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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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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追溯相关的资讯

  • 食品追溯制首进武汉超市
    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一旦被发现质量问题,便可立即追踪到其产地和供应商。这种广泛运用于欧美的食品追溯体系,最近首次被引入武汉超市。   在武汉市麦德龙超市内,记者随机找出一盒有机茄子,用扫描枪对包装物上印制的条形码进行扫描,查询机马上显示出这盒茄子产自山东某农场、生产面积为15公顷。同时,还显示了这批茄子的生长过程是从4月15日播种到7月21日进入运输程序的,整个产销环节一清二楚。   据悉,被纳入追溯体系的商品,包装盒上均印有条形码、产品的追溯号和网址。消费者可以直接上网登录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只要输入产品的追溯号,便可查看到该产品的场名、场址、地理坐标、物流信息和质量检测报告等。   麦德龙超市生鲜部经理宋俊军介绍,该超市目前已有果蔬、肉类、奶制品、畜禽、综合等5大类,约100多种食品被纳入质量追溯体系。与同类商品比较,由于可追溯商品的每个环节受到严格的质量监控,因此其售价要比同类商品高出5%至10%。   据了解,该超市对纳入追溯体系的供应商要求十分严格,目前在湖北省仅有武汉市汉南区的一家农产品基地进入食品追溯体系,国内进入食品追溯体系的食品供应商主要来自上海、合肥等地。
  • 食品批次追溯和单品追溯两种编码方案通过专家论证
    食品批次追溯和单品追溯两种编码方案通过专家论证   现阶段以食品批次追溯为主   在8月3日召开的食品追溯编码方案专家论证会上,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提出的食品批次追溯和单品追溯两种编码方案通过论证。会议形成的结论显示,我国现阶段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将以批次追溯为主。   本次论证会专家组由来自国家食品监管相关部门、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相关科研机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20位专家组成。   专家组对食品批次追溯和单品追溯两种编码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论证。专家组认为,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在对国内外食品安全追溯现状进行充分调研和大量试点示范的基础上,结合国际物品编码规则和国内实际情况,提出基于商品条码的追溯方案,符合中国的现实需求及食品追溯的发展趋势,对于规范食品追溯编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专家组认为,基于商品条码的批次追溯方案适合食品行业生产管理特点,能实现和满足对食品进行追溯的要求,符合我国国情,也符合国际通行规则,不会形成技术壁垒,可以实现跨国追溯,有利于国际贸易,同时企业实施成本低。该编码方案科学合理,具有统一性、唯一性和可操作性。单品追溯编码方案则适用于价值高、个体差异大、有特殊需求的产品,科学合理,但实施成本高、企业负担较重,需要进一步加强应用研究。   据介绍,食品生产主要以批次作为生产管理单元,同批次的产品因为生产原料、生产条件、生产工艺相同,具有同质性。批次追溯就是同一个批次的产品用同一个追溯码进行追溯。食品生产企业普遍关心的是成本,而批次追溯的一个主要优势,就是食品生产企业增加的成本微乎其微。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有关专家认为,利用商品条码实现批次追溯适用于食品行业的生产管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且在食品生产领域已有较好的基础。专家同时表示,将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单品追溯在食品行业的实施。   专家组建议,应规范食品追溯编码的统一管理,结合质量诚信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方案,以乳制品监管为切入点,加大基于商品条码的食品批次追溯编码方案的推广应用力度。
  • 食品安全管理技术标委会食品追溯技术分会换届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国标委办[2009]3号)的相关要求,第一届全国食品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追溯技术分技术委员会(SAC/TC313/SC1)任期届满,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相关方广泛参与的原则,现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二届全国食品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追溯技术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   SAC/TC313/SC1主要负责全国食品追溯技术相关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现面向全国征集食品追溯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范围包括:食品/农业产业链企业、检测机构、认证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政府管理部门等。   二、 委员条件   (1)在食品/农业领域从事生产、经销、检验、认证、科研、教学和管理等且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熟悉并愿意从事标准化工作,能够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履行委员职责和义务。   三、申请程序及要求   1、委员候选人须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各项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请于2013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登记表》(一式两份)、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2张用于委员登记表,1张用于委员证书),邮寄至全国食品追溯技术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liuzhen@arfid.com.cn 。   3、秘书处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评审,通过对报名单位及个人条件的综合评定,确定第二届全国追溯技术分技术委员会的委员名单,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秘书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46-6号1114室(250014)   联系人:王玎、刘振   电话:0531-82679350/40   E-mail:wangding@sdis.cn、liuzhen@arfid.com.cn   传真:0531-82679329   2013年9月18日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
  • 两项食品安全追溯国标通过审定
    12月22日,两项食品追溯国家标准通过审定,一系列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国家标准正在制定中,我国食品质量安全追溯标准体系将日臻完善。   这两项标准是《食品可追溯性通用规范》和《食品追溯 信息编码与标识规范》。前者规定了食品追溯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追溯流程和追溯管理规则,适用于各类食品可追溯系统的建立和管理。后者规定了食品追溯的信息编码、数据结构和载体标识,适用于食品追溯体系的建立和应用。   据《食品可追溯性通用规范》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高级工程师文向阳介绍,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采购等供应链各环节提出了建立信息记录的法律要求,以便于日后的追溯与召回。与之配套的实施条例则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定生产企业应如实记录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记录的保持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食品批发企业应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我国开展食品安全追溯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对相关国家标准的制定提出了要求。   从2003年开始,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开始参照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的相关应用指南,结合我国实际,相继出版了《牛肉产品跟踪与追溯指南》、《水果、蔬菜跟踪与追溯指南》和《食品安全追溯应用案例集》,并通过“条码推进工程”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应用试点及推广工作,为《食品可追溯性通用规范》和《食品追溯 信息编码与标识规范》等国家标准的制定做了充分准备。   据介绍,《农产品追溯要求 水产品》、《农产品追溯要求 果蔬》、《农产品追溯要求 蜂蜜》、《农产品追溯要求 茶叶》4项国家标准也将于近期审定。《猪肉可追溯体系基本要求》、《农产品追溯要求 乳制品》、《农产品追溯信息系统设计指南》、《肉与肉制品的射频识别(RFID)追溯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计划于2010年完成,加上去年已经完成的《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 体系设计与实施的通用原则和基本要求》、《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 体系设计与实施指南》,我国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标准体系将日臻完善。
  • 北京首个食品安全追溯系统运行
    北京市&ldquo 朝阳区食品安全远程追溯系统&rdquo 通过9个月的调试使用,于今年6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目前,该系统运行正常,六项主要功能全部开启使用,并已收集监测数据13249个。据悉,这是北京市首个这样的食品安全远程追溯系统。   2012年9月,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和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学院历时一年共同研发成功了这一系统,据介绍,该系统由主体管理,客体管理,动态监管,抽样检测,信用评价,信息发布六大模块构成,可有效实现&ldquo 实时监控&rdquo 、&ldquo 远程追溯&rdquo 两大核心功能。一是实现监测数据&ldquo 实时监控&rdquo 。完成从分局、工商所到农副产品市场的三级互联互通。二是实现食品信息&ldquo 远程追溯&rdquo 。该系统通过动态监管模块,对由主、客体管理模块归集的市场主办单位、市场内商户交易方式、经营状态,经营范围等主体信息,和销售食品的商品信息、供货商及进销货台账信息等客体信息,进行动态巡查监管。同时,结合监测数据&ldquo 实时监控&rdquo 情况,即可实现对问题食品的进货来源、已售数量和流向情况等信息的&ldquo 远程追溯&rdquo 。
  • 新契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将建安全追溯体系
    11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发布了《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中指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通过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客观、有效、真实地记录和保存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追溯体系主体分为食品生产、销售、餐饮和生产经营企业,追溯的信息主要包括食品产品、原辅料、生产、销售、设备设施、召回、销毁及销售过程中的运输、贮存、交接等内容。  《意见》指出,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共同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切实发挥技术机构技术支撑作用。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追溯防伪技术专业性组织等技术机构跟踪食品行业技术发展,研究不同类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技术要求,探索实现不同的追溯技术手段,促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不断完善、提高技术层次与科学运行水平。  通知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食药监科〔2016〕122号)等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12月11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联系人:肖扬  联系电话:010-88331007  电子邮箱:xiaoyang@cfda.gov.cn  附件1.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意见反馈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11月18日
  • 查询机成摆设 食品追溯查询青岛歇菜?
    近日,湖北暂未追查到源头的三聚氰胺超标奶事件,将食品安全问题再度推到公众眼前,不少市民疑惑,食品源头到底在哪里?21日,记者就岛城食品溯源的现状调查发现,多数商场的查询机早已歇菜,就算顾客想知道也无处可查,而猪肉追溯实行几个月了,由于需要上网或者去管理处才能查到,因嫌麻烦也鲜有人去查询。   商家维修不积极   超市追溯查询机多“罢工”   “可追溯查询机?没听说过?”21日上午,在台东一路某大型超市内,记者拿着蔬菜以要查询为名,连问了五名超市销售人员,对方均表示不清楚是什么机器。而在沃尔玛超市内,记者转了半天才在一个高高的展台后面,找到了一台由青岛食品安全委员会、市质监局和青岛经贸委联合设置的食品追溯查询机,但这台机器却处于断电的状态。“没见它通过电啊,一直是这样子。”旁边销售饮料的工作人员说。   在香港中路家乐福,查询机的条码扫描处虽亮着,但却一直黑屏。而佳世客的查询机虽然看上去很正常,但当记者按照操作要求打算进入页面查询条形码和生产许可证时,屏幕却没有任何反应。   据了解,为了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青岛市于2007年10月份在香港中路家乐福安装了第一台自助查询机。此后,在佳世客、沃尔玛、利群、麦德龙等也陆续安装了十多台。通过这些机器,消费者可查询自己从市场购买的蔬菜的出处、种植过程中受过哪些病虫害等。然而时隔3年多,这些机器彻底沦为了摆设。   就超市这些食品追溯查询机多损坏的情况,设置方之一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项目试点后查询的市民不多,机器长久不用才发生损坏。此外,商家也不愿自己被监督,因此对机器的检查和保养不是很积极。   查询程序太麻烦   猪肉来源可查却无人查   21日,记者走访了南京路农贸市场、生活家农贸市场多处市场,记者看到,销售猪肉的商贩都使用统一的电子秤,称重的同时就可以立即打出一张交易凭证。   在南京路农贸市场,记者看到2号摊位的肖女士正在给顾客称肉。连着三个市民称完肉后,都是直接走,没有人要交易凭证。记者采访前来买肉的徐小姐,问她是否知道猪肉质量可以追溯?徐小姐表示,自己从报纸上看到过,不过她从来没有要过追溯条码。   摊主肖女士表示,自己这里可以进行猪肉质量追溯已经好几个月了,不过从来没有人要过。她给记者拿出徐小姐购买猪肉时所打印的交易凭证。记者看到,上面除了市场名称、交易时间、摊位号、产品名称、重量、单价和金额外,还有一个追溯码。   记者登录青岛市商务局网站,在肉品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里,输入了该交易凭证上的追溯码“1AOBKO2234”后,经过搜索显示出“猪肉追溯信息”,上面标注着生猪产地为临沂,养殖场为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养殖场,货主、屠宰场、分销商的信息也都很详细。系统中还显示,该产品查验点为华中蔬菜批发市场入市查验点,零售点的编号为2420,销售地点则为金锣南京路农贸市场(市南)。另外,徐小姐购买的这块肉,是从重45公斤的半头猪分割下来的。   肉类信息如此齐全,为何市民都不要这个交易凭证呢?在南京路农贸市场,看到记者拿着交易凭证拍照,不少买肉的顾客都觉得很新鲜,问拿到这个凭证去哪里查询?摊主肖女士表示,自己不是很清楚去哪里查,好像管理市场的地方就可以,而徐小姐则表示,是不是应该去超市的食品追溯系统机器上去查?当市民得知可在农贸市场的管理处查询,或登录青岛市商务局网站查询时,不少市民都连连摇头表示太麻烦,“我也不会上网,自己挑挑就行,上网查太费劲了。”市民胡先生说。“每天买肉的数量也不多,每买次肉,还要专门上网查询,好像不太现实。”另一位买完肉的市民说。   费用高且查询少   蔬菜企业退出追溯系统   记者了解到,向家乐福、沃尔玛、大润发等大型超市供应绿色蔬菜的寿光市燎原无公害果菜生产基地,建立了一套自己的可追溯查询系统。每份蔬菜都带有“身份证”,包括蔬菜从土地、水质的取样化验,到用药、灌溉等几乎所有信息。消费者通过短信、电话、网站等方式可查询。此外,有着36年种植历史的夏庄杠六九西红柿和黄瓜,也均在产品包装上设置了可追溯的二维码,在特定电子秤上即可查询。   然而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却发现,超市里的燎原蔬菜只剩下一个绿色食品的标志,没有了可追溯条形码,而夏庄杠六九目前因生产季节的原因未上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夏庄杠六九有二维码,但从未在超市里设置能够查询的电子秤。“那种秤很贵,至少上千,即使在超市里设了也没有人去查。”某品牌肉制品销售人员如是说。   而寿光燎原无公害果菜生产基地方面负责青岛果菜总经销的马经理则表示,公司在今年已经从青岛市场全面撤出了可追溯查询系统。“现在只有我们公司里还有这种可以查询蔬菜生产过程的机器,超市里面已经不做了。”马经理表示,可追溯查询系统上马以后,查询相关信息的消费者并不多,考虑到费用成本的原因,公司才做此决定。记者 苑菲菲 孟艳
  • 2012食品安全周启动 追溯体系建设成热点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开始,2012年食品安全周正式拉开序幕。作为每年食品安全周的重头大戏,“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第四届中国食品安全论”今天将在京召开。据悉,本次活动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粮食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科协共同主办,经济日报社、中粮集团承办,中国经济网执行承办。 2012年食品安全周启动仪式现场   6月12日至20日,农业部、商务部、工信部、卫生部、中国科协、质检总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总局将依次举办主题活动,通过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咨询讲座、现场服务、发放资料、在线访谈、启动重大专项、专场新闻发布等形式,系统展示过去一年的工作进展及未来的目标规划,积极开展针对食品从业人员、监管队伍的培训指导,主动回应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宣传周期间,新闻宣传部门还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在行动”、“食品安全网上系列访谈”等采访报道活动。从几年前的三聚氰胺牛奶,到后来的瘦肉精火腿肠、染色馒头、地沟油,再到今年的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皮鞋酸奶果冻”、“毒蜜饯”等等的事件,各个相关部门对此会有怎样的回应,他们的工作进展如何,还要哪些问题需要我们特别关注,这些问题记者都会在随后的报道中为大家寻找答案。(来源中国经济网)   “追溯体系建设”成最热门话题   面对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和人们对于“入口安全”的强烈需求,“追溯体系建设”成为本届食品安全论坛的最热门话题。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一直是公众关注度非常高的话题。据了解,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建立始于欧洲疯牛病的发生。为了应对危机,欧盟建立了牛及牛肉标识追溯系统,随后,加拿大、美国、日本纷纷引入,到现在,这一系统被推广到禽类、鱼类、蔬菜产品等大部分农产品当中。   尤其是在去年,欧洲蔬菜因为受到致病菌感染造成了很大恐慌,后来欧洲各国通过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很快地寻找到致病源,当时欧洲的行动能力也是非常值得我们反思的一件事情。这几年主管部门也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作为工作重点,非常上心。   从今天论坛的主题来看,下午论坛的第二阶段主题就是“追溯体系建设促进诚信基因培育”,来自商务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都会参加演讲和对话讨论。话题方面,包括“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中国食品全产业链监管之道”、“完善追溯体系 保障学生餐桌安全”等等的话题,都会被讨论到。(来源中国广播网)   举报问题食品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6月11日至17日为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济南市政府日前颁布《济南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面向全体市民征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索。根据规定,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如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济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可不受此限制。   根据这一奖励办法,举报的违法行为有涉案货物并且可计算货值的,经查证属实,由有关部门按照违法案件涉案货值金额的一定比例奖励举报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者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举报,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的,视情况给予1000元至10000元奖励。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的,举报人属于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或者食品行业内部人员的,应在相应奖励等级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来源生活日报)  6月11日-17日为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对于此次宣传周商务部将举办哪些活动以及目前食品安全取得哪些成果等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商务部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常晓村。   问:今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确定6月11日~17日为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是“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围绕食品安全,商务部今年主要开展了哪几项工作?   答:今年以来,商务部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有效加强和改进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对生猪屠宰、餐饮服务、酒类流通等重点领域,加强行业管理,促进产业发展。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依法取缔未达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屠宰企业。加大对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随附单溯源等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力度。督促餐饮企业加强原材料采购、使用管理及过程控制,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严把餐饮服务入口安全关和加工质量关。   二是推进商务领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早餐示范工程,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稳步推进酒类流通溯源工作,继续深入实施“三绿工程”,严格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   三是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和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日常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化乳制品、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等重点食品综合治理,认真开展农兽药残留、畜禽交易和屠宰、调味品、餐具、食品包装材料及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   四是加强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商务系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以生猪屠宰、酒类流通为重点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水平。制定商务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设立应急工作平台,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继续强化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法制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做好屠宰、餐饮、酒类流通等相关行业的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制售伪劣食品等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制度,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六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继续对商务领域监管人员开展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协会在行业诚信自律方面的作用,督促企业遵守行规行约。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一批守法、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的诚信经营企业典型。   问:截至目前,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时间已经过半,审核清理工作进展如何?目前具有屠宰资格的企业有多少家?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我国屠宰企业数量多,审核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九部门高度重视审核清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审核清理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积极推动审核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根据各地报送的企业自查材料,目前全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5862家,其中4141家自查符合规定标准,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了《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换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994家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下一步,将按照审核清理工作程序,严格依据审核清理工作标准开展复核工作。   问:为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提高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2012年,商务部有何政策措施?   答:为提高屠宰行业监管能力和西部地区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2012年,商务部将会同财政部继续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试点地区屠宰监管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在规模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加工关键环节安装监控终端,并与监管平台加以连通,形成从省、市、县到企业纵向贯通的监管系统,实现对生猪屠宰行业的信息化监管。同时,支持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屠宰企业进行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及企业内部管理体系标准化改造,提高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的意义,目前取得什么进展。   答:2010年以来,商务部、财政部分批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建设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市场,推进食品安全建设。推进这项工作,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形成市场倒逼机制,促使生产经营者强化责任意识,从源头改进食品安全管理 二是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培育放心肉菜品牌,提高流通信息化、组织化水平 三是可以创新管理模式,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协作,打造全过程无缝隙监管链条 四是为问题产品召回、应急处置等工作提供支撑,出现问题时快速查找责任主体,防止打击一大片。   目前正在试点的城市有20个,共覆盖了260多个屠宰企业、140多个大型批发市场、5300多个标准化菜市场、2400多个大中型连锁超市、7100多个团体消费单位。其中,上海、成都、杭州、宁波、无锡、青岛等地已初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发挥出一定的社会效应。据成都市统计,建成追溯体系以后,全市定点屠宰企业每月屠宰量同比增长35%左右,批发市场白条肉日交易量增长近10倍,相关部门市场巡查率由每月10%左右上升到80%。今年商务部将开展第三批试点,争取到“十二五”末覆盖全国百万人口以上城市,形成产销区一体、生产与流通有效衔接的食品安全保障网络。(来源国际商报)
  • 人大代表:政府需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追溯机制
    新华网海南频道3月9日电 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王守初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建议,国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的单位和个人。   王守初说,最近几年,我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五花八门。因此,各级政府应该把食品安全作为今年最重要的民心工程之一,抓紧抓好,杜绝三聚氰胺奶粉、海南毒豇豆等类似食品安全问题再次发生。   王守初认为,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利益,政府一定要确保食品安全。为此,王守初建议,政府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要求所有的产品都要有“出生证”,如果食品安全出了问题,依法严加惩处直接、间接责任人。同时,她还建议,国家对食品监督体系要加大投入力度,探索建立食品质量追踪机制,追溯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监管部门也必须从严把关。
  • 婴幼儿奶粉将成北京首个全程追溯食品
    北京规定蔬菜产品须持省级以上无公害认证入市 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正检测蔬菜是否有农药残留物。   市食品安全办昨天公布《北京市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1-2015年)》,首次提出“首都安全食品”品牌,在这一目标框架内,未来五年,本市将建立3000个食品风险监测点,婴幼儿配方奶粉和桶装水实现全程追溯,只有取得省级无公害认证的蔬菜才能进入北京市场。   目标   食品安全抽检   合格率超97.5%   根据该行动计划,到“十二五”末期,本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将达到97.5%以上 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蔬菜、猪肉、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不合格食品全部予以下架并退出首都市场。北京将形成食品“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全程监控链条。   行动计划还首次提出“安全食品”和“食品安全保障”的概念,提出要打造首都安全食品的品牌,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措施   将建小作坊加工园区   本市将取缔、限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高风险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小作坊食品加工园区,整合食品加工资源,解决食品生产小、散、乱的问题。   市食品安全办新闻发言人唐云华告诉记者,诸如豆腐宴、油炸食品等受市民喜欢的特色食品普遍来自小作坊,它们不具备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客观条件,但市民又确实有需求。将来,在区县政府规划食品园区的前提下,有地区特点、有集约化生产能力的小作坊,可以整合在一起集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产品须持产地证明入市   北京目前85%以上的食品靠外省市供应,本市将严格首都食品市场准入标准,要在“十二五”期末形成食品“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全程监控链条,进京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必须是经当地工商部门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或农民合作组织,产品持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入市。进京蔬菜产品应来自标准化基地,符合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条件要求,取得标准化基地证书、省级以上无公害蔬菜资格认证或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   婴幼儿配方乳粉全程追溯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建立统一的追溯信息平台,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流向可跟踪、伪劣食品可召回、储运信息可查询。本市将利用物联网信息记录、识别、追踪和数据交换技术,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乳粉和畜禽、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从养殖、收购、加工、储运到销售的全程追溯。通过标签、条码和电子台账实现酒类、桶装水等重点预包装食品流通和溯源管理。在19家大型食品批发市场、500家商场、超市和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追溯信息查询验证系统。   “以肉制品为例,动物在出生时就被打上耳标,记录成长过程中的用药、饲养、检验检疫情况,身份信息将负载至屠宰和深加工环节,直到成品包装上的二维码标签。由此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唐云华介绍说。近年来,婴幼儿配方奶粉问题频发,不少妈妈选择进口奶粉,目前追溯系统也覆盖到洋奶粉,从商品条码可倒追至奶场。   寄宿制学校须自办食堂   学校“小餐桌”,家长最关心。本市将改善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和就餐环境,完善餐饮管理制度。要求寄宿制学校必须设有自办食堂,新建、改建学校应当尽量设置自办食堂,自办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全部达到B级以上标准。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全部达到A级标准。   信用记录永久保存   本市将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统一归集、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良好信息等信用记录并作永久保存。纳入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作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抽检 对因严重违法行为被吊销生产、流通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安全经营活动。   记者了解到,食品安全信用平台独立运行,与49个部门联网,依据法律规定强调“行业禁入”惩罚措施。开通后,该平台与现有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联网,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惩戒。   设立3000风险监测点   全市设立3000个风险监测点,制定并实施市、区两级食品安全统一监测计划,年监测抽检样本10万个以上。   据唐云华介绍,“十一五”末期全市风险监测点数量在1000个左右,未来五年要达到3倍。食品办根据地域特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食品案件特点和抽检情况确定监测点。比如北京市场上四分之一的肉制品来自鹏程食品,这就构成生猪风险监测点。   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   本市将修订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扩大奖励覆盖面。鼓励基层组织、行业协会、媒体、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员、信息员、志愿者和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线索。对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区域性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长期不能解决的地方,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办法拟将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作为奖励对象纳入其中,换言之,市民提供线索使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消灭在萌芽阶段,也可获得政府奖励。晨报记者 朱烁   名词解释   食品卫生监督   量化分级管理   2002年卫生部出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分A、B、C、D四个等级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A级表示优秀,食品卫生信誉度高,食品卫生的风险低 B级表示卫生规范,食品卫生信誉度较高,食品卫生的风险较低 C级表示卫生合格,有一定食品卫生的风险 D级表示卫生不合格,发生食品污染甚至食物中毒的风险高,要限期改正。
  • 相关指导意见发布:食品生产过程追溯体系将实现智能化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该意见指出, strong 食品生产企业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智能化追溯体系 /strong ,形成覆盖生产全过程的追溯信息数据链,客观、有效、真实地记录和保存食品质量安全信息, strong 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 /strong ,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追溯内容包括产品信息、生产信息、人员信息、召回销毁等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整体部署,前期在金山区试点开展了试点推进工作,成效明显。现就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一、工作目标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食品生产企业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智能化追溯体系,形成覆盖生产全过程的追溯信息数据链,客观、有效、真实地记录和保存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二、基本原则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一)企业为主体。食品生产企业承担建立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的主体责任,属地监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二)记录为基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产品销售记录等制度为追溯的数据基础,记录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三)切合企业实际。突出可操作性,不要求形式的一致,食品生产企业可以自建系统,也可以采用第三方技术机构的服务,但应确保追溯体系中采集的数据信息和本市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实现实时对接。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三、适用范围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本指导意见不适用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追溯体系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有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可参照本意见建设生产过程追溯体系。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四、追溯内容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企业根据自身生产工艺和产品特点等,确定需要录入追溯系统的具体信息内容。对相关追溯内容调整时,应记录调整的相关情况。生产过程追溯系统至少应有以下数据信息: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一)产品信息。追溯系统中的产品信息主要包括产品基本信息、贮存信息和运输销售信息。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1.产品基本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及标准内容、配料、生产工艺、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标签标识等。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2.贮存信息。包括产品的仓库所在地、入库、出库时间、交接人员姓名等保障食品安全贮存要求的信息。需冷藏、冷冻或其他特殊条件贮存的,还应当记录贮存的相关信息。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3.销售信息。如实记录食品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的运输过程需冷藏、冷冻或其他特殊条件运输的,还应当记录运输过程的相关信息。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二)生产信息。追溯系统中信息记录应覆盖生产全过程,重点是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检验三个关键环节。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信息。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信息,如实记录原辅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2.生产过程控制信息。包括原辅材料入库、贮存、出库、生产使用的相关信息;配投料信息(数量、配比、生产班次、工艺参数、配投料人员等);根据需要记录相关操作人员和设备设施的信息,确保风险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落实。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3.检验信息。包括检验批号、检验日期、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及检验人员等内容等。开展过程检验的还应包括生产过程检验的相关信息。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三)人员信息。包括与食品生产过程相关人员的培训、资质、上岗、编组、在班、健康等情况信息,并与相应的生产过程履职信息关联。质量安全管理、原辅材料采购、技术工艺、生产操作、检验、贮存等不同岗位、不同环节,切实将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的具体人员,记录履职情况。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四)召回销毁等信息。对存在问题而召回的产品,企业应当记录发生召回的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规格、数量、来源、发生召回原因、召回情况等信息,对问题产品销毁的还应当记录对召回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时间、地点、人员、处理方式等信息,监管部门实施现场监督的,应当记录相关监管人员基本信息。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五、智能化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基本要求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一)建立制度。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过程追溯系统应当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传输、汇总、保存、使用等过程的职责、权限和要求。理清原料来源、生产环节及衔接、物料流向、信息采集要求及记录规则等,建立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的生产过程追溯制度,明确追溯目标、措施和责任人员,并定期实施内部审核,以评价追溯体系的有效性。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二)系统建设。企业可根据生产过程要求和科技发展水平,科学设定信息的采集点、采集数据和采集频率等技术要求。企业应当参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第1部分:编码规则》(DB31/T1110.1—2018)、《食品和农产品信息追溯第2部分:数据元》(DB31/T1110.2—2018)、《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第3部分:数据接口》(DB31/T1110.3—2018)、《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第4部分:标识物》(DB31/T1110.4—2018)明确本企业所采用的追溯信息的编码原则、标识方法、标识载体与数据接口等规则,确保追溯对象标识的唯一性和各环节间标识的有效关联,形成闭环,做到原辅材料使用清晰、生产过程管控清晰、时间节点清晰、设备设施运行清晰、岗位履职情况清晰。上一环节和下一环节操作信息要及时核对,汇总的各环节信息及时传输到企业的信息追溯系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无线传感器、无线通信技术、GIS/GPS等核心物联网技术将温湿度仪器、大气监测仪器、空气监测仪器、电子秤等设备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实现对产品贮存与运输等环境信息实时监测与预警。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三)数据应准确、真实。企业在建立过程追溯体系中采集的信息,应当从技术上和制度上保证不能随意修改,要有备份系统。明确保管人员职责,防止发生信息损毁、灭失等问题,确需后期录入的应当保留原始信息记录。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四)保证运行有效。企业应建立过程追溯体系检查、演练和审核机制,及时检查并定期审核追溯体系的运行情况,包括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要求、追溯有效性和及时性、运行成本测量、标识混乱或信息丢失等产生不良信息的历史记录、对纠正措施进行分析的数据记录和监测结果等。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六、工作要求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列入工作重点,督促辖区内企业成立相应组织负责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二)明确重点、分步实施。各区市场监管局可结合监管实际制定实施规划,按企业规模、风险等级或产品类别分步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2021年底基本完成纳入本市追溯产品目录的产品和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在取得成熟经验基础上,不断完善,逐步向所有食品生产企业推广。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三)强化指导培训。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培训,将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关键点列入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关于追溯记录、追溯程序、追溯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 nbsp & nbsp (四)严格监督检查。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企业落实生产过程追溯体系建设情况的检查,验证产品追溯链条,对既未建立智能化过程追溯体系也未建立纸质过程追溯、或虽建立过程追溯但信息不全、缺失、不真实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19年11年18日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 nbsp /span /p p br/ /p
  • 第三届中国食品追溯技术全产业链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p !--enpproperty articleid 5117623 /articleid date 2017-11-16 09:11:12.0 /date author /author title 第三届中国食品追溯技术全产业链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title keyword /keyword subtitle /subtitle introtitle /introtitle siteid 2 /siteid nodeid 20576 /nodeid nodename 第一版 /nodename nodesearchname /nodesearchname picurl /picurl /enpproperty-- !--enpcontent-- !--enpcontent-- /p p style=" MARGIN: 0px 3px 15px TEXT-INDENT: 30px" strong 第三届中国食品追溯技术全产业链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strong /p p style=" MARGIN: 0px 3px 15px TEXT-INDENT: 30px" strong 强化食品追溯 共筑“食安中国” /strong /p p style=" MARGIN: 0px 3px 15px TEXT-INDENT: 30px" & nbsp 11月15日,为期3天的第三届中国食品追溯技术全产业链高峰论坛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开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检验检疫学会会长魏传忠,质检总局总检验师张际文,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技术总师吴永宁出席。 /p p style=" MARGIN: 0px 3px 15px TEXT-INDENT: 30px" 本次论坛继续推动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实现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增强企业、消费者的追溯意识,提升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旨在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来自国内食品安全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食品安全追溯技术作了主题报告。 /p p style=" MARGIN: 0px 3px 15px TEXT-INDENT: 30px" 魏传忠在《构建“五位一体”品牌电商质量支撑体系的探索与实践》主题演讲中提出,构建“以质量信用企业为主体,以产品质量标准为基准,以检验检测为依托,以质量溯源为手段,以质量保险为保障”的全程质量管理系统。他指出,全程质量管理系统是以消费者需求为核心,一切为了消费者,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集成产品质量的各要素而设计,将有助于解决质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有助于保护品牌和培育品牌。 /p p style=" MARGIN: 0px 3px 15px TEXT-INDENT: 30px" 张际文指出,目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把提高食品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坚持强化食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追溯技术的作用,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改善食品供给结构、提高食品供给质量,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nbsp /p p !--/enpcontent-- !--/enpcontent-- /p
  •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征求《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草案)》意见
    为了加强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落实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消费知情权,营造开放、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省司法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草案)》。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5月18日前以信函邮寄、电子邮件或者直接在网页上留言等方式反馈浙江省司法厅立法一处。电子邮件发送至:sftlfc@163.com 。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落实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消费知情权,营造开放、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追溯定义】 本规定所称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是指通过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录入产地准出、出厂检验、进货查验、销售流向等追溯信息,实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第三条 【追溯类别与品种】 本省对下列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含种植、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含销售、贮存、运输)以及餐饮服务环节实施数字化追溯管理:(一)种植业产品;(二)畜牧业产品;(三)水产品;(四)粮食加工品;(五)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六)肉制品;(七)乳制品;(八)酒类;(九)蔬菜制品;(十)豆制品;(十一)保健食品;(十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十三)婴幼儿配方食品;(十四)特殊膳食食品;(十五)其他类别的食品。前款规定的实施数字化追溯管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类别和具体品种(以下称追溯食品),由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四条 【追溯主体类型】 以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追溯食品实施数字化追溯管理:(一)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屠宰厂(场);(二)食品生产企业;(三)商场超市;(四)食品批发经营者、兼营批发业务的储运配送企业;(五)食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入场销售者,社区生鲜门店、水果店;(六)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七)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八)其他类型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前款规定实施数字化追溯管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称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具体范围和实施时间,由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鼓励其他生产经营者参照本规定,对追溯食品开展数字化追溯。第五条 【政府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工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追溯管理协调机制,将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六条 【省级部门职责】 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牵头制定本规定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技术标准,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并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数字化追溯的监督管理。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初级加工和畜禽屠宰环节管理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将其与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对接,并加强食用农产品规模种植、规模养殖、初级加工和畜禽屠宰环节数字化追溯的监督管理。省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原粮、政策性粮食收储环节管理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将其与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对接,并加强原粮、政策性粮食数字化追溯的监督管理。海关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追溯管理需要,配合提供经海关总署授权的进口食品的追溯相关信息。省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教育、财政、商务、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工作。第七条 【市县部门职责】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粮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第八条 【行业自律】 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数字化追溯工作,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义务。第九条 【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追溯食品的追溯义务】 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中的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在追溯食品交付前,录入追溯食品的品种、数量、检测合格信息或者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及采购追溯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第十条 【食品生产者销售追溯食品的追溯义务】 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中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追溯食品出厂前,录入追溯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采购追溯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并在本省销售的追溯食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外包装上加赋溯源码。第十一条 【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追溯食品的追溯义务】 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中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在追溯食品完成交付后二十四小时内,根据追溯食品的类别录入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以及采购追溯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第十二条 【信息传递】 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向采购追溯食品的生产经营者推送上游供货者录入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接收确认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推送的相关追溯信息。第十三条 【采购信息的补充录入】 向省外、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以外的生产经营者采购追溯食品,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完成交付后二十四小时内,根据追溯食品的类别录入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检测合格信息、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及销售追溯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第十四条 【信息录入方式】 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录入准确、规范、完整的追溯信息。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通过与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对接的管理系统上传信息,或者直接向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录入信息。鼓励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的数字化追溯体系与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对接,实现追溯信息的互通。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应当确定数据接口标准,开放数据对接接口,允许其他管理系统或数字化追溯体系对接,实现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互通互享。第十五条 【信息保存】 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中食品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追溯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食用农产品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六个月。第十六条 【法律效力】 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录入或者确认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视同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出厂检验记录、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义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规定确立的数字化追溯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七条 【鼓励引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开展数字化追溯工作提供指导、培训等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财政奖补的形式对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实现与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对接而投入的配套软硬件系统相关费用予以支持。第十八条 【消费者知情权保护】 消费者可以通过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查询追溯食品的监督抽检信息、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检测合格信息、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信息。消费者发现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可以通过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或者其他食品安全投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核实处理,并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第十九条 【数据安全保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对推广应用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而获知的商业秘密和保密商务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各相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严格执行分层分类信息查阅授权并留痕。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处理相关数据,应当遵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第二十条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粮食等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监督管理计划,通过随机抽查、全链条核查、系统巡查等方式,加强对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责任的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其信用档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推送抽检不合格结论信息。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第二十一条 【法律责任】 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中的食品生产者未按照本规定在产品外包装上加赋溯源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二条 【法律责任】 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录入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粮食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第二十三条 【法律责任】 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录入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粮食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第二十四条 【法律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由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第二十五条 【参照适用】 食品添加剂、集中消毒的餐具饮具以及其他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可以参照本规定实施数字化追溯管理。第二十六条 【相关用语含义】 商场超市,是指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集中收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大型商场超市在2000 m2以上(不含2000 m2)、中型商场超市在200~2000 m2(不含200 m2,含2000 m2)、便利店在200 m2以下(有统一连锁品牌)。食品批发经营者,是指向批发、零售单位及其他企业、事业、机关批量销售食品,以及从事进出口食品贸易和食品贸易经纪与代理活动的一种经营形式。食品批发经营应有食品贮存场所。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是指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含农贸市场)。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分别是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 m2以上(不含3000 m2)和500~3000 m2(不含500 m2,含3000 m2)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央厨房,是指由餐饮单位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者半成品加工制作并配送的食品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者。第二十七条 【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202X年X月X日起施行。
  • 中国推进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中新社北京10月23日电 食品质量安全受到全社会普遍关注,中国官方23日表示,今年年底前,中国将在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和肉类行业试点企业中建成实用、便捷、可扩展的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消费者采用智能手机终端及政府网站可对食品信息实时追溯。   23日在北京召开的2013中国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大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官员郭翔表示,今年工信部在重点食品领域试点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先行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和肉制品等三个行业开展试点,探索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可行模式和运行机制。   他表示,今年,128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要全面建成食品追溯体系,按计划,2014年底将实现试点企业所有应公开信息和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产业链全程信息的实时实地跟踪、信息汇总与分类使用。   工信部在今年8月发布的《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工作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要实现食品行业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搭建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肉制品等领域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面向消费者提供企业公开法定信息实时追溯服务。   据了解,食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通信、电子、IT、软件、食品等行业之间展开合作,存在食品企业的生产特点各不相同,信息系统标准不统一,难以实现从源头到消费者的全程追踪等困难。本次会议邀请了生产企业、研发单位,以及相关科研院所的专家,共同推动食品追溯体系的建设。   据介绍,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目标,是运用国家公众信息网络,采用物联网标识技术,实现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的动态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与国家其他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同时,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架构灵活可扩展,兼容不同领域、不同细分行业,适应和包容差异化的企业编码体系和产品信息追溯水平,面向消费者、企业和政府提供跨领域、跨平台的公共服务。
  • 工信部启动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的生命健康,但目前,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严重扰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为此,在食品安全月来临之际,工信部启动&ldquo 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rdquo ,目的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手段,探索在食品行业开展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据悉,目前蒙牛、伊利、完达山、三元、茅台、五粮液等多家试点单位已经纳入该平台系统。   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表示,将企业质量可追溯系统与国家平台对接,通过打通生产、检验、监管和消费各个环节,让消费者了解符合卫生安全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从源头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够让消费者对乳制品更为放心。   食品安全系统正式开通   &ldquo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rdquo ,一语道出了食品安全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ldquo 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rdquo ,为食品安全提出新任务。   6月10日至22日期间,由国务院17部门联合举办,以&ldquo 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rdquo 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周,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量食品安全主题宣教实践活动。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表示,政府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加快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立食品生产企业&ldquo 红黑名单&rdquo 制度,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让违法犯罪分子不敢挑战法律底线。   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工信部已经启动&ldquo 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rdquo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手段,探索在食品行业开展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消费者只要通过智能手机扫描产品二维码,或在平台网站输入产品编号,即可追溯查询产品的生产、检验、监管和消费环节。据悉,目前蒙牛、伊利等多家试点单位已经纳入该平台系统。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高伏表示,建立食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将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将在2013年底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白酒行业试点建成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实现消费者采用智能手机等终端及政府网站平台对企业基本法定信息的实时追溯 第二阶段为2014年底实现试点企业所有应公开信息和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产业链全程信息的实时实地跟踪、信息汇总与分类使用。   食品安全面临诸多挑战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接二连三被曝光,从三聚氰胺奶粉到瘦肉精火腿肠,从硫黄生姜到近日被曝光的东莞&ldquo 臭脚米粉&rdquo ,件件触目惊心的侵权事件不断敲响安全警钟。而越来越普遍的食品网购&ldquo 丑闻&rdquo 也频频被曝发。   据了解,部分电商为追求短期效益而忽视商品品质,侵害消费者权益,食品掺杂有异物、过期变质、破损变形时有发生,网购食品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一旦在网购食品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要确定发生地就变得较为困难,再加上投诉举报信息不全、无票据证明等,都助长了网购食品质量不良现象的发生。   目前的食品安全事件多是被媒体曝光才会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而许多商家、小作坊针对有关部门&ldquo 曝光一处,严惩一处&rdquo 的治理整顿方式,干脆打起了游击战,被整顿后即换个生产地,换个招牌,继续营业。业内人士指出,食品生产业的种种弊端主要是食品产业基础、社会诚信基础薄弱以及监管不到位造成的。   其一,食品产业基础及诚信基础薄弱。目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多存在&ldquo 多、小、散、低&rdquo 的现象,尤其是城郊地区,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摊比比皆是,食品安全卫生差,经营者也多看重眼前利益,法律意识、道德意识、责任意识淡薄。   其二,法律及配套制度亟待健全。食品安全的监管法规制度目前还存在空白,譬如网购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尚待出台。目前,网购食品并没有明确的准入制度,导致基本上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叫卖食品,鱼龙混杂的市场更增添了监管难度。   其三,监管能力不足。业内人士称,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专业能力不高、执法设施较为缺乏的现状。而且,部分监管人员对杂乱的黑作坊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乱象也只好&ldquo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rdquo 。   平台对接,确保&ldquo 舌尖安全&rdquo   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保障&ldquo 舌尖上的安全&rdquo ,需要构建多层次防治体系。而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启动,显然对保障消费者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   工信部相关人员介绍,&ldquo 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rdquo 开通后,消费者通过智能手机、平台网站查看奶粉生产等情况,向前可追溯出伊利婴幼儿配方奶粉产于哪个分工厂、奶源是何时何地来自于哪个牧场,向后可追溯到它具体发往的市场,实现放心购买。但目前加入食品可追溯系统的食品企业略少,消费者可查询的食品厂家范围仍有限。   作为企业该如何确保该系统顺利运行?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指出,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创新和应用,不断提高食品企业两化深度融合水平。二是要加强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的中长期研究,并推进食品工业各细分行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标准的立项、研究制定和贯标工作。三是要最大程度地让消费者、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关IT企业参与追溯平台的使用、建设以及标准制定,积极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四是要在食品追溯平台应用、数据库共享、信息查询、快速反馈、增值服务、信息安全等方面提供及时快捷低成本的服务。   另外,在23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表示,修订草案围绕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总要求,从强化预防为主、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设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法律制度,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实行社会共治等方面作了规定。   食品安全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相信在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下,对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立体保障食品安全有了更加坚固的防御墙。
  • 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快
    记者常理从“2013中国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大会”上获悉: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工作行动计划》的要求,今年将在重点食品领域试点开展以食品质量安全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先行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和肉制品等3个行业开展试点,探索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可行模式和运行机制。   目前,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按计划,今年底前将在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和肉类行业试点企业建成实用、便捷、可扩展的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实现消费者采用智能手机等智能终端及政府平台网站对食品商品基本法定信息的实时追溯。到2014年底,将实现试点企业所有应公开信息和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产业链全程信息的实时实地跟踪、信息汇总与分类使用。
  • 关于召开北京国际食品检测与追溯技术大会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代表)及有关单位:   近年来,三聚氰胺、塑化剂等公共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迅速降低。2012年6月出台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提出要建设食品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平台,其中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监管系统直接覆盖全部县级区域,同时要求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检验仪器设备自主化水平。   随着各级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领域日益重视,我国基本建立起食品安全检测及食品安全追溯创新理论、技术开发、产业化研究和应用示范的完整链条,但与一些国外食品安全检测及物流追溯技术相比,在稳定性、准确性、数据模型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鉴于当前行业的发展形势,中国食品食品工业协会食品物流专业委员会定于2014年4月8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召开北京国际食品安全检测与追溯大会,联合多家国内外学术组织及技术厂商,以迅速增长的亚太食品市场为依托,聚焦世界最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与食品安全追溯技术。来自世界及中国的数百名食品安全领域的专家与厂商齐聚一堂,共同探讨适合中国市场的本土食品安全解决方案,推动中国食品安全检测与追溯水平的系统升级,帮助数量庞大的亚太地区食品生产与销售企业建立适合的食品安全解决方案,从而系统的提升中国整体食品安全的等级。   本次会议的整体安排如下:   一、 会议组织机构及时间地点   主办单位: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物流专业委员会   会议时间:2014年4月8日   会议地点: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静安庄)   同期活动:2014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烘焙展览会   2014第十二届国际食品包装与加工展览会   2014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   二、 会议议程   时间 日程   4月8日 上午   会议报告:中国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发展现状   食品检测技术研讨   4月8日 下午   会议报告:追溯技术在食品产业链体系的应用   食品安全物流追溯技术研讨   中国饮料(含酒精)行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示范企业证书发布   三、 会议报到及食宿   报到时间:2014年4月7日全天   报到地点: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8号馆B门   住宿安排:会议代表可自行安排住宿,会议协助酒店及价格请及时关注网站   四、 费用及账户:   开户银行:   北京市工商银行北京西客站支行太平桥分理处   开户名称: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物流专业委员会   银行账号:   0200 0203 0902 0607 497   五、 主办方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物流专业委员会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12号4438室   联系人:崔林、刘磊   联系电话:010-53599097,53596092   手机号:13581654130,18611368128   &ldquo BSFDT2014北京国际食品检测与追溯技术大会&rdquo 官方网站   http://www.bsfdt.com/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物流专业委员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 BSFDT2014: 食品检测与追溯将迎来井喷式增长
    与欧美的食品行业发展路径类似,随着中国食品行业已经发展到足够满足国内市场阶段,消费者已经不仅仅要求吃得饱,更要吃的好。以大食品行业蓬勃发展的前提下,关乎食品质量和品质的食品检测与食品安全追溯领域将迎来井喷式的发展阶段。   食品检测与追溯行业具备高速增长的要素   目前,虽然中国食品行业已经可以满足14亿人的饮食需求,但近年来,三聚氰胺、塑化剂等公共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迅速降低,随着而来的就是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为了更好的对食品安全进行系统的监管,2012年6月出台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提出要建设食品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平台,其中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监管系统直接覆盖全部县级区域,同时要求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检验仪器设备自主化水平。   与此同时,全国部分省市先后摸索建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已经由行业监管部门主导的行业性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如山东省建立的省级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工信部推动的内蒙古肉制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以及上海市即将出台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在即将于2014年4月份举办的&ldquo BSFDT2014北京国际食品检测与追溯技术大会&rdquo 上,更多的地方政府或园区项目将会发布。   这些充分显示了在当前的食品行业发展水平下,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已经将食品安全作为一项最重要的工作来落实,而其中食品安全检测与追溯则是控制食品安全的两个最重要突破口,无论政策、舆论、资金还是技术,食品安全检测与追溯领域已经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所有发展要素,迎来行业的井喷式增长只是时间问题。   从行业的角度来看,近年来,中国食品行业各细分行业已进行了多论并购整合,在酿酒、饮料、乳制品、粮油、调味品等细分行业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超大型企业集团,产业的集中度不断提高,这就为在食品行业建立全面而系统的食品安全检测与追溯体系提供了很好的行业基础。   食品检测与追溯技术日益成熟   随着各级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领域日益重视,我国基本建立起了食品安全检测及食品安全追溯创新理论、技术开发、产业化研究和应用示范的完整链条,虽然与一些国外食品安全检测及物流追溯技术相比,在稳定性、准确性、数据模型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国内检测与追溯行业在中国这个庞大的市场环境下具有先天的快速发展的基础,为企业在追赶国外技术方面提供了很好的前提。   目前,以中国食品行业中小型企业和地方检测机构为主要市场的食品快速检测领域已经发展成熟,初步具备了与国外品牌竞争的能力。如对食品的农药残留、水份、蛋白含量、细菌超标、有效成份等进行快速检测已经成为地方质检机构的常用仪器。   在追溯方面,以云存储和云计算为最新技术支撑的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已经成为行业技术的常态,这也为超大型生产企业和行业,甚至是园区应用提供了保障。目前,食品安全追溯领域的瓶颈依然体现在上游原料供应商的分散。目前,我国以农户经营为主体的农业格局依然没有太大变化,小而散的农户经营对食品原料的种植与养殖提出了前所未有的困难,那就是在标准化、源头的数据采集、数据的回收等环节设置了太多的障碍,这对食品安全的全产业链追溯是非常不利的。即使这样,国内的追溯技术供应商从实际情况出发,对作坊式的生产也可以进行有效的监控和数据采集。在2014年4月份举办的&ldquo BSFDT2014北京国际食品检测与追溯技术大会&rdquo 上,将有更多的企业展示并交流最新的检测与追溯技术。   BSFDT2014与全国专业观众在线互动交流将成为常态   以中国庞大的食品行业为依托,从当前行业的发展形势出发,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物流专业委员会定于2014年4月8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召开北京国际食品安全检测与追溯技术大会,联合多家国内外学术组织及技术厂商,以迅速增长的亚太食品市场为依托,聚焦世界最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与食品安全追溯技术。来自世界及中国的数百名食品安全领域的专家与厂商齐聚一堂,共同探讨适合中国市场的本土化食品安全解决方案,推动中国食品安全检测与追溯技术水平的系统升级,帮助数量庞大的亚太地区食品生产与销售企业建立适合的食品安全解决方案,从而系统地提升中国整体食品安全的等级。   大会同期将举办第二届中国(宁乡)安全食品产业论坛、第2014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烘焙展览会、2014第十二届中国食品包装与加工设备展览会、2014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以及中国食品工业协会2013食品行业两化融合标杆企业证书发布等多项活动,更多的地方政府及企业的项目信息将集中同期发布。   此外,&ldquo BSFDT2014&rdquo 还利用最新的网络技术,集@北京BSFDT(微信号:bsfdt1)微信官方公众平台、《BSFDT食品检测与追溯》电子杂志、@北京BSFDT腾讯官方微博等多位一体的现场信息互动,使得参会企业与现场和全国的专业观众连为一体,使得&ldquo BSFDT2014&rdquo 真正成为食品检测与追溯领域最为高端权威的行业盛会。
  • 国家重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即将启动
    国家重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即将启动 一期任务瞄准乳制品和白酒   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获悉,国家重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即将启动。   据介绍,该项目是今年7月31日国家发改委批复的7个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中的一个领域,项目一期任务是对乳制品、白酒两类食品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周期为3年。   据了解,频频发生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危害公众健康,危及整个食品行业,使中国制造形象在世界范围内受到极大冲击。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复杂,每当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监管部门往往难以及时全面了解食品质量安全信息,更难以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以便于公众知情和社会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明确要求,依托物品编码等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形成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该项目牵头单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建立的国家产品基础信息库,可以根据不同需求制定采集方案,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追溯与召回等管理和应用快速建立管理平台,为企业、社会大众提供产品信用、质量追溯、信息查询等多样化、综合性服务。   按项目计划,“十二五”期间,将在全国范围内应用条码、RFID、传感器等物联网技术,基本建成酒类、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实现过程可感知、源头可追溯、风险可预警、产品可召回、终端可防伪五大功能。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批复,国家重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将围绕乳制品、白酒行业重点生产企业质量追溯信息化改造、政府第三方追溯监管平台搭建等方面,开展食品质量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共同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   -   另据透露,一期任务完成或取得显著成效以后,其他食品生产领域也将应用物联网进行质量安全追溯。
  • 沃特世公司推出可追溯的认证分析标准品与试剂新生产线
    独立来源的随时可用的标准品与试剂可以提高实验室的产能,降低浪费,增加分析结果的可信度 奥兰多,福罗里达州-2012年3月12日 - 沃特世公司(WAT:NYSE)今天启用了一条分析标准品和试剂的新生产线,目前它可以向科研实验室提供200多种预包装的标准品和试剂。沃特世分析标准品和试剂满足了实验室对提高工作量、支持全球化、刺激业务增长和加强合规性的需要。 沃特世公司将在美国科罗拉多州Golden新建成的工厂生产标准品和试剂。全球客户现在可以立即订购沃特世公司的分析标准品和试剂,从小分子、单一化合物标准品、到蛋白酶切和多糖标品,品种繁多。为满足客户需求,沃特世今后还将推出更多新品。 &ldquo 对于认证的LC和LC/MS分析而言,标准品和试剂对获得理想的性能,以及符合法规十分重要。配置过程从纯净的起始材料开始,经过适当的混合,到稳定性分析和准确记录,&rdquo 化学商业运营部高级总监Mike Yelle说。&ldquo 我们调查了上百名科研人员并且发现,目前即使不是绝大多数,也有很多实验室从外部供应商购进化学原料,然后自己亲手配制标准品。说实话,实验室不想再干这些事情了。因为他们的工作不是配制标准品;而是进行化验,发现新成果。因此,我们将配制分析标准品和试剂作为我们的业务。&rdquo 分析标准品和试剂对正确校准、控制、量化和评估分析操作中使用的LC、SFC或LC/MS系统至关重要。而对于一家拥有全球实验室网的组织而言,保持分析与分析、仪器与仪器,以及实验室与实验室之间质量水平的一致性非常重要。而在数据的可比性和可防御性方面,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完全可重复地配制标准品极为关键,因此沃特世公司按照严格的规范生产标准品和试剂。 沃特世标准品和试剂具有绝对的可追溯性,这是她标志性的特征。为了确保真实性,测定的属性必须通过明确与完整的可追溯链条,直接与标准品的来源相关联。 沃特世公司作为一个有资质的,可随时使用的标准品与试剂的单独来源的认证的供应商,它能帮助实验室: 将员工从繁琐和低效的手工操作中解放出来 让员工参与到更有价值的工作中 压缩库存控制/控制运营成本 降低损耗和对环境的影响 简化工作流程/降低运营成本/采用更加一致 更容易地评估分析测定的质量 通过消除标准品和试剂导致的错误,提高了对分析准确性和质量的信心 符合更严格的法规要求 缩短了分析结果的周转时间 沃特世公司为客户提供标准品与试剂的历史可以回溯到很多年前。沃特世公司对每个工序的所有权与控制权,促进了每批次、每月和每年生产的产品性能不变,从而可以确保目前开发出的分析方法在产品的有效期之内始终有效。 沃特世分析标准品和试剂的推出,使沃特世公司实现了它作为端对端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承诺,它为分析测定提供了最佳的设备、信息、色谱柱,现在又为它提供了标准品和试剂。 实验室可以通过www.waters.com网上直接购买沃特世产品。 了解更多信息:www.waters.com/standards 关于沃特世公司 (www.waters.com) 50多年来,沃特世公司(NYSE:WAT)通过提供实用和可持续的创新,使医疗服务、环境管理、食品安全和全球水质监测领域有了显著进步,从而为实验室相关机构创造了业务优势。 作为一系列分离科学、实验室信息管理、质谱分析和热分析技术的开创者,沃特世技术的重大突破和实验室解决方案为客户的成功创造了持久的平台。 2010年沃特世拥有16.4亿美元的收入和5,400名员工,它将继续带领全世界的客户探索科学并取得卓越成就。 联系人: 叶晓晨 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市场服务部 xiao_chen_ye@waters.com 周瑞琳(GraceChow) 泰信策略(PMC) 020-83569288 13602845427 grace.chow@pmc.com.cn
  • 物联网时代来临 食品溯源保障食品安全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032884F90C5863B703D6D680582D33B6.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9/insimg/e64493cb-bc8c-41dc-955a-41f352b0c2a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编码技术助力食品溯源体系建设。图片来源网络 /p p   “一袋粮”、“一颗菜”通过手机扫描包装上的二维码都可以知道这些食物来自哪里。如今,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物联网技术开始普及。在食品行业中,基于物联网技术的食品溯源体系及技术也开始出现在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中。 /p p   追溯体系有助保障食品安全 /p p   以粮食产品为例,北京粮食科学研究院院长贾健斌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由于我国的粮食有不同渠道、不同供应商,谷物的加工、处理以及设备信息也难于记录,造成了粮食的溯源困难。“这几年国内有企业通过无线射频技术和信息编码,对产品进行多平台的追溯,并通过软硬件的研发来显现多层次产品质量的追溯,是为了消费者买的放心,国家监管部门监管能够放心。 /p p   对此,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总工程师李建辉认为,产品编码非常必要,为食品添加一个唯一的“身份编码”,将大大提高可追溯性,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更快更准确地找到问题并解决问题。 /p p   她还提到,目前为食品编码并没有太多门槛限制,食品生产企业可以沿用国际上使用最多的编码技术,也可以在广泛的商品条码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编码体系。 /p p   有农产品追溯企业负责人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消费者扫描二维码可以获取企业负责人、电话、基地、操作、施肥、农药、加工、包装、检测等等信息。通过这种追溯,其实是帮助企业规范和提升了它的管理水平,也保护了企业的品牌,提升了产品的附加值,同时这种追溯也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赢得了消费者的认可。 /p p   食品追溯需诚信体系支撑 /p p   追溯技术的应用与普及,离不开食品企业的自身诚信体系的支撑。有媒体报道,各地食品溯源体系标准不一,由企业自建的食品溯源平台缺乏监管,变相衍生出了借助溯源码鱼目混珠、以次充好的乱象。 /p p   食品溯源系统关系着从种植养殖、生产、流通,以及销售和餐饮服务等多个环节,合格的溯源体系能够将食品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始终纳入有效监控中,从而有效处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p p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副会长纳绍平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在我国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的过程中,只有市场和企业建立诚信,恢复和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关系,才能保障食品安全。 /p p   “可追溯体系只是一个工具,没有万能的工具,必须要有良知的人加有品质的产品。市场和企业建立诚信,恢复建立和社会之间的信任关系,才能驱逐‘劣币’,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才不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纳绍平说。 /p p   尽快建立完善追溯体系很有必要 /p p   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李宁表示,在当前形势下,和国际接轨、进行国际贸易和满足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等因素要求我国尽快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这对于生产者、消费者、监督者而言均具有巨大意义。 /p p   “对企业而言,可追溯体系可有效追溯食品源头,分清各生产环节的责任,对提高食品安全可信度和企业竞争力有利。对政府而言,有利于提升政府的监管能力,并可打破贸易壁垒,扩大我国食品的国际贸易。”李宁表示,希望我国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整合分散的生产方式,提高规模化,逐渐形成完善的现代食品供应链,并通过大企业建立食品供应链可追溯制度推进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p p /p
  • 具备可追溯性的制药行业总有机碳TOC标准品
    总有机碳TOC检测,自2010年以来,已经成为中国制药企业对注射用水的常规检测项目,要求严格的数据可靠性。高合规性并可追溯的TOC标准品,是为TOC分析数据保驾护航的重要依据。美国Sievers分析仪,隶属于法国苏伊士(SUEZ)集团,为您提供业内严格质量保证的TOC标准品与专用样品瓶。对于TOC分析仪,检测可追溯性,是指对某个已知的标准品用此仪器检测,检测结果的不间断的对比数据链。对于依赖TOC检测的行业,校准和确认是将仪器与可追溯标准品保持一致的最常用方法,用于确定仪器的精确度和准确度。Sievers分析仪的标准品有全面的可追溯性认证为什么标准品生产工厂的认证很重要?ISO 17034(原ISO Guide 34)和ISO/IEC 17025认证确保了用于生产设备校准的标准品一贯按照稳健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控制和审计。ISO 17034提供了最高质量保证水平,并证明制造商的流程符合严格准则规定,并囊括了所有的不确定性因素。ISO/IEC 17025证明标准品生产相关试验的可靠性,并确认制造商有能力使用仪器为每个生产批次提供精确的、准确的测试和数据标定。如果没有上述认证(无论从供应商购买,还是自己配制),药品制造商无法保证标准品的一致性,因而无法保证标准品的可追溯性。苏伊士Sievers分析仪位于美国科罗拉多州博尔德(Boulder)的工厂于2017年通过了ISO 17034(原ISO Guide 34)和ISO/IEC 17025认证。- ISO 17034(原ISO Guide 34)认证确认了:Sievers分析仪生产质量和一致性最佳的标准品;分析证书符合严格的准则,并包含所有的不确定因素。- ISO/IEC 17025认证确认了:Sievers分析仪用于检验各生产批次标准品的仪器,其检测和校准数据的准确性和精确性。ISO 17034(原ISO Guide 34)和ISO/IEC 17025认证的目的,在于确保按照严格的质量标准,以始终如一的方式,生产、控制和审计标准品,获得这两个认证意味着我们达到了业界最高的综合认证标准。Sievers分析仪在科罗拉多州博尔德厂房内进行样品瓶的清洗Sievers分析仪:全面的可追溯性制药企业面临供应链内部提高可追溯性的压力越来越高,包括需要快速关闭不符项和不合规项。为此,工艺中使用的每一种材料和仪器的可追溯性变得非常重要。苏伊士Sievers分析仪拥有行业内最高联合认证标准——ISO 17034(原ISO Guide 34)和ISO/IEC 17025,可以为我们生产的标准品和样品瓶提供全面的可追溯性。Sievers标准品与工厂内部自制的标准品相比,其优势体现在全面的可追溯性上。低TOC背景的标准品需要非常复杂的污染控制策略以满足医药行业要求的性能水平,Sievers分析仪的化学家和质量控制团队深刻了解最具挑战性的技术要求,开发出重复性极佳的方法,能够确保批量生产准确、稳定、高质量的标准品。Sievers标准品的污染控制策略玻璃量具污染- 在经验证的清洁装置中清洗容量瓶。- 在使用容量瓶之前,用超纯水漂洗容量瓶三次。- 所有玻璃量具均专用于标准品溶液。- 总的来说,上述措施确保将标准品溶液的TOC或电导率背景降至最低。在制备过程中的人为误差- 自动化系统最大程度地减少在关键的灌装过程中的人员接触。- ISO注册的质量体系中的一系列标准操作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SOP)严格控制生产工艺,以制备经认证的参考物质。、- 在标准品放行之前,复查和批准每批标准品的批次记录。试剂水的纯度- 采用专利技术的3步水系统来提供大量的生产用试剂用水。- 所有的试剂用水在投入使用之前,都必须严格达到TOC和电阻率规格。原材料的纯度- 只使用NIST和USP可追踪的原材料。样品瓶污染- Sievers分析仪自己清洁用于标准品生产的玻璃小瓶,采用专利的、经验证的、备有证明文件的清洁工艺来严格清除样品瓶中的有机残留物。- 在样品瓶投入使用之前,对每批样品瓶进行取样、测试、记录,以达到Sievers分析仪标定的规格。控制良好的存储- 标准品瓶被真空密封在聚酯薄膜袋中,以防止背景污染和紫外线。- 在装运之前,所有标准品都保存在冷藏室内,温度控制在5±4℃。- 标准品由高资质的快递运输,美国境内可通宵快递。Sievers标准品生产实验室注重细节是Sievers TOC标准品享誉全球的原因所在当预算有限时,我们建议内部制备的标准品用于日常的质量控制,同时,周期性使用Sievers认证的参考材料用于确效。例如,某些客户选择制备自己的溶液作为日常检查标样,但依靠Sievers提供认证的标准品进行每周的系统适用性测试。类似这种双级方法是很好的平衡。Sievers样品瓶的污染控制策略降低污染和操作误差- Sievers经认证的TOC样品瓶带有特氟龙表面的硅树脂材料垫片,可以保护样品的完整性。- 每个样品瓶的瓶盖都是防尘设计,避免了可能由实验室或工厂内的误操作所导致的潜在污染。超洁净- Sievers经认证的TOC样品瓶是在ISO 9001质控环境中,用经验证的自动设备进行清洗的。样品瓶在最后清洗步骤时,用低TOC试剂水进行冲洗,因此有机物残留很低,洁净度高。- 每批次都经过检测,确保TOC低于10ppb,适用于符合药典的水质检测。Sievers样品瓶还兼容于其他品牌TOC分析仪,并提供预酸化的样品瓶,用于清洁验证,以确保所有有机物都能被分析,样品酸度pH值能接近2.5。这个预处理过程中加入的是试剂级别的磷酸,能避免蛋白质粘附在样品瓶上。Sievers使用特殊的精准注射技术,保证每个样品瓶都经过酸化处理,能避免客户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差异、不合规结果(OOS)调查、人工过失造成的损失以及缩短冗长的样品准备时间。Sievers认证的预酸化样品瓶标准品、样品瓶和仪器的可追溯性有助于制药企业高效解决TOC不合规的问题̷̷降低风险、提高数据质量,并确保可靠且准确的TOC检测解决方案。立刻联系我们,订购方便好用的TOC标准品与样品瓶!背景介绍什么是ISO 17034(原ISO Guide 34)?ISO 17034(原ISO Guide 34)全称是ISO 17034:2016《标准物质生产者能力的通用要求》,是生产者具备生产合格质量标准物质/标准样品能力的证明。只有符合这些要求,才能被承认有能力从事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生产。什么是ISO/IEC 17025?ISO/IEC 17025是实验室认可服务的国际标准,目前最新版本是2005年5月发布的,全称是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 17025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CASCO(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制定的实验室管理标准。一旦获得此项认可,就标志着实验室已经依据国际标准建立了一套质量管理体系,只要严格依据该体系开展工作,其技术能力就有保障,可以确保实验室“产品”及其服务的质量。凡是通过ISO 17025认证的实验室提供的数据均具备法律效应,得到国际认可。对于客户而言,选择技术能力得到认可的实验室可以减少提供不合格“产品”的风险。
  • 输美食品如何应对食品安全加强法案
    美国现行的《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做出70年来最为重大的修正,形成了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现正履行立法程序,预计新法案将在近期正式实施。目前美国已成为我国食品出口的第二大市场,我国每年对美食品出口达52亿美元,加上食品包装等关联产品,出口总货值每年高达百亿美元,输美食品生产企业多达数千家。因此,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一旦实施,将对我国输美食品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我国政府职能部门和输美食品行业应及早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以确保我国输美食品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 解 读 2009年1月,美国花生公司布莱克利工厂生产的花生酱被沙门氏菌污染,导致9人死亡,引发震惊全美的“花生酱事件”,2000多种产品因花生酱污染而被召回。当时FDA(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虽已确认污染来源于厂商,但碍于法规限制,必须征得涉嫌厂商的同意后,才能向社会大众宣布全面召回受污染食品,因而在第一时间告知消费者上出现延误。“花生酱事件”发生后,公众对美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及FDA保障食品安全的能力提出严重质疑。美国总统奥巴马事后评论说,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不但过时,而且严重危害公共健康,必须彻底进行改革。他批评FDA等机构对含有沙门氏菌的花生酱等问题食品监管不力,并表示要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运作状况作全面评估。 在上述背景之下,美国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进程,大幅提高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权限,以强化美国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的职能,最终实现增进全球市场食品安全等目的。2009年6月8日,美国首次将《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引入并提交议会辩论,6月17日,众议院能源和商务委员会通过该新法案,8月3日,修改后的法案提交参议院审议,现正履行立法程序,预计新法案将在近期正式实施。 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共分“食品安全”和“附则”两卷、39节,变更内容达12个方面的若干条细则。新法案对食品监管的全过程都进行了修正和加强,其涉及进出口食品领域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强化企业登记,要求企业缴纳数额不等的规费;二是强化企业检查,凡拖延、限制、拒绝FDA检查的企业产品将被视为“掺杂食品”;三是强化第三方检验和认证,FDA有权对实验室认证机构和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查;四是强化风险控制,所有登记的食品企业必须制定实施食品防护计划;五是强化食品召回,授权FDA无须提供任何证据即可对进口食品实施单方面扣检;六是强化原产地标注,加工食品未标注最后加工地、非加工食品未标注原产地均被视为“错误标签”食品。 影 响 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立法之严是前所未有,其涉及领域广,波及层次深,对我国输美食品等贸易的潜在影响大,一旦通过,将对我国除肉类、加工蛋制品和部分酒类外的食品、饲料、宠物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和陶瓷餐、厨具的输美贸易产生较大影响,它不仅将使我输美食品面临更多的美方进口检查,还会造成出口食品成本增加,货物流通时间拖长,出口风险也进一步增大。据专家估计,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一旦实施,如果我国政府部门和食品出口行业不及早采取有效的应对举措,2010年我国对美食品出口可能会减少20%~30%。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的实施,其对我国食品出口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出口成本增加 根据新法案规定,境外向美国出口食品的企业,包括宠物食品生产、包装、仓储企业都必须每年向FDA登记,并缴纳500美元的登记费,2010年后,收费标准将根据通胀因素进行调整。对于国外企业在美国注册时,还需要提供美国代理人的相关信息。而未登记企业的产品,将被视为“错误标签”,并禁止生产、销售和经营。此外,新法案的其他环节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增加企业的运营出口成本。 出口食品召回增加 新法案授权FDA无须提供任何证据即可对进口食品实施单方面扣检。FDA如果有理由相信该食品是掺杂、错误标签或违反法规的,可以要求企业自愿召回产品;如果FDA有确切的证据表明某种食品对人和动物的健康造成即时和严重的危害,可以发布紧急召回令。因此,我输美食品出现需要召回产品的情况会有所增加。 风险控制管理严格 法案新增了“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章节,它对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尤其是风险控制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食品防护计划及安全计划等。而是否建立并实施这些计划,以及是否保存有开展这些计划的记录,也将决定企业有没有向美国供应食品的资格。同时,强制性建立和实施食品防护计划,使企业在记录、追溯、召回上将投入更多的成本。此外,对于高风险企业,法案还要求其向FDA通报最终产品的检验结果。 官方检查频繁严苛 新法案对于进口到美国的食品,也要求达到与美国国内食品生产者相同的标准,且进口商与每个境外食品企业必须经过认证与定期检查。法案要求官方机构或授权机构加强对食品企业的检查:首先按照风险等级加大检查频度,其中对于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和加工的Ⅰ类企业即高风险企业,规定至少每6-12个月检查1次;而对于主要从事包装、贴标签的Ⅱ类企业即低风险企业,以及主要从事食品储存的Ⅲ类企业,检查的频度则较低。其次是检查内容更加严苛,FDA或授权机构的检查人员将有权查看和复制企业所有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记录。最后是检查方式更为强势,凡涉及拖延、限制、拒绝FDA检查的企业产品将被视为“掺杂食品”。同时,法案也规定美国政府可以在国外专设检查机构和人员,对国外输美食品企业进行检查。频繁的官方检查,不仅使我出口食品流通时间拖长,通关手续繁杂,而且企业将面临因检查不合格而失去输美登记资格的风险,如果首次检查不通过,复查时企业还要支付FDA的费用。 认证认可程序严紧 法案规定,当有证据表明某种食品存在风险时,FDA就可以要求相关企业必须提供由认可机构出具的证书,方能出口美国。FDA有权对认可机构以及由认可机构出具证书的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在更关键的实验室检测认证问题上,法案规定,只有经FDA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实验室才能进行被承认的检测。同时,FDA将公布实验室认证机构的名单,并对经他们认证的实验室进行实地检测。上述规定都将使企业在出口产品检测和认证上,面临更少的选择,实际上增加了我输美食品的贸易阻碍。 企业违法受罚严厉 法案加重了对违规企业的处罚,规定任何人如果故意违反《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301条有关“掺杂”和“错误标签”食品的规定,将处10年以下监禁,或并处罚款。而民事处罚方面,罚金最多则可达到750万美元。另外,企业产品在出现违反美国标准及其他规定时,企业还需要承担FDA的跟踪复查费用,以及实施命令召回所产生的费用。同时,法案也给予FDA新的权力,只要FDA有理由相信某种食品是掺杂、错误标签的,就可以对食品进行行政扣留,扣留最长期限从30天增加到60天。这也使得企业产品被召回或扣留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从而使潜在的费用显著上升。 除上述六个方面外,法案包含的原产地标注规定、信息通报制度、食品追溯制度、食品农产品标准制定等,以及提出的双酚A再评估令和含铅釉陶瓷餐厨具新声明规定,也都将逐步向输美食品企业冲击,从而影响我输美食品的出口。 对 策 针对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我国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食品出口企业绝不可掉以轻心,应针对美国法案的标准和要求,采取及时高度关注、提前应对的策略,化被动为先机,最大限度减少法案实施后可能对我食品出口造成的冲击和影响,确保我国输美食品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 密切关注和研究新法案 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出口企业等应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合作,深入研究新法案的内容和要求,密切关注新法案的最新发展动态,同时也要关注FDA配合新法案实施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指引。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以及美国客户的作用,通过培训、研讨会等各种有效途径向相关出口企业进行全面的宣传指导,引起有关各方对美国新法案的高度重视,出口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对法案内容及其出台后可能带来影响进行研究分析,提前按新法案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做到有的放矢,及早应对,主动规避和防范风险。 不断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美国新法案要求组织生产管理,制定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建立一个包括食品种植养殖、养殖饲料、加工、包装、运输、仓储、贸易、卫生安全检测及管理等科学、规范、完整的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严格的要求和控制,保证输美食品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和HACCP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确保食品全过程的卫生控制与管理符合美方新法案的要求。 进行科学有效的危害分析 输美食品企业应定期对食品可能对人和动物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评估,并建立一整套从危害分析,到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预防性措施,再到召回和追溯等纠正措施的安全管理计划和食品防护计划,进行包括食品的加工过程、网络安全、物料(原辅料、成品、包装材料等)安全、仓储安全、发货和接收安全、设施安全、人员安全等食品防护评估。此外,还应制定防范可能发生故意性危害的制度,包括恐怖袭击等。 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 出口企业应加强追溯技术和方法的研发,强化源头管理,将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从种植养殖延伸到销售的全过程,建立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运输、分销、接收、储存、进口企业等相关记录以及文件记录检查的相关制度,使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分销等环节能够前后承接,各个环节都符合FDA有关食品安全、防护指引的要求,确保产品可追溯到问题发生的环节。同时,应推行科学生态的生产模式,依托先进的技术手段检测产品原料来源的合法性,控制生产过程中添加物的技术安全性,严禁在输美水产品中使用CO作为发色剂,确保原料的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等食品安全指标符合美方的有关要求。此外,在原产地标注方面,出口企业对加工食品应标注最后加工地(国家),对非加工食品应标注其来源地(国家)。 及时登记和认可 输美食品企业在每年规定期限之前,应及时向FDA如实、准确地登记、更新企业信息,并按时交纳年费;及早做好迎接FDA检查的准备工作;密切关注FDA即将制定的快速通关指引,争取获得快速通关资格。同时,国内部分输美食品检测机构还应争取获得FDA认可,检测实验室应保持独立性,否则将失去出口食品检测市场。此外,企业应严格守法经营,规避美国严格的处罚风险。 积极应对贸易纠纷 在美国新法案实施后,我国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对新法案实施过程中所造成的贸易保护主义和可能出现的贸易纠纷做好应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贸易纠纷,应充分利用WTO TBT/SPS委员会以及各相关平台进行交涉,积极维护和争取我国的合法利益,根据WTO原则对新法案中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不合理内容提出异议,为企业出口争取主动便利条件,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出口食品企业应坚持走市场多元化道路,改变以往出口过分依靠美国市场的格局,积极开拓非洲、中东、中亚、东欧、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尽可能减少和分散贸易风险。
  • 315曝光核污染食品 RFID技术为食品来源安全加把锁
    2017年315晚会上,央视曝光了日本核污染产地食品流入中国事件。深圳市有棵树旗下的深圳海豚跨境科技有限公司,号称是中国进口母婴用品最大的供应链平台,为国内众多的电商提供货源。在公司的网上商城里可以看到来自日本的核污染地区禁止销售的卡乐比麦片。在无印良品超市,一些日本食品的外包装上都被贴上了产地为日本的中文标签,但是当揭开中文标签后,露出了这些产品的真实产地为东京都,名列禁止进口名单。恐怖!很多小编爱吃的都在列̷̷  RFID,让假货无处可觅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屡禁不止的食品安全事件正不断蚕食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此外,在药品、农产品加工等多个领域,都存在“劣币逐良币”现象。假冒伪劣商品的存在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月12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作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追溯体系。2017年2月16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出台了《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国溯源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  目前电子信息追溯系统主要使用超高频RFID技术。基于RFID的产品追溯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跟踪、反馈、查询、存档和管理。消费者及监管部门可以高效、实时、便捷查询产品信息 可以全面监控种植、养殖源头污染、生产加工过程的添加剂以及有害物质、流通环节中的安全隐患 可以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有效评估和科学预警。  重要产品溯源体系的建立,可以实现企业和消费者的“双赢”。企业能加强质量管理,减少纠错成本,了解消费趋势。消费者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到各类食品、药品真实的“来龙去脉”。当RFID逐步市场化后,有消费能力,对生活品质有要求的消费者首先都会选择RFID的商品,从而对企业形成升级压力,有市场嗅觉、有社会功德的企业家就都不会去造假,市场慢慢的就会进入良性循环。  RFID应用广泛,成就供给侧改革新动能  超高频RFID具有能一次性读取多个标签、识别距离远、传送数据速度快,可靠性和寿命高、耐受户外恶劣环境等优点,市场应用场景相当广阔。除了重要产品追溯管理系统和电子车牌,RFID在诸多行业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不远的将来也会更多地应用于生活的各个领域。可用于资产管理、生产线管理、供应链管理、仓储、各类物品防伪溯源(如烟草、酒类、医药等)、零售、车辆管理等等。未来将出现千亿级的国标超高频RFID市场机会。  “以重要产品追溯管理系统和电子车牌为起点,将带动各行业的RFID应用。如智能银行,数十万个分行的每天银库与网点分发和收回现钞的难题 智能物流,实名制的100亿件快递包裹,40万位快递员,数百万个小区智能发送柜 智能电、水、气表和工业用表,15亿只智能仪表的供应链、生命周期、资产管理、远程抄表等。”  不仅如此,在现有仓库管理中引入RFID技术,还能对仓库到货检验、入库、出库、调拨、移库移位、库存盘点等各个作业环节的数据进行自动化的数据采集,保证仓库管理各个环节数据输入的速度和准确性,确保企业及时准确地掌握库存的真实数据,合理保持和控制企业库存。  RFID电子标签技术还可以运用到航空包裹的追踪和管理中。近日在迪拜举行的IATA世界旅客研讨会,为6年后的全球航空业绘制了诸多可行路径,其中之一就是:随着RFID技术在全球重要机场的普及,将会为航空运输业共节省超过30亿美元的资金。  行业人士一致认为,基于RFID技术的物联网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可以说,RFID是一项革命性的技术,能够撬动我国供给侧改革的新动能。在基于RFID技术的物联网建设中,政府应当发挥好政策引导作用,调动各方资源共同推进物联网发展。企业应借助RFID技术进一步改进企业管理、优化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这场“划时代”的革命,受益最广泛的,将是千千万万的普通消费者。
  • 阿里携正大探路新型互联网+追溯
    p   一盒鸡蛋产自哪个基地的哪个鸡舍?鸡舍温度、湿度等指标如何?……消费者用手机扫描鸡蛋包装上的二维码,鸡蛋源头信息一目了然。22日,阿里健康与正大集团共同召开战略合作发布会宣布,上述场景将在今年年中成为现实。阿里健康CEO王磊、正大集团农牧食品企业中国区资深副董事长谢毅出席了当天的发布会。 /p p   随着国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食品安全的关注也日渐提升。尤其是刚刚过去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上,一批有安全隐患的食品被曝光,引发各界热议。在此背景下,通过更加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促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成为众望所归。 /p p   事实上,中国政府对此已有定调。今年2月23日,商务部、食药监总局等国家7部门联合发文,明确了通过建设信息化追溯体系促进食品、药品等重要产品安全这一路径。《意见》中有关“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利用自身平台建设信息化追溯系统,实现销售与追溯双重功能”等表述,表明政府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参与建设食品、药品等追溯系统建设。 /p p   “阿里健康拥有专业的产品追溯经验和技术,同时背靠阿里集团的电商平台和数亿用户,是互联网健康行业中的先行者。”正大集团北京总部可持续发展部总裁王爱竹说,正大集团希望通过互联网的新手段和阿里健康拥有的强大数据平台,实现强强联手,这也是正大集团选择携手阿里健康的重要原因。 /p p   公开资料显示,于2016年6月份正式上线的“码上放心”第三方追溯平台,已在药品行业获得高度认可。据阿里健康透露,截至目前,已经有超过4500家药品企业入驻“码上放心”平台,包括强生、康恩贝在内的药品生产企业近1900家。此次与正大的合作,是阿里健康在非药追溯领域的重要一步,标志着肇始于药品追溯的“码上放心”正式扩展至食品领域。 /p p   记者注意到,目前市场上从事食品追溯的企业不胜枚举,但多数只是定位在为企业做一个项目,“码贴上去,项目了结就不管了。企业花了钱,却见不到效果。”一位食品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p p   相较而言,“码上放心”在“一物一码”的基础上,不但保证了产品的生产流程监控,确保来源真实,更可以使企业建立起每一款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通路,消费者通过手机淘宝、支付宝、天猫APP等渠道扫描二维码,可实时查验鸡蛋的生产日期、批次、产出鸡舍,未来还将可以参与到正大集团的各种品牌活动中。 /p p   “事实上,我们是利用追溯码作为纽带将食品企业和消费者连接起来,未来很有可能成为新零售的一个重要通路。追溯码一边帮助消费者选择安全、优质的食品,另一边则帮助企业接触、精准运营和扩大会员用户。”阿里健康副总裁王培宇说,“我们不仅仅是为了打造一套追溯体系,而是希望以追溯为切入点,打造一个让消费者放心、让企业发展的新型‘互联网+追溯’的体系。” /p p   具体而言,在不久的将来,“码上放心”将进一步根据市场需求,开发各类新鲜有趣、“脑洞大开”的营销互动功能:如消费者扫码晋升会员,对企业经营和产品开发建言献策,并实实在在获得各类奖励 企业根据每位会员不同的人物画像,量身定制各种活动,包括产品鉴别、复购、使用指导、使用反馈、会员优惠等活动。最终,让“码上放心”真正承担起企业、品牌方与广大消费者两端沟通的桥梁作用。而这,也被认为是本次合作的一大亮点。 /p
  • 广州亚运会建立食品溯源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如果亚运会期间发现了问题食品,在现场第一时间进行快速检测的同时,更可迅速追溯查明食品的来源……这些高科技的先进管理办法让每一件亚运会的食品犹如装上了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使入市食品“来有影、去留踪、可追溯、促规范”,全力保障亚运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据初步统计本届亚运会有45个国家和地区的过万运动员参赛,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目前,广州市在近年来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基础上,建立起成系统的亚运会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广州市专门成立了亚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行政主管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层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形成了多项具体细化的工作方案。这些经验做法对于全国日常保障食品安全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为迎接亚运会,广州市从2007年开始就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将全市市场流通的食品信息、生产商、零售商等相关信息集中在一起,至今已保存更新各类食品经营主体录入的电子台账数据430万条,涉及包装食品数量10万余种。   这相当于给每件食品装上了GPS。执法人员可通过现场读取食品生产企业名称等条码信息,跟数据库信息进行初步比对,追溯食品来源,一旦发现问题,可通过系统对问题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各单位发布预警通知。这就实现了食品去向清、经营品种清、索证索票清,入市食品“来有影、去留踪、可追溯、促规范”。   据广州相关部门介绍,为实现对食品业主的动态巡查监管,利用信息化技术将企业注册登记相关信息生成二维条码,打印在营业执照的特定区域。段管员巡查时进行扫描二维码就可读取信息,实时录入巡查结果,并可自动识别信息真伪,这种做法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动态巡查的力度。目前,广州市共划分了1083个责任片区、配置1183名段管员,基本建立了全方位、立体式、法制化的网格化服务监管体系。   为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广州形成了委托送检、快速检测、企业自检、市民监督相结合的多维度检测体系。该市95.7%的农贸市场和104家超市在亚运前期都已建立了食品安全检测室和食品自检制度 设立了1548个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能将消费者反映的食品质量问题及时反馈 借助13台食品安全监测车和161个食品安全监测箱快速检测排查质量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常规监测,及时进行信息归集、分析评估和风险控制。   据介绍,整个亚运食品物流配送涉及广州10区2市以及3个协办城市的53个竞赛场馆、19个独立训练场馆、基地以及众多非竞赛场馆。从配送的规模看,仅亚运城板块预计赛时食品原材料总重量就约需5300吨,场馆板块约需3916.1吨,数量规模十分巨大。为此,广州市专门制订了《亚运食品物流配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并通过采取驻点、定员、定岗的监管措施,派出350名人员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物流配送企业、竞赛场馆及运动员酒店等场所,对亚运食品物流配送实行全过程无缝隙监控。   截至目前,广州市流通环节亚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展良好,涉及赛区内外的51家批发市场、697家农贸市场、977家商场、超市以及40051间食杂店已全部建立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
  • 第十四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体现食品安全监管新思路
    11月19日,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主题的第十四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在北京开幕。会上,来自工信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就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今后的工作重心做了简要介绍。  据介绍,今年我国各级领导、各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再创新高,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李克强总理批示指出,要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落实最严格的全程监管制度,要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 9月,《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发布 10月,中共中央公布《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和规划。  与此同时,食品安全相关各职能部门也都纷纷推出新举措,形成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局面。  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表示,近年来工商总局不断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承建,推动食品经营者诚信制度的体系建设,发挥职能作用,开展食品市场准入、广告监管、商标监管、竞争执法和消费维权等相关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同时,特别关注及时受理和妥善解决消费者的诉求,切实把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农业部总农艺师孙中华介绍说,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一方面大力推进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生产,实现生产源头可控制 另一方面,推进专项治理和社会共治,建立健全了监管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努力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可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了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近3年,我国主要农产品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6%,今年前三季度合格率达到97.4%。但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隐患仍然存在,种植业、农业农药残留超标、养殖业违法添加、产地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在个别产品、地域和环节中还比较突出。特别是我国农业领域存在的市场经营的主体少而散、组织化程度低、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等现状,使知法犯法、违规用药等现象频频出现。  孙中华说,今后,农业部门将重点要做到“五强化、五提升”,即强化标准引领,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强化绿色生产,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强化规模经营,提升规范化生产的制约性 强化品牌创建,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强化依法监管,提升全程监管能力。  工信部原总工程师朱宏任介绍说,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累计完成主营业务收入7.9万亿元,同比增长6.1%,实现利润总额5000亿元,同比增长8.2%,增加值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比重约9.3%,同比增长6%以上,食品产业经济运营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  朱宏任表示,食品安全的首负责任食品制造企业当仁不让。在认真履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应该将确保食品安全作为第一信条,落实追溯召回等各项制度和主体责任 全面提升食品制造的安全水平,推动食品企业做优做强 加快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以优质产品赢得市场信任和消费者信赖 同时,把食品企业实现经济目标和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树立企业积极健康的社会形象。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国食品进入中国,作为进口的执法部门,海关部门在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海关总署监管司副司长苗跃学介绍说,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我国海关共监管进出口食品贸易总额79.5亿美元,监管出口食品贸易总额108.2亿美元。针对各界关心对冻品走私问题,海关联合公安、食药监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打击行动,严惩冻品走私行为,今年1~9月,全国海关共侦办走私冻品犯罪案件168起,查证涉案冻品28.73万吨,案值百亿元。  就进出口食品的安全问题,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白露表示,在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我国建立了涵盖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3个环节的进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充分体现全供应链的治理理念。在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在食品原料生产环节实施原料种养殖场备案,激励疫情疫病监测和激励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制度。在食品加工工厂环节,实施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分类管理制度,在检验检疫环节实施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出口食品追溯与召回等制度。同时,大力推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促进出口食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  国家卫计委作为食品标准的制定单位,为推进标准体系的建设做了不少工作。据国家卫计委食品司副司长张志强介绍,我国正不断加快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截至目前已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近千项,涉及两万多项指标。今年年底还将发布180项标准。  据了解,本届年会由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粮食局、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联合主办,围绕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强调政府、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区域食品安全监管等话题进行了经验交流,同时针对“一带一路”食品安全合作发展新机遇,标本兼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等议题进行深入探讨。
  • 国外如何监管食品安全
    p & nbsp /p p   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历来通过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驻饲养场及食品生产企业等方式,实现从原料采集、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及售后等各环节的全程监控。作为食品进口大国,为了从源头上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马里兰大学等机构于2011年9月15日联合成立了国际食品安全培训实验室,对来自全球各地的科学家进行检测技术、食品安全标准、监管政策等方面的培训。有效的源头控制,为构建全方位、立体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起了第一道屏障。 /p p    strong 欧盟 强调可追溯性 /strong /p p   欧盟《基本食品法》第18条明确要求,凡是在欧盟销售的食品必须具备可追溯性,否则不允许上市。食品、饲料、供食品制造用的动物以及其他所有计划用于或预计用于制造食品或饲料的物质,在生产、加工及销售的所有阶段都应建立可追溯性制度。可追溯制度确保了食品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追溯检查,有效提高了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效率,同时也是悬在食品行业从业者头顶的一把利剑,对其形成有力约束。 /p p   strong  加拿大 召回管理 /strong /p p   加拿大食品召回分为自愿召回与强制召回,后者需食品检验署发布召回令,违反召回令被视为犯罪。食品检验署的食品安全和召回办公室负责对食品召回进行统一决策、对食品突发事件的监管以及与国际食品紧急事故办公室的联络,该办公室设有国家级的食品召回官员、地区召回协调员及区域召回协调员。召回程序分为五个阶段:调查确认危害性存在、确定风险管理战略、实施召回并在必要时进行新闻发布,核实召回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续跟踪检测。一旦食品安全事故露出端倪,及时必要的召回,有利于稳定消费者情绪,将损失尽可能降低。严格的召回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 /p p /p
  • 欧盟食品安全神话破灭 全球食品安全面临挑战
    食品法律制度遭质疑" src="http://i1.sinaimg.cn/dy/cr/2011/0627/2614242566.jpg" width=300 食品法律制度遭质疑   食品安全问题近期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尤其德国出血性大肠杆菌事件更是令人们唏嘘不已。毒黄瓜、毒豆芽居然让欧盟餐桌变得“肮脏不堪”,这大概令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官员倍感意外。忆及过去二十年出现在欧洲的“疯牛病”、“口蹄疫”、“二噁英”、“李斯特杆菌”、“沙门氏菌”, 接二连三的食品安全丑闻戳破了欧盟食品安全神话,欧盟食品法制制度再次受到质疑。   欧盟号称拥有“天下第一”的严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但如果回溯到几年前,“疯牛病”、“口蹄疫”、“二噁英”、“李斯特杆菌”、“沙门氏菌”等热词就会跳到眼前。欧盟食品法律制度遭到前所未有的质疑。   就眼前的“毒豆芽风波”来看,德国政府广受诟病。就在德国方面迟迟不能确定病源的时候,欧洲其他国家提高了批评德国的声音,认为它应对疫情的反应太官僚,而且各地区、各级别部门缺乏协调,以至于延误了追踪病源的时间。由于德国一度错报了病源,让欧洲的农民直呼“伤不起”,白白浪费了许多无辜的蔬菜。比利时农业部长拉鲁尔6月7日在卢森堡参与讨论受影响欧洲农民补贴方案时说,她真搞不清楚到底德国方面谁在对这件事情负总责。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此次德国大肠杆菌疫情的肆虐,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德国政府必须担负主要的责任。首先,德国政府的监管疏忽造成疫情的产生 其次,德国政府效率低下造成疫情肆虐 最后,德国政府的推卸责任和不断猜测,给不少国家和菜农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据悉,为了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病源菌的快速检测能力,预防大规模食物中毒的暴发,1996年,美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建立了PulseNet网络实验室,将沙门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李斯特菌等常见致病菌的基因图谱和标准检测方法放到PulseNet平台,美国州立和市立的公共卫生实验室只要加入该平台,就可以随时进入PulseNet数据库,将可疑菌的检测结果与电子数据库中致病菌基因图谱进行比对,及时快速地识别致病菌,以便进一步展开调查和控制。   一些德国法律制定者和健康专家也呼吁,此次疫情过后,不光是德国,欧洲其他国家都应该建立类似美国这样的应急系统。   持续了一个月的疫情得不到控制,让一些人怀疑欧洲在应对食品危机方面缺乏专业性。有国外专家指出,一个小小的“毒豆苗”就把整个欧洲搅得天翻地覆,造成果蔬业瘫痪,这说明欧盟对这类突发性疫情的判断和处理不够专业,最后的结果是,让无辜者承受后果,让恐慌无从控制。   就此,业内人士建议政府应提高工作效率,以应对现在各种突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以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国际商报)   全球食品安全监控难度增大   食品安全事件的集中爆发,一定程度上引发全球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对食品安全的恐慌,也严重挫伤了当地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全球食品安全问题多发不仅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也给各国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   一是监控难度增大。经济全球化加速了国家产业分工,食品供应链分布更加广泛,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难以及时有效清查和处理。美国从约150个国家进口食品 ,但仅能检测不足1% 德国出血性大肠杆菌事件花费近一个月时间才确认感染源。另外,新型食品添加剂和化学品层出不穷,各国难以及时出台新的监管规定加以规范。资料显示,台湾市面可买到10万余种化学品,但仅有271种被列为有毒,其余大量化学品有可能进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容易带来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加剧经济困境。食品安全危机使一些国家的经济雪上加霜。预计日本食品 出口下滑趋势持续数月 西班牙因黄瓜被误判为感染源,农业每周损失2.25亿欧元 德国、荷兰等国家的蔬菜滞销,农民损失惨重 台湾饮料市场预计损失150亿元新台币(约合40亿元人民币),全年下降达30%,为历史之最。   三是引发贸易摩擦。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暂停进口部分日本食品,其他国家也加强了对日本食品放射性物质的监测。台湾塑化剂食品污染事物发生后,各国纷纷对台湾制造的产品亮起红灯。   四是导致相互指责。欧盟指责俄罗斯封杀欧盟蔬菜的行为违反了WTO规则,而俄罗斯则要求欧盟重新审议食品流通监管机制。德国和西班牙为此大打口水仗,西班牙还向德国提出了经济赔偿要求,并称可能起诉将黄瓜定为感染源的德国汉堡当局。   五是民众心理更加脆弱。食品安全问题加重了各国民众的恐慌心里,有的媒体甚至抛出“农业恐怖主义”论,更使民众成为惊弓之鸟。德国媒体称,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或为蓄意攻击,系恐怖分子和“流氓组织”将致命细菌注入食品所致。美国媒体披露,基地组织正寻找致命生物武器,以攻击西方国家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中国经济网)   发达国家如何保障食品安全   其实,在食品安全领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欧盟各国还有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   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分为联邦、州和地区三个层面。三级监管机构大多聘请流行病学专家、微生物学家和食品科研专家等,采取专业人员进驻食品加工厂、饲养场等方式,从原料采集、生产、流通、销售和售后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构成覆盖全国的立体监管网络。   美国联邦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方式,对于管辖范围内的事务实行从上到下的“一揽子”管理。这种管理方式避免了各个环节之间的脱漏或重复,防止因管理缺位导致某个环节出现问题进而影响到整个食品行业。   在德国,政府有关部门每年对食品企业的检查有上百万次,抽取样本40万个以上,检验内容包括样本成分、病菌类型及数量等,检验项目通常达上百种。为了保证检测的有效性,德国很重视事前不通知的突击检查,对重要食品企业的突击检查尤其频繁。   在澳大利亚,作为一项工作制度,食品局的官员和社区工作人员会经常在超市中开展突击检查,发现问题时往往会现场做出处罚决定,并将商家违规和处罚情况通过食品局网站和新闻媒体广泛发布,以儆效尤。   可追溯管理模式与食品召回制度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食品召回制度即食品质量存在缺陷之后采取的补救措施,该制度力图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引入召回制度的国家。食品召回包括两种方式:一是企业得知产品存在缺陷,主动从市场上撤下食品 另一种是监管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强制要求企业召回食品。   要建立完善的召回制度,食品的追溯机制必不可少。德、法、日是这方面的典范。   2005年以后,德国每个食品包装上都标有号码或生产日期,监督机构能够据此判断产品所属批次,以便监督。以鸡蛋为例,德国超市销售的每一枚鸡蛋上都有一行红色数字,如2-DE-0356352。其中第一个数字用来表示产蛋母鸡的饲养方式,“2”代表母鸡为圈养 “DE”表示德国出产 第三部分数字则代表母鸡所在的养鸡场、鸡舍或鸡笼的编号。如果出现食品安全危机,有关方面可以根据这些编码迅速追查到问题的源头。   正是借助这样的检测和追溯机制,2010年底德国西部北威州的养鸡场首次发现饲料遭致癌物质二口恶英污染后,很快确定了肇事企业,并宣布临时关闭4700多家农场,禁止受污染农场生产的肉类和蛋类产品出售。由此避免了人的生命和健康受到更大损害。   其实,欧盟范围内各国都从食品供应的源头实行严格的监控措施。供食用的牲畜如牛、羊、猪都挂有识别标签,并由网络计算机系统追踪监测。屠宰场还要保留这些牲畜的详细资料,并标定被宰杀牲畜的来源。肉制品上市要携带“身份证”,标明其来源和去向。   日本也对所有农产品实施可追溯管理模式。日本农业协同组合(农协)下属的各地农户,必须记录米面、果蔬、肉制品和乳制品等农产品的生产者、农田所在地、使用的农药和肥料、使用次数、收获和出售日期等信息。农协收集这些信息,为每种农产品分配一个“身份证”号码,整理成数据库并开设网页供消费者查询。   农产品有了“身份证”后,可追溯管理模式就变得易于操作。食品供货链上的所有企业会陆续加入原材料、添加剂等信息,并有义务保管这些信息3年。在零售店里,每种产品都必须醒目地标出“身份证”号码,消费者可在店内的查询终端输入这个号码,查询到有关这一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信息。   在可追溯管理模式中,农产品生产者向食品生产厂家供货前要签订合同,承诺提供的农产品信息完全属实,并受法律保护和约束。如果厂家发现原料有问题,就可以追究生产者的责任。以此类推,经销商也可以追究厂家的责任。   日本的食品监管还重视企业的召回责任。日本报纸上经常有主动召回食品的广告,比如遗漏了对过敏源的标记,企业就必须回收特定批号的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企业还要向消费者道歉。   东京农业大学客座教授中村靖彦说,企业在第一时间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是一种良性的自我保护行为,会因信息公开而赢得消费者信任。相反,企业如果忽视这个责任,出现问题后经媒体曝光,几乎就宣告了企业的破产。   法律惩戒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进入20世纪以来,发达国家大公司和大企业蓬勃兴起,各种不合格的产品导致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案件也频繁发生,食品企业亦如此。与消费者相比,侵权企业非常强势,补偿性赔偿难以遏制其为逐利而制造和销售不合格甚至危险产品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惩罚性赔偿犹如“达摩克利斯之剑”,对生产和销售危险产品的企业日益发挥出威慑作用。   德国在处理2010年底二口恶英污染事件中临时关闭的农场数量约占全国农场总数的百分之一。检察部门表示要提起刑事诉讼,同时受损农场则拟提出民事赔偿。《明镜》周刊网站报道称,赔偿数额可能高达每周4000万至6000万欧元,完全可能让肇事者破产。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初级产业部长卡特里娜 霍奇金森透露,沃尔沃斯超市的一家分店把美国产的柠檬标注为澳大利亚产,因此被罚1540澳元(1澳元约合1.08美元),而科尔斯的一家分店在展销一些产自以色列的西柚时未标明产地,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因此被罚880澳元。霍奇金森说,鉴于是初犯,监管人员对两家开出的罚单数额不大。但是,如果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按照相关法令,这两家企业可能面临最多27.5万澳元的罚金。   严厉的惩罚性赔偿会使公众感受到法律对某种侵权行为的强烈否定,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鼓励一些受害人勇敢提起诉讼揭露不法行为,并使食品企业感受到这种强大威慑而心有所忌,不敢恣意妄为,从而最大限度地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 盘点2011年食品安全新政
    食品安全问题正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俗话说:“早起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然而近几年来,食品安全一直成为困扰民生的一个头疼问题。无论是三年前震惊中外的三聚氰胺奶粉案件,还是最近公安部破获的特大地沟油案件,都深刻地牵动着老百姓的心。食品安全问题已不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渐渐演化成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由食品安全隐患引发的社会忧虑情绪正在蔓延,这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或不完善,似乎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   因此,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要从两方面抓起:一、必须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让每一起食品安全问题都能有法可依 二、对于政府相关部门来说,必须要全面、严厉地做好监管措施,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决不姑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邓小平同志的话放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照样适用。   国办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   国办印发的《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强调,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把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消费群体大、影响范围广、关系到老百姓每日每餐饮食的重点品种突出出来,优先保障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要深入排查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加强乳制品、鲜肉和肉制品等的综合治理。要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严禁以罚代刑。并对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做了五个方面的安排: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突出抓好重点品种综合治理 着力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高食品安全应急能力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   九部门要求严打食品非法添加   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九部门要求,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诚信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使用各类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九部门强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禁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部公布四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卫生部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蜂蜜》等4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介绍说,《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加工助剂、胶母糖基础剂和食品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新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其中,删除了不再使用的、没有生产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甲醛等品种 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得掩盖食品本身或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不得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等 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 调整食品用香料分类、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等。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现行涉及食品标签管理的法规、标准进行了清理整合。修订后的标准强调了食品标签中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同时,食品标签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等。《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增加了赭曲霉毒素A和玉米赤霉烯酮等指标,调整了其他真菌毒素指标覆盖的食品范围。《蜂蜜》明确了蜜源要求,设置了果糖和葡萄糖、蔗糖等限量,增加了嗜渗酵母计数等规定,蜂蜜中的污染物、兽药残留等直接引用相关食品安全基础标准规定。   卫生部发布新修订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   新修订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指导各省(区、市)在标准规定范围内,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王斌介绍,2010年卫生部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从尿碘水平和膳食碘摄入量两个方面,系统评估了我国全民食盐加碘在预防控制碘缺乏危害方面的健康效益以及我国不同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的潜在风险。评估结果显示:从历年人群尿碘水平和膳食碘摄入量两方面评价,我国除高水碘地区外,绝大多数地区包括沿海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处于适宜和安全水平。她表示,2010年监测结果显示,全国碘盐覆盖率为98.6%,碘盐合格率为98.0%,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6.6% 96.8%的县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达到了《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的指标要求。   2011年新增10个肉菜追溯体系试点城市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2010年开始商务部在国内十个城市启动了猪肉和蔬菜质量追溯体系试点,在此基础上,2011年将再新增10个试点城市,进一步完善这一体系。姚坚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应对“瘦肉精”事件中,商务部建立的猪肉和蔬菜质量追溯体系已经开始发挥作用,在河南和南京迅速找到了发源地。2011年商务部将在20个试点城市建立肉菜追溯体系,借助科技手段实现从田间地头到城市菜市场、餐桌整个食品链条的逆向追溯。   面粉增白剂5月起禁产禁用   自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面粉增白剂)、过氧化钙,这两种物质。据悉,很多面粉加工企业已不再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面粉增白剂”。2010年全国共查办食品添加违法案件5305起,依法逮捕23人。   6月起禁止生产含双酚A婴幼儿奶瓶   自6月1日起,卫生部等6部门已禁止生产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由生产企业或进口商负责召回。   全国工商严查地沟油   2011年,全国工商部门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商家的添加剂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 针对牛奶等乳制品尤其是婴幼儿乳制品,工商部门将严格市场准入,将对问题乳粉进行彻底清查、清缴、销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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