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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发表相关的资讯

  • 收费发表掠夺性期刊黑名单即将上线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9743f20c-e7bf-40f4-a9d2-46b8c8d8a409.jpg" title=" 2017661745126810.jpg" /   /p p   黑名单走了,黑名单又来了。在一个广泛被阅读的列举了潜在“掠夺性”学术期刊和出版商的博客被关闭5个月之后,另一个不信任名单索引即将登场,不过这一次的版本仅能够被付费订阅者获得。 /p p   美国得克萨斯州博蒙特学术服务公司Cabell国际称,该公司6月15日将启动一份掠夺性期刊名单:那些例如通过收费发表文章而不进行同行评议欺骗作者或读者的期刊。该公司5月31日在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学术出版协会年会上描述了其工作。 /p p   此前已经被停止的黑名单由丹佛科罗拉多大学图书管理员Jeffrey Beall运行。从2000年开始,他在博客上跟踪了所谓的“潜在的或可能的掠夺性学术开放获取出版商”和期刊,这吸引了巨大的关注,同时也引来了入围名单的出版商的法律威胁。但在今年1月,Beall删除了该网站,而且没有说明原因。但缓存的复本却到处在线传播。 /p p   Cabell项目经理Kathleen Berryman说,到今年1月,该公司已经在设计其自己的黑名单。目前,该公司已经向约800家订阅机构发表了一份可信赖期刊的“白名单”,诸如开放获取期刊指南等网站也提供了其他的白名单。但Berryman说,有一份监督存在恶劣商业实践行为的期刊名单也具有价值。 /p p   她表示,到5月26日,这份黑名单已经包含了约3900份期刊,还会有更多被收录进来。它将被作为一个追加产品提供给该公司的白名单订阅商。 /p p br/ /p
  • 环境保护部所属行业协会收费公示表
    p   按照国务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部署,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要求,我部对所属行业协会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形成了《环境保护部所属行业协会收费公示表》,现予以公告。 br/ /p p   附件:《环境保护部所属行业协会收费公示表》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100%" colspan=" 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环境保护部所属行业协会收费公示表 /strong strong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7%" p style=" text-align:left " 收费单位 /p /td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left " 收费项目(一级项目) /p /td td width=" 1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收费项目(二级明细)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定价方式 /p /td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收费标准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收费对象 /p /td td width=" 14%" p style=" text-align:left " 收费依据 /p /td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left " 联系方式 /p /td td width=" 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备注 /p /td /tr tr td width=" 7%" rowspan=" 9" p style=" text-align:left "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p /td td width=" 11%" rowspan=" 5" p style=" text-align:left " 会费 /p /td td width=" 1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个人普通会员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市场调节价 /p /td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60元/年 /p /td td width=" 10%" rowspan=" 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个人会员 /p /td td width=" 14%" rowspan=" 5"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学会章程 /p /td td width=" 11%" rowspan=" 5" p style=" text-align:left " 010-82211021 /p /td td width=" 6%" rowspan=" 5" p style=" text-align:left "   /p /td /tr tr td width=" 1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个人高级会员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市场调节价 /p /td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120元/年 /p /td /tr tr td width=" 1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团体会员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市场调节价 /p /td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5,000元/年 /p /td td width=" 10%" rowspan=" 3" p style=" text-align:left " 会员单位 /p /td /tr tr td width=" 1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理事单位会员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市场调节价 /p /td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20,000元/年 /p /td /tr tr td width=" 1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常务理事单位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市场调节价 /p /td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50,000元/年 /p /td /tr tr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培训服务费 /p /td td width=" 1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市场调节价 /p /td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依据市场行为定价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有需求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p /td td width=" 14%"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学会章程 /p /td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left " 010-82211021 /p /td td width=" 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p /td /tr tr td width=" 11%" rowspan=" 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技术咨询服务费 /p /td td width=" 1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软课题项目咨询服务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市场调节价 /p /td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依据市场行为定价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有需求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p /td td width=" 14%"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合同(协议)约定 /p /td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left " 010-62259894 /p /td td width=" 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p /td /tr tr td width=" 1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硬技术、产品的咨询推广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市场调节价 /p /td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依据市场行为定价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有需求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p /td td width=" 14%"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合同(协议)约定 /p /td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left " 010-62259894 /p /td td width=" 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p /td /tr tr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left " 会议服务费费 /p /td td width=" 1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市场调节价 /p /td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依据市场行为定价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有需求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p /td td width=" 14%"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学会业务范围 /p /td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left " 010-62259894 /p /td td width=" 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p /td /tr tr td width=" 7%" rowspan=" 4" p style=" text-align:left "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p /td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left " 会费 /p /td td width=" 1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管理办法 /p /td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按会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收取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会员单位 /p /td td width=" 14%" p style=" text-align:left "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会费管理办法 /p /td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left " 010-82268125 /p /td td width=" 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p /td /tr tr td width=" 11%" rowspan=" 3" p style=" text-align:left " 技术咨询服务费 /p /td td width=" 1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理论学术研究和技术交流项目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市场调节价 /p /td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合同(协议)约定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合作单位 /p /td td width=" 14%"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合同(协议)约定 /p /td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left " 010-82268125 /p /td td width=" 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p /td /tr tr td width=" 1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规划编制和评估服务项目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市场调节价 /p /td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合同(协议)约定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合作单位 /p /td td width=" 14%"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合同(协议)约定 /p /td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left " 010-82268125 /p /td td width=" 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p /td /tr tr td width=" 16%" p style=" text-align:left " 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宣传、书刊传播项目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市场调节价 /p /td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合同(协议)约定 /p /td td width=" 10%"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合作单位 /p /td td width=" 14%"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合同(协议)约定 /p /td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left " 010-82268125 /p /td td width=" 6%" br/ /td /tr /tbody /table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环境保护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11月15日 /p p br/ /p
  • 中国学者发表学术文章 外国期刊竟要求删除南海九段线
    p    strong 原标题:被曝要作者删南海九段线 《自然》旗下期刊回应 /strong /p p   Scientific Reports是国际权威杂志《自然》旗下的综合性科学期刊,日前,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的谢平研究员在博客上披露,在邮件沟通中,该刊要求作者在包含台湾的中国地图中用“大中华”,并要求删掉南海九段线。此事随后引起该杂志编辑部关注,向原作者发邮件对事件做了澄清与说明。Nature Asia网站也发布了正式声明的中英文对照版。声明表示,这些要求都属于建议性质,是非强制性的,研究者可自行加以选择。 /p p   8月20日,谢平在科学网的博客中称,“学术本应该是非政治的,可有一些西方生产的杂志却不愿如此,它们一方面大赚中国人的钱财(大发文章,高价收费),一方面还要上演反华的伎俩,挂着Nature(《自然》)出版集团旗号的Scientific Reports就是其中一个。” /p p   原来,最近一个朋友向谢平诉说了他的不悦经历:他有篇文章即将在 Scientific Reports 发表,竟然收到刊物发来信函,要求包含台湾的中国地图中用大中华“Greater China”,并要求删掉南海九段线“omit the nine-dashline”。谢平指出,大中华在人文和经济层面上泛指中国地区和受中华文化主导或中华文化影响较大地区,如泛指则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因此,就不是国家了,而是大中华地区了。 /p p   为此,谢平在博客中强调:“中国只有一个,没有大小之分,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九段线划定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范围,线内的岛、礁、滩、沙以及海域均属于中国领土,中国对它们享有主权。” /p p   谢平呼吁中国学者共同抵制这个“赚足了中国人钱又反华”的杂志的政治化倾向,他还表示,这个杂志的灌水行为也十分明显,口碑越来越差。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以下为谢平贴出的邮件原文: /strong /span /p p Dear Prof XX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这位朋友的名字省去了 /span ) /p p   In checking your manuscript submitted to Scientific Reports it has come to our attention that the following must be addressed before we can process your submission: /p p   -- Scientific Reports uses the term‘Greater China’ to describe a map that includes Taiwan. Please could you use the term ‘Greater China’ to describe your map in text, legends and labels?If you prefer not to make these changes, please email your reason to scientificreports@nature.com /p p   Your paper has been placed back in the Author Approval Folder you may access it viathe following link: /p p   http://mts-srep.nature.com/cgi (Press/Clickon the above link to be automatically sent to the web page.) /p p   To makecorrections to any of the files follow the “Modify Manuscript Files” link. If you need to amend any of the current information in the online submissionsystem follow the link “Modify Manuscript Data”. /p p   If you need to upload new/replacement files please ensure that you have validated and approved the files and clicked on the final ‘Approve Submission’ button toreturn the manuscript to the quality check stage. /p p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please feel free to contact us. /p p   Sincerely, /p p   Manuscript Administration /p p   Scientific Reports /p p   4 Crinan Street /p p   London N19XW /p p   E-mail: scientificreports@nature.com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同一篇稿子修改时,还收到下面的建议: /strong /span /p p   It is Scientific Reports& #39 practice to omit the nine-dash line from articles, unless inclusion of the line is essential to the scientific context of the paper (for background see http://www.nature.com/nature/ journal/v478/n7369/full/ 478285a.html). Please could you remove the nine-dash line from your map? If you feel that inclusion of the line is essential, please state your reason via email to scientificreports@nature.com.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以下是Scientific Reports的声明与回应: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558px height: 390px " title=" "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8/insimg/4bf1d155-84c1-4966-8f4b-332880545731.jpg" width=" 558" height=" 39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553px height: 382px " title=" "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8/insimg/06f5d3bd-0f64-4691-b96c-0bb595839944.jpg" width=" 553" height=" 382" / /p
  • 11月起核酸检测要收费了?多地发布通知
    2022年11月1日起,贵阳市常态化核酸检测有了新变化,除部分风险人员可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外,其他群众需按照“愿检尽检”原则,进行自费检测。不只是贵阳,越来越多的城市和地区正在加入常态化核酸检测自费的队列。最近网上热传的湖南省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区内常态化核酸采样实行收费,岳阳市的12345热线工作人员也对此予以证实,并表示不仅仅是经开区,岳阳楼区的常态化核酸采样也实行收费,收费标准为混管4元/次。据第一财经不完全统计,包括贵州省贵阳市、毕节市下属的织金县,湖南省岳阳市部分区域、四川宜宾下属多个县区、甘肃陇南和酒泉下属的部分县区以及广东惠州市下属部分区镇等在内的多个城市和县区都于近期对常态化核酸检测的收费政策进行调整,除了特定人群和特定情况外,其他居民进行核酸检测均需自费。由于前往一些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时需要一定天数的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居民不得不通过核酸检测以保证出行顺利。10月31日晚间,贵阳市发布通告,宣布11月1日起,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通告中列出了一些风险人群的检测要求,除这些人群可免费检测外,其他群众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根据本人工作、生活中对核酸检测结果的需求,自行前往各类核酸采样点自费检测。省外人员前往贵阳后,除“落地检”和后续在风险人员定点机构采样可免费外,如果就近选择便民采样点也需要自费进行检测。按照这则通告,城市的一些重点场所机构均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如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出酒吧、网吧、影剧院、歌舞厅、ktv、棋牌室、洗浴中心、剧本杀、密室逃脱、游戏厅等室内密闭场所以及宾馆酒店、民宿、景区景点;贵州健康码有“三天三检”标记的人员禁止进入室内密闭场所;到发热门诊就诊和住院的患者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贵州,不仅仅是贵阳,毕节市下属的织金县也下发通告,称从11月1日开始恢复核酸检测收费。通知明确,收费人员有如下四类:美容美发、ktv、酒吧、养老机构、监管场所、景区景点、药店;来(返)织人员中进行“三天两检”的人员;愿检尽检人员;其他人员。除了贵州,四川、甘肃和广东等地也于近日宣布对常态化核酸检测进行收费。在四川,宜宾的南溪区、翠屏区、叙州区、三江新区、高县、屏山县和长宁县也于近日先后发布通告宣布核酸检测收费,收费标准为单人单检每人次16元,混检每人次3.5元。更早一些,甘肃陇南下属的徽县于9月5日宣布恢复核酸检测收费,同为陇南下属的文县、成县和酒泉下属的金塔县也都先后于10月底发布通告,宣布恢复常态化核酸检测收费,收费标准单人单检16元/人次,多人混检 4元/人次。9月底开始,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等部分区镇也陆续发布通告,宣布恢复愿检尽检人员核酸收费。
  • 环保部继续印发VOC排污收费相关政策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 /strong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环境 /strong /span /a 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p p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中“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的要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以下简称71号文件)和《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85号),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石油化工、包装印刷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工作。现就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p p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应当积极推动当地发展改革委(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试点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试点范围、收费标准、差别化政策、核算周期、起征时间、核算方法、征收权限等内容。 /p p   二、各省级环境监察机构要组织指导行政区内市、县环境监察机构做好试点的实施工作。 /p p   (一)通过工商、工信、统计、新闻出版等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的数据和资料,掌握试点范围内的企业数量。 /p p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行政区内环境监察机构和试点企业进行宣传培训,讲解国家和地方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政策规定,介绍试点行业的生产工艺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特点。 /p p   (三)检查指导行政区内的试点工作,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帮助下级环境监察机构解决、反映试点工作中的问题。 /p p   三、石油化工企业要按71号文件附件2规定的核算周期(以年计)和计算办法,包装印刷企业要按71号文件附件3规定的计算办法以及核算周期(由各省份自定),向地方环境监察机构报送本通知所附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信息申报表,申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和相关信息,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p p   四、地方环境监察机构要对试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要求如下: /p p   (一)石油化工企业申报的各污染源项中涉及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设备动静密封点、生产装置、储罐、装卸站台、燃烧设备、工艺有组织废气排放源、火炬、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等数量,必须与核算期内其生产在用的数量相等 各污染源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及污染当量数之和与总排放量及总污染当量数相等。 /p p   (二)包装印刷企业申报的有机类原料投用、稀释剂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去除与回收等信息,应与其申报的同期购买原辅料和有机溶剂的发票或使用领料凭证、原辅料供货商提供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说明、危险废物处理单据等材料,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装置处理效果等相符。 /p p   (三)地方环境监察机构审核发现缺漏项等申报信息不完整的,要责令试点企业限期补报,逾期不报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p p   五、我部已组织开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征收管理系统,采用云计算方式部署在环境保护部云平台上,供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企业申报、地方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时使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p p   六、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请及时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我部反映。 /p
  • 发改委废止环境监测服务费收费标准等文件
    p   近期,发改委决定废止133项价格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环保领域的包括《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环保系统行政事业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有关问题的复函》。 /p p   今年初,财政部和发改委废除了环境监测服务费等一系列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环境监测站提供的强制性监测不再收取环境监测服务费,但是对于自愿委托的监测收费并没有取消,且一般收费标准都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环保系统行政事业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执行。此次收费标准的取消,可能意味着环境监测站可以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到我国环境第三方检测市场的建设和竞争中。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关于发布环保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strong /p p   颁布单位: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发文字号:价费字[1992]178号 /p p   颁布时间:1992-04-20  实施日期:1992-05-20 /p p   国家环境保护局: /p p   根据中发[1990]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的精神,对环保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重新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p p   超标排污费。…… /p p   环境监测服务费。各级环境监测部门受企业、事业单位委托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可收取环境监测服务费。收费按《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暂行规定》执行(见附件五)。各省级物价、财政部门商同级环保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p p   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由省级物价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本着不盈利的原则,根据废物库、容器、运输、服务等项费用核定。 /p p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费(建设项目取费)另行下达。 /p p   国家环境保护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90)环管字第359号《关于发布& lt 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gt 的通知》中有关环保部门对生产、维修和用车大户汽车排气污染的抽检及公安部门的路检收费暂停执行,待国家物价局、财政部调查研究后另行规定。对车辆年检、初检(包括汽车排气污染检验)收费,按省级物价、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p p   上述各项收费收入要按照资金性质,分别纳入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管理,执行有关财政规章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监督。 /p p   环保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以本通知为准,过去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一律废止。各地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各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收费票据。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本通知自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起执行。 /p p   附件一: /p p   附件二: /p p   附件三: /p p   附件四: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附件五: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暂行规定 /strong /span /p p   全国环境保护系统的各级监测机构,在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确保完成上级指令性环境监测任务的前提下,积极挖掘内部潜力,开展对外监测和技术服务工作,是对社会应尽的义务,也是改革发展的需要。通过这项工作,可以增强其技术和经济活力,补助事业费的不足,促进自身建设,推动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 /p p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全国环境监测站开展对外监测和技术服务的现状,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p p   一、基本原则 /p p   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在开展对外监测和技术服务业务时,应加强管理,在不影响上级下达的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任务的前提下,要严格保证服务的质量、合理收费、维护环境监测工作的权威性和声誉。 /p p   二、服务范围 /p p   1.各项环境背景值调查和环境评价 /p p   2.对外单位委托的样品分析、固定和流动污染监测以及污染纠纷、事故仲裁监测 /p p   3.治理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及其环境效益分析评价 /p p   4.受有关单位委托承担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和其他方面的项目 /p p   5.工业污染源成果综合服务项目,包括污染源档案、各类技术和研究报告、图集、数据库等。 /p p   三、收费办法 /p p   (一)监测项目收费: /p p   监测项目的收费标准主要依据各类专业监测项目的技术难度、实际消耗成本(材料消耗、仪器(表)设备折旧、水、电、气消耗、直接劳务的消耗和管理费)进行计算,其实际成本按以下项目进行核算。 /p p   1.材料费: /p p   包括(1)在监测过程中一次性消耗的材料如药品试剂等。其材料费的构成包括材料本身和运费、保管费及合理损耗的分摊费用。 /p p   (2)低值易耗品:原值500元以下使用寿命不超过一年者均列入低值易耗品,能多次使用的可分期摊入成本。对于易碎玻璃器皿、小电炉、万用表、工具之类可按小时费用进入成本。 /p p   2.水电费: /p p   指在检验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油、气等费用,不包括公用采暖照明等能源费用。 /p p   3.固定资产折旧费: /p p   原值在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仪器(表)设备均列入固定资产。所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不包括闲置未用的仪器设备以及不属于检验用的固定资产。其计算折旧费的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p p   4.管理费: /p p   包括办公费、旅差费、会议费及部分管理和检验人员的工资费用。对人体危害程度较大的监测分析项目(剧毒、致癌、放射性)加收2-5倍的管理费。 /p p   (二)监测样品予处理和现场采样的收费规定: /p p   1.所分析项目若需样品分析前处理和使用色质联谱、高频等离子发射光谱、气、液相色谱、原子吸收、莹光分光光度计等大型仪器(表)分析项目,可适当收取样品予处理费和开机费。 /p p   2.委托单位要求到现场采样或监测分析时,工作人员到现场所需交通工具、开孔、搭架等辅助工作条件,由委托单位解决 委托单位需使用监测车、船可酌情收费。 /p p   3.污染事故的现场采样和监测分析,其收费标准可比正常的监测项目收费提高30%-50%。 /p p   (三)监测技术服务的收费,可按有关规定与需方与合同方式协商或酌情收费。主要内容有: /p p   1.科研、监测成果转让(包括工业污染源调查成果、档案、各类技术、研究报告、图集、数据库数据等)和环境评价等项目 /p p   2.仲裁样品、科研成果鉴定及其它特殊要求的监测分析 /p p   3.索取环境监测数据和磁带(盘)记录数据 /p p   4.代培监测分析人员。 /p p   四、收费的使用: /p p   监督检测机构按规定收取费用所得的净收入,主要用于弥补专项拨付购置检测手段(设备、仪器、药品)所需资金和弥补国家拨付的事业费不足。其余商同级财政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 /p
  • 江西印发《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收费试点的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收费试点的通知 /p p   赣财非税[2016]28号各市、县(区)财政局、发改委(物价局)、环保局: /p p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 lt 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 gt 的通知》(财税[2015]7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8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石油化工、包装印刷行业试点征收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排污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征收标准。鉴于VOCs对环境的损害程度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相当,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确定VOCs当量值为0.95,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元 /span ,每一排放口排放的VOCs均需征收VOCs排污费,不受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的限制,但对于VOCs中的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已征收排污费的,应将其排放量从VOCs排放量中扣除。 /p p   二、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根据VOCs排放监测技术水平,企业VOCs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限值,或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 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按收费标准加两倍征收排污费 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按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 /p p   三、建立排污申报登记制度。试点企业要按照文本附件和环保部《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14]80号)相关规定,在每月或每季后7日内向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境主管部门如实填报相关申报表,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各级环境主管部门要组织全面摸排,确认辖区试点企业名单,强化对试点企业排污申报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依据申报材料按照环保部推荐的核算方法核定其排放量征收排污费,定期开展专项稽查,对拒绝申报、虚假申报、少缴排污费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缴排污费。 /p p   四、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各级环保、财政、价格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并向社会做好宣传解释。环保部门应严格核定排污费,做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 严格落实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奖优罚劣,促进各单位治污减排。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缴入国库,并按排污费原比例分成。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财政、价格、环保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p p   五、实施时间。本通知从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9月30日 /p
  • 湖南省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政策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p p   湘发改价费〔2015〕1120号 /p p   各市州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 /p p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8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p p   一、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征收排污费试点行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关于印发& lt 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 gt 的通知》(财税〔2015〕7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确定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为我省本次试点行业 /span 。具体行业范围及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办法按《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附件1、附件2执行,待试点完成后全面推行。 /p p   二、VOCs排污费收费标准。VOCs是指特定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含氧有机化合物(醛、酮、醇、醚等)、卤代烃、含氮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根据污染物当量值确定原则,鉴于VOCs对环境的损害程度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相当,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确定VOCs当量值为0.95,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元 /span 。每一排放口排放的VOCs均需征收VOCs排污费,不受对前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的限制。但对VOCs中的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已征收排污费的,应当将其排放量从VOCs排放量中扣除。 /p p   三、对VOCs排放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根据VOCs排放监测技术水平 /span ,企业VOCs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放限值,或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 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按收费标准加两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按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企业VOCs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具体实施按环保部环办﹝2015﹞10文件执行。 /p p   四、强化VOCs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各地必须严格要求试点企业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关于印发& lt 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 gt 的通知》、环保部《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14〕80号)相关规定在每月或每季后7日内向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境主管部门据实填报相关申报表,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p p   加强对VOCs排污收费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切实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各级环境主管部门要组织全面摸排,确认辖区试点企业名单,强化对试点企业排污申报登记管理,督促试点企业严格按规定报送《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申报登记表》、《包装印刷行业VOCs排放申报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依据申报材料按照环保部规定的核算方法核定其排污量征收排污费,要开展定期专项稽查,对拒绝申报、虚假申报、少缴排污费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缴排污费。 /p p   五、本通知从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p p   附件:《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3/ueattachment/e82647f0-218d-4f5f-9620-b1026c388839.doc" 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a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环保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年12月17日 /p
  • 北京市印发《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 /p p   各有关单位: /p p   为改善本市环境质量,发挥经济手段促进治污、减排的作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013]27号),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p p   一、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行业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具体行业范围见附件。 /p p   二、为体现奖优罚劣,鼓励深度治理,根据排污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措施情况,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清洁生产评估、排放浓度低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含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10元 存在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出本市排放标准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40元 其他情况收费标准为每公斤20元。 /p p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核算办法,由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发布。 /p p   三、每一排放口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均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不受对前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限制。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后,不再对大气污染物中单项有机物征收排污费。 /p p   四、各区县环保局应加强收费情况信息公开,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时开据市财政局印制的财政票据。排污费的缴纳和使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p p   五、各级价格、财政、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策实施的宣传解释工作,依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和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 /p p   六、本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p p   特此通知。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年9月1日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df074319-cc3a-443c-8061-a60830648c99.jpg" title=" 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940603e4-1db0-430f-b322-a3a25d39562a.jpg" title=" 0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25609076-1dde-4a70-af22-3f268fd51560.jpg" title=" 000.jpg" / /p
  • 浙江印发《关于做好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工作的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做好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工作的通知 /p p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p p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 lt 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 gt 的通知》(财税〔2015〕71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6〕113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制定我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浙价资〔2016〕73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 /p p   一、征收范围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自2016年7月1日起,对石油化工、包装印刷两大试点行业开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 /span ,具体细分行业类别及代码如下: /p p   (一)石油化工行业: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C2511)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2651)、合成橡胶制造(2652)、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2653)、仓储业(G5990)。 /p p   (二)包装印刷行业:包装装潢印刷(C2319)。 /p p   二、征收标准 /p p   遵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制定我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浙价资〔2016〕73号)执行,同时执行差别化收费政策。 /p p   三、排污申报 /p p   年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石油化工、包装印刷企业分别按《办法》规定的计算办法,以年为核算周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和相关信息,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相关材料须在环保部VOCs排污收费(试点)征收管理系统上实行网上申报。 /p p   石油化工行业排污者在报送VOCs排放信息申报表时,应一并填报各污染源项情况表,详细列明各污染源项生产装置、工作流程、处理设施等信息。包装印刷行业排污者在报送VOCs排放信息申报表时,应一并提供购买、使用原辅料和有机溶剂的发票、结算或领料凭证 原料供货商提供的VOCs含量说明 危险废物处理发票等材料。 /p p   四、核定与征收 /p p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收到排污单位的申报表后20个工作日内,要对试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要求如下: /p p   1.石油化工企业申报的各污染源项中涉及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设备动静密封点、生产装置、储罐、装卸站台、燃烧设备、工艺有组织废气排放源、火炬、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等数量,必须与核算期内其生产在用的数量相等 各污染源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及污染当量数之和与总排放量及总污染当量数相等。 /p p   2.包装印刷企业申报的有机类原料投用、稀释剂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去除与回收等信息,应与其申报的同期购买原辅料和有机溶剂的发票或使用领料凭证、原辅料供货商提供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说明、危险废物处理单据等材料,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装置处理效果等相符。 /p p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缺漏项等申报信息不完整的,要责令试点企业限期补报 排污者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申报 对逾期拒不补报、申报的,要依法予以处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排污者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核。 /p p   (三)依据“排污单位是申报主体、对申报数据负责”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排污单位申报数据为依据进行核定,并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确定排污单位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向排污单位送达《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同时向社会公告。 /p p   (四)VOCs排污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污染源管理权限属地化征收。VOCs排污费的具体征收缴库、使用管理、违规处理等按现行排污费有关规定执行。 /p p   五、相关要求 /p p   (一)通过工商、工信、统计、新闻出版等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的数据和资料,掌握辖区内试点范围企业的数量。深入缴费单位,明确企业责任,保障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督促排污单位加大治污减排力度。 /p p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内环境监察机构和试点企业进行宣传培训,讲解国家和地方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政策规定,介绍试点行业的生产工艺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特点。 /p p   (三)加强排污申报登记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排污申报的管理,组织排污单位严格执行现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做到按照规定申报排污信息、提交证明材料。 /p p   (四)加强对排污收费工作的稽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排污者进行专项稽查。发现排污者申报不实、少缴纳排污费的,应当追缴排污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p p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12月7日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48791884-d4b7-4dd5-a6f9-32427fc123cd.jpg" title=" 0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2b7538b8-453c-43e9-953a-6f4bbf54c278.jpg" title=" 000.jpg" / /p
  • 江苏省印发《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印发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p p   苏财综〔2016〕91号 /p p   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环境保护局: /p p   为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管理,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p p   附件: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 省环保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9月9日 /p p   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 /p p   第一条 为了促使企业减少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排放,提高VOCs污染控制技术,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5〕351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p p   第二条 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以下简称试点行业)VOCs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试点行业范围见附件1。 /p p   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排污收费试点行业,并参照本办法制定增加试点行业VOCs排污收费具体办法,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p p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VOCs是指特定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含氧有机化合物(醛、酮、醇、醚等)、卤代烃、含氧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 /p p   第四条 直接向大气排放VOCs的试点行业(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缴纳VOCs排污费。 /p p   第五条 每一排放口排放的VOCs均须征收VOCs排污费,不受对前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限制。 /p p   第六条 VOCs排污费按VOCs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计征。计算公式如下: /p p   VOCs污染当量数= VOCs 排放量(千克)/VOCs污染当量值(千克) /p p   VOCs污染当量值暂定为0.95千克。 /p p   排污者VOCs排放量,暂按《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暂行办法》(苏环办〔2016〕154号)核算 。 /p p   对VOCs中的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已征收排污费的,应当将其排放量从VOCs排放量中扣除。 /p p   第七条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3.6元 2018年1月1日起,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4.8元。 /p p   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及经济发达地区可按高于上述标准自行制定排污费征收标准,相关政策文件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p p   第八条 VOCs排污费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污染源管理权限征收。 /p p   第九条 石油化工行业核算周期为一年,包装印刷行业核算周期为半年。 /p p   排污者应在核算周期终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石油化工行业挥发有机物(VOCs)排放信息申报表》或《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有机物(VOCs)排放信息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VOCs排放量,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p p   第十条 排污者应当保证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p p   第十一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排污者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要求如下: /p p   (一)石油化工企业申报的各污染源项中涉及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设备各动静密封点、生产装置、储罐、装卸站台、燃烧设备、工艺有组织废气排放源、火炬、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等数量,必须与实际相符 各污染源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及污染当量数之和与总排放量及总污染当量数相等。 /p p   (二)包装印刷企业申报的有机类原料投用、稀释剂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去除与回收等信息,应与其申报的同期购买原辅料和有机溶剂的发票或使用领料凭证、原辅料供货商提供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说明、危险废物处理单据等材料,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装置处理效果等相符。 /p p   发现申报材料不完整的,应当要求排污者限期补报。 /p p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排污者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p p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排污者申报的VOCs排放量和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计算排污者应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并予以公告,同时向排污者送达《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 /p p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排污者进行专项稽查。发现排污者申报不实、少缴纳排污费的,应当追缴排污费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p p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排污者应缴纳VOCs排污费数额、实际缴纳VOCs排污费数额和欠缴VOCs排污费数额。 /p p   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征收VOCs排污费,应全额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p p   第十六条 VOCs排污费的具体征收缴库、使用管理、违规处理等按现行排污费有关规定执行。 /p p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p p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p p   附件:1.VOCs排污收费试点行业范围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8ac6c615-bbb3-441d-a704-037a8655773e.jpg" title=" 147510860601738450.JPE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3ae3db17-e651-49b7-8acb-700692fb8827.jpg" title=" 147510860631556243.JPEG" / /p
  • 环保税法(草案)首亮相:排污收费改为征税
    p   2016年8月2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首次与公众见面。草案分5章,包括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共27条。 /p p   草案规定,考虑到现行税制中已有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对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进行调节,其中车船税和消费税按排量征税,对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当前推进结构性减税的大环境下,不宜再进一步增加使用成本。因此,对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 /p p    strong 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保税税额下限 /strong /p p   197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确立了排污收费制度。2003年国务院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 /p p   据统计,2003年至2015年,全国累计征收排污费2115.99亿元,缴纳排污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累计500多万户。2015 年征收排污费173亿元,缴费户数28万户。其中,废气排污费143.33亿元,占排污费总额的82.85% 污水排污费12.05亿元,占排污费总额的 6.97% 噪声排污费17.26亿元,占排污费总额的9.98% 固体废物排污费0.41亿元,占排污费总额的0.2%。火电、钢铁、化工、水泥、石油五大行业交纳排污费90亿元,占排污费总额的52%。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征收排污费121亿元,占排污费征收总额的 69.9%。 /p p   然而,与税收制度相比,排污费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问题。因此,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组织研究环境保护费改税及其立法问题,启动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2013年3月,环境保护税法草案送审稿报国务院。之后,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座谈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不断研究修改税法草案。 /p p   为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的平稳转移,草案根据现行排污费项目设置税目,将排污费的缴纳人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将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 /p p    strong 纳税人为直接排污的生产经营者 /strong /p p   为与现行的排污费制度的征收对象相衔接,草案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对象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污染和噪声等四类。 /p p   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3项污染物征收环保税。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重金属污染物按照前5项、对其他污染物按照前3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p p   草案规定,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缴纳处理费用的,由于其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p p   此外,在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缴纳固体废物的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 /p p    strong 噪声污染每月最高征税11200元 /strong /p p   草案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规定: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 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 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1000元 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p p   2014年9月1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以下简称《通知》)。 /p p   《通知》要求地方提高收费标准,建立差别化收费机制,即要求在2015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5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 对超标准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以及列入淘汰类目录的企业,实行较高的征收标准 对治污效果较好的企业实行较低的征收标准。 /p p   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将大气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费标准分别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和1.4元。 /p p   其中有7个省、直辖市调整后的收费标准高于通知规定的最低标准。 /p p   北京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是最低标准的8—9倍 天津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是最低标准的5—7倍 上海分三步调整至最低标准的3—6.5倍 江苏分两步调整至最低标准的3—4倍 河北分三步调整至最低标准的2—5倍 山东分两步将大气污染物收费标准调整至最低标准的2.5—5倍 湖北分两步调整至最低标准的1—2倍。 /p p   从范围看,除国家规定的4项主要污染物外,浙江、河南、宁夏全面提高了废水、废气所有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 黑龙江提高了烟尘和悬浮物的收费标准 天津提高了烟、粉尘收费标准 湖北提高了总磷收费标准 广西提高了烟尘收费标准。 /p p   差别化收费政策方面,天津、河北、上海、湖北制定了比《通知》更加详细的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天津根据污染物排放浓度设定了7个阶梯的差别化收费标准,上海设定了4个阶梯的差别化收费标准。 /p p    strong 机动车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 /strong /p p   草案还规定了5项免税情形。 /p p   草案规定,考虑到现行税制中已有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对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进行调节,其中车船税和消费税按排量征税,对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当前推进结构性减税的大环境下,不宜再进一步增加使用成本。 /p p   因此,对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 /p p   此外,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但鉴于规模化养殖对农村环境威胁较大,未将其列入免税范围。 /p p   考虑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免缴排污费,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依法设立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向环境达标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对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场所不予免税。 /p p   为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税。 /p p    strong 相关链接 /strong /p p    strong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后 首部拟开征的新税种 /strong /p p   据《中国税务报》报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后,我国公布的第一部税法草案和拟开征的第一个新税种,是中国税收立法取得的重大进展。 /p p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规定了立法宗旨,这是我国实体税种立法中第一次明确规定立法宗旨。 /p p   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虽然在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中也有关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但并没有形成体系化的政策目标和制度安排。 /p p   通过立法的形式开征独立的环保税,可以充分彰显运用税收手段保护环境和生态的理念与政策导向。 /p p   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征税,可以避免现行排污费征收中的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为更好地发挥环境税的调节作用提供法律保障。 /p p   strong  立法曾酝酿十年之久 /strong /p p   环保税立法已酝酿十年之久。环保税是十分专业的税种,环保部门在排污费方面有长期征管经验,在污染排放检测和标准核定方面具备技术优势。 /p p   因此,征求意见稿中,采取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 /p p   “成也征管,败也征管。”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环保税法在制定时必须注重协调征管责任,明晰管理各方法律责任是环保税法顺利得到贯彻落实的关键。 /p p   在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协同合作的征管模式下,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明确各部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p p   环保税法应明确纳税人、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的各项权利、义务。 /p p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高萍指出:“部门配合与权责明确是环保税落地的关键。” /p p   高萍认为,我国已有多年排污费征收经验,环保税制的设计基本上参照和借鉴了之前的排污费制度,实体法部分基本以排污费模式为蓝本。 /p p   但是征管涉及全新制度,是创新,同时也有挑战、有风险。 /p p   部门协作是推行关键 /p p   此前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但作为征税核心要素的税基,即污染物排放量由环保部门审核,而污染物排放量是容易引起征纳双方争议的一个问题。 /p p   出现纳税人争议时,如何保障纳税人应有的税收救济权利,纳税人应该向哪个部门寻求有效的法律救济?是向税务机关还是环保部门提起税务行政复议?这些细节问题,法律都应进一步明确。 /p p   对于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四处副处长陈燕表示,部门协作是环保税顺利推行的关键,这个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如果不能通过法律法规先行明确,并不会通过税收征管来解决,而是会在税收征管中放大。 /p p   因此,在立法阶段,要考虑全面,对预估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避免实务操作遇到困难。 /p p   虽然对环保税法寄予厚望,也有多位专家提醒,不能指望一部法律解决所有环保问题。 /p p   更有专家指出,不一定要通过增设环保税来解决环保问题。 /p p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税学院教授赵书博提出,在推动环保税立法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多税种共同配合。 /p
  • 两机构发布环境监测收费标准指导价
    p   对于第三方环境监测行业来说,低价竞争成为行业发展重要弊端之一。近期,两家社会团体不约而同地发布了环境监测行业的收费标准指导价,分别为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测分会和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p p   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测分会指出:“为规范我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和环境监测机构的合法权益,提高环境监测服务的质量,杜绝以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和低价市场竞争,促进环境监测行业科学、健康和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环境监测的实际情况,提出《河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p p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指出:“由于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大量涌现,环境监测市场恶性竞争现象严重,一些环境监测机构往往以低价竞争取得任务,但所收取的监测费用又不足以保证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只好数据造假,并且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为提高我省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推进环境监测专业市场的有序发展和良性竞争,规范收费行为,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在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14年提出的调整我省环境监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 /p p   全文见链接: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81225/477710.shtml" target=" _blank" 河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a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81225/477713.shtml" target=" _self" 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 /a /p
  • 环保部发布规范环境监测与评估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规范环保部门在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监督执法、排污许可审批等监测工作中的收费行为,环保部下发了 《关于规范环境监测与评估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6〕1493号)。
  • ASMS上的岛津发表海报
    美国质谱学会(ASMS)成立于1969年,以促进和传播质谱相关知识为目的,成员包括7500多名来自学术界、工业界和政府实验室的研发科学家。ASMS的目标是于化学、地质、法医、生物、和物理等领域进行基础研究,进而促进质谱技术和仪器的进步。 第61届美国质谱年会(ASMS)于2013年6月9日(日)~13日隆重召开,岛津盛装亮相。 岛津公司已在英文 Web上刊登岛津在ASMS上的海报发表,敬请浏览。(PDF文件,需Sign In) 第61届 美国质谱年会(ASMS)岛津发表海报 您可在岛津 英文版 Web上观看第61届美国质谱年会(ASMS)上岛津发表的海报(PDF文件)。 阅览时,需要先进行"Sign In",初次阅览者请在阅读Sign In 画面下的 Guide to the Services后,从"New Members"进行登录。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 。
  • 辽宁省印发《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辽财非〔2015〕832号 /p p   各市(不含大连)、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物价局、环境保护局: /p p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p p   一、省内(大连除外)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所属企业的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污费暂由省环保厅负责统一征收 其他试点行业VOCs排污费由各地环保主管部门按污染源管理权限负责征收。 /p p   二、VOCs排污费的具体缴库办法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p p   三、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p p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辽宁省财政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辽宁省物价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年10月22日 /p
  • 山东印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环保厅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环保厅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鲁价费发〔2016〕47号) /p p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环保局: /p p   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治污减排和生态环境改善,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和《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85号)要求,决定对部分行业征收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排污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征收范围和标准。根据各行业污染排放占比和配套标准制定的进程,我省VOCs排污收费试点分段展开,并逐步提高收费标准。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自2016年6月1日起,对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两大行业开征VOCs排污费,收费标准为3.0元/污染当量,具体征收范围见附件。自2017年1月1日起,征收范围增加汽车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和铝型材工业,收费标准全部调整为6.0元/污染当量。自2018年1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逐步覆盖VOCs排放重点行业。 /span /p p   二、统一排放量核算办法。每一排放口排放VOCs均征收VOCs排污费,不受对前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政策的限制。对VOCs中的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已征收排污费的,应当将其排放量从VOCs排放量中扣除。VOCs污染当量值为0.95千克。 /p p   石油化工、包装印刷两个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其中,石油化工行业核算周期以年计算,包装印刷行业核算周期以年或季度计算。其他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办法由省环保厅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发布。 /p p   三、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根据VOCs排放监测技术发展和应用情况,对可基于排放浓度值、排放总量值核算VOCs排放量的企业,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VOCs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我省规定排放限值的,分三档逐步降低排污收费标准。企业VOCs排放浓度值在国家或我省规定排放限值75-100%(含)的,排污费按上述标准征收 VOCs排放浓度值在国家或我省规定排放限值50-75%(含)的,按上述标准的75%征收 VOCs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我省规定排放限值50%(含)的,减半征收。企业VOCs排放浓度高于国家或我省规定排放限值,或者VOCs排放量高于规定排放总量指标的,按我省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类的,按规定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 /p p   四、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各级价格、财政、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并向社会做好宣传解释。环保部门应严格核定排污费,做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 严格落实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奖优罚劣,促进各单位治污减排。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缴入财政,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p p   五、实施时间。本通知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 /p p   附件: VOCs排污收费试点行业范围表(第一阶段)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5月24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01a1c795-ddbc-488a-8cc3-103743a55241.jpg" title=" 山东.jp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606px " vspace=" 0" hspace=" 0" height=" 606" border=" 0" width=" 600" / /p
  • 北京VOCs排污收费靠产污系数法核算 遭印刷业严重质疑
    p   2015年12月4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4-T023001-1-1-1.html"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挥发性有机物 /strong /span /a 排污费征收细则》,对VOCs征收范围和计费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细则,VOCs排放量的申报与核定,主要采用产污系数法,对于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等监测规范、资料齐全的排污单位,亦可采用检测法、物料恒算法进行申报与核定。 /p p   以VOCs污染防治为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排放浓度低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含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排污费减半。排污单位需提供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文件(包括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发改环保部门的评估文件)、排放监测数据(包括监督性监测数据、有资质的社会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符合规定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和相关材料,作为环保部门核定依据。如上述材料未能提供或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监测数据仅适用于当月的排污费核算。 /p p   近日,北京印刷协会代表广大的印刷企业对这些条款提出了质疑,认为文件中的一些计量方法欠缺合理和科学性,印刷行业只是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解读,让印刷企业即便要缴费也缴的心甘情愿,明明白白。 /p p    strong 以下为具体意见内容: /strong /p p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p p   北京地区一些印刷企业将在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细则》(以下简称《收费细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映到了北京印刷协会,协会请专业人士对部分企业按2014年数据进行了“排污费”模拟核算,并于2016年1月中旬举办了部分大型印刷企业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座谈会。 /p p   参会人员首先表示对北京市排污收费政策表示理解和支持,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加快污染防治,保护首都环境的有效措施。但对《收费细则》的部分印刷项目有较强烈的意见。主要集中在: /p p   一、把书、报刊平张胶印的油墨产污系数定为70%是不科学的 /p p   《收费细则》中的附件一主要行业VOCs产污系数表中,把书、报刊平张胶印的油墨产污系数定为了70%.平张印刷生产过程中油墨主要依靠纸张渗透和表面氧化结膜干燥,挥发物很少。以油墨作为核算平张印刷生产VOCs排放量的基数可以,但产污系数定为70%,显然不符合实际。据各企业提供的多种平张印刷油墨的检测数据及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调研时油墨检测的数据(2012年),平版胶印油墨的VOCs含量均在3%以下。国家三部委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附3指出:“无法获得VOCs含量数据的,可按以下系数取值: /p p   油墨:塑料里印油墨白色65%、白色以外的色墨70%,塑料表印油墨60%,纸质凹版印刷油墨60%,柔版印刷油墨60%,丝网印刷油墨45%,金属印刷油墨45%,商业轮转印刷油墨30%,单张纸印刷油墨5% /p p   胶黏剂:30% 涂布液:40% 润版液:20% 洗车水:17%.” /p p   北京印刷协会调取了不同印刷企业近期的原辅材料消耗情况,按以上系数核算,以油墨作为核算平张印刷生产VOCs排放量的基数,产污系数均不超过30%.更何况北京印刷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工作,使用了大批低排放的原辅材料,系数应有大幅度减低。 /p p   《收费细则》把平张胶印油墨的排污系数定为70%,依据不充分,北京市环保局在《收费细则》中,对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家具制造使用的各种化学原料的排污系数,规定大大低于印刷油墨的系数,其中石油化工行业的原油加工产污系数也只有0.17%、油墨制造也只有6%,使用油墨的书、报刊印刷反而定为70%,显然是错误。 /p p   2015版北京市《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4.2.1表1明确胶印油墨(单张/冷固)VOCs含量限值3%.《征收细则》的70%含量与其差距达到23倍之多,不可想象企业要交多少冤枉钱。 /p p   二、用产污系数法核算,征收的数额巨大,也验证了系数的误差 /p p   北京印刷协会根据《征收细则》部分企业利用产污系数法与物料平衡法进行了VOCs排放量核定及计算VOCs排污费测算结果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2/insimg/ef8a3833-d0f3-469d-acab-49da3ab64bb1.jpg" title=" 13-36-33-42-1.png" / /p p   根据上表可知,对北京规模以上印刷企业征收的年度排污费,动辄高达几百万,对微利的书、报刊印刷来讲无法消化。利用产污系数法及物料平衡法计算出的VOCs排放量差距较大,导致企业VOCs排污费差值巨大,确实证明细则中产污系数表中的平张胶印的系数设置存在严重偏差。 /p p   三、征收方式与“环境污染从源头治理”的原则相悖 /p p   书报刊印刷企业采用“产污系数法核算VOCs排放量”,会鼓励印刷企业使用除油墨外的其他价格便宜VOC含量高的原辅材料,与市环保部门推行“环境污染从源头治理”的原则相悖。使用VOCs含量低的材料与VOCs含量高的材料均按同一系数缴费,存在明显不合理。 /p p   四、给北京印刷业努力推行的清洁生产工作造成损失 /p p   国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发布于2009年,2013修订版发布。近几年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环保局联合评估的清洁生产审核合格印刷企业(强制性或自愿性)已经有30多家,此次VOCs排放收费的优惠条件解释中,将通过清洁生产评估审核评估的企业全部排除在外,是不妥当的,全面否定了开展审核的成果,剥夺了申请优惠缴费的权利,打击了企业开展审核的积极性。建议视企业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对待方式。 /p p   五、部分文件行文错误 /p p   在企业反应的意见中,提出了北京市《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的通知》(京发改【2015】2003号)以及《征收细则》行文中出现的错误,如:2003号文件中第三条提到的“不受对前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限制”,但在本通知中未见前3项为何内容 在收费范围表中,把行业分类中的“书、报刊印刷”划入“包装印刷”行业,归属错误,在《征收细则》中出现同样错误。 /p p   北京印刷业的法规政策历来是全国印刷业的参照物,关于排污征收的标准中每公斤的40元、20元、10元,是地方法规,各地可以另外制定标准。但对平张胶印的产污系数定为70%,将会在全国印刷业中引起连锁反应。针对征收通知,2015年10月13日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北京印刷协会的领导曾经拜会贵局,商讨环保治理和排污收费事项,希望贵局领导加以重视。然而《征收细则》中出现的错误令印刷界为之震惊。事关重大,请北京市环保局领导认真对待,圆满解决。 /p p   收费在即,请予以关注并答复。 /p p   主送: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p p   抄报: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北京印刷协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1月28日 /p
  • 全球科技论文发表量中国跃居第二
    3月29日,英国皇家学会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一份题为《知识,网络和国家:21世纪的全球科学合作》的研究报告,该报告对2004—2008年间全球各主要国家在国际科学类期刊上的论文发表情况进行了统计。   报告显示,中国科技论文发表数量已跃升为第二,仅次于美国。虽然在排名前十的国家中,除中国和印度外都为西方发达国家,但从整体上看,传统科研大国在科技论文发表数量中所占的份额有所下降,而发展中国家的科技论文发表数量则出现了整体上升趋势。伊朗和土耳其虽然整体仍较为落后,但也表现出明显的上升势头。   2004年到2008年,中国科技论文发表数量全球排名从1999年到2003年的第六位(占总量的4.4%)跃升至第二位(占总量的10.2%),超越日本,仅次于美国。   在各个国家中美国科技论文的发表量仍然遥遥领先,但其份额已经从26.4%缩小到了21.2%。   日本由第二位滑落到了第四位,所占份额从7.8%下降到了6.1%,英国则以6.5%的份额继续稳坐第三把交椅,但与上次统计相比仍然下降了0.6个百分点。   德国位居第五,所占份额从7%下降到了6%,法国名列第六,所占份额由5%下滑到了4.4%。排名第七到第十位的依次是加拿大、意大利、西班牙和印度。   在前十名之外,土耳其的发展速度几乎与中国势均力敌,与1996年相比,2008年由其本土作者发表的科技论文数量增长了将近4倍。而伊朗则成为了本次统计中,科技论文发表数量增幅最大的国家,从1996年的736篇增加到了2008年的13238篇。   负责该项研究的英国皇家学会克里斯卢埃林史密斯说:“传统的科学世界正在改变,新的竞争力量正在快速涌现。除表现突出的中国,我们还看到了东南亚、中东、北非和其他国家的崛起。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欢迎的现象,科研的繁荣和国际交流合作的增多,将为解决人类目前所面临的全球性挑战提供更多的智慧。”
  • 成为历史!Science表示不再发表Reports类论文!
    近期,国际顶尖期刊Science发表了一篇题为“Energy in 2023”的文章,文章中提到2023年Science期刊对编辑政策进行了一些重要改革:  包括决定终止较短的Reports类论文发表 首次明确公布论文撤稿的3条标准 不将“论文更正”视作“学术污点”等。  “Reports”退出历史舞台  Science决定终止较短的Reports论文发表,主要源于开放科学的考量。文中提到,Science之所以决定结束比“研究文章(Research Articles)”更短的“报告(Reports)”类别,是因为,随着数据和图表的增加,研究论文变得越来越长,而实验方法和结果也必须有足够详细严谨的报告,以保证可重复性,结束文章短评有利于开放科学的发展。针对这一改变,Science将有一类研究论文(即“研究文章”)出现,在印刷期刊中大约有5页(通常包括2000-3000的单词文本、3-5个图标和50个参考文献)。Science杂志的大多数论文已经属于这一类。简单来说,这意味着3页纸的报告文章进入历史!准备投稿的朋友们需要注意了!科学期刊的"Information for authors"已经做出了调整。(www.science.org/content/page/science-information-authors)  论文撤稿准则首次明确公布  目前,Science原有的撤稿标准中只强调了两种:✔ 第一种情形是学术不端行为得到明确的证实 ✔ 第二种情形是存在削弱论文核心结论的错误。在这篇文章中,又增加了一个新的撤稿标准,即如果论文出现了足够多的更正(Correction)或出现了足够多的错误(errors)从而导致编辑对该成果失去信心时,可以对该论文撤稿。  事实上,以往只要足够充分的理由时,Science的编辑对论文的撤稿具有自由裁量权,而从现在开始,Science将论文撤稿的标准明确的公布出来。  不将“论文更正”视作“学术污点”  关于近些年愈演愈烈的撤稿风波与图片误用,Science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近些年,学术界对研究论文中已发表图像的分析在Pub-Peer等网站上日渐增多,像Elisabeth Bik这样的图像侦探为精心维护科学记录的严谨带来了更多的能量。但是,科学家也是人,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错误,作者和期刊都不可避免地犯错。幸运的是,科学始终是一个具有自我修正机制的过程,并最终会得到正确的答案。不幸的是,当Science的编辑联系作者就他们的科学论文提出担忧时,经常会遇到防御性和否认性的回答。这种情况是时候需要改变了!快速更正或撤回将有助于学术界建立信心,即我们都致力于准确的科学记录。学术界应该尽力弱化「论文更正」的耻辱感,应尽力减少将“论文更正”视作“学术污点”,以便在这个异常审查和信心减弱的时代,我们可以向世界展示,科学的自我修正是构建信任的基石!我们希望,这一新的撤回标准将有助于加强这种信任。”——来源:Science但是应切记,由于学术不端而导致撤稿的行为,每一位作者都要坚决抵制,这种行为不仅会伤害研究者自身的科研信誉度,而且也不利于研究者在科研界的职业发展。结 语不得不说,作为世界首屈一指的顶级期刊,Science的这篇社论意义非凡。从「结束比“研究文章”更短的“报告”类别」可以看出学术界对更加全面的论文细节的关注,「三大撤稿标准的明确」也意味着撤稿将逐渐标准化透明化,从而有助于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学术环境,这其实是开放科学的真正精神内核。原文链接:  原文:https://www.science.org/doi/10.1126/science.adg4111
  • 2014年我国发表SCI论文数量列世界第二 质量有提升
    p   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简称中信所)21日公布了最新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2014年我国发表的《科学引文索引》(SCI)论文数量排世界第2位,10年来发表论文的被引用次数排世界第4位。尽管与上一年相比,这两项统计在世界的位次均未发生变化,但通过具体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科技论文质量在不断提升。 /p p   近些年,中信所一直在弱化对SCI论文数量的统计评估,而加大了对体现质量的论文被引用次数的评估。10年来,我国SCI论文共被引用1287.60万次,与去年统计时比较,数量增加了24.2%,连续两年排在世界第4位。中国SCI论文被引用次数的增长速度显著超过其他国家。但与排在前3位的美国、德国和英国还有明显差距。我国平均每篇SCI论文被引用8.14次,比上年度统计时提高了7.5%。世界平均值为11.29次/篇,我国距世界均值还有一定差距,但提升速度相对较快。 /p p   体现中国SCI论文质量提高的还有“高被引论文”的快速增长。所谓高被引论文就是被引用次数处于世界前1%的论文。以最近10年为一段,中国各学科进入高被引论文行列的共有15011篇,虽然只占世界份额的11.9%,但数量却比去年统计时增加了22.2%,连续3年排在世界第4位。 /p p   统计结果显示,中国有19个学科SCI论文的被引用次数进入世界前10位,比上年统计时增加了3个学科领域。其中农业科学、化学、计算机科学、工程技术、材料科学、数学、药学与毒物学7个领域论文的被引用次数排名世界第2位,环境与生态学和物理学排在世界第3位。 /p p   “表现不俗论文”占比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中国SCI论文质量的提升。若在每个学科领域,按论文被引用次数的世界均值画一条线,高于均线的就是表现不俗论文。2014年,我国机构作者为第一作者的SCI论文共有23.51万篇,其中表现不俗论文为91389篇,占论文总数的38.9%,较上一年度提高了5个百分点。 /p p   在中信所公布的表现不俗论文的统计中,记者通过对比发现了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差距。如果按发表表现不俗论文的数量排队,排在前30名的我国科研机构中,有21家机构的表现不俗论文已占所发论文总数的一半以上,就是一多半的论文被引次数达到世界均值;而同样按发表表现不俗论文的数量排队,排在前30名的我国高校中,竟没有一所高校发表的表现不俗论文能达到其论文总数的一半。这样看,中国高校SCI论文的整体质量要比中国科研机构的整体质量低一些。 /p
  • Nature在线发表!第一作者出席!
    一项关于人类血液中首次发现微塑料的研究,让微塑料再次冲上了热搜。人体发现微塑料,意味着微塑料已经通过某种途径进入人体,呼吸、饮食是最直接的两条途径。发表在Nature Nanotechnology上的微塑料表征研究手段对于微塑料的研究,当前主要集中于石油基热塑性材料,如聚乙烯、聚苯乙烯等,而对合成橡胶类(被环境科学家归为塑料)则关注较少。然而,据相关文章报道,已有学者发现诸如儿童硅橡胶奶嘴等硅橡胶,在蒸汽消毒过程中生成了含有环状/支化聚硅氧烷或聚酰亚胺微纳塑料。这是一个曾被忽视但非常重要的人体及环境中微纳塑料的来源,主要原因还是缺乏有效的表征手段。针对此类表征难题,南京大学季荣教授、苏宇副研究员与美国麻省大学邢宝山教授等合作,利用世界先进的mIRage O-PTIR显微光谱仪,建立了(微)塑料表面亚微米尺度化学变化表征方法,在顶级期刊Nature Nanotechnology发表了相关的重要成果!为此,我们很荣幸邀请到文章第一作者苏宇老师,于6月9日作在线报告分享:《O-PTIR显微光谱技术识别环境中微塑料来源》(相关文章截图,点击图片可查看原文)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团队:拉曼技术检测饮用水中微塑料与此同时,疾控中心环境所的张岚主任,将针对饮用水中,进行《基于拉曼光谱检测饮用水中微塑料》相关报告,分享方法建立过程。更有权威专家出席讲授海洋、土壤、大气微塑料检测技术,以及赛默飞、布鲁克、安捷伦等多个优秀厂商分享前沿检测技术手段!点此处,免费参会
  •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离准确计量有多远
    计重收费是交通管理部门为保护公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而采取的一种重要举措。我国从2004年起在全国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现在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已采用计重收费的方式治理超载超限。开展计重收费以来,超载超限车辆明显减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收效十分明显。   然而,从计重收费开始之日起,有关 “计重不准”的投诉和纠纷就从没停止过。在不少司机的眼里,高速公路计重不准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成为他们心中的痛。“计重不准”为何频频成为投诉焦点?如何才能提高高速公路计重准确度?计重收费的准确计量到底有多远?   “诡异”的计量衡   “装货的时候算好了肯定不会超过10吨,怎么称出14吨来了?”做物流生意的徐强经常开车跑重庆至荣昌方向,在荣昌峰高埔高速路出口,徐强的小货车被称出重量为14吨,超过了该车型的准载量,本来90元钱的高速过路费一下子变成了150元。徐强不接受称重结果,要求复秤。他扳着手指头算:“每台电冰箱大约65公斤,我一共装了55台,撑死了也就4吨,货车本身重6吨,车加货绝对不会超过10吨,怎么可能有14吨?”峰高埔出口处共两条通道,徐强在另一台计量衡上进行复秤,结果显示为10.5吨。“跑的趟数多了就有经验了,两个秤差别很大,以后我每次都选择比较准的秤称重。”徐强说。   不少货车司机都与徐强有着类似的经历。一辆四轴货车在其他省份的收费站称重都在37吨以下,但在甘肃某收费站,计重收费显示器却显示为41.4吨。司机不得不因此交比正常情况下多出1700元的高额通行费 一部7座的小货车在一个收费站称重为1吨,在另一个收费站却称出9吨,多出整整8吨 拉18吨的货用了43块钱,拉14吨的货却用了45块钱……   在采访中,记者多次听到这样的质疑:“同一辆车,所载的货物相同,在不同的收费站怎么能称出不同的重量?”“计量衡怪得很,根本摸不准,说不准什么时候拉的货物会突然超重。”在一些司机的眼里,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的计量衡显得颇有几分“诡异”。   缺乏统一的精度标准   对计量略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任何一种度量衡都会存在计量误差,高速公路的计重收费系统也不例外。   据国家衡器质检中心高级工程师鲁新光介绍,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可分为动态和静态两种,目前我国广泛使用的是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以下简称动态汽车衡),主要由秤台、称重传感器和称重显示仪表3部分组成,它与车辆分离系统、轮胎识别系统、摄像监控系统和中央控制系统等共同组成超载检测系统。   由于近年我国大规模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治理,采用计重收费方式的省市也逐渐增加,对计重设备产品的需求急剧增长,生产计重设备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鱼龙混杂,产品质量也是参差不齐。   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推荐性标准,2006年还颁布了车辆自动衡器检定规程。标准对不同等级动态企业衡规定了不同的允许误差。标准将动态汽车衡称量整车总重量的准确度分为6个等级,分别为0.2、0.5、1、2、5、10,各级首次检定允许误差各有不同,同时规定使用中误差可以是首次误差的两倍。但记者发现,在《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标准中,并未对什么场合应该具体使用哪个等级精度的动态汽车衡产品提出具体要求,只是在“准确度等级”部分注明:“根据国家规定,可以对某些应用场合的准确度等级进行限制。”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唐煜在《制定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几个要点》一文中,对这个问题作了如下解释:“在93~99年版本的国际建议中,都明确规定了整车计量的5级和10级汽车衡不能用于贸易结算,而2001版的国际建议中取消了这个注释。也就是说,动态汽车衡按国家规定确定了准确度等级后,能否用于贸易结算,由贸易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检定规程中对此不作硬性规定。”   但宝鸡四维衡器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军认为,缺乏统一的计量精度标准正是造成目前动态汽车衡屡遭计重失准投诉的重要原因。“从±0.1%到±5%,不同等级的产品其精度相差达到50倍。而使用中误差可以是首次误差的两倍,也就是说,使用中不同等级产品的精度可以相差100倍。由于缺乏统一的计量精度标准,我们厂家在生产时很盲目,不知道应该生产哪个精度等级的产品 交通管理部门也很盲目,不知道应该使用哪个精度等级的产品。于是,市场上各种精度的产品种类繁多,鱼龙混杂。这样的结果就是,各地采用的动态汽车衡精度不统一,称重误差也不一样。有的地方使用精度较高的动态汽车衡,有的地方则使用精度较低的产品,这个差别甚至可以达到100倍。同一辆车在不同收费站称重结果不一样也就不足为奇了。”王建军建议,有关部门应制定统一的计量标准,推广高精度的动态汽车衡产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行业发展。   不是单一的计量问题   记者调查后发现,大量计重争议的背后并不是单一的计量问题,很多因素都会引起动态汽车衡的计量不准。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刘炜就表示,动态汽车衡的计量特性与交通部门的相关法规不对称是造成设备“计重不准”的重要原因。交通法规规定,超限30%以内(含30%)的车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 超限30%以上的车辆,正常质量和超限30%的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5倍至3倍计收通行费。路政也以超限30%以上为处罚依据。因此看来,在交通法规的规定里,不管是通行费的征收还是超限的处罚,都是以某个绝对的重量数值为依据。但动态汽车衡的动态精度则采用相对精度表示,比如,动态5级产品的使用中允许误差为±5%。当被称车辆总重为50吨时,允许误差为±2.5吨,即称重结果允许在47.5吨至52.5吨范围内。如果有一辆货车,约定真值的总重是50吨,而动态汽车衡称重结果是52吨,从动态汽车衡的计量特性来看,该计重设备计量是合格的。但是,超过50吨就要受到路政的罚款和高于基本费率的收费。合格的计量设备,重量误差也在允许范围内,但却要受到重金罚款,这当然会引起司机的不满,从而引起“计重不准”的纠纷和投诉。   动态汽车衡自身计量性能不稳定也会影响计重的准确性。曾有媒体报道,广东清连高速安装使用的50多套计重收费装置中,有5套设备在安装使用仅仅两个多月后就坏掉不能再使用了,比例达到10%。检定规程规定动态衡的检定周期为1年,但收费站使用的动态汽车衡,基本上是全天24小时一直处于工作状态,部分收费站车流量太大,动态汽车衡每天要受到上万次的冲击,尤其是一些使用时间较长的设备,本身采用的技术比较落后,日常的维护保养也不够,导致设备重复性波动较大,计量性能极易出现不稳定。   陕西省计量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杨发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指出,动态汽车衡的准确性还受安装环境的影响。“按规定,动态汽车衡必须安装在自然水平的地面上,地面平整度误差要小于3毫米,可以说,这个要求是很严格的。但目前很多安装人员不按规程操作,选站地址不合适,在上下坡、弯道安装都是不合要求的。如果选站地址达不到水平要求,设备称量肯定不准。”   动态汽车衡的特性决定了同一辆车运载同样的货物以不同的方式通过同一个动态汽车衡,称重结果都有可能不同。鲁新光解释,动态汽车衡跟静态汽车衡不一样,静态衡在称重受力后,计量指数能平衡回归,而动态衡记录的是汽车通过秤台时瞬间的最大值,因此,很多因素都会造成称重不准。譬如,车辆经过时,车速不稳、突然踩刹车、加油门等异常过衡都有可能造成称重误差。一般来说,匀速5公里行驶时,计量最为准确。而一些司机为了逃避通行费,使用各种作弊手段,想方设法减轻载重。例如跳秤,车辆在秤台前突然加大油门,使车轮在瞬间微微抬起,跳过秤台,减少称重 绕行,车辆在通过计量衡时,车轮行进绕S形,使秤台受力不均,以减轻称重 垫钢板,乘收费人员不备,在秤台上搭一条弧形的钢板拱桥,减轻称重。专家指出,一些司机因技术把握不好,反而弄巧成拙,加重了车的载重。
  •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出台
    日前,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包括锅炉检验、压力容器检验、电梯检验、压力管道检验等多种检验收费标准。   标准显示,电梯检测检验中货梯(小于等于7层)、客梯(小于等于7层)以及自动扶梯(人行道)收费标准均为每台600元,杂物电梯收费标准为每台300元 客梯自7层起每增加一层加收30元 货梯自7层起每增加一层加收40元 特种电梯(船舶、防爆、汽车用电梯等)按客梯的120%收取 液压电梯收费按照按相应电梯收费标准的150%收取 电梯限速器运动速度检验收费200元(每2年检验1次) 自动扶梯提升高度6米的加收20%,使用区段长度大于12米的每增加12米加收30%,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加收30% 自动人行道使用区段长度大于12米的每增加12米加收20%,公共交通型自动人行道加收10%。市物价局表示,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收费无论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还是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均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检验规程、范围和周期进行,不得擅自缩短检验周期、增加检验频次,不得重复检验、重复收费。电梯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一次。
  • 瑞绅葆产品应用文章发表在《冶金分析》
    近日,国家铝镁合金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使用瑞绅葆分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简称“瑞绅葆”)生产的UHPS型超高压压样机和VGIRMG-01型全自动真空气体保护重熔机,将金属无规则状态屑状样品制备成规则的块状样品,用于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分析的探讨撰写的论文《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分析钢铁屑状样品的探讨》,并发表于《冶金分析》第八期。《冶金分析》由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金属学会主办。主要刊载冶金及材料领域中分析技术或方法的最新研究成果,多年来一直是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的核心库期刊、美国“CA”千种表中我国化工类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并为SCOPUS数据库(自2009)、中国知网(CNKI)、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国内外知名数据库所收录。《冶金分析》是冶金领域中权威的分析技术专业期刊,在该刊发表的学术论文,都具备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经济价值,成果转化率和性价比高,倍受业界读者的好评。文中将钢铁屑状样品进行分类,根据各类金属屑状样品的强度和硬度选择合适的制样方法,将样品制备成规则的块状样品。其中塑性和韧性较好的样品采用UHPS型超高压压样机制样,而超高强度、脆性大以及不适合冷压法制样的样品采用VGIRMG-01型全自动真空气体保护重熔机制样。制备好的样品选择合适的校准曲线,采用控样法,对样品进行定量分析。对样品10个不同部位测定的数据进行统计,测定结果的相对 标 准 偏 差 (RSD,n=10)均 小 于2%,符合标准JJG768-2005中的A级要求。用一级或二级标准物质/样品进行验证,测定值与认定值的差值都在标准物质规定的不确定度范围内。 文章下载地址: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3729/down_921740.htm文章DOI:10.13228/j.boyuani.ssn1000-7571.010659
  • 别瞎折腾了,论文发表也是有必杀技的
    当论文质量成为衡量你科研能力的重要指标,我们在高度重视专业课题研究的同时也是时候好好研究一下成就一篇优质论文的必然因素!  1、措辞严谨、结构明朗的文稿语言!  ? 句子有明确的主语和动词。  ? 平行结构句式,系列中的每一个语项都有相似的语法结构。  ? 使用主谓明确的干短句,尽量避免一个句子中出现多个从句和短语。  ? 去除不必要的逗号,使句子读起来更清楚。  2、“高清无码” 的论文图表!  ? 图片最好保证高分辨率。  ? 保证文稿里的所有图片的亮度和对比度相同。  ? 不要把多个图像合并在一个区域里。  ? 图像中的任何特定特征不得被加强、隐藏、移动、删除或添加。  ? 调节亮度、平衡或对比度是可以的,但是只有整个图像统一调节才行。且,每个像素应该线性调节。  3、规范、明了的稿件格式!  ? 查看期刊的投稿指南,以确定正确的参考文献引用格式。  ? 确保在正文中引用的文献,确实列在所附的参考文献当中 如果使用编号引用格式,要按正确的顺序。  ? 最好能通过PubMed或Google Scholar核实参考文献,这样能确保所有的参考文献信息都准确无误。  ? 通篇使用统一字体。每一部分的标题要确保有明确、清晰和一致的层次结构。用分页符而不是段落空行分隔文稿的不同部分。  4、有说服力、有颜值的论文摘要!  ? 提供介绍性背景信息,引出你的目标陈述。最好用1-3句话让读者知道你为什么进行这项研究。  ? 概括你所研究项目的基本设计,过度的细节并不需要,但是你应该简短地陈述使用的主要技术。  ? 清楚描述研究最重要的发现,在结尾处提供尽量详尽的细节。  ? 简洁陈述结论并避免夸大,在文稿的结尾写一句与项目相关的理论性与实践性意义的话,让读者更清楚地了解你的研究的重要性。  ? 对你的摘要内容进行可视化处理,以视频的方式呈现,让你的文稿更高端、更出彩。  按照上述这些细致的准则行文,无疑会让你的文稿规范、明朗很多,但是想要面面俱到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从文稿语言的把控上来说,就算您的英语为母语也会有选词不当、措辞不适、标点误植等问题发生   从论文配图来说,不同的期刊对配图的要求不尽相同,导致我们在对图片进行处理的时候难以拿捏标准。同时,对图片处理软件的熟练程度,也是对我们进行图片修改的考验   从论文格式来说,不同期刊有不同的格式需求,我们在咨询该期刊的明确格式要求的前提下,还应该查阅其往期文章,从中提炼出与您的文稿相似的文章进行参考,进行一系列繁复的工作   从论文摘要来说,不仅要简明扼要地说明您自己的研究项目及研究目的,还要在您充分了解该期刊调性的前提下,简短地明示编辑,您的文稿在其期刊发表,对该期刊的利处。  一篇优质的论文,绝不是一蹴而就的,它要经历层层把控和权衡,唯有锱铢必较过的文稿,才更有希望被成功发表。
  • 上海发文:自2024年4月起,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50%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减税降费的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中小企业成本,上海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印发《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措施》从降低税费、用工、用能、融资等成本及为企服务五方面,实施20项政策举措组合拳。其中提到,阶段性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自2024年4月起,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50%。《措施》全文如下: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是宏观政策支持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重大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减税降费的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中小企业成本,提出若干政策措施如下:一、降低税费成本(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增值税留抵退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增值税加计抵减、提高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二)继续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三)继续对经认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发生亏损的,可按照规定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研究制定对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实施房产税困难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各相关部门)(四)阶段性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自2024年4月起,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50%、国产药品注册费收费标准50%、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65%。(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二、降低用工成本(五)自2024年3月起,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分别按照不超过上年度实缴失业保险费的30%和60%返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七)实施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吸纳登记失业三个月以上人员、在本市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本市2024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八)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三、降低用能成本(九)降低用电成本。鼓励发电企业降低月度双边协商电价,向电力用户让利。进一步优化购电方案,多渠道筹措低价电源,降低市外购电价格。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机制,在重大节日对大工业用户实行深谷电价。(责任单位:各发电企业、市电力公司、市发展改革委)(十)降低用气成本。减少上海化学工业区(以下简称“化工区”)供气层级,将化工区物业公司管网并入市天然气管网公司。自2024年3月起,降低化工区管输费0.03元/立方米,阶段性降低洋山港LNG气化管输费0.02元/立方米,上海燃气公司取消原对部分用户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5%的加价。(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国资委、化工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申能集团)(十一)降低用水成本。免收非居民用户2024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十二)规范工业园区转供行为。加强工业园区提供服务相关费用的成本绩效分析,降低企业在工业园区内获得能源资源、公共服务的成本。梳理存在非电网直供电环节的工业园区,指导工业园区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再实施加价。严格执行转供水不得加价政策。规范工业园区网络接入服务,保障基础电信企业的网络服务可直达企业用户。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对违规加价的非电网直供电、转供水主体依法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区政府)四、降低融资成本(十三)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加大普惠型小微贷款发放力度,力争年末贷款余额突破1.3万亿元。构建中小微企业“纾困融资”长效工作机制,力争全年发放纾困融资5000亿元以上。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好存款准备金率下调释放的长期可用资金。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推动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加强对绿色低碳行业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对象范围。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奖励和风险补偿政策,鼓励银行积极申报,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产品“应纳尽纳”。(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十四)加大担保贷款力度。将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从100亿元分阶段增至200亿元,适度提升风险容忍度。调整完善《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将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提高到单户单笔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对其中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先导产业和重点产业的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十五)加强产业政策与融资担保政策联动。优化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跨部门联动机制,用好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扩大“园区批次贷”等特色产品覆盖面,进一步鼓励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实施优惠利率。(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十六)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政策。市级继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贴息。加强市、区联动,市级对重点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进行贴息,鼓励各区对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进行贴息贴费。(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十七)优化续贷机制。持续构建“无缝续贷”长效机制,切实加大“无还本续贷”力度,力争无缝续贷累计投放额超1万亿元。(责任单位: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十八)优化金融服务。深化“万企千亿”行动和首贷户“千企万户”工程。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完善上海“信易贷”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五、优化为企服务(十九)强化用工服务和就业帮扶。实施“乐业上海优+”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用工需求,全年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2000场,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30万个。更新发布上海人社惠企政策服务包、就业创业培训政策电子书。完善上海公共就业招聘新平台。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落实好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十)优化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依法拓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范围,细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部门)本文件自2024年3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具体政策措施的施行期限国家和本市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 参加《原创大赛》,发表论文,走上人生巅峰!
    p & nbsp & nbsp 从2008年开始,仪器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八届《原创大赛》。许多仪器信息网的资深版友从《第一届原创大赛》举办时开始参加,在参加的过程中收获了专业知识、结交了行业朋友、分享了宝贵经验。 /p p & nbsp & nbsp 论坛专家@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ilog/zhouyuhu/profile"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初学者& amp 九点虎 /span /a 谈到:“从第一届《原创大赛》开始,已经记不清共参加了多少届。从2005年进入仪器论坛到现在的十几年时间里,收获了很多。整个原创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而我很享受这个学习的过程,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原创的重要性。”伴随着原创大赛,论坛专家@初学者& amp 九点虎发表了论文、升职、创业、出任CEO、走上了人生巅峰。 /p p & nbsp & nbsp 对于原创,论坛专家@初学者& amp 九点虎有着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如果单纯的在仪器论坛发一个原创帖子,那你还是没有意识到原创的价值。我记得,当时发布原创贴以后,将这些原创帖子经过详细的整理,最后都转化成了一篇篇的专业论文,并成功发表在行业内的期刊杂志。这些论文在我当年评职称的时候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记得那几年在期刊杂志上发表了十几篇论文,都得益于原创。” /p p & nbsp & nbsp 点击帖子 a href=" 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6235703/"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第九届原创】论原创的重要性》 /span /a 看看@初学者& amp 九点虎的经验分享,从今天开始总结工作中的点滴,发表原创。原创大赛也将成为你走上人生巅峰的绿色通道。 /p p & nbsp & nbsp 参赛方法: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ctivity/2016yc/index.aspx"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进入活动专题网站(点击) /span /a ,按照提示操作即可,或者直接将参赛内容以帖子形式发表在相应版面,帖子类型选择:第九届原创,标题格式采用:【第九届原创】+ 标题内容,即可参赛。本次大赛设有“期刊杂志投稿绿色通道”,在文章上传页面选中“投稿按钮”即可。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8/insimg/3f0ddfcf-aff3-4045-aea0-8ef5c26af4db.jpg" title=" 周玉虎.jpg" width=" 450" height=" 450"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450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 初学者& amp 九点虎(姓名:周玉虎) /span /p p & nbsp & nbsp 周玉虎在2005-2012期间,就职于农业部乳品检测中心,熟悉各种检测仪器的方法开发,应用,维修等。2012-2015在美国本特利仪器公司,从工程师一路走到副总经理。2015年辞职创业,成立哈罗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便携式乳品检测仪器的研发、销售等工作。 /p p & nbsp & nbsp 周玉虎内心热爱乳制品这个行业,其创业公司:哈罗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乳品检测,奶牛检测,饲料检测,DHI检测。公司致力于研发、生产和销售高质量的乳品检测和诊断产品以及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满足不同客户的多元化需求,促进中国乳业健康发展,为中国乳业助力。 /p p & nbsp & nbsp 公司以开拓创新为发展动力,以技术研发为核心,打造出了具有高重复性和高准确性的尿素氮测定仪。并在乳品检测、疫病检测等方面不断研发新的产品。 /p p & nbsp & nbsp & nbsp 哈罗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参与第九届原创大赛企业团队赛,欢迎各检测单位积极参与! /p p br/ /p p strong 周玉虎历届原创大赛作品精选: /strong /p p br/ /p p a href=" 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1627729"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第一届网络原创作品】紫外-可见光谱采集及导数处理 /span /a /p p a href=" 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2338006"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第二届网络原创作品】食品在消化的时候注意事项-原子荧光上机用 /span /a /p p a href=" 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3046506_1?UID=& sortby=asc"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第三届网络原创作品】自制原子吸收报警器 /span /a /p p a href=" 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3698131"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第四届网络原创作品】无意中捕捉到原子荧光中的火焰形状 /span /a /p p a href=" 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4894200"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第六届网络原创作品】从流式细胞仪的结构浅析维修 /span /a /p p br/ /p p strong 周玉虎期刊论文精选: /strong /p p a href=" http://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zgrpgy200901016"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可变波长高效液相色谱法同时测定酸乳和乳饮料中的添加剂,《中国乳品工业》 /span /a /p p a href=" http://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zgrpgy200803014"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导数光谱法测定酸奶中的纳他霉素,《中国乳品工业》 /span /a /p p a href=" http://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zgnn201603014"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DHI尿素氮标准样品的制备与应用浅析,《中国奶牛》 /span /a /p p a href=" http://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zgnn200901021"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乳品中三聚氰胺含量的简便方法,《中国奶牛》 /span /a /p p a href=" http://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zgnn200710020"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炼乳中的锡,《中国奶牛》 /span /a /p p br/ /p
  • 以百特仪器为实验手段发表文章的统计分析报告
    1、前言丹东百特仪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中国著名的粒度测试技术研发基地和专业的粒度仪器制造商,是辽宁省软件企业、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辽宁省守合同重信誉企业。同时还是中国颗粒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颗粒测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非金属矿协会加工利用专委会理事长单位。本报告统计并分析了近十五年(2001–2016年)采用百特仪器进行科学研究并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的420余篇文献(搜索日期为2017年2月25日,2017年已经发表的十多篇文章不在本次统计分析范围内)。通过对发表的文章的数量、质量(以影响因子为指标)、用户单位、测试的材料、应用领域或行业等方面的分析,使用户对百特公司生产的仪器的性能及在科学研究领域的应用情况有较为全面的了解。2、文献统计分析结果2.1 总体情况经过搜索统计,从2001年到2016年共查到以百特仪器为试验手段发表的文章共计423篇,其中中文文献142篇,英文文献281篇,详见表1。由表1中数据可以看出,2001–2008年的八年间,以百特仪器为试验手段发表的文章数量较少,共计40篇,其中英文文章仅有9篇,中文文章也只有31篇。2009-2016年的八年间,以百特仪器为试验手段发表的文章数量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其中英文文章达到272篇,同比增长29.2倍;中文文章111篇,同比增长2.6倍。尤其是英文文章数量增加明显,2016年英文文章数竟量达到69篇,中英文文章总数竟达到86篇。发表的研究成果数量快速增加,表明科研单位对丹东百特公司仪器在国内外的研究界认可度在显著提高,进而表明百特仪器在测量精度、适用范围以及用户体验等方面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表1. 2001~2016年每年发表的中英文文章的数量统计表.年份文献数量中文英文合计2001101200210120031012004101200531420064042007707200813821200911617201012719201116173320121128392013145165201414445820151650662016176986总计142281423通过图1可以直观地观察到使用百特仪器为实验手段每年发表文章的数量在快速上升。其中英语文章增幅较大,特别是在2010年以后,英文文章数量保持了快速稳定增加。由于英文文章在国际上有更广阔的读者和更严格的评审体系,说明使用百特仪器为实验手段所得到的测试结果越来越得到国际研究人员和机构的认可,国际科研人员也将百特仪器应用到更重要的研究领域,发表文章的质量和影响力也大幅度提高,同时也显著地提升了百特仪器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图1. 2001~2016年每年发表的中英文文章的数量柱状图.2.2百特仪器型号分析表2统计了各种型号仪器对应的中英文文章数量。由表2对应的柱状图(图2)可以看出所用的百特仪器的型号有20余种,其中以BT-9300H,BT-9300S,BT-1000,BT-1600和Bettersize2000等型号仪器为实验手段发表的文章数量较高,需要说明的是有的文章使用了两种甚至三种型号的百特仪器。使用频率最高的仪器型号为BT-9300H,采用该粒度测试仪器发表的文章总数高达129篇。BT-9300H激光粒度仪是一种性能优良的粒度分布仪,据统计这种仪器已经生产并销售了2000多台,是国内乃至世界产销量最多的一种型号的激光粒度仪。它采用进口的半导体激光器,寿命长、单色性好;采用专门设计的由大规模集成电路工艺制造的大尺寸高灵敏度光电探测器阵列;采用蠕动循环泵和微量样品池两种进样方式;采用全程米氏理论和高灵敏度的数据反演处理方式;采用高精度的数据传输与处理电路等一系列先进的技术和制造工艺,使该仪器具有准确可靠、测试速度快、重复性好、操作简便等突出特点,是集激光技术、计算机技术、光电子技术于一体的高性价比的粒度测试仪器。统计结果充分证明这种粒度仪不但在产业界得到广泛应用,在科学研究领域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表2. 各种型号仪器对应的中英文文章数量.仪器型号文献数量中文英文合计BT-9300H4287129BT-9300S103747BT-1000152439Bettersize2000101828BT-1600101727BT-930061723BT-200351015BT-20015813BT-15008412BT-9300HT5712BT-9300Z11112BT-20024610BT-9300ST358BT-90415BT-2000044BT-300/301246Bettersize2000B011BT-1001011BT-600101BT-800101BT-101011BT-50101BT-303011未指明型号121729图2. 各种型号仪器对应的中英文文章数量柱状图在中文文献中,各种型号的仪器使用情况见图3。由图3可以看出,使用频率较高的仪器型号依次为BT-9300H BT-1000 BT-1600 = Bettersize2000。BT-9300H之前已有详细介绍,而BT-1000粉体综合特性测试仪是一种主要用于评价粉体流动性的仪器,该仪器测试项目包括休止角、崩溃角、平板角、分散度、松装密度、振实密度等参数,通过上述测试数据得到差角、压缩度、空隙率、均齐度等指标,还能通过卡尔指数得到流动性指数、喷流性指数等参数。其特点是一机多用、操作简便、重复性好、测定条件灵活多样、适合多种标准等。这种仪器在研究和设计粉体包装、贮存、输送以及宏观性能评价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为科研生产中粉体综合特性测试与评价的普遍开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定量的分析手段。BT-1600图像颗粒分析系统是一种通过显微图像进行颗粒粒度及形貌分析的多功能颗粒分析系统。该系统包括光学显微镜、数字摄像头、颗粒图像处理与分析软件、电脑、打印机等部分组成,是传统的显微测量方法与现代的图像处理技术结合的产物。它的基本工作流程是通过专用数字摄像机将显微镜的图像拍摄下来并传输到电脑中,通过专门的颗粒图像分析软件对颗粒图像进行处理与分析,得出每一个颗粒的粒度、长径比、圆形度等参数,在通过显示器和打印机输出分析结果。BT-1600图像颗粒分析系统具有直观、形象、准确、测试范围宽以及自动识别、自动统计、自动标定等特点,是科研、生产领域中的一种操作简单、适应领域广泛的粒度粒形分析手段。 Bettersize2000激光粒度仪是世界首创的双镜头光路系统的的智能型的激光粒度仪,因为有前向和后向探测器,散射光探测角度大,因而增加了测量范围和测量精度,由于具有多达90个探测器,使系统的分辨力很高。同时具有自动测试、自动对中、自动进水、自动排水、自动消除气泡、自动清洗等特殊功能。与国内外激光粒度仪采用胶合富氏透镜不同的是,Bettersize2000采用独特设计的高精度透镜组,成像清晰,畸变很小,保证了微弱的、各种角度的散射光信号无一漏网。这些独特技术使该仪器具有测试范围宽(0.02-2000μm)、结果准确可靠、重复性好、分辨力高、操作简便、测试速度快等突出特点,是集激光技术、计算机技术、光电子技术于一体的新一代粒度测试仪器,特别适合企业、高校、研究院所等实验室选用。图3. 中文文献中各型号仪器使用情况分布图.在英文文献当中,各种型号的仪器使用情况见图4。由图4可以看出,使用频率较高的仪器型号依次为BT-9300H BT-9300S BT-1000 Bettersize2000。BT-9300S激光粒度仪由于引入双镜头技术,使这种经济型激光粒度仪具有了高精度和广泛的适应性,是一种性价比很高的激光粒度仪。这种仪器采用分体式金属外壳设计,对外界干扰信号具有较强的屏蔽作用,保证了仪器极其稳定。同时具有自动对中、自动进水、自动水位测量、循环流量可调等功能。使该仪器具有准确可靠、测试速度快、重复性好、操作简便等突出特点,特别适合中小企业、高校、研究院所等实验室选用。图4. 英文文献中各型号仪器使用情况分布图2.3 发表英文文章的期刊水平分析使用百特仪器为实验手段发表的文章涉及中文期刊100余种,英文期刊180余种共计281篇文章。其中包括国际知名杂志如:Chemistry of Materials、Journal of Materials Chemistry、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Journal of Power Sources,Applied Energy,Journal of Membrane Science,Chemical Engineering Journal,BioSource Technology等。在281篇英文文献当中,对应期刊的影响因子(IF)大于2.0的有152篇,占54.1%,其中发表在影响因子5.0以上的期刊中(部分文章的详细信息列于表3),占5.3%,共计15篇;发表在影响因子在4.0~5.0的文章占8.8%,共计25篇;发表于2.0~3.0和3.0~4.0之间文章占的比例均在20%左右,共计112篇。统计过程还发现,发表在影响因子高的期刊的文章,大都是近几年发表的,说明近年来采用百特仪器发表的文章的水平在逐渐提升。不同影响因子期刊中发表英文文章数量见表3、图5。表3、图5充分说明了用百特仪器为试验手段发表的高水平英文文章逐年增加,说明了国内外科研人员对百特激光粒度仪、百特图像颗粒分析仪和百特粉体综合特性测试仪的认可和信赖。表3. 采用百特仪器进行科学研究发表的IF 5.0的高水平文章信息列举.用户单位通讯作者期刊名称年份, 期, 页码IF(2016)所用仪器型号测试材料名称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Fabing SuChemistry of Materials2012, 241, 1369.4BT-9300ZCu4O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Kaibin TangJournal of Materials Chemistry2012, 22, 112978.2BT-1000CuO北京大学Jitao ChenJournal of Materials Chemistry2013, 1, 24118.2BT-301LiFe0.6Mn0.4PO4/C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Fabing SuJournal of Materials Chemistry A2015, 3, 58598.2BT-9300ZC-Si复合材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Yitai QianJournal of Power Sources2014, 261, 936.3BT-1000LiNi0.5Mn1.5O4 microspheres湖南大学Wei ZhangCaiTing Li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2011, 45, 44155.2BT-9300H炭黑微粒天津工业大学Jianxin LiJournal of Membrane Science2014, 451, 2265.5BT-9300H酵母 图5. 不同影响因子期刊中发表英文文章数量的柱状图2.4 仪器用户情况分析在统计到的使用百特仪器为实验手段所有发表的423篇文章中,第一作者单位涵盖了国内外高校、研究所和公司,共计170余个(由于一些文章涉及多个研究单位合作,无法得知仪器归属于哪一个单位,以第一作者单位进行统计)。其中国内高校110多所,国内研究院所27所,国内公司12家;国外高校及研究所14所。它们的分布情况如图6所示。图6说明百特仪器用户目前还主要集中在国内,涵盖了不少一流的研究院所和高校,详见表4。图6. 发表文章的用户单位分布图表4. 使用丹东百特粒度分析仪发表文章的国内10所一流高校及院所序号用户单位名称所用仪器型号1清华大学BT-9300H2北京大学BT-3013南京大学BT-9300H4复旦大学BT-3005同济大学Bettersize20006中国科学技术大学BT-10007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BT-9300H8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BT-9300H9武汉大学BT-9300H10四川大学BT-2002在发表的文章当中,第一作者单位为国外的科研单位的,这些单位的分布情况见图7。百特公司的仪器出口已经出口到韩国、美国、加拿大、土耳其、越南、马来西亚、日本、印度、俄罗斯等四十多个国家,说明百特公司的仪器已经具备国际一流水平,在国外科研单位已经逐步得到认可。图7. 使用百特仪器发表文章的国外用户单位分布图2.5 应用行业分析在所有发表的文章中,仪器应用的领域和行业非常广泛,涉及80多个领域或行业。图10列出了文章出现频率较高的36个领域或行业,其中使用百特仪器发表文章最多的10个领域或行业有食品、医药、锂离子电池、聚合物合成、环保、生物技术、陶瓷加工、复合材料、粉体加工和无机粉体等领域或行业。 使用百特仪器为测试手段发表文章所涉及的领域或行业的比例分布图见图9。图9列举了百特分析仪器在几十个行业和研究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充分说明百特仪器具有广泛的适应性。2.6 仪器测试材料分析在用百特仪器为测试手段发表的文章当中,涉及的具体材料达到数百种,其中较多的有食品、复合材料、金属化合物、聚合物、淀粉、药物、氢氧化物、锂电材料、非金属粉体和涂饰材料等。图10. 百特仪器所测试材料发表文章数量柱状图图11. 百特仪器所测试不同材料发表文章比例分布图3、结论与展望据了解,近年来百特仪器在技术性能上有了质的飞跃,激光粒度仪的双镜头光学技术、正反傅里叶光学技术、激光/图像二合一颗粒分析技术、动态图像颗粒快速识别技术、粉体材料折射率测量技术以及自动测试技术等均为世界首创。这些新技术使百特仪器不仅在产业界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应用,在学术界的科研活动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百特仪器不仅在国内有8000多家用户,在国外也已经有600多家企业、高校和研究所用户。从统计数据看,近三年利用百特仪器为试验手段的文献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有了显著的增加,正好说明百特仪器在技术性能提升并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得到产业界和学术界的广泛认可。可以预见,作为粉体材料粒度、粒形和其它物理特性的重要分析手段,百特仪器将在生产、科研等领域将起到将越来越大的作用。本文作者: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高加俭,苏发兵
  • 我等到花儿也谢了:科学家对发表论文时间越来越长深感不满
    p   这一过程耗费了他们生命中的很长一段时间,妨碍了对工作、资助和终身教职的申请,并且减缓了研究成果的传播。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600" height=" 667" title=" 2016225942833.jp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667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2/noimg/2895905f-02a7-4454-8e79-ac4bc88ec143.jpg" border=" 0" vspace=" 0" h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图片来源:Matt Murphy /p p   当Danielle Fraser首次将论文提交并等待其发表时,她对即将到来的痛苦经历全然不知。 /p p   Fraser花了约18个月研究上千个在过去3600万年间遍布北美的化石标本。如今,她获得了一个有趣的结果:动物种群在温暖、湿润气候下的不同纬度间分布最为广泛。这项对Fraser在加拿大卡尔顿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至关重要的工作,可能被用于预测哺乳动物对气候变化的响应,而这是当下生态学研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在导师的鼓励下,她于2012年10月将此项成果投给《科学》杂志。 /p p   10天后,论文被拒。Fraser又将其投给另一家著名期刊——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结果论文再次被拒。下一步,她尝试投给《生态学快报》,但论文被返回。“当时,我失望至极。论文甚至未被评审过,而我很想知道如何完善它。” /p p   2013年5月,Fraser将论文提交给其所在领域的高影响力期刊英国《皇家学会学报B》。该期刊将论文送出去评审,而这是在Fraser首次将其投给《科学》杂志的7个月后。“终于成功了!”Fraser想。但她不知道的是,在通往发表的漫长、崎岖之路上,自己仅迈出了第一步:在论文最终发表前,又经历了3次提交、两次被拒、两轮大修和无数次起草。到论文发表时,Fraser几乎不想再多看它一眼。 /p p   Fraser的沮丧被感同身受:研究人员正不断质疑在发表成果上所花的时间。很多人表示,他们感觉陷入了一个提交、被拒、接受评审、再次接受评审和再再次接受评审的循环当中。这一过程耗费了他们生命中的很长一段时间,妨碍了对工作、资助和终身教职的申请,并且减缓了研究成果的传播。2012年,纽约洛克菲勒大学神经学家Leslie Vosshall撰写了一篇哀叹科学出版“像冰川移动般缓慢”的评论。“过去3年间,如果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情况变得更加糟糕。”Vosshall说。 /p p    strong 同行评议 /strong /p p   一个争论点在于现在的审稿人要求得更多。当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细胞生物学家Ron Vale分析在1984年前6个月发表于《细胞》《自然》和《细胞生物学杂志》的生物学论文,并将其与2014年前6个月发表在这3本期刊上的论文进行比较时,他发现,作者的平均数量和实验数据中的研究小组数量均增加了2~4倍。Vale认为,这表明发表一篇论文所需的数据量在增加。他怀疑,大多数增加的数据来自试图满足审稿人要求的作者。科学家对这些过分热心的批评者充满了抱怨,因为后者似乎永远想要更多或不同的试验,以揭示某个观点。而英国华威大学细胞生物学家Stephen Royle对其团队发表论文所需时间进行的分析表明,在平均9个月的酝酿期中,有近4个月被用在修改论文并将其再次提交上。 /p p   很多科学家还责怪期刊编辑。在他们看来,当评审意见混杂时,编辑们不愿向论文作者提供明确的指导和决定,从而将评审和修改过程没有必要地拖长。期刊负责人并不赞同这一说法,并且表示,他们的编辑很擅长处理混杂的评审意见。《细胞》总编辑Emilie Marcus介绍说,他们的期刊编辑承担着决定论文发表的责任,并且会帮助作者制定修改计划。 /p p   Marcus同时表示,《细胞》杂志正通过诸如增加仅经历一轮修改的论文数量,努力缩减审稿时间。2015年,在发表于《细胞》的论文中,有14%做到了这一点。 /p p   《自然》杂志编辑部主任Ritu Dhand介绍说,《自然》的编辑也发现,和过去相比,寻找审稿人越来越难。“大概是因为需要评审的论文太多了。” /p p   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计算生物学专业研究生Daniel Himmelstein则发现,PubMed数据库中的论文数在2000~2015年间增加了两倍多,目前达到近100万篇。 /p p   strong  技术进步 /strong /p p   数字出版可能对缩短“生产”时间——从接收到发表所用的时间——而非审稿时间有好处。在Himmelstein的分析中,自本世纪初以来,用于论文生产的时间减少了一半,稳定在25天的平均值上。 /p p   一些新期刊和在线发表平台已承诺进一步加快发表流程。于2013年启动的PeerJ便是若干本如今鼓励开放审稿的期刊之一。这些期刊的审稿人名字和评论都随同文章一起贴出来。人们所希望的是,增加透明度将阻止不必要的耽搁或来自审稿人繁重的修改要求。 /p p   生物医学和生命科学领域的期刊eLife于2012年启动,承诺编辑会在几天内作出初步决定并且快速评审完论文。审稿人得到不要建议“完美试验”的严格指令,而且只有当额外的分析工作能在两个月内完成时,才可以对此提出要求。否则,论文将会被拒。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细胞生物学家、eLife总编辑Randy Schekman介绍说,这些政策意味着在期刊接收的论文中,有超过三分之二仅经历了一轮评审。 /p p   在一项2015年的分析中,Himmelstein根据3482本期刊的平均评审时间创建了一个排名。这些期刊从2014年1月~2015年7月在PubMed数据库中拥有带着时间标签的论文。分析发现,PeerJ的评审速度相对较快:在提交后的第74天完成评审。eLife需要108天,《科学公共图书馆· 综合》则需要117天。相较之下,《细胞》的评审时间是127天,《自然》是173天,《科学公共图书馆· 医学》是177天,而《发育细胞》是受欢迎生物医学期刊中速度最慢的,需要194天。 /p p    strong 预印本重获考虑 /strong /p p   对于生物学家来说,加速论文发表的一种方法是拥抱预印本。《物理评论E》助理编辑、德国马尔堡大学理论物理学家Bruno Eckhardt介绍说,预印本使得研究成果能迅速获得声望和批评。一份提交至bioRxiv——由纽约冷泉港实验室运营的服务器——的预印本在24小时内被在线发表,并且拥有了数字对象标识(DOI)。随后的修改有时间标记,任何人都能阅读和评论文章。更重要的是,支持者认为,预印本的发表能被加入到传统出版流程中。比如,于2012年启动的F1000Research通过先发表论文然后邀请公开的同行评议和修改,实现了这一点。 /p p   一些科学家更进一步,正利用各种平台发表研究中随时得出的每个假设、数据集或图表。每个文件能被赋予一个DOI,因此它能被引用和追踪。已将论文作为预印本发表的Himmelstein利用Thinklab平台逐步撰写并发表了自2015年1月起开展的一个新项目取得的成果。 /p p   然而,预印本和实时数字出版平台并非万能药。Vosshall表示,很多生物学家对预印本“感到恐惧”,因为他们担心自己的成果被竞争对手抢先发表,或者失去提出某个想法的功劳和知识产权。即便是在预印本发表后,科学家仍会发现自己忙于同行评议以及追求高影响力期刊,以寻求论文的最终发表,从而为他们的简历增光添彩。Vosshall介绍说,科学界依赖于传统期刊充当“声望过滤器”,从而使重要论文获得读者关注。没有它们,“我们如何发现好东西?” /p p   对于Fraser来说,当论文经过近两年的等待最终在《科学公共图书馆· 综合》上发表时,她得到了积极的回应。文章被浏览了近2000次、下载280次。此次发表还帮助她守住了现在的职位——史密森学会自然历史博物馆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p p   不过,Fraser并不想再次经受整个过程。因此,目前她更倾向于将论文投给有可能立即发表其成果的中档期刊。“如果我最终的目标是获得一份教职工作,我无法为了一篇论文等上两年。”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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