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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料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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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料造假相关的资讯

  • 食药监总局责成天津核实“调料造假”报道 严肃查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介绍,1月16日,新京报报道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调味品造假窝点聚集,假冒劣质调味品流向多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日下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即责成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人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商请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违法犯罪线索立案调查,查明制假售假的时间、数量、销售流向,严肃查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整治制售假冒伪劣调味品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查核实情况和查处结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已派员赴天津现场督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总局关于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关于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等有关规定,确保购进的食品来源渠道正规、质量安全,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发现来源不明、疑似假冒品牌的食品,要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相关报道  “北方调料造假中心”年产值过亿 大老板开保时捷  在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的一些普通民宅里,每天生产着大量假冒名牌调料,雀巢、太太乐、王守义、家乐、海天、李锦记等市场知名品牌几乎无一幸免。这些假冒劣质调料,通过物流配送或送货上门的方式,流向北京、上海、安徽、江西、福建、山东、四川、黑龙江、新疆等地。  去年11月底,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根据知情人士提供的线索进入独流镇,对这个厂家眼中的“北方调料造假中心”进行调查,发现此地聚集的造假窝点多达四五十家,每年产值以亿元计,造假历史更是长达十多年。详情  天津回应  李鸿忠:对造假窝点坚决不护短 铁腕出手打击  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看到相关报道后作出批示:“这篇揭短的文章写得好。我们坚决不护短,坚决维护健康良性的市场秩序,坚决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法规,严肃认真调查,铁腕出手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让市场出清,让知识产权出清。请市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清理清查行动。”  目前,天津市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展开专项行动,全力组织严厉清理清查。  北京追查  北京食药监局局长:正在追查天津造假调料在京流向  天津独流镇调料造假事件,假冒劣质调料流向北京等全国多地。北京市食药监局局长丛骆骆表示,目前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首先与天津食药监局取得联系,需要提供流向北京的具体情况,根据流向展开追查,有针对性地实施控制措施。  第二,北京市食药监局也在积极联系媒体记者,希望提供线索,固定造假的证据以及一些具体的信息,包括在哪个位置、存在哪个库房等。  第三,北京市食药监局已经在全市几大批发市场开展了大检查,主要检查调料的进货来源、发票、合法资质,并对市场上的200个样品抽样检测,目前正在检测 如果抽检结果出来以后,会对造假者严肃依法处理。
  • 天津调料制假点被曝光后:两部委介入 多人被控制
    昨日,天津独流镇西北民主街附近一假醋窝点,灌装机边,执法人员正在现场检查。灌装机后是一个简易的“水塔”,里面是勾兑好的假醋。  昨日,在该假醋制造窝点,大池子里装满了勾兑好的假醋,等待灌装。  昨日,在该假醋窝点,勾兑假醋的水池上放着粗颗粒的盐,勾兑时添加用。  昨日,假醋窝点内,刚生产出来的袋装假“天立老醋”和“山西陈醋”堆在地上。  “工业盐勾兑色素造酱油废料回收做出‘十三香’”追踪  1月16日,新京报报道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调味品造假窝点聚集,假冒劣质调味品流向多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责成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人立即向天津市政府报告,严肃查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整治制售假冒伪劣调味品问题。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作出批示,要求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清理清查行动。北京食药监局表示,正在密切与天津的监管部门配合追查造假调料的去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查明制假售假的时间数量流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介绍,当日下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即责成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人立即向天津市政府报告,并商请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违法犯罪线索立案调查,查明制假售假的时间、数量、销售流向,严肃查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整治制售假冒伪劣调味品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查核实情况和查处结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已派员赴天津现场督察。  此外,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总局关于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关于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等有关规定,确保购进的食品来源渠道正规、质量安全,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发现来源不明、疑似假冒品牌的食品,要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北京市食药监局  北京几大批发市场开展大检查  昨日下午,食药监局局长丛骆骆在回答天津造假调料流向地区包括北京,北京将如何控制假冒调料的提问时表示,目前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首先与天津食药监局取得联系,需要提供流向北京的具体情况,根据流向展开追查,有针对性地实施控制措施。  此外,市食药监局也在积极联系媒体记者,希望提供线索,固化造假的证据以及一些具体的信息,包括在哪个位置,存在哪个库房等。  第三,北京市食药监局已经在全市几大批发市场开展了大检查,主要检查调料的进货来源、发票、合法资质,并对市场上的200个样品抽样检测,抽检结果出来以后,会根据结果对造假者依法处理。  天津市静海区  对独流镇24个村逐一排查  根据天津日报微信公众号1月16日消息,在看到“数十调料造假窝点聚集天津静海区独流镇”的有关报道后,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立即作出批示:“这篇揭短的文章写得好。我们坚决不护短,坚决维护健康良性的市场秩序,坚决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法规,严肃认真调查,铁腕出手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让市场出清,让知识产权出清。请市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清理清查行动。”目前,天津市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展开专项行动,全力组织严厉清理清查。  看到报道后,天津静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从天津市两会会场赶回来召开会议部署,并在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指导下,第一时间从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商务委、属地乡镇等部门紧急抽调80余人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由区领导带队,赴独流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其中6处制假调料窝点进行查处。  静海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说,这么多年来,当地相关部门也一直在对假调料窝点进行打击。经常开展执法活动,每年都会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执法。相关部门在执法查处时,也会遇到与厂家打假同样的问题,就是窝点分散,隐蔽性强等情况,给执法活动带来很大难度。 他表示,目前已经开会,下一步将会成立专门的打假小组,由区长任组长,长期性的定点、定时、定人的去查处假调料窝点。截至发稿,当地已组成一支200余人的执法队伍,对独流镇24个村,逐一进行排查。  静海区委书记昨晚表示,目前已经控制多名造假嫌疑人,正在进一步审讯中,“造假头目也要有眉目了。”  现场探访  执法人员查获两百余箱假冒品牌醋  制造假醋窝点藏身仓库,现场大水池储醋,水泵抽取灌装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独流镇西北方向民主街附近一处近百平米的制造假醋窝点。一进仓库大门,可以看到仓库左边一排堆满了已经包装成箱的假冒“天立老醋”“山西陈醋”,后经现场执法人员清点共放有两百多箱醋。现场多名执法人员正在对现场货物、原料等进行查看。  在仓库右侧拐角处制成有两个三四平米大小的池子,池内装满黑色液体,散发出浓烈的气味。池子上方放着一盘掺着杂物,颗粒粗大的白色固体。执法人员介绍,这是勾兑时所用的盐,具体为何种盐还待检查。  池子内放有多根塑料管子,和一个水泵,管子延伸到旁边一个自制的两米多高的水箱上,水箱内的管子再延伸到前方的一台机器上。经介绍,池子内的假醋由水泵抽到管道流向水箱,再从水箱内流到灌装机器后自动加工包装。  仓库地面散落各种天立品牌和山西陈醋品牌标签,以及刚刚灌装完的袋装假冒“天立老醋”,还有大量已经用完的焦糖色素。在后方院子内放有还未使用的大量焦糖色素、醋精以及苯甲酸钠等添加剂。  现场执法人员介绍,假醋就是由各种添加剂及色素、自来水、醋精等勾兑而成,再进行贴标包装即可完成。  据执法人员说,他们昨日上午10点过来时,该处窝点已没有人在,后由执法人员强制打开大门进入。已将查处的假冒调料运走存放,后续将寻找房主,通过公安机关进行传唤问讯,对假冒调料的流向、原料、是否厂家委托等情况进行核实。再请厂家出鉴定报告,核查具体假冒调料的数量,案值多少,添加是否有害,若有刑事责任则移交公安。若无,再做行政处罚、没收和罚款。  静海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一共8个涉假调料案子,罚款接近十万。七个做假调料,一个做纸箱厂。其中有5家是在独流镇,主要是做假冒“太太乐”鸡精,“山西陈醋”“天立老醋”“海天酱油”等。  这名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查处主要以接到举报为主,因为地点比较隐蔽,不能见门就敲,此外还有其他部门移交,及开展执法活动的案件。  他说,这些假调料窝点隐蔽性太强,一听静海口音进不去,还利用高科技手段,等到进去时已经找不到人。如果按照日常巡查很难,因为都不是厂子,都在民房中制假,窝点不好找。有些举报人举报完了,怕被打击报复,电话都是外地的,再想核实就打不通,只能慢慢找。新京报记者赵吉翔  厂家回应  厂家一年打假10次仍未禁绝  家庭作坊式造假窝点“昼伏夜出”,给打假带来难度  上海太太乐食品有限公司打假团队主管诸葛先生表示,早在2007年,就有人向公司举报天津静海区独流镇存在造假窝点。十年来,打假团队每年都会到独流镇进行6到10次打假。  诸葛先生称,由于造假窝点是家庭作坊式,白天无人晚上做工,并且形成产业链,给打假带来了很大难度。即使有当地质检部门查处扣押成品及原料,仍然屡禁不止。假货大多流向了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  目前,太太乐公司将等待处理结果,前去天津进行鉴定,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亦有法务事务部专门处理打假事务,安琪打假相关负责人肖经理表示,公司十年前接到举报后就安排线人在独流镇,协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过多起造假情况。近两年由于原材料厂商严格控制,独流镇有关安琪酵母的假货已经减少。  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市场部工作人员称,得知独流镇造假情况后,公司已经派当地业务经理前去调查,了解情况,并协助工商等相关部门工作。  雀巢(中国)有限公司集团事务部回应称,“产品专家将协助执法代理对可疑产品进行辨别”。公司的打假团队在得知天津独流镇情况后正在调查,具体情况不便透露。其天津分部工作人员称,日常商场、超市会存在售假的情况,并及时向打假团队及时反馈,但对于独流镇的情况并不清楚。新京报记者赵朋乐  【早前报道:打假何以越打越假?】  打假者向天津调料造假者索财:2千元保你半年无事  家庭作坊式窝点聚集,制假、售假在天津独流镇已形成一个产业。十多年来厂家打假不停,但是造假窝点依然大量存在。多个调料厂家打假人员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独流俨然已是我国北方调料造假的一个中心,假货从这里发往全国各地。  有厂家打假人员分析,在和厂家的对抗中,造假者越来越谨慎小心,这种家庭作坊式的生产,地点可以随时变换,他们不再在固定时间发货,这都给打假造成一定难度。与此同时,有的厂家委托打假公司打假,这种模式存在一定负面影响,甚至出现“打假者养假”的奇怪现象。他们表示,独流镇假货屡禁不止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当地监管出现问题。  1月2日,新发地市场附近,来自独流镇的造假者展示假冒“家乐辣鲜露”样品,部分假调料以送货上门方式进京。新京报记者大路摄  当地调料造假历史已有十多年  独流镇是我国北方地区著名“醋乡”,独流老醋是三大传统名醋之一,与山西陈醋、镇江米醋齐名,始创于明代永乐年间,清康熙初年成为宫廷贡品。目前镇上聚集着多家知名制醋企业,拥有“天立”、“合立”、“山立”等知名品牌。  据当地知情人士介绍,独流调料造假行业已有十多年历史,刚开始是一些造假窝点加工假冒名牌老醋对外出售,“造着造着越做越大,后来就开始做其他的假调料,并在当地慢慢形成聚集。”  从2002年开始在独流镇打假的河南省驻马店市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三香),在当地与造假者的缠斗已经持续了14年。  十三香打假负责人介绍,2001年前后,他们在东北和甘肃、新疆等地市场发现有零星的假货出现,经过调查跟踪发现,这些假货都是来自天津独流镇,从那时起,十三香就将打假重心放在了独流镇。  独流镇自古便是重要的水旱码头,扼守京、津、鲁、冀、豫的水陆交通要道。如今,津静公路、津涞公路、津霸公路和京沪铁路、京沪高速公路纵横贯穿。该地距离西青、北辰等物流园也只有数十公里,地理位置优越。  “独流镇可以说是北方调料造假的一个中心。”在独流镇打假已有十多年的某知名调料厂家打假部门负责人说,根据他们这么多年的打假情况来看,独流镇的造假规模在全国范围来说都是非常可观的。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持续的打假工作并没能将此地造假窝点根除,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没有哪个地方像独流镇一样,经过这么长时间还打不掉的。之前造假规模最大的是广东深圳、东莞一带,我们花了4年时间就打掉了。江苏兴化也是打了4年,现在彻底没有了。而在这个地方,从我们发现他们造假到现在已经14年,一直搞不掉。”上述十三香打假负责人说,他们打假不可谓不费心思,甚至曾经把宣传打假的报纸发到独流镇的各个学校,给学生每人一份,让他们拿回去,也没见到多大效果。  1月4日晚,天津兴达物流园福建专线,小货车从各造假窝点将数百件假调料运到这里。当晚,这批假货从这里装车启程,发往福建。  造假窝点开始向周边村镇转移  在与厂家打假的博弈中,造假者一直在变换策略。  某著名调料厂家打假部门负责人介绍,现在的造假窝点变得更加难打,这种家庭作坊式的生产较为分散,不再集中在独流镇上,开始向周边村镇转移,加工地点可以随意换。他们的发货时间也不再固定,往往选择执法部门下班之后进行。还有一些之前被打掉的造假者转变身份,不再直接造假,而是改做散装无品牌调料,其他造假者就从他们那里购买原料去贴标。  “以前造假者都会把假货提前送往物流公司等待发货,我们去物流一查就能查到。但是现在大部分造假者都赶着晚上物流发车时,直接将货送过去装车,这给打假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十三香打假负责人说。  2012年,十三香打假人员曾经从西青区奥森物流园跟车,直接跟到大连的一个仓库,当时物流公司的车上拉了一百多箱货,还有一些假冒其他厂家的调料。到达仓库之后他们才发现,那里的假货更多,当时查获的假调料一共装了七八辆大卡车,售假者最终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多个厂家打假人员称,独流镇造假窝点的线索大多来自知情人士举报,这也给打假带来一定难度,“如果没有举报线索,单靠我们厂家来查,可能根本找不到。”这些造假窝点隐匿很深,藏在众多普通民宅中间,院落周边围墙很高,围墙上甚至还搭有黑塑料布遮挡。如果不是清楚了解内情的人,就算每天来独流镇查,也很难查到造假地点。  1月16日,天津独流镇一假醋造假窝点,现场有许多假“独流醋”和“山西陈醋”的标签。   造假者自曝遇事花钱即可摆平  从2005年开始,便有天津当地媒体公开报道独流镇假冒名牌调料窝点情况,当地工商、质检等部门也曾多次对造假窝点进行查处。近年来,在市、区两级监管部门对独流镇的执法检查活动中,查处造假窝点的消息也屡见报端。  十三香打假负责人介绍,他们打假主要依靠公安机关,辅以工商和技术监督部门。“只要我们掌握的线索靠谱,公安机关都很配合,可是联系经侦部门一般要一个多小时,办好相关文件手续再到派出所,派出所也要准备,前后三个多小时,等我们到了造假窝点,早已人去货空。这样的情况经常发生。”  据该负责人回忆,2012年,当时有人举报在独流镇生产街附近有一个生产假冒“十三香”的窝点,他们多次前去踩点、跟踪,确认情况属实后找到独流镇派出所,在派出所等了一个小时,赶过去时院子已经打扫得干干净净。“人家还不让走,说我们诬陷他们,我们和警察就被上百人困在院子里,后来打110报警找市里的督察,才被解救出来。那天是下午过去的,一直到次日凌晨三点才被放出来。”  还有一次是在2014年,也是线人举报独流镇上有“十三香”的造假窝点,他们晚上提前去看好了,确定有出货,第二天去独流镇派出所,等了一个小时左右,六七个人过去时,院子已经打扫干净,什么都没有了。  在独流镇同样有着十多年打假经验的太太乐鸡精打假团队,隶属于公司法务部,从2006年以来,每年都能在独流镇打掉七八个窝点。在太太乐打假团队主管看来,当地造假屡禁不止,主要还是处罚力度不够,每次基本上都是查抄完把假货拉走,最后抓不到人。  遇到这种情况的不止太太乐一家,打假14年来,十三香先后在独流镇及静海辖区其他乡镇查获26个造假窝点,一般也都是把窝点打掉,假货拉走,人却抓不到。  1月10日上午11点多,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探员本来约好与一名造假者在独流镇见面,对方突然告诉重案组37号探员,他花钱打点的一个“线人”说,这两天有检查,他要把几个点的货倒腾出去,不便见面,也不便发货。  对于“花钱打点关系”这件事,这名造假者称这在当地很平常,“只要有钱,就没有搞不定的事,上周我家一个造醋的点被查,最后花了2000块钱摆平。”  1月16日,天津独流镇一假醋造假窝点,执法人员雇来的民工将窝点的假醋和设备装上卡车,准备拉走。  一边打假,一边“养假”  打假不停,造假不止。在独流镇还存在一种奇怪的现象,那就是有些打假人员一边打假,一边“养假”。独流镇多名造假行业内部人士称,有些厂家的打假人员找到造假窝点或者在物流公司查到假货,不会真正动手去查,造假者只要给钱就可放过。  去年12月30日,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探员联系一名造假者买货时,对方告诉重案组37号探员,此前有人自称厂家打假人员,找到窝点后对他们索要钱财,“他进来就说,给2000块钱保你半年没事,然后对现场进行拍照,伪造一个打假现场以完成任务。”  另一名造假者告诉重案组37号探员,这种情况并不鲜见,“遇到了给点钱就行了,我们之前都是塞个五百一千的,号称家乐、海天的打假人员都有。”  多家知名调料厂家打假部门负责人介绍,有些厂家没有自己的打假人员,而是雇专职打假的公司来负责打击假货,“比如说,它在华北区雇多少人,一个月要完成多少打假案件,都有量化的任务,没有造假者,打假任务完不成,这就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导致打假与造假共生,逼着打假人员去‘养’假。”
  • 你的雀巢、海天、太太乐可能产自天津这个造假村
    瓜子加工企业用过的八角、花椒、小茴香,回收后晾干、粉碎,简单加工灌装,一包王守义十三香就炮制成功了。  工业用盐、色素、食品添加剂加上自来水一勾兑,贴上标签就是一瓶李锦记牌或海天牌的酱油。  在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的一些普通民宅里,每天生产着大量假冒名牌调料,雀巢、太太乐、王守义、家乐、海天、李锦记等市场知名品牌几乎无一幸免。这些假冒劣质调料,通过物流配送或送货上门的方式,流向北京、上海、安徽、江西、福建、山东、四川、黑龙江、新疆等地。  去年11月底,重案组37号根据知情人士提供的线索进入独流镇,对这个厂家眼中的“北方调料造假中心”进行调查,发现此地聚集的造假窝点多达四五十家,每年产值以亿元计,造假历史更是长达十多年。  2017年1月11日,天津独流镇七堡村河北一条的一村民家中,一台生产假十三香的罐装机  工业用盐加色素勾兑出酱油  一间杂乱无章的屋子里,角落里立着一个1米多高的深蓝色塑料桶,里面盛着将近一半的酱色液体,一根木棍插在桶内,上面缠着几根已经变色的橡皮管,一直延伸到桶外。周围的白色墙面已被染黑,地上堆放着各种原料,以及大量空的玻璃瓶和印着“东古”“李锦记”字样的瓶盖,旁边还有一些已经灌装完毕未贴标签的玻璃瓶。  另外两间屋子里,地上同样摆满了灌装封盖未贴标签的“东古酱油”,拐角处堆放着二十多箱已经完成装箱的“东古一品鲜酱油”,以及一堆堆码放整齐的东古酱油外包装纸箱和成桶的色素。  2016年12月7日,新发地,家住天津独流的调味品造假者王姓男子给假装订货的记者送来的样品。这些假调味品样品,外包装和真的一摸一样,通过手机扫条形码和二维码均能扫出相关内容。  一批“名牌酱油”。眼看就要出厂。  1月11日下午1点多,重案组37号与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打假人员,带领天津市静海区刑警大队负责人,进入这座位于独流镇子牙河岸边的普通民宅打假,发现这里每天都在生产大量假冒名牌酱油。  屋外的院子里,一进门就可以看到门旁放着一些辣鲜露的外包装纸箱,院内堆放着数十箱没有任何品牌标识的鸡精,以及数十桶没有标识的黑色液体。  一名六十多岁的女子自称该院主人,她告诉刑警大队负责人,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她对造假情况一无所知。她同时以假冒产品与王守义十三香无关为由,要求该品牌打假人员离开。重案组37号只好与打假人员一同离开。刑警大队负责人随后联系警员前来处理。  2017年1月11日,天津独流镇七堡村河北一条的一村民家中,罐装好的假十三香小袋装,等待工人往单包装纸盒里装。  “厂家打假就是这样,只要在现场没有查到假冒该品牌的东西,后续处理就与我们没有关系。”王守义十三香打假人员这样告诉重案组37号。  据当地造假者介绍,以酱油来说,造假的方法非常简单,拿工业用盐、自来水、色素和食品添加剂按一定比例勾兑一下就可以。记者在上述造假现场看到的原料有山梨酸钾添加剂、苯甲酸钠添加剂、三福牌甜蜜素、味精,以及两个半袋的白色袋装长舟牌“高级精制盐”。  1月12日,重案组37号根据在造假现场查获的长舟牌“高级精制盐”包装袋上的联系方式,电话采访其生产厂家及售卖该款产品的卖家,两方均表示,该盐属于工业用盐,不可食用,不能用于食品生产。  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系专家刘少伟昨晚告诉重案组37号,工业用盐不能用作食品原料,应该在包装上标注“严禁食用”。他说,工业用盐含有大量杂质和很多有害成分,如亚硝酸盐是致癌物,还有一些重金属,会伤害肝脏、肾脏。  甜蜜素、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虽然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但是须严格按相关标准添加,过量的话也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比如苯甲酸钠,作为一种防腐剂,虽然有防止食物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但用量过多会对人体肝脏产生危害,甚至致癌。  用过的八角花椒回收炮制“十三香”  离开上述酱油造假窝点,1月11日下午,重案组37号继续跟随王守义十三香打假人员和刑警队负责人,来到独流镇七堡村一处王守义十三香品牌的生产窝点。  2017年1月11日,天津独流镇七堡村河北一条,假十三香窝点隐藏在一村民家中。查抄中,几位雇来的民工正将假十三香成品、半成品、原料、包装及机器都搬上卡车拉走。  走近院子,就能闻到一股浓烈的花椒大料气味。打假队伍到达时,这个院子的大门已经被人从外面锁住,但是仍能看见院内有人活动。这时,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正打算从临近马路的一侧院墙翻墙逃走,被打假人员制止。在多次叫门无人应答的情况下,警方强制打开大门,院内只剩数名妇女儿童,不见此前翻墙男子。  这是一个典型的北方四合院,院子的左边搭建着一间大约20平方米的彩钢板房,与倒座房相通,院内一个蛇皮袋内,装着印有该品牌字样的外包装纸箱。  进入彩钢板房,门前摆放着一张搭在凳子上的大木板,木板上堆放着大量已经灌装好的粉末状调料,木板下方堆着一袋袋的十三香包装盒,房间角落里堆放着三大蛇皮袋已经灌装好的成品。在光线昏暗的倒座房内,放有一台灌装机,机器还散发着热量,口内盛有还未灌装完毕的原料,十三香的包装正在机器上随时等待灌装。在灌装机前方,堆放着20袋左右的原料粉末。  在另一处的案板上放着两台封膜机,地上没有任何标识的白皮纸箱内,装着20多箱已经包装封膜完毕的调料,上面“王守义十三香”的商标、图案一应俱全。  一名自称该院主人的妇女同样表示对造假一概不知,彩钢板房是短期租给了一个东北口音的男子,并不知道对方姓名,也没签订合同。  王守义十三香打假人员随后叫来车辆,将查获的假货及原料、加工设备一并拉走,在公安人员带领下运至独流镇一处仓库存放,等待后续处理。对于造假人员,则只能等待警方后续追查。  据一名曾给这个窝点送过原料的知情人士介绍,该窝点存在已有两年多,他们使用的原料来自临近的的王口镇,该镇存在大量瓜子加工企业,这些企业加工瓜子要用八角、花椒、小茴香等调料浸泡,用过的这些废料有人专门回收,他们把回收的废料晾干后再粉碎成粉末,而后以每斤两元的价格卖给调料造假者。  “每次送来1吨原料,大概可以供它用几天。”这名知情人士介绍。  去年12月底,重案组37号在王口镇找到了这个专门回收废料的窝点,这是一个已经废弃的院子,里面堆着各种生活垃圾,一名工人正在往外用推车推袋装的原料。  据一名曾在此窝点工作的工人介绍,他们就是用石磨进行磨料,一般一个人一天可以磨1吨废料。  造假村的熟人圈子  独流镇是我国北方著名的醋乡,位于天津市区西南30公里。为千年古镇,因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在此汇成一条河流而得名。镇上为标准的北方建筑格式,胡同交错,一家一个小院,红砖砌成的高高的围墙,模样相似,从外面看不到里面情况。  在这些高墙院落的民宅中,一间稀疏平常的院子就可能是一处调料造假窝点。当地知情人士介绍,独流当地调料造假人员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互通的圈子,一家警觉,其他所有的造假人员都能得到风声。  2017年1月11日,天津独流镇,一家生产假酱油村民家,门口仅一堵墙外就装了三个摄像头。  “外人就算是想要买货,这些造假者也不一定会卖给你。特别是一些做得规模大的,他们已经有自己全国稳定的客户群,陌生人需要熟人之间相互介绍,才会卖货给你。”这名知情人士说。  独流镇的假调料生意在市场上早已名声在外。河北沧州一家调料商介绍,独流镇假货齐全,销量大,可以从当地一个制假经销商这里把所有品牌假调料采购齐全。  做得大的假调料商,在当地也颇有关系,手下几十号人为他们服务,加工、送货、采购,一条产业链分工明细,窝点分散,每天各品牌总和出货量都在几千件,三辆货车为其运货送货,分散到天津各个物流发往全国各地。  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重案组37号调查掌握的造假点至少10家,均在独流镇。而据当地行业内多个人士称,整个独流镇的造假窝点至少有四五十家。  十三香打假负责人说,初步估计,一个都流镇,所有的调味品假货,每天大概有50万的假货产值。这是根据以往的打假查处的情况得来的,因为这些造假窝点是不停歇的,像十三香是机器自动化生产,酱油一个大桶就可以生产一车货。这些量有多大?我们初步估计50万这个数值不会少。  上述知情人士说:“在独流,全国所有的知名调味料都可以做得出来,包括酱油、醋、味精等等。”造假售假人员在卖货到全国各地,与经销商联系时,并不采用真实姓名,有些人可能一直在做生意,但是相互之间并不知道姓名。  经当地知情人士介绍,重案组37号以“调料商户”的身份联系到了独流当地7名造假者,对方均表示,有货(假调料)可以出,包装和质量放心,可以先发样品给记者看看再做决定。  一名自称姓刘的造假人员说,自己这里“大众货”都有,例如太太乐鸡精系列,海天酱油系列,雀巢美极鲜,家乐辣鲜露和家乐鸡汁等。如果遇到没有的调料,就会从朋友那里调货,“好多朋友都是做这一行的,每个人都做几样不同的调料,相互之间会串货。”  2016年12月7日,新发地,家住天津独流的调味品造假者王姓男子给重案组37号送的样品。  另一名主要做醋、酱油、家乐系列、太太乐系列的造假人员,显得颇为谨慎,反复询问核对重案组37号身份。  当地知情人介绍,此人有多个窝点,其中一处位于独流西南友好街一处胡同,在独流当地人称“二姐”,销量每天在上千件。  “二姐”自称姓王,独流本地人,已做此行业多年,每天一个点可以生产大几百件货品。她向记者发来的“报价单”显示,共有22种调味料,涵盖酱油、醋、火锅料、酱料、鸡精、蚝油等,假冒对象包括美好、财神、旧庄、安琪、东古、海天、老干妈、水塔、白顶、黄飞鸿、味达美、家乐等多个知名调料品牌。  据她介绍,报价单上有的价格是一白皮纸箱的价格,例如家乐辣鲜露一白皮纸箱为8箱装,就是20元每箱,每箱6瓶,每瓶约3.33元。有的报价是调味品本身每箱的价格,例如太太乐鸡精系列1千克装的是55元每箱,每袋价格5.5元。好与次的区别则在于添加剂投放的多少。  在多名造假者发来的假调味料中,重案组37号看到,这些假货的外包装箱,品牌标签,与真品看不出来丝毫差别甚至连二维码都可以扫出。例如,“二姐”卖出的假调料,家乐辣鲜露和太太乐鸡精1千克装,品牌标签与真品对比,字体颜色大小均相同。家乐辣鲜露扫出的二维码结果显示,京东商家价格为每瓶20.5元。太太乐鸡精1千克装扫码结果显示,1号店价格为每袋29.9元。  造假窝点分散,大老板开保时捷  前述独流当地知情人表示,独流镇大规模的制假窝点被四五家垄断,这些窝点雇佣当地人,分散在镇内多个地方隐蔽加工。当地做得大的窝点,一天出货量差不多五六车,都是用福田货车运送。假货老板以刘某、邢某某等人最为知名,两人年龄均为四五十岁,平常开着保时捷和奥迪轿车,但很少在窝点出现。  2017年1月11日,天津独流镇,一家生产假酱油村民家中,罐装并贴完标签的假东古酱油,正在准备装箱。  当地知情人士介绍,一个大老板,窝点会分布到独流的各个地点,到了晚上或者下午,这些小作坊汇集到这一个地方,用小面包车。比如一个点做酱油,一个点做美极鲜,采用这样的模式把风险分散。  上述造假者“二姐”说,自己有造醋的窝点,还有一些生产报价单上其他调味品的多个窝点。每个地点生产不同的产品,“都是要分散开来的,不能放在一个院子生产,不然查到不就一锅端了嘛。”  知情人士介绍,当地制造假调料盛行,刚开始时,造假人员之间竞争比较大还会有相互举报的,让厂家来打假。但随着这么多年厂家及相关部门的查处,造假人员之间开始抱团,相互通气串货。但是对于自己的制假窝点,相互之间都是不知道的。  去年12月中旬,重案组37号来到上述被查处的酱油造假窝点探访,这是一个院墙贴有白色瓷砖的院子,墙角处安装有监控摄像头。中午1时,该院门前停放着一辆灰色面包车,一名中年男性正在搬一箱箱没有任何标志的白皮纸箱上车。见有车辆路过,该男子便会停下警惕地看着路过车辆。重案组37号驾车路过后,在前方100米转弯处再次调头路过时,两分钟后,便有一辆此前停靠在门前的白色河北牌照轿车跟随着记者车辆,一直跟踪有20公里才折返。  同样,在独流镇西南友好街附近胡同及西北主街附近胡同内,两处在胡同深处的院子,也安装着监控摄像头。  每天下午四点之后,上述三个地点便开始有进出的面包车进行拉送货物。1月7日下午5点30分许,在独流镇主街独静路与静霸线交汇处西北方向胡同内,昏暗的路灯下,胡同内的院墙上安装着两个监控摄像,周围停放着多辆面包车,一辆蓝色小货车在胡同深处正一箱一箱的装运着货物。  2016年12月22日晚,天津奥森物流园重庆成都专线,从独流镇出来的车牌是“津M.H3159”的卡车,正将部分假调味品转到一辆跑长途运物流运输的卡车上。  连续多日,重案组37号蹲守发现,该货车每天均在此上货,随后送往物流公司。  独流当地一名知情人士称,上述地点均系调味品造假窝点,他曾为其送过货物。这些窝点内生产有各种酱油、鸡精等,工人都是亲戚朋友,不会对外招工。“家家户户都长的一样,如果不了解情况,没有线索是根本找不到的。”  他说,这些造假者警惕性很强,造假作坊都设在民宅里,屋外都安装有监控。而且今天在这里,明天到那里,具有隐蔽性。白天在窝点内生产,等到下午4点左右,就可以将生产好的货物运走。  据之前媒体报道,在独流查处一处制假窝点时,静海当地质检部门工作人员曾介绍,这些不法分子为逃避监管,往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选择在下午或晚上生产,生产完马上运走,现场一般不储存大量造假成品或材料,这给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带来了难度。曾经有一次,质检部门接到举报,一印刷厂正在生产假冒各种品牌的外包装箱,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整个工厂空无一人。原来,造假者在院门口安装了摄像头,一有情况便逃离。  相关产业一条龙服务  大量造假窝点长期存在,在当地延伸出完备的上下游产业链。在独流当地生产的假调料,使用的包装纸箱和标签均可买到,而生产瓶装类的调料,还有专门的人回收旧调料瓶,利用火碱刷洗干净再卖给造假者。  1月7日上午,重案组37号根据知情人士指引进入独流静霸线与京福公路路口东北角一处大院,院内最里面左手边堆放着大量瓶子,有海天、加加、东古等酱油瓶。进入到里屋,有两个水泥砌成的约4平米的大水池,两名中年妇女正围着围裙,戴着手套刷着瓶子,水池内堆放着大半水池的瓶子,屋内也杂乱地摆满了各种瓶子。见有陌生人进屋,两名女子颇为警觉。随后,一自称老板的男子进入询问记者,重案组37号称是来购买已经洗刷完毕的调料瓶,这名男子则称,并没有调料瓶,也不卖。  2017年1月7日,天津独流镇,一个隐蔽大院的一间房子内,女子正在水池边洗瓶装调味品的瓶子。  当地知情人士介绍,此处是一个专门为造假者提供瓶子的地方,他们将回收来的调料瓶利用火碱洗刷完,再将其卖给各个造假点。  此外,独流镇南边王家营村一处未挂牌的纸箱厂,当地知情人士介绍,该处是一个为造假窝点生产各种外包装纸箱的地点。  该厂的张姓老板称,自己这里是可以做各种调味品的外包装箱,例如辣鲜露的1.8元一个,美极鲜的是2.5元一个。其他的可以根据需要,利用模板来印刷。  “年前这段时间生意好,但是原材料紧缺,每天基本生产几百个,都供应在独流本地,还不够,一点存货都没有。”他说,自己打算转行了,整天干这行,利润不高,还提心吊胆的,怕出问题。  重案组37号联系到独流当地另一位郭姓男子,对方表示可以提供各种调味料的品牌标签及外包装箱,“太太乐的全系列都有。”  当地一位造假者说,“其实做太太乐鸡精都是用劣质鸡精贴标,说到底其实就是侵权。”  业内人士透露,劣质鸡精的可能生产企业违规使用国家禁止使用,含有致癌性和致畸性的日落黄色素。其次则是鸡精鲜度指标和鸡肉成分含量不合格,有些鸡精竟然有异味。  独流当地有专门生产劣质鸡精的人员为当地造假者供货,记者联系到这位生产鸡精颗粒地点的员工,他表示,他们生产的鸡精主要都是两三千元一吨的,不会生产太贵的鸡精。以此推算,劣质鸡精仅1到1.5元每斤。
  • 鸦片当调料 食品安全领域“鸦片战争”开打
    鸦片当调料 饮食成&ldquo 瘾食&rdquo   原标题:如何在食品安全领域这场&ldquo 鸦片战争&rdquo 中取胜?   你是不是曾体会到,某种火锅、小龙虾或者擀面皮等特别好吃,吃了还想吃?有没有一家饭店,你经常光顾,隔了一段时间不去就想得慌?你肯定想不到,食品里这&ldquo 给力&rdquo 的味道,有可能是因为被添加了特殊的香料--罂粟壳。(10月30日新华网)   近来,全国范围内屡屡出现食品调料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特别是在火锅、火锅底料及小吃类,另外还有可能用于卤味制品,甚至是饮料中。如果长期食用添加了罂粟壳的食品,也必定会产生一定的依赖性。人们长期食用这种食品,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等症状 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甚至会出现内分泌失调等症状,最终上瘾,具有潜在的吸食毒品的倾向,给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罂粟壳被称为是另一种&ldquo 鸦片&rdquo 。目前,罂粟壳充斥着食品市场,不仅在现实的食品市场中可见,网络市场以各种名目也大势宣卖。尽管我们的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以及我们身边的群众都在以不同的方式在抵制包裹了&ldquo 鸦片&rdquo 的食品,积极投入到这场无烟火的&ldquo 鸦片战争&rdquo 中,但是,从目前全国情势来看,战果并不明显。   那么,如何在这场无硝烟的&ldquo 鸦片战争&rdquo 中取得胜利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相关部门加强食品源头质量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ldquo 罂粟壳加料&rdquo 。   二是加强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的监管,提高食品卫生质量安全水平。充分利用抽查、巡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测制度,并作为强化对食品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   三是构建全民参与监督机制。加快推动政府、社会、市场、技术共同参与监管,从根本上解决有限的政府监管力量与无限的监管对象的矛盾。政府引导,积极向群众宣传,发动群众的力量,推动建立&ldquo 社会共治&rdquo 体系,提升基层监管能力,采取举报有奖激励方式,鼓励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行列中,形成全民监督的氛围,全民共同抵制&ldquo 鸦片&rdquo 食品。   四是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市场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对经营者的法制和诚信教育,督促企业提高诚信意识、质量意识和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从而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更好地对消费者负责。   五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全面建立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产品和卫生标准,构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在全社会进行公示。不仅使执法部门之间标准一致,信息共享,执法有章可循,而且增强全社会公民的防范监督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农业、质检、卫生、商务等部门检测机构的作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严格资质审核,逐步面向社会,实现资源共享。   六是加强对违法者的惩处力度。2011年,国家在《加强食品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监管管理的紧急通知》中申明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严厉打击此类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形成社会共同治理体系,最终在食品安全领域这场&ldquo 鸦片战争&rdquo 中取得胜利,将&ldquo 鸦片食品&rdquo 赶出我们的安全食品市场。
  • 蒜香粉调出啥滋味 调料国标尚待完善
    随着大蒜价格一路攀高,市场上日渐出现一类新型调味料:蒜香粉。以蒜香粉为代表的各种大蒜替代调味品,因价格低廉、味道更浓而受到餐饮机构,特别是中小饭店青睐。然而,蒜香粉究竟为何物?食用安全性怎样?记者进行了调查。   蒜香粉渐受青睐   郑州的李女士经常在回家的路边上买凉拌菜。近日,她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凉菜老板调的蒜汁瓶里没有蒜粒,菜里却蒜味十足。满腹狐疑的李女士再次买的时候特意问了一下,老板告诉她,蒜汁是蒜香粉调出来的,实惠,方便,还味儿浓。   近日,记者走访了郑州市相关销售市场,在调味品区,不少店面都摆出了蒜香粉、蒜头粉、蒜香吐司、蒜粉、蒜香调味酱等,种类很多。其中一家店的老板一次性就拿出来五六种盒装的蒜香粉。据这位老板介绍,这种一盒四五块钱的蒜香粉,一调羹相当于好几头蒜。   在该市场的几家调味品超市,记者问这些蒜香粉的成分,营业员有的表示说不清,有的则说绝对是纯天然蒜头制造,他们都称“尽管放心用,绝对没问题”。   安全与否不得而知   据了解,销量较大的是由广东两家企业生产的两种蒜香粉。一家公司生产的蒜香粉包装信息显示,配料为“蒜香≥60%、淀粉”,还标注“精选香料”,另一家食品厂生产的蒜香粉标明配料为“蒜头、淀粉”,还有的标为“蒜头、米粉”。两种产品外包装上均有QS标志。中国QS查询网的查询信息显示,以上两个厂家获准生产的产品名称为“调味料(固态)”,检验方式均为“自行检验”。   产品外包装还显示,一家公司生产的蒜香粉标准号为“Q/CJSP2”,另一家食品厂的为“Q/HWSP2”,均为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国家标准库查询结果显示,目前香辛料行业国家标准除了《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及一些食品行业的分项标准外,针对蒜香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都是空白。   一位消费者分析:目前每斤大蒜在7元左右,而市面上出现的蒜香粉大多400克才卖四五块钱。这样低廉的价格,主要原料似乎不太可能完全来自天然大蒜。然而其他成分是什么,是否安全,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调料国标尚不完善   记者联系相关部门对销量最好的这两种“蒜香粉”进行检验,工作人员仔细看过两份产品后表示,两种产品执行的是企业标准,他们“应该检验不了”,确切情况,需要咨询该部上级领导。我们又找到本部门的一位领导,她表示说,蒜香粉的安全性检验,他们之前一直没做过,也做不了。调味品要是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他们可以对某一个项目进行定性、定量检验,然而此类商品是按照企业标准生产的,他们根本不知道成分。她强调说,他们能够检验的食品,只是有国家标准的产品。   记者在国家标准委网站查询的信息显示,目前香辛料现行的主要国标为《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5691-2008)。   记者查询原文发现,该国标规范的香辛料内容相当简单,只有取样方法、原料要求、理化指标(筛上残留量、水分、总灰分、酸性不溶性灰分)、净含量负偏差等不足10项。   2008年10月14日,全国调味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成立大会上发布的主题报告显示,目前我国调味料的国家标准不完善,特别是随着调味料种类越来越多,弊端逐渐显现,他们将推动调味料分品种的国家标准制定工作。   中国调味品协会香辛料专业委员会近年来也多次发布公开信息称,他们将完善香辛料国家细分标准的制定工作,致力于行业安全建设。
  • 网爆羊肉串造假掺杂 DNA检测核实
    原标题:街头买来羊肉串,DNA验真身   有的压根没羊肉 有的掺杂猪鸭肉 图为:羊肉串让人吃得不放心 记者王永胜摄   楚天都市报讯 在武汉街头,经常可闻到羊肉串的诱人香味 而在寒冷的冬天,一些火锅店的涮羊肉销售也十分火爆。   近日,不少网友微博报料称,现在市面上卖的很多羊肉串、涮羊肉都不是真的羊肉做的,而是猫肉、老鼠肉做的。   对这种说法,多数市民并不相信:哪来这么多的猫肉、老鼠肉?   记者通过走访羊肉烧烤摊、美食城一条街以及羊肉串批发市场,并请专业机构鉴定求证发现,其实现在市面上的羊肉串、涮羊肉确实有猫腻。   网友报料   “羊肉串”是猫肉鼠肉   近日,武汉一名网友张先生报料:他在浏览微博时,发现不少网友称,街头诱人的羊肉串、火锅店里的涮羊肉,都不是真正的羊肉做的,而是猫肉、老鼠肉做的。   昨日,记者通过新浪、腾讯微博,以及百度搜索发现,网络上讨论羊肉是流浪猫、老鼠等做的帖子铺天盖地。   其中,网友“豆包kiroro小鱼钓猫”说:冬季多吃羊肉可御寒。可据说现在街上卖的羊肉串有些用的是猫肉。   网友“厦门人士”则表示:猫肉可能被制成“羊肉”,已经误入你的口中。   网友“不努力”奉劝大家:5元以下的羊肉串,尽量不要去吃,一般是猫肉、老鼠肉之类的。   此外,还有不少网友揭露,为让人们觉得吃的猫肉、老鼠肉有膻味,一些烧烤摊老板往往以很低的价格买回猫肉,放在盛有羊尿的盆里浸泡几个小时,再用嫩肉粉、各种调料腌制二三十分钟,加点羊油和羊肉香精,羊肉串就诞生了!   街头探访   烧烤摊老板闪烁其词   诱人的羊肉串,到底是不是羊肉?   近日,记者到武昌民主路户部巷、汉口吉庆街一带进行了走访。   在户部巷一家烧烤摊前,等着吃烧烤的市民排起六七米的长队。   “老板,你这个羊肉是真的吗?”记者问。“这都是刚刚串好的羊肉,当然是真的。”一名女店主称。   在另一家烧摊点前,店主则表示,他不仅卖的是真羊肉,还是产自新疆的羊肉。   不过,不少老板对记者的询问显得有些不耐烦。“你问这个干什么?”   此外,有几名老板则直白地说,一串羊肉卖一两元钱,若都是真羊肉,大家可能喝西北风去了。   冷冻市场   羊肉串仅带羊肉风味   有的烧烤摊老板说羊肉是真的,有的老板则说是假的,真相到底如何?   据了解,羊肉串大多来源于冷冻食品批发市场。昨日,记者来到一家市场调查了解到,现在的羊肉串每斤售价在19元至20元不等。批发商专门指出,这种羊肉串是有羊肉风味的。   只有羊肉风味,那有没有纯的羊肉呢?批发商表示,现在几乎不存在纯的羊肉。记者调查还发现,不少羊肉串的包装袋上的文字注明:烧烤肉串,羊肉风味。本产品精选鲁西南羊肉,配料为精选精鲜肉、白砂糖、味精等。一边号称鲁西南羊肉,一边配料却是精鲜肉,明显前后矛盾。   既然没有正宗羊肉串卖,有的都只是羊肉风味的烧烤肉串,那什么叫羊肉风味的烧烤肉串?经再三追问下,批发商这样解释:它说白了就不是羊肉,而是一种带有羊肉风味的肉。   实验求证   羊肉串掺有猪肉鸭肉   街头的羊肉串,只是一种带有羊肉风味的肉。那么,里面的肉,到底是不是老鼠肉和猫肉呢?   近日,记者从市场购买了6份羊肉样品,一号、二号来自冷冻食品批发市场 三号、四号来自美食街 五号、六号分别来自餐馆和流动烧烤摊。记者带着这些样品,找到武汉摩尔生物科技公司,并对6个样品的DNA成分进行检测。   检测发现,6份样品中,仅仅是一、二、四号样品检测出了羊肉成分,三、五、六号样品完全不是羊肉。此外,一、二、四号样品仅是含有羊肉,并不是纯羊肉。   经对一、二、四号样品的进一步检测,检测人员发现,3份样品中,除了有羊肉的成分,还有猪肉和鸭肉的成分。   一名肉制品经销商称,目前每斤羊肉的价格是20多元,而猪肉和鸭肉的价格则分别在10元和8元左右,为了省钱,一些商贩就在羊肉里掺一些别的肉。   那么三、五、六号样品完全不是羊肉,到底是什么肉?检测人员分别对它们猪肉和鸭肉的源性成分检测,结果都不是。这就奇怪了,不是羊肉,不是猪肉,也不是鸭肉,难道真的是传说中的猫肉、老鼠肉?检测人员表示,这还有待进一步的检测。   特别鸣谢:本次采访得到湖北卫视《生活帮》栏目(播出时间,每周三22:00-23:00 周六、周日11:50-13:00)大力支持。
  •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成业内潜规则 四种造假手段被公开
    6月16日,山东省环保厅通报了两起环境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案例,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均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与此同时,近日,因自动监控造假,福建省环保厅将10家问题突出的违法企业列为省级挂牌督办对象,这也是福建省首次集中对企业自动监控造假进行挂牌督办。今年3月,在杭州市“亮剑”专项执法行动中,两家涉嫌在在线设施上弄虚作假的企业被查处。  山西省更是出台文件,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进行规范,明确17种篡改监测数据、14种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  对此,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近年来,环保部在不断加强对环保数据的监管,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行动,山东等一些地方也在探索遏制环境数据造假新的机制,未来地方在查处环境数据造假上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强。”  现状:监测数据造假多人被拘  山东省环保厅介绍,近期发现巨野县三达水务公司氨氮自动监测数据偏低。经调查问询,三达水务公司承认私接暗管,干扰采样,对监测数据作假。巨野县环保局对三达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公安机关对案件实施者生产主任田某行政拘留15天。  另一起案件系山东省监控中心通过污染源动态管控系统,发现日照城市排水公司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斜率由1修改为0.5,超出正常范围。日照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罚款10万元,公安机关对该企业运行班长杨某行政拘留10天。  相对于山东省的两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福建省查处的问题更多,数据造假的手段也更多样。  日前,福建省环保厅组织若干个执法小组,突查了全省50多家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并将福建馥华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问题突出的违法企业列为省级挂牌督办对象。  福建省介绍,已查到的造假方式包括:破坏采样管路,人为配制样品或对样品进行稀释;规避仪器采样时段,致使监控采样时总是排放达标废水;故意闲置、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装置;篡改仪器参数,改变数据修正值等。  为此,福建省环保厅责成有关地方环保部门对挂牌督办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篡改、伪造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以及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同步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  早在今年3月,在杭州市也查处两家涉嫌在线设施上弄虚作假的企业。  同时,今年6月2日起山西省正式实施《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明确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情形认定,以及对数据造假行为的惩处规定。特别强调,对党政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移送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地方在查处环境数据造假上的力度在加大,未来还会进一步加强,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一些地区已经在尝试处罚机制,一旦发现企业数据造假不仅仅面临处罚,还会影响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影响到企业的信贷、采购、上市等。  背后:屡禁不止因造假成本低  为掩盖超标排放等问题,环境数据造假也一直被业内称为“潜规则”。  新环保法实施后,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提出了更为严厉、明确的处罚措施,用法律强化数据的真实性。  然而,即便如此,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依然层出不穷。  2015年,全国共发现2658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问题,17个省区市对发现的问题立案78起。环保部通报15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马军介绍,环境数据造假屡禁不止根源是造假成本低、收益大,某省专门负责监管这方面的领导就指出企业环境数据造假的成本就80元~100元,却可以节省几十万元的环境处理成本,差距巨大,部分企业就会铤而走险。  实际上,严惩之下仍难断根的环境数据造假问题,引起了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  2015年12月,环保部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为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供了判定依据。同时要求,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环保部一直在加强环境监测数据的监管,包括新环保法等也对此提出了严格要求,马军认为,造假还是有一定的普遍性,识别、揭示还是要靠地方加强推进,但是,在加强落实方面一些地区还没有完全做到。  “地方在查处数据造假上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强,大的方向一定是这样,随着环境监测权的上收,可以预见未来对数据有直接监管、监测权的省一级环保部门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马军说。
  • 环保数据造假有七大“障眼法” 如何对数据造假说“不”
    p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环保工作深入推进。特别是新环保法的出台,让环保执法长出了“铁齿钢牙”。但令人忧心的是,偷排偷放、环保监测数据造假等顽疾久治不愈。一些企业受利益驱动,造假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一些地方环保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各种考核压力下,行政干预数据的行为屡有发生。环保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仅会误导环境管理决策,贻误环境治理时机,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损害,而且会严重影响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p p   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让老百姓的实际感受和监测数据“合拍”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让人欣喜的是,近年来,有关部门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重拳打击,同时也在改革环保体制机制,努力铲除滋生造假的土壤。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彻底铲除环保数据造假需要全社会的努力。为此,半月谈记者深入基层采访调研,发现的问题期待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p p   环保数据造假七大“障眼法” /p p   半月谈环保调研小分队 /p p   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决策的基础,然而记者在中西部一些地区调研时了解到,一些地方和不法企业为逃避监管,在利益驱动下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干扰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导致企业污染源数据问题频出,造假失真情况时有发生。 /p p   之一:偷梁换柱,企业篡改伪造监控数据 /p p   记者调研发现,企业篡改自动监控数据屡见不鲜。 /p p   今年1月初,四川省泸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发现,泸州天恒热工技术有限公司的二氧化硫折算浓度为0。通过调阅历史数据和系统日志,执法人员分析发现,这家公司于近期先后多次修改了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参数。 /p p   这并非个案。2016年江西发现多起企业在线监控数据造假案例,其中有4起存在篡改数据的行为。2016年7月,萍乡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中材萍乡水泥有限公司两条生产线窑尾分析仪实测氮氧化物浓度值数据与工控机显示数据存在明显偏差。 /p p   “现场检查发现企业篡改了工控机的氮氧化物运行量程数据,执法人员将数据恢复后,实测氮氧化物浓度为522.52毫克/立方米,远远超出国家标准。”萍乡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查,该公司多次通过远程操控软件篡改监测数据。 /p p   之二:“阴阳台账”避监管,两本数据哄骗人 /p p   一本是监测原始数据台账、一本是虚假数据台账,在企业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例中,一些企业选择以“无中生有”的虚假数据台账瞒骗环保部门。 /p p   2016年4月23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江西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对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除要求水质化验员根据每天的废水化验数据制作一套真实数据台账外,还人为编制了一套虚假数据台账,用于应付环保部门的检查。 /p p   事实上,备有两本数据台账的企业不在少数。多年前,四川沱江曾发生一起特大水污染事故。记者采访发现,除当年沱江因枯水期来水量偏少的“天灾”外,还存在企业环保设施发生故障、严重超标排放的“人祸”,而后者才是主因。企业明知污染,却在长达半个月的时间里隐瞒不报,甚至在检查组面前拿出一套假数据,称自己是“达标排放”。 /p p   污染企业环安处时任负责人的一番话令人深思。他说:“长期以来,企业对污染的监测都是‘两本账’,一本是监测原始数据,反映真实情况,供企业内部掌握 另一本是经过整理的数据,也就是外报数据,给环保部门看。” /p p   之三:暗度陈仓,断污水注清水蒙混过关 /p p   记者调研了解到,为应付检查,一些企业会提前截断污水,增设管道把合格水注入检验水箱,从而使数据达标。 /p p   山西省一家污染治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执法人员检查前,不法企业会拆掉增设的管道,让一切恢复正常。“数据从提样到仪表呈现大约有40分钟到90分钟的时间差,执法人员一般不会这么长时间一直盯着仪表,所以企业容易蒙混过关。” /p p   该负责人说,这一方法暴露的可能性较小。即使在企业观察的时间足够长,仪表上出现污染高峰值数,企业也能用异常值来搪塞。 /p p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部分企业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一些基层部门工作人员可能在其中扮演了“说不清道不明”的角色,“检查前打招呼经常发生,加大了治理难度”。 /p p   之四:为获好数据,给监测探头“戴口罩” /p p   在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洒水、监测点周围禁止车辆通行,为监测仪器“戴口罩”……个别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执法人员为让环境监测数据合格,无所不用其极,想出各种荒诞办法,企图瞒天过海。 /p p   有民间环保组织在石家庄、邢台、邯郸、郑州等地进行调研发现,这些地区在空气监测点附近使用雾炮车洒水喷淋。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空气质量监测子站日常主要监测二氧化硫、PM10、PM2.5等数据,洒水喷淋会造成数据失真。 /p p   中部某省原来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省长卸任不久,他告诉记者,有一次他在一个县污水处理厂看到进水口数值COD(化学需氧量)在40~50之间,出水口监测数值在15~20之间。“这样的水是可以喝的,处理厂这不是把工业污水搞成饮用水了吗?”这位副省长疑惑不解。 /p p   为一探究竟,他在污水处理厂附近仔细观察。后来,看到监测探头附近飘着塑料纸,就找了根棍子拨弄,结果竟发现那是个塑料袋。“原来他们用塑料袋装了自来水,把探头包起来。当时我气得差点从污水池边掉下去,怎么能这样欺骗国家呢!”这位原副省长痛心疾首地说。 /p p   之五:虚假达标,“污染有多大的脚,就用标准做多大的鞋” /p p   为接受社会监督,一些地方建立了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但信息平台的排放限值由企业自行填写、自行监测、自行发布数据。一些企业根据自己的污染程度,量体裁衣,自设“标准”,“污染有多大的脚,就用标准做多大的鞋”。 /p p   环保部门检测发现,2015年6月某时,四川某厂尾气烟囱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为14000多毫克/立方米,是四川省环保厅监测排放标准550毫克/立方米的25倍多。然而,在信息公开平台上,该厂排放竟然是“达标”。原来,企业自设了一个标准限值——20000毫克/立方米,是环保部门标准的36倍多。据四川一家环保NGO组织——“绿蜀清川”的志愿者介绍,四川多地存在上述“虚假达标”情况,企业绕开省环保厅的监督标准,自行“调高”了排放标准。 /p p   之六:不及时公布数据,该监测的不监测 /p p   为避免暴露污染问题,一些地方和企业不公布或不及时公布污染数据,让公众无从监督。记者近日随机查阅山西省多家企业废气排放数据,发现不少停留在2016年上半年,有一家企业甚至还停留在2016年3月5日。此外,一些县级环保部门只公布空气质量指数,而对PM2.5、二氧化硫等指标的数值三缄其口。 /p p   2017年1月上旬,山西省临汾市二氧化硫、PM值曾双爆表,二氧化硫甚至多次破千,当地政府未及时发布超标信息。经媒体曝光成为舆论热点后,当地也一度保持沉默。在2016年11月,环保部还曾点名批评临汾市启动污染预警级别明显偏低,启动时间滞后,应急响应措施明显不足。 /p p   一些企业存在的监测方案不完善、监测因子不全、公开信息不完整、公开信息与监测方案不一致等问题,影响了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 /p p   江西省环保厅日前通报2016年11月份省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其中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方案中锅炉排口缺少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等2项因子 江西煌上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中缺少监测因子大肠群菌数 赣州力赛科新技术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中缺少监测因子氟化物、石油类、钍铀总量等。 /p p   之七:乾坤大挪移,检测点搬出重污染区 /p p   记者采访发现,个别地区为降低污染数值,竟把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搬离重污染区域。山西省一位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一些城市以城市规划变动为由,向环保部门申请变动监测站点的位置。 /p p   “环保部对站点位置有严格要求,这样做难度不小,然而一旦成功,就可以合理合法地降低污染数据。”这位知情人士透露,一些地级市往往只有三四个站点,有一个站点转移成功就能提升城市的空气质量等级。 /p p   警惕习惯性造假,防止“公地悲剧”上演 /p p   半月谈环保调研小分队 /p p   记者调查发现,环保数据造假在一些企业已成习惯性行为,甚至一些行政管理执法部门也被各种因素裹挟其中。对于种种造假乱象,必须下重手整治,以防“公地悲剧”上演。 /p p   一颗寄生于环保领域的“毒瘤” /p p   环保数据造假是寄生在环保领域的一颗“毒瘤”,长期作恶,顽症难除,在一些企业甚至出现“代际传递”、习焉不察的可怕倾向。2004年四川沱江发生特大水污染事故后,记者采访发现某企业明知污染,却在长达半个月的时间里隐瞒不报,甚至在检查组面前拿出一套假数据,说是“达标排放”。真数据给自己看、假数据给环保部门看在该企业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该企业环安处时任负责人的一番话,更加令人不寒而栗:“这不是我当处长才这么干的,而是一直沿袭下来,我的前一任、前一任的前一任、前一任的前一任的前一任……都是这么干的。” /p p   对于这样的重点排放企业的环监岗位来说,污染数据造假竟然成了一种“惯例”,造假“正常”,不造假反而“不正常”。 /p p   一些执法者成了违法者 /p p   2016年初,西安市几名环保工作人员用棉纱堵塞实时采集监测空气质量数据的采样器,造成环境监测数据失真,涉嫌环境监测造假。 /p p   据当地有关人员介绍,被曝出数据造假的长安区子站是西安13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中直属环保部管理的两个子站之一,平时由环保部授权的一家第三方机构负责运营,西安市及长安区不直接参与运营维护。 /p p   涉事的5名当地环保工作人员,不惜触犯国家相关法律,铤而走险偷配钥匙盗取密码,私自进入子站干扰数据监控。目前,他们已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p p   接受采访的环保专家认为,这一粗劣行为的背后,是畸形的“政绩观”在作祟。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减轻政绩考核压力和公众舆论的抨击,对一些污染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时不惜赤膊上阵编造、篡改监测数据。 /p p   2016年10月,在四川当地的网络社区——“麻辣社区”的“群众呼声”栏目中,四川省一家环评机构对一家农药企业技改项目的环评报告引发质疑之声,一些村民直指环评报告中的被调查人员不符合要求,涉嫌造假。 /p p   据了解,这家农药企业存在废气、废水、噪音等污染问题,周边村民长期投诉无果。村民反映,该项目环评报告中的公众参与调查表显示,共有96人参与了公众调查且表示“支持”,但被调查人员大多是离项目3~5公里的村民,而300米安全防护距离内的他们对此并不知情。 /p p   在一些暴露出来的事件中,有的部门或机构要么为了利益成了企业的“白手套”,要么为了地方GDP“假装看不见”,要么为了“城市形象”遮羞蔽丑……一些执法者成了违法者,伤害了政府公信力,影响了百姓对环保工作的信心。 /p p   避免上演“公地悲剧” /p p   每个人都生活在这片蓝天下,雾霾来袭时都要戴上口罩。然而,在面对可能产生的污染时,许多人却为了利益而毫不介意地成为“帮凶”,破坏公共环境,“公地悲剧”不断上演。 /p p   2010年7月,成都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国家环保标志,对排放不达标机动车发放黄色标志,并基于其尾气排放对城市的影响,出台了限行措施。然而,就是在这样一项为公众谋利的环保措施上,也有人动起了“歪脑筋”:通过拆卸发动机关键部件,搞排放数据造假,实现检测达标。 /p p   记者曾暗访成都一家车管所附近的车辆修理厂。走进一家小店,记者问老板:“尾气检测过不了,有办法没?”正在忙的老板头也不抬地回问:“啥子车?”“04年大众波罗。”“200!”老板回答得非常干脆。在记者交了200元后,老板打开了车辆引擎盖,将连接在发动机上的一个气管拆卸下来后,说:“没问题了,去上线检测嘛。”记者开着已经拆卸了一根气管的车辆到检测处进行尾气检测,果然过关。记者了解到,仅这家小店每天前来搞尾气造假的车辆就有七八辆,而当时周围还有不少这样的汽修小店。 /p p   环保人士指出,要防止“公地悲剧”上演,防止环保数据造假行为在局部地区和行业蔓延。对于庇佑着每个生命的苍穹和大地,我们每个人都要去珍惜和保护,而不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过度滥用。 /p p   对数据造假说“不” /p p   半月谈环保调研小分队 /p p   近年来,我国采取多种措施打击环境信息失真,环境信息质量有了明显提升。然而,环保数据造假问题并未完全消失,有的变得更加隐蔽。业内人士建议,我国应该从理顺环保管理体制、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着手,构建“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环境监测信息新生态。 /p p   提高违法成本实现“不敢造假” /p p   山西省一家污水处理公司的负责人认为,只要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企业就有数据造假的动力。成本包括经济成本、法律成本、投机成本等。 /p p   首先要降低企业环保设备运行的经济成本。一些企业家说,运行环保设施,自然会增加企业成本,削弱价格上的竞争力,在技术不改进的情况下,一些人就想通过缩短环保设备运行时间来控制成本。山西省一位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给企业偷排算过一笔账,“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前,一台30万千瓦的发电机组停用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一天,能省20万元,一年就是七八千万元,这可不是小数目。” /p p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教授、烟气脱硫脱硝技术专家李建军认为,通过技术手段降低环保设备运行成本可提升企业的环保自觉性。这几年,四川大学国家烟气脱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研发的钠法技术,成本低、投入少,改造成本每千瓦不过百元,可减轻企业运行负担。 /p p   其次要提高违法的法律成本。2015年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新增“按日计罚”的制度,极大提高了企业违法成本。日前,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具体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解释》明确指出,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p p   记者走访山西、江西、四川等省的企业发现,这些法律规定极大地提高了震慑力。“只要法律得到严格执行,以后数据造假应该会大为收敛。”山西那家污水处理公司的负责人说。 /p p   第三,提高企业违法的投机成本。记者了解到,由于以前长期“表现不够强势”,环保部门在执法时往往需要其他部门配合。为此,不少地方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但效果并不明显。“说是联合执法,其实只有环保一家着急。”山西一位县环保局局长抱怨说,查实的环境违法案件交到其他配合部门手里后,常常被一拖再拖,不了了之。 /p p   法律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环保专家建议改进多部门联动机制,违法必惩,打击企业投机心理。江西省环境监察局副局长胡予秋表示,该省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建立案件移交机制,对造假人员实施行政拘留,从罚企业到罚个人,追究造假人员责任,对造假行为起到巨大震慑作用。 /p p   加强信息公开实现“不能造假” /p p   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提出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要求,然而环境信息公开状况并不理想。一些环保专家认为,打击环境信息失真,仅靠环保部门力量有限,还需加大企业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监督的力度,让环境监测在“阳光”下进行。 /p p   自2009年以来,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连续7年对全国环保重点城市的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评价。在最近一期评价报告中,该环保组织认为,不同地区信息公开水平差距较大,总体情况并不乐观。 /p p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工作人员阮清鸳建议,规范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模式,严格把控数据质量。环保部门公布涉及造假的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黑名单,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她认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发布滞后的省份,需要统一自行监测平台和自动监控系统,实现自动监测数据的自动传输和实时发布,坚决堵住修改污染源监测数据的便利之门。 /p p   同时,规范重点污染物数据披露制度,全面完整公布重点污染物年度产排信息。污染物排放和转移登记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用并被证明行之有效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我国目前虽然有相关要求,但实施状况有待改进,建议各级环保部门切实行动,确保重点企业真实完整地公开其污染物排放和转移信息。 /p p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的力量在于公众可以方便地查寻身边的污染源,随时进行监督。而目前,各地自建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公开水平参差不齐,不利于社会机构对污染源的监督。” /p p   理顺管理体制实现“不想造假” /p p   2016年,西安市几名环保工作人员被曝用棉纱堵塞空气采样器,给仪器“戴上口罩”,一时舆论哗然。环保工作人员本该是向污染宣战的“先锋队”,结果却去搞数据造假。 /p p   类似的事例也出现在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领域。记者在某省了解到,自2006年起,该省对全省重点污染源进行统一自动监控。然而,近年来,该省为调动地市积极性,将500多家企业环保监控的现场端仪表全部交由地市负责运营。知情人透露,市一级随即下放到县一级,甚至一度让被监管的企业自己管理。“此后,作假行为都是人为调整仪表,报送的假数据,几乎都来自已经下放的仪表。”这位知情人说。 /p p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需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并把“考核谁、谁监测”变为“谁考核、谁监测”。“中央考核省里就要中央来监测,省里考核市里就要省里来监测,以此类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谁考核谁监测可以有效防止数据造假。 /p p   环保部国家环保污染源监控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李玮说,要明确数据共享和责任分割是两回事。“不是说谁掌握了数据和信息就是谁的责任,正确的做法是数据属于谁才是谁的责任。”他建议,在大数据时代,用云计算技术打造“环保数据中心”信息资源池,在统一的数据“仓库”里设立不同“房间”,明确省市县各级的管理权限和责任,调动打击数据造假的积极性。 /p p   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须摆正政绩观。国家行政学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张孝德表示,遏制企业环保数据造假现象,需要地方政府摆正政绩观,以抓GDP的劲头去解决环保问题,将环保提升为“一把手”工程。 /p p   近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在月度例行宏观数据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印发的多个涉及生态文明指标的考核,对生态环境质量等体现人民获得感的指标赋予了很高的分值和权重。这有助于重塑地方官员政绩观。 /p
  • “论文涉嫌造假”耽搁AD领域16年,关键是AD药物开发公司也在造假
    AD领域的药物研发失败率极高。最近发生的两件事或许能折射出其中的缘由:不仅学术界的AD领域开山之作在造假、制药领域也在“图片误用”。日前,一起“图像篡改”事件震惊了整个学术界,《科学》发布一篇长文调查,发现这篇论文被引用2300多次,目前这篇“图像篡改”的论文造假事件带给学术界的地震还在持续。该事件发酵后,美国制药公司Cassava Sciences也因涉嫌AD药物的数据欺诈面临控告。两起事件无不让AD领域的药物开发雪上加霜。近日,一则关于阿尔茨海默症(AD)药物欺诈的消息,登上了福克斯商业快讯的新闻头条,而这则新闻的主角,正是阿尔茨海默病药物Simufilam背后的制药公司——Cassava Sciences。此前,AD领域刚经历被引2300余次的开创性论文,涉嫌“图片误用”,误导AD领域长达16年。因数据造假,AD领域上市公司即将面临起诉2022年7月27日,美国司法部门已经对Cassava Sciences公司展开了刑事调查,因为他们怀疑该公司伪造了阿尔茨海默病药物 Simufilam的药物测试不仅如此,Cassava Sciences还在接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调查,理由是有人指控该公司操纵了与Simufilam药物相关的数据。一时间,Cassava Sciences就因“图像数据造假”问题,被送上了风口浪尖。但面对相关指控,Cassava Sciences一直都矢口否认,其律师Kate Watson Moss表示,“公司从未被指控犯罪,而且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证明,Cassava Sciences从来没有参加过犯罪行为。”事实果真如此吗?俗话说“无风不起浪”,如果真如Watson Moss律师所说,那这家公司又为何会因为“欺诈”罪名被卷入刑事风波呢?Cassava Sciences到底做了什么事情?据路透社的报道称,Cassava Sciences之所以会被刑事调查,主要是因为两名医生的举报。这两名医生分别是 “制药巨头”强生公司前雇员、神经科学家大卫布雷特(David Bredt)和威尔康奈尔医学心血管研究所所长、心脏病专家杰弗里皮特(Geoffrey Pitt)。他们表示,Cassava Sciences在已经发表的研究当中,相关数据和试验照片有被处理过的痕迹。 左:David Bredt 右:Geoffrey Pitt面对业内两位权威人士的实名指控,Cassava Sciences的“图像数据造假”问题,似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Cassava Sciences涉嫌造假一事,也不是最近才发生的事情,早在2021年就已经被媒体广泛曝光。数据图像造假,充斥着AD领域说起来,这已经不是阿尔茨海默症领域爆出的第一个“大瓜”了。2022年7月21日,《科学》杂志就已经发文称,美国明尼苏达大学(UMN)医学院神经科学系副教授、著名神经科学家Sylvain Lesné,被指控多篇论文中的数据图像造假(涉及2006年的Nature论文,将Aβ*56确定为与认知能力下降相关的有毒低聚物)。作为阿尔茨海默症研究方面的专家,Sylvain Lesné的“图像造假事件”在阿尔茨海默症领域着实掀起了不小的风浪,而Cassava Sciences此次的“图像数据造假”问题,与Sylvain Lesné可以说是如出一辙。如果说Sylvain Lesné的“翻车”是发生在阿尔茨海默症领域的一场“大地震”,那么近日爆出的Cassava Sciences涉嫌阿尔茨海默症药物欺诈”的消息,便是那场大地震之后的“强烈余震”,同样在阿尔茨海默症领域引起了巨大反响。随着Cassava Sciences此次造假问题的爆出,Sylvain Lesné的“图像造假事件”可以说是再一次被推向舆论中心。Ashe对《科学》一文的回应:“这是毁灭性的”学术界内对Aβ*56的相关研究众说纷纭,Lesné则完全保持沉默,最近在接受调查,而他的导师、明尼苏达大学教授Karen Hsiao Ashe也对此事做出了正面回应。接下来,我们看看Ashe是如何回应此事的,这篇文章由Ashe在alzforum.org网站上发布。明尼苏达大学教授Karen Hsiao Ashe关于查尔斯皮勒(Charles Piller)在《科学》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我无法去评价有关我的前同事西尔万莱斯内(Sylvain Lesné)博士被指控不恰当地更改图像这件事,因为他现在正在明尼苏达大学接受正式调查。但我将评论皮勒先生的科学陈述,因为他对我的科学论文的描述是不准确的。这篇科学文章,暗示了我的工作通过鼓励开发针对淀粉样蛋白斑块的疗法,来误导阿尔茨海默病领域的研究人员。我们大多数人都知道淀粉样蛋白斑块是由Aβ组成的,但事实上,20 多年来,我一直担心靶向该斑块的药物可能会无效。根据我发表的工作(Liu et al., 2015 Ashe, 2020),很显然Aβ是有两种一般形式的,分别是1型和2型。1型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我们的论文中称它为Aβ*56,我和实验室的其他同事在《科学》文章中将其称为“有毒低聚物”)会损害小鼠的记忆功能。而2型Aβ是在淀粉样斑块中发现的一种。药物开发人员反复针对的正是后一种形式,但均未成功。目前还没有针对1型Aβ的临床试验,我的研究表明1型Aβ与痴呆症相关性更强。皮勒先生却错误地将Aβ的两种形式混为一谈。皮勒先生的文章给了读者一种强烈的“暗示”,2006 年《自然》的这篇论文以某种方式点燃或者说推动了科学家们对阿尔茨海默氏症的Aβ靶向疗法的追求。我同意这种疗法的高失败率是令人沮丧的,并且AD的药物研发的确很昂贵。但读者必须知道的是,完全否认这一切是完全不真实的,几十年来,来自许多实验室的人类遗传学和小鼠模型已使许多药物开发人员得出结论,Aβ是一个非常合理的靶标。皮勒先生的文章将两个不同的问题混为一谈:a)对阿尔茨海默病药物开发困难的挫败感;b) 对科学不端行为的具体指控,涉及一系列关于Aβ假说某一特定方面的论文。皮勒先生的这篇文章混淆上述a和b,给读者的印象是——让学术不端的具体行为,为整个阿尔兹海默病药物开发的失败率买单,这是具有误导性的。几十年来,我一直致力于探寻阿尔茨海默病的病因,以便为患者找到更好的治疗方法,但近期发现一位同事可能通过篡改图像误导了我和科学界,这是毁灭性的。然而,更令人痛苦的是,发现一家主流的科学期刊公然歪曲了我工作的含义。学术界对《科学》一文的回应:争议颇大对于这一起震惊学术界的“造假门”事件,其他业内专家学者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加州大学查尔斯格拉布(Charles Glabe)作出了回应,在实验中,格拉布等人提供了一种称为A11的抗体,并提供了验证它的标准,“可悲的是,这并不是我们领域中第一篇或最后一篇无法复制的高关注度的论文。”格拉布表示。格拉布认为,Aβ*56对低聚物毒性领域没有长期影响,因为它的主要新颖主张是SDS PAGE上特定的56K低聚物条带。在此期间,还有很多其他实验室聚焦于低聚物的研究,每种类型的低聚物具有不同的大小、形态和名称。因此,除了Aβ*56工作之外,实际上还有很多关于低聚物的研究在进行。“我认为有强有力的证据表明,淀粉样蛋白低聚物(Aβ,tau,突触核蛋白,Htt低聚物等)参与神经元内淀粉样蛋白聚集和病变在整个大脑中的传递,摄取和播种,导致淀粉样蛋白的神经元内积累和细胞死亡。”格拉布介绍道。根据格拉布的观点,他与Ashe都认为Aβ*56的图像篡改事件与整个淀粉样蛋白低聚物的研究不能混为一谈,除了Aβ*56外,还有许多可以被研究的对象。布莱根妇女医院安罗姆尼神经系统疾病中心联合主任丹尼斯塞尔科(Dennis Selkoe)也和格拉布观点相似,他此前接受了调查记者的采访,看到了一些对篡改图像的专业分析。“在2006年,我们中的许多人认为不太可能有一种受欢迎的低聚物引起突触毒性。我觉得这个问题对于一般的科学公信度来说,是最不幸的。这根本不是科学上的挫折,因为还有许多其他关于可溶性低聚物引起AD特征的令人信服的论文。”塞尔科在评论区表示。德国蒂宾根大学的(Mathias Jucker)对此也表示赞同。“Aβ * 56研究只是声称Aβ寡聚体是AD发病机制中的关键有毒物质,这只是相关的众多论文中的一篇。我认为如果没有Lesné的工作,该领域的发展不会有所不同,”他表示。当然,也有专家表示Lesné的研究已经在AD研究领域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最直接的,最明显的损害是浪费了NIH的资金和该领域的思维浪费,因为人们正在利用这些结果作为自己实验的起点”,斯坦福大学神经科学家Thomas Südhof表示。简而言之,Lesné此次图像造假事件已发酵到引起了大量学术界专家的注视,而,Cassava Sciences公司的造假事件则是折射出AD领域药物研发乱象以及困境。这两起事件对科学研究的公信力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也连带到相关的药物研究遭受信任危机。参考资料1.Sylvain Lesné, Who Found Aβ*56, Accused of Image Manipulation.ALZFORUM.https://www.alzforum.org/news/community-news/sylvain-lesne-who-found-av56-accused-image-manipulation2.Us opens criminal probe pharma company potential alzheimers drug fraud:report.Foxbusiness.https://www.foxbusiness.com/economy/us-opens-criminal-probe-pharma-company-potential-alzheimers-drug-fraud-report.
  • 一个矿泉水瓶牵出造假案 福建力斩监测数据造假 “黑手”
    “四周寂寂,戴着帽子的黑衣男子,东找西查,鬼鬼祟祟,进来又出去,不一会儿,他的手中多了一个矿泉水瓶̷̷”这不是电影《无间道》中的片断,也不是朋友圈的网红秀,而是龙岩长业水务有限公司总排口监控站房的监控视频。黑衣男子拿着矿泉水瓶想干什么,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偷梁换柱,监测仪内惊现矿泉水瓶  3月3日11∶08,龙岩长业水务有限公司总排口监控站房内,一名黑衣男子将装有水样的矿泉水瓶带入后,快速撬开氨氮在线监测设备的门,将监测仪器的取样管插入矿泉水瓶内,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  龙岩市新罗区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这之前,他们已对龙岩长业水务公司进行调查。事情还得从3月1日说起,龙岩市环保局收到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营公司反映,长业水务有限公司氨氮在线监测仪器的取样管被人为拔插至矿泉水瓶中,运营工作人员已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龙岩市环保局随即通知属地新罗区环保局立案查处。  次日,新罗区环境执法人员在市环境监控中心调阅了企业监控站房的历史视频记录。监控视频记录显示:2月29日 13∶40,一男子擅自进入监控站房,将装有液体的矿泉水瓶放入氨氮在线监测仪。3月3日,案件尚在调查期间,竟然还有人敢故伎重施,再次被监控拍下偷梁换柱的一幕。  如此胆大妄为,两度将“黑手”伸向在线监控设备的,是同一个人吗?作案动机又是什么?  再狡猾的老鼠也逃不出黑猫警长的眼睛。调查之后,执法人员将嫌疑人锁定为长业水务内部员工谢某和张某某。  经过约谈企业厂长、部门主管及谢某、张某某,执法人员初步确认谢某、张某某即为监控视频中的主角。谢某、张某某对视频拍摄到的情况无异议,并对以矿泉水瓶中所装液体替代实际水样监测,干扰污染源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供认不讳。  “两嫌疑人通过将矿泉水瓶放入在线监测仪器内干扰在线监测数据,从而使在线监测数据稳定在排污标准以下,不会超标。”新罗区环境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个别非法排污企业为达到规避监管的目的,在企业自动监控设施上动歪脑筋、搞小动作,将不符合实际排污状况的伪造数据上传到监控平台,给环保部门造成“生产排污一切正常”的假象,以达到混淆视听”目的。  此案除了“滞留在仪器内的矿泉水瓶”照片、监控视频外,另一重要证据——氨氮监测数据进入执法人员的视线。  数据造假,长业水务两员工被拘留  在案件调查中,执法人员调阅了长业水务氨氮监测数据。经过比对发现,在谢某和张某某“做手脚”前后,氨氮监测数据发生明显变化,测值由原来的超标变成达标。  氨氮测值的标准为8 mg/l ,2月29日12∶16氨氮值为8.25mg/l,显然不达标,13∶40嫌疑人“做手脚”后,14∶16数据显示为6.405 mg/l,已达标 3月3日10∶16氨氮测值为9.382mg/l, 12∶16测值却降至4.378 mg/l,这些变化恰恰发生在黑衣男偷梁换柱之后。  据谢某、张某某交代,因发现企业氨氮测值超标,所以才铤而走险,干出违法事情。动机明显,证据确凿,违法结果和违法行为相互印证。  长业水务公司的监控设施已由政府委托第三方运营单位运行维护,排污企业不再负责污染源监控设施的日常维护,但企业员工擅自进入监控站房,人为故意干扰采样口的采样监测,符合“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情形。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龙岩市新罗区环保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5月27日,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依法对这家公司员工谢某、张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因本案中伴有企业氨氮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考虑超标和干扰监控设施属于两项不同违法行为,新罗区环保局对其进行另案处理。  猫鼠游戏,斗智斗勇抓现行  造假手段隐蔽性强,证据和现场易“毁尸灭迹”,这给环境执法检查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到底哪些企业在造假?如何将企业造假违法行为抓现行?环保与公安该怎样配合?在一场场现实版的“猫捉老鼠”中,福建环保部门如何破解难题?  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自动监控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动监控室的平台收集了省内400多家重点企业的在线监测数据,通过对监测数据和相关参数进行分析,往往会窥出端倪,发现一些异常企业。  今年4月~6月,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对平台上存在自动监控数据变动异常、违背逻辑的50家企业突击检查,结果就发现一些企业涉嫌数据造假或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装置。  由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具有较强专业技术性,涉及化工、电子、机械、计算机等多学科知识,自动监控仪器较为精密、复杂。一些非法业主为逃避监管,往往配备专人盯梢,执法检查组一来现场,“关一个阀门”、“接一根管”、“改变一个仪器设置”等等的小动作,就能把违法行为的证据和现场毁灭,执法检查组一走,照常上传伪造的排污数据。  “每次执法检查都必须经过细致策划与周密部署。通过突击检查、夜晚周末抽查,可让违法企业措手不及,无法及时破坏违法现场。”据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调研员陈亮介绍,“执法人员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排查、直取证据。对掌握的违法线索,不查准查实不放过 对排查的企业,不查清查细不放过。”一些违法企业常以为已被查处过,环保部门不会再去查,正是抓住这种侥幸心理,运用‘顺藤摸瓜’、‘杀回马枪’、‘蹲守跟踪’等战术,让监测数据造假的违法企业无处遁形。  由于国家相关规定未细化明确环保、公安部门现场联合执法的具体要求,不少省份不同程度存在沟通不顺、配合不畅、部门协作机制欠实效的问题。对此,福建省如何做到握指成拳,加强环保与司法的衔接联动?  福建省环保厅以依法行政为导向,牵头组织出台了公、检、法、环4部门《会议纪要》,明确了公安部门必须主动介入案件查办的6种情形和联勤联动中环保、公安部门的现场职责要求。在调查处理一些案情重大、性质恶劣的案件过程中,属地检察机关重心前移、提前介入,检察干部赴执法现场指导调查取证。  为严厉打击污染源自动监控弄虚作假,切实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福建省环保厅将涉嫌数据造假或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装置的10家问题突出的违法企业列为省级挂牌督办,责成属地环保部门依法立案处罚,对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对污染源自动监控领域弄虚作假行为的精准打击,有效地震慑存在侥幸心理的企业,在福建各级环保部门中取得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企业正常运行监控设施。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龙新罗区环境监察大队在长业水务一案中还受到了环境保护部的通报表扬。  监测数据造假方式五花八门  自动监控仪器精密复杂,药剂配制、样品采集、信号转化、数据修正、数据传输,任何一个环节被动手脚,都会导致监测数据失真。  企业造假方式五花八门,已呈多样化,技术升级隐蔽化:  1.破坏采样管路,加装过滤、吸收装置,让监测设备采集不到真实样品。  2.私接暗管,人为配制样品或对样品进行稀释,致使自动监测数据总是达标。  3.篡改仪器参数,改变数据修正值,让监测显示数据与真实排放数据在系数换算时产生错误,制造达标假象。  4.伪造记录,未按技术规范进行日常运维操作,运行维护记录造假。  5.规避仪器采样时段,致使监控采样时总是排放达标废水。  6.故意闲置、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装置。
  • 从“偷排”到“偷数字” 环保数据公然造假
    据环保部统计,为加大对企业环保措施的监管,目前由中央和地方配套投入污染在线监测网络的资金已逾百亿元,能够监控上万个污染源。   如此强大的监管网络,能否有效遏制企业的环保违法行为呢?记者发现,近年来一些企业的环境违法方式从&ldquo 偷排&rdquo 转为&ldquo 偷数字&rdquo ,竟然对在线监测数据动手脚,公然造假。   监测设备形同虚设,&ldquo 国字头&rdquo 企业也造假   环保部近日对去年脱硫数据造假的19家企业予以处罚,不少央企子公司亦在名单中。在脱硫数据造假的19家企业中,五大电力集团、华润、中石油、神华等央企子公司均上榜。   记者调查发现,环保数据造假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银川市环保局在启元药业进行检查时,奇妙的情况出现了:当停运锅炉内的脱硫设备一小时后,锅炉排出气体的颜色和气味都发生了变化,在线监测数据却纹丝不动。   &ldquo 部分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已经摸到了自动监测设备的采样规律,如两小时或者1小时采样一次,部分企业就在测量间歇大量偷排超标污水。&rdquo 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负责人介绍说。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虢鹏说,国控、区控企业都安装了污染在线监测设备,环保部门能对其进行24小时监控,仅从数据上几乎看不出任何问题。   记者打开虢鹏手机上安装的在线监测软件,发现所有企业排污数据都显示&ldquo 合格&rdquo 。&ldquo 其实对于这些数据我也不完全相信。有时突击检查中看见设备在运行,但一摸机器还是凉的,很明显企业是临时抱佛脚。&rdquo 虢鹏说。   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总工许杨说,通过干扰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对数据造假的方式主要有两大类10多种。   一类是通过修改设备工作参数等软件手段造假,不达标的变达标。如实际监测的排放浓度是1000毫克每立方米,在软件计算时加个0.1的系数,结果就成了100毫克每立方米 另一类是通过破坏采样系统等硬件手段造假。在设备采样管上私接稀释装置,甚至直接拔掉采样探头、断开采样系统,致使监测设备采集不到排放的真实样品。   一些企业的&ldquo 处理&rdquo 可谓&ldquo 用心良苦&rdquo :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在锅炉烟囱中部高度安装了一个螺丝,以便随时调节采样点的位置,使其在线监测数据一贯控制在环保规定数据值范围内 安徽合肥工业大学水环境治理专家汪家权说,有排污企业在污水中放置一个水桶,里面盛满干净的水,在线监测的探头被固定在水桶中,跟污水完全分隔开。   造假利益链:企业与设备运营商合污,地方保护助长风气   记者了解到,在线监测设备生产运营商的资质先需通过环保部审批,再经地方环保部门审核招标后,由排污企业自行选择与其合作。虢鹏说,&ldquo 让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相当于自戴手铐,谁愿意自己铐住自己呢?&rdquo   邢台市环保局公布的查处结果就显示,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虽然采用了在线监测设施第三方运营方式,但该公司不让运营方拿钥匙,而是自己&ldquo 把门&rdquo ,并安排专人操控监测设备,每天晚上对在线监测设施烟尘仪电位器进行调整,并对其系数进行修正。   汪家权说,现在第三方监测营运机构多采取一年一承包的形式。首先,如果不与污染企业&ldquo 合作&rdquo ,年包的订单可能就没有了 其次,真实负责任的数据需要派人常驻监督、定期抽检、投入试纸试剂等,采用虚假数据可以&ldquo 节约&rdquo 第三方监测营运机构的成本,本来一年包5家企业,这么一来一年可以包10家。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有意无意的纵容,也是违法企业有恃无恐造假的原因。全国人大代表朱良玉说:环保数据是地方政府的形象,是领导干部的&ldquo 脸面&rdquo ,环保部门的数据不好看,那不等于往地方领导干部脸上抹黑吗?在一些地方,&ldquo 环保数据要由当地领导点头才能公布,而不是环保局长说了算,真实的数据已成为不敢见光的秘密。&rdquo   造假成本低,收益却很大   造假的成本很低,收益却很大。最近环保部对19家企业处罚4.1亿元,只是追缴应该缴纳的排污费。按照现行法律,针对企业违规排污一般处以三五万元罚款,限期整改,这样的处罚难以对任何一家企业起到警示作用。   而且,只要不被发现,污染企业可以骗取国家补贴、少缴排污费、规避处罚,获得的利益是巨大的。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和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说,火电企业是二氧化硫的主要排放行业,为提高火电企业脱硫的积极性,国家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硫装置的燃煤电厂,进行电价补贴,以弥补脱硫成本增支。一个60万千瓦的机组,国家给予的补贴大概为每年4000万至5000万元。不少发电厂拿到脱硫电价补贴之后不好好运行设备,出现白天装置运行正常、晚上关闭环保装置的情况,把钱省下来自己拿了。   虢鹏说,污染企业设施停运一天节约的钱大大超出一年罚款的数量。例如,化工企业污水处理费用一般都超过5元/吨,复杂的污水处理价格达到几十元每吨,再加上废气处理,一个规模企业每日治污费甚至高达十几万元。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的动力可想而知。   据了解,对于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的处罚,目前仅在2009年出台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中提到:&ldquo 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dquo   许多受访的基层干部和环保专家希望&ldquo 伪造监测数据要追究刑事责任&rdquo ,&ldquo 过去很少看到有企业和环保部门责任人因监测数据造假被追究法律责任。&rdquo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说,如果造假者面临的不仅是罚款,还会被抓、拘留、承担法律责任,将起到有力的震慑。
  • Nature:学术造假者的噩梦!论文图像查重软件研发成功,造假图片,无处可藏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近日,Nature 杂志新闻版发布了一篇重磅消息:论文图片查重软件研发成功,软件开发人员在对 3500 篇预印版论文进行的检测中,找出 24 张涉嫌重复 / 造假的图像。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75em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e828b3e2-aa1a-4b23-9d41-1f96e65b833e.jpg" title=" 111.png" alt=" 111.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这对于论文造假无疑是一记重锤。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疯狂的论文造假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由于存在巨大的利益,论文造假一直屡见不鲜,甚至在部分国家或地区形成了造假论文产业链。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有造假、就有打假;但与庞大的造假数量相比,靠几个志愿者打假,显然是杯水车薪。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中国是重灾区之一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美国& nbsp Healsan Consulting LLC& nbsp 对全球撤稿数据库的分析显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中国 SCI 论文撤稿占到所有撤稿的 44.0%。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截止到 2020 年 6 月 22 日,世界范围内共有 23,425 篇 SCI 撤稿,其中中国有 10,303 篇,远远高于第二位的美国 4,125 篇。中国论文撤稿占 44%。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74c00db5-e13b-40ae-bf47-e25956a5e77e.jpg" title=" 33.png" alt=" 33.png" /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   (图 1. Credit:Healsanconsulting LLC, USA)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剽窃仍然是中国 SCI 论文撤稿的首要原因。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近三年中国 SCI 论文共有 1397 篇 SCI 论文撤稿,其中因为剽窃所致的撤稿有 547 篇(39%),另外错误所致的撤稿有 330 篇(24%)。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2310337e-e9c3-434d-95e1-7eff5a182f14.jpg" title=" 44.png" alt=" 44.png" /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   (图 2. Credit:Healsanconsulting LLC, USA)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图片查重软件应运而生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上面数据中提到的占撤稿原因 39% 的 「抄袭」,主要是指文字抄袭。因为目前的查重系统只能查文字,不能查图片。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而撤稿第二常见原因 「错误」 部分,则主要是图片 「错误」。在目前靠人工检查的情况下,就已经发现了大量伪造的图片,可知实际情况多么严重。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所以当论文图像查重软件的研发者,美国纽约 Syracuse 大学的机器学习研究人员 Daniel Acuna,递交了其第一批图片查重结果时,立即引起学术界的关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1、识别原理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其基本原理是,将提取图片放大以获得特征性图片数字 「指纹」,从而即使图片做了旋转、大小调整、截取、改变对比度或颜色,该软件仍然能够识别出其相似度。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根据 Acuna 研究团队之前的检测结果,他们推测数据库中 1.5% 论文包含有可疑的图像,而 0.6% 论文包含有欺诈性图像。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2、小试牛刀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这款软件从 2015 年开始研发,历经 5 年反复测试、并经过小范围试用终获成功。首次正式应用于新冠病毒病(COVID-19)领域预印版论文的识别。因为这个领域论文的爆发程度不亚于病毒传播,低质量、甚至造假论文也屡见不鲜。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Acuna 研究团队从 bioRxiv 和 medRxiv 服务器上下载了 3500 篇论文,总共有 21,000 张图片。在 4 个小时内,该软件就找到约 400 张可能重复的图像。经过人工鉴定后,Acuna 团队认为,其中的 24 张包含有重复图片,并在 7 月份将之公布在其网站上。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3、优势和不足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Acuna 团队的检测结果立即引起轰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因为是通过软件自动检测,可以大规模发现重复的图像 另外可以发现人工不能识别的图像。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收到 email 通知后一些论文作者立即回应,承认该软件找到的是重复图片,并表示将纠正错误。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病毒学家 Giuseppe Ballistreri 更是建议在 PubMed 数据库中应用该软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著名学术打假人伊丽莎白?比克(Elisabeth Bik)在赞许之余,也建议在正式公布软件识别的造假图片之前,由她做鉴定。因为该软件识别出的 「嫌疑图片」 仍然需要人工确认。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但也有一些收到通知的学者说,Acuna 的软件搞错了,标记出来并不匹配的图像。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学者则要求 Acuna 删除其网站公示,因为 Acuna 软件对其论文图片做了错误识别。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4、进一步处理方法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基于上述反馈,Acuna 已经将其识别出来的 「造假图片」 由网站公示改为私下访问。只有从他的 email 通知的学者,才能凭借给予的密码进行访问和回复。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所以设置的 「嫌疑造假图片」 处理流程也变为:先通知作者,如果作者不回复则将公开。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在初尝战果后,Acuna 也计划扩大软件筛查范围。Acuna 特别告诫说:「我希望作者意识到,有人正在对所有的论文图片进行识别。」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br/ /p
  • 韩春雨造假? 可以质疑 但质疑也有规矩
    一直默默无闻的河北科技大学副教授韩春雨,恐怕不会想到,自己会在2016年成为舆论焦点。从被部分媒体捧为“中国下一个诺奖获得者”,到陷入国际性的学术造假争议,虽然韩春雨本人基本保持低调,但围绕他及其新基因编辑技术NgAgo的风暴却越演越烈。  从 5月2日韩春雨的论文发布在《自然-生物技术》网络版之后到现在为止,全球尚没有一家实验室对外宣布,能够完全成功地重复韩春雨的实验。现在已有多国科学家要求《自然-生物技术》介入调查,并公开韩春雨实验中的所有原始数据和实验条件。7月29日,一度支持韩春雨的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基因学家 GaetanBurgio在推特上发布长文,否认了自己7月15日之前部分重复实验时得出的结论。  而到7月31日上午,较早将这一学术争议引入大众视线的方舟子,直指韩春雨博士学位论文造假。  当方舟子出现的时候,媒体便无比兴奋:传说中的“诺奖级研究”,很可能“造假了”!   韩春雨副教授最终能否重复实验结果,又能否给科学界一个足够有说服力的解释,这需要在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下,再次通过实验来验证。然而,即使这一实验结果并没有再次被重复完成,就能判定韩春雨团队在主观性地故意造假?  科学的实验和验证向来是需要时间和耐心,科学的问题需要科学来解决。在此之前,韩春雨事件倒是给我们进行了一场公众科学素养的教育——当我们绝大多数人都压根不懂什么是NgAgo技术时,到底应该如何看待科学的“猜想与反驳”?当我们质疑科学结论时,怎样才是保持科学对话态度的质疑?  首先,科学需要对研究本身建设性的质疑,而不是对研究人员的怀疑。  韩春雨被媒体称之为“三无”副教授,即无名校身份(非985非211的河北科技大学)、无名气(几乎没有任何人才头衔称号)、无职位(没有行政职位)。一个没有一流学术背景出身的青年学者,何以能够在简陋的实验室里做出麻省理工、斯坦福实验室科学家都没做出来的实验?而既然世界上尚没有哪个实验室公开表示能够重复这一实验,怎能不让人怀疑结果是造假的?  然而,科学研究需要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去证明或证伪,而不是针对研究者本人履历的怀疑和猜测。过分聚焦科学家的履历和头衔,恰恰反映了媒体的浮躁和公众对我国科学界的不自信——即使是已经获得诺贝尔奖的屠呦呦,媒体在进行报道时,也总喜欢放大其所谓“三无”科学家的身份。  这种先入为主的刻板成见,对于正确的科学报道并无任何专业知识上的帮助,相反,容易使公众对科学问题的认知和讨论转移到非科学的话题上。  其次,科学质疑应针对事实,而不是进行简单定性。  目前有关基因学家的质疑,主要是质疑其实验数据是否完全公开,是否有所遗漏,并没有对其定性为“造假”。这样的科学讨论和对话,在科学研究中是再通常不过的现象。  事实上,也有生物科学领域专家表示,就目前情况来看,韩春雨的实验被其他研究人员声称不可复制,可能是因为其披露的信息不够,也可能这只是他研究过程中一个偶然的发现,还可能是其他人的操作有问题,当然,也可能存在数据造假。  基于科学研究的长时性,应当给科学家更多时间。就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生物科学领域专家对《科技日报》所言,“学术论文本身带有很强的探索性,有很多不确定性,韩春雨可以发表重复实验的论文,也可以邀请别人来他的实验室重复”。  韩春雨是否真的伪造了实验,或对实验关键数据进行了造假,这只有通过实验和数据来还原真相。但在缺乏直接的主观造假证据之前,媒体不应该随便冠以学术造假这样耸人听闻的标题。  再次,质疑应当是一种反思性的研究对话,它应该基于严谨的调查和实验基础之上。质疑不是科学审判,而应当是一种学术对话。  正如7月29日发长文质疑NgAgo结果的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研究者GaetanBurgio 所认为,他并非是在指责韩春雨造假,他所持的态度是具有建设性的,即与其追逐发表高影响因子的文章并且神神秘秘,不如“开放和分享我们的结果,以帮助每个人都避免在不可重复和没有意义的实验上浪费时间。在我看来,科学应该以这种方式进行”。  韩春雨则在接受采访时称,科学的事情要由科学来解决,他会静待重复性实验的学术论文发表,在此之前无意跟任何人论战。  一般来说,除非有直接证据证明了研究中存在造假,否则,科学界比较主流的看法是:科学的争论还是应该在学术圈解决,任何实验结果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检验。  质疑并不可怕,科学进步正是通过不断的质疑而发展前进的。但在质疑的过程中,如何保持科学严谨的态度至关重要。按照科学的规则和程序,韩春雨事件最终会水落石出,失误还是造假也迟早会有定论。如果事实证明了韩春雨的发现,那么有重要的科学贡献是好事 如果证明了是失误和造假,公众也可以通过这起事件学习和反思科学精神、质疑精神和对话精神。  而后者,恰恰是当今社会更稀缺的。
  • 盘点近期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件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近期,杭州两家企业的运维人员为了偷懒而在在线设施上捏造环境监测数据的行为被环保部门抓了个“现行”,将原本已经甚嚣尘上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话题再一次推向了风口浪尖。事实上,环保监测数据作假早已不是什么秘密,近年来此类事件的发生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究其原因,除了利益驱使外,部分地方、企业通过监测数据造假来逃避监管也是主要原因。小编盘点了近期发生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件,看面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全国各地都有哪些应对措施问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65a83bb5-4928-424f-a818-950dbdbcbd24.jpg" title=" 83-141014124143562.jpg" width=" 500" height=" 292"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292px " / strong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济南:“车检”成为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重灾区”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环境保护部实施《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环境保护部今后用两年时间展开专项检查,对地方环境监测数据,特别是空气质量检测数据造假行为进行严查。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近年来,发改委、环保部等部门多次出台打击机动车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也证实,在车检领域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已经不在少数。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去年9月,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山东省济南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造假黑幕。山东华兴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济南正元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济南君冠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因通过短时拔取集气管、替换车辆检测数据等违法手段,为多辆机动车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分别被当地环保部门罚款5万元。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金陵:环保在线监控设备弄虚作假吃官司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刚过完2016年春节长假,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部总监葛枫马上着手,为即将在2月26日开庭的诉讼案做庭前准备。这是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效后的全国首个大气领域公益诉讼。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一个多月前,自然之友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法院起诉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金岭公司),指控该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长期持续超标,且有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等多种违规行为,造成了大气污染,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损害。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自然之友以获得的多份政府部门曾对该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文件作为取证依据。并且,山东金岭公司存在环保在线监控设备弄虚作假行为,对此类企业提起诉讼,是对以往的罚款、对作假实施者行政拘留等处罚手段的补充,亦为严厉打击环保监控设备数据作假的一次有益的司法实践尝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杭州余杭:超标数据无法显示? 特殊设置企图瞒天过海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杭州市环保局的监察人员在对余杭区的一家企业在线设施检查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污染物测定仪器的历史监测数据中有一个“552.4mg/L”的超标数据,但是这个数据并没有在与环保部门相连接的在线监控平台中显示出来,而是自动被上一个时段的未超标数据所替代。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吴超烽向记者解释道:“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有两种原因,第一种可能是污染物测定仪表的问题,另一种则是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出现了问题。”随即,监察人员在现场发现使用相同仪表的其他企业并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在与仪器厂家进行进一步沟通后排出了第一种可能。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经过测试,监察人员发现该公司所使用的仪器是可以正常监测、显示超标数据,而出现上述“奇怪”现象的原因是有人弄虚作假,采用了特殊的设置导致数据采集仪器只能显示未超标的数据,并自作聪明地删除了操作日志。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杭州:建德某化工厂监测仪器损坏 运维人员偷懒捏造数据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监察人员在对建德某化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这家化工厂的在线污染物测定仪器已经损坏,无法正常采集水样,而且已经缺失半个月(2月8日至22日)的监测数据,但在运维台账中却显示2月5日和19日均有运维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此外,监察人员还发现记录里明明显示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但在在质控样比对中填下了仪器比对正常的监测结果数据。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随后,监察人员当场固定证据后,马上对运维单位开始了进一步询问调查,在调取厂区视频监控并指出口供漏洞的压力之下,两位运维人员承认,2016年2月份他们只在26日到企业现场运维了一次,而2月5日和19日的运维记录和质控样比对的监测数据全是两人凭空捏造的,为的是既能应付环保部门的日常检查和公司的处罚,又能在过年期间轻轻松松放一个大假。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针对上述那些事件,以前政府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这种恶劣行为的惩处力度并不是很大,才导致这种行为一再出现,现如今,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造假的人恐怕不能再容忍。我们且看一看,面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全国各地都有哪些“伏魔阵”现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山东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 造假将移交公安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据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新闻》报道,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周杰表示,为了杜绝环保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省环保厅将与公安部门联动工作,加大对排污企业监测数据造假的查处力度:“我省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持”零容忍“态度,采取独立调查等方式,对在线监测设施进行例行检查和重点检查,对存在造假的企业,一律实施顶额罚款、媒体曝光,同时移交公安。”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同时,加强在线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营机构和生产销售商家的监管,运营机构参与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运营资格 自动监测设备存在造假漏洞的,一律清除出山东环保市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哈尔滨: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记入社会诚信档案进行行政问责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近日,哈尔滨市环保部门发布国家环保部下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办法》)的通知。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从今年起,按此新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和个人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将进行行政问责。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办法》还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移送有关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移送有关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杭州:严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相关责任人或被刑拘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众所周知,G20峰会将在杭州召开,因此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也是目前杭州市的重点工作之一,如若此时出现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状况,那该如何惩处?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别说,还真有人顶风作案,有两家企业的运维人员为了偷懒在在线设施上捏造环境监测数据,可惜没有躲过执法人员的“火眼金睛”,所以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根据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因此,不要自欺欺人,聪明反被聪明误。就目前形势看,斩断监测数据作假,是环保监督执法的当务之急。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的保障,是保护环境的底线,对数据造假必须零容忍。追究企业造假、环保部门造假、地方政府造假,必须增加自上而下的数据抽检核对,获取有力证据,及时发现,给予重罚,并相应追究刑事责任。 /p
  • 致敬315:盘点那些著名的学术造假事件
    不知何时开始,学术界许多知名学者、专家深陷“造假门”,学术界论文造假事件层出不穷,而种种造假案例都像一面警钟一样告诫后来者——科研没有捷径。  接下来,我们看看那些曾经轰动一时的学术造假事件。  学术女神STAP细胞造假事件  2014年1月29日,两篇在英国《自然》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引发了全球干细胞学界的关注。论文的第一作者是日本理化学研究所细胞再造实验室的研究团队负责人小保方晴子,在论文中她表示发现了一种能更简便培养多能干细胞(STAP)的方法,这预示着未来像更换零件一样简单的器官移植成为可能,一时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在日本媒体的炒作下,小保方晴子被视为“国宝”,甚至被追捧为有望冲击诺贝尔奖的“日本居里夫人”。  但是很快,有科学家指出论文有造假嫌疑,4月1日,调查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论文确实存在数据造假问题,论文的共同作者也纷纷表态支持撤回论文。在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论文造假的同时,小保方晴子仍然坚称STAP制取方法真的存在。日本理化学研究所同意小保方晴子自证清白,从7月1日起在实验室24小时监控下进行验证实验。同时,委托另一名科学家在另一间实验室独立验证。  8月5日,小保方晴子的导师、也是论文的共同作者笹井芳树顶不住舆论的压力自缢身亡。11月30日,STAP验证实验提前结束。12月19日,日本理化学研究所发布声明:“验证未能确认STAP现象,所以验证计划终止。”同一天,小保方晴子辞职,这桩萦绕了2014将近一年的科学丑闻终于尘埃落定。  在这之后,小保方晴子便几乎从公众视野中消失。今年,她在访谈中透露,已经收到美国和德国的邀请,可以出国继续研究。  布朗洛和N射线闹剧  继伦琴发现X射线后,1903年,法国科学院院士、物理学家布朗洛宣布他发现了N射线。法国科学院公布了这一“惊人发现”之后,兴起了一股研究N射线热潮,仅法国科学院院刊在1904年上半年就发表了54篇有关N射线的论文,这些论文煞有介事地介绍N射线可以穿透纸、木头、薄铁、石英等光线穿不透的物质,只有水和岩盐能阻挡这种射线的穿透力,还有论文指出人的肌肉、神经和脑也可以发出N射线。为了表彰布朗洛的“开创性”研究,法国科学院在1904年向布朗洛颁发了5万法郎的奖金。  然而,按照布朗洛所提供的实验,没有一个科学家能发现N射线。英国物理学家伍德为了弄清真相,亲自跑到法国,请布朗洛为他当面做实验。伍德就像着“皇帝新衣”的孩子,直言不讳地讲他看不见N射线,并在《自然》杂志上发表了他的观点。  但是人们迷信布朗洛的权威,不相信他会蒙骗大众。在伍德的建议下,《科学评论》编辑部设计了一个实验:在两个同样的木盒中,一个装有发射N射线的回火钢片,一个装有不会发射N射线的铅片。两盒外观一样,完全封闭。他们让布朗洛判断哪一个盒子会发射N射线。结果这难住了布朗洛,因为他根本不曾观测到N射线。所谓的发现N射线不过是他的想像。这一发现N射线的闹剧,成为科学史上一桩著名的伪造案例。  韩国克隆之父黄禹锡造假风波  2004年和2005年,时任首尔大学教授的黄禹锡,领导研究团队先后在《科学》杂志上发表论文,宣布成功克隆人类胚胎干细胞和患者匹配型干细胞。  但是,2005年底,有关黄禹锡干细胞学术造假的丑闻逐步被揭露,在世界学术界引起震动。韩国文化广播公司新闻节目《PD手册》报道黄禹锡在研究过程中“取用研究员的卵子”的丑闻。首尔大学随后的调查证实,黄禹锡发表在《科学》杂志上的干细胞研究成果均属子虚乌有。黄禹锡本人也被首尔大学解除职务,并因涉嫌侵吞经费、违反伦理、通过非道德手段获得人类卵子等等题遭到起诉,韩国政府决定取消黄禹锡“韩国最高科学家”称号,并免去他担任的一切公职。在韩国失败后,他转移到了中国,继续他的相关研究。  舍恩事件  德国科学家舍恩1998年加入美国新泽西的贝尔实验室,工作期间,先后与20 多位研究人员合作,在短短两年多时间里,他一口气在《科学》、《自然》和《应用物理通讯》等全球著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了近90篇论文。2002年,他通过伪造数据,用所谓的“分子晶体管”糊弄了包括权威期刊编辑在内的许多人,过于嚣张的他甚至在不同的学术论文中使用一样的数据。  他的实验结果,在其他科学家随后进行研究时却根本无法重复,因而遭到一些同行的质疑。 贝尔实验室组建了针对他实验的独立调查委员会,在为期3个月的调查中,委员会发现舍恩至少有9篇论文存在数据问题,舍恩在被指控的24处地方至少存在16处学术行为不检。舍恩的学术造假事件震撼了整个科学界,成为了物理学史上最大的丑闻。  之后,贝尔实验室解雇了舍恩,他带着耻辱回了德国。他在德国的单位——马普研究所也撤销了给他的聘书。康斯坦茨大学则收回了他的博士学位,而各大期刊也将他的论文整批整批地撤销。他的名字在学术界销声匿迹,除了在提及丑闻之时。  “汉芯”事件  2003年2月,当时还是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的陈进,从美国一家公司买来MOTO-freescale 56800芯片,雇人将芯片表面的原有标志用砂纸磨掉,再加上自己的LOGO,“研制”成了“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汉芯一号”。借助“汉芯一号”,陈进接连当选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上海市第八届科技精英、上海IT青年十大新锐等称号,并出任上海市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总经理,还获得了过亿的科研基金。  2006年1月17日,有人在清华大学水木清华BBS上,公开指责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教授发明的“汉芯一号”造假。后来经过多方介入、追索和求证,终于在2006年得出汉芯造假的结论。随后,陈进被撤销各项职务和学术头衔,国家有关部委与其解除科研合同,并追缴各项费用。一夜之间,四年来头顶光环的陈进,如流星般一闪而过又迅速坠入谷底。  中国亟待在高新科技领域有所突破,自主研发高性能芯片是我国科技界的一大梦想。陈进利用这种期盼,骗取了无数的资金和荣誉,使原本该给国人带来自豪感的“汉芯一号”,变成了一起让人瞠目结舌的重大科研造假事件。  两起精心制造的化石骗局  考古史上,有一个时期,“辟尔唐人”被认为是类人猿到人的进化过程中的过渡性生物。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大骗局,是人类学研究中的一段耻辱。  1911年,英国的陶逊律师声称,他在辟尔唐发现了一个猿人头盖骨的破片和半个下颌骨,他把这两样东西送给了当时有名的人类史学家、大英博物馆博士伍德华进行考证。伍德华接到陶逊的报告,来到辟尔唐,和陶逊一起在砾石坑中进行挖掘。1913年,他们又在那里发现了动物化石、石器以及人类的犬齿化石。如果他们如实地报告发掘结果,也许在考古和人类学史上不失为有一定的意义。然而他们被利欲所驱使,竟然宣布他们发掘出了一种半猿半人的生物头盖骨,并说这种生物生活在大约50万年以前。由于伍德华的权威地位,他的宣布就成为一时定论,他们的发现在人类学上被命名为“辟尔唐人”。而这种“发现”又被当作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一个有力证据。一时陶逊由一个不出名的律师而成为闻名遐迩的伟大发现者。  科学必须经得住推敲。有的科学家对”辟尔唐人”那似近代人的头骨、似猩猩的下颌表示了怀疑。这场争论一直多年不休。1928年科学家采取了用含氟量测定古化石年代的办法,从而查出“辟尔唐人”的头盖骨不早于新石器时代,下颌骨乃是属于一个未成年的黑猩猩的,他们还发现头盖骨、下颌骨全经过了染色处理。一场精心制造的骗局终于真相大白。  密立根的“辉煌”与小动作  1910年,美国物理学家罗伯特密立根进行了一项世界知名的“滴油实验”,第一次测出了氢比一个电子重1836倍。与此同时,比他更有名望的物理学家埃伦菲尔德也在进行相同的实验,但没有得到相应的结果。密立根实验所得出的数据实在太漂亮了,任何一个从事过物理学实验的人都有体会,理论上计算出的数据和实验中测量出的数据,一般不会那样近似。为此,埃伦菲尔德曾提出疑议,并由此而引发了物理学的一场论战。 密立根在论战中获胜了, 还获得了科学界的最高奖赏---1923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  事隔60年后,一个偶然的发现揭穿了密立根所谓的实验结果,这个结果来自密立根的笔记和手稿,是一位史学家发现后公之于众的。密立根发表的58次观测结果,并非如他信誓旦旦所说的那样是“没有经过选择的”,而是从 140次观测中挑选出来的!他将实验的数据大动干戈,只采集那些对他有利的漂亮数据为“我”所用,对于不利的数据则一概删去,并没有告诉任何人。这一发现震动了物理学界,密立根的小动作和他给出的实验结果一样漂亮。  科学家由于受骗而成了大骗子  有些欺骗、作伪事件并不是科学家本人有意造成的,匈牙利的尤斯特博士就曾上了助手一当。1916年5月,尤斯特向世界宣布他发明了铁碳极干电池。这种干电池是分别以铁和碳为两个电极,以有机物为电解物。当电解物用尽后,可用空气中的氧进行更新,所以可常用不衰。尤斯特声称此电池将带来电学的一场新革命。尤斯特为当时有名的电学化学家,人们对他的宣告深信不疑。于是投资者想购买专利权,准备大量生产这种干电池。一家公司派人与尤斯特洽谈。尤斯特很高兴,他叫助手领客商到实验设备前参观。客商十分赞赏,并要求*近观察,尤斯特欣然同意。客商好奇地用手撩开电极旁的土,突然发现铁碳两极连接着许多个干电池。他再取小电池匣,发现底层为空室,也装有若干电池。客商发现大科学家的发现竟是个骗局,便不辞而别。而尤斯特几乎比客商更吃惊,他也是第一次才发现这种情况。原来他过分相信了助手,竟没有像那个客商那样亲自动手检查一下助手的工作,结果竟被助手愚弄,而自己也成了一场大骗局的宣布者。  权威的包庇——作弊者的保护伞  科学研究中欺骗作假行为是违背科学道德的,应受到公众尤其是科学界的谴责,然而遗憾的是,一些科学家出于各种利益考虑,却对这种作弊行为进行包庇,这从另一方面助长了作假的风气。巴尔的摩事件则是著名的一例。  1986年4月,美国学术刊物《细胞》发表了一篇洋洋洒洒的论文,论文所阐述的新发现令许多生物学家感到不可思议。论文的作者之一,是大名鼎鼎的大卫巴尔的摩---1982年诺贝尔生物医学奖获得者。然而这一次,巴尔的摩却翻了船。原来论文所依据的实验是巴尔的摩最信任的合作者特里萨嘉丽一手制造的骗局,而巴尔的摩完全被蒙在鼓里。可悲的是,在长达 5年的调查过程中,巴尔的摩始终利用自己的声望公开威胁调查者,反对外界的干预。巴尔的摩和嘉丽的所作所为在美国公众面前造成极坏的影响,动摇了人们对科学和科学家的信赖。可惜在美国科学界不止一个巴尔的摩。  著名美国科学院院士雷默奇尼有一个学生叫约翰朗,负责对试管中的霍奇金氏病的肿瘤细胞进行培养。别人培养都未能成功,他却一下子搞出了 4个永久性细胞系,成为了唯一成功地培养出永久性霍奇金细胞系的人。这是1970年的事,10年以后他的作假才被揭露出来。原来他的 4个细胞系全和霍奇金病的肿瘤细胞无关。那么为何10年后才发现约翰作假呢?原因就在于他的老师是他的保护伞。雷默奇尼虽然没有像巴尔的摩那样明显地为自己的学生辩护,但是他对学生利用自己的声望不严肃对待科学研究,也有推卸不掉的责任。  而20世纪最具影响的包庇作伪案,莫过于持续 8年之久的争夺艾滋病发现权风波。艾滋病是当今最令人恐怖的不治之症,谁能在征服病魔的征途上取得重要性进展,无疑将为人类作出巨大贡献。1983年,法国巴斯德研究所的蒙特尼尔教授从一名患淋巴结病变的同性恋患者身上提取了一种病毒,并将研究结果发表在美国的《科学》杂志上,事隔一年,1984年5月,《科学》杂志上又发表了一篇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研究员盖洛的文章。文章称盖洛等人首次从48名艾滋病患者体内分离出了大量的病毒,并强调他们是独立发现的。蒙特尼尔马上发表声明,认为盖洛研究艾滋病病毒的血样是他寄给盖洛的,并指责盖洛剽窃他的科研成果。由此一场争夺艾滋病发现权之战拉开了序幕。到了1987年,法美两国科学家的争论达到白热化地步,两国领导人也亲自出马参加斡旋。经当时美国总统里根和法国总理希拉克双边调停,达成两国共享优先发现人体艾滋病毒的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芝加哥论坛报》进行了 3年的调查,证实盖洛所发表的论文依据是法国送的血样,但是盖洛的作假行为却一直受到美国政府的庇护。1991年 1月,美国国立卫生院和美国科学院联合进行了为期10个月的调查,但调查结果却秘而不宣。最终,《科学》杂志不再保持沉默,宣布盖洛论文中照片显然是法国蒙特尼尔所拍的照片。1991年,法国几个研究所的联合调查结果公布:盖洛的病毒样品品种与蒙特尼尔送给盖洛的病毒样品是一模一样的。盖洛最终不得不向世人承认:他分离的文滋病病毒来自蒙特尼尔送给他进行辨认的病毒样品。至此,艾滋病病毒的发现权所属才最终有了结果。两会代表委员:让学术造假变得无处遁形  科学研究是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事业,科研诚信是从事科研活动应该遵守的基本价值。自2015年3月起,英国现代生物(BMC)、斯普林格(Springer)等国际出版集团4批集中撤稿,涉及到中国作者论文117篇,给我国国际学术声誉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一年多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对其中涉及科学基金资助的28篇论文开展了详细而深入的调查。调查结果发现,第三方中介机构论文代写服务的“灰色产业链”已形成,其制造的新型造假难以被人发现。  2017年两会期间,学术造假依然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让学术造假变得不明智、不可能,捍卫科学道德的初心始终不移”,成为代表、委员们共同的心愿。  杨卫代表:科学基金率先垂范  调查中,基金委发现这些被撤论文都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润色”并投稿 更有甚者,部分论文完全是通过论文买卖,请人捉刀代为撰写和投稿。第三方中介机构论文代写服务的“灰色产业链”已形成,其中以“幽灵评审(ghostreviewing)”为代表的新型造假手段难以被人发现。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基金委党组书记、主任杨卫院士表示:“针对当前科研诚信问题所呈现的新形式、新问题和新挑战,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永远在路上。”  杨卫向《中国科学报》记者介绍,基金委多年来通过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并重”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多年来始终坚定捍卫科学道德的态度,一直将严肃查处科研不端行为作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未来,基金委将从自然科学基金监督的角度率先垂范,做好常态化、制度化、信息化及国际化等方面的工作。例如,在项目申请、评审与绩效考核等过程中,科学基金将加大科研不端行为和相似度检查力度,实行科研诚信问题“一票否决”。  在制度化方面,科学基金将加强科研伦理研究和制度建设,注重从被动式接受投诉举报转向主动式体系设计与实践。在信息化方面则将建立科研诚信举报网站和数据分析系统,积累结构化案例库,为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和警示教育提供参照。  “维护科研诚信,优化学术生态,是一个系统工程,路漫漫其修远兮。”杨卫强调。  李鸿委员:评价人才应多样化  对于新型学术造假的现象,委员们认为,究其根本,仍然应该追溯到追求论文、成果数量的“指挥棒”。“评职称需要发论文在核心期刊,而一线工作者没有时间写论文,这样的需求催生了第三方灰色产业。”全国政协委员、空军某部工程师李鸿说,“这就是我们说的‘学术界的GDP’。”  多年来,全国政协会议科技组讨论会上,“学术界GDP”已经饱受诟病。不过,在委员们看来,近十几年来,这一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好转。李鸿看到,现在哪个单位来汇报依然是说有什么学者多少名、获了多少国家奖、发表了多少学术论文,“科研一旦趋利,必定会掺杂行为不端”。  促进人才评价的多样性也许能够成为解决“学术界GDP”难题的有效途径。在委员们看来,既然科学研究的类型有很多,就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科研工作来制定标准。例如,实践性较强的工作的评价,对人的评价应当依据科学家在项目中作出了什么创新性的贡献。而对于基础研究的评价则应注重其探索性,容许其失败。  苏国萃委员:期待多管齐下树新风  在委员、代表们看来,学术不端并非仅仅是科技界的事儿,而关乎整个社会的风气——诚信。因此,要让学术不端行为得到遏止,离不开社会共治的多管齐下。  提到学术不端,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原副总工程师苏国萃回忆起自己的亲身经历,申报材料“注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申请职称、项目、奖励,甚至院士评选时,许多人都会任意把自己研究水平抬高。”他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起初大家对这样的行为深恶痛绝,但全社会诚信的缺失,竟然让大家对此持有习以为常的态度。”  “现在有些学者太浮躁,真解决起来很难。”苏国萃指出。由于学术界出现这种现象时间比较长,要转变大家“见怪不怪”的观念及氛围,提倡坚持职业操守,形成诚信的风气。  对此,在历年政协会议中,委员们都认为,首先,除了评价体系外,政府应出台政策、采取一些措施加强事前、事后的监督和惩罚力度。同时,媒体也应在重建诚信上有所作为,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宣传倡导全社会形成重视诚信的风气。此外,针对学术不端立法也是委员们经常呼吁的主题。  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讲话中指出,弘扬学术道德和伦理道德,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
  • 科研器材造假,有多少试验可以重来
    科研器材造假,有多少试验可以重来 科学网联合《科学新闻》就此话题进行在线访谈     近日,科学网接到了一位科学家的举报,称自己的细胞培养实验一次又一次的宣告失败,罪魁祸首竟是假试剂。科学网遂联合《科学新闻》双周刊对此事展开调查,并于4月17日下午,邀请到了这位“受害”的科学家——北京大学工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系特聘研究员席建忠,及相关代表,在科学时报社,就此事进行了一次在线访谈。以下为访谈实录。   主持人贾鹤鹏(《科学新闻》总编辑):大家好,非常感谢各位来到科学网、《科学新闻》联合举办的在线访谈,今天访谈的重点主要是针对科研领域的器材,包括试剂,——也不希望话题局限在试剂这个领域,——专业领域所出现的一些假货,和我们怎么应对这样一些假货的行为。我们今天非常荣幸地请到了几位嘉宾,一位是中国十大维权新闻人物之首董金狮老师,他在中科院学过环境化学 一位是北京大学的席建忠,一位是Invitrogen英杰生命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英杰公司)的鞠俊,还有中科院化学所的王鸿飞老师。既然到了这个现场,我们希望利用这个时间,做好互动,本身这个活动,不是仅仅在这儿谈就完了,而是希望通过这个活动,形成一些面向公众和政府的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主持人:《科学新闻》总编辑 贾鹤鹏   造假现状   主持人:席老师您应该是在去年购买了一批试剂,以后发现长期做不出来实验的结果?   席建忠:是去年6月3日左右买的,发现问题的时候大概是去年11月底或者10月中旬。   主持人:席老师一直做不出来结果之后,也尝试了很多办法,检查到底为什么不出来结果,最后跟试剂销售者进行了一些沟通,试剂销售者说试剂不可能有假,反而一下子提醒了席老师。席老师的试剂来源是试剂领域No.1的英杰公司,席老师的试剂是从所谓的二级代理处购买的,在法定界限里并没有“二级代理”这样一个称呼。随后席老师经过一些调查之后,发现这些试剂确实存在问题,而且,现在不光是二级供应商可能直接供应假的东西,甚至可能存在一种情况,就是它可能不是由厂商正经进口的,但是也是原来厂商所生产的,但是最后通过批量进口以后,在国内或者是在香港进行分装供货。这使我们发现这里还有很多很微妙和很复杂的东西。同时,科学网也在网上征集了科研人员、科研工作者在使用试剂的过程中,包括使用科研器材的过程中,是不是发现一些或者有假或者是有质量比较低劣的产品,实际上发现,大家反映还是比较强烈的。通过这件事我们也看到这可能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是比较广泛存在的一个问题,实际上,席老师勇于站出来之前,大家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应对这样一个情况。我们希望通过今天的讨论,分析现状,探讨面临的问题,从而得出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   席老师和王老师都是从事科研工作的,你们日常的工作中,跟同事的交流中,听没听说过有假试剂和假科研器材这样一些侵害的情况?   北京大学工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系特聘研究员 席建忠   席建忠:我简单的重申一点,因为当时大家看假试剂,很简单的一件事情,比如说日常用一个东西,你不去想他是假的,为什么我半年都没有找到原因,你不会想到天天喝的水是假的,你觉得不可能,因为培养细胞或者做生物实验是非常复杂的一个过程,尤其在做课题的时候,会想我实验为什么失败,是实验室的问题,还是有其他的问题。很偶然,一个学生给厂商打电话,咨询事情,他说这个价钱没那么低,他说你这个肯定是假的,北方地区价格都是320,不可能是270多买到的。我们抱着一种尝试的态度,拿几个过来试试,所有疑问都没有了,我们对这件事情还是比较谨慎的,去年11月底左右,我问了好多实验室,他们说这个事情很普遍,你说他假他不承认,他说我的发票上没有写批号,后来我就着手找一些证据,我打电话让他送一批货,当场验货,当场都有照片,我拿到确定的证据以后,才把这个事情公布的,因为我觉得这样有两个目的,一是我不想因为这个事情被反咬一口,打官司我没有这个精力,太复杂,另外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我问了北大纳米中心的老师,他们也发现过同样的现象。我只是想把这个事情告诉大家,这个事情是普遍存在的,另外我想说,你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和激情做科研,发现几十块钱一个小东西引起了不该有的问题,我觉得非常非常的生气。   主持人:王老师,席老师是跟生物打交道,你们做非生物的也会碰到一些假冒伪劣吗?   王鸿飞:在我们的研究里,试剂比生物简单得多,但是不同的试剂有非常不同的结果,原则上,我觉得这个问题还是很严重的,为什么呢?因为一般的一个实验室里面做研究,真正直接买东西,直接做实验的往往是新手,来一个学生,老的学生跟他说,你用什么,按照秩序重复这个事情,他如果得不到一个可靠样品的话,往往做出来的东西是错的,要花很长很长时间去找,中间是什么原因,因为本来做研究有很多东西是未知的,这个问题会变得更严重,对于生产商而言,大批量生产的话,有一个严格的程序,做研究有很多事情是没有严格的程序的,如果中间有一些事情存在问题的话,就很糟糕。   所以好的实验室,他一般有一个比较好的传统,大家有一些知识一代一代传下去。比如对于某些试剂,我们发现,其实里面有很多杂质,有很多的东西,你不同的厂商批次来的样品,实际上也同样有问题,这个问题可能是另外一个层次的,他们没有做假,也没有任何错误,但是我们都会跑到厂商那里去,要求他把分析的结果给我们看,所有那些可能的杂质是什么样子,我们都要找他要,在国外,他们一般很配合,他们数据都比较全,国内的厂商往往存在这样一些问题,他们没有数据,分析其中的问题会存在很大的问题,如果他不负责任把其他的东西拿来冒充,实在是没有办法。   中科院化学所 王鸿飞   主持人:鞠先生,您以前有没有听过其他的人可能买到一些假货或者希望您来帮助解决。   鞠俊:假货存在很长时间,我们公司也曾经试图从法律途径及其他途径来解决,但我们拿不到证据,另外二级代理一旦做假会说,我是卖东西给这个老师了,但是你怎么证明他给你的(有问题的)东西是我卖的东西呢?没有明确的证据。而且假货这个事情,特严重的时候,一般都是这样,吃了亏之后,一般不会上升到法律途径,一般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会换一批试剂重做,做出来就结束了。   沉默的大多数   主持人:董老师,您可以说是一个非常知名的打假人,也有很多这样的经验,从刚才大家介绍的情况来讲,您觉得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碰到这样一种情况为什么大家都会不太积极的站出来去打假,拿日常生活来看,买一个假彩电,肯定马上会到商场退货去了,科研工作者这种大家不太积极出来做这个事情,您怎么想?   董金狮:我认为里面有几个因素,刚才说了这不是个人的问题,可能是一个单位或者是一个组织的问题,可能他需要领导出面,程序相对比较复杂一些,如果自己家庭,我买东西,我拿票就可以退,自己可以做主,在单位里,从科研处领的或者哪个地方领的,自己不能直接去找厂子,票据不在你手上。   还有打假的成本,中国的打假成本太高了,要么找不到人,要么找到人不承认,还有很多证据没有,你说这个东西是假的,你要检测,这个费用比较高,打假成本太高了,一般举报到政府部门,查的力度够不够,经常是,政府给你一纸空文,表面上把问题解决了,实际上违法者没有得到惩处,违法的成本太低了,反倒是守法的成本太高了,往往造成举报人或者是买到假货以后,损失不是特别大,自认倒霉的,一般是这样,换一批再买,或者换个单位,不去追究法律责任。我觉得就是消费者或者是用户给违法者的胆量,由于我们没有追究,他越造越多,有些违法企业越做越强,越做越大,甚至守法的企业越做越小,成为了一种悖论了。   主持人:席老师,董老师也谈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大家越不出来说话,这个东西越得不到遏制,是什么原因导致您愿意站出来,您为什么敢于为这件事情站出来?   席建忠:两点,第一、这个事蛮普遍的,如果是某一个个案,我跟他私下沟通,把问题解决了,我问过很多老师,确实有很多,第二、做这件事情,我们蛮辛苦的,我们拿证据,我们跟法人代表接触的时候,我记得卖给你东西,我不记得批号了,如果我们不把这个东西当场抓住拍了照,签了字,任何一个环节想不到,他反打你一把,这个不是我个人,会牵扯到学校,也不是那么简单了,我也没有希望通过打赢了官司我赚他多少钱,让他赔偿我,我只是做这个事情,达到一个目的,一是让大家知道这个事,二是我不能让学校我们背上反而让他倒打一耙。至于说有多大利益,多大效果,我尽我的能力。   主持人:鞠先生,以前你们碰到过像席老师这样较真儿的科学家吗?   鞠俊:很少,他们会向我们反映,我们也会去查,我们会打电话跟代理说,通常他会声明一下。造假的成本太低了,我换个公司,我新生产一批假产品来,我们找到这家,会换一个地方另外重新造假。   Invitrogen英杰生命技术有限公司 鞠俊   主持人:刚才谈到造假成本的问题,跟着会出现两个问题,第一在专业领域,这个假需要有一个检测,这是比较有难度的事情,再一个需要有政府部门来管,我们从检测这样一个角度,刚才王老师也谈过,在国外的时候,厂商会比较积极的配合你,拿出一些检测的报告,一些成份的分析,您觉得在国内,平常厂商不太经常提供这样的一个东西,您觉得是因为缺乏这方面的能力还是大家都对这个事情不是特别重视呢?   造假的成本   王鸿飞:这跟成本有关系,在国外买药品,同样药品是便宜的,在国外如果一个东西卖一百块钱,他往往可以打折卖到70块钱,但是到了中国,实际上你买150块钱才能买得到,因为有运输的成本,还有Services的难易程度,在国外基本上买任何一个样品,很快可以查到是哪一批生产的,所有的东西都给你,国外也没有那么多小的代理公司,这中间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在我们这个环境下面我觉得就是说,可能厂商应该做一些事情,你应该有一些信息的公布,比如说你知道可能有一些假的东西,那么让我们的客户有这个信息,另外就是说,我们现在有网络,有各种各样的媒体,大家应该有交流信息的地方,其实有时候你不一定要证明他是假的,你只要告诉大家说,可能哪个公司是假的,大家去做事情的时候就会很小心,这个差别,主要是因为厂商的利润在中国可能没有在国外高,有的时候,虽然我们劳动成本低,但是有很多分包的东西需要成本。   另外我的感觉是,有一些样品,药品,在当初制定标准的过程里,在国外他一开始做的时候,他做的那个过程,他自己就知道,所以你遇到什么问题以后,你去问那个技术的人,他会告诉你,我们在当初可能遇到过什么问题,你的这个问题可能是什么,但是在我们这边的服务里面,他可能没有这个精力,因为他拿到都是发展好的样品,如果大家更好的交流这种信息是最好的办法,至于政府部门怎么来监管,我觉得政府部门不要监管更好,如果政府部门要监管的话,意味着厂商要多付一些钱给政府。客户也会多付一点钱给政府。   主持人:鞠先生您怎么看这个问题,其实从我们很多人都觉得,这个仪器厂商或者试剂厂商利润是蛮高的,大家都觉得这个东西。   鞠俊:事实上客户他并不了解我们公司或者说代理产品的成本是多少,客户觉得高,是从他自己的消费能力来看,他觉得这个东西超出他的消费能力,他觉得价格比较高,关键是生物产品试剂的成本是不透明的,怎么评估价格是高是低,可能要有更专业的人来评价。   主持人:我们抛开成本这点,您觉得在现在的这样一些销售的这种环节里面,让你们去增加一块帮助用户来识别假货的Services,会不会你们利润成本难以承受的一个事情。   鞠俊:如果客户需要,或者我怀疑我产品有问题,我们都会积极的去鉴定,席老师通知我,我是中午十一点钟知道的,我下午两点钟就从上海赶到了北京。我非常在乎我们的名声,我们公司非常有名,他的品牌非常好,我们公司的产品质量很好,他用我们品牌造假很容易卖出去,我们公司是非常重视的,这个事情,我们公司专门致了客户公开信,提醒客户,但是很多时候,客户从其他经销商那里买价格更便宜,就从其他的渠道去买,有时候价格因素导致客户去买便宜的东西。   主持人:像刚才席老师说的,也不是因为价格,有时候是因为其他经销商方便,而且刚才王老师说,国外也没有那么多小代理。价格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怎么让大家非常方便的做到这件事情,更方便的跟正规的厂家去沟通呢?这也就减少了中间的环节,也更容易降低假货的可能性。   鞠俊:在中国的代理商,在国外是直接销售,在中国财务信用没有国外那么好,我们之所以采用代理商,想规避财务的风险,另外我们没有足够的能力做当地的直销,所以采用了交给代理商来做的方式。   缔造公信平台   主持人:董老师,您从销售途径来理解,或者从流通途径来看,您觉得有没有可能,通过减少中间途径来减少假货?   董金狮:科学界用的试剂或者是药品,专业性比较强,一般的公司不具备这种能力来代理,从专业的角度来讲,有的公司为了发展业务,可能找一些当地关系好的,或者说销售能力强的,可是他的技术能力不强,这样的话在代理过程中,出了问题他也没有办法,他造假其实很简单,刚才说了,你买了东西,有的是在标识上造假,也就是标签上做手脚了,第二、票据上造假,开的票据不是他公司的票,票的内容和实际商品不一样,第三、你买完了以后的售后服务,他可能会在服务过程中,更换他原来的模式或者是更换它的名称,中国的公司注册起来很快,他卖给你,过段时间换另外一个公司,接着上来,中国的公司很多,为什么,就为了逃避责任,中国好多老板老换手机,他们老换手机号就是为了逃避责任,我的手机十年都不换,老换号的人,我就觉得有点问题。老换单位的,销售过程中也是这样,今天这个公司出来,过一段另外一个公司出来了,可能都是那些人。法人是他的,他没有直接去做这个事情,中国的监管体制不严格,可能造成了大家摊便宜,或者刚才说大公司本身你没有这个能力去搞这个直销,对你下设的公司管理也不健全,他可能出了问题以后,你可能还不愿意把事情捅出去,最后不行了,才把事情闹出来,我们科学界更应该了解这个产品好不好,用的过程中,如果价格再便宜,一般来讲我觉得有一定潜在的危险,使用过程中,我说对任何事任何人,任何产品,任何的信息我都抱着怀疑的态度。   中国十大维权新闻人物之首 董金狮   鞠俊:客户从正规途径,网站上都有免费电话,有正规代理商,我建议从正规代理商去买,如果客户觉得,价格卖给我太高了,他们可以直接跟我们公司联系,因为我们公司有一个建议价格卖给客户的,我觉得大家可以多多沟通,而我们也会努力的更加好的做好服务。帮助客户解决一些问题。   主持人:您也刚才说了,您们公司可能在中国的队伍不足以应对得了每个客户,可能数量不够,这方面你有些什么样的打算?   鞠俊:所以说我们需要代理商,要有足够的人覆盖这个市场,代理商的服务意识要和我们公司要求相匹配,我们不断的让代理商的能力提高,服务于客户。   打假之难   董金狮:好多企业国内外产品,经常委托我们这儿进行检测,出评估报告,往往是产品合格的时候,我们一般不会怀疑任何人,也不会怀疑这个实验室,他有问题的话,我们要分析,这里面就要怀疑所有的地方,首先怀疑这个产品质量是不是有问题,是不是稳定的,第二、怀疑检验机构的仪器设备是不是有问题,第三、实验人员的水平,如果仪器很准,他仪器操作的方法不当,造成的检测结果还可能错误,第四还有计算的问题,我们经常遇到好多计算错误的,最幼稚的问题是打报告的时候打错的,这种情况也很多,落了一个小数点,或者位置弄错了,我们要分析各种可能造成问题的原因,如果这种排除法排除的过程中,我们觉得第一次出现问题的时候,我要怀疑我们学生,怀疑我们的实验,各个环节都排除一下,锁定在主要问题,解决这些问题。   席建忠:其实事情有时候不是那么简单,如果我买什么试剂之前我都去看看他是不是正规,查一圈,花的精力太多了,你做的实验,经常会是一个经验性的,因为像我为什么买他的东西,我没买国产的,因为我没用过国产的,我只在这个范围找一个我认为性价比合适的。第二、代理商也好,正规厂商也好,他有的时候也可以,你查这个公司信誉也好什么也好,网站什么都很正规,我不可能做任何其他事情。像董老师那样专业的,我不可能做到,我觉得核查还是蛮复杂的一个过程,不是说我可以把全国所有卖的试剂都查一遍,我不可能这么做,这个事情其实还是蛮头疼蛮复杂的,我们生物试剂,我们大家常规用的有几十种,甚至多的有几百种,一个厂商一个厂商差不多,有时候一种试剂就是有一些黑渣,不像我们期望的那样,我们做的时间长了,发现这个问题,一般也就是这样。假试剂隐蔽性蛮强的。如果是像毒药一样一下子让人死在那儿,我肯定怀疑他的,但是实际上这还是蛮难的。   主持人:有位网友提议说,最好建成反映供应商诚信的平台,他的问题就是说,想问问在座的诸位这样一个平台是否可行,难度在什么地方?   鞠俊:网站相对来说比较容易,但是这个网站由谁来建,由谁来监督,这个网站由谁来负责,假如真的有人愿意来做,由一个中立的单位来做是比较可行的,你如果叫哪个公司来做都不是那么公正,因为我们并不是一个第三方,这是一个难度,这个想法是蛮好的,可以把一些公司信誉度比较可靠的列上去。关键是谁来监督这个网站,谁来做这个网站。   王鸿飞:我觉得这个事情实际上看谁在这个问题里面的利益最大,如果你们公司的业务因为造假受到50%的损失,我相信你马上会做这个事情,如果说你觉得那个损失不够大,那就让客户去承担,所以我觉得这个责任还是厂家来做这个事情,或者你找中立的机构来做这样的事情,厂家应该要主动一点。我有一个问题想知道,最近他们这样子造假对你们有多大的损害,对你们的业务有多大的损害,因为如果你们觉得这个对你们业务没有损害的话,你们可能就让他们造假吧。   鞠俊:从我们公司来讲,很愿意做这个事情。造假对于我们品牌有很大的影响,基本上损失是无法估量的,怎么讲呢?客户最后不选择我们的产品,我不选择你们公司,其他公司没造假就可以了,我们公司非常非常重视这个事情,为什么一出现这个事我从上海马上飞过来,比如说科学网出了这个评论,也许网友评论了,做这个事情关键是别人怎么评价这个事情,我们也要考虑这一点。   政府监管   主持人:谈到打假这里面有一个政府监管的问题,我们报道过程当中做了一圈的采访,最后发现政府部门对(假试剂)这个事情都没有监管。问到质检总局,他们说生物试剂不在他们的监管目录里,工商总局,说我们怎么管,我们鉴别不出来这个东西,科技部说我们很愿意打这个假,但是我们没有这个职能。我想听听在座诸位老师的意见,就是说,你们觉得这样一个专业的器材问题,该由谁来监管,该怎么监管?董老师您先谈谈这个问题?   董金狮:所有的商品,按照中国来讲,产品上有产品质量法,食品有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怎么接口,谁来管,有些是无法可依,有的是违法了追究有的是不追究。我们打假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是推诿,生产归质检部门管,一旦出了工厂的门质检局就不管了,归工商部门,工商部门还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管流通领域的,合法的流通领域的,比如说运输的,或者在市场和商场销售的,还有另外一部分是管黑窝点,黑库房,黑的销售摊点,那个归政府大队管,由于管理的层次比较复杂,你把责任给谁都很难,我们现在工商部门,可以这么说,是依法办事:有法可依的去办,没有法可依的他不管,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质检部门也是这样的,质检部门也找不到生产厂家,黑窝点在哪儿,也是有人反映过来他去查,产品质量法有这个规定,如果发现了我怎么处罚,没收你的产品,没收你一年来的非法所得,罚款额度1—3倍,造假者往往很有经验,他不会把所有的产品放在一起,他狡兔三窟,你没收了没有多少钱,罚款吧,他们实际上不建帐,1—3倍基数是多少?没有人明白。   本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现在魔已经好几丈了,道上不去,没道,法跟不上,法律的依据跟不上,处罚能力也跟不上,我打假越打越多,像打老鼠似的,一窝窝的上,到处都是假冒产品,吃的喝的用的,餐桌上现在都是毒品,不光是假冒伪劣。第二、你的实验如果是国家重大课题,要申请什么奖的课题遇到这种困难,给国家造成什么损失了,重大科技成果的,他给科研成果造成影响的,我觉得会引起国务院中央级领导的重视,由于这个试剂的问题,给一些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人命关天的事情,有新闻点出现的时候,通过媒体,引起更大的,引起国务院级领导的重视,这个事情就好解决了。我们做好多节目,都引起了国家级领导的重视。   主持人:这样看来,包括北大,包括中科院,下次在中央领导视察的时候,得准备一系列的反映造假的证据。
  •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源自畸形政绩观
    将监测数据造假问题从行政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具有更高的约束力,被认为是新环保法的亮点之一。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固然可恶,但指使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更可恶。   4月1日,在有数百名各地监测站负责人参加的现场工作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坦言,有的地方确有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他同时告诫,数据真实可靠是监测工作的底线,绝对不能触碰,环保监测人员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监测数据。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不仅直接误导环境管理决策,而且严重损害环保部门和政府公信,害莫大焉。应当看到,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根源在于利益驱动,概括起来造假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排污企业造假,通过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制造假数据,达到少交甚至免交环境污染税费的目的 二是环保部门造假,通过编造、篡改监测数据以显示治污政绩,进而为相关人员的晋升铺路 三是地方政府造假,即地方政府领导授意、指使环保部门编造、篡改监测数据,以达到减轻环保考核压力、实现环境质量达标、维护地方形象的目的。   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环保法明确规定: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要予以惩处,追究法律责任。这一规定,将监测数据造假问题从行政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具有更高的约束力,被认为是新环保法的亮点之一。在笔者看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固然可恶,但指使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行为更可恶。因此,指使造假者应当罪加一等、对其惩处应更为严厉。   然而,现实却是追究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者易,惩处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者难。也就是说,新环保法的有关规定用于追究企业造假、环保部门造假易,而用于追究地方政府造假难。因为即便不考虑指使他人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者大多位高权重的因素,单是在追究责任时要想找到他们指使造假的证据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事实上,现实中已经有一些指使造假者因为证据不足而免于惩罚。违法成本过低,正是指使造假屡禁不止、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所在。   在此情形之下,笔者以为,遏制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有必要借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建立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并使之成为一条高压线。笔者相信,随着一些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典型案件的发布,环境监测数据&ldquo 干预留痕&rdquo 机制的震慑效应将越来越大,成为遏制领导干部指使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一把利器。   加大抽查力度   目前,环保部已着手制定《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处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不过,在办法出台之前,也不能让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成为管理的真空地带。上级环保部门要加大上报环境监测数据抽查力度,对发现数据造假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决不姑息,倒逼环境监测人员尊重科学、如实上报,为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人员头上竖起达摩克利斯剑,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正本清源,确保环保工作举措有的放矢、用在刀刃上。
  • 国家转基因检测中心造假的“白”与“黑”
    9月18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退学博士魏景亮,在网上在线发表了题为“爆料:国家转基因监测中心造假”的文章,实名举报其所在的农业部转基因动物及饲料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存在“大规模的’赶作业’式的档案造假”等多项造假行为。  作为对举报的回应,19日下午,农科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农业部联合调查组将进驻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开展核查工作,并表示,“将积极配合,若反映的情况属实,我们将严肃处理”。  日前,农业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农业部转基因动物及饲料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公布了调查结果,并指出该中心存在违反检测中心档案管理和人员管理规定的行为,但“不存在检测工作和检测数据造假问题”。  档案造假还是数据造假?  魏景亮在举报中称,“所有应该对检测活动的质量控制负责的过程性记录,都被突击式的在短短的时间里创造出来”,并指出该转基因检测中心,存在“本应该定期进行的仪器维护与校准,都一次性完成。”“所有的标准物质领用,检测试剂领用等记录都根据需要凭空填写。”“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写,修订,学习全部都凭空杜撰”等诸多问题。  但有专家指出,工作档案造假与实验数据造假存在很大差异,如果实验数据真实,只是存在流程上的不规范,与蓄意篡改、捏造数据并非一个层面的问题。同时,两者也是不同的管理体系,工作档案由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实验结果则由用户和同行评议。  对此,魏景亮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回应称,检测中心“没有承担国家重大任务,也没有外来任务,实际上连实验都没有,也正因为没有过程,更不存在使用记录,造假都是服务于一个逻辑:检测中心3年一度的农业部资质认定”。“有专家认为这并非学术造假,但我想资质造假也是一种造假。”魏景亮说。  不过,对于魏景亮对该检测中心造假行为的根源和目的都是“资质造假”的判断,中科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分子发育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高级工程师姜韬有不同看法。他表示,“是不是资质造假的定性,要有关部门来判断”,而魏景亮只应当确保举报情况中的事实的准确和完整。  对于魏景亮举报的内容,姜韬认为,首先应对其真实性进行调查,假如属实,就需要做出是否存在学术不端、是否非法获利两方面的判断。他表示,如果存在实验结果造假,或者编造工作量在竞争项目违背公平原则而获得不道德收益,这都是“很严重”的造假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和严厉的处理。  但他也指出,科学家对于实验数据真伪这种关乎学术不端行为高度敏感, 没人敢触及红线,除非这辈子不打算再做学术研究,并且这样的造假行为也很容易被识破。  “比如盲样测定会把一份样品分给不同的实验室来检测,检测结果是否准确,各实验室数据一比对便一目了然,如果一个检测机构的几次抽检结果总是距离平均值偏差较大,其实验室将会被评为不合格,甚至被摘牌。”姜韬称。  在实际的样品检测中,检测机构都要对自己的检测报告负责,甚至有些样品依据相关部门规定,还需要多家检测中心出具检测结果,因而实验数据的造假很容易被识别。所以,在他看来,目前的举报材料中应当并不涉及数据造假问题。  费尽周折只为保住大V身份?  在魏景亮的举报中,另一个关注焦点在于检测人员资质问题。据他介绍,在农业部的资质鉴定中,专家组会与检测中心每个人谈话,以检查其专业水平和对体系的了解程度。  而事实上,该中心并未配备足够的正式工作人员,因而便出现了学生“冒名顶替”“签订虚假合同”等行为。而魏景亮认为,让学生来担任检测人员显然是不合适的。  “不符合资质的检测人员操作,更容易出错。”他解释称,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细节,未经过培训的学生,实验经验不足,操作过程中,“每一个小环节出错都可能导致一些污染、不完善导致做不出结果,所以对检测的结果影响是很大的”。  魏景亮表示,因为存在种种程序不完善,该检测中心一直对外推脱各类检测项目,“怕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他还告诉记者,由于是科研单位,该实验室要承担日常科研任务,如果要进行检测需要封实验室、清理无关材料,“成本非常高”。  然而,既然该检测中心并不承担国家重大检测任务,对外也推脱各类检测项目,那么,它费尽周折编造本不存在的检测任务、伪造检测人员身份的动机何在?  对此,魏景亮解释称,检测中心这块牌子会给实验室带来“隐形的好处”。他表示,检测中心证明“一个实验室有一定的公信力和拿项目的能力”,“就像大V身份认证、高级会员”,会在“拿项目时有一定的优势”。  此外,对于外界对魏景亮博士肄业与他举报该检测中心间的关联,魏景亮也回应称,他是在博士肄业后进行举报,两者间并无太大关系。  作为被举报方,农科院在发布声明后并未做进一步回应。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具体情况需等待农业部调查后统一对外公布调查结果,在这之前不再做更多回应。  今天下午5时许,农业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农业部转基因动物及饲料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分别就魏景亮所举报的“大规模’赶作业式’的档案造假”问题、“用实验技能不熟练的研究生顶替进行检测以及研究生签订虚假劳动合同”问题、“对外推脱检测委托以及私下出具虚假报告”问题公布了调查结果。  依据《通报》,该中心确实存在突击补充档案材料、利用“在读研究生顶替检测员开展检测试验”等违反检测中心档案管理和人员管理规定的行为。不过《通报》也指出,该中心仅在2011年12月接受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委托的2项试验检测任务,并出具了相关报告,但该检测“有检测过程和检测数据等原始记录,不存在检测工作和检测数据造假问题”,并且该中心“至今未出具过已获安全证书转基因产品的检测报告”。  根据《通报》,农业部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中心作出暂停工作,“限期6个月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将撤销机构并收回审查认可证书及印章”的处理,并责成中国农业科学院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转基因检测与安全评估是一回事?  事件一出,许多网友因举报涉及“转基因”,而转移焦点,再度对转基因安全问题产生担忧。这也是姜韬所担心的问题所在,“我们理解网友的担心,我们也很不希望出现这样发散性的效应”,但他强调“转基因安全性的科学基础并没有动摇”。  姜韬向记者强调,我们一直向公众表示转基因的安全性并不是靠事后孤注一掷的检测来保障,而是从研发的第一个步骤就开始了,在基因的克隆和鉴定、蛋白质产物性质(理化,生物、毒理)的确定、基因的转移、阳性克隆的鉴定和筛选、再生植株等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安全性的筛查和保证。  “如果科学家把前面做好,即使不检测,也可以有很大把握保障整个过程的安全,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大家看到的最后一步的检测是一个验证过程。”姜韬表示,检测前面环节很多,并都进行了大量的保障和筛选,因而其安全性不会动摇。  姜韬强调,转基因检测实验室与转基因安全性评估机构是两回事。 转基因检测实验室是进行某种农作物或者家畜是否转基因的定性和定量测定的,其结论为是否是转基因和含有多少特定的转基因成分,并不涉及安全性。  而转基因安全评估则是任何一个实验室都无法全部做到,因为安全评估要进行的项目非常多,包括动物食用安全性、目的基因产物毒理学实验、环境微生物影响实验,环境动物影响实验等等。“比如,孟山都转基因玉米安全评估结果的英文材料超过1000页,参与的实验室之多,远不是大家的直观猜测的那样,所以公众完全不必担心转基因评估结论的可靠性。”姜韬说。  魏景亮也在采访中对该问题进行了澄清。他表示,该检测中心的工作是“检测是不是转基因,定性的问题”,与转基因安全检测并没有关系。  不过,对于该事件所暴露出的问题,姜韬也强调,“这件事应当引起重视”,而所涉及的实验室也必须整改,做到管理规范化、严谨化,同时要确定是不是在实验数据上造假,进行调查评估,因为“只有直接涉及实验数据的可靠性的问题,才会影响到转基因测试结果”。  他最后强调,不能片面地认为这是类似实验室的普遍现象,对于该问题社会各方面还是应当理性沟通,消除误解,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欢迎媒体和社会监督,同时期望各界对科学家的自觉自律保持信心,因为“科学家不是靠别人管着才把事情做好”。
  • 蜂蜜:检测与造假的“古罗马斗场”
    原标题:蜂蜜造假: 监管错位与盲目崇拜下的“蛋”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针对依据食品安全标准无法直接判断假蜂蜜等问题,在官网上发布了《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187号建议的答复》。答复称,蜂产品生产经营中的造假售假问题一直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今后将加大对蜂蜜生产、经营、抽检监督力度及对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蜂蜜造假不是中国人的独创,也并不中国独有。马肉风波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2013年就曾发布一个“十大易造假食品黑名单”,督促严打食物造假。在这个名单里,蜂蜜就赫然在列。可见,即使在国外,蜂蜜造假掺假依然是个让监管部门头疼的事情。  蜂蜜为何容易掺假?为何又难检测出来呢?  检测方法与造假手段的斗争  网上有不少“专家”出谋划策,教人通过看、闻、尝等方法鉴别蜂蜜真假。实际上,仅凭感官基本无法分辨蜂蜜的真假。若普通消费者轻易便区分出真假蜂蜜,只能说明造假者的水平不够高。  为何蜂蜜容易被造假呢?主要还是因为,不同品种的蜂蜜,它的成分变化很大。以糖类为例,不同蜂蜜中果糖的含量可以在30%~45%之间,葡萄糖的含量通常在20%~42%之间,果糖和葡萄糖的比例通常在0.76~1.86之间。由于这种成分含量的变化,给鉴别和监测蜂蜜是否掺假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许多人不能理解:现在科学这么发达,为什么就找不到可靠的方法来检测造假蜂蜜?其实,检测并不是万能的。“检测造假蜂蜜”,实际上是判定它是假蜂蜜还是真正的蜂蜜。但我们的食品“检测”必须是针对一种确定的物质。按照目前的分析技术,只要能够列举出来的成分,基本上就可以“检测”出来。但是,能够“检测”一个指标,跟用它来进行“判定”真假,完全是两回事。  比如说,蜂蜜造假最常用的方法是采用蔗糖、高果糖浆等,这都属于“碳4植物”。而蜜蜂采集的花粉来自于“碳3植物”。这两种植物产生的糖中C13同位素的比例不一样。理论上可用碳4植物糖的同位素检测方法确定蜂蜜的“真假”。但麻烦在于,不同的蜂蜜,差异实在太大,C13同位素偏移的范围也很大,很难准确判断真假。  而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有了“碳4”检测方法,商家也会采用不添加碳四糖方法——添加碳三糖。常见的大米就是碳三植物,如果在蜂蜜中掺入大米,碳四检测就无能为力。不过,使用的大米糖浆目前可在“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的检测下检测出来。此外,甜菜也是碳三植物,如果用一种叫做“β -呋喃果糖苷酶”的酶把它水解转化成葡萄糖和果糖,碳四检测和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都无法检出。不过,蜂蜜中不含有这种酶,因此只要再建立一套检测这种酶的方法,就可以把这种掺假方式也检测出来。  除了这几种检测方法,也还有一些其他的方法,如光谱法、显微镜法等。不过,就像食品检测中的任何方法一样,每一种方法都只能检测某些特定的目标,这就使得蜂蜜造假的检测颇为困难。  有的消费者可能会说:既然不同的指标有不同的方法,那么把每种方法、每个指标都检测一遍不就可以了吗?这种做法看似可行,但你真的考虑过成本?要知道,每增加一项检测,成本也会相应的增加 这些检测方法都需要专门的设备、专业的分析人员。作为监管部门,除了考虑“能做”,还需要考虑“可操作性”。而且,对于增加的操作成本,谁来承担呢?你愿意掏钱吗?  不值得崇拜的蜂蜜  蜂蜜向来受人追捧,很多人都认为蜂蜜有益健康,身边还有朋友特意跑到国外买正宗蜂蜜带给家人。不过,即使是真的蜂蜜,也不值得受到盲目崇拜。  生活中有各种流言称蜂蜜具有各种各样的“保健”作用,甚至“医疗”效果,原因是蜂蜜中含有促进健康的“神奇成分”。科学家也对蜂蜜的成分进行了检测,但结果却很令人失望。实际上,蜂蜜的主要成分是糖,它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蜂蜜是蜜蜂从植物的花中采得的花蜜,它的主要成分是糖,占到蜂蜜的80%以上,再除去百分之十几的水,其他成分不到1%,而这百分之一通常有一些维生素和矿物质,但是量实在是乏善可陈。所以,在从营养成分组成的角度来说,蜂蜜是一种热量高、营养高度单一的食品。  那么,吃蜂蜜究竟对人体到底是否有好处呢?科学家也做了不少研究。但是,目前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人体有用。在很多研究里,蜂蜜的作用跟安慰剂差不多 也有一些研究,似乎显示了“可能有用”,但是证据也不充分。总的来说,蜂蜜的那些“保健功能”都是镜花水月,而且,多吃蜂蜜还要面临糖摄入过多的风险。  还有很多人认为真正的蜂蜜是纯天然的天然产品。不过,即使蜂蜜是纯粹的“天然产品”,也并不意味着“绝对安全”。绝大多数的花是无毒的,但是有少数种类产生的蜂蜜就含有有毒成分。如果正好碰上一小批蜂蜜大量采集了这些植物的花粉,而蜂蜜未经处理,那么就可能有一定危险性。比如,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曾通告有消费者在国外购买了杜鹃花蜂蜜中毒,原因是杜鹃花蜂蜜中天然的梫木毒素。前几年我国福建有19位村民食用野生蜂蜜引起中毒,导致3人死亡,原因就是误食了雷公藤蜂蜜。雷公藤的花粉含有不同的生物碱,而且毒性都颇大。  打击蜂蜜造假还得转变思路  监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加大打击造假力度,确实能保护消费者。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消费者都应该转变思路。  政府应该加强过程监管,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靠监管出来的,更不是检测出来的。一味地以检测来打击造假蜂蜜,不仅增加人力物力,收益还很小。政府部门在开发新的检测方法的同时,也应该建立以过程监管为主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从农田到餐桌,每一个环节都进行监管和约束,保障食品安全。  而消费者也应进行反思,不应该盲目追捧蜂蜜。消费者的盲目崇拜使得蜂蜜价格虚高,而蜂蜜造假成本却非常低,再加上造假不易鉴别,假蜂蜜便有了巨大的利润空间,于是就有越来越多的商家愿意冒着风险去造假。因此,要想杜绝蜂蜜造假,消费者也应该理性消费,改变对蜂蜜的盲目崇拜。
  • 环境监测“小动作”纷杂 造假将有可能入刑
    问: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就业前景怎样?   答:可以,尤其是环境监测行业。现在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做环评,制度也越来越严格,所以会有很多灰色收入(笔者有很多朋友都在监测站工作)。   这是一道来自于&ldquo 百度知道&rdquo 上非常普通的一问一答,却能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环境监测在普通百姓中的口碑。再联想到近期19家企业因脱硫数据造假被处巨额罚款,以及屡被曝光的环评造假事件,令人感叹,环保数据造假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为何环保数据造假事件层出不穷?我国的环境监测体系究竟给造假者留出了哪些空间?在对这些弄虚作假的行为给予声讨和处罚之余,这些秘密背后的玄机更加值得深思。   造假手段纷杂多样   在过去几年里,有关环境数据造假的新闻屡见不鲜,环境数据造假也一度被业内人戏称为&ldquo 潜规则&rdquo ,而最近一次将这一&ldquo 潜规则&rdquo 曝光于众目睽睽之下的,是环保部近期发布的 《关于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企业予以处罚的公告》,对脱硫数据造假的19家企业予以处罚,追缴罚款4.1亿元。   在举国上下共同治理大气污染、加大对脱硫脱硝改造力度的紧要关头,这一事件无疑挑战了大多数人的神经。紧接着,事件持续发酵,更多的环境数据造假事件被曝光,涵盖污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固废处理等领域,环境数据造假俨然成为公开的秘密。   至于造假的手段,则五花八门。记者在山东省环保局公示的2013年17家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名单中看到,&ldquo 采样系统腐蚀严重损毁,设置数值下限&rdquo 、&ldquo 擅自拔出采样探头&rdquo 、&ldquo 擅自修改监测参数&rdquo 、&ldquo 放置模拟水样&rdquo 等造假手段层出不穷。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企业为使环保数据  好看,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等手段频繁运用。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盘雨宏向《中国电力报》记者总结,以往最常见的偷排手段是环保设备的启用率不高,环保设施装而不用,或者只有在应付环保部门检查的时候才用。而在我国采用在线监测后,也并没有使一些污染企业有所&ldquo 收敛&rdquo 。环保设备运行不正常,已经成为了一些企业逃避环境监管的惯用手段。&ldquo 包括采样探头安装位置不当,在堰槽采样探头附近排入浓度较低的水,采样管设置旁路,用自来水等低浓度水稀释水样,采样管路人为加装中间水槽,故意向中间水槽内注入其他水样替代实际水样等。&rdquo   利益纠葛挑战监测体系权威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排污企业多年来在环保数据上苦心做文章,除了对环保责任普遍认识不够外,最根本的原因是利益所趋。外界将这总结为&ldquo 三大动力&rdquo &mdash &mdash 少缴排污费、规避处罚、骗取国家补贴。   而环评产业链则利益更为交织,也更为复杂。包括项目业主、环评机构、地方政府部门等在内的产业链环环相扣,环环都是&ldquo 肥肉&rdquo 。   但是谁给了他们寻租的空间?我国的环境监测体系究竟出了哪些问题?这个问题首先要抛给监测者、监督者和监管者。在采访中,一位熟知地方监测站工作的人员告诉记者,国家对环境监测人员有非常高的专业要求和严格的素质要求,环境监测站每名化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监测化验资格后才能上岗。但一些地方的环境监测站,在管理上较为混乱,导致化验员责任心不强,对监测工作不负责任,甚至出现了不做样就出数据的怪象。&ldquo 有时,监测项目根本无人去做,但是监测数据却一个不落地上报到省里和国家&rdquo 。   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ldquo 以往,环保部门在地方的权力较轻,对排污企业有监督权,而真正的监管权交由地方政府。以往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方式,致使地方政府乐于&lsquo 取经济而弃环保&rsquo ,因此对粉饰环保数据之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rdquo 有业内人士透露。   &ldquo 还有,将监测设备安装在排污企业,难免给排污企业做诸多 &lsquo 小动作&rsquo 提供了便利。&rdquo 该人士指出。   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则强调透明性。他认为,无论是环评数据,还是环境监测数据,都缺乏公众的参与,没有实时公开,透明度不够导致监督力度不够。   造假入刑将成趋势   以上种种为环保数据作假提供了动力,但违法成本低则为他们提供了胆量。以往,对环保数据作假、偷排等行为,主要是对其公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这种处罚手段造成了违规者的&ldquo 游戏心理&rdquo :被公示期间表现良好,等&ldquo 风头&rdquo 一过再卷土重来。即使罚款,也以三五万元为多,难以对企业起到警示作用。   &ldquo 目前来看,政府加大监管设备上的投入,已不是一个最好的办法,下一步应该从立法层面加大处罚力度,加大行政处罚额度,严重造假者应当入刑。&rdquo 盘雨宏表示,从环保部对最近的作假事件的处罚措施来看,严惩数据作假将成为趋势。   这正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传递出的信号。新环保法指出,对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ldquo 这会是某种威慑,但关键还要看法律能否落到实处。&rdquo 马军指出。
  • 蜂胶造假缘何能横行十年
    继曝光蜂蜜造假之后,最近央视又揭开了蜂胶造假的“黑幕”。不法企业用树胶冒充蜂胶,国内蜂胶九成是树胶。调查结果可谓触目惊心,更可怕的是,如此造假在业内竟已横行10年。   所谓的树胶,其实就是一种使用杨树芽为原料,人工提取加工而成的树脂胶状物。而《蜂胶国家标准》明确规定:非蜜蜂采集,人工加工而成的任何树脂胶状物不能称之为蜂胶,更不允许添加到真正的蜂胶里面。   不法厂家用树胶冒充提纯蜂胶,背后当然是利益驱动。一家蜂胶产品生产厂家负责人介绍,真正的天然蜂胶提纯后每公斤售价高达700多元,而所谓“提纯蜂胶”最低售价140元。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对于使用蜂胶造假有些厂家竟然还有一套所谓的“原则”。河南一家公司总经理声称,“最起码不能伤害人”、“不能干那坏良心的事,这是最起码一个底线”。听了这话,实在让人心寒,如今做食品的,已把吃不死人作为最后底线了,这也难怪近几年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了。   蜂胶造假事件曝光后,有关部门已采取紧急行动。然而,公众仍然有疑问,蜂胶造假已经横行10年,为何要等到媒体曝光后,有关部门才能发现问题?记者暗访都能揭露造假,专业监管部门为何就发现不了?
  • 环境监测造假,企业、机构、仪器孰之过?
    10月16日,新京报刊发了《环境监测机构造假调查:自来水替代废水水样,监测仪留后门改数据》报道。记者调查发现,西安市、太原市存在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造假的情况。10月17日消息,目前西安市委市政府已成立专班,由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市场、环境部门配合,对报道中涉及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企业开展调查,“(对此事)非常重视。”事件回顾一:采样造假2023年10月16日,新京报刊发的《环境监测机构造假调查:自来水替代废水水样,监测仪留后门改数据》中报道了记者卧底西安某第三方环境监测专业机构后发现的诸多行业乱象:该机构成立于2018年,公开信息显示,它是经陕西省质监局资质认定的从事第三方环境监(检)测的专业机构,业务范围包括水质监测、空气监测和固废监测、噪声监测等。今年6月下旬,新京报记者通过网络应聘进入该公司,成为一名环境采样员。新京报记者在科纳检测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尽管这家公司标榜自己行为公正,服务规范,但在实际采样中却经常弄虚作假。7月1日,卧底记者跟随采样员来到咸阳市某口腔诊所采集医疗污水水样,发现该诊所用来处理医疗污水的设备并未使用过。该诊所工作人员还毫不掩饰的表示“设备的电源都没打开过”。因此,采样员直接将自来水灌入污水处理设备,然后在排水口完成了采样。当问及是否会影响监测结果时,采样员称不必太认真,不管采什么样,最后的结果都会是“合格”,即使不合格也会改成合格。6月29日,记者发现一位采样员在一家纸箱厂多采了两袋空气样品,拿回实验室作为另一家被测单位的样品上机检测。事件回顾二:篡改数据除了采样造假,该公司现场监测数据,也能被篡改。6月26日,记者随采样员在某工程公司进行现场废气监测。该企业在监测作业时并未正常生产,而采样员就在这样的状态下要求企业打开粉尘除尘器,并使用监测仪器完成了工作。然而造假并不止于此。本应该在一天中分别取的24组数据,采样员实际只做了2组,并编写了余下的22组。在被记者问及此事时,采样员表示是领导让编的。但是,众所周知,实时监测数据是要从监测仪器中显示并打印出报表存档,没有实际检测无法完成。但采样员使用监测仪器中的“后门”密码“凭空编造”出了采样时长、烟温、湿度、大气压、工况体积和标况体积等在内的数据。记者在卧底期间发现,该检测公司的办公室里,几乎每天都有人使用烟气测试仪篡改、编造数据,同事和领导对此都习以为常。今年7月初,新京报记者同样应聘进入山西一家环境检测公司,该公司同样在使用上文提到的监测仪器和手段伪造监测数据。但是,这家公司还有“高招”。记者发现他们的采样人员在采样过程中与被监测企业串通,临时添加脱硫脱硝的药剂,让已经超标了40多倍的二氧化硫指标在监测时却“暂时合格”了!完成监测后,采样人员居然还“好心”叮嘱厂里工作人员,以后遇到检查要及时加药,“别人查的时候不合格就麻烦了。”这家检测机构的采样主管告诉记者:“之前我测的一家砖厂,本来测的数值超得不行,倒了一吨还是两吨片碱,立竿见影,二氧化硫含量就成个位数了。”这位采样主管透露说,这种严重超标的排污企业即便被环保部门查处,第三方监测公司也能摆脱责任,“哪怕它被查到,就说最近没买下(脱硫脱硝材料),也算是个理由,没买下,它就没法加,它如果说我就从来不用,那就死得比咱还惨。”记者问及为什么企业平时不用的时候,有人解释道:“加的这个药贵,企业不舍得一直加。”相关案例、法规频出近年来,环境监测领域造假案例频繁发生。生态环境部的数据显示,2023上半年,全国生态环境部门一共查办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案件593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6起。还记得2015年《焦点访谈》播出的“中国版尾气门”事件中曝光:检测机构在汽车尾气采集管上私装阀门开关以便暗中操作检测结果,以及分析软件造假修改尾气合格标准数据达到检测合格等违法违规造假手段。至今,距“尾气门”曝光已过去8年。其间国家出台了多项治理此类造假行为的法律法规(下文列举部分)。但时至今日,检测监测行业造假行为并未减少,反倒在一定程度上说变得更加普遍、更加猖狂。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环保部在2015年底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重点将对今后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加强管理。《意见》规定,要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纳入刑法定罪量刑。这意味着,对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行为有了“硬约束”,一旦造假,相关人员不光面临民事连带责任、行政处罚等,甚至可能最高判处10年有期徒刑。网友声音带着问题,我们了解并搜集了一下网友的看法:网友susan:污染那么严重,监测结果还给合格,这是监管部门干的事吗,这是对人民的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吗,这些人就是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祸害苍生,祸害未来。网友*陆:这个处罚太 轻了。不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弄虚作假不会就这一家吧,希望政府监管部门认真查一查,否则对老百姓的伤害太大了。网友理查德:“处罚20万元”,违法成本过低就会导致铤而走险。网友山水:发展经济最重要,过得去就行。小编是想毁掉一个行业吗?网友never too old to learn:唉!良心坏了,换第几方检测都能过啊!网友扶摇万里:检测、认证是门槛,也是一方可寻租、一方可高利润的双赢之物,各种检测、认证的背后,都存在“协助”,不新鲜了。网友更生:造假成本太低,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规范行业操作!网友不惊风:不懂技术,但懂人性。网友大P:仪器设备留后门的情况很多见,进口设备最早搞这种事。目前,国内部分厂商也开始了。有点严重点,有的小打小闹。网友酷酷:各行各业的合格评定,最后都归于职业素养。“监管”看不出有多大作用,摆拍,造数,等违法行为是监管在运作过程中的畸形产物。网友小彭:其实还是利益。国内设备厂商不学好,只想怎么赚钱,根本没想过其他的用途。所谓的受检方要求,其实就是数据造假。当国外把后门当武器,国人却只学会了造假,没用在功能限制和开发,没用在正地方,还美其名曰跟国际对标。造假乱象谁之过?在这次新京报记者曝光的事件中我们能看到,从受检的生产企业到负责检测的机构,再到提供检测设备的供应商都存在种种问题。其中,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机构管理层、执行层采样员、检测员、业务员,监测仪器厂商的各层人员,监测链条中每个环节几乎都“全军覆没”。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曾经我们的市场上有很多踏踏实实赚钱、老老实实做事的生产企业、检测机构和仪器公司,但后来在一波一波的竞争中纷纷败下阵来。用我国自主研发排放检测设备项目负责人颜梓清的话说,这是“劣币驱逐良币”。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是不愿支付环境治理成本的受检企业?是在价格战中谋求生存的检测机构?是不知有意还是无意中提供了“便利”的设备商?还是上层的监管部门?是法律意识淡薄的企业负责人?是被逼无奈的业务员?还是上行下效的采样员?是过低的造价成本和较轻的惩罚力度?还是我们渐渐失去的职业素养和信仰?……文末留言,告诉小编你的看法。
  • 生态环境部清查柴油货车排放造假设备
    p   2016年,原国家环保部机构调整,设水、大气、土壤“三司”。其中,“大气环境管理司”负责全国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内设综合处、大气处、区域协调处、大气固定源处、机动车处、噪声处6个机构。根据今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原环保部基础上,新组建国家生态环境部。4月16日,生态环境部在北京挂牌成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noimg/d852acdb-f370-4593-bc37-5436602b8399.jpg" title=" 截图1.png" / /p p   4月13日,《经济观察报》刊登了独家调查报道《商用车排放造假设备淘宝“公开售卖”缺乏监督环保效果打折》,披露了造假“神器”的销售内幕,这是经济观察报连续三年对商用车排放造假的追踪报道。此次报道发布后,立即引发业界的广泛关注。4月16日,生态环境部就此向经济观察报做出回应。生态环境部大气司向经济观察报表示,已经采取行动,坚决打击破坏环境的行为。 /p p   “(重型柴油货车排放)造假事件我们已在跟进。”4月16日早上,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在了解文章中所提及的销售“造假神器”的情况后,生态环境部立即展开行动,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经与阿里巴巴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要求将相关产品商请下架。 /p p   在此之后,生态环境部会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我们会一起将这些类似的生产企业、销售商包括使用者找出来。”生态环境部展示了一追到底、全面排查的态度。这让一些相关的企业感到十分振奋。“太好了!我们一直受到这些造假行为困扰,我们正规的高技术产品没法销售。”一位下游零部件商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 /p p   4月16日中午,当记者再次输入相关产品的关键词时,在淘宝上已经找不到链接。而此前调查中的淘宝店铺,也就相关产品进行下架。 /p p   经济观察报在此前的调查中发现,在淘宝网站上,一直存在着“技术更新”的商用车造假神器——“氮氧信号模拟仪”,用来“代替氮氧传感器,节省尿素”。而 “国四国五尿素调节神器”也仍在网上销售。 /p p   生态环境部表示将继续对此保持高度关注。“他们很多仍会以维修工具的名义销售”,生态环境部大气司相关负责人如此表示。此前,有淘宝店铺以“临时应急”、“用于测试”等宣传字眼来推销相关造假产品。不过,该负责人称,“造假事件将持续跟进。将这些类似的生产企业、销售商包括使用者都找出来。” /p
  • 人民日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并非个案
    p   环境改善和群众感受直接相关,只能拿真实的数据赢得公信力,以切实的进步增强群众获得感 /p p   随着秋冬季节到来,许多人早上起床后先要看看手机里的空气质量数据,才能安心出门。但近日一则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的新闻,却让人不安:我们每天查看的监测数据,竟也有“受污染”的威胁。据报道,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区空气质量监测站站长偷配监测站钥匙,用棉纱堵塞空气采样器,干扰监测数据。目前,5名涉事者已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p p   事实上,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并非个案。据统计,仅在2015年,全国共发现2658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弄虚作假等问题,有17省区市立案78起。诸如“戴口罩式”的造假术,在很多地方也有不同版本,有的将采样管插入矿泉水瓶,有的在监测软件上留“后门”......以前造假主体多是企业,这次西安环境数据造假事件之所以让人震惊,在于本该为数据真实性把关的环保部门监测人员,竟然也成了“内鬼”。这不仅让人怀疑一些地方环境治理的决心,也对环保部门公信力造成了损害。 /p p   环境监测数据是环保工作的基础,数据不准确,治理策略就很难对路。在环境数据上做手脚,从企业角度讲,一般是因为利益驱动而不重视环保 环保部门牵涉其中,恐怕更多是因为相关官员只是把环保视作政绩工具。无论出于政绩考虑、迫于考核压力,还是背地里有什么利益关联,如此玩“小聪明”,编造、篡改监测数据,到头来绝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p p   道理很简单,给环保数据“戴口罩”,在空气质量并无实质性改善的情况下无异于掩耳盗铃。公众对环境质量的判断基于两方面的经验,一是环保部门公布的监测数据,一是个人的直观感受。如果监测数据反映的空气质量和公众感受出现较大反差,甚至截然相反,那么必然会引起公众的质疑和不满。 /p p   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态度是严肃的,有关部门也建立了相关可行的制度,对造假的态度都是零容忍。比如,空气质量监测网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系统等,通过在线实时监测,可以及时发现异常数据。西安长安区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造假事件,也正是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在“飞行检查”时主动发现的。 /p p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提升干部对环境监测数据严肃性的认识,剔除那种认为“改个数字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的观念,还需要加大问责力度。事实上,对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调查和监测数据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上早有了明确的责任追究。此次西安造假事件中5名涉事者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这对各地各级环保部门也是一个警醒。 /p p   环境质量事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环境改善和群众感受直接相关,只能拿真实的数据赢得公信力,以切实的进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心存侥幸、利令智昏的造假,只会害人害己。 /p
  • 施一公这造假的帽子戴的真冤,还好现在澄清了!
    论文发表在世界顶级期刊《细胞》,所有作者皆大欢喜 然而,十年之后,作者自曝造假,通讯作者冯新华矢口否认,而施一公作为该论文作者之一,也被捎带着戴上“造假”帽子了。[点击了解事件来龙去脉]  还好如今5个月过去了,《细胞》9日发表一则“Editorial Note”,宣布还了该论文的通讯作者们一个清白。不过这事倒是让各位导师捏一把汗啊,万一有学生对导师不满,然后举报声称自己发表的论文中有造假,那可真是百口莫辩啊!  9日凌晨,《细胞》(Cell)官网发布一则来自其编辑部的声明(Editorial Note)称,此前冯新华博士作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中的三张实验图片遭到举报称被“修改过”,《细胞》通过声明告知了科学界。国际上两个独立实验室也随即展开验证实验,目前实验都已完成,结果则很大程度上证明了前述三张图片的核心实验结论。  《细胞》编辑部感谢前述两个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以保证科学结论准确性的独立实验室。他们同时表示,虽然这一结果不能消除前述图片被“修改”的指控,但《细胞》不再采取进一步的行动调查这一事件。  十年前发表的论文,其中一位署名作者自曝造假  今年4月7日,《细胞》官网发表了一篇与冯新华有关声明——“编辑部关注”(Editorial Expression of Concern)。  该声明称,《细胞》编辑部接到冯新华涉伪论文另一署名作者的举报,该作者自曝造假,称自己对一篇论文中的三张实验图片进行了“人为篡改”,以使其达到预期效果。  该论文作者可谓阵容强大,作者包括贝勒医学院、普林斯顿大学、清华大学等15名科研人员,其中不乏生物学界大牛。包括时为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现为清华大学副校长施一公院士,清华大学孟安明院士。通讯作者冯新华现任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院长、“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首席研究员。  被举报者称实验原始数据不能证明举报人造假说法  《细胞》编辑部随后询问了该论文的其他署名作者、通讯作者冯新华所在的研究机构以及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并对已有的原始数据进行了评估。  《细胞》称,他们为通讯作者提供了一个机会——在其他独立实验室中,对存在疑问的实验结果进行验证。该编辑部将公布调查结论。  4月份,冯新华告诉科学媒体《知识分子》,就梁耀云自己举报自己造假一事,他本人、贝勒医学院和细胞出版社已经沟通了一年左右的时间。  冯新华说,梁耀云声称自己在实验中做了补样,但是在实验记录中没有提及。  “他所有的实验记录我们都翻出来看了,没有记录,贝勒调查原始数据都找出来了,并不能证明他的说法,就是说,我们的物证并不能证明他自己造假。”冯新华说。  据《知识分子》报道,冯新华曾提出,《细胞》登“编辑部关注”的同时,应刊登一个自己的回应,但《细胞》没同意。《细胞》称,冯新华可以在个人网站澄清。  “谁会看我的网站?都是去看细胞(出版社)的网站!”冯新华说。
  • 我国空气监测数据靠不靠谱?专家:造假是个案
    海南省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右)正在给市民讲解空气自动监测设备工作原理  12月初,京津冀地区发生空气重污染过程,从广州到北京出差的叶敏感到“空气里有一股呛人的味道”。“天空灰蒙蒙的,感觉污染已经到了爆表的水平,但手机APP显示的数据却没想象中严重。是不是数据不靠谱啊?”  雾霾天气频频来袭,空气质量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很多人早晨一睁眼,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手机看看今天的空气状况。空气质量数据到底靠不靠谱?能用来指导我们的生活吗?近日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建成发展中国家最大监测网络  一个城市的某个点位与其他点位数据趋势不一致,就会报警  在一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记者看到,这里竖立着多台采集空气样本的仪器与采集管。采集管身形细长,戴着伞状的帽子。这些就是采集空气的采样仪,空气采集后分流进不同的监测仪,包括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PM10、PM2.5六项污染物。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室主任宫正宇告诉记者,监测数据在这里产生后,立即“一点三发”,分别给城市站、省站以及总站发送,原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总站。为了保障空气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建立了不少于三级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国家质控平台、区域质控实验室、监测实验室等,可实现空气质量监测指标量值溯源和比对。  1436个国控监测站都建立了远程质控系统,具备变化留痕、异常报警等功能。“一个城市有若干个监测点位,在同样的天气状况下,点位数据的趋势应该是相同的,如果某个点位与其他点位数据趋势不一致,就会报警。”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傅德黔说。  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了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质量监测网,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开展了包括PM2.5在内的6项主要空气污染物监测,并实时发布监测信息。  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至关重要,公众可以通过数据了解环境质量现状,遇到重污染天气做好防护;它还是考核一个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依据,同时为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重要参考。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可靠,近年来环保部组织各级环保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今年2月份,陕西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区环境监测站相关工作人员多次进入国控监测站内,用棉纱堵塞采样器,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影响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目前,5名相关工作人员因涉嫌“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被警方带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当时总站远程质控系统显示该监测站数据出现异常,因此环保部组织监测总站专家进行了飞行检查,在现场发现了造假证据。”宫正宇说。  “严格的质控大大压缩了造假的空间,使数据向‘真值’逼近,避免监测数据与老百姓实际感受‘两张皮’。”傅德黔表示,“说老实话,监测的数据肯定会有偏差,但这个偏差一般不会与老百姓感受不一致,也不足以影响考核的准确性。”  空气监测数据造假是个案  个别站点短时数据波动,对整体监测数据没有大的影响  为了让监测数据好看一些、排名靠前一些,河南某地在监测站点周围三公里内采取“精准治理”措施,河北一些城市,在监测点周围实施车辆禁限行、清扫车重点洒扫̷̷近期曝出的空气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事件,似乎为监测数据的可靠性蒙上了“阴影”。根据环保部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情况,干扰监测的行为还有未经报批擅自移动监测点位、堵塞采样装置切割进气孔、在进气孔安置过滤装置等。  这些弄虚作假或“打擦边球”的行为,会对数据起到多大影响?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表示,这些行为对数据的影响程度不一。在西安市长安区空气监测站造假事件中,用棉纱堵塞空气采样器,致使数据失真,这就像戴口罩一样,对颗粒物有明显的阻隔。这样监测到的PM2.5浓度可能会下降30%—50%。  不过,宫正宇强调,一个站点短期造假,或几个站点造假,很容易被发现。“西安市有13个国控站点,每个站点每5分钟产生一组监测数据,一个站点短期内即使监测数据下降50%,不管是造假行为还是仪器故障,远程质控系统很快会有反应,我们会要求运维单位及时处理。个别站点短时数据波动,对整体监测数据没有大的影响,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不会有根本性改变。”  今年7月中国工程院组织进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时,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监测数据,特别是PM2.5数据,进行了质量控制。通过比对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等单位的28个同步观测站数据,发现相近站点多方监测数据具有很好的一致性,表明监测数据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比性,适用于评估工作。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环境统计与监测质量管理处处长海颖告诉记者,2015年一年里,环保部门揪出了2658起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案例,其中查实15起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违法案例,没有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案例。西安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用棉纱堵塞空气采样器,是环保部向司法移交的第一起空气质量监测造假案例。“虽然是个案,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监测出来的数据和老百姓的实际感受有偏差,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另一方面,虚假的数据会误导政府,导致决策失误,影响治理污染措施的力度。”彭应登说。  对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  打击监测弄虚作假行为或将写入“两高”司法解释  必须重拳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环保部去年12月印发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要求,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前不久,环保部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至今年11月底全国338个地级市1436个国控站点监测事权已经全部上收,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开招标,中标的第三方运维公司运行维护,同时方案要求国控站点站房全部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堵塞人为造假的漏洞。  “目前环保部正着手建立环保与公检法的联动机制,对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提高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震慑力。”海颖说,环保部正在与有关部门沟通,将环境监测弄虚作假情形写入正在修订的“两高”司法解释,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法律支撑。  “将环境质量作为着力点、加大治理精准度,对监测数据提出全新要求,如果没有可靠的监测数据,精准治污、科学治霾只能成为一种愿望了。”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说,可靠的环境监测是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环节之一。遏制环保数据造假现象,需要官员端正政绩观,按照新发展观的要求,加大减排力度,从污染源头解决问题,改善环境质量。  海颖认为,个别地方制定的考核目标缺乏科学性,地方干部工作中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压力转嫁到监测数据上。被考核区县在考核压力下,产生焦躁情绪和急功近利心理,不在污染治理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做文章。  “还有一些地方制定了过高的治理目标,要完成这个目标,在现实工作中不容易实现,为了数据好看,有的人铤而走险。”彭应登表示,要根绝这种现象,政府需要制定切合实际、“跳起来够得着”的环境治理目标。  空气质量随“手”可查  利用“全国空气质量”移动APP,可以在手机上查询到真实可靠的空气质量数据,包括一些中小城市的空气监测数据。  “全国空气质量”移动APP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发,数据来源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各地环境监测部门,包括全国各地430多个城市、1800多个监测点的PM2.5和空气质量指数(AQI)数据,并且可以动态显示最近24小时、最近30天的空气质量变化。
  • 造假骗补使国家权威检测机构丧失公信力
    日前,皇明太阳能公司在德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将向中纪委、监察部实名举报江苏质检院和日出东方公司“检测造假骗补”。皇明太阳能董事长黄鸣表示,对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处理结果“十分不满”,并要求公开全部原始资料和检测过程。   所谓“检测造假骗补门”已经发酵数月。针对江苏质检院和日出东方公司的问题,皇明先后多次召开记者会,列举江苏质检院检测报告的种种疑点,其中包括是否属于第三方检测、天气状况造假、检测周期造假(检测报告数量和时间超出江苏质检院检测能力)、检测日期造假、数据造假等,并就掌握的情况向国家多个部门实名举报。皇明质疑一点,当事方回应一点,先嘴硬后服软,几个回合下来,事情的原貌渐渐浮出水面,但距离“真相”似乎还有一段距离。   此前,江苏质监局已经认定,江苏质检院在对日出东方申请国家补贴产品检测过程中存在违规事实,对江苏质检院作出暂停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验计量认证资质6个月,并给予该院警告处分,责令其内部整顿。同时,江苏质监局对日出东方所有产品“复检”,并称所有结果与原检验报告的结论“完全一致”。违规检验与合规检验的结果“殊途同归”,而且达到“完全一致”的地步,让人不由的怀疑江苏质监局是否在“应付”。   “检测造假骗补”的处理结果很暧昧,江苏质检院貌似承担了所有责任,可谓代价沉重,而错误报告没有明确“废止”,复检报告只是修改了时间和地点,日出东方160个产品入围国家“太阳能惠民工程”名单的事实没有任何变化。检测机构为被检企业“两肋插刀”,涉嫌“造假骗补”的企业却“毫发无损”,也难怪实名举报的黄鸣仍耿耿于怀,称江苏质监局的做法是“丢卒保车”、“瞒天过海”。   江苏质检院在最初的回应中表示,企业“催促”其出具报告,所以才“集中出具了379份能效检测报告和相应的型式检测报告”,江苏质检院为何愿意冒着被吊销检验资质的风险,为日出东方集中出具大量“瑕疵报告”?有80份报告违反国家质检总局第86号令,利用日出东方自身的设备和场地进行检验(国家太阳能惠民工程明确要求检验报告由“第三方”出具),江苏质检院为何冒着违背国家法令的风险为日出东方出具检测报告?   无论是吊销资质的风险,还是违法违规的风险,都足以毁灭一个权威质检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没有利益的驱动,没人愿意承担这么大的风险。事实上,普通公众根本不会关心某个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但假如这份涉及公共利益的报告漏洞百出、错误连篇、前后矛盾,甚至涉嫌虚开的话,公众就有理由质疑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否公平公开公正,质疑检测机构与被检企业是否结成某种 “利益共同体”,质疑自始至终迫于压力被动回应的当事人是否还有所隐瞒。   江苏质监局对舆论的快速反应值得肯定,但到底是错误还是造假、是违规还是渎职,尚需一个全面的判断 同时,调查过程中纪检部门的缺位,着实令人遗憾,这也是处理结果无法“服众”的重要原因。   舆论的关注无法自行降温,只能依靠江苏质监局继续调查处理并公布事实真相。我们注意到,江苏质监局内设“纪检监察室”,其中一项职能就是“受理对被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申诉”,江苏质检院为何替日出东方“两肋插刀”?看来要回答这个问题,只能再听听他们的意见了。
  • 环保部将发文严查环保数据造假
    记者日前从权威渠道获悉,环保部正在酝酿查处监测数据造假方面的相关配套细则和有效措施,将实现监测制度、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的统一。值得注意的是,环保部将用两年时间展开专项检查,对地方环境监测数据特别是空气质量检测数据造假行为进行严查。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介绍,在大气环境监测方面,争取在今年10月前,各省(区、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全部建成。同时,要继续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建设,对外发布区域预报信息。在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吴晓青表示,今年,环保部将调整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增加国控监测断面和点位,以适应&ldquo 水十条&rdquo 规定的水质评价与考核要求。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将构建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完善土壤环境质量指标,开展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吴晓青对记者坦言,2014年环境保护部曾组织12个检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的12个省(区、市)的72个空气自动站、72家国控污染源集中开展交叉检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减轻考核压力、环境质量达标等目的,行政管理部门指使监测站编造、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公信力,对环境监测系统造成了极大伤害。   近年来,国家逐步重视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这给一些空气质量差的地方政府造成压力,为了保证环保政绩,一些省市篡改环境监测数据。据环保部统计,为加大对企业环保措施的监管,目前由中央和地方配套投入污染在线监测网络的资金已逾百亿元,能够监控上万个污染源。但面对如此强大的监管网络,却无法遏制企业的环保违法行为,环保部日前对去年脱硫数据造假的19家企业予以处罚,其中五大电力集团、华润、中石油、神华等央企子公司均上榜。   &ldquo 环境检测数据造假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rdquo 地方一位环保系统人士对记者表示,企业造假手段层出不穷,环保部门虽能对其进行24小时监控,但仅从数据上几乎看不出任何问题。一些企业检测设备安装在一个管道,而实际排放则是在另一个管道 很多企业安装了检测设备,但是却暗自做了手脚,每天晚上对在线监测设施烟尘仪电位器进行调整,并对其系数进行修正 而一些所谓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为了招揽生意,往往对企业的违法行为&ldquo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rdquo ,有的甚至帮助企业造假 有的企业则是通过修改设备工作参数等软件手段造假 有的企业则在设备采样甚至管上私接稀释装置,或断开采样系统,致使监测设备采集不到排放的真实样品。   &ldquo 如果被发现处罚也就三五万的事情,而且地方环保部门检查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一般一个月处罚过的企业不会再检查,很多企业就和交保护费一样,而这点钱和企业违规排放带来的利润相比根本是九牛一毛。&rdquo 苏州一家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   值得注意的是,对空气质量弄虚作假的不只是企业,一些地方政府也加入此行列。&ldquo 许多地方政府环境管理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渎职。&rdquo 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马勇对记者表示,很多企业多为当地招商引资企业,也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政府对这些企业都采取优惠政策,其中包括放宽环保要求,一些所谓的环保检查也都成了走过场。在不少地方,污染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只要企业把关系打点好,有关部门便会为其撑起保护伞,甚至有些地方的环保工作被形象地描述为&ldquo 三跑&rdquo ,为污染企业跑环评、跑关系、跑总量,从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部门变成污染企业的服务部门。   据了解,为了杜绝地方环境监测点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在1月1日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严禁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行为。   &ldquo 对当前的监测数据质量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和警醒。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是监测工作的底线,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监测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rdquo 吴晓青说,中央领导明确要求,监测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严厉打击环保数据造假行为,对虚假数字要严厉问责。
  • 北化陆骏造假被取消“青年千人计划”资格
    耶鲁大学Jun Lu(左)和北京化工大学陆骏 耶鲁大学Jun Lu发表论文列表 北京化工大学陆骏发表论文列表   “千人计划”网站7月27日发布公告称,第二批“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陆骏,其入选资格已被取消。   据悉,陆骏2004年06月毕业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2012年入选第二批“青年千人计划” 。   据北京化工大学网站介绍,陆骏是该校2011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年11月起,任该校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   另据查,在北京化工大学陆骏的个人简历中所列的学术论文中,包括发表在Nature、PNAS等顶级期刊的数篇论文与耶鲁大学的Jun Lu竟完全一样。而两人明显并非同一人,耶鲁大学的Jun Lu博士毕业于美国波士顿大学。   “打假斗士”方舟子7月27日15:16分在微博上爆料陆骏简历造假一事,引发网友关注。“千人计划”网站于17:22分即发布了公告,取消陆骏的“青年千人计划”资格。   北化就陆骏被取消“青年千人计划”资格发表声明   北京化工大学7月27日晚21:39就陆骏被“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取消“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资格一事发表声明,内容如下:   我校高度关注陆骏教授被取消“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资格的公告及有关网络评论。我们已立即开始调查其涉嫌履历造假问题,并将尽快依据事实作出严肃处理。   陆骏承认造假 北化给予其开除处分   7月28日下午,北京化工大学网站刊登《北京化工大学关于给予陆骏行政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称,陆骏本人已承认造假事实。北化决定给予陆骏开除处分,解除聘用合同。   公告全文如下:   陆骏,男,1973年生,2011年11月入职,现为北京化工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   经调查核实,陆骏在求职应聘及申请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的过程中,盗用他人(姓名拼音字母相同)学术文章,伪造经历,属于严重学术不端行为。陆骏本人已承认上述造假事实。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委员会讨论,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陆骏开除处分,解除聘用合同。   北京化工大学   2012年7月28日
  • 1年“揪出”2000多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
    p   一些地方、企业动歪脑筋 /p p   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1436个监测点位全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时发布PM2.5数据......2015年,一张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监测网建成。与此同时,减煤、压产能、控排放,各地纷纷出手防治污染源。治污力度加大,一些地方和企业却偏偏动起歪脑筋,有的百姓反映感受与数据“有距离”。 /p p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明确对数据造假“明正典刑”。2016年1年里2658起监测数据造假案例被环保部门“揪出”,17个省区市对发现的问题立案78起。环保部通报15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p p   ——破坏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管线、擅自更改自动监测设施。例如,广东东莞市长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出水流量计和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私设暗管投放自来水稀释水样干扰人工采样监测等多种违法行为。按该厂提供的2012年至2015年7月污水处理量推算,该厂非法骗取污水处理费用达近2000万元。 /p p   ——在“特定”样本中检测,偷梁换柱。环保执法人员在北京市通州区漷县污水处理厂现场暗查时发现,该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未从出水口取样,而取自于外置的两个盛水塑料桶,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超标排放污染物。 /p p   ——“污染大户”人一来就停摆,人一走就运转。“我们在河北暗访一家企业时,发现两个烟囱都向外排烟,但第二天上门检查时,企业则称部分设施故障,当日停产。”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p p   排查盲点、加固软肋 /p p   环保工作人员表示,排查监测“探头”盲点、加固环境监测工作软肋,以及打破固化利益链条是下一步要突破的重点和难点。 /p p   “耗子躲猫游戏”频频,连续监测难度大。安徽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污染源与生态监察室主任田春介绍,由于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存在隐蔽性、瞬时性和流失性的特点,长期连续监控又受制于各种因素,因此在调查取证方面仍存在不少困难。 /p p   此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属于精密仪器,由专业人员进行软件操控。一些企业通过更换设备主控模块,企业按自己的需要设计出主控模块,交给配合的设备生产商“私人定制”,对现场执法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p p   专家表示,虚假的数据不但直接误导环境管理决策,还导致监测技术人员质量意识信念丧失,影响环境监测的根本。环保工作的难点在县一级,县级环保力量较弱,要通过改革改变县级环保部门履职问题,着力强化监督职能。 /p p   探索手段使造假无处遁形 /p p   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等专家建议,环保部门对监测数据造假必须持“零容忍”态度,除了强化执法力度,落实监管职责,还应探索运营方式、市场退出机制等创新手段使造假无处遁形。 /p p   据悉,“十三五”期间,环保部将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实权,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测系统。同时,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治理质量的主体责任。 /p p   记者采访了解到,山东启动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改革,采取环境质量考核“上收一级”,污染源管理“下放一级”,在监测机制上,实行“转让-经营(TO)”管理模式,即第三方监测,“拧干”水分,取得一定效果。 /p p   马军还建议,应让公众享有充分的环保信息知情权,让公众监督成为“雪亮的眼睛”,让环境执法利器“不卷刃”。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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