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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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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磅规定!院士退出机制明确
    2024年7月9日,为了改进院士遴选机制、维护院士称号纯洁性,《中国工程院章程》再次修订发布,明确了院士的增选机制和退出机制。笔者特别整理出重要概括信息供大家了解: 院士退出机制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资深院士称号,资深院士不担任院及学部的领导职务,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可以参加院士会议及咨询、评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其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规定,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后,即为自动放弃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影响院士群体和中国工程院声誉时,应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院士本人提出辞去院士称号的辞呈,经主席团审查认可后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外籍院士如出现严重的科学道德或危害中国国家利益等问题,由主席团审议,撤销其外籍院士称号。 院士增选机制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后进行,并由主席团决定。院士候选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名:(1)本院院士直接提名候选人。(2)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过遴选,提名候选人。(3)主席团可根据国家需要设置特别提名机制。不受理个人申请院士候选人。中国工程院组织外部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出的候选人提交院士大会,由全体院士按20%差额无记名投票选出新增选院士。参加大会选举的院士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赞同票数超过投票院士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按各学部增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序当选。外籍院士增选与国内院士增选同期进行。外籍院士候选人由本院院士提名。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由院主席团经过讨论并实行无记名投票确定。外籍院士由全体院士会议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投票院士半数以上赞成的候选人当选。外籍院士不参加选举活动。外籍院士如取得了中国国籍,可按程序转为本院院士,并享有同等义务、权利及有关待遇。原文如下:中国工程院章程(2024年6月25日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修订通过)第一章&ensp &ensp 总则&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一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是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由院士组成,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致力于促进工程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地开展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的职能和任务&ensp &ensp &ensp &ensp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组织研究、讨论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重大、关键性问题,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对工程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出报告和建议;&ensp &ensp &ensp &ensp 2.对国家重要工程科学技术问题组织开展战略性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接受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对重大工程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方案及其实施提供咨询与评估;&ensp &ensp &ensp &ensp 3.促进全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团结与合作,推动我国工程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和工程科学技术队伍建设,激励优秀人才成长;&ensp &ensp &ensp &ensp 4.组织开展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参加相应的国际组织和有关国际学术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5.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先进科学文化,维护科学道德尊严,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第二章&ensp &ensp 院士&ensp &ensp &ensp &ensp 第四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院士由选举产生。&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五条&ensp &ensp 院士的标准和条件&ensp &ensp &ensp &ensp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院士。&ensp &ensp &ensp &ensp 第六条&ensp &ensp 院士的义务和权利&ensp &ensp &ensp &ensp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遵守本章程;提倡科学精神,积极促进工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努力创新,不断作出成绩;弘扬科学家精神,维护科学道德;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争鸣;做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表率,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表率,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表率,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表率;积极培养人才,推动工程科学技术队伍建设;参加中国工程院及学部的活动,承担中国工程院及学部组织的咨询、评议与评估任务,促进工程科学技术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参与科普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对国家工程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决策有建议权;对院士候选人和外籍院士候选人有提名权;在院士会议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受有关待遇。&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七条&ensp &ensp 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资深院士称号。资深院士不担任院及学部的领导职务,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可以参加院士会议及咨询、评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第八条&ensp &ensp 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后进行,并由主席团决定。每次的增选院士名额,由主席团讨论决定。&ensp &ensp &ensp &ensp 第九条&ensp &ensp 院士候选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名:&ensp &ensp &ensp &ensp 1.本院院士直接提名候选人。&ensp &ensp &ensp &ensp 2.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过遴选,提名候选人。&ensp &ensp &ensp &ensp 主席团可根据国家需要设置特别提名机制。&ensp &ensp &ensp &ensp 不受理个人申请院士候选人。&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组织外部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出的候选人提交院士大会,由全体院士按20%差额无记名投票选出新增选院士。参加大会选举的院士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赞同票数超过投票院士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按各学部增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序当选。&ensp &ensp &ensp &ensp 选举结果经院党组审核、主席团审议通过,报党中央、国务院备案,适时向全体院士通报并正式公布。&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一条&ensp &ens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其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规定,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后,即为自动放弃院士称号。&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二条&ensp &ensp 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影响院士群体和中国工程院声誉时,应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三条&ensp &ensp 院士本人提出辞去院士称号的辞呈,经主席团审查认可后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第三章&ensp &ensp 外籍院士&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四条&ensp &ensp 具有很高的工程科学技术水平和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作出贡献或在促进我国工程科学技术界国际交往方面有重要作用的外国籍专家、学者,可被提名并当选为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以下简称外籍院士)。&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五条&ensp &ensp 外籍院士增选与国内院士增选同期进行。外籍院士候选人由本院院士提名。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由院主席团经过讨论并实行无记名投票确定。外籍院士由全体院士会议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投票院士半数以上赞成的候选人当选。&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六条&ensp &ensp 外籍院士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和本院工作有建议权;可应邀出席本院及学部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学术活动,可获得本院赠送的出版物。外籍院士不参加选举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七条&ensp &ensp 外籍院士如取得了中国国籍,可按程序转为本院院士,并享有同等义务、权利及有关待遇。&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八条&ensp &ensp 外籍院士如出现严重的科学道德或危害中国国家利益等问题,由主席团审议,撤销其外籍院士称号。第四章&ensp &ensp 院士大会&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九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院士大会,是中国工程院的最高权力机关。院士大会原则上每逢公历双年份6月举行。&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条&ensp &ensp 院士大会的职能&ensp &ensp &ensp &ensp 1.审议并批准中国工程院主席团的工作报告;&ensp &ensp &ensp &ensp 2.修订《中国工程院章程》;&ensp &ensp &ensp &ensp 3.决定学部的设置与调整;&ensp &ensp &ensp &ensp 4.选举院长、副院长及若干名主席团成员;&ensp &ensp &ensp &ensp 5.开展学术活动,讨论重大工程科学技术问题;&ensp &ensp &ensp &ensp 6.讨论、审议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提出的其他议题和议案。第五章&ensp &ensp 常设领导机构&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一条&ensp &ensp 院士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领导机构,是中国工程院主席团(简称主席团)。主席团由院长、副院长、当然成员、各学部主任和若干名经院士大会直接选举的成员组成。院长为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ensp &ensp &ensp &ensp 经院士大会直接选举的主席团成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每次至少应更换其中二分之一的人数。届中增补成员的任期,不计为连任次数。&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二条&ensp &ensp 主席团的职能&ensp &ensp &ensp &ensp 1.决定召开并主持院士大会;&ensp &ensp &ensp &ensp 2.审议并决定院士大会议程和议案;&ensp &ensp &ensp &ensp 3.审定学部名称及其相应的学科归属;&ensp &ensp &ensp &ensp 4.批准各学部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主任、副主任任职;&ensp &ensp &ensp &ensp 5.任免秘书长和副秘书长;&ensp &ensp &ensp &ensp 6.决定增选院士的名额,审议通过院士选举结果;&ensp &ensp &ensp &ensp 7.讨论并投票表决确定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ensp &ensp &ensp &ensp 8.审查和批准撤销院士称号的决定;&ensp &ensp &ensp &ensp 9.讨论并通过中国工程院发展规划、工作纲要;&ensp &ensp &ensp &ensp 10.根据需要,决定设立跨学部的常设或临时性的专门委员会;&ensp &ensp &ensp &ensp 11.院党组和院士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能。&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三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设立院常务会议制度,研究、贯彻和执行院士大会、主席团会议和院党组的决议和决定。院常务会议由院长主持,副院长和秘书长、副秘书长参加,必要时请学部主任出席。院常务会议不定期举行。&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四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院长为法定代表人。中国工程院设院长一人,副院长若干人。院长负责全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院长、副院长由院士大会在本院院士中选举产生,并由国务院任命,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ensp &ensp &ensp &ensp 院长、副院长离任后,可在主席团内任一届当然成员。&ensp &ensp &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院长、副院长处理日常事务和协调院内办事机构的工作。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院长提名,经主席团通过并任命,可由非院士担任。由院士担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的,作为当然成员,参加主席团会议;由非院士担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列席主席团会议。&ensp &ensp &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承办日常工作。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可设立二级机构。第六章&ensp &ensp 学部&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五条&ensp &ensp 根据工程科学技术的类别和需要,设立若干学部。&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六条&ensp &ensp 学部的设置与调整由院士大会投票表决,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不少于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有效;获得赞同票不少于投票院士人数三分之二时,可作出决定。&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七条&ensp &ensp 学部全体院士会议选举11至15名常务委员,组成学部常务委员会,负责本学部工作和主持学部全体院士会议。学部常务委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学部常务委员会每次换届至少应更换三分之一的成员。届中增补委员的任期,不计为连任次数。&ensp &ensp &ensp &ensp 学部常务委员会从本学部常务委员中,推选学部主任1人、副主任2至3人,必要时可设常务副主任。&ensp &ensp &ensp &ensp 学部常务委员和主任、副主任,由主席团批准任职。&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八条&ensp &ensp 学部的职能和任务&ensp &ensp &ensp &ensp 1.根据中国工程院的职能和任务,结合本学部特点,组织院士开展咨询、评议工作,提出报告和建议;&ensp &ensp &ensp &ensp 2.根据国内外发展趋势,组织对重要工程科学技术问题进行研讨,提出发展动态和研究报告;&ensp &ensp &ensp &ensp 3.接受委托,组织对相关工程科学技术问题进行调研、评议和咨询;&ensp &ensp &ensp &ensp 4.开展学术活动,举行学术会议;&ensp &ensp &ensp &ensp 5.开展院士增选工作;&ensp &ensp &ensp &ensp 6.审议学部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九条&ensp &ensp 根据需要,学部内可设立若干专业组。第七章&ensp &ensp 专门委员会&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条&ensp &ensp 为加强对中国工程院某一方面工作的领导,设立跨学部的专门委员会,组织研究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相关事项、承担主席团交办的任务。&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一条&ensp &ensp 专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成员由院常务会议和各学部推荐的相关院士、专家组成,由主席团批准任职。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四年,可连任一次。届中增补委员的任期,不计为连任次数。第八章&ensp &ensp 出版物&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二条&ensp &ensp 编辑出版反映工程科技进展与成就、体现工程科技战略研究成果、弘扬院士科学家精神的期刊、书籍等出版物。第九章&ensp &ensp 经费和财务管理&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三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的经费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拨款、承担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社会捐赠以及其他经费。&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四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按照国家财政制度执行财务管理,并纳入中央部门预算决算管理,定期向国家财政部门报告,同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第十章&ensp &ensp 附则&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五条&ensp &ensp 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中、外知名人士,以适当的方式予以表彰或奖励。&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六条&ensp &ensp 除有特别规定外,院士大会、主席团会议及各学部全体院士会议、学部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人数超过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为法定人数,可作决议;决议在付诸表决时,以超过投票院士半数以上赞成的表决通过(包括与会表决和使用传真、信函等方式表决)。&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七条&ensp &ensp 可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由主席团批准实施。&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八条&ensp &ensp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建立退出机制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9/uepic/f8be0f32-aa07-4c36-97a6-d18d93d32d89.jpg" title=" 1.jpg" alt=" 1.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 重点支持在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国家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特色优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等设立岗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 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左右,聘期为5年;讲座教授50名左右,聘期为3年;青年学者300名左右,聘期为3年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 特聘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讲座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青年学者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 建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退出机制 /p p br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教党〔2018〕51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加强新时代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我部制定了《“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校实际,认真做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中共教育部党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8年9月21日 /p p br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一章 总 则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建设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形成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根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中央文件,制定本办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引领性工程,是吸引集聚德才兼备、矢志爱国奉献、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的重要举措,是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协同推进,统筹实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遵循强化政治引领、突出立德树人、服务国家战略、坚持创新导向、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向改革倾斜、向一流倾斜、向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向青年倾斜、向哲学社会科学倾斜,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发挥育才引才用才标杆作用,为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建设教育强国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四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行岗位聘任制,支持高等学校(简称高校,下同)设置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特聘教授、青年学者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实施,中西部、东北地区的范围参照《中西部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执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五条 教育部组织专家,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突出“高精尖缺”需求,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编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岗位指南,作为岗位设置、选才用才的重要指引和依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六条 长江学者岗位设置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导向,与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相结合,重点支持在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国家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特色优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等设立岗位。加大向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力度,支持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经济发展与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学科等设立岗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七条 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左右,聘期为5年;讲座教授50名左右,聘期为3年;青年学者300名左右,聘期为3年。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八条 教育部授予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长江学者”称号,授予青年学者“青年长江学者”称号,在聘期内享受奖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支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章 基本条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九条 特聘教授基本条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具有扎实学识,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特别优秀的副教授或相应职务者也可申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五)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推荐的人选年龄放宽2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六)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当在签订聘任合同后6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担任现职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者和聘任不满两年的青年学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条 讲座教授基本条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当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或相应职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65周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五)每年在国内受聘高校工作累计2个月以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一条 青年学者基本条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锐意创新,敢为人先,开拓进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创新发展潜力大,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当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五)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六)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当在签订聘任合同后6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担任现职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章 岗位职责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二条 特聘教授岗位职责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在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肩负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要充分发挥教学示范、科研模范和师德师风典范作用,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以扎实学识和前沿研究支撑高水平教学,开设学科前沿课程,每学年至少高质量地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主持课程体系建设和教材编写,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带领本学科发展,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推动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学术创新团队,着力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教学科研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加强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深入研究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积极探索关系人类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在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大科学中心、国际科技创新基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国家高端智库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五)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与公共决策、制度设计、新型智库建设等深度融合。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六)积极组织各类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主持国际合作项目,担任国际性学术组织和国际一流期刊重要核心职务,积极牵头或参与创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组织和高水平学术会议,提升本学科在国际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三条 讲座教授岗位职责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应聘高校的相关规定,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开设国际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建议,促进本学科进入国际学术前沿。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积极参与组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团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五)积极推动国内高校与海外高水平大学等学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向国内高校推荐海外优秀人才,向海外著名高校和国际组织推荐国内优秀人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四条 青年学者岗位职责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在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肩负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要充分发挥教学示范、科研模范和师德师风典范作用,做“四有”好老师,在青年教师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和课程体系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积极探索学科前沿问题,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思路提供重要建议,协助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参与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创新团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大科学中心、国际科技创新基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国家高端智库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五)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与公共决策、制度设计、新型智库建设等深度融合。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六)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承担国际合作项目,担任国际性学术组织和期刊职务,提升本学科在国际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四章 遴选聘任程序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五条 教育部统一部署遴选聘任工作,一般每年一次。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坚持立德树人,突出品德评价和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强化分类评价,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优化改进评审办法和评审程序,确保过程公正、结果公信。统筹人才选拔培养,避免与其他同层次人才项目重复支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六条 高校是人选推荐、聘任和管理工作的主体。高校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做好队伍建设规划和人选推荐工作,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要对推荐人选档案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推荐工作进行监督,对推荐人选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核。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七条 高校合理设置招聘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加大海外招聘力度。鼓励东部地区优秀人才到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应聘,东部地区高校不得招聘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人选。从国内其他高校招聘候选人的,需由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八条 高校学术委员会或其授权的学术组织对本校候选人进行学术水平评价,报学校审定后推荐。学术评价要坚持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帽子等倾向。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九条 拟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应当在校内公示至少一周。正式推荐人选中存在被实名举报的,高校党委经调查核实,不存在所举报问题的,应将有关举报材料及调查结论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教育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条 教育部对高校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后提出建议人选。评审程序为: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同行专家会议评审、公示、评审委员会评审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一条 在公示期间,建议人选被实名举报的,由推荐高校党委组织调查,调查工作要发挥校内外同行专家作用,确保公平公正。调查结果报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评审委员会审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二条 高校与拟聘任人选签订聘任合同,聘任起始时间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并报教育部备案。聘任合同应根据本办法明确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聘专家的岗位目标及工作任务、违约情形及责任等内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根据高校与受聘者签订合同的情况,公布年度聘任结果、颁发证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五章 关心支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四条 特聘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讲座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青年学者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高校每年将受聘专家实际在岗和履职情况报教育部,教育部检查评估后按标准颁发奖金。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五条 教育部和高校党委要加强对受聘专家的思想引领和团结服务,将受聘专家纳入党委重点联系专家范围,定期组织国情研修,开展座谈、咨询、慰问等活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六条 高校要完善支持政策,按照聘任合同,落实研究生招生指标、科研经费、办公实验用房等具体配套支持措施,为受聘专家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要积极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支持受聘专家组建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受聘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七条 教育部支持高校举办长江学者论坛或研讨会,推动长江学者间的交流与合作。各地方、各高校要鼓励和支持受聘专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志愿服务,充分发挥长江学者群体作为专家智囊团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八条 高校要关心受聘专家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体检,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要及时了解受聘专家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注重人文关怀、强化服务保障,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营造舒心的发展环境。要加大力度,广泛宣传表彰爱国报国、为党和人民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受聘专家,在广大教师中大力弘扬爱国奉献精神。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六章 管理考核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九条 高校要切实履行用人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聘期考核,对涉及长江学者的重要事项须及时报告教育部。聘任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高校要切实落实支持条件,受聘专家要重诺守信,履职尽责。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条 特聘教授实行中期履职报告和聘期考核制度,讲座教授、青年学者实行聘期考核制度。高校依据聘任合同对受聘专家实行聘期管理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育部。教育部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督促高校严格规范实施考核。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一条 聘期内受聘专家(讲座教授除外)人事关系应在聘任高校。从东部地区应聘到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的,人事关系原则上转入聘任高校。情况特殊、确实无法调入的,由专家本人提出申请,经原单位与聘任高校协商一致,报教育部审核同意后,人事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但聘期内必须全职在聘任高校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二条 受聘专家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校终止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并报教育部停发奖金: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因组织需要等特殊情况调离受聘岗位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因工作需要担任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三条 建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退出机制,依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聘任合同,本人提出退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可以主动退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有下列违约情形的,应当解约退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聘期内违规离岗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聘期内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到岗工作或到岗时间不足、经督促提醒仍不履约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 聘期考核不合格,且本人不主动退出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有下列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强制退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4.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四条 主动退出的,由受聘者本人向聘任高校提出书面申请,高校同意后报教育部备案实施;解约和强制退出的,由高校向受聘者发出通知书,受聘者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学校复核后提出最终意见报教育部批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五条 退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由教育部撤销称号。聘期尚未结束的,聘任高校应解除与其签订的长江学者聘任合同。主动退出和解约退出的,停发奖金并视合同履行情况追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奖金;强制退出的,取消入选资格,停发奖金并追回全部已发放奖金。解约退出的,自退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申报国家、各部委高层次人才计划和荣誉称号;强制退出的,不得再申报各类人才计划和荣誉称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六条 高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部将对高校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停止下一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推荐资格: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或出具虚假材料,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对严重违规行为失察或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置不力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违规引进人才,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其他应取消推荐资格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七条 “长江学者”“青年长江学者”是学术性、荣誉性称号,避免与物质利益简单、直接挂钩。入选者应珍惜荣誉、严格自律。聘期结束后,不得再使用称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七章 附 则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11年12月15日印发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同时废止。 /p p br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 /p
  • 中科院通过院士章程修订稿 改革院士遴选退出等机制
    中科院大会6月12日表决通过新章程。在院士遴选方面,新章程取消了一些机构的推荐资格,增加了全体院士投票终选环节。新章程还规定:当院士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不端、损害院士群体和学部声誉时,劝其放弃院士称号 特别严重的撤销院士称号。   《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自1992年制订后,经过7次修订。此次修改前,2008年版本的章程曾规定:国内各有关科学技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中国科协所属一级学会可以推荐候选人。此次这一条被删去 还新加了规定:新当选院士由具有投票权的全体院士投票产生。   另外,旧版本章程规定:&ldquo 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或丧失科学道德,违背院士标准,有不少于5名院士书面提议,要求撤销其院士称号时,由其所在学部常务委员会受理并审议后,通过本学部全体院士投票表决,可做出撤销其院士称号的决定。做出此项决定时,参加投票表决的院士人数,不得少于本学部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赞同撤销其院士称号的票数不得少于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该项决定,需经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审查批准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rdquo   新章程中,这一条被修订为&ldquo 当院士个人行为严重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严重不端、严重损害院士群体和学部声誉,劝其放弃院士称号。上述情节特别严重的,以及危害国家利益,触犯国家法律的,撤销其院士称号。&rdquo   中科院表示将依据新的章程修订和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据中科院介绍,从当前实际情况看,院士称号的学术性、荣誉性受到了复杂的外部因素的影响,院士增选也受到非学术因素的干扰。这次修订主要涉及原章程的第二章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内容。修订意在为改革院士遴选制度、优化学科布局和年龄结构,健全退出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
  • 院士体制改革 推行退休退出制度
    烟草院士谢剑平劝而不退,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ldquo 花2300万评院士&rdquo ,每每有关于院士的负面消息披露,总伴随改革院士制度的呼声,但鲜有官方回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内容中,中央首次提出&ldquo 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rdquo &ldquo 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rdquo 。   观点   当前在院士遴选问题上有两个&ldquo 瘟疫&rdquo ,首先是公关,其次是投诉。   从退出制度方面加强对院士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这是有积极意义的。   如果院士只是学术头衔和荣誉,不与利益挂钩,没有学术特权,那么年龄和终身制都不是问题。   院士退休和退出制   改革内容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   整合科技规划和资源,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依照规定应该开放的一律对社会开放。建立创新调查制度和创新报告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国家科研资源管理和项目评价机制。   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解读   选院士过程有两个瘟疫   原军事医学科学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秦伯益表示,院士制度已积攒很多问题,到了该解决的时候,此次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改革的方向,对进一步提高院士队伍的素质,完善学科布局、人员结构等,都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针对院士遴选和退出这&ldquo 一进一出&rdquo 两大问题,秦伯益指出,当前在院士遴选问题上有两个&ldquo 瘟疫&rdquo ,首先是公关,&ldquo 现在几乎没有人不公关,有些院士候选人不想公关的,也被绑架公关,因为不公关就吃亏&rdquo 其次是投诉,&ldquo 现在陷入非常尴尬的情况,不投诉申请人就自己吹嘘,一投诉就种种恶意投诉&rdquo 。   职务终身制无人愿退休   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在秦伯益看来也切中要害。秦伯益指出,院士是终身荣誉,但并不意味着其在本单位的工作终身不退休,但目前的情况却是荣誉终身、职务也终身。   秦伯益是中国科学院、工程院两院第一个主动提出退休的人,在他退休后的近10年间,几乎无人再主动提出退休,即使老了干不了了,也依然保留职务。   在退出问题上,秦伯益提到,尽管院士有过被除名,但主要是出于政治问题,鲜有因学术问题被处分的,仅有的几例也是内部通报。   未触及根本应去利益化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昨天撰文指出,相对于此前院士没有退出机制实行&ldquo 终身制&rdquo 来说,这一改革会让当选院士感受&ldquo 淘汰&rdquo 的压力,防止院士一直掌握最高学术权力,有进步意义。   但熊丙奇认为,这并未触及院士管理体制改革根本,因为中国院士制度的核心问题是院士利益化,因此改革的关键是取消院士的经济待遇和学术待遇,让院士回归学术头衔和学术荣誉。   熊丙奇指出,如果院士只是学术头衔和荣誉,不与利益挂钩,没有学术特权,那么年龄和终身制都不是问题,因为当选后院士仍和其他学者一样平等竞争,进行学术研究。   惩学术不端有积极意义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所长王扬宗指出,当前院士有各种隐性的权利,科技界的权利结构失衡才是迫切需要改革的问题。王扬宗分析,此次意在从退休制度方面一视同仁,不给院士特殊权利,从退出制度方面加强对院士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这是有积极意义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指出,现今中国把院士变成了学术界的&ldquo 爵位&rdquo ,真正变革应该让学术的归学术,按照国际惯例,让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变成非政府机构,让院士&ldquo 跟作家协会会员一样&rdquo 。   相关新闻   熊丙奇:院士管理体制改革关键在去利益化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全文发布,《决定》指出,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这被认为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ldquo 亮点&rdquo 之一。客观而言,相对于此前院士没有退出机制,实行&ldquo 终身制&rdquo 来说,这一改革有进步意义,会让当选院士感受&ldquo 淘汰&rdquo 的压力,也防止院士一直掌握最高学术权力。   但是,这却不是触及根本的院士管理体制改革。我国院士制度的核心问题是院士利益化&mdash &mdash 院士本来是最高学术荣誉,现在却与具体的经济利益和学术利益挂钩,某人当选院士之后,这不但是单位的荣耀,个人也可获得各种好处,包括津贴、社会福利,更重要的学术话语权,从当选起,就一直处在学术顶端,是重大课题的当然负责人和各种评审的牵头人,这导致院士评审、院士管理都存在严重问题,比如&ldquo 跑要&rdquo 公关现象、院士四处兼职、学术腐败等。有的院士非但没有起到学术表率作用,反而败坏学术风气,改革院士制度势在必行。张曙光案曝出其受贿2000万用于&ldquo 跑要&rdquo 院士,折射出当选院士极为可观的利益。   近年来,针对院士当选年龄过大、终身制等问题,舆论提出过年轻化、建立退出机制的建议。但其实,如果院士只是学术头衔、学术荣誉,不与学术利益挂钩,年龄和终身制,其实不是什么问题。只要学者符合当选的条件,什么时候当选都可以,因为当选之后,他还是和其他学者一样平等竞争进行学术研究,没有学术特权 同时,终身荣誉也没有问题,因为这就是荣誉而已。   之所以年龄成为一个问题,是因为当选者拥有学术特权,如果年龄大,没有科研创造活力,这令大家忧虑 而一直不退休,更让早就度过学术黄金期的老学者一直占据学术舞台。在欧美等国,院士就是学术荣誉,与利益毫无关系,甚至有的还要求院士缴纳会费,于是不存在院士的年龄和终身制等问题,科学院等机构因其学术声誉而获得尊重。   所以院士管理改革的关键,是应该实行院士去利益化,即取消院士的经济待遇和学术待遇,将院士回归学术头衔和学术荣誉。这才能让科学院、工程院成为真正的学术共同体,而不是异化为利益共同体。   那么,谁来推动这一改革?从利益角度分析,由科学院、工程院自身进行改革,是十分困难的,可以说,其本身就是既得利益者,只有发动全体教授、学者的力量,按照学术共同体的属性,重新制订科学院、工程院章程,同时按照此次《决定》提到的取消学术机构的行政级别,让中科院、工程院不再有行政级别,才是对院士管理制度进行根本改革,这样才能重树院士的学术声誉。
  • 重磅!院士退出制度,定了!
    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为防止院士队伍中的不正之风,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重拳出击,效果显现。据不完全统计,已有6名院士被撤销院士称号。在2023年度院士增选过程中,候选人公示阶段取消存在违规问题的5名候选人资格,在院士大会期间处置涉及22名有效候选人的突发重大举报线索。为了改进院士遴选机制、维护院士称号纯洁性,2024年7月9日,《中国工程院章程》再次修订发布,明确了院士的增选机制和退出机制,具体如下:一、院士增选机制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后进行,并由主席团决定。院士候选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名:(1)本院院士直接提名候选人。(2)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过遴选,提名候选人。(3)主席团可根据国家需要设置特别提名机制。不受理个人申请院士候选人。中国工程院组织外部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出的候选人提交院士大会,由全体院士按20%差额无记名投票选出新增选院士。参加大会选举的院士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赞同票数超过投票院士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按各学部增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序当选。外籍院士增选与国内院士增选同期进行。外籍院士候选人由本院院士提名。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由院主席团经过讨论并实行无记名投票确定。外籍院士由全体院士会议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投票院士半数以上赞成的候选人当选。外籍院士不参加选举活动。外籍院士如取得了中国国籍,可按程序转为本院院士,并享有同等义务、权利及有关待遇。二、院士退出机制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资深院士称号,资深院士不担任院及学部的领导职务,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可以参加院士会议及咨询、评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其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规定,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后,即为自动放弃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影响院士群体和中国工程院声誉时,应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院士本人提出辞去院士称号的辞呈,经主席团审查认可后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外籍院士如出现严重的科学道德或危害中国国家利益等问题,由主席团审议,撤销其外籍院士称号。全文如下:中国工程院章程(2024年6月25日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修订通过)第一章&ensp &ensp 总则&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一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是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由院士组成,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致力于促进工程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地开展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的职能和任务&ensp &ensp &ensp &ensp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组织研究、讨论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重大、关键性问题,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对工程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出报告和建议;&ensp &ensp &ensp &ensp 2.对国家重要工程科学技术问题组织开展战略性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接受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对重大工程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方案及其实施提供咨询与评估;&ensp &ensp &ensp &ensp 3.促进全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团结与合作,推动我国工程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和工程科学技术队伍建设,激励优秀人才成长;&ensp &ensp &ensp &ensp 4.组织开展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参加相应的国际组织和有关国际学术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5.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先进科学文化,维护科学道德尊严,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第二章&ensp &ensp 院士&ensp &ensp &ensp &ensp 第四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院士由选举产生。&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五条&ensp &ensp 院士的标准和条件&ensp &ensp &ensp &ensp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院士。&ensp &ensp &ensp &ensp 第六条&ensp &ensp 院士的义务和权利&ensp &ensp &ensp &ensp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遵守本章程;提倡科学精神,积极促进工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努力创新,不断作出成绩;弘扬科学家精神,维护科学道德;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争鸣;做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表率,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表率,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表率,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表率;积极培养人才,推动工程科学技术队伍建设;参加中国工程院及学部的活动,承担中国工程院及学部组织的咨询、评议与评估任务,促进工程科学技术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参与科普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对国家工程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决策有建议权;对院士候选人和外籍院士候选人有提名权;在院士会议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受有关待遇。&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七条&ensp &ensp 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资深院士称号。资深院士不担任院及学部的领导职务,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可以参加院士会议及咨询、评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第八条&ensp &ensp 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后进行,并由主席团决定。每次的增选院士名额,由主席团讨论决定。&ensp &ensp &ensp &ensp 第九条&ensp &ensp 院士候选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名:&ensp &ensp &ensp &ensp 1.本院院士直接提名候选人。&ensp &ensp &ensp &ensp 2.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过遴选,提名候选人。&ensp &ensp &ensp &ensp 主席团可根据国家需要设置特别提名机制。&ensp &ensp &ensp &ensp 不受理个人申请院士候选人。&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组织外部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出的候选人提交院士大会,由全体院士按20%差额无记名投票选出新增选院士。参加大会选举的院士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赞同票数超过投票院士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按各学部增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序当选。&ensp &ensp &ensp &ensp 选举结果经院党组审核、主席团审议通过,报党中央、国务院备案,适时向全体院士通报并正式公布。&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一条&ensp &ens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其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规定,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后,即为自动放弃院士称号。&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二条&ensp &ensp 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影响院士群体和中国工程院声誉时,应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三条&ensp &ensp 院士本人提出辞去院士称号的辞呈,经主席团审查认可后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第三章&ensp &ensp 外籍院士&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四条&ensp &ensp 具有很高的工程科学技术水平和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作出贡献或在促进我国工程科学技术界国际交往方面有重要作用的外国籍专家、学者,可被提名并当选为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以下简称外籍院士)。&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五条&ensp &ensp 外籍院士增选与国内院士增选同期进行。外籍院士候选人由本院院士提名。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由院主席团经过讨论并实行无记名投票确定。外籍院士由全体院士会议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投票院士半数以上赞成的候选人当选。&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六条&ensp &ensp 外籍院士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和本院工作有建议权;可应邀出席本院及学部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学术活动,可获得本院赠送的出版物。外籍院士不参加选举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七条&ensp &ensp 外籍院士如取得了中国国籍,可按程序转为本院院士,并享有同等义务、权利及有关待遇。&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八条&ensp &ensp 外籍院士如出现严重的科学道德或危害中国国家利益等问题,由主席团审议,撤销其外籍院士称号。第四章&ensp &ensp 院士大会&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九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院士大会,是中国工程院的最高权力机关。院士大会原则上每逢公历双年份6月举行。&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条&ensp &ensp 院士大会的职能&ensp &ensp &ensp &ensp 1.审议并批准中国工程院主席团的工作报告;&ensp &ensp &ensp &ensp 2.修订《中国工程院章程》;&ensp &ensp &ensp &ensp 3.决定学部的设置与调整;&ensp &ensp &ensp &ensp 4.选举院长、副院长及若干名主席团成员;&ensp &ensp &ensp &ensp 5.开展学术活动,讨论重大工程科学技术问题;&ensp &ensp &ensp &ensp 6.讨论、审议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提出的其他议题和议案。第五章&ensp &ensp 常设领导机构&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一条&ensp &ensp 院士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领导机构,是中国工程院主席团(简称主席团)。主席团由院长、副院长、当然成员、各学部主任和若干名经院士大会直接选举的成员组成。院长为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ensp &ensp &ensp &ensp 经院士大会直接选举的主席团成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每次至少应更换其中二分之一的人数。届中增补成员的任期,不计为连任次数。&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二条&ensp &ensp 主席团的职能&ensp &ensp &ensp &ensp 1.决定召开并主持院士大会;&ensp &ensp &ensp &ensp 2.审议并决定院士大会议程和议案;&ensp &ensp &ensp &ensp 3.审定学部名称及其相应的学科归属;&ensp &ensp &ensp &ensp 4.批准各学部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主任、副主任任职;&ensp &ensp &ensp &ensp 5.任免秘书长和副秘书长;&ensp &ensp &ensp &ensp 6.决定增选院士的名额,审议通过院士选举结果;&ensp &ensp &ensp &ensp 7.讨论并投票表决确定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ensp &ensp &ensp &ensp 8.审查和批准撤销院士称号的决定;&ensp &ensp &ensp &ensp 9.讨论并通过中国工程院发展规划、工作纲要;&ensp &ensp &ensp &ensp 10.根据需要,决定设立跨学部的常设或临时性的专门委员会;&ensp &ensp &ensp &ensp 11.院党组和院士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能。&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三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设立院常务会议制度,研究、贯彻和执行院士大会、主席团会议和院党组的决议和决定。院常务会议由院长主持,副院长和秘书长、副秘书长参加,必要时请学部主任出席。院常务会议不定期举行。&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四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院长为法定代表人。中国工程院设院长一人,副院长若干人。院长负责全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院长、副院长由院士大会在本院院士中选举产生,并由国务院任命,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ensp &ensp &ensp &ensp 院长、副院长离任后,可在主席团内任一届当然成员。&ensp &ensp &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院长、副院长处理日常事务和协调院内办事机构的工作。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院长提名,经主席团通过并任命,可由非院士担任。由院士担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的,作为当然成员,参加主席团会议;由非院士担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列席主席团会议。&ensp &ensp &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承办日常工作。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可设立二级机构。第六章&ensp &ensp 学部&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五条&ensp &ensp 根据工程科学技术的类别和需要,设立若干学部。&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六条&ensp &ensp 学部的设置与调整由院士大会投票表决,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不少于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有效;获得赞同票不少于投票院士人数三分之二时,可作出决定。&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七条&ensp &ensp 学部全体院士会议选举11至15名常务委员,组成学部常务委员会,负责本学部工作和主持学部全体院士会议。学部常务委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学部常务委员会每次换届至少应更换三分之一的成员。届中增补委员的任期,不计为连任次数。&ensp &ensp &ensp &ensp 学部常务委员会从本学部常务委员中,推选学部主任1人、副主任2至3人,必要时可设常务副主任。&ensp &ensp &ensp &ensp 学部常务委员和主任、副主任,由主席团批准任职。&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八条&ensp &ensp 学部的职能和任务&ensp &ensp &ensp &ensp 1.根据中国工程院的职能和任务,结合本学部特点,组织院士开展咨询、评议工作,提出报告和建议;&ensp &ensp &ensp &ensp 2.根据国内外发展趋势,组织对重要工程科学技术问题进行研讨,提出发展动态和研究报告;&ensp &ensp &ensp &ensp 3.接受委托,组织对相关工程科学技术问题进行调研、评议和咨询;&ensp &ensp &ensp &ensp 4.开展学术活动,举行学术会议;&ensp &ensp &ensp &ensp 5.开展院士增选工作;&ensp &ensp &ensp &ensp 6.审议学部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九条&ensp &ensp 根据需要,学部内可设立若干专业组。第七章&ensp &ensp 专门委员会&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条&ensp &ensp 为加强对中国工程院某一方面工作的领导,设立跨学部的专门委员会,组织研究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相关事项、承担主席团交办的任务。&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一条&ensp &ensp 专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成员由院常务会议和各学部推荐的相关院士、专家组成,由主席团批准任职。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四年,可连任一次。届中增补委员的任期,不计为连任次数。第八章&ensp &ensp 出版物&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二条&ensp &ensp 编辑出版反映工程科技进展与成就、体现工程科技战略研究成果、弘扬院士科学家精神的期刊、书籍等出版物。第九章&ensp &ensp 经费和财务管理&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三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的经费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拨款、承担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社会捐赠以及其他经费。&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四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按照国家财政制度执行财务管理,并纳入中央部门预算决算管理,定期向国家财政部门报告,同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第十章&ensp &ensp 附则&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五条&ensp &ensp 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中、外知名人士,以适当的方式予以表彰或奖励。&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六条&ensp &ensp 除有特别规定外,院士大会、主席团会议及各学部全体院士会议、学部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人数超过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为法定人数,可作决议;决议在付诸表决时,以超过投票院士半数以上赞成的表决通过(包括与会表决和使用传真、信函等方式表决)。&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七条&ensp &ensp 可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由主席团批准实施。&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八条&ensp &ensp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 罗氏制药公司宣布退出RNA干涉研究领域
    罗氏公司总部位于瑞士巴塞尔,是全球最大的医药公司之一。据最新出版的《科学》杂志报道,11月下旬,罗氏宣布退出RNA干涉(RNAi)研究领域,这一决定是该公司计划裁减6%的人力即4800人的计划的一部分。   RNA干涉是一种分子生物学上由双链RNA诱发的基因沉默现象,其机制是通过阻碍特定基因的翻译或转录以抑制基因表达,阻断导致疾病的蛋白合成,因此,这种现象也被称为RNA干涉。由于在基因沉默方面具有高效性和简单性,RNA干涉有潜力应用于疾病的基因治疗,2006年的一项诺贝尔奖便授予了小RNA分子关闭特定基因的研究。   2007年7月,罗氏宣布与美国一家生物制药公司Alnyam签订总值为10亿美元的合作协议,联合开发以RNA干涉技术为基础的新药,同时,罗氏收购了Alnyam在德国的研究基地,即罗氏RNA干涉技术开发中心,获得Alnyam公司的RNA干涉技术平台的独家使用权,在4个领域开发新药,分别为肿瘤、呼吸道疾病、代谢疾病和肝脏疾病。过去3年中,罗氏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投资超过了4亿美元。   《科学》的文章指出,尽管大型制药公司紧缩财政的现状并不少见,但罗氏退出RNA干涉研究的决定仍然令人震惊,因为这一领域正获得越来越多的重视。然而,虽然RNA干涉能关闭特定基因,科学家们面临的挑战是如何用恰当的剂量将它们送入生病的组织。罗氏发言人克劳迪娅施密特说,这一领域令人着迷,但不幸的是,药物的发送点是一个障碍。她指出,罗氏位于德国库尔姆巴赫的RNAi“杰出中心”有50多位雇员,绝大多数是科学家,他们一直未能克服这个绊脚石。   最近几年,RNA干涉已成为最热门的研究领域,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以该技术为基础的新药上市。与其他制药公司一样,罗氏也曾处于紧要关头,担心RNA干涉研究不会成功,而且,即使成功了,也不可能在一两年内赢利。去年,一项用于黄斑变性治疗的大型临床试验在最后阶段失败,但仍然大约有十多个临床研究在进行之中,所针对的疾病包括癌症和哮喘等。斯坦福大学的基因治疗专家马克克莱说:“人们都在看着罗氏……大家对RNA干涉的热情减少了。”他认为,罗氏的这一决定是基因治疗领域的一个挫折,但RNA干涉依然是一个有希望的领域。   虽然科学家们在努力推进,但将RNA发送到靶标组织仍十分棘手。通过化学方法改变小RNA分子双链中的一个链,可以减少非靶标效应,但这也会导致另外的问题:这取决于RNA分子的包装和它们的“运输车”会共同以危险的方式刺激免疫系统。克莱说,这一领域的研究正步入困境,问题需要时间来解决。   目前,包括默克、诺华和武田制药等在内的大型制药公司,仍在投资RNA干涉技术的研究。
  • 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管理办法出台,建立“千人计划”入选专家退出制度
    p   近日,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印发了《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对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实施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完善统分结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br/ /p p   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实施以来,按照“边实施、边完善”思路,根据工作需要不断调整实施机制,优化项目结构,完善支持政策。为及时总结经验,整合政策资源,巩固调整优化后的新机制,中央组织部会同计划实施部门深入调研,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专家人才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两个《管理办法》。 /p p   制定《管理办法》的基本考虑是: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厘清主体责任,覆盖两个计划遴选支持管理全链条,明确各环节参与主体责任。体现有规依规、无规补缺,对退出、资格条件等已有明确规定并行之有效的予以保留,对不适宜的内容加以修订完善,对无明确规定但实践中已有成熟做法、各方认可的内容加以补充完善。突出整合集成、简明易用,通过制定办法完善已出台的文件内容,作为开展相关工作的“说明书”。注意弹性表述、留有余地,对后续支持、创新人才引进方式等探索性内容,提出原则性意见,并注意做好与各方面改革文件的衔接。 /p p   《管理办法》重点对“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项目体系、资格条件、遴选程序、服务管理、组织实施等内容作出规范,以适应更大力度实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需要。具体有几个方面的创新: /p p   一是巩固了机制调整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组织实施机制进行调整,将申报评审工作交由平台部门负责,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宏观政策上,进一步理顺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管理办法》以制度形式将机制调整成果明确固定下来。 /p p   二是完善了项目结构。计划实施以来,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项目结构,突出工作重点,有保有抑,有增有减。“千人计划”由2个项目拓展为目前8个项目。“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纳入其他项目统筹实施。《管理办法》对此予以明确。 /p p   三是修订了支持政策。《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印发后,各部门陆续出台政策措施,对科研经费、人员出国、兼职兼薪、任职管理等作出调整,体现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鲜明政策导向。两个计划原有规定有些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规定,以充分体现中央最新指示精神。 /p p   四是规范了管理服务。随着入选人数增多,人才支持、使用、流动等方面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协调小组建立“千人计划”入选专家退出制度,依规对部分专家实施退出处理 出台评审工作巡察办法,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管理办法》对这些措施予以强调。 /p p   五是加强了工作统筹。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对两个计划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在资格条件、遴选办法、支持政策等方面统一标准、加强协同,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p p   据悉,截至目前,“千人计划”已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7000余名,“万人计划”遴选支持国内高层次人才2500余名。 /p p br/ /p
  • “千人计划”入选专家不再终生制 退出制度设立
    近日,中组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家&ldquo 千人计划&rdquo 入选专家退出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已将《意见》转发院属各单位,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据悉,《意见》从明确主体责任、信守工作合同、严格退出程序和强化管理监督4个方面对退出制度提出了总体要求。   《意见》中明确了三种退出形式,一是主动退出,即专家本人提出放弃入选资格 二是劝退,对未按期到岗工作或在岗时间未达到工作合同规定要求的,用人单位进行劝退 三是取消入选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或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取消入选资格。入选专家退出后,不再保留相应工作生活待遇 获得的一次性补助和科研支持经费,视合同履行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   《意见》还对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评审部门在专家的管理、服务和监督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 “863”“973”退出历史舞台成定局
    我国科研经费蛋糕的全新切法正式出炉&mdash &mdash   &ldquo 863&rdquo &ldquo 973&rdquo 退出历史舞台成定局   今天,科技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称,政府将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对现有科技计划进行整合,其中就包括人们熟知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ldquo 863&rdquo )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ldquo 973&rdquo )。   这意味着,曾缔造过载人航天、天河系列高性能计算机、超级水稻、深海机器人等一系列科技成果的&ldquo 863&rdquo 和&ldquo 973&rdquo 等重大科技计划退出历史舞台成为定局。   早在2014年3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时,有关科研经费分配体系改革,&ldquo 973&rdquo 、&ldquo 863&rdquo 计划或被取消的说法就不胫而走,引发科技界不小的震动。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央政府的科技计划如何制定,直接关系着我国上千亿元的科研经费蛋糕如何切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设立了星火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ldquo 863&rdquo 计划、火炬计划、&ldquo 973&rdquo 计划、行业科研专项等,就是这些计划主导着科研经费蛋糕的分配。科技部科研条件和财务司司长张晓原说,这些计划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这些年,科技计划的产出与国家发展的要求相比还远远不够,很多重要领域须需真正具有标志性、带动性,能够解决制约发展&ldquo 卡脖子&rdquo 问题的重大科学技术突破。   更为重要的是,随着近些年科研投入规模的不断扩大,科研立项和经费使用中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被查、学术明星段振豪锒铛入狱等科研腐败案件一次次拷问着我国现有的科研经费分配体制。   科技部部长万钢在谈到科研腐败时曾说,&ldquo 很痛心,感到错愕愤怒&rdquo 。如今,他表示,选择此时给成绩斐然的科技计划专项资金体系做大手术,是内在隐疾和外部变化共同推动的结果。   内疾即万钢矛头所指的现有科技计划体制本身,比如,目前在我国有上百个科技计划项目,而直接管理这些项目的国家机关有40多个,管理&ldquo 九龙治水&rdquo 、财政资金&ldquo 天女散花&rdquo 现象可见一斑。&ldquo 庞杂的体系,造成了科研项目重复申报、科技计划碎片化等种种弊端。&rdquo 他说。   这种体制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科研项目多头申报、科研人员&ldquo 跑部钱进&rdquo 、项目经费缺乏监督等。中国农科院有关负责人曾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透露,该院2012年各研究所申报科研项目渠道平均多达21个,其中来源渠道最广的3个研究所分别为43个、34个和25个。   相应地,科研人员用于科学研究的时间占全部工作时间的平均比例为51%,其余时间主要用来争取项目资金,参加各类会议、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总结验收等事宜。更为严重的是,出现了一些重复低效的&ldquo 伪创新&rdquo ,比如发达国家农业科技领域的科研、转化和商业化生产的比例通常为1∶10∶100,我国则为1∶0.7∶100。   这也是万钢所说的&ldquo 外忧&rdquo 。他说,近5年来,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在全球展开,从科学到技术到产业到市场,界限越来越模糊,演进的周期越来越快,这就要求我们打破过去的各阶段思维,组织新的研发方式。   到打破各个科技计划之间壁垒的时候了。《方案》要求,政府将科技部管理的&ldquo 973&rdquo 计划、&ldquo 863&rdquo 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有关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进行整合归并,形成一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这次改革针对的是所有实行公开竞争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其资金涉及总额将占到中央财政民口科研经费一半以上。按照《方案》里的计划,到2017年,经过3年的改革过渡期,&ldquo 973&rdquo 、&ldquo 863&rdquo 计划等整合之前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分别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以及基地和人才专项。   这五类计划可避免交叉重复,张晓原说,&ldquo 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科技问题,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rdquo   &ldquo 科研经费的钱袋子真的要大动了!&rdquo 中国科学院一位研究员在听到这个改革方案后吃了一惊。他说,如果各种科技计划的合并遭到&ldquo 换汤不换药&rdquo 的诟病的话,那么政府部门将计划的管理权力交出来,则让我们意识到,我国的科技计划改革真的往前走了一步。   这一步就是,政府不再直接管理科技项目。   根据《方案》,政府将建立由科技部牵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议事规则,负责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与设置、重点任务和指南、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业机构的遴选择优等事项。而对于具体的科技项目管理,则交给&ldquo 具备条件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等改造成的规范化项目管理专业机构&rdquo 。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政府松手,将权力交给&ldquo 专业机构&rdquo ,会不会导致从&ldquo 跑部门&rdquo 到&ldquo 跑机构&rdquo 的异化?如何加强对专业机构的监管,避免权力寻租和黑箱交易?   张晓原说:&ldquo 政府并非放手不管,而是要与专业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制定规范和统一的项目评审规则。科技部、财政部定期对其履职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并且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可以说,监管力度是大大加强了。而且专业机构也是动态调整的并接受社会监督。&rdquo   随着专业机构的介入,科研经费的动态调整机制也将更加明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从立项到结项,不再是一成不变,甚至有可能被提前终止。对此,万钢明确提出,动态调整不意味着不允许失败,相反科研领域始终应该宽容失败。   在放了一部分权的同时,科技部则加强对科技计划实施绩效的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值得一提的是,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和&ldquo 黑名单&rdquo 制度,建立对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倒查机制,开展&ldquo 一案双查&rdquo ,即在查处追究有关承担单位和个人责任的同时,倒查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是否存在管理漏洞,是否有工作人员在项目管理中存在渎职或以权谋私等行为。   万钢说,希望以科技计划改革为突破口,带动科技其他方面的改革向纵深推进,从体制机制上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建立一个良好的生态系统。
  • 浙江领跑化工装置设备更新!四部门联合部署发起《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
    受限于20世纪化工装置的设计建设标准和设备制造水平,一些装置设备长期运行后腐蚀老化,安全保障能力下降,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正文如下:联合部署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提升化工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当前,我国部分上世纪建设的化工装置设备已运行较长年限,受限于当时设计建设标准和设备制造水平,一些装置设备长期运行后腐蚀老化,安全保障能力下降,加之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安全间距不足等问题,安全风险隐患叠加并进入集中暴露期。《工作方案》以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使用许可的企业为范围,对以上企业中近年来排查确定的老旧装置、压力式液化烃球罐和部分常压可燃、剧毒液体储罐,根据产业政策、安全标准、安全风险等情况明确分类治理要求,实现依法淘汰一批、有序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区、各有关中央企业总部精心组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优化政策供给,加强技术支撑和资金保障。相关部门将加大支持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加强政策宣传,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此前5月31日,浙江省台州市也发布了《浙江省石化化工装置设备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浙江省石化化工装置设备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推动石化化工产业装置设备升级,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依法依规,统筹安全、排放和能耗标准,结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按强制类和鼓励类两个类别,实施依法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准入和安全、能耗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装置设备;有序退出一批安全风险高的老旧装置设备;改造提升一批安全风险较高、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装置设备等“三个一批”措施,提升石化化工产业安全、环保和能效水平,有效推动石化化工产业升级。(二)主要目标。2024年,淘汰9套化工装置,退出6套老旧化工装置,淘汰和改造提升517台设备。到2027年,通过标准引领,分类施策,滚动推进装置设备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完成强制类装置设备淘汰任务,推动鼓励类装置设备应改尽改。二、工作任务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经营许可的企业和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对照以下要求,落实淘汰、有序退出和改造提升任务。(一)依法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标准的装置设备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按要求完成淘汰:1.装置的工艺路线或主体设备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淘汰类的。2.装置的工艺路线或主体设备列入《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38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应急厅〔2024〕86号)的。3.未经过正规设计,且未开展安全设计诊断的[未经正规设计是指:装置未经法定资质设计单位设计,企业自行设计安装使用;或设计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超资质级别或超业务范围开展项目设计;或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代替初步(或基础)设计、以初步(或基础)设计代替施工图(或详细)设计等]。4.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规定的风险基准要求,且无法整改的。5.连续停运5年以上,存在重大隐患且无法整改的。6.装置核心反应器或主要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累计监控使用时间超过3年且无法对缺陷进行处理的。7.对产品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设备和工序,推动企业制定年度改造和淘汰计划,将能效改造提升到基准水平以上,不能按期改造的予以淘汰。(二)有序退出一批安全风险高的装置设备截至2023年底,对于符合下列情况的,各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非中央企业)、有关中央企业按照总部要求,按照“一装置一策”“一设备一策”,明确退出路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间等,于2029年底前有序退出:1.2022—2023年,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确定的老旧生产装置,且投产运行30年(含)以上的。2.投产运行25年(含)以上且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式液化烃球罐。3.投产运行30年(含)以上的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常压可燃、剧毒液体储罐。属于产业链供应安全保障、社会民生保障需求、国家战略规划要求、“卡脖子”技术等情况,不能按时退出的装置和储罐,应详细说明现状和原因,由企业聘请具有工程设计综合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等第三方机构,开展全面深入的评估,安全风险受控的,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落实,并应持续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加大资金投入,优化监测监控手段,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确保安全运行。(三)改造提升一批在役装置设备1.2022—2023年,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确定的老旧生产装置中投产运行20年(含)至30年(不含)的,各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企业(非中央企业)、有关中央企业按照总部要求,逐一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复核,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分类安全改造。2.对于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使用超过20年的压力式液化烃球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关于年度检查、定期检验和安全评估(合于使用评价)的有关规定。罐区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执行《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AQ 3059-2023)。3.对于投用运行不足30年(不含)的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常压可燃、剧毒液体储罐,企业应加强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根据检查检验结果进行隐患治理和改造提升。4.按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发改产业〔2023〕723号)要求,对产品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设备和工序,依据《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251)、《乙烯装置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250)、《甲醇、乙二醇和二甲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36)、《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7)、《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40)等标准,引导企业应改尽改、应提尽提,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标杆水平。5.依据排放标准,实施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改造提升。对不能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310005)等排放标准的,推动企业实施改造提升,将排放稳定达到标准。其他装置设备由企业根据评估情况,参照本方案实施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三、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2024年6月)。省级层面完成工作部署,各地、各有关中央企业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措施,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进行广泛宣传,部署启动相关工作;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对象范围,进一步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健全淘汰、退出、改造提升的装置、设备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滚动推进(2024年7月至2027年9月)。各地、各有关中央企业组织针对每套装置、设备,制定淘汰、退出、改造提升的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实施。(三)总结巩固(2027年10月至11月)。各地、各有关中央企业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成立工作组,负责统筹推进石化化工装置设备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以石化化工装置设备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为契机,有效推动产业升级;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快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二)加大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国资委、省能源局强化政策支持力度,优化相关项目审批流程、进入化工园区和有关企业考核政策,激励引导石化化工企业主动实施装置设备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各地区要融合产业升级、安全环保、技术改造等多方面政策,优化政策供给,多渠道筹集资金。有关中央企业要积极履行央企责任,加强技术支撑和资金保障,支持做好装置设备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三)强化督导检查。省级层面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实地督促。各地跟踪督促辖区所有相关企业认真制定实施计划,加强对监控运行装置和设备的检查,强化情况通报,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企业,加强跟踪指导服务,并按季度将工作情况报省应急管理厅。本方案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新规定执行。
  • 中科院院士章程修改院士增选和退出制度
    【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修改院士增选和退出制度】中科院今天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修订稿,①取消部门单位推荐 ②新增对候选人全体院士投票终选环节 ③院士个人行为严重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严重不端、严重损害院士群体和学部声誉,劝其放弃院士称号 ④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院士称号。
  • 中国人民大学退出泰晤士QS国际大学排名?多家高校陆续退出
    近日,网传“中国人民大学退出国际大学排名”引发关注。8日,记者就网传信息进行了求证,从多个权威信源和知情人处得到证实。资料图 新华社发多位知情人表示,对于“中国人民大学退出国际大学排名”一事,校方领导层已形成共识并做出决定。该决定符合我国教育发展方向,也将成为趋势。其中,该校一有关领导透露,中国人民大学确已决定不再参加国际排名。而另一知情人表示,中国的知识体系已发展了数千年,是世界上最悠久、最丰富、最深厚的知识体系,创新性发展中华文化传统,创建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维护中国教育主权和文化主权,“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退出所谓的‘国际大学排名’,反映了中国大学、中国教育、中国文化的自主性和勇气”。记者注意到,除了中国人民大学,有消息称南京大学、兰州大学也已陆续退出“国际大学排名”。就在4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中共南京大学委员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中,南京大学校方明确,在《南京大学“十四五”规划》和《南京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整体建设方案》编制中,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均不再使用国际排名作为重要建设目标。而兰州大学一位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该校未参加过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之前泰晤士曾专门联系学校,最终决定不参加。QS之前联系学校时,报过一年数据,后来应该没有再跟进。”“大学排行榜”存争议 专家:理性看待莫被绑架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王鹏分析,对于以往的“世界大学排名”需两面性看待。一方面中国大学发展不能固步自封。在过去数十年中,通过国际交流和国际上的评价、评判体系排名,发现自身不足之处、取得长足进步。如近年来中国的综合性大学,清华、北大,包括港大为代表,在全球的大学排名逐步向前,也证明了中国高等教育水平影响力的逐步提升。反过来,虽然大家对排名认可,但其公允程度以及是否真正反映大学或学科的整体情况,还值得深思。此外,大学不仅是比学术科研,还要以社会责任感引导社会、开启民智、培养更多人才,这才是未来“双一流”高校或中国大学的发展之路。但这些在目前的大学排名指标体系中可能没有一个完全的体现,因此对国际大学排名不能完全盲目相信,中国教育也需符合中国特色、体现出中国大学的内涵。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从大学排行榜性质看,不管是国内还是国际,基本均是研究机构或媒体根据其自己对大学办学的理解设置的指标排名,因此它本身其实是对大学的一种社会评价。过去十多年来,很多高校存在着按照大学排行榜排名指标办学的问题。但这些指标和整体的排名体系一直存在争议,尤其世界大学排名需找到每一个大学可量化的共性指标和数据显性指标,如规模体量、教师中博士学位比例、研究生比例、国际生比例等,这样一来就使得大家容易重视数量而忽视质量,重视规模而忽视内涵。尤其世界大学排行榜学术性指标可能要占到50%、60%以上,导致学校要提高排名就要增加规模体量、在数量上做文章,“功利”地做论文,这也是这几年我国大学存在的问题及被社会诟病之处。此外,也存在着过度重视排行榜问题。熊丙奇说,有的大学排名提高了,但大家对其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整体风气并不满意。因此,对于排行榜应理性看待,比如学校可根据一些信息结合自身情况做决策参考,但不能围绕排行榜办学,变成“排行榜中的大学”,也不能把排行榜作为学校非常重要的办学成就加以宣传,更不要追名逐利、被排行榜绑架。“过于在意排行榜会导致排行榜机构排行乱象,反之排行榜机构为提高公信力,在指标设定和获取数据真实性时,会进一步做得更严谨,从而起到对办学更好的参考作用。”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说,世界大学排名,是各个举办单位根据自身设计的评判体系与指标权重测算并进行的一个排名,因此也各不相同,仅供有需要的人或者机构参考。一个有自主意识的大学与机构的声誉、实力与品牌影响力是长期形成的和综合性的,不会太过于注重某一排名榜单,更不会以此作为考核的依据,“中国有大学主动退出世界大学排名,说明了自主意识和主体自信的提升,会带动国内其他大学更加客观对待大学排名问题,这也反映出部分高校新的发展战略,以及教育改革中对自身发展与建设可持续性的更加重视。”如何走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对此,熊丙奇认为,要办成有特色的大学,首先要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给大学更大的办学空间,这也是我们国家一直在提的。熊丙奇说,当前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大学办学自主权缺失,包括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育教学模式上存在很雷同的现象。但如果所有大学都是千校一面,就无法办出有个性的大学,更无法在国际竞争环境中获得竞争力地位,因此近几年国家一直强调教育要推进“放管服”改革,给学校更大的设置专业、课程的自主权,这非常重要。熊丙奇分析,目前看来,我国在具体办学过程中存在着“拍脑袋”决策的问题。比如开设专业一哄而上,盲目追逐所谓热门,热门随后变成冷门,以及不少大学排行榜的排名提升其实是靠数量取胜,而数量的背后则产生两大问题,一是急功近利追求论文发表;二是出现大量垃圾论文,甚至学术不端、学术抄袭问题。因此,我国大学要进行现代治理,改革评价体系,要强化专业评价、质量评价,而非数量评价、行政评价,高等学院评价改革也要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现象。此外,熊丙奇指出,不管什么大学首先要以人才培养为第一位,这是最重要的。而现在国内一些大学未把人才培养放在首位,这是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比如,排名靠前的大学靠论文发表提升,而存在着重学术研究、轻人才培养、办学空心化问题。比如有些地方本科院校围绕考研办学,不能给学生完整的教育,更谈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因此要办一流大学,首先是要培养一流人才,偏离了人才培养无法办出有特色的大学,也办不出高质量的学校。“我们现在要办自己的扎根中国大地的教育,就要真正解决现在制约我们办出这种大学的关键因素。
  • 中办、国办: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 建立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其中提到,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健全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增强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压实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责任,提升市场透明度。建立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提高办理效率。督促中介服务机构勤勉尽责,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建立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打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全文如下: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为提升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保障。  (二)工作要求。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整体布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积极探索创新,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规范完善各领域各环节信用措施,切实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征信市场积极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组织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  二、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  (三)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审核,提升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依法查处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打击论文买卖“黑色产业链”。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评价。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净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四)推进质量和品牌信用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诚信要求,扩大国内市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水平。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推动企业将守法诚信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加强中华老字号和地理标志保护,培育一大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企业。  (五)完善流通分配等环节信用制度。准确评判信用状况,提升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健全市场主体信誉机制,提升企业合同履约水平。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提升纳税人诚信意识。依法打击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待遇、保障性住房等行为。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建立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防治诈捐、骗捐,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依法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鼓励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强预付费消费监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依法实施市场禁入。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治理拖欠账款等行为长效机制。推广涉企审批告知承诺制。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加大推动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力度,依法惩治虚假诉讼。  (七)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全面实施环保、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动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聚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体系,加强登记、交易、结算、核查等环节信用监管。发挥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对排放单位弄虚作假、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管理和约束机制。  (八)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围绕市场经济运行各领域各环节,对参与市场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自然人等各类主体,依法加强信用建设。不断完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约束,建立健全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长效机制,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各类主体的自觉追求。  三、以良好的信用环境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九)优化进出口信用管理。引导外贸企业深耕国际市场,加强品牌、质量建设。高水平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合作;高质量推进海关信用制度建设,推动差别化监管措施落实,提升高级认证企业“获得感”;建立进出口海关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打造诚实守信的进出口营商环境。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外贸政策工具,适度放宽承保和理赔条件。  (十)加强国际双向投资及对外合作信用建设。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力度,保持和提升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加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援助等领域信用建设,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应用,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境外投资备案核准制度,优化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完善对外投资报告制度,完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报告管理和特定项目立项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信用记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十一)积极参与信用领域国际治理。积极履行同各国达成的多边和双边经贸协议,按照扩大开放要求和我国需要推进修订法律法规。在信用领域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四、以坚实的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十二)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发展普惠金融,扩大信用贷款规模,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推广基于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信易贷”模式,深化“银税互动”、“银商合作”机制建设。鼓励银行创新服务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农”、生态环保、外贸等专项领域信贷产品,发展订单、仓单、保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范发展消费信贷。  (十三)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健全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增强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压实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责任,提升市场透明度。建立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提高办理效率。督促中介服务机构勤勉尽责,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建立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打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  (十四)强化市场信用约束。充分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作用,建立健全“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和征信、评级等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跟踪监测预警,健全市场化的风险分担、缓释、补偿机制。坚持“严监管、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案件,加大对侵占挪用基金财产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健全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严惩逃废债行为。加强网络借贷领域失信惩戒。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可依法破产重整或清算,探索建立企业强制退出制度。  五、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  (十五)健全信用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构建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建立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信用档案。充分发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信息公开作用。进一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高数据覆盖面和质量。  (十六)创新信用监管。加快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诚信缺失问题。  (十七)培育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加快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相互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信用服务体系。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各级有关部门以及公共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开放数据,支持征信、评级、担保、保理、信用管理咨询等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加快征信业市场化改革步伐,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促进有序竞争,提升行业诚信水平。  (十八)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自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深化互联网诚信建设。依法推进个人诚信建设,着力开展青少年、企业家以及专业服务机构与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婚姻登记当事人等群体诚信教育,加强定向医学生、师范生等就业履约管理。强化信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六、加强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十)强化制度保障。加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修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立法权限内制定社会信用相关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完善信用标准体系。  (二十一)坚持稳慎适度。编制全国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准确界定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公开范围和失信惩戒措施适用范围。根据失信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  (二十二)推进试点示范。统筹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重点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信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完善信用法治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鼓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  (二十三)加强安全保护。严格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规范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加强信用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维护个人信息合法权益。依法监管信用信息跨境流动,防止信息外流损害国家安全。
  • 哥大退出大学排行榜,国际大学排名靠谱吗
    2021年9月《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杂志发布的2022 U.S. News 美国大学排名中,哥伦比亚大学(下简称“哥大”)与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并列第二。在2022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中,哥大排名第十一。而今年2月,哥大的一位数学系教授迈克尔萨迪斯却指出,支持哥伦比亚大学高排名的几个关键数据是不准确的、可疑的或高度误导的。6月30日晚上,哥大官方发布一封通告,学校教务长玛丽鲍以思表示,哥伦比亚大学将暂时退出新一年,即2023年的U.S. News大学排名。7月1日,本该是哥大向U.S. News排名机构提交数据的日子。有关大学排名的争议再次被舆论推向风口浪尖。大学排名自推出以来,其科学性、准确性、独立性一直在高等教育界受到质疑。今年,国内几所“985”大学宣布,不再参加国际大学排名,或者不再将排名作为学校的建设指标。而“去排名”后,又该如何对大学评价?哥大退出排名,被指数据造假面对哥大迈克尔萨迪斯教授的质疑,哥大在7月1日发表的声明中写道:哥伦比亚大学的领导们非常重视这些问题,并且已经开始对数据收集和提交过程进行审查。哥大一位发言人本张表示,他不愿猜测哥大何时会再次参与排名。作为常春藤盟校之一,哥大于1754年成立,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大学之一。“当我看到U.S. News的大学排名数据时,我就知道它们不太可能是正确的,而且与校方的目标相冲突。例如,排名中声称哥伦比亚大学的本科生班级规模很小,这与校方扩大本科生规模的做法相违背。”迈克尔萨迪斯在回复《中国新闻周刊》的邮件中写道。今年2月,萨迪斯在学校网站上发表了长文,分析了哥大提交给U.S. News的数据以及可能的真实数据,发现两者间存在差异,而提交的数据都对哥大排名有利。U.S. News的排名基于一个复杂的公式,包括班级规模、师资力量、校友捐赠、毕业率等等指标,权重占比分别为8%、20%、3%、22%。以本科生班级规模为例,小班授课比例越大,学校得分越高。在参评2022 U.S. News排名的申报信息中,哥大提供的数据是82.5%的本科课程在20人以下,8.9%的课程超过50人。但萨迪斯通过统计哥大的课程注册信息却发现,提供数据的时间段,从2019年秋季到2020年秋季,哥大只有62.7%-66.9%的本科课程规模在20名学生以下,10.6%-12.4%课堂有超过50名学生。再比如,哥大声称100%的教职员工拥有最高学位博士。这相较于其竞争对手普林斯顿、麻省理工、哈佛和耶鲁具有明显优势,后几者的博士学位教职人员比例均为90%左右。据萨迪斯统计,在目前哥大的968名全职教职员工中,约66名教师最高学历为本科或者硕士。U.S. News编辑兼首席内容官金卡斯特罗在7月1日的一份声明中说,哥伦比亚大学承认他们无法达到U.S. News公布的2023年最佳大学排名的数据标准,这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我们对此表示关注,并在审查各种方案,包括审查哥伦比亚大学之前提交的数据,以确保我们的排名继续保持最高水平的诚信。”关于数据收集、验证的问题,以U.S.News排行为例,《中国新闻周刊》在这一排行官网上查询发现,学校向机构提交大部分信息后,U.S.News会分析其中的错误、与往年相比的重大变化或者不一致,通常这个过程会和学校一起解决。在可能情况下,该机构会对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交叉验证。“丑闻一直在发生。”萨迪斯说,排名不正常的,不只哥大。比如,2019年,据U.S. News官方信息,包括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在内的5所大学承认,学校前一年为该机构“2019年最佳大学”排名提交的数据有误。《纽约时报》写道,像哥大这样的常春藤盟校退出排名,即使是暂时退出,对大学排行榜的声誉也是一个打击,而且可能会促使其他大学重新考虑是否也参与排名。1983年,《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印刷了第一个“美国最好的50所学院排名”封面。当时,恰逢美国高等教育从精英化走向普及化,就像消费指南一样,指导人们在上千所大学机构中做出选择变得必要起来。U.S. News榜单也成为第一个全国性的大学排名。第一个全球性的大学排行榜诞生于中国。2003年,上海交通大学发布了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下简称 “ARWU”)。一年后,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也有了自己的排行榜——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简称“THE”)。此后,越来越多全球大学排行榜开始涌现。目前,世界上已公开的大学排行榜有50多种。其中,对于世界范围内大学的排名有十多个,影响最大的四个分别是U.S. News、THE、英国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的QS排名与ARWU。提升排名背后的强大动机根据U.S. News首席数据策略师罗伯特莫尔斯的说法,U.S. News排名允许学生以一种苹果对苹果,即指对两个东西的各个方面作一一对应比较的方式比较学校,并发起使教育行业走向更大透明度的国家行动。但在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张端鸿看来,从概念上来说,大学作为一个复杂系统,本身就不能被排名。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解释说,比如,只有数百人教授的大学与拥有数千名教授的大学很难放在一起比较。对大学之间比较应经过非常充分、谨慎论证,而大学排名就像是要对苹果、橘子、香蕉等各种水果放在一起,进行水果大比较。美国知名的文理学院里德学院从1995年起拒绝参加U.S. News的排名,是美国第一个拒绝参加这一大学排名的高等教育机构。曾担任里德学院校长的科林戴夫在今年4月出版的新书《Breaking Ranks》中写道:排名为操纵数据和扭曲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提供了强大动机,因为高校唯一或主要目的是夸大自己在各项指标上的分数。由于排名严重依赖未经审计的、自行报告的数据,因此没有办法确保信息准确性或排名的可靠性。“对大学排名不能‘一竿子打死’,重要的是,我们对于大学排名的正确认知和使用范围界定。”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林成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过于泛化地使用排名,就会被排行榜背后的商业机构所裹挟,并让不科学的、片面的排名成为大学发展的指挥棒。事实上,高等教育界对于大学排名不科学、不准确的持续质疑,正一点点撼动着国内外大学对排名的执念。张端鸿说,随着教育主管部门在淡化大学排名对高校教育评价的作用,近两年,国内大学对排名的热情已有所减退。一个重要信号是2020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该文件写道: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十三五”期间,国内很多高校将大学排名作为办学目标之一。2020年底以来,随着国家开始一系列对教育评价的纠偏,包括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等数量指标,张端鸿预计,将大学排名写进高校“十四五”规划的大学会减少很多。今年4月,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中共南京大学委员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中,南京大学校方明确,在《南京大学“十四五”规划》和《南京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整体建设方案》编制中,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均不再使用国际排名作为重要建设目标。今年5月,据央广网证实,中国人民大学确已决定不再参加国际排名。而兰州大学则从未参加过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据媒体今年5月报道,该校一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之前泰晤士曾专门联系学校,最终决定不参加排名。QS之前联系学校时,报过一年数据,后来应该没有再跟进。但很多大学排行榜实际上无法“退出”。除了“THE”之外,其它三个对于全球大学的知名排行榜,无论高校参不参加,并不会影响排名机构对大学的排名。张端鸿解释,比如,U.S. News有国际大学排名,也有对美国本土大学的排名,前者无需大学提交数据也可以排名,后者则需要大学提供数据。此次哥大涉及的正是美国高校的排名,如果不提交数据,就不能进行排名。而公开的高校数据来源是多样的,有的是学校网站公开信息,有的数据来自文献索引数据库。去排名后,大学该如何评价?张端鸿指出,本质上来说,大学排名是给学生、家长、政府、社会等非高等教育界的“外行人士”做决策使用的工具,而且比较模糊、粗糙,它原本就不能承担专业评价的使命。现实中,大学排名通常是学生和家长选学校的一个重要参考。而且,所就读大学排名位次,也与毕业生求职、落户产生了密切关联。今年6月,上海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在符合留学人员落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因为种种需求实际存在,多位受访者认为,大学排名很难消失,也没有必要一定要让它消失。因为排名机构制作、发布排名是一种商业行为,只要有需求,也有关注度,那么大学排名注定会存在。北师大高等教育研究院教授洪成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大学排名并不是完美的,但是对于面临大学选择的新生和家长,还有招聘高水平人才的机构来说,大学排名是一种简单而低成本的参照,因此尽管其长期被抨击,却一直没有消亡。“对大学进行排名并不是大学的事情,也不是政府的事情,因此不能取消它,人们只能选择是否使用它以及如何使用它。”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林成华表示。如果不看大学排名,又可以依靠什么?普林斯顿大学校长克里斯托弗艾斯格鲁伯认为,像奥巴马政府时期教育部门推出的“College Scorecard(高校计分卡)”网站就很好,允许所有人在几个选定的维度对大学进行比较,而不会受到排名的干扰。2015年9月12日,美国联邦政府教育部正式发布“高校计分卡”,公开了美国近7 000所高校的相关资料及数据,包括学校年均学费、学生毕业率、平均贷款额、贷款偿还率和毕业后薪水等。虽然这些数据也来自于高校,但一般大学排行榜或高校的自我介绍,主要提供教学科研资源、人才队伍、学术成果、社会声誉等数据指标,太过学术化,并与学生、家长的直接关联不大。而计分卡则简要地列出学生和家庭最为关注几个指标。克里斯托弗艾斯格鲁伯也希望,一些国家出版物能够有勇气对高等教育机构进行年度、用户友好的“消费者报告”式的分析,里面应该有校友评价、毕业率等信息,即使它们不像排名那样因一目了然而颇使人沉醉。在哥大教授萨迪斯看来,排名对学生的帮助不大。每个学生都有独特的需求,不应仅参照大学排名这一个指标。除了依靠“College Navigator(大学导航员)”和“大学记分卡”这样的交互网站,还可以参考大学指南,这些指南描述了每所院校的优势和劣势,但没有对它们排名。而“大学导航员”网站提供了美国高校信息,学生可以按照录取率、SAT分数、地理位置、学制、毕业率、专业设置等条件进行学校筛选。排行榜要更加“科学”,就要注意指标设置、数据采集和处理等技术细节。北师大高等教育研究院教授洪成文分析说,对于排名引来的种种乱象,某种程度上也是“好事”,各式榜单越热、越多,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迷信排行的人群也会减少。张端鸿表示,对大学来说,如果要想衡量自己与国际高校的差距,应该要去选择同类型的大学进行比较、对标,然后不断扩大自己对所在地区、国家的贡献,逐渐在全球学术界当中提升声望和影响力。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亮近来亦撰文指出,国际排名固然有其局限和不足,但是完全一抛了之也并非可取。排行榜背后多源、连续和翔实的数据库,可以为高校发现问题和找准短板提供参考,更多发挥国际排名的信息和情报作用,弱化其目标和排名价值,可能是更为切实可行的做法。
  • Cell子刊:果蝇节律神经元门控记忆消退的机制
    在经典条件反射中,一个中性刺激与具有奖赏或惩罚作用的非条件刺激进行偶联,就能成为可以单独引发奖赏或惩罚反应的条件刺激,形成“条件刺激预示着非条件刺激会发生”的记忆。记忆形成后,若反复发生条件刺激单独出现而不伴随非条件刺激的情况,那么条件刺激对非条件刺激的预示作用就会被重新评估,甚至形成“条件刺激预示着非条件刺激不会发生”的消退型记忆(extinction memory),于是记忆消退(memory extinction)就发生了。消退型记忆会影响条件刺激对非条件刺激的预测强度,对动物依据环境变化采取适应性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也被应用于“暴露疗法”来治疗创伤后应激障碍成瘾等疾病。消退型记忆具有两个显著特征:第一,需要多次训练以形成;第二,维持时间比原本记忆短,使得原本记忆在被抑制一段时间后发生自发性恢复(spontaneous recovery)。这样的特性使得以记忆消退为基础的暴露疗法成本高昂,还无法保证长期有效。因此,理解“多次训练却只能形成短期维持的记忆消退”背后的机制,对提高暴露疗法的治疗效果有重大意义。饥饿的果蝇可以通过偶联气味及蔗糖来形成嗅觉奖赏性记忆,并且单次偶联即可形成能够维持24小时以上的长时程记忆。然而要形成针对24小时奖赏性记忆的消退型记忆,却需要多次给予果蝇单独的条件刺激,而且形成的消退型记忆也维持不到24小时,之后奖赏型记忆就会自发恢复。这样的发现使得利用果蝇的奖赏性长时程记忆来研究消退型记忆的形成以及维持的机制成为可能,加之消退型记忆的形成能力被发现有昼夜波动,所以可以利用果蝇相对明晰的节律神经网络以及丰富的遗传工具,通过短暂操控节律神经元的活性来研究其对记忆消退的影响。果蝇的节律神经元可以依据位置和胞体形态分为包括DN1神经元在内的若干亚群,本项研究发现这其中存在少量表达Cryptochrome的DN1神经元,发挥着门控消退型记忆形成的作用。研究者们发现,多次消退训练形成的消退型记忆依赖于DN1节律神经元的活性升高,因为如果抑制这种升高,那么即使训练多次,也无法观测到记忆消退的现象。与此同时,原本无法稳定形成消退型记忆的单次消退训练,如果伴随上果蝇DN1节律神经元的短暂激活,就能够稳定地形成足以维持3小时以上的消退型记忆,并在24小时以后消失殆尽,与多次消退训练的结果相似。研究者接下来通过两个实验来进一步证实和探索DN1节律神经元对记忆消退的门控作用:第一,功能钙成像数据显示出果蝇的每个半脑中有1~3个DN1节律神经元在特异性响应多次消退训练;第二,记忆消退所必须的DN1神经元的下游之一,SIFamide神经元,也是记忆消退所必须的。这些结果共同揭示出果蝇节律神经元参与调控记忆消退的门控机制:多次记忆消退训练首先稳定地激活了DN1神经元,这样的激活进一步使得单次消退训练能够稳定地引起消退型记忆的形成;反之,如果DN1神经元的活性被限制在低水平,那么即使多次消退训练,也无法形成消退型记忆。这个机制认为在消退型记忆的形成过程中,条件刺激与“非条件刺激不会出现”只发生了一次偶联,而果蝇的单次训练在很多情况下只能形成短时程记忆,因此这个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何多次消退训练无法形成长期维持的消退型记忆。
  • 英国推进基因测序治癌症 化疗或将退出历史舞台
    英国政府近日推出了一个名叫&ldquo 十万基因组计划&rdquo 的医学科研项目,拟通过对基因组进行测序,以有效确定引发癌症和其他疑难疾病的基因。当地媒体评论称,如果这一计划顺利实施并获得成功,将是医学领域的重大突破,今后对癌症的治疗将不必再通过化疗来进行。   据了解,&ldquo 十万基因组计划&rdquo 需投入资金3亿英镑,将把科研得出的大量数据整合进英国公共医疗体系当中。英国将参与总共10万个基因组中的7万个基因组的有关测序工作。可以说,此次&ldquo 十万基因组计划&rdquo 是此前英国推出的&ldquo 千人基因组计划&rdquo 的&ldquo 升级版&rdquo 。新的&ldquo 十万基因组计划&rdquo 并非只对癌症患者特定的&ldquo 癌症基因&rdquo 进行测序,而是要对其进行&ldquo 全基因组测序&rdquo 。从今年5月起,英国已在伦敦、剑桥等地医院开始研究,英国各地的高校、科研机构等也在协助英国卫生部推进这一计划。报道说,英国目前已完成了100个基因组测序,年内将达1000多个,2015年达到1万个,2017年将全部完成。   英国伦敦克拉福德诊所医生伯恩斯对本报记者说,迄今为止,化疗仍是治疗癌症的主要途径,但副作用较大,因此有必要找到对人体伤害较小的替代疗法。绘制基因组图谱有助于将来顺利找到癌症的替代疗法,而正确掌握基因组图谱也有利于癌症以及其他疑难病症的诊断、预防和治疗。   英国《每日邮报》报道说,癌症基因测序方面已经有所收获,目前已经研制出多款专门针对某一种特定癌症的药物,譬如治疗乳腺癌的赫赛汀等。新&ldquo 十万基因组计划&rdquo 的推进和实施,有望使癌症研究实现进一步突破。如果该计划能全面深入实行下去,并取得重大成功,化疗将成为历史。有专家预计,20年后,化疗将退出历史舞台。   为加强国际合作,筹措资金和展开技术合作,英国政府已经邀请美国生物技术公司伊卢米纳公司作为该计划的&ldquo 优先合作单位&rdquo 。该公司的基因测序方法一直都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影响广泛。&ldquo 十万基因组计划&rdquo 还承诺,将对基因数据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尽管最终研究成果将要公开,但参与该计划的每位患者的个人信息都绝不会对外泄露。
  • 大选之际 美国正式退出《巴黎协定》!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text-indent: 0em " 2019年11月4日,美国政府正式通知联合国,要求退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根据规定,协议生效3年后,缔约方才能正式要求退出,且退出过程需要一年。也就是在今天,2020年11月4日,美国正式退出了《巴黎协定》,成为迄今为止唯一退出《巴黎协定》的缔约方。 /span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strong 什么是《巴黎协定》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巴黎协定》是2015年12月12日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2016年4月22日在纽约签署的气候变化协定。此项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共有将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参与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该协定的长期目标是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努力将温度上升幅度限制在1.5摄氏度以内。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继《京都议定书》后第二份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巴黎协定》体现了全球人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意志力和决心,美国退出协定此举一经宣布便遭到了多方质疑。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strong 换届之际 未来走向难测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据了解,美国贡献了全球约15%的碳排放。按照该协定,美国同意到2025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至少减少26%-28%,而今日正式退出后美国将如何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选结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fcea327e-9443-4d7f-984a-d14f50e293b6.jpg" title=" 演讲.jpg" alt=" 演讲.jpg" / /p p   特朗普因为《巴黎协定》构成 & quot 经济负担 & quot 而决定退出该协议,认为严格的环保政策将会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而作为他的竞争对手,拜登则公开表示,如果当选将会迅速重新加入巴黎协定,并大力改善电力部门等造成的污染问题,在2050年之前让美国走上完全“清洁能源经济”的道路。 /p p strong 编者的话 /strong br/ /p p   退出《巴黎协定》,为重启美国传统制造业铺平道路,这一政策最大的受益者无疑是美国的铁锈带(Rust Belt)。它横跨美国中西部和东北部的五大湖区,包含了宾夕法尼亚州、俄亥俄州、密歇根州、印第安纳州、伊利诺伊州、威斯康辛州、西弗吉尼亚州以及纽约的部分地区。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煤炭与钢铁业缔造了这个地区的繁荣。对于美国总统大选而言,“铁锈”三州——威斯康辛州、密歇根州、宾夕法尼亚州极为关键。这三大位于“铁锈带”的摇摆州,可能会成为2020总统大选的关键战场。在2016年总统大选中,特朗普在这三州中获得微弱优势,成功将46张选举人票收入囊中。而对于科学仪器而言,一旦美国制造业回流战略成功实现,毫无疑问,“铁锈带”将成为其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域市场。 br/ /p
  • 一支刚刚永久退出现役的光荣部队 分析化验也是它的训练内容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来自有关方面的消息,2018年8月28日下午15时,武警黄金指挥部举行武警黄金部队移交自然资源部交接仪式,这标志着武警黄金部队正式退出历史的舞台,全体官兵脱下军装,集体退役。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9/uepic/47992a2a-fd07-44a5-ab0c-a780a10aa005.jpg" title=" 交接仪式.jpg" alt=" 交接仪式.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中国的武警黄金部队曾经是世界上唯一一支以军事组织形式从事地质工作的武装力量,担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据有关资料显示,国家每年找到的金矿,至少有三分之一来自这支仅有1万人的队伍,迄今已探获黄金1800多吨,帮助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黄金生产国。 br/ /p p   与其他武警部队相比,这支部队还有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就是除了军事训练之外,还要接受地质、测量、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分析化验等专业训练。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9/uepic/b46b92a3-2f90-42b9-a285-1bd4007c6126.jpg" title=" 原子吸收化验_副本.jpg" alt=" 原子吸收化验_副本.jpg" / /p p   从编制上看,黄金部队最高指挥机关为武警黄金指挥部,下辖3个总队,12个支队,每个支队均设有自己的分析实验室,配有原子吸收等相关分析仪器。 /p p   此次,武警黄金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并入自然资源部,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任务和多金属矿产资源勘查任务,现役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原有的部分企业职能划转中国黄金总公司。 /p p   虽然退出了现役,但我们会永远铭记他们为祖国做出的重要贡献,并向他们致以崇高敬意。 /p
  • 国家级质检中心正式退出商业委托检验活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国市监检测发〔2021〕1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国家质检中心:  检验检测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是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国家质检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和质量技术高地的作用,现就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必要性  经过30多年的发展,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已覆盖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化工、食品、建材、能源、生态环境等20多个行业领域,在提升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进步、服务市场监管、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向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国家质检中心的定位和要求发生了变化。同时,国家质检中心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供给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不正当竞争等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有利于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服务质量提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有利于更好发挥检验检测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有利于更好引导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促进国家质检中心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做强做优做大。  二、明确国家质检中心功能定位  国家质检中心的定位是高端检验检测服务的提供者、行业排头兵和技术高地,具有公益和科研属性,其活动结果的法律责任由所在法人单位承担。国家质检中心的活动本身不具有行政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平竞争的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名称统一调整为“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仍简称为“国家质检中心”。  三、优化国家质检中心规划布局  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满足产业优化升级、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撑市场监管等需要,优先支持建设一批服务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国家质检中心。国家质检中心应当坚持技术装备一流、环境设施一流、人才团队一流、科研水平一流、支撑服务一流的建设目标。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总局有关直属单位申请,以及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推荐意见,组织实施筹建论证,严格审核把关。  四、严格国家质检中心建设标准  (一)申请国家质检中心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具有法人地位,已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有所申请领域3年以上检验检测经历或省级质检中心2年以上经历。  (二)申请产业应当是区域支柱产业或优势产业,具备较大的产业规模和较高产业集聚度。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筹建的国家质检中心,在行业内应当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相关检验检测能力经同行专家评估,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水平。  (三)申请机构应当具备完善的国家质检中心建设规划,并明确土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基础资源能够得到保障,地方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明确支持。  (四)申请机构应当拥有或计划配置与筹建领域相适应的先进仪器设备、试验环境,鼓励优先使用国产仪器设备。  (五)申请机构应当具备与筹建领域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其中,关键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筹建领域2年以上的检验检测工作经历。建成后,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占检验检测人员比例不低于50%。  (六)申请机构应当在3年内承担过筹建领域相应的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科研项目,或参与过筹建领域相应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七)申请机构应当在批准筹建后18个月内完成全部筹建任务,具备良好的管理运行机制,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市场监管总局验收。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筹建任务的国家质检中心,应当至少提前2个月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延期验收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验收,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  五、规范国家质检中心行为  国家质检中心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检验检测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合规运行,确保国家质检中心活动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活动、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社会责任报告。国家质检中心不得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跨省异地实验室);不得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开展评比活动或向社会推荐其检验的产品,不得对其检验的产品通过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不得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承担商业委托检验活动;不得单独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不得违规向企业收费。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等政府任务的国家质检中心,应当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和行为规范要求,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六、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强化对国家质检中心的监督管理,将国家质检中心列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重点对象,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消费者对国家质检中心活动进行监督 组织开展针对国家质检中心的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等活动,对于结果不合格的,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七、完善国家质检中心退出机制  (一)对于无法按期完成筹建任务或筹建工作不达标的在筹国家质检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将取消筹建任务。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筹建任务的情况除外。  (二)国家质检中心应当持续保持领先的技术能力,并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和国家质检中心技术领先性评估中符合相关要求。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要求的,市场监管总局将取消其国家质检中心授权名称。  (三)对于因转企改制、经营范围调整等原因导致影响其检验检测活动公正性,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利用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开展违法违规活动受到查处,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任务时多次出现数据、结果失实,以及存在其他依法依规应当取消国家质检中心授权名称情形的,市场监管总局将取消其国家质检中心授权名称,其法人单位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筹建国家质检中心。  八、提升国家质检中心公共技术服务能力  国家质检中心应当坚持创新引领,发挥技术优势,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基础性、公益性和产业共性技术瓶颈 积极参与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技术保障能力 助力质量提升,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提供面向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使用全生命周期的优质、高效、便捷的综合服务 积极参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跟踪监测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上报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加强国际检验检测相关制度、标准和技术的跟踪研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和试验验证工作,通过开展国际同行实验室能力比对等合作交流,推动实现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国际互认,提升检验检测国际化水平。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3月31日
  • 韩国电池厂或将退出中国市
    日前,“限韩令”已从政治、军事、经贸、到旅游都受到影响,如今这股风波一路延烧到了电池圈。雪上加霜:除了目录门槛还有“限韩令”工信部的“白名单”让韩系电池生产企业陷入了被动。按照工信部的要求,如果三星SDI和LG化学这样的动力电池厂商不能进入工信部的名单,或将拖累上游整车企业无法拿到国家的新能源补贴,在当前这样一个依靠政策推动的市场环境中,拿不到补贴事实上就相当于直接宣判了车企的“死刑”。“我们肯定会更换供应商。”一家原本选用LG化学电池的汽车厂商表示。也有部分原打算选用韩系电池的整车制造商打算推迟新能源车型的推出。据了解,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上汽、长城汽车、东风汽车等都选择了LG化学和三星SDI两家作为供应商。为抢夺这一全球最大的新能源市场,LG化学和三星SDI都在中国投资建立了电池厂。其中,LG化学南京工厂于2014年10月竣工,计划从2016年开始为中国供应超过55万件电池产品。这也是LG化学全球三大电池生产基地之一,在建成投产后,LG化学每年在中国生产的电池可以供18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电池汽车使用。而另一家三星与安庆环新集团、西安高科集团在西安合资建立的动力电池工厂也于去年10月份正式竣工。公开资料显示,该厂年产动力电池数量足以装配4万辆纯电动汽车。2020年三星将分阶段完成总计约6亿美元的投资,以期年销售额突破10亿美元。在所有的准备都已经到位,二者希望在中国市场上大干一场的档口上。“白名单”事件,让其“当头一棒”倒在目录上。如果说暂时未进入目录可能还有解救的机会,毕竟目录分批来考核,指不定下一批就有韩系电池的身影。但是,对于韩系电池生产企业来说,最致命的无疑是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限韩令”,相信对于这两家韩国企业来说影响更为深远,这是否也就意味着韩系电池生产企业进入目录会一拖再拖呢?日子不好过,或将退出中国市场?据韩国媒体8月2日报道,7月中旬后,中韩文化交流、合作项目接连中断。还有消息显示,某主流大台的海外剧场近期将停播韩剧,综艺节目也在短期之内不会考虑再用韩国艺人。而在锂电圈韩系锂电池厂的日子更不好过,是否他们将会退出中国市场呢?三星SDI早前公布的2016年一季度业绩报告显示,报告期内,三星动力电池亏损达1000亿韩元(约合5.8亿元人民币),与2015年第4季度亏损950亿韩元相比,亏损额进一步扩大。去年,三星动力电池共亏损3500亿韩元。不只是三星SDI,LG动力电池的盈利情况同样并不乐观,根据韩国证券公司的分析数据显示,去年,LG电池业务共实现营收3.151万亿韩元,营业利润为10亿韩元,盈利率仅为万分之三。可见,三星SDI和LG动力电池的盈利能力早已摇摇欲坠。业内人士表示,如若韩系锂电池厂不能抓住目前的机会,在中国新能源市场博得一席之位,恐怕等中国锂电池技术强大起来之后,他们只有退出中国市场的份了。中国稀有金属网
  • Life Tech出售又出新变数:私募公司退出
    日前,Life Tech出售交易又出新变数&mdash &mdash 外媒最新曝出,部分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已从收购Life Tech的进程中选择退出,这样以来,杠杆收购的可能性下降,Life Tech可能将被出售给那些对基因测序仪器业务感兴趣的战略买家,如丹纳赫或赛默飞。   本月上旬,据传黑石集团、凯雷集团、TPG资本以及淡马锡控股等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将有可能组团收购Life Tech,具体投标时间定在4月。但仅仅过去半月时间,据美国彭博社(Bloomberg)最新报道,某知情人士透露KKR集团以及TPG资本已经选择退出,不再参与收购Life Tech。   不过,分析师Doug Schenkel 则在一份研究报告中说,一些潜在的买家正在准备向Life Tech投标,&ldquo [我们]相信这笔交易将会以(合适的价格)达成。&rdquo 安捷伦、赛默飞、丹纳赫以及Becton Dickinson公司都是潜在的买家,但收购Life Tech的规模对上述公司而言则太具威慑力了&hellip &hellip   此外,近日媒体还曝出罗氏也加入到Life Tech竞购中,并且罗氏还就这一潜在交易聘请了银行家。(编译:刘玉兰)
  • 2014年北京计划调整退出300家污染企业
    【 报告原文 】   改造燃煤锅炉4100蒸吨,基本取消五环路以内的燃煤锅炉。全面建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 全年削减燃煤260万吨,退出污染企业300家 抓好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实施。   【 权威解读 】   亮点一   PM2.5年均浓度降低5%左右   2014年,本市将全力治理大气污染。据了解,本市将坚持源头控制、过程管理与末端治理并重,强化工程节能减排作用,强化节能环保产业支撑,强化京津冀区域的联动合作,着力改善空气质量。2014年,PM2.5年均浓度降低5%左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目标均为5%。   从亚运村到洋桥,一座座曾经吐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造成居民困扰的燃煤锅炉房正在从北京市民的生活中逐渐消失。替代这些燃煤锅炉的,大多是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发电厂,与燃煤电厂相比,它不使用锅炉,而是用燃气轮机代替了锅炉,同时其排放污染较小,能源利用效率较高。目前,本市已建成运营燃气电厂7座。2014年,五环内将基本取消燃煤锅炉使用。   建设四大燃气热电中心替代现有燃煤电厂,是本市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能源设施布局的重要举措。2014年,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将全面建成。   四大热电中心建成后将在三个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一是优化能源结构,燃煤电厂关停后,可直接削减电厂燃煤920万吨。二是保障热电能源安全供应。城市的四角建成热电源点,将形成对中心热网和城市电网的主力支撑,可有效缓解北京供热瓶颈,增强本地电源支撑。三是实现中心热网清洁供热。新增本地清洁发电能力720万千瓦,新增清洁供热能力1亿平方米,城市中心热网供热和本地电力生产全部实现清洁化。   亮点二   企业退出奖励政策即将发布   近年来,为加快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的企业调整退出,本市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奖励办法,取得了很好成效。2013年,本市又调整退出中小型污染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288家。   2014年,本市计划调整退出300家污染企业。按照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要求,本市正在研究制定新的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企业调整退出奖励政策,新政策拟于近期发布实施。   【 马上就访 】   主动停产换来更多绿色收益   现在走进位于顺义区的顺发水泥公司和位于平谷区的平谷水泥公司,原本每天轰隆作响、吃进燃煤吐出黑烟的燃煤窑炉已偃旗息鼓。早在去年年底前,这两个水泥公司就已经全部实现停产。   企业停产,固然会减少经济收益,但这是北京的主动选择。因为,这种转型将带来更多的绿色收益:两家水泥企业的停产,可每年减少煤炭消耗11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140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1600吨,减少烟粉尘排放约390吨。   这仅仅是北京绿色转型的一个案例。市发改委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已经调整退出200家污染企业。其中,建材行业中的建筑渣土烧结砖生产线全部关停,金隅顺发水泥、平谷水泥实现停产,减少水泥产能150万吨。
  • 世界排名第五医疗器械企业要退出中国
    p  & nbsp & nbsp 在业界盛传康德乐将即出中国的消息到处扩散之时,7月21日,康德乐中国官方微信发布了《关于康德乐中国区业务》的文章,没有对“退出中国”的消息进行辟谣,其将退出中国的事实基本被证实。 /p p   当天,在与康德乐相关高管交流中,对方也没有否认即将退出中国的说法。该高管的说法与官方微信上的口径一致。 /p p   他说,康德乐自从收购了中国企业后,业务增速一直非常良好,远超行业的平均水平。目前医改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公司要获得成长,需要有战略性突破,这可能是公司决策者所思考的。过去康德乐在中国的业务很踏实,这次将调整的部分,也是为了加强竞争力。 /p p   此前,路透社透露,康德乐准备出售其在华业务,交易价格预计在12亿~15亿美元之间。上海医药、华润医药及国药控股是希望买入康德乐中国的众多企业中的三家,并且会在上周五(7月22日)进行抉择。 /p p   但时间过了两天,各方均没有传出进一步的消息,上周五是否已经进行了抉择,其结果如何尚不得而知。 /p p    strong 械企世界排名,康德乐居第五 /strong /p p   根据Medtech & nbsp Insight(迈特科技观察)对世界医疗器械企业的销售排名,2016年,康德乐医疗器械业务以124.30亿美元位居世界医疗器械公司第5位,排在美敦力、强生、GE、西门子之后。 /p p   另据7月20日刚刚出榜的《财富》世界500强排名,康德乐2016年以1215.46亿美元营业收入排名第35强,比2016年提升了15名,在健康领域仅次于联合健康集团和CVS。 /p p   在医疗器械方面,康德乐2015年以19亿美金收购了强生公司的Cordis,从而进入到器械生产领域。Cordis强在介入血管技术的开发和制造,它提供的诊断及介入产品包括诊断和介入导管、球囊、自膨胀式支架、导丝和血管闭合装置等。 /p p   今年4月18日,康德乐宣布以61亿美元收购美敦力旗下医疗用品业务,并签署了收购协议,支付方式为现金。 /p p    strong 康德乐中国的医疗器械 /strong /p p   康德乐在1993年进入了中国,2003年正式获得医药分销牌照,为外商获得此类牌照的第一家 2005年起,业务拓展到医疗器械和OTC业务 2010年,以4.7亿美元收购上海永裕医药。 /p p   2012年康德乐中国成立康德乐医疗设备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公司产品涵盖广泛,主要关注医疗器械类耗材,如无纺布类手术衣、隔离服、注射器、手术用棉织品等。 /p p   可以说,康德乐中国在2007年起,加快了在中国的业务扩张,通过并购或自主开办公司的形式,先后在湖北、重庆、成都、无锡、宁波、深圳、大连、广州、天津、温州、贵州等在完成布点。 /p p   至少了2016年9月以前,据了解,康德乐中国在医疗器械业务上表现出来的还是雄心勃勃,而其营业额预估在数十亿元,在中国医疗器械分销领域,应当已经进入前四强 它还依托母公司在美国市场的基础和全球的配送能力,愿意帮助中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走出国门,进入到欧美市场。 /p p    strong 为什么退出中国 /strong /p p   一位曾在康德乐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透露,在2014、2015年期间,康德乐中国还是踌躇满志,要干一番“大事业”,但到了2016年以后,感觉一下子平静了很多。 /p p   他分析,有可能是康德乐对政策的把握还不是很好,认为中国的医药政策会按美国的模式发展,但事实上中国的政策有自己的独特一面,而政策的变化可能已经让康德乐始料未及。 /p p   康德乐此前在中国收购的多为医药批发企业,对医院的依赖性很高,2016年两票制开启后,仅靠批发已经没有希望,难有未来,因此考虑剥离中国业务。 /p p   对于前几年收购的药品零售业务,他表示康德乐在收购后对业务进行了改造,影响了零售业务的利润空间,利润率并不如外界认为的那么大。 /p p   而伴随着康德乐退出中国,其业务盛传将最有可能被上药、国药或华润医药当中的一家获得,医疗器械业务自然也将一并转移。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作者赛金花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53, 153, 153) " br/ /span /strong /p
  • 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应尽早推出
    油价变化牵动着居民的钱袋子。2012年国际油价跌宕起伏,国内油价随之大起大落四涨四跌。2013年油价将走向何方?盼望中的成品油定价新机制能否顺理成章地如期而至?国际原油市场冰火仍在 在中东动荡局势和欧美债务危机交织之中,国际油价走过跌宕起伏的2012年 油价变化牵动着居民的钱袋子。2012年国际油价跌宕起伏,国内油价随之大起大落四涨四跌。2013年油价将走向何方?盼望中的成品油定价新机制能否顺理成章地如期而至?国际原油市场&ldquo 冰火&rdquo 仍在 在中东动荡局势和欧美债务危机交织之中,国际油价走过跌宕起伏的2012年。布伦特油价全年上涨3.47%,而受制于北美地区石油产量大增、需求疲软等因素,美国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WTI)油价全年下跌7.09%。 展望2013年,国际石油市场&ldquo 冰火&rdquo 因素仍在。一方面,美国经济复苏缓慢,欧债问题风险重重,全球石油需求增速放缓;另一方面,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及中东地缘政治危机对国际油价仍将形成支撑。 国际能源署预测,2013年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石油需求将继续保持增长,而多数发达经济体石油需求将保持稳定或微降,其中日本降幅较大,预计将达3.6%。 &ldquo 在需求增长疲软的同时,原油供应仍不断增加。&rdquo 中国国际期货高级分析师刘亚琴认为,欧佩克国家石油维持高产,美国页岩油产量增加使得非欧佩克国家产油量不断上升,2013年石油供应并不存在压力。 &ldquo 通过美元贬值增加出口是推动美国经济复苏最速效的手段。&rdquo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韩复龄表示,2013年美元指数将保持疲软态势。据欧佩克计算,美元每贬值1%,每桶石油价格就上涨4美元。 国内油品市场愁卖不愁买 &ldquo 2013年国际油价可能维持大震荡格局。&rdquo 刘亚琴判断,油价下跌空间不会太大。美国页岩油的边际成本在每桶90美元附近,这可能是国际油价的底部。如果长期低于这一价位,美国页岩油开采进程或放缓,进而对油价形成支撑。 易贸集团副总裁钟健认为,在宽松货币政策影响下,2013年国际油价仍将处于上升通道,预计WTI最高月均价可能比2012年提高20美元,达到每桶126美元左右。 作为全球第二大石油消费国,中国经济的表情牵动着国际油价的走势。作为对外依存度接近60%的原油进口大国,国际油价的波动也直接影响着我国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 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国内油品需求明显减速。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孙伟善预计,2013年国内经济有望不断回暖,全年成品油表观消费量增速约6%。但总体来看,市场将维持供给略大于需求的状态,市场愁卖不愁买。 &ldquo 尽管油品供大于求,但价格却难下来。&rdquo 钟健认为,2013年国际油价仍处于上升通道,国内油价被其&ldquo 绑架&rdquo ,国内油价格可能维持高位,输入性通胀的风险仍需警惕。 当前改革时机比较合适 2012年我国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经历了&ldquo 四涨四跌&rdquo ,虽然涨跌次数打了个平手,但整体算来价格比上年高。其中汽油价格每吨累计上涨560元,柴油上涨590元。 专家认为,盼望中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有可能在2013年进一步推进。这意味着国内油价与国际市场的联动会更加紧密。 &ldquo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既要做到与国际价格接轨,又要实现国内油价相对稳定。&rdquo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主任邓郁松表示,目前定价机制存在滞后性调整的问题,进一步改革的路径是缩短调价周期、加快价格调整频率。 在广东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看来,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应该尽早推出,一方面,国际油价目前运行相对平稳,改革时机比较合适;另一方面,新机制推出之后,可以在实际运行当中不断完善,不断改进,进一步推进国内成品油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上海昌吉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希腊研究人员新发现一种造成神经退行性疾病的分子机制
    希腊分子生物学和生物技术研究所(IMBB)的研究人员新发现一种使神经细胞变异的分子机制。研究人员Kostoula Troullinaki和Nektarios Tavernarakis宣称,这项研究成果将为预防、延迟或治疗神经退行性病变的医疗手段和药物的开发作出贡献。 神经退行性疾病如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阿尔茨海默氏症,帕金森氏症和亨廷顿氏病是破坏性的人类疾病,大大影响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期望。这些疾病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在细胞坏死过程中使大脑和脊髓神经细胞逐渐丧失。神经细胞坏死的结果给病人身体和心理造成巨大障碍。希腊分子生物学和生物技术研究所的研究人员通过利用简单的线虫卵试验发现,细胞内吞作用和胞内贩运这两个基本过程也会造成细胞死亡。 以上信息有HASUC整理摘录,HASUC主营:真空干燥箱、烘箱、电子防潮箱、鼓风干燥箱、培养箱、生化培养箱、霉菌培养箱、干燥柜、电炉、马弗炉、电阻炉、二氧化碳培养箱、霉菌培养箱、隔水式培养箱、低温培养箱、BOD培养箱、恒温恒湿培养箱、光照培养箱、恒温恒湿培养箱、人工气候箱、 恒温干燥箱、防潮箱、高温烤箱、低温培养箱、恒温培养箱、高低温箱、高低温试验箱、高低温交变试验箱、高低温冲击试验箱、恒温恒湿箱、高低温湿热试验箱、培养箱、氮气柜、干燥箱、恒温箱、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盐雾腐蚀试验箱、药品稳定性试验箱、两三厢冷热冲击试验箱、精密曲线编程旋转烘箱、远红外线干燥箱、防爆干燥箱、精密烘箱、真空测漏箱、人工气候箱、光照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干培两用箱、超净工作台、真空脱泡箱等。
  • 法国支持GE收购阿尔斯通 西门子退出
    当通用电气与西门子在收购阿尔斯通一役闹得不可开交时,因西门子的忽然退出而出现了转折。未来通用电气是否能够顺利收购阿尔斯通,还存在一系列的变数。   收购失败   西门子在上周末表态,将放弃西门子-三菱重工财团(下称&ldquo 西门子&rdquo )对阿尔斯通业务的收购,从而给了通用电气机会。而这也是因为法国政府对外正式表态支持通用电气之后,西门子所作出的最新回应。   法国经济部长阿诺· 蒙特堡(Arnaud Montebourg)说,无论是通用电气还是西门子的要约,都没有达到法国政府的要求,不过法国政府将会把这个机会给通用电气,并合作确定一个新的收购方案。另外,该部长还说,很感谢西门子提交的竞购要约,尽管该要约是很严肃的,但政府心意已决。法国政府将以市场价格从阿尔斯通的大股东(布伊格集团)手里收购该公司20%的股份,并且表示,让该公司的关键决策中心留在法国非常重要。   有媒体报道称,西门子的首席执行官Joe Kaeser说,他们尊重且理解法国政府在能源技术领域的利益。但是,若是从工业和战略可持续性、从财务和社会的角度看,西门子与三菱重工的联合竞购都可被证明是更加优厚的收购要约。   西门子提高价码仍未果   西门子宣布进入阿尔斯通收购战的时间大约在4月底。而在6月16日,其又表示,与日本三菱重工联合提交一份价值70亿欧元的收购方案。   该方案其实就是现金收购。按照计划,西门子计划39亿欧元接手阿尔斯通燃气轮机业务,包括与该业务相关的服务合同。三菱重工则会出价31亿欧元,参与40%的阿尔斯通蒸汽涡轮机业务、20%的网络技术业务和20%的水力业务,并希望以股东身份最高持有阿尔斯通10%的股份。当时西门子的总收购价码在142亿欧元左右(含现金收购)。而紧接着的6月20日,西门子再度提高自己的收购出价,总额达到146亿欧元,现金部分增加至82亿欧元。   在这种情况下,先期提出收购的通用电气也很快做出回应。   该公司的新方案是,将原来的170亿美元收购价格降低 GE和阿尔斯通分别设立三家合资企业,双方在合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各占50%,主要负责两家企业的电网、阿尔斯通的离岸风电和水电、核电等业务。上述做法可能也是最终打消法政府对于核电业务被出售的担心,以实际行动向法政府示好。事实上,通用电气CEO杰夫· 伊梅尔特就在上周频繁会见法国政府官员,希望得到对方的支持。伊梅尔特强调,新收购条件使得法国的决策地位得以保留,而且阿尔斯通也将会保留自己的运输业务。同时通用电气还称,未来会在法国创造千个工作岗位。不过这一方案尚未得到法政府的最后确认,法政府强调会继续修改收购方案。   西门子、法国阿尔斯通及通用电气在华相关人士都未对该事件予以评论。   阿尔斯通目前处在业绩下滑的境遇下,给予了收购方绝好的时机。2013财年,阿尔斯通实现了215亿欧元的新订单额,同比下降10% 营业利润率为7%。而受到较高的结构重组开支和财务费用、特定的销账及拨备影响,其净收益为5.56亿欧元,比上一年的7.68亿欧元下滑了27.6%,全年的现金流为-1.71亿欧元。
  • 美国退出TTP对 我国纺织检测仪器出口有什么影响?
    什么是TTP?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也被称作“经济北约”,是目前重要的国际多边经济谈判组织,前身是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P4)。是由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中的新西兰、新加坡、智利和文莱四国发起,从2002年开始酝酿的一组多边关系的自由贸易协定,原名亚太自由贸易区,旨在促进亚太地区的贸易自由化。  TPP成员国之间会带来产品、服务价格下降,物流速度增加,各国可以取长补短,消费者是最直接的受益者之一。但是贸易开放一直都是一把双刃剑,有领域受益,就有领域“受伤”。成员国的国家利益或某些产业的利益可能会因此受到他国的冲击,这一问题在关税方面尤其突出。  TPP谈判始于2010年3月,谈判由两大类内容构成:一是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12个谈判参与国一起决定的领域 二是如某类商品进口关税减免等双边磋商领域。  2015年10月5日,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终于取得实质性突破,美国、日本和其他10个泛太平洋国家就TPP达成一致。12个参与国加起来所占全球经济的比重达到了40%。TPP将对近18000种类别的商品降低或减免关税。  2016年2月4日,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新加坡和越南12个国家在奥克兰正式签署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协议。    近日,特朗普宣布上台后将正式退出TTP,一时之间引发轩然大波。TTP是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英文简称,它是一个由新西兰、新加坡、智利和文莱四国发起,从2002年开始酝酿的一组多边关系的自由贸易协定,而且这个贸易协定一直默认由美国为主导。    特朗普的这一番决定,将会为中国带来极大的利益。TTP的零关税等贸易准则,是中国目前所无法做到的,因此这一协定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美国用来在亚洲对付中国经济的工具。对此,中国也积极主导了由东盟十国发起的,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16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以此来抗衡美国对于中国的贸易排挤。    标准集团认为,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TPP是针对亚太地区中国对外贸易的排挤,TPP成员几乎包含了亚洲除中国以外的全部国家,尤其是目前东南亚纺织产业区域,如果TPP协议达成将对我国外贸行程严重的挑战,目前我国是纺织大国,从纺织原材料到成品以及设计等诸多工艺都同欧美和东南亚国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此次TPP协议的提出旨在由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构建成员国之间的双边互惠贸易活动,从而削弱中国的国际贸易实力,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纺织行业的影响,如果TPP协议达成,我国纺织品出口欧美和东南亚相关贸易往来将面临着更多的限制和关税提升等,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进步一下滑,这当然是整个纺织行业所不愿见到的事实。    标准集团做为纺织检测仪器行业的龙头企业,TPP对纺织仪器的外贸出口威胁不言而喻,目前随着中国的产业转移,众多的纺织企业将工厂和生产基地搬迁至东南亚及其他地区,所以作为本土企业的纺织检测仪器行业必然跟随着纺织企业发展,纺织检测仪器的外贸出口势在必行,此次TPP计划的失败对纺织检测仪器行业来讲是利好的消息,这将为纺织检测仪器外贸出口到对应国家的难度和限制降低,在减少纺织仪器企业外贸出口成本上具有显著优势。    中国也积极主导了由东盟十国发起的,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16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以此来抗衡美国对于中国的贸易排挤。RCEP由中国牵头,秘鲁和智利,已经明确表现出了对RCEP的兴趣。就连日本也表示,如果TPP停滞不前,也会将重点转向RCEP。 标准集团认为:RCEP协议的完成更是为纺织检测仪器出口提供便利,由于RCEP包含了东南亚和中亚等重要的纺织产业集群,可以说为纺织仪器外贸出口铺平了出口关说和限制等诸多的障碍,纺织检测仪器公司更应该把握契机迅速发力外贸出口进程。 更多关于纺织检测仪器了解---标准集团
  • MTS官方辟谣“将退出静态产品市场”:谣言!正大力投入静态业务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近日,从全球知名力学性能测试与模拟系统供应商——MTS系统公司获悉,近期市场上流传MTS/SANS将退出静态产品市场或出售静态业务公司,甚至卖断相关产品线的不实消息。对于这些传言,3月13日,MTS材料测试系统总裁Bill Becker和MTS中国测试总裁David Saylor先生联名发出澄清函,公布了MTS静态和SANS未来在中国的发展。 /p 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澄清函原文如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致MTS客户的公开信 /strong /p p   尊敬的MTS客户: /p p   感谢您一路以来对MTS的关注和支持。近期市场上流传MTS/SANS将退出静态产品市场或出售静态业务公司,甚至卖断相关产品线的不实消息。对于这些传言,相信MTS客户都能够明辨真假。同时,MTS材料测试系统总裁Bill Becker和MTS中国测试总裁David Saylor先生联名发出澄清函,公布了MTS静态和SANS未来在中国的发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9b477433-2972-4542-83db-cbca01bd4f49.jp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777px " title=" " height=" 777" hspace=" 0" border=" 0" vspace=" 0" width=" 60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0c38bdfb-697b-4037-bed4-6948b709a1a2.jp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777px " title=" " height=" 777" hspace=" 0" border=" 0" vspace=" 0" width=" 60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849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b782268b-f5d7-45e7-b813-2dc7f1a2b8f2.jpg" title=" " height=" 849" hspace=" 0" border=" 0" vspace=" 0" width=" 600" / /p
  • 罗氏NimbleGen专注液相捕获业务 其将退出DNA芯片市场
    据外媒2012年6月4日消息,罗氏上周三宣布将专注于测序以及测序上游的序列捕获技术,退出固相DNA芯片市场。罗氏NimbleGen,这家位于麦迪逊的生物技术公司,在全球芯片市场上排名第4,曾一度被认为是冉冉升起的新星,在最近几年也推出了不少好产品 跟随大的科学技术环境当前将继续投入到序列捕获技术的研发。   NimbleGen的国际营销总监Kary Staples表示:“我们的业务正在重新调整……在某些罗氏能够成为强的竞争者的领域,我们选择参与竞争。”   同时,罗氏不会出售股份,离开麦迪逊。序列捕获技术的研发将继续在麦迪逊进行。Staples谈道:“研发、制造和销售还将留在这儿,一个创新的团队即将建立。该团队由NimbleGen的早期员工之一Tom Albert领导,目标是为生命科学市场开发新的、颠覆性技术。”   1999年,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的科学家Michael Sussman和Franco Cerrina,遗传学教授Fred Blattner及其学生Roland Green开发了一种更快、更便宜的基因芯片制作方法,随后创立了NimbleGen公司。   2007年,罗氏以2亿7千万美元的价格收购了NimbleGen公司。当时,罗氏总裁表示,NimbleGen的芯片技术能补充罗氏现有的基因组研究队伍。   一年后,罗氏NimbleGen首家推出序列捕获芯片并大获成功,成为基因芯片行业中第一家研发出序列捕获的芯片厂家。全球的研究人员已通过此款序列捕获芯片对成千上万的外显子组进行捕获并随后测序。随后在2009年底,罗氏NimbleGen又推出液相外显子组序列捕获,提供液相的工作流程 并与Caliper合作研发推出液相捕获自动化流程,为各种项目提供灵活及高通量可扩容性方案。当前已经使用或正在开始使用外显子组序列捕获的重大项目包括英国一医学协会即将开展的罕见血液疾病研究,将捕获50000个外显子组 荷兰正在进行中的大规模老年流行病研究项目(Rotterdam Study)使用Nimblegen序列捕获3000个用于后期测序的样本。   另外,近年来该公司的灵活定制序列捕获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各大实验室,包括由贝勒医学院人类基因组测序中心提供设计的HGSC捕获定制,用于孤独症研究 而不久前,华大基因和罗氏NimbleGen公司还联合宣布已成功研发出全新人类MHC区域捕获技术,该技术突破了常规扩增和捕获方法的瓶颈,首次成功实现了对人类MHC区域的高度覆盖及有效富集 常规肿瘤热点关注的基因也通过序列捕获技术实现富集,该捕获产品可以同时捕获75个肿瘤相关基因的0.5Mb的区段。   然而,正如Staples所说,基因芯片是一个竞争非常激烈的领域,罗氏NimbleGen从总销售额来看位居第四,但通过捕获技术上升的业务量还是很迅猛,因此将成为今后投入的重点。
  • 宇星科技退出环境监测市场
    p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曾是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在其最风光的几年,曾被评为我国环境监测仪器第二大厂商,但经过几次资本运作,宇星科技近日被出售,正式退出环境监测市场。盈峰环境以15.91亿元的价格将宇星科技除环境监测以外的业务出售给一家新成立的公司——绍兴盈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p p    strong 艰难的上市之路 /strong /p p   2010年宇星科技筹划赴港上市。2010年4月12日,香港联交所向宇星科技承销商发出咨询函,称收到举报信怀疑宇星科技通过伪造销售合同虚增60%销售收入。同时由于宇星科技CEO李野曾担任A股上市公司甬成功董事,且在2005年12月29日被深交所谴责过,其是否还有资格担任香港上市公司董事也成为疑问。 /p p   承销商为回答上述问题而煞费苦心,导致宇星科技递交的A-1表过了有效期,虽然承销商再次努力递交表格,而李野也辞去了宇星科技董事和CEO职务,但是联交所认为李野不适合担任香港上市公司董事拒绝宇星科技上市申请。 /p p   赴港上市被拒后,宇星科技将目光瞄准了A股市场,希望通过借壳的方式达到上市的目的。 /p p   2013年12月23日,天瑞仪器发布重组预案,称天瑞仪器拟以现金和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宇星科技51%的股权,交易总对价为14.79亿元。天瑞仪器也表示此次交易将拓展完善公司产品体系,优化整合公司营销网络,巩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然而好景不长,自发布重组预案后,经过了5个多月的磋商,双方的重组计划最终告吹。 /p p   2014年7月28日晚,天目药业发布公告称,因双方未就交易对价等达成一致,无法在原定时间披露重组预案,因此决定终止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东(下称“宇星科技”)的重组。宇星科技第三次上市失败。 /p p   2015年3月31日,上风高科发布公告拟购买宇星科技100%的股权,交易价格17亿元。其中拟以9.84元/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13.18亿元,占全部对价的77.55% 剩余3.82亿元以现金支付。宇星科技正式完成了自己的“上市梦”。 /p p   在此过程中,宇星科技的营业收入也在不断升高。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50px height: 27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bc216866-b30b-40a9-8a34-a5be89912fe2.jpg" title=" 业绩1.jpg" alt=" 业绩1.jpg" width=" 450" height=" 27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rong 上市之后的风光与艰辛 /strong /p p   2016年,上风高科发布公告正式更名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盈峰环境”。宇星科技正式成为盈峰环境的子公司。 /p p   根据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宇星科技2015年、2016年、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分别不低于1.2亿元、1.56亿元、2.1亿元。最终审计结果显示,宇星科技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7亿元、1.59亿元、2.21亿元,每年均超100%完成了业绩承诺。 /p p   前三年,宇星科技的营业收入实现了持续增长,净利润也达到了要求。2018年,事情发生了变化,虽然2018年营业收入基本与2017年持平,但是2018年的净利润仅1.09亿元,减少了1.23亿元。2019年第一季度,宇星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89亿元,净利润691.39万元,无论是收入水平还是盈利水平,宇星科技都大大下降。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50px height: 271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b84a6206-b3bd-4c3a-b9ea-ca336962f6c0.jpg" title=" 业绩2.jpg" alt=" 业绩2.jpg" width=" 450" height=" 271"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rong 宇星科技被出售之路 /strong /p p   相关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50px height: 258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c3320775-4521-4463-9037-e591817dbff9.jpg" title=" 股权结构.jpg" alt=" 股权结构.jpg" width=" 450" height=" 258" border=" 0" vspace=" 0" / /p p   2019年1月1日和2019年5月24日,上风风能与盈峰环境签署协议,盈峰环境将宇星科技100%股权作价15.81亿元出售给全资子公司上风风能,宇星科技成为上风风能的全资子公司。 /p p   2019年8月13日,宁波盈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绍兴盈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盈峰融资将持有的上风风能100%股权作价1000万元转让给盈创环境,同时上风风能应按期偿还盈峰环境的15.81亿元债务。 /p p   另盈峰融资与盈创环境签署了补充协议,双方明确:本次交易完成五年内,盈创环境、上风风能以及宇星科技不得从事环境监测业务,宇星科技监测业务相关的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授予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环境监测业务包含环境监测设备、工业过程分析仪器、实验室仪器的生产、销售等,以及与前述产品相关的服务。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承接环境监测业务之后,将逐步启用“盈峰”品牌。 /p p   未来,宇星科技将主要从事烟气治理、工业污水处理、农村污水、流域治理等环境工程类业务。 /p p   今年6月份的北京环保展上,仪器信息网就在盈峰环境的展位上发现了“宇星科技”和“盈峰环境”两个品牌的环境监测产品,可见在不久的将来,“宇星科技”这一品牌将逐渐淡出环境监测仪器市场。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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