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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商品相关的资讯

  • 聚焦食品安全 盛宴谁来分享
    在城镇化稳步推进、收入上升带来公众对生活品质要求提高的背景下,食品中毒事故频发引发社会对食品安全重视度大幅增加,这成为食品安全链条快速发展的契机,借鉴国外经验看,我国食品安全产业发展空间巨大。   从食品安全防范的各个环节入手,我们认为食品检测设备、RFID等追溯技术、拥有全产业链的食品加工企业和生鲜食品超市这四类盈利模式将分享食品安全链条快速发展的盛宴:   食品检测设备市场前景广阔,优质(多年深耕于此的具备良好经营口碑、产品竞争力优势明显的)民营检测企业将会分享行业的成长盛宴 顺着这条投资主线,推荐关注达安基因、天瑞仪器和华测检测。   在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中,RFID因其体积小、容量大、寿命长、可支持快速读写、非可视识别、移动识别、多目标识别、定位及长期跟踪管理等优点将成为技术首选 在这一领域建议关注中瑞思创、远望谷、新大陆。   拥有全产业链的食品生产商不仅能保证产品安全,且能提升自身盈利能力,对于养猪及乳制品企业来说,推荐关注雏鹰农牧。   发达国家生鲜农产品主要通过连锁超市和食品商店,而中国约70%的农产品通过传统农贸市场销售,未来超市逐步替代菜场将成为必然趋势,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将加速这一替代过程 这一过程中生鲜食品占比大的超市企业将最先受益,推荐关注永辉超市。   从弹性角度看,短期内检测仪器将最先受益,中长期内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的普及仅是时间问题 综合下来,建议持续重点关注并跟踪达安基因、天瑞仪器和华测检测,中瑞思创、新大陆和远望谷。   达安基因参股40%的佛山达元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全系类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包括瘦肉精、三聚氰胺、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   天瑞仪器的XRF产品适用于用于测定食品和药品添加剂、苏丹红、三聚氰胺、重金属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保障食品健康和安全。   华测检测从事第三方检测、检验与认证服务,包含消费品测试、生命科学检测等业务群,生命科学测试业务主要由食品检测及环境检测构成。   中瑞思创专注于电子商品防盗系统(EAS)的标签业务,从事EAS各类标签和配套设备的制造和出口,射频软标签和RFID是发展重点。   远望谷是为仅有的两家铁道部国铁RFID项目选型企业之一,在铁路市场积累经验之后,已开始为烟草、图书管理、畜牧业开发相关RFID行业解决方案和相关产品,逐渐将业务向非铁市场延展。   新大陆在物联网应用中的感知识别,应用系统,以及运营服务等三层次皆具有成熟经验,二维码技术居国内领先,且将技术介入动物溯源,电子回执,冷链物流等领域。
  • 美国最大婴儿食品商嘉宝被暴氯超标
    按照俄罗斯新出台的安全规定,俄罗斯消费者权益监察机构禁止美国最大的婴儿食品生产商之一---嘉宝公司在俄罗斯销售其婴儿食品。   俄罗斯新出台的食品安全规定对加工的肉类食品中氯的含量有严格要求。俄罗斯相关部门表示,新规定是今年1月1日出台,尽管对肉类及含有氯产品已有明文规定,但美国嘉宝公司拒绝更改其制作工艺及添加原料,所以我们不得不宣布禁止嘉宝公司的相关产品。   据悉,自俄罗斯新安全规定实施以来,已经有80%出口到俄罗斯的美国产品被禁止销售,美国方面称,这一举措将严重伤害美国禽类行业并将导致美国产品价格在俄罗斯市场进一步攀高。
  • 婴幼儿辅食品国产、进口均有问题 行业标准亟待推出
    相关专家指出,在宝宝六个月大的时候就可以喂食一些含有微量元素的食物,可以促进宝宝身体发育健康成长,这一科学概念也催生了婴幼儿辅食市场。然而,当前婴幼儿辅食问题屡现,其中,网售婴幼儿辅食问题更为严重,这些不合格产品极易通过海淘、代购等网络渠道进入国内市场,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且目前国家针对婴幼儿辅食“配方”尚无明确标准。专家建议,家长在网购时切勿盲目购买,可在经过医学检查后有针对性地为宝宝补充营养素。  婴幼儿辅食品市场过百亿大关  根据第三方数据,2006年至2013年,国内婴幼儿辅食市场规模从11亿元增长至60亿元,在2015年迈过了100亿元的交易大关。  与国内高增速市场相对应的,是“洋品牌”辅食品的走热。据了解,不少消费者认为,“洋品牌”辅食,比国产辅食中盐、糖等添加剂的管理严格,口味清淡,更加适合宝宝食用。不仅方便快捷,量也很好掌握,热一下就可以直接喂食,一次一小罐。虽然价格偏高,但不少年轻妈妈觉得物有所值。  不过现实中购买品类繁多的“洋辅食”也非易事,本刊笔者走访城区大宗型超市发现,“洋辅食”品种非常有限。其中婴儿营养米粉只有我国台湾地区品牌的胚芽米粉和西班牙进口婴幼儿米粉,果蔬泥、肉泥和果汁只有韩国某品牌产品。价格却要比本土辅食贵将近一半。实体店购买不易,不少妈妈转而将目光投向电商代购。  在近期几轮电商活动中,婴幼儿辅食品再次引发了购买热潮。其中,海购作为当下的热门渠道再次成为中国妈妈血拼的“主战场”。就目前来看,在各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其类别主要为米粉、面条、饼干三大品类,几乎所有商家都在搜索关键字中打上了“婴儿”、“辅食”、“宝宝”等字样。  国产、进口产品均有问题  与庞大的需求相反的是,网络进口婴幼儿辅食品成为重灾区。梳理发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公布的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2016年1月至9月间,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主要品类包括鸡肉泥、米粉、蛋白饮料等,分别来自澳大利亚、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等不同产地,在检出不合格后被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予以退货、销毁处理。其中,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在进出口婴幼儿辅食的“问题名单”上,一些知名品牌也赫然在列。  如2015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一批进境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中,美国著名婴幼儿营养食品生产商嘉宝旗下嘉宝混合蔬菜泥、嘉宝苹果蓝莓泥,因被检测出超范围使用营养强化剂维生素C被销毁。  今年10月26日,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发布食物警报称,全球最大的有机食品加工商德国喜宝旗下的4批次婴幼儿谷类早点,怀疑含有金属线。  此外,进口商品缺乏中文标签的情况也大量存在,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97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据悉,某电商平台搜索引擎输入“进口辅食”,出现4520个在售店铺,在售“宝贝”达3.2万多件。更有许多打着“海外代购”的名号,声称店主在境外可以按照顾客的需求代购,但真假很难保证。  一位从事跨境食品贸易的人士称,目前国家规定对于一般贸易进口的食品需要加贴中文标签,但对于跨境直邮、个人海淘形式入关的食品,海关、国检并未要求加贴中文标签,“现在对于进口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有严格规定,但对于辅食所在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仍处于模糊状态。”  高级乳业分析师宋亮认为,目前国内辅食的进口种类接近上万种,并且在以每年30%-40%的幅度增长,如此庞大的市场规模也必然存在问题,如营养元素含量低于中国国家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政府监管部门对进口婴幼儿食品要慎之又慎,加强科学监管手段、建立跨国追溯体系以保障食品安全。”  “配方”杂乱有效成分少  与近年来备受诟病的配方奶粉无二,辅食品也面临着各类“配方”的乱象。根据国标《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的定义,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是以一种或多种谷物为主要原料,添加适当的营养强化剂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适于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  据报道上述国标除对谷类辅食中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及钙、铁、锌、钠成分有强制要求外,对于烟酸、维生素C等营养物质均表述为“可选择”,在营养素的种类要求上较婴幼儿配方奶粉“宽松”许多,且无年龄分段要求。  尽管如此,不少网售婴幼儿米粉品牌均模仿婴幼儿配方奶粉推出了“1段、2段、3段”及“全段”产品,而不同品牌的“配方”可谓五花八门。  英吉利在某电商旗舰店所售450g罐装小米粉在包装外形上酷似婴幼儿奶粉,分为1-3段及全段,营养成分多达27种。不过仔细对比可以发现,其各段产品仅在钙、水苏糖、DHA等成分上有少量差异,其余营养物质含量几乎相同。  而同样分段的“泸州肥儿粉”,其1-3段罐装婴幼儿谷物辅食仅含有14种营养素 英氏天猫官方旗舰店则显示其钙铁锌米粉有18种营养素̷̷各家辅食几乎均以添加各种营养素或食材为卖点,部分消费者表示难以鉴别。  食药监部门称,企业生产标称“婴幼儿辅食”的产品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不过市场情况显示,一些普通米粉、面条常蒙混在婴幼儿辅食中销售,由于网售平台往往不能展示全部产品包装细节,消费者难以判断,使得“冒充”现象更为严重。  此外,将“高糖”零食推荐给婴幼儿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在电商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时发现,饼干、小馒头、雪饼等零食也会混入其中,其产品单位糖含量、钠含量均不低。  而这些产品通常标榜“易消化、易分解”等功能。据调查发现,部分产品存在着碳水化合物和钠含量超标的情况。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表示,2岁以内婴幼儿食物中不应该额外添加糖、香精等,否则容易培养其对香甜味道的喜好,进而影响对其他食物的摄取。此外,6个月到1岁的婴幼儿每天钠摄入量只需350毫克,而蔬菜、肉里的天然钠完全可以满足需求,不需要额外添加盐。  行业标准亟待推出  针对婴幼儿辅食品乱象丛生的状况,不少专家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或标准加以约束。据了解,食药监执法中查的是其必备营养元素是否达标,菌落等指标参数是否超标,以及是否存在外包装标签问题等,而夸大宣传、冒充婴幼儿辅食的现象不在其执法范围。笔者从工商部门也未查到关于“普通食品冒充辅食产品”的执法信息。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目前该行业细则已经有了眉目。今年4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征求意见稿)》。不过此后一直未见此份意见稿“转正”的消息。  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表示,辅食行业目前没有执行准入标准,也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是一个监管盲区。辅食行业利润高、门槛低,整个辅食市场还处在良莠不齐的初期阶段,行业亟待洗牌走向正规。  食药监部门公开披露的婴幼儿辅食问题中,进口产品占了多数。据统计,2016年1月至9月,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甚至还有汞、镉超标现象,不乏知名品牌。业内人士看来,未来对跨境商品的市场监管应加强海关、检验检疫、质检、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进口商品从国外到国内流通不同环节的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各部门主体,做到市场监管全程无断点。
  • 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快
    记者常理从“2013中国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大会”上获悉: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工作行动计划》的要求,今年将在重点食品领域试点开展以食品质量安全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先行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和肉制品等3个行业开展试点,探索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可行模式和运行机制。   目前,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按计划,今年底前将在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和肉类行业试点企业建成实用、便捷、可扩展的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实现消费者采用智能手机等智能终端及政府平台网站对食品商品基本法定信息的实时追溯。到2014年底,将实现试点企业所有应公开信息和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产业链全程信息的实时实地跟踪、信息汇总与分类使用。
  • 公开征求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报批稿)的意见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报批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月1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报批稿公示反馈)。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联系电话:010-68205261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doc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 2 号修改单.pdf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2 号修改单(报批稿)编制说明.pdf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4年1月9日为解决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问题,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于2021年8月 10 日正式发布,将于 2023 年9 月1 日起实施。根据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要求,针对“茶叶二两,包装两斤”的现象,为进一步限制茶叶过度包装,在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梳理了茶叶包装现状以及在达标方面存在的问题后,针对标准中关于茶叶的要求提出了相关修改单内容。同时考虑到婴幼儿配方食品创新和市场发展,通过调研,提出了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修改单内容。根据第一次征求意见建议,结合冻干工艺等新型产品需求,形成相关修改单内容。
  • 美国FDA发布最新版《食品法典》
    11月14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消息,美国食品安全保障重要法规之一《食品法典》正式发布。新版《食品法典》主要有以下内容变化:   ● 食品商场及餐厅必须对外张贴《食品法典》要求的&ldquo 食品安全检查信息&rdquo ,供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 首次将&ldquo 非伤寒沙门氏菌&rdquo 列入致病菌名单,带有致病菌人员禁止接触食品   ● 对&ldquo 低含氧充气&rdquo 包装等新工艺提出管理要求   ● 调整某些非连续加工过程最低加工温度要求,以及手工操作即食食品的管理要求   ● 加强对含过敏源食品加工设备的清洗和消毒要求。   此外,在2013版《食品法典》更新过程中,还采纳了美国农业部、卫生部疾控中心、企业、院校等单位意见。   《食品法典》主要用于食品商场、餐饮业中的食品安全管理。目前,全美50个州中的49个州采用《食品法典》,6个领地中的3个领地采用《食品法典》。《食品法典》保障食品安全人口占美国人口96%比例。   美国《食品法典》借鉴   《食品法典》是美国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行政法规之一,经过长达80年的不断完善,已发展成为比较完善的保障零售行业食品安全的法规标准,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2013年最新版本《食品法典》文字内容多达768页之多。   《食品法典》在注重规范零售领域食品安全同时,将食品安全、食品卫生、正确标注食品标签内容有机地结合一起,实现了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目标。《食品法典》共分8章、7个附录内容,其中第1章涉及《法典》目的和解释,第2至第7章涵盖食品、零售食品设施、零售食品操作条件/设备、供应商、食品操作人员、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内容,第8章为《食品法典》执法内容 在7个附录中分别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提供了执法标准和需要遵循的食品安全规定和要求。   《食品法典》的几个最大特点分别是:可操作性,无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还是食品从业人员,都可以依照《食品法典》完成各自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承担的责任 有效性,尽管零售行业的食品安全问题是食品供应链中经常出现问题的环节,但美国零售行业的食品安全整体形势得到了充分保障 食品安全标准一致性,有了《食品法典》的长期贯彻实施,美国各地零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水平能够始终保持一致,充分保障了美国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 获得CNAS认可的宠物食品商,获10亿元融资!
    山东临沂,一个以农业和畜牧业闻名的地方,不仅是粮食的丰饶之地,更是宠物食品行业的摇篮。8月12日,山东帅克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帅克宠物”)刚刚完成了一笔近10亿元的超级融资(引入全球最大PE基金之一安宏资本),成为2024年国内宠物赛道上最耀眼的星。帅克宠物的故事,始于一位名叫袁方的创业者。袁方曾是一名犬类养殖者,每年收入可达百万级,但背后却有高昂的犬粮开销。他深知宠物食品的重要性,于是萌生了自己生产犬粮的想法。2012年,帅克宠物在袁方的手中诞生了,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帅克宠物已经成为中国知名的宠物食品制造商,专注于为中高端市场提供多样化的宠物食品,其产品线涵盖膨化粮、烘焙粮、冻干、湿粮罐头、湿粮包、零食等。然而,帅克宠物并不满足于此,他们还斥资自建2500平米专用检测实验室。检测实力获国际认可帅克宠物引进了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仪、原子吸收光谱仪、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光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氨基酸分析仪、PCR分析仪、基因芯片扫描仪等国内外先进设备,为宠物食品企业提供新品研发、产品中试、质量检测等技术科研支撑。这里汇聚的国内外的先进设备和专业检验人才,是帅克不断创新和提升产品品质的源泉。检测室部分仪器2024年3月,这个检测中心获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 L20306)。据CNAS认可机构名录数据显示,此次参与认可的项目包括营养成分、微量元素、重金属、霉菌毒素及微生物等合计共61项,其初次评审项目数量之多在中国宠物行业生产企业中尚属首次。CNAS的认可,标志着其研发检测中心在硬件设施、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上都达到了国际标准。它的检测报告将被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互认机构承认,具有国际权威性及公信力。这是对帅克长期投入宠物食品研发及产品品质的充分肯定。帅克宠物还聘请了以高级工程师刘雪芹为代表的多位行业专家,这些专家的加入,使帅克集团的研发检测能力不断巩固和提升,并助力帅克取得了多项国际标准化体系认证。创新生产工艺,全产业链布局帅克集团在生产工艺上的创新同样令人瞩目。2020年,集团投资1.7亿元建成了全新的一体化鲜肉粮生产线“水晶厨房”,采用低温脱水湿法工艺与传统膨化工艺相结合,能够生产鲜肉占比高达85%的优质宠物主粮食品。这一创新不仅满足了客户对高品质宠物食品的需求,也体现了帅克对提升宠物食品品质的不懈追求。在全产业链布局上,帅克集团通过在新疆地区建设新帅、新宠工厂,实现了从活禽养殖屠宰到宠物食品生产的闭环产业链条,确保了食品原材的优化和品质的源头把控。帅克宠物发展的背景是宠物经济的蓬勃发展,2023年中国宠物经济产业规模达5928亿元(2022年为4936亿元),同比增长20%,预计到2025年,宠物经济产业规模达到8114亿元。其中,宠物食品市场是最大且最成熟的细分市场。宠物食品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也在不断深化,为促进宠物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以及宠物行业的健康发展。仪器信息网联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宠物营养与健康研究中心,计划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宠物食品检测技术与应用网络研讨会”。邀请相关行业的专家以及宠物行业企业共同探讨热点问题。(点击图片可报名)关于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从事认证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审定与核查机构等合格评定机构认可评价活动的权威机构,负责合格评定机构国家认可体系运行。参考资料:1.刚刚,今年最大宠物融资诞生.投资界.2024年8月12日2.61项检测能力一次性通过,帅克汉欧获CNAS认可证书.2024年3月13日
  • 未来3年研制发布30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
    p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的通知。 br/ /p p   方案中提到,2021年,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能力和监管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老百姓买得更加放心,用得更加放心,吃得更加放心。 /p p   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是本次方案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这方面,方案特别强调要强化食品安全预警和标准工作。创新食品安全预警方式和食品补充检验、食品快检等工作方法,积极参与制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大对食品掺假掺杂、非法添加等检验方法的研制力度,未来3年研制发布30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切实筑牢打击假劣食品的技术防线,为遏制食品生产经营潜规则提供技术手段,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加大对婴幼儿食品、校园食品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问题的解读力度,组织权威专家撰写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或解读文章,委托专业团队制作消费提示动漫或视频,多角度、多形式向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振消费信心。 /p p    strong 详细内容如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 /strong /p p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为深入推进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制订本工作方案。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改革创新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市场的治理,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促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p p   (二)工作目标。通过稳步有序开展专项治理,查办一批假冒伪劣大案要案,净化生产源头和流通网络,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高发多发势头。到2021年,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能力和监管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老百姓买得更加放心,用得更加放心,吃得更加放心。 /p p   (三)基本原则。 /p p   坚持问题导向。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突出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完善防范措施,有效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p p   发挥协同优势。着力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体制优势,推动传统监管方式向跨区域、全链条监管转变,堵塞监管漏洞,提高执法效能,切实铲除假冒伪劣商品产供销链条。 /p p   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信息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研发运用,着力构建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强化对违法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预警,做到事前防范、精准打击。 /p p   推进社会共治。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约束作用,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鼓励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多方参与的假冒伪劣治理局面。 /p p   二、集中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p p   (一)加大农村市场监管力度。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以食品、小家电、洗化用品、五金电料等日用消费品为重点,加强对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假冒伪劣高发多发区域的监管,督促经营者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要追踪溯源,深挖违法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铲除销售网络,清理生产源头,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经营行为,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查处,净化农村市场环境。 /p p   (二)集中开展农资及农产品专项执法。在春耕、秋种等重要时点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以化肥、农机及其配件等产品为重点,严厉查处不符合标准、虚假标识及无证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标准化、认证、计量、质量执法,依法打击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的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傍名牌及冒用、伪造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p p   (三)大力加强“山寨食品”治理。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入手,全面治理农村“山寨食品”。加强对食品产业集中地区、农村集贸市场、小作坊、小商铺以及获得认证企业和认证食品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名称、包装、标识、商标等相同或近似的食品,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食品商标保护,严厉查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以及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依法进行全链条查处。加大对标签标识声称具有特定成分、含量等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必要时开展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通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p p   (四)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大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金融投资等领域广告监管力度。突出重点传统媒体、重要互联网媒介广告抽查监测,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监测,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开展重点监测,发现线索,快速处置。加大重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督办力度,定期曝光典型案件,发挥震慑作用。依托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强化协同监管,健全部门间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制定出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审查标准和程序。 /p p   三、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p p   (一)开展特殊食品监管专项行动。聚焦“一老一小”,加大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抽检力度,继续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实施月月抽检,覆盖所有在产获证企业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和不合格食品处罚结果。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广告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以及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并依法从严处罚。开展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产品配方注册的标签进行标识标注,督促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问题“回头看”行动,监督生产企业将体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p p   (二)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联合教育部门持续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检查力度,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教育部、卫生健康委研究起草《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并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学校、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督。 /p p   (三)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管理制度并逐步在全国推开,推动日常监督检查、风险分级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编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手册》,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提供依据,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确保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针对媒体反映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加工经营面制品的餐饮服务为重点,部署开展铝含量超标问题专项治理。 /p p   (四)强化食品安全预警和标准工作。创新食品安全预警方式和食品补充检验、食品快检等工作方法,积极参与制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大对食品掺假掺杂、非法添加等检验方法的研制力度,未来3年研制发布30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切实筑牢打击假劣食品的技术防线,为遏制食品生产经营潜规则提供技术手段,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加大对婴幼儿食品、校园食品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问题的解读力度,组织权威专家撰写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或解读文章,委托专业团队制作消费提示动漫或视频,多角度、多形式向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振消费信心。 /p p   四、集中开展电商平台专项治理,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 /p p   (一)严厉查处网络违法经营行为。以关系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对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监测和治理。以网络销售的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半导体、汽车配件、儿童用品、老年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电商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p p   (二)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宣传引导等手段,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的市场秩序责任人意识,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完善首问制度,按照“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原则,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鼓励和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等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赔偿先付制度,提高纠纷处理效率。 /p p   (三)着力提升网络交易监管能力。全面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认真抓好《电子商务法》培训宣传和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制修订工作。加快推进新一代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网监平台建设,优化网络监管平台功能,提升运用技术手段发现违法线索的能力,提高监测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围绕优化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和取证方式,深入开展基础执法实践调研,加快研究制定电子数据取证指导意见,解决网络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取证难题。 /p p   (四)大力推动网络监管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大力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约谈、联合告诫。加强《电子商务法》与《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在执行中的衔接,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增强市场监管合力。引导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网络市场治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作用,逐步构建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沟通顺畅、综合协调的网络市场监管格局。 /p p   五、集中开展认证领域专项治理,有效维护认证市场秩序 /p p   (一)严厉查处无证CCC认证产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严厉查处列入CCC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以及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等违法行为。针对电线电缆、小家电、儿童用品、电工产品、机动车、消防产品、有机产品认证等重点领域,组织部分地区市场监管部门面向当地实体市场和大型电商平台开展认证有效性抽查,对于发现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获证产品向社会公示,指导并督促相关认证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对该获证产品进行处理。获证企业、相关认证机构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p p   (二)加大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针对管理体系、产品和服务等自愿性认证领域买证卖证、虚假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开展认证检测乱象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增减遗漏认证程序的认证机构,以及篡改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数据和结果等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检验检测机构。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行为,确保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p p   (三)开展认证实施机构专项监督。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体系、产品、服务)等领域的认证实施机构专项监督工作,统一监管原则和目标,增强监管的系统性。针对认证实施机构的不同特点和行业风险,通过认证档案核查、认证机构和企业现场检查、认证结果确认检查、认证人员见证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从业机构实施监管,对存在问题的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p p   (四)加强CCC认证产品在线核查。充分发挥CCC认证“云桥”作用,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的CCC认证信息数据对接,在线核查电商平台的家电、玩具、插座等CCC认证产品,对无证或证书失效的产品作下架处理。建立CCC认证风险“双向”反馈机制,及时向电商平台推送并提示CCC认证质量风险。动态收集电商平台的内部抽检信息和消费者集中反馈的安全隐患问题,实施认证产品风险监测和大数据监管。 /p p   六、坚持打建结合,建立健全治理假冒伪劣制度机制 /p p   (一)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机制。逐步整合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投诉举报电话和对外设置的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投诉举报渠道,制定统一的投诉举报受理办法和工作规则,通过 “12315”一个电话号码对外、全国一个“12315”平台受理,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投诉举报服务,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压缩假冒伪劣商品的生存空间。 /p p   (二)建立跨区域执法办案协作机制。针对制假售假行为跨区域、链条化的特点,探索建立跨区域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完善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联合行动工作机制,对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加快推动执法程序和标准统一化,组织行政区划接壤地域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消除监管空白地带。 /p p   (三)加快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实现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全年“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达到5%,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全面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强化企业信息披露、自我声明和信用承诺。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和信用修复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项惩戒措施落地。 /p p   七、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假冒伪劣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p p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假冒伪劣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逐级落实责任。要结合本工作方案和当地实际情况,对当地假冒伪劣重点商品、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梳理,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治方案、监管措施和年度进度安排,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实现3年治理目标。要加强对基层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办理跨区域案件,挂牌督办大案要案,确保案件查办工作顺利进行。 /p p   (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构建统一、权威、高效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的要求,加快整合监管执法队伍,理顺监管执法职责,明晰监管执法规则,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广泛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业务培训,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履职所需业务知识,提高办案技能,提升监管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建立执法监管责任清单制度,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实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激励执法人员勇于担当作为,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执法队伍。 /p p   (三)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治理假冒伪劣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提示, 开展产品防伪知识等识假防骗技能科普活动,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营造抵制假冒伪劣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假冒伪劣热点问题,及时制定有效的解决和应对措施,释疑解惑,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防止不实炒作。 /p p br/ /p
  • 全球105个国家食品安全指数 中国排名39位
    7月10日发布的《全球食品安全指数报告》对105个国家食品安全进行测量和排名,结果显示,美国、丹麦、挪威和法国食品最安全,原因是供应充足、国民收入高、食品开支相对其它开销成本低以及大力进行食品生产研发。食品安全指数最低的国家主要位於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包括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尼日利亚和莫桑比克。中国在105个参评国家里排名第39位,总得分62.5分(满分100分)。   该报告由杜邦公司(DuPont)委托经济学人信息部撰写,以便确认最急需改革的地区。报告主要关注指标包括对食品的购买力、获取食物的容易程度、质量与安全三个指标。中国在这三项上的得分分别为58.1分、65.4分、65.4分。值得注意的是,报告的权重显示该报告更关注粮食安全以及温饱问题。报告赋予“对食品的购买力”以及“获取食物的容易程度”这两个指标的权重均比较高,前者权重为40%,后者权重高达44%,而“质量与安全”这一指标权重只有16%,因此排名并不能很好地反应单独的食品质量与安全状况。   英国医学杂志《柳叶刀》7月14日发表评论认为,中国食品安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文章称,由于担心瘦肉精,中国的女子排球队甚至变成了严格的素食者。与其它发展中国家不同,其他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多是因为无意而加入了一些有毒的化学元素,而中国食品安全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商追求盈利润而故意非法地把有毒元素注入到食物链中。首先是中国的食品生产商琳琅满目,其次这些生产商大多数都是小公司,这就让所有的产品都能够达到比较高的安全标准很困难。另外,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也非常错综复杂,分成国家一级,省一级以及地区一级,而在国家一级又有很多不同的部门介入其中。第三点,由于很多食品商在地方一级进行运作,当地政府缺乏监督和实施规定的能力或者动力。
  • 第93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食品品质分析与安全检测技术专题展邀请函
    食品质量与安全事关公众健康、社会经济稳定和全球贸易的重大问题,因此,食品品质分析与安全检测技术在行业内也越来越突显其重要性。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作为食品领域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品类最全的食品展览会,为更好的服务于参展和观展的食品企业,于今年秋季第93届全国糖酒会期间引入食品品质分析与安全检测技术专题展,与成功举办了一届的中国食品科技成果展构成强大的科技展览板块,这将为国内外食品品质分析与安全检测相关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单位、服务单位提供了一个无与伦比的机会,共同面向数万家食品企业和几十万名全国专业观众展示这个领域的最   &ldquo 全国糖酒会食品品质分析与安全检测技术专题展&rdquo 将于2015年10月28-31日第93届全国糖酒会期间在南京举办,设于中国食品科技成果展区中。作为糖酒会推出的重磅项目,中国食品科技成果展展区设置在糖酒会展览中心位置(南京国际博览中心5、6号馆之间的连接馆),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统一形象,统一标识,强大的广告宣传,以及极为旺盛的企业需求将是该专题展的最大优势。   期待您加入到我们的盛会中,共同创造与众多食品企业、高校院所、专业观众面对面接洽的机会,共同见证2015年中国食品行业的盛会。   全国糖酒会食品品质分析与安全检测技术专题展   布展时间:2015年10月28日8:00&mdash 12:00   展览时间:2015年10月 29日14:00&mdash 31日14:00   撤展时间:2015年10月31日 14:00&mdash 17:00   展览地点: 南京国际博览中心   主办: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   承办:中糖新世纪国际会展(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   中国食品杂志社   展品范围   食品品质分析与安全检测相关的实验室设备、快检设备、试剂、耗材及科技服务等。   产品包括:1)电子鼻、电子舌、质构仪、糖度计、酸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   2)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蛋白质测定仪、总有机碳测定仪、等离子发射光谱仪、旋转蒸发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高速逆流色谱仪、中压制备色谱仪、半制备液相色谱仪、毛细管电泳仪、全自动旋光仪、元素分析仪、冷冻干燥设备等。   3)农药、兽药、重金属残留快速检测设备、软件、数据库、免疫试剂盒、试纸等   4)病源微生物快速检测设备、免疫试剂盒、试纸等。   服务包括:市场准入产品检验、质量检验、质量体系认证、有机认证、绿色食品认证、营业成分分析、安全检测、天然产物分离纯化技术服务、食品科研成果鉴定检验、进出口产品代理检验。   参展费用   展位费:   标展(9平米):9月15日前报名7800元,9月15日后报名8800元。   特装:光地面积800元/平米,特装搭建另计。   联系方式:   秘书处:中国食品杂志社   联系人:杨红   手机:13522179918   电话:010-83155448-49转8040   传真:010-8315213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禄长街头条4号   邮 编:100050   会议官方网站:www.chnfood.cn   电子信箱:hongy025@163.com
  • 我国首次建立商品化食品检测试剂盒评价程序
    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由该局主持,国家认监委、湖南检验检疫局和广东检验检疫局参与完成的国家质检总局科研项目――《商品化食品安全检测试剂盒评价制度研究》,近日顺利通过专家组鉴定,并获高度评价。   试剂盒,是指能完成一个特定实验的必需的试剂/器材的集合。试剂盒具有简单、快速、方便,适于现场操作等特点,对基体分析操作技能要求降低,更易实现流水化、标准化管理,有效排除了实验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降低实验过程中的偶然误差,被广泛应用于检测领域。   据了解,2009年,《商品化食品安全检测试剂盒评价制度研究》由国家质检总局正式立项。该项目在我国首次建立了商品化食品检测试剂盒的评价程序和全套质量指标,并建立了一个以试剂盒全套质量指标的评价方法或标准体系。   专家组认为,该研究提出了评价管理规定方案,制定了试剂盒实验室准入评价和后续管理规定草案,在试剂盒管理、评价及统计分析方面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鉴于目前商品化试剂盒的广泛应用于各种检测工作,鉴定委员会一致认为课题研究成果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对于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价制度、保证由此做出的结果准确可靠,具有重要意义和应用前景。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试剂盒在全球市场上的研发与销售呈快速上升趋势,2005年全球市场销售额超过200亿美元,且以15%左右的速度逐年增长。一方面是试剂盒的迅猛发展,而另一方面试剂盒市场良莠不齐的现象愈加明显,试剂盒的生产、销售及认证认可体制尚不完善,没有相应的标准或质量评价政策。且其灵敏度,稳定性及假阴/阳性控制尚不能满足检测需要,采用试剂盒进行检测的公信度受到质疑。   同时,食品安全领域是当前问题最多、最受关注的领域,这个领域的检测包括了物理、化学、微生物及分子生物学基础理论,无论是按检测原理、用途还是其它分类方式,涉及食品安全检测项目的试剂盒的品种是最全最多的。因此,从该领域着手从事评价制度的研究,便于获得基础性数据结果,并由此推广至动植物检疫及其它领域。
  • FFC 2022中国功能性食品大会
    FFC 2022中国功能性食品大会主题:功能性食品与人类健康一年一度的“FFC中国功能性食品大会”汇聚业内顶级专家、龙头企业等千余位功能食品界代表,共议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市场趋势、政策标准等,搭建管理、科研、原料、终端、OEM、装备、经销商等全产业链直面对接平台,解决功能性食品发展全过程问题。具有我国功能食品产业发展风向标、信息面宽且产业链长等特点的品牌会议,引领我国功能性食品产业规范发展。在此,我们诚挚的邀请您出席本次大会,共聚人脉、共享资源、共谋发展!一、大会形式:特邀报告、专题论坛、新成果与新产品展览二、会议规模:1500-2000人,报告120+,分论坛10+,展位100+。三、组织机构:主办单位:FFC中国功能性食品大会组委会联合主办:江南大学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南昌大学食品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协办单位:江苏大学食品物理加工研究院 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 陕西省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吉林省功能食品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保健协会酵素产业分会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唯意朴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钛和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师范大学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南京工业大学食品与轻工学院 承办单位:南京林业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 江西师范大学健康学院执行单位:北京味康食品科技交流中心 北京金玖盛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支持媒体:人民新闻网、中国新闻资讯网、环球新闻网《食品伙伴网》《中国食物与营养》《功能食品配料网》《植提桥》《食品展会大全》《昊图食品网》《35斗》《现代食品科技》《食品商务网》《安全食报》《仪器信息网》《我要测网》四、时间地点(拟)时间:2022年4月7-9日(7日周四,报到、布展)地点:江苏省 南京市 白金汉爵酒店五、大会内容(一)特邀报告 1、全球营养功能食品发展现状与趋势; 2、营养保健及特殊食品法规标准; 3、特殊食品产业现状与发展; 4、个性化精准营养未来趋势。(二)专题论坛 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 2、益生菌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 3、生物活性肽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 4、功能食品原料/配料开发与应用; 5、食品营养与人体健康; 6、海洋资源功能性食品开发与产业发展; 7、药食同源、经济林食品营养及精深加工;8、功能多糖营养及开发应用;9、谷物类食品营养与精深加工10、新成果、新技术与新工艺。 (1)提高免疫力、改善睡眠、肠道、运动、血糖、血脂、抗氧化等新产品与新成果; (2)绿色、低碳、智能、纳米技术等新技术与新工艺。(三)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展览展示1、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膳食补充剂及原料/配料等新产品、新成果;2、食品营养成分提取、分离、纯化、安全检测等新技术与装备。六、论文征集1、论文范围:食品营养、功能食品及配料开发应用、功能因子提取分离、生物技术、分析检测、加工新技术、新工艺等均可。2、论文要求:文字数3000-6000字,文件格式为 word 文档。具体内容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请提交至电子信箱:1060415690@qq.com。3、截止时间:论文投稿截止2022年3月20日,以稿件收到时间为准。七、费用标准1、1800元/人,包括会议费、资料、会议期间用餐等。收款单位户 名:北京金玖盛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账 户:0200280609200037316八、联系方式联系人:常 虹电 话:13683070346(微信同号)邮 箱:1060415690@qq.com
  • 北京11种食品下架 雨润烤鸭菌落总数超标12倍
    4种袋装烤鸭菌落总数超标。昨天,北京市食品安全办下令全市停售11种不合格食品,其中包括知名品牌“雨润”等4种烤鸭产品。据悉,“雨润”牌老北京烤鸭菌落总数实测值超标12倍。   根据市食品办的抽检,标称“雨润”牌的老北京烤鸭购自华润万家东直门店,由北京雨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生产,菌落总数应≤5万,实测值达到65万 “西红轩”牌珠光北京烤鸭购自北京市精物堂食品有限公司东四分公司,菌落总数实测值达到标准值的7.6倍 “福聚兴”北京烤鸭购自彰德府食品有限公司北京站食品商场,菌落总数竟达到了标准值的18倍 “大东老曹”牌烤鸭购自美廉美安外超市,菌落总数是标准值的5.6倍。   此外,同时被要求全市下架的还有“熊嫂”牌泡豇豆、“畅达”牌纯小磨香油、“黄和记” 牌宫爆鸡丁等。   昨天,记者暗访北京一些超市。在北京新世界百货地下超市的肉食加工产品冷藏柜旁边,两只袋装“大东老曹”牌烤鸭孤零零地摆在一个小货架上。“现在这个牌子的烤鸭正在特价销售,49.9元一只,都是1000克装的。”当记者问起为何特价出售时,售货员说:“这是厂家做的活动,我们只负责销售。”国瑞城地下超市的烤鸭专卖区,“大东老曹”、“全聚德”等品牌烤鸭装满货架,记者随机翻找其中的4包,生产日期均为7月28日或29日。   市食品办要求全市下架的烤鸭批次的生产日期分别为今年4月到6月的产品。据介绍,市食品办对不合格食品采取的首先是按生产批次下架制度,如果多批次产品不合格,才会“升级”到按食品品种、生产企业和产区进行退市。昨天,记者在暗访中没有发现要求当日须下架的同一批次烤鸭。   “我们的子公司太多了,我也不知道你说的北京雨润是否供货给华润万家超市。”北京雨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是江苏雨润集团的子公司。昨天,记者多方联系该公司,一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帮记者核实食品办抽检的是否为该公司生产的食品。   菌落总数的多少,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主任路勇说,菌落总数超标一般有两个原因,一是生产环节没有把好关 二是在储存及运输过程中没有冷链运输,或者周围环境和人为因素等不卫生,导致食品检测不合格。人如果进食菌落总数超标的食品,容易引起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工商部门提醒,凡已购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 食品安全检测民营企业发展略显乏力
    p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食品安全检测在食品的生产、流通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p p   目前我国从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机构主要分为三类:隶属于政府部门的检验机构、企业性质的检测机构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其中,隶属于政府部门的检验机构是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领域的主体资源。也就是说,隶属于农业、质检、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各级食品检验机构承担着主要的食品安全检验任务。 /p p   截至2013年底,我国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共有3503家,其中隶属于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粮食、检验检疫、农业、商贸等部门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分别为1626家、1050家、216家、212家、188家、62家、12家 此外,民营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数量达到116家,占机构总数的3.3%,占比相对较小。随着食品安全问题进入繁发期,食品安全检测的需求正不断加大,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检测行业均保持着15%以上的年增速。然而,在食品安全检测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民营检测企业却略显乏力。 /p p   近年来,民众对食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对于消费品的关注也更多的聚焦到了健康、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迫使食品商必须更多地关注产品的品质和质量,食品检测的市场影响力将更加不容忽视,国内食品检测行业的市场化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未来前景良好。 /p
  • 东莞3亿投资食品安全样板市场 效果差
    东莞从2009年开始累计投资3.07亿元成功创建了142个食品安全样板市场,但南都记者近日走访了全市近20个食品安全样板市场,调查发现:有的市场检测纸已经过期,有的检测室则形同虚设,还有的检测室只把结果输入电脑,不向市民公布。     在东城东泰友谊市场,南都记者随机选择的三份蔬菜样品农药残留检测均为合格。     厚街涌口商贸中心市场,检测员正检测记者随机选择的蔬菜样本。   南城塘贝市场,市民正在买蔬菜。   东莞从2009年开始,历经三年,成功创建了142个食品安全样板市场。这项民心工程被列入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累计投入资金3.07亿元。这142个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分布全市32个镇街,占全市农贸市场的1/4.   南都记者近日走访了全市近20个食品安全样板市场,调查发现:有的市场检测纸已经过期,有的检测室则形同虚设,还有的检测室只把结果输入电脑,不向市民公布……   三年创建了142个样板市场   在近日举行的创建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工作总结表彰会上,东莞市副市长成洪波表示,通过三年的创建工作,东莞全市农贸市场的整体水平跃上了新的台阶,硬件设施和场容场貌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食品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购物消费的市场环境更加舒适、更加人性化。   全市建成142个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它们到底能为全市居民构筑一道怎样的食品安全防护墙?对照上榜市场名单,南都记者兵分多路,前往东莞市部分镇街近20个市场实地暗访。调查发现,部分样板市场较好地执行了食品安全检测工作,但更多的食品安全市场仍然存在较多问题:检测试纸过期导致无法检测 蔬菜批发市场检测室形同虚设等等 而另一方面,即使监管较为严格的市场,现有设备也只能检测所售蔬菜农药残留情况,还不能检测蔬菜的重金属含量,以及肉类的瘦肉精含量。   规定:检测室每天公布结果   根据《东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农贸市场内应该设置独立的蔬菜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每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抽查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或与有资质的质量检验中心签订定期送检协议,也可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规定还要求: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索取食品质量合格证明:畜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牲畜肉类的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等应有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 其他产品的合法证明文件。   针对部分农贸市场检测室所存在的问题,不少市民提出质疑:“连最基本的检测室都不能够正常工作,不知道这些市场是怎么评成食品安全样板的?”   该男子自称是负责市场蔬菜检测的工作人员,随后带着记者来到设置在市场办公室内的一间简陋的小木房子内。房里摆放着一部破旧的电脑,显示器上布满灰尘,还有一个银白色的装检测仪器的箱子。“我们的检测试纸过期了,现在无法检测,电脑也坏了,那些测试纸我不知道去哪里购买。”   农贸市场内应该设置独立的蔬菜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每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抽查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或与有资质的质量检验中心签订定期送检协议,也可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东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走访市场   东坑角社农贸市场检测试纸已过期   5月17日早上7时30分,东坑角社农贸市场内已经人声鼎沸,尽管市场内挂着宣传食品安全和检测的广告,但来这个市场买菜的市民不知道市场有一个专门检测蔬菜农药残留物的办公室,只有一些菜贩知道市场的工作人员偶尔会来他们的档口拿些菜叶回去,具体拿去干什么,他们也不是很清楚。   南都记者走遍市场角落,最后发现这个检测办公室设置在市场管理办公室内,但并没有见到检测员。当记者向正在办公室内喝茶聊天的治安员表明自己想拿些蔬菜来做测试时,治安员领着南都记者走到市场后面一家餐厅找到一个熊姓男子,该男子当时正在厨房炒菜。   该男子自称是负责市场蔬菜检测的工作人员,随后带着记者来到设置在市场办公室内的一间简陋的小木房子内。房里摆放着一部破旧的电脑,显示器上布满灰尘,还有一个银白色的装检测仪器的箱子。   “我们的检测试纸过期了,现在无法检测,电脑也坏了,那些检测试纸我不知道去哪里购买。”熊姓男子说,他以前偶尔也会抽检市场内一些菜贩子的蔬菜。他表示,菜贩子们不会主动拿来检测,都是他去抽查。他拿出最近的检测记录,上面显示:最后一期检测是在3月29日,记录的内容比较简单。   莞城细村市场不为市民检测反推销设备   5月16日下午4点左右,南都记者来到细村市场时,市场内的零售档口多已关门歇业,相继有货车停靠在市场的批发区域。“要到晚上六七点钟,这里才会热闹起来”,在市场里做玉米批发生意的男子说,细村市场白天零售,晚上批发,可以说是东莞唯一不关门的市场。   不少货车拉着蔬菜直接进入细村市场,记者未见有市场的工作人员前去对车内的蔬菜进行检测。一位副食品商店的老板说,之前还会去检测,而今基本上都没有了。拉着蔬菜的货车随意进出市场。   有知情人表示,比起其他市场,莞城细村市场的蔬菜本应更有保障。除了市场有检测室外,莞城街道办对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点也设置在细村市场的一侧。但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来到莞城街道办的蔬菜农药残留点,要求检测蔬菜农药残留量时,工作人员称,检测点不对外,并向记者推销一款一千多元钱的机器设备,称将此设备买回去可以自行检测农药残留量。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细村市场二楼的检测室,检测室内除了在角落里摆放着一台检测仪器外,办公室内堆满了市场档口的营业执照。得知记者要检测蔬菜的农药残留物,市场检测室的两名男子说,他们不对外服务。“我们这里只是内部检测,检测结果不权威,没有法律依据”。男子建议记者去找专门的机构。   细村市场检测室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的检测很简单,结果只是输入在电脑里,外人看不到。该工作人员称,下午5点半,市场检测室的人要下班,所以他们通常只检测白天零售的档口,晚上批发的档口不做检测。   虎门新渔村市场   检测设备:一个水龙头,几个烧杯   位于虎门的新渔村市场,此前已被评为“市食品安全样板市场”之一。该市场占地面积约1700平方米,场内共设207个档位。   南都记者日前在该市场了解到,其二楼行政办公区域,设有一间蔬菜检测室,其检测设备十分简陋,一个水龙头、几个烧杯而已。市场办公室工作人员称,“我们只检测蔬菜的农药残留,其他商品都不检测”。然而市场门口的简介中称,该市场以销售海鲜为主,其海鲜和水产品源于档主(亦是渔民)亲手捕获。   “每天早上开档之前,就会有工作人员过来抽检蔬菜。”新渔村市场一位蔬菜档档主说,抽检很简单,工作人员随便找两个档口,拿几样蔬菜就走了。“每天抽检的档口都不一样,每个档口大概四五天能轮到一次 抽检的蔬菜样品也不一样,比如今天检测白菜,明天就检测其他的”。   不过档主们对检测人员的这种做法表示欢迎:“哪能每个档口每天都抽检啊?他们抽走的菜我们是花了成本的”。档主们还表示,虽然工作人员每天都坚持抽检,但好像从来没听说检测出什么问题。在他们的印象中,唯一检测出问题的只有一次,发生在两年前,好像检测出的是“毒豇豆”,工作人员将那一批次的豆角全部掀翻在地。   在新渔村市场的入口处,有一块白板上挂着蔬菜检测结果公布栏,其上公布的结果显示,当天抽检了2家档主的共6样蔬菜,其中包括生菜、芥菜和空心菜等,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据了解,该市场共设有23家蔬菜档口。   麻涌南洲村市场从来不给群众检测   5月15日上午10时许,南都记者来到麻涌南洲村市场暗访。在该市场检测室门口,记者敲门时,一位工作人员从里面走出来,说:“我们从来不给群众检测蔬菜的”,记者说自己是给工厂饭堂采购,量比较多,担心买到农药超标的蔬菜,请求检测一下。这位工作人员答应了。   “要不要收钱?检测费多少钱?”记者询问。“免费帮你检测,不收你的钱,”这位工作人员说,他们从来不给群众检测菜,“今天是第一次破例。”随后,南都记者从市场周围地摊上花了15元钱购买了苦麦菜、小白菜、上海青、生菜等四个品种的菜,拿到该市场检测室进行检测。   “要等10分钟后结果才能出来。”这位工作人员说,他们主要检测的是蔬菜,肉类都是通过正规的检测才运过来的,问题应该不大。他告诉记者,市场摊台上的这些菜类,他们每天都检测一次,这些菜是从广州番禺一些正规的农批市场批发过来的,一般都是经过检测才批发进来的。“最怕就是外围地摊上的菜,这些菜平时我们也检测,但流动性太大了。”   他说,地摊上的这些菜是当地一些村民自己种了拿来卖的,他们没有固定的摊位,没有经营者的姓名登记,不好管理。“买这些菜的都是当地一些村民,一般都是互相认识信得过的人才买的。”他建议群众买菜最好在市场内购买放心些,因为这些菜都是经过他们检测过的。   石龙新春市场   市民花2元检测半小时有结果   5月17日上午,南都记者实地走访了新春市场,在显眼位置见到了“果蔬市场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公布栏”,上面列明了每个蔬菜对应档口的经营者名字、品种名称、检测现象及结果等信息,可供市民查阅。此外,这些蔬菜的来源地也都一一标明。最新的日期正是16天,档主们表示,公布栏上每天的日期都会更新,检测的结果也会更新,不合格的蔬菜进不去。   在新春市场办公室门口,挂着明显的“蔬菜农药检测”牌子。南都记者随后购买了一把蔬菜,以普通市民的身份希望能进行蔬菜农药检测。“可以检测啊,你在哪个档口买的蔬菜?”市场内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市场内每个档口的蔬菜都要经过检测才能出售,不过市民如果不放心,可以自行到市场办公室进行检测,“一次检测2元,30分钟左右就能出结果。”如果等不及的话,检测者可以留下联系电话,待结果出来后再通知。   市场工作人员还表示,即使市民在别的地方购买蔬菜后,对农药含量有疑惑的话,也可以拿到市场内进行检查,但最好是在正常上班时间,“价格一样,都是2元一次。”南都记者留意到,市场办公室内一个小房间专门用作蔬菜检测,大门敞开,里面放置了检测的仪器。工作人员说,普通市民自己要求检测的次数非常少,但他们平时的检测工作不敢马虎。最后检测结果显示,南都记者从市场购买送检的蔬菜合格。   高埗第一综合市场   检测设备防尘保证准确率   5月17日上午,南都记者来到高埗第一综合市场,各式各样的食品安全宣传画张贴在市场四周。不少市民正在选购。一位肉档老板说,每一天,市场检测室里的人都会来检测。“市场里的档口太多了,基本上都是抽检的,一天抽个十来家档口”。   与记者在其他市场所见不同的是,在高埗第一综合市场的正大门处的墙壁上,市场内的所有档口信息都分门别类地张贴在那里,其中包括档口老板姓名、档口营业执照、档口位置。“信息公开,我在哪家买的菜,一目了然,出了问题,找档口理论,方便了许多”,不少前来买菜的市民对于这点,相当满意。这也给档口老板们提了个醒。   在大门口的另一侧墙壁上,还张贴了一份蔬菜检测结果公布栏。“我们这里每天都会抽检10家左右的蔬菜档口,每家档口抽检的蔬菜各不一样,每天都会将抽检结果公布在这里”,市场的工作人员说。在17日当天,市场共抽检了9家蔬菜档口的9种蔬菜,经检测均合格。除此之外,市场还会对档口的违法违章信息进行公布。   高埗第一综合市场的检测室设置在市场二楼的一个透明玻璃装饰的房间里。房间单独而干净。   据市场的工作人员说,负责检测室的同事因为刚刚抽检完蔬菜,已经离开市场了。记者注意到了,为了防尘,一些玻璃试管等设备均用毛巾覆盖着。“这是为了保证检测的准确率”,市场的工作人员说。   东城东泰友谊市场   暂不能检测瘦肉精含量   位于东城泰和商业街和春天路交叉口的东泰友谊市场,为附近几个住宅小区提供蔬菜、肉蛋和水产品的日常供应。在市场正大门入口中央,一块醒目的牌子上贴着当天市场内抽检蔬菜的农药残留情况:小白菜、黄白菜、通菜、豆角、奶白菜、上海青、生菜、菜心等,10份抽检样品均为合格,此外,公示表格中还专门注明这些抽检的蔬菜来自哪些档口,等于给这些档口做起了“放心菜”的广告。   5月15日上午,南都记者在市场内询问一些蔬菜档口的老板,他们都表示市场内时常进行蔬菜抽检,“每天都会检测,随机从这些档口拿菜去检测。”据市场内检测室检测员晏承斌介绍,目前市场内有一套专门用于检测蔬菜农药残留是否超标的设备和试纸。每天早上7时许,他都会在市场内随机选择10种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然后将抽检结果公布在正门口的公示牌上,“让市民买菜时心中有数”。   当南都记者询问能否检测蔬菜的重金属含量,以及肉类的瘦肉精含量等检查项目时,晏承斌检测员表示,目前市场内只能进行蔬菜农药残留是否超标,还不能检测蔬菜的重金属含量,以及肉类的瘦肉精含量。如果要做这些检测,需要到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去检测。“他们也会经常到我们市场来抽检蔬菜、肉类和水产品。”晏承斌出示两份抽检工作单显示: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和东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均抽检过这个市场的青菜、猪肝、猪肉以及部分水产品,只是抽检时间为去年11月和今年2月。   厚街涌口商贸中心市场   抽检取样多菜贩伤不起   5月16日上午,在厚街涌口商贸中心市场,南都记者看到,菜市场正门入口处右侧墙壁上,公布着当天抽查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情况。在菜市场的蔬菜档口,老板杨先生称市场内经常会抽检到他批发的叶菜,只要青菜抽检合格,买菜的人看到档口相应的抽检合格信息,也会放心买菜。但在另一家蔬菜档口,老板娘李女士则称,“抽检有时候也挺烦人的,每次抽检都要一两斤,现在一斤菜都三四元,很贵的哦。”   在厚街涌口商贸中心菜市场检测站,检测员王植明和黄国柱介绍,通常他们都会在早上6时许来到市场,先在市场内外对档口蔬菜进行抽样,大约选择40个左右样本,然后到监测站使用专用的快速检测仪器检测,随后将检测结果公布在市场正门入口处的墙壁表格上,另外也会通过电脑联网系统,将检测结果汇总到厚街镇农办下属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所。   “我们不仅自己抽检市场内的蔬菜,而且工厂、幼儿园、食堂等大宗蔬菜交易,只要买家需要抽检,都可以来检测站免费检测。”检测员王植明和黄国柱称。   记者体验   如果二次检测超标,整批蔬菜都要销毁   5月16日上午,南都记者在厚街涌口商贸中心市场北门外的地摊和市场内随机选择三份叶菜(两份菜心,一份苋菜),在市场检测站内,亲身体验了检测过程。   初次检测农药超标会再测   取样、剪碎、装瓶、蒸馏水浸泡、振荡、渗出物滴到专用测试纸上、加热、试纸药剂与渗出物反应……几分钟后,就可以看到结果了。“这个检测仪器,是专门用来检测蔬菜农药残留情况的,如果试纸显示为蓝色,就说明样本蔬菜没有农药残留 如果试纸显示为白色,说明样本蔬菜有农药残留,或者农药残留超标。”检测员黄国柱介绍:“如果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按照规定,我们会对同批次的蔬菜再次进行测试,假如结果还是阳性,就需要销毁这一批次的蔬菜。”   据介绍,厚街涌口商贸中心市场的蔬菜来源,一部分来自厚街附近村庄的菜地 一部分来自沙田的菜地 还有相当部分来自周边镇街的蔬菜批发市场。市场内的档口基本上都是进行了工商登记的个体户,在市场北门外还有不少摆地摊的蔬菜档口,基本上销售的蔬菜都来源于周边菜地。   “销毁农药超标菜,有菜农扬言要杀我们”   厚街涌口商贸中心市场开始检测蔬菜农药残留的时间为2004年,“刚开始的时候,时常能够检测出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多数都是附近村庄所产的本地蔬菜。”王植明和黄国柱回忆:“那时候,因为要销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有菜农甚至扬言要砍杀我们。”但随着蔬菜农药残留抽检的持续,再加上厚街镇农办持续向菜农宣传农药使用基本要求,慢慢的,市场内外的蔬菜很少检测出农药超标的情况,“今年以来,只检测出一小批从外地批发来的蔬菜农药残留稍有超标,检测结果是浅蓝色,按照规定,那批蔬菜都销毁处理了。”
  • “儿童食品”无具体标准 竟成企业牟利噱头
    儿童挂面、儿童牛奶、儿童肉松、儿童酱油......超市货架上包装精致的“儿童专用”食品越来越多,价签也同样刺眼,比普通食品贵上不少。“营养价值肯定高”“孩子更爱吃......这些理由都让带着“儿童”字样的食品备受家长青睐。儿童食品果真更有营养更让人放心吗?食品专家表示,一些企业把“儿童食品”当成了宣传噱头,不仅价格虚高,同时还不见得更有利于儿童的营养吸收(11月2日光明网)。  近年来,不少食品商家赚钱无底线,乱打儿童牌,在多类食品上标注“儿童”二字并大肆宣传,高价出售。家长很容易被“儿童专用”“幼儿”之类的字眼所忽悠,不计成本地争相抢购。这些所谓“儿童食品”一般包含“四多”——多添加剂、多糖、多盐、多油,给孩子们带来健康隐患。譬如,所谓儿童饮料,其实就是多添加了吸引孩子的色素和一些香精、糖。这些儿童食品对儿童的身体健康非但无益,反而有害。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儿童的食品标准,仅有的是目前的婴幼儿食品相关标准,主要建立了针对0至36个月的婴幼儿配方食品、辅食的食品安全标准。有学者研究显示,目前我国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标准与欧盟标准基本保持一致。对于婴儿(0至6个月)的配方食品要求,差异较小,大部分指标比较接近。但是对于较大婴幼儿(6至36个月)的配方食品,与欧盟标准的差异明显,我国的指标要求相对宽松,但是欧盟却沿用了婴儿(0至6个月)配方食品的要求模式,对指标的上下限都作了具体规定。  对于3周岁以上的低龄儿童,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儿童食品安全标准,更没有明确的“儿童食品”定义。国家在制定食品添加剂标准时,是以60公斤的成人为标准制定的,在婴幼儿和成人之间的儿童群体,没有允许摄入添加剂的具体标准,其添加量没有考虑儿童身体的安全。而在儿童食品的标签标示方面,国家标准与法规也很少,目前只有一个果冻标准规定了产品标签要标示食用安全警示。  值得关注的是,儿童的身体尚未发育成熟,排解能力差,倘若按照成年人的标准摄入添加剂,无疑给儿童健康带来风险。因此,向儿童提供的食品不管在安全性和营养性上,都应该有更为严格的标准。有关部门要针对儿童食品制定和实施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标准规范,不断提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科技含量、实用价值和个性特征,充分满足行业发展、市场体制和社会大众的需求。同时,引导和鼓励食品企业生产和研发更多适合儿童食用的安全、营养均衡的食品。  当务之急是,针对3周岁以上的低龄儿童经常食用的食品,制定更为严格的安全标准,要求生产厂家在生产“普通版”的同时推出“绿色儿童版”,以供儿童和家长选择。“绿色儿童版”食品可以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应该更少,允许添加的限量应该更低。  国家还应尽快出台规定,要求在真正适合儿童消费的休闲食品或饮料上有醒目标识,在产品外包装或说明中写清楚成分并标注配料表,明确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和能量值等情况,以帮助消费者作出正确选择。此外,进一步完善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建立儿童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 “有机食品”骗局
    从食品安全角度来讲,光鲜又昂贵的有机食品可没有什么优势   有机食品骗局   从食品安全角度来讲,光鲜又昂贵的有机食品可没有什么优势   在爱伦达芙琳(EllenDevlin)的厨房中,绝大多数的鸡肉、水果和蔬菜都是有机食品。她认为这样的食品比常规食品有更好的风味,同时她也希望这些有机食品能让她的孩子们更健康。然而如今,她却对她所期望的事不那么确定了。   英国的食品标准局(FSA)最近发布了一份报告,报告评估了有机生产的水果、蔬菜、肉类、鸡蛋和奶制品等与非有机生产的同类食品营养水平的差异。伦敦卫生及热带医学学院的一个研究团队系统回顾了过去50多年中针对3558种食品营养价值比较的162项研究成果。这是一项完整而严谨的研究。通过研究他们发现,在营养成分上,有机和非有机食品间的差距可以忽略不计。   该研究报告指出:“有机生产与常规生产的农作物及牲畜产品在营养成分上基本没有差别。”研究小组也确实发现了有机食品与非有机食品在营养成分上的一些细微区别(例如非有机生产的农作物氮含量更高,而有机生产的农作物镁、锌含量则略高),不过报告的结论同时承认:“这些营养成分的差异不大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影响。”   而此前,全美国范围内爆发的花生制品受沙门氏菌污染的事件令像达芙琳这样的消费者改变了对有机食品的看法。   在Texas州和Georgia州的工厂中流出的受污染的花生酱和花生产品中,除了含有啮齿类动物的污染物、霉菌和鸟屎外,更有别的污染物存在。而它们却依然拥有联邦有机食品认证。   “为什么有机花生酱会比普通的要好呢?”达芙琳是纽约Pelham医院的一位从业护士,她说,“我对此并不了解。如果我们从花生酱中发现了沙门氏菌,那么我们之前因为信任所投下的赌注就全都付诸东流。”   有机食品从何而来   尽管有法规要求有机食品具有健康监察和害虫控制方案,有机食品认证在技术上并没有对食品安全产生促进作用。   “由于有机食品在某些方面具有更好的健康价值,人们推测它们在病原体污染方面也会更加安全。”非营利出版社消费者联盟的资深科学家及政策分析师里根说,“我不会贸然地臆断它会更加安全。”   然而,许多因购买有机食品而承受比普通食品多达50%价格的人却觉得有机食品应当更加安全。美国的有机食品大潮始于少数农民希望能够通过更好的生产方式种植出更加健康的作物。这是一种建立在纯净和信任基础上的关系,也是农民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在2002年,有机食品的理念被生硬地翻译成一套联邦有机食品管理条例,用以控制杀虫剂的使用,限制动物饲料的品种和禁止其他数十种常用农业方法。   为了确定谁才能够被批准使用这个绿白色“有机认证”标签,美国农业部授权数十个组织、公司,在一些情况下还有政府官员,作为代理进行官方认证。   接着,那些被视察以确定其条件是否达到有机认证标准的农场主和生产商们则要为这些视察“买单”。这些费用可能高达几百甚至几千美元。那些购买六七种有机原料生产产品的制造商尤其依赖代理商网络。如果这些代理商的工作能够考虑周到,整个系统就能很有效率,然而他们时不时会各自为政。   反思沙门氏菌事件   Texas官员之前解雇了一名拥有认证权力的政府员工。原因在于他让一家工厂在没有国家健康证书的情况下继续拥有有机食品认证。而这家工厂的所有者,正是当前正处于沙门氏菌爆发源头的美国花生公司。   “有机作物促进协会,曾向花生公司发了一条通知,告知其已没有遵循有机食品标准。”协会执行理事杰夫(JeffSee)说道,但他并不愿意透露为何其公司还愿意让花生公司保留该认证。   杰夫先生说花生公司在一开始表露出其处理想要这些问题的意愿。但他说该公司在收集信息方面缓慢,并且更换了负责有机食品认证的负责人,进一步地推迟了处理进程。   他说他的组织在该工厂爆发沙门氏菌问题后,最终决定取消其有机食品认证。   国家有机食品项目农业部门的执行董事罗宾森说,尽管认证机构在给予有机食品公司处理相应问题的时间方面比较谨慎,他的机构正在对从发第一封不符合通知,到建议花生公司放弃其有机食品认证这一段时间进行调查。   为了强调报告基本健康违法行为是一个有机食品检查员的职责,罗宾森向96家对国内外有机食品进行监察的机构发布了官方命令,告知他们有责任和义务更深入地监察除杀虫剂水平和农作物管理技术以外的事项。   “比如,尽管我们并不指望有机食品检查人员能够检测出沙门氏菌或者其他致病菌,”罗宾森这样说道,“但那些潜在的污染源如已发现的鸟类、啮齿类和其他动物的粪便或别的害虫污染却是显而易见的。”   甚至一些认证人员也说尽管他们的工作并不是确保食品是安全的,但是通过健康监察一样能够帮助消费者。   “有另外一套监察体制如同有了双保险,而更多的监察机制永远是件好事。”Calif州最大的,也是历史最悠久,位于SantaCruz的一家非营利认证机构——加州有机农场认证机构——的市场销售董事简巴克(JaneBaker)说,“但是大家不要把控制食品安全和有机食品认证那些内容混为一谈”。   谁为消费者解困   在美国,有机食品产业销售额已经从2001年的110亿美元增长成为如今的超过200亿美元,因此农场主、加工商和认证方能够拿到比较高的股份。但是那些监管认证程序的机构却长时间未能建立和缺乏人手。批评家称之为系统机能失调。   蓝莓种植农民奥瑟汉威(AuthurHarvey)认为,由于待认证公司要向认证人员支付费用,这样使认证人员有了批准认证的倾向。   “认证机构有相当大的经济利益驱使他们让他们的客户持续拥有有机认证。”他这样说道。   同时,消费者也会对有机认证更加质疑。一家市场调查公司Hartman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劳瑞德美特(LaurieDermertt)说。   一些消费者希望买到在当地种植的食品,从被人性对待的动物身上得来的食品或者是由得到公平工资的工人生产出来的产品。而有机食品标签并不代表上面的任何一种。   “他们在质疑有机食品的社会价值。” 德美特女士说道。   代表了1700家有机食品公司的有机食品同业公会希望保持有机食品的形象。近期,工会启动了一项耗资50万美元,以网络作为基础的推广活动,通过他们的口号宣传有机食品的好处——“有机食品,物有所值”。   Tufts大学农业、食品与环境项目主管凯瑟琳玛丽(KathleenMerry)对其寄予厚望。玛丽博士曾帮助制定美国有机食品标准,她被认为是有机作物的拥护者并有能力加强联邦食品法律。   但是,消费者们依然对应该购买哪种食品、哪种商标才能保证食品更加安全和更好吃而感到困惑。   住在Buffalo的艾米丽尽其所能的购买当地食品并且自行烹煮。尽管她现在仍然为她的三个孩子购买有机牛奶和有机花生酱,但食品外包装上是否印了有机食品的商标对她而言已不那么重要了。   “我的确希望用有机食品商标来决定是否购买某种食品,但前提是有机食品的衡量标准必须明确。”她说。   可这个衡量标准却在最基本的食品安全问题上栽了跟头。
  •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 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线上宣贯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2021年8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实施。2022年5月24日,针对月饼和粽子过度包装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了GB 23350-2021的第1号修改单,已于2022年8月15日实施。为进一步强化GB 23350-2021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实施宣贯,我司组织北京工商大学和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录制了GB 23350-2021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的宣贯视频课件(见附件),现提供给你们,请开展培训学习,强化标准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2023年4月14日附件:GB 23350-2021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宣贯视频课件网址 视频课件1:http://cc.sacinfo.org.cn/course?id=8a6dd87184375821018542f07e1009af 视频课件2:http://cc.sacinfo.org.cn/course?id=8a6dd8718437582101854314cabc09e0
  • 中国食品安全典型十大案例(2015)发布 亨氏米饭铅超标等上榜
    p   11月24日,由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法律评论、知识产权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中国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发布暨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研讨会邀请了学术界、政府监管部门、法律实务界和食品行业的代表,法律、公管、农业、食品科学、环境学等多学科的专家参与。法律出版社总编辑助理张雪纯,知识产权出版社副社长李程,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在会上发言。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焕芳主持。 /p p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推进食品安全法治化,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也是其中一项重要的任务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保障国民健康素质,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为民众生活提供安全是政府的基本义务。 /p p   韩大元在发言中提到,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化、长期化的过程。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与清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单位共同建立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以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推进食品安全法治保障、培育传承食品安全文化为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 /p p   据悉,此次发布为首次。会议发布了《中国食品安全典型十大案例(2015)》。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案例一:王某甲等生产、销售“毒豆芽” /strong /span /p p   基本案情 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王某甲伙同郝某某、王某乙,在西宁市城北区某粮油店内使用购进的AB粉及无根豆芽剂,加工有毒、有害“毒豆芽”,并以盈利为目的销售“毒豆芽”。2014年1月2日,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区分局从3人经营的豆芽作坊内查获价值6139元的豆芽4900斤、半成品绿豆芽432斤,无根豆芽剂1497支、AB粉4包。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鉴定,查获的豆芽中的6-苄基腺嘌呤含量为2.6ug/kg。 /p p   审判结果 3名被告王某甲、郝某某王某乙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扣押物证无根豆芽剂1497支、AB粉4包,没收销毁。 /p p   原审被告人王某甲、郝某某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维持一审法院分别对王某甲、郝某某和王某乙的定罪及附加刑部分的判决,及对扣押的物证无根豆芽剂1497支、AB粉4包,没收销毁。但鉴于3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行为被较早查处,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其3人在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二审期间足额缴纳罚金,对3人的有期徒刑部分的刑罚作出了分别予以从轻处罚的判决。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案例二:汉丽轩烤肉店剩菜流回餐桌 /strong /span /p p   基本案情 2014年7月28日,《新京报》记者接到汉丽轩烤肉昌平店原店员的举报,记者应聘进店暗访,发现其存在剩菜回收、重复利用、发臭食物重新加工、后厨卫生差等情况。经报道后,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p p   查处结果 报道刊登后,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组成检查小组来到事发的烤肉店。经查,该餐饮企业员工有10人无健康体检证明,同时,检查人员还发现其存放的真空包装羊腰子、预包装鱿鱼片,存在无标签标识和冷面过期的情况。根据检查结果,昌平区永安路的汉丽轩烤肉店被责令停业整顿。同时还被开出全市首张餐饮企业违法行为公示书,张贴在该店门前,以示警戒。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案例三:食品加工滥用工业原料生产的“毒明胶” /strong /span /p p   基本案情 2014年3月15日,央视报道,福建三铭公司从制革厂大量采购经有毒有害工业原料处理过的垃圾皮料,通过一系列漂洗处理,最后生产出所谓的药用明胶。这种有毒、有害工业原料处理过的垃圾皮料,不但做成了所谓的药用明胶,而且还被加工成大量的食用明胶,作为食品添加剂原料被广泛用于糖果、乳品、饮料和冰激淋等食品加工。经调查,雅客、金冠、蜡笔小新等大型糖果企业都使用此类所谓食用明胶生产糖果。 /p p   查处结果 自3月15日央视披露了与福建省有关的明胶事件后,福建省、市、县食药监局启动应急预案,联合调查住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其中,福建三铭胶业有限公司已停产,有关的药用明胶库存量也被查封。调查组对库存的所有批次产品进行抽验,并对原材料供应商评估情况进行核查。福建省食药监局根据国家总局统一部署,下发《关于对明胶、明胶用空心胶囊和软胶囊药品开展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案例四:亨氏公司高蛋白营养米粉严重铅超标 /strong /span /p p   基本案情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4年二季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中,发现亨氏联合有限公司生产的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严重铅超标。对此,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向省内各市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清查行动,对全省涉及经营该批次亨氏米粉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封存9.4吨问题批次产品。浙江省食药监局已约谈了生产企业亨氏联合有限公司,并责成生产企业密切配合各地查处工作。 /p p   查处结果 2014年8月15日,亨氏联合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致歉,称召回问题批次的“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并预防性召回与该批次产品所用同批“脱脂豆粉”原料的另外3个批次。消费者可以将包装盒、小票、个人收款银行卡信息、联系方式等以邮费到付形式将问题产品快递寄送到其广州公司,公司协调退货。对召回的产品,亨氏公司进行了单独封存,在政府监督部门的指导及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彻底销毁。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案例五:皮口镇养殖海参大量添加抗生素 /strong /span /p p   基本案情 2014年9月,央视曝光辽宁大连普兰店市皮口镇——大连周边海域养殖海参最大的一片区域,由于养殖户大量添加抗菌素等药物,导致近海物种几乎灭绝。记者调查发现,每当海参圈放水的时候,周边就会有死鱼,对于近海的候鸟来说充满威胁。据一位海参养殖场老板介绍,他们清理海参粪便或污渍,使用的都是次氯酸钠和医用双氧水。最终,这些养殖废水都将排到海里。除了漂白剂,养殖中还要投药杀死海参圈里的其他生物,以便其他生物不会与海参争营养。为了提高海参幼苗成活率,防止生病,养殖户会在参苗池里大量添加抗菌素等药物。不仅仅是大连庄河,整个渤海湾的辽东半岛至山东半岛一带,生态系统已经处于亚健康状态,水体呈严重富营养化,氮磷比重已严重失衡。 /p p   各方意见 针对央视曝光“大连养殖户大量使用抗生素等药物养海参”事件,2014年9月16日,辽宁省海洋水产养殖协会组织专家召开发布会回应称,报道以偏概全,已对当地海参产业造成冲击。与会专家强调大连海参养殖“工艺已经非常成熟”,仅在育苗期用药,上市时已降解。国家对养殖业使用抗生素有严格的规定,正确使用抗生素是安全的。也有观点认为水产养殖中不应使用抗生素。这种做法十分有害,不仅会加重养殖业者的经济负担,还会造成药品的浪费,更重要的是会因抗生素的过滥使用而造成水产养殖动物产生耐药菌和正常菌群失调的结果,从而影响机体健康。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案例六:广善堂销售伪劣保健酒10倍赔偿 /span /strong /p p   基本案情 2013年7月10日,吴德贤在广善堂新民路店购买“晟仁十全大补酒”和“晟仁虫草养生酒”各5盒(以下简称涉案产品),支付价款共计1880元。吴德贤购买涉案产品后没有食用。“晟仁十全大补酒”外包装标明主要原料中含有党参、当归、黄芪等。“晟仁虫草养生酒”外包装标明主要原料中含有冬虫夏草、灵芝等。2013年9月,樟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申诉举报,对涉案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企业“江西省同乐堂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相关检查,未发现申诉举报的“晟仁十全大补酒”“晟仁虫草养生酒”的生产原料、包装材料、产品和相关进货记录,亦未在申诉举报提到的地址发现有“江西省同乐堂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任何生产公司或销售公司。广善堂新民路店销售的涉案产品,系一个体食品商行供货,广善堂公司、广善堂新民路店向法庭提交的供货商行相关证照及生产方的相关证照均系复印件。 /p p   审判结果 法院一审判决新疆广善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民路店返还吴德贤购物款1880元 新疆广善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民路店支付吴德贤赔偿金18800元 新疆广善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对上列判项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驳回吴德贤要求新疆广善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民路店支付交通费、误工费315元的诉讼请求。 /p p   广善堂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称涉案产品属合法渠道进货,我公司已尽相关审查义务。吴德贤是在明知产品成分的情况下购买涉案产品,存在过错在先 原审法院采信证据程序违法且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吴德贤的诉讼请求。 /p p   经二审法院审理查明事实与原审判决相同,驳回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案例七:消费者因“转基因”标识不明显要求双倍返还货款 /span /strong /p p   基本案情 2014年8月16日,昆明退休市民楚先生在沃尔玛超市挑选食用油时,因见“一级菜籽油”的金菜花菜籽油广告宣传,就选购了2升包装的菜籽油,售价27.9元。回家后,他仔细观察发现,所买的食用油是转基因食用油。楚先生认为,如果厂家在外包装上明显标注“转基因”,他可能就不会选购,称厂家对“转基因”标识不够显眼。 /p p   各方意见 原告认为,“转基因”标识不够明显,根据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明文规定:转基因食品应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明显”“醒目”的标识。金菜花的生产厂家为了不让菜籽油销售受到影响,故意以较小的字体在产品包装上进行标注,请求法院确认其所购买的菜籽油商品标签上标注的转基因标识违反法律规定、确认该产品为缺陷、不合格产品,具有欺诈行为,同时双倍返还货款55.8元。 /p p   超市代理人为,超市有严格的进货验收制度,进购的金菜花菜籽油属于合格产品。涉案的菜籽油产品标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销售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销售者有过错,涉案产品并没有质量缺陷,更没有给消费者造成伤害,并没有对原告构成欺诈。 /p p   厂家的代理人认为,厂家已经在外包装上标注了转基因食用菜籽油,原告作为消费者,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厂家和超市都没有强买强卖的行为,不存在隐瞒和诱导。 /p p   目前此案尚未判决。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案例八:王申良等生产、销售“毒腐竹”被判刑 /span /strong /p p   基本案情 2014年1月7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向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王申良、关参风、孙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在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鲁电水泥厂东南角出租厂房内,被告王申良、孙某夫妇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雇佣被告人关参凤等十几名工人非法生产腐竹,在生产过程中添加“增筋剂”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并进行销售,销售金额为337.8367万元。 /p p   王申良、关参风、孙某等人明知在腐竹中添加“增筋剂”等非食品原料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为了牟取暴利,仍然在生产过程中大量添加,并进行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p p   审判结果 2014年4月4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以共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王申良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万 判处被告人关参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案例九:广西南百超市出售不达标商品赔偿10倍 /span /strong /p p   基本案情 2013年6月26日,韦坚在南百超市25倍积分促销活动中购买了3盒125克装“华娇菊花翅”,每盒468元,合计1404元。这些商品包装上未标明贮存条件。韦坚以南百超市销售不合格“华娇菊花翅”为由,向南宁市兴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 /p p   审判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形成的合同关系,如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应存在合同目的的无法实现,且是由对方当事人违约行为造成的情形。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据此法院作出以下判决:南百超市退回韦坚货款1404元 南百超市赔偿韦坚14040元。 /p p   宣判后,南百超市对一审判决不服,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一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得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案例十:上海福喜公司高管涉嫌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罪 /span /strong /p p   基本案情 2014年7月20日,上海本地东方卫视播放了一则深度调查的“卧底”新闻,上海福喜食品公司被曝使用过期劣质肉,并向知名餐饮企业供应,且在厂区之外还有一个神秘的仓库,专门把别的品牌的产品搬到仓库里,再换上福喜自己的包装。2014年7月22日,初步调查表明,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有组织实施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并查实了5批次问题产品,涉及麦乐鸡、迷你小牛排、烟熏风味肉饼、猪肉饼,共5108箱。上海公安局介入调查,初步查明,麦当劳、必胜客、汉堡王、棒约翰、德克士、7-11等连锁企业及中外运普菲斯冷冻仓储有限公司、上海昌优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真兴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等11家企业使用了福喜公司的产品。 /p p   查处结果 2014年7月24日,市公安局依法对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质量经理等6名涉案人员予以刑事拘留,对经营、使用福喜公司产品的问题食品,均已采取下架、封存等控制措施。2014年8月29日,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胡骏等6名上海福喜公司的涉案高管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批准逮捕。2014年9月起,福喜公司陆续召回全部问题食品,并集中实施焚烧等无害处理,并由当地公证机关全程予以公证。 /p p br/ /p
  • 国内唯一聚焦“功能性食品”专业会议FFC 2022最新议程强势出炉!
    主题:功能食品与人类健康 一年一度的“FFC中国功能性食品大会”汇聚业内顶级专家、龙头企业等千余位功能食品界代表,共议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市场趋势、政策标准等,搭建管理、科研、原料、终端、OEM、装备、经销商等全产业链直面对接平台,解决功能性食品发展全过程问题。具有我国功能食品产业发展风向标、信息面宽且产业链长等特点的品牌会议,引领我国功能性食品产业规范发展。在此,我们诚挚的邀请您出席本次大会,共聚人脉、共享资源、共谋发展!大会形式特邀报告、专题论坛、新成果与新产品展览展示、颁发科技创新奖会议规模1500-2000人,报告120+,分论坛10+,展位100+组织机构主办单位:FFC中国功能性食品大会组委会联合主办:江南大学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南昌大学食品学院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江苏省食品科学与技术学会协办单位:江南大学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南昌大学食品学院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江苏省食品科学与技术学会协办单位:江苏大学食品物理加工研究院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陕西省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吉林省功能食品工程研究中心江西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国保健协会酵素产业分会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南京师范大学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南京工业大学食品与轻工学院唯意朴仪器(上海)有限公司钛和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昌华嘉科学仪器部山东华泰营养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泰州医药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挪威阿克海洋生物有限公司山东中科嘉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功能食品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营养保健协会承办单位:南京林业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江西师范大学健康学院执行单位:北京金玖盛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北京味康食品科技交流中心支持媒体:人民新闻网、中国新闻资讯网、环球新闻网《食品伙伴网》《中国食物与营养》《功能食品配料网》《植提桥》《食品展会大全》《昊图食品网》《35斗》《现代食品科技》《食品商务网》《安全食报》《仪器信息网》《我要测网》 《粮油食品科技》《食研汇》《中国生物器材网》 《食品加工包装在线》《食辘网》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8月1-3日(1日周一,报到、布展)地点:江苏省 南京市 白金汉爵酒店大会内容(一)特邀报告 1、全球营养功能食品发展现状与趋势; 2、营养保健及特殊食品法规标准; 3、特殊食品产业现状与发展; 4、个性化精准营养未来趋势。 (二)专题论坛 1、特殊食品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 2、益生菌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 3、生物活性肽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 4、功能食品原料/配料开发与应用; 5、食品营养与人体健康; 6、海洋资源功能性食品开发与产业发展; 7、药食同源及经济林食品开发; 8、功能多糖营养及开发应用;9、新成果、新技术与新工艺。 (1)提高免疫力、改善睡眠、肠道、运动、血糖、血脂、抗氧化等新产品与新成果; (2)绿色、低碳、智能、纳米技术等新技术与新工艺。(三)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展览展示1、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膳食补充剂及原料/配料等新产品、新成果;2、食品营养成分提取、分离、纯化、安全检测等新技术与装备。申报“FFC2022科技创新奖”1、组委会面向全国征集优秀新产品、新技术等;审核通过颁发“FFC2022科技创新奖”及”FFC2022产品创新奖”,2、每家单位限申请一款产品或一个项目;3、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邮箱:1060415690@qq.com;4、申请要求及表格见附件或联系组委会:常虹 手机:13683070346(微信同步)论文征集1、论文范围:食品营养、功能食品及配料开发应用、功能因子提取分离、生物技术、分析检测、加工新技术、新工艺等均可。2、论文要求:文字数3000-5000字,文件格式为 word 文档。具体内容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请提交至电子信箱:1060415690@qq.com。3、截止时间:论文投稿截止2022年6月20日,以稿件收到时间为准。费用标准1、1800元/人,学生1200元/人,包括会议费、资料、会议期间用餐等。2、收款单位户 名:北京金玖盛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账 户:0200280609200037316联系方式参会及赞助联系人:常 虹 (部分展位已售出,请及早预定)电 话:13683070346(微信同号)邮 箱:1060415690@qq.com报名链接:http://mgofjwccrfx32jo0.mikecrm.com/mTotHyV会议亮点1、国内唯一聚焦“功能性食品”专业会议;2、规格高、规模大、信息面宽、产业链全;3、所有报告均是一年内新课题、新成果、新观点;4、科企及全产业链直面对接;会议使命:开拓国际视野、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往届回顾
  • 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
    1月13日,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出席并在讲话中要求,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加快推进检验监管业务改革。   结合刚刚闭幕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孙大伟就加快推进检验监管业务改革,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要领会中央要求,落实总局部署。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检验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领会总局党组对检验监管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准确把握检验监管业务改革的基本精神,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是要转变思想观念,完善制度措施。通过克服消极观望的心理,增强主动性 克服麻痹大意的心理,增强危机感 克服无所适从的心理,增强自信心 转变观念,树立改革创新思维。通过制定检验监管业务改革总体方案,完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体系,处理好推进改革与完善制度的关系,着眼全局,完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通过突出加强风险管理,完善目录外商品监管,抓好出口示范区建设等源头管理,加强进口商品检验监管,抓好当前,强化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措施。   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抓好制度落实。要严明纪律,从严治检 加强培训,提升能力 落实责任,提升绩效 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贡献。   质检总局检验司司长王新作工作报告。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和总局各司(局)的有关负责同志,检科院、检验检疫协会、中检集团等单位的代表,以及总局检验司全体人员在主会场 全国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分管局长、主管处室负责人以及一线检验检疫人员在分会场,共计5000余人参加了视频会议。 文章转载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毒淀粉的思考:食品安全监管第三方是否可入住
    自“塑化剂”事件后,台湾食品安全再曝出毒淀粉,重创台湾知名小吃行业,与此同时,工业原料非法添加到食品中的话题再次成为人们的话题。   连带之前的三聚氰胺、塑化剂事件等,食品安全非法添加事件频繁发生,如何控制和减少此类状况的发生,监管模式是否需要改变,值得思考。。。。。。   1、非法添加惹祸,传统食品遭重创   自今年3月间,台湾嘉义县在食物中发现含顺丁烯二酸的有毒淀粉后,5月中旬,随着彻查结果的曝光,又曝出毒淀粉制成的粉圆(奶茶里的珍珠)、黑轮(关东煮)、鸡排等食品流窜全台,台政府部门、国台办、各大媒体等多方持续关注了该事件。据相关媒体报道,目前已查获的有毒淀粉及其制品已超过200多吨。   “毒淀粉”事件曝光后,马来酸(顺丁烯二酸)也进入普通大众的视野,继三聚氰胺、塑化剂之后,工业原料与食品添加剂再次扯上关系,食品安全非法添加话题再次摆放在桌面上。据台相关部门人员介绍,“毒淀粉”的产量大,可能已经流向下游的夜市、小吃摊档。暂不论毒淀粉对人体的危害,单就经济方面,“毒淀粉”事件对年产值高达1000多亿新台币的珍珠奶茶产业的影响巨大,造成的后果暂无相关部门预计。   两岸政府对毒淀粉也积极响应。据悉,台政府部门将召开记者会说明毒淀粉处理情况,或许对那些将非食用原料卖给食品制造商的化工原料商给予严厉的惩罚。此次事件还加快了“食品卫生管理法”的修订步伐,并且有媒体报道称将加重罚则、业者责任。5月29日,国台办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杨毅表示,台湾的毒淀粉尚未被发现流向大陆。   2、内地质检部门回应确定食品安全待商榷   “毒淀粉”事件异常热闹,内地质检部门反应平平。据新华社报道,上海质检部门表示,顺丁烯二酸作为食品添加剂并不在现有监管范围内,但目前生产监管部门已开始跟踪这方面的信息。国内其他地区对此事件是否响应的相关报道甚少,至于国内市场上流通的珍珠奶茶、关东煮、甜不辣、粉圆、板条、鸡排……等台湾经典美食是否为毒淀粉制造的不得而知。   有媒体报道称,在阿里巴巴、食品商务网上有以食品添加剂为名销售顺丁烯二酸的商铺,每公斤20元左右,也有多家企业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由此,大陆市场上也无法完全排除毒淀粉的存在。由此,我们没有看到质检部门的结果,不存在的定论下的有些早。   3、食品安全监管主要靠国家部门,信任缺失敲警钟   今年的大部制调整目的之一就是改变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等一些列环节上出现漏洞,“毒淀粉”事件属于明显的加工过程中出现非法添加的问题。对于非法添加,业内专家称其种类也不在少数,如苏丹红、孔雀石绿、瘦肉精等大众熟知的非法添加物质,此次事件与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相似度极高,添加物都是工业原料、非法添加、且不属于食品添加剂检测范围,执法部门也只在抽检过程中偶然的发现,或者像此次因检举才得以曝光,又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之后才有针对性的开展全面检查。   随着物质生活的丰富,公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生活必需品的安全性越来越关注,进而对监管部门的工作动向也给以关注。但近期发生的几起检测定论反复的事件,公众对官方检测机构的信任度降低,反而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定论深信不疑,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信任出现了问题。   不能说业内有没有上述现象,但无可否认,官方质检部门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而我们也要承认,官方质检部门的监督监管固然重要,但总避免不了出现漏洞,在中国的检测市场,第三方的力量在逐渐的增强,从个人送检的案例越来越多的现象我们就能看出,公众对第三方的检测信任度也呈上升趋势。如果实现以国家质检为主,第三方检测机构配合发挥检测和监督作用,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状况是不是能有所改善?   作为普通老百姓,关心的是市场上流通的食品是否安全 作为监管机构,关心的是如何进行更加有效的监管,杜绝食品安全事件。中国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蓬勃发展兴许能助力食品安全的监管,未来,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会不会改变,我们将拭目以待!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在甘肃省范围内开展了2023年国家转移支付监督抽检计划、2023年甘肃省重点流通、餐饮不合格企业跟踪抽检计划以及2023年甘肃省重点生产企业跟踪抽检计划,对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调味品、蜂产品、水果制品等8大类食品进行安全监督抽检,共检出12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不合格、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兰州、酒泉、张掖、白银、定西、天水、庆阳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不合格   (一)标称陇西李百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六月陈醋(抽样日期:2023-2-2),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要求。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酒泉卓越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银河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银河牌勾芡淀粉(生产日期:2023-1-9),其中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母项目不符合 Q/YHJT0010S-2019《勾芡淀粉》要求。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七里河区惠心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兰州天淇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明五零四奶油味雪糕(生产日期:2022-8-1),其中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七里河区惠心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兰州天淇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明五零四奶油味雪糕(生产日期:2022-5-6),其中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甘肃宏祥综合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镇原县新千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肉(生产日期:2022-9-14),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安宁区新汇鑫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甘肃省大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生产日期:2023-1-2),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七)标称环县回生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胃康蜜杏(蜜饯类)(生产日期:2023-3-10),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标称镇原县星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奶油杏肉(生产日期:2023-3-5),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兰州鑫味德牛肉面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面煮肉料(生产日期:2023-1-30),经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兰州鑫味德牛肉面调味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标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昌盛达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厂生产的细粉条(生产日期:2023-2-15),经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昌盛达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标称通渭县口口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甜小麻花(鲜甜味)(生产日期:2023-2-24),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五)标称甘肃桂馥堂五谷营养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杂粮代餐片(生产日期:2023-2-20),经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甘肃桂馥堂五谷营养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附件: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
  • 千人大会,食品界盛宴——FFC2022年中国功能性食品大会
    主题:功能性食品与人类健康 一年一度的“FFC中国功能性食品大会”汇聚业内顶级专家、龙头企业等千余位功能食品界代表,共议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市场趋势、政策标准等,搭建管理、科研、原料、终端、OEM、装备、经销商等全产业链交流和对接平台,打造功能食品产业生态链,解决功能食品发展全过程问题。具有我国功能食品产业发展风向标、信息面宽且产业链长等特点的品牌会议,引领我国功能性食品产业规范发展。在此,我们诚挚的邀请您出席本次大会,共聚人脉、共享资源、共谋发展! 大会形式特邀报告、专题论坛、新成果与新产品展览展示、颁发科技创新奖会议规模1500-2000人,报告120+,分论坛10+,展位100+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FFC中国功能性食品大会组委会联合主办:江南大学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南昌大学食品学院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协办单位:江苏大学食品物理加工研究院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陕西省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吉林省功能食品工程研究中心江西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国保健协会酵素产业分会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唯意朴仪器(上海)有限公司钛和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师范大学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南京工业大学食品与轻工学院山东华泰营养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承办单位:南京林业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江西师范大学健康学院执行单位:北京金玖盛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北京味康食品科技交流中心支持媒体:人民新闻网、中国新闻资讯网、环球新闻网《食品伙伴网》《中国食物与营养》《功能食品配料网》《植提桥》《食品展会大全》《昊图食品网》《35斗》《现代食品科技》《食品商务网》《安全食报》《仪器信息网》《我要测网》 《粮油食品科技》 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4月7-9日(7日周四,报到、布展)地点:江苏省 南京市 白金汉爵酒店大会内容(一)特邀报告 1、全球营养功能食品发展现状与趋势; 2、营养保健及特殊食品法规标准; 3、特殊食品产业现状与发展; 4、个性化精准营养未来趋势。 (二)专题论坛 1、特殊食品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 2、益生菌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 3、生物活性肽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 4、功能食品原料/配料开发与应用; 5、食品营养与人体健康; 6、海洋资源功能性食品开发与产业发展; 7、药食同源及经济林食品开发; 8、功能多糖营养及开发应用;9、新成果、新技术与新工艺。 (1)提高免疫力、改善睡眠、肠道、运动、血糖、血脂、抗氧化等新产品与新成果; (2)绿色、低碳、智能、纳米技术等新技术与新工艺。(三)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展览展示1、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膳食补充剂及原料/配料等新产品、新成果;2、食品营养成分提取、分离、纯化、安全检测等新技术与装备。申报“FFC2022科技创新奖”1、组委会面向全国征集优秀新产品、新技术等;审核通过颁发“FFC2022科技创新奖”及”FFC2022产品创新奖”,2、每家单位限申请一款产品或一个项目;3、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3月20日,邮箱:1060415690@qq.com;4、申请要求及表格见附件或联系组委会:常虹 手机:13683070346(微信同步)论文征集1、论文范围:食品营养、功能食品及配料开发应用、功能因子提取分离、生物技术、分析检测、加工新技术、新工艺等均可。2、论文要求:文字数3000-5000字,文件格式为 word 文档。具体内容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请提交至电子信箱:1060415690@qq.com。3、截止时间:论文投稿截止2022年3月15日,以稿件收到时间为准。 费用标准1、1800元/人,学生1200元/人,包括会议费、资料、会议期间用餐等。2、收款单位户 名:北京金玖盛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账 户:0200280609200037316联系方式参会及赞助联系人:常 虹 (部分展位已售出,请及早预定)电 话:13683070346(微信同号)邮 箱:1060415690@qq.com会议亮点1、国内唯一聚焦“功能性食品”专业会议;2、规格高、规模大、信息面宽、产业链全;3、所有报告均是一年内新课题、新成果、新观点;4、科企及全产业链直面对接;会议使命:开拓国际视野、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专家委员会特邀嘉宾陈 卫 中国工程院院士,江南大学校长/教授,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谢明勇 中国工程院院士, 南昌大学原副校长/教授,南昌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王凤忠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徐 娇 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食品营养处处长涂宗财 江西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鲁 军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金征宇 江苏省食品科学与技术学会理事长/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李 琳 东莞理工学院原校长/教授肖更生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副校长/教授郑群怡 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博士 专家委员陈 洁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教授,江南大学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赵谋明 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刘静波 吉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吉林省功能食品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张连富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教授聂少平 南昌大学食品学院院长/教授娄文勇 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刘建书 陕西省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钟其顶 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 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赵余庆 沈阳药科大学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教授/辽宁省天然产物现代分离与工业化制备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毕金峰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研究员/首席科学家孙桂菊 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系教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卫健委新食品原料审评专家马海乐 江苏大学食品物理加工研究院院长/教授 徐玉娟 广东省农科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王文君 江西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教授袁 涛 江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副院长/教授苏二正 南京林业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副院长/教授李大婧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王 琴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轻工食品学院院长/教授陆文伟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副研究员,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张 幸 南京师范大学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薛 辉 河南省营养保健协会秘书长王周平 江苏省食品科学与技术学会秘书长/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旭光 汤臣倍健集团科技中心总经理杜 军 安利中国科技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韩军花 美赞臣大中华区婴幼儿营养研发总监/原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李文军 雀巢健康科学(中国)有限公司首席医学官洪维錬 伊利集团益生菌研究中心总监逄金柱 蒙牛集团研发创新部营养科学研究部总监俞伟祖 良品铺子高级副总裁/良品食品营养健康研究院院长马 军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健康研究院院长唐立新 象龟健康上海有限公司独家顾问 楼田园 百事亚洲研发中心对外创新副总监张淑丽 植提桥总经理侯 宝 上海医药集团创新中心主任赵玲玲 健合集团成人营养及护理用品业务单元(ANC)研发负责人桂 敏 光明乳业研究院研发总监庞振国 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品管总经理/高级工程师陈俊江 旺旺集团研发中心总处长李文德 华汉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赣州华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兼首席科学家于 渊 钛和检测认证集团食农事业部副总经理/特殊食品研究中心主任於洪建 天津科技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 副院长/ 研究员 益倍生物首席科学家马 超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功能食品所所长 随着会期临近会有所增减往届回顾展位示意图(部分展位已定)戳此报名
  • 盘点2011上半年食品安全事件 政府整治重拳频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11上半年我国食品安全乱象频出,从“瘦肉精”到“染色馒头”,从“毒血旺”到最近的“黑心烤鸭”,此起彼伏的食品安全事件刺痛我们的神经,更拷问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为保障食品安全,中国政府积极应对重拳频出,出台了一系列整治措施,打响了史上最为严厉的“餐桌保卫战”。   2011上半年食品安全事件回顾:   瘦肉精猪肉   险些拖垮中国最大肉类企业双汇的“瘦肉精事件”,几乎置整个中国于猪肉安全恐慌中。事件的罪魁祸首河南省孟州市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生猪,案件虽然最终告破,但该事件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缺失。   据了解, “瘦肉精”是一种非常廉价的药品,对于减少脂肪增加瘦肉作用非常好。瘦肉精让养猪的单位经济价值提升不少,但它有很危险的副作用,轻则导致心律不整,严重一点就会导致心脏病。   染色馒头   染色馒头是通过回收馒头再加上着色剂做出来的,如加入柠檬黄色素做成玉米面馒头,加入黑色素、工业石蜡做成红薯面馒头(俗称杂粮馒头)。 “染色馒头”对人体最大的危害来源于其中添加的染色剂,这些染色剂可导致多种疾病。如果长期或一次性大量食用柠檬黄、日落黄等色素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过敏、腹泻等症状。当摄入量过大,超过肝脏负荷时,会在体内蓄积,对肾脏、肝脏产生一定伤害。   膨大剂西瓜   5月8日开始,江苏镇江丹徒区延陵镇大吕村40多亩西瓜大棚,就像布下了“地雷阵”,已结满瓜藤的大小西瓜,还没有成熟就一个个炸裂开来,有的炸得四分五裂,有的炸得像一朵花。其他瓜农的数十亩西瓜同样开始满地“开花”。有瓜农和专家指出,瓜农施用的“膨大增甜剂”是造成爆瓜的原因。   膨大剂,化学名称叫细胞集动素,属于激素类化学物质,对植物可产生助长、速长作用,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神经系统的危险,能造成儿童脑炎,发育不良,痴呆等。此外,使用膨大剂后的果蔬味道变淡,吃起来口感不好,也不利于长时间储藏。   吉林大学军需科技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教授徐克成认为:膨大剂按规范使用是无毒害作用的,但是如果滥用、大剂量使用膨大剂,是有潜在风险的。我国自引进以来,没有明确的规范剂量。很多农户为了利益大量施用膨大剂。农产品检验机构不会检测这项指标。   激素黄瓜   2011年5月,据媒体披露,有销售黄瓜的小贩自曝,不少头顶黄花身上带刺的黄瓜,都是抹过激素和避孕药的,以此保持黄花不败,并让黄瓜看着新鲜,这种黄瓜被称为“激素黄瓜”。   然而,这种顶花带刺的黄瓜真的是涂抹了避孕药的结果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园艺学院教师孟焕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顶花带刺的黄瓜肯定是用植物激素处理过了,而不是避孕药。正常情况下,黄瓜成熟后,顶部的小黄花会自然枯萎、掉落。而使用了生长素类激素的黄瓜,它的成熟期也会变短,成熟时顶部还留有鲜艳的黄花。   据悉,植物生长激素的抽检还没纳入检测范围。   毒血旺   血旺是鸭血或猪血凝固而成的血块,其制作方法是将干净的血接入盆内搅透,让血冷却凝固成稀稠适当的血块。生血旺混合备好的各种肉料切成碎片炒熟,再加入各类调料即可食用。血旺是重庆人吃火锅的必备食材,而毛血旺更是巴蜀名菜之一。然而一些不良商贩,采用甲醛浸泡过血旺作为食材,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牟取暴利的目的。   浸泡过甲醛的血旺外观好看,吃起来也更筋道 再加上甲醛具有防腐保鲜作用,但甲醛是一种极强的杀菌剂,具有防腐、灭菌和稳定功效,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食品中禁止添加。 35%-40%的甲醛水溶液俗称“福尔马林”。经过甲醛浸泡过的毒血旺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染色花椒   4月底,重庆警方查获上万斤致癌物“罗丹明B”染色的毒花椒,这些花椒部分被不法商贩用来制成火锅底料。与此同时,北京市场也发现有类似的染色花椒出售。这种花椒用水浸泡后迅速褪色,清水变成红色,明显区别于正常花椒。其背后是一个掺假和制假售假的完整链条。   “罗丹明B”,俗称“大红粉”,呈红色粉末状,部分不良商贩将其作为苏丹红替代品,属于非食品原料,会导致人体皮下组织生肉瘤,具有致癌和致突变性。2008年,我国明确规定禁止将其用作食品添加剂。   毒豆芽   毒豆芽是一种对人体有害的豆芽,它外表看似新鲜,但是至少含4种违法添加剂 ,尿素超标27倍。2011年4月17日,沈阳警方端掉一黑豆芽加工点,老板称这种豆芽“旺季每天可售出2000斤”。   沈阳市农委法规处杨宏介绍:“生产豆芽过程中是不允许使用任何添加剂的。而该黑加工点使用了至少4种添加剂,其中尿素严重超标,恩诺沙星是一种兽用药,6-苄氨基腺嘌呤是一种激素。加入尿素和6-苄氨基腺嘌呤可使豆芽长得又粗又长,而且可以缩短生产周期,增加黄豆的发芽率。但是人食入后,会在体内产生亚硝酸盐,长期食用可致癌。”   黑心北京烤鸭   2011年5月份,“北京黑心烤鸭”被曝光,消费者反映在北京前门等地买到的袋装便宜“北京烤鸭”,打开居然是一堆烂肉!随后记者调查发现,黑烤鸭包装上的一切信息都是假的,追查源头成为难题。目前,北京市东城公安、工商通过抓获在北京站地区销售“黑心鸭”的经销商,顺藤摸瓜,牵出其上家以及烤鸭生产地。   据了解,之前市场上销售的两个品牌的“黑心烤鸭”均来自河北博野县,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号称“北京烤鸭”,但是这种“黑心烤鸭”却不是烤出来的,而是用酱卤腌制的,原料多为劣质鸭,有的甚至用不明来源的病死鸡肉,放入大量的香辛料掩盖异味。   国家各部委重拳出击   在统一协调部署下,涉及食品安全的政府部门,上半年在各自管辖领域内频频出招,力图形成强大合力,整治食品安全。   卫生部新规:食品标签须明示所有添加剂   5月13日,卫生部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规定,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标准明确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使用添加剂不得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得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同时提出,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使用量的原则。   公安部将督办食品安全重大案件   5月,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严办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涉及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将由公安部挂牌督办。   公安部方面称,各地公安部门应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以及城镇临时建筑等重点部位排查是否存在制造、存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小作坊,一旦发现,坚决捣毁。   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组赴7省区市查食品安全   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全面铺开,检查组分三路完成对四川、上海、湖北的执法检查,接下来还将分赴内蒙古、吉林、江苏、陕西等地进行检查。在执法检查启动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对开展这次执法检查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在执法检查期间,他再次对检查作出批示,要求全面深入地了解有关情况,推动有关部门毫不松懈地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   各地政府也纷纷出台具体可行的措施,加强治理食品安全。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北京、广东、上海与浙江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官员政绩考核体系,推行了县区长负责制。在一些地方监管不力的背景下,将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这不仅是对食品安全政府责任的宣誓,也抓住了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关键。   各地纷纷出招保食品安全   除了“食品安全纳入官员政绩考核”,其它地区也纷纷出台新举措以加强食品安全。吉林开通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聘请上千名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深入各社区摸排食品安全隐患;四川统一发布各食品监管部门、公安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广西加大投入力度,为监管部门配备设备,用以快速筛查有可能被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江苏、广东、内蒙古、宁夏等地则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广泛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公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包括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办法等;武汉出台食品安全新政,上黑名单企业将无法贷款;北京将建食品安全信用系统,黑心食品商5年禁入行等。
  • 26家检测机构入围北京工商局商品食品检测机构采购项目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食品检测机构资质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食品检测机构资质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11-05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8269178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5024、65699706-815、814、81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及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详见合同   招标公告日期:2011年07月25日   定标日期:2011年08月29日   第一包:入围供应商名单如下  序号     入围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投标人名称   平均折扣   1      中国林业科学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2号   8折      2      中纺标(北京)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3号   7折      3      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79号   8.5折      4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6号   8折      5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9.5折      6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2号   8折      7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   9折      8      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3盈智大厦11层   8.5折      9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   无折扣      10      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科研生产区南楼   9.9折      11      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西路18号   8.5折      12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无折扣      13      北京市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西路4号   7折      14      北京市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贡院东街甲1号   8.5折      15      中国纺织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2号   9.5折      16      北京市毛麻丝织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小营   8折      17      北京市朝阳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1438号   8折      18      北京市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旧鼓楼大街47号   9.5折      第二包:入围供应商名单如下:   排序   入围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平均折扣   1   北京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三站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定门外洋桥70号   8.5折      2      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3盈智大厦11层   9折      3      中国儿童中心儿童营养与健康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3号   8.5折      4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无折扣      5      北京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禄长街头条4号   9折      6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   8.5折      7      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建宫门路15号   9.5折      8      北京市茶叶质量监督检验站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路8号   8.5折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卫平 冯晓元 陈继红 张洁 章小麟 曹中生 冀玮   项目联系人:徐静、吕晓萌、刘淼   联系方式:65915024、65699706-815、814、811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08月29日
  •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 引导药企优化药品包装规格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医疗机构针对门诊、住院、慢性病等不同场景和类型提出药品包装规格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药品生产者优化药品包装规格。《通知》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商品过度包装是指超出了商品保护、展示、储存、运输等正常功能要求的包装,主要表现为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包装成本过高、选材用料不当等。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5号)部署,认真推进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取得积极进展。但治理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尤其是随着消费新业态快速发展,商品过度包装现象有“卷土重来”之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标准化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生产、销售、交付、回收等各环节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监管执法,健全标准体系,完善保障措施,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为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基本形成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月饼、粽子、茶叶等重点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二、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一)加强包装领域技术创新。推动包装企业提供设计合理、用材节约、回收便利、经济适用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自主研发低克重、高强度、功能化包装材料及其生产设备,创新研发商品和快递一体化包装产品。充分发挥包装企业在推广简约包装、倡导理性消费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包装设计、商品生产等上下游各环节践行简约适度理念。(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防范商品生产环节过度包装。督促指导商品生产者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生产商品,细化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管理要求,建立完整的商品包装信息档案,记录商品包装的设计、制造、使用等信息。引导商品生产者使用简约包装,优化商品包装设计,减少商品包装层数、材料、成本,减少包装体积、重量,减少油墨印刷,采用单一材料或便于分离的材料。(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商品生产者严格遵守标准化法要求,公开其执行的包装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医疗机构针对门诊、住院、慢性病等不同场景和类型提出药品包装规格需求。引导药品生产者优化药品包装规格。(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避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督促指导商品销售者细化采购、销售环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要求,明确不销售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商品。加强对电商企业的督促指导,实现线上线下要求一致。鼓励商品销售者向供应方提出有关商品绿色包装和简约包装要求。(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指导外卖平台企业完善平台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提出外卖包装减量化要求。(商务部负责)督促指导餐饮经营者对外卖包装依法明码标价。(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商品交付环节包装减量化。指导寄递企业制修订包装操作规范,细化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并通过规范作业减少前端收寄环节的过度包装。鼓励寄递企业使用低克重、高强度的纸箱、免胶纸箱,通过优化包装结构减少填充物使用量。(国家邮政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推广使用绿色快递包装。(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督促指导电商平台企业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引导,提出快递包装减量化要求。(商务部负责)督促指导电商企业加强上下游协同,设计并应用满足快递物流配送需求的电商商品包装,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各地区以市场化招商等方式引进专业化回收企业,提高包装废弃物回收水平。鼓励商品销售者与供应方订立供销合同时对商品包装废弃物回收作出约定。(商务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健全与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相匹配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加快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配齐分类运输设备,提高垃圾清运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六)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细化商品生产、销售、交付等环节限制过度包装配套政策。加强对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相关行业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国家限制过度包装相关法律标准,将该项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有关部署,及时掌握本行业过度包装情况,建立提示、警示、约谈等行政指导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强化执法监督。针对重要节令、重点行业和重要生产经营企业,聚焦月饼、粽子、茶叶、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严格查处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尤其要查处链条性、隐蔽性案件。对酒店、饭店等提供高端化定制化礼品中的过度包装行为,以及假借文创名义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压实电商平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和商品信息审核并积极配合监管执法。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健全对电商渠道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常态化监管执法机制,依法查处线上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加强对企业公开其执行包装有关标准情况的执法检查。适时向社会曝光反面案例。(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及时对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进展滞后的地区予以督促整改,对落实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及时组织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进展情况社会满意度调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寄递企业进行过度包装执法检查,组织快递过度包装专项抽查,强化快递包装质量监督。(国家邮政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八)健全法律法规。研究推动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修订《快递暂行条例》,细化限制快递过度包装管理和处罚要求。(国家邮政局、司法部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地方法规。(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九)完善标准体系。制定食用农产品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明确水果等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判定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适时修订食品和化妆品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进一步细化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限制快递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标准,提出更适用的要求。针对玩具及婴童用品、电子产品等领域,制定推行简约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明确判定过度包装的依据,引导包装减量化。(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制定电子商务物流绿色包装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行业标准。(商务部负责)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面向产业集聚区开展包装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试点,动态反馈和评估实施效果,不断强化标准实施。(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十)强化政策支持。将商品过度包装、快递过度包装执法检查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可循环快递包装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建设等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进一步细化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研究明确强制采购要求,发挥政府采购引导作用。(财政部负责)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部署开展快递包装绿色设计、低能耗智能物流配送等方面技术研发。(科技部负责)(十一)加强行业自律。督促指导食品和化妆品生产领域主要行业协会定期向社会发布杜绝商品过度包装报告,公布行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推广简约包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负责)加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法律法规标准宣贯培训,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纳入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引导重点生产和销售企业带头推广简约包装,积极向社会公布商品包装情况。(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五、强化组织实施(十二)加强部门协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指导、支持和督促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衔接,及时沟通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国务院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落实地方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配套措施。(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十四)加强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开展限制过度包装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政策,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报道典型做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强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曝光。鼓励消费者绿色消费,购买简约包装商品。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9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化妆品、食品、日用品)
    1 抽样方法1.1检验批的确定本次抽样领域为流通领域。备用样品原则上封存于抽查企业,保存单位负有妥善保管备用样品的责任,对破坏备用样品的,不予异议复检。检验样品与备用样品按1:1的比例抽取。流通领域在销售企业抽样,样品应当在其货架或仓库内随机抽取。按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 1070-2005)规定,检验批的批量规定为抽样地点现场存在的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全体。1.2 抽样数量检验批量 1~10 11~50 51~99 100~500 501~3200 大于3200抽取样本量 全部 10 13 50 80 1251.3 样品的抽取样品应在检验批中根据不同的抽样地点和批量,选择分层抽样和简单随机抽样两种方法之一。1.3.1 分层抽样适用于在仓库抽样。抽样方法是对于分为k层垛放的N个单位商品的检验批,以每层占有单位商品的数量,按比例将确定的样本量n分配到各层当中,每层有ni个样本单位,即ni= n/k,应保证ni为大于1的整数,且每层中至少应有一个样本单位被抽取(即n≥k)。然后在每层中独立地按给定的样本单位数ni进行随机抽样(一般为简单抽样)。1.3.2 简单随机抽样适用于商品零售现场的抽样。抽样方法是从包含N个单位商品的检验批中,随机抽取n个样本作为检验样本,抽样时应使该检验批中每个单位商品被抽到样本中的可能性相等。2 检验依据本次抽查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依据见表1。表1 检验项目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1 净含量标注 JJF 1070-2005 4.2;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 JJF 1070-2005 4.22 净含量 JJF 1070-2005 4.3 JJF 1070-2005 5.4、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G3 判定规则3.1. 标注评定准则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标注不合格。a) 没有在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用正确、清晰的方法标注商品净含量的;b) 没有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c) 标注净含量字符的高度小于规定要求的;d) 同一预包装商品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如果没有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并且没有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e)同一预包装商品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如果没有标注各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件数,并且没有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3.2 净含量评定准则3.2.1 评定依据如果定量包装商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强制性行业标准中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做出评定;如没有规定,则按本规则3.2.2评定准则执行。3.2.2 评定准则检验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不合格批次。a)样本平均实际含量小于标注净含量减去样本平均实际含量修正值λs;b)单件定量包装商品实际含量的短缺量大于1倍,且小于或者等于2倍允许短缺量的件数超过JJF 1070-2005表4第四栏规定的数量;c)有一件或一件以上的定量包装商品实际含量的短缺量大于规定的允许短缺量的2倍。
  • 辐照食品:身在“辐”中不知“辐”
    虽然公众尚且懵懂,辐照食品在中国的规模增长却十分快速。   辐照食品,一个曾经讳莫如深的话题,随着日本的核危机再度引发了公众的关注。   在大家还尚未对其有足够了解的时候,辐照食品在中国的增长已然十分快速。截至2010年,我国辐照食品总量已经达20万吨以上,约占世界辐照食品的一半。   身在“辐”中不知“辐”,这是我们目前大多数人的现状。与之伴随的,却是在对高剂量辐照食品安全性存疑的情况下,我国辐照食品标准和监管的缺失。   “在郑州,如果问同位素研究所在哪里,没几个人知道,可只要一提‘激光大蒜’,大家都知道。”   “激光大蒜”是农民们给辐照大蒜起的俗名。“最红火的时候,从我们单位门口开始,装大蒜的卡车停在马路边,一辆接一辆,足足能排上两三公里的队,交警还得过来维持秩序。”   四月底,在北京举行的一个辐照食品技术论坛上,河南省科学院同位素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军这样描述大蒜车队的“盛况”。   身在“辐”中不知“辐”   “我们照了很多,但是大家都不知道。”   在这个论坛上,这句话被包括朱军在内的多位辐照食品专家反复提及。   辐照食品,曾经是个讳莫如深的话题。   2009年夏天,从几家知名品牌方便面的调料包“辐照门”事件,到河南杞县的钴-60事件,辐照这一在食品行业应用多年的技术浮出水面,并引起热议。   但没过多久,辐照食品的话题在媒体上渐渐淡去。   此次日本的核危机让民众对“辐射”高度敏感,同时对于辐照食品也再度关注。   在国内一个大型母婴网站上,一位母亲提到了辐照食品话题。她觉得自己在日本核危机后,更迫切地想知道——“这个辐射,跟那个辐射是一样的吗?”   后面跟贴的二十来人中,不乏对辐照食品有所了解者,但更多的人则是表示惊讶——“晕,只听说过防腐剂,没想到还有射线!”   在“辐照门”事件发生近两年后,还有很多人不知道辐照食品为何物。记者在超市的食品柜台翻找,除了方便面,还很难看到其他辐照食品有标识。   虽然公众尚且懵懂,辐照食品在中国的规模增长却十分快速。   “我国绝对是世界辐照食品第一大国。”江苏省农科院原子能所研究员赵永富说。据统计,截至2010年,我国辐照食品总量已经达20万吨以上,约占世界辐照食品的一半。   赵永富还透露,我国相关部门和机构正在努力推动我国食品辐照加工产业的发展,计划在“十二五”期间使辐照食品增长3~4倍。   食品辐照技术是利用钴-60、铯-137等放射源产生的伽马射线,或加速器产生的10MeV以下的高能电子束,对食品和农副产品进行加工处理的技术。其中,钴-60辐照装置还是主要装备,目前全世界运行的大型装置250多座,总装源能力约3亿居里。   中国在其中所占比例很大。   此前我国曾批准6类辐照食品卫生标准和17项辐照食品工艺标准。“现在每年涉及的食品产值应该超过300亿元。”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辐射加工专业委员会主任赵文彦告诉《科学时报》。   据了解,世界上已有60多个国家批准了食品辐照技术的应用。食品辐照技术的主要作用是抑制发芽,杀虫灭菌,改善品质,保鲜耐贮。   由于射线穿透力强,辐照技术的一大好处是无须打开包装,既方便快捷,又可避免二次污染。   对于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杀菌灭虫方式,很多人将信将疑。   江苏瑞迪生科技公司业务经理汪昌保讲了这样一件事情:   一位第一次合作的客户送货时留了个心眼,在包装上做了记号。结果收货时他发现记号完全没被动过,他马上质疑:“你们是不是根本没有给我们的产品杀菌?”   汪昌保给他作了解释。但是,这个客户还是不放心,拿了一部分回去做储藏实验,发现的确有效果,这才相信了汪昌保的话。   正如与会的多位专家所说,我们其实是身在“辐”中不知“辐”。   除了文章开头提到的大蒜,日常我们所用到的香辛料和脱水蔬菜调味品,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经过辐照的。这些食品容易带有微生物和害虫,传统的加热杀菌工艺会使香气挥发,具有冷处理特色的辐照技术因此体现出优势。   据赵永富介绍,我国现在香辛料和脱水蔬菜的辐照量大概为10万吨左右,占世界辐照量的三分之一左右,约占我国辐照食品一半的产量。   而小食品近年来在辐照食品行业异军突起,几乎与香辛料平起平坐。泡椒凤爪是个典型的例子。赵永富介绍说,如不添加防腐剂,凤爪只能存放2~3天,而采用辐照技术可以使保质期延长到1~6个月。现在仅四川省每年泡椒凤爪辐照处理量就达到了1万吨以上。   此外,冷冻食品、白酒等都是辐照技术覆盖较多的领域。   辐照食品就像烤红薯?   “大家把食品辐照和原子弹联系在一起。其实,这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朱军说。   严建民、高美须等专家撰文指出,辐照处理食品时,射线透过不锈钢管壁照射到食品上,食品接受到的是射线的能量,而不是放射性物质,受辐照的食品皆严密包装,因此食品不可能直接沾染上辐射物质。   另外,从理论上讲,要使食品中的组成元素在辐照后诱发放射性,需要10MeV以上的能量。在此能量范围内,即使使用高辐照剂量,它们所生成的同位素的寿命也很短,放射性仅为食品天然放射性的15万分之一至20万分之一。钴-60的伽马射线平均能量为1.25MeV,铯-137的伽马射线能量仅有0.66MeV,远低于产生感生射线的能量阈值。因此,辐照食品本身不会产生感生放射性。而10MeV以上的食品辐照源能量是禁止的,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诱发放射性的问题。   “其实,对辐照食品安全所作的研究是全世界时间最长、成果最多的项目之一,曾经长达几十年,有30个国家分工做实验。”北京三强核力辐射公司总经理王传祯强调。   中国学者也曾经对世界食品辐照界作出重大贡献。1982~1985年在大量动物试验的基础上,我国组织了382人的辐照食品综合人体试食试验。结果表明,食用吸收剂量在10kGy以下的辐照食品对人体无异常影响,从而结束了由印度学者引发的长达10年之久的淋巴多倍体辐照改变之争。   而早在1980年,FAO(联合国粮农组织)/IAEA(国际原子能机构)/WHO(联合国世卫组织)联合专家委员会便作出结论:任何食品总体平均吸收剂量高达10kGy,没有毒理学的危害,不再要求做毒理学试验,同时在营养学和微生物方面也是安全的。   几乎每位专家谈及辐照食品安全时都会引用这个结论。   朱军则认为1980年的这个结论其实根本不用再提。“因为1997年上述委员会又提出,没有必要设定食品辐照剂量的上限。1999年该委员会作出结论:超过10kGy剂量的辐照食品也是卫生安全的。”   北京市射线应用研究中心分析检测中心主任胡金惠介绍了她前些天刚刚拿到的欧洲食品安全局关于辐照食品的推荐意见。该机构下属的两个小组去年对辐照食品的安全进行了调查总结。一个小组负责调查辐照食品的微生物安全和杀菌效率,另一个小组负责调查辐照食品的化学安全。   最后,前者得出如下观点:在辐照食品中,经过辐照的微生物不会给消费者带来新的风险。后者的观点是,食品经过辐照会产生新的化学物质,但这些化学物质主要是碳氢化合物、2-烷基环丁酮、乙醛等,这些物质在其他食品加工中也会产生,不是辐照处理独有的。而且,在辐照过程中这些物质产生的量低于热处理中产生的量。   食品工程博士、知名的科普作者云无心曾这样类比:吃辐射污染的食物,就像把着火的食物吃到嘴里,而且它到了肚子里还在燃烧 而辐照食品,则像精心烤好的红薯,可以安心享用。   “我们行业内的人士要坦然地面对公众,没有什么好怕的。”王传祯在会上发言时声音洪亮地说。   高剂量辐照仍存风险   但是,与王传祯的理直气壮不一样,他的同行中还是有一些人觉得这个话题“敏感”,面对《科学时报》记者的采访非常谨慎。   有报道指出,辐照食品没有那么“美”。   胡金惠分析上述标准和欧洲的调查结果指出,该机构除了对辐照食品安全表示肯定外,其实也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即使有的食品被批准可以辐照,也不一定需要照。“要充分考察食品的微生物数量和状态,不应事先设定剂量和品种。”   她直言,一些专家笼统地说“辐照不会改变食品性状”是不对的。“辐照对于食品来说,肯定还是会产生影响的。我曾经辐照过牛奶,很快就凝固了。所以某种食品是否可以辐照、多大剂量都需要研究。”   朱军说,同为粮食,小麦及面粉、稻谷、杂粮的最高耐受剂量就各不相同。1 kGy以上辐照后的小麦及面粉,黏度值显著下降。稻谷超过0.5 kGy的辐照以后,口感发生明显变化。而0.8 kGy辐照对玉米渣、高粱米、燕麦片等的黏度产生明显影响。   据朱军介绍,目前,对于送到他们单位辐照的食品,一般都是根据国家标准,结合产品的含菌量、生产工艺、品种特点来确定合适剂量。他们也在这方面作了很多研究。但同时他也有几分无奈地表示:“国外一般都是食品厂商来提供剂量数据,而国内全都是由辐照厂来提供剂量。”   “其实作为辐照厂,我关注的是辐照工艺本身。至于辐照后产品品质、成分是否变化,这事应该由食品厂操心。”朱军说。   他举例说,因为原来只会传统的消毒方法,产量受限,河南的大豆蛋白产量曾经在全国排名第三。使用辐照技术后,现在河南的大豆蛋白产量跃居全国第二。但是,食品厂商对于剂量这件事情基本不了解,也不想去了解。   “我跟食品厂商的人开玩笑,说你这大豆蛋白照完后,还是不是大豆蛋白?他说‘我不管,我只管还有没有细菌’。”朱军说。“还有的食品厂家不讲道理,其实用不着那么大的剂量,但他跟你说‘我就是要无菌’。我们也没有办法。”   朱军的话印证了有的专家的观点:“由于辐照具有很好的灭菌效果,加大剂量的话微生物含量甚至可以减至0,而且灭菌时间也能大大缩短,因此很多企业甚至放松了对中间过程的卫生控制,细菌病毒严重超标的产品拉去辐照一下‘达标’,辐照的剂量也远远超过国际标准。这如何能够保证食品和药品的安全呢?”   在本次论坛上,记者也听到一些厂家和研究人员谈到,辐照过后,产品包装变色。“这瓶子都变色了,里面的东西还能吃吗?”有人质疑说。   汪昌保给出的解释是:玻璃瓶变色是因为内含的硅元素辐射后容易变色。如果塑料包装含有氯元素,也可能因为辐照发光变色。但只要剂量合适,变色过一段时间会褪下去。他个人认为“这些变化的物质不会从包装中逸出到食品中”。   不过,王传祯指出,对含水量高的食品高剂量辐照,有产生自由基的危险倾向。   进入标准、法律真空?   “现在辐照食品基本上是想照就照。”多位专家说。   2004年到2006年两年时间内,我国出口食品先后10次被欧盟通报存在有非法辐照问题。这是由于欧盟对于食品辐照的装置具有非常严格的审批程序。欧盟之外共有5个国家的10座辐照装置获欧盟批准。但是,辐照食品大国中国不在获批之列。因此,我国对出口欧盟的食品不得进行辐照处理。   胡金惠多年从事食品和医疗用品辐照法规制度、质量体系的研究,她认为这与我国食品辐照行业标准缺乏和监管不严有关,“还无法达到欧盟的要求”。   和其他食品安全问题一样,辐照食品的监管仍然采取中国特色的分段管理:卫生部负责辐照食品安全性评估,制定有关标准、目录和检验方法。环境保护部负责辐照装置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和监督管理、辐照人员资格和培训管理。质检总局负责规范辐照食品标签管理,对辐照食品及原料进行监督管理。   1986年卫生部发布了《辐照食品卫生管理暂行规定》,随后这个规定被1996年卫生部颁布的47号令《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替代。但在监管层面上,《管理办法》没有罚则,而是规定依《食品卫生法》相关罚则条文进行处罚。而2009年6月1日,《食品卫生法》被废止,《管理办法》的罚则也随之失去依据,相关部门无法对不标识辐照食品的企业进行处罚。   “现在,卫生部的官方网站显示《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也已废止。”胡金惠说。记者了解到,这是今年1月10日的卫生部公告。   2001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发布《食品辐照通用技术要求》,作出了很多规定。“但这个标准仅是推荐性标准,在我国的食品辐照加工中并没有广泛使用,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胡金惠说。   那么,我国的食品辐照现在是否进入标准和法律真空?   农业部辐照产品质检中心常务副主任哈益明说,相应的标准和法规已经在制订中。   哈益明对于一些媒体报道食品行业滥用辐射持保留态度。他告诉《科学时报》,实际上辐照厂生产建设投资不小,辐照成本也不低。“我估计每吨至少在千元以上。对于食品企业,一般来说还是能不辐照就不辐照。”   胡金惠则指出,目前对于辐照食品使用剂量的事后检测,定量分析检测手段还比较缺乏。哈益明表示:“方法是有,但的确比较复杂。”   辐照食品标识是大势所趋   在公众对辐照食品的认知方面,辐照食品是否标识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国内国外,有关此问题的争论并没平息,支持者认为消费者有知情权,辐照处理的食品必须标明 反对者认为既然经多年的研究被承认是一种安全的、物理的食品加工技术,就像热加工一样,那就没必要进行标识,标识不利于辐照食品的发展。   “归根结底,还是食品商家和生产厂家担心消费者对辐照食品标识产生误解,不愿进行标识。”一位专家说。   辐照食品不进行标注,是否违法?   哈益明告诉《科学时报》,对于预包装食品的辐照标识,是有强制要求的。“但是的确没有相应的执行细则。”   与他的说法不同,胡金惠表示,现在辐照食品是否标识已经没有法规约束。朱军也谈到标识“并非行业强制要求”。   不过,大多数接受《科学时报》采访的专家都表示,辐照食品进行标识是大势所趋。   朱军对公众逐步接受辐照食品很有信心。   “2009年的辐照门事件,刚开始时对我们的行业打击非常大。一个星期之内,所有的仓库的东西都被拉空了。客户都害怕。”朱军说。   “比较幸运的是,食品行业协会联合出了文。给客户看了以后,再过一个星期,客户又都回来了。”   朱军认为“辐照门”事件不是一件坏事。“让大家敢说了。以前企业都不敢说自己的产品是辐照过的。现在我们河南很多企业都主动打辐照标识。”   同“辐照门”一样,赵文彦认为,日本核事故引起全民对辐射空前关注“并不是坏事”,他告诉《科学时报》:“短期内有不好影响,但长期看起来是好事,可以推动大家了解辐照概念。大家慢慢会接受,就像河南民众已经渐渐接受‘激光大蒜’一样。”
  • 院士领衔 大咖齐聚 | FFC 2022中国功能性食品大会即将召开
    主题:功能食品与人类健康 一年一度的“FFC中国功能性食品大会”汇聚业内顶级专家、龙头企业等千余位功能食品界代表,共议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市场趋势、政策标准等,搭建管理、科研、原料、终端、OEM、装备、经销商等全产业链直面对接平台,解决功能性食品发展全过程问题。具有我国功能食品产业发展风向标、信息面宽且产业链长等特点的品牌会议,引领我国功能性食品产业规范发展。 在此,我们诚挚的邀请您出席本次大会,共聚人脉、共享资源、共谋发展!大会形式特邀报告、专题论坛、新成果与新产品展览展示、颁发科技创新奖会议规模1500-2000人,报告120+,分论坛10+,展位100+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FFC中国功能性食品大会组委会 联合主办: 江南大学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南昌大学食品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江苏省食品科学与技术学会 协办单位: 江南大学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南昌大学食品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江苏省食品科学与技术学会 江苏大学食品物理加工研究院 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 陕西省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吉林省功能食品工程研究中心 江西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中国保健协会酵素产业分会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南京师范大学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南京工业大学食品与轻工学院 唯意朴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钛和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昌华嘉科学仪器部 山东华泰营养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 泰州医药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挪威阿克海洋生物有限公司 山东中科嘉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功能食品工程研究中心 河南省营养保健协会 承办单位: 南京林业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 江西师范大学健康学院 执行单位: 北京金玖盛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北京味康食品科技交流中心 支持媒体: 《仪器信息网》《我要测网》 人民新闻网、中国新闻资讯网、环球新闻网《食品伙伴网》《中国食物与营养》《功能食品配料网》《植提桥》《食品展会大全》《昊图食品网》《35斗》《现代食品科技》《食品商务网》《安全食报》 《粮油食品科技》《食研汇》《中国生物器材网》 《食品加工包装在线》《食辘网》 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8月1-3日(1日周一,报到、布展) 地点:江苏省 南京市 白金汉爵酒店大会内容 (一)特邀报告 1、全球营养功能食品发展现状与趋势; 2、营养保健及特殊食品法规标准; 3、特殊食品产业现状与发展; 4、个性化精准营养未来趋势。 (二)专题论坛 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 2、益生菌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 3、生物活性肽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 4、功能食品原料/配料开发与应用; 5、食品营养与人体健康; 6、海洋资源功能性食品开发与产业发展; 7、药食同源及天然产物开发与产业发展; 8、功能多糖营养及开发应用; 9、谷物类食品营养与精深加工 10、新成果、新技术与新工艺。 (1)提高免疫力、改善睡眠、肠道、运动、血糖、血脂、抗氧化等新产品与新成果; (2)绿色、低碳、智能、纳米技术等新技术与新工艺。 (三)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展览展示 1、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膳食补充剂及原料/配料等新产品、新成果; 2、食品营养成分提取、分离、纯化、安全检测等新技术与装备。申报“FFC2022科技创新奖”1、组委会面向全国征集优秀新产品、新技术等;审核通过颁发“FFC2022科技创新奖”及”FFC2022产品创新奖”,2、每家单位限申请一款产品或一个项目;3、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邮箱:739692322@qq.com;4、申请要求及表格见附件或联系组委会:13552626928。论文征集 1、论文范围:食品营养、功能食品及配料开发应用、功能因子提取分离、生物技术、分析检测、加工新技术、新工艺等均可。2、论文要求:文字数3000-6000字,文件格式为 word 文档。具体内容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请提交至电子信箱:739692322@qq.com。3、截止时间:论文投稿截止2022年6月20日,以稿件收到时间为准。 费用标准 1、1800元/人,学生1200元/人,包括会议费、资料、会议期间用餐等。 2、收款单位 户 名:北京金玖盛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账 户:0200280609200037316联系方式联系人:张 杨电 话:13552626928(微信同号)邮 箱:739692322@qq.com参会及赞助联系人:联系人:常 虹 (部分展位已售出,请及早预定) 电 话:13683070346(微信同号) 邮 箱:1060415690@qq.com会议亮点 1、国内唯一聚焦“功能性食品”专业会议; 2、规格高、规模大、信息面宽、产业链全; 3、所有报告均是一年内新课题、新成果、新观点; 4、科企及全产业链直面对接; 会议使命:开拓国际视野、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专家委员会特邀嘉宾 : 陈 卫 中国工程院院士,江南大学校长/教授,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谢明勇 中国工程院院士, 南昌大学原副校长/教授,南昌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王凤忠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徐 娇 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食品营养处处长 涂宗财 江西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 鲁 军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金征宇 江苏省食品科学与技术学会理事长/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李 琳 东莞理工学院原校长/教授 肖更生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副校长/教授 郑群怡 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博士 专家委员: 陈 洁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教授,江南大学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赵谋明 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刘静波 吉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吉林省功能食品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张连富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教授 聂少平 南昌大学食品学院院长/教授 娄文勇 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 刘建书 陕西省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钟其顶 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王大宏 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赵余庆 沈阳药科大学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教授/辽宁省天然产物现代分离与工业化制备工程技术中心主任 毕金峰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研究员/首席科学家 孙桂菊 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系教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卫健委新食品原料审评专家 马海乐 江苏大学食品物理加工研究院院长/教授 徐玉娟 广东省农科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王文君 江西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教授 袁 涛 江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副院长/教授 苏二正 南京林业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副院长/教授 李大婧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王 琴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轻工食品学院院长/教授 陆文伟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副研究员,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 幸 南京师范大学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 薛 辉 河南省营养保健协会秘书长 王周平 江苏省食品科学与技术学会秘书长/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旭光 汤臣倍健集团科技中心总经理 杜 军 安利中国科技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 韩军花 美赞臣大中华区婴幼儿营养研发总监/原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 李文军 雀巢健康科学(中国)有限公司首席医学官 洪维錬 伊利集团益生菌研究中心总监 逄金柱 蒙牛集团研发创新部营养科学研究部总监 俞伟祖 良品铺子高级副总裁/良品食品营养健康研究院院长 马 军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健康研究院院长 唐立新 象龟健康上海有限公司独家顾问 楼田园 百事亚洲研发中心对外创新副总监 张淑丽 植提桥总经理 侯 宝 上海医药集团创新中心主任 赵玲玲 健合集团成人营养及护理用品业务单元(ANC)研发负责人 桂 敏 光明乳业研究院研发总监 庞振国 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品管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陈俊江 旺旺集团研发中心总处长 李文德 华汉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赣州华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兼首席科学家 于 渊 钛和检测认证集团食农事业部副总经理/特殊食品研究中心主任 於洪建 天津科技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 副院长/ 研究员 益倍生物首席科学家 马 超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功能食品所所长 张 燕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 随着会期临近会有所增减往届回顾展位示意图(部分展位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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