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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容器相关的资讯

  • 法国取缔含双酚A的食品容器及家庭器具
    2012年10月9日,法国国会参议院(即上议院)通过禁令取缔含双酚A的食品包装。法国国民议会(即下议院)已于2011年10月12日通过有关法案。不过,参议院对法案做出了多项修改。   根据第10/2011号规例,在欧盟层次上,双酚A获准用于食品接触物料内。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EFSA)曾对双酚A的毒性进行多项科学研究,认为每日摄取量不超过0.05毫克双酚A(以每千克体重计算)属安全水平,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风险。   虽然如此,法国于2010年已实施法例取缔含双酚A的婴儿奶瓶。不过,当时欧洲委员会并未因为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的报告而反对法国的立法举动,反而通过第2011/8/EU号法例,禁止在欧盟生产或销售含双酚A的婴儿奶瓶。   与此同时,自2010年起,比利时、丹麦及瑞典已取缔供3岁以下幼童使用的含双酚A产品。   2011年,法国国民议会以法国食物、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局(ANSES)的研究结果为理据,采取更强硬的姿态,投票通过禁止制造、进口或出口所有含有双酚A的食品包装、食品容器和家庭器具。禁令将由2014年1月1日起生效,而婴儿食品容器更会于2013年1月1日实施禁令。此外,法案亦规定,但凡含有双酚A并接触到食品的产品,必须标明含有双酚A,并说明孕妇与3岁以下儿童不应使用该等产品。   法国参议院确认国民议会通过的禁令,并做出多项修订,当中主要修改是把禁令实施日期延至2015年7月1日。不过,针对含双酚A婴儿食品容器的禁令实施日期则没有改变。   此外,参议院决定,根据法国食物、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局的意见,由2015年7月1日起禁止使用含有若干类内分泌干扰物(包括双酚A)的医疗器具。   在法国食物、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局指出即使低含量双酚A亦会影响人体健康之后,欧洲委员会要求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再次研究双酚A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将于2013年5月完成研究。   与此同时,欧委会认为,法国通过的法案将会阻碍货品在欧盟流通,西班牙、意大利及英国亦支持欧委会的观点。所以,法国的决定可能会在欧洲法院遭到反对。   法国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将交由国民议会二读,但日期尚未公布。   法国食物、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局已于2012年9月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建议,修订双酚A的分类,列为会损害生殖能力的化学物,藉此在欧盟层次收紧对双酚A的管理。根据关于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的第1272/2008号规例,上述修订将导致欧盟禁止双酚A在市场上推广。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将在其网站上公开收集意见,为期45天。在法国公布建议后的18个月内,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将须提交最终建议。
  • 长期使用含双酚A食品容器可能有致癌风险
    连日来,一则消息在互联网上广为传播,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一名12岁女童,因为连续16个月使用同一个矿泉水瓶而患上癌症。因为塑料瓶使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材质制成,含有化学物质双酚A,使用一次是安全的,但反复多次使用10个月后,就会释放出致癌物。   今年3月,欧洲食品安全局召开欧盟成员国专家关于双酚A的高峰论坛。与会专家指出,在过去10年中,许多研究都表明长期接触双酚A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危害,包括与出生缺陷、癌症和早熟等一系列健康问题都存在着潜在的关系,并呼吁禁止在食品容器中添加双酚A。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双酚A是添加在聚碳酸酯材料制作的矿泉水瓶、太空杯、餐具、水壶和婴儿奶瓶中的一种重要物质,它可以让塑料产品变得无色透明、耐用、防摔。双酚A是全球产量最高的化学物质之一,每年生产220多万吨,90%的欧洲人和美国人体内可检测到它的残留。很多研究机构已通过实验证明,人若长期使用含有双酚A的食品容器,有可能导致前列腺癌、乳腺癌、糖尿病及心脏、肝脏等器官的病变。双酚A这种化学物质可能会溶解成液体,并融入容器中的食物和水中,造成人类健康隐患。   2006年,美国卫生机构在一次全国营养调查中发现,被调查者的尿液中含有较高含量的双酚A,它们大部分来自塑料制品。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一项有关双酚A的最新研究结论显示,即便少量的双酚A也会对动物造成伤害。实验中,接触到双酚A的老鼠身上出现乳腺癌、前列腺癌等癌症发病征兆。而这项研究结论是在长达18个月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分析了约500个实验室的动物实验报告得出的。   董金狮教授分析说,双酚A对人体的危害就像吸烟一样,是长期积累产生的必然结果。过去人们忽视了它的危害,是因为科学家仅进行过动物实验,动物能不能等同于人体存在很大争议。这种化学物质非常稳定,一旦被人体摄入,很难分解,会遗传给后代,而且可能发生变异,产生新的有毒有害物质。对于不同个体来说,它的影响也不一样,年龄越小越容易受到它的危害。   2009年7月30日,美国众议院通过食品安全加强法案,规定如果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不能提出确切证据证明食品和饮料包装中的双酚A不会对人类的健康造成危害,美国将禁止在食品包装和容器中使用双酚A。迄今,美国已有7个州通过禁止在食品包装或容器中使用双酚A的法案,只是在食品包装或容器的类别上存在差异。欧盟各国已逐渐在食品包装和容器中禁止使用双酚A,加拿大已经禁止生产含有双酚A的塑料奶瓶。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居民的日常生活中,由于矿泉水、可口可乐、雪碧、果汁饮料等各种塑料瓶外形美观、携带方便、坚固耐用,很多家庭经常利用这些塑料瓶盛散装食用油、酱油、醋、芝麻酱、味精等食品,有些人经常使用塑料杯盛滚烫的开水,有些人外出时习惯使用塑料瓶盛热水,还有些人习惯使用塑料瓶存放芝麻、红豆、绿豆等杂粮。“由于在现实生活无法避免使用含有双酚A的食品包装,但应尽量降低使用频率。”董金狮表示,人们应尽量少使用位于容器底部回收标志为数字“1”和“7”的塑料容器,包括矿泉水瓶、可乐瓶、雪碧瓶、太空杯、奶瓶等产品,因为这些食品容器大多含有双酚A。长期反复使用塑料容器,即使没有加热,但有毒有害物质还是有可能析出,溶入到存放的食品中。塑料制品最好一次性使用,尤其应避免使用这类容器给食品和饮料加热。居民家庭存放食用油、调味品等食品,最好选用陶瓷、玻璃容器。人们喝水最好选用瓷杯或玻璃杯。
  •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卫生标准》将实施
    今年9月1日起,密胺餐具适用的我国强制性标准GB9690-2009《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卫生标准》将正式实施,从而将取代20年前的标准GB9690-88《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   据了解,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作了较大修改。首次规定所选材料三聚氰胺-甲醛树脂在推荐使用条件下不应释放对健康有害的物质,所用添加剂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要求应标注产品材料 并加施“食品用”和“严禁在微波炉内加热使用”的警告标识,卫生理化指标较原标准更加严格,还增加了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的测定。   新标准体现了以《食品安全法》为制标准则,吸取“有毒仿瓷餐具(脲醛树脂)”、“毒奶粉事件”等经验教训,特别关注食品容器的材料、添加剂、标识、使用、有害物质等食品安全问题,标准涵盖的内容和要求与欧、美、日先进国家和地区及国际化组织的标准相接轨。新标准为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密胺餐具实施法定检验提供了法律依据。
  • 食品瓶包装类多个标准相继实施
    自2009年6月1日起,《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9685-2008)正式实施。标准中规定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959种添加剂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量或最大残留量及其他限制性要求。该标准强调:未在列表中规定的物质不得用于加工食品容器、包装材料。   自2009年8月1日起,《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0004-2008)正式实施,原标准《耐蒸煮复合膜、袋》(GB/T 10004-1998)和《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低密度聚乙烯复合膜、袋》(GB/T 10005-1998)同时废止。该标准对塑-塑干式复合中苯类溶剂的残留量提出了应小于0.01mg/㎡的严格要求,对印刷行业提出了挑战,对环保油墨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自2009年12月1日起,《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 18006.1-2009)正式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热塑性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首次制定了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国家标准,结束了过去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一直无国家统一标准可依的混乱状态,减少了每个企业必须制定企业标准的麻烦 对可降解塑料餐具也提出生物降解率不得小于60%,淀粉基塑料餐具淀粉含量应达到40%以上等更加严格和具体的要求。
  • 食品包装类多个标准相继实施
    自2009年6月1日起,《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9685-2008)正式实施。标准中规定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959种添加剂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量或最大残留量及其他限制性要求。该标准强调:未在列表中规定的物质不得用于加工食品容器、包装材料。   自2009年8月1日起,《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0004-2008)正式实施,原标准《耐蒸煮复合膜、袋》(GB/T 10004-1998)和《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低密度聚乙烯复合膜、袋》(GB/T 10005-1998)同时废止。该标准对塑-塑干式复合中苯类溶剂的残留量提出了应小于0.01mg/㎡的严格要求,对印刷行业提出了挑战,对环保油墨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自2009年12月1日起,《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 18006.1-2009)正式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热塑性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首次制定了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国家标准,结束了过去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一直无国家统一标准可依的混乱状态,减少了每个企业必须制定企业标准的麻烦 对可降解塑料餐具也提出生物降解率不得小于60%,淀粉基塑料餐具淀粉含量应达到40%以上等更加严格和具体的要求。
  • 法国拟禁止在所有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双酚A
    法国近日提出一项议案,从2014年起,所有食品接触材料将被禁止添加双酚A(BPA) 而所有针对三岁以下儿童的食品容器从2013年起不得含有BPA。   法国中央右翼政府于周四(10月6日)对议员Gérard Bapt提出的法律草案表示支持,原因是法国食品安全、环境和劳动局(ANSES)此前发布一项警告,暴露的低剂量BPA会对敏感人群产生较大影响。   据悉,法国从2010年6月已对婴儿奶瓶中的BPA颁布了禁令,但是议员对完全禁止在食品容器中使用该化学品的提案表示反对。而拟议草案于昨日经法国社会事务委员会通过,计划禁止从2014年1月1日期制造、进口、出口以及在市场上出售含有BPA的食品接触材料和容器。政府称,行业大约需要两年半的时间寻找适合的替代材料,卫生当局也需要时间对替代材料的安全性进行测试和评估。   法国卫生部长Mr Bertrand表示,尽快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含有BPA的三岁以下儿童食品容器颁布禁令。此外,卫生部将向公众,尤其是产科医院发行80万份小册子,解释BPA的潜在风险。草案同时呼吁ANSES在2012年10月之前能发布BPA潜在替代品报告。   议员将在10月12日对草案进行最终投票,若草案通过,将在年底前提交至法国参议院。
  • 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标准增至959种
    名词解释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包装、盛放食品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复合包装材料等制品和接触食品的涂料,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为满足预期用途,所添加的有助于改善其品质、特性或辅助改善品质、特性的物质 也包括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所添加的为促进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而不是为了改善终产品品质、特性的加工助剂 为便于管理,本标准也包括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部分聚合物的单体或聚合反应的其他起始物。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添加剂标准已增至九百多种,食品包装安全做到有据可依。   将新闻进行到底   三鹿奶粉事件让很多国人知道了三聚氰胺,最近发生的仿瓷餐具是不是“有毒餐具”的一场风波,让更多消费者了解到了包括餐具在内的食品容器、包装中的三聚氰胺以及安全问题。   近年发生的一次次食品安全事件,让消费者开始关注食品以及添加剂使用的安全问题。然而食品包装作为食品的“隐形添加剂”,往往被人忽视。其实,食品包装安全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部分。在今年6月1日,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由国家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8),也于同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记者观察——   仿瓷餐具成为幼儿餐桌“宠爱”   目前,我国仿瓷餐具种类多样,使用非常普遍。无论是在家乐福、沃尔玛等大型超市,还是批发市场,随处可以看见这种外观类似瓷器,耐摔、可进行微波加热的仿瓷餐具,如碗、碟子、汤匙、餐盒等。据销售人员介绍,仿瓷餐具色彩艳丽、造型多样、价格便宜,因此受到了不少消费者尤其是儿童、青少年的喜爱。在日常生活中,仿瓷餐具由于耐摔、轻巧、使用方便等优点,成为幼儿餐具的首选。仿瓷餐具被认为是万能餐具,装啥都行,怎么使都行,谁使都行,使多久都行。   其实不然。这种穿着美丽“外衣”的餐具,却有可能成为人体健康的“隐形杀手”。备受关注的“仿瓷餐具”风波所涉及的部分企业,在原料中擅自添加脲醛树脂等不允许用于食品包装的原辅材料。   据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做的抽样调查发现,在北京连锁超市销售的5种样品,不仅可提供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且按照国家标准检测合格 而批发市场销售的10种样品,只有1种产品销售商可提供所销售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但产品检测不合格。核磁共振实验证明,批发市场销售的10种仿瓷餐具全部使用了不能用于食品包装制品的脲醛树脂,有些产品甚至全部由脲醛树脂制成。   ——问题隐患——   美丽“外衣”缺乏标准规范   据相关专家介绍,制造仿瓷餐具的主要原料是三聚氰胺甲醛树脂,又称密胺树脂,作为三聚氰胺与甲醛反应所得到的聚合物,其物理和化学特性都与小分子三聚氰胺不同,无毒性,与加入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完全不是一回事,两者截然不同。   但是由于某些企业使用脲醛树脂作为原料生产仿瓷餐具。尿素与甲醛反应得到的聚合物便是脲醛树脂,易于吸水,遇到强酸、强碱易分解,达到80℃以上遇水容易释放出甲醛。   甲醛作为一种无色的强烈刺激性气体,已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可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眼部疾病、新生儿畸形、精神抑郁症,使新生儿体质下降,造成儿童心脏病等。   为什么部分企业用脲醛树脂来替代密胺树脂呢?秘密在于背后的经济利益。据悉,目前市场上密胺树脂每吨价格在1.5万元以上,而便宜的脲醛树脂,价格只有密胺树脂的1/4。由于成本相差太大,密胺树脂生产的仿瓷餐具价格相对较高。一些获证大企业生产的合格密胺餐具很难打进市场。   专家表示,劣质仿瓷餐具会大行其道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标准的缺位。据欧盟相关标准规定,餐具中,甲醛单体迁移量为每升不超过15毫克,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为每升不超过30毫克,甲醛迁移量比三聚氰胺迁移量要严格一倍。   我国于1989年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中,尽管规定了三聚氰胺成型品的卫生要求和理化指标,但是没有对游离出的三聚氰胺迁移量限量值作相应规定,也没有规定脲醛树脂的检测项目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对使用脲醛树脂及迁移出的甲醛量限量值亦无规定。   标准没有清楚要求,产品说明书也不做准确声明,由于部分企业钻了国家标准的漏洞,使用脲醛树脂生产仿瓷餐具,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了安全隐患 也由于标准的缺位,给政府监管和监测带来了难度。   ——有据可依——   脲醛树脂被明令禁止   不过目前,这样的情况正在逐步改变。今年6月1日,随着《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8)的正式实施,食品包装安全有据可依。   对于仿瓷餐具的标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明确规定,只允许使用三聚氰胺甲醛树脂。上海食品药品监督所彭少杰透露,《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90-2009)新标准将于9月1日正式执行,对甲醛含量有了严格的限制,甚至比欧盟的标准更严格 还明确规定在仿瓷餐具的生产中不能使用脲醛树脂和酚醛树脂做原料。   含苯油墨停止使用   “根据新标准,一次性纸杯和陶瓷餐具等的安全使用,将成为我们的新关注点。”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说。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张钦发曾指出,一次性纸杯在生产中为了达到隔水效果,会在内壁涂一层聚乙烯隔水膜。劣质纸杯采用再生聚乙烯,在再加工过程中会产生裂解变化,产生许多有害化合物,在使用中羰基化合物在常温下不易挥发,但在纸杯倒入热水时,就可能挥发出来,易向水中迁移,所以人们会闻到有怪味。如长期摄入这种有机化合物,对人体是有害的。   董金狮说,新标准适用于所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特别是食品接触用塑料、纸制品、橡胶等材料中用到的增塑剂、增韧剂、固化剂、引发剂、促进剂、防老剂、阻燃剂等及有关胶黏剂、油墨、颜料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除了聚乙烯隔水膜的问题外,如今美国和日本等国家都在使用非苯油墨,而我国仍在使用含苯油墨。“原本我国在油墨等方面没有国家标准,一些劣质的纸杯外层印刷的油墨,成分中含有苯和甲苯,苯是公认的致癌物。根据新标准,这样的油墨都将不能再使用。”董金狮说,对于陶瓷餐具来说,在其色彩斑斓的“外衣”下,可能隐藏着铅、镉等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问题,直接威胁着消费者的健康,新标准也将对之有明确的规定。   添加剂标准由65种扩充到959种   “在生活中,很多包装材料及其使用的添加剂都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由于这些物质的释放和迁移大部分是隐、慢性的,况且有些包装材料或使用的添加剂只有在一定时间、温度、湿度、酸碱度等条件下才会释放有毒有害物质,不易被察觉。”董金狮表示,从食品安全角度讲,食品包装有害物质存在的安全隐患会直接威胁到消费者的健康,导致各种慢性、亚慢性甚至癌症疾病的发生。   “新标准参考了美国和欧盟的相关法规和标准,批准使用添加剂的品种由原标准中的65种扩充到959种,并以附录的形式列出了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名单、化学文摘登记号、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量,或最大残留量及其他限制性要求。”董金狮说,新标准要求更严格、明确。如新标准中对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允许使用及使用要求明确强调“未在列表中规定的物质不得用于加工食品用容器、包装材料。”   目前,市场上用于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添加剂种类繁多,即使新修订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已增至959种,但与实际相比,仍显不足。针对没有列入国家标准中的添加剂及用于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相关物质,卫生部组织起草了《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明确了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许可范围、申请与受理程序及需要提交资料等内容。
  • 确保食品安全 我国进一步加强食品包装食品标签监管
    食品安全是一个环环相扣的广义概念,不单指食品本身的质量问题,与食品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各类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都在其框架之下。国家质检总局曾组织对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开展了全国普查。经检查,隐藏在食品包装中的一些问题纷纷浮出水面。   为此,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正式启动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制度。这是我国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实施行政监管的第一步,目前,包装“QS”准入工作正在全国予以推进、普及。   塑料包装首批试水   首批列入“QS”准入名单的正是量大面广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覆盖了饮用水桶、零售商品包装袋等多种日常频繁接触的包装产品。首批生产企业获证只是一个众望所归的开始,部分规模包装企业产品顺利完成了变身。但食品包装行业的质量“门槛”整体提高,还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如食品“QS”制度,最初也经历了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   业内人士明确指出,实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制度,是我国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下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必然选择。他们殷切期待看到食品包装“QS”制度在改善食品安全问题的同时,能够助推食品包装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带动产业升级。   目前,“QS”准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全面推进,整个包装行业因为提高准入门槛而引发了新一轮的洗牌。“国家质检总局全面实施食品包装市场准入制度,对于提升整个食品包装行业的质量、安全门槛,切实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达到规定的标准,保证人民身体健康不受到侵害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位大型包装企业负责人对“QS”制度的及时性予以高度肯定。   全球关注包装质量   包装质量一直是全球关注的质量热点。国内外不仅对食品本身的质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同时也对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安全质量问题越来越重视,同样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目前,不少国家都在研究采用绿色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包装材料。在国际食品贸易中,各国制定的法规和标准为保障消费者健康、确保食品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某些苛刻的规定对发展中国家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产品的市场准入产生了负面影响,特别是欧美等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制定的相应法规和迁移限量标准,提高了进口的门槛。这不但影响到食品接触材料向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而且因食品的包装材料问题也对相关食品的进口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目前,食品容器、器具、包装材料的市场占有率呈逐年上升的态势。但我国对食品包装的安全风险研究水平还不高。据了解,国外对同一个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在各种条件下可能析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已经有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各类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使用范围、使用环境等问题作了详尽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在我国还比较缺乏。   行业瓶颈有待突破   造成食品包装质量止步不前的原因很多,业内专家曾分析指出,国内包装行业发展遭遇着盲目发展供大于求造成的浪费、缺乏独立自主创新发展后劲以及政策法规落后于行业发展3大瓶颈。其中,塑料包装材料行业中普遍存在使用再生料、填充料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出现有毒包装制品和塑料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景观污染以及市场上的相互压价、恶性竞争,生产发展处于放任自流的混乱中,扰乱了市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造成了环境污染。这些正是食品包装行业需要借“QS”之力一一攻克的难题。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以后,企业只有通过质检部门组织的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条件审查,才可以从事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目前能通过严格的市场准入,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均是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优秀企业。   质检总局也分阶段启动了包装“QS”的无证查处工作。进入无证查处阶段后,已经获证的企业可以正常生产 已经提出审查申请,但正在审查过程中,还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上标明“试制品”,并将产品批批送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才可以出厂销售 尚未提出审查申请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其产品。   标识规定9月执行   产品的标识也是很多消费者和企业关注的细节和热点。国家质检总局去年发布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在现行食品标识标注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规定的重申和补充。该规定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食品。同时,规定还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明确规定了食品标识的禁止标注内容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禁止性义务,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
  • 广西成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
    本报南宁讯 10月25日,广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在自治区疾控中心揭牌成立。有了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的检验设备,广西将在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微生物、放射性污染等多方面开展全面、专业的监测。   据了解,新成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拥有涉及理化、微生物、分子生物学、食品毒理等多学科的专业人员70多名,取得认证认可的检验项目达941种,其中与食品餐饮消费环节、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食物中毒等相关的检验项目达582种。   今后,该中心将组织全区各市县疾控中心建立全区食品化学性污染物、病源微生物及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立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数据库,进行动态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独立开展食品安全危险因素监测和检验。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进行抽检,广西还会根据本地饮食特点,增加米粉、粽子等检验项目。抽检的样品也来自多个渠道,有的采自农户的菜地,有的来自农贸市场,还有从餐饮机构采集的样本。   据悉,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广西近年来一直在进行,所监测结果都上报至政府部门,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依据。
  • 食品新品种申报需提供各种检测资料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的通知     卫监督发〔201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工作,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反馈我部。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申报与受理工作,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提交申报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电子文件光盘1件以及必要的样品。同时,填写供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   第三条 申报资料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排列,逐页标明页码,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装订成册。   (一)申请表   (二)理化特性   (三)技术必要性、用途及使用条件   (四)生产工艺   (五)质量规格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报告   (六)毒理学安全性评估资料   (七) 迁移量和/或残留量、估计膳食暴露量及其评估方法   (八)国内外允许使用情况的资料或证明文件   (九)其他有助于评估的资料。   申请食品用消毒剂、洗涤剂新原料的,可以免于提交第七项资料。   申请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用新添加剂的,还应当提交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资料。   受委托申请人还应当提交委托书。   第四条 申请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用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的,应当提交本规定第三条的第一项、第三项、第六项、第七项及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资料。   第五条 申请首次进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除提交第三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该产品在本国(地区)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材料   (二)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出具的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   (三)中文译文应当有中国公证机关的公证。   第六条 除官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当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骑缝章,电子文件光盘的封面应当加盖申请人印章 如为个人申请,还应当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第七条 申请资料应当完整、清晰,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前后一致。   第八条 申报资料中的外文应当译为规范的中文,文献资料可提供中文摘要,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第九条 理化特性资料应当包括:   (一)基本信息:化学名、通用名、化学结构、分子式、分子量、CAS号等。   (二)理化性质:熔点、沸点、分解温度、溶解性、生产或使用中可能分解或转化产生的产物、与食物成分可能发生相互作用情况等。   (三)如申报物质属于不可分离的混合物,则提供主要成分的上述资料。   第十条 技术必要性、用途及使用条件资料应当包括:   (一)技术必要性及用途资料:预期用途、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限量和达到功能所需要的最小量、使用技术效果。   (二)使用条件资料:使用时可能接触的食品种类(水性食品、油脂类食品、酸性食品、含乙醇食品等),与食品接触的时间和温度 可否重复使用 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接触食品的面积/容积比等。   第十一条 生产工艺资料应当包括:原辅料、工艺流程图以及文字说明,各环节的技术参数等。   第十二条 质量规格要求包括纯度、杂质成分、含量等,以及相应的检验方法、检验报告。   第十三条 毒理学安全性评估资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食品用消毒剂、洗涤剂新原料除外)应当依据其迁移量提供相应的毒理学资料:   1.迁移量小于等于0.01mg/kg的,应当提供结构活性分析资料以及其他安全性研究文献分析资料   2.迁移量为0.01mg-0.05mg/kg(含0.05mg/kg),应当提供三项致突变试验(Ames试验、骨髓细胞微核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或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畸变试验)   3.迁移量为0.05mg-5.0mg/kg(含5.0mg/kg),应当提供三项致突变试验(Ames试验、骨髓细胞微核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或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畸变试验)、大鼠90天经口亚慢性毒性试验资料   4.迁移量为5.0mg-60mg/kg,应当提供急性经口毒性、三项致突变试验(Ames试验、骨髓细胞微核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或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畸变试验),大鼠90天经口亚慢性毒性,繁殖发育毒性(两代繁殖和致畸试验),慢性经口毒性和致癌试验资料   5.高分子聚合物(平均分子量大于1000道尔顿)应当提供各单体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估资料。   (二)申请食品用洗涤剂和消毒剂新原料的,应当按照《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GB/T15193)提供毒理学资料。   (三)毒理学试验资料原则上要求由各国(地区)符合良好实验室操作规范(GLP)实验室或国内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   第十四条 迁移量和/或残留量、估计膳食暴露量及其评估方法等资料应当包括:   (一)根据预期用途和使用条件,提供向食品或食品模拟物中迁移试验数据资料、迁移试验检测方法资料或试验报告   (二)在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中转化或未转化的各组分的残留量数据、残留物检测方法资料或试验报告   (三)人群估计膳食暴露量及其评估方法资料   (四)试验报告应当由各国具有相应试验条件的实验室或国内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   第十五条 国内外允许使用情况的资料或证明文件为国家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或者国际组织允许使用的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该产品在本国(地区)生产或销售的证明文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由出口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出具。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文件出具单位或我国驻出口国使(领)馆确认   (二)载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出具单位名称及出具日期   (三)有出具单位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名   (四)所载明的产品名称和生产企业名称应当与所申请的内容完全一致   (五)一份证明文件载明多个产品的,在首个产品申报时已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后,该证明文件中其他产品申报可提供复印件,并提交书面说明,指明证明文件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   (六)证明文件为外文的,应当译为规范的中文,中文译文应当由中国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七条 申报委托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当载明委托申报的产品名称、受委托单位名称、委托事项和委托日期,并加盖委托单位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一份申报委托书载明多个产品的,在首个产品申报时已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后,该委托书中其他产品申报可提供复印件,并提交书面说明,指明委托书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   (三)申报委托书应当经真实性公证   (四)申报委托书如为外文,应当译成规范的中文,中文译文应当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八条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接收申报资料后,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申报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对申报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九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技术审查意见,在1年内一次性提交完整补充资料原件1份,补充资料应当注明日期,逾期未提交的,视为终止申报。如因特殊原因延误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   第二十条 终止申报或者未获批准的,申请人可以申请退回已提交的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机构出具的允许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申报委托书(载明多个产品的证明文件原件除外),其他申报资料一律不予退还,由审评机构存档备查。   附件: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申请表.doc
  • 您用的塑料容器双酚A合格吗?
    双酚A也称BPA,是合成聚碳酸酯塑料的原料,广泛用于矿泉水瓶、食品包装及玩具中,其安全性成为公众的关注焦点。研究发现双酚A在加热时能析出到食物和饮料中,扰乱人体代谢过程,对婴儿发育、免疫力有影响,甚至致癌。所以双酚A禁止用于塑料奶瓶,但可用于除此外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涂料,但双酚A含量及在食品、饮料中的迁移量都应当符合标准。欧盟规定双酚A的迁移限量为3mg/kg,日本《食品卫生法》规定塑料食品容器中的双酚A含量不得超过500mg/kg,迁移量不得超过2.5mg/kg。随着技术的进步,双酚A的测定方法不断出现。其中,气相色谱法需要衍生,操作繁琐。紫外法虽然简单,但准确度不高。电化学法的灵敏度相对较低。而液相色谱法凭借其高灵敏度和准确度,成为业内认可的双酚A检测方法。日立参照《食品卫生法》,使用Chromatser高效液相色谱仪,对塑料容器中的双酚A含量和迁移量分别进行了测定。 图为.标准品色谱结果(5μg/mL) 除了双酚A(BPA),还对合成聚碳酸酯塑料的碳酸二苯酯(DPC)、苯酚(PH)和4-叔丁基苯酚(BtPH)同时进行测定。 图为.实际样品色谱结果 图为.实际样品定量分析结果 对实际样品处理后进行测定,检测到了BPA和BtPH,但BPA含量未超限量。在实际样品中加入10ug/mL标准品测定,计算回收率。结果显示4种成分均获得了良好的回收率,表明该方法可以用于双酚A的定量分析。 图为.标准品色谱结果(0.5ug/mL)将标准品稀释至0.5ug/mL,进行双酚A迁移量的测定。图为.实际样品色谱结果图为.实际样品定量分析结果 从实际样品检测结果可以看出,未检测到双酚A。加入0.5ug/mL的标准品测定,计算回收率,结果显示获得了良好的回收率。 本实验的回收率在预期范围内,灵敏度也满足标准规定,可用于生产企业、质检等部门对塑料容器中的双酚A进行含量和迁移量的检测。关于日立液相色谱的详情,请见: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2446/Product-C0102-0-0-1.htm日立高新技术公司是日立集团旗下的一家仪器设备子公司。全球雇员超过10000人,在世界上26个国家及地区共有百余处经营网点。企业发展目标是"成为独步全球的高新技术和解决方案提供商",即兼有掌握先进技术水准的开发、设计、制造能力和满足企业不同需求的解决方案提供商身份的综合性高新技术公司。其产品涵盖半导体制造、生命科学、电子零配件、液晶制造及工业电子材料。其中,生命科学领域产品包括电子显微镜、原子力显微镜和分析仪器(色谱、光谱、热分析)等。
  • 卫生部:2015年底前完成相关食品标准整合和废止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 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食标整合和废止   1月30日,卫生部网站发出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国“十二五”期间将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到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标准的整合和废止工作。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进行清理,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指标和强制执行的质量指标进行比较分析,确定标准清理的原则和方法并开展清理工作。到2013年底,基本完成对现行1900项食品国家标准和30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根据标准清理结果,提出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整合和废止相关标准或技术指标的清理意见 根据标准清理结果,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标准的整合和废止工作。   二是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基础标准。重点做好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污染物、生物毒素、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限量、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标签、食品安全术语、分类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制定、修订工作。2015年年底前,修订食品污染物、生物毒素、农药和兽药残留等限量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食品标签标准 制定食品安全术语、分类标准 制定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限量标准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指示性微生物控制要求,制定餐饮业即食食品微生物标准,科学设置食品产品中的微生物指标和限量 完善食品容器、包装、加工设备材料标准和食品容器、包装用添加剂使用等食品相关产品标准。   三是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按照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安全控制的要求,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强化原料、生产过程、运输和贮存、卫生管理等要求,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2015年年底前,制定公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经营企业卫生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卫生规范等20余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形成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标准体系。   四是合理设置食品产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不同特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以风险评估为依据,制定食品中基础标准不能涵盖的危害因素限量要求和食品安全相关的强制性质量指标,覆盖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原料及产品等。2015年年底前,制定、修订肉类食品、水产品、粮食、食用油脂、酒类、调味品、豆类制品、饮料等主要大类食品产品标准,侧重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   五是建立健全配套食品检验方法标准。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限量指标,制定、修订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2015年年底前,重点制定、修订食品中各类污染物、微生物、农药和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以及产品标准指标、包装材料等分析检测方法标准,进一步完善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等标准。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研究,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沟通交流及贯彻实施,提高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事务的能力。
  • 从新食品安全法解析包装的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及质控手段
    食品安全与民生息息相关。近年来,“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安全事故频发,食品安全已成为政府和人民公众无法回避的的重要问题。对于这个涉及面广、错综复杂的长期问题,2015年政府重磅出击,通过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号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执行。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设立了最为严格的管理流程、追溯机制和惩处制度,强化了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在内的企业主体的安全责任。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大了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力度。  纵观食品生产环节,包装是食品与外界的唯一屏障,也是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卡,若其质量存在问题,食品安全更沦为一纸空谈,可见,包装对食品安全的作用不可小觑。细读食品安全法,其中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第四十六条“从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保证生产的食品复合食品安全标准”皆从食品包装的角度提出了质控要求。现就其影响及其质量控制手段进行详细解析。  食品品种日益丰富,相应的食品包装材质不一,如塑料薄膜、塑料复合薄膜、纸塑复合膜、共挤膜、镀铝膜、铝箔、铝箔复合膜等膜等,以及形态各异的包装容器,其中塑料包装材料占所有食品包装材质的90%以上,其材质、性能和工艺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基本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塑料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的添加剂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要求,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应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安全法把规范重点集中在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方面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塑料、橡胶、纸、金属、涂料等食品接触材料在加工过程中会加入抗氧化剂、稳定剂、增塑剂、稀释剂等助剂,以适应各种包装需求。这些助剂在与食品接触过程中,尤其是油脂类或酸性食物,分子通过材料迁移进入食品,影响食品的安全,进而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对此,国家制定了相关标准对塑料包装向食品中迁移物的量以及检测方法做了规定,如我国的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3-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4805-1994《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等。标准中,采用蒸发残渣这一指标来衡量包装材料浸出物的情况。  蒸发残渣是检测食品接触材料在使用过程中接触水、酸性物质、酒精类、油脂类等食品时可能析出的化学物质量的指标,即蒸发残渣指标用来考核一定时间内包装中各类物质向食品迁移的总量,用mg/L表示。模拟物一般采用蒸馏水、4%乙酸、20%或65%乙醇和正己烷。相较于人工测试易出现的随机误差,建议采用仪器自动测试法,如ERT-01蒸发残渣恒重仪,能减少了烘干、干燥、称重等试验过程中的人为操作干预,且确保了试样重量测试过程一直处于相对平稳的环境中,避免了试验环境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塑料复合包装材料使用的粘合剂和印刷油墨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一方面,包材复合使用的粘合剂在高温时会发生裂解,生成有毒有害物质,另一方面,某些不良供应商会在胶黏剂中的溶剂中添加甲苯或二甲苯类类有害物质,增大了所包装食品的致癌危险。此外,当前国内包装印刷业采用的油墨以聚酯类树脂为主体结构,甲苯、丁酮为主溶剂,以溶剂挥发为干燥方式。由于胶黏剂和油墨中所含不等量的甲苯、丁酮、乙酯等溶剂挥发速度并不相同,这就造成了各种溶剂残留量数值不一。于此同时,若溶剂对树脂分子溶解性较好,树脂分子对溶剂的释放性较差,同样会导致大量的溶剂残留。在此基础上,随着胶黏剂和墨层涂覆的厚度增加,溶剂残留量也会随之增加。当溶剂残留量超过一定限度时,会同时向内和向外迁移,若进入包装内容物中就会对其造成污染,进而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危害。  国家对食品用复合包装的溶剂残留指标已经做出了严格要求:(1)残留总量,包括乙醇、丙酮、异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丁醇、乙酸异丙酯、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等共11种。(2)苯类溶剂残留量,包括苯、甲苯、二甲苯等3种。GB/T10004-2008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式复合、挤出复合》要求残留总量≤5.0mg/m2,苯类溶剂不得检出,检出限为0.01 mg/m2。由于复合包装的溶剂残留一般产生于油墨、溶剂、粘合剂,与薄膜自身、生产工艺和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企业很难全面的进行把控,因此复合包装的溶剂残留检测显得格外重要。相关企业可以利用包材检测专用的气象色谱仪进行日常检测,根据测试数据,相应调整生产原料和工艺,以减少溶剂超标的发生几率。  包装材料物理机械性能及包装密封问题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包装材料是包装容器的基质,这些材料应用在食品类包装中需要在厚度、阻隔性、力学性能多方面具备良好的特性。厚度,是所有性能中最基本的一项。保持包装材料的厚度均匀,除了可以帮助乳品企业节省生产成本,同时宜于控制包材各部分性能均匀。厚度的测试方法有多种,根据目前国际、国内多项标准规定,面接触式测厚为指定测厚方法。另外,包材的力学性能也是关系到食品包装承重和耐冲击重要性能的基本因素,包括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剥离力、撕裂性能等,其测试方法已有标准可依且相对成熟,将以将其纳入食品包材质控体系中进行日常监测。  阻隔性是指包装材料阻隔水汽、气体渗透的性能。众所周知,水和氧气是导致食品变质的主要因素,因此包装材料作为食品与外界环境的隔离材料,其阻隔性要求非常高。由于此项检测需要极高的精密度和准确性,日常检验多依靠实验室检测仪器进行测试,而后实验人员根据材料的阻隔差异指导不同类型的食品包材选购。水汽和氧气除了通过包装材料渗透进入外,包装泄露处也是其渗入的薄弱环节。针对这一项内容,首先需要确认包装泄露部位的分布情况,建议采用负压法做密封试验,测试步骤可参照GB/15171《软包装件密封性能试验方法》。其次,根据测试结果找出泄露多发部位,一般来说封口泄露较为常见。现代企业大多采用热封技术封口,热封时间、温度、压力是决定热封效果的三大技术指标。通过借助热封试验仪等相关检测仪器,在模拟生产线的环境下试验不同的技术参数,从而找到最优热封工艺,改进封口质量。  综上所述,包装材料的对食品安全的影响虽是潜在的,却无时无刻不在发生。新版食品安全法的诞生,一方面预示了我国食品安全机制走向了新阶段,另一方面也带动了包材质量管控逐渐步入一个更加严格的时代,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 新品上市|食品接触材料危害因子有机标准物质上架
    食品安全不仅限于食物本身的安全,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已经成为食品安全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食品接触材料的种类和应用数量呈与日剧增态势,各类新型食品接触材料不断涌现,在食品销售储存和运输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追求更高的使用性能和更美观的使用效果,食品接触材料中会加入多种化学添加剂,这些化学物质在一定的温度、环境或介质条件下将会溶出并迁移到食品中从而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给食用者带来严重的安全危害,如近年来轰动一时的保鲜膜事件和毒奶瓶事件等都是引发广泛担忧的因食品接触材料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全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均对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以及由食品接触材料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制定了严格的检测监测标准,尤其是在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及限定方面。我国《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和《GB 9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中均对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增塑剂、着色剂等物质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等做出了规定。阿尔塔科技作为食品安全检测行业标准物质的优秀供应商,自主研发300多种食品接触材料危害因子有机标准物质,助力我国食品接触材料有害物质的检测,为“餐桌上的安全”保驾护航。部分相关产品,更多产品请咨询销售人员:更多产品请详询400-860-5168转3034。
  • 欧洲塑协:法国双酚A禁令或将扭曲欧盟食品包装市场
    据国外食品类网站报道,针对日前法国提出的双酚A禁令,欧洲塑料工业协会表示,该项禁令可能会扭曲欧盟食品包装市场,导致各成员国对于双酚A的立场出现不一致的局面。   据了解,日前法国提出一项议案规定,从2014年起,禁止双酚A用于所有食品接触材料,并且从2013年起,所有的儿童食品容器不得含有双酚A此项议案已获得法国卫生部长伯特兰的支持。   欧洲塑协发言人杰斯敏.伯德表示,欧盟境内出现消费者保护措施不一致的情况,既有损欧洲工业利益,也有损消费者的利益,如果保护措施或者相关法律未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那么企业与消费者可以长期依赖目前的法律与政治框架。   针对法国的双酚A禁令,欧盟食品安全局拒绝对此发表评论。该局表示,法国的两份双酚A报告在9月份公布之后,欧盟委员会已要求欧盟食品安全局向其提供科学性建议,以决定是否有必要对2010年的双酚A报告进行重新评估。
  • 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公布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管理工作,卫生部于2010年底向社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共接到1200余项立项建议。   2011年4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审议提出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优先原则,确定优先制(修)订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配套标准、重要缺失标准、存在矛盾的标准、已有风险监测结果和相关评估基础的标准等。审评委员会秘书处据此对各方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了整理和筛查,拟定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5月30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food204@163.com。   附件: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 序号 项目名称 制修订 建议承担单位 1 食品添加剂标签通则 制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 食品添加剂 氧化钙 制订 中海油天津市化工研究院 3 食品添加剂 1,2-二氯乙烷 制订 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 胶基通用标准 制订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 5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铵 制订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院 6 食品添加剂 乙酸钠 制订 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 7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 制订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8 食品添加剂 竹叶抗氧化物 制订 浙江大学 9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碳酸盐(维果灵) 制订 浙江省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 10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钾 制订 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海藻工业协会、 山东海藻产业协会 11 食品添加剂 沙蒿胶 制订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2 食品添加剂 脱乙酰甲壳素(又名壳聚糖) 制订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3 食品添加剂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制订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4 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铵 制订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15 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 制订 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6 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钠 制订 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1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亚锡二钠 制订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8 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磷酸肽 制订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19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 制订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20 食品添加剂 低聚半乳糖 制订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21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α-生育酚) 制订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22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 修订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3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修订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院 24 食品添加剂 乳化硅油 制订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5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 修订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6 食品添加剂 明胶 修订 中国日化协会明胶分会 2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修订 中国发酵工业协会、 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 28 食品添加剂 香芹酚 制订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29 食品添加剂 二氢茉莉酮酸甲酯 制订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30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苄酯 制订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31 食用香精 制订 上海香料研究所 32 食品添加剂 γ-辛内酯等30项香料质量规格标准 制订 上海香料研究所 33 葡萄酒及咖啡中赭曲霉毒素A限量 制订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天津科技大学 34 酒中氨基甲酸乙酯限量 制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35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制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36 食用淀粉 制订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37 酪蛋白 制订 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甘肃农业大学、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8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制订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法规委员会 39 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制订 上海市食品生产监督所 40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制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41 葡萄酒生产卫生规范 修订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42 辐照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修订 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辐照所 43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迁移试验通用要求 制订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44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及其制品的浸泡试验方法通则 整合修订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5 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制订 福建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46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 修订 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7 食品中硫胺素(维生素B1)的测定 修订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8 粮谷类食品中伏马菌素的测定 制订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9 食品中铅、镉、总砷、总汞、铜、锌、铝、铬、镍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制订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0 食品中钾、钠、钙、镁、铁、锌、铜、锰、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 制订 广东省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1 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 制订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52 高温烹调食品中杂环胺类物质的测定 制订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辽宁省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53 食品包装材料聚氯乙烯、聚碳酸酯、环氧树脂及其成型品中双酚A迁移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制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54 食品中氨基甲酸乙酯含量的测定 制订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5 食品中多聚磷酸盐含量的测定 制订 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黑龙江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福建省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56 动植物油脂中聚二甲基硅氧烷含量的测定 制订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57 动物源性食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测定 制订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辽宁省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58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 修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59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定量检验 制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华南理工大学 6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微生物源酶制剂中抗菌活性检测 制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61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肠杆菌科计数 制订 辽宁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2 食用香精 制订 中国香精香料化妆品协会、 中国食品添加剂与配料协会
  • 食品安全的三两事儿,“吃货”们必读~
    食红外热像仪在食品行业中的应用在食品行业中,对贯穿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过程中的易腐食品,进行认真仔细地温控至关重要。因为食品加工过程中人为因素的不确定性,所以食品加工商可以在关键的操作时选择自动化工具,这样有助于减少人为错误,同时压低成本。红外热像仪就是这样一款理想工具。使用FLIR红外热像仪可以在多种食品加工应用中实现自动化非接触式温度测量。模拟视频输出显示在视频显示器上。数字温度数据,包括MPEG4视频输出,可通过以太网发送至计算机上。FLIR工作原理在食品加工行业中进行非接触测温的主要元件是红外热像仪和相关软件。它们作为“智能型”非接触式传感器,执行的检测工作,在设备、冷藏产品和熟食退出烹饪流程时对其进行温度测量。红外热像仪便于操作,外观小巧,可以视需要放置在任何地方。可用来检测包装密封,提高其他食品加工操作的效率。FLIR红外热像仪带有固件和通讯接口,可确保热像仪在自动化控制过程中应用自如。第三方软件使其轻易将这些工具集成至自动化机器视觉系统中,而无需大量的自定义控制代码。应用范围红外热像仪在食品加工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大,包括以下应用:● 检测烤箱烘焙的食品● 检测微波煮熟的肉类● 检测微波干燥的蒸谷米和其它谷物● 检测烤箱的适当温度● 冷冻餐食包装的适当灌装● 检查微波餐玻璃纸的密封性● 检测外包装纸盒的盒盖胶● 监测冷藏间和冷冻间食品质量保证红外热像仪是首屈一指的质量保证(QA)工具。控制熟肉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是红外热成像技术卓越价值的真实体现。比如,安装一台固定式红外热像仪可记录酥炸鸡柳从连续式传送带烤箱中出炉时的温度。目标是保证鸡柳足够熟,但是不至于焙烧过度或烘干。此外,红外热像仪还可用于检测微波预烹制生产线。除了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还可增加总体生产能力。另一额外益处是降低能源成本。食品设备监测除熟食检测外,红外热像仪还能监测传送带烤箱。红外热像仪甚至可以作为反馈回路的一部分帮助控制烤箱温度。红外热像仪在传送带烤箱的另一个应用是监测整个传送带烤箱,使烘烤带的温度一致。如果电烤箱内部的加热元件发生故障,或整个气体射流冲击让烤箱受热不均,产品流一侧的温度可能会降低。使用红外热像仪可迅速发现这个问题。诸如此类的质量监测,使用传统的接触式温度传感器不易检测出来。因此,红外热像仪有助于在众多产品报废前更正产品发生的变化,提升产品质量。食品包装检测配套软件可用于帮助红外热像仪定位图像中的目标物和图形。图形匹配可应用在冷冻食品生产中——热机器视觉可使用图形识别软件检测食品托盘隔间是否填装适当。通过温度检测汉堡的熟度间接影响产品安全的一个问题是包装纸箱的完整性,这些纸箱用来包装和保护食品容器。密封外包装纸箱性价比好的一种方式是在纸箱接缝处使用高温点状胶合法。以前,点胶合的完整性通过定期做样品破坏试验来决定。但这种方法既耗时又昂贵。由于凝胶被加热,所以红外热像仪能“看穿”硬纸板,从而检查胶合点的图形和大小。采集的数据用来决定每个包装箱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包装箱可即刻从生产线上清除。这些数据可自动载入QA系统进行趋势分析,如果不合格包装箱的数量超过一定值,就会发出报警。红外热像仪的另一个应用是监测容器灌装操作。尽管该过程几乎不算是生产安全问题,但确实影响收益率和合规性。可以预定义容器瓶的不同区域,使其发出报警,从而除去灌装过量或灌装不足的容器瓶。容器瓶使用深色玻璃或塑料制成的情况下,较之于可见光相机,红外热像仪可谓更好的选择。该热图像显示自动灌装的包装瓶,可清除灌装过量或灌装不足的包装瓶如果包装瓶使用深色玻璃或塑料制作,热像仪检测比可见光相机更有效。自动化测量目前红外热像仪可使用的应用软件具备各种各样的功能,可支持自动化食品加工应用。该软件与集成于红外热像仪内的固件相辅相成,共同工作。热像仪中常见的两个功能是点测温和区域测温。在传送带烤箱应用中,通常使用区域测温功能,因为熟食碎屑经常杂乱散落在传送带上。可为热像仪设定程序,以测定预定义区域内的最小值和Max值。如果某个点温值在操作者预定义的限定值之外,在电脑或可编程控制器上运行的应用程序就会即刻触发报警,提醒操作者检查视频显示器或电脑上的热图像,从而找出并清除不良产品和或调整烘焙温度。在现场监测情况下,红外热像仪无需使用额外软件,其数字输入/输出功能可直接触发报警装置。FLIR A3110在食品行业,生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还面临着生产量增长的需求,同时还得维持质量稳定,降低成本。FLIR A系列红外热像仪是红外机器视觉、闭环工艺控制和高质量成像可用的非常高效的工具,有助于验证和提高产品质量和生成量,从而带来竞争优势,提高利润率。比如:FLIR A310是一款固定安装式红外热像仪。可应用于食品行业各种类型的监测工作中。
  • 质检总局建议相关部门完善食品接触产品标准
    近期,质检总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了《2013年度全国进口食品接触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通报了2013年度各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方面的统计数据和信息。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2013年全国进口食品接触产品28365批,检验不合格1192批,不合格货值1203.7万美元,检验批不合格率4.2%,较2012年增加0.43个百分点。质检总局对结果分析过后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完善各类食品接触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   据介绍,2013年全国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共计检验进口食品接触产品28365批,货值7.37亿美元 较2012年批次增加90.5%,货值增加209.2%,是近年来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2013年,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1192批不合格进口食品接触产品,不合格率为4.20%,不合格产品货值约1203.7万美元。不合格情况主要包括标识标签、安全卫生项目、外观质量、理化性能不合格等。安全卫生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蒸发残渣超标、脱色、丙烯腈单体与高锰酸钾消耗量超标、荧光检查不合格、重金属溶出量超标。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在进出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不合格项目中,标识标签、安全卫生项目、外观质量、理化性能及其他不合格分别占比55.2%、27.4%、9.4%、2.2%、5.8%,标识标签不合格占半数以上,且大多是进口产品标识标签不合格。在进口食品接触产品中,金属制品的实验室检测不合格率为3.29%,是几类进口食品接触产品中不合格率最高的,说明此类进口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风险较高。另外,部分国外生产企业,未按标准组织生产,为降低成本,在生产过程中不合理地添加回料或再生料,导致产品成份不稳定、质量不合格。   质检总局对进口食品接触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向相关各方提出了建议和希望,一是建议贸易相关方要全面了解中国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二是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完善各类食品接触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据悉,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现行部分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材料的卫生标准的标龄较长,标准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行业发展和市场的需要,导致新型材料制造的食品接触产品的准入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 食品包装的安全隐患与质量控制
    在日常生活中,食品与我们人类的关系是最为密切的。食品包装作为食品的“贴身衣物”,其在原料、辅料、工艺方面的安全性将直接影响食品质量,继而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2005年以来,我国收到国外关于我国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预警通报,这些通报主要集中在重金属、苯、微生物、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问题上。长期食用“毒包装”中的食物,可能导致各种疾病,例如胆结石,重金属、苯中毒。暗藏“杀机”的食品包装,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了潜在威胁,不得不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本文将重点讨论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隐患及如何有效控制食品包装材料的质量安全。   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隐患   (1)包装材料本身的隐患   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比较多,不同类型的材料所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也各不相同。塑料是使用最广泛的食品包装材料。其危害主要来源于制品中残留的有毒单体、裂解物等。纸制品也是一种传统的食品包装材料,生产食品包装纸的原材料本身可能不清洁,存在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污染问题,甚至使用回收废纸作为原料,造成化学物质残留以及微生物污染。而常作为食品包装材料的衬垫使用的橡胶制品就存在合成橡胶单体或加工助剂渗出的潜在危害。另外,金属包装材料可能出现有毒金属离子析出,玻璃材料可能溶出二氧化硅,陶瓷包装的瓷釉中也可能溶出金属氧化物。   (2)生产过程中违规添加各种加工助剂   包装材料或容器生产的不规范也是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之一。现在绝大多数食品企业不允许包装企业在产品上打上自己的标志,这使消费者无法辨识包装的出身。因为消费者无法监督,食品企业多以成本是否低廉来决定购买各种加工助剂,从而造成食品安全隐患。例如塑料属于高分子聚合物,其为单体在适当条件和引发剂的作用下,发生聚合反应而形成的。为了改善塑料的加工性能和成品的使用性能,在制成成品的过程中还要加入增塑剂、抗静电剂、爽滑开口剂、热稳定剂等加工助剂。塑料单体和加工助剂都属于低分子化合物,在一定的介质和温度条件下,会从塑料中溶出,转移到食品中去,从而污染食品,给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包装印刷带来的污染   油墨是包装印刷不可缺少的基本材料,也是食品污染的主要源头。传统的包装印刷油墨主要有树脂型和溶剂型两种,用这两种油墨进行印刷存在重金属、有机挥发物和溶剂残留等有害物质。   食品包装质量控制   (1)强化企业自律   产品质量归根结底是企业生产出来的,因此要保证食品包装的质量安全,首先要从企业入手。开展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自律行为,强化生产企业为食品包装材料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企业从原材料的选购和确认,以及生产过程的工艺、质量控制,都必须形成不可漏缺的管理控制机制。切不可为了节约成本,偷工减料甚至使用廉价劣质的原辅料。   (2)加强政府监管   要想切实保证食品包装材料的质量安全,光靠企业自觉是不够的,必须有政府部门的监管。   目前我国食品包装生产企业良莠不齐,总体素质不高,应严格规范许可,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政府部门的监管让技术水平高、管理规范的企业占领市场,对于那些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勒令停止生产销售,严重者应予以取缔。食品包装工业作为食品加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逐步建立年审,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等措施,加大对小企业、家庭作坊企业的监管力度和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此外,应改变监督部门职能不清、重复监督和监管漏洞并存的局面,提高管理效能。   (3)建立健全食品包装法规和检测方法   政府部门的监管还要建立在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先进的检测技术手段上。我国已经具有了食品包装材料安全管理的基本法律框架和标准体系,但有一些食品包装的卫生标准是上个世纪制定的,指标的高低、检验项目都已无法适应现在产品的安全要求,都需要进行完善和修改。目前,一些新型的食品包装材料也是层出不穷,现有的老标准对新材料的检测也不再合适,从而可能给一些不法企业以可趁之机。针对这些现状,相关部门应加速现有标准的修订和更新,尽快完善新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机制。   (4)加强宣传和社会舆论监督   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包装材料安全性的认识,倡导绿色消费。通过舆论宣传正确引导公众,并重复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放心食品,安全包装,环保印刷,食品包装行业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致力发展绿色环保产品,改善人类健康环境,采用环保的包装材料、印刷油墨和加工助剂,让消费者在对食品本身放心的同时也对食品包装的卫生状况有信心。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国食品包装行业朝着安全、卫生、环保的方向发展。
  • 我国第一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建成
    11月12日讯 “继苏丹红、三聚氰胺事件后,是否还会有不法人员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我们如何防范?”山东省质监局科技处处长田亮光告诉记者,由山东省质监局建设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今天正式启用,它将有效避免类似苏丹红、三聚氰胺等事件的发生。这是我国第一家仿照发达国家建设的保障食品安全的实验室。   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山东省质监局迅速投入力量研究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机制,经过大量的调研和论证,决定建设以预警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   山东省质监局局长丛大鸣介绍,过去,质监部门对各类产品的监督检验都是按照国家或地方标准进行检测,只检测标准规定的常规项目,而不能对标准规定之外的物质进行检测,难以发现产品尤其是食品内是否添加了有毒有害的添加剂。为此,山东省质监局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启动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建设。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针对某种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展开的评价、预警和监测,主要评价食品生产、加工、 保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化学、生物和物理因素的安全性。它将对包括食品添加剂(含营养强化剂)、食品新资源及成分、新资源食品、辐照食品、食品容器与包装材料、食品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工业用微生物等为对象进行针对性监测,并通过化学剖析、生物学检测、毒理学评价等手段对食品类产品进行安全评估,为其是否能够安全食用、政府审批和上市或制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据悉,山东省质监局在其下属的国家加工食品质检中心(山东)的基础上,投资1000多万元组建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建立了从食品种植、转基因、食品加工、食品检测、食品安全评估,到食品包装材料检测与评估的完整检测链条。同时,以国家葡萄酒及白酒露酒质检中心、国家啤酒及饮料质检中心、国家蔬菜质检中心、山东省茶叶质检中心等为技术依托,建立了覆盖各类食品的风险分析技术支撑平台。   依托这些平台,质监部门将依靠在各个领域设立的食品安全情报机构,有针对性地对某种食品内所含的所有物质进行全覆盖检测,并对这些物质是否有毒有害进行风险评估,一旦发现食品中所含物质可能对人类构成危害,将通过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安全预警,避免危害食品的流通。
  •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等48件部门规章被废止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等48件部门规章的通知(卫生部令第78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部对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并经2010年12月13日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暂行办法》等48件部门规章(见附件)。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陈 竺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卫生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48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 1 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暂行办法 卫生部 1983.5.6 2 家庭病床暂行工作条例 卫生部 1984.12.15 3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消毒剂、洗涤消毒剂卫生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85.8.5 4 食品营养强化剂卫生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86.11.14 5 食用煎炸油卫生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86.12.31 6 食品卫生检验单位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87.12.2 7 农村农药中毒卫生管理办法(试行) 卫生部 1988.8.25 8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卫生部 1988.12.15 9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89.12.5 10 卫生监督员证件、证章颁发使用要求 卫生部 1990.7.7 11 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0.11.20 12 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卫生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0.11.26 13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0.11.2614 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0.11.26 15 食品容器内壁涂料卫生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0.11.26 16 搪瓷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0.11.26 17 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0.11.26 18 铝制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0.11.26 19 陶瓷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0.11.26 20 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实验室资格认证办法 卫生部 1992.1.21 21 护士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3.3.26 22 核事故医学应急管理规定 卫生部 1994.10.8 23 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6.4.5 24 卫生系统计算机软件评审办法 卫生部 1996.7.5 25 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 卫生部 1996.7.18 26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 卫生部 1997.3.15 27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 卫生部 1997.3.15 28 医院信息系统软件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卫生部 1997.7.29 29 卫生部化妆品申报与受理规定 卫生部 1999.4.13 30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 卫生部 1999.7.12 31 医疗器械新产品审批规定(试行) 食品药品 监管局 2000.4.10 32 咖啡因管理规定 食品药品 监管局 2001.3.16 3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卫生部 2002.3.28 34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卫生部 2002.3.28 35 放射免疫测定盒邮寄办法(试行) 卫生部 邮电部 1983.1.19 36 附设性医学科学研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卫生部 1983.10.28 37 中美医学对等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83.11.20 38 疟疾防治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84.7.25 39 卫生部医药卫生科研基金制试行条例 卫生部 1985.1.19 40 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85.5.23 41 卫生部部属高等医学院校人员编制原则(试行) 卫生部 1985.6.26 42 流动人员疟疾管理暂行办法 卫生部、公安部、城建环保部、水电部、农牧渔业部 1985.7.1 43 关于对六十年代以前的中医药学徒出师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办法 卫生部 1985.10.10 44 卫生部青年科学研究基金试行条例 卫生部 1987.2.20 45 妇幼保健人员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实施细则 卫生部 1988.10.12 46 京内直属单位从京外调(迁)入有关人员审批工作暂行办法 卫生部 1994.7.26 47 卫生部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卫生部 1999.2.10 48 全国成人高等医学学历教育主要课程目录及课程基本要求(试行) 卫生部 教育部 1999.9.20
  • 卫生部公布2011年食品安全国标制(修)订计划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卫办监督函〔2011〕66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标准项目管理,我部向社会公开征求2011年食品安全标准立项计划,并根据各方反馈意见确定了《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填报项目委托协议书,及时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起草人应当填写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协议书打印后由起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五份),请于2011年8月15日前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挂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以下简称秘书处).逾期未交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起草人和起草单位资格.秘书处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后,于2011年8月30日前报送我部监督局.   二、加强日常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及相关经费按时、保质执行   (一)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要高度重视标准制(修)订项目执行,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并于2012年7月1日前完成任务并将送审材料报秘书处.   (二)起草单位向秘书处提交送审材料时应当一并提交经费决算报告(由财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起草单位到截止日期仍未提交送审材料的,秘书处应当书面通知起草单位和起草人.截止日期后1个月仍未送审的,起草单位要提交未按期完成的原因说明,附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并作出检查,盖单位公章后报秘书处.我部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对已拨付的项目经费采用"追回"等必要的处理措施.   (四)为了保障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实施,请相关省市卫生厅(局)、有关单位对辖区或下属单位承担的标准制(修)订项目给予充分重视,督促有关单位按时、保质完成制(修)订工作.我部监督局、秘书处将加强对项目执行进度的检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编号 项目名称 制/修订 承担单位 1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制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2 食用淀粉 制订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3 酪蛋白 制订 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甘肃农业大学、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 葡萄酒及咖啡中赭曲霉毒素A限量 制订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天津科技大学 5 酒中氨基甲酸乙酯限量 制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6 食品添加剂标签通则 制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7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胶基)通则 制订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 8 食用香精通则 制订 上海香料研究所 9 食品添加剂 氧化钙 制订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院 10 食品添加剂 1,2-二氯乙烷 制订 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1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铵 制订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院 12 食品添加剂 乙酸钠 制订 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 13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 制订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4 食品添加剂 竹叶抗氧化物 制订 浙江大学 15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碳酸盐(维果灵) 制订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 16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钾 制订 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海藻工业协会、山东省海藻产业协会 17 食品添加剂 沙蒿胶 制订 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8 食品添加剂 脱乙酰甲壳素(壳聚糖) 制订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19 食品添加剂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制订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0 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铵 制订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21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 制订 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2 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钠 制订 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亚锡二钠 制订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4 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磷酸肽 制订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25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 制订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26 食品添加剂 低聚半乳糖 制订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27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α-生育酚) 制订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28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 修订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9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修订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院30 食品添加剂 乳化硅油 制订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1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 修订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2 食品添加剂 香芹酚 制定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33 食品添加剂 二氢茉莉酮酸甲酯 制定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34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苄酯 制定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35 食品添加剂 明胶 修订 中国日化协会明胶分会 36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修订 中国发酵工业协会、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 37 食品添加剂 γ-辛内酯等30项香料质量规格标准 制订 上海香料研究所 38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迁移试验通用要求 制订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39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及其制品的浸泡试验方法通则 修订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0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 修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41 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制订 福建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42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 修订 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3 食品中硫胺素(维生素B1)的测定 修订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4 粮谷类食品中伏马菌素的测定 制订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5 食品中铅、镉、总砷、总汞、铜、锌、铝、铬、镍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制订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6 食品中钾、钠、钙、镁、铁、锌、铜、锰、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 制订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7 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 制订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48 高温烹调食品中杂环胺类物质的测定 制订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49 食品包装材料聚氯乙烯、聚碳酸酯、环氧树脂及其成型品中双酚A迁移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制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50 食品中氨基甲酸乙酯含量的测定 制订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1 食品中多聚磷酸盐含量的测定 制订 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黑龙江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52 动植物油脂中聚二甲基硅氧烷含量的测定 制订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53 动物源性食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测定 制订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54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定量检验 制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华南理工大学 55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微生物源酶制剂中抗菌活性检测 制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56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肠杆菌科计数 制订 辽宁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7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制订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 58 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规范 制订 上海市食品生产监督所 59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生产卫生规范 制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60 葡萄酒生产卫生规范 修订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61 辐照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修订 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 重点食品塑化剂已纳入卫生部今年风险监测
    卫生部12月12日上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2年我国卫生监督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强调,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与发展,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卫生监督执法职能。   苏志介绍说,截至今年11月底,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127.79万户次、医疗机构61.67万户次、学校20.84万户次、供水单位7.33万户次,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15.27万户次,抽检各类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5万余件,查处违法案件3.7万余起。经过努力,目前已在全国设置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点2.86万个,覆盖全部省份、地市和30%的县。同时,还设置了重点职业病监测哨点120个、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点500余个、中小学校卫生监测点近400个。通过开展监测,收集信息,及时发现隐患和问题,并采取控制措施。   近一段时间,白酒里的塑化剂是否超标引人关注。如何控制食品中塑化剂的总量?白酒塑化剂含量是否要单独定一个标准?苏志表示,台湾塑化剂事件发生之后,依据食品卫生法及其相关的条例,相关监管部门加强了这方面的监督检查。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也对重点食品开展这方面的监测。这类监测有两个目的:一是了解我国食品中的塑化剂迁移或污染是否存在人为添加的情况 二是为制定标准积累经验。我国在2008年就开始关注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材料中的添加剂(即增塑剂)。去年551号文件意在控制违法添加行为,其中规定了限量值。苏志表示,对于这个问题,相关部门正在做工作。卫生部在今年的风险监测中,也安排了重点食品的塑化剂方面的风险监测。
  • 五洲东方12月将参加07年中国(上海)食品卫生与安全检测仪器设备展览会
    中国(上海)食品卫生与安全检测仪器设备展览会于12月3-5号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举办,此次展会得到卫生部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中国食品质量监督检验协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本次展会将为检测仪器设备、食品容器包装、添加剂、微生物、化学试剂、农药、兽药、动植物、食品保鲜技术等相关生产厂家提供一个与专业终端客户交流和商贸洽淡的平台。我公司的展位号是:A016.我们将展示包括INTERSCIENC SEWARD SYNBIOSIS在内的世界知名食品分析仪器,为客户提供一个直观的交流平台。
  • 卫生部征集2013年食品安全国标立项建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标准”往往成为食品安全事件中各方关注的焦点。昨天,卫生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1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可就尚待建立“国标”的食品安全领域单独或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根据公告,立项建议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为科学依据。同时符合我国国情和食品产业发展实际以及行业现实和监管实际需要。   建议立项的重点领域包括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基础标准、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等。社会相关机构可建议这些领域立项建立“国标”。   根据公告,提交立项建议的应当是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并且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此前很多食品安全热点事件引发了人们对“标准”的关注。没有标准,检测无据可依 标准滞后,监管无据可查 标准“打架”,守法无所适从……媒体公开报道,2011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期间,一些地方及基层反映,食品安全监管亟须走出标准缺失和落后的困境。今年8月,卫生部在通报食品安全国家“十二五”规划中透露,下一步将启动对5000余项食品标准的系统清理。   根据公告,本次社会机构提交建议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10日。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在单纯批评食品安全标准的缺失或不完善的同时,希望公众抓住每一次标准征求意见的时间多提出中肯意见。   ■标准之争   【案例一】2008年的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导致中国30万婴儿生病,至少6名婴儿死亡,震惊中外。事件发生后,中国公布了关于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的公告,规定每公斤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毫克,每公斤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以及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每公斤2.5毫克。   【案例二】“中国驰名商标”“苏泊尔”的一款不锈钢汤锅被报道称,若按不锈钢材料国家标准衡量,其所用材料中锰含量超标。但是中国五金协会发布新标准,放宽了对原材料的限制,在这一标准之下,这款产品又是合格的。是否锰超标一度成为“罗生门”引发社会热议。
  • 食品包装,为啥比“添加剂”还“毒”!
    近日,全国首例食品包装质量安全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饭店赔偿原告购买餐盒费用和10倍罚金。据北京“老边饺子”和“东来顺涮羊肉”两家老店消费、打包所用餐盒的检测结果显示,虽然生产厂家不同,但餐盒中,正己烷蒸发残渣均超过国家标准20倍,乙酸蒸发残渣则超标了近150倍。如此超标,我们不禁要问,对食品包装,你为啥比“添加剂”还“毒”!   “毒”之因 人为忽视之罪   虽然案件判决赔付的220元,钱数并不多,但给我们的震惊不少!试问,如果我们稍忽略一下,长时间用这种餐盒盛放含有油和醋的食物,岂不是“1/3的毒餐盒”将被我们吃掉!追究食品包装之毒,最重要的一环是消费者。因为消费者的“疏忽”和对价格的趋利,很多“毒”就这样堂而皇之的走进我们的身体。   据《洛杉矶时报》2008年报道,在98%的美国成年人和100%的美国新生儿血液抽查样本中,均检测到了PFOA(全氟辛酸铵)的存在。这种化学物质是为避免食品黏着到包装袋上所用。如果通过微波炉加热,便会迁移到食品里,因其难以被分解,又在人体内积累下来。美国人喜欢微波炉热爆米花,没人料到会把包装材料吃到了血液里。和PFOA一样存在是否“有毒”争议的,还有双酚A,几乎所有食品和饮料罐的内壁表层均使用到含有双酚A的环氧树脂,这种物质可能导致乳腺、前列腺以及生殖系统疾病的发生。对此,在食品包装中使用了50多年,却一直被人忽视。   从食品安全角度讲,食品包装上有害物质的迁移,会直接导致食品不安全。据专家介绍,食品包装材料,实际上相当于一种“隐形添加剂”。生活中,很多包装材料都可能含有毒害物质,但由于这些有害物质的释放和迁移大部分是隐、慢性的,不为人察觉,有的还需要一定温度、湿度等条件,因此往往被人忽视。   “毒”之因 标准、监管缺失之罪   食品包装,毒甚食品添加剂。面对如此“剧毒”的食品包装,追根究底,关键在政府对食品包装监管的缺位和法律上的疏漏。   目前,我国对食品包装的安全监管还比较疏松。国家要求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都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而食品包装中,只对塑料包装企业实行了市场准入制度。而陶瓷、玻璃、金属、橡胶、竹制品、纸质等种类繁多的食品包装材料,大部分仍未实行或未强制执行市场准入制度。更让人担心的是,对已被纳入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容器、包装产品,也没有很好地进行“许可”的后续监管。虽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的通知》,但由于缺少强制执法力度,造成被许可的生产企业,在许可的招牌下,生产出更多不合乎标准规定的伪劣品,用于食品包装。如此可见,制度缺失,危害甚矣!   此外,法规、标准的缺失,也是食品包装“黑”的另一个环境因素。实际上,我国《食品安全法》早已把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单独纳入了市场准入制度中。食品包装容器的生产,被纳入食品安全的范畴内,这无疑是一大进步,但仍能看到我国对食品包装的忽视。对此,专家这样说道,“感觉包装还是附属品,涉及条款较少,规定也不够清楚”。而在欧美、日本等国,食品包装等同于食品,生产、环境要求和处罚依据一致,这在我国的食品安全法中均未体现。对此,编者不禁疑问:食品包装安全,究竟何时才能等同于食品安全?不要等到事故发生时,才大声疾呼,那时晚矣。   食品包装标识 你咋看?   “您的食物安全吗?先看看包装是否合格吧!”这是加拿大联邦食品检验局常常提醒消费者的一句话。的确,食品包装不安全难言食品安全。或许因食品本身问题过多,有关方面还很难顾及食品包装、容器等质量安全问题,但作为食用者,我们必须要提前警惕起来!掌握一定的技巧和方法,用“慧眼”识破这黑心的“糖衣炮弹”!   到底不合适的食品包装,有哪些毒害?国家标准频道可以为您解惑:   1、聚氯乙烯制品与乙醇乙醚等溶剂接触时,会析出铅盐,不能用聚氯乙烯塑料存放含酒精的食品。   2、聚氯乙烯塑料遇含油食品时,其中的铅就会溶入食品,所以千万不要用塑料容器,盛油质食品。倒入热油!   3、聚氯乙烯塑料使用温度高于50℃时,就会缓慢放出HCI气体,这种气体对人体健康及其有害,所以,千万不要用塑料容器用于微波炉加热。   4、购物时,有颜色的塑料包装袋(市场多为暗红或黑等色),不能用于食品包装。因为这类塑料包装袋往往是用回收再生塑料制作的。   5、尽量不要选用加涂、镀层材料包装的食品。虽然,这类包装更加美观、耐蚀,但大部分涂料本身就具有毒性。在涂、镀工艺过程中,如涂料挥发毒性溶剂气体,电镀时产生含铬等重金属的废液、废渣污染等,也给环境带来极大的污染,且不利于资源的回收再利用。   最重要的是,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注意食品外表上的中文标识,选用那些无异嗅、无异味的,且注有“食品用”字样包装的食品,最好是原始纸质包装。   其中,罐装食品的选购中,塑料瓶底部三角形标识里的数字尤为重要!因为每个数字都代表一种塑料材质,不同材质,不同性能,安全使用条件也有所不同。据国标规定,“1”代表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一般用于矿泉水瓶、碳酸饮料瓶。耐热70℃,只适合装常温饮品或冻饮,装高温液体时易变形,长时间重复使用可能会释放出有害气体;“3”代表PVC(聚氯乙烯),不能用于食品包装;“4”代表LDPE(低密度聚乙烯),用于保鲜膜、塑料膜等,遇到110℃时会出现热熔现象,所以使用微波炉加热前,一定要先取下食品的保鲜膜;“5”代表PP(聚丙烯),用于微波炉餐盒,可以进行加热;“6”代表PS(聚苯乙烯),用于碗装泡面盒、快餐盒的制作,但不能放进微波炉进行加热,更不能用于装载强酸、强碱性物质。   最后,请消费者行动起来,为了家人的健康,请留心食品包装,莫要等到伤害造成时,才后悔晚矣!请大家行动起来,为食品多加一把安全的“锁”。
  • 保障食品安全需从源头做起
    p   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食品安全,必须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2017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批示要求,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p p   告别自给自足的农耕社会,食品成为一种广泛交易的商品。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食品贸易不断发展,生产供应链日趋复杂,可能引入风险的环节不断增加,风险溯源更是难上加难。面对这种风险,全世界主要国家不约而同地致力于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制度,推动企业、行业协会建立更加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有的甚至给每头牛带上了基因芯片,每袋米都标明生产者和出产田块。中国是发展中国家,食品消费规模之巨大、生产经营模式之复杂、饮食习惯之多样,是其他国家难以比拟的,加之城乡二元化的社会结构、明显的区域差异、严重的环境污染等因素影响,我们在食品安全所面临的挑战是巨大的。若要在普通食品上达到这样的追溯能力,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因此,解决中国食品安全的源头治理问题,需要更接地气的思维,需要更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p p   首先,要综合治理环境面源污染和点源污染。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优质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基础。忽视环境污染问题来讨论食品安全是不可行的。众所周知,当前我国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工业、采矿、能源、交通、城市排污造成的大气、水体污染,通过降雨、融雪作用会形成更为广泛的面源污染,一些地方的企业排污则直接造成严重的点源污染。土壤和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会通过农作物富集作用迁移到食用农产品中,造成很难分离和去除的污染。环境因素对食品安全的影响虽说没有像PM2.5指数那样直观,但其危害性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低估的。治理环境污染,已成保障食品安全的当务之急。 /p p   第二,要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种养殖环节投入品的使用会直接影响农产品的品质。当前,我国种植环节的农药、肥料滥用情况严重。我国耕地面积占世界的7%,但农药和化肥使用的占比远远高过这个比例。我国允许使用的农药超过600种,但很多农药的使用都缺乏有效的监管,造成蔬菜、水果和粮食中的农药残留超标。养殖环节抗菌素、激素等各种兽药的滥用,也会造成肉制品中的兽药残留超标。近年来屡次被查出的瘦肉精问题就是这一问题的典型代表,前不久超市活鱼下架的事件,折射出的也是这种风险。农业投入品种类众多、使用面广量大,加之在生产供应链的上游,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可谓深远。因此,从保障食品安全的角度出发,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毫无疑问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和问责。 /p p   第三,要严格食品生产加工原料控制。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者、餐饮服务提供者都应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这一规定若能得到严格执行,会有效识别来自上游环境污染和农业投入品滥用带来的风险。在此基础上,通过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各环节严密的质量控制和严格的成品出厂检验制度,会在一定程度上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p p   第四,要高度重视食品相关材料和相关环节的风险引入。所谓全过程监管,不仅要关注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本身、关注生产加工的主链条,也要关心在此过程中诸多并不起眼的因素。比如,预先使用杀虫剂处理的仓储用具,使用了杀虫剂、消毒剂、杀菌剂的养殖场所,各种食品容器、器具及包装材料,生产加工甚至是销售环节违法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物质、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等,都可能成为风险引入的源头,成为危害食品安全的隐患。必须将这些因素纳入监管视野,有针对性地进行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p p   一袋奶,一个果,一张饼,任何一样我们即将入口的食物,谁能说得清它经历了怎样的旅程?谁能数得尽在它的生命周期里,到底有多少风险?但食品药品监管是一门科学,一门关于风险管理与控制的科学,只要我们不断总结,不断改进,一定能发现并消除越来越多的风险源,从而把我们可能承受的风险降低、再降低。 /p
  • 塑料固化剂双酚危害巨大 食品饮料容器中禁用
    近日消息,鉴于具有争议性的塑料固化剂双酚A的不断出现和对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食品行业以及其他大型商业团体,包括美国商会,表示呼吁支持改善食品安全的法案。双酚A是一种主要用于生产聚碳酸酯(PC)的高分子材料,常在食品级饮料罐衬、纸收据、塑料制品等中发现。   这些组织对拟议修订的禁止对食品和饮料容器使用BPA的禁令表示关注。值得注意的是,行业仍然坚持其两项研究表明现有的BPA含量是安全的。然而,最新的统计过程中,超过900个的同行评议,发现BPA与负面的健康影响有关联。   存有疑问的法案是2009年通过的参议院版本的法案,该法案旨在帮助FDA扩大食品生产方面的权威,同时保障制造商和农民在生产过程中不受污染。   数以百计的研究证明了无处不在的化学物质导致的疾病和相关病症越来越多,同时也证明了双酚A对干扰人体内分泌系统造成的重大危害。双酚A被认为与心血管疾病、肠道疾病、免疫系统等疾病有密切关系。在尿液测试中,93%的美国人都被发现体内有一定含量的双酚A,在新生婴幼儿中占90%。   美国部分参议员及健康、教育、劳工、退休委员会、商业团体表示反对由参议员范士丹Dianne Feinstein(加州民主党)提出对食品和饮料容器中双酚A的禁令。   目前,已有部分国家、州或团体发出双酚A禁令,作为对荷尔蒙雌激素和抗雄激素的抗议行为。这意味这即使再小数额的双酚A也会影响生长发育进程,尤其是对发育中的胎儿、婴儿及儿童。
  • 卫生部征集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项目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我部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2012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立项依据和重点领域   (一)立项依据。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等科学依据或研究基础,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和食品产业发展客观状况,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重点,有利于做好现行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工作,有利于加快补充完善急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重点领域。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部署,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重点领域如下:   1.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包括:食品分类和食品安全术语,食品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限量,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通用标准,以及基础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标准。   2.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规范、指南和指导原则。   3.清理整合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酒类、儿童食品等食品产品标准及相应的检验方法和规程标准。   4.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及其他食品相关产品安全标准。   5.其他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二、报送要求   提倡由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并承担起草工作。提出立项建议的,应当于2011年12月30日前报送立项建议的纸质材料,同时通过网络报送立项建议有关信息。   (一)报送纸质材料。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格式(请从www.chinafoodsafety.net下载)填写立项建议,邮寄或传真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邮编:100044,传真:010-67711813)。   (二)网络报送。请登录www.chinafoodsafety.net,在线填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如对网上申请程序有疑问,可咨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咨询电话:010-87776914。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第十八届中国(武汉)食品安全检测技术高峰论坛会议通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展望“十四五”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战略中的重中之重。中央一号文件为农业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食品农产品质量监管是打好品牌建设这场硬仗的必由之路,是筑牢蔬菜等食品农产品安全,确保“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举措。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检测技术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参与市场贸易的支撑手段之一。为更好的发挥检验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保证实验室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降低食品安全检验风险和提高综合检测能力。国联股份食品安全与检测传媒事业部于2021年12月8-10日在武汉举办“第十八届中国食品安全检测技术高峰论坛”,届时聘请业内资深专家授课国内外食品安全管的研究现状,剖析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主要制约,思考并提出有效应对"十四五"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复杂多变形势的见解和建议,为保障食品安全作出更大贡献。主办单位:国联股份(603613.SH) 食品安全与检测传媒事业部 时 间:12月8日-10日(12月8日全天报到)地 点: 武汉五月花大酒店 (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85号) 会议内容和展商涵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农兽药残留、乳制品、粮油食品、病原微生物、样品前处理、分析技术、生物毒素、食品真实性鉴别、重金属分析、营养分析、食品添加剂、转基因成分 霉素成分 过敏原 食品跟踪同位素分析、食品容器及包装,实验室管理与质量控制等热点议题。多角度和全方位探讨食品安全现代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应用。 主要参会代表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检测相关人员及实验室管理人员;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及检测部门相关人员;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研究机构及高校相关人员;其他关注培训内容的人员。大学教授、行业企业研发总监、技术总监、总工程师、食品供应链管理、QA/QC、质量总监、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主任、应用技术工程师、食品企业品控部经理、产品法规经理,食品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试剂产品厂商等。组团参会优惠服务方案会议全程参与只需2000元/人(组团报名3人以上最低优惠费用为1500元/人;5人以上组团参会最低优惠费用为1300元/人;8人以上最低优惠费用为1000元/人)服务内容含技术交流费、资料费、考察费、餐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主要议题:食品企业的担当与选择 动物性食品安全控制技术标准物质作用、现状与发展趋势酒类特色检验实验室的实践和思考 我国食品检测标准物质需求与挑战禽流感实验室诊断技术的最新进展第三方食品实验室团队建设与管理拉曼光谱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研究食品检测中的样品前处理的方法介绍微生物快速检测技术的新进展与应用 网红经济下食品的品控与“长红”之路食品包装安全:从材料到检测的新选择 饲料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与管理措施新方案我国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最新茶叶质量与安全检测技术及分析方法餐饮食品安全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及创新实践 基于区块链的食品安全追溯技术及冷链案例 最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际食品法典解读非洲猪瘟病毒的检测实践及防控挑战与对策 食品中农药残留分析的样品前处理技术进展高纯有机标准物质研制和分析实验室量值溯源PCR及其改进技术在食品安全检测中的最新应用粮油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进展 .....会议最终议题以现场发布为准三、|以往发言集锦|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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