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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改革相关的资讯

  • 717万!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超高效液质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7972、项目名称: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超高效液质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7,170,000.00元最高限价:717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豫政采(2)20231392-1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超高效液质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一297000029700002豫政采(2)20231392-2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超高效液质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二260000026000003豫政采(2)20231392-3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超高效液质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三160000016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包一:超高效液质联用仪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包二: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飞行时间质谱仪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包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系统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5.2采购产品名称和数量:包一:超高效液质联用仪1套,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包二: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飞行时间质谱仪1套,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包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系统1套,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5.3技术需求:详见附件5.4交货期:包一、包三: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安装并调试完毕,包二: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安装并调试完毕;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6质保期(质量保证期):国产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进口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09月05日 至 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nggzy.net/)3.方式:凭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供应商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4.售价:0元三、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地址:郑州市经二路8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0371-660810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联系人:郭老师联系方式:0371-6899888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老师联系方式:0371-68998885
  • 重庆市盐业协会发布《风味食用盐中碘的测定》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重庆市盐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准发布《风味食用盐中碘的测定》为重庆市盐业协会团体标准,标准编号为:T/CQYX 001-2023。本标准于2023年5月10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附:风味食用盐中碘的测定 重庆市盐业协会2023年4月17日
  • 热分析结合机器学习实现烟叶风格评价达国际领先水平 福建中烟两项目获行业科技奖
    近日,中国烟草总公司表彰奖励了一批重大项目和优秀科技工作者,其中福建中烟两个项目和两位同志获得殊荣,分别是:《天然茶香料规模化精准制备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获中国烟草总公司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基于计算流体力学的细支卷烟燃烧机理研究及应用》获中国烟草总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技术中心李华杰、邓其馨获中国烟草总公司创新争先奖一起来看看这些创新项目和创新达人吧01《天然茶香料规模化精准制备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主要完成人:范坚强 张峰 伊勇涛 谢金栋 胡军 洪祖灿 茅中一 刘珊该项目针对天然香料存在的特色原料筛选及处理不够精准、开发技术不够高效、规模化生产香料存在质量波动、功能传导精准应用有待提升等行业共性问题,以福建最具特色的茶叶为研究对象——● 形成了以“一种制备香料的方法、香料及其用途”为核心专利的茶原料精准筛选处理、茶香料高效开发、稳定可靠规模化制备及功能作用精准传导等4大专利技术板块;● 建成了行业首条天然茶香料生产线;● 开发生产出一系列茶香料、茶香基模块,并拓展开发出其它多种天然香料、香基模块。目前,茶香料等自主研发生产的香料已成功应用于20个卷烟产品中,并以天然茶香料为核心香料开发出茶香风格突出的高价位“金砖”系列卷烟。项目不仅显著提升了企业香精香料的自主研发和自我保障水平,也为行业天然香料研发应用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范本和共性生产平台。关键技术已推广至郑州烟草研究院、河南中烟等多家单位,推广应用效果显著。02《基于计算流体力学的细支卷烟燃烧机理研究及应用》主要完成人:李跃锋 李斌 李巧灵 谢卫 刘泽春 李华杰 钟洪祥 邓小华 王乐 张齐该项目通过对卷烟燃烧时物理化学过程的数学表达,搭建设计要素、燃烧状态和设计目标间的构效关系。● 采用计算流体力学(CFD)的方法构建细支卷烟燃烧模型,阐述了卷烟燃烧传递机理及各设计要素的作用机理;● 基于对卷烟燃烧机理的深入研究,首次将热分析技术与机器学习算法结合,实现对烟草质量风格的量化评价;● 最终形成计算流体力学导引下的细支卷烟系统化设计体系,并应用于福建中烟多个牌号的新产品开发和老产品维护。项目填补行业在卷烟燃烧数值模拟研究领域的空白,为行业细支卷烟开发设计提供快速便捷的工具。鉴定委员会一致认为,项目在“细支卷烟燃烧数值模拟”和“基于热分析图谱结合机器学习算法实现烟叶风格评价”两个方面具有显著创新,达到国际领先水平。03李华杰:守护工艺 创想当“燃”人物名片2004年入职,高级工程师,主要负责卷烟工艺技术研究,多次参与行业重大专项项目和福建中烟科技项目,2016年以来获得中烟科技进步奖项4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12项。研究制定行业标准5项,并作为第一副主编编著30万字以上书籍3本。作为一名潜心钻研的科技工作者,多年来,李华杰立足自身技术领域,积极投身企业及行业的科研创新与服务工作,推进行业重大专项工作实施,推动卷烟生产过程品质控制,增强工艺装备技术支撑能力,促进行业质量管控标准化和规范化… … 可以说,他是一个研究型的实践者,亦是一个实践型的探索者。● 推动生产制造工艺技术及装备功能的不断完善优化,为企业产品、原料等各领域的集成协同提供了很好的生产制造与创新平台;● 完成了《再造烟叶涂布率的测定 烘箱法》等行业标准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填补了行业关键领域质量管控标准的缺失;● 作为卷烟产品工艺的“守护者”,近几年他和项目团队积极开展库存不适用烟叶加工技术研究,为提前一年半完成了国家局布置的30万担不适用烟叶的消化使用任务作出积极贡献。04邓其馨:埋首耕耘探“气”之路人物名片2009年进入福建中烟技术中心实验室,主要从事卷烟烟叶及烟气化学成分分析与应用、卷烟原辅材料质量安全保障及产品降焦减害的技术研究。2016年破格评为高级工程师,2017年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五年来,授权发明专利10项,发表SCI论文4篇,在《德国烟草科技》《烟草科技》《中国烟草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多次获得福建中烟科技进步奖项。从关注实验本身到关注实验与卷烟产品之间的联系,将研发新技术、共性规律应用到产品开发当中,真正让技术研发落地,这是邓其馨从事十多年科研工作最大的收获。入职至今,邓其馨一直在福建中烟技术中心实验室,与烟草化学打交道。● 在基于烟气化学成分的通风卷烟调控技术研究方面,首次采用“卷烟烟气截留释放模型”尝试探究了滤嘴通风影响卷烟烟气化学成分变化差异的根本原因,为通风卷烟产品通风设计开发优化,产品维护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并应用于福建中烟在产卷烟规格分析及新产品设计,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此外,他在卷烟原辅材料质量安全保障及产品降焦减害方面努力探索,对福建中烟卷烟品牌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 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又有新动向:组建新的企业集团
    p   大连市属公益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出来了,力度很大内容很多,其中大连市产品质量检测研究院、大连市计量检测研究院、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大连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大连市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站、大连市标准化研究院、大连市客运出租汽车里程计价器监测维修管理站7个单位剥离公益性职能,转企改制,整合经营性业务,组建大连市检验检测集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2b239745-1aa8-47a8-88a4-c337481601dd.jpg" style=" " title=" 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83d952e1-c4bc-4d12-9c1a-8a9890cbbc5b.jpg" style=" " title=" 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4810a436-a594-419c-a04a-b72d4c9be148.jpg" style=" " title=" 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3976dab3-5842-4092-85ce-68e088421ee7.jpg" style=" " title=" 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311e2f5e-b10d-4f1a-a7f7-307f141efbc5.jpg" style=" " title=" 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9fb54acd-eb16-4fc5-9f8e-bd899e3b18f0.jpg" style=" " title=" 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71b6f129-dbaf-4786-a6ec-7412525d6de0.jpg" style=" " title=" 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insimg/21590a03-568b-4217-ac8d-4213801d98ee.jpg" style=" " title=" 8.jpg" / /p p br/ /p
  • 市场监管部门深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制度改革——质量“体检证”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通过国际认证,能拓展企业发展空间,为企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四川成都彩虹集团负责人说。该公司在成都市武侯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的帮助下,先后获得多项国际认证,生产的电热毯等取暖产品已成功进入欧盟市场,并逐渐拓展至澳大利亚、北美、南非等市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在6月19日举办的世界认可日中国主题活动上说。该活动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中国贸促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主题是“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建设质量强国促进全球贸易”。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具有市场化、国际化的特点,世界各国普遍采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方式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经济贸易发展,被称为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据统计,全球80%的贸易活动与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其中2/3涉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合格评定活动。近年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围绕产业体系布局,全面推进能力建设,促进各行业加强质量管理,构建了统一开放的合格评定体系,有力促进市场制度规则统一,推动全球贸易便利化和内外贸一体化。我国合格评定体系与国际全面接轨,互认范围覆盖全球经济总量95%以上的经济体。助力企业抢抓市场机遇,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充分发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传递信任、消除壁垒、促进循环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基础性制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和规则,加快完善统一管理、共同实施、通用互认、权威公信的合格评定体系,在推行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促进市场规则统一和要素资源流通。要深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改革,在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运用告知承诺、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要主动配合国家外交外贸战略,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合作机制建设,促进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框架下合格评定成果落地,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以合格评定的便利化安排,促进全球贸易稳定增长,增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新优势。
  • 税制改革“加速跑” 企业买先进仪器有底气
    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资源税为代表的重大税制改革正在加快平稳推进中。给企业减负,就是给经济减负。作为一个个经济细胞,企业也在细算“减税账”中,积极适应着税制环境的新变化,加快着自己转型的步伐。  营改增:企业减税放大招  谈起营改增,小南国餐饮控股有限公司事业群总裁徐栋盛为记者算了一笔账:自5月1日营改增开始,到6月底,我们公司税款减少约900万元,预计今年整体减少近5000万元。  “我们属于门店众多的餐饮企业,营改增后,房地产、建筑业纳入抵扣,租赁和装修也可以‘节省’不少成本,这些在营业税时代都是无法想象的实惠。”徐栋盛说,下一步,小南国将借助政策利好,进一步规范企业健康发展。  2016年5月1日起,覆盖最后4个行业的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这场涉及1100万户纳税人、减税规模超过5000亿元的税制改革,也以“减税”效应倒逼企业规范经营,不断促进各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和精细化发展。  “我们主营业务是通信建设,营改增后,90%以上项目的材料成本不再计入税基,且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仅今年5月、6月公司就节省税款70多万元,预计全年将少缴税款300余万元,相当于公司全年利润的四分之一。”甘肃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高健说。  “有了税收政策支持,公司发展一下子有了底气。今后更有能力采购先进的仪器仪表,增加研发投入,改善员工待遇。”高健说。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吕冰洋说,营改增对创造全国统一市场环境有积极作用,对于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是重大利好,这是一个在减税效应之外更为重要的积极政策效应。  资源税:绿化税制出实招  8月1日8时,青海格尔木市开出了资源税全面改革后全国第一张税票。  作为全国第一位按从价计征方式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了2428.8万元资源税,税费负担率下降1.78%。  8时35分,河北作为全国唯一的水资源税试点改革省份,石家庄市裕华区地税局也顺利开出第一张水资源税完税凭证。  “取水量568立方米,应纳资源税1192.8元,税收成本每月将降低2520元。”河北承德兴隆希力药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伟仔细算了一笔账。为适应改革,今年5月,这家公司投入使用了新的蒸汽锅炉,实现了水蒸气的循环利用,相较于以前水蒸气直接排出,每天能节约用水30至40立方米,直接降低了生产成本。  今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这一旨在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发展绿色经济的重大税制改革,也成为我国绿化税制的实招硬招。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资源税改革促进节能减排的效应将会越来越明显地释放,企业也会根据税制的调整,改变自己以前粗放的经营行为,绿色经营、绿色转型、绿色发展的生产和经营氛围会逐渐形成。  纳税服务:企业办税有新招  今年9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被评定为“一类”的纳税信用等级最高的出口企业,能够享受“绿色通道”,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出口退(免)税。  不仅如此,税务总局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共推出41项优惠和便利,将其享受的激励措施从税收服务拓展到国土、财政、环保、金融等18个领域。其中,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给予贷款便利的“税银合作”成为一大亮点。  从事电力设备制造的武汉奥特科技有限公司,就是“税银合作”的直接受益者。公司总经理李四平说,“去年我们就尝试着凭纳税证明申请了2笔共300万元贷款。因为‘税银合作’从申贷到放款只花了3天,不仅时间比抵押贷款节约,而且费用也省了。”  在企业日常办税中,一窗办、网上办、码上办等新纳税服务举措不断推出。不少公司会计表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解决了纳税人重复跑路、多头报送资料等问题,而且一些普通纳税业务在网上就能办理,基本不用去办税服务厅。  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说,用优化服务的“加”可以换办税负担的“减”,便捷的日常纳税服务以及直接与税收信用挂钩的激励措施,增强了纳税人在税制改革中的“获得感”。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制度改革的思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许可从 1985年实施至今,已走过 36年,我国的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但该项制度上位法及其管理方式并未作同步调整。相对滞后的机制体制导致检验检测市场许可与监管面临着极大挑战,出具不实或虚假报告情况时有发生,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制度传统许可方式所能发挥的作用已经到达了边际值,亟需进行制度创新。《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是资质认定许可制度改革的一份重要文件,该文件发布后,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对该文件的进一步解读都提出了迫切需求,本文旨在阐明有关改革措施设立的出发点、改革期望达成的目标以及对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未来发展的思考。根据改革要求及市场需要采取告知承诺制《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 “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 “证照分离”改革的四种方式: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并明确了四种方式的适用情形,为行政审批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对照四种改革方式,结合我国检验检测市场的基本情况,确定了资质认定许可的改革路径。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结果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有检验检测机构 44007家。检验检测机构数量持续增长,行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机构改革、购买服务、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政策的出台,加速了检验检测行业的市场化转型。但检验检测机构的个体规模和服务能力良莠不齐,同质化竞争现象突出,部分行业保护仍然存在。市场成熟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暂不具备完全通过市场手段进行自我调节、自我规范的能力。加之此项制度上位法对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确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作为结果采信前置条件等原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仍然有保留的客观条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许可从1985年实施至今,已走过 36年,我国的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但该项制度上位法及其管理方式并未作同步调整。相对滞后的机制体制导致检验检测市场许可与监管面临着极大挑战,出具不实或虚假报告情况时有发生,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制度传统许可方式所能发挥的作用已经到达了边际值,亟需进行制度创新。上海浦东新区的探索性研究及其试点,为改革提供了样版。早在上世纪20年代,美国学者哈休特提出“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检验检测机构所承担的产品质量检测及其符合性判定,是作为事后(生产后)质量管理的技术手段而存在的。依照《产品质量法》关于检验机构民事责任的相关表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可见,检验检测机构与产品质量的关系为间接关系,可以通过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行为、有效防范风险。检验检测资质认定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并没有取消,但审批效率得到了极大提升。行政机关将法律赋予的权力,通过告知承诺让渡给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自我评价,同时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遇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处罚的处罚,进一步提高了行政管理的效能。依法依规界定许可边界依照《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仅有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985年颁布的《计量法》第一次提出了对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准入性要求,“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是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根本依据。2003年颁布的《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 “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经依法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条例》与《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共同作为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的依据。由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程序基本相同,2005年颁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已提出用资质认定替代计量认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也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对外公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 [2019]206号)提出“依法界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逐步实现资质认定范围清单管理”,明确了并非所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都需要经过资质认定。依据行政许可 “解禁说 ”的观点,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出一般禁止性限制的领域其市场是自由的;反之,法律、行政法规对于具有潜在危险性的领域加以限制。通过许可的手段进行解除限制,应用在检验检测领域,即必须依法界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不能乱用、滥用行政权力。只有那些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的领域例如从事产品质量检验(包括机动车检验)、食品检验、医疗器械检验、化妆品检验的机构需要进行资质认定。依照《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许可。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可以作为对司法鉴定机构开展资质认定工作的依据,其范围包括法医、物证、声像以及后续根据物证司法鉴定大类中的“微量物质”领域,拓展到环境安全损害司法鉴定,以及食品安全损害司法鉴定新领域等,这些已突破了产品质量检验的范畴,是资质认定制度中的特殊领域。要简化证书,多证合一,突出法人治理依照原《标准化法》(1988年)第十九条的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检验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检验机构,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原质检、农业、信息产业、轻工、商贸、机械等行业主管部门设立并授权了“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及 “行业检验检测中心”,此即为 “授权名称”的由来。过去,为便于相关机构使用授权名称开展检验检测活动,资质认定对授权名称单独颁发证书,如同一个法人主体取得多个授权名称,就会有多张证书。但随着检验检测行业市场化、法治化的推进,特别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已完全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模式,以招投标的方式选取承担产品质量检验的机构,承检机构早已突破授权机构范畴。 “授权名称”产品质量检验资格的法定意义已经不复存在。检验检测机构更需要通过“国家质检中心”“行业质检中心”的名称来体现机构在整体规模、专业程度、技术研发等领域的领先地位。但直接以上述名称参与市场活动,与市场监管保障各类主体平等竞争的初衷相违背。同时,以“授权名称”取得资质认定已有在法律诉讼中被判定为无资质出报告的先例。因此,本次改革突出强调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申请资质认定的机构必须是实体。同时,为了继承原有授权制度,不搞“一刀切”,专门设计了资质认定证书附页,证明检验检测机构取得授权名称的情况,这是对原有制度的继承和发展。相信随着检验检测行业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机构不依赖于政府授权的拐杖,在创建自主品牌的道路上勇敢迈进。关于资质认定制度未来发展的观察与思考《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需检验合格方能上市销售”,是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催生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主要分为产品准入许可检验(包括注册检验)、监督抽检、认证检验等形式,为政府的监管活动提供技术支撑。因此,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业务来源过去主要依赖于政府委托。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特别是“放管服”改革以来,更加强调减少政府干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调由市场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对产品质量管理的意识不断提升,对质量监控、技术研发、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社会委托检验的数量和占比不断提高。仅以2019年数据为例,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共出具行政执法类报告 3795.36万份,出具社会委托报告45527.45万份,社会委托报告的数量是行政执法类报告的近 12倍,委托对象主要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电商平台、认证机构等,检验检测行业的定位从主要服务于政府转向服务于市场。与市场贴合度的提高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需求和问题,引发了对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究竟要管谁、要规范哪些活动的问题,政府职责与市场的边界需要划分清楚,政府既不能充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背书人,也不该成为某些商业活动不分边界的陪跑者,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了资质认定应该调整的范围,包括为司法机关、行政机构、仲裁机构以及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活动,表明了资质认定调整的检验检测活动应该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社会认同,从这点出发可能对重新认识和理解该项制度,制定相关政策有所帮助。
  • 机构改革后,检验认证工作的方向在哪里?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认证认可工作要点》的通知 /strong /p p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部室、下属单位: /p p   现将《2018年认证认可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实施。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8年3月14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 COLOR: #ff0000" strong 2018年认证认可工作要点 /strong /span /p p   2018年认证认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提高认证认可供给质量为主线,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统筹推进认证认可体系建设,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深入开展百万企业认证升级行动、高端认证质量惠民行动、认证服务地方行业行动、“中国认证,全球认可”行动、“认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等五大主题行动,着力抓好以下八项重点任务: /p p    strong 一、着力抓好《意见》落实,统筹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strong /p p   1. 推动各地方、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以下简称《意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出台推进质量认证的专门政策,建立协调机制,制定推进措施,完善配套条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质量认证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 /p p   2. 推动各级政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方案,将质量认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意见》实施过程中,认证认可全行业对于新问题、新现象要深入研究,大胆探索,示范引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p p   3.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和宣传手段,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络加强宣传报道,对《意见》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解读,提高质量认证的社会认知度,及时做好舆情引导和协调应对。 /p p    strong 二、着力推动质量变革,深入开展认证认可助力质量提升行动 /strong /p p   1. 开展百万企业认证升级行动,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为抓手,推动100万家企业学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完成45万家获证企业体系升级换版工作,树立一批质量标杆企业。发挥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当好质量管理“领跑者”,带头推进质量提升。组织中小微企业质量认证帮扶活动,针对中小微企业需求开设免费培训课程,提供质量援助方案,补齐质量提升短板。 /p p   2. 各地认证监管部门和从业机构要大力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工作,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质量诊断增值服务,不断提升认证提升质量效果。 /p p   3. 开展高端认证质量惠民行动,引导市场增加高质量产品、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在食品消费品领域,重点开展有机食品、智能家电、儿童用品、交通一卡通等产品认证,扩大“三同”工程实施范围,逐步增加“三同”企业及产品数量。在装备制造领域,重点开展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车联网导航产品、城轨交通装备等认证。在服务业领域,重点开展健康服务、养老服务、金融服务、教育服务等认证。 /p p   4. 开展认证服务地方行业行动,围绕各地方、各行业高质量需求,创建一批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实施一批质量认证服务示范项目,打造一批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高端质量品牌。 /p p   5. 鼓励国务院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出台质量认证促进政策,支持具备条件地区开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推动认证认可在政府监管、社会治理、污染防治、精准扶贫等领域的应用。健全政府、行业、社会多层次采信机制,推动广大企业尤其是中西部企业、服务企业、中小微企业获得认证,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 /p p    strong 三、 着力加强执法监管,坚决维护认证认可公信力 /strong /p p   1. 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逐一排查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证书或者标志等行为。严格强制性认证监管,针对抽查合格率下滑或波动大的产品,集中排查风险隐患 针对相关产业集聚区、问题多发区,加大对无证出厂、销售、进口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p p   2. 根据产品风险程度和产业成熟度,对强制性认证目录产品及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加严新实施CCC产品、电商CCC产品的监管。对新设立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加大监管力度,适度增加监督检查项目及频次。基于风险管理模式,适时调整扩大《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对产品风险较高的已注册企业实施年度验证报告制度,落实境外企业主体责任、官方机构监管责任。推动制订《检验检测机构管理条例》、修订《认证认可条例》,完善执法监管的法律规范。 /p p   3. 建立认证认可全过程追溯平台,推广APP等移动监管工具,运用信息技术实时化、智能化识别异常认证活动。完善从业机构信息公示制度,探索建立获证企业承诺制,引入自我声明的合格评定模式,接受社会监督。 /p p   4. 落实《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对违法主体追究民事连带责任,实行“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加强认证认可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机构及人员列入“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建立永久退出和终身禁入机制。 /p p   strong  四、着力优化制度供给,出台认证认可制度“一揽子”改革举措 /strong /p p   1. 落实CCC认证改革总体方案,推动“目录瘦身、简化程序、减轻负担”。实施认证目录法规式管理,推动强制性认证与强制性标准深度融合,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长期质量稳定的低风险产品调出目录 依据产品的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分别采用企业自我声明、“型式实验+企业自我声明”、“型式实验+工厂检查+证后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 压缩认证单元,合并工厂检查环节,减少重复审核和发证数量 改革CCC标志发放管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扩大实施机构指定数量,进一步打破认证检测市场垄断,给予企业更多自主选择权。 /p p   2. 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以绿色建材产品为突破口,切实做好标准协调、目录发布、能力评价、国际合作等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要求,建立完善网络安全产品检测认证制度,会同网信办等有关部门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检测认证实施机构名录,推动认证检测结果互认,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 /p p   3. 适应产业形态和质量管理变革趋势,加快工业产品自愿性认证创新步伐,积极发展综合化、整合型认证服务项目,增强认证制度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整合完善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推动“一审多证”,促进食品农产品认证与进出口食品注册备案融合发展,完善注册备案采信第三方认证机制。 /p p   4. 完善认证机构审批程序,升级网上审批系统,探索认证机构行政审批方式多元化。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精简合并相同、相似的技术评审事项,严格资质认定标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等行业资质认定工作,提升技术评价工作有效性。 /p p    strong 五、着力完善行业环境,培育壮大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strong /p p   1. 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强化认证活动的第三方属性,健全市场化运行机制,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认证联盟,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着力解决认证服务“同质化”现象,提升获证企业和采信主体的“获得感”。 /p p   2. 重点提升食品农产品、生物医药、信息安全、智能制造、新能源、碳交易等领域支撑服务能力。培育一批区域型和专业型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以检验检测认证为“连接器”的产业聚合新模式。鼓励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一站式”服务和“一体化”发展,为社会用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服务。构建军民通用检验检测认证体系,服务军民产业融合发展。 /p p   3. 积极应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在信息安全、物联网、电商服务等领域试点推行“互联网+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新模式,适应信息时代质量提升需求。构建“认证机构多维全景画像”,运用大数据技术多维度反映认证机构综合能力和运行状态,引导社会各方按需采信认证认可结果。推进认证认可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电子化,促进行业绿色发展,提高服务效率。 /p p    strong 六、着力夯实基础建设,提升认证认可工作效能 /strong /p p   1. 加快构建统一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大数据中心,系统优化综合业务管理信息平台,提升数据治理水平,解决“数据碎片”和“信息孤岛”问题。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与国家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无缝对接,建设面向社会用户的信息数据共享接口,提升“云桥”信息共享平台服务功能。 /p p   2. 实施认证认可标准精品工程,组织制定一批协调一致、突出行业特色的认证认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为高端品质认证和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提供支撑。实施检验检疫标准提质工程,强化流程管理,提升检验检疫标准化保障执法把关、服务贸易便利的能力。实施认证认可科技攻坚工程,以“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为龙头,提升认证认可科技整体水平。 /p p   3. 巩固认证认可检测服务业统计制度实施机制,持续改进统计信息化系统,提升数据统计分析运用精细化水平。完成年度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年度统计数据。继续完善认证认可强国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建立认证认可有效性综合评价机制,提高认证认可事业发展质量。 /p p    strong 七、着力深化国际合作,扩大认证认可国际影响 /strong /p p   1. 主动对接《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重点国别规划》、《“一带一路”建设三年滚动计划》,以欧亚经济联盟、海湾合作委员会等为重点,推动“一带一路”认证认可国际合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借助行业联络机制和地方协作平台,形成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整体合力。推动合格评定政策沟通、标准协调、制度对接、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加快绿色低碳、跨境电商等新领域互认进程。 /p p   2. 积极引入国外先进标准、技术和服务,提高引资引智的质量效益。支持国内机构拓展国际业务,推动更多机构加入国际互认体系,在食品农产品、消费品、装备制造等领域深化双多边合作互认成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大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力度。 /p p   3. 积极参与和主动引领认证认可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向国际社会提供认证认可“中国方案”。积极推动绿色、有机等国内认证制度获得国际互认。办好认证认可官员国际研修班,促进国际政策技术交流,加强对外培训援助。做好第83届IEC大会筹备工作,支持办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p p    strong 八、着力加强党的领导,提升认证认可队伍建设水平 /strong /p p   1.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党组关于认证认可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扣贯彻落实中央24号文件和国务院第185次常务会议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 /p p   2. 加强认监委对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的指导,强化信息共享、交流反馈、调研督办机制,改进绩效考核办法,提高综合管理效能。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各级认证监管部门、从业机构要针对实际需求制订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做好财务保障,拓展培训层次、频率和深度,推进认证认可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认证认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进人员注册管理工作。 /p p   3. 全行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驰而不息反“四风”,树立优良政风行风。结合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推广“支部三级共建”等典型经验,增强认证认可服务基层、服务一线的实效。 /p p   4. 切实加强财务保障能力和监管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认监委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调整监管模式,做好认证认可收费监管。 /p
  • 河北七措施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七条措施》,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推动河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促进全省检验检测机构高质量发展。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获得省市场监管局(原省质监局)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2年内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增加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场所变更、机构改革(企业改制)造成的合并或拆分等事项时,可以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资质认定。特殊食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除外。压缩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时限。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事项的承诺时限为50个工作日内。其中,受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技术评审不超过30个工作日,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发证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各类变更事项的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简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材料。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涉及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鉴定资格证书(适用刑事技术机构)材料时,可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持续放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简易扩项项目数量。检验检测机构在申请增加检验检测项目(10个参数以内)时,在不需要增加新仪器设备情况下,且该项目涉及的产品类别已取得其他参数资质认定的,可每隔3个月以简易扩项方式提出新增检测项目申请。简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换证评审方式。检验检测机构在上一证书周期内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且2年内接受过省、市监督检查或现场评审的,在不涉及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调整、未增加检验检测项目的情况下,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时,可采取书面审查方式进行技术评审。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应急评审常态化。检验检测机构在申请新增检测项目等需要进入现场评审的资质认定申请事项,因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原因造成不具备进入现场评审条件时,可采用远程评审方式进行技术评审。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重点领域、首次取得资质认定证书及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查虚假数据、不实数据等违法行为。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认定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规定撤销资质认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 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座谈会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精神,总结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成效,对下一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的推进进行了部署。会议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凝聚共识,持续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重点是依法界定资质认定范围,统一许可事项清单;梳理两级许可边界,探索下放国家级许可事项;积极推动简化审批手续,大力优化审批服务;着力提高技术评审质量,统一准入尺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衔接,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会上,认可检测司和法规司相关负责同志通报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立法工作和资质认定改革推进情况,介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资质认定范围清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及要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线负责同志就相关改革措施的落实及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等进行了研讨交流。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线相关负责同志共50人参加会议。
  • 农业农村部 | 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服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和适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维护养殖健康安全和降低系统性风险,农业农村部拟在全国开展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   2016年7月,我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探索调整完善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允许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免疫,免疫合格后申请财政直补(以下简称“先打后补”)。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印发《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农牧发﹝2019﹞44号),部署推进“先打后补”工作。从近期调度情况看,“先打后补”政策向社会释放了明确的改革信号,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由于配套措施不系统,第三方服务提供不充分,加上部分地方认识不统一,改革总体进展较慢,覆盖面较低。   近年来,我国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大幅提升,养殖场户自主免疫意识明显提高。生产服务社会化有了长足发展,为解决中小场户自行免疫难题创造了有利条件。监管信息化能力大幅增强,为提高补助资金在线审核管理效率提供了技术支撑。“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先打后补”前期探索积累了一定成功经验,为后期全面推行改革奠定了实践基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是服务养殖主体和适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推进简政放权和降低系统性风险的必然选择,也是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抓手。   二、明确改革的思路目标   着眼于化解强制免疫补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风险,巩固并提升强制免疫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行疫苗流通市场化,放开强免疫苗经营,实行养殖场户自主采购 支持免疫服务主体多元化,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免疫服务等多种形式并举 促进免疫责任明晰化,落实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谁生产谁负责,谁受益谁付费 实现免疫管理信息化,推行强免疫苗补助“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   2020—2021年,在河北、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云南、宁夏等10个省份的规模养殖场户开展深入推进“先打后补”改革试点,其他省份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确定试点范围和对象 2022年,全国所有省份的规模养殖场户实现“先打后补”,年底前政府招标采购强免疫苗停止供应规模养殖场户 2025年,逐步全面取消政府招标采购强免疫苗。树立“生产者防疫、受益者付费”理念,支持市场机制在强免疫苗经销、采购、免疫服务等环节起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富有活力、高效规范、监管有力的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   三、强化法律法规配套   加快修订和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进一步明确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和义务。修订《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放开强免疫苗经营渠道,允许疫苗生产企业及其委托的兽药经营企业面向养殖场户销售疫苗,加快培育充分竞争和有市场活力的强免疫苗产销体系。允许开展试点的养殖场户或第三方服务主体向疫苗生产、经营企业购买强免疫苗产品,具体办法由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各省份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地方性配套法规政策,确保“先打后补”改革顺利推进。   四、强化信息支撑保障   各省份要依托现有的省级畜牧兽医管理信息平台,开发建设“强免疫苗直补”信息管理模块,实现养殖场户“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养殖场户或第三方服务主体完成强免疫苗免疫接种后,借助手机APP、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据实填报强免疫苗使用量和畜禽饲养量,扫描疫苗二维码、上传疫苗包装照片,结合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数据、强免效果监测评价和产地检疫等凭证,作为发放补助资金依据。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牵头制定强免效果监测评价规范和信息管理模块数据格式规范,供各地免费使用 研究推广信息化智能化入场采样监测技术设备,避免因采样监测造成养殖场动物疫病传播。   五、强化效果监测评价   各省份要组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养殖环节疫苗使用效果跟踪监测和评价,定期公布监测评价结果,确保强免疫苗安全有效。养殖场户或第三方服务主体根据疫苗使用和效果监测评价情况,自行选择购买国家批准的强免疫苗。逐步打通“强免疫苗直补”管理系统与国家兽药产品追溯、动物免疫档案、疫病防控、检疫出证等信息系统数据,实现全国联网、动态交换和在线监测。将强制免疫情况与产地检疫、财政补助等政策措施挂钩,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免疫的养殖场户,其饲养畜禽在检疫中按照不合格处理,不予发放补助,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六、强化服务管理责任   各省份要支持、鼓励各地发展社会化免疫服务组织,推动、引导养殖场户自行开展免疫或向第三方服务主体购买免疫服务,督促养殖场户落实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对拒不履行强免义务、因免疫不达标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场户或第三方服务主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建立村级防疫员和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责任制,量化强制免疫工作任务,明确考核指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应免尽免。结合春防秋防、包村包场排查、入场采样监测等工作,定期抽查核实强免疫苗使用量、畜禽饲养量、检疫出证量等数据的一致性以及强制免疫效果。   对目前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继续实施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强免疫苗,强化招标疫苗质量监管,谁招标谁负责,出了问题要追责。加强畜牧兽医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疫苗招标使用过程中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省份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改革具体实施方案,于2020年12月10日前报我部备案 2021年7月31日、12月31日前,分别将改革阶段性进展和总体情况报我部畜牧兽医局,我部将适时进行监督抽查。   联 系 人:畜牧兽医局防疫处   联系电话:010-59192858、2861(传真)   电子邮箱:syjfyc@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0年11月18日(来源:农业农村部)
  • 中央政治局研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8日召开会议,研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最根本的是要靠科技的力量,最关键的是要大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新科技革命和全球产业变革步伐加快,我国科技发展既面临重要战略机遇,也面对严峻挑战。必须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上取得新的重要进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富有活力、更有效率的创新体系,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会议强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科技规划纲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为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中国成立100年时成为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围绕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这个核心问题,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要提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创新服务能力,强化协同创新,加强统筹协调,优化结构布局,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协调发展的机制,提高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要统筹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和科技评价、奖励制度,形成激励创新正确导向。要加强高水平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引进海外优秀人才,支持归国留学人才创新创业。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标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科学民主、宽松包容的学术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要落实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中关村开启进境动植物生物材料检验检疫改革
    &ldquo 以前,进口一次,审批一次 现在好了,年初做好计划,一次审批,多次核销,全年有效。&rdquo 16日,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公司总经理卢胜明说。同日,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外公布,在中关村[0.00% 资金 研报]开展包括分级授权审批、缩短审批时间、延长检疫许可证有效期并实现分批核销等5项措施在内的进境动植物生物材料检验检疫改革试点。   分级授权审批。在此次改革中,国家质检总局将部分动植物产品的行政审批权下放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减少行政审批层级,方便相关企事业单位办理检疫审批。   缩短审批时间。试点企事业单位进口授权审批范围内的动植物生物材料,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进口授权审批范围外的动植物生物材料,审批时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   延长检疫许可证有效期并实现分批核销。试点企事业单位进口有关动植物生物材料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有效期由现行的6个月延长至12个月,并实施一次审批多次核销制度。   调整相关动物细胞系风险级别。将主要细胞库的细胞系风险级别明确为四级(最低风险级别),进口时免于提供输出国官方卫生证书,只需随附境外提供者出具的安全声明原件和安全评估资料文件。   调整SPF鼠进境隔离检疫措施。实验条件符合相应生物安全条件的试点单位,经批准后可在SPF鼠隔离检疫期间开展急需的科学实验。   在改革试点中,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推进中关村检验检疫&ldquo 一站式&rdquo 服务,在具备检验检疫查验及监管条件后,将检验检疫报检、查验、后续监管全部调整至中关村。试点企事业单位进口SPF鼠的,将隔离检疫场批批考核调整为季度考核,简化指定隔离检疫场申请材料,隔离检疫场考核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
  • 直面“阵痛”迎接挑战 甘肃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扫描
    2014年,是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改革元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支持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并购重组、做大做强,拉开了我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的序幕。   上个世纪,中国在经济领域的改革让国有企业经历了一次&ldquo 阵痛&rdquo ,也带来了它们的新生。如今,全面深化改革的春风吹向了更广的领域,先前被列为事业单位或是事业单位设立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成为这一次改革的&ldquo 主角&rdquo ,它们又将经历怎样的&ldquo 阵痛&rdquo ?   一个产值超过20亿元的市场   在我们的日常经济生活中,特别是企业经营生产中经常会用到&ldquo 第三方&rdquo 认证,以保证服务或产品的质量。所谓的&ldquo 第三方&rdquo ,便是指当今产业不断细化分工和产业不断融合生长的趋势下形成的新的产业分类,也是一个以技术和知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产业,统称为科技服务业。   科技服务业包括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领域,具有人才智力密集、科技含量高、产业附加值大、辐射带动作用强等特点,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是引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向中高水平迈进的关键一环。2013年,我国国内检验检测认证市场规模达到约2500亿元。因此,2014年10月9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预计到2020年,我国科技服务产业规模将达到8万亿元。   我省检验检测认证市场规模,只有全国市场规模的0.8%-1%。但即便如此,全省的这一市场产值也达到了20亿至25亿元左右。其中,和建筑材料行业相关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规模约在5亿至7亿元左右,处于业务发展初期。近三年来,和建筑材料行业相关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年均增长率约在20%以上,并且还在逐年加快增长。   一群散、小、弱的市场主体   尽管我省检验检测认证市场规模可观,但市场主体却难尽如人意。   从整体上来说,我省检验检测机构大多规模普遍偏小,布局结构分散,创新能力差,技术服务水平低。这些机构很少有核心技术,多为模仿跟踪型技术,业务经营上各自为战,基本生存状态可归纳为四个字&ldquo 无序竞争&rdquo ,缺乏具有品牌影响力和明显竞争优势的骨干检验检测机构,难以适应加快推进我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要求。   以建筑材料检验检测认证为例。这一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涉及建材、建工、交通、水利、市政等诸多行业。其中,建材、建工行业检验检测机构约有360家,单位性质分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依托事业单位的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等,绝大多数市场份额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依托事业单位成立的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占有,存在着重复建设和条块分割等现象。   为做大做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2014年10月31日,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要求按照国家推进部门或行业内部整合、跨部门跨行业整合、跨地区跨层级整合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解决重复建设,打破条块分割除,不断提升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我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   人往哪里去,钱从哪里来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的安排部署,我省分别选择了一个行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一个部门内设的2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一个地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作为试点,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   和当初国企改革相似,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过程中,&ldquo 人往哪里去&rdquo &ldquo 钱从哪里来&rdquo 同样成了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干部职工关心的焦点和热点。为了让整合后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ldquo 轻装上阵&rdquo ,有的机构在改革方案中建议设立省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处理各类资产、人员遗留问题 同样,为了改革后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ldquo 赢在起跑线上&rdquo ,有的机构也提出利用财政资金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购置一批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培训一批职业检验检测认证人员 还有的机构则提出新机构应暂时保持其目前的事业单位属性不变,事业编制总数不变,职工事业编制身份不变&hellip &hellip 不同的建议后面,既有对改革后美好未来的憧憬,也有着对未来不确定性的顾虑和担忧。   该如何看待这些问题?业内有关人士认为,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我们的改革已经从当初的&ldquo 摸着石头过河&rdquo 走到了如今的&ldquo 全面深化改革&rdquo 阶段,有很多经验可以学习借鉴,让干部职工充分享受到改革的成果,而不是担心改革会损害自身的利益。副省长夏红民近日在检验检测论证机构调研时指出,改革的目的不是为了减少财政资金的支出和事业编制的数量,而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更有质量和效益的发展,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的重大意义,不断完善改革方案,充分保障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
  • 北京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改革迈新步
    近日,北京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顺利通过了CNAS组织的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的现场评审,确认了其所属7个实验室检测范围覆盖71个领域,1336个检测项目,629个检测方法。这标志该局技术中心在继续深化改革、实现实验室统一管理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在完成技术中心初步改革后,未来的发展方向该如何走,在经过论证后,北京检验检疫局要求其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继续深化改革,使该中心整体实现“全面、均衡、渐进、实效”的发展思路。   为了将发展思路的蓝图描绘得更加细致,该局领导班子将工作理念和管理方向定位在“实验室名称统一、管理方式统一、信息管理平台统一和认可统一”上,并一步一个脚印地向目标迈进。   为了消除原来技术中心6个检测中心下属的7个实验室体系认可证书、实验室名称不一致、管理模式有差别、信息管理平台使用不同步的弊端,今年年初,北京检验检疫局首先对技术中心的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设立了4个管理部门和8个检疫检测实验室。其中,质量部作为该中心质量体系管理部门,负责该中心实验室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维护和监督改进,其职能在这次中心统一认证工作中凸现出来。   在此次认证工作中,该中心质量部牵头组织各实验室人员编写了该中心统一的质量体系文件。此次编写汲取了各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的精华,依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并明确了该中心质量管理体系中人员的职责。该中心负责人分别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担任不同的管理责任,各实验室内设质量管理员、技术管理员、试剂管理员、质量监督员等。此前,为了确保该中心的质量活动及其结果持续符合质量体系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该中心进行了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通过内审,一方面可以检验体系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可以发现不符合体系管理规定和执行上缺乏有效性的行为,寻找原因,实施纠正预防措施,以便改进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中共发现27个不符合项,反映了新体系运行中的一些问题,质量部在内审后立即组织各部门进行整改,整改的效果在管理评审会议上进行研讨。通过内审和管理评审的机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实现质量目标。   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是该中心深化改革的核心,为其实现“全面、均衡、渐进、实效”的发展思路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 总局发布!检验检测行业迎来重大改革,是机遇还是挑战?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在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产业升级、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快速发展,结构持续优化,市场机制逐步完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但仍存在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不强、市场化集约化水平有待提升、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围绕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现代检验检测产业体系,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做优做强,实现集约化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推进经营性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破除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把创新作为驱动检验检测发展的第一动力,完善检验检测创新体系,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行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内生动力,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明确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统筹检验检测行业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检验检测行业集约发展。(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检验检测体系更加完善,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行业总体技术能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升,涌现一批规模效益好、技术水平高、行业信誉优的检验检测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知名品牌,打造一批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形成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现代化检验检测新格局。二、着力深化改革,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发展(四)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机构的市场化改革。科学界定检验检测机构功能定位,经营类机构要转企改制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实现市场化运作,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技术能力,着力做优做强;公益类机构要大力推进整合,优化布局结构,强化公益属性,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相关管理政策,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服务水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强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更好服务市场监管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国有企业性质检验检测机构要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坚持以资本为纽带完善混合所有制检验检测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国有资本出资人和各类非国有资本出资人以股东身份履行权利和职责,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加快国有企业性质检验检测机构的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推动国有企业性质检验检测机构率先做强做优做大。(五)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检验检测行业。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检验检测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非公有资本投资主体可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检验检测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检验检测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六)打造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加强政府实验室建设,完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创建、整合、提升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平台,解决跨行业、跨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支持各地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促进检验检测行业与地方经济建设深度融合发展。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生产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开放共享检验检测资源,鼓励各类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推进仪器设备、实验环境、标准物质等要素资源的社会共享共用,提升相关要素资源的利用效率。三、坚持创新引领,强化技术支撑能力(七)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瞄准国际技术前沿,推进检验检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实施,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基础性、公益性和产业共性技术瓶颈。研究面向基础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的跨行业通用检验检测技术,重点发展在线、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实现关键检验检测技术自主可控。推动检验检测与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和量子传感技术融合发展,引导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服务的智能化水平。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与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试剂耗材、标准物质的设计研发,加强对检测方法、技术规范、仪器设备、服务模式、标识品牌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国产仪器设备“进口替代”验证评价体系,推动仪器设备质量提升和“进口替代”。(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需求,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从提供单一检测服务向参与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使用全生命周期提供解决方案发展,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实现“一体化”发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综合服务。鼓励检验检测机构与科研机构、计量技术机构、标准研究机构、认证认可机构等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服务效能,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检验检测助推产业优化升级行动,支持检验检测机构牵头组建高水平创新联合体,加快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推动检验检测产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产业集聚区协同创新、融合发展,引导检验检测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推进军民检验检测体系融合,促进军民检验检测资质互认,强化大型检测设备共享共用,更好服务国防建设和经济发展。(九)加强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围绕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先进制造业支撑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智能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等高水平国家质检中心。支持国家质检中心积极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鼓励国家质检中心积极参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国家质检中心的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强国家质检中心规范管理,严格建设标准和程序规定,完善退出机制,优化国家质检中心布局。(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重点学科领域和创新方向,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坚持引进和培养并重,加快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着力造就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地方政府、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教育培训机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共建检验检测相关专业门类和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开设检验检测相关培训项目,不断增加检验检测领域的培训服务供给,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四、激发市场活力,提升质量竞争力(十一)完善市场要素资源供给。支持政府部门和金融部门完善针对检验检测行业的融资渠道和扶持政策,建立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基金或科研创新基金,健全针对检验检测服务业特点的金融救助机制。支持保险部门建立检验检测服务质量保险制度,对于检验检测责任事故先行赔付,通过保险杠杆调节检验检测机构经营运行模式,提升质量竞争力。进一步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十二)引导行业品牌建设。完善检验检测行业品牌培育、发展、激励、保护政策和机制,营造良好的检验检测品牌成长环境。鼓励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进行商标注册、品牌保护,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行业品牌意识、价值和形象。着力扶持、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信誉好的检验检测机构成为行业品牌,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公信力,推动形成检验检测国际知名品牌。鼓励检验检测机构通过认可机构的认可,不断提升社会知名度和国际市场竞争力。支持中小型检验检测机构“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一批“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十三)深化国际合作交流。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检验检测内外相衔接,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拓展多双边合作机制、推动检验检测数据与结果国际互认为重点,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加强国际相关制度、标准和技术的跟踪研究。支持国内机构拓展国际业务,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通过合资、并购等方式加强海外布局。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技术培训、实验室共建、实验室间比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等业务,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五、加强规范管理,提高行业公信力(十四)加大监管力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检验检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各自监管优势,加强信息互通和协作联动,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加大重点领域及高风险领域的抽查比例,强化线上线下渠道监管,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加快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行业监管及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积极利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云监管”等智慧监管手段和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技术措施,加强监管方式创新,提升监管效能。(十五)强化行业自律。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鼓励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发布诚信声明、公开检验检测报告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自查平台建设,引导行业开展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十六)加强社会监督。优化12315平台服务,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信息查询系统、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系统等信息查询平台,鼓励社会公众和消费者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信息查询和监督。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完善暗访线索与行政监管的衔接机制。探索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鼓励同业监督。六、保障措施(十七)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部署。依法界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范围,发布资质认定领域范围清单。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加强对机构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进一步压缩资质认定许可和评审时限,精简优化许可、评审程序和内容,便利机构取证。对事业单位改革、国有企业改革、集团化检验检测机构跨行业、跨区域发展等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业态积极进行政策研究,及时出台措施,持续优化检验检测市场营商环境。(十八)强化法治保障。结合地方检验检测立法工作经验,推动检验检测管理条例立法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检验检测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和衔接,优化完善检验检测机构经营运行、监督管理、资质认定、建设发展相关规章制度,形成完备的法律制度链条,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十九)积极争取支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科技、工信等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各产业领域归口部门的协调沟通,完善工作机制,出台配套政策,推动检验检测融入地方和行业经济发展大局,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联合、社会参与的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格局。(二十)完善统计监测。大力推进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和行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行业监测工作队伍,不断丰富检验检测相关管理和运行数据的采集手段,提升统计监测工作质量。大力提倡检验检测行业管理信息公开,加快建设检验检测行业监测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引导社会监督。(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结合“世界认可日”“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重要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实验室开放、科普宣传、便民检测、技术培训等各种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检验检测行业的了解和信任,宣传检验检测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和成效,加大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诚信有为成为检验检测行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 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9月10日
  • 检验检测行业深化改革,国产仪器迎来“进口替代”时刻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在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产业升级、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快速发展,结构持续优化,市场机制逐步完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但仍存在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不强、市场化集约化水平有待提升、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围绕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现代检验检测产业体系,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做优做强,实现集约化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推进经营性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破除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把创新作为驱动检验检测发展的第一动力,完善检验检测创新体系,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行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内生动力,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明确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统筹检验检测行业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检验检测行业集约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检验检测体系更加完善,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行业总体技术能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升,涌现一批规模效益好、技术水平高、行业信誉优的检验检测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知名品牌,打造一批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形成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现代化检验检测新格局。  二、着力深化改革,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发展  (四)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机构的市场化改革。科学界定检验检测机构功能定位,经营类机构要转企改制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实现市场化运作,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技术能力,着力做优做强 公益类机构要大力推进整合,优化布局结构,强化公益属性,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相关管理政策,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服务水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强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更好服务市场监管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国有企业性质检验检测机构要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坚持以资本为纽带完善混合所有制检验检测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国有资本出资人和各类非国有资本出资人以股东身份履行权利和职责,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加快国有企业性质检验检测机构的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推动国有企业性质检验检测机构率先做强做优做大。  (五)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检验检测行业。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检验检测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非公有资本投资主体可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检验检测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检验检测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  (六)打造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加强政府实验室建设,完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创建、整合、提升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平台,解决跨行业、跨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支持各地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促进检验检测行业与地方经济建设深度融合发展。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生产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开放共享检验检测资源,鼓励各类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推进仪器设备、实验环境、标准物质等要素资源的社会共享共用,提升相关要素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坚持创新引领,强化技术支撑能力  (七)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瞄准国际技术前沿,推进检验检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实施,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基础性、公益性和产业共性技术瓶颈。研究面向基础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的跨行业通用检验检测技术,重点发展在线、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实现关键检验检测技术自主可控。推动检验检测与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和量子传感技术融合发展,引导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服务的智能化水平。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与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试剂耗材、标准物质的设计研发,加强对检测方法、技术规范、仪器设备、服务模式、标识品牌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国产仪器设备“进口替代”验证评价体系,推动仪器设备质量提升和“进口替代”。  (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需求,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从提供单一检测服务向参与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使用全生命周期提供解决方案发展,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实现“一体化”发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综合服务。鼓励检验检测机构与科研机构、计量技术机构、标准研究机构、认证认可机构等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服务效能,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检验检测助推产业优化升级行动,支持检验检测机构牵头组建高水平创新联合体,加快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推动检验检测产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产业集聚区协同创新、融合发展,引导检验检测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推进军民检验检测体系融合,促进军民检验检测资质互认,强化大型检测设备共享共用,更好服务国防建设和经济发展。  (九)加强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围绕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先进制造业支撑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智能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等高水平国家质检中心。支持国家质检中心积极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鼓励国家质检中心积极参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国家质检中心的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强国家质检中心规范管理,严格建设标准和程序规定,完善退出机制,优化国家质检中心布局。  (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重点学科领域和创新方向,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坚持引进和培养并重,加快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着力造就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地方政府、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教育培训机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共建检验检测相关专业门类和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开设检验检测相关培训项目,不断增加检验检测领域的培训服务供给,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四、激发市场活力,提升质量竞争力  (十一)完善市场要素资源供给。支持政府部门和金融部门完善针对检验检测行业的融资渠道和扶持政策,建立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基金或科研创新基金,健全针对检验检测服务业特点的金融救助机制。支持保险部门建立检验检测服务质量保险制度,对于检验检测责任事故先行赔付,通过保险杠杆调节检验检测机构经营运行模式,提升质量竞争力。进一步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十二)引导行业品牌建设。完善检验检测行业品牌培育、发展、激励、保护政策和机制,营造良好的检验检测品牌成长环境。鼓励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进行商标注册、品牌保护,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行业品牌意识、价值和形象。着力扶持、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信誉好的检验检测机构成为行业品牌,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公信力,推动形成检验检测国际知名品牌。鼓励检验检测机构通过认可机构的认可,不断提升社会知名度和国际市场竞争力。支持中小型检验检测机构“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一批“单项冠军”“隐形冠军”。  (十三)深化国际合作交流。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检验检测内外相衔接,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拓展多双边合作机制、推动检验检测数据与结果国际互认为重点,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加强国际相关制度、标准和技术的跟踪研究。支持国内机构拓展国际业务,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通过合资、并购等方式加强海外布局。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技术培训、实验室共建、实验室间比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等业务,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五、加强规范管理,提高行业公信力  (十四)加大监管力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检验检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各自监管优势,加强信息互通和协作联动,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加大重点领域及高风险领域的抽查比例,强化线上线下渠道监管,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加快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行业监管及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积极利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云监管”等智慧监管手段和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技术措施,加强监管方式创新,提升监管效能。  (十五)强化行业自律。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鼓励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发布诚信声明、公开检验检测报告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自查平台建设,引导行业开展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  (十六)加强社会监督。优化12315平台服务,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信息查询系统、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系统等信息查询平台,鼓励社会公众和消费者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信息查询和监督。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完善暗访线索与行政监管的衔接机制。探索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鼓励同业监督。  六、保障措施  (十七)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部署。依法界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范围,发布资质认定领域范围清单。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加强对机构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进一步压缩资质认定许可和评审时限,精简优化许可、评审程序和内容,便利机构取证。对事业单位改革、国有企业改革、集团化检验检测机构跨行业、跨区域发展等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业态积极进行政策研究,及时出台措施,持续优化检验检测市场营商环境。  (十八)强化法治保障。结合地方检验检测立法工作经验,推动检验检测管理条例立法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检验检测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和衔接,优化完善检验检测机构经营运行、监督管理、资质认定、建设发展相关规章制度,形成完备的法律制度链条,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十九)积极争取支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科技、工信等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各产业领域归口部门的协调沟通,完善工作机制,出台配套政策,推动检验检测融入地方和行业经济发展大局,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联合、社会参与的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格局。  (二十)完善统计监测。大力推进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和行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行业监测工作队伍,不断丰富检验检测相关管理和运行数据的采集手段,提升统计监测工作质量。大力提倡检验检测行业管理信息公开,加快建设检验检测行业监测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引导社会监督。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结合“世界认可日”“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重要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实验室开放、科普宣传、便民检测、技术培训等各种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检验检测行业的了解和信任,宣传检验检测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和成效,加大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诚信有为成为检验检测行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9月10日
  • 整合1143项!这一地方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2021年4月,云南省委深改委将楚雄州列为2021年度省级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的唯一试点州。楚雄州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工作部署,坚持“州做强、县做精、乡镇强速检”的改革思路,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州、县两级同步改革,构建“州级以技术研发服务主导产业为主、县级以基本保障服务特色产业为主、乡镇以农产品食品安全速检为主”的州、县、乡一体化检验检测体制,打造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的“楚雄模式”。按照“公益性服务为主,市场化服务为辅”的机构属性定位,本级财政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标准给予新机构正常运转经费保障,新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承担基本公益服务的同时,开展市场化服务,依法取得经营收入。通过改革,整合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的检验检测职责,设立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整合楚雄市5个事业单位的检验检测职责,按照同城不再保留对口机构的原则,由新成立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统一承担州本级、楚雄市和楚雄高新区相应检验检测职责;除楚雄市外的9县市整合相应检验检测职责,设立县市检验检测所。与此同时,在楚雄医专设立楚雄州健康医药研究院;在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楚雄州机械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在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加挂州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牌子;在县市检验检测所加挂特色优势产业技术研究所牌子;在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加挂乡镇检验检测站牌子,统一承担辖区内食品、农产品快速检测等职责。改革后,州级和楚雄市相关机构共整合1143项检验检测项目,州级较改革前减少事业单位5个,盘活事业编制146名;10县市减少事业单位9个,盘活事业编制135名,检验检测公共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2022年3月,云南省委改革办给予楚雄州《试点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积极评价。
  • 出口危险品“批次检验”改革试点在河南落地
    日前,河南盛宏丰化工有限公司出口的112.5吨甲醇钠甲醇溶液,经开封海关单证审核通过后实现“秒”放行。这标志着海关总署开展的出口危险品检验模式改革试点在河南正式落地。此次改革最大的亮点在于对出口危险品实施“批次检验”。4月3日,郑州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模式下,海关在保持对出口危险品实施“批批检验”原则不变的基础上,选择优质出口企业作为试点,将检验方式优化调整为“批次检验”,即同一检验批内,企业首次申报出口时实施现场检验和危险特性检测鉴定,经检验合格的,后续批次采取“审核相关单证+抽查验证”等方式检验。这样的检验方式有何利好?河南盛宏丰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感受明显:“以前出口订单多时,查验需要一定时间,货物留在仓库中,既增加仓储成本,又会产生安全隐患。新模式极大缩短了申请检验的周期,申报、放行、出证半天内就能完成,提高了发货效率、降低了综合成本,极大提升了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据了解,出口危险品“批次检验”试点改革是贯彻落实海关总署智慧海关建设和“智关强国”行动部署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对检验对象的监管模式进行科学优化,进一步强化监管能力,实现科学、高效、严密、安全监管。
  • 汽车尾气污染严重 法学专家呼吁改革计量制度
    p   十月底,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这次全国污染源调查距离上次长达10年之久。 /p p   目前,我国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已全面告急,尤其是雾霾加剧,增加了各方对污染,尤其是机动车污染的反思。 /p p   机动车污染成为雾霾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已形成共识。而机动车污染得不到有效遏制则源于市场检测机构基于不合格的设备出具了虚假的污染数据,而不合格的设备能够进入市场则又源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 /p p   日前,多位专家针对我国目前计量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以及改革创新向有关方面提出了建议。环保部中国环境检测总站质监室杨凯主任在计量制度体系创新专家研讨会上透露:“机动车尾气的检测几乎不在中国环境检测从上到下的体制内。” 这让各方感到震惊。以至于,清华大学的于安教授公开表示:“我们今天在讨论一个很严肃的公共问题”。 /p p    strong 《计量法》严重滞后 /strong /p p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曾颁发了检测检验相关的指导性意见,提出了四个要求,一是要提升检测技术装备水平 第二是鼓励民营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测服务,具备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应该积极申请相关的资质 第三,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营造检测检验机构平等参与的良好环境,形成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第四,国家要加强计量标准的建设和标准物质的研究,推动先进的计量技术的方法在市场应用。 /p p   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也颁发了检测检验相关指导性意见,要求“充分应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推动技术集成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夯实计量检测质量基础。建立为社会提供更加诚信透明、经济优质、便捷周到的检测检验服务”等等。 /p p   但是,杨凯表示:“我们的检测和计量法,在实验室检定判断完以后,与在实验室的干扰机制不一样,到了现场使用就不准,这个问题是质检部应该承担责任?还是环保部应该承担责任?” /p p   《计量法》是1985年颁布实施的,已经31年了,而且它的体系是延续苏联的一个计量法的管理,就是一个器具法,专门管计量器具。 北京市计量院张琳副院长表示,“只要出数据的都跟计量有关,国家对计量非常重视,计量现在也面临着非常大的挑战。” /p p   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颜梓清曾公开指出汽车尾气检测设备90%以上都存在造假,她认为,不科学的计量制度体系对发展计量新技术形成了障碍,以及对大气污染防控产生不利影响。“机动车排放检测设备在生产环节没有生产许可证,设备没有经过考核,检测机构使用环节,计量检定认证也没有对设备是否符合标准进行管理,各级政府行政部门都放弃了对检测设备的管理,也就是对检测数据质量放弃了管理。” /p p   张琳认为:“《计量法》太老旧,量传方式也比较落后,还是局限于原来的实验室,已经不适应今天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p p   strong  计量检定目录越位 /strong /p p   计量制度里面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文件,一个是145文件,一个是163文件,均为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 /p p   根据《计量法》第九条规定,目录的制定是授权给国务院制定目录。“145文件的问题,是制定主体有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说,按照这个规定,没有列入目录的就不许可了,145文件没有注意和大法的衔接,下位法与上位法不一致,要么修要么废!“比如说机动车排放四种必须要检测的标准,目录没有列进去,导致了检测的范围是有问题的。” /p p   这就导致了不在目录的检测产品不予许可,也就意味着将市场上的创新产品排除在机动车尾气检测之外。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介绍,基于此,山东省质监局和国家质监总局据第145文件公告,以没有申报的计量检测产品名称为由,拒绝为某企业办理机动车排放检测用的五种设备的《制造器具许可证》。 /p p   实际上,这个产品还是国务院和环保部试点企业。作为质监总局的法律顾问之一,北京大学沈岿教授认为:“环保部办公厅给了山东省环保厅一个批复,是涉及到试点的。我觉得这个试点本身其实就是改革的一种工作方法,在很多层面上都考虑到了。起草检定规程由专门的企业来负责起草,跟仪器生产企业有密切关系,这个列在强制检定仪器目录当中背后有什么利益的考量,这个我觉得需要认真对待。” /p p   国家在用机动车检测技术标准编制人、北京理工大学刘昭度教授认为,据统计,机动车排气对大气污染占三分之一以上,这是共识问题。要解决机动车污染,就必须要控制好机动车排放的污染量。“因此,就必须把排放污染量准确检测出来,政府要督促排放污染达标后才能上路,这样才能解决排气污染问题。” /p p    strong 计量制度亟待改革创新 /strong /p p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调查如何查?熊文钊教授呼吁:“智慧转型,我们国家对基础的数据,计量检测其实非常重要。应把计量检测机构审批许可制改成备案登记制,通过事中事后的监督,一方面能够促使计量检测的方法和设备更新进一步放开,同时也能够达到计量检测对大气控制更加优化,所以要进行计量科学的改革创新。” /p p   中国人民大学莫于川教授呼吁“立法还有制度的改进,有利于生产力在转型发展期的实现 要有一个新的判断标准,不是一个简单的,而是重大计量制度改革举措”。 /p p   国家行政学院胡建淼教授表示:“我每年也去参加车检,没想到车检的背后存在着那么复杂的、以及不为人知的一些信息,所以我们的管理制度,我们的执法制度,我们的法制改革确实是应当跟上。” /p p   中国人民大学龙翼飞教授呼吁,计量法律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计量制度的创新与大气污染防治的关系是必须理清的。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和措施,不断创新计量制度,让改善大气质量成为国家主导的更为精准、科学的一项工作”。 /p p   刘莘教授呼吁:“这么多检测机构在造假,在修改数据,监管职责在哪儿?处罚在哪儿?我认为执法监督需要进行加强监管。” /p p   颜梓清呼吁:“第一,应统一新车与在用车检测方法和检定规程,确保检测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第二,加强对计量检测设备生产环节的质量考核,确保检测设备数据的准确性和技术稳定性。第三,建议对检测机构的计量认定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因为我们现在的审批制实际上是形同虚设的,希望通过采用大数据的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 /p p   环保部发布2015年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颗粒物(PM)污染总量达到了4532.2万吨。与会十多位专家认为,作为检测监测环境污染源的计量设备,由于计量制度体系落后时代发展,为了准确掌握环境污染基础数据,尽快解决环境污染,相关行政部门应重视老百姓的需求和专家们的呼声。 /p
  • 又一地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迎来重大变化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相关直属单位: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 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综发〔2022〕80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明确和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全面实施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自 2023 年 8 月 31 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以下简称“资质认定”)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能实施告知承诺的除外。资质认定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告知承诺程序,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以自愿为前提,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或者国务院规定必须采用一般程序或者告知承诺程序的外,检验检测机构均可自主选择资质认定程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机构不得强制指定。采取告知承诺程序办理资质认定,有明确的法定条件和严格的法定要求,各市州局要积极主动做好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申请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按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依法作出承诺、严格履行承诺。同时,要按照有关告知承诺后续监管要求,依法加强对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对于在资质认定申请中作出虚假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严重不实,按程序报请资质认定部门依法撤销许可决定,并向社会公布。二、严格依法实施资质认定审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清理、规范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明确受理范围。(一)关于明确不再实施资质认定范围。根据 2019 年 10 月24 日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 号),对于仅从事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动植物检疫以及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领域资质认定申请(含变更申请、延续申请)不再受理、审批和审查。已取得资质认定的,有效期内不再受理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申请,不再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向申请人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明,不得受理相关申请,增加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技术评审过程中发现已受理有“无需取得资质认定”项目的,应及时反馈资质认定部门,由资质认定部门通知申请人办理终止手续或变更其申请内容。(二)关于公安刑事技术领域资质认定范围。根据 2021 年 7月 26 日发布的《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刑侦〔2021〕4329 号)要求,公安机关鉴定机构需要通过资质认定的鉴定项目调整为:DNA 鉴定、理化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和环境损害鉴定(以下简称“五个领域”),详见附件 1《公安机关鉴定机构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领域分类表》。“五个领域”之外的其他鉴定项目,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受理资质认定的相关申请。(三)关于司法鉴定领域资质认定范围。根据 2022 年 1 月14 日发布的《司法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的通知》要求,司法鉴定资质认定项目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司法鉴定资质认定项目详见附件 2《司法鉴定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分类表(2022 版)》(以下简称《分类表》)。从事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以其设立主体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资质认定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仅受理《分类表》内的资质认定项目申请。同时取得国家级和省级资质认定的,取证机构应当主动注销一项,避免重复取证。三、统一实施资质认定技术评审 省产商品评审中心接受省局委托,组织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和告知承诺的现场技术核查工作。为统一评审标准,规范评审行为,提高评审质量,自 2023 年 9 月 30 日起委托下放市州市场监管局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等资质认定项目,由省产商品评审中心组织实施技术评审工作。省产商品评审中心对其承担的技术评审活动和技术评审结论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严格实施评审组派出制度 省产商品评审中心应当建立评审员派出与管理等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组织技术评审的流程、评审关键控制点和相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自收到受理申报之日起 2 日内编制技术评审计划,并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发送至各市州局。评审组成员应从资质认定专家库随机产生,评审组成员的技术能力必须覆盖申请项目,应当由 2 名及以上评审员组成,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省局可委派一名监管人员参加现场评审,市州局一般应委派 1 名观察员(市州局或区县局行政监管人员)参加实地核查,观察员要在现场评审活动结束两天内将《现场评审观察记录》(有观察员签字,文件名与机构名称严格一致)原件寄送或扫描件发邮件至省产商品评审中心。省局将采取资质认定评审档案抽查、评审工作质量现场复核等方式,加强技术评审监督制约。五、推行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标准化 为确保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过程严谨准确、尺度统一,省局编制了《机动车检验机构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 第 1 部分—现场评审工作规范》《第2 部分—现场试验考核工作规范》《第 3 部分—检验检测能力表述规范》《第 4 部分—授权签字人考核工作规范》《第 5 部分—评审人员管理规范》《第 6 部分—告知承诺后续现场核查工作规范》等系列地方标准,适用于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评审员管理、告知承诺制现场核查等。自系列地方标准发布之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参照《机动车检验机构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第 1—6 部分》等系列地方标准执行。六、严格做好现场评审过程资料记录 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评审补充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增减评审条件,不得随意降低评审标准。对机构关键检验仪器及环境需进行拍照或录像记录存档,对检查文件资料做好核查记录,实现现场评审资料记录可追溯。资质认定所有审查资料由省局实行归档管理,市州局观察员可将现场评审的评审报告、整改报告、观察员记录等相关资料,复印并报市州局认可检测部门存档,以备证后监管。七、严肃执行技术评审廉政纪律告知制度 强化技术评审廉政纪律和责任意识,省产商品评审中心和聘用评审员逐人签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状》。评审组赴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评审或告知承诺后续核查时,监管人员在现场评审首次会宣读《廉政纪律告知书》,向被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告知廉政纪律和工作要求并签字确认。评审活动结束后,由被评审机构负责人填写《廉政纪律反馈单》并于 5 日内反馈至省产商品评审中心,主动接受廉政监督。省产商品品评审中心要采取电话回访、不定期复评、评审员评价、季度讲评等方式加强评审质量和评审员管理。八、持续做好资质认定优化准入服务 (一)推行全流程不见面审批。推行在线预先服务指导,窗口服务人员通过咨询电话指导企业修改申报材料。逐步取消纸质申请材料,实行无纸申报,网上办理,证件文书免费寄递,电子申请材料、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档案同等法律效力。(二)简化人员变更办理程序。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无需现场确认的机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变更时,由检测机构自行在资质认定系统修改相关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三)推行“一家一证”。取消检验检测机构以授权名称取得的资质认定证书。凡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业务范围包括检验检测,并且能够独立、公正从业的,均可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其他组织包括: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九、强化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 (一)强化获证机构主体责任。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获证机构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开展检验检测服务并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持续保持应具备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和许可条件发生变化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二)加强获证机构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暗访问题多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强化检查问题的后处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对有法律法规依据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及时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对无法律、法规处罚依据的,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处理。对于省局通报的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后处理情况,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台账,做到监管落实到位,问题处理到位,信息报送到位,长效措施到位。(三)严格资质认定审批发证管理。资质认定审批发证信息必须及时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布并实现信息可查询。对于资质认定证书期满未及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延续复查申请,依法办理资质认定证书注销手续。对于资质认定证书期满未提前3 个月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延续复查申请,按新申请办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31日
  • 数字化改革“成绩单”⑦丨产业服务:生猪精密智控让畜牧业更“智慧”
    托普云农全资子公司——浙江森特信息打造的桐乡“生猪精密智管”应用内设服务、治理两个端口,于在2021年7月15日正式上线,并于9月14日在“浙政钉”上架,在操作上实现电脑端和移动端的无缝衔接。且依托生猪智能生物耳标的信息采集监测和数据自动传输功能,对生猪生长性能和生产性能指标进行精细化管理,对生猪饲养、防疫、检疫、屠宰、调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实施精准监管,让生猪生产管理更加智能精细,让政府监管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一、改革需求 生猪生产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但一直以来都存在数据采集统计费时费力、个体异常难以及时发现、政策需求不能及时满足等问题。 ①生猪生产周期长,业务环节多,政府部门难以精准掌握生猪数据,统计分析不够精细,对生猪生产形势研判和生产过程监管不能做到精准及时。 ②养殖主体疫病防控中个体异常难以及时发现,疫病防控任务较重,对生产技术、政策服务等方面的需求不能及时满足,产供销信息不能及时掌握,价格波动较大,抗风险能力弱。 ③生猪养殖管理流程复杂,疫病发现难、防控任务重、用工量大、养殖效率低。 二、改革创新 从重构养殖模式、建立预警体系以及再造服务流程三个方面进行改革: ①重构养殖模式 通过智能耳标将饲养管理由群体精准到个体,精确掌控生猪个体生产全流程,及时淘汰低下产能。 ②建立预警体系 及早预警个体异常、及时统计生产数据,提升养殖主体疫病防控的实效性和政府部门稳产保供的科学性。 ③再造服务流程 重塑“先打后补”政策补助制度,打通生猪生产与金融、保险等的关联数据,实现补助、服务一网办结。 三、改革成效 桐乡依托生猪智能生物耳标的信息采集监测和数据自动传输功能,在全省第一批开展数字畜牧多跨应用场景的“先行先试”,建设应用于生猪企业的服务端和应用于部门监管的治理端,让企业生产管理更加智能精细,政府监管服务更加精准高效,金融保险等三方服务更加便捷及时。 ①重塑生猪业务流程 重构生猪养殖、屠宰、防疫、检疫、饲料兽药、无害化处理等业务闭环流程,打造保险、贷款、产销、重大风险防控等精密智控体系,有利于政府部门准确研判形势,提前谋划工作政策。 ②企业服务更加便捷 生猪数据精准统计分析,产供销信息及时发布,免疫效果和健康状况及时掌握,检测服务线上开展,服务监管更加高效。 ③数据采集更加精准 养殖主体可通过智能生物耳标自动采集传输生产数据,提高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和精确度,减少人工操作的工作量,还可对采集来的生猪信息进行分类,为主体安排生产提供数据依据。 ④饲养管理更加智能 通过智能生物耳标的体温监测功能,可以及时对体温异常猪只进行预警,便于管理人员及早发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起到积极防控动物疫病作用。另外,对生猪生产免疫等关键节点开展提示,免疫检测结果进行提醒预警,养殖档案数字化记录查询,生产指标开展对比分析,让养殖主体精准发现生产薄弱环节,更加有针对性开展提升。 桐乡“生猪精密智管”应用为养殖企业提供了精细化、智能化、便捷化的贴心服务,也撬动了畜牧业数字化改革的再深化。接下来,浙江森特信息将以此撬动畜牧业数字化改革再深化,全力打造“互联网+”高地上的人民群众满意的“智慧菜篮子”。
  • 又一地方公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方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要求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有关处室: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1〕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要求,全面扎实推进本市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以城市数字化转型为引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实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二、工作内容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同时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三、具体举措涉及中央层面设定的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含药监事项,下同)为广告发布登记等11项,改革举措为:直接取消审批1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6项,优化审批服务3项(具体见附件1)。结合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和本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对该类事项的改革内容、法律依据、许可条件、材料要求、程序环节、监管措施等逐项细化了实施方案(具体见附件2—9)。涉及地方层面设定的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为酒类商品经营(批发、零售)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核发等2项,改革举措为:实行告知承诺1项,优化审批服务1项。市市场监管局对上述2个事项制定了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具体见附件10—11)。涉及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的事项为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等2项,改革举措为直接取消审批1项、实行告知承诺1项。市市场监管局对上述事项制定了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其中,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的具体改革举措已另行发文,具体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沪市监产质〔2021〕505号)。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的具体改革举措已另行发文,具体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沪市监计量〔2021〕490号)。四、工作要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刺激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章立制、政策解读、人员培训、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实施改革工作。附件:1.本市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2.广告发布登记改革工作方案3.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革工作方案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方案5.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改革工作方案6.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改革工作方案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改革工作方案8.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改革工作方案9.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改革工作方案10.酒类商品经营(批发、零售)许可改革工作方案1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核发改革工作方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31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方案 一、主管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改革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要求,结合上海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方面先行先试的经验基础,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行告知承诺:1.出台《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2.对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人员、设备设施、环境、能力项目等)实行告知承诺,发证前不再进行现场审查,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3.告知承诺的适用范围从自贸试验区扩大到全市范围。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四、许可条件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的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且近2年内未因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首次申请机构除外)。首次申请资质认定的机构还需满足注册地和检验检测场所均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五、材料要求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申请机构应当根据申请类型提交相应材料:(一)首次、延续证书申请材料目录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2.典型检测报告;3.法人证照(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书;非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批文、所属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书、法人授
  • 深化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又一地市检验检测集团公司揭牌成立
    近日,酒泉市检验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揭牌仪式举行。 酒泉市委常委、副市长庞柒出席揭牌仪式并致辞,市政府副秘书长石怀玺主持,与会嘉宾集体参观了检验检测集团公司及新建成的检验检测“一站式”服务大厅。   揭牌仪式后,举行了酒泉市检验检测集团公司合作签约仪式暨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与常乐电厂、西部管道等8家大型企业和部门签订了检验检测服务合作协议,通过在检验检测服务、技术咨询等领域全方位合作,发挥双方优势打造可持续发展共赢模式。在动员大会上,酒泉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相君宣读了《酒泉市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方案》,对当前和今后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庞柒在会议上强调,市检验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全市公共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工作的全面推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不折不扣把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从党和政府事业发展战略的高度认识改革的重要性,从转型发展的高度认识推进改革的紧迫性,从立足市情的高度认识推进改革的艰巨性。要把握关键环节,全面落实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要求,注重顶层设计、分类指导推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酒泉市市场监管检验检测机构试点改革任务。
  • 以改革之“钥”开启发展之“门” 大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打造国际一流的检验检测服务品牌
    新年新气象,实干开新局。对于致力成为我国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领域领航者的大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以下简称“大检集团”)而言,今年1月12日,其下属大连标准认证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认证公司”)的重组挂牌,可谓是其深化改革、做强做大的又一重要举措。“坚持走改革创新发展道路”,是大检集团成立以来,集团党委的共识。面对市场环境复杂多变与改革经营发展重任交织,如何以改革促发展,激发内生动力,是摆在大检集团面前的一道新课题。这考验的是勇气、是魄力,更是思想上的破冰。正是在这种共识下,近年来,大检集团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在全国合理布局,目前,已形成“立足大连、服务辽宁、面向东北、辐射全国、走向国际”的国家、省、市三级检验中心统筹发展格局,并积极构建全球通行的检验检测认证体系,全力打造成为我国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领域的领航者,打造国际一流的检验检测服务品牌。标准认证公司重组,正是大检集团以思想破冰引领改革突围的重要举措。始建于2002年的标准认证公司是以“标准、认证、编码、检测、培训、科研”为主业的综合性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涵盖标准化服务、认证服务、物品编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服务、无损检测服务、职业培训服务、科技研发服务六大板块。2023年,大检集团将旗下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连物品编码与信息化研究院有限公司等8家子公司进行整合重组,成立标准认证公司。破冰之路,虽艰必达。标准认证公司坚持实施全国市场开发战略,目前业务服务网络已覆盖全国30多个城市,实现当年组建、当年盈利的目标。瞄准市场需求、明确品牌定位、增强核心竞争力,是大检集团赋予标准认证公司的使命责任,也是标准认证公司自身发展的目标所在。近年来,标准认证公司围绕自身业务领域,一步一个脚印,向改革要效益、向市场要效益、向管理要效益,不仅向全国商贸流通领域标准化建设输出“大连经验”,也积极投身数字化革命的浪潮,打造数字化平台。2023年,该公司承担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技术服务项目通过国家考核验收。标准体系的运行和实施,大幅提升了流通效率与服务质量,实现商贸流通提质增效的目标,助力大连市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同时,标准认证公司也通过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助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该公司结合大连市金石滩度假区区域特色、发展定位,多角度、多维度持续提供标准化技术服务,并在此基础上,指导申报并成功获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该项目构建了金石滩全域旅游标准体系,包含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等302项标准;指导编制、组织审查并发布实施《全域旅游建设指南》等22项标准,并成功立项辽宁省地方标准《特色民宿建设与运营指南》。标准化试点建设已初见成效,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影响力及满意度方面,都取得明显提升。不仅如此,2023年年底,标准认证公司还取得了辽宁地区唯一意大利船级社无损检测考试中心授权。ISO9712无损检测证书是基于无损检测方法颁发的证书,可适用于各种行业,同时也被国内及国际客户广泛认可。数字化带来全新机遇。标准认证公司建设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采用先进的源数据采集设备,对企业商品进行全套商品源数据采集,出具《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商品信息属性表》并将商品信息上传到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不但使商品具备进入大润发等大型商超销售的前提条件,实现商品由实物到数字化资产转换,也是商品在第一时间完成信息共享、应用于全网各App平台的重要保障。成绩属于过去。以科技创新为牵动,以深化改革为抓手,以做强品牌为目标,作为拥有3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个国家级质检中心,1个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气瓶安全技术)(在建),1个省级容量计量检定站的大检集团,新年伊始云程发轫,必将奋进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新征程。
  • 即便出台“史上最严”新环保法 体制改革仍难启动
    雾霾肆虐之下,《环境保护法》修订备受社会各界瞩目。   4月24日,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环境保护法》实施25年来进行的首次重大修改。据悉,新环保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法案在雾霾治理、信息公开、环保执法等方面有重要突破。   跨区治霾统一标准   针对近年来我国出现的严重雾霾天气,新环保法提出要加强对大气污染,特别是对雾霾的治理和应对。   据了解,新环保法增加规定: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 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多位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将区域联防联控写入环保法是一个重要创新,&ldquo 特别是统一标准&rdquo 。   &ldquo 在大气区域污染防治中,因为相关污染物具有流动性的特点,所以统一标准非常重要。比如机动车油品标准,一座城市改善了,周边城市没有改善,区域内的环境还是不会有大的提高。统一标准、统一监测才能体现区域治霾效果。&rdquo 天津一位环保部门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中国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还提出,工厂等固定排放源也应根据协商一致的原则,对限制的产业或污染影响较大的产业,实施统一排放标准,以避免重污染企业利用环境标准差异而在区域内部转移。   此外,新环保法提出的推广清洁能源条款也得到专家认同。有专家认为,能源结构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煤炭的使用。&ldquo 降低煤炭消费是从源头对雾霾进行治理,水电、风电、光伏、核电比例如能大幅上调,环境将会出现明显改善。&rdquo 该专家称。   环保执法有突破   据了解,此次修订的环保法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多年来制约我国环境保护的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明确了环境监察制度等,被称为&ldquo 史上最严&rdquo 。   新环保法首次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ldquo 目前在环保执法一线的主要是地方环保部门下设的环境监察机构,这些机构是事业单位,法律上没有明确其执法权限,导致实践中执法不力。环保法修订之后,其将具有相对独立的执法权。&rdquo 河北省环保厅一位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对于这一条款,此前有委员建议在行政强制法的立法权限范围内,可以增加政府即时强制的内容,比如责令停业、封存、查封、扣押等。在执法手段上,建议考虑增加公安部门与各执法部门联系工作机制。   除监管问题外,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矛盾所在。为解决这一问题,新环保法建立了&ldquo 黑名单&rdquo 制度,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将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法案还提出&ldquo 按日计罚&rdquo ,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进行按日连续处罚。同时规定,地方性法规还可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   此外,新环保法还明确增加规定,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体制改革仍难启动   尽管环保法修订案在环保执法、雾霾治理、清洁生产和环境监测等管理制度上提出了诸多完善条款,但此前呼声最高的&ldquo 环保大部制改革&rdquo 却并未提及。   &ldquo 修订后的环保法仍是一些修补条款,个人认为既有的政策管理体制跟不上节奏,理应从根本上重构环保体系,理顺各层面的权利义务机制。&rdquo 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人士表示。   事实上,环保体制改革已呼吁良久。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此前曾公开表示,当前我国环保管理体制尚不完善,仍存在一些制约环保事业发展的体制问题,环保监管力量薄弱的状况尚未扭转,基层环保部门普遍存在&ldquo 小马拉大车&rdquo 的现象。   周生贤稍早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曾指出,&ldquo 环保体制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涉及职能调整等多个问题,将先从顶层设计做起,目前顶层设计有待出台。&rdquo   对此,上述匿名人士表示,环保部门的弱势已很明显,此前酝酿组建&ldquo 大环保部&rdquo 也是为打破条块分割。&ldquo 中国应借鉴外国经验,在强调各级环保部门防治污染的责任义务的同时,大力强化其行政监管职能。&rdquo
  • 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改革意见正式发布
    p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保障,改革和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是做好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 br/ /p p   近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得到改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检验检测能力逐步提升,为食品安全监管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仍然存在着重复建设、资源分散、能力不强、利用率不高、配置不合理等问题。 /p p   为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必须建立完善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贵州省实际,贵州省政府近日制定并下发贵州省关于改革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为指导,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机构改革及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使全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更先进,功能更齐全,服务更完善,为食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统筹规划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区域的检验检测资源布局,突出建设重点,强化薄弱环节,促进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共享,提高检验检测整体能力。 /p p   (二)因地制宜,分级负责。鼓励地方特别是基层积极结合本地区监管工作实际和产业布局情况,根据食品检验检测专业技术特点,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任务,各负其责,分级分步组织实施,有序推进,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足够的检验检测能力支撑。 /p p   (三)规范建设,科学评价。促进检验检测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规范化,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科学评价和有效监督,规范检验检测程序,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p p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协调机制,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各级各有关部门涉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人才、设施、设备、经费等资源作用,有序高效为食品安全监管服务。 /p p   三、工作目标 /p p   按照“检测机构要精、检测项目要全、检测能力要强、检测水平要高”的总体目标,整合现有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构建省级突出“高精尖”、市级满足“全覆盖”、县级达到“最基本”、乡级实现“最快速”的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切实提高全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为行政执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p p   四、工作任务 /p p   根据监管需要、服务人口、产业发展、区域设置、能力基础等实际情况,在符合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重点加强省、市、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及乡镇快速检测室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 /p p   (一)推进贵州省级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和《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黔府办发〔2013〕40号)等文件精神,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的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的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涉及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组建省食品检验检测所(划转省食品药品检验所15名涉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5名涉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涉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检验检测。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承担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等检验检测的职责 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承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检测职责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检测职责 省分析测试研究院等食品检验机构承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授权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p p   (二)推进市(州)级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黔府发〔2013〕29号),整合市(州)级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装备及相关经费,建立健全综合性的检验检测机构,交由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 /p p   (三)推进县级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府函〔2015〕235号),组建县(市、区、特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将质监、工商、卫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涉及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装备及相关经费整合,或组建专业优势突出、资源共享共用、可覆盖和服务周边地区的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可作为市(州)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派出机构,或作为县政府或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接受市(州)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工作指导。具体整合和管理方式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有效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需求。 /p p   (四)推进乡(镇)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按照便捷高效原则,由县级政府确定在乡(镇、街道、社区)(或按区域)设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接受乡(镇、街道、社区)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p p   五、功能定位 /p p   重点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核心职能,突出其公益性属性,充分发挥其技术支撑保障作用。 /p p   (一)省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较高的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力争优势领域能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开展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开展基础性、关键性检验检测技术以及快速和补充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具备突发事件预警反应能力。能够完成相应的法定检验、监督检验、执法检验、应急检验等任务,指导省内食品相关领域检验检测工作。为政府部门监管和执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p p   (二)市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食品常规检验检测能力,满足批量、快速检验检测和区域监管的技术保障需求。能够完成相应的食品监督执法常规性检验检测任务。能够为政府部门日常监管和执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p p   (三)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对常见食品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定性快速检测能力。主要承担对检验检测时限要求较高的技术指标、不适宜长途运输品种以及区域特色食品的检验检测任务。 /p p   (四)乡镇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相应快速检测能力和预警报告能力。 /p p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市、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在以检验检测为核心职能的基础上,扩展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技术职能,推动建成多职能的综合性技术支撑机构。 /p p   六、保障措施 /p p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事关食品安全监管全局。各级政府要统筹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p p   (二)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各级编办、财政、人事、农业、工商、质监、卫计、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指导和协调,督促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工作。各地要明确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管理牵头部门,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p p   (三)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各职能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编制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制定下达全年日常监督抽检计划 根据年度检测计划,各地各职能部门编制检测经费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下达,确保完成年度抽检任务,并向当地食安办报备 各有关部门要把年度抽检计划布置的检测结果及时汇总报送当地食安办,实现检验检测信息共享,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提供科学依据。 /p p   (四)结合实际,优化配置。各地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监管和产业发展实际,加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及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给予经费支持和政策扶持,确保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科学合理。 /p p   (五)加强考核,提升水平。各地政府要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工作考评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推动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有效开展,促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快速发展和检验检测水平不断提升。 /p
  •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持续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
    为促进全省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坚持多措并举,全力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资质审批效率。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检验检测机构首次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增加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场所变更、机构改革改制造成的合并或拆分等事项时,均可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资质认定。对于实施告知承诺的申请机构,经采用书面方式进行技术评审,确认提交的各项材料完整齐全、内容符合相关要求的,即日作出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决定。持续优化延续换证评审流程。检验检测机构在上一证书周期内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且2年内接受过省、市州监督检查或现场评审的,在未增加检验检测项目的情况下,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时,采取书面审查方式进行技术评审,便捷高效办理资质延续。放宽扩项项目核查。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增加检验检测项目时,在不需要增加新仪器设备情况下,且该项目涉及的产品类别已取得其他参数资质认定的,在多次扩项后集中实施对新增检测项目的现场核查,减少现场核查次数。实施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行动。紧密结合实际,聚集青海省战略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及民生类消费品等领域,提供咨询、审批便利条件,促进企业、高校等利用自身优势开展检验检测业务,并推动相关机构扩大检验检测领域及项目,助力提升产业发展和居民消费市场空间。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属地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重点领域、首次取得资质认定证书及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查虚假数据、不实数据等违法行为。实施停止采信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公布处理处罚信息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认定的,依法依规撤销资质认定。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不断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建设,联合制定计划、联合实施检查、联合通报结果。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依法依规厘清责任边界,协商抽查比例和检查内容,共同确定违法违规事实的判定依据,建立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机构负担。
  • 市场监管总局深化认证检验检测改革 推动全球贸易便利化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近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国际贸易便利化”论坛在沪举办。本次论坛主题为“传递市场信任 推动全球贸易”,旨在更好地发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本质属性,加强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全球贸易便利化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服务。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国际公认的支撑经济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也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为中国与世界各国架起了互信之路、便利之桥,共同推动全球贸易安全、均衡、可持续增长。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为更好适应全面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继续深化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的改革,放宽认证检测市场准入限制,吸引更多资金和人才进入认证检测市场,鼓励外资扩大在华认证检测领域投资,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全面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维护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优化市场竞争环境;运用认证认可手段强化产品安全准入管理,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优化市场消费环境;积极推动合格评定领域国际合作互认,努力实现“一张证书,国际通行”。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高燕认为,构建企业、市场和国家之间的信任经济,是携手应对挑战、释放全球增长潜力的有效途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是建立信任经济的重要方面,是减少国际市场壁垒、强化国内市场准入、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的有效手段,是企业和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敲门砖和通行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表示,推进中国与世界各国认证认可的互认,将大大便利国际贸易,降低交易成本。商务部愿与各方一道,加快贸易便利化合作进程,改善边境口岸通关设施,进一步简化通关程序,开展监管信息互换和国际合作,推进全球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认可论坛(IAF)的嘉宾就“质量认证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中国检验检测市场开放与发展”“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的现状及发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对于全球贸易的重要影响”等主题发表主旨演讲。知名专家学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国内外企业的代表围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如何服务国际贸易便利化,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p p br/ /p
  • 科学家一夜之间成"临时工" 科研改革激荡农科院
    作为一名局级科研管理干部,戴小枫在介绍自己单位时竟有些难为情。在中国农业科学院近日的一场座谈会上,这位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所长说,&ldquo 你问我们是搞什么研究的,其实就是些小杂粮,小荞麦,小黑豆,小绿豆,小花豆,顶多弄个花生豆,这已经算豆里的大类了,偶尔搞点主粮,也不是大宗的,只是副产品。&rdquo   这是一个国家级的研究院所该干的事吗?就连戴小枫都这么问自己。   过去几年,随着科研蛋糕的不断做大,有关科研立项和经费使用问题不断暴露,按照戴小枫的说法,他所在的研究所更是遭遇了社会诟病科技体制的所有典型问题,如研究课题重复、分工不明确、资源配置不合理,再比如科技促进产业发展机制不健全,创新能力和技术储备不足,以及管理体制缺乏顶层设计,相关部门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协同创新机制等等。   幸运的是,戴小枫等来了&ldquo 扬眉吐气&rdquo 的机会。2013年年初,中国农科院科技创新工程正式启动,这是继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之后,被财政部作为&ldquo 国家三大创新工程&rdquo 之一予以重点支持的又一重大改革实践。至今,这场席卷该院22个科研院所193个科研团队的改革已经走过了整整一年。   各研究所科研项目渠道平均为21个,科研人员迫于生计讨&ldquo 项目&rdquo 吃   戴着国家队的帽子,干的却是&ldquo 小散乱&rdquo 的短工,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尴尬局面,根本原因在于科研人员&ldquo 长期吃不饱&rdquo 。戴小枫说,&ldquo 迫于生计,我们搞科研只能东一榔头西一棒子,长期下来,干的科研题目都很小,而且是越干越小,越干越边缘化。&rdquo   这并非一两个研究所独有的问题,在科研领域,这种现象被称为&ldquo 短期行为&rdquo 。中国农科院党组书记陈萌山告诉记者,科技计划管理模式以短平快项目为主,平均资助周期为2~3年,最长的资助周期才5年,而一个五年计划,基本上是申请课题一年,验收一年,实际研究工作才二三年。   以农业科技领域的种子资源研究为例,在这类研究中,一项基本工作是国外种子资源的考察和引进,但令人遗憾的是,这项工作是否需要继续做下去,并不完全取决于其研究的重要性和急迫性,而在于这个项目&ldquo 有没有拿到钱&rdquo &mdash &mdash 科研人员申请到了经费,就去引进一些种子,没有申请到,当年就不去引进了。   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一位研究员向记者透露,他的研究团队经常和种子资源大国巴西合作,但由于上述情况,双方的合作一直是断断续续,有时候因为经费不够,需要中断与对方的合作时,只好找个其他的理由来搪塞。   项目持久不了,科研人员的注意力也难免分散。长期下来,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动跟着项目走,研究方向难以稳定,更难形成研究积累和重大突破。   以中国农科院2012年的项目来源为例,各研究所的科研项目渠道平均多达21个,其中来源渠道最广的3个研究所可达到43个、34个和25个。记者还发现,按照该院的统计,各个研究所科研人员用于科学研究的时间占全部工作时间的平均比例为51%,其余时间主要用来争取项目资金、参加各类会议、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总结验收等事宜。   其结果是,重复、低效的&ldquo 伪创新&rdquo 多了,原始创新的重大成果仍只能以&ldquo 比较少&rdquo 的含蓄说法对外发布。陈萌山说,目前,我国的生猪、蛋肉鸡、奶牛良种,包括一些高端蔬菜与花卉品种,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进口。另外,科研与成果转化的经费投入不合理。国际上,科研、转化和商业化生产的比例通常为1∶10∶100,我国则为1∶0.7∶100,等等。   科学家一夜之间成了&ldquo 临时工&rdquo ,40%将被淘汰   这种状况到2013年有了变化。2013年10月,在一次有关&ldquo 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rdquo 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余蔚平称,相比2006年,2013年对农业科研机构的基本支出提高了一倍多,而农科院过去稳定支持经费和竞争性经费的比例是3∶7,现在是7∶3。   在这一数据的背后,中国农科院创新工程已经拿出60%的科研经费作为稳定支持,过去一年,该院遴选了22个研究所193个科研团队进入创新工程试点,凡是进入这一试点的都将获得该支持。   一年过去了,中国农科院首次实现自2000年以来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大奖项全覆盖,而该院加工所的&ldquo 肉品加工团队&rdquo 告别了以往&ldquo 给啥做啥&rdquo 的&ldquo 小木匠式&rdquo 工作模式,一年申请的专利数达80多项,数量是过去10年的总和。   如此短的时间,怎么能申请出这么多的专利?   这还要归结于&ldquo 能上能下&rdquo 的用人机制。加工所研究员、国家现代肉羊产业技术体系加工研究室主任张德权告诉记者,只要把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出来了,把时间都花在科研工作上了,科研成果自然呈井喷之势涌现 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人才的引进,他的团队去年一共引进了一个&ldquo 千人计划&rdquo 学者、一个青年英才计划学者,还有6个博士和博士后。   &ldquo 如果以前的位置还都被&lsquo 老人&rsquo 占着,这些有竞争力的人才就引不进来,好的成果自然也就带不进来了。&rdquo 他说。   这个过程中总免不了有一些&ldquo 懒汉&rdquo 被淘汰。一个直观的数字是,创新岗位数一般不超过正式在职职工人员数的60%,换言之,至少有40%的现有人员进入不了创新工程的蓄水池。   几乎是一夜之间,所有的科学家都成了临时工。戴小枫至今记得,就在加工所宣布创新工程启动的那一天,所里的科研人员都开启了&ldquo 合同一年一签&rdquo 的时代,在他们所的动员会上,这位也要搞科研的所长说了这么一句话:&ldquo 不在所里养一个闲人&rdquo 。   很快,加工所发生了两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一件是一位老处长&ldquo 下台&rdquo 了,从一位手握实权的管理干部,变成了一个每天要泡在工厂里的技术工人 另一件事是,一位刚从美国回来的科研骨干对戴小枫说,以前在美国到点就下班,现在晚上七八点还要待在实验室,&ldquo 在你们这儿搞科研依然不轻松。&rdquo   &ldquo 人头费&rdquo 未涉及,成此次改革遗憾   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曾被认为是科技体制改革中最难触动的一块。此次改革对此并没有回避。   李奎是一位长期从事猪遗传育种与生物技术方面的科学家,按照以前的经费使用办法,猪的饲料不够用了,只有一个办法,&ldquo 把猪杀掉&rdquo ,因为预算里别的钱绝对不能用来买猪饲料。如今,他所在创新团队不是严格按照现有预算类别、比例进行,而是有了一定的话语权,可在一定范围内对预算进行调整。   然而,对于科学界讨论颇久的&ldquo 人头费&rdquo 问题,则未被列入&ldquo 可以调整的范围&rdquo ,这也由此成为此次改革的一个遗憾。   &ldquo 在西方一些高校和研究院所,100万元的科研经费,大概有60~70%是用于人员开支相关,我们却正好相反&hellip &hellip &rdquo   &ldquo 人头费不增加,科研腐败的漏洞就很难被堵上&hellip &hellip &rdquo   &ldquo 预算执行如果不体现科研的规律就会造成浪费,如果基本支出不增加,或者预算执行里不体现科学研究的规律,这个科研经费的不规范就避免不了&hellip &hellip &rdquo   在此次改革的座谈会上,有关人头费的问题再次引起热议。   来自中国农科院的一份统计表明,全国重点研究方向科研骨干需要的科研经费为每年人均46万元,其中设备费4.8万元,材料费13.5万元,测试加工费4.2万元,燃料动力费2.7万元,差旅费3.8万元,会议费2.1万元,国家合作与交流费2.3万元,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2.6万元,劳务费5.6万元,专家咨询费1.8万元,其他支出2.6万元。但该统计称,近些年一些国家主体计划项目的支持力度均控制在人均20万元左右,其他比如科技支撑计划等人均每年不到10万元。   陈萌山说,造成这种现状的根源在于&ldquo 科技体制机制不健全,缺乏顶层设计&rdquo ,导致了科研经费和项目的分配部门各自为政。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   中国农科院副院长唐华俊向记者透露,在经费的使用上,中国农科院也有新的打算:&ldquo 科研有很多的不确定性和未知性,不可能全部按照预算一一落实。因此,我们在创新过程中,加强了研究所所长的&lsquo 法人&rsquo 责任,让所长对经费进行灵活管理,试图打破之前的课题组长制,让预算执行更加体现科研的规律。&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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