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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管相关的资讯

  • 地方食药监“大监管”启动
    一个西红柿在农贸市场卖归农业管,在超市卖归工商管,做成西红柿酱归质检管,上了餐桌又归食药局管。随着各地食品药品新监管机构的建立,这种&ldquo 九龙治水&rdquo 的分段监管模式将彻底终结,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食药监&ldquo 大监管&rdquo 新模式。   2014年1月1日,上海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ldquo 上岗&rdquo ,开始运行全新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同时加挂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新版食药监局将负责原来由质监、工商承担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从2014年1月1日起,全面履行上海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业内专家认为,这一在食品监管领域的大举改革,实现了食品安全管理衔接无缝化,责任明确化,解决了以往监管中存在的&ldquo 多方扯皮&rdquo 现象,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巨大进步。   除了上海,目前已有多个地方完成了对市场监管体系的改革。如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管局于2013年11月21日挂牌成立 山东省青岛市也于2013年底组建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外,安徽、重庆等省市的食药监机构改革正有序推开。   随着地方新版食药监机构的组建步伐加快,食药监正迎来&ldquo 大监管&rdquo 时代。业内人士认为,食药监机构改革是大部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将是对分段监管模式的终结。不过,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还需两个条件:一个是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二是保护社会自发的检测活动。未来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检测要求将提升到新的高度,将有利于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业龙头企业。   有券商研究人士指出,在政府部门整合了食品生产、流通、服务各环节,建立统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之后,完善配套法律监督是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必经之路。借助高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是下一步管理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为此,食品安全溯源产业也将迎来发展机遇。
  • 浙江食药监管从“人海战术”走向“智慧监管”
    在浙江绍兴的鲁迅中学,每到食堂开饭前食堂大厅一块巨大的电子显示屏就会打开,从不同方位显示食堂后厨加工操作情况。而这些视频内容也正被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步监控,一旦发现食堂工作人员没有遵循操作规范,监管部门会立即责令其改正。  如今像这样的“天网工程”已经渗透到全省的各个角落。这也正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推动建设的“三网六体系”的一部分。在“打造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大省” 的宏愿蓝图下,浙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以饱满的热情努力实现着自己的梦想,不断探索着自己的路子,在老百姓看不到的背后,壮大着食品安全守护力量,构建 “浙江格局”。  为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省食药监局立足新形势、新职能、新体制,在2014年提出并全面推进“三网六体系”建设。  通过安全责任网、电子监管网、社会共治网的构建,以及监管执法、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标准法规、社会监督六大体系的建立健全,逐步推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从“被动整治”走向“主动防控”,从“人海战术”走向“智慧监管”,从“两头监管”走向“过程监管”。  在推出“三网六体系”之前,全省专门成立课题组,邀请沈阳药科大学、暨南大学、北京大学、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上海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中心等院校10多位专家学者以及浙江省内10多位食品药品监管干部参与研究。  为此,课题组共设计31张调研问卷,发放问卷3000余份,召开各类座谈会30次,走访调研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25家,走访调研“四品一械”企业80多家,各课题组通过各种形式召开组内研讨会40余次,为“三网六体系”建设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和实证支持。  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的话说,“三网六体系”中的“网”相当于纲,“体系”相当于目,它们并非各自独立,而是纵横交错互有交集。希望借助这一框架,推动食药监管部门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更加现代化,行动更加系统。  责任护“网”是基础  “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药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事”。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浙江从建设“三网六体系”着手,厘清监管边界,完善监管制度,优化监管举措,落实监管责任,增强食品药品监管实效,从而进一步保障全省的食品药品安全,提升群众满意度。  “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基层网格监管、企业主体责任”五位一体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网成为了“制网编网”的首要任务。  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省、市、县、乡镇(街道)层层签署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到“平安浙江”以及党政干部责任制考核当中去。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职责划分和通力协作十分重要,全省专门下发了《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了27个组成单位的各自责任。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属地责任,2015年《浙江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浙江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约谈办法》出台。  为加快基层安全责任网建设,我省出台《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意见》,在所有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安办,在农村(社区)设立市场监管协管员和信息员,构建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单元、村居(社区)为中网格单元、村民小组(居委会)为小网格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切实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构筑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为了让基层责任网络站所真正发挥作用,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专门编写《乡镇(街道)、村居食品安全工作实务手册》,规范和引导基层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  不可否认,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的食品药品首先是生产出来的,提高企业自身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是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治本之策。  为此,省食药监局积极探索实施“1+3”模式,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在对企业分类分级监管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监督评审、随机抽查和自查报告核查,多管齐下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所谓“1”,是指实施风险分级一个标准。修订出台《浙江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价及分类监管办法》,在对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能力和实现程度进行等级评价的基础上,按风险级别从低到高分A、B、C、D四个等级,依次实施一般监管、常规监管、重点监管和加严监管。风险分级情况作为制定各类监督检查计划的依据。  所谓“3”,是指在分级分类基础上采取的三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监督检查方式,包括监督评审、随机抽查以及主体责任自查报告核查。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打铁还需自身硬”,浙江在推动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行。  智慧护“网”为保障  在浙江台州,基层食品药品执法人员,只要携带手机,在外办公就能实现GPS定位,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全程透明公开 打开手机,可以随时、随地、随需查询企业信息,输入、处理、上传数据̷̷  这套基于智能手机运行的移动执法系统,是全省食品药品“智慧监管”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三网六体系”中电子监督网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利用移动平台,对协管员及乡镇人员上传的数据资源实现与执法人员互通与共享,实现食品药品监管的无缝隙。  2015年3月,全省启动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工程的实施工作。其总体框架是“1个中心7大平台”,包括一个省级数据中心,审评审批、信用管理、实时监控、产品追溯、行政执法、公众服务和综合管理等七个应用平台。  以“标准化”推进“信息化”,是浙江探索“智慧监管”模式的思路。  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看来,建立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省、市、县各级系统按照“统一标准”建设,才能实现数据的沟通共享,走出“数据孤岛”。  目前,全省已完成“四品一械数据元标准”“检验检测数据共享与交换标准”“阳光厨房数据标准”等标准的编制工作,正着手编制“统一用户标准体系”“省市局公文交换标准”等信息化标准,还将启动食品药品运输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食品质量安全追溯标准体系等重要标准的编制工作。  “推进数据互联,探索大数据应用,是今年浙江推进‘智慧监管’重点工作之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在2016全省政务服务网年中成绩单中,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政务服务网用户访问数量增长迅猛,用户访问量的环比增长排名在省级部门中位列第三 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数据资源被评为最有价值的数据之一。  据了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对智慧监管“数据中心”现有的数据进行挖掘,探索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数据的分析应用模式和方式,通过定期汇集、挖掘、分析现有数据资源,可以动态了解浙江省食品药品行业总体状况,包括企业、产品及从业人员等基本情况,可以利用可视化图表直观反映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对分析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向具有辅助作用。目前,已启动《数说食药》(试刊)的编制工作。  民生护“网”为根本  台州市椒江花园菜场,许多市民来到这里并在入口看看LED屏上市场产品检测公示信息,已经成为了习惯。  有市民坦言,“可以看到蔬菜检测公示,也能拿到门口快检室免费检测,我们也感觉放心。”  距离公示牌不远,便是市民所说的食品安全检测室。不大的检测室内,试管、量杯、兽药抗生素残留分析仪、农药残留快速监测仪等检测仪器有序陈列着。工作人员卢珊珊介绍:“快检室可以对市民购买的新鲜果蔬免费进行农残快速检测,我们也会每天抽检不少于20个批次的市场内产品,结果在大屏幕上公示。”  不忘记初心、不丢掉恒心、不动摇决心,在每一件民生实事的背后,我们都能找到这样的细节,读出新的发展理念。2016年作为“为民办实事”主要项目之一,全省将新改造200家城镇农贸市场,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达到70%以上,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70%以上。在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养老机构食堂建设2000家“阳光厨房”。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共有农贸市场 2048家,其中城区农贸市场 745家,建立免费向公众开放农贸市场检测室共535家。今年,全面推进城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快速检测体系(简称“双体系”)建设,目前共有558家农贸市场开展“双体系”建设。今年1~8月份,农贸市场检测室共开展快速定性检测223万余批次。用食药人自己的话说,快检室相当于食品安全“前哨”,第一时间反馈食品安全状况,也能让普通市民参与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来。  百姓看得见的食品药品安全,并不仅限于快检室内。今年的百城万批“你点我检进家庭”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中,邀请消费者家庭代表指定抽检产品进行检测,即抽检什么产品、抽检哪个商家、抽检哪个批次,完全由老百姓说了算。这种覆盖超市、学校、菜场等场所的不定期抽检,也让市民真切感受到了浙江的食品药品安全守护决心。  对于整个浙江而言,维护食品安全的阳光更大面积照进了全省餐饮行业的“厨房”之中。  2013年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餐饮单位安装监控的做法命名为“阳光厨房”,并在各地市的餐馆、学校食堂等持证餐饮单位推进。浙江也从操作展示、信息公示两个方面明确了“阳光厨房”的建设标准和考评标准,全力推进“阳光厨房”标准化建设。  截至2016年9月底,全省今年新建“阳光厨房”2189家,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9.45%。其中社会餐饮875家,学校食堂1114家,养老机构200家。  “餐馆的后厨不再是‘闲人免进’,而是敞开让顾客监督。”某餐厅厨房技术部副总监章彪说,厨房里共安装了8个摄像头,可以360度拍摄工作人员在厨房中的行为。  省餐饮行业协会会长章凤仙评价:“消费者只有看得明白,才会吃得放心。‘阳光厨房’有助于会员单位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自律,促进餐饮行业健康发展。”  新目标的提出是对过往实践的肯定,更是打造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大省的决心。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的话说,“三网六体系”的建设是项长期任务,群众满意才是衡量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是否做到位的最终标准。
  • 大部制“微调” 食药监管酝酿整合
    由于多头管理,中国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颇多漏洞,国务院正试图通过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将这一体系理顺。   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下称“草案”),确定将其作为十八届二中全会的议题之一。   有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食药监行政职能整合和加强社会管理将成为此次机构改革的两大重点。   2008年的上一轮大部制改革成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和环境保护部等5个大部,被视作精简政府机构的一次重要努力。   近年来,中央决策层和学界对于部分领域运行不畅,尤其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和社会管理方面职能混乱和缺位等问题尤为关注。   有媒体亦报道称,此番国家海洋局也将扩权,铁道部与交通运输部有望整合。而“大金融”、“大文化”、“大能源”等大部制改革内容并未成为草案重点。   食药监管一体化   据知情人士称,草案中的最大亮点是酝酿打造食品药品监管“大部”——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现由卫生部管理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食药监局”)合并,并吸纳散落在农业、质检、工商、商务、卫生等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成立正部级的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总局。   有研究食品安全监管的学者认为,食品生产经营根据其属性而言,是一个全周期的完整链条,但是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在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被人为地划分了段落,农产品是一段,生产是一段,经营是一段,之后餐饮消费又是一段,各种职能散落在多个部门。如此形成了多头管理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体制。这种体制的现实与食品安全的自然属性相冲突。   基于这些原因,中央决策层决心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和机构予以整合。   另有专家表示,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因为食品药品管理体制的混乱,“我们吃了很多亏”。 比如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即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食品安全事件。   随着《食品安全法》的通过,2009年,国务院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下称“食安委”)。2010年,食安委又下设了正部级的食安办。   上述学者说,按照最初的模式设定,食安委和食安办是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重大事故查处的综合职能机构,但这一机构在各地政府相继建立后,之前行政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事情都交给了食安办,一个综合协调的部门被异化为所有事情亲力亲为包打天下的部门,食安办在实践中产生了许多问题。   而食安办的最大弊端还在于下属机构设置不统一——有的设在工商,有的设在食药监局,有的设在卫生部门,有的甚至设在经贸委,没有统一的模式,导致各地行政部门配合低效。   在这种背景下,成立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总局的理念被逐渐认可。   这次改革一旦落地,“也只是完成了中央层面的改革,要落实到省级和地市级乃至县一级的话,时间还会比较长,根据以往的经验,从中央到地方全部改完,至少需要一两年的时间”。   地方试验有空间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规定,食品和药品的安全管理实行的是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意即实行地方分级管理的属地原则。在这种模式下,地方政府在接下来的机构改革中发挥创造性改革的空间很大,不一定完全根据中央的模式一刀切,但是总的思路还是要进行部门和职能的整合。   有学者认为,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从理论上说可以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也可以实行省以下属地管理。“最理想的方式是省以下能够实行垂直管理,但除非修法,绝对不可能实行中央垂直管理。”   事实上,在监管体系整合方面,一些地方已经走在了中央的前面。例如陕西渭南则将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畜牧、水产甚至林业、环保和城管等部门所有有关食品安全的职能整合在一起。深圳设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则将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监管职能统一在一个机构下,并下设一个二级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   如果借鉴上述地方的经验,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之外,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等市场秩序方面的监管职能亦可整合。不过,国家质监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本报表示,虽然参照深圳模式构建大监管的思路也得到了热烈讨论,但目前尚未看到高层就此作出指示。   民政部社会管理扩权   按照主流理念,现代政府主要从宏观层面承担四大职能,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于中国而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部分与民生最直接相关的领域,管理经验并不是很丰富。   其中,“社会管理”到底中央是哪个部门在管?十八大报告的表述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和法治保障”,这21个字实际上明确了我国整个的社会管理体制。   在本轮改革中,民政部门如何承担这方面的职权?学界推测,一个总的思路是民政部门要把社会管理做大做强做深做实,但具体机构会怎么安排,还需要进一步讨论,其变数可能会比食药安全监管体系的变数更多。   除了民政部门扩权外,亦有专家认为,中国认监委和国家标准委可能整合组建国家认证和标准化管理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划入国家知识产权署。   关于本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基调,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本轮改革不会像2008年大部制改革那样进行大规模、大面积的改革,而主要是进行微调和深化,要达到放权、分权以及权力转移的目的,从而使各级政府尤其中央政府各个机构的职能、权力边界划分更为清晰,行政效率更高。这也符合十八大报告中“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总体原则。   附表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变迁   资料来源:本报整理   1964年 国务院颁布《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牵涉5部门   1979年 国务院颁发《食品卫生管理条例》,涉及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粮食、商业、供销、轻工、外贸等部门   1982年 《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食品卫生工作。其他负责部门包括:工商、食卫监督机构、农牧渔业部门、国境食卫监督检验机构、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卫生防疫站及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等。   1995年 《食品卫生法》明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各级政府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工商部门和出入境检验部门分头负责
  • 消息人士:食药监管探索建立警察队伍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26号院近来有点“挤”。   这里是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食药监总局”)的办公地点。知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由于涉及与质检总局等部门的一些职能的合并,人员的增加让办公区域变得紧俏起来。比如不少官员开始与人合用办公室,部分司办也不得不搬到其他地方办公。   物理空间“拥堵”的背后是中国食药安全监管机制的逐步通畅。根据国务院3月份批准的食药监总局“三定”方案(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将原分散在多个部门的职能统一划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即改变了以往食品药物监管“九龙治水”的尴尬。   从分散用力到集中出击,食药监管这只重拳有望再加力。上述知情人士透露,正在探索食药监管领域建立警察队伍,但目前仍在决策中,各省份的模式还不一样。   一位接近食药监总局的人士称,在食品监管体系设立“食药监警察”有这种可能。长期研究食药监问题的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食药监领域引入警察制度是一个趋势,类似于森林警察。   本报记者发现,在食药监总局设立的17个内设机构中,稽查局承担的一大任务就是行政执法,包括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建制设想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3日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会议上的讲话中,食品安全是其强调的重点之一。   “当前,一定要把监管的重点放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大的危害的领域上来。”他以食品安全问题举例称,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要让犯罪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决不能再出现问题奶粉那样的信任危机。   根据食药监总局“三定”方案,食品安全的主要监管部门由从前的五个减少为现在的两个,即食药监总局和农业部。上述知情人士称,按照最初规划,2013年年内全国食药监系统将整合完毕。其中,3月,中央一级完成建制,接下来是省、地市和县级乡镇完成建制。对于一些地方探索中的“食品警察”,他称,具体如何设置还没有确定,但一些地方已经有了思路。   行政与刑事执法加强配合正是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力度的一大推动力。上述“三定”方案已经明确,与公安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   胡颖廉曾撰文畅想了“食药监警察”队伍的组建。他称,尽管各地食药监部门都组建了稽查队伍查处违法案件,但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以罚代刑”现象,即用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司法责任,很难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这使违法成本降低。   他称,在本轮机构改革方案讨论之初,有学者和实务界人士提出建立“食药监警察”队伍的设想,即仿照森林警察模式,在食药监总局内设警察局,同时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胡颖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食药监领域引入警察制度是一个趋势。   有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食药监系统拥有行政管理人员5.3万人,但技术支撑队伍仅有3万余人,上述人员中拥有专业检查员资质的更只有1.5万人。   胡颖廉认为,“食药监警察”拥有人身和财产强制权,其直接办案有利于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对接,可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产生更强的震慑力。   样本探索   地方样本已然可参考。“渭南模式”就是其中之一。2011年11月,渭南启动食药监管体制改革试点,其核心是对监管机构、许可管理、执法职能和技术资源的整合。   “公安系统的人在食药监办公,但是编制还是属于公安系统,以派驻形式进行工作,这样便于执法,一旦出现食品违法案件,就直接可以出警了。”渭南市食药监局原局长王银龙对本报记者表示。   谈及执法职能的整合,王银龙说,力度比较大,在执法层面全面整合,成立了食品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到食药监局里面。公安成立了食品监察大队、中队,与食药监局联合办公,有固定人员派驻在食药监。   从这位渭南食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设计者之一的介绍来看,“食药监警察”的设立不局限于从公安派驻人员到食药监机构,也可能是公安机构直接下设食药监执法部门。比如北京市公安局2011年7月成立食品药品案件侦查支队。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公安机关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胡颖廉表示,食药监的机构改革,实现的是机构整合的“化学反应”,而非机械的物理叠加。   “食药监警察”管理的是涉嫌犯罪的案件,未触及刑法的案件由谁来管理呢?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按照目前的思路,此类案件将由原来的稽查队伍继续管理,但稽查机制将有所调整。目前的一个思路是稽查机制实现省级垂直。   胡颖廉亦认为,这个是比较好的思路,“因为案子是流动性的,比如跨县的案子,在省级垂直的体制下,稽查就能打击地方保护。”   食药监总局“三定”方案明确,国家食品药品有稽查专员10名,胡颖廉将此比喻为古代的钦差大臣,“不受制于任何人,直接跟总局局长汇报。他们在全国各地巡查督促。类似于环保部、国土部在各地设立的机构。”
  • 勤邦生物助力贵阳市打造智慧食药监管体系
    勤邦生物快速检测试剂、物联网检测设备、超市检测与溯源管理系统等食品安全检测监管技术,力助贵阳市食品安全大数据发展,打造领先的食品、农产品智慧化监管体系。为贯彻十九大精神,贵阳市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以打造智慧食药监管体系为抓手,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目标,构建两核多功能智慧监管体系,不断提升食药监管水平,让人民群众吃得更放心。勤邦生物物理网检测设备,可自动接收食品监督抽检计划,优化检测流程,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数据实时自动上传到监管中心,上级监管部门可掌握下级监管的实时动态,已应用于智慧食安监管系统-食安测功能模块。勤邦生物食品溯源系统可通过自动采集食品生产、流通过程数据,并与检测设备的检测数据无缝对接,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和汇聚,已应用于智慧食安监管系统-食安溯功能模块。贵阳市构建两核多功能智慧监管体系,形成以数据铁笼、食品安全云为核心,网络餐饮监管、阳光厨房、智慧药化等为一体的多功能模块,按照物理分离、逻辑集中、资源共享的原则,通过数据不搬家、数据不重写、不打破原有数据管理机制,有效解决数据采集难、汇聚难、融合难等问题,使得数据汇聚、贯通后更好地应用于智慧监管。贵阳市依托两核多功能的智慧监管体系:食安监功能对企业进行监管执法,已汇聚50余万条监管数据;食安测功能已覆盖各大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及超市,实现快检数据的即时上传与汇聚,同时自动抓取检测机构定检数据,已汇聚数据20.5万条;食安溯功能实现生产经营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已追溯企业7万余户,汇聚数据50余万条,消费者通过微信或查询终端等渠道,查询商品信息65万次;阳光厨房工程在全市近1000家餐饮企业及200家学校食堂后厨安装360度无死角摄像头,监管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手机app对后厨实施动态实时监控;药化及医疗器械监管平台实现从行政审批到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的全过程信息化。贵阳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打造智慧食药监管体系为重点,发展数字监管为方向,以统一的数据标准建成汇聚市区(县)乡三级食品药品数据的大数据库,深挖食品药品数据的政用、商用、民用价值。以大数据为依托,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共享共管共治。随着监管方式的信息化、数字化转变,食药监管系统将更加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生产在阳光下进行,让消费者吃的安心放心。
  • 地方食药监管垂直属地管理模式惹争议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确定地方食药监管机构改革的时间表。根据上述文件,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分别将在2013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   目前,关于食药监管究竟是要属地管理还是垂直管理,一直存在争议。专家认为,该文件再次明确了属地管理的监管模式,但如何“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就成为新监管模式下亟须解决的问题。   属地管理模式存在争议   南开大学法学系教授宋华琳告诉南都记者,该文件实际上再度明确了“属地管理”的原则。据了解,食品药品监管到底是垂直管理还是属地管理,一直是有争议的。垂直管理是中国政府管理中的一大特色,实行垂直管理意味着直接由省级或者中央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人、财、物、事”,不受地方政府监督机制约束。从1999年初开始,工商、质监、药监部门先后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这一模式被认为遏制了上世纪90年代导致假冒伪劣产品盛行的地方保护主义。   但从2008年开始,药监系统率先取消了垂直管理,改为属地管理。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汪玉凯曾表示,“我们曾经垂直管理过,但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总把责任往上推,说他们没有管理手段了,不该承担责任。后来在调整监管机制的时候,又以属地管理为主。现在,到底如何管理,依然是有争议的。”   2012年发生了毒胶囊事件,在当时就有专家指出,属地管理不利于遏制这种跨地域的违法行为。宋华琳则认为,“尽管《药品管理法》中规定由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监管,但实践中药品监管还涉及到诸多其他部门,比如卫生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活动的管理、基本药物政策的实施 工商部门负责对城乡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行为实施监管 邮政部门要配合打击通过邮寄途径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公安机关要协同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然而,宋华琳也坦言,“在发展导向下,地方政府可能更重视促进包括医药在内的产业发展,而把药品安全监管放在相对次要的地位。”另外,有不愿具名的卫生系统内部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之前的属地管理机制并不健全,在编制、人员配置、法律法规等方面仍存在困难,行政执法主体不明确,事权划分不合理,此外,容易形成画地为牢、各自为政的局面。   破解“地方保护主义”难题   既然已经明确了属地管理的原则,那么“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就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在制度层面,政府也针对该问题做了一些设置。根据前不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食药总局将设10名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稽查专员专司检查督查地方食品安全执法工作。   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表示:“这个制度是好的,因为地方负总责,地方一般不愿意把负面的信息暴露出去,以免让上级知道。还有地方保护主义,商品生产地的地方政府会因为问题发生在消费环节,不在自己管辖地盘,就不太重视质量问题。对此,稽查员开展监督会有一定作用。”   郑风田同时强调,“稽查员也有漏洞,因为稽查员有可能‘被公关’。稽查员就那么几个人,很容易成为公关对象,如果稽查员的公正性得不到保证,就等于‘猫都给关到笼子’里去了。建议稽查员应该经常换,多聘一些食药监管部门之外的人,一定要是匿名的。如果稽查队伍老是不变、数量又少,很容易被搞定。”   宋华琳认为,“药品监管属于专业性较强的领域,药品的监管能力建设一直是个大问题,之前各地有药检所,在本次机构调整中如何整合,甚至能可以考虑引入类似科研院所之类的第三方,从而加强我们的药品监管能力。”
  • 安徽食药监管全国首创“审、批、查”“三权”分离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从明年1月1号起,安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实现&ldquo 审、批、查&rdquo 整建制分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在全国食药监系统是第一家。   安徽省食药监局转变政府职能从改革行政审批入手,重新界定了行政审批、业务监管和技术支撑等机构的职责。审,由技术支撑机构统一受理 批,由进驻在省政府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办公室行使 查,由业务处室执行。   安徽省食药监局局长徐恒秋:&ldquo 要真正实现全部审批向审批办公室集中,行政审批办公室向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推动审批程序实施程序化、法制化、公开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dquo   改革后,省食药监局各业务处室不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由过去的&ldquo 审批查一体&rdquo 转变为监督方,集中精力开展日常检查、重点检查、专项督查和飞行检查,达到&ldquo 审的不批,批的不查&rdquo 。   徐恒秋:&ldquo 这次改革是我们食药监系统的自我革命,改革后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决定审批事项,包括我这个局长。任何一个审批事项的完成,都是硬制度、硬条件框出来的结果,都是按规格流水作业、水到渠成、公平公正的结果。&rdquo   此次改革的&ldquo 第一刀&rdquo 就举向行政事项的审批,把分散在机关各个业务处室的审批职能剥离出来。省级食药监局的业务科室只负责&ldquo 查&rdquo ,而&ldquo 审&rdquo 这个环节则通过来自专家库里的专家完成。   徐恒秋:&ldquo 安徽省局的专家库由全省的专家组成,为了保证每次检查认证工作的公正公平,专家是随机抽取。而且专家一旦违规,必须退出专家库。&rdquo
  • 一批“黑科技”将应用于冬奥会食药监管
    p   冬奥会正式进入“北京时间”以来,市食药监局率先与冬奥组委对接,制定了冬奥会食品药品保障方案。届时将有一批“黑科技”应用于冬奥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上,包括可同步检测多种有害物质的快速检测设备,通过完备的信息系统实现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等。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新技术将率先在市民的日常食品安全保障中应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insimg/7f5c2a00-70e4-49ef-b1f6-eeacdbf6ee5d.jpg" title=" NewsDataAction-2.jpeg" / /p p   记者了解到,冬奥会京冀两地三个赛区将实行同一的食品安全保障计划。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了冬奥会食品药品服务保障工作筹备领导小组,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统一保障工作计划,计划适用于京冀两地北京、延庆、张家口三个赛区所有场馆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覆盖运动员、教练员、志愿者、现场观众等各类人群,并研究建立各个环节的应急预案。 /p p   一批“黑科技”将应用于冬奥会食药监管上。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面,针对现有快检设备检测能力较为分散、检测项目较少等薄弱环节,将研发可同步检测多种重点有害物质的高灵敏度快速筛查检测技术,并与实验室检测形成有效互补,提高快速筛查检测准确性。 /p p   同时,制定追溯管理体系。据悉,结合食品及食品原材料生产加工、物流配送和餐饮服务特点,本市将建立起“从农田到餐桌”跨环节、跨区域、跨监管部门的全过程衔接制度,以新型高科技技术为追溯信息载体,汇集各个环节信息,包括食品产地、生产、包装、检验、物流、存储等所有供应链条上的信息,实现食品及原材料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p p   值得一提的是,未来市民在点餐的时候可以在菜谱上看到食品过敏原。食品过敏原是指食物中能引起机体免疫系统异常反应的成分,常见的有花生、坚果及其制品,虾、蟹、牡蛎等甲壳类动物食品等等。市食药监局介绍说,近期,在深入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基础上本市将启动餐饮业品质提升计划,首批建设5000家阳光餐饮示范店。随着餐饮业品质提升计划,首先将在本市示范餐饮单位鼓励推广过敏原标识,并最终应用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餐饮服务保障工作中。 /p p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唐云华表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是2022年北京冬奥会赛事服务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升首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是筹办好冬奥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监管新理念、新措施、新技术、新手段都将率先应用于首都市民日常食药安全。 /p
  • 食药监局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锁定八类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确定,将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8类食品作为2014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管的重点品种。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在此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和区域特色食品特点,确定本地区需要重点治理的食品品种,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扎实做好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着力消除各类隐患,切实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要综合运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行政执法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原辅料采购、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出厂放行等各个环节入手,改进企业生产条件,切实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针对抽检,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以白酒中塑化剂、含油脂类食品中塑化剂、植物油中苯并芘、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以及食品中重金属、农药残留量、食品添加剂等危及人体健康安全的关键指标为重点,依法组织开展重点食品的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检。
  • 地方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已启动 预计年内完成
    继国家食药监总局组建后,地方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已启动,预计年内完成。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将原分别隶属于质监、工商、食药监局三个机构的风险监测、检验、执法等力量进行整合。但专家也指出,整合后仍要面临如何实现食品全流程监管等问题。   18日,记者从全国食品安全周了解到,国务院在地方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分别于2013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   整合后,各地原食药监局、工商局和质监局的监管队伍和技术资源合一,组建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刘佩智说,新一届国务院成立后,第一个通过三定方案就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三定方案,第一个通过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的组建工作已经基本到位,下一步的重头戏就是地方监管体制的改革。   针对多头监管机制下,同一食品安全事件,检测机构不同,得出结论相左等问题,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地方改革后,新组建的食药监管部门,应整合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区域性的检验检测中心。   方案   食品安全法全流程监管   在全国食品安全周的论坛上,有专家指出,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分段监管、多头监管问题,不能一步到位,例如,食品全流程监管模式如何实现。   北京市食品办监督检查与应急管理处冯源处长向记者表示,一些食品在现实中存在流通、贮存环节的非法添加行为,而此前刑法只规定了&ldquo 生产、销售&rdquo ,对运输过程中的非法添加行为无法定罪。   今年5月,两高对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就细化了&ldquo 加工、销售、运输、贮存&rdquo 等环节,实现对食品加工、流通等整个链条的全程覆盖。这样今后在水产品运输途中如发现违法添加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行为,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界定农产品和食品   论坛上,食品监管一线的专家还特别提到,现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食品安全法》有必要进行更好地衔接,消除一些盲区和模糊的定义。   专家为记者举例说,比如食用农产品的划分和界定就有待明确。像今年划入农业部的生猪屠宰,屠宰的鲜肉究竟属于食用农产品,还是食品呢?水产品、禽类产品也有这个问题。   这些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都是属于高风险食品范畴,按照《食品安全法》就要进行许可,发放许可证,如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则无需许可,这是两个法律在现有管理体制上存在的差异。如果不进行衔接,在现实中就肯定会产生一些监管摩擦的问题。
  • 食药监管机构改革20年变迁:从“垂直分段”到“属地整合”
    p   国家食药监管部门迎来又一次机构改革。根据3月13日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纳入全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p p   当天,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王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p p   方案提出,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p p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颖廉认为,此次机构改革“大市场-专药品”模式抓住了当前食药安全治理的两大关键:食品安全监管的协调力和综合性,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和专业性。 /p p   事实上,从1998年国家药监局的成立,到2018年这一轮最新的机构改革,中国食药监管体制正在日趋完善。 /p p   胡颖廉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说:“1998年国家药监局成立,标志着中国现代意义上食药监管的兴起。近20年来,食药监管体制几经变迁,总体经历了从‘垂直分段’向‘属地整合’的转变。”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4a82b22beacd4677aaee065007c3951b_meitu_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9c7e134a-e04c-4612-843b-f7b94f6587a5.jpg" / /p p    strong 新挑战 /strong /p p   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p p   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p p   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还将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p p   “本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真正体现顶层设计,超脱部门搞改革,超越监管看安全,是新时代的新气象”,胡颖廉认为,任何改革方案都有优势和挑战。“大市场-专药品”模式抓住了当前食药安全治理的两大关键:食品安全监管的协调力和综合性,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和专业性。 /p p   总体上说,是目前市县普遍采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前提下,用“小折腾”获取“大红利”的方案,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管统一性。这一方案面临的最大挑战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专业性如何保障,这也是过去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带给我们的最大思考。 /p p   改革从纵横两个维度调整监管体制,一是科学划分机构设置和职责,在强化综合执法的同时,强调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来做,所以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是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和权责,解决上下一般粗的“权责同构”问题,所以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带有一定垂直管理的意义,与市场监管分级管理相区别。 /p p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大市场不是大工商,药品监管也并没有回到2013年之前模式。“我们对改革的理解不要停留在机构拆分、合并、重组的狭隘视角,更不存在‘谁并入谁’的问题,而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机构范式革新。”胡颖廉说。 /p p    strong 溯源 /strong /p p   早在1998年时,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的要求,国务院曾组成部门进行了全方位的机构改革,撤销专业管理部门,加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 /p p   同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诞生。如今,经过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后,国家通过调整体制、修订法律、创新政策、增加投入回应社会诉求。这其中,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经历了从“垂直分段”模式向“属地整合”模式的演变。 /p p   胡颖廉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2001年中国实行药品监管省以下垂直管理,2003年机构改革时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质监、工商、卫生分段监管格局和食药监综合协调职责。 /p p   在大部门制的背景下,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国家食药监局作为卫生部代管的国家局,并调整食品药品监管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分级负责,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同时将食药监与卫生部门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职责进行对调。 /p p   他认为,十八大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变迁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变化,机构改革呈现鲜明的新时代特色。 /p p   具体来看,2013年启动食药监管机构改革以后,各级政府整合质监、工商、食药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相对集中监管,解决了“九龙治水”这一基础性难题。 /p p   同时,2014年进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一些地方在市县两级推行市场监管部门“多合一”。 /p p   “上述两项改革原本是并行的,但地方在财力、编制、机构数、时间等约束下’两步并一步走’,采取了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成建制整合成市场监管局的做法,”胡颖廉说:“这一方面充分利用原工商体系的完整性,解决了食药监在乡镇基层缺乏机构和队伍的问题 另一方面又解决了工商、质监下放到地方后政府工作机构数量增多,以及工商职能调整后机构和队伍重新定位的问题。” /p p   客观而言,改革有利于解决职能交叉,充实监管力量,提高监管覆盖面,发挥监管资源规模优势,加强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 /p p   然而,综合执法对食药监管专业性的影响尚存争议。食品药品安全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是最大的民生和最基本的公共安全,需要站在人民健康、社会稳定的高度来看待。个别地方在体制改革中没有突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单纯追求机构合并,异化了改革初衷。 /p p   相关报告指出,综合执法改革在一些地方弱化甚至边缘化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综合执法改革使得药品监管力量有所弱化,监管人员多由其他部门划转,人员老化、专业知识匮乏,专业人员流失较严重。 /p p   此外,地方政府决策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模仿和跟风。强大的产业与强大的监管互为支撑。按照一般规律,农牧业生产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规模大的地区应当单设食药监管机构,实现监管与产业相匹配,而现状并非如此。 /p p   胡颖廉通过一系列研究了解到,各地综合执法改革具有明显的政策扩散效应,地理因素是最重要的影响变量,截至2017年2月,全国有约三分之一的副省级市、四分之一的地级市、三分之二的县实行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一半以上采取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还有的是“四合一”“五合一”模式。 /p p    strong 目标 /strong /p p   历经多年的食药监管机构改革,即将迎来新的变化。 /p p   随着社会变迁,中国的食品安全风险和形势也在发生变化。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其理念、机构、手段也需要发生相应变化。 /p p   胡颖廉表示,多年来,为了构建更完善的食药监管体制,监管层频频就调整体制、修订法律、出台政策、增加投入展开动作,在这其中,体制和机构调整便是最重要的动作之一。 /p p   方案表示,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是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为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p p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p p   胡颖廉认为,后续政策落地应注意三个方面:第一是事权科学划分,基于食品和药品在产业基础、风险类型等方面差异,药品上市前监管权尽量集中,食品生产经营和药品经营销售日常监管权适当下沉 第二是改革因地制宜,可赋予省级改革自主权,食品药品产业集中的地区,还是可以允许单独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是监管人员积极性保障,地方机构改革要充分考虑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诉求和利益,这对于经历了多轮改革的食药监管人员尤为重要。 /p
  • 我国地方食药监管大部制改革将参照滨海模式
    “各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改革将参照天津滨海新区模式进行,建立覆盖城乡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一位消息人士8日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上述消息人士透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三定方案(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已形成并在内部传达,只等国务院相关部门签署就能公布于众,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改革也将紧锣密鼓地展开。   记者了解到,2010年至今,四个地区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管改革试点,即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整合在一起,解决食品监管“九龙治水”的局面。   广东深圳、顺德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起草有关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食用农产品(含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陕西省渭南市将农业、畜牧、质监、商务、工商、卫生等部门有关食品安全的职能和人员划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整合上述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执法职能和技术资源。   天津市滨海新区搞职能整合,明确将食品监管从四段式精简为两段,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   “顺德和深圳模式将所有产品的安全放在一个市场管理局里监管,而对食品划出的部门太狭小。渭南模式将所有涉及食品的部门全整合在一起、动作很大,但要让全国照搬这一模式比较难。”上述消息人士说,天津滨海新区模式获得了国家不少部门的认可,也与两会公布食药监管大部制改革的步调一致。目前,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前往滨海新区调研,参照天津滨海新区模式进行改革。   据天津市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铁军介绍,2010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将原来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质监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环节和工商部门负责的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划转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其次,建立完善食品药品来源追溯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原料供应、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消费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过程连续,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根溯源。   “改革后,机关内设九个处室,下设六个分局 成立新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加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牌子,在编和聘用人员加起来一共300人。”他说。   除了整合外,天津滨海新区的一大特点是设立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张铁军说,滨海新区27个街(镇)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设专职协管员 在351个居(村)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控点,设兼职信息员。“全区垂直管理、区域局队合一(行政管理机构与专业执法队伍结合)、监管派驻街镇、覆盖延伸村居的网格化监管模式,使食品药品监管在最基层得到有效覆盖。”他说。   天津市滨海新区常住人口为248万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占全区人口配比达到了万分之一点二左右。   “没有最基层的食品监督人员,小作坊、小饭店根本无法管理。”江苏省南京市一区药监局人员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该区药监局与街道办事处合作,街道派出协管员巡查各个食品店和商贩,“协管员一句话顶上一堆文件材料”。   同样,在食药改革试点的城市也都建立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记者了解到,渭南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1915人,在所有基层乡镇设立96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使得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占全市人口配比达到了万分之三点五左右。   但是,专家指出,天津滨海新区模式在全国推广可能将面临四大挑战。   首先,能否配备大量从业人员。张铁军指出,承接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后,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面临的辖区范围大、行业领域广、相对人数量多、生产经营者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等现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不同机构特点,采取灵活措施,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但目前人员仍然不足。   其次,滨海新区政府投巨资,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工程建设。全国各地财力不一地区,是否都能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   再次,农村食品安全点多面广是监管难点。   四是能否坚持政策的可持续性。“滨海新区模式是参照美国食品药品监管的一种模式。如果政府全国推广这一模式,是否能坚持十年不变、二十年不变、甚至三十年不变?这样才能让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具有延续性。”一位业内人士说,地方食品监管经历了地方防疫站、卫生监督、药监局等不断变动时期,造成了人员、政策等方面的不连续性。
  • 2013年2月23日:大部制“微调” 食药监管酝酿整合
    由于多头管理,中国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颇多漏洞,国务院正试图通过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将这一体系理顺。   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下称“草案”),确定将其作为十八届二中全会的议题之一。   有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食药监行政职能整合和加强社会管理将成为此次机构改革的两大重点。   2008年的上一轮大部制改革成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和环境保护部等5个大部,被视作精简政府机构的一次重要努力。   近年来,中央决策层和学界对于部分领域运行不畅,尤其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和社会管理方面职能混乱和缺位等问题尤为关注。   有媒体亦报道称,此番国家海洋局也将扩权,铁道部与交通运输部有望整合。而“大金融”、“大文化”、“大能源”等大部制改革内容并未成为草案重点。   食药监管一体化   据知情人士称,草案中的最大亮点是酝酿打造食品药品监管“大部”——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现由卫生部管理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食药监局”)合并,并吸纳散落在农业、质检、工商、商务、卫生等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成立正部级的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总局。   有研究食品安全监管的学者认为,食品生产经营根据其属性而言,是一个全周期的完整链条,但是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在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被人为地划分了段落,农产品是一段,生产是一段,经营是一段,之后餐饮消费又是一段,各种职能散落在多个部门。如此形成了多头管理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体制。这种体制的现实与食品安全的自然属性相冲突。   基于这些原因,中央决策层决心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和机构予以整合。   另有专家表示,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因为食品药品管理体制的混乱,“我们吃了很多亏”。 比如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即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食品安全事件。   随着《食品安全法》的通过,2009年,国务院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下称“食安委”)。2010年,食安委又下设了正部级的食安办。   上述学者说,按照最初的模式设定,食安委和食安办是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重大事故查处的综合职能机构,但这一机构在各地政府相继建立后,之前行政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事情都交给了食安办,一个综合协调的部门被异化为所有事情亲力亲为包打天下的部门,食安办在实践中产生了许多问题。   而食安办的最大弊端还在于下属机构设置不统一——有的设在工商,有的设在食药监局,有的设在卫生部门,有的甚至设在经贸委,没有统一的模式,导致各地行政部门配合低效。   在这种背景下,成立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总局的理念被逐渐认可。   这次改革一旦落地,“也只是完成了中央层面的改革,要落实到省级和地市级乃至县一级的话,时间还会比较长,根据以往的经验,从中央到地方全部改完,至少需要一两年的时间”。   地方试验有空间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规定,食品和药品的安全管理实行的是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意即实行地方分级管理的属地原则。在这种模式下,地方政府在接下来的机构改革中发挥创造性改革的空间很大,不一定完全根据中央的模式一刀切,但是总的思路还是要进行部门和职能的整合。   有学者认为,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从理论上说可以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也可以实行省以下属地管理。“最理想的方式是省以下能够实行垂直管理,但除非修法,绝对不可能实行中央垂直管理。”   事实上,在监管体系整合方面,一些地方已经走在了中央的前面。例如陕西渭南则将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畜牧、水产甚至林业、环保和城管等部门所有有关食品安全的职能整合在一起。深圳设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则将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监管职能统一在一个机构下,并下设一个二级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   如果借鉴上述地方的经验,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之外,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等市场秩序方面的监管职能亦可整合。不过,国家质监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本报表示,虽然参照深圳模式构建大监管的思路也得到了热烈讨论,但目前尚未看到高层就此作出指示。   民政部社会管理扩权   按照主流理念,现代政府主要从宏观层面承担四大职能,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于中国而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部分与民生最直接相关的领域,管理经验并不是很丰富。   其中,“社会管理”到底中央是哪个部门在管?十八大报告的表述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和法治保障”,这21个字实际上明确了我国整个的社会管理体制。   在本轮改革中,民政部门如何承担这方面的职权?学界推测,一个总的思路是民政部门要把社会管理做大做强做深做实,但具体机构会怎么安排,还需要进一步讨论,其变数可能会比食药安全监管体系的变数更多。   除了民政部门扩权外,亦有专家认为,中国认监委和国家标准委可能整合组建国家认证和标准化管理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划入国家知识产权署。   关于本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基调,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本轮改革不会像2008年大部制改革那样进行大规模、大面积的改革,而主要是进行微调和深化,要达到放权、分权以及权力转移的目的,从而使各级政府尤其中央政府各个机构的职能、权力边界划分更为清晰,行政效率更高。这也符合十八大报告中“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总体原则。   附表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变迁   1964年 国务院颁布《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牵涉5部门   1979年 国务院颁发《食品卫生管理条例》,涉及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粮食、商业、供销、轻工、外贸等部门   1982年 《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食品卫生工作。其他负责部门包括:工商、食卫监督机构、农牧渔业部门、国境食卫监督检验机构、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卫生防疫站及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等。   1995年 《食品卫生法》明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各级政府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工商部门和出入境检验部门分头负责
  • 河南建1985个食药监管所盯紧农村食品安全
    长期以来,河南省广大农村基层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处于相对“空白”状态,假冒伪劣、傍名牌等现象层出不穷。以后,这种监管的缺失状态将得到解决。记者前天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获悉,在食品药品监督机构进行改革后,河南基本建立起了全省统一权威、全面覆盖的监管新体制。  从省一级来看,省局直属单位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新设或调整加强了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省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中心、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中心、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省食品安全监督局实行参公管理,省级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能力明显提升。  “强基层,是此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方面。”省食安办主任、省食药局局长许廷敏说,去年,河南省加快市、县监管机构组建和职能整合,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148个县(市、区)均独立设置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组建乡镇副科级规格的食品药品监管所1985个,占全部乡镇数的81.9%。  他说,部分市县结合本地实际,还创新推进机构建设。比如,焦作市公安局成立了食品药品案件侦办大队 商丘、濮阳、许昌、永城、邓州等市县的所有乡镇全部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改革后,全省系统由10778人增加至编制22384名,目前已到岗18214人,到岗率81.3%,监管力量大幅增强。  而作为食品安全重要的协调机构食安办,在此次改革中,体系也持续完善。许廷敏说,目前,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均成立了食安委和食安办,省食安委成员单位25个,市、县20个左右,乡镇5-6个,形成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集中监管“两结合”的组织体系,和食安委办与食药监局协同作战的工作体系。
  • 国务院组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工商、质检、食药监“三合一”
    p   根据3月13日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p p   早在3月4日新华社受权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就明确,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p p   去年5月,关于设立上海市市场监管工作委员会的文件已经下发的消息,开始在网络上流传。 /p p   按照该文件表述:上海市委同意“设立中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党的工作。同时撤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员会、中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员会等。 /p p   更早前,2014年7月30日,天津市将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三个部门“三合一”,成立了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始在直辖市常事“大部门管市场”。 /p p   此外,深圳特区、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市等地也探索建立了市场监管局。而据报道,全国共有2000多个县级行政单位,接近三分之二已经执行三合一,剩下的近千个基层药监局名称很有可能也将被撤。 /p p   如今,工商、质检、食药监三部委合并“一锤定音”。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p p   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 /p p   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 /p p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 /p
  • 专家解读食药监管体制第五次大变革:“小折腾”获取“大红利”
    p   几经变迁的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再迎来第五次重大变革。按照今日(3月13日)上午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职责将“三合一”,并整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部分职责,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p p   同时,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 /p p    strong 专家:改革方案有利于监管统一性 /strong /p p   “总体上说,本轮改革方案是目前市县普遍采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前提下,用‘小折腾’获取‘大红利’的方案,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管统一性。”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专家委员、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真正体现顶层设计,超脱部门搞改革,超越监管看安全,是新时代的新气象。 /p p   他认为,“大市场、专药品”的监管模式抓住了当前食药安全治理的两大关键,即食品安全监管的协调力和综合性,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和专业性。改革从纵横两个维度调整监管体制,一是科学划分机构设置和职责,在强化综合执法的同时,强调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来做,所以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是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和权责,解决上下一般粗的“权责同构”问题,所以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带有一定垂直管理的意义,与市场监管分级管理相区别。 /p p   “需要注意的是,大市场不是大工商,药品监管也并没有回到2013年之前的模式。我们对改革的理解不应停留在机构拆分、合并、重组的狭隘视角,更不存在‘谁并入谁’的问题,而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机构范式革新。”胡颖廉说。 /p p   胡颖廉同时指出,这一方案面临的最大挑战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专业性如何保障,这也是过去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带来的最大思考。他认为,后续政策落地应注意三个方面:第一是事权科学划分,基于食品和药品在产业基础、风险类型等方面差异,药品上市前监管权尽量集中,食品生产经营和药品经营销售日常监管权适当下沉 第二是改革因地制宜,可赋予省级改革自主权,食品药品产业集中的地区,还是可以允许单独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是监管人员积极性保障,地方机构改革要充分考虑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诉求和利益,这对于经历了多轮改革的食药监管人员尤为重要。 /p p    strong 回顾:食药监管体制20年间几经“分合” /strong /p p   此次改革已是中国食药监管体制迎来的第五次重大变革。自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之后的20年里,食药监管体制几经变迁。2003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5年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8年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改由卫生部管理。 /p p   2013年,食药监管机构改革迎来大整合:对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职责、国家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国家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此后,一些地方参照国务院整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的模式,在省、市、县三级单独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县级食药监局还在乡镇或区域设立监管派出机构。北京、重庆、海南等地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p p   与食药监管机构单设模式不同,地方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的探索也在进行。2013年改革后,许多地方并未参照国务院模式单独设置食药监管机构,而是成建制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组建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安徽等地是这一模式的最初试验者,天津是目前唯一在省级层面成立市场监管机构的地方,内蒙古、深圳则经历了食药监局与市场监管局合合分分的反复,从“多合一”回到了单设食药监管机构。 /p p   从地方的探索来看,采取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模式的较为普遍,占一半以上,还有“四合一”、“五合一”等模式,比如贵州把盐务也整合进去。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2017年1月底,全国有约1/3的副省级市、1/4的地级市、2/3的县实行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 /p
  • 食药监总局将加强食药监管重点实验室建设
    为统筹谋划和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实验室建设,3月26日,科技标准司组织召开了&ldquo 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实验室布局和管理专家研讨会&rdquo 。会议听取了《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制定》和《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实验室规划布局和动态管理研究》委托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深入研讨了建立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实验室体系面临的主要挑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为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实验室布局规划和动态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实验室突出监管应用技术研究、服务监管需求的建设方向和尽快建立完善动态管理制度,提出布局规划的工作目标,确定了下一步工作开展的基本思路和总体安排。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实验室建设,是总局成立后加强监管技术基础研究和提升监管技术支撑能力的新任务、新举措。相关工作的开展将有效改善食品药品监管基础研究与当前监管需求、监管任务、监管形势不相匹配的状况,为食品药品监管科研工作和监管技术人才培养提供良好平台,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
  • 曝上海食药监局撤销,全国食药监管模式将掀大风暴
    p   近日,关于设立上海市市场监管工作委员会的文件已经下发的消息开始在网络上流传。 /p p /p p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20170502035448916.jpg" style=" HEIGHT: 556px WIDTH: 500px" border=" 0" h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noimg/363627e2-520f-4e35-916f-c76934f1f8dc.jpg" width=" 500" height=" 556" / /p p   按照这份文件表述:上海市委同意“设立中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党的工作。同时撤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员会、中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员会等。 /p p strong   并非首例! /strong /p p   事实上,这并不是全国第一例类似的部门改革。 /p p   2014年7月30日,天津市将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三个部门“三合一”,成立了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始在直辖市常事“大部门管市场”。 /p p   天津市场监管委成立后,原来分属三局的7000多名在职人员成了“一家人”,三局原来共有47个处室,合并成37个处室,机构少了,职能却增加了:原属粮食局、工信委等职能部门的涉及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此次一并纳入市场监管委,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随后陆续组建。 /p p   而根据人民日报此前报道,实现“一个部门管市场”,天津并不是第一家。 /p p   此前,深圳特区、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市等地也探索建立了市场监管局。 /p p   深圳组建成立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深圳市市场秩序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等职责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等职责都划入到这个机构里。 /p p   但相比之下,天津的步子迈得更大。 /p p   从职责看,天津市场监管委向上对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涵盖了三个部门的业务领域,率先建立全新的从市到乡镇、街道的大市场大部门监管体制,这在全国省级行政机构改革中尚属首例。 /p p strong   全国推开? /strong /p p   仔细回顾,“三合一”的舆论和社会基础已经非常“牢固”。 /p p   人民日报观点认为,在天津市场监管委成立前,食品安全监管曾是典型的“九龙治水”——表面上看,工商、质监、食药三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能各司其责,但在监管实践中部门间往往职能交叉,容易发生“错位”现象。 /p p   更重要的是,分段执法导致各部门在行使监管职能时既有交叉更有空白,衔接不畅,相互推诿,出现“缺位”。 /p p   而大市场大部门监管体制改革的尝试,更是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的一次探索。 /p p   更加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层面已经频频释放清晰信号。 /p p strong   早有信号? /strong /p p   事实上,从2013年至2017年的5年间,“三合一”背后的简政放权已经连续5年成为新一年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第一议题: /p p   2017年国务院的第一次常务会议,李克强总理部署的三个议题就包括部署创新政府管理优化政府服务 /p p   2016年1月13日的常务会议决定推出一批简政放权改革措施 /p p   2015年首次常务会议确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措施 /p p   2014年第一次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三项措施 /p p   回溯至2013年3月本届政府成立后的首次常务会议,重点研究的还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事项。 /p p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月,本届中央政府已分9批取消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618项 分3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283项 分3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323项 分3批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减少90%审批 分7批取消433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取消、停征、减免49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 /p p   如果有心再往前寻找,不难发现,早在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已经提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 /p p strong   大风暴? /strong /p p   而对应至此次传说中的上海药监局撤销,也不难找到对应的条款。 /p p   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曾明确提出——“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p p   这么看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工作委员会真是“名正言顺”,而且,很可能会把这一模式在直辖市试行后向全国推广,毫无疑问的是,全国食品药品监管模式的改变,将真正掀起一次大风暴。 /p p /p p /p
  • 聚焦食药监管:大部门“大”不是目的
    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是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地方如何深化改革、跟进衔接,受到关注。   2011年11月,渭南市在陕西省率先启动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剑指传统“九龙治水”式监管模式,成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一年半下来成效初显,也面临问题需要继续破解。   “像街边常见的小型卤肉店,‘前店后厂’式,中间拿一块布帘隔开。”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王建军打了个比方,按照过去的“分段监管”,那么布帘前头就归工商管,后头则归质监管,工商发现卤肉有问题,还得移交质监部门“掀开布帘”去后面查,“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就会职责不清、衔接不畅、责任不实、互相扯皮”.   渭南是陕西省乃至西北地区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大市。2011年11月,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部署,渭南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试点的工作,改革剑指传统“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九龙治水”式监管模式,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食药委”)。   上个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获得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挂牌,这对渭南来说,无疑是极大的鼓励。“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尽快和国家要求接轨,未来中央、省、市各级体制的对接肯定也会更顺畅。”王建军说。   “九龙治水”不如“一龙管水”   渭南市临渭区华润万家超市东风路店的店面里,随处可见带有FDA(食品药品监督)标志的食品安全规范说明及提示,有的是挂在袋装食品区的对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温馨提示,有的是挂在鲜肉区的对肉品“三章两证”的当日公示,有的则张贴在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公示栏上,这些说明和提示上,还印有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姓名、电话和监督热线,常有顾客驻足观看。   渭南改革试点的思路,第一个特点,就是将原来的多部门、分段式监管整合为一家统一监管。“食药委”除继续承担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外,将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商务、卫生等部门所负责的农药生产经营、农药残留检测、生鲜乳收购运输、兽药饲料经营、食品及添加剂生产、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等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和监管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统一行使。   同时,成立市农产品食品执法监察支队,作为市“食药委”直属执法机构,而各县(区、市)成立15个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承担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职责。   “从2011年底改革前的245人,现在市食药委全系统工作人员已达1915人。”渭南市“食药委”办公室主任魏伟说,其中包括新招考的337名大中专毕业生,还有从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换防”过来的1300多名工作人员,“采用编制划转方式,实现了人员优化组合,最大限度缩短了工作磨合期”.   监管触角再向城乡基层延伸   不仅要把“都在管却管不好的地方管好”,还要“让没人管的地方有人管”.渭南改革试点的第二个特点,就是将监管力量向基层延伸,在全市组建了96个乡镇、街道一级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对原来由市、县两级承担的8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3项行政执法职能,全部下放到县级,并由基层监管所具体执行。   在临渭区故市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办公室里,摆放着一沓沓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申请书、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附近村民可就近过来办理。“我们监管所负责受理、验收、上报,最后由区监管局发证。”该所所长东朝辉介绍。   基层创新之举不仅限于此。“农村自办家宴、流动摊贩、校园周边的‘小饭桌’等食品环节,点多面广,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问题。”渭南市食药委副主任孙正平说,经过探索,我们先后出台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及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推行可追溯管理,通过宣传引导,使这些难点问题逐步纳入规范管理轨道。“请客吃饭,谁也不想食品卫生出问题,这也顺应了村民的实际需要。”   去年,故市镇白家村村民白宏亮为年满12岁的娃摆“完灯酒”,请了10桌80位邻居朋友,而这一顿农村家宴的全部菜品、加工场所及设施、厨师资质等情况,由故市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全程跟进,并记录在了有5页纸的《农村家宴申报单》、《现场核查情况登记表》上,同时提出了餐具消毒、食品生熟分开的建议。   接轨提升成深化改革关键词   区域性的创新探索,让渭南市成为了陕西省的“独一份”,同时也为如何理顺上下对接体制和渠道提出了新的课题。   “改革后,我们所涉及的业务,同时对应着省里的7个部门。”渭南市食药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尽管省里这些部门对改革都给予了很大支持,但由于职能所限、体制不顺,导致工作指导、项目支持、资金扶持等方面都有所减弱。   同时,如何实现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窄化”、“专业化”问题也屡被提及。“农产品和生猪牛羊屠宰的安全监管职能也整合进来后,我们同时承担起了动物检疫、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等监管检测职能。”临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齐金鱼感慨道,“这才发现涉及的工作面相当宽,而我们工作人员的知识构成、执法方法还不能适应新任务的需要。”   在不久前召开的市政府常委会和市委常委会上,已就将农产品、生猪牛羊屠宰的安全监管职能从市“食药委”剥离出去,分别交给市农业局和市畜牧兽医局的调整方案,达成了初步意见。“很有必要!大部门,‘大’不是目的。”“食药委”工作人员说。   而王建军关注的另一个难题,就是如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能力。与执法场所和装备建设等硬件需求的改善相比,人的因素更加突出。像故市镇,含33个行政村,人口5.3万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集镇”,而该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目前工作人员仅有7名。   此外,对于未来发展方向,“食药委”工作人员也有自己的思考:“食品安全不仅是监管出来的,更是‘生产’出来的,用管理来引导企业加强主体责任、行业自律,也是将来延伸管理触角的重点。”
  • 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式加入国际药品监管体系
    p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19日发布,我国正式成为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成员,英文简称ICH。这将有利于推动中国药品研发和注册与国际规则逐步接轨,全球创新药在中国获批的速度也有望提升,更好地满足公众临床用药需求。 /p p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际合作司司长袁林:中国老百姓有望用上中国政府监管部门批准的达到国际最高标准的药品,国外发达国家审批的新药也会更快地进入中国市场。 /p p /p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App上线
    日前,&ldquo 国家食药监管&rdquo App正式上线,公众免费下载手机客户端后,就能通过手机轻松浏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随时随地查询食品药品基础数据,方便快捷地掌握各项许可进度。   安卓版和苹果版手机用户在总局政府网站上扫描二维码或网页下载移动客户端后,一个名为&ldquo 国家食药监管(CFDA)&rdquo 的蓝色图标就能轻松安装到用户手机上。&ldquo 国家食药监管&rdquo App采用清新、简约的设计风格,只需轻击,滑动手指,27个栏目的&ldquo 掌上&rdquo 资讯和数据将展现在手机上。   &ldquo 国家食药监管&rdquo App资讯类的栏目设置和总局政府网站发布内容基本对应,但更加便捷,支持用户选择栏目、形成个性化的页面。无论业内人士、普通消费者,还是基层监管工作人员,均可根据自己的需要,从工作动态、新闻发布、部门规章、工作文件、药品质量公告、医疗器械质量公告、药品召回、医疗器械召回、药品安全警示、曝光栏等多个栏目,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信息。打开这些栏目,每个资讯页面的左上角都链接有微博、微信等及时通讯工具的标识,用户可以点击这些工具,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第一时间进行分享。   数据搜索功能是&ldquo 国家食药监管&rdquo App的一大亮点。&ldquo 国家食药监管&rdquo App有多个查询栏目,可提供基础数据查询,例如食品生产企业查询、国产保健食品查询、进口保健食品查询、国产药品查询、进口药品查询、国产医疗器械查询、进口医疗器械查询、进口化妆品查询、国产化妆品查询、进口化妆品查询,在这些栏目输入注册号或企业名称等检索关键词,相关信息瞬间就从海量数据中抓取出来。   为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各项审批注册许可的进度,App设置了保健食品注册进度、药品注册进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批进度、委托生产审批进度等栏目,只需输入受理号,该项目的许可进度情况一目了然。   据悉,组织&ldquo 国家食药监管&rdquo App开发是总局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一项措施,旨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服务质量。负责该项目的总局办公厅、信息中心负责人坦言,如何在互联网、智能手机技术迅猛发展的形势下,满足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的需求,一直是总局面临的重要课题。试水App是一个开端,开弓没有回头箭。把这次推出的App定义为1.1版,表明了总局在这方面积极、开放和负责的态度。未来将根据用户反馈的意见建议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升级版本,完善栏目设计和使用功能,以更加便捷的渠道与公众分享监管信息。
  • 食药监管改革明确责任 地方政府负总责
    “如果食品安全是一个香饽饽,就不会被扔来扔去了,这恰恰说明了食品安全不好管理。”对于正在进行中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一位地方食药系统的工作人员如是说。   一直以来,由于多部门分段监管,职能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突出,食品安全成为了“烫手的山芋”.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即将公布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食药总局和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并提出要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总负责机制。   积弊   食品安全监管再现责任漏洞   正值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台之后、食品监管职能整合之际,近期曝光的美素丽儿奶粉涉嫌造假事件无疑给消费者蒙上一层心理阴影。   据了解,从2012年11月质监部门发现造假并查封部分产品,到今年3月底多地紧急下架,消费者知晓这一信息足足晚了四个多月。这四个月时间内,究竟有多少问题奶粉已经被消费者购买并食用,还有多少仍在市面上流通,目前已不得而知。   此次事件中,根据举报线索,食安办、公安、工商、质监、海关、国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合组成办案工作组展开调查,但对于销售面如此广的“问题”产品,江苏有关部门却没有及时向其他省市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出现“查封和销售”共存的怪象。   事实上,近年来发生的毒胶囊、塑化剂、速生鸡等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往往在有关部门的一番调查后最终不了了之,公众对于事件真相难以知晓,进一步的问责更是无从谈起。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食品安全像是一个“炸弹”,监管被分散到四五个部委,各个部门能不管就不管,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监管缺位。   专家认为,食品安全监管容不得一丁点的“侥幸”心理,需要的是监管从严、召回从严、处罚从严,每一个涉及的部门都应有“守门”的意识,捂着盖着、藏着掖着,只会带来政府公信力的进一步下滑。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厉曙光说,分段监管区分的是“职能”,不能将“责任感”一并分掉 而如今,食品监管职能已经整合,一个大盖帽,能否管住一头猪、一杯奶是大考。想要杜绝问题发生,需要的是监管部门切实承担应尽的职能,建立源头治理、全程监管、预防为主的监管机制,出了问题只顾捂盖,部门之间“踢皮球”,只会让中国的食品行业没有明天。   顽疾   地方“负总责”须破解保护主义   对于各部门之间监管职能不清、责任不明、出了事之后相互推诿的现状,在业内人士看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不仅是调整机构,更重要的是要明确责任。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地方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改革中将发挥主导作用,逐步组建省、市、县级机构,对应的正是食品安全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   近日多地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均强调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问题。比如黑龙江省要求各监管部门要严格实行监管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 厦门市将实行食品安全问责制,对推诿懈怠、不履行职责、不积极作为、不积极配合的部门,将视情况追究该部门责任。   事实上,2012年发布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即提出,要强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年度计划。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不久前表示,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健康,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考量各级政府职能转变的一把重要标尺。   在明确责任的同时,作为食品安全监管改革试点地区的陕西省渭南市对不同机构的许可管理和执法职能进行了整合。据介绍,实行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以来,渭南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初步实现了“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向“品种监管为主、分段监管为辅”的转变,克服了原有体制责任不明、边界不清、监管不到位的弊端。   不过,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机制遭遇地方保护主义的矛盾仍需要破解。郑风田认为,将食品安全的责任下放,由地方政府负总责存在很大的问题。以一个农业大县为例,大量生产的农产品可能都被销往外地,地方政府对于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的相关企业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难题   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待加强   除了明确和完善政府机构的监管责任,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中还提出,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食品产业发展快速,各类食品从业主体的数量和食品供应总量都有较大增加。但相对于量的扩张,总体上,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并未同步得到应有的加强,有些还出现管理弱化现象,在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方面不到位,产生了很多隐患,这是制约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因素之一。   “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的市场机制,就是让企业优胜劣汰。”郑风田说,企业只有做到一定规模,建立了消费者依赖的品牌,才能在市场上生存下去,这“倒逼”企业必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障食品安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人士指出,真正安全放心的食品是生产加工出来的。因此,最重要的是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做到企业讲诚信、行业要自律,这是食品安全的基石。   让消费者担心的是,很多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都牵涉到标榜责任的大型企业。上述奶粉事件中的奶粉生产公司,曾获得不少行业协会颁布的2012中国孕婴童行业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孕婴童行业评选活动最受消费者关注新品牌等奖项。正是这样一家“有责任的企业”,却成为涉嫌奶粉造假事件的主角。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要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使严厉的惩处成为一把高悬头顶的利剑,生产经营者、执法者不管谁犯法,都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使犯罪分子付出高昂的甚至付不起的代价,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对于加大食品企业的违法成本,有专家建议,要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在制度设计上综合考虑以实际损害作为惩罚性赔偿数额确定的依据、以消费者购买食品的价款作为惩罚性赔偿的基数、引入浮动限额制度确定赔偿数额的倍数,以及对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企业适用惩罚性赔偿等方面,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
  • 国内首家食药监管科研中心滨海揭牌
    记者从滨海新区科委获悉,天津滨海食品药品监管科学研究中心近日在新区揭牌,成为目前国内首家涉及食品药品监管科学、监管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研究机构。   天津滨海食品药品监管科学研究中心由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天津市药物研究院合作组建,中心将针对食品、药物监管问题开展技术攻关与国际交流,其中包括药品监管科技和食品安全性评价的新技术、新方法跟踪、新技术转化研究,与食品、药品相关的公众安全事件技术立项、技术支撑研究等,以及食品、药物监管科学的评价技术规范化研究。此外,在新药审评技术服务方面,该中心还将对新区药企新药技术审评、报批等提供咨询服务 同时为新区药企的药物品种提供新药评价,这包括创新药物、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体内过程等评价研究和样品检测服务。
  • 甘肃“四位一体”食药监管体系正在形成
    为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步伐,确保按中央和省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改革任务,从2013年8月上旬开始,甘肃省督查组,先后赴临夏、甘南、兰州、定西、白银等市州实地调研,并听取了武威、天水等市州改革情况的汇报,督促检查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从督查情况看,各市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思想认识明确,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有力,改革进展迅速,实际成效明显。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大部分市州分别设立了食品稽查局、药品稽查局、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和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均为县级建制 各县区设立食品药品稽查局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均为科级建制 在所有乡镇均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科级建制。机构设置全,规格建制高,名称统一,职能统一,有效解决了食品药品监管基层执法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薄弱的&ldquo 短板&rdquo 问题,为形成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监督、基层监管&ldquo 四位一体&rdquo 和&ldquo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盲区&rdquo 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奠定了基础。   各地在机构编制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在挖掘潜力、调整结构、盘活存量上下功夫,积极支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执法机构及检验检测机构编制力量得到有效加强,人员编制均有较大幅度增加。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ldquo 三定&rdquo 规定和市县改革实施方案均已编制完成,其中兰州、白银、武威、临夏、甘南等市州已正式印发,酒泉、平凉待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金昌、张掖、定西、庆阳待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嘉峪关、天水、陇南待提交市编委会研究,预计市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8月底完成。同时,各地对县、乡改革工作都提出了明确的时限要求,预计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   下一步,甘肃省编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一是督促各地抓紧实施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ldquo 三定&rdquo 规定,尽快全面履职 二是督促各地指导做好县、乡机构改革工作,保证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三是督促各地抓好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面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 食药总局新设三司 食品安全无缝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机构组建正在进行中。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组建的食药总局行政编制为345名,其内设机构的人员安排将在五一前后完成。   由于增加了新的职能,与原来的食药监局相比,食药总局的内设机构增加了4个,人员增加148名。   在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食药总局将成立三个司,分别负责生产、流通、分析预测的安全监管。此外,食药总局还将在制度层面健全食品药品的风险预警机制、地方监管检查机制。   按照《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省级层面的食药机构组建在上半年完成,市级机构组建在9月底前完成,县级机构组建年底前完成。   这意味着,时至今年年底,新食药总局将实现食品药品的全程无缝监管。   四环节全监管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原工商、质检总局分管食品领域的流通、生产环节职能划归食药监局,食药监局提升行政级别,从卫生部划出,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此外,原卫生部确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制定检验规范的职责,也划入食药总局。   随着职能的扩围,食药总局对食品领域实现了链条式全监管。   近年来,食品企业数量庞大,且层次不齐。有毒豆芽、硫磺馒头等日常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频繁爆发,有食品企业人士称,“主要是企业违法的成本太低。”企业社会责任、风险担责的系数小,在追求利润的情况下,食品的安全问题容易被忽视。   这一问题,或随着食药总局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而逐渐有所遏制。   具体监管方面,“食药总局主要负责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国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巩固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据食药总局人士介绍,未来还将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在具体落实层面,食药总局分设三个司,主要监管食品从生产到流通和安全形势的分析预测。   其中,食品安全监管一司主要负责、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食品安全监管二司主要负责流通环节中,类似上述问题的分析和督促。   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则主要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除了对生产、流通、分析预测三个环节的监管之外,食药总局还将在制度层面健全食品药品的风险预警机制、地方的监管检查机制。同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机制。   经费人员监管   国办印发的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制中,如此描述食药总局监管下的新气象,“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有利于实现全程无缝监管,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更好地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这一新气象,从明年初能自基层到大城市逐渐开始实现。因为,县级机构的组建在今年年底前才能完成。   据地方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指导意见要求,食药的日常监管任务较为繁重,地方各级政府要成立监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尽可能缩短过渡期,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建争取在上半年完成,市级机构组建在9月底前完成,县级机构的组建争取在年底前完成。   而在这场机构划转中,工商领域,包括省、市、县的各级部门,以及基层派出机构,实现人员、编制、经费的划转至食药部门 质监领域的职能划转,各级部门主要涉及人员、编制。这两个领域中,相关划转对象的数量由地方政府确定,但要保证新机构力量的可行性。   而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装备、相关经费的划转中,县级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通过整合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   此次机构职能改革中,属地化管理未有重新调整,只是再度明确了“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班子由同级地方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这意味着,属地化管理格局不变,而属地化格局的背后隐现的是监管力度。   1999年开始,药监部门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此举主要遏制假冒伪劣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2008年大部制改革时,食药监系统取消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属地化管理。   在食药领域,关于垂直管理与属地化管理一直是争论焦点,支持属地化管理的一派认为,属地化方便了地方各级机构工作上的衔接 支持垂直管理的一派认为,属地化管理易导致监管流于形式,因为人事、财权都掌握在地方手里,要在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与开展工作之间走钢丝。   “垂直应该是个国际惯例,食药危害的不是某一个区域,而是全国性的,因为产品是全国销售。”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若剑介绍,美国是垂直管理,有快速反应机制,某一食品出问题,短短几小时内,全国就会有反应,因为是垂直管理,信息、执法都是统一的。   陈若剑认为,中国如果也实行垂直管理,如某食品出问题,总局信息平台第一时间收到信息,很快做出反应,全国范围内的问题食品,在几个小时内也可以完成封存、下架等处理。这样会遏制眼下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   “中国地方保护主义特别强,如果属地化管理,地方通过人财物的控制,不利于快速反应,问题不容易显现出来,全国范围内问题食品的追查、执法,也会较费周折。”陈若剑说。
  • 国家食品药监局印发《药品电子监管技术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药品电子监管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10]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0〕67号)精神,严格按照《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要求,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实施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药品电子监管技术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督促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结合实际,完成药品电子监管的各项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药品电子监管技术指导意见附件:   1.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手册——监管部门   2.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操作手册——监管部门   3.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数据共享实施方案   4.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手册——企业用户   5.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接口标准——简易版   6.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操作手册——生产企业   7.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操作手册——经营企业
  • 专家:组建食药监管总局 应注重制定食药安全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记者顾展旭、庄小龙 摄   整合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的职责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根据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现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既有重复监管,又有监管“盲点”,不利于责任落实。药品监督管理能力也需要加强。方案提出,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同时,不再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单设的食品安全办。   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衔接,明确责任,方案提出,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   方案的说明指出,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水平。   【委员声音】   应该注重制定 食药安全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北京市副市长程红表示,新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常好,把工商、质监等职能都合并过来。建议日后更加注重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卫生和计生委负责食品安全和风险评估的制定,食品是否安全不是肉眼能看出来的,因此,国家级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该把标准的制定放在重要的位置。   【专家解读】   有利于对安全事故集中执法   针对国务院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李军鹏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改革把食品安全很多监管环节全部整合,有利于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从源头到市场流通的监管。”   此次改革将管理的环节集中起来统一归口一个部委管理,使得无论是在食品安全的监测,还是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能有统一归口,杜绝了以前多头监管、分散监管导致职责不清、效率低下等问题,“监管的效果和水平会有较大提升。”李军鹏说。   李军鹏说,比如,此前遇到一个食品安全领域的事件,即使相关部门已经获得了信息,但从事件的监测、风险评估到应急处理一般需要很长的周期,需要各个职能机构的协同才能最后处理,“之前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检测分散在不同部门,改革后将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检测的机构全部划归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人员配备上来说更有利于集中执法,也有利于统一检测。”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政府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汪玉凯也表示,目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涉及的环节较多,有些标准矛盾、冲突,政出多门的现象突出,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让原来各部门间存在的重叠职能合并同类,相同职能尽量交给一个部门管,既避免职能交叉,又能理清权责,防范扯皮现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成立,着重体现了民意。”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体制几经周折。这个机构原来是卫生部下属药品管理局,在2003年机构改革中独立出来,变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卫生部直属局。在上一次机构改革中,考虑到刚刚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又变成卫生部的二级局,也是归口管理局,与卫生部之间有分有合。”   马怀德指出,根据食品药品安全法的规定,正部级单位国家食品安全办公室作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同时出现。“这样就出现了食安办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复杂关系。一个是副部级,一个是正部级,都在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却很难划分清各自职能。这次改革将两个部门合在一起,成立正部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目的还是为了回应民意,回应公众对于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担忧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的愿望。”
  • 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也要放权、要“瘦身”
    一纸方案,多个部门随之而动,成立13年的&ldquo 广东FD A&rdquo &mdash &mdash &mdash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扩容,打出广东新一轮机构改革的&ldquo 首拳&rdquo 。食品监管终于告别&ldquo 九龙治水&rdquo ,总体上实现两段监管。本月开始,原来分布在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与食品监管相关的职能,全部划归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不可否认,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也面临信任危机。一个部门,增加职能,权力扩大自然是&ldquo 香饽饽&rdquo ,而在&ldquo 还能吃什么&rdquo 已成国问的年代,对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说,增加职能也是&ldquo 烫手山芋&rdquo 。   新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如何发挥作用?南方都市报专访局长段宇飞,解析改革的&ldquo 广东特色&rdquo 以及未来的监管路径。   食药监机构改革的&ldquo 广东特色&rdquo   南都:8月底,食药监机构改革方案在期待已久后正式出炉。我们看到,这个方案整体上还是与国家局保持一致。具体来看,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体现了&ldquo 广东特色&rdquo ?   段宇飞:比如,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改革之前的设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是统一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改革之后又进行了拆分整合。但广东有其特色,保健品和化妆品的量非常大,化妆品总产值占全国的70%,保健食品总产值占40%。所以最终的方案还是单独设立了保健食品监管处和化妆品监管处。还明确省食安办主任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兼任、稽查局局长由副厅级干部担任。   第二是根据广东省实际,在酒类流通、食用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流通监管等方面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经济和信息化、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三是创新监管方式。转变&ldquo 重审批、轻监管&rdquo 或&ldquo 以审代管&rdquo 的路径依赖,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新的监管体制下,局领导分工将按品类、按链条分管,人员向日常监管加强。在执法上,要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推动执法重心下沉。   改革后,省局取消职责13项、下放职责10项,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整合职能不等于政府包揽一切   南都:你刚提到,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这在改革方案当中也有重点提及,如何来理解这种转变?在今后工作中怎么体现?   段宇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核心是整合、统一、加强。整合职能、理顺职能不等于政府包揽一切,要与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对整合、理顺后所有的职能所涉及到的审批事项,要进行优化组合,该合并的合并、该优化的优化,然后进行清理,除必须保留的外,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转移的转移,实现工作重心从以事前审批为主向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根本转变。   同时,通过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制度、体系、机制、标准等建设,切实解决监管不力或以审批代监管等问题。要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企业首负责任制,加快构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体系。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要通过改革,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的同时,也让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ldquo 瘦身&rdquo ,切实腾出时间和精力抓监管、抓执法,管好该管的事情。   南都:我们注意到,这次改革,省局还新设置了两个职位,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   段宇飞:这也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主要目的是加强监管。我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是监管&ldquo 四品一械&rdquo ,分为食品和药品两大块,还包括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设置模式,广东省局设立食品、药品安全总监,在内部、外部承担相关协调职责。   职能整合后不会形成新&ldquo 垄断&rdquo   南都:从以往的&ldquo 九龙治水&rdquo 变成了两段监管,这是本次改革最大的调整。这个会带来什么改变?以后碰到食品安全问题,&ldquo 踢皮球&rdquo 的现象会不会减少?   段宇飞:这次改革的关键,就是要把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职能,比如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和酒类、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等流通监管职能相应划转整合,把整合后的职能赋予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确保形成大食品药品的监管体系,形成统一的监管和执法力量。   从这个月起,广东省食品安全总体上将分为&ldquo 两段式&rdquo 管理,在食用农产品种养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由农林渔部门监管 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   可以说最大的变化是职能集中,责任很明确。例如蔬菜,在田间地头时归农业部门监管 一旦进入加工厂、市场,最后到消费者手中,都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这样就可以避免过去职能交叉、监管空白与相互推诿的情况。   南都:也有专家担心这些职能整合到食药监局后,会不会形成新的&ldquo 垄断&rdquo ?比如以前各部门互相可以制约平衡,现在一个部门负责到底。   段宇飞:我觉得不会,现在我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效果如何,要以消费者的满意度为标准,不能我们自己说了算。现在媒体这么发达,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明明不好你说好,一旦被揭穿,政府的诚信何在?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大家的感知度也会最明显,政府的发布和评价一定要实事求是,绝不能掺假。   我们正在考虑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体系,让老百姓更清楚,碰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该如何举报,举报以后多长时间必须答复。   当然,我们政府层面也会出台一系列的考核评价机制,现在正在做&ldquo 建章立制&rdquo 的8个课题调研。其中有一个对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制考核。我们也希望,食品药品监管能纳入到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中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制度。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还影响G D P   南都:你之前在其他场合有提及一本书,叫《屠场》,这本书好像是反映美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段宇飞:对,这本书反映的是美国20世纪初的食品安全状况。当年罗斯福总统读了《屠场》后,其中的内幕让他很震惊,也推动了《纯净食品及药物管理法》的通过。   当年美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比我们现在要糟糕得多,罗斯福是一个一个议员去做工作。大家不要只是看到美国现在的食品安全状况好,也要看到它曾经经历的艰难过程,从而对现在的工作有一个客观的、正确的认识。在正视问题的同时要坚定信心,食品安全监管要坚持不懈。   我们正在学习美国FD A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管理模式,如果和曾经的食药监局相比,这次改革又前进了一步,但今后还有更多需要完善的空间。在实际工作中,也许还会出现磨合过程中的各种不适应,也许会碰到一些原来没有预料到的问题。   南都:这些年食品安全已成为高频词,你是如何看待食品安全的?   段宇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中有一句话: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也强调,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重大的经济问题和重大的政治问题,要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通过调研,我们认识到,食品安全不单是民生问题,还会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比如,G D P是硬指标。可是,广东省G D P的1/5来自食品医药,去年G D P是1 .2万亿,从业人员1200万,超过全省人口的1/10。食品监管是不产生G D P的,但是我们监管的行业是产生G D P的,管得好是双赢,监管出了漏洞是双输,消费者受害,企业倒闭。   长远而言,广东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肯定还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在工作中去创新、实践中去摸索,也希望社会各界一起行动起来,抵制、检举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和保障食品安全。   声音   广东化妆品总产值占全国的70%,保健食品总产值占40%,所以最终方案还是单独设立了保健食品监管处和化妆品监管处。   我们也希望,食品药品监管能纳入到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中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制度。   我认为,这些职能整合到食品药品监管局后,不会形成新的&ldquo 垄断&rdquo 。监管的效果如何,要以消费者的满意度为标准,不能我们自己说了算。现在媒体这么发达,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明明不好你说好,一旦被揭穿,政府的诚信何在?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大家的感知度也会最明显,政府的发布和评价一定要实事求是,绝不能掺假。   我们正在考虑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体系,让老百姓更清楚,碰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该如何举报,举报以后多长时间必须答复。
  • 地方食药监管机构改革年内完成 整合县级食品安检资源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原则上分别于2013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   整合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   意见明确,省、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参照国务院整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的模式,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参照相关要求,省、市、县各级工商部门及其基层派出机构要划转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省、市、县各级质监部门要划转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装备及相关经费,具体数量由地方政府确定。同时,整合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区域性的检验检测中心。   乡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   意见说,在整合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部门现有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基础上,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地方各级政府要增加食品药品监管投入,改善监管执法条件,健全风险监测、检验检测和产品追溯等技术支撑体系。食品药品监管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可在乡镇或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要充实基层监管力量,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填补基层监管执法空白。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要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食用农产品管理无缝衔接   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统筹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调整,确保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有序衔接。   农业部门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各地可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对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分工方式,按照无缝衔接的原则,合理划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农业部门的监管边界,切实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批发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协调职能,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完善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措施。   严禁过渡期突击提拔干部   改革过渡期间,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和药品监管责任仍由原系统承担。各有关部门做好人、财、物的划转。要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及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实现与新建机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平稳过渡。   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编制、人事、财经纪律,严禁在体制改革过程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食药监总局统管食品生产和流通
    作为本届两会大部制改革的重头戏,新成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文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自从3月22日挂牌那一天起,就吸引了公众关注的目光。   虽然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具体职能划分尚未公开,但相关的职能部门的机构和职责调整已经浮出水面。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的信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属食品生产监管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属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已经确定会整体并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现有的分工中,前者管理食品生产环节,后者则是管理食品在市场上的流通环节(不包括商务部管理部分)。   与此前流传的食品安全“一条链”管理的消息有出入的是,新成立的国家食药监总局并没有实现所谓的“无缝”监管,只是将统一生产和流通环节(不包括商务部管理部分),将原先过于分散的监管主体进行了部分合并,并未涉及标准制定、进出口监管、特殊商品许可等部分。   两部门划入   根据本次两会批准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新成立的国家食药监总局合并了国家食品安全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四个部门对食品的管理职能,以促进对食品产业链进行“一条链”无缝式管理。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本次人大上所做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指出,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药监总局承担。国家食药监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   随着原国家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张勇被任命为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该局也脱离了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管理,由一个副部级部门变为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   据了解,在职能整合方面,国家工商总局涉及食品问题的主要是一个司,即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而在国家质检总局,涉及食品监管的则是多个司,其中包括食品生产监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等。   不过,此次国家质检总局并非所有涉及食品监管的司都并入国家食药监总局。“本次调整,国家工商总局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肯定并入国家食药监总局,而质检这块,只有食品生产监管司。”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一条链”打折   “可以梳理一下食品从生产开始到端上餐桌的链条,看看有多少个环节,国家食药监总局又能怎样无缝式管理。”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主任于小东表示,“这很难分析,因为牵扯的部委太多,管理太混乱。”   假设猪肉类食品,其生产到被食用的整个链条大致这样:饲养场养殖,归农业部管理,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是监管饲料 猪被送入屠宰场屠宰,屠宰的阶段原来划归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管理。   此时路径可以分为两条,如果屠宰后直接上餐桌,那么对餐馆的管理属于卫生部。如果猪肉不是上餐桌,而是进入食品加工企业(比如双汇、雨润等)加工,那么加工生产的过程属于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管理。猪肉被加工成食品,从食品厂运送到各个批发商、超市,从运送的那一刻起,就纳入商务部管理,即商务部管理食品的流通环节。   如果食品来自国外,还需要通过海关,那么需要通过国家质检总局下属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和动植物检疫监管司的检查。   除此之外,食品产业链上还有负责重要食品价格的发改委,负责产业规划的工信部,粮食局负责粮食、环保部负责环保等。还有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拟定相关规范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局。   “国内没有几个人能真正搞清到底整个食品产业链上哪个环节是怎么管理的,整合是必须的。”一位业内人士这样感叹。上一届政府开始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除了李克强、回良玉、王岐山三位当时的副总理外,还包括7位正部长、8位副部长,涉及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财政部等。   这位人士表示,除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管理食品安全的功能以外,对食品的管理主要散布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和原卫生部四个地方,两会前有预测认为,这四个部门对食品的监管都会集中到国家食药监总局。   不过从目前的改革政策看,国家工商总局对食品的监管已经全部划分到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的部分功能(生产监管)划分到国家食药监总局,商务部的部分涉及食品产业的部门有调整,卫生部的没有动。   这位人士表示,根据本届人大上马凯副总理所做的“说明”,“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这表明在食品产业链条上,将来主要有两个监管主角: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农业部。   按照目前的政府职责划分,原来猪肉生产的链条大致缩短成这样:生猪饲养一直到屠宰(含屠宰),都归农业部统一管理,而屠宰以后的加工、流通归国家食药监总局管理,至于直接上餐馆,则归卫生部管理。进出口食品的检验,还归国家质检总局管理。   后续改革   “新成立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食品安全上的主要工作就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协会秘书长邵薇说,“而国家食药监总局的任务是全链条监管,两者职责明晰,分工是不一样的。”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所谓食品安全标准,用通俗的话说,就是食品中能添加什么、添加多少的标准,国家食药监总局接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功能后,将制定食品生产标准,给企业发放“QS” (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等。   如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职责划分明确,那么商务部呢?   “商务部对食品和药品管理,主要集中在市场秩序司和市场流通司,但是目前市场秩序司管理的生猪屠宰已经划给农业部,除了拟定药品流通的规章、标准和政策外,还负责牵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行业管理及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这位人士说,“市场流通司还负责酒类流通相关管理,这主要是对酒类流通制定标准并对企业进行许可,这并不牵涉到酒类的安全和质量。”   “对食品安全机构的改革,好坏的标准就一个:看管理质量有没有提高。”于小东评价,“改革得好,管理上就不应该存在任何推诿之处,什么部门该管应该很清晰。”   于小东认为,机构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谁来管”。以前政府机构反映出来的情况往往是,争夺激烈的地方背后是利益,有利益的地方政府部门抢着管,没有利益、棘手的问题都往外推,谁都不愿意管。另外一方面则应该是“管哪些”。   “有些东西本来不应该由政府来管,完全是市场来决定。”于小东举例,国家发改委要管理食用油甚至方便面的价格,而这一问题完全应该由市场来决定。   管理上的低效也显示出哪些该管哪些不用管,比如保健品的审批,一个同样用VC原料做成的产品,做成片要通过审批,做成水也要重复审批,做成粉还要重复审批。   机构改革,缩短管理的链条,划分更为清晰的管理职责,于小东认为这是完全正确的改革方向,下一步就是希望沿着这个方向进一步深入,将其他部门食品管理方面的职能进一步细化,进一步并入国家食药监总局。   资料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其职能为“拟订国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 承担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及市场准入工作 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 承担化妆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的职能为“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 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 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局的职责包括“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标准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 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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