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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安全相关的资讯

  • 食药总局局长张勇:食药安全不能在一线失守
    今年初,中央作出了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决策部署。目前我国面临什么样的食品安全形势、改革进展如何,怎样提升我国食品安全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   我国已进入食药安全风险高发期易发期   近期,英国经济学人智库和美国杜邦公司分别发布了全球食品安全指数排行榜,中国在两个榜单中分别排第四十二位和第三十九位,这引起了社会对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状况的热议。   张勇认为,各种研究机构的调查和观点,只能作为一种参考,不能影响我们从国内群众的愿望出发,研究和实施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不过,这个排名也有一些启发:排在前1/4的国家都是发达国家,说明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与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有密切的内在联系,这为更理性地看待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更充分地认识我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艰巨性,提供了一种视角。   张勇介绍,从国际经验看,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初期,由于市场自身约束机制不健全,契合市场经济需要的商业诚信体系不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等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般会有一个凸显期。我国已经进入这个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高发期、易发期。   从我国国情看,食品药品产业经历了迅猛的粗放式增长,目前产业门槛较低、业态复杂,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总体薄弱、参差不齐,靠信誉、品牌实现健康发展的外部市场调节机制也还不健全。同时出现了原料供应的农户小、散经营和工业化集约式生产的矛盾,产销用各环节极高的安全依存度和全国大流通、大分工风险的矛盾等。   特别是今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又迎来了如履薄冰的特殊时期。监管体制改革在全国各级全面铺开,改革过渡期使监管连续性、稳定性面临巨大考验。面对压力和挑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监管,密集开展了一系列深入整治行动,加快建立最严格监管制度步伐,有效遏制了各类风险隐患。   当前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有的反应还比较强烈。这一方面归因于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基础还不牢固,甚至一些领域、环节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另一方面,由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技术性、专业性强,监管部门、企业、消费者之间很难达到完全的信息对称,信息社会中一些个案往往被当作整体性问题,影响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始终坚持一条,必须重视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要把群众吃上安全食品、用上安全药品的需求和愿望作为不懈努力的压力和动力。   张勇认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关键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正确理解好、承担好两大方面的责任。   一方面,承担起严格监管的责任,加快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顿治理的同时,把着力点放在构建严密权威的法治秩序上,以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修订为重点,严格常态化监管。二是改革创新审评审批、注册许可等制度,加大行业清理、存优汰劣力度,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保障条件。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完善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体系,提高风险预警、危害控制和应急处置水平。四是加强监测资源、执法力量和执法检查频次、范围、密度等的科学调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五是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外部监督和内部控制切实把安全责任传导到生产经营企业。六是加强组织建设,形成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   另一方面,将承担起引导社会参与、促进社会共治的责任。加强政府监管,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首要和必要的条件,但还不是充分条件。只有政府、企业、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等都来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治理,让法制、文化、科技等多方面的要素发挥作用,才能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稳定向好发展。   年内形成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今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ldquo 三定&rdquo 方案,原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原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启动相关机构、人员、资产等划转、交接工作。截至5月底,总局各司局的职能、人员、业务流程规范基本到位,开始正式履行职责。国家层面顶层设计的基本完成和监管体系&ldquo 龙头&rdquo 的摆正,为全国各级监管体制改革打下了扎实基础。   自4月10日《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印发后,省级及以下监管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目前,已有10 余个省(区、市)完成省级机构组建。   张勇说,这次改革的目标,除了时间要求和按相对统一的模式设置监管机构外,关键是要实现监管能力的切实提高。改革后形成的相对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责任明确、主体清晰,但在监管能力上要实现进一步提高,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把握不好的话,就有&ldquo 兴一利又生一弊&rdquo 的风险。因此,搞好这次改革,关键是要做到&ldquo 两个到位&rdquo ,一是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认识到位,二是对中央关于此次改革的要求落实到位。   首先,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主体是地方各级政府。对这次复杂的改革任务,任何一个部门都没有能力单独完成。只有地方政府从全局的高度,加强统一组织领导,发挥综合统筹、协调各方的作用,才能确保改革稳妥有序、达到预期目的。   其次,本次改革有明确的时间进度要求。为尽早构建起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同时也为了缩短改革过渡期,地方的改革原则上要按国务院的要求在年底前完成。   第三,本次改革有明确的政策界限。除不能再出现机构设置五花八门的情况外,最关键的一条就是&ldquo 确保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rdquo 。在监管机构设置上,应真正实现纵贯到底,在乡镇或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防止食品药品安全在第一线失守。   第四,本次改革有完善的配套措施。为确保改革顺利有序实施,18号文件规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需要一并落实。包括加大食品药品监管投入力度,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各有关部门既要支持这次改革,也要履行好各自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机制。
  • 共筑食药安全屏障 | 赛默飞和成都食药院携手同行
    赛默飞拥有完整的色谱、质谱和光谱产品线可以为食品和药品检测提供全流程的解决方案,帮助客户从容应对分析各环节的挑战,智能化完成从样品到知识的转变,带来实验室效率的提升。 此次赛默飞和成都食药院的携手合作,将更好地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建筑更加坚固的屏障,守护我国食品和药品的安全。签字人:成都食药院副院长 谯斌宗 & 赛默飞中国区色谱质谱业务商务运营副总裁 李剑峰 2019年2月28日,全球科学服务领域赛默飞世尔科技(以下简称:赛默飞)与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成都食药院)于成都市正式签署关于发展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备忘录。 双方宣布将结合国内外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趋势,以成都市食药院整体发展为前提,运用赛默飞先进的产品和方案,在食品药品分析检测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推进将先进技术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应用和推广。成都食药院和赛默飞战略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合影 成都食药院谯斌宗副院长介绍了成都食药院的整体情况,包括机构概况、能力建设、工作成效和发展规划,他表示:“成都食药院硬件设施、有充足的人才储备和良好的检测能力。借由此次合作,未来希望和赛默飞可以加强交流和沟通,促进食品药品检测技术的发展。”成都食药院副院长谯斌宗 接着,赛默飞中国区色谱质谱业务商务运营副总裁李剑峰先生也在表达了对于双方达成战略合作的祝贺:“通过和成都食药院的合作,赛默飞会加快脚步,提供更多着眼于客户,切实有效的方案。” 赛默飞食品和饮料客户解决方案中心高级经理薄涛博士介绍了赛默飞食品安全分析的解决方案,以方案聚焦客户的难点和痛点,重点介绍了目前正在开展的针对强极性农残分析的实验项目。赛默飞中国区色谱和质谱应用实验室经理张婷婷女士分别介绍了赛默飞分布在上海、北京、广州和成都的四个应用开发中心,包括工作职能、仪器配置和用户合作项目等情况。赛默飞食品和饮料客户解决方案中心高级经理薄涛(左)和赛默飞中国区色谱与质谱应用实验室经理张婷婷(右) 在签约仪式中,双方就如进一步推进色谱质谱技术在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中的合作展开了深入的讨论,特别是赛默飞极具特色的离子色谱和质谱联用技术(IC-MS),电雾式检测器(CAD)以及火箭蒸发器(Rocket)。双方将借由本次合作,加强高层互访和技术交流,共享资源, 在食品药品检测新技术和新方法上展开深度的合作,包括申报国家、省市科研项目,研究成果转化,检验标准开发等多领域,共同推进先进技术在食品药品安全分析检测领域的应用,提升双方在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影响力。作为科学服务领域的前者,赛默飞一直致力于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创新和研发,满足客户在食品药品质量控制、安全保障和科学研究等不同应用层面的分析需求,为客户带来更加完善的使用体验。未来,赛默飞将继续携手本土客户,共同守护中国的食品药品安全,践行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的使命。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前身为成都市药品检验所,成立于1960年,是国家口岸药品检验所、国家食品复检机构、国家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组牵头单位、国家特殊食品及婴幼儿配方食品备案检验机构、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工作站。成都市食药检研院构建了“一院四中心十四网点”的立体检验检测体系。主要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及药品包装材料、保健品、化妆品、食用农产品的检验与食品委托检验;承担标准制(修)订、风险研究、科研创新、技术服务及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承担成都市食品安全数据的归集、分析、监测及预警。
  • 食药监总局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工作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工作的各项部署,不断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手段和方法,提升监管效能,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科技工作作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一项重要职能,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工作统筹规划。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实用技术、方法的研究和推广,积极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实施。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科技创新成果使用、跟踪和再评价作为重点。   通知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制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加强食品药品检验关键技术研究 要统筹规划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要通过协作攻关,集中力量解决中成药、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的检测鉴别技术 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要加强对快速检测技术及装备的评价和应用推广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技术在监管工作中的应用研究,加强物联网、云计算、无线射频、生物信息、计算机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监管工作中的应用 要结合国家信息化工作总体部署,搭建食品药品安全公共信息平台。与此同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技术集成和推广应用的力度,促进政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 大力开展科技普及和多层次科技培训,树立&ldquo 科研先行&rdquo 的战略,理清当前科技创新重点任务。   通知还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监管机构改革为契机,把科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积极措施保障科技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主动与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提早介入重大科技项目前期工作。总局将统筹考虑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科技工作方向和目标,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工作发展战略。总局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启动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工作总体规划的前期调研,编制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积极推动重大科技专项立项申报工作。
  • 国家食药局关注儿童用药安全
    5月28日上午,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的儿童用药安全座谈会上,与会的法学专家以及相关制药企业、医疗机构的代表一致呼吁,儿童是祖国的未来,相关部门应综合协调、制定组合策略,推动儿童用药的开发和安全使用,确保儿童用药安全,给儿童药物更好的“未来”。   儿童的生理状况和成人不同,对药物的代谢过程等也与成人不同,因此儿童用药具有特殊性。国家高度重视儿童用药,2011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12年)》明确提出“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研发和生产”。《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鼓励罕见病用药和儿童适宜剂型研发”。为保证儿童用药安全,近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格儿童药物的审评审批,积极开展儿童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启动针对药品说明书儿童用药信息的修改等工作。据介绍,从药品品种看,目前我国批准注册的药品基本可以满足治疗儿童常见疾病的需要。世界卫生组织2010年发布的《儿童标准处方集》,提供了267个用于0~12岁儿童用药信息,经对比该处方集列出的药品,绝大部分品种在我国均已获批上市。从药品剂型看,《中国药典》制剂通则所列出的剂型中,适合儿童使用的注射剂、栓剂、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口服溶液、软膏剂、喷雾剂、洗剂,均在儿童药品中大量采用。特别是儿童高发疾病的治疗药品,如抗感染药、退热药、祛痰药,我国均已研制出适宜儿童的剂型(口服溶液、干混悬剂、颗粒剂等)并批准上市。但是与成人用药相比,目前儿童用药还存在临床试验难度大、儿童专用剂型、规格缺乏等问题。   “儿童用药缺乏是世界性问题,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说。在座谈会上,宋华琳介绍了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儿童药注册管理的经验。据了解,在制药水平发达的美国,也有超过75%的上市药品没有儿童临床研究数据。近年来,美国重点从法规层面推进研发企业开展儿童药物研发,对涉及治疗儿童罕见病的药品,可享有国家资助开展研究、给予7年的市场保护期、50%的税收减免和加快审批等政策优惠。宋华琳认为,由于儿童用药人群较成人少,儿童药物开发周期长、利润低、成本高、药物评价难度大,企业研发生产积极性不足,导致专供儿童用药的剂型较少,建议国家建立鼓励儿童用药研究开发、生产的配套政策,如设立专项儿童用药研究基金,为儿童药研究开发、审评审批提供技术指导,设立市场独占期或延长期,对儿童药生产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等产业扶持政策。   来自北京市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的代表介绍说,由于儿童药品种类、剂型缺乏,医生在开药时,在用药剂量上经常采取将成人用药酌情减半等方法,临床上儿童用药超说明书使用问题突出。那么,企业开发儿童药物的动力缘何不足?来自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参会代表介绍说,儿童临床试验的复杂程序和风险远高于成人临床试验,同时,很多儿童药物的季节性较强,生产成本高,利润低,导致很多企业不愿意投入财力或精力专注于儿童用药研发。他们建议,鼓励儿童药物研发的配套政策应包括儿童药定价机制、医保制度、招标采购、税收制度、审评审批等多个方面,增强企业研发生产儿童药物的动力。相关专家还呼吁社会广泛关注儿童药的合理使用,家长应学会阅读药品说明书,媒体也应承担起普及儿童安全用药常识的社会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局正加紧开展对儿童药物注册申请加快审评、为儿童药物设立药品市场独占期等政策的研究。同时积极配合药品定价和招标采购等部门研究制定相应支持和引导政策,鼓励药企研发生产适合儿童使用的药物,共同关注儿童用药,确保儿童用药安全。
  • 食药监解读十三五食药安全规划:破解食品生产十大潜规则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a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href=" http://www.sda.gov.cn/WS01/CL0852/169745.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附: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 /strong /span /a /p p strong 解读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毕井泉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img title=" 0fcd2e29-3669-4a51-ab6c-0f6ad67d4531_size74_w400_h128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2/insimg/039a1b9d-6f36-4d66-ae79-3f26f11d0460.jpg" / /strong /p p   《“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月21日对外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如何源头治理?制假售假这些“老大难”问题怎样解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接受采访并对规划作出解读。 /p p    strong 源头治理:实施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行动 /strong /p p   毕井泉介绍,规划强调治理关口前移、源头把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底线。 /p p   在食品方面,提出开展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实施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行动,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支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品牌农产品发展。 /p p   药品方面,从源头全面提高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对已批准药品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新申报药品严格审评审批要求。批准上市的新药以解决临床问题为导向、具有明显的疗效,改良型新药要体现改良优势。鼓励研发创新,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加强药品研发数据保护,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审评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对具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和临床急需药品实行优先审评审批。 /p p    strong 全程监管: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全链条可控 /strong /p p   如何保障食品和药品从生产端到消费端全链条安全可控? /p p   毕井泉表示,规划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医院提出全程控制、全链条监管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检测、监管等各环节安全责任。 /p p   食品规划提出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 落实地方尤其是县级政府保障食品安全责任,加大对校园、小摊贩等重点区域和对象的日常监管 对冷链贮运等重点环节强化监管 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全面推行“明厨亮灶” 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推动特色食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 /p p   药品规划提出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建立药品档案,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淘汰长期不生产、临床疗效不确切、安全风险大的品种。全面实行基层网格化监管,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及时排除风险隐患,避免出现监管死角。 /p p    strong 问题导向:重点治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查药品生产掺杂使假 /strong /p p   在食品和药品领域,有一些问题长期存在,比如制假售假,规划将如何解决这些“老大难”问题? /p p   “两个规划突出了食品安全就是要坚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药品安全首要是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直接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的行为。”毕井泉说。针对食品行业“潜规则”问题、药品临床数据造假以及打击惩处力度不足等“老大难”问题,提出了强化专项整治、加强稽查执法、推动行刑衔接、推动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入罪等措施,所有违法行为都要处罚到自然人。 /p p   食品规划提出重点治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使用工业酒精生产酒类食品、使用工业硫磺熏蒸食物、违法使用瘦肉精、食品制作过程违法添加罂粟壳等物质、水产品违法添加孔雀石绿等禁用物质、生产经营企业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保健食品标签宣传欺诈等10项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和相关违法行为。完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研究破解“潜规则”的检验方法。 /p p   药品规划提出加强临床试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临床数据造假行为 严肃查处药品生产偷工减料、掺杂使假、擅自改变工艺生产劣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p p    strong 风险管理:“米袋子”“菜篮子”主要产品纳入监测评估范围 /strong /p p   面对食品和药品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怎样让监管工作“跑”在风险前面? /p p   毕井泉表示,规划基于“风险管理”理念,建立健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科学监管制度,强化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规划提出,科学划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将“米袋子”“菜篮子”主要产品纳入监测评估范围 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和农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健全风险交流制度 全面落实药物医疗器械警戒和上市后研究的企业主体责任,对上市产品开展风险因素分析和风险效益评价 建立医疗器械产品风险评估机制和分类目录动态更新机制。 /p p   规划要求全面强化检查检验,食品规划提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至少检查1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覆盖所有食品类别、品种 市、县级年度抽检计划能够覆盖全部当地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鲜蛋和水产品 进口食品监督抽检产品种类实现全覆盖。药品规划提出对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全项目检查,加大注册检查、飞行检查和境外检查频次 国家级每年全覆盖检查境内血液制品和疫苗生产企业 每年对40—60个进口药品品种开展境外生产现场检查 “十三五”期间,实现对进口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全覆盖检查,对经营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全覆盖检查,对储运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现每年全覆盖检查 省级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实行全覆盖抽验。 /p
  • 夏芮快检食药环实验室建设方案破解安全难题
    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从地沟油、毒胶囊到非法疫苗等食品安全和环境安全问题,一直层出不穷,一直在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随着科技进步,这些不法分子在食药环领域的作案手法升级,给打击食药环犯罪带来了很大难度。难点一食药环犯罪作为一个新型犯罪,它的复杂性及危险性不易察觉,且科技含量高,需要借助专业的仪器设备以及先进的技术长期监测才能认定。而且由于是涉及检测认证困难,也就可能造成证据的保管不当而湮灭从而影响证据的合法性,不法分子还可能利用司法漏洞,在食品、药品生产中添加国家未明令禁止的物质,而一般检测机构也无从判断检测。难点二跨部门、跨区域的协作需要专业知识以及专业的检测设备为后盾,对现场鉴定的结果分析能够快速确定,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以上这些都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食药环犯罪侦查队伍必须掌握专业的检测设备,提高现场突发情况快速响应的保障能力。夏芮解决方案为满足公安机关实战需求,在各地公安机关食药环机构内建立食药环快检科学实验室,配备适合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的快检设备及前处理提取、储存等相关设备,用于食药、环境样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快速筛查,为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迫在眉睫。夏芮食药环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方案,可为客户设计建设实验室、配备相关设备及实验人员培训、专业人员常驻等全链条服务。我们保证为客户提供正规的设计与建设团队、标准化的实验室建设及完善的建设后服务,同时,还有权威专家全程监督指导!可为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的能力助力。夏芮优势1、专业保障一站式服务;2、正规的实验室建设团队;3、最快最先进的技术支持服务网络;4、标准化的服务流程整合资源,统筹规划:为客户设计符合中国合理布置的实验室格局,硬件与软件分步实施,建设集成化的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实现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的基础专业技术检测。精选项目,优化配置:依托涉案物品快速检测技术和新型技术平台,切实提高主动发现犯罪线索的能力和检测水平。完善管理规章制度,保障使用安全:帮助培养专业操作、技术优秀的实验人员,将实验室建设成高水平、高规格的示范中心点。
  • 食药总局试点建食品安全授权制
    国家食药总局相关人员在日前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采取最严格的监管措施依法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试点建立食品安全授权制度,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首负责任。   据介绍,建立食品安全授权制度的核心就是要求企业法人负责或者法人书面授权设立质量安全负责人,对产品配方、原辅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和放行等实行&ldquo 全过程&rdquo 签字负责,切实解决企业管理层&ldquo 人人负责、人人无责&rdquo 的问题。同时,制定和完善以食品经营者首负责任、食品安全人员管理责任、从业人员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制度,推动经营者建立自身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真正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质量自管自控,提升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 孙咸泽任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安全总监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ldquo 总局领导&rdquo 介绍,孙咸泽于2014年6月起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此前,他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   孙咸泽同志简历   孙咸泽,男,汉族,1957年6月出生,江苏赣榆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1975年6月至1978年3月在江苏省新沂县唐店公社插队知青。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南京药学院药学系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1982年至1991年在成都制药一厂工作,先后担任技术员、车间主任、技术科科长、厂长助理。1991年至2000年在四川省医药管理局工作,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期间,1994年10月至1996年10月挂职任四川省纳溪县副县长。2000年5月任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3年6月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历任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2011年6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主任(正局级)、党委书记。2012年8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3年4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2014年6月起,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
  • 食药总局解读近期食品安全热点传言
    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7部门共同主办的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等单位,通过实验求证、实地采访和专家访谈等形式进行深度解读,探究传言背后少为人知的科学真相。   禁止使用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   中国工程院院士孙宝国指出,尽管大剂量亚硝酸盐对人体有害,但如果用量合适,不会引起毒性,同时又把更毒的细菌抑制了,因此各国都允许在熟食或肉制品里面添加亚硝酸盐。   隔夜菜会造成亚硝酸盐中毒?隔夜菜在30度以上的开放环境放置48小时,亚硝酸盐含量确实会有一定幅度上升,但最终数值都在安全范围之内 如果放置在冰箱中储存48小时,亚硝酸盐含量增长很少。当然,专家也提示绿叶蔬菜在煮熟的四小时内亚硝酸盐含量不高,所以最好当天吃掉,尽量不吃或少吃隔夜菜。   方便面的油炸面饼是否致癌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钟凯指出,在谷物类制品中,比较典型的潜在致癌物就是丙烯酰胺。丙烯酰胺是由高淀粉低蛋白类食物(如面粉、土豆等),在高温下烹调时产生的。也就是说,无论是油炸还是非油炸,只要是高温加热,或多或少都会产生这个物质。当然方便面主要是为了提供方便,并不是一种传统的健康食品,营养成分较新鲜食品要差得多,从均衡膳食的角度来说,长期大量吃肯定是不值得提倡的。   速冻水饺中的金葡菌会引起食物中毒   现行冷冻面米制品国家标准确实允许速冻水饺里面检出一定限量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刘秀梅表示,金黄色葡萄球菌在空气、土壤等自然环境中广泛存在。但速冻水饺的烹饪方式让这种菌的存在可以忽略不计,因为在摄氏100度条件下5分钟就可以将其全部杀灭。所以说,在烹制食物时,足够的温度和时长是保障安全的关键。
  • 依拉勃参加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与实验室环境安全保护讲座
    由来自泉州食品、药品企业以及泉州药检所的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了关于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与实验室环境安全保护的讲座,与会的来自各个系统的60多人,积极开展如何改善实验室环境问题的讨论。依拉勃公司也派代表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我们指出传统有管式通风系统存在的问题,不仅造成过多能源的耗费,影响周边外部环境空气质量,也会存在排出有毒有害物质不充分的安全隐患,而依拉勃公司研发的开普泰系列和绿飞蝴系列,包括通风柜,储药柜,安全称量台,超净工作台等,都无需进行管道安装,主要利用高效活性碳过滤器和高效粒子过滤器对柜体内的有毒有害化学分子和粉尘进行安全高效的过滤与吸附,确保再循环空气质量达到人体可吸入安全标准,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我们研制开发的产品严格按照行业标准JG-T385-2012,各项指标都通过权威机构的认证测试,确保安装在您实验室的每台设备都能切实安全有效的提高实验室环境质量。我们为您实验室"量身定做”的安全净气式设备,会在第一时间,与您联系,时时追踪,解决实际操作问题,保证高效安全第一为原则,切实落实保护操作人员的健康。
  • 专家:组建食药监管总局 应注重制定食药安全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记者顾展旭、庄小龙 摄   整合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的职责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根据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现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既有重复监管,又有监管“盲点”,不利于责任落实。药品监督管理能力也需要加强。方案提出,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同时,不再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单设的食品安全办。   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衔接,明确责任,方案提出,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   方案的说明指出,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水平。   【委员声音】   应该注重制定 食药安全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北京市副市长程红表示,新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常好,把工商、质监等职能都合并过来。建议日后更加注重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卫生和计生委负责食品安全和风险评估的制定,食品是否安全不是肉眼能看出来的,因此,国家级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该把标准的制定放在重要的位置。   【专家解读】   有利于对安全事故集中执法   针对国务院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李军鹏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改革把食品安全很多监管环节全部整合,有利于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从源头到市场流通的监管。”   此次改革将管理的环节集中起来统一归口一个部委管理,使得无论是在食品安全的监测,还是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能有统一归口,杜绝了以前多头监管、分散监管导致职责不清、效率低下等问题,“监管的效果和水平会有较大提升。”李军鹏说。   李军鹏说,比如,此前遇到一个食品安全领域的事件,即使相关部门已经获得了信息,但从事件的监测、风险评估到应急处理一般需要很长的周期,需要各个职能机构的协同才能最后处理,“之前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检测分散在不同部门,改革后将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检测的机构全部划归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人员配备上来说更有利于集中执法,也有利于统一检测。”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政府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汪玉凯也表示,目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涉及的环节较多,有些标准矛盾、冲突,政出多门的现象突出,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让原来各部门间存在的重叠职能合并同类,相同职能尽量交给一个部门管,既避免职能交叉,又能理清权责,防范扯皮现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成立,着重体现了民意。”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体制几经周折。这个机构原来是卫生部下属药品管理局,在2003年机构改革中独立出来,变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卫生部直属局。在上一次机构改革中,考虑到刚刚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又变成卫生部的二级局,也是归口管理局,与卫生部之间有分有合。”   马怀德指出,根据食品药品安全法的规定,正部级单位国家食品安全办公室作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同时出现。“这样就出现了食安办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复杂关系。一个是副部级,一个是正部级,都在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却很难划分清各自职能。这次改革将两个部门合在一起,成立正部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目的还是为了回应民意,回应公众对于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担忧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的愿望。”
  • 2008,中国食品药品安全大事记
    大事记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全为先,2008年的中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充满了警示和反思。即将过去的一年中,我国在汶川地震灾后救援和北京奥运会成功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令人难忘,问题奶粉、刺五加注射剂等严重不良事件的警钟更响彻全国。伴随着国家食品安全立法、建立基本药品制度等改革步伐的加快,让我们共同期待吃药更安全、餐桌更绿色。 I级响应,问题奶粉风暴席卷全国 今年9月,一场突袭的问题奶粉风暴席卷全国,三鹿等奶制品企业的婴幼儿奶粉中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截至11月底全国诊疗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达29万余人,并有多名患儿死亡。国务院迅速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机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彻查各类奶制品,问题奶粉下架、封存并销毁、筛查和诊疗患儿……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中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点评:在蛋白质检测值上弄虚作假,使无辜的孩子受害,受到伤害的还有中国食品的整体形象。我们不仅要进行道德的追问,更要展开严厉的问责、充分的赔偿,亡羊补牢。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只有靠切实行动和产品质量,才能恢复我国食品行业的声誉,赢得人民的信任。 大事记二 大震之后“无大疫” 奥运食品“零投诉” 汶川地震灾后救援和北京奥运会中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至关重要,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经受住了考验,交出了两份满意的答卷。北京奥运食品安全万无一失,实现了食品供应“零中断”、餐饮运行“零投诉”和食品安全“零事故”。经过科学预防和严格处置,四川地震灾区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 点评:地震和奥运会考验的不仅是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面对重大事件和活动的应急能力,更是平日的积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相辅相成,同样重要。 大事记三 药品安全白皮书首次发布,确保百姓用上安全药放心药 今年7月,我国首次发布《中国的药品安全监管状况》白皮书,白皮书显示,我国已建立比较完备的药品监管体制,并不断加大投入提高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在白皮书中,“中药和民族药的监管”被作为重要内容单列,通过制定符合民族药发展规律的监管措施等举措,鼓励和支持民族药的发展。同时,白皮书指出,我国正处于药品安全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 点评:在白皮书发布之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表示:“我国政府有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确保老百姓用上安全药和放心药。”这不仅是一句宣言,更是一句沉甸甸的承诺。 大事记四 甲氨蝶呤注射液事件“结案”,60年名厂被“摘牌” 4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信息,注销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甲氨蝶呤注射液的药品批准文号,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这起严重药物损害事件正式“结案”。去年7月,由于现场操作人员将硫酸长春新碱尾液混于注射用甲氨蝶呤、盐酸阿糖胞苷等批号药品中,导致多个批次的药品被硫酸长春新碱污染,造成这起重大的药品生产质量责任事故。事故不仅导致广西、上海部分医院的白血病患儿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行走困难等不良反应症状,也使上海华联这家拥有60多年历史的知名药厂被最终“摘牌”。 点评:一批名企、老厂的“落马”固然令人痛心,但是更让人体会到我国严格药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勇气。相关人员隐瞒违规生产的事实,折射出药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要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光靠企业自律还远远不够,需要更刚性的综合手段促使企业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大事记五 刺五加注射剂遭污染,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受关注 10月,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完达山药业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3例死亡。调查发现这是一起由药品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罚单”开出:完达山药业公司被责令全面停产,依法处理企业直接责任人,在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等。 点评:在药品的生产、运输和使用全过程中,1%的疏忽,都会酿成100%的严重后果。此外,从去年的“鱼腥草”到今年的“刺五加”事件,中药注射剂生产普遍存在的成分难控、提纯工艺不强的弱点也需引起重视。 大事记六 公布并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食品安全立法步伐加快 4月20日,食品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草案明确提出,要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对消费者的赔偿将提高到10倍。为防止问题奶粉事件重演,今年10月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三审作出八项修改,包括突出全程监管,强调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责及沟通配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尽快尽早控制事故蔓延;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的监管等。 点评:从“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两字之差却蕴涵着观念的巨大进步。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我们期望这是一部“苛刻”的法律,因为它打响的不仅是一场全民族的保“胃”战,更维系着人民群众最宝贵的生命健康。 大事记七 建立国家基本药品制度,确保公众合理用药 今年10月《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其中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国把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保证“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重要基础,规范基本药物的生产和配送,公众基本用药将由国家统一定价等。 点评:吃药贵,贵在中间环节,贵在大处方,只有挤掉药价中的水分,改革以药补医的机制,切断医生、医院与药品销售商之间的利益链条,才能确保老百姓合理用药,药品安全也将更加得到有效保障。 大事记八 创新监管机制,更好地为人民负责 今年,我国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发生重要调整。卫生部新改建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在原承担卫生监督职责的基础上,增加了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标准,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等职责。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主要承担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的工作。 点评:新改建的国家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已经开始工作。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有利于建立医药一体化管理平台,增强政府部门对市场的监管能力,加强对公众生命安全的保障。 大事记九 向“违法添加”宣战,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从12月10日起,我国9部门联合组成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15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公布第一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其中包括17种非食用物质和10种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点评:违法成本过低、处罚过轻,一直被认为是我国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的原因之一,这次专项整顿提出“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分子”,让我们从中看到了希望。“什么都能加、什么都敢加”,这样的评语,再不要加在中国食品身上。
  • 食药总局: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答记者问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2/insimg/1e1d657b-213d-4c06-b593-9673a7b251cb.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务院新闻办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发布会现场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7年2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介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2/insimg/092abfa5-b642-4088-86dc-751edf83095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袭艳春主持发布会 /strong /p p   【主持人 袭艳春】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最近国务院新闻办邀请一系列部长出席我们的发布会。今天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p p   下面,就请毕井泉先生作介绍。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2/insimg/fb021054-aef9-4643-be86-1c094ef05ba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 /strong /p p   【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毕井泉】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要感谢记者朋友们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关心。食品药品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药品的监管工作,要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p p   过去一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整治食品中违禁超限使用农兽药和食品添加剂问题,重拳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改革创新审评审批制度机制,稳步实施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全面公开监管执法信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努力营造饮食用药安全的良好环境。但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p p   前不久,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部署 国务院印发了 strong “十三五”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两个规划 /strong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通知,国务院食安委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去年,全国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讨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朋友们给予了很多的支持,这些都是我们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有力保证。 /p p   新的一年,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严字当头、重典治乱,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要牵住“牛鼻子”,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切,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治、质量安全大抽检,着力防范食品安全领域的系统性风险,严厉打击药品安全领域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要打好“攻坚战”,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鼓励新药研发,加快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以监管创新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与监管部门一起努力,共治共享食品药品安全。 /p p   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2/insimg/91e11bbf-a3b8-4fb0-8a91-337e09c122b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务院新闻办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发布会 /strong /p p    strong 【主持人 袭艳春】 /strong 谢谢毕井泉先生非常简短的介绍。下面我们就进入答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p p    strong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strong 请问毕局长一个问题。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农药兽药残留以及假冒伪劣和黑心食品等问题仍然让老百姓纠结。请问毕局长怎样才能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更加安全、放心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对中国的食品安全既要有信心,也要看到差距和存在的问题。我们之所以说要有信心,一个是从市场抽检的结果来看,食品安全是有保证的。 strong 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抽检了25.7万批次食品的样品,合格率96.8% /strong ,与2015年持平,比2014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我们对1300余家大型生产经营企业抽样检验,合格率分别为99%和98.1%,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的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 /p p   从工作上看,各方面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strong 2016年新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530项,涉及到食品安全指标近2万项,新增农药残留的限量指标490项,食品抽样检验的数量比上一年增加了49%, /strong 上一年是17万批次,2016年是25.7万批次 strong 。 /strong 我们每周公开食品抽检的结果,对不合格的产品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消除风险隐患。食药监管部门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7万件,公安机关查办1.1万件,有力地震慑了违法分子。我们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肃处理监管不力的失职渎职人员。此外,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建立,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食品监管投入的增加,这些都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体制保障和经费保障。 /p p   同时,我们要看到工作的差距和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和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现在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食品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仍然有很大的差距。比如 strong 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的风险,环境污染造成食品中重金属超标的风险,粮食收购储存运输中霉菌污染的风险,还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风险 /strong 。另外,制假、掺假、售假违法案件仍然时有发生。 /p p   在监管工作中,我们在食品安全的标准、监管、处罚、问责等方面也有很多差距,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有些设施设备落后。这些都与监管工作的需要不适应。存在的差距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是对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必须“零容忍”。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字当头的要求,严管、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下大力气整治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确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谢谢。 /p p    strong 【凤凰卫视记者】 /strong 婴幼儿乳制品奶粉一直是牵动大家神经的关键部分。目前内地的婴幼儿奶粉从备案制转成注册制,有很多评论认为,这会对行业有一次大的洗牌,不知道毕局长如何看这个问题?另外,下一步食药监局在婴幼儿奶粉方面如何监管?谢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婴幼儿在由于种种原因缺乏母乳喂养的情况下的替代品,所以它直接关系到婴幼儿的发育和健康。历史上曾经有过惨痛的教训。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的安全问题始终是食品监管的重中之重,从源头、生产、出厂到销售实行全过程的严格监管。 /p p   第一,源头严控。我们鼓励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自建奶源基地,不能自建奶源基地的要有稳定而且定期审核的原料供应渠道。落实原辅料进厂批批检验的责任,从源头上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p p   第二,过程严管。企业要严格生产环境、设备运行状态和设备运行过程的管理,企业要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进行全项目的批批检验,企业要建立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追溯体系和产品跟踪评价规范。2014年到现在,食药总局开展了60次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对发现的缺陷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p p   第三,产品严检。我们在企业出厂全项目批批检验的基础上,监管部门也开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专项监督抽样检验,坚持“月月抽检、月月公开”,实现了生产企业和检验项目两个全覆盖。 /p p   第四,违法严惩。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监管部门立即采取措施下架召回、停产整改,严肃查处婴幼儿配方乳粉假冒品牌的违法犯罪行为。 /p p   总体上看,我们国家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是在稳步提升的,2016年婴幼儿配方乳粉共抽检2532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样品32批次,占1.3%,这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安全风险的不合格样品有22个批次,占0.9% 不符合包装制、包装标签明示值,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不合格样品有10个批次,占0.4%。检出问题的基本上都是中小企业,所以这些婴幼儿配方乳粉大型生产企业基本上没有检出不合格的样品。 /p p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食药总局启动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注册工作,这是针对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食品和状况采取的特殊监管措施,重点是整治品牌和配方过多,标签不当标注和广告不当宣传的问题。婴幼儿配方乳粉功能声称必须要经过科学实验的证实,禁止明示或者暗示诸如益智、增强免疫力等虚假宣传。谢谢。 /p p    strong 【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 /strong 目前,餐桌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网友的关注,外卖食品安全事件也被屡屡曝光,请问毕局长在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有关部门将会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现在居民外出就餐确实越来越普遍,促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关系到千家万户。 /p p   提升餐饮业的质量安全水平,这里面要分为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基层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就企业来说,要落实四个责任: /p p   第一,原料购进质量安全的责任。规模化的餐饮企业都应该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保证购进原料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实行风险自查制度。比如采购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标的原料,餐饮企业自己要负责。 /p p   第二,认真执行餐饮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责任。原料的清洗加工过程,餐具、厨具、饮具以及相关工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餐饮操作的规范,要确保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p p   第三,要落实& quot 明厨亮灶& quot 的责任,要让消费者能够看得到后厨的制作过程和卫生状况,可以采取玻璃墙的办法,也可以采取摄像机监控的办法,在外面设几个屏幕。 /p p   第四,要落实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责任,严防“地沟油”“泔水油”流向餐桌。上述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是餐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要在大型的餐饮企业明确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部门,门店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餐饮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培训和考试,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相关规定,这就是企业应当承担起来的主体责任。 /p p   从基层地方政府来说,要落实好监管的责任,要加强对餐饮业原料进货情况的检查检验,要严肃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违反餐饮操作规范的行为。同时,要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点、铁路餐饮等食品安全监督,严防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p p   这里我想专门就网络订餐的问题作一个回应。2016年食药总局发布了 strong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strong 重点是:第一,只有取得许可证的实体餐饮店才能在网上接受订餐,没有实体店的不能在网上销售餐饮产品,餐饮企业必须保证在网上销售的餐饮产品与在实体店销售的餐饮产品质量是一致的。 /p p   第二,要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责任,第三方平台要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在平台上展示的餐饮企业的许可证是真实的,这样才能保证线下的经营者必须是实体店而不是黑作坊。二是要确保在送餐的过程中食物不被污染,因为送餐的物流公司是第三方平台选择和指定的,所以应该对这方面承担起监管责任。三是要确保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得到及时处理,因为消费者是在第三方平台订餐和交费的,第三方平台负责结算。所以平台的开办者要做到这三个确保。 /p p   第三,要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督。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第三方平台和线下餐饮企业的监督,及时查处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我们欢迎广大消费者和媒体对网上订餐进行监督。谢谢。 /p p    strong 【彭博社新闻社记者】 /strong 2017年药品审评有哪些新政策,会对跨国药企在中国市场准入带来什么重大影响?谢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这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的意见》,标志着改革的全面启动。这个改革主要围绕着提高质量、解决积压、优化服务三个目标展开。 /p p   一年多来,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全面展开,一批新药优先获准上市,临床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的核查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在十个省市开展试点,科学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体系初步形成,适应症团队审评、审评员与审评人会议沟通、专家咨询委员会公开论证解决重大分歧等制度均已建立,药品审评审批结果公开已经开始实施。 /p p   药品审评人员的工作人数从两年前的120人到去年年底增加到600人,今后还会进一步增加。注册申请积压的件数已经由2015年高峰时的22000件降到现在8000件左右。 /p p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继续深化药品器械医疗审评审批的制度改革,全面解决积压的矛盾,进一步激发医药产业的活力,有七方面的重点工作。 /p p   第一,加快推进药品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因为,在中国的市场上仿制药还是临床用药的主体,我们要扩大临床试验的资源,探索注射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方法,要启动中药注射剂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再评价工作。 /p p   第二,鼓励药品的创新。我们要研究鼓励药品创新的政策,完善药品专业链接和数据保护制度,并且实现境内外临床数据的国际互认,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 /p p   第三,要建立审评主导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技术体系,要继续增加药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人员和检查人员,逐步形成以技术审评为核心,现场检查和产品检验为技术支撑的审评审批机制。 /p p   第四,落实现场检查的责任。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现场检查和生产过程的现场检查,加强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核查,明确检查员的法律责任以及派驻检查单位的监督责任。 /p p   第五,建立药品品种档案。我们要为每一个上市的药品建立包括药品处方、原辅料包材、质量标准、说明书、上市后安全性信息、生产工艺变化等信息的数据库。因为历史上批准的药品,不同年代的要求不一样,所以这些档案有些是欠缺的,而且有些企业工艺修改调整没有及时报批或者备案。 /p p   第六,要建立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系统(eCTD系统),争取今年年底能够实现按新系统实行电子申报和审评,这样就可以减轻企业,特别是在境外申报的企业到中国来申报基本上技术要求是一样的,格式是一样的,减轻大家的负担。 /p p   第七,要加快推进工艺核对。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批准的工艺进行生产,有关工艺核对的意见,我们正在根据各方面的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争取尽快印发。谢谢。 /p p    strong 【新京报记者】 /strong 2015年,我国开始了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对于这项工作老百姓可能还是不够了解,想请毕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工作给百姓带来的实惠,以及它的目标和现在的进程。因为现在很多人担心,任务如此繁重,能不能如期完成?最后有很多人质疑,开展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是不是意味着药品质量出现了问题,请您回应一下。谢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进行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评价,这是2012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十二五”药品规划中提出的任务,在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中重申了这一要求,所以这个工作不是新提出来的。过去我们批准上市的药品没有与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性的要求,不是强制性的要求,所以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差距。开展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目的,就是要使我们生产的仿制药能够在临床上与原研药相互替代。好处是可以减轻社会的医药费负担,可以提高中国药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也是促进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的改革。 /p p   对我国药品的质量要历史地看、发展地看,按照今天的标准来看待十几年前、几十年前批准上市的药品,我们会感到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这很正常。我国曾经经历过缺医少药的年代,如果说过去我们的主要矛盾是解决“短缺”的问题、“有无”的问题,那么现在我们的主要矛盾就是要解决好坏的问题,要解决“好”的问题。 /p p   所以我们提出创新药要“新”,不新怎么叫创新呢,改良型新药要“优”,要改良人家的产品一定要从临床上比原来人家的新药更有优势,否则你为什么要改良呢?仿制药要”同“,那就是在质量和疗效上,既然仿人家的东西,那你要能够跟人家一致,就是在活性成份、剂型、剂量、规格、用药方式都要相同,在临床上治疗的效果要相同,能够相互替代,这才叫仿制药。所以,我们这个改革就是要使我们的制药企业、制药行业能够走向创新型发展的轨道。现在企业对参与一致性评价的热情很高,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已经接到参比制剂备案申请4000多件,备案品种700多个。 /p p   我们监管部门要努力解决企业所反映的临床试验资源不足、参比制剂选择比较困难的问题,要做好翻译和发布各品种一致性评价指南的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优先采购、医保报销等政策,为企业推进一致性评价的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谢谢。 /p p    strong 【路透社记者】 /strong 我有两个问题,上个星期中国政府发布了一个国家关于可报销药物的清单。我想问一下那些药物的价格将会在多大程度上有所下降,以及具体下降的程度是多少?另外一个问题,我想求证一下是否中国政府已经禁止在面粉中使用偶氮甲酰胺添加剂?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前一个问题你应该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来提问比较合适,因为药品的医疗保险报销工作是社保部管,但是您刚才关心的是进入医疗保险目录哪些药品价格会下降。我想,新进入报销目录的药品价格如果从生产上来说,我愿意价格下调,这只是我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从制药商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在价格政策上确实应当根据是否进入报销目录做个选择。 /p p   第二个问题,您刚才讲到的偶氮甲酰胺添加剂,说句老实话,这个事技术性太强。据我了解,在食品安全标准里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里,现在是可以使用的,小麦粉里添加剂规定了限量值。你如果感兴趣,和我们新闻司联系,让他们回答你的问题。 /p p    strong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strong 请问毕局长,为什么要开展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创建活动有哪些亮点?“十三五”期间如何把创建活动的开展与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对接?谢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开展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活动,是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一个重要抓手或者工作手段,也是以点带面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的一个措施。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已经连续三年召开现场会,国务院领导同志亲自出席并讲话来推动这项工作。现在,参加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活动已经有67个城市,参加创建城市的党委和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与以前相比更重视了,因为这是政府性的行动。监管投入更多了,监管制度更完善了,群众的满意度也提高了。与创建前相比,试点城市食品安全监管现场检查的数量增加了28%,食品检验的样本量增加了21%,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95%。所以,老百姓是普遍支持的,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p p   这里我想给大家说一下,2017年,我们将在参加创建的城市中开展“创建放心肉、放心菜超市”活动。现在大家最不踏实的就是蔬菜、水果中的农药残留、肉禽蛋奶,水产品中的兽药残留,说句老实话,我给我们的同事也经常讲,说食品安全满不满意,回家问自己家里人,问问你身边人,问问我们的亲戚朋友,现在买的肉、买的菜放心不放心。我前面说,总体上大家应该放心,但是大家说不放心是有理由的,现在的微信圈里面经常流传段子,买了菜回家用什么东西洗,用水怎么泡,能够去除农药残留。所以,我们想在这些创建城市里面,大家自愿参加,卖放心菜,卖放心肉。 /p p   在国务院刚刚通过的“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中指出,食品安全的标准与发达国家国际食品法典尚有差距,我们标准上也有差距,部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相关标准缺失,检验方法不配套。为了解决群众这个最不放心的问题,我们鼓励这些大型超市主动参加创建,按照严于现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来检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涉及专柜销售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都要名实相符。当时进行绿色食品认证的时候是什么标准,进行有机食品认证的时候是什么标准,现在设置专柜销售,这是好事,我们应当鼓励大家创建品牌,但是我们也应该按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标准来对它进行检验,要名实相符,否则就是欺诈。所以,监管部门也将对参加创建的这些超市进行严格的监督、检验,这样就可以倒逼这些参加创建的超市严把进货关,加强供应链管理,促进订单农业的发展,让老百姓能够实实在在地买到“放心肉”“放心菜”。谢谢。 /p p    strong 【南方周末记者】 /strong 最近总局进行了中成药通用名命名的技术守则的发布,正在征求意见。请问发布这项意见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阻力大吗?因为我们在社会上看到一些企业反映,比如云南白药公开说,如果大量中医药更名,会影响他们百年树立起的品牌和声誉,预计损失会超过百亿元。您怎么看这个问题?还有征求意见结束后,下一步我们将如何实施这项规定?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药品名称是药品标准的一部分,由于历史原因,我们有些中成药名称存在着夸大和暗示疗效、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比如有一个药名叫“消癌平”,那么你消的是什么癌症呢?如果吃了这个药都能够把肿瘤消掉了,那外科医生也不用做手术了,科学家也不用研究抗癌的药物了,回家吃消癌平能治得了癌症吗?还有些药名存在类似的问题。这种名称,你们说不改行吗?不是每一个人都具备辨别的能力,不是所有的医生都能够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介绍药品知识,特别是基层。 /p p   2014年食药总局成立科技组,专门研究中药古代方剂命名的特点和规律,起草了中成药命名的技术指导原则,前几个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在征求意见已经结束。我们听到了有些不同的意见,因为是公开表达的,有些意见也是有道理的。我们将会认真研究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规范中成药的命名,重点是整顿夸大疗效、暗示疗效以及用语低俗的命名,这样做是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对于命名不规范的情形,我们将结合标准提高再注册等工作逐步规范,对确需修改的名称,也会给予一定的期限来逐步过渡。谢谢。 /p p    strong 【北京电视台记者】 /strong 请问,近日网上盛传的紫菜是用塑料制成的,随后北京食药监部门进行了辟谣。我的问题是在监管过程中如何让这些肆意的食品谣言歇歇脚?谢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历史上曾经有过“纸馅包子”的虚假新闻报道。但是我要说的是,像“塑料蔬菜”这种谣言,我看这是个脑筋急转弯的问题。你们说,你吃了第一口发现是塑料,还会吃第二口吗? /p p   举个例子,十多年前我曾经在北京一家外国著名超市里面买过包子,那个时候还是比较新兴的,卖成品。回家吃的时候,咬了第一口我发现里面可能有土,用东北话叫牙碜,又吃一口,我就把这东西扔了。说句老实话,我也没有想到,在我们这种跨国公司开的大型超市里面,卖的包子居然菜没洗净,说白了,就是根上带的土一起剁成馅包在包子里。 /p p   你们说用塑料做紫菜这样的谣言却还能有市场,好像说是还有视频。第一,对这种造谣者,食品安全法里面是有明确规定的,要给予治安拘留的处罚,要严厉打击,这是造谣惑众。第二,我们食药总局的新闻司曾经组织媒体建立了一个辟谣联盟,记者朋友们发挥你们的作用,找专家及时分析,看看这种案例有没有可能。第三,也要提醒消费者增强判断意识,不要盲目传播这类谣言消息。 /p p   当然,我们也鼓励受到谣言损害的利益相关者提出索赔。食品安全法规定,媒体造谣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所以我们希望媒体朋友们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最重要是要监督这些不实的传言,同时你们也要揭露这些制假售假的行为。新闻媒体报道食品安全一定要客观、公正,建议大家尽量不要使用“毒食品”“致癌”这样渲染性的字眼,平实一点好。因为,食品安全的报道既要考虑食品安全的本身,更要考虑这种报道所产生的社会影响。 /p p   比如“毒疫苗”“假疫苗”,山东济南疫苗案是非法经营案,是经济犯罪。再比如说“假奶粉”“毒奶粉”,上海查处的乳粉案件是用了这个企业简易低价包装的奶粉罐装到该企业精装高价奶罐中赚取差价。再比如说“僵尸肉”如何蹦上餐桌的,什么叫“僵尸肉”?哪块肉不是尸体上的,哪个尸体不是僵的呢?我们哪位女士先生能够从活猪、活牛身上咬块肉吃呢?不能这么形容我们所要吃的食物。所以谣言大家要揭露,制假售假要揭露、批评,要严惩。但是有关的报道一定要客观、公正、平实,不要怎么吸引眼球就怎么起标题。说句难听一点的,不要哗众取宠,因为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也要考虑你们在进行这些批评性报道的时候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感谢大家。 /p p    strong 【主持人 袭艳春】 /strong 非常感谢毕井泉先生专业详尽、非常鲜活的回答,也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再次提醒一下,今天下午3点钟交通运输部的部长李小鹏先生还要出席国新办的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也欢迎大家出席。 /p p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毕井泉先生。谢谢。 /p
  • 贵州“十三五”拟投百亿元加强食药安全建设
    在“十三五”期间,贵州省拟投资105.36亿元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建设,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项目38个——日前,贵州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贵州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贵州省首次将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纳入省级专项规划。  按照《规划》,“十三五”期间,贵州省将加强对机关、学校、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景区景点餐饮和农村宴席的整治与监管。建成1~2个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3~5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0~30个省级食品、农产品安全县,50~60个食品安全乡镇(街道)。加快制定食品药品技术精准规划,筹措资金在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三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开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大健康医药与特色食品产业扶贫试点。建成一批标准化养殖基地、食品加工基地、绿色有机农业种植基地,推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发展。针对“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大消费”的市场情况,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建设“食安云”响应系统,探索一条“智慧食安”创建之路。建立省级食品药品数据中心,用于收集、储存、处理、分析全省范围内的食品药品监管数据,并与国家级数据中心保持互联及数据交换。  《规划》设计了“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药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食药监管助推大扶贫行动、大数据智慧监管体系、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等38个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项目,涉及硬件设施建设、软件建设和职能完善三大类,力争以项目为抓手,以项目落实推进《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  贵州是中医药产业大省。根据《规划》,在“十三五”期间,贵州将建成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陈列展出面积约4000平方米,包括中医药史综合区、中药标本区、贵州中医药特色技艺展示区、贵州历代名医名药区和科普活动区的贵州省中药材博物馆,旨在传播中医药文化,推进科普教育,集中展示贵州医药、中医药养生、药食同源文化及道地药材资源。同时,发展一批中药材种植和生产加工示范基地、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贫困农户生产技术水平。  据悉,贵州将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  据介绍,在“十二五”期间,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确立了“要在‘十三五’期间搭上贵州抓大健康、大数据、大扶贫这趟快车,千方百计把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纳入全省规划大局”的目标。为此,贵州省局专门成立了由党组成员牵头的工作机构,依托大专院校力量深入开展调研、论证,科学制定了“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以及“到2020年基本建成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把贵州建成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最放心的省份之一”的目标。此次《规划》的推出,体现了贵州举全省之力落实“四个最严”、牢筑食品药品安全防线的决心。
  • 成都全国首设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第一次出现总监   根据改革方案,成都市食药监局机关将配备两名副局级总监&mdash &mdash &mdash 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这也是本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改革中的亮点,从国家到地方,均首次出现了&ldquo 总监&rdquo 一职。   总监做什么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这应该是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设立的专业技术性的高级管理岗位,&ldquo 需要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高级技术人才,从专业角度,统筹监管决策和监管措施。&rdquo   将工商、质监和商务等部门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入,加挂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牌子,首设食品、药品安全总监&hellip &hellip   日前,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局)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出炉,内设机构由目前的12个扩容至16个,原食品安全协调处一扩为四:覆盖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领域的安全监管及综合协调,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挑起了大梁。   根据日前印发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今后,成都市食品药品安全将进行属地管理,施行市、区(市)县分级管理体制:各区(市)县都要相应组建食药监局(挂食安办牌子),并按区域设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两大变化   整合三部门职能新增7处室   本次新组建的市食药监局,除整合原市食药监局的全部职责外,还划入了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和市商务局的部分相关职能,并加挂了市食安办的牌子。   市质监局划入的是生产环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安全和化妆品监管职责,市工商局划入的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商务局划入的是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新职责的增加也让市食药监局内设机构大幅扩容&mdash &mdash &mdash 将从目前的12个处室增加到16个处室。根据新划入的职责,增加了综合协调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风险检测处、化妆品监管处、应急管理处(挂投诉举报受理处牌子)和科技与宣传处。   根据改革的需要和职责的调整,原食品安全协调处和高新区药品监管处被撤销。而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将按照党章和市委有关规定设置。   一个亮点   首设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根据改革方案,市食药监局机关将配备行政编制105名。   值得一提的是,该局还将配备两名副局级总监&mdash &mdash &mdash 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本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改革中的亮点,从国家到地方,均首次出现了&ldquo 总监&rdquo 一职。   &ldquo 总监&rdquo 是做什么的呢?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应该是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设立的专业技术性的高级管理岗位,&ldquo 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都是专业化非常强的领域,需要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高级技术人才,从专业角度,统筹监管决策和监管措施。&rdquo   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共有两名食品药品安全总监&mdash &mdash &mdash 吴浈副局长和焦红,他们均是今年4月起担任的总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从两人简历看,吴浈曾长期任职地方卫生医药系统,焦红曾是大学生物系教师,并担任过湖北省某医药集团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亮点聚焦   组建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   本次改革中,成都市在整合原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现有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机构,组建了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为市食药监局直属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核定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100名。该稽查总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对抽验结果的处理 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对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指导区(市)县开展工作。   从市场到餐桌一个部门管   这一轮食品监管的机构改革,最主要的变化就是将以往各个部门分段监管的职责进行整合。按照四川省改革意见的说法,就是要&ldquo 着力解决食品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等问题。&rdquo   改革后,原食药监、质监、工商、商务等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的监管都集中到了新组建的市食药监局。也就是说,今后,从进入市场到端上餐桌,食品安全问题都将由新组建的市食药监局监管。   天府新区将组建食药监局   本次改革,成都食品药品安全将进行属地管理,施行市、区(市)县分级管理体制。按照规定,各区(市)县都要相应组建食药监局(挂食安办牌子),它们属于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市食药监局的指导,领导班子则由同级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市食药监局的意见。   同时,各区(市)县还要按区域设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食药监管所)。此外,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也要分别组建食药监局(挂食安办牌子)。   市食药监管改革路径   2000年以前市卫生局承担药政、药检职能,而市医药管理局承担药品生产、流通等监管职能。   2000年1月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同时撤销成都市医药管理局。   2006年7月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增加食品监管职能,更名为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1年成都市政府公布&ldquo 三定方案&rdquo ,将市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市食药局。   2013年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启动,成都市宣布,整合原市食药监局的全部职责及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部分监管职责,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 地方或加大食药安全检测的自主投资力度
    5月18日,国务院以国发〔2013〕20号文件批转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ldquo 建立最严格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rdquo   6月5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强调&ldquo 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rdquo 。   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总局自组建起,一直强调要加强食药安全的监管力度,而此次国发文件要求各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总负责,更是给出了时间节点&ldquo 省、市、县三级监管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分别于今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rdquo 。   仪器信息网分析认为,地方监管机构对本地区食药安全负责,或将引发各地方政府对当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视,包括完善原材料生产、流通、运输以及加工等各环节的监控工作,并刺激地方财政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检测的投资力度,由此或会引发新一轮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仪器及设备的采购需求。   按照以往的惯例,地方检测机构的建设经费由国拔及地方自筹两部分构成。若国拔经费不变化,地方将因政绩等因素,自主加大投入力度,同时也将加强对经费使用的自主性。   鉴于基层食品、药品样品量大、来源复杂的现状,快速筛查的需求明显,&ldquo 筛选&rdquo 的力度或大于实验室检测,由此,仪器信息网预测,快速检测产品市场将呈较好的增长态势,同时采购行为&ldquo 下沉&rdquo 。   此外,目前我国有40多万家食品生产企业,&ldquo 小、散、乱&rdquo 现象比较明显,大部分企业自身规模小,资金有限,没有能力自建实验室。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首次提出企业可以&ldquo 通过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检验,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rdquo 。由此,第三方检测机构宜加大对市县食药安全检测的覆盖能力,或催生更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声明:此为仪器信息网研究中心的研究信息,未经仪器信息网书面形式的转载许可,谢绝转载。仪器信息网保留对非法转载者的侵权责任追讨权。如需进一步信息,请联系刘先生,电话:010-51654017-8032。   撰稿:叶建
  • 1.21亿建我国最大省级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
    8月20日,投资1.21亿元的湖北省疾控中心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正式在武汉国家生物产业九峰创新基地动工兴建。  湖北省疾控中心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开工奠基   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省生物产业发展暨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张昌尔、副省长张岱梨等参加安全评价中心奠基,铲下第一铲土。该中心建成后,在国内将是独一无二的技术优势机构,同时首批30家入驻机构也将在近期内陆续开工建设。  省委常委张昌尔、副省长张岱梨等参加奠基   今天动工的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建筑面积12558平方米,包括药物安全、农药登记、食品安全、化妆品检验检测等多个评价研究平台。主要开展生物产品与生物技术创新研究的检测、检验、测试及安全评价等公共领域的生物技术服务,以缩短新技术与新产品的研发周期,降低其研发成本并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省疾控中心腰鼓队表演   该中心拥有药物、农药、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消毒杀虫产品等一系列新生物产品注册研究资质,拥有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卫生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系统、全省生物制品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等,建立42大类生物产品、700多个检测评价参数的卫生学、毒理学、功能学与药效学技术条件工作平台,是我省生物产业创新与生物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公共服务技术平台,是国内目前独一无二的技术优势机构。
  • 食药总局新设三司 食品安全无缝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机构组建正在进行中。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组建的食药总局行政编制为345名,其内设机构的人员安排将在五一前后完成。   由于增加了新的职能,与原来的食药监局相比,食药总局的内设机构增加了4个,人员增加148名。   在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食药总局将成立三个司,分别负责生产、流通、分析预测的安全监管。此外,食药总局还将在制度层面健全食品药品的风险预警机制、地方监管检查机制。   按照《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省级层面的食药机构组建在上半年完成,市级机构组建在9月底前完成,县级机构组建年底前完成。   这意味着,时至今年年底,新食药总局将实现食品药品的全程无缝监管。   四环节全监管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原工商、质检总局分管食品领域的流通、生产环节职能划归食药监局,食药监局提升行政级别,从卫生部划出,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此外,原卫生部确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制定检验规范的职责,也划入食药总局。   随着职能的扩围,食药总局对食品领域实现了链条式全监管。   近年来,食品企业数量庞大,且层次不齐。有毒豆芽、硫磺馒头等日常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频繁爆发,有食品企业人士称,“主要是企业违法的成本太低。”企业社会责任、风险担责的系数小,在追求利润的情况下,食品的安全问题容易被忽视。   这一问题,或随着食药总局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而逐渐有所遏制。   具体监管方面,“食药总局主要负责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国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巩固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据食药总局人士介绍,未来还将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在具体落实层面,食药总局分设三个司,主要监管食品从生产到流通和安全形势的分析预测。   其中,食品安全监管一司主要负责、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食品安全监管二司主要负责流通环节中,类似上述问题的分析和督促。   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则主要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除了对生产、流通、分析预测三个环节的监管之外,食药总局还将在制度层面健全食品药品的风险预警机制、地方的监管检查机制。同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机制。   经费人员监管   国办印发的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制中,如此描述食药总局监管下的新气象,“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有利于实现全程无缝监管,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更好地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这一新气象,从明年初能自基层到大城市逐渐开始实现。因为,县级机构的组建在今年年底前才能完成。   据地方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指导意见要求,食药的日常监管任务较为繁重,地方各级政府要成立监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尽可能缩短过渡期,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建争取在上半年完成,市级机构组建在9月底前完成,县级机构的组建争取在年底前完成。   而在这场机构划转中,工商领域,包括省、市、县的各级部门,以及基层派出机构,实现人员、编制、经费的划转至食药部门 质监领域的职能划转,各级部门主要涉及人员、编制。这两个领域中,相关划转对象的数量由地方政府确定,但要保证新机构力量的可行性。   而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装备、相关经费的划转中,县级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通过整合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   此次机构职能改革中,属地化管理未有重新调整,只是再度明确了“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班子由同级地方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这意味着,属地化管理格局不变,而属地化格局的背后隐现的是监管力度。   1999年开始,药监部门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此举主要遏制假冒伪劣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2008年大部制改革时,食药监系统取消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属地化管理。   在食药领域,关于垂直管理与属地化管理一直是争论焦点,支持属地化管理的一派认为,属地化方便了地方各级机构工作上的衔接 支持垂直管理的一派认为,属地化管理易导致监管流于形式,因为人事、财权都掌握在地方手里,要在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与开展工作之间走钢丝。   “垂直应该是个国际惯例,食药危害的不是某一个区域,而是全国性的,因为产品是全国销售。”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若剑介绍,美国是垂直管理,有快速反应机制,某一食品出问题,短短几小时内,全国就会有反应,因为是垂直管理,信息、执法都是统一的。   陈若剑认为,中国如果也实行垂直管理,如某食品出问题,总局信息平台第一时间收到信息,很快做出反应,全国范围内的问题食品,在几个小时内也可以完成封存、下架等处理。这样会遏制眼下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   “中国地方保护主义特别强,如果属地化管理,地方通过人财物的控制,不利于快速反应,问题不容易显现出来,全国范围内问题食品的追查、执法,也会较费周折。”陈若剑说。
  • 农药残留 食品安全第一威胁
    3.15日,农业部给河南与江苏农牧部门发出指令,令两地严查“瘦肉精”喂出的“健美猪”流入双汇发展。农业部当天成立专案督察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下午,双汇发展股票跌停。3月16日开始,双汇发展股票停牌,公司公告待相关事件核实清楚后复牌。   早在2002年,国家多个部委就联合发文,严禁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甚至规定,对使用“瘦肉精”者追究刑事责任。安邦咨询认为,双汇发展爆出“瘦肉精”仅仅是食品安全的冰山一角,每年全国农药中毒者高达上百万人,农药残留才是中国食品安全最大的问题。   农药残留潜规则 年均百万人农药中毒   2008年, “三聚氰胺”中国乳业,威胁数千名婴儿生命。至今两三年间,“三聚氰胺”卷土重来,“激素门” 、“皮革奶”、大米石蜡、苏丹红、孔雀石绿等事件接二连三地冲击着消费者的信心。   近年大量显现的这些问题,并不是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全部——它们只是由于事态严重而“被偶然曝光”的问题。迄今,中国政府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特点,基本上都是“事件应对型”、“事后弥补型”,这样的处理模式使社会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已暴露的事件上,而忽略了潜藏的、非事件型的食品安全问题。研究发现,中国食品安全中最大的问题并不是上述这些冰山一角,而是被普遍忽视的农药残留问题!   2010年1月,根据武汉农业局的抽检,来自海南多个地区的豇豆样品均出现了水胺硫磷农药残留超标。随着调查的深入,同样已被严令禁止的甲胺磷等高毒农药实际上一直都在市面销售。根据农业部统计,目前全国农药厂家超过4000家,获得农药登记证的产品3万多个,进入海南农药市场的品种也有上万个。   据了解,农药经销商在应付检查时,通常是两种方式,“迎接一个月4次左右的检查,买烟、买水每次需花两百多元 执法人员突击检查的时候,随便看看,没查出大问题,便象征性地罚500元。”掌管食品安全的政府执法部门如此轻率地工作,这无异于严重的渎职!   令人遗憾的是,农药市场乱象纷呈的局面不止发生在海南。2009年,绿色和平组织曾在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的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以普通消费者身份采购日常蔬菜,送往青岛一家国家授权的、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化验。结果发现:在45个送检的蔬菜样品中,40 个检测出农药残留 农药种类高达50种,其中5种是世界卫生组织确认的高毒农药。北京一家沃尔玛超市一颗草莓上竟残留有13种农药。   而上述“潜规则”的长期存在,造成了中国的农药残留问题鲜明的处理特点。也正因为如此,中国食品的农药残留,正在威胁着我们的生命。据了解,农药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急性中毒、慢性危害和致癌、致畸、致突变等“三致”危害。   农药在人体内不断积累,短时间内虽不会引起人体出现明显急性中毒症状,但可产生慢性危害。据估计,美国与农药有关的癌症患者数约占全国癌症患者总数的50%,中国更高。同样,农药对其它生物也会形成直接杀伤和慢性危害,植物中的农药可经过食物链逐级传递并不断蓄积,对人和动物构成潜在威胁,并影响生态系统。   如果时间倒推20-30年,中国不会大面积感受到农药带来的危害。因为那时,中国有能力生产的农药尚不足80种,还很难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而上世纪90年代之后,中国逐渐由农药进口国变成出口国,近两年,农药进口量只相当于产量的2%-3%,出口量已是进口量的十几倍。   根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前理事长介绍,目前中国农药大约40%左右的产量出口,出口量达到了50万吨以上的水平,如果按照制剂计算数量更多。根据中国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09年中国农药产量为190万吨,2010年为240万吨,产量和增幅均居世界首位。   美国康奈尔大学的数据为此说法提供了佐证:全世界每年使用的600余万吨农药,实际发挥效能的仅1%,其余99%都散逸于土壤、空气及水体之中,中国大陆是最大的毒源。世界卫生组织表示,全球每年有400多万人农药中毒,其中30万人死亡 而中国每年农药中毒事故达近百万人次,死亡约10万多人。   四大环节层层失控 治理陷入“治乱循环”怪圈   一份食品,从田野走向餐桌,按中国现有的规定,要经历农业、卫生、质检、工商、进出口、药监等六部门的监管,为何还屡有问题蔬菜事件发生?擅用高毒、不达标的农药显然是违法的,为何中国对农药残留的治理长期陷入“治乱循环”的怪圈?   农药进入市场后大致经历以下流通环节:原药提供商-制药生产厂家-农药批发商-农药经销商-农户。而在农民买入农药之前的每个环节,都有相关规定来限制厂商的经营资格、收费标准和农药许可等。可以说,监管在所有环节中的把关不可或缺。令人遗憾的是,随着梳理的深入,农药从田间到饭碗隐藏了太多畅通无阻的绿灯。   第一, 源头监管“关口”若有若无。   中国的农药生产以中小企业为主,从产量来看,2000吨/年原药生产厂家不足200家,农药产量在5000吨以上的企业不足20家 从产值来看,中国农药排名前20的企业,其产值只占据行业约32%的份额 从销售来看,年销售量2000吨以下的企业占85%,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的企业只有7家。相比之下,一个拜耳公司的销售额可与中国整个行业相当。   而作为“田间地头”最典型单位的县级蔬果产地中,农药残留的检测几乎缺失。比如,早已列入黑名单的水胺硫磷等并未从此退出江湖,而由于价格便宜、工艺简单,每个县的农药厂都能生产,此类高毒农药一直潜伏于市场,所以才有了海南“毒豇豆事件”。   在2011年“两会”的分组讨论中,华南农业大学副校长温思美居然发表“提高农药化肥价格,让农民用不起,自然会用畜禽粪便”的荒谬提议。如何能让消费者吃上健康、绿色、安全的食物,唯一的解决方案竟是倒逼农民“出去拾粪”?   第二, 农业生产环节出现了严重问题。   中国农业虽然以小农经济为主,但也患上了“大农业病”。反季节果蔬生产,加剧了农产品中的药物残留 动物“速成班”将鸡、鸭、鹅等禽类生命周期缩短至28-45天,猪缩短至2.5-4个月。这些严重违背生物学规律的种植和养殖模式大量泛滥,令各种农药、激素和添加剂充斥城乡食品中。   第三, 农药安全预防体系全面缺失。   2004年,中国取消了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农药经营门槛降低,经营单位数量猛增,农药市场秩序更加混乱。这意味着,农药流通环节中的企业、生产厂家,都有机会成为 “毒菜”事件的“策划者”。   一家广州农药经销商曾经“自爆家丑”:一些农药生产厂家在合法登记的农药产品中偷加高毒农药等“隐形成分”已经成为业内潜规则。而在这个链条上,零售商、经销商和农药厂家都难辞其咎。“许多山寨厂家一方面为了本身利益,另一方面也为迎合零售商的需求,把各种农药成分随意加减,然后冠以悦耳的商品名或者借以合法的标签,推出所谓的特效产品,给某些零售商独家经销。甚至直接把配置好的产品以大包装给某些零售商,任由零售商处置。”   “有毒豇豆”事件之后,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海南豇豆1亩喷一次药的用药成本是60-90元,平均3-5天用一次药,一季豇豆种植下来一亩地至少250元。与常规农药相比,水胺硫磷和甲胺磷等高毒禁用农药价格便宜,300毫升包装的每瓶7-8元,1瓶兑3-4桶水,可以喷1亩地。如果换成水胺硫磷,成本至少减掉三分之二以上,每亩用药成本不到100元。 倘若取消个体经营,又会出现怎样的局面呢?   广东农业县徐闻曾上演了一出管理者“借机敛财”的闹剧。在该县工商局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全县的药品进行了一次“紧急召回”:所有个体农药经营者的工商营业执照全部被收回,这次行动不是为了更换执照,而是要求个体经营者重新办理。一时间,徐闻个体农药经营者全部成了黑户。   而办理的程序是:农药店只要加盟供销社,每年上缴5000元管理费和5000元保证金,就可告别“个体户”,转为集体性质。与此同时,供销社根据农药店的经营规模制订了不同的收费价码:县城徐城镇的农药零售店需交管理费5000-8000元/年,保证金为5000-15000元不等。据农药店老板介绍,大的农药批发商则须交纳50000元的保证金。通过“收编”的方式获取巨额保证金,农药的经营实际上换汤不换药。在这类事件中,寻租意识强烈的政府部门成为了问题的重要制造者。   第四,“最后一关”形同虚设。   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失效,也是导致农药残留问题大行其道的重要原因。   2009年湖北省工商局对武汉、荆州、黄冈、天门、潜江五个地区的农资市场进行的抽检中,共抽检农药样品78组,合格57组,有21组不合格,合格率仅为73.08%,比2008年同期下降22.25%。   农药产品的合格率不但没有增加,反而下降。这意味着,农药残留的把关令人担忧。农业部种植管理司司长叶贞琴曾表示,“在影响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质量安全诸多因素中,最突出的是农药残留超标,特别是禁限用高毒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对生鲜蔬菜进行检测效率是个现实的大问题。在蔬菜批发市场,检测和销售同时进行。如果检测速度过慢,蔬菜都卖完了,结果可能才会出来,那检测也就失去了意义,极易导致不合格蔬菜流入社会。正如济南农业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所说,蔬菜批发市场的农药检测设备,都是属于“快速检测”设备。   快速检测的结果没有法律效力,即使查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也不能作出处罚。按照常规,市场检出蔬菜农药残留不合格的蔬菜后,一边让蔬菜商停售,一边上报市农业局,再由农业部门做精确检测 一旦确认蔬菜确实农药残留超标,农业部门就会出具检测报告,再由工商部门实施处罚。这个过程走下来,至少得两天的时间。   如何投入人力、技术、设备进行农药检测的把关,如何行之有效地设置流程、标准,将对农药残留物检测环节在农产品生产链条中向前设置,成为目前中国政府监管农药市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807项残留标准把关 四大弊病缠绕农药结构   与众多食品安全问题一样,农药残留问题之所以得不到很好解决,与政府的监管不到位有很大关系。   2010年,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宋稳成博士公开中国食品农药残留标准,发现现有的标准仅有807项。而相比之下,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有3338项,欧盟14.5万项,美国1万多项,日本5万多项。差距之大,不可以道里计!   直到2010年4月,在第一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对下一步农药残留标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3年内,中国的农药残留标准要从目前的807项达到7000项,探索建立由国家标准、临时标准、豁免物质名单和一律限量标准等组成的农药残留限量框架,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作为世界最大的农药生产国,中国的农药出口基本覆盖了全球农药市场,涉及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每天上市的蔬菜水果分别达到上千万公斤,由于检测标准不同,中国人每年要多吃多少农药?想想都让人心惊肉跳。   以黄瓜为例,根据2010年《农药电子手册》统计,在黄瓜上登记的农药有效成分达到111种。但根据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黄瓜》公布的标准,只要检测中不含有敌敌畏、乐果、三唑酮等8种农药和铅、镉、亚硝酸盐等3种重金属或致癌物质,就可以达到“无公害”的标准。而剩余的上百种农药成份,均不被纳入检测的范围。 正是基于此,果蔬消费市场上“有机”、“绿色”等概念应运而生。据了解,有机蔬菜的概念出现在20世纪初,首先由欧洲国家提出,2000年,中国有机食品市场启动。在部分消费者心中,为了保证安全,往往愿意花上多好几倍的价钱去购买“有机”农产品,基于此,全球的有机食品市场每年以20%-30%的速度增长。   但在中国,截止到2007年底,有机食品产值仅30亿元,其中出口2亿多美元,占当年全球有机食品销售额的1% 中国境内有机食品仅占食品销售总额的0.02%,与发达国家有机食品国内消费总额2%相比,相差达100倍。更值得关注的是,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食品消费市场中,在巨大的利润诱惑下,“有机”真的能等同于“放心”吗?“有机”又是如何验证的呢?   安邦研究人员发现,有众多认证咨询机构收取高额的认证费,“收了钱之后如果检测不合格,那就需要整改,肯定就会通过的,我们一定会帮你过关拿证。”实际上,关于“有机食品”是否更安全、更营养的争论,美国农业部一直公开申明,不对有机产品是否更有营养和更安全发表评论,也不允许宣传有机产品对常规产品的优势。他们的逻辑是:没有可靠的证据,不允许想当然地乱说。   据统计,自1995年以来,中国已连续15年成为全球反倾销措施的最大受害者,食品和农药是其中涉及的重点行业。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预测,受欧盟REACH法规的影响,中国农药产品将部分退出欧盟市场,每年将减少出口额7000万美元以上,随着欧盟东扩,中国农药出口所受到的损失将超过8000万美元。   不久前,欧盟发布了新法规(EC)NO.901/2009用来代替(EC)NO.1213/2008法规,内容涉及到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动植物源性食品农药残留监控计划。该法规已于2010年1月1日开始生效。欧盟认为,农药的使用每3年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因此每次欧盟都会制定一个3年的食品监控计划。   而根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的报告,中国农药结构存在巨大的弊端:   1.品种数量少。世界上已注册的农药化合物有2800多种,其中商业化应用的有1300多种,常用的有500多种,而中国能够生产的尚不足300个品种,且产量较大的主要集中在十几个品种,大多还是老品种。   2.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的比例不尽合理,高效、低毒、无公害的新品种短缺,而传统农药产品严重过剩。   3.部分高毒品种如灭多威、氧化乐果等还在大吨位生产,影响出口量。   4.农药制剂品种少,剂型不合理。发达国家农药制剂品种多达几千种,中国只能生产800多种,具体到1个原药品种,发达国家可制成30多种剂型,而中国只能做出5-6种。在剂型上,国外以无溶剂、水剂、固体化为主,而中国仍以乳油、粉剂、可湿性粉剂和颗粒剂为主,其中乳油约占50%,大量的甲苯、二甲苯、纯苯以及溶剂造成环境污染。   监管的失控,跟中国本身的管理体系有关。美国管农药的只有三个部门,分工明确:环保局,主要管农药的注册登记、安全使用最大残限的标准制定,开发农药残留的分析方法 农业部,专门有一个部门,专门做国内的残留抽样 FDA,则做国际和州之间的进出口检测。三部门工作协调,分工明确。相比之下,中国的农药监管多头并出,但在农药使用方面几乎毫无控制和限制。   中国已提出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又强调以人为本。从食品安全角度来看,这意味着食品安全标准应该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的压力将持续加重,对农药残留等问题的监管制度应该不断完善。然而,在此背景下,国内迄今对于农药污染环境、危害人类及生物等方面似乎仍未被列入系统防治的范畴。倘若中国仍然允许盲目使用农药化肥,对农药残留的监管继续放任,隐性的农药残留物问题,将继续悄悄地吞噬中国人的健康,这对整个中国将是个巨大的不幸!
  • 西安食品安全问题 今后都归食药监局管
    食品安全出了问题,要向哪个部门投诉?是工商、质监还是药监?以前,这几个部门都有部分管理职责。今后“多头管理”的现状将改变,推诿扯皮的现象也会消失,吃的、喝的、药品的安全问题都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近日记者从市编办了解到,市政府改革完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出台,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后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市民可向食品药监部门投诉就行。   市级工商质监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入药监部门   此次改革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分局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入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的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划入市农业委员会。   相关人员随编制划转   职能划分后,相关人员也会按“编制随职能划转,人员随编制划转”的原则划转,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派出分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人员编制,分别划转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派出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科)将撤销,相关人员划转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阎良、临潼、长安9个区分局的相关编制和人员分别划转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派出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科),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相关行政编制和高新、经开分局各相关行政编制及人员划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阎良、临潼、长安9个区分局各相关行政编制和人员分别划转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公安机关要成立专门机构,加强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力量建设。   药监部门直接查处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改革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重点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有关实施办法和行政审批、执法标准,协调跨区域监管和督促检查工作,直接查处区域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统一协调、指导处理区域内突发应急事件及日常监管工作,开展工作绩效评估等。   监管执法队伍和技术资源也将得到整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派出分局涉及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人员编制、装备及相关经费,将分别划转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派出分局的快速检测设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派出分局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编制、装备及相关经费分别划转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有关畜禽屠宰监管的机构、人员编制、装备及经费划转市农业委员会。   沣东新城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同时,明确了开发区食品监管机构及责任。在沣东新城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辖区范围内食品药品监管职责。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食品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仍由行政区负责,开发区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配合和协助行政区做好食品监管工作。市级各开发区应明确1名管委会领导为所在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同时明确管委会1名中层领导为所在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员。   区县农业部门承担牲畜屠宰管理   区县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也将进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区分局、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职能划入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区分局、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职能划入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班子由同级地方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区县经贸部门承担的牲畜屠宰管理职能划转到区县农业部门。未设置农业部门的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的牲畜屠宰监管职责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区县农业部门应根据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增加监管力量。区县(开发区)公安机关要设立专门机构,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力度。   户县等四县工商质监部门从垂直管理变为政府分级管理   本报讯 (记者 郭欣) 记者从市编办获悉,周至、户县、蓝田、高陵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单位整建制由垂直管理调整为各县政府管理。   周至县、户县、蓝田县、高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单位整建制调整为各县政府管理,调整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业务工作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县政府管理为主。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单位划转的人员为2013年9月30日前在编在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记者 郭欣)
  • 食药局调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家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章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章程》,我局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名单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名单 序号 担任职务 姓 名 工作单位 1 顾问 肖培根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 2 顾问 王永炎 北京中医药大学 3 顾问 陈君石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4 顾问 孙宝国 北京工商大学 5 顾问 闪淳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6 顾问 陈孝曙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7 主任委员 高思华 北京中医药大学 8 副主任委员 丁丽霞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9 副主任委员 陈士林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 10 副主任委员 黄璐琦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11 副主任委员 林升清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2 副主任委员 吴晓明 中国药科大学 13 副主任委员 严卫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14 副主任委员 叶永茂 浙江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5秘书长 张庆生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16 委员 李 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17 委员 徐海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18 委员 毕开顺 沈阳药科大学 19 委员 王 彦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 委员 张永慧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1 委员 曾 明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2 委员 张永健 中国社会科学院 23 委员 李 洁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24 委员 张保献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25 委员 王小元 江南大学 26 委员 张 正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7 委员 蔡少青 北京大学 28 委员 李可基 北京大学 29 委员 李 铎 浙江大学 30 委员 宋民宪 成都中医药大学 31 委员 李 江 中兆律师事务所32 委员 周汉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33 委员 李友林 中日友好医院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名单 序号 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 1 顾问 孙宝国 北京工商大学 2 顾问 王永炎 北京中医药大学 3 顾问 蔡瑞康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4 顾问 秦钰慧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5 顾问 闪淳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6 主任委员 孙有富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7 副主任委员 丁丽霞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8 副主任委员 刘 玮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9 副主任委员 徐 良 北京日用化学研究所 10 副主任委员 李 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11 副主任委员 张宏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12 秘书长 张庆生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13 委员 李 江 中兆律师事务所 14 委员 周汉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15 委员 马鹏程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 16 委员 石 钺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 17 委员 王万绪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 18 委员 董银卯 北京工商大学 19 委员 刘正平 北京师范大学 20 委员 弓振斌 厦门大学 21 委员 朱 英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22 委员 曹玉华 江南大学 23 委员 张金兰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 24 委员 王学民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25 委员 马 琳 北京儿童医院 26 委员 周灯学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27 委员 闫中集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 28 委员 陈西平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 农兽药残留成食品安全最大风险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关于“儿童时期抗生素暴露可能是儿童肥胖的危险因素之一”的研究引起社会关注。在国新办昨日举行的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回应称,农兽药是否导致儿童肥胖有待论证,但目前食品安全最大的风险就是农兽药残留。  “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叫化学性风险,确实不是消费者能够看得见、能够用感官来识别的,消费过程中也很难清除得掉,所以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一直是我们食药监管部门监管的重点问题。”毕井泉表示。  2015年,食药监总局共抽检农兽药残留相关食品4万多批次,在所有的食品抽检中占了1/4,发布农兽药残留不合格产品有225批次。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任何生产者在采购食品原料的过程中要进行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的检验。动物源性的食品,包括猪牛羊肉、禽肉、鸡蛋、水产品,生产者、加工企业进货时要检验,出厂时也要检验。商品的经营者在进货时要进行检验,在销售时也要对里面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日前,食药监总局通告了陕西金牛乳业、红星美羚乳业、红旗乳业等17家问题乳企“黑名单”,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在昨天的发布会上,食药监总局表示,总体上看,婴幼儿配方乳品的质量是可靠的,使用也是安全的,现在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有103家,检出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一些小企业,特别是羊奶粉的生产企业。  据悉,今年食药监总局将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品的监管、抽样检验,从去年每个季度抽样检验公布一次改成“月月抽检、月月公开”,还要继续加大生产体系的检查力度,严格控制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的数量和品牌,禁止利用配方进行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儿童用药短缺一直受到社会和家长的普遍关注。对此,毕井泉表示,目前我们国家批准的药品,基本上可以满足治疗儿科常见疾病的需要。当前突出的问题是适合儿童使用的剂型和规格比较少。针对国内缺乏且临床急需的儿童用药,食药监总局设立了申报审评的专门通道,加快审评审批。  2015年食药监总局共抽检了17万批次的食品,比2014年增加了21%,比2013年增加了2倍多,2015年的抽检食品合格率是96.8%,比上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
  • 上海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亮剑”行动
    据新华社电 上海警方22日表示,为切实加强对上海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整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上海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从即日起至年底,联合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整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亮剑”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将把食品领域内的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肉制品、酒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作为重点,突出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在保健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使用回收原料生产经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严厉打击制售问题乳粉、地沟油、非法添加瘦肉精等犯罪。   在药品领域,此次行动将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作为重点,突出打击非法生产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非法收购(过期)药品重新包装销售、利用互联网等渠道销售假药、制售假劣药品出口等犯罪。重点整治区域为上海各食品药品中心批发市场、城郊接合区域、网络食品化妆品(药品)销售平台。   上海警方表示,公安机关将与各政府职能部门一起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坚持全面清查与重点打击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打击相结合,全力侦破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大案、要案,确保打击整治工作常态长效进行。
  • 食药监局聘108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遴选程序》的规定,经有关单位推荐并经初步遴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聘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食品检验检测组)108名,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截至2012年4月5日。如对公示名单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传真(010-88372194)或邮箱(caobf@sfda.gov.cn)向我局反映。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人选名单 编号 姓名 专业 职称 所在单位 1 丁 宏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 丁丽霞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药学会 3 万益群 分析化学 教 授 南昌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4 王 红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5 王 强 食品检验检测研究员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6 王乐凯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 7 王钢力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8 王竹天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9 王丽霞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10 王佑春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11 王知坚 分析化学 副主任药师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12 王周平 食品检验检测 教 授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 13 王哲民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天水市药品检验所 14 王富华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15 王德良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6 王颜红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17 元晓梅 食品检验检测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8 孔德义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19 石彦国 食品检验检测 教 授 哈尔滨商业大学食品工程学院 20 卢日刚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21 丘明明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22 朱 斌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23 朱小红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4 刘文杰 食品检验检测 副教授 塔里木大学 25 刘向红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26 刘秀梅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27 刘艳琴 食品检验检测 教授级高工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8 许乾丽 分析化学 主任药师 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9 孙江华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30 芮 菁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天津市药品检验所 31 严卫星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32 杜 兴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甘肃省药品检验所 33 杜昱光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34 杜雅正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35 李 宁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36 李 红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7 李 波 食品检验检测 副研究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38 李凤琴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39 李建国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实验师 新疆兵团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40 李铁柱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41 李晨辉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42 李淑娟 分析化学 研究员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43 杨振泉 食品检验检测 副教授 扬州大学旅游烹饪(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44 杨晓东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5 杨晓光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46 吴永宁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47 宋宁宁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技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48 宋全厚 食品检验检测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9 宋京都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甘肃省药检所 50 张 岩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51 张庆生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52 张春艳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53 张俭波 食品检验检测 副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54 张晓明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甘肃省药品检验所 55 张海防 分析化学 副主任中药师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56 陆敏仪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57 陈丽霞 食品检验检测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58 陈赞民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59 林 兰 食品检验检测 副研究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60 罗 轶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61 罗小玲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新疆兵团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62 罗金文 分析化学 副主任药师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63 罗瑞峰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实验师 新疆兵团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64 郑玉山 分析化学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65 郑福平 分析化学 教 授 北京工商大学 66 孟祥晨 食品检验检测 教 授 东北农业大学 67 赵 庄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68 赵雪梅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吉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69 郝家勇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实验师 新疆兵团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70 侯如燕 仪器分析 副教授 安徽农业大学 71 姜 荷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72 姚卫蓉 食品检验检测 教 授 江南大学 73 贺亚玲 公共卫生 主任药师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74 贾志忍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中轻食品工业管理中心 75 钱 和 食品检验检测 教 授 江南大学 76 徐 飞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吉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77 徐国兵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78 徐晓枫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技师 内蒙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9 高 磊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80 高志贤 公共卫生 研究员 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监测中心) 81 高春平 分析化学 高级工程师 石家庄开发区达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82 唐 宏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83 涂顺明 食品检验检测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84 陶巧凤 分析化学 主任药师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85 黄 瑛 公共卫生 主任药师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86 黄丽丹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87 黄继荣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 88 曹 进 食品检验检测 副研究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89 曹晓云 分析化学 主任药师 天津市药品检验所 90 崔生辉 食品检验检测 副研究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91 蒋明廉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92 嵇 杨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 93 程劲松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94 程奇珍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江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95 鲁秋红 分析化学 主任药师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96 曾祥林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97 谢 勇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实验师 新疆兵团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98 谢 鹏 食品检验检测 主任医师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所 99 靳 烨 食品检验检测 教 授 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100 路 勇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 101 蔡姗英 分析化学 主任药师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102 漆小泉 食品检验检测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103 谭正林 食品检验检测 副教授 湖北经济学院 104 谯斌宗 公共卫生 副主任技师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105 熊正河 食品检验检测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06 薛 毅 食品检验检测 高级工程师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107 戴向东 食品检验检测 副主任药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108 魏益民 食品检验检测 教 授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 2009上海食品药品安全展将在上海举办
    2009上海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仪器暨消毒灭菌及保质保鲜物流技术与设备展览会获得上海市食品行业协会强力支持!作为本次展览会的专业支持机构,协会将在食品企业及相关组织中协助宣传,并在贵宾采购团和同期高端论坛的组织上给予支持。整合双方强大的资源和平台优势,FPS 2009将为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提供新的保障。   FPS 2009由易贸资讯旗下品牌“易贸会展”举办,将于12月9-10日在上海展览中心隆重开幕。截至8月初,本届展会共计30余家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产品与服务供应商报名参展,600余家专业观众注册参观,其中具有明确采购选择意向的达到37%左右。   据悉,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杭州拓峰科技将现场展出PET瓶封装质量智能视觉检测设备。消毒剂行业代表性企业乔优公司也将带来其特色产品优洁消毒液。全球领先的在线检测、控制设备及红外技术应用的美国NDC红外技术公司,也将亮相本次展会。此外,FPS 2009还邀请到了数据采集和标签打印行业的先锋-佐藤自动识别系统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国际著名认证公司-必维国际检验集团作为展会合作伙伴。   2010年世博会临近,上海作为东道主,食品药品行业的安全责任尤为重要。FPS 2009携手业内专业机构、组织、企业,在检测、消毒、包装、物流、添加剂等整个食药产业链上,为世博会食品药品的安全提供铺石垫路,添砖加瓦。对于企业而言,更是一次抓住世博机遇,彰显品牌形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良机。   更多详情,欢迎垂询:021-51550820, 0821   媒体联系:ritalv@cbichina.com 网址: http://fps.cbichina.com/
  • 食药总局:确保食品安全监管链条不断、衔接无缝
    记者4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获悉,近期举行的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提出,着力构建从生产到消费、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确保整个食品安全监管链条不断、衔接无缝。   在食品安全监管的源头治理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抓住生产许可,严格准入门槛,严格发证检验,通过&ldquo 严进&rdquo 把好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在生产加工环节要着重抓住原料关口,在流通消费环节要着重抓住食品进货渠道,包括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点多、线长、面广,食品从田间地头到餐饮消费的整个过程,经历环节多、情况较为复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必须注重过程控制,严把每一道重要关口,把重点放到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规范上。要在重点食品行业、重点食品企业推动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质量自管自控,做好全过程记录,强化全过程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机构改革后,要进一步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监管资源,确保在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衔接有序、运转高效 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重点加强与种植养殖环节监管的密切配合,积极探索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机制、食品标准制修订工作协调机制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推动企业自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要细化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对象没有疏漏、监管环节没有缝隙、监管区域没有死角。特别是对食品生产经营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要从严监管、全面掌控,延伸监管触角、覆盖监管全域。
  • 食药监总局举办2014年食品安全标准培训班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年度工作安排,2014年6月16~18日,总局科技标准司在北京举办2014年食品安全标准培训班。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所(院)负责食品监管和检验的工作人员,以及总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的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期培训班借鉴以往经验,注重吸取监管一线工作人员意见,强化了重点培训主题和内容,邀请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和制修订工作的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进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以及食品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和特殊膳食用食品相关标准等基础标准进行了权威解读。各位学员就监管和检验工作中有关食品安全标准问题与授课专家进行了广泛而热烈的交流。本期培训班正处于&ldquo 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rdquo 为主题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食品安全标准作为具有法规性质的技术性规范,是食品安全&ldquo 法治&rdquo 的重要武器。学员们表示,通过本次培训,对食品安全标准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实际工作中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应用能力。
  • 食药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食品安全快检便民服务的通知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p p   近年来,一些地方探索在大型商超、批发市场设置快检室,以及配备流动快检车等措施,帮助群众进行一些特定农兽药残留的快速检验,对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有的地方企业主体责任不明确,设备维护不够,人员执守缺失,快速检验形同虚设,应当引起各地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便民服务,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现就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p p   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设置的食品安全快检室等便民服务站点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有效运行的,要研究解决办法,落实资金、人员、设备等保障措施。对于管理制度、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全面整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p p   二、充分发挥经营者主体作用,督促商超、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抽样检验、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确保所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对设在商超的便民服务站点,商超主办方要加强设备维护和日常管理,让便民服务成为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打造放心商超的重要手段。 /p p   三、加大抽检监测工作力度。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检查检验的责任,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要充分利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整合政府各部门检验力量,围绕群众最关心的肉、蛋、奶、蔬菜、水果、食用油等重点食品,突出农兽药、添加剂、掺杂使假等重点问题的检验。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加强核查处置,消除风险隐患,及时公布抽检信息,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感。 /p p   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农业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完善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准出和追溯体系,落实“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制度,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月16日 /p p /p
  • 绿色农药:食品安全首道防线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以及为克服传统农药缺陷而推陈出新的要求,设计开发绿色农药已经成为当前国际农药研究的发展潮流。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连续资助下,华中师范大学教授杨光富及其合作者在农药分子设计方法学研究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日前,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美国化学会志》(JACS)上。   绿色农药保世博蔬菜安全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药生产国,农药使用面积也居世界前列。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正名说,每年全世界有10亿吨左右的庄稼毁灭于病虫害,由于病虫害造成的庄稼减产幅度达20%~30%。因此,农药自发明以来就在农业发展史中扮演重要角色。直到今天,农药的作用仍然不可替代。   同时,大量使用高毒农药造成的问题也不断暴露。首先是消费者对农药毒性、农药残留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忧有增无减。近段时间,海南“毒豇豆事件”,青岛“毒韭菜事件”,一次次触动公众敏感的神经。其次,公众对农药造成环境污染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人们担心大量使用农药会导致环境系统的污染。   人们把对人类健康安全无害、对环境友好、超低用量、高选择性,以及通过绿色工艺流程生产出来的农药通俗地称作“绿色农药”。在上海世博会期间,为满足数千万游客的需要,上海市在郊区设立了158家世博蔬菜特供基地,生产面积总计6万多亩,可日供蔬菜1.4万吨,力图在源头上建立上海世博会期间供应食品的安全保障。   据介绍,上海世博蔬菜特供基地除用药程序细化,特供基地用药品种也以“绿色”与否进行区分。为鼓励蔬菜生产者使用低残留农药,上海对绿色农药进行全程补贴,在给特供基地下发的用药品种目录中,绿色农药已占很大比例。   绿色农药受关注   绿色农药多由从生物体内提取的有效物质、活性物质组成,或是生物源的合成农药。其具有毒性低、选择性强和残留少的优点,但不少绿色农药也因杀虫谱窄、杀虫速率低,害虫有抗药性等缺陷,导致推广应用效果并不佳。   近年来,为加强粮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我国高度重视绿色农药的设计与合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曾立项资助过多个绿色农药方面的重点项目。科技部也先后立项资助了两个绿色农药方面的“973”计划项目。杨光富曾先后参加过两个绿色农药方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都取得了不错的成果。   因为有了很好的研究基础,他又得到了科技部第一个绿色农药方面的“973”计划项目——“绿色化学农药先导结构及作用靶标的发现与研究”。该项目在结题验收时被评为优秀,课题组的研究成果也被选为结题验收时的三项代表性成果之一。因为研究成绩突出,杨光富又被选为绿色农药方面第二个“973”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杨光富的研究工作主要集中在农药分子设计与合成方面,围绕农药活性分子与靶标间的选择性相互作用,以活性构象为核心,利用有机合成技术、分子模拟技术、分子生物学技术,针对绿色农药的高效性、高选择性和反抗性,分别发展了三条农药分子设计策略,以此三条策略为指导,设计出了系列绿色农药先导结构和化合物,并创制出一种新型绿色杀菌剂“苯噻菌酯”。   为农药先导结构优化提供新思路   发展绿色化学农药是新农药创制研究的必然趋势。农药分子要实现绿色化,除了低毒、低残留以及环境相容性好等特征之外,还必须要求达到超高效,即用量低(亩用量通常在10克以下)。因此,提高农药分子(化学小分子)的生物活性强度是降低农药使用量、使农药实现绿色化的一个重要前提。而如何提高农药分子的生物活性强度则是农药分子设计学家所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杨光富领导的研究组与清华大学教授吴嘉伟研究组、美国肯塔基大学教授湛昌国研究组合作,发展了一种通过优化化学小分子与生物大分子活性腔中的构象柔性残基之间相互作用来提高农药分子生物活性强度的分子设计策略,针对细胞色素bc1复合物(生物大分子)成功设计得到了一种活性强度比母体化合物提高520多倍的抑制剂(化学小分子)。该化合物不仅具有高活性,而且还具有解离速率慢的特点,因此,可作为一种高活性探针分子用于深入研究细胞色素bc1复合物的生物学功能,同时也可以作为开发农药和药物的新先导化合物。   该项研究为从化学小分子与生物大分子选择性相互作用的角度开展农药先导结构优化提供了新的思路,对药物分子设计也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此外,该项研究中化学小分子与靶标的结合自由能理论计算结果与实验结果之间表现出高度线性相关,表明其分子模拟研究具有较高的精度。   《美国化学会志》审稿人认为,这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研究工作,也是第一次通过基于结构的合理化途径设计获得活性达到亚纳摩尔级别的bc1复合物抑制剂。论文发表后受到国际同行的关注,细胞色素bc1复合物研究领域的著名结构生物学家美国SUNY Upstate Medical University的Edward A. Berry教授以及美国NIH国家癌症研究所的Xia Di教授均来信索要样品,希望开展合作研究。
  • 上海拟建食药安全重点监管名单
    如何让那些假药、毒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再祸害大众?如何重点监管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听听您的意见?从即日起到4月22日,《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征求意见。相关征求意见稿透露,食药监网站除了设置重点监管名单信息公告栏外,还在筹划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监管名单数据库,及时公布、及时更新,供社会查询。   《征求意见稿》指出,被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者及相关责任人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管理部门及时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政务网站主页的重点监管名单信息公告栏上予以公布。公布期限届满,重点监管名单信息公告栏中的信息转入食品药品重点监管名单数据库,供社会查询。   对生产经营者的重点监控措施,包括增加日常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的频次,所在辖区的区(县)分局每月进行一次以上检查,并追踪整改情况 增加产品监督抽验的频次 责令企业定期报告质量管理情况 根据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整改情况,加强复核检查的频次。   16种情形将受重点监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且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应当纳入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监管名单,记入监管信用档案,并依法采取相关限制措施或者重点监控措施。   被吊销食品、保健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的直接负责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的直接负责主管的和其他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而被禁业限制的,应当纳入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监管名单。   (一)在申请食品药品相关行政许可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欺骗、贿赂等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药品相关行政许可、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其他资格的   (三)在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生产、经营,或者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伪造生产记录、购销记录且情节严重的,或者伪造检验报告、国家机关批准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经营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经营食品的   (五)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   (六)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   (七)生产经营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且情节严重的   (八)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对人体造成重大危害的   (九)在药品的生产过程中,违法改变生产工艺、药品处方,违法添加违禁物质,并造成后果的 (十)在化妆品的生产过程中,违反化妆品卫生规范,使用禁用物质或者超过限量使用限用物质的,并造成人体严重损伤或者发生中毒事故的   (十一)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   (十二)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生产医疗器械,或者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或者其他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医疗器械造成严重后果,被吊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   (十三)在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被吊销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许可证的   (十四)在行政处罚案件查办过程中,伪造或者故意破坏现场,转移、隐匿、伪造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以及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十五)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十六)其他因违反法定条件、要求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导致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或者具有主观故意、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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