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新药安全

仪器信息网新药安全专题为您整合新药安全相关的最新文章,在新药安全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新药安全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新药安全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新药安全话题讨论。

新药安全相关的论坛

  • 重视新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供试品的检测

    全部标题重视新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供试品的检测作者胡晓敏、冯毅、王庆利部门药理毒理学部正文内容 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是新药开发中的重要内容,其耗时长(从一周到几年)、花费大(几十万到几百万元RMB),但其结果对于发现新药的毒性,预测临床安全性具有重要的意义。非临床安全性研究与评价贯穿于整个新药的研发过程中。供试品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获得可靠结果的基础,其质量和配制的准确性,直接影响非临床安全性试验结果及新药的后期开发。为了使新药安评的结果可靠,并避免在新药研发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和损失,在非临床安全性评价试验中应加强供试品检测。1 供试品检测的必要性 2005年国家局发布了多个非临床安全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这些指导原则对规范我国药物安评试验,推进GLP的实施起到了重要作用。近来,不断有相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反映,由于未能在有关的技术指导原则中要求开展安评试验的供试品的相应检测,致使安评试验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目前我国创新药的研究与申请逐渐增加,为了使安评结果准确可靠,弥补非临床安全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中的对供试品检测未设置相关要求的缺憾,建议在安评试验中应加强供试品检测,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和损失。2 国内外对供试品检测的要求 FDA、EMA在GLP规范中,对供试品的检测提出了要求。各大制药公司内部的SOP也对供试品检测有要求。 我国的GLP对供试品检测也有原则性要求。但由于在新药申报和相关技术评价指导原则中未对此有明确要求,故当前不是每个GLP试验室、或每个安全性试验都进行供试品检测。3 供试品检测的适用范围 安全性试验中供试品检测的要求,应该适用于所有新药研究。中药成分复杂,结构不清楚的成分多,但如中药一类(单一成分)可参考化药执行。欧美对生物制品也要求进行供试品检测,内容在化药的稳定性、均一性等的基础上增加蛋白含量分析和生物活性分析。对于生物制品供试品检测的要求,建议参照化药的方法,遵从Case by case的原则。4 供试品检测的内容 ①供试品的基本理化性质检验报告(包含来源、批号、纯度、浓度、处方组成(包括辅料)、稳定性、溶解性、有效期、保存条件等信息)。②若供试品需经溶解后(混合、混悬、溶解)给药,则应提供供试品在溶剂中的稳定性、均一性(非溶液体系)等检测报告(浓度范围需能覆盖全部毒理试验的浓度范围),以及配制后的供试品浓度分析报告。③针对检测供试品浓度和含量分析的方法学验证报告。5 供试品检测报告的提供 供试品检测方法的建立和验证,可以由申请人(含生产者)、GLP试验机构或第三方完成,或由其中的一方完成后转移至另外一方进行检测;由验证方提供供试品检测方法学验证的资料。 配制后的供试品浓度分析方法的方法学验证资料,应由完成配制后的供试品浓度分析检测的GLP实验室提供。 必要时对对照品进行分析,对照品的分析要求与供试品相同。如果对照品为上市产品,其基本理化性质等资料可以参照对照品的说明书和/或标签。

  • 【新药研发简介系列】

    新药研发简介系列(一):新药研发的艰难新药研发的艰难新药研发在西方是个相对成熟的行业,而中国则刚刚进入这个领域。本系列将为中国从事创新药物研发的同行们提供一些基本信息。?本章将讨论新药研发的复杂性。世界上有能力做创新药物的国家可能不到能在奥运会拿金牌的国家的三分直译。美国在有巨大市场(7000亿美元)的吸引之下,制药公司每年投入400-500亿美元的研发经费。这些经费用于吸引制药界的顶级人才,建立和维护研发的宏观设施,开展研发活动等。这样巨额投入,加上几十年的经验,每年FDA批准的新分子药物在25个左右,其中3-5个是全新机理药物。一个企业必须有足够的人才,经验,和财力才有可能成功地把新药做到上市,而只有极少数企业能达到这样的规模。现在美国4300家研发企业中,只有 6%的企业上市过至少一个新药,就是说94%的公司从未上市任何药物。0.48%的企业(这些企业集中在欧美发达国家)发现了50%的所有上市药物,就是说99.5%的公司只能去分剩下的50%。综合这些基本事实,加上中国在创新药物领域缺少实战经验,我们国内的绝大多数新药研发公司发现并上市新药的机会是很小的。这个残酷的现实迫使企业必须选择正确的切入点, 尽力避免损伤投资者对这个脆弱的新兴工业的信心。新药研发为什么如此艰难呢?新药研发从来都很难,但由于以下几个原因近些年变得尤其困难。第一,容易的疾病(急性,外源性,机理单一简单如细菌感染)已经可以比较好地控制。目前的主要疾病都是慢性,内源性病,机理复杂多样,每个疾病在分子水平都是多种疾病的组合,任何一个药很难对多数病人有效。历史上慢性病药物的发现多起源于临床上的意外发现,比如大多数中枢神经药物均由少数几个意外发现衍生而来。当今的基因-蛋白-药物发现模式对于很多主要疾病,如中枢神经,肥胖等药物发现效率极低,因为没有可靠的动物模型和相关生物标记。第二,药监部门对药物的疗效,安全性要求提高。据Cochrane的估计,目前市场上的药物只有11%达到了当今药监部门的疗效要求。安全性的要求同样严格,对于某些非致命性疾病,每数万病人发生一例严重副反应则被认为是不够安全。Merck的Vioxx每4000人引起一例心梗,就被迫撤市。这样小概率的事件几乎无法在临床前预测,所以很多特异性很弱的测试(如hERG)加到了先导物优化程序中, 增加了潜在药物被误伤的机会。同样,临床实验的任何安全性信号都可以中止一个来之不易的潜在药物。第三,研发费用增长迅速。由于疗效空间变小,安全性容忍度下降,必须通过更大的临床实验才能充分鉴定潜在药物,从而大大增加研发成本,也大大降低药企对风险的容忍,我们无法知道有多少潜在的重磅药物被错误地中止。??为了给大家一些基本概念,我列举几个历史上的几个实例。大家可以看到新药研发人员所面临的复杂情况和必须做的艰难决定。第一个例子是有关他汀类药物。这是历史上最成功的药物,但其发现却充满艰辛。1976年,A. Endo从青霉发酵液提出一复杂天然产物叫compactin,是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从而抑制胆固醇的生物合成。但给大鼠高剂量的compactin并无降血脂作用。公司因此停止了该项目。几个月后,不甘心的Endo给母鸡使用了compactin,发现有降血脂作用,从而重新启动了这个项目。这时Merck也加入了这个领域。Compactin很快上了临床,但没多久高剂量compactin被发现在狗身上产生毒性反应,从而中止了它的临床实验。这时Merck自己的同类药物lovastatin已准备进入临床,听到这个消息后,Merck立即停止了Lovastatin的开发。当时Merck的CEO Roy Vagelos自己就是脂代谢专家,他对这个机理非常感兴趣,所以决定彻底弄清毒性的本质。Merck用了3年时间仔细研究了lovastatin的安全性,证明所看到的毒性信号不是致癌的,因此再度开始了lovastatin的临床实验并于1987年上市,开辟了250亿美元的他汀市场。如果没有Endo的持之以恒,没有Vagelos判断和在时间和资源上的冒险投入,他汀只能是药物发展史上的一个小小的脚注。?第二个例子是甲氰脒胍的发现。60年代,胃溃疡手术是最常见的手术之一,所以胃溃疡药物市场显得很小因为当时的药物无法和手术竞争。H2拮抗剂的峰值销售当时的预测是1000万美元/年。但是James Black决定开始H2拮抗剂的研究。当时胃黏膜上是否有H2受体还是有争议的,那时也没有HTS, 选择性H2受体拮抗剂是从非选择性组氨受体激动剂,组氨,一点点优化过来的。第一个临床药物导致白血球下降,当时不能断定是否是机理本身的问题。甲氰脒胍作为后备药物刚进入临床后有一例重症胃溃疡病人,胃出血马上有生命危险。当时给这个人用甲氰脒胍是十分冒险的,因为他要是死了甲氰脒胍的研究就很难继续。尤其是考虑到当时为了开发H2拮抗剂,公司砍掉了很多其它项目,这个决定就更加困难。但是公司还是决定使用甲氰脒胍,结果病人治好了。Glaxo也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公司变成一个世界级制药企业。?新药研发要面临大量错综复杂,经常相互矛盾的数据,每个决定都可以使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或使公司长时间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如同带兵打仗,必须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准确的判断,和坚强的意志才能胜多负少。

  • 新药质量标准

    新药质量标准药品不同于一般产品,是用于防病、治病、诊断疾病、改善体质、增强抵抗力的物质。因此,药品质量好坏直接关系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保证药品质量,必须制定出每种药品的管理依据,即药品质量标准,并对药品质量进行全面控制(从研究、生产、贮存到使用各个环节),以确保用药的安全有效。自60年代以来,鉴于药品安全总是的突出,各国政府和世界卫生组织对药品质量都很重视,先后组织了大批科研、生产、临床使用和管理单位对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深入探讨,制订了相应的药品管理法规,公布了一些能对药品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起指导作用的法令性文件,计有:为确保实验研究质量与实验数据准确可靠的《实验室工作质量管理规范》(GLP);为生产出全面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为保证药品在运输、贮存和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和效力的《药品供应质量管理规范》(GCP)和保证临床资料的科学性、可靠性和重现性的《临床工作质量管理规范》(GCP)。我国卫生部和国家医药管理总局为加强新药的临床、鉴定和审批等管理工作,促进新药的发展,保证新药的质量,先后制订和修订了《新药管理办法》,把新药的质量标准列为新药审批的内容之一,要求研制单位在研究新药及其生产工艺的同时,必须制订出新药及其制剂的质量标准草案,经批准后方能进行临床试验和工厂试生产;对加强"全面控制药品质量"的科学管理的四个主要方面(GLP、GMP、GSP、GCP),有的已在研定实施,有的条例尚在拟订中。药品质量标准对药品的质量规格及检测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必须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这里既有认真细致的技术措施,又有原则性问题。一、 制订新药质量标准的原则一个正在研究的新药,经临床前有关工作准备进入临床试验,应根据研究中发现的问题和评价的结果,制订出临床用药的质量标准,以保证临床用药质量的均衡性,这对保证临床试验的安全和得出正确结果具有重要意义。临床用药的质量标准也为今后中试以至投产的质量水平,并修订制订正式质量标准提供了依据。可按下列原则制订质量标准。(一) 要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新药质量标准是衡量新药质量而作出的具体规定,要充分体现新药的特点,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抓住影响新药质量的几个主环节,作出明确的规定。首先要保证新药的纯度,通过对外观性状、理化常数,杂质检查和含量等有关规定来保证药品的质量。杂质检查是控制药物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制订检查项目,探明其对人体危害的程度,并规定其允许限量,危害健康的要严加控制,原则上内服药要求严些,注射用药和麻醉用药更严。有效成份的含量是反映药物纯度的重要标志,应明确规定其含量限度。对制剂的内在质量要有明确的要求,如新药的固体制剂应根据不同情况规定测含量均匀度、体外溶出度、甚至生物利用度等。注射剂要严格检查澄明度、无菌、热原等,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新药的质量标准中还应对影响该药稳定性的因素采取一些措施,如在包装、贮存条件上作出规定,以加强防患。(二) 要符合国家药典或其他法定标准根据药品使用和生产的广泛和成熟程度,《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分为两种标准,即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标准。前者包括中国药典和卫生部颁布的药品标准(简称部颁标准),在全国范围内起法定作用;后者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制订的药品标准,只限在相应的地区起法定作用。第一、二、三类新药由国家卫生部审批,应严格按照中国药典和卫生部的要求,制订新药的质量标准,按中国药典的格式及使用的术语进行书写,力求规范化。需要在国际范围内使用交流的新药,应按有关国际标准制订。(三) 要结合实验研究和中试生产的实际新药质量标准是对新药系统评价基础上的高度概括,是根据实验研究、临床试验和中试生产三方面的结果制订的。因此,从新药评价开始,就要有目的、有计划地收集和积累有关药品质量问题的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为制订新药质量标准提供依据。药品的质量与生产工艺有密切的关系。中试生产所用的原材料、溶剂等的质量以及最终产品的纯化往往与实验研究不尽相同,有可能产品达不到实验研究的规格和纯度。制订新药质量标准时,则要全面考虑、宽严适度,做到合理性和可行性。应在保证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前提下,根据实验研究资料,结合中试生产的实际情况,制订出既确保药品质量,又能符合生产实际,并难促进生产的新药质量标准。(四) 把检测手段的先进性和可行性结合起来随着现代分析技术的发展,药品检测手段也已由经典法向仪器化、自动化方向推进,从凭感观到尽量用参数。现代分析技术有快速、灵敏、专一的特点,但需要特殊的仪器设备,有些在我国国情条件下,尚难以普及推广。经典方法如容量法、分光光度法等,简便易行、准确度高,不受设备条件的限制,在当前的药检工作中,仍占有一定的地位。选择检测方法,既要积极采用现代分析技术,又要结合药检工作的实际情况,把先进性和可行性结合起来。当然,随着仪器设备的逐步普及,现代分析技术在药品检测工作中的应用将会与日俱增。美国药典22版各项分析方法的应用中,色谱法和光谱法处于最重要的地位,尤其是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在所有的含量测定方法中应用频率最高。所收载的应用气相色谱法(GC)中,除常规的GC法外,还有衍生GC法、裂解GC法和顶空毛细管GC法。核磁共振法也已作为法定检测手段。22版还首次在附录中收载了质谱法(MS)和扫描电子显微镜法(SEM)。中国药典1995年版中高效液相色谱法、电泳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和荧光分析法等也已列为法定检测手段。

  • 你分得清me-too药、首仿药、仿制药、新药、新特药、原研药、专利药、创新药概念吗?

    你分得清me-too药、首仿药、仿制药、新药、新特药、原研药、专利药、创新药概念吗?

    导读: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在药物研发领域,你分得清me-too药、首仿药、仿制药、新药、新特药、原研药、专利药、创新药概念吗?本文带你一一解读。1. 原型药原型药物:随着对生理生化机制的了解,得到了一些疾病治疗的突破性药物,这些药物不仅在医疗效果方面,而且在医药市场上也取得了较大的成功,这些药物通常被称为原型药物(prototype drug)。随之出现了大量的"me-too"药物。2. 原研药原研药:即指原创性的新药,经过对成千上万种化合物层层筛选和严格的临床试验才得以获准上市。需要花费15年左右的研发时间和数亿美元,目前只有大型跨国制药企业才有能力研制。在我国,“原研药”主要是指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进口药。3. me-too”药物"me-too"药物:特指具有自己知识产权的药物,其药效和同类的突破性的药物相当。这种旨在避开“专利”药物的产权保护的新药研究,大都以现有的药物为先导物进行研究。研究的要点是找到不受专利保护的相似的化学结构,这种研究有时可能得到比原“突破性”药物活性更好或有药代动力学特色的药物。【例】最早治疗胃溃疡,是用胃舒平中和胃酸,此疗法治标不治本。后来科学家发现:人体中的胃组胺H2受体一旦激动,就会分泌胃酸。科学家因此发明了西米替丁药,阻断胃组胺H2受体,减少胃酸分泌,使溃疡逐渐愈合。此药一上市,就受到广泛追捧,科学家稍稍改变了西米替丁的化学结构,开发出了雷尼替丁、法莫替丁等胃药。这些后来的派生药,就被人称为Me-too药。4. 新药(NewDrugs)新药(New Drugs):系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但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获得批准后不发给新药证书(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新药经申请、检验、审评、生产现场检查合格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审核发给新药证书,申请人已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生产条件的。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12/201512081445_576821_2961690_3.jpg5. 特药特药:就是特殊治疗某种疾病的药。如酒精中毒就用纳络酮等。6. 新特药新特药:是新药和针对某种病特效药的合称,就是新的特药的意思。7. 首仿药首仿药:所谓首仿药,是指“首先研究申报国外已上市而在国内未上市的药品”。8. 仿制药仿制药:是指与商品名药在剂量、安全性和效力(不管如何服用)、质量、作用以及适应症上相同的一种仿制品(copy)。到期以后,其他国家和制药厂即可生产仿制药。9. 仿制药与原研药根据美国家庭医师学会的白皮书,仿制药与原研药的区别如下:a) 仿制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难以得到完全的保证在仿制药品许可中,其生物利用度是指仿制药品经测试反应具有原研发产品的利用度的+/-20%。b) 疗效有差异很多仿制药品成份中含不同添加剂及内在成分物质,此有别于原研发药厂的药物,故认为不具有生物等效性。仿制药只是复制了原研发药的主要成份的分子结构,而原研发药中其他成份的添加与仿制药不同,由此两者有疗效差异。c) 仿制药品替换原研发药的许可性很有限对于危急患者、危急时所需的药物、危急疾病,仿制药品均不可作强迫性的替换。在急救病人时,尽量使用原研发药。美国家庭医师学会的白皮书虽然不具法规性,但研究报告用事实来表明原研发药的疗效和安全性是仿制药不可替代的,尤其是在治疗危急患者和危急疾病时更是如此。但是,原研发药太昂贵了,的确不符合老百姓,医生也不要在普通老百姓面前大力说原创的种种长处,毕竟,价格的长处就在仿制药品这里。10. 专利药专利药:凡申请专利的新化学单体药为专利药,它研制过程包括发现阶段、临床前开发、新药临床前申请(IND)、新药临床试验I期、新药临床试验Ⅱ期、新药临床试验Ⅲ期、新药申请(NDA)。这些药品只有拥有这些专利药品的公司才能生产,或由他们自己转让别人生产。11. 创新药创新药:首先从实验室发现新的分子或化合物开始,经过动物实验了解其安全性以及毒性反应,了解在动物体内的代谢过程,作用部位,和作用效果,再经过首次人体试验,经历I期,II期,III期临床试验,证实安全有效及质量可控制之后,才可以获得药物监管机构的批准。先后经历10到15年的时间,耗资可达数十亿美元。12. 创新药与仿制药创新药物是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的药物。相对于仿制药,创新药物强调化学结构新颖或新的治疗用途,在以前的研究文献或专利中,均未见报道。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现状的逐步改善,创新药物的研究将给企业带来高额的收益。目前国家对药物自主创新的级别和程度没有明确分类,业内对创新药有多种称呼:自主创新药品、自主知识产权药品、创制新药、创新药物、原创新药、原创药品、专利药品、原研药品等。

  • 【分享】在新药研究实验中如何正确选择实验动物———从新药注册资料中的实验动物问题引出的讨论

    在研究新药过程中,由于实验医学的存在,尤其在新药毒性评价方面,用动物进行试验减少了许多人的牺牲。虽然动物实验做的再多,也无法完全预测人用后的结果,但是,如果能做的工作不尽心去做,那么新药在人身上使用的风险将会更大。在药效学研究和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过程中,正确选择实验动物对实验结果判断、对新药评价结论是至关重要的。 在新药注册申报资料中,因为选用实验动物出现一些问题,影响了对实验结果的判断、妨碍了对申报资料的评价。有时因此不得不重新进行实验。这样,不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减慢了新药的注册速度,延长了产品的上市时间。如何减少这些因为实验选择不当的实验动物而出现的错误,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怎样做才能减少或者避免这类错误呢?针对这些在注册资料中经常出现不正确选择实验动物的问题,进行一下相关的讨论是十分必要的。下面从三方面进行讨论,首先应该由从事药理实验工作的人员进行实验设计和实施动物实验,其次要了解实验动物的特点和实验的要求,第三要理解新药注册申报资料要求的目的和意义。一、应由专门从事药理实验工作的人员进行实验设计和实施实验。 这个问题似乎不应是个问题,但它的确是个现实问题。在1993年“西药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总则、“1993年中药新药研究指南”药效内容和毒理内容对实验人员都有明确的基本要求;2005年“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虽然没有类似内容,但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都涉及了实验人员资质问题,并对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执行GLP规范进行了明确,其中包括对参与实验人员资质的要求。在申报资料中出现过不能排除是不具有药理毒理实验资质人员进行的实验之类的问题,比如出现一些动物常规指标的错误、选择动物性别的错误、选择不适宜实验动物的错误、超出动物药容积的错误……,这些不是理解层面的问题,也不是实践经验积累的问题。还有一些实验需要专门的技能和长期实践积累人员进行,比如特殊毒理实验、病理组织检查实验、放射免疫测定实验……,如果实验人员不符合要求,出现的问题常常是无法解决的,实验结果也是不可信的。只有符合要求的人员设计实验、实施实验,才能保证选择实验动物的科学性,为开展正式的实验打下基础。

  • [推荐]:核磁共振技术与新药安全性评价(药物代谢组学与代谢物组学)

    1.前言 随着科学与技术的发展,新药研发的速度正在日益加快,使得新药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压力也变得越来越大。在新药研究开发过程中,因为安全性问题而被淘汰的候选药物占相当大的比例。一旦潜在的药物分子通过了初步的生物学筛选过程,就应该尽量减少这些候选药物分子在产品研发过程中的流失,以免造成巨大的资金和时间的浪费。因此,人们努力寻找新的分析方法,以便从功效和安全性两方面使得先导化合物的筛选更有效,从而尽可能地减少这种浪费。目前的生物分析手段主要利用基因组和蛋白质组方法,分别从基因水平和细胞蛋白质表达水平上测量生物体系对药物的反应。这两种方法都较昂贵,且劳动强度较大,然而却可能是研究在不同水平上对生物异源物质的生物应答的有力工具。但是,基因组学和蛋白质组学都不能提供可以了解生物体中整体细胞功能的信息,因为两者都忽略了整体器官中动态的代谢状态。因此,Nicholson等人提出了一种基于核磁共振的新方法,叫做metabonomics,我们暂且称之为代谢组学,以便与由代谢物组(metabolome)衍生而来的metabolomics相区别。Metabolomics研究的是一个细胞或细胞类型中所有的小分子成分,而metabonomics则是通过分析生物体液和组织来对完整的生物体(而不是单个细胞)中随时间改变的代谢物进行检测、确定、定量和分类;然后将这些***代谢轨迹与病生理过程中的生物学事件关联起。从药物研究和毒理学评价的角度来看,基因组学方法是观察给药后基因表达的改变,主要采用基因芯片技术。然而,基因调节/表达与系统的整体功能之间的关系在目前还很不清楚,主要是因为决大部分DNA是非编码的,而编码蛋白质的基因不能孤立地发挥作用,而是需要与其邻近的基因和非编码DNA一起才能发挥其功能。正式由于这个原因,人们才发展了蛋白质组学。蛋白质组学方法可以对由给药或其它病生理过程引起的细胞蛋白质组成变化进行半定量的测量。蛋白质组方法所采用的技术主要包括双向凝胶电泳和质谱技术。与基因组方法相比,蛋白质组方法较慢,且劳动强度较大。需要强调的是,虽然这些方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揭示毒理学机理,并且给出与疾病相关的新的生物标记物,却很难将这些发现与经典的毒理学指标相关联。原因很简单,因为目前的技术和方法不能对给药后反应的整个进程进行测量,也不能对生物整体的应答进行测量。因此需要发展一种新的方法来实时给出多器官生物整体的在体信息。基于NMR的代谢组学(metabonomics)方法可以满足这样的要求。2.Metabonomics在药物毒理学研究中的应用 代谢组学的目的是要扩展和补充由基因组学和蛋白质组学方法得到的对生物异源物质应答的信息。其任务是定量测量生物体对病生理刺激或基因改变的动态多参数代谢反应,是研究药物毒性和基因功能的技术平台。这个概念是根据Nicholson小组近二十年来利用1H NMR技术研究生物体液、细胞和组织中多组分代谢组成的工作而提出的。在这些研究中,还利用了模式识别,专家系统和相关的生物信息学工具。在许多情况下,药物通过与遗传物质直接作用而产生毒性,或通过诱导系统合成与药物代谢有关的酶,从而产生有毒的产物。在这种情况下,用基因组和蛋白质组学方法来评价毒性是有用的。然而,在生物异源物质有可能只在药理学水平上产生作用,因而可能不会影响基因的调节和表达。再者,显著的毒理学效应可能与基因的改变和蛋白质的合成完全不相关。因此,在许多情况下,从基因组和蛋白质组角度考虑到的反应可能不能预测药物毒性。但是,所有的由药物引起的病生理紊乱都会由于直接的化学反应,或通过与控制代谢的酶或核酸相结合而引起内源生化物质在比例、浓度、代谢通量等方面的失调。如果这种变化足够大的话,就会影响整个生物体的功能。生物体液中的代谢物是与细胞和组织中的代谢物处于动态平衡,因此,生物体中由于中毒或代谢损害而引起的细胞功能异常一定会反映在生物体液成分的变化中。要检测血浆、尿液、胆汁等生物基质中的一些具有特殊意义的微量物质,选择合适的分析方法致关重要。高分辨1H NMR波谱就非常适合用来检测生物体液中的成分异常,因为该方法可以同时对所有的代谢物进行定量分析,而且不需要样品前期准备,对任何成分一样灵敏。虽然也可以采用如质谱等其它方法,但对不同成分离子化程度的差别会影响定量和检测的可靠性。NMR方法还可以有效地用来从组织萃取物或细胞悬液中找出异常的代谢物。还可以利用高分辨魔角旋转(HR-MAS)探头来检测完整组织中的代谢物组成。由1H NMR谱检测到的生物体液中的内源性代谢物模式完全依赖于动物体内的毒素的类型。每一种类型的毒物都会在生物体液中产生特征的内源代谢物浓度和模式变化,这种特征给我们提供了毒性作用的机理和毒性位置的信息。右图所示为一系列尿样的1H NMR谱图,是大鼠经不同的毒物处理后得到的。每一张谱图只需几分钟的时间,是非常有效的。可以看出,不同毒素引起的代谢物变化是有特征性的。因为几乎所有的代谢物都有其特征的NMR谱,因而可以作为毒物引起的代谢变化的指纹图谱。利用NMR方法,人们已经成功地发现了许多新的器官特异相关毒性的代谢标记物。作为分析生物化学技术,NMR正是在这种探索性的工作上具有优势。

  • 浅谈我国新药保护体系

    目前,我国新药保护体系主要有专利保护、新药监测期和中药品种保护。如果能充分的运用好这些相关制度,对于企业在开发新药过程中,既可以规避企业的风险,又可以给竞争对手设置开发障碍和累加企业产品的优势。专利保护。我国专利法从1985年开始实施,但是1985-1993年专利法没有对药品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因此,迫于国际社会的压力,那时出台了针对药品的一项行政干预措施,即药品行政保护期。就是进口药品1985-1993年间在国外享有知识产权或独占权且未过期者,可以提出申请,获得7.5年的行政保护,只要得到该保护,则在保护期内既不再允许批准国产,也不允许批准其他的进口。药品行政保护期是当时专利法的补偿,所以和专利保护期一样,其他企业的同品种仿制可以在行政保护到期前2年申报,但是行政保护到期后方能审批仿制。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其在国外的专利权过期的话,哪怕我国的行政保护期尚未满7.5年,也是无效的,即可以申请仿制。1993年,第一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开始对药品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上述的药品行政保护期也就逐渐的淡出历史舞台。我国专利种类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但凡在专利期内的,都不能进口和国产。当然,专利是可以规避的,只有不落入其保护范围内;或者该专利尚未授权,则照样可以申请。还有一点,专利是可以通过诉其无效来规避的。在专利权到期前2年,就可以提交仿制药的注册申请,不过也是要等专利到期后方能审批。新药监测期。根据局颁28号令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保护公众健康的要求,可以对批准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监测期。监测期自新药批准生产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年。监测期内的新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批准其他企业生产、改变剂型和进口。出台这个规定,我认为是对之前的新药保护期政策的一个修正,不仅保护新药的利益,更是加强对国产药的保护。新药保护期是1999年国家药监局成立之初发布的《新药审批办法》中制定的一种行政干预手段,指新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新药证书后即获得保护。这里指的新药是没有在中国境内生产过的药,也就是说,有些药进口很多年了,也可以申请新药保护期,这在当时缺医少药的国情下是可以理解,名为促进国内企业研制新药,实际上是对进口药品提供很好的保护作用,而对国产仿制药设置了障碍。还好,新药保护期在2002年就已经废止了,接下来便是一个过渡期和2007年实行至今的新药监测期。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中可以理解,新药监测期目的是为了用药安全而实行的行政手段。目前只有国产药可以申请监测期,由于进口药在国外已经上市了,不用过多考虑用药安全了,所以不能申请监测期。换句话说,新药监测期对进口药来讲没有什么好处,但是对国产新药却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而且这个时候新药的概念是未在国内销售的药,也就不存在进口药在国内销售了很多年却仍可以申请新药保护的政策漏洞了。监测期也是有方法规避的。首家通过审批进入监测期时,如果其他国产厂家的同品种如果已经批准了临床,则一起进入监测期,否则就会被退审出局。还有一种规避监测期方法,条件是“生产工艺确有重大改进”,也就是说,一种为国家药审中心认可的改善、提高的药品工艺改变就可以**监测期。中药品种保护。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是1993年1月1日施行的第106号国务院令,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分为一、二级。一级保护品种分别为三十年、二十年、十年。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为七年。被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在保护期内限于由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生产。中药品种保护之前由于申报成本相对于专利而言很低,很多国内中药企业热衷于此。但是,随着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越来越完善,审评条件越来越严格,现在申报中药品种保护的成本和难度也就直线上升。此外,淹没在历史长河中的还有标准试行期,标准试行期专门针对改剂型注册的一个行政干预,标准试行期内的品种不允许仿制。标准试行期为2年,加上药典委员会审查复核的1年,实际上可以是3年甚至更久。根据注册管理办法,进口注册的药品标准是不公布、不试行的,也就是说,标准试行期实际上就是对国产改剂型品种的保护。但是目前药品新批的标准均为正式标准,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标准试行期了。总之,随着国家相关政策和制度的逐渐完善,新药的研制也要逐步的规范。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药品管理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为主的法律保护和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为主的行政保护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只有在不违背这些政策制度下,有效的结合运用,不仅可以规避企业的风险,更可以为制药企业的利益加上更有力的保护锁。

  • 【分享】药监局重拳打假 首次尝试第三方验证检测新药

    [center]药监局重拳打假 首次尝试第三方验证检测新药[/center]为了加强药品打假力度,药监局日前开始尝试使用新药审批的第三方验证方式。一位药监局官员向记者透露,这是他们首次尝试结合现场核查及委托第三方验证对新药进行审评。 记者从药监局内部获悉了这次验证结果,第三方检验机构在送审的中药样本中发现了西药成分,认定此新药属疗效造假。 目前,药监局在考虑今后新药审批方面全面实行第三方验证。 委托第三方验证是药监局一直在努力推出的新药检验方式。由于近几年注射类药品安全事故频发,目前药监局在新药申报中对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治疗类大容量化药注射剂和生物制品等几类高风险产品实行从严审批。 以前,药监局新药审评工作都以案头审查为主,即主要以申报材料为依据,中心重点检验药品的成分、工艺流程、药品的安全性等,疗效一般依照临床试验数据审核。 这种审批流程造成了医药界大量造假事件的发生,尤其在新药申报方面。由于自主研发的新药可以享受单独定价,一些企业在临床数据上造假,或者只是将药品稍微调整一下分子链,甚至只是改换剂型或者剂量,就作为新药申报。 “充分调动外部审评资源,不仅有助于发现新药申报中的弄虚作假,清除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也可以加快对积压注册品种的清理工作,控制低水平重复申报的注册品种。”上述药监局官员表示。 记者了解到,药监局除了修订《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并颁布新的实施日期以外,还对这些已受理但尚未完成审评的过渡期注册申请品种,开始了集中审评工作。上述药监局官员透露,这些将要审评的药品达2.5万多件。 海正药业(600267.SH)副总经理朱康勤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新药审评超时严重,制药企业对此意见都比较大。引入第三方验证,能加快新药注册速度,对于企业新药及时通过审评、早日上市起到积极作用。 朱康勤还认为,第三方验证对于造假会有一定遏制的效果,但也有可能会导致药品申报方贿赂第三方机构,引发腐败。 “我们还要考虑到确保新药技术不会被泄露,要在这个前提下谨慎地选择申报注册品种中的一部分内容,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验。”上述药监局官员表示。 记者了解到,药监局正考虑今后在新药检验中全面推行第三方验证。这既能弥补药监中心技术及设备上的不足,又能保证药品审评的公正和严谨。

  • 有关物质检查的检查在新药研发中应引起重视

    有关物质检查的检查在新药研发中应引起重视  对于一个新药,对其纯度的检查是保证安全有效的重要指标之一,而纯度检查的内容,根据各个药物的性质和特点有些不同,但基本上均要涉及各自的“有关物质”检查研究。关于有关物质的检查,在国际上已早为“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规范协调会(ICH)”所关注,国内在新药的有关文件中也提出了供参阅的一些具体要求,并逐渐引起研制新药者的重视。  由于一个新药从合成原料药到制备有关的制剂,再经贮藏、运输、使用,要经历一段较为复杂和漫长的过程,在此期间,每一过程都有可能产生有关的物质,如生产中可能带入起始原料、试剂、中间体、副产物和异构体等;在贮藏和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降解产物、聚合物或晶型转变等特殊杂质。为保证药物的安全有效,同时也要考虑到生产实际情况,因此,国内外对药物的研究,可允许含有一定限量的无害或低毒性的有关物质,但对毒性较大,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无效的或能影响药物稳定性的有关物质则必须严格控制。  因有关物质的量微小,故检测方法至关重要,必须选择专属性强、灵敏度高、重复性好的方法。目前,首选的是色谱法,可根据新药的具体品种及其有关物质的性质采用TLC,HPLC及GC等,有的还应采用其他有关的色谱或波谱法。对于一、二类新药更应重视,必要时可采用HPLC/UV二极管阵列、HPLC/MS或GC/MS等联机技术,对有关物质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 [分享]新药物的开发

    新药物的开发   一、概述   近20年来,在药剂学基本理论和新的推动下,世界医药工业飞速发展,新药的研究、开发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昌90年代以来,第三代控释制剂和第四代靶向制剂的出现,使我国新药的研制开发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当前形势下,要使我国的新药研究开发工作走出困境,获得生机,除了调整策略方向,并主要依靠新药研究机构和制药企业的努力外,广大医药学工作者也肩负着重大的使命和责任。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药学的迅猛发展,为医院新制剂、新剂型的研究和药开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我国当前新药研究开发体形势下,从医院制剂中开发新药有下几方面的。第一,人才优势。医院药学技术队伍在我国药学专业人员中占绝大多数,尤其在大、中城市的大、吕型中,蕴集着相当数量的高,中级技术人员,他们大多有具有长期从事医院制剂工作的经验,其中不乏在某一技术领域有较深造诣的专门人才。充分发挥、提高和利用这些人才的优势,将会在医院制剂大多是工业制剂供应不足或无供应,而临床的医疗和科研又迫切需要的品种。由于医院制剂来自临床,故有着疗效确切,安全可靠,适合临床使用的特点,将其进一步研究提高为新药,有着良好的临床基础,成功率较高。第三,医院制有着品种和剂型上的优势。医院制剂品种多,剂型多,有的剂型甚至国内药典尚未收收载,且随着医院药学的不断发展,新制剂和新剂型将不断出现。这些具有一定基础而临床疗效肯定的制剂是新药开发选题的雄厚基础,可以达到少走弯路缩短开发周期,减少开发费用和提高命中率的目的。第四,如果说祖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那么医院中的药制剂是一个聚宝盆。许多大、中型拥有大量的中药制剂,这些中药制剂各具特色,很多都经过临床的长期考验,如果运用现代制剂技术,通过改变剂型,研制新制剂,或进一步研究复方制剂中的有效成分,将是新药开发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目前一些大 、中型医院的技术力量和仪器设备来看,从医院制剂中开发新切的基本条件是具备的,特别是临床药学深入开展和新方法技术应用,无凝进一步确立了医院制剂高层次研究开发的有效手段。从国内新药开发的现状来看,1992年-1995年国家批准的新药(西药)共568种,其中医院开发的16种,占2.8%;1992年卫生部批准的新药(中药)82种,医院开发14种,占16.6%。可见医院开发新药有着巨大的潜力和现实可行性。   然则由于医院制剂和新药之间的要求上有着严格的区别,医院药学科研究人员和条件也有着某些局限性,因此,在重视医院制剂在新药开发中重要地位的同时,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新药开发的艰巨性,以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正确引起循序渐进。 二、新药的概念与分类   (一)新药的概念 为了对新药进行管理,许多国家都对其含义和范畴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新药指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卫生部颁发的《新药审批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新药系指我国未产生的药品。已生产的药品,凡增加新的适应症、改变给药途径和改变剂型的,亦属新药管理范围”。这些规定指明新药管理范畴包括了:国内外均未产过的制制品,国外已有生产或仅有资料报导的仿制药品,以及由一般药品配伍新组方药品;还有已生产的药品,凡增加新的适应症,改变给药途径和改变剂型的药品。   (二)新药的分类   1.新药分类的原则新药分类的应注意掌握如下原则:   (1)新药的类别要是从药政管理角度划分,以便于新药的研究和审批,而不完全从药物的药理作用角度考虑。对每类药品都相应规定必须进行的研究项目和审批必须申报的资料。   (2)对每类新药,要求呈报相应别的资料,必须能够保证该类药品的安全与有效。而不能仅仅为了简化手续或减少人财物的消耗而忽视新药研究的质量并进而影响到新药的评价。   (3)属于同一类别的新药,原则上应该具备相似的条件,即它们所需要研究的项目和审批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是相同的或大部分是相同的。   (4)新药的类别中,尽可能包含各种类的新药,以便于研究者对号入座,正确地执行国家关于新药的规定。   2.新药的分类目前我国对于新药的分类,是将新药佞成中药和西药两大部分,而中药、西药又按照各自不同的成熟程度再分类。现行《新药审批办法》将在西新药各分为五类,具体如下:   (1)中药   第一类: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新发现的中药材;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   第二类:改变中药传统给药途径的新制剂;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制剂。   第三类:新的中药制剂(包括古方、秘方、验方和改变传统处方组成者)。   第四类: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中成药。   第五类:增加适应症的中成药。   上面所列“中药材的人共制成品”系批用人工合成、培养发酵等方法配制的与原中药材性能和相仿的产品,如人工麝香、人工牛黄,而不是指用提取或合成方法制的中药材中的某一有效成分,“中药材新药用部位”是指那些与原来使用的动植物药用部位不同者,如原使用的中药材为某一植物的,而现在用其茎或叶等,即属此类。“改变中药传统给药途径的新制剂”主要是指注射剂,也含有传统中的药所不采用的喷雾剂、肛门栓剂等。“天然药物中提取效部位”则是指由动植物中用化学方法提取的非单一有效成分,如总黄酮、总生物碱、总甙等,此点请勿与“中药材新药用部位”相混同。   (2)西药   第一类:我国创制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包括天然药物中提取的及合成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国外未批准生产,仅有文献报道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   第二类:国外已批准生产,但未列入一国药典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   第三类:西药复方制剂;中西药复方制剂。   第四类:天然药物中已知有效单体用合成或半合成方法制取者;国外已批准生产,并已列入一国药典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改变剂型或改变给药途径的药品。   第五类:增加适应症的药品。   现就上面所列有关类别的药品作一简单解释。“我国创制的”药品,是指在国际上我国首次研制成功的药用的品种,或此化合物原属已知的,但从未见供药用的报道,我国首次研供作药用。一般为化学合成或从动,植物中提取所得的纯品,有明确的化学结构的理化性(抗生素可能为含有几种类似组分的混合物,其组成应基本恒定的并有足够的纯度),例如青蒿素是从植物提取出的一个新化学结构一倍半萜内酯的抗疟有效单一成分,是我国首创的与现有抗疟药结构完全不同的新药,青蒿即为植物青蒿中的“有效单体”。“国外未批准生产,仅有文献报道的”药品,其文献报道的内容可能只是少量的初期实验室药理、毒理的研究报告,也可能已达到临床研究阶段,但尚未成为产品投入市场,我国似首先作为药品生产。“西药复方制剂”主要是指自行设计处方的复方制剂。引用国复方制剂仿制品对待,列入第四类,但如果其中主药有所改变可能影响其安全、疗效或药物之间相互作用的则应列入第三类。而“中西药复方制剂”则通常为我国所特有,由中药和西药组方而成。“天然药物中已知有效单体用合成或关全盛方法制取者”这里所说,“已知有效单体”系指经提取方法获得并已批准供药用的单一有效成分,如三尖杉酯碱为一已知有效单体,如由粗榧碱通过半合成方法制剂取,即属此类。另外,改变剂型如片剂改为胶襄、糖浆剂改为口服冲剂等;改变给药途径如片剂改为注射剂、片剂改为栓剂等,即原通过口服药的现改为注射给药或肛门、阴道给药等。 三、新药的开发   新药的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药剂学、药理学、毒理学、药物分析、药物动力及临床医学等诸多学科。开发新药的工作虽然符合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但其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因此,从立题报批,溶不得半点疏忽和懈怠,否则很可能白白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时间而得不到任何回报。从医院制剂中开发新药的一般程序为:情报资料的调研和立题一处方和生产工艺研究一质量标准研究一稳定性研究一药效学研究一毒理学研究一临床资料的整理和报临床一临床研究一全部资料的整理和报生产一生产或技术转让。   医院药剂科开发新药应充分发挥和利用医院制剂品种及剂型的优势,紧密结合临床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一)新剂型的研究 目前我国的剂型研究大大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美国药典90版(USP90)收载的剂型为31种,英国药典(BP88)为36种,日本药局方(12版)也收载了27种,而中国药典90版仅收载了12种。创制一个新剂型相当于创制一个新药,但比起缓释、控释、靶向及透皮吸收给药系统。这些新剂型具有高效、低毒、定时、定量、定向恒速和持久等特点。一个新的缓、控释剂型或靶向给药剂型有着相当高的技术含量,目前美国已把这类型列入NCE类管理,享受同等条件的专利保护。因此,从剂型改革入手制新药是一种短、平、快的开发新药途径。   (二)新制剂的研究   改变给药途径,创制的制剂属于四

  • 中国的艾博卫泰新药有望率先上市

    今年4月7日出版的国际著名刊物《自然医学》,在全球抗艾新药产品链报告中指出,开发长效新药是有效解决长期药物治疗失败病例的最新策略。来自中国的艾博卫泰已进入临床试验最后阶段,3期临床开始已经5个月了,谢东悬着的心始终没有轻松过,自从他执掌的南京前沿生物自主研发的长效治疗艾滋病原创新药——艾博卫泰,今年二月宣布进入3期临床试验后,已经有多位艾滋病病人主动找上门来要求参加试验,而这些病人无一例外都是已经对传统抗艾滋病药物产生了耐药性。  该报告点评了目前正在进行临床试验的3种长效抗艾新药中,来自中国的艾博卫泰已进入临床试验最后阶段,有望成为在全球率先上市的长效抗艾滋病新药。  与病毒过招,找准靶点再放箭  全球3530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30万新发感染者,160万人死于艾滋病。这是一组令人震惊的数字,它无时无刻地在提醒我们,艾滋病已成为人类健康的严重威胁。  自1981年美国首次报道艾滋病病例以来,国际社会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先后研制出28种治疗艾滋病的合成药物,可是至今仍然无法研究出根治和预防艾滋病的有效药物。  “艾滋病之所以难防难治,是因为HIV病毒十分狡猾,它不仅专门攻击人体免疫系统,而且非常多变,现在已经上市的抗艾药物,要么由于毒副作用,要么由于耐药,造成许多治疗失败。”南京前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谢东告诉记者。  作为我国首批引进的“千人计划”人才,谢东是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博士,曾在国外多家知名研究机构任职,领导和参与了3个抗艾滋病新药的研发工作。2002年,他带着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回到国内创业,首先就把目标瞄准了艾滋病。  “HIV属于高度容易产生基因变异的逆转录病毒,过去30年经验告诉我们,长时间药物治疗不管什么配方都会有部分患者产生耐药,甚至有的患者中断了几天服药后耐药就出现了,这时重新给药的疗效就差强人意。”  “这部分患者该怎么办?难道真的无药可救了吗?”谢东说,全球有1200万感染者接受药物治疗,有耐药基因突变的大约有300万人,而我国此类患者可达几万人,这是全球防治艾滋病的重大隐患。  近年来,艾滋病患者越来越多,但是抗艾滋病新药的研发仿佛陷入瓶颈期,在研新药寥寥无几,已上市并在临床上取得显着成效的新药更是屈指可数。全球医疗市场都急切需要新型的抗艾滋病药物尽早问世。  谢东带领团队成员对HIV病毒表面的两种蛋白质gp120和gp41进行分析后,发现它们是HIV入侵人体T细胞的帮凶。他们意识到,只要控制住这两种蛋白,不让它们与T细胞结合,就可以抑制HIV在人体内的复制和传播。他们把这种新型抗艾药物称之为HIV病毒进入抑制剂。  谢东向记者介绍说,从药物靶点上看,艾博卫泰针对的是HIV病毒的gp41蛋白的一个全新区域,机理上可有效抑制绝大多数HIV病毒、包括耐药病毒;从药物结构上看,艾博卫泰是原创新型的多肽药物,在人体内将会代谢为氨基酸,而且不会攻击人体细胞,目前显示了良好的安全性。仅从这两点上看,艾博卫泰与目前已上市的抗艾滋病药物相比,就已领先一大步。更加令人惊喜的是,艾博卫泰一周给药一次,相比现在每天吃一把药的产品,可提高患者用药的依从性,大幅减少因不按时服药造成的治疗失。  与时间赛跑,寂寞是最大的对手  “只有我一人,前沿生物是做不到今天的。”回首创业十余年来的甘辛,谢东最感谢的是两位“缺心眼”的搭档——陆荣健,哈佛医学院博士后,从事生物科技公司抗病毒药物开发;王昌进,美国肯塔基大学药学院博士,在新药研发、市场、商务领域摸爬滚打多年。  为研发这款治疗艾滋病的原创新药,三位“千人计划”专家至今已坚持十余年,累计投入的资金已达上亿元。  “人往往是这样,当你到了不用为生活发愁的时候,就开始折腾。”王昌进说,在默克、辉瑞这样的著名企业,研发人员成千上万,个人就像大海中的一滴水。做大池子里的小鱼,还是做小池子里的大鱼?最终,三人选择了自己“挖池子”。  新药研发每一天都在烧钱,一路上,即便前沿生物得到了各路资金的支持,“钱荒”的考验还是不断向他们袭来。  “都想不起来有多少回青黄不接了!先是高管不领工资,再后来,高管就掏家底给员工发工资。”王昌进说,十年砸下去上亿元,要是买块地早发了。但是,“我们想做出自己的成果,做出中国自己的原创药,我们会坚持下去。”  在艾博卫泰问世前,国内鲜有针对重大疾病的自主知识产权新药问世,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新药研发是艰苦的系统工程,时间长、耗资大,更有风险,还要容忍失败。正因为代价太大,国内利润高、影响大的新药市场大部被跨国公司占领。目前,全球有28款抗艾滋病原创药,但是没有一款是中国的。  “抗病毒药物治疗是防控艾滋病传播的有效手段,在目前无法根治、需要终身治疗的情况下会对新药有不断的需求。国家针对这个重大传染病建立自主的新药研发体系,不仅关系到国家战略安全和社会稳定,可减少购买国外新药的巨大费用,还有助于中国帮助艾滋病肆虐的发展中国家。”谢东说。  从“十一五”到“十二五”期间,前沿生物连续得到了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的支持;进入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绿色通道”,艾博卫泰的每次申报临床试验都获得加速审批;每一次专家会议都有相关部委出面召集各路专家支招……这在我国新药研发中是前所未有的罕见一幕。  “零的突破”,有望传递生命的接力棒  今年2月,在北京一个不知名的、狭小昏暗的会议室里,前沿生物召集了艾博卫泰3期临床试验启动会,标志着向国产原创新药上市发起最后“冲刺”。  而在此前已完成的2期临床试验结果表明,使用艾博卫泰与克力芝联合给药,疗效出人意料地好:药物具有高度安全性,不仅全部病人体内的HIV病毒被降低99%,而且56%的患者的病毒载量降低至检测线之下。两项数据均超过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标准二线治疗方案一倍。  该试验的领衔研究者、首都医科大学附属佑安医院感染中心主任吴昊教授说:“艾博卫泰是少有的几个在我国研发、具有全球专利和潜在市场竞争力的新药产品。”  据吴昊介绍,该新药具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每周给药一次的长效,二是对耐药病毒的有效。“艾博卫泰是第一个以有效治疗中国患者为目标的抗艾新药,标志着我国艾滋病治疗整体研究水平的提高。在这个产品的最后关键研究阶段,我们期望得到患者和临床医生的积极参与,科学、高效完成这个有重要意义的研究,造福中国及世界的艾滋病人。”  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转型时期,艾博卫泰进入3期临床试验,在全球长效抗艾新药的研发中走在了最前面,并有望率先上市实现“零的突破”,迈出打破外国药企垄断抗艾新药市场的重要一步。  从最初的药物筛选到现在的临床试验,艾博卫泰研发、生产的每一步都保持与国际标准紧密接轨:早期药效试验是在美国进行的,3期临床试验的病人都是标准一线治疗方案失败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420例患者分2组进行对照试验,每例病人的试验都将持续48周。  记者了解到,艾博卫泰3期临床试验下一步将在全国十几个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推开。  “在我们眼里,艾滋病并不可怕,它是一种药物可控的慢性疾病,前提是我们的药物研发永远走在病毒的前面。可喜的是,艾博卫泰3期临床预计将在2014年底完成入组,2015年获得24周中期数据,2016年申报新药,有望成为中国和全球艾滋病人的生命接力棒。”谢东说。

  • 【转帖】跨国药企向中国转移新药研发 如何应对?

    [size=6][b]跨国药企向中国转移新药研发 如何应对?[/b][/size]来源:中国医药报   [b]师夷长技以自强——承接跨国药企向中国转移新药研发业务的分析及建议[/b]  国际制药企业继在中国开展“生产转移”后,又开始“研发试水”,纷纷在中国建立研发中心,转移其研发业务,或将其研究业务外包给中国的研发外包企业。本文在分析国际制药企业向中国转移研发业务的模式、特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剖析了其转移研发业务的实质,并为我国政府、制药企业、投资和研发机构等提出了积极营造适宜的发展政策环境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充分利用CRO战略合作模式,加速创新药物技术的本土化产业实施等相关的对策与建议。本版将分两期刊登此文,望能给相关人士以启示。  近年来,国际大型制药企业纷纷在中国建立研发中心,或将新药研发业务外包到中国,推动了我国研发外包服务产业的发展。北京、上海等作为我国人才、技术的集中地,也成为国际制药企业转移研发业务的首选地之一。  [b]模式多样 特色鲜明[/b]  国际制药企业向中国转移研发业务的模式多种多样,或是建立自己的研发中心,或是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服务企业等进行合作。但即使是自建研发中心,其定位、目标也都各不相同。  1.自研与合作研发并存  自建研发中心是国际制药企业向中国转移研发业务的一种重要形式。近10年来,国际制药企业纷纷在中国建立研发中心,并将其部分研发业务转移到中国研发中心开展。由于各企业发展战略的不同,这些研发中心也各具特色。  化合物及中药提取物活性物质的筛选 进行化合物筛选,是多数国际制药企业在中国研发中心的工作,然而从合成的有机化合物中筛选活性化合物已经变得越来越艰难。由于中国拥有丰富的中药、天然药物资源,中国的中药有着几千年的研究经验与成果,这对世界的新药研发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部分具有战略眼光的外企开始从中筛选活性物质,这成为近年来一些国际制药企业在中国开展研发业务的新途径。如诺华与上海药物所合作,从中药中筛选活性成分用于新药的开发。按照阿斯利康一位负责人的说法就是“把东方的有效成分、化合物挖掘出来,供全世界的研发中心开发适合他们的药物 从西方把成熟的药物研究开发经验移植到中国,开发中国人、亚洲人需要的药物”。  创新药物的开发 将创新药物的前期筛选转移到中国,是近年来国际制药企业转移研发业务的重点。创新药物研发是高风险、高投入的科学研究。目前较为先进的药物筛选技术是高通量药物筛选,但其研究周期长、耗费大。这对于人力成本逐渐高涨的西方国家来说,长期开展这方面的业务,企业负担沉重。以往,国际制药企业对于中国制药科技领域的发展水平持怀疑态度。现在,随着各大国际制药企业研发中心中国研发人员的比例不断增加、大量留学的中国人归国创业,国际制药企业逐渐意识到中国的研发能力已经迅速发展起来,而且中国的人力、原料等资源成本比西方国家廉价很多。因此,国际制药企业已越来越重视在中国建研发中心开展创新药物研究,代表性企业有罗氏、拜耳、强生等。  基础性研究 由于东西方人种的差异,疾病相同但表现出来的症状有可能存在差异,这对国际制药企业开展基础性研究工作、揭示东西方人种的差异以及对于其开发新药或者药品进入亚洲市场提供了相应的科学依据。因此,部分国际制药企业在中国的研发中心开展了相应的工作,如阿斯利康、诺和诺德、葛兰素史克等。  随着各国GLP、GCP的颁布和实施,药物安全性评价需求不断增加,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我国从事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的机构超过84家,其中1/3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LP认证。2007年度上述机构对701种药物进行了安全性评价,完成的试验项目总数为2216项,其中在GLP条件下完成的试验项目总数为1156项。国家药物安全评价中心实验动物房、北京大学动物中心、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已通过AAALAC认证,药明康德、上海药物所等单位也正在建设国际标准的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为国际制药企业提供国际标准的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服务。因此,近年来国际制药企业也逐渐将药物安全性评价业务转移到中国开展。  临床研究 进入中国的国际制药企业基本上都会在中国开展临床研究,因为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其生产的药品进入中国市场需进行注册管理,为验证其药效与药物安全性,必须开展临床研究。一些国际制药企业  在中国设立的研发中心因此要承担相应的临床研究工作。此外,中国人口众多,拥有丰富的临床资源,能够快速招募到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利于开展多中心临床试验,缩短临床研究时间,推进新药产品上市。如我国乙肝、癌症、糖尿病等疾病的发病率较高,而且我国人口基数大。对于开发治疗这些疾病的国际制药公司来说,选择在中国开展临床研究,可以很轻松地征集到合适的病例,而这在美国、欧洲却很难办到。  2.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2007年8月,和黄医药与美国礼来就开发癌症及炎症性疾病中多靶点药物签署了合作协议,金额高达1亿美元,创国内之最。2008年11月,双方在新药研发方面再一次签署了高规格共同开发与合作计划。根据协议,礼来将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与和黄医药在全球范围内共同开发新的癌症药物靶点。礼来将向和黄医药支付比前一次合同更高的签约金、潜力候选药物定金以及每个重要研发阶段的里程金。和黄医药还将获得由双方合作产生的产品全球销售收入的提成。随后,和黄医药与美国强生、德国默克、宝洁等公司又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3.技术、资源共享  诺华与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的合作研发模式是技术、资源共享。上海药物研究所从药用植物提取物中分离纯化天然成分,经诺华公司筛选,发现十几种活性物质可进一步研究开发。该合作期的研究计划已于2004年7月顺利完成,同年底双方又共同签署了第二轮为期三年的合作协议。上述合作的特点是:以中草药中的天然化学成分为研究对象,注重技术转移 提升天然化合物分离速度和质量,知识产权共享 通过国际企业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通过相互沟通,不断拓展新的合作领域。双方的合作已经形成了良好的互动、互信,合作的深度日益得到加强。

  • 【分享】FDA将抬高糖尿病新药审批门槛避免用药风险

    [center]FDA将抬高糖尿病新药审批门槛避免用药风险[/center] 近日美国FDA发布公告称,2型糖尿病新药要想获得批准在美上市,需接受更严格的药物安全审查,保证不增加患者心脏疾病发作的风险。 FDA解释说,那些正在研发2型糖尿病新药或生物制剂的药厂在申请上市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该药不会增加患者心脏病发作等“心血管事件”的风险。 据美国媒体的统计数据,目前各大制药商正在研发的糖尿病药物超过100种。 去年5月,《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曾刊文指出,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的糖尿病药物文迪雅会大幅增加服用者心脏病发作的危险,心脏病死亡率也有相应上升。这引发了各界对文迪雅药物安全性的广泛质疑。 FDA曾就文迪雅药物安全性问题召开听证会,外界专家组成的一个顾问委员会最终投票认定,文迪雅虽然存在一定风险,但不至于撤市。后来,美药管局又要求糖尿病药物文迪雅和吡格列酮等在药品标签上添加新的“加框警告”,提醒医生和患者这类药物可能会带来心力衰竭的风险。 然而,针对糖尿病药物安全性的辩论一直持续至今。此次糖尿病新药审查“门槛”抬高虽然会使制药商的新药研发成本上升、周期延长,但FDA称,这将使医生和患者使用药物更安全。 FDA说,糖尿病患者本身就比正常人更容易出现心脏病发作、肾脏问题和失明等并发症,其中心脏病发作的风险是正常人的2至4倍,心脏病发作是导致糖尿病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如果糖尿病药物增加心脏疾病隐患,那么从总体来看其弊大于利。信息来源:医药经济报

  • 疫情面前,新药该如何审批?

    一般新药的审批,需要数年的功夫才能完成全面的审批。而在面对疫情的时候,会相应的加快审批进度。有时候,甚至在几个月之内就能完成。相对于正常的进度来说,这个“突击审批”会不会带来重大的安全隐患呢?应不应该“突击审批”?

  • 跨国药企在华新药审批酝酿变革 或影响国内研发

    跨国药企在华新药审批酝酿变革 或影响国内研发中国针对跨国药企新药研发的审批程序正在酝酿变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下称“外资委员会”)近日正在与监管部门沟通针对跨国药企审批程序方面的事宜。按委员会说法,由于一项针对跨国药企的审批程序的变动,当中国患者想在中国买到一些跨国企业的新药要迟两三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国家药监局”)并未对此做出相关的公开通知,但外资委员会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变动内容是增加了一轮跨国药企新药研发的审批手续,他们是从会员公司处得到的消息。一位中国药企的业内资深人士表示,自己的业务圈子里最近也在讨论这一消息,如果变动实施,对跨国药企确实会造成影响。但至今,他并未见过有相关文件出台,还是应以政府文件为准。一位跨国药企的政府事务工作人员透露,这一审批新方式的提出,也许是政府部门基于用药安全作出的考虑。中外差异是改革缘由外资委员会是若干个外资制药企业组成的团体,近日,他们称正在与监管部门沟通针对跨国药企审批程序方面的事宜。按外资委员会的说法,跨国药企在我国的审批环节也许将被拉长,国家药监局将对其增加一轮新的包括注册和申报等环节在内的审批程序。这一审批新方式已经有了自己的名字——“三报三批”,即在现有的跨国企业两轮审批程序基础上再加一轮、一共三轮的意思。目前,这一名词正在医药专业社交平台以及医药圈内讨论着。该负责人称,在实行“三报三批”之前,不算临床试验时间,审评审批通常需要5——6年。在实行“三报三批”之后,依据之前的调研数据,国际多中心的申请需要11——15个月,验证性临床试验审评审批需要32——40个月,上市申请审评审批需要25——33个月。该外资委员会负责人介绍,“三报三批”要求企业在已取得满足中国注册要求的中国患者数据的前提下,重复按临床申报流程申请批准临床批件,临床批件获得后再按上市申报流程申报上市。在跨国企业眼中,这种改变导致企业重新递交已被审评过的资料,额外多走一轮2年或更久的临床试验审批程序,“相当于重新排一次队。”“政府监管部门需要对用药安全负责,其实是个中西方思维差异的问题。”一位大型跨国药企子公司的政府事务工作人员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匿名表示,此前,我国想与国际在新药上市上接轨,政府做了不少努力,并认可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鉴定结果。但这期间,遇到了一些中外差异的问题。上述工作人员介绍,比如,在国外,某款新药在上报时说是“片剂”,但在临床试验中会不断调整,最后出来的成品也许是胶囊等。但在我国,为了药物安全,有相关法规规定不允许在临床试验中做出更改。“并不是委员会故意刁难政府,也不是政府故意拖慢跨国企业的新药上市速度。”该工作人员称,由于国外一直使用的研发方式跟我国法律相冲,为了把住药物安全的关卡,“三报三批”的提法就这样出现了,“双方还需要进一步沟通。”跨国企业计划或将大幅调整“三报三批”的实施影响到的不只是外资新药的上市时期,还将影响普通患者面对的药物技术环境,以及我国的新药研发。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是由药企找全球各地的医院合作,由这些医院里的医学专家与药企共同设计一款药品的临床试验方案,最终结果将上报给参与这一临床试验的所有国家的药监部门。由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是在全球范围选取样本,往往比在某一国家内选取样本要更全面,所以通过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药品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上被认为是有保障的,很多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国家,便允许药企将这一结果用于在本国申报时的数据,无需再重新做一遍试验。如果“三报三批”实施,在我国进行的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结果在用于我国药品上市注册时,对企业不再有很大作用,在中国开展多年的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面临难以为继的局面。外资委员会的负责人说,这一新方式会削弱跨国药企在中国进一步增加研发投入,在中国开展国际多种临床试验的信心。“现在这个时间点,我们都特别着急。”该负责人说,现在正是年底各个企业制定下一年计划和做年度总结的时候,如果“三报三批”继续下去,一些企业的运营计划必须进行大幅度调整,尤其是调整负责新产品业务的团队。调,还是不调,外资委员会负责人说,多家外企正在抉择中。专家称将影响国内研发“凡是这个领域的都知道,不同渠道都会传。”一位中国药企的业内资深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他虽然听说“三报三批”的审批新办法,但不知道现在这一变动是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还是已经有了定局。“虽然从表面上看,对国内企业包括制造业和研发机构是好的,但从中长期来看,对中国整个新药创新、新药与国际接轨,都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该业内人士说。“对外企来说,影响主要在专利保护期上。”他解释,大部分药企都是在正式研发前就申报专利,专利申报后,一般会经历十几年的研发期,审批结束后就剩下宝贵的十年左右的时间在市场上垄断销售,这段时间需要回收此前的巨额研发资金,压力一般比较大。而倘若中国实行“三报三批”,意味着这些药再晚几年才能进入中国市场,等真正进来后,本就所剩不多的专利期又被缩短了。目前,是跨国药企专利药到期的集中阶段。专利到期后,企业的该款药品一般会受到大量药厂的仿制药冲击,而此时企业的应对方式之一就是再推出其他新药上市。“从中长期来看,对中国整个新药创新、新药与国际接轨,都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他说,客观来说,国内的临床试验一直都不够规范,自从中国也开始认可国际临床多中心试验后,大量的国际项目在中国的研发中心开展,我国的新药研发技术和审评体系都得到了训练。“三报三批”的实施将意味着很多外企会放弃在中国做国际临床多中心试验。该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中国在药物创新上跟国际的差距还很大,不应该放弃这样一个学习国际先进水平的机会。当被问及是否听说过“三报三批”的审批新方式时,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外资企业审批政策变动事项政策的制定部门为国家药监局,目前北京局未接到相应文件。by浮米网

  • 中美新药评价最大差异在哪

    第二届药物审评科学决策学术研讨会探讨中美评价机构对“科学决策”的理解差异 中美新药评价最大差异在哪■记者 毛冬蕾 摄影报道  图为SFDA药审中心办公室。   一场关于药物审评科学决策的学术研讨会,通过数个美国FDA审评史上最具争议的药物的上市、撤市、再上市的案例分享,引发了国内业界对中美评价机构在科学决策过程中现实差距的思考。   日前,国家药品审评中心(下称“药审中心”)连同美国FDA同仁会(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lumni Association)在京召开了“第二届药物审评科学决策学术研讨会”。这是在第一届研讨会的基础上,继续以科学决策为主题,重点就“科学决策之根基”、“药物风险效益评估和对安全信号的解读”、“定量药理学在科学决策中的作用”等话题进行研讨。    数据和证据仍需推敲  自去年启动了系统的翻译和转化国外技术指导原则工作以来,药审中心一直积极与业界及国际药品审评机构交流互动,旨在推动我国药物审评科学决策机制建设,为药物审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正确有效地运用数据和证据,是确保决策科学性的基石。”美国 FDA药品评价和研究中心审评三部前部长Florence Houn博士在会上向药审中心全体审评人员阐释美国FDA科学监管思维的核心,即采用系统方法收集事实并应用逻辑的决策技术,而不是通过经验、直觉或反复试验和摸索而形成概念。  有参会评审人员感慨,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内企业在申报品种过程中提供的数据和信息量并不足以真实反映药物研发的全过程,审评人员要全面评价一个品种是一个极富挑战的过程。  药审中心审评四部的审评员王庆利博士告诉《医药经济报》记者,就其评审经历来看,跨国企业的自律性和风险意识远比国内企业强,他们会开展各种研究来证明申报品种的安全有效性,自主发现不良反应到底由什么引起、风险有多大;而国内企业对新药研发的投入不足直接导致可依据数据的获得较少,同时在申报过程中对评价机构过于依赖。  对于数据和证据的有效运用,药审中心管理与协调部部长冯毅认为,面对一个申报品种,往往出现在评审员眼前的数据并不一定是客观事实的全部,也并不一定真实,这需要审评者按照科学的逻辑去分析、归纳、剔除、推理、总结,以得出所追求的安全和有效性。    法规只提供方法而非事实  也有参会审评员提出,法规上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学决策。记者了解到,在确定一个药物的有效性时,FDA一般要做两个关键性研究,我国一般只要求做一个,而且病例数比较少。  由于目前国内大多数申请人在设计临床试验病例数的起点仍着眼于满足法规规定病例数的最低要求,即Ⅱ期不低于100例,Ⅲ期不低于300例,从病例数暴露安全性人群量来说,与发达国家药品注册要求的人群安全性暴露量是存在较大差距的。  “法规规定的病例数较少、安全性暴露人群量不足,都会影响到我们有效性的评价。”有相关审评人员如是认为。  对于法规局限性的理解,冯毅认为,任何与药物注册相关的法典和规章都仅能告诉一个药物安全、有效所遵循的准则,而不会给出达成这一准则定型的公式。任何技术指导原则也仅仅是提供了经过一定程度证实、带有局限性和不同偏倚程度的方法,按照这一方法所得出的数据未必是客观的事实或全部。  “这也许就是药物评价的挑战和乐趣所在。”冯毅说。    科学评价须不带偏见的“科学”  “对于公众健康,什么是最有利的?”Florence Houn说,监管当局心之所虑多得让公众无法想象,例如不良事件发生率、试验设计和实施、同类产品的风险、长期使用的风险、背离标签的可能性、预期的患者依从性等等。  而企业极为关注的是,药监部门如何科学判断某种新药的上市价值。例如,什么样的药达到非劣效性试验结果即可批准上市,而什么样的药又必须达到优效性结果才可以批准?企业认为,在这一点上,药审中心始终没有明示,这为申办者包括临床研究机构造成了极大的困惑。  “我们与FDA的差异首先不是在证据或信号强度上,如一个试验还是两个试验、安慰剂对照还是优效检验等。而是在思考和设定如何获取研究的假设、获取什么样的证据、获取的方法是什么、获取过程中是否控制了偏倚、如何分析评估证据等方面。中国的新药走不出去,我们的临床试验结果不被人认同的关键也在此。”冯毅告诉记者。  “中美评价机构最大差异不在法规,而在于从事研发和审评审批的人是否真正信任科学、理解科学、掌握科学以及科学决策的方法,并愿意在科学层面讨论争辩,愿意服从科学的结果。”冯毅说。  对于科学评价,Florence Houn如是表示:“科学评价一个上市新药必须全面深入且不带偏见,必须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同时具备合乎逻辑的决策技术。”

  • 中药新药稳定性研究的现状及思考

    稳定性研究的目的是考察药物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并确定药品的有效期。药品的稳定性是其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中成药稳定性研究的范围一般根据稳定性变化的实质分为化学的、物理的及生物学的三种。中成药在制备和储存过程中,因温度、水分、光线、pH值、微生物等因素的影响,易发生变质,轻则引起制剂外观的变化,重则导致药效降低,甚至毒性增大,影响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通过研究揭示中药制剂稳定性变化的实质,探讨其影响因素,可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或延缓制剂的不稳定性,确定有效期,是中药制剂稳定性研究的基本任务。药品的安全、有效、质量稳定、可控是对药品的基本要求,而稳定性又是保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重要因素。因此稳定性研究在中药新药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不可缺少的内容。一、中药稳定性研究的现状 1.中药新药稳定性研究技术要求 (1)《中药新药研究指南》中有明确要求。在申报临床时,待测样品于临床试验用包装条件下(在包装材料质地和结构上相当于上市药品的包装)放置,并记录室温和湿度,根据该制剂申报资料临床研究质量标准草案所列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含量测定等项并结合《新药审批办法》“有关中药部分的修订和补充规定“(1992年)以下《补充规定》中附件八之附表中不同剂型的稳定性考察项目要求进行。但需注意检测成分是否能说明该制剂的稳定性。如含大黄的制剂,不能单测总蒽醌,应同时检测游离蒽醌或结合蒽醌才能确定反映其成分的变化。在常温下进行考察,开始考察时间应在样品制备后1个月之内,以开始考察的结果作为0月结果,以后每月考察一次,不得少于3个月。如预测药品远期稳定性,也可在37℃一40℃和相对湿度75%条件下保存,以开始考察的结果作为0月结果,以后每月考察一次,不得少于3个月,如稳定,相当于样品保存2年内质量稳定。但稳定性试验结果,仍以常温下为准。考察样品应在3批以上,各批样品应达中试以上规模,不得将同一批样品分成3份代表3批样品,每批样品均应留有足够在稳定性试验中各次考察所需的数量。在申请生产时,药品在上市包装条件下,根据该制剂生产用质量标准草案所列项目并结合补充规定附件八附表中不同剂型的稳定性考察项目要求进行考察。同时应注意观察直接与药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对药品稳定性的影响。在常温下进行考察,一般可在初步稳定性考察后继续考察,即在初步稳定性考察3个月后,放置3个月再考察一次,然后每半年一次。药品的稳定性试验在达到规定的考察时间后还可在正常室温下继续考察,每半年一次,不超过5年,为该药品审定使用期限提出依据。(2)1999年底颁布的“中药新药质量稳定性研究技术要求“,其对稳定性的要求与1992年技术要求内容基本相同。稳定性试验结果、有效期的确定,仍以常温下为准。(3)仿制药及增加规格品种,稳定性研究参照新药要求。由于申报时间较短,在提供常温稳定性资料时应同时申报3~6个月加速稳定性试验资料,以暂定有效期。但应继续进行常温试验考察,以常温下为准,最终确定有效期。2.中药稳定性研究状况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人们对化学药制剂的稳定性进行研究至今已积累了不少丰富的资料和经验,对考察药物制剂的质量、确定有效期、保证临床疗效的发挥起了积极的作用。中成药稳定性研究工作是从液体制剂开始的,且多为单方制剂。最先报道…的是对威灵仙注射液中原白头翁素稳定性的研究。经考察pH值、温度、光线、添加剂等因素对原白头翁素的稳定性均有影响。通过对恒温加速试验数据处理后,认为原白头翁素的化学动力学为伪一级反应,预测有效期t25℃0.9为2.3d。近10余年来,对这方面的研究引起了药学界的普遍重视,有关研究报告逐年增多,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尤其在利用稳定性研究来筛选处方、优化工艺、预测有效期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由于液体制剂溶液的颜色、澄明度等对pH值、温度、光线、添加剂等因素较敏感,经常出现颜色变化、产生沉淀等问题,经研究不仅是物理的变化,还有化学的变化,从而影响到药效的变化,这就促使液体制剂稳定性研究的发展。由于液体制剂的稳定性影响因素较多,不容易控制,所以对液体制剂稳定性的研究报道较多,研究的范围亦较广。固体、半固体制剂一般较液体制剂稳定,但也存在不稳定的问题,且比液体制剂复杂,近几年研究报道亦在逐年增加。由于中药成分的复杂性,1992年《补充规定》要求必须报送稳定性研究资料以来,新药研究中稳定性研究工作向规范、研究内容深度和广度迈进了一大步。1999年又颁布了稳定性技术要求。但中药稳定性研究中仍存在着一些需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如:考察稳定性指标的选择、复方中各成分相互干扰的问题,辅料对稳定性的影响及反应机理等,有些试验方法尚需进一步完善。3.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现阶段申报的稳定性资料中仍存在着以下问题:(1)没有说明包装材料的材质及包装情况;(2)没有说明稳定性试验储存条件;(3)0月考察时间表达不准确,开始考察时间应在样品制备后一个月之内,以开始考察的结果作为O月结果;(4)没有按质量标准及制剂要求进行全面检查;(5)对于中药新药注册分类l、5类原料药没有对高温、高湿等与储存条件有关的影响因素进行考察;(6)稳定性考察所用样品不是中试生产样品;(7)没有提供包装材料对药品稳定性影响的研究资料等。

  • 2015新药归来

    这一年,FDA药品和生物制品审评中心的监管者对50个新药开了放行条,同比2013年的35个新药,算是一个大跃进了,但是2014年的新药在未来5年总体销售预期要比2013年低15%。如果不是2013年FDA获批的新药质量惊人,2014年新药获批可能当之无愧地成为到目前为止本世纪最受赞赏的一年。这一年,FDA药品和生物制品审评中心的监管者对50个新药开了放行条,同比2013年的35个新药,算是一个大跃进了,但是2014年的新药在未来5年总体销售预期要比2013年低15%。新药质量越来越高根据Evaluate Pharma的预测,2014年获批的新药在未来五年的销售规模为207亿美元,这个规模量是过去十年平均规模的两倍,也是本世纪内,除了2013年以外的第二大规模。尽管难以匹敌2013年的规模,2014年获批新药的五年销售预期仍然十分可观。从近3年来的新药开发的热门话题来看,肿瘤免疫和丙肝治疗药物占据了主导,2014年似乎仍然是围绕着热点聚焦的方向在走:用于治疗肿瘤的PD-1抗体药物比较热门。百时美施贵宝的opdivo和默沙东的keytruda,还有吉利德的丙肝治疗药物Harvoni,是2014年最为看好的FDA获批的药物,预计在2019年销售规模将分别达到36亿美元、22亿美元和25亿美元。除了上述3款药物,只有一款药物在2019年的销售规模会突破10亿美元大关,那就是勃林格殷格翰开发的用于特发性纤维化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ofev。2019年的预计销售规模在9.97亿美元。塞尔基因的Otezla只需要再升级一下就能加入到“五年期重磅炸弹”行列。此外,2014年获批的一些新药会在5年之后达到美国重磅炸弹的级别,Esbriet和Cyramza很可能会在2020年达到10亿美元规模的销售。丰收的一年相比2013年,2014年获批新药的质量稍逊一筹,2013年诞生了治疗丙肝的sovaldi和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的tecfidera这样的突破性口服药物,根据FDA药物评价和研究中心(CDER)以及生物制剂评价和研究中心(CBER)的回顾,一年获批50个新药已经创下了FDA本世纪以来最多的记录。从2014年新药200亿美元以上的5年销售预期来看,这也是自2004年以来第二好的成绩,近十年来每年获批新药的平均五年销售预期也不过148亿美元,其中2012年的144亿美元的成绩就已经涂东了生物技术的蓬勃发展。2014年下半年的新药获批效率大致与上半年相当,截止2014年7月17日,FDA批准的新药数量为25个。这种趋势目前还看不到逆转的迹象,2015年预计有6个重磅产品2020年在美国的销售规模会超过10亿美元,而在全球预计有11个产品2020年销售规模会超过10亿美元。因此,当我们有充分理由担心生物技术药物牛市顶峰就要到来的时候,FDA却让我们吃了一惊。在过去的10年中,我们的新药研发已经克服了很多困难,在近三年120个新药获批,五年预期销售规模接近600亿美元,这样的成绩已经表明制药行业已经重新崛起。

  • 2011年新药增加仿制药减少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1年药品注册审批年度报告》来看,与往年相比较,我国2011年批准化学药品仿制药品的数量减少,批准新药的数量有所增加。报告显示,2011年,我国共批准药品注册申请718件。其中批准境内药品注册申请644件,批准进口74件。在644件境内药品注册申请中,化学药品569件,占88.4%;中药50件,占7.8%;生物制品25件,占3.8%。从注册分类看,境内药品注册申请中,新药149件,占22.9%;改剂型59件,占9.3%;仿制药436件,占67.7%。此外,2011年,我国还批准621个注册申请开展临床研究。据介绍,这些批准进入临床试验的药物,既涵盖在我国疾病谱中占重要位置的常见疾病和多发疾病,如肿瘤、心血管病等的治疗药物,也包括了社会影响度高的一些罕见性疾病的治疗药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我国将根据《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构建科学的药品注册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药品审评审批的质量和效率。

  • 世界首个乙肝靶向治疗新药进入临床研究

    来源:中国科技网-科技日报 作者:史俊斌 2013年10月26日 (原标题 世界首个乙肝靶向治疗新药进入临床研究) 科技日报西安10月25日电 (记者史俊斌)今天,陕西省科技厅、省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西安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省立项支持,西安新通药物研究有限公司研制的肝靶向1.1类新药甲磺酸帕拉德福韦,近日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正式进入临床研究。 甲磺酸帕拉德福韦是世界上首个乙肝靶向治疗新药,其研制成功标志着我国肝靶向新药研究取得重大突破。该药物采用靶向技术将治疗成分定向投放到肝脏,其原理是通过化学修饰灭活药物的生物特性,直至其被肝脏特异性酶P450所切断,然后靶向浓集于肝脏,大幅降低了肾脏和血液中药物浓度。甲磺酸帕拉德福韦药理毒理、Ⅰ期、Ⅱ期临床研究工作均在国外完成,且已获得美国FDAⅢ期临床批件。本药品具有很高的肝靶向性,提高了抗病毒效率和安全性,降低了耐药率和肾脏毒性。各项研究数据表明,疗效好、副作用少、药价低、安全性高。该靶向技术已在中国、美国、德国等13个国家获得专利授权。 据介绍,我国每年用于乙肝患者的治疗费用高达1000多亿元。该药预测价12元/片,大大节约了乙肝患者的治疗成本,打破国外同类药品长期高价垄断中国市场的格局,属我国创新药物的标志性成果,目前已相继在国内11个省市的数十家医院展开临床试验,有望2016年内正式用于临床。

  • 生物技术在新药研发中的作用

    当前,随着生物技术的进展以及人们对疾病分子机制认识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疫苗、细胞因子、活性多肽、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等生物技术药物被研制出来用于疾病的防治;微生物研究的成果,使一些次级代谢产物可以通过发酵的方法而得到;应用细胞工程技术还培养成功了多种菌类中草药,使一些名贵的中草药可以用发酵的方法来生产。此外,生物技术的进展也给制药业创造了许多新工艺和新辅料,例如在生物研究中产生的各种层析技术已被用于制药生产;一些重要的提取法或用基因工程生产的酶已被用于药物中间体的酶促转化;一些新的生物材料已被用作药物的辅料等。生物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了越来越多的药物新品种和药物生产的新方法,尤其在新药研发中发挥出不可忽视的作用。 丰富药物筛选途径 传统的新药筛选途径主要是寻找先导化合物—研究构效关系—设计新化合物。在这个过程中,生物学研究中蛋白质高级结构研究的成果可以为靶分子提供三维立体结构,为研究构效关系和设计新化合物提供基础。生物学研究中的动态结合、生物大分子与其他分子作用时的构象变化以及一整套的研究方法,可以为药物与靶分子的相互作用提供理论和方法。此外,自然界中生物的多样性也为新化合物提供了丰富的来源。 建立药物筛选新模型 建立药物筛选新模型是新药研究的关键。近20年来,许多药物作用的受体已被分离、纯化,一些基因的功能及相关调控物质被相继阐明,这就使得药物筛选模型从传统的整体动物、器官和组织水平发展到细胞和分子水平。当前,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建立独特的筛选模型是发现创新药物先导化合物的关键和焦点。随着分子水平的药物筛选模型的出现,筛选方法和技术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出现了高通量筛选等新技术,在较短时间内即可完成数量庞大的化合物活性筛选,大大加速了新药发现的速率。此外,利用转基因等先进技术,可以建立基因缺乏或基因转入的动物或细胞系,将其作为药物研究的病理模型,也将进一步对新药研究起到促进作用。 创建药理、毒理研究新方法 许多药理研究与疾病的分子机制密切相关,而对于人体生理过程的深入了解也为人们进行药物的药理、毒理研究带来了新的理念。通过基因结构功能研究和蛋白质结构功能研究,科学地评价药物的疗效和毒性,研究药物的代谢和信号转导途径,可以为药理、毒理研究创建新的模型和新的方法。而且,利用生物技术开发的蛋白质类、核酸类药物不同于一般的化学合成药物,因此对药理、毒理、药代等研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有新的药理、毒理研究方法与它相适应。 完善药物研制和药物治疗 以往几乎所有的药物都是以群体为基础来设计和研制的,给药剂量也基本上是以年龄和体重为依据来确定的。然而,每一个病人却是一个有着独特基因特征的个体。由于基因变异,许多药物经常会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甚至相反的作用。所以,了解某些人的基因组成被认为是研制更加安全、有效的个体化药物的关键。随着生物技术的进展,人类遗传密码将被解析,基因结构、功能研究将更深入,必然会找出一些与疾病有关的基因,这些基因可以成为药物研究的新靶点;或以这些基因为基础建立药物筛选的新模型。目前,国外多家生物技术公司正在直接或间接地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和开发。不久的将来,将会有以基因和疾病相关的蛋白质、酶和RNA分子为基础,依据患者个体状况及基因密码,量身设计定做的针对某些特殊疾病产生更显著疗效的药物,既可加快疾病的痊愈速度,也能提高药物使用的安全性。 改进药物传输系统 随着药物扩展到肽、蛋白和DNA治疗领域,以往的药物传输方式已显得力不从心。肽、蛋白和DNA是大分子,容易在胃内发生变化,大部分没有进入正常的循环系统,所以,这些生物治疗方法在给药方式上需要创新。生物技术将使药物传输领域在采用聚合技术提高蛋白和肽等大分子的稳定性、增强药物对疾病的特殊治疗作用、提高药物摄取率、降低副作用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并使药物更易服用。 我国药学工作者应清醒地认识和掌握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有效地组织力量,抓住生物技术药物研发的重点,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指导新药设计,建立自己的药物筛选新模型,深化生物大分子药物的代谢与动力学研究,完善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突出重点项目进行重点部署和重点资助,加快生物技术药物研发的国产化,力争在某些领域率先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 重大新药创制将循“三重”原则 着重培育中药

    重大新药创制将循“三重”原则 着重培育中药2012-11-30 昨日,在北京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式发展工程高峰论坛上,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了备受关注的重大专项“重大新药创制”发展思路,即以“三重”为实施原则:培育重大产品,满足重大需求,解决重大难题。新药创制还强化了对中药研发的支持,其1/3的项目来自中药。  该人士指出,专项不仅选择产值重大的,还必须结合长远需求。如防治结核病、艾滋病等方面,相关产品不一定是产值很大,但社会具有相当的需求,就必须考虑。而在蛋白抗体等细胞株的建立、中药走向国际化这些重大问题,也不是个别企业就能解决的,必须整合多方力量,并协同创新。在具体形式上,他透露将以组织推荐,专家进行多轮评审的形式开展。  据医药行业专家、北京药理毒理研究所教授张永祥表示,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已成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因为其意义重大:首先,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满足社会的迫切需求——当前市场上的新药基本均为进口产品,且价格昂贵,自行研发势在必行;其次,以此推动医药产业跨越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对医药产业的伤害。  此前,卫生部部长陈竺曾向记者介绍,将通过重大新药创制专项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在“十二五”投入400亿元进行财政扶持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将再投入750亿元资金进行扶持,以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  据记者调查,将有六家企业获得“十二五”重大专项“重大新药创制”立项支持的“创新药集群研发平台”,扶持金额至少也达数千万元到过亿元不等。A股上市公司中,天士力、康缘药业的技术平台都已获立项。  据卫生部相关人士表示,这些立项的企业都代表行业的创新水平,同时通过对他们的扶持,也希望能促进行业的创新,明确企业是创新的主体。  值得关注的是,据中国医科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副所长孙晓波向记者表示,十二五期间“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对中药创新的支持力度会更大。据悉,“重大新药创制”专项中有超过1/3的项目是来自中药,如修正药业、江中药业等企业都有项目入选。  此外,据了解,生物创新类医药企业的项目也频频入选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如舒泰神已有四个生物医药项目上榜。

  • 【讨论】【转帖】中国一类新药汇总

    [b][color=#000000]【转帖】中国一类新药汇总[/color][/b][color=#000000]以下网址为出处[/color][color=#000000]http://www.qianyuan.net/ArticleShow_ns.asp?ArticleID=355[/color][color=#000000]★百赛诺  抛砖引玉, 介绍部分国内研究开发的一类新药, 还有20多种正在临床试验的新药,( nce 或中药), 希望各位添加补充其他新药信息。  ★双环醇片Sample Text(bicyclol)  商品名“百赛诺”,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药物所开发的产品,是我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一类抗肝炎合成创新药物。1996年12月经卫生部批准进入临床试验,2001年9月获得原sda颁发的新药证书及生产批准文,由北京协和药厂生产上市。目前已在世界16个国家地区获得20年发明专利保护,国内享有12年的行政保护期。  本品是在降酶药物联苯双酯和五味子基础上,经过化学合成筛选的药物,其良好的双重机制,能清除自由基作用以保护细胞膜,并且能保护肝细胞核dna免疫受损,减少细胞凋亡的发生。临床显示对乙肝病毒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安全性好,毒性小,无致突变性不良反应,适用于轻、中度慢性肝炎。临床显示远期疗效优于联苯双酯,已成为抗慢性病毒性肝炎的首选药物之一。  ★爱普列特  爱普列特是一种新型的5α-还原酶选择性抑制剂,1993年7月由中国药科大学、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扬州制药厂共同协作开发,1996年被国家列为“九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1996年,爱普列特已批准进入临床研究阶段,1999年8月获得原sda颁发的原料药及片剂新药证书与生产批件,2001年获得转正,现已成为联环药业主导产品,享受12年的独家生产保护期。  该药可抑制睾酮的转化过程,使前列腺体内双氢睾酮含量下降,导致增生的前列腺体萎缩,从而达到改善良性前列腺增生病人排尿困难等症状,具有安全可靠性。根据国家一类新药的要求,该药在开放性ⅳ期临床研究中,取得了满意的疗效,该药已被列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爱普列特产品上市后处于起步上升阶段,市场占有率将逐步升高。  爱普列特能选择性抑制5α-还原酶,其抑制作用的选择性优于非那雄胺,不良反应小,是安全有效的药物,也是竞争性较强的治疗药品。  ★恩必普  “恩必普”的主要成分为丁苯酞,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和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的,是我国心脑血管领域首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类新药,获得两项国家专利。  “恩必普”适用于缺血性脑卒中(俗称脑中风)的治疗,其主要成分丁苯酞,与从芹菜籽中提取的芹菜甲素结构相同。该产品的上市将成为石药集团新的效益增长点。  ★血卟啉注射液  血卟啉是我国首创的一种光敏剂,属于一类新药,是治疗恶性肿瘤的新药,被誉为“光化导弹”。重庆华鼎现代生物制药于2003年获得原sda颁发的生产批文,独家生产上市,商品名“喜泊分”。  药物通过静脉滴注进入人体后,随着血液循环到达恶性肿瘤组织,并聚集和潴留在里面。随后,再用特定波长的激光照射这些肿瘤时,其药物发生光化反应,产生一种单价氧,直接杀死恶性肿瘤组织,全过程对正常人体组织没有损伤。无论对原发癌症或复发癌症,可达到治愈或好转的目的,同时减少患者致残的等痛苦,同时,该药也用于癌症的定位诊断和治疗,具有选择性强,对正常组织基本无损伤,副反应小的特点,临床用于癌症的定位诊断率达91%。  ★甘氨双唑钠  一类新药抗癌增敏剂甘氨双唑钠(cmna)是我国自行设计、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2002年广州莱泰制药获得原sda颁发的一类新药证书和生产批文,独家生产上市,商品名“希美纳”。  甘氨双唑钠是创新化学合成药物,是目前世界上惟一上市的低毒高效化疗增敏剂。该药1983年由第二军医大学放射研究室立项研究,1993年9月获国家专利局授予发明专利权;2000年初该专利又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颁发的发明金奖。  临床研究表明,甘氨双唑钠在抗癌治疗中发挥出较好的治疗作用,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纳科思(rmhtnf)  注射用重组改构人肿瘤坏死因子(rmhtnf)是上海赛达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注射用重组改构人肿瘤坏死因子,商品名“纳科思”,于2003年4月24日获得一类新药证书,为世界上首家获准上市的全身应用的肿瘤坏死因子变构体。  纳科思被专家称为目前发现的最鼓舞人心的抗肿瘤药品,该品对多种恶性肿瘤特别是呼吸系统恶性肿瘤有显著的疗效,其作用机理主要是:直接杀伤肿瘤细胞;破坏肿瘤组织血液供应;介导机体免疫调节作用;增强放/化疗敏感性。该品投放市场后可望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吡格列酮  胰岛素抵抗指人体胰岛素效应组织对胰岛素不敏感或敏感性降低,被认为是2型糖尿病及其并发症发生的根本病因。而盐酸吡格列酮是新一代的胰岛素增敏剂,其作用机理为增强外围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降低胰岛素抵抗,从而降低血糖,是美国fda批准的惟一能与胰岛素和磺酰脲合并治疗的列酮类药物。  目前,吡格列酮在国内有中国医药研究开发中心和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联合研制的盐酸吡格列酮原料药及片剂(商品名:艾汀);大连远大制药、江苏帝益药业、丽宝生物制药、北京星昊现代、上海复星朝晖、上海医工院、江苏恒瑞医药、河南省新乡联谊制药的原料药及片剂;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丽宝生物制药、北京星昊现代、沈阳金龙的胶囊;江苏恒瑞医药和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的片剂(商品名:瑞彤)均先后获得国家一类新药证书,并全面进入临床使用。  ★萘哌地尔片  萘哌地尔片是最先由贵州益康医药集团历时8年时间独立研制开发成功的、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抗高血压化学合成一类新药(商品名:博帝),2001年5月上市。据称是我国第一个化学合成类的一类新药,从而结束了国产抗高血压化学合成药无一类新药的历史。  萘哌地尔片在治疗高血压病方面有着自身独特的优势:该药是超高选择性α1-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兼有5-ht1a受体激动剂和ca2+通道拮抗剂的作用;具有多重降压机理,在有效地控制血压的同时,能避免“首剂效应”体位性低血压及反射性心动过速等不良反应,对血脂、血糖代谢有良性作用,能改善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是长期治疗高血压安全有效的新型药物。  目前,国内在萘哌地尔片的研发方面,南京第二制药厂、南京美瑞制药(商品名:那妥)、海南海富制药业也先后获得了原料或片剂的一类新药批文。  ★青蒿素  研究成果是发扬我国中医药宝库的成功典范,也是中科院研究人员瞄准国家重大需求开展科研攻关、敢于创新的成功范例。目前药物所有关科研人员已向科技部申报青蒿素类抗血虫, 抗癌药物研究项目,正在抓紧对青蒿素作进一步研究。  ★博安霉素(boanmycin)  抗肿瘤抗生素一类新药——博安霉素 为我国首创性开发的抗肿瘤抗生素一类新药。博安霉素原称争光霉素a6,是轮枝链霉菌平阳新变种(streptomyces verticilus var. pingyangensis n.sp.)所产生,属于博莱霉素(b1eomycin)族,博安霉素(boanmycin)除了具有与博莱霉素(b1eomycin)相同的抗瘤谱外,还对肝癌、胃癌、肺癌、结肠癌有很高的抑制能力,而且肺毒性显著低于其它同类产品。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目前已经通过了国家药监局新药审评中心及专家评审并取得一类新药证书。  ★维甲酸治疗白血病 (apl)  ★三氧化二砷治疗白血病 (apl, mds, mm)  ★恩经复(nobex)  成分是鼠神经生长因子(mngf),曾经得到"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的支持、曾被列为国家计委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还曾是国家2002年火炬计划项目,它是是厦门北大之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卫生部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联合开发的国家一类新药(生物药品)。开发的适应症是环己烷中毒性神经损伤。用于治疗各类神经损伤。[/color]

  • 重大新药创制亮成果,桑国卫点评药企

    2013岁末,桑国卫接受新康界采访,总结了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果,“前五年,国家对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总投入65亿元,直接经济效益达到800多亿元,间接产出达到3000亿元,我们的投入产出比是较高的;从研发成果看,截至2013年9月,我们共有52个品种获得了74个新药证书,其中36个品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一类新药,占总数的69.23%。”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实施后,我国的创新药物显著增多,品质明显提升,桑国卫例举了如抗癌新药盐酸埃及替尼,Ⅰ类生物技术新药重组人尿激酶原,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抗糖尿病肾病1类中药新药大黄酸等。并且指出一五”期间我国的药品监管技术体系成为全世界第七个,发展中国家第一个WHO认可的评估中心,我国药物安全性评价也有了很大提高,突破了对部分前沿的关键技术,整个药物创新体系得到全面提升。桑国卫点评优秀企业桑国卫特别指出,通过实施重大新药创制专项,企业创新实力明显提升。他例举了其中的佼佼者,如石药集团、天士力、恒瑞、义翘神州等企业,它们的创新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大幅度提升。石药集团“石药集团依靠重大专项支持的5个新药成功上市,专项支持的恩必普,玄宁,欧来宁,津优力,多美素等已成为他们新的增长点。”桑国卫说,现在石药集团基本实现了“从原料到制剂,从普药到创新药”的战略转型,作为治疗脑卒中领域的全球领先药物“恩必普”也已经成功上市,获得全球86个国家的专利保护,并向欧美和韩国市场转让了专利使用权,开创了中国医药企业向世界最发达国家转让药品知识产权的先例,自主创新的一类新药丁苯酞系列产品2013年销售预计突破10亿元;而抗高血压药物“玄宁”,与进口药“络活喜”相比,使患者负担由每人每天7元降到了0.7元,减少费用90%,真正做到了造福于民。“十一五”以来,石药集团共承担了32项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期间研发完成新药40种并成功上市5种,自主创新带来的利好逐渐显现;目前石药集团在研新药项目有170多项,其中国家一类新药25个,涉及抗肿瘤、心脑血管、糖尿病、精神药物等多个领域,预计“十二五”时期将有12种新药获批上市。天士力集团天士力是中药现代化的领军企业,从1400万元规模起步,2012年实现收入212.53亿元,规模翻了几翻。坚持创新研发现代中药是天士力发展的基石,另外天士力率先建立了国内领先的中药材GAP药源基地、现代中药数字化制造平台、数字化提取中心以及国内最大的中药冻干粉针剂生产基地。桑国卫指出,天士力牵头实施的“现代中药国际化产学研联盟建设”项目,形成了助推中医药国际化的强大平台,而且“天士力在中药国际化过程中得到了FDA很好的评价”,事实上,天士力的复方丹参滴丸,于2007年启动FDAⅡ期临床试验,2009年12月圆满完成,现在正在开展Ⅲ期临床试验。天士力凭借复方丹参滴丸增进了与FDA的交流、了解与合作,从而为中医药走向国际市场开辟了一条通路,搭建了一个平台,使复方丹参滴丸FDA临床试验的有益积累转化成为重要资源。据了解,复方丹参滴丸 2009年销售额已有14.6亿元,2012年销售额超过了20亿元。此外,值得一提的还有天士力的重大新药创制科技新药普佑克,是“十一五”期间国内唯一批准的一类上市生物新药,标志着中国自主制造的第一个换代溶栓药已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恒瑞医药桑国卫重点介绍了恒瑞,称其建立的抗肿瘤ADC药物平台,实现了中国抗体小分子偶联药物零的突破,同时称恒瑞药业每年增长速度达到20%,被国际上认为是国内做肿瘤药物发展最快的企业。恒瑞药业作为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创新药孵化器基地,也是“中国抗肿瘤药物技术创新产学研联盟”的牵头单位,其中抗肿瘤药销售已连续7年在国内排名第一,市场份额达12%以上。桑国卫表示,恒瑞对新药研发非常重视,其2012年科研投入4.66亿元,2013年预计达到6亿元,公司拥有1117名研发人员,其中有500多名博士、硕士及海归人士,有4人被列入国家“千人计划”,7人被列入“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此外,恒瑞药业在上海、成都、连云港和美国都成立了创新药物研究中心,这四大研发中心为公司创新药的输出提供了保障。近年来,公司先后承担了4项国家863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项目、15个项目列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申请了近200项发明专利,其中90项全球专利(PCT专利)。前期的创新投入之后,现在恒瑞的创新药开始步入收获期,2011年公司第一个创新药艾瑞昔布上市销售,同年伊立替康通FDA认证,获准在美国上市销售,据桑国卫称恒瑞还有10多个新药已在临床研究阶段。北京义翘神州生物在生物制药领域,桑国卫特别提及了北京义翘神州生物有限公司。据了解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重点从事重组蛋白,抗体,ELISA试剂盒的研究开发与生产。从该公司介绍看,该公司每年能够新增重组蛋白种类800-1000种,新增抗体1500余种,已经为全球前十的制药企业和生物技术公司提供数百种单克隆抗体候选药物的临床前生产技术服务是跨国制药企业在重组蛋白和单克隆抗体研究开发领域的全球首选技术服务供应商。而且公司称其是目前全球范围内抗体生产速度最快的企业,从基因序列到1-30克纯化后单克隆抗体仅需几周的时间。对于公司的高效,桑国卫也有举例,“在H7N9病毒肆掠期间,义翘神州在短时间内获得并公开的H7N9病毒的基因序列信息,又仅花了六个月时间,完成攻坚级的抗体GMP应急生产,现在已经有足够的人源化抗体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桑国卫也介绍道,该公司拥有5名“千人计划”专家,其抗体、VLP产品技术平台居国际先进水平,其重组凝血八因子,突破了关键的产业技术,产量比国外提高10~20倍。在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支持下,我国制药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得到提升,桑国卫总结道,我国现在有特色的企业基地60多个,核心团队80多个,产出新药70余项,大品种改造前五年完成150余项,大型企业科研投入占总产值的6.6%,中小型研发企业研发投入甚至达到43.53%,而企业内也聚积了大量高层次人才, 仅“千人计划”的人才就有164位,位居各个重大专项之首。

  • 2014新药将大放异彩

    经过多年后期新药开发平淡期之后,葛兰素史克今年将有多只重磅新药”上市,预计有7只新药在今年向美国或欧盟监管机构提交新药申请”。

  • 【讨论】“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催生16张新药证书

    来源健康报 记者王乐民 刘道安从11月6日~7日在天津市召开的2010年中国药学大会暨第十届中国药师周上获悉,我国“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实施以来,已有16个品种获得新药证书,20个品种提交新药注册申请,有10多个由我国自主研制的新药在发达国家进行药物临床试验。其中,近2/3的新药是我国在世界上首次确定化学结构、作用靶点的一类新药,已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此外,在“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扶持下,还有数十个品种处于临床三期研究阶段,已有10多个品种完成全部研究工作,今年年底将提交一批新药注册申请。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启动于2008年,旨在实现两大目标:一是针对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精神性疾病等10类重大疾病,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化学药、现代中药和生物技术新药;二是建立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技术平台,形成支撑我国药业自主创新发展的新药创新能力与技术体系。  2010年中国药学大会暨第十届中国药师周由中国药学会、天津市人民政府主办。天津市市长黄兴国,卫生部副部长王国强、刘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等到会并讲话。土豆:有奖征集,这些新药有哪个知道是什么药或者是治疗什么疾病的药吗?一类新药哦!

  • 【分享】新药研发管理综述

    新药研发需要管理提升研发部门定位及工作方式要提高新药研发、推广能力,首先要明确新药研发部门在企业中的定位:新药研发不仅是研发部门的事,也是市场营销、财务、制造、采购等部门的事。各个部门应该积极参与到新药研发过程中来,通过明确划分职责,实现研发与生产、市场的协同,提升产品研发的效率和效果。在研发部门定位明确的基础上,我们来探讨新药研发的工作方式。新药研发对于企业兴衰的重要性决定了企业必须把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企业最高层管理人员必须积极介入领导。在代表企业最高层管理人员意志的项目管理委员会领导下,以项目小组的方式具体开展研发工作。新药研发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制药企业新药研发成功的关键。以下结合新药研发的特点,从新药研发流程和多项目管理两个角度对新药研发项目管理进行探讨。新药研发流程新药研发流程是新药研发项目管理的重要活动,新药研发流程的持续改进是新药研发管理持续改进的基础。新药研发流程需要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典型流程如图2、图3所示。首先,市场部要提供一份市场发展趋势报告,在拿到这份市场报告后,研发部门展开一系列研究,包括行业发展趋势研究、技术市场发展趋势研究等,通过研究选出若干个研发课题。再对选出的课题进行筛选,判断是否能够自行研发,是就进行概念设计,否则就在市场上寻找同类研究报告。设计完成后,要经过一系列的评估,包括由外部专家进行的学术及市场评估,由生产部进行的生产可行性评估,由市场部进行的市场需求评估,由财务部进行的财务评估。评估通过后,企业高层决策者审批是否立项。

  • 【分享】新药申报资料具体要求

    [B][center]新药申报资料具体要求[/center][/B]1、资料项目---1 药品名称:包括通用名、化学名、英文名、汉语拼音,并注明其化学结构式、分子量、分子式等。新制定的名称,应当说明命名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命名原则:药物名称的制订建议遵循IUPAC规则。药物的通用名称 药物的英文通用名称应尽可能地参照国际非专利药名(INN);对INN 未报道的药品,可采用其他合适的英文名称,但对结构与已报道或已上市的药品结构属同类药物,通用名称(后缀)应基本一致。中文通用名称应与中国药典委员会已制订并颁布的名称一致,对尚未制订、颁布通用名的药物,应由国家药典委员会进行核定。通用名须采用国家批准的法定名称。如该药品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以下简称“药典”)收载的品种,其通用名、汉语拼音及英文名必须与药典一致;非药典收载的品种,其通用名须采用《中国药品通用名称》(药典委员会编,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1997)所规定的名称;其剂型名称应与药典的一致。2 资料项目--2证明性文件: (1)申请人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申请新药生产时应当提供样品制备车间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2)申请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等专利情况及其权属状态说明,以及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www.sipo.gov.cn网站专利查询系统查询,获知所研究药品专利知识产权方面信息,相关专利申请或授权信息,以及根据该药处方,工艺的新颖性和创新性是否存在申请相关专利的可能性,进而对可能导致知识纠纷问题的保证.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研制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 (4)申请新药生产时应当提供《药物临床研究批件》复印件。 (5)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或者《进口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复印件。3、资料项目--3立题目的与依据:包括国内外有关该品研发、上市销售现状及相关文献资料或者生产、使用情况的综述。主要内容包括:1 国内外相关疾病发展现状,相关药物及同类药物治疗研究现状,所研究的药物所处的研究应用水平,特点,继续研究应用的意义.说明研究的必要性和社会效益.2 药物发现发展的历史和过程简介,药理,毒理,药物代谢资料数据,国内外生产及临床应用等.4、资料项目--4对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包括申请人对主要研究结果进行的总结,并从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方面对所申报品种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目的,依据,研究意义,社会和经济效益,处方和工艺设计研究过程进行简述,并对处方和工艺进行总体评价,给出处方和工艺的可行性评价结论.简述质量研究内容,方法的来源和可行性,数据处理结果,质量标准研究水平和评价.根据新药研究指导原则和研究制订的质量标准对药品进行稳定性研究的结论,并说明药品包装能够保证药品稳定性的程度.从安全性试验,药效学试验或文献资料,给出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保证的结论.5、资料项目--5药品说明书样稿、起草说明及最新参考文献:包括按有关规定起草的药品说明书样稿、说明书各项内容的起草说明,相关最新文献或原发明厂商最新版的正式说明书原文及中文译文。(一)化学药品说明书格式 ××××说明书【药品名称】通用名:曾用名:商品名:英文名:汉语拼音: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其结构式为:(注:复方制剂应写为:“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性状】【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药物相互作用】【药物过量】【规格】【贮藏】【包装】【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企业名称:地 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 新药有关物质检查中的一些问题

    作为一个新药,对其纯度的检查是保证安全有效的重要指标之一,而纯度检查的内容,根据各个药物的性质和特点有些不同,但基本上均要涉及各自的“有关物质”检查研究。关于有关物质的检查,在国际上已早为“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规范协调会(ICH)”所关注,国内在新药的有关文件中也提出了供参阅的一些具体要求,并逐渐引起研制新药者的重视。  由于一个新药从合成原料药到制备有关的制剂,再经贮藏、运输、使用,要经历一段较为复杂和漫长的过程,在此期间,每一过程都有可能产生有关的物质,如生产中可能带入起始原料、试剂、中间体、副产物和异构体等;在贮藏和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降解产物、聚合物或晶型转变等特殊杂质。为保证药物的安全有效,同时也要考虑到生产实际情况,因此,国内外对药物的研究,可允许含有一定限量的无害或低毒性的有关物质,但对毒性较大,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无效的或能影响药物稳定性的有关物质则必须严格控制。  因有关物质的量微小,故检测方法至关重要,必须选择专属性强、灵敏度高、重复性好的方法。目前,首选的是色谱法,可根据新药的具体品种及其有关物质的性质采用TLC,HPLC及GC等,有的还应采用其他有关的色谱或波谱法。对于一、二类新药更应重视,必要时可采用HPLC/UV二极管阵列、HPLC/MS或GC/MS等联机技术,对有关物质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现将有关物质检查中常见到的一些问题讨论如下。1 未提供研究方法的专属性  申报资料中常见到有关物质检查的结论是“未检出有关物质”,甚至在稳定性各影响因素考察中,样品颜色已明显变化,但其结果仍是“未检出降解产物”,因而提供的TLC图上只有1个斑点,HPLC图上只有1个主药的峰。对于此类情况,应考虑方法的专属性,如采用的是HPLC,则在方法研究中可按中国药典附录的要求,进行系统适用性试验,考察方法的专属性,具体方法有:①如有关物质为已知的某中间体、副产物或降解产物,则可在原料药中加入该杂质适量进行试验,以证明能达到分离;②如有关物质为未知,可用含有杂质的粗品进行试验,以证明能达到分离;③将精制品经强光、高温、高湿、氧化剂或酸碱等分别处理,使样品光解、分解、氧化或水解后进行试验,以证明能分离出杂质。经上述方法试验能分离出杂质,即证明采用的方法具有一定的专属性。2 未提供研究方法的灵敏度  申报资料中,有的把试验的最低浓度作为灵敏度,甚至有的只有文字叙述而无任何数据和图谱,而未提供详细方法学研究资料和图谱来证明该最低浓度为最低检出量。因此,提供的灵敏度缺乏试验依据,不能反映所采用方法的真实检出灵敏度。对此,研究者在研究的方法具有专属性后,应考虑方法的灵敏度。如采用HPLC分析时,一般使最低检出量相当于基线噪音的3倍峰高时注入的样品量;如采用TLC分析时,应将样品配制成一系列的不同浓度,分别点样、展开、显色,以确定灵敏度和最低检出量。3 未提供定性和定量的依据  在申报资料中,除极少数用已知杂质作对照,对样品中有关物质进行定性、定量外,多数强调了制备杂质对照品的困难。因此,对有关物质的定性和定量是用主成分自身对照法或面积归一化法,但因未提供所检测的杂质在设置的检出波长处的响应因子,而不同杂质的的响应因子有可能不同,且差别较大,至使虽有定性和定量结果,但可靠性较差。因此,有关物质定性、定量的最佳方法是采用已知对照品的方法,使所提供的定性和定量有充分依据。4 未提供有关物质的来源及其性质  申报新药中的有关物质,绝大多数为未知,即使其有关物质含量大于2%或一类创新药,也常把在HPLC主峰以外的各杂质峰统归为未知的杂质,而未研究其杂质的来源、性质及其确切的含量。为保证新药应有的纯度,特别是一类新药,对有关物质检查应严格要求,对其主要杂质要确证化学结构,对主要杂质和其他杂质要分别定出限量。5 色谱图记录时间太短或进样量过小  在资料中,有不少HPLC图谱不符合要求,表现在主峰的保留时间记录刚完毕,即停止记录,致使一些比主成分峰保留时间大的有关物质不能检出或进样量过小,杂质检不出。由于有的药物与其有关物质分子结构的极性相差较大,因此,在HPLC分析中,有关物质的保留时间可能在主成分峰之后出现,故记录时间应比主成分峰的保留时间延长2~3倍,并应考虑样品配制浓度或进样量致使主成分峰为一矩形峰,以确保样品中的有关物质能全部检出。6 提供的色谱图不合要求  资料中常见提供的色谱图失真,例如TLC分析提供的是手工绘制的正圆形示意图,或虽是图谱的照片,但无样品点样点,无溶剂前沿,斑点未标示Rf值,样品无批号或文字说明等;HPLC分析中亦有用手工描绘图谱的,有的原图缩得过小以至图上数据模糊不清,或提供的图谱无样品批号,无保留时间,无文字说明,或各峰积分值与列表数据不相吻合等;在稳定性考察降解产物中,上述情况更为严重,致使无法审查。因此,研究者应认真参考新药审批的有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试验,提供符合要求的色谱图。7 资料前后缺乏相关性  在有关物质检查研究中,有的用HPLC进行了较深入的方法学研究,以已知中间体或杂质作对照,证明方法较好,专属性较强,但在制订质量标准研究中的图谱却未出现相同的杂峰,而是其他杂质峰,致使样品研究中的有关物质与制订标准中的有关物质不相关,且在资料中对此无说明。对此情况,应进一步深入研究,弄清是产品工艺不稳定带入的其他有关物质,还是产品本身不稳定的降解产物或残留有机溶剂所致,使研究的结果与制订标准的结果一致。8 未说明有关物质的个数及其总量  资料除极少数研究了有关物质的个数和总量,并放入质量标准外,大多数对有关物质的数和量未做精密研究,对有关物质只是笼统的订为不得大于百分之多少,这就难以保证产品的有关物质是否稳定在规定的限度范围内。因此,在研究并确定了有关物质数和量的基础上,应对若干批工艺稳定后的产品进行分析,积累数据,对有关物质订出个数,并对主要有关物质、未知及总的有关物质分别订出限量,以保证产品质量。

  • 【讨论】中药5类新药的药学研究到何程度能够申报新药?

    [size=2]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对中药5类新药的定义及要求: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未收载的从单一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一类或数类成份组成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其有效部位含量应占提取物的50%以上。 偶公司目前在研究一个5类新药,为一类成份组成的有效部位,且含量已达到提取物的50%以上。目前遇到的困惑就是在质量研究时,已知这类有效成分中的3个单体,但是含量不是很高,大概就是总提取物的3%左右。已经可以在质量研究中建立特征图谱这项检测,但是还不确定研究到这种程度国家局能否受理并批准呢?[/size][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11.gif[/img]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