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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认证相关的资讯

  • 真假有机食品认证乱 九龙治水难保食品安全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在人们对食品缺乏安全感的背景下,“有机食品”在很多人心目中成为了“食品安全”的代名词。然而近年来,不仅获有机认证的企业违规使用农药、化肥的事件频频出现,假冒的有机认证也常常在市场上鱼目混珠,人们开始对“有机食品”产生了质疑,那么,市场上的价格不菲的有机食品是否值得信赖呢?   按照国际通用的食品安全标准,安全的食品从低到高共有三个阶段,是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但是据记者了解,购买有机食品的消费者往往只知道有机食品是不使用农药和化肥,除此之外有机食品也不允许使用基因工程技术,而且从生产其他食品到有机食品之间需要两到三年的转换期,就是说比如原来你这块地是种普通蔬菜的使用过农药化肥,但是要转而种有机蔬菜就需要等个两三年的时间。数量控制方面,有机食品的认证有定地块、定产量这样的严格要求,既然有这么多严格的要求,其实真正的有机食品价格不菲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也正因为高价带来了利润空间,鱼目混珠的食品就不在少数了,所以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要多长一个心眼,一方面食品必须有国家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标识,还附有有机认证证书编号可以上网查询。业内人士还提示如果消费者到正规的超市、商场、专卖店选购的话,遇到滥竽充数的有机食品的机率就会小得多。   国家认监委相关工作人员:有机食品认证监管体系暂不完善   据公开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经拥有有机食品认证的机构达到24个,目前已经颁发有机食品证书近八千个,认证机构对于有机食品的认证要经过环境检测、过程检查、产品检测三关,还应该有长期的追踪和复查。   但是实际情况是你只要花两、三万块钱,一些认证机构或者中介公司就会帮你搞定全流程。不仅如此,因为受到利益的驱动,有些认证的机构甚至会主动找加工企业,推荐其花钱来买有机食品的认证。   针对认证中出现的问题,负有监管责任的国家认监委的相关工作人员此前也是接受采访,表示按照相关的办法,他们应该组织地方认证监管机构对有机产品进行认证,但是目前监管体系不完善,仅仅靠一个部门很难进行全覆盖的监管。所以传统的食品安全领域九龙治水的老问题也同样给有机食品的安全带来了隐患。
  • 食品营养成分要不要认证 正方反方各说各理
    牛肉加多少才叫牛肉方便面?绿豆、茄子真能“包治百病”?“菠菜面条”说辞的依据是什么?面对这些五花八门的营养食品问题,一些人建议:应该引入认证机构来解决。具体地说就是对食品中的营养成分和功能进行认证。   为普及营养知识,让学生明确学生时期营养的重要性,河南省许昌市古槐街小学请来社区医生,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营养与健康主题教育课。   “营养成分认证”能不能推行?消费者、认证机构、企业、专家对此如何看待?国外的经验是什么?各方对此意见不一。   消费者:认证是“必答题”   “‘营养成分认证’是一道必答题,如果做好了利国利民。”王捷的观点,也许代表了一部分消费者的意见。   作为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纪委的一名工作人员,王捷说他十分关注“营养食品质量安全问题”。11月26日,他还在《黔中早报》看到一篇关于某地方小学门口卖“口水鸡”等小食品营养配料与名称严重不符的报道。出于责任心,王捷向有关部门做了反映,提出了“营养成分认证”可能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好办法。   “对于这些成分和功能的界定,不能由企业自己说了算,必须有一个第三方的机构‘出来说话’,或者‘出来证明’这些营养成分是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生产的,并在‘营养成分标签’的旁边,再加上一个‘认证’的标识。这样,我们消费起来才明白、放心。”和王捷抱有同样观点的一些消费者也认为,虽然国家对食品中营养成分含量问题也有许多监管规章和手段,但从目前市场上流通的产品看,企业执行情况并不乐观:炒概念、夸大宣传等已然成为常态。   怎样做好这道“必答题”,一些消费者建议:首先,认证的有效期应以“半年或一年”为宜,而不能仿效其他产品“一年或3年”期。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过去一些有效的成分,时时都有可能被证明是效用低下或根本无用的。其次,用认证的压力,绷紧企业食品安全生产这根弦。因为新配方随时可能会被别人研发出来,机械会磨损,工人会有失误,这都会导致食品成分和功能“变异”。再次,从监管部门的角度看,引入独立的认证机构,还可以规避行政执法风险。   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当“甩手掌柜”。王捷说,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程序制度,保证认证流程的合法无疏漏,这就是政府部门的责任。   认证机构:此种业务尚待开发   有多少机构在进行“营养成分认证”?一些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种认证“目前没有,业务尚待开发”。而对于食品质量安全包括营养成分和功能的保障,目前我国主要是通过转换ISO22000:2005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即通过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来实现营养成分认定和监管的。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营养成分认证”属于产品认证领域,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原则,目前我国产品认证的业务主要涵盖强制性产品认证、中国推行的自愿性认证、相关认证机构进行的标志产品认证等。但在所有的这些认证产品中,还没有进行食品营养成分和功能的认证。比如,强制性产品认证涉及的是家用电器、汽车、玩具等类产品 国推自愿性认证产品包括饲料产品、有机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等方面。   那么,是否可以进行“营养成分认证”呢?挪威船级社食品认证方面的专家张利鑫介绍,可以通过产品可追溯性认证方案和ISO22000标准来实现。如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会要求企业根据英国零售业协会发布的《BRC—全球食品标准》,德国贸易联合会制定的《国际食品标准》、ISO22000标准等,把营养成分含量、功能等报经地方卫生当局确认,并通过申报产品或原材料的属性以及成分数量,由第三方认证机构以风险管理的形式,为该行业或政府提供支持。目前,在中国,挪威船级社已经和浙江省检验检疫部门合作,在水产品领域进行这方面的探索。   需要注意的是,进行这方面的认证,对于第三方认证机构而言,是否拥有技术性较强的审核资源是个挑战。比如,对于产品的“功能”问题,首先涉及到营养学、生物学、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有些物质营养成分本身就比较难以界定,而且缺少这方面的统一营养标准。   企业:“营养认证”是多余   “在目前的法规体系下,我觉得进行‘营养成分认证’实属多余。当务之急是企业要自律,加强相关法规、标准的落实,而不是实施一项新的认证。”四川蓝剑饮品集团品控中心经理罗祝平的话,代表了一部分食品企业的观点。   因为从目前企业执行的一些法规制度看,这些规范、标准已经承担起了这项工作。比如,2008年9月1日修改后施行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17条规定:食品在其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营养”、“强化”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具体到某一个产品,比如“高钙奶”,也会有一个细化的技术标准,对其含钙量进行界定。如消费者有质疑,可以按照食品标识的食品配料清单、企业所执行的各项标准号查询,或委托检测机构验证。   一些企业还认为,事实上,食品生产企业开工之前已经进行了各项审核,比如生产许可证制度等 开工之后都进行了相关的食品安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各项管理体系认证,这些都是保证食品营养成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   罗祝平甚至还担心导入认证会增加企业负担,达不到“治本”效果。一是目前缺乏这方面的认证标准,多了这样一个环节,可能滋生新的腐败,让虚假的宣传合法化 二是从目前一些专家对于营养成分自相矛盾的观点看,确保认证的公正性、权威性也是一个难题。   专家:认证先要解决认知   “欲行其事,必先教化。”在河北省质监系统工作、长期研究营养食品的技术人员靳选东认为,要进行营养成分认证,当务之急是做好消费者的认知工作。不然,就如食品标签上的标识一样,即使是有了这个认证标识,消费者看到的还会是一头雾水。   按《中国认证认可信息网》上给出的定义,营养强化食品,就是在食物加工过程中人为地加入一些人体所必需的、但在日常膳食中又易缺乏的营养素,以保证人体的营养需要的食品。我国将其分为3类:一是国家强制性推广的强化食品,如加碘盐 二是国家建议性推广的强化食品,如铁强化酱油 三是企业自主的食品强化行为,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添加了维生素、矿物质等成分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等。   靳选东介绍,1995年起,国家相关部门就启动了“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 近日,卫生部又公布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加上之前的铁强化酱油等强化食品在全国的推广,力度可谓之大。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仍有不少“山寨”企业打着营养强化食品的旗号欺骗消费者。因此,认证模式十分必要,但前提是首先做好营养成分和功能的普及、宣传工作。   除此之外,源头把关与规模生产、过程控制与执行无力、技术保障与市场低成本运作、统一监管与分担责任、公众利益与企业利益、现代快节奏生活方式与相对固定的消费人群的矛盾,都可能成为营养成分认证的制约因素。“如果这些矛盾不解决,政府、企业界、消费者、媒体、监管部门就不能很好配合,食品安全仍然不会有安全保障,成分功能还会是一个谜团。”靳选东强调。
  • 食品称重设备的权威认证有哪些?
    食品生产过程的每一步都会影响产品质量,可能导致产品安全事故的突发。因此,为确保食品的安全性,食品生产设备必须符合法规要求,生产环节的控制也要精细、准确。称重设备是食品生产过程极为重要的关键设备之一,快速、精准、可靠的称重设备,帮助客户大幅提升质量控制水平,降低生产成本。那么,食品的称重设备有哪些权威认证呢? 最具影响力、最权威的NSF认证,NSF成立于1944年,是一个独立、非政府的中立组织,为广大销售者提供健康与环境等方面的认证,目前已被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和加拿大标准委员会(SCC)所承认。计量器具专业认证——OIML认证,由国际法定计量组织提供认证服务,目前已经被全球所公认。在欧盟。EC产品类型认证,在欧盟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力,极具权威性。 通过识别这些权威的认证,食品生产企业可快速选择满足食品法规要求、理想的称重设备。具备这些认证标示的称重设备,不仅具备高精度、可靠耐用的特点,而且卫生、易清洁,有效避免生产过程中二次污染产品。 基于对食品行业需求的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奥豪斯重磅推出了斐名国际、IPX8防护等级的防水案秤,不仅取得了食品行业权威的NSF认证,也取得了OIML认证,而且满足食品行业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的卫生要求。
  • 中国有机食品认证遭美质疑
    美国媒体13日报道,越来越多来自中国的有机食品正进入美国市场。和美国国内的有机食品一样,这些来自中国的有机食品一般也有“U.S.D.A.organic(有机的)”的绿色标记。这一联邦认证旨在向消费者保证,农民和食品生产商已经通过严格、独立的检查。   但现在,美国农业部对中国有机食品的认证提出质疑。美国农业部雇用私人组织对全球大多数有机食品进行检查。考虑到有机食品认证可能和消费者利益存在冲突,美国农业部禁止美国有机作物改良协会(OCIA)在中国运作,还计划在年内派一个审查小组前往中国,对中国有机食品的认证过程进行广泛评估。   美国官员表示,被禁的OCIA让中国政府机构的人员来审查国有农场和食品加工设施。多年来,总部在美国内布拉斯加州的OCIA一直是中国有机食品进入美国市场的主要审查机构。这一禁令可能会引发美国消费者对中国有机食品的担忧。   天然食品连锁公司是美国国内主要有机食品零售商。这家公司的很多自有品牌产品使用来自中国的有机食品,包括冷冻蔬菜、葵花籽、松仁和罐装茶叶等。如今这类产品的数量急剧减少,一部分原因是消费者担心这些有机食品的认证有问题。天然食品连锁公司表示,它自己对中国供货商的产品进行了检查,查出有污染物。   美国每年从中国进口价值30亿美元的农产品。中国是对美农产品的最大出口国之一。   美国农业部国家有机项目负责人之一迈尔斯麦克沃伊说,除了对OCIA的在华业务进行审查外,农业部调查人员还发现至少有10家国有农场或工厂生产的有机食品可能存在问题。   麦克沃伊说,他不知道这些农场和工厂的产量有多大,或者生产了什么。目前也不清楚调查人员是否已经去过现场,看看那儿的生产是否严格遵守有机食品标准。
  • 我国食品包装安全环保认证启动 包括6大类食品包装
    我国食品包装安全环保认证启动 首批进行认证的包括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6大类食品包装   4月22日,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在北京正式启动食品包装安全环保认证项目。首批进行安全环保认证的包括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密胺餐具(俗称仿瓷餐具)、奶瓶与太空杯、纸巾纸、饮用水罐、食品用纸制容器等6类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包装。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而食品包装作为与食品全面接触的“特殊食品添加剂”,安全环保问题也是屡见不鲜。一些劣质的食品包装流入市场,有毒有害物料加入包装成品中,这都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 “隐形杀手”。针对这些食品安全问题,政府各级部门采取了积极行动,并相继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循环经济促进法》、QS市场准入制度等有关食品安全的法规和政策,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与监督检查工作,有效促进了食品包装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此次推出食品包装安全环保认证项目,旨在通过第三方严格规范的合格评定程序,第一次对食品包装产品质量、产品安全与环保性能,以及企业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综合考虑,通过第三方产品认证的特殊手段,规范企业生产,以期为百姓营造一个安全安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有关专家呼吁,食品包装安全与环保问题是食品包装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据介绍,本次发布的认证方案除了对生产企业质量保障能力提出新的要求外,还特别加入了社会关注度很高的“荧光物质含量超标”、“重金属含量超标”、“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非法、过量使用添加剂”、“微生物检验不合格”、“人为添加回收原料”等安全环保技术指标要求,并要求通过认证的产品对有害物质的控制情况加以明示,保证产品质量达到安全环保要求,为消费者的健康选择提供保障依据。
  • 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食品安全第三方认证即将实施
    《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要求的第三方食品安全认证即将在2013月1月实施,即由第三方评审并对企业和进口食品安全性进行证明。从目前情况看,FDA将实施以下三种食品安全体系第三方认证模式:   一是针对某种产品,例如水产品,对某些国家的食品安全体系做"等效性评价",完成体系评价后与这些国家签署协议 二是对于某些国家出口认证体系非常健全的某些产品,FDA对其体系进行可比性评估 三是对于食品安全体系与美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有重大差别、且没有条件保障其出口产品能够达到美国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国家,需要按照FDA正在制定的第三方认证要求对其食品安全体系评审。当然这些国家也可以作为第三方监督员获得认证,这种情况下,要对这些国家相关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修订公告
    国家认监委2010年第5号公告 《关于修订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对2007年1月发布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2007年第3号公告,以下简称老版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7:2010,以下简称新版认证实施规则)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3月1日起,新申请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须按照新版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实施认证 在此之前已申请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新老版认证实施规则均可适用   二、按老版认证实施规则认证的获证企业,自新版认证实施规则发布之日起,由颁证认证机构结合跟踪监督进行转换   三、国家认监委2007年第3号公告自2010年3月1日起废止。   附件:2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7:2010)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专项技术规范目录   1.GB/T2730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肉及肉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2.GB/T2730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速冻方便食品生产企业要求   3.GB/T2730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罐头食品生产企业要求   4.GB/T27304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水产品加工企业要求   5.GB/T27305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果汁和蔬菜汁类生产企业要求   6.GB/T2730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餐饮业要求   7.GB/T27307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速冻果蔬生产企业要求   8.CNCA/CTS 0006—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谷物磨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9.CNCA/CTS 0007—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饲料加工企业要求   10.CNCA/CTS 0008—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要求   11.CNCA/CTS 0009—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制糖企业要求   12.CNCA/CTS 0010—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13.CNCA/CTS 0011—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豆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14.CNCA/CTS 0012—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蛋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15.CNCA/CTS 0013—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烘焙食品生产企业要求   16.CNCA/CTS 0014—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生产企业要求   17.CNCA/CTS 0016—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调味品、发酵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18.CNCA/CTS 0017—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味精生产企业要求   19.CNCA/CTS 0018—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营养保健品生产企业要求   20.CNCA/CTS 0019—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冷冻饮品及食用冰生产企业要求   21.CNCA/CTS 0020—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要求   22.CNCA/CTS 0021—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用酒精生产企业要求   23.CNCA/CTS 0026-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饮料生产企业要求   24.CNCA/CTS 0027-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茶叶加工企业要求
  • 认监委将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
    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将组织开展2009年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重点检查有机产品、绿色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尤其是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相关认证。重点查处获证企业、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标准要求,买证、卖证,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认证机构未依法有效实施跟踪调查、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了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的食品农产品认证认可体系,逐步形成了“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工作格局。目前,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达到57077张。   为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的监管,认监委加强了对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的监管力度,已连续5年组织质检系统,对认证机构、获证企业、获证产品、认证标识等方面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食品农产品认证工作对于推动我国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 SGS获准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业务
    近日, 国家认监委(CNCA)再次扩大了SGS-CSTC通标公司认证业务范围,正式批准其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业务(包括:HACCP与ISO 22000)。使SGS成为国内唯一拥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质的国际认证机构。作为目前获得CNCA批准业务范围最广的国际认证机构,进入中国以来SGS充分显示了其持续、稳定、健康的增长。   HACCP(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是一项通用标准,规定了安全的食品管理体系的要求。HACCP系统帮助企业关注影响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的危险因素以及和系统鉴定这些危险的方法。同时它还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制定和执行在重要控制环节上的重要控制限定。   ISO 22000是一个国际认证标准,该标准进一步加深了HACCP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其中定义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它适用于所有组织、可贯穿整个供应链—从农作者至食品服务、加工、运输、储存、零售和包装。   作为全球领先的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机构。SGS在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领域有着无可比拟的丰富经验,在应对多样和复杂的食品供应链安全方面显示出出众的能力。此次获得认监委批准, 更是表明中国国家认证行业管理机构对SGS在华业务的肯定。SGS将不断完善自身服务,助力中国企业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SGS推出了“Single Food Audit Pack” (食品行业整合体系认证),企业通过一次认证可满足多个食品行业标准要求。
  • 德图,通过HACCP认证的食品安全测量专家
    德图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可水洗、精准且已通过HACCP认证,为全球众多餐饮服务者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遵守法律规定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测量依据和保障。如何在进货、存储、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选择合适的测量仪器,从容应对不同的测量任务?餐饮行业如何确保食品质量和遵守HACCP规定?我们特编写了这本应用指南,为您答疑解惑!请点击“联系我们”填写您的信息后,即可免费下载,前10名,更可获赠价值50元的精美礼品一份!进货接收1红外 - 刺入式温度计 从源头确保质量 – 快速精准更多信息 存储2数据记录仪和监测系统高效的温度监测 – 手动和自动更多信息食品加工3温度测量仪和食用油品质检测仪在食品加工时检查质量– 可靠高效更多信息餐饮服务4刺入式温度计确保中心温度正确 – 无痕测量更多信息
  • 中国检科院颁发全国首张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认证证书
    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检科院”)获悉,近日,该院唯一认证品牌“检科认证”为深圳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颁发了全国首张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认证证书。这标志着我国对食品行业中快速检测产品完成了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合格评定,有助于引导快检产品走上规范化管理道路。据介绍,该首张证书的颁发,不仅有助于发挥快速检测技术在食品安全检测中的筛查作用,促进已发布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技术转化,而且对食品快速检测产品相应的适用性和应用性提出限制性认证要求,有利于促进产品生产企业提高自身生产水平以及产品质量,从而最终达到既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又推动食品快速检测行业的长远发展。快速检测可短时内完成大批样品的快速筛查,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指出要通过开展食品快检结果实验室验证、稳妥推进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和认证等手段切实提升食品快检产品的质量水平,强调鼓励市场监管部门采购通过符合性评价或获得认证的食品快检产品。作为国家设立的公益性研究机构,近年来,中国检科院充分发挥在检验检疫检测领域的技术引领作用,主动担当作为,从“十三五”开始进行快检产品评价技术的研发及储备,主持《现场执法快检产品多维评价技术研究与认证应用》等多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及省部级科研项目,深入系统地研究了快检产品的分类及其评价体系。该院在综合考虑快检产品适用性、实用性、安全性、经济性等特征的基础上,筛选出各类别产品合适的管理指标及流程管理关键控制点,构建形成全面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的多元评价指标体系。此外,该院还牵头起草了《快速检测 术语与定义》(GB/T 42233-2022)等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构筑了快速检测产品认证的基础,为食品快检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 2011年第3季度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公布
    国家认监委关于公布2011年第3季度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的通知   为便于社会监督和公众查询,现将来源于"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food.cnca.cn)的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的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证书统计数据予以公布.   有对所公布的数据有疑问者,请与国家认监委注册管理部联系.   联 系 人:程正华   电话号码:010-82262763   传真号码:010-82260757   附件: 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统计表2011年第3季度.pdf
  • 中国检科院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快检产品评价认证工作
    血压计、血糖测试仪、早孕试纸条……这些操作简单、方便快捷、价格便宜的快检产品早已被人们所熟知,快速检测已经走进千家万户。在我国新版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快速检测方法可用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工作,快检技术正逐渐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技术手段。为进一步发挥食品快速检测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今年1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指出,食品快检可用于对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餐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的食品安全抽查检测,并在较短时间内显示检测结果。鼓励市场监管部门采购通过符合性评价或获得认证的食品快检产品。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检科院”)作为国家设立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检疫中央研究机构和市场监管技术支撑战略力量,为国家检验检测检疫决策、市场综合监管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着重要技术支持。起步早,引领食品快检基础研究在科学研究方面,中国检科院自“十五”起开展快速检测评价认证相关研究工作,先后承担20余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原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计划项目及中央级公益性行业科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参与制修订《快速检测 术语与定义》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国内引领和支撑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评价认证研究工作。2010年起,中国检科院联合原广东、福建、上海等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开展影响食品安全科学研究的检测试剂盒、色谱柱和常用固相萃取柱的性能评价指标研究,建立食品关键实验材料的评价技术体系和以技术性能为核心的关键实验材料政府采购模式,受到原质检总局的肯定,并由认监委批准成为商品化食品检测试剂盒评价工作组,开展大量的商品化食品检测试剂盒评价实践。2022年12月30日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快速检测 术语与定义》,作为我国快速检测领域的首个基础标准,规定了快速检测常用的一般术语定义、性能指标术语定义和过程相关术语定义,为快速检测仪器的性能评价打下基础。快检产品制造商可依据这一标准研发、生产快检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可依据这一标准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快检产品监管机构可依据这一标准开展快检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工作。起点高,建设高水平实验室在快速检测评价认证的实验室及能力建设方面,中国检科院建设理化分析实验室、微生物分析实验室、样品制备实验室、评价实验室及冷链系统,支撑快速检测评价全链条工作。中国检科院测试评价中心团队相继取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国家级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检测资质,国家认可委批准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资质和能力验证提供者资质,同时承担国家认监委商品化食品检测试剂盒评价工作组秘书长单位和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食品化妆品标准样品专业工作组等工作,能够全面开展快速检测的方法评价、应用评价以及评价用样品的制备和检测。目前,中国检科院研制的评价用样品涵盖乳及乳制品、果蔬、肉及肉制品、粮油、糕点、酒、饮料、化妆品、纺织品、包装材料、饲料、化肥、土壤、水、中药材、药品等领域质控样品近500种,涉及微生物、营养成分、添加剂、非法添加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毒素、常规理化指标、物理化学性能、转基因、动物源性成分等500余项检测项目。体系全,确保快检结果有效验证目前,在食品快检产品评价技术能力建设方面,中国检科院具备近千项食品参数的检测能力,可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确保快检结果的有效验证;评价用样品/标准制备能力达到10万个/年,可为快检产品的评价认证提供参考标准。在快速检测产品评价认证活动中,该院制定《快速检测产品认证 氯霉素快速检测产品》等23种快检产品认证制度,开创国内对于快检产品的认证应用,通过快检产品准确性、稳定性、适用性、规范性、符合性等多维评价指标挖掘,初步构建快检产品科学评价数学模型和体系,实现快检产品原料、生产、成品、应用、验证全链条评价,为快检产品应用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2023年伊始,中国检科院先后接受国内快速检测产品的龙头企业北京维德维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对其生产的相关食品快检开展原料、生产、成品、应用、验证全链条认证检查和型式试验,促进企业产品质量一致性提升,受到企业的一致认可。能力强,支撑食品快检工作“十三五”期间,中国检科院承担的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实验室检验方法和快检方法评价指标体系与质控规范研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专家组认为,研究成果在食品安全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技术机构和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等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测试评价和示范应用,对快检方法的水平提升、快检产品的质量提升有较大的促进作用,社会经济效益显著。2021年,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期间,该院测试评价中心团队进入商超、农贸市场等现场,对老百姓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领域,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及快检产品的技术应用评价,同时制作“如何挑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科普短片并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有力支撑了食品快检工作。“十四五”时期,由中国检科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陈颖研究员牵头承担的“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大专项《现场执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研发与应用示范》研究,将开展适用于多场景的现场执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研发、评价与应用示范,突破制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不同执法场景快检产品应用的瓶颈,以期实现进一步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现场执法技术保障水平的目标。
  • 我国50家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签署诚信宣言
    国内50家从事食品、农产品认证的机构9月28日在北京签署了“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诚信宣言”,郑重承诺严把认证质量关,不向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发放证书;恪守诚信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这份诚信宣言承诺,以质量为生命,以诚信为根本,承担认证评价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认证认可法规;严格执行认证程序,确保认证过程完整、客观、真实;不从事认证咨询及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严把认证质量关,不向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发放证书;实施有效证后监督,保证获证产品和企业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这份诚信宣言是在国家认监委当天举行的全国食品农产品认证工作会议上签署的。认监委副主任王大宁指出,食品农产品认证关系“三农”和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精神,保障食品、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切实提高认证有效性。   据悉,我国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种类目前已达10余种,包括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绿色市场、绿色食品、食品质量认证等,覆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生产加工全过程,认证证书总量达到73000多张。此次签署诚信宣言的认证机构是所有从事食品农产品认证的机构。
  • 山东反弹琵琶保食品安全 第三方认证落户鲁商
    从现在起,我省有了农副产品质量、食品流通全过程规范和监控的认证机构——商务部食品安全“第三方”认证机构落户鲁商集团。该机构将开展有机食品、安全食品等的宣传、培训和认证工作,确保我们在餐桌上吃上更可靠的绿色食品。   接受记者采访时,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主任门晓伟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技术迅猛发展,百姓餐桌上的农产品种类也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与此同时,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而认证认可是国际通行的食品安全管理手段,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能起到重要作用,正被世界上许多国家广泛采用。对中国而言,对农产品实施认证管理,从生产和流通环节中控制农产品质量,既适应国际潮流,也将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鲁商集团董事长季缃绮表示,此次商务部与鲁商集团联合成立的中食恒信(北京)质量认证中心山东分部,将在山东的绿色市场建设、供应商评审认证、节能减排、技术支持与培训教育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从今年开始,将在山东省及周边地区范围内,全权代表中食恒信(北京)质量认证中心开展与有机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AP、安全食品和绿色市场认证相关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据了解,中食恒信(北京)质量认证中心作为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下属单位,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   而此次与中食恒信(北京)质量认证中心签约合作的是鲁商集团旗下的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中心,它是中国物流行业第一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也是山东省服务业第一家以企业为依托组建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鲁商集团70多家银座门店,通过加大农产品产地自采比例、建立有机水果蔬菜生产基地、设立“有机食品”销售专区等途径,着力打造绿色安全消费场所。   业内专家分析,中食恒信(北京)质量认证中心山东分部和“高校内审员培训基地”的成立,标志着我省商务流通领域通过第三方合格评定形式保障食品安全工作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阶段,等于为地方农副产品质量、食品流通构建了一道安全屏障,通过在种养殖源头引进良好农业规范(GAP)、按照有机农业方式保障农副产品安全性、在流通终端实施绿色市场认证等方式,我省就可以用“反弹琵琶”的方式保证整个食品流通链条安全、规范、有序地发展。
  • 市场监管总局:鼓励开展食品快检产品认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发挥食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食品快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就规范食品快检使用提出以下意见:一、食品快检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食品快检可用于对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餐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的食品安全抽查检测,并在较短时间内显示检测结果。(一)开展食品快检要有相应设施设备和制度。食品快检单位应具备相应设施设备和环境条件,并制定食品快检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管理、操作规程等制度。(《食品快速检测操作指南》见附件1)(二)食品快检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食品快检操作人员应经过食品检验检测专业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掌握食品快检操作规范、质量管理等知识和技能。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快检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情况进行检查。二、真实客观记录和公开食品快检信息(三)真实、客观记录食品快检过程信息。应记录食品快检食品和被检测单位(或摊位)名称、售货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检测项目、检测日期、检测结果、食品快检产品和试剂、检测人员签名等信息。食品快检操作人员及所在机构应对食品快检过程、数据和结果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负责。(四)公布食品快检信息应真实、客观、易懂。食品快检结果是否在检测场所公布由组织方确定。如公布,应按照食品快检信息公布要求,公布样品名称、被检测单位(或摊位)、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注明俗称)、检测结果、判定结论等信息。公布的食品快检信息应真实、客观、易懂,不得误导消费者。(《食品快速检测信息公布要求》见附件2)三、依法处置食品快检发现的问题产品(五)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规范使用食品快检。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活动保障等现场检查工作中,依法使用国家规定的食品快检方法开展抽查检测。对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检方法。食品快检不能替代食品检验机构的实验室检验,不能用于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六)妥善处置食品快检发现的问题产品。食品快检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被抽查食品经营者应暂停销售相关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跟进监督检查或委托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及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四、切实提升食品快检产品质量水平(七)开展食品快检结果实验室验证。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食品快检结果进行实验室验证。有关验证工作应做到程序规范、记录完整、数据真实、过程可追溯;验证结果及时上传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并在该信息系统中对食品快检结果的准确率进行动态排名。(《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规范》见附件3)(八)稳妥推进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和认证。完善食品快检用仪器设备、试剂等相关标准,鼓励开展食品快检产品认证,加强食品快检方法研制。市场监管总局对声称采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品快检方法的快检产品,组织开展符合性评价。有关评价工作应做到公平、公正、过程可追溯,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科学、准确。食品快检产品评价结果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内公布。鼓励市场监管部门采购通过符合性评价或获得认证的食品快检产品。(《食品快速检测产品符合性评价程序》见附件4)五、因地制宜开展“你送我检”便民服务活动(九)指导食品快检“你送我检”便民服务活动。鼓励食品快检机构现场接收消费者送检的自购食品,并及时告知和解读检测结果;检测人员要科学回答消费者有关的食品安全咨询,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你送我检”便民服务活动指导。本意见适用于规范市场监管部门、销售食品的市场开办者使用食品快检的行为。销售食品的市场是指销售食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包括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和餐饮店等场所。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使用管理的意见》(食药监科〔2017〕49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的通知》(食药监办科〔2017〕43号)同时废止。附件:1.食品快速检测操作指南2.食品快速检测信息公布要求3.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规范4.食品快速检测产品符合性评价程序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食品快速检测操作指南  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食品快检)操作,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开展食品快检,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规定,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管理和操作规程等制度。  第三条 食品快检操作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检测方法原理,掌握食品采样、操作规程、质量控制、实验安全等要求,经食品检验检测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四条 食品快检操作人员和所在机构应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出具的快检数据和结论真实、客观,不得出具虚假快检结果。出具虚假快检结果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条 采样人员应详细记录被检测单位(或摊位)、样品类别、名称、数量、采样时间、采样人员等信息;应对样品编号登记和标注唯一性标识。采样人员和被检测单位(或摊位)食品生产经营者需在样品信息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第六条 食品快检样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避免样品污染、变质或混淆,不发生影响检测结论的变化。  第七条 开展食品快检的环境应保持整齐清洁,检测过程应避免不同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第八条 样品的取样部位、数量、制备方法和贮存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  第九条 食品快检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快检方法或快检产品说明书要求规范操作,详细记录样品编号、类别、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时间、检测人员、快检产品信息、检测结果、检测结论等内容。  第十条 通过食品快检仪器生成的检测结果,应作为原始记录存档。对无法作为原始记录长期保存的检测结果,应通过拍照等电子化方式存档。  第十一条 食品快检操作人员和审核人员不得是同一人。  第十二条 食品快检产品应按使用要求开展质量控制试验。标准物质、质控样品应按规定条件储存,并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十三条 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的抽查检测,样品检测结果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检测机构应及时报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第十四条 不合格样品应依法依规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第十五条 被抽查人对食用农产品抽查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检方法。复检为不合格产品的,组织方应及时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附件2食品快速检测信息公布要求  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食品快检)信息公布,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食品快检结果是否在检测场所公布由组织方确定。  第三条 公布信息主要包括样品名称、检测项目(注明俗称)、检测结果、检测结论、销售者(被检测单位或摊位)、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若有)、采样时间、检测时间、检测方式等。公布食品快检信息应真实、客观、易懂,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 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市场开办者可在食品销售区域设立快检信息公布专栏,或采取LED、电视屏等形式公布食品快检结果信息。  第五条 对食品快检提出异议复检后,复检结果应在原食品快检信息公布渠道及时公布。  第六条 对发现公布的食品快检信息存在错误的,信息公布单位应在原食品快检信息公布渠道及时进行更正。附件:食品快速检测信息公布参考样式附件3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规范  第一条 为了科学组织食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食品快检)结果验证,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食品快检结果验证,是指将食品快检结果与实验室检验结果比对等方式,验证食品快检结果准确性的过程。  第三条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委托验证单位开展本辖区食品快检结果验证工作,原则上验证单位不超过10家。  第四条 验证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完善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  (二)具有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且相关验证项目通过资质认定;  (三)具有与食品快检结果验证工作相匹配的人员、设备设施及场所环境;  (四)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食品检验复检机构;  (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组织制定或审核食品快检结果验证实施方案,确保验证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可追溯。  第六条 在市(地、州、盟)辖区内,开展食品快检最多的检测机构和检测量最多的食品快检产品,一般应参加食品快检结果验证。其他食品快检机构可自愿申请参加食品快检结果验证。  第七条 对食品快检结果呈阳性的,参加食品快检结果实验室验证;对食品快检结果呈阴性的,也应抽取一定量的同一样品或对其备份样品进行实验室验证。  第八条 参加实验室验证的食品快检机构和快检产品,对食品快检阳性检出率最高或者最低的,也可以采取盲样检验验证方式。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制备盲样,发放快检结果验证单位。盲样检测所采用的阳性样品与阴性样品应数量相当。  第九条 盲样验证如使用基质加标样品作为阳性样品,目标物为禁用物质时,其目标物含量原则上不高于参比方法检出限的3倍;目标物为有限量要求的物质时,其目标物含量原则上不高于标准限量的3倍。样品也可采用实际阳性和阴性样品。  第十条 食品快检结果实验室验证可纳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参照监督抽检采用的相关标准和检验方法。  第十一条 食品快检结果实验室验证的判定要求如下:  (一)当快检结果呈阳性,其对应项目的实验室验证结果大于或等于快检检出限(最低检出水平)的最大负偏离(一般情况不超过20%,对于痕量物质检测时可达30%)时,则判定为验证通过。  (二)当快检结果呈阴性时,实验室验证结果小于快检检出限水平,则判定为验证通过,反之为不通过。  第十二条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验证单位食品快检验证结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审核,审核后及时将验证结果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在该信息系统内对食品快检结果准确率进行动态排名。  第十三条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验证单位进行监督和现场检查。对发现验证数据造假等严重违规行为的验证机构和有关人员,取消验证资格,并通报授予其检验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附件4食品快速检测产品符合性评价程序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组织食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 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是指对声称采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快检方法的食品快检产品进行符合性评价。  第三条 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技术机构组织开展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工作。  第四条 根据市场监管需求,委托的技术机构制定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计划和组织方案,开展或委托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开展具体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  第五条 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过程应公平、公正、公开,接受各方监督。第二章 选定评价机构  第六条 委托的技术机构组织遴选评价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可自愿申请。  第七条 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与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工作相匹配的人员、设备设施及环境条件,并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二)具备食品中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物质等实验室检验检测资质;  (三)从事食品快检方法研制、使用、验证或评价活动五年以上;  (四)在相关食品检验领域具有国内领先水平,近五年参加国际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活动,并获得满意结果;  (五)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市场监管总局批准的食品安全领域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以及食品检验复检机构;  (六)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第三章 受 理  第八条 食品快检产品生产或代理企业自愿向委托的技术机构提出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书面申请。生产企业应具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和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代理企业申请产品符合性评价应取得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授权。如发现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等情况的,应终止评价。  第九条 申请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的食品快检产品生产或代理企业,应向委托的技术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参数、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及中文标签等。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委托的技术机构组织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初审,与符合要求的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申请人签署技术服务合同,组织评价机构开展评价。第四章 评 价  第十一条 评价机构应根据所评价的食品快检产品制定评价实施方案,方案包括评价目的、评价项目、评价程序等内容。委托的技术机构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把关。  第十二条 评价机构应组织不少于1/3人数的非本单位专家参与,做到程序规范、记录完整、数据真实、过程可追溯,关键实验环节应进行全程录像,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科学、准确。  第十三条 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采取盲样测试的方式进行,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技术要求见附件。  第十四条 评价机构组织专家对评价结论进行审评,并出具审评意见。评价机构将产品符合性评价意见报送委托的技术机构。  第十五条 评价工作实行评价机构与评价人负责制。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对出具的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数据和意见负责。  第十六条 委托的技术机构对评价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发生数据造假等严重违规行为的评价机构和有关人员,市场监管总局不再委托其承担评价任务,并通报授予其检验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第五章 报 告  第十七条 委托的技术机构组织对评价机构的评价意见审核后出具评价报告,对评价整体情况和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报告中应包含快检方法、产品名称、评价时间、产品的基本信息(生产企业、批次等)、盲样基质、评价结论及评价有效期。评价结论为:“经评价,***快检产品的***指标(不)符合《***快速检测方法》(方法号***)的要求。”  第十八条 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结果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内公布。 附件:食品快速检测产品符合性评价技术要求附件食品快速检测产品符合性评价技术要求  1 评价指标  食品快速检测产品符合性评价指标包括灵敏度、交叉反应率、假阴性率和假阳性率。  2 盲样要求  2.1 可使用盲样基质一致的有证食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作为盲样,也可以是均匀性和稳定性满足统计学要求且经过参比方法定值的实际样品或基质加标样品。  2.2 自行制备的盲样,其均匀性和稳定性计算参照CNAS-GL003《能力验证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评价指南》。  2.3 盲样基质应根据食品快检方法的应用需要,覆盖相应的典型样品基质。  2.4 盲样应随机编号,并随机派发给不同评价人员进行独立测试。  3 评价方法  对禁用物质或者无残留限量的物质,检出限设置(最低检出水平)应尽量与参比方法的定量限(若无定量限则选择检出限)一致;对存在国家标准限值规定的物质,应尽量与限值一致。所有参数需要在不同种类或者类型的食品中测定的实际结果进行统计。  3.1 灵敏度  灵敏度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实际检出限时,检出阳性结果的阳性样品数占总阳性样品数的百分比。  3.2 交叉反应率  采用快检方法及其相关产品的交叉反应率反映产品的特异性,即目标物质检出限与干扰物质检出阳性的最小浓度的比值(以百分比计)。  3.2.1 以空白样品分别加入不同浓度水平干扰物质的标准溶液进行测试,记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最小浓度。  3.2.2 交叉反应率计算公式  交叉反应率(%)=目标物质检出限×100%/干扰物质检出阳性时的最小浓度。  3.3 假阴性率和假阳性率  假阴性率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检出限时,阳性样品中检出阴性结果的最大概率(以百分比计),计算结果为方法最大假阴性率的结果。  假阳性率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检出限时,阴性样品中检出阳性结果的最大概率(以百分比计),计算结果为方法最大假阳性率的结果。  3.3.1 应首先对实际阳性样品(指经参比方法检测超过国家限量标准要求的真实或模拟阳性样品)进行测试,不少于2份。当实际阳性样品的检测结果出现阴性时,不再进行后续实验。  3.3.2 目标物为禁用物质时,原则上,盲样浓度水平包括空白样品、检出限的1倍浓度水平。每个浓度水平的盲样不少于50份。空白样品以考察快检方法及其产品的假阳性率,检出限1倍浓度水平用以评价快检方法及其产品的假阴性率。  3.3.3 目标物为有限量要求的物质时,原则上,空白样品、标准限量要求的0.5倍浓度水平用以评价快检方法及其产品的假阳性率,每个浓度水平的盲样不少于50份;标准限量要求1倍浓度水平的盲样不少于50份,用以考察快检方法及其产品的假阴性率。  3.3.4 在不同检测对象中具有不同的标准限量要求时,应按不同检测对象的典型基质样品评价快检产品的假阴性率与假阳性率。  3.3.5 假阴性率与假阳性率计算公式如下:  假阴性率(%)=阳性样品的阴性结果数×100%/阳性样品总数。  假阳性率(%)=阴性样品的阳性结果数×100%/阴性样品总数。
  • “湾区标准”达183项!粤港将深化质量和检测认证及食品安全工作交流合作
    日前,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上,粤港双方签订多项合作协议。笔者获悉,目前粤港澳三地已联合公布“湾区标准”183项。其中,《粤港质量和检测认证工作合作协议》致力在未来五年共同推动质量、标准、计量、检测认证等领域合作。此外,粤港双方还签订新一轮《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协议》,这是在2015年签订的相关协议基础上,结合粤港两地食品安全形势变化和最新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宽粤港食品安全交流合作渠道,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食品安全协同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粤港质量和检测认证工作合作协议》,在未来五年里,粤港两地将围绕质量和检测认证服务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国际标准交流合作、开展实验室计量能力验证活动、推广优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促进科技人才交流等7项具体任务开展深度合作,为粤港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助力打造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近年来,粤港大力推动“湾区标准”“湾区认证”工作。粤港澳三地公布“湾区标准”183项,涵盖食品、粤菜、中医药、交通、物流、养老等32个领域,近百家“湾区标准”示范店落地,逾千家粤港澳三地企业声明使用“湾区标准”,有效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要素资源流通。笔者获悉,粤港两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将以《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协议》签署为契机,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风险监测、应急处置等方面合作,并新增加了食品“湾区标准”建设、支持南沙深度融入大湾区食品安全交流合作等内容。粤港两地文化同源、人缘相亲、民俗相近,食品消费品种、习惯及消费水平有较多共性,百姓对优质安全食品的共同需求度较高。近年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持续推动粤港两地不断深化区域间食品安全交流合作,结合粤港澳三地食品安全法规制度等,共同探讨提升区域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水平。目前,粤港澳三地联合发布的183项“湾区标准”中,食品“湾区标准”共53项,涵盖100种以上粮、油、肉、蛋、奶、果、蔬等老百姓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已共同开发“湾区认证”项目32项,发放“湾区认证”证书17张,覆盖农食产品等领域,相关产品已进入部分连锁商超和餐饮店,实现粤港澳同步上市。
  • FCE SID(罐头食品工厂注册 加工过程呈报)认证
    多年以来,耐储藏类餐饮产品的认证过程一直受到严格监管,曾经只能完全交由政府机关执行。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私营机构开始进入这一领域,但也仅限于少数国家,而且在测量、记录保存和流程管理方面有很高的标准和门槛。对于加工和销售耐储藏产品的加工工厂来说,验证程序和工艺认证是必不可少的一环,而且高度依赖于热力杀菌权威 (TPA) 和认证服务提供商,因为他们拥有进行温度验证测试的专业仪器以及汇编认证数据并向政府当局申请认证的专业知识。而在这些已经意识到私营机构价值的国家中,国际上广泛同意将美国 FDA(食品和药物监督管理局)作为监管机构的“黄金标准”。赛莱默非常自豪地介绍这个案例研究,结合 ebro EBI 11 和 EBI 12 无线温度压力数据记录仪的技术以及赛莱默新加坡作为过程认证者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成功为我们的客户 Able Dairies Sdn Bhd 申请并获得了 FDA 认证。这一成就使得赛莱默一跃成为此领域的技术拓荒者,通过EBI 11 和 EBI 12的无线技术,实现了对测试过程数据的实时监控。将实时作为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能够确保在过程开始时而不是在完成后,及时进行更正或解决设置问题,从而节省潜在的时间和成本;与此同时,ebro 仪器尤为出色的灵活性和实用性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测试设置,灵活多样的可选范围包括:内部传感器、刚性和可弯曲金属探头、完全柔性电缆探头、鲁尔锁或管连接。此外,Winlog.PRO 软件包与记录仪的结合使用同样可圈可点,得益于该软件在许多仪器和测量行业的广泛应用而形成了一个高度稳健可靠的软件平台。业务范畴Able Dairies Sdn Bhd 是一家行业领先的高品质必需乳制品的制造商和加工商。要将其乳制品出口到美国食品杂货店的前提条件是,Able Dairies 必须按照要求向美国 FDA(食品和药物监督管理局)提交所需的强制性 FDA 表格(例如,FDA Form 2541d),以及附带的热过程文件和验证文件。赛莱默新加坡被选中代表 Able Dairies 验证其过程并提交 FDA 认证申请。赛莱默使用无线 ebro EBI 11 和 EBI 12 在 Able Dairies 工厂内进行了测试。解决方案赛莱默指导了 Able Dairies Sdn Bhd 降低通常在私营机构收取的费用的过程。Able Dairies Sdn Bhd 的产品归类为 LACF(低酸罐装食品),其中存在在大量耐热微生物。将罐头放置在通常称为“杀菌釜”的大型压力蒸汽灭菌器中以破坏微生物,产生耐贮存的食品。FDA 要求必须提供这2份文件并随附所有关键信息,以证明乳制品的生产过程合规。数据采集完全依照获批指南进行,并根据FDA推荐的协议编制。FDA 认可了赛莱默新加坡的报告,并授予了 Able Dairies Sdn Bhd 相应的“FCE SID 证书”。通过美国 FDA 认证是对ebro仪器和赛莱默认证系统二者的明确认可结果赛莱默新加坡的认证团队被美国FDA和英国BRC(英国零售商协会)认定为 TPA(热力杀菌权威)。结合 ebro EBI 11 和 EBI 12 无线温度压力数据记录仪的成功商业应用以及赛莱默新加坡作为过程认证者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成功为我们的客户 Able Dairies Sdn Bhd 申请并获得了 FDA 认证,以引人侧目的优异表现毫无非议地打入了严格监管下的 ebro 解决方案细分市场。“我们希望助力区域产业成长!”---Allan Javier - Ebro 产品经理
  • 西藏航空食品企业首次通过两大管理体系认证
    近日,西藏检验检疫局质量认证中心向西藏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颁发了西藏航食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认证证书。   西藏航食是西藏航空系统内首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认证的单位。今年9月,西藏检验检疫局质量认证中心组成审核组,对西藏航食质量管理体系和HACCP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符合性审核,并到航空餐食生产加工的作业现场进行了实地审核检查。审核组认为西藏航食两个体系满足符合性、适宜性和运行持续有效的要求,同意推荐认证注册。   对两个体系的审核,将不断提升西藏航食的企业管理水平和航空食品安全的生产管理能力。西藏航食表示今后将继续按照各体系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为旅客提供更加安全、优质、满意的航空食品。
  • 香港、澳门检测机构获准承担内地食品认证检测服务
    香港、澳门自回归之后,与内地的经贸合作日益密切,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简称《CEPA补充协议九》)分别于2012年6月29日和7月2日签署,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在技术检验分析与货物检验方面,“在广东省试点将香港检测机构获准承担的认证服务范围放宽至食品类别”。   为落实《CEPA补充协议九》中的上述内容,国家认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了《关于香港、澳门检测机构承担内地食品认证检测服务实施指南》,并于3月11日印发了《关于香港、澳门检测机构承担内地食品认证检测服务实施指南》的公告。 《关于香港、澳门检测机构承担内地食品认证检测服务实施指南》
  • 安捷伦大学食品安全化学分析工程师认证I级5月开考!!
    食品安全化学分析工程师认证 I 级 Food Safety Chemical Analysis Engineer Certification 课程时间:2008.05.05-09 开课地点:北京 考试时间:2008.05.10 以大班授课为主,五天课程系统学习。聘请中国农业大学的周志强教授讲授行业法规、要求及发展前景等;安捷伦各类仪器资深工程师讲解行业方法建立、质量控制及仪器方面的知识。系统介绍行业法规、具体要求,方法开发的思路,方法质量的控制,各种可能用到的前处理方法及其比较,以及常用分析仪器的原理、使用及相关行业应用。 授课专家: 周志强 教授 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农药学学报 副主编 中国植保学会农药委员会 秘书长   张 微 安捷伦资深培训工程师 纪学海 安捷伦资深培训工程师 马 欣 安捷伦资深培训工程师 认证对象: 需要系统学习行业规范的人员。拥有该证书将证明您掌握食品安全化学分析任务的基本概念,行业内的基本要求与规范,明确如何建立整体的分析方法,并有能力对您所建立的方法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与管理。 授课方式: 大班授课为主,五天课程系统学习。聘请行业专家讲授行业法规、要求及发展前景等;安捷伦各类仪器资深工程师讲解方法建立、质量控制及仪器方面的知识。   考试形式: 以笔试为主,全国各培训中心统考,闭卷考试。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月可考试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沈阳 成都 西安 认证方式: 考试合格颁发行业I级认证证书,可进行网上查询.并纳入安捷伦人才库.   screen.width-300)this.width=screen.width-300" border=0
  • 商务部食品安全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落户山东商业集团
    3月16日,商务部下属的中食恒信(北京)质量认证中心山东分部在山东商业集团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中心成立,标志着山东省商务流通领域通过第三方合格评定形式保障食品安全工作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阶段。中食恒信(北京)质量认证中心作为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下属单位,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   此次签约合作的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中心,是中国物流行业第一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也是山东省服务业第一家以企业为依托组建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归属鲁商集团。中心依托鲁商集团70多家银座门店,通过加大农产品产地自采比例、建立有机水果蔬菜生产基地、设立“有机食品”销售专区等途径,着力打造绿色安全消费场所。此次合作成立的中食恒信(北京)质量认证中心山东分部和“高校内审员培训基地”,将在山东的绿色市场建设、供应商评审认证、节能减排、技术支持与培训教育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在种养殖源头引进良好农业规范(GAP)、按照有机农业方式保障农副产品安全性、在流通终端实施绿色市场认证等方式,可以保证我省整个食品流通链条的安全、规范、有序发展。
  • CNAS首批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互认同行评审
    近日,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同行评审组对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进行了为期4天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互认现场评审。CNAS以“零”不符合的优异成绩顺利通过了现场同行评审。   来自PAC的两位同行评审员对CNAS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认可活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审,并到北京中安质环认证中心对CNAS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审组进行了现场评审活动见证。   本次评审中,CNAS满足了相关的能力要求,评审未发现不符合项和观察项,提出两项改进建议。同行评审组对CNAS的认可质量体系及其运行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认为,CNAS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评审资源数量及其专业基础与PAC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认可机构相比具有很强优势。CNAS能取得如此好的成绩,得益于CNAS最高管理层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可工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CNAS成熟、稳定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工作人员卓越的团队协作精神。同行评审组将以CNAS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可水平作为参考标杆,并建议CNAS向PAC成员分享实践经验,以促进亚太地区各成员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可工作的共同发展。此次评审后,同行评审组将向PAC推荐CNAS加入PAC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互认协议。   CNAS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PAC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可的现场评审,将进一步强化CNAS在国际上的地位,扩大CNAS的国际影响,同时对促进食品领域的国际贸易,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认证公告(第205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0年 第45号   药品GMP认证公告(第205号)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北京协和药厂等109家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发给《药品GMP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GMP认证目录(第205号).doc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 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发布《食品中禁用水溶性合成色素的测定》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企业及相关专家:由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组织多家企业共同起草团体标准《食品中禁用水溶性合成色素的测定》和《食品中禁用脂溶性合成色素的测定》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团体标准内容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实用性,现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按《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填写,并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盖章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将按无意见处理。感谢您对协会工作的支持!联系邮箱:854274357@qq.com联系人:叶丹 联系电话:15820426425 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秘书处2023年12月11日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团体标准《食品中禁用水溶性合成色素的测定》征求意见稿.pdf团体标准《食品中禁用脂溶性合成色素的测定》征求意见稿.pdf
  • 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批准发布《食品中禁用水溶性合成色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两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组织相关单位起草的《食品中禁用水溶性合成色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食品中禁用脂溶性合成色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两项团体标准已通过专家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24年3月29日起实施。
  • 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批准发布《食品中禁用水溶性合成色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两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组织相关单位起草的《食品中禁用水溶性合成色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食品中禁用脂溶性合成色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两项团体标准已通过专家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24年3月29日起实施。 关于《食品中禁用水溶性合成色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两项团体标准发布的公告.pdf
  • 793.8万!安捷伦、waters等中标湾区高品质食品保障评价认证中心项目第一期仪器设备采购
    一、项目编号:440601-2022-00007二、项目名称:湾区高品质食品保障评价认证中心项目第一期仪器设备采购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湾区高品质食品保障评价认证中心项目第一期仪器设备采购子包一):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广州科纳进出口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8号1201室(部位:自编01A、06A)3,994,000.00元合同包2(湾区高品质食品保障评价认证中心项目第一期仪器设备采购子包二):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102房自编A一楼3,944,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湾区高品质食品保障评价认证中心项目第一期仪器设备采购子包一):货物类(广州科纳进出口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1其他医疗设备湾区高品质食品保障评价认证中心项目第一期仪器设备采购(子包一)安捷伦详见投标文件【三、分项报价表】1(批)3,994,000.003,994,000.00合同包2(湾区高品质食品保障评价认证中心项目第一期仪器设备采购子包二):货物类(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2-1其他医疗设备湾区高品质食品保障评价认证中心项目第一期仪器设备(子包二)waters、北京宝德ACQUITY H-Class PLUS、ACQUITY H-Class PLUS、ACQUITY H-Class PLUS、Xevo TQS Cronos、BAF-2000&ElSpe-21(批)3,944,000.003,944,000.00
  • 布鲁克MALDI Biotyper微生物鉴定方法顺利通过AOAC国际认证,成为食品微生物学的官方分析方法(OMA)
    v AOAC批准MALDI Biotyper 方法作为沙门氏菌属、克罗诺杆菌属和其它革兰氏阴性菌确认和鉴定的官方分析方法。v AOAC批准MALDI Biotyper 方法作为单增李斯特菌、李斯特菌属和其它革兰氏阳性菌确认和鉴定的官方分析方法。2018年2月14日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Billerica的布鲁克总部发表新闻公告,宣布MALDI Biotyper微生物鉴定方法已经通过AOAC国际认证,成为确认和鉴定致病和非致病微生物的两个官方分析方法 (OMA)。这两个方法适用于一些最常见的食源性致病菌,包括沙门氏菌属、克罗诺菌属、李斯特菌属和单增李斯特菌,以及其它细菌的鉴定。菌种的确认和鉴定可以直接从食品微生物广泛使用的选择性培养基进行,也可以从任何非选择性培养基进行。MALDI Biotyper作为一种快速低成本的微生物鉴定方法,已经在食品安全机构、食品企业和食品检测机构获得广泛应用。它可以大大提高食品检测实验室的效率,缩短食品企业的质控周期。验证研究证实MALDI Biotyper可以直接从培养皿上确认和鉴定微生物,适用的培养基包括FDA、ISO和USDA等机构推荐的选择性培养基、一些显色培养基和任何非选择性培养基。获得批准的MALDI Biotyper系统还有另外一个型号MBT smart,配备了专利的频率更快的smartbeam™ 激光器,可以进一步加快分析速度,缩短分析时间。MALDI Biotyper Subtyping分型模块可以高度可信地区分李斯特不同种。以光学引导样品制备的MBT Pilot™ 和批量自动添加基质的MBT Galaxy™ ,则进一步提高分析效率和工作流程的标准化。采用布鲁克AnchorChip™ 专利技术的MBT Biotargets 96靶板,可以进一步优化系统性能。 Q Laboratories的首席科技官Erin Crowley说:Q Laboratories非常荣幸成为这两项OMA验证研究的专家实验室,这些项目的成功实施得益于MALDI Biotyper简易的工作流程。我们实验室已经采用MALDI Biotyper一年半了,这项真正的创新技术通过AOAC国际认证成为OMA方法,为我们的客户提供了作出关键性结果判定前所需要的快速准确的微生物鉴定和确认方法。布鲁克公司工业微生物部门的业务拓展经理Daniele Sohier博士说,与AOAC和Q Laboratories的合作非常愉快,非常高效,我们在短短6个月时间内就获得这两项OMA认证,充分说明MALDI Biotyper作为快速准确的微生物确认和鉴定系统是多么可靠和强大。MALDI Biotyper已经广泛用于临床微生物领域,这两项认证又进一步为我们打开了食品微生物这一广阔市场。 基本说明:1. AOAC (Association of Official Analytical Chemists) 美国官方分析化学家协会AOAC成立于1884年,是一个世界公认的,独立的三方非盈利组织,致力于食品和农业领域分析方法验证和认可, 提供可信赖的分析检测方法,是国际公认的金标准验证者和颁布者。AOAC附属机构AOAC研究中心 (RI) 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非政府机构,负责AOAC对唯一或替代方法的验证评估程序,评估程序分两种类型:Performance Tested (PTM) 和Official Methods of Analysis (OMA)。2. Performance Tested (PTM) 是AOAC基础的认证程序。主要目的在于评估方法的性能特性,或作为申请更高可信度或方法重复性验证(如OMA)的基础认证。PTM属于方法开发者的验证研究,通常由方法开发者在自己的实验室完成基本性能和方法兼容性、排他性、以及可靠性的单一实验室验证验证。3. Official Methods of Analysis (OMA) 是AOAC重要的认证程序,其中包括三部分:SLV (Precollaborative Validation) Study 单一实验室验证(预协同验证)研究,通常由方法开发者实验室完成,包括兼容性和排他性实验。SLV验证数据是正式提出OMA申请的必要前提条件。Independent Validation Study 独立验证研究,是验证方法开发者提供的数据,由方法委员会确认方法,并由受过培训的独立实验人员在独立实验室完成。Collaborative Validation Study 协同验证研究,是在不同实验室间进行性能验证和方法重现性的验证。需指定至少来自6个实验室的12位独立操作人员,由方法委员会指定菌种下发样品,所有实验应同时进行。OMA认证程序的科学严谨性和审查系统性是国际公认的,所以通过OMA验证的方法具有业内认同的可信度和公信力,是高级别的正式官方分析方法。4. Q Laboratories是获得ISO/IEC 17025认证的实验室,为全球公司提供全面的微生物、分析化学和研发实验服务。自从1996年以来,一直服务于众多的食品、药品、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和个人护理用品企业,是AFNOR、AOAC和MicroVAL三个主要认证机构认可的北美地区首个专家实验室。
  • 他的工作让食品真实性有据可循——访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发展部主任,中轻食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钟其顶
    “民以食为天”,食品素来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根本。然而,食品安全和真伪问题始终困扰着大众。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的真实性越来越多的受到大家的关注,但是不同于食品安全,食品真实性的监管还面临不少问题,包括检测技术、标准、法规等。  那么,针对食品真实性,都有什么样的检测手段?相关问题的监管和认证现状如何?为了深入了解这些问题,日前,仪器信息网编辑特别采访了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食品质量安全部主任、中轻食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执行副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钟其顶,请其为大家答疑解惑。中轻食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执行副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钟其顶  钟其顶,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研发部主任兼标准信息研发部副主任,中轻食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执行副主任,同时任食品真实性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科技部认定)秘书长、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食品真实性与溯源分会常务理事兼执行副秘书长、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6)秘书长、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分技术委员会(SAC/TC261/SC1)委员等职务。  标准缺失是现阶段食品真实性监管的难点  仪器信息网:钟教授,请问您从什么时候开始进行食品真实性相关的研究?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契机让您选择这样一个研究方向?  钟教授:我一开始从事的是食品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我们发现造假食品水平越来越高,规避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产品质量特征和安全指标检验,达到以假乱真程度:比如央视报道“三精一水葡萄酒”,“不明不白白酒”等。为了扭转食品行业“以次充好,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我们团队从2006年开始开展食品真实性关键技术研究,先后分别筹建了稳定同位素、核磁共振波谱、高分辨质谱等食品真实性分析实验室。经过不懈努力与坚持,2018年,科技部给我们团队批复了我国食品真实性领域唯一的“食品真实性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中心致力于搭建国际科技合作与产业升级发展工作平台,构建食品真实性数据库,采用科学的技术手段,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仪器信息网:作为国家级研究院和国家级检测中心,钟教授您可否从政策上、政府监管的角度谈一谈食品真实性的问题?  钟教授: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食品贸易是全球性的,食品真实性问题是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我国政府监管部门已经非常关注食品真实性的问题,因为它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息息相关。食品真实性问题涉及技术、法规、监管等方面,需要全社会共治。其中,食品生产者的自律是保障食品真实性的基础,食品真实性溯源认证技术是保障食品真实性的重要手段。中国工程院陈君石院士在我们今年主办的“2020年食品真实性技术与产业发展国际论坛”发表主题演讲时说到“食品的真实性从监管的角度作为食品安全的一部分,中国走在前面,一开始就纳入了食品安全的监管。真实性问题不像其他添加剂、农药残留这样的食品安全问题,它需要另外一套技术和监管措施,第三方认证有责任确保食品确实是真实的。”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二级巡视员何小群也在讲话中指出,“食品真实性问题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重点、难点,要解决食品真实性问题,监管部门需从源头入手,切实加强食品认证监管,做好产品溯源工作,要广泛宣传食品真实性认证与溯源。”  食品真实性检测对仪器分析提出新的挑战  仪器信息网:钟教授,请问食品真实性研究最常用的仪器及技术手段有哪些?存在哪些技术难点?有哪些新的可靠检测技术值得期待?  钟教授: 食品真实性研究最常用的仪器包括气相色谱(GC)、液相色谱(HPLC)、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等。这些常规技术手段只是针对一些已知特定的指标进行检测,难以区分食品自身发酵产生的风味物质与外源添加人工合成的风味物质,同时随着现代化工合成技术和风味化学的发展,食品造假手段层出不穷,对新的检测技术的需求也愈发明显。  当前,稳定同位素和核磁共振技术已成为食品真实性鉴定和产地溯源的可靠工具。比如,不同地区的植物因所处外界环境和自身代谢而具有特征性稳定同位素比值,根据同位素特征可以判断原酿本位酱油产品是否存在外源添加味精成分。另外,核磁共振能够实现对食品中微量关键有机组分氢原子无偏检测,每个样品做一次核磁共振都会形成独特的核磁共振指纹图谱,通过与大量真实的食品数据库进行比较,就能判断食品是否是真实的。我们基于布鲁克(Bruker)核磁共振设备开发的葡萄酒、白酒、果汁、橄榄油真实性鉴别技术,已经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布鲁克(Bruker)核磁共振设备  仪器信息网:钟教授,贵单位在食品真实性领域都承担了哪些项目的研究工作?攻克了哪些难题?取得了哪些研究成果?  钟教授:我们食品真实性研究团队目前承担了白酒、葡萄酒、果汁、橄榄油、蜂蜜、醋和酱油等食品真实性技术领域国家级和省级科研课题10余项;2013年、2014年和2016年联合欧洲实验室参与欧盟科技项目全球招标,成功获得代表食品真实性前沿技术最高水平的欧盟科技框架7计划项目1项和地平线2020计划2项;攻克了“三精一水”葡萄酒、传统白酒添加外源食用酒精、NFC果汁掺水掺糖、蜂蜜掺糖浆、酿造醋掺食品冰乙酸、原酿本味酱油中掺味精等难以鉴别的食品真实性技术难题 项目获得科技成果鉴定证书10余项,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40余项,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与学术会议上发表研究论文超过40篇。  “食品真实品质认证”架起企业与消费者的信任桥梁  仪器信息网:据悉,由贵单位主导的“食品真实品质认证”(FA认证)已经发布,请钟教授您谈一下食品真实性认证的初衷、意义及运行机制?  钟教授:“食品真实品质认证”(FA认证)是由“食品真实性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在全球率先推出的食品真实性认证体系。企业申请FA认证时,相关产品需通过同位素质谱、高分辨质谱以及核磁共振波谱等前沿科技手段检测,认证通过后,颁发证书。整个认证过程检测结果都会记录在FA认证溯源网络系统,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就可以清晰看到整个FA认证结果报告,同时,委托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市场随机抽样,进行认证后监督。  FA认证以前沿科技手段作为技术支撑,构建食品大数据,结合区块链技术,为消费者构建公开、透明、便捷、有效的食品数据信息“云空间”,实现食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可保障、可溯源、可监督。FA认证将以先进的技术引领产业发展,采用科学的手段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建立企业与消费者的信任桥梁,提升中国高品质食品品牌形象,促进中国高品质食品出口贸易,让生活因真实食品而更加美好!  仪器信息网:目前有哪些产品/品牌已经通过了FA认证?未来,“食品真实品质认证”(FA认证)将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  钟教授:农夫山泉作为首个申请“非浓缩还原(NFC)橙汁”认证的企业,经过核磁共振波谱、同位素质谱等前沿科技手段检测,顺利通过认证并获得食品真实品质(FA)认证首张证书。我们也诚挚的希望更多真实、高品质的产品能够通过“食品真实品质认证”(FA认证)呈现给消费者。  未来,我们将通过FA认证,针对食品行业存在的虚假标注、以次充好等问题,开展产业培育、技术攻关、标准制订、产品认证、真实品质食品数据库构建等工作。从关注食品自身完整性和生产经营行为真实性出发,创新提出食品认证、监督新模式,形成食品真实性“生产+流通”领域双重保障,重塑食品行业诚信体系,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建立消费者与企业信任的桥梁,为中国高品质食品正名。  仪器信息网:钟教授,未来,贵单位在食品真实性研究方面还计划开展哪些工作?  钟教授:我们团队将组建中轻食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依托食品真实性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联合国内外先进技术研究机构,继续深入开展核磁共振技术、稳定同位素技术、高分辨质谱技术、新一代基因测序技术、智能感官分析等技术在保障食品真实性方面的基础研究工作。  食品造假是全球性的挑战,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落实“国际食品真实性技术创新联盟”的工作,集合全球食品真实性技术领域的科技资源,发挥“产、学、研、销”一体化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我们相信农夫山泉“非浓缩还原(NFC)橙汁”食品真实品质认证(FA认证)只是一个高品质食品认证的开始,我们将继续推广FA认证非复原橙汁、原酿本味酱油、食醋、浓缩苹果汁、花生油、葡萄酒、白酒、蜂蜜、橄榄油等产品的真实性,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让正规企业放心生产好产品。相信未来FA认证将为“美好生活”、“美好食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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