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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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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清单相关的资讯

  • 95项!市场监管总局建成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库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第二批62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连同2024年5月首批印发的33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标志着市场监管总局已建成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全部业态、所有类别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库。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62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市场监管总局在印发首批33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其余62项《品安全风管控清单》。现予印发,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防控提供参考和指南。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通知》(市监食协发〔2024〕35号)要求,指导企业结合实际持续抓好风险排查和管控工作。附件: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目录   2.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8月7日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目录序号名称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酱油生产)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醋生产)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味精生产)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酱类生产)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调味料生产)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盐〔海盐〕生产)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盐〔井盐〕生产)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盐〔湖盐〕生产)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热加工熟肉制品生产)1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发酵肉制品生产)1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预制调理肉制品生产)1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腌腊肉制品生产)1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胶原蛋白肠衣生产)1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天然肠衣生产)1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乳粉生产)1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乳制品生产)1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方便面生产)1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方便食品生产)1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调味面制品生产)2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果蔬罐头、其他罐头生产)2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速冻面米制品生产)2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速冻调制食品生产)2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速冻其他食品生产)2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薯类和膨化食品生产)2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白酒生产)2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葡萄酒及果酒生产)2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啤酒生产)2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黄酒生产)2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酒生产)3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用酒精生产)3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酱腌菜生产)3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蔬菜干制品生产)3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用菌制品生产)3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蔬菜制品生产)3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蜜饯生产)3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水果制品生产)3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蛋制品生产)3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可可制品生产)3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焙炒咖啡生产)4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干制水产品生产)4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盐渍水产品生产)4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鱼糜制品生产)4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冷冻水产品生产)4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熟制水产品生产)4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生食水产品生产)4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水产品生产)4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4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淀粉糖生产)4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豆制品生产)5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蜂蜜生产)5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蜂王浆生产)5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蜂花粉生产)5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蜂产品制品生产)5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保健食品生产)5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5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特殊膳食食品生产)5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食品生产)5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添加剂生产)5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用香精生产)6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6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餐饮服务企业)6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6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小麦粉生产)6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大米生产)6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挂面生产)6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6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用植物油生产)6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用油脂制品生产)6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用动物油脂生产)7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液体乳生产)7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包装饮用水生产)7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碳酸饮料〔汽水〕生产)7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茶类饮料生产)7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果蔬汁类及其饮料生产)7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蛋白饮料生产)7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固体饮料生产)7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饮料生产)7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饼干生产)7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畜禽水产罐头生产)8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冷冻饮品生产)8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糖果制品生产)8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生产)8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果冻生产)8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茶叶生产)8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茶制品生产)8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调味茶生产)8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代用茶生产)8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8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糖生产)9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热加工糕点生产)9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冷加工糕点生产)9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馅料生产)9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9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集中用餐单位食堂)9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销售企业)33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docx62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zip95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分别明确了不同生产经营业态和食品类别的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环节、风险点、风险描述、管控措施、管控目标、管控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为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自身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在“最小工作单元”科学识别风险、精准防控风险提供了参考和指南,有利于全面提升食品行业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参考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结合经营业态、规模大小、食品类别等实际情况,全面开展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建立完善符合企业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根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动态调整,真正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融入企业现有管理制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发布,首批33个!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通知》,发布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33个,涵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业态,以及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食品类别,旨在督促指导食品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守稳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知》明确了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的重点环节、风险点、管控措施及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通过指导企业精准识别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清单,实现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全面提升全产业链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总局研究制定了首批33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现予印发供参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企业结合实际抓好风险排查和管控。一、统筹做好《清单》解读和宣贯培训等工作。坚持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专家解读与研讨提升相结合,加大宣贯培训力度,为企业精准识别风险、科学防控风险提供参考和指南。工作中要避免形式主义,不得层层加码,切实减轻基层单位和企业负担。二、指导企业参考《清单》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指导企业结合经营业态、规模大小、食品类别等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查找确认风险点、科学制定管控措施、合理确定管控频次并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清单》,并根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动态调整,真正把《清单》融入企业现有管理制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优化提升企业精准防控风险水平,防止出现另起炉灶、另搞一套等问题,坚决避免工作“一刀切”、执行“模板化”、落实“走过场”。三、指导企业对照《清单》常态化开展风险防控。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对照企业风险管控清单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企业建立实施《清单》及风险隐患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四、及时反馈《清单》建立实施相关情况。结合日常监管加强调查研究,收集汇总、综合分析企业建立实施《清单》工作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有关情况及时向总局相关业务司局反馈。总局将继续制定其余食品经营业态和食品类别的《清单》,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库。附件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目录.docx附件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docx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4年5月22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目录序号名称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小麦粉生产)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大米生产)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挂面生产)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用植物油生产)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用油脂制品生产)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用动物油脂生产)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液体乳生产)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包装饮用水生产)1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碳酸饮料〔汽水〕生产)1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茶类饮料生产)1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果蔬汁类及其饮料生产)1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蛋白饮料生产)1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固体饮料生产)1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饮料生产)1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饼干生产)1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畜禽水产罐头生产)1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冷冻饮品生产)1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糖果制品生产)2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生产)2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果冻生产)2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茶叶生产)2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茶制品生产)2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调味茶生产)2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代用茶生产)2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2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糖生产)2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热加工糕点生产)2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冷加工糕点生产)3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馅料生产)3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3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集中用餐单位食堂)3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销售企业)
  • 欧盟采用新的食品添加剂肯定清单
    10月1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两部新的关于食品调味剂的法规——(EU)No 872/2012和(EU)No 873/2012。此次通过的两部法律将在欧洲统一大市场内对食品添加剂明确分类,强化食品添加剂安全并提高透明度。   (EU)No 872/2012包含一个新的可以在食品中使用的调味剂肯定清单,2012年10月22日生效,自2013 年4 月22日开始实施。肯定清单列出欧盟范围内所有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仅仅列入肯定清单中的添加剂才可以在食品工业中使用,所有没有列入肯定清单的食品调味剂都将在18 个月的过渡期后完全禁止。新的肯定清单包含2100种合法使用的添加剂,还有400种在欧盟食品安全监管局审查完毕之前将继续在市场流通。(EU)No 873/2012则对其他调味剂,例如用非食品原料制成的调味剂,提供了过渡性措施,以随后进行评估和授权,该法规自2012年10月22日生效适用。   为有效应对,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企业:一是及时关注国内外食品添加剂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变化。在生产前,应与采购方、检验检疫部门等多方沟通,明确各出口国对食品中添加剂的种类、含量和允许使用情形的有关要求,同时密切关注各国对标签标识的相关要求,按规定如实标注各添加剂成分,最大限度地避免产品遭遇退货风险 二是健全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全面评定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供方的合格资质,设立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关键控制点,把好进厂验收、使用核销和产品检测三道关 三是进一步提升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完善产品追溯体系,提高自检自控能力,从根本上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使用。
  • 541个食品重大项目清单:预制菜、特色食品成新热点!
    2024年初,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创新和产业升级,提出加强农业发展,实施粮食产能提升计划,推进乡村振兴,通过重大项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助力下,消费稳步复苏,食品与农业加工行业稳定增长。今年一季度以来,我国食品工业生产效益和投资规模持续呈现良好势头,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长均高于规上工业平均水平。在政策扶持、消费升级等因素的共同推动下,未来几年我国食品行业的规模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仪器信息网对 17个省市近4万个 2024 年度省级重点项目进行了梳理统计,食品相关项目共 541 个。从项目所在地区看,83%的省份将食品相关项目列入 2024年省重点建设计划,其中贵州项目数量最多为127个,其次是安徽和福建项目数量分别为92和72个。详见下图。2024年各省食品重大项目.xlsx大批预制菜项目开工!遍布安徽、河北、福建......今年3月,六部门发文明确预制菜定义和范围,明确预制菜是以食用农产品等为原料,经工业化预加工,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得添加防腐剂。尽管预制菜在网络上饱受争议,但在产销环节,其热度依然不减。仅在2024年,就已公布了21个预制菜相关项目,并且多个项目已经动工。5月28日,东坡味道智慧科创产业生产基地已开始动工,并已初步形成规模。预计其年产值将达到10亿元。同时,澄明食品产业园的水产预制菜(华中总部)生产基地的新建项目也已开始公开招标。该基地将建设小龙虾加工车间、综合车间、冷库、锅炉房、水处理设施、研发中心、宿舍楼和食堂等全方位设施。为了提高预制菜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产业园区会倾向于引进更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将会对自动化、智能化的仪器设备需求增加。同时生产规模的扩大,这将直接增加对食品加工、检测、包装等仪器的需求。例如,食品加工设备如切割机、搅拌机、灌装机、封口机、烹饪设备等,以及食品检测设备如快检仪器设备、前处理装置、分析检测仪器、微生物检测仪等,都将因预制菜产业的快速发展而需求大增。“百花齐放”多地区发力培育地方特色食品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福建、宁夏等地考察时,先后对柳州螺蛳粉、武夷山茶叶、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等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意见》中指出要加强地方特色食品营养靶向设计、风味品质修饰、功能成分高效提取分离、加工工艺适应性改造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强化超微粉碎、快速钝酶、节能速冻、气调保藏等实用工艺推广应用。同时提升先进装备供给能力。促进全自动高速无菌灌装、智能温控蒸煮、数控高密度发酵、微波灭菌、超高压非热杀菌等现代食品加工工艺装备推广应用;积极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在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链方面,各地依托其独特的资源和传统优势,发展了不同的特色产业。四川着力发展白酒产业,重点五粮液、郎酒等品类品牌;贵州省依托其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大力发展茶叶产业。通过建设茶叶深加工项目和形成优势产区,以提升茶叶产业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山西省特色食品产业链多元化发展,平遥牛肉、老陈醋、汾酒等深受市场欢迎,助力地方经济增长。“大国粮仓”不断完善我国粮食储备体系粮食储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市场稳定的“稳定器”。要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健全粮食储备运行机制,科学确定粮食储备功能和规模。强化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精准调控,保持粮食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四川、深圳、山西、江苏、湖北、贵州、福建、安徽、河北等省(区、市)都在积极制定和实施粮食收储建设项目规划,以提升粮食储备能力和粮食安全保障水平。特别是深汕粮食储备库,选址于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小漠镇,总建筑面积约达22.3万平方米。按照计划,该储备库将于2025年10月全面建成,届时将可储备粮食75万吨。除此之外,贵州省也在积极开展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包括推动全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的立法、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巩固和完善粮库信息化成果等十多项重点工作任务。随着对粮食储备效率和安全性要求的不断提升,粮仓建设正积极向智能化、自动化的方向迈进。保障粮食安全,储备粮库的粮食检测环节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准备相关工作,小编特此整理了储备粮库粮食检测仪器的配置清单,以供大家参考。储备粮库粮食检测仪器配置指导目录-必配仪器扦样器、分样器、谷物选筛(手动、电动)、害虫选筛、容重器(小麦、玉米)、电热烘箱、水分快速测定仪、实验砻谷机、实验碾米机、电动粉碎机、超级电动粉碎机、粮食粘度测定仪、培养箱(发芽箱)、面筋测定仪、实验磨粉机、电动粉筛、凯氏定氮仪(玻璃、或自动)、黄曲霉毒素测定仪、天平(感量2g)、天平(感量100mg)、分析天平(感量0.1mg)、水浴锅、 电炉、振荡器(可调温)、蒸馏水器、 电冰箱、物理显微镜、化学检验玻璃仪器、生物显微镜、分光光度计(可见、紫外)等。储备粮库粮食检测仪器配置指导目录-选配仪器降落数值仪、粉质仪、拉伸仪、实验和面机、面团醒发箱、面包、馒头成型机、实验焙烤箱、面包、馒头体积测定仪、脂肪测定仪(玻璃、或自动)、近红外粮食品质分析仪、油脂烟点测定仪、罗维朋比色计、马福炉、离心机(普通、小型高速)、气相色谱仪等。食品产业对于国内生产总值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通过大力推动食品领域的重大项目,能加速食品产业的升级与转型,从而提升整个产业链的附加值,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正因如此,各省(市)纷纷将这些项目列为2024年度的重点/重大项目。值得关注的是,随着这些重大项目的深入推进,仪器的应用范围已不仅限于食品安全检测,更拓展至食品研发、智能制造、冷链加工以及仓储配送等多个重要环节。
  • 欧盟更新用于食品塑料接触材料的添加剂清单
    欧盟委员会近期发布了一份用于食品塑料接触材料及物品的添加剂临时清单更新版本(请见:http://ec.europa.eu/food/food/chemicalsafety/foodcontact/docs/080410_provisional_list_7_211009.pdf)。本次用于食品塑料接触材料及物品的添加剂临时清单包含2006年12月31日有效申请中涉及的添加剂。这些添加剂尚未得到欧共体授权。   自2010年1月1日起,2002/72/EC指令规定用于食品塑料接触材料及物品的添加剂清单将明确排除其他一切非清单列出的添加剂。这份临时清单上的物质可根据各国立法在2010年1月1日以后继续使用,直到临时清单做出其他扩充或缩减的更改决定。   该清单包括动物及蔬菜油脂和脂肪中的酸性物质、油脂(C8-C22),直链类,单羟基、初级的饱和脂肪族醇(C3-C22),(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丁酯)共聚物,银含量低于0.5%的含银玻璃(银-镁-铝-钠-磷酸盐-硅酸盐-硼酸盐)等物质。指令对过渡期做出指示:2010年11月1日前含2,4,4’-三氯-2’ 联羟基联苯乙醚的塑料材料及物品生产制造和市场投放,可按各国立法持续到2011年11月1日。   清单上的物质并非必须经由EFSA评估。有关安全评估状态的详细信息,请查询EFSA官方网站www.efsa.europa.eu。这些添加剂皆由各成员国规定。有关添加剂的合法验证信息,请咨询各成员国主管机构。相关评议意见请见:http://www.efsa.europa.eu/EFSA/efsa_locale-1178620753812_ScientificDocuments.htm
  • 美国将3家中国公司列入实体清单,涉及食品企业
    6月12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 的最新通知称,最新被列入实体清单的公司,包括鞋类制造商东莞绿洲鞋业有限公司、电解铝制造商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以及食品加工商山东美佳集团有限公司,又称日照美佳集团有限公司。网络公开资料显示,东莞绿洲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扎根东莞20年了,是一家集型体、开发、鞋材制造、慢跑鞋、运动鞋生产于一体的大型鞋企。主要生产SKECHERS(思凯奇)品牌,注意,SKECHERS(思凯奇)品牌是美国第二大运动鞋品牌,此外也生产全球四大专业运动跑鞋Brooks。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是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新疆神火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美佳集团是以加工、出口、销售冷冻水产品、蔬菜、速冻方便食品以及水产蔬菜调理食品为主的综合型食品企业。根据美方公布的信息,这三家企业被加入该清单似乎是因为招募了来自中国特定地区的员工。根据美国FLETF(其成员机构包括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和美国商务部、司法部、劳工部、国务院和财政部)自 2021 年 12 月 UFLPA 签署成为法律以来,已将 68 家实体添加到 UFLPA 实体名单中。
  • 欧盟发布可用于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生产的添加剂清单
    欧盟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可用于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生产的添加剂的临时清单。   该清单列出了11个物质,包括20%氯化银包膜的80%的二氧化钛、含银玻璃、银氢钠磷酸锆、2,4,4'-三氯-2'-羟基二苯醚等,都被认为是符合欧盟法规可以作为添加剂的物质。
  • 科技部"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9年度拟立项清单公示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019年12月18日,科学技术部发布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安排公示的通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9年度拟立项项目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2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联系人:陈洁君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联系电话:010-88225152&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传真:010-88225200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电子邮件chenjj@cncbd.org.cn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9年12月18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附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2/attachment/8f1b1d31-2af8-43b2-af52-3fe4ae078b9d.pdf" title="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9年度 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pdf"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9年度 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pdf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quot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9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0642a450-d084-4e59-ba1a-4aa74afba5da.jpg" title=" 1.PNG" alt=" 1.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bbd5ead1-7c25-4929-ab37-63978746ae4b.jpg" title=" 2.PNG" alt=" 2.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e9f34b4d-7454-4131-9c0a-b3faa74045e7.jpg" title=" 3.PNG" alt=" 3.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5ec92252-1826-4673-b7b2-4d7a341d8f2c.jpg" title=" 4.PNG" alt=" 4.PNG" / /p
  • 5万亿设备更新:高等职业学校食品智能加工技术专业仪器设备清单!
    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到2027年,工业、农业、教育、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在教育领域,明确“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其中强调,“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高等职业学校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实训教学需要天平室、高温室、基础化学、微生物、微生物无菌室、食品理化、检测、虚拟仿真、焙烤食品加工、肉制品加工实训室软饮料加工、乳制品加工、水产品加工、休闲食品加工实训室。以下为仪器信息网整理高等职业学校食品智能加工技术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清单:天平室设备要求序号设备名称主要功能和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电子分析 天平主要功能:样品称量技术要求:1.称量范围: 0~200 g2.精度: 0.000 1 g台202电子天平主要功能:样品称量技术要求:1.称量范围: 0~2 000 g2.精度: 0.001 g台103电子天平主要功能:样品称量技术要求:1.称量范围: 0~2 000 g2.精度: 0.01 g台104托盘天平主要功能:样品称量技术要求:1.称量范围: 0~200 g2.精度: 0.01 g台20高温室设备要求序号设备名称主要功能和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马弗炉主要功能:样品前处理、食品中灰分测定 技术要求:1.控温范围:室温~1 000 ℃ 2.控温精度: 1 ℃台2基础化学实训室设备要求序号设备名称主要功能和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玻璃干燥器主要功能:干燥玻璃仪器技术要求:规格:≥300 mm个202气流烘干器主要功能: 烘干仪器技术要求:1.功率:≥800 W2.长度: 170 mm~200 mm3.孔数:≥20 孔4.温度: 40 ℃~120 ℃, 5 ℃台23电热恒温水浴锅主要功能:水浴加热技术要求:1.孔数:≥2 孔2.温度范围:室温~100 ℃3.温度精度: 1 ℃台104电炉主要功能: 高温加热技术要求: 0 W~2000 W 可调台205通风橱主要功能:通风,排放有毒气体技术要求:1.通风柜的面风速不低于 0.5 m/s 2.2 个工位/套套2基础化学实训室设备要求序号设备名称主要功能和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普通光学显微镜主要功能:用于微生物个体形态的观察及计数、染色结果的观察等技术要求:1.目镜: 10×大视野、高眼点平场目镜2.物镜: 平场消色差物镜: 4× , 10× , 40×(S) ,100×(S,Oil)台202高压灭菌锅主要功能:培养皿、培养基、消耗品等的消毒、灭 菌,以及培养物或特殊样品的高压灭活技术要求:1.全自动内排高压灭菌器, 内置蒸 汽收集瓶容量:≥50 L2.灭菌工作温度:≥135 ℃3.压力: 设计压力≥0.3 MPa,安全 阀起跳压力≥0.27 MPa台23培养箱主要功能:微生物培养设备技术要求:1.温度均匀度:≤1 ℃2.精确度和波动度: 1 ℃3.控温范围:室温~65 ℃台24霉菌培养箱主要功能:霉菌、酵母培养设备技术要求:1.温度均匀度:≤1 ℃2.温度分辨率和波动度: 1 ℃3.控温范围: 4 ℃~60 ℃加湿时: 10 ℃~50 ℃4.控湿范围: 50%~90% RH,依温 度而定台15电热恒温水浴锅主要功能:培养基孵育技术要求:1.温度均匀度:≤1 ℃2.控温范围:室温~100 ℃3.恒温分辨率: 0.1 ℃4.功率: 300 W~1200 W台26电热恒温干燥箱或鼓风干燥箱主要功能:用于玻璃器皿的烘干, 玻璃器皿、 金属器具、耐热物品的干热灭菌技术要求:1.不锈钢工作室, 静电喷塑外壳, 双 层钢化玻璃观察窗,不锈钢抛光搁板2.控温仪自带传感器故障报警、上下 限温度偏差报警、超温报警、参数记忆, 温度显示校正,自诊断动态控制技术3.方式:垂直强迫对流4.控温范围:室温 ~200 ℃5.温度:精确度1 ℃台27电冰箱 (药品保 藏箱)主要功能:用于菌种、生物制剂、需低温储藏 的试剂的冷藏或冷冻技术要求:1.主要温度: 4 ℃~-18 ℃2.制冷方式:风冷3.控制方式:电脑式4.制冷类型:压缩机制冷5.除霜模式:智能除霜6.变频控温,总容积 280 L 以上; 含冷藏冷冻功能7.冷冻能力: 10 kg/24 h 以上台28多功能电炉主要功能:用于培养基制备时,加热溶解试剂 技术要求:1.封闭式电炉, 功率: 1 kW~2 kW 2.电压: 220 V3.额定温度: 300 ℃个209酸度计主要功能:培养基和试剂配制技术要求:1.自动识别 3 种标准缓冲溶液 (4.00 pH 、6.86 pH 、9.18 pH)2.一点或三点校准,具有手动、自 动温度补偿功能3.可测量 pH:0.00~14.00、温度: 0~80 ℃4.pH 分辨率: 0.01台1010拍击式均质器主要功能:微生物前处理专用技术要求:1.拍击时间: 0.1~99 分 59 秒或连 续运转2.拍击速度: 3 次/秒~12 次/秒3.拍击间距: 0~50 mm可调台211漩涡振荡器主要功能:用于样品溶液的混匀技术要求:1.电源: 220 V 50 Hz2.额定功率: 40 W3.溶丝: 0.5 A4.混匀速度: 0~2800 r/min 5.工作方式:连续、点动两档个612微波炉主要功能:用于培养基制备时,加热溶解试剂 技术要求:1.控制方式:机械式2.底盘类型:转盘式3.开门方式:手拉式4.功率: 600 W~900 W个2微生物无菌室设备要求序号设备名称主要功能和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超净工作台主要功能:微生物无菌操作设施,为无菌操作 提供相对的无菌环境技术要求:1.洁净等级: ISO5 级2.平均风速:≥0.3 m/s(可调)3.噪声:≤62 dB4.照度:≥300 lx5.电源: AC 单相 220 V/50 Hz6.输入功率: 250 W7.适用人数:单人双面或双人单面台22电热恒温水浴锅主要功能:培养基融化保温技术要求:1.温度均匀度:≤1 ℃2.控温范围:室温~100 ℃3.恒温分辨率: 0.1 ℃4.功率: 300 W~1200 W台23电子天平主要功能:试样称量,培养基或药品称量 技术要求:1.称量范围: 0~2000 g2.可读性: 0.1 g3.重复性:≤0.1 g4.线性:≤0.2 g台24漩涡振荡器主要功能:用于样品溶液的混匀技术要求:1.电源: 220 V 50 Hz2.额定功率: 40 W3.溶丝: 0.5 A4.混匀速度: 0~2800 r/min 5.工作方式:连续、点动两档个25生物安全柜主要功能: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配备微生物检验 设备, 为微生物检验提供相对洁净安全 的环境,保护样品,环境和操作人安全技术要求:1.洁净等级: ISO5 级2.垂直气流风速:0.25 m/s~0.50 m/s; 窗口气流平均风速:≥0.50 m/s3.高效过滤器完整性:可扫描检测过 滤器在任何点的漏过率不超过 0.01%4.外排风比例:≥30%5.噪声:≤67 dB6.光照度:≥650 lx台1食品理化检测实训室设备要求序号设备名称主要功能和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紫外可见 分光光度计主要功能:检测食品中亚硝酸盐、亚硫酸盐、 铁等技术要求:1.测定波长范围: 200 nm~1000 nm2.测定范围: 透射比(T): 0 ~ 199.9%,吸光度(A):0~1.9993.透射比(T)最大允许误差: 1.0% 透射比(T)重复性:≤0.3%台82微量凯氏定氮装置主要功能:检测蛋白质含量技术要求:装置包括电炉、水蒸气发生器、反 应室、冷凝管、接收瓶、消化装置台103高效液相色谱仪主要功能:检测食品中营养物质、添加剂、有 害物质含量技术要求:1.四元泵流量范围: 0.001 mL/min~ 10.000 mL/min2.自动进样器进样体积: 0.01 μL~ 100 μL3.柱温箱温控范围: 5 ℃~80 ℃4.紫外检测器波长范围: 190 nm~ 900 nm台14气相色谱仪主要功能:检测食品中添加剂、农药残留含量 技术要求:1.柱温箱温度范围:室温~450 ℃ 2.精度: 0.1 ℃台25酸度计主要功能:测定酸碱度、pH技术要求:1.测定范围: pH 0~142.精度: 0.1台106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主要功能:检测食品中矿物质元素技术要求:1.波长范围: 190 nm~900 nm 2.波长准确度: 0.15 nm3.波长重复性:≤0.10 nm台17电热恒温干燥箱主要功能:烘干、食品中水分测定技术要求:1.控温范围: 10 ℃ ~250 ℃2.温度分辨率: 0.1 ℃3.工作环境温度: 5 ℃~40 ℃台28离心机主要功能:样品分离、样品前处理技术要求:转速: 4000 r/min台29电热恒温水浴锅主要功能:水浴加热、蒸馏、浓缩等技术要求:1.4~6 孔2.控温范围: 5 ℃~99 ℃3.控温精度: 0.5 ℃台410电磁搅拌器主要功能:加速溶解溶液技术要求:转速: 100 r/min~1800 r/min台611索氏提取器主要功能:食品中脂肪含量测定, 维生素 A 测定技术要求:由提取瓶、提取管、冷凝器三部分 构成台1012阿贝折射仪主要功能:折光率测定、糖度测定技术要求:1.折射率测量范围: 1.3000~1.70002.蔗糖溶液质量分数(Brix)读数 范围: 0%~95%台1013旋光仪主要功能:测定旋光度技术要求:1.测定范围: 180°2.精度: 0.01°台1014可调式电热炉(电 热套、电 热板)主要功能:样品热处理、消化、加热溶解 技术要求:功率: 1000 W~3000 W台1015粉碎机主要功能:样品前处理 样品粉碎技术要求:1.转速: 7000 r/min2.细度: 10 目~120 目台216旋转蒸发仪主要功能:浓缩与提取技术要求:1.转速: 20 r/min~280 r/min 2.恒温锅最高温度: 100 ℃ 3.锅容积: 5 L台217恒温水浴振荡器主要功能:测定维生素 A 、E技术要求:1.恒温范围:室温~99.9 ℃2.精度: 0.5 ℃3.振荡频率: 启动~300 r/min (数 显)往复式台218通风橱主要功能:通风,排放有毒气体技术要求:1.通风柜的面风速不低于 0.5 m/s 2.2 个工位/套套2仿真软件实训室设备要求序号设备名称主要功能和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精密仪器虚拟仿真系统主要功能:模拟分析仪器(气相色谱仪、液相 色谱仪、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光谱仪、 紫外分光光度计等精密仪器)实验室 场景的仿真操作技术要求:具有单机练习和局域网模式套12致病菌微生物虚拟仿真系统主要功能:模拟致病菌微生物检验操作过程、 结果观察、数据处理、报告撰写、虚 拟考核等仿真操作技术要求:具有单机练习和局域网模式套1
  • 5.77亿!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拟立项清单公示
    p   2018年12月6日,科技部发布通知,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安排进行了公示,共计24个项目,预算5.7713亿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 /strong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5"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序号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项目名称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项目牵头承担单位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项目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负责人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央财政经费(万元)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项目实施周期(年)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保健食品风险评估及功能评价基础研究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谭斌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58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食品加工条件对食品中外源安全危害物的影响与作用机理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国农业大学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胡小松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436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食品中重点危害物质高效识别和确证关键技术研究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江南大学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姚卫蓉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412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4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食品中化学危害因子非定向筛查技术研究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邵兵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547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5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食品中生物性及放射性危害物高效识别与确证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丁郁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953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6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新发突发食品源剧高毒化学物质危害因子识别与防控关键技术研究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谢剑炜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938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7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警务模式及关键技术研究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李春雷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465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8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食品安全化学性污染物智能化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及相关产品研发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南京工业大学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熊晓辉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32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9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新型生物识别材料库的构建及其制备关键技术研究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国农业大学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沈建忠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647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0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生鲜食品中混合污染物联合毒性效应评价及风险评估技术研究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钱永忠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974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1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食品污染物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研究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刘兆平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461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2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进口新型食品接触材料检测与风险评估技术研究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暨南大学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王志伟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824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3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评价与智能化监督关键技术研究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王涛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440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4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食品安全检验在线质控系统研究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南京财经大学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汤晓智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538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5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口岸食品安全控制与智能监控技术研究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杨敏莉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789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6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溯源、预警、应急技术研究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郭德华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589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7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重大事件应急演练及应急保障决策系统研究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李福荣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922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8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国家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全基因组数据库及溯源网络建设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马俊才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401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9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食品监管微生物追踪技术与网络平台的建立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徐颖华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431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食品安全大数据关键技术研究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武汉大学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崔晓晖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664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1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传统发酵食品加工过程内源性危害物控制技术的应用示范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江南大学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徐岩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528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2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乳与乳制品加工靶向物质危害控制技术集成应用示范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刘振民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534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3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乳与乳制品加工靶向物质危害控制技术集成应用示范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张兰威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546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r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4 /p /td td width=" 19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茶叶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及健康功能评价应用示范 /p /td td width=" 11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上海交通大学 /p /td td width=" 6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魏新林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584 /p /td td width=" 8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r /tbody /table p br/ /p
  • 进一步明确各级疾控实验室仪器清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发布
    一、制定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和“大食物观”理念,为做好新时代食品安全和营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食品安全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对我国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卫生健康系统承担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是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卫生健康部门的重要业务支撑和专业技术力量,在疾控体系机构改革中,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疾控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相关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2014年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需要,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历时一年余的研究起草过程中,国家卫生健康委认真听取了相关部门、地方卫生健康委以及有关专家、一线疾控机构卫技人员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与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细则》。《细则》对疾控机构现有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进一步进行了梳理和细化,新增加了营养健康工作职责,旨在指导各级疾控机构明晰责任,持续抓好机构和能力建设,保障法定职责任务有序衔接和推进。二、主要内容《细则》共十一章五十四条内容。第一章总则和第二章工作内容提出了制定依据和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工作内容和范围。第三章食品污染与有害因素监测及风险评估细化了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等工作内容。第四章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与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明确了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自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内容。第五章食品安全标准技术管理细化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跟踪评价等相关内容。第六章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第七章营养监测评估和第八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教和健康促进工作是根据健康中国建设、合理膳食行动等要求新增的内容,明确了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的国民营养计划、合理膳食行动、不同人群营养监测评估及食物成分监测、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教等工作。第九章实验室能力建设与管理规定了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具备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并对技术培训和质量评价工作提出了要求。第十章保障措施和第十一章附则规定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有的必要保障措施,提出建立顺畅有效工作衔接机制等要求。附表包括1个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选配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建议清单和1个营养调查现场设备建议清单。三、工作要求各地要以《细则》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相关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职责和任务,不断增强履职责任感,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履职保障,夯实履职基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公共安全,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实现。国卫食品发〔202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指导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职责,加强能力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疾控局制定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ensp 附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ensp &ensp &ensp &ensp &ensp &ensp 国家卫生健康委&ensp 国家疾控局 2024年8月19日附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标准管理、营养相关监测等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依规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协调或委托下,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标准宣贯和制定修订、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不同人群营养健康监测、营养健康队列调查、食物成分监测、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研究、食品安全与营养风险交流和科普宣教等工作。第三条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对工作开展评估、指导,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督促工作落实。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要求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安排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 第二章 工作内容第四条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做好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包括:(一)承担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辖区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以及质量控制和管理,承担应急监测任务;(二)承担或参与国家、地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工作;(三)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及卫生处理等相关工作;(四)承担或参与国家、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宣贯培训、指导解答,以及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等相关工作;(五)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以及对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防控和营养健康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六)实施国家和省级营养改善规划和方案,承担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推进落实相关任务,开展营养政策标准体系建设、营养工作能力提升、营养健康状况评估与改善等营养相关工作;(七)承担营养监测体系和信息系统相关建设任务,承担营养健康评估工作,开展不同人群营养健康监测及队列调查和食物成分监测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地域特色居民营养素需要量研究等营养健康基础专项科学研究工作;(八)开展总膳食研究和食物消费量调查等;(九)承办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十)开展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与培训。第五条 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做好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包括:(一)承担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辖区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及质量控制工作;(二)参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三)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四)承担本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及卫生处理等相关工作;(五)承担或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宣贯培训、指导解答等相关工作;(六)执行营养改善规划和方案,落实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推进落实相关任务,参与营养政策标准制定、修订和宣贯,开展营养工作能力提升、营养健康状况评估与改善、营养信息系统建设、营养健康场所建设和推广,参与营养相关重大事件的调查与处置等相关工作;(七)承担营养监测评估工作,开展不同人群营养健康监测及队列调查和食物成分监测等相关工作,开展地域特色居民营养膳食研究等营养健康基础专项科学研究工作;(八)开展总膳食研究和食物消费量调查等;(九)承办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机构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十)开展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与培训。第六条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做好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包括:(一)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负责本辖区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和分析;(二)承担本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及卫生处理等相关工作;(三)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食品安全标准的宣贯培训、跟踪评价、指导解答等相关工作;(四)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与促进活动;(五)执行营养改善规划和方案,落实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推进落实相关任务,参与营养政策标准宣贯、营养工作能力提升、营养健康状况评估与改善、营养健康场所建设和推广,参与营养相关重大事件的调查与处置等相关工作;(六)承担营养监测评估和居民健康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城乡居民的营养教育指导,开展不同人群营养健康监测及队列调查和食物成分监测等相关工作,参与营养专项基础调查工作;(七)参与总膳食研究和食物消费量调查等;(八)承办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机构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第七条 设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家参比实验室、食源性疾病病因学鉴定国家实验室、营养健康重点实验室(包括碘参比实验室)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参比、鉴定、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 食品污染与有害因素监测及风险评估第八条 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完成采样、检测、数据分析与核实、数据上报、数据核查和风险隐患报告等监测工作,并开展相应的质量管理工作。食品污染与有害因素监测数据实行分级审核、逐级上报制度。对监测结果分析研判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机构。第九条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制定本辖区监测方案并协助实施,承担样本采集、指标检测,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的技术能力确认、质量管理,提交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年度分析总结报告和质量管理总结报告;负责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技术指导、培训、研究,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协助制定本辖区监测方案并协助实施;承担食品污染与有害因素监测的样本采集,指标检测,数据收集、汇总、分析,质量控制及预测预警等工作;负责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技术指导、培训、研究,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主要承担食品污染与有害因素监测的样本采集,指标检测,数据收集、汇总、分析及质量控制等工作;开展风险监测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第十条 承担风险监测任务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汇总和分析食品安全监测数据,支撑风险评估工作需要。第十一条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以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研判相关技术支撑工作:(一)根据本辖区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食品安全监管及风险交流等需要,制定评估计划,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国家级业务主管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国家级业务主管机构报告风险评估结果;(二)在分析研判风险监测数据时,发现需要开展风险评估的事项,及时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建议国家或本辖区实施风险评估的技术意见;(三)根据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工作需要,参照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四)根据国家或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结合本辖区污染水平和膳食特点,提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建议;(五)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指导、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六)根据国家和省级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食品毒理学研究等工作,建立本辖区工作数据库。第十二条 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承担本辖区风险评估相关数据和信息收集、汇总、分析、预测与预警工作;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上级业务机构安排,协助收集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的数据和信息。第十三条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国家级业务主管机构委托的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应当根据评估项目特点制定评估技术方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风险评估报告,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第四章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与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会同医疗机构对本辖区食源性疾病进行监测、调查和报告。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确定本机构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的部门及人员;负责对本辖区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医疗机构报送的监测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分析和上报;发现可能与食品生产经营有关食源性聚集性病例时,应当及时报告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机构(其中,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报告)。第十六条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根据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构建省级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平台和数据库;承担和指导辖区菌(毒)株的分子分型、药敏测试等实验室检验、结果复核与质量控制;承担辖区跨地(市)食源性聚集性病例的识别、核实和报告;定期开展辖区食源性疾病基本状况分析,起草年度分析总结报告;开展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防控技术的指导、培训、研究和推广。第十七条 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的实施,承担辖区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报送的菌(毒)株复核和标本检验,并开展分子分型、药敏测试等实验室检验分析;承担辖区跨县(区)食源性聚集性病例的识别、核实和报告;对辖区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和食源性疾病防控技术的推广。第十八条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的实施,承担辖区医疗机构分离菌(毒)株的收集、报送和标本检验;承担辖区食源性聚集性病例的识别、核实和报告 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第十九条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实验室检验数据和调查报告应当按要求分级审核、上报。第二十条 处理传染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将食源性疾病或者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及时报告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上级业务机构。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照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以及以上工作的培训、演练、评估和研究。需要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开展控制现场、保存样品等工作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报请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在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结束后,向同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时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其中属于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应当在调查终结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报告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对于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送要求的,按规定通过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第五章 食品安全标准技术管理第二十三条 按照“三定”规定明确有相应职责或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合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实际,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技术管理、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和指导解答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技术管理、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和指导解答,承办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机构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任务。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需要承担或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和指导解答,承办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机构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任务。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和指导解答,承办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机构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任务。第二十四条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参与拟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制度;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公开征求意见、审查、报批、报备案等技术管理工作;及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信息。承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或秘书处办公室日常管理职责,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工作。地(市)级、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参与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意见征求、标准咨询等相关工作。第二十五条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下,参与拟定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备案流程等要求;建立备案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在相关平台公布已备案的标准信息,供社会监督;加强食品企业标准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备案咨询和备案后的管理。地(市)、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或协助省级开展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提供备案咨询服务。第二十六条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拟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或计划,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级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或计划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完成各项跟踪评价任务。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加强协调,将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任务和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实施相结合,通过监测数据反映标准执行情况,为适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掌握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情况,科学分析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及建议,向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机构报告跟踪评价工作情况。第二十七条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或参与拟定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工作计划,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化建设,提供食品安全标准查询、宣贯、交流等服务。地(市)、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要求和上级业务机构宣贯培训工作计划,拟定本级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第六章 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在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本辖区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推进落实相关任务。第二十九条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推进落实,加强营养健康标准体系建设、营养工作能力提升、营养健康状况评估与改善,开展营养健康信息系统建设、营养健康场所建设和推广、营养健康工作指导、营养指导员培训质量控制和营养相关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等相关工作。第三十条 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推进落实,加强营养工作能力提升、营养健康状况评估与改善,开展营养健康信息系统建设、营养健康场所建设和推广、营养健康工作指导咨询和营养相关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等相关工作。第三十一条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推进落实,加强营养工作能力提升、营养健康状况评估与改善,开展营养健康场所建设、营养健康工作指导咨询和营养相关重大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等相关工作。 第七章 营养监测评估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为本辖区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第四十六条 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保障其有效运行,按要求参加上级业务机构组织的质量控制考核和比对工作。上级业务机构对下级机构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结果验证、质控考核、技术督查等质量评价工作。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健全本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定期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新建实验室,如果有病原微生物项目,应当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进行备案。第四十七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家参比实验室、食源性疾病病因学鉴定国家实验室和碘参比实验室应当开展检验方法研制及技术培训活动;开展质控品研制;定期组织开展质控考核和结果验证等比对工作;组织对承担相关领域工作任务机构的技术督导和工作质量评价。 第十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八条 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职责、工作任务、所在地域和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配置相应专业和管理人员,配备与工作职能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提供支持保障,确保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顺利履责,保障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顺利开展。第四十九条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成立由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流行病学、食品检验、放射卫生、健康教育、毒理学等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承担专业培训、业务指导、社会咨询、宣传教育等工作。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规划,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第五十条 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员负责开展食源性疾病人群流行病学调查,依法可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集体供餐用餐单位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第五十一条 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在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组织协调下,与各相关单位建立顺畅有效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衔接机制,定期进行工作会商。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评估制度,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调查。 磁力搅拌器165. 冷冻干燥机166. 旋转蒸发仪167. 真空泵168.
  • 食品合规义务来源之国内食品标准体系框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的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食品作为一种工业产品,以食品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所作的统一规定,由一个公认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在一定的范围内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食品标准应包含质量和安全两方面的要求,既能指导食品企业生产经营,又能保证消费者安全。一、食品标准的作用1)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的依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才能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同时也能带动行业水平的发展。2)标准能保证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持续发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才能满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以及生态平衡,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3)标准给执法监督和消费者维权提供依据监管部门、检测机构能够依标准执法、检验,依据标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能够依据标准选择产品,明白消费,依标准维权。二、食品标准的分类国内食品标准体系分类见图一。  图一 国内食品标准体系分类   三、食品标准的识别1)按照实施效力识别标准2)按照制定主体识别标准  3)按照标准对象识别标准  小结   食品企业应通过熟悉国内食品行业相关标准的框架以及分类,以便收集和企业相关的标准清单,识别其义务,保障食品合规。
  •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植物源性食品中奥克巴胺的检测》解读
    一、目的和依据奥克巴胺也叫章鱼胺,因首次于章鱼唾液中发现而得名,是一种天然的β3-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具有对-羟苯-β-羟乙胺的化学结构,是去甲肾上腺素的同类物。世界反兴奋剂组织《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国际标准禁用清单》(WADA清单)中明确将其列为赛内禁用物质。研究表明奥克巴胺在水果、蔬菜、肉、奶和鱼等食品中被检出,然而,目前关于食品中奥克巴胺的研究和监测多关注动物源食品,对植物源食品关注较少。研究发现,奥克巴胺在柑橘类植物源性食品及相关制品中被广泛检出。此外,在某些保健食品或膳食补充剂中可能非法添加奥克巴胺用于减肥。适量的奥克巴胺对人体的健康有益,但过量摄入会引起人体的内分泌紊乱和新陈代谢失衡,引起诸如头痛、恶心、心悸、血压变化、血糖不稳、呼吸紊乱等反应,严重的还会危及生命。目前国内关于奥克巴胺的检测标准仅有GB 5009.20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生物胺的测定》,其仅适用于酒类、调味品、水产品以及肉类,不包含柑橘类水果及其制品等植物源性食品,我国尚无适用植物源性食品中奥克巴胺检测的国家标准,无法满足大型赛事食源性兴奋剂防控及日常监管需求。为避免食用含奥克巴胺浓度较高的柑橘类水果及制品、保健食品或膳食补充剂给运动员带来兴奋剂检出风险,降低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不良影响,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制定了BJS202211《植物源性食品中奥克巴胺的检测》方法。二、在食品监管实际中的应用BJS202211《植物源性食品中奥克巴胺的检测》适用于柑橘类(柑橘、橙子、柚子)及其制品(橘子汁、橙子汁、柚子汁)中奥克巴胺含量的测定,可用于柑橘等植物源性食品中奥克巴胺分布情况、本底含量等情况的系统调研活动,用以在大型赛事过程中加强柑橘类及果汁制品中奥克巴胺的内部控制。该检测方法的制定可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对减少运动员兴奋剂检出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三、先进性和创新性本次是对《植物源性食品中奥克巴胺的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的首次制定。试样中的奥克巴胺经1%甲酸50%乙腈溶液提取、固相萃取净化后,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进行分离和测定,内标法定量。由于食品基质中组分复杂,本方法引用了内标,可使基质效应得以矫正,使其具有更好的适用性,从而极大提高分析结果的准确度、精密度和方法的可靠性。使用的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是近年来广泛使用的检测技术,由于其准确、高效和高灵敏度,符合目前食品安全检测所追求的快速高效的要求。该方法填补了奥克巴胺在植物源食品中无检测方法标准的空白,对柑橘及其制品中奥克巴胺含量的检测,可以建立奥克巴胺的防控规范,避免运动员的误食风险,为供赛食品供应渠道把关筛选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为大型体育赛事供应食品食源性兴奋剂防控工作提供了技术手段。四、操作注意事项实验操作中需要注意的要点如下:1.称取样品后加入内标,再进行提取净化操作,在前处理步骤之前加入内标可以更好地校正前处理带来的目标物损失;2.由于内标离子(139.193.1)对附近存在较强的基质干扰,在选择色谱柱及流动相条件时,应着重考察此内容;3.试样中奥克巴胺的测定值超曲线范围时,须重新进行测定,建议适量减少称样量,并通过增加提取液、复溶液体积等方式,对样品进行重新测定。在此过程中,要注意对稀释倍数进行准确的计算,使最终溶液中内标含量与标准溶液上样浓度保持一致,使其上机浓度在线性范围内再进行定量。
  • 5105万2980台!山东食药监食品安全快检设备清单公布 含85套便携拉曼
    p   2018年7月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招标公告,预算3777.25万元进行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的采购,包括81辆基功能型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预算3519.45万元),以及4辆标准功能型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257.8万元)。日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车载设备的采购(SDZS-2018-ZC105GK),此次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车载设备总预算5105万元,共分7个包。截至目前,山东省在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项目上的预算共计8882.25万元。 /p p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采购中包括85套拉曼光谱仪,预算1020万元。 /p p   仪器信息网统计如下:& nbsp /p table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border=" 1"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colspan="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1 /strong strong 包:预算金额323万元 /strong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序号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设备名称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设备类型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数量(台)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备注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样品粉碎机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制样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可报进口,此设备为核心设备 /p /td /tr tr td colspan="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2 /strong strong 包:预算金额1782万元 /strong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气相色谱仪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检测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1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可报进口,此设备为核心设备 /p /td /tr tr td colspan="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3 /strong strong 包:预算金额272万元 /strong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车载制水机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可报进口,此设备为核心设备 /p /td /tr tr td colspan="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4 /strong strong 包:预算金额297.5万元 /strong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重大活动保障箱)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检测试剂盒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此设备为核心设备 /p /td /tr tr td colspan="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5 /strong strong 包:预算金额875.54万元 /strong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一体化便携式食品快速检测系统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检测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此设备为核心设备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2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食品安全综合快检系统配套试剂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检测试剂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r td colspan="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 COLOR: #ff0000" strong 6 /strong strong 包:预算金额1020万元 /strong /span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 COLOR: #ff0000" strong 1 /strong /span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 COLOR: #ff0000" strong 拉曼光谱仪 /strong /span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 COLOR: #ff0000" strong 检测设备 /strong /span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 COLOR: #ff0000" strong 85 /strong /span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 COLOR: #ff0000" strong 此设备为核心设备 /strong /span /p /td /tr tr td colspan="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7 /strong strong 包:预算金额:534.96万元 /strong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食品采样箱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采样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70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2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食品冷藏箱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采样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70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3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台式离心机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前处理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此设备为核心设备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4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可调式旋涡混匀器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前处理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340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恒温水浴锅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前处理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70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6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加热板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前处理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7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超声波清洗机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辅助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温湿度计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辅助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9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9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电子天平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检测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70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0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便携式电导率仪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检测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1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便携式电导率仪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检测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2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手动(可调式)移液器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检测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340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3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酒精度计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检测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手持温度计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检测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紫外照度仪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检测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6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紫外线测定仪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检测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7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手持式劣质油检测仪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检测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8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ATP检测仪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检测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9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便携式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检测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9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此设备为核心设备 /p /td /tr tr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20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现场执法工具包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执法设备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5 /p /td td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p /td /tr /tbody /table p & nbsp /p
  • 化学品实施严格限制前欧盟公布玩具安全标准最新清单
    2013年6月29日,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了根据第2009/48/EC号玩具安全指令制订的最新欧洲玩具安全协调标准清单。这份清单包含香港玩具制造商应熟习的全新标准,其中一些更严格的化学品限制定于2013年7月20日生效,时间十分紧迫。   玩具安全指令只制订关于玩具的基本安全规定,包括有关物理及机械特性、可燃性、化学特性、电气特性和卫生等方面的特定安全规定。   进一步和更具体的技术细节由欧洲标准委员会(CEN)和欧洲电工技术标准委员会(CENELEC)以协调标准的方式制订。   协调标准的参考编号及名称均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香港玩具生产商和进口商符合这些标准,就视为符合指令的要求。只要准确地遵循及应用这些标准,涉及的玩具就可在欧盟各地发售,不受阻碍。   为追上科技发展,欧洲委员会授权CEN或CENELEC在有需要时制订新的标准。   2013年6月29日的《官方公报》刊出根据第2009/48/EC号指令制订的新标准名称及参考编号清单(即过去没有在欧盟官方公报刊登的标准):   EN 71-3:2013玩具安全-第三部分:若干类元素的迁移   EN 71-5:2013玩具安全-第五部分:实验套装以外的化学玩具(套件)   EN 71-12:2013玩具安全-第十二部分:N-亚硝胺和N-亚硝基胺物质   EN 62115:2005/ A11:2012/AC:2013(涉及电动玩具安全)   根据第2009/48/EC号指令制订的欧洲协调标准完整清单(包括上述标准和《官方公报》过往曾刊出其名称的标准),可在以下网址的官方公报通告中查阅: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C:2013:0187:0010:0011:EN:PDF   至于上面列出的新标准,其中3项与玩具所含的化学品有关。《EN 71-3:2013:若干类元素的迁移》是新的欧洲标准,订明铝、锑、砷、钡、硼、镉、三价铬、六价铬、钴、铜、铅、锰、汞、镍、硒、锶、锡、有机锡和锌从玩具材料及玩具部件中迁移的规定和测试方法。该标准跟以前的版本有很大的不同,详见其附件A。   EN 71-5:2013订明实验套装以外的化学玩具所用的物质及材料的规定和测试方法。这些物质和混合物是:   根据适用于危险物质和危险混合物的欧盟法例列为危险者   若过量可能会损害使用玩具的儿童健康,而又未被欧盟法例列为危险的物质和混合物   化学玩具带有的其他化学物质和混合物。   EN 71-12:2013订明N-亚硝胺和N-亚硝基胺物质的规定和测试方法:   由合成橡胶制造,并拟由36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的玩具和玩具部件(气球和牙胶就是合成橡胶制玩具的例子)   由合成橡胶制造,并拟放入口中的玩具和玩具部件   由36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的手指画颜料。   上述最后一个新的标准名称和参考编号与电气安全有关,涉及的玩具至少有一项功能需使用电力。纳入该标准范围内的玩具例子有积木套装、实验玩具套装、功能玩具(具有成人用设备或装置的类似功能)和视频玩具(具有屏幕及操纵杆或键盘等操控工具的玩具 额定电压在24伏以上的单独屏幕并不视为玩具的一部分)。使用电力作辅助功能的玩具也纳入该标准范围内(内部有灯泡的洋娃娃房屋就是这种玩具的一例)。   香港玩具制造商应仔细研究上述标准的技术规定(以及与其玩具贸易有关的其他标准),确保符合相应的限制和规定。有关标准可从CEN/CENELEC的成员国机构取得(并非免费)。这些机构的联络资料可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en.eu/cen/Members/Pages/default.aspx   http://www.cenelec.eu/dyn/www/f?p=WEB:5:2674496228372243   向欧盟出口产品的香港玩具业界应明白,第2009/48/EC号指令主要集中于移除玩具所含的有害物质,特别是可放入儿童口中,或含有可能在无意中被儿童摄入的元素的玩具。其他主要方面则是电动或机械性安全,以及防燃等。   此外,香港生产商若有意在欧洲地区销售玩具(即纳入指令范围内的任何玩具),必须在标签上附有CE标记,显示符合适用的规定。玩具在投放市场前,即玩具在欧盟市场内任何地方首次供货前,必须附有CE标记。   香港玩具商可在以下网址查阅由欧洲委员会公布的有关第2009/48/EC号指令的解释性指引文件:   http://ec.europa.eu/enterprise/sectors/toys/files/tsd-guidance/tsd_rev_1-6_explanatory_guidance_document_en.pdf
  • 欧盟更新某些饲料和食品的进口控制
    2013年9月25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委员会第925/2013号条例。该条例修订了欧盟委员会第669/2009号条例附件1,以实施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 882/2004关于提高某些非动物源性饲料和食品进口官方控制水平的规则。更新已于2013年10月1日生效。   欧盟委员会第669/2009号条例对附件1中所列非动物源性饲料和食品建立了在入境时根据第882/2004号条例附件1加强执行官方控制水平的法规。根据第669/2009号条例的第二章,考虑到在该章中提及的信息来源,在附件1中的清单必须有定期审查,至少一个季度一次。附件1是定期检查目标商品清单,是依据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告的食品事件的发生频率及相关性,食品和兽医办公室(Food and Veterinary Office)对第三方国家执行任务的结果以及非动物源性饲料和食品货物的季度报告而建立的。   附件1中的清单应该删除那些根据可得信息显示整体满意度符合欧盟立法的相关安全规定的以及不再适用于加强的官方控制水平规则的相关商品条目。如在附件1清单中因沙门氏菌污染禁止从巴西进口的西瓜,因农药污染禁止从土耳其进口的西红柿等应被删除。   完整的清单可以在第925/2013号条例附件1中找到。官方控制的物理和身份核查的频率没有变化。   这些修订已于2013年10月1日生效。
  • 美国、欧盟、日本食品包装材料要求大对比
    食品伙伴网在日常为客户提供各国食品进出口业务支持时,通过自身积累的大量经验,发现各国食品行业细分领域均或多或少的有些差异。由此,食品伙伴网推出了“聚焦看世界”系列文章,通过对比各国对降低疾病风险声称、食品包装材料等的不同要求,为读者全方位、多层面地剖析各国食品行业细分领域的异同,前瞻行业发展方向,助力食品进出口业务蓬勃发展。本期“聚焦看世界”文章聚焦在食品包装材料领域,以美国、欧盟、日本为例,着眼世界,辨析异同。01 肯定列表制度及否定列表制度目前世界各国的食品包装材料制度主要分为肯定列表制度及否定列表制度。肯定列表制度是指在全盘否定基础上,制定部分可使用物质的清单;否定列表制度是指在全盘肯定基础上,制定部分不可使用物质的清单。现在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是肯定列表制度,且近年部分采用否定列表制度的国家已开始逐渐改用肯定列表制度,如:日本已于2020年正式引入肯定列表制度;韩国、泰国目前正在讨论引入肯定列表制度的相关事宜。详情请见下表。其中,在实行肯定列表制度的国家中,其核心监管思路可能也会略有不同。如:美国肯定列表制度的核心监管思路为“只要使用安全的材料及制造方法,就可认为该食品包装材料安全”,欧盟肯定列表制度的核心监管思路为“如果使用安全的材料进行制造且材料不会向食品中溶出,则可认为该食品包装材料安全”02 监管及法律法规体系以下以美国等实行肯定列表制度的国家、组织为例,介绍其监管及法律法规体系,探寻国际食品包装材料发展趋势。美国:美国食品包装材料的主管部门为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法律法规包括《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FFDCA)、《美国联邦法规》(CFR)、《食品接触通报》(FCN)等。美国将食品包装材料作为间接食品添加剂进行管理。其中,可用的物质收录在《美国联邦法规》(CFR)中,未明确规定的物质可依据《食品接触通报》(FCN)进行申报,申报通过后即可使用。欧盟:欧盟食品包装材料的主管部门为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法律法规包括(EC)No 178/2002、(EC)No 1935/2004、(EU)No 10/2011及其指南、(EC) No 2023/2006等。当单体等不在清单中时,需向主管当局进行申报,申报通过后即可使用。另,由于欧盟现行法律法规中不包含粘合剂、涂料、印刷油墨等内容,故在使用以上材料时,还应参照欧盟成员国的要求,且各欧盟成员国间相互承认(其中,法律法规最完善的国家为德国)。日本:日本食品包装材料的主管部门为日本厚生劳动省,法律法规包括《食品卫生法》、《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等。其中,可用的物质收录在《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中,未明确规定的物质原则上不可使用。但是,含量在0.01ppm以下且不会向食品迁移的材料、非食品接触材料等的特殊食品包装材料可以使用。另,目前日本正在补充可使用物质名单,预计将于近年发布。以下是食品伙伴网整理的美国、欧盟、日本对比表,以供参考。结语由上可见,各国家由于国情不同,食品包装材料适用的法律法规也略有出入。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肯定列表制度,部分实行否定列表制度的国家也在逐渐向肯定列表制度转变。相对而言,欧美的食品包装材料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成熟,日韩各国目前还处于逐步完善阶段,近年可能不断会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食品伙伴网今后将继续追踪世界各国食品包装材料相关法律法规,以全方位、多角度地实时保障各食品企业出口业务的顺利进行。
  • 质检总局解禁877种涉“塑”进口食品
    即日起,台湾877种曾因塑化剂风波而禁止进入大陆的食品被解禁。1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官网发布公告解除台湾食品进口限制措施,恢复台湾相关企业8月1日后生产的运动饮料、果汁、茶饮料、果酱果浆、胶锭粉类产品和食品添加剂进口。   去年6月份,台湾发生严重的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污染食品事件,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受塑化剂污染的问题企业及其相关产品名单,当时受塑化剂污染而被大陆暂停进口的产品超过1000种。   1月9日,质检总局表示,鉴于台湾输大陆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已得到有效控制,解除台湾食品进口限制措施。   在公布的解禁产品清单里,有统一企业公司的多款产品也在恢复之列,包括宝健运动饮料TP250mL、宝健运动饮料TP375mL、宝健运动饮料600mL(瓶装)、宝健运动饮料330mL(罐装)。同时,名牌食品公司的悦氏运动饮料、动能1000运动饮料等。   不过,质检总局还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依然要继续对本口岸进口的台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实施检验和塑化剂类物质的监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进口。此次解禁的877种涉及塑化剂污染的企业及产品清单可登录质检总局网站查询。
  • 贵州省全面建立食品安全溯源制
    贵州省98%的食品经营户已实行"易票通"或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帐两项制度,食品安全溯源制已全面建立。   贵州省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说,2007年以来工商部门在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等推行建立进货台帐,在县城以上城市商场、超市、市场推行索证索票制度。但由于建立台帐增加了经营成本,且部分经营者不懂如何建立台帐,推行速度比较缓慢。   2008年11月起,贵州省工商局在全省推行"易票通",将一级批发商需要提供的5个必要证件简化为一张销货清单,在这张清单上,食品供货方必须填写购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并加盖"食品销售溯源专用章"。   据了解,截至目前,贵州省已有87000户食品经营户实行"易票通"或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帐两项制度,占全省食品经营户的98%。消费者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到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并通过食品安全溯源制度找到相关责任环节。   据介绍,食品安全溯制是当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举措之一,它是指将生产、检验、监管和消费等环节连接起来,利于消费者了解符合卫生安全的生产和流通过程,提高消费者放心程度的制度。
  • 食品造假花样频出 食品检测见招拆招
    工作人员正在操作一台高效液相测谱仪。它在检测食品、药品的有效成分、有害物质残留中能发挥很大的作用。   苏丹红、孔雀石绿、“毛发酱油”、“皮革奶”……这是随着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热门”词汇。氨基酸分解仪、蛋白质测定仪、液相色谱仪……这是很多人听都没听过的仪器设备。二者关系“密切”——后者是破解前者的武器。   现在的造假者都堪称是“科学家”,在这群“造假科学家”后面,跟着一群真科学家。当造假手段无所不用,愈来愈骇人听闻时,他们的任务就是认真检测、及时破解。   食品问题“放大”看   位于南宁市星湖路的自治区分析测试中心的办公楼外表并不起眼,但在这栋7层高的小楼里,5个实验室、价值4000多万元的高级仪器和设备每天运转着。该单位隶属于自治区科技厅,这里的工作人员几乎都是科技人员:他们大部分人是食品、生物科学、环境监测专业出身。我们眼里的食品、保健品或者土壤、空气、水,被他们拆成了分子、原子甚至基因,天天在仪器下放大了看。   “衣食住行关系到化学方面的,我们都可以进行分析检测。”该中心主任叶开富介绍,分析测试中心里实验室的作用,就是检测一样物品所含的化学成分。   若说得通俗易懂些——如果你怀疑买到了“问题奶粉”、假蜂蜜,可以送到生化室来,让检测人员帮你检测下成分,他们经过分析可以告诉你,这里面的营养成分比例符不符合合格奶粉和蜂蜜的标准 又比如土壤和水质是否受到污染、大米是否镉超标,无机室可以对次类重金属污染进行把关 而微生物室里的全自动基因分析仪、荧光定量PCR仪,则能够判断检测对象是不是转基因食品或着食品里是否有致病菌,这在食物污染事故中能发挥很大作用。   这三个实验室基本完成了食品安全检测的全过程:从源头的环境有无超标指标,到生产过程有无添加,到最后成品有无被污染。   造假从源头蔓延到成品   三鹿奶粉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时,网上曾风传过一个段子:   企业说:不关我事,是奶农的责任。   奶农说:不关我事,是奶牛的问题。   奶牛说:不关我事,是草的问题。   最后大家把目光都投向了草,草只能委屈地说:不管我事,都是土壤惹的祸。   “其实这说明一整条食物链下来都出了问题。”该中心生化室主任说,“从源头来把关,就要从第一步开始。如果土壤和水不受污染,喂的草合格了,牛就合格了,按照这个步骤走,牛奶自然也就合格了。”   据介绍,最初,食品的不安全问题源头是从饲料开始的。像水解蛋白粉、皮革粉、三聚氰胺这些物质,最早都添加在饲料里面,给动物吃。饲料的成分有豆粕、鱼粉、玉米面之类,其中鱼粉最贵,一吨要1万多元。因此,在鱼粉里掺假,能获得最高的利润。动物吃了含添加物的饲料之后,不能消化这些物质,毒素沉积在肉里面,人再吃了它们的肉,就转移到了人身上。   后来,有关部门加大了对这方面的打假力度,于是,造假的趋势就从原来在饲料(源头)里面添加,转移到直接在产品(终端)里添加,这样从成本上也更划算。尤其是造假者掌握了水解技术后,很多物质都可以在水解后添加进食品。比如“皮革奶”,造假者用的皮革是工业生产的下角料,水解成蛋白的成本也不高,造假成本极其低廉。   还有一种造假,让人啼笑皆非。比如生化室经常接到消费者要求,检测其购买的燕窝的真伪。燕窝之所以名贵是因为其中含有一种叫唾液酸的特殊成分,而现在市场上有些假燕窝,只是做成燕窝的形状,里面的唾液酸含量为零。   “消费者自己也要有理性的认识。”该中心业务科负责人表示,“经常有消费者要求我们对其购买的保健食品进行检测。保健食品介于药品和食品之间,它并不保证功效。我们只能根据配料清单,做成分检测,至于能不能达到什么功效、有没有用,消费者就只能吃了以后自己体验、自己判断了。”
  • 中国澳门发布《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为更好与国际标准接轨,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澳门特区政府经参考最新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以及主要来源地及邻近地区的标准,并结合澳门市场的监测结果及风险评估,制定了《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将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新的《标准》将食用色素、甜味剂、防腐剂及抗氧化剂的使用规范进行了整合,并涵盖了澳门食品中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变化较大。一、 明确澳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涵盖了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标准》规定,仅可在食品中使用其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除色素、甜味剂、防腐剂及抗氧化剂外,《标准》亦涵盖澳门食品中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如乳化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抗结剂、增味剂、膨松剂等。《标准》规定了可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可以使用添加剂的食品类别,以及特定食品中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限量。此外,《标准》中提到的食品添加剂不涵盖香料、加工助剂,以及用作标记或用于柑橘属水果表皮的食用色素。二、 修订食品中色素、甜味剂、防腐剂及抗氧化剂的使用要求 《标准》对食品中色素、甜味剂、防腐剂及抗氧化剂的使用要求进行了重新修订,包括调整使用限量、增加新的可用种类,并根据食品类别调整了限量要求。(1)食品中色素使用变化情况关于食品中可使用的色素,整合前的《食品中食用色素使用标准》列出45种色素均可按照食品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标准》也规定以上色素可用于食品,但是调整了限量要求。除下表中的部分色素可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外,其他色素根据食品类别调整了限量要求。同时,《标准》也增加了部分可在食品中使用的色素,如:红曲黄色素、天然苋菜红等。(2)食品中甜味剂使用变化情况除聚葡萄糖醇液(964)及赤藓糖醇(968)外,《标准》修订了《食品中甜味剂使用标准》中允许根据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其他甜味剂限量要求;在特定食品类别中,对这类甜味剂设定了明确的限量值。同时,甜味剂在不同食品中的使用限量也有所变化。例如,阿斯巴甜(962)在调味液态奶饮料中的最高使用量从“1100mg/kg”降低至“790mg/kg”。此外,《标准》还增加了一些可在食品中使用的甜味剂,包括甘草酸铵(958)和罗汉果甜苷等。(3)食品中抗氧化剂及防腐剂的使用变化情况将《食品中防腐剂及抗氧化剂使用标准》中未包括的防腐剂及抗氧化剂纳入《标准》清单中,同时明确了这类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除对使用限量的调整外,还需特别注意《标准》中的备注要求。例如,山梨酸在干酪类似产品中的使用限量从“3000mg/kg”调整为“1000mg/kg”。然而,备注中指出,若添加剂是用于表面处理,则允许的最大使用量仍为3000mg/kg。三 、明确标准不适用于部分特殊膳食食品《标准》指出,其规定不适用于特殊膳食食品(除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配方食品、特殊医用婴儿配方食品及婴幼儿辅助食品外)。 四、小结《标准》实施后,第30/2017号行政法规《食品中食用色素使用标准》、第12/2018号行政法规《食品中甜味剂使用标准》及第7/2019号行政法规《食品中防腐剂及抗氧化剂使用标准》将同时废止。新修订的《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进行了较大调整,如有相关的问题咨询,欢迎随时和我们沟通探讨。
  • 美将对进口食品实施验证程序
    食品输美将面临更复杂和更严格的查验程序。7月29日,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基于《食品安全现代法》发布一项具体实施条例,将针对进口食品实施“外国供应商验证”程序。   该验证程序要求每个进口商开展针对外国供应商的“风险验证”活动,确保输入美国的食品符合特定的生产工艺要求。新规除符合条件的果汁产品、酒精饮料、符合HACCP要求的海产品、低酸罐头食品、进口供研究和个人消费的食品可以获取豁免资格外,其他诸如粮食制品、肉制品、调味品、糖果、罐头食品、糖果等各类食品几乎都在新法规的监控范围内。   相关企业须重点关注以下要求:一是针对供应商制定了监控发货记录、每批合格证明、年度现场检查等通用标准规定。二是对国外供应商清单、核查供应商危害分析、进口商危害控制等关键环节作了明确说明。
  • 欧盟拟修订食品接触物料法例
    2011年9月15日,欧洲委员会提出修订欧委会第10/2011号规例的方案。该规例监管所有接触到食物的塑料和物品,于2011年1月15日公布,同年5月1日起在欧盟施行,部分条文属于过渡性质。   该规例已经直接影响塑料生产商以及向欧盟出口食品的业者。不论是会接触到、已经或可能接触到食品的塑料,都受该规例监管。   只有载于规例附件1「欧盟清单」(Union list)中的物质,才能在制造塑料层的过程中使用,其中有聚合物单体、添加剂(不包括着色剂)、聚合物生产辅助物质(不包括溶剂)及取自微生物发酵的大分子。   最近,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表示,赞成在欧盟清单加入更多物质 至于其他若干类物质的现有限制或规格,则应根据新的科学评估加以修订。   欧委会在方案中指出,应修订关于三聚氰胺(Melamine)的使用限制及规格。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曾于今年4月13日发出意见书,表示0.2毫克的三聚氰胺。因此,欧委会认为该种物质的现行迁移上限也应被收紧。   方案并建议,为减轻业者的负担,已根据规例10/2011合法投放市场,但不符合新规例的塑料及物品,应可继续投放于市场,直至2013年1月1日。   鉴于欧洲议会或欧盟理事会并无反对修例方案,相信欧委会很快便会通过方案。方案内容载于以下网页:http://register.consilium.europa.eu/pdf/en/11/st14/st14633.en11.pdf。   浏览第10/2011号规例,请登入以下网址: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012:0001:0089:EN:PDF。   另一方面,欧委会第284/2011规例就源自或从中国内地和香港付运的聚酰胺及三聚氰胺塑料厨具订立入境条件和检查程序,跟欧委会第10/2011号规例是有区别的。
  • 超市自制食品遭遇质量尴尬
    超市自制食品遭遇质量尴尬, 强化食品加工生产规范势在必行   一份最新出炉的市场抽检报告将四川成都的多家知名商场超市打入质量黑榜。近日,四川省执法部门在对成都市几家大型商场超市销售的散装及现场自制加工食品质量进行专项监测时发现,自制食品质量不尽人意,一些消费者熟知的知名品牌,包括伊藤洋华堂、家乐福、欧尚、西单商场、沃尔玛等9家商场超市在内,不合格名单包括72个项目。其中,仅熟肉制品、酱腌菜、豆制品、糕点、腌腊肉5个检测类中,欧尚累计检出的不合格项目高达24项,家乐福则为10项。   虽然事发四川,但北京的程女士对这样的监测结果深表忧患,毕竟,几家落马的超市都是连锁经营,她经常惠顾其在北京的分店,也购买过不少自制食品。“很多现做现卖的食品都热乎乎的,看上去很新鲜,价格也比较优惠,排队买的人特别多,大家都对大超市比较信任。”话虽如此,但在人山人海的超市里,现场制作的环境、卫生条件、温度都难以把控,临时的包装和贮存条件也相对简陋,细菌超标等问题成为不少自制食品防不胜防的质量漏洞。   不仅产品质量频频落马,包装标示也让人雾里看花。不久前,山东青岛的一些市民也对媒体反映,超市自制的很多食品配料表中对添加剂只字未提,有意欺瞒消费者。“有包装的食品好歹还有个食品配料表,含什么添加剂心里有个数,可超市自制的食品啥都不标,里面到底有没有使用食品添加剂也不清楚,让人怎么能够放心。”有消费者如此质疑。   事实上,多项国家标准都对食品包装、标示等项目做出了明确的要求,自制食品也在其“约束”之内。其中,《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指出,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配料清单,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 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可以标注具体名称、种类或者代码。显然,自制食品标识的“缩水”不合情理。   据了解,自制食品毛利率高、损耗小、销售增长迅速,早已成为超市发展的新亮点。虽然发展渐成气候,但质量还欠火候,中国连锁经营协会2006年曾针对超市自制食品状况开展调查,范围覆盖了全国10余个省市的32家典型超市企业。在当时参与调查的超市中,超过一半的超市都承认自制食品是接到投诉最多的一个环节。调查显示,虽然自制食品质量远远好于农贸市场或批发市场,但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出租和联营的经营方式影响管理力度 企业对供应商的审核力度有待加强 包装材料的规范和使用需要加强 保质期的设定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等。时隔多年,虽然整体质量水平进步,但仍不稳定。北京12365举报投诉中心曾接到类似的投诉,工作人员调查发现,不少大型超市都设有现场制作食品的柜台,多数柜台是个人承包,由于是小型加工,难以实现规模化、机械化、无菌化。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长郭戈平曾表示,在销售自制食品时,企业要做到全面的隔离和防尘,以售货人员帮助包装为主的销售形式都可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商务部发布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也对超市食品的现场制作做出了严格要求:不仅食品加工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健康和卫生状况,食品加工的周围环境也要求绝对的整洁,必须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合适的温度、湿度,防蝇虫及灰尘控制设施和设备,具备独立的排水、排污设施 加工间要求卫生良好,采光、通风良好,空气质量符合要求,并要设置灭鼠、灭蟑、防虫设施。现场制作必须有足够的用房面积,生产过程、所用设备、设施、公用器具、容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门槛很高,但以目前超市的整体现状看来,能100%达标者微乎其微。   操作环节达标状况亟待推进,加工环节的现场检测和控制也备受关注。记者了解到,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负责起草的《超市现场加工食品经营规范》草案已基本完成并上交给有关部门,规范将从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保质期等方面对超市自制食品提出进一步要求。
  • 广州首创食品溯源系统 亚运后将在全市推广
    去年的三聚氰胺事件中,由于没有溯源管理系统,问题食品实现不了完全召回。受此启发,广州市质监局正在编写《广州市食品生产溯源管理系统》地方技术规范,要求食品企业确立从原辅料到成品整一条生产链的管理系统,以便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可以实现完全召回。该系统将作为供亚运食品企业门槛之一。   目前广州本地初步选备了约200多家供亚运食品企业,溯源系统实施后,将据此再筛选出几十家最后的入围者。这些企业将为亚运提供糕点、面包、河粉、烧腊、豆腐、牛奶等诸多加工、包装食品。   可从问题产品追溯原料   “去年的三聚氰胺事件中,问题产品的召回是不完整的,就是因为没有溯源管理系统”,广州市质监局食品处处长李红兵表示,去年曾经有一个措施,将9月14日前生产的乳制品全部下架,经检验后才能再上架,就是因为没有溯源管理系统,原料、辅料到产品之间没有建立链条,链条断了就无法追溯,要不就是产品没有存货,无法掌握有多少产品含有三聚氰胺。   “批次的概念也比较模糊,现在往往是以一天为一个批次,但同一天里使用原料不是同一批次,就有可能出现同一个批次里一部分产品合格,一部分不合格的情况”。李红兵说,由于检验是抽检,这样设置批次就会出现误判、漏判的情况,比如刚好抽到的产品是个合格品,那么不合格的产品就会被覆盖。“企业用抽检的方式,判断产品没有问题,就贴上绿色标志,一旦发现里面有不合格品,企业就会被认为是欺骗消费者”,李红兵认为,比较科学的做法应该是按照投放一次原料的产品作为一个批次。   “建立溯源管理系统,就能从问题产品追溯到原料,再从原料反过来追溯其他有问题的产品。”李红兵说道。   成为供亚运食品企业门槛   李红兵透露,广州本地已经提供了200~300家企业名单作为供亚运食品企业的候选名单,涵盖了800多种食品,其中点心、河粉、烧腊等广州特色食品也在其中。候选企业还要被进一步遴选,而建立溯源管理系统就是遴选的条件之一。   广州市质监局正在起草《广州市食品生产溯源管理系统》地方规范,这个标准将为供亚运食品企业提供追溯体系的实施指南,亚运会之后,该标准将继续沿用,溯源系统也将在全市推广。   李红兵透露,该标准将ISO22005《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 体系设计与实施的通用原则和基本要求》进行具体化,已经酝酿了一年多,为全国首创。该标准要求企业建立记录表格,每一批原辅料进货、仓储、用途和成品流向等等环节,都要求记录在案。目前该标准文本已经起草完毕,并在下周进行专家评审会。   该标准初稿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多达20项的记录表格,包括从业人员健康记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表,还有原料留样记录、供应商清单、原辅材料添加剂化验表、领料单、退料单、微生物检验原始记录、产品出货记录、产品销售记录。在原料验收进货过程,企业必须填写《原料留样登记表》、《原料进仓登记表》、《原料首营登记表》、《供应商清单》、《原/辅/包/产品/添加剂质量检测化验表》5个表格,生产过程中,也要填写《产品入仓登记台账》等8个表格。生产人员名单还必须保留旧名单至少两年。   可使用三种产品追溯方式   溯源管理体系怎样追溯已经卖出去的产品?李红兵说,标准推荐了三种追溯形式,一种是RFID(射频识别,俗称电子标签)射频码,就像粤通卡一样,产品运输时不用停下来就能读写信息,产品去到哪里都有记录,可因为成本问题,射频码只准备用在成箱的产品。   第二种是二维码,这种就像登机牌一样,在每个产品印上二维码,只用一部有摄像头的手机拍下二维码,就能查询产品的相关信息。“由于查询过的消费者都有记录,这样就可以实现精准召回。”李红兵说道。   第三种就是条码加生产日期,生产日期要精确到分钟。李红兵说,采用这种方式企业不需要投放太多的成本。
  • 质检总局:婴儿食品须标注营养成分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修改后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新规要求,专供婴幼儿和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必须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含量。此外,酒精含量10%以上的白酒继续免标保质期,“陈酿”只要符合质量要求即为合格品。   按照新规定,食品除须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标注贮存条件。乙醇含量10%以上(含)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免除标注保质期。   规定新增加了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相关规定,该类食品标识必须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含量,让消费者购买前可详细了解。其他食品也需标注食品的成分或配料清单。定量包装食品除要标注净含量外,还要标注规格。带水的罐头等食品还要清楚地标出固形物的含量。
  • GB 4806.1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中包括GB 4806.1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该标准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GB 4806.1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pdf(一)国内外有关粘合剂法规和标准情况说明①欧盟尚未制定粘合剂产品法规,但鉴于粘合剂是在复合材料及制品中应用最为广泛且多数情况下粘合剂在食品接触材料中属于非直接接触食品部分、与食品之间有功能阻隔层阻隔的特点,将粘合剂作为塑料制品的一部分来进行管理。因此,欧盟主要通过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框架法规(Regulation (EC)1935/2004)、良好生产规范法规(Regulation(EC)2023/2006)和塑料法规(Regulation (E)10/2011)三项法规对粘合剂进行管理。②美国:21CFR175.105和21CFR175.125 是美国联邦法规第 21章中专门管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剂的相关章节。21CFR175.105 适用于一般粘合剂(不包括压敏胶),21CFR175.125适用于压敏胶。两个章节中分别列出了允许用于两种粘合剂的物质清单及其用途、最大使用量等限制条件。③德国: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BfR)建议的第 25 和第 26 章管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剂。第 25 章适用于食品接触用聚氨粘合剂,规定了允许用于聚氨粘合剂的起始物、单体、添加剂和助剂,及其限制要求。第 26 章适用于固体石蜡、微品蜡及蜡、树脂和塑料的混合物制成的食品接触材料,包括涂层、直接与食品接触的粘合剂等。此章节规定了可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天然来源,如固体石蜡、微晶蜡、合成固体石蜡、低分子聚丙烯及其混合物的质量规格要求、允许添加的添加剂及其限制要求。(二)关于黏合剂的分类根据黏合剂是否与食品直接接触,标准将黏合剂分为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和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指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食品接触面,预期直接与食品接触的黏合剂,如水果贴纸用压敏胶等。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指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非食品接触面,预期不与食品直接接触,但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黏合剂,如复合材料层间使用的黏合剂等。两者预期用途不同,可按照其涂布面以及是否预期与食品直接接触进行区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使用企业应通过接缝和边缘等包装设计、增加有效阻隔层等方式尽可能防止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与食品直接接触。   (三)关于黏合剂用原料的管理   考虑到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的安全风险相对较高,标准分别针对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和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的基础原料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附录A和附录B分别规定了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和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及使用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基础原料采用聚合物管理模式,仅能使用附录A及相关公告中列出的物质。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基础原料则允许使用聚合物和部分已经过安全性评估的单体、其他起始物,且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所使用的基础原料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同时,黏合剂中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所使用的添加剂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  (四)关于黏合剂中的芳香族伯胺(PAA)  芳香族聚氨酯类黏合剂、使用了胺类固化剂的环氧型黏合剂、聚酰亚胺类黏合剂等产品在固化反应过程中均可能产生PAA。为更好地管控该类物质的安全风险,标准中设置了PAA迁移总量限量要求,并规定该指标仅适用于含有芳香族聚氨酯等可能产生PAA的黏合剂。考虑到黏合剂固化反应过程是PAA的主要产生阶段,因此标准规定应在黏合剂固化反应完成后,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终产品开展PAA的迁移量检测。对于本标准附录A、附录B、GB 9685及相关公告中已经规定了迁移限量的PAA,其限量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计入PAA迁移总量。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多项食品接触材料新标准将于2024年9月正式实施!
    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8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与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的标准有17个,详见文末标准更新清单。这17个FCM新国标包括5个材质标准(塑料、金属、橡胶、复合材料、油墨)和12个测试方法类标准(GB 31604系列)。5个材质标准将于2024年9月6日正式实施;12个测试方法中有2个标准(GB 31604.1 & GB 31604.59)将于2024年9月6日正式实施。另外10个标准将于2024年3月6日正式实施。材质标准更新概要塑料 GB 4806.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适用范围: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包括未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淀粉基塑料。实施日期:2024年9月6日主要变化:①将现行标准GB 4806.6-2016和GB 4806.7-2016合并。②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检测项目新增芳香族伯胺迁移。③树脂删除GB 4806.6中各种提取物、干燥失重、灼烧残渣等项目。④新增允许使用的树脂清单名录,新增树脂通用类别名缩写对照表。金属GB 4806.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适用范围: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实施日期:2024年9月6日主要变化:①新增检测项目铅、镉、砷、汞杂质元素含量,其中不锈钢、薄钢板、铝制品、其他金属基材和金属镀层分别对应不同的杂质元素含量要求。②重金属元素的迁移从现行的金属5项(铅,镉,砷,铬,镍)扩增为13项迁移(砷,镉,铅,锑,铝,铬,钴,铜,锰,钼,镍,锡,锌)。③重复使用的制品迁移试验需要进行3次,金属材料(除了不锈钢)三次的迁移结果有任何一次超标即判为不合格。橡胶GB 4806.1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适用范围: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包括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不包括硅橡胶。实施日期:2024年9月6日主要变化:①检测项目新增芳香族伯胺迁移、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②使用50%乙醇作为模拟物时,校正因子不适用。③高锰酸钾消耗量明确试验次数,重复使用以第3次的迁移结果为准;如果有证据显示3次的迁移结果不会增加,可以第一次的迁移试验结果为测试结果。④附录A新增橡胶材料及制品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复合材料GB 4806.13-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适用范围: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复合材料是指,由不同材质或相同材质材料通过黏合、热熔或其他方式复合而成的两层或两层以上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实施日期:2024年9月6日主要变化:GB 4806.13与所取代的GB 9683-1988差异较大,与之前的复合材料征求稿也有较大差异。①总体来说,复合材料应符合各层材料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②成品的感官和通用理化指标(总迁移,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符合“直接接触食品层材料”的相应要求。③特定迁移和残留量则需要考虑各层材料的要求。④预期与食品直接接触,且不经清洗直接使用的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微生物应符合 GB 14934 的规定。⑤关于标签标识,复合材料按照从外层到直接接触食品层的顺序标示,并以斜杠/隔开。油墨GB 4806.14-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适用范围: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其形成的印刷油墨层。包括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和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也包括与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实施日期:2024年9月6日主要变化:油墨为新制定的标准。①油墨需要关注配方原料的要求:直接接触用油墨所使用的的基础原料和添加剂应为GB 2760及相关公告中的物质。间接接触用油墨不应使用基于铅、汞、镉、铬(VI)、砷、锑、硒元素或其化合物的着色剂,所用的着色剂符合GB 9685的要求;其他基础原料应为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基础原料。②油墨的检测项目包括:感官和浸泡液,铅、汞、镉、铬、砷的残留量,总迁移,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芳香族伯胺迁移等。③油墨标签标识的要求:标示产品类别(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标明宜使用的印刷基材、印刷工艺(如固化时间等)及特殊使用要求等信息。检测标准更新概要GB 31604.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本次对GB 31604.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以下简称“迁移试验通则”)的修订,是自2015年发布后的首次修订,该标准正式实施日期为2024年9月6日。与原标准比较,2023版迁移试验通则主要变化归纳如下:表 GB 31604.1新标准主要修订内容GB 31604.5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化学分析方法验证通则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的通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化学分析方法制定和修订过程中的验证。该标准对残留量分析方法性能参数:特异性、检出限、定量限、测定范围、正确度、精密度、稳定性、稳健性的验证要求和方法进行规定。————————————————————————————————————为了促进食品接触材料行业分析检测技术交流,研讨国内外最新研究应用进展,仪器信息网将于4月9日举办第五届“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届时,我们将特别邀请行业专家及相关厂商技术人员参与本次网络研讨会,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检测技术呈现给大家。点击图片,免费报名参会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品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12月24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乳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建立健全乳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并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   通知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乳品采购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严格索取、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乳品(包括含乳食品)合格证明等文件,或相关采购清单、进货票据等 是否如实记录乳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是否制定并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乳品使用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严格按规定贮存乳品,是否在使用乳品前进行必要检查,是否在乳品中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等。   通知指出,将乳品增加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必检项目。各地要及时调整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方案,确保乳品监督抽验的覆盖面和频次。   通知提出,建立健全乳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加强与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力度。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将乳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作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重要内容进行记录。
  • 欧盟将加强对部分进口食品的安全检测
    据巴基斯坦《商业记录报》7月26日报道,为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欧盟日前通过新的条例,要求各成员国对巴基斯坦大米等10多种进口食品加强安全检测。   报道称,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了最新的预警清单,要求各成员国对自巴基斯坦和印度进口的巴斯玛蒂大米分别按50%和10%的比例抽检产品的致癌性黄曲霉素含量,对自阿根廷、巴西、加纳和印度进口的花生进行黄曲霉素检测;对所有进口辣椒和辣椒粉进行“苏丹红”检测;对自土耳其进口的西红柿、胡椒、小胡瓜和梨,自多米尼加共和国进口的香蕉和甜瓜以及自泰国进口的豆类和茄子进行农药残留物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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