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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计划相关的资讯

  • “千人计划”后 我国即将实施“万人计划”
    酝酿已久的国内人才“万人计划”已获得国家批准,即将发布实施。该计划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千人计划”相对应,但是面向国内,再加上此前的“青年千人计划”以及“外专千人计划”等重大国家人才工程,中国顶尖人才的“千万”格局渐成。   避免高校名额“分肥”   日前,中组部人才局副局长宋永华在上海参加高校创新型人才引进与培养交流会时透露,为了兼顾国内国外人才资源,中央已经决定实施和千人计划并行的国内人才计划,简称万人计划。“万人计划已经中央领导批准,在近期发布实施。”   “千人计划”特聘专家、上海财大经济学院、高等研究院院长田国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万人计划和千人计划互补,更侧重对中国问题深有研究的急需人才。“由中组部负责评选,对标国际,不看学校背景,看个人成果。”   田国强强调,要保证计划实施,宜采取国际同行评审制度,避免高校对名额“分肥”。   不久前,武汉大学原校长、知名教育改革家刘道玉,就批评当前高校的人才评选问题。他说:“很多学者进不了长江学者,就巧立名目,搞了一些以名山秀水为名的学者,黄河学者、泰山学者、天山学者,名号有38个之多。用名山秀水命名学者,改变了实质没有?没有,他们还是原来的学者。”   除了万人计划,宋永华透露,国家还将继续加大力度实施千人计划,尤其是青年千人计划 二是外专千人计划,特别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的领域,鼓励和支持引进一批非华裔的外国专家,促进学科的国际化程度 三是顶尖千人计划和团队,希望在一流学科、一流领域,加大力度引进国际顶尖的人才,组成创新团队。   行政亦需接轨国际   2008年底,中央制订实施“千人计划”,至今效果明显。目前已分7批引进2263名海外高等人才,其中创新人才1818人,创业人才445人,到高校工作的1168人。   据不完全统计,从事科研创新的千人计划专家共承担实施国家地方科研项目2886项,总额达到153亿元。2012国家重大科技计划专项70立项中,千人计划专家担任首席科学家有18个,占25.7%,在自然科学等杂志发表重要论文50多篇,部分千人计划专家在生物科学、量子计算等研究领域取得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始创新成果。   复旦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晓漫直言,千人计划打开了中国高校引进高水平人才的大门,几年来引进的高水平人才比几十年总和还多,而“青年千人计划”则使得中国高校可以和西方高校竞争青年人才。   上海财经大学为此还在全国率先创设了“常任轨”制度,依据国际学术论文发表数量和质量,对海外引进的“常任轨”老师进行三年中期考核和六年终期考核。   经过7年努力,上海财经大学在经济学领域的国际顶级论文发表数跃居前列,科研课题也明显增加,近期还成立了经济学理论与实践协同创新中心,进一步探索创新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培养体制机制。   除了吸引人才,如何“留得住、用得好、流得动”人才也是个考验。北大副校长海闻认为,人才与国际接轨的同时,高校行政系统也必须跟国际接轨。“让海外回来的学者感觉到行政系统是为他们服务的,而不是成为他们的管理者或障碍。”   上海社科院常务副院长左学金则建议,在引进人才思路上还要创新,现在各种人才计划思路相似,即政府制定人才标准,然后审查挑选给经费。他支持广义上的人才,像马云这种富有创新思维和实践精神的创业人才,也需要国家的关注和支持。
  • 关于编制水专项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关于编制水专项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水专项总体专家组、各主题专家组、各有关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国科发专〔2009〕134号)要求,为全面完成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十一五”阶段任务的部署,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将组织开展水专项2010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实施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实施计划》、水专项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主题实施方案。   二、2010度实施计划分主题编制,包括本主题2008年和2009年已启动项目(课题)2010年度实施计划,以及2010年拟启动项目(课题)(附件)的2010年度实施计划。各主题实施计划需附实施计划编制说明和详细说明。具体编写要求参照水专项2009年度实施计划。   三、水专项管理办公室于8月底前组织完成2010年拟启动项目(课题)实施方案的综合论证和择优评审工作。各主题专家组负责组织编制本主题实施计划,于9月10前将实施计划建议稿报总体专家组 总体专家组汇总形成水专项2010年度实施计划,于9月15日前报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胡承志、徐成   联系电话:010-66556640、66556641   附件:通知下载.pdf
  • 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启动实施
    7月8日下午,中国科学院在京召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家科改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会。   会上,中科院院长、党组书记白春礼介绍了7月7日下午国家科改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科院《&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暨全面深化改革纲要》(以下简称《&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有关情况,传达了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刘延东指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7月17日视察中科院时提出的&ldquo 四个率先&rdquo 要求,中科院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实现&ldquo 四个率先&rdquo 目标与深化改革紧密结合,研究制订《&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整体规划了未来15年发展路径,定位准确,考虑全面,措施有力,贯彻了改革创新的精神,既体现了战略性和导向性,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再一次迈出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新步伐。这不仅是中科院自身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   刘延东要求中科院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完善充实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并对《&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与会国家有关部门也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了《&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并积极表示给予大力支持。   白春礼指出,这次国家科改领导小组会议,标志着《&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基本完成研究制定阶段的工作任务,进入启动实施阶段。全院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抓紧做好计划的组织实施。   白春礼提出,一要抓紧做好若干重点改革举措的顶层设计和近期实施方案的制订工作 二要抓紧组织制订《&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推进各项改革发展举措 三要抓紧组织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四要通过盘活存量资源和争取社会资源,调整资源配置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要加强宣传动员工作,为实施《&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创造良好氛围,提供强大动力。   白春礼强调,《&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已进入起步开局阶段,前期研究制订工作非常不易,后续组织实施工作难度更大。面对党和国家、人民的要求与期望,面对外部竞争发展的压力与挑战,面对内部改革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院党组要统一思想,院机关要统筹协调,在统一思想、顾全大局上做表率,在科学谋划、顶层设计上用心思,在组织推进、抓好落实上下功夫,齐心协力,认真扎实做好《&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 “万人计划”开始实施 将更大力支持国内人才
    扶持国内人才的“万人计划”目前已开始实施。9月2日,人社部副部长王晓初在京向南都记者证实,“万人计划”将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千人计划”相对应,以更大力度支持高端人才国产化。   “万人计划”针对国内的专家学者,而非留学人员,这与已实施4年的“千人计划”将实现有效互补。2008年底开始实施的“千人计划”面向海外留学人员,目前已分7批引进2263名海外高端人才,其中创新人才1818人,创业人才445人。但执行中也呈现出人才地域分布不均、用人不力等状况。   而“万人计划”则能有效弥补此缺陷。据中组部会同有关部委制定的实施方案,“万人计划”将高层次地覆盖国内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两大领域、创新和创业两大类型的一流人才,意在通过经费支持和政策保障,支持一批拔尖人才,培养一批领军人才,造就一批杰出人才。   据王晓初透露,在资金、政策等扶持力度上,“万人计划”与“千人计划”保持一致,但规模则更为庞大。“主要是因为国内人才、专家更多”,王晓初解释。
  • 西安实施“5211计划” 5年引千名海归
    《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已经出台。西安市将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5211计划”,5年内吸引千余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西安创新创业,助推西安科学、经济发展。对符合引进计划条件的人才,市财政将给予重金配套资助。   引进原则   围绕产业发展引进人才   据了解,西安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将主要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重点引进科研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金融等方面的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西安将创新体制机制,搭建干事创业平台,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有效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加快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针对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不同特点,采取特殊政策措施,落实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特别优秀和急需的可“因人设岗”、“一人一策”。同时既重视做好引进人才工作,也重视对现有已引进人才的管理和服务。   “5211计划”   5年引进海外人才千余人   据了解,西安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将实施“5211计划”。即:从2009年开始,用5年左右时间,分三个层面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按照中央层面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目标,引进符合中央“千人计划”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20名左右 按照陕西省层面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目标,引进符合陕西省“百人计划”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100名左右 围绕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五大主导产业”人才需求为重点,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以及航空航天、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金融、管理、法律等领域引进急需和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1000名左右(“市级引进人才”)。   “市级引进人才”   市财政资助10万元   进入“千人计划”和“百人计划”的引进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50万元和30万元的配套资助,“市级引进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也将酌情给予资金配套支持,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照这样的资助标准,实施“5211计划”,西安市每年用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费用将达到1.5亿元左右。   西安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产业基地、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使引进的人才有用武之地。同时,建立办事窗口和网上宣传服务窗口,为引进人才提供人才岗位需求信息、政策咨询与用人单位接洽等服务。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有关学会、协会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加强同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联系,为他们来西安工作服务牵线搭桥。   西安市引进的符合“千人计划”和“百人计划”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作为西安市特聘专家,享受与西安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同等的医疗保健、考察疗养、学术交流、决策咨询等权利。西安市将对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引进人才进行给予多种形式的表彰和奖励,实施引进人才的期权、股权、企业年金、特聘岗位津贴等中长期激励措施。西安市2006年以来已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经有关部门评审后,符合条件的,可纳入“5211计划”,享受相关待遇。
  • 国家十二五水专项实施计划出台在即
    近日获悉,业界企盼已久的我国“十二五”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简称“水专项”)实施计划已获得通过,有望于近期出台。未来5年,突破石化、化工等重污染行业污水达标排放整装成套技术,建设石化、化工等行业污染负荷削减工程和有机毒物控制示范工程将成为我国水务领域的工作重心。   “十二五”水专项实施计划总体目标包括重点流域水质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产业化能力、构建两大技术体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其中,计划构建的两大技术体系包括面源污染控制、有毒有害污染物控制、水体生态修复和饮用水净化技术等水污染治理技术体系和生态调控、容量总量控制、监测预警、治理技术推广等水环境管理技术体系。   据了解,该实施计划的重点任务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流域综合整治及水质改善,包括重点流域和典型流域整治,以及流域水环境管理技术集成与应用 二是重点地区饮用水安全保障综合技术及平台示范 三是培育战略性新兴环保产业,如工业废水处理技术、设备及产业化,城市水污染控制关键设备与重大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面源污染控制、生态修复工程及产业化,净水材料、设备及产业化,生态环境监测设备及产业化,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   为此,该实施计划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国水务工作应遵循国务院批复的水专项实施计划,按流域系统设计具体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流域治理 坚持构建两大技术体系的总体目标 以改善水质、保障饮用水安全为重点任务 有效衔接国家和地方治污规划,促进水务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稳定开展 同时,在质量第一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水行业机制体制创新。   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未来我国水务领域工作思路也发生了显著变化。相比 “十一五”水专项实施计划,“十二五”更加强化地方政府作用的发挥,强化流域系统设计,强化沟通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水专项“十二五”承上启下的作用,强化攻关重点,强化平台、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扶植培育环保产业。   据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期间,我国水专项拟立项 36个项目,总经费预算122.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51.5亿元,地方财政、企业投入及其他71亿元,包括太湖流域9.9亿元、辽河流域4.35亿元、滇池流域3.40亿元、松花江流域2.45亿元、其他典型流域14.2亿元。   “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国家水专项,我国水务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的成果:突破化工、冶金等5个重污染行业“控源减排”关键技术,为主要污染物减排提供了支撑 突破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深度除磷脱氮关键技术,为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支撑 突破了一批饮用水安全保障关键技术,为自来水厂达标改造和饮用水监控预警提供了支撑 突破了流域水质目标管理关键技术,为国家环境技术管理和决策提供了支撑 突破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水环境监测核心技术,为环保产业化发展提供支撑 突破富营养化初期湖泊水质改善成套技术,示范区域水质明显改善 综合集成了多项关键技术,支撑辽河等国家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初步改善 突破流域控源减排关键技术,支撑太湖流域技术示范区和小流域水质有所改善。   分析人士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水专项实施计划进展顺利,发展态势良好,大部分示范工程和配套条件得到落实,90%以上的课题按计划完成了阶段目标,尤其是在化工等重污染行业控源减排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在此基础上,我国的“十二五”水环境保护工作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 中央决定组织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新华网北京1月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措施,以更宽的眼界、更宽的思路和更宽的胸襟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意见》指出,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在当今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日趋深入的情况下,站在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越来越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特需资源。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大举措。 《意见》提出,要分层次组织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在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以及部分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探索实行国际通行的科学研究和科技研发、创业机制,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国家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做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百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项目。同时,制定实施专项计划,重点引进本行业本领域发展急需和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研究制定实施本地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要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等,推出一批特色项目,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意见》强调,要坚持重在使用,切实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提供良好条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破除不合时宜的条条框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充分理解、充分信任、热情关怀、放手使用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积极营造尊重、关心、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环境和氛围,努力做到待遇招人、事业留人、情谊感人、服务到人,使他们能够全力以赴地进行创新创业活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智慧、做出成绩。 《意见》提出,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体制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 中国将加速实施“人类蛋白质组计划”
    中新社悉尼9月21日电 在悉尼出席第9届国际蛋白质组学(HUPO)大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人类蛋白质组组织(CNHUPO)主席贺福初9月21日在这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将加速实施“人类蛋白质组计划”。   身为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院长的贺福初介绍,中国在1998年启动了第一个国内的蛋白质组项目。2001年后,国家加大对蛋白质组研究的支持力度,先后以“973”、“863”计划项目形式给予资助,使蛋白质组研究不断发展壮大,并在国际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   他说,国际人类蛋白质组组织(HUPO)自2002年以来相继启动了10多个国际性的蛋白质组研究项目。其中,由中国科学家倡导并领衔的国际人类肝脏蛋白质组计划是最早启动的两个蛋白质组计划之一,为首个人类组织器官的蛋白质组计划。这也是中国在生命科学领域领导的第一个大型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具有普遍的示范和指导作用。   中国政府部门2008年批复同意国家蛋白质科学基础设施项目建议,在北京和上海各安排国家投资5.5亿元人民币进行建设,其中北京设施以蛋白质组学为主,军事医学科学院为项目法人,并组织专家于2010年8月进行了全面评估,建议尽快启动。   贺福初表示,这次HUPO大会首次在澳大利亚召开,将进一步推进蛋白质组学研究。在新一轮的生命科学领域竞争中,中国将全面实施“十二五”蛋白质组研究计划,加强国际合作,全面推进中国蛋白质组学乃至生命科学的发展。
  • 珀金埃尔默实施重组计划助增长
    珀金埃尔默在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中显示,公司因实施重组计划第二季度裁员102人。  珀金埃尔默实施重组计划,主要为了重新调整资源,以“强调增长的举措”。最初的重组费用花了大约600万美元,其中人类健康业务花费190万美元,环境健康业务花费420万美元。  2014年,PerkinElmer共裁员191人。  2015年上半年,珀金埃尔默花费1900万美元收购了3项业务,关于收购没有进一步的详细信息公布。  在上周,珀金埃尔默表示其第二季度的收入同比增长了1%。
  • 安捷伦实施重组计划 预计裁员450人
    相关新闻:安捷伦Q1收入16.8亿美元 化学分析业务下降1%   美国时间2013年5月14日,安捷伦在当日股市闭市后宣布了一项重组计划,预计将裁员450人,每年减少运营开支5000万美元。   安捷伦表示,&ldquo 公司已开始实施重组计划,将减少约2%的全球员工数量。裁员时间和范围将根据当地法律的要求有所不同。&rdquo   同天,安捷伦还公布了公司2013财年第二季度财报,数据显示,第二季度收入与去年同期持平,收入17.3亿美元 订单收入16.9亿美元,同比下降8%。   其中生命科学业务收入上涨了3%达到4.05亿美元,去年同期为3.95亿美元 诊断和基因组业务收入跃升124%至1.66亿元,去年同期的7400万美元 化学分析业务增长3%至4.01亿美元 电子测量业务下跌13%至7.6亿美元,去年同期为8.76亿美元。   本季度结束后,公司拥有25.2亿美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安捷伦首席执行官邵律文在一份声明中说,&ldquo 我们预计整个2013年下半年的宏观经济环境仍充满挑战,公司正在采取更多的行动,以加强本集团的经营业绩。&rdquo   最后,安捷伦表示,董事会已批准额外拨款5亿美元用于其现有的股票回购计划。目前,该公司授权回购股票高达10亿美元。安捷伦预计2013年年底可完成回购计划。(编译:杨娟)
  • 八部门发布《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旨在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工程师、优秀创新团队和创业人才,打造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领和带动各类科技人才的发展,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到2020年,推进计划的主要任务是:   1.设立科学家工作室。为积极应对国际科技竞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在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科研领域设立100个科学家工作室,支持其潜心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努力造就世界级科技大师及创新团队。   2.造就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养和支持3000名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使其成为引领相关行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组织完成重大科技任务的领军人才。   3.扶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着眼于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面向科技型企业,每年重点扶持1000名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创新创业的优秀创业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   4.建设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建设500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通过给予持续稳定支持,确保更好地完成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任务,保持和提升我国在若干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   5.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园区为依托,建设300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营造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政策环境,突破人才培养体制机制难点,形成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人才培养政策、体制机制“先行先试”的人才特区。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与科技、教育规划相衔接。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加强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工作的紧密结合。   2.坚持与重大任务相结合。加强高端引领,突出科技前沿、重点领域和战略需求,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培养、造就和集聚人才。   3.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在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等方面积极探索,着力激发科技人才敬业奉献、求真务实的内在动力,建立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专心创业的良好环境。   4.坚持统筹协作。加强项目、基地、人才的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现有科技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域统筹,做好与部门、地方现有人才计划的有效衔接,形成部门协调有效、地方落实有力、组织实施有序、资源配置合理的工作格局。   5.坚持分类推进。按照“整体部署、分类推进、试点先行、逐步完善”的工作原则,针对不同任务特点,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法和工作步骤。对于探索性强、实施难度大的任务先行开展试点,逐步完善,积累经验后全面展开。   三、遴选条件及方式   根据推进计划各项任务的不同特点,结合现有的工作基础,支持对象分别按照以下条件和方式进行遴选。   1.科学家工作室。   科学家工作室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首席科学家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研究方向处于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世界科技前沿领域   --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具有发展成为世界级科技大师的潜力   --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坚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首席科学家由有关部门、地方或国内外权威专家推荐产生。科学家工作室要有具体的科研规划、建设方案和部门(地方)支持措施,加强与国家相关人才计划的衔接。科技部组织专家对首席科学家人选和工作室建设方案进行论证,会同有关部门或地方批准建设。   2.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具有主持承担国家或地方重要科技项目的经验   --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由有关部门、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重点科研基地等限额推荐或知名专家特别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支持。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   --企业创办不足5年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由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咨询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支持。   同等条件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创办人、法人科技特派员的法人代表以及“千人计划”创业人才入选者优先。   4.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所从事科研工作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   --具有承担国家重大科研课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核心人员相对稳定   --团队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科研规划。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由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牵头组织单位择优限额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咨询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支持。   5.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牵头单位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园区   --牵头单位应有丰富的科技资源、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良好的人才培养基础   --牵头单位建立了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国际化人才交流与合作培养   --牵头单位建立了科教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机制   --在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方面先行先试,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由部门和地方择优限额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基地建设方案进行论证,经推进计划部际协调小组批准后建设。   四、支持措施   1.落实和制定配套政策。加大现有人才政策落实力度,结合《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根据推进计划各项任务的具体情况,在科研管理、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人员激励等方面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并先行先试、逐步完善。   2.加强人才与项目、基地的有机结合。在国家科技计划实施和重点创新基地建设中,进一步突出对人才和团队的培养。改革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简化立项程序,对推进计划入选对象中已承担科研项目的,完成项目任务后优先给予滚动持续支持 未承担科研项目的,可自主提出研究项目,符合国家科技计划要求的,按程序给予优先立项。具备条件的依托单位优先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创新基地。   3.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统筹国家科技计划等相关经费的安排,调整投入结构,创新支持方式,加大对推进计划入选对象的支持力度。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设立中央财政专项经费,对科学家工作室等重点任务给予支持。加强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探索建立适应不同任务特点的具体支持措施。对科学家工作室采取“一事一议、按需支持”的方式,给予充分的经费保障,不参与竞争申请科研项目 首席科学家实行聘期制,赋予其充分的科研管理自主权,建立国际同行评议制度。对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加大培养和支持力度,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落实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加大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励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加强体制机制改革与政策创新,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5.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进计划入选对象所在单位、园区、地方和部门要集成各方资源,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及时总结推广在推进计划实施过程中创造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加强对优秀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宣传报道,为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进度安排   推进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1.2011年,为部署启动阶段。发布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开展科学家工作室建设试点,启动各项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2012年至2015年,为全面实施阶段。到“十二五”中期,完成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的制定完善工作。到“十二五”末期,推进计划各项任务完成过半,开展中期考核评估。   3.2016年至2020年,为深化完善阶段。到2020年,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建设人才培养基地等方面完成推进计划总体目标,带动和引领各类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发展。   六、组织实施   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指导下,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推进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1.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科技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参加的推进计划实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研究协商重大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   2.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择优遴选一批国内外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高水平专家作为推进计划咨询专家,完善咨询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推进计划组织实施中的决策咨询作用。   3.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根据推进计划的实施进度和目标要求,实施定期的报告制度和评估制度,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建立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办法,加强对推进计划入选对象的跟踪管理和评估考核,不断完善实施工作,提高推进计划实施效果。
  • 科技部副部长侯建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如何实施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干什么的?  囊括863、973等多个部门的多项计划,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支撑引领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产物,也是改革任务的重中之重。”据侯建国介绍,2014年年底全面启动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旨在解决原有计划体系的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等问题,以遵循科技发展的客观规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他指出,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有两大核心任务,一是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二是构建新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框架和布局。“目前,由科技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31个相关部门共同成立的部际联席会议和特邀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特邀咨评委)都已开始运作,表明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已基本形成。”  关于第二个核心任务,侯建国说,按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要求,以及科技创新呈现出的新态势新特征,原有的100多个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被整合为五大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  “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五大国家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侯建国说,该计划整合了原有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改委、工信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以及有关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  据侯建国介绍,该计划的定位为: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该计划按照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重点研发专项如何确立?  力避“各自为政、重复立项”,实行部门协作、充分论证评估  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实施过程中,如何避免此前存在的“各自为政、重复立项”?  “首先,在项目形成机制上,聚焦国家战略目标,强调部门协作。”侯建国说,在需求征集和凝练过程中,强调聚焦国家战略目标、部门协作,通过“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与“自下而上”的需求征集方式。“一方面紧密围绕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互联网+等国家战略,另一方面广泛征集各部门、地方、行业协会、企业等科技创新重大需求,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共同凝练形成8个方面62个任务方向,既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又体现行业科技需求和领域的均衡发展。”  据介绍,为避“关门编方案、仅有少数专家和管理人员参与”的情况,在实施方案编制中特别强调“充分开放”。“每个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都成立了跨部门工作组,共有50多个部门、20多个行业协会及相关地方参与各个实施方案的整体规划,在工作层面召开了百余次会议,建立了不同层次的部际联合工作机制,近900位相关部门共同推荐的高层次专家参与了各个编制专家组的工作。”侯建国介绍说,此外还通过会议、书面、走访调研、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在较大范围内听取和征求本领域专家以及科技界、产业界、相关地方的意见,完成了59个重点专项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侯建国说,在重点专项论证布局上,发挥特邀咨评委的咨询评议作用,通过专题会议和全体会议进行充分论证,力求充分评估、科学民主。具体而言,专题会议针对重点专项的领域特征,重点围绕专项启动的意义和紧迫性、问题分析和工作基础、目标和主要任务、经费需求与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咨询评议方式上采用了特邀咨评委委员、大同行专家和小同行专家相结合的方式,既确保重点专项任务与国家战略保持一致,又保证重点专项技术路线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全体会议则从领域均衡和学科持续发展的角度,在尊重特邀咨评委专题会议分组评议和排序结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对重点专项的启动实施进行统筹考虑,提出综合平衡建议。  据介绍,通过部际联席会议决策机制,依据专项需求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实施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最终形成了59个重点专项的总体布局,和优先启动36个重点专项的相关建议。“这些建议经国家科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得到了国务院批准。”侯建国说。  专项设计与以往有何不同?  告别“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  侯建国指出,为克服以往科技计划中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成果转化脱节,“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弊端,在此次专项的目标任务设计上,采取了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  “新的国家科技计划将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统筹衔接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环节工作,更加主动有效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经济。”他介绍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各重点专项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的全链条设计和一体化组织实施,加速基础前沿最新成果对创新下游的渗透和引领。“专项的任务目标体现出较强的整体性,上下游部署和横向布局的任务不是简单‘拼盘’,而是相互关联、有机衔接,具有‘不可剥离性’,改变了原来按照不同研发阶段分头支持的做法,力求实现上下游研发活动间的快速传导和相互促进。”  据介绍,在指南编制和组织申报上,也强化了服务意识、力求尊重科研规律。比如,实行“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申报方式,即先由项目申报者提交3000字左右的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 经过首轮专家评审后,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请项目申报者再提交详细的正式申报书,进入答辩评审。这一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科研人员的负担,避免了不必要的申报准备工作。  如何评审立项、检查验收?  专业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信息,实行专家回避  专项指南发布后,谁来负责项目受理、评审,以及检查验收?  “此次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一大亮点,就是政府部门不再具体管项目。换句话说,就是‘政府决定做什么’、‘专业机构决定谁来做’。”侯建国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第三方的专业机构负责,包括申报受理、评审立项、检查验收等。  据介绍,首批7家专业机构分别来自科技部、农业部、工信部部等部门,之前均有管理科技项目的经验。  如何确保专业机构“不乱来”?  “专业机构管项目,政府监管专业机构。”侯建国说,科技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专业机构运行的具体规定,相关部门将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如发现问题将严格追责。  据侯建国介绍,此次公开指南,特别注重信息公开、责任到人。“在发布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时,同步公布指南编写专家组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形式审查责任人等,力求在项目管理源头就公开透明、责任明确。”  侯建国还特别指出,在整个项目形成、申报、评审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具体包括:特邀咨评委委员及参与重点专项咨询评议的专家,不能申请本人参与咨询和论证过的重点专项项目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请和评审相关的重点专项项目 项目评审专家在遴选和具体评审中,也严格执行相关回避条件和要求,将“运动员”和“裁判员”彻底分开。
  • “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征集实施计划
    关于征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建议的函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工作的指示精神,做好“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编制工作,专项牵头实施部门卫生部和总后卫生部决定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征集对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建议。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将在“十一五”计划实施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保障民生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战略需求,以反映国际生物医药最新研发趋势的能力建设和新药创新为重点任务。围绕国家需求,进一步凝练目标,明确主攻方向,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与市场机制有效结合的新型创新药物研发和产业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请你们结合本领域、地区的科技与产业发展需求,研究提出“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重点内容、组织实施方式等方面的建议。请于2010年3月10日前书面反馈。   联系人:卫生部科教司 贺晓慧 010-68792588,010-68792234(传真)   总后卫生部科训局 高朝辉 010-66880047   卫生部办公厅 总后卫生部科训局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 北京投1.5亿资金实施“青年英才资助计划”
    从召开的北京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暨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工作启动仪式上获悉,北京将投入1.5亿元高校青年教师成长发展专项资金,实施“青年英才资助计划”。   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北京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将支持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资助高水平研究成果出版,选派优秀青年教师进行国内访学和境外研修。同时支持青年教师学习考察、挂职锻炼、调查研究等。   会上同时下发了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北京高校青年教师开展社会实践的实施意见》。5年内,北京市将建设200个社区、企业、农村社会实践基地,每年组织约500名高校青年教师参加。
  • 英国宣布实施2.5亿英镑生物科学投资计划
    英国大学与科学部部长最近宣布实施一项重大的投资计划,用以保障英国生物科学研究领域在全球竞争中的地位,以及应对未来社会将面临的科技前沿的各种挑战。此次宣布的五年战略的首笔投资是由生物技术与生物科学研究理事会(BBSRC)配发的2.5亿英磅,这笔经费共包含了26个战略科学项目和14个关键国家研究能力项目,这些项目将由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英国的8家研究所及其合作大学来承担。该项投资计划将帮助英国解决诸如全球粮食需求、寻求化石燃料替代品和保障老龄化社会的健康水平等重大问题。   研究所战略项目   约翰英纳斯中心、洛桑研究所以及多家大学共同承担的小麦前育种研究项目为20年以来BBSRC所资助的首个前育种项目。该项目将支持小麦新品种的开发,为未来农业提供多种特性的小麦育种品种。   英国动物健康研究所(IAH)获得的是有关媒介传播疾病的研究项目。该项目将研究由昆虫传播的牲畜重大疾病的防治策略,包括了蓝舌病和非洲马瘟等病种。   集成肠道健康的研究项目将由英国食品研究所(IFR)以及它的两所合作大学共同承担。研究目标是通过对肠道工作机理,以及食物传染性细菌引发疾病的了解来改善食品安全状况。   英国贝博海姆研究所的研究方向集中在淋巴细胞内的平衡。该项目将就淋巴细胞在免疫系统内的作用地位,以及人体如何保持正常调控状态的机理进行探索。   国家研究能力项目   英国罗斯林研究所的ARK基因组项目的目标是提升该所研究牲畜的动物基因组的国家能力。ARK基因组项目组将就影响产量、食品安全,以及动物生产和健康的各种因素展开研究。该研究成果将推动其工业伙伴生产计划的开展。   英国洛桑研究所的长期实验计划也受到了资助,用以支持具有历史意义和科学价值的重大长期实验的开展,其中有些实验已经进行了长达150年之久。这些实验将就各种农作物系统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密集农业和环境污染,如营养物循环、土壤质量和植物疾病等对可持续性农业系统造成的影响进行深入的研究。   英国国家基因组分析中心(TGAC)将获得的资助用于继续进行其先进的高通量测序和生物信息学研究。此次投资也将支持海量数据存储的新一代技术的研发。   位于阿伯里斯特威斯大学生物、环境和乡村研究所的BBSRC所属的农作物表型研究中心将创建新的国家植物表型中心。该中心将为研究人员、企业和政策制订人快速分析植物和作物的农业和产业特性提供帮助。
  • 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科技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科发资[2016]3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本《意见》所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实施中进一步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强化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的互动支撑,以科技创新提升技术标准水平,以标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技术标准(本《意见》中的技术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研制技术标准已成为科技研发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自《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以来,通过政策引导和科技计划持续支持,我国技术标准研制和应用取得显著成效,技术标准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新常态下,技术标准研制和科技创新同步趋势愈发明显,技术标准研制逐步嵌入到科技活动各个环节中,为科技成果快速进入市场、形成产业提供着重要支撑和保障。技术标准研制不仅关系科技计划实施成效,还关系科技创新效率。《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实施标准战略,要求健全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有关要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标准化工作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结合,提高财政科研经费使用效益,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标准研制(包括技术标准制定和修订的研究,下同)工作,强化技术标准在科技创新中的导向和保障作用。  二、加强国家科技计划专项中研制技术标准的分类引导  专项项目(课题)中的标准研制任务应与标准化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体系(规划)相衔接协调。根据专项项目(课题)预期成果的应用范围和技术成熟度等特点,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可考虑研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对于预期成果可以形成具有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应用前景的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且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存在空白或其方案优于现有国际标准的项目(课题),宜将研制国际标准作为研究任务 预期成果为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的项目(课题),宜将研制国家标准作为研究任务 预期成果涉及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项目(课题),宜将研制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为研究任务 在创新活跃、发展变化速度较快技术(产业)领域,预期成果技术方案不十分稳定、市场前景不明朗的项目(课题),可将研制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作为研究任务 预期成果为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且相关领域没有国家标准的项目(课题),宜将研制行业标准作为研究内容 预期成果相关领域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某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将研制地方标准作为研究内容。  三、在专项设立阶段统筹协调把握技术标准研制需求  对于应用导向比较明确的专项,在设立过程中应考虑技术标准研制任务或内容。涉及标准研制任务的专项,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共同推荐技术领域和标准化领域专家参与。  四、在专项项目(课题)立项阶段明确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和要求  有技术标准研制需求的专项,应将技术标准研究相关内容纳入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申报单位在项目(课题)申报书中应提出技术标准研究的具体目标、内容和预期成果 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在项目(课题)立项评审过程中,应注重发挥相关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研究机构及标准化专家作用,为项目(课题)中标准研制任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供咨询论证服务 项目(课题)任务书中应明确研究技术标准的数量、名称、标准类型以及推进的目标进度。  五、在专项项目(课题)实施阶段强化技术标准研制的要求与服务  在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实施中,专业机构及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充分发挥前期参与专项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和指南编写标准化专家的技术咨询与评议作用 在标准关键技术和指标的评估、验证及确定中,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充分发挥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 将修订标准作为研究任务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主动与原标准编制单位进行有效沟通 项目(课题)研究任务变更中涉及标准研制任务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提前就标准研制任务变更事项与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做好协调沟通,由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变更后标准的性质、类型、名称、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等提供咨询意见建议 对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研制任务的变更,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征得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专项研制技术标准的快速立项程序,对前期已经充分论证并纳入专项研究任务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争取将其立项周期压缩一半 对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可视其技术方案成熟度和市场应用前景,省略立项论证、公示等环节,予以优先和快速立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步伐 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为有标准研制任务的专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开通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提供国内外标准题录检索、强制性国家标准全文免费阅读、经授权的标准文本在线阅读等服务 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为标准研制任务承担单位提供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方法的服务与指导。  六、在专项项目(课题)验收阶段把握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完成情况  有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的专项项目(课题),邀请相关领域标准化专家参加验收。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提供相关标准计划立项、征求意见、报批的文书,以及标准报批稿或标准文本等,作为标准研制任务验收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于标准中有首次应用的技术和指标,或技术指标与同层级现有标准规定不一致的,需附上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的标准中关键技术和指标的评估、验证报告。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终止或延期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七、支持在研和已结题验收专项的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  科技主管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的工作机制,选择部分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试点,支持在研或已结题验收的专项项目(课题)产出应用前景广、市场需求大的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应用进程。  八、加强专项中研制技术标准的统计与应用  将专项研制技术标准纳入科技成果统计和科技报告,强化统计信息的公开共享。将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后续承担技术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的重要依据。  九、加强技术标准人才培养和专家队伍建设  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科技主管部门和相关专项专业机构,为承担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的项目(课题)承担者提供技术标准知识、工具和方法培训。支持承担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的专家参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在标准化试点示范、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等工作中,优先支持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完成出色的单位和团队。加强国家科技专家库和标准化专家库信息的交换共享。  十、鼓励地方制定配套政策措施  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标准化及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地方科技计划专项研究技术标准的支持政策,对有助于促进地方优势产业培育、集聚和发展以及社会进步的技术标准研究项目(课题),在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课题)和产业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对有标准研制任务的科技计划专项,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标准立项、实施、应用推广等工作。在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技术升级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课题)形成的强制性技术标准的作用。鼓励将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课题)形成的技术标准作为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的依据。  附件:主要名词解释说明  科技部 国家质量监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检验检疫总局  2016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主要名词解释说明  标准性质:按照《标准化法》规定,标准根据法律效率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依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需要统一技术、管理和服务要求,应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对标准制定另有规定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医药卫生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现有模式管理。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标准暂按现有模式管理。核、航天等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军工领域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指为仍处在技术发展过程中(如变化较快的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提供指南或信息,供科研、设计、生产、使用和管理等有关人员参考使用而制定的标准文件。  标准化主管部门:包括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标准委),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指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指由国家标准委、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一定专业领域内,分别在全国、行业或地方范围内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标准制定阶段:指依据标准制定程序,将标准制定过程划分形成的区间段落。以制定国家标准为例,根据《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规定,我国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分为9个阶段,即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  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指由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牵头建设,涵盖国家标准化、国际标准化、WTO/TBT/SPS、标准文献及全文等资源,为用户提供包括标准化信息检索、在线阅读、信息咨询等国内外标准化信息专业服务的资源平台。  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工作的科技管理类事业单位或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步入项目实施新阶段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对于像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副主任柯兵这样的科研项目管理者而言,过去的一年可谓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直到最近,他们才终于松了口气。“目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各专业机构已陆续走完了相关重点专项的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评审、结果公示与审核等主要流程,即将与项目申报单位签订任务书,并于6月底完成大部分专项的项目立项和经费安排工作。”柯兵说。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至此,作为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突破口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即将进入项目实施的新阶段。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众所周知,新一轮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被寄予厚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改革在五类计划中最早启动,也是整合力度最大的一个计划。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从改革的推进及成效来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塑了管理流程,在打破条块分割、聚焦重大任务和原始创新、完善评审方式、强化信息公开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重要举措。立项安排的审核结果表明,改革红利已初步显现。各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编制专家组在审核中均表示,本批拟立项项目符合实施方案和指南的各项要求,基本上汇集了本领域的国内优势团队,同时还发现了一批新的科研团队。”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司长张晓原认为。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strong 改革交出了第一份合格成绩单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近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陆续公示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拟进入审核环节的1073个项目相关信息。这意味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历经研发任务布局、重点专项凝练、指南编制与发布、项目申报与受理、立项评审等环节后,已画上了阶段性的句号,交出一份合格成绩单。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早在2014年底,科技部等部门就选取了6个重点专项开展了试点工作。这6个试点专项集中体现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全链条设计和一体化组织实施的特点。以其中的“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重点专项为例,该专项涵盖了围绕目标的所有环节。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基础研究阶段的比如大气污染的形成机理、它与健康的关系等,应用阶段的研发各种有效的污染控制技术,示范应用阶段的开展重点行业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构建全方位的污染控制监管与政策评估技术体系等。”科技部社会发展司副司长邓小明介绍说,“特别是,围绕专项实施还构建了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大气科研统筹协调机制。”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形成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部署及2016年重点专项启动实施的建议方案》,经特邀咨评委咨询评议、国家科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该方案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重点任务布局,与落实“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能源行动计划、网络安全、生态文明等国家战略紧密结合。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根据该方案,从2016年2月份开始,在现代农业、人口健康、产业转型升级、节能环保和新型城镇化等领域陆续启动了36个重点专项。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这36个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涉及690个支持方向,共受理3663个项目申请,有数万家单位参与,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基本覆盖全国所有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充分调动了全社会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在各类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占比中,高等学校占37.1%,科研院所占24.1%,企业占33.4%,其他各类单位占5.4%。7家专业机构组织了近1700位专家开展项目申报评审,全部专家均由统一的国家科技专家库抽取产生,其中,34.5%的专家为两院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对于典型应用示范类项目,还积极吸收企业一线专家和特殊行业的专家参与评审,发挥市场机制对技术创新的导向作用。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我们这些专业机构都有管理科研项目的经验,对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而言,从受理项目到评审,再到全过程管理,我们的努力方向就是按照改革的要求,营造好的环境,让科技计划管理更加符合科研规律。”柯兵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strong 项目申报及评审方式打出一套改革组合拳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对申报人员来说,最大感受是现在从指南公布到拿到评审结果时间很快,我们这个项目大概是春节时公布指南的,现在已经走完全部流程,这个时间大概是以往申报大项目的一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研究所胡震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确如他所说,项目评审改革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一大亮点。首先,针对改革前科研人员反映的项目申报材料过于复杂、准备工作较为繁琐的情况,推行“预申报+正式申报”申报方式,简化项目申报准备工作,有效减轻科研人员申报负担。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根据指南要求,科研人员先行提交3000字左右的预申报书,着重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介绍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后开展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申报人进行答辩。首轮评审将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轮正式申报。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而且,以往的数轮答辩会对你的技术方案做非常细化的要求,而现在评审专家只对技术方案做方向性把握。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明确要求,要让领衔科技专家有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这次改革的确赋予了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权。”胡震说。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创新项目评审方式也是重要的改革内容:建设了针对各重点专项的核心专家库,为立项评审更精准遴选评审专家打下良好基础 首轮评审和答辩评审的专家均通过统一专家库随机抽取,减小了专业机构的自由裁量权 采用网络评审和视频答辩评审,评审专家与申报单位不见面,有利于专家排除干扰,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断 采用15—17名专家背靠背独立打分的方式,提高了打分的公平性,降低了专家操控评审结果的风险 评审专家提前审阅项目申报材料,带着问题上会,并将问题提前告诉答辩人,使得答辩过程更加聚焦科技问题和创新点,便于评审专家更加客观地遴选优势科研团队。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改革还注重建立科研诚信承诺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杜绝有可能影响公平评审的行为 项目评审专家也要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遵守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 相关工作人员,更要遵纪守法、公正廉洁。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此外,本次改革的一个突出亮点是,明确了“裁判员”不能作为“运动员”,即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和评审该专项的相关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的制度设计上已经相当完善,最重要的一点是过去的科研项目申报中‘裁判员’和‘运动员’不分,编写指南和申报项目的相互关联,最后真正想搞科研的,尤其是年轻人拿不到项目。长远来看,这是制约中国科技发展的一大瓶颈。我们很高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做出了改变。”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评审专家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与过去相比,本次改革更加强调信息主动公开和社会监督,确保计划管理各个环节公平公正。在立项评审过程中,指南发布、项目申报及受理、形式审查、预评审、专家预览、答辩评审等主要环节均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操作完成,全面实现信息公开和全程留痕,做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strong 补齐短板 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采访中接触到的科研人员普遍认为,这次改革力度很大,需要一个适应过程,但都表示理解和支持。科技部副部长侯建国说:“这一年多来,从需求征集、建议凝练、方案编制、战略咨询,到指南编写、项目评审等各个阶段,都得到了广大科研单位、数万名科技人员的参与和大力支持,特别是参与实施方案和指南编写的专家,对工作认真负责,按照回避原则放弃了项目申报,为落实改革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要感谢他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不可能在启动之初各个环节就已尽善尽美。”张晓原表示,从问卷调查来看,科研人员反映了改革中也还存在需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包括:专家库入库专家的学科、研究方向、研究水平等还需要进行科学详细的分类标识,专家抽选规则需要进一步优化 立项规则还需进一步完善,在评审专家投票打分排序这种基本立项程序之外,是否还可以增加如定向择优等其他方式作为补充,避免所谓的“一考定终身” 指南编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不在指南中设定具体的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案,杜绝部分指南方向指向性较强的问题等。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聂善明副主任也对概算编制与评审提出建议,“本次改革以评审方式确定了各重点专项5年的经费概算,这是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探索和尝试。考虑到科学研究存在着较强的不确定性,建议允许各专项在实施过程中能根据实际情况对概算进行动态调整,概算的编制和评审方式也要在探索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我们将认真总结改革工作,高度关注科技界的诉求,建立完善反馈机制,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补齐短板,让改革红利充分释放,让广大科研人员有更多的获得感。”侯建国表示。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 nbsp /span /p
  • 中科院将实施新百人计划 重点支持三类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长白春礼25日在京表示,中科院将全面实施&ldquo 新百人计划&rdquo ,面向创新需求,重点支持&ldquo 科技帅才、技术英才和青年俊才&rdquo 的引进培养。   白春礼是在当日于北京举行的中国科学院第四届人才发展主题活动日暨&ldquo 百人计划&rdquo 20周年交流研讨会上做出如上表示的。据悉,&ldquo 新百人计划&rdquo 将面向创新研究院、卓越创新中心、大科学研究中心、特色研究所四类机构的人才需求,重点支持科技帅才、技术英才和青年俊才的引进培养,更注重在前沿交叉领域方向上发展和遴选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人才,实施针对性培养和政策激励措施。(原标题:中科院将实施&ldquo 新百人计划&rdquo )
  • 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出台
    4月10日,《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黄庆,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吕志华,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巡视员吴宁燕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   黄庆在发布会上介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8家成员单位及国务院相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认真执行并完成2011年各项计划任务,科学规划“十二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全力支持企业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加快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全方位加强人才培养、文化宣传和对外交流,战略实施工作取得新成效。   黄庆表示,2012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国家中心工作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面临的新形势,共同研究制定了《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经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已于4月6日正式印发实施。   2012年推进计划按照“任务导向、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务求实效”的制定原则,确定了八方面重点工作,明确了90项具体措施和相应的负责部门。八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改进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审查和管理工作,引导知识产权创造主体从注重知识产权数量向注重知识产权质量转变,促进提升知识产权价值。二是“运用知识产权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通过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推进工作体系,出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配套政策,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知识产权分析和布局,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导向。三是“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完善产学研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机制,出台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政策,推动知识产权成果产品化、商品化和产业化。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继续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建设,提高知识产权侵权代价,降低维权成本,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打击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发展优势领域知识产权”。通过整理、挖掘我国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优势领域的知识产权资源,研究建立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相关知识产权立法进程。六是“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通过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科学管理效能,提高政府、行业、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七是“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通过制定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管理,推进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建设与有序开放,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促进地方知识产权服务聚集发展,加快知识产权服务高端人才培养。八是“培育知识产权文化”。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人才培养,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培育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社会环境。 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全文)   为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部署,推动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按照“任务导向、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本计划。   一、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目标任务: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改进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审查和管理工作,引导知识产权创造主体从注重知识产权数量向注重知识产权质量转变,促进提升知识产权价值。   具体措施:   1.修订国家技术发明奖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专利质量的评估,加大对通过自主创新做出重大技术发明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奖励力度。(科技部)   2.在产业化专项和技术改造工作中重点安排、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在产业政策中明确提出加快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装备、技术和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   3.构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考核评价体系,并进行指标考核试评价。(知识产权局)   4.完善专利审查质量评价体系,形成审查业务指导体系,明确审查质量管理职责,完善专利审查质量社会反馈渠道。(知识产权局)   5.完善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监控和处理,规范地方专利资助工作,适时出台进一步规范专利资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知识产权局)   6.完善商标审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稳步放开审查类别,逐步实现全类审查,提高审查结果一致性,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工商总局)   7.抓住重点城市和重点领域,进一步做好作品登记工作 开展作品分类研究,推动作品使用 研究开展作品登记城市排名工作。(版权局)   8.完善植物新品种的审查和管理,制定完善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修订发布植物新品种权审批规则,提高品种授权质量。(农业部、林业局)   9.针对国防重大专项,指导有关承担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专利申报质量 进一步充实国防专利审查员队伍,完善审查质量控制体系,提升国防专利审批能力。(总装备部)   二、运用知识产权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目标任务: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推进工作体系,出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配套政策,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知识产权分析和布局,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导向。   具体措施:   10.制定发布《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推进工作体系。(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工商总局、版权局、中科院)   11.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申请的指导,支持企业在部分产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分析及风险评估,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知识产权优势。(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知识产权局)   12.继续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开展对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生物育种等的专项支持工作。(财政部)   13.支持中央企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选取特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专利信息分析工作,逐步建立中央企业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和风险防范机制。(国资委、知识产权局)   14.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建设,指导和建立30家左右产业专利联盟。(知识产权局、科技部)   15.完善专利审查绿色通道制度,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成果获得知识产权的及时性。(知识产权局、科技部)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目标任务: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完善产学研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机制,出台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政策,推动知识产权成果产品化、商品化和产业化。   具体措施:   16.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实施的若干意见》。(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资委、工商总局、版权局、林业局、总装备部)   17.研究建立科技报告制度,推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将项目成果保护情况与转移转化成效纳入立项评审及验收指标体系。(科技部)   18.开展标准中知识产权处置政策制定、专利评估与实施,提高国际主要标准中我国知识产权的比例。(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质检总局)   19.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准则体系,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知识产权相关业务质量检查,健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评估服务机制。(财政部、知识产权局)   20.推进农业领域知识产权转化,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业务。(农业部、林业局)   21.筛选能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的专利技术,举办林业专利宣传对接活动,为林业科研院所、大学、企业提供专利技术交易平台,实施林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推进工程。(林业局)   22.起草完成《职务发明条例(草案)》,推动职务发明成果的转化应用。(知识产权局、科技部)   23.推广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立专家支持系统和专利质押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定数量的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示范单位。(知识产权局)   24.通过信息发布、专利孵化、院地合作、成果展示等多种平台,加强与企业、产业部门、地方、大学和其他科研机构以及国际相关机构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科院)   25.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在国防和民用领域的双向转移机制建设。(总装备部)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目标任务: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建设,提高知识产权侵权代价,降低维权成本,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打击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具体措施:   26.做好《商标法》修订工作。(法制办、工商总局)   27.做好《著作权法》修订工作,重点对作品的范围和分类、著作权权利内容、著作权权利归属、合理使用制度、著作权登记和确认、广播组织的权利保护、侵权救济和损害赔偿标准数额等规定作相应修改和完善。(版权局)   28.做好《专利法》修订工作,完善专利行政执法、侵权赔偿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等相关规定。(知识产权局)   29.出台《关于审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高法院)   30.起草《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强驰名商标司法保护及遏制恶意抢注、傍名牌行为的指导性意见》,以及审理商标授权确权案件程序问题的指导性意见。(高法院)   31.巩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行动成果,集中优势警力对侵权伪劣犯罪实施“破案会战”,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公安部)   32.改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制度、行邮渠道侵权货物处置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切实维护权利人和收发货人的合法权益。(海关总署)   33.完善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配合机制,提高打击进出境侵权货物违法活动精准率,加强对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海关总署)   34.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集中打击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以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等“傍名牌”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工商总局)   35. 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和商标备案公示制度,力争在全国31个省会(直辖市、首府)城市的大型百货商场全面推广,倡导市场主办方对进场商品商标进行备案、查验、审核,逐步实现市场监管关口前移。(工商总局)   36.开展第八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针对网络文学、音乐、视频、游戏、动漫、软件等侵权盗版积极开展专项治理。(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37.做好对视频网站和手机媒体的主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络版权秩序。(版权局、广电总局)   38.办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条约》外交会议,推动《保护音像表演条约》、《广播组织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的缔结。(版权局、广电总局、外交部)   39.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确保省级政府机关、地市级政府机关按时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版权局)   40.启动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大力查处整治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假冒专利和涉及专利诈骗的行为。(知识产权局)   41.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适当增加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数量,鼓励中、基层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跨地区划片集中管辖,合理配置审判资源。(高法院)   42.进一步推进由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试点工作,建立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协调机制。(高法院)   43.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商务部、高检院、公安部及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44.修订《国防专利条例》,发布实施《装备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研究起草《军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办法》和《军用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总装备部)   五、发展优势领域知识产权   目标任务:整理、挖掘我国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优势领域的知识产权资源,研究建立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相关知识产权立法进程。   具体措施:   45.挖掘我国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等传统优势领域的知识产权资源,研究建立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推进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质检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   46.完善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保护名录体系,系统整理、文献化与生物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建立国家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数据库和图书馆。(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质检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   47.推进建立地理标志部际协调机制,推动《地理标志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地理标志注册联合认定和保护办法》出台。(工商总局、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   48.积极挖掘优质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进一步健全农产品地理标志专家、检测机构和核查员体系,探索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管追溯模式。(农业部)   49.大力推广“公司+地理标志商标+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继续完善以地理标志为核心的“商标富农”工作机制。(工商总局)   50.有重点、分行业、分类别地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质检总局)   51.牵头组织地理标志双边协定谈判,参加世贸组织多哈回合地理标志和遗传资源保护等议题的谈判。(商务部)   52.组织实施10省(区、市)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和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构建方案与示范研究项目,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探索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卫生部、知识产权局、环境保护部、林业局)   53.推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立法进程。(版权局)   54.推动国家文化艺术资源信息平台建设,深入挖掘民间文艺作品,建立民间文艺保存人与后续创作人之间的利益合理分享机制。(文化部)   55.组织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及民间文艺政府间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相关议题谈判。(知识产权局、版权局)   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目标任务: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科学管理效能,提高政府、行业、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具体措施:   56.研究制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促进提高我国知识产权整体管理水平。(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   57.加强对地方战略实施工作的指导,制定出台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要点,启动地方战略实施试评估工作,适时出台《关于开展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   58.深入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地方试点,形成符合当地实际的知识产权评议指南。(知识产权局)   59.制定发布《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十二五”专项规划》。(科技部)   60.推动各重大专项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专项特点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细则。(科技部)   61.研究完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科技部)   62.研究制定文化系统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加强对全国文化系统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文化部)   63.修改《医药卫生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原则》,补充完善有关公共卫生应急状态下,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推动专利实施许可,有效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等方面制度建设相关内容。(卫生部、知识产权局)   64.推动重大科技专项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分析,制定符合各专项特点的知识产权工作方案,完善重大专项知识产权信息登记、统计和评估制度,加强对各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监督、评估和指导。(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   65.指导农业科研机构建立和完善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和管理协作网络,引导农业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农业部)   66.指导广播影视版权保护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交流协作,平等保护我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广电总局)   67.推动中央企业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资委、知识产权局)   68.研究修订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相关文件,加强对高校职务研究成果、发明成果的管理。(教育部、知识产权局)   69.选取应用类战略先导专项、重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作为试点,开展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制定知识产权产出目标和成果应用指标。(中科院)   七、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   目标任务:制定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管理,推进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建设与有序开放,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促进地方知识产权服务聚集发展,加快知识产权服务高端人才培养。   具体措施:   70.积极推进《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指导意见》实施,在2012年拟开展的高技术服务业专项中,将知识产权服务业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发展改革委、知识产权局)   71.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重点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商用化服务和培训服务。(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   72.扩大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共享范围,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机构涉外事务处理能力,加快构建服务主体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版权局)   73.充分发挥技术市场作用,创新技术交易服务形式,在技术市场、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中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能力。(科技部)   74.研究涉及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或共性技术专利,进行专利分析和预警,定期发布专利态势。(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   75.在产业基地开展知识产权信息跟踪和专利分析等实务支撑与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   76.引导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面向新兴行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知识产权密集的行业、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活动,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司法部)   77.推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实行全国统一登记管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培训,引导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做精做强。(司法部、高法院)   78.支持留学人员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完善高层次人才回国优惠政策,重点引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急需紧缺的海外高端留学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79.充分发挥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作用,加强对企业重大案件的应诉指导,帮助企业增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意识与能力 在境外知名展会上设立知识产权服务站,为中国参展企业提供咨询与调解服务。(商务部)   80.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实施知识产权服务引导与培育项目,培养知识产权服务高端实务人才,培育知识产权服务龙头企业,促进地方知识产权服务聚集发展。(知识产权局)   81.进一步完善专利代理扶持政策,完善专利代理人培训制度,做好代理机构业务能力提升工作。(知识产权局)   82.修订《专利代理条例》。(法制办、知识产权局)   八、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目标任务: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人才培养,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培育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社会环境。   具体措施:   83.深入宣传中央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主题宣传,充分报道我国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显著成果。(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   84.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利用高层交往、双边和多边场合与重点国家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外交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   85.修订中小学教材,落实思想品德等相关学科课程标准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要求 引导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辅修课程 配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教育部)   86.大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数字图书馆工程,保障公众在文化活动中依法享有合理使用创新成果和信息的权利。(文化部)   87.把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纳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设若干培养基地。(教育部)   88.进一步贯彻落实《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大力实施广播影视精品工程,提高影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的原创能力,发展广播影视新兴业态,促进广播影视知识产权市场化和商品化。(广电总局)   89.实施“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等培养计划和人才工程,选择4-5家高校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知识产权局)   90.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
  • 加拿大更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限制实施计划
    2012年12月19日消息,加拿大政府针对联合国斯德哥尔摩公约所管制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 ,POPs)发布了一份新的国家实施计划。   更新部分草案着重于对近期加入斯德哥尔摩公约的9种物质的实施计划。对草案的意见可在2013年1月12日前提交加拿大环境部。计划最终版本将于2013年4月前提交给斯德哥尔摩公约秘书处。
  • 多国实施全基因组分析计划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300px" title=" 20159795562860.jpg" border=" 0" h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9/noimg/6c6ac7b1-a85f-479c-a0ae-1a351b7f6b30.jpg" width=" 500" height=" 30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英国计划到2017年对10万人进行基因组测序( /strong 图片来源:Sergey Nivens) /p p   美国加州一对龙凤胎出生后,他们的父母非常忧虑:两个婴儿不仅发育缓慢,而且肌肉松软无力。大脑扫描结果显示,男婴或存在大脑性麻痹 然而医生对造成女婴震颤和癫痫的原因却不清楚。一连串的检测均未能确诊两名婴儿的病因,当两名孩子5岁时,开始服用左旋多巴(用于治疗帕金森氏症的一种药物)进行治疗,然而该药物疗效有限。 /p p   直到2010年,这对双胞胎14岁后,全基因测序才结束了他们的病因诊断之旅。测序结果发现,参与墨蝶呤还原酶(这种酶参与生成神经递质多巴胺和5-羟色胺)基因编码的一个基因产生了一对突变。医生在临床治疗中加入了5-羟色胺之后,男孩的运动能力增强了,女孩也不再受到突然的、让人喘不过气的痉挛的折磨了。 /p p    strong 国家基因工程 /strong /p p   类似的病例激发了科学家进一步探索基因疗法的雄心。实际上,由于基因测序可以探查到与特定疾病相关的基因,该疗法正在成为一种日益受欢迎的诊断方法。但这种测序通常很难给出诊断结果,因为它们往往聚焦于部分基因组序列的已知基因。诸如上述双胞胎案例,研究人员和临床医生需要进一步对一个人的全基因组序列进行检测,才能发现致病基因。当前,全基因组测序仅用于个别案例,但是许多大规模计划正考虑把全基因组分析纳入常规医疗保健体系。 /p p   英国就是其一。通过10万人基因组计划(该项计划于2012年发起,并得到首相戴维· 卡梅伦的支持),该国已经在基因医学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p p   作为3亿英镑计划的一部分,10万人基因组计划到2017年将对被纳入英国国家医疗服务系统(NHS)的10万名癌症患者、罕见病患者以及传染病患者进行全基因组测序。该计划的目标是通过把疾病和精确的基因特征相关联,从而根据患者的个体需求提供精准治疗,最终刺激英国基因组学产业的发展。 /p p   由国家资助的、一体化的英国医疗卫生系统对于开展如此大规模的基因医学研究非常理想,牛津大学医学研究专家John Bell说,他也是基因组学英格兰公司的理事之一,该公司是NHS下属的一家旨在管理和运行10万人基因组计划的公司。NHS已经拥有大量个人临床信息,把这些信息和详细的基因组数据结合,将更有利于在医学和基因之间的联系上获得重要发现。现在,证明全基因组分析有助于诊断疾病的证据已经越来越多,长远来看,这项计划的目标是让全基因组成为NHS常规记录的一部分,Bell说。 /p p   然而,在实现这一愿景之前,10万人基因测序计划仍须跨越一些障碍。除了提取和测序大量个人基因的烦琐任务外,还存在辨别哪些基因突变会导致疾病、哪些突变是有害的等诸多问题,回答这些问题将需要处理海量数据,且耗时漫长,因此也需要专业公司设计出更先进的软件。 /p p    strong 发展势头强劲 /strong /p p   冰岛是首个对其公民实施大规模基因分析计划的国家。很多国家随后也开展了同样有着明确目标的计划:把公民健康和基因组测序相联系。在美国,“精准医学计划”打算对100万名志愿者进行基因测序,而正在酝酿的“百万老兵计划”目标也是在美国退伍军人之间开展类似的计划。其他正在进行类似项目的国家还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华坡、泰国、科威特、卡塔尔、以色列、比利时、卢森堡和爱沙尼亚。 /p p   但英国的10万人基因工程发展势头最为强劲,该工程已经注册了3500名罕见病患者、2000名癌症患者,该工程共计划招募约7.5万人。最终招募的罕见病患者与其亲属将包括5万人,由于80%的罕见病会遗传,所以该项目将会对罕见病遗传者(通常是孩子)和与血缘关系最近的亲属进行基因组测序。其他的2.5万人将包括癌症患者,他们的基因组序列将会进行两次检测(肿瘤DNA将会被用于和该患者的正常细胞作对比),从而让测序总量达到10万人次。 /p p   该项目的目标是,希望可以让参试者受益于临床分析,而且他们的基因组数据还会对全社会的患者贡献价值。比如,医生通过把一名患者的前列腺癌症基因和英国基因数据库中的数据作对比,可能揭示出该病背后的具体基因模式。医生可能会找出具有同样基因模型的其他患者,然后了解哪些药物和程序对患者有益。 /p p    strong 寻找合作伙伴 /strong /p p   现在,基因组学英格兰公司正在为基因检测过程中的各个步骤——从提取DNA样本到分析基因组——寻找行业合伙人,总部位于加州圣迭戈的测序设备生产商Illumina公司就是合作者之一,该公司正在进行基因测序以及区分基因变异(即识别变体)等工作。该公司目前仍在位于英国小切斯特福德的分公司从事这项工作,但随着该项目规模日益扩大,未来数月,相关测序仪器将会被运往欣克斯顿威康信托基金会基因组校园。 /p p   Illumina正在利用高通量测序处理提取的DNA样本,以获得As、Ts、 Cs和Gs等DNA构建模块短片段的字符串。这些片段会通过运算被组合成一个一个连续的序列,然后科学家会通过生物信息学把这些生成的全基因组和人类参照基因组(由国际基因组参照序列合作体持续更新的一个人类基因组的典型范例)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发现和这个范例不同的每一处偏离:即每个基因变异。 /p p   为了识别这些变异,Illumina团队将使用该公司的艾萨克工作流—— 一种计算基因序列和识别变体工具的开放源代码——辨别每个基因组潜在的成千上万个变异中哪种变异与个体疾病相关联。基因组学英格兰公司将会对位于科舍姆安全数据中心的全部10万份基因组样本的序列和变异进行收集与分析。但是这家NHS下属的公司还要决定在这一过程中采用哪些软件:在选择最终用于该计划的软件之前,该公司将和Illumina等科研机构合作,以验证、测试以及提高现存的许多变体识别算术公式。 /p p   当前,Illumima公司已经对10万人基因工程中的3000多个基因组进行了测序,现在每天仍在进行更多的测序工作。“对于各种分析结果,公司将会收集和报告在DNA具体部位发现的不同种类的胚胎和体细胞变异。”该公司人口测序计划执行经理Peter Fromen说。这些变异可能包括插入或删除部分核苷酸,或是用一种核苷酸替代另一种核苷酸。此外还包括结构变异,比如一个基因复制数量的变化。 /p p    strong 亟待软件创新 /strong /p p   在此项工程中,每个变异都会被拿来和现有变异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对比,这些数据库包括诸如核苷酸多态性数据库(dbSNP)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下属的一个短基因变异数据库 编纂了全球人类基因变异目录的国际研究计划 外显子组聚集联盟(ExAC)数据库 外显子组测序数据集等。由于该工程工作量极大,参与考量的10家最顶尖的公司将负责为该项目的首批8000名患者提供评注以及解释类的服务工作。目前基因组学英格兰公司已经把中标公司缩减到了其中的4家,并要求这些公司通过相关测试阶段,并达成一项协议。 /p p   据悉,剑桥的Congenica和加州的Omicia公司将分析罕见病基因 加州的Nanthealth公司将分析癌症基因 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市的WuXi NextCODE公司将分析癌症和罕见病两者。加州圣迭戈的Cypher Genomics公司和与其合作的马里兰州的Lockheed Martin公司将成为保留的候选公司。这些公司此前均有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 /p p   这些公司都将使用高性能计算机解释基因数据,并将在基因组学英格兰公司的安全数据中心工作,对数据进行分析。它们的宗旨是提供自动化服务,因为当前解释下一代测序数据在很大程度上仍要采取手动程序,这一过程须耗费大量时间。因此,每个公司都会带来其自有的、不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处理这些棘手的解读问题。 /p p   NHS并不擅长技术创新,Bell说,但基因组学英格兰公司在这一方面具备改革能力。对该公司来说,整个10万人基因组计划的目的是为临床医学提供答案。但是在诊断资料解析抵达医生和患者之前,科学家团队和临床医师需要分析这些数据。目前,10万人基因组工程已经进行了一系列活动,这对全基因组学领域的发展可能是有力的促进因素。它将会带来许多商业和学术机遇,可能会让基因医学最终实现其众望所归的前景,为受疾病折磨的患者带来益处。 /p
  • 农业标准及修订五年行动计划将实施
    11月19日-20日,第十四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在京召开。农业部总农艺师孙中华在会上表示,农业部“十三五”将实施农业标准及修订五年行动计划,力争2020年农兽用药残留的标准达到1万项。农业违法添加农残超标仍存在此次年会由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粮食局、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联合主办,中国食品安全报社承办,探讨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和问题。农业部总农艺师孙中华介绍,近三年我国主要农产品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今年前三季度合格率达到97.4%。不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仍然存在,“种植业农残超标、养殖业违法添加、产地重金属污染等在个别产品、地域和环节下比较突出”。对此,农业部在“十三五”期间将实施农业标准及修订五年行动计划,每年制定1000项农药农残标准、100项兽残标准,力争2020年农兽用药残留的标准达到1万项。同时,采取硬措施重点控制农兽用药残留超标,力争“十三五”末规模生产基地全部实现按标生产。今年已查获案值百亿元走私冻品去年“僵尸肉”走私事件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也让海关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海关总署监管司副司长苗跃学在会上透露,针对冻品走私问题,海关瞄准走私幕后集团,实施纵深精准打击。据统计,今年1-9月,全国海关组织7次大规模专项行动,侦办走私冻品犯罪案件168起,查证涉案冻品28.73万吨,案值百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66人,打掉79个走私冻品的犯罪团伙,维护食品进出口秩序。来源:新京报
  • 中石化投入两百亿元实施“碧水蓝天”计划
    北京7月29日电(记者瞿剑)国内原油和成品油主供应商之一的中国石化今天宣布,将在2013&mdash 2015年间投入228.7亿元,实施&ldquo 碧水蓝天&rdquo 环保计划,重点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提标改造、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检测与控制、异味治理及环境风险防控等领域,开展803个环保综合整治项目。这是迄今为止中国企业一次性投入规模最大、涉及范围最广的环保专项治理行动。   中国石化董事长傅成玉介绍,&ldquo 碧水蓝天&rdquo 计划按项目类型分,将突出三个重点:在污染物减排与达标排放方面,主要包括与环保部所签订责任书指定总量减排项目、责任书明确治理要求及4项主要污染物治理减排核算核查相关工作要求等,涉及330个项目,预计投资108亿元 在改善作业场所及企业周边环境质量方面,主要包括油气回收、异味治理、无组织排放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检测与控制、噪声治理等,涉及234个项目,预计投资70亿元 在环保隐患治理方面,主要包括环境风险防控、地下水污染防控、废渣处理、生态保护及固废处置中心建设等,涉及239个项目,预计投资51亿元。他表示,通过该计划,中国石化将在全面完成国家下达&ldquo 十二五&rdquo 主要污染物治理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的基础上,明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 2019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启动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博管办〔2018〕104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社部发〔2016〕33号)(以下简称“博新计划”)。为做好2019年度“博新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一、申报工作安排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一)项目内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 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二)申请条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申请人须为2019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3.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且于2018年12月1日以后进站;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5.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1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6.申报项目所属学科为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且须符合优先资助研究领域(附件1)。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7.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8.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三)申报流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1.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019年1月10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2.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各准备两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可登录“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3.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2)将“(三)2”中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2019年2月28日前邮寄至设站单位(以投递日戳为准)。设站单位通讯地址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时自动获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3)设站单位审核和提交申请材料。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设站单位审核纸质申请材料,加盖博士后管理部门公章。同时,对照纸质申请材料,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审核相应文档并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打印本单位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由“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加盖博士后管理部门公章,与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1册)一并于2019年3月10日前邮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二、进一步加强对“博新计划”入选者的管理与服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一)设站单位对“博新计划”入选者的资助经费应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其中,40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经费从“博新计划”入选者办理进站手续起按月计发,核发24个月;20万元的博士后科学基金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第21条的开支范围列支,不限定各项费用的支出额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二)资助经费中的日常经费部分应全部用于获选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设站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保缴费部分不得从“博新计划”资助经费中列支。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三)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设站单位应加强配套投入,对“博新计划”入选者在科研经费、住房、津贴补助等方面给予经费支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四)设站单位应在“博新计划”入选者职称评定、科研工作条件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并在出站留任、支持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博新计划”入选者在站期间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五)设站单位应与“博新计划”入选者签订科研计划书,做好绩效评价和成果追踪工作,将创新型科研成果作为考核重点。出站考核合格的,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博士后证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六)“博新计划”入选者确因科研项目需要延期出站的,设站单位应参照“博新计划”资助标准,解决好延期期间的经费问题。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七)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定期对设站单位“博新计划”实施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政策配套情况、人员培养成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设站单位综合评估的依据之一。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三、其他事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一)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二)资助工作时间安排。1月10日后可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28日;设站单位审核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0日;专家评审时间为4月初;获选结果拟于4月下旬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公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三)所有申请材料均须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请各地方、有关部门和设站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着力做好宣传,制定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与服务,广泛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合作导师积极参与“博新计划”。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联 系 人:张永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联系电话:(010)82387704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后公寓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邮政编码:100083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附件:1.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2.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3.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5.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right "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2月17日 /p
  • 聚光科技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
    近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点击此处阅读全文),对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这是国家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行动计划》全面对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目标与任务,有效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求落细、落实。《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PM2.5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行动计划》体现了党中央持续治理大气污染的坚定决心。聚光科技作为国内环境监测行业领先企业,聚焦提供以生态环境规划、监测仪器设备、大气管控平台等为主的全链条产品、方案与服务,实现从“治气”到“智气”的转变,全面改善空气质量。聚光科技大气环境监测版图 从单一监测向复合污染机制协同监测纵深聚光科技在大气环境监测方面布局早,经验丰富,从单一浓度监测向复合污染机制协同监测纵深。目前,聚光科技已实现大气环境监测全面国产化,整体架构包括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系统、大气颗粒物解析系统、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光化学污染监测系统和温室气体监测系统,大气环境监测设备齐全、项目经验丰富。 从常规质量评价向成因机理分析等方向过渡聚光科技从业务型监测向科研型机理监测递进,通过将大气环境常规质量监测向化学成分、二次污染物和传输通道监测等方向延伸,更加全面、深入地研究典型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特征,提升对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及关键影响因素的认知,为大气污染物组分、二次污染前体物和形成机理、污染来源特征及变化趋势等问题提供科学研究平台,推动监测网络优化、现代化监测能力提升。 监测模式从在线化向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聚光科技大气环境监测系统设备先进,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高,通过融合集成大气环境专业分析模型,实现多源数据精准化溯源,为客户提供闭环式数据管理和管家式运维管理,助力生态环境监测数字化转型,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高效感知能力,真正实现“耳聪目明”和“数字智治”。常规空气质量监测评估常规空气质量监测评估解决方案搭载公司自主研发的AQMS-1000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采用技术路线更先进的直测法氮氧化物、化学发光法臭氧、紫外脉冲技术二氧化硫分析仪,β射线联合光散射技术颗粒物监测设备,推进便携式臭氧溯源分析仪,建设全面、先进、稳定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夯实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考核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平,提升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聚光科技环境空气在线监测项目深耕国内,截止目前,公司参与建设的环境空气监测站点超过2500个,实施案例多,经验丰富,占比位居市场前列。2023年为完善河南省、山西省、陕西省、浙江省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参与各省市乡镇站建设,践行“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更加可靠的监测信息支撑。 河南省2023年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浙江省大气精细化监测项目(杭州市144个站点)臭氧与颗粒物协同控制聚光科技大气颗粒物及光化学污染源解析解决方案搭载公司全自主研发的颗粒物及光化学组分监测系统,实时获得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水平及变化规律,摸清生成颗粒物及臭氧机理和污染来源,为区域性大气污染精准治理和质量精细化管理以及重污染应急、治理成效评估提供长期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聚光科技颗粒物来源解析、光化学反应全过程因子监测系列设备技术成熟,2023年推出技术路线先进的臭氧生成速率OPR分析仪和在线DNPH-高效液相OVOCs在线监测系统,并应用于众多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建设中,协助客户实现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目前公司已完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光化学监测网建设项目、海南省大气复合污染综合来源解析项目、广东颗粒物组分监测网(二期)建设项目、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杭州光化学监测网-金华光化学监测网、石家庄大气复合超级站及应用项目等建设,各项目设备均稳定运行。乌镇超级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光化学监测网项目(聚光科技参与国家组分网建设项目“2+26”城市中的12个点位建设工作)数智双碳温室气体管控聚光科技从2021年开始根据国家双碳目标布局数智双碳综合管控业务。基于公司强大的光谱、色谱和质谱技术研发平台,研制成功了6款环境大气温室气体自动监测系统(即高精度温室气体自动监测仪(CRDS法)、CO2中精度在线监测系统 ( 光学法)、环境空气ODS及含氟温室气体自动监测系统 (三级冷阱-GC-MS法)、车载温室气体走航监测系统、无人机温室气体遥感监测系统和生态碳汇涡度分析系统)和2款企业固定污染源排口碳监测自动监测系统(即固定污染源傅里叶红外自动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CO2连续监测系统),开发了1套数智双碳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了1套碳同化反演和碳通量核算方法,构建了覆盖固定污染源监测、企业无组织排放监测、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网格化监测、便携监测、移动走航监测、无人机监测和卫星遥感监测等“天地空”全覆盖的立体碳监测解决方案。至今成功落地了浙江省杭州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综合试点城市温室气体自动监测项目以及华能电厂等重点碳试点行业,并实现了业务化稳定运行。浙江省大气ODS和HFCS自动监测项目聚光科技高精度温室气体分析仪中标中国气象局“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未来聚光科技将基于现有技术平台探索更多温室气体监测的方法和碳数据分析应用模式,结合碳监测智慧监管平台,通过立体监测数据整合和大数据分析,增强碳达峰预测准确性,大幅度提升碳精细化管理水平和靶向治理能力,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中长期的碳减排目标提供科学依据。
  • Life Tech计划实施多项收购建立分子诊断业务
    据外媒2112年6月18日消息,Life Tech医学科学业务总裁Ronnie Andrews表示,作为公司广泛战略的一部分,Life Tech计划在收购Navigenics之后,未来几个月陆续实施小的收购,以建立自己的分子诊断业务。   Andrews说,6月17日宣布的对Navigenics的收购将为Life Tech带来获CLIA(临床实验室改善条例)认证的实验室,而其CLIA实验室已在所有50个州以及策划医师门户获得许可,Life Tech将延伸服务,帮助医生解释各种基因测试的结果。   在美国临床化学协会年度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Andrews说,在未来2-3月Life Tech的收购计划最重要的是将“允许我们立即解决各个领域未满足的医疗需求”。   在短期内,Life Tech将利用Navigenics的CLIA实验室运行专有的实验室开发的测试。Andrews说,“虽然该公司没有透露这些测试的细节,他们将基于qPCR,并且最初将专注于肺癌、卵巢癌和前列腺癌。”   2009年,navigenics收购了 Affymetrix公司位于加州萨克拉门托10,000平方英尺CLIA的设施。   Andrews指出,“Navigenics 使得Life Tech以非常具有吸引力的价格立即获得一个CLIA实验室。”虽然该公司已建立自己的实验室,但是他估计,公司将花费有大约18个月来完成认证和许可。同时,他指出,公司还可能需要花费几年的时间和几百万美元的资金来发展类似Navigenics的医生门户。   虽然Navigenics的CLIA实验室对于Life Tech'将在自己的实验室开发的测试更早获得收益的策略是关键的,但Andrews指出,但是对LDTs(实验室开发诊断试剂)而言并不是“意味着结束。”该公司的长期目标是使的LDTs测试通过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批准,并最终“是一个工具包” 。   肿瘤是Life Tech开发LDTs涉及的第一个领域,但Life Tech已经确定了分子诊断业务其他四个重点领域,分别为:遗传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移植诊断和神经疾病。   Andrews说,Life Tech计划在美国以外,将其以定量PCR为基础的LDTs转为Ion Torrent PGM,但在美国Life Tech将仍然保留在qPCR平台的LDTs,在美国公司拥有FDA批准的7500霉素快速热循环仪。   对分子诊断而言,Life Tech将qPCR视为比基因测序更好的短期选择。Andrews说,7000多家的医院和诊所已经使用Life Tech的qPCR仪器来为病人报告结果。   而Ion Torrent技术“将是破坏性的,” Andrews预计,下一代测序“在3-5年内将不会成为关注的标准”,因为对医生而言,解释结果仍然太困难了,大多数医生不知道结果可以做什么用。
  • 全球温室气体监测实施计划出台,加强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检测
    早在1月份,世界气象组织(WMO)发布了全球温室气体监测(G3W)实施计划草案,供专家磋商,以制定一项促进气候行动的旗舰倡议。日前,世界气象组织(WMO)执行委员会以决议方式通过了全球温室气体监测(G3W)实施计划,旨在加强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检测,以及服务于全球气候治理领域的有关政策制定。该计划将以世界气象组织长期协调的温室气体监测和研究工作为基础,分阶段实施。其中,2024年至2027年为试运行阶段,初步聚焦二氧化碳、甲烷和一氧化二氮三大主要温室气体,研究人类活动和自然现象对有关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该实施计划出台前夕,WMO发布《WMO全球年度至十年气候最新通报》指出,在2024年至2028年,全球平均温度比工业化前时期高出1.5℃的可能性为47%。WMO副秘书长柯巴雷特表示:“这些统计数字背后隐藏着一个严峻的现实,就是我们远远偏离了实现《巴黎协定》所设定目标的轨道,我们必须紧急采取更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措施,否则将付出越来越沉重的代价。更加极端的天气将导致数万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和数百万人遭受生命威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也将受到严重损害。”作为该实施计划的主要起草方之一,“全球大气观察”组织表示,全球温室气体监测实施计划的出炉,是多年以来大量团队努力的结果,得到了全世界温室气体科研群体的一致支持。该计划致力于帮助世界气象组织成员更好地落实《巴黎协定》,为其有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鉴于各国在采取减缓气候变暖具体政策措施方面,受到信息不对称、不完整的困扰,WMO拟通过该计划打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库,作为公共产品帮助各成员更科学决策。全球温室气体监测实施计划致力于打造集成度高、有效性强的合作框架,整合当前天基和陆基观测系统,融合现有的观测数据和推算模型,最大程度汇聚当前技术,加强温室气体检测的质量。WMO在通过该实施计划的决议中还建议,今后所有的温室气体监测工作都应秉承全透明原则,并遵循WMO统一数据政策开展,以便各国能以地球系统数据为基础,开展自由且不受限制的国际合作。WMO对于通过更好集成力量获取更高质量数据寄予厚望,该实施计划负责人巴尔萨莫表示,当前基线观测站能够较好地测量二氧化碳浓度,但要想直接服务气候政策制定,还需要更精确、更及时的数据,目标是能按照月度频率更新全球二氧化碳流动和聚集情况,并且要有足够清晰的地理分布细节。根据决议,全球温室气体监测实施计划的推进,将始终在联合国框架下进行,世界气象组织基础设施委员会、研究委员会将共同组建联合顾问组,负责联络外部参与方,推进该计划的落地执行。为确保计划顺利实施,WMO呼吁各成员加大对联合顾问组专业人员的支持,使其更好保障计划的顺利推进。近期,WMO发布了半年度简报,强调要在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展现出更大领导力,优先任务就是帮助并赋能各个国家和地区制定有效且针对性强的气变适应和减缓措施,WMO将在这一问题上发挥引领作用,并与志同道合者共同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 科技部973和火炬计划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7月19日(星期六)上午10:00—11:00,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将举行科技部973和火炬计划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地点:鼓楼外大街19号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二层新闻发布厅1厅),科技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李朝晨将介绍973计划实施10周年成就、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成就等方面情况。   2008年是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实施十周年,也是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性计划(火炬计划)实施二十周年。这两个计划都是国家为了加强自主创新、发挥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逐步实行的科技计划,是源头创新与成果产业化、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重要政策保障。   973计划是国家为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而设立的计划,围绕农业、能源、信息、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综合交叉和重要科学前沿等领域部署重大项目。十年来,973计划始终坚持面向国家发展的重大需求,立足国际科学发展前沿,解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自身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973计划的实施,实现了基础研究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建立了自由探索和国家需求导向“双力驱动”的基础研究资助体系,完善了基础研究布局,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问题方面取得了一批重要创新成果,培养和锻炼了一支优秀的基础研究队伍,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火炬计划二十年来始终坚持“国家目标,地方组织,市场导向”的原则,综合运用高新区、孵化器、创新基金、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以及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多种政策工具,在引导科学技术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集聚、引领和辐射作用。作为改革开放的探索和实践,火炬计划为推动中国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探索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产业,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面旗帜。   两个计划的设立和实施都为中国科技事业的发展,推动科技与经济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探索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创新成果产业化的道路,使科技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是中国各项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30年,也是中国科技繁荣发展的30年。30年来,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科技事业,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实施一系列推进科技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不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国的科技发展进入到一个重要跃升期。   30年来,我国从科学研究理念到科技工作地位、从科技体制机制到科研环境条件、从科研布局到科技实力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我国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体系,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学科领域,形成了相当规模和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杂交水稻、高性能计算机、高温超导研究、人类基因组测序等基础研究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和突破,表面科学、非线性科学、认知科学以及地球系统科学等新兴交叉学科迅速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以及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兰州重离子加速器、大天区面积多目标光纤光谱天文望远镜、超导托卡马克聚变实验装置、国家农作物基因资源工程等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建设为我国基础科学研究取得重大进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附:直播摘要 - 科技部:国家高新区制定了严格的扩区审批制度 - 科技部:1.8万人承担973计划 包括502位两院院士 - 科技部:中国科技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 - 科技部:中国科技发展进入到一个重要跃升期 - 973计划凝聚多方研究力量 解决行业发展瓶颈问题 - 973计划成功解决国家战略需求中的关键科学问题
  • 山西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提升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能力;突出源头治理,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二、工作目标(一)约束性指标。坚决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2024年、2025年约束性指标。(二)力争性指标。太原市、运城市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10位;临汾市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10位;其他设区城市排名稳定前移。各设区城市年度目标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另行分解。三、重点任务(一)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1.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及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煤电项目除外),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2.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优化升级。鼓励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企业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2025年底前,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力争达5%以上。开展焦化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考核,全面提升焦化行业节能环保安全水平。在建、拟建焦化项目应按照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深度治理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加快支撑性、调节性煤电项目建设,有序淘汰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提高先进燃煤机组占比。持续推进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不断提升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快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汾河谷地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要求,加快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装备升级改造和淘汰退出。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加快推动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100吨以下电炉(合金钢50吨)等限制类工艺装备淘汰退出,重点区域率先淘汰退出;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严格落实社会独立煤炭洗选新增产能减量置换政策,持续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促进煤炭洗选行业规范发展。开展砖瓦窑行业综合整治。(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绿色发展。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城市要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按照“淘汰关停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原则,推进太原市铸造,大同市富锰渣冶炼,朔州市陶瓷,忻州市独立球团、法兰,吕梁市铸造、耐火材料、硝基肥、再生橡胶,晋中市铸造、炭素、玻璃制品、再生橡胶,阳泉市耐火材料,晋城市铸造、陶瓷,运城市金属镁、包装印刷等特色产业集群升级改造。结合产业集群特点,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实施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关,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等行业企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在同一个生产线内,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清洗剂、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推动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道路交通标志喷涂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太原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住建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成一批特色低碳环保产业基地,集中培育1-2个引领型低碳环保集团,牵引示范带动全省低碳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治理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7.提高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消费比重。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左右。加快晋城、吕梁非常规天然气示范基地建设,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8.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25年,重点区域城市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其他城市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全省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严格落实国家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要求,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全省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积极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各地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逐步淘汰城市建成区燃煤供热锅炉。全省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进行动态清零。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依托电厂、大型工业企业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项目建设,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大型工业企业的供热能力,对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加大以气代煤力度。全省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充分利用工业余热、电厂热力、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煤层气、脱硫后焦炉煤气等清洁低碳能源替代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等方式,推进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1.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成片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稳妥推进中部城市群、上党革命老区、临运盆地散煤取暖替代工程。全面评估现有清洁取暖改造运行情况,持续优化改造方式或运行模式,巩固提升现有清洁取暖成果。开展农用领域散煤使用情况排查,有序推进农业种植和养殖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各市县要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严防散煤复烧。对清洁取暖未覆盖的区域,强化民用散煤质量监管。(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深入推进交通结构优化调整12.提高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运距500公里以上)优先采用铁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辆。探索将清洁运输作为煤矿、钢铁、火电、有色、焦化、煤化工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核和监管重点。2025年,全省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增长10%左右;煤炭主产区大型工矿企业中长距离运输的煤炭和焦炭中,铁路运输比例力争达到90%。(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已纳入规划的重点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设施建设。开展铁路场站适货化改造。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强化项目用地选址选线、验收投运、运力调配、铁路运价等措施保障。(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3.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以打造清洁运输先行引领区为牵引,按照“公共领域先行、重点区域先行、重点企业先行、重点工程先行”的原则,PM2.5年均浓度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上的设区市、县(市、区)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后20的县(市、区)以及区域内的工业园区,应加大城市(含县城)建成区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物流配送、押运、渣土运输等公共领域车辆以及区域内钢铁、火电、焦化、煤炭、煤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和物流园区短驳运输、厂内运输车辆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替代(含电动、氢能、甲醇汽车)力度。科学制定城市建成区及周边中重型货车通行路线。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和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淘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城市、5A级景区公共领域车辆基本实现使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培育一批清洁运输企业。(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能源局、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实现系族全覆盖。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拆除污染控制装置、破坏篡改车载诊断系统(OBD)、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严格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管执法。(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4.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及时修订并公布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执法管控。2025年底前,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太原武宿国际机场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施做到应用尽用。(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5.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组织开展自建油罐、流动加油罐车和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提升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溯源,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太原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全面加强面源污染治理16.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扬尘专项整治,统筹推进施工、道路、裸地、堆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扬尘“五尘”同治。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强化城乡主要道路、工业集聚区和重点工矿企业周边道路扬尘治理,定期开展机械化清扫。2025年底前,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设区的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左右,县城达70%左右。加强城市裸地硬化或绿化,清理取缔各类违规堆场。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强化工业企业物料运输、装卸、转移、存储和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全过程扬尘管控,重点企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7.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8.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提高秸秆还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化能力,提高离田效能。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秸秆焚烧重点时段专项巡查。(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19.强化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以汾河谷地煤化工类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无组织排放、道路扬尘等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进污染物集中治理、能源梯级利用、物料绿色运输,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化工企业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企业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省生态环境厅负责)21.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全流程完成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经评估监测确定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按程序公示后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A级、B级或引领性绩效评级。推进35蒸吨/小时以上、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10月底前,全省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全面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升级改造、整合退出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回头看”,推进燃气锅炉全面稳定达到低氮排放要求。加大生物质锅炉排放监管力度,推进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重点涉气企业取消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需要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及备用处置设施。(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2.加强餐饮油烟、恶臭异味污染治理。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实施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在线监控。开展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要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3.稳步推进大气氨排放控制。推广氮肥机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粮技术。加强畜禽养殖场氨气等臭气治理,鼓励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支持粪污输送、存储及处理设施封闭,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重点企业安装氨逃逸监测设备并联网。(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推动省会太原空气质量提升24.加快太原盆地结构优化调整。以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加强区域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统筹,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太原盆地不再新增独立焦化项目。推动太原盆地位于城市(含县城)建成区的钢铁、焦化、水泥、煤电、铁合金、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2024年10月底前,全面淘汰退出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加快提升货物清洁运输比例,太原市采取公铁联运等“外集内配”物流方式,2024年区域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60%,2025年区域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厅、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5.加强太原盆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统一区域治污力度,强化区域环境政策协同,一体推进清徐、交城工业园区和平遥、介休、孝义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统一区域环境执法尺度,常态化开展区域交叉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统一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减排措施标准,建立高效快速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挥调度机制。(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26.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大同市推进空气质量巩固改善,其他空气质量未达标的设区城市编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并向社会公开。2025年,大同市PM2.5浓度稳定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吕梁市稳定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下,朔州市稳定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忻州市、长治市、晋城市稳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晋中市、阳泉市力争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太原市力争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以下,临汾市、运城市力争控制在44微克/立方米以下,为2027年设区城市PM2.5浓度力争全面达标奠定基础。(省生态环境厅负责)27.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太原及周边重点区域省市联管、省市联建、省市联防机制,统筹推进汾河谷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对大同盆地、忻定盆地、上党盆地大气污染联防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晋城市与河南省交界城市、运城市与陕西省交界城市开展联防联控。建立重大项目环评会商机制,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对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影响突出的重大项目,开展环评一致性会商。(省生态环境厅负责)28.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完善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责任分工,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完善每日会商、提前预警、区域联动、协商减排、差异管控、监督帮扶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强化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精准性、实效性。按照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要求,规范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流程,持续开展绩效等级“创A升B”行动。规范应急减排清单修订,科学合理制定重点行业企业“一厂一策”差异化管控措施,并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应急减排清单覆盖所有涉气企业。(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9.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加快推进乡镇、工业园区等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2025年底前,汾河谷地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光化学监测和颗粒物组分监测。(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完善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加快推进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扩大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覆盖面。设区城市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加强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省级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能力。(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0.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走航监测、电量监控、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和稳定传输。加强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装备配备。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1.加强决策科技支撑。组织优秀专家团队,加强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VOCs与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方面研究。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提高未来7—10天区域污染过程预报精准性。提高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规范性、时效性,实现每年及时动态更新。(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 目标锁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即将实施
    p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2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将于近期印发实施,总体目标是,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p p   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为重点,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整优化四个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p p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具体指标是: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 尚未完成的省份,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 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p p   赵英民同时介绍,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6项具体任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排放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p p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3项保障措施: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 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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