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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标准相关的论坛

  • 【标准换版】关于干式电力变压器产品执行新版标准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由于GB/T 10228-2015已正式实施,现将自愿性认证产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 本次涉及标准换版的产品产品名称:干式变压器产品小类号:021004认证规则:CQC11-461217-2015二、 新版标准要求1、 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应按新版标准申请认证, CQC为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2、 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申请人应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见附件)实施的检测,完成检测并合格后,CQC为其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17年6月30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三、 认证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1、 GB/T 10228-2008换版为GB/T 10228-2015;2、 修订了附件1中干式变压器技术要求对应的内容;3、 修订了干式变压器产品描述。

  • 新版饮用水标准

    据说有新版饮用水标准出台了,不知道5750系列标准什么时候可以换版?

  • 【转帖】关于部分低压电器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

    资料由苏州电器科学研究所提供。 部分低压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所适用的标准GB14048.2-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2部分:断路器》、GB14048.3-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3部分: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以及熔断器组合电器》、GB14048.5-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1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 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GB14048.9-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6-2部分:多功能电器(设备)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设备)(CPS)》、GB13539.3-2008 《低压熔断器 第3部分: 非熟练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主要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熔断器) 标准化熔断器系统示例A至F》、GB17701-2008 《设备用断路器》六个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自2009年6月1日起,上述标准对应产品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符合新版标准要求后方可生产、销售和进口。  为了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对应的低压电器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依据对应标准差异项目(见附件)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0年6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应予以暂停;2010年8月3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对于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四、为了促进低压电器产品质量的提高,确保认证资料完整、认证结果便于追溯,对于原工业生产许可证、电工产品安全认证证书(CCEE)、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CCIB)转换获得CCC认证证书、且不具有完整型式试验报告的相关产品,在此次标准换版时,须依据新版标准进行检测并将原证书转换中所缺资料补齐。  五、为确保证书转换工作顺利进行,指定认证机构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执行新版标准的具体实施文件,并采取有效方式将有关要求及时通知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敦促其尽快提交换证申请并进行送样检测,以使其能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证书转换。同时,认证机构还应采取相应措施满足下列要求,以简化、减轻企业负担:  1、对于获证产品由于申请时间先后的原因,可以合并为一个单元而未合并的,补充测试时按照一个单元处理。  2、换证产品检测工作应按照我委规定的检测地域范围,原则上在原实验室进行。  六、指定认证机构应按季度将证书转换情况(包括换证率、存在的问题等)报送我委,以便及时掌握证书转换工作的进展情况。  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在2009年7月31日之前向我委认证监管部上报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上报备案。

  • 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RT: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7月1日就要实施了 对新版标准你有何看法?你的实验室会不会添加一些新仪器设备呢?

  • 【标准换版】关于低压电抗器自愿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及认证规则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对低压电抗器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规则编号:CQC13-461228-2016;申请类别:020008一、 规则修订主要内容:1. 产品依据标准发生变化,由GB/T 10229-1988变更为GB/T 1094.6-2011;2. 适用范围增加了电抗器的类型;3. 确认检验周期为1次/年;4. 修改了低压电抗器质量控制检测要求。二、 新版标准要求:(一)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按照新版标准申请认证;认证机构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二)对于已经获得旧版标准认证证书的产品,申请人应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见附件1)实施的检测,检测完成后,CQC将为其换发新版认证证书。(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18年3月3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 关于不间断电源(001017)执行新版标准和实施规则的通知

    [size=16px][color=#252525]各相关企业:[/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GB/T 7260.1-2023《不间断电源系统(UPS) 第 1 部分:安全要求》(以下称“新版标准”)已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并替代GB/T 7260.1-2008和GB/T 7260.4-2008。[/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对涉及以上标准的认证规则CQC12-461291-2015《不间断电源设备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对应小类号001017。现将执行新版标准和实施规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color][/size][b][size=16px][color=#252525]一、规则主要修订内容[/color][/size][/b][size=16px][color=#252525]1、标准GB/T 7260.1-2023 替换 GB/T7260.1-2008、GB/T7260.4-2008,并相应修改本实施规则认证范围描述、送样规则、安全关键件清单、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2、根据CQC最新文件要求,修改实施规则中§4.2.4,§6.2,§7.1.1,§7.2.1,§9.1.1,§10章节相关内容。[/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3、将认证模式二和认证模式三的认证证书有效期改为五年。[/color][/size][b][size=16px][color=#252525]二、执行新版标准要求[/color][/size][/b][size=16px][color=#252525]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1日,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实施认证。自2024年7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标准认证证书。[/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及时向我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于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和证书换发工作。新旧版标准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参照附件1 《GBT 7260.1-2023新旧版标准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附件2 《GB/T 7260.1-2023与GB/T7260.4-2008标准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5年9月30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3、对于2024年7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4、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我中心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备案。[/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即日起,我中心产品认证一部开始受理新版标准的认证申请,企业可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www.cqc.com.cn)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一部工程师联络:[/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认证申请咨询[/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夏 晶 010-83886091[/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白仰洲 010-83886351[/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涛 克 010-83886674[/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张 晔 010-83886492[/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吴纳新 010-83886949[/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杨晓洁 010-83886491[/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李 格 010-83886264[/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许 登 010-83886381[/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标准技术咨询[/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朱兰兰 010-83886347[/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朱 琳 010-83886345[/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韩宝媛 010-83886281[/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附件1 GBT 7260.1-2023与GBT7260.1-2008标准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附件2 GBT 7260.1-2023与GBT7260.4-2008标准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color][/size][url=https://www.cqc.com.cn/www/chinese/c/2024-06-11/597044.shtml](点击查看附件详情)[/url][size=16px][color=#252525] [/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 [/color][/size][size=16px][color=#252525]2024年6月7日[/color][/size]

  • 压电涌保护器专用保护装置执行新版标准及规则的通知

    [size=16px]各相关企业:[/size][size=16px]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近期对CQC11-471452-2019《低压电涌保护器专用保护装置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规则号调整为CQC33-471452-2022,涉及产品类别号:012028,现将相关产品修订及执行情况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size][b][size=16px]一、实施规则主要修订内容[/size][/b][size=16px][/size][size=16px]1. 认证依据标准NB/T 42150-2018更新为NB/T 42150-2021;[/size][size=16px]2. 调整证书长期有效为有效期10年,并增加复审内容;[/size][size=16px]3. 认证标志修改为“CQC基本认证标志”。[/size][b][size=16px]二、执行新版标准及规则的实施要求[/size][/b][size=16px][/size][size=16px]1.自2022年8月15日起,CQC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size][size=16px]2.对于已获证的产品,自2022年8月15日起认证申请人即可向CQC提交证书换版申请。本次换版根据实施规则和新旧版标准差异(见附件)不需补做相关差异试验,经CQC评定合格后可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size][size=16px]3.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将于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予以暂停;2023年2月10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我中心将予以撤销;[/size][size=16px]4. 获证后监督依据有效证书所列标准版本进行。[/size][b][size=16px]三、 业务联系方式:[/size][/b][size=16px][/size][size=16px]CQC产品认证五部负责受理该规则的认证申请,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产品认证登录-CQC标志认证选择产品类别012028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五部工程师联络:010-83886514、010-83886512、010-83886027、010-83886516。[/size]

  • 更新版本的标准——方法验证的实施步骤

    [font=宋体, SimSun][color=#77b3ef][b]更新版本的标准[/b][/color][/font][font=宋体, SimSun]若发布机构修订了方法,应在所需的程度上重新进行验证。说法较为笼统,这一点可以参考A002 化学领域的检测说明:“当检测标准发生变更涉及到检测方法原理、仪器设施、操作方法时,需要通过技术验证重新证明正确运用新标准的能力”。[/font][font=宋体, SimSun]对于实验室正在使用的标准方法下发新版本后,[b]首先[/b]应对新旧版本的标准进行核查比对,明确变更内容;必要时对人员进行重新培训,修订作业指导书。[/font][font=宋体, SimSun][b]其次,[/b]符合A002 中的说法时,应由技术管理者组织进行技术方面的验证。技术验证的重点是针对变更的项目,证明实验室仍能满足更新后的标准要求。[/font][font=宋体, SimSun][b]第三,[/b]将新版标准和作业指导书(如果有)下发至检测现场,同时注意回收旧版标准;下发通知,明确新版标准的投入使用时间。[/font]欢迎补充讨论——[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5px][color=#222222]实验室质量管理[/color][/size][/font][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0px][color=#222222] [/color][/size][/font][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5px][color=rgba(0, 0, 0, 0.3)]2022-08-22 07:05[/color][/size][/font][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0px][color=#222222] [/color][/size][/font][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5px][color=rgba(0, 0, 0, 0.3)]发表于广东[/color][/size][/font]

  • 能力验证所用的标准是否必须为最新版本

    在做能力验证时选择的很多项目有的当时是最新标准,然而当证书拿到后确有了新版本,这种情况下有时专家来审核说标准已经作废,而岂知这是刚刚做的验证,没办法还得在做一次。对这种情况你们是如何做的?

  • 新版欧盟镍释放测试标准开始实施

    2013年3月1日起,欧盟旧版的镍释放标准EN 1811:1998+A1:2008被新版标准EN 1811:2011替代。 1. 新旧版标准的比对 新版的标准较旧版的标准主要有以下不同: (1) 范围扩大至所有与人体长期接触的物品,以及延伸至刺穿人体的部件; (2) 测试溶剂的制备进行测试和有所改变; (3) 校正因子0.1被弃用,引入了测试不准的概念,即在不确定的范围内无法断定合格与否; (4) 添入了一个新的标准附录C; (5) 新版标准EN 1811:2011将太阳镜和眼镜框架排除在外,而太阳镜和眼镜框架的镍的释放测试使用EN 16128:2011。 2. 欧盟关于镍释放的规定 欧盟在REACH法规的附件XVII中就对于与皮肤长期接触的镍的含量有相应的规定:在由穿刺引起的伤口愈合过程中插入耳孔或人体其他部位的耳钉或其他类似物品,其镍释放量应低于0.2μg/cm2/周; 与皮肤长期直接接触的制品,如戒指、手镯等其镍释放量应低于0.5μg/cm2/周。 3. 业界关注 由于校正因子0.1被弃用,引入了测试不准的概念,因此在实际测试中:与皮肤长期直接接触的制品中的镍释放量不大于0.28μg/cm2/周(含0.28μg/cm2/周)时被判定为合格;而当0.28μg/cm2/周含量0.88μg/cm2/周时被判定为结果未知(即不能判断为合格或不合格);镍释放量大于等于0.88μg/cm2/周时被判定为不合格; 由穿刺引起的伤口愈合过程中插入耳孔或人体其他部位的耳钉或其他类似物品中的镍释放量不大于0.11μg/cm2/周(含0.11μg/cm2/周)时被判定为合格;而当0.11μg/cm2/周含量0.35μg/cm2/周时被判定为结果未知(即不能判断为合格或不合格);镍释放量大于等于0.35μg/cm2/周时被判定为不合格。 4. 相关知识 镍是一种常见的金属,在饰品中常以镀层或合金的形式存在。与皮肤长期接触的过程中,这些产品释放的镍可能会导致皮肤过敏甚至皮炎。慢性吸入镍可导致心、脑、肝等退变。

  • 【原创】新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

    新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引爆蒙牛和伊利“儿童奶”营销战争论的食品营养强化剂DHA(或称“二十二碳六烯酸”) ,其使用规定有望得到进一步加强。记者从卫生部获悉,新版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正在征求意见,首度明确将调制乳粉中DHA的食用量定为“≤0.5%(占总脂肪酸的百分比)”。DHA近年被不少食品企业宣传为“脑黄金”,给人印象好像加得越多越好,如果上述标准最终获得通过,则意味着DHA不能随意加了。原征求意见见6楼附件!

  • 新版欧盟家电通用标准(EN60335-1:2012)发布

    日前,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正式发布了家用电器的2012版欧盟通用安全标准——《EN 60335-1: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该标准修改采用IEC家电通用的第5版标准,并规定转化为欧盟成员国标准的最后日期(DOP)为2012年11月21日,与该标准冲突的成员国标准撤销的最后日期(DOW)为2014年11月21日。与上版相比,新版标准重点在绝缘要求、耐燃性等方面进行了改动和更新。据统计,2011年,宁波地区出口到欧盟的各类家电产品超过12.5亿美元,该标准的实施将对其产生广泛的影响。 与上版EN60335-1相比,2012版欧盟家电通用标准主要在绝缘要求、材料耐燃性等方面进行了改动和更新:更新了标准内容,使之与标注日期的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一致;修改了使用可编程电子电路包括软件确认要求的功能性安全要求;更新了29章,以覆盖如在开关模式电源电路中承受高频电压的绝缘要求;更新了30.2条款,进一步使预选的选项与成品试验选项一致;删除了一些注释并将其他许多注释转换为正文;明确了对Ⅲ类器具和Ⅲ类结构的要求。 从新版欧盟家电通用标准的DOP日期来看,各出口家电企业应对新版标准的时间所剩不多,如果不抓紧时间做好标准的升级工作,面临着极高的通报风险,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生产企业应尽早学习新标准的变更,做好相关产品的型式试验确认以及产品认证的标准升级,同时应持续关注出口国标准的更新;对于出口到其他IEC成员国的家电企业,应提前做好应对工作,因为其他IEC成员国将参照欧盟加快引入IEC家电通用第5版标准;建议相关的监管部门和检测机构制定对应措施,加强向出口家电生产企业宣传,以实现标准的顺利升级。

  • 【资料】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最新版

    这个是该标准的最新版,2011年1月1日实施,文档经过本人与印刷版核对,其中表1即等级标准核对无误,其余部分没用仔细核对,供需要的朋友参考。为支持正版,建议大家购买印刷版的标准。申明:下载需要积分15分,积分设置过高是避免新手随意传播,目前该标准还未出现电子版。本人不对因引用该标准出现的问题负责!下载在这里: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1602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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