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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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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相关的资讯

  • 环保验收监测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一安排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要求,自2016年3月1日起,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改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近日,环保部发文对其细节进行了解释。建设项目将分为生态类项目和污染类项目,分别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确定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所在行政区域,从验收监测入库单位中相应确定。  验收监测入库单位名单(按行政区划排序,28家)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注:污染类建设项目所在省(区)暂无验收监测入库单位的,按照就近选取原则,由相邻省(区)入库单位承担。海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建设项目验收监测分别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或广东省、甘肃省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或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所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配合。  附文件全文: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要求,自2016年3月1日起,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改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部提出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申请,同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以及相关信息公开证明。  农林水利、交通运输、采掘、社会区域等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态类项目)申请验收调查。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污染类项目)申请验收监测。  二、环境保护部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技术审查单位)分别负责生态类项目和污染类项目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建设项目有无重大变动、是否履行环评变更手续、主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公开相关信息。  三、技术审查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确定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测算所需业务经费。  验收调查单位根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按照受理顺序从验收调查入库单位中顺次确定 验收监测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所在行政区域,从验收监测入库单位中相应确定。  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不得承担同一建设项目验收调查。  四、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接受委托后,签订工作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开展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不得转包或分包,不得隐瞒事实,不得提供虚假材料、编造数据。委托业务经费的管理使用按照现行财政专项经费规定执行。  五、在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期间,建设单位应当主动配合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单位开展工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等相关资料。  六、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应按照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工作,除特别重大敏感复杂项目外,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一般应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必须全面客观反映项目的建设情况和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明确结论和建议。  七、技术审查单位对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对报告质量进行评定,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环境保护部,同时抄送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  技术审查意见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验收条件,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质量是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八、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通知建设单位正式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通知建设单位按照技术审查意见进行整改。  九、因建设单位不配合,致使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或者提供信息资料不实的,环境保护部将中止委托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  技术审查单位及相关人员违规接受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的,依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清除出库,终止委托合同,收回业务经费。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工作的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的   (三)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结论失实,或者一年内质量被评定为2次(含)以上不合格的   (四)违规收取建设单位经费的。  附件:1.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入库单位名单  2.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委托业务经费测算参考标准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2月26日
  • 环保部征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入库单位
    p   近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征集环境保护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入库单位的通知,拟建立环境保护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单位库,承担环保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工作。 /p p   通知全文如下: /p p   为落实《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要求,我部拟建立环境保护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单位库,承担我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p p   一、范围及时间 /p p   本次征集面向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15日。 /p p   二、报名条件 /p p   (一)验收调查单位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备的验收调查工作质量保证体系,近四年内主持编制不少于3项(含)环境保护部审批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配备不少于6名(含)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近四年内无违法、违纪和其它不良记录。 /p p   (二)验收监测单位应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近四年内承担不少于5项(含)环境保护部审批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配备不少于6名(含)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培训合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近四年内无违法、违纪和其它不良记录。 /p p   三、材料报送要求 /p p   拟报名单位按照报名条件,填写《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单位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或者《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单位入库申请表》(见附件2),经审核、盖章后,于截止日期前邮寄至指定地址。邮寄材料请在信封注明“验收单位征集”。 /p p   四、审核入库筛选 /p p   环境保护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入库条件的单位予以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 /p p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p p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包洪福、潘英姿 /p p   电 话:(010)66556756、66556430 /p p   邮 箱:yanshouchu@126.com /p p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p p   邮政编码:100035 /p
  • 环境部:验收监测不要求连续监测2天
    来信:  验收技术指南中6.3.4 2)规定:2)对无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稳定排放、连续生产的建设项目,废气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问:1、不少于2天,必须连续两天吗;2、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是指三个时均值还是三个普通概念的样品:以非甲烷总烃为例,是一小时内等间隔采集3个气袋样品即可,还是要去采集三个时均值(每个小时等间隔采集三个气袋 共九个气袋);3、如果是必须采集三个时均值,请问这三个时均值在时间间隔上有什么要去吗?可不可以在连续的三个小时内完成?  回复:  您在我部网站“部长信箱”栏目关于“验收监测频次”问题的来信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废气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并不要求连续监测2天,但必须确保在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以及决定或影响工况的关键参数,如实记录能够反映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态的主要指标。二、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是指参与污染物排放评价的有效值样品。三、对采集三个时均值样品的时间间隔无强制要求,对于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的,可在连续的三小时内进行监测;对于间歇排放的,应在污染物排放期间监测并应捕捉污染物排放浓度最高值,以确保监测结果能准确、全面反映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感谢您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要点!环境实验室必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我国现行环境 管 理 体 制 下,政府环保部门环境监测中心( 站) 行使污染源监督监测执法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书( 表) 是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对监测报告的审核是保证其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熟悉了解验收监测报告的内涵和特点,规范审核程序,掌握科学的审核方法与技巧,并运用网络化管理审 核 业 务,对提高审核工作质量与水平至关重要。1.验收监测报告的内涵与特点1.1 内涵验收监测报告具有四个方面的内涵,一是验收监测的建设项目门类多。其新建、扩建、技改、迁建等建设项目必须执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两项基本环境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通过才能投入正式生产( 运行) 。二是涉及面广。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有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市政等,就工业而言又涉及化工、制药、钢铁、火力发电、电镀等各行业。三是验收监测的建设项目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和环境要素错综复杂。污染因素如废水、废气、噪声、振动、固体废弃物、放射性污染等 环境要素如大气环境、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四是验收监测的工作量大、技术性强。验收监测是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及其效果、“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等情况的全面检查与测试,涉及的环境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方法种类繁多,专业技术性强。1.2 特点1.2.2权威性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环保部门环境监测中心( 站) 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对新污染源的首次监督监测,所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验收监测报告是环保验收、环境监督管理、污染源控制、污染物总量减排最原始的不可缺少的最有力的技术凭证和技术支撑。因此,验收监测报告具有法定的权威性。1.2.2验证性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和估计,并提出防治措施和防治对策。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则是在建设项目建成后,依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对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防治措施情况的最终检查,对环评文件的质量起着验证和反馈的作用。因此,验收监测报告具有很强的验证性。1.2.3多样性验收监测报告既包括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又包括非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 既包括对环保设施排污状况的验收监测,又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因此,验收监测报告的形式是完整的,内容是多样的。1.2.4 规范性验收监测报告的形成要经过查阅资料、现场踏勘、编制监测方案、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报告编制和报告的最终审核等程序。验收监测是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以及有关环境科学知识,对建设项目影响环境的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生态系统等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性结论。因此,验收监测报告具有严格的规范性。1.2.5 时效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53 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 3 个月内,申请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这一规定间接要求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在建设项目试生产的 3 个月内完成验收监测并向建设单位提供验收监测报告,否则,建设单位就不能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2.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程序与方法2.1审核程序审核采用三级审核的方式。2.1.1 一审( 1) 项目环评报告书( 表) 、环评批复文件、废弃物处置服务方资质证明、处置合同和其他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2) 现场踏勘记录、现场监测记录、实验室分析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必要的信息是否齐全。( 3) 实际监测要素( 点位、项目、频次) 与监测方案相比是否有变化,变化原因是否说明、是否合理。( 4) 复核报告中的监测数据与原始记录、分析数据是否一致,监测数据的统计、计算是否正确,明显异常的监测结果是否分析原因,分析是否合理等。2.1.2二审( 1) 监测期间主要产品生产、服务活动是否稳定,实际运行负荷是否明确并符合验收要求。( 2)主要环保设施的运行是否正常,监测过程是否符合规范、监测方案要求,实际监测过程偏离规范的原因是否说明、是否合理。( 3) 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达标评价方法、评价结论是否正确,出现超标时原因分析是否合理。( 4) 环境管理检查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尤其应注意事故应急措施和卫生防护距离等方面的审核。2.1.3三审( 1) 项目环评报告书( 表) 和环评批复文件要求落实情况是否逐项说明,对于未落实的情况是否表述明确。( 2) 报告结论是否准确、完整,前后一致。( 3) 针对实际存在和潜在的环境问题是否提出整改建议,建议内容是否合理等。2.2 审核方法2.2.1 比对法验收监测报告主体内容引用的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及环保部门批复等规范性文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严肃性,尤其是所执行标准的限值数据,不能出现丝毫差错,否则将导致验收监测报告得出错误的结论。对验收监测报告中这部分内容可采用比对法审核,即对照原文逐条逐句逐个数据审核。如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等级、浓度限值是否准确无误,选择使用的监测分析方法与标准是否一致,是否现行有效。对环评中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和环保部门批复意见的落实执行情况,要求编写人在报告中列表一一对应,后由审核人员比对审核。2.2.2对照法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写依据之一就是验收监测方案,方案中提出了验收监测的实施计划,如监测因子、采样点位、监测频次、监测分析依据、评价标准、监测仪器、实施进度、提交成果等。验收监测报告与验收监测方案存在着对应关系,对照法适用于验收监测报告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审核,即验收监测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要求在报告中是否都得到回应。对照法对检查验收监测报告中的缺项、漏项及监测结论中的差错尤其有效。2.2.3相关分析法验收监测报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验收监测结论的正确与否。对这部分内容的审核方法之一,就是通过分析某一方面指标的相关关系及其规律性进行判断,即相关分析法审核。相关分析法适用于对验收监测报告中监测数据的逻辑性、规律性和合理性审核。如治理设施出口污染物浓度不应高于设施进口污染物浓度,同一个废水样品中,氨氮浓度不能高于总氮浓度,六价铬浓度不能高于总铬浓度,化学需氧量( COD ) 大于生化需氧量( BOD5 ) 、高锰酸盐指数( IMn ) 等。2.2.4经验推理法经验推理法是审核人员根据自己熟悉掌握的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各类污染治理等专业知识,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评价和推理验收监测报告中所表达内容的符合性与合理性。该方法一般适用于对验收监测报告中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等专业面较宽、技术性较强的内容审核。例如对厂排放口污染物监测结果达标情况的审核,厂排放口能否达标与治理设施对污染物的去除率有着直接的关系,去除率越高达标的可能性就越大,去除率越低达标的可能性就越小 同时处理效率监测数据对厂排放口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也能起到一个比对质控作用。在对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中,时常会发现处理设施进出口污染物浓度倒置,或者进口浓度远远高于设计控制指标而出口浓度却很低甚至远远低于设计指标。凭借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经验分析,出现这种异常情况的原因可能与现场采样点位置和企业的处理设施设计、建设或运行管理有关。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有针对性进行复测,如果是企业的问题,审核人员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监测报告的结论和建议中提出,由企业进一步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对处理设施的去除效率监测,如废水处理设施,应分别在设施进口调节池和出水放流口采样,当处理设施为多级处理时,可根据处理设施设计指标中分级效率要求,在各分级处理设施放流口设点采样,这样既能更好地评价处理效率,又便于在去除效果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分析原因。经验推理法是审核验收监测报告中常用的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受审核人员知识和经验的限制,可能会出现遗漏。为弥补个人判断和推理的不足,对验收监测报告中出现的疑难和重大问题,可采取专家会议进行会商,以得出正确的审核意见。3.验收监测报告的网络化管理网络化管理验收监测报告审核业务,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构建快速沟通渠道,达到协作、协调、一致、高效、监督的审核管理要求。以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网络化管理审核流程”为例, 审核流程涵盖了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监测方案编写人( 项目负责人) ,一审、二审、三审( 授权签字人) 人员全部作业轨迹,对三级审核人员的具体审核意见和编写人员对验收监测报告修改情况的每一操作步骤及具体内容在网络协同办公系统中均留下详细记载。图 1 中程序进行至每一步的图标为彩色,而灰色图标表示尚未执行的步骤,点击某一图标就能清晰找到这一步骤审核人员审核信息。既方便了二审人员查看验收监测报告的前面审核和修改情况,又方便三审( 授权签字人) 掌握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修改等全过程信息,还便于领导和管理人员查看验收监测工作进度和监督验收监测报告编制过程的各个环节,从而有效保证了验收监测报告的质量和时效性。4.验收监测报告的人员要求4.1 对审核人员要求报告审核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功底,而且要熟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还要善于总结审核经验,探索审核技巧,具备把握审核重点的能力和水平。报告签发人必须是授权签字人,授权签字人对最终的验收监测报告承担技术和法律责任,同时对验收监测工作也有监督和指导权,有对验收监测报告做出公正评价和对不符合要求的验收监测报告拒绝签字权。4.2 对编写人员要求作为总体负责验收监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策划和参与具体验收监测项目的现场踏勘、方案编制、现场监测等验收监测工作的全过程,是验收监测报告编制修改的主要责任人,也是保证验收报告质量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不仅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而且还要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能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环境标准以及采样、分析、质控和报告编写等技术。报告编写人员( 项目负责人) 是验收监测报告的直接责任人。5.验收监测报告的问题探讨5.1复测问题验收过程中的复测是一个较难把握的业务技术管理问题,需要进行复测的情况有两种: 一是在验收监测报告未正式提交前,由审核人员发现监测数据异常提出复测要求 二是建设单位在收到监测部门正式发出的验收监测报告后发现有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经分析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后提出复测申请。前者是监测部门内部对监测数据质量的一种保证性复测,而后者则是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否达标的追加性复测。超标复测应在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进行,必须建立专门的验收复测控制程序,侧重点应放在对复测原因的分析是否准确,企业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复测时各种工况有没有达到验收监测要求等方面。复测报告作为验收监测报告附件一并报环保主管部门。5.2时效性问题为确保验收监测的时效性,首先,环境监测机构需要通过建立内部规章制度、挖掘人力资源,实行网络化管理等方式来提高验收监测工作的管理能力。其次,对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所发现的不符合验收监测要求的问题,监测机构要及时与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沟通。三是验收现场监测工作完成后,编写人员应在 30 个工作日完成报告编制和向企业递交报告的流程,并在验收监测报告中注明验收监测过程中有关时间节点。如委托登记时间、现场踏勘正式受理时间、监测方案批准时间和现场监测时间等,这样既便于查找影响时效性环节,又利于对验收监测工作时效性的监督考核。5.3环境敏感点监测问题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监测是验收监测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验收监测报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这一问题常被忽视。规范要求当项目地附近有居民区、学校、水厂取水口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时,必须对这些环境敏感目标的水、气、声环境布点监测,若出现超标或不符合环评要求的情况,应对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期间的污染控制和可能影响环境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在验收监测报告中予以详细阐述,供环保部门验收时参考。卫生防护距离不满足要求,不能开展现场验收监测。6.结语熟悉了解验收监测报告的内涵和特点,规范三级审核程序,明确各级审核人员职责,掌握科学的审核方法和技巧,把握审核重点,运用网络化管理审核业务提高审核工作时效,是提高验收监测报告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提升环境监测中心( 站) 能力和地位的重要环节。在对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现实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科学态度对待每一份验收监测报告及每一个监测数据,并处理好验收监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 崂应应邀参加《江西省油气回收监督管理及监测技术培训班》
    11月25日~28日应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邀请,我公司委派6人前往参加由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主办的《江西省油气回收监督管理及监测技术培训班》进行授课培训。参加此次培训的有江西省大气处全体成员、各设区市环保局、县(市、区)环保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各区市环境监测站相关人员共约200余人。期间我司针对“油气回收智能检测仪”和“非甲烷总烃测试仪”相关技术指标及现场操作规范做了全方面、细致的讲解。我公司研制的“崂应7003型 油气回收多参数监测仪”自上市以来一直深受广大用户的好评,此次参会的上海市环境检测中心站领导张健在发言时这样评价我们:“崂应产品已经进入了第三代智能化、数字化、全自动化”;广州市环境监测站工程师胡丹心也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选择并使用崂应产品”。这说明我们的产品已经经受住了用户的考验,成为了市场的主流产品。我们深知产品质量与其可靠性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所以“崂应人”将继续秉承谦虚严谨的工作作风,将产品质量与用户需求放在心上,用实际行动践行“崂应愿景”——成为民族产业的科技先锋!
  • 第三方检测机构鱼龙混杂 环境监测市场化困难重重
    浙江省临海市环保局与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日前达成合作协议:省环境监测中心下属单位将为临海开展环境监测等服务。   这意味着,临海市在环境监测市场化道路上再一次做出有益尝试,为环境监测增添了&ldquo 一张网&rdquo 。   监测市场化起步早问题多   近年来,作为台州市下辖的县级市环保部门,临海市环保局积极投入800多万元,配备了先进的监测设备。但由于临海市是地域、人口大市,重污染企业多,污染因子多,常规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的工作量大,监测任务十分艰巨,环境监测力量不足问题越来越突出。   为满足环境监测工作日常需要,临海市环保局积极探索环境监测市场化,引进社会监测力量共同参与环境监测。早在2012年5月,市环保局就已全面放开环评检测业务。   2013年,为顺利完成当地70多家铸造行业整治验收工作任务,市环保局经听取介绍、实地考察后,挑选了首批4家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合作开展铸造行业整治验收监测,并将其作为创模重点企业委托监测的推荐机构。目前,市环保局建设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大气自动监测站也全部委托专业机构运维。   然而,临海市环保局在探索环境监测市场化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社会中介环境检测机构除了计量认证评审外,日常缺乏环境监测系统强制实行的上岗证考核、年度体系运行检查等有效检查、监督措施。   此外,县级环境监测站的自身力量有限,对中介机构实施有效监管很难做到全部覆盖,在临海市铸造行业和其他监测合作过程中,临海市环保局也发现了中介环境检测机构的种种问题,探索环境监测市场化之路一度停滞。   强强合作确保成效   随着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出台,临海市环境监测站加大了对各类重点污染源开展定期监督性监测力度,但对企业的验收监测却无暇顾及。而国家对验收监测有专门技术规范,要求较高、政策性强,一般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难以按要求开展,质量难以保证。   为适应新的环境监管形势需要,确保市场化监测出成效、保质量,临海市又一次迈出了环境监测市场化探索的步伐。   2014年,临海市医化园区的16家人造革、几十家医化企业的&ldquo 三同时&rdquo 验收和行业整治验收得到了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支持。省环境监测中心拥有全资下属的国有检测公司&mdash &mdash 浙江省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已运作多年,人员素质好,技术力量强,监测质量有保障,同时有企业化管理的机制优势。   考虑到以上众多因素,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的原则,临海市环保局与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了战略合作。   按照合作协议,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及其下属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为临海市环保局提供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自动监测管理等方面指导、培训,并主要在验收监测业务上开展 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则在临海设立台州分公司,开展环境监测、咨询、规划等服务,促进企业加强自身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浙江省环保厅副厅长章晨介绍说:&ldquo 通过此次合作,使临海的环境管理更科学,环境监督更有效,为地方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环保技术支撑,同时也为下一步浙江省全面推行环境监测市场化提供一个可学、可看、可听、可复制的示范点。&rdquo
  • 广州招标8家环境监测机构 建环境监测服务库
    广东省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标8家环境监测机构。市政府采购网公示内容显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称按照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监测任务难以实现,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环境监测机构,建立东莞市环境监测服务库,以循环排号为主的方式委托中标单位开展辐射类、验收等环境监测业务。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称,当前东莞环境管理需要大量的监测数据,但中心站人力资源较为紧张,按照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繁重的监测任务根本难以实现。因此,通过公开招标建立东莞市环境监测服务库,选取8家环境检测机构入库,并在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示入库名单,服务期限二年。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中标机构负责企业委托监测业务、辐射类监测业务、验收监测业务,以及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暂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业务,或由于人力所限无法按期完成的环境监测业务等。   据介绍,监测机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并对监测数据保密,同时提供纸质版、电子版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数据等。
  • 浙江聚光检测做好三同时 势在必行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为我国首创,是防治新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法宝,是我国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近年来,浙江省不断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聚光科技子公司浙江聚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助力下沙、萧山、余杭、桐庐地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不滞后,认真总结经验,多措并举抓好“三同时”验收监测工作。 一、 优服务,促进度。 提高服务效率,作为一项环境监测的重要工作,聚光检测始终把验收监测任务放在优先的位置,不断克服困难,在规定时效内完成验收监测各个环节;提高服务主动性,加强环保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人员自身素质和水平,建立一支稳定的“三同时”建设项目队伍。 二、保质量,勤沟通。 强化部门联合服务,提高验收效能。不断强化“三同时”验收监测业务技术水平;加强质控管理,把质控管理落实到验收监测的全过程,确保监测数据可靠有效。着重加强现场勘察,实现信息共享,加大现场“三同时”督查和指导力度。把尚未具备验收监测条件的不符合项反馈环保部门,使环保部门及时掌握项目验收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处理,促进项目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三、 建机制、解难题。 面对三同时项目涉及的领域广、行业多、规模异,其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复杂等问题,建立相应的监测办法,明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建设项目的“三同时”验收标准和要求。要求企业落实治理设施的基础上,主要污染物排放必须监测,可以监测的项目先测,难以监测的项目阶段性监测,加快推进验收监测工作。 “三同时”验收监测工作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技术支撑力量。浙江聚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着辖区内 水、气、声等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任务,为“三同时”和行业整治项目的竣工验收、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的执行以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为顺利执行和实施环保“三同时”工作打下基础。
  • 三星手机爆炸烧屋事件追踪:正在香港接受检测
    人民网北京8月1日电(记者 孟哲) 针对日前在香港发生的三星GALAXY S4手机爆炸事件,三星手机公关部相关人士透露,目前,发生爆炸的手机正在香港政府下属检测机构接受检测,究竟是何种原因引发爆炸,现在还不能最后确定,三星会以当地检测结果为准。对于GALAXY S4手机在使用过程中有发热现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三星方面未做出更多响应。   据香港媒体报道,7月25日晚,香港一名杜姓男子使用正在充电的三星GALAXY S4手机玩游戏时,手机因过热爆炸引起大火,屋内家具全部被烧毁。幸运的是,杜先生及其妻子安全逃离失火房屋。杜先生坚称,出事的三星GALAXY S4是通过正规渠道购入,并且充电器、电池均为原厂正品。   相关链接:7月三星手机爆炸事件回顾   7月10日,18岁的瑞士女孩范妮?施拉特(Fanny Schlatter)因口袋里的三星Galaxy S3手机突然爆炸,导致其大腿处三级烧伤。烧伤导致施拉特右大腿处失去感觉,施拉特也因此必须休假到8月15日。三星公司对爆炸手机进行检验后表示,电池并非三星原装产品。   7月18日,一名林姓男子的Galaxy S3手机在裤袋内突然发热,手机内的非原装电池膨胀,林男将电池拔出抛开后爆炸,他的手指及手背被灼伤。三星调查后表示,林姓男子使用的并非原装电池,与三星手机本身质量无关。   7月19日,另一名许姓男子的Galaxy Note充完电后,在床上突然爆炸,接着电池飞出手机外、膨胀起火。三星调查后声称,许男并非使用原装电池,故与三星无关。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不会取消而是要进一步加强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为我国环境管理八项制度之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下简称验收)行政许可作为“三同时”制度实施的有效监管手段,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在过去的二十余年间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部署,《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修正案)拟取消验收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取消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改革成为了关注的重点。  行政许可的取消并不意味着验收工作的取消,而是通过变更责任主体的方式理顺机制,逐步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更好的发挥验收的积极作用。  验收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落实及总量控制的重要抓手,过去一段时间由于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最后一道关口,肩负着考核项目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达标的任务,面临很大的挑战。  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是围绕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贯彻《“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抓手 是理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的现实需要 有利于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引导约束建设单位更好地落实“三同时”制度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 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提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实现绿色升级 是落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保障。  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  一、积极引导  随着环境影响评价的改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总局令 第13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 号 )等管理文件及技术文件均已废止,仅剩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环发〔2009〕150号)也难以适应新的管理要求。目前《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修正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建议条例修正完成后,应尽快出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指导意见等相应的管理文件,指导建设单位科学、规范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建设单位及受委托的社会第三方机构规范验收工作,提高自验的实施效能。  二、定准规则  通过十余年的不断实践,验收监测已形成一套规范的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目前已经发布实施了17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用于指导调查、监测单位科学规范的开展验收工作,应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技术规范,根据实际需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并建立科学、系统、完备的规章制度,严格约束建设单位自行验收行为,促进建设单位及社会第三方机构不断提高验收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培训  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应该是把接力棒顺利交给企业之后,再陪跑一段。  1一是做好自行监测的宣贯,让建设单位尽快转变思路,充分认识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的意义。  2二是积极对建设单位及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验收工作“软着陆”。  四、严查落实  1、注重信息公开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严格监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工作的信息公开,落实建设单位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保障公众对建设项目建成后信息的知情权,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约束,推进形成多方参与、全社会齐心共管的新局面。  2、监督管理全覆盖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检查,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建议委托所属的环境监测站通过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进行评估、监测期间对监测点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比对监测、对建设单位自行验收结果进行评估等方式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全过程进行有效管控。
  • 监督性环境监测亟待优化?
    环境监测已全面融入环保工作主战场。目前,开展的监测工作可以分为:&ldquo 三同时&rdquo 验收监测、企事业单位自测和环境监测机构执行的监督性监测。三者是一脉相承的制度设计。   通过&ldquo 三同时&rdquo 验收监测,检验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是否具备污染处理能力。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测,是对企业治污能力的常态化评价。具有飞行检查性质的监督性监测则是督促企事业单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外部监督机制。   针对企事业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是环境监测机构的基本业务之一。确定某个企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及其总量是厘清此单位环保责任的前提。有效的监督性监测可以提前引起警觉,为降低环境风险争取时间。因此,开展企事业单位监督性监测至关重要。   近年来,随着环境监测任务量增加,工作压力增大,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环境监督性监测情况不容乐观,面临失责风险。   监督性监测为何难完成?   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性监测之所以没有取得预期效果,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一些基层环境监测站没有认清主业的工作内容,而将大部分精力放在收费等副业上。有些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工作的基层环境监测站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了超标排污现象,但监测结果未得到有效应用,挫伤了积极性,不愿主动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工作经费不足。监督性监测履行的是政府监管职能,不能面向企事业单位收费,只能依靠财政拨款。但目前这笔经费仍未列入环保部门预算经常性科目,而是从中央财政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且金额逐年压减,不利于监督性监测工作的完成。地方配套安排资金无据可依。没有工作经费作支撑,很多基层环境监测站尽量不开展这类监测。   三是监测能力不够。人员数量不足,导致技术力量超负荷运转,而无法统筹安排 缺少基本装备,特别废气监测装备不足 技术储备少,技术人员没有过硬的技术,没有开展监督性监测的底气和勇气。   四是制度设计存在不合理因素。很多监测机构反映,有关规定对企业监督性监测要求频次过高,基层监测站的工作能力不能支撑。有的市级站,辖区内有200多家涉重金属企业,按每两个月一次的频次,工作量无法承受。还有的监测要求过高,基层监测站不具备能力,致使相关监测停留在概念层面。   不论是什么原因导致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性监测不能完全落地,带来的后果都非常严重。致使一些企事业单位超标排污的行为长期得不到披露和制止,一旦环境危害集中暴发,污染受害者和造成污染的企事业单位遭受的损失都不可逆转。必须加强政策引导,采取科学措施,优化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性监测工作。   怎样优化监督性监测?   具有潜在环境危害的企事业单位数量多,特别小微企业分布散,全部纳入有效的监管范围,难度可想而知。为此,要加强宏观设计,把握监督的主动权。   一要拓宽信息渠道,提高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针对性。   首先,监测机构有自主选择需要开展监督性监测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的权力。环境监测机构按监督性监测全覆盖的要求,根据环境管理需要,以设定节奏开展巡查性质的监督性监测。其次,监测机构可以依据监测系统以外的信息开展监督性监测,主要包括现场监察移交的线索、环境纠纷案件、群众投诉等。对每一级环境监测站,应以自主性质的巡回监督性监测为基本任务,穿插以外界信息来源的监督性监测,形成常规监督性监测与临时监督性监测互补,但以常规计划性监督性监测为主的格局。   二要整合任务,提高监督性监测数据的共享水平。   当前,监测任务多头下达,数据资源不共享的现象比较突出,既消耗了监测力量,又使企事业单位产生环保工作不系统、条块分割严重的不良影响,损害环保形象。为此,要加强监测工作统筹,特别是保证监测方案科学、完整。每次开展监督性监测前要制订周全的监测计划,对一个企事业单位进行详尽的环境体检,并形成数据库。开展单项环境管理工作时,从数据库中提取相应信息即可。   三要落实监督性监测分级管理制度。   自测是企事业单位应承担的基本环境责任之一,必须100%的开展,并且要严格落实其主体责任。环境监测机构要履行监督责任,协助行政主管部门检查企事业单位是否开展了自测、监测能力是否匹配、监测质量管理水平如何、有无篡改监测数据等情况。监督性监测的比例应视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数量、监测任务的难易程度、当前的监测能力等因素确定。   企事业单位污染源按其属性、生产规模等划分为国控、省控、市控和县控4个层次。列为国控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国家要真正控制起来,针对这个群体,提环保技术要求,落实管理措施,发挥其环保示范或减排主力等作用。就监督性监测而言,也可采取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派人现场指导、质量控制或省(市、区)站(中心)交叉检查等手段,保证监督性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权威。
  • 国家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9月22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专家对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进行验收评审。验收专家组委员会一致认为,该实验室完成了建设计划任务书预期建设目标,达到了环境保护部重点实验室验收条件和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殷福才,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院长王英俭,中国科学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所长、重点实验室主任刘文清等出席了验收会。中国工程院院士潘德炉,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参加了验收会。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环境保护总部与依托合肥研究院联合建立的环境光学监测理论和技术研究的基地。实验室于2007年10月开始筹建,主要承担环境光学应用基础研究,定量监测新方法研究和环境监测高新技术系统集成研究,先进环境监测技术规程和标准的编制任务,并对完善我国环境监测系统以及国家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持。   以潘德炉院士为主任委员的专家组听取了关于实验室建设情况的总结报告,现场考察了实验室,审阅了有关实验室验收材料,实地考察了该实验室,并与实验室领导和科研骨干进行了座谈。专家组一致认为,实验室完成了组织机构建设,形成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的环境光学近侧技术创新团队 实验室基本建设完成,自主研制建立了基于多种光谱学技术的地基、移动、机载和星载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平台,具备了环境光学监测技术创新研发的能力 实验室在环境光学应用基础、定量监测新方法、环境监测高新技术系统集成和先进环境监测技术规程和标准等四个研究方向取得了一批有代表性的成果 实验室研发的环境监测技术已推广应用到全国环境监测领域,为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为促进重点实验室更好地建设和发展,验收委员会专家组建议,在现有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的基础上,申请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 验收会场 专家组考察实验室 专家组审查资料
  • 863计划“工业排放重金属监测技术”项目通过技术验收
    近日,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工业排放重金属监测技术”项目通过技术验收。  该项目开发了工业排放重金属监测技术和产品,在工业环境空气重金属的X射线荧光监测方法、固体废弃物重金属的激光诱导击穿光谱检测技术、废水重金属监测新型电极和复杂水样预处理、烟气重金属采样与快速分析技术等方面取得了实用性成果,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环境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仪、固体废弃物现场快速监测仪和废水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建立和完善了工业排放重金属监测器研发平台。  验收会上,验收专家组听取了关于项目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了相关验收材料,并进行了质询。经讨论,验收专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技术验收。
  • 农村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仪器项目通过验收
    近日,互助南门峡国家农村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仪器设备及数据软件项目通过国家环保部门验收。   记者从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委托,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近日召开了互助南门峡国家农村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仪器设备及数据软件项目验收会。   目前,该自动站可对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氮、氮氧化物、气象五参数等进行实时自动监测和数据传输。   监测站的建成,填补了青海农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空白,是国家及青海环保部门了解农村空气质量现状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这也标志着青海对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变化的研究进入数据积累阶段。
  • “优控污染物的监测技术系统”通过科技部验收
    2012年7月20日,863重点项目课题“优控污染物的监测技术系统”通过了由科技部组织的验收评审,验收专家对课题研究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课题达到了合同规定的考核指标,成果丰富,具有很好的科学实用价值。   2007年12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和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共同申报、承担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重点项目课题“优控污染物的监测技术系统”的研究任务。经过四年的努力,课题组建立了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的成效评估空气监测方法,提出成效评估技术导则,为履约提供全新、及时、科学的技术支撑 同时,在国内首次针对环境管理关注的优控污染物,建立完善的多介质监测技术体系,填补了我国环境监测工作中的技术空白点。研究成果转化成行业标准13项,出版专著2部。   课题组将继续开展环境监测的相关研究,努力解决环境监测的关键技术问题,为我国的环境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 国家重大仪器专项PM2.5监测设备验收通过
    国家重大仪器专项“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初步验收会,在项目牵头单位先河环保召开。以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陈尚芹为组长的项目验收专家组,经过科学严谨的审议后认为:项目验收材料齐全,符合验收要求;完成了任务书的指标,同意通过初步验收。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项目(2012YQ060147),是由环保部组织,先河环保牵头开发,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0月-2015年9月,旨在系统性地研究开发PM2.5系列监测产品,制定相关标准并实现产业化,制定适用于PM2.5监测的相关指标和技术规范,形成国产PM2.5监测的全程序质控体系及系列化的标准分析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我国的PM2.5监测体系。经过十几家单位三年多以来的联合科研攻关和应用示范,最终完成了各项项目的任务要求,下一步项目还要召开技术鉴定会,完成正式验收,并加快实现产业化应用,有力支撑我国PM2.5监测工作。参加此次验收会的领导众多、专家云集。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副司长吴学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傅德黔,环保部科技司刘海波处长,河北省科技厅副厅长郭玉明,石家庄市副市长郝竹山,9名专家组成的验收专家组,以及包括先河在内的各地环境监测站、环保企业、科研院所等15家项目合作单位的代表,亲临现场。国家监测总站傅德黔副站长在讲话中指出,环境监测总站作为项目的技术支撑单位,按照环保部的部署,PM2.5监测工作已在重点城市全面展开,除了国家网的136个站点以外,很多省的县级单位也铺设了监测点和监测网,还有专业的监测站点,建筑工地、路边站等等,PM2.5国家重大仪器专项发挥了关键作用。项目成果能在国家新空气能力建设中大量使用,我们的团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最后,科技部吴学梯副司长着重阐述了三点,一是要充分认识科学仪器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企业在其中要担负起重要使命 二是充分认识科技创新在企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三是希望业务主管部门和地方加快科技成果的应用。接下来,由项目负责人、先河环保技术总监李少华博士汇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各合作单位陆续针对项目的9项任务进行一一汇报。专家在每次听取汇报后,都逐一对项目任务进行质询和评议,同时认真审阅了项目相关资料。最终通过专家组的封闭讨论后,认为项目验收材料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完成了任务书的指标,同意通过初步验收。专家组在意见中还指出,该项目解决了光散射和β射线数据动态联动、锁相环及动态调整功率驱动电路设计、空气动力学飞行时间粒谱测量、虚拟式PM2.5分离装置设计等关键技术难题 实现了β射线法、振荡天平法、光散射法PM2.5监测仪和PM2.5采样器等4类共10种仪器的国产化。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上海等8个省市监测站,开展了环境适用性应用,完成了任务书要求的目标,同时各项技术指标达到任务书要求。“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项目顺利通过初步验收,标志着该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下一步通过正式验收,加快实现全面产业化,奠定了良好基础。本文由仪器仪表商情网
  • 河北先河水质自动在线连续自动监测仪课题通过验收
    2010年3月19日,由河北先河公司承担的“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监测检测专用仪器产业化示范—水质自动在线连续自动监测仪》项目验收会在公司隆重召开。   项目验收会由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侯玲林副司长主持,科技部条件与财务司马晋并处长、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科研管理处姚泽华副处长及项目管理办公室、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石家庄市科技局、石家庄市高新区经科局等领导出席了本次会议。验收专家组由中国分析仪器学会闫成德理事长、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张渝英研究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齐文启研究员/博导等11位专家组成。先河公司董事长、总裁李玉国、技术副总裁范朝、课题参加单位代表及有关项目负责人、主要成员参加了验收会。   验收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课题负责人的评估报告、技术研究报告、财务验收评估报告,测试专家组的技术测试报告,并进行了质疑,实际考察了生产线,审阅了有关验收资料。经过认真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验收要求,达到了预期的考核指标,针对我国地表水质情况快速检测监测的需求,进行了多项创新,并已形成了相关仪器的产业化,产品在多个水源地和河流进行了实际应用,效果良好,一致同意该课题通过验收。   本课题主要采用“光电催化法COD在线检测技术”、“微生物膜法BOD在线检测技术”、“紫外吸收法微型水质在线检测技术”和“紫外荧光法微型水质在线检测技术”等多种新技术,并结合光纤传输技术、GSM、GPRS通讯技术、水质数据专家分析系统,研制成功了多参数的一体化投入式水质在线快速监测仪器及系统并实现了产业化,适用于河流、湖泊、水库、城市污水、自来水供水管网等多种水体,可实现各种水体水质的布点快速自动监测或长距离、大面积巡航快速监测。
  • “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关键技术与设备” 十二五项目通过验收
    p   近日,受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委托,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关键技术与设备”项目验收会,项目组织单位安徽省科技厅的同志参加了会议。验收专家组认真听取了项目汇报,详细审查了验收材料,对项目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评价,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05f79d14-bf14-4bba-b611-42f234bf680b.jpg" / /p p   “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关键技术与设备”项目旨在针对我国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关键技术设备与技术规范的需求,研发多目标、多组分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仪器设备,在典型企业进行应用示范,并制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的有关技术规范。 /p p   项目实施以来,结合我国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仪器设备的发展现状,通过产学研联盟的优势互补和技术高效转移模式,研制出了温室气体点源排放傅立叶变换抽取式监测设备、温室气体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光谱检测设备、温室气体面源排放开放光路傅立叶红外光谱连续监测设备、多参数温室气体浓度场监测可调谐二极管激光吸收光谱(TDLAS)设备、工业燃煤CO2排放总量自动在线监测仪设备、非色散红外(NDIR)烟气CO2气体浓度检测技术与装备、烟气CO2排放计量在线监测设备等十余种大气和烟气温室气体监测装备。项目在马钢集团、山东碳素、大唐洛河电厂、华容电厂等企业开展了应用示范,并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p p   项目建立了科研院所、产业和行业用户之间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了优势互补,形成了具有竞争力的温室气体监测仪器产业链。项目的实施为我国大气温室气体排放监管和碳排放交易提供了技术支撑,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p p & nbsp /p
  • 863计划“连续自动环境监测技术系统与设备”重点项目通过验收
    2月8日,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办公室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连续自动环境监测技术系统与设备”重点项目验收会议。验收专家组听取了项目验收报告,现场考察了项目研制的部分仪器和设备。经专家组讨论,一致同意通过项目验收。   该项目由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十余家单位承担。项目开展五年来,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COD/BOD/DO三位一体在线监测仪、便携式多功能重金属在线监测电化学系统、水体中痕量活性磷/亚硝氮/硝氮和氨氮的自洁净式在线分析系统、水质在线生物安全预警系统、便携式藻类原位快速荧光监测仪、低浓度多组分芳香烃污染快速监测仪、重要有机化工溶剂在线监测仪器、大气污染多组分排放通量快速遥测设备、颗粒物污染时空分布遥测设备、污染面源排放VOCs及温室气体连续自动监测设备。   这些仪器设备在技术性能指标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性价比优于国外同类设备,成果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大气多组分污染物及其时空分布和颗粒物时空分布等监测仪器样机还分别于2008年、2009年及2010年在北京、上海和广州进行了奥运会、世博会和亚运会的大气环境观测示范运行,为大型国家重要活动的大气环境监测与预报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
  • 国家水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示范项目通过验收
    2013年10月27日,国家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在北京对水专项国家水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项目(以下简称&ldquo 监测项目&rdquo )进行了结题验收。以哈尔滨工业大学张杰院士为组长的验收专家组在听取了监测项目的研究成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并观看了示范工程视频短片,经质询和讨论,验收专家组认为监测项目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研究任务,实现了项目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达到了考核指标的要求,一致同意通过结题验收。   监测项目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牵头承担,2009年启动了下设八个课题的研究工作,分别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保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科院生态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杭州聚光科技有限公司主持。研究期内,监测项目立足于我国流域水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的充实、完善和提高,紧紧围绕着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点位优化调整技术、质量控制指标评价技术、信息集成、评价及表征技术、遥感数据反演处理与同化等共性技术进行了系统研究,共完成关键技术28项,研制了整装成套国产化环境监测仪器装备23种和水环境标准物质16种,建立了水环境监测监控信息集成、共享与决策支持系统等业务化平台4个,制订了监测标准规范(申报稿/建议稿)120项,初步构建了多目标、多手段、立体型、复合型的流域水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完成了国家、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四级水环境监测关键技术与网络体系集成示范,提升了流域水环境监测系统的技术能力,同时为监控预警主题和水专项研究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大气细粒子和超细粒子的快速在线监测技术”通过验收
    12月1日,由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安徽光机所承担、北京大学等单位参加的国家863重大项目课题“大气细粒子和超细粒子的快速在线监测技术”在广东鹤山通过了863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办公室组织的专家验收。   验收会上,来自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科院大连化物所、上海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听取了课题组长刘建国研究员关于课题工作总结及技术研制报告,并在位于鹤山市桃源镇的珠江三角洲大气超级监测站进行了实地考察,查看了课题组研制的双波长三通道气溶胶探测拉曼激光雷达、细粒子谱分析仪、大气OC/EC测定仪、以及振荡天平颗粒物质量浓度监测仪(PM10/PM2.5)等系列大气细粒子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   验收专家组认为,“该课题在宽范围粒径谱的快速分析技术、稳定的场致电离电荷源技术、超高灵敏大气分子拉曼散射信号探测技术、以及OC/EC临界温度的精确选取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了突破,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外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在珠江三角洲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构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参与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的空气质量保障,具有显著的社会和环境效益”。   该课题是863重大项目“重点城市群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与集成示范”中第一个通过验收的课题,已通过领域办中期检查和专家评审得到滚动支持,滚动课题“重要大气复合污染物快速在线和时空分布监测技术系统开发”已于年初通过实施方案论证,目前处于实施阶段。
  • 污染源、工况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通过环保部验收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经过在山东省累计半年多的试运行,6月28日通过了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组织的验收。环境保护部科技司、总量司、监测司、环境监测总站、信息中心、华东督查中心、济南电监办、河北、江苏、浙江、河南等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以及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华能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分公司及有关试点企业人员参加了验收会。   以环境保护部核安全总工程师陆新元为主任的验收委员会,听取了山东省环保厅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应用试点的报告,以及上海麦杰环境科技公司的技术报告,并实地检查了华能黄台电厂试点工作现场。验收组认为,这一系统改变了只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进行在线监控的方式,实现了从末端监控向全过程监控的转变,提高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使重点污染源监控数据更具科学性和公信性,对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提供了技术支持,对及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加强环境监督执法的力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陆新元在讲话中表示,环境保护部对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国家对在线监控的支持力度也在加大,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已经投入了100多亿元,现在国控6488家重点污染源都已实施了自动监控。但也出现了数据造假等问题,这是一个致命的问题,如果拿出来的是靠不住的数据,就起不到监控作用。他说,麦杰公司开发的这套系统在理念上有所突破,实现了从末端监控向全过程监控转变,有效杜绝了数据造假的问题,这就是这套系统的价值所在。   陆新元强调,这套系统还体现了环境执法的服务理念。通过安装工况在线监测系统,环保部门不仅对企业进行了有效监管,同时还可以帮助企业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陆新元说,“十二五”期间对环境监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增加氮氧化物、氨氮等总量控制因子。因此有必要把这套系统和其成熟的经验尽快向全国推广。
  • “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应用研究”通过验收
    我站承担的2007年度环保公益性项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应用研究”课题,通过环保部项目验收,得到好评。   本项目开展了噪声自动监测点位优化与布设、监测数据有效性、监测结果评价及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指标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取得了多项科研成果。项目成果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及呼和浩特市、珠海市等城市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与研究中得到应用。项目系统提出了适合我国的噪声自动监测技术体系,编制并颁布实施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暂行)》和《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暂行)》。   本研究较全面的解决了我国噪声自动监测的技术问题,为我国实施噪声自动监测进行了技术储备,为后续建立噪声自动监测国家标准打下了基础。研究成果基础性、应用性强,不仅可推进我国噪声监测自动化进程,也为我国环保标准、规范的制修订以及环保规划、政策、法规制定等提供了技术支撑。
  • 环保部发布三项验收标准 明确监测项目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环保部近日批准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涤纶》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此次的三项标准涉及涤纶行业、粘胶纤维和制药行业,均为首次发布,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除制药行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外,此前其余行业的污染物排放均没有专门的项目和排放值要求。此三项验收标准中,污染物监测项目数量如下: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涤纶》(HJ 790-2016).pdf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粘胶纤维》(HJ 791-2016).pdf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制药》(HJ 792-2016).pdf
  • 国家环境保护辐射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p   仪器信息网从环保部网站了解到,依托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成立的“国家环境保护辐射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p p   环保部认为,该实验室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辐射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确定的建设任务。建设期内,实验室面向国家对辐射环境管理的重大需求,围绕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及响应、电离辐射监测及剂量评价技术、电磁辐射监测技术三个研究方向,重点开展了预测预警与模拟仿真技术、惰性气体测量技术、天然辐射自动化监测技术等研究,为我国辐射环境管理提供了有效的科技支撑。同时,实验室软硬件设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形成了结构合理、稳定高效的科研团队,建立了“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达到了验收要求。经研究,我部同意国家环境保护辐射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p p   环保部希望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围绕国家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进一步集聚人才,加强与相关单位的科研合作,注重科学研究与环境管理的结合,更好地为国家辐射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p p    strong 实验室基本信息: /strong /p p im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254px" title=" QQ截图20150921091011.jpg" border=" 0" h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9/insimg/fcba6640-0ccb-4564-a008-226f58e99b9b.jpg" width=" 600" height=" 254" / /p
  • 863课题优控污染物的监测技术系统通过验收
    2012年7月20日,863重点项目课题“优控污染物的监测技术系统”通过了由科技部组织的验收评审,验收专家对课题研究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课题达到了合同规定的考核指标,成果丰富,具有很好的科学实用价值。   2007年12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和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共同申报、承担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重点项目课题“优控污染物的监测技术系统”的研究任务。经过四年的努力,课题组建立了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的成效评估空气监测方法,提出成效评估技术导则,为履约提供全新、及时、科学的技术支撑 同时,在国内首次针对环境管理关注的优控污染物,建立完善的多介质监测技术体系,填补了我国环境监测工作中的技术空白点。研究成果转化成行业标准13项,出版专著2部。   课题组将继续开展环境监测的相关研究,努力解决环境监测的关键技术问题,为我国的环境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 又一环境空气监测光谱“利器”通过验收
    空气质量是如何变化的,大气痕量气体等污染气体在地球上空是如何输运的?高分系列卫星可以实现对我国陆地、大气和海洋的观测。昨日,记者从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科学岛)获悉,由科学岛自主研发的大气痕量差分吸收光谱仪(EMI)通过验收评审,该仪器将登上高分五号卫星,成为大气“观察员”。  高分专项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16个重大科技专项之一,该专项共计划发射十余颗高分辨率对地观测卫星,从而建成我国自主的陆地、大气和海洋的卫星观测系统。  EMI可监测全球(或区域)范围内对气候和生态环境有重要影响的O3、NO2、SO2等大气痕量气体的分布和变化,定量获得我国区域上空及全球空气质量变化、污染气体的分布输运过程,监测工业排放和生物燃烧对大气组成成分、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  通俗地说,高分五号卫星携带了来自科学岛的EMI之后,可以对大气尤其是容易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的大气痕量气体进行“监控”,其数据或可成为空气质量的“晴雨表”。
  • 美调查:50%以上受检婴儿床垫含TRIS阻燃剂
    原标题:美国调查发现半数以上受检婴儿床垫含TRIS阻燃剂   美国知名媒体《芝加哥论坛报》于日前发布一份针对婴儿床垫产品中磷酸三脂(TRIS)阻燃剂含量情况调查报告。来自民间调查的这批受检产品来自于Angeles,Babies R Us以及Foundations三家企业于2011年和2012年在售的27款婴儿床软垫,对当中的磷酸三(1,3-二氯丙基)酯(TDCPP,CAS:78-43-3)和磷酸三(β-氯乙基)酯(TCEP,CAS:115-96-8)以及磷酸三(2-氯丙基)酯(TCPP,cas号13674-84-5)含量进行统计分析。经检测,几乎在半数以上受检产品中发现上述阻燃剂的情况。   TDCPP、TCEP、TCPP三种物质因其对健康具威胁性,在婴儿床垫中的使用受限。TDCPP被世界卫生组织(W.H.O.)以及消费者安全协会(CPSC)鉴定为潜在致癌物质。美国国家毒理计划、欧盟委员会以及其他相关组织也认定TCEP具有潜在致癌性。对于TCPP的相关研究则较少,但因其结构与TCEP和TDCPP类似,也被怀疑具有相似的致癌特性。在产品适用过程和适用该产品的区域周围的空气粉尘皆可产生有毒化学品暴露。   20世界70年代的美国,TDCPP仅被用于儿童睡衣,目前该物质位列加州65致癌物清单以及华盛顿州儿童产品需高度关注物质(CHCC)清单之列 TCEP也在加州65致癌物清单中,同样也被华盛顿州和纽约州限制适用。加拿大已经禁止TCEP用于供三岁以下儿童适用的产品中。   仅仅在刚过去的2012年,美国民间和政府对化学阻燃剂的相关活动就不少:   2012年3月,美国最大儿童汽车座椅Britax向密歇根州儿童环境健康和生态中心承诺将逐步淘汰儿童产品中的溴化阻燃剂、氯化阻燃剂使用   2012年5月,美国参议院致信环境保护署(EPA)要求EPA全面调查阻燃剂安全性,限制有毒化学阻燃剂使用   2012年7月,美国儿童产品行业巨头Graco children's products Inc. 宣布在所有的产品系列中禁用有毒化学阻燃剂   2012年10月,美国华盛顿州引入《无毒儿童法案》(Toxic Free Kids Act),对使用对象为12岁以下儿童的产品中的磷酸酯类阻燃剂:TDCPP和TCEP颁布禁令。该法案预计于2014年7月1日生效。   化学阻燃剂的安全问题更多的为各界所关注,对环保阻燃剂和物理阻燃方式的呼声越来越热烈。这样的形势下,对企业的产品生产就提出了更多的要求,相关企业应重点关注法规变化,调整产品生产环节,保证产品顺利行销。
  • 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监测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日前,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监测重点实验室顺利通过验收,标志着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监测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正式列入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序列。该重点实验室是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于2021年5月批准,以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为依托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陕西金色科技有限公司为成员单位,联合共建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后,将更好地致力于坚持创新驱动,不断探索新技术、新方法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加强在先进技术、关键技术、“卡脖子”技术,以及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等方面的研究。在产学研结合方面,重点实验室将积极与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紧扣产业发展需求,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发挥在科技创新、服务监管和助力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优势,为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 863项目有机化工溶剂在线监测技术与设备通过验收
    日前,由中科院大连化物所所承担的国家863项目“重要有机化工溶剂在线监测技术与设备”顺利通过科技部组织的专家验收。验收专家组由资源环境863领域专家组组长王子健教授任组长,成员包括聚光科技董事长王健及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科院等单位的七位国内资源环境领域知名专家。该项目共申请11项发明专利(2项授权,1项PCT),软件登记2项。专家组一致认为,项目圆满完成了各项技术和经济指标,研制的仪器具有广泛应用和推广价值,为产业化运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针对我国大宗有害挥发性有机化工溶剂在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对在线监测技术的迫切需求,大连化物所李海洋研究团队基于离子迁移谱技术研发了用于重要有机化工溶剂的在线监测技术和成套设备,并应邀参加了“十一五”国家重大科技成就展。该项目实现了对二氯甲烷、丙酮、醋酸酐、二甲基亚砜、丙烯腈、丙烯酸酯、苯、苯酚和对二甲苯等化学品的在线监测,单次测量响应时间小于3秒,最低检测限低于0.05ppm 研制出新型高效的大气压辉光放电电离源和UVRI电离源,属于国内外首创,具有原始创新性,相关结果均发表在“AnalyticalChemistry”杂志上。另外,研制的化学毒剂报警仪在国防建设中发挥作用 研制的爆炸物和毒物检测仪器被用于北京奥运安保和上海世博会安保 为重庆电力科学院研制了用于检测绝缘开关中SF6纯度的在线监测仪,为哈尔滨医科大学研制了用于手术中麻醉剂在线测量的仪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研究团队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ORNL)开展合作研究,发展基于离子迁移谱的地下水中含氯VOCs的原位在线测量技术,ORNL提供10万美元用于人员交流和新型离子迁移管及其部件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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