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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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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排放相关的资讯

  • 北京环保局:空气重污染因污染物排放大
    当您遇到环保违法行为或扰民行为,别犹豫也别客气,给我们打电话吧!环保投诉举报咨询热线:12369 如果您在线,也可以点击“12369环保投诉举报”http://url.cn/8BpCp7 我们将尽心尽力为您服务,尽快给您回复!更多   上午11时召开新闻通报会,联合相关委办局一起,介绍《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方案》实施情况,以及近几天空气质量状况及预报信息。以下为现场文字直播。   张大伟(北京市环保局环保监测中心主任):下面我把近期空气重污染有关情况做一个介绍。1月10日到13日,基于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市空气质量连续四天污染级别维持在重度和严重污染的水平。其中重度污染日从11日到13日都是严重污染。本次污染过程具有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浓度水平高三个显著的特点。近年来是比较罕见的。   第一,区域性污染特征明显。全国中东部地区整体大范围污染,环保地区尤其明显,多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级别。   第二,持续时间长,1月9日北京空气质量还是二级,良好。10日直接转入五级重污染,连续跨过三级和四级两个级别。从1月10日开始到昨天是四天的重污染日,我们预计14日、15日两天,空气污染水平仍然较高,仍然是重度污染,这样整个重污染持续时间达到了6天。   第三,浓度水平高。从10日傍晚起,本市城区和城南部地区大部分空气质量监测小时PM2.5浓度超过300微克每立方米,此后污染水平持续上升。到12日达到峰值,很多子站小时PM2.5浓度超过700微克每立方米,在此之后浓度有所波动,缓慢下降。目前情况有所好转。我们最新的监测数据今天上午10点钟,城区和城南地区PM2.5小时浓度仍然维持在250微克每立方米以上,还属于重度污染,但是整个北部地区,密云、延庆、怀柔,浓度水平下降到100多微克每立方米,有所好转。   造成此次重污染的原因,我们初步分析有三个方面。   第一,我们污染物排放量大,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这些污染源排放量大,造成本次严重污染的根本原因。北京是特大型城市,城市运行带来的各类污染物排放量非常大,当污染扩散条件不利,污染源排放污染物难以扩散,空气污染随之加重。特别是2012年12月以来,整个华北地区处于极端低温天气,同比温度比往年要低,由于低温导致燃煤采暖排放量相应增加,这个影响也比较大。根本原因还是污染物排放大。   第二,扩散条件不利。近期极端不利的污染扩散条件是形成本次污染过程的直接原因。10日到13日,北京地区地面闭合低压控制,地面风速减少,湿度加大,并且逐渐形成了静风逆温和大雾极端天气扩散,造成持续积累造成本次污染过程。   第三,区域污染和本地污染贡献叠加,由于PM2.5污染区域性以及相关联区域污染传输,也是形成本次重污染的重要因素。近期,北京地区西南部、东南部,以及向南的周边地区污染水平明显高于我们城区,特别是北部地区,大范围,大区域尺度内污染物的输送和我们北京本地排放污染物相叠加,使PM2.5污染物浓度水平进一步升高,也客观上加重了我们北京地区的污染水平。   最新的监测数据和气象资料表明,14日到15日,我们华北地区整体上仍然是维持在低压系统控制形态,目前严重空气污染状况难以根本好转,重污染过程仍将持续。   15日夜间,本市将受到一股较为明显的冷空气影响,地面转为冷高压前部,偏北风达到三到四级,我们北京以及周边区域的污染物可以得到有效的清除,本次大范围重污染的过程基本结束。16日、17日我们预计空气质量可以达到优良的级别
  • 环保部印发《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关于印发《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的要求,为了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数据在排污收费和总量核定等环境管理方面的应用,进一步规范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我部制定了《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
    关于发布《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   二、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1-2010)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 26133-2010)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纪正昆会签)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 赛默飞世尔发布《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新八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用方案
    2010年9月27日,环保部联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八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针对该八项标准,赛默飞世尔科技特推出针对应用方案,可用于其中大部分参数的测量,并符合相应的国标测定方法。如下表: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应用套装 套装编号或型号 量程 (mg/L) 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标准编号 1 pH值 3-Star精密型台式pH测量仪 310P-01N -2.000 - 19.999pH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2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3-Star精密型台式生物耗氧量(BOD)测量仪 310D-24 DO:0.00-90.0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3 化学需氧量(CODCr) AQ4001 COD测量系统 AQ4001 低量程0-150 中量程0-1500 高量程0-15000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1914-19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T 399-2007 4 氨氮 AQ4000(AQ3700)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AQ4000(AQ3700)仪表+AC4P12试剂 0.1-0.50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 4-Star精密型氨氮离子浓度测量仪 410P-19 0.01-17000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Dual Star双通道pH/氨氮离子浓度测量仪 D10P-12 0.01-17000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537-2009 5 总氮 AQ3700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AQ3700仪表+ACD004(低量程试剂)或ACD007(高量程试剂) 低量程0.5-25 高量程5-150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1989 6 总磷 AQ3700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AQ3700仪表+ACD095试剂 0.02-1.1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7 硫化物 AQ4000(AQ3700)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AQ4000(AQ3700)仪表+AC2016试剂 0.05-5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16489-1996 8 氟化物 4-Star精密型氟离子浓度测量仪 410P-13 0.02 - 饱和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4-1987 AQ4000(AQ3700)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AQ4000(AQ3700)仪表+AC2009试剂 0.05 - 20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488-2009 9 总铜 AQ4000(AQ3700)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AQ4000(AQ3700)仪表+AC2065试剂 0.02-1.0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 10 总锌 AQ4000(AQ3700)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AQ4000(AQ3700)仪表+AC2065试剂或AQ4000仪表+AC4065试剂 AC2065:0.02-1 AC4065:0.3-3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 11 总氰 AQ3700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AQ3700仪表+AC4P06试剂 0.01-0.5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484-2009 该八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二、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三、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3—2010)四、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五、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六、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七、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八、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8—2010)。相应新闻请详见“关于发布《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8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应用方案详细内容请点击“立即下载”。
  • 当前涉VOCs污染物排放的国标、地标,全在这儿了!
    由于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非常复杂,特别是涉及到VOCs排放标准的制定需要有相应的基础工作科研支撑,虽然近年来已经立项的重点行业还有很多,但总体上进展缓慢,大部分行业标准尚在制定中。  截至目前,涉及VOCs的大气固定源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至此已经扩展至14项。和国家标准相比,近年来各省市区根据各地产业结构和减排方向,明显加大了与VOCs排放相关的地方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被视为各地推动VOCs减排的主要依据。北京市已经发布了与VOCs有关的排放标准12项,上海市有8项,广东省有5项,重庆市有4项,天津市、河北省、浙江省、江苏省也已经颁布了相关排放标准。   已经发布的与VOCs排放有关的国家标准序号标准名称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序标准(GB 16297-1996)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4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07)5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07)6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7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8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9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10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11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12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1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1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制定中的与VOCs排放有关的国家标准 序号标准名称1石油天然气开发工业污染排放标准2氯碱工业排放标准3农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5燃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6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7VOCs无组织逸散通用控制标准8工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9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0铸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1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2人造板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3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4玻璃纤维及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5皮革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6纺织印染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7印刷包装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8干洗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北京市已发布的排放标准序号标准名称1储油库油气控制排放控制和限值(DB 11/206-2010)2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 11/207-2010)3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 11/208-2010)4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447-2015)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11/501-2007)6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914-2012)7防水卷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1055-2013)8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1202-2015)9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11/1201/2015)10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1228-2015)11汽车修理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1228-2015)12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1226-2015)  上海市已发布的排放标准序号标准名称1生物制药行业污染排放标准(DB 31/373-2010)2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74-2006)3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1/844-2014)4汽车制造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859-2014)5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872-2015)6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881-2015)7船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934-2015)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   广东省已发布的排放标准序号标准名称1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2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3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6-2010)4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7-2010)5集装箱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4/1837-2016) 重庆市已发布的排放标准序号标准名称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2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3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60-2016)4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61-2016) 天津市已发布的排放标准序号标准名称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14)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1995) 河北、浙江、江苏省已发布的排放标准地点标准名称河北青霉素类制药挥发性有机物和恶臭特征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208-2015)河北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浙江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浙江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23-2014)江苏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2862-2016)
  • 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硝酸常压法企业将难以生存,需要淘汰的常压法产能达118万吨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编制的《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已进入向业界征求意见阶段,记者在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日前召开的《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送审稿)专题研讨会上了解到,《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预计今年年底出台。这项新标准对硝酸工业(浓硝酸、稀硝酸、硝酸盐的生产企业)污染物控制治理提出了严格的限值标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新标准已与国际接轨,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硝酸产能面临淘汰,硝酸工业技术和产业将实现全面升级。   有必要制定专门的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氮氧化物将成为第一大酸性气体污染物,而一直以来我国没有专门的硝酸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标准对氮氧化物设定了更严格的排放控制标准   据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官员介绍,一直以来,我国没有专门的硝酸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硝酸工业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这两个标准为综合性标准,没有针对硝酸工业的污染物的排放要求,对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没有任何约束,对硝酸生产的特征污染指标总氮也没有控制。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硝酸工业目前执行的标准过于宽松,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控制水平。在当前严峻的环保形势下,现行标准已不能有效控制硝酸工业企业污染排放行为,因此也就不能有效促进我国硝酸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及经济增长,更不能适应新时期国家环境保护与管理的需要。为了促进硝酸工业的技术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有效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行为,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必要制订专门的《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据参与编制新标准的青岛科技大学专家介绍,污染物控制项目的选取重点是考虑控制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重要影响的有毒物质和国家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以及本行业特征污染物质 此外,控制项目的选取还必须满足新形势下环境保护的需要。新标准从普遍性、代表性和污染危害的严重性3个方面对污染物项目进行选择,根据我国硝酸工业生产废水和废气的排放情况对硝酸工业(浓硝酸、稀硝酸、硝酸盐的生产企业)污染物控制提出了严格的限值标准。   他告诉记者,新标准对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分别提出控制要求。对于新建企业,制定了较严格的标准 对于现有企业,根据目前污染物控制水平,设立一个相对合理的标准,给予现有企业一定时间的改造期限。在大气污染控制方面,新标准对氮氧化物设定了更严格的排放控制标准。他介绍说,硝酸工业现在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现有污染源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1700毫克/立方米,新污染源为1400毫克/立方米 而新标准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现有企业规定为600毫克/立方米,新建企业与国际接轨,采用欧盟新建企业排放限值350毫克/立方米。   这位专家还介绍说,为控制企业不经处理而稀释排放的行为,新标准还设置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和排气量限值。规定现有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限值分别为1.5吨/吨产品,新建企业为1吨/吨产品,特别排放限值为0.5吨/吨产品。为避免对硝酸工业尾气的稀释,新标准规定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限值为3400立方米/吨产品。   另外,新标准针对硝酸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制定了控制标准,新标准确定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单位的企业边界氮氧化物和氨浓度限值分别为0.24毫克/立方米和0.20毫克/立方米。专家指出,新标准将敦促企业通过加强管理和改进设备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   技术水平能否达到新标准要求?   新标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以国内先进生产技术为依据,规定现有企业NOX排放浓度限值为600毫克/立方米,这一限值是国产双加压技术可以达到的水平   硝酸工业目前的技术水平能否达到新标准的要求,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硝酸生产工艺分为常压法、综合法、中压法、高压法、双加压法等。我国硝酸工业早期以常压法、综合法为主,废水、废气排放量大、污染严重。随着双加压法技术的引进和双加压法用的“四合一”机组国产化成功,加速了国产双加压法的发展。   双加压法集中了氨耗低、铂耗低、成品酸浓度高和尾气中氮氧化物含量低的优点,体现了工艺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生产成本低、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最佳的特点。新标准正是立足于先进清洁的双加压硝酸生产技术而制定的,新标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以国内先进生产技术为依据,规定现有企业NOX排放浓度限值为600毫克/立方米,这一限值是国产双加压技术可以达到的水平 新建企业   应与国际接轨,设定严格的排放控制要求,规定NOX排放浓度限值为400毫克/立方米,这一限值立足于性能优良的双加压硝酸机组构成的硝酸生产装置和先进的尾气脱硝技术,目前,40%硝酸工业尾气排气筒能够达到4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新标准中NOX特别排放浓度为100毫克/立方米,这一限值是欧盟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BAT)可以达到的限值。   全国硝酸硝酸盐技术协作网主任锡秀屏高工向记者介绍,由于常压法生产压力低,而分解氮氧化物的催化剂有一定的温度和压力要求,所以常压法尾气排放浓度难以达标排放,虽然采取一些应急减排措施,也达不到新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新标准正式颁布实施后,采用常压法的企业将难以生存,而国内常压法的产能目前还有118万吨/年。锡秀屏高工表示,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颁布后,将加快推进先进清洁的双加压法生产工艺的应用步伐。届时,我国硝酸工业将发生结构性的变化,清洁先进的生产工艺将占主导地位。
  • 环保部审议并通过8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周生贤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八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事项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3月18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八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部分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意见。   会议认为,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规范水污染物排放行为,根据《国家排放标准中水污染物监控方案》等相关规定,制订《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铜、钴、镍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八项标准是十分必要的。标准确定了工业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染物控制方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国家排放标准的污染物监控要求,合理设置了国家排放标准的实施方案。标准的实施,对于严格规范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促进污染防治和减排,保护生态环境都具有积极作用。会议决定,以上标准经进一步修改后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实施。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原则通过大广公路蒙冀界至承德段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原则通过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环保核查意见。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张力军、吴晓青、周建、党组成员胡保林,核安全总工程师陆新元出席了会议。   机关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 环保部开展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
    关于开展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汞污染防治工作的批示精神,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初步摸清我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开展管理对策研究,应对关于汞污染问题的国际公约谈判,加强我国汞污染防治管理,我部决定从2011年4月起,组织开展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开展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是我国应对国内日益频繁的重金属污染事件和今后国际履约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应高度重视,成立调查领导小组和调查工作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实施本辖区内的调查评估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地应按照《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将汞污染排放源调查评估纳入2011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目标责任制和工作经费,做到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调查评估任务。   三、加强培训。为保证调查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各地应认真学习有关调查评估技术文件,积极参加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培训,组织开展好本辖区的逐级调查培训工作,切实做好调查的前期准备和动员工作。   四、坚持事实求是。目前,我国汞污染防治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基础信息、污染防治技术与对策都滞后于形势需求,各地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工作,对本辖区汞污染排放源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切实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使最终调查评估成果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汞污染排放源状况,为我国全面开展汞污染排放源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五、为保障调查工作部署、指导和反馈畅通,请各省级环保部门将调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负责人、联络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11年4月15日前报送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臧文超 马春燕   电话:(010)66556259   传真:(010)66556287   附件: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实施方案   附件附表: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 环保部或将逐一彻查钢企污染排放
    近年来,我国重点钢铁企业主要大气污染排放指数显著下降,2001年至2012年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由4.46千克下降至1.52千克,吨钢粉尘排放量由4.59千克下降至0.99千克,但环保水平仍然和国外先进水平有着明显差距。据统计,2010年钢铁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粉尘的排放量分别占工业排放量的9.5%、6.3%、9.3%和20.7%。   6月6日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主持召开环保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8项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ldquo 2013第四届中国钢铁节能减排论坛&rdquo 上,环保部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刘炳江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ldquo 1至5月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中,17个城市有钢铁企业,实际上钢铁行业因为缺乏有效监管,对大气的污染非常严重。&rdquo 据他透露,钢铁行业将成为继电力行业后环保部&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整治的重点,最近环保部正在酝酿更为严格的整治方案,其中对于环保问责制将更加清晰,从环保事故发生后进行的事后问责转向对整个环保过程进行&ldquo 问责&rdquo 。比如在钢铁企业脱硫环保方面,环保部就准备从企业环保设备采购和技术招标过程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豆腐渣工程将严格处罚。   刘炳江同时表示,目前环保部已经将9.7亿吨钢铁企业名单、排放情况全部掌握,总量减排核查核算都是全口径核算,一个企业一个企业算,一查到底。对于限制和拆除污染防治措施、对关闭或者让污染防治措施不正常运行的行为将从重处罚。空前严厉的清查,将使许多钢企面临着或者改进环保工作,或被整改的选择。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将实施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环保部预计,新标准实施后,我国每年排入大气的颗粒物将削减66万吨,二氧化硫将削减314万吨。   据介绍,我国工业锅炉数量多,且主要分布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和工业区,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以燃煤为主要能源的火力发电,一直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大气治理工作的重点行业之一。过去几年减排措施已经取得成效,各项污染物指标均明显下降。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累计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占全国现役燃煤机组容量的90%以上,脱硝机组比例达到50%左右,其余火电机组也将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火电污染排放得到了初步控制。下一步,大气治理工作重点就轮到了燃煤锅炉。数据显示,2012年燃煤工业锅炉累计排放烟尘410万吨、二氧化硫570万吨、氮氧化物200万吨,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32%、26%和15%左右,是造成雾霾天气的主要原因之一。   新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了燃煤锅炉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取消了按功能区和锅炉容量执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规定,以及燃煤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限值,提高了各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锅炉排放新标将给相关环保产业带来几千亿元的投资需求。根据新标要求,10t/h以下的燃煤锅炉需要进行燃油和燃气锅炉改造、集中供热或并网、替代优质型煤锅炉和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等措施,10t/h以上燃煤锅炉需要安装机械除尘+湿法脱硫或电除尘+湿法脱硫装置。为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大部分在用锅炉需要进行污染治理设施的新投入,根据不同的改造方案选择,10t/h以下小锅炉改造总成本在1600亿元至2000亿元,10t/h以上燃煤锅炉,改造总投资在1608亿元至2067亿元。   据了解,同时由环保部会同质检总局发布的国家标准还有《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这3项国家标准对大气污染物排放也有很大影响。
  •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实行
    公开征求意见已超过一年的《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近日将正式发布并实行。记者11月12日了解到,《标准》的实施进一步限制了硫酸企业尾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从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的硫酸企业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400毫克/立方米 2013年1月1日,现有硫酸企业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全部达到这一限值。目前,部分硫酸企业已经开始抓紧改造以适应新标准,硫酸行业将借助新标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设备改造和技术升级。   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所长杨波教授告诉记者,硫酸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在化工行业中占有较大比例,引起了社会各界和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即将出台的《标准》中,对于硫酸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对于已经建成的硫酸企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860毫克/立方米 自2013年1月1日起,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400毫克/立方米。   杨波表示,目前我国多个行业都对二氧化硫排放有严格的规定,现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值96毫克/立方米已经难以满足硫酸工业二氧化硫限排要求。从2008年起,环保部委托青岛科技大学、中国硫酸工业协会等单位,就硫酸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展开深入的研究,并于2009年9月公布《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综合考虑了当前我国硫酸工业技术水平和污染控制技术水平,使污染物排放限值全面与国际接轨,这要求我国现有的硫酸企业不仅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要满足目前的国家标准,而且还要为2013年后更加苛刻的排放限值作准备。   据了解,我国硫酸生产主要采用两转两吸工艺,由于受到装置转化率的限制,传统两转两吸硫酸生产装置,难以满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制4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目前我国大多数硫酸装置都达不到这一要求,尤其是中小企业,为了降低装置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必然进行设备改造升级,增加生产成本。对此中国硫酸工业协会理事长齐焉表示,国家新出台的“三废”排放、综合能耗等硬性指标规定,将加速淘汰一批中小产能,实现行业产品的结构调整。   齐焉指出,新标准的实施将促进硫酸行业进一步优胜劣汰、转型升级,提高整体环保水平。企业应着力寻求减排的有效方法,以科技推动环保升级。针对硫酸行业新的“三废”排放标准,应通过两个途径解决达标问题:一是改进国产钒催化剂,国内、国外催化剂并用,改造转化系统,加强管理控制 二是增加尾气处理装置,以氨水、胺液、柠檬酸钠等碱性溶液处理。在“十二五”期间,要加快高品质国产催化剂的研制,同时推进超重力场机替代高塔提高脱吸率等措施,以保证硫酸企业尾气排放等指标达标。   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传统两转两吸工艺难以适应新的排放标准,企业将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工艺,改造传统装置和上马新装置,选择关键在于操作成本,未来我国硫酸生产工艺可能会趋于多元化,例如采用一转一吸联用尾气脱硫工艺装置。未来二氧化硫排放标准日趋严格,将推动相关设备、脱硫技术、催化剂开发等行业的发展。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不少硫酸企业,尽管尾气排放指标控制在860毫克/立方米标准之内,也开始为400毫克/立方米新标准进行改造。中石化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磷肥厂采用氨―酸法回收尾气,生产液体二氧化硫 开封化肥厂、太原化工总厂等均改用三级氨法尾气回收生产固体亚硫酸铵和高浓度亚硫酸氢铵溶液,降低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 浙江巨化硫酸厂采用超重力吸收技术进行硫酸尾气脱硫改造,采用空塔和超重力设备进行硫酸尾气氨法脱硫工艺处理,项目预计今年底完成,届时巨化硫酸厂的二氧化硫排放水平将达到国家即将推行的新标准。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
    环境保护部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电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提高   近日,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标准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表示,新标准的实施将提高火电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推动火电行业排放强度降低并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转变火电行业发展方式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电力工业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陶德田说,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电力需求和供应持续增长。截至2010年底,全国电力装机容量已达9.62亿千瓦,居世界第二位,其中火电为7.07亿千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73%,火电发电量约占全部发电量的80%以上,消耗燃煤16亿吨。为有效控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我国采取了发展清洁发电技术,降低发电煤耗,淘汰落后产能,强化节能减排,关停小火电机组,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等一系列重要措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十一五”末,累计建成运行5.65亿千瓦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全国火电脱硫机组比例从2005年12%提高到80%。但我国人均装机容量却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我国的能源结构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燃煤机组装机容量还将不断增长,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仍将增加。火电厂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若得不到有效控制,将直接影响我国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陶德田指出,为更好地适应“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环境保护部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进行了修订。新标准区分现有和新建火电建设项目,分别规定了对应的排放控制要求:对新建火电厂,规定了严格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对现有火电厂,设置了两年半的达标排放过渡期,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机组改造。修订后的标准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更符合当前和今后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新标准大幅收紧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限值,针对重点地区制定了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增设了汞的排放限值。二是限值设置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新标准中的每一个控制限值均有对应的成熟、可靠的控制技术,并规定脱硫、除尘统筹考虑,使火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三是充分考虑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基本国情。新标准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限值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要求,体现了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   陶德田说,据测算,实施新标准在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的同时,还将带动相关的环保技术和产业市场的发展,形成脱硝、脱硫和除尘等环保治理和设备制造行业约2600亿元的市场规模。发电企业增加的达标成本可以通过电价优惠政策给予一定的补偿。
  • 首部稀土污染排放标准10月1日起实施
    继国务院常务会议为稀土业制定了禁止非法开采、进行专项整治、加快行业整合等举措后,近日国家再出重拳规范稀土行业,这次瞄准的目标是稀土工业的排污行为。《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11年1月18日由环保部批准,将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环保部首次发布的稀土污染物排放准则。有专家认为,该标准甚至部分超过了西方国家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行内人士分析,稀土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目前非法开采屡禁不止,冶炼分离产能扩张过快,生态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严重,标准的出台表明政府试图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以污染减排倒逼产业升级和促进行业规范。   《标准》规定污染物排放限值稀土企业环保成本或翻倍   记者看到,该标准规定了稀土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稀土工业企业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和管理。《标准》针对的企业为稀土采矿、选矿和冶炼企业,稀土材料加工企业(或车间、系统)及附属于稀土工业企业的非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则不适用于上述标准。   中国稀土学会秘书长林东鲁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规定值来看,该标准门槛较高,部分规定甚至超过了西方国家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据参与稀土环保标准起草工作的专家王国珍预计,标准出台后,稀土行业环保成本要比原来增加一倍。这个标准规定了稀土工业的企业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等内容,比如说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氨氮限值15毫克,这比原来降低了10毫克。   一些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标准不仅会提高他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稀土冶炼的分离成本,还会提高开采矿山的成本,加大企业运营的压力。有媒体引述专家估计,行业的新增环保成本规模约在10亿元。但是也有一部分企业表示,他们是支持国家出台这个环保标准的,毕竟严格控制稀土工业高污染排放物的产生,是有利于居民居住环境提升的。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与科技处处长刘其汉认为,《标准》出台后企业将增加多少投入未有具体数据,但国家制定这类强制标准一般会考虑其可操作性和可达性,不会超过行业整体经济发展和治理技术的现实水平,但考虑到《标准》会实施一段时间,为了不使其过快滞后,《标准》往往需要企业“跳一下”才能过,否则也没有倒逼行业升级转型的压力。   不合规的中小企业将被淘汰稀土产量减少价格还将提高   稀土是制造高科技产品和军工产品的关键原料,日本和美国是稀土的主要进口国。但是上世纪90年代以及2008年中国稀土价格走低,卖出所谓的“萝卜价、猪肉价”,主要就是因为我国稀土工业的生产工艺与设备比较落后,高昂的“环保成本”没有被计算在内。   上月16日,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指出目前稀土业存在的状况,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非法开采屡禁不止,冶炼分离产能扩张过快,生态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严重”的现象已成常态,而“高端应用研发滞后,出口秩序较为混乱”也制约着国内行业的生态环境。   据统计,我国现在承担了世界90%的稀土出口,但是中国稀土资源的占有量已从全球的43%下降到只占31%。稀土环保标准的出台,也将从另一个侧面提高我国稀土出口的环保成本。   “我国的稀土企业生产污染严重,订立较高的标准,对行业、国家都有好处。有很多生产企业不符合标准,这就会促成行业间的兼并整合。”林东鲁表示,“环保标准的出台将会促使不合规的中小企业逐步被淘汰或被整合,稀土行业集中度将逐步增加,稀土产量减少,价格也将因此有望继续攀升。”   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环保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环境保护是中国稀土企业面临的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稀土矿山开采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稀土冶炼、萃取分离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的酸碱、萃取剂等化工原材料,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废渣。排放的“三废”对大气、水体、土地造成了污染。这一标准的实施,将迫使稀土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升级,走上“绿色发展”之路,同时也提升企业运营成本,可能会导致部分中小企业关闭。   “《标准》没有制定前,我们对稀土工业的监管一般是按照工业排污的普遍标准,根据监测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判定排放是否达标,比较笼统”,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与科技处处长刘其汉表示,该《标准》是一个专项的行业强制性标准,出台后对稀土工业从采矿、选矿、冶炼、分解提取等全过程的水、重金属、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都作出了细化,操作起来更有针对性。对污染源的控制更有效、对稀土企业的门槛有所提高,环保投入更加增多,对稀土工业的规范和升级改造具有重要意义。   广东严打小企业无证开采环保违规企业或被“关停”   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与科技处处长刘其汉表示,广东目前的稀土工业主要分布在粤西以及河源一带,近年来,一些小企业无证开采比较严重,在开采、冶炼过程中对大气、土壤造成污染。他表示,传统的稀土工业一般是露天开采,然后用草酸浸泡进行萃取,这个过程中排出的污染物容易破坏植被或者污染土壤,造成水土流失。   他表示,《标准》颁布后,我省将尽快向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宣传、培训。《标准》实施之后,我省环保部门将严格贯彻执行,加大监督力度,并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一旦排污不符合《标准》规定,将按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视情节对违规企业处以罚款甚至“关停并转”等处罚。
  •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湖北力争减少新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近日,我省公布《湖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湖北将在长江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推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先行先试,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形成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助力建设美丽湖北、健康湖北。不同于二氧化硫、PM2.5等常规污染物,新污染物是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但尚未纳入监管的污染物,分别是全氟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根据方案,湖北将在长江、汉江等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养殖区和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环境本底值调查监测,对化工(石化)、医药、农药等重点行业以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企业开展新污染物筛查监测。湖北将严格源头管控,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湖北将强化过程控制,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同时,全省将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确保“十四五”时期肉蛋等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动物源细菌耐药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推广应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湖北将实施末端治理。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今年底,湖北将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查。2025年底,全省将完成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及环境风险评估,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逐步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 19省六大重污染行业排放设限 预示仪器商机
    19日召开的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决定在重点控制区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会议确定,这次纳入特别排放限值的重点控制区,共涉及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的新建项目,火电、钢铁、石化工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的现有项目。   从2013年3月1日起,这些地区新受理的火电、钢铁环评项目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石化、化工、有色、水泥行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特别限值后执行。47个城市的主城区范围内,现有项目中的火电行业燃煤机组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钢铁行业烧结(球团)设备机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石化行业、燃煤工业锅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特别排放限值后,按照标准设定的现有项目过渡期满后分别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烟尘特别排放限值。   会议认为,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不仅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且破坏生态环境,必须采取严格的大气环境管理措施,在重点控制区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新增量,倒逼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企业的技术进步,从而推动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 我国在PFOS污染排放研究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吕永龙研究组最近在我国全氟辛烷磺酸(PFOS)区域水体污染与工业化水平关系、工业源与生活源排放估算方法研究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相关研究成果以系列论文的形式先后发表在Environment International(2012,42:37-46 2013,52:1-8 2013,59:336-343)上。该期刊是Elsevier旗下针对环境科学、风险与健康领域研究的国际著名刊物(影响因子 6.25)。   PFOS是新近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优先控制的一类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已引起各国政府、工业界及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虽然发达国家已陆续采取相关政策措施削减或限制PFOS类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替代品,PFOS类物质仍然在我国生产并广泛使用。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对PFOS污染排放来源解析、排放估算方法及排放清单等研究尚少,难以满足PFOS污染控制与管理的履约需要。   近年来吕永龙研究组以黄渤海地区为主要研究区,了解PFOS污染的空间分布和工业发展布局,找出主要排放的产业,发现生活排放也是PFOS污染不可忽视的重要源。针对上述问题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如下重要研究进展:(1)揭示了区域水体PFOS污染特征及其与工业化发展格局的关系,指出高工业化水平与多介质环境中PFOS污染的高风险存在显著的相关性,据此提出划分PFOS污染环境风险的分区方法。(2)系统调查了我国PFOS类物质生产与使用状况并识别与分类主要排放源 基于我国PFOS来源广泛但相关数据极其匮乏的实际现状,分别针对工业源和生活源建立了适合我国的PFOS源排放估算方法。(3)首次揭示了国家尺度的PFOS工业源排放水平与格局,建立了城市化水平较高的沿海地区PFOS生活排放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GDP)和个人生活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的关系模式。   吕永龙研究组的系列研究成果得到国际审稿专家的高度评价,被认为是首次系统报道中国水体全氟化合物(PFCs)状况和工业发展关系的论文 不仅识别出了重点排放源与排放较为严重的地区,而且对中国开展PFOS风险评价和管理决策提供了开创性技术支撑。   上述研究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号:41071355,41171394)、科技部和中国科学院等的支持。
  • 多起污染事件发生 为企业排放达标引质疑
    多起污染事件调查结果为企业排放达标引质疑   如果我问你,你家附近的废水废气排放“达标”吗?你肯定不能回答我,那要去请教谁呢?当然是环保部门。极有可能,你会听到他们斩钉截铁的回答:经全面检测,“废水废气排放达标!”   据8月16日《三秦都市报》报道,15日晚8时,就凤翔长青镇数百名儿童血铅超标事件救治进展、污染源监测结果等相关情况,凤翔县人民政府举行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东岭集团党委副书记赵卫平在发布会上代表集团公开鞠躬致歉,他说:“此次血铅事件影响甚大,虽说企业的废水、废气排放达到了国家工业的有关排放标准,但还是不可否认地对当地人居环境带来了一些影响。”   宝鸡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教授级工程师、本次环境监测组组长韩勤有向媒体通报污染源的调查监测结果时也说,对事发地唯一的铅锌冶炼企业——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的监测数据显示,废水、废气、固水淬渣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只不过,根据企业自检记录表明,2008年7月到2009年7月,有三次废水、废气铅排放超标。   这个结果的潜台词可真令人感慨:东岭公司的环保工作平时做得相当不错,而且,他们多么自觉,一年内仅有的三次废水、废气铅排放超标,都被自觉“记录在案”,给调查部门提供了翔实的监测数据!   在读这条新闻时,我很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琢磨了好久,终于回忆起来了:那就是,浏阳市镇头镇湘和化工厂镉污染事件当初的结论——   在爆发数千人抗议的“群体事件”之后,仅仅几天时间,湖南省环保厅宣布,镉污染主要是由于长沙湘和化工厂废渣、废水、粉尘、地表径流、原料产品运输与堆存,以及部分村民使用废旧包装材料和压滤布等造成的。   而在几个月前,长沙市环保局发给当地媒体的公函称,2007年10月,该厂委托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对其废水、废气污染源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测,结果显示废水、废气中各类污染物均做到了达标排放。   在经历了闻名全国的浏阳市镇头镇湘和化工厂镉污染事件后,我们不得不顾虑重重地提问:有多少“排放达标”的结论,是真正“达标”的?看看吧,从2006年投产以来,宝鸡市环保局对东岭冶炼公司的监测都是达标的。   无怪乎,《陕西日报》也发问:让人感到怀疑的是,除了东岭冶炼有限公司以外,长青工业园尚未发现其他涉铅企业,既然每次环保监测数据都能够达标,那么这次的儿童血铅事件是由谁造成的?事件在得到公开之后,所有的措施都能够迅速到位,公开之前长达数年,所有的一切都被忽视着。公开与未公开之间的路途,到底有多远?   显而易见,每一次“废水废气等是否排放达标”,都应经得起民众和历史的检验。可是,有多少“排放达标”是真正“达标”的呢?诡异的“排放达标”,实在有辱环保的神圣职责,实在有负纳税人的信赖企盼。对这样的“排放达标”,是否也该严厉问责呢?
  • 浙江“十二五”将严控污染物排放
    浙江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近日通过的《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坚持走生态立省之路,深化生态省建设,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构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建议》将“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突破”作为今后五年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提出要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循环经济形成规模,可持续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建议》明确指出,要扎实做好国家确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标准,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推进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重点做好国控、省控污染源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工作。   《建议》要求,加大对江河源头地区和重要水源涵养区的保护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战略性水源的保护。积极推进水环境治理,对水体污染比较严重的流域和重点水功能区启动水环境修复工程。积极开展土壤修复和危险废物、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防控。要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完善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办法,建立省内森林代保机制和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考评奖惩机制。
  •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初步拟定
    15日,记者从参与“十二五规划”的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十二五规划纲要”初步计划将“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指标和单位GDP二氧化碳(CO2)排放指标的5年累计下降幅度都定在16%,分解到2011年是3.5%。16%的幅度比之前市场预计的17-18%的降幅略轻。   此外,“十二五”规划还初步拟定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4项指标 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氨氧、氮氧化物累计同比下降10%。   “十一五”规划要求,把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   与此对比,节能减排指标“十二五”时期的降低幅度有所降低,而主要污染物排放降幅未变。   需要指出的是,在“十二五”规划中,单位GDP二氧化碳(CO2)排放指标,氨氧、氮氧化物三个指标为此次新纳入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   中国政府此前提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 45%。在这一承诺背景下,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5月在各省(区、市)节能主管部门节能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指出,发改委将研究建立节能减排“倒逼”机制和长效机制,在“十二五”规划中既要纳入GDP能耗下降指标,也要纳入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标。   污染物指标方面,环保部部长周生贤11月曾撰文称,为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将增加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种类,把主要污染物由两项扩大到四项,即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近年来,二氧化硫在得到控制的同时,氮氧化物却超过二氧化硫成为主要空气污染物。
  • 《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09年9月2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  真:(010)66556213   附  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九年八月四日   相关新闻: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南大学冶金学院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承德钢铁集团公司   中信锦州铁合金公司   葫芦岛虹京钼业公司   陕西五洲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崇阳京钒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众瑞-固定污染源超低排放解决方案
    政策背景为了控制燃煤火电污染,国内针对火电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东部地区现役的机组通过改造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要求,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与此同时,多个省份陆续发布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地方标准,无一例外的将“超低排放”写入了排放限值。据统计,目前公布大气污染地方标准的省份有5个,分别是河南、河北、上海、山东、浙江。这些地方标准除了规定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外,也将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 30μg/m3写入到了标准中。监测难点解决方案烟尘采样→采样头组装《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测定重量法》征求意见稿中要求颗粒物采样前后对一体化采样头整体称量,采样头组装要求整体密封效果良好。众瑞ZR-L03型自动滤膜压紧器,操作简便,装配过程一键完成。烟尘采样装置ZR-3260D型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配备高负载、低噪声大流量抽气泵,可有效克服颗粒物滤膜法采样相对于滤筒采样存在阻力大的问题,配合ZR-D09ET型高湿低浓度烟尘采样管(钛合金材质),可实现超低浓度颗粒物的采样功能。烟气分析ZR-3211型便携式紫外烟气综合分析仪,采用紫外光谱差分吸收技术(DOAS)测量固定污染源排放中的SO2、NO、NO2等气体浓度,测量精度高,不受烟气中水蒸气影响,特别适合高湿低硫工况,配合ZR-D05BT型烟气预处理器使用,可实现超低工况烟气的采样和分析功能。烟气汞采样部分省份将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也写入到了地方标准中,众瑞研发生产的ZR-3700A型烟气汞综合采样器和ZR-3701型烟气总汞采样器,配合相应的采样管可实现分价态汞、气态总汞及颗粒态汞的监测。颗粒态汞和气态汞:ZR-3701烟气总汞采样系统从烟气中等速取样,取样管线的温度维持在120℃以上,以防止烟气中的汞(尤其是气态二价汞)在取样管线上凝结。烟气样品依次经过采样管、过滤器和冰浴吸收瓶箱(三个氯化钾吸收瓶、一个双氧水/硝酸吸收瓶、三个高锰酸钾/硫酸吸收瓶)。烟气样品中的颗粒态汞被过滤器(玻璃纤维滤筒)捕集,气态二价汞被前三个吸收瓶捕集,气态零价汞被后四个吸收瓶捕集。颗粒物上的汞在热解或消解之后采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吸收液中的汞被还原后使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气态汞:ZR-3700A烟气汞综合采样器兼配湿法HJ543-2009和干法EPA 30B两种采样要求1. 废气中的汞被酸性高锰酸钾溶液吸收并氧化形成汞离子,汞离子被氯化亚锡还原为原子态汞,用载气将汞蒸气从溶液中吹出带入测汞仪,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2. 通过ZR-3700A烟气汞综合采样器,从固定污染源以低流量、恒速抽取定量体积废气,使废气中气态汞有效富集在吸附管中经过碘或其它卤素及其化合物处理的活性炭材料上。采用直接热裂解原子吸收法或者其它分析方法测定吸附管中二段分隔活性炭材料中汞的含量和采样体积,计算出气态汞浓度。质控方案ZR-5410A便携式气体、粉尘、烟尘采样仪综合校准装置,内置罗茨流量计,流量直读,一套设备即可满足对空气采样器、颗粒物采样器、烟尘测试仪的流量、压力标定。
  • 2017年将建大气动态污染源排放清单
    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已成为北京市新的城市战略定位之一,《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mdash 2017年)》6日发布。该计划致力于率先形成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更好地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其中,聚焦大气治理的&ldquo 首都蓝天行动&rdquo ,成为计划确定的一号重大专项。   &ldquo 行动计划&rdquo 确定了两类共12个重大专项先期启动实施。第一类紧密围绕大气污染治理、交通管理等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攻关 第二类则是紧密围绕产业发展的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着力以技术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高端发展,构建&ldquo 高、精、尖&rdquo 的产业格局。   按照计划,到2015年,大气污染成因与传输规律研究将取得阶段性成果,推广应用7万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到2017年,将建立动态高分辨率的污染源排放清单,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准确率,推广应用20万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大气污染成因与预警预报研究,一是要开展细颗粒物(PM2.5)的污染成因、源解析、源排放清单研究,大气中氨排放现状及来源分析,以及细颗粒物对人群健康影响的研究 二是开展大气重污染监控及预警技术体系研究,开发监测仪器设备,提高重污染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 三是协助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体系。
  • 稀土污染排放环保标准即将颁布
    备受瞩目的《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有望“破茧而出”。稀土学会副秘书长张安文在28日举行的国际稀土研讨会上表示,我国稀土污染排放标准已经基本制定完毕,有望于明年正式颁布。   同时参会的原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副巡视员王彩凤在会议间隙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证实,目前该《标准》制定工作已经完成,等待审批部门最后通过,应该会很快推出。   和前期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即将出台的《标准》对于各项指标都有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张安文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其中水污染物的氨氮含量控制在15毫克/升以内,而各个地区对工业排放标准规定不同,其水污染物氨氮含量标准也有所不同。例如,太湖等生态脆弱的水污染物氨氮含量被要求控制在5毫克/升以内。   一位参与《标准》制定的行业权威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在即将出台的标准中,规定化学需氧量(C O D C r)物质在100以下,总磷限值是0.5m g/l,总α放射性(B q/L)为1,总β放射性(Bq/L)是10,其他指标将参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能耗方面,规定1吨金属消耗的标煤大约在3吨至5吨。   “《标准》非常严格,企业可能无法马上达标,因此它(《标准》)规定将给企业2年至3年时间作为缓冲期。”上述权威人士表示,企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标准要求和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加设备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稀土在冶炼等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废渣“现在很多企业没有去做这方面处理,粗略估计,污染物治理与控制要达到《标准》要求,整个行业需增加大量环保投入、提高生产工艺和成本,预计成本将增加10亿元以上。”上述人士表示。   据媒体披露,以我国稀土产品产量在15万吨为基础,全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该标准中新建企业限值计算,估计需新增环保投资11亿元,年新增环保运行费用2.8亿元,每吨产品增加生产成本1000元至1500元 若全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该标准新建企业限值,需环保投资2亿元,年环保运行费用约3000万元。   无独有偶,就在同一天商务部公布了明年第一批稀土配额。记者12月28日从商务部网站获悉,2011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额为14446吨,比2010年第一批配额的16305吨降11.4%。   “政府调整稀土出口配额,不是为了减少出口,而是因为国内稀土开发秩序混乱,我国在资源和环保上付出了沉重代价。”王彩凤在会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环保部将出台的严格《标准》,再加上国土资源部对稀土矿山开发秩序的整顿,杜绝乱采滥挖,这两方面因素作用使得国内稀土的产量自然会有序减少。   参会的多位人士认为,如果这个新标准出台并得到严格执行,将加速企业兼并重组步伐,缓解目前稀土行业产能过剩、混乱无序的局面,之前“贱卖”的局面有望发生改变。   数据显示,国内现有稀土冶炼分离产能已经超出市场需求近两倍。毫无疑问,《标准》出台意味着之前的稀土行业格局将发生很大改变“比起国家收储计划和联合定价等传言,用环保设限应该是改变稀土行业乱象非常好的手段,一方面避免了行政手段对行业干预带来的"不公平",另一方面也可以规避国外用违反W T O规则和贸易保护等理由来给国内施压。”一位华中地区稀土企业高层说。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会议上还了解到,稀土行业协会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有望明年5月推出。目前以确定的会员单位达到93家,其中包括开采和冶炼加工企业,以及科研单位和新材料企业。参与筹备工作的王彩凤表示,协会成立将协助政府,在稀土的开发、生产、对外合作中发挥助手作用,有利于加强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
  • 多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频出,LUMEX提供塞曼汞排放监测方案
    2013年以来,随着我国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雾霾天数逐年增加,其中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造成的煤烟型污染是导致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治污减霾工作的强力推进,全国对燃煤锅炉开展了超低排放改造,与此同时“煤改气”工作的推进导致燃气锅炉数量不断增长,控制燃气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迫在眉睫,再加之醇基锅炉、生物质锅炉等新型锅炉尚未有明确排放标准,原有的标准体系已不能满足管理要求。因此近来多地印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各种类型的锅炉的排放限值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包括对共排放限值的要求。广东印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44/765-2019) 日前,广东印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该标准在全省域范围执行,适用于燃煤、燃油、燃气和燃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其中对汞排放限值的要求为0.05mg/m3,具体执行时间规定如下:一是在用锅炉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是新建锅炉自2019年4月1日(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三是未实行清洁能源改造的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山东印发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19 2019年3月15日,山东近日也印发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19代替DB37/ 664—2013)》。其中对汞污染物的排放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排放浓度限制要求为0.03mg/m3,标准将于2019年9月7日实施。陕西印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 1226-2019 2018年12月29日,陕西印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锅炉和工业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等要求。其中对汞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是0.03-0.05mg/m3,该标准自2019年1月29日开始实施。一起往下看吧! LUMEX高频塞曼烟气汞解决方案 针对标准中提到的《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汞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917-2017)已于2017.12.29颁布实施,我们的测汞仪也充分参与了方法验证,LUMEX针对烟气汞排放监测需求,提供成套解决方案。独特优势:采用高频塞曼背景校正技术:高选择性和灵敏度、抗干扰性强;现场便携检测:可直接野外便携检测样品中汞含量;操作简单:主机直接实时检测气体中的汞含量,复杂样品直接分析,分析结果快--1-2分钟出结果;无需金汞富集及样本前处理;高灵敏度:9.6 m光程保证灵敏性和高选择性;宽泛动态检测范围:适于高汞污染,汞含量可高达0-20000ng;独特设计满足重金属汞污染源排查;在线系统可实现无人操作监控;空气做载气,不用特殊气源; LUMEX公司是具有近30年的分析研发、生产的制造厂商,已开发拥有100多种分析方法,产品/方法用户现已遍布全球80多个国家,产品方法符合美国EPA、欧盟CE标准和中国GB/HJ等分析检测方法标准,并已通过国际ISO认证。LUMEX公司作为汞技术专家,专注于分析方法的开发和研究,为行业用户提供有效的定制化的解决方案。 (来源:LUMEX分析仪器)
  • 北京拟7月1日起分步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污染排放限值更低
    p   2月11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征求 《关于北京市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内容显示,为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京发〔2018〕16号)和《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京政发〔2018〕22号)的有关要求,北京市将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其中轻型汽油车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重型燃气和柴油车执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 /p p   《通告》所称轻型汽油车是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定义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通告》所称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是指《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定义的M2、M3、N1、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汽车。 /p p   具体来说,自2019年7月1日起,在北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轻型汽油车和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其中,轻型汽油车实施标准的具体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2/uepic/ba31f147-573c-4ec9-b670-56f3c23249e3.jpg" title=" 微信图片_20190213113820.png" alt=" 微信图片_20190213113820.png" width=" 600" height=" 284" border=" 0" vspace=" 0"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284px " / /p p   据悉,国Ⅵ标准与国V标准相比排放限值更低,提前实施国Ⅵ排放标准,对于轻型汽油车CO、HC、NMHC和NOx排放将比国V阶段降低50%左右,PM排放降低40%左右 对于重型柴油车NOx和PM将比国V阶段降低60%以上,并增加了颗粒物粒数(PN)限值要求。实施新标准将有利于提升我市机动车排放水平,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p
  • 专家解读《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p   生态环境部近日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稿(以下简称《恶臭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主任邹克华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p p    strong 问: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的必要性是什么? /strong /p p   邹克华:恶臭污染是典型的扰民污染,与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密切相关。1993年颁布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是我国恶臭管理的重要依据,在我国固定源恶臭污染物排放管理、改善人居空气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是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环境要求不断提高,GB 14554-93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当前与今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p p   一是部分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偏低。GB 14554-93实施20多年来,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对于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不断提高,标准中部分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已不能满足当前和未来人民群众对于周边生活环境的空气质量要求,有时会出现企业达标排放但公众依然有投诉的情况。 /p p   二是排放限值分区设置已不适应现在环境管理的需要。GB 14554-93标准依据1982年颁布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 3095-82)中划分的一类、二类、三类区标准,将恶臭污染物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不同区域的排污单位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GB 3095-82历经1996年第一次修订、2000年第二次修订、2012年第三次修订,标准名称修改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GB 3095-82已不能作为依据。更重要的是,恶臭污染是对于人的嗅觉感官的扰民污染,人的嗅觉通常不会因为区域的不同而产生明显的变化,对于分区执行不同排放限值的原则需要修订。 /p p   三是对污染物排放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不够。GB 14554-93中缺少对恶臭污染物排放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缺乏密闭生产、废气收集和处理以及减少无组织排放的管理规定,不能适应我国强化排污者责任、减少无组织排放方面的管理要求。 /p p   四是引用的监测分析方法有待更新。GB 14554-93中引用的部分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已经废止,一批新发布的标准分析方法没有引用到标准中,需要更新。 /p p   问:《恶臭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p p   邹克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节第八十条,《恶臭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恶臭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及其投产后的恶臭污染物排放管理。 /p p    strong 问:《恶臭标准》修改了哪些内容? /strong /p p   邹克华:与GB 14554-93相比,《恶臭标准》修订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了《恶臭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的关系。针对部分已颁布的行业标准中涉及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情况,规定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即行业标准)中规定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按其规定执行,未规定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执行《恶臭标准》 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节第八十条修改了《恶臭标准》的适用范围,从适用于“全国所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放场”修改为“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三是取消了标准分级,所有区域执行统一的浓度限值 四是加严了8种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周界浓度限值 五是不再根据排气筒高度执行不同的臭气浓度排放限值,统一执行1000的标准 六是调整了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计算方法,使用内插法计算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七是完善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和监测要求,强化了恶臭污染物排放单位的主体责任。 /p p    strong 问:《恶臭标准》的可行性如何? /strong /p p   邹克华:目前我国恶臭污染物控制技术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从掩蔽法、水洗法、吸附法逐步发展到直接燃烧法、蓄热燃烧法、催化燃烧法、冷凝法、生物法、等离子体法等,从单一的处理单元发展为多种技术组合式应用,恶臭气体的去除率较以往有了较大提高,取得较好的处理效果,这些控制技术为提高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提供了技术支撑。企业通过“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采用合理、有效的控制技术,加强自我管理,保障治理设施有效运行,按修订的标准限值要求,可以使恶臭气体排放降低到较低水平,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p p   同时,新标准将给予现有企业1-2年的过渡期,为相关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以全面达到新标准要求预留合理时间。 /p
  • 环保部发布四项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5月30日向媒体通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ldquo 倒逼&rdquo 产业转型升级,环境保护部制定并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mdash 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mdash 2014)、《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 &mdash 2014)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mdash 2014)等四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这位负责人表示,实施这4项标准可以大幅削减颗粒物(PM)、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污染,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有效防控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环境风险。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工业锅炉数量多,且主要分布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和工业区,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大。新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了燃煤锅炉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取消了按功能区和锅炉容量执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规定,以及燃煤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限值,提高了各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同时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严于本标准或地方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执行新标准后,颗粒物将削减66万吨,二氧化硫将削减314万吨。   这位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我国垃圾焚烧处理规模发展迅速,垃圾焚烧厂数量和处理能力日益增加,焚烧处理技术已有较大进步。同时,我国的环境管理要求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现行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环境保护的要求。新修订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规定了一氧化碳既作为运行工况指标也作为污染控制指标,明确了烟气排放在线监控要求以及焚烧炉启、停炉和事故排放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污染控制要求,其中二噁英类控制限值采用国际上最严格的0.1ngTEQ/m3。通过实施新标准,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氮氧化物可减排25%,二氧化硫可减排62%,二噁英类可减排90%。   这位负责人说,锡、锑、汞工业属于&ldquo 两高一资&rdquo 有色冶金行业,不但排放常规环境污染物,还排放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危害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新制定的《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接近发达国家的标准要求,特别排放限值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现有企业实施并达到新标准中的新建企业限值后,二氧化硫(SO2)、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年排放量将分别削减41%、47%和57%,废气中各类重金属的削减率均在65%以上。   这位负责人指出,随着非道路移动源的污染日益凸显,有必要进一步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减轻由于此类机械设备保有量和使用量的不断增长给环境带来的压力。与国二标准相比,《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加严了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进一步完善了检测方法,增加了560kW以上柴油机的控制要求和后处理系统的贵金属检测要求,修订了检测用基准柴油的技术要求等。新标准实施后,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水平进一步降低,第三阶段单机氮氧化物减排量在30%-45%左右,第四阶段单机颗粒物减排50%-94%。   这位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制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25项重点排放标准已完成20项,包括全部火电、钢铁、锅炉、水泥行业和部分有色、化工行业。今年,还将重点推进再生有色金属、石化、化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力争年内完成全部25项标准。
  • 环保部审议通过钢铁工业8项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今日(7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8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部管干部交流任职管理办法(试行)》,听取2001-2010年中国环境质量状况汇报。   会议认为,我国是钢铁生产大国,粗钢产量连续15年居世界第一,但钢铁产能过剩矛盾突出,落后产能仍占相当大的比例,污染物排放不能得到有效控制。2010年钢铁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粉尘的排放量分别占工业排放量的9.5%、6.3%、9.3%和20.7%。同时,我国还是世界上第一焦炭生产国和出口国,不仅资源消耗量大,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危害严重。为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引导钢铁、焦炭行业规范和控制污染物排放,实现节能环保要求,有必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现行的《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和《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制订新的更加适用于钢铁工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经过修订和制定形成的新的钢铁工业系列污染物排放标准,覆盖了从铁矿石采选、金属冶炼到最终形成产品的全过程环境管理,设置的污染物控制项目更加全面,控制要求更加严格,标准中的控制限值也均有成熟、可靠的控制技术。焦化工业排放标准涵盖了对国内所有焦炉及生产过程排污环节的环境管理。钢铁、焦化工业系列新标准的实施,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进步,落实企业减排责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都具有积极意义。会议决定,钢铁工业系列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8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施。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干部交流轮岗,进一步提高能力和素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环境保护部部管干部交流任职管理办法》是十分必要的。《办法》共七章三十五条,明确了干部交流任职的原则、对象、形式、纪律、交流待遇,以及组织实施等事项。会议决定,《环境保护部部管干部交流任职管理办法》经进一步修改后施行。   会议听取了2001-2010年中国环境质量状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在认真梳理10年来监测数据的基础上,客观、准确地分析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更好地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维护和满足公众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监督权。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张力军、吴晓青、周建、李干杰,纪检组长傅雯娟,党组成员何捷,总工程师万本太出席会议。   机关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 环境保护部发布11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年 第26号 关于发布《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1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1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 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 三、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1—2008) 四、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2—2008) 五、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3—2008) 六、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4—2008) 七、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2008) 八、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6—2008) 九、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7—2008) 十、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 十一、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1)废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质检总局孙晓康会签)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 环保部发布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项排放标准,共同构成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系列标准,新标准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新标准将提高纺织行业的环保准入门槛,有利于减少水污染物排放,促进纺织工业可持续和健康发展。“4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力促进纺织工业污染物的减排。现有企业实施并达到第二阶段的排放限值后,污染物的排放量将大幅度削减,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与2010年相比,削减比例预计将分别达到68%和70%,环境效益显著。”   污染还是老大难   排放量位居工业行业第4位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我国是世界最大的纺织品生产和加工基地,目前我国棉纱、棉布、呢绒、丝织品、化纤产品和服装等主要产品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是纺织生产加工大国。2011年,纺织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33491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3.9%。但是,目前我国纺织加工仍以中低档产品为主,产品附加值较低,而企业以中小型规模为主,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由于新产品、新染化料、新工艺的开发,在质量、生产效率、节水效率提高的同时,纺织工业废水中污染物的浓度也大幅提高,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2010年,纺织工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30.1万吨和1.7万吨,分别占工业排放总量的8.3%和7.1%,均居第4位。   随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加快推进,对纺织工业在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减轻环境影响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有效控制纺织工业污染物排放,在《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大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提高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削减比例较2010年不低于10%的规划目标。同时,新出台的《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染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染行业准入条件》等行业规划与政策也对纺织工业的环境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   新标准提了哪些新要求?   形成行业全过程环境控制,收紧排放限值   “为更好地适应‘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大纺织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1992)进行修订,同时新制订缫丝工业、毛纺工业以及麻纺工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十分必要的。“这位负责人说。   他告诉记者,在原标准体系设置中,除纺织染整工业执行单独的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外,缫丝、毛纺、麻纺等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仅有化学需氧量和BOD5两项指标对洗毛废水和苎麻脱胶废水有单独的规定,其余指标均执行统一的排放限值,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行业特征污染物没有得到充分识别,排放控制针对性不强,差异难以体现。   新发布的4项标准全面覆盖了我国天然纤维纺织生产加工过程,形成行业全过程环境控制,其中纺织染整标准主要控制棉的前处理以及棉、麻、毛、丝以及化纤的染整工艺过程中的水污染物排放 缫丝标准、毛纺标准、麻纺标准主要分别控制蚕茧加工缫制成丝工艺过程、洗毛工艺过程和麻脱胶工艺过程的水污染物排放。“体系设置更加清晰、完善,对行业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更具针对性。”   在排放控制要求上,新出台的系列标准也总体提高了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其中,新修订的《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较原标准较大程度收紧了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及氨氮等指标的排放限值,同时,针对环境敏感地区制定了更为严格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设置了间接排放限值以加强对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废水的监督管理。   针对纺织染整行业在印染、漂白等工序的污染物产生情况,新标准保留了原标准中硫化物、苯胺类、六价铬、二氧化氯等特征指标,并进一步收紧了排放限值。同时,增设了可吸附有机卤素(AOX)指标,加强对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控制,防范环境风险。此外,为强化对水体富营养化的控制,新标准增设了总氮、总磷指标,满足环境管理的需求。   新制订的缫丝、毛纺、麻纺工业3项标准,均针对各类纤维生产加工的特点,识别了特征污染物,并不同程度提高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新标准中,指标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促进污染防治技术水平的提升。4项标准中均设置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这一指标的设置一方面可以防止稀释排放,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促进企业节约用水,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在《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1992)中,设置的最高允许排水量通过加工每百米布排放的水量来表示,这使得加工不同幅宽、不同厚度的产品执行的限值一样,新修订的标准则采用吨产品排水量进行表示。   每个行业该做哪些调整?   每个控制限值都有成熟可靠技术,对现有企业设置过渡期   针对业界担心的技术可行性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制订中的每一个控制限值均有对应成熟、可靠的控制技术。   纺织染整工业废水在普通生化处理的基础上加强预处理及后续深度处理,可以满足新修订标准的要求。缫丝工业通过推广使用废水深度净化循环技术,毛纺工业通过推广应用羊毛脂提取工艺技术,麻纺工业通过有效的物理化学预处理及深度处理,均可以达到新标准的排放限值。同时,新标准的发布实施也将进一步促进纺织工业污染防治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促进相关环保产业的发展。   从环境管理的角度,新标准将分步实施。对新建企业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对现有企业设置了合理的过渡期,要求在2015年1月1日达到新建企业的污染控制水平。另外,考虑到柞蚕缫丝的地区分布和生产工艺特点,对现有柞蚕缫丝企业的污染物控制要求给予放宽,规定现有柞蚕缫丝企业仅执行标准第一阶段限值,并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既考虑了新老污染源的区别,又考虑了工艺特点、技术进步和产业优化升级,体现了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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