倒是请郭总举些实例?来源: 红网

  • 贵州质监抽查:食品合格率94.07%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贵州省质监局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2年第三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督抽查,抽取食用植物油、乳制品、酱腌菜、油辣椒、茶叶5类食品,并对2012年第一批监抽的辣椒粉(面)等不合格产品实施跟踪抽查。共抽检289家企业,348家小作坊,共计776批次产品,合格730批次,合格率为94.07%. 附件:2012年第三批食品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单位名单 产品名称 生产单位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生产单位地址 不合格指标 纯香菜油 习水县大江农产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L/瓶 2012-08-01 习水县官店镇街上 酸值 精炼压榨纯菜籽油 金沙县世纪香植物油脂有限公司 2L/瓶 2012-07-08 金沙县沙土镇 过氧化值 菜籽油 镇宁自治县银瀑油脂有限公司 3T/罐 2012-08-25 镇宁自治县丁旗镇刘关村 酸值 菜籽油 清镇市洪记油坊 称重 2012-08-12 遵义市汇川区董公寺北站 酸值 菜籽油 普安县张仕友菜油加工店 称重 2012-07-15 普安县青山镇中学路 酸值 菜籽油 瓮安县玉山李洪贵榨油坊 称重 2012-08-26 玉山镇街上 酸值 菜籽油 息烽流长阳兵食品店 称重 2012-08-15 息烽县流长街上 酸值 菜籽油 惠水县夏哲榨油坊 称重 2012-08-31 惠水县和平镇建设路 酸值 菜籽油 龙广陆光琼菜油加工 称重 2012-08-10 安龙县龙广镇赖山村 酸值 菜籽油 都匀市陈瑞昌菜油加工坊 称重 2012-07-10 都匀市四方饲料厂内 酸值 菜籽油 [t

  •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抽查 6批次产品不合格

    国家质检总局23日公布危险化学品包装物(金属、塑料桶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有6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共抽查了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14个省、直辖市87家企业生产的106种危险化学品包装(金属、塑料桶罐)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包装容器 钢桶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T 325.1-2008、《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实验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GB/T 4857.3-2008、《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4部分:采用压力试验机进行的抗压和堆码试验方法》GB/T4857.4-2008等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金属、塑料桶罐)产品的气密试验、液压试验、跌落试验、堆码试验、提梁(环)强度、罐口外径、罐口内径、罐口接触高度、焊缝补涂完整性、变形压力、爆破压力、铝质罐内涂层致密度、泄漏试验、尺寸、气雾阀通道畅通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6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液压试验、跌落试验、气密试验、罐口接触高度项目。

  • 陕西抽查一次性纸碗四成不合格

    日前,陕西省质监局通报第一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抽查的196家生产和经销企业的297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277批次,产品抽查总体合格率为93.3%。其中,食品用一次性纸碗不合格率最高,为42.9%,市民购买一次性餐饮具时要注意选择杯壁厚实,杯身挺度好的产品。今年第1季度,省质监局开展了第1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涉及日用消费品、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食品相关产品等3大类11种。共抽查196家生产和经销企业的297批次样品,合格样品277批次,产品抽查总体合格率为93.3%。合格率100%的产品有食品用一次性纸杯、食品用一次性塑料杯、皮鞋、旅游鞋共4种产品。彩色电视机、洗衣机、餐具洗涤剂、木地板、插座及转换器合格率在90%至99.9%以上。细木工板、食品用一次性纸碗合格率在70%以下。其中,食品用一次性纸碗抽查产品不合格率最高,为42.9%。本次共抽查西安、宝鸡的7家生产企业7批次样品,有3批次样品抗压强度不符合标准。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建材轻工中心主任李治纲说,纸碗、纸杯若抗压强度不够,在盛热食、热水时容易溢出被烫伤。市民购买一次性餐饮具时,要选择杯壁厚实、硬挺的。挑选纸杯时,要注意杯口至杯身15毫米,不得有印刷品。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陕西省质监局将责成各市质监部门对相关企业依法处理,督促其限期整改。同时将曝光质量较差的产品和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

  • 【转帖】节前食品抽查 南京4种食品上了黑榜

    昨日,江苏省质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中秋、国庆前包括月饼、白酒、乳制品等9类传统节日食品的质量抽查结果,虽然今年节日食品的合格率比去年提高了4.6个百分点,但是被曝光的产品中,有4家是南京企业生产的产品。此外,月饼也依然存在过度包装或者馅料、菌落总数不合格的情况。  据了解,本次共抽查江苏产月饼、肉制品、月饼馅料、白酒、乳制品等9类传统节日食品,平均合格率为96.7%,比去年上升4.6个百分点。其中,抽查的月饼、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糕点、白酒、月饼馅料、乳制品等7类食品合格率均超过了90%。此外,根据市民要求,该局还在中秋、国庆前夕继续实施“开门查质量”,从市场上购买回百姓关注的月饼、蜜饯和肉制品抽查,平均合格率为95.7%。  此次一共有26个江苏产品上了黑榜,其中记者发现,南京的企业占了4席。其中南京迪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吐司,大肠菌群含量超过标准规定80倍,南京市质监局表示,造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受到外界污染以及操作人员卫生意识薄弱或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南京快乐食品厂生产的芝麻酥糖,霉菌含量超过标准规定5.4倍;南京市质监局认为,霉菌超标说明该产品受到外界污染,消费者食用后可能会引起上吐下泻等症状,给身体健康带来伤害。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条件、工艺控制、环境卫生、贮存运输等环节未严格按规定控制,或者糕点未凉透即包装,“另外,水分超过9%的糕点不宜用简易塑料袋包装,否则也可能造成霉菌繁殖。”  南京仁尔斋食品厂生产的北京锅巴,过氧化值超过标准规定1.5倍;过氧化值超标的糕点会有“哈喇”味,严重的可引起腹泻、胃肠不适等。造成该结果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把关不严格、生产工艺参数控制不到位、油炸时间过长或温度过高,或者贮存环境条件不好,温度较高,加剧油脂的氧化变质造成的。  南京隆福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蜜,羟甲基糠醛超过标准规定1.5倍,而隆福源蜂蜜此前一直是比较有名气的地产品牌,不少消费者都食用过该品牌产品。  南京市质监部门表示,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市质监部门已对相关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并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及时复查,对严重不合格的企业予以行政处罚。

  • 【转帖】福建产品质量抽查:女时装合格率低于八成

    福建产品质量抽查:女时装合格率低于八成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5日公布的2011年第一季度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床上用品、女时装、文胸、皮鞋等4种产品,合格率低于80%。近日,福建省质监部门对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日用消费品、燃油(燃气)产品、农资产品、建筑装修材料等5大类涉及民生产品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713批次产品,合格1614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4.22%。抽查结果显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抽查1029批次,合格991批次,合格率96.3%。其中,速冻面米制品、果冻、白酒、食品保鲜膜等7种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100%,肉制品、年糕、膨化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7种产品抽样批次抽查合格率在95%以上。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郑乙全说,少数日用消费品标识、成分、性能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运动服、针织羊毛衫、旅游鞋、卫生巾、液化石油气、轻柴油、化肥等7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床上用品、女时装、文胸、皮鞋等4种产品,合格率低于80%。郑乙全表示,质监部门将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这些企业切实采取整改措施,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民生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原创大赛】月饼加工食品省级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总结

    【原创大赛】月饼加工食品省级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总结

    【生活中的仪器分析】活动原创作品:食品安全——月饼卫生大检测月饼加工食品省级监督抽查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总结一、概况根据*******号文的要求,我所于2013年8月对我市获证企业的月饼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检验。本次共抽查50个批次,涉及50家受检企业。二、抽样方法、数量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所抽取产品的保质期应能满足检验工作的进行。在企业成品库抽样时,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基数应不少于20kg,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随机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小包装样品。抽取样品量至少为2kg,且预包装产品不少于4个包装单位。所抽取样品中3/4为检验样品,1/4为备用样品。备用样品封存在检验机构。注:在本规范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是抽取的检验样品,不能采用备用样品。备用样品仅是指被抽查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的样品。三、检验依据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4789.2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糕点、蜜饯检验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T 5009.56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37-2003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7099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 19855 月饼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GB4789.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23350-2009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四、检验项目:包装孔隙率和包装层数(盒装月饼)、酸价、过氧化值、苯甲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五、综合判定原则参照GB19855-2005 《月饼》 进行判定。六、抽查结果分析本次共抽查月饼产品50批次,其中合格44批次,批次合格率达88%;6批次不合格,批次不合格率为12%。不合格产品情况见附表:不合格产品汇总表。此次抽查结果说明:1、大多数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意识比较强,且能重视产品质量。但个别企业的质量意识有待提高。2、月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主要是因为企业在加工过程中可能是生产环境的不洁净而感染了,也有可能是月饼及其包装过程中没有进行杀菌,也有可能是在储存、物流过程中没有控制好温度,或者是生产工作人员没有按卫生操作规范进行消毒、洗手等。[font=楷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201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201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2015年8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抽检24类食品样品33252批次,其中检验不合格样品1236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6.3%。  粮、油、肉、蛋、乳等5类大宗日常消费品中,乳制品抽检1391批次,不合格2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9%;蛋及蛋制品抽检409批次,不合格1批次,样品合格率99.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1975批次,不合格34批次,样品合格率98.3%;粮食及粮食制品抽检6680批次,不合格144批次,样品合格率97.8%;肉及肉制品抽检4678批次,不合格148批次,样品合格率96.8%。(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详见附件)  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上半年抽检样品916批次,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9批次,占样品总数2.1%;检出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问题的(非直接的食品安全风险)样品36批次,占样品总数3.9%。此外,蔬菜及其制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5.2%,水产及水产制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2.8%,调味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7.1%,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9.0%,酒类的样品合格率为96.2%。

  • 2011年7-8月广州市生产领域茶(茶叶、含茶制品、代用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2011年7-8月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的茶(茶叶、含茶制品、代用茶)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16个企业的18个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茶叶产品进行了六六六、滴滴涕、氯菊酯、溴氰菊酯、氯氰菊酯、顺式氰戊菊酯、氟氰戊菊酯、杀螟硫磷、乙酰甲胺磷、铅、稀土、感官品质等12个项目进行检验;对含茶制品产品进行了铅、六六六、滴滴涕、乙酰甲胺磷、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杀螟硫磷等7个项目进行检验;对代用茶产品进行了铅、乐果、乙酰甲胺磷、二氧化硫、敌敌畏等5个项目进行检验。  本次抽检18个批次,经检验合格16个批次,有2批次的茶叶不合格。具体结果见附表。  选购提示  1. 茶叶、含茶制品、代用茶可从形状、色泽、干茶香气等方面来鉴别,有条件的还可经过冲泡、嗅其香气、尝其滋味、观其汤色及茶渣老嫩、色泽等来鉴别。

  • 【转帖】韩国降低我国泡菜入境抽查比例 泡菜事件圆满解决

    记者10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韩国驻华使馆已于7日照会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将从当日起对中国输韩泡菜恢复10%比例的入境常规抽查。历时2年多的中韩泡菜事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曾于2005年10月21日以从中国进口的泡菜中发现寄生虫卵为由,对中国泡菜实施100%比例的入境“精密检查”。 国家质检总局对这一事件高度重视,一方面加强对输韩泡菜的质量监管,对输韩泡菜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提高准入门槛,淘汰了一批差的企业,实施从原料种植到产品出口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提高了出口泡菜的质量安全水平;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韩方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了中韩质检磋商合作机制,促使输韩泡菜问题通过友好协商得以妥善解决。 2007年8月,在质检总局的努力下,韩方同意将携带卫生证书的中国泡菜的抽查检验比例从100%降低到20%。 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泡菜对韩出口20.2万吨,货值1亿美元,均没有出现携带寄生虫卵问题。 质检总局表示,虽然历时2年多的中韩泡菜事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但质检总局还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对内加强管理,对外加强交流与合作,确保我国输韩泡菜贸易的顺利发展。

  • 【讨论】6种膨化食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

    膨化食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对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10个省、直辖市88家企业生产的100种膨化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GB17401-2003《膨化食品卫生标准》、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对膨化食品的感官、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铝、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中发现有6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大肠菌群不合格。经检验,大肠菌群实测值为21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90MPN/100g)的规定。二、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检出甜蜜素。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膨化食品中糖精钠、甜蜜素和安赛蜜不得检出。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7791]膨化食品.rar[/url]

  • 【讨论】18种豆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

    豆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对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79家企业生产的200种豆制品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2712-2003《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标准的规定,对豆制品产品的标签、铅、总砷、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脱氢乙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致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苏丹红Ⅰ-Ⅳ号、吊白块、黄曲霉毒素B1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中发现有18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本次抽查中有10种产品菌落总数和4种产品大肠菌群不合格。其中重庆市南岸区亚松森食品厂生产的川妹子卤香豆干菌落总数为52000cfu/g,超过标准限量近70倍。定型包装非发酵性豆制品产品的菌落总数为≤750cfu/g;大肠菌群为≤40MPN/100g;发酵性豆制品产品的大肠菌群为≤30MPN/100g。二、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苯甲酸、3种产品脱氢乙酸、1种产品甜蜜素、2种产品安赛蜜、1种产品山梨酸含量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规定,豆干再制品中山梨酸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发酵豆制品中才允许使用脱氢乙酸,豆干再制品和发酵豆制品中均不允许使用苯甲酸、甜蜜素、安赛蜜。三、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总砷含量为0.7 mg/kg,超过国家标准(≤0.5 mg/kg)规定的要求。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7782]豆制品.rar[/url]

  • 食品抽查问题

    如果国家对食品的抽查借鉴运动员血、尿检的方式——飞行抽检,是否有利于食品监管呢?

  • 山西食品抽查显示:腐竹乱加吊白块 黄酒半数不合格

    省质监局3月14日通报了去年第四季度食品类质量抽查结果,共包括蜜饯、豆制品、配制酒、黄酒、膨化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糕点等七个类别,除糕点、膨化食品、配制酒的合格率相对较高外,其他几类食品的合格率都在90%以下,其中黄酒的质量最差,合格率仅为50%,而洪洞县一家企业生产的腐竹中,还被检出了吊白块。  蜜饯  抽检合格率:86.67%  存在的问题:尽管蜜饯产品的合格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个百分点,但也存在较多质量问题,主要是个别产品二氧化硫残留、总砷、霉菌、胭脂红、苯甲酸与山梨酸等不符合要求。据介绍,人体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导致急性中毒;人体长期低剂量摄入砷化物也会导致慢性砷中毒,对人体健康有较大影响;食用霉菌超标的食物后,会刺激人体消化道、胃部等,严重的还可损伤肝脏,造成食物中毒;长期过量食用胭脂红超标的食品也会影响人体健康;而苯甲酸与山梨酸作为一种防腐剂,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也会在体内沉积,危害肾、肝脏的健康。  豆制品  抽检合格率:88.89%  存在的问题:豆制品的抽样合格率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3个百分点,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有一个批次的腐竹添加了甲醛次硫酸氢钠,还有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苯甲酸不符合标准要求。甲醛次硫酸氢钠俗名吊白块,是一种工业添加剂,添加后具有漂白、增色、改善食品口感、防腐等作用,由于其对人体健康有危害,国家明文规定严禁在食品中使用。菌落总数是衡量食品受污染程度的指标,食用微生物超标的食品会给人体健康带来影响。  配制酒  抽检合格率:92.31%  存在的问题:在本次抽查中,发现配制酒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酒精度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两个不合格批次的配制酒,其酒精度均低于明示值,商家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黄酒  抽检合格率:50%  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标,食用菌落总数超标的食品会影响人体健康。二是酒精度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本次抽查,发现有两个批次的黄酒酒精度检出值均高于其标签明示值。三是氨基酸态氮不合格,氨基酸态氮含量是衡量黄酒质量好坏的主要营养指标,是标示产品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黄酒的特征参数。  膨化食品  抽检合格率:91.67%  存在的问题:膨化食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大肠菌群超标。大肠菌群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长期过量食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会影响人体健康,易引发肠道疾病。专家建议,要避免大肠菌群超标最关键的是从原材料、加工环节到成品包装过程必须做到洁净卫生。  炒货及坚果制品  抽检合格率:86.49%  存在的问题:霉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酸价和过氧化值不合格。霉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都是衡量食品受污染程度的指标,也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长期过量食用微生物超标的食品会给人体健康带来影响。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酸价越小,说明油脂质量越好,新鲜度和炒制程度越好;过氧化值主要衡量油脂酸败的程度,过氧化值越高其酸败就越厉害,对人体健康会产生不良影响。  糕点  抽样合格率:94.19%  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产品菌落总数、霉菌超标。菌落总数、霉菌都是衡量食品受到污染程度的指标,数值越高证明污染越严重。二是个别产品甜蜜素超标。甜蜜素是一种甜味剂,若长期过量食用会危害人体的肝脏及神经系统。三是个别产品铝含量超标。在糕点生产中,铝制剂主要起到蓬松作用,但长期过量摄入铝会对人的脑神经造成损害,国家标准规定限量添加。  针对本次食品质量抽查反映出的问题,省质监局已经要求各级质监部门做好后处理工作。对在监督抽查中食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质监部门将采取措施,促使其尽快提高产品质量,杜绝生产不合格产品。

  • 《国家药品抽检年报(2023)》发布 我国药品质量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3月26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发布《国家药品抽检年报(2023)》(以下简称《年报》)。《年报》显示,2023年国家药品抽检共完成132个品种18762批次制剂产品与中药饮片的抽检任务,样品来源涉及1114家药品生产、2528家经营企业和511家使用单位,由中检院等47个承检机构负责检验样品,检出136批次不符合规定产品。抽检结果显示,当前我国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药品质量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  药品抽检作为药品上市后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实现风险管理、科学管理、监管前置的重要技术支撑。2023年,国家药监局紧紧围绕药品监管实际需求,聚焦重点任务,完善运行机制,创新监管方式,采取“分散抽样、集中检验、探索研究、综合评价”的抽检模式,此外,通过优化抽检模式,进一步提升抽检服务监管的效能。  抽检制剂产品16604批次  2023年国家药品抽检共抽检制剂产品16604批次。经检验,16531批次产品符合规定,73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  在化学药品方面,共抽检74个品种10893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规定44批次,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检查和含量测定。  在中成药方面,共抽检43个品种5584批次,涉及11个剂型。经检验,不符合规定29批次,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涉及鉴别和检查。  在生物制品方面,共抽检6个品种127批次。经检验,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合格率为100%。  根据制剂产品抽检结果,《年报》对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加强管理进行了提示,并给予监管部门建议。《年报》建议监管部门严格审查企业批生产记录,核查原辅料投料量,推动质量标准提升 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处方工艺投料,严格执行GMP规范,从而保证中成药的质量及疗效。  《年报》还显示,2023年国家药品抽检共抽检国家基本药物39个品种6140批次,不符合规定13批次,国家基本药物整体质量状况较好 共抽检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20个品种3435批次,集中采购涉及样品均符合规定,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整体质量状况较好 共抽检进口药品309批次,均符合规定。  2023年,国家药监局继续组织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抽检,共抽检9个中药饮片品种2158批次,不符合规定63批次 继续组织开展中药材质量监测,共监测9个品种251批次样品。抽检及监测结果显示,我国中药饮片总体质量状况良好,但中药饮片全产业链参与者应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提升全程质量控制意识。  充分利用探索性研究利器  在国家药品抽检过程中,探索性研究可为进一步提升药品质量水平、加强药品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在多年技术储备的基础上,2023年各药品检验机构充分利用探索性研究这一监管利器,全面考察药品质量的稳定性、现行标准的完善性,同时探寻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为提升药品质量标准、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提供科学可靠的技术支撑。  2023年国家药品抽检探索性研究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中药制剂生产中使用伪品、中药材及饮片掺伪问题仍然存在 个别企业违法违规生产问题,如擅自改变生产工艺,低限或使用伪品、替代品投料,擅自改变或添加辅料、防腐剂、抑菌剂等 因原料药质量差异、生产工艺不稳定等原因,导致产品均一性较差 外源性有害物质超限,个别批次产品重金属、农药、真菌毒素残留量超限 包装材料相容性问题影响产品质量稳定性等。  据《年报》,对探索性研究中发现的有关生产工艺、处方、原辅料、包装材料、说明书等方面可能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药品监管部门通过“药品质量提示函”等形式反馈相关企业,提升企业的质量意识,加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相关企业主动采取修订内控标准、完善工艺、加强供应商审计、修订说明书等整改措施,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各省级药监局也通过多部门联席会、约谈企业、风险沟通、跟踪检查等方式,利用提示信息强化对企业的监督指导。通过寓服务于监管的风险提示,加深了监管部门、药检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信任与理解,促进了持有人主体责任的落实,是主动排查、预防为主监管方式的有益探索。  记者获悉,对探索性研究发现的个别企业涉嫌存在的违法违规线索,监管部门在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及时对涉及企业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有因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采用有效的风险控制等措施。例如,今年1月,湖北省药监局根据2023年国家药品抽检探索性研究结果对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某厂区进行了有因检查,发现该公司杏苏止咳糖浆生产质量管理存在严重缺陷2项、主要缺项3项、一般缺陷8项,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2月21日,湖北省药监局发布公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暂停该品种的生产、销售。  应用结果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2023年,国家药监局通过政策支持、开展专项风险监测、深入排查风险、公开信息等方式加强抽检工作,并积极运用抽检成果持续提升药品质量,推动产业提质升级,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抽检工作更加科学,国家药监局持续加强抽检制度建设和顶层设计,于2023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药品抽检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地方抽检工作提出更为明确且具体的要求,加强国家与地方抽检的衔接互补。同时,持续推进药品抽检制度体系优化创新,健全完善抽检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加快推进修订《药品抽检探索性研究原则及程序》,规范指导探索性研究 修订《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细化完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取样,探索网抽购样方式方法。据悉,《药品抽检探索性研究原则及程序》即将于近日发布。  近年来,国家药品抽检每年设置不同专项,对重点品种进行专项研究。2023年,针对可能的风险点,国家药品抽检还设置溶剂残留研究、网络抽检等专项,潜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溶剂残留研究的相关工作成果已被收入《国际药典》。  2023年,国家药监局依照“风险控制-依法处置-排查原因并整改-信息公开”的监管模式,确保风险关闭、警示用药安全,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发挥震慑不法企业、净化市场环境的作用。此外,国家药监局在2023年共发布药品补充检验方法4个,为打击隐蔽性极强的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提供了监管利器,也为企业提供了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科学依据。  2023年,国家药监局共发布药品抽检通告7期,对全部不符合规定药品及涉及企业依法公开,震慑不法企业、警示安全用药。中检院在官方网站持续公开国家药品抽检的探索性研究结果,新发布39个品种的新建检验方法,累计发布新建检验方法601个。通过信息的共享利用,进一步促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自律意识,增强药品质量风险控制能力,促进产品研发创新升级。[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

  • 【讨论】药品GMP检查要点(化学药品注射剂) 2007年10月9日下发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66961]071009药品GMP检查要点(化学药品注射剂)[/url]文件内容:药品GMP检查要点药品GMP检查要点包括化学药品注射剂GMP检查要点、中药注射剂GMP检查要点、血液制品GMP检查要点、重组产品GMP检查要点、 疫苗菌苗GMP检查要点等,遵循以下原则。 一、检查要与品种相结合根据申请认证的剂型,选择该剂型中产量大、工艺复杂、质量不稳定等高风险品种,从原料购进到成品出厂进行全过程检查。每个剂型至少选择3个品种,不足3个品种的全部检查。二、检查要与品种的生产工艺相结合核对并确认其是否能够按其注册申报的处方和工艺生产。三、措施和工艺参数应有验证数据支持要检查关键工艺参数的验证资料对激素类或抗肿瘤类化学药品与其它药品共用同一设备和空气净化系统的,要重点检查其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及验证数据。四、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真实运作情况检查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现状和各种记录、台帐、凭证,从深层次查清其真实运作情况,即要从表象查到真相。 (一)化学药品注射剂GMP检查要点 根据药品GMP原则要求,结合注射剂生产影响药品质量的关键环节,提出化学药品注射剂GMP跟踪检查要点,旨在督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变更情况和实际运行状态。检查组须对如下内容按照药品GMP要求,逐一核实,并详细陈述。1、药品GMP认证检查提出缺陷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2、企业的组织机构是否有变动、是否能够确保履行职责;企业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及其人员、质量控制负责人及其人员、药品生产、物料管理负责人员专业、学历、资历及其履行职责的实际能力。3、生产厂房及其设施、生产设备、仓储条件、检测仪器等是否发生变更及其符合药品GMP情况。4、新增生产品种的工艺验证及相关文件的补充和完善情况;生产规模及其生产品种扩增或调整与生产及检验能力是否匹配。5、物料供应商审计,包括选择原则、审计内容、实地考核周期、认可标准、审计人员资格、批准及变更供应商的审批程序等是否能够确保物料质量;是否与物料供应商签定合同;物料验收、抽样、检验、发放标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6、物料及产品按规定条件秩序合理存放,有明确的状态标志;货位卡内容齐全、清晰,物卡相符;每种原料、辅料使用情况,如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其验证情况。7、空气净化系统的温度、湿度、换气次数、风速、风压、自净时间、尘埃粒子和微生物等控制标准、检测周期、检测结果出现偏差的处理措施;生产厂房及空气净化系统清洁消毒方法、消毒周期、认可标准;高效过滤器更换标准、更换周期及其验证情况。8、制水系统及其验证:⑴纯化水、注射用水制备方法及系统运行方式;⑵注射用水制备、储存、分配、使用方式;⑶系统清洁、消毒方法、消毒周期、验证周期及其确定依据、执行情况。9、压缩空气、惰性气体等净化及其过滤器完整性测试、更换周期确定依据及其执行情况。10、配制药液到灭菌或除菌过滤的时间间隔、除菌过滤操作环境以及无菌药液到分装的转运方式、时间间隔;待冻干中间产品的滞留时间、待灭菌的中间产品滞留时间及其验证;无菌过滤器完整性试验;是否对待灭菌的中间产品污染菌总数(包括需氧菌和耐热孢子)规定限度并遵照执行。11、无菌分装环境、设备(单机、联动线及其生产厂家)、过程监控等及其再验证。更换品种或批次的清洁方法、清洁剂或消毒剂选用标准、配制是否经过除菌过滤;清洁剂或消毒剂所用容器及存放时间等是否能够防止污染;同一操作区有两台或数台分装机同时生产,产品批号划分及防止混淆的措施。12、直接接触中间产品、激素类产品、抗肿瘤类产品与普通化学药品,以及非最终灭菌注射剂与最终灭菌注射剂共用生产设备与设施,更换品种时清洁方法及其有效的验证,如清洁指标成分确定依据、取样位置、取样方法、挑战性试验、检测方法、判断标准等。13、灭菌设备容量与生产规模匹配程度;灭菌设备热穿透试验、热分布试验、最大量、最小量及生物指示剂验证数据;灭菌温度监测方式、灭菌时间、Fo值、压力控制及记录。不同时间、不同灭菌设备产品批号划分及灭菌前后防止混淆的措施。14、质量控制部门是否能够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对物料、中间产品、产品实行全项检验,如部分检验,其确定原则;采用的检验标准符合法规要求;按程序如实出具检验报告;按规定留样及观察;如有委托检验,其被委托方资质、协议及其执行情况;15、批记录(生产、包装、检验)检查要覆盖企业常年生产所有品种,每类品种至少抽查3批记录,不足3批的全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注册处方、工艺规程及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检验,生产过程的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批记录内容是否真实、数据完整,字迹清晰、具有可追溯性。16、质量保证部门是否能够按规定独立履行物料抽样及不合格的物料不准投入生产、合格产品方可放行、不合格物料及成品处理等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物料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计及评估,并严格履行质量否决权。17、销售记录能够全面、准确反映每批药品的去向,必要时能够追查并及时全部收回。18、委托生产或接受委托生产是否符合国家规定。19、企业是否发生过违反《药品管理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行为,省级药监部门的处理意见或结果;本次检查发现违法的具体行为。

  • 生态环境监测“双随机” 监督抽查将开展

    《市场监管总局 生态环境部 国家药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近日印发。针对有关重点监管领域,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药监局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督抽查。  《通知》提出,2019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抽查总体比例为8%。其中,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抽取比例50%。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抽查中,对生态环境监测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要实施重点检查。

  • 【转帖】新疆童装抽查合格率偏低 存甲醛超标等问题

    新疆全疆范围抽查各类儿童用品364个批次,其中293个批次合格,抽查合格率为80.5%。童鞋、纸尿裤、玩具和儿童吃的肉制品抽查批次合格率都达到了100%,儿童服装抽查批次合格率仅为48%。5月27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媒体通报会上了解到了这一组数据。 “六一”儿童节前,自治区质监局对全区涉及儿童健康和安全的儿童食品、儿童服装、儿童用品等产品开展质量专项监督检查,涉及到全区儿童用品生产企业和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专卖店、小商店等经销企业。从抽查总体情况来看,生产企业中大中型或名牌企业的产品质量稳定,而经销企业中,大型商场、产品专卖店的质量也比较好。暴露问题最多的主要集中在儿童服装。 对于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企业名称,消费者可以登录自治区质监局官方网站进行查看。 据悉,对质量问题突出的区外企业,自治区质监局将通报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由所在地质监部门对该生产企业做出依法处理。对质量问题突出的区内儿童食品、儿童服装生产及经销企业,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在整改复查合格前,严禁生产销售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同时对库存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要全部召回,并向质监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对因标识不符合标准的儿童服装,要求企业整改合格后才能销售。

  • 【转帖】抽查显示:辽宁近半桶装水质量不合格

    [color=#DC143C][size=4]新华网沈阳10月6日电 由辽宁省质监部门日前组织的一次抽样调查显示,辽宁近半桶装水质量不合格。[/size][/color]  这次抽查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辽宁省农产品及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二站进行,对全省范围内的桶装水、果(蔬)汁饮料、灭菌乳、酸乳、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和膨化食品等7种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这7种产品均是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质量优劣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本次共抽查沈阳、大连、鞍山等14个地区226家企业生产的245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75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平均合格率为71.4%。其中丹东、辽阳、本溪、营口、沈阳地区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较高,都超过了80%,而铁岭、葫芦岛、大连、朝阳地区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都未超过50%。  此次抽查中质量问题最为严重的是桶装水,在抽查的全省120家桶装水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中,合格62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仅为51.7%。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果(蔬)汁饮料质量非常好。被抽查的20家果(蔬)汁饮料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14家植物蛋白饮料和含乳饮料企业生产的14批次产品质量也全部合格。  此外,灭菌乳和酸乳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3.5%;膨化食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3.3%。  抽查存在质量问题的桶装水的主要不合格项为微生物指标、电导率、亚硝酸盐和pH值。本次监督抽查中,微生物指标不合格58项次,占总不合格项次的55.2%。

  • 【新闻@简讯】药品专项整治中全国关停生产企业近300家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30日说,在1年多的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中,全国依法关停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近300家,收回GMP证书157张。 邵明立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次现场会上介绍说,我国以落实质量管理规范为重点,强化药品生产全过程监管。药品监管部门采取监督抽查、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等方式,对药品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了高风险品种的专项检查,对所有血液制品、疫苗和血管支架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工艺和处方进行重点检查,规范了生产工艺,提高了药品标准,保证了生产质量。 为加强对药品生产过程的动态监督,我国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1300多人,督促和指导企业把安全隐患消除在生产一线。全国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也初步建成,实现了生产流通领域的实时动态监控。

  • 【转帖】质检总局抽查显示:食醋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3%

    质检总局抽查显示:食醋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3% 来源: 新华社/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记者徐博、杜宇)记者30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近日对食醋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等28个省份181家企业生产的20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3.3%。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此次抽查的55种获国家免检的产品,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二是此次抽查食醋产品的总砷、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等项目单项符合率均达到100%。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1、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标;2、部分产品超范围使用甜蜜素、糖精钠;3、少数产品总酸含量不合格;4、个别产品苯甲酸超标。其中,沧州美崎食品有限公司的米醋菌落总数、甜蜜素、总酸不合格,兰州天立独流老醋有限公司的老醋菌落总数、甜蜜素、标签不合格,湖南长沙湘莲酱食有限公司的加叻陈醋苯甲酸不合格,晋江市灵源华旺调味食品厂的填汪陈醋甜蜜素不合格。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

  • 【转帖】2011年某省冷冻饮品产品监督抽查结果通报

    日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我省企业生产的冷冻饮品产品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了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冷冻饮品,合格7批次,产品抽样批次不合格率为12.5%。  本次监督抽查主要对冷冻饮品的蛋白质、总砷、铅、合成着色剂、糖精钠、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涉及人体健康的安全卫生指标进行检验。抽查结果显示,本次监督抽查的冷冻饮品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尚好。仅1批次雪糕产品甜蜜素超量,其主要原因生产企业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本次抽查的质量合格及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引导消费者选购。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继续对冷冻饮品进行跟踪抽查,为广大消费者食用冷冻饮品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冷冻饮品产品省级监督抽查质量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1福州市马尾供销社冷饮食品厂果味冰棒(杳焦味)50g/根浔思2010-5-282福建宏宝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小布丁奶油味雪糕48克馥华2010-3-173福建龙旺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劲绿豆组合型雪糕85克/根龙旺2010-6-214政和县腾峰食品厂棒冰85g/支/2010-07-145永安市可尔乐食品厂八宝冰棍80g/根可尔乐2010.05.266漳州市龙文区漳港冷冻食品厂盐水菠萝冰棍净含量:100g绿荫2010.5.167漳州市龙文区夏日食品冷冻厂菠萝味棒冰80g/支伊家妮2010.6.22冷冻饮品产品省级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序号[align=ce

  •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问答

    http://www.chinastandard.com.cn/news/20020115/200201150022.html 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是怎样一项活动?采取哪些方式? 国家监督抽查是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组织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生产、销售的产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依法公告和处理的活动。国家监督抽查是国家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之一。 国家监督抽查分为定期实施的国家监督抽查和不定期实施的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两种。 定期实施的国家监督抽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根据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组织开展。 问: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由谁负责组织和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和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并发布国家监督抽查通报;有关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条件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负责承担国家监督抽查样品的抽样工作;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负责承担国家监督抽查样品的检验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监督抽查相关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地方组织的产品质量抽查活动,不得以国家监督抽查的名义进行,发布质量抽查通报不得冠以“国家监督抽查”字样。 问:国家监督抽查的质量判定依据是什么? 国家监督抽查的质量判定依据是被检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企业明示的企业标准或者质量承诺。 当企业明示采用的企业标准或者质量承诺中的安全、卫生等指标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时,以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质量判定依据。除强制性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之外的指标,可以将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或者质量承诺作为质量判定依据。 没有相应强制性标准、企业明示的企业标准和质量承诺的,以相应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质量判定依据。 问:国家监督抽查对样品有哪些规定? 国家监督抽查的样品,由被抽查单位无偿提供,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 被抽查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对不便携带的样品须由被抽查企业负责寄、送至检验机构。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国家监督抽查和拒绝寄、送被封样品。 问:国家监督抽查收不收费用? 国家监督抽查不向企业收取检验费用,国家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解决。财政部门专项拨付的国家监督抽查经费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使用。 凡已经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自抽样之日起六个月内,各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部门对该企业的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检查。 问: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是怎样确定的? 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国家监督抽查重点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根据产品发展和质量变化情况,进行修订和调整。 问:接受国家监督抽查任务的部门和机构应怎样制定抽查方案?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接受国家监督抽查任务后应当制订抽查方案。 抽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抽样。说明抽样依据的标准,抽样数量和样本基数,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数量; (二)检验依据。检验依据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原则; (三)检验项目。检验项目应当突出重点,主要选择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及主要的性能、理化指标等; (四)判定规则。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有判定规则的,原则上按标准的规定进行判定。标准中没有综合判定的,可以由承担国家监督抽查任务的检验机构提出方案,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同意并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报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后施行; (五)提出被抽查企业名单。确定抽查企业时,应当突出重点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大、中、小型企业应当各占一定的比例,同时要有一定的跟踪抽查企业的数量。必要时,可以专门指定被抽查企业的范围; (六)抽查经费预算。抽查经费预算应当按照不盈利的原则制定,主要包括检验费、差旅费、样品运输费、公告费等。 国家监督抽查方案中的抽样、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判定规则等内容应当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抽查方案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批准后,向承检机构开具《国家监督抽查任务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通知书》和《国家监督抽查情况反馈单》。 各有关单位对国家监督抽查中确定的产品和被抽查企业的名单必须严格保密,禁止以任何名义和形式事先泄露和通知被抽查企业。

  • 福建乳制品监督抽查结果公布

    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为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构造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该局通报2011年第三季度我省乳制品监督抽查结果,并公布此次抽查的质量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引导消费者消费。 据悉,该局国庆节前夕组织对我省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乳制品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此次共抽查明一(福建)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等我省8家企业生产的9个批次乳制品,其中液体乳5批次、中老年高钙乳粉1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3批次。经检验,所检项目全部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100%. 这次乳制品省级监督抽查质量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为:福建省闽牛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闽牛"巴氏杀菌全脂鲜牛乳、福建澳牛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澳牛"灭菌纯牛奶、 福建大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大乘"纯牛奶 、福建长富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长富乳业" 优品纯牛奶、福建宏宝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澳牛"灭菌纯牛奶 、明一(福建)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明一(R)"中老年高钙奶粉 和"明一(R)"明一①阶段婴儿配方奶粉(适用0~6个月婴儿)、贝登(福建)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贝登(R)"(智)较大婴儿配方奶粉2段、福鼎市晨冠乳业有限公司 生产的"晨冠"幼儿配方奶粉(3段)。

  •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乳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46号通报

    市有关企业:  为保证沈阳市乳制品的产品质量,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市民吃上放心食品,沈阳市质监局于2011年7月2日~2011年7月20日对沈阳市辖区内的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覆盖全市所有3家乳制品生产企业,抽查产品22批次,合格22批次,产品合格率为100%。  本次监督抽查的抽样、检验及判定的依据是《沈阳市乳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本次监督抽查的检验项目为:  巴氏杀菌乳: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三聚氰胺、山梨酸、对羟基苯甲酸酯类(乙酯、丙酯)、纳他霉素、β-内酰胺酶和标签共15个检验项目。  灭菌乳: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黄曲霉毒素M1、微生物要求、三聚氰胺、山梨酸、对羟基苯甲酸酯类(乙酯、丙酯)、纳他霉素、β-内酰胺酶和标签共12个检验项目。  调制乳:脂肪、蛋白质、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三聚氰胺、山梨酸、对羟基苯甲酸酯类(乙酯、丙酯)、纳他霉素、β-内酰胺酶、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微生物和标签共17个检验项目。  发酵乳: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酵母、霉菌、乳酸菌数、黄曲霉毒素M1、三聚氰胺、山梨酸、对羟基苯甲酸酯类(乙酯、丙酯)、纳他霉素、β-内酰胺酶和标签共20个检验项目。  本次抽样的3家企业卫生状况良好,生产设备先进,人员及生产管理严格。

  • 【求助】对水样容器的抽查

    请教:采水样前,对水样容器进行抽查,G或P,其测定结果应报吸光值还是浓度?吸光值或浓度是直接测定的结果,还是同时需要减去零空白?

  • 这些泳装抽查都合格

    这些泳装抽查都合格

    [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7px][color=#222222]2022年9月28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工业产品-泳装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公告(2022年第139期)。[img=,690,2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90844403008_1815_1954597_3.png!w690x290.jpg[/img]据公告,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相关产品标准及抽查细则明确项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泳装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10家生产企业10批次产品,[b]合格率为100%[/b]。-----------------------------------------------------------------------------------------------------------------------------------[/color][/size][/font][align=center]福建省泳装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合格)[/align][img=,644,52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090845487187_3969_1954597_3.png!w644x520.jpg[/img]来源:[font=mp-quote, -apple-system-font,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5px][color=#333333]中国质量新闻网[/color][/size][/font]

  • 【转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公告》(总局公告2010年第10号)

    [table=96%][tr][td][b][color=#cc0000]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公告》(总局公告2010年第10号)[/color][/b][/td][/tr][tr][td][/td][/tr][tr][td] [align=center]2010年第10号[/align] [align=center]2009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公告[/alig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2009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本次对食品、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工业生产资料等29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其中,食品共抽查了6类,包括白酒、小麦粉、食用植物油、果(露)酒、水果罐头、腌腊肉制品;日用消费品共抽查了11类,包括针织内衣、羽绒服、纸杯(纸餐盒)、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室内加热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汽车GPS导航、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设备、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食品用包装膜(袋);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共抽查了5类,包括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簇绒地毯、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采暖散热器、坐便器;工业生产资料共抽查了7类,包括动力用煤、金属缠绕垫片、药芯焊丝、数控系统和数显装置、电线电缆(控制电缆、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一般压力表、玻璃体温计。国家质检总局已将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特此公告。 附件:1. 白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 小麦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3. 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4. 果(露)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5. 水果罐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6. 腌腊肉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7. 针织内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8. 羽绒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9. 纸杯(纸餐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0. 衣料用液体洗涤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1. 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2. 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3. 汽车GPS导航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4. 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5. 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设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6. 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7. 食品用包装膜(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8.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9. 簇绒地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0.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1. 采暖散热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2. 坐便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3. 动力用煤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4. 金属缠绕垫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5. 药芯焊丝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6. 数控系统和数显装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7. 电线电缆(控制电缆、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8. 一般压力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9. 玻璃体温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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