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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产品相关的论坛

  • 食品添加剂科普:是否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才是好产品?

    问:有的食品包装上印有“本品不含任何食品添加剂”字样,是否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才是好产品? 答:食品添加剂,这一名词虽始于西方工业革命,但它的直接应用可追溯到一万年以前。中国在远古时代就有在食品中使用天然*的记载,如《神农本草》、《本草图经》中即有用橘子染色的记载;在周朝时即已开始使用肉桂增香;北魏时期的《食经》、《齐民要术》中亦有用盐卤、石膏凝固豆腐等记载。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或根据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同时规定:“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称为“食品强化剂”。因此食品强化剂显然也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但间接(如通过包装材料、包装容器、农药残留、谷物的霉菌毒素和放射线等)加入食品者,及食品中天然存在的有害成分,则不列入食品添加剂范畴。此外,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以掩盖食品腐败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据统计,国际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已达14000余种,其中直接使用的约4000余种,常用的在1000种左右。 食品添加剂在使用前,需进行严格的质量指标及安全性的检测。 在质量指标中,一般分为三个方面:外观、含量和纯度,有的还包括微生物和黄曲霉毒素等毒物指标。在纯度指标中一般均有铅、砷乃至镉、铜、铬、汞、锌等有害金属限量指标。个别还有4—甲基咪唑、氰化物等有毒物质指标。此外还有干燥失重、灼烧残渣、不溶物、残存溶剂等等指标。 安全性是食品添加剂的命脉。对各种食品添加剂的能否使用、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各国都有严格规定,受法律制约,以保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安全。这些规定是建立在一整套科学严密的毒性评价基础上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也是国际上公认的主要毒性(安全性)指标为ADI(AcceptableDailyIntakes依据个人体重,终生摄入一种食品添加剂而无显著健康危害的每日允许摄入估计值)、LD50(受试动物半数致死量)和GRAS(一般公认为安全者)。 食品添加剂只有在通过以上指标测试并符合规定后,才可以被使用。 食品添加剂对改善食品的质量、档次和色香味;对原料至成品的保质保鲜;对提高和保持食品的营养价值;对新产品的开发;对食品加工工艺的顺利进行等各方面,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食品添加剂已成为加工食品不可缺少的基料。它在食品工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改善食品的感官和组织形态及色香味,以适应消费者的需要,从而体现食品的消费价值; 2.增强食品的营养成分。随着消费者对营养学认识的不断提高,人们日益追求各种营养强化食品; 3.使食品具有更有效、更经济的加工条件和更长的货架期和保质期; 4.促使方便食品、快餐食品高速度增长,以满足就业增加、单身家庭增多、生活节奏加快的需要。 由此可见,只要正确地、适量地使用质量符合法定规定的食品添加剂,不仅对食品是无害的,而且是必要的。当然,有些企业通过对工艺和设备的改进,生产不含防腐剂的产品,以迎合消费者“回归自然”的时尚,也是可以理解的。 随着消费和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营养、方便、多样化和安全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些方面,食品添加剂起到了必不可少的重要作用。不断满足人们对营养、方便、多样化和安全方面的要求,也是食品添加剂工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 【资料】蜂产品是食品还是药品?

    作为蜂产品本身是食品,而不是药品,因此不具有治疗作用。其主要成分对处于亚健康人群来说,是起调节作用。而且不同的蜂产品因其成分和属性不同,其作用也不同,因此在选择蜂产品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身体和经济能力进行选择。

  • 食品接触产品

    各位前辈,请教下食品接触产品是否一定要标示产地?有没有其他法规要求?

  • 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标签问题你关注了吗

    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标签问题不容忽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接触材料实验室,受理了陶瓷杯、塑料水杯、不粘锅、儿童餐具等5批次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的检测,发现5批次产品的标签均不符合我国《进出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试行)》中的标签规定,存在没有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未标注进口代理商的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地址,或缺少适用条件、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等问题。

  • 2016年发布的食品及食品相关标准汇总-产品类

    2016年发布了大量食品及食品相关标准,涉及到产品、检验等多个环节。现将产品类标准提供给大家参考使用。食品GBT 30357.2-2013 乌龙茶 第2部分:铁观音 第1号修改单2016-4-26LST 6116-2016 大米粒型分类判定 第1号修改单2016-7-5LST 3242-2014 牡丹籽油 第1号修改单2016-7-5TCBJ 002-2016 固态法浓香型白酒原酒 团体标准2016-8-15TCBJ 003-2016 固态法酱香型白酒原酒 团体标准2016-8-15TCBJ 004-2016 固态法小曲清香型白酒原酒 团体标准2016-8-15GT 001-2016 盐水鲭鱼罐头协会标准2016-6-1GT 002-2016 茄汁鲭鱼罐头协会标准2016-6-1GBT 18916.22-2016 取水定额 第22部分:淀粉糖制造2017-5-1食用农产品NYT 5010-2016 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2016-10-1NYT 5361-2016 无公害农产品 淡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2016-10-1SCT 3033-2016 养殖暗纹东方鲀鲜、冻品加工操作规范 2016-10-1NYT 638-2016 蜂王浆生产技术规范2016-10-1农业部2406号公告-2-2016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通用要求 温室2016-10-1农业部2406号公告-3-2016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通用要求 试验基地2016-10-1农业投入品GBT 32712-2016 条斑紫菜 种藻2017-1-1NYT 5030-2016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2016-10-1食品相关产品GBT 13521-2016 冠形瓶盖2016-5-15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2017-4-19GB 4806.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2017-4-19GB 480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搪瓷制品2017-4-19GB 4806.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2017-4-19GB 4806.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2017-4-19GB 480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2017-4-19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2017-4-19GB 480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2017-4-19GB 48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2017-4-19GB 9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2017-10-19食品添加剂GBT 32687-2016 氨基酸产品分类导则2017-1-1GB 190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胞苷酸二钠2017-1-1GB 1886.10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又名十八烷酸)2017-1-1GB 1886.10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2017-1-1GB 1886.10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橙2017-1-1GB 1886.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钠2017-1-1GB 1886.1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楂核烟熏香味料I号、II号2017-1-1GB 1886.1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核糖2017-1-1GB 1886.1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2017-1-1GB 1886.17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2017-1-1GB 1886.1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2017-1-1GB 1886.17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2017-1-1GB 1886.17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2017-1-1GB 1886.17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2017-1-1GB 1886.17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麻籽胶(

  • 【转帖】食品添加剂产品及解决方案

    食品添加剂产品及解决方案 发布时间:2009-4-1 转载于:中国食品科技网 食品添加剂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现代社会不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几乎没有。食品工业越发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数量越多。甚至可以说,“大规模的现代食品工业,是建立在食品添加剂的基础上的”,或者说“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食品工业”,道出了食品添加剂对于食品工业的重要性。 食品添加剂对食品工业的发展非常重要,但也一直广受争议,所以在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重视食品营养健康的今天,更要正确认识、并充分发挥好食品添加剂的作用。

  • 欧盟食品安全局否决两种虾青素产品作为新型食品配料

    欧盟食品安全局否决两种虾青素产品作为新型食品配料 据欧盟食品安全局消息,7月15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就富含虾青素的 AstaREAL A1010和 AstaREAL L10作为新型食品配料的安全性发布意见。 两种配料由富虾青素雨生红球藻产生。申请人拟将该新型食品配料用于发酵液体乳制品、未发酵液体乳制品、发酵豆制品和水果饮料中。 欧盟专家组经过评估发现,该产品无基因毒性,也不会对人体营养构成损伤,与虾青素相比毒性不大。 申请人建议新型食品配料中虾青素的最大推荐摄入量定为4mg/day(0.06 mg/kg bw )。 然而欧盟专家组经过评估认为,按照申请人推荐的最大摄入量,平均每日摄入量为0.106 mg/kg bw,超出虾青素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 0.034 mg/kg bw 。因此该新型食品配料在建议的用途及使用水平下是不安全的

  • 个人理解食品、食用农产品、农产品(初级农产品)三者的关系

    [font=SimSun, STSong, &]对于食品的定义我非常熟悉,但是对于食用农产品和初级农产品我还有点模糊。[/font][font=SimSun, STSong,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对农产品的定义是: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在此我认为在该法的农产品就是初级农产品,而农产品大类包括食用农产品和初级农产品。)[/font][font=SimSun, STSong, &]因此我认为,在加工程度上,食品>食用农产品>本法的农产品(初级农产品),好比旺旺雪饼>大米>稻谷。[/font][font=SimSun, STSong, &]在包含范围内,我认为食用农产品属于食品大类,也属于农产品大类。[/font][font=SimSun, STSong, &]不知道有没有老师同行给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font]

  • 食品快检产品订制

    公司需采购一批多功能食品快速检测仪,欢迎有该类产品生产资质的企业留言咨询。

  • 是否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才是好产品?

    问:有的食品包装上印有“本品不含任何食品添加剂”字样,是否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才是好产品? 答:食品添加剂,这一名词虽始于西方工业革命,但它的直接应用可追溯到一万年以前。中国在远古时代就有在食品中使用天然*的记载,如《神农本草》、《本草图经》中即有用橘子染色的记载;在周朝时即已开始使用肉桂增香;北魏时期的《食经》、《齐民要术》中亦有用盐卤、石膏凝固豆腐等记载。 我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或根据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同时规定:“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称为“食品强化剂”。因此食品强化剂显然也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但间接(如通过包装材料、包装容器、农药残留、谷物的霉菌毒素和放射线等)加入食品者,及食品中天然存在的有害成分,则不列入食品添加剂范畴。此外,我国1993年施行的“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以掩盖食品腐败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据统计,国际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已达14000余种,其中直接使用的约4000余种,常用的在1000种左右。 食品添加剂在使用前,需进行严格的质量指标及安全性的检测。 在质量指标中,一般分为三个方面:外观、含量和纯度,有的还包括微生物和黄曲霉毒素等毒物指标。在纯度指标中一般均有铅、砷乃至镉、铜、铬、汞、锌等有害金属限量指标。个别还有4—甲基咪唑、氰化物等有毒物质指标。此外还有干燥失重、灼烧残渣、不溶物、残存溶剂等等指标。安全性是食品添加剂的命脉。对各种食品添加剂的能否使用、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各国都有严格规定,受法律制约,以保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安全。这些规定是建立在一整套科学严密的毒性评价基础上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也是国际上公认的主要毒性(安全性)指标为ADI(AcceptableDailyIntakes依据个人体重,终生摄入一种食品添加剂而无显著健康危害的每日允许摄入估计值)、LD50(受试动物半数致死量)和GRAS(一般公认为安全者)。 食品添加剂只有在通过以上指标测试并符合规定后,才可以被使用。 食品添加剂对改善食品的质量、档次和色香味;对原料至成品的保质保鲜;对提高和保持食品的营养价值;对新产品的开发;对食品加工工艺的顺利进行等各方面,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食品添加剂已成为加工食品不可缺少的基料。它在食品工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改善食品的感官和组织形态及色香味,以适应消费者的需要,从而体现食品的消费价值; 2.增强食品的营养成分。随着消费者对营养学认识的不断提高,人们日益追求各种营养强化食品; 3.使食品具有更有效、更经济的加工条件和更长的货架期和保质期; 4.促使方便食品、快餐食品高速度增长,以满足就业增加、单身家庭增多、生活节奏加快的需要。 由此可见,只要正确地、适量地使用质量符合法定规定的食品添加剂,不仅对食品是无害的,而且是必要的。当然,有些企业通过对工艺和设备的改进,生产不含防腐剂的产品,以迎合消费者“回归自然”的时尚,也是可以理解的。随着消费和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营养、方便、多样化和安全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些方面,食品添加剂起到了必不可少的重要作用。不断满足人们对营养、方便、多样化和安全方面的要求,也是食品添加剂工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的产品服务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的产品服务

    [size=16px]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的产品服务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是一种用于快速检测食品中各种有害物质的仪器。以下是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的产品服务介绍:  检测范围广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可以检测多种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  快速检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采用先进的快速检测技术,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检测,提高检测效率。  准确度高: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采用高精度、高灵敏度的检测技术,能够准确检测出食品中的有害物质。  现场检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体积小、携带方便,可以在现场进行检测,无需将样品带回实验室。  数据处理能力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可以自动将检测结果转换成可读数据,并可以通过相关软件进行处理和输出。  售后服务:厂家提供全方位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确保客户在使用过程中能够获得优质的服务。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可以广泛应用于各类食品检测机构、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等单位,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持。[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12/202312290916506410_4724_6098850_3.jpg!w690x690.jpg[/img][/size]

  • 【分享】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 总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 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全国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农业部门牵头)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卫生部门牵头)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

  • 把速冻食品当做原料买入“生产”自己产品

    [font=SimSun, STSong, &]可以吗,把其他品牌的速冻食品买来,生产成自己的产品,其实是仅包装,速冻食品不允许分装是大家知道的,但是,作为原料购入、已生产名义可以吗?有生产资质[/font]

  • 【分享】国务院成立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中新网8月17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发通知称,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国务院副总理任吴仪任组长。  这份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介绍称,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检总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舆情,对外发布信息。办公室主任由李长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农产品整治组(农业部牵头)、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质检总局牵头)、药品整治组(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新闻信息组(新闻办牵头),由牵头部门的有关司(局)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派出局处级干部参加。  此外,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中国政府网全文刊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07〕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二)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吴 仪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李长江  质检总局局长  项兆伦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何亚非  外交部部长助理  欧新黔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燕华  科技部副部长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李玉赋  监察部副部长  廖晓军  财政部副部长  孙政才  农业部部长  高虎城  商务部副部长  陈 竺  卫生部部长  龚 正  海关总署副署长  宋 兰  税务总局副局长  周伯华  工商总局局长  蒲长城  质检总局副局长  邵明立  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汪永清  法制办副主任  王国庆  新闻办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检总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舆情,对外发布信息。办公室主任由李长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农产品整治组(农业部牵头)、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质检总局牵头)、药品整治组(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新闻信息组(新闻办牵头),由牵头部门的有关司(局)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派出局处级干部参加。  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 【讨论】-食品水发产品中甲醛检测标准方法汇总

    目前甲醛检测尚无卫生部出台的国标方法,只有农业部的行业标准方法,而且两个方法都是强制执行,用的显色剂不同。这确实让有些人无所适从,不过间苯三酚方法简单些,而且费用也比较便宜。市场上还有不少可以用于检测甲醛的快速方法,有检测盒,也有检测管之类的。NY 5172-2002 无公害食品 水发水产品(甲醛的乙酰丙酮法)NY 5073-2001 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间苯三酚法)

  • 【食品法规18】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1〕25号)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和许可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是指用于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新材料、新原料或新添加剂,具体包括: (一)尚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卫生部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及其添加剂; (二)扩大使用范围或者使用量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及其添加剂; (三)尚未列入食品用消毒剂、洗涤剂原料名单的新原料; (四)食品生产经营用工具、设备中直接接触食品的新材料、新添加剂。 第三条 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用途明确,具有技术必要性; (二) 在正常合理使用情况下不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三) 不造成食品成分、结构或色香味等性质的改变; (四) 在达到预期效果时尽可能降低使用量。 第四条 卫生部负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许可工作,制订安全性评估技术规范,并指定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作为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技术审评机构(以下简称审评机构),负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申报受理、组织安全性评估、技术审核和报批等工作。 第五条 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审评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理化特性; (三)技术必要性、用途及使用条件; (四)生产工艺; (五)质量规格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报告; (六)毒理学安全性评估资料; (七)迁移量和/或残留量、估计膳食暴露量及其评估方法; (八)国内外允许使用情况的资料或证明文件; (九)其他有助于评估的资料。 申请食品用消毒剂、洗涤剂新原料的,可以免于提交第七项资料。 申请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用新添加剂的,还应当提交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资料。 申请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用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的,应当提交第一项、第三项、第六项、第七项及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资料。 第六条 申请首次进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除提交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该产品在本国(地区)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材料; (二)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出具的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 (三)受委托申请人应当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 [/font

  • 【资料】日本水产品食品卫生要求

    日本是世界上水产品消费大国,每年都要进口大量水产品。同时,日本也是中国出口水产品的最大贸易合作伙伴。为促进对日出口水产品正常健康发展,应掌握日本水产品食品卫生要求。现将日本食品卫生法规中水产品食品卫生要求摘要介绍如下。   水产品的规格标准鱼糜制品   1.鱼糜制品碎鱼肉除外成分规格。   (1)大肠菌群呈阴性。   (2)鱼肉香肠及鱼肉火腿,亚硝酸根0.05g/kg以下。   2.鱼糜制品加工标准。   (1)原料鱼必须鲜度良好。   (2)原料鱼在加工前用水充分洗净后,装入清洁易洗的金属或合成树脂等制的不浸透性专用容器中。   (3)使用清洁的调理器具剔肉,剔下的精肉装入清洁易洗的金属或合成树脂等制的不浸透性专用容器中。   (4)用水漂洗精肉时,要求用凉的卫生的水,并充分换水。   (5)用冷冻原料鱼肉加工,必须在卫生场所进行解冻,此时用水,必须用卫生的流动水。   (6)用于加工鱼糜制品的砂糖、淀粉及香料,细菌数要求在1000/g以下。   (7)加工时,应用清洁、易洗、易杀菌的器具。   (8)鱼肉香肠及鱼肉火腿,用中心温度85℃杀菌45mim,或用具有同等以上效果的方法。特殊包装鱼糕用中心温度80℃杀菌20min,或用具有同等以上效果的方法。其他鱼糜制品,用中心温度75℃杀菌的方法,或用具有同等以上效果的方法。   (9)杀菌后,必须在非常卫生的场所进行冷却。冷却水用流动饮用水,或用含游离氯1.0ppm以上的水。   3.鱼糜制品保存标准。   (1)鱼肉香肠、鱼肉火腿及特殊包装鱼糕保存在温度10℃以下。但是,将制品填充到具有气密性的容器包装中后,用中心温度120℃杀菌4min,或用具有同等以上效果的方法,以及PH5.5以下指取部分制品切碎后,于其中加10倍的精制水,磨碎后的PH或其水活度0.94以下的制品,不在此限。   (2)冷冻鱼糜制品保存在温度-15℃以下。   (3)制品必须装入清洁、卫生的箱内,或装入清洁、卫生有盖的容器中,或用清洁,卫生的合成树脂簿膜、合成树脂加工纸、硫酸纸或者蜡纸包装后进行搬运。

  • 【简讯】商务部出台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日前,商务部正式出台了《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由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受商务部委托组织起草,旨在加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系统化管理。  《规范》对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入场要求、索证索票、检验检测、商品存储、交易管理、加工配送以及问题产品处理等环节做出明确的规定,并提供了相关协议和工作报表范本,供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参考。《规范》对完善我国农产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操作行为、提高上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该《规范》的出台,是落实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有关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也是深入推进11个政府部门联合实施的“三绿工程”(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的又一重大举措,对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有利于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范化运营,提升整个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 【金秋计划】食品生产企业如何判断复合配料中的食品添加剂在终产品是否起作用

    在GB7718提到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 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那么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如何去判断其是否在终产品起作用呢,本次就针对这个问题展开说说。 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准确判断复合配料中的食品添加剂在终产品是否起作用至关重要,这关系到标签的合规性、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以下是建议企业可以采取的一些方法来进行判断。 一、审查配料表与产品说明 首先,仔细研究产品的配料表,明确复合配料的具体组成以及其中可能含有的食品添加剂。对于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如防腐剂、抗氧化剂、增稠剂等,了解其一般作用。同时,关注产品说明中的用途描述和特性介绍,这可能会为判断食品添加剂在终产品中的作用提供线索。例如,如果产品说明中强调了产品的稳定性或特定的口感,那么可以推测其中的某些食品添加剂可能在起相应的作用。 二、分析生产工艺 1、了解不同加工阶段对食品添加剂的影响。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各个加工环节的温度、压力、时间等因素可能会改变复合配料中食品添加剂的性能。在高温杀菌过程中,某些食品添加剂可能会部分分解或失去活性。如复合配料中含维生素C作为抗氧化剂使用,但在高温杀菌时很可能就失去抗氧化作用,那么这种情况在终产品就基本不起作用了。 2、考虑复合配料在加工过程中的变化。一些食品添加剂可能会与其他成分发生反应,从而改变其在终产品中的作用。某些抗氧化剂可能会与金属离子结合,降低其抗氧化效果。如一款果汁的复合配料中含维生素C作为抗氧化剂使用,但果汁本身含有较高浓度的金属离子,维生素C的抗氧化能力会下降。在这个基础上若没有添加其他抗氧化剂,该果汁若更快发生氧化变色和风味劣变,这种情况也说明了在终产品已不起作用。 三、参考标准法规与规范指南 1、 查阅国家和地区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这些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种食品添加剂在不同食品中的允许使用范围和限量。通过对比终产品的类别和复合配料中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可以初步判断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以及在终产品中是否可能起作用。 2、关注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发布的规范和指南。这些指南通常会针对特定食品类别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提供更具体的建议和指导,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食品添加剂在终产品中的作用。如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相关食品添加剂公告内容等。 四、进行实验检测 1、化学分析。通过对终产品进行化学分析,可以检测其中食品添加剂的含量和存在形式。例如,使用色谱技术可以准确测定防腐剂、抗氧化剂等的含量,从而判断其在终产品中的实际作用。 2、功能测试。根据食品添加剂的预期作用进行相应的功能测试。比如,对于增稠剂,可以测试终产品的黏稠度;对于防腐剂,可以进行微生物挑战试验,观察其对产品保质期的影响。 这里举个综合的例子: 在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果汁饮料中,含有 一种复合配料(添加量小于25%),其中包含了果胶和柠檬酸等食品添加剂。通过审查配料表和产品说明,企业了解到果胶可能起到增稠的作用,柠檬酸则作为酸度调节剂。在生产过程中,企业观察到随着加工温度的升高,果汁的黏稠度有所变化,这提示果胶在不同温度下的性能可能发生了改变。同时,通过参考GB2760,企业确认了这些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规定。为了进一步确定其在终产品中的作用,企业进行了化学分析和口感测试。化学分析结果显示,终产品中果胶和柠檬酸的含量在合理范围内,口感测试也表明,饮料的黏稠度和酸度适中,符合产品的设计要求。这一系列的措施和分析表明,在该果汁饮料中,复合配料中的食品添加剂确实起到了预期的作用。这种情况就需要在该产品配料表中标示出来如XX(含果胶、柠檬酸)。 不过参考GB7188征求意见中对于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且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含有食品添加剂,若符合GB2760带入原则可以不标示。这里就不分在终产品是否起作用只要符合上述要求就可以不用标示复合配料里的食品添加剂。目前还是需要按现行GB7718-2011内容要求执行。 综上,企业在判断复合配料中食品添加剂是否在终产品中起作用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添加剂的种类和功能、复合配料的使用情况、终产品的特性以及相关标准法规等。准确把握食品添加剂的作用,以确保判断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 【食品简讯】中欧美消费品安全峰会强化产品追溯机制

    [font=隶书][size=4]中国将每季度向欧盟提供一份危险产品报告,并可第一时间使用欧盟针对受污染食品的快速预警系统(RAPEX) [/size][/font]近日召开的中欧美消费品安全三方峰会上,中方承诺将继续完善产品追溯机制。  11月17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欧盟委员会和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行中欧美消费品安全三方峰会。这是三方在保障消费品安全领域首次合作召开的最高级别峰会。  这次峰会上,欧盟和中国单独签署了一份最新的谅解备忘录,中国政府将就追溯危险产品采取的行动,每季度向欧盟提交一份报告。自2007年秋天起,中国开始每季度向欧盟提供危险产品报告。新的备忘录将其正式制度化。  欧盟执委会表示,中国政府解决产品危机的最大困难是,政府无法找到危险产品的制造者。欧盟承诺,中国可以第一时间使用欧盟针对受污染食品的快速预警系统(RAPEX)。该系统能第一时间向政府提供关于危险产品的信息,从而阻止危险产品在市场上流通。2006年,中欧之间建立了RAPEX系统,此后中国共报告了599例危险产品案例。

  • 日本调整进口食品农产品药残标准

    据仪器信息网消息,日本调整进口食品农产品药残标准。详见: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40618/134171.shtml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新闻。日本每年都调整进口食品农残标准。我觉得这点很值得我们学习。近年,国标的修改也加快频率了,是进步。但我觉得,不必要每次颁布新版标准,每年调整限量值或项目,岂不更容易些。大家怎么看?

  • 【资料】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台湾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检验监管的公告

    【资料】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台湾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检验监管的公告

    2011年第7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台湾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检验监管的公告 近日,台湾有关方面向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台湾部分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在其生产的起云剂中违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非食用物质,并导致使用违法企业生产的起云剂的下游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受到污染。为保证大陆消费者健康、保障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进口台湾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检验监管公告如下。 一、自2011年6月1日起,暂停进口台湾方面通报的问题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运动饮料、果汁、茶饮料、果酱果浆、胶锭粉类产品和食品添加剂。 二、自2011年6月1日起,对允许进口的上述台湾产品必须凭台湾方面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不含邻苯二甲酸酯的检验证明报检,不能提供检验证明的暂停进口。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出上述产品含邻苯二甲酸酯的,该产品不得进口,并暂停其生产企业的相关产品进口。 四、暂停进口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名单将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进出口食品安全热点关注栏目发布并更新。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6/201106020834_297425_1641058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6/201106020834_297427_1641058_3.jpg

  • 【资料】卫生部公布7项食品安全国标和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

    卫生部公布7项食品安全国标和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日前,卫生部公告发布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58个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  据专家介绍,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包括使用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统一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 此次发布的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涉及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花生四烯酸油脂、碘酸钾特丁基、对苯二酚赤藓糖醇、叶黄素、叶绿素铜钠盐等7类食品添加剂,主要是营养剂和染色剂。58个产品标准主要涉及30类香料产品和部分营养强化剂。

  • 你有用过“特供”的产品/食品吗?

    “特供”即为特别阶级、领导高层供应的某些天然绿色包括人为的产品。如,在古代,专指为皇宫贵族特别供应的产品:极品茶、蜜、酒、瓜、果、米、蔬等。 但是,一般人买到这些“特供”产品怎么知道它真的是特供的呢?   近日,中央五部门联合发文,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严格对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行为的责任追究。在社会特权崇拜之风的影响下,“特供”“专供”产品长期获得市场和消费者默许,各种烟、酒、茶叶等产品被不法商贩贴上“特供”“专供”标签,打着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名义肆意销售,由此衍生出巨大利益链。 大家有用过“特供”的产品/食品吗?

  • 【讨论】食品与农产品“安全检测”中的分析技术

    在世界人口急剧膨胀的今天,合理的使用农药可以提高粮食产量,但过量使用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并导致许多遗传疾病。近年来,由于农药在食品中残留超标而造成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在食品安全这个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如何快速、准确地检测农副产品中残留的农药问题就成为了重中之重的问题。  除了物理及生物因素外,食品中残留的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农药、兽药、有害化学物质以及微生物毒素等。现代农业的发展使种植业、养殖业中使用的农药、兽药品种越来越多,食品工业的发展带来了形形色色的添加剂。此外,在食品生产、运输、储藏、加工过程中也可能引入有毒、有害物质。这些都对农副产品、食品的安全检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食品中农药残留分析存在的困难包括:样品基质背景复杂、前处理过程繁琐,需要耗费较多的时间、被测成分浓度较低、分析仪器的定性能力受到限制、仪器检测灵敏度不够等一系列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满足目前越来越严格的法规要求,是许多科技工作者研究的方向。  样品的净化  选择简洁、有效的样品处理方法,可以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常用的样品制备方法包括:  溶剂萃取法:最简单、应用最广的样品处理方法。但由于被测物通常均为较低含量的组分,因此同溶剂的纯度要求较高,并很容易将溶剂的背景干扰带到后面的分析过程中。  柱层析法:操作相对容易,操作成本较低,但需要耗费较多的人力,样品的浓缩比较困难。  SPE 固相萃取法:Bond-Elut SPE固相萃取柱可以提供高效、可靠的样品制备方式。选择不同类型的萃取柱和洗脱溶剂,具有对样品选择性富集的作用,浓缩操作方便、省事,方法的背景干扰少。  SFC超临界流体色谱法:高效、高性能的萃取方式,但相对的分析成本较高。  SPME 无溶剂固相萃取法:全部样品富集过程中不使用溶剂,大大地降低了使用成本,缩短了分析时间。结合自动进样器使用,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并使实验结果更加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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