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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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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名单相关的资讯

  • REACH限制名单草案再添7种物质
    日前,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继2008年将15种物质被列入首批REACH高关注名单(SVHC)后,公布了首批需ECHA授权才能使用的物质名单草案。根据该草案,7种物质首先被列入了清单(附件XIV)。   被列入清单的7种物质分别为:5-叔丁基-2,4,6-三硝基间二甲苯(二甲苯麝香)、短链氯化石蜡(SCCPs,C10~C13)、六溴环十二烷(HBCDD)和所有有关联的主要非对应异构体、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以及4,4'-二氨基二苯甲烷(MDA)。   根据REACH法规,企业如果要使用进入授权名单的物质,就必须申请许可。申请者必须论证物质使用风险可以充分控制,或是社会经济利益超过使用风险,且没有替代物和相应的替代技术。   ECHA表示,他们是根据产品的固有特性、用途和批准用量来评估是否将这些化学品列入REACH限制清单的。各利益相关方必须于2009年4月14日对磋商做出回应,ECHA将于2009年6月1日之前确定优先列表。ECHA还建议,授权申请应当在以上物质进入REACH附件XIV后24~30个月期间提交。这些物质进入名单之后,42~48个月后将不再继续使用。   ECHA还建议,76/769/EEC指令中特殊条件下允许使用的豁免类物质,也应加入评估当中。ECHA表示,将参考协商期间所收到的评论及成员国委员会的意见,可能会对草案进行修改,并将该提议提交到欧盟委员会审议。对于是否对蒽、氯化钴、五氧化二砷、三氧化二砷、重铬酸钠二水合物、氧化双三丁基锡、酸式砷酸铅、三乙基砷酸酯等8种物质进入SVHC名单的物质进行授权,ECHA表示将在晚些时候再做考虑。   ECHA建议下游企业应尽快排查是否正在使用被列入SVHC的原料,定期审核供应商(必要时向原料供应商提供安全数据表),并在规定期限内逐步替代SVHC原料。
  • 服装行业更新限制物质清单工具包
    在近期对服装行业限制物质清单(RSL)进行更新后,国际服装和鞋类限用物质名单管理集团(AFIRM)发布了第二版的RSL供应商实施工具包。   更新的工具包里涵盖了一些关于在服装和鞋类产品中发现限制物质的新案例和去除这些限制物质的正确行为,从而可以在化学品指南文件(含有服装和鞋产品生产过程中限制物质的详细技术信息)之外进一步帮助工业界避免限制物质。
  • 德限制中国收购德国技术型企业 都是美国惹的祸?
    俄罗斯卫星网援引德新社消息,德国改变了对中国投资的立场,对外国购买德国企业行为进行限制。受到限制的主要对象是中国,特别是限制中国收购德国的技术型企业。  然而,德国的决定或并不是独立做出的,而是受到美国的巨大压力。美国情报部门甚至给出“建议”:要求德国不要向中国出售一家公司。  此前德国副总理曾表示,打算对外国购买行为和投资进行限制。而受到限制的主要对象是中国,特别是限制中国收购德国的技术型企业。他表示,“我们应该清楚,德国与欧洲有义务建立一些机制来保护我们的技术安全。”  此外,西格玛尔?加布里尔还指责中国实行保护关税政策,并强调德国希望为自己的公司获得一些平等的权利。西格玛尔?加布里尔列举了中国公司所获得的一系列成果。  今年,中国电子设备生产商--美的集团以45亿美元收购了德国机器人技术企业Kuka公司95%的股份。德国经济部上周在没有解释和说明原因的情况下收回了出售机器制造联合企业Aixtrom公司的决定,且推出了第二轮申请审理程序。  据媒体指出,这家德国企业拥有独一无二的仪器制造技术,其中包括军事方面的制造技术,而放弃出售该公司的“建议”是由美国情报部门给出的。  中方强势回应:外交部召见德外交官  德国经济与能源部长、德国副总理西格玛尔?加布里尔将于11月1–4日访问中国,在此前夕,中国外交部召见了德国驻北京参赞公使。  据德新社消息,中国在与德国使馆二等外交官的谈话中表示不满,因德国在美国的压力之下反悔,不允许出售中国方面投资者感兴趣的企业。  德部长访华前炮轰中国:指责中企“犯规”  据《参考消息》报答,德国经济部长西格马加布里尔在访华前不久宣布将对中国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以保护德国和欧洲的技术。加布里尔在为《世界报》撰写的一篇文章中说:“没人可以认定欧洲会容忍贸易伙伴的犯规。”  据德国《世界报》网站10月29日报道,德国是世界上最开放的经济体之一。“中国一再加大欧洲企业对华直接投资的难度而且这些企业只有同意歧视性的条件才会获得允许,可中国自己却带着长长的感兴趣企业名单在我们这里展开购物之旅,这对我们来说就愈发困难了,”加布里尔说。  报道称,上周经济部叫停了原本已被列为没有疑问的中国投资者对芯片设备制造商爱思强公司的收购,以便对收购计划进行重新审查,加布里尔计划未来找到一个更好的依据来阻止来自欧洲以外的任意收购。  “同时也必须清楚,德国和欧洲未来将建立起保护与安全有关的技术的手段,”加布里尔在文章中说,“我们也将继续欢迎真正在经济方面感兴趣的外国投资者。但是我们将学着将以下这种案例区别对待,那就是国家控制下的企业把对技术的获取与地缘政治影响力的扩大联系起来。”  与此同时,加布里尔批评了中国的保护主义态度,它单方面地设置壁垒,加大了德国和欧洲产品及投资进入中国的难度。他说:“希望在世界其他地区投资的人不能在自己的国家阻挠来自这些国家的投资。”  据德国《法兰克福汇报》网站10月29日报道,德国经济部长西格马加布里尔31日将偕同约60名企业代表登上飞机前往中国,此次访问是在他最近不断出手干预中资收购的背景下进行的:经济部撤回了对中国投资者收购爱思强公司的许可,此后不久又宣布将对欧司朗的子公司被卖给中国进行深入审查。  报道称,德国与它在欧盟以外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之间的气氛变得紧张。长期以来,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平等伙伴关系一直是德国经济和政治界关注的核心。自从中国人加大在欧洲的收购力度以来,这个问题变得更加迫切了。经济界因为近期的骚动而感到不安。将随同加布里尔访华的德国工商总会主席埃里克施魏策尔说:“从企业角度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应遭到政界的质疑,只要它在法律框架内。”他指出中国转型为以消费和科技为基础的、具有环保意识的经济带来了机遇。德国联邦批发和外贸协会主席安东伯尔纳同样对干预提出了批评,他说:“德国恰恰依赖自由的市场准入。只有我们也具备这种开放性,我们才能这么要求我们的伙伴。”  据经济部称,争取公平竞争是加布里尔此行的目标。
  • 澳大利亚将维持铅化合物限制令
    2013年6月6日,澳大利亚国家工业化学品通告评估署(Australia’s National Industrial Chemical Notification and Assessment Scheme,Nicnas)表示将继续维持工业表面涂料和油墨中使用的铅化合物的限制令。   该决定是在对逐步淘汰15种用于工业表面涂料和油墨的履行后检查(post-implementation review)后得出的。检查显示,于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逐步淘汰的限制令将这些化合物可能对行业的负面影响减少到了最低,同时对工人和公众造成的风险边际递减。   氧化铅(Lead monoxide)、铬酸铅(lead chromate)、硫酸铅(lead sulphate)和钼酸铅(lead molybdate)都在逐步淘汰的化合物名单中。
  • 日韩贸易战“开打”?日本宣布限制对韩半导体原材料出口等数项措施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日本经济产业省7月1日宣布了数项针对韩国的贸易限制措施,一方面是将对数个对韩出口的半导体原材料实施限制,另外还开始就是否将韩国从“出口贸易管制白名单”中剔除开展公众意见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具体来看,从7月4日起,日本企业在向韩国出口Fluorine Polyimide(氟聚酰亚胺)和半导体制作时要用的Resist(光刻胶)和Eatching Gas(高纯度半导体用氟化氢)三种原材料或相关技术时,必须每单单独申请许可,而此前可以获得成批出口的许可。据悉,前一种原材料用于生产OLED显示零部件,后两种用于生产半导体。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上述新限制对于韩国的相关制造商来说,打击是巨大的,因为日本在这些原材料供应端几乎是一大独家。据日本《产经新闻》,前两种原材料全球9成的生产来自于日本,第三种也达到了7成。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除了上述出口品遭新限制外,未来范围还可能进一步扩大,经济产业省宣布,从7月1日起将开展对于否将韩国从“出口贸易管制白名单”中剔除的公众意见征求程序,日本《外汇及外国贸易法》规定在“白名单”上的国家均为安保层面的友好国家,享受一定的出口管制优惠。那么如今开始开展剔除韩国的讨论,即意味着未来日本将可能限制对韩国出口军事及安全相关领域的技术和产品。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高举的贸易“大棒”背后是两国的历史积怨,有关推出限制背后的原因,日本经济产业省称,日韩的信任关系包括出口管制规则在内已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日方因此不得不作出改变。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针对日方的新措施,据韩联社报道,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官成允模称,日本今天宣布采取限制对韩出口的措施是针对韩国大法院判处韩籍二战劳工对日索赔胜诉的经济报复措施,将就此诉诸WTO。 br/ /p p br/ /p
  • 日媒:日本考虑跟从美国跟进限制对中国出口芯片
    美国于今年10月出台了对华芯片出口管制措施,《日本经济新闻》11月2日爆料,就上述措施,美国敦促日本等盟国跟进,出台类似的措施。报道援引日本政府相关人士的话声称,日本政府考虑跟从美方的意向,正在探讨日本能够采用哪些美方已出台的对华出口管制措施,并关注欧盟和韩国对此事的态度。但另一方面,报道也提到,针对这种情况及由此可能带来的后果,日本半导体企业正提高警惕。《日本经济新闻》称,美国商务部10月7日出台了一系列对华限制措施。据美媒此前报道,该措施包括禁止将使用美国设备制造的某些芯片销售给中国。此外,美国政府还将31家中国公司、研究机构和其他团体列入所谓“未经核实的名单”,限制它们获得某些受监管的美国半导体技术的能力。报道称,针对有关对华限制措施,美方敦促日本等盟国与美国保持步调一致,出台类似的措施,限制高端半导体等产品的对华出口。针对中国,美国计划与盟国“合作”,加强限制性措施的效果,从而让中国难以获得或生产高端半导体。就这种管制措施,日本经济产业大臣在11月1日的记者会上宣称:“正在与美国进行沟通,并听取日本国内企业的意见。”《日本经济新闻》提及,针对这种动向和由此可能带来的后果,日本半导体行业企业正提高警惕。报道称,日本业界人士担忧:“如果中国生产高端半导体受到阻碍,对日本生产的制造半导体的设备的需求就会减少。”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半导体市场,美国半导体企业如英特尔、高通、德州仪器等来自中国市场的营收占比均非常高。关于美方上述有关措施,彭博社此前报道称,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进口美国半导体技术的新限制,一方面让两国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张,另一方面给已受困于需求下滑的美国芯片业带来新的复杂因素。美国半导体设备企业泛林集团(又称拉姆研究)10月19日公布的财报显示,受有关禁令影响,该集团2023年的营收或将锐减20亿至25亿美元。针对美国商务部10月宣布对芯片实施新的出口管制一事,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10月8日回应称,美国出于维护科技霸权的需要,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对中国企业进行恶意的封锁和打压,这种做法背离公平竞争原则,违反国际经贸规则,不仅损害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也将影响美国企业的权益。毛宁8日强调,这种做法阻碍国际科技交流和经贸合作,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和世界经济恢复都会造成冲击。美方将科技和经贸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武器化阻挡不了中国发展,只会封锁自己,反噬自身。
  • 环保部公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公告 2010年 第101号   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1年)的公告   根据《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环管〔1994〕140号)、我国已批准加入的《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附件三名单的调整、以及国家税则税目海关商品编号调整情况,现修订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1年)。凡进口或出口上述目录中有毒化学品的,应向环境保护部申请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原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2009年第76号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本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1年)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曝料!美升级,对华芯片设备出口限制!晶圆厂、EDA软件受影响
    半个月前美国释出“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DPR),试图严控ASML与东电之类的国际企业继续供应中国大陆。7月31日外媒爆出美国在盟友的反对下,赦免ASML与东电继续供应中国大陆。但同时美国将变本加厉地出台一系列制裁措施:一,阻止美光、SK海力士、三星向中国企业供应用于人工智能的HBM芯片;二,计划将大约 120 家中国实体添加到制裁名单中,其中包括6家芯片制造工厂,以及一些设备制造商、EDA相关公司等;三,限制中国台湾、马来西亚、以色列、新加坡等地的半导体企业与中国半导体企业的合作。美国《外国直接产品规则》规定,如果某产品是使用美国技术生产的,美国政府有权阻止其销售,包括在海外生产的产品。消息人士称,最新出口管制方案的另一部分将降低决定海外产品何时受美国管制的美国含量,并填补《外国直接产品规则》的漏洞。例如,某些设备可能仅仅因为内置了含有美国技术的芯片而被指定为出口管制对象。美国商务部在其网站上表示,它“根据外交关系和安全考虑等因素”对国家进行分类。这些分类有助于确定许可证要求和简化出口管制条例,确保合法和安全的国际贸易。这体现了在美国大选期间,美国更加严厉地制裁中国半导体,从重点限制设备供应,扩大到能力所及的更多领域来打压中国半导体。尤其是当有些盟友配合度下降,美国就向另外的盟友下手,编织一张更大的制裁网络。关于HBM的限制,美国计划涵盖 HBM2、HBM3 和 HBM3E 在内的更先进的芯片,以及制造这些芯片所需的设备,目前美国尚未就限制做出最终决定。
  • 扫描电镜在列!日本扩大对半导体、量子计算相关四项技术出口限制
    仪器信息网讯 据日本媒体报道,4月26日,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对外宣布,将半导体和量子科技领域的四个品类纳入全新的出口管控名单。这意味着,日本面向全球任何国家和地区出口这些货物,都需经过官方政府的审批流程。这一举措的背后,是日本这样拥有相应技术的国家率先实施限制,以防止这些新兴技术被不当利用,尤其是被转用于军事目的。出口管制措施日本政府本次措施将影响用于分析纳米粒子图像的扫描电子显微镜,以及三星电子公司采用的用于改进半导体设计的全栅晶体管技术,还要求量子计算机中使用的低温CMOS电路以及量子计算机本身的运输都必须要取得许可证。在部分国家,这些品类在国际间形成共识之前就已被纳入管理范畴。日本也紧跟这一趋势,相应提高出口管制的实效性。经济产业省表示,这些措施旨在更好地监管军事用途设备的出口,该措施与世界各地实施的措施类似。还补充道,这一变化从4月26日到5月25日征集公众意见,意见征集结束后公布,最早将于7月生效。目前,国际社会在《瓦森纳协定》的框架下,主要就限制品类展开深入讨论。各国基于协定所达成的共识,进一步将其融入本国的限制清单之中。但在《瓦森纳协定》中,新增品类必须得到全体成员国的共同认可,这使得协定在应对技术进步时稍显滞后。不过,日本此次所限制的品类将依照既定计划,逐步纳入《瓦森纳协定》的范畴。4月24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的中间报告明确了出口管制制度的调整方向。针对《瓦森纳协定》框架内难以达成共识的品类以及紧迫性较高的新技术,报告强调了与志同道合的国家先行实施限制措施的必要性,以应对当前复杂的国际技术交易环境。商务部回应根据商务部网站29日消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我们注意到,日本政府宣布拟对半导体等领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称,半导体是高度全球化的产业,经过数十年发展,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产业格局,这是市场规律和企业选择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国家频频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出口管制措施,人为割裂全球半导体市场,严重背离自由贸易原则和多边贸易规则,严重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日方拟议的有关措施,将严重影响中日企业间的正常贸易往来,损人不利己,也损害全球供应链的稳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中方敦促日方从双边经贸关系大局出发,及时纠正错误做法,共同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企业正当权益。拓展阅读早在去年1月,华盛顿官员游说日本和荷兰等国际伙伴对中国实施贸易制裁,美国、日本、荷兰就美国拜登政府主导的尖端芯片技术对华出口限制达成协议。日本随后修改外汇法相关法规,宣布加强尖端芯片领域出口管制,被限制出口的芯片制造设备共有23种,涵盖清洁、沉积、退火、光刻、蚀刻和测试。自去年7月始,该管制正式实施。去年7月日本相关管制措施正式生效前,中国商务部发言人曾评论称,个别国家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泛化国家安全,在半导体等领域人为削弱同中国的联系,这将严重损害双方企业利益,破坏产业界长期以来形成的互利共赢的合作格局,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希望日方从维护自身利益和中日经贸合作大局出发,信守自由贸易和市场经济承诺,遵守国际经贸规则,避免对两国经贸合作进行政治干扰、限制企业正常自主经营和企业间公平竞争。
  • 10年内限制对华投资,拜登宣布芯片法案“护栏”最终规则!
    美国商务部9月22日发布了实施两党CHIPS和科学法案国家安全护栏的最终规则。该规则详细阐述了该法规的两个核心条款:第一,禁止CHIPS资金接受者在十年内扩大外国关注的材料半导体制造能力 第二,限制接受者与受关注的外国实体进行某些联合研究或技术许可工作。该规则将有助于确保CHIPS投资与盟国和合作伙伴协调,增强全球供应链的弹性。《芯片和科学法案》是拜登总统“投资美国”议程的一部分,旨在释放制造业和创新热潮,推动美国竞争力,加强经济和国家安全。该最终规则是在仔细考虑针对 2023 年 3 月发布的拟议规则提交的意见之后制定的。该部门审查并吸收了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包括国内外半导体行业、学术界、劳工组织、贸易协会和其他方面的代表,以制定该规则。该规则提供了适用于CHIPS激励计划的国家安全措施的详细信息和定义,包括限制受资助者在受关注的外国扩大半导体制造。商务部长吉娜雷蒙多表示:“拜登-哈里斯政府的首要任务之一——《芯片与科学法案》使之成为可能——是扩大美国及其盟友和合作伙伴的技术领导力。这些护栏将保护我们的国家安全,并帮助美国在未来几十年保持领先。”。“美国芯片从根本上说是一项国家安全倡议,这些护栏将有助于确保接受美国政府资金的公司不会破坏我们的国家安全,因为我们将继续与盟友和合作伙伴协调,以加强全球供应链,加强我们的集体安全。”两党通过的《芯片与科学法案》包含了加强国家安全的明确护栏。法令:禁止 CHIPS 奖励基金的接受者使用这些资金在美国境外建造、修改或改进半导体设施 限制CHIPS激励基金的接受者在授予之日起10年内投资于受关注的外国大多数半导体制造 和限制CHIPS激励基金的接受者与与引起国家安全问题的技术或产品有关的外国关注实体进行某些联合研究或技术许可工作。如果违反这些护栏,该部门可以收回整个联邦财政援助奖励。今天的最终规则提供了这些国家安全护栏的详细信息和定义。特别是,规则:制定标准,限制先进设施在国外的扩张:该法规禁止自授予之日起10年内在外国关注的尖端和先进设施的半导体制造能力进行材料扩展。除了前端和后端工艺外,该规则还阐明了晶圆生产包含在半导体制造的定义中。最终规则将扩大的半导体制造能力与增加洁净室或其他物理空间联系起来,并将材料扩展定义为将设施的生产能力提高%以上。这一门槛旨在捕获即使是适度的交易以扩大制造能力,但允许资金接受者通过正常的业务过程设备升级和效率改进来维护其现有设施。限制遗留设施在受关注的外国的扩张:该法规对受关注的外国遗留设施的扩建和新建进行了限制。该规则提供了有关此限制的详细信息,禁止接收者添加新的洁净室空间或生产线,从而导致设施的生产能力扩大到10%以上。该规则为计划扩大传统芯片设施的接收者建立了通知流程,以便该部门可以确认遵守国家安全护栏。将半导体归类为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 虽然该法规允许公司在有限的情况下在外国扩大传统芯片的生产,但今天的规则将半导体清单归类为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从而受到更严格的限制。该名称涵盖了具有对美国国家安全需求至关重要的独特属性的芯片,包括用于量子计算、辐射密集型环境和其他专业军事能力的当前一代和成熟节点芯片。这份半导体芯片清单是与国防部和美国情报界协商制定的。与受关注的外国实体进行联合研究和技术许可工作的详细限制: 该法规限制所涵盖的实体与涉及引起国家安全问题的技术或产品有关的外国关注实体进行联合研究或技术许可。受关注的外国实体包括受关注外国拥有或控制的实体、工业和安全局(BIS)实体清单和财政部中国军工联合公司(NS-CMIC)名单上的实体,以及法规中概述的其他实体。这一限制不适用于现有业务所必需的、不威胁国家安全的几种类型的业务,例如与国际标准有关的活动,涉及专利许可,以及使受资助者能够利用代工和包装服务的活动。与美国伙伴和盟国的国际协调国务院感谢美国伙伴和盟国在制定这一规则时提供的广泛投入与合作。该部门将继续与国际盟友和合作伙伴协调,以支持健康的全球半导体生态系统,推动创新并抵御网络安全威胁、自然灾害、流行病、地缘政治冲突等。随着半导体和技术的不断发展,美国将与盟国和伙伴合作,制定协调战略,保护我们的集体经济和国家安全。在国务院实施《CHIPS和科学法案》的同时,它一直与美国伙伴和盟国保持密切联系,包括通过与韩国、日本、印度和英国的接触,以及通过印太经济框架、欧盟-美国贸易和技术理事会和北美半导体会议。国务院将继续与美国伙伴和盟国密切协调,推进这些共同目标,推进我们的集体安全,并加强全球供应链。关于美国芯片CHIPS for America是拜登总统经济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旨在投资美国,刺激私营部门投资,创造高薪工作,在美国创造更多收入,并振兴落后的社区。CHIPS for America包括负责制造激励措施的CHIPS计划办公室和负责研发计划的CHIPS研发办公室,两者都位于商务部的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NIST)内。NIST通过推进测量科学、标准和技术,增强经济安全和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从而促进美国的创新和工业竞争力。NIST在成功管理CHIPS for America计划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因为该局与美国行业的牢固关系,对半导体生态系统的深刻理解,以及公平和值得信赖的声誉。
  • SEAC通过限制DMFu的意见和两项限制提议草案
    2011年6月14日-16日,欧盟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在赫尔辛基会议上一次通过了在物品中限制富马酸二甲酯(DMFu)的意见,并同意了两项限制提议草案,包括对测试仪器中汞的限制和对苯基汞盐的限制。   在物品中限制DMFu的提议由法国提出,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在2011年3月已经一次通过该项限制提议。   而关于此前RAC通过的关于汞和苯基汞盐限制提议,SEAC在同意的基础上建议还要限制200°C以上温度测量工业用的水银玻璃温度计的市场投放,并给出证据表明存在经济上可行的替代品。此外,SEAC还支持限制水银压力计的市场投放,而没有提议限制苯基汞盐(用于生产制造水银压力计)。   SEAC的这些提议将要举行公众咨询,最终意见预期在2011年9月通过。   SEAC表示限制提议被通过后应该延后5年实施,以实现物质和工艺的替换。
  • 美国农业部同意撤销中国大陆熟家禽产品的进口限制
    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经过多年商讨以及在美国相关业界多番要求下,于8月30日通知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表示中国质检局可以开始为符合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规定的中国家禽加工设施签发认证。这些获认证的设施将可出口加工家禽产品(经过热处理/煮熟)到美国,条件是用来制造这些产品的家禽,必须在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监检下于美国屠宰,或于有资格向美国出口屠宰家禽的国家屠宰。这些合资格的国家包括澳洲(仅限于平胸类雀鸟)、加拿大、智利、法国、墨西哥(有若干限制)及新西兰(仅限于平胸类雀鸟)。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表示,正在审核中国的屠宰检验制度,而现时在中国内地饲养及屠宰的鸡不得出口到美国。   早于2006年4月,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曾颁布一项最终规则,准许中国内地的加工家禽产品出口至美国,条件是这些产品必须在认可设施加工,而所使用的家禽必须在认可屠宰房屠宰,有关屠宰房位于有资格向美国出口家禽的其他国家内 此外,这些家禽产品必须在美国入境港口再受检查,以防出现运输损坏、标签、适当认证、一般情况、准确数量、缺陷及微生物污染等问题。后来美国国会通过法例,成功阻止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实施上述规则。不过,美国国会议员已于2009年秋天同意废除这项法例,但要求美国农业部作出以下承诺:   1.对于中国提出向美国出口家禽或家禽产品的申请,不会提供任何优待   2.中国内地设施获发认证并有资格对美国出口家禽产品前,必须先审核有关的检验制度,并派员实地视察有关屠宰及加工设施、化验所及其他监管运作,之后至少每年1次进行有关审核   3.显着提升进境口岸的重检水平   4.与其他输入中国内地家禽产品并进行审核和实地视察的国家建立正式和快捷的资料共用系统   5.向美国参众两院拨款委员会汇报有否颁布或实施任何家禽产品检查规定,允许中国内地向美国出口家禽或家禽产品   6.美国农业部就新审核和实地视察完成报告后,须于30天内公布。若有关审核或实地视察的目的,是要决定中国的家禽检查制度是否达到美国的卫生保护水平,则须在发出任何有关决议的通知前至少30天公布有关审核或视察报告   7.对外公布获认可对美国出口家禽或家禽产品的中国内地设施名单,若有关认可设施超过10家,即须通知美国参众两院拨款委员会。   过去4年,美国农业部与当地机构及中国内地的相关部门合作,确保能够履行上述承诺。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于2013年3月4至19日进行了实地审核,认为在2010年12月审计时发现的问题已经解决,监管加工家禽的中国食品安全制度与美国的卫生保护水平相同,有能力确保加工设施生产安全、健康、无掺杂以及有正确标签的产品。审核主要检视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管加工家禽生产活动的能力,以及评估以下6个范畴的表现,包括政府监管、法定机构和食品安全规例、卫生、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系统、化学残余物项目,以及微生物检测项目。   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指出,将执行以下措施,确保中国可以维持监管水平:(1)中国内地必须使用指定的标准方法,向美国提供其食品安全制度的各方面详细资料,(2)在中国内地加工的鸡产品进口美国时必须接受较严格的检查,(3)局方每年都会审核中国的家禽加工制度,以及(4)若局方发现中国内地出口到美国的产品未符合美国食品安全标准,中国内地将不再有资格向美国出口加工家禽。
  • 日对韩出口限制升级倒计时:电动汽车、精密仪器成新一轮攻击目标
    p   据韩联社7月30日消息,据日本当地媒体和业界30日透露,日本最快将于8月2日举行内阁会议,处理将韩国排除在“白名单”之外的出口贸易管理令修订案。 /p p   韩政府自7月初日本公布出口贸易管理令修订案后,接连向世界贸易组织(WTO)和美国派遣高层人士,为阻止该修正案全力以赴,但日本的立场并未发生任何变化。 /p p   韩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长官洪楠基在国会企划财政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质疑答辩书中表示,如韩国被排除在“白名单”之外,日对韩出口限制对象有可能扩大,韩相关部门正在紧密配合可能发生的追加报复行为。 /p p   此外, strong 韩国未来主要发展产业电动汽车以及对日本依赖度较高的化学、精密仪器 /strong 等将成为下一个目标。 /p p   据现代经济研究院分析,韩日主要产业竞争力的比较结果显示,纺织用纤维、化学工业、车辆、飞机、船舶等对日进口依存度超过90%。电动汽车电池和氢燃料电动汽车罐所需的必需材料和零件也大部分是日本产。日本在阻止对日依赖度高的产品向韩国出口的同时,在韩国的主力出口产品上设置非关税壁垒。 /p p   日本作为科学仪器强国,拥有诸多强势仪器品牌。以下从2019年年初C& amp EN杂志公布的2018年度全球仪器公司TOP20排位名单中的日本品牌,侧面展示日本科学仪器领域哪些知名品牌入围了世界前列。 /p p    strong 2018全球仪器公司TOP20榜单中的日本品牌 /strong /p p   1) strong 岛津 /strong :位居榜单第2,2018年仪器销售额:21.8亿美元 /p p   岛津产品包括光电式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X射线分析仪等仪器。特别是在分析测试仪器、医疗仪器、航空产业机械等领域, 以光技术、 X 射线技术、图像处理技术这三大核心技术为基础不断推陈出新,满足广泛的市场需求。并在生命科学、环境保护等热点领域里不断钻研新技术,开发新产品。 /p p   2) strong 日本电子 /strong :位居榜单第14,2018年仪器销售额:6.48亿美元 /p p   JEOL的产品包括半导体、工业和医疗设备,但其65%的销售额来自C& amp EN追踪的科学和计量设备。 该公司生产电子光学、测量和分析仪器。电子光学仪器包括透射电子显微镜、能量过滤电子显微镜和光电子光谱仪。JEOL的测量仪器产品组合包括扫描电子显微镜、聚焦离子束系统和X射线荧光光谱仪,其分析仪器包括核磁共振系统、电子自旋共振系统和质谱仪。 /p p   3) strong 日立高新 /strong :位居榜单第15,2018年仪器销售额:6.13亿美元 /p p   日立高新技术有四个业务, C& amp EN跟踪的是第四个,科学和医疗系统业务,占公司年销售额的9%。该业务的产品组合包括液相色谱仪、质谱仪和分光光度计,它还制作聚焦光束和原子力显微镜。 /p p   4) strong 尼康 /strong :位居榜单第16,2018年仪器销售额:5.71亿美元 /p p   C& amp EN跟踪尼康的医疗保健业务,该业务包括生物显微镜、细胞培养观察系统和超宽视野视网膜成像设备。 /p p   5) strong 奥林巴斯 /strong :位居榜单第19,2018年仪器销售额:3.57亿美元 /p p   奥林巴斯相关科学仪器业务产品包括手持式X射线荧光分析仪、无损检测设备、工业视频内窥镜和显微镜以及生物显微镜。C& amp EN跟踪的奥林巴斯业务是生物显微镜,用于药物发现和临床病理学。 /p p   另外,在2016年之前,当榜单还是TOP25时(2017年榜单开始变为TOP20), strong HORIBA /strong 公司也曾连续上榜,在2016全球仪器公司TOP25榜单中,HORIBA位居榜单第23,当时统计的2016年仪器销售额为2.37亿美元。HORIBA相关科学仪器产品包括光学光谱、分子光谱、元素分析、材料表征及表面分析等先进检测技术等。 /p p br/ /p
  • ASML限制对华服务
    全球最重要的半导体工具制造商之一告诉美国员工停止为中国客户提供服务,因为华盛顿最新的出口限制开始打击全球芯片行业。这家荷兰公司在一份备忘录中表示,任何美国员工,包括美国公民,绿卡持有人和居住在美国的外国公民,“被禁止向中国的先进晶圆厂提供某些服务”。ASML的美国员工“必须直接或间接地避免为中国的任何客户提供服务,运输或提供支持,直到另行通知,而ASML正在积极评估哪些特定的晶圆厂受到此限制的影响。”在社交媒体上流传的ASML备忘录被该公司发言人确认为真实。ASML是半导体供应链中最关键的参与者之一,因为它生产制造世界上最先进的芯片所需的机器。这家总部位于荷兰的公司是世界上唯一一家制造这些极紫外光刻机的公司,这些机器被以下公司使用。台积电,世界上最先进的芯片制造商。上周,美国政府颁布了全面的规则,旨在切断中国的关键芯片和半导体制造设备。作为这些规则的一部分,支持在中国开发或生产某些芯片(包括用于军事用途的芯片)的“美国人”需要获得许可才能这样做。这条规则似乎相当广泛,公司正在争先恐后地弄清楚它在实践中意味着什么。“我们正在努力评估新法规及其对ASML的影响,”该公司在其备忘录中表示。与此同时,美国还向世界上一些最大的芯片制造商提供了新限制的豁免。据日经周五报道,台积电已获得为期一年的许可证,可以继续购买美国芯片制造设备并将其送往其在中国的制造工厂。台积电在中国南京工厂的运营是用于不太复杂的芯片。华盛顿尤其担心中国获得可用于军事应用、人工智能或超级计算的最先进芯片的准入。台积电没有回应置评请求。韩国芯片制造商三星和海力士据《韩国时报》周四报道,他们还从美国获得了一年的豁免,这样他们就可以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继续向中国工厂发送设备。三星拒绝置评。SK海力士在一份声明中证实,该公司以及目前的供应商和业务合作伙伴被授权“从事必要的活动,以维持目前在中国的集成电路生产一年,而无需进一步的许可要求。
  • 德国严格限制玩具化学物质
    近日,欧盟普通法院对德国就反对欧委会要求该国遵守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第2009/48/EC号指令)化学物限制的决定作出初裁,并向德国发出临时令,允许该国对若干类可在玩具中找到的危险物质实施较为严格的限制。这意味着在德国销售的玩具中的化学物质含量将区别于欧盟其他成员国,生产商向德国出口玩具时,须在化学物质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注意力。   与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相比,德国法例在玩具及玩具物料释出的铅、砷、汞、钡、锑,以及亚硝胺和亚硝胺化合物这两方面制定的限制更加严格。具体表现为:一是化学物含量限制制定方式不同。欧盟指令根据将玩具物料分别归类为干、粉末状或柔韧玩具物料,液体或黏性玩具物料,可被刮去的玩具物料三类,根据物料的不同其所含的有关化学物不得超过以下迁移限值,如铅分别为13.5毫克/千克、3.4毫克/千克及160毫克/千克 砷分别为3.8毫克/千克、0.9毫克/千克及47毫克/千克 汞分别为7.5毫克/千克、1.9毫克/千克及94毫克/千克 钡分别为4500毫克/千克、1125毫克/千克及56000毫克/千克 锑分别为45毫克/千克、11.3毫克/千克及560毫克/千克。二是针对亚硝胺及亚硝胺化合物含量不同。新的玩具安全指令规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或可放入口内的玩具,其亚硝胺及亚硝基胺物质迁移限值分别要低于0.05毫克/千克及1毫克/千克。   目前,欧盟普通法院已发出中期命令,裁定欧委会必须让德国实施较为严格的规定,同时表示未能于明年之前作出最终判决,德国可以继续实施较为严格的限制。
  •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发布!解除对CRISPR技术和合成生物学技术出口限制
    2023年12月21日,商务部、科技部修订发布了《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共删除34项技术条目,新增4项,对37项技术条目的控制要点和技术参数进行了修改。修订后《目录》由164项压缩至134项,其中禁止类24项,限制类110项。本次《目录》修订是中国适应技术发展形势变化、完善技术贸易管理的具体举措。值得关注的是,该正式发布的目录,与2022年12月30日商务部发布的《目录》征求意见稿相比,删除了两项限制出口技术“CRISPR基因编辑技术”和“合成生物学技术”,并且将一项禁止出口技术“用于人的细胞克隆和基因编辑技术”控制要点修改为“对人体生殖细胞的基因编辑”。这一消息,无疑给中国细胞与基因治疗(cell and gene therapy,CGT)企业“走出去”和“全球化发展”创造了积极条件。《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2023年12月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征求公众意见版(2022年12月发布)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cell and gene therapy,CGT)主要包括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其中基因治疗是指通过基因添加、基因修正、基因沉默等方式修饰个体基因的表达或修复异常基因,达到治愈疾病目的的疗法,2023年12月8日,FDA一次批准了两个针对镰状细胞病的基因治疗,这无疑显示了基因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细胞治疗主要可分为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和其它体细胞治疗等。CGT的独特优势有望实现“一次性给药,永久性治疗”的效果,目前已在遗传病及恶性肿瘤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并为广大慢性病及传染病患者带来希望。相信随着这次限令的解除、未来各种利好政策的扶持,加上国际化技术交流、引进和合作的加强,中国的CGT产业一定会得到快速发展,真正实现对行业技术的全球引领。
  • 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 修订
    新华网北京2月3日电 (记者朱立毅、雷敏)商务部刚刚公布了新的《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根据这个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成为限制进口技术的审查机关。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凡列入《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禁止进口的技术,不得进口。   国家对限制进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凡进口列入《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限制进口技术的,应履行进口许可手续。   管理办法规定,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是限制进口技术的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限制进口技术的许可工作。中央管理企业按属地原则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限制进口技术的贸易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中国对外贸易政策,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 是否符合中国对外承诺的义务 是否对建立或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造成不利影响。   限制进口技术的技术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危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是否危害人的健康或安全和动物、植物的生命或健康 是否破坏环境 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中国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有利于维护中国经济技术权益。   新的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制定的,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在2001年发布的《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将被废止。
  • 上海实施药品、餐饮和化妆品“黑名单”制
    今年9月起,上海将在药品、餐饮和化妆品领域正式实施“黑名单”制度,一旦发生情节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责任人还将面临被驱除出本行业的惩戒措施,最高时限达10年。据了解,这在全国相关行业内尚属首次。   市食药监管局有关负责人7月28日表示,推行“黑名单”制度的目的,是在这三个行业内倡导“诚信执业”的风气,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被双双记入本市的企业和个人信用系统。   此项“黑名单”制度被称为《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及其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在这份管理办法中,诚信贯穿始终,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生产记录、伪造国家机关批准文件等行为,都将被重点监管。   与现有法规相比,上海的这项“黑名单”制度对于食品、药品行业内的弄虚作假行为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行业内惩罚措施。尤其是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直接负责主管和其他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不仅在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在十年内不能获得执业药师的注册资格。   市食药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严梁在举例中提到了上海华联药厂的“甲氨蝶呤”事件,该药物对部分白血病患儿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此类事件的责任人就将被驱逐出药品行业,我们未来将把‘黑名单’向社会公开,也欢迎全社会共同来监督。”   同样会被限制“入行”的还有药品申报过程的虚报行为。据了解,在前几年药品行业申报不规范时期,有的药企人为编造或篡改药品临床试验过程的科研数据,有的在药品样品检测中偷梁换柱,以其他药厂的产品替代本企业产品,等等。“在过去,这些行为被揭穿后,有的会改换名目重新申报,有的责任人会换个‘东家’继续造假,可现在一旦被发现,企业或个人将被视为全行业的‘不受欢迎者’。”   据了解,制定“黑名单”制度时,市食药监管部门还借鉴了国内外的立法和实践经验,特别是美国的相关制度。被重点监管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名单的信息,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管理,并按照《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及与相关部门约定的形式与时限,提交给本市有关信用征信服务机构。
  • 日本半导体禁令,限制了啥?
    日本经济产业省(以下简称为:“经产省”)于3月31日提出了计划“新增23类禁止出口的尖端半导体生产设备”的政令,并计划在今年五月修改政令、7月份正式实施。如今正处于收集公众意见(Public Comment)的阶段。当日本企业向不属于“一般许可(General License)”对象范围的同盟国、友好国家的地区和国家出口相关半导体设备时,需要单独申请、获得政府的许可。在当日的记者招待会上,经产省西村大臣明确表示:“这不是一项针对某个国家的政令”、“这不是紧跟美国步伐的政令”、“并不是完全禁止出口,在调查了出口对象明确没有军事用途的可能性后,也可以予以出口许可”。但西村大臣的发言明显没有得到相关人员的认可。据日本经产省表示,日本东京电子株式会社、尼康株式会社、SCREEN株式会社、Lasertec株式会社等十家尖端半导体生产设备厂家、检测设备厂家会成为此次政令影响的对象,“对日本半导体设备厂家的影响很轻微”(经产省)。日系各半导体生产设备厂家已经开始详细调查本公司哪些设备属于限制范围、以及对业绩的影响程度如何。但是,有声音指出日本产经省的法律文书难以理解,该文书虽然涵盖了详细的相关技术的细节,但文书晦涩难懂,此外,还涵盖了一些非尖端技术相关的内容。于是,笔者按照半导体的制程,对23个品种(实际上是30类,不仅包含设备,还包含半导体制程中的护膜(Pellicle)类)进行了分类。本文笔者的记录顺序不同于日本经产省的记录顺序。热处理相关(1类)在0.01Pa以下的真空状态下,对铜(Cu)、钴(Co)、钨(W)(任何一种元素)进行回流(Reflow)的“退火设备(Anneal)”。检测设备(1类)EUV曝光方向的光掩膜版(Mask Blanks)的检测设备、或者“带有线路的掩膜”的检测设备。曝光相关(4类)1.用于EUV曝光的护膜(Pellicle)。2.用于EUV曝光的护膜(Pellicle)的生产设备。3.用于EUV曝光的光刻胶涂覆、显影设备(Coater Developer)。4.用于处理晶圆的步进重复式、步进扫描式光刻机设备(光源波长为193纳米以上、且光源波长乘以0.25再除以数值孔径得到的数值为45及以下)。(按照笔者的计算,尼康的ArF液浸式曝光设备属于此次管控范围,干蚀ArF以前的曝光设备不在此范围。)干法清洗设备、湿法清洗设备(3类)1.在0.01Pa以下的真空状态下,除去高分子残渣、氧化铜膜,形成铜膜的设备。2.在除去晶圆表面氧化膜的前道处理工序中所使用的、用于干法蚀刻(Dry Etch)的多反应腔(Multi-chamber)设备。3.单片式湿法清洗设备(在晶圆表面性质改变后,进行干燥)。蚀刻(3类)1.属于向性蚀刻 (Isotropic Etching)设备,且硅锗(SiGe)和硅(Si)的选择比为100以上的设备;属于异向性(Anisotropic Etching)刻蚀设备,且含高频脉冲输出电源,以及含有切换时间不足300m秒的高速切换阀和静电吸盘(Chuck)的设备。2.湿法蚀刻设备,且硅锗(SiGe)和硅(Si)的蚀刻选择比为100以上。3.为异向性蚀刻设备,且蚀刻介电材料的蚀刻尺寸而言,蚀刻深度与蚀刻宽度的比率大于30倍、而且蚀刻幅宽度低于100纳米。含有高速脉冲输出电源、切换时间不足300m秒的高速切换阀的设备。成膜设备(11类)1.如下所示的各类成膜设备。*利用电镀形成钴(Co)膜的设备。利用电镀形成钴(Co)膜的设备。利用自下而上(Bottom-up)成膜技术,填充钴(Co)或者钨(W)时,填充的金属的空隙、或者接缝的最大尺寸为3纳米以下的CVD设备。在同一个腔体(Chamber)内进行多道工序,形成金属接触层(膜)的设备、氢(或者含氢、氮、氨混合物)等离子设备、在维持晶圆温度为100度一一500度的同时、利用有机化合物形成钨(W)膜的设备。可保持气压为0.01Pa以下真空状态(或者惰性环境)的、含多个腔体的、可处理多个工序的成膜设备,以及下面的所有工序中所使用的金属接触层成膜设备:(1)在维持晶圆温度为20度一一500度的同时,利用有机金属化合物,形成氮化钛层膜或者碳化钨层膜的工艺。(2)在保持晶圆温度低于500度的同时,在压力为0.1333Pa一一13.33Pa的范围内,利用溅射工艺,形成钴(Co)层膜的工艺。(3)在维持晶圆温度为20度一一500度的同时,在压力为133.3Pa一一13.33kPa的范围内,利用有机金属化合物,形成钴(Co)层膜的工艺。利用以下所有工艺形成铜线路的设备。(1)在保持晶圆温度为20度一一500度的同时,在压力为133.3Pa一一13.33kPa的范围内,利用有机金属化合物,形成钴(Co)层膜、或者钌(Ru)层膜的工艺。(2)在保持晶圆温度低于500度的同时,在压力为0.1333Pa一一13.33Pa的范围内,利用PVD技术,形成铜(Cu)层膜的工艺。利用金属有机化合物,有选择性地形成阻障层(Barrier)或者Liner的ALD设备。在保持晶圆温度低于500度的同时,为了使绝缘膜和绝缘膜之间不产生空隙(空隙的宽度和深度比超过五倍,且空隙宽度为40纳米以下),而填充钨(W)或者钴(Co)的ALD设备。2.在压力为0.01Pa以下的真空状态下(或者惰性环境下),不采用阻障层(Barrier),有选择性地生长钨(W)或者钼(Mo)的成膜设备。3.在保持晶圆温度为20度一一500度的同时,利用有机金属化合物,形成钌(Ru)膜的设备。4.“空间原子层沉积设备(仅限于支持与旋转轴晶圆的设备)”,以下皆属于限制范围。(1)利用等离子,形成原子层膜。(2)带等离子源。(3)具有将等离子体封闭在等离子照射区域的“等离子屏蔽体(Plasma Shield)”或相关技术手法。5.可在400度一一650度温度下成膜的设备,或者利用其他空间(与晶圆不在同一空间)内产生的自由基(Radical)产生化学反应,从而形成薄膜的设备,以下所有可形成硅(Si)或碳(C)膜的设备属于限制出口范围:(1)相对介电常数(Relative Permittivity)低于5.3。(2)对水平方向孔径部分尺寸不满70纳米的线路而言,其与线路深度的比超过五倍。(3)线路的线距(Pitch)为100纳米以下。6.利用离子束(Ion Beam)蒸镀或者物理气相生长法(PVD)工艺,形成多层反射膜(用于极紫外集成电路制造设备的掩膜)的设备。7.用于硅(Si)或者硅锗(SiGe)(包括添加了碳的材料)外延生长的以下所有设备属于管控范围。(1)拥有多个腔体,在多个工序之间,可以保持0.01Pa以下的真空状态(或者在水和氧的分压低于0.01Pa的惰性环境)的设备。(2)用于半导体前段制程,带有为净化晶圆表面而设计的腔体的设备。(3)外延生长的工作温度在685度以下的设备。8.可利用等离子技术,形成厚度超过100纳米、而且应力低于450MPa的碳硬掩膜(Carbon Hard Mask)的设备。9.可利用原子层沉积法或者化学气相法,形成钨(W)膜(仅限每立方厘米内氟原子数量低于1019个)的设备。10.为了不在金属线路之间(仅限宽度不足25纳米、且深度大于50纳米)产生间隙,利用等离子形成相对介电常数(Relative Permittivity)低于3.3的低介电层膜的等离子体成膜设备。11.在0.01Pa以下的真空状态下工作的退火设备,通过再回流(Reflow)铜(Cu)、钴(Co)、钨(W),使铜线路的空隙、接缝最小化,或者使其消失。据日经报道,针对这个公告,日本一家大型半导体制造设备生产企业的相关负责人感到困惑,他表示:“我们做出了各种各样的设想,但比预想的更难理解”。生产超微细加工使用的“EUV曝光”相关检测设备的Lasertec指出,“如何操作还存在不明朗的部分”,“将从相关省厅和业界团体等收集信息,采取应对措施”。英国调查公司Omdia的南川明指出:“各企业的模式不同,详查设备是否用于尖端产品是一项非常繁杂的工作”,并表示“日本厂商有可能会根据自己的判断停止业务”。考虑到日本在设备领域的影响力,这个限制带来的影响值得我们高度重视。作者:张竞扬-摩尔精英CEO链接:https://xueqiu.com/4927163759/246457921来源:雪球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风险提示:本文所提到的观点仅代表个人的意见,所涉及标的不作推荐,据此买卖,风险自负。
  • 要芯片不要“芯骗”:用黑名单制度约束半导体骗子
    近几年半导体烂尾项目不少,原因有很多,但总体来看骗子功劳不小。按理来说,这种祸害产业、鲸吞国资的骗子应该“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但可惜的是,不少骗子却能“事了拂衣去,深藏钱与名”,甚至,骗完上家骗下家,彼地的眼中钉却能成为此地的座上宾,“芯骗”成了最暴利的半导体细分产业。 为预防芯骗的“春风吹又生”,芯谋研究建议,建立芯片产业的黑名单制度,约束为害行业的产业骗子,从源头上为产业发展排雷护航。 半导体产业骗子猖獗有其客观和主观因素:一,国家高度关注半导体产业,倾注了大量资源,对骗子来说有利可图;二,地方政府发展压力巨大,积极性又高,往往对投重金的招商引资项目有时容易急于求成;三,近几年因为国际形势的敏感,以及半导体产业的特殊性,有很多信息和措施需要高度保密,所以也给了骗子们施展的空间;四,被骗的地方政府不愿意对外界透露受骗的细节,新的地方政府认为橘生淮北为枳,生淮南则为橘,对自己有过高估计,以为只要认真做事就不会有问题,不太愿意去核实。这几方面综合起来就给了骗子可乘之机,几乎到哪都能够谈笑风生。骗子几乎是人世间最古老的职业,骗子的多寡也反映着该领域的景气程度,什么行业热,那里的骗子就多。 但我们可以用制度化的手段,来约束行业里的骗子。尤其在地方半导体项目启动之前,防骗是重点要做的功课,这可能决定着项目的成败。 半导体行业骗子从行事风格上来区分,主要有坐寇、流寇,现在又派生出一种似商非商,似寇非寇的新品种,下面我们逐一来看。坐寇,就是一些曾经的产业资深人士,他们虽然退出江湖一线很久,却利用之前在行业积累的名望,堂堂皇皇地亮明招牌行骗,或者游走在灰色地带。他们不闪躲、不隐匿,坐不改姓,行不更名,只是上阵之前在梳妆台前涂脂抹粉,把履历篡改得花枝招展。或者自诩为公司的创始人,或者将原来团队的集体功绩据为己有,自封为全球大厂带头人、核心骨干,一人研发的芯片卖了数亿,一人攻城拔寨,战无不胜!然后这些产业“领袖”南征北战,四处挂单,不顾自身能力和精力不济,什么项目都要介入,什么公司都能参与。或许他们不是赤裸裸地去骗,还是会输出一些低质产品,但是他们不顾项目的现实情况,不管项目未来的死活,唯一目标是推动项目上马。只管项目能够上马,大炮一响,黄金万两。由于他们自带光环,很容易取信于地方政府,造成的损失也大于寻常骗子。流寇,这是一群神秘人,从不以真实面目示人,身份证可能都是假的,他们最大的特点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他们自夸“背景”强大,既可登九天揽月,也能入五洋捉鳖,海里海外通吃。在他们口中,上能搞定项目审核,下能拉来巨额资金。背上插满旗帜,名片一页都印不下。由于目前半导体产业外部局势复杂,政策需要保密,企业需要低调,难免出现信息不对称,客观上为这伙骗子提供了腾挪空间。再加上地方竞争激烈,企业竞争也激烈,让这些骗子屡屡得手。他们既能骗来产业高端人才,也能骗转地方政府,十分擅长我有醋,专家有饺子,地方有茅台,纳税人来买单的把戏。纵横南北,无往不利,骗翻了东家,骗塌了西家。 这两大寇说到底还是游击队式的游兵散勇,在这两大寇之外,还派生出一种建制化的品种,近几年隐隐约约要开山立派的势头,它们有正经营生,也正常营业,但在这个幌子之下,列堂堂之阵,行鸡鸣狗盗之事,对地方敲骨吸髓,予取予夺。 某些骗子,尤其是境外骗子,吃透了国内国际形势,吃透了地方和部委的心理,打着投资建厂的旗号到地方投资。一旦开张,就狮子大开口,提非分要求,做出格事情,一旦地方按章办事,没有满足他们的要求,就找外事部门告状。外事无小事,地方政府在看到外事部门的问询或者境外公司的律师函时,往往息事宁人,给钱了之。并且地方政府往往为了和谐稳定,为地方营商声誉计,地方政府不得不满足他们的所有要求。这种项目算计周到,即便地方倾尽全力支持,最后基本还是两手空空,为地方发展背上沉重包袱。以上大盗巨寇纵然劣迹斑斑,但是他们有相当强的风险意识,和反侦察能力,往往无法用法律制裁他们。而相关受害方的沉默与息事宁人,又“保护”了这类骗子。我们怎么限制和防范这些大盗巨寇?芯谋研究建议,介于很多半导体项目由地方政府主导,针对此类项目,我们可以出台行政规范来管理。我们可以效仿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禁入规则,建立《半导体产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明确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行为规范以及惩戒制度,确立行业从业人员的“黑名单”、“灰名单”制度。具体来说,要审计烂尾项目的股东、创始人、核心团队,若发现他们行止不端,应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列入“黑名单”或“灰名单”。对于因严重违规者纳入“黑名单”者,严格禁止其进入政府主导半导体项目;对于违规人员,纳入“灰名单”者,限制参与相关项目。世上的骗子那么多,黑名单的办法能打扫得过来吗?答案是肯定的,半导体产业高度专业,进入门槛较高,行骗的门槛也高,骗子基本就是那些熟面孔,骗子不容易速成,清扫一批就少一批。同时通过定期向业内通报《黑名单》、《灰名单》,警示和威慑从业人员,防止出现新的骗子。 总之,如果黑名单制造能够出台,既有效打击骗子,又让地方政府避开雷区,又能让业内人士走正道做正事,不敢弃良从骗。假以时日,即便行业再繁荣,骗子遍地走的局面一定能改写。
  • 欧盟在消费品中设定 PFAS 限制
    2023 年 5 月 11 日,欧盟根据 REACH、POP 立法和 SVHC 清单制定了限制 PFAS 在消费品中使用的法规。正在制定更大的提案以涵盖更多的物质。欧盟正在采取多项监管行动来监管消费品中的全氟烷基物质和多氟烷基物质 (PFAS)。这些有毒物质由于其持久性高,也被称为“永远的化学品”。如果没有降解能力,它们在环境中的浓度将不断增加。接触这些物质会对人类和环境产生负面影响。PFAS 被定义为任何含有至少一个完全氟化的甲基 (CF3-) 或亚甲基 (-CF2-) 碳原子且未连接任何 H/Cl/Br/I 的物质。PFAS 是一组约 10,000 种主要人造物质,在欧盟的许多应用中使用。这些应用包括纺织品、食品包装、润滑剂、制冷剂、电子、建筑等等。在欧盟,一些 PFAS 已经受到 REACH 和 POP 立法(见表 1)和 SVHC 清单的监管,而其他群体正在提议限制(见表 2)。表格1 PFAS 在欧盟受限物质组文章中的限制适用于PFOA 和 PFOA 相关物质(各种 cas 编号)总含量为 25 ppb,PFOA 相关物质为 1000 ppb2020 年 7 月 4 日PFOS(各种 CAS 编号)1 microg/m 2对于处理过的物品,总含量为 0.1%(按重量计)2010 年 8 月 25 日PFCA 和 PFCA 相关物质(各种 CAS 编号)C9-C14 PFCA 及其盐类总量为 25 ppb,或 C9-C14 PFCA 相关物质总量为 260 ppb2023 年 2 月 25 日表格2 欧盟提议限制 PFAS 组物质组文章中的限制适用于全氟己烷磺酸PFHxS 及其盐类总量为 25 ppb,或 PFHxS 相关物质总量为 1,000 ppb仍在提案中全氟己烷磺酸PFHxA 及其盐类总量为 25 ppb,或 PFHxA 相关物质总量为 1,000 ppb仍在提案中当前更大的限制提案(见表 3)将涵盖更多具有特定豁免和针对特定用途的不同生效日期的物质。仅包含以下结构元素的物质被排除在拟议限制的范围之外:-CF3-X 或 X-CF2-X',其中 X = -OR 或 -NRR' 且 X' = 甲基 (-CH3),亚甲基 (-CH2-)、芳族基团、羰基 (-C(O)-)、-OR''、-SR'' 或 –NR''R''',其中 R/R'/R ''/R'''是氢(-H)、甲基(-CH3)、亚甲基(-CH2-)、芳基或羰基(-C(O)-)。表格3 更大的 PFAS 限制提案限制提案文章中的限制适用于选项1全面禁止仍在提案中,将有 18 个月的过渡期,不得减损。选项 2通过靶向 PFAS 分析测得的任何 PFAS 均为 25 ppb(聚合物 PFAS 不包括在量化中) 作为目标 PFAS 分析的总和测量的 PFAS 总和为 250 ppb,可选地预先降解前体(聚合 PFAS 不包括在量化中)PFAS 为 50 ppm(包括聚合 PFAS)如果总氟超过 50 mg F/kg,制造商、进口商或下游用户应根据要求向执法机构提供以 PFAS 或非 PFAS 含量测量的氟证明。仍在提案中,将有 18 个月的过渡期,某些用途会减损。为确保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企业应尽早熟悉这些要求,并调整其协议和手册以调查其产品中是否存在 PFAS。
  • 欧盟将限制首饰含铅量
    法国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及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提交报告,建议限制在欧盟市场出售首饰的含铅量,以及消费品所含的二甲酯(DMF)。   报告建议根据《化学品注册、评估及许可规例》(REACH规例),限制各类在欧盟市场生产及/或出售的首饰的含铅量和铅复合物含量,即每小时每平方厘米释出的铅分不得超过0.09微克。首饰涵盖成人和儿童的贵重首饰和人造首饰。   法国有关当局担心,儿童吸啜或不慎吞入首饰会吸收当中的铅份,引致严重的健康问题。儿童中铅毒的普遍性可能被低估,因为一些症候如头疼或抽搐等并非中铅毒的独有症候,医生未必察觉真实病因。   对于儿童接触的铅份,目前尚未有科学断定的安全门坎。再者,消费者也很难辨别哪些首饰含铅。因此,法国的报告认为,防止儿童中铅毒的报告如获接纳,向欧盟出口首饰的生产商将须遵守更低的含铅量门坎。   至于二甲酯,法国建议把现行的临时限制变成REACH规例下的永久限制。现有的临时限制规定,成员国须确保市场没有出售含有DMF的物品。根据欧洲委员会第2010/153/EU号决议,限制有效期至2011年3月15日。   DMF主要用作防霉剂,避免物品在储存和运输时发霉。但是消费品若含有这种物质,却可导致严重的皮肤问题。假如永久禁用DMF,势将影响业者对欧盟的家具和衣履出口。   法国的建议限制如获接纳,所有DMF含量浓度超过每千克0.1微克的物品(以每个部件计算)将不能在欧盟出售。   到2010年10月,风险评估委员会及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的特派调查员会详细讨论报告内容 公众咨询则继续进行至同年12月21日。委员会将于2011年6月公布最终意见,届时欧洲委员会会决定是否及何时在欧盟实施限制。
  • 美国正推进限制对华半导体投资计划
    据外媒报道,美国政府正在推进限制美国个人和公司在华投资的计划,主要针对人工智能、半导体和量子计算等关键领域。这些规定源于美国总统拜登的行政命令,其目的是防止美国的专业技术协助中国的技术进步。财政部希望在年底前最终确定这些规定,公众反馈截止日期为 8 月 4 日。拟议的对外投资法规特别针对人工智能、半导体和量子计算投资。这些技术对未来的军事、情报、大规模监控和网络战能力至关重要,可能对美国构成风险。另一方面,其目标是遏制美国的投资,因为这些投资可能帮助中国开发先进技术,在全球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并提高其对美国的竞争优势。虽然这些措施是限制中国获得美国技术和知识的更广泛战略的一部分,但也有一些例外情况,其中包括服务于美国国家利益或涉及公开交易证券的交易。拟议的规则将影响私募股权、风险投资基金以及美国有限合伙人对外国管理基金和可转换债务的投资。计划中的限制针对各种类型的交易,包括股权收购、可转换为股权的债务融资、绿地投资、合资企业以及特定有限合伙人对非美国集合基金的投资。这些规则涉及人工智能、半导体、量子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系统等领域。最初,这些规定将集中在中国大陆、中国澳门和中国香港,但也有可能扩展到其他地区。在这些地区投资的美国公司必须加强尽职调查,以确保遵守新规定。新规定与现有的对华先进技术出口管制保持一致,强化了美国限制中国军事现代化努力的战略。违反规定者可能会面临严厉的处罚,包括刑事和民事指控,其投资也可能前功尽弃。某些交易,如涉及上市公司、特定规模基金投资和完全所有权收购的交易,可能会被豁免。外媒报的称,为了确保新的限制措施发挥作用,限制中国获得美国的技术和资金,美国一直在与其盟国讨论这些投资限制措施,以确保采取协调一致的方法。因此,欧盟委员会和英国也在考虑针对类似境外投资的措施。
  • 欧盟可能限制使用全氟辛酸及相关物质
    德国与挪威合作,计划于2014年10月17日就全氟辛酸提交一份文件,称为《附件XV限制资料文件》。该份文件根据《化学品註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附件XV内的相关资料规定匯编而成。   2014年3月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宣布,德国与挪威政府已展开一项资料收集工作,以确定全氟辛酸及全氟辛酸相关物质的使用、数量和供应情况,以及技术上和经济上可行的替代品。   这些资料将会用于评估替代品以及匯编「限制资料文件」。该份文件最终可能会导至限制含有全氟辛酸的物品及混合物在市场贩售。如当局採用限制措施,欧洲委员会将会把有关措施纳入REACH法规附件XVII内。   附件XVII现已载有一份禁止在欧盟市场贩售的产品清单,包括含有若干类邻苯二甲酸盐的玩具和儿童护理物品,以及含偶氮染料的纺织品。   多项产品会含有全氟辛酸,包括纺织品、地毯、家具布料、纸张、皮革、碳粉、清洁剂和地毯护理剂、密封剂、地板蜡及油漆。全氟辛酸会残留在若干物件上,包括电线绝缘体、专用电路板、用于衣服的防水膜(如Gore-Tex)、外科植入物、牙线和不粘涂层。此外,瑞典化学品管理局(KEMI)在一份报告中特别指出,进口产品(如户外衣服)是全氟辛酸的主要来源。   德国及挪威正制订限制全氟辛酸及相关物质(可以分解为全氟辛酸的前体物质)的建议。建议将涉及全氟辛酸、相关物质、其混合物、製品以及其他物质成份的製造、使用及市场贩售。含有全氟辛酸及相关物质的进口货亦包括在内。   德国及挪威展开资料收集工作的目的,在于尽量鼓励更多相关人士回答问卷,就全氟辛酸及相关物质的使用、供应以及技术上和经济上可行的替代品等问题提供资料。   收集资料的对象包括全氟辛酸、全氟辛酸盐和全氟辛酸相关物质的生产商、替代品生产商、消防泡沫生产商,以及纺织品整理加工业、摄影成像业及半导体业等下游使用者。   德国及挪威邀请可能受限制措施影响或持有相关资料的人士,于2014年4月30日提出意见。相关人士可以通过以下网址填写问卷及提交资料:http://goo.gl/yqWbFq   若德国及/或挪威提出限制措施的建议,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亦会进行公众谘询。
  • 美国服装鞋类协会发布新版限制物质清单
    近日,美国服装鞋类协会发布了第13版限制物质清单(RSL),该清单由美国服装与鞋类协会环境任务组编制而成,分别列出了当前各国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材料、化学品和物质的最严格法规,旨在向服装和鞋类公司提供世界各地关于限制或禁止在家纺、服装和鞋类成品中使用某些化学品和物质的法律法规信息。   新版主要修订了各国对农药、阻燃剂、金属中的金属部件、镉、邻苯二甲酸酯等的规定变化,其中包括新增了某些物质的测试方法,添加了农药、阻燃剂、邻苯二甲酸酯等某些化学物的管控国家范围及最严格管控要求,并对部分化学物的名称、CAS号作出补充或更改。   纺织品是宁波的优势出口产品,主要出口日本、欧盟、美国、俄罗斯等国,近两年来出口呈下降趋势。数据统计显示,宁波地区2012年服装鞋类等纺织品共计出口12万批次,出口货值高达28.75亿美元,较2011年下降了2.5个百分点。可喜的是,今年上半年宁波地区纺织产品出口形势有所好转,出口共计6.6万批次,出口货值达16.07亿美元,相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0.72%和21.37%。   因此,专家提醒,相关企业应积极借助RSL清单,利用清单做好企业的化学品管理,避免对世界环境的不全面了解导致出口市场受限。企业应主动研究RSL清单,分析新版清单中的主要修订点,尤其要提取出与自身产品相关的化学品限制条件要求,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权威的认证机构或政府部门帮助企业理清出口不同国家所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同时,企业应根据各国最严格要求条件,结合自身产品特性,制订出一套企业对应重要出口国的通用标准要求,减少因出口不同国家或地区而频繁改变产品相关要求的负担,降低各项测试成本。最后,企业应提高应变能力,针对不同的客户要求及时改进相关化学品或物质的限制含量,以求出口更优势的产品以开拓更大的市场。
  • 欧盟或将限制纺织品中的壬基酚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最新消息称,7月29日,瑞典递交了一份关于壬基酚(直链和支链)和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直链和支链)的新限制提案(REACH法规附件XVII提案)。   就在去年7月,德国提议将壬基酚纳入REACH法规高度关注物质清单,同年12月,在第八批高度关注物质清单中,出现了壬基酚,并定义为可能对环境有严重危害。   此次,瑞典提议将壬基酚纳入限制物质清单,限制投放市场的服装、纺织配件以及室内纺织品等有可能通过洗涤将壬基酚带入水中的产品,规定其不得含有大于或等于0.1%壬基酚(直链和支链)和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直链和支链)或其混合物。   壬基酚(NP)和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在纺织业中被用作表面活性剂广泛应用于印染、清洗的工序。有证据表明,NP为内分泌干扰物,是全世界公认的环境激素,会对水生环境产生持续累积的毒性,即便这种物质排放的浓度很低,也极具危害性。而NPEs一旦释放到环境中,会迅速分解成壬基酚(NP)。   2011年初,中国环保部和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中已首次将壬基酚(NP)和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列为禁止进出口物质。然而国内大多企业并没有意识到该物质的有害性,仍然在纺织品等行业生产制造中使用该物质,于是壬基酚附着在各类纺织品上依旧漂洋过海远销国外。数据显示,今年1-7月,宁波地区服装等各类纺织品出口欧盟20680批次,货值达5.07亿美元,相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1.18%和14.89%。   检验检疫专家称,一旦瑞典的提案获准,欧盟市场范围内对纺织品中的壬基酚将从现有的通报备案原则上升为限制规管。因此,企业应密切关注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提案审批结果及进度,及时改进产品生产工艺 加大产品抽样检测力度,改善产品印染、清洗流程,将壬基酚残留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关注REACH等世界权威的化学物法规动态,用长久的眼光对待各类有害物质 主动探索研发更环保健康的生产工艺,在生产中尽量选用无污染或污染性更小的壬基酚替代物,避免使用发达国家已经禁用或限用的环境污染元素。
  • 十溴联苯醚在欧销售或遭限制
    根据挪威提出的十溴联苯醚(decaBDE)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的提案,欧盟委员会近日要求ECHA按照REACH附件XV准备十溴联苯醚(decaBDE)(CAS: 1163-19-5 EC: 214-604-9)的限制卷宗。目前,ECHA已将十溴联苯醚(decaBDE)从第5批授权物质草案中移除(CIRS新闻:ECHA就新增6种授权物质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将无法对该物质进行评议。   一旦十溴联苯醚(decaBDE)最终被确定列为限制物质,欧盟将对该物质进行用量和用途的限制,这将严重影响十溴联苯醚(decaBDE)在欧盟的销售。目前,十溴联苯醚(decaBDE)是否会最终列为限制物质,我们还无法得知。瑞旭技术建议十溴联苯醚生产企业及时调整好市场策略,对于正在考虑做REACH注册的企业,建议先暂时放缓脚步,以免出现花费大量成本完成注册,但却无法在欧洲销售的窘境。
  • 加拿大儿童用品将限制使用6种化学物质
    加拿大政府18日宣布,将从6月10日开始限制使用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制造儿童用品,违规生产商可能面临500万加元(约合500万美元)罚款。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是塑料制品加工过程中的增塑剂,也用作某些产品的固色剂和固香剂。除用于婴儿奶嘴、出牙器等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外,邻苯二甲酸酯还应用于指甲油、香水、洗涤剂、润滑剂、食品包装、空气清新剂和塑料袋等多种消费品。   加拿大卫生部长利昂娜阿格卢卡克说,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不会对健康带来直接威胁,但如果儿童吮吸或咀嚼含有这些物质的塑料制品,如围嘴或橡皮鸭,则可能对儿童健康造成长期影响。研究表明,即使低剂量的某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也可能影响儿童发育和行为。   新规对6种化学物质在软乙烯基塑料中的含量进行了限制:在所有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软乙烯基塑料中的DEHP、DBP和BBP3种物质含量不得超过0.1% 在可能被4岁以下儿童放入口中的儿童玩具和儿童用品中,同时限制使用DINP、DIDP和DNOP,这3种物质在软乙烯基塑料中的含量不得超过0.1%。   这项新规适用于进口到加拿大和在加拿大出售、做广告的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   目前,美国和欧盟均已实行类似严格限制。
  • 瑞典拟限制消费品中的铅含量
    2013年3月26日,来自瑞典化学品管理局(Kemi)消息,瑞典提议限制消费品中的铅及其化合物。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邀请利益相关方就提案发表评议意见。   据悉,瑞典于2013年1月向ECHA提交了该提案。瑞典在提案中拟限制可被年幼儿童放入口中的物品中的铅含量,如服饰、鞋类、配件、家具、装饰品、运动及休闲用品等。   铅通常存在于合金、染料中,偶尔还在塑料中被用作稳定剂。铅暴露会损害神经系统,影响智力和行为发育。胎儿和年幼儿童特别容易受到铅的影响。其他的影响还包括高血压以及增加成人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   有关该限制提案的评议意见可以一个特殊的在线表格形式提交至ECHA网站。   考虑到风险评估委员会和社会经济委员会的首次会议时间,意见提交日期将不得迟于2013年6月1日,并在2013年9月21日得出最终的商议结果。
  • 欧盟限制镉在PVC中的使用
    据PLASTICS RUBBER WEEKLY网站消息,欧盟部长理事会出于对健康和环境的关注,通过了一项新的法规,旨在进一步限制镉在PVC中的使用和销售。   新法规已被写入欧盟REACH化学品控制法规。其中一份委员会的公报称,近期的科学研究显示,需要将镉限制条例增加到考虑范围之中,以更好保护环境以及人类的健康。   法规中的相关修改也已通过了欧盟的决策流程。新法规规定,人造珠宝、珠串、头饰、胸针、袖扣以及塑料制成品中的镉含量不得超过比重的0.01%。   至于PVC,新法案还规定,禁止在欧盟范围内销售镉含量超过塑料材料重量0.01%的产品。此外,对于由含有PVC废料制成的塑料混合物,新法案对某些建筑产品放宽了0.1%的限制,但是产品必须标有图案提醒表明其含有PVC废料。   这些建筑材料包括建筑型材和硬质板 门,窗,窗板,活动挡板,围墙,百叶窗,围栏和屋顶排水沟 装饰板和柱廊 电缆管道 非饮用水管道(多层管的内层已使用了不含镉的PVC作为绝缘层,或PVC的镉含量不超过0.01%)   新法案最早将于4月正式生效并实施,此后所有PVC销售将有6个月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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