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药残抽检

仪器信息网药残抽检专题为您整合药残抽检相关的最新文章,在药残抽检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药残抽检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药残抽检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药残抽检话题讨论。

药残抽检相关的论坛

  • 食药监总局: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问题为今年抽检重点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记者陈聪)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与老百姓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大抽检力度和频次。根据食药监总局日前印发的《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组织开展对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等场所的抽检;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除重点对本地区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的兽药残留等进行抽检外,要加大对“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的抽检力度。根据抽检计划及要求,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33大类食品、132个食品品种、203个食品细类,共抽检127.59万批次。总局本级抽检3.14万批次,其中计划性抽检2.7万批次,专项抽检0.44万批次。抽样场所以大型连锁超市、大型商场、大型批发市场等为主,网购食品以大型网络平台为主。【来源: 新华社】

  • 【原创大赛】土豆找抽记——药品抽检与食品抽检的不同

    题外话:为啥说俺是找抽呢,本来今年已经脱离了抽检岗位回到了实验岗位,又鬼使神差地重回抽检部门,不是抽药品而是抽食品。你说俺这不是找抽是啥? 有位熟悉食品抽检的老师说过:食品抽检与药品抽检相比,完全是一个全新的、不同的体系。 接触后,体会开始慢慢深起来了。管中窥豹总结下,有讲的不对或者不到位的地方,欢迎各位拍砖指正。 最开始对两者的了解就是,药品抽检是不用购买样品滴,抽了就走,不用给钱滴;食品抽检时要购买样品滴,要以交钱购买样品的形式去抽。 接触后发现食品抽检比起药品抽检来说,起码有“许三多”、也许以后认识深刻了还有许多许多的“多”吧。 食品种类多。 药品也许做多做熟了,觉得无非就是三大类:化学药、中成药(含中药饮片)、抗生素。其他那些生物制剂疫苗的属于比较小众类就不算了。 食品分多少类,我的天:划分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等33个大类,每个大类下面又有细类。——扶着我、我有点晕。 粗粗看完这33个大类,我才知道我以前对食品这个名词的理解有多肤浅,我才知道食品这门学科有多复杂。 抽检的时候首先你要知道你要抽的样品属于哪一类,不同的大类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都不同的。判断依据是根据QS号,QS号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字母QS加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QS为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编号前4位为受理机关编号,中间4位为产品类别编号,后4位为获证企业序号。所以看食品包装上的QS号中间4位数字,就可以知道该食品属于什么类别。遗憾的是现在又开始实行SC号了,QS号据说使用截止到2018年10月1日。这个SC号的规律(分类)我还没有完全弄清楚咧。 食品检验标准多 食品检验标准多接触过的应该都知道,一个食品的检测标准,往往是一个检测标准里某个项目又见另外一个标准、然后另外一个标准里的某一项目又见另外的一个标准。这样三级四级跳后,没被绕晕的人都算是转圈高手了。更不用说一个食品往往检测是这个标准、判定依据又是另外一个标准了。 当然这些似乎是检验部门的麻烦不是抽检部门的麻烦,麻烦在于抽检的时候,你要判断出一些具体信息。比如在抽饮料中的固体饮料时,要求“抽取时请确认冲调比例出现具体数值,如:每小袋冲水200mL、冲调比例为冲少量水的需由被抽样单位在备注栏签字确认冲水比例,否则不能计算限量”。这可好了,比如我抽豆浆精这个固体饮料,它的包装上只写冲调方法为取一袋加适量水...。蒙圈的我只好电询厂家:请问您这款产品到底是一袋加多少水?什么,你说喜欢喝浓点就加少点水反之就多加点水??不行,你一定要给我个准确加水量。 之所以出现这些要求并非我们无事找事,而是在这产品的检测标准中,对于某个项目的检测限量值,就是根据这个冲调量来计算的啊!! 又比如,抽取酒类中的配制酒时,必须要注明是“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味酒基的配制酒”还是“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一般酒类的标签上基本不会注明此类信息,我能弱弱的表示:哥只懂这是38度的米香型酒耶... 据说这也是因为不同的配制酒,检测标准有所不同。 抽检程序复杂(多) 好怀念以前去药店或者药厂抽检的简单明快的操作啊。到了地方看好品种拿够数量,填写抽样单,封签好样品,完工走人。要是有空闲的话还可以跟被抽单位聊聊天、要是还有胆量的话还可以跟被抽单位喝喝茶。 食品抽检呢,到了地方先出示执法证(单位介绍信)、委托抽检函(书)并说明来意,询问对方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有且在有效期内,询问对方是否支持刷 卡购买和开发票,看好品种 拿够数量后,启动拍照模式。 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来一张 样品正面背面来一张 被抽单位经手人签字时来一张 抽样人员与被抽单位经手人合影来一张 封签好的样品来一张 你以为这样就OK 了吗?抽样单里的各种信息都录入准确完整了吗?检验告知书写了吗?纪律反馈单呢?...呢? 难怪老师说:食品抽检,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啊!

  • 【原创大赛】回忆这些年的药品抽检——抽检日记9

    最早最早涌现我脑海的抽检场面,是两辆自行车。 那时候真是全体总动员,所有的技术人员都分成两人一组,按照市区地图划分“势力范围”,开展药店抽检工作。会开摩托车的就搭上搭档奔赴各药店,不会开摩托的就一人一辆自行车慢悠悠地踩去现场。当时也没有各药店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的,采用的就是最原始的扫街方式,沿着街道看见药店就进去抽检,一般一家药店抽1到3个样品。这样的扫街行动,基本上要延续一个星期才能“扫”完。 作为药品检验部门,除了药品检验外,早期是必须承担药品抽检任务的。因为当时药检部门的上级还是卫生局的药政科,顶多3个人,不可能还有抽检力量的。 当时是20世纪90年代,药检所的日子还是比较悠哉的,因为上级主管部门是卫生局,根本没空管我们这样的小单位。何况当时送检的都很少,主要检验工作就是检测抽检样品,而抽多少,抽什么品种基本由本单位定。记得那时候检测依据还是《中国药典》1995年版,其中的检测项目很简单,鉴别检查含测三大项,含测多为滴定,顶天就是紫外测定了。检查项目中如果有个溶出度,都认为是比较繁琐的操作了,因为大部分是崩解时限,可以同时做十几几十批的崩解时限。 所以从上到下都有这样的避难思想,就是难做的检品尽量不要抽,抽回来的都是短平快的检品。 尤其是大输液,更是大家所钟爱,在实验室经常可以看到一溜十几个葡萄糖注射液或者氯化钠注射液摆着,装量、含测、鉴别一天就能检测十几批。 当时是没有专门的抽样部门和抽样人员的,所以一到抽检的时候,往往是全所总动员,全体技术人员都参与。 抽检药品批发企业 因为批发企业相对少而集中,所以往往是出动一辆面包车就拉去抽检了。当时的药品批发企业还不兴叫某某公司的,都是叫某某医药批发站,而且级别也高,似乎是属于省直属企业,所以也挺牛,大概意思就是你们是市级的,怎么管到我们省级来了。所以该站头难剃是名声在外了,我知道的一个段子就是有次抽检对方很不配合,冷嘲热讽说了不少风凉话,后来我方一员女将挺身而出,反驳了起来,捍卫了我方立场和职责。我自己经历过的是有一次抽检,该站刺头一直拉着我说个不停,从我方最高领导的过往说到该站的光荣历史等等,可能因为看我是新人,而且态度和善吧,一直说个不停。让一边干活的我心里叫苦不迭表面还得和颜悦色。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01.gif 分组抽检药店 这个活好像不经常,每年一次都没有达到呢。原因无他,如上所述——累!全部十来号人马,全市展开,3百家药店,逐家抽检。不过我挺喜欢这样的扫街的,参加过一次后以后每次上街都注意看下哪个犄角旮旯有药店。当时抽检是收费的:也就是说抽了你的检品去检验,被抽单位还要付检验费。所以那段日子,对个人来说,是不错的日子,因为收入还是不错的——暗自窃喜:进了一个好单位啊。 药品管理法实施、机构改革 但是好景不长啊,新的药品管理法出台了,规定抽检不得收费、抽验分离。据说是当时的监督局最高领导ZH向FDA看齐学习的模式。简单说就是以后抽检只能由监督部门去抽,检验部门不能去抽了,而且抽检后不得向被抽单位收取检验费用,而是由政府下拨专门的检验经费。从此,对我们个人而言,这个工作进入了长达十年的收入冰封期。期间工资又经历过若干次改革,忽悠得个人晕头转向的。但很明显的对比就是十年前工资加奖金是这个数,十年后工资涨了不少,但工资加奖金还是这个数——真是杯具——貌似现在的股市哦!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02.gif 当时全国各地蓬勃的组建药监局,由原来的医药管理局、卫生局药政部门加盟形成的新局一时之间似乎气象万千,由省到市再到县,我们作为下属的检验部门也跟着动荡不已。虽然《中国药典》2000年版颁布实施了,含测用液相的也多了,我们实验室宝贝似的一台液相我也能不时操作下了。但检品数量却逐渐减少了。无他,一个是抽检不收费了,没有利润的事谁还抢着做啊。一个是上级监督部门尘埃未定还在忙着改朝换代呢,也没空管我们了。 那两年是风雨飘摇的两年,药监药检机构改革加上地方政府改革,大概就是2002到2003年吧,基本上上头就不下达抽检任务了,我们也乐得轻松了。一年没有抽检也没有抽检检品做的时光来临了,大家都闲得发慌发黄,人心浮动。一会儿传言说我们这要跟地区药检合并,要被分到原来的地区现在新成立的某市去了,一会传言说我们是被省所兼并要留在省城了。总之我们检验部门,将不会再存在了。老所长刚好到退休年龄,努力站好最后一班岗,稳定人心:“你们都是我带出来的,都很优秀,到哪都会成为骨干的!” 树倒猢狲散,大家各奔前程,有想法有魄力的,就借此机会调到新组建的药监局了,我们也全体参加了当时的转公务员笔试,但听说编制有限就算考得了也是先去县分局,大家就纷纷退出了。我最佩服我的一个前辈,那年大家都闲极无聊地耗日子,只有她依旧忙忙碌碌地做实验,就在那一年她一口气发表了十几篇论文。给我印象很深刻,若干年后我要报职称的时候也如法炮制狂发论文。 2003年,平地一声雷,上头来任命新领导了,好几个领导,排名前三的没一个认识,我就记得组织部门在介绍新领导们的时候都有一句“为人正直”的评价。排名前四前五的是原地区药检的领导,我们部门全军尽墨,老领导退休了,二把手跳到药监局了。(这里展开来说又是另外一个长篇了此处不赘述) 刚组建的新药检部门是全国首创和独创的区域检测部门,也就是说新成立的药检部门管辖两个市,叫区域药检部门而不是市药检部门。这样的模式在当时引来掌声一片现在是怨声一片。 成立的第一件业务工作就是大家分工,把药典所有检品的检测费用都列出来,好让领导向上头要检测经费。不然没米下锅了。刚组建的时候人手少,所以一旦有检测任务就非常吃力。 抗非典药品抽检 当时非典肆虐,新成立的药检部门也要喊出自己的声音嘛,所以事急从权,也不管什么抽验分离了,全体出动奔赴辖区各地抽检抗非典药品。没想到我们几年不出动,一出动就是这样的大场面,当时大家积极性也挺高的,虽然严格说大家还不是新药检部门的人,因为入所笔试是抽检后才开展。大家主要是到辖区各县城去抽检抗非典药品,一路上关卡林立,出城有关卡,几个白大褂的拿起工具就一通弄,有给车消毒的,有给人测体温的。进县城也是要履行类似手续,到了县城医院,进门还得测下体温。这个阵势心理素质差点的人没升温也要升温了。 其中的一段插曲是一次我们这组有个同事捎带上某亲戚一起去县城,结果在关卡检查的时候发现该亲戚体温异常,还没异常到立刻被扣留隔离的地步,一通解释才算放我们过去。此卡过后整个车气氛凝重,某人立刻开车窗大喊着:透气,要呼吸多点新鲜空气。不过最后证实还是虚惊一场。 抽检简单检测难啊,尤其是要求检测完毕的时间很紧,那时候从上到下从领导到职工干劲都很足,多年未曾见的连夜加班现象开始成为常态,并一直保留至今。 不再独立承担抽检任务 新成立的区域检测部门人员配齐了,从人员到设备都比原先提高了几倍,唯一没提高的就是收入了,虽然政府拨给的经费很充足但都是专款专用只能用来买仪器买试剂。因为人多了,以前赚个两万十个人分,现在是六十个人分,真是吃饭的时候筷子多干活的时候人手少。但是有专门的抽验部门了,是用来指导(配合)监督部门抽检用的。因为从药品管理法的角度上说,药检部门是无权抽检的,但新成立的药监部门是啥人都有,有以前做药品生意的,有医院的,有学法律的,有坐办公室的,唯一缺的就是搞药的人才,所以在一些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比如抽检上还很大程度上依赖我们这个部门。于是抽样室因此成立,比较牛的时候是说指导药监部门抽样,近来比较谦虚和认清从属地位后就改口为协助药监部门抽样了。 靶向抽验 靶向抽验,命中率是自从配备了快检车后喊出来的。关于快检车的来历大家可以直接百度我就不多说了。以前上头下抽检任务的时候往往是要求每年抽检1200批,每个季度对生产企业抽检一次等等。按照一批检品检测经费1200元来计算,那下拨的检测经费老鼻子了,哪怕拦腰砍个五折下拨。快检车下来后犹如有了打假利器,上头很聪明很配合地改变了下达的抽检任务,不再具体要求每年抽多少批了,每个季度要抽哪些企业了,而是要求每年抽检不合格率要20%以上,检出不合格药品要求250批以上。至于你怎么抽,去哪里抽不作具体要求了。这就叫靶向抽验,不再机械呆板地执行数量上的多,而要求不合格药品的数量了。最好的结局就是你抽250批回来,250批都不合格,那你命中率就是100%。上头经费照样拨给你,你检验和抽检部门都省事省力,搞250批就完成今年任务了,还能得到上头的表扬,号召大家学习你的先进经验。最坏的结局就是你抽了上千批药品回来,检测部门累死累活地

  • 《国家药品抽检年报(2023)》发布 我国药品质量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3月26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发布《国家药品抽检年报(2023)》(以下简称《年报》)。《年报》显示,2023年国家药品抽检共完成132个品种18762批次制剂产品与中药饮片的抽检任务,样品来源涉及1114家药品生产、2528家经营企业和511家使用单位,由中检院等47个承检机构负责检验样品,检出136批次不符合规定产品。抽检结果显示,当前我国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药品质量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  药品抽检作为药品上市后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实现风险管理、科学管理、监管前置的重要技术支撑。2023年,国家药监局紧紧围绕药品监管实际需求,聚焦重点任务,完善运行机制,创新监管方式,采取“分散抽样、集中检验、探索研究、综合评价”的抽检模式,此外,通过优化抽检模式,进一步提升抽检服务监管的效能。  抽检制剂产品16604批次  2023年国家药品抽检共抽检制剂产品16604批次。经检验,16531批次产品符合规定,73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  在化学药品方面,共抽检74个品种10893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规定44批次,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检查和含量测定。  在中成药方面,共抽检43个品种5584批次,涉及11个剂型。经检验,不符合规定29批次,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涉及鉴别和检查。  在生物制品方面,共抽检6个品种127批次。经检验,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合格率为100%。  根据制剂产品抽检结果,《年报》对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加强管理进行了提示,并给予监管部门建议。《年报》建议监管部门严格审查企业批生产记录,核查原辅料投料量,推动质量标准提升 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处方工艺投料,严格执行GMP规范,从而保证中成药的质量及疗效。  《年报》还显示,2023年国家药品抽检共抽检国家基本药物39个品种6140批次,不符合规定13批次,国家基本药物整体质量状况较好 共抽检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20个品种3435批次,集中采购涉及样品均符合规定,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整体质量状况较好 共抽检进口药品309批次,均符合规定。  2023年,国家药监局继续组织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抽检,共抽检9个中药饮片品种2158批次,不符合规定63批次 继续组织开展中药材质量监测,共监测9个品种251批次样品。抽检及监测结果显示,我国中药饮片总体质量状况良好,但中药饮片全产业链参与者应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提升全程质量控制意识。  充分利用探索性研究利器  在国家药品抽检过程中,探索性研究可为进一步提升药品质量水平、加强药品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在多年技术储备的基础上,2023年各药品检验机构充分利用探索性研究这一监管利器,全面考察药品质量的稳定性、现行标准的完善性,同时探寻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为提升药品质量标准、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提供科学可靠的技术支撑。  2023年国家药品抽检探索性研究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中药制剂生产中使用伪品、中药材及饮片掺伪问题仍然存在 个别企业违法违规生产问题,如擅自改变生产工艺,低限或使用伪品、替代品投料,擅自改变或添加辅料、防腐剂、抑菌剂等 因原料药质量差异、生产工艺不稳定等原因,导致产品均一性较差 外源性有害物质超限,个别批次产品重金属、农药、真菌毒素残留量超限 包装材料相容性问题影响产品质量稳定性等。  据《年报》,对探索性研究中发现的有关生产工艺、处方、原辅料、包装材料、说明书等方面可能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药品监管部门通过“药品质量提示函”等形式反馈相关企业,提升企业的质量意识,加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相关企业主动采取修订内控标准、完善工艺、加强供应商审计、修订说明书等整改措施,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各省级药监局也通过多部门联席会、约谈企业、风险沟通、跟踪检查等方式,利用提示信息强化对企业的监督指导。通过寓服务于监管的风险提示,加深了监管部门、药检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信任与理解,促进了持有人主体责任的落实,是主动排查、预防为主监管方式的有益探索。  记者获悉,对探索性研究发现的个别企业涉嫌存在的违法违规线索,监管部门在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及时对涉及企业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有因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采用有效的风险控制等措施。例如,今年1月,湖北省药监局根据2023年国家药品抽检探索性研究结果对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某厂区进行了有因检查,发现该公司杏苏止咳糖浆生产质量管理存在严重缺陷2项、主要缺项3项、一般缺陷8项,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2月21日,湖北省药监局发布公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暂停该品种的生产、销售。  应用结果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2023年,国家药监局通过政策支持、开展专项风险监测、深入排查风险、公开信息等方式加强抽检工作,并积极运用抽检成果持续提升药品质量,推动产业提质升级,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抽检工作更加科学,国家药监局持续加强抽检制度建设和顶层设计,于2023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药品抽检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地方抽检工作提出更为明确且具体的要求,加强国家与地方抽检的衔接互补。同时,持续推进药品抽检制度体系优化创新,健全完善抽检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加快推进修订《药品抽检探索性研究原则及程序》,规范指导探索性研究 修订《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细化完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取样,探索网抽购样方式方法。据悉,《药品抽检探索性研究原则及程序》即将于近日发布。  近年来,国家药品抽检每年设置不同专项,对重点品种进行专项研究。2023年,针对可能的风险点,国家药品抽检还设置溶剂残留研究、网络抽检等专项,潜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溶剂残留研究的相关工作成果已被收入《国际药典》。  2023年,国家药监局依照“风险控制-依法处置-排查原因并整改-信息公开”的监管模式,确保风险关闭、警示用药安全,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发挥震慑不法企业、净化市场环境的作用。此外,国家药监局在2023年共发布药品补充检验方法4个,为打击隐蔽性极强的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提供了监管利器,也为企业提供了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科学依据。  2023年,国家药监局共发布药品抽检通告7期,对全部不符合规定药品及涉及企业依法公开,震慑不法企业、警示安全用药。中检院在官方网站持续公开国家药品抽检的探索性研究结果,新发布39个品种的新建检验方法,累计发布新建检验方法601个。通过信息的共享利用,进一步促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自律意识,增强药品质量风险控制能力,促进产品研发创新升级。[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督抽检结果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督抽检结果2014年09月16日 发布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添加剂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近期部署了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督抽检。本次抽检覆盖全国31个省份的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在生产企业成品库中抽取主导产品,依据食品添加剂相关标准实施检验。共抽取产品1567个批次,其中9个批次产品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详见附表)。不合格指标包括:感官、干燥减量、酸值、pH值、脂肪、总灰分、己烷残留量、总有机溶剂残留量、非活性磷酸盐、醚中溶解度和柠檬酸、草酸、磷酸、酒石酸等。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督促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处置,加大查处和监管力度,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目前各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督抽检结果,已对问题产品依法严厉查处,已责令6家企业停产整改,已对4家企业实施处罚,已将1家企业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通过对这次抽检结果分析表明,经过近几年严格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加强监督检查,连续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总体稳定,并日趋向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有明显改善。下一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食品添加剂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附表: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附件:                      不合格产品汇总表序号省份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次不合格项目1山东1.青岛中人智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辣椒红5kg/桶2014-1-41.己烷残留量 2.总有机溶剂残留量2.滕州中正化工有限公司乙酸钙25kg/袋2013-12-15pH值2广东1.广东环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L-精氨酸500g/包2013年07月01日干燥减量2.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广藿香油

  • 青岛:10月8批次农产品没过抽检关 韭菜农残超标最严重

    青岛:10月8批次农产品没过抽检关 韭菜农残超标最严重

    10月8批次农产品没过抽检关 涉及蔬菜、水果和农产品,韭菜农残超标最严重 齐鲁晚报青岛12月9日讯(记者 吕璐) 9日,市食药局发布三大批发市场10月份农产品质量专项抽检结果,总体合格率95.6%,有8批次农产品不合格。食药部门已责令被抽检人停止销售不合格农产品,并追回已销售出的农产品,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据介绍,10月,市食药局在抚顺路、华中和城阳三大批发市场共抽检农产品180批次,其中蔬菜类84批次,水产品类38批次,水果类33批次,生鲜肉类25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共8批次,总合格率为95.6%。其中,抚顺路批发市场抽检50批次,不合格4批次,总合格率92%,不合格样品为蔬菜3批次,水果1批次;华中批发市场抽检50批次,全部合格,总合格率100%。城阳批发市场抽检80批次,不合格4批次,总合格率95%,不合格样品为蔬菜3批次,水产品1批次。 市食药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不合格蔬菜和水果分别是韭菜4批次、大葱1批次、芹菜1批次及桃子1批次,均为农药残留超标。其中,城阳批发市场王桂华销售的韭菜中,检测出氧乐果超标30多倍。此外,城阳批发市场刘秀美销售的南美对虾中,检出国家禁用的硝基呋喃类药物。据介绍,硝基呋喃类药物有致癌、致畸胎等危险,我国已禁止该类药物在水产饲养中使用。 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市食药局已督促各区食药部门责令被抽检人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 此外,根据规定,在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抽检中,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最终结果为不合格且检测结果超出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限量50%及以上的,一次不合格的,其供货商一年内不得进入该市场销售;两次不合格的,三年内不得进入该市场销售;三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该市场销售。监督抽检中,如发现供货商所售农产品中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将终生禁入青岛市场。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2/201412111621_526772_1536848_3.jpg

  • 食药局抽检食品可以拒绝吗?

    对食品定期抽检,能有效反映食品的安全状况。日前,青岛市食药局执法人员对岛城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在位于即墨市的青岛温泉茶厂,执法人员进入厂区后,对工作人员出示了工作证和抽样通知书等合法文书,要求进入存放食品的库房进行抽样检查。谁知,工作人员称企业负责人不在现场,关闭库房“谢客”,拒绝食品监督抽样人员进入成品库等场所抽样。最终被依法警告内部整顿。食药部门称,拒检行为会导致食品安全隐患的产生,严重者将被吊销执照。 不定期抽检一般最容易发现问题,食品抽检样品不能由企业提供,免得企业自欺欺人,拿出自己最放心的样品让执法人员抽,起不到监督效果。 如果抽检时不肯合作那里面是肯定有问题了,大家怎么看呢?

  • 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如何更好的开展抽检任务

    [size=18px]摘要:食品安全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保障。食品安全抽检是保障人们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作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技术开展部门,要做好各方面工作任务,加强抽检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以确保抽检工作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本文主要从抽检计划的认识、抽检任务的开展、抽检工作问题收集与反馈等三个方面,对承检机构如何更好的开展抽检任务进行了介绍,希望能够对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有所帮助。关键词: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抽检计划;抽检任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之高、法治建设之快、政策措施之严、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也受到了各界关注,并成为我国各级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sup][1-2][/sup]。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对于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可以倒逼企业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sup][3-4][/sup]。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且食品全抽检工作流程较长,细节较多[sup][5][/sup],如何更好的开展这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此项任务,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是承检机构和食品抽检从业者所要共同思考的。 一、充分理解抽检计划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作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行动指南”,对抽检任务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不同抽检任务所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内容也有所不同。因此在抽检任务开展前,承检机构一定要对抽检计划进行充分的理解,掌握每项任务的具体要求,再开展抽检任务。 (一)抽检计划基本结构 抽检计划一般由计划通知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计划通知又分为抽检监测计划和风险监测计划两类。附件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各类型抽检任务的计划、实施细则和抽检任务清单。通知和附件中对于相应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相关要求、抽检品种、抽检项目、重点抽检地点名单等会有相应规定,同时对于抽检工作开展中抽样量、抽样环节、样品运输储存、特殊检验项目相关备注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要求。 (二)抽检计划关键点 每项抽检任务都有不同的目的,为了达到相应的抽检目的,任务的组织部门在相应的抽检计划中都会有关键点。作为承检机构,一定要掌握计划中的关键点,以便开展的抽检结果能够达到任务组织部门所设定的抽检目的,圆满完成抽检工作。每项抽检任务对应关键点均不同,但基本抽检常识一定要掌握,再结合每项任务的抽检计划,充分理解抓住关键点。 第一个抽检常识就是对于不同抽检任务类型的认识要准确。抽检任务类型一般分为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和风险监测,不分任务将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同时进行,称之为抽检监测。监督抽检是以问题为导向,排查风险为目的,因此抽检对象场所要以易出问题的区域、食品品种和抽检项目来进行;评价性抽检是为了对某一区域的食品总体安全状况开展客观科学评价而开展的抽检,因此抽检对象场所要以该区域与居民日常饮食较为密切的区域、食品品种为主来开展抽检工作;风险监测也是以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但它主要是针对暂时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风险因素,开展检测、分析和处理的抽检,且抽检结果不得直接作为执法机关对相应主体做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因此该类抽检任务开展中可以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和被抽样主体是否具有合法资质等条件限制,抽检的区域品种仍应选择易出问题的区域和品种来开展[sup][6][/sup]。 第二个就是近年来抽检工作经常提到的几个关键点,如均衡抽检、合格备样合理利用、不合格检验结果限时上报、重点区域或重点品种全覆盖等相关要求。均衡抽检是近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一直要求的,也是为了使全年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能够在全年不同时间“匀速”开展,避免某一时间段过于集中,而“错过”另一时间段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对于承检机构来说,同一时间段承检不同任务组织部门组织的不同抽检任务,因此一定要根据计划要求识别各任务是否有均衡抽检要求,如均有该项要求,承检机构一定要同一时间段各项任务均要做到均衡抽检。均衡抽检不仅仅是时间段和任务数量的均衡,也是要在不同时间段对不同食品类别做到均衡,以避免错过食品安全问题的暴露期。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颁布实施,为了防止食品浪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在食品抽检工作中提出合格备样合理利用的相关要求,同时也修改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中合格备份样品的保存期限要求。合格备样合理利用对于各类食品安全抽检要求均是相同的,因此各承检机构要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研究制定合格备份样品的合理利用计划,及时开展合格备样的利用工作,避免合格备样的浪费,如当前开展的合格备样的捐赠、留样复核检验、质控样品研制等等。另外承检机构对于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风险情形的及时处理,一定要按照相关要求,尤其是要做好前期样品信息和检测结果等的核实工作,按时限要求上报系统,并报告组织部门等,做好快速应对工作。 (三)抽检计划培训 对于抽检计划的结构和关键点进行识别之后,相关要求内容一定要在全体抽检工作人员中开展系统培训,要做到相应岗位人员了解掌握对应岗位所做工作的具体要求,避免某一岗位的失误影响承检机构整体工作开展质量。 二、认真开展抽检任务 抽检任务的开展主要涉及抽样、样品制备、检验检测、系统填报等环节,下面就针对承检机构中每一关键环节如何开展抽检任务进行详细介绍。 (一)抽样 抽样工作是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第一重要环节,是所有后续工作的基础,也是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开端,其合理性、代表性[sup][7][/sup],关系着后续检验工作的开展以及核查处置能否顺利进行,直接影响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质量。 抽样工作程序在《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中有详细的要求,在这里不做具体介绍,但对于抽样中一些常见问题要做以提醒:一是抽样中对于食品的分类要按照相应的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而非按照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中的分类[sup][9][/sup];二是对于部分食品按照实施细则仍不能分类的,要结合生产许可类别明细、配料表等信息进行综合判断;三是一定要核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证照与实际生产经营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将相关信息移交相应部门,不能抽取相应食品,同时也要关注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四是注意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所抽取的样品量,要满足检验和复检的需要,样品量的确定要根据抽取的样品类型、检验项目所采用的检验方法具体要求等进行综合确定;五是对于无菌采样样品,要注意无菌采样的规范操作。 (二)样品制备 食品样品制备是利用工具,通过物理方式将其粉碎或均质,以便于待测成分在后续检测过程中能够更加充分的被提取出来。样品制备所得样品要具有代表性,且均匀,制备过程中要避免遭到污染或因操作不当对待测成分在样品中的含量带来影响。 不同检测标准对样品制备的要求有所不同,不同检验项目对于样品制备所取样品部位也有所不同[sup][8][/sup],所以承检机构要将食品安全标准等要求融合在一起,制定不同种类食品的样品制备工作程序,并对样品制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使其对相关要求和工作细节了解掌握。如开展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样品制备就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附录A的规定进行取样,并且对于像核果类水果要记录果核和果肉的重量,以便后期检测出农药残留进行折算。而对于食品中的真菌毒素和污染物的检测,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标准要求,样品制备中要选择可食用部分进行制备。除了基础判定标准中会有与样品制备相关要求之外,在检测方法标准中对于样品制备也有具体规定,如新修订的纳他霉素的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纳他霉素的测定》(GB 5009.286-2022),该标准中对于固体样品的制备要求如下:用研磨机充分粉碎并搅拌均匀,这一要求与前一版标准《食品中纳他霉素的测定液相色谱法》(GB/T 21915-2008)中对于月饼、糕点样品的样品制备要求“准确称取5.00g饼皮”变化较大,因此承检机构一定要准确识别标准等对于样品制备的要求,及时掌握、总结,并且跟踪标准制修订工作,掌握标准变化对于样品制备带来的变化。另外,样品制备中避免交叉污染,包括不同样品采用同一样品粉碎设备、菜板等,样品储存包装材料带来的污染等。 (三)检验检测 检验检测环节是抽检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而这一环包括众多细节和风险,稍有不慎将会造成巨大影响。 1.资质能力:承检机构要对照抽检计划中的食品类别和检验项目,确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对于风险监测项目要确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能力。尤其是对于标准变更,承检机构一定要及时开展,避免因此而导致资质不全而不能承担抽检任务,或者出现因工作疏忽而出现超资质范围出具检验报告等严重情况。 2.仪器耗材:承检机构按照计划做好资质能力准备后,就可以根据抽检批次数量准备相应仪器设备,采购耗材试剂等,做好用品储备。期间要注意对于仪器设备要做好检定校准以及期间核查等工作,对关键试剂耗材要进行技术验收,确保复核检验需要,并且不对检验工作带来干扰等影响。 3.做好各项计划制定和实施:承检机构要做好质量监督计划、内外部质量控制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关键试剂耗材验收计划等,这些计划的合理制定和正确实施,将为抽检任务的顺利开展以及保障抽检工作质量带来巨大作用。 4.充分掌握标准方法:标准方法包括判定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对于判定标准要掌握标准前面说明内容,能够按照标准分类体系对检品进行正确分类和判定;对于检验方法标准,要按照标准适用范围判断按此标准检验是否合适,掌握方法原理、关键操作步骤,按照标准能够正确对样品开展检验,得出检验结果。检验人员也要及时关注标准的变更修订情况,按照检品的生产日期选用正确的检验方法标准和判定标准。 5.关注相关复函等:针对抽检和标准等出现的问题,通过相关渠道咨询制定部门给出解答,日常工作中要及时关注这些解答复函等,以便在工作中遇到这些情况时正确解决。同时每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牵头机构会针对每年抽检计划的变化和注意事项录制小视频,每年年初也要关注视频内容,及时掌握国家层面的变化和提示。另外从2022年开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针对食品抽检工作的常见问题发布参考专刊,这些都是我们承检机构开展抽检任务的重要参考学习资料。 (四)系统填报 承检机构开展的各级食品安全抽检数据都要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系统填报人员要做好系统的使用,及时对各环节样品进行正确操作,避免超时限上报,不当操作导致填报有误等。 三、做好抽检工作问题收集与反馈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流程较长,且细节较多,加上检测机构人员流动性等因素,因此机构要随时做好抽检工作中问题的收集整理归类,并对于新入职人员和转岗人员做好培训,以便相关人员尽快掌握岗位工作的常见问题和解决办法等。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直接代表承检机构技术水平和人员实力,也会直接影响食品安全抽检监管相关工作。抽检工作的失误或错误,直接影响后续核查处置工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抽检结果的可信性,承检机构和组织监管部门的公信力。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对食品安全承检机构如何更好的开展抽检任务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味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更好的开展抽检工作提供参考。参考文献[1]杨昌林,刘灿灿.我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调味品,2022,47(06):212-216.[2]牛伟平,张小虎,翟薇,张冰雯,樊柳.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问题初探[J].食品工程,2022(03):14-17+21.[3]丁宁,陈少洲,郝明虹,陈慧.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与实施的比较研究[J].中国酿造,2018,37(03):196-199.[4] 谷瑞丽,郑子栋,王赛楠,郑婕.2017年度河南省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20,30(13):1638-1643.[5]李仕祥,吴珊,韩颖,占春瑞.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常见问题及改进探析[J].质量探索,2021,18(04):98-102.[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EB/OL].(2019-08-19)[2020-12-18].http://www.samr.gov.cn/spcjs/cjjc/qtwj/201908/t20190819_306097.html.[7]亓振,曹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检相关问题的思考[J].食品安全导刊,2022(29):4-6.[8]陈进之,刘世超,包世元,斯楞格,徐艳伟.食品检验中的样品制备[J].轻工科技,2021,37(09):101-102.[9]杨梅,胡文斌,李雨露,邹敏.食品安全抽检样品接收常见问题及建议[J].现代食品,2021,(07):143-145.DOI:10.16736/j.cnki.cn41-1434/ts.2021.07.040[/size]

  • 【原创大赛】抽检任务分解攻略

    【原创大赛】抽检任务分解攻略

    [align=center]抽检任务分解攻略[/align] 单位每年会承担省里例行检测任务,需要去外地市抽检蔬菜水果样品,还要承担市里例行检测任务,因为任务比较多,分成抽检组进行样品抽检,每组4人,如何让4人高效快速完成任务,我们进行了任务分解。[color=red] 一、[/color][color=red]省例行检测任务[/color] 省例行检测任务有去外地市抽检与迎接外地市来本地抽检两个大任务。[color=red] 1、 [/color][color=red]去外地市抽检[/color] 任务为抽取样品,破碎样品,填写抽样单,上传采样图片到现场采APP,填写基地用药情况调查表,输入省例行检测数据库,上报检测数据,编写结果报告等6项任务。任务较多,只有4人,任务分解如下:①、为了加快抽样速度,4人分为两组,2人一组,1人填写抽样单,填写生产单位用药情况调查表,1人拍照传上传采样图片到现场采样APP,还要在基地里采摘蔬菜水果样品。样品数量与样品编号要分清,比如采取样品80个,第一组采1-40个,第二组采41-80个。②、4人要将抽来的样品,在外地市实验室进行破碎。③、采样回到本单位后,每组派一人风险监测管理平台上,输入所采样品编号的详细信息,比如在哪采摘的,是不是无公害基地,采的什么样品,几个样品等。④、根据谁输入样品信息,谁上报数据结果的原则,还是以上两人输入在风险监测管理平台上输入检测结果。⑤、另外两个人负责编写监测总结分析报告。⑥、将监测总结分析报告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align=center][img=,379,199]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0/201810111234330447_2503_1645480_3.jpg!w379x199.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1:采样APP与监测管理平台[/align][color=red] 2、 [/color][color=red]迎接外地市抽检[/color] 迎接外地市来本地抽检,任务为辅助外地市采样人员进行样品破碎,对采来的样品进行快速检测,填写抽样单,填写快速检测原始记录,编写蔬菜生产基地农药残留抽检简报信息。①、4人辅助外地市采样人员进行样品破碎。②、4人进行样品快速检测。③、1人填写抽样单,2人填写快速检测原始记录,1人编写蔬菜生产基地农药残留抽检简报信息。④、将蔬菜生产基地农药残留抽检简报信息,送报农业局监管科。[align=center][img=,368,36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0/201810111239105708_7298_1645480_3.jpg!w368x363.jpg[/img][/align][align=left] 图2:采样记录与速测分析记录表[color=red] 二、[/color][color=red]市例行检测任务[/color] 市例行检测任务,要对所取样品进行快速检测,还要上[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进行定量定性检测,所以任务较多。 任务为抽取样品,破碎样品,填写抽样单,填写基地用药情况调查表,编写结果报告,快速检测,填写抽样单,填写快速检测原始记录,编写蔬菜生产基地农药残留抽检简报信息。等7项任务。任务分解如下:①、1人填写抽样单,1人填写基地用药情况调查表,2人去采摘样品。②、4人要将抽来的样品,在实验室进行破碎。③、4人进行样品快速检测。④、1人填写抽样单,1人填写快速检测原始记录,1人编写蔬菜生产基地农药残留抽检简报信息。⑤、[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检测结果出来后,1人负责编写监测总结分析报告。⑥、将样品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汇总表、监测总结分析报告、蔬菜生产基地农药残留抽检简报等报送监管科。[/align][align=center][img=,372,37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0/201810111236383182_835_1645480_3.jpg!w372x377.jpg[/img][/align] 图3:市里例行检测任务[color=red] 三、[/color][color=red]总结[/color] 看似简单的抽检任务,其实包含的任务比较多,如果不进行详细分解,会造成某一项的漏检,而且4人要有分工有合作,这样才能快速完美的完成检测任务。

  • 蔬菜批发市场的抽检问题

    蔬菜批发市场的农残检测一直由农业局来完成,食药局成立后,由食药局负责市场的检测工作,农业局还能到市场上抽检蔬菜样品吗?各地是如何操作的?

  • 【转帖】国家药监局公布麦乐鸡及霸王抽检详细数据

    在外界的一片质疑声中,国家药监局昨天终于在其官网公布了霸王洗发水抽样检测二恶烷含量,同时一并公布了抽检北京等四地麦当劳麦乐鸡产品中的“特丁基对苯二酚”的含量。  [b]关于麦乐鸡[/b]  [b]沈阳抽检样品含量偏高[/b]  昨天,国家药监局发布消息称,近日组织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麦当劳餐厅售卖的麦乐鸡及其煎炸用油进行了抽样,并委托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按照检验方法标准《食品中抗氧化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与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的测定》,对样品中“特丁基对苯二酚”的含量进行了检测。  在4省(区、市)22家麦当劳餐厅中共抽取35份麦乐鸡样品和33份麦乐鸡煎炸用油样品,辽宁沈阳麦乐鸡和煎炸用油样品的含量相对其他省市偏高,但均未发现样品中“[color=#f10b00]特丁基对苯二酚[/color]”含量超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的[color=#f10b00]最大允许使用量[/color]([color=#f10b00]200mg/kg[/color])。  抽检结果显示,北京市抽检的10份麦乐鸡样品中,“特丁基对苯二酚”含量最高为8mg/kg,最低为<1mg/kg;辽宁沈阳市抽检的5份样品中“特丁基对苯二酚”含量最高为13mg/kg,最低为<5mg/kg;上海市抽检的10份样品中“特丁基对苯二酚”含量均<5mg/kg,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最高为11mg/kg,最低<5mg/kg。而煎炸用油样品中,辽宁沈阳市一份样品“特丁基对苯二酚”含量最高已达143.8mg/kg,北京煎炸用油样品最高含量为190mg/kg,上海最高为110mg/kg,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最高为190.8mg/kg。  [b]关于霸王[/b]  [b]二恶烷含量不危害健康[/b]  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按照国家药监局的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组织了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测,对霸王生产全过程(含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等场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在生产企业和市场上抽取了霸王(广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洗发类不同产品共10个批次,并委托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和广东省保化检测中心按照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推荐标准《进出口化妆品中二恶烷残留量的测定》(SN/T1784-2006)的方法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样品中二恶烷的最高含量为[color=#f10b00]6.4ppm[/color]。  上周五晚,国家药监局曾发布公告称,对霸王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并对相关产品进行抽检,结果显示,抽检样品中二恶烷的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但并[color=#f10b00]未公布霸王洗发水样品二恶烷含量数据[/color]。

  • 【转帖】农业部关于下达0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农业部文件 农医发[2008]l0号 农业部关于下达200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 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现下发《200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附件1),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计划的组织落实工作,并结合本地兽药质量状况制订本辖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本计划。 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和省级兽药监察所承担本计划的抽样和检验工作。各检验机构在执行抽样任务时,应同时对被抽样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并组织立案查处。 三、为提高兽药监督抽检效能,2008年兽药监督抽检重点包括以下 (一)按本年度确定的重点评价品种(见附件2)开展评价性抽检,通过不同年度检测不同品种,掌握面上兽药质量实际状况,客观分析兽药质量和兽药标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采取切实可行有效措施,提升兽药质量和兽药标准水平。2008年重点评价品种抽检批次原则上占抽检计划的20%,各品种抽检批次应保证基本均衡。 (二)加强对新建企业、地标升国标等产品抽检工作,强化兽药质量管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重点抽检产品为:本辖区新建(近两年建成并投产)、本年度新增剂型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2007年以来未被抽检过产品的兽药生产企业产品;地标升国标产品。其抽检批次原则上占抽检计划的40%。 (三)加大对有不良记录企业产品抽检力度,达到全面提升兽药合格率的目标。重点抽检企业范围为:2007年以来被列入重点监控企业的所有产品;2007年以来兽药抽检通报中所有不合格产品。其抽检批次原则上占抽检计划的40%。 (四)通过加强新兽药监测工作,掌握新兽药质量状况,保证新兽药安全、有效、质量、可控。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承担2008年监测期内新兽药产品抽检工作,各省不再安排此类产品抽检。 水产、蚕、蜂用兽药产品抽检批次应占(二)、(三)两项抽检批次总数的5%以上。

  • 为什么国家食药总局不把抽检报告发布出来?

    台湾媒体《今周刊》11月13日报道称,曾分别于今年10月和11月送检了多款泡面油包,发现油包中存在铜、铅、砷、汞等重金属。  送检的产品包括台湾人喜爱的“维力炸酱面酱料罐”、从家乐福采购的“康师傅香辣牛肉面”、统一肉臊以及韩国辛拉面等。其中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酱包的含铜及铅量最高,含砷量最高的则是韩国辛拉面。 国家食药总局11月20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对“康师傅”“统一”等国内七品牌方便面调料包抽检显示,铅、砷等重金属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未超标。 为什么国家食药总局不把抽检报告发布出来?让我们心里很没底。是我们的安全标准不够严格,还是这些厂家在大陆生产时更注意质量安全,还是其它什么原因?请把抽检报告发布出来,让我们学习学习。

  • 2014年儿童食品抽检信息

    为切实加强儿童食品监管,严格规范儿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防范和消除儿童食品安全隐患,不断净化我省儿童食品市场,提升儿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并抽检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儿童食品1366批次,抽检显示:合格食品1350批次,合格率98.8%。  专项整治期间,抽检的儿童食品种类包括:膨化食品、油炸食品、烘焙食品、乳制品、糖果制品、饮料、果冻、饼干等,既抽检了预包装食品,也抽检了散装食品和现场制售食品.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膨化食品121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铅、铝、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经检验,合格114批次,合格率94.2%;其中3批次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3批次铝残留量超标,1批次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  抽检油炸食品90批次,检验项目为:铝、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羟基甲苯、特丁基对苯二酚、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经检验,合格88批次,合格率97.8%。其中1批次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1批次糖精钠项目不合格。

  • 采样瓶抽检

    HJ/T373中要求采样人员要定期抽检采样瓶并记录。有没有相关具体的操作方法,求大神指点。

  • 【转帖】农药抽检结果 11家粤企上“黑”榜

    本报讯 (记者李晓芬)近日,农业部通报了2010年第二次农药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范围包括北京、天津、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等18个省(区、市),共检测农药样品、标签分别为1426、1428个,质量检测合格率为82.8%,不合格项中占不合格总数比率最大的是“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项,占44.5% 标签检查合格率为71.3%,不合格项中占不合格总数比率最大的是“假冒、伪造、无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登记证过期”项,占53.9%.抽查涉及农药生产企业682家,数量是第一次抽检的2.5倍,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分别比第一次低3.6、7.6个百分点,广东有11家、广西6家、海南2家企业被查出质量或标签不合格。其中,广东的奥森农药有限公司等粤企质量不合格,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粤企标签不合格。 据抽查,产品质量方面,在检测的1426个农药样品中,合格1181个,合格率为82.8%.245个不合格样品中,未检出标明有效成分(或其中一种有效成分)的占不合格总数的42% 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占44.5%,其中一种或总有效成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含量50%的有52个,占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总数的47.7% 检出其他未登记农药成分的有76个,占不合格总数的31%. 产品标签方面,在检查的1428个产品标签中,合格的1018个,合格率为71.3%.不合格标签410个,其中:假冒、伪造、无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登记证过期的占不合格总数的53.9% 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含量和剂型标注不符合规定的占42% 扩大使用范围的占39.3% 毒性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占21.7% 生产日期或批号不符合规定的占8% 商标等标注不符合规定的占18.5% 安全间隔期等注意事项标注不符合规定的占26.6% 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标注不符合规定的占27.1%.

  • 【原创大赛】农残抽检发现的尴尬事情

    【原创大赛】农残抽检发现的尴尬事情

    [align=center]农残抽检发现的尴尬事情[/align]公司前段时间对农产品进行抽检这个项目进行了模拟操作,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麻烦。首先GB/T8855系列已经废止,有些标准却明确指出以这个标准进行抽样采样,那么检测数据到底符不符合规定呢?比如我们一直常用的《NY/T761-2008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中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有这么一条:[img=,586,2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0/201810311707542947_3136_3295053_3.png!w586x26.jpg[/img]而试样制备更是写着按GB/T8855抽取蔬菜、水果样品,那么如果检测机构从事了抽样采样这项工作了,用的检测方法是 NY/T761-2008,那么抽样采样该用什么方法呢 ?有新的标准还是执行已经废止的标准?[img=,690,7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0/201810311708151867_942_3295053_3.png!w690x72.jpg[/img]其中我们还发现,我们可以使用的NY/T789-2004、NY/T762-2004、NY/T2103-2011等抽样规范中都出现了这么一段话:要么是市场样品按GB/T8855规定进行抽样,要么是整体都按照GB/T8855规定执行抽样。[img=,630,14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0/201810311708243782_5387_3295053_3.png!w630x148.jpg[/img][img=,690,9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0/201810311708386757_7540_3295053_3.png!w690x93.jpg[/img][img=,239,6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0/201810311708480037_559_3295053_3.png!w239x68.jpg[/img]现行的标准以废止的标准中的规定作为指导,出现了很尴尬的局面,如果执行这个标准进行抽样,那么就会被废止两个字终止在指导方法上,没有标准进行指导的局面。抽样合不合规矩?合不合理?不清楚。那么以这种抽样做出来的检测结果,认不认可呢?不得而知。[b]当然,这是在我没有找到GB/T8855标准的替代标准的前提下。[/b]我们没有选择进行市场上新鲜蔬菜的采样,我们选择了到生产基地里直接进行抽样,这样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我们来看这三个标准的适用范围,NY/T2103-2011的样品量无法根据GB/T8855进行确定,所以我们选择了另外两种方法的其中一种---NY/T789-2004进行抽样检测。NY/T789-2004[img=,616,8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0/201810311710232961_6275_3295053_3.png!w616x81.jpg[/img]NY/T762-2004[img=,538,104]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0/201810311709467897_3189_3295053_3.png!w538x104.jpg[/img]NY/T2103-2011[img=,434,99]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0/201810311709563757_4781_3295053_3.png!w434x99.jpg[/img]我们制作了采样方案和现场抽样表格到合作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模拟抽样,抽得的蔬菜根据贮藏条件进行保存,运输至实验室进行制备样品。一次略显尴尬的抽样到此结束,[b]因为我们暂时并未开展抽样工作,所以对于现行的蔬菜的抽样规范还不甚了解,也希望论坛的老师能指点一二。 [img=,405,19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0/201810311710369417_4053_3295053_3.png!w405x193.jpg[/img] 另外我看到张老师原创团队里还有人在用GB/T8855的,所以我还是仔细查了查工标网,确实给废止了啊。什么情况? [img=,690,2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0/201810311710484167_6724_3295053_3.png!w690x25.jpg[/img][/b]

  • 相聚南京 与行业大咖共话2019年抽检新热点

    [align=center][img=,600,450]http://www.anpel.com.cn/UpFile/Admin/image/20190327/20190327163730_8218.jpg[/img]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left] 2019年3月23日-26日,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谱实验)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简称:检科院)培训中心继2018年合作食品安全抽检培训班之后,再度强强联手,在六朝古都南京成功举办“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技术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特邀食品检测领域知名专家,以及安谱实验和万通的老师进行授课,对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中的新变化,以及不同食品基质类型检测技术要点进行深入地剖析和分享,来自全国各地,承接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近120位行业人士参加了此次培训。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center][img=,600,450]http://www.anpel.com.cn/UpFile/Admin/image/20190327/20190327164854_2910.jpg[/img] [/align][align=center]检科院培训中心主任 彭涛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left] 开幕式上,检科院培训中心的彭涛主任为本次培训班致辞,感谢各位老师来参加培训,并简单介绍了下检科院及检科院培训中心。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center][img=,600,450]http://www.anpel.com.cn/UpFile/Admin/image/20190327/20190327164932_1383.jpg[/img] [/align][align=center]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业务部主任 尹华涛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left] 尹老师对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实施细则的变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对于每种食品基质类型不管是抽样过程,还是检测过程都进行了关键点的解析,使得大家对19年的细则有了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center][img=,401,600]http://www.anpel.com.cn/UpFile/Admin/image/20190327/20190327165003_6412.jpg[/img] [/align][align=center]安谱实验试剂产品线负责人 周伟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left] 周老师主要介绍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安全防护的内容,分别从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志、判断;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实验室安全防护产品介绍及正确选型三个方面进行了分享,检测实验固然重要,但是检测之前的试剂管理以及防护工作也异常重要,做好预防工作才能更好的开展实验。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center][img=,600,401]http://www.anpel.com.cn/UpFile/Admin/image/20190327/20190327165035_1925.jpg[/img] [/align][align=center]石家庄海关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食品理化及化工实验室主任 马育松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left] 马老师对2019年度食品抽检涉及的农药残留检测标准方法、关键控制点及质量控制进行深入讲解。首先,他对2019年食品抽检细则中规定的具有农药残留要求的四个类别的“食用农产品”及其检测方法进行了介绍;并对几种典型检测标准方法进行详细分享,指出其中的关键控制点。接着,对几种农药残留分析技术进行介绍,且从提高食品检测质量控制的角度分享了CNAS评审中的方法证实及方法确认等内容,讲课风趣幽默,深入浅出,大家都觉的意犹未尽,讲完后学员将马老师围着里三层外三层,俨然一群小粉丝一样。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center][img=,450,600]http://www.anpel.com.cn/UpFile/Admin/image/20190327/20190327165107_8670.jpg[/img] [/align][align=center]北京海关技术中心食品实验室理化技术总监 张朝晖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left] 张老师主要介绍与抽检相关的兽药残留,生物毒素,以及添加剂,常规理化及元素检测技术分析,关键控制点及质量控制,基本上涵盖了抽检中大部分样品基质及检测参数,张老师凭借自己在食品检测领域多年积累的深厚经验,深入浅出,游刃有余的给大家讲解实际抽检工作中碰到的各种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很好的引导了课堂气氛,并与在座老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center][img=,600,450]http://www.anpel.com.cn/UpFile/Admin/image/20190327/20190327165206_4354.jpg[/img] [/align][align=center]瑞士万通应用工程师 李致伯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left] 李老师主要介绍了万通[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3p][color=#3333ff]离子色谱[/color][/url]技术在食品检测中的应用,介绍了[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3p][color=#3333ff]离子色谱[/color][/url],食品中阴阳离子的测定,碳水化合物的测定以及万通最新的英蓝样品前处理技术,比如英蓝渗析,英蓝超滤,单标多点进样技术,讲解通俗易懂,案例生动丰富,可以简化手动前处理步骤。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center][img=,600,450]http://www.anpel.com.cn/UpFile/Admin/image/20190327/20190327165521_4824.jpg[/img] [/align][align=center][img=,600,450]http://www.anpel.com.cn/UpFile/Admin/image/20190327/20190327165547_9692.jpg[/img]课后交流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left] 本次培训中,主讲的各位专家和老师不仅为我们带来了丰富有用的信息和内容,而且在现场还与学员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为各位学员解答实际应用中的疑问和难题,学员普遍反映本次抽检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希望以后还能有更多这样高价值的培训。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left] 针对2019年国抽,安谱实验也推出《2019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 GB方法配置方案》。请联系对应业务员;或拨打安谱实验总机:021-54890099;或直接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信息,安谱实验会尽快发送至您的邮箱。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center][img]http://www.anpel.com.cn/UpFile/Admin/image/20190327/20190327165620_0814.jpg[/img] [/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center]封面&目录如下: [/align][align=center][img=,600,441]http://www.anpel.com.cn/UpFile/Admin/image/20190327/20190327165646_1931.jpg[/img] [/align][align=center][img=,600,372]http://www.anpel.com.cn/UpFile/Admin/image/20190327/20190327165707_9606.jpg[/img][/align]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 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list][*]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有关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31日[b]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b]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科学规范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b]一、工作目标[/b]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为动力,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b]二、工作原则[/b]  (一)坚持问题导向。监督抽检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基本原则。提高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所有食品大类、品种和细类,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覆盖生产、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  (三)坚持检管结合。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聚焦舆情热点,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结合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以及法规制度发布、食品质量提升工程实施、食品企业HACCP认证等情况,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开展会商,联管联动。  (四)坚持四级联动。国家、省、市、县四级紧密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总局主要承担规模以上或产品占市场份额较大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检任务。省(区、市)局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产获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检任务。市、县局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抽检任务,以及小企业、小作坊和餐饮单位的抽检任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执行抽检计划、统一调度抽检任务、统一规范程序标准、统一数据分析利用。鼓励地方在保障抽检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地区、产业和消费特点安排本地专项抽检任务。  [b]三、工作任[/b]务  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34个食品大类、150个食品品种、259个食品细类,共抽检133.96万批次。监督抽检具体安排如下:  (一) 总局本级任务。  总局本级计划抽检2.06万批次。 [*] 1.抽检对象。主要对全国性大型批发市场、部分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双随机”抽检。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食用农产品等31大类(详见附件1、2)。对于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饮料、葡萄酒、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安排抽检一定数量的网购食品和进口食品。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舆情监测等情况,对反映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抽检。  [*]2.抽检时间和频次。每月对全部已获配方注册且在售的国产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检,每季度对应季食用农产品、网络食品以及进口食品进行抽检,全年对总局抽检食品生产企业名单的产品进行抽检,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假日前,对节令性食品进行抽检。此外,结合具体情况开展专项抽检。  [*]3.抽检区域、环节和场所。主要在全国流通环节购买抽检样品。抽样场所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大型商场等为主,网购食品以大型网络平台为主。  (二) 省(区、市)局任务。  省(区、市)局抽检48.9万批次。其中总局专项转移支付22.6万批次,各省(区、市)局匹配26.3万批次。 [*] 1.抽检对象。主要为本省(区、市)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餐饮企业。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省域内大型批发市场的抽检,加大对餐饮企业食品原材料的抽检,重点跟踪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包括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蜂产品、餐饮食品等32大类(详见附件1)。食用农产品的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详见附件2)。  总局专项转移支付部分原则上抽取本省(区、市)生产的食品,省(区、市)局匹配部分可在本地流通环节抽检一定比例的外省产品。 [*] 2.抽检时间和频次。原则上要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  要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抽检频次。原则上按照高风险食品品种1∶3、较高风险食品品种1∶1进行任务匹配,各省(区、市)局可根据当地食品安全状况和特色食品进行适当调整,调整任务量不超过匹配任务总量的30%。同时要增加对以往检出不合格产品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频次,对于连续2次检出不合格产品的,属地监管部门要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 [*] 3.抽检区域、环节和场所。抽样地点应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省会城市、地级市、县、乡和行政村。抽检的样品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三) 市、县局任务。  全国各市、县局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总量83万批次。各市县具体任务分配由各省(区、市)局根据当地常住人口数量、日常监管情况等进行确定。 [*] 1.抽检对象。市、县局的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结合实际监管需要确定,应覆盖问题多发的重点项目。适当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力度。 [*] 2.抽检时间和频次。市局应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覆盖每户入场销售者。县局应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 [*] 3.抽检场所。市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抽检,县局要对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  [b]四、工作要求[/b]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要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要尽快组织力量根据本计划认真细化抽检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过程进行考核,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规范抽检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双随机”要求,随机确定抽检机构、随机确定被抽检对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遴选等方式确定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对承检机构的检查与考核。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要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承检机构开展工作,在样品采集、运输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检数据。总局本级、转移支付任务及省(区、市)局匹配任务抽检数据报送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市、县局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报送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食用农产品直报模块。各承检机构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并抄送总局。  (三)依法核查处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应当按时限逐批次向总局书面报告并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内容保持一致。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四)依法依规公布信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一公开”,及时公布产品抽检信息。省(区、市)局要按照总局要求严格审核并每周公布本行政区域抽检结果信息。其中,产品合格信息可通过数据平台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合格产品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布,除以上信息外,还包括标称产品商标、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及结果和承检机构等。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布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集中交易市场应包括开办者和销售者)、产品名称、进货来源、标称生产企业或产地、生产日期等。对不合格产品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省(区、市)局要每月汇总本行政区域内上个月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和结果分析,总局定期汇总公布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监督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监督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编制情况,争取专项经费保障抽检工作的顺利实施。各计划单列市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既可由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下达,也可由本市市场监管部门下达。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应急、执法抽检等工作。各省(区、市)局应于2019年2月18日前将省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或实施方案报送至总局。  [*] 总局根据情况可对年度抽检计划进行调整。[/list]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201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201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2015年8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抽检24类食品样品33252批次,其中检验不合格样品1236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6.3%。  粮、油、肉、蛋、乳等5类大宗日常消费品中,乳制品抽检1391批次,不合格2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9%;蛋及蛋制品抽检409批次,不合格1批次,样品合格率99.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1975批次,不合格34批次,样品合格率98.3%;粮食及粮食制品抽检6680批次,不合格144批次,样品合格率97.8%;肉及肉制品抽检4678批次,不合格148批次,样品合格率96.8%。(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详见附件)  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上半年抽检样品916批次,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9批次,占样品总数2.1%;检出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问题的(非直接的食品安全风险)样品36批次,占样品总数3.9%。此外,蔬菜及其制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5.2%,水产及水产制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2.8%,调味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7.1%,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9.0%,酒类的样品合格率为96.2%。

  • 食药局抽检服务招标资格最新要求——LIMS为必需

    食药局抽检服务招标资格最新要求——LIMS为必需

    近期,多个省市食药监管部门发布的政府委托检测招标文件中,对各大检测机构提出了新的资格要求,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入库中标人须拥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能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有图有真相,如下1: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验服务公开招标公告[align=center][img=,690,22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311737568788_7998_3874924_3.jpg!w690x226.jpg[/img][/align][align=center][img=,690,9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311738202850_6383_3874924_3.jpg!w690x92.jpg[/img][/align]2: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招标公告[align=center][img=,690,224]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311738388818_4726_3874924_3.jpg!w690x224.jpg[/img][/align][align=center][img=,640,8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311739049618_4128_3874924_3.jpg!w640x82.jpg[/img][/align]3:浙江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度食品监督监测检验招标公告[align=center][img=,690,25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311739202940_6566_3874924_3.jpg!w690x256.jpg[/img][/align][align=center][img=,690,25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311739202940_6566_3874924_3.jpg!w690x256.jpg[/img][/align][align=center][img=,615,8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311739449535_516_3874924_3.jpg!w615x83.jpg[/img][/align]由此可见,可靠稳定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已成为竞标的先决条件。检测报告自动生成、数据的查询、统计、分析对于现代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而言是必不可少的功能。除此之外,拥有[b]设备数据采集、移动抽样、检验项目库及国抽、省抽接口集成[/b]对完成食品抽检任务更是如虎添翼。青之LIMS(食品版)经过多年的发展,能充分满足上述要求,至今已在全国30%省级食品院、上百家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和大型上市食品生产企业的第一二方实验室得到成功运用。欢迎有需要者垂询。

  • 【原创】“免费抽检变成了--免检”,食品监督从何做起?

    [size=2] 从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size][size=2]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所有抽检检验都应该是免费的。抽检是一项很庞大的工作,检测设备需要很大的投入。过去抽检检验要收费,检测部门有积极性,现在不让收费了,抽检的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很多地方由于经费不到位,免费抽检于是变成了“免检”,不在对食品进行定期检验或减少定期检验次数,“免费抽检检验变成了--免检产品,食品监督从何做起?。 我们现在出口到国外的农产品一定要通过检测,因为国外的检测很严格,海南“有毒”豇豆首先是在销售地被检测出来的,可见我们的检测环节存在漏洞,为什么生产地就没能检测出来呢? 现在国内销售的食品很多变成了免检产品,定期抽检设置形同虚设,不能正常运行。 食品监督从何做起?[/size]

  • 如何科学制定食品抽检计划?

    [font=仿宋][size=24px] 万事以计为首,计划是我们各项工作的最初,只有把计划做的周密、实际、应想尽想,才能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更为流畅。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无论是每年的大计划,还是针对每一次抽检任务的小计划,都要在抽检工作前对其做好计划。[/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一般包括监督抽检计划、评价性抽检计划、风险监测计划三种[/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有时也会将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一起搭配[/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称之为抽检监测计划。2023年抽检计划要求要明确各类型抽检的功能定位[/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着力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在这里借着原创大赛的机会[/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结合十余年食品抽检工作经验积累[/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参阅相关资料[/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形成本原创,希望能为食品抽检工作战线的各位同仁带来一定的帮助。[/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抽检计划一般应包括工作原则、任务批次、食品品种、抽样环节、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方面,也可以对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参考值等进行要求,另外要对检验时限、结果报送方式等进行规定。[/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每一种抽检计划类型适用于不同的工作目的[/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相应的抽检对象、抽检流程、检验检测标准和判定标准等也会有所不同[/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因此在制定抽检计划过程中,一定要分清监督抽检、[/font][font=仿宋]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各类型抽检工作的区别,以便抽检工作能够达到我们预期目的。[/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下面我们从各类型抽检的定义、抽样程序、抽检对象和检验判定标准等几个方面,对他们进行拆解分析:[/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一、[/font][font=仿宋]定义[/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监督抽检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以排查风险为目的,对食品组织的抽样、检验、复检、处理等活动。[/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评价性抽检是指依据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开展抽样检验,对市场上食品总体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的活动。[/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风险监测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风险因素,开展检测、分析、处理的活动。[/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从三者定义上面可以看出评价性抽检的组织部门没有做限定,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明确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要按照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开展,因为后续若检出不合格食品,要进行核查处置,所以相应程序和检验判定标准等一定要按照法定要求开展;对于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风险,则建议采用风险监测进行。[/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二、[/font][font=仿宋]抽样程序[/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均要求要按照法定程序开展。[/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风险监测可以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被抽样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等限制。[/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 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的结果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因此这两种类型的抽检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等法定要求的程序开展,如果在前面抽检过程中各环节未按法定要求开展,后面处罚中主体单位会针对不同环节提出异议、复检等,如抽样人员在抽样工作中操作不规范、抽样量不满足检验方法要求等,被抽样单位会对抽样过程提出异议。而风险监测是为了发现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风险点,检测结果不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所以监测的结果仅作为发现风险点的依据,因此对于抽样的数量、地点等方面均未作明确要求,而且对于风险监测抽样,可以不保存备样,因为没有复检的需求。[/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三、[/font][font=仿宋]抽检对象[/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监督抽检是以排查风险为目的,因此他的抽检对象主要针对易出问题的区域、食品品种、项目开展。在制定抽检计划时,则要区分不同抽样区域、各类食品和不同检验项目的风险高低,尽量选择高风险区域中高风险品种食品,对其高风险检验项目进行抽检。另外也要适时的积累以往(但建议近期)抽检数据,并进行分析,发现风险区域、风险品种和风险项目,将其纳入到抽检计划中。[/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评价性抽检是以评估市场上食品总体安全状况为目的,因此他的抽检对象需要根据当地居民各类食品的膳食摄入量等因素,对抽检的食品品种进行科学合理确定;对于抽样区域和抽样比例等则要根据每个品种的食品消费量和不同区域各类食品销售量等情况,科学制定每类食品的抽样数量以及抽样区域。[/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风险监测是为了发现风险点,因此他的抽检对象主要针对易出问题的区域、食品品种和项目开展,而且这种抽检类型不受检验方法是否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限制,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收集检测情况异常等情况,我这里说的异常是指:比如采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5p][color=#3333ff]液相色谱[/color][/url]开展农产品蔬菜中农药残留的检测,采用食品安全标准方法开展样品前处理,在实际检测中,我们可以对比同种蔬菜中不同批次的样品检测谱图,看看除了待测成分之外,有没有响应特别大的色谱峰,可能是什么成分,可以采用质谱等定性技术进行辅助定性,以发现潜在的风险点。[/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四、[/font][font=仿宋]检验判定标准[/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 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是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开展,且结果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因此所用的检验标准和判定标准必须是食品安全标准,而且建议大家要及时跟进标准发布变更和复函等内容,避免因判定标准值的变化未及时获取,导致抽检工作错误或计划项目未达到预期目的的情况出现。风险监测不受方法的限制,可以是自行研制的方法,但需要报任务委托方同意,每年国家风险监测任务会有参考值,作为该批次食品是否为问题食品判定依据,对于没有参考值的项目可以不判定。[/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以上,从四个方面对三种抽检类型进行分解,意在为抽检计划的制定工作带来一定的帮助[/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助力食品安全监管等。[/font][/size][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欢迎大家多多留言交流[/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大家共同成长。[/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 [/size][/font]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2015年第三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2015年3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了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酒类等22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抽检信息,抽检样品共计12826批次。详细抽检信息请在总局官网“食品抽检信息”专栏中查看

  • 【原创大赛】谈一次抽检取样配合经历

    [align=center][/align][align=left]笔者曾在一化肥生产企业工作多年,这个企业的主要产品是过磷酸钙。直属原化工部领导,企业的产品产量和市场占有率在西北地区名列前茅,经济效益和品牌知名度都不错。90年代国家推行了产品质量国家抽检制。当时这家企业每年都会被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的国检检验机构进行抽检。我当时作为实验室负责人,每每都会参与到此项工作配合中来,下来,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来谈谈自己对抽检工作的认识和经验,希望对同行有所帮助。[/align][align=left]企业的质检管理着,要及时关注国家管理部门的网站,及时了解和掌握抽检信息。在抽检前,国家质监部门都会发布相关抽检通知,有些是直接给企业去函,说明抽检工作要求及企业配合事项。企业收到通知或者函件,要足够重视。一般都是由企业的检验机构负责配合抽取样品。在抽样检测整个过程中,企业的检验机构要对自己企业近3个月的产品质监情况进行分析,做好应对准备。如果规定要在生产线上取样,要注意生产产线工艺指标和生产设备的稳定可靠,以确保产品各项指标符合抽检要求。我们那时是在成品仓库堆垛随机抽取样品,抽检人员和我们的检验人员共同来到成品堆放区,每次我都是作为企业抽检代表陪同抽检人员前往抽样现场,抽检人员按照抽样规则,与我们的检验人员按照事前商讨好的抽样规则,随机抽取样品。由于抽取样量较大,需要在企业制样室进行抽取样品预制备。实际上来抽取样品的工作人员可以说是与企业的检验人员是同行,由于相同的专业和工作目标,加之在日常的工作沟通中较多,彼此都很熟悉。所以,企业在遇到国家抽样前,凭借着与抽检机构多年的工作关系,应多宣传自己企业针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和产品质量,是抽检机构对自己企业产品质量有充分了解,以获取抽样时的最大优化。再者,在抽样前应充分沟通好,最好能在成品仓库抽取样品,也便于企业事前针对性准备,确保抽取的样品百分百合格。在实施抽样时,企业要主动积极配合,显示出企业对自己产品质量的信心,给抽样人员良好印象,这个时候切不可推三阻四,给取样人员造成误解。企业一定要建立好与抽样检验机构的日常工作关系,平日多进行检测技术交流互动,邀请抽检机构来企业进行监测技术交流讲座,拉近关系保持关系,这样就可凭借多年建立起来得良好工作关系和私人关系,在抽样实施阶段发挥积极作用。[/align]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中秋节月饼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2014年9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4年中秋节月饼的监督抽检信息。  本次组织的中秋节月饼监督抽检覆盖全国23个生产省份的374家生产企业,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共抽检833 批次样品。其中,806批次检验合格,合格率为96.8%;27批次检验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2%。  本次月饼监督抽检共涉及微生物、酸价、过氧化值、防腐剂、重金属等30余项检测项目,抽检结果显示月饼质量安全总体稳定,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等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通过分析,本次监督抽检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菌落总数超标(共10个批次样品检验不合格)。说明有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卫生条件控制不严、贮存不当等问题。二是防腐剂超标(共11个批次样品检验不合格)。说明有的生产企业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或原料本身存在问题。另外,个别样品酸价、过氧化值不合格,说明产品生产经营过程可能存在原料把关不严、过程监控不足、贮存条件不当等问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日已下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中秋节期间月饼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于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月饼,检验机构根据总局要求已第一时间报告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总局已责令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及时依法查处,严防不合格产品扩散。广大消费者若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总局还发布了中秋节月饼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应当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月饼、适宜环境贮存、选择正确食用方式、注重平衡饮食等。

  • “辣条”抽检发现超量使用防腐剂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于深受学生集体偏心的“辣条”发布食用安全花费提示,指出抽检成果显现有些商品存在超范围、超定量运用防腐剂、色素以及菌落总数超支等疑问。 国家食药监总局安排抽检的“辣条”商品主要来自中小学周边商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辣条”出售较为会集的场所,抽检成果显现有些商品存在超范围、超定量运用防腐剂、色素以及菌落总数超支等疑问。国家食药监总局已布置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查处相应不合格商品。国家食药监总局提示花费者应经过正规渠道采购“辣条”,并留存购物凭据,特别是不要在无证摊贩采购此类商品。采购时留意检查包装是不是完好,包装标明的商品出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QS”标识、出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是不是完全;一起应留意商品有无油脂酸败气味以及油渍渗出疑问,如有此类疑问切勿采购。鉴于有些“辣条”盐分、糖分、油脂含量较高,主张不要过量食用,特别是孩童、老人及肠胃不适者,应根据本身身体状况适当食用。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